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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汉记校注
  今人吴树平《东观汉记校注》版本最佳,其中许多资料为《后汉书》所不备,深为学林所珍重。故有人称辑佚是一项嘉惠后人,有益学林的工作。此辑佚之意义二也。

  《东观汉记》是记载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光武帝到灵帝时期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名字得自官府的修史馆所在地东观。该书并非一次修成,而是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合成的。汉明帝刘庄命班固、陈宗等人一同写成了《世祖本纪》。班固等又写了功臣、平林等,并作列传、载记共二十八篇。这时期是此书的奠基期。到安帝时,刘珍、李尤等接着写了纪、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等传,从光武帝建武年间到安帝永初年间,这时才有了《汉记》的名称。以后,伏无忌、黄景等又撰写了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和南单于、西羌传和地理志。桓帝在位时也让崔、朱穆等编撰孝穆、孝崇二皇传和顺烈皇后传。崔又和延笃合作写成了百官表和顺帝功臣孙程、郭镇及郑众、蔡伦等传。到这时候,前后共有一百一十四篇。灵帝时,蔡邕、杨彪等补写了纪、志、传几十篇,时限顺延到了灵帝。

  范晔所著的《后汉书》写成之前,《东观汉记》还有些地位和影响,并和《史记》、《汉书》共称“三史”,是当时人学习的主要书籍。等到范晔的《后汉书》一出现,《东观汉记》的地位逐渐下降。根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全书一百四十三卷,到《旧唐书。经籍志》则是一百二十七卷,官方收藏本减少了十六卷,《宋史。艺文志》只记载了八卷,说明绝大部分已经散失。

  清朝人姚之集录了佚文八卷,但依据也只是《续汉书》十志刘昭注、《后汉书》李贤注、《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等五书,成就不高,遗漏较多。乾隆时期修撰《四库全书》时,大臣便以姚氏本为蓝本,再对照《永乐大典》记载的内容,加上其他书的佐证,查漏补缺,增订成二十四卷,包括帝纪三卷、年表一卷、志一卷、列传十七卷、载记一卷、佚文一卷,最后刊入《武英殿聚珍丛书》,这个辑本比姚氏的完备一些,但还是有些缺陷,其中《稽瑞》、《开元占经》、《事类赋》、《记纂渊海》等书引的一些条目没有收进去。   


卷一紀一 
世祖光武皇帝
卷二紀二 
顯宗孝明皇帝 
肅宗孝章皇帝 
穆宗孝和皇帝 
孝殤皇帝
卷三紀三 
恭宗孝安皇帝 
敬宗孝順皇帝 
孝沖皇帝 
孝質皇帝 
威宗孝桓皇帝 
孝靈皇帝
卷四表 
諸王表 王子侯表 功臣表 恩澤侯表 
百官表
卷五志 
律曆志 
禮志 
樂志 
郊祀志 
天文志 
地理志 
朝會志 
車服志
卷六傳一 
光烈陰皇后 
明德馬皇后 
章德竇皇后 
敬隱宋皇后 
孝和陰皇后 
和熹鄧皇后 
安思閻皇后 
順烈梁皇后 
竇貴人 
孝崇匽皇后 
孝桓鄧皇后 
靈帝宋皇后 
靈思何皇后
卷七傳二 
齊武王縯 
北海靖王興 
北海敬王睦 
趙孝王良 
劉弘 
劉梁 
城陽恭王祉 
東海恭王彊 
沛獻王輔 
楚王英 
濟南安王康 
東平憲王蒼 
阜陵質王延 
廣陵思王荊 
中山簡王焉 
琅邪孝王京 
彭城靖王恭 
樂成靖王黨 
樂成王萇 
下邳惠王衍 
梁節王暢 
清河王慶 
平原王勝 
孝穆皇 
孝崇皇
卷八傳三 
劉玄 
朱鮪 
申屠志 
王郎 
蘇茂 
龐萌 
王閎 
彭寵 
盧芳
卷九傳四 
李通 
鄧晨 
來歙 
鄧禹 
鄧訓 
鄧鴻 
鄧陟 
鄧悝 
鄧弘 
鄧閶 
鄧豹 
鄧遵 
寇恂 
馮異 
馮彰 
岑彭 
岑起 
賈復 
賈宗 
馮駿 
張豐 
秦豐 
鄧奉
卷十傳五 
吳漢 
蓋延 
陳俊 
陳浮 
臧宮 
耿況 
耿弇 
耿國 
耿秉 
耿恭 
銚期 
王霸 
祭遵 
祭肜 
祭參 
郭況 
鄧讓 
孫咸 
蔣翊 
楊正 
耿嵩 
張重 
姜詩
卷十一傳六 
任光 
任隗 
李忠 
李純 
邳彤 
劉植 
劉歆 
劉嘉 
耿純 
朱祜 
景丹 
王梁 
馬成 
劉隆 
傅俊 
堅鐔 
馬武
卷十二傳七 
竇融 
竇固 
竇憲 
竇章 
馬援 
馬廖 
馬防 
馬光 
馬客卿 
馬嚴 
馬融 
馬棱 
朱勃 
樊重 
樊宏 
樊鯈 
樊梵 
樊準 
陰睦 
陰識 
陰興 
陰傅
卷十三傳八 
卓茂 
魯恭 
魯丕 
魏霸 
劉寬 
伏湛 
伏盛 
伏恭 
伏晨 
侯霸 
韓歆 
宋弘 
馮勤 
郭賀 


  紀一

  世祖光武皇帝

  世祖光武皇帝,〔一〕高祖九世孫,承文、景之統,〔二〕出自長沙定王發,〔三〕定王生舂陵節侯。〔四〕舂陵本在零陵郡,節侯孫考侯以土地下濕,〔五〕元帝時,求封南陽蔡陽白水鄉,因故國名曰舂陵。〔六〕類聚卷一二皇考初為濟陽令,〔七〕濟陽有武帝行過宮,〔八〕常封閉。上將生,皇考以令舍下濕,開宮後殿居之。〔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上生時,有赤光,室中盡明。〔一0〕皇考異之,使卜者王長卜之。長曰:〔一一〕「此善事不可言。」是歲嘉禾生,〔一二〕一莖九穗,大於凡禾,縣界大豐熟,因名上曰秀。是歲鳳皇來集濟陽,〔一三〕故宮皆畫鳳凰。〔一四〕聖瑞萌兆,始形於此。上為人隆準,日角,〔一五〕大口,美鬚眉,〔一六〕長七尺三寸。在舂陵時,〔一七〕望氣者蘇伯阿望舂陵城曰:「美哉!王氣鬱鬱蔥蔥。」仁智明遠,〔一八〕多權略,樂施愛人。在家重慎畏事,勤於稼穡。兄伯升好俠,非笑上事田作,比之高祖兄。〔一九〕年九歲而南頓君卒,〔二0〕隨其叔父在蕭,入小學,後之長安,受尚書於中大夫廬江許子威。〔二一〕資用乏,〔二二〕與同舍生韓子合錢買驢,令從者僦,以給諸公費。〔二三〕大義略舉,因學世事。朝政每下,必先聞知,具為同舍解說。高才好學,〔二四〕然亦喜遊俠,鬥雞走馬,具知閭里姦邪,吏治得失。時會朝請,舍長安尚冠里,南陽大人往來長安,為之邸,闇稽疑議。為季父故舂陵侯詣大司馬府,〔二五〕訟地皇元年十二月壬寅前租二萬六千斛、芻稿錢若干萬。時宛人朱福亦為舅訟租于尤。尤止車獨與上語,不視福。上歸,戲福曰:「嚴公寧視卿邪?」王莽時,〔二六〕雒陽以東米石二千,莽遣三公將運關東諸倉賑貸窮乏,又分遣大夫謁者教民煮木為酪,酪不可食,重為煩擾,流民入關者數十萬人。置養贍官以廩之,盜發其廩,民餓死者十七八,人民相食。末年,天下大旱,蝗蟲蔽天,盜賊群起,四方潰畔。荊州下江平林兵起,〔二七〕王匡、王鳳為之渠率。時南陽旱餓,〔二八〕而上田獨收。宛大姓李伯玉從弟軼數遣客求上,〔二九〕上欲避之。先是時伯玉同母兄公孫臣為醫,〔三0〕伯升請呼難,伯升殺之。上恐其怨,故避之。使來者言李氏欲相見款誠無他意,上乃見之,懷刀自備,入見。固始侯兄弟為上言:〔三一〕「天下擾亂饑餓,下江兵盛,南陽豪右雲擾。」因具言讖文事。「劉氏當復起,李氏為輔。」〔三二〕上殊不意,獨內念李氏富厚,父為宗卿師,〔三三〕語言譎詭,殊非次第,嘗疾毒諸家子數犯法令,李氏家富厚,何為如是,不然諾其言。諸李遂與南陽府掾史張順等連謀。上深念良久,天變已成,遂市兵弩,〔三四〕絳衣赤幘。〔三五〕時伯升在舂陵亦已聚會客矣。上歸舊廬,望見廬南若火光,〔三六〕以為人持火,呼之,光遂盛,赫然屬天,〔三七〕有頃不見,異之。〔三八〕遂從南郭歸宅,乃與伯升相見。初,伯升之起也,諸家子弟皆逃自匿,曰:「伯升殺我。」及聞上至,絳衣大冠,〔三九〕將軍服,〔四0〕乃驚曰:「以為獨伯升如此也,中謹厚亦如之。」〔四一〕皆合會,共勞饗新市、平林兵王鳳、王匡等,因率舂陵子弟隨之,兵合七八千人。上騎牛與俱,殺新野尉後乃得馬。〔四二〕光武起義兵,〔四三〕暮聞塚上有哭聲,後有人著大冠絳單衣。使劉終詐稱江夏吏,〔四四〕誘殺湖陽尉。五威將軍嚴尤擊下江兵,〔四五〕上奉糗一斛,脯三十朐詣幕府營。進圍宛城。〔四六〕王莽遣大司徒王尋、大司空王邑將兵來征,更始立,以上為太常偏將軍。〔四七〕時無印,得定武侯家丞印,佩之入朝。〔四八〕二公兵到潁川,〔四九〕嚴尤、陳茂與合。〔五0〕尤問城中出者,言上不敢取財物,但合會諸兵為之計策。尤笑言曰:「是美眉目者耶?〔五一〕欲何為乃如此?」初,莽遣二公,〔五二〕欲盛威武,以振山東,甲衝輣,〔五三〕干戈旌旗,戰攻之具甚盛。至驅虎豹犀象,〔五四〕奇偉猛獸,以長人巨無霸為壘尉,〔五五〕自秦、漢以來師出未曾有也。上邀之於陽關。二公兵盛,漢兵反走,上馳入昆陽,諸將惶恐,各欲散歸。與諸將議:「城中兵穀少,宛城未拔,力不能相救。今昆陽即破,一日之間,諸將亦滅。不同力救之,反欲歸守其妻子財物耶?」諸將怒曰:「劉將軍何以敢如此!」上乃笑,且去,唯王常是上計。會候騎還,言大兵已來,長數百里,望不見其後尾,前已至城北矣。諸將遽請上,上到,為陳相救之勢。諸將素輕上,及迫急,上為畫成敗,〔五六〕皆從所言。時漢兵八九千人,〔五七〕留王鳳令守城,〔五八〕夜出城南門。二公兵已五六萬到,〔五九〕遂環昆陽城作營,〔六0〕圍之數重,〔六一〕雲車十餘丈,瞰臨城中,旗幟蔽野,塵熛連雲,〔六二〕金鼓之聲數十里。或為地突,〔六三〕或為衝車撞城,積弩射城中,矢下如雨,城中負戶而汲。二公自以為功成漏刻。有流星墜尋營中,〔六四〕正晝有雲氣如壞山,〔六五〕直營而霣,不及地尺而散,吏士皆壓伏。〔六六〕時漢兵在定陵郾者,聞二公兵盛,皆怖。上歷說其意,為陳大命,請為前行諸部堅陣。上將步騎千餘,前去大軍四五里。〔六七〕二公遣步騎數千乘合戰,上奔之,斬首數十級。〔六八〕諸部將喜曰:「劉將軍平生見小敵怯,〔六九〕今見大敵勇,甚奇怪也。」〔七0〕上復進,二公兵卻,諸部乘之,斬首數百千級,連勝。遂令輕足將書與城中諸將,言宛下兵復到,而陽墜其書。讀之,恐。上遂選精兵三千人,從城西水上奔陣。二公兵於是大奔北,〔七一〕殺司徒王尋,而昆陽城中兵亦出,中外並擊。會天大雷風,暴雨下如注,水潦成川,滍水盛溢。二公大眾遂潰亂,奔赴水溺死者以數萬,滍水為之不流。〔七二〕王邑、嚴尤、陳茂輕騎乘死人渡滍水逃去。漢軍盡獲其珍寶輜重車甲,連月不盡。五月,齊武王拔宛城。〔七三〕六月,上破二公於昆陽。破宛後數日,〔七四〕收伯升部將劉稷,而伯升強爭之。更始遂用譖訴,復收伯升,即日皆物故。上降潁陽,〔七五〕雖得入,意不安。門下有擊馬著鼓者,〔七六〕馬驚硠磕。鄧晨起走出視之,乃馬也。上在父城,徵詣宛,拜上為破虜大將軍,封武信侯。更始害齊武王,〔七七〕光武飲食語笑如平常,獨居輒不御酒肉,枕席有涕泣處。更始欲北之雒陽,以上為司隸校尉,先到雒陽整頓官府,文書移與屬縣,〔七八〕三輔官府吏東迎雒陽者見更始諸將過者已數十輩,皆冠幘,衣婦人衣,諸于繡擁   


  紀二

  顯宗孝明皇帝

  孝明皇帝諱陽,〔一〕一名莊,世祖之中子也。〔二〕建武四年五月甲申,〔三〕皇子陽生,豐下銳上,顏赤色,〔四〕有似於堯,上以赤色名之曰陽。〔五〕年十歲通春秋,〔六〕上循其頭曰「吳季子」。〔七〕陽對曰:〔八〕「愚戇無比。」及阿乳母以問師傅,曰:「少推誠對。」師傅無以易其辭。母光烈皇后,初讓尊位為貴人,故帝年十二以皇子立為東海公,〔九〕三歲進爵為王。〔一0〕幼而聰明叡智,容貌壯麗,〔一一〕世祖異焉,數問以政議,應對敏達,謀謨甚深。溫恭好學,敬愛師傅,所以承事兄弟,親密九族,〔一二〕內外周洽。世祖愈珍上德,以為宜承先序。建武十七年十月,詔廢郭皇后,〔一三〕立陰貴人為皇后,以上為皇太子,〔一四〕治尚書,〔一五〕備師法,兼通四經,〔一六〕略舉大義,博觀群書,以助術學,無所不照。〔一七〕中元二年二月,〔一八〕世祖崩,皇太子即位。〔一九〕帝即祚。〔二0〕長思遠慕,至踰年,乃率諸王侯、公主、外戚、郡國計吏上陵,如會殿前禮。正月,上謁原陵,〔二一〕夢先帝、太后如平生,親率百官上陵,其日降甘露,〔二二〕積於樹,百官取以薦。會畢,上伏御床視太后鏡奩中物,感動悲涕,令易脂澤妝具。左右皆泣,莫能仰視。長水校尉樊鯈奏言,〔二三〕先帝大業,當以時施行,欲使諸儒共正經義,頗令學者得以自助。於是下太常、將軍、大夫、博士、議郎、郎官及諸王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明帝封太后弟陰興子慶為鮦陽侯,〔二四〕子博隱強侯,〔二五〕陰盛為無錫侯,楚王舅子許昌龍舒侯。永平二年正月,〔二六〕上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上及公卿列侯始服冕冠、衣裳。祀畢,登靈臺。〔二七〕三月,〔二八〕上初臨辟雍,行大射禮。〔二九〕十月,上幸辟雍,初行養老禮。詔曰:〔三0〕「十月元日,〔三一〕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三二〕安車   


  紀三

  恭宗孝安皇帝

  孝安皇帝諱祜,〔一〕清河孝王第二子也。〔二〕少聰明敏達,〔三〕慈仁惠和,寬容博愛,好樂施予。自在邸第,數有神光赤蛇嘉應,照耀於室內。又有赤蛇盤紆殿屋床笫之間,〔四〕孝王常異之。年十歲,善史書,〔五〕喜經籍,〔六〕和帝甚喜重焉,號曰「諸生」。數燕見在禁中,〔七〕特加賞賜,下及玩弄之物,諸王子莫得與比。殤帝即位,鄧后臨朝,以帝幼小,詔留於清河邸,欲為儲副。殤帝崩,以王青蓋車迎,〔八〕齊於殿中,〔九〕拜為長安侯,〔一0〕乃即帝位。謙讓恪懃,孜孜經學,志在供養,〔一一〕委政長樂宮。永初元年,徼外羌龍橋等六種慕義降附。〔一二〕永昌獻象牙、熊子。〔一三〕號皇太后母鄧夫人為新野君。〔一四〕新城山泉水大出,突壞人田,水深三丈。〔一五〕十一月,上始講尚書,   


  表

  諸王表〔一〕王子侯表功臣表恩澤侯表〔一〕「諸王表」,史通古今正史篇云:「在漢中興,明帝始詔班固與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作世祖本紀,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自是以來,春秋考紀亦以煥炳,而忠臣義士莫之撰勒。於是又詔史官謁者僕射劉珍及諫議大夫李尤雜作記,表,名臣、節士、儒林、外戚諸傳,起自建武,訖乎永初。事業垂竟而珍、尤繼卒。復命伏無忌與諫議大夫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南單于、西羌傳,地理志。」據此可知,東觀漢記有「諸王表」等四表。此四表文字全佚,今僅存其目。

  百官表〔一〕竇憲作大將軍,置長史、司馬員吏官屬,位次太傅。〔二〕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劉昭注大將軍出征,置中護軍一人。〔三〕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劉昭注

  其將軍不常置,〔四〕比公者又有驃騎將軍。〔五〕建武二十年,復置驃騎將軍,位次公,〔六〕有長史一人。〔七〕類聚卷四八

  度遼將軍司馬二人。〔八〕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劉昭注

  章帝又置祀令、丞,〔九〕延平元年省。〔一0〕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一劉昭注

  永平六年,以廷尉皆曹吏強為廷尉,以明用達法理,超遷非次。〔一一〕類聚卷四九

  大鴻臚,〔一二〕漢舊官,建武元年復置。屬官大行丞一人,〔一三〕大行丞有治禮員三十七人,〔一四〕主齋祠儐贊九賓之禮。又有公室,主調中都官斗食以下,〔一五〕功次相補。〔一六〕唐類函卷四七

  鴻臚三十六人,其陳寵、左雄、朱寵、龐參、施延並遷公。〔一七〕初學記卷一二

  其主薨無子,置傅一人守其家。〔一八〕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三劉昭注

  桓帝延熹元年三月己酉,置鴻德苑,置令。〔一九〕玉海卷一七一  州牧刺史,漢舊官,建元元年復置牧,十八年改為刺史,督二千石。〔二0〕御覽卷二五四

  交趾刺史,持節。〔二一〕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劉昭注

  其紹封削絀者,〔二二〕中尉、內史官屬亦以率減。〔二三〕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五劉昭注

  建武元年,復設諸侯王金璽綟綬,〔二四〕公、侯金印紫綬。九卿、執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大長秋、將作大匠、度遼諸將軍,郡太守、國傅相皆秩二千石,校尉、〔二五〕中郎將、〔二六〕諸郡都尉、〔二七〕諸國行相、〔二八〕中尉、〔二九〕內史、〔三0〕中護軍、司直秩皆二千石,〔三一〕以上皆銀印青綬。中外官尚書令、御史中丞、治書侍御史、〔三二〕公將軍長史、中二千石丞、〔三三〕正、平、諸司馬、中宮王家僕、雒陽令秩皆千石,尚書、中謁者、謁者、〔三四〕黃門   


  志  律曆志  〔一〕凡律所革,以變律呂,相生至六十。〔二〕聚珍本〔一〕「律曆志」,司馬彪續漢書律曆志中劉昭注引袁山松書云:「劉洪,字元卓,泰山蒙陰人……及在東觀,與蔡邕共述律曆記,考驗天官。」則東觀漢記律曆志出自蔡邕和劉洪之手。

  〔二〕「相生至六十」,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

  禮志  立春之日,立青旛,施土牛於門外,以示兆民。〔一〕書鈔卷一五四章帝行幸,敕立春之日,京都百官皆衣青衣,令史皆服青幘。〔二〕書鈔卷一五四

  漢承秦滅學,〔三〕庶事草創,明堂、辟雍闕而未舉。武帝封禪,始立明堂於泰山,〔四〕猶不於京師。元始中,王莽輔政,庶績復古,〔五〕乃起明堂、辟雍。御覽卷五三三  〔一〕「以示兆民」,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司馬彪續漢書禮儀志上云:「立春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師百官皆衣青衣,郡國縣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幘,立青幡,施土牛耕人於門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論衡亂龍篇云:「立春,東耕為土象人,男女各二,秉耒把鋤,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耕也,順氣應時,示率下也。」鹽鐵論授時篇載賢良語云:「發春而後,懸青幡而策土牛。」隋書禮儀志亦載立春出土牛事,是隋時仍沿漢制。

  〔二〕「令史皆服青幘」,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三〕「漢承秦滅學」,此句上冠有「蔡邕禮樂志曰」一句。蔡邕禮樂志即東觀漢記中禮樂志。蔡邕所撰東觀漢記諸志,是禮、樂分志。從本條內容看,應為禮志中文字。  〔四〕「武帝封禪,始立明堂於泰山」,初學記卷一三引蔡邕禮樂志云:「孝武帝封禪岱宗,立明堂於泰山汶上。」又類聚卷三八引蔡邕禮樂志云:「孝武封岱宗,立明堂於泰山汶上。」文字與此稍有不同。

  〔五〕「庶績復古」,聚珍本脫此句。

  樂志  漢樂四品:〔一〕一曰大予樂,〔二〕典郊廟、上陵殿諸食舉之樂。郊樂,易所謂「先王以作樂崇德,〔三〕殷薦上帝」,周官「若樂六變,〔四〕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也」。宗廟樂,虞書所謂「琴瑟以詠,祖考來假」,〔五〕詩云「肅雍和鳴,〔六〕先祖是聽」。食舉樂,王制謂「天子食舉以樂」,周官「王大食則令奏鍾鼓」。〔七〕二曰周頌雅樂,典辟雍、饗射、六宗、社稷之樂。辟雍、饗射,孝經所謂「移風易俗,〔八〕莫善於樂」,禮記曰「揖讓而治天下者,〔九〕禮樂之謂也」。社稷,詩所謂「琴瑟擊鼓,〔一0〕以御田祖」者也。禮記曰「夫樂施於金石,〔一一〕越於聲音,用乎宗廟、社稷,事乎山川、鬼神」,此之謂也。三曰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樂群臣,〔一二〕詩所謂「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者也。〔一三〕其短簫鐃歌,軍樂也。〔一四〕其傳曰黃帝岐伯所作,以建威揚德,風勸士也。〔一五〕蓋周官所謂「王師大獻則令凱樂,〔一六〕軍大獻則令凱歌」也。〔一七〕孝章皇帝親著歌詩四章,列在食舉,又制雲臺十二門詩,各以其月祀而奏之。熹平四年正月中,出雲臺十二門新詩,下大予樂官習誦,〔一八〕被聲,與舊詩並行者,皆當撰錄,以成樂志。〔一九〕司馬彪續漢書禮儀志中劉昭注〔一〕「漢樂四品」,此句上冠有「蔡邕禮樂志曰」一句,從所引內容看,當是東觀漢記樂志中文字。

  〔二〕「大予樂」,范曄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三年載:「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為大予樂。」李賢注云:「尚書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故據琁機鈐改之。
  〔三〕「先王以作樂崇德」,此下二句見易豫卦象傳。  〔四〕「若樂六變」,此下三句見周禮春官大司樂。

  〔五〕「琴瑟以詠,祖考來假」,此二句見尚書益稷篇。「假」,益稷篇作「格」。按「假」亦音「格」,二字音同義通。易萃卦云:「王假有廟。」王弼注云:「假,至。
  〔六〕「肅雍和鳴」,此下二句見詩周頌有瞽篇。

  〔七〕「王大食則令奏鍾鼓」,周禮春官大司樂云:「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鍾鼓。」「大食」,鄭玄注云:「大食,朔月、月半以樂宥食時也。
  〔八〕「移風易俗」,此下二句見孝經廣要道章。

  〔九〕「揖讓而治天下者」,此下二句見禮記樂記。  〔一0〕「琴瑟擊鼓」,此下二句見詩小雅甫田篇。  〔一一〕「夫樂施於金石」,禮記樂記云:「若夫禮樂之施於金石,越於聲音,用於宗廟、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則此所與民同也。」與此所引文字微異。

  〔一二〕「天子所以宴樂群臣」。御覽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漢樂有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樂群臣。」但漢帝也用來宴樂貴賓。如范曄後漢書東夷傳云:「順帝永和元年,其王來朝京師,帝作黃門鼓吹、角抵戲以遣之。
  〔一三〕「坎坎鼓我,蹲蹲舞我」,此二句見詩小雅伐木篇。「坎坎」,狀鼓之聲。「蹲蹲」,舞貌。鄭玄箋云:「為我擊鼓坎坎然,為我興舞蹲蹲然。」  〔一四〕「其短簫鐃歌,軍樂也」,莊述祖漢鐃歌句解云:「短簫鐃歌之為軍樂,特其聲耳,其辭不必皆序戰陣之事。」宋書樂志四載漢鼓吹鐃歌十八曲,敘戰陣者僅戰城南一篇,其餘皆與戰陣無涉。莊述祖說可能是正確的。御覽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短簫鐃歌,鼓吹之常,亦以賜有功諸侯也。
  〔一五〕「風勸士也」,宋書樂志一云:「……短簫鐃歌,蔡邕曰:「軍樂也,黃帝岐伯所作,以揚德建武,勸士諷敵也。」」宋書所引蔡邕語,即出蔡邕所撰禮樂志。  〔一六〕「王師大獻則令凱樂」,周禮春官大司樂云:「王師大獻則令奏愷樂。」「大獻」,謂戰勝獻捷於祖廟。

  〔一七〕「軍大獻則令凱歌」,周禮春官鎛師云:「軍大獻則鼓其愷樂。
  〔一八〕「大予樂官」,謂大予令、丞,屬太常。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二云:「大予樂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樂。凡國祭祀,掌請奏樂,及大饗用樂,掌其陳序。丞一人。」大予樂令下有員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學事,四人守學事。樂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見司馬彪書百官志二劉昭注所引漢官。

  〔一九〕「以成樂志」,此條通鑑卷四四胡三省注亦引,字句極簡。此下聚珍本尚有「國家離亂,大   


  傳一

  光烈陰皇后〔一〕有陰子公者,生子方,〔二〕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三〕即后之父也。范曄後漢書卷一0光烈陰皇后紀李賢注上微時,過新野,〔四〕聞后美,〔五〕心悅之。後至長安,見執金吾車騎甚盛,因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六〕娶妻當得陰麗華。」更始元年,遂納后於宛。〔七〕御覽卷一三七

  光烈陰皇后,上即位,立為貴人。〔八〕上以后性賢仁,宜母天下,欲授以尊位。后輒退讓,自陳不足以當大位。〔九〕御覽卷一四四  後為皇后。〔一0〕類聚卷一八

  失親數十年,言及未嘗不流涕。〔一一〕書鈔卷二四

  〔一〕「光烈陰皇后」,名麗華,南陽新野人,事詳范曄後漢書卷一0光烈陰皇后紀。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亦略載其事。范書皇后紀論云:「漢世皇后無謚,皆因帝謚以為稱。雖呂氏專政,上官臨制,亦無殊號。中興,明帝始建光烈之稱,其後並以德為配,至於賢愚優劣,混同一貫,故馬、竇二后俱稱德焉。其餘唯帝之庶母及蕃王承統,以追尊之重,特為其號,如恭懷、孝崇之比是也。」據史通古今正史篇,東觀漢記有外戚傳,本卷所收光烈陰皇后等傳,原當皆在外戚傳。  〔二〕「子方」,姚本注云:「子方即臘日以黃羊祠灶神者。」范曄後漢書陰識傳云:「宣帝時,陰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臘日晨炊而灶神形見,子方再拜受慶。家有黃羊,因以祀之。自是已後,暴至巨富,田有七百餘頃,輿馬僕隸,比於邦君。子方常言「我子孫必將彊大」,至識三世而遂繁昌,故後常以臘日祀灶,而薦黃羊焉。」事又見風俗通義祀典篇。陰識即光烈陰皇后前母兄。

  〔三〕「睦」,范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后紀李賢注云:「今世本「睦」作「陸」。」是唐代傳世本有「睦」作「陸」者。

  〔四〕「上微時,過新野」,此二句聚珍本作「初,光武適新野」,類聚卷二六、御覽卷二六引同,書鈔卷五四引作「光武初過新野」。

  〔五〕「聞后美」,此句聚珍本作「聞陰后美」,書鈔卷五四、類聚卷二六引同,御覽卷三八0引作「聞陰麗華美」。

  〔六〕「當」,書鈔卷五四引作「須」。

  〔七〕「更始元年,遂納后於宛」,范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后紀云:「初,光武適新野,聞后美,心悅之。後至長安,見執金吾車騎甚盛,因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更始元年六月,遂納后於宛當成里,時年十九。
  〔八〕「立為貴人」,范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后紀云:「光武即位,令侍中傅俊迎后,與胡陽、寧平主諸宮人俱到洛陽,以后為貴人。
  〔九〕「自陳不足以當大位」,建武二年,以光烈陰皇后固辭后位,遂立郭后。至十七年,乃廢郭后而立陰后,事見范曄後漢書光武郭皇后紀、光烈陰皇后紀。此條永樂大典卷二九七二亦引,字句全同。

  〔一0〕「後為皇后」,類聚卷一八引東觀漢記云:「初,光武聞陰麗華美,心悅之,歎曰:「娶妻當得陰麗華。」後為皇后。」「娶妻當得陰麗華」以上諸句,上文已作輯錄,今刪去,僅輯「後為皇后」一句。御覽卷三八0亦引此條文字,僅無「之」字,餘與類聚卷一八引同。

  〔一一〕「失親數十年,言及未嘗不流涕」,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范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后紀云:「七歲失父,雖已數十年,言及未曾不流涕。」  明德馬皇后〔一〕明德皇后嘗久病,至卜者家為卦,問咎祟所在。卜者卦定釋蓍,仰天歎息。〔二〕卜者乃曰:「此女明年小疾,必將貴。遂為帝妃,不可言也。」〔三〕御覽卷七二七后長七尺二寸,〔四〕青白色,方口美髮。〔五〕初學記卷一0

  明帝馬皇后美髮,為四起大髻,但以髮成,尚有餘,繞髻三匝,復出諸髮。〔六〕眉不施黛,裝不求飾。〔七〕獨左眉角小缺,補之如粟。常稱疾而終身得意。〔八〕范曄後漢書卷一0明德馬皇后紀李賢注  先人後己,發於至誠。〔九〕書鈔卷二五

  薦達左右。〔一0〕書鈔卷二五

  永平三年春,有司奏請立長秋宮,〔一一〕以率八妾。〔一二〕上未有所言。皇太后曰:「馬貴人德冠後宮。」遂登至尊。先是數日,后夢有小蟲飛無數隨著身,〔一三〕入皮膚中,復飛出。〔一四〕御覽卷三九八

  明德皇后既處椒房,太官上飯,累餚膳備副,重加幕覆,輒撤去,譴敕令與諸舍相望也。〔一五〕御覽卷八四七

  明德馬后不喜出入游觀,〔一六〕希嘗臨御   


  傳二

  齊武王縯縯字伯升。〔一〕王莽末年,天下大旱,蝗蟲蔽天,盜賊群起,四方潰畔。伯升遂起兵舂陵。〔二〕范曄後漢書卷一四齊武王縯傳李賢注伯升進圍宛,莽素震其名,大懼,使畫伯升像於埻,〔三〕旦起射之。〔四〕姚本

  平林後部攻新野,〔五〕不下,宰潘臨登城言曰:「得司徒劉公一信,〔六〕願先下。」及伯升軍至,即開門降。〔七〕姚本  伯升作攻城鬥車,上曰:「地車不可用,誰當獨居此上者?」伯升曰:「此兵法也。」上曰:「兵法但有所圖畫者,實不可用。」伯升遂作之。後有司馬犯軍令,〔八〕當斬,坐鬥車上。書鈔卷一三九

  更始遂共謀誅伯升,〔九〕大會諸將,以成其計。更始取伯升寶劍視之,繡衣御史申屠建隨獻玉玦,更始竟不能發。御覽卷八一五

  劉伯升部將宗人劉稷,〔一0〕數陷陣潰圍,勇冠三軍。聞更始立,怒曰:「本起兵圖大事者,伯升兄弟,更始何為者耶?」更始聞而心忌之。以稷為抗威將軍,稷不肯拜。更始乃收稷,將誅之,伯升固爭,並執伯升,即日害之。〔一一〕御覽卷四三四  〔一〕「縯字伯升」,原無此句,據東觀漢記傳例當有,今增補。齊武王縯,范曄後漢書卷一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聚珍本注云:「縯,光武兄,范書本傳及太平御覽各書俱稱伯升,當是以字行。
  〔二〕「伯升遂起兵舂陵」,原無此句,范曄後漢書齊武王縯傳云:「莽末,盜賊群起,南方尤甚。伯升召諸豪傑計議曰:「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連年,兵革並起。此亦天亡之時,復高祖之業,定萬世之秋也。」眾皆然之。於是分遣親客,使鄧晨起新野,光武與李通、李軼起於宛。伯升自發舂陵子弟,合七八千人,部署賓客,自稱柱天都部。」今括取范書大意增補。此句雖非原書舊貌,但文義當無相違。

