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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一 太祖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諱元璋,字國瑞,姓朱氏。先世家沛,徙句容,再徙泗州。父世珍,始徙濠州之鍾離。生四子,太祖其季也。母陳氏。方娠,夢神授藥一丸,置掌中有光,吞之,寤,口餘香氣。及產,紅光滿室。自是,夜數有光起,鄰里望見,驚以為火,輒奔救,至則無有。比長,姿貌雄傑,奇骨貫頂。志意廓然,人莫能測。 至正四年,旱蝗,大饑疫。太祖時年十七,父母兄相繼歿,貧不克葬。里人劉繼祖與之地,乃克葬,即鳳陽陵也。太祖孤無所依,乃入皇覺寺為僧。逾月,遊食合肥。道病,二紫衣人與俱,護視甚至。病已,失所在。凡歷光、固、汝、潁諸州三年,復還寺。當是時,元政不綱,盜賊四起,劉福通奉韓山童假宋後起潁,徐壽輝僭帝號起蘄,李二、彭大、趙均用起徐,衆各數萬,竝置將帥,殺吏,侵畧郡縣,而方國珍已先起海上。他盜擁兵據地,寇掠甚衆。天下大亂。 十二年春二月,定遠人郭子興與其黨孫德崖等起兵濠州。元將徹里不花憚不敢攻,而日俘良民以邀賞。太祖時年二十四,謀避兵,卜於神,去畱皆不吉。乃曰:「得毋當舉大事乎?」卜之吉,大喜,遂以閏三月甲戌朔入濠見子興。子興奇其狀貌,畱為親兵。戰輒勝。遂妻以所撫馬公女,即高皇后也。子興與德崖齟齬,太祖屢調護之。 秋九月,元兵復徐州,李二走死,彭大、趙均用奔濠,德崖等納之。子興禮大而易均用,均用怨之。德崖遂與謀,伺子興出,執而械諸孫氏,將殺之。太祖方在淮北,聞難馳至,訴於彭大。大怒,呼兵以行,太祖亦甲而擁盾,發屋出子興,破械,使人負以歸,遂免。 是冬,元將賈魯圍濠。太祖與子興力拒之。 十三年春,賈魯死,圍解。太祖收里中兵得七百人。子興喜,署為鎮撫。時彭、趙所部暴橫,子興弱,太祖度無足與共事,乃以兵屬他將,獨與徐達、湯和、費聚等南畧定遠。計降驢牌寨民兵三千,與俱東。夜襲元將張知院於橫澗山,收其卒二萬。道遇定遠人李善長,與語大悅,遂與俱攻滁州,下之。 是年,張士誠據高郵,自稱誠王。 十四年冬十月,元丞相脫脫大敗士誠於高郵,分兵圍六合。太祖曰:「六合破,滁且不免。」與耿再成軍瓦梁壘,救之。力戰,衞老弱還滁。元兵尋大至,攻滁,太祖設伏誘敗之。然度元兵勢盛且再至,乃還所獲馬,遣父老具牛酒謝元將曰:「守城備他盜耳,奈何舍巨寇戮良民。」元兵引去,城賴以完。脫脫旣破士誠,軍聲大振,會中讒,遽解兵柄,江、淮亂益熾。 十五年春正月,子興用太祖計,遣張天祐等拔和州,檄太祖總其軍。太祖慮諸將不相下,秘其檄,期旦日會廳事。時席尚右,諸將先入,皆踞右,太祖故後至就左。比視事,剖決如流,衆瞠目不能發一語,始稍稍屈。議分工甓城,期三日。太祖工竣,諸將皆後。於是始出檄,南面坐曰:「奉命總諸公兵,今甓城皆後期,如軍法何?」諸將皆惶恐謝。乃搜軍中所掠婦女縱還家,民大悅。元兵十萬攻和,拒守三月,食且盡,而太子禿堅、樞密副使絆住馬民兵元帥陳埜先分屯新塘、高望、雞籠山以絕餉道。太祖率衆破之,元兵皆走渡江。三月,郭子興卒。時劉福通迎立韓山童子林兒於亳,國號宋,建元龍鳳。檄子興子天叙為都元帥,張天祐、太祖為左右副元帥。太祖慨然曰:「大丈夫寧能受制於人耶。」遂不受。然念林兒勢盛可倚藉,乃用其年號以令軍中。 夏四月,常遇春來歸。五月,太祖謀渡江,無舟。會巢湖帥廖永安、俞通海以水軍千艘來附,太祖大喜,往撫其衆。而元中丞蠻子海牙扼銅城閘、馬場河諸隘,巢湖舟師不得出。忽大雨,太祖喜曰:「天助我也。」遂乘水漲從小港縱舟還,因擊海牙於峪溪口,大敗之,遂定計渡江。諸將請直趨集慶。太祖曰:「取集慶必自采石始。采石重鎮,守必固,牛渚前臨大江,彼難為備,可必克也。」六月乙卯,乘風引帆,直達牛渚。常遇春先登,拔之。采石兵亦潰。緣江諸壘悉附。 諸將以和州饑,爭取資糧謀歸。太祖謂徐達曰:「渡江幸捷,若舍而歸,江東非吾有也。」乃悉斷舟纜,放急流中,謂諸將曰:「太平甚近,當與公等取之。」遂乘勝拔太平,執萬戶納哈出。總管靳義赴水死,太祖曰:「義士也」,禮葬之。揭榜禁剽掠。有卒違令,斬以徇,軍中肅然。改路曰府。置太平興國翼元帥府,自領元帥事,召陶安參幕府事,李習為知府。時太平四面皆元兵。右丞阿魯灰、中丞蠻子海牙等嚴師截姑孰口,陳埜先水軍帥康茂才以數萬衆攻城。太祖遣徐達、鄧愈、湯和逆戰,別將潛出其後,夾擊之,擒埜先并降其衆,阿魯灰等引去。 秋九月,郭天叙、張天祐攻集慶,埜先叛,二人皆戰死,於是子興部將盡歸太祖矣。埜先尋為民兵所殺,從子兆先收其衆,屯方山,與海牙犄角以窺太平。 冬十二月壬子,釋納哈出北歸。 十六年春二月丙子,大破海牙於采石。三月癸未,進攻集慶,擒兆先,降其衆三萬六千人,皆疑懼不自保。太祖擇驍健者五百人入衞,解甲酣寢達旦,衆心始安。庚寅,再敗元兵於蔣山。元御史大夫福壽力戰死之,蠻子海牙遁歸張士誠,康茂才降。太祖入城,悉召官吏父老諭之曰:「元政瀆擾,干戈蜂起,我來為民除亂耳,其各安堵如故。賢士吾禮用之,舊政不便者除之,吏毋貪暴殃吾民。」民乃大喜過望。改集慶路為應天府,辟夏煜、孫炎、楊憲等十餘人,葬御史大夫福壽以旌其忠。 當是時,元將定定扼鎮江,別不華、楊仲英屯寧國,青衣軍張明鑑據揚州,八思爾不花駐徽州,石抹宜孫守處州,其弟厚孫守婺州,宋伯顏不花守衢州,而池州已為徐壽輝將所據,張士誠自淮東陷平江,轉掠浙西。太祖旣定集慶,慮士誠、壽輝強,江左、浙右諸郡為所幷,於是遣徐達攻鎮江,拔之,定定戰死。 夏六月,鄧愈克廣德。 秋七月己卯,諸將奉太祖為吳國公。置江南行中書省,自總省事,置僚佐。貽書張士誠,士誠不報,引兵攻鎮江。徐達敗之,進圍常州,不下。九月戊寅,如鎮江,謁孔子廟。遣儒士告諭父老,勸農桑,尋還應天。 十七年春二月,耿炳文克長興。三月,徐達克常州。 夏四月丁卯,自將攻寧國,取之,別不華降。五月,上元、寧國、句容獻瑞麥。六月,趙繼祖克江陰。 秋七月,徐達克常熟。胡大海克徽州,八思爾不花遁。 冬十月,常遇春克池州,繆大亨克揚州,張明鑑降。十二月己丑,釋囚。 是年,徐壽輝將明玉珍據重慶路。 十八年春二月乙亥,以康茂才為營田使。三月己酉,錄囚。鄧愈克建德路。 夏四月,徐壽輝將陳友諒遣趙普勝陷池州。是月,友諒據龍興路。五月,劉福通破汴梁,迎韓林兒都之。初,福通遣將分道四出,破山東,寇秦、晉,掠幽、薊,中原大亂,太祖故得次第畧定江表。所過不殺,收召才雋,由是人心日附。 冬十二月,胡大海攻婺州,久不下,太祖自將往擊之。石抹宜孫遣將率車師由松溪來援,太祖曰:「道陿,車戰適取敗耳。」命胡德濟迎戰於梅花門,大破之,婺州降,執厚孫。先一日,城中人望見城西五色雲如車蓋,以為異,及是乃知為太祖駐兵地。入城,發粟振貧民,改州為寧越府。辟范祖幹、葉儀、許元等十三人,分直講經史。戊子,遣使招諭方國珍。 十九年春正月乙巳,太祖謀取浙東未下諸路。戒諸將曰:「克城以武,戡亂以仁。吾比入集慶,秋毫無犯,故一舉而定。每聞諸將得一城不妄殺,輒喜不自勝。夫師行如火,不戢將燎原。為將能以不殺為武,豈惟國家之利,子孫實受其福。」庚申,胡大海克諸暨。是月,命寧越知府王宗顯立郡學。三月甲午,赦大逆以下。丁巳,方國珍以溫、台、慶元來獻,遣其子關為質,不受。 夏四月,俞通海等復池州。時耿炳文守長興,吳良守江陰,湯和守常州,皆數敗士誠兵。太祖以故久畱寧越,徇浙東。六月壬戌,還應天。 秋八月,元察罕帖木兒復汴梁,福通以林兒退保安豐。九月,常遇春克衢州,擒宋伯顏不花。 冬十月,遣夏煜授方國珍行省平章,國珍以疾辭。十一月壬寅,胡大海克處州,石抹宜孫遁。時元守兵單弱,且聞中原亂,人心離散,以故江左、浙右諸郡,兵至皆下,遂西與友諒隣。 二十年春二月,元福建行省叅政袁天祿以福寧降。三月戊子,徵劉基、宋濂、章溢、葉琛至。 夏五月,徐達、常遇春敗陳友諒於池州。閏月丙辰,友諒陷太平,守將朱文遜,院判花雲、王鼎,知府許瑗死之。未幾,友諒弒其主徐壽輝,自稱皇帝,國號漢,盡有江西、湖廣地。約士誠合攻應天,應天大震。諸將議先復太平以牽之,太祖曰:「不可。彼居上游,舟師十倍於我,猝難復也。」或請自將迎擊,太祖曰:「不可。彼以偏師綴我,而全軍趨金陵,順流半日可達,吾步騎急難引還,百里趨戰,兵法所忌,非策也。」乃馳諭胡大海擣信州牽其後,而令康茂才以書紿友諒,令速來。友諒果引兵東。於是常遇春伏石灰山,徐達陣南門外,楊璟屯大勝港,張德勝等以舟師出龍江關,太祖親督軍盧龍山。乙丑,友諒至龍灣,衆欲戰,太祖曰:「天且雨,趣食,乘雨擊之。」須臾,果大雨,士卒競奮,雨止合戰,水陸夾擊,大破之。友諒乘別舸走。遂復太平,下安慶,而大海亦克信州。 初,太祖令茂才紿友諒,李善長以為疑。太祖曰:「二寇合,吾首尾受敵,惟速其來而先破之,則士誠膽落矣。」已而士誠兵竟不出。丁卯,置儒學提舉司,以宋濂為提舉,遣子標受經學。六月,耿再成敗石抹宜孫於慶元,宜孫戰死,遣使祭之。 秋九月,徐壽輝舊將歐普祥以袁州降。 冬十二月,復遣夏煜以書諭國珍。 二十一年春二月甲申,立鹽茶課。乙亥,置寶源局。三月丁丑,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元將薛顯以泗州降。戊寅,國珍遣使來謝,飾金玉馬鞍以獻。却之曰:「今有事四方,所需者人材,所用者粟帛,寶玩非所好也。」 秋七月,友諒將張定邊陷安慶。八月,遣使於元平章察罕帖木兒。時察罕平山東,降田豐,軍聲大振,故太祖與通好。會察罕方攻益都未下,太祖乃自將舟師征陳友諒。戊戌,克安慶,友諒將丁普郎、傅友德迎降。壬寅,次湖口,追敗友諒於江州,克其城,友諒奔武昌,分徇南康、建昌、饒、蘄、黃、廣濟皆下。 冬十一月己未,克撫州。 二十二年春正月,友諒江西行省丞相胡廷瑞以龍興降。乙卯,如龍興,改為洪都府。謁孔子廟。告諭父老,除陳氏苛政,罷諸軍需,存恤貧無告者,民大悅。袁、瑞、臨江、吉安相繼下。二月,還應天。鄧愈畱守洪都。辛未,降人蔣英殺金華守將胡大海,郎中王愷死之,英叛降張士誠。處州降人李祐之聞變,亦殺行樞密院判耿再成反,都事孫炎、知府王道同、元帥朱文剛死之。三月癸亥,降人祝宗、康泰反,陷洪都,鄧愈走應天,知府葉琛、都事萬思誠死之。是月,明玉珍稱帝於重慶,國號夏。 夏四月己卯,邵榮復處州。甲午,徐達復洪都。五月丙午,朱文正、趙德勝、鄧愈鎮洪都。六月戊寅,察罕以書來報,畱我使人不遣。察罕尋為田豐所殺。 秋七月丙辰,平章邵榮、參政趙繼祖謀逆,伏誅。 冬十二月,元遣尚書張昶航海至慶元,授太祖江西行省平章政事,不受。察罕子擴廓帖木兒致書歸使者。 二十三年春正月丙寅,遣汪河報之。二月壬申,命將士屯田積穀。是月,友諒將張定邊陷饒州。士誠將呂珍破安豐,殺劉福通。三月辛丑,太祖自將救安豐,珍敗走,以韓林兒歸滁州,乃還應天。 夏四月壬戌,友諒大舉兵圍洪都。乙丑,諸全守將謝再興叛,附於士誠。五月,築禮賢館。友諒分兵陷吉安,參政劉齊、知府朱叔華死之。陷臨江,同知趙天麟死之。陷無為州,知州董曾死之。 秋七月癸酉,太祖自將救洪都。癸未,次湖口,先伏兵涇江口及南湖觜,遏友諒歸路,檄信州兵守武陽渡。友諒聞太祖至,解圍,逆戰於鄱陽湖。友諒兵號六十萬,聯巨舟為陣,樓櫓高十餘丈,綿亘數十里,旌旂戈盾,望之如山。丁亥,遇於康郎山,太祖分軍十一隊以禦之。戊子,合戰,徐達擊其前鋒,俞通海以火礟焚其舟數十,殺傷畧相當。友諒驍將張定邊直犯太祖舟,舟膠於沙,不得退,危甚。常遇春從旁射中定邊,通海復來援,舟驟進水湧,太祖舟乃得脫。己丑,友諒悉巨艦出戰,諸將舟小,仰攻不利,有怖色。太祖親麾之,不前,斬退縮者十餘人,人皆殊死戰。會日晡,大風起東北,乃命敢死士操七舟,實火藥蘆葦中,縱火焚友諒舟。風烈火熾,烟燄漲天,湖水盡赤。友諒兵大亂,諸將鼓噪乘之,斬首二千餘級,焚溺死者無算,友諒氣奪。辛卯,復戰,友諒復大敗。於是斂舟自守,不敢更戰。壬辰,太祖移軍扼左蠡,友諒亦退保渚磯。相持三日,其左、右二金吾將軍皆降。友諒勢益蹙,忿甚,盡殺所獲將士。而太祖則悉還所俘,傷者傅以善藥,且祭其親戚諸將陣亡者。八月壬戌,友諒食盡,趨南湖觜,為南湖軍所遏,遂突湖口。太祖邀之,順流搏戰,及於涇江。涇江軍復遮擊之,友諒中流矢死。張定邊以其子理奔武昌。 九月,還應天,論功行賞。先是,太祖救安豐,劉基諫不聽。至是謂基曰:「我不當有安豐之行,使友諒乘虛直擣應天,大事去矣。乃頓兵南昌,不亡何待。友諒亡,天下不難定也。」壬午,自將征陳理。是月,張士誠自稱吳王。 冬十月壬寅,圍武昌,分徇湖北諸路,皆下。十二月丙申,還應天,常遇春畱督諸軍。 二十四年春正月丙寅朔,李善長等率羣臣勸進,不允。固請,乃即吳王位。建百官。以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常遇春、俞通海為平章政事,諭之曰:「立國之初,當先正紀綱。元氏闇弱,威福下移,馴至於亂,今宜鑒之。」立子標為世子。二月乙未,復自將征武昌,陳理降,漢、沔、荊、岳皆下。三月乙丑,還應天。丁卯,置起居注。庚午,罷諸翼元帥府,置十七衞親軍指揮使司,命中書省辟文武人材。 夏四月,建祠,祀死事丁普郎等於康郎山,趙德勝等於南昌。 秋七月丁丑,徐達克廬州。戊寅,常遇春徇江西。八月戊戌,復吉安,遂圍贛州。達徇荊、湘諸路。九月甲申,下江陵,夷陵、潭、歸皆降。 冬十二月庚寅,達克辰州,遣別將下衡州。 二十五年春正月己巳,徐達下寶慶,湖湘平。常遇春克贛州,熊天瑞降。遂趨南安,招諭嶺南諸路,下韶州、南雄。甲申,如南昌,執大都督朱文正以歸,數其罪,安置桐城。二月己丑,福建行省平章陳友定侵處州,參軍胡深擊敗之,遂下浦城。丙午,士誠將李伯昇攻諸全之新城,李文忠大敗之。 夏四月庚寅,常遇春徇襄、漢諸路。五月乙亥,克安陸。乙卯,下襄陽。六月壬子,朱亮祖、胡深攻建寧,戰於城下,深被執,死之。 秋七月,令從渡江士卒被創廢疾者養之,死者贍其妻子。九月丙辰,建國子學。 冬十月戊戌,下令討張士誠。是時,士誠所據,南至紹興,北有通、泰、高郵、淮安、濠、泗,又北至於濟寧。乃命徐達、常遇春等先規取淮東。閏月,圍泰州,克之。十一月,張士誠寇宜興,徐達擊敗之,遂自宜興還攻高郵。 二十六年春正月癸未,士誠窺江陰,太祖自將救之,士誠遁,康茂才追敗之於浮子門。太祖還應天。二月,明玉珍死,子昇自立。三月丙申,令中書嚴選舉。徐達克高郵。 夏四月乙卯,襲破士誠將徐義水軍於淮安,義遁,梅思祖以城降。濠、徐、宿三州相繼下,淮東平。甲子,如濠州省墓,置守塚二十家,賜故人汪文、劉英粟帛。置酒召父老飲極歡,曰:「吾去鄉十有餘年,艱難百戰,乃得歸省墳墓,與父老子弟復相見。今苦不得久畱歡聚為樂。父老幸教子弟孝弟力田,毋遠賈,濱淮郡縣尚苦寇掠,父老善自愛。」令有司除租賦,皆頓首謝。辛未,徐達克安豐,分兵敗擴廓於徐州。夏五月壬午,至自濠。庚寅,求遺書。 秋八月庚戌,改築應天城,作新宮鍾山之陽。辛亥,命徐達為大將軍,常遇春為副將軍,帥師二十萬討張士誠。御戟門誓師曰:「城下之日,毋殺掠,毋毀廬舍,毋發邱壟。士誠母葬平江城外,毋侵毀。」旣而召問達、遇春,用兵當何先。遇春欲直擣平江。太祖曰:「湖州張天騏、杭州潘原明為士誠臂指,平江窮蹙,兩人悉力赴援,難以取勝。不若先攻湖州,使疲於奔命,羽翼旣披,平江勢孤,立破矣。」甲戌,敗張天騏於湖州,士誠親率兵來援,復敗之於皂林。九月乙未,李文忠攻杭州。 冬十月壬子,遇春敗士誠兵於烏鎮。十一月甲申,張天騏降。辛卯,李文忠下餘杭,潘原明降,旁郡悉下。癸卯,圍平江。十二月,韓林兒卒。以明年為吳元年,建廟社宮室,祭告山川。所司進宮殿圖,命去雕琢奇麗者。 是歲,元擴廓帖木兒與李思齊、張良弼搆怨,屢相攻擊,朝命不行,中原民益困。 二十七年春正月戊戌,諭中書省曰:「東南久罹兵革,民生凋敝,吾甚憫之。且太平、應天諸郡,吾渡江開創地,供億煩勞久矣。今比戶空虛,有司急催科,重困吾民,將何以堪。其賜太平田租二年,應天、鎮江、寧國、廣德各一年。」二月丁未,傅友德敗擴廓將李二於徐州,執之。三月丁丑,始設文武科取士。 夏四月,方國珍陰遣人通擴廓及陳友定,移書責之。五月己亥,初置翰林院。是月,以旱減膳素食,復徐、宿、濠、泗、壽、邳、東海、安東、襄陽、安陸及新附地田租三年。六月戊辰,大雨,羣臣請復膳。太祖曰:「雖雨,傷禾已多,其賜民今年田租。」癸酉,命朝賀罷女樂。 秋七月丙子,給府州縣官之任費,賜綺帛及其父母妻長子有差,著為令。己丑,雷震宮門獸吻,赦罪囚。庚寅,遣使責方國珍貢糧。八月癸丑,圜丘、方丘、社稷壇成。九月甲戌,太廟成。朱亮祖帥師討國珍。戊寅,詔曰:「先王之政,罪不及孥。自今除大逆不道,毋連坐。」辛巳,徐達克平江,執士誠,吳地平。戊戌,遣使致書於元主,送其宗室神保大王等北還。辛丑,論平吳功,封李善長宣國公,徐達信國公,常遇春鄂國公,將士賜賚有差。朱亮祖克台州。癸卯,新宮成。 冬十月甲辰,遣起居注吳琳、魏觀以幣求遺賢於四方。丙午,令百官禮儀尚左。改李善長左相國,徐達右相國。辛亥,祀元臣余闕於安慶,李黼於江州。壬子,置御史臺。癸丑,湯和為征南將軍,吳禎副之,討國珍。甲寅,定律令。戊午,正郊社、太廟雅樂。 庚申,召諸將議北征。太祖曰:「山東則王宣反側,河南則擴廓跋扈,關、隴則李思齊、張思道梟張猜忌,元祚將亡,中原塗炭。今將北伐,拯生民於水火,何以決勝?」遇春對曰:「以我百戰之師,敵彼久逸之卒,直擣元都,破竹之勢也。」太祖曰:「元建國百年,守備必固,懸軍深入,餽餉不前,援兵四集,危道也。吾欲先取山東,撤彼屏蔽,移兵兩河,破其籓籬,拔潼關而守之,扼其戶檻。天下形勝入我掌握,然後進兵,元都勢孤援絕,不戰自克。鼓行而西,雲中、九原、關、隴可席卷也。」諸將皆曰「善」。 