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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邓巴中尉并不是真的被吞噬了,但是“吞噬”却是第一个进入他脑海里的字眼。 周围的一切竟是如此巨大。 浩阔无云的天空,海浪翻涌一般的草原。除此之外,极目四望,看不到其他任何东西,没有道路,没有车辆行驶过的轨迹,完完全全的一片空旷原野。 他被震撼了,他的心脏以一种截然陌生的节奏跳动。 他坐在完全开放的大草原上,让身体随着草原的律动而摇动。虽然被震撼同化,但是他的血液并没有澎湃急流,很奇怪地,他的血流平缓舒适,只感觉一阵阵的喜悦,他想要形容此刻的感受,字句和片语不断地涌现脑海,但是却没有办法,将它们缀连成有意义的字句。 终于,他开口吐出,三度出现脑海的句子:“这是一种信仰。”虽然,这个句子似乎十分正确地描述他的感受,但是,他并不是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对于虔敬庄严等宗教情感,他不知如何去表达。 要是在平常,能够集中意识时,他会努力解释,但是现在,思潮起伏,他一任幻想奔驰,而把这个艰难的解释掠过。 邓巴中尉已经堕人爱河之中,他的恋人是这片蛮荒的土地,他爱这片土地上的一切,对于这片土地,他的期望和对待爱人一样:无私、无疑、虔敬以及永远。他的心灵受到鼓舞,心跳舒畅而愉快,或许,这就是使一位英勇的骑兵中尉,联想宗教的缘故吧! 从眼角,他看到提马斯把头倾向一边,对着高及人腰的水牛草吐口水,他已经吐了几千次,嘴角下淌着一条涎沫,一会儿之后,才伸手将嘴角拭净,邓巴没有说话——当提马斯再次偏头去对长草吐口水时,他只是往椅子内侧移动身体。 他不喜欢提马斯吐口水;就像不喜欢有人不停地在他面前挖鼻孔一样,提马斯是个大老粗,除了吐口水外,他的狐臭,也令邓巴中尉退避三舍。一整个早上,他们就这样并肩而坐,如果风向好,他闻不到提马斯的味道,如果风向不对,提马斯的体臭便像恶云一样笼罩他,邓巴虽然不到三十岁,但他见过不少死人,提马斯的味道比任何死人都还要臭,他可以拖走或埋葬死者,但却不能把活生生的马车夫埋葬。 在这种时候,风向错误时,他便会离开座位爬上篷车的货物上,他可以在车床上待上好几个小时,偶尔也会跳入高高的长草中,解开西斯可,上前侦察个一、两哩的路。 现在,他就回头往后看,西斯可在马车后缓缓跟着,它的鼻子不时埋进食袋中,鹿色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邓巴对着他的马微笑,只希望马和人类,有一样长的寿命,很幸运的,西斯可大约还有十或十二年以上的时间可活,这匹马没有了,他还可以买其他的马,但是西斯可是一生难见的好畜牲,一旦离去,便无可取代。 像是回复邓巴中尉的注视,西斯可突然从食料中抬起头,玻璃色的眼睛,仿佛十分满意似地,又低下来,继续咬它的食料。 邓巴中尉坐直身体,伸手进军服里,拿出一张摺叠的纸张,这是一纸军令,他的命令就写在上面,自从离开海斯营地以后,他至少拿出来看了六、七次以上,愈看愈着急,心情从没有好过。 他的名字被拼错两次,满嘴酒气的少校,混混沌沌地签写派令,袖子扫过还没有干的墨水,使整张军令污渍不堪,军令上没有日期,所以邓巴只好在上路后自己写上,然而,他用铅笔所写出来的工整字迹,和少校的潦草字迹,又未免太不符合了。 邓巴中尉对手中的纸叹了一口气,它不像军令,只像垃圾纸。 想起少校,令他苦恼不堪,然而少校却是唯一有权安排他来此地的人,他回想起初见少校的情景。 少校大概是喝过酒,他双眼布满血丝,一言不发地瞪了他许久后,才开口说话。 “原来你是要去打红番的,嗯?” 邓巴从未见过印第安人,更别说和他们作战了。 “我不是,不过,长官,如果有需要,我是可以战斗的。” “嗯。” 邓巴中尉闭紧嘴,少校也不再说话。然后,少校拿出一枝笔,开始颤抖书写,喝了酒使他双手发抖不已,汗水自头皮间流下,整张脸显得红光晶亮,写到一半时,他停下来,一口痰便在喉间,他大力咳出来,几乎把肺也咳出来。 邓巴没想到会碰到这样的人,这名少校令人联想到病态不健康,当他把痰吐在桌子边的一只脏桶子时,邓巴中尉几乎也跟着差点吐出来,他只希望少校尽快写好派令,让他离开这个令人作呕的房间。 其实,邓巴中尉不知道他已经十分幸运了,因为在他踏入少校办公室十分钟以前,少校才从醉酒之中清醒。他坐在书桌前面,双子交握,搁在胸前,状似冷静,然而,他的心灵理智却一片空白。他的人生是无权的人生,人们服从地送给他没有标记的廉价物品,日子就是这样地过去,许多年来,他过着寂寞的单身生活,一直和酒瓶奋斗挣扎,在酒精的借力下,他常有美妙幻想,或许,在晚饭以前,他会被加冕为海斯营地之王。 他终于签好派令。 “我派你到席格威治营地,直接向卡吉尔上尉报到。” 邓巴中尉注视着污脏的派令。 “遵命,但是,我如何到达那里呢?” “你认为我应该知道吗?”少校锐声反问。 “不,一点也不,我只是不知道路而已。” 少校把身体靠在椅背上,两只手在裤裆上掏掏扯扯,龌龊地笑着。 “我今天心情好,特别恩准你的请求,出去外面找一个叫提马斯的农夫,做为你的马车夫,你的任务是运送补给品,总共有两辆车。”然后,他把派令递给邓巴中尉。“有我的印章,可以保证你在这个地区方圆一百五十哩内的安全。” 邓巴中尉急欲离开这名少校,他不再多问有关任务的内容,只是行了一个礼,便离开办公室。他在门外找到提马斯,又牵来自己的马,很快地在三十分钟内出发前往席格威治营地。 现在,他已离开海斯营地一百哩之外了,注视手中派令,他告诉自己,事情不致太糟。 马车慢了下来,提马斯在草丛里,发现了奇怪东西。 邓巴也看到了,距离他们不到二十尺的地方,有一堆白白的东西藏在草丛里,这两个人一起跳下来。 原来是一具人体骷髅,看来已死多时,骨头精白耀眼,头颅注视着天空。 他是被人用箭射死的,许多箭齐插在胸腔上,而青草则从下面长出来,这种情形,使得尸骨宛如一块绿色的针垫,而上面的箭,就像无数的针。 邓巴中尉拔出其中一支,轻轻拗弯它。 当他的手指在箭干上移动时,提马斯在他肩上哈哈大笑。 “这家伙死得没人知晓,家里或许还在怪他不写信,没音没讯的,哈!” 2 这一个晚上,大雨如注,但是倾盆大雨和夏日暴风雨一样,来得快也去得急,草地上并不比其他的日子来得潮湿,所以,这两个旅人,在篷车底下睡得鼾声大作。 第四天和前三天一样,没有任何不同,至于第五天和第六天,由于没有看到水牛,邓巴觉得帐然若失,他听说过大草原上的野牛群,设想到却无缘一见,提马斯要他不必担心,他说兽群有时候会同时消失,但总会回来,像蝗虫过境般地横扫过大草原。 除了没有见到野兽外,他们也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印第安人,提马斯没有向他解释为什么,他只是告诉他,如果见到一位印第安人,很快地便会引来其他更多的印第安人,印第安人没什么专长,只会偷窃和行乞。 到了第六天,邓巴已不再兴致勃勃听提马斯讲话了。 在最后几哩路时,他花了愈来愈多的时间,思考到达目的地后的工作。 3 当卡吉尔上尉集中注意力时,他的眼睛全往上吊,并且感受口腔的内缘,现在,他就在这种感觉之中,不过,现实很快粉碎他的感觉,他对自己皱眉。 该死,又失神迷惘了。 他抬起眼珠子注视着一扇墙面,然后再环视这间潮湿阴晦的营房,无啥可看,这个房间宛如牢房。 营房?他自我讥讽,该死的营房! 这个名词已经被使用了一个月以上,包括他自己,都毫不羞耻地使用它,他对部下宣布这问简陋的小房间是营房,部下也这样回复它,不当的形容,并没有在同志中形成谈笑的话题,反而成为真正的诅咒。 恶运来临了。 卡吉尔上尉的手从嘴边落下来,营房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坐在他妈的该死的暗影中,凝神倾听外面的动静。外面寂静无声,要是在平常,外面会传来士兵执行任务的声音,但是,他们已经有好几天没有任务了,即使有工作,也被搁置不管,上尉对此束手无策,使他颇感伤心。 当他倾听外面死一般的寂静时,他知道他不能够再等了,无论是事关名誉、影响军旅仕途或有更糟的情况会出现,他都必须在今天立下决定。 他把“会有更糟情况产生”的念头从心里铲除,他站起来,伸长腿走向门边,在站起来的同时,军服的一颗扣子松落,滚在墙角地板,上尉没有费力弯下腰把它捡起来,因为他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把扣子缝回去了。 一踏出室外,立刻被明亮的阳光包围,在这样的光线下,卡吉尔上尉允许自己,做最后一次幻想,他幻想来自海斯营地的篷车,已经停在前面空地了。 但是,前面空无一物,篷车没有来,这是一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根本不配有一个名字,但它竟然有。 席格咸治营地。 卡吉尔上尉站在他营房的门口往下看,他没有帽子,衣服也洗破了,这是最后一次,他巡视营区储备。 畜栏里本来有五十匹马,但是现在一匹也没有,两个半月以来,马匹在不断被偷和补足之间消失殆尽,科曼奇人想办法要使族里每一个人,都有一匹马。 然后,上尉的目光,移到他那间笨蛋营房隔壁,隔壁是补给室,也是席格威治地区,另外一间唯一建筑物。 房子盖得很糟糕,没有人知道如何措盖茅草屋,在房子盖好两个星期以后,屋顶倒塌了一大部份,除此之外,有一面墙也摇摇欲坠,好像撑不了多久了,当然,这间屋子很快就会倒塌。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卡尔吉尔上尉张开嘴打了一个哈欠。 补给室里什么东西也没有,不是现在才没有的,这大半月以来,里面一直是空的,他们只剩硬饼干和草原上的猎物维生,猎物大部份是兔子和珠鸡,他希望水牛群能够回来,他想吃牛排,卡吉尔闭紧双唇,泪光突然而现眼眶。 已经没有东西可吃了。 他走向悬崖边缘,悬崖下有一条河流静静地流着,河岸边堆积着垃圾,这些由于人类浪费所形成的废物,正飘散恶臭,无论在何处,似乎只要有垃圾堆积,便会使那个地方腐烂发臭。 上尉把目光移到悬崖的缓坡上,有两个人正从他们睡觉的山洞里出来,他们抬头看见上尉,但是目光宛如什么也没看见一样,上尉的目光和他们相同,彼此视而不见,不过,这两个才出来的士兵,很快又钻回山洞,仿佛他们的指挥官,用目光命令他们回去一样,缓坡上的山洞大约有二十个左右。 在八天以前,部下就提出离开的要求,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事实上,也是必须的,但是上尉却坚持不走,他还在等待篷车来临,等待篷车是他的责任。 然而,自从八天前开始,就没有人和他说后了,一句话也没有。只有在午间打猎时,上尉去山洞唤出部下,这是唯一的沟通。 卡吉尔上尉回到他那问该死的营房,走到半路时,他停下来,注视自己的鞋尖,许久以后,他听见自己喃喃低语:“就是现在了。”由于已下定决心离开,所以,他没有回自己的房间,他重新来到陡壁边缘,步履显得轻盈许多。 他连续往下唤了三次,奎斯特下士才从他的侗出来,许多人跟着下士一起站在洞口前面往上看。士兵们穿着没有袖子的夹克,表情渴望殷切,在卡吉尔开口说话之前,有人忍不住地咳嗽。 “五分钟内,在我营房前面集合,所有人,包括不能执勤的人!” 下士行军礼答应后,钻回他的山洞内。 二十分钟以后,席格威治的驻军,全部集合在上尉的营房门口,这批驻军失魂落魄,不像军队,反而像俘虏。 总共有十八个人,原本有五十八个人,其中三十三个越过山头,到大草原去等待机会,卡吉尔在后来,派七名巡逻队员去寻找他们,不过,没有人回来,或许他们统统死了,或许,也和先前的人一样,成为逃兵永不回来。 现在,他只剩下十八个人。 卡吉尔上尉清了清喉咙。 “我为你们能够留下来,而感到光荣,”他开始说话。 士兵们没有人口答。 “现在,每个人口去收拾武器和个人的东西,只要你们整装完毕,我们立刻回海斯营地。” 十八个人在他还没有说完话之前,迅速采取行动,他们像醉汉,跌跌撞撞地奔回各自的睡觉山洞,他们怕如果动作不够快,上尉或许会改变主意。 不到十五分钟的时间,整装已经完毕,卡吉尔上尉带着他的士兵,很快上路大草原,折返一百五十哩外的海斯营地。 他们才离开五分钟,这个地方就陷入全然的孤寂,一只狼出现在营地河流的沿岸,它缓步上前,嗅闻河岸的味道,这块死地不宜久留,狼也离开。 先锋部队曾经计划将文明带入蛮荒的心脏,但是随着军队的撤退,这项计划也取消了,对军方而言,前锋驻防撤军,只能说是挫折或进攻延后而已,等待内战进入轨道,他们能够正常补给前线营地所需时,他们会再回来,但是现在,席格威治的历史不得不暂停,军队驻防的这一页失落篇章,是唯一的,值得书写的一个历史的起点。 4 邓巴中尉为了急着向所属单位报到,天刚破晓他在半睡半醒,眼睛还没有睁开时,便开始想席格威治营地的种种,他在想卡吉尔上尉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营地的弟兄如何,营地的设施有什么,以及自己的第一次巡逻勤务等等,千百种事情,在他还没有完全醒来前,便进入脑海里。 今天是长途跋涉的最后一天行程,而驻守边疆,则是他长久以来的愿望。 他翻身到马车外面,早晨的空气,冷得令他发颤,他拉上靴子。 “提马斯。”他叫还睡在马车下的提马斯。 提马斯仍旧在沉睡中,中尉用靴子轻轻踢了他一下。 “提马斯。” “嗯,什么?”怪臭的马车夫醒来了,喃喃坐了起来。 “出发了。” 6 卡吉尔上尉的部队正在向前推进,中午过后,他们又向前推进了十哩路。 他们的心情也如部队前进般地有进展,士兵引吭高歌,部队穿入原野,而歌声则响彻云霄,这歌声振奋每一个人,包括上尉在内,他心情极好,一边走,一边抽烟。 失去已久的满足感重新回到心里,现在的他,被属下拥护。人人听候他命令,他又回到那个有尊严、可以指挥领导的军官了,弃守席格威治是对的,补给品一直不来,他们已经挺不住了,他不能让他的部下,在绝望中等待,没有人可以阻止他撤退。 如果,如果补给真的来了呢? 卡吉尔突然向南张望。不过,防御似地,他不肯多看,把目光移回弟兄身上。 我不管补给品了,不管是谁送补给品来,都让他们脱离战争吧! 卡吉尔上尉继续前进,他不知道,在这个时候,如果顺着刚才的目光,往南移动一哩路,他会发现他期待已久的。 他会发现有两个旅人,经过长途旅行,正停在一辆损毁于峡谷的破车边休息,其中一位体臭极恶,另一位,则是穿着军服的英俊青年。 然而卡吉尔上尉没到要往南移,在他向南张望时,只看到青绿的大草原。 他的部队继续前进,唱着歌往东边的海斯营地前进。 而年轻的中尉,在稍事休息后,又回到篷车上,往西边的席格威治营地前进。 第二章 1 第二天,卡吉尔上尉的部下,从一撮约有十二头左右的水牛群中,猎杀下其中一头肥的,经过几个小时以后,这头肥牛便被以印第安的方式烹调完成。士兵们坚持要卤一块肉给他们的上尉,上尉津津有味地嚼着,当牛肉吞入喉咙时,他的眼睛闪耀着愉悦光彩。 幸运降临这支部队,在第四天中午时分,他们碰到一支大部队的残兵,带头的少校,了解卡吉尔上尉所经历的苦境,很快就对他们伸出援手。 他们借到六匹马和一辆给伤兵乘坐的篷车,卡吉尔上尉的部队兴奋之至,在又过了四天之后,便到达海斯营地了。 2 事情发展至此,最令我们担心的人,就是卡吉尔上尉了,弃守席格威治该当何罪呢?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被逮捕,事情正好相反。他的部下,在几天以前,原本酝酿推翻他,现在,反过来拥戴他,他们向上级报告席格威治营地的贫乏窘境,又说卡吉尔上尉,是他们绝对信赖的领导者,若不是因为卡吉尔上尉的缘故,他们绝对不能通过这次艰苦的考验。 海斯的长官,仔细聆听士兵在弹尽援绝和弃守岗位间的痛苦挣扎,他们是好长官,不去为难下属,听完报告后,很快地做了两个决策: 第一:他们必须将席格威治营他的情况,向位于圣路易营地的总指挥官泰德将军报告,他们认为,席格威治在没有进一步需要时,应该永久放弃,泰德将军同意此一看法,报告上 去几天以后,席格威治和美国政府间的联系便完全中止,它又口到原先的无名之地。第二个决策则有关卡吉尔上尉:他坚撑苦熬,又受士兵爱戴,所以获得勇武勋章,并且骏升少校。 好消息传来,海斯营地为新少校举办庆功宴。 卡吉尔一遍又一遍地诉说席格威治情形,人人为他喝彩,只有一个人,泼他的冷水。 他是老费伯劳少校。他说他曾派人带补给品到席格威治营地去援助卡吉尔。没有人听他的,老费伯劳少校是中级行政人员,过去的纪录黯然无光,大概是嫉妒卡吉尔成为海斯的耀眼人物吧! 卡吉尔也不为老费伯劳少校这些话而烦心,没有人知道谁是邓巴中尉,也没有人听过会有人带补给品去援助席格威治。 万一,真有这么一名不幸的中尉,被老费伯劳派遣到席格威治的话,他们应该会在半途相遇才对,为何沿途,他没有看到任何人呢?不过,草原极大,没有道路……卡吉尔哈哈大笑了,他不该在自己的庆功宴上,尽想些钻牛角尖的事情。 如果真有那么一个倒楣的人,不幸与他擦肩而过,那么,这个倒楣鬼一到席格威治,便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他可以继续前进,沿途卖掉补给品,相信会带给他相当的本钱,足以创造出新的人生。 卡吉尔喝醉了,在他的头一碰到枕头后,立刻忘记邓巴中尉这个名字,甚至,连席格威治也褪成记忆。 现在,在地球上只剩一个人知道邓巴中尉的存在了。 他是一个大老粗的马车夫,虽属于白人,但无足轻重。 他就是提马斯。 第三章 1 此地的唯一生命迹象,是补给室门廊上,随风飘摇的破烂旗帜。下午有阵阵的微风,但是唯一能够移动的东西,是帆布制的旗子。 要不是旗子上的字体,清楚地写着卡吉尔上尉在此停留的事实,邓巴中尉无法相信这里就是他的目的地。 “席格威治营地。” 这是提马斯清楚的声音,他睁大眼睛,注视着他们最终到达的荒地。 他们俩默默无言地在篷车上坐了一阵子后,邓巴中尉终于跳下篷车,朝卡吉尔的营房前进,提马斯仍坐在车上,对着他的背影喊:“喂,这不像你所说的重要补给。” 中尉没有回答,他走向供应室,扯开旗子往里面看,里面无啥可看,一会儿之后,他走回篷车。 提马斯低头看他,开始摇头。 然而,中尉却一本正经他说:“这里正好卸货。” “为什么?中尉。” “因为我们已经到达了。”提马斯在椅子上扭动身体,喊:“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邓巴注视着他的驻防点。 “这个时候是没有。” 然后,他们之间有一阵寂静,由对立所形成的紧张安静。邓巴的双手插在腰上,而提马斯则抓着缰绳。 “每一个人都跑了……或被杀了,”提马斯很困难地看着中尉,他不愿多说这些没有意义的话:“我们也可以回去,现在就出发。” 但是邓巴没有任何回头走的意愿,席格威治的现况可以解释,或许,每一个人都逃跑了,或许每一个人都死了,也有可能有人还残活着,再过一个小时以后,他们便会回到这个营地来。 除此之外,支持他留下来的更大理由,是强烈的责任感,人们经常强烈地追求某些抽象东西,邓巴中尉最想要的,就是上边疆,现在,他就在边疆之上。无论席格威治营地是什么样子,或发生何种状况,都不能影响他,他心志已定。 所以,当他说话时,眼神坚定,语气平缓,不带一丝感情。 “这里就是我的岗位,那些东西是这里的补给品。” 他们又彼此相瞪,提马斯笑了。 “你疯了吗?孩子?” 说这话的原因是,提马斯认为邓巴中尉乳臭未干,他认为邓已虽然从军,但未曾经历过真正的危险,他没有到过西部,对此地认识不多,所以,他才会以父执辈的语气问他:“孩子,你疯了吗?” 其实,他错了。 邓巴中尉并非乳臭未干,他温文有礼,有时候还令人感觉甜蜜可亲,但是,他并不是乳臭未干。 他曾经经历过生与死,他打过真正的仗,以命相博,最后获得胜利。现在,他想留下来,确实会好好留下来,而不是一时冲动或儿戏。他有坚强的意志力,在抉择关头,会变得更执着,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提马斯的“你疯了吗。孩子?”使他的意志更加坚定,他预订以后会有麻烦,但他绝不临阵退缩。 提马斯看到中尉的眼神沉了下来,仿佛快要和他翻脸一样,又看到挂在他腰上的左轮。 “把你的驴子牵开,帮我卸货。” 中尉命令,提马斯不想违拗。他虽然为这个年轻人好,但若他有自己的主张,他会随他去的。 提马斯没有再表示惊讶,也不再有发话劝阻他,只是行动,他跳下车,将驴子牵开,拉下篷车煞车,然后走到篷车后,将手上碰到的第一件东西拿下来。 2 东西很多,他们尽可能地塞进半塌的补给室,其余的则堆在卡吉尔的营房里。 第四章 1 为了赶路,提马斯在黄昏出发。 邓巴中尉坐在地上相送,他点着一支烟,看篷车惭行渐远,当篷车完全走出视线时,太阳也下山了。他继续在黑暗中坐了一阵子,很高兴周围的宁静,不过,久坐使他僵硬,所以,他站起来,缀缓地进入卡吉尔的小房子里。 一进入屋内,他才感觉到他有多累,没有换衣服,碰一声地便躺在堆满补给品的小床上。 然而,这荒山第一夜,并没有使他熟睡,周围很静,不过,安静中却夹杂着奇怪而遥远的声音。他睡不着,一心一意想听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发出声音的。 然而,他是大草原的陌生人。大自然的声音对他太陌生了,他听不出唧唧秋秋,究竟是什么声音,就在他被疲累击垮之前,河流突然传来水花声,这声音他认得,他立刻清醒过来,他感觉不安,这个地方,有着白天所没有的奇异感,他不知道,是否有野兽或印第安人,会在他熟睡时,进屋子里攻击他? 所以,他把耳朵张得更大,他应该提高警觉,不过,他更应该睡,他太累了,有千百个声音在告诉他:他错了,他是一个傻瓜,留在此地,可能会死掉,担忧几乎使他落下泪,他和自己作战,努力从担忧中安静,他要睡,这场仗直打到第二天,在令人愉快的晨光降临之前,他终于踢掉疑虑而进入睡眠。 2 他们停下来。 总共有六个人。 他们是波尼族人,也是所有部落中最可怕的一族。蟑螂色的头发,皮肤少年老成容易皱,以及固执的意识,都是邓巴中尉将来有可能变成的,但是有关波尼族对事情的看法,就是邓巴中尉永远也不可能同化的。他们的看法单纯、草率且无常,譬如,他们看某样人与事,只需眨个眼皮,便可决定出它应该是生还是死。在决定某样生命必须停止生存时,他们有精准的意识力,但是在处理死亡时,便变成一种下意识的反射动作了。在这种情况下,大草原上的每一个印第安人都怕他们。 现在他们停下来,因为他们看到某样东西了。他们停在马背上,看见有东西在峡谷内冉冉升起,大约在半哩路外,有一缕弯曲的白烟,飘入清晨的空气中。 由上往下,他们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白烟,但是却看不见来源,来源隐藏在峡谷的尽头。由于不明白白烟所为何来,他们开始讨沦,他们用喉音讨论,声音压得低低的。要是在往常,他们信心十足时,根本不用讨论,一看到飘烟,便会立刻催马急驰过去,但是现在,他们离家很久,沿途又发生许多不幸,而使他们犹豫。 离家时,他们总共有十一个人,他们向南前进,准备行窃苏族人的马匹,奔驰了一个星期后,在河边碰到武力强大的基奥瓦人,两军交战,基奥瓦人杀死了他们一名战友,并刺伤另一个人的肺。 这个人的伤势十分严重,导致拖累了其余九个人的行程,不过,他在一个礼拜内就死了,其余九个人又可放手一博,继续去进行原来的目的,然而,他们的运气也未免太坏了,苏族人总是早他们一步走,使他们永远在追逐寻找之中。 最后,终于给他们找到一个大的部落,里面有精良的马匹,他们兴奋不已,以为恶运已经离去,其实,他们不知道最大的恶运才真正来临,这是一个苏族部落,几天以前才被强悍的犹兹族攻击过,犹兹族来势汹汹,不仅杀死了族里许多年轻英勇的战士,而且还掳走他们的三十匹马。 所以,整个部落在一种愤怒报仇的情绪中,全部落老老少少,都在高度的警戒状况中,波尼族人不明就里,夜里摸黑而入,他们的脚步才靠近部落而已,整个部落在刹那间倾巢而出,所有人都欲置他们于死地,他们仓皇而逃,马匹疲倦。地形诡异,他们有可能在这个晚上全部被歼灭,然而,到了最后,他们竟然只死了三个。 现在,就只乘六个了。这六个人挫折之至,平时烧杀掳掠,无所畏惧,现在,半哩外的一缕烟,竟然会引发他们是否要察看的辨论。 为了建功而攻击,是印第安人的本分,但是,其中较软弱的人说,何必为了半哩路外的一缕烟而浪费力气呢? 他们分裂了,有人认为应该撤退,有人则主张不妨上前察看,就在争论不休时,最勇敢的战士站了出来,他认为不必浪费时间讨论是否要察看,应该直接进攻才对。 没有人同意他的,大家还在讨论,他缓缓离开,其余五个人停止说话,靠边怀疑地看着他。 他回过头来痛骂朋友,他认为他们不配做波尼族的勇士,如果他也和他们一样地站着讨论的话,就不是男人,以后永远不再和女人一起骑马,他要他们双腿夹紧尾巴,像狗一样地逃回家里去喘气,而他,他宁愿死在敌人手中,也不愿和不像男人的人在一起。 他朝白烟驱驰而去。 其他人则尾随而去。 3 提马斯不喜欢印第安人,事实上,他对印第安人一无所知,这块领土虽然有过一段长时间的平安,但是由于他是唯一没有自卫武力的人,所以,在生火时,就不应该弄出烟来。 然而,他大饿了,他只想到吃,而没有想到危险,今晨一醒来,他就感到饥肠辘辘,非弄点熏肉和咖啡来吃不可,所以,他用生柴生了一个漂亮的小火。 就是这把火,而使提马斯引来波尼族人的攻击。 当时他正蹲在地上煎熏肉,一手拿着平底锅的柄子,一手铲锅内的肉,突然,一支箭射入他臀部,他向前趴倒,远处传来欢呼叫声,他挣扎地爬起来,但是另一支箭又深深射进他腿部,他踉跄倒地,一直想爬起来,却无法爬起来。 由于对方只有一个人,因此波尼族人可以从容行事,所有人都去掠夺篷车,只有那个最英勇的武士,把目标对准提马斯。 提马斯做垂死前挣扎,他一只脚颠跛跌倒,另一脚站起来,转头望向马蹄声起处。 一把石斧迎面击来,他的脸摔向一边,头颅应声裂开,直到死为止,提马斯没有看见到底是谁杀了他。 4 波尼族人尽情地抢劫,能带的都带,不能带的则焚毁,他们烧掉篷车,在离去时,踩过提马斯的身体,连多看一眼也没有,这名马车夫的头皮,已挑在杀人者的长矛上,做为胜利的纪念。 提马斯的尸体一整天躺在长草中,只等待夜幕低垂,野狼来发现,他的死亡对野狼而言,比嗅闻到活人还要有意义,由于意外死亡,大自然的一个生命巡回已完成。 现在,这个巡回正接近约翰·邓巴中尉。 再也没有人比他更孤独了。 第五章 1 这一个早晨,邓巴中尉也生了一堆火,不过他起得早,在提马斯被杀死时,他已经喝完第一杯咖啡了。 邓巴中尉从补给品中,拿出一把军椅,在营房门口前,他坐了很久,肩上披着毯子,手上握着标准规格的军用杯子,今天是他来到席格威治的第一天,但是他却感到茫然。 他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好。没有任务,没有工作,没有敌人,也没有伙伴。 太阳慢慢升起,中尉发现他背对着太阳,隔着小营房使他寒冷,所以,他把椅子往前搬,挪到阳光直接照射的院子。 才刚坐下,中尉就看到狼。一匹狼站在不远处的河边,似乎也朝他这边张望,中尉吓了一跳,狼是侵略性的动物,会危害他的安全,他的直觉反应是想吓开狼,他拿起石子想丢掷,不过,在他瞄准时,他发现这位访客似无恶意,或许它只是好奇而已,它一直站着看他,中尉放下石子,和狼对看,在潜意识中,他竟然有点儿高兴狼来陪伴。 它是他的第一位客人。 畜栏里的西斯可嘶嘶作响,中尉回头过去看他的爱马,当他再回过头时,清晨的访客,野狼已消失在山崖下的地平线外了。 2 邓巴中尉进入畜栏喂西斯可饲料时,调整好自己茫然的心理。 他不该茫然,他应该主动去发现任务。 所以,他很快地巡视过卡吉尔的小营房、补给室、畜栏和河流,然后,便开始工作了,首先是从河边令人作呕的垃圾开始。 由于本性使然,他认为整个垃圾场是极其没教养的产物,瓶子和垃圾被扔得到处都是,机器的齿轮和链条如残尸般地躺在河岸,更糟的是动物的尸体,虽有不同的腐烂程度,但是却如出一辙地被随意弃置在河边,这些动物大部份是小动物,如兔子或珠鸡,稍大一点是羚羊。 这些残骸给予邓巴第一次体认席格威治营地真相的机会。很显然,在这个地方的人,已经不重视军队纪律了,为什么?中尉思索,会不会是食物不足,弹尽援绝?若不是为了吃,他们何需杀害许多小动物? 邓巴一直工作到中午,他脱掉衣服,只剥下一件内衣,一条长裤和一双旧靴子,他在审视整条河的垃圾。 溪流里的垃圾比河岸上的还要多,一只腐烂在浅水泥泞中的羚羊死尸,几乎使他反胃呕吐。 他把垃圾放在帆布上,当它们到达一定份量时,中尉便把它们扎起来,由西斯可把这些可怕的东西,轮番拉到山坡上。 到了下午,河流清理干净了,虽然无法估量,但是中尉敢打赌,河流的速度,一定比原先要快许多。他点了一支烟稍事休息,河水自他脚边流过,它看起来,又像是一条河,中尉为自己的作为,感到一丝丝的骄做。 然后,他开始感到脊背僵硬,这类工作并不是他平常所做的,不过,他只是僵硬,并不觉酸痛疲累,他完成了某项事情。 在运完所有垃圾之后,他爬上山崖的顶端,现在,堆积在上面的垃圾,几乎高到他的肩膀,他倒了一桶燃油在上面,然后点火将它们焚化。 一会儿之后,他看到大量的油脂黑烟冒向开阔的天空,这样的浓烟等于是一项指标,指出席格威治的人烟,邓巴中尉突然明白,他不该这么做,他不该燃起火焰,这种行为不啻是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放出熊熊火光一样。 有人士循着黑烟而来,最有可能的人,是印第安人了。 3 邓巴中尉坐在小屋前面,审视地平线各方向,直到天色昏暗为止。 没有人来。 他松了一口气,不过在一整个下午的紧张观察中,他准备了来福枪和其他武器。孤独感更深了,“被放逐”这个字眼溜进他心底,使他感到不寒而栗。但是,这是一个正确的字眼,他知道在未来,他会有一段时间,是自己一个人的,在内心深处,他虽然喜欢孤独,但是并不是被放逐,和提马斯一同前来的喜悦感,完全没有了。 他确实感到孤独被抛弃。 草草用过晚餐后,他开始书写第一天的报告。邓巴中尉是一个很好的作家,因此他比别的士兵担任更多的文书工作,趁着还有一些天光时,他记录下席格威治营地的第一天。 一八六三年四月十二日 我发现席格成治营地里空无一人,这个地方已被废弃了一段时间,如果在我来临前,此地曾有过部队,也在不久前离开了。 我不知道要做什么。 席格威治是我的岗位,但是我却没有人可以报到,唯有离开才能连络,但是,我不想离开岗位。 补给品十分充足。 我分配自己任务,保护补给室,然而却不知是否会有人来抢夺。 边疆非常平静。 美国,约翰·邓巴中尉 这一个晚上,在临睡前,他想到遮阳篷。他要为小屋架一个遮阳篷,就架在门口入口处上面,白天阳光直射,小屋里的热力令人难耐一如果有遮阳篷,那么,他可以在底下休息或工作。他要为席格威治增加一些工作。 另外可以做的是窗户,从草皮墙上开出一扇窗,会使得屋子的感觉有了很大的改变,还要做的是,缩小畜栏,或许,补给室里的材料,可以使他盖出其他的建筑物。 在种种的未来计划中,邓巴入睡,他睡得很沉,并且做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梦。 他梦见自己躺在宾州的医院里,医生群集在他床边,其中六个的白袍子,因为“其他手术”而沾染了血液。 他们在讨论如何切除邓巴中尉的腿,应该由膝盖,还是由脚踝较好?邓巴恐怖地张大眼看他们,他们不管邓巴,讨论变得十分激烈,最后竟然打了起来。 他们用手术切除下来的四肢打架,被他们切除肢体的病人,见到医生拿着他们的肢体追打奔跑纷纷从床上跳了下来。 邓巴在混乱中逃跑,他跑出医院大门,来到一处青草地。 没想到这个青草地上,遍布着联军的尸体,当他跑进去时,所有的尸体坐了起来,并且举枪瞄准他。 他的手中也有枪,他在尸体还没有能够扣扳机之前,一一射中尸体,由于动作快又准,每一颗子弹都射中尸体头颅,它们一一爆裂,这些头颅像一大排瓜果,端放在尸体肩上,等待他瞄准射击。 很奇怪地,邓巴看到他自己,他穿着一身是血的医院衣服,走进尸体群中,尸体头颅在他经过时,纷纷飞溅爆裂。 突然,尸体没有了,枪声也停止了。 有人在他背后,用悦耳声音唤他。 “甜心……甜心。” 邓巴回过头。 在他背后的,是一个奔跑的女人,这个妇人长得非常漂亮,有高颧骨、浓密头发、眼睛灵活有神充满热情,邓巴感觉到心跳加速,她只穿着一条男人的长裤,双脚沾满鲜血,朝他奔跑而来。 由于这女人的脚,使他不自主地低头看自己的脚,他的脚已经没有了,一路上,他都是用骨头奔跑而来的。 邓巴醒来了,震惊地坐直身体,他着急地翻找在床尾的脚,幸好,脚还在。 然而他的毯子,已因为流汗而潮湿,他伸手到床底下,找到袋子,拿出一支烟,然后便踢开毯子,倚在枕头上,一边抽烟,一边等待天亮。 他知道这个梦的意义,梦境中的一些事,是事实,曾经发生过。 譬如说,他的脚曾经受伤过,被手榴弹击中,因此在军医院中住过一段期间,医生曾经谈论过要切除他的脚,使他害怕而逃跑。他在半夜逃跑,病房里尽是其他伤患痛苦的呻吟,他溜下床,在脚上撒了消炎粉,厚厚地包上纱布后,便塞进靴子里。 他从侧门出来,偷了一匹马,由于无处可去,他在天亮时,加入部队,那时候,他的脚伤又加一层,大脚趾受伤了。 现在,他对自己微笑,为什么会回想起这些呢? 当时,脚伤的痛苦,持续了两天,由于如此地痛,使他只想寻死,因此,一旦机会来临,他毫不犹豫地把握了。 他所属的部队,和敌军在一处荒芜的战场上对峙,他们躲在一处低矮的石墙下,而敌军就在三百码处,由于彼此不知道对方实力如何,所以没有人敢轻举妄动,已经对峙了一个下午。 他们曾经发射过一枚观察气球,但是很快便被打下来。 到了黄昏,两军还未交锋,但是对峙所形成的紧张情势,已经达到不可忍受的顶点,邓巴中尉提出自己的意见,这个意见,其实只是想提早结束生命,以从剧烈的脚痛之中解除。 他志愿骑马出去,以引敌方开枪。 上校指挥官根本不适合战争,他的肠胃软弱,心智愚蠢。 照理说,他不应该批准这样的事情,但是今天下午,他在巨大的压力下,已经神志昏昧了,他竟然想要一大球冰淇淋。 更糟糕的是,提普顿将军和他的副官刚刚才爬上西边的山丘上去观察,观察原本是他的责任,但是他没有办法办妥这项任务。 现在,在他眼前的是面无血色的年轻中尉,他要去引敌军开火,上校被中尉狂野圆大的眼睛震慑住了。 他同意这项建议。 由于中尉的马,咳得很厉害,因此上校准许他再挑另一匹马,他挑的是一匹短小强悍的新马,名字叫做西斯可。 邓巴中尉努力压抑自己,不要在众目睽睽下,跃马而痛叫失声。 然后,他便朝矮墙出发,几枝来福枪伸了出来。但是周围却出现死一般的安静,邓巴怀疑这安静是否真实,还是每一个人死前,都会有这种感觉?他无法确定。 不过,他用力踢马的肋骨,西斯可便跃过石墙,朝敌军方向前进,敌人也躲在石墙下,他们被中尉这个冒死行动吓住了,没人开枪,所以,中尉在开放荒芜战场上的第一百码,是处于无声的真空状况下。 然后,敌人就如他所预期地,被他桃动开火了,子弹在他身边飞窜,他恨本不打算还击,他仍用力踢着西斯可前进,这匹小马,飞也似地奔向前,而邓巴中尉,则一直在等待被子弹击中。 奇迹似的,他已经冲到敌军正前面,可以看见对方士兵的眼睛时,仍没有任何一颗子弹射中他。所以,他将西斯可转向左边,笔直地朝北方前进,西斯可的蹄子;跑得如此用力,以至于飞溅起来的泥土,不断地打在中尉背上。中尉仍旧保持笔挺的坐姿,这个坐姿果然激怒了南军,他们像找到一个射击的靶子,所有子弹全部射向中尉。 他们竟然没有打中他。 邓巴中尉听到枪声停止了,他已经跑出射程范围,当他勒紧缰绳时,上手臂有灼热感,原来,他的二头肌中弹了。现在,他从寻死狂飘中回到现实,他回头看,所有南军都站了起来,一颗颗头颅架在矮石墙上,宛如链条锯齿,南军们不相信地看着他。 这时候,短暂的安静又被爆炸性的声音所打破,邓巴的兄弟,疯狂地叫好鼓掌,但是,邓巴再一次感觉他受伤的脚,他的脚竟然不停地抽动抖颤起来。 他转动马头,在空阔的战场上,走向自己的军队,远远的,他看见弟兄们也从隐身的石墙上站了起来,对他伸开欢 邓巴中尉听到枪声停止了,他已经跑出射程范围,当他勒紧缰绳时,上手臂有灼热感,原来,他的二头肌中弹了。现在,他从寻死狂飘中回到现实,他回头看,所有南军都站了起来,一颗颗头颅架在矮石墙上,宛如链条锯齿迎的手臂。 他双腿夹紧西斯可腹部,循着原先来的路奔驰回去,这一次,他去探看南军的侧翼,刚才他已经看够了正面的南军裤底。 侧翼的南军并不欢迎他,在他前面,一排步枪兵站了出来,枪扛在他们前面,目标对准他的身体。 为了成功,邓巴中尉突然放掉缰绳,双手抬高,这个姿势有如马戏团的表演骑师,但是,邓巴并不是在表演,他只想成功地结束生命,他在向自己告别,然而,在别人眼中,这并不是告别,而是胜利者的表态。 没有人知道邓巴一心想死,北军兄弟的情绪激昂到极点,他们的心脏已跳到胸口,邓巴不畏死地抬高手,更令他们不能忍受。 北军弟兄像潮涌似地,从矮墙内倾巢而出,他们斗志高昂,杀气腾腾地攻向南军,而南军,士气已失,溃不成军地往后面的树林里奔逃。 当邓巴中尉再次拉紧缰绳时,蓝衣的北军部队,已经全部攻出矮墙外,一直追着敌人进入树林。 他的头突然地晕眩起来。 整个世界在旋转。 上校带着他的副官,从一个方向过来,提普顿将军和他的随从,从另一个方向过来,他们同时看到他,失去意识地从马鞍上摔下来,两方人马快速跑向中尉,而西斯可则悠闲地在中尉脚边踱步,上校和将军心里有同样的感情,这种感情很难出现在高级 这时候,短暂的安静又被爆炸性的声音所打破,邓巴的兄弟,疯狂地叫好鼓掌,但是,邓巴再一次感觉他受伤的脚,他的脚竟然不停地抽动抖颤起来。 他转动马头,在空阔的战场上,走向自己的军队,远远的,他看见弟兄们也从隐身的石墙上站了起来,对他伸开欢迎的手臂。 他双腿夹紧西斯可腹部,循着原先来的路奔驰回去,这一次,他去探看南军的侧翼,刚才他已经看够了正面的南军裤底。 侧翼的南军并不欢迎他,在他前面,一排步枪兵站了出来,枪扛在他们前面,目标对准他的身体。 为了成功,邓巴中尉突然放掉缰绳,双手抬高,这个姿势有如马戏团的表演骑师,但是,邓巴并不是在表演,他只想成功地结束生命,他在向自己告别,然而,在别人眼中,这并不是告别,而是胜利者的表态。 没有人知道邓巴一心想死,北军兄弟的情绪激昂到极点,他们的心脏已跳到胸口,邓巴不畏死地抬高手,更令他们不能忍受。 北军弟兄像潮涌似地,从矮墙内倾巢而出,他们斗志高昂,杀气腾腾地攻向南军,而南军,士气已失,溃不成军地往后面的树林里奔逃。 当邓巴中尉再次拉紧缰绳时,蓝衣的北军部队,已经全部攻出矮墙外,一直追着敌人进入树林。 他的头突然地晕眩起来。 整个世界在旋转。 上校带着他的副官,从一个方向过来,提普顿将军和他的随从,从另一个方向过来,他们同时看到他,失去意识地从马鞍上摔下来,两方人马快速跑向中尉,而面斯可则悠闲地在中尉脚边踱步,上校和将军心里有同样的感情,这种感情很难出现在高级将领心中,尤其是在战时。 他们竟然深深关怀一条生命的存活。 在这两名将领中,提普顿的关怀更为深刻,从军二十六年,他见过不少英勇事迹,但是从没有任何一次,比得过今天下午的。 当邓巴恢复意识时,将军已跪在身边,像父亲心痛儿子倒地一般。 他发现这位勇敢的中尉,在单独穿越战场之前,已经受伤了,将军低着头,从小到老他未曾祈祷,但是现在,他宛如祈祷,泪水滑落他灰白的胡子上。 邓巴中尉没有办法多说话,他只能做一项请求,他重复了许多遍。 “不要切除我的脚。” 将军已经听到这项请求,他把邓巴中尉送进自己的救护车中,送到将军的总部,并且请来将军的私人医生。 到达时,邓巴有一段短暂的清醒,提普顿将军命令医生挽救这名年轻人的脚,但是经过讨论,医生认为除非锯掉,否则没有办法。 提普顿将军把医生叫到一旁,告诉他:“如果你不能救这孩子的脚,我就以医木不良将你解雇。” 由于将军的坚持和关爱,邓巴中尉复元了。他每天来探望年轻中尉,并且也督促医生,这名可怜的医生,两个星期来,为了中尉的脚而汗流侠背。 将军只对中尉表达父爱,他很少说话,但是当中尉的脚已经安全时,他再度进入帐篷,拉了一把椅子,坐在邓巴的床边,准备和中尉来一番长谈。 将军对邓巴的前途已有一番打算,当他说出心里的打算时,邓巴不禁哑然失色,因为将军要邓巴结束军旅生涯,将军认为他单身入敌的表现,已经够一个男人称之为战争了。 然后,他要邓巴提出请求,将军低着嗓子说:“我们亏了你。” 中尉微笑。“哦,我已经得到我的脚了,长官。” 将军不同意他的说法。 “你要什么?”将军问。 他闭上眼睛想。 最后,说:“我一直希望到边疆去驻防。” “那里?” “任何地方……只要是边疆。” 将军站起来。“好。”他往帐篷外走去。 “长官?” 将军停止,回过头感动地看着躺在床上的邓巴。 “我可不可以拥有那匹马……可以吗?” “当然可以。” 将军走了以后,邓巴中尉一直陷入沉思之中,他的心情突然地兴奋起来,一个新生活即将展开。但是,面对将军诚挚的脸庞。他有一丝罪恶感,他没有告诉任何人,那次英勇事迹,其实只是想要自杀,不过,来不及了,经过这个下午的沉思之后,他决定不说出。 现在,邓巴躺在潮湿的毯子边,抽他的第三支烟,席格威治营地,会带给他什么样的命运呢? 房间渐渐亮起来,中尉的心情也渐渐开朗,他把思想从过去回到现在,由于他是本营地唯一的一个人,他必须自己决定今天的活动。 第六章 1 就像年轻人,不喜欢吃菜,而挑食肉饼一样,邓巴中尉也跳过亟欲修理的补给室,而去弄令他高兴的遮阳篷。 补给室里有许多东西,他找出一组军帐,可以提供遮阳帆布所需,不过,整间补给室里,竟然没有适合的东西,可以做为缝针,现在,他开始后悔,不该那么早烧掉河底的动物尸骨。 因此,他花了一大旱的时间在河边寻找,在石头底下,还有一些骨头,可以用来当做缝针。 回到补给室后,他把一捆绳子抓开来,扭成他所想要的缝线,皮线会更耐用,不过麻绳也够他支持一些营地,固守岗位。邓巴中尉笑了,他喜欢这个想法,他会一直守住这个营地,直到部队前来为止。 部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不过中尉有信心,部队一定会来,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 第一天的缝工很辛苦,他费了很大的力量,才能用骨头穿破帆布,由于如此用力,到了黄昏时刻,他的双手发抖,竟然没有办法泡咖啡。 第二天早晨,他的手硬得像石头一样,没有办法拿针,虽然缝纫已经接近完工,他只有暂时休息。 他去改做遮阳篷的其他粗活,遮阳篷需要柱子才能架起来,唯一现成的柱子是插在畜栏的栏杆,邓巴中尉拔下其中四根最长最直的。 西斯可不会乱跑,所以,中尉又有一个想法,不如开放畜栏,开放畜栏的想法演变到最后,是不要畜栏,因此,中尉又拔出畜栏后面的四根柱子。 然后,他把帆布铺在小营房前面,再把住子深深钉人泥土中,柱子钉得很牢,一动也不动。 钉好柱子时,天气变得暖和了,他发现自己回到小茅屋内避凉,他只是坐在床边,头枕着墙壁而已,没想到眼皮竟然如此沉重。于是他躺下来,这一回,他一躺下来,立刻进入沉沉的睡乡。 