  〔三〕「使畫伯升像於埻」,後漢書齊武王縯傳王先謙集解引惠棟說云:「太公金匱云:「武王伐紂,丁侯不朝,尚父乃畫丁侯於策,三旬,射之,丁侯病大劇。」莽蓋法古為厭勝之術也。呂氏春秋正月紀:「萬人操弓,共射一招,招無不中。」高誘注云:「招,埻的也。」說文:「埻,射臬也。
  〔四〕「旦起射之」,此條文字又見聚珍本,字句全同。范曄後漢書齊武王縯傳云:「王莽納言將軍嚴尤、秩宗將軍陳茂聞阜、賜軍敗,引欲據宛。伯升乃陳兵誓眾,焚積聚,破釜甑,鼓行而前,與尤、茂遇育陽下,戰,大破之,斬首三千餘級。尤、茂棄軍走,伯升遂進圍宛,自號柱天大將軍。王莽素聞其名,大震懼,購伯升邑五萬戶,黃金十萬斤,位上公。使長安中官署及天下鄉亭皆畫伯升像於塾,旦起射之。」「塾」,李賢注云:「東觀記、續漢書並作「埻」。」由此可知東觀漢記載王莽令天下射伯升像事。姚本、聚珍本所輯即本於范書和李賢注。

  〔五〕「平林」,原作「平陵」,今據范曄後漢書齊武王縯傳校改。  〔六〕「信」,原作「言」,今據范曄後漢書齊武王縯傳校改。

  〔七〕「即開門降」,此條文字聚珍本亦有,字句與姚本全同。范曄後漢書齊武王縯傳云:「聖公既即位,拜伯升為大司徒,封漢信侯。由是豪傑失望,多不服。平林後部攻新野,不能下。新野宰登城言曰:「得司徒劉公一信,願先下。」及伯升軍至,即開城門降。」「新野宰登城言曰」句下李賢注云:「王莽改令長為宰。東觀記曰其宰潘臨也。」姚本、聚珍本所輯即據范書和李賢注。

  〔八〕「後有司馬犯軍令」,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三六亦引,今據增補。

  〔九〕「更始遂共謀誅伯升」,此句上有闕文,致使文義未為完足。范曄後漢書齊武王縯傳云:更始元年「五月,伯升拔宛。六月,光武破王尋、王邑。自是兄弟威名益甚。更始君臣不自安,遂共謀誅伯升」。

  〔一0〕「劉伯升部將」,「升」字下原衍「都」字,聚珍本無此字,范曄後漢書齊武王縯傳亦無此字,今據刪。

  〔一一〕「即日害之」,此條下聚珍本尚有以下一段文字:「有二子,建武二年,立長子章為太原王,興為魯王。十一年,徙章為齊王。十五年,追謚伯升為齊武王。章少孤,光武感伯升功業不就,撫育恩養甚篤,以其少貴,欲令親吏事,故試守平陰令。」姚本亦有此段文字。按此條文字輯自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七0「撫育如子」條。舊本書鈔「撫育如子」條注文本作「東觀漢記北海王傳云:「北海靖王興,上撫育如子,每朝廷有異政,輒下問興。」」陳禹謨刪去舊本書鈔所引東觀漢記原文,補以范曄後漢書齊武王縯傳「有二子」至「故試守平陰令」一段文字,文末注曰「補」,又冠以「東觀漢記曰」,遂使姚本、聚珍本輯者把范書文字誤輯入東觀漢記。

  北海靖王興興遷弘農太守,〔一〕縣吏張申有伏罪,興收申案論,郡中震慄。時年旱,分遣文學循行屬縣,理冤獄,宥小過,應時甘雨澍降。〔二〕姚本北海靖王興,上撫育如子,〔三〕每朝廷有異政,京師雨澤,秋稼好醜,輒驛馬下問興。〔四〕其見親重如此。類聚卷四五

  〔一〕「興」,范曄後漢書卷一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興為齊武王縯次子,於建武二年封魯王,二十八年徙封北海王。

  〔二〕「應時甘雨澍降」,此條文字又見聚珍本,字句全同。二本所輯,不知出自何書。范曄後漢書北海靖王興傳云:「興……試守緱氏令,為人有明略,善聽訟,甚得名稱。遷弘農太守,亦有善政。」李賢注云:「續漢書曰:「弘農縣吏張申有伏罪,興收申案論,郡中震慄。時年旱,分遣文學循行屬縣,理冤獄,宥小過,應時甘雨降澍。」」書鈔卷七五亦引續漢書,文字微異。二本所輯,疑出續漢書。  〔三〕「上撫育如子」,原無此句,姚本、聚珍本亦未輯錄。書鈔卷七0引,今據增補。

  〔四〕「輒驛馬下問興」,原無「問」字,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七0引亦有,今據增補。此句御覽卷一五0引作「輒乘驛馬問焉」。

  北海敬王睦北海敬王睦,〔一〕顯宗之在東宮,尤見幸。而睦性謙恭好士,名儒宿德,莫不造門。〔二〕永平中,法憲頗峻,睦乃謝絕賓客,放心音樂。歲終,遣中大夫奉璧朝賀,〔三〕召而謂曰:「朝廷設問寡人,大夫將何辭對?」使者曰:「大王忠孝慈仁,敬賢樂士,臣雖螻蟻,敢不以實?」睦曰:「吁,子危我哉!此乃孤幼時進趨之行也。〔四〕大夫其對以孤襲爵已來,志意衰惰,聲色是娛,犬馬是好。」使者受命而行。御覽卷四二三北海敬王睦善草書,〔五〕臨病,明帝驛馬令作草書尺牘十首焉。御覽卷七四九

  〔一〕「北海敬王睦」,范曄後漢書卷一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敬」字原誤作「靖」,聚珍本作「敬」,與范書合,今據改。睦為北海靖王興子。  〔二〕「名儒宿德,莫不造門」,姚本云:「時法網尚疏,睦性好士,夙夜滋恭,千里人民土地財賄結歡,由是名儒造門者陸沉。」注云:「「陸沉」,字似有誤。」書鈔卷七0引云:「時法網尚疏,諸侯通賓客,千里人士財賄結歡,由是宿德名儒造門者沉陸。睦性好士,夙夜滋恭。
  〔三〕「中大夫」,范曄後漢書北海敬王睦傳李賢注云:「王國官也。」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云:王國大夫,「比六百石,無員,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賀正月,及使諸國。本皆持節,後去節」。

  〔四〕「此乃孤幼時進趨之行也」,范曄後漢書北海敬王睦傳李賢注云:「東觀記、後漢書並云「是吾幼時狂惷之行也」。」聚珍本已據李賢注引改。

  〔五〕「敬」,原誤作「靜」。

  趙孝王良〔一〕光武初起兵,良搏手大呼曰:「我欲詣納言嚴將軍。」叱上起去。出閤,令人視之。還白方坐啗脯,良復讙呼。上言「不可讙露」。明旦欲去。前白良曰:「欲竟何時詣嚴將軍所?」良意下,曰:「我為詐汝耳,當復何苦乎?」〔二〕范曄後漢書卷一四李賢注乾私出國,〔三〕到魏郡鄴、易陽,止宿亭,令奴金盜取亭席,金與亭佐孟常爭言,以刃傷常,部吏追逐,乾藏逃,金絞殺之,懸其屍道邊樹。國相舉奏,詔書削中丘。〔四〕范曄後漢書卷一四趙孝王良傳李賢注

  〔一〕「趙孝王良」,光武帝叔父,建武二年封廣陽王,五年徙為趙王。范曄後漢書卷一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當復何苦乎」,此條書鈔卷一四五引作「光武初起兵,良大怒,叱上,出閣外飲食,令人視之,還白方坐噉脯」。御覽卷八六二亦引,字句稍略。

  〔三〕「乾」,趙孝王良卒,子節王栩嗣。栩卒,子頃王商嗣。商卒,子靖王宏嗣。宏卒,子惠王乾嗣。據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元初三年九月宏卒,乾嗣立為趙王當在安帝元初四年。又據桓帝紀所載,乾卒於桓帝延熹七年。  〔四〕「詔書削中丘」,范曄後漢書趙孝王良傳云:「元初五年,封乾二弟為亭侯。是歲,趙相奏乾居父喪私娉小妻,又白衣出司馬門,坐削中丘縣。」與東觀漢記所述不同。  劉弘〔一〕劉弘,字禹孫,〔二〕年十五,治歐陽尚書,布衣徒行,請誦孜孜。〔三〕書鈔卷九八弘字孺孫,先起義兵,卒。范曄後漢書卷一四成武孝侯順傳李賢注

  〔一〕「劉弘」,成武孝侯劉順叔父,事見范曄後漢書卷一四成武孝侯順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各書皆不載劉弘追封爵謚,故此以姓名立目。

  〔二〕「字禹孫」,范曄後漢書成武孝侯順傳李賢注引云:「弘字孺孫。
  〔三〕「講誦孜孜」,此條聚珍本連綴於鄧弘傳中,不可據。鄧弘雖然也喜學講誦,范曄後漢書鄧騭傳云鄧弘少時也治歐陽尚書,與劉弘頗有相類之處。但不能因此混為一人。此條云劉弘字禹孫,而鄧弘字叔紀,兩人字絕異。根據二人之字,即可將二人事跡區別開來。  劉梁〔一〕梁字季少,病筋攣卒。范曄後漢書卷一四成武孝侯順傳李賢注〔一〕「劉梁」,劉弘弟,事見范曄後漢書卷一四成武孝侯順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各書皆不載劉梁追封爵謚,故此以姓名立目。

  城陽恭王祉〔一〕初名終,後改為祉。范曄後漢書卷一四城陽恭王祉傳李賢注劉敞曾祖節侯買,以長沙定王子封於零道之舂陵鄉,為舂陵侯。〔二〕敞父仁嗣侯,〔三〕於時見戶四百七十六,以舂陵地勢下濕,有山林毒氣,難以久處,上書願減戶徙南陽,留男子昌守墳墓,元帝許之。初元四年,徙南陽之白水鄉,猶以舂陵為國名,遂與眾弟鉅鹿都尉回往家焉。〔四〕仁卒,敞謙儉好義,推父時金寶財產與昆弟。荊州刺史上其義行,拜盧江都尉。御覽卷五一五  敞臨廬江歲餘,遭旱,行縣,人持枯稻,自言稻皆枯。吏強責租。敞應曰:「太守事也。」載枯稻至太守所。酒數行,以語太守,太守曰:「無有。」敞以枯稻示之,太守曰:「都尉事邪?」敞怒叱太守曰:「鼠子何敢爾!」刺史舉奏,莽徵到長安,免就國。〔五〕范曄後漢書卷一四城陽恭王祉傳李賢注

  敞為嫡子終娶宣子女習為妻,〔六〕宣使嫡子姬送女入門,二十餘日,義起兵。〔七〕范曄後漢書卷一四城陽恭王祉傳李賢注

  祉以建武二年三月見於懷宮。〔八〕范曄後漢書卷一四城陽恭王祉傳李賢注

  〔一〕「城陽恭王祉」,舂陵侯敞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零道」,原誤作「陵道」,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舂陵鄉,為」四字原脫,范曄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云:「敞曾祖父節侯買,以長沙定王子封於零道之舂陵鄉,為舂陵侯。」今據增補。  〔三〕「敞父仁嗣侯」,此句至「猶以舂陵為國名」諸句原作「敞父仁嗣侯,以舂陵地勢下濕,有山林毒氣,上書求減邑內徙。元帝初平四年,徙南陽之白水鄉,猶以舂陵為國名」。按范曄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李賢注引云:「考侯仁於時見戶四百七十六,上書願減戶徙南陽,留子男昌守墳墓,元帝許之。」又文選卷四張衡南都賦李善注引云:「舂陵節侯,長沙定王中子買。節侯生戴侯,戴侯生考侯,考侯仁以舂陵地勢下濕,難以久處,上書願徙南陽守墳墓。元帝許之,於是北徙。」今據范書李賢注、文選李善注增改數句。「初平」乃「初元」之訛,聚珍本不誤,范書亦不誤,今據校正。文選卷四張衡南都賦李善注又引「考侯仁徙封南陽白水鄉」一句。

  〔四〕「遂與眾弟鉅鹿都尉回往家焉」,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亦無,書鈔卷四八引,今據增補。「眾弟」,當作「從弟」。范曄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云:「遂與從弟鉅鹿都尉回及宗族往家焉。
  〔五〕「免就國」,此條御覽卷八三九亦引,文字稍略。

  〔六〕「宣」,高陵侯翟宣,漢成帝時丞相翟方進之子。

  〔七〕「義」,翟宣之弟。義起兵反王莽事見漢書翟方進傳所附翟義傳。

  〔八〕「祉以建武二年三月見於懷宮」,范曄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云:「及更始降於赤眉,祉乃閒行亡奔洛陽。是時宗室唯祉先至,光武見之歡甚。建武二年,封為城陽王。
  東海恭王彊東海恭王彊,〔一〕光武皇帝長子也。母郭后。建武二年六月,立為皇太子。十七年十月,郭后廢為中山太后。自郭后廢,彊不自安,數因左右陳誠,願備藩輔。十九年六月,〔二〕彊廢為東海王。二十八年十月,就國,兼食東海、魯國二郡二十九縣,〔三〕租入倍諸王,賞賜恩寵絕無倫比,〔四〕置虎賁旄頭雲罕,〔五〕宮殿設鍾   


  傳三  劉玄劉玄,〔一〕字聖公,光武族兄也。弟為人所殺,聖公結客欲報之。客犯法,聖公避吏於平林。吏繫聖公父子張。聖公詐死,使人持喪歸舂陵,吏乃出子張,聖公因自逃匿。王莽末,南方飢饉,〔二〕人庶群入野澤,掘鳧茈而食,〔三〕更相侵奪。新市人王匡、王鳳為平理諍訟,遂推為渠帥,眾數百人。諸亡命往從之,數月間至七八千人,號新市兵。平林人陳牧、廖湛復聚眾千餘人,號平林兵。聖公入平林中,與伯升會,〔四〕遂共圍宛。聖公號更始將軍。自破甄阜等,眾庶來降十餘萬。諸將立劉氏,南陽英雄皆歸望於伯升。然漢兵以新市、平林為本,其將帥素習聖公,因欲立之。而朱鮪立壇城南淯水上,詣伯升。呂植通禮經,為謁者,將立聖公為天子儀以示諸將。〔五〕馬武、王匡以為王莽未滅,不如且稱王。張卬拔劍擊地曰:〔六〕「稱天公尚可,稱天子何謂不可!」於是諸將軍起,與聖公至於壇所,奉通天冠進聖公。於是聖公乃拜,冠,南面而立,改元為更始元年。上為太常偏將軍。上破二公於昆陽城,〔七〕而更始收劉稷及伯升,即日皆物故。上馳詣宛謝罪,更始大慚。長安中兵攻王莽,斬首,收璽綬詣宛。〔八〕更始入便坐黃堂上視之,曰:「莽不如此,當與霍光等。」更始韓夫人曰:「莽不如此,帝那為得之?」〔九〕更始北都洛陽,李松等自長安傳輿服御物,〔一0〕及中黃門從官至洛陽。關中咸相望天子,〔一一〕更始遂西發洛陽,〔一二〕李松奉引,車馬奔,觸北闕鐵柱門,三馬皆死。更始至長安,居東宮,鍾鼓帷帳,宮人數千,官府閭里,御府帑藏,皆安堵如舊。〔一三〕更始上前殿,郎吏以次侍。更始愧恧,俯刮席與小常侍語,〔一四〕郎吏怪之。更始納趙萌女為后,有寵,遂委政於趙萌,〔一五〕日在後庭與婦人   


  傳四

  李通〔一〕齊武王常殺通同母弟申屠臣,〔二〕上不得已過通,乃買半臿佩刀裹之。至通舍,時病臥,因持上手得刀。通異之,乃謂上曰:「一何武也!」上曰:「以備不虞耳。」〔三〕書鈔卷一二三王莽前隊大夫誅謀反者,〔四〕李次元聞事發覺,被馬欲出。〔五〕馬駕在轅中,惶遽著鞍上馬,出門顧見車方自覺,乃止。御覽卷四六九

  李通娶寧平公主。〔六〕為大司空。〔七〕通性謙恭,常避權勢,謝病不視事。御覽卷四二三

  李通上疏曰:「臣經術短淺,智能空薄。」〔八〕文選卷三八任昉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李善注

  李通上大司空印綬,以特進奉朝請。及有司奏請封諸皇子,帝感通首創大謀,即日封通少子雄為邵陵侯。每幸南陽,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九〕御覽卷五二六

  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箕嗣。〔一0〕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李通傳李賢注

  〔一〕「李通」,字次元,南陽宛人,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申屠臣」,本書光武帝紀作「公孫臣」。

  〔三〕「以備不虞耳」,此條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二三引作「齊武王嘗殺通同母弟申徒臣,上恐其怨,不欲與軼相見。軼數請,上乃強見之。軼深達通意,上乃許往,意不安,買半臿佩刀懷之。至通舍,通甚悅,握上手,得半臿刀,謂上曰:「一何武也!」上曰:「倉卒時以備不虞耳。」」除首句外,文字與范曄後漢書李通傳李賢注所引續漢書全同,疑陳本書鈔此段文字係抄自續漢書。姚本、聚珍本所輯皆本陳本書鈔,僅一二字歧異。

  〔四〕「前隊大夫」,范曄後漢書李通傳云:光武與李通「欲劫前隊大夫及屬正」,李賢注云:「前隊大夫謂南陽太守甄阜也。
  〔五〕「出」,御覽卷三五八引作「亡」。

  〔六〕「寧平公主」,即光武女弟伯姬。

  〔七〕「為大司空」,據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七年五月,前將軍李通為大司空,十二年九月免。

  〔八〕「智能空薄」,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九〕「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太」字原脫,聚珍本有,御覽卷五五七引亦有,今據增補。此條御覽卷二00亦引,字句稍略。  〔一0〕「子箕嗣」,范曄後漢書李通傳云:通卒,「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黃嗣」。李賢注云:「東觀記「黃」字作「箕」也。」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鄧晨晨曾祖父隆,揚州刺史,祖父勳,交阯刺史。范曄後漢書卷一五鄧晨傳李賢注晨與上共載出,逢使者不下車,使者怒,頗加恥辱。上稱江夏卒史,晨更名侯家丞。使者以其詐,將至亭,欲罪之,新野宰潘叔為請,得免。范曄後漢書卷一五鄧晨傳李賢注  鄧晨,〔一〕南陽人,與上起兵,新野吏乃燒晨先祖祠堂,汙池室宅,焚其冢墓。宗族皆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隨婦家入湯鑊中?」〔二〕晨終無恨色。御覽卷四八三

  光武微時與鄧晨觀讖,云「劉秀當為天子」。或言「國師公劉秀當之」。〔三〕光武曰:「安知非僕乎?」建武三年,上徵鄧晨還京師,數讌見,說故舊平生為忻樂。晨從容謂帝曰:「僕竟辨之。」帝大笑。御覽卷三九一  鄧晨為陳留郡,〔四〕興鴻郤陂,〔五〕益地數千頃,溉郡稻,常以豐熟,兼流給他郡。書鈔卷三九

  〔一〕「鄧晨」,字偉卿,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何故隨婦家入湯鑊中」,鄧晨娶光武姊元,故晨宗族有此語。

  〔三〕「國師公劉秀」,漢書劉歆傳云:「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穎叔云。及王莽篡位,歆為國師。」顏師古注引應劭云:「河圖赤伏符云:「劉秀發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鬥野,四七之際火為主。」故改名,幾以趣也。
  〔四〕「為陳留郡」,即為陳留郡太守。據范曄後漢書鄧晨傳,晨未曾為陳留郡太守,建武十三年,曾拜汝南郡太守,此當作「為汝南郡」,下云晨興鴻郤陂,陂即在汝南境內,可為確證。

  〔五〕「鴻郤陂」,原作「鴻都陂」,誤。聚珍本尚不誤,今據改正。范曄後漢書鄧晨傳云:建武十三年,為汝南太守,「興鴻郤坡數千頃田」。鴻郤坡為武帝時開鑿,引淮水為坡灌田,位於汝南郡慎陽、新息間。成帝時,關東大水,陂溢為害,翟方進為丞相,奏罷之。

  來歙來歙,〔一〕字君叔,南陽新野人也。父沖。〔二〕歙有大志慷慨,治春秋左氏,〔三〕東詣洛陽見上,上大喜,〔四〕曰:「君叔獨勞苦。」即解所被襜襦以衣歙,〔五〕拜太中大夫。御覽卷二四三來歙,字君叔,南陽人也。建武五年,持節送馬援,奉璽書於隗囂。囂遣子恂隨入侍。時山東略定,帝謀西收囂兵,〔六〕與俱伐蜀。囂將王元說囂,故狐疑不決。〔七〕歙素剛直,遂發憤責之曰:「國家以公知臧否,曉廢興,故以手書暢至意。足下推忠誠,〔八〕遣伯春委質,〔九〕是君臣父子信也。〔一0〕今乃欲從佞惑之言,為族滅之計,叛主負子,違背忠信。吉凶之決,在於今日。」因欲前刺囂,囂起入,部勒兵,將殺歙,歙徐杖節就車而去。御覽卷七七八

  上聞得略陽,〔一一〕甚悅。左右怪上數破大敵,今得小城,何足以喜?然上以略陽囂所依阻,心腹已壞,則制其支體易也。范曄後漢書卷一五來歙傳李賢注  囂圍來歙於略陽,世祖詔曰:「桃花水出,〔一二〕船槃皆至,〔一三〕郁夷、陳倉,〔一四〕分部而進者也。」水經注卷一七

  上大發關東兵,自將上隴,隗囂眾潰走,圍解。於是置酒高會,勞賜諸將,來歙班坐絕席,在諸將之右,賜歙妻縑千疋。〔一五〕御覽卷三0七

  光武使來歙監諸將。〔一六〕御覽卷二四0  來歙征公孫述,〔一七〕詔於汧積穀六萬斛,驢四百頭負馱。御覽卷三三二  隗囂破後,有五谿六種寇侵,見便鈔掠,退阻營塹。來歙乃大治攻具衝車度塹,遂與五谿戰,大破之。御覽卷三三六

  來歙與蓋延攻公孫述將王元。〔一八〕破之,蜀人大懼,使刺客刺歙,〔一九〕歙未死,馳告蓋延。延見歙,伏悲不能仰視。〔二0〕歙叱曰:「故呼卿,欲屬以軍事,而反效兒女子泣涕乎!」延收淚強起,受所誡。歙自書表,投筆抽刃而死。御覽卷四八八

  帝嘉歙忠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鄉侯。〔二一〕范曄後漢書卷一五來歙傳李賢注

  〔一〕「來歙」,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父沖」,此句原無。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父仲。」李賢注云:「東觀記「仲」作「沖」。」此句即據李賢注增補。  〔三〕「春秋左氏」,聚珍本作「左氏春秋」。

  〔四〕「東詣洛陽見上,上大喜」,原無下一「上」字,今據御覽卷六九五引增補。此二句孔廣陶校注本書鈔卷一二九引作「世祖見歙,與之大歡」。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二九引作「來歙與劉嘉俱詣洛陽,世祖見歙,與之大歡」。姚本、聚珍本即據陳本書鈔輯錄。

  〔五〕「所」,原脫,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六九五、范曄後漢書來歙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衣」,御覽卷六九五引作「賜」。

  〔六〕「收」,原誤作「牧」,聚珍本作「收」,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

  〔七〕「狐疑」,此二字原脫,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來歙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八〕「推」,原誤作「擁」,聚珍本作「推」,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

  〔九〕「遣伯春委質」,此句原脫誤為「眷委質」。聚珍本作「遣伯春委質」,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伯春」,隗恂字。

  〔一0〕「是君臣父子信也」,此句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作「是臣主之交信也」。

  〔一一〕「上聞得略陽」,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建武「八年春,歙與征虜將軍祭遵襲略陽,遵道病還,分遣精兵隨歙,合二千餘人,伐山開道,從番須、回中徑至略陽,斬囂守將金梁,因保其城。囂大驚曰:「何其神也!」其下李賢即引「上聞得略陽」云云作注。此句上聚珍本有「歙與征虜將軍祭遵襲略陽,因保其城」二句,係據范書增補。  〔一二〕「桃花水」,漢書溝洫志載杜欽言治河之策,有「來春桃花水盛」之語,顏師古注云:「月令「仲春之月,桃始華」。蓋桃方華時,既有雨水,川谷冰泮,眾流猥集,波瀾盛長,故謂之桃華水耳。而韓詩傳云「三月桃華水」。
  〔一三〕船槃」,後漢書來歙傳王先謙集解所載沈欽韓說引作「松槃」,並注云:「「松槃」,或作「船槃」,疑「轉般」之誤。
  〔一四〕「郁夷、陳倉」,四庫全書考證云:「按司馬書郡國志右扶風有陳倉,無郁夷,蓋東漢時省。
  〔一五〕「賜歙妻縑千疋」,「妻」字原脫,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九引亦有,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增補。此條御覽卷八一八亦引,字句全同,而卷三九三引字句稍異。

  〔一六〕「光武使來歙監諸將」,據范曄後漢書來歙傳載,光武帝發關東兵解略陽之圍後,「勞賜歙,班坐絕席,在諸將之右,賜歙妻縑千匹。詔使留屯長安、悉監護諸將」。

  〔一七〕「來歙征公孫述」,姚本、聚珍本無此句,而有「因歙上疏宜選兵馬,儲積資糧」二句。按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詔使留屯長安,悉監護諸將。歙因上書曰:「公孫述以隴西、天水為藩蔽,故得延命假息。今二郡平蕩,則述智計窮矣。宜益選兵馬,儲積資糧。……」帝然之。於是大轉糧運。」其下李賢注云:「東觀記曰:「詔於汧積穀六萬斛,驢四百頭負馱。」」姚本、聚珍本「因歙上疏」云云二句係撮取范書大意增補。

  〔一八〕「來歙與蓋延攻公孫述將王元」,事在建武十一年。

  〔一九〕「刺客」,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三五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0〕「伏悲」,類聚卷三五、御覽卷三八七引作「悲哀」。

  〔二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鄉侯」,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建武十三年,「帝嘉歙忠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侯」。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宜西鄉侯」。」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鄧禹鄧禹,〔一〕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二〕年十三,能誦詩,受業長安。時上亦遊學京師,禹年雖幼,而見上知非常人,遂相親附。〔三〕御覽卷三八四鄧禹,字仲華,南陽人也。更始既至雒陽,以世祖為大司馬,使安集河北。禹聞之,自南陽發,北徑渡河,追至鄴謁,上見之甚驩,謂曰:「我得拜除長吏。生遠來,寧欲仕耶?」禹曰:「不願也。」文選卷二五劉琨重贈盧諶李善注

  鄧禹聞上安集河北,〔四〕即杖策北渡,〔五〕追及於鄴。上欣其至。禹進說曰:「更始雖都關西,今山東未安,赤眉、青犢之屬,動以萬數,三輔假號,往往群聚。更始既未有所挫,而不自聽斷,〔六〕諸將皆庸人屈起,〔七〕志在財幣,爭用威力,朝夕自快,非有忠良明智,深慮遠圖,欲尊主安民者。明公雖建蕃輔之功,〔八〕猶恐無所成立。〔九〕於今之計,莫如攬延英雄,〔一0〕務悅民心,立高祖之業,救萬民之命。以公而慮天下,不足定也。」上大悅,因令左右號禹曰鄧將軍,常宿止於中,與定計議。御覽卷四六一

  上至廣阿,〔一一〕止城門樓上,披輿地圖,指示鄧禹曰:「天下郡國如是,我乃始得一處,卿言天下不足定,何也?」〔一二〕類聚卷六三

  上破邯鄲,誅王郎,欲北發突騎。禹曰:「吳漢有智謀,諸將鮮能及者。」上以禹為知人。〔一三〕書鈔卷三三

  光武即位,拜鄧禹為大司徒。制曰:〔一四〕「前將軍鄧禹,〔一五〕深執忠孝,與朕謀謨帷幄,決勝千里。孔子曰:「自吾有回也,門人日以親。」〔一六〕封禹為酇侯。」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赤眉入長安,鄧禹乘勝獨克,而師行有紀,皆望風相攜以迎降者,日以千數,〔一七〕眾號百萬類聚卷五九

  鄧禹為司徒,討赤眉,不以時進,光武敕曰:「司徒,〔一八〕堯也;赤眉,桀也。今長安飢民。孰不延望?」御覽卷二0七  自馮愔反後,〔一九〕鄧禹威稍損,又乏食。赤眉還入長安,鄧禹與戰,敗走,至高陵,軍士飢餓,皆食藻菜。〔二0〕帝乃徵禹還,敕曰:「赤眉無穀,〔二一〕自當來降,吾折箠笞之,〔二二〕非諸將憂也。」〔二三〕御覽卷三五

  鄧禹與赤眉戰,赤眉佯敗,棄輜重走,車皆載土,〔二四〕以豆覆其上。兵士飢,爭取之。赤眉引還擊之,軍潰亂。時百姓饑,人相食,黃金一斤易豆五升,道路斷隔,委輸不至,軍士悉以   


  傳五

  吳漢吳漢,〔一〕字子顏,南陽人。〔二〕韓鴻為使者,使持節,降河北,拜除二千石,人為言:「吳子顏,奇士也,可與計事。」〔三〕書鈔卷七三吳漢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語自達,鄧禹及諸將多所薦舉。〔四〕再三召見,〔五〕其後勤勤不離公門,上亦以其南陽人,漸親之。〔六〕御覽卷四六四

  上既破邯鄲,誅王郎,召鄧禹宿,夜語曰:「吾欲北發幽州突騎,〔七〕諸將誰可使者?」禹曰:「吳漢可。吳漢與鄧弘俱客蘇弘,〔八〕稱道之。禹數與語,其人勇鷙有智謀,諸將鮮能及者。」上於是以漢為大將軍。漢遂斬幽州牧苗曾,上以禹為知人。御覽卷四四二

  吳漢與蘇茂、周建戰,〔九〕漢躬被甲持戟,告令諸部將曰:「聞鼓聲皆大呼俱進,後至者斬。」遂鼓而進,賊兵大破。〔一0〕御覽卷三五二

  北擊清河長垣及平原五里賊,皆平之。〔一一〕范曄後漢書卷一八吳漢傳李賢注

  吳漢擊富平、獲索二賊於平原。〔一二〕明年春,賊率五萬餘人夜攻漢營,軍中驚亂,漢堅臥不動。〔一三〕御覽卷三九三

  公孫述大司馬田戎將兵下江關,〔一四〕至南郡,據浮橋於江水,〔一五〕吳漢鋸絕橫橋,大破之。初學記卷七

  吳漢進逼成都,阻江北為營,使副將武威將軍劉禹將萬餘人屯於江南。〔一六〕范曄後漢書卷一八吳漢傳李賢注

  吳漢伐蜀,分營於水南水北,〔一七〕北營戰不利,乃銜枚引兵往合水南營,大破公孫述。御覽卷三五七

  吳漢兵守成都,公孫述將延岑遣奇兵出吳漢兵後,襲擊破漢,漢墮水,緣馬尾得出。〔一八〕御覽卷八九四

  吳漢平成都,乘筏從江下巴郡,盜賊解散。〔一九〕書鈔卷一三八

  吳漢性忠厚,篤於事上,〔二0〕自初從征伐,〔二一〕常在左右,〔二二〕上未安,則側足屏息,上安然後退舍。兵有不利,軍營不完,〔二三〕漢常獨繕檠其弓戟,〔二四〕閱其兵馬,激揚吏士。上時令人視吳公何為,還言方作戰攻具,上常曰:〔二五〕「吳公差強人意,〔二六〕隱若一敵國矣。」〔二七〕封漢廣平侯。〔二八〕御覽卷四一八

  吳漢當出師,朝受詔,夕即引道,初無辦嚴之日,〔二九〕故能常任職,以功名終。〔三0〕類聚卷五九

  吳漢嘗出征,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三一〕御覽卷四二九

  吳漢爵位奉賜最尊重,然但治宅,〔三二〕不起巷第。〔三三〕夫人先死,〔三四〕薄葬小墳,不作祠堂,恭儉如此。疾篤,〔三五〕車駕親臨,問所欲言。對曰:「臣愚無所識知,唯願慎無赦而已。」病薨,奏謚曰:「有司議宜以為武。」〔三六〕詔特賜曰忠侯。〔三七〕無後,國除。〔三八〕類聚卷四0  序曰:自古異代之忠,其詳不可得聞也。已近觀大漢高祖、世祖受命之會,建功垂名之忠,察其屈伸,固非鄉舉里選所能拔也。吳漢起鄉亭,由逆旅假階韓鴻,發筴彭寵,然後遇乎聖王,把旄杖鉞,佐平諸夏,東征海嵎,北臨塞漠,西踰隴山,南平巴、蜀,遂斬公孫述、延岑、劉永、董憲之首,斯其跨制州域,竊號帝王,章章可數者。熛起糜沸之徒,其所灑掃眾矣。天下既定,將帥論功,吳公為大。覽其戰剋行事,無知名,無勇功,令合於孫、吳。何者?建武之行師,計出於主心,勝決廟堂,將帥咸承璽書,倚威靈,以治剋亂,以智取愚,其勢然也。及漢持盈守位,勞謙小心,懼以終始,勒功帝佐,同名上古,盛矣哉!〔三九〕史略卷三