甲子,徐達為征虜大將軍,常遇春為副將軍,帥師二十五萬,由淮入河,北取中原。胡廷瑞為征南將軍,何文輝為副將軍,取福建。湖廣行省平章楊璟、左丞周德興、參政張彬取廣西。己巳,朱亮祖克溫州。十一月辛巳,湯和克慶元,方國珍遁入海。壬午,徐達克沂州,斬王宣。己丑,廖永忠為征南副將軍,自海道會和討國珍。乙未,頒大統曆。辛丑,徐達克益都。十二月甲辰,頒律令。丁未,方國珍降,浙東平。張興祖下東平,兗東州縣相繼降。己酉,徐達下濟南。胡廷瑞下邵武。癸丑,李善長帥百官勸進,表三上,乃許。甲子,告於上帝。庚午,湯和、廖永忠由海道克福州。 太祖二 洪武元年春正月乙亥,祀天地於南郊,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號曰明,建元洪武。追尊高祖考曰元皇帝,廟號德祖;曾祖考曰恒皇帝,廟號懿祖;祖考曰裕皇帝,廟號熙祖;皇考曰淳皇帝,廟號仁祖;妣皆皇后。立妃馬氏為皇后,世子標為皇太子。以李善長、徐達為左、右丞相,諸功臣進爵有差。丙子,頒即位詔於天下。追封皇伯考以下皆為王。辛巳,李善長、徐達等兼東宮官。甲申,遣使覈浙西田賦。壬辰,胡廷瑞克建寧。庚子,鄧愈為征戍將軍,畧南陽以北州郡。湯和克延平,執元平章陳友定,福建平。是月,天下府州縣官來朝。諭曰:「天下始定,民財力俱困,要在休養安息,惟廉者能約己而利人,勉之。」二月壬寅,定郊社宗廟禮,歲必親祀以為常。癸卯,湯和提督海運。廖永忠為征南將軍,朱亮祖副之,由海道取廣東。丁未,以太牢祀先師孔子於國學。戊申,祀社稷。壬子,詔衣冠如唐制。癸丑,常遇春克東昌,山東平。甲寅,楊璟克寶慶。三月辛未,詔儒臣修女誡,戒后妃毋預政。壬申,周德興克全州。丁酉,鄧愈克南陽。己亥,徐達徇汴梁,左君弼降。 夏四月辛丑,蘄州進竹簟,却之,命四方毋妄獻。廖永忠師至廣州,元守臣何真降,廣東平。丁未,祫享太廟。戊申,徐達、常遇春大破元兵於洛水北,遂圍河南。梁王阿魯溫降,河南平。丁巳,楊璟克永州。甲子,幸汴梁。丙寅,馮勝克潼關,李思齊、張思道遁。五月己卯,廖永忠下梧州,潯、貴、容、鬱林諸州皆降。辛卯,改汴梁路為開封府。六月庚子,徐達朝行在。甲辰,海南、海北諸道降。壬戌,楊璟、朱亮祖克靖江。 秋七月戊子,廖永忠下象州,廣西平。庚寅,振恤中原貧民。辛卯,將還應天,諭達等曰:「中原之民久為羣雄所苦,流離相望,故命將北征,拯民水火。元祖宗功德在人,其子孫罔恤民隱,天厭棄之。君則有罪,民復何辜。前代革命之際,肆行屠戮,違天虐民,朕實不忍。諸將克城,毋肆焚掠妄殺人,元之宗戚,咸俾保全。庶幾上答天心,下慰人望,以副朕伐罪安民之意。不恭命者罰無赦。」丙申,命馮勝畱守開封。閏月丁未,至自開封。己酉,徐達會諸將兵於臨清。壬子,常遇春克德州。丙寅,克通州,元帝趨上都。是月,徵天下賢才為守令。免吳江、廣德、太平、寧國、滁、和被災田租。 八月己巳,以應天為南京,開封為北京。庚午,徐達入元都,封府庫圖籍,守宮門,禁士卒侵暴,遣將巡古北口諸隘。壬申,以京師火,四方水旱,詔中書省集議便民事。丁丑,定六部官制。御史中丞劉基致仕。己卯,赦殊死以下。將士從征者恤其家,逋逃許自首。新克州郡毋妄殺。輸賦道遠者,官為轉運,災荒以實聞。免鎮江租稅。避亂民復業者,聽墾荒地,復三年。衍聖公襲封及授曲阜知縣,竝如前代制。有司以禮聘致賢士,學校毋事虛文。平刑,毋非時決囚。除書籍田器稅,民間逋負免徵。蒙古、色目人有才能者,許擢用。鰥寡孤獨廢疾者,存恤之。民年七十以上,一子復。他利害當興革不在詔內者,有司具以聞。壬午,幸北京。改大都路曰北平府。徵元故臣。癸未,詔徐達、常遇春取山西。甲午,放元宮人。九月癸亥,詔曰:「天下之治,天下之賢共理之。今賢士多隱巖穴,豈有司失於敦勸歟,朝廷疎於禮待歟,抑朕寡昧不足致賢,將在位者壅蔽使不上達歟。不然,賢士大夫,幼學壯行,豈甘沒世而已哉。天下甫定,朕願與諸儒講明治道。有能輔朕濟民者,有司禮遣。」乙丑,常遇春下保定,遂下真定。 冬十月庚午,馮勝、湯和下懷慶,澤、潞相繼下。丁丑,至自北京。戊寅,以元都平,詔天下。十一月己亥,遣使分行天下,訪求賢才。庚子,始祀上帝於圜丘。癸亥,詔劉基還。十二月丁卯,徐達克太原,擴廓帖木兒走甘肅,山西平。己巳,置登聞鼓。壬辰,以書諭明昇。 二年春正月乙巳,立功臣廟於雞籠山。丁未,享太廟。庚戌,詔曰:「朕淮右布衣,因天下亂,率衆渡江,保民圖治,今十有五年。荷天眷祐,悉皆戡定。用是命將北征,齊、魯之民饋糧給軍,不憚千里。朕軫厥勞,已免元年田租。遭旱民未蘇,其更賜一年。頃者,大軍平燕都,下晉、冀,民被兵燹,困征斂,北平、燕南、河東、山西今年田租亦與蠲免。河南諸郡歸附,久欲惠之,西北未平,師過其地,是以未遑。今晉、冀平矣,西抵潼關,北界大河,南至唐、鄧、光、息,今年稅糧悉除之。」又詔曰:「應天、太平、鎮江、宣城、廣德供億浩穰。去歲蠲租,遇旱惠不及下。其再免諸郡及無為州今年租稅。」庚申,常遇春取大同。是月,倭寇山東濱海郡縣。二月丙寅朔,詔修元史。壬午,耕耤田。三月庚子,徐達至奉元,張思道遁。振陝西饑戶米三石。丙午,常遇春至鳳翔,李思齊奔臨洮。 夏四月丙寅,遇春還師北平。己巳,諸王子受經於博士孔克仁。令功臣子弟入學。乙亥,編祖訓錄,定封建諸王之制。徐達下鞏昌。丙子,賜秦、隴新附州縣稅糧。丁丑,馮勝至臨洮,李思齊降。乙酉,徐達襲破元豫王於西寧。五月甲午朔,日有食之。丁酉,徐達下平涼、延安。張良臣以慶陽降,尋叛。癸卯,始祀地於方丘。六月己卯,常遇春克開平,元帝北走。壬午,封陳日煃為安南國王。 秋七月己亥,鄂國公常遇春卒於軍,詔李文忠領其衆。辛亥,擴廓帖木兒遣將破原州、涇州。辛酉,馮勝擊走之。丙辰,明昇遣使來。八月丙寅,元兵攻大同,李文忠擊敗之。己巳,定內侍官制。諭吏部曰:「內臣但備使令,毋多人。古來若輩擅權,可為鑒戒。馭之之道,當使之畏法,勿令有功,有功則驕恣矣。」癸酉,元史成。丙子,封王顓為高麗國王。癸未,徐達克慶陽,斬張良臣,陝西平。是月,命儒臣纂禮書。九月辛丑,召徐達、湯和還,馮勝畱總軍事。癸卯,以臨濠為中都。戊午,征南師還。 冬十月壬戌,遣楊璟諭明昇。甲戌,甘露降於鍾山,羣臣請告廟,不許。辛卯,詔天下郡縣立學。是月,遣使貽元帝書。十一月乙巳,祀上帝於圜丘,以仁祖配。十二月甲戌,封阿答阿者為占城國王。甲申,振西安諸府饑戶米二石。己丑,大賚平定中原及征南將士。庚寅,擴廓帖木兒攻蘭州,指揮于光死之。 是年,占城、安南、高麗入貢。 三年春正月癸巳,徐達為征虜大將軍,李文忠、馮勝、鄧愈、湯和副之,分道北征。二月癸未,追封郭子興滁陽王。戊子,詔求賢才可任六部者。是月,李文忠下興和,進兵察罕腦兒,執元平章竹貞。三月庚寅,免南畿,河南,山東,北平,浙東,江西廣信、饒州今年田租。 夏四月乙丑,封皇子樉為秦王,棡晉王,棣燕王,橚吳王,楨楚王,榑齊王,梓潭王,杞趙王,檀魯王,從孫守謙靖江王。徐達大破擴廓帖木兒於沈兒峪,盡降其衆,擴廓走和林。丙戌,元帝崩於應昌,子愛猷識理達臘嗣。是月,慈利土官覃垕作亂。五月己丑,徐達取興元。分遣鄧愈招諭吐蕃。丁酉,詔守令舉學識篤行之士。己亥,設科取士。甲辰,李文忠克應昌。元嗣君北走,獲其子買的里八剌,降五萬餘人,窮追至北慶州,不及而還。丁未,詔行大射禮。戊申,祀地於方丘,以仁祖配。辛亥,徐達下興元。鄧愈克河州。丁巳,詔開國時將帥無嗣者祿其家。是月旱,齋戒,后妃親執爨,皇太子諸王饋於齋所。六月戊午朔,素服草屨,步禱山川壇,露宿凡三日,還齋於西廡。辛酉,賚將士,省獄囚,命有司訪求通經術明治道者。壬戌,大雨。壬申,李文忠捷奏至,命仕元者勿賀。諡元主曰順帝。癸酉,買的里八剌至京師,羣臣請獻俘。帝曰:「武王伐殷用之乎?」省臣以唐太宗嘗行之對。帝曰:「太宗是待王世充耳。若遇隋之子孫,恐不爾也。」遂不許。又以捷奏多侈辭,謂宰相曰:「元主中國百年,朕與卿等父母皆賴其生養,奈何為此浮薄之言,亟改之。」乙亥,封買的里八剌為崇禮侯。丙子,告捷於南郊。丁丑,告太廟,詔示天下。辛巳,徙蘇州、松江、嘉興、湖州、杭州民無業者田臨濠,給資糧牛種,復三年。是月,倭寇山東、浙江、福建濱海州縣。 秋七月丙辰,明昇將吳友仁寇漢中,參政傅友德擊却之。中書左丞楊憲有罪誅。八月乙酉,遣使瘞中原遺骸。 冬十月丙辰,詔儒士更直午門,為武臣講經史。癸亥,周德興為征南將軍,討覃垕,垕遁。辛巳,貽元嗣君書。十一月壬辰,北征師還。甲午,告武成於郊廟。丙申,大封功臣。進李善長韓國公,徐達魏國公,封李文忠曹國公,馮勝宋國公,鄧愈衞國公,常遇春子茂鄭國公,湯和等侯者二十八人。己亥,設壇親祭戰沒將士。庚戌,有事於圜丘。辛亥,詔戶部置戶籍、戶帖,歲計登耗以聞,著為令。乙卯,封中書右丞汪廣洋忠勤伯,御史中丞劉基誠意伯。十二月癸亥,復貽元嗣君書,竝諭和林諸部。甲子,建奉先殿。庚午,遣使祭歷代帝王陵寢,竝加修葺。己卯,賜勳臣田。壬午,以正月至是月,日中屢有黑子,詔廷臣言得失。 是年,占城、爪哇、西洋入貢。 四年春正月丙戌,李善長罷,汪廣洋為右丞相。丁亥,中山侯湯和為征西將軍,江夏侯周德興、德慶侯廖永忠副之,率舟師由瞿塘,潁川侯傅友德為征虜前將軍,濟寧侯顧時副之,率步騎由秦、隴伐蜀。魏國公徐達練兵北平。戊子,衞國公鄧愈督餉給征蜀軍。庚寅,建郊廟於中都。丁未,詔設科取士連舉三年,嗣後三年一舉。戊申,免山西旱災田租。二月甲戌,幸中都。壬午,至自中都。元平章劉益以遼東降。是月,蠲太平、鎮江、寧國田租。三月乙酉朔,始策試天下貢士,賜吳伯宗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乙巳,徙山後民萬七千戶屯北平。丁未,誠意伯劉基致仕。 夏四月丙戌,傅友德克階州,文、隆、綿三州相繼下。五月,免江西、浙江秋糧。六月壬午,傅友德克漢州。辛卯,廖永忠克夔州。戊戌,明昇將丁世貞破文州,守將朱顯忠死之,癸卯,湯和至重慶,明昇降。戊申,倭寇膠州。是月,徙山後民三萬五千戶於內地,又徙沙漠遺民三萬二千戶屯田北平。 秋七月辛亥,徐達練兵山西。辛酉,傅友德下成都,四川平。乙丑,明昇至京師,封歸義侯。八月甲午,免中都、淮、揚及泰、滁、無為田租。己酉,振陝西饑。是月,高州海寇亂,通判王名善死之。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丙申,征蜀師還。十一月丙辰,有事於圜丘。庚申,命官吏犯贓者罪勿貸。是月,免陝西、河南被災田租。十二月,徐達還。 是年,安南、浡泥、高麗、三佛齊、暹羅、日本、真臘入貢。 五年春正月癸丑,待制王禕使雲南,詔諭元梁王把匝剌瓦爾密。禕至,不屈死。乙丑,徙陳理、明昇於高麗。甲戌,魏國公徐達為征虜大將軍,出雁門,趨和林,曹國公李文忠為左副將軍,出應昌,宋國公馮勝為征西將軍,取甘肅,征擴廓帖木兒。靖海侯吳禎督海運,餉遼東。衞國公鄧愈為征南將軍,江夏侯周德興、江陰侯吳良副之,分道討湖南、廣西洞蠻。二月丙戌,安南陳叔明弒其主日熞自立,遣使入貢,却之。三月丁卯,都督僉事藍玉敗擴廓於土剌河。 夏四月己卯,振濟南、萊州饑。戊戌,始行鄉飲酒禮。庚子,鄧愈平散毛諸洞蠻。五月壬子,徐達及元兵戰於嶺北,敗績。是月,詔曰:「天下大定,禮儀風俗不可不正。諸遭亂為人奴隸者復為民。凍餒者里中富室假貸之,孤寡殘疾者官養之,毋失所。鄉黨論齒,相見揖拜,毋違禮。婚姻毋論財。喪事稱家有無,毋惑陰陽拘忌,停柩暴露。流民復業者各就丁力耕種,毋以舊田為限。僧道齋醮雜男女,恣飲食,有司嚴治之。閩、粵豪家毋閹人子為火者,犯者抵罪。」六月丙子,定宦官禁令。丁丑,定宮官女職之制。戊寅,馮勝克甘肅,追敗元兵於瓜、沙州。癸巳,定六部職掌及歲終考績法。壬寅,吳良平靖州蠻。甲辰,李文忠敗元兵於阿魯渾河,宣寧侯曹良臣戰沒。乙巳,作鐵榜誡功臣。是月,振山東饑,免被災郡縣田租。 秋七月丙辰,湯和及元兵戰於斷頭山,敗績。八月丙申,吳良平五開、古州諸蠻。甲辰,元兵犯雲內,同知黃理死之。九月戊午,周德興平婪鳳、安田諸蠻。 冬十月丁酉,馮勝師還。是月,免應天、太平、鎮江、寧國、廣德田租。十一月辛酉,有事於圜丘。甲子,征南師還。壬申,納哈出犯遼東。是月,召徐達、李文忠還。十二月甲戌,詔以農桑學校課有司。辛巳,命百官奏事啟皇太子。庚子,鄧愈為征西將軍,征吐番。壬寅,貽元嗣君書。 是年,瑣里、占城、高麗、琉球、烏斯藏入貢。高麗貢使再至,諭自後三年一貢。 六年春正月甲寅,謫汪廣洋為廣東參政。二月乙未,諭暫罷科舉,察舉賢才。壬寅,命御史及按察使考察有司。三月癸卯朔,日有食之。頒昭鑒錄,訓誡諸王。戊申,大閱。壬子,徐達為征虜大將軍,李文忠、馮勝、鄧愈、湯和副之,備邊山西、北平。甲子,指揮使於顯為總兵官,備倭。 夏四月己丑,令有司上山川險易圖。六月壬午,盱眙獻瑞麥,薦宗廟。壬辰,擴廓帖木兒遣兵攻雁門,指揮吳均擊却之。是月,免北平、河間、河南、開封、延安、汾州被災田租。 秋七月壬寅,命戶部稽渡江以來各省水旱災傷分數,優恤之。壬子,胡惟庸為右丞相。八月乙亥,詔祀三皇及歷代帝王。 冬十月辛巳,召徐達、馮勝還。十一月壬子,擴廓帖木兒犯大同,徐達遣將擊敗之,達仍畱鎮。甲子,遣兵部尚書劉仁振真定饑。丙寅,冬至,帝不豫,改卜郊。閏月乙亥,錄故功臣子孫未嗣者二百九人。壬午,有事於圜丘。庚寅,頒定大明律。 是年,暹羅、高麗、占城、真臘、三佛齊入貢。命安南陳叔明權知國事。 七年春正月甲戌,都督僉事王簡、王誠,平章李伯昇,屯田河南、山東、北平。靖海侯吳禎為總兵官,都督於顯副之,巡海捕倭。二月丁酉朔,日有食之。戊午,修曲阜孔子廟,設孔、顏、孟三氏學。是月,平陽、太原、汾州、歷城、汲縣旱蝗,竝免租稅。 夏四月己亥,都督藍玉敗元兵於白酒泉,遂拔興和。壬寅,金吾指揮陸齡討永、道諸州蠻,平之。五月丙子,免真定等四十二府州縣被災田租。辛巳,振蘇州饑民三十萬戶。癸巳,減蘇、松、嘉、湖極重田租之半。六月,陝西平涼、延安、靖寧、鄜州雨雹,山西、山東、北平、河南蝗,竝蠲田租。 秋七月甲子,李文忠破元兵於大寧、高州。壬申,倭寇登、萊。八月甲午朔,祀歷代帝王廟。辛丑,詔軍士陣歿父母妻子不能自存者,官為存養。百姓避兵離散或客死遺老幼,竝資遣還。遠宦卒官妻子不能歸者,有司給舟車資送。庚申,振河間、廣平、順德、真定饑,蠲租稅。九月丁丑,遣崇禮侯買的里八剌歸,遺元嗣君書。 冬十一月壬戌,納哈出犯遼陽,千戶吳壽擊走之。辛未,有事於圜丘。十二月戊戌,召鄧愈、湯和還。 是年,阿難功德國、暹羅、琉球、三佛齊、烏斯藏、撒里、畏兀兒入貢。 八年春正月辛未,增祀雞籠山功臣廟一百八人。癸酉,命有司察窮民無告者,給屋舍衣食。辛巳,鄧愈、湯和等十三人屯戍北平、陝西、河南。丁亥,詔天下立社學。是月,河決開封,發民夫塞之。二月甲午,宥雜犯死罪以下及官犯私罪者,謫鳳陽輸作屯種贖罪。癸丑,耕耤田。召徐達、李文忠、馮勝還,傅友德等畱鎮北平。三月辛酉,立鈔法。辛巳,罷寶源局鑄錢。 夏四月辛卯,幸中都。丁巳,至自中都。免彰德、大名、臨洮、平涼、河州被災田租。罷營中都。致仕誠意伯劉基卒。五月己巳,永嘉侯朱亮祖偕傅友德鎮北平。六月壬寅,指揮同知胡汝平貴州蠻。 秋七月己未朔,日有食之。辛酉,改作太廟。壬戌,召傅友德、朱亮祖還,李文忠、顧時鎮山西、北平。戊辰,詔百官奔父母喪不俟報。京師地震。丁丑,免應天、太平、寧國、鎮江及蘄、黃諸府被災田租。八月己酉,元擴廓帖木兒卒。 冬十月丁亥,詔舉富民素行端潔達時務者。壬子,命皇太子諸王講武中都。十一月丁丑,有事於圜丘。十二月戊子,京師地震。甲寅,遣使振蘇州、湖州、嘉興、松江、常州、太平、寧國、杭州水災。是月,納哈出犯遼東,指揮馬雲、葉旺大敗之。 是年,撒里、高麗、占城、暹羅、日本、爪哇、三佛齊入貢。 九年春正月,中山侯湯和,潁川侯傅友德,都督僉事藍玉、王弼,中書右丞丁玉,備邊延安。三月己卯,詔曰:「比年西征燉煌,北伐沙漠,軍需甲仗,皆資山、陝,又以秦、晉二府宮殿之役,重困吾民。平定以來,閭閻未息。國都始建,土木屢興。畿輔旣極煩勞,外郡疲於轉運。今蓄儲有餘,其淮、揚、安、徽、池五府及山西、陝西、河南、福建、江西、浙江、北平、湖廣今年租賦,悉免之。」 夏四月庚戌,京師自去年八月不雨,是日始雨。五月癸酉,自庚戌雨,至是日始霽。六月甲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辛丑,李文忠還。 秋七月癸丑朔,日有食之。是月,蠲蘇、松、嘉、湖水災田租,振永平旱災。元將伯顏帖木兒犯延安,傅友德敗降之。八月己酉,遣官省歷代帝王陵寢,禁芻牧,置守陵戶。忠臣烈士祠,有司以時葺治。分遣國子生修嶽鎮海瀆祠。西番朶兒只巴寇罕東,河州指揮甯正擊走之。閏九月庚寅,以災異詔求直言。 冬十月己未,太廟成,自是行合享禮。丙子,命秦、晉、燕、吳、楚、齊諸王治兵鳳陽。十一月壬午,有事於圜丘。戊子,徙山西及真定民無產者田鳳陽。十二月甲寅,振畿內、浙江、湖北水災。己卯,遣都督同知沐英乘傳詣陝西問民疾苦。 是年,覽邦、琉球、安南、日本、烏斯藏、高麗入貢。 十年春正月辛卯,以羽林等衞軍益秦、晉、燕三府護衞。是春,振蘇、松、嘉、湖水災。 夏四月己酉,鄧愈為征西將軍,沐英為副將軍,率師討吐番,大破之。是月,振太平、寧國及宜興、錢塘諸縣水災。五月庚子,韓國公李善長、曹國公李文忠總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議軍國重事。癸卯,振湖廣水災。丙午,戶部主事趙乾振荊、蘄遲緩,伏誅。六月丁巳,詔臣民言事者,實封達御前。丙寅,命政事啟皇太子裁決奏聞。 秋七月甲申,置通政司。是月,始遣御史巡按州縣。八月庚戌,改建大祀殿於南郊。癸丑,選武臣子弟讀書國子監。九月丙申,振紹興、金華、衢州水災。辛丑,胡惟庸為左丞相,汪廣洋為右丞相。 