2 邓巴中尉的这一个午睡,是完全睡饱才醒来的,他懒洋洋地伸展四肢,手垂落下床沿,像甜睡的孩子一样,他让手指轻轻玩弄污脏的地板。 在找出可行的工作后,又发现可以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是一种美妙的感受,他可以自己决定时间的步调,他已经决定如此,就像没有时间限制的午睡一样,他决定让自己好好松懈懒散一番。 阴影已经爬过小屋的门廊,现在到底是几点了?他到底睡了多久?邓巴的手伸进裤袋里,掏出父亲送给他的那只旧怀表,没想到怀表已经停止走动了。他曾经想要算出准确的时间,但是只一会儿,便把表放在肚子上,和自己讨论: 现在,几点钟对他又有什么关系呢?准确的时间有什么用处呢?或许,对某些事情和行动是必须的,譬如说:烹调的时间、上班、上学、上教堂,或结婚等等,都必须有准确的时间。 但是,在这个地方,几点钟有什么意义? 邓巴中尉点了一支烟,然后把祖传的怀表挂在床上方一个挂钩上,他一边抽烟,一边注视着表面上的数字,他在想,他应该遵守的,究竟是钟表的数字,还是他的感觉?何不饿了就吃,困了就睡? 他深深吸了一口烟,双手抱住头颅,然后再吐出一缕青烟。 过一段没有时间限制的生活,将会十分美妙。 突然,外面传来沉重的脚步声,脚步声走走歇歇。一个阴影移到小茅屋的门廊上,然后,西斯可的大头,便出现了,它竖直耳朵,双眼睁得圆大,就像孩子在星期天早晨,蹑手蹑脚进入父母卧房一样。 这个可爱的动作,惹得邓巴中尉哈哈大笑,而西斯可,似乎通人性,它很快垂下耳朵,大大地摇了一个头,它想装作没事,想掩饰自己的尴尬,然后,它看着中尉,开始蹒跚踏步。 中尉知道它要的是什么。 它想出去跑一跑。 它不能忍受,两天无所事事地站立。 3 邓巴中尉并不是传统的骑马迷,他从没有进入马术学校,学习精进的骑马技术。 不过,他对于马匹,却有说不出的感情。从小,他就喜欢马,每次一跨上马背,总令他心情愉快,至于西斯可,由于有特殊感情,他就更加地喜欢了。 他和马之间,有很好的沟通,他知道马的语言,因此,一跨上西斯可的背上,他几乎是立刻就驾驭了西斯可。 关于骑马,邓巴中尉认为,愈自然愈好,因此,他不喜欢用马鞍,不过,军队是不允许这样的事情,不用马鞍,常使士兵受伤,而且长途跋涉,不用马鞍也不行。 所以,邓巴中尉一进入阴暗的补给室时,便不自主地走向置马鞍的角落。 不过,他告诉自己,他是此唯一的军人,他知道自己不会受伤,所以,他没有动马鞍,只取了缰绳。 他和西斯可才离开畜栏二十码时,就看到那匹狼了,狼站在同一地方注视他们,也就是山崖对面的河岸上。 他们前进,狼也前进,当西斯可停下来时,狼不但停下来,且退回到原来的地方,注视着他们。 现在,邓巴中尉对这匹狼的兴趣,比前一天更浓厚了,他知道他所见到的,是同一匹狼,因为,在它前脚上,有两片白毛。这匹狼块头大又强壮,不过,邓巴中尉可以看出,它已经过了壮年期,由放它能够不动声色地观察事情,所以中尉很快就联想到智慧这个字,智慧是由岁月累积而成的,而这头黄褐色的老狼,似乎拥有比它年龄还要多的智慧。 最有趣的是,它竟然会退回原来的起点。 于是,邓巴中尉要西斯可向前走,当他们前进时,邓巴往河对岸方向着。 野狼竟然也前进了。 事实上,它竟然踩着和他们同样的步伐,就这样,大约定了一百码之后,中尉要西斯可停下来。 狼也停下来。 中尉将西斯可转向河流,面对着狼,现在,他可以看到狼的眼睛,他感觉到狼的眼睛似乎饱含感情,或许是期望。 他在想,狼的期望究竟会是什么时,狼转身离开了,他也加速马步,消失放山崖上。 4 一八六三年,四月十二日。 虽然补给品很丰富,但我决定限制每天的口粮。防守的部队或增援随时有可能前来,我希望他们尽速前来。 由补我只是此地驻兵的一员,而不是全部,所以我更应该克制消耗物资,最难以压抑的是咖啡,不过,我会尽力而为。 遮阳篷已经动工了,今天的手工很拙,不过明天会达到标准,我计划在明天下午完工。 今天下午做了一次短短的巡逻,一无所获。 有一只狼似乎对我十分热忱,它曾经伴着我骑马走了一段路,直到目前为止,它是我唯一的访客,过去两天以来,它每天下午出现,如果明天再来,我就要叫它“双袜”,在它的前足上,有乳白色的白毛,就像穿着袜子一样。 美国,约翰·邓巴中尉 第七章 1 第二天十分顺利。 邓巴中尉的手不再僵硬,遮阳篷顺利完工,他搭起篷子,拿来一只桶子,弯着腰在遮阳篷下卷烟丝,工作进行到二十分钟,一阵风吹来,遮阳篷便倒下来。 他从大帆布下爬出来,觉得可笑之至,不过还是站在外面,研究出工作失败之处,他应该用绳子捆紧帆布和支柱才对,在日落之前,他做好这件工作,又回到帆布篷下,这一回,他舒服地闭着眼,一边喷烟,一边聆听风拍动帆布的愉快声音。 然后,他用刺刀在茅屋墙上,挖了一扇窗,又用帆布当窗户盖住窗口。 补给室的工作比较困难,他尽力工作,除了清除掉一大部份倒塌的墙外,其余一无所获。墙上有一个洞,无论他如何修补,总是很快就塌软下来,所以,他决定让这个洞永远存在,他找来另一块帆布盖住洞口,便洗手休息了。补给室的工作,从一开始就是白费力气。 下午过后,他躺在床上,脑子里想的,仍然是补给室的问题,不过,随着时间的消逝,他渐渐不去管补给室了。天气很棒,是温和的春天,气温非常舒适,又有阵阵的微风,他头上的帆布总是被吹得啪哒作响。 生活上的小问题很容易解决,每天工作完毕后,中尉会带着他的烟上床,这是一段和平安静的时刻,他的眼皮会不自觉地沉重下来,没有多久,他就养成每天晚餐前,小睡片刻的习惯。 双袜也变成习惯了。每天下午它会出现在河岸边,两、三天以后,邓巴中尉已视这位无言访客的驾临与离去为理所当然,他曾经看过这只狼疾走,但是,大部份时间,它只是站在河的对岸,与他遥相对视,邓巴中尉更加肯定,狼的眼睛之中,有种期待热切的神情。 有一天晚上,他和双沫又隔着河流互相注视,邓巴中尉在他这边留下一块熏肉,第二天早晨,他再到河边时,熏肉不见了,虽然没有办法证实,但他相信,肉一定是被双袜衔走的。 2 邓巴中尉怀念某些东西。他怀念人们的陪伴,怀念豪饮的快乐,更重要的是,他想念女人,他想要有一个女人,性欲使他更加地寂寞,席格威治简单的生活,已变得轻松而自然,因此,他更想与人分享,每当想起这些失落的东西,邓巴中尉便会低着头,没有焦距地注视前方。 不过,这种惆怅的情绪很快便会被赶跑,在这里,他的心灵十分自由,没有工作,没有娱乐,日子一成不变,无论他去河边汲水,还是为自己做一顿丰盛晚餐,都可以随心所欲,而没有一丝束缚:他被隔离,他就是全部,这种感觉十分美妙。 他喜欢每天骑着西斯可的光背出去兜一圈,每天的方向都不一样,有时候,会远离营地五、六里路,一路上,他从未见过水牛和印第安人,不过,他并不感到失望,大草原如此美丽,处处都有艳丽的野花,而最美的还是水牛草,它们像海洋一般,在微风中款摆摇浪,这种景象,是他永远也不会厌烦的。 在邓巴洗衣前的一个下午,他和西斯可又离开营地出去兜风,离家一里路时,他偶而回头,竟然看见双袜跟在百码之后。 邓巴中尉勒住缰绳,狼立刻慢下脚步。 不过,它并没有停。 一会儿之后,它加快脚步,在高草中穿梭,很快便来到距离中尉十五码之处,它站立,似乎在等待中尉给予它下一个动作的指令。 于是,邓巴便放开缰绳,让西斯可前进,双袜跟上前来,为了试验,中尉曾在路上停停走走,双袜有一对神采奕奕的黄眼睛,它紧紧盯着中尉,也跟着走走停停。 于是,中尉便改变路线,他走锯齿形,双袜仍旧尾随在后,更巧妙的是,它总是保持十五码的距离。 然后,中尉让西斯可随意小跑步,设想到双袜也能跟着西斯可而小跑步。 当他们停止时,中尉回头看他的忠实跟随者,或许这只狼有一半狗的血统,它知道人类是可以结交的,不过,当中尉睁大眼打量双袜时,他确定,它是一头纯种的狼,野狼。 “好吧!”他叫。 双袜竖起耳朵。 “一起走吧!” 他们一起走了一里路走,中尉很惊喜地发现一群羚羊,他睁大眼注视着白色跳跃的羚羊群,直到它们消失在大草原为止。 他想回过头来看双袜,对羚羊群究竟有何反应,没想到后面空无一物。 这只狼走了。 云在西方堆积,远天传来滚滚雷声,并有闪电,中尉和西斯可折回头,风暴就在他们眼前,慢慢移动过来,即将来临的雨,使得中尉闻到自己身上的酸味。 他实在是应该洗衣服了。 他的毯子开始有臭袜子的味道了。 第八章 1 邓巴中尉预期会有一场暴风雨来临。 他错了。 西方天空上的那团乌云,并没有在那个晚上下雨,即使第二天早晨也没有,天空澄净明亮,阳光灿烂地照耀大地,每一根青草叶上都闪耀着金光。 喝过咖啡以后,邓巴中尉把来到席格威治营地所写的报告记录重新阅读一遍,日记已有相当份量,他拿起笔,想要修正某些地方,但是只画了一条线便停下笔,到头来,他还是什么都没有更改。 倒第二杯咖啡时,他注意到远方西天上的乌云有些奇怪,这团乌云并不是灰色的,而是棕色,混浊的棕色乌云,低低压在地平线上的天空。 它不是云,太脏了,看起来倒像是大火的浓烟,昨天的闪电可能击中什么东西,而引起大草原发生火灾,中尉下了一个决定,如果到了下午,这团由浓烟所形成的乌云,仍旧没有散去的话,他就要骑着西斯可直奔那个方向去查看,他听说过,一旦大草原失火,火势便会一发不可收拾。 2 他们在前一天黄昏时来到此地,和邓巴中尉不同,他们被雨淋了。 不过,他们的情绪并没有被浇熄,扎营使他们快乐,从南方遥远的冬日营地,来到此,是一段长途跋涉,现在已经走完全程。春到人间,是最快乐的时光,小马每日长大长胖,人们也活络筋骨,等待盛夏来临。 由于夏日是繁衍的季节,水牛群会回来,盛筵即将展开,所有人,男人、女人,和儿童共有一百七十二名,因此而雀跃欢欣,打从心里高兴。 为了避冬,他们游牧到南方,今天是回家的第一个早晨,大家面露微笑起来,男人们聚集在马群中聊天说笑,女人则刈草准备早餐,这一餐,她们做得比平常丰盛。 他们是苏族人。 邓巴中尉以为是大草原失火所引起的黑烟,其实只是他们的炊烟。 他们扎营在同一条河边,离席格威治营地、只有八里路而已。 3 邓巴中尉把所有要洗的衣服全部塞皮囊里,把臭得熏人的毯子挂在肩上,拿了一块肥皂,便往河边走去。 到了河边,把衣物全部从皮囊里拉出来时,他又想到,其实,他身上穿的衣服,更应该洗一洗。 不过,如果连身上这一套衣服都洗的话,他就没有衣服可穿了。 除了一件大衣。 蠢!他骂自己。笑着大声说:“这里只有大草原和我!” 裸体的感觉实在美妙,他甚至连军帽也一并丢入待洗的衣物中。 然后,他抱着衣服,弯身向河面,清清的河流反映他的容貌,这是两个星期以来,他第一次看见自己,他停下来,仔细地注视自己。 头发长长了,脸颊似乎消瘦一些,他的体重必然减轻许多,不过,除了胡子外,邓巴中尉认为自己相当好看,他孩子气地,对着水面的倒影笑了笑。 胡子愈看愈不喜欢,中尉决定刮掉它,所以,他回去上面拿刮胡刀来。 刮胡子的时候,中尉没有想到他的皮肤,来到这里以后,他的形容外貌有了一些改变,唯一没变的是他的皮肤,白人的皮肤颜色略有差异,而邓巴中尉则是最白的一种。 他的皮肤白得像雪,会亮得让你的眼睛睁不开。 4 踢鸟在天亮时就起床了。从来没有人会过问他的行为或举止,所以,他知道离开一会儿是没有关系的,他是族里的巫师,他行巫的这一年来,族里平安无事。 甚至,还发生过两次小小的奇迹,奇迹发生令他信心大增,因此族里的事情,大大小小都被他一肩承担,他要做巫术,要管理众人,要开会,还要管理自己家里的两个老婆四个孩子。虽然事务繁重,但他永远保持清醒,他用耳倾听,用眼观察,无时无刻注意大灵所传达下来的讯息。 族里的每一个人都尊重踢鸟,因为踢鸟是一个不自私,不为自己谋利的男人,他们尊重他。 今晨早起的人,或许会看见踢鸟骑马出去,但是,没有人敢问他去那里。 其实,踢鸟并没有任何特定目标,他只是想进入大草原中,让自己的头脑清醒一下而已。 他不喜欢强烈的季节,夏天和冬天,冬天和夏天,都会令他分神,所以,在这个春天,安静的早晨,还从黑夜已经停止时,他便迫不及待地走出营帐,他要用耳倾听,用眼观察,看看是否能够感受大灵。 所以,他挑了最好的小马,一头宽背的粟色马,便沿着河流而上,他走了好几里的路程,一直来到他自幼就存在的小山丘旁,才停止下来。 这里,一向是他等待春天的地方,每回看到春回大地,他就非常高兴,然而,今年春天是最棒的,所有的迹像都显示,今年会有一个丰盛繁美的夏天,当然,今年也会有敌人,但是他的部落已经非常强大了,踢鸟忍不住笑了,还有什么事会比强大更令人安心的呢? 一小时以后,踢鸟仍未停止他的前进,他告诉自己,要在这片美丽的大地上散散步,所以,踢鸟骑着他的小马,直驱入逐渐上升的阳光之中。 5 他已经把两条毯子都沉到水里后,才想洗衣服必须捶打。 然而,附近并没有石头。 所以,他捞起湿淋淋的毯子,和衣服一起抱在胸前,光着脚,往下游走去。 一段路以后,他发现一块突出的石头,很适合做为洗衣服的地方,于是,这位洗衣生子,便开始工作,刚开始时,他笨拙地把肥皂用力抹进毯子里去。 不过,洗衣服是简单的工作,渐渐地,他便知道该怎么做了,他先把衣物弄湿——打上肥皂,再搓洗捶打,最后再清洗掉肥皂和污垢便可,到最后,工作变得轻而易举,不必再全神贯注了。 来到这里才两个星期的时间,他已经学会处理日常生活,他对第一次的缝纫工作不满意,后来又拆掉,重新缝了一遍。 现在,他什么事都做得很好。 在山坡上,他找到一棵可以晾衣服的橡树,地点很好,阳光充足,而且风又不大,虽然如此,想要等到衣服干,还必须一段时间。 裸体的中尉决定不等,他还有烟丝没有卷完。 他回去营地。 6 踢鸟曾经听过,有关那批人的传闻,人们不止一次地谣传,他们的数量,将会和小马一样多,每想到此,总令人惴惴不安。 其实,那批人,根据他的观察,只值得同情。 他们必然属于一个悲哀的部落。 他们是可怜的士兵,他们物资丰富,但是其他部份,则一贫如洗,他们可怜兮兮地开枪,可怜兮兮地骑乘他们的大笨马,他们或许是白种人的勇士,但是他们污辱了勇士这个字,他们不够机警,又容易受惊吓,拿他们的马,可以谈笑用兵,因为,太容易了。 不过,每想起这些白人,踢鸟心中就有一个大疑问无法解决。 譬如说,住在营地的这些人,他们不但没有和家人同住,而且,也没有一个信仰,到处都有大灵显示,但是他们却只对写在纸上的东西,做信仰仪式,这岂不奇怪?更奇怪的是,他们很脏,甚至连保持自身的清洁,都办不到。 踢鸟认为他们没有办法维持一年,而人们竟然谣传他们会繁衍,会愈来愈多,他不明白。 他沿着河流直上,他要看一看,这些白种人是否还在,他希望他们已经走了。 但是,当踢鸟骑着他的小马靠近时,他发现这个地方已经改善许多了,白人的营地打扫得干干净净,有一块白布在风里摇动,有一匹马,还有一个长得很俊的男人,站在树丛中间。这个地方没有活动、没有声音,它应该死了,但是,却有人让它活了过来。 踢鸟催促马儿前进。 他要靠近观察。 7 邓巴中尉从河边一路闲荡回家,有很多景物可看。 很有趣的,他竟然觉得,不穿衣服,感官会比较灵敏,或许事实如此,一路上的每一株小植物、小昆虫,都能引起他的注意力,周围的一切,在刹那间,变得如此鲜明生动。 他看到一只红尾的大鹰就在他面前盘徊,而不在几百尺的头顶上。 在棉花丛下,有一只灌正在挖洞,中尉继续往前走,其实,整片棉花丛下,有无数的灌,每一只都在挖洞,当中尉走过时,它们纷纷回过头来看这位裸体的中尉,却没有停止挖掘的动作。 靠近营地时,邓巴中尉发现一时缠绵的爱人,它们是两条黑色的水蛇,正在翻云覆雨的做爱过程中,就像所有爱人一样,邓巴中尉的影子已经落在它们之上,它们仍然无暇多顾,它们陶醉在彼此的交欢上。 邓巴中尉站直身体,他觉得很强壮,觉得自己是大草原的真正一份子。 就在这个的同时,他看见那头栗色的小马。 一个阴影正爬向他的遮阳篷下,几分钟后这个阴影走出来,邓巴中尉的神经紧绷到极点,他张大耳,凝神倾听,到底是什么东西大驾光临他的住所? 原来是一个人,头发长到颈背,双眼深陷,鼻子特大,而且,他的打扮相当华丽,身上缀有流苏、串珠,头上还戴着羽毛缀饰,手里拿着一把斧头。 邓巴立刻就知道这个人是印第安人,不过他从未料到,人类会如此生野,这个人震吓了他,就像有人用棒子在他头上猛然一击似的。 邓巴留在山崖下,一屁股坐在地上,冷汗自他前额流下来,他不敢再看那个印第安人一眼。 不过,马叫了,他抬起头,慢慢地把目光移回营地。 那个印第安人已经进入畜栏内,手里多了一条套绳,正逐渐靠近中尉的西斯可。 一看到此,中尉立刻恢复清醒,印安人企图偷他的马,他站起来,很快跑上山崖,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喂,你!” 8 踢鸟跳了起来。 他应声转身,却被来人吓了一跳,这位苏族的巫师,面对他所见过最奇怪的景象。 一个裸体的男人,这个男人就站在庭院对面,双拳紧握,下巴下沉,更可怕的是,他的皮肤竟然白得刺眼。 为了自保,踢鸟开始往后退,他没有跳栏,竟然撞破围栏,奔过院子,火烧屁股般地猛踢小马逃跑。 甚至连回头看一眼也没有。 第九章 1 一八六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一次和印第安野人接触。 一个印第安人来到营地,企图偷我的马。当我出现时,他却吓得逃跑,我不知道此地有多少印第安人,不过,只要有一个,就还会有更多。 为了迎接访客,我必须做准备,我没有办法做好适 当的防御工作,但若他们再来,我会给予迎头痛击。 此地仍然只有我一人,除非军队尽这前来,否则营地有可能失守。 另外,我所见到的那个人,是个相貌堂堂的家伙。 美国,约翰·邓巴中尉 邓巴中尉花了两天的时间,来做准备工作,一个人单枪匹马对付没有疆界的敌人,听起来很可笑,但是中尉不服输的固执个性又显现出来了,他是一个好军人,他要尽力而为。 邓巴中尉把自己当成营地里的其他士兵,他的第一项任务是把重要的物资贮藏起来。所以,首先他必须将所有物品分类,留下必用的东西后,其他的全部藏在营地附近的大山洞里。 工具、油灯、几桶子的钉子,以及其他建筑材料,全部被他藏进睡觉的山洞里,然后,他盖上帆布,再铺上一层的泥上尘沙,只过了几个小时,撒上新土的地方,已看不出曾经有过山洞的痕迹。 然后,他也把武器藏起来,武器藏在草地下,他在草原上铲了几个一尺见方的洞,把两箱来福枪和六桶炸药放进去,每一个洞之间都有草绳连系,然后,再挖一个大一点的洞,大约有六尺见方,是藏大炮所用。到了下午,这些工作已完成,他重新铺上泥土和青草,很仔细地将洞口隐藏,为了方便日后辨识,他在这个秘密地方的前面几码地上,插了一根水牛肋骨,工作做得非常的好,即使是有经验的观察家,也难以辨识出来。 接着,他又从补给室里找到两面美国国旗,他以畜栏的栏杆做为旗竿,一支插在补给室屋顶,一支则插在自己营房门口。 下午的骑马时间缩短了,他只在营地附近巡逻,从没有让营地离开过他的视线。 双袜依旧每天出现在山崖,不过,邓巴中尉太忙了,没有时间和它遥相对视。 中尉穿上全套军服,高统马靴擦得光可鉴人,帽子拍去尘埃,甚至,连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如果没有带枪,他那里都不去,包括河边。 两天的准备,已使他进入备战状况。 一八六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那家伙一定将我的情况报告出去了。 而我已做好一切想得到的准备了。 等待。 美国,约翰·邓巴中尉 2 中尉的猜测错了,他在席格威治的情况,并没有被报告出去。 踢鸟将那个白得像雪的人,隐藏在自己的心里,这两天以来,踢马一直是独处的,他被自己的眼睛迷惑了。 起初,他认为他眼花,后来,又认为是恶梦。 经过两天的反复思虑后,他终于承认那天所见是事实。 虽然如此,这个结论仍引来更多的问题,那个男人是真人,他有生命,他就在那里,他的出现,必然和全部落的命运息息相关,否则大灵不会对他展现此一景象,一个闪耀白雪光芒的男人。 不过,他解不出这个男人和部落间的关连究竟为何,这一件事,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自从踢鸟从席格威治营地命运之旅回来后,整个人变得沉默寡言,他的两个太太和四个孩子,立即感受到踢鸟的改变,不过,妻子们对踢鸟的苦闷无能为力,她们只能尽力照顾他起居,就得去做她们各自的工作了。 3 在部落里有影响力的人,总共有好几个,其中最具分量的,应该算是十熊,他是全族中,最受尊敬的一个,由于已经六十岁,所以他有智慧、有思想,除了有一只异常稳定的双手外,他还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可以维持整个部落的和谐。 踢鸟回来的第一天,他就发现这位部落的中坚份子神情有异,不过,他没有说什么,他的习惯是观察和等待,他要看看踢鸟自己会不会说出来。 到了第二天,踢鸟仍旧没有说什么,十熊对于踢鸟的态度感到奇怪,他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在那天下午,他到踢鸟家做了一个普通的拜访。 前二十分钟,他们静静抽烟,然后,便聊些不重要的琐事。 到了适当时机,十熊把话题谈到重要事项上,他问踢鸟,从大灵的观点而言,今年夏天的情况会如何。 没有考虑,巫师告诉他,所有迹象部显示今年夏天会很好。既然如此,为何他会郁郁寡欢?十熊认为踢鸟有所隐瞒。 所以,他以圆熟的谈话技巧,问他是否有潜在负面的迹象出现。 两人四目交接,十熊以最温和的目光鼓励他。 “有一个。”踢鸟终于说了。 此话一说,踢鸟立刻觉得解放,他说出所有事情,席格威治这旅营地情形,漂亮的鹿色马,以及那位闪耀白雪光芒的男人。 他说完了以后,十熊再点燃烟,他在思考,吐出来的烟,在这两位苏族大老间形成一股迷雾。 “他看起来像神吗?”十熊问。 “不,他看起来像一个男人。”踢鸟回答。“他走路像一个男人,说话像一个男人,形体像一个男人,甚至连性别也像一个男人。”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没有穿衣服的白人。”十熊的声音充满了疑惑。“他的皮肤真的反射阳光?” “他刺痛我的眼睛。” 这两个人又陷入沉默。 十熊站起来。 “我会好好想这件事。” 4 十熊把他屋子里的人全部赶了出去,他一个人坐着,多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来思考踢鸟告诉他的事情。 很难思考。 他只见过几次白人,和踢鸟一样,他无法了解白人的行为,白人是很大的族群,应该可以被看,或被了解,不过,直到目前为止,白人只是令人讨厌而已。 十熊从来就不喜欢去想白人。 为什么会有如此混乱的种族呢?他不懂。 不过,他把这个想法撇开,他到底了解白人有多少?其实,几乎是一无所知……这个,他必须承认。 在营地的那个奇怪的人,或许是一个灵,说不定他是白人里面的不同类,这有可能,十熊认为,踢鸟看见的,很可能是新种族的第一个新人类。 老酋长对自己叹了一口气,他的脑袋瓜几乎想炸了,有关夏季狩猎的事情就够他操心的,现在再加上这个。 他没有办法解决。 必须开一个会。 5 会议在日落前召开,却一直延续到晚问。 全部落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了,除了孩子们之外,所有的长老全部加入开会行列。 首先,踢鸟用一小时的时间,向大家报告他的发现,然后,十熊便间问大家对此事的看法。 开会人数大多,众说纷坛。 飘发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他主张立刻派几个人过去,用箭试验那个白人,如果那个白人是神,那么,箭无法伤神,他们射不死他;如果他不是神,那么,除掉他又何妨?他很愿意带头去射那个白人。 他的建议很快被否决,如果对方是神,用箭射神,毕竟不是好主意,万一他不是神,杀死一个白人,必然会引来更多白人,这对他们不利。 角牛虽然是勇猛无比的战士,但是他同时也是部落里面,最保守的一个,他建议派几个人过去和那个闪耀白雪光芒的男人谈判。角牛口舌迟钝,简单的事情,说得罗里罗苏的。 飘发一等角牛说完长篇大论,立刻予以反驳,他认为一个普通的白人,不值得苏族派勇士过去谈判,他辩才无碍,没有人敢和他争辨。 所以,他们不再谈论这个话题,他们谈其他的事情,譬如应该为夏季狩猎做何准备?或应该攻击那些部落等等。 到了最后,他们才又把话题移回到这个白人身上,仍是众说纷坛。十熊觉得眼皮沉重,他的头不停地点着,等到所有人离开时,这位年长的酋长,竟然已经打盹多时了。 事情仍未解决。 不过,这并不表示,他们不去解决啦。 帐篷里,长老开他们的会,帐篷外,孩子们也有秘密会议。角牛的十四岁儿子,听到父亲谈论开会内容,他听到营地,闪耀白雪光芒的男人,更重要的是那匹马,根据踢鸟的形容,那匹鹿色马是神驹,抵得过其他十匹马的价值。 角牛的儿子因此睡不着觉,在半夜,他偷偷起来,井叫醒其他两个孩子玩伴,他计划去偷这匹马。 不过,一匹马怎么够三个人分呢?更何况,说不定那个白人是白人的神,笑面要角牛的儿子多做考虑。 角牛的儿子已下定决心,非去偷马不可,他说服大家,如果他们敢对抗白人的神,并从他那里偷来一匹马的话,他们会受到赞扬的,人们会歌颂他们,不会要他们亦步亦趋的听侯命令。 这个说法,说动了其他两个少年孩子的心,更何况角牛儿子说,如果偷到马,他会慷慨借他们骑的。 现在,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这个伟大计划? 这三个少年从马房里偷牵出三匹马,悄悄地渡过河流,他们的心怦抨地跳个不停,他们不敢跳上马背,他们赤着脚,手拉缰绳,深恐马蹄声吵醒族人。 等到走远后,他们放开了,他们跳上马背,沿着河流往席格威治前进,他们一定会成功,一路歌唱而去。 6 邓巴中尉几乎是张着一只耳朵睡觉的。 不过这几个苏族男孩,毕竟不同凡响,他们想完成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因此脚步轻盈如风。 邓巴中尉根本没有听到他们进来的声音。 他听到的是,男孩们离开时,在大草原上欢呼急驰的声音。 他醒来,立刻跑出去,不过却撞昏在自家的间板上。 7 孩子们拼命急驰,太顺利了,不但偷马顺利,而且,他们也没有被那个白神看到。 不过,他们不敢视神,万一引起神的不悦,便会有意想不到的灾难降临,所以,他们不敢往回头看,他们决定以最快速度,回到安全的部落内,才停止下来。 事与愿违。 离开营地二里后,西斯可不想和这些孩子一起走了。它突然来个大转弯,回头往营地跑,角牛的儿子,被自己的马摔了下来。 笑面和蛙跳追上前去,西斯可迈开步伐往自己家的方向跑,它是一匹良驹,一旦它放开步伐,便可立即将其他马匹搁在后头。 印第安孩子,失去这匹马的踪影。 8 当西斯可出现在晨光时,邓巴刚好烧好一壶咖啡,坐在火堆前面取暖。 中尉的喜悦更多于惊讶。 西斯可以前曾被偷过,有两次,但是,每一次都像忠实的狗,可以找到回家的路,所以它回来,中尉并不惊讶。 中尉慰抚他的马,检查看它是否有受伤,在天色渐晓时,他带它到河边饮水。 河面上有许多飞绕、不知名的昆虫,邓巴注视着这些昆虫,内心和它们一样慌乱错杂。 印第安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掉他,就像他们悄悄带走他的马一样。 这个想法使他沮丧,他甚至认为,他活不过下午。 对于怎样的死法,他没有主张,只不愿被人暗杀陈尸床上。 有人在对他采取行动了,他们的行动会置他于死地。虽然,他自认为是大草原的一份子,但是并不表示,他已被接受,他们在观察他,是否有资格和他们共存淤大草原之上。 西斯可喝好水了,邓巴中尉仍然感觉如芒在背。 9 角牛的儿子,折断了一只手臂。 一回到部落,他们立刻将他送到踢鸟那里。 因为,他们害怕角牛的儿子,从此以后不能工作,人们问起原因,他们不得不说,说谎不是苏族人的习惯,尤其是孩子,更不允许说谎。 因此,当踢鸟在医疗角牛儿子的手臂时,他们把整件事情说出来,在场的,还有十熊和角牛。 一匹被偷的马,能够从敌人手中逃脱,自己回家,是一件不寻常的事,一定是大灵指引,事情非同小可,十熊仔仔细细地问明整件事情始未。 孩子们说,它只是一匹马,没有神怪附身,这个更奇怪了,为什么马会自己回家呢?不可能。 所以,他们又召开一次会议。 来的人早已知道开会主旨何在,孩子们偷马的经过,早已传遍全部落,敏感的人,因为有白人住在附近,而感到战栗不安,但是大部份的人,还是照常工作,他们相信十熊会有解决之道。 虽然大家都很着急。 但是只有一个人真正害怕。 第十章 l 去年夏天,她就为了白人而恐惧不已。 以前他们曾经杀过一、两个白人,但是,那些白人只是路过,从没有白人打算在此地停留居住,令人害怕的,那批士兵竟然住了下来,她希望族人不要和他们打交道,最好,连什么接触都不要有。 不过,他们有马,她没有办法防止族人去偷马,这更加深她的恐惧,她怕白人会跟踪而来,幸好,他们偷光士兵所有的马,没有马,那批白人士兵,没有办法追到她居住的地方。 接着,是冬天的来临,随着冬日的脚步逼近,整个部落往南迁移避冬,这段时间是她较轻松的一刻,她离白人非常之远,没有人知道她在苏族部落里。 虽然如此,冬天一过,他们还是要再回来此地,因此,一整个冬天,她日夜祈祷,只希望白人士兵尽早离开,没有想到,恶梦仍然存在,还有一个白人留在那里。 她怕死了。 她的名字叫做“站立舞拳”; 踢鸟的故事在今天早上传遍整个部落,人人自危,深恐得罪白人的神,但是站立舞拳却知道他不是神,他只是一个裸体的男人罢了,埋藏在内心的记忆告诉她,那个男人是一个普通的白人。 埋藏在内心的记忆? 站立舞拳似乎又听到那个遥远的记忆,在轻唤,克莉丝汀。 克莉丝汀。 这是一个遥远的名字,然而站立舞拳一闭上限,立刻就想起,克莉丝汀是她的名字,那时候她还是个白人女孩,还未进入苏族。 但是,进入苏族后,她就改名为站立舞拳。 站立舞拳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 在苏族的日子,整整将近十二年,这十二年问,她结婚生子,却又先后失去,两个孩子在襁褓中先后死去。去年冬天,她丈夫带领一批勇士去报复犹兹族,春天都已经来了,丈夫却音讯全无,令她忧心不已。 她的丈夫是一位勇敢、体贴的男人,当孩子死去时,不少族人劝他必须以繁衍后代为由再娶一个妻子,她也同意,但是他却回答:“我有你就够了。”站立舞拳非常感激丈夫对她的深情。 但是他却音讯全无,站立舞拳美丽的眼睛充满痛苦和忧愁,没想到现在忧愁又加深一层。 离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白人居住。 虽然自幼生长在苏族,但是站立舞拳却是不行不扣的白种人,她的头发不像印第安人那么长,她拼命蓄长发,但是头发只长到肩膀,便不再长长,更糟糕的是,她的头发自然卷,不像其他印第安人一般,有乌黑光亮的直发,她看起来永远蓬头散发。 她是白种人,这对她是一大负担,但是,她从不吐露心中苦闷,她在苏族生活安定快乐,她不想改变。 不希望任何白人看见她在此地。 第十一章 1 十熊的会议没有结论,不过,这并不足为奇。 几乎每一次的危机会议,总是不了了之。 从执政到今,酋长早已累积了无数的会议经验,他知道,如果让每一个人自由选择,一定会造成各自不同的结果。 2 飘发提出第二个计划:不要伤害那个白人,把他的马偷来,当然,这次不能派小孩,必须大人去偷。他的计划立刻遭到否决,不过飘发并没有因此而生气。 他听大家的意见,也提出自己的看法,虽然大家不同意他,但这并不就表示,他的计划不好。 他是一位受尊重的勇士,和其他受尊重的勇士一样,在族里他有一项特权。 他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在两个原则下,他不能为所欲为,否则就有被逐出部落的命运,第一是违反会议决定,第二是把事情搞砸。 飘发心中有了打算,会议还没有结论,还在讨论中……而且,他从没有搞砸过任何一件事。 所以,一等没有结论的会议结束时,他立刻到帐篷外,找寻他的死党朋友,他告诉他们每一个人。 “我要去偷那匹马?要不要去?” 每个人对他的问题,都异口同声反问:“何时?” 飘发对每个人的回答,也是一样的。“现在。” 3 共有五个人,一小队人马。 他们以稳定步伐离开部落,进入大草原,这件事很轻松,但是他们并没有掉以轻心。 他们板着脸,面色凝重,就像正在去赴一位远房亲戚的丧礼一般。 飘发告诉每一个人,偷马时的注意事项。 “我们会偷到那匹马,回程时注意那个人,围住他,如果他只是一个人,又没有开枪射我们的话,不要射他,万一他要对我们说话,不要回答,我们只要带走马,再静观其变。” 到达营地时,飘发大大松了一口气。 那匹马在畜栏里,确实是一匹良驹。 但是他们没有看到白人。 4 这个白人在中午以前,把生理时钟调整过来了。 昨天晚上他睡得很少,一整夜保持清醒。 由于上一次西斯可被偷,是在半夜,又加上,他知道破晓时分,是攻击最好的时刻,所以他决定在夜间和清晨保持警戒,而在白天中午睡觉,这样他就不会在睡眠时遭到攻击。 由于睡了长长的一顿午睡,使他感到精神恍惚,全身乏力,所以,他到河里洗澡,恢复体力。 没想到那五个人来了,马蹄声如战鼓,邓巴中尉从河里站起来,顾不得一头的肥皂泡,没命地奔回自己的茅草屋。 他在找他的长裤,左轮枪系在裤头上,他很快地解了下来。 5 带出西斯可时,他们全都看到他了。 他站在山崖上,头上沾着白白的奇怪的东西,手上还拿着一把枪,他们回过头,箭在弦上,不过飘发的交代,使他们没有立即拉箭射死他,其中一个拉住西斯可,其余的则与白人遥相对峙。 飘发转回头来。 这个白人没有动,他笔直地站立在山崖上,枪在他手上。 飘发对白人没啥好感,但是却对这个白人的外貌感到兴趣,他要看个清楚,战场上永远有敌人,首先,你必须先学会不要害怕……飘发从没有害怕过。 他勒紧缰绳,沿着山坡,逐渐接近邓巴中尉。 6 邓巴中尉急急爬上山崖时,全身每一个条肌肉都进入作战状况,他要给敌人迎头痛击,除此之外,他没想别的。 这是一批枪匪,追逐法外,他要惩罚他们。 但是,他办不到。对方并不是逍遥法外的歹徒,他们是一支精良的作战部队,他太小看他们了,枪在手上,但是他却无能为力地看着他们偷走他的西斯可。 这些人,每一个部穿着艳丽的衣服,身上挂着链珠齿贝,头发上系着五彩羽毛,皮肤黝黑,肌肉结实。 他们骑乘骏马,奔驰于大草原时,竟有一股说不出的华丽美感,他们与天地合而为一,自然和谐。 邓巴中尉直直站立,他从未曾见过,以人类为主的如此美景,力量、生动……许多字眼出现他脑侮。 然后,他们停止奔跑,其中一个人,尚且回过头,朝他走来。 他还在梦游,他的意识还沉醉在流动的华丽线条之内,他逼迫自己清醒过来,他要脑子下达命令,但是全身器官皆不听使唤,他如石膏般地挺立山崖。 这个人来得很快,杀气腾腾,但是邓巴中尉不能思考,他没想要跑,没想到死,他只能看着朝他疾驰而来的印第安人。 7 到靠近中尉三十码时,飘发突然拉紧缰绳,他的马立刻后腿下弯,前腿弹起,对空长嘶,飘发在这个时候,仔细注视这个他感兴趣的白人的外貌。 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裸体,没有动作的白人,站得非常的直,眼皮连眨一下也没有,不过,飘发注意到他胸膛均匀起伏,他有呼吸,他是活的。 而且,他看起来似乎无所畏惧。飘发喜欢勇敢的人,不过,他紧张了,这个白人应该害怕才对,为什么他没有?飘发的肌肤开始收缩,害怕似乎找上他了。 他举起手,连续喊出三十句子,以祛除恐惧。 “我是飘发!” “你看到我不怕你吗?”。 “你看到了吗?” 这个白人没有回答,不过飘发满足了,他对他进行面对面挑战,对方呆若木鸡,这就够了。 他让马转头,再瞧这白人一眼,这才驱策马匹急驰,迫上他的朋友。 8 印第安战士离开时,邓巴中尉仍然茫然注视,那人临去的话,在他耳边回绕不已,他们的话,他一个字也听不懂,感觉上有点儿像狗在吠,不过,他感觉到.对方的后像某种宣言,那名战士企图告诉他什么。 慢慢的,他恢复意识了,首先感觉到的是手上的枪,如此沉重,他的手垂了下来。 然后,他蹲下来,一种前所未有的软弱侵袭他,他感觉自己像没骨头的虫。 他大概是爬着回小茅屋的,平常在这个时候,他会想要来根烟,但是此刻,他竟软弱得没法弄烟丝。 9 这五个人沿着原先来的路回去。 疾驰了两里路以后,他们慢下来,牵着西斯可的人走在前,其余四个人殿后,所以,如果西斯可想要离开,就必须绕过他们。 西斯可跑向前。 他们才交谈几句话时,西斯可突然跳起来,一个箭步猛刺出去。 骑着它的人,被它摔下马来,飘发就在西斯可正后方,他向前去捡掉落的缰绳,不过还是慢了一步,绳子从他指尖溜过。 接下来的便是追逐了,这令苏族人光火,他们蜂拥而上,摔到地上的人不算,现在只有四个人追逐西斯可。 西斯可像闪电般地前进,追在最前面的一匹马,一脚蹊进大草原的狗洞里,这匹马摔得四仰八叉,飘发动作快,拉着他的马很快闪开,但是其余四人躲避不及,全部撞在一起。 现在,追逐西斯可的只剩飘发,飘发的马卯足全力,仍然无法靠近西斯可,它的脚步乱了,飘发知道不能再勉强,他不能拿自己心爱的马来做无谓赌注,事实上,他已知他的马赶不上西斯可。 所以,他放慢下来,眼睁睁地看这头鹿色小马朝营地直奔而去。现在,他开始同意踢鸟的话了,这是一匹神驹,它的神力是那个白人所赋予的。 错愕与不可置信,飘发回去找他的朋友,大家都知道他失败了,但是没有人追问细节。 没有人讲话。 他们无言的回家。 第十二章 1 飘发带者他的人回部落时,正好赶上族里的哀悼。 为了复仇而去攻打犹兹族的勇士回来了。 战况不妙。 他们只偷到六匹马,这不但不足以弥补损失,而且这六匹马在回来途中走失,所以,他们是空手而返。 回来的人中,有四个受伤,其中只有一个能够活下来,不过,这并不是真正的悲剧,真正的悲剧是死在战场上的六个人,尸体都带回来了,放在橇子上,由于他们只有四条毯子,所以,有两个人没有覆盖。 其中一个是站立舞拳的丈夫。 这些死者的名字,将永不许再提起。 2 由于月经来,站立舞拳进入月经帐篷,这个帐篷专为月经来临妇女而设,扎在所有帐篷的最外围,丈夫的朋友,就站在帐篷外,把噩耗告诉她。 乍听噩耗,简直就像当头棒喝,她跌坐在地上,双手落在膝上,头微俯,然后便一动也不动地坐了一整个下午,月经室里的其他妇女,有她们的各自活动,但是站立舞拳却像塑像,一动也不动地让悲伤咬噬她的心灵。 别人不是不想安慰她,但是她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站立舞拳是白人,她们不知道白人妇女如何处理这类的危机,所以,她们只能看着她,让她孤独。 这种处理方式是对的。 虽然站立舞拳如此痛苦,但是一整个下午,她没有掉一滴泪,没有哭出一声,她的全部思想集中在“失落”上,失去丈夫,就等于失去她自己,她的泪干了。 事实上,她是一个不落泪的女人,站立舞拳回忆往事,在短短的二十六岁生涯中,她遇到过许多伤心事,然而没有一次让她落泪,唯一次,是第二个孩子过世时,悲伤击垮她,她无法抑止自己不要落泪,她哭,泪水儒湿袍子,仍然没有办法去除丧子之痛。 族人早已说过要丈夫再娶的话,而他也对她说:“我有你就够了。”但是这还不够,唯有母亲,才知道失去儿子的悲伤。 丈夫一直陪着她。 “我一无所有。”她告诉他。 起初,他没有回答,一会儿后,他移坐到她身边,“靠过来。”他脱下她的袍子,双手抱住她。 “你有我就够了。” 站立舞拳忘不了那次的做爱,她哭得太伤心,以至于精神恍惚,但是丈夫是她的靠山,有他在,她在苏族中的生活,怡然自得。她从痛苦之中解除,他们做爱,一次又一次,即使是晨起的太阳也阻止不了他们,这是他们两个这一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太阳升起后,没有离开帐篷。 他们睡着了,甜睡之后,站立舞拳宛如脱胎换骨,她不再思考印第安或白种人之间的问题,她觉得独立而自由。 但是现在,站立舞拳黯然神伤,这一次,“失落”彻底击垮她了。 丈夫过世,她将失去一切,她不再身为人妻,不再属于苏族一员,甚至,她也不是一个女人了,现在,她真的一无所有,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给予她精神支持了。 既然如此,她还等什么? 一把刀就藏在帐篷毯子底下,她看见自己拿起这把刀,很快藏进胸口衣服里,低着头她可以看到刀柄。 她等了很久,直到帐篷里的其他女人不再注意她时,她匍匐在地上,刀子便从领口滑落。 是时候了。 她双手握住刀柄,将刀子高举到面前,刀锋闪闪发亮,她大叫一声,用力将刀子刺向心脏。 一个女人及时救了她的命,她在站立舞拳大叫时回头,并且同时推开她的手,刀子滑过站立舞拳的前胸,刺进手肘弯处。 但是站立舞拳还不罢休,她还想寻死,不过,别人不允许,大家全部围过来,有人抓住她,有人抢走她的刀,站立舞拳崩溃了,她躺进姊妹的怀中,开始哭泣。 她们半拖半拉地将她带到床上,有一个人像哄小孩般地摇着她,另外有两个人,则是迅速包扎她的伤口。 她一直哭,不肯停止,所以苏族妹妹必须轮番来安慰她,她哭到无声无泪时,仍以抽搐来发泄伤痛。 “我一无所有,我一无所有,我一无所有。” 她不停他说着,眼睛又红又肿,她像要睡着,但是却睡不了。 到了夜晚,有人拿了一点酒给她,她喝了一口,愈喝愈想喝,于是,便喝下整只牛角的酒。 “我一无所有。” 她再次说这话,不过声音稳定多了,苏族妹妹们知道她已度过难关,她们轻抚她的头发,用毯子包往她小小的肩膀。 3 当站立舞拳因为哭泣而睡着时,邓巴中尉却因为门外的声音而醒来。 他躺在床上,一只手伸到床底去捞他的枪,不过,门外的声音大熟悉了,是西斯可,又自己回来了。 邓巴中尉不敢轻敌,他无声溜下床铺,悄悄地走出小茅屋。 天还没有亮,晚星高挂天际,中尉张望,除了西斯可外,没有人来到他的营地。 他去牵西斯可,发现西斯可背上的毛粘结着干掉的汗水,他得意地笑了,大声问: “我猜你让他们追得很辛苦,是不是?我带你去喝水。” 他带西斯可到河边喝水时,心里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他觉得坚强,这是不可能的,但却是事实,为什么?因为中午的那次交锋吗?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印第安勇士,他们剽悍强壮,即使面对他的枪杆子,仍然无畏无惧,他们对他展现力与美,最原始,属于人类心底的古老勇气。中尉伸展双臂,在他心里也有这种勇气,现在更加坚强而积极。 等待。他想,等待一直是我的主张。 但是,我究竟在等什么呢?等待有人来这里找我?等待印第安人来带走我的马?还是,我只是单纯地想等待那壮观的水牛群? 他摇头,将一粒石子丢人水中,笑自己傻。 他不敢相信这是他的主张,他从来不会做守株待兔的事情,但是过去两个星期,他却是再消极、再被动也没有了。 我必须停止等待了。 就在他还没有能够多想时,闪耀在河面上的光芒,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一轮满月自河面上升起。 出于下意识地,他骑着西斯可爬上山崖。 