  〔一〕「吳漢」,范曄後漢書卷一八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吳」字書鈔卷七三引時省,今補入。  〔二〕「南陽人」,原無此句,聚珍本有,文選卷四張衡南都賦李善注、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卷五二韋曜博弈論李善注引亦皆有此句,今據增補。

  〔三〕「可與計事」,此條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七三引作「漢字子顏,更始立,使使者韓鴻徇河北。或謂鴻曰:「吳子顏,奇士也,可與計事。」鴻召見漢,甚悅之」。唐類函卷五七引同。姚本、聚珍本皆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輯錄。  〔四〕「多所薦舉」,文選卷五二韋曜博弈論李善注引作「多舉漢者」。

  〔五〕「再三召見」,此下四句原無,聚珍本有,文選卷五二韋曜博弈論李善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漸親之」,此條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亦引,字句略於此。

  〔七〕「吾」,原無此字,御覽卷六三一引有,今據增補。「發」,聚珍本作「伐」,誤。御覽卷六三一引作「發」,尚不誤。范曄後漢書吳漢傳云:「光武將發幽州兵,夜召鄧禹,問可使行者。
  〔八〕「吳漢與鄧弘俱客蘇弘」,此下三句原無,御覽卷六三一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三句,惟無「吳」字,又「蘇弘」二字下有一「弘」字,餘同。

  〔九〕「吳漢與蘇茂、周建戰」,事在建武三年,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和吳漢傳。

  〔一0〕「破」,聚珍本作「敗」。

  〔一一〕「北擊清河長垣及平原五里賊,皆平之」,范曄後漢書吳漢傳云:建武四年,「又率陳俊及前將軍王梁,擊破五校賊於臨平,追至東郡箕山,大破之。北擊清河長直及平原五里賊,皆平之」。李賢注云:「東觀記及續漢書「長直」并作「長垣」。按長垣,縣名,在河南,不得言北擊,而范書作長直,當是賊號,或因地以為名。」可知東觀漢記載漢攻清河、平原事。此條即綜合李賢注與范書而成。  〔一二〕「吳漢擊富平、獲索二賊於平原」,事在建武五年,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通鑑卷四一。聚珍本注云:「此建武二年事。」誤。范曄後漢書吳漢傳載於建武四年,亦不確。

  〔一三〕「漢」,原脫,依文義應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一四〕「公孫述大司馬田戎將兵下江關」,事在建武十一年。「下江關」三字原誤作「下江開」,聚珍本作「下江關」,玉海卷一七二引同,今據校正。  〔一五〕「水」,玉海卷一七二、記纂淵海卷八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上」。

  〔一六〕「使副將武威將軍劉禹將萬餘人屯於江南」,范曄後漢書吳漢傳云:漢攻拔廣都,「遂自將步騎二萬餘人進逼成都,去城十餘里,阻江北為營,作浮橋,使副將武威將軍劉尚將萬餘人屯於江南,相去二十餘里」。李賢注云:「東觀記、續漢書「尚」字并作「禹」。」是東觀漢記載漢與禹分屯江南北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字句輯錄。

  〔一七〕「分營於水南水北」,與上條為同一事。

  〔一八〕「緣馬尾得出」,此條事類賦卷二一亦引,文句稍異。姚本作「吳漢伐蜀,戰敗墮水,緣馬尾得出」。類聚卷九三引與姚本同。

  〔一九〕「盜賊解散」,此條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三八引作「吳漢平成都,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楊偉、徐容等惶恐解散」,下注「補」字,即謂已用他書改補,已非書鈔原貌。而姚本、聚珍本皆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輯錄。按范曄後漢書吳漢傳云:建武「十八年,蜀郡守將史歆反於成都,……而宕渠楊偉、朐   


  傳六

  任光任光,〔一〕字伯卿,初為鄉嗇夫。〔二〕漢兵攻宛,軍人見光冠服鮮明,令解衣,將斬而奪之。會光祿勳劉賜適至,視光容貌長者,乃救全之。御覽卷六四六扶柳縣廷掾持王郎檄詣府白光,光斬之於市。〔三〕范曄後漢書卷二一任光傳李賢注

  光武平河北,任光伯卿暮入堂陽,使騎皆炬火,〔四〕天地赫然盡赤,堂陽驚怖,即夜降。御覽卷八七0  〔一〕「任光」,南陽宛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

  〔二〕「鄉嗇夫」,續漢書百官志云:「其鄉小者,縣置嗇夫一人。主知民善惡,為役先後,知民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
  〔三〕「光斬之於市」,范曄後漢書任光傳云:「更始至雒陽,以光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國皆降之,光獨不肯,遂與都尉李忠、令萬脩、功曹阮況、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廷掾持王郎檄詣府白光,光斬之於市,以徇百姓。」李賢注云:「東觀記扶柳縣廷掾。」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字句輯錄。  〔四〕「使」,原誤作「懸」,聚珍本作「使」,今據改。范曄後漢書任光傳云:「世祖遂與光等投暮入堂陽界,使騎各持炬火。
  任隗〔一〕任隗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二〕御覽卷二四一建武八年,〔三〕始置將作大匠,自任隗始。六帖卷七五

  任隗,字仲和,拜司空。〔四〕永元初,外戚秉權,朝臣畏竦,莫敢抗省。惟隗與袁安同心合意,〔五〕數犯嚴諫,〔六〕舉竇憲并諸黨,免官爭奏。〔七〕書鈔卷五二

  屯卒,〔八〕子騰嗣。〔九〕范曄後漢書卷二一任隗傳李賢注

  〔一〕「任隗」,任光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又見袁山松後漢書。袁宏後漢紀卷一三亦略載其事。  〔二〕「任隗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御覽卷二四一引云:「馬廖、任隗皆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輯錄此條時已刪去馬廖。

  〔三〕「建武八年」,姚本同,聚珍本作「建武元年」。按此當作「建初元年」。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引蔡質漢儀云:將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建初元年復置將作大匠時,即以任隗為此官。范曄後漢書任隗傳云:「肅宗即位,雅相敬愛,數稱其行,以為將作大匠。將作大匠自建武以來常謁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此可為確證。

  〔四〕「拜司空」,時在章帝章和元年。

  〔五〕「合意」,姚本、聚珍本作「畢力」,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

  〔六〕「嚴」,姚本同,聚珍本作「顏」。按「顏」字是。

  〔七〕「舉竇憲并諸黨,免官爭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無,與陳禹謨刻本書鈔同。

  〔八〕「屯」,任隗之子。  〔九〕「子騰嗣」,范曄後漢書任隗傳云:隗「永元四年薨,子屯嗣。帝追思隗忠,擢屯為步兵校尉,徙封西陽侯。屯卒,子勝嗣」。李賢注云:「東觀漢記「勝」作「騰」。」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字句輯錄。

  李忠李忠,〔一〕字仲都,〔二〕父為高密中尉,忠發兵奉世祖,〔三〕為右將軍,封武固侯。時無綬,上自解所佩綬以賜之。書鈔卷六四上初至不脫衣帶,衣服垢薄,使忠解澣長襦,忠更作新袍   


  傳七

  竇融〔一〕以軍功封寧武男。〔二〕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   


  傳八

  卓茂卓茂,〔一〕字子康,〔二〕南陽人也。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卓茂為丞相史,〔三〕嘗出,道中有人認茂馬者。茂問失馬幾日,〔四〕對曰:「月餘矣。」茂曰:「然此馬畜已數年。」遂解馬與之,曰:「即非所失,幸至丞相府還我。」乃步輓車去。後馬主自得馬,〔五〕慚愧詣府,叩頭謝歸焉。〔六〕類聚卷九三

  卓茂,字子康,南陽人。遷密令,視民如子,口無惡言,吏民親愛而不忍欺之。民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七〕茂問之曰:「亭長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屬之而受乎?〔八〕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耶?」民曰:「竊聞賢明之君,〔九〕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遺之。」茂曰:「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尚致饋,此乃相親,況吏民乎?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去,不在人間耶?亭長素為善吏,〔一0〕歲時遺之,禮也。」民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從人情。今我以禮教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時天下大蝗,河南二十餘縣皆被其災,獨不入密界。督郵言之,〔一一〕太守不信,自出按行,〔一二〕見乃服焉。御覽卷二六七  守令與茂並居,久之,吏人不歸往守令。〔一三〕范曄後漢書卷二五卓茂傳李賢注

  是時王莽秉政,置大司農六部丞,勸課農桑,遷茂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隨送。〔一四〕范曄後漢書卷二五卓茂傳李賢注

  上初即位,先訪求茂,〔一五〕茂謁見,時年七十餘矣。〔一六〕建武元年詔曰:「故密令卓茂,束身自脩,執節淳固,斷斷無他,其心休休焉。夫士誠能為人所不能為,則名冠天下,當受天下重賞。故武王誅紂,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今以茂為太傅,封褒德侯,〔一七〕賜安車一乘,衣一襲,金五百斤。」〔一八〕御覽卷二0一  茂為人恬蕩樂道,惟實不為華貌,行己在於清濁之間,自束髮至白首,與人未嘗有爭競。范曄後漢書卷二五卓茂傳李賢注

  〔一〕「卓茂」,范曄後漢書卷二五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字子康」,原誤作「字子容」,聚珍本作「字子康」,書鈔卷五二,御覽卷二0六、卷二六七引亦作「字子康」,與范曄後漢書卓茂傳同,今據改正。

  〔三〕「丞相史」,時孔光為丞相,茂為孔光府史。孔光為丞相是在哀帝年間。

  〔四〕「茂問失馬幾日」,此句御覽卷四九一引作「茂問亡馬幾時乎」。  〔五〕「後馬主自得馬」,此句聚珍本作「後日馬主自得其馬」,御覽卷四九一引同。

  〔六〕「慚愧詣府,叩頭謝歸焉」,此二句原作「慚愧詣茂」,今據聚珍本、御覽卷四九一引校改。

  〔七〕「部亭長」,即所部亭長。

  〔八〕「屬」,讀作「囑」。

  〔九〕「明」,范曄後漢書卓茂傳同,聚珍本作「聖」。

  〔一0〕「亭長素為善吏」,此下三句原無,御覽卷八六三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下三句,但連綴於上文「知相敬事也」句下。今據范曄後漢書卓茂傳置此。

  〔一一〕「督郵」,漢制,郡監屬縣,設五部,部有督郵掾,以察諸縣。見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

  〔一二〕「行」,原誤作「幸」,聚珍本作「行」,范曄後漢書卓茂傳同,今據改正。

  〔一三〕「吏人不歸往守令」,此條上有闕文。范曄後漢書卓茂傳云:茂「遷密令,……初,茂到縣,有所廢置,吏人笑之,鄰城聞者皆蚩其不能。河南郡為置守令,茂不為嫌,理事自若。數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遺」。可見此條上當有「河南郡為置守令」一句。姚本、聚珍本已增入。聚珍本將此條連綴於上條「視民如子」句前。  〔一四〕「密人老少皆涕泣隨送」,此條全為范曄後漢書卓茂傳中文字,李賢於此段文字下注云:「王莽攝政,置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課農桑。今書及東觀記並言六部。」從李賢注來看,東觀漢記卓茂傳當有王莽秉政,茂為京部丞事,今摘錄范書文句編次於此。范書文句雖然未必與東觀漢記盡符,但亦不會相去太遠。

  〔一五〕「上初即位,先訪求茂」,此二句原無,御覽卷七一0引,今據增補。「求」字下御覽引有「賢」字,係衍文,今刪去。

  〔一六〕「茂謁見,時年七十餘矣」,此二句原無,御覽卷二0六引,今據增補。御覽引原無「時」字、「矣」字,范曄後漢書卓茂傳李賢注引有,今據增補。

  〔一七〕「褒德侯」,書鈔卷四八、卷一二九,御覽卷七一0引皆同。范曄後漢書卓茂傳作「褒德侯」,李賢注云:「東觀記、續漢書皆作「宣德侯」。」聚珍本、御覽卷二0六引東觀漢記、書鈔卷五二引應劭漢官皆作「宣德侯」。疑東觀漢記傳本有作「褒德侯」者,也有作「宣德侯」者。  〔一八〕「金五百斤」,范曄後漢書卓茂傳作「絮五百斤」。似以范書為是。此條書鈔卷一九、記纂淵海卷七一亦引,字句極略。聚珍本作「光武即位,先訪求茂,茂時年七十餘矣。詔封茂宣德侯,以茂為太傅,賜几杖、安車一乘」。事類賦卷一四引作「光武拜密令卓茂為太傅,封褒德侯,賜之几杖」。

  魯恭魯恭,〔一〕字仲康,扶風人。父建武初為武陵太守,〔二〕卒官。時恭年十二,弟丕年七歲,〔三〕晝夜號踊不絕聲,郡中賻贈無所受。及歸服喪,禮過成人。耽思閉門講誦,〔四〕兄弟雙高。太尉趙喜聞魯恭志行,〔五〕每歲時遣子送米肉,辭讓不敢當。恭憐丕小,欲先就其名,〔六〕託疾不仕。郡數以禮請,謝不肯應。母強遣之,〔七〕恭不得已而行,〔八〕因留新豐教授。丕舉秀才,〔九〕恭乃始為郡吏。〔一0〕御覽卷五一五魯恭為中牟令,宿訟許伯等爭陂澤田,積年州郡不決。恭平理曲直,各退自相責讓。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

  魯恭為中牟令,時郡國螟傷稼,犬牙緣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聞之,疑其不實,使仁恕掾肥親往察之。〔一一〕恭隨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過止其傍,傍有童兒。親曰:「何不捕之?」兒言「雉方將鶵」。親嘿然有頃,與恭訣曰:〔一二〕「所以來者,〔一三〕欲察君之治跡耳。今蟲不犯境,此一異也。化及鳥獸,此二異也。豎子有仁心,三異也。府掾久留,〔一四〕擔擾賢者。」具以狀白安。〔一五〕類聚卷一00

  帝時伐匈奴,魯恭上疏諫曰:〔一六〕「竊見竇憲、耿秉,銜使奉命,〔一七〕暴師於外。陛下親勞,憂在軍役,誠欲以安定邊陲,為民除害。臣思之,未見其便。數年以來,民食不足,國無蓄積,〔一八〕盛春興發,〔一九〕擾動天下,妨廢農時,以事夷狄,非所以垂意於中國,憫念民命也。」御覽卷四五三

  魯恭上疏曰:「舉無遺策,動不失其中。」〔二0〕文選卷五三陸機辯亡論李善注

  五月姤卦用事。〔二一〕范曄後漢書卷二五魯恭傳李賢注

  〔一〕「魯恭」,范曄後漢書卷二五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一四、卷一六亦略載其事。

  〔二〕「建武初」,此三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八四引亦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魯恭傳云:恭「父某,建武初為武陵太守,卒官」。

  〔三〕「丕」,原誤作「平」,下同,聚珍本不誤,范曄後漢書魯恭傳亦不誤,今據改。

  〔四〕「耽思閉門講誦」,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二五引亦有,今據增補。「耽思」上下脫漏二字,「耽思」與所脫二字原為四字句,其下「閉門講誦」為另一四字句。

  〔五〕「太尉趙喜聞魯恭志行」,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八六三引亦有,今據增補。此三句御覽卷四二五引作「太尉趙喜歲時遺子送米肉,辭讓不受」,「遺」乃「遣」字之誤。「趙喜」,聚珍本作「趙   


  傳九

  宣秉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一〕上特詔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令會同並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二〕御覽卷二二五〔一〕「宣秉」,字巨公,馮翊雲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故京師號曰「三獨坐」」,此條書鈔卷六一、卷一三三,類聚卷六九,御覽卷七0九亦引,文字微異。

  宣彪宣彪官至玄菟太守。〔一〕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李賢注〔一〕「宣彪」,事附見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

  張湛張湛,〔一〕字子孝,右扶風人。以篤行純淑,鄉里歸德,雖居幽室闇處,自整頓,〔二〕三輔以為儀表。御覽卷四0三張湛為馮翊,〔三〕見府寺門即下。主簿進曰:「位尊德重,不宜自輕。」湛曰:「禮,下公門,〔四〕何謂輕哉?」類聚卷二一

  張湛為光祿勳,〔五〕帝臨朝,或有惰容,湛輒諫其失。常乘白馬,上每見湛,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六〕類聚卷九三

  張湛,字子孝,為光祿大夫,〔七〕數正諫威儀不如法度者。湛常乘白馬,上有異政,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八〕書鈔卷五六

  張湛,字子孝,為太子太傅,及郭后廢,〔九〕因稱疾不朝,〔一0〕拜太中大夫,病居中東門候舍,〔一一〕故時人號中東門君。帝數存問賞賜。後大司徒戴涉被誅,〔一二〕帝強起湛以代之。至朝堂,遺失溲,〔一三〕因自陳疾篤,不能復任朝事,遂罷之。〔一四〕御覽卷二四四

  〔一〕「張湛」,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自整頓」,「自」字上聚珍本有「必」字。按當有「必」字,范曄後漢書張湛傳云:「居處幽室,必自修整。
  〔三〕「張湛」,原誤作「張堪」。張堪,字君游,南陽宛人,未曾為馮翊。而張湛於建武初年為左馮翊,見范曄後漢書本傳、袁宏後漢紀卷七。此條下文「湛」字原亦誤作「堪」,今一併校正。  〔四〕「禮,下公門」,禮記曲禮云:「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鄭玄注:「皆廣敬也。
  〔五〕「張湛為光祿勳」,建武五年,張湛為光祿勳。見范曄後漢書本傳。

  〔六〕「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此條御覽卷八九四亦引,文字全同。

  〔七〕「為光祿大夫」,建武七年,張湛為光祿大夫。見范曄後漢書本傳。  〔八〕「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此條類聚卷二四、卷四九,御覽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九〕「郭后」,名聖通,建武二年,立為皇后。十七年,廢為中山王太后。見范曄後漢書光武郭皇后紀。  〔一0〕「不朝」,此二字原無,書鈔卷六五引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一一〕「中東門候舍」,范曄後漢書張湛傳李賢注云:「漢官儀曰:「洛陽十二門,東面三門,最北門名上東門,次南曰中東門。每門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千石。」「候舍」,蓋候之所居。」  〔一二〕「大司徒戴涉被誅」,建武十五年,戴涉為大司徒。二十年,下獄死。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  〔一三〕「遺失溲」,「溲」字下聚珍本有「便」字,范曄後漢書張湛傳同。

  〔一四〕「遂罷之」,此條書鈔卷五六亦引,字句較略。

  王丹王丹,〔一〕字仲回,京兆人也。每歲農時,載酒肴,便於田頭大樹下飲食勸勉之,因留其餘酒肴而去。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李賢注王丹閭里有喪憂,輒度其資用,教之儉約,因為其制日定葬,其親喪不過留殯一月,其下以輕重為差。御覽卷五五三

  王丹資性清白,疾惡豪強。〔二〕時河南太守同郡陳遵,關西之大俠也。其友人喪親,遵為護喪事,〔三〕賻助甚豐。〔四〕丹乃懷縑一疋,陳之於主人前,曰:「如丹此縑,出自機杼。」遵聞而有慚色。御覽卷八一八

  更始時,遵為大司馬護軍,出使匈奴,過辭於丹。〔五〕丹曰:「俱遭世反覆,〔六〕唯我二人為天地所遺。〔七〕今子當之絕域,無以相贈,贈子以不拜。」遂揖而別,遵甚悅之。〔八〕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李賢注

  鄧禹平三輔,糧乏,王丹上麥二千斛。禹高其節義,表丹領左馮翊。〔九〕御覽卷八三八

  王丹為太子少傅,蹇蹇正直。〔一0〕翰苑新書卷二八  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一一〕丹被徵,霸遣子昱往。〔一二〕昱道遇丹,拜於車下,丹答之。昱曰:「家公欲與君投分,何為拜子孫耶?」丹曰:「君房有是言,〔一三〕王丹未之許。」〔一四〕御覽卷五四二

  王丹子有同門生喪親,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結侶將行,丹怒撻之五十,〔一五〕令寄縑二匹以祠焉。〔一六〕或問其故,丹曰:「交道之難,未易言也。」御覽卷八一八

  王丹,字仲回,初有薦士於丹者,丹選舉之,而後所舉者陷罪,丹免,〔一七〕客慚自絕。〔一八〕俄而徵丹復為太子太傅,乃呼客見之,謂曰:「何量丹之薄?」不為設食以罰之,〔一九〕相待如舊。御覽卷六三一  〔一〕「王丹」,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五亦略載其事。此下四句原無,御覽卷四三一引云:「王丹,字仲因,每歲農時,輒載酒肴於田間,候勤者與而勞之。」「仲因」乃「仲回」之訛。今據增補「王丹,字仲回」、「每歲農時」三句。「京兆人也」一句,係據御覽卷四九一增補。聚珍本有此四句。

  〔二〕「資性清白,疾惡豪強」,此二句聚珍本連綴在首條「京兆人也」句下,敘事次序舛亂。此二句是概括語,下即敘述「資性清白,疾惡豪強」的具體事例,文理自當如此。御覽卷四九一引與此相同,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敘事次序亦與此相同。  〔三〕「遵為護喪事」,「遵」字下記纂淵海卷五八引有「親」字。

  〔四〕「豐」,記纂淵海卷五八引作「厚」。

  〔五〕「過辭於丹」,此條初學記卷一八兩引,一引此句下有「臨訣」二字。

  〔六〕「俱遭世反覆」,「世」字原脫,類聚卷二九、御覽卷五四二、合璧事類續集卷四六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作「時」,與御覽卷四七八引同。此條初學記卷一八兩引,一引此句作「俱遭時變」。

  〔七〕「地」,此字原脫,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八,類聚卷二九,御覽卷四七八、卷五四二,合璧事類續集卷四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八〕「遵甚悅之」,此條書鈔卷八五、六帖卷三四、鳴沙石室古籍叢殘所收古類書亦引,文字較簡。

  〔九〕「表丹領左馮翊」,范曄後漢書王丹傳云:「禹表丹領左馮翊,稱疾不視事,免歸。後徵為太子少傅。
  〔一0〕「蹇蹇正直」,此條合璧事類後集卷四五亦引,字有訛誤。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一〕「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此句原舛誤為「司徒侯覆欲王丹者定交」,聚珍本作「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書鈔卷八五引作「侯霸欲與王丹定交」,今據以釐正。  〔一二〕「往」,聚珍本作「候」,書鈔卷八五亦引作「候」,范曄後漢書王丹傳同。

  〔一三〕「君房」,侯霸字。

  〔一四〕「王丹」,書鈔卷八五引作「我」。  〔一五〕「丹怒撻之五十」,此句原作「丹怒而撻之」,今據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李賢注引校改。  〔一六〕「令寄縑二匹以祠焉」,此句原無「二匹」二字。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李賢注引作「寄帛二匹以祠焉」,今據增補「二匹」二字。

  〔一七〕「丹免」,聚珍本作「丹坐免」。

  〔一八〕「慚」,原誤作「暫」,聚珍本不誤,今據改。范曄後漢書王丹傳亦作「慚」。

  〔一九〕「設食」,范曄後漢書王丹傳同,聚珍本作「設席食」。

  陳遵陳遵破匈奴,〔一〕詔賜駮犀劍。〔二〕書鈔卷一二二〔一〕「陳遵」,字孟公,杜陵人,漢書卷九二有傳。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本書王丹傳皆略載其事。

  〔二〕「詔賜駮犀劍」,「駮犀劍」三字原誤作「駭犀劍」,姚本作「駮犀劍」,陳禹謨刻本書鈔同,今據改正。按范曄後漢書馮石傳云:石「為安帝所寵。帝嘗幸其府,留飲十許日,賜駮犀具劍、佩刀、紫艾綬、玉玦各一」。可證字當作「駮」。「駮犀劍」,即以斑犀為裝飾的劍。此條編珠卷二引作「光武賜陳導駭犀劍」,御覽卷三四二引作「光武有駭犀之劍,以賜陳遵」,所引皆有訛誤。聚珍本有陳導傳,輯有「光武賜陳導駭犀劍」一條文字。「陳導」即「陳遵」之訛。

  王良王良,〔一〕字仲子,〔二〕東海人。少清高。為大司徒司直,〔三〕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司徒吏鮑恢以事到東海,〔四〕過候其家,〔五〕而良妻布裙徒跣曳柴,〔六〕從田中歸。恢告曰:「我司徒吏也,〔七〕故來受書,〔八〕欲見夫人。」妻曰:「妾是也。」恢乃下拜,歎息而還。〔九〕御覽卷四三一王良以疾歸,一歲復徵,至滎陽,疾篤,不任進道,乃過其友人。友人不肯見,曰:「不有忠言奇謀而取大位,何其往來屑屑不憚煩也!」〔一0〕遂拒之。良慚,自後連徵,輒稱疾。〔一一〕類聚卷七五

  〔一〕「王良」,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字仲子」,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一0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司直」,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四〕「司徒吏」,聚珍本同,姚本作「司徒史」,類聚卷七0亦引作「司徒史」,與范曄後漢書王良傳相合。司徒屬官有長史一人,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當時鮑恢為長史還是令史,不詳。范書王良傳載,建武六年,王良代宣秉為大司徒司直。袁宏後漢紀卷六作「司徒掾」。

  〔五〕「過」,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七0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徒跣」,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六九六、范曄後漢書王良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七〕「司徒吏」,姚本、聚珍本同,類聚卷七0引亦同,范曄後漢書王良傳作「司徒史」。袁宏後漢紀卷六作「司徒掾」。

  〔八〕「受」,原作「授」,姚本、聚珍本作「受」,類聚卷七0亦引作「受」,今據改。

  〔九〕「歎息而還」,此條御覽卷七0七亦引,文字較簡略。

  〔一0〕「屑屑」,忙碌不安定貌。  〔一一〕「輒稱疾」,此條御覽卷四一0引,文字微異。永樂大典卷二0三一一亦引,字句全同。

  杜林杜林於河西得漆書古文尚書經一卷,〔一〕每遭困厄,握抱此經。〔二〕御覽卷六一九杜林寄隗囂地,〔三〕終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四〕囂乃出令曰:〔五〕「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諸侯所不能友,蓋伯夷、叔齊恥食周粟。令且從師友之位,〔六〕須道開通,使順其志。」林雖拘於囂,而終不屈節。建武六年,弟成物故,囂乃聽林持喪東歸。既遣而悔,追令刺客楊賢於隴坻遮殺之,賢見林身推鹿車,〔七〕載致弟喪,〔八〕乃歎曰:「當今之世,誰能行義?我雖小人,何忍殺義士。」因亡去。御覽卷七七五  杜林,字伯山,扶風人。為侍御史。〔九〕先與鄭興同寓隴右,乃薦之。上乃徵興為太中大夫。御覽卷六三一

  杜林上疏曰:〔一0〕「臣聞營河、雒以為民,刻肌膚以為刑,封疆畫界以建諸侯,井田什一以供國用,三代之所同。及至漢興,因時宜,趨時務,省煩苛,取實事,不苟貪高亢之論。是以去土中之京師,就關內之遠都。除肉刑之重律,用髡鉗之輕法。郡縣不置世祿之家,農人三十而稅一。〔一一〕政卑易行,禮簡易從。民無愚智,〔一二〕思仰漢德,樂承漢祀。基業特起,不因緣堯。堯遠於漢,民不曉信,言提其耳,終不悅諭。后稷近於周,民戶知之,世據以興,基由其祚,本與漢異。郊祀高帝,誠從民望,得萬國之歡心,天下福應,莫大於此。民奉種祀,且猶世主,不失先俗。群臣僉薦鯀,考績不成,九載乃殛。宗廟至重,眾心難違,不可卒改。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明當尊用祖宗之故文章也。宜如舊制,以解天下之惑,合於易之所謂「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義。方軍師在外,祭可且如元年郊祭故事。」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劉昭注

  建武八年間,郡國比大水,〔一三〕涌泉盈溢。杜林以為倉卒時兵擅權作威,張氏雖皆降散,〔一四〕猶尚有遺脫,長吏制御無術,令得復熾,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聞先王無二道,明聖用而治。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通道,傳其法於有根。狼子野心,奔馬善驚。成王深知其終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懷姓九宗分唐叔,撿押其姦宄,又遷其餘於成周,舊地雜俗,旦夕拘錄,所以挫其強御之力,詘其驕恣之節也。及漢初興,上稽舊章,合符重規,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之後,以稍弱六國強宗。邑里無營利之家,野澤無兼并之民,萬里之統,海內賴安。後輒因衰麤之痛,脅以送終之義,故遂相率而陪園陵,無反顧之心。追觀往法,政皆神道設教,強幹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寧之福,無怵惕之憂,繼嗣承業,恭己而治,蓋此助也。其被災害民輕薄無累重者,兩府遣吏護送饒穀之郡。或懼死亡,卒為傭賃,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贍全其性命也。昔魯隱有賢行,將致國於桓公,乃留連貪位,不能早退。況草創兵長,卒無德能,直以擾亂,乘時擅權,作威玉食,狙猱之意,徼幸之望,曼延無足,張步之計是也。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世。陛下昭然獨見成敗之端,或屬諸侯官府,元元少得舉首仰視,而尚遺脫,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復昌熾從橫。比年大雨,水潦暴長,涌泉盈溢,災壞城郭官寺,吏民廬舍,潰徙離處,潰成坑坎。臣聞水,陰類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樂也。而猥相毀墊淪失,常敗百姓安居。殆陰下相為蠹賊,有小大勝負不齊,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詩云:「畏天之威,于時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來懼思,天下幸甚。」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劉昭注

  杜林,字伯山,遷大司徒司直。〔一五〕百僚知林以明德用,甚尊憚之。書鈔卷六二

  杜林,字伯山,〔一六〕為光祿勳,〔一七〕周密敬慎,選舉稱平,郎有好學,輒見誘進。書鈔卷五三

  杜林,字伯山,與馬援同鄉里,〔一八〕素相親厚。援從南方還,時林馬適死,援令子持馬一匹遺林,曰:「朋友有車馬之饋,可具以備乏。」林受之。居數月,林遣子奉書曰:「將軍內施九族,外有賓客,〔一九〕望恩者多。林父子兩人食列卿祿,常有盈,今送錢五萬。」援受之,謂子曰:「人當以此為法,是伯山所以勝我也。」〔二0〕御覽卷八九四

  王又以師數加饋遺,〔二一〕林不敢受,常辭以道上稟假有餘,苦以車重,無所置之。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杜林傳李賢注

  杜林代張純為大司空,〔二二〕務於無為。〔二三〕類聚卷四七  〔一〕「杜林」,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握抱此經」,此條書鈔卷一0一亦引,字句較略。

  〔三〕「杜林寄隗囂地」,「地」字原脫,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九九七、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此下二句事類賦卷一六引作「杜林寄隗囂而終不屈節」。

  〔四〕「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此二句原竄至下文「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句下,今據姚本、聚珍本和御覽卷九九七、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所引校正。文選卷五九任昉劉先生夫人墓誌李善注引云:「梁統與杜林書曰:「君非隗囂,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以「至簪蒿席草」云云為梁統與杜林書中語,與此不同。

  〔五〕「囂」,原無此字,據文義當有「囂」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六〕「令」,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作「今」。  〔七〕「鹿車」,一種小車。御覽卷七七五引風俗通義云:「鹿車窄小,裁容一鹿也。或云樂車,乘牛馬者,剉斬飲飼達曙,今乘此雖為勞極,然入傳舍,偃臥無憂,故曰樂車。無牛馬而能行者,獨一人所致耳。」  〔八〕「弟」,御覽卷四二0引同,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亦同,聚珍本作「成」。

  〔九〕「為侍御史」,原脫「侍」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五三引亦有此字,范曄後漢書杜林傳同,今據增補。

  〔一0〕「杜林上疏曰」,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云:建武「七年五月,詔三公曰:「漢當郊堯。其與卿大夫、博士議。」」杜林認為漢業特起,功不緣堯,遂上此疏。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亦載此事。

  〔一一〕「稅」,姚本、聚珍本作「取」。

  〔一二〕「民無」,姚本作「無有」,聚珍本作「人無」,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同。

  〔一三〕「比」,聚珍本作「七」,誤。

  〔一四〕「張氏雖皆降散」,「張氏」謂張步。建武初,步據有齊地,後光武帝討步,步降,封為安丘侯,與家屬居洛陽。八年夏,步攜妻子逃奔臨淮,與弟弘、藍欲招其舊部,乘船入海,被琅邪太守陳俊追殺。事詳范曄後漢書張步傳。

  〔一五〕「大司徒司直」,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一六〕「字伯山」,原誤作「字仲子」。