冬十月戊午,封沐英西平侯。辛酉,賜百官公田。十一月癸未,衞國公鄧愈卒。丁亥,合祀天地於奉天殿。是月,免河南、陝西、廣東、湖廣田租。威茂蠻叛,御史大夫丁玉為平羌將軍,討平之。十二月乙巳朔,日有食之。丁未,錄故功臣子孫五百餘人,授官有差。 是年,占城、三佛齊、暹羅、爪哇、真臘入貢。高麗使五至,以嗣王未立,却之。 十一年春正月甲戌,封皇子椿為蜀王,柏湘王,桂豫王,楧漢王,植衞王。改封吳王橚為周王。己卯,進封湯和信國公。是月,徵天下布政使及知府來朝。二月,指揮胡淵平茂州蠻。三月壬午,命奏事毋關白中書省。是月,第來朝官為三等。 夏四月,元嗣君愛猷識理達臘殂,子脫古思帖木兒嗣。五月丁酉,存問蘇、松、嘉、湖被水災民,戶賜米一石,蠲逋賦六十五萬有奇。六月壬子,遣使祭故元嗣君。己巳,五開蠻叛,殺靖州指揮過興,以辰州指揮楊仲名為總兵官,討之。 秋七月丁丑,振平陽饑。是月,蘇、松、揚、台海溢,遣官存恤。八月,免應天、太平、鎮江、寧國、廣德諸府州秋糧。九月丙申,追封劉繼祖為義惠侯。 冬十月甲子,大祀殿成。十一月庚午,征西將軍西平侯沐英率都督藍玉、王弼討西番。是月,五開蠻平。 是年,暹羅、闍婆、高麗、琉球、占城、三佛齊、朶甘、烏斯藏、彭亨、百花入貢。 十二年春正月己卯,始合祀天地於南郊。甲申,洮州十八族番叛,命沐英移兵討之。丙申,丁玉平松州蠻。二月戊戌,李文忠督理河、岷、臨、鞏軍事。乙巳,詔曰:「今春雨雪經旬,天下貧民困於饑寒者多有,其令有司給以鈔。」丙寅,信國公湯和率列侯練兵臨清。 夏五月癸未,蠲北平田租。六月丁卯,都督馬雲征大寧。 秋七月丙辰,丁玉回師討眉縣賊,平之。己未,李文忠還掌大都督府事。八月辛巳,詔凡致仕官復其家,終身無所與。九月己亥,沐英大破西番,禽其部長三副使。 冬十一月甲午,沐英班師,封仇成、藍玉等十二人為侯。庚申,大寧平。十二月,汪廣洋貶廣南,賜死。徵天下博學老成之士至京師。 是年,占城、爪哇、暹羅、日本、安南、高麗入貢。高麗貢黃金百斤、白金萬兩,以不如約,却之。 十三年春正月戊戌,左丞相胡惟庸謀反,及其黨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凃節等伏誅。癸卯,大祀天地於南郊。罷中書省,廢丞相等官,更定六部官秩,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二月壬戌朔,詔舉聦明正直、孝弟力田、賢良方正、文學術數之士。發丹符,驗天下金穀之數。戊辰,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聽致仕,給以誥敕。三月壬辰,減蘇、松、嘉、湖重賦十之二。壬寅,燕王棣之國北平。壬子,沐英襲元將脫火赤於亦集乃,禽之,盡降其衆。 夏四月己丑,命羣臣各舉所知。五月甲午,雷震謹身殿。乙未,大赦。丙申,釋在京及臨濠屯田輸作者。己亥,免天下田租。吏以過誤罷者還其職。壬寅,都督濮英進兵赤斤站,獲故元豳王亦憐真及其部曲而還。是月,罷御史臺。命從征士卒老疾者許以子代,老而無子及寡婦,有司資遣還。六月丙寅,雷震奉天門,避正殿省愆。丁卯,罷王府工役。丁丑,置諫院官。 秋八月,命天下學校師生,日給廩膳。九月辛卯,景川侯曹震、營陽侯楊璟、永城侯薛顯屯田北平。乙巳,天壽節,始受羣臣朝賀,賜宴於謹身殿,後以為常。丙午,置四輔官,告於太廟。以儒士王本、杜佑、龔斆、杜斆、趙民望、吳源為春、夏官。是月,詔陝西衞軍以三分之二屯田。安置翰林學士承旨宋濂於茂州,道卒。 冬十一月乙未,徐達還。丙午,元平章完者不花、乃兒不花犯永平,指揮劉廣戰沒,千戶王輅擊敗之,禽完者不花。十二月,天下府州縣所舉士至者八百六十餘人,授官有差。南雄侯趙庸鎮廣東,討陽春蠻。 是年,琉球、日本、安南、占城、真臘、爪哇入貢,日本以無表却之。 十四年春正月戊子,徐達為征虜大將軍,湯和、傅友德為左、右副將軍,帥師討乃兒不花。命新授官者各舉所知。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壬子,罷天下歲造兵器。癸丑,命公侯子弟入國學。丙辰,詔求隱逸。二月庚辰,覈天下官田。三月丙戌,大赦。辛丑,頒五經、四書於北方學校。 夏四月庚午,徐達率諸將出塞,至北黃河,擊破元兵,獲全寧四部以歸。五月,五溪蠻叛,江夏侯周德興討平之。 秋八月丙子,詔求明經老成之士,有司禮送京師。庚辰,河決原武、祥符、中牟。辛巳,徐達還。九月壬午朔,傅友德為征南將軍,藍玉、沐英為左、右副將軍,帥師征雲南。徐達鎮北平。丙午,周德興移師討施州蠻,平之。 冬十月壬子朔,日有食之。癸丑,命法司錄囚,會翰林院給事中及春坊官會議平允以聞。甲寅,免應天、太平、廣德、鎮江、寧國田租。癸亥,分遣御史錄囚。己卯,延安侯唐勝宗帥師討浙東山寇,平之。十一月壬午,吉安侯陸仲亨鎮成都。庚戌,趙庸討廣州海寇,大破之。十二月丁巳,命翰林春坊官考駮諸司章奏。戊辰,傅友德大敗元兵於白石江,遂下曲靖。壬申,元梁王把匝剌瓦爾密走普寧自殺。 是年,暹羅、安南、爪哇、朶甘、烏斯藏入貢。以安南寇思明,不納。 太祖三 十五年春正月辛巳,宴羣臣於謹身殿,始用九奏樂。景川侯曹震、定遠侯王弼下威楚路。壬午,元曲靖宣慰司及中慶、澂江、武定諸路俱降,雲南平。己丑,減大辟囚。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庚戌,命天下朝覲官各舉所知一人。二月壬子,河決河南,命駙馬都尉李祺振之。甲寅,以雲南平,詔天下。閏月癸卯,藍玉、沐英克大理,分兵徇鶴慶、麗江、金齒,俱下。三月庚午,河決朝邑。 夏四月甲申,遷元梁王把匝剌瓦兒密及威順王子伯伯等家屬於耽羅。丙戌,詔天下通祀孔子。壬辰,免畿內、浙江、江西、河南、山東稅糧。五月乙丑,太學成,釋奠於先師孔子。丙子,廣平府吏王允道請開磁州鐵冶。帝曰:「朕聞王者使天下無遺賢,不聞無遺利。今軍器不乏,而民業已定,無益於國,且重擾民。」杖之,流嶺南。丁丑,遣行人訪經明行修之士。 秋七月乙卯,河決滎澤、陽武。辛酉,罷四輔官。乙亥,傅友德、沐英擊烏撒蠻,大敗之。八月丁丑,復設科取士,三年一行,為定制。丙戌,皇后崩。己丑,延安侯唐勝宗、長興侯耿炳文屯田陝西。丁酉,擢秀才曾泰為戶部尚書。辛丑,命徵至秀才分六科試用。九月己酉,吏部以經明行修之士鄭韜等三千七百餘人入見,令舉所知,復遣使徵之。賜韜等鈔,尋各授布政使、參政等官有差。庚午,葬孝慈皇后於孝陵。 冬十月丙子,置都察院。丙申,錄囚。甲辰,徐達還。是月,廣東羣盜平,詔趙庸班師。十一月戊午,置殿閣大學士,以邵質、吳伯宗、宋訥、吳沉為之。十二月辛卯,振北平被災屯田士卒。己亥,永城侯薛顯理山西軍務。 是年,爪哇、琉球、烏斯藏、占城入貢。 十六年春正月乙卯,大祀天地於南郊。戊午,徐達鎮北平。二月丙申,初命天下學校歲貢士於京師。三月甲辰,召征南師還,沐英畱鎮雲南。丙寅,復鳳陽、臨淮二縣民繇賦,世世無所與。 夏五月庚申,免畿內各府田租。六月辛卯,免畿內十二州縣養馬戶田租一年,滁州免二年。 秋七月,分遣御史錄囚。八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九月癸亥,申國公鄧鎮為征南將軍,討龍泉山寇,平之。 冬十月丁丑,召徐達等還。十二月甲午,刑部尚書開濟有罪誅。 是年,琉球、占城、西番、打箭爐、暹羅、須文達那入貢。 十七年春正月丁未,大祀天地於南郊。戊申,徐達鎮北平。壬戌,湯和巡視沿海諸城防倭。三月戊戌朔,頒科舉取士式。曹國公李文忠卒。甲子,大赦天下。 夏四月壬午,論平雲南功,進封傅友德潁國公,陳桓等侯者四人,大賚將士。庚寅,收陣亡遺骸。增築國子學舍。五月丙寅,涼州指揮宋晟討西番於亦集乃,敗之。 秋七月戊戌,禁內官預外事,敕諸司毋通內官監文移。癸丑,詔百官迎養父母者,官給舟車,丁巳,免畿內今年田租之半。庚申,錄囚。壬戌,盱眙人獻天書,斬之。八月丙寅,河決開封。壬申,決杞縣,遣官塞之。己丑,蠲河南諸省逋賦。 冬十月丙子,河南、北平大水,分遣駙馬都尉李祺等振之。閏月癸丑,詔天下罪囚,刑部、都察院詳議,大理寺覆讞後奏決。是月,召徐達還。十二月壬子,蠲雲南逋賦。 是年,琉球、暹羅、安南、占城入貢。 十八年春正月辛未,大祀天地於南郊。癸酉,朝覲官分五等考績,黜陟有差。二月甲辰,以久陰雨雷雹,詔臣民極言得失。己未,魏國公徐達卒。三月壬戌,賜丁顯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詔中外官父母歿任所者,有司給舟車歸其喪,著為令。乙亥,免畿內今年田租。命天下郡縣瘞暴骨。丙子,初選進士為翰林院、承敕監、六科庶吉士。己丑,戶部侍郎郭桓坐盜官糧誅。 夏四月丁酉,吏部尚書余熂以罪誅。丙辰,思州蠻叛,湯和為征虜將軍,周德興為副將軍,帥師從楚王楨討之。六月戊申,定外官三年一朝,著為令。 秋七月甲戌,封王禑為高麗國王。庚辰,五開蠻叛。八月庚戌,馮勝、傅友德、藍玉備邊北平。是月,振河南水災。 冬十月己丑,頒大誥於天下。癸卯,召馮勝還。甲辰,詔曰:「孟子傳道,有功名教。歷年旣久,子孫甚微。近有以罪輸作者,豈禮先賢之意哉。其加意詢訪,凡聖賢後裔輸作者,皆免之。」是月,楚王楨、信國公湯和討平五開蠻。十一月乙亥,蠲河南、山東、北平田租。十二月丙午,詔有司舉孝廉。癸丑,麓川平緬宣慰使思倫發反,都督馮誠敗績,千戶王昇 死之。 是年,高麗、琉球、安南、暹羅入貢。 十九年春正月辛酉,振大名及江浦水災。甲子,大祀天地於南郊。是月,征蠻師還。二月丙申,耕耤田。癸丑,振河南饑。 夏四月甲辰,詔贖河南饑民所鬻子女。六月甲辰,詔有司存問高年。貧民年八十以上,月給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歲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產者罷給米。應天、鳳陽富民年八十以上賜爵社士,九十以上鄉士;天下富民八十以上里士,九十以上社士。皆與縣官均禮,復其家。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歲給米六石。士卒戰傷除其籍,賜復三年。將校陣亡,其子世襲加一秩。巖穴之士,以禮聘遣。丁未,振青州及鄭州饑。 秋七月癸未,詔舉經明行修練達時務之士。年六十以上者,置翰林備顧問;六十以下,於六部、布按二司用之。八月甲辰,命皇太子修泗州盱眙祖陵,葬德祖以下帝后冕服。九月庚申,屯田雲南。 冬十月,命官軍已亡子女幼或父母老者皆給全俸,著為令。十二月癸未朔,日有食之。是月,命宋國公馮勝分兵防邊。發北平、山東、山西、河南民運糧於大寧。 是年,高麗、琉球、暹羅、占城、安南入貢。 二十年春正月癸丑,馮勝為征虜大將軍,傅友德、藍玉副之,率師征納哈出。焚錦衣衞刑具,以繫囚付刑部。甲子,大祀天地於南郊。禮成,天氣清明。侍臣進曰:「此陛下敬天之誠所致。」帝曰:「所謂敬天者,不獨嚴而有禮,當有其實。天以子民之任付於君,為君者欲求事天,必先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實也。即如國家命人任守令之事,若不能福民,則是棄君之命,不敬孰大焉。」又曰:「為人君者,父天母地子民,皆職分之所當盡,祀天地,非祈福於己,實為天下蒼生也。」二月壬午,閱武。乙未,耕耤田。三月辛亥,馮勝率師出松亭關,城大寧、寬河、會州、富峪。 夏四月戊子,江夏侯周德興築福建瀕海城,練兵防倭。六月庚子,臨江侯陳鏞從征失道,戰沒。癸卯,馮勝兵踰金山。丁未,納哈出降。閏月庚申,師還次金山,都督濮英殿軍遇伏,死之。 秋八月癸酉,收馮勝將軍印,召還,藍玉攝軍事。景川侯曹震屯田雲南品甸。九月戊寅,封納哈出海西侯。癸未,置大寧都指揮使司。丁酉,安置鄭國公常茂於龍州。丁未,藍玉為征虜大將軍,延安侯唐勝宗、武定侯郭英副之,北征沙漠。是月,城西寧。 冬十月戊申,封朱壽為舳艫侯,張赫為航海侯。是月,馮勝罷歸鳳陽,奉朝請。十一月壬午,普定侯陳桓、靖寧侯葉昇屯田定邊、姚安、畢節諸衞。己丑,湯和還,凡築寧海、臨山等五十九城。十二月,振登、萊饑。 是年,琉球、安南、高麗、占城、真臘、朶甘、烏斯藏入貢。 二十一年春正月辛巳,麓川蠻思倫發入寇馬龍他郎甸,都督寗正擊敗之。辛卯,大祀天地於南郊。甲午,振青州饑,逮治有司匿不以聞者。三月乙亥,賜任亨泰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丙戌,振東昌饑。甲辰,沐英討思倫發敗之。 夏四月丙辰,藍玉襲破元嗣君於捕魚兒海,獲其次子地保奴及妃主王公以下數萬人而還。五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六月甲辰,信國公湯和歸鳳陽。甲子,傅友德為征南將軍,沐英、陳桓為左、右副將軍,帥師討東川叛蠻。 秋七月戊寅,安置地保奴於琉球。八月癸丑,徙澤、潞民無業者墾河南、北田,賜鈔備農具,復三年。丁卯,藍玉師還,大賚北征將士。戊辰,封孫恪為全寧侯。是月,御製八諭飭武臣。九月丙戌,秦、晉、燕、周、楚、齊、湘、魯、潭九王來朝。癸巳,越州蠻阿資叛,沐英會傅友德討之。 冬十月丁未,東川蠻平。十二月壬戌,進封藍玉涼國公。 是年,高麗、占城、琉球、暹羅、真臘、撒馬兒罕、安南入貢。詔安南三歲一朝,象犀之屬毋獻。安南黎季犛弒其主煒。 二十二年春正月丙戌,改大宗正院曰宗人府,以秦王樉為宗人令,晉王棡、燕王棣為左、右宗正,周王橚、楚王楨為左、右宗人。丁亥,大祀天地於南郊。乙未,傅友德破阿資於普安。二月己未,藍玉練兵四川。壬戌,禁武臣預民事。癸亥,湖廣千戶夏得忠結九溪蠻作亂,靖寧侯葉昇討平之,得忠伏誅。是月,阿資降。三月庚午,傅友德帥諸將分屯四川、湖廣,防西南蠻。 夏四月己亥,徙江南民田淮南,賜鈔備農具,復三年。癸丑,魏國公徐允恭、開國公常昇等練兵湖廣。甲寅,徙元降王於眈羅。是月,遣御史按山東官匿災不奏者。五月辛卯,置泰寧、朶顏、福餘三衞於兀良哈。 秋七月,傅友德等還。八月乙卯,詔天下舉高年有德識時務者。是月,更定大明律。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冬十一月丙寅,宣德侯金鎮等練兵湖廣。己卯,思倫發入貢謝罪,麓川平。十二月甲辰,周王橚有罪,遷雲南,尋罷徙,畱居京師。定遠侯王弼等練兵山西、河南、陝西。 是年,高麗、安南、占城、暹羅、真臘入貢。元也速迭兒弒其主脫古思帖木兒而立坤帖木兒。高麗廢其主禑,又廢其主昌。安南黎季犛復弒其主日焜。 二十三年春正月丁卯,晉王棡、燕王棣帥師征元丞相咬住、太尉乃兒不花,征虜前將軍潁國公傅友德等皆聽節制。己卯,大祀天地於南郊。庚辰,貴州蠻叛,延安侯唐勝宗討平之。乙酉,齊王榑帥師從燕王棣北征。贛州賊為亂,東川侯胡海充總兵官,普定侯陳桓、靖寧侯葉昇為副將,討平之。唐勝宗督貴州各衞屯田。二月戊申,藍玉討平西番叛蠻。丙辰,耕耤田。癸亥,河決歸德,發諸軍民塞之。三月癸巳,燕王棣師次迤都,咬住等降。 夏四月,吉安侯陸仲亨等坐胡惟庸黨下獄。丙申,潭王梓自焚死。閏月丙子,藍玉平施南、忠建叛蠻。五月甲午,遣諸公侯還里,賜金幣有差。乙卯,賜太師韓國公李善長死,陸仲亨等皆坐誅。作昭示姦黨錄,布告天下。六月乙丑,藍玉遣鳳翔侯張龍平都勻、散毛諸蠻。庚寅,授耆民有才德知典故者官。 秋七月壬辰,河決開封,振之。癸巳,崇明、海門風雨海溢,遣官振之,發民二十五萬築隄。八月壬申,詔毋以吏卒充選舉。藍玉還。是月,振河南、北平、山東水災。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己卯,振湖廣饑。十一月癸丑,免山東被災田租。十二月癸亥,令殊死以下囚輸粟北邊自贖。壬申,罷天下歲織文綺。 是年,墨剌、哈梅里、高麗、占城、真臘、琉球、暹羅入貢。 二十四年春正月癸卯,大祀天地於南郊。戊申,潁國公傅友德為征虜將軍,定遠侯王弼、武定侯郭英副之,備北平邊。丁巳,免山東田租。二月壬申,耕耤田。三月戊子朔,日有食之。魏國公徐輝祖、曹國公李景隆、涼國公藍玉等備邊陝西。乙未,靖寧侯葉昇練兵甘肅。丁酉,賜許觀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辛未,封皇子〈木旃〉為慶王,權寧王,楩岷王,橞谷王,松韓王,模瀋王,楹安王,桱唐王,棟郢王,〈木彝〉伊王。癸未,燕王棣督傅友德諸將出塞,敗敵而還。五月戊戌,漢、衞、谷、慶、寧、岷六王練兵臨清。六月己未,詔廷臣參考歷代禮制,更定冠服、居室、器用制度。甲子,久旱錄囚。 秋七月庚子,徙富民實京師。辛丑,免畿內官田租之半。八月乙卯,秦王樉有罪,召還京師。乙丑,皇太子巡撫陝西。乙亥,都督僉事劉真、宋晟討哈梅里,敗之。九月乙酉,遣使諭西域。是月,倭寇雷州,百戶李玉、鎮撫陶鼎戰死。 冬十月丁巳,免北平、河間被水田租。十一月甲午,五開蠻叛,都督僉事茅鼎討平之。庚戌,皇太子還京師,晉王棡來朝。辛亥,振河南水災。十二月庚午,周王橚復國。辛巳,阿資復叛,都督僉事何福討降之。 是年,天下郡縣賦役黃冊成,計戶千六十八萬四千四百三十五,丁五千六百七十七萬四千五百六十一。琉球、暹羅、別失八里、撒馬兒罕入貢。以占城有篡逆事,却之。 二十五年春正月戊子,周王橚來朝。庚寅,河決陽武,發軍民塞之,免被水田租。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何福討都勻、畢節諸蠻,平之。辛丑,令死囚輸粟塞下。壬寅,晉王棡、燕王棣、楚王楨、湘王柏來朝。二月戊午,召曹國公李景隆等還京師。