这真是一个壮丽的景象,圆大的月亮,黄澄澄的,像一面闪亮的铜锣,升向黑蓝的天空,星子黯然失色,大草原则沐浴在一个微晕昏黄的光辉中,太美妙了,这就像一个呼唤他的崭新世界。 他点燃一支烟,月亮很快爬上山头,整个山的脊线,在刹那间清楚明显。 然后,月亮由黄澄澄逐渐转白,愈来愈白,愈来愈亮,最后,像一枚巨大金币嵌在天上,风微微吹着,空气冰凉清爽,大草原在月亮照耀下,也显得明亮许多,邓巴中尉看到翠绿的水牛草叶柄,在月光下,竟然闪耀翠玉的光彩。 他骑着马在大草原里绕了半小时,整片大草原晶莹剔透,宛如沉浸在水中一般。他享受这半小时的每一分钟,当他回来时,心中充满了喜悦与信心。 现在,他不再后悔来此地,也不可期待援兵来到,他不改变睡觉习惯,不谅慌失措地四处巡逻,夜间,他仍要睡眠,要好好地完全入睡。 更重要的是,他不再等待,他要采取主动。 明天一早,他就要出发去找那些印第安人。 万一印第安人把他吃了呢? 好吧,如果印第安人把他吃了,那么魔鬼会会找他们算帐。总之,他不再等待。 4 第二天早晨,站立舞拳一睁开眼,就看到一双关怀的眼睛注视着她,事实上,帐篷内有许多人盯着她看,她明白怎么一回事了,为了生存,印第安人死伤无数,生命无常,她没有体认这个事实,她的表现与其他印第安人截然不同,她觉得很尴尬。 无地自容。 不过,她们没有刺激她,她们问她是否要吃点东西,站立舞拳点头,好的,吃点东西不错。 吃过东西以后,她的精神好多了,其他妇女便放下她去做各自的活,世界仍照它的韵律前进,日子仍然要过,站立舞拳觉得坚强一些了。 不过,她的心碎了,她知道只要再过一段时间,心碎自然会痊愈,然而现在,她非常非常地想念她的丈夫。 她要为丈夫而哀悼。 她不能再待在月经房内,众目睽睽下,她没有办法发泄自己的悲伤,她必须独处。 天色还早,不过妇女们知道她要出去时,仍然为她打点,有人帮她梳理满头乱发,有人替她换上最好的衣服,另外一个人,出去牵她丈夫的马来给站立舞拳骑。 在束上腰带时,站立舞拳把她的小刀插在腰带上,没有人阻止她,虽然前一天她曾经想不开,但是现在,她似乎冷静下来了,她会好好的活下去,族里的女人,有很多人经历过站立舞拳的心境,她们相信她会熬过去。 当站立舞拳走出帐篷时,她们站起来送她出去,一个美丽、奇异而悲伤的背影,有人牵来一匹马给她,她没有跨上马背,只是牵着马走人开阔的大草原。 没有人在背后叫她,没有人为她伤心落泪,她们只是看着她走,希望她在回来以后,能够更坚强。 大家都喜欢站立舞拳。 5 邓巴中尉做出发前的准备。 他在太阳还未东升之前起床,希望能在破晓之前做好准备,趁着晓色踏上征途,所以他匆匆喝过咖啡,并且两口地喷完每日第一支烟。 然后,他出去门外,补给室和小营房分别插着一面美国国旗,相形之下,补给室的国旗显得较为干净新颖,所以他爬上屋顶,把补给室的国旗取下来。 然后,他劈开畜栏的一根栏杆,放在地上比对他的身高后,将这根栏杆劈出适当的长度做为旗竿,当国旗缚上去以后,竟成为相当不错的旗帜。 然后,他花了一个小时为西斯可梳理,他梳通他背上及尾巴上的毛发,又为它挖耳朵,擦亮蹄子。 西斯可有一件袍子,紫色的绒布,为了使这件绒布表现出质感,他起码拿着软刷子刷了几十遍,当绒布披在西斯可背上时。这匹骏马美得像杂志上的图片。 他把西斯可牵到青草地,怕西斯可在畜栏踏步,扬起尘沙,弄脏了它,然后,邓巴中尉便为自己的门面打理了,他找出蓝色制服,像刷西斯可袍子一样,他用力刷直蓝色制服上的每一寸布料,制服上有漂亮的金扣子,他用软布将每一颗扣子擦得闪闪发亮,如果有油漆的话,他会不厌其烦地将长裤侧面黄色滚条边,好好修补一番,不过,他没有黄油漆,只能用软毛刷尽力刷理了。 昨天晚上,他已经将及膝的新靴子拿出来了,现在,他用鞋油再擦一遍,黑色皮靴光可鉴人。 接着,便是洗澡和刮胡子了,邓巴中尉匆匆跑下河,没有浸泡,刷洗过后,便跳出河面,开始刮胡子,他刮了两遍,整个下巴找不到一根胡渣子,梳洗工作在五分钟内完成,他跑回小茅屋,穿上漂亮的制服。 6 西斯可不相信地看着迎面而来的男人,这个男人的腰间,系着一条漂亮的红绸巾,即使没有红绸巾,这个帅气英俊的男人,亦足以让西斯可睁大眼睛。从来没有人看过邓巴中尉穿上全套制服,包括与主人形影不离的西斯可。 中尉平常并不邋遢,但是无论是重要会议或觐见将军时,也未曾如此盛装。 中尉带着他最喜爱的大海军左轮枪,枪枝擦得闪闪发亮,还带着一面随风飘摇的美国国旗,如此俊挺的中尉,会令所有少女动心,西斯可忍不住地对着中尉嘶叫,仿佛说: “瞧,这是谁?” 中尉没有口答,他拍拍西斯可的脖子,便跃上马背,驰向广阔无垠的大草原。 中尉曾经回过头注视他的营地,或许这一回头,会是他这一生中,最后一次回头,他永远没有办法再回这个地方。太阳刚升出地平面,就已耀眼得令他睁不开眼,此地美景,令他流连陶醉,但他并不沉迷,西方天空再次升起黑烟,这黑烟第一次出现时,曾令他误以为是大草原失火,但是现在,他知道黑烟是印第安人的炊烟,随着黑烟前进,他就可以找到他们。 中尉低下头看自己的靴子,鞋尖门耀着阳光,此刻最好有一杯威士忌暖口,但是这是奢望,他双腿一夹,西斯可便朝西方草原跑去,风轻轻地吹,他不知道与印第安人见面后会发生什么事,不过…… 他已经出发了。 7 站立舞拳没有计划,她的哀悼不具形式。 她找到一处小山丘,山上有一棵橡树,她骑着马爬上这座山丘,平常的印第安人不会这么做。印第安人喜欢的是盆地里的大草原,大草原宛如海洋,足以承受他们的情感,但是站立舞拳却选择山丘。她认为在山丘上,大灵可以感受她的祈祷和哀悼。 所以,她爬上山丘,山丘寂静孤立,正适合她的心情,她把马缚在橡树上,走到山后的背阳面,双腿交叠,盘坐在地上。 风轻轻吹着,姊妹们为她的头发打了三络辫子,她解开辫子,让风吹进她的卷发里,然后,她闭上限,开始回忆生命中的不幸遭遇。 几分钟后,一首印第安歌曲进入她脑海,歌词贴切她心灵,不自主地,她以全心灵唱这首歌,歌声悠扬,随风飘进大草原里。 歌词是在颂赞一位男人的美德,好男人应该是好丈夫和好勇士,歌词的最后两句是: “他是一个好男人,他对我很好。” 站立舞拳的歌声停止了,她闭着眼仰头向天,此刻她并不想死,她只是要把心里的痛苦挖掘出来。她从腰问取下小刀,轻轻地在手臂上划了一条两尺长的伤口,血从伤口冒出来,站立舞拳没有止血,她的另一只手握紧小刀,继续唱歌。 在接下来的一小时里,站立舞拳又划了几刀,这几刀划得较浅,但仍流下不少血,流血的痛苦使站立舞拳舒服,头愈轻,意识竟然愈集中。 唱歌也使她愉快,歌词比言语更能表达印第安人的生活,她一遍一遍地唱,终于诉尽生活上的喜乐和愁苦。 最后,她朗诵了一段韵文,感激大灵赐给她这一块阳光耀眼的地方。她内心激情起伏,不能自己,仪式即将结束,表示说再会的时刻到了。 她坐正身体,受伤的手端放在膝盖上,另一手,握刀的手,再次握紧刀柄,这一次,她用了较大的力气,刀锋刺进她大腿的肌肉,刺得很深,似乎划破了大血管,鲜血旧旧涌冒出来。 她应该为自己止血急救。 但是她却选择唱歌,她打开盘坐的腿,让血流入土地,仰着头,她对天空吐出这样的字句: “死亡美妙, 追随他亦美妙, 我将随后就到。” 8 由于站立舞拳面风雨坐,所以她没有听见来人的马蹄声。 至于邓巴中尉,远远地就决定爬上小山丘,他要站在高处观察,如果在山丘上还不能看到印第安部落的话,他计划爬上那棵老橡树。 在半山坡上,邓巴中尉听到奇怪的声音,循着声音前进,他看到缓坡上坐着一个人,那个人背对着他,他无法辨识出那人究竟是男或女,但是由衣着,他可以确定那人是印第安人。 一个唱歌的印第安人。 他一直坐在西斯可背上,直到那人转回头为止。 9 下意识地,站立舞拳感觉到有人站在她后面,所以她回头。 一阵风刮来,旗帜整个儿包住那人的脸,但是站立舞拳已在那一瞥中,看清那人的脸。 他是白人士兵。 她没有惊跳,也没有拔腿就跑,这个骑马士兵令人迷惑,他带着一面彩色旗子,鲜衣怒马,英姿勃发,现在,他撩开旗面,一张英俊强硬的脸出现眼前,站立舞拳不断地眨眼,不明白所看到的究竟是事实,还是幻觉,因为,除了那面旗帜随风飘动外,人和马如石膏像般地一动也没动。 不过,最后,那名士兵跳下马背,原来他是真实的,她缩起腿往后退,她没有叫喊,也没有奔跑。白人,令她害怕的白人来了,她慢慢往后退,太害怕,以致无法奔跑。 10 中尉也吃了一惊,这个人是个女人,和他所见过的其他女人不同的是,她显得单纯而原始。她有一双人眼睛,清澈明亮,任何人一见,立刻知道她爱恨鲜明,她的脸小而尖,头发多而乱,但是这不妨碍她单纯的气质,在她身上看不到文明人的复杂与束缚,中尉盯着她看,眼睛连眨一下也没有,甚至,他也没有思考眼前这个女人,或许不是印第安人。 他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然后,这个女人往后退,中慰才发现她衣服上沾满了血。 “哦,我的天!”他叫。 她往后退,中尉伸出手,轻声说: “等一下!” 这句话使站立舞拳紧张,她听过这句话的,白人的话,许久许久以前,她也曾经使用过这种语言,不过,她怕白人,她在苏族生活得很习惯,她不要被当成异类排斥,她必须离开,她开始跑,中尉追上前去,两个箭步就迫到她,中尉要她停止,她回过头,却绊到自己的脚而跌倒在青草地。 站立舞拳爬着往后退,中尉就站在她眼前,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拉住她,但是,中尉没有,他害怕弄伤她,站立舞拳宛如一头受伤的动物,他蹲下来,要扶住她肩膀,但是她仍旧往后退。 “你受伤了,”他用最温柔的声音说:“你受伤了。” 她仍想后退逃跑,但是他抓住她的手,站立舞拳着急了,她用脚踢,这时候,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不要!”她用英语抗议。 话才出口,两个人立刻停止,站立舞拳没想到在情急之下。她会说英语,这种语言隐藏在心里,许久许久,她未曾使用,更拒绝去想。 中尉眨眼睛,他不相信所听到的,自从被放逐到大草原后,他第一次听到自己的母语,熟悉的语言感动他寂寞的心,他蹲下来,想和这个女人做进一步交谈。 但她支撑不住了,她失血过多,体力已经耗竭了,她的头往后仰,整个人倒了下来,在昏迷中,模糊地吐出几个苏族字汇。 11 邓巴中尉迅速为她急救,她的手腕上有多处伤痕,不过,这些都是皮肉之伤,尚不足以令她流了如此多的血。很快的,中尉找到致命伤,在大腿上,刀子深深地刺进肌肉里,伤口仍继续流血,中尉立刻想到的被他丢弃的腰上红绸巾,若没有丢掉,红绸中应该是很好的止血带。 红绸巾是没有用的东西,在离开席格威治一哩路时,他觉得自己过分装饰,大草原展现的是自然而朴素之美,而他却带着一条丝制的玩意儿,他与大草原格格不入,所以他扔掉那玩意儿,本来他还想收起国旗的,旗子似乎也是丝制品……。 邓巴中尉拿了那女人的刀,很快割下一条旗布,紧紧地捆扎住她腿跟上的动脉,一会儿血流停止了,不过,他仍然需要止压伤口,最好的止压布料,是棉制的内衣,中尉迅速脱下制服,把内衣割成两半,然后再招叠成正方形,压在伤口上。 大约过了十分钟以后,这女人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而且鼻息也没有了,中尉心头一紧,莫非这女人死了,他趴下来,将耳朵贴在她胸口,幸好心脏还怦怦跳着。 不过,他不敢确定她是否能够活下去,中尉一直跪着,汗水从他前额上流下来,他用手去擦,一股血腥味沾在他脸上,他顾不了自己,每隔一段时间,他必须放开止血的国旗,以免她的整条腿坏掉,有一半内衣已经湿掉,她的血仍然不能停止,中尉用另一半内衣,继续压。 终于,血停止了。 伤口应该缝起来,不过,他办不到,他能做的只是急救而已,他脱下卫生裤,切下裤管做为纱布敷在伤口上,然后再撕下几条旗布,做为捆绑的绷带,腿部急救完毕,手上的伤口就简单多了,他很快为她包扎好手上的刀伤。 然后,站立舞拳低低呻吟,她曾经张开眼,不过中尉怀疑她是否看得见他,因为,只睁开几秒,她又闭上了,中尉取来水壶,喂她喝了一、两口水。 然后,中尉松了一口气,捡起地上的衣服,重新穿回去,那女人的小马就绑在树上,不过,她在昏述中,没有办法自己骑马回去。 西天的烟雾已经散了大半,如果再迟疑,他会找不到苏族部落。 所以他将站立舞拳抱起来,轻轻放在西斯可背上,原本,他是想驮着她回去的,但她太虚弱了,所以,中尉只有将她搂在怀中,就像父亲搂着沉睡的女儿一般,朝尚未散去的烟雾前进。 在还未出发之前,中尉曾经计划给这些原始部落一个良好印象,所以他会刻意打扮,但是现在,他的脸上、衬衫,到处都沾着血,光辉的美国国旗,也被这女人充当为止血带使用,原来的整洁形象,完全破坏无遗。 不过中尉并不遗憾,相反的,他喜欢现在的他,扎着红绸巾,穿着光可鉴人的皮靴,又带着一面印第安人不懂的国旗,才是愚蠢而莫名其妙的,他笑了。 我一定是个白痴。 他低头看怀里小心呵护的女人,心想,这女人一定认为我是个纨绔子弟。 他错了,站立舞拳什么都没有想,她在昏迷状况中,唯一的知觉是感觉,她感觉马在她下面前进,有一只手臂接着她,脸上贴着奇怪的布料。 第十三章 1 笑面是个游手好闲的孩子。 别的印第安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必须辛劳工作,以负担大人的责任,但是笑面却逃避工作,一想到责任,总令他不悦。 他宁可游荡在马群中,他喜欢马,马也喜欢他,在马群中,他可以独自一个人待上一整天,而不会感到厌烦。 由于整天与马相处,竟使他成为马的专家,别人或许是个好骑师,但是笑面对马的了解,却是族里任何人也比不上的。他可以准确地预测出母马分娩的时间,若有马匹生病,他也会给予最适当的照料和医疗,所以,不仅他喜欢马,马也喜欢他。 他时常跟着马群出去跑个一两哩路,这是笑面最愉快的时刻,离开村落就等于离开父亲生气的眼光,他讨厌照顾年幼的弟妹,讨厌村落里永远都做不完的工作。 他宁可骑在马背上,任凭马儿带他四处邀游,他喜欢看天上飘浮不定的云彩,也喜欢幻想,为什么不能结束与波尼族互相残杀的悲剧呢?他讨厌战争,讨厌将来也和族人一样,步上厮杀的战场。 不过命运不能由他决定。 他不去想这些,他只喜欢游荡在马群中,别的孩子若游荡在马群中,很快便会被叫回去工作,但是笑面不会,没有人会来叫他工作,他太懒了,没有人叫得动他,更幸运的是,除非天黑,他不必回去部落,现在时间还早,还有几个小时太阳才会下山。 他躲在马群中做各种白日梦,他幻想自己拥有一大群马,就像拥有一大批勇士的酋长一样,这样的酋长威严又有武力,没有人敢招惹他,如果他能拥有一大群马,那么,他也会和酋长一样快乐。 笑面笑了出来,然后,他看到地上有一个东西在蠕动。 原来是一条黄蛇,马群向前奔驰,黄蛇也跟着跑,看来,这只黄蛇似乎迷路了,在无数前进的马腿中,有如进入移动的迷宫,危险而困惑。 笑面一向喜欢蛇,这条蛇很大很大,或许是祖父级的蛇爷爷,笑面想要救这条蛇出险境,以免它被马踩死。 不过大蛇很难抓,它跑得非常快,笑面从马背上趴下来,伸手去捞大蛇,但是蛇爷爷的速度领先马,笑面连它的尾巴都够不到。 幸好地上有一个洞,笑面赶到时,蛇已经穿进去,连尾巴都消失于地面。 笑面又笑了,他勒住自己的这匹马,其他的马也跟着减缓速度,笑面没有听到相反方向的马蹄声,因为他在马群中,马缔如雷动,掩盖了一切其他声音,但是现在,在他身旁的马竖起耳朵。 马儿看见有东西来了。 这男孩发抖了,如此大的马群只有他一个人看管,他没有任何防卫能力的,如果遇到敌人,他会死,他趴下来,马群继续前进,在他面前的大草原空无一物,不过,他不敢大意,他勒着他的马靠边走。 果然不错,一匹马正迎面驰来。笑面抬起头,心脏立刻怦怦地急跳,来的人不是波尼族,是白人,他从未见过白人,但他知道这个人就是白人。 踢鸟口中所说的白人士兵。 他的脸上有血,而且,他怀中似乎还有另一个人,笑面睁大眼,白人士兵驰近时,他更大大地吃了一惊,在白人士兵怀中的人,竟然是站立舞拳。 她好像受伤了,她的手和脚上绑着奇怪颜色的布,或许,她已经死了。 白人士兵没有看见他,他们擦肩而过,笑面看见士兵朝部落方向前进。 糟糕了,他没有办法赶回去示警,族人会在没有警戒的情况下被白人入侵。 笑面再度回到马群中央,他不能思考,整个脑袋乱纷纷的,“白人士兵,白人士兵,”他的脑海里只响着这个声音。 突然,他勒住缰绳,马站了起来,他几乎被摔落地上。 有一个士兵,说不定就有一大批士兵,说不定他们驻扎在大草原外,说不定……已经靠近他们了。 笑面从他所骑的这匹马,跳到另一匹最强壮的马背上,他跑到马群的最前面,极目四望,他要看看是否有其他白人士兵的踪影。 2 邓巴中尉没有停止前进,不,不是他在前进,是西斯可在前进,他被震吓住了……那马群,惊天动地的蹄声,整齐奔驰的速度……起初,他以为移动的是整个大草原,他喜欢马,他爱马,见过无数的马,但是从未见过数量如此庞大的马群,或许有六百,不,七百匹马,一起前进奔驰,视觉和心灵的强大震撼,太美妙了,他很想停下来看,但是,他没有办法。 有一个女人在他手臂上。 她似乎在复元中,他感觉到她均匀的呼吸,但是,抱着她疾驰一个小时,几乎折断他的手,他双肩疼痛,脊背不能挺直。他不能停,一旦停止,他就没有力气再前进了。 最后的一缕炊烟已经烟消云散了,中尉失去目标,不过,他没有停止,在他前面的是一处高地,远远的,他看见河流寄过草原,在河边,似乎有什么东西。 所以,中尉爬上高地,当他爬上最顶端时,整个部落便展现眼前。 不由自主地,中尉放开缰绳,让西斯可自己前进。 这是一个非常美,非常恬静的部落。 大约有五、六十个圆锥形的帐篷散立在河的两岸,在夕阳余晖照耀下,整个部落显得安详而平和,他们是活的遗迹,岁月和文明的前进与他们无关,他们过着人类原始的生活,他们就是原始,就是古代。 西斯可缓步前进,中尉可以看得见;在帐篷旁边工作的人们,甚至,可以听见他们谈话和走动的声音,印第安语他不懂,但是他听见笑声,这是人类共同的语言,从古到今,表达的都是快乐。 邓巴中尉坐在西斯可背上,手上抱着受伤的女人,静静注视着眼前的部落,一个世外桃源,一个与世隔绝的净地。 原来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边疆。 他来了。 以前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要执意前来边疆,现在他知道了,就像掀开历史扉页一样,他突破时光,进入古老的传说之中,这就是他所想要的。 在他怀中的女人咳嗽了,她不安地蠕动,中尉温柔地拍拍她的背。 然后,他低头轻吻她的头发。 西斯可继续前进,他们走向河边,河里有许多人,在距离他几码的地方,一个女人牵着两个小孩,走在河流的石头上。 他们也看见他了。 3 这个女人一看到中尉立刻尖叫,她像母鸡赶小鸡一样,一边尖叫,一边把孩子赶上岸,然后在整个部落里穿梭奔跑。“白人士兵,白人士兵”她用全身力气大叫,一时之间,整个宁静的部落沸腾起来,所有的印第安狗汪汪吠叫,女人们忙着把小孩赶走,马匹不安地嘶叫,男人们纷纷从帐篷里弄跑出来。 他们以为遭受攻击。 整个部落立刻进入武装戒备,男人们拿出武器翻上马背,妇女和小孩则尽量在后退,尘沙扬起,马嘶狗叫,原先的宁静祥和,完全破坏无遗。邓巴中尉想起被骚扰的鸟巢,所有的鸟儿躲避不及,对空鸣叫,羽毛飞落。 中尉绝对没有想到要引起如此大的一场骚动,他只是来拜访,他并无恶意,但是,他们认为他是不速之客,是入侵者,族里的勇士站成一排,挡住他的去路,他们手拿刀箭石斧,不停地对他吼叫。 中尉更难过,为什么他的出现,会引起他们如此大的恐慌?难道他们认为他会掠夺烧杀他们的部族吗?不,中尉多么想告诉他们他不会,但是,彼此之间,没有互相沟通的语言,苏族人喋喋不休,奇怪的声音从他们喉咙吐出来,中尉一个字也听不懂。 中尉往前再上两步,所有吵闹的声音乍然停止,中尉小心呵护手中的女人,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像是携带珍贵礼物的远客。 这个女人非常的重,中尉轻轻将她抬高,这个微小动作,立刻引起族里无言的骚动,他们在看中尉手中的女人究竟是谁,然而,他们面无表情,不言不语,中尉不知道他们是否认识她,在紧张的安静中,有轻微的声音响起,铃裆声,或许是他们身上缀饰发出来的。 然后,中尉看到一张熟面孔了,在与他对峙的第一排勇士中,有一位曾经到他营地偷窃西斯可,并对他吼叫三声。 中尉试图与他沟通,他再度轻抬手中的女子,像是说:“嘿……请来带走她。” 这名勇士犹豫了,他回头过去看他的同伴,没有人回答他,当他转头回来时,中尉再度对他抬了抬手中的女人。 于是,飘发向前走了,他面无表情,全身肌肉在极度的紧张中。如果,如果这名白人企图对他或对站立舞拳不利,他会一斧劈死他。 他继续往前走,全族的目光都集中在他和白人之间,白人仍纹丝不动,没有人知道白人为何而来,没有人知道站立舞拳为何会落入他手中。 当飘发来到中尉面前时,中尉以清晰稳定的声音告诉他。 “她受伤了。” 中尉把怀中的女人抱开来,让飘发看她的脸。现在,中尉知道这名男士认识女人,他眼中有奇怪的神情,突然,在中尉还来不及阻止之前,这名勇士突然从他手中夺走女人。 这名勇士的动作十分粗鲁,受重伤的女人摔落在地上,中尉吓了一跳,他要想阻止,但是来不及了,这名勇士像拖着一条狗般的,把站立舞拳拖在地上,拉回他们的人之中。 然后女人们骚动了,大家一拥而上,团团围住女人低声说话,她们似乎在讨论站立舞拳的伤势,而男人们仍一个个昂首站立,倪视着他。 中尉气馁了,他们与他毫无沟通之处,他们是完全不同种的人,没有人欢迎他,也没有人愿意了解他。 这不能怪他们,难道他要他们伸开手臂欢迎他,用他的语言和他说话,并准备晚宴招待他吗?他错了,他只是个不速之客,大草原的原始部落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侵犯他们,造成他们的恐惧,他应该离开。 邓巴中尉灰心之至,不过,没有人理会他的伤心,他们仍戒备鄙夷地看着他,仿佛他是可怕的疾病,只希望他尽早离开。 甚至,邓巴中尉已经了解,这个部落的人不屑杀他。 他倒转马头,往回家的路上去。 有两个年轻的孩子跟着他,他们不是欢送他,而是监视他在回家途中,是否有任何不良企图或不良行为。 他们白跟了,这名他们视之为敌人的白人士兵,什么事都没有做,只是往他自己家的方向前进。 4 回去的路竟然变得如此漫长无趣,有好几哩路的时间,中尉的心志昏乱挫折,他想要安慰自己,但是种种鄙夷自怜的情绪,使他降到情绪的谷底,他是个白痴,是个大傻瓜,他对苏族人一厢情愿,其实自己只是个令人讨厌的笨家伙。 他不想哭,不过却忍不住泪水,第一滴泪水落下后,悲伤整个儿淹没他,他开始哭,像孩子般地伏在西斯可背上痛哭不已。 5 他没有看路,不知道已经回到家了,当西斯可停止时,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回到营地了。他没有立刻跳下马背,只是呆呆地坐着。营地?这里就是他的家吗?似乎不是,他是草原的闯入者。营地的土地是强占而来的,属于苏族的生活领域,主人们对他表示不欢迎……。 这时候,他看到双袜了,这只狼出现在这经常出现的河边,安静地看着他,邓巴心头一酸,眼泪又几乎流下来,双袜的眼神似乎写着谅解与难过。 邓巴跳下马背,进入小茅屋,将皮靴子踢在地板上,便翻身上床。 他累了,一整天驰骋草原,使他筋疲力竭,但是一想到双袜却又睡不着了,为什么它会有那个耐心坐在那里等待?它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它却坐在那里,一定是等了许多时候。 邓巴下床,接近黄昏,天色迷蒙,他走下级坡,越过河。 狼仍旧坐在原地,邓巴拿出一块熏肉丢到狼坐的附近,狼没有动,只是看着他,然后,邓巴回到营地,拿出一些干草给西斯可,才安心地回自己的床上。 不过他仍睡不着,那个女人的脸出现在他脑海,下意识地,他觉得与那女人相识已久,她唇边腼腆的笑意和眼中的光彩,真诚而感人,他相信在这样一张脸孔背后,必然有着别人所不知的辛酸往事,他试回去猜测,然而,太遥远了,他猜不着,每个人都有他的故事,不是吗?他会喜欢她的故事,喜欢她的人,她的脸勾起他许多回忆,甜蜜的,令人宽慰的往事。 渐渐地,中尉激动挫折的心情平静下来。他平躺在床上,像鸦片吸食者一样,沉溺于虚幻愉悦的幻觉中,当金星带领群星出现于无边际的大草原天空时,他已睡得鼾声大作了。 第十四章 1 这个白人离去几分钟以后,十熊立即召开另一次会议,他心中早有定案,不会让这次会议,和平常无始无终的会议一样。 这个白人士兵令人惊奇,以往每当白人出现时,总会带给他们麻烦,但是这个白人不同,他把站立舞拳带回来,十熊对他刮目相看。除此之外,他还是非常勇敢的一个人,竟敢单枪匹马闯入他们的部落,他为什么来?这是十熊感到困惑的一点,因为,他不像其他人为了偷窃或抢夺而来,他来此另有目的,为了全族的利益,十熊在与会人士还没有到齐之前做了更深一层的分析。 依这个白人的勇敢程度而言,他在他们族里的地位,应该相当高,或许他有权说话,可以决定某些事情,所以他们不该和他打仗,最好是能够达成和平协议。 因为,有一个白人出现,就会有更多的白人跟着来,如果他在白人族群里具影响力,又和苏族人和谐相处的话,或许可以劝告白人不要杀他们,这个想法十分合理,最起码对全族每一个人都有好处。 至于派去和谈的人选,十熊已有定案,踢鸟稳重又富观察力,是最好的决策人员,不过,和谈不是一个人可以办到的,最少要两个人,另一个派去和谈的人,自然是飘发了,飘发勇敢积极,正好弥补踢鸟的不足。 所以,会议一开始时,十熊首先发表一场漂亮的演说,他叙述白人的富裕和强悍,白人拥有枪和马,是不可忽视、令人害怕的族群。然后,他再提到住在营地的那个白人,那个白人必然是个特使,白人派来侦察的密探,像这样一个人,应该和谈,而不是打仗。 演说完毕后,大家都闭口不言,认为十熊说的没错。 唯有飘发反对。 “我不认为他是什么密探,”飘发说:“也不是什么神,他只是另一个迷路的白人而已。” 一抹慧黠的光芒,闪过老酋长的眼中,他说: “和谈我不去,能表现苏族的人士。” 然后,他闭上眼,按照以往的惯例,老酋长会开始打瞌睡,使会议不了了之,但是,闭眼许久以后,十熊竟睁开眼,对飘发说: “你应该去,你和踢鸟。” 然后他闭上眼,这一次真的打瞌睡了。 2 春季的大雷雨,在这个晚上降临,雷声自一哩外轰隆而来,闪电火光吓人地划破天空,倾盆大雨像一匹滚动的大布幕,扫过大草原的每一寸土地。 站立舞拳醒过来了。 雨点打在屋顶上,就像大火燎原般嘶嘶地吼叫,闪电和帐篷里的火光相互照映,站立舞拳睁开眼,她看到帐篷墙上有火光舞影着,这个地方不熟悉,不是她自己的帐篷。 她的嘴又干又渴,手才从被盖伸出去,立即碰到一个碗,里面竟然奇迹地有半碗水,她用另一只手肘支撑身体坐了起来,大大喝了几口水后,才又躺回去。 帐篷里很暖和,有火,而且,她又穿春厚厚的袍子,温度舒适得宛如夏季。 或许,我已经死了,她闭上眼,渐渐回到梦乡,死还不算太坏,这是她最后的一个清醒意识。 然而她井没有死,她在复元中,经过这一次遭遇,她将会更坚强。 否极泰来,事实上,她人生中的好运,已经开始了,她躺在一个好地方,这个地方,会带给她一个永久的家。 她躺在踢鸟的帐篷里。 3 邓巴中尉睡得死死的,关于昨夜的大雨,他只有模糊的印象,雷声、闪电,和永不停止的雨声,大雨打在屋顶上,如战鼓频擂,但他太困了,没有办法醒来。 天亮时,大雨停止了,整片大草原经过雨的洗礼,显得更加清新翠绿,草地吐露芳香,鸟虫齐声歌唱,这些都不足以吵醒爱困的中尉,他一直睡到饱才睁开眼。这时候,耀眼的阳光已洒满大地,他平躺在床上,从大拇指往外看,门外似乎有一个影子闪过。 他揉眼睛,推开毯子,赤着足走出去,原来是双袜,双袜坐在阳光草丛中,两腿张开,眼睛直视着中尉,它的样子,令中尉联想到忠实的狗,正在为主人站岗一样。 西斯可在畜栏里叫,中尉转过头去看它;再回头时,双沫已走了。双袜跳下山崖,然后,邓巴中尉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他们了。 一个共八个人,一动也不动地站在距离他一百码处,不过他们看起来很友善,他们的马低垂着头,八个人中为首的两个人,中尉认识,他们是踢鸟和飘发,现在,他们两个走出队伍,朝他前进。 中尉紧张了。 这回的紧张和生命无关,他紧张的是不知道如何开口说第一句活。 4 踢鸟和飘发想的也是同样一个问题,他们不知道如何开始,这个白人士兵对他们而言,不啻是外星人。 飘发以苏族勇士姿态前进,而踢鸟就不同了,他像政客,此刻是重要时刻,攸关他的生命,攸关部落以及全苏族的生机,对踢鸟而言,这是一个新未来的开始,他是写下历史的人。 5 他们慢慢走过来,每一个人都像盛装赴会,中尉看到飘发戴着一个骨骼制的装饰品,而踢鸟的脖子上,则挂着一片金属板,这些东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虽然才刚醒来,但是睡眠充足,中尉精力充沛,意料之外的访客,虽然使他紧张着急,但也使他兴奋,他以为苏族人讨厌他,没想到他们竟会主动来找他。 他上前行了一鞠躬,再伸手做了一个徒手礼。 一会儿之后,踢鸟对他的举动有所反应,他伸出手,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他把手心由手背翻向他。 中尉当然不明白这个动作的意义,不过他将它视为友善的表现,他举目四望,最后,终于决定先说出自己的第一句话,他说,“欢迎光临席格威治营地。” 这些话对踢鸟而言,完全是无解的谜,不过就像邓巴中尉曾做过的猜测一样,他也视这些话为友善欢迎。 “我们来自十熊部落,前来和你谈判。”然后,他看到中尉满脸茫然。 接着便是片刻的安静了,飘发趁这个时候巡视中尉的营地,引起他注意的是遮阳篷,因为微风,这块遮阳篷开始啪答地震动轻响。 踢鸟仍坐在马背上,神情肃穆地看着他,中尉一时之间想不起话题,他的脚趾头在地上划着,竟想起他早晨还没喝咖啡,也没有抽烟,现在,他渴望喝杯咖啡,当然也想抽根烟。 “要不要喝咖啡?”他问踢鸟。 巫师莫名其妙。 “咖啡?”中尉重复,他用于圈成一个杯子的模样,再做一个喝的姿势。“咖啡,”他再说一遍。“喝的。” 踢鸟什么都听不懂,飘发问踢鸟要不要,踢鸟不知道,不过既然来做客,一切只有任凭主人摆布了,所以,他们点头。 “好,好。”中尉高兴的直拍他的腿侧,“请跟我来。”他做一个下马的姿势,然后迳自走到遮阳篷下。 苏族人好奇地跟过来,每个人的眼睛都睁得如铜铃般大,他们不知道自己答应了什么,很想一看究竟。而中尉则显得过分紧张与热忱,他有些手忙脚乱,仿佛客人已来了一个小时,而他什么都还没准备好。 炉子里没有火,不过,他有足够的干柴可以煮咖啡,所以,他急急生了一个火。 “请坐,”他说:“请。” 印第安人不知道他说什么,所以中尉只好重复一次,并做了“坐”的动作,引导他们坐下来。 当客人们坐地时,中尉急急跑到补给室取了一袋五磅重的咖啡豆和研磨机来。火已经着了,他便把咖啡豆倒进研磨机里,开始旋转研磨机的把手。 印第安人没有见过研磨机,踢鸟和飘发的头倾过来,仔细地看中尉把豆子磨成粉,对他们而言,一颗颗的豆子进去,刹那间便变成粉,简直是奇迹。 为了满足客人的好奇,邓巴中尉尽量把研磨的动作分解放慢,他把研磨机拿到客人面前,慢慢的旋转,让他们看清豆子逐渐下沉,然后便停止。 踢鸟对研磨机的样子很好奇,他伸出手指轻轻碰触机器四周的木板。而飘发则不同,他喜欢的是机器本身,他伸出黑黑长长的手指,进入机器的圆洞,他要看看,豆子到底怎么一回事。 然后,中尉开始研磨,他用两根手指推动把手,印第安人则凑着他们的头,愈看愈好奇了。 结局是奇迹,一颗颗完整的豆子,在他两根手指的法术下,变成粉了。中尉笑了,像魔术师的姿势般,他拉开小抽屉,把里面的黑粉让他们看。 他们果然大开眼界,不过,为了保持尊严,他们尽量不露出惊讶的神色,他们安静、端正坐好,等着主人进行接下来的动作。 接下来的动作其实很简单,邓巴中尉只是等水开后,便为他们每人冲一杯黑咖啡。 他们接过杯子,立刻交换眼神,这是咖啡,不过,味道似乎不错,比起多年前,他们从墨西哥人手中抢来的,要强得许多。 邓巴中尉开始喝咖啡了,不过,这两个客人拿着杯子,一动也没有动,难道有什么不对吗?他们两个说了几句话,对他提出像问题般的活。 中尉摇头。“我不懂。” 于是,这两个印第安人又交谈了几句,踢鸟有好办法了,他握住拳头,然后放在咖啡上面慢慢松开来,好像他手中有东西要溶人咖啡之中。 中尉立刻弹跳起来,他跑进补给室,很快提出另一个袋子。 踢鸟打开袋子,里面是黑色的结晶体。 中尉得意之至,他猜对了,这两个印第安人面露喜色,他们要的是糖。 6 踢鸟对于这个白人的热烈欢迎非常感动,他喜欢和他交谈,他不断地重复自己的名字,他叫做中尉,他要他们跟着他说中尉这两个字,直到发音满意为止,他是一个奇怪的人,做奇怪的事,不过,看他的样子,似乎喜欢和谈,这点令踢鸟十分满意。 他不停他说话,踢鸟只能偶尔插上一、两句,其余的时间,则是他一个人呱呱他说个不停。 而且,他还跳奇怪的舞,做奇怪的动作,飘发是难得一笑的人,竟然被他引得发笑了。 根据今天的观察,踢鸟对中尉有了初步的认识,他不是神,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令人奇怪的是,他为什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有什么目的和计划?踢鸟急于问他这些问题。 飘发早就知道他不是神,当他们靠近河边时,飘发就告诉他,白人士兵不是神,是普通人,现在,他不知道飘发想法如何,他有些儿担忧。 其实他不必担心,因为飘发也被中尉的热烈欢迎感动了。 杀死白人士兵的想法,曾不止一次地出现在飘发心里,他认为这个白人只会带来无谓的困扰,对于部落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但是现在,他不再这么想了,他认为他很勇敢、友善,更重要的是,他有趣,非常有趣。 中尉弓着身体,在地上转圆圈,他的背后塞了一条毯子,双手做成角状,抵在额头前面,脸靠在地上,好像牛生气,正准备冲出去前一样。 “有趣,”飘发听见踢鸟说:“中尉竟然变成一条水牛!” 飘发没有回答,他在笑,双肩不停颤动,从没有看见白人如此奇怪有趣的。 7 中尉把他的水牛皮铺在床上,心里欢喜不已。 他从未见过大草原的野生水牛,但是竟然先拥有一件水牛皮。 他坐在床沿边,双手轻轻抚摸水牛皮上厚实的软毛,然后,他伏下来,把脸贴在毛上,感受它的柔软和味道。 事情有了戏剧性的转变,几个小时前,他失魂落魄,自以为是大草原的侵犯者,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他受欢迎,印第安人送他水牛皮,使他受宠若惊。 这两个印第安人都很不错,从他手中抢走女人的年轻人,较为勇猛,血气方刚,但是中尉知道,他不是傻瓜或泛泛之辈。至于那个较为年长的,中尉就更喜欢了,他有一副庄严平和的外貌,话不多,但是很有耐性,中尉相信他更有力量,他的力量来自谦和的智慧。 中尉的脸靠着牛皮轻轻摩擦,这一件来自印第安人的礼物,把他的愉快心情,直送上云霄,所有事情都变得如此美好。 来此地是对的。 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是他的时间和一匹马与一只狼分享,营地也整理得很好,重要武器埋藏在地下,不必担心遗失。 至于军队何时才会前来的问题,似乎不再困扰,因为中尉心如止水。 他不孤独。 他不再只有一个人。 第十五章 1 一八六三年,五月十六日 有好几天没有写日记,发生的事情大多,竟使我不知如何下笔。 印第安人因不同理由,三次来我这里,我预料以后还会有更频繁的接触,来的人主要是两个,不过他们总有六、七人护伴,我相信来的每一个人都是印第安勇士,直到目前为止,还未见过不打仗的印第安男人。 虽然言语不通,但是我们相处十分融洽,我对印第安人一无所知,不知道他们究竟属于何部落,不过,在他们谈话中,我似乎听到“苏”这个字,所以只好认为他们是苏族了。 我已经知道客人的名字,但是无法拼出字来,这两个客人的个性截然不同,有如日与月。其中较为勇猛者,无疑是所有勇士的领导者,他的体型和刚猛,必然令敌人闻风丧胆,但愿我永远不必和他交锋,否则会有一场苦战,他长得十分英俊对我的马爱慕不已,因此从不在我面前提起西斯可。 我们只能用手势或动作交谈,这两个印第安人对于比手划脚一窍不通,所以,我们彼此不了解对方的意 这名勇猛者在喝咖啡时,放了过多的糖,幸好,我喝咖啡不加糖,所以就任由他糟蹋。他沉默寡言,一如勇者之王,在这方面,我相当钦佩他。 至于另外一个,真挚诚恳,我更喜欢。 他的力量来自坚毅。 他有耐性,并有观察力。 对于言语不通,我们有同样的困扰,所以他教我许多他们的语言,例如:头、手,马、人、咖啡、房子,和其他等等。至于我,我也乐意教他们说几句简单的英语,他会说再见和哈罗。我们现在都没有办法说完整的句子,连发音都无法拿捏准确。 他叫我“中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冠上我的姓,我提醒过他许多次,他就是不说,或许有什么我所不明白的理由吧?!他们的发音十分奇异,中尉变成中伟,而且钦饼有力,声若洪钟。 他让我想起学者,有高度智慧的学者,对外每一件事,他总是仔细聆听注意观察,无论风向改变或鸟声明嗽,必然会立刻引起他的注意力,虽然我努力在学习他们的语言,但他的一举一动,却吸引了我的大部份注意力。 提到安静者,我必须加一笔地谈谈双袜。那一天,喝过咖啡,我拿熏肉出来招待客人时,双袜如往常般地出现在河的对岸。安静者很快就发现双袜,他对勇猛者说了几句话,这两个男人一起转头过去看双袜。为了告诉他们,我和双袜是好朋友,所以,我拿了一块熏肉,朝山崖边走去。 勇猛者没动,他仍坐着吃熏肉,但是安静者站起来跟我走。 要是在平常,我总是和双袜迄相对视,不然就是把熏肉留下,让它在安静无人的情况下衔走肉。但是现在,我认为这样不足以表现我和双袜间的情谊,我要它在我面前衔走向。 我把熏肉丢过河,这是一次漂亮投掷,熏肉正好落在双袜面前几公尺处,双袜上前嗅了嗅,有人注视,使它犹豫,但最后,它还是堂而皇之地衔走了。 这真令我高兴。 安静者似乎也为我和野兽间的交情而感动,我转过头时,看见他的脸色更祥和,他不停地对我点头,然后走过来,用手搭在我肩上,表示赞许。 当我们再回到遮阳篷下,他们立刻就提出邀请,要我到他们部落去做客,这是求之不得的事,我立刻答应,他们就告辞离去。 有关苏族部落拜访经过,我可以大费笔墨地详细描写,但是现在,我只将所看到的,做重点描述,以便将来,大家和他们交往时,有所遵循。 安静者带着一行数人,在一里外迎接我,然后我们便并驾齐驱地进入他们的部落,很多人穿上他们最好的衣服,站出来欢迎我,他们衣服的式样和颜色,颇为可观,兼具有简朴与原始之美,有一些小孩跑出欢迎队伍,靠过来拍我的腿,以示欢迎。 安静者带我到一间帐篷前面停下来,这时候曾经来偷我马的小男孩来了,他想把马带走,我有些犹豫,但是安静者用手搭在我肩上,告诉我不必担心,有他的保证,所以我让小男孩牵走马。 这间帐篷便是安静者的家,里面很黑,我闻到烟和肉的味道,当我踏入帐篷内,里面原有的两个女人和几个孩子,立刻退了出去,把帐篷让给我们。 安静者招待我用晚餐,我原本想询问那个被我救的女人的事情,我不知她是生是死,但是这个问题太难了,远在我所能表达的能力范围内,所以,我只能谈论食物,他请我吃一种甜肉,我觉得味道相当不错。 吃过饭以后,我弄了一支烟来抽,然而安静者却一直注视着门口的动静,我猜想,他可能是在等待某人,我的猜想没错,有两个印第安人,掀开帐篷上的门进来,他们对安静者说了几句话,安静者立刻站起来,并且示意要我出去。 当我们出去时,我才发现帐篷外挤满了好奇围观的人,我在推挤中前进,最后到达一间较大,装饰着一只彩色熊的帐篷外,安静者轻轻将我推进去。 帐蓬里生着一炉火,旁边有五个人围坐,但我的注意力,立刻被其中最年长的所吸引,他大约有六十岁,然而身体强壮,似乎看不出老者的年迈。他穿着一件非常奇特的外衣,根据外衣上的毛皮和爪子,我敢断言,这件外衣是从一只熊身上剥下来的,在他袖口上,垂吊着饰物。起初我不知道这些有毛的淡棕色东西究竟为何,但不久之后,我便知道,它们是从敌人头上取下的纪念品——头皮。 虽然他的衣饰个人咋舌,但是容貌也不容忽视,我从未见过如此威严的脸,他双眼明亮,永远不知道害怕为何物,颧骨高而圆,鼻子略微鹰钩,下巴四方,线条粗旷有力,前额上有一条刀疤,大概是多年前的一场战役,所留下来的。 虽然他看起来威严堂皇,但在这一次短暂停留中,我并未感到害怕。 我知道我是这次会议主角,他们安排我来让他认识。 他们轮流抽一支烟斗,烟斗很长,烟味呛鼻而辛辣,他们并没有让我也加入轮流抽烟的行列。 为了表示好感,我拿出自己的烟递给老者,安静者在一边对老者说了几句话,他就接过我的烟丝和烟纸。经过一番仔细审视,他一言不发地将烟丝和烟纸递还给我,由于不明白他的意思为何,我动手卷了一支烟。 我把卷好的烟递出去,老者接住,安静者做手势要我点燃,所以,老者把香烟交还给我,我依言点燃。 每一个人都仔细观察我的动作,我点燃烟,并且喷了几口,在还没有喷第二次时,老者伸出手,我立即将香烟送给他,他把烟拿到面前,我以为他要抽,结果没有。 他双指夹住烟头将火弄熄,又将烟丝剔掉,烟纸揉成一个球,扔进火炉里,大家都笑了。 或许我被侮辱了,但是他的幽默感赢得大家哈哈大笑,我也只有跟着笑了。 最后,他们把西斯可还给我,并且送我走了一段路,安静者对我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 这就是有关我第一次进入印第安部落的纪录,我不知道他们对我观感如何。 回到席格威治营地的感觉真好,这里是我的家,不过,我更期望有机会能再去拜访“邻居。” 向东遥望,我不知道是否有援兵会来到.此时此刻,我只能期望与大草原野人间的“协议”会有好结果出来。 美国,约翰·邓巴中尉 第十六章 1 邓巴中尉离开以后,十熊和踢鸟立刻举行一次高峰会议,此次会议简短而有效率。 十熊喜欢邓巴中尉,他阅人多矣,特别喜欢的是邓巴中尉的眼神,当然,他也喜欢他的态度。邓巴中尉抽烟的方式很奇怪,没有人把烟弄在那么小的纸张里抽,不过,这并不妨碍邓巴中尉的智慧,他觉得这个白人,值得更进一步了解。 为了了解,十熊同意踢鸟的看法,他们首先要做的,便是突破语言问的障碍,中尉也有责任学习他们的语言,否则,下次再来时,仍没有人能够和他交谈,踢鸟怕族人因此而杀白人,这是很有可能的。 踢鸟希望十熊能运用他在族里的力量,暗中化解此一危机,十熊同意。 这件事就此说定,然后,他们的两人会议,移转到另一个较重要的话题上。 水牛群迟到了。 水牛群早应该出现,但是直到目前为止,他们没有看到任何一只水牛,他们看到的是一头公牛的尸体,这头公牛遭受野狼群攻击,而曝尸荒野。 水牛一向提供族里的肉食,虽然目前还有存粮,但已到危机关头,目前他们的主食是鹿肉,不过来源并不稳定,很快便会告磐,希望水牛群快点出现,否则丰盛夏日的美梦,必会被儿童哭声所打破。 