  〔一七〕「為光祿勳」,建武十一年,杜林代郭憲為光祿勳。見范曄後漢書杜林傳。

  〔一八〕「同」,原脫此字,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一九〕「有」,事類賦卷二一引作「存」。按二字於義皆通。「存」,恤養。

  〔二0〕「是伯山所以勝我也」,此條類聚卷六六、御覽卷八三五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二一〕「王又以師數加饋遺」,建武十九年,皇太子彊廢為東海王,以杜林為王傅。此所謂「王」,即指東海王彊。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王以師故數加饋遺」,其上又有「林為東海王傅」一句。二本所增,係據范曄後漢書杜林傳。

  〔二二〕「杜林代張純為大司空」,此文有誤。據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二十二年冬十月,大司空朱浮免,光祿勳杜林為大司空。二十三年秋八月,杜林卒。冬十月,太僕張純為大司空。又杜林傳云:建武二十二年,「代朱浮為大司空」。張純傳云:建武「二十三年,代杜林為大司空」。與光武帝紀相合。  〔二三〕「務於無為」,此條御覽卷二0八亦引,字句全同。

  郭丹郭丹,〔一〕字少卿,南陽人。累世千石,父稚為丹買田宅居業。丹為司徒,〔二〕視事五年,薨。賜送甚寵,〔三〕百官會朝,詔問丹家,時宗正劉匡對曰:「郭丹為三公,典牧州郡,田畝不增。」御覽卷八二一郭丹從師長安,買符入函谷關,〔四〕乃慨然歎曰:「丹不乘使者車,終不出關。」既至京師,嘗為都講,諸儒咸欽重之。〔五〕更始二年,三公舉丹賢能,徵為諫議大夫,持節使歸南陽,安集受降。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六〕果乘高車出關,如其志。〔七〕書鈔卷一三九

  郭丹為更始諫議大夫,使南陽,安集受降。更始敗,〔八〕丹無所歸節傳,以弊布纏裹節,如擔負狀,晝伏夜行,求謁更始妻子,奉還節傳,因歸鄉里。書鈔卷一三0

  郭丹為郡功曹,薦陰亶、程胡、魯歆自代。太守杜詩曰:「古者卿士讓位,今功曹稽古經,〔九〕可為至德。編署黃堂,〔一0〕以為後法。」〔一一〕御覽卷二六四

  郭丹師事公孫昌,敬重,常持蒲編席,人異之。〔一一〕御覽卷七0九

  郭丹為司徒,在朝名清廉公正。〔一二〕類聚卷四七

  〔一〕「郭丹」,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九亦略載其事。  〔二〕「丹為司徒」,此下各句當在郭丹傳篇末。

  〔三〕「賜送甚寵」,此下二句原無,路子復藏明抄本、徐氏明抄本、五川居士藏明抄本、傅增湘藏明抄本、清四錄堂抄本書鈔卷三八引皆有此二句,今據增補。

  〔四〕「符」,書鈔卷四0、卷五六,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二三、卷七七三引同。御覽卷七七八引作「傳」,卷八二八引作「繻」。按「傳」即符信,「繻」亦為符信。漢書終軍傳記載:「初,軍從濟南當詣博士,步入關,關吏予軍繻。軍問:「以此何為?」吏曰:「為復傳,還當以合符。」軍曰:「大丈夫西游,終不復傳還。」棄繻而去。」顏師古注引張晏云:「繻,符也。書帛裂而分之,若券契矣。」又引蘇林云:「繻,帛邊也。舊關出入皆以傳。傳煩,因裂繻頭合以為符信也。」漢代關符制度大略如此。  〔五〕「欽」,范曄後漢書郭丹傳作「敬」。  〔六〕「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御覽卷七七八引同,范曄後漢書郭丹傳亦同,書鈔卷四0引僅無「有」字,聚珍本無「丹」、「有」二字。而書鈔卷五六引作「自去家十有三年」,姚本和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二三引作「自去家十三年」。

  〔七〕「如其志」,此條合璧事類別集卷八引作「郭丹初之長安,過宛,從宛人陳兆買入關符,以入函谷關。既入,封符乞人,曰:「不乘使車不出關。」丹自入關後,十二年不歸,後如關,竟如本志」。六帖卷九、類聚卷六所引與合璧事類別集卷八文字稍有不同,初學記卷七、范曄後漢書郭丹傳李賢注所引較為簡略。「陳兆」,六帖卷九引同,類聚卷六、范曄後漢書郭丹傳李賢注皆引作「陳洮」,聚珍本亦作「陳洮」。  〔八〕「更始敗」,此下二句御覽卷六八一引作「更始敗,諸將軍悉歸上,普獲封爵,丹無所歸節傳」,聚珍本同,惟「獲」字作「賜」。

  〔九〕「今功曹稽古經」,「稽」字下聚珍本有「含」字,文選卷四六任昉王文憲集序李善注引同。按史記周本紀正義引括地志云:「詩云:「虞、芮質厥成。」毛萇云:「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君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讓所爭地以為閒原。」」杜詩說郭丹「稽古經」,即指此。

  〔一0〕「黃堂」,太守處理公務之所。

  〔一一〕「以為後法」,六帖卷七七也引有以上一段文字,但較此簡略。

  〔一二〕「常持蒲編席,人異之」,此二句聚珍本作「常待重編席,顯異之」。按「常」,與「嘗」字通。古人席地而坐,蒲席厚軟,「持蒲編席」,表示敬重。「重編席」,即雙層的席子。用這種席子相待,也是敬重的表示。

  〔一三〕「在朝名清廉公正」,此條御覽卷二0七亦引。書鈔卷三八、卷五二引僅無「名」字,餘全同。

  吳良吳良,〔一〕字大儀,齊國臨淄人,以清白方正稱於鄉里。為郡議曹掾,正旦掾入賀,〔二〕太守門下掾王望前言曰:「齊郡敗亂,遭離盜賊,人民飢餓,不聞雞鳴狗吠之音。〔三〕明府視事五年,土地開闢,盜賊滅息,五穀豐熟,家給人足。今日歲首,誠上雅壽。」掾皆稱萬歲。〔四〕良跪曰:〔五〕「門下掾佞諂,〔六〕明府無受其觴。〔七〕盜賊未弭,〔八〕人民困乏,〔九〕不能家給人足。於今議曹掾尚無蔥,〔一0〕寧為家給人足耶?」望曰:〔一一〕「議曹惰寙,自無蔥,寧足為不家給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遂不舉觴,賜鰒魚百枚。宴罷,〔一二〕教署功曹,良恥以言受官,不拜。御覽卷四二七良習大夏侯尚書。〔一三〕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吳良傳李賢注

  吳良以清白方正稱,東平王蒼辟為西曹掾,數諫正蒼,多善策。蒼上表薦良。御覽卷二四九  東平王蒼薦吏吳良,〔一四〕上以章示公卿,曰:「前見良頭鬚皎然,〔一五〕衣冠甚偉,求賢助國,宰相之職,蕭何薦韓信,〔一六〕設壇即拜,不復考試,以良為議郎。」〔一七〕御覽卷六三一

  永平中,車駕出,信陽侯陰就干車騎,突鹵簿。車府令齊國徐匡鉤就車,〔一八〕收奴送獄。〔一九〕詔書遣匡,自繫。〔二0〕吳良上書言:「信陽侯驕慢,干突車騎,〔二一〕無人臣禮,大不敬,〔二二〕匡執法守正而下獄,臣恐政化由是墮矣。」〔二三〕於是詔出匡,左遷即丘長。〔二四〕書鈔卷五五

  吳良為司徒長史,以清白方正稱。〔二五〕書鈔卷三七

  〔一〕「吳良」,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

  〔二〕「正旦掾入賀」,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歲旦與掾吏入賀」,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六四皆引作「歲旦與掾史入賀」,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此「掾」指郡中諸曹掾史。

  〔三〕「狗」,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作「犬」。

  〔四〕「掾」,姚本和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掾史」,聚珍本作「掾吏」。

  〔五〕「良跪曰」,此句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五三九、卷九三八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作「良時跪曰」,書鈔卷三七引作「良終於下坐勃然作進曰」,御覽卷二六四引作「良於下席勃然進曰」。

  〔六〕「門下掾佞諂」,此句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同,姚本、聚珍本作「門下掾諂佞」,書鈔卷一二九引作「門下掾侮諂」。御覽卷九三八引作「門下侯諂」,字有訛脫。書鈔卷三七引作「望,佞邪之人,欺諂無狀」,御覽卷二六四引同,僅無「望」字。按以上諸書所引,字句間有異同,似以書鈔卷三七所引接近原貌。  〔七〕「明府無受其觴」,此句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六四皆引作「願勿受其觴」。

  〔八〕「弭」,書鈔卷一二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盡」,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亦引作「盡」。

  〔九〕「民」,御覽卷五三九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庶」。

  〔一0〕「於今議曹掾尚無蔥」,此句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今良曹掾,尚無蔥」,書鈔卷一二九引同,僅無「良」字,御覽卷五三九引亦同,僅無「今」字。

  〔一一〕「望曰」,此下四句原無,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有,今據增補。  〔一二〕「宴罷」,此下四句御覽卷二六四引作「宴罷,轉良為功曹,恥以言受進,終不肯謁」。書鈔卷三七引「恥」上有「良」字,末句無「肯」字,餘與御覽卷二六四引同。聚珍本無「宴罷」二字,「恥」上有「良」字,餘與御覽引全同。御覽卷九三八引作「教署功曹,良恥以言受官,遂不肯謁」。

  〔一三〕「良習大夏侯尚書」,此句聚珍本在上條「為郡議曹掾」句前。按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東平王劉蒼上疏薦吳良云:「躬儉安貧,白首一節,又治尚書,學通師法。」此處李賢注引東觀漢記「良習大夏侯尚書」一句。據此,「良習」云云也可能是劉蒼疏中之語。

  〔一四〕「東平王蒼薦吏吳良」,「蒼」字下書鈔卷五六引有「上疏」二字。

  〔一五〕「前見良頭鬚皎然」,此下四句原無,聚珍本有,又御覽卷三七四引云:「吳良為東平王所薦,詔曰:「前見良頭鬚皎然,衣冠甚偉,求賢助國,宰相之職,今以良為議郎。」」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顯宗語,與此略同。

  〔一六〕「薦」,書鈔卷五六引作「舉」。

  〔一七〕「以良為議郎」,「以」字上聚珍本和書鈔卷五六、御覽卷三七四引有「今」字,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當據增補。此條類聚卷五三亦引,字有脫漏。  〔一八〕「鉤」,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云:「留也。」王先謙集解引惠棟云:「王幼學云:「古兵有鉤有鑲,引來曰鉤,推去曰鑲。」」  〔一九〕「收奴送獄」,此句聚珍本作「收御者送獄」,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三0引作「收送獄」。按此句當以聚珍本為是。

  〔二0〕「自繫」,此句有脫字。聚珍本作「匡自繫獄」,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書鈔卷三七引作「自繫獄」,御覽卷二三0引作「自繫不出」。  〔二一〕「干突車騎」,此句原無,御覽卷二三0引有,今據增補。

  〔二二〕「大不敬」,此句原無,御覽卷二三0引有,今據增補。

  〔二三〕「臣恐政化由是墮矣」,此句聚珍本作「恐政化由是而墜」,書鈔卷三七引作「恐政化由是而隳矣」,御覽卷二三0引作「臣恐陛下政化由是隳矣」。范曄後漢書吳良傳作「臣恐聖化由是而弛」。文字雖異,意思相同。  〔二四〕「即丘」,縣名,屬東海郡。書鈔卷三七引作「昴丘」,誤。按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帝雖赦匡,猶左轉良為即丘長。」是左遷者為吳良,而不是徐匡,「左遷即丘長」句上有脫文。

  〔二五〕「以清白方正稱」,此條書鈔卷六八、御覽卷二0九亦引。

  承宮承宮,〔一〕字少子,琅邪姑幕人。〔二〕少孤,年八歲,人令牧豕。〔三〕鄉里徐子盛明春秋經,授諸生數百人。宮過其廬下,見諸生講誦,好之,因棄豬而聽經。〔四〕豬主怪不還,行索,見宮,〔五〕欲笞之。〔六〕門下生共禁止,因留精舍門下,〔七〕拾薪,〔八〕執苦數年,〔九〕遂通經。御覽卷九0三承宮遭王莽篡位,天下擾攘,盜賊並起,宮遂避世漢中。建武四年,將妻子之華陰山谷,〔一0〕耕種禾黍,臨熟,人就認之,宮悉推與而去,由是顯名。類聚卷二一  永平中,徵承宮為博士,遷左中郎將。〔一一〕數納忠諫,論議切直,名播匈奴。時單于遣使求欲得見宮,詔   


  傳十

  朱浮朱浮與彭寵書,〔一〕責之曰:「伯通自伐,〔二〕以為功高天下。往時遼東有豕,生子白頭,〔三〕異而獻之。行至河東,見群豕皆白,懷慚而還。若以子之功,論於朝廷,則為遼東豕也。」初學記卷二九上不征彭寵,〔四〕朱浮上疏切諫曰:「連年距守,吏士疲勞,甲冑生蟣蝨,弓弩不得弛,上下相率焦心,大兵冀蒙救護生活之恩。陛下輒忘之於河北,誠不知所以然。」御覽卷三五六

  朱浮上疏曰:「陛下率禮無違。」〔五〕文選卷四張衡南都賦李善注

  朱浮為大司空,〔六〕坐賣國恩,〔七〕以為威福。書鈔卷五二

  〔一〕「朱浮」,字叔元,沛國蕭人,范曄後漢書卷三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朱浮與彭寵書」,建武初年,光武帝拜浮為大將軍幽州牧,寵為漁陽太守,二人不協,嫌怨積深,寵舉兵攻浮,浮遂與寵書責之。范書朱浮傳載其書云:「蓋聞知者順時而謀,愚者逆理而動,常竊悲京城太叔以不知足而無賢輔,卒自棄於鄭也。伯通以名字典郡,有佐命之功,臨人親職,愛惜倉庫,而浮秉征伐之任,欲權時救急,二者皆為國耳。即疑浮相譖,何不詣闕自陳,而為族滅之計乎?朝廷之於伯通,恩亦厚矣,委以大郡,任以威武,事有柱石之寄,情同子孫之親。匹夫媵母尚能致命一餐,豈有身帶三綬,職典大邦,而不顧恩義,生心外畔者乎!伯通與吏人語,何以為顏?行步拜起,何以為容?坐臥念之,何以為心?引鏡窺影,何施眉目?舉措建功,何以為人?惜乎棄休令之嘉名,造梟鴟之逆謀,捐傳世之慶祚,招破敗之重災,高論堯舜之道,不忍桀、紂之性,生為世笑,死為愚鬼,不亦哀乎!伯通與耿俠遊俱起佐命,同被國恩。俠遊謙讓,屢有降挹之言;而伯通自伐,以為功高天下。往時遼東有豕,生子白頭,異而獻之,行至河東,見群豕皆白,懷慚而還。若以子之功論於朝廷,則為遼東豕也。今乃愚妄,自比六國。六國之時,其勢各盛,廓土數千里,勝兵將百萬,故能據國相持,多歷年世。今天下幾里,列郡幾城,柰何以區區漁陽而結怨天子?此猶河濱之人捧土以塞孟津,多見其不知量也!方今天下適定,海內願安,士無賢不肖,皆樂立名於世。而伯通獨中風狂走,自捐盛時,內聽驕婦之失計,外信讒邪之諛言,長為群后惡法,永為功臣鑒戒,豈不誤哉!定海內者無私讎,勿以前事自誤,願留意顧老母幼弟。凡舉事無為親厚者所痛,而為見讎者所快。」文選卷四一亦載此書,李善注云:「東觀漢記亦載此書,大意雖同,辭旨全別,蓋錄事者取舍有詳略矣。
  〔二〕「伯通自伐」,文選卷四0任昉到大司馬記室牋李善注引朱浮與彭寵書,僅有此下二句。「伯通」,彭寵字。

  〔三〕「子」,原脫,聚珍本有,御覽卷九0三、記纂淵海卷九八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四〕「上不征彭寵」,此句原誤作「上征鼓寵」,今據聚珍本改正。據范曄後漢書朱浮傳記載,彭寵舉兵攻浮叛漢,涿郡太守張豐亦舉兵反。光武帝未能親自將兵擊討,只遣游擊將軍鄧隆暗中助浮。

  〔五〕「陛下率禮無違」,范曄後漢書朱浮傳云:「舊制,州牧奏二千石長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驗,然後黜退。帝時用明察,不復委任三府,而權歸刺舉之吏。浮復上疏曰:「陛下清明履約,率禮無違,自宗室諸王、外家后親,皆奉遵繩墨,無黨勢之名」」云云。

  〔六〕「朱浮為大司空」,建武二十年,朱浮代竇融為大司空。二十二年,坐賣弄國恩免。見范曄後漢書朱浮傳。

  〔七〕「坐」,姚本、聚珍本無此字。  馮魴〔一〕其先魏之別封曰華侯,華侯孫長卿食采馮城,因以氏焉。魴父名楊。范曄後漢書卷三三馮魴傳李賢注馮魴為司空,〔二〕坐免隴西太守鄧融免官。書鈔卷五二

  明帝詔曰:「馮魴以忠孝典禁兵,〔三〕出入八年,數進忠言直諫,其還故爵為楊邑侯,賜以玉玦。」〔四〕編珠卷三

  永平十五年,上行幸諸國,敕魴車駕發後,將緹騎宿玄武門複道上,領南宮吏士,保給床席,子孫得到魴所。詔曰:「南宮複道多惡風寒,左右老人居之且病痱。〔五〕內者多取帷帳,東西完塞諸窗,望令緻密。」〔六〕書鈔卷一一七,范曄後漢書馮魴傳李賢注,御覽卷六九九、卷七四二

  馮魴,字孝孫,父子兄弟並帶青紫,三世侍中。〔七〕書鈔卷五八  〔一〕「馮魴」,南陽湖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三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三。

  〔二〕「馮魴為司空」,「馮魴」二字原作「馮猶」。陳禹謨刻本書鈔、唐類函卷三六引作「馮模」,姚本、聚珍本同,皆以馮魴、馮模分為兩傳。姚本注云:「范書闕。」聚珍本亦認為馮模時代不可考。按「馮猶」、「馮模」皆「馮魴」之訛。范曄後漢書馮魴傳云:光武帝「中元元年,從東封岱宗,行衛尉事。還,代張純為司空。……永平四年,坐考隴西太守鄧融,聽任姦吏,策免」。

  〔三〕「典禁兵」,原脫「禁」字,書鈔卷一二八引有此字,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馮魴傳云:永平「七年,代陰嵩為執金吾」。「典禁兵」即指此。

  〔四〕「賜以玉玦」,此條御覽卷六九二、玉海卷九0亦引,字句稍略。據范曄後漢書馮魴傳載,光武帝中元二年,馮魴封為楊邑鄉侯。明帝永平四年,坐考隴西太守鄧融,聽任姦吏,策免,削爵土。十四年,明帝下詔復故爵土。  〔五〕「痱」,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云:「病痱。」索隱云:「痱音肥,風病也。」  〔六〕「望令緻密」,書鈔卷一一七引云:「馮魴,永平十五年,上行幸諸國,敕魴車駕發後,將緹騎宿玄武門。」范曄後漢書馮魴傳李賢注引云:「敕魴車駕發後,將緹騎宿玄武門複道上,領南宮吏士,保給床席,子孫得到魴所。」御覽卷六九九引云:「馮魴,永平中,上行幸諸國,敕魴車駕發後,將緹騎宿玄武門複道上,詔:「南宮複道多惡風寒,老人居之且病靡苦,內者多取帷帳,東西竟塞諸窗,望令致密。」」又卷七四二引云:「明帝行幸諸國,敕執金吾馮魴將緹騎宿玄武門複道上,詔曰:「複道多風寒,左右老人且病痱。多取帷帳,東西完塞窗,皆令緻密。」」此條即綜合各書所引輯錄。御覽卷三00、玉海卷一三七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七〕「三世侍中」,「世」字姚本、聚珍本作「代」。此條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一九亦引,字句全同。

  馮石〔一〕馮魴孫石,襲母公主封獲嘉侯,為侍中,稍遷衛尉,能取悅當世,為安帝所寵。帝嘗幸其府,留飲十餘日,〔二〕賜駮犀具劍、佩刀、紫艾綬、玉玦各一。〔三〕書鈔卷一三一〔一〕「馮石」,馮魴子馮柱次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三馮魴傳略載其事。

  〔二〕「餘」,姚本、聚珍本作「許」,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書鈔卷一二二、御覽卷三四二、事類賦卷一三引作「數」。

  〔三〕「駮犀具劍」,「駮」原作「駿」,誤。姚本、聚珍本作「駮」,御覽卷三四二引同,今據改正。范曄後漢書馮魴傳亦作「駮」,李賢注云:「以班犀飾劍也。」以「班」釋「駮」,益證字當作「駮」。

  虞延虞延,〔一〕陳留人。〔二〕光武東巡,過小黃,〔三〕高帝母昭靈后園陵在焉。延為部督郵,〔四〕詔呼引見,問園陵之事。〔五〕延占拜可觀,〔六〕其園陵樹   


  傳十一

  班彪班彪避地河西,〔一〕大將軍竇融以為從事,深敬待,〔二〕後接以師友之道。〔三〕御覽卷二六五〔一〕「班彪」,范曄後漢書卷四0有傳。「河西」,原誤作「河南」,聚珍本作「河西」,書鈔卷三四引同,今據改正。班彪二十多歲時,三輔大亂,當時隗囂擁眾天水,欲逐鹿天下。班彪避難從之,著王命論,闡明天命歸漢,想感悟隗囂。囂不悟,于是,班彪避地河西。事見范書。

  〔二〕「深敬待」,此句聚珍本作「深相敬愛」,范曄後漢書班彪傳作「深敬待之」。

  〔三〕「後」,聚珍本無此字,書鈔卷三四引作「數」。按依文義當無「後」字,范曄後漢書班彪傳即無此字。  班固班固,〔一〕字孟堅,年九歲,能屬文誦詩賦。及長,遂博貫載籍,九流百家之言,無不窮究。學無常師,不為章句,舉大義而已。〔二〕性寬和容眾,不以才能高人,諸儒以此慕之。御覽卷三八四時人有上言班固私改作史記,詔下京兆收繫。固弟超詣闕上書,具陳固不敢妄作,但續父所記述漢事。〔三〕史略卷二

  班固徵詣校書,除蘭臺令史,遷為郎,典校祕書,令卒前所續史記也。〔四〕初學記卷二一

  固數入讀書禁中,〔五〕每行巡狩,輒獻賦頌。〔六〕類聚卷五六

  〔一〕「班固」,范曄後漢書卷四0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二、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一三亦略載其事。  〔二〕「舉」,原脫此字,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班固傳相合,今據增補。

  〔三〕「但續父所記述漢事」,此條初學記卷二一、御覽卷六0三亦引。

  〔四〕「令卒前所續史記也」,「令」字下原衍「史」字,聚珍本無,今據刪。

  〔五〕「固數入讀書禁中」,此句前原有「班固,字孟堅,九歲能作賦頌」三句,為避免與上文重複,今刪去。

  〔六〕「輒獻賦頌」,此條書鈔卷一0二、御覽卷六0二亦引,文字略異。

  班超班超,〔一〕字仲升,〔二〕扶風平陵人,徐令彪之子也。為人大志,不脩細節。然內孝謹,居家常執勤苦,不恥勞辱。有口辯,而涉獵書傳。〔三〕御覽卷四六三超持公羊春秋,多所窺覽。范曄後漢書卷四七班超傳

  班超,字仲升,家貧,恒為官傭寫書,〔四〕嘗輟書投筆歎曰:「大丈夫當效傅介子、張騫立功異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筆硯乎!」〔五〕御覽卷八二九

  班超行詣相者,相者曰:〔六〕「祭酒,〔七〕布衣諸生耳,而當封侯萬里之外。」超問其狀。相者指曰:「生鷰頜虎頸,飛而食肉,此萬里侯相也。」〔八〕御覽卷七二九

  永平中,竇固擊匈奴,班超為假司馬,將兵別擊伊吾,戰於蒲類海,多斬首虜。固又遣與從事郭恂俱使西域,鄯善王廣禮敬甚備,後更疏懈。超謂其官屬曰:「寧覺廣志意薄乎?此必有北虜使來也。」召侍胡,詐之曰:「匈奴使來數日?安在?」侍胡具服。超悉會其吏士三十六人,酒酣,激怒曰:「不探虎穴,不得虎子。當今之計,獨有因夜以火攻虜,使彼不知我多少,必大震怖,可殄盡。鄯善破膽,功成事立也。」眾曰:「善。」遂將吏士往奔虜營。超手格殺三人,斬得匈奴節使屋賴帶、副使比離支首及節。〔九〕明日乃還告郭恂,恂大驚,既而色動。超知其意,舉手曰:「掾雖不行,班超何心獨擅之乎?」恂乃悅。鄯善一國震怖。竇固具上超功,並求更選使使西域。〔一0〕帝壯超,詔固曰:「吏如班超,何故不遣而選乎?今以超為軍司馬,令遂前功。」固欲益其兵,超曰:「願得本所從三十餘人,足以備有虞,多益為重煩。」〔一一〕御覽卷四三四

  班超使西域,于闐王廣德,〔一二〕超至,禮意甚疏。其俗信巫,巫言:〔一三〕「神怒何故向漢?漢使有驪馬,急求取以祠我。」廣德就超請馬,超許之,而令巫自來取馬。有頃,巫至,超即斬其首送廣德,因辭讓之。御覽卷七三四

  班超上疏曰:「臣乘聖漢威神,出萬死之志,〔一四〕冀效鉛刀一割之用。」〔一五〕文選卷二一左思詠史李善注

  建初八年,拜班超為將兵長史,〔一六〕假鼓吹幢麾。書鈔卷一三0

  疏勒王忠說康居王借兵,還據頓中。〔一七〕范曄後漢書卷四七班超傳李賢注  班超討焉耆王廣,廣遣其左將北   


  傳十二

  崔篆崔篆王莽時為郡文學,〔一〕以明經徵詣公車。太保甄豐舉為步兵校尉,篆辭曰:「吾聞伐國不問仁人,戰陣不訪儒士。此舉奚至哉?」遂投劾歸。〔二〕御覽卷二四二崔篆為建新大尹,〔三〕篆歎曰:「吾生值澆、羿之君,上有老母,下有兄弟,安得獨潔己而危所生哉?」乃單車到官,稱疾,三年不視事行縣。〔四〕門下掾倪敞諫,篆乃強起班春。〔五〕所至之縣,獄犴填滿。篆垂涕曰:「嗟乎!刑罰不中,乃陷民於阱。此皆何罪,而至於是乎!」〔六〕遂平理,所出二千餘人。掾吏叩頭諫曰:「誠仁者之心,然獨為君子,將有悔乎!」篆曰:「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七〕君子謂之知命。如煞一大尹贖二千人,〔八〕蓋所願也。」遂稱疾去。御覽卷六四三  〔一〕「崔篆」,范曄後漢書卷五二崔駰傳附載其事。史通古今正史篇載:桓帝時,崔寔等于「儒林傳、入崔篆諸人」,又作「順帝功臣孫程、郭願及鄭眾、蔡倫等傳」。可見東觀漢記有崔篆傳,而范書刪之。

  〔二〕「遂投劾歸」,此條書鈔卷三二、記纂淵海卷五七亦引,字句較為簡略。

  〔三〕「建新」,王莽改千乘郡為建新。「大尹」,即郡守,王莽改稱大尹。  〔四〕「行縣」,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云:「凡郡國皆掌治民,進賢勸功,決訟檢姦。常以春行所主縣,勸民農桑,振救乏絕。
  〔五〕「班春」,范曄後漢書崔駰傳李賢注:「班布春令。
  〔六〕「而至」,此二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六四三引亦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七〕「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左傳文公十三年載:「邾文公卜遷於繹。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與焉。」……遂遷於繹。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八〕「一」,此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一九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崔駰〔一〕竇憲為車騎將軍,辟崔駰為掾。憲府貴重,掾屬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唯駰以處士年少擢在其間。憲擅權驕恣,駰數諫之。及出征匈奴,道路愈多不法,駰為主簿,前後奏記數十,指切長短。憲不能容,稍疏之,因察駰高第,出為長岑長。〔二〕駰自以遠去,不得意,遂不之官而歸,卒于家。御覽卷四五三〔一〕「崔駰」,字亭伯,涿郡安平人,范曄後漢書卷五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山松後漢書。袁宏後漢紀卷一二亦略載其事。

  〔二〕「長岑」,原脫「長」字,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崔駰傳相合,今據增補。長岑,樂浪郡屬縣。

  崔瑗崔瑗愛士,〔一〕好賓客,盛修殽膳,殫極滋味,不問餘產。御覽卷四0五〔一〕「崔瑗」,范曄後漢書卷五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崔寔崔寔為五原太守,〔一〕時不種麻,不紡績。寔到官,勸種麻,命工伐木作機,以教民紡績。〔二〕書鈔卷七四〔一〕「崔寔」,范曄後漢書卷五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以教民紡績」,此條姚本作「崔寔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桑,而俗不知紡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而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寔至官,勸種麻,命工伐木作機紡車,教民紡績」。聚珍本惟「俗」字作「民」,餘與姚本同。

  申屠蟠〔一〕申屠蟠同郡緱氏女玉為父報讎,殺夫氏之黨,吏執玉以告外黃令梁配,〔二〕欲論殺玉。蟠時年十五,為諸生,〔三〕進諫曰:「玉之節義,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讞得減死論。〔四〕鄉人稱美之。御覽卷四八一〔一〕「申屠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范曄後漢書卷五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二五亦略載其事。  〔二〕「吏執玉以告外黃令梁配」,范曄後漢書申屠蟠傳李賢注引續漢書云:「同縣大女緱玉為從父報仇,殺夫之從母兄李士,姑執玉以告吏。
  〔三〕「諸生」,原誤作「書生」,范曄後漢書申屠蟠傳作「諸生」,今據改正。  〔四〕「讞」,請也。

  閔貢閔貢,〔一〕字仲叔,太原人也。恬靜養神,〔二〕弗役於物。與周黨相友,黨每過仲叔,共唅菽飲水,〔三〕無菜茹。類聚卷八五閔仲叔,太原人也,與周黨友,嘗遺其生蒜,〔四〕仲叔歎曰:「我欲省煩耳。」受而不食。類聚卷八五

  司徒侯霸辟閔仲叔,〔五〕到,〔六〕與相見,勞問之,不及政事。仲叔曰:「始被明公辟,且喜且懼。及奉見明公,喜懼皆去。所望明公問屬何以為政,美俗成化,令蒸庶得所。〔七〕以仲叔為不足耶,不當辟也。如以為任用而不使臣之,〔八〕則為失人,是以喜懼皆去。」便辭而出。〔九〕御覽卷二0九

  閔仲叔居安邑,老病家貧,不能買肉,〔一0〕日買一片豬肝,屠者或不肯為斷。安邑令候之,問諸子何飯食,對曰:「但食豬肝,屠者或不肯與之。」〔一一〕令出敕市吏,後買輒得。仲叔怪問之,〔一二〕其子道狀,乃歎曰:「閔仲叔豈以口腹累安邑耶?」遂去之沛。〔一三〕御覽卷四八四  〔一〕「閔貢」,此下二句原作「閔仲叔」,聚珍本作「閔貢,字仲叔」,文選卷四二應璩與侍郎曹長思書李善注引同,今據增補。閔貢,范曄後漢書卷五三周黃徐姜申屠傳序、袁宏後漢紀卷五略載其事。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七、謝沈後漢書。  〔二〕「恬靜養神」,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0七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唅」,姚本、聚珍本作「啜」。按此字御覽卷八四一、合璧事類別集卷五八引同,御覽卷四0七、文選卷四二應璩與侍郎曹長思書李善注引作「含」。「含」,與「唅」字同。范曄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傳序亦作「含」。各書未見作「啜」字者。姚本、聚珍本作「啜」,無據。

  〔四〕「生蒜」,原作「生麻」,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八四一引亦作「生麻」。按下文云「受而不食」,「生麻」不可食,二字必有誤。范曄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傳序云:黨「遺以生蒜,受而不食」。李賢注引皇甫謐高士傳云:「黨見仲叔食無菜,遺之生蒜。仲叔曰:「我欲省煩耳,今更作煩邪?」受而不食。」可證「生麻」乃「生蒜」之訛,今改正。

  〔五〕「司徒侯霸辟閔仲叔」,書鈔卷六八兩引此條,一引此句下有「為屬」二字。

  〔六〕「到」,姚本作「留」,書鈔卷六八兩引,一引同,一引作「引」。如作「留」或「引」,則應與下句連讀。  〔七〕「令蒸庶得所」,此句原無,聚珍本亦無。書鈔卷六八引有,今據增補。姚本有此句,但誤作「令日廉得所」。

  〔八〕「臣」,原誤作「陳」,聚珍本作「臣」,今據改。

  〔九〕「便辭而出」,此句聚珍本同,姚本作「遂以辭出自劾」。

  〔一0〕「不能買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不能得錢買肉」,類聚卷九四引同。

  〔一一〕「者」,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九四,御覽卷三八三、卷四二五、卷八二八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一二〕「之」,原無此字,范曄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傳序有,今據增補。