靖寧侯葉昇等練兵於河南及臨、鞏、甘、涼、延慶。都督茅鼎等平五開蠻。丙寅,耕耤田。庚辰,詔天下衞所軍以十之七屯田。三月癸未,馮勝等十四人分理陝西、山西、河南諸衞軍務。庚寅,改封豫王桂為代王,漢王楧為肅王,衞王植為遼王。 夏四月壬子,涼國公藍玉征罕東。癸丑,建昌衞指揮月魯帖木兒叛,指揮魯毅敗之。丙子,皇太子標薨。戊寅,都督聶緯、徐司馬、瞿能討月魯帖木兒,俟藍玉還,竝聽節制。五月辛巳,藍玉至罕東,寇遁,遂趨建昌。己丑,振陳州原武水災。六月丁卯,西平侯沐英卒於雲南。 秋七月庚辰,秦王樉復國。癸未,指揮瞿能敗月魯帖木兒於雙狼寨。八月己未,江夏侯周德興坐事誅。丁卯,馮勝、傅友德帥開國公常昇等分行山西,籍民為軍,屯田於大同、東勝,立十六衞。甲戌,給公侯歲祿,歸賜田於官。丙子,靖寧侯葉昇坐胡惟庸黨誅。九月庚寅,立皇孫允炆為皇太孫。高麗李成桂幽其主瑤而自立,以國人表來請命,詔聽之,更其國號曰朝鮮。 冬十月乙亥,沐春襲封西平侯,鎮雲南。十一月甲午,藍玉擒月魯帖木兒,誅之,召玉還。十二月甲戌,宋國公馮勝、潁國公傅友德等兼東宮師保官。閏月戊戌,馮勝為總兵官,傅友德副之,練兵山西、河南,兼領屯衞。 是年,琉球中山、山南,高麗,哈梅里入貢。 二十六年春正月戊申,免天下耆民來朝。辛酉,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丁丑,晉王棡統山西、河南軍出塞,召馮勝、傅友德、常昇、王弼等還。乙酉,蜀王椿來朝。涼國公藍玉以謀反,并鶴慶侯張翼、普定侯陳桓、景川侯曹震、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吏部尚書詹徽等皆坐誅。己丑,頒逆臣錄於天下。庚寅,耕耤田。三月辛亥,代王桂率護衞兵出塞,聽晉王節制。長興侯耿炳文練兵陝西。丙辰,馮勝、傅友德備邊山西、北平,其屬衞將校悉聽晉王、燕王節制。庚申,詔二王軍務大者始以聞。壬戌,會寧侯張溫坐藍玉黨誅。 夏四月乙亥,孝感饑,遣使乘傳發倉貸之。詔自今遇歲饑,先貸後聞,著為令。戊子,周王橚來朝。庚寅,旱,詔羣臣直言得失,省獄囚。丙申,以安南擅廢立,絕其朝貢。 秋七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戊申,選秀才張宗濬等隨詹事府官分直文華殿,侍皇太孫。八月,秦、晉、燕、周、齊五王來朝。九月癸丑,代、肅、遼、慶、寧五王來朝。赦胡惟庸、藍玉餘黨。 冬十月丙申,擢國子監生六十四人為布政使等官。十二月,頒永鑑錄於諸王。 是年,琉球、爪哇、暹羅入貢。 二十七年春正月乙卯,大祀天地於南郊。辛酉,李景隆為平羌將軍,鎮甘肅。發天下倉穀貸貧民。三月庚子,賜張信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辛丑,魏國公徐輝祖、安陸侯吳傑備倭浙江。庚戌,課民樹桑棗木棉。甲子,以四方底平,收藏甲兵,示不復用。 秋八月甲戌,吳傑及永定侯張銓率致仕武臣,備倭廣東。乙亥,遣國子監生分行天下,督吏民修水利。丙戌,階、文軍亂,都督寗正為平羌將軍討之。九月,徐輝祖節制陝西沿邊諸軍。 冬十一月乙丑,潁國公傅友德坐事誅。阿資復叛,西平侯沐春擊敗之。十二月乙亥,定遠侯王弼坐事誅。 是年,烏斯藏、琉球、緬、朶甘、爪哇、撒馬兒罕、朝鮮入貢。安南來貢,却之。 二十八年春正月丙午,階、文寇平,寗正以兵從秦王樉征洮州叛番。丁未,大祀天地於南郊。甲子,西平侯沐春擒斬阿資,越州平。是月,周王橚、晉王棡率河南、山西諸衞軍出塞,築城屯田。燕王棣帥總兵官周興出遼東塞。二月丁卯,宋國公馮勝坐事誅。己丑,諭戶部編民百戶為里。婚姻死喪疾病患難,里中富者助財,貧者助力。春秋耕穫,通力合作,以教民睦。 夏六月壬申,詔諸土司皆立儒學。辛巳,周興等自開原追敵至甫答迷城,不及而還。己丑,御奉天門,諭羣臣曰:「朕起兵至今四十餘年,灼見情偽,懲創奸頑,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後嗣止循律與大誥,不許用黥刺、剕、劓、閹割之刑。臣下敢以請者,寘重典。」又曰:「朕罷丞相,設府、部、都察院分理庶政,事權歸於朝廷。嗣君不許復立丞相。臣下敢以請者寘重典。皇親惟謀逆不赦。餘罪,宗親會議取上裁。法司祇許舉奏,毋得擅逮。勒諸典章,永為遵守。」 秋八月丁卯,都督楊文為征南將軍,指揮韓觀、都督僉事宋晟副之,討龍州土官趙宗壽。戊辰,信國公湯和卒。辛巳,趙宗壽伏罪來朝,楊文移兵討奉議、南丹叛蠻。九月丁酉,免畿內、山東秋糧。庚戌,頒皇明祖訓條章於中外,「後世有言更祖制者,以奸臣論」。十一月乙亥,奉議、南丹蠻悉平。十二月壬辰,詔河南、山東桑棗及二十七年後新墾田,毋徵稅。 是年,朝鮮、琉球、暹羅入貢。 二十九年春正月壬申,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癸卯,征虜前將軍胡冕討郴、桂蠻,平之。辛亥,燕王棣帥師巡大寧,周世子有燉帥師巡北平關隘。三月辛酉,楚王楨、湘王柏來朝。甲子,燕王敗敵於徹徹兒山,又追敗之於兀良哈禿城而還。 秋八月丁未,免應天、太平五府田租。九月乙亥,召致仕武臣二千五百餘人入朝,大賚之,各進秩一級。 是年,琉球、安南、朝鮮、烏斯藏入貢。 三十年春正月丙辰,耿炳文為征西將軍,郭英副之,巡西北邊。丙寅,大祀天地於南郊。丁卯,置行太僕寺於山西、北平、陝西、甘肅、遼東,掌馬政。己巳,左都督楊文屯田遼東。是月,沔縣盜起,詔耿炳文討之。二月庚寅,水西蠻叛,都督僉事顧成為征南將軍,討平之。三月癸丑,賜陳〈安阝〉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庚辰,古州蠻叛,龍里千戶吳得、鎮撫井孚戰死。 夏四月己亥,都指揮齊讓為平羌將軍,討之。壬寅,水西蠻平。五月壬子朔,日有食之。乙卯,楚王楨、湘王柏帥師討古州蠻。六月辛巳,賜禮部覆試貢士韓克忠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己酉,駙馬都尉歐陽倫有罪賜死。 秋八月丁亥,河決開封。甲午,李景隆為征虜大將軍,練兵河南。九月庚戌,漢、沔寇平。戊辰,麓川平緬土酋刀幹孟逐其宣慰使思倫發以叛。乙亥,都督楊文為征虜將軍,代齊讓。 冬十月戊子,停遼東海運。辛卯,耿炳文練兵陝西。乙未,重建國子監先師廟成。十一月癸酉,沐春為征虜前將軍,都督何福等副之,討刀幹孟。 是年,琉球、占城、朝鮮、暹羅、烏斯藏、泥八剌入貢。 三十一年春正月壬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乙丑,遣使之山東、河南課耕。二月乙酉,倭寇寧海,指揮陶鐸擊敗之。辛丑,古州蠻平,召楊文還。甲辰,都督僉事徐凱討平麼些蠻。 夏四月庚辰,廷臣以朝鮮屢生釁隙請討,不許。五月丁未,沐春擊刀幹孟,大敗之。甲寅,帝不豫。戊午,都督楊文從燕王棣,武定侯郭英從遼王植,備禦開平,俱聽燕王節制。 閏月癸未,帝疾大漸。乙酉,崩於西宮,年七十有一。遺詔曰:「朕膺天命三十有一年,憂危積心,日勤不怠,務有益於民。奈起自寒微,無古人之博知,好善惡惡,不及遠矣。今得萬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孫允炆仁明孝友,天下歸心,宜登大位。內外文武臣僚同心輔政,以安吾民。喪祭儀物,毋用金玉。孝陵山川因其故,毋改作。天下臣民,哭臨三日,皆釋服,毋妨嫁娶。諸王臨國中,毋至京師。諸不在令中者,推此令從事。」辛卯,葬孝陵。諡曰高皇帝,廟號太祖。永樂元年,諡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嘉靖十七年,增諡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 帝天授智勇,統一方夏,緯武經文,為漢、唐、宋諸君所未及。當其肇造之初,能沉幾觀變,次第經畧,綽有成算。嘗與諸臣論取天下之畧,曰:「朕遭時喪亂,初起鄉土,本圖自全。及渡江以來,觀羣雄所為,徒為生民之患,而張士誠、陳友諒尤為巨蠹。士誠恃富,友諒恃強,朕獨無所恃。惟不嗜殺人,布信義,行節儉,與卿等同心共濟。初與二寇相持,士誠尤逼近,或謂宜先擊之。朕以友諒志驕,士誠器小,志驕則好生事,器小則無遠圖,故先攻友諒。鄱陽之役,士誠卒不能出姑蘇一步以為之援。向使先攻士誠,浙西負固堅守,友諒必空國而來,吾腹背受敵矣。二寇旣除,北定中原,所以先山東、次河洛,止潼關之兵不遽取秦、隴者,蓋擴廓帖木兒、李思齊、張思道皆百戰之餘,未肯遽下,急之則併力一隅,猝未易定,故出其不意,反斾而北。燕都旣舉,然後西征。張、李望絕勢窮,不戰而克,然擴廓猶力抗不屈。向令未下燕都,驟與角力,勝負未可知也。」帝之雄才大畧,料敵制勝,率類此。故能戡定禍亂,以有天下。語云「天道後起者勝」,豈偶然哉。 贊曰:太祖以聰明神武之資,抱濟世安民之志,乘時應運,豪傑景從,戡亂摧強,十五載而成帝業。崛起布衣,奄奠海宇,西漢以後所未有也。懲元政廢弛,治尚嚴峻。而能禮致耆儒,考禮定樂,昭揭經義,尊崇正學,加恩勝國,澄清吏治,修人紀,崇風教,正後宮名義,內治肅清,禁宦豎不得干政,五府六部官職相維,置衞屯田,兵食俱足。武定禍亂,文致太平,太祖實身兼之。至於雅尚志節,聽蔡子英北歸。晚歲憂民益切,嘗以一歲開支河暨塘堰數萬以利農桑、備旱潦。用此子孫承業二百餘年,士重名義,閭閻充實。至今苗裔蒙澤,尚如東樓、白馬,世承先祀,有以哉。 恭閔帝 恭閔惠皇帝諱允炆,太祖孫,懿文太子第二子也。母妃呂氏。帝生穎慧好學,性至孝。年十四,侍懿文太子疾,晝夜不暫離。更二年,太子薨,居喪毀瘠。太祖撫之曰:「而誠純孝,顧不念我乎。」洪武二十五年九月,立為皇太孫。二十九年,重定諸王見東宮儀制,朝見後於內殿行家人禮,以諸王皆尊屬也。初,太祖命太子省決章奏,太子性仁厚,於刑獄多所減省。至是以命太孫,太孫亦復佐以寬大。嘗請於太祖,遍考禮經,叅之歷朝刑法,改定洪武律畸重者七十三條,天下莫不頌德焉。 三十一年閏五月,太祖崩。辛卯,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建文元年。是日,葬高皇帝於孝陵。詔行三年喪。羣臣請以日易月。帝曰:「朕非效古人亮陰不言也。朝則麻冕裳,退則齊衰杖絰,食則饘粥,郊社宗廟如常禮。」遂命定儀以進。丙申,詔文臣五品以上及州縣官各舉所知,非其人者坐之。六月,省并州縣,革冗員。兵部侍郎齊泰為本部尚書,翰林院修撰黃子澄為太常卿,同叅軍國事。 秋七月,召漢中府教授方孝孺為翰林院侍講。詔行寬政,赦有罪,蠲逋賦。八月,周王橚有罪,廢為庶人,徙雲南。詔興州、營州、開平諸衞軍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衞所軍單丁者,放為民。九月,雲南總兵官西平侯沐春卒於軍,左副將何福代領其衆。 冬十一月,工部侍郎張昺為北平布政使,謝貴、張信掌北平都指揮使司,察燕陰事。詔求直言,舉山林才德之士。十二月癸卯,何福破斬刀幹孟,麓川平。是月,賜天下明年田租之半,釋黥軍及囚徒還鄉里。 是年,暹羅、占城入貢。 建文元年春正月癸酉,受朝,不舉樂。庚辰,大祀天地於南郊,奉太祖配。修太祖實錄。二月,追尊皇考曰孝康皇帝,廟號興宗,妣常氏曰孝康皇后。尊母妃呂氏曰皇太后,冊妃馬氏為皇后。封弟允熥為吳王,允熞衡王,允熙徐王。立皇長子文奎為皇太子。詔告天下,舉遺賢。賜民高年米肉絮帛,鰥寡孤獨廢疾者官為牧養。重農桑,興學校,考察官吏,振罹災貧民,旌節孝,瘞暴骨,蠲荒田租。衞所軍戶絕者除勿勾。詔諸王毋得節制文武吏士,更定內外大小官制。三月,釋奠於先師孔子。罷天下諸司不急務。都督宋忠、徐凱、耿瓛帥兵屯開平、臨清、山海關。調北平、永清二衞軍於彰德、順德。侍郎暴昭、夏原吉等二十四人充採訪使,分巡天下。甲午,京師地震,求直言。 夏四月,湘王柏自焚死。齊王榑、代王桂有罪,廢為庶人。遣燕王世子高熾及其弟高煦、高燧還北平。六月,岷王楩有罪,廢為庶人,徙漳州。己酉,燕山護衞百戶倪諒上變,燕旗校於諒等伏誅。詔讓燕王棣,逮王府官僚。北平都指揮張信叛附於燕。 秋七月癸酉,燕王棣舉兵反,殺布政使張昺、都司謝貴。長史葛誠、指揮盧振、教授余逢辰死之。叅政郭資、副使墨麟、僉事呂震等降於燕。指揮馬宣走薊州,俞瑱走居庸。宋忠趨北平,聞變退保懷來。通州、遵化、密雲相繼降燕。丙子,燕兵陷薊州,馬宣戰死。己卯,燕兵陷居庸關。甲申,陷懷來,宋忠、俞瑱被執死,都指揮彭聚、孫泰力戰死,永平指揮郭亮等叛降燕。壬辰,谷王橞自宣府奔京師。長興侯耿炳文為征虜大將軍,駙馬都尉李堅、都督甯忠為左、右副將軍,帥師討燕。祭告天地宗廟社稷,削燕屬籍。詔曰:「邦家不造,骨肉周親屢謀僭逆。去年,周庶人橚僭為不軌,辭連燕、齊、湘三王。朕以親親故,止正橚罪。今年齊王榑謀逆,又與棣、柏同謀,柏伏罪自焚死,榑已廢為庶人。朕以棣於親最近,未忍窮治其事。今乃稱兵搆亂,圖危宗社,獲罪天地祖宗,義不容赦。是用簡發大兵,往致厥罰。咨爾中外臣民軍士,各懷忠守義,與國同心,掃茲逆氛,永安至治。」尋命安陸侯吳傑,江陰侯吳高,都督耿瓛,都指揮盛庸、潘忠、楊松、顧成、徐凱、李友、陳暉、平安,分道竝進。置平燕布政使司於真定,尚書暴昭掌司事。 八月己酉,耿炳文兵次真定,徐凱屯河間,潘忠、楊松屯鄚州。壬子,燕兵陷雄縣,潘忠、楊松戰於月漾橋,被執。鄚州陷。壬戌,耿炳文及燕兵戰於滹沱河北,敗績,李堅、甯忠、顧成被執,炳文退保真定。燕兵攻之不克,引去。召遼王植、寧王權歸京師,權不至,詔削護衞。丁卯,曹國公李景隆為征虜大將軍,代耿炳文。九月戊辰,吳高、耿瓛、楊文帥遼東兵,圍永平。戊寅,景隆兵次河間,燕兵援永平,吳高退保山海關。 冬十月,燕兵自劉家口間道襲陷大寧,守將朱鑑死之。總兵官劉真、都督陳亨援大寧,亨叛降燕。燕以寧王權及朶顏三衞卒歸北平。辛亥,李景隆圍北平,燕兵還救。十一月辛未,李景隆及燕兵戰於鄭村壩,敗績,奔德州,諸軍盡潰。燕王棣再上書於朝。帝為罷齊泰、黃子澄官,仍畱京師。 二年春正月丙寅朔,詔天下來朝官勿賀。丁卯,釋奠於先師孔子。二月,燕兵陷蔚州,進攻大同。李景隆自德州赴援,燕兵還北平。保定知府雒僉叛降燕。甲子,復以都察院為御史府。均江、浙田賦。詔曰:「國家有惟正之供,江、浙賦獨重,而蘇、松官田悉準私稅,用懲一時,豈可為定則。今悉與減免,畝毋踰一斗。蘇、松人仍得官戶部。」三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賜胡廣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己未,李景隆及燕兵戰於白溝河,敗之。明日復戰,敗績,都督瞿能、越巂侯俞淵、指揮滕聚等皆戰死,景隆奔德州。五月辛未,奔濟南。燕兵陷德州,遂攻濟南。庚辰,景隆敗績於城下,南走。叅政鐵鉉、都督盛庸悉力禦之。六月己酉,遣尚寶丞李得成諭燕罷兵。 秋八月癸巳,承天門災,詔求直言。戊申,盛庸、鐵鉉擊敗燕兵,濟南圍解,復德州。九月,詔錄洪武中功臣罪廢者後。辛未,封盛庸歷城侯,擢鐵鉉山東布政使,叅贊軍務,尋進兵部尚書。以庸為平燕將軍,都督陳暉、平安副之。庸屯德州,平安及吳傑屯定州,徐凱屯滄州。 冬十月,召李景隆還,赦不誅。庚申,燕兵襲滄州,徐凱被執。十二月甲午,燕兵犯濟寧,薄東昌。乙卯,盛庸擊敗之,斬其將張玉。丙辰,復戰,又敗之,燕兵走館陶。庸軍勢大振,檄諸屯軍合擊燕,絕其歸路。 三年春正月辛酉朔,凝命神寶成,告天地宗廟,御奉天殿受朝賀。乙丑,吳傑、平安邀擊燕兵於深州,不利。辛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丁丑,享太廟,告東昌捷。復齊泰、黃子澄官。三月辛巳,盛庸敗燕兵於夾河,斬其將譚淵。再戰不利,都指揮莊得、楚智等力戰死。壬午,復戰,敗績,庸走德州。丁亥,都督何福援德州。癸巳,貶齊泰、黃子澄,諭燕罷兵。閏月己亥,吳傑、平安及燕戰於藁城,敗績,還保真定。燕兵掠真定、順德、廣平、大名。棣上書請召還諸將息兵,遣大理少卿薛嵓報之。是月,禮制成,頒行天下。 夏五月甲寅,盛庸以兵扼燕餉道,不克。棣復遣使上書,下其使於獄。六月壬申,燕將李遠寇沛縣,焚糧艘。壬午,都督袁宇邀擊之,敗績。 秋七月己丑,燕兵掠彰德。丁酉,平安自真定攻北平。壬寅,大同守將房昭帥兵由紫荊關趨保定,駐易州西水寨。九月甲辰,平安及燕將劉江戰於北平,敗績,還保真定。 冬十月丁巳,真定諸將遣兵援房昭,及燕王戰於齊眉山,敗績。十一月壬辰,遼東總兵官楊文攻永平,及劉江戰於昌黎,敗績。己亥,平安敗燕將李彬於楊村。十二月癸亥,燕兵焚真定軍儲。詔中官奉使侵暴吏民者,所在有司繫治。是月,駙馬都尉梅殷鎮淮安。太祖實錄成。 四年春正月甲申,召故周王橚於蒙化,居之京師。燕兵連陷東阿、東平、汶上、兗州、濟陽,東平吏目鄭華,濟陽教諭王省皆死之。甲申,魏國公徐輝祖帥師援山東。燕兵陷沛縣,知縣顏伯瑋、主簿唐子清、典史黃謙死之。癸丑,薄徐州。二月甲寅,都督何福及陳暉、平安軍濟寧,盛庸軍淮上。己卯,更定品官勳階。三月,燕兵攻宿州,平安追及於肥河,斬其將王真,遇伏敗績,宿州陷。 夏四月丁卯,何福、平安敗燕兵於小河,斬其將陳文。甲戌,徐輝祖等敗燕兵於齊眉山,斬其將李斌,燕兵懼,謀北歸。會帝聞訛言,謂燕兵已北,召輝祖還,何福軍亦孤。庚辰,諸將及燕兵大戰於靈璧,敗績,陳暉、平安、禮部侍郎陳性善、大理寺卿彭與明皆被執。五月癸未,楊文帥遼東兵赴濟南,潰於直沽。己丑,盛庸軍潰於淮上,燕兵渡淮,趨揚州。