这两位苏族大老,决定派更多的人出去侦察,并且决定在一周内紧急举行跳火舞蹈。 准备工作由踢鸟负责。 2 时间过得太快了,踢鸟奉命在这一周内筹备跳舞营火会,但是他竟然感到分身乏术,许多事情全部挤在一块儿,他没有办法找人代劳,自己又没有办法调配好时间,所以,这一周是忙碌的一周,他从未如此焦头烂额过。 跳舞营火会是一种宗教仪式,向神祈求丰饶,因此全族人心须参加,大小琐事很多,踢鸟必须按照事情的重要性,分层交给适当的人负责。 除此之外,他还是两个女人的丈夫,四个孩子的父亲,往常的家事已够他心烦,现在,他又收容了一个养女——站立舞拳。他必须花心思照顾站立舞拳,也需探访族里的伤病,并且参加无数毫无效率的会议,至于平常的祭礼祈祷,更是马虎不得。 踢鸟是族里最忙碌的男人。 虽然事情多又杂,但是踢鸟竟然没有办法专心工作,邓巴中尉像挥之不去的头痛,无时无刻地盘据在他脑海,他曾仔细地想过,为何自己会对邓巴中尉无法忘怀呢?因为邓巴中尉就是他们的未来,这个未来并不远,很快就会影响到全族的命运。 然而他们之间却没有办法沟通。 除了——踢鸟想到他的养女,站立舞拳或许是很好的沟通桥梁,她是这个解开未来之谜的钥匙,因此,每一想起中尉,他不由自主地,便会想起站立舞拳,他必须找一个适当时机和适当地点,把此事对站立舞拳说清楚。 站立舞拳的伤势复元得很好,现在已可自由行动,并且也适应了他家人的生活步调。和族里其他人一样,她卖力工作,以维持族里生活所需,但是,不工作时,她便显得退缩羞怯,这是可以理解的,她一向如此。 有时候,在观察她的举止之后,踢鸟总觉得心头不能释怀,他不知道如何安排站立舞拳的未来,这个问题使他心烦,然而他暂时不去想未来不知如何解决的事,他想的是现在,站立舞拳就在他身旁,而他,非常需要站立舞拳的帮忙。 直到跳舞祈福那天,他才找到适当的时机,可以向站立舞拳表达需要她的帮忙。 首先,他派三十人到席格威治营地去邀请中尉,他太忙了,而且,他必须和站立舞拳做一番长谈。 这天早晨,踢鸟家人士部到河边工作,家里只剩站立舞拳一个人,她在门外处理一头刚猎杀下来的鹿。 踢鸟远远地观察站立舞拳,站立舞拳拿了一把刀,很熟练地将鹿肉从鹿骨处剔开来,踢鸟一直没有打扰她,直到有小孩子跑到他家门口游戏,他才上前。 “站立舞拳。”他站在帐篷门口处,轻声叫她。 她抬起头张大眼看着他。 “我有话对你说。”说完,踢鸟进入帐篷内。 站立舞拳跟进去。 3 有一些儿紧张,踢鸟知道站立舞拳害怕白人,要她做不喜欢的事,使踢鸟感觉不安。 站立舞拳进入帐篷,站在踢鸟面前时,也觉得局促不安,她感觉踢鸟有很多话要对她说,她卖力工作,没有做错任何事,但是现在的生活,对她来说是乏味毫无生趣的,丈夫死了以后,她只能过一日算一日,毫不对未来多做打算。 她抬起头注视着面前的这个男人,他受全族人敬重,她信任她,但是不知道,他要对她说什么。 “坐下来。”踢鸟说,他们两个一起坐在地上。“伤势情况如何?” “好多了。” “不痛了吗?” “是的。” “你会渐渐地好起来。” “我现在已经好了,我可以工作。” 踢鸟低头思索如何打开话题,站立舞拳用脚尖铲起地面的泥上,将它堆成一小堆。踢鸟不想匆促行事,但是此事拖延不得,那人很快就要来了。 她突然抬起头,踢鸟瞧见她眼里的悲伤绝望。 “你不喜欢在这里?”他问。 “不。”她摇头。“我喜欢。” 她用手指拨弄泥上。 “我只是为丈夫的死去而悲伤。” 踢鸟没有立即回答,于是,她又弄了另一堆土。 “他已经走了。”巫师说:“不过,你没有走,无论你是如何地悲伤,发生过的事情,无法阻止,时间永不停息,永远会有新的事情来临。” 站立舞拳没有说话,脸上阴霉不去。“我对未来的事情没有兴趣。” “白人来了,”踢鸟突然把话导人正题。“他们人数众多,每年来的,只有增加没有减少。” 就像一根针突然扎人站立舞拳身体,她颤了一下,双肩不由自主地垂下,两手交握成拳。 “我不要跟他们走。”她说。 “没有人要你走,”踢鸟微笑。“你不必走,我们族里的勇士,每一个人都会为你打仗,你放心。” 有这些话保证,站立舞拳放心了,不过,她仍然不明白,踢鸟究竟要对他说什么。 “白人是一个奇怪的民族,他们的习惯和信仰令人不解,人们讲他们人多势众,如果他们像大潮水般涌入,我们就无法阻挡,到时候,我们会失去很多勇士,就像你失去丈夫一样,到处都会有哭丧着脸的寡妇。” 踢鸟的话逐渐说到重点,站立舞拳低头不语。 “送你回来的那个白人,我和他有过一些交往,我去过他家,喝过他的咖啡,吃过他的熏肉,他的人很奇怪,不过,经过我的观察,我知道他心地不错,是一个好人……” 她抬起头,看着踢鸟,踢鸟继续说: “这个白人是一个士兵,或许是他们族里的重要人物…” 话说到此地,踢鸟突然解开站立舞拳的未来之谜,她或许是他的养女,但是他只是照顾她,像照顾一只幼小、离家的小鸟,一旦小鸟成熟,羽翼丰满时,他就必须放开她,让她自己去寻找天空。 现在,时机已成熟了,他看见站立舞拳在思索,她低垂着头,像孩子一般,但是,他已经听到小鸟长大,正在挥拍羽翅的声音了,给她时间和机会,她会飞得又高又远。 “你要我做什么?”她问。 “我要你解释那个白人的话,我们听不懂他说什么。” 站立舞拳退后二步。 “我怕他。”她说。 “如果是一百个士兵,骑着一百匹马,带一百枝枪来……你才需要害怕,但是他只是单枪匹马,我们的人比他多,你不需要害怕。” 他说得没错,但是白人令她害怕,她在苏族已成习惯;不愿再和白人接触。 “我已经忘记白人的语言了,”她固执他说:“我是苏族人。” 踢鸟点头。 “是的,你是苏族人,我没有要你变成别种人,我只是要你为了族人的利益,而去除心中的恐惧,想一想白人的话,我要你加入我和他的谈话,除了你,我想不出其他的好办法。” 他看着她,两入立刻陷入安静之中。 站立舞拳觉得茫然,她环顾室内,眼光仓皇犹豫,仿佛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然而,她站在重要关口,现在是她生命的转折点,只要她上前一步,生命便会截然不同。 “你要我什么时候见他?”站立舞拳谤惶地问着。 踢鸟微笑,只要她肯,事情就好办了,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说:“离开部落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他说:“坐下来,好好地想一想,你会记起以前你曾使用过的语言。” 说完,踢鸟站起来,朝门外走去,在门口,他停下来,对站立舞拳说:“你必须除去心理的恐惧,这对你有好处的。” 说完,踢鸟便离开帐篷,他不知道站立舞拳是否会接受他的劝告,但是最起码,她已经愿意担任他们沟通的桥梁了。 4 站立舞拳听从踢鸟的指示,离开部落,找到一个安静无人的地方来沉思。 现在接近中午,在河流边工作的人们,已逐渐散去。每天早上,族人会到河边来汲水、喂马、洗涤,现在,这些工作大多完毕,人们也回到部落里去,站立舞拳拿了两个软袋子,沿着河边慢慢走。 然后,她走向河流的支线,此处杂草丛生,工作的人不会来这里。 她停下来,侧耳倾听,果然没有听到有人的声音,然后她将水袋收好,进入野樱桃林中,在这里,没有人会来干扰她。 春天的早晨,总是美丽的,微风轻拂杨柳,枝条款摆摇曳生姿,樱桃林中有野兔和晰蜴,它们在草丛和石头上奔跑,这样的早晨,令人心旷神抬,但是站立舞拳却不觉得,她不愉快,事实上,这个白人的苏族女子,心中有恨。 她恨那个白人士兵,她恨他侵入苏族的土地,恨他身为士兵,恨他被出现,最恨的是踢鸟,竟然要她做不能拒绝的事情。天,她是如此恨大灵。大灵大残忍了,一次次给她逆境,一次次令她心碎。 为什么还要伤害我?她问,我已经死了呀! 然后,她开始感觉头痛。 一切都是因为踢鸟的话,踢鸟要她“想一想白人的话”。 想一想白人的话,你会记起你以前曾使用过的语言。 除了你,没有人能够说白人的话。 站立舞拳生气了,在这种情况下,她会变成牺牲者,因为,只要她会说白人的话,她就不是苏族的一员,到时候,她与众不同,别人就不会将她视为异类,没有人会再关心她。 站立舞拳在樱桃林里散步,她来回走着,好吧,我来想一想白人的话,看看是不是还记得。 什么都想不起来,脑海里一片空白,无比如何集中意志力,什么都想不起来,过去像一团迷雾,她抓不住。 当她散步走出樱桃林,来到距离部落一段的河流上游时,整个人已经筋疲力竭了,思考比用体力还累。 她停下来,周围风景极美,清洁的河流照映着河岸的青草,不远处还有棉花丛,蝶飞蜂绕,美丽的春天景象。要是在平常,站立舞拳会投入此一美景中,但是现在,她只是坐下来休息,她把背靠在树干上,闭上双眼,仍旧回忆以往的语言。 她想不起过去的一字一句,思考的障碍使她困顿,她伸出手来揉眼睛。 这时候,她想起某个场景。 一个印象非常鲜明,却又被深深埋藏的场景。 5 那是一个夏天,白人士兵就住在她家附近,她刚醒来,看见她的洋娃娃和妈妈。 到处都有白人在讲话,她很清楚地听见他们,并且明白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 然后,站立舞拳似乎看到方格布的边缘,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女孩,正在玩弄这块方格布,接着,站立舞拳看到小女孩所处的环境,这是一间木头屋子,房间里有一张硬床,有一扇窗户,窗外有花,房间一面墙上挂着一面很大的镜子。 这个小女孩拎起裙 一个印象非常鲜明,却又被深深埋藏的场景。 5 那是一个夏天,白人士兵就住在她家附近,她刚醒来,看见她的洋娃娃和妈妈。 到处都有白人在讲话,她很清楚地听见他们,并且明白他们子边缘,正在检视衣服撕裂的部份,她的腿露了出来,短而瘦小。 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屋子外叫了过来。 “克莉丝汀……” 这个小女孩的头转过去,站立舞拳知道,她就是这个小女孩,当时她回答:“来了,妈妈。” 站立舞拳睁开眼,她不敢回忆往事,但是现在,她已经止不往了,往事一幕幕涌现眼帘。 她看到一栋小木屋,立在两丛棉花丛前面,在屋子和棉花丛之间,是一小块庭院,中间有一张桌子,坐着四个大人,两男两女,他们在聊天,站立舞拳知道他们说些什么,他们谈到一个孩子最近所患的感冒,孩子们在庭际外玩,这些人谈到孩子时,便对孩子张望了一下。 男人们在抽烟,桌子上仍旧放着星期日的午餐:一碗马铃薯,几盘青菜,一排已啃过的玉蜀黍,火鸡,和半瓶牛奶,他们的话题从孩子的感冒,移到最近的天气,谈的好像是雨之类的。 她认得其中一人,这个男人高而瘦,头发由前额往后脑梳,脸上留着小胡子,这个男人就是她的父亲。 她躺在屋顶上,和她在一起的是一位同年龄的玩伴,名字叫做威利,他们并肩躺着,手牵着手,注视天空变化多端的白云。 他们谈的是将来两人的婚礼。 “我不要人来参加,”克莉丝汀说:“我宁愿你在晚上来,由窗户带我走。” 她捏一下他的手,他没有回捏,眼睛仍看着天上的云。 “我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威利说。 “什么怎么办?” “我们会有麻烦。” “谁会给我们麻烦?”她耐心地问。 “我们的父母。” 克莉丝汀转过头来对他笑,她看到他似乎真的为此而担心。 “不用担心,结婚是我们俩的事,不用管别人。” “或许吧!” 他没有再说话,克莉丝汀学他,看天上的白云,他终于又开口了。 “我想,我不会在意,将来有谁来阻止我娶你,我们一定会结婚。” “我也是。”她欣慰地回答。 没有拥抱,他们俩面对面亲了一个嘴,然后,克莉丝汀说:“我不要。” “为什么?”他略受伤害。 “他们会看见。”她低语。“会骂我们的。” 所以,他们溜到三角屋顶的另一面,在这一面没有人看得见他们。 这时候印第安人来了,大约有六个人,都骑在马背上,他们的头发是棕黑色,脸上涂着黑色的油彩。 “克莉丝汀,”他搂住她。 于是,他们便趴在屋脊上,只露出眼睛往下看,威利带着一把猎枪,现在,他把猎枪往上提。 女人和孩子们一看到印第安人,立刻往屋子里跑,只留下她父亲和父亲的朋友在院子里,三个印第安人上前,其余三人留在后头观望。 克莉丝汀看见她父亲和这三个印第安人谈话,其中一个印第安人不悦地皱眉,克莉丝汀猜想谈话可能不顺利,印第安人一直逼近屋子,做出要喝酒的手势,父亲摇头拒绝。 印第安人以前也来过,克莉丝汀的父亲总是尽量满足他们的请求,父亲说过,这些波尼人经常要一些他们没有,或者不愿意平白赠送的东西。 威利凑过来,在她耳边说: “他们看起来……好像是要威士忌。” 或许是,她也是这么认为。她父亲反对喝烈酒,现在,她父亲似乎失去耐性。 他挥手要他们离开,他们没有动,因此父亲手指着天空,要他们把马转向,印第安人仍没有动,不过,克莉丝汀发现,每一个印第安人看起来都很不高兴的样子。 父亲对身旁的朋友说了两句话,他们就转身,准备进入屋子。 没有任何预警,一个波尼人在父亲还没有迈开步伐之前,从后面砍了父亲一斧,斧头深深砍进父亲的肩膀,父亲向前倾倒。彼尼人再补父亲一斧,父亲便倒在地上。 父亲的朋友想要跑,但是在后面的波尼人用箭射他,于是,他一边跑一边跳,终于倒在屋子的门口。 接着是惨叫声,屋子里的人发出恐怖的叫声,印第安人像疯了一样地向前冲。有人对她吼,是威利。 “跑,克莉丝汀,快跑!” 威利踢她一脚,她便顺着屋顶倾斜的角度往下溜,落到地面时,她抬头看,威利站在屋脊上,用猎枪瞄准庭院,他开枪,然后,向前溜,克莉丝汀知道威利下去对付印第安人了。 她听威利的话,开始跑,她已经十四岁,但是两亲腿却非常瘦弱,不过,害怕使她发挥出平常所没有的潜力,她跑得非常非常的快。 太阳很大,她睁不开眼,曾经几次跌倒,但是每一次跌倒,她立刻站起来跑,她不敢停,怕印第安人从后面追过来。 不过,她又想到,无论她跑得有多快,印第安人骑马,一定会追得过她,所以,她不能再跑了,她必须找一个地方躲起来。 由放气喘得大急,她呼吸不过来,而且,她的肺也隐隐作痛。然后,她发现左手边的斜坡上,有一丛浓密的树丛。 半哭半叫,她爬上布病人石的山坡,灌木丛很密,她像老鼠钻洞一样地把头伸进去,头伸得进去,但是肩膀塞不进,于是,她努力拔出头,用于拼命挖旁边的土,幸好上很松,一会儿一个洞出来了,她钻进去,里面空间非常的小,克莉丝汀必须倦成一团,就像妈妈把渍物尽量塞进小瓶子一般,她连动一下也不能。 然后,她往右边看,她已经离家几百码了,没有人追过来,不过,她家似乎着火了,一股浓烟升起,她用力塞住喉咙才没有大声哭出来。现在,她不能出去,她必须等待。 太阳在她背后缓缓落下时,小女孩的希望也渐渐燃起,最初的时候,她怕一出去便会被看到.但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她就逐渐安心,只祈祷夜晚赶快来临,到了晚上,他们就看不到她了。 太阳下山一小时后,她终于大大松了一口气,这天晚上,是没有月亮的夜晚,整片大草原一片漆黑。 然而,她却出不来,蜷缩在灌木丛一整个下午,使她左腿失去知觉,她无法前进,无法转身,甚至,她无法叫喊,她又渴又累,喉咙刺痛难以吞咽。 期望中的黑夜来临了,但她并没有因此而得救,她开始发烧,灌木丛刺得她浑身疼痛,只要一放弃生存意愿,她会死在这个地方,她开始回想午间可怕的事情,她看见父亲倒下;看见父亲朋友倒下,看见威利跳下去,看见屋子着火冒出黑烟,这种种可怕的事情,令她情绪激昂而紧张,因此她没有颓废软弱,恐怖反而救了她的命。 到了半夜,她支撑不住,终于睡着,但是大草原的夜晚如此的寒冷,使她三番两次的醒来,她想要出来,但是蔓草似乎已将她牢牢捆住,愈挣扎,捆绑似乎愈牢,身上疼痛也愈剧。 到了天亮时,她终于忍不住疼痛而叫了。 她一遍遍地叫,像被困的野兽,在绝望中的叫喊一般。 但是,她并不是野兽,她不能一直叫下去,她尽量扭动身体,使自己舒服一点,然后,她双手合十,开始祷告,她把所有记得的祷告念过一遍,念完以后,她觉得应该唱歌,所以,她开始唱歌。 7 她又哭了,再也受不了了,她知道她活不过今天了,当远处传来马蹄声时,顾不了危险,无论如何,死在一个人的手里,总比孤孤单单死在洞里要好。 “救命呀!”她叫:“救命!” 她听到马蹄声突然停止。有人爬上斜坡,站在大石头上,接着一张印第安人的脸,出现在树丛洞口,她不敢看他,但是洞口太紧,她又无法回过头,所以只有闭着眼,面对这个迷惑的苏族人。 “请……救我出去。”她喃喃。 在她还不知道时,对方用力一拉,她已经被拉出阳光下,刚出来,浑身疼痛麻痹,才一站,立刻就跌坐下来,慢慢的,她伸出肿胀的双腿,印第安人就低下头来审视她。 然后,他们引发争议了,大部份的人,认为她是没有价值的东西,因为她瘦弱,如果他们带走她,波尼人就有藉口来挑战,波尼人反对白人居住在大草原上。 但是领导者却说她只是一个受伤的小女孩,对族人不会有伤害,如果他们让她死在这里,白种人会以为是苏族人杀了她,万一白人带着枪找到他们的部落来寻仇,会有无谓的战争,更重要的是,领导者提醒他们不要忘记苏族的良好传统,那就是,苏族常使俘虏,成为苏族忠实的一员,她可以为苏族工作。 领导者的话并非没有破绽,反对者仍可和他辩论,但是他是如此有力的勇士,将来在族里一定有一席之地,所以,他们不再和他争辩。 8 她终于活了下来,当时力主救她的年轻勇士,就是现在的踢鸟。 进入苏族后,她开始明白,杀害她全家人的印第安人,和救她的印第安人不同,他们是波尼人,波尼人凶残,而苏族人则安详友容,苏族成了她的新世界,她爱他们,努力使自己成为他们的一员。然而对波尼人的恨,却永远没有消失过,她记得那暴力血腥的一面,她永远恨波尼人,至于家人与白人世界的生活,却如大石沉入流沙,她忘了,忘得一干二净。 直到今天,她才想起过去。 站立舞拳站起来,走向河边,用水泼自己的脸,她不想念爸爸和妈妈,他们已经很遥远了。 她想的是波尼人,不知道波尼人会不会在今年夏天攻击苏族的领土。 私底下,她竟然有些期望,因为,一旦波尼人入侵,便是她复仇的机会。 几年前,波尼人曾经攻击过苏族,站立舞拳在那一次战役中,尽了全力为自己复仇。那是一个无知自大的波尼族勇士,他到苏族部落来偷窃。 站立舞拳和另一个女人在帐篷里撞见他,她把族里的勇士们唤来,大家从马上将他扯下,立刻乱刀杀死。站立舞拳在那一次第一次拿刀杀人,她只是从后面刺他一下,这一刺满足她心中积恨,不过,她还在等待下一次机会,若不是波尼人,她不会失去她的过去。 现在,她的过去回来了,她不再那么怕那个白人士兵了,如果他们要她和他说话的话,她会很高兴的。 第十七章 邓巴中尉对于出现在不远处的三个印第安人惊讶不已,他们沉静害羞,一副不知如何表达的模样。由于中尉对于印第安种族仍然无法分辨,他不敢轻敌,万一他们不是苏族人,轻敌的结果将无法弥补。 所以,他扛着步枪,走了一百码路出来会见他们,其中一个对他做了安静者常做的欢迎手势,中尉立刻释怀,也还以一鞠躬。 于是,一场比手划脚开始展开,他们邀请中尉到部落一趟,中尉欣然答应,他在营地无所事事,正期待人与人之间的接触。 中尉很快就骑着西斯可而来,刚开始时,这三位苏族勇士,骑得很慢,他们在讨论西斯可,然而,中尉对这个话题毫无兴趣,他驱策西斯可奔跑,终于使苏族勇士也加快脚步。 2 中尉又吃了一惊,当他进入安静者的帐篷时,发现里面已经坐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前些日子,被他所救的那个女人。她安静,双目低垂地坐在帐篷内一角,使中尉好奇不已,他一直往她的方向看,不知道她腿部伤势,是否已经好了。 对于这个女人,他是如此的好奇,然而,苏族的步调却是缓慢的。安静者没有力他介绍,也没有谈到角落为何会坐着她,所以,邓巴中尉告诉自己,必须有耐心,这一次受邀前来,一定和那个女人有关,否则她不会进入帐篷内。 安静者在弄烟丝,邓巴中尉的目光,不自觉地又移到这个女人身上,她的皮肤似乎比别人白,而且,她的眼睛是淡棕色,其他的印第安入几乎全是黑色,更奇怪的是,为何她有一头红蜜色的乱发,别的印第安人的头发,都是又黑又直。突然,中尉心头一惊,他几乎跳了起来。 我的天,他的心在大叫,这个女人是白人! 安静者在这个时候,也回头去看坐在阴影下的站立舞拳,不过,他的手仍然没有停止,把烟丝放进长烟斗后,点燃,长长吸了一口,便交给中尉。 中尉接过烟斗,这是一把奇怪的烟斗,很长,活像一把乐器,抽了一口后,沉重的烟斗,竟然轻了许多,好像浮在水面上一样。 他们两个,默默地轮番吐了几分钟以后,踢鸟把烟斗轻轻放在身旁,对站立舞拳微笑招手,要她坐上前来。 站立舞拳有些犹豫,不过,还是一手按着地板站了起来,由于是绅士,见到女士站立,他不能继续坐着,所以他也立刻弹跳起来。 站立舞拳被他吓了一跳,立刻抽出腰间的小刀,踢鸟在这个时候回过头,站立舞拳举起刀,双腿半蹲,一副要冲出来的模佯。邓巴中尉吃惊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情况会这样,不过,踢鸟的动作非常快,他跃起来,一手夺下站立舞拳的刀,一手将她按住在地,然后回过来瞪视邓巴中尉。 邓巴中尉知错了,苏族中没有男女礼仪这一套,他并拢双腿,拼命摇头,又连结说了好几声的“不”.他们仍不明白,于是,他鞠躬,苏族人明白他鞠躬的身体语言是礼貌的表示,他对站立舞拳深深鞠了一鞠躬。 踢鸟明白了,对站立舞拳说了几句话,站立舞拳点头,从地上站起来,但是不肯正视中尉。 淤是,他们三个就呆呆站在帐篷中。 邓巴中尉看着踢鸟,踢鸟正在苦思对策,当着贵客面前,把一只黑而长的手指,伸进鼻孔里挖,他又对站立舞拳说了几句话,站立舞拳终于抬起眼,注视邓巴中尉。 在他们四目交接时,踢鸟要中尉坐下来,中尉坐下来,踢鸟和站立舞拳也坐了下来,现在,站立舞拳的脸颊似乎柔和许多。 踢鸟把手指放在嘴唇中间,中尉以为踢鸟要他安静,后来才明白,踢鸟要他开口对站立舞拳说话。 放是,邓巴中尉转过脸,面对站立舞拳,他说:“哈罗。” 她只是眨眼。 “哈罗。”他再说一遍。 站立舞拳明白这个字的意思,她想要回答,但是,许多年没讲,英语发音法,似乎被她忘光了,她闭着眼,不断在心里做无声的练习,然后,她爆出一个字: “哈!” 话才出口,她立刻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不过踢鸟并不为件,他很高兴地拍自己的腿,又推邓巴手臂,催促他多讲一些话。 “英语,”邓巴一边说话,一边用手势辅助。“你会说英语吗?” 站立舞拳用手轻拍太阳穴,点头,这个动作是说:“我会说,”但是它们全部都在头脑里。接着,她双指放在唇问,摇头,意思是说:“我说不出来。” 中尉完全不明白站立舞拳的手势,不过,他很清楚,这个妇女是白人女孩,住在苏族里。 “我……”他用手指自己。“我叫做约翰,我叫做约翰。” 她的唇随着他的唇而动。 “我叫做约翰。” 站立舞拳轻轻启动双唇,照着中尉的唇形而无声练习,不过,当她发出声音时,不仅中尉吓了一跳,连她自己也大大吃了一惊,因为她说的是:“威利!” 踢鸟从中尉的表情,知道这两个人之间的沟通有困难,他询问似地看着站立舞拳,站立舞拳没有回答他,她只是揉自己的眼睛,用手掌覆住鼻子,然后又摇头叹息,踢鸟明白了,他不能要求站立舞拳大多,或许,她真的记不起以前的语言,这个结论使踢鸟难过。 中尉完全不明白站立舞拳,在他眼中,站立舞拳的行径十分奇怪,先是自杀,然后对他举刀,说不定她的精神有问题。 然而,站立舞拳的精神一点问题也没有,她是个健全的聪明的女人,她闭上眼,重新思索白人士兵的话,英语,她忘了英语怎么说,小时候,她可以说得很好。 踢鸟想要对她说什么,她抬起手,用苏族话粗鲁地叫踢鸟闭嘴。 踢鸟从未被人凶过,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反应。 中尉清了清喉咙。 “我叫做约翰。”他缓缓地,一个字一个字清楚他说着。 她学他的唇形,努力发出一个类似的音: “要饭。” “是的,”中尉鼓励她。“约翰。” “要饭。”她仍旧说成要饭。 好吧,要饭就要饭,中尉笑了,这是许久以来,他第一次听见有人叫他的小名,他觉得她的声音十分甜蜜。 站立舞拳也笑了,最近以来,生活上的一连串不如意,使她愁盾苦脸,她很高兴有新鲜的事情发生。 踢鸟没有笑,不过他眼中露出愉快的光彩。 3 下午的时光过得很慢,无论中尉说什么,站立舞拳总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来重复他说过的句子和片语,重复很无聊,但是站立舞拳却不厌其烦,她不断重复,有的句子甚至重复了十几二十遍,所以,他们之间还达不到“谈话”的地步。 不过踢鸟却很高兴。站立舞拳告诉他,她很清楚白人的语言,只是许久没说,舌头转不过来而已。现在,他就让她练习,如果站立舞拳的舌头转过来以后,就可以做为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翻译,这对双方都有好处。 晚上的跳舞营火会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一位勇士进来,要他出去检验一番,踢鸟便对中尉做一个告别手势,有关白人的语言,他在站立舞拳的不断重复中,也暗自练习,现在,他很大方他说:“哈,要饭。” 4 邓巴中尉没有想到今天的见面,竟会在突然间停止。 他跟着踢鸟走出帐篷,却发现帐篷外热闹非凡,似乎所有人都出来了,他们把放在酋长帐篷里的熊搬出来,拿到部落间的空地上,空气中浮动着节庆的气氛,中尉很想留下来,看看究竟,但是安静者匆匆的走入人群中,至于和他讲话的女人,也走开了。 她身材十分娇小,站在其他印第安女人之间,宛如她们的孩子一般,中尉一直注视着她的背影,直到消失在人群中为止,她没有回过头来看中尉一眼。 然后,中尉看到西斯可了,一个面带微笑的少年,竟然能够驾驭西斯可。这名少年无论在拉缰绳,转圈,或轻拍马脖子方面,都做得和中尉一模一样。少年对中尉讲话,眼光羡慕地看着西斯可,中尉知道少年在称赞西斯可,他轻拍西斯可的背,这匹马的确是良驹,没有人士不喜欢它的。 群众中有一些骚动,少年转身跑人人群中,中尉很想留下来看,但是没有人邀请,使他十分为难,为了不讨人厌,中尉只有回家。 在离开之前,中尉牵着西斯可走到引起骚动的地方,原来在一座大帐篷后面,大约有十几个人,正在戴土木牛面具、弯角、卷毛,和两个黑眼洞,与水牛一模一样,这些戴面具的人,身上漆着各式奇怪的图形。中尉跳上马背,西斯可对空长鸣,有人因此而抬起头看他,但是没有人挽留,中尉只有快快离开。 5 由于已经混熟了,双袜不仅只在中午时分出现,早上或晚上,它随时有可能出现,它替中尉警戒巡逻,就像其他军营中所养的狗一样,而且,它的活动范围,不再仅限于河的对岸,有时候它会越过河,来到距离中尉二十或三十尺的距离。每当中尉振笔疾书时,它的黄眼睛总是露出不解的神色,她像弄不憧,中尉为何会花那么久的时间,在笔与纸之间。 中尉嘀达达骑着西斯可回来,心中仍有一丝除之不去的惆怅感。他是个热情的男人,每加入群众,总希望能立刻与大家打成一片,但是,他又被苏族人拒绝了,在这大草原问,他不愿只有日月垦辰为友,他渴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此刻,寂寞就像暮色,从四面八方而来,他觉得十分寂寞。 双袜坐在茅屋门外三十尺,天色昏暗,中尉差点没有看到它,他跳下马,双袜头偏着,眼睛骨溜溜地看着他的营房口,这只老狼怎么了?中尉放下西斯可,走到自家门口,屋内似乎有动静,他往旁靠一步,不是人,他探头进去,原来是一只大鸡,躺在地上,似乎才刚被猎杀,脖子抽动了两下,便不再动弹。中尉上前察看,这只鸡的致命伤在脖子上,血从脖子流出来,但是伤口周围的羽毛仍旧好好地贴附着,显然这只大鸡在死前并没有挣扎的机会,地上也没有鸡走动掉下来的羽毛,它是被谁杀死?又何以会进入他的屋子? 中尉不相信地看着门外的双袜。 “嘿,它是你的吗?”他大声问。 双袜没有回答,琥珀色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地看着躺地上的鸡。 “好吧,”中尉耸肩,“那么,就算是我们两个的罗。” 6 双袜仍旧坐在原地,它的眼睛随着中尉的行动而转动。中尉杀鸡拔毛,除去内脏,然后又生火将鸡烤得香喷喷的。 这是一只好鸡,肉多又甜美,中尉津津有味地吃着,并不时撕下一、两块肉丢给双袜,他很饿,一整只鸡很快便被他吃光,他把鸡骨头留在院子,天黑以后,双袜自然会来衔走。 然后,中尉坐在遮阳篷下抽烟,随着夜晚的来临,各种夜间动物开始活动,这些夜间声音,曾使他无法人眠,但是现在,他已经熟悉,不再心惊胆跳。 来此地的生活,一切尚称顺利,他和印第安人打好交道,也算是尽一份美国国民的责任。然后,他突然想到南北战争,由于有如此久的时间没有和国内联络,他不知道战事进行得如何,说不定……战争已经结束了。南与北,那一边胜利呢?不,他不愿想像此事,很快的,他把战争推到脑海之外。 事实上,一来此地之后,他几乎就不再想战争的种种,他在过日子,此地的生活,是一大冒险,但他过得很好,星空之下,一条河,一把火,一枝烟,使他恬然自得。 除此之外,他还有令人兴奋的邻居——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对他而言是个谜,他喜欢他们,渴望了解他们,如果能够和印第安人结交朋友,将是可遇不可求的生活体验。想到此,邓巴中尉不再像刚来时,那么渴望军队前来,甚至,如果军队永远不来,那么他会有更充裕的时间,可以结交朋友。 中尉打了一个哈欠,他扔掉烟,用脚踩熄,再将双手高举过头,大大伸了一个懒腰。 “睡觉去,”他说:“今晚会有一场好睡。” 7 邓巴中尉在还未天亮之前醒来,他的小茅屋在震动,屋内所有东西在震动,甚至,连土地都在震动。 震动,确实是震动,上下不停地抖着。 他翻下床,张大耳朵,声音来自不远处,就在下面河边。 匆匆穿上裤子和靴子,中尉跑出门外,声音愈来愈大,像千军万马,从遥远的大草原外横扫而来。 他觉得渺小。 声音并不是冲着他而来,直觉告诉他,这庞大、不可理解的轰隆声,并不是大地震或大洪水,它显得急躁旺盛,是某种活的东西弄出来的。当然,地底的震动,也是同一种东西弄出来的。 然后,他看到它们奔腾而来。 是水牛群! 离开他一百码之处,一群庞大的水牛群,以飞快的速度,在暗夜中奔跑,由于天色大暗,中尉无法看清它们,只觉得它们像惊天动她的黑云,所过之处,天地为之动容。 水牛群! 数量如此庞大,一批接着一批,急速前进的黑云,翻天覆地,横扫千军。中尉张大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他从未见过如此伟大的景象,他的心灵被震撼了。 水牛群! 水牛群是大草原的主角,它们宛如海洋中的鱼,天空里的鸟,大草原是它们的生活天地,无边无垠的水牛草,并不是为观赏而生,它们是为水牛群而存,没有水牛群,大草原毫无意义。 它们是大草原的生命。 它们跑过河流,奔向不知何方的目的,渐渐地,惊天动地的震动和轰隆声逐渐远去,中尉还没有从极度的震撼中清醒,他梦游般地走向畜栏,西斯可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水牛群给震吓住了,中尉抱住西斯可的脖子,依偎在它身边,注视着尚未走远的水牛群。 8 当中尉冲人苏族部落时,整个部落的人都聚在中央空地的营火前。 中尉看到大营火,看到戴水牛面具的勇士,看到一边跳舞一边打鼓的族人,看到被火光照耀的圆锥形帐篷。 他以最快的速度奔驰而来,大草原在他脚底下迅速后退,风自他两侧咆哮而过,他什么都没想,只是一再地练习苏族话的水牛,应该如何说。 现在,他就用苏语高喊水牛,没有人听见他的,他们的鼓声太响,甚至连西斯可的蹄声也没听到,中尉拉紧缰绳,他要西斯可停下来,但是西斯可一跑跑得大急太快,它停不住,跑进所有跳舞人的中央。 中尉用力拉西斯可,西斯可仍无法煞住,它前腿抬高,对空长嘶,身体疯狂扭摆,竞把中尉摔下马背。 中尉破坏了这一场舞祭,一群勇士拥上前,将中尉团团围住,其中一人拿着长矛抵住中尉胸膛,只要他稍一用力,立可穿刺中尉身体。 中尉在地上翻滚。“水牛!”他大叫,一手挥开抵在他身上的长矛,一手试图要站起来,但是人们不给他站起来,没有人明白他说什么,几只拳头同时对他挥过来。 这时候,有人在背后大喝,所有揍打中尉的人,立刻站直身体,然后,有一张脸凑过来。 是踢鸟。 中尉赶紧说:“水牛!” 踢鸟的脸再靠近了一点。 “水牛!”中尉大声说。 踢鸟摇头,他再靠近,眼睛睁着大大地,直视着热切着急的中尉。 “水牛?”踢鸟问。 “是的,”中尉笑了,比手划脚。“水牛……水牛。” 踢鸟回过头,对围观的族人翻译中尉带来的讯息,他的声音如此大,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所有人一听到水牛这个字,立刻高声欢呼,他们把中尉从地上抬起,中尉差一点被打扁,但是现在他成为报佳音的使者,围在他身旁的印第安人,每一个人脸上,都泛发着兴奋光彩。 水牛群来了! 第十八章 1 每一个人都走了。 当篷车队黎明时移走,河畔的帐篷完全拔除,这地方又是一片荒凉。 侧翼部队从每个方向加入。重头部队的战士骑在马上,位于最前面的战线。后面是妇女和小孩。有些骑在马上,有些没有骑马。马匹拖着橇,橇上堆放许多用品,步行的人在旁边走着。年纪很大的老人,都集中在一辆辆四匹马拖的篷车里。殿后的是一大群马匹,马群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 瞧瞧这团队浩大的组织,以及旅行前进的速度,就够人惊讶了。大队人马发出的嘈杂之声,更是不可思议。这队人马的组织能力,令人称奇,每个都各有岗位,各有所司。 但是,最令邓巴中尉吃惊的,就是别人对待他的方式。不过前一天晚上,一个男人以怀疑冷淡的眼神看着他。站在他的立场,自然会有这样的反应。 现在,女人们爽朗的对他笑着,战士们甚至能和他开玩笑,打成一片。孩子们时常找他玩,偶而也讨嫌一番。 苏族对待他的态度,全部有了新的转变,一反过去防卫、克制感情的方式。现在,他们都成了欢乐的人们,自由自在,也使邓巴中尉,和他们融成一气。 对苏族来说,野牛群的来临,比任何事情部令他们精神大振,使日渐松懈的精神,又再度凝聚起来。但是,中尉心里明白,当大队人马,计划要横越草原,有他在是很重要的,因而他骑在马上,更显得神气活现。 在抵达席格威治营地,还有很远一段路的时候,侦察队就带回消息,他们发现一大群野牛的脚印,地点正和中尉预测相同。固此,又派出更多人马,前往主要野牛群吃草的地区。 每一个侦察兵,同时都带了好些人马。他们将骑马前奔,直到寻到了野牛群为止。然后他们回到总队,报告野牛群大约有多少头数,离总队还有多少里远。同时,他们的报告还要提到,苏族打猎的地区,是否有潜伏的敌人。 当大队人马经过时,邓巴在席格威治营地短暂停留了一阵,他搜集了一些烟草,他的左轮和步枪,以及爱马西斯可的谷物。几分钟后,他又回到踢鸟和他助手的身边。 当他们横过河流,踢鸟要他往前,另外两个骑马的男人,则走在大队先头部队的后面。不久,邓巴第一个发现了野牛群的踪影;巨大的野牛群,在草原上散开有半公里宽,远远望去,宛如一条满是粪便的公路。 踢鸟描述着眼前的景象。当地平线上扬起两阵风尘,中尉倒不致十分吃惊。最后出现两个骑马奔驰而来的骑士,正是一对转回程的侦察人员。 领着备用的马群,他们急驰而来,在十熊的侍从前,勒住马报告。踢鸟骑马过去商议,邓巴也跟了过去,但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他凑近注视着这个武装的侦察兵,希望从他的表情,能看出什么。 可是,他却不能从那人脸上的表情,看出什么。如果他能听得懂语言,他就会知道,那一大群野牛,停在离他们大队人马现在的位置以南,十里远的地方。牛群停下来吃草的地方,是一处很大的山谷。那个地方,他们只要花一夜的工夫,就能很快地到达了。 谈话很快变得热烈起来,中尉也像是很有反应,把身子往前倾,好像听得人神。那些侦察兵做了许多手势,首先朝南指,接着又朝东指,倾听的人,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更阴暗。人们花了一些时间,询问这些侦察兵一些问题,十熊就骑在马上,和他推心置腹的幕僚们,举行了一个会议。 很快的,两名骑士迅速策马离开了会议,往来时的路奔去。当他们走了之后,踢鸟看了看中尉。邓巴从他脸上表情,就已猜出八分,他心中想的大概是什么。 他的身后,响起一阵马蹄声,中尉转过头,看到有十二名战士,负责最前面的阵线,最骁勇的悍将,位居最前方的领导地位。 他们停在十熊一群人旁边,经过一阵商议之后,带着一名侦察兵,朝着东方飞驰而去。 大队人马又开始移动,踢鸟也适时回到原来位置,位于这个白种军人的身边。他可以看出中尉的眼里充满了疑问,但他不可能把这样的事解释给他听,这是恶兆。 目前已经发现,附近有敌人。这些神秘的敌人,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从那些人的行为来看,可以证实他们都是人类,可是没有灵魂,也没有价值。毫无理由大肆屠杀野牛,无视苏族的权利。这是很严重的事,要好好教训他们一番。 所以,踢鸟回避了中尉询问的目光,转眼注视东方,那一小队人马扬起的黄尘滚滚。他默默祈祷,祝他们任务成功。 2 当他看到远处呈现出略带粉红色的头盖骨的那一瞬间,他就知道,接下来呈现的将是一片残酷的景象。那一块块略带粉红色的头盖骨上,远远看去有很多黑色的斑点。当大队人马凑近之后,他看得出人们震撼的神情,大家突然挨紧了,而中尉松开了他上衣的另一颗钮扣。 踢鸟有意把他带到前面去,但他的直觉感到,这不是惩罚,而是教育,这种教育,最好是亲眼目睹,而不是去说,冲击力将会更大,对双方都有更大的受益。眼前这景象,踢鸟以前也一样没有看过。 就像温度计中敏感的水银,中尉的愤怒和悔恨,慢慢爬到他的喉间。当他和踢鸟,领着大队人马,穿过屠场中央地带时,中尉不得不时时咽下心头泛起的苦涩与辛酸。 他数到二十六头野牛,就知道再也数不下去了。每只野牛的尸体上,群集了许多大乌鸦噬食牛尸,有些牛尸的头上,全被一群忙着噬食的黑乌覆盖。每只鸟互相争夺,抢着啄食牛眼睛,它们一边争食,一边尖叫、拍翅、扭动。没一会儿,那些牛尸的眼睛已被啄食成很大一个黑洞,黑乌鸦饿极大嚼,在牛尸与牛尸之间,来来去去忙着争食,又忙着排泄,好像强调这场宴会是多么丰盛。 狼群从各个方向出现,当大队人马很快经过时,那些狼群低头弯腰,畏缩蹲伏。 但是在几里之内,还有更多的狼和马在等候着。中尉粗略估计一番,可能多达一万五千多磅的鲜野牛肉,可是却在午后的骄阳炙晒下,逐渐腐烂掉。 他想:这些被动物噬食的剩肉,会慢慢发出腐臭的味道,他怀疑,屠杀这些野牛的人,也许是他印第安朋友头号大敌有意干的,这是一项令人恐怖的警告。 当他行至一尺内,看着这大动物的尸体时。看到这二十六只牛尸,从颈部到臀部都被割开了,为的是把兽皮剥走。他看到牛尸张大的嘴中,没有舌头,再看看其他的牛尸,也是一样。这个倒还罢了,可怕的事还不止这一桩呢! 邓巴中尉突然想到,在小径里死的那个男人,就像这些野牛一样,那人是侧躺着,子弹从他的头盖骨穿入,然后从右侧下颚穿出。 那时,他还是约翰·邓巴,一名十四岁大的男孩,以后的年岁中,他也看过许多许多死人。有些人的脸都没有了,脑浆像软糊状的粥一样,一直流到地上。但是,他平生所见的第一个死人,也给他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主要的是因为那人的手指。 那时发现有两个男性的尸体,被杀害后手指都被切下。当巡警来的时候,十四岁的邓巴就站在警察右方后侧。那名警官四下看看,似乎也不像特别针对着谁说的。他说:“这个杀人犯,只为了被谋客人手指上几枚戒指,才杀害他的。” 如今,这些野牛一只只陈尸在地上,猎牛的人,要的是牛的兽皮,一张张兽皮全剥了去,又扯下牛的舌头,把牛的肠子和内赃全拖了出来,摊在草原上。邓巴看得触目心惊,就像看到同样一种杀人行径。 他看到一只未出生的小牛,从母牛割开的腹部被拖了出来。乍见之下,使他想到那天晚上看到小径死了人的景象,在他心中响起了叹息,那两个字又跳人脑海中。 谋杀。 他瞥了一眼踢鸟,这个印第安巫师,他正瞪视着那个未出世小牛的残骸。他的脸拉得很长,也很冷静,看不出他的心思。 邓巴中尉转身走开,然后回头看看大队人马。现在整队的人马,在屠场曲折穿越前行。走了好几星期的行程,一直挨着饿,俭省地吃点东西。如今,见到这一大堆新鲜野牛牛肉,没有人停下来,割些牛肉饱餐一顿。整个早上,大队人马发出嘈杂刺耳的各种声音,现在全都静了下来。中尉可以看出,每个人的脸上,流露出忧郁的神色。原来一直以来,循迹而来,会跟踪到一大群野牛,想不到突然变成这样可怕的场面。 3 当他们大队人马,到达狩猎地区,那时马匹在地上,投下巨大的阴影。妇女和孩子,选择在山脊的背风面架设营帐。大部份男人,则在天黑之前,骑马前去侦看野牛的踪影。 邓巴中尉也跟去了。 从新扎营区算起一哩的地方,他们三十侦察人员弄了一个小营区,距离宽阔的山谷,只有几百码远。 他们把马匹拴在下面,六名苏族的战士,和一名白人,开始攀援上长长的西面坡地,逐渐离开谷地。当他们接近山顶时,每个人都互相靠拢,攀爬最后几码。 中尉期待地看着踢鸟,只见他微微浅笑。这名巫师指指前方,将一根手指放在唇前嘘了嘘,邓巴知道他们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只有几尺前面,便是壁立千切的峭壁。眼前一无所有,只是一大片的天空。他意识到,他们已经战胜了困难,爬上峭壁。草原刮来的风,一阵阵拍打在他的脸上,他抬起头,往下俯视下面几百尺的山谷。 那一片山谷,非常壮阔,绵延四或五哩宽,至少有十哩长。草色青葱繁茂,在风吹下成了起伏的绿浪。 中尉不止注视到丰美的青草,辽阔的山谷,甚至万里苍穹,积云一片,以及西沉夕阳,霞光万丈。这些天造地设的美景,都比不上覆盖山谷,数以万计,像地毯般密密麻麻的野牛群,那景象才真是壮观得令人叹为观止。 这儿的山谷不但辽阔,还有着为数众多的野牛群。中尉的脑海不停翻腾,约略估计会有多少头牛数。有五十万头?七十万头?可能还不止?一片密密麻麻的野牛群,已经无法计数了。 他没有吼叫,或是跳起来,或是低语轻吃他的惊愕。鳞峋的岩石刺痛他的身体,但他似乎没有多少感觉。一只黄蜂,停在目瞪口呆的中尉身上,他都没有伸手挥去,仅仅眨一下限。 他正注视的,是一项奇迹。 当踢鸟拍拍他的肩膀,他才意识到,好长一阵子,他都一直张大了嘴巴,草原的风,都把他的嘴吹干了。 他木然的摇摇头,回看斜坡。 其他的印第安人,已经开始往下行了。 4 他们在黑暗中骑马骑了半小时,看到好几处营火,只觉恍然似梦。 家,他想,这就是家了。 怎么可能?在遥远的平原,不过是点着营火的帐篷,也不过是临时搭建的。这两百多名印第安原居民生着,他们的肤色和他不同,他们的语言说来结舌,讲起人话来像喊叫一样,他们可能永远相信一些神秘之事。 但是,今晚他好疲累。被应允来到这舒适的发祥地。这一直是家,他很高兴能看到。 