  〔一三〕「遂去之沛」,此條初學記卷二六,御覽卷八二七、卷八六三,類林卷一三亦引,字句較為簡略。

  荀恁荀恁,〔一〕字君大,鴈門人也。永平中,驃騎將軍東平憲王蒼辟恁,署祭酒,敬禮焉。後朝會,上戲之曰:「先帝徵君不奉,〔二〕驃騎辟反來,何也?」對曰:「先帝秉德惠下,臣故不來。驃騎將軍執法檢下,臣故不敢不來。」〔三〕文選卷六0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一〕「荀恁」,姚本作「郇恁」,書鈔卷三四引亦作「郇恁」。范曄後漢書卷五三周黃徐姜申屠傳序載荀恁事跡,字作「荀恁」,而劉平傳又作「郇恁」。「荀恁」至「敬禮焉」一段文字,書鈔卷六九引無,而有「東平王蒼為驃騎,開東閤,延賢士,薦鴻門,郇恁隱居教授,辟為祭酒」數句。

  〔二〕「奉」,字誤,當作「來」,二字形近易誤。范曄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傳序作「至」。

  〔三〕「臣故不敢不來」,此條聚珍本作「郇恁,字君大,鴈門人也。隱居教授,東平憲王蒼為驃騎,開東閤,延賢士,辟恁,署為祭酒,敬禮焉。後朝會,明帝戲之曰:「先帝徵君不來,驃騎辟君而來,何也?」恁曰:「先君秉德以惠下,臣可以禮進退。驃騎執法御臣,臣懼法而至。」月餘遂去官」。文字詳於文選卷六0所引。  馮良南陽馮良少作縣吏,〔一〕恥在冢役,因壞車殺馬,毀裂衣冠。主撻之。從杜撫學。妻子見車有死馬,謂為盜賊所害。良志行高潔,約禮者也。〔二〕書鈔卷七七〔一〕「馮良」,范曄後漢書卷五三周燮傳、袁宏後漢紀卷一七略載其事。范書云良字君郎,袁紀云良字君卿。

  〔二〕「約禮者也」,此有脫誤。范曄後漢書周燮傳云:良「志行高整,非禮不動」。袁宏後漢紀卷一七云:良「雖處幽闇,必自整頓,非禮不動」。此條唐類函卷六0引作「馮良少作縣吏,恥在冢役,因壞車殺馬,毀裂衣冠,從杜撫學」。姚本同。聚珍本「馮良少作縣吏」句作「馮良字君郎,南陽人,少作縣吏」,餘亦與唐類函所引同。此條陳禹謨刻本書鈔引作「馮良少作縣吏,恥在冢役」,多有脫漏。

  楊震楊震,〔一〕字伯起,少好學,〔二〕受歐陽尚書於太常桓郁,〔三〕明經博覽,無不窮究。諸儒為之語曰:「關西孔子楊伯起。」御覽卷六一二楊震,字伯起,弘農人。性公廉,不受私謁,子孫常蔬食步行,故舊長者或欲令為開產業,震不肯,曰:「使後世稱為清白吏子孫,以此遺之,不亦厚乎!」為東萊太守,道經昌邑,邑令王密故所舉茂才,夜懷金十斤以遺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夜無知者。」震曰:「天知,神知,何謂無知?」〔四〕御覽卷四二五

  楊震為太尉,性忠誠,〔五〕每陳諫諍,中常侍樊豐等譖之,收印綬,歸本郡。震到洛陽都亭,顧謂子及門生曰:「吾蒙恩居上司,姦臣狡猾而不能誅,嬖人傾亂而不能禁,〔六〕帑藏空虛,賞賜不節,而不能塞,何面以見日月。」遂仰鴆而死。書鈔卷五一  〔一〕「楊震」,范曄後漢書卷五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山松後漢書。袁宏後漢紀卷一七、隸釋卷一二太尉楊震碑亦略載其事。

  〔二〕「少好學」,此句原無,御覽卷四九五引有「少學」二字。范曄後漢書楊震傳云:「震少好學,受歐陽尚書於太常桓郁。」是「少學」二字當作「少好學」三字,今據補入。

  〔三〕「太常」,此二字原無,御覽卷四九五引有,范曄後漢書楊震傳同,今據增補。

  〔四〕「何謂無知」,此條書鈔卷三七、卷三八亦引,字句簡略。

  〔五〕「性忠誠」,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一引亦有此句,今據增補。  〔六〕「嬖人」,姚本、聚珍本作「寵嬖」,初學記卷一一引同。范曄後漢書楊震傳載震言云:「疾姦臣狡猾而不能誅,惡嬖女傾亂而不能禁。
  楊秉楊秉諫桓帝曰:〔一〕「王者至尊,出入有常,警蹕而行,清室而止。」〔二〕御覽卷六八0〔一〕「楊秉」,字叔節,楊震中子,范曄後漢書卷五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四。袁宏後漢紀卷二二、蔡中郎文集卷三司空楊秉碑亦略載其事。

  〔二〕「清室而止」,姚本、聚珍本皆未輯此句。此條書鈔卷一三0亦引,字句稍有不同。范曄後漢書楊秉傳云:「桓帝即位,以明尚書徵入勸講,拜太中大夫、左中郎將,遷侍中、尚書。帝時微行,私過幸河南尹梁胤府舍。是日大風拔樹,晝昏,秉因上疏諫曰:「……王者至尊,出入有常,警蹕而行,靜室而止。
  楊賜〔一〕光和中,有虹蜺晝降嘉德殿,上引楊賜等入金商門崇德署,〔二〕問以祥異。對曰:「按春秋讖曰:「天投蜺,天下怨,〔三〕海內亂。」加四百之期,象見吉凶,聖人則之。〔四〕今妾媵嬖人閹尹之徒,共專國朝,欺罔日月。而今縉紳之徒委伏畎畝,口誦堯、舜之言,身蹈絕俗之行,亡捐溝壑,〔五〕不見逮及,冠履倒易,陵谷代處。」御覽卷四五三楊賜,字伯獻,代劉郃為司徒,〔六〕帝欲造畢圭靈昆苑,賜上疏諫曰:「竊聞使者並規度城南民田,〔七〕欲以為苑。昔先王造囿,裁足以脩三驅之禮,薪萊芻牧,皆悉往焉。先帝之制,左開鴻池,右作上林,不奢不約,以合禮中。今猥規郊城之地,以為苑囿,廣壞田園,廢居民,畜禽獸,殆非所謂保赤子之義。」御覽卷四五三

  楊賜以病罷。〔八〕居無何,拜太常,詔賜御府衣一襲,自所服冠幘綬,玉壺革帶,金錯鉤珮。〔九〕初學記卷二0  〔一〕「楊賜」,楊秉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五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四。袁宏後漢紀卷二五,蔡中郎文集卷三漢太尉楊公碑、文烈侯楊公碑亦略載其事。  〔二〕「上引楊賜等入金商門崇德署」,時楊賜為光祿大夫。「崇德署」三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八七八引亦有,范曄後漢書楊賜傳同,今據增補。後漢書楊賜傳王先謙集解引蔡邕集云:「光和元年七月十日,詔書尺一,召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華、蔡邕,太史令單颺詣金商門,引入崇德殿署內南辟幃中為都坐,漏入未盡三刻,中常侍育陽侯曹節、冠軍侯王甫從東省出就都坐。東西十門,劉寵、龐訓北面,賜南面,日磾、華、邕西面,受詔書各一通,尺一木板草兩。常侍又諭旨:「朝廷以災異憂懼,特旨密問政事所變改施行,務令分明。」賜等稱臣再拜受詔,起就坐,又人各二處,給筆硯為對。」可與此互證。  〔三〕「天下怨」,此三字原作「恐」,今據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楊賜傳校改。御覽卷八七八引作「天下恐」,僅「恐」字有誤。

  〔四〕「加四百之期,象見吉凶,聖人則之」,范曄後漢書楊賜傳載賜對云:「……案春秋讖曰:「天投蜺,天下怨,海內亂。」加四百之期,亦復垂及。昔虹貫牛山,管仲諫桓公無近妃宮。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則之。」……」是此文多有刪節。「加四百之期」,謂漢祚終於四百年。范書獻帝紀贊云:「終我四百。」李賢注引春秋演孔圖云:「劉四百歲之際,褒漢王輔,皇王以期,有名不就。」可見當時讖書有漢祚以四百年為期之說。

  〔五〕「亡」,范曄後漢書楊賜傳作「棄」。

  〔六〕「代劉郃為司徒」,據范曄後漢書靈帝紀,楊賜兩為司徒,熹平五年,從光祿大夫代袁隗為司徒,明年免。光和二年,司徒劉郃下獄死,賜從光祿勳為司徒,四年免。

  〔七〕「竊聞使者並規度城南民田」,「並」字下范曄後漢書楊賜傳有「出」字。

  〔八〕「楊賜以病罷」,謂光和四年罷司徒官。

  〔九〕「金錯鉤珮」,此條書鈔卷一九、類聚卷六七、御覽卷六九六、萬花谷後集卷一八、玉海卷九0亦引,字句互有同異。

  張綱〔一〕梁冀作平上軿車,侍御史張綱獨埋輪於洛陽都亭,〔二〕曰:「豺狼當路,安問狐狸!」遂奏冀。御覽卷七七三〔一〕「張綱」,字文紀,犍為武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五六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

  〔二〕「侍御史張綱獨埋輪於洛陽都亭」,順帝漢安元年八月,遣杜喬、周舉、郭遵、馮羡、欒巴、周栩、劉班、張綱八使巡行風俗,舉實臧否。七使皆受命之部,獨張綱埋其車輪於洛陽都亭,上書奏劾梁冀。事見范曄後漢書順帝紀、張綱傳。  陳球陳球遷繁陽令,〔一〕清高不動。〔二〕姚本陳球為零陵,州兵朱蓋等反。球城守,弦大木為弓,羽矛為矢,引機發之,射千餘步,斬蓋等。〔三〕事類賦卷一三

  〔一〕「陳球」,字伯真,下邳淮浦人,范曄後漢書卷五六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張璠漢記。「遷」,聚珍本作「為」。

  〔二〕「清高不動」,此條不知姚本從何書輯錄。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七八、唐類函卷六0引續漢書與此條文字全同,疑此條出續漢書,姚本誤輯,而聚珍本又據姚本輯錄。范曄後漢書陳球傳云:「陽嘉中,舉孝廉,稍遷繁陽令。時魏郡太守諷縣求納貨賄,球不與之,太守怒而撾督郵,欲令逐球。督郵不肯,曰:「魏郡十五城,獨繁陽有異政,今受命逐之,將致議於天下矣。」太守乃止。」隸釋卷一0太尉陳球碑云:「換東城門候,虔恭職司,夙夜匪解。遷繁陽令,寬以□□溫。」可與此相證。

  〔三〕「斬蓋等」,范曄後漢書陳球傳云:球「辟公府,舉高第,拜侍御史。是時桂陽黠賊李研等群聚寇鈔,陸梁荊部,州郡懦弱,不能禁,太尉楊秉表球為零陵太守。球到,設方略,期月間,賊虜消散。而州兵朱蓋等反,與桂陽賊胡蘭數萬人轉攻零陵。零陵下溼,編木為城,不可守備,郡中惶恐。掾史白遣家避難,球怒曰:「太守分國虎符,受任一邦,豈顧妻孥而沮國威重乎?復言者斬!」乃悉內吏人老弱,與共城守,弦大木為弓,羽矛為矢,引機發之,遠射千餘步,多所殺傷。賊復激流灌城,球輒於內因地勢反決水淹賊。相拒十餘日,不能下。會中郎將度尚將救兵至,球募士卒,與尚共破斬朱蓋等」。所述情節較詳,事類賦所引東觀漢記當有節刪。

  杜安杜安,〔一〕字伯夷,〔二〕貴戚慕其名,或遺其書,〔三〕安不發,悉壁藏之。後捕貴戚賓客,安開壁出書,〔四〕而封如故,由是不罹其患。御覽卷四三0〔一〕「杜安」,范曄後漢書卷五七杜根傳略載其事。

  〔二〕「字伯夷」,此句下聚珍本有「潁川定陵人」一句,係據范曄後漢書杜根傳增補。

  〔三〕「其」,聚珍本同。按原本作「之」。范曄後漢書杜根傳云:「京師貴戚慕其名,或遺之書。」同書樂恢傳李賢注引華嶠後漢書與范書同。

  〔四〕「開」,原誤作「聞」,聚珍本作「開」,今據改。范曄後漢書杜根傳,又樂恢傳李賢注引華嶠後漢書亦皆作「開」。

  杜根〔一〕和熹鄧后臨朝,權在外戚。杜根以安帝年長,宜親政事,乃與同時郎上書直諫。〔二〕太后大怒,收執根等,令盛以縑囊,〔三〕於殿上撲殺之。執法者以根知名,語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載出城外,根得蘇。太后使人檢視,遂詐死,三日,目中生蛆,因得逃竄也。及鄧氏誅,〔四〕根方歸,徵拜侍御史。〔五〕御覽卷四九四〔一〕「杜根」,字伯堅,潁川定陵人,范曄後漢書卷五七有傳。

  〔二〕「同時」,范曄後漢書杜根傳同,聚珍本作「同舍」。  〔三〕「縑」,原誤作「嫌」。聚珍本作「縑」,范曄後漢書杜根傳同,今據改。

  〔四〕「及鄧氏誅」,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徵拜侍御史」,此條御覽卷三六六亦引,文字簡略。

  李雲白馬令李雲。〔一〕桓帝誅大將軍梁冀,而中常侍單超等五人皆以誅冀功並封列侯。又立掖庭民女亳氏為皇后,數月間,后家封四人,〔二〕賞賜巨萬。時地數震裂,眾災頻降。雲素剛,憂國,乃露布上書,〔三〕移副三府,〔四〕曰:「孔子曰:「帝者,諦也。」〔五〕今官位錯亂,小人諂進,財貨公行,政令日損,〔六〕是帝欲不諦乎?」帝得奏,震怒,下有司送雲黃門北寺獄。御覽卷四五三白馬令李雲坐直諫繫獄,弘農五官掾杜眾傷其忠直獲罪,上書願與雲俱得死,遂俱死獄中。御覽卷二六四

  〔一〕「李雲」,字行祖,甘陵人,范曄後漢書卷五七有傳。

  〔二〕「后家封四人」,范曄後漢書李雲傳李賢注云:「時封后兄康為比陽侯,弟統昆陽侯,統從兄會安陽侯,統弟秉為淯陽侯。
  〔三〕「露布」,不加封檢,公開宣露。

  〔四〕「副」,此字原脫,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李雲傳亦有此字,今據增補。「副」即副本。  〔五〕「帝者,諦也」,獨斷卷上云:「帝者,諦也,能行天道,事天審諦。」風俗通義皇霸篇五帝條云:「帝者任德設刑以則象之。言其能行天道,舉錯審諦。」御覽卷七六引漢官儀云:「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道,舉錯審諦,父天母地,為天下主。」范曄後漢書李雲傳李賢注引春秋運斗樞云:「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統調陰陽,招類使神,故稱帝。帝之言諦也。」又引鄭玄注云:「審諦於物也。」初學記卷九、御覽卷七六引春秋元命包,又禮記玉藻正義、明堂位正義引孝經援神契,并云「帝者,諦也」。可見以「諦」釋「帝」,是漢人的一種普遍觀念。

  〔六〕「令」,范曄後漢書李雲傳作「化」。  蔡邕蔡邕,〔一〕詔問有黑氣墮溫明殿東庭中,如車蓋,騰起奮迅,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似龍,似虹蜺。邕對:「虹著於天,而降施於庭,以臣所聞,則所謂天投蜺者也。」〔二〕聚珍本虹晝見御座殿庭前,〔三〕色青赤。上引邕問之,對曰:「虹蜺,小女子之祥。」〔四〕聚珍本  蔡邕徙朔方,〔五〕上書求還,續成十志。〔六〕初學記卷二一

  〔一〕「蔡邕」,字伯喈,陳留圉人,范曄後漢書卷六0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華嶠後漢書卷二、張璠漢記。袁宏後漢紀卷二七亦略載其事。  〔二〕「則所謂天投蜺者也」,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范曄後漢書靈帝紀光和元年載:「六月丁丑,有黑氣墮所御溫德殿庭中。」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云:「墮所御溫明殿庭中,如車蓋隆起,奮迅,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貌似龍。」字句略於聚珍本所輯。御覽卷一四引名臣蔡邕奏云:「詔曰:「有黑氣墮溫殿東庭中,如車蓋,騰起奮迅,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似龍,占者以虹蜺對。」「虹著於天,而降於庭,以臣之聞,則天所投虹者也。」」字句有脫漏。疑聚珍本即據范書靈帝紀李賢注所引東觀漢記和御覽卷一四所引名臣奏輯錄,字句又稍有校改。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云:「靈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氣墮北宮溫明殿東庭中,黑如車蓋,起奮訊,身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貌似龍。上問蔡邕,對曰:「所謂天投蜺者也。
  〔三〕「虹晝見御座殿庭前」,范曄後漢書靈帝紀光和元年載:「秋七月壬子,青虹見御座玉堂後殿庭中。」李賢注云:「洛陽宮殿名,南宮有玉堂前、後殿。」而楊賜傳云:「光和元年,有虹蜺晝降於嘉德殿前。
  〔四〕「小女子之祥」,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御覽卷一四引張璠漢記云:「靈帝光和元年,虹晝見御座殿庭前,色青赤。上引蔡邕問之,對曰:「虹蜺,小女子之祥。」」疑聚珍本誤以漢記文字輯入東觀漢記。

  〔五〕「蔡邕徙朔方」,光和元年,虹蜺晝降御座殿庭前,靈帝召邕等入崇德殿,使中常侍曹節、王甫就問災異起因和消除災異的措施。邕「披露失得,指陳政要」,觸犯了曹節等權貴人物,獲罪,與家屬髡鉗徙朔方。事詳范曄後漢書蔡邕傳、楊賜傳。

  〔六〕「續成十志」,范曄後漢書蔡邕傳云:「邕前在東觀,與盧植、韓說等撰補後漢記,會遭事流離,不及得成,因上書自陳,奏其所著十意。」李賢注云:「猶前書十志也。邕別傳曰:「邕昔作漢記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離,因上書自陳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職在候望,憂怖焦灼,無心能復操筆成草,致章闕廷。誠知聖朝不責臣謝,但懷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為漢書十志下盡王莽而止,光武以來唯記紀傳,無續志者。臣所事師故太傅胡廣,知臣頗識其門戶,略以所有舊事與臣。雖未備悉,粗見首尾,積累思惟,二十餘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擅述。天誘其衷,得備著作郎,建言十志皆當撰錄。會臣被罪,逐放邊野,恐所懷隨軀朽腐,抱恨黃泉,遂不設施,謹先顛踣,科條諸志,臣欲刪定者一,所當接續者四,前志所無臣欲著者五,及經典群書所宜捃摭,本奏詔書所當依據,分別首目,并書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謹因臨戎長霍圉封上。」」有律曆意第一,禮意第二,樂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車服意第六。」史通稱邕於熹平中作「朝會、車服二志」,是十意中又有朝會意。今十意中可考者僅七篇,其餘三篇已無從得知。  左雄〔一〕劉據為大司農,以職事被譴,召詣尚書,將加捶撻。尚書左雄諫帝曰:「九卿位亞三公,行則鳴玉。〔二〕孝明永平始加撲罰,非古制也。」帝從之,卿於是始免撲捶。御覽卷二三二〔一〕「左雄」,字伯豪,南陽涅陽人,范曄後漢書卷六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

  〔二〕「行則鳴玉」,禮記玉藻云:「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大夫佩水蒼玉而緇組綬。
  周舉周舉,〔一〕字宣光,姿貌短陋,而博學洽聞,為儒者所宗,京師語曰:「五經縱橫周宣光也。」〔二〕御覽卷六一五〔一〕「周舉」,汝南汝陽人,范曄後漢書卷六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四、張璠漢記。袁宏後漢紀卷一九亦略載其事。

  〔二〕「也」,聚珍本無此字,范曄後漢書周舉傳、袁宏後漢紀卷一九同。

  黃香黃香,〔一〕字文強,〔二〕江夏安陸人。〔三〕父況為郡五官掾。〔四〕劉設教令署香門下孝子,〔五〕數占見。況舉孝廉,貧無奴僕,香躬親勤苦,〔六〕盡心供養,冬無蔥被,而親極滋味。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溫席。〔七〕書鈔卷一二九黃香,字文強,江夏安陸人。年九歲,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喪,鄉人稱其至孝。年十二,博覽傳記。京師號曰「日下無雙,江夏黃香」。〔八〕御覽卷三八四

  黃香,字文強,年十二,家業虛貧,衣食不贍,舅龍鄉侯為作衣被,不受。御覽卷五二一

  章帝詔黃香令詣東觀,讀所未嘗見書,謂諸生曰:「此日下無雙,江夏黃童也。」〔九〕御覽卷六一六

  章帝賜黃香淮南、孟子各一通。〔一0〕書鈔卷一0一

  黃香為郎,召詣安福殿,賜錢三萬,黃白葛各一端。〔一一〕御覽卷八一九

  黃香知古今,記群書無不涉獵,〔一二〕兼好圖讖天官星氣鍾律曆筭,〔一三〕窮極道術。京師號曰「天下無雙,江夏黃童」。國士瞻重,〔一四〕京師貴戚慕其聲名,更饋衣物。拜尚書郎。御覽卷二一五

  黃香,字文強,拜尚書郎,數陳得失,賞賜常增異同位。時車駕居南宮,尚書新成,詔賜演什物。以香父在,賜臥几、靈壽杖。〔一五〕書鈔卷六0

  黃香為尚書郎,嘗獨止宿臺上,晝夜不離省闥,上聞善之。〔一六〕御覽卷二一五

  黃香拜左丞,〔一七〕功滿當遷,和帝留,〔一八〕增秩。書鈔卷六0

  黃香上疏曰:「以錐刀小用,蒙見宿留。」〔一九〕文選卷三七曹植求自試表李善注

  黃香為尚書,曉習邊事,每行軍調度,動得事中。〔二0〕上知其勤,數加賞賜。御覽卷二七八

  黃香為尚書令,〔二一〕上愛其才,每朝臺閣,遂見尊重。香之勤力憂公,畏慎周密,每用奏議,所建畫未嘗流布。然執事平法,常持輕類,全活非一。書鈔卷五九

  黃香,字文強,遷魏郡太守,〔二二〕俗每交代,〔二三〕添設儲峙輒數千萬。香未入界,移敕悉出所設什器。及到,頗有,即徹去。到官之日,不祭灶求福,閉門絕客。書鈔卷三八

  〔一〕「黃香」,范曄後漢書卷八0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五、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二〕「字文強」,學林卷七扇枕條云:范曄後漢書「香本傳字文彊,而東觀漢記字文孺。嘗觀諸史所引東觀漢記,其言亦有無倫義而不可取信者,蓋當時所記,多出於風傳,如西京雜記、李肇國史補類,未必皆可信。而後之作史者往往多取而編入史中,不能不招瑕也」。他書所引東觀漢記皆云黃香字文強,學林作者王觀國所見東觀漢記作「文孺」,字有訛誤,不足為據。

  〔三〕「江夏安陸人」,此句原無,御覽卷二六四、卷三八四引有,今據增補。

  〔四〕「掾」,原脫此字,書鈔卷七七引有,今據增補。漢代制度,郡置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為郡主要員吏之一。

  〔五〕「劉設教令署香門下孝子」,此句脫誤較多。范曄後漢書黃香傳云:香「年九歲,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喪,鄉人稱其至孝。年十二,太守劉護聞而召之,署門下孝子,甚見愛敬」。由是可以推知此句大意。

  〔六〕「躬親勤苦」,書鈔卷七七引作「躬勤勞苦」,初學記卷一七,類聚卷二0、卷六九,御覽卷七0九引作「躬執勤苦」,御覽卷二六四引作「躬勤左右」。

  〔七〕「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溫席」,此二句原無,姚本有,類聚卷二0引亦有,今據增補。又書鈔卷一三三,初學記卷一七,類聚卷六九,御覽卷二六四、卷四一二、卷七0二、卷七0七、卷七0九,類林卷一、卷一三,合璧事類外集卷五一亦引,文字互有異同。鳴沙石室古籍叢殘所收古類書引作「冬溫席,恐其寒,夏扇枕,恐其熱」,字句多有改易。此條聚珍本據各書引徵連綴為「黃香,字文彊,江夏安陸人也。父況,舉孝廉,為郡五官掾,貧無奴僕,香躬執勤苦,盡心供養,冬無被蔥,而親極滋味,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溫席」。事類賦卷一四引作「黃香至孝,夏以扇侍於親側」。學林卷七扇枕條云:「後漢黃香傳不載扇枕事,陶淵明作孝士傳贊曰:「黃香九歲失母,事父竭力以致孝養,暑月則扇床枕。」李瀚蒙求曰:「黃香扇枕。」注蒙求者引東觀漢記曰:「黃香事母至孝,暑月扇枕。」在淵明傳則云「事父」,在東觀漢記則云「事母」,世患無所質證。觀國按:後漢書黃香傳:「年九歲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喪,鄉人稱其至孝。年十二,太守劉護聞而召之,辟門下孝子。香家貧,內無僕妾,躬執苦勤,盡心奉養,遂博學經典。」蓋本傳先云「九歲失母」,後云「年十二,太守召為門下孝子,家貧,盡心奉養」,則香猶有父在而盡心奉養也,然則香為父扇枕可知矣。
  〔八〕「日下無雙,江夏黃香」,此二句御覽卷四九五引作「天下無雙,江夏黃童」。

  〔九〕「江夏黃童也」,此條書鈔卷九八、類聚卷五五、鳴沙石室古籍叢殘所收古類書亦引,文字大同小異。

  〔一0〕「章帝賜黃香淮南、孟子各一通」,此條聚珍本連綴於上條之前,有失原書舊貌。書鈔卷一九引云:「黃香詣東觀,賜淮南、孟子。」可見黃香獲賜淮南子、孟子二書是在詔許入東觀讀書之後。

  〔一一〕「黃白葛各一端」,「葛」,聚珍本作「絺」。此條杜工部草堂詩箋補遺卷三送段功曹歸廣州引作「黃香為郎,召詣安福殿,賜白葛各一端」。文句有刪節,「賜」字下又脫「黃」字。  〔一二〕「記」,此字上或下脫漏一字。御覽卷六一二引謝承後漢書無此字。

  〔一三〕「好」,姚本、聚珍本作「明」,初學記卷一一引同。

  〔一四〕「國士瞻重」,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一引同,今據增補。

  〔一五〕「賜臥几、靈壽杖」,此條聚珍本僅輯「以香父尚在,賜臥几、靈壽杖」二句。按御覽卷七一0引云:「黃香為尚書郎,以香父尚在,賜臥几、靈壽杖。」可見聚珍本是據御覽輯錄。此條書鈔卷一九亦引,文字極簡略。

  〔一六〕「上聞善之」,此條書鈔卷三六、卷六0亦引,文字微異。聚珍本把此條文字連綴於上條之前,與原書不符。范曄後漢書黃香傳云:「後召詣安福殿言政事,拜尚書郎,數陳得失,賞賚增加。常獨止宿臺上,晝夜不離省闥,帝聞善之。」由是可知,陳得失,被賞賜在前,止宿臺上,不離省闥在後。

  〔一七〕「黃香拜左丞」,事在和帝永元四年,見范曄後漢書黃香傳。

  〔一八〕「和帝留」,晏元獻公類要卷一四引同。聚珍本作「詔書留」。  〔一九〕「蒙見宿留」,此條文選卷三七曹植求通親親表李善注亦引。

  〔二0〕「中」,聚珍本作「理」。  〔二一〕「黃香為尚書令」,和帝永元六年,黃香遷尚書令,見范曄後漢書黃香傳。此下四句聚珍本無。

  〔二二〕「遷魏郡太守」,事在殤帝延平元年,見范曄後漢書黃香傳。

  〔二三〕「俗每交代」,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俗每太守將交代」。

  黃瓊黃瓊,〔一〕字世英,以德行高妙,公車徵拜議郎,〔二〕豐之職也。〔三〕書鈔卷五六〔一〕「黃瓊」,范曄後漢書卷六一有傳。袁宏後漢紀卷二二亦略載其事。

  〔二〕「公車徵拜議郎」,范曄後漢書黃瓊傳載:「永建中,公卿多薦瓊者,於是與會稽賀純、廣漢楊厚俱公車徵。……瓊至,即拜議郎,稍遷尚書僕射。
  〔三〕「豐之職也」,此句字有衍誤,永樂大典卷二七二七引無「之」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此句。

  黃琬黃琬,〔一〕字子琰,江夏安陸人。琬少失父,曾祖香,祖瓊,並有高名。〔二〕姚本〔一〕「黃琬」,范曄後漢書卷六一有傳。袁宏後漢紀卷二七亦略載其事。

  〔二〕「並有高名」,此條又見聚珍本,惟無「江夏安陸人」一句。二本輯自何書,不詳。

  李固李固,〔一〕字子堅,漢中南鄭人也,司徒郃之子。固貌狀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龜文。〔二〕少好學,常步行隨師,不遠千里。御覽卷七二九〔一〕「李固」,范曄後漢書卷六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張璠漢記。

  〔二〕「鼎角匿犀,足履龜文」,范曄後漢書李固傳李賢注云:「鼎角者,頂有骨如鼎足也。匿犀,伏犀也。謂骨當額上入髮際隱起也。足履龜文者二千石,見相書。
  陳寔陳寔在鄉閭,〔一〕平心率物。有盜夜入其室,止於梁上。寔命子孫訓之曰:「不善之人未必本不慈,習與性成,如梁上君子是也。」盜驚,自投地。寔徐譬之曰:「視君狀貌,不似惡人,宜深克己反善,然當由貧,今遺絹二疋。」自是一縣無復盜竊。〔二〕記纂淵海卷六0〔一〕「陳寔」,字仲弓,潁川許人,范曄後漢書卷六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華嶠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二三略載其事。蔡中郎文集卷二有文範先生陳仲弓銘、二陳太丘碑,隸釋卷一八有太丘長陳寔壇碑,隸續卷一九有司空掾陳寔殘碑,亦皆載錄其事。

  〔二〕「自是一縣無復盜竊」,范曄後漢書陳寔傳云:「寔在鄉閭,平心率物。……時歲荒民儉,有盜夜入其室,止於梁上。寔陰見,乃起自整拂,呼命子孫,正色訓之曰:「夫人不可不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惡,習以性成,遂至於此,梁上君子者是矣!」盜大驚,自投於地,稽顙歸罪。寔徐譬之曰:「視君狀貌,不似惡人,宜深剋己反善。然此當由貧困。」令遺絹二匹。自是一縣無復盜竊。」與此大同小異。

  吳祐吳祐,〔一〕字季英,陳留長垣人。父恢,為南海太守。祐年十二,恢欲殺青簡以寫經書,祐諫曰:「今大人踰越五嶺,遠在海濱,其俗舊多珍怪。此書若成,則載之兼兩。昔馬援以薏苡興謗,〔二〕王陽以衣囊邀名。〔三〕嫌疑之間,誠先賢所慎也。」恢乃止,撫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矣。」〔四〕御覽卷三八四吳祐年二十喪父獨居,家無擔石,而不受贍遺。常牧豕於長垣澤中,行吟經書。遇父故人,謂之曰:「卿二千石子,而杖鞭牧豕,縱子無恥,奈君父何?」祐辭謝而已,守志如初。〔五〕類聚卷九四

  公沙穆來遊太學,無資糧,乃變服客傭,為吳祐賃舂。祐與語,大驚,遂共定交於杵臼之間。〔六〕御覽卷八二九

  吳祐,字季英,陳留人。遷膠東侯相,〔七〕政唯仁簡,以身率物。民有相爭訴者,輒閉閤自責,然後科其所訟,〔八〕以道譬之。或身到閭里,重相和解。自是之後,爭隙省息,吏民不欺。御覽卷二四八  〔一〕「吳祐」,范曄後漢書卷六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四、袁山松後漢書、張璠漢記。袁宏後漢紀卷二一亦略載其事。

  〔二〕「昔馬援以薏苡興謗」,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援在交阯,常餌薏苡實,用能輕身省慾,以勝瘴氣。南方薏苡實大,援欲以為種,軍還,載之一車。時人以為南土珍怪,權貴皆望之。援時方有寵,故莫以聞。及卒後,有上書譖之者,以為前所載還,皆明珠文犀。馬武與於陵侯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狀,帝益怒。援妻孥惶懼,不敢以喪還舊塋,裁買城西數畝地槁葬而已,賓客故人莫敢弔會。」李賢注引神農本草經云:「薏苡味甘,微寒,主風溼痺下氣,除筋骨邪氣,久服輕身益氣。」  〔三〕「王陽以衣囊邀名」,「王」字原誤作「其」,聚珍本作「王」,與范曄後漢書吳祐傳同,今據改正。王吉字子陽,漢書藝文志云:「傳齊論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御史大夫貢禹、尚書令五鹿充宗、膠東庸生,唯王陽名家。」顏師古注云:「王吉字子陽,故謂之王陽。」漢書王吉傳云:吉「好車馬衣服,其自奉養極為鮮明,而亡金銀錦繡之物。及遷徙去處,所載不過囊衣,不畜積餘財。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傳「王陽能作黃金」」。風俗通義正失篇王陽能鑄黃金條亦載此事。