指揮王禮等叛降燕,御史王彬、指揮崇剛死之。辛丑,燕兵至六合,諸軍迎戰,敗績。壬寅,詔天下勤王,遣御史大夫練子寧、侍郎黃觀、修撰王叔英分道徵兵。召齊泰、黃子澄還。蘇州知府姚善、寧波知府王璡、徽州知府陳彥回、樂平知縣張彥方各起兵入衞。甲辰,遣慶成郡主如燕師,議割地罷兵。 六月癸丑,盛庸帥舟師敗燕兵於浦子口,復戰不利。都督僉事陳瑄以舟師叛附於燕。乙卯,燕兵渡江,盛庸戰於高資港,敗績。戊午,鎮江守將童俊叛降燕。庚申,燕兵至龍潭。辛酉,命諸王分守都城,遣李景隆及兵部尚書茹瑺、都督王佐如燕軍,申前約。壬戌,復遣谷王橞、安王楹往,皆不聽。甲子,遣使齎蠟書四出,促勤王兵。乙丑,燕兵犯金川門,左都督徐增壽謀內應,伏誅。谷王橞及李景隆叛,納燕兵,都城陷。宮中火起,帝不知所終。燕王遣中使出帝后屍於火中,越八日,壬申葬之。 或云帝由地道出亡。正統五年,有僧自雲南至廣西,詭稱建文皇帝。思恩知府岑瑛聞於朝。按問,乃鈞州人楊行祥,年已九十餘,下獄,閱四月死。同謀僧十二人,皆戍遼東。自後,滇、黔、巴、蜀間,相傳有帝為僧時往來跡。正德、萬曆、崇禎間,諸臣請續封帝後,及加廟諡,皆下部議,不果行。大清乾隆元年,詔廷臣集議,追諡曰恭閔惠皇帝。 贊曰:惠帝天資仁厚。踐阼之初,親賢好學,召用方孝孺等。典章制度,銳意復古。嘗因病晏朝,尹昌隆進諫,即深自引咎,宣其疏於中外。又除軍衞單丁,減蘇、松重賦,皆惠民之大者。乃革命而後,紀年復稱洪武,嗣是子孫臣庶以紀載為嫌,草野傳疑,不無訛謬。更越聖朝,得經論定,尊名壹惠,君德用彰,懿哉。 成祖一 成祖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諱棣,太祖第四子也。母孝慈高皇后。洪武三年,封燕王。十三年,之藩北平。王貌奇偉,美髭髯。智勇有大畧,能推誠任人。二十三年,同晉王討乃兒不花。晉王怯不敢進,王倍道趨迤都山,獲其全部而還,太祖大喜。是後屢帥諸將出征,並令王節制沿邊士馬,王威名大振。 三十一年閏五月,太祖崩,皇太孫即位,遺詔諸王臨國中,毋得至京師。王自北平入奔喪,聞詔乃止。時諸王以尊屬擁重兵,多不法。帝納齊泰、黃子澄謀,欲因事以次削除之。憚燕王強,未發,乃先廢周王橚,欲以牽引燕。於是告訐四起,湘、代、齊、岷皆以罪廢。王內自危,佯狂稱疾。泰、子澄密勸帝除王,帝未決。 建文元年夏六月,燕山百戶倪諒告變,逮官校於諒、周鐸等伏誅。下詔讓王,竝遣中官逮王府僚,王遂稱疾篤。都指揮使謝貴、布政使張昺以兵守王宮。王密與僧道衍謀,令指揮張玉、朱能潛納勇士八百人入府守衞。 秋七月癸酉,匿壯士端禮門,紿貴、昺入,殺之,遂奪九門。上書天子指泰、子澄為奸臣,并援祖訓「朝無正臣,內有奸惡,則親王訓兵待命,天子密詔諸王統領鎮兵討平之」。書旣發,遂舉兵。自署官屬,稱其師曰「靖難」。拔居庸關,破懷來,執宋忠,取密雲,克遵化,降永平。二旬衆至數萬。 八月,天子以耿炳文為大將軍,帥師致討。己酉,師至真定,前鋒抵雄縣。壬子,王夜渡白溝河,圍雄,拔其城,屠之。甲寅,都指揮潘忠、楊松自鄚州來援,伏兵擒之,遂據鄚州,還駐白溝。大將軍部校張保來降,言大將軍軍三十萬,先至者十三萬,半營滹沱河南,半營河北。王懼與北軍戰,南軍且乘之也,乃縱保歸,俾揚言王帥兵且至,誘其軍盡北渡河。壬戌,王至真定,與張玉、譚淵等夾擊炳文軍,大破之,獲其副將李堅、甯忠及都督顧成等,斬首三萬級。進圍真定,二日不下,乃引去。天子聞炳文敗,遣曹國公李景隆代領其軍。九月戊辰,江陰侯吳高以遼東兵圍永平。戊寅,景隆合兵五十萬,進營河間。王語諸將曰:「景隆色厲而中餒,聞我在必不敢遽來,不若往援永平以致其師。吳高怯不任戰,我至必走,然後還擊景隆。堅城在前,大軍在後,必成擒矣。」丙戌,燕師援永平。壬辰,吳高聞王至,果走,追擊敗之。遂北趨大寧。 冬十月壬寅,以計入其城。居七日,挾寧王權,拔大寧之衆及朶顏三衞卒俱南。乙卯,至會州。始立五軍:張玉將中軍,鄭亨、何壽副之;朱能將左軍,朱榮、李濬副之;李彬將右軍,徐理、孟善副之;徐忠將前軍,陳文、吳達副之;房寬將後軍,和允中、毛整副之。丁巳,入松亭關。景隆聞王征大寧,果引軍圍北平,築壘九門,世子堅守不戰。十一月庚午,王次孤山。邏騎還報曰白河流澌不可渡。王禱於神,至則冰合,乃濟師。景隆遣都督陳暉偵敵,道左,出王軍後。王分軍還擊之,暉衆爭渡河,冰忽解,溺死無算。辛未,與景隆戰於鄭村壩。王以精騎先破其七營,諸將繼至,景隆大敗,奔還。乙亥,復上書自訴。十二月,景隆調兵德州,期以明年春大舉。王乃謀侵大同,曰:「攻大同,彼必赴救,大同苦寒,南軍脆弱,且不戰疲矣。」庚申,降廣昌。 二年春正月丙寅,克蔚州。二月癸丑,至大同。景隆果由紫荊關來援。王已旋軍居庸,景隆兵多凍餒死者,不見敵而還。 夏四月,景隆進兵河間,與郭英、吳傑、平安期會白溝河。乙卯,王營蘇家橋。己未,遇平安兵河側。王以百騎前,佯却,誘安陣動,乘之,安敗走。遂薄景隆軍,戰不利。暝收軍,王以三騎殿,夜迷失道,下馬伏地視河流,乃辨東西,渡河去。庚申,復戰。景隆橫陣數十里,破燕後軍。王自帥精騎橫擊之,斬瞿能父子。令邱福衝中堅,不得入。王盪其左,景隆兵乃繞出王後,大戰良久,飛矢雨注。王三易馬,矢盡揮劍,劍折走登堤,佯引鞭若招後繼者。景隆疑有伏,不敢前,高煦救至,乃解。時南軍益集,燕將士皆失色。王奮然曰:「吾不進,敵不退,有戰耳。」乃復以勁卒突出其背,夾攻之。會旋風起,折景隆旂,王乘風縱火奮擊,斬首數萬,溺死者十餘萬人。郭英潰而西,景隆潰而南,盡喪其所賜璽書斧鉞,走德州。五月癸酉,王入德州,景隆走濟南。庚辰,攻濟南,敗景隆軍城下。鐵鉉、盛庸堅守,不克。 秋八月戊申,解圍,還北平。九月,盛庸代李景隆將,復取德州,與吳傑、平安、徐凱相犄角,以困北平。時徐凱方城滄州,王佯出兵攻遼東,至通州,循河而南,渡直沽,晝夜兼行。 冬十月戊午,襲執徐凱,破其城,夜坑降卒三千人。遂渡河過德州。盛庸遣兵來襲,擊敗之。十一月壬申,至臨清。十二月丁酉,襲破盛庸將孫霖於滑口。乙卯,及庸戰於東昌,庸以火器勁弩殲王兵。會平安軍至,合圍數重,王大敗,潰圍以免,亡數萬人,張玉戰死。 三年春正月辛酉,敗吳傑、平安於威縣,又敗之於深州,遂還北平。二月乙巳,復帥師南下。三月辛巳,與盛庸遇於夾河,譚淵戰死。朱能、張武殊死鬬,庸軍少却。會日暮,各斂兵入營。王以十餘騎逼庸營野宿,及明起視,已在圍中。乃從容引馬,鳴角穿營而去。諸將以天子有詔,毋使負殺叔父名,倉卒相顧愕眙,不敢發一矢。是日復戰,自辰至未,兩軍相勝負,東北風忽起,塵埃蔽天,燕兵大呼,乘風縱擊,庸大敗,走德州。吳傑、平安自真定引軍與庸會,未至八十里,聞敗引還。王以計誘之,傑、安出兵襲王。閏月戊戌,遇於藁城。己亥,與戰,大風拔木,傑、安敗走,追至真定城下。癸丑,至大名,聞齊泰、黃子澄已罷,上書請召還吳傑、平安、盛庸兵。天子使大理少卿薛嵓來報,諭王釋甲,王不奉詔。 夏五月,傑、安、庸分兵斷燕餉道,王遣指揮武勝上書,詰其故。天子怒,下勝獄。王遂遣李遠畧沛縣,焚糧舟萬計。 秋七月己丑,掠彰德。丙申,降林縣。平安乘虛搗北平,王遣劉江迎戰,安敗走。房昭屯易州西水寨,攻保定,王引兵圍之。 冬十月丁巳,都指揮花英援昭,敗之峨眉山下,斬首萬級,昭棄寨走。己卯,還北平。十一月乙巳,王自為文祭南北陣亡將士。當是時,王稱兵三年矣。親戰陣,冒矢石,以身先士卒,常乘勝逐北,然亦屢瀕於危。所克城邑,兵去旋復為朝廷守,僅據有北平、保定、永平三府而已。無何,中官被黜者來奔,具言京師空虛可取狀。王乃慨然曰:「頻年用兵,何時已乎?要當臨江一決,不復返顧矣。」十二月丙寅,復出師。 四年春正月乙未,由館陶渡河。癸丑,徇徐州。三月壬辰,平安以四萬騎躡王軍,王設伏淝河,大敗之。丙午,遣譚清斷徐州餉道,還至大店,為鐵鉉軍所圍。王引兵馳援,清突圍出,合擊敗之。 夏四月丙寅,王營小河,為橋以濟,平安趨爭橋,陳文戰死。平安軍橋南,王軍橋北,相持數日。平安轉戰,遇王於北坂,王幾為安槊所及。番騎王騏躍入陣,掖王逸去。王曰:「南軍饑,更一二日餉至,猝未易破。」乃令千餘人守橋,夜半渡河而南,繞出安軍後。比旦,安始覺,適徐輝祖來會。甲戌,大戰齊眉山下。時燕連失大將,淮土盛暑蒸濕,諸將請休軍小河東,就麥觀釁。王曰:「今敵持久饑疲,遮其餉道,可以坐困,奈何北渡懈將士心。」乃下令欲渡河者左,諸將爭趨左。王怒曰:「任公等所之。」乃無敢復言。丁丑,何福等營靈璧,燕遮其餉道,平安分兵六萬人護之。己卯,王帥精銳橫擊,斷其軍為二。何福空壁來援,王軍少却,高煦伏兵起,福敗走。辛巳,進薄其壘,破之,生擒平安、陳暉等三十七人,何福走免。五月己丑,下泗州,謁祖陵,賜父老牛酒。辛卯,盛庸扼淮南岸,朱能、邱福潛濟襲走之,遂克盱眙。 癸巳,王集諸將議所向,或言宜取鳳陽,或言先取淮安。王曰:「鳳陽樓櫓完,淮安多積粟,攻之未易下。不若乘勝直趨揚州,指儀真,則淮、鳳自震。我耀兵江上,京師孤危,必有內變。」諸將皆曰善。己亥,徇揚州,駐軍江北。天子遣慶成郡主至軍中,許割地以和,不聽。六月癸丑,江防都督僉事陳瑄以舟師叛,附於王。甲寅,祭大江。乙卯,自瓜州渡,盛庸以海艘迎戰,敗績。戊午,下鎮江。庚申,次龍潭。辛酉,天子復遣大臣議割地,諸王繼至,皆不聽。乙丑,至金川門,谷王橞、李景隆等開門納王,都城遂陷。是日,王分命諸將守城及皇城,還駐龍江,下令撫安軍民。大索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等五十餘人,榜其姓名曰奸臣。丙寅,諸王羣臣上表勸進。己巳,王謁孝陵。羣臣備法駕,奉寶璽,迎呼萬歲。王升輦,詣奉天殿即皇帝位。復周王橚、齊王榑爵。壬申,葬建文皇帝。丁丑,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竝夷其族。坐奸黨死者甚衆。戊寅,遷興宗孝康皇帝主於陵園,仍稱懿文太子。 秋七月壬午朔,大祀天地於南郊,奉太祖配。詔:「今年以洪武三十五年為紀,明年為永樂元年。建文中更改成法,一復舊制。山東、北平、河南被兵州縣,復徭役三年,未被兵者與鳳陽、淮安、徐、滁、揚三州蠲租一年,餘天下州縣悉蠲今年田租之半。」癸未,召前北平按察使陳瑛為左副都御史,盡復建文朝廢斥者官。甲申,復官制。癸巳,改封吳王允熥廣澤王,衡王允熞懷恩王,徐王允熈敷惠王,隨母妃呂氏居懿文太子陵園。癸卯,江陰侯吳高督河南、陝西兵備,撫安軍民。甲辰,尚書嚴震直、王鈍,府尹薛正言等巡視山西、山東、河南、陝西。 八月壬子,侍讀解縉、編修黃淮入直文淵閣。尋命侍讀胡廣,修撰楊榮,編修楊士奇,檢討金幼孜、胡儼同入直,並預機務。執兵部尚書鐵鉉至,不屈,殺之。左軍都督劉真鎮遼東。丁巳,分遣御史察天下利弊。戊午,都督何福為征虜將軍,鎮寧夏,節制陝西行都司。都督同知韓觀練兵江西,節制廣東、福建。甲子,西平侯沐晟鎮雲南。九月甲申,論靖難功,封邱福淇國公,朱能成國公,張武等侯者十三人,徐祥等伯者十一人。論叙附功,封駙馬都尉王寧為侯,茹瑺、陳瑄及都督同知王佐皆為伯。甲午,定功臣死罪減祿例。乙未,徙山西民無田者實北平,賜之鈔,復五年。韓觀為征南將軍,鎮廣西。 冬十月丁巳,命北平州縣棄官避靖難兵者朱寧等二百一十九人入粟免死,戍興州。己未,脩太祖實錄。丙寅,鎮遠侯顧成鎮貴州。壬申,徙封谷王橞於長沙。甲戌,詔從征將士掠民間子女者還其家。十一月壬辰,立妃徐氏為皇后。廢廣澤王允熥、懷恩王允熞為庶人。十二月癸丑,蠲被兵州縣明年夏稅。 成祖二 永樂元年春正月己卯朔,御奉天殿受朝賀,宴羣臣及屬國使。乙酉,享太廟。辛卯,大祀天地於南郊。復周王橚、齊王榑、代王桂、岷王楩舊封。以北平為北京。癸巳,保定侯孟善鎮遼東。丁酉,宋晟為平羌將軍,鎮甘肅。二月庚戌,設北京留守行後軍都督府、行部、國子監,改北平曰順天府。乙卯,遣御史分巡天下,為定制。己未,徙封寧王權於南昌。貽書鬼力赤可汗,許其遣使通好。癸亥,耕耤田。乙丑,遣使徵尚師哈立麻於烏斯藏。己巳,振北京六府饑。辛未,命法司五日一引奏罪囚。壬申,瘞戰地暴骨。甲戌,高陽王高煦備邊開平。三月庚辰,江陰侯吳高鎮大同。壬午,改北平行都司為大寧都司,徙保定,始以大寧地畀兀良哈。戊子,平江伯陳瑄、都督僉事宣信充總兵官,督海運,餉遼東、北京,歲以為常。甲午,振直隸、北京、山東、河南饑。 夏四月丁未朔,安南胡{大互}乞襲陳氏封爵,遣使察實以聞。己酉,戶部尚書夏原吉治蘇、松、嘉、湖水患。辛未,岷王楩有罪,降其官屬。甲戌,襄城伯李濬鎮江西。五月丁丑,除天下荒田未墾者額稅。癸未,宥死罪以下,遞減一等。庚寅,捕山東蝗。丁酉,河南蝗,免今年夏稅。是月,再論靖難功,封駙馬都尉袁容等三人為侯,陳亨子懋等六人為伯。六月壬子,代王桂有罪,削其護衞。癸丑,遣給事中、御史分行天下,撫安軍民,有司奸貪者逮治。丁巳,改上高皇帝、高皇后尊諡。戊辰,武安侯鄭亨鎮宣府。 秋七月庚寅,復貽書鬼力赤。八月己巳,發流罪以下墾北京田。甲戌,徙直隸蘇州等十郡、浙江等九省富民實北京。九月癸未,命寶源局鑄農器,給山東被兵窮民。庚寅,初遣中官馬彬使爪哇諸國。乙未,奪歷城侯盛庸爵,尋自殺。庚子,岷王楩有罪,削其護衞。 冬十一月乙亥朔,頒曆於朝鮮諸國,著為令。壬辰,罷遣浚河民夫。甲午,北京地震。乙未,命六科辦事官言事。丙申,韓觀討柳州山賊,平之。閏月丁卯,封胡{大互}為安南國王。 是年,始命內臣出鎮及監京營軍。朝鮮入貢者六,自是歲時貢賀為常。琉球中山、山北、山南,暹羅,占城,爪哇西王,日本,剌泥,安南入貢。 二年春正月乙卯,大祀天地於南郊。己巳,召世子高熾及高陽王高煦還京師。三月乙巳,賜曾棨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己酉,始選進士為翰林院庶吉士。庚戌,吏部請罪千戶違制薦士者,帝曰:「馬周不因常何進乎?果才,授之官,否則罷之可耳。」戊辰,改封敷惠王允熙甌寧王,奉懿文太子祀。 夏四月辛未朔,置東宮官屬。壬申,僧道衍為太子少師,復其姓姚,賜名廣孝。甲戌,立子高熾為皇太子,封高煦漢王,高燧趙王。壬午,封汪應祖為琉球國山南王。五月壬寅,豐城侯李彬鎮廣東,清遠伯王友充總兵官,率舟師巡海。六月丁亥,汰冗官。辛卯,振松江、嘉興、蘇州、湖州饑。甲午,封哈密安克帖木兒為忠順王。 秋七月壬戌,鄱陽民進書毀先賢,杖之,毀其書。丙寅,振江西、湖廣水災。八月丁酉,故安南國王陳日煃弟天平來奔。九月丙午,周王橚來朝,獻騶虞,百官請賀。帝曰:「瑞應依德而至,騶虞若果為祥,在朕更當修省。」丁卯,徙山西民萬戶實北京。命自今御史巡行察吏毋得摭拾人言,賢否皆具實蹟以聞。 冬十月丁丑,河決開封。乙酉,蒲城、河津黃河清。是月,籍長興侯耿炳文家,炳文自殺。十一月甲辰,御奉天門錄囚。癸丑,京師及濟南、開封地震,敕羣臣修省。戊午,蠲蘇、松、嘉、湖、杭水災田租。十二月壬辰,同州、韓城黃河清。是月,下李景隆於獄。 是年,占城,別失八里,琉球山北、山南,爪哇,真臘入貢。暹羅,日本,琉球中山入貢者再。 三年春正月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甲寅,遣使責諭安南。庚申,復免順天、永平、保定田租二年。二月己巳,行部尚書雒僉以言事涉怨誹誅。癸未,趙王高燧居守北京。三月甲寅,免湖廣被水田租。 夏六月己卯,中官鄭和帥舟師使西洋諸國。庚辰,中官山壽等帥兵出雲州覘敵。甲申,夏原吉等振蘇、松、嘉、湖饑。免天下農民戶口食鹽鈔。庚寅,胡{大互}謝罪,請迎陳天平歸國。 秋九月丁酉,蠲蘇、松、嘉、湖水災田租,凡三百三十八萬石。丁巳,徙山西民萬戶實北京。 冬十月,盜殺駙馬都尉梅殷。丁卯,齊王榑有罪,三賜書戒之。戊子,頒祖訓於諸王。十二月戊辰,沐晟討八百,降之。庚辰,都督僉事黃中、呂毅以兵納陳天平於安南。 是年,蘇門答剌、滿剌加、古里、浡泥來貢,封其長為王。日本貢馬,并俘獲倭寇為邊患者。爪哇東、西,占城,碟里,日羅夏治,合貓里,火州回回入貢。暹羅,琉球山南、山北入貢者再,琉球中山入貢者三。 四年春正月丁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丙辰,初御午朝,令羣臣奏事得從容陳論。三月辛卯朔,釋奠於先師孔子。甲午,設遼東開原、廣寧馬市。乙巳,賜林環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丙午,胡{大互}襲殺陳天平於芹站,前大理卿薛嵓死之,黃中等引兵還。 夏四月己卯,遣使購遺書。五月丁酉,振常州、廬州、安慶饑。庚戌,齊王榑有罪,削官屬護衞,畱之京師。六月己未朔,日當食,陰雲不見,禮官請表賀,不許。丙寅,南陽獻瑞麥,諭禮部曰:「比郡縣屢奏祥瑞,獨此為豐年之兆。」命薦之宗廟。 秋七月辛卯,朱能為征夷將軍,沐晟、張輔副之,帥師分道討安南,兵部尚書劉儁參贊軍務,行部尚書黃福、大理卿陳洽督餉。詔曰:「安南皆朕赤子,惟黎季犛父子首惡必誅,他脅從者釋之。罪人旣得,立陳氏子孫賢者。毋養亂,毋玩寇,毋毀廬墓,毋害禾稼,毋攘財貨掠子女,毋殺降。有一於此,雖功不宥。」乙巳,申誹謗之禁。閏月壬戌,詔以明年五月建北京宮殿,分遣大臣採木於四川、湖廣、江西、浙江、山西。八月丁酉,詔通政司,凡上書奏民事者,雖小必以聞。癸丑,齊王榑廢為庶人。九月戊辰,振蘇、松、常、杭、嘉、湖流民復業者十二萬餘戶。 冬十月戊子,成國公朱能卒於軍,張輔代領其衆。乙未,克隘畱關。庚子,沐晟率師會於白鶴。十一月己巳,甘露降孝陵松柏,醴泉出神樂觀,薦之太廟,賜百官。十二月辛卯,赦天下殊死以下。張輔大破安南兵於嘉林江。丙申,拔多邦城。丁酉,克其東都。癸卯,克西都,賊遁入海。辛亥,甌寧王允熙邸第火,王薨。 是年,暹羅,占城,于闐,浡泥,日本,琉球中山、山南,婆羅入貢。爪哇東、西,真臘入貢者再。