其他的人,和三名半裸的侦察兵,在最后的几哩,一直骑在马上,也很高兴看到这景象,他们又开始恢复谈话。连马匹也嗅觉出,行走时也昂头阔步,几乎要开始快跑。 他希望能在身旁昏黑的人影中,看清楚踢鸟。这个巫师,他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在这么黑暗的夜色中,和这些狂野的男人,逐渐走近他们狂野的营帐,如果没有巫师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他觉得好无助。 距离半哩之处,他听到了声音和鼓声,身后的骑士们,议论纷纷,嗡嗡声不知说些什么。突然间,马匹被鞭策奔驰起来,但他们都挨得很紧,一起奔驰配合得很好。邓巴中尉也感觉到那股按捺不住充沛的精力,人和马合成一体。奔腾之势,没有人能够遏止。 男人们开始尖声喊叫,声音高而锐,像美国西北草原一种小狼的吼叫声。而邓巴也兴奋地跟着叫啸起来,也尽情吠出他自己的声音。 他已经能够看清营人的火焰,和黑色的人影,在营帐旁走来走去。他们也意识到一行人马,这时已回到大草原和他们会合了。 这营区,使他生出一种很有意思的感觉,这种感觉告诉他,这儿有了不寻常的事,使人心骚动。一定在他们不在的时候,发生了异于平常的事来。当他骑近时,睁大了眼睛,试着想看出些端倪.好让他知道,到底是什么地方有了异样。 接下来,他看到武器,堆放在最大一处营火的边缘,就像一辆漂亮的马车浮在海面上般,不是适得其所。 那么有白人在帐篷里。 他用劲拉住了他的马匹西斯可,让其他的骑士,从他后面超越向前,这时他得停下来好好想一想。 西斯可紧张又焦躁,而中尉则开始思考。当他想像那些听到的声音,但又不愿听到他们说的话。他不想见到那些白人的脸,他们正急着要见他。他也不想去回答他们的问题。他也不想听到,那些未曾听到的消息,他也不愿触及那辆篷车,在他眼里,那是一个丑陋的东西。 可是,他知道自己没有选择,他也无处可去。他控制住西斯可,慢慢的往前走。 当走到距离五十码的地方,他顿了下来,印第安人正精力充沛的跳着舞,那些侦察兵这时也跃下马匹。他等着想看个仔细,然后他把所有的脸孔细细瞧过。 这儿没有白人。 印第安人再度围拢了跳舞,邓巴顿在那,他又很小心搜巡帐篷。 也没有白人。 他走向一群悍勇男人那边,这群人在下午的时候离开他们,他们似乎全神贯注,很显然正忙着庆祝什么。好像前前后后,在传递长长的木棍,一边喊叫着,其他的人们,也聚集注视他们,也跟着一块喊叫。 他骑着西斯可凑近时,中尉这才发现刚才看错了。他们不是围绕着在传递好几根长长的木棍,那是矛。其中有一个传给飘发,他把那矛高高朝空中举起,邓巴这才看清他把那矛高高朗空中举起,虽然没有微笑,但可确定他非常快乐。他浑身打颤,情绪激动,发出颤抖的长啸,声音如狼嚎一般。邓巴注意到,矛的尖端像有头发绑在那儿。 就在这一瞬间,他看清楚那是一颗头颅上附着头发的头皮。这是一块新鲜的头皮。那头发是黑而卷曲的。 他目光扫视其他的矛尖,其中还有两个也有头皮连着头发:一个是浅褐色,另一个是沙色带金色。他很快看了眼篷车,发现他原先没发现的,那儿正堆着好大一堆野牛皮。 突然,一切都豁然开朗了,就像万里无云的晴空一样明朗。 这些野牛是属于那些谋害野牛的人,而这些带发的头皮,是杀野牛的人的,这些人,在今天忙着屠杀野牛的下午,还活生生的。他们都是白人。中尉的思绪非常纷乱,全身都麻木了。他无法参与这项庆祝,甚至看不下去,他得走了。 他刚转身,正好触及到踢鸟的视线。这名巫师,一直开心的微笑着。但是,当他看到邓巴中尉,站在营火后阴影中时,他的微笑消失了。然后,他似乎不想让中尉感到困窘,他转过身子。 邓巴愿意相信,踢鸟的心常跟他在一起,也隐约知道他困惑纷乱的思绪。但在此时,他无法再想这些,他只想离去。 他把用具放在远远一边,绕过营区,骑着“西斯可”奔向草原。他一直奔驰,直到奔至看不到营火的地方。他把自己的铺盖卷展开来,铺在地上,躺在地上看着星星,试着想相信,那些被杀死的全是坏人,他们罪该至死。可是这没有用,他无法确定……。他试着去相信飘发和踢鸟,还有其他所有的印第安人,他们杀了白人,但心里不见得快乐。可是,他们分明是很快乐的。 除此之外,他还想去相信更多的事,尤其想去相信,他不是在目前的处境。他多想相信,自己正在星际飘浮,但他不是的。 他听到西斯可躺在草地上,发出重重的叹息声,接着就悄然无声了。邓巴的思绪,转向内省,想着他自己,甚至是他所缺乏的自我。他既不属于印第安人,他也不属于白人。当然,他也绝不属于星空的。 他只想属于对的一方。如今,他一无所属。 他喉间埂咽抽搐,虽然强行抑止住,可是却抽搐得更厉害。没有多久,方才止住,只有把这种悲伤压抑到心底。 5 有什么东西拍拍他。当他慢慢转醒的时候,心想可能是在做梦吧,好像背后有什么东西,用肘轻轻推着他。整个夜晚,他都蒙着毯子睡。毯子被露水儒湿,变得沉甸又潮湿。 他抬起毯子的一角,看到早上朦胧的天光。西斯可站在草地上,离他只有几尺远,它的马耳竖立着。 然后,那种感觉又来了。好像有什么东西,轻轻踢着他的背。邓巴中尉拉开毯子,看到一个人,就站在他面前。 那是飘发,他的脸上,敷涂着一条条上黄色的储土,手里握着一把明晃晃,新的来福枪,中尉不由得屏住了气。这一回,飘发要杀的可能是他了。中尉想像他一块带着头皮的头发,可能悬挂在这名印第安武士的矛尖上。 当飘发把来福枪举得更高一些的时候,他微笑了,并用脚趾轻轻戳戳中尉身旁,以苏族的印第安语,说了些话,当飘发放下他的来福枪,好像在玩想像的游戏时,邓巴中尉仍然僵直地躺在地上。他又比划,像把大块食物,送入口中,仿佛一个朋友,跟另一个朋友玩闹着,又再度用脚趾,搔着邓巴的肋骨。 6 他们顺着风行,大队人马中,每一个健康的人,都编入牛角形的阵势中,逐渐向两边渐渐扩散,一共有半哩那么宽。他们小心地不去惊动野牛,一直到准备奔腾为止。 身为新手的邓巴中尉,夹杂在众多有经验的老手之间。当阵势展开时,他试着去吸收他们猎野牛的战略。他在编制中的位置,靠近中央,他可以看到,他们是如何慢慢分出许多小队,对着那群庞大的野牛群。右翼不断前进,中间则向后退,在他右边的编队则慢慢拉成直线。 这是包围。 很靠近了,他已经听得到牛的叫声;偶尔传来小牛的哭号声,母牛的叫声,和大群公牛偶尔发出喷鼻息的声音。好几千头的动物,就在眼前了。 中尉向右边瞥了一眼。飘发就在他身边,当他们步步向牛群进逼时,他睁大了眼睛看,甚至没有意识到骑着的马匹在前行,以及握在乎中来福枪在摇晃。他锐利的眼神,眼观八方:一边看着狩猎的阵仗,一边注意着猎物,以及两者之间,愈来愈缩近的距离。如果空气能看得见,他甚至能注意到每一瞬间的变化。他就像能听到一个看不见的钟,倒数计时的声音。 甚至邓巴本身,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他可以感觉到紧张得汗毛直竖,空气几乎全然停止流动,好像什么都没有了,他不再听到围猎马群杂沓的蹄声。即使是前面的野牛群,也突然沉寂了。在厚厚的云层下,死亡的气息飘浮在草原上。 当他离那些毛茸茸的野兽,只剩下一百码远的时候,那些野牛抬起它们的大头,面对着他,嗅出空气不对劲,耳朵可能听到了什么,但它们衰弱的视力,却无法清楚辨明。它们的尾巴上翘,像一面小小的旗子。牛群中最大的一只,费劲地在草地上往前走,甩甩头,粗声大气喷着鼻息,像是对侵入它们这么一大群人马的挑战。 随后,邓巴了解每一名猎者,是否能杀死一头猎物,并不是预先能知道,也绝不是守株待兔的事。要猎野牛,每一个人都得争取自己的机会。 整个右翼部队骚动起来,角形最尖端的人马,率先冲了出去。 这第一波攻击的速度非常惊人,从队伍阵仗中冲了出去,邓巴看得目不转睛。 原本面对着他的公牛,这时转头跑开,就在这时,所有印第安人马全往前冲,马匹奔驰的速度这么快,西斯可几乎从中尉胯下奔逸而出。他抓紧它的背,指尖感到马匹奔跑的振动。这个时候,是无法停住马,好像它用尽了所有力气在奔驰,一味向前,好像只有快速奔驰才能活着。 邓巴左右顾看,两边的骑士都不见了踪影,掉过头看他们,只见他们全落在后面全力奔驰。他们已经尽了最快的速度,可是比起西斯可,他们的座骑都太慢了,若想挣扎赶上,毫无希望。每过一秒钟,又落后一段距离。突然,中尉一个人独自领先,在追逐的一群猎人之前,奔逃的那样野牛之后。 他不断奋力强拉西斯可的缰绳,可是这匹马好像一点感觉也没有,它一点也没有去注意主人的指令。西斯可伸长马脖子,马耳在急奔中变得扁平,鼻孔中喷着好大的气,顺着风急速地跑,距离野牛群愈来愈近了。 邓巴中尉没时间多想,草原像在他脚下不断飞驰而过,头上的蓝天也迅速向后移,在天地之间,是一大群奔逃扩散的野牛群,这些受惊吓拼命奔逃的野牛,像一堵大墙一样。 现在,他离牛群更加接近了,甚至都可以看得到它们后腿和臀部的肌肉,也看得见它们奔跑而翻起牛蹄的底部。不过几秒钟,他近得可以摸到它们了。 他正冲进一个最可怕的噩梦里,就像一个乘着扁舟的男人,无助地朝瀑布口漂流过去。中尉没有尖叫,甚至无法祈祷、或划个十字,但他可以闭上眼睛。脑海又浮现了他父亲和母亲的影子。他们会为他做些事,那是他从未见过他们做的。他们热情的吻着他。听到好多沉重的碰撞,就像上千个鼓,咚咚隆隆翻落下去的声音。中尉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置身在一个梦一样的地方,一个山谷满是巨大褐色和黑色的圆石,朝着同一个方向发射出。 那些石块跟着牛群一块滚动。 一万多个野牛惊天动地跑起来,发出极大如雷的响声,可是却也带来一种奇异的沉静感。邓巴在这群受惊野兽奔窜之际,却感到飘浮在一种疯狂的宁静中。 他紧抱住西斯可,注视着野牛群,像一张巨大、会移动的地毯。他想像如果在安全的空地,他跃下马,从一个牛头跳到另一个牛头上玩。就像小男孩在溪中,从一块大石头,跳到另一块大石头。 他的手全是冷汗,来福枪有些滑溜,差点掉了。正在这时候,那只在他左边奔逃的公牛,离他不过一、两公尺远,很快就掉头冲过来。用它毛茸茸的头,试图去抵西斯可。可是西斯可非常灵敏,很快跳开。那野牛的牛角,不过摩擦一下马的脖子。这一冲撞,差点把邓巴中尉撞下马背,如果跌了下来,一定会摔死。可是,这只野牛仍然紧紧跟着,甚至跳过另一头正在奔逃野牛的背部。 中尉慌了,他把枪放低,朝那头野牛开火,这时那野牛又要冲上来,用头抵住西斯可。这一枪射得很差,但子弹也射入这头野牛的一只前腿,它的膝盖扭曲,这头牛翻了一个人筋斗。 突然,他发现周身都变得空荡荡的。野牛群听到枪声,吓得奔得老远。他勒住马,这一回,西斯可有了反应,也停住了。兽群奔跑的隆隆声,也远去了。 当他正注视那一大群野牛,逐渐远去时,他看到后面一群狩猎者也赶上了。这些赤身课体的印第安人,骑在马上奔跑,就像许多软木飘浮在深海中,他出神的看了好几分钟,看着他们扬起滚滚黄尘,拉满了弓,箭矢飞出,接着一头又一头的野牛倒了下去。 不过几分钟光景,他又折了回来,想亲眼看看他所猎的猎物。只想确认一番,因为大狂喜了、简直不敢相信是真的。 不过是比刮胡子还短的时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 7 刚刚站在这头野牛旁,觉得这动物真大,但死了,单独地僵硬躺卧在短短的青草上,看起来似乎更大些。 就像参观展览的人一般,邓巴中尉慢慢的绕着那只牛尸打转。他在巨大的牛头前停了停,伸手握住牛角,拉拉看。牛头好重,他伸手把整只牛摸一摸;肉峰高起的地方,有浓密的毛,接着牛背的线来往下斜,臀部的毛细滑柔软。他在指尖握住成穗状的牛尾,小得有些荒谬。 他绕回几步,中尉又蹲在牛头前,捏着下巴垂下长长的胡子,使他想到将军的山羊胡子。他心想,这头牛可能在牛群中,是属于领袖级。 他站了起来,又退了一、两步,仍然仔细端详着这只野牛。这么大的动物,竟能存在,实在是件美丽又神秘的事。何况这一群,就有好几千头之多。 他想:说不定有上百万头。 取了这条牛的性命,他一点也不感到自傲,也没有悔恨自责。不过,总感到一种肉体感觉到什么,他能感受到胃在蠕动,甚至听到胃咕咕叫了。嘴里开始掉下口水。好几天来,没吃过一顿饭餐。现在注视着这一大堆肉,才意识到自己真饿了。 狂烈的猎杀行动,不过十分钟光景就结束了。野牛群抛下死去的牛尸,这时已奔逃得无影无踪。猎者把猎物拖了回去,老弱妇孺们,带着炊事用具,在平原等着他们了。他们的声音,透露着兴奋,使邓巴感受到,好像某种宴会要开始了。 突然,飘发跟着两名伙伴策马奔来,洋溢着成功的喜悦。他跃下那匹大马,脸上挂着微笑。中尉注意到,这名战士的膝盖下面,有一个伤口。 但是飘发却没有注意,他走到中尉旁边,仍然开心地笑着。当他挨近中尉身边时,他拍拍他的背,好意的和他招呼。 他愉快大笑,把一把沉重的刀子,交到他手里,他用苏语说了些什么,又指指那牛尸。 邓巴干站着,羞涩地看着手中的刀子。他无助地微笑,摇了摇头,不知该怎么做。 飘发在一边喃喃说了些什么,他的朋友听了大笑。他拍拍中尉的肩膀,接回那把刀,然后一个膝盖跪在邓巴猎来那头野牛的肚子上。 他神色自若,悯熟地拿着那把切肉刀,朝野牛的胸部,深深割了下去,双手加把劲,拖着刀背,剖开一只牛。当内脏都露出来时,飘发伸手到腹腔中探索,好像一个人在黑暗中感觉什么。 他找到他要的,辛苦拉扯一番,原来是一块很大的牛肝,托在双掌上。他把这当奖品,给那看得呆呆的中尉。邓巴小心翼翼接了过来,但他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鞠个躬,又把那块肝,恭恭谨谨奉还回去。 自然,飘发有些不高兴,但他知道这个白人不懂得印第安人的规矩,也就不予理会。他也学他鞠了一个躬,将那犹有徐温的肝,送到嘴边,在边缘咬下一块。 然后这名战士,把这块肝传给他的朋友们,邓巴在一旁紧紧注视看,每个人都咬下一口生的肝吃下肚。他们吃得津津有味,好像那是新鲜的苹果派。 现在这一小群人,有的站着,有的骑在马上,都围着邓巴的野牛。踢鸟也在那儿,还有站立舞拳。她和另外一个女人,已经开始剥牛皮了。 飘发把那块大家都咬过的牛肝,再度交给邓巴,他再次接了过来。他呆呆的拿着那块牛肝,目光一一看过每一个人,看着这群人中,哪个人脸上露出放过他的表情。 可是没有,没人帮他这个忙。他们都沉默地注视着他,期待着。他明白,如果再把牛肝传给别人,那就大傻了,甚至踢鸟也在等着。 这时,邓巴只好拿起牛肝,送到嘴边。他告诉自己,咬一口牛肝,多容易啊。但就像要他吃一匙痛恨的青豆,那般困难。 他只希望自己不要呕吐出来,他咬了一口牛肝。 那生牛肝好软,人口即溶。当他阻嚼时,注视着地平线。有一阵子,邓巴中尉品尝着生牛肝,心中万分讶异,几乎忘了眼前沉默的观众,脑海中浮现出令他惊异的讯息—— 这牛肝真好吃。 他不假思索又咬了一口。脸上很自然微笑了起来,并把那块生牛肝再传给他人。 他和其他猎人们一块狂欢,合唱着歌。 第十九章 1 像许多人一样,邓巴中尉一生中大部份的时间都是一名旁观者。观察多于加入。有几次,当他加入时,他的作为也是非常独立的,就像他曾经在战争中的经历一样。 也有挫折的事情,总也能过去。 当他欣然吃了牛肝时,有些事也有了改变,象征着这条牛是他杀的,听到同伴们鼓励的呼叫,然后他感到有归属的满足,要比如入任何团体都令他快乐。从一开始,这种感触就特别深。这几天,白天在平原上狩猎,晚上睡在临时搭建的帐篷,他感到内心很充实。 在军队,永远要赞美当兵是多有价值的事,视个人的牺牲为荣耀上帝和国家。中尉整天听这些理论,也尽量做到,但是那些话只充塞在中尉的脑海里,却不是他的心里。那些爱国的口号,不过是修辞学空洞的话,很快就会被淡忘。 苏族可就不同。 他们是原始的人们。他们往在辽阔、寂寞的另一个世界里。在白种人的眼里,认为那只是毫无价值的一大片土地罢了。 事实上,他们的生命对自己而言,都不是最重要的。他们透过对神的侍奉生活,也因此使脆弱无常的生命有了倚靠。他们不断的尽力而为,忠心耿耿,却没有怨言。这么简单、美丽的精神,就是他们生活的方式,中尉喜欢这样的方式,他的心中也因此得到平静。 他并没有欺骗自己,他也没有想变成印第安人,但是他知道,只要跟他们在一起,他将会学到同样的精神。 他悟到达一点之后,就更快活了。 2 屠宰可真是一项庞大的工作。 这儿或许有七十只死野牛,在土地上散落着,远远看好像滴下的巧克力。每个猎到牛的家属,都欢欢喜喜,把牛尸分别处理。 中尉简直不敢相信,竟然有这么多血。鲜血滴在屠场的地上,就像桌布沾到果汁。屠夫们的脸上、手臂上、身上全沾着血,血从马匹上或马车上,一路滴到营区。 他们取走了一条牛的每一个部份:牛皮、牛肉、牛内脏、牛蹄、牛尾、牛头。不过几小时光景,一只牛被支解得不见了,而且被吃得精光。只剩下在草原上摆设的宴席桌子。 在人们忙着屠牛的时候,邓巴中尉和其他几名战士,到处闲逛,大家兴致都很高。这回狩猎,只有两个人受伤,而且都不严重。另一匹老马折了前腿,和他们丰硕的猎物相较,这只算是小损失。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整个下午、大家愉悦地相处在一起,抽烟、吃东西,交换着说故事。邓巴并不了解他们的话,但那些故事很容易懂。 当中尉被大家点到说故事时,他有意学他们,故意做些戏剧性的夸张表情,把那些战士笑得乐不可支。这是这一天最有趣的时光,他又逗趣表演好几回。结果每一次、都引得大伙捧腹大笑。最后他想,听众们最后得抱住对方,免得被他逗得大笑,笑得撑不起身子了。 大伙笑,邓巴中尉并不在乎,他自个儿也一样大笑。他很幸运担任这逗弄大家的丑角,自己并不在意。他知道,和他们打成一片之后,一定会有美好的事发生。 他又变成了“许多男孩中的一个男孩”。 3 那天晚上,他们回到营区时,他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他的帽子。有一个中年的男人,把那顶帽子戴在头上,而那个男人,他并不认识。 在短短一阵子,中尉感到很紧张,他大步直接走了过去,指着那顶军帽,一点也不适合那个男人,他就事论事他说:“这是我的。” 那个战士好奇地看着他,摘下了帽子。在手中把玩一番,又戴回头上。然后从皮带上,拔下一把刀子,交给中尉,一言不发地就走了。 邓巴一直看着那人头上,他自己的那顶帽子,直到那人消失身影。他这才低下头来,看到手里那把刀子。刀鞘上镶着珠子,看来像是宝石,他走去找踢鸟,他想这样交易,自己太占便宜啦。 他自在的在营区行走。每过一处,他发现自己处处受到欢迎。 男人朝他点头招呼,女人微笑,孩子们嘻闹在他后面跟着跑。所有的人,都在热切等待着即将举行丰盛的大宴会,而中尉在他们中间,更是他们的开心果。虽然没有正式的认定。但大家都把他当成幸运的活神仙了。 踢鸟直接把他带到十熊的帐篷小屋,那儿刚举行过感谢仪式,老人仍然非常高兴。中尉杀死那头牛的肉峰,第一个烤出来。一切准备好了之后,十熊先割了一块,对大家说了些话。并把割下来的第一块肉给中尉吃,这是一项光荣。 邓巴微微一鞠躬,咬了一口,然后很有风度地把那一大块肉再交给十熊。这个举动,让老人非常高兴,也印象深刻,他点了烟斗,更抬举中尉,让他先抽第一口。 这个疯狂的夜晚,是从十熊帐篷前燃起营火开始的。每一个人都用火烤新鲜的肉:肉峰、排骨肉,每个人可以各取所好。 火光闪闪,这暂时的部落,在夜中间着火光点点,炊烟袅袅,吹向漆黑的天空。肉香味传了好几哩远。 人们大快朵颐,好像没有明天,当他们把肚子塞得饱胀饱胀之后,才休息一会儿,大家闲聊一会儿,或是玩玩游戏。一旦最后一盘肉烤好了之后,他们又回到言人边,拼命狼吞虎咽一番。 那天晚上,邓巴中尉好像自己吃掉了整条野牛,他和飘发到每个帐篷去走走,每处营火边团聚的人们,都把他们两人,款待得像皇族一样。 他们正要前往另一处,中尉在一个帐篷小屋前停了下来。中尉比手划脚表示,他的胃有些不舒服,想去睡觉了。 可是飘发却没注意去听,只看着中尉的紧身短上衣出神。邓巴低头看他的胸部,有一排铜钮扣,又抬起头看着他的朋友,一副看到猎物的神情。当他伸手摸摸那钮扣时,他的目光,变得有些呆滞无神。 “你要这个吗?”中尉问道。经他一问,飘发呆滞的眼神倒淡会了。 飘发没说什么。 一接触,使他停住了脚步。他注视着这个女人,她正紧张的吃吃笑着,不知她要玩什么诡计。 那群女人中,其中有两、三人开始唱歌,也舞了起来。好几个女人拉着他的手臂,他被要求加入她们。 附近都没有人,他回头看看,并没谁在看他们。 此外.他告诉自己,有些运动可能对消化有好处。 舞步很慢,也很简单。先抬一只脚,停在那,再放下。然后抬起另一只脚,停在那儿,再放下。他进入跳舞的圈子,学着她们的舞步,跟着大伙儿一起跳。每个人都开心地跳着舞,他非常快活。跳舞很容易就搂抱在一起,这是让他放松最好的方法之一。女人们一面跳,一面唱着歌,他抬起脚抬得过高,有时凭着灵感,引领她们跳出新的舞步,更能将自己和节奏融在一起。至少,他一直跳得很入神,中尉闭上眼睛,脸上一直挂着微笑,他全然进入忘我的境界。 他全然不去察觉,跳舞的圈子愈来愈小,直到他碰到前面的女人,中尉才意识到圈子竟变得这么小了。他看了看每个女人,女人们愉快地朝他微笑,邓巴安心了,又继续跳舞。 如今,他的背偶尔触到女人的胸部,是那么柔软,在跳舞时,有时也碰到女人的臀部,朝后一退,又碰到另一个女人丰满的双乳。 他好久好久,都没有碰到女人。对他而言,还是非常新鲜的感觉。太新鲜了,他不知该怎么做才好。 圈子缩到更小了,女人们只是笑,而他则在乳波臀浪中挤来挤去。 他无法再抬腿,这儿太挤了,连跳舞的动作都省了。 圈子散了,女人们拥着他,她们的手不断逗弄着他,从他的背摸到胃,又摸到他背的尽头,突然她们都抚摸起他最隐私的地方,就是他裤子的前方。 中尉忍不住,他再过一秒就要跑开了。在他还没动之前,那些女人先跑了。 他注视看她们奔到黑暗中,像羞怯的女学生。这时他才看出,是谁把她们吓跑的… 他一个人,一直站在火边一角。他戴着一顶猫头鹰头的帽子,看起来很抢眼,也显得很可怕。踢鸟对他咕浓说了些什么,但中尉却不明白他是否不高兴。 这名巫师从火边转过身子,中尉跟着他后面走。就像一条小狗,知道自己做错什么事,但却没被处罚。 5 有人在吃吃窃笑的声音传到他的耳里,可是他却睁不开眼。眼皮太重了,那吃吃窃笑的声音一直持续着,这才意识到有一股味道传到他鼻子里,是野牛皮皮衣的味道。现在,他可以确定,那窃笑的声音,一定就在近旁,而且就在这间房间里。 他强迫自己把眼睛张开,转过头朝声音来源望去,可是什么也没看到,不禁微微抬起了身子。帐篷里很安静;踢鸟家人一动也没动,像是睡熟了。 然后,他又听到吃吃的窃笑声,那声浪很高,声音很甜美,可以确定是个女人的声音,听出这声音是直接从地面另一端传来的。中尉微微又坐起来一些。置于帐篷中央的余烬,还有些火星,中尉现在才看得清楚了一些。 女人又吃吃笑了起来,还有一个男人的声音,那声音低沉又温柔,传到他耳中。他知道,那声音是从踢鸟夫妻床上传来的。 邓巴猜不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他揉揉眼睛,又把头伸高了一点。 现在,他可以看出床上有两个人,他们的头和肩膀伸出被子外面,这么晚了仍在动着。中尉眯着眼睛,想透过黑暗看个仔细。 两个身体,突然交叠在一起,这时沉默了好久好久,然后听到低声呻吟一下,像是累极了的呼吸声,传到他的耳里,邓巴这才意识到,这是性。 感到自己好像一个傻子,他很快睡下去,希望那两个人没有看到他这副笨样子,如此傻傻的看着他们。 这会儿,他更加清醒,听着那稳定又急促的声音,他们正在做爱,他的眼睛好奇地看着黑暗,这时看到睡在他近旁的人。 她侧着睡,背朝着他。看来完全睡着了。但他知道她的脸孔、身材,还有那一头红发。 站立舞拳睡着了,他开始想着她。她应该有白人的血统,可是在印第安人之中,只有她一个人特别。然而,她说着他们的语言,好像那就是她的母语,对她而言,英文反而是外语。她的行为举止,也完全像印第安人一样。但是,他也看不出,她是被掳来的。现在,她在这儿生活,和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想,她一定在很小的时候,就到这儿来了。 他一直想着这个女人,她身上应有两种文化,但现在所呈现出的,只有印第安文化。 他问着自己,不知她这样生活着,快乐吗? 这个问题,一直残留在他的脑海里。踢鸟和他的妻子做爱的声音,也逐渐变得懒懒的了。 然后,那个问题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打转,由慢愈变愈快,愈转愈快,最后他什么也感觉不清,邓巴中尉又睡着了。 第二十章 1 他们在临时营区中,至少住了三天了。这三天,如果要多方面做很多事,又太短了些。 邓巴中尉,当然也得轮值。 对日常生活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件。他也不再认为神秘。如果是神,不会有外表的,他也不是苏族被动的战士。 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人指使他,何时何地,要做这或做那。 在平淡过日的日子里,却有些长久潜藏的那些美丽、神秘的美德,逐渐浮现而出,进入他生命中。 狩猎之后的一个早晨,他没有宿醉,难得早早醒来了。中尉想,自从他不再是个男孩时,好久没这么清明的感觉。 他的脚很粘,所以他提起靴子,踏着帐篷小屋的拖鞋,想找一个地方洗洗他的脚趾。清晨草原上的青草,全沾着露珠,几哩都如此。他刚走出帐篷小屋,就找到了洗脚的地方。 他把靴子放在帐篷小屋旁,中尉向东走,他知道马群在那儿吃草,他想先去看看西斯可。 天刚亮,射出第一道玫瑰色的霞光。他一边走着,一边敬畏的看着大自然瑰丽美景。他的裤管,都被草上的朝露沾湿了。 他突然想道:每一天的开始,都是神奇的。 那道朝霞愈染愈开,一瞬间,就改变了天空的颜色。 不论上帝是什么,我感谢上帝为这一天所做的一切。 他好喜欢这两句话,所以大声背诵出来。 “不论上帝是什么,我感谢上帝为这一无所做的一切。” 他看到第一群马的马头,它们竖起了耳朵听着,接着又垂了下去。他也看到有个印第安人,那似乎是个孩子,总是笑口常开。 邓巴很容易就找到西斯可了,这匹马见他走近,高兴的嘶叫起来,中尉听了好开心。他的马把鼻子靠在中尉的胸前,人和马有好一阵子,一直站在那儿,让早上清冷的空气罩着他们。中尉温柔的抬起西斯可的下巴,两个鼻孔互对着,呼着气玩。 其他的马匹忍不住好奇,也凑过来看看。在那些马还没恼怒之前,邓巴中尉为西斯可配上缰绳,开始走回营区。 营区的临时村落的生活,像依照自然的时钟,开始一天的生活。就像这一天,营区里慢慢有了生命。 有些营火开始生起了,像是每个人都起来了,帐篷里的火光,更明亮了些,甚至可以看得出帐篷中的幢幢人影。 “多么和谐啊!”中尉叹道,一只手抚摸着西斯可。 当他正专心思索着“和谐”的美德时,也不由自主感到饥肠辘辘,想着他的早餐了。 2 这天早晨,他们又出发了。这一回,邓巴又杀了一头野牛,在猎牛时,他总算控制得住西斯可了。他没有冲人野牛群,搜巡着他的目标物,准备把那头大蛮牛击倒。虽然,他很小心对准备目标,但第一枪仍然射得太高了,第二枪才完成任务。 他猎到这头牛身躯庞大。许多名战士,也和他一道去猎牛,他们在一旁观看,都恭维他真会选,一出手就猎到一头大蛮牛。不过,这一回,比不上第一次猎到牛那么兴奋,这一天,他也没有再去吃生牛肝。只是,他更感到胜任愉快。 这一回,女人们和孩子们,仍然涌到平原等着,准备屠牛。到傍晚时分,这临时的营区,就更肉香四溢。吃不完的牛肉,就做成干肉或灌香肠,保存的干肉存量,已经有上千磅了。就像骤雨之后,一下子冒出无数的菌类一样。不过新鲜牛肉,更是美味可口,大家大吃大嚼,尤有喜宴的气氛。 最年轻的战士和男孩子,是不编入作战组织的,但在他们回来不久,有一场赛马比赛。笑面非常喜欢骑西斯可,他毕恭毕敬,向中尉提出请求,希望能骑西斯可,中尉也就没有拒绝他。 起初,好些男孩骑着马,超越了笑面。他不由得惊恐起来,因为赛马输了的人,得把马给赢了的人,他不由得为笑面默祷并在胸前划十字。幸运的是,这孩子最后终于一马当先夺魁。 之后,还有赌博游戏。飘发要中尉也参加游戏。除此之外,他们还玩掷骰子,邓巴不熟悉,他已输掉储存的菠草,有些玩家对他有黄色条纹的裤子很感兴趣,可是他的帽子和紧身上衣都拿去交换了。中尉想,他总得保存住这条裤子才行。 这么赌下去,他很可能输掉这条裤子,那么没衣服可穿了。 他们也喜欢他的护甲,结果也输了。他又拿出一直穿着的旧靴子当赌资,可是这双皮靴在印第安人眼里,没什么价值。最后,中尉把他的来福枪拿出来,赌友们全无异议,一致通过。拿一把来福枪当赌资,的确制造了一阵骚动,这场赌博游戏立刻进入白热化,轰动一时,引来了许多围观者。 这时,中尉也领略到其中的诀窍。当赌局继续时,他的手气也变得很顺,几乎想什么就是什么,这下子他尝到赢的滋味,不但没输掉那把来福枪,还赢了三匹好马。 输家也很有风度,立刻让出他们的财富,也说了些幽默话。邓巴也非常慷慨,把赢来的礼物送了出去。三匹马中,最高大强壮的一匹,送给了飘发。这时又群集了许多好奇的人围看,他牵着另外两匹马,穿过营区,抵达踢鸟的帐篷小屋,把缰绳交给这名巫师。 踢鸟虽然很高兴,但也很困惑,他还弄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当有人来解释,从头到尾交代清楚时,踢鸟才恍然了悟。当那人正在叙说时,他四下看看,正巧看到站立舞拳。踢鸟把她叫来,指示她希望她和邓巴说话。 她站在那儿听巫师说话,那样子真吓了。她正在屠牛,手臂上、脸上、围裙上全沾着鲜血。 她求他不要,一直摇着头,可是踢鸟却坚持。帐篷里一群人都沉默了,大家都等着,希望她能照踢鸟的意思,用英语跟中尉说话。 她垂头看着自己的双脚,嘴巴白动好几次,然后她才看着中尉,试着说出。 “西西。”她说。 中尉有些惊愕。 “什么?”他回答,试着挤出一个微笑来。 “谢西。” 她用一只手指,指指那两匹马。 “马。” “你说谢谢?”中尉猜道。“谢谢我?” 站立舞拳点点头。 “是的。”她很清楚的说。 邓巴中尉伸出手,要和踢鸟握手,但她阻止了他,她还没说完,她走到两匹马中间。 “马,”她说,一只手指指中尉,然后又说:“马。”一只手又指指踢鸟。 “一匹给我?”中尉问道,用同样的手势。“一匹给他?” 站立舞拳快乐地吐了一口气,知道他了解她的意思,淡淡笑了起来。 “是的,”她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又是一个古老的发言,很快想了起来,登时就说出口。“对的!” 她竟说出正确的英语,虽然僵硬,也相当难能可贵。中尉大笑。站立舞拳就像一个羞涩的少女,说了什么傻话,连忙用于捂住口。 这是他们的笑话,她知道这个字,就像打嗝一样,不经心就吐了出来。中尉回过眼来,看着踢鸟和其他的人。那些印第安人的脸非常空茫。他们看看这名骑兵军官,又看看这个女人,女人身上又变成两种文化了。他俩快活的大笑,内心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只有他俩才能分享,很难对他人解释的。不过,这倒不致可笑得会引起麻烦。 邓巴中尉不愿留下别人的马匹,因此他牵着马走向十熊的帐篷小屋。他并不知道,这么做会更提升他的地位。苏族的传统,认为富有的人,应该把他的财富分给比较匮乏的人们。但是,邓巴很自然的这么做了,使十熊这个老人,认为这个白人,的确非常特殊。 这天晚上,当他围坐在踢鸟的营火前,听着印第安人,说着他听不懂的话。邓巴中尉正好看到站立舞拳,她蹲在离他几尺之外,正注视着他。她微微抬着头,眼里流露着好奇。在她还来不及把目光回避时,他把手放在嘴边,学着她先前的样子说:“对的。” 虽是低语,但却说得很大声。 她很快跑开了,虽然跑了,可是他清楚听到吃吃的笑声。 3 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他们猎取的肉已经够丰盛了。黎明后没有多久,每一样东西都打包好了。大队人马,打算在上午九、十点开拔。每辆马车都堆得高高的,准备回程。天黑以前,他们将抵达席格威治营地。 印第安人用的橇上,满载着上百磅的干肉,这是活动的食品屋。邓巴中尉在他小屋门前往视着,要和此地道别了,篷车将前行到溪水上游的永久营地。 日下渐黑,他到处找着站立舞拳的影子,大队人马人影晃动又嘈杂。 他却无法找到她。 4 中尉对回去的感觉很复杂。 他知道席格威治营地是他的家。他在里面可以脱掉皮靴,躺在草铺上,伸伸懒腰。半闭着眼,看着他那盏灯的火光摇曳。在这安静的周围,他懒懒的让心思飘浮。想着在这儿的每一件事,和他自己。 不知过了多少分钟,他才意识到自己右脚轻轻摇晃着。 他停住脚,问着自己:你在做什么啊?你不用紧张。 一分钟前,他发现右手的手指,正不耐烦地敲着他的胸部。 他不是紧张,只是无聊,无聊而且寂寞。 在过去,他会去摸香烟来抽,吞云吐雾一番,可是现在,菠草也没有了。 他想,也许该去看看河水吧。这么一想,就套上皮靴,信步走了出去。 他想到那护甲,又停住脚步,这一直是他珍爱的宝贝;他已经打包放在和贮藏的东西一块。现在又想回去,只是去看看。 即使灯光很弱,但也尽够了。邓巴中尉找到那件骨制的护甲,用手抚摸着,像玻璃般冰冰凉凉的感觉。他喜欢这种冰冷又坚硬的感觉,把护甲贴在自己胸前。 要去“看看河流”,得走上很长一段路,月亮几乎是满月,不用提灯,光凭月色就够了。他轻松地沿着溪流走着。 反正有的是时间,他常驻足看着溪流,或是听着微风拂过枝丫,看着小兔子在啃着灌木。大自然的每一样东西,都无视于他的存在。 他好像一个隐形人,但他却喜欢这种感觉。 几乎走了一个小时,他折返回家。当他经过时,如果有人站在那里,一定会看到他。虽然他的脚步那么轻,他一直注意着各种事物而没去想自己,但他到底不是隐形人。 好几度,他停下脚步,仰望皓月当空。他抬起头,让美丽的月光,洒在他的脸上。而一身的护甲,更是泛着明灿的白色,就像一颗射到地球上的流星。 5 第二天,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 整个早上和下午,他一直想找些事情来做:例如整理一些还没整理好的东西,烧掉一些没有用的杂物,想一些特别的方法去保存肉类,写写日记。 他心不在焉,一一做着这些杂事。他想到还缺少兽栏,打算动手来做。以前,他也为自己做了许多工作,可是那种感觉,好像生活中没有舵。 日近黄昏时,他打算再到草原漫步。这一天也够劳累了,做工时,汗水淌得上。而一身的护甲,更是泛着明灿的白色,就像一颗射到地球上的流星。 5 第二天,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 整个早他整条裤子都湿了一大块,如今也该歇工出去透透气。因此邓巴衣服也没穿,就走向草原,希望能遇到那只狼双袜。 孤独的沿着河流走,他走向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草长得很长了,有些地方的草高到他的臀部,天际飘浮着羊毛似的云朵,衬着蔚蓝的澄空。 从要塞走了一哩多的路,他在一处深草中躺了下来,风吹拂着草,他感受到太阳最后的余温,陶醉地看着慢慢移动的云朵。 中尉换了俯卧的姿势,把背向上烤着太阳。只听得风吹草动,沙沙作响。太阳照在他的背上,好像一条干热的毯子。那周围的感觉,太舒畅了。 中尉让脑中空白一片,什么都不去想。不去想要做什么,下去想一段话或一段记忆,他只去感受,其他一片空白。 他再度抬首看云天,和飘浮的白云。转过身来,把双臂枕在头下睡着,享受大地为枕天为帐的无穷乐趣。 然后他闹上眼睛,开始睡上半个小时。 6 这个晚上,他辗转难眠。心念转动,想着一椿又一椿的事。好像检视着一间又一间的房子好休息。而每个房间,不是锁着的,就是荒废着,直到他找到了最后一个房间,才能住进去。在他心中,他知道是什么系住他了。 那间房间里,满是印第安人。 他好想念他们,忍不住要驰往十熊的帐篷,可是这么做太唐突了。 他想,明天我要早早起来。这一次,也许在那儿多待上几天。 第二天,还没黎明他就醒来了,但却没有起身。他挣扎按捺自己想到村子里去的念头。他认为自己不该这么草率卤莽,所以一直躺在床上,一直等到天亮。 他梳洗之后,拿起一件衬衫。从小屋的窗子往外看,他顿了一下,看看今天天气如何。屋里仍然非常温暖,可能外面更加暖和。 这一天,恐怕又是暑气逼人的大热天。他想着,又把穿了一只袖子的衬衫给脱了。 现在,他把护甲挂在木钉上,当他摸着时,中尉想不管天气如何,他会一辈子带着的。 他最后决定,把衬衫收到背袋里。 7 双袜正在外面等着。 当它看到邓巴中尉走出门时,它连忙又退后了两、三步,转了几个圈,左右跑跳,然后卧下喘着气,像一只小狗一样。 邓巴逗弄着歪着头问它。 “你要做什么呢?” 听到中尉跟它说话,那只狼抬起头,注意地看着中尉咯咯笑着。 “你想跟我一块去吗?” 双袜跃起,盯着中尉看,一动也不动。 “好吧,那么你来吧!” 8 踢鸟一直在想,约翰一定一直住在白人的要塞小屋中。 约翰,多怪的名字啊。他试着去猜想,这会是什么意思呢?或许是“年轻的骑士”,或许是“骑得很快的骑士”,想来一定是和“骑士”有关的意思。 这一季节上次狩猎已经结束,这很好。至少,野牛群来过了,食物的问题已经解决,这些食物可以过上好长一阵子了。 巫师到其他帐篷小屋,去找两个亲近的朋友,问他们是否愿意和他一块骑马出去,想到席格威治营地去看看约翰。想不到,这两个朋友兴致很高,愿意一块儿去,这是个好现象。从此,大家不再互相戒惧。事实上,这个白人兵士是很容易相处的。在这几天大家的谈话中,他发觉许多人甚至很喜欢他。 踢鸟骑马出了营区,感到这一天非常令他愉快,每一件事都顺心,初期的计划也一一实现。互相了解并不容易,现在他要开始对这名白人展开调查。 9 邓巴中尉想他将近走了四哩。本想这只狼,可能只能跟二哩远。结果走了三哩多,他都有些纳闷。现在都快接近四哩,它已经走得脚步沉重了。 这时,他们走近两个山坡之间的洼地,这只狼站着不动。它以前从来没有跟到这么远的地方。 中尉跃下马,看着双袜。他习惯这只狼停的时候,他也停了下来,当西斯可垂下头吃草时,邓巴朝双袜的方向走去,想这只狼可能打算要“打道回府”了,可是,它露在草尖上的头和耳朵,仍然一动也不动。最后中尉,走到它面前不到一码的地方停了下来。 当中尉蹲了下来,那只狼抬起头,像在期望着什么,可是它全身,仍然一动也不动。 “我要去的地方,那些人们可能不欢迎你。”他大声说道。好像他正跟一个很熟识而信任的邻居说话。 他又抬头看了看太阳。“天气这么热,为什么你不回家呢?” 这只狼很注意地听着,但是它仍然一动也不动。 中尉摇动他的脚。 “来,双袜。”他暴躁他说:“回家去。” 他举起手,发出嘘声要赶走它,而双袜却躲到一边。 他又嘘斥它,那只狼跳起来。很显然的,双袜仍然没有意思回去。“那好吧!”邓巴强调看说:“你不想回家,就待在这儿。好好待在这儿。” 他摇摇手指,然后向后转身,刚刚转过身子,就听到一声狼嚎。那声音并不大,但很低沉,很悲哀,很明确。 一声狼嚎。 中尉回过头,看到双袜抬着鼻子,眼睛瞄着中尉,嘴里不高兴地哼着,像个努着嘴生气的小孩。 有一个人,居然看到这么精采的一幕,对中尉,他已经很了解,但还不知道这些呢。 “你回家!”邓巴吼道,他管着双袜,而双袜却像一个不听父亲管训的儿子。这只狼垂着耳朵,好像它的希望成了泡影,夹着尾巴溜走。 就在这时候,中尉朝另个方向奔跑,打算跃上马,策马急奔,就可以甩开双袜了。 他人正急奔过草地,一边还想着他的计划。而那只狼却快活地一路奔跃了过来。 “你回家!”中尉怒斥。突然,他对这只狼也改变了想法。双袜一听,像只受惊吓的小兔般跳了起来,它的爪子突然慌得只想逃窜。当它落地时,离中尉仅仅一步远,他伸出手,朝双袜的尾部捏了一下。这只狼登时像尾部装了鞭炮一样,像箭般笔直,倏地奔窜而去。把邓巴逗得大笑不已,想停都停不住。 双袜一直冲到二十码远才停了下来。一副很羞窘的样子,回过头来看看。瞧它那副可怜的模佯儿,中尉忍不住感到对不起它。 他朝它挥手再见,而他自己还忍不住开怀低笑。中尉回头去找西斯可,打算循原路回去,西斯可仍在挑着草的嫩芽吃着。 中尉开始慢慢跑了起来,想到双袜被他碰着一下,就吓慌成那又滑稽又可怜的样子,又忍俊不住,一直笑个不停。 邓巴狂跳了起来,好像什么东西咬到他的脚踝,然后又挣脱。他又转过头,朝向那看不见的攻击者。 双袜还在那儿,喘着气,就像个正在攻战的战士。 邓巴中尉瞪视了它几秒钟。 双袜偶尔朝家的方向着看,好像在想这场游戏可能快结束了。 “好吧,”中尉温和的说,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样子。“你来也好,待在这儿也好,我没有时间跟你多玩了。” 只听到有些微小的声音,也许是风吹到了什么了。不管那是什么声音,双袜听到了。它突然转过身子,循声前往查看。 邓巴跟着它走,很快地看到踢鸟和另外两个人。他们就在不远处,在斜坡的中段注视着他们。 邓巴热情挥手招呼。“哈罗!”这时双袜一溜烟跑开了。 10 踢鸟和他两个朋友,已经站在那儿注视了好长一阵子,把这幕戏从头到尾都看在眼里。踢鸟同时也知道,他已经亲眼目睹一段非常特殊的事情,这有助于他们了解这个白人的一点困惑之情……,就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 在骑马去见邓巴中尉的一路上,他一直在想,这个人应该有一个真正的名字。尤其他是一个白人,又是这样的一个白人。 他回忆许多古老的名字,像“明亮如雪的男人”,或是取些新的名字如“找到野牛”,可是没有一个名字真正适合。当然,“约翰”也是不适合的。 这时他想到一个很别致的名字,很适合这个白人战士本人。人们将会因这个名字记得他。除了踢鸟本人之外,还有两人也会喜欢这名字。他们此时会在这里,应是受到大灵的默示。 当他骑着马走下山坡时,口里一直自言自语,把这名字念了好几遍。名字的音韵顺口,一如名字本身一样好。 那就是“与狼共舞”。 第二十一章 1 在邓巴中尉的一生中,这是他最满足的日子之一了。 踢鸟一家人,很热诚地招待他,尊敬他,使他感到自己不只是一个客人。他们看到他,流露出真正的快乐。 他和踢鸟坐下来抽烟,他们一直非常投契快乐,一直抽到下午。 邓巴中尉的印第安名字,很快在营地传开了,散布的速度,快得惊人。只要有人交头接耳谈话,话题大多离不开这一名白种军人。这则消息,大家都津津乐道。 许多人前去打招呼,有些只是跑去看看与狼共舞。现在,中尉已经可以认出他们中间大部分的人。每个人前来时,他都站起来,微微鞠个躬。他们有些人,也对他鞠躬为礼。有些人伸出手,和他握手。他们曾看过他这样,也就学着做。 虽然彼此语言不同,但中尉借着比手划脚,谈一些最近打猎的高xdx潮。 过了几个小时,一波波的访客逐渐少了,最后一个人也没有。邓巴心中纳闷,怎么没看到站立舞拳呢?她该在啊!这时飘发突然走了进来。 在他们还没有互相打招呼之前,这两个人都注意到,双方身上都穿戴着两人交换的物品。飘发穿着中尉的军服上衣,而中尉戴着飘发的护甲。两人很快地仔细互看一眼。 当他两人握手时,中尉想:我喜欢这个人,看到他真好。 飘发也正是这么想着,然后两人一块坐了下来,友善地谈着话。