  〔四〕「季子」,謂季札。  〔五〕「守志如初」,此條初學記卷二九亦引,字句稍略。

  〔六〕「遂共定交於杵臼之間」,此條御覽卷七六二亦引,字句微異。

  〔七〕「遷膠東侯相」,原無「侯」字,御覽卷四一九引有此字,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吳祐傳云:「祐以光祿四行遷膠東侯相。
  〔八〕「然後科其所訟」,此句御覽卷四一九引作「然後斷其訟」。

  任尚任尚編草為船,〔一〕置于   


  傳十三  衛颯衛颯為桂陽太守,〔一〕鑿山通道,列亭置驛。〔二〕六帖卷九視事十年,徵還。〔三〕颯到即引見,賜食於前。從吏二人,賜冠幘,錢人五千。范曄後漢書卷七六衛颯傳李賢注  〔一〕「衛颯」,范曄後漢書卷七六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華嶠後漢書卷二。

  〔二〕「列亭置驛」,此條初學記卷二四亦引,僅個別文字有異。

  〔三〕「視事十年,徵還」,此二句原無,是據范曄後漢書衛颯傳增補。姚本、聚珍本有此二句。據范書,衛颯於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被徵詣京師,欲以為少府,因被疾未拜,以桂陽太守歸家。  茨充〔一〕充字子河,宛人也。初舉孝廉,之京師,同侶馬死,充到前亭,輒舍車持馬還相迎,鄉里號之曰「一馬兩車茨子河」。〔二〕范曄後漢書卷七六衛颯傳李賢注茨充為桂陽太守,〔三〕俗不種桑,無蠶織絲麻之利,類皆以麻枲頭縕著衣,民墮窳,少   


  傳十四

  蔣疊蔣疊,〔一〕字伯重,為太僕,久在臺閣,文雅通達,明故事,在九卿位,〔二〕數言便宜,奏議可觀。書鈔卷五四〔一〕「蔣疊」,不見范曄後漢書,不知為何時人。

  〔二〕「位」,此字原脫,姚本、聚珍本有,結一廬舊藏本、百衲本、陳禹謨刻本書鈔亦皆有「位」字,唐類函卷四七引同,今據增補。

  丁邯丁邯高節,〔一〕正直不撓,舉孝廉為卿。〔二〕書鈔卷七九〔一〕「丁邯」,不見范曄後漢書。聚珍本注云:「司馬書劉昭注引趙岐三輔決錄注云:「邯字叔春,京兆陽陵人。
  〔二〕「為卿」,姚本、聚珍本無此二字。

  須誦須誦為郡主簿,〔一〕獲罪詣獄,引械自椓口,口出齒,獲免。書鈔卷七三〔一〕「須誦」,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為郡主簿」,此四字與下句「獲罪」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陳禹謨刻本書鈔引同,今據增補。

  周行周行為涇令,〔一〕下車嚴峻,貴戚跼蹐,〔二〕京師肅清。書鈔卷七八〔一〕「周行」,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為涇令」,涇縣屬丹陽郡,「為涇令」與下文「京師肅

  〔二〕清」毫無關涉,其下當有闕文。「跼蹐」,原誤作「跼跡」,姚本、聚珍本作「跼蹐」,陳禹謨刻本書鈔同,今據改正。「跼蹐」,恐懼貌。

  劉訓〔一〕訓字平叔,〔二〕拜車府令,〔三〕其夏東州郡國相驚,〔四〕有賊轉至京師,吏民驚,皆奔城郭上。〔五〕訓即夜詣省,欲令將禁兵據門以禦之。〔六〕書鈔卷五五〔一〕「劉訓」,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二〕「字平叔」,此三字姚本、聚珍本無,陳禹謨刻本書鈔、唐類函卷四七引同。

  〔三〕「車府令」,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太僕,秦官,掌輿馬,有兩丞。屬官有大廄、未央、家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車府、路軨、騎馬、駿馬四令丞。」續漢書百官志云:「車府令一人,六百石。主乘輿諸車。丞一人。」  〔四〕「其夏」,此二字姚本、聚珍本作「時」,陳禹謨刻本書鈔、唐類函卷四七引同。「州」,此字原誤刻為「周」,姚本、聚珍本作「州」,書鈔其他刻本、抄本皆不誤,今據改正。

  〔五〕「上」,姚本、聚珍本無此字,唐類函卷四七引同,而陳禹謨刻本書鈔有此字。

  〔六〕「禁」,姚本、聚珍本作「近」,陳禹謨刻本書鈔、唐類函卷四七引同。

  梁福〔一〕司部災蝗,〔二〕臺召三府驅之。司空掾梁福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審使臣驅蝗何之?災蝗當以德消,不聞驅逐。」時號福為直掾。類聚卷一00〔一〕「梁福」,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二〕「司部」,即司隸校尉部。

  范康范康為司隸校尉,〔一〕務大綱,性節儉,常臥布被。〔二〕聚珍本〔一〕「范康」,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二〕「常臥布被」,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

  宗慶宗慶,〔一〕字叔平,為長沙太守,民養子者三千餘人,男女皆以「宗」為名。御覽卷二六0〔一〕「宗慶」,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喜夷喜夷為壽陽令,〔一〕蝗入輒死。書鈔卷三五〔一〕「喜夷」,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卜福卜福為廷尉,〔一〕執謙求退,上以為太中大夫。書鈔卷五三〔一〕「卜福」,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翟歆翟歆,〔一〕字敬子,父于,以功封臨沮侯。歆當嗣爵,以母年老國遠,上書辭讓,詔許,乃賜關內侯。御覽卷二0一〔一〕「翟歆」,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魏成魏成曾孫純坐訐訕,〔一〕國除。御覽卷二0一〔一〕「魏成」,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孫」,此字原脫,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畢尋利取侯畢尋玄孫守姦人妻,〔一〕國除。御覽卷二0一〔一〕「畢尋」,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段普首鄉侯段普曾孫勝坐殺婢,〔一〕國除。御覽卷二0一〔一〕「段普」,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邢崇夕陽侯邢崇孫之為賊所盜,〔一〕亡印綬,國除。御覽卷二0一〔一〕「邢崇」,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陰猛陰猛好學溫良,〔一〕稱於儒林,以郎遷為太祝令。〔二〕御覽卷二二九陰猛以博通古今為太史令。〔三〕御覽卷二三五

  〔一〕「陰猛」,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二〕「以郎遷為太祝令」,聚珍本無「以郎遷」三字。此條玉海卷一二三引作「陰猛好學溫良,以郎遷太祝令」。

  〔三〕「為」,聚珍本作「遷」。

  張意張意拜驃騎將軍,〔一〕討東甌,備水戰之具,一戰大破,所向無前。御覽卷二三八〔一〕「張意」,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沈豐沈豐,〔一〕字聖達,為零陵太守,為政慎刑重殺,罪法辭訟,初不歷獄,嫌疑不決,一斷於口,鞭杖不舉,市無刑戮。僚友有過,初不暴揚,有奇謀異略,輒為談述,曰:「太守所不及也。」到官一年,甘露降,芝草生。御覽卷二六0〔一〕「沈豐」,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蕭彪蕭彪,〔一〕字伯文,京兆杜陵人,累官巴郡太守,父老,乞供養。父有賓客,輒立屏風後,應受使命。父嗜餅,每自買進之。御覽卷四一二〔一〕「蕭彪」,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陳囂陳囂,〔一〕字君期,明韓詩,時語曰:「關東說詩陳君期。」御覽卷六一五〔一〕「陳囂」,范曄後漢書未載,不知為何時人。   


  傳十五  匈奴南單于匈奴南單于列傳。〔一〕范曄後漢書卷八九南匈奴傳李賢注單于比,匈奴頭曼十八代孫。〔二〕范曄後漢書卷八九南匈奴傳李賢注

  十二月癸丑,匈奴始分為南北單于。〔三〕范曄後漢書卷八九南匈奴傳李賢注

  建成二十五年,南單于遣左賢王擊北單于,〔四〕北單于震怖,卻地千餘里。十三年中工官作櫓車成,可駕數牛,嘗送塞上。議者見車巧,相謂曰:「讖言漢九世當卻夷千里,寧謂此邪?」〔五〕聖人之文,〔六〕與天券契。及胡隤懷,〔七〕數月而卑。〔八〕書鈔卷一三九  建武二十六年,南單于遣使獻駱駝二頭,文馬十匹。〔九〕初學記卷二0

  建武中,南單于來朝,賜御食及橙、橘、龍眼、荔支。〔一0〕御覽卷九七一

  賜鹿蠡王玉具劍,〔一一〕羽蓋車一駟,中郎將持節衛護焉。〔一二〕范曄後漢書卷四和帝紀李賢注  南單于上書獻橐駝。單于歲祭三龍祠,走馬鬥橐駝,以為樂事。〔一三〕御覽卷九0一

  帝遣單于,〔一四〕饗賜作樂百戲,上幸離宮臨觀。〔一五〕類聚卷六二

  〔一〕「匈奴南單于列傳」,范曄後漢書南匈奴傳篇題下李賢注云:「前書直言匈奴傳,不言南北,今稱「南」者,明其為北生義也。以南單于向化尤深,故舉其順者以冠之。東觀記稱匈奴南單于列傳,范曄因去其「單于」二字。」此條即據李賢注輯錄。史通古今正史篇敘東觀漢記撰修經過云:「伏無忌與諫議大夫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南單于、西羌傳。
  〔二〕「單于比,匈奴頭曼十八代孫」,范曄後漢書南匈奴傳李賢注云:「頭曼即冒頓單于父,自頭曼單于至比,父子相承十代,以單于相傳乃十八代也。
  〔三〕「十二月癸丑,匈奴始分為南北單于」,此條文字玉海卷一五二亦引,字句全同。范曄後漢書南匈奴傳云:建武「二十二年,單于輿死,子左賢王烏達鞮侯立為單于。復死,弟左賢王蒲奴立為單于。比不得立,既懷憤恨。……比密遣漢人郭衡奉匈奴地圖,二十三年,詣西河太守求內附。……二十四年春,八部大人共議立比為呼韓邪單于,以其大父嘗依漢得安,故欲襲其號。於是款五原塞,願永為蕃蔽,扞禦北虜。帝用五官中郎將耿國議,乃許之。其冬,比自立為呼韓邪單于」。於是始有南北單于之分。其下李賢引此條文字作注。

  〔四〕「建武二十五年,南單于遣左賢王擊北單于」,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二十五年云:「南單于遣使詣闕貢獻,奉蕃稱臣。又遣其左賢王擊破北匈奴,卻地千餘里。
  〔五〕「寧謂此邪」,范曄後漢書南匈奴傳云:建武二十五年春,南單于比「遣弟左賢王莫將兵萬餘人擊北單于弟薁鞬左賢王,生獲之。又破北單于帳下,並得其眾合萬餘人,馬七千匹、牛羊萬頭。北單于震怖,卻地千里。初,帝造戰車,可駕數牛,上作樓櫓,置於塞上,以拒匈奴。時人見者或相謂曰:「讖言漢九世當卻北狄地千里,豈謂此邪?」」可與此相證。

  〔六〕「聖人之文」,此下四句范曄後漢書南匈奴傳無。

  〔七〕「懷」,字誤,疑當作「壞」。

  〔八〕「數月而卑」,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九〕「文馬十匹」,此條萬花谷後集卷一八亦引,字句全同。范曄後漢書南匈奴傳云:建武二十六年,南單于比「遣使上書,獻駱駝二頭,文馬十匹」。「文馬」,謂馬體毛色有文彩者。

  〔一0〕「南單于來朝,賜御食及橙、橘、龍眼、荔支」,此條類聚卷八七,御覽卷九六六、卷九七一,事類賦卷二七,記纂淵海卷九二,合璧事類卷四0亦引,字句稍略。范曄後漢書南匈奴傳建武二十六年載:「單于歲盡輒遣奉奏,送侍子入朝,中郎將從事一人將領詣闕。漢遣謁者送前侍子還單于庭,交會道路。元正朝賀,拜祠陵廟畢,漢乃遣單于使,令謁者將送,賜綵繒千匹,錦四端,金十斤,太官御食醬及橙、橘、龍眼、荔支。」未言南單于來朝,此文有誤。

  〔一一〕「賜鹿蠡王玉具劍」,原無「鹿蠡王」三字,書鈔卷一九引云:「賜鹿蠡王羽車一駟。」今據增補。聚珍本作「谷蠡王」。

  〔一二〕「中郎將持節衛護焉」,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四年載:「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其下李賢引此文作注。  〔一三〕「以為樂事」,此條姚本全未輯錄,聚珍本僅輯有首句。初學記卷二九、六帖卷九七、合璧事類別集卷七六亦引此條文字,字句稍略。范曄後漢書南匈奴傳云:「匈奴俗,歲有三龍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南單于既內附,兼祠漢帝,因會諸部,議國事,走馬及駱駝為樂。
  〔一四〕「遣」,原誤作「遺」,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一五〕「上幸離宮臨觀」,范曄後漢書南匈奴傳云:「呼蘭若尸逐就單于兜樓儲先在京師,漢安二年立之。天子臨軒,大鴻臚持節拜授璽綬,引上殿。賜青蓋駕駟、鼓車、安車、駙馬騎、玉具刀劍、什物,給綵布二千匹。賜單于閼氏以下金錦錯雜具,軿車馬二乘。遣行中郎將持節護送單于歸南庭。詔太常、大鴻臚與諸國侍子於廣陽城門外祖會,饗賜作樂,角抵百戲。順帝幸胡桃宮臨觀之。
  莋都夷〔一〕朱酺,〔二〕明帝時為益州刺史,移書屬郡,喻以聖德,白狼王等百餘國重譯來庭,歌詩三章,酺獻之。〔三〕御覽卷五七0遠夷樂德歌詩曰:堤官隗搆,大漢是治。魏冒踰糟。與天合意。罔驛劉脾,吏譯平端,旁莫支留。不從我來。徵衣隨旅,聞風向化,知唐桑艾。所見奇異。邪毗   


  載記〔一〕

  王常〔二〕其先鄠人,常父博,成、哀問轉客潁川舞陽,因家焉。范曄後漢書卷一五王常傳李賢注以常行南陽太守事,〔三〕誅不從命,封拜有功。范曄後漢書卷一五王常傳李賢注

  上於大會中指王常謂群臣曰:「此家率下江諸將輔翼漢室,心如金石,真忠臣也。」是日遷常為漢忠將軍。〔四〕初學記卷一七

  率騎都尉王霸共平沛郡賊苗虛。〔五〕范曄後漢書卷一五王常傳李賢注。  王常為橫野大將軍,〔六〕位次與諸將絕席。〔七〕書鈔卷一三三

  山桑侯王常孫廣坐楚事,國除。〔八〕御覽卷二0一

  〔一〕「載記」,史通題目篇云:「東觀以平林、下江諸人列為載記。
  〔二〕「王常」,字顏卿,潁川舞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據范書王常傳載:「王莽末,亡命江夏。久之,與王鳳、王匡等起兵雲杜綠林中,聚眾數萬人,以常為偏裨,攻傍縣。後與成丹、張卬別入南郡藍口,號下江兵。」王常屬下江,在東觀漢記中當載在載記。  〔三〕「以常行南陽太守事」,此句原無,范曄後漢書王常傳云:「更始西都長安,以常行南陽太守事,令專命誅賞。」今據增補。

  〔四〕「是日遷常為漢忠將軍」,「忠」字原誤作「中」,聚珍本作「忠」,類聚卷二0引同,今據改。此條御覽卷二四0、卷四一八亦引,文字大同小異。

  〔五〕「率騎都尉王霸共平沛郡賊苗虛」,范曄後漢書王常傳云:建武五年,「率騎都尉王霸共平沛郡賊」。李賢注云:「東觀記曰沛郡賊苗虛也。」本條即據此輯錄。

  〔六〕「王常為橫野大將軍」,此為建武七年事,見范曄後漢書王常傳。

  〔七〕「絕席」,獨坐一席,以示地位尊顯。御史大夫、尚書令、司隸校尉皆專席。此條類聚卷六九、御覽卷七0九亦引。

  〔八〕「國除」,事在永平十四年。

  劉盆子〔一〕赤眉欲立宗室,以木札書符曰「上將軍」,與兩空札置笥中,大集會三老、從事,令劉盆子等三人居中央,一人奉符,以年次探之。盆子最幼,探得將軍,三老等皆稱臣。〔二〕聚珍本劉盆子年十五,被髮徒跣,卒見眾拜,〔三〕恐懼啼泣。〔四〕從劉俠卿居,為盆子制朱絳單衣、半頭赤幘、直綦履。〔五〕盆子朝夕朝,俠卿禮之。數祠城陽景王,使盆子乘軍中鮮車大火馬,〔六〕至祠所,盆子時欲出從牧兒,俠卿怒止之。軍入左馮翊,至長安舍,盆子乘白蓋小車,有尚書一人,亦小車絳袍衣裳相隨,軍中皆笑。諸牧兒共呼車曰:「盆子在中。」時欲驅出,前車不肯避也。書鈔卷一三九

  使盆子乘車入長安,時掖庭中宮女猶有數百千人,自更始敗後,幽閉殿內,拔庭中蘆菔根,〔七〕捕池魚而食之。〔八〕聚珍本

  更始死后,赤眉轉從南山下,號稱百萬眾。盆子乘王者車,駕三馬,從數百騎,罷歌吹者廩食,〔九〕棄其數車道中,侍從者稍落。〔一0〕書鈔卷一三九

  劉盆子兄式侯旦請上曰:〔一一〕「盆子將百萬眾降,陛下何以待之?」上曰:「待君以不死耳。」書鈔卷一一九

  劉盆子將丞相以下二十餘萬人詣宜陽降,〔一二〕奉高皇帝璽綬,〔一三〕詔以屬城門校尉,賊皆輸鎧甲兵弩矢矰,積城西門,〔一四〕適與熊耳山等。〔一五〕書鈔卷一一九

  〔一〕「劉盆子」,太山式人,城陽景王章之後,范曄後漢書卷一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山松後漢書。

  〔二〕「三老等皆稱臣」,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云:樊崇等「欲立帝,求軍中景王後者,得七十餘人,唯盆子與茂及前西安侯劉孝最為近屬。崇等議曰:「聞古天子將兵稱上將軍。」乃書札為符曰「上將軍」,又以兩空札置笥中,遂於鄭北設壇場,祠城陽景王。諸三老、從事皆大會陛下,列盆子等三人居中立,以年次探札。盆子最幼,後探得符,諸將乃皆稱臣拜」。與此大同小異。  〔三〕「劉盆子年十五,被髮徒跣,卒見眾拜」,原無上二句,「卒見眾拜」作「盆子見眾拜」,今據聚珍本和御覽卷三七三所引增改。此三句御覽卷四八八引作「劉盆子字于,季十五,被髮徒跣,卒見眾拜」,字有訛誤。「卒」,與「猝」字同。

  〔四〕「懼」,御覽卷三七三、卷四八八引作「怖」。

  〔五〕「為盆子」,聚珍本作「俠卿為」。

  〔六〕「使盆子乘軍中鮮車大火馬」,此句至「前車不肯避也」一段文字聚珍本無。  〔七〕「拔」,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御覽卷四八六引袁山松後漢書皆作「掘」。

  〔八〕「捕池魚而食之」,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字句與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微異。

  〔九〕「罷歌吹者廩食」,「吹」字下原有「之」字,係衍文,今去刪。

  〔一0〕「侍從者稍落」,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云:「建武二年,……赤眉貪財物,復出大掠。城中糧食盡,遂收載珍寶,因大縱火燒宮室,引兵而西。過祠南郊,車甲兵馬最為猛盛,眾號百萬。盆子乘王車,駕三馬,從數百騎,乃自南山轉掠城邑。」可與此相參證。

  〔一一〕「劉盆子兄式侯旦請上曰」,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赤眉遇光武軍,驚震不知所為,乃遣劉恭乞降曰」,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輯錄,與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文字全同。「式侯」,劉恭,劉盆子兄,隨樊崇等降更始時,封為式侯。見范書劉盆子傳。

  〔一二〕「劉盆子將丞相以下二十餘萬人詣宜陽降」,原無「二十餘萬人詣宜陽」八字,初學記卷二二引云:「劉盆子與丞相已下二十餘萬人詣宜陽降。」御覽卷三五五引云:「劉盆子與丞相二十萬人詣宜陽降。」今據增補。此句姚本作「劉盆子及丞相徐宣以下二十餘萬人肉袒降」,聚珍本同,惟刪「劉」字。

  〔一三〕「奉高皇帝璽綬」,「帝」字下姚本、聚珍本有「傳國」二字,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一九引同。

  〔一四〕「賊皆輸鎧甲兵弩矢矰,積城西門」,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賊皆輸鎧仗,積兵甲宜陽城西」,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一九引同,惟「仗」作「甲」。

  〔一五〕「適」,姚本、聚珍本無此字,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一九引同。初學記卷二二,御覽卷三三九、卷三五五皆引作「高」。御覽卷四二、事類賦卷七引作「積」。「等」,初學記卷二二,御覽卷四二、卷三三九、卷三五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齊」,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一九引亦作「齊」。

  樊崇樊崇,〔一〕字細君。范曄後漢書卷一一劉盆子傳李賢注王莽天鳳五年,〔二〕樊崇起兵於莒。〔三〕御覽卷三六五

  崇同郡東莞人逄安,字少子,東海臨沂人徐宣,字驕稚,謝祿,字子奇,及楊音各起兵,合數萬人,復引從崇。〔四〕范曄後漢書卷一一劉盆子傳李賢注

  樊崇欲與王莽戰,恐其眾與莽兵亂,乃皆朱其眉,以相識別,由是號曰赤眉。文選卷一0潘岳西征賦李善注

  赤眉入安定、北地。至陽城,逢大雪,士多凍死。〔五〕書鈔卷一五二

  光武作飛虻箭以攻赤眉。〔六〕文選卷一六潘岳閑居賦李善注

  赤眉平後,百姓飢餓,人相食,黃金一斤易豆五升。〔七〕御覽卷八四一

  〔一〕「樊崇」,琅邪人,其事見范曄後漢書卷一一劉盆子傳。

  〔二〕「王莽天鳳五年」,此句聚珍本未輯錄。

  〔三〕「樊崇起兵於莒」,此句下尚有「恐其眾與莽兵亂,乃皆朱其眉,由是號曰赤眉」三句,因與下複出,今刪去。

  〔四〕「復引從崇」,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云:「崇同郡人逄安,東海人徐宣、謝祿、楊音各起兵,合數萬人,復引從崇。」李賢注云:「東觀記曰逄,音龐。徐宣字驕稚,謝祿字子奇,皆東海臨沂人。」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通鑑卷三九胡三省引「東觀記曰逄,音龐」二句作注。王應麟急就篇補注引「東觀記:徐宣字驕稚」二句作注。四庫全書考證云:「考前漢書王莽傳,赤眉力子都、樊崇等起於琅邪,本書不載子都名,當是闕佚。
  〔五〕「士多凍死」,「士」字下聚珍本有「卒」字,陳禹謨刻本書鈔同。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云:赤眉「自南山轉掠城邑,與更始將軍嚴春戰於郿,破春,殺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陽城、番須中,逢大雪,坑谷皆滿,士多凍死」。與此為同一事。

  〔六〕「光武作飛虻箭以攻赤眉」,此條玉海卷一五0亦引,僅無「以」字。「飛虻」,箭名。文選卷一六潘岳閑居賦李善注引方言云:「凡箭三鎌,謂之羊頭。三鎌六尺,謂之飛虻。
  〔七〕「升」,聚珍本作「斗」。袁宏後漢紀卷四建武三年云:「豪傑往往屯聚,多者萬人,少者數千人,轉相攻擊,百姓飢餓,黃金一斤五斗穀。」則「升」字當作「斗」。

  呂母海曲有呂母者,〔一〕子為縣吏,〔二〕犯小罪,宰論殺之。呂母怨宰,密聚客,規以報仇。母家素豐,貲產數百萬,乃益釀醇酒,買刀劍衣服。少年來沽者,皆貰與之,視其乏者,輒假衣裘,〔三〕不問多少。少年欲相與償之,呂母泣曰:「縣宰枉殺吾子,欲為報怨耳,諸君寧肯哀之乎!」少年許諾,相聚得數十百人,〔四〕因與呂母入海,自稱將軍,遂破海曲,執縣宰殺之,以祭其子冢也。〔五〕御覽卷四八一賓客徐次子等自號「搤虎」。〔六〕范曄後漢書卷一一劉盆子傳李賢注  〔一〕「呂母」,其事見范曄後漢書卷一一劉盆子傳。  〔二〕「子為縣吏」,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李賢注引續漢書云:「呂母子名育,為游徼,犯罪。」  〔三〕「裘」,姚本、聚珍本作「裝」,類聚卷三三引同。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作「裳」。  〔四〕「數十百人」,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同。姚本、聚珍本作「數百人」,類聚卷三三引亦作「數百人」。

  〔五〕「以祭其子冢也」,此條姚本、聚珍本係據類聚卷三三所引輯錄,字句較此簡略。

  〔六〕「賓客徐次子等自號「搤虎」」,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云:呂母欲為子報仇,「少年壯其意,又素受恩,皆許諾。其中勇士自號猛虎,遂相聚得數十百人」。其下李賢引此句作注。李賢注又云:「搤,音於責反,力可搤虎,言其勇也。今為「猛」字,「搤」與「猛」相類也。
  隗囂隗囂,〔一〕字季孟,天水人也。〔二〕御覽卷四八0隗囂既立,〔三〕便聘平陵方望為軍師。〔四〕望至,說囂曰:「足下欲承天順民,輔漢而起,今立者乃在南陽,〔五〕王莽尚據長安,雖欲以漢為名,其實無所受命,將何以見信於眾?宜急立高廟,稱臣奉祠,所謂「神道設教」,〔六〕求助民神者也。且禮有損益,質文無常。削地開兆,茅茨土階,以致其肅敬。〔七〕雖未備物,神明其舍諸。」囂從其言。御覽卷四六一

  以王莽篡逆,〔八〕復漢之祚,乃立高祖、太宗之廟,稱臣執事,史奉璧而告。〔九〕祝畢,有司穿坎於庭,割牲而盟。御覽卷四八0

  光武與隗囂書曰:〔一0〕「蒼蠅之飛,不過三數步,〔一一〕托驥之尾,得以絕群。」御覽卷九四四

  隗囂將王元說囂曰:〔一二〕「昔更始西都,四方響應,天下喁喁,謂之太平,一旦壞敗。今南有子陽,北有文伯,江湖海岱,王公十數,而欲牽儒生之說,棄千乘之基,計之不可者也。今天水完富,〔一三〕士馬最強,北取西河,東收三輔,案秦舊跡,表裏山河,元請以一丸泥為大王東封函谷關,此萬世一時也。若計不及此,且畜養士馬,據隘自守,曠日持久,以待四方之變,圖王不成,其弊猶足以霸。」囂然其計。〔一四〕類聚卷二五  杜林先去,餘稍稍相隨,東詣京師。〔一五〕范曄後漢書卷一三隗囂傳李賢注  隗囂,故宰相府掾吏,〔一六〕善為文書,每上書移檄,士大夫莫不諷誦之也。〔一七〕書鈔卷一0三  光武賜隗囂書曰:〔一八〕「吾年已三十餘,〔一九〕在兵中十歲,所更非一,厭浮語虛辭耳。」〔二0〕文選卷四二魏文帝與吳質書李善注

  漢圍隗囂,〔二一〕囂窮因。其大將王捷登城呼漢軍曰:〔二二〕「為隗王城守者,皆必死無二心,願諸軍亟罷,請自殺以明之。」遂刎頸而死。御覽卷四三八

  時民饑饉,乃噉弩煮履。〔二三〕聚珍本

  建武九年正月,〔二四〕隗囂病餓,〔二五〕出城餐糗糒,〔二六〕腹脹恚憤而死。書鈔卷一四七

  隗囂負隴城之固,納王元之說,雖遣子春卿入質,猶持兩端。世祖於是稍黜其禮,正君臣之義。〔二七〕御覽卷四八0

  〔一〕「隗囂」,范曄後漢書卷一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天水人也」,此句下尚有「以王莽篡逆,復漢之祚」云云數句,已按敘事先後移至下文。  〔三〕「隗囂既立」,謂囂為上將軍。范曄後漢書隗囂傳載:「季父崔,素豪俠,能得眾。聞更始立而莽兵連敗,於是乃與兄義及上邽人楊廣、冀人周宗謀起兵應漢。……聚眾數千人,攻平襄,殺莽鎮戎大尹。崔、廣等以為舉事宜立主以一眾心,咸謂囂素有名,好經書,遂共推為上將軍。
  〔四〕「便聘平陵方望為軍師」,「便」字姚本、聚珍本作「使」,類聚卷二五引同。「師」字原作「帥」,姚本、聚珍本作「師」,類聚卷二五引同,今據改。范曄後漢書隗囂傳云:「囂既立,遣使聘請平陵人方望,以為軍師。
  〔五〕「輔漢而起,今立者乃在南陽」,「起今」二字原誤倒作「今起」,姚本、聚珍本作「起今」,類聚卷二五引同,今據乙正。  〔六〕「神道設教」,易觀卦彖辭云:「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七〕「以致其肅敬」,此句上原有「陛下」二字,係衍文。囂時為上將軍,方望不得以「陛下」相稱。上文稱「足下」,與囂身份相埒。聚珍本無此二字,范曄後漢書隗囂傳同,今據刪。

  〔八〕「以王莽篡逆」,此當與上條連讀,所敘事相承。

  〔九〕「史奉璧而告」,范曄後漢書隗囂傳云:囂從方望之言,「遂立廟邑東,祀高祖、太宗、世宗。囂等皆稱臣執事,史奉璧而告」。李賢注云:「史,祝史也。璧者,所以祀神也。」  〔一0〕「光武與隗囂書」,建武三年,囂上書詣闕,光武以殊禮相待。當時陳倉人呂鮪擁眾數萬,與公孫述相通,擊三輔。囂遣兵佐征西大將軍馮異擊之,呂鮪敗走,光武帝即報以手書。見范曄後漢書隗囂傳。

  〔一一〕「三數步」,聚珍本同,記纂淵海卷一00引作「十步」,范曄後漢書隗囂傳作「數步」。

  〔一二〕「隗囂將王元說囂」,建武五年,光武帝遣來歙勸囂遣子入侍,於是囂遣長子恂隨歙詣闕。而囂將王元以為天下成敗未可知,不願專心事漢,故說囂「據隘自守」,「以待四方之變」。事見范曄後漢書隗囂傳。  〔一三〕「完」,原誤作「見」,姚本、聚珍本作「完」,御覽卷四六一引同,范曄後漢書隗囂傳亦作「完」,今據改正。

  〔一四〕「囂然其計」,此條初學記卷七、類聚卷六、六帖卷九、御覽卷七四、記纂淵海卷四三、合璧事類卷八亦引,字句較簡略。

  〔一五〕「東詣京師」,范曄後漢書隗囂傳云:「囂心然元計,雖遣子入質,猶負其險阨,欲專方面。於是游士長者,稍稍去之。」其下李賢引此條文字作注。  〔一六〕「故宰相府掾吏」,姚本、聚珍本無「相」字,類聚卷五八引同。

  〔一七〕「士大夫莫不諷誦之也」,范曄後漢書隗囂傳云:建武「六年,關東悉平。帝積苦兵間,以囂子內侍,公孫述遠據邊陲,乃謂諸將曰:「且當置此兩子於度外耳。」因數騰書隴、蜀,告示禍福。囂賓客、掾史多文學生,每所上事,當世士大夫皆諷誦之,故帝有所辭答,尤加意焉。」與此條所述略有不同。  〔一八〕「光武賜隗囂書」,建武六年,公孫述攻南郡,光武帝詔囂從天水伐蜀,囂不從命,而使王元侵三輔。光武帝遂使來歙賜隗囂書。事詳范曄後漢書隗囂傳。

  〔一九〕「吾年已三十餘」,此句范曄後漢書隗囂傳作「吾年垂四十」。

  〔二0〕「厭浮語虛辭耳」,此句下聚珍本有如下一條文字:「岑彭與吳漢圍囂於西城,敕彭書曰:「西城若下,便可將兵南擊蜀虜。人苦不知足,既平隴,復望蜀。每一發兵,頭鬢為白。」」姚本隗囂傳亦收此條。按此條文字不當入隗囂傳,而應入岑彭傳,范曄後漢書岑彭傳載光武帝敕彭書。

  〔二一〕「漢圍隗囂」,建武八年,吳漢與岑彭圍隗囂於西城。范曄後漢書岑彭傳、吳漢傳、隗囂傳皆載此事。

  〔二二〕「其大將王捷登城呼漢軍曰」,據范曄後漢書隗囂傳,當時隗囂大將王捷在戎丘。  〔二三〕「乃噉弩煮履」,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  〔二四〕「建武九年正月」,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五〕「病餓」,姚本、聚珍本作「病且餓」,與陳禹謨刻本書鈔同。范曄後漢書隗囂傳亦作「病且餓」。

  〔二六〕「糗」,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六、卷八六0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七〕「正君臣之義」,聚珍本注云:「此六句當是序中語。」  王元〔一〕元,杜陵人。范曄後漢書卷一三隗囂傳李賢注。