別失八里入貢者三。琉球進閹人,還之。回回結牙曲進玉椀,却之。 五年春正月丁卯,大祀天地於南郊。己巳,張輔大敗安南兵於木丸江。二月庚寅,出翰林學士解縉為廣西參議。三月丁巳,封尚師哈立麻為大寶法王。辛巳,張輔大破安南兵於富良江。 夏四月己酉,振順天、河間、保定饑。五月甲子,張輔擒黎季犛、黎蒼獻京師,安南平。河南饑,逮治匿災有司。敕都察院,凡災傷不以實聞者罪之。六月癸未,以安南平,詔天下。置交阯布政司。己丑,山陽民丁珏訐其鄉人誹謗,擢為刑科給事中。甲午,詔自永樂二年六月後犯罪去官者,悉宥之。乙未,張輔移師會韓觀討潯、柳叛蠻。癸卯,命張輔訪交阯人才,禮遣赴京師。 秋七月乙卯,皇后崩。丁卯,河溢河南。八月乙酉,左都督何福鎮甘肅。庚子,錄囚,雜犯死罪減等論戍,流以下釋之。九月壬子,鄭和還。乙卯,御奉天門,受安南俘,大賚將士。 冬十月,潯、柳蠻平。 是年,琉球中山、山南,婆羅,日本,別失八里,阿魯,撒馬兒罕,蘇門荅剌,滿剌加,小葛蘭入貢。 六年春正月丁巳,岷王楩復有罪,罷其官屬。辛酉,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丁未,除北京永樂五年以前逋賦,免諸色課程三年。三月癸丑,寧陽伯陳懋鎮寧夏。乙卯,除河南、山東、山西永樂五年以前逋賦。 夏四月丙申,始命雲南鄉試。五月壬戌夜,京師地震。六月庚辰,詔罷北京諸司不急之務及買辦,以甦民困;流民來歸者復三年。丁亥,張輔、沐晟還。 秋七月癸丑,論平交阯功,進封張輔英國公,沐晟黔國公,王友清遠侯,封都督僉事柳升安遠伯,餘爵賞有差。八月乙酉,交阯簡定反,沐晟為征夷將軍,討之,劉儁仍參贊軍務。九月己酉,命刑部疏滯獄。癸亥,鄭和復使西洋。 冬十一月丁巳,錄囚。十二月丁酉,沐晟及簡定戰於生厥江,敗績,劉儁及都督僉事呂毅、參政劉昱死之。是月,柳升、陳瑄、李彬等率舟師分道沿海捕倭。 是年,鬼力赤為其下所弒,立本雅失里為可汗。浡泥國王來朝。瓦剌,占城,于闐,暹羅,撒馬兒罕,榜葛剌,馮加施蘭,日本,爪哇,琉球中山、山南入貢。 七年春正月癸丑,賜百官上元節假十日,著為令。乙卯,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乙亥,遣使於巡狩所經郡縣存問高年,八十以上賜酒肉,九十加帛。丙子,徵致仕知府劉彥才等九十二人分署府州縣。辛巳,以北巡告天地宗廟社稷。壬午,發京師,皇太子監國。張輔、王友率師討簡定。戊子,謁鳳陽皇陵。三月甲辰,次東平州,望祭泰山。辛亥,次景州,望祭恒山。乙卯,平安自殺。壬戌,至北京。癸亥,大賚官吏軍民。丙寅,詔起兵時將士及北京効力人民雜犯死罪咸宥之,充軍者官復職,軍民還籍伍。壬申,柳升敗倭於青州海中,敕還師。 夏四月癸酉朔,皇太子攝享太廟。壬午,海寇犯欽州,副總兵李珪遣將擊敗之。閏月戊申,命皇太子所決庶務,六科月一類奏。丙辰,諭行在法司,重罪必五覆奏。五月己卯,營山陵於昌平,封其山曰天壽。乙未,封瓦剌馬哈木為順寧王,太平為賢義王,把禿孛羅為安樂王。六月壬寅,察北巡郡縣長吏,擢汶上知縣史誠祖治行第一,下易州同知張騰於獄。辛亥,給事中郭驥使本雅失里,為所殺。丁卯,斥御史洪秉等四人,詔自今御史勿用吏員。 秋七月癸酉,淇國公邱福為征虜大將軍,武成侯王聰、同安侯火真副之,靖安侯王忠、安平侯李遠為左、右參將,討本雅失里。八月甲寅,邱福敗績於臚朐河,福及聰、真、忠、遠皆戰死。庚申,張輔敗賊於鹹子關。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張輔敗賊於太平海口。甲戌,贈北征死事李遠莒國公、王聰漳國公,遂決意親征。丙子,武安侯鄭亨率師巡邊。壬午,成安侯郭亮備禦開平。 冬十月丁未,削邱福封爵,徙其家於海南。十一月戊寅,張輔獲簡定於美良,送京師,誅之。十二月庚戌,賜濟寧至良鄉民頻年遞運者田租一年。乙丑,召張輔還。 是年,滿剌加,哈烈,撒馬兒罕,火州,古里,占城,蘇門荅剌,琉球中山、山南入貢。暹羅、榜葛剌入貢者再。 八年春正月辛未,召寧陽侯陳懋隨征漠北。己卯,皇太子攝祀天地於南郊。癸巳,免去年揚州、淮安、鳳陽、陳州水災田租,贖軍民所鬻子女。二月辛丑,以北征詔天下,命戶部尚書夏原吉輔皇長孫瞻基畱守北京。乙巳,皇太子錄囚,奏貰雜犯死罪以下,從之。丁未,發北京。癸亥,遣祭所過名山大川。乙丑,大閱。三月丁卯,清遠侯王友督中軍,安遠伯柳升副之,寧遠侯何福、武安侯鄭亨督左、右哨,寧陽侯陳懋、廣恩伯劉才督左、右掖,都督劉江督前哨。甲戌,次鳴鑾戍。乙亥,誓師。 夏四月庚申,次威虜鎮,以橐駞所載水給衞士,視軍士皆食,始進膳。五月丁卯,更名臚朐河曰飲馬。甲戌,聞本雅失里西奔,遂渡飲馬河追之。己卯,及於斡難河,大敗之,本雅失里以七騎遁。丙戌,還次飲馬河,詔移師征阿魯台。丁亥,回回哈剌馬牙殺都指揮劉秉謙,據肅州衞以叛,千戶朱迪等討平之。六月甲辰,阿魯台偽降,命諸將嚴陣以待,果悉衆來犯。帝自將精騎迎擊,大敗之,追北百餘里。丁未,又敗之。己酉,班師。 秋七月丁卯,次開平。帝在軍,念士卒艱苦,每蔬食,是日宴賚,始復常膳。西寧侯宋琥鎮甘肅。辛巳,振安慶、徽州、鳳陽、鎮江饑。壬午,至北京,御奉天殿受朝賀。甲午,論功行賞有差。八月壬寅,進封柳升安遠侯。乙卯,何福自殺。庚申,河溢開封。九月己巳,幸天壽山。 冬十月丁酉,發北京。是月,倭寇福州。十一月甲戌,至京師。十二月癸巳,阿魯台遣使貢馬。戊午,陳季擴乞降,以為交阯右布政使,季擴不受命。 是年,失捏干寇黃河東岸,寧夏都指揮王俶敗沒。浡泥、呂宋、馮嘉施蘭、蘇門荅剌、榜葛剌入貢。占城貢象。琉球山南、爪哇、暹羅貢馬。琉球中山入貢者三。 九年春正月甲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丙子,柳升鎮寧夏。己卯,張輔為征虜副將軍,會沐晟討交阯。丙戌,豐城侯李彬、平江伯陳瑄率浙江、福建兵捕海寇。二月辛亥,陳瑛有罪,下獄死。丙辰,詔赦交阯。丁巳,倭陷昌化千戶所。己未,工部尚書宋禮開會通河。三月甲子,賜蕭時中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壬午,浚祥符縣黃河故道。戊子,劉江鎮遼東。 夏六月乙巳,鄭和還自西洋。是月,下交阯右參議解縉於獄。 秋七月丙子,張輔敗賊於月常江。九月戊寅,諭法司,凡死罪必五覆奏。壬午,命屯田軍以公事妨農務者,免徵子粒,著為令。 冬十月乙未,寬北京謫徙軍民賦役。癸卯,封哈密兔力帖木兒為忠義王。乙巳,復修太祖實錄。十一月戊午,蠲陝西逋賦。癸亥,張輔敗賊於生厥江。丁卯,立皇長孫瞻基為皇太孫。壬申,韓觀為征夷副將軍,改鎮交阯,都指揮葛森鎮廣西。丙子,敕法司決遣罪囚毋淹滯。是月,遣使督瘞戰場暴骨。十二月壬辰,敕宥福餘、朶顏、泰寧三衞罪,令入貢。閏月丁巳,命府部諸臣陳軍民利弊。 是年,浙江、湖廣、河南、順天、揚州水,河南、陝西疫,遣使振之。滿剌加王來朝。爪哇、榜葛剌、古里、柯枝、蘇門荅剌、阿魯、彭亨、急蘭丹、南巫里、暹羅入貢。阿魯台來貢馬,別失八里獻文豹。琉球中山入貢者三。 十年春正月己丑,命入覲官千五百餘人各陳民瘼,不言者罪之,言有不當勿問。丁酉,大祀天地於南郊。癸丑,振平陽饑,逮治布政使及郡縣官不奏聞者。二月辛酉,蠲山西、河南逋賦。庚辰,遼王植有罪,削其護衞。三月丁亥,豐城侯李彬討甘肅叛寇八耳思朶羅歹。戊子,賜馬鐸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甲辰,免北京水災租稅。 夏六月甲戌,諭戶部,凡郡縣有司及朝使目擊民艱不言者,悉逮治。 秋七月癸卯,禁中官干預有司政事。八月癸丑,張輔大破交阯賊於神投海。己未,敕邊將自長安嶺迤西迄洗馬林築石垣,深濠塹。 冬十月戊辰,獵城南武岡。十一月壬午,侍講楊榮經略甘肅。丙申,鄭和復使西洋。 是年,浡泥、占城、暹羅、滿剌加、榜葛剌、蘇門荅剌、南浡利、球琉山南入貢。 十一年春正月辛巳朔,日有食之,詔罷朝賀宴會。壬午,諭通政使、禮科給事中,凡朝覲官境內災傷不以聞為他人所奏者,罪之。辛卯,大祀天地於南郊。辛丑,豐城侯李彬鎮甘肅,召宋琥還。二月辛亥,始設貴州布政司。癸亥,令北京民戶分養孳生馬,著為令。甲子,幸北京,皇太孫從。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洗馬楊溥輔皇太子監國。乙丑,發京師,命給事中、御史所過存問高年,賜酒肉及帛。丙寅,葬仁孝皇后於長陵。辛未,次鳳陽,謁皇陵。 夏四月己酉,至北京。五月丁未,曹縣獻騶虞,禮官請賀,不許。 秋七月戊寅,封阿魯台為和寧王。八月甲子,北京地震。乙丑,鎮遠侯顧成討思州、靖州叛苗。九月壬午,詔自今郡縣官每歲春行視境內,蝗蝻害稼即捕絕之,不如詔者二司并罪。 冬十月丙寅,以璽書命皇太子錄囚。十一月戊寅,以野蠶繭為衾,命皇太子薦太廟。壬午,瓦剌馬哈木兵渡飲馬河,阿魯台告警,命邊將嚴守備。甲申,寧陽侯陳懋,都督譚青、馬聚、朱崇巡寧夏、大同、山西邊,簡練士馬。尋命陝西、山西及潼關等五衞兵駐宣府,中都、遼東、河南三都指揮使司及武平等四衞兵會北京。乙巳,應城伯孫巖備開平。十二月壬子,張輔、沐晟大敗交阯賊於愛子江。 是年,馬哈木弒其主本雅失里,立答里巴為可汗。別失八里、滿剌加、占城、爪哇西王入貢。琉球中山入貢者四。琉球山南入貢者再。 成祖三 十二年春正月庚寅,思州苗平。辛丑,發山東、山西、河南及鳳陽、淮安、徐、邳民十五萬,運糧赴宣府。二月己酉,大閱。庚戌,親征瓦剌,安遠侯柳升領大營,武安侯鄭亨領中軍,寧陽侯陳懋、豐城侯李彬領左、右哨,成山侯王通、都督譚青領左、右掖,都督劉江、朱榮為前鋒。庚申,振鳳翔、隴州饑,按長吏不言者罪。三月癸未,張輔俘陳季擴于老撾以獻,交阯平。庚寅,發北京,皇太孫從。 夏四月甲辰朔,次興和,大閱。己酉,頒軍中賞罰號令。庚戌,設傳令紀功官。丁卯,次屯雲谷,孛羅不花等來降。五月丁丑,命尚書、光祿卿、給事中為督陣官,察將士用命不用命者。六月甲辰,劉江遇瓦剌兵,戰於康哈里孩,敗之。戊申,次忽蘭忽失溫,馬哈木帥衆來犯,大敗之,追至土剌河,馬哈木宵遁。庚戌,班師,宣捷於阿魯台。戊午,次三峯山,阿魯台遣使來朝。己巳,以敗瓦剌詔天下。 秋七月戊子,次紅橋。詔六師入關有踐田禾取民畜產者,以軍法論。己亥,次沙河,皇太子遣使來迎。八月辛丑朔,至北京,御奉天殿受朝賀。丙午,蠲北京州縣租二年。戊午,賞從征將士。九月癸未,郭亮、徐亨備開平。丙戌,靖州苗平。甲午,費瓛鎮甘肅,劉江鎮遼東。閏月甲辰,以太子遣使迎駕緩,徵侍讀黃淮,侍講楊士奇,正字金問及洗馬楊溥、芮善下獄,未幾釋士奇復職。甲子,召吳高還。丁卯,都督朱榮鎮大同。 冬十一月甲辰,錄囚。庚戌,廢晉王濟熺為庶人。庚申,蠲蘇、松、杭、嘉、湖水災田租四十七萬九千餘石。 是年,泥八剌國沙的新葛來朝,封為王。彭亨、烏斯藏入貢。真臘進金縷衣。琉球中山王貢馬。榜葛剌貢麒麟。 十三年春正月丙午,塞居庸以北隘口。丁未,馬哈木謝罪請朝貢,許之。壬子,北京午門災。戊午,敕內外諸司蠲諸宿逋,將士軍官犯罪者悉宥之。二月癸酉,遣指揮劉斌、給事中張磐等十二人巡視山西、山東、大同、陝西、甘肅、遼東軍操練、屯政,覈實以聞。甲戌,命行在禮部會試天下貢士。癸未,張輔等師還。戊子,論平交阯功,賞賚有差。三月己亥,策士於北京,賜陳循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丙午,廣西蠻叛,指揮同知葛森討平之。 夏四月戊辰,張輔鎮交阯。五月丁酉朔,日有食之。乙丑,鑿清江浦,通北京漕運。六月,振北京、河南、山東水災。 秋七月癸卯,鄭和還。乙巳,四川戎縣山都掌蠻平。八月庚辰,振山東、河南、北京順天州縣饑。九月壬戌,北京地震。 冬十月甲申,獵於近郊。壬辰,法司奏侵冒官糧者,帝怒,命戮之。及覆奏,帝曰:「朕過矣,仍論如律,自今死罪者皆五覆奏,著為令。」十二月,蠲順天、蘇州、鳳陽、浙江、湖廣、河南、山東州縣水旱田租。 是年,琉球山南、山北,爪哇西王,占城,古里,柯枝,南渤利,甘巴里,滿剌加,忽魯謨斯,哈密,哈烈,撒馬兒罕,火州,土魯番,蘇門答剌,俺都淮,失剌思入貢。麻林及諸番進麒麟、天馬、神鹿。琉球中山入貢者再。 十四年春正月己酉,北京、河南、山東饑,免永樂十二年逋租,發粟一百三十七萬石有奇振之。辛酉,都督金玉討山西廣靈山寇,平之。三月癸巳,都督梁福鎮湖廣、貴州。壬寅,阿魯台敗瓦剌,來獻捷。 夏四月壬申,禮部尚書呂震請封禪。帝曰:「今天下雖無事,四方多水旱疾疫,安敢自謂太平。且六經無封禪之文,事不師古,甚無謂也。」不聽。乙亥,胡廣為文淵閣大學士。六月丁卯,都督同知蔡福等備倭山東。 秋七月丁酉,遣使捕北京、河南、山東州縣蝗。壬寅,河決開封。乙巳,錦衣衞指揮使紀綱有罪伏誅。八月癸酉旦,壽星見,禮臣請上表賀,不許。丁亥,作北京西宮。九月癸卯,京師地震。戊申,發北京。 冬十月丁丑,次鳳陽,祀皇陵。癸未,至自北京,謁孝陵。十一月壬寅,詔文武羣臣集議營建北京。丙午,召張輔還。戊申,漢王高煦有罪,削二護衞。徙山東、山西、湖廣流民於保安州,賜復三年。十二月丁卯,鄭和復使西洋。 是年,占城、古里、爪哇、滿剌加、蘇門答剌、南巫里、浡泥、彭亨、錫蘭山、溜山、南渤利、阿丹、麻林、忽魯謨斯、柯枝入貢。琉球中山入貢者再。 十五年春正月丁酉,大祀天地於南郊。壬子,平江伯陳瑄督漕,運木赴北京。二月癸亥,谷王橞有罪,廢為庶人。丁卯,豐城侯李彬鎮交阯。壬申,泰寧侯陳珪董建北京,柳升、王通副之。三月丁亥,交阯始貢士至京師。丙申,雜犯死罪以下囚,輸作北京贖罪。丙午,漢王高煦有罪,徙封樂安州。壬子,北巡,發京師,皇太子監國。 夏四月己巳,次邾城。申禁軍士毋踐民田稼,有傷者除今年租。或先被水旱逋租,亦除之。癸未,西宮成。五月丙戌,至北京。六月丁酉,李彬討交阯賊黎核,斬之。己亥,中官張謙使西洋還。敗倭寇於金鄉衞。 秋八月甲午,甌寧人進金丹。帝曰:「此妖人也。令自餌之,毀其方書。」九月丁卯,曲阜孔子廟成,帝親製文勒石。 冬十月,李彬敗交阯賊楊進江,斬之。十一月癸酉,禮部尚書趙羾為兵部尚書,巡視塞北屯戍軍民利弊。 是年,西洋蘇祿東西峒王來朝。琉球中山、別失八里、琉球山南、真臘、浡泥、占城、暹羅、哈烈、撒馬兒罕入貢。 十六年春正月甲寅,交阯黎利反,都督朱廣擊敗之。甲戌,倭陷松門衞,按察司僉事石魯坐誅。興安伯徐亨、都督夏貴備開平。二月辛丑,交阯四忙縣賊殺知縣歐陽智以叛,李彬遣將擊走之。三月甲寅,賜李騏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都督僉事劉鑑備邊大同。 夏五月庚戌,重修太祖實錄成。丁巳,胡廣卒。 秋七月己巳,敕責陝西諸司:「比聞所屬歲屢不登,致民流莩,有司坐視不恤,又不以聞,其咎安在。其速發倉儲振之。」贊善梁潛、司諫周冕以輔導皇太子有闕,皆下獄死。 冬十二月戊子,諭法司:「朕屢敕中外官潔己愛民,而不肖官吏恣肆自若,百姓苦之。夫良農必去稂莠者,為害苗也。繼今,犯贓必論如法。」辛丑,成山侯王通馳傳振陝西饑。 是年,暹羅、占城、爪哇、蘇門答剌、泥八剌、滿剌加、南渤利、哈烈、沙哈魯、千里達、撒馬兒罕入貢。琉球中山入貢者再。 十七年春二月乙酉,興安伯徐亨備興和、開平、大同。 夏五月丙午,都督方政敗黎利於可藍柵。六月壬午,免順天府去年水災田租。戊子,劉江殲倭寇於望海堝,封江廣寧伯。 秋七月庚申,鄭和還。八月,中官馬騏激交阯乂安土知府潘僚反。九月丙辰,慶雲見,禮臣請表賀,不許。 冬十二月庚辰,諭法司曰:「刑者,聖人所慎。匹夫匹婦不得其死,足傷天地之和,召水旱之災,甚非朕寬恤之意。自今,在外諸司死罪,咸送京師審錄,三覆奏然後行刑。」乙未,工部侍郎劉仲廉覈實交阯戶口田賦,察軍民利病。 是年,哈密、土魯番、失剌思、亦思弗罕、真臘、占城、哈烈、阿魯、南渤利、蘇門答剌、八答黑商、滿剌加入貢。琉球中山入貢者四。 十八年春正月癸卯,李彬及都指揮孫霖、徐謜敗黎利於磊江。閏月丙子,翰林院學士楊榮、金幼孜為文淵閣大學士。庚辰,擢人材,布衣馬麟等十三人為布政使、參政、參議。二月己酉,蒲臺妖婦唐賽兒作亂,安遠侯柳升帥師討之。三月辛巳,敗賊於卸石柵寨,都指揮劉忠戰沒,賽兒逸去。甲申,山東都指揮僉事衞青敗賊於安邱,指揮王真敗賊於諸城,獻俘京師。戊子,山東布政使儲埏、張海,按察使劉本等坐縱盜誅。戊戌,以逗畱徵柳升下吏,尋釋之。 夏五月壬午,左都督朱榮鎮遼東。庚寅,交阯參政侯保、馮貴禦賊,戰死。六月丙午,北京地震。 秋七月丁亥,徐亨備開平。八月丁酉朔,日有食之。九月己巳,召皇太子。丁亥,詔自明年改京師為南京,北京為京師。 冬十月庚申,李彬遣指揮使方政敗黎利於老撾。十一月戊辰,以遷都北京詔天下。是月,振青、萊饑。十二月己未,皇太子及皇太孫至北京。癸亥,北京郊廟宮殿成。 是年,始設東廠,命中官刺事。古麻剌朗王來朝。暹羅、占城、爪哇、滿剌加、蘇門答剌、蘇祿西王入貢。 十九年春正月甲子朔,奉安五廟神主於太廟。御奉天殿受朝賀,大宴。甲戌,大祀天地於南郊。戊寅,大赦天下。癸巳,鄭和復使西洋。二月辛丑,都督僉事胡原帥師巡海捕倭。三月辛巳,賜曾鶴齡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庚子,奉天、華蓋、謹身三殿災,詔羣臣直陳闕失。乙巳,詔罷不便於民及不急諸務,蠲十七年以前逋賦,免去年被災田糧。己酉,萬壽節,以三殿災止賀。癸丑,蹇義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撫軍民。五月乙丑,出建言給事中柯暹,御史何忠、鄭維桓、羅通等為知州。庚寅,令交阯屯田。 