有趣的是,两人各讲各的,谁也听不懂对方的语言。 踢鸟叫他的大太去准备食物,然后他们三个人狼吞虎咽把干牛肉和莓子的午餐吃得精光。在吃东西时,没有一个人说一句话。 吃过饭后,又抽起烟来。两个印第安人相互交谈着,中尉只有从他们的手势和语气中,揣测他们在说什么。他看得出,他们正在讨论什么事而不是在闲谈。 看来,他们计划有什么节目,届时他将不致惊讶。这两个男人说完话,都站了起来,要他也跟他们到外面去。 邓巴跟着他们,走到踢鸟的帐篷附近,也许哪里有什么好东西等着他们。这两个男人和另一个人,简短交谈了些话,然后就开始忙碌,把一些东西,搬到一处有四、五尺高的帐篷里去。 帐篷一小部分可以掀开当入口。邓巴中尉先走了进去。里面空间无法站起来,一旦他坐了下来,他发现这地方很平静,上有棕叶覆盖,可以挡住阳光,而且空气流通。 他还没有仔细看过,踢鸟和飘发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一个星期以前,他们突然把他丢下,他会很不自在,但是,他现在就像印第安人,不再疑窦丛生。中尉一直安静地靠着墙坐着,一边等着事情的发展,一边听着十熊帐篷中熟悉的声音。 他们没多久又折了回来。 在他听到脚步声以前,不过才过了几分钟。踢鸟俯身钻进入口,坐在较远的地方,使他俩之间,还有根多空间。一个影子立在入口,邓巴想一定还有人等着进来。他不加思索,就认定那一定是飘发的身影。踢鸟轻轻叫唤着,那身影动了动,随着串串铃声叮咱作响。这时站立舞拳低下身子,俯身从入口钻了进来。邓巴连忙让坐,好有个空间让站立舞拳坐在他们中间。几秒钟后,她坐定了。他这才看出她打扮得焕然一新。她的平底靴两边,缝制着许多铃铛,一身母鹿皮的衣服,看来像传家之宝。这么一身隆重的打扮,似乎非比寻常,上装还装饰着一排排的小骨头。其实,那是糜鹿的牙齿。 她靠他那边的手腕,戴着铜制手镯,项上戴着很紧的项链,和他胸前由管状骨头串成的护甲般,也是由管状骨骼串成的。她的头发刚刚洗过,还飘着香味,梳成一条辫子,垂在背后,显出她的颧骨更高,她的容貌也比以前看得更清楚。此时,在他眼中,她看来更有女人味,也更精致,显得更白皙了。 这时对中尉而言,这个帐篷,好像是为了他们相遇而建造的。当她坐在他身边时,中尉这时才意识到,他有多渴望见到她。 她仍不看他。踢鸟对她喃喃说些什么话时,他下定决心要先开口说话,先对她说“哈罗”。 适巧他们全都转过头,张开嘴,同时说出“哈罗”。两人都没料到,竟然不约而同同时开口,对这意外的开端,又感到很困窘。 踢鸟倒认为,这意外的事不失为一个好兆头。这两个人都是他喜欢的,他也希望他们能投缘。 这个巫师自顾自咯咯笑了起来。然后,他指着邓巴咕哝了一阵,好像在说:“快……你先说。” “哈罗,”他很愉快他说道。 她抬起头,那表情好像是奉命行事。但是他可以看出,她不再像以前那样仇视。 “何罗。”她生硬地回答道。 2 这一天,他们在帐篷亭里坐了很长一段时间。大部分的时候,他们都在复习,在第一次正式见面时,说的一些简单的字。 到黄昏的时候,他们三人对这样不停反覆念着一些字,也有些疲乏了。突然,她用英语译出自己的名字是“站立舞拳”。 说到这儿,她兴奋起来。她立刻开始教邓巴中尉。首先。她得从对方开始说起。她指他并说:“约翰,”然后又指指她自己,却不说什么。 就在这时,她抬起一根手指说:“停一下,我会让你知道的。” 他不知道,她要他做什么动作。但他猜想,她会用英文要他做出动作的。她要他站起来,可是这儿太低矮了,他根本无法站起来。所以,她要两个男人出去,这样就可以自由动作。 邓巴中尉猜着:“起来”“站起来”“站”,她点点头,就是这个字。她握握拳,他很快说明白是“拳头”。她舞动一下,他知道是“舞拳”。他明白英文的意思之后,她又教他印第安语发音的名字。 这样,他很快学会了“飘发”、“十熊”、“踢鸟”的名字和意思。 邓巴十分兴奋,他希望有什么可以记下来。放是,他用炭笔,把这四个名字,记下印第安语言。 站立舞拳努力去回想,从尘封的记忆中,去回想出记忆依稀的英文名字。可是,她内心一直在战栗。她脑海中忆起的英文,好像要通过上千扇的门。这些门封锁了这么久,现在才要打开。她兴奋地学习,澎湃的心潮狂乱了起来。 每一回,中尉在树皮上记下一个名字,他念名字的发音就更正确了。她总是以一个微笑来鼓励他,或者说“是的”。 在邓巴中尉这方,看到她脸上漾着浅浅的微笑,知道她是由衷的鼓励。从她浅褐色的唇里,他可以读出她的心绪,听出她的话语。听到他用英文和印第安语说着这些话,对她来说,仿佛有着特别的意义,她内心也因此而激动,中尉也感觉得到。 她已经不是他在草原发现,那个悲凄又迷失的女人。此时她已把那些哀愁,全然置诸脑后了。她现在这般神情愉悦,使他非常快乐。 他紧紧握住手中那一条小小的树皮,有这么多美好的尽在其中。他下决心,一定不要丢掉。这是一张地图,将会引导他进入这一群人当中,无论未来的情形如何,从今而后,有许许多多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踢鸟看到这样的进展,他非常欣慰。对他来说,这简直像“死后复生”一样,是最高的奇迹。 他的梦想,竟然变成真实了。 当他听到中尉,用印第安语念到他的名字时,就像一堵坚厚的墙,突然变成轻烟一般神奇。他们可以沟通了。 他也看出,站立舞拳的内心,生出一股力量。她不再只是一个印第安人,她成了一座桥,或者是其他的什么。而中尉,他听着她口中的英文,他看到她的眼中,产生了一股新的力量。这是新产生的,以前她未曾有过。而踢鸟知道,那是什么。 她长久掩埋的血液,再度奔流。她未冲淡的白种血液。 这样的“高密度”学习,连踢鸟都感到难以忍受了。就像一个教授,知道什么时候,该让他的学生休息。他告诉站立舞拳,今天就到此为止吧,能有这样的成绩,很不错了。 她听了之后,脸上呈现出一阵失望,然后她垂下头,顺从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一瞬间,她突然想出一个好点子。她盯着踢鸟的眼睛,很尊敬的问道,他们是否还可以再学习一件事。 她想教这名白种战士他的名字。 这是个好主意,踢鸟没有拒绝他养女的请求。他说,那么就继续吧! 她回忆着那些遥远的英文字。隐约记起,可是说不出口。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有些字在印象中,都变得好模糊了。她试图去思索时,中尉一直耐性地等春她。 然后,中尉扬起了一只手,挥走在他耳畔骚扰的蚊纳,她又看了好一阵那只飞舞的蚊纳。 她抓住中尉一只手,悬在空中。她的另一只手,小心的放在他的臀部。在两个男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以前,她带者邓巴跳起记忆中华尔滋的舞步。虽然生疏,但他顿然领悟了。 几秒钟后,她才认真地放开手,留下邓巴中尉,惊愕得不得了。他努力去想,这意味什么呢? 突然,脑海里露出灵光,一刹那的心领神会,跃进他的眼里,就像课堂中的小男孩;知道了答案一样,他对着老师微笑着。 3 学到这儿,自然也就休息下课了。 邓巴中尉一只膝盖跪着,在他树皮语法书的最后一行,记下他的名字。目光看着那字,就愈喜欢了。 他自语着:与狼共舞。 中尉站了起来,朝踢鸟的方向微微一鞠躬。当管家宣布晚餐的客人到了的时候,中尉谦虚而不浮夸,再度说出他的名字。 这一回,他是用印第安语说的,“与狼共舞。” 第二十二章 1 这天晚上,与狼共舞夜宿在踢鸟小屋里的帐篷。他虽然累极了,但发生了这些事,使他再累也睡不着。白天发生的事,在他的脑海里,就像长柄浅锅的玉米花,蹦跳个不停。 最后,当他开始昏然欲睡,中尉神魂飘飘,进入朦胧的梦境中,那还是他很年轻时,才有的梦。星子围在他的周边,他在清冷宁静的空中飘浮着。一个飘飘然的小男孩,独自在星辉交织和黑暗天际浮游。 但是他并不害怕,他正睡在舒适又温暖的床上。有四根柱子,上面罩青篷幕。而他像一颗小小的种子,在宇宙之间飘浮,好像永永远远都这样,永生不死。这不是艰难,而是愉悦。 这是他在苏族祖先传下的夏日营区,睡了第一晚的情形。 2 几个月就这么过去了。邓巴中尉,在十熊的营区里,住了好几次。 他也经常回席格威治营地,但回去并不是想回去,而是有罪恶感才回去,认为这是自己的职责所在。 他知道,自己没什么理由,该继续待在席格威治。如果军方弃守了,而他一个人还待在这儿。他想到自己该回海斯堡,在这儿所做的一切,也抚心无愧。事实上,他为美国军方所做的这些,也该算是模范,足以让他在离去的时候,昂首挺胸了。 如今,他被这群印第安人深深吸引住,把他推向另一个世界,他刚开始在那个世界探索,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不知这就是缘分的起始,那个时候,他只是想来边疆驻守,成为屯守边界兵团的一员,那么他可以到处去探险,就像现在一样。如今,他将国家、军队、种族全置诸脑后,发现自己对印第安文化的探索,竟是这么饥渴。他无法拒绝印第安文化,就像濒临死亡的人,无法拒绝喝水。 他想知道,这样下去,会有什么事发生,也因为如此,他放弃了返回军队的念头,但他并没有忘了,可能还会有军队派遣到此,那只是迟早的事。 因此,每当回到席格威治营地,他总会清理整顿一番。例如修理遮窗的布篷,扫除茅屋角落的蛛网,记日记。 他强迫自己做这些工作,好让自己待在营地,就像他以前的生活一样。和印第安人相交相处愈深,他也把自己许多过去舍弃了。但是,他还残存着一个理念,就是仍然认同自己仍是美国军队的约翰·邓巴军官… 日记已不再描写他每天的生活,大部分记着他每天的新生活,只有一小部分,谈及天气和他自身的健康,此外都是一些私人的事。 他经常顺着河边散步,双袜经常跟着他。他只有一次真正接触过,而中尉一直很高兴看到它。他们经常沉默地一起走,这通常是他珍惜的时光。 他常驻足河边,一站站了好几分钟,注视着孱孱河水。如果光线适当,有时能在澄清如镜的河水里,看到自己的倒影。他的头发长得超过了肩膀,长久的日晒风吹,使他的脸变得好黑。他常面对着水面,左顾右照,他非常欣赏自己穿戴护甲的样子,就像他的制服一样。除了西斯可这匹骏马之外,这件护甲就是他最珍爱的了。 有时,他看着自己映在水中的倒影,看到自己愈来愈像他们的族人了,这使他感到担心困惑。如果有个一人高度的镜子,照出自己全身,会是什么样不伦不类的形象。上身挂着印第安人的护甲,下身穿着美军蓝底黄条的长裤,和高统的黑色马靴。 偶而,他也想过,索性把长裤和马靴全扔掉吧,改为印第安人的绑腿,穿印第安人的平底鞋。可是,水面的倒影提醒了他,军靴和军裤,原本就是他穿惯的。另一方面,也是军队中的纪律。他总得穿着军靴和军裤,等着后援部队来,到那个时候再者吧。 有些日子当他感到自己更像印第安人而不像白人时,他就翻越绝壁,去找他的印第安朋友。席格威治营地,就像远古的废墟一样,荒凉如鬼域。很难让人相信,他偶而还会回来一下。 时间就如此流逝而过。他偶而回席格威治营地,只是为了打杂。他愈来愈少回去,相隔的时间也愈来愈长。但他有时仍然骑马,回他老窝看一看。 3 十熊的村子,变成了他生活的中心。他是那么顺其自然,就在这儿住下来了。邓巴中尉一个人另住。他的肤色、裤子、长靴都成了标志,代表他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访客。就像站立舞拳一样,他一个人有时像会分裂成两种人格。 他整个投入印第安生活后,过去的世界留在他身上的痕迹,也愈来愈稀淡了。每当邓巴去想,他安身立命的地方,到底根植何处呢?每念及此,他就变得恍恍惚惚,空空茫茫,顿时就停下手边的事,一个人就怔怔出神了。总要过个几秒钟,等心中的雾散了之后,他又继续手边的工作,似乎不明白是什么困扰着他。 好在,这种时候总是一下子就过去了。 刚在十熊营地住着一个半月里,他最爱去的地方,就是踢鸟帐篷后面,那个棕顶的帐篷。 每天的早晨和黄昏,邓巴中尉总要在这儿逗留上几个小时。他第一次能和踢鸟,自由交谈着。 站立舞拳很固定地教他,一星期后,他们三人,就能长篇大论的聊了起来。 中尉一直认为,踢鸟是个好人。但从站立舞拳用英语传译了他许多想法之后,邓巴这才发现,他的才智,远在他交往过的任何人之上。 起初,他们多半是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谈话。邓巴中尉娓娓道来,他是怎么到席格威治营地来的,结果想不列,竟是自己孤零零一个人。这故事虽然有趣,但踢鸟也颇懊丧,与狼共舞对军队部署的事,所知几乎等于零。他既不知道军队的任务,也不知道什么计划,从他那儿,刺探不出什么军情。他只是个单兵。 白种人的事情,真搞不懂。 “为什么你们白人,要到我们的地方来呢?”踢鸟曾这么问。 而邓巴也曾这么回答:“我不认为,白人是要到你们这地方来,我想他们只是经过。” 踢鸟还曾说;“德克萨斯已经是我们的地方,我们开荒辟地,白人却在我们的土地上屠杀野牛,把牛尸弃在草地上,现在这些事都发生了,已经来了太多白人,以后还会有多少白人要来?” 这时中尉只好说:“我不知道。” “我已经听说了,”这名巫师继续说:“这些白人说要为此地带来和平,那么他们为什么总是率领着满面胡须的士兵来呢?为什么当我们要离开时,这些满面胡须的士兵,仍然紧迫不舍,要将我们赶尽杀绝?我听说白人的首领,和我们印第安人谈过,他们保证要和平,可是我也听说,他们又一再的食言背信。如果白人的首领要来看看我们,我们怎么知道,他们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我们能接受他们的礼物吗?我们能和他们签约,那么我们之间,真会有和平吗?当我还是个小男孩时,有许多族人,要去德克萨斯法院参加会议,结果他们却被射杀死了。” 中尉将会提出合理的答案,来回答踢鸟的问题,可是都很勉强。他若咄咄逼人进一步问的时候,他也只有说:“实情我也不清楚。” 他得很小心应对才行。可以看得出,踢鸟非常关切这些问题,但他并没有说出自己真正的想法。如果白人带着强大的火力,真正在这儿出现了,不管印第安人如何骁勇善战,顽强拒敌,仍是毫无致胜的希望,他们必定惨败的。 同时,他也不能告诉踢鸟他的看法。他也很关心这些问题,但中尉不能告诉他实情,可是也不能对巫师说谎,他只好暂时冷眼旁观,再去寻找一个适切的观点。表面上,他佯装对这些问题不甚热衷,而想去寻找一些更新、更生活化的主题。 可是每一天,都很难拒绝回答这些问题。有一个问题,被提得最多,那就是——“下次还会有多少白人要来?” 4 逐渐的,站立舞拳开始期待,到棕顶帐篷里去的那几个小时。 现在,大家也都能接受他了。与狼共舞不再是大家心中的大问题。这个军人,他完全不像那些杀人不眨眼的白鬼一样,现在看起来,甚至不像一个军人。 起初,站立舞拳真不喜欢和这令她厌恶的白人,在帐篷中谈话。自从与狼共舞在此地住了下来,并教他印第安语,这些事更成了村民们谈话的主题。虽然还有踢鸟在场,可是要她扮演这样一个角色,着实令她不安。尤其,她因此少做了许多日常事务,心中很怕遭人批评。在族中,妇女有许多工作要辛苦操持,虽然踢乌一再宽慰她,可是她心中仍然惴惴不安, 过了两周之后;她心中却不再有那种害怕挂虑的感觉。她反而得到族人新的敬意,也很高兴,个人能产生一些好的影响力。因而,站立舞拳的脸上,也常常漾出了笑容,肩膀也挺了起来。最重要的,是她的新角色,为她建立了权威的感觉,这是每个人都看得出来的。她的生命变得更率盛,站立舞拳由衷感到,这是一件好事。 其他的人们,也都知道。 晚上,她和一些妇女们一道整理柴枝。站立舞拳身边一个朋友,很骄做地碰碰她说:“大伙儿都在谈着你呢!” 站立舞拳下由得挺直了身子,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是好。 “他们怎么说呢?”她淡淡问道。 “大伙儿都说啊,你好像会巫术,他们说你该换个名字了。” “换什么名字?” “哦,我不知道。”这位朋友回答道:“诸如‘魔舌’之类的名字吧,大伙儿是这么说的。” 当她们俩在朦胧的夜色中,一块行走时,站立舞拳转着头看看周围。当她们走到营区边缘时,站立舞拳说:“我喜欢我的名字。”她知道,这话一说出口,没有多久就会传遍营区。“我要留着这个名字。” 过了几个晚上之后,她又回到踢鸟的圆锥形小屋。她听到有人在这附近唱歌,不觉倾耳去听。另一方面,也感到可以好好轻松一下。她驻足听了好一会儿,心头不禁感到十分诧异。 “苏族有一座桥,这座桥可以通向另一个世界,这座桥叫‘舞拳’。” 她听得满脸潮红,不敢再听下去,连忙跑去睡觉。当她把被子拉到下巴时,她一点也不认为,这首歌的歌词,有什么恶意。细细回想着她听到这首歌的每一个字,心头泛起了甜美的感觉。 这一晚,她睡得好沉好沉。第二天早晨,当她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她爬出帐篷,看着这一天。匆忙奔到外面,驻足一会儿。 她发现,与狼共舞已经骑着他那匹骏马,离开营区了。不知怎地,她一看到这情景,一颗心就一直往下沉,这是她自己都想不到的反应。以前,她毫不在意他的来去,可是她现在却好失望,不能再看到他的身影了。 站立舞拳不愿别人看到她这失魂落魄的样子。她很快地四下看看,连忙装出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 踢鸟已经在注意她了。 当她耸茸肩,装作一派泰然自若的神情时,其实她的心跳得好厉害。这时,踢鸟走了过来。 “今天不用再谈话了。”他说着,一面小心的端详着她,却使她内心惴惴不安。 “我知道。”她说,试着让她的声音显得很平淡。 可是,她也看得出,踢鸟眼神中好奇的神色,因此她只好加以她现在却好失望,不能再看到他的身影了。 站立舞拳不愿别人看到她这失魂落魄的样子。她很快地四下看看,连忙装出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 踢鸟已经在注意她了。 当她耸茸肩,装作一派泰然自若的神情时,其解释了。 “我很喜欢谈话,”她接着说:“我很高兴说白人的话,” “他要回营地会看看,日落的时候,会再回来。” 这个巫师又仔细地看了看她,然后说:“明天,我们还会谈得更多。” 5 她感到这一天好长好长,几乎是一分钟一分钟挨着过。 她经常抬头看着太阳,就像那些无聊的待在办公室的员工,经常抬头看钟,等着下班一样。愈看时间,愈觉得时间过得真慢。魂不守舍,她很难专心做着手边的工作。 当她不盼着时间快快过去时,她就做起白日梦来了。 他出现了,活生生出现在她的眼前,在他身上,有那么多令她崇拜的优点。在一起那份相知相惜,也许是因为他们在印第安人中,是独有的两个白种人。另一方面,也因他的孤单寂寥。总之,她深深对他引起了兴趣。 当地想到他所作所为的种种,心中泛起了神秘的骄做感。他的这些作为,她所有族人都知道的。 她回想着他故意逗她大笑。有时,他是非常滑稽有趣的人。虽然滑稽讨喜,但他一点也不笨。从各方面看,他都是心胸坦荡,令人尊敬,又充满了幽默感。她深信,在他身上这些优点,都是与生俱来的。 一眼看到他,就会注意到他身上那个骨管串成的护甲。看起来,就像苏族的族人一样。他每一夭,都穿戴着那件护甲,从来没脱下过。很显然,他非常喜欢那件护甲。 他的头发,像她一样,又长又乱又纠结。却不像其他印第安人,又多又直。而他也没去试着改变他的头发。 他仍穿着白人的军裤和黑色的长统马靴,虽然上身挂着印第安人的护甲,但这打扮,看来仍然是那么自然。 她沉思着,最后下了一个结论。认为与狼共舞,是一个诚实的人。每一个人,都会在众多人之间,找到自己最欣赏的一种特性。对站立舞拳来说,就是诚实。 这一天,她就这么不断地想着与狼共舞,就这么过了一个下午。她一直想像着,日落时分,他骑着西斯可归来的情景。想着,接下来,就是他俩在帐篷里的情景。 这天黄昏,当她跪在河边,用河水冲洗罐子。她的梦想又多了一层,但愿在帐篷里只有他俩多好。他谈论着他自己,而她则凝神倾听。就只有他们两人。 踢鸟走了。 6 过了好几天,她的白日梦变成了真的。 原本,他们三人围坐在一起,正在谈着话。这时十熊临时差人来找踢鸟,他正要召开临时会议。 踢鸟被叫去了。突然,就只剩下他们而人独处了。 帐篷中的沉默气氛好凝重。每个人想开口说话,但又不知该说什么,该怎么说,因而欲言又止,两人都相视无语。 最后站立舞拳决定,还是由她先开口说话,但迟了些。 他已经转向她,带着几分羞涩,可是口气却坚定有力。 “我想多知道有关你的事。”他说。 她转过头,试着好好想想。说英文,对她来说,还是一件很费劲的事。搜索枯肠,好不容易才拼凑出几个字。 “你……想知道……什么?”她结结巴巴的问题。 7 结果,就在这天上午,踢鸟走了之后,她对他谈着她自己。中尉聚精会神;听着她讲述。她谈及小时候,是白人家庭中的一员。后来被苏族人掳获之后,从此许多年头,她就像印第安人般过着日子。 当她打算结束故事时,他又问了新的问题,有许多问题,她愿意回答,也有许多问题;她不愿面对的。 起初,他问她怎么会叫站立舞拳,这么奇怪的名字呢?她告诉他,这得从许多许多年前,她初来印第安这个营区的时候开始。初来几个月的事,她有些记不清了。但是,她得到这名字那天的事,她倒是记得很清楚。 起初,并没有任何人领养她,她也不像这村子中的一员。她只是工作个不停。如果她顺利地把交代的事做好了,一定又有新的工作堆下来。她愈勤奋工作,大家愈是把她当作做工的奴才,她在这群人中,是卑下的,有些女人,更是苛刻地挑剔她。 有一天早上,她在帐篷外正在工作,一个最苛刻的女人,又来找碴。她忍无可忍,虽然年纪小,个儿矮,也没学赤拳击,但她气得狠狠地朝那女人下巴,挥上一拳。不知怎地,那女人竟然应声倒下了。她再也没料着,自己一出拳,就把这女人解决了。余恨未消,她又踢了踢那个昏了过去的女人身躯。她小小的个儿,恨恨地握紧双拳,站在那儿,面对着其他的妇人。这个白种小女孩,准备对任何要走上前的人挑战。 结果,没有一个人走上前,要向她挑战。她们只是瞪大了眼睛看,隔了一阵子,她们纷纷转头走了,各自继续原先的工作。只留下被她打倒的女人,还直挺挺地躺在地上。 从此以后,没有人再对这个小女孩找碴了。踢鸟一家也就收养了她,而且对她很好,常常照顾她。她成为一个苏族人的路,也因此顺得多了。从那个时候起,她就被称为站立舞拳。 当她讲述着这段往事时,帐篷中的气氛,变得特别温暖。邓已中尉很想清楚知道,她是用什么方法,把那可恶的女人给打倒的。站立舞拳毫不迟展,用她的膝盖,轻触他的下巴。 她这么做了之后,中尉呆呆地瞪视着她。 他慢慢转动着眼珠,然后装出翻倒的动作。 太好笑了,她笑坏了,故意呵着他腋窝的痒,让他爬起来。 这么一来,倒使他们彼此之间的气氛,变得轻松活泼起来。但这样突然熟捻之后,也使站立舞拳有些担心,她可不喜欢他问些太私人的问题,但她感觉到,他迟早要问的,如此想来,又使她心绪不宁、紧张,和他的沟通也困难了些。 中尉感到她的退缩,也使他紧张,不知怎么跟她沟通才好。 顿时,两人之间又再度沉默了。 可是,中尉自己也不知为了什么,他一定要问一个一直横在他心上的问题。如果此时此刻不同,他可能会再也不间了。 他尽量装出不经心的样子,伸伸腿,打了一个哈欠。 “你结婚了吗?” 站立舞拳垂着头,把目光盯着她的膝盖。她短短的摇摇头,很不自在他说:“没有。” 中尉正想再问为什么,这时他注意到,她慢慢把头埋到双手之间。等了一阵子,心中纳闷,到底是哪里错了。 她一动也不动。 他正要开口,她突然镇定下来,站起身子,走出帐篷。 邓巴还没来得及叫住她,她已经走远了,他一个人被扔在那儿,木然坐在帐篷里。恼恨自己问了这样的问题,希望将来还能补偿铸成的错误。可是,他这时却一筹莫展。不但不能请踢鸟给他忠告,甚至不能把这事告诉踢鸟。 他一个人沮丧的坐在帐篷里,约莫过了十分钟之久,然后他起身走向马群,需要出去走走透透气。 站立舞拳也骑上马,涉水渡过河流。她只想整理一下自己纷乱的思绪。 她并没有太幸运。 她对与狼共舞的感觉,实在太混乱了。还不是太久以前,她恨自己去想他。接下来的日子,她除了他之外,什么都没去想。而且,还有太多其他的矛盾。 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都忘了她死去的丈夫。曾经,他一直是她生活的中心,现在她全然忘了他,她心中充满了罪恶感。 她骑马折了回去,强迫自己不去想与狼共舞,在心中为她死去的丈夫祈祷。 她走得太远了,极目远望,全然看不到村子。这时她的马抬起头,喷着鼻息。马这么做时,表示它内心害怕。 她后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听了那东西发出那么大的声音,她知道是什么,那是“熊”。她连忙策马奔回家。 她再度涉过河水,这时突然在脑海中闪现过一个想头。 她自个儿想着:我不知道,与狼共舞是否看到熊。 然后,站立舞拳顿住了。她不能让与狼共舞碰上那只熊。愈想到他,就愈无法忍受那可怕的想像。 这时,她已经到达河的对岸。她定下心来,想自己只是为两个言语不通的男人,担任翻译的工作罢了。这只是一份工作,没有什么,她不该想得更多更远,甚至不该搁在心上。 她决定了断这些杂念。 第二十三章 1 邓巴中尉,一个人沿河骑着马,却没看到站立舞拳的影子。因为站立舞拳朝南走,他朝北走。 骄阳炎炎,天气懊热。他沿着河流走了一、两哩,感到天地之间,无比辽阔,他开始感到心情舒爽些了。 可是,中尉的情绪,仍然很低落。 他的心中,一再重复着她从帐篷奔出的那一幕,一遍又一遍。他试着去找出,那里面到底意味着什么。难道,他俩最后的结局就是“分手”一途吗?转念及此,他感到好害怕。就像刚刚拾获了一样珍爱的东西,这会儿就得脱手。 中尉自责自己,没有及时追上她,这样太无情了。如果那时立刻追上她,现在他们可能已经在快乐地谈着话。无论如何,两人之间的感情基础是稳定的了。 他一直想来日跟她说一些话。如今,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了。他真不愿意在这儿蹈蹭独行,而希望和她一块在帐篷中谈心。艳阳当空,他就这样失魂落魄游荡着。 他从未离开印第安人的营区,走到这么远的北方,令他谅异的是,这儿看起来改变这么大。在他面前,拔起擎天突出的是真正的山,而不是隆起砂草地的小山丘。下面峭壁凹下的深处,是个很深的峡谷。 炙热的大太阳,和不断的自我非难,把他的心,都要煮沸了。突然之间,感到头昏目眩。他微微用双膝,在西斯可的身上夹紧一下,前面还有半里,就到幽深峡谷的入口处。 峡谷两边的山壁,约有一百尺,或者还不止。一进入峡谷,人和马都感到突然幽暗了,这也使他感到清爽起来。当他小心骑着马,在崎岖的峡谷中,找路前行时,突然感到这儿很险恶。山壁愈来愈高,他甚至感到西斯可的肌肉紧张地弹跳,在这个下午,此地静得听不到一点声音,他也更加意识到内心的空洞。 一步步往前走,好像走进了古代。或许,那是一种邪恶的感觉。 走到峡谷谷底,正想往回走时,发现峡谷前又宽阔起来。他可以看到豁然开朗的前面谷地,有一棵白杨树,树的顶端,洒着明亮的阳光。 骤然感到,这儿是一片青葱翠谷啊!他拉着西斯可掉转过头来。立在白杨树下,感受这一片清新。即使在最褥暑严蒸的夏季,这一带都是一片碧绿映人。虽然他没有看到溪流,但他相信附近一定有水源。 马伸长脖子,嗅着空气中的气味,它也该渴了。邓巴骑着马,又从白杨树那儿走了一百码,走到一块险峻的大岩石,这是峡谷的尽头,他停住了。 在他脚下,地面上长着藻类,覆盖着一层落叶。这儿有一个六尺宽的小瀑布。邓巴还没跃下马,西斯可就低下头,喝着地上的水,喝了好久。 中尉下了马,伸手棒着瀑布的水喝,这时有样东面,吸引住他的目光。他发现这块岩壁有一处裂口,足足有一个人高,甚至不用弯着背进去。 邓巴中尉安静地和马匹一块喝着水,然后抛开缰绳,走入黑暗的裂口里。 里面可真凉爽,脚下的泥土好松软。尽目力所及,看到这儿空无一物。可是,当他的目光检视地面时,他知道曾经有人住过这儿。到处都有炭火烧烤过的痕迹,地面看起来,就像被拔掉羽毛的样子。 他用手摸摸洞顶,好黑的一层煤烟,仍然感到头昏,他咯地一声坐到地上,痛得忍不住哼了一声。 看着来时的地方,还有进口处,大约有一百码远。从岩洞裂口处,看这天午后,西斯可吃着泉水边的嫩草,后面白杨树的叶子,闪耀着阳光。 中尉感到四周一片清凉,突然感到脉搏跳得好快。他困乏地躺了下去,交叉双臂枕着头。他的背躺在平滑凉爽的砂土上,眼睛瞪视着洞顶。 洞顶的石头很坚固,但被烟熏黑了。石上有根深的刻痕,很显稀那是某种记号。当他研究时,邓巴意识到,这一定是人类的手刻出来的。 虽然睡意深浓,但他对这些刻痕非常着迷。他开始隐隐看出,那是一个牛的轮廓。 突然,他会意了。这个记号画的是“野牛”。虽然笔意简省,可是重要的细处,却没有忽略。甚至那小小的牛尾巴,都还挺立着呢! 在“野牛”旁的,是个猎人。他手里拿着一根木棍,看起来可能是“矛”,正对准着那只野牛。 现在,睡意一波波的袭来。他想,会不会是泉水中,有什么看不见的病毒。眼皮子好重好重,开始合上了。 当他合上眼,他仍然可以看到那只野牛和猎人的画。那个猎人,怎么看来好眼熟,某种神态,好像踢鸟。可是,他不相信,真会是照着他的脸画的。也许,这幅画已有百年之久了。 他想,那猎人是他。 然后他就睡着了。 2 树上的叶子都掉光了。 地上一堆又一堆的雪。 天气非常冷。 有一大群士兵,多得数不清人数,围成一个大圈子。他们等在那儿,拿着步枪,所有的人看起来都毫无生气。 他在他们面前,一个一个走着。注视着他们冰冻成惨绿的脸孔,希望能看出一点生命的痕迹。但没有一个人认得出他。 在众多人中,他终于找到他的父亲。他仍像以前一样,一手提着医疗箱。他也看到一名已遭灭顶的儿时友伴,还有以前住在小镇上,有个拥有马厩的人,他正在鞭打马,那匹马冲到队形外了。他还看到格兰特将军,站着一动不动,好像人面狮身的雕像,令人感到神秘莫测,头上却顶着一顶士兵的军帽。他看到一个男人,有只水汪汪的眼睛,却穿着牧师的衣服。还有妓女,她那僵死的脸上,敷着白粉和胭脂.另外看到胸部丰满的小学老师,以及母亲甜蜜的脸,她的泪水在脸颊上成了冰柱。 这一大群军队中,有许多人曾出现在他生命中。现在,眼前数都数不完,一大队一大队的军人,好像永远没完。 他们有枪,和铜制的大炮,驾在车轮上。 有人走过来了,等着那些兵士。 那人是十熊,他悠然走在冰天雪地之间,削瘦的肩膀上,披着毯子,看起来像一个观光客,他走过来,面对着大炮。他伸出古铜色的手,感觉炮口的样子。 一声令下,大炮轰然开炮,十熊被炮轰得好高好远。他的上半身,在冬天的空中翻着筋斗。被截断的腰间,红色的鲜血喷下,就像水从水管中喷了出来。他的脸色惨白,发辫在双手后缓缓飘动着。 其他的枪全发射了,那些印第安的帐篷小屋的村庄,圆锥形的帐篷被打倒,不断地四处打转,看起来就像比较沉重的圆筒冰淇淋纸杯。 这时,军队中每一个士兵,都成了没有脸的人。就像暑天到海边逐浪的人一般。这些兵士蜂拥地奔了过去,追逐那些不再有帐篷屏障的印第安人。 他们先追逐小孩子,抓起婴儿,把他们扔到半天高,然后用树木枝丫刺进他们的小身体。那些孩子抽扭着,他们的血,沿着树枝的枝丫流下。而军士们,仍然继续虐待残杀。 他们剖开男人和女人,好像他们都是圣诞礼物。对着他们的头射杀,割下他们的头颅;用刺刀开膛破肚,不耐烦的手剥开皮,切断四肢。 每个印第安人的尸体,都拿来放钱。挖开的四肢里存放银币,躯体中放着美钞,金子呢,则放在头盖骨里,就像放糖的罐子一样。 这支浩大队伍的军械库,堆了好高好高的,战争打得很激烈。隔了好久之后,那些军人全不见了。山后仍有着战争的闪光,看来好像闪电。 有一个兵士落了队,独自悲伤走着,穿过一排排的尸首。 那就是他自己。 周围躺卧的人,他们的心仍然在跳,而且整齐一致,就像音乐一样。 他伸手到上衣下,感觉胸部一起一伏。看到自己的呼吸,都在眼前结冻了,很快的他全身就会冻僵。 他躺在那些尸体中,唇间叹出一口很长很长的气来。他的气不但没有变得微弱,反而增强了。那气息愈来愈强,在这块屠杀的土地上绕行,愈行愈急,愈行愈急。气息在他耳畔流转。他呻吟着,口里说着什么。像是一种任务,可是连他自己都不了解。 3 邓巴中尉感到寒气冷得刺骨。 好黑暗。 风从裂口处吹了进来。 他一跃而起,头撞上顶上坚硬的岩石,痛得跪了下去。他看到入口处,有银色的光洒了进来,那是月光。 他一慌。邓巴这会儿像猿猴一样爬了出来,当他可以站直身子时,连忙奔向岩洞门口,一个劲奔了出去,浴在皎洁的月光下。 西斯可不见了。 中尉吹着口哨叫唤它,口哨声高昂又尖锐。 没有回应。 他往前走到更远之处,来到一块空地,又吹了一回口哨。他听到白杨树下面有什么东西动了动。然后,他听到一声低沉的声音,西斯可从白杨树下走了出来。它的毛色,在月光下看来像玻璃一样。 邓巴在泉水边抬起马具。正在这时,他看到空中有什么东西闪了闪。及时回头一瞥,原来那闪亮的茶色,是一只大型猫头鹰的眼睛。它从西斯可的头上飞过,最后消失在高大的白杨树丛里。 猫头鹰突然飞出来令人不安,西斯可想必也有同感。当他摸着西斯可时,这匹马正吓得发抖。 4 他走出峡谷,再度走回开阔的大草原。那种感觉,就像长期潜在深水下面,终于浮到水面上,大大松了一口气。 邓巴中尉骑在马上,微微向前,换了一个姿势。西斯可在浴着月光的草原上,轻松地奔驰了起来。 他精神充沛的骑在马上。刚才做了那奇异、不安的梦,仍然生动鲜明。梦醒之后,心里仍然战栗着。不去管那梦从哪来的。也不管那梦代表着什么意义,但梦里的一景一物,却历历在目。他恍恍惚惚,只听着西斯可轻快的马蹄声。 他感到心中升起一股力量来,每经过一里,那股力量也更增强。他可以感觉到,西斯可毫不费力地奔驰着,同时也感觉到,自身体内的力量。他骑马横过草原,期望回到村庄,那儿就是他的家了,内心深处,呼唤着站立舞拳。那丑怪可怕的梦,也许是他对未来的隐忧吧! 有一阵子,他看到眼前之物都变得好小。这些事物,一点也威胁不了他,而他主控着自己的生命。这时他的心中也就豁然开朗,以君临天下之势,在他生命中无垠的疆土上奔跑了起来。 他很高兴,自己成了苏族的一员。这族被人称为“平原之主”,他也以身为他们之中一员为荣。为了配合梦想,他双手护胸,垂下了马缰。 “我是与狼共舞,”他大声叫了出来:“我是与狼共舞。” 5 当邓巴在夜晚,踏着月色归来时。踢鸟、飘发,以及其他的勇士们,在附近生了营火。踢鸟,这名巫师一直非常担心这名白人战士的下落。他派遣一小队手下,四下侦察,可是没有人看到这名白人的踪影。他们在黑夜中悄然回来了,没有什么可报告的。踢鸟在尽了人事之后,上奔跑了起来。 他很高兴,自己成了苏族的一员。这族被人称为“平原之主”,他也以身为他们之中一员为荣。为了配合梦想,他双手护胸,垂下了马缰。 “我是与狼共舞,”他大声叫了出来:“我是与狼共舞。” 5 当邓巴在夜晚,踏着月色归来时。踢鸟、飘发,以及其他的勇士们,在附近生也只有听天命了,只有依赖大灵的智慧,静待其变。 最令他心神困扰的,倒是看了站立舞拳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这比与狼共舞的失踪,更令他烦心。只要提到与狼共舞的名字,就可以在她的脸上,看到隐约的不安,好像她心中隐藏了什么。 他想,如果他们中间有什么,最好还是在适当的时机流露才好。踢鸟决定,目前还得把这种情况控制住。 当踢鸟看到与狼共舞骑着那匹鹿色的马,驰骋入火光之下,他这才大大松了一口气。 中尉从西斯可的马背上滑下,向在营人四周的苏族人打招呼,他们也向他回礼,并等着看他要说什么,或是比手划脚解释,是怎么失踪了的。 邓巴站在他们面前,像一名字宙访客。他玩弄着西斯可的缰绳,一一看着他们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可以看得出他的心里。好像在想着什么。 几秒钟后,他的目光凝视着踢鸟,这名巫师想,他从未见过中尉的日光这么镇定和保证。 然后,邓巴微微一笑。虽然那只是浅浅一笑,但充满了自信。 他以字正腔圆的苏族语说:“我是与狼共舞。” 然后,他从营火处转过头,带着西斯可到河边,喝了好久的水。 第二十四章 1 十熊的第一次会议,没有任何决定。在中尉回来的第二天,又举行了一次会议,这一次决定了折衷的办法,终于有了定论。 这次战争,并没有立刻发兵。年轻人急着要出征,但战前得从容部署。要和波尼族战斗,得花上一个星期的准备时间,同时决定,有经验的战士,一律派出。 飘发将领军出征,踢鸟也将随行。这次突击,要让敌方毫无准备,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突然发兵而至。二十名战士,编成一小队,他们要的是战利品,甚于复仇。 出征的战士们都很兴奋,因为有一些年轻人,是第一次出征。此外,还有经验丰富,骁勇善战的飘发带领他们。虽然年轻战士的兴奋溢于言表,但十熊的帐幕,仍然是一派的沉稳平静。 对邓巴中尉而言,那天在峡谷一晚所经历的心路历程,已经全然改变了他。那是奇异的一无。发生了这些事,在帐篷的活也自然中断了。过了两天,都没有再继续。 踢鸟兴致勃勃诠神贯注去计划这次的突击。站立舞拳也很高兴,这阵子能让她冷静一下。与狼共舞认为能有一段缓冲期也好,看他淡淡的,她也有意与他疏离,他因此也减少了练习的时间。 要准备作战,使他深感兴趣,他也老是如影随行的跟着踢鸟。 这巫师和所有村人都有接触,与狼共舞很高兴,自己也有机会,能多跟人接触,即使只是在一旁旁观,也很满足。虽然他仍然不能熟练的说印第安人的语言,但在言谈手势中,就可以精确地看出一个大概。在出征的前几天,站立舞拳也常常被叫去。 邓巴中尉,受过一流的教育。在许多次会议中,他都列席在座,当时有各小队的代表都在座。在这时,他看出踢鸟有许多卓越的优点,因此在这次远征中,大家都把他看成一位具有决定性的重要人物。 与狼共舞同时也花时间跟飘发在一起。因为,飘发有和波尼人战斗的许多次经验。这一次的奇袭,更要借重他的经验。事实上,小队中经验较浅的年轻战士,都常由飘发面授机宜,在他的帐篷中请益。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与狼共舞多少也耳懦目染,领教了不少。 起初,下层阶级的战士,受到飘发的感化最多,他们也对这次的远征,充满了期待。最后,连与狼共舞都感染了那份情绪,他也强烈希望自己和波尼族人一拼。 好几次,他都想开口,提出希望参战的要求,但他仍然耐心地等待着机会。虽然他也有过好几次机会,可是一要开口,又难以达意。他害怕对方拒绝,因此又羞涩得更不易启口。 两天以前,几个小队就照计划离开了。后来有一大群羚羊,接近了苏族印第安人的营区,因此一群战士,包括了与狼共舞,骑马出去猎取食物。 他们使用了同样包围野牛的技巧,结果猎得了六十头羚羊,收获丰盛。 鲜肉永远是受人欢迎的,但更重要的,这次猎取羚羊丰盛的成果,看作是战胜波尼族的好兆头。也使出战的男人们安心,知道他的家人有足够的囤粮可吃,足以度过好几个星期。 这天晚上,举行了谢神舞,每一个人的兴致都很高,只有与狼共舞例外。 等众人的舞蹈散了之后,他找了一个机会,接近站立舞拳。他站到她身旁。 “我有话要和踢鸟说。”他说。 她想,怎么了,有什么事不对劲了吗?她想从他眼中,找到什么,可是遍寻不着。 “现在。” 2 为了某些原因,他难以镇定下来。他的本性,不是容易紧张和不安的人。当他们在帐篷中谈话时,站立舞拳和踢鸟都看得出来。 当他们在踢鸟的帐篷坐定时,大家很明显地看出他的忧虑。这名巫师,倒不似往常,先泛泛说些话,而是开门见山,直指问题的核心。 “你要说什么?”他说,然后透过站立舞拳的翻译。 “我要去。” “去哪里?”他问道 与狼共舞不安地换了个姿势,鼓起了勇气。 “去打波尼族。” 这回,踢鸟顿住了,微微睁大了眼睛,这名巫师可听呆了。 “为什么你要参战打波尼族?”他很逻辑地问道。“他们和你无冤无仇啊。” 与狼共舞想了一会儿。 “他们是苏族的敌人。” 踢鸟并不喜欢这样的答案,他有意强迫他说:“只有苏族的战士,才能参加突袭。”他平淡的说。 “我在白人的军队里,有很多作战经验,比那些年轻战士老练得多,有些新手还是第一次参战。” “他们懂得苏族人是怎么打仗的。”这名巫师温和他说:“而你不同。你用的是白人的方式,而下是苏族人的方式。” 与狼共舞听了很懊丧,他知道输了,他的声音变得很低落消沉。 “如果我留在营区,当然无法学到苏族打仗的方式。”他低声说道。 这可使踢鸟为难了,他真希望不要发生这样的事。 他深深喜爱着与狼共舞,这名白种士兵令他尊敬。他勇于冒险犯难的精神,踢鸟也亲眼目睹,心中由衷敬爱他。 巫师在族人心目中,是个智者,拥有很高地位的人。他能够了解这个世界,也由他的高瞻远瞩,为族人服务。 踢鸟一方面要为族人服务,另一方面也热爱与狼共舞,他几乎要分裂。他知道不能再争论下去了。踢鸟的智慧告诉他,带与狼共舞一起去,一定是错的。 他正在挣扎时,听到与狼共舞跟站立舞拳说着什么。 “他要求你和十熊谈谈。”她说。 踢鸟看着那双充满希望的眼睛,犹豫一下终于说:“好吧,我去说说看。” 3 他去和十熊说了,前后没多久。至少,这话题也无需花多少时间。 老人心情不错,他长期风湿痛,特别喜欢这温暖的天气。虽然他并不率队出征,但他也欣然盼望这次冒险能够成功。这时,他的三个妻子和孙儿们都围在身边,享受着天伦共聚的温暖。 关于这件事,踢鸟再也不能挑出更好的时间来看十熊。 当这名巫师,向他提出与狼共舞的要求时,十熊平静地听着。他拿起烟斗,然后才开口。 “他说这话时,心情如何?”这个老人喘着气说:“而你怎么想呢?” “他的心情很急切,也很忧虑。他想做的事大多,也太快了。他是一名战士,但并不是苏族人。才待了一阵子,他还不能算是苏族人。” 十熊微笑了。 “你总是说得很好,踢鸟。你的看法很有见地。” 老人又点了烟斗,传给踢鸟。 “现在告诉我,”他说:“你希望我告诉你什么样的忠告呢?” 起初,与狼共舞感到非常失望。他希望能随团出征,但他从来没有像这样感到极端的失望。 他现在倒很惊讶,这创伤竟然这么快就过去了。踢鸟和站立舞拳刚离开帐篷,这伤口也就好了。 他躺在新的家,新的帐篷里面,想着这一切的改变。不过只是几分钟以前,他启口提出要求,但现在都过去了,只剩下一点小小的失望。 他想:留在此地,和这些人在一起,也有些事可做。 踢鸟井井有条,为他布置了一个新家。他和两个女人,一起带来被褥。这两个女人,一个是站立舞拳,另一个是踢鸟的妻子。踢鸟的妻子,为他铺好床以后就离去了。只剩下踢鸟、站立舞拳、和与狼共舞三人,站在帐篷小屋中间,面面相对。 踢鸟再也没提突袭的事,也没说他们反对他参战的原因。这时,他开始说话。 “我不在的时候,你最好多和站立舞拳谈谈话。你可以在我的帐篷里,和站立舞拳聊天,那么我的家人都可以看得到。当我不在的时候,我希望他们多认识你。也希望你能代我照料家人,那么我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如果你饿了,就到我的营火来吃吧。” 巫师提议邀他晚餐之后,就转头走了出去,站立舞拳也跟着后面走了。 他看着他们走了出去。与狼共舞很惊讶地感到,他的沮丧竟然这么快就消失了。在这种地方,很容易让人有愉悦的感觉。他不再感到自己在此微不足道,而感到自己更重要了。 