  〔一〕「王元」,范曄後漢書無傳。據范書光武帝紀和隗囂傳所載,元字惠孟,為隗囂大將軍。建武九年,隗囂死。十年,元奔蜀,為公孫述將。十一年,降漢。初拜上蔡令,遷東平相,坐墾田不實,下獄死。

  公孫述公孫述,〔一〕字子陽,扶風茂陵人。其先武帝時,以吏二千石自無鹽徙焉。范曄後漢書卷一三公孫述傳李賢注成帝末,述父仁為侍御史,任為太子舍人,稍加秩為郎焉。范曄後漢書卷一三公孫述傳李賢注

  公孫述補清水長,太守以其能,使兼治五縣政。〔二〕書鈔卷七八

  初,副以漢中亭長聚眾降成,自稱輔漢將軍。〔三〕范曄後漢書卷一三公孫述傳李賢注

  蜀郡功曹李熊說公孫述曰:「方今四海波蕩,匹夫橫議。將軍割據千里,地方十城,若奮發盛德,以投天隙,霸王之業成矣。宜改名號,以鎮百姓。」述曰:「吾亦慮之,公言起我意。」於是自立為蜀王。熊復說述曰:「今山東飢饉,人民相食,兵所屠滅,〔四〕城邑丘墟。蜀地沃野千里,土壤膏腴,果實所生,無穀而飽。女工之業,覆衣天下。名材竹幹,不可勝用。又有魚鹽銀銅之利,浮水轉漕之便。北據漢中,杜褒、斜之塗,東守巴郡,拒扞關之口,地方數千里,戰士不下百萬。見利則出兵而略地,〔五〕無利則堅守而力農。東下漢水以窺秦地,南順江流以震荊、揚,所謂用天因地,成功之資也。君有為之聲,聞於天下,而名號未定,志士狐疑,宜即大位,使遠人有所依歸。」述遂自立為天子。〔六〕御覽卷四六一

  公孫述夢有人語之曰:「八   


  散句〔一〕

  主不稽古,無以承天。〔二〕書鈔卷九喜右學。〔三〕書鈔卷一二  允恭玄默。書鈔卷一五

  保樂洽壽。書鈔卷一五

  四方樂業。書鈔卷一五  吏民懽悅。〔四〕書鈔卷一六

  問三老。書鈔卷一六

  鴻胤奉統。書鈔卷一七

  賜及妻子。書鈔卷一九  特賜御□。書鈔卷一九  賜食於前。書鈔卷一九

  賜所乘驪馬。書鈔卷一九

  感念沾襟。書鈔卷一九  配乾作合。書鈔卷二三

  龜筮並從。書鈔卷二三

  內攝時政,外懷狄戎。書鈔卷二三  婉嫟慈孝。〔五〕書鈔卷二四

  內無忌克之心,不以舊惡介意。書鈔卷二四  以匡主上。書鈔卷二四

  弘策授親。書鈔卷二四

  有母儀之節。〔六〕書鈔卷二四

  婉順慈孝,體性慈□。〔七〕書鈔卷二四  躬執饋饌。書鈔卷二四  親奉定省,不避暑寒。書鈔卷二四

  不親毉,〔八〕泣流離。書鈔卷二四

  哭聲不絕,飲不入口。書鈔卷二四

  敬養盡於奉,存哀慎刑。〔九〕書鈔卷二四

  疏食骨立。〔一0〕書鈔卷二四  素食竟期。書鈔卷二四

  □年白首,未嘗不愴然泣涕。書鈔卷二四

  由禮。書鈔卷二四

  動與禮合。書鈔卷二四

  少而明達。書鈔卷二五

  聰叡天資。書鈔卷二五  周密畏慎。書鈔卷二五

  原事得情。書鈔卷二五

  時有所問,對無遺失。書鈔卷二五

  有所不安,明陳其故。書鈔卷二五  謙讓日崇。〔一一〕書鈔卷二五

  膳不求珍。書鈔卷二五

  論寢徹旦。書鈔卷二五

  戟士收尚書。書鈔卷二六  未曾私語。書鈔卷二六

  無令干亂吏治。〔一二〕書鈔卷二六

  外戚戰慄,百寮肅然。書鈔卷二六

  聽言視論,摘發其要。書鈔卷二六

  甲夜占書,丁夜盡筆。書鈔卷二六  賜金蓋車。〔一三〕書鈔卷二六

  容儀照曜絕異。〔一四〕書鈔卷二六

  令色卓絕。書鈔卷二六

  傾亂。書鈔卷二六

  徙居雲臺。〔一五〕書鈔卷二六  丁明為大司馬,〔一六〕頗害董賢寵,及丞相王嘉死,明甚憐之。上重賢,〔一七〕欲極其位,恨明如此,遂冊免明,上印綬還第。〔一八〕書鈔卷三二  止行過肅名趙李時銓不卒,陳義子問以舊事。〔一九〕書鈔卷七七  少好黃老,常步擔求師也。書鈔卷九七

  易於泰山之壓雞卵,輕於駟馬之載鴻毛。書鈔卷一一七

  詔曰:「三輔皆好彈,一大老三官從旁舉身曰:〔二0〕「噫嘻哉!」」〔二一〕書鈔卷一二四

  後漢有南宮、北宮、胡桃宮。〔二二〕初學記卷二四

  霍光薨,賜繡被百領。〔二三〕聚珍本

  大恩。六帖卷四八

  詔書令功臣家各自記功狀,〔二四〕不得自增加,以變時事。或自道先祖形貌表相,無益事實。復曰齒長一寸,龍顏虎口,奇毛異骨,形容極變,亦非詔書之所知也。御覽卷三六三

  楊雄好著書,而口吃不能劇談。御覽卷四六四

  許皇后父廣漢,為宦者丞。上官桀謀反時,廣漢部索,其殿中廬有索長數尺可以縛人者數千枚,滿一篋緘封。廣漢索不得,他吏往得之。廣漢坐論為鬼薪,輸掖庭,後為暴室嗇夫。〔二五〕御覽卷七六六  蟻封穴戶,大雨將至。海錄碎事卷一

  孝明皇帝九子,七王不載母氏。〔二六〕范曄後漢書卷五0孝明八王傳李賢注

  建武,光武年號也。永平,孝明年號也。〔二七〕文選卷一班固東都賦李善注

  和帝年號永初。文選卷九曹昭東征賦李善注

  太史官曰:栗駭蓬轉,〔二八〕因遇際會。文選卷一0潘岳西征賦李善注

  西巡,幸長安。司馬相如上疏曰:「夫清道而後行,猶時有銜橛之變。」〔二九〕文選卷一0潘岳西征賦李善注

  耕或為研。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蕭揚州薦士表李善注

  北虜遣使和親。文選卷四三丘遲與陳伯之書李善注

  太史官曰:明主勞神,忠臣畢力。〔三0〕文選卷四九干寶晉紀總論李善注

  詔曰:「吏安其職,民樂其業。」〔三一〕文選卷四九干寶晉紀總論李善注  使先登偵之,言虜欲去。〔三二〕文選卷五七潘岳馬汧督誄李善注

  元始元年,拜王舜為太保。〔三三〕姚本  銅馬賊帥東山荒禿、上淮況等,大肜渠帥樊重,尤來渠帥樊崇,五校賊帥高扈,檀鄉賊帥董次仲,五樓賊帥張文,富平賊帥徐少,獲索賊帥古師郎等。〔三四〕范曄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李賢注

  岸賓上議:〔三五〕「二千石皆以選出,刻符典千里。」杜工部草堂詩箋補遺卷二一將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嚴鄭公五首箋注

  太尉張酺、鄭洪、徐防、趙喜、隨延、寵桓,並以日蝕免。〔三六〕書鈔卷五一

  侍御史、東平相格班。〔三七〕通鑑卷一八二胡三省注

  終利恭。〔三八〕廣韻卷一

  雖誇譀,猶令人熱。〔三九〕廣韻卷四  〔一〕「散句」,凡本書散文碎句,無篇可歸者,皆編入本篇。

  〔二〕「無以承天」,此條至「感念沾襟」條,皆載書鈔帝王部。  〔三〕「右」,陳禹謨刻本書鈔,嚴可均校明黑格抄本書鈔作「古」,唐類函卷二五引亦作「古」。  〔四〕「吏民懽悅」,唐類函卷二六引作「懽悅吏民」。

  〔五〕「婉嫟慈孝」,此條至「有所不安,明陳其故」條,皆為書鈔后妃部引「漢記」或「漢紀」中語。東觀漢記,書鈔中有時稱「漢記」,有時亦稱「漢紀」。書鈔后妃部所稱「漢記」或「漢紀」,當即指東觀漢記。  〔六〕「有母儀之節」,范曄後漢書光武郭皇后紀云:「光武郭皇后諱聖通,真定槁人也。為郡著姓。父昌,……娶真定恭王女,號郭主,生后及子況。郭主雖王家女,而好禮節儉,有母儀之德。」疑此句即出東觀漢記光武郭皇后傳。

  〔七〕「體性慈□」,脫文明正德戊寅抄本書鈔作「愛」,路子復藏明抄本書鈔作「惠」,唐類函卷二八引同。

  〔八〕「毉」,與「醫」字同。

  〔九〕「敬養盡於奉,存哀慎刑」,此二句有訛誤,無從引校。

  〔一0〕「疏食骨立」,范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后紀云:「和熹鄧皇后諱綏,太傅禹之孫也。父訓,護羌校尉。……永元四年,當以選入,會訓卒,后晝夜號泣,終三年不食鹽菜,憔悴毀容,親人不識之。」御覽卷三七八引東觀漢記云:「和熹鄧后自遭大憂,及新野君仍喪,諸兄常悲傷思慕,羸瘦骨立,不能自勝。」此語與和熹鄧皇后事相類。  〔一一〕「謙讓日崇」,此條至「未曾私語」條皆在書鈔后妃部。

  〔一二〕「無令干亂吏治」,此條至「徙居雲臺」條,書鈔后妃部引為「漢記」或「漢紀」中語。此「漢記」或「漢紀」,當即東觀漢記。

  〔一三〕「賜金蓋車」,范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后紀載,和帝卒,殤帝立,尊鄧皇后為太后。太后於和帝葬後,命賜周貴人、馮貴人王青蓋車,不知與此是否為一事。

  〔一四〕「容儀照曜絕異」,范曄後漢書和熹鄧皇后紀云:「后長七尺二寸,姿顏姝麗,絕異於眾,左右皆驚。」此句或出東觀漢記和熹鄧皇后傳。

  〔一五〕「徙居雲臺」,范曄後漢書桓思竇皇后紀載:桓帝卒,竇皇后為太后。「時太后父大將軍武謀誅宦官,而中常侍曹節等矯詔殺武,遷太后於南宮雲臺,家屬徙比景」。此句似為東觀漢記桓思竇皇后傳中語。

  〔一六〕「丁明為大司馬」,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丁明代傅喜為大司馬」,唐類函卷六三引同。

  〔一七〕「上重賢」,「上」字下姚本、聚珍本有「寖」字,唐類函卷六三引同。「寖」,益也。

  〔一八〕「上印綬還第」,此條所載事見漢書佞幸董賢傳,東觀漢記當引及。

  〔一九〕「陳義子問以舊事」,此條脫訛嚴重,無從校正。

  〔二0〕「三官」,姚本、聚珍本皆無此二字,陳禹謨刻本書鈔同。

  〔二一〕「噫嘻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噫唏哉」,陳禹謨刻本書鈔同。聚珍本注云:「此見虞世南北堂書鈔,未知何帝詔文。
  〔二二〕「後漢有南宮、北宮、胡桃宮」,東觀漢記作者不得有「後漢」之語。此為後人據東觀漢記追記後漢事。

  〔二三〕「賜繡被百領」,聚珍本注云此條「見北堂書鈔」。具體見於何卷,不詳。

  〔二四〕「詔書令功臣家各自記功狀」,不知此為何帝詔書,范曄後漢書、袁宏後漢紀皆失載。從內容來看,此詔書可能出自東漢初期。

  〔二五〕「後為暴室嗇夫」,此條文字出漢書外戚孝宣許皇后傳,東觀漢記作者亦或引及。

  〔二六〕「孝明皇帝九子,七王不載母氏」,此非東觀漢記舊文,而是略述原書內容。范曄後漢書孝明八王傳云:「孝明皇帝九子:賈貴人生章帝,陰貴人生梁節王暢,餘七王本書不載母氏。」李賢注云:「本書謂東觀記也。」此二句即據李賢注,又參酌范書文句輯錄。由於此二句不是東觀漢記舊文,不便編於孝明八王傳中,故置於散句篇,以供參考。

  〔二七〕「孝明年號也」,此條與下條「和帝年號永初」,皆非東觀漢記舊文,當是後人據東觀漢記記事之語。

  〔二八〕「栗駭」,原誤作「票駭」,聚珍本尚不誤,今據改正。高士奇天祿識餘云:「東觀書曰「栗駭蓬轉」,言栗房秋熟,驚躍而出也。」  〔二九〕「猶時有銜橛之變」,漢書司馬相如傳云:「嘗從上至長楊獵,是時天子方好自擊熊豕,馳逐野獸,相如因上疏諫。其辭曰:「……且夫清道而後行,中路而馳,猶時有銜橛之變。……」」顏師古注云:「橛謂車之鉤心也。銜橛之變,言馬銜或斷,鉤心或出,則致傾敗以傷人也。
  〔三0〕「忠臣畢力」,此條文選卷一0潘岳西征賦李善注引作「太史曰:忠臣畢力」。

  〔三一〕「民樂其業」,此不知為何帝詔文。

  〔三二〕「言虜欲去」,此句下原有「然偵,廉視也」二句,當係李善注釋之語,不是東觀漢記中的文字,今刪去。

  〔三三〕「拜王舜為太保」,此條不知姚本從何書輯錄。聚珍本據姚本輯錄此條,並注云:「此見班書王莽傳。舜,莽從弟。本書載此,當是徵引及之也。
  〔三四〕「獲索賊帥古師郎等」,此條通鑑卷三九胡三省注亦引,文字全同。

  〔三五〕「岸賓」,此二字有誤。姚本、聚珍本皆不載岸賓之議。  〔三六〕「太尉張酺、鄭洪、徐防、趙喜、隨延、寵桓,並以日蝕免」,「鄭洪」乃「鄭弘」之訛,「趙喜」當作「趙熹」,「隨延」乃「施延」之訛。張酺、鄭弘、徐防、趙   


  凡歷所革,〔二〕以變律呂,相生至六十也。〔三〕文選卷五六陸倕新刻漏銘李善注

  前漢志但載十二律,不及六十。〔四〕宋書律曆志上

  凡陽生陰曰下,陰生陽曰上。〔五〕漢書卷二一律曆志上晉灼注

  候鍾律,權土炭,冬至陽氣應,黃鍾通,土炭輕而衡仰,夏至陰氣應,蕤賓通,土炭重而衡低。進退先後,五日之中。〔六〕史記卷二七天官書集解引晉灼注

  玉衡長八尺,孔徑一寸,下端望之以視星宿。並縣璣以象天,而以衡望之。轉璣窺衡以知星宿。璣徑八尺,圓二尺五寸而強。〔七〕山堂考索

  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髀數術具存,孝驗天狀,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唯渾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臺銅儀,則其法也。立八尺圓體之度,而具天地之象,以正黃道,以察發斂,以行日月,以步五緯。精微深妙,萬世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無本書,前志亦闕而不論。臣求其舊文,連年不得。在東觀,以治律未竟,未及成書。案略求索,竊不自量,卒欲寢伏儀下,思惟精意,案度成數,扶以文義,潤以道術,著成篇章。罪惡無狀,投畀有北,灰滅雨絕,世路無由。宣博問群臣,下及巖穴,知渾天之意者,使述其義,以裨天文志,撰建武以來星變彗孛占驗著明者續其後。〔八〕司馬彪續漢書卷一0天文志上劉昭注

  宗廟迭毀議奏,國家大體,班固錄漢書,乃置韋賢傳末。臣以問胡廣,廣以為實宜在郊祀志,去中鬼神仙道之語,取賢傳宗廟事置其中,既合孝明旨,又使祀事以類相從。〔九〕司馬彪續漢書卷九祭祀志下劉昭注

  孝明立世祖廟,以明再受命祖有功之義,後嗣遵儉,不復改立,皆藏主其中。聖明所制,一王之法也。自執事之吏,下至學士,莫能知其所以兩廟之意,誠宜具錄本事。建武乙未、元和丙寅詔書,下宗廟儀及齋令,宜入郊祀志,永為典式。〔一0〕司馬彪續漢書卷九祭祀志下劉昭注

  國家舊章,而幽僻藏蔽,莫之得見。〔一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九輿服志上劉昭注

  永平初,詔書下車服制度,中宮皇太子親服重繒厚練,浣已復御,率下以儉化起機。諸侯王以下至于士庶,嫁娶被服,各有秩品。當傳萬世,揚光聖德。臣以為宜集舊事儀注本奏,以成志也。〔一二〕司馬彪續漢書卷三0輿服志下劉昭注

  俗人失其名,故名冕為平天冠,〔一三〕五時副車曰五帝,鸞旗曰雞翹,〔一四〕耕根曰三蓋,〔一五〕旗皆非一。〔一六〕御覽卷七七三

  〔一〕「補遺」,本書打成紙型後,筆者又發現了東觀漢記的一些佚文,今作為補遺部份,彙集於諸卷之末。  〔二〕「歷」,聚珍本作「律」,嚴可均全後漢文卷七0亦作「律」。按當以「律」字為是。

  〔三〕「相生至六十也」,此條為文選卷五六陸倕新刻漏銘李善注引「蔡邕律歷志」之文。卷五已輯錄,但據聚珍本,又注云「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誤,當以此為正。  〔四〕「不及六十」,宋書律曆志上云:「蔡邕從朔方上書,云前漢志但載十二律,不及六十。」蔡邕之言當出律曆志。宋書所引只是括引大意。

  〔五〕「陰生陽曰上」,據漢書律曆志上晉灼注所引,此條文字出蔡邕律曆志。

  〔六〕「五日之中」,據史記天官書集解晉灼注所引,此條文字出蔡邕律曆志。

  〔七〕「圓二尺五寸而強」,「二尺五寸」當作「二丈五尺」。此條轉引自顧櫰三補後漢書藝文志卷三。據顧櫰三注,此條出「山堂考索引蔡邕律曆志」。

  〔八〕「撰建武以來星變彗孛占驗著明者續其後」,據司馬彪續漢書天文志上劉昭注所引,此條文字出蔡邕表志。所謂表志,就是蔡邕徙處朔方時奏上的十志。從此條所述內容來看,當是蔡邕天文志中的文字。初學記卷一載「蔡邕天文志言天體者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書律曆志上顏師古注引晉灼說云:「蔡邕天文志「渾天名察發斂,以行日月,以步五緯」。」所引皆略於此。本書卷五只列天文志一目,注云「此志全佚,未見他書徵引」,不確。又引四庫全書考證之說,斷定表志不是蔡邕之志,顯然有誤,當以此為準。

  〔九〕「又使祀事以類相從」,據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下劉昭注所引,此條出蔡邕表志,觀其內容,當是蔡邕郊祀志之文。

  〔一0〕「永為典式」,據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下劉昭注所引,此條出蔡邕表志。從內容來看,當屬蔡邕郊祀志。

  〔一一〕「莫之得見」,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上云:「乘輿大駕,公卿奉引,太僕御,大將軍參乘。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西都行祠天郊,甘泉備之。官有其注,名曰甘泉鹵簿。」其下劉昭引此條蔡邕表志之文作注,從內容來看,當出蔡邕車服志。

  〔一二〕「以成志也」,此條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下劉昭注引為蔡邕表志之文。從所述內容來看,當出蔡邕車服志。

  〔一三〕「名冕為平天冠」,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下云:「冕冠,垂旒,前後邃延,玉藻。……冕皆廣七寸,長尺二寸,前圓後方,朱綠裏,玄上,前垂四寸,後垂三寸,係白玉珠為十二旒,以其綬采色為組纓。三公諸侯七旒,青玉為珠;卿大夫五旒,黑玉為珠。皆有前無後,各以其綬采色為組纓,旁垂黈纊。郊天地,宗祀,明堂,則冠之。」劉昭引蔡邕說注云:「鄙人不識,謂之平天冠。
  〔一四〕「鸞旗曰雞翹」,文選張衡東京賦李善注引蔡邕車服志云:「鸞旗,俗人名曰雞翹。
  〔一五〕「耕根曰三蓋」,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上云:「耕車,……有三蓋,一曰芝車,置   


  劉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

  ……在漢中興,明帝始詔班固與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作世祖本紀,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自是以來,春秋考紀亦以煥炳,而忠臣義士莫之撰勒。於是又詔史官謁者僕射劉珍及諫議大夫李尤雜作記,表,名臣、節士、儒林、外戚諸傳,起自光武,訖乎永初。事業垂竟而珍、尤繼卒。復命侍中伏無忌與諫議大夫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南單于、西羌傳,地理志。至元嘉元年,復令太中大夫邊韶、大軍營司馬崔寔、議郎朱穆、曹壽雜作孝穆、崇二皇及順烈皇后傳,又增外戚傳入安思等后,儒林傳入崔篆諸人。寔、壽又與議郎延篤雜作百官表,順帝功臣孫程、郭願及鄭眾、蔡倫等傳。凡百十有四篇,號曰漢記。熹平中,光祿大夫馬日磾,議郎蔡邕、楊彪、盧植著作東觀,接續紀傳之可成者,而邕別作朝會、車服二志。後坐事徙朔方,上書求還,續成十志。會董卓作亂,大駕西遷,史臣廢棄,舊文散佚。及在許都,楊彪頗存注記。至於名賢君子,自永初已下闕續。魏黃初中,唯著先賢表,故漢記殘缺,至晉無成。

  蔡邕別傳(范曄後漢書蔡邕傳李賢注引):

  邕昔作漢記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離,因上書自陳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職在候望,憂怖焦灼,無心能復操筆成草,致章闕廷。誠知聖朝不責臣謝,但懷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為漢書十志下盡王莽而止,光武已來唯記紀傳,無續志者。臣所事師故太傅胡廣,知臣頗識其門戶,略以所有舊事與臣。雖未備悉,粗見首尾,積累思惟,二十餘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擅述。天誘其衷,得備著作郎,建言十志皆當撰錄。會臣被罪,逐放邊野,恐所懷隨軀朽腐,抱恨黃泉,遂不設施,謹先顛踣,科條諸志,臣欲刪定者一,所當接續者四,前志所無臣欲著者五,及經典群書「所」宜捃摭,本奏詔書所當依據,分別首目,并書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謹因臨戎長霍圉封上。」有律曆意第一,禮意第二,樂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車服意第六。

  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二十二:

  東觀漢記十卷。

  陳氏曰:「漢謁者僕射劉珍、校書郎劉騊駼等撰。初,班固在顯宗朝嘗撰世祖本紀、功臣列傳、載記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騊駼等著作東觀,撰集漢記。其後蔡植、蔡邕、馬日磾等皆嘗補續。唐藝文志著錄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吳漢、賈復、耿弇、寇恂、馮異、祭遵及景丹、蓋延八人列傳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闕第七、八二卷,未知果當時之遺否也。
  羅鄂州序曰:「願聞之上蔡任●文源曰:「●家舊有東觀漢記四十三卷,丙子渡江,亡去。後得蜀本,錯誤殆不可讀,用祕閣本讎校,刪著為八篇。洎見唐諸儒所引,參之以袁宏後漢紀、范曄後漢書,粗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按顯宗命班固為蘭臺令史,遷為郎,撰光武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永寧元年,太后又詔劉珍與劉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今此記所存,皆建武事,豈固及珍、騊駼所述邪﹖其文間類前漢書,又傳後所題有「太史官曰」,有「序曰」者,此班、劉之所為分也。然固與珍傳不載成書卷目,隋書經籍志稱劉珍所撰漢記百四十三卷,新、舊唐書經籍藝文志皆百二十七卷,吳兢所藏與官書卷同,劉知幾所有僅百十四篇,本朝歐陽公嘗欲求於海外,後復散亡,今所存纔此耳,豈不惜哉!然後漢成書,自劉珍、謝承、薛瑩、司馬彪、華嶠、謝忱、袁崧、劉義慶、蕭子顯凡九家,唯華嶠專述漢記,逮范曄總載諸家而成書,亦以華嶠為主,後之欲考漢記者,於范氏之書猶有取焉。文源之言既然,願以為此書乃漢世史臣親記見聞,而袁、范出魏、晉後,以世揆之,不得為此。觀高密侯一傳,而綱領見矣。書雖不全,當共存錄,因刻板於江夏郡,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時字,不欲輒改。
  姚之駰後漢書補逸東觀漢記序:

  東觀,後漢藏圖書之所也。學者號稱道家蓬萊,其清華為最,故馬融、竇章、蔡邕輩皆於此乎校書。崔子玉東觀箴曰:「洋洋東觀,古之史官。左書君事,右記其言。」蓋無論君舉必書,即禮制災祥,以暨名臣言行,罔不畢載。自明帝詔班固、陳宗、尹敏、孟異作世祖本紀及建武時功臣列傳,後有劉珍、李尤雜作建武以後至永初間紀傳,又命伏無忌、黃景作諸王、王子、恩澤侯,并單于、西羌,地理志,又邊韶、崔寔、朱穆、曹壽作皇后外戚傳、百官表及順帝功臣傳,成百一十四篇,號曰漢記,此後漢史之權輿也。熹平中,馬日磾、蔡邕、楊彪、盧植續為東觀漢記,而東觀之書於是乎成焉。今茲所傳,半為蔚宗所採入。顧蔚宗頗多闕略及互異者,大約世祖、顯宗兩朝事跡為煩。光和以後,本無記也。典午時以司馬遷史記、班固漢書及東觀記為三史,隋、唐以後乃漸遺逸。然披其枝葉,尋厥根荄,東觀記,其後漢諸書之鼻祖乎!爰捃拾群籍,裒為八卷,雖殘缺失序,聊以見大凡云。

  四庫全書總目東觀漢記提要:

  東觀漢記二十四卷,永樂大典本。案東觀漢記,隋書經籍志稱長水校尉劉珍等撰。今考之范書,珍未嘗為長水校尉,且此書創始在明帝時,不可題珍等居首。案范書班固傳云:「明帝始詔班固與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紀二十八篇。」此漢記之初創也。劉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云:「安帝詔史官謁者僕射劉珍、諫議大夫李尤雜作紀,表,名臣、節士、儒林、外戚諸傳,起建武,訖永初。」范書劉珍傳亦稱鄧太后詔珍與劉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此漢記之初續也。史通又云:「珍、尤繼卒,復命侍中伏無忌與諫議大夫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與單于、西羌傳,地理志。元嘉元年,復令大中大夫邊韶、大軍營司馬崔寔、議郎朱穆、曹壽雜作孝穆、崇二皇及順烈皇后傳,又增外戚傳入安思等后,儒林傳入崔篆諸人。寔、壽又與議郎延篤雜作百官表,順帝功臣孫程、郭願、鄭眾、蔡倫等傳,凡百十有四篇,號曰漢記。」范書伏湛傳亦云:「元嘉中,桓帝詔伏無忌與黃景、崔寔等共撰漢記。」延篤傳亦稱篤與朱穆、邊韶共著作東觀,此漢記之再續也。蓋至是而史體粗備,乃肇有漢記之名。史通又云:「熹平中,光祿大夫馬日磾,議郎蔡邕、楊彪、盧植著作東觀,接續紀傳之可成者,而邕別有朝會、車服二志。後坐事徙朔方,上書求還,續成十志。董卓作亂,舊文散逸,及在許都,楊彪頗存註紀。」案范書蔡邕傳:「邕在東觀,與盧植、韓說等撰補後漢記,所作靈紀及十意,又補諸列傳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亂,多不存。」盧植傳亦稱熹平中,植與邕、說並在東觀補續漢記。又劉昭補註司馬書引袁崧書云:「劉洪與蔡邕共述律歷紀。」又引謝承書云:「胡廣博綜舊儀,蔡邕因以為志。」又引謝沈書云:「蔡邕引中興以來所修者為祭祀志。」章懷太子范書註稱邕上書云:「臣科條諸志,所欲刪定者一,所當接續者四,前志所無,臣欲著者五。」此漢記之三續也。其稱東觀者,後漢書註引雒陽宮殿名云:「南宮有東觀。」范書竇章傳云:「永初中,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藏室、道家蓬萊山。」蓋東漢初,著述在蘭臺,至章、和以後,圖籍盛於東觀,修史者皆在是焉,故以名書。隋志稱書凡一百四十三卷,而新舊唐書志則云一百二十六卷,又錄一卷,蓋唐時已有闕佚。隋志又稱是書起光武,訖靈帝,今考列傳之文,間紀及獻帝時事,蓋楊彪所補也。晉時以此書與史記、漢書為三史,人多習之,故六朝及初唐人隸事釋書,類多徵引。自唐章懷太子集諸儒註范書,盛行於代,此書遂微。北宋時尚有殘本四十三卷,趙希弁讀書附志、邵博聞見後錄並稱其書乃高麗所獻,蓋已罕得。南宋中興書目則止存鄧禹、吳漢、賈復、耿弇、寇恂、馮異、祭遵、景丹、蓋延九傳,共八卷,有蜀中刊本流傳,而錯誤不可讀。上蔡任●始以祕閣本讎校,羅願為序行之,刻版於江夏。又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所見本,卷第凡十二,而闕第七第八二卷。卷數雖似稍多,而核其列傳之數,亦止九篇,則固無異於書目所載也。自元以來,此書已佚,永樂大典於鄧、吳、賈、耿諸韻中並無漢記一語,則所謂九篇者,明初即已不存矣。本朝姚之駰撰後漢書補逸,曾蒐集遺文,析為八卷。然所採衹據劉昭續漢書十志補註、後漢書註、虞世南北堂書鈔、歐陽詢藝文類聚、徐堅初學記五書,又往往掇拾不盡,挂漏殊多。今謹據姚本舊文,以永樂大典各韻所載,參考諸書,補其闕逸,所增者幾十之六。其書久無刻版,傳寫多訛,姚本隨文鈔錄,謬戾百出。且漢記目錄雖佚,而紀、表、志、傳、載記諸體例,史通及各書所載,梗概尚一一可尋。姚本不加考證。隨意標題,割裂顛倒,不可殫數。今悉加釐正,分為帝紀三卷、年表一卷、志一卷、列傳十七卷、載記一卷。其篇第無可考者,別為佚文一卷,而以漢紀與范書異同附錄於末,雖殘珪斷璧,零落不完,而古澤斑斕,罔非瑰寶。書中所載,如章帝之詔增修群祀,杜林之議郊祀,東平王蒼之議廟舞,並一朝大典,而范書均不詳載其文。他如張順預起義之謀,王常贊昆陽之策,楊政之嚴正,趙勤之潔清,亦復概從闕如,殊為疏略,惟賴茲殘笈,讀史者尚有所稽,則其有資考證,良非淺鮮,尤不可不亟為表章矣。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五別史類:

  東觀漢記二十四卷。案東觀漢記,隋書經籍志稱長水校尉劉珍等撰。今考之范書,珍未嘗為長水校尉。且此書創始在明帝時,不可題珍等居首。案范書班固傳云:「明帝始詔班固與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此漢記之初創也。劉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云:「安帝詔史官謁者僕射劉珍、諫議大夫李尤雜作紀,表,名臣、節士、儒林、外戚諸傳,起建武,訖永初。」范書劉珍傳亦稱鄧太后詔珍與劉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此漢記之初續也。