秋七月己巳,帝將北征,敕都督朱榮領前鋒,安遠侯柳升領中軍,寧陽侯陳懋領御前精騎,永順伯薛斌、恭順伯吳克忠領馬隊,武安侯鄭亨、陽武侯薛祿領左右哨,英國公張輔、成山侯王通領左右掖。八月辛卯朔,日有食之。 冬十一月辛酉,分遣中官楊實、御史戴誠等覈天下庫藏出納之數。丙子,議北征軍餉,下戶部尚書夏原吉、刑部尚書吳中於獄,兵部尚書方賓自殺。辛巳,下侍讀李時勉於獄。甲申,發直隸、山西、河南、山東及南畿應天等五府,滁、和、徐三州丁壯運糧,期明年二月至宣府。 是年,瓦剌賢義王太平、安樂王把禿孛羅來朝。忽魯謨斯、阿丹、祖法兒、剌撒、不剌哇、木骨都束、古里、柯枝、加異勒、錫蘭山、溜山、南渤利、蘇門答剌、阿魯、滿剌加、甘巴里、蘇祿、榜葛剌、浡泥、古麻剌朗王入貢。暹羅入貢者再。 二十年春正月己未朔,日有食之,免朝賀,詔羣臣修省。辛未,大祀天地於南郊。壬申,豐城侯李彬卒於交阯。二月乙巳,隆平侯張信、兵部尚書李慶分督北征軍餉,役民夫二十三萬五千有奇,運糧三十七萬石。三月丙寅,詔有司遇災先振後聞。乙亥,阿魯台犯興和,都指揮王喚戰死。丁丑,親征阿魯台,皇太子監國。戊寅,發京師。辛巳,次雞鳴山,阿魯台遁。 夏四月乙卯,次雲州,大閱。五月乙丑,獵於偏嶺。丁卯,大閱。辛未,次西涼亭。壬申,大閱。乙酉,次開平。六月壬辰,令軍行出應昌,結方陣以進。癸巳,諜報阿魯台兵攻萬全,諸將請分兵還擊,帝曰:「詐也。彼慮大軍搗其巢穴,欲以牽制我師,敢攻城哉。」甲午,次陽和谷,寇攻萬全者果遁去。 秋七月己未,阿魯台棄輜重於闊欒海側北遁,發兵焚之,收其牲畜,遂旋師。謂諸將曰:「阿魯台敢悖逆,恃兀良哈為羽翼也。當還師翦之。」簡步騎二萬,分五道竝進。庚午,遇於屈裂兒河,帝親擊敗之,追奔三十里,斬部長數十人。辛未,狥河西,捕斬甚衆。甲戌,兀良哈餘黨詣軍門降。是月,皇太子免南、北直隸、山東、河南郡縣水災糧芻共六十一萬有奇。八月戊戌,諸將分道者俱獻捷。辛丑,以班師詔天下。壬寅,鄭亨、薛祿守開平。鄭和還。九月壬戌,至京師。癸亥,下左春坊大學士楊士奇於獄。丙寅,下吏部尚書蹇義、禮部尚書呂震於獄,尋俱釋之。辛未,錄從征功,封左都督朱榮武進伯,都督僉事薛貴安順伯。 冬十月癸巳,分遣中官及朝臣八十人覈天下倉糧出納之數。十二月辛卯,朱榮鎮遼東。閏月戊寅,乾清宮災。 是年,暹羅、蘇門答剌、阿丹等國遺使隨貢方物。占城、琉球中山、卜花兒、哈密、瓦剌、土魯番、爪哇入貢。 二十一年春正月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癸卯,交阯參將榮昌伯陳智追敗黎利於車來。二月己巳,都指揮使鹿榮討柳州叛蠻,平之。三月庚子,御史王愈等會決重囚,誤殺無罪四人,坐棄市。 夏五月癸未,免開封、南陽、衞輝、鳳陽等府去年水災田租。己丑,常山護衞指揮孟賢等謀逆,伏誅。六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秋七月戊戌,復親征阿魯台,安遠侯柳升、遂安伯陳英領中軍,武安侯鄭亨、保定侯孟瑛領左哨,陽武侯薛祿、新寧伯譚忠領右哨,英國公張輔、安平伯李安領左掖,成山侯王通、興安伯徐亨領右掖,寧陽侯陳懋領前鋒。庚子,釋李時勉,復其官。辛丑,皇太子監國。壬寅,發京師。戊申,次宣府,敕居庸關守將止諸司進奉。八月己酉,大閱。庚申,塞黑峪、長安嶺諸邊險要。丁丑,皇太子免兩京、山東郡縣水災田租。九月戊子,次西陽河。癸巳,聞阿魯台為瓦剌所敗,部落潰散,遂駐師不進。 冬十月甲寅,次上莊堡,迤北王子也先土干帥所部來降,封忠勇王,賜姓名金忠。庚午,班師。十一月甲申,至京師。 是年,錫蘭山王來朝,又遣使入貢。占城、古里、忽魯謨斯、阿丹、祖法兒、剌撒、不剌哇、木骨都束、柯枝、加異勒、溜山、南渤利、蘇門答剌、阿魯、滿剌加、失剌思、榜葛剌、琉球中山入貢。 二十二年春正月甲申,阿魯台犯大同、開平,詔羣臣議北征,敕邊將整兵俟命。丙戌,徵山西、山東、河南、陝西、遼東五都司及西寧、鞏昌、洮、岷各衞兵,期三月會北京及宣府。戊子,大祀天地於南郊。癸巳,鄭和復使西洋。三月戊寅,大閱,諭諸將親征。命柳升、陳英領中軍,張輔、朱勇領左掖,王通、徐亨領右掖,鄭亨、孟瑛領左哨,薛祿、譚忠領右哨,陳懋、金忠領前鋒。己卯,賜邢寬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戊申,皇太子監國。己酉,發京師。庚午,次隰寧,諜報阿魯台走答蘭納木兒河,遂趨進師。五月己卯,次開平,使使招諭阿魯台諸部。乙酉,瘞道中遺骸。丁酉,宴羣臣於應昌,命中官歌太祖御製詞五章,曰:「此先帝所以戒後嗣也,雖在軍旅,何敢忘。」己亥,次威遠州。復宴羣臣,自製詞五章,命中官歌之。皇太子令免廣平、順德、揚州及湖廣、河南郡縣水災田租。六月庚申,前鋒至答蘭納木兒河,不見敵,命張輔等窮搜山谷三百里,無所得,進駐河上。癸亥,陳懋等引兵抵白邙山,以糧盡還。甲子,班師,命鄭亨等以步卒西會於開平。壬申夜,南京地震。 秋七月庚辰,勒石於清水源之崖。戊子,遣呂震以旋師諭太子,詔告天下。己丑,次蒼崖戍,不豫。庚寅,至榆木川,大漸。遺詔傳位皇太子,喪禮一如高皇帝遺制。辛卯,崩,年六十有五。太監馬雲密與大學士楊榮、金幼孜謀,以六軍在外,祕不發喪,鎔錫為椑以斂,載以龍轝,所至朝夕上饍如常儀。壬辰,楊榮偕御馬監少監海壽馳訃皇太子。壬寅,次武平鎮,鄭亨步軍來會。八月甲辰,楊榮等至京師,皇太子即日遣太孫奉迎於開平。己酉,次鵰鶚谷,皇太孫至軍中發喪。壬子,及郊,皇太子迎入仁智殿,加殮納梓宮。九月壬午,上尊諡曰體天弘道高明廣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廟號太宗,葬長陵。嘉靖十七年九月,改上尊諡曰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廟號成祖。 贊曰:文皇少長習兵,據幽燕形勝之地,乘建文孱弱,長驅內向,奄有四海。即位以後,躬行節儉,水旱朝告夕振,無有壅蔽。知人善任,表裏洞達,雄武之畧,同符高祖。六師屢出,漠北塵清。至其季年,威德遐被,四方賓服,受朝命而入貢者殆三十國。幅隕之廣,遠邁漢、唐。成功駿烈,卓乎盛矣。然而革除之際,倒行逆施,慙德亦曷可掩哉。 仁宗 仁宗敬天體道純誠至德弘文欽武章聖達孝昭皇帝,諱高熾,成祖長子也。母仁孝文皇后,夢冠冕執圭者上謁,寤而生帝。幼端重沉靜,言動有經。稍長習射,發無不中。好學問,從儒臣講論不輟。 洪武二十八年,冊為燕世子。嘗命與秦、晉、周三世子分閱衞士,還獨後。問之。對曰:「旦寒甚,俟朝食而後閱,故後。」又命分閱章奏,獨取切軍民利病者白之。或文字謬誤,不以聞。太祖指示之曰:「兒忽之耶?」對曰:「不敢忽,顧小過不足瀆天聽。」又嘗問:「堯、湯時水旱,百姓奚恃?」對曰:「恃聖人有恤民之政。」太祖喜曰:「孫有君人之識矣。」 成祖舉兵,世子守北平,善拊士卒,以萬人拒李景隆五十萬衆,城賴以全。先是,郡王高煦、高燧俱以慧黠有寵於成祖。而高煦從軍有功,宦寺黃儼等復黨高燧,陰謀奪嫡,譖世子。會朝廷賜世子書,為離間。世子不啟緘,馳上之。而儼先潛報成祖曰:「世子與朝廷通,使者至矣。」無何,世子所遣使亦至。成祖發書視之,乃歎曰:「幾殺吾子。」成祖踐阼,以北平為北京,仍命居守。 永樂二年二月,始召至京,立為皇太子。成祖數北征,命之監國,裁決庶政。四方水旱饑饉,輒遣振恤,仁聞大著。而高煦、高燧與其黨日伺隙讒構。或問太子:「亦知有讒人乎?」曰:「不知也,吾知盡子職而已。」 十年,北征還,以太子遣使後期,且書奏失辭,悉徵宮僚黃淮等下獄。十五年,高煦以罪徙樂安。明年,黃儼等復譖太子擅赦罪人,宮僚多坐死者。侍郎胡濙奉命察之,密疏太子誠敬孝謹七事以聞,成祖意乃釋。其後黃儼等謀立高燧,事覺伏誅,高燧以太子力解得免,自是太子始安。 二十二年七月,成祖崩於榆木川。八月甲辰,遺詔至,遣皇太孫迎喪開平。丁未,出夏原吉等於獄。丁巳,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洪熙元年。罷西洋寶船、迤西市馬及雲南、交阯採辦。戊午,復夏原吉、吳中官。己未,武安侯鄭亨鎮大同,保定侯孟瑛鎮交阯,襄城伯李隆鎮山海,武進伯朱榮鎮遼東。復設三公、三孤官,以公、侯、伯、尚書兼之。進楊榮太常寺卿,金幼孜戶部侍郎,兼大學士如故,楊士奇為禮部左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黃淮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俱掌內制;楊溥為翰林學士。辛酉,鎮遠侯顧興祖充總兵官,討廣西叛蠻。甲子,汰冗官。乙丑,召漢王高煦赴京。戊辰,官吏謫隸軍籍者放還鄉。己巳,詔文臣年七十致仕。九月癸酉,交阯都指揮方政與黎利戰於茶籠州,敗績,指揮同知伍雲力戰死。丙子,召尚書黃福於交阯。庚辰,河溢開封,免稅糧,遣右都御史王彰撫恤之。壬午,敕自今官司所用物料於所產地計直市之,科派病民者罪不宥。癸未,禮部尚書呂震請除服,不許。乙酉,增諸王歲祿。丙戌,以風憲官備外任,命給事中蕭奇等三十五人為州縣官。丁亥,黎利寇清化,都指揮同知陳忠戰死。戊子,始設南京守備,以襄城伯李隆為之。乙未,散畿內民所養官馬於諸衞所。戊戌,賜吏部尚書蹇義及楊士奇、楊榮、金幼孜銀章各一,曰「繩愆糾繆」,諭以協心贊務,凡有闕失當言者,用印密封以聞。 冬十月壬寅,罷市民間金銀,革兩京戶部行用庫。癸卯,詔天下都司衞所修治城池。戊申,通政使請以四方雨澤章奏送給事中收貯。帝曰:「祖宗令天下奏雨澤,欲知水旱,以施恤民之政。積之通政司,旣失之矣,今又令收貯。是欲上之人終不知也。自今奏至即以聞。」己酉,冊妃張氏為皇后。壬子,立長子瞻基為皇太子。封子瞻埈為鄭王,瞻墉越王,瞻墡襄王,瞻堈荊王,瞻墺淮王,瞻塏滕王,瞻垍梁王,瞻埏衞王。乙卯,詔中外官舉賢才,嚴舉主連坐法。丁巳,令三法司會大學士、府、部、通政、六科於承天門錄囚,著為令。庚申,增京官及軍士月廩。丁卯,擢監生徐永溍等二十人為給事中。十一月壬申朔,詔禮部:「建文諸臣家屬在教坊司、錦衣衞、浣衣局及習匠、功臣家為奴者,悉宥為民,還其田土。言事謫戍者亦如之。」癸酉,詔有司:「條政令之不便民者以聞。凡被災不即請振者,罪之。」阿魯台來貢馬。甲戌,詔羣臣言時政闕失。乙亥,赦兀良哈罪。始命近畿諸衞官軍更番詣京師操練。丙子,遣御史巡察邊衞。癸未,遣御史分巡天下,考察官吏。丙戌,賜戶部尚書夏原吉「繩愆糾繆」銀章。己丑,禮部奏冬至節請受賀,不許。庚寅,敕諸將嚴邊備。辛卯,禁所司擅役屯田軍士。壬辰,都督方政同榮昌伯陳智鎮交阯。是月,諭蹇義、楊士奇、夏原吉、楊榮、金幼孜曰:「前世人主,或自尊大,惡聞直言,臣下相與阿附,以至於敗。朕與卿等當用為戒。」又諭士奇曰:「頃羣臣頗懷忠愛,朕有過方自悔,而進言者已至,良愜朕心。」十二月癸卯,宥建文諸臣外戚全家戍邊者,畱一人,餘悉放還。辛亥,揭天下三司官姓名於奉天門西序。癸丑,免被災稅糧。庚申,葬文皇帝於長陵。丙寅,鎮遠侯顧興祖破平樂、潯州蠻。 是年,于闐、琉球、占城、哈密、古麻剌朗、滿剌加、蘇祿、瓦剌入貢。 洪熙元年春正月壬申朔,御奉天門受朝,不舉樂。乙亥,敕內外羣臣修舉職業。己卯,享太廟。建弘文閣,命儒臣入直,楊溥掌閣事。癸未,以時雪不降,敕羣臣修省。丙戌,大祀天地於南郊,奉太祖、太宗配。壬辰,朝臣予告歸省者賜鈔有差,著為令。己亥,布政使周幹、按察使胡槩、參政葉春巡視南畿、浙江。二月辛丑,頒將軍印於諸邊將。戊申,祭社稷。命太監鄭和守備南京。丙辰,耕耤田。丙寅,太宗神主祔太廟。是月,南京地屢震。三月壬申,前光祿署丞權謹以孝行擢文華殿大學士。丁丑,求直言。戊子,隆平饑,戶部請以官麥貸之。帝曰:「即振之,何貸為。」己丑,詔曰:「刑者所以禁暴止邪,導民於善,非務誅殺也。吏或深文傅會,以致冤濫,朕深憫之。自今其悉依律擬罪。或朕過於嫉惡,法外用刑,法司執奏。五奏不允,同三公、大臣執奏,必允乃已。諸司不得鞭囚背及加人宮刑。有自宮者以不孝論。非謀反,勿連坐親屬。古之盛世,採聽民言,用資戒儆。今奸人往往摭拾,誣為誹謗,法吏刻深,鍛鍊成獄。刑之不中,民則無措,其除誹謗禁,有告者一切勿治。」庚寅,陽武侯薛祿為鎮朔大將軍,率師巡開平、大同邊。辛卯,參將安平伯李安與榮昌伯陳智同鎮交阯。戊戌,將還都南京,詔北京諸司悉稱行在,復北京行部及行後軍都督府。是月,南京地屢震。 夏四月壬寅,帝聞山東及淮、徐民乏食,有司徵夏稅方急,乃御西角門詔大學士楊士奇草詔,免今年夏稅及秋糧之半。士奇言:「上恩至矣,但須戶、工二部預聞。」帝曰:「救民之窮當如救焚拯溺,不可遲疑。有司慮國用不足,必持不決之意。」趣命中官具楮筆,令士奇就門樓書詔。帝覽畢,即用璽付外行之。顧士奇曰:「今可語部臣矣。」設北京行都察院。壬子,命皇太子謁孝陵,遂居守南京。戊午,如天壽山,謁長陵。己未,還宮。是月,振河南及大名饑。南京地屢震。五月己卯,侍讀李時勉、侍講羅汝敬以言事改御史,尋下獄。庚辰,帝不豫,遣使召皇太子於南京。辛巳,大漸,遺詔傳位皇太子。是日,崩於欽安殿,年四十有八。 秋七月己巳,上尊諡,廟號仁宗,葬獻陵。 贊曰:當靖難師起,仁宗以世子居守,全城濟師。其後成祖乘輿,歲出北征,東宮監國,朝無廢事。然中遘媒孽,瀕於危疑者屢矣,而終以誠敬獲全。善乎其告人曰「吾知盡子職而已,不知有讒人也」,是可為萬世子臣之法矣。在位一載,用人行政,善不勝書。使天假之年,涵濡休養,德化之盛,豈不與文、景比隆哉。 宣宗 宣宗憲天崇道英明神聖欽文昭武寬仁純孝章皇帝,諱瞻基,仁宗長子也。母誠孝昭皇后。生之前夕,成祖夢太祖授以大圭曰:「傳之子孫,永世其昌。」旣彌月,成祖見之曰:「兒英氣溢面,符吾夢矣。」比長,嗜書,智識傑出。 永樂七年,從幸北京,令觀農具及田家衣食,作務本訓授之。八年,成祖征沙漠,命畱守北京。九年十一月,立為皇太孫,始冠。自是,巡幸征討皆從。嘗命學士胡廣等即軍中為太孫講論經史。每語仁宗曰:「此他日太平天子也。」仁宗即位,立為皇太子。 夏四月,以南京地屢震,命往居守。五月庚辰,仁宗不豫,璽書召還。六月辛丑,還至良鄉,受遺詔,入宮發喪。庚戌,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宣德元年。辛亥,諭邊將嚴守備。甲寅,趣中官在外採辦者還,罷所市物。 秋七月乙亥,尊皇后為皇太后,立妃胡氏為皇后。辛卯,鎮遠侯顧興祖討大藤峽蠻,平之。乙未,諭法司慎刑獄。閏月戊申,安順伯薛貴、清平伯吳成、都督馬英、都指揮梁成帥師巡邊。乙丑,楊溥入直文淵閣。八月戊辰,都指揮李英討安定曲先叛番,大敗之,安定王桑兒加失夾詣闕謝罪。壬申,詔內外羣臣舉廉潔公正堪牧民者。癸未,大理卿胡槩、參政葉春巡撫南畿、浙江。設巡撫自此始。九月壬寅,葬昭皇帝於獻陵。 冬十月戊寅,南京地震。戊子,敕公、侯、伯、五府、六部、大學士、給事中審覆重囚。十一月戊戌,顧興祖討平思恩蠻。辛酉,薛祿為鎮朔大將軍巡邊。十二月甲申,顧興祖討平宜山蠻。 是年,哈密回回、滿剌撒丁、占城、琉球中山、爪哇、烏斯藏、瓦剌、浡泥入貢。 宣德元年春正月癸卯,享太廟。丁未,大祀天地於南郊。癸丑,赦死罪以下運糧宣府自贖。己未,遣侍郎黃宗載十五人清理天下軍伍。後遣使,著為令。二月戊辰,祭社稷。丁丑,耕耤田。丙戌,謁長陵、獻陵。丁亥,還宮。三月己亥,榮昌伯陳智、都督方政討黎利,敗績於茶籠州,乂安知府琴彭死之。癸丑,行在禮部侍郎張瑛兼華蓋殿大學士,直文淵閣。 夏四月乙丑,成山侯王通為征夷將軍充總兵官,討黎利,尚書陳洽參贊軍務,陳智、方政奪官從立功。五月甲午朔,錄囚。丙申,詔赦交阯,許黎利自新。丙午,敕郡縣瘞遺骸。庚申,召薛祿還。 秋七月癸巳,京師地震。乙未,免山東夏稅。己亥,諭六科,凡中官傳旨,必覆奏始行。壬子,罷湖廣採木。八月壬戌,漢王高煦反。丙寅,宥武臣殊死以下罪,復其官。己巳,親征高煦,命鄭王瞻埈、襄王瞻墡居守,陽武侯薛祿、清平伯吳成將前鋒,大賚五軍將士。辛未,發京師。辛巳,至樂安,帝兩遣書諭降,又以敕繫矢射城中諭禍福。壬午,高煦出降。癸未,改樂安曰武定州。乙酉,班師。九月丙申,至自武定州,錮高煦於西內。戊戌,法司鞫高煦同謀者,詞連晉王、趙王,詔勿問。 冬十月戊寅,釋李時勉,復為侍讀。十一月乙未,成山侯王通擊黎利於應平,敗績,尚書陳洽死之。十二月辛酉,免六師所過秋糧。辛未,錄囚,宥免三千餘人。乙酉,征南將軍總兵官黔國公沐晟帥興安伯徐亨、新寧伯覃忠,征虜副將軍安遠侯柳升帥保定伯梁銘、都督崔聚,由雲南、廣西分道討黎利,兵部尚書李慶參贊軍務。 是年,爪哇、暹羅、琉球、蘇門荅剌、滿剌加、白葛達、撒馬兒罕、土魯番、哈密、烏斯藏入貢。 二年春正月庚子,大祀天地於南郊。丁未,有司奏歲問囚數。帝謂百姓輕犯法,由於教化未行,命申教化。二月癸亥,行在戶部侍郎陳山為本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直文淵閣。乙丑,黎利攻交阯城,王通擊敗之。三月辛卯,賜馬愉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庚申,黎利陷昌江,都指揮李任,指揮顧福、劉順,知府劉子輔,中官馮智死之。甲子,晉王濟熿有罪,廢為庶人。己巳,王通許黎利和。五月癸巳,薛祿督餉開平。己亥,仁宗神主祔太廟。丙午,錄囚。六月戊寅,錄囚。 秋七月己亥,黎利陷隘畱關,鎮遠侯顧興祖擁兵不救,逮治之。庚子,錄囚。辛丑,命都督同知陳懷充總兵官,帥師討松潘蠻。丁未,薛祿敗敵於開平。八月甲子,黃淮致仕。免兩京、山西、河南州縣被災稅糧。九月壬辰,錄囚。乙未,柳升師次倒馬坡,遇伏戰死。是日,保定伯梁銘病卒。