踢鸟一家,将在他的保护之下。他很乐于担任这个角色,那么他又有机会和站立舞拳重聚,说出他的心意。 战斗小队准备待命出发,这给他机会学习更多苏族人的事。在学习中,他也学了更多苏族的语言。也许,踢鸟回来之后,那时他已学了更多苏族语言。嗯,他喜欢这主意。 村中鼓声响起,大规模的送别舞也开始。他喜欢这种舞蹈。 与狼共舞看看他的帐篷小屋,虽然很空,却是他的窝。他很高兴地想,又能有个自己的窝,真好。 他走出帐篷,在昏暗外面停了一会儿。晚餐的时候,他还想着白日梦。木柴烧出的浓烟蔽空,但那香味令他满足。 然后,与狼共舞有了一个念头。 他对自己说,我该待在这儿。这可是个相当不错的主意。 他朝着鼓声的地方走会。 当他走到主要大道,遇到两名熟识的战士。他们做手势,问他要不要一块去跳舞。与狼共舞很肯定地回答,他们大笑。 第二十五章 1 村中的庆典结束之后,一切又恢复平常,无止无休晨、昏、夜的轮转,使草原看起来,好像是山上唯一的地方。 与狼共舞在圈子里,很快就熟悉舞步,像做梦一样。这和骑马、打猎、侦察的生活,又是遇然不同的情调。他的身体,很能配合节奏,毫不费力,就舞动起来。 踢鸟的家人,经常和他一块跳舞,孩子们也是一样。结果,总是有人不断的牵着他的手跳舞。 飘发在临行之前的送别舞会上,送了他一把很好的弓和箭。收到这么珍贵的礼物,他非常激动,有一个叫石牛的老战士,教他如何使用弓和箭。经过一周的时间,他和石牛结成了好友。与狼共舞经常出现在石牛的帐篷小屋。 他学会了如何保护弓和箭,以及如何修理。他也学会了一些重要的歌的词句。他注视着石牛靠钻木取得火来,也看他熬药来喝。 他对这一切,都悉心学习。所以,石牛很快的给他取了一个绰号阿快。 他就像大多数其他人一样,每天都出去侦察。与狼共舞对军事学,有着基本的知识。例如从蛛丝马迹来做判断,看见云知气象等等。 一大群一大群野牛的来去,是一件神秘的事。有些日子,他们全然见不到野牛的踪影。有些时候,一来就来了一大群,这已经是个笑话了。 就两方面来说,侦察都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方面可能会猎得食物,为族人带来新鲜的肉吃。另一方面有警戒的功能,可以驱除敌人。 这样过了几天,他倒纳闷,为什么每个人都不住帐篷。而他,则非常满意躺在圆形的帐篷里。 他喜欢独处在帐篷中,过着悠闲的时光。 每天,他最爱的是傍晚时分。这时,与狼共舞常在帐篷外面,做些零碎的工作。像擦皮靴啦,一边看着晚霞变化,或听着过耳的风声。 有时,他也在傍晚时分,在心中想着射击的事,但没有真正去练习。心中想些别的事,也有新鲜感。 2 没有多久,他生活的层面愈来愈大了。 这和站立舞拳有关。 他们的谈话又开始了。这一次,是很自然开始的,但总在踢乌家人眼前。 这名巫师,留下了指示,要他们继续会面,只是踢鸟不再引导他们,在上课的时候,他们失去了明显的方向。 起初几天,只是复习以前的课文,了无新意。 照这样上课,也还好。她一直显得很困惑,也很羞窘。如此一对一,重复着枯燥乏味的旧课,倒也能重拾旧日余绪,她对他的态度,又是一副冷冰冰的。 这样,已使与狼共舞感到很满足了。在乏味的对话中,他私下暗暗在侦察,两人可有能沟通的密道。如果有损害的地方,试图修补好。在头几天,他一直耐心的等着,希望能有收获。 不过,一个早上枯坐在帐篷中,实在使学习的进度受到局限。他需要知道的很多事,都在外面,而踢鸟一家人,也无止无休打扰着他们。 可是,他仍在等待,没有一丝抱怨。有时站立舞拳有些解释不出的字,也任由她跳过去。 一天,用罢中饭后的下午。她想不出“草”字该怎么说,站立舞拳终于把他带了出去。因此教了一个字又一个字,这一天,站立舞拳有一个多小时,都没有把他带回去。他们在村中漫步,任由路人去想。 接下来几天,他们又一再重复了这种方式,大家看多了,自然也习惯了。这两个人,总是在村子里边走边说,显然这也是他们的工作。教着:“骨头”“帐篷小屋”,“太阳”,“蹄”,“牛”,“狗”,“木杖”,“天空”,“孩子”,“头发”,“被子”,“脸”,“远”,“近”,“这里”,“那里”,“活泼”,“沉闷”等等。 每一天,这些语言都深深印在他的心上。很快的,与狼共舞都能说更多的话,也能将许多字组成句子,当然,经常会发生错误。 “草原上起火了。” “喝水对我有好处。” “这是男人的骨头。” 他的进步,突飞猛进。遇到语言上困难混淆的地方,他会设法克服这些障碍。失败,决不会打击他的学习精神,他以风趣幽默,一一克服了许多困难,并且决心让站立舞拳也开心。 他们待在帐篷的时间,愈来愈少。外面是自由舒展,到村中各处走走,特别安静,现在变成了异乎平常的平静。 每个人都在想着,出征攻打波尼族的战士安危。他们的亲朋好友,都为这些战士祈祷,希望他们能平安归来。每到晚上,营区生活中最显然的事就是祈祷。无论用膳、开会、工作,都常在祈祷。 全村的人都忙着祈祷,倒是给了与狼共舞和站立舞拳,一个非常安静的环境。当他们忙着祈祷时,大多数的人,也没有什么兴致注意这两个白人。他俩四处走动的身影,早已习以为常,这对他们来说,反而是最好的保护。 每天,他俩总有三、四小时聚在一起,但绝对避免谈及私事。表面上看起来,他们一个在教,一个在学,就是这么单纯的事。有时,两人在一块大笑,或评论事情,大家也看得很平淡,平常得一如天气一样。不过,他们都抑住自己真正的情感。站立舞拳十分小心内敛,与狼共舞也尊重了她的做法。 3 突袭队出去了两个星期之后,又有了一些改变。 下午四点多,骄阳炙人。与狼共舞出去侦察好久之后回来,来到踢鸟的帐篷,发现里面空无一人,想到这家人可能到河边去了,因此他又朝水边行去。 踢鸟的妻子们果然在那边,为孩子们洗澡,却没看到站立舞拳的身影。于是,他又折了回头,到村子里去。 太阳依然酷热,这时他看到棕顶帐篷。想着,就探头进去。 伸了半个身子进去,这时才发现,站立舞拳不就在那儿吗?他们好久没来这儿上课了,两人都有些腼腆。 与狼共舞和她隔了一些距离坐了下来,跟她打了个招呼。 “天气……很热。”她回答,好像很歉然自己在这儿。 “是的,”他同意。“非常热。” 尽管额头没有汗珠,他仍然拭了拭汗。这个动作很傻。她很清楚,他到帐篷里来,和自己的理由是一样的。 他做这个假动作,自个儿也觉得好笑,咯咯笑了起来。突然他有了一个冲动,他冲动得想告诉她,他的感觉。 他开始谈,告诉她他很困惑。住在这儿,他觉得真好。又告诉她,自己多么喜欢帐篷小屋。又双手捧着护甲,告诉她自己对这宝贝的想法,是多么珍爱。一边说着,举起了护甲,贴在自己脸颊上说:“我爱它。” 然后他说:“可是我是白人……我是个军人。我待在这儿好呢,还是在做一件傻事?我是不是很笨?” 他看得出,她全神贯注的眼神。 “不,……我不知道。”她回答。 沉默了一会,他看出她正等着他开口说话。 “我不知该去哪儿?”他很快他说:“我不知道哪儿才是我的家。” 她慢慢转过头,注视着门口。 “我知道。”她说。 她仍在想得出神,凝视着午后的外面。 这时他说:“我希望是这儿。” 她又转过脸对着他,她的脸变得好大。夕阳余晖,在她脸上抹上一层红晕,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流转着各种情感,神采奕奕。 “是的。”她说。她非常了解他的感觉。 她垂下头,当她再度抬起来时,与狼共舞心中涨得满满的。就像他第一眼看到大草原时的激动。她的眼底,谱出灵魂深处的感情,那双水波转动,情意绵绵的眼睛,有些男人能够看出,那份情意是夭长地久的。 当他看到这双眼睛时,与狼共舞陷入了爱河。 站立舞拳也坠人情网。这时他正要开口,但他慢慢来,直到她不可否认。从她的眼里,他也看出了,他们可能结合的。 沉默中,两人偶尔只谈几句活。有几分钟,他们一直看着这个下午。彼此心中都明白对方的感受,却不敢说出。 当踢鸟的小男孩经过此地,跑进来看看,打破了这安静的气氛。他问他们在做什么。 站立舞拳对这闯入者笑笑,用苏族语对孩子说:“天气好热,所以我们到阴凉的地方来坐坐。” 小男孩深觉有理,他一屁股坐在与狼共舞的膝上,两人扭打成一团,玩了好一阵子,但没多久。 小男孩突然坐直了身子,对站立舞拳说他饿了。 “好吧!”她用苏族语说,并牵着他的手。 她又看看与狼共舞。 “要吃吗?” “是呀,我也真饿了。” 他们钻出来,朝踢鸟帐篷走去,到营火处烹食。 4 第二天,他第一件事就是去拜访石牛。他一大早就到石牛屋里,对方立刻就邀他进去吃早餐。 用过餐之后,两个人就出去聊天,石牛手也没得闲,忙着制造箭矢,除了站立舞拳,和他聊得最多的,就是石牛了。 与狼共舞,已经能以苏族语和石牛聊天,而且说得很顺溜。两人一向都非常投契。 这名老战士,也常告诉与狼共舞,一些他想知道的事。当他们正在讨论时,话题突然转到站立舞拳身上。他知道,一定要把话问个清楚。 与狼共舞尽量装着不经意提起这话题。但石牛也是个老江湖了,他哪看不出,这个问题对与狼共舞有多么重要。 “站立舞拳结过婚了吗?” “是的。”石牛回答。 这话触得他心一惊,像听到最坏的消息。他沉默了。 “她的丈夫在哪儿呢?”他最后问道。“我怎么没看到他?” “他死了。” 原来如此,怎么没想到。 “什么时候死的?” 石牛从工作中抬起眼。 “这样谈论死者,是很不礼貌的。”他说。“不过你是新来的,我还是告诉你吧,那是春天的事。你发现她,把她带回来的时候,她正痛不欲生。” 与狼共舞没有再问其他的问题,但是石牛却主动告诉他另一些事。他提到死者的亲属,在这儿是高阶层的人,这对夫妇没有孩子。 与狼共舞需要好好消化他所听来的消息,谢过石牛之后,他就走了。 石牛闲闲地想,这两人之间,可会迸发出爱的火花吗?终归是别人的事,多想无益,他又专心做起手边的事来了。 5 与狼共舞知道,只有一件事会使他的头脑清醒。他在马群中找到了西斯可,骑马奔出村子。他知道,这时她一定会在踢鸟的帐篷里等着他。可是,刚听到这些消息,把他的心搅得好乱好乱,目前他没沉殿自己之前,无法面对她。 沿河而下,走了一、两哩之后,决定回到席格威治营地。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回去看看了,这时顿然生起一般冲动,想回去看看。好像这是一种奇怪的方式,能告诉他该如何是好。 大老远他就看到夏末的风雨,把小屋的雨篷吹掉了。屋子大部份的横木也被吹掉。帆布被撕扯得只剩下了小碎条。就像鬼气森森的船上主桅,留下来的碎布条,在微风中啪哦啪咕拍打着。 双袜在附近的绝壁上等着,正拖了一块干肉,小口小口地吃着,它并不饿。 腐臭的补给室中,满是田鼠。它们弄坏了他留在屋里唯一的东西,就是一只粗麻袋。老鼠咬坏了麻袋,露出里面发霉的硬面包。 在茅屋里,他在单人小床上躺了几分钟,瞪视着破败的墙壁,这儿曾是他的家。 他从木钉上取下父亲遗留下的怀表,准备放进裤袋里。但他看了几秒钟之后,又放回去了。 他父亲已经过世六年,或者七年了吧?母亲过世得更早,他回想到和父母相处的情形,点点滴滴。可是其他的人们……好像已经离开他一百多年了。 他注意到一张凳子上放着一本日记,随手拿起翻翻。说也奇怪,看看过去记录的,都感到那些事全过去了。 有时,他看自己写的感到好笑,但全部看完之后,想到过去的岁月,就只留下这些记载。现在,他只好奇,怎么自己不再思索着将来的事呢?有趣的是回顾过去,发现自己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 当他翻到尽头,是几页空白。顿时他有个新奇的念头,打算为日记写一个跋语。也许,写得很清楚。或是语句神秘难解。 可是,当他抬起眼睛思索时,瞪着茅屋的墙,他的脑海只想着站立舞拳。她虽穿着日常衣服,但是肌肤却富有弹性。袖子下的手,优美纤长。还有上衣里丰美的胸脯,感觉是那么柔软。她的额骨高,双眉浓密,感情丰富的眼睛,和一头纠缠的头发。 他想到在光线充足的棕顶帐篷中,她突然生气的样子。也想到她的羞怯、庄严和痛苦。 他想着他所爱的,所看过的每一件事。 当他的目光,看着摊在膝上日记空白的那一页,他知道自己该写什么。一团高兴,看着笔墨淋漓那几个字。 我爱上站立舞拳。 与狼共舞 一八六三年夏未 他合上那本日记,小心放在床铺正中央。有一阵子感到很困惑,心想是杏该把这日记本留在这儿。 当他步出门外,与狼共舞看到双袜消失了。他知道以后不会再看到它了。他默默祈祷,希望这只狼,在有生之年,都能生活幸福。 然后他跃上马匹往回奔,用苏族语大声叫“再见了!”然后策马全速奔驰。 当他再回头看着席格威治营地时,什么都没看到,放眼处只有一片辽阔的草原。 6 她等了几乎有一个钟头了,踢鸟的妻子们见了说:“咦,怎么没看到与狼共舞呢?” 等待的时间,是很难捱的。每一分钟,站立舞拳都挥不掉他的影子。当别人问起,她有意淡然回答。 “哦……与狼共舞吗?不,我不知道他在那儿。” 她出去到处打听。有人说,很早就看到他出去了,骑马朝南边,可能回白人的营地了吧。 不想去猜测他为什么出去,她忙着做鞍囊,可是心中乱极了,一心只盼着他回来。 她的希望,还不止是这些。 她要和他单独相处,这个念头闪人脑际。吃过中饭之后,她就从主要道路,沿着河流走下去。 通常,人们在中饭后都去休歇了。她很高兴,河畔没有一个人影。她把平底鞋脱掉,涉足在清凉的河水中。 虽然有一丝微风,但这一天仍然非常懊热。她放松自己,半闭着眼.看着那缓缓流着的小河。 如果他在这时回来,用那双的的的目光看着她,扬声开怀大笑,告诉她我们一起走吧!那么,不论是天涯海角,她都会跟他去。 突然,她想到他们第一次相遇,清晰得恍如昨日。她在半昏迷状态被他送了回来,身上的血染得他身上都是,她记得,倚在他身上的感觉,是那么安全。他的手臂环绕着她的背,她脸靠着他的夹克,闻到一股不一样的味道。 现在她了解了,那是什么意思。何以那时会有那种安全感,因为他正是她所爱的人。那时,那份好感就像深深埋在心田中的一颗种子,她浑然不知道是什么意义,可是大灵知道。大灵让她看到.那颗小种子长成爱苗,这是奇异的事,也鼓励她更往前走下去。 现在,她感到好安全。虽然目前处境并不安全,有敌人,有暴风雨,也有可能受伤。但这和身体的安全感不同,那是一种心灵上的安全感,只要想到与狼共舞,那种感觉就油然而生。 这是发生在她这一生中,最罕有的事。她想,大灵将把他俩撮合在一起。 她在想,那么以后会如何发展。正在这时,她听到几尺外有水产泼动的声音。 他正蹲在水面,慢慢地泼着水洗脸,不慌不乱的样子。他看着她,仍然从容不迫地洗着脸,微笑起来像个小男孩一样。 “哈罗,”他说:“我回席格威治营地去了。” 他说话时,好像两人相处,已经很久很久了。她也以同样的口气回答: “我知道。” “我们能谈谈话吗?” “是的。”她说:“我也想和你谈话。” 她的声音听起来好遥远,但却听得出话中的弦外之音。 “我们要到什么地方?”他问道。 “我知道一个地方。” 她很快地走着,与狼共舞在一、两步后面跟着她。她想到一个地方,是踢鸟以前要她回忆“白人语言”的地方。 他们沉默地走着路,除了脚步声外,就是杨柳随风吹拂的声音,还有枝头小鸟啁啾的叫声。 他俩内心都咚咚跳个不停,也猜测着以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不知该发生的事,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发生。 目的地到了,这隐蔽的林间空旷之处,出现在他们眼前,这是她在此地回忆过去种种,仍然非常宁静。两人盘腿坐在河边的一棵白杨树下。 他们都没开口,这时其他的声音都停止了,每一件事都静止的。 站立舞拳的目光,垂落在他的裤管上,他的手正搁在那儿。 “这里破了,”她低声说,用手轻轻触着裂口。她的手一旦放在那儿,就不再移动了。 好像有什么神秘的力量引导着他们,他俩的头轻轻地靠拢在一起,手指交握在一起。肌肤的轻触,却如“做爱”般的狂喜,两人情不自禁,拥吻起来。 他们只是轻轻触着对方的唇,并没有深深的吻。 但这已是他俩“爱的印空”。 两人紧靠双颊,互相感觉着对方的鼻息,好像置身在梦中。在这场梦中,他们一起做爱,最后并躺在白杨树下。与狼共舞深深看着她的眼睛,见到她眼中的泪光浮动。 他等了好长一阵子,但她都没开口说话。 “告诉我,”他低语着。 “我很快乐,”她说。“我很快乐,大灵给我这样的生活。” “我也有同样的感觉。”他说,他的眼中流露着诚意。 她轻轻靠着他,开始哭了起来。当她泣泣时,他紧紧搂着她。 7 整个下午,他们都在做爱,一面情话绵绵。等到林间空地的阴影日渐深浓阴暗之后,他俩才坐了起来,两人都恨不能待得更久一点。 他俩看着水中粼粼闪光,这时他说:“我和石牛谈过话,……我才知道,那一天你为什么会跑开……那一天,我问你是不是结婚了。” 她坐起身来,松开挽着他的手。他又握住她的手,她却把手抽回。 “我跟他生活得很幸福。现在我才明白,他离开我,是因为有一天,你会闯入我的生活中。” 她领他离开了那儿,两人朝回走。临走之前,两人又紧紧地抱在一起。当他俩听到,远处村庄传来隐约的呼唤声,他俩都竖耳谛听,那声音就在前方。 两人立刻藏入白杨深处,又紧紧拥抱着,互相吻别。 前面一、两步,就是走回村子的主要道路。当他们拥抱时,她在他耳畔低语。 “我正在守丧,如果族人知道我们正在恋爱,他们一定不赞成的。我们一定得小心才行,等着适当的时机再说吧!” 他了解地点点头,很快抱了抱她,她就先悄悄走了。 与狼共舞在柳阴深处,又等了十几分钟,也跟着回去了。在回去的路上,他咀嚼着相遇的欢乐,也很高兴能有单独和她在一起的机会。 他直接回到他的帐篷小屋,直接坐在床上,看着窗口仍透着亮光。下午在白杨树下的缠绵爱悦,像梦幻一般。 天暗之后,躺在厚厚的褥子上,这才意识到自己好累好倦。这时,他闻到掌上还残留着她的气味,希望这气味能保存整晚,不久就飘然入梦了。 第二十六章 1 又过了几天,与狼共舞和站立舞拳,心中的幸福感仍余波荡漾不已。 他们的嘴角挂着微笑,脸如春风拂面。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飘飘然,好像脚跟都不着地似的。 和众人在一起时,他们都谨慎内敛,小心不要露出任何一点形迹。因此,他们在一起上语言课时,也表现出更是“公事公办”的态度。如果适巧有机会,两人有在帐篷小屋单独相处的时候,他俩常手握着手。可是,这远不如他俩内心所渴望的。 每天,他俩都试着找机会秘密约会,通常在河边,他俩都禁不住渴望这么做。可是,要找一处完全幽僻的地方,得花时间去找。站立舞拳特别担心会被人发现。 从一开始,他们心中就盼望能结为连理,这是两人心中共同的心愿,而且愈快愈好。可是,她正在丧期,也很难尽快结婚,这是不合苏族人生活的方式,除非女方的父亲,解除这道禁令。如果她没有父亲,就得由一位战士负起这责任。以站立舞拳的例子来说,她得服丧多久,由踢鸟来决定,何时可以不用再守寡。但是,服丧总免不了要较长的时间。 与狼共舞试图向他的爱人保证,告诉她他们一定会结合的,不要忧虑。可是,她无论如何,总是担心。有时,她很沮丧认为没希望,甚至提议两人私奔。他听了只是大笑,以后她也就不再提了。 他们常常找机会能在一起。自从那回在河边,两人第一次缠绵过后,四天之中;她有两次,趁天未明时,悄悄从踢鸟的帐篷里出来,见没有人看到,就悄然溜到与狼共舞的帐篷小屋。他们两人并卧着,直到第一道天光射入。两人裸露身子,拥被而眠,低声谈着话。 他们这么做,只是期望有一个隐密的两人世界,能恣意享受着爱,但并不想去愚弄任何人。 可是,全村的人,只要稍解人事,都心知肚明,只要看到与狼共舞和站立舞拳春风满面的脸,就知道,他们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不论在任何环境下,大部分的人们发现,他们心中并没有为这两人的爱定罪,由于缺乏证据,大家也都不敢蜚短流长。最重要的是,他们两情相悦,对整个团体来说,是没有什么威胁性,即使是保守的老人,他们也承认这两个年轻人互相吸引,是很自然的事。 毕竟,他们都是白人。 2在河畔约会之后的第二天晚上,站立舞拳必须再见他一次面。她等着踢鸟一家人全睡着了,帐篷小屋中响着此起彼落的鼾声和鼻息声。她等着,等着离去的时候,不再惊动任何人, 她嗅出,空气中有一般浓厚的风雨欲来的气味。突然听到喊叫骚动时声音,打破了宁静。那声好激烈,惊动了每一个人。几秒钟之后,每个人都掀开被子;匆忙下床,冲到外面一看究竟。 一定发生什么事了,整个村子都惊醒了。她和其他的人,一块涌到主要的路上。人们举着熊熊的火把,成了注意的焦点。在混乱中,她寻找着与狼共舞的身影。起初一直没看到,一直到她逼近火炬时,她才能够看到他。 她挤人群众,定睛细看时,看到几张印第安人的生面孔.在火炬旁挤成一团,约有六个人左右。有更多的印第安人,俯卧在地上,其中有些人死了,有些人伤得很重,这些人都是奇瓦族人。是苏族人长期的朋友和狩猎的伙伴。 这六个没受伤的人,非常忿怒。他们忧虑的比手划脚,和十熊及他两、三个亲近的僚属谈话。围观的人,都聚精会神,听着奇瓦族讲述他们的故事。 她和与狼共舞也凑近听着,这时有些妇人尖叫了起来。过了一阵子,女人和孩子跑回他们的帐篷小屋,脸上布满了惊慌。十熊身边的战士们热血沸腾,每个人口中,经常说着三个字,全村人都被这三个字,弄得骚扰不安,天下乌云密布,远处响起了几声郁雷。 人们口中所说的三个字——“波尼族”,与狼共舞知道得非常清楚。从他们的谈话和故事中,他已经听过许多次了。 站立舞拳站在他旁边,他也和其他战士一样,紧紧围在十熊的身边。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常和他私语,转译他们所说的话,以及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 原来,他们这一小队人马,不到二十人。他们到苏族人的营区北方十哩的地方,去寻找野牛的踪迹。结果,遇到大队人马的波尼族战团,少说也有八十余名战士,也许还不止这个数呢。在日落时分,他们遭受了攻击,可是没有一个人逃走。 他们尽可能撤走,不愿和这么一大队的人马直接冲突。他们先来此报信,很可能波尼人下一个日标就是到这儿,奇瓦人认为或许不超过几个小时,他们就来了,这回的突袭,很可能在黎明的时候。 十熊开始下令部署。不过站立舞拳和与狼共舞都听不大懂。但从他表情来看,他非常担心。这儿骁勇善战之士,都随着踢鸟和飘发出征了。虽然还留一些精壮部队守卫,但要对付八十多名波尼族强悍的兵士,仍然不是对手。当前的局势,相当危险。 在营火旁就开起军事会议,首先派出侦骑四出,察看是否有敌军出现的身影。与狼共舞这时有种极为不安的感觉,每一样事,似乎都没有周全的部署。雷声愈来愈近,雨势倾盆而下。风雨交加,更能掩护波尼人的突袭行动。 但是,这村子现在也是属于他的,他冲到石牛身后,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要跟你去。”他说。 石牛很忧愁的看着他。 “这是一场硬仗,”他说:“波尼族从不是为了抢夺马匹来的,他们是要杀人的。” 与狼共舞点了点头。 “拿你的武器,到我的帐篷小屋。”老战士命令道。 “我去拿。”站立舞拳自愿说道,说着转身离去。与狼共舞跟着石牛。 他盘算着来福枪和左轮还有着几发子弹,这时他想到藏起的来那些枪弹。 “石牛,”他叫道:“石牛。” 这名战士回头看他。 “我有枪,”与狼共舞叫道。“我在白人的营地,还藏着许多把枪。” 石牛决定禀告十熊。 十熊仍在询问奇瓦族猎人问题。 这些劫后余生的可怜人,余悸忧存,他们差一点把命部丢了,目前的情绪十分激昂。看到与狼共舞出现之后,他们才镇定了下来。 当石牛禀告十熊有枪枝,十熊震了一下。 “什么枪?”他问道。 “白人的枪……来福枪。”与狼共舞回答道。 对十熊来说,这很难决定。虽然他也赞成与狼共舞的提议,可是在他古老的苏族血液中,并不能全然信任白人。枪枝埋在土中,还得费时挖掘出来。波尼人很快就到了,他需要每一个人都动员保护村子。再说,骑马回白人的营地,也得费上许多时间。而且,随时都会下起很大的雷阵雨。 但是,他知道迫在眉睫,即将到来的这场战争,如果有枪枝,将会极大不同,那么波尼人的胜算就不大了。目前距黎明,还有几个小时,跑一趟白人的营地还来得及。 “那些枪在木箱里……用木板盖起来。”与狼共舞说道,打断了十熊的思潮。“我们需要有些人手,把一箱箱的枪枝搬回来。” 老人只好赌一赌了,他告诉石半,带两个手下和六匹马,和与狼共舞一起去。四个人骑马,两匹马载着枪枝。他交代一切要尽快。 3 当他回到自己的帐篷小屋,西斯可已配好马具,站在他的帐篷前等着了,地面上,井井有条的放着他所有的武器:来福枪、友轮枪、弓和箭,以及一把长刀。 当他正插入左轮枪时,她拿了一个碗给他。 “把你的脸对着我。”她命令道。 他直挺挺地站着,她的手正在碗中搅着红色的东西。 “我现在为你做这事,来不及解释了。以后我还会为你做。” 她很快,也很自信,在他前额画了几道平行的线条,另外在两颊,也画了两条纵线。另外又点了点,在两颊各画了狼的脚印。又退了一步,仔细看着自己的作品。 当与狼共舞把弓箭挂在他的肩上时,她满意地点了点头。 “你能射击吗?”他问道。 “是的。”她说。 “那么拿了这把枪吧!” 他把来福枪交给她。 没有拥抱,也没有道别。 他走出帐篷,跃上西斯可,急驰而去了。 4 他们行过河流,尽可能在草原走过直线,直抵目的地。 天色乌黑得可怕,好像有几个强烈的暴风雨要来似的。四周电光闪闪,就像大炮开火。 一路上,与狼共舞开始担心,万一挖掘不到那些枪枝该怎么办?他好久都没有去注意那个野牛助骨的记号了,也许都找不到了。他不禁暗自担起心来。 豆大的雨点开始下了,这时他们已抵达席格威治。他带他们到埋枪的地方,可是天色太黑,什么也看不见,他告诉大家该怎么寻找。大家七手八脚,拨开长长的草丛,寻找那做为记号,白色而狭长的野牛肋骨。 这时,雨势愈下愈大,十分钟过了,也找不到那根做记号的肋骨。狂风吹号,几乎每一秒钟都闪电不断。闪电照亮了大地,也便利他们的搜索。 这样苦苦搜寻了二十几分钟,与狼共舞的心快要沉到谷底,整片土地都要掀翻过来,可是什么也找不着。 在风雨雷电之中,他听到西斯可的马蹄下,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 与狼共舞连忙叫来其他四个人,他们连忙跪下来,在草丛里四下翻找。 石牛突然跳了起来,他挥挥手,手上拿着一根肋骨。 与狼共舞站在那儿,等着另一次的闪电,当天际的闪电叉闪了一次时,他很快瞥了一眼席格威治营地,以此为定点,再朝北走,一步一步走。 走了几步之后,他感到一只脚下的泥土是松软的,于是他对着其他的人大叫,那些人连忙赶过来一起挖掘。土质很松软,三下两锄就掘到木箱了,他们联手把装看来福枪的木箱挖了出来。 5 在狂风暴雨中,花了一个半小时,四个人急奔而回。每个人的心中,都很欣慰,原先办不到的任务竟然达成了。在回程中,大家的心情都很愉快。 最后,村庄已经在望了,风雨也歇了。灰色的天空,出现曙光。借着天光,他们看到村子仍是安全的。 他们尽速涉河人材子,再过一会儿,天色就大亮,一切景物将会看得清清楚楚。 与狼共舞这么想,其他的人也颇有同感。 一队人马越过河之后,不到半哩,就到达村庄了。 又是一道闪电,他们看到北方人影绰绰。显然的,敌人从北方奔来了,沿河而行,距离村庄只有一百码的距离。然后,他们将攻击。 或者只需二十分钟,波尼族的人,就要闯入村子了。 6 每个箱子里,放了二十枝来福枪,与狼共舞把枪枝交给战士。这些战士,围绕在十熊的帐篷小屋四周。老人对大家,做最后几分钟的部署。 虽然他们知道,敌人的主力部队,将沿着小河闯入。但他们也得小心,可能还有另一股兵力,从草原而来。也许是“声东击西”的战略手法,从后面来的兵力,才是要歼灭村子的精锐部队。十熊派了两个有谋略的战士,还有些随从人员,密切注意从辽阔草原奔来的那支突击兵。 然后十熊拍拍与狼共舞的房膀,当他说话时,几名战士也认真倾听着。 “如果你是白人战士,”老人说道:“你率领这些带枪的手下,将怎么做?” 与狼共舞很快的想了一下。 四十多枝来福枪吓到。 他们也对着苏族人反击,呐喊声激昂。这名首领非常愤怒,与狼共舞还是第一次看到波尼人,当他跌落在地上时,与狼共舞掏出左轮枪,对着他射击。 当他射杀这人之后,他发现其他人也连续有斩获。 登时身后传来很大的声音,一个波尼人骑马行至与狼共舞的身后,几乎碰到他的脚跟。他一个劲拉住那匹马的缰绳,那个波尼人被他拉得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正在挣扎之际,后面一名持着来福枪的战士,给了他一枪,击中这人的后脑,但他仍想挣扎逃走。与狼共舞又狠狠用枪柄打了他一记,这名波尼战士终于倒在他脚下。与狼共舞看到他的马匹奔过去时,马蹄上满是那人的血。 这时又看到一名波尼人就在前方,他的头上绑着鲜红的围巾,他正从地上爬起来,想往河边跑。 与狼共舞狼狠踢了那个波尼人腹部一脚,其他的波尼人仓皇逃命,而他抓住这个缠着头巾的人。其他的波尼人奔到一棵很大的白杨树旁,与狼共舞又追了过去,一手抓住一个波尼人,把他们的头朝着大树干猛撞,一下子两个人都被撞得断了气,面目成了肉酱,把树枝也撞歪了。 一个死人几乎要从马背上摔到与狼共舞的身上,好像他要拥抱他的凶手。与狼共舞住后退一步,那尸体跌落到地上。 就在这一瞬间,他才意识到;呐喊的声音停止了。 战争已经过去了。 突然感到好疲累,他沿着大路蹒跚回来,再疾驰过小河,沿途遍布着波尼人的尸体。 十二个苏族人骑着马,石牛也在马上,他们一路把波尼族残存的人马赶过了河。 与狼共舞到战场巡视,他听到兵士们高兴的欢呼声。当他到达斜坡的顶峰时,俯视战场,一览无遗。 这景象真可怕,到处都是波泥人的尸体,人数相当可观。苏族的战士在尸体中来来回回看着,兴奋的叫了起来。 “这个人是我杀的。”其中有一个叫道。 “这人还有气呢!”另一个人说,不管他是谁,立刻毙了他。 女人和孩子们,从帐篷小屋里跑了出来,都奔到战场上来看。有些尸体,手脚都被砍断了。 与狼共舞站着,他好累,大累了,没有向前再去细看。 其中有一名战士看到他,大叫了出来。 “与狼共舞!” 一下子,苏族的战士全蜂拥到他身边了。就像蚂蚁推滚小石头一样,把他推到山坡下的战场。他们一面走,一面欢呼着他的名字。 他随着他们一起,苏族的战士对他们脚下躺了那么多的尸首,实在太快乐了。不过,与狼共舞还是无法理解他们的幸福感,他们是那么乐不可支。 他站在那儿,听到他们叫着他的名字,慢慢他能懂了。他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战争,但是他开始对胜利,有了新的看法。 这场战争,是为了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打赢了这场仗,使战士们有了自由的感觉,战场离他们的家园,近在飓尺,如今要儿子女都能存活,食物也没有被动走,足够度过严寒冰冷的冬季了。为了储存这些食物,每个人都工作得这么辛苦,大家努力合作,才有这些存粮。 对全村的人来说,他们认为这场战争,都归功于与狼共舞一个人。 他听到大家一再的大叫高呼他的名字,使他也感到自傲起来,这时,他才集中精神,仔细辨认,认出有一个人是他杀的。 “我杀了这个人。”他叫了出来。 有人在他耳畔叫喊, “对,我看到你杀了这个人。” 过了好久,与狼共舞也跟着一群人一起走着,遇到认识的每一个人,他都大叫出他们的名字。 阳光照着村子,战士们跳着胜利的舞蹈。当他们在波尼人尸体上蹦跳时,就大叫胜利。 7 他们仔细数数有多少敌人死亡。发现死在村子前面的有两名,主要战场有二十二名,在敌人埋伏之处有四名。石牛率领着一队人马,也杀了三个人,除此之外,负伤逃回去的有多少人,就不得而知了。 苏族人方面,有七名受伤,只有两名是重伤。但奇迹是无人死亡,甚至连老人都没有一人战死。 村民为了胜利疯狂了两天,每个男人都感到荣幸,只有一个最感到狂喜自得,那就是与狼共舞。虽然大家没有把他当成神,不过对他的尊敬,也离神氏不远了。 一整天,那些崇拜他的年轻人,都在他的帐篷小屋旁打转,少女们妙日流波,处处欢迎他。每个人总在想着他的名字,谈着他的种种。人们在一天中,总要提起与狼共舞好几回。 最赞美与狼共舞的人,就是十熊,他把他的烟斗送给了与狼共舞,这是送给英雄的礼物。 与狼共舞喜欢受到注意,但他也不鼓励大家这样。这样疯狂的庆典连续了好几天,每个人都川流不息来找他。他倒是暗暗叫苦,这么一来,他和站立舞拳连一点私人的时间也没有了。 村中所有的人中,最巴望着踢鸟和飘发回来的,恐怕就是与狼共舞了。 这个星期之后,开始飘雪了。他们也就无法从山脉小径寻找敌踪。 这也表示,寒冬要提早到来。踢鸟所说的探险队,也会提早回来,准备全村人往南迁了。 第二十七章 1 这支探险队回来,倒是一无所获。但是他们却听到波尼族人大举来犯的消息。 原本疯狂庆祝与狼共舞的热潮,也因探险队归来而逐渐淡了下去。大家的注意,也就落到踢鸟和飘发的身上。原来的生活秩序,又重新建立了起来。 虽然没有公然表露,但踢鸟对与狼共舞的计划十分惊愕,他能打败波尼人,也表现出他的勇气和能力。而与狼共舞的作战计划,更是很印第安式的,尤其他已能熟练他说着他们的语言,更打动了这名巫师的心。 他要跟白人学些什么,都感到很困难,更觉得与狼共舞这种学习和适应的能力都很不容易。他深深折服这名孤单的白人战士。几个月以前,他连一个印第安人都没看过,现在已经完全印第安化了。 更难以置信的,现在他竟成了族人的领袖。许多眼前的例子,都是活生生的证明。看看族中的年轻人,对他多么仰慕,常去找他说话。 踢鸟真搞不懂,怎么可能呢?最后,他终于下了一个结论,相信这是大灵另一种神秘的力量吧! 很幸运的,他能接受这快速的发展。不过,当他回来的第一晚,他妻子告诉他,与狼共舞和站立舞拳恋爱了,这是另一个令他惊讶不已的事。 “你真能确定吗?”他问道,仍然很困惑。“我实在很难相信。” “如果你看到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情景,你就会相信了。”她很自信的低语。“我们大家全都看到啦。” “你看,这事好吗?” 他的妻子不由得吃吃笑了起来。 “这不常是好事吗?”她挪榆着说,捏了他一把。 2 第二天,踢鸟第一件事就是去庆典的帐篷上屋。与狼共舞看他寒着一张脸,不由得心一凛。他们互相打了一个招呼,就坐了下来。 与狼共舞开始用他的新烟斗,踢鸟一反常态,没有好气,不似平日和颜悦色。 “现在你的印第安话,说得好极了!”他说。 与狼共舞停止塞菠草的动作。 “谢谢你,”他回答:“我很喜欢说印第安话。” “那么告诉我……你和站立舞拳之间的事。” 与狼共舞手中的烟斗几乎掉了下来。他蠕动着嘴唇,不知在说些什么。 “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踢鸟的脸气得胀红,他又重复了一道。 “你和她之间,真的有什么吗?” 与狼共舞可不喜欢他这口气,他的回答像是挑战。 “我爱他。” “你要跟她结婚?” “是的。” 踢鸟思索着这点,他本来想反对,可是想了又想,也想不出反对的理由。 他站了起来。 “你在这里等着,”他严肃他说。与狼共舞还没来得及回答。这名巫师已经走出去了。 看来,他迟早得首肯。踢鸟唐突态度,也许会触怒神明。想想,他又坐下来思考。 3 踢鸟在飘发和石牛的帐篷小屋前停了下来,各自在他们的屋里说了几句话。 当他走回自己的小屋,发现他连连摇头。无论如何,他仍然感到十分困惑。 啊,大灵啊!他自顾自叹着气。我一直试着去接受这即将到来的事,可是偏偏做不到。 当他走回自己的帐篷小屋时,她正坐在里面。 “站立舞拳,”他很快说,引起了她的注意。“你不再是寡妇了。” 说完他走了出去,寻找他最喜爱的马匹。他需要好好静一静,驰聘好一阵子。 4 与狼共舞并没有等太久,飘发和石牛就已经出现在他门口。他看到他们往里面张望了一下。 “你在这里做什么啊?”飘发问道。 “踢鸟要我在这里等。” 石牛心知肚明,微微一笑。 “你可得等好一阵子了。”他咯咯笑了起来。“踢鸟在几分钟以前,骑马到草原去了,看来他还得耗些时候才回来。” 与狼共舞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注意到飘发脸上嘻嘻地笑着。 “我能进来吗?”这名高大的战士,有些羞怯他说。 “是的,请进来。请……坐下吧!” 两名访客,在与狼共舞面前坐定,两个人倒像小学生一样羞怯了。 “我正等着踢鸟,”与狼共舞说道。“你们要来做什么?” 飘发将身子往前倾了些,仍一脸笑嘻嘻的样子。 “我要和你谈谈结婚的事。” 与狼共舞一听,变了脸色。原本粉红色的脸,一下子胀得好红好红。 两个客人都爆笑了出来。 “跟谁结婚啊?”他有些紧张。 两名战士都露出疑惑的表情。 “我们听说,”飘发说道。“你要和站立舞拳结婚。” “她还在服丧,”他嗫糯他说:“她是一个——” “今天已经不是了。”石牛打岔说道。“今天她可以恢复自由。踢鸟已经决定了。” 与狼共舞惊异得不敢置信。 “真的?他这么做了?” 两个人都点点头,这次更严肃了。与狼共舞这才意识到,婚期就在眼前了。他真要结婚了。 “我该做什么?” 他的访客,看看这帐篷小屋,里面几乎空无一物,两人不禁无奈的摇了摇头。 “你可真穷,我的朋友。”飘发说道。“我本来不知你要结婚。不能连点东西都没有。屋里总得有点什么。” 与狼共舞四下看看,过了一秒钟,他的表情也变得悲伤起来。 “没错,我是没有什么。”他承认道。 有一阵短暂的沉默。 “你能帮我忙吗?”他问道。 两个男人,盘算着有些什么值钱的东西。两人搔耳挠腮。 沉默好长一阵子,对与狼共舞来说,可真痛苦。最后石牛深深叹了一口气,深深看着他的眼里。 “或许可以。”他说。 5 飘发和石牛这一天过得很快乐,他们跟与狼共舞开了许多玩笑,他的表情尤其逗趣。 结婚可不是小事,尤其新郎和新娘,又是这么特别的一对。与狼共舞在逐退波尼人立了大功之后,全村的人都感戴他,因此每一个人,都衷心祝福这一对新人。 人们兴致勃勃地谈论,大家都愿意帮忙与狼共舞。事实上,整个村子都在筹划着这件事。 大家都愿意捐出马匹。即使是穷困的家庭,他们也愿意捐出一些牲口。大家一说起来,个个部是那么热心。 这是事先安排的一部份,就是全村的人,每家多多少少都捐出一些牲口。到黄昏时,把这些捐出的马匹集合在一起。到天黑时,星子一颗颗出现在夜幕上时,在与狼共舞帐篷小屋的门口,已经有了二十几匹好马。 石牛和飘发,成了与狼共舞的指导者。他们教新郎,该如何把这二十几匹马匹,牵到踢鸟的帐篷小屋前面,然后一匹匹在外面拴好。 村民们都围拢过来看,新郎必须也交出一样他最珍爱的东西,放在他的帐篷小屋的外面。与狼共舞于是解下了他的左轮枪,放在他自己的帐篷小屋外面。 然后,他回到自己的屋里,送走而位指导老师之后,就要度过这个心潮起伏,等待的夜晚了。 天刚刚发白,他就一骨碌起身,跑到踢鸟的帐篷小屋看看。飘发告诉他,如果提婚被接受了,这些马匹就不见了。如果不成,这些马匹就仍然站在那里。 马匹不见了。 接下来的一小时,与狼共舞忙着整理仪容。他小心的刮胡子,把皮靴擦得晶亮,护甲也拭擦干净,再把头发上油。 刚刚把这些事一样样准备好,就听到踢鸟在外面叫他的声音。 “与狼共舞!” 他真希望自己不是这么孤单。这位新郎弯身穿过帐篷门口,从他的家跨了出去。 踢鸟已经等在那儿,他今天看起来特别英俊,神采奕奕。在他身后几步,就是站立舞拳,还有整村的男女老幼,全部跑出来看着他们。 他和巫师,很正式的互相交换打了一个招呼。然后踢鸟开始长篇大论训诫教诲起来,并期望他能成为一名印第安式的丈夫。 与狼共舞的眼睛,一刻也不能离开她娇小的新娘子。她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微微垂着头。这天,她穿着那件母鹿皮的好衣服,上面缀着糜鹿牙做的装饰。她又穿上那双缀着铃挡,非常特别的平底鞋。颈上戴着骨管做的项练。 当踢鸟再度说话时,她抬起脸来。与狼共舞相信,他永远都不会看厌这张脸。 踢鸟讲的话可真长,好像永远都不会结束似的。不过,他终于讲完了。 “你可听了我所说的话吗?”这名巫师问道。 “是的。” “很好!”这名巫师说,他转过头对站立舞拳说,要她上前。 她走过来,仍低首垂眉。踢鸟握起她的手,交到与狼共舞的千里,要他紧紧握着她的子。 当一对新人进入洞房之后,婚礼也就完成了。观礼的村民,也悄然散了,各自回到自己的家去。 整个下午,十熊帐篷里的人,都忙着把许许多多的礼物,搬到新人的屋前。众人在屋中,看着这一对新婚夫妇,一一拆着礼物,一直到夕阳西下,大家才走出小屋。 简直就像白人的圣诞节。 暂时,有人把贺喜的人们赶出新房。这是他们大喜的日子,该让他们有洞房之夜的机会,大人与小孩都不宜打扰。结婚当日,新人得在洞房中,门窗紧闭,好有私下相处的时间。 第二十八章 1 婚礼后两天,族中举行高阶层咨商会议。近来常有大雨,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青草枯黄,所以他们决定到了冬日,为了马群,得逐水草甫迁。现在停留一下,把马匹喂得更加肥壮,才能熬过苦旱的冬日。再过两个星期,大队人马就要迁移了。 这时,没有人比与狼共舞和站立舞拳过得更快乐了。他们无忧无虑,度过了新婚的第一天,也不希望被打扰。起床,对他们来说太难了。这会儿,他们想都还没想到收拾行囊,以及要跋涉上百哩,跟着大队人马嘈杂南迁的事。 他们决定,要快点生个孩子。人们从他们帐篷小屋前经过,总是门窗紧闭。 与狼共舞终于从帐篷小屋中出来了,大家见了他都嘲弄他。飘发更是毫不留情的挪榆他。大家和他打招呼,装出很惊讶的样子,见他终于下床了。旦旦而伐,可不要搞坏身子啦。飘发甚至笑他,是只忙着采花的蜜蜂,所以给了他一个绰号,叫做“蜜蜂”。不过,做个新丈夫,这个名字当然也不太合适。 与狼共舞对这些玩笑,只是一笑置之,随即置之脑后。他终于娶到最爱的女人,这么困难的事都办到了,他自觉是个无法征服的人,再也没什么事情会伤害他了。 帐篷小屋外面的种种事情,在他的感觉上,都是很安全的,毫不令他挂虑。与狼共舞每天都会出门打猎,总是跟着飘发和石牛一起,他们三个,成了最好的朋友,倒罕见这三个人之中,有哪个人找其他人一块出去。 他跟踢鸟的谈话,仍然继续着。他们现在可以畅所欲言,再也没有语言上的阻隔。两人广泛的交换着各种心得。与狼共舞对语言学习的胃口,大大超过了踢鸟的想像。而这巫师的谈话范围,也变得更加广泛。从部落历史的点点滴滴,一直到草药的治疗,无所不包。这名学生,对“唯心论”显露的强烈兴趣,更鼓舞了他,对他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更是打从心底高兴。 苏族人的宗教非常简单。信仰的根抵,就是自然界的动物,和围绕着他们的环境。不过,宗教的仪式,倒是很复杂的。巫师忙着吸烟,谈论着来福枪,也就岔开了解说宗教仪式的话题。 他的新生活,比以前任何时期的生活都要丰富,与狼共舞也有了落地生根的归属感。他在族人中,不再懵懵懂懂,可是仍然没有失去他的魅力。他变得更富阳刚之气,成为一个成熟的男子汉,却没有失去他的朝气。他完全能掌握住他的角色,生活中也和印第安人同化,却没有失去他独特的个性。 