  嘉錫案:嘗考隋書經籍志著錄之例,其所注撰人,大率沿用舊本,題其著書時之官,故有一人所著書而前後署銜不同者。此書既題長水校尉劉珍等撰,必其在東觀作漢記之時,正居是官耳。考范曄書文苑傳云:「劉珍永初中為謁者僕射,鄧太后詔使與校書劉騊駼、馬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永寧元年,太后又詔珍與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遷侍中、越騎校尉。」案漢制,謁者僕射,僅比千石,五校尉則皆比二千石。其位次之序,首屯騎,次越騎,次步兵,次長水,次射聲。見續漢書百官志。前漢有八校尉,後漢省并其三。劉珍蓋以謁者僕射入東觀校書,遂受詔撰漢記,旋遷長水校尉。書成之後,始轉為越騎耳。本傳不言長水之遷者,以其居此官不久,略之也。此當據隋志以補范書,不當執范書以疑隋志。提要謂珍未嘗為長水校尉,不免刻舟求劍矣。至於此書始創於班固,而隋志獨以珍等居首者,蓋亦有說。班固傳云:「有人上書顯宗,告固私改作國史者,而郡亦上其書。顯宗甚奇之,召詣校書部,除蘭臺令史,與前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遷為郎,典校秘書。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奏之。」史通古今正史篇則謂明帝詔固等作之。余嘗推究其事,蓋明帝見固所作漢書而奇之,知其有著作之才,因思先帝之功業,不可無紀述,遂詔固與陳宗等作為本紀。又因以及諸功臣,與所平服之群雄,以彰世祖之威德。東平王蒼傳云:「帝以所作光武本紀示蒼,蒼因上光武受命中興頌。」以固等所撰而謂之自作,或者帝慎重其事,亦嘗有所點定於其間。可見帝之所留意,獨在於本紀,其列傳自二十八篇之外,皆不復作。雖有草創之功,猶未足為建武一朝之完史也。且其著作之地在蘭臺及仁壽闥,見馬嚴傳。不在東觀。其書或稱漢史,北海靖王興傳。或稱建武注記,馬嚴傳。尚未定名為漢記。後來雖編入劉珍等所作書中,此猶班固於太初以前全同太史,未聞有於漢書之下追題馬遷之名者,何獨怪東觀漢記之不題班固耶﹖及夫劉珍等之奉詔著書也,其地已移於東觀,其書有紀,有表,有名臣、節士、案范書北海靖王傳云:「平望侯毅與劉珍著中興以下名臣列士傳。」疑史通所謂節士,即列士也。儒林、外戚諸傳,至是始具國史之形。蓋鄧太后意嫌班固所作并建武一代事蹟亦未全,其命珍等作漢記,實責以整齊舊聞。故珍等撰成上進時,自當并固等所作苞入其中,珍等亦必有所刪潤,非直錄之而已。李尤傳云:「召詣東觀。安帝時為諫大夫,受詔與劉珍俱撰漢記。」漢記之名蓋始於此。吳志韋曜傳載華覈上疏救曜曰:「昔班固作漢書,文辭典雅。後劉珍、劉毅等作漢記,遠不及固,敘傳尤劣。」隋志正史類小序亦云:「先是,明帝召固為蘭臺令史,與陳宗等共成光武帝紀。擢固為郎,典校秘書。固撰後漢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其後劉珍、劉毅、劉陶、案劉陶,後漢書有傳,不言其入東觀,此當是劉騊駼之誤。伏無忌等相次著述東觀,謂之漢記。」其言明白如此。然則著述東觀,實自珍等始。漢記之稱劉珍等撰,蓋漢人舊本所題如此,故自三國至唐,相承無異詞。提要乃謂不可以珍等為首,詎當改漢人之舊題,以未入東觀之班固為首耶﹖且提要此篇所舉漢記撰人姓名,僅以史通正史篇為主,并後漢書及史通他篇亦檢閱未周,故不能完備。范書北海靖王興傳齊武王縯子,附縯傳後。云:「興子復為臨邑侯。復好學,能文章,永平中與班固、賈逵共述漢史。」案賈逵曾與修漢史,僅見於此。而張澍養素堂集卷二十書東觀漢記後乃曰:「和帝永和時中郎將賈逵,與諫議大夫李尤共撰,安帝永寧時,賈逵又與尚書令劉陶、謁者僕射劉珍、平望侯劉毅共撰。」不知所據何書,俟更詳考。馬嚴傳援兄子云:「有詔留嚴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等雜定建武注記。」本書卷十馬嚴傳略同,亦見御覽卷一百八十四引東觀漢記。史通覈才篇亦引傳玄云:「觀孟堅漢書,實命代奇作,及與陳宗、尹敏、杜撫、馬嚴撰中興紀傳,案杜撫在儒林傳內,不言曾與班固共定注記。其文曾不足觀。」是與班固等共成紀傳者,尚有劉復、賈逵、馬嚴、杜撫四人也。北海靖王興傳又云:「復子騊駼及從兄平望侯毅,並有才學,永寧中鄧太后召毅及騊駼入東觀,與謁者僕射劉珍著中興以下名臣列士傳。」按劉毅,文苑傳有傳,不言入東觀撰漢記。史通史官建置篇云:「按劉、曹二史皆當代所撰,能成其事者,蓋惟劉珍、蔡邕、王沈、魚豢之徒耳,而舊史載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預其列。」考范書文苑傳不言逸曾著作東觀,但云「元初中舉上計吏,為校書郎」而已。知幾所謂舊史,蓋指謝承、司馬彪等書言之,然則與劉珍等俱撰漢記者,又有劉毅、王逸二人。逸事雖不甚著,而華覈及隋志固以珍、毅並舉,此皆提要所未詳者也。玉海卷四十六云:「安帝永初、永寧間劉珍、騊駼、張衡、李尤等撰集為漢記。」則於史通所舉諸人外,又增出張衡。案衡本傳云:「永初中劉珍、劉騊駼等著作東觀,撰集漢記,因定漢家禮儀,上言請衡參論其事,會病卒,而衡常歎息,欲終成之。及為侍中,上疏請得專事東觀,收檢遺文,畢力補綴。書數上,竟不聽。及後之著述,多不詳典,時人以為恨。」是珍等雖嘗請衡參論,而以珍等旋卒,中輟不行。衡雖自請補綴,亦不見聽,故時人以其不得秉史筆為恨。史通覈才篇曰:「以張衡之文,而不閑於史。」正以衡未嘗修史,猶之陳壽不常綴文也。章懷注載衡表自稱「臣仰幹史職」者,謂太史令耳,本傳前已稱太史令為史職。非謂史官之職。及至元嘉中伏無忌等奉詔撰集,則衡死已久矣,衡卒於永和四年,下距元嘉凡六年。玉海之說非也。  史通又云珍、尤繼卒,復命侍中伏無忌與諫議大夫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與單于、西羌傳,地理志。元嘉元年,復令太中大夫邊韶、大軍營司馬崔寔、議郎朱穆、曹壽雜作孝穆、崇二皇及順烈皇后傳,又增外戚傳入安思等后,儒林傳入崔篆諸人。寔、壽又與議郎延篤雜作百官表、順帝功臣孫程、郭願、鄭眾、蔡倫等傳,凡百十有四篇,號曰漢記。范書伏湛傳亦云元嘉中桓帝詔伏無忌與黃景、崔寔等共撰漢記。延篤傳亦稱篤與朱穆、邊韶共著作東觀,此漢記之再續也。蓋至是而史體粗備,乃肇有漢記之名。

  案史通正史篇云:「伏無忌與黃景作南單于、西羌傳。」南單于者,南匈奴單于也。提要引作「與單于」,蓋館臣筆誤耳。殿本閣本皆作「與」,知非手民之誤。史通又云:「復令太中大夫邊韶、大軍營司馬崔寔、議郎朱穆、曹壽,雜作孝穆、崇二皇及順烈皇后傳。」大軍營司馬官名,殊不經見。考之范書崔寔傳云:「召拜議郎,遷大將軍冀司馬,與邊韶、延篤著作東觀。」蓋史通傳刻,脫一「將」字,淺人因不知冀為大將軍之名,遂妄改為「營」,提要但知循文照錄,而不知覺也。至於浦起龍通釋謂「孝穆、崇二皇」五字傳寫訛脫,當作獻穆孝崇二皇后,則又非是。黃叔琳訓故補不言有訛脫。獻穆皇后乃曹操之女,獻帝之后,薨於魏景初元年,崔寔等死已久矣,安得為之作傳乎﹖考桓帝紀云:「本初元年閏月,即皇帝位。九月,追尊皇祖河間孝王曰孝穆皇,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以其位號出於追尊,故皇而不帝,且不作紀而作傳也。起龍不知此事,而欲輕改舊文,妄孰甚焉!史通又云:「寔、壽又與議郎延篤雜作百官表、順帝功臣孫程、郭願及鄭眾、蔡倫等傳。」按順帝即位時,宦官以功封侯者十九人,姓名具見范書宦者孫程傳,無郭願其人,此蓋郭鎮之誤。鎮延光中安帝末為尚書,及誅江京,鎮率羽林士擊殺衛尉閻景,封定潁侯,事蹟附見郭躬傳。鎮,躬弟子。蓋順帝時功臣甚眾,有宦者,有士人,不可勝數,故舉孫程、郭鎮二人,以概其餘耳。提要又不知其誤,而反於鄭眾、蔡倫之上刪去一「及」字,則似眾、倫二人亦順帝功臣矣。眾卒於安帝元初元年,倫卒於鄧太后崩後,蓋安帝之建光元年。何其不思之甚哉!又考范書鄧禹傳云:「閶妻耿氏有節操,鄧閶,禹之孫。養河南尹豹子嗣為閶後,耿氏教之書學,遂以通博稱。永壽中與伏無忌、延篤著書東觀,官至屯騎校尉。」玉海及張澍書後中均有鄧嗣,蓋本於此。是與伏無忌等同著書者,又有鄧嗣,史通偶遺其名,提要亦不能補也。史通所謂凡百十有四篇者,謂合安帝永初中劉珍、李尤等之所撰,珍於永初中撰集漢記,見張衡傳。及桓帝元嘉中伏無忌、黃景、無忌、景及崔寔於元嘉中奉詔,見伏湛傳。邊韶、崔寔、朱穆、曹壽、延篤等之所作,共得百十有四篇耳。其中兼有蔡邕、楊彪之作,說詳於後。益以班固等所撰之二十八篇,加目錄一篇,新唐志有錄一篇。正如隋志著錄一百四十三卷之數。古書多以一篇為一卷。知幾生於初唐,故其所見之本,與隋志無以異也。所謂「號曰漢記」者,總一百四十二篇言之也。漢記之名,永初中已有之,提要誤以為邊韶、崔寔、延篤等所作為百十有四篇,故謂至是乃肇有漢記之名,其實史通之意,並不如此。姚振宗補後漢藝文志卷二所考,勝於提要,而言之未甚詳明,故更考之如右。所說庸有相合者,振宗云史通謂元嘉時邊韶等著作以後,綜其書為百十四篇,號曰漢記。漢記之名,實定於安帝時。而非襲取之也,覽者當自知之。  史通又云:「熹平中,光祿大夫馬日磾,議郎蔡邕、楊彪、盧植著作東觀,接續紀傳之可成者,而邕別有朝會、車服二志。後坐事徙朔方,上書求還,續成十志。董卓作亂,舊文散逸,及在許都,楊彪頗存注紀。」案范書蔡邕傳:「邕在東觀,與盧植、韓說等撰補後漢記,所作靈紀及十志,又補諸列傳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亂,多不存。」盧植傳亦稱熹平中,植與邕、說並在東觀補續漢記。又劉昭補注司馬書引袁崧書云:「劉洪與蔡邕共述律歷紀。」又引謝承書云:「胡廣博綜舊儀,蔡邕因以為志。」又引謝沈書云:「蔡邕引中興以來所修者為祭祀志。」章懷太子范書注稱邕上書云:「臣科條諸志,所欲刪定者一,所當接續者四,前志所無,臣欲著者五。」此漢記之三續也。

  案史通原文續成十志下云:「會董卓作亂西遷,史臣廢棄,舊文散逸。及在許都,明本無「及」字,此從通釋。楊彪頗存注記,至於名賢君子,自永初以下闕續。魏黃初中,唯著先賢表,故漢記殘缺,至晉無成。」所謂董卓作亂西遷者,謂初平元年三月卓挾獻帝遷都長安時也。隋書牛弘傳云:「孝獻徙都,吏民擾亂,圖書縑帛,皆取為帷囊,所載而西,裁七十餘乘,屬西京大亂,一時燔蕩。」經籍志序所言董卓之亂云云,即本於此,惟改西京為兩京,非是。蔡邕所著漢記之散逸,蓋由於此。邕本傳云:「其撰集漢事,未見錄以繼後史,適作靈紀及十志,又補諸列傳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亂湮沒,多不存。」案初平三年五月,興平二年三月、十一月,皆有李傕之亂。董卓傳言傕、汜共追乘輿,大戰弘農東澗,董承、楊奉軍敗,輜重御物,符策典籍,略無所遺,事在興平二年十一月。據獻帝紀。此遷都長安後圖書之又一厄也。蔡邕所著,或散於此時,亦未可知。史通所言,與後漢書年月不同,情狀亦異。知幾蓋別有所本,今亦莫詳其孰是,要之皆在建安以前耳。邕及楊彪所著,知幾似皆未見其書,故並不言篇數,與敘班固、劉珍等異。然靈帝紀即邕所作,而隋志云:「東觀漢記一百四十三卷,起光武記注至靈帝。」則靈紀尚存,邕所奏上十志之章,劉昭律歷志注載其全篇,不遺一字。在本志末。邕雖有「分別首目,并書章左」之言,實未錄其篇目。而章懷注邕傳節錄其文,末忽多出「有律歷志第一、禮志第二、樂志第三、郊祀志第四、天文志第五、車服志第六」二十九字,王先謙以為乃章懷就當時所有者言之,非邕書辭,是也。見集解卷六十下校補。知幾與章懷同時,不應所見本有異。然則邕所作紀志,并未全亡,當時雖為王允所惡,未見錄以繼後史,而隋、唐之際,則其殘篇已編入漢記矣。今聚珍本有靈帝紀及律曆志、禮志、樂志、郊祀志、車服志,獨天文志全闕耳。楊彪所注記,知幾未言其有所亡佚。北堂書鈔卷三十四引有東觀漢記袁紹傳原無「傳」字,凡二條:一條言「賓客所歸,傾心折節」,一條言「士無貧賤,與之抗禮」。今本無紹傳。及今本王允、孔融、蔡邕等傳,必出彪手無疑。知幾不容不見,而竟不言其篇數,蓋與蔡邕殘稿,即在劉珍等所撰百十有四篇之內,知幾雖未暇檢點,然亦知中有邕、彪之作,故補敘之於後,讀者勿以辭害意可也。又案:蔡邕奏上十志章續漢律曆志注引作蔡邕戍邊上章。云:「臣自在布衣,常以為漢書十志下盡王莽,而世祖以來,惟有紀傳,無續志者。不在其位,非外吏庶人所得擅述。天誘其衷,得備著作郎,建言十志皆當撰錄。遂與議郎張華等分受之,難者皆以付臣。先治律曆,以籌算為本,天文為驗。郎中劉洪密於用算,故臣表上洪與共參思圖牒,尋繹度數。」則與邕同撰志者,劉洪之外尚有議郎張華,此亦提要所未知者。華即邕本傳所言與邕及楊賜、馬日磾、單颺同被召入崇德殿,使中常侍就問災異者也。  其稱東觀者,後漢書注引洛陽宮殿名云:「南宮有東觀。」范書竇章傳云:「永初中,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藏室、道家蓬萊山。」蓋東漢初,著述在蘭臺,至章和以後,圖籍盛於東觀,修史者皆在是焉,故以名書。

  案後漢書安帝紀云:「永初四年二月乙亥,詔謁者劉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注引洛陽宮殿名曰:「南宮有東觀。」提要於出處不詳,故復引焉。元河南志卷二引陸機洛陽記曰:「東觀在南宮,高閣十二間。」廣弘明集卷三阮孝緒七錄序曰:「哀帝使歆嗣其前業,歆遂總括群篇,奏其七略。及後漢蘭臺,猶為書部。言後漢於蘭臺校定群書,猶依七略之部分也。又於東觀及仁壽闥撰集新記。」隋志序略同。史通史官建置篇云:「漢氏中興,明帝以班固為蘭臺令史,詔撰光武本紀及諸列傳、載記。又楊子山為郡上計吏,獻所作哀牢傳,為帝所異,徵詣蘭臺。見後漢書楊終傳。斯則蘭臺之職者,蓋當時著述之所也。自章和以後,圖籍盛於東觀,凡撰漢記,相繼在乎其中,而都謂著作,竟無他稱。」提要之言,全本史通。

  隋志稱書凡一百四十三卷,而新、舊唐志則云一百二十六卷,又錄一卷,蓋唐時已有闕佚。隋志又稱是書起光武,訖靈帝。今考列傳之文間紀及獻帝時事,蓋楊彪所補也。

  案新唐志著錄此書固云「一百二十六卷,又錄一卷」。然舊唐志實作一百二十七卷,此雖僅於目錄有不入卷數與入卷數之分,其書并無異同。但提要竟混稱新、舊志,不加分別,則非也。劉知幾史通作於中宗神龍時,自敘云:「今上即位,敕撰則天大聖皇后實錄,退而私撰史通。」考晁志卷六則天實錄撰於神龍二年。所見漢記尚為一百二十四篇,不云有所闕佚,僅除目錄不數耳。舊唐志鈔自開元九年以後毋煚所作之古今書錄,見志序。相去不過十餘年,而此書竟佚去十六卷者,蓋煚但據集賢書院官本著錄,其實民間所藏,固不僅如此也。唐末日人藤原佐世當唐昭宗時。日本國見在書目錄云:「東觀漢記百四十三卷,起光武,訖靈帝,長水校尉劉珍等撰。右隋書經籍志所載數也。而件漢記,姚振宗隋志考證卷十一云:「而件猶華言此件、前件。」案此用古訓,而,如也。吉備大臣所將來也。其目錄注云此書凡二本,一本百二十七卷,與集賢院見在書合。一本百四十一卷,與見書不合。又得零落四卷,又與兩本目錄不合。真備在唐國多處營求,竟不得其具本,故且隨寫得如件,今本朝見在書百四十二卷。」考之續日本紀,日本史臣菅野道真等撰。吉備其姓,真備者其名,續紀卷十六云:「聖武天皇天平十八年冬十月丁卯,從四位下下道朝臣真備賜姓吉備朝臣。」於彼國孝謙天皇天平勝寶三年十一月為入唐副使,見續紀卷十八。實唐玄宗之天寶十載也。其至長安當在次年。及天平勝寶六年正月,真備自唐歸國,船著益久島,見續紀卷十九。則為唐之天寶十三載矣。集賢院為天子藏書之處,唐六典卷九云:「集賢所寫,皆御本也。」是也。真備既得見其書而親檢之,而其本僅百二十七卷,可見已散佚不全。毋煚古今書錄之所載,即是此本矣。真備多處營求,而得百四十一卷之本,必係民間之所藏,宜其不著錄於兩唐志也。至所得零落四卷,當是別一殘本,與兩本皆不同。真備訪得之後,以與兩本互校,刪除複重,多出佚文一卷。故佐世言其國現在書為百四十二卷耳。其書視隋志卷數所闕無幾,且已溢出集賢院本之外,而真備猶復多處營求,豈必欲其一卷不闕耶?抑偶聞漢記殘缺之言,誤以為隋志所載亦非完本耶?不知史通所謂殘缺者,謂蔡邕所著散逸不全,楊彪亦未能盡補,故憾其殘缺無成,非謂魏、晉以後有所亡失也。此將於何處求之乎?日本所得此書,遠過於唐中秘所藏,可謂藝林之星鳳。然彼國所有中國古籍,今已先後并出,而不聞有此書,則其亡也亦已久矣。考皇宋事實類苑卷四十三引楊文公談苑云:「景德三年予知銀臺進奏司,有日本僧入貢,遂召問之。僧不通華語,命以牘對,云身名寂照,號圓通大師。」又云:「書有史記、漢書、文選、五經、論語、孝經、爾雅、醉鄉日月、御覽、玉篇、蔣魴歌、老列子、神仙傳、朝野僉載、白集六帖、初學記,本國有國史秘府略、日本記、文館詞林、此非彼國人所撰,寂照誤也。混元錄等書,釋氏論及疏抄傳集之類,多至不可勝數。」按寂照所對,雖不足以盡彼國儲藏之全,然既舉及醉鄉日月、朝野僉載諸短書,使東觀漢記而在,寧肯置之不言?以此推之,則真備之所營求,佐世之所著錄者,蓋早已不存矣。此前人所未知,故不惜詳考之如此。

  晉時以此書與史記、漢書為三史,人多習之。故六朝及唐初人隸事釋書,類多徵引。自唐章懷太子集諸儒注范書,盛行於代,此書遂微。

  案魏、晉之間以此書與史、漢為三史者,以諸家後漢書未出,三史之名始見吳志呂蒙傳注引江表傳孫權之語,其時謝承書恐尚未成。或出而不為人重耳。及宋范曄書出,能集諸家之成,梁代韋闡即有後漢音,隋志云:「梁有韋闡後漢音二卷,亡。」闡見梁書韋叡傳。雖不詳為何家,以意推之,必范書也。剡令劉昭遂集後漢同異,以注范曄書,世稱博悉。見梁書文學傳。昭,天監中人也。北魏劉芳亦撰范曄後漢書音一卷,見魏書卷五十五本傳及隋唐志。芳以其父與於劉義宣之難奔魏,事在宋孝武帝孝建元年,而卒於魏世宗宣武帝延昌二年,即梁武之天監十二年也。二人固未嘗相見,而其著書,先後同時。可見范曄之書已盛行於世,故為南北學者所重視。夫書無音注,則不便於誦習,諸家後漢史,自范曄書外,不聞有音注。惟梁人王規嘗集後漢眾家異同,注續漢書二百卷,見梁書本傳。其體蓋與劉昭同。司馬彪之才,實不如蔚宗,規所以不惜殫力以注之者,以范書無志,究不得為全書也。及宣卿注范書紀傳,取紹統之志以補之,斟酌盡善,其博悉蓋亦非規所及,故能後來居上,規書遂因之以亡。隋志云:「梁有王韶後漢林二百卷,亡。」姚振宗疑即王規續漢書注,訛「規」為「韶」,蓋是也。自劉昭以後,陳有宗道先生臧競范漢音訓,隋有蕭該范漢音。皆三卷,見隋唐志。蓋昭既為范書作注,遂大行於世,為學子所必讀,故競等為作音訓,以便諷誦。東觀漢記以下諸家,由是漸微,然仍存於世。兩唐志可考。諸書引用不絕者,類事之家,以供漁獵;注書之人,用徵出典耳。至於考史,必據范書。史通所謂世言漢中興史者唯袁、范二家,是矣。謝啟昆小學考卷四十九據隋志錄劉芳以下後漢書音而論之曰:「隋、唐之間諸家後漢書俱在,而攻治後漢作音注者,皆據范書,是當日范書,已高出諸家,諸家漸就湮沒,非無故矣。」斯誠篤論,然則范書之盛行,何必待至章懷之作注也哉?章懷之注成,獨能令人棄劉昭注不讀,而競習東宮睿製之書耳。至於東觀漢記及諸家後漢書,其不行固已甚久,若其遂至亡佚,則當在唐天寶以後至五代之間,於章懷無與焉。提要謂六朝、唐初人多徵引漢記,自章懷注范書,而此書遂微,今考徐堅初學記成於開元十五年,詳初學記本條下。其書裁三十卷,而引東觀漢記至百有八條,又引東觀記者二條。唐人劉賡者,不知何時人,作稽瑞一卷,其自敘曰:「方今元日朝會,上公上壽已,文部尚書奏天下瑞凡四。」案新唐書百官志云:「天寶十一載改吏部為文部,至德二載復舊。」則賡亦玄宗時人也。其書當作於十二載至十四載之間,書僅寥寥數十葉,而引東觀漢記至十有四條,章懷注獻於儀鳳元年十二月,見舊唐書高宗紀。至是行於天下,近者五十年,謂至開元十五年。遠者七十餘年矣。謂至天寶十二載。二人著書,徵引漢記之多猶如此,然則何嘗因章懷之力而使之日及於微哉?提要之言,真臆說也。

  北宋時尚有殘本四十三卷,趙希弁讀書附志、邵博聞見後錄,並稱其乃高麗所獻,蓋已罕得。南宋中興書目則止存鄧禹、吳漢、賈復、耿弇、寇恂、馮異、祭遵、景丹、蓋延九傳,共八卷,有蜀中刊本流傳,而錯誤不可讀。上蔡任●始以秘閣本讎校,羅願為序行之,刻版於江夏。又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所見本,卷第凡十二,而闕第七、第八二卷。卷數雖似稍多,而核其列傳之數,亦止九篇,則固無異於書目所載也。自元以來,此書已佚,永樂大典於鄧、吳、賈、耿諸韻中並無漢記一語,則所謂九篇者,明初即已不存矣。

  案聞見後錄卷九云:「神宗惡後漢書范曄姓名,欲更修之,求東觀漢記,久之不得。後高麗以其本附醫官某人來上,神宗已厭代矣。至元祐年高麗使人言狀,訪於書省,無知者。醫官已死,於其家得之,藏於中祕。予嘗寫本於呂汲公家,亦棄之兵火中矣。」高麗獻書之事,不見於續通鑑長編及宋史。然邵博以世家子記當時事,其言當必不虛。若趙希弁則去元祐遠矣,讀書附志內亦無此書,惟於卷上列子條下論及此事,與邵博略同,但刪去其末兩語,蓋即剽取聞見後錄耳。二人并不言其書為若干卷,通考經籍考雜史類引羅鄂州序曰:「願聞之上蔡任●文源曰:●家舊有東觀漢記四十三卷,丙子紹興二十六年。渡江,亡去。後得蜀本,錯誤殆不可讀,用秘閣本校讎,刪著為八篇。洎見唐諸儒所引,參之以袁宏後漢紀、范曄後漢書,粗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則四十三卷者,任●所舊藏之書也。不知提要何緣據以為高麗本之卷數?邵博但稱高麗以其本來上,未嘗言其殘闕不完。雖羅序又云:「本朝歐陽公嘗欲求於海外,後復散亡,今所存纔此耳。」則任●所藏自當即是高麗本,然惡知醫官家所得、邵博所寫,非百二十七卷之舊,任●所藏之四十三卷,為渡江以前所據之本,已是散佚之餘也耶?羅序既言之不詳,提要遽合邵、任兩本為一事,言之鑿鑿,其亦不善闕疑矣。玉海卷四十六東觀漢記條下引中興書目云:「八卷,按隋志本一百四十三卷,唐吳兢家藏,已亡十六卷。今所存止鄧禹、吳漢、賈復、景弇、耿弇之「耿」,宋人避太宗嫌名改為「景」。寇恂、馮異、祭遵、景丹、蓋延九傳。」此即提要所據也。然其卷一百六十六漢東觀條又引中興書目景弇作耿弇,而無景丹,九傳作八傳。同引一書,而前後不同,未詳孰是。通考經籍考有東觀漢記十卷,引陳氏曰:「唐藝文志著錄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吳漢、賈復、耿弇、寇恂、馮異、祭遵及景丹、蓋延八人列傳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闕七、八二卷,未如果當時之書否也?」蓋書錄解題之元本如此,而聚珍本解題卷七傳記類此條,於一百二十卷作一百二十七卷,八人列傳作九人列傳。其卷第凡十,作其卷第凡十二。除「一百二十七卷」句下有館臣校語,知為依唐志改正外,餘皆不知何據。夫振孫所舉吳漢等姓名,止有八人,則其列傳安得有九?振孫所著錄之漢紀為十卷,而闕其第七、八二卷,故止八卷,則其卷第安得為十二?疑亦館臣所妄改,而提要誤從之也。解題無鄧禹,而中興書目有之,此其顯然不同者。提要顧謂振孫所見之本無異於書目,豈其然乎?考高似孫史略卷三曾引漢記鄧禹傳序、吳漢傳序各一篇,序即傳後之贊,羅願云:傳後所題,有「太史官曰」,有「序曰」者,此班、劉之所為分也。羅願序亦曰:「觀高密侯一傳,而綱領見矣。」可見南宋官私各本之東觀漢記皆有鄧禹傳,而陳振孫所見者又有殘缺也。提要謂永樂大典於鄧、吳、賈、耿諸韻中並無漢記一語,今案四庫全書考證卷三十二於漢記鄧禹祭遵兩傳內並引有永樂大典各一條,其殆得之他韻之中耶?提要明言九篇明初已不存,而葉昌熾藏書紀事詩卷一呂大防條下自注乃謂今四庫本輯自永樂大典,然則其書明初尚存,不亡於南渡;是并提要亦未讀也。  本朝姚之駰撰後漢書補逸,曾蒐集遺文,析為八卷。然所採祇據劉昭續漢書十志補注、後漢書注、虞世南北堂書鈔、歐陽詢藝文類聚、徐堅初學記五書,又往往掇拾不盡,掛漏殊多。今謹據姚本舊文,以永樂大典各韻所載,參考諸書,補其闕逸,所增者幾十之六。其書久無刻版,傳寫多訛,姚本隨文鈔錄,謬戾百出。且漢記目錄雖佚,而紀、志、表、傳、載記諸體例,史通及各書所載,梗概尚一一可尋。姚本不加考證,隨意標題,割裂顛倒,不可殫數。今悉加釐正,分為帝紀三卷、年表一卷、志一卷、列傳十七卷、載記一卷。其篇第無可考者,別為佚文一卷,而以漢紀與范書異同,附錄於末,雖殘珪斷璧,零落不完,而古澤斑斕,罔非瑰寶。

  案總目於此書之下雖注為永樂大典本,其實館臣重輯時,係以姚之駰本為主,參之以大典所載,然後旁考唐、宋諸類書,自北堂書鈔至太平御覽以補之。觀提要此節,語意自明。若更讀本書校語及佚文,與夫四庫全書考證,尤可得其梗概。後人動稱殿本東觀漢記輯自永樂大典者,皆未細讀本書之過也。大典所載,蓋亦宋末或元、明人所輯,初非采自元書。否則南宋秘閣已止存列傳九篇,安得如許之殘編斷句乎?姚本沿明人陃習,一概不著出處,館臣從而效之,亦不舉所出之書,遂使讀者莫知所自來及其可信與否。夷考其實,即諸類書所引,亦復掇拾未盡。最甚者御覽卷九十一章帝、和帝條,均引有東觀漢記序數十言,今本竟不登一字。他若隋書音樂志牛弘等議樂引東觀書馬防傳凡一百八十二言,今本防傳只存「防上言,聖人作樂」云云五十四言。詳見李慈銘越縵堂日記第三十三冊。弘又引順帝紀陽嘉二年冬十月庚午,以春秋為辟雍云云,文與范書不同,亦東觀書之順帝紀也。李氏亦言及之。漢書藝文志師古注引漢記尹敏傳云:「孔鮒所藏。」歷代名畫記卷四敘蔡邕事自注云:「見東觀漢記。」史記索隱於孝文帝紀注云:「東觀漢紀宋楊傳云:「宋義之後有宋昌。」」今本皆未輯入。餘如編珠、開元占經、證類本草、記纂淵海、玉海等書所引諸佚文,自一二條以至數條,今本亦一字不收。至於後來所出古書,若稽瑞、類林、雜說、晏公類要、史略之類,為館臣所不及見者,更無論矣。以此推之,其所●漏,豈可勝言!館臣又於光武紀中凡稱公、稱上、稱世祖處,皆改為帝,稱王尋、王邑為二公處,二人皆莽之三公也。皆改為尋、邑,不惟失古書之真,直是不通文義。然則全書之中為所妄改者,又不知凡幾矣。雖有搜集之功,不足抵疏謬之罪,安得博通之士起而網羅放失,重輯一完善之本乎!又案此篇草創於三十年前,原稿陋略,不足道。後來屢加修改,三易其稿,至戊子一九四八年。之夏始重付繕寫。其明年冬十一月,乃得見今人東莞莫伯驥五十萬卷樓群書跋文,其史部二有此書跋,云桐城姚柬之得一北宋刊本云云,而不言其何所本,遍考之不得。偶舉以問吾友鄧文如,之誠。久之始得復云:「此出近人劉聲木清四川總督秉璋之子。撰萇楚齋隨筆,然恐不足信。」余既聞其說,已而大病五閱月而後愈,又久之,乃求得其書觀之,果見之於三筆卷十,略云:「東觀漢記原本一百四十三卷,自唐久已散佚,桐城姚柬之任大定府知府,於道光某年得一北宋刊本,全書共五十冊,太守所得中缺兩冊,初擬進呈內府,未果。旋燬於咸豐某年當是十年。桐城失守,深為可惜!」劉氏書他條多言見某書某卷,或聞之某人,獨此條不著出處。既與柬之生不同時,不識何以知之?劉氏自言嘗著有桐城文學淵源考及藏書紀事詩補遺,或曾於彼二書中詳著其說,故於此不復及之耶?編者按:據劉聲木先生近函云:「東觀漢記記得似係從桐城蕭敬孚(穆)手稿中錄出,惟本無書名人名及來歷。」然柬之自著之伯山詩文集十八卷,固未嘗言有是書也。且據羅願序,任●所藏北宋本尚只存四十三卷,今柬之所得原書乃有五十冊。縱以一冊為一卷,亦已溢出任●所藏本之外,以理推之,此必無之事也,則文如以為不足信也固宜。姑記之於此,以俟續考。庚寅孟秋七月自記。   


東 觀 漢 記   簡 稱 姚 本   清 姚 之 駰 輯   柏 筠 書 屋 後 漢 書 補逸 本 
東 觀 漢 記   簡 稱 聚 珍 本   清 乾 隆 四 庫 全 書 館 館 臣 輯  武 英 殿 聚 珍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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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十 三 經 注 疏 本 
詩 義 會 通   吳 闓 生 撰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周 禮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十 三 經 注 疏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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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 經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十 三 經 注 疏 本 
爾 雅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十 三 經 注 疏 本 
說 文 解 字   簡 稱 說 文   漢 許 慎 撰   中 華 書 局 影 印 本 
方 言   漢 揚 雄 撰   科 學 出 版 社 出 版 周 祖 謨 校 本 
釋 名   漢 劉 熙 撰   經 訓 堂 叢 書 畢 沅 疏 證 本 
匡 謬 正 俗   唐 顏 師 古 撰   清 光 緒 三 年 湖 北 崇 文 書 局 刻本 
廣 韻   宋 陳 彭 年 等 撰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周 祖 謨 校 本 
史 記   漢 司 馬 遷 撰   中 華 書 局 標 點 校 勘 本 
漢 書   漢 班 固 撰   中 華 書 局 標 點 校 勘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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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 漢 書 補 注   清 惠 棟 撰   粵 雅 堂 叢 書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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