丙申,尚書李慶病卒。師大潰,參將崔聚,郎中史安,主事陳鏞、李宗昉死之。 冬十月戊寅,王通棄交阯,與黎利盟。十一月乙酉,赦黎利,遣侍郎李琦、羅汝敬立陳暠為安南國王,悉召文武吏士還。己亥,以皇長子生大赦天下,免明年稅糧三之一。十二月丁丑,振陝西饑,并給絹布十五萬疋。 是年,爪哇、占城、暹羅、琉球、瓦剌、哈密、亦力把里、撒馬兒罕入貢。 三年春正月甲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丙申,陳懷平松潘蠻。二月戊午,立皇長子祁鎮為皇太子。是月,作帝訓成。三月癸未,廢皇后胡氏,立貴妃孫氏為皇后。壬辰,錄囚。 夏四月癸亥,敕凡官民建言章疏,尚書、都御史、給事中會議以聞,勿諱。閏月壬寅,錄囚。免山西旱災稅糧。甲辰,命有司振卹。庚戌,論棄交阯罪,王通等及布政使弋謙、中官山壽、馬騏下獄論死,籍其家,鎮遠侯顧興祖并下獄。五月壬子,李琦、羅汝敬還。黎利表陳暠卒,子孫并絕,乞守國俟命。辛酉,錄囚。己巳,復遣羅汝敬等諭黎利立陳氏後。辛未,贈交阯死事諸臣。壬申,免北京被災夏稅。六月丙戌,免陝西被災夏稅。丁未,都御史劉觀巡視河道。 秋七月戊辰,錄囚。八月辛卯,罷北京行部及行後軍都督府。丁未,帝自將巡邊。九月辛亥,次石門驛。兀良哈寇會州,帝帥精卒三千人往擊之。乙卯,出喜峰口,擊寇於寬河。帝親射其前鋒,殪三人,兩翼軍竝發,大破之。寇望見黃龍旂,下馬羅拜請降,皆生縛之,斬渠酋。甲子,班師。癸酉,至自喜峰口。 冬十一月癸酉,錦衣指揮鍾法保請採珠東莞,帝曰:「是欲擾民以求利也」,下之獄。十二月庚子,廣西總兵官山雲討擒忻城蠻。 是年,占城、暹羅、爪哇、琉球、瓦剌、哈密、安南、曲先、土魯番、亦力把里、撒馬兒罕入貢。 四年春正月,兩京地震。己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己丑,南京獻騶虞二,禮部請表賀,不許。三月甲戌,遣李琦再諭黎利訪立陳氏後。 夏四月辛巳,山雲討平柳、潯蠻。戊子,工部尚書黃福、平江伯陳瑄經畧漕運。五月壬子,錄囚。六月甲午,罷文吏犯贓贖罪例。己亥,寇犯開平,鎮撫張信等戰死。庚子,薛祿督餉開平。 秋七月己未,幸文淵閣。八月己卯,起復楊溥。九月癸亥,釋顧興祖於獄。 冬十月庚辰,幸文淵閣。癸未,以天寒諭法司錄囚。丙戌,製猗蘭操賜廷臣,諭以薦賢為國之道。庚寅,張瑛、陳山罷。甲午,閱武於近郊。乙未,獵於峪口。戊戌,還宮。十一月癸卯,薛祿及恭順侯吳克忠帥師巡宣府。十二月乙亥,京師地震。壬辰,罷中官松花江造船。 是年,爪哇、占城、琉球、榜葛剌、哈密、土魯番、亦力把里、撒馬兒罕入貢。 五年春正月癸丑,大祀天地於南郊。戊辰,尚書夏原吉卒。二月壬辰,罷工部採木。癸巳,頒寬卹之令:省災傷,寬馬政,免逋欠薪芻,招流民賜復一年,罷採買,減官田舊科十之三,卹工匠,禁司倉官包納,戒法司慎刑獄。乙未,奉皇太后謁陵。三月戊申,道見耕者,下馬問農事,取耒三推,顧侍臣曰:「朕三推已不勝勞,況吾民終歲勤動乎。」命賜所過農民鈔。己酉,還宮。辛亥,李琦還,黎利稱陳氏無後,上表請封。丙辰,免山西去歲被災田租。丁巳,賜林震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戊寅,薛祿帥師築赤城、鵰鶚、雲州、獨石、團山城堡。五月癸卯,追奪贓吏誥敕,著為令。丙辰,修預備倉,出官錢收糴備荒。癸亥,擢郎中況鍾、御史何文淵九人為知府,賜敕遣之。六月己卯,遣官捕近畿蝗,諭戶部曰:「往年捕蝗之使害民不減於蝗,宜知此弊。」因作捕蝗詩示之。 秋七月癸亥,甄別守令。八月己巳朔,日食,陰雨不見,禮官請表賀,不許。九月丙午,擢御史于謙、長史周忱六人為侍郎,巡撫兩京、山東、山西、河南、江西、浙江、湖廣。乙卯,巡近郊。己未,還宮。 冬十月乙亥,阿魯台犯遼東,遼海衞指揮同知皇甫斌力戰死。丙子,巡近郊。己卯,獵於坌道。丙戌,至洗馬林,遍閱城堡兵備。壬辰,還宮。十二月癸巳,曲先叛番平。閏月己未,敕內外諸司,久淹獄囚者罪之。 是年,占城、琉球、爪哇、瓦剌、哈密、罕東、土魯番、撒馬兒罕、亦力把里入貢。 六年春正月丁丑,大祀天地於南郊。庚辰,大雨雷電。二月丁酉,侍郎羅汝敬督陝西屯田。己亥,濬金龍口,引河達徐州以便漕。三月乙亥,命吏部考察外官自布政、按察二司始,著為令。 夏四月己酉,侍郎柴車經理山西屯田。六月己亥,遣使詔黎利權署安南國事。 秋七月己巳,錄囚。壬午,許朶顏三衞市易。 冬十月甲辰,陳懷平松潘蠻。十一月丙子,始命官軍兌運民糧。乙酉,分遣御史往逮貪暴中官袁琦等。十二月乙未,袁琦等十一人棄市,榜其罪示天下。丁未,金幼孜卒。庚戌,遣御史巡視寧夏甘州屯田水利。 是年,占城、琉球、瓦剌、哈密、蘇門答剌、亦力把里入貢。 七年春正月辛酉朔,日有食之,免朝賀。癸酉,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甲午,以春和諭法司錄囚。三月庚申,下詔行寬卹之政。辛酉,諭禮部曰:「朕以官田賦重,十減其三。乃聞異時蠲租詔下,戶部皆不行,甚者戒約有司,不得以詔書為辭。是廢格詔令,使澤不下究也。自今令在必行,毋有所遏。」 夏四月辛丑,免山西逋賦。壬寅,募商中鹽輸粟入邊。六月癸卯,錄囚。癸丑,罷中官入番市馬。是月,作官箴成,凡三十五篇,示百官。 秋八月乙未,敕京官三品以上舉才行文學之士,吏部、都察院黜方面有司不職者。九月庚午,諸將巡邊。是秋,免兩畿及嘉興、湖州水災稅糧。 冬十一月辛酉,召督漕平江伯陳瑄、侍郎趙新等歲終至京議糧賦利弊。 是年,占城、琉球、哈密、哈烈、瓦剌、亦力把里入貢。 八年春正月丁卯,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壬子,錄囚,宥免五千餘人。三月丙辰,賜曹鼐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庚辰,諭內外優卹軍士,違者風憲官察奏罪之。是春,以兩京、河南、山東、山西久旱,遣使振卹。 夏四月戊戌,詔蠲京省被災逋租、雜課,免今年夏稅,賜復一年。理冤獄,減殊死以下,赦軍匠在逃者罪。有司各舉賢良方正一人。巡按御史、按察使糾貪酷吏及使臣生事者。五月丁巳,總兵官都督蕭授討平貴州烏羅蠻。丁卯,山雲討平宜山蠻。六月乙酉,禱雨不應,作閔旱詩示羣臣。辛丑,詔中外疏決罪囚。是夏,復振兩京、河南、山東、山西、湖廣饑,免稅糧。 秋七月壬申,免江西水災稅糧。八月癸巳,汰京師冗官。閏月辛亥,西域貢麒麟。戊午,景星見。禮官請表賀,皆不許。九月乙酉,遣官錄天下重囚。己亥,阿魯台部昝卜寇涼州,總兵官劉廣擊斬之。 冬十二月乙亥,諭法司宥京官過犯。 是年,暹羅、占城、琉球、安南、滿剌加、天方、蘇門答剌、古里、柯枝、阿丹、錫蘭山、佐法兒、甘巴里、加異勒、忽魯謨斯、哈密、瓦剌、撒馬兒罕、亦力把里入貢。 九年春正月辛卯,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庚戌,振鳳陽、淮安、揚州、徐州饑。乙卯,申兩京、山東、山西、河南寬卹之令。三月戊寅,山雲討平思恩叛蠻。 夏四月己未,黎利死,子麟來告喪,命麟權署安南國事。戊辰,錄囚。五月壬午,瘞暴骸。 秋七月甲申,遣給事中、御史、錦衣衞官督捕兩畿、山東、山西、河南蝗。八月庚戌,振湖廣饑。甲子,敕兩京、湖廣、江西、河南巡撫、巡按御史、三司官行視災傷,蠲秋糧十之四。乙丑,罷工部採辦。己巳,瓦剌脫歡攻殺阿魯台,來告捷。九月癸未,自將巡邊。乙酉,度居庸關。丙戌,獵於坌道。乙未,阿魯台子阿卜只俺來歸。丁酉,至洗馬林,閱城堡兵備。己亥,大獵。 冬十月丙午,還宮。丙辰,都督方政討平松潘叛蠻。甲子,罷陝西市馬。丁卯,兩畿、浙江、湖廣、江西饑,以應運南京及臨清倉粟振濟。十一月戊戌,停刑。庚子,免四川被災稅糧。十二月甲子,帝不豫,衞王瞻埏攝享太廟。 是年,暹羅、占城、琉球、蘇門答剌、哈密、瓦剌入貢。 十年春正月癸酉朔,不視朝,命羣臣謁皇太子於文華殿。甲戌,大漸。罷採買、營造諸使。乙亥,崩於乾清宮,年三十有八。遺詔國家重務白皇太后。丁酉,上尊諡,廟號宣宗,葬景陵。 贊曰:仁宗為太子,失愛於成祖。其危而復安,太孫蓋有力焉。即位以後,吏稱其職,政得其平,綱紀修明,倉庾充羨,閭閻樂業,歲不能災。蓋明興至是歷年六十,民氣漸舒,蒸然有治平之象矣。若乃強藩猝起,旋即削平,掃蕩邊塵,狡寇震懾,帝之英姿睿畧,庶幾克繩祖武者歟。 英宗前紀 英宗法天立道仁明誠敬昭文憲武至德廣孝睿皇帝,諱祁鎮,宣宗長子也。母貴妃孫氏。生四月,立為皇太子,遂冊貴妃為皇后。 宣德十年春正月,宣宗崩,壬午,即皇帝位。遵遺詔大事白皇太后行。大赦天下,以明年為正統元年。始罷午朝。丁亥,尚書蹇義卒。辛丑,戶部尚書黃福參贊南京守備機務。二月戊申,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庚戌,尊皇后為皇太后。辛亥,封弟祁鈺為郕王。甲寅,罷諸司冗費。三月戊寅,放教坊司樂工三千八百餘人。辛巳,罷山陵夫役萬七千人。丙申,諭三法司,死罪臨決,三覆奏然後加刑。 夏四月壬戌,以元學士吳澄從祀孔子廟庭。丁卯,以久旱考察布、按二司及府州縣官。戊辰,遣給事中、御史捕畿南、山東、河南、淮安蝗。五月壬午,戶部言浙江、蘇、松荒田稅糧減除二百七十七萬餘石,請加覆覈。帝以覈實必增額為民患,不許。六月丁未,令天下瘞暴骸。辛酉,葬章皇帝於景陵。 秋七月丙子,免山西夏稅之半。八月丙午,減光祿寺膳夫四千七百餘人。九月壬辰,詔督漕總兵及諸巡撫官,歲以八月至京會廷臣議事。是月,王振掌司禮監。 冬十月壬寅,遣使諭阿台朶兒只伯。辛亥,詔天下衞所皆立學。十一月戊辰朔,日有食之。十二月壬子,阿台朶兒只伯犯涼州鎮番,總兵官陳懋敗之於黑山。 是年,琉球中山、暹羅、日本、占城、安南、滿剌加、哈密、瓦剌入貢。 正統元年春正月丙戌,罷銅仁金場。庚寅,發禁軍三萬人屯田畿輔。三月己巳,賜周旋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乙亥,御經筵。 夏四月丁酉朔,享太廟。五月丁卯,阿台朶兒只伯寇肅州。壬辰,設提督學校官。 秋八月甲戌,右都督蔣貴充總兵官,都督同知趙安副之,帥師討阿台朶兒只伯。九月癸卯,遣侍郎何文淵、王佐,副都御史朱與言督兩淮、長蘆、浙江鹽課。欽差巡鹽自此始。庚申,封黎利子麟為安南國王。 冬十一月乙卯,詔京官三品以上舉堪任御史者,四品及侍從言官舉堪任知縣者,各一人。免湖廣被災稅糧。十二月丁丑,以邊議稽緩,下兵部尚書王驥、侍郎鄺埜於獄,尋釋之。乙酉,湖廣、貴州總兵官蕭授討廣西蒙顧十六洞賊,平之。 是年,琉球中山、爪哇、安南、烏斯藏、占城、瓦剌入貢。遣宣德時來貢古里、蘇門答剌十一國使臣還國。 二年春正月甲午,宣宗神主祔太廟。己亥,大同總兵官方政、都指揮楊洪會寧夏、甘肅兵出塞討阿台朶兒只伯。三月甲午,錄囚。戊午,御史金敬撫輯大名及河南、陝西逃民。 夏四月,免河南被災田糧。五月庚寅,兵部尚書王驥經理甘肅邊務。壬寅,刑部尚書魏源經理大同邊務。丁未,免陝西平涼六府旱災夏稅。六月乙亥,以宋胡安國、蔡沈、真德秀從祀孔子廟庭。庚辰,副都御史賈諒、侍郎鄭辰振河南、江北饑。 冬十月甲子,鎮守甘肅左副總兵任禮充總兵官,都督蔣貴、都督同知趙安為左、右副總兵,兵部侍郎柴車,僉都御史曹翼、羅亨信參贊軍務,討阿台朶兒只伯。兵部尚書王驥、太監王貴監督之。十一月乙巳,振河南饑,免稅糧。 是年,琉球中山、撒馬兒罕、暹羅、土魯番、瓦剌、哈密入貢。 三年春三月己亥,京師地震。辛丑,振陝西饑。 夏四月乙卯,王驥、任禮、蔣貴、趙安襲擊阿台朶兒只伯,大破之,追至黑泉還。癸未,立大同馬市。六月癸酉,以旱讞中外疑獄。乙亥,都督方政、僉事張榮同征南將軍黔國公沐晟、右都督沐昂,討麓川叛蠻思任發。 秋七月癸未,下禮部尚書胡濙於獄。辛卯,下戶部尚書劉中敷於獄。尋俱釋之。八月乙亥,以陝西饑,令雜犯死囚以下輸銀贖罪,送邊吏易米,九月癸巳,蠲兩畿、湖廣逋賦。 冬十月癸丑,再振陝西饑。十二月丙辰,下刑部尚書魏源、右都御史陳智等於獄。 是年,榜葛剌貢麒麟,中外表賀。琉球中山、暹羅、占城、瓦剌入貢。 四年春正月壬午,方政破麓川蠻於大寨,追至空泥,敗沒。二月丁巳,總兵官蕭授平貴州計砂叛苗。閏月辛丑,釋魏源、陳智等,復其官,并宥棄交阯王通、馬騏罪。三月己酉,詔赦天下。壬子,賜施槃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庚申,廢遼王貴烚為庶人。丁卯,黔國公沐晟卒於軍。癸酉,增南京及在外文武官軍俸廩。 夏五月庚戌,右都督沐昂為征南將軍,充總兵官,討思任發。丁卯,錄中外囚。六月乙未,京師地震。丁酉,以京畿水災祭告天地,諭羣臣修省。戊戌,下詔寬卹,求直言。 秋七月庚戌,免兩畿、山東、江西、河南被災稅糧。壬申,汰冗官。八月戊戌,增設沿海備倭官。己亥,京師地震。 冬十二月丁丑,都督同知李安充總兵官,僉都御史王翱參贊軍務,討松潘祈命簇叛番。 是年,琉球、占城、安南、瓦剌、榜葛剌、滿剌加、哈密入貢。 五年春正月己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乙亥,侍講學士馬愉、侍講曹鼐入閣預機務。甲申,僉都御史張純、大理少卿李畛振撫畿內流民。三月戊申,建北京宮殿。 夏四月壬申,免山西逋賦。丙戌,祈命簇番降。五月,征麓川,參將張榮敗績於芒市。六月丁丑,免兩畿被災田糧。戊寅,錄囚。 秋七月辛丑,遣刑部侍郎何文淵等分行天下,修備荒之政。壬寅,楊榮卒。八月乙未,令各邊修舉荒政。九月壬寅,蠲雲南逋賦。 冬十一月壬寅,振浙江饑。壬子,免蘇、松、常、鎮、嘉、湖水災稅糧。丁巳,廣西僧楊行祥偽稱建文帝,械送京師,錮錦衣衞獄死。乙丑,沐昂討平師宗叛蠻。十二月壬午,免南畿、浙江、山東、河南被災稅糧。 是年,占城、琉球中山、哈密、烏斯藏入貢。 六年春正月己亥朔,日當食,不見,禮官請表賀,不許。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乙卯,以莊浪地屢震,躬祀郊廟,遣使祭西方嶽鎮。大舉征麓川,定西伯蔣貴為平蠻將軍,都督同知李安、僉事劉聚副之,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三月庚子,下兵部侍郎于謙於獄。 夏四月甲午,以災異遣使省天下疑獄。五月甲寅,刑部侍郎何文淵、大理卿王文錄在京刑獄,巡撫侍郎周忱、刑科給事中郭瑾錄南京刑獄。釋于謙為大理少卿。 秋七月丁未,振浙江、湖廣饑。 冬十月丁丑,戶部尚書劉中敷,侍郎吳璽、陳瑺荷校於長安門,旬餘釋還職。庚寅,免畿內被災稅糧。十一月甲午朔,乾清、坤寧二宮,奉天、華蓋、謹身三殿成,大赦。定都北京,文武諸司不稱行在。癸卯,王驥拔麓川上江寨。癸丑,免河南、山東及鳳陽等府被災稅糧。閏月甲戌,復下劉中敷、吳璽、陳瑺於獄。踰年,釋中敷為民,璽、瑺戍邊。十二月,王驥克麓川,思任發走孟養。丁未,班師。左副總兵李安攻餘賊於高黎貢山,敗績。 是年,占城、瓦剌、哈密入貢。 七年春正月甲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庚申,如天壽山。三月甲子,還宮。乙亥,免陝西屯糧十之五。戊寅,賜劉儼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甲午,振陝西饑。是月,免山西、河南、山東被災稅糧。五月壬申,論平麓川功,進封蔣貴為侯,王驥靖遠伯。戊寅,立皇后錢氏。丁亥,倭陷大嵩所。六月壬子,戶部侍郎焦宏備倭浙江。 秋七月丙寅,振陝西饑民,贖民所鬻子女。八月壬寅,復命王驥總督雲南軍務。九月甲戌,陝西進嘉禾,禮臣請表賀,不許。 冬十月壬辰,兀良哈犯廣寧。乙巳,太皇太后崩。十二月,葬誠孝昭皇后於獻陵。 是年,占城、瓦剌、哈密、琉球中山、安南、爪哇、土魯番、烏斯藏入貢。 八年春正月丁卯,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己丑,汰南京冗官。戊戌,淮王瞻墺來朝。丙午,荊王瞻堈來朝。 夏五月己巳,復命平蠻將軍蔣貴、王驥帥師征麓川思任發子思機發。戊寅,雷震奉天殿鴟吻,敕修省。壬午,大赦。六月丁亥,侍講劉球陳十事,下錦衣衞獄,太監王振使指揮馬順殺之。甲辰,下大理少卿薛瑄於獄。 秋七月戊午,祭酒李時勉荷校於國子監門三日。九月甲子,思機發請降。 冬十一月,宣宗廢后胡氏卒。十二月癸未,免山東復業民稅糧二年。丙戌,駙馬都尉焦敬荷校於長安右門。 是年,占城、安南、瓦剌、哈密、爪哇入貢。 九年春正月甲寅,右都御史王文巡延安、寧夏邊。辛酉,大祀天地於南郊。辛未,成國公朱勇,興安伯徐亨,都督馬亮、陳懷,同太監僧保、曹吉祥、劉永誠、但住分道討兀良哈。二月丙午,王驥擊走思機發,俘其孥以獻。召驥還。三月辛亥朔,新建太學成,釋奠於先師孔子。甲子,朱勇等師還。楊士奇卒。乙丑,叙征兀良哈功,封陳懷平鄉伯,馬亮招遠伯;成國公朱勇等進秩有差。 夏四月丙戌,翰林學士陳循直文淵閣,預機務。丁亥,振沙州及赤斤蒙古饑。五月己未,命法司錄在京刑獄,刑部侍郎馬昂錄南京刑獄。六月壬午,振湖廣、貴州蠻饑。 秋七月己酉,下駙馬都尉石璟於獄。處州賊葉宗畱盜福安銀礦,殺福建參議竺淵,癸丑,免河南被災稅糧。閏月戊寅,復開福建、浙江銀場。甲申,瘞暴骸。壬寅,雷震奉先殿鴟吻。八月庚戌,免陝西被災稅糧,贖民所鬻子女。甲戌,敕邊將備瓦剌也先。九月丁亥,靖遠伯王驥、右都御史陳鎰經理西北邊備。 冬十月丙午朔,日有食之。庚午,兀良哈貢馬謝罪。 是年,兩畿、山東