踢鸟,他是个懂得享受性灵的人,任何事情,他都喜欢追求和谐。他对曾受他保护的与狼共舞非常激赏,如今也对他深以为傲。 一天晚上,用过晚膳之后,两人相偕出去散步,他把一只手搭在与狼共舞的肩上,并对他说:“生活有很多种方式,但我认为散步是很好的方式……很少男人能够散步……即使是印第安人也是一样。在散步中,才能享受真正的人生。我想,你是懂得生活品味的人,在我看,这是一种好事情,对我们的身心都有益处。” 与狼共舞深深记住这段话,一直把这些话珍藏在心中。可是,他一直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甚至连站立舞拳也没有说。这一直是珍藏在他内心深处最私密的事。 2 再过几天,就是全族大迁徙日子。一天早上,踢鸟来找与狼共舞,告诉他他准备骑马去一个很特别的地方。这趟行程,得花上一天的时间,还包括夜里一部分,如果与狼共舞也要去,他会很欢迎。 他们横过草原,骑着马朝南方奔驰了好几个小时,进入了一望无限的大草原。置身在这么广大的空间,只见天高地厚,更感到自身的渺小。天地悠悠,宛如沧海一粟。两人骑着马,彼此未交一言。 将近中午的时间,他们担心不能继续往南行。马匹好久没有喝水,恐怕再支撑一个小时就不容易。这时,他俩站在长长斜坡的顶端,俯看一哩远的地方,有一条河流流过。 河水从东流到西,他们可以眺望到河水的颜色和小河的形状。可是河水却在他们眼前隐入林木苍苍之间了。 眼前,是一片巨大蓊郁的森林。 与狼共舞看了好几眼,好想试着去看,那可不是他的幻觉吧。这么远望去,很难去判断那些高大的树木,到底会有多高。但是他知道,这些森林的树木,都非常巨大高耸,少说也有六十到七十尺。 往河水那边走的这一哩路,开始从小森林下行过,这是最好的一段行程了。森林愈行愈密,树林也愈来愈高耸。四周空寂无人声,空气中弥漫着森林中特有的气味,益人脾脏。在这座神秘的森林里,还有着幻想的精灵,在枝叶中蹦跳着。 “这是真实的地方,还是幻境啊?”与狼共舞半开玩笑他说。 踢鸟微微一笑。 “或许不是。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甚至我们的某些敌人,他们也敬畏这地方。据说,在这儿能获得重生、这些巨大的树木,庇佑着大灵所创造的所有的动物。也有人传说,生命之始,就是在这儿孵化孕育,得了天地之间的灵气,而有了主息,这儿也是生命的新陈代谢,不断轮回、更替、重生的地方。我未曾在这儿,待过很长的时间。待会儿牵马去喝喝水,再到处看看。” 当他们更深入森林里面,树木的景观也愈来愈雄伟高壮,拔地擎天,令人看了心惊魄动,惊叹造化的神奇。这些树木,仿佛都具有着神秘的力量,在冥冥中掌握着极大的威权。与狼共舞走在高可参天,一排排大树之下,感到自己像蝼蚁一般渺小。他想:这儿就是人间的“伊甸园”了。 可是,两个人都感到,置身巨木林中,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感觉。 这儿没有一点声音。没有鸟叫,没有虫鸣,没有蝶舞,好像没有任何声息。 “好安静。”与狼共舞观察到这一点。 踢鸟没有回答,他就像只凝神聚听的猫,正在用心察看。 这股沉静的感觉,使森林中像充塞了一般无形的压力,愈来愈大。与狼共舞这才意识到,这儿唯一能听到的一点声音,就是他们的战栗了。他嗅嗅口周的气味,甚至用舌尖感觉一下。 空气中,有一股“死亡”的味道。 踢鸟突然往前走去,小径愈走愈宽,与狼共舞从他指导老师的肩膀望过去,不禁被眼前的美丽景色看呆了。 在他们前面,有一块非常开阔的平地。里面虽也生长了一些树木,但距离空间非常大。足够容得下全族的人,在这儿架起帐篷小屋,还有所有的马匹牲口,都不成问题。这时,阳光洒在这一大片广阔的林间空地,显得这个小天地,更是温暖宜人。 他可以想像,这儿无疑是个幻梦中的乌托邦。只有神的选民,才有福份,在这样洞天福地,过着与世无争,隐遁又平静的生活。想着想着,不禁神往了起来。 在这块自由和美丽的土地上,人们根本无需再添增任何人工的东西。这儿就像是一座开阔的神殿。自然之美,已叫人目不暇给。 人们只有破坏这儿的美,却不能使这儿景物增色。此地,就是最好的证明。美景天成,全不需斧凿的痕迹。 可是,这个地方,已经可怕地被亵渎了。 树木整棵被砍倒,有些互相枕借,凌乱不堪。就像桌上散乱的牙签一样。这些巨木的枝丫,大部分都被砍走了,只留下主干。他无法想像,这些人是基于什么目的,要砍掉这么多大树。 策马向前,与狼共舞这会儿听到了更奇怪的嗡嗡声。 起初,他以为是蜜蜂还是胡蜂在飞扰。游目四顾细看一番,试着想找出这虫子到底在哪里。 可是,当他们愈往森林中走,他才更清楚,那嗡嗡的声音,不是从顶上来的,而是从下面传上来的。那个声音的频率之高,就像一只过度兴奋的苍蝇,把它的翅膀振动了上千次之多, 他在地上,看到到处都是动物的尸体,或是尸休的一部分。这些小动物,像松鼠啦,罐,或是鼬鼠。这些动物,都生性机伶精巧,可是仍逃不过这场浩劫,有些连尾巴都不存在。它们显然是被射杀死的,这些扣扳机的凶手,没有任何理由,就开枪射杀森林中的小动物。 遭到集体屠杀,最令人触目心惊的就是鹿群了,在他四周,到处都是鹿的尸体。只有少数的鹿尸是完整的,有好些没有头,但大部分都切断了四肢。 死鹿们瞪着了无生意的一双眼睛,仍然瞪视着他。那一双双眼底,再也没有活泼的生机了。有些鹿尸的头,从颈部被砍掉,尸体躺在血泊里。其他被随手乱抛成一堆,一堆约有六头鹿尸那么多。 另外一处地方,则放着许多鹿头,那些鹿头鼻子对着鼻子,好像他们正在谈话。这个景象,好像很幽默逗趣。 堆放鹿脚那一堆,景象凄然。所有的鹿脚,都整整齐齐地从鹿身上切割下来,然后全部放成一堆。鹿脚的形状,仍是那么纤细美丽,好像仍能好好地行走。 这真悲惨啊!纤细的鹿跷,优美、细致、又轻盈、细长的鹿腿,裹着美丽的皮毛……再也无法行走到任何地方去了。这些鹿腿堆成一堆,就像一堆小树枝,成了引火的薪材。他很困扰,这么多的鹿腿,到底有多少,数一数少说上百。 骑了好长一段行程,两个人也困乏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有下马休歇的打算。他们仍然继续骑在马上。 在下面的低处,有块林间空地。从上面可以看到,有人在那儿,搭盖了四栋破旧的工寮,一栋栋毗邻而居。这四栋丑陋的房子:建立在森林的土地上。 那些砍倒这么多巨木的人,显然借用机器,来达成他们的贪欲和野心。不论他们提出什么样的解释,对大自然造成的损害,是无法弥补的。他们不懂得人该虚心,与万物并存。滥垦滥杀,全然不对植物和动物们的生命,加以一丝一毫的尊敬。 无论如何、这儿已经成了不适合人居住的地方。 在这些丑陋的小屋四周,随手扔着各种垃圾,还有不少威士忌的酒瓶。这些人不珍惜任何东西,贪取好得,又随手制造出更多的垃圾,把些破碎的杯子,用坏的皮带,老旧的来福枪,全都任意丢弃在森林各处。 在两栋房子中间,他看到有两只野火鸡,被人们把脚全绑在一起。 在那些屋子的后面,他们发现有好大一个大坑,里面全塞满了动物的尸体,许多是被大肆屠杀的鹿尸,鹿皮全被剥光了。没有皮、没有脚,也没有头。 这时,那种像苍蝇一样嗡嗡的声音,变得好大声。与狼共舞要开口说话,必须用喊叫的声音,才压得住嗡嗡乏声,对方才听得到。 “我们还要待在这儿,等着这些人吗?” 踢鸟并不想叫喊。他悄然策马靠到与狼共舞的身旁。 “他们可能来了一个星期,或许更久一点。我们牵马去喝点水,就回家了。” 3 在回程的第一个小时中,两人骑在马上,谁也没有开口说话。与狼共舞垂眼看着脚下的大地,踢鸟充满哀伤看着前方。这时,与狼共舞真为身为白人而感到羞惭。他这时又想到,曾在峡谷的洞穴中,做的那场恶梦… 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到那个梦。但是现在,他感到自己必须把这可怕的恶梦说出来。残酷的事实,都活生生摆在眼前下,已不再是梦,随处都是触日可及的滥杀行为,不就和他的梦一样,这些白人,都是一些没有脸,没有心肝,残酷的屠杀者吗? 当他们停下来,让马匹饮水休息的时候。与狼共舞把他做的梦告诉了踢鸟。这个梦,仍还那么鲜明地映在他的脑海中,一点也没有因时间而褪色。任何细节,他都矩细靡遗,记得清清楚楚,如在目前。 巫师仔细听着与狼共舞,详细叙述这个梦境,他说得很长,很仔细,踢鸟一直专注的听;从未打断过他说的话。最后说完时,踢鸟垂目看着自己的双脚。 “我们全都死了吗?” “在梦里每个人都在,”与狼共舞说道,“可是我没仔细看过每一个人,也没有看到你。” “十熊该听听这个梦。”踢鸟说道。 他们跃上马背,很快地疾驰过辽阔的草原,就在日落大地之前没有多久,返回营区。 4 两人回去和十熊报告,他们在神圣的森林中,发现白人在那儿亵读了这块孕育生命灵气的森林。这些白人,不但滥伐林木,还残忍地大肆屠杀林问的鹿群,以及松鼠、鼬鼠、灌各种小动物。显然,他们屠杀森林中这些动物,并不是主要的目的。这些白种猎人,很可能因为追逐野牛,才追到这儿来的,也为此地带来了极大的浩劫。 当他们在报告这件事时,十熊好几次都不住点头。可是,他没有问及任何问题。 然后,与狼共舞又再次详叙他的恶梦。 老人一直听着,什么也没开口说,但他的表情,比以前任何时刻,都要来得沉痛。最后,与狼共舞说完之后,他也没有提出任何评论,反而拿起烟斗说:“我们来为这事抽抽烟吧!” 与狼共舞了解十熊的习惯。他在吞云吐雾的时候,也是在思考、衡量、推断一件事的时候,但是,当他们传递着烟斗,轮番抽烟时,十熊显得焦躁又忧虑,好像胸中的情绪,起伏甚大。 最后,与狼共舞又开口了。 “我还有话没说完。” 十熊这个老人,点了点头。 “我第一次和踢鸟谈话时,”与狼共舞开始说:“他就问过我一个问题,那时我一直没有正面回答。踢鸟又一再的问;‘还会有多少白人士来?’我当时只说,‘我不知道。’这也是实请。我的确不知道,还会有多少白人来此。但是我可以这样告诉你们,我相信一定很多很多,非常的多,会有许许多多的白人涌来,人数多得决不是我们数得清的。如果那些白鬼要和印第安人开战,他们的士兵,会有上千之多,声势十分浩大,排山倒海而来。而且这些士兵,都拥有火力很强的武器。他们的枪炮,可以射入营帐中。就像我们上次,打败了波尼族的士兵一样。” “这足以令我惧怕。我会这么害怕一场梦,因为太清楚,这梦很可能变成真的。我虽不敢说,将来一定会遇上这样的情况,但我是从白人那儿来的,我了解他们,我知道,他们现在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我深怕所有的族人会遭遇到不测。” 他一边说,十熊边听边点头,但与狼共舞却很难看出,这个老人是否相信他所说的话。如果相信,又相信了多少。 这个老酋长站了起来,在他的帐篷小屋踱着步子,最后在他床边停住了。他伸手,拿了一个袋子。打开来,看到里面有一个像瓜一般圆圆的东西,他拿了那个东西,走过来又坐在火旁。 他低咕了一声,坐了下来。 “我想你是对的。”他对与狼共舞说道。“我们很难知道,那些白人要怎么做。我是个老人,度过生命中无数的冬天。而我甚至也不知道,一旦白人带者那些满嘴胡子的士兵,来到我们的地方时,我该如何是好。不过,现在你让我给你看看这个。” 他努力把包在外面的生皮袋子打开,有一阵子,怎么剥也剥不下那袋子。他又加把手劲,用力把袋子两边往下拉,这才拉了下来。露出一顶金属的头盔。 踢鸟以前从来没看过这个东西,他不知道这是什么。 与狼共舞也不曾看过。但是,他一看便明白那是什么。他曾经在教科书和军事史的书上,看过以前的士兵,戴过这样的头盔。这种头盔,是西班牙士兵戴的。 “这些人,是第一波侵入我们领域的人。”十熊指指那个头盔。“他们来的时候,骑着一匹匹高头大马。那个时候,我们从来没有看过马匹……。他们用枪射击我们,那样的武器,也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这些武器,泛着冷冷的寒光,我们看了害怕。那是我祖父的祖父的时代。” “最后,我们逐出了这批入侵者。” 老人长长的吸了一口烟,吐了好几口烟雾。 “然后,又是墨西哥人入侵。我们和他们开战,结果我们成功了。他们被我们打得落荒而逃,吓破了胆,再也不敢来了。” “到了我的时代,白人开始来了。先是德州人,他们要我们的土地,问都不先问一声,就占为己有。而我们居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反而让他们看不顺眼,大为光火。如果我们不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就要杀了我们,他们杀起人来,连妇女和孩子也不放过,好像他们都是战士。” “在我还年轻时,我跟德州人作战。我们杀了很多德州人,也掳获了许多他们的妇女和孩子。其中有一个,就是与狼共舞的妻子。” “交锋了好几次,他们才提议言和。我们跟德州人见了面,并且和他们一起签下了和约。可是,这些条约,往往徒具虚文,没有任何约束力。很快的,白人又想从我们这儿要求新的东西。合约上的白纸黑字,又形同废纸一张了,没有一点用处。总是变成这样的一个结局。” “我也烦腻了。就在许多年前,我领着所有的族人和大队车马,移居到现在的营区来。离那些白人远远的。我们在这儿,安静地度过了好几个年头。” “可是,这是我们最后一块净土了,我们再也没有地方可以退让。现在,我想到白人又要涌到这儿来了。正如我刚才说的,我很难知道,他们又要采取什么佯的行动。” “我一直是个爱好和平的人,我们很本分的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从来没跟白人需索过任何东西,什么都没有。但是,我想你是对的,他们还会像潮水一样,不断的涌来。” “我每每想到这事,就看着这个头盔,知道真正该做的是什么事。我可以确定,为了保护我们的土地、财产、子民,和生存的权利,只有战争一途了。我们的土地,一直是我们所拥有的,也是我们所要的全部。” “我们不惜开战,只为了保存世世代代,一直是属于我们的土地。” “但是,这个冬季,我想我们不该引发战争。毕竟,你告诉我了,我认为现在就是我们要走的时机了。” “明天大早,所有的村民,就要准备拔营,前往我们冬季的营地。” 第二十九章 1 那天晚上,与狼共舞陷入熟睡之际,总感到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隐隐作痛。第二天早上,清醒过来之后,仍感到那痛处犹在。 他想了想,明白是什么引起心痛的感觉,是和踢鸟骑了半日马,在林问见了残酷的白种猎人,干下伤天害理的事。再者,就是他的噩梦,也和十熊详谈了。这些,都是让他寝食难安的隐忧啊。 破晓之后,天色变成了鱼肚白的颜色。一小时后,村人也逐渐从睡梦中醒来,开始做拔营前的种种准备,他仍张着眼想着族人的未来。冬天的营地,在很遥远的地方。大队人马,将有一段艰苦而漫长的跋涉。站立舞拳她想自己可能有了身孕,他也希望好好保护他的新家。 他们要搬去遥远的地方,到了那里,相信不会再有人找到他们了,他们可以过着世外桃源般隐遁的生活。他也不再漂泊,将和所爱的人生活在一起。 突然,猛想起一件事来,足以让他的心潮,搅得翻江倒海起来。这一惊,吓得他急得像发了疯一般。 他得赶紧出去。 有多糊涂啊,竟然把那本日记给掉在席格威治营地。日记中,约翰·邓巴中尉满满的写着他见过的每一个人。现在,那本足以当证据的日记,竟然还放在席格威治营地的小床中央。 他们的“小窝”收拾得差不多了。站立舞拳又去帮着其他家庭,收拾行囊。若要和站立舞拳解释,他何以要回席格威治营地一趟,倒是又得费上一番唇舌,也会占掉不少时间,延误时机。他不想费时去做解释,因为那本日志存在的每一分钟,对他都是一种威胁。 他奔向马群,脑子里除了想急急寻回那本日记之外,什么都没有多想。 他骑着西斯可刚奔出营区,正巧就碰上了踢鸟。 这名巫师,听了与狼共舞告诉他,要回他的“老窝”去一趟,踢鸟不由得勒住马。大队人马中午就要动身,而与狼共舞奔回去,来回要花不少时间,恐怕折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开拔了。与狼共舞不及多说了,他告诉踢鸟,大家先走吧,他晚一点一定来得及赶上。这么多人马,留在地上的踪迹,是很容易辨认的。巫师催促他快快去吧,他可真不喜欢,到了临走的时候,与狼共舞又岔出这样的事来。 2 西斯可这匹鹿色的骏马,愉快地奔驰过草原。这几天来,天气变得较为晴朗,晨风拂面,心旷神怡。西斯可喜欢凉风拂面的感觉。与狼共舞一路风驰电掣的奔跑着,好几哩的路程,迅速在马蹄下奔过。 出现在眼前的,是再熟悉不过的景象。与狼共舞滑下马背,要和西斯可一块奔完最后的半哩路。 他们很快的一略狂奔,在下的斜坡路十分好走,“老窝”就在前面啦。 可是,与狼共舞看到他的“老窝”,竟然有了极巨大的改变。完全焕然一新,让他看傻了眼。 席格威治营地,看来充满了生气。因为里面住满了士兵。 这些士兵人数甚多,附近百码远,都有人影。他立刻拉住了马,可是这匹鹿色的马,看到了“老窝”,它疯狂地想奔过去。与狼井舞用力拉住它,要它镇定下来。他自己也心绪大乱,全然没料到席格威治营地满满是人了:他挣扎着让自己定下心来,想去了解这不寻常的景象。 他看到茅屋和补给室旁的空地,架起了二十几个帆布营帐。另外,还有两尊大炮,许多弹药,一箱箱存放了不少。畜栏里面挤满了肥壮的马匹。整个地方,来来去去走动的,全都是穿着制服的军人,他们有的散步,有的谈话,有的正在工作。 在他前面五十码的地方,有一辆篷车,车里坐着四个普通兵,每张脸都聚精会神瞪视着他。 他们的脸上,还流露着稚气,不过是些娃娃兵。 这些十几岁的娃娃兵,从来也没有见过狂野的印第安人。可是,他们也接受了几周的军事训练。他们记得,军队里教他们,印第安人剽悍好斗,嗜血成性。现在,他们真正面对敌人,全都吓傻了眼。 他们慌了。 正当西斯可两脚腾空,立了起来。与狼共舞看到他们举起了来福枪。他束手无策,只见一颗颗子弹,从圆圆的枪口飞驰而出。很显然的,每一个枪口都对着与狼共舞射击。他连忙趴到地上,侥幸没有受伤。 可是,其中一颗子弹,却穿透了西斯可的胸部,射进它的心脏,在他趴到地上的那一刹那,他的爱马中弹而亡了。 这些开枪的士兵,连忙冲了过来。与狼共舞蹒跚后退,到他倒下的爱马身边。他抓着西斯可的头,抬起它的鼻子。可是,它已经断气了。 怒气贯穿他全身。他心中只有一句话:瞧你们干的!他朝脚步声奔来的方向望去,准备怒骂出来。 当他的脸转过时,只听得来福枪的子弹迸射而出。 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3 他可以嗅到泥土的气味。他的脸正贴着土地躺着。他也能够听到一些含糊的声音,不清楚许多人在谈些什么。不过,有一句话,却清清楚楚的传到耳畔。 “墨菲中士……他醒过来了。” 与狼共舞刚一转脸,就感到一阵巨痛,痛得他锁紧了眉头。好像被打断的颊骨,一下子碰到地面。 他用手指,碰碰受伤的脸,很快的痛得缩了手。好像头的一侧,都受了伤。 他试图想张开眼睛,可是好不容易只能睁开一只眼,另一只眼肿得无法睁开。那只好的眼睛,让他看清楚了,这儿是个什么地方。是他以前的补给室。 有人踢了他一脚。 “晦!你!给我坐起来。” 那穿皮靴的脚,正踢着他的背。与狼共舞想挪移他的身体,却被后面的墙挡住了,使他动弹不得。 他用好的那只眼看了看。首先,映在眼中的,是满脸大胡子的中士,正俯视着他。然后,后面是一大群白种军人好奇的脸,全围在门口。 有人在后面大叫。 “你们这群人别挡路,哈奇少校来啦!”说完,门口那群士兵全一窝蜂散了。 有两个军官,走进屋里。一个是年轻的,把胡子刮得清清爽爽的中尉。另外一个年纪大些,蓄着灰色的短髦,穿着不怎么合身的制服。 这个年纪大的男人,有一只小眼睛。肩上有着金色的阶级条,挂着军阶,是个少校。 两个军官都看着他,一脸嫌恶的表情。 “中士,他是谁?”少校问道,他的声音冷峻矜持。 “我不知道,长官。” “他会说英丈吗?” “我也不知道……长官。嗨,你……你会说英文吗?” 与狼共舞眨了一下他那只好眼睛,却没有开口。 “说话啊!那名军士继续说,用他的手指推推他的嘴唇。你说话啊!” 他轻轻踢了踢与狼共舞黑色的马靴,与狼共舞唬的一下坐直了身子。其实,他伤得几乎无法动弹,但他却猛一使力就坐了起来。他看到那两名军官,被他这股剽悍之气,吓得退了一步。 他们都怕起他了。 “你会不会说话?”中士又问了一遍。 “我说英语。”与狼共舞虚弱地说。“但我说话会痛……你们一个娃娃兵,打伤了我的脸颊。” 这些军人,听他说出流利的英语,全部惊得呆了。有一阵子,人人面面相觑,哑口无言,一时鸦雀无声。 与狼共舞虽然是个白人,可是他看起来,完全像个印第安人,甚至还不是混血的印第安人呢。 好了,这下子至少弄清楚,这位老兄是个白人。 就在缄默的时候,一大群好奇的士兵,又挤到门口围观。 与狼共舞对他们说:“这里面有个笨蛋白痴,射杀了我的马。” 少校却不理会他的话。 “你到底是谁?” “我是美国陆军军官,约翰·邓巴中尉。” “为什么你穿着印第安人的衣服?” 即使他愿意,与狼共舞也不是一句两句,就可以回答得清楚。何况,他并不愿意回答。 “这是我的据点,”他说:“我是四月从海斯堡来的。可是来到这里,一个人也没有。” 少校和中尉短暂地交谈了一阵子,两人互相在耳畔低语。 “你有什么证明?”中尉问道。 “在茅屋的床褥夹层里,我把派令夹在那里面。床上还放了一本我写的日记,日记上详细写了一切你所想知道的。” 与狼共舞说到这儿,又痛又疲乏。他用手撑着好的那一边脸,他的心碎了。相信那边的大队人马,现在已愈行愈远,他却困在这儿。如今,要把这些事弄清楚,也不是一日两日就能解决,解决之后,要追上他们也太迟了。西斯可的尸体躺在外面,它竟然亡命此地。他想痛哭啊,可是不能,只能强忍泪水。 人们纷纷离开房间,可是他却懒得抬眼去看。没一会儿,他听到那名中士,在他耳畔沙哑低语:“你变成印第安人啦?可不是吗?嗯?” 与狼共舞拾起他的头。这名中士弯下身子对他说:“是不是呢?” 与狼共舞没有回答。他用于撑着头,拒绝抬眼看那名中士。一直到少校和中尉又走了回来。 这次,由中尉问他。 “你叫什么名字?” “邓巴……约……翰……” “这是你的派令吗?” 他拿着一张黄纸。与狼共舞细看之后,认了出来。 “是的。” “上面的名字,写的是伦巴尔。”中尉阴郁地说。“日期是用铅笔写上去的,但其他的地方,则是用墨水写的。军官签名的地方又弄脏了。这不合法!你有什么话好说?” 与狼共舞听出中尉声音中的怀疑。他的心开始往下沉。这些人,仍然不相信他的话。 “我从海斯堡,拿到这纸派令。”他淡谈地说。 中尉的脸扭曲了一下。他对这样的回答,并不满意。 “那么看我的日记吧。”与狼共舞说道。 “这里找不到日记。”这名年轻军官回答。 与狼共舞很谨慎地盯着他看,确定他在撤谎。 但是中尉说的是实话。 有一名最先抵达席格威治营地的士兵,他的的确确发现了那本日记。可是这人是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他在每次出恭后,就撕下一页日记来擦屁股。他想,这些纸拿来当卫生纸用还真不错。这个大老粗,有个诨名叫“草包”。 草包这会儿听说,这个像野人一样的白人,曾经在这儿留下一本日记,现在大家遍寻不着,他搔搔脑门子想,莫非那本叫什么日记的,就是被他撕来擦屁股的那个本子。那么,他交出去吧或许会得个奖。可是,草包又歪着脑袋瓜子想了一想,使不得啊,搞不好得受罚,挨打挨骂又挨踢呢!那可糟了。搞不成,还说他是贼呢!所以啊,他还是把这本日记,藏在自个儿的外套里面,可千万不能泄了底哟! 那名中尉继续问道:“我要你告诉我们,这次是为了什么又回来了。”他的声音更傲慢了。“如果你真是你所说的那个人,为什么不穿制服?” 与狼共舞微微换个姿势,靠着墙壁。 “现在又派这些军队来这儿做什么?” 少校和中尉交头接耳谈论了一番。最后还是中尉开口。 “我们要来管理一些被偷的物资,也要防止白人俘虏寻仇突袭。” “从来就没有突袭,也没有什么白人俘虏。”与狼共舞说谎。 “这事我们自会调查。”中尉反驳他的话。 两名军官又交头接耳,不知在议论什么。这次两人交谈了好一阵子,中尉才清了清喉咙。 “我们给你一个机会,证明你对国家是忠心的。如果你引领我们到印第安的营区去,我们就还你清白,你的操守将会再次被肯定。” “我现在又犯了什么罪?” “叛国罪。你谋叛不忠。” 与狼共舞微笑了。 “你认为我是个叛国者?”他说。 中尉忿怒地提高了嗓音。 “你到底愿意合作?还是不愿意合作?” “我只能说,这儿没有你需要做的事。” “那么,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有把你逮捕,你在这儿,彻底地好好想想吧!如果你肯合作,就告诉墨菲中士,我们将会好好谈谈。” 话说完了之后,少校和中尉就走了出去。威可中士,带着两名手下,把守门口。与狼共舞一个人孤独的躺在里面。 4 踢鸟尽可能延宕时间。到了下午一、两点的时候,十熊帐前长长的队伍已经开拔,朝西南的平原走了。 站立舞拳坚持要等她的丈夫。当他们逼她一块走时,她变得歇斯底里。踢鸟的妻子强行拉她,最后她总算是恢复了镇定。 但是,站立舞拳并不是唯一担心忧虑的人。每一个人,都挂心与狼共舞的安危。最后一分钟,开了紧急会议。决定大队人马仍然按照原定计划出发。另拨三名年轻精壮的战士,骑着快马,偷偷到白人的营地,打探与狼共舞的下落。 5 他忍着脸上的伤痛,就这样坐了三个小时,后来他告诉守卫,想出去透透气。 他走向绝壁,另外两名士兵,一左一右押着他,三个人就像三明治一样。 他发现自己非常嫌恶这些人,也嫌恶这个营地。他不喜欢他们的气味。他们的声音,让他觉得刺耳。甚至他们的动作行径。他都认为残忍。 他站在绝壁远眺,两名士兵一直盯在他的背后。他看到一辆篷车,上面满载着木头。顿时,他动了逃亡的念头。这时,有三十个士兵正在拖运木材。 篷车中一个人睡在里面,轻松地叫着停在营帐的朋友。与狼共舞看到一个高个子慢慢走过篷车,里面那人对高个子微笑。 他听到有个人在说:“瞧瞧,我们弄来了什么!” 那个篷车里的人,接过一个东西,举了起来,左右晃了晃。当他把这只狼的尸体,咚地扔到高个的脚下,可把高个子吓了一跳。 篷车里那个男人跳了出来。他嘲弄那个高个子,竟然看到一只狼尸也要害怕。那人又把狼尸朝他掷了回去。 其中一个劈木柴的人,咯咯笑着说:“他是个傻大个,可不是吗?朋斯。” 两个劈木柴的人,把那狼的尸体,从地面上提了起来。一个提着头,另一个人提着两只后腿。其他的士兵,在一旁大奖。有些人开始追那个傻大个子,迫得他满场跑。 与狼共舞一下子奔了过去,他的行动来得太快,没有人来得及反应,他连连出拳,往抬着那狼尸的两个士兵脸上猛揍。没一会工夫,一个饱以老拳的士兵,已被揍得不省人事了。 他又挥拳对着第二个人,那个人吓得转身就跑,他又飞出一腿。然后他的双手,又紧紧捏住另一个士兵的脖子,他的脸变得紫胀。这时,与狼共舞感到他的后脑,好像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登时眼睛一花,就觉得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他再度从昏迷中醒来时,已经是黎明了。起初他没有注意,感到自己的头痛得好厉害。当他动一动时,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原来是冷冷的金属,他的双手被铐住。他动动脚,双脚也被铐住了。 当少校和中尉又回来的时候,他们问了更多的问题。他以一连串侮辱谩骂的印第安话回答他们,还一面瞪眼吐口水。每一次他们问他什么,他一律用印第安话回答。最后他们也累了,离开了他。 那夭晚上,大个子中士,端了一碗稀饭,放在他面前。 与狼共舞用戴着脚镣的脚,把那碗稀饭踢开。 6 大约午夜的时候,踢鸟的侦察兵,带回来可怕的消息。 他们说有超过六十多名荷枪实弹的士兵,住进了白人的营地。他们看到那匹鹿色的马,躺在斜坡上死了。天黑之前,他们也看到与狼共舞,站在河流旁的绝壁,他的手脚都上了铁链。 大队人马得兼程逃避。他们立刻收拾东西,披垦戴月,连夜赶路。有一小群战士,大约不到十二人,他们却朝着相反的方向,一路前奔。预计耽误上几天工夫,才会回到冬天的营区。 十熊知道,要他们不要去救与狼共舞,他们绝不会听的,所以也就不表示反对了。后来又有人要自愿加入。总共有二十名战士。踢鸟、飘发、石牛也跟着他们,不到一小时,就整军出发了。他们答应了,绝不和敌方正面冲突,除非有全面胜利的把握。 7 就在这天晚上的深夜,哈奇少校做了决定。这个问题可真棘手,他可不想老看到这个印第安化的白人。少校说来也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打从一开始,他就觉得这个囚犯是个烫手山芋,不但使他感到害怕,还有很大的挫折感。 这个短视的军官,从来没想到可以用与狼共舞,成为和印第安人谈判的媒介。他一心只想除掉他,他的存在,使他感到如芒在背。 送他回海斯堡,该是最聪明的主意,就把问题解决了。以后,再也不准哪个人,在这儿提到这个囚犯的名字,否则就会惨遭修理。 少校吹熄灯,拉上被子,很满足地打了一个哈欠。现在每件事都能处理的得心应手,不可能做得更好了。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他们就到囚犯那儿。 墨菲中士把与狼共舞一把拉了起来。他问少校:“长官,我们该替他换上制服,梳理一番吗?” “当然不用。”少校很坚决的说:“现在就带他到篷车上。” 六个人押他去。两个人骑着拉篷车的前面两匹马,两个人骑在后面两匹马,另一个驾车,一个坐在篷车里看守与狼共舞。 他们朝东走,越过一望无垠,辽阔宽广的大草原。这大草原,一直是与狼共舞深深爱着的。可是,在这阳光明媚的十月清晨,与狼共舞的心里,已经没有爱了。他一路上沉默无声,只听着车轮转动的声音,和身上铁链的声音。他的心中,也在考虑着逃亡的可能性。 如果要逃亡,至少要杀死一个或两个人。然后其他的人,会随后杀了他。他又思索着其他的方式。想想,就是在这儿奋战而死,也比囚在牢中,过着惨淡岁月要好些。 每一次,他想到站立舞拳,他的心就要裂开来,脑海中又浮现出她的面容,与狼共舞一直强迫自己想些别的,但他每分钟都在想她,这是最大的痛苦。 他怀疑,会不会有人跟来了呢?他知道他们铁骨侠情作风,一定会的。但是,他无法想像十熊会答应。他不可能为一个人,让几名精壮的族人,去冒生命的危险。换了他是十熊,也会这么考虑。 从另一方面想,他们一定会派人出来侦察,那么他们该知道他目前陷入非常绝望的处境。如果他们一直在附近跟着,那么一定会看到他被架上篷车,这儿不过只有六个人把守,倒是有机会。 与狼共舞一想到这一点,心头一亮。就像在黑夜中看到了曙光,又感到充满了希望。每当篷车爬高,或是大转弯时,他都屏息以待,希望一支箭矢飞射而来。 到了中午,什么事都没发生。 有好长一阵子,他们的路途都远离河流,这会儿又走近了。他们想找一处水浅的地方过河。走了四分之一哩,前面的士兵发现有一处地方,曾有大批野牛从此过河。 那儿水不宽,只是灌木丛生,枝叶又繁茂。与狼共舞仔细看了看,睁大了眼睛。 中士命令车夫先停车,等着中士和其他几个人先渡了河,篷车再涉水而过。有一秒到两秒的时间,他们先走进灌木丛。然后中士双手放在嘴边喊话,要篷车过去。 与狼共舞握紧了拳头,换了一个蹲的姿势。他可能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 但是,他知道他们在那里。 当第一支箭飞射过来时,他动了一下。当看守的人正要拿起来福枪时,与狼共舞的动作,远比他迅速得多,很快把手链卡在那人的颈子上。 来福枪从那人手中松落,与狼共舞加了把狠劲,铁链深深陷到这士兵的颈干里,那人就断气了。 他眼角余光,看到中土翻落到马下,一支箭深深射到他的背。篷车的驾车见状,连忙跳了下来,躲在车子一侧。水深及膝,他拔出于枪,疯狂地开火。 与狼共舞用力把他的头按到水中,然后就用手链挥打,把那个驾驶兵打得昏了过去,身子一倒,就慢慢滚落到浅水处。与狼井舞再给他致命的几击,一直到他看到河水都染红了才停手。 下游有人喊叫。与狼共舞猛一抬头,看到最后一名士兵想逃命。他可能受了伤,因为他从马上跌落了下来。 飘发从那人身后,射了一箭,这名士兵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与狼共舞的身后,一片宁静。他转过头,看到一个士兵的尸体,浮在水中。几名战士,把矛掷向那些尸体,而他看到石牛也在救援小组中,与狼共舞实在太高兴了。飘发也骑着马过来了,意气风发,很高兴有能力为他的好朋友做了这件事。 与狼共舞感到有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这才发现是踢鸟,他笑得好开心。 “这场仗打得真漂亮!”这名巫师说:“我们杀了他们所有的人,不过是轻而易举,也没人受伤。” “我杀了两个。”与狼共舞也兴奋地大叫。他举起铐着手链的手,大声叫着:“我就是用这手铐当武器。” 救援小队没有浪费时间,立刻展开搜索,寻找打开与狼共舞手铐的钥匙,结果在中士的尸体上找到了。 然后他们跃上马匹,飞驰而去。向西南方行过好几哩。 第三十章 1 出乎意外的,下了一寸的初雪。对十熊仓惶逃离的族人来说,这场雪正好覆盖了他们的行踪。他们定后在一个大峡谷的谷底,每个人都享受这美好的时光。六天后,有些落后的小团体也纷纷到齐了。 这儿的地势陡峭,在苏族人的历史传说中,认为这儿是大灵的阶梯。峡谷有好几哩长,许多处都有一哩宽,有些陡峭的石壁,从顶到底有半哩高。每年冬天,他们要在这里住上几个月。大多数人们都记得,这儿是个非常理想的地点。不但有丰富的青草可以牧马,也有丰富的水源供人畜吃喝,也有天然屏障,可以拒敌。 另外也有一族的大队人马,到了冬天也会到这儿来。大家见面,一如亲朋故友般高兴。一旦大家都会齐了,十熊的村子也搭好,但是他们仍无法完全歇息,一直要等到,他们知道救援小组的命运。 一天上午,派出去的侦察兵回来大叫,救授小组已经在回来的途中,而且与狼共舞也跟他们在一块了。 站立舞拳跑在任何人前面,去迎接她的丈夫。她一边跑一边哭,最后她看到骑马的人,有一个个子最高大的,就是他了。她喊叫着他的名字。 她不停地喊叫,一直到她握住他的手为止。 2 初雪,不过是可怕的暴风雪初兆。在一天下午,暴风雪来了。 接下来的两天,人们在帐篷小屋中,门房紧闭。 与狼共舞和站立舞拳几乎没有见到任何人。 踢鸟尽他一切可能,为与狼共舞的脸治疗。如今已经消肿,他又试用任何草药,让他能恢复。颊骨虽断了,但有自行长好的可能。 与狼共舞一点也没有把他的伤势放在心上,他心里有更沉重的顾虑,也在内心苦苦挣扎,但没有让任何人知道。 他只和站立舞拳说说话,可是说得也不多,大部份的时候,他躺在帐篷小屋里,像一个病人。她睡在他身边,不知他有何心事,但仍耐心的等着,由他主动和她说后。她知道,最后他总会说出的。 大风雪的第三天,与狼共舞一个人,出去散步了好长好长一段时间,当他回来时,他要她坐下,并告诉她他的决定。 她听完跑了出去,几乎有一个小时,都呆坐不动。沉默的垂着头,想着他所说的话。 最后她说:“一定得这样吗?”她的眼里充满了悲伤。 与狼共舞也很悲伤。 “是的。”他安静他说。 她哀愁的叹了一口气、尽力忍往了泪水。 “那只好这样了。” 3 与狼共舞要求举行一次会议,他要和十熊谈谈。他同时也邀了踢鸟、飘发、石牛,以及十熊认为该来的任何人,一起来参加会议。 会议就在第二天晚上举行。这晚大风雪刚过,大家的精神也特别好,吃了东西抽抽烟,说着援救与狼共舞,在河边打仗有趣的故事。 他等着他们说笑,与狼共舞的确很喜欢和这些朋友在一起。 大家谈得差不多了,反倒陷入了沉默。 这时,与狼共舞对大家说:“我想告诉大家,我心里想的事。” 他说着,也算会议正式开始了。 大家知道,他即将要说的话,一定很重要,每个人都凝神倾听。十熊把听力较好的耳朵,对着与狼共舞,深怕听漏了一个字。 “虽然,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并没有和大家一起,可是,我却感到好像一辈子都是这么跟大家一起过来的,我骄做成为印第安人,我也喜欢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我爱在座的每一个人,由衷希望能和大家流着同样的血液多么好。在我的心中,我永远和你们在一起。所以你们要知道,对我而言,很难说我要离开你们。” 屋内的每一个男人,听了这段话,既愤怒又不敢置信。飘发气得跳起来,连连挥手说,“这是什么馊主意。” 与狼共舞仍然坐着,大家七嘴八舌地叫嚷着。 他看着火,双手安静地放在膝上。 十熊抬起手,要大家安静下来。小屋又再度沉寂下来。 飘发仍然很激动的站了起来,十熊向他吼叫制止。 “坐下来吧,飘发。我们这位兄弟,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呢!” 飘发口中抱怨,但还是坐了下来。这时与狼井舞又继续说道: “在河边杀了那些士兵,是一件好事。使我重获自由,我的心充满欢愉,看到我的兄弟来救助我。” “我并不在乎杀了那些人,倒很高兴这么做。” “但是你们不知道,白人却不能原谅我,他们认为我是个背叛者。因为,我选择了你们,和你们生活在一起。我已经不去在乎,这么做是对还是错。但是我说实话,白人认为我是错的。” “白人会追缉一个背叛者,他们不会放过我的。” “等他们找到我时,他们也找到你们。他们会绞死我。也会用同样方式惩罚你们。也许,我不在他们也会惩罚你们,这我就不知道了。” “这么一来,会连累到太多人,包括妇女小孩,都会受到伤害。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非走不可的原因。我已经告诉站立舞拳了,我们将一起离去。” 有好几秒钟,都没有人动。他们知道,他是对的。但是没有人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你要去哪里呢?”踢鸟终于开口问道。 “我不知道。总之,很远,离这里很远的地方。” 又是一阵沉默,沉默得让人难以忍受了。最后十熊轻轻咳了几声。 “你说得很好,与狼共舞,只要苏族的人活着,就会永远记得你的名字。我们会永远记得你。你什么时候要走?” “等雪停了。”与狼共舞温柔的说道。 “明天雪就停了。”十熊说:“我们现在该睡觉了。” 4 十熊是一个很奇特的人。 他这一生历经许多困苦折磨,想不到却能活得这么长寿。这些丰富的人生阅历,使十熊成为一位智慧老人。 他高瞻远瞩的智慧,无人能及,就是踢鸟也还不能领悟。虽然老人的听力日差,但是神奇的事发生了,他却能听到智慧之声。他开始能感觉他族人的生命。虽然,少年时期,他就表现得特别精悍,但现在他却具有一种特别和神秘的能力,降临在他身上。 可是,如今这股力量,却迟迟才来。自从上次与狼共舞和他开会,此后又过了两天,老人一直坐在屋里抽烟,总觉得什么不对劲了。 “明天雪就停了。” 那时,他不假思索说出这话,好像这话已放在他的舌尖上,但是并没有说对。 现在雪不但没停,而且风雪像从哪儿得了力气似的,更加肆虐。雪不但下得很深,帐篷上也覆盖着厚厚的雪。每过一小时,雪就积得更高。十熊坐在自己的小屋里,就能够感到雪一寸寸加高。 老人什么都不注意,每天只顾着抽烟,胃口也没有。醒的时候,只是望着家中晃动的火焰。他的妻子问他话,他也没有听见。他抱了毛皮,准备往外走,也不回答妻子,他要去哪儿。 事实上,他真的没听到妻子的问话;因为他正在注意的听脑海里的声音。那声音只有一句话——“到与狼共舞的帐篷小屋去。”十熊服从这道指示。 十熊在漫天风雪中挣扎前行,最后到达营区边缘的小屋前。在敲门之前,他犹豫了。 雪花狂舞,十熊几乎可以听到,每一片雪花掉下来的声音。在寒冷中,他感到他的头开始旋转。有一阵子,他以为自己会昏了过去。 一只鹰在尖叫。当他抬头看着那只鸟时,他看到与狼共舞的小屋的烟囱,冒着袅袅青烟。他拂去脸上的雪,开始敲敲门。 当门打开时.室内的一股暖气冲了出来,老人士身都裹了一层暖意。与狼共舞迎他进屋,他站在屋子中央,又开始感到昏眩。可是这是种乐陶陶的飘飘然。十熊微笑地看着与狼共舞年轻的脸。 与狼共舞发现自己不自觉说出。“请……坐在我的火边。” 十熊坐下之后,看了看这小屋。他昏眩的脑子告诉他,这是个快乐、整齐的家。他拿下裹着的毛皮,让火烤着他。 “这火真好,”他说:“在我这年龄,没有什么比烤火更好的。” 站立舞拳,在每人身边端了一碗食物,然后退到后面,拿起衣服缝补,一边也注意听着他们的谈话。 两人沉默了几分钟,十熊吃着食物,最后把碗推到一边,轻轻地咳了起来。 “自从上次,你到我那谈过话。我一直想,为什么你心情那么坏,所以我想亲自来看看。” 他仔细看看小屋,然后又看看与狼共舞。 “住在这儿,看来不该心情不好的。” “不,”与狼共舞结巴地说:“我们住在这儿很快乐。” 十熊微笑地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想。” 两人又陷入沉默,十熊看着火焰,又合上眼,与狼共舞耐心等着,不知该怎么是好。 好一阵子,十熊开口,像在睡眠中说着话。 “我一直在想你上次说的话……你说必须走的理由。” 突然,他睁开双眼。与狼共舞发现,那双眼睛明亮而有神,像天上的星子般闪着亮光。 “你可以在任何你愿意的时候离开,但不能在冬季,这个时候走不对的。那些满脸胡子的士兵,会来搜我们这儿,不过他们不会找到那个叫什么中尉的人。” 十熊轻松地摊摊手。“那个叫什么中尉的人不在这里,这儿只有一名勇敢的印第安战士,和他的妻子在一起。” 这些话深深嵌在与狼共舞的心坎上,他回头看看站立舞拳,他可以看到她脸上的微笑。但她没有看他,他一时语塞。 当他回过头来,看见十熊正低头看一个刚制成的烟斗,它引起老人的兴趣。 “这是你做的吗?与狼共舞?” “是的。” 与狼共舞递给他,老人仔细看着这支烟斗。 “这是支很漂亮的烟斗,好抽吗?” “我不知道,”与狼共舞回答。“还没有试过。” “抽抽看吧!”十熊说,把烟斗递了回去。“这是很好打发时间的方式。” 这年冬天,大家除了偶有一次的狩猎之外,大多在自己的帐篷小屋中,烤火过冬。 到春天时,冰雪消融之后,他们又要迁移,每个人都有些挂虑。 这一年,找到了一个新的营区,离以前靠近席格威治的老营地要远得很多。但这是个很好的地点,水草丰美,适合牧马。有上千头野牛经过,适合狩猎。狩猎时,仅有几个人受伤,夏未时,族人中有好多好多娃娃诞生了。 他们远离人们往来的交通线。在他们住的地方,看不到白人的影子,仅有几个墨西哥商人。没有什么人打扰,使大家过得很高兴。 但是,人潮还是渐渐从东方涌来了。起初,也许只有一个,他们看不到,也听不到。但到西部拓荒的人愈来愈多,很快地又要占据印第安人美好的家园。 这年夏天,所拥有的美好时光,是他们所过的最后一季。他们的时代过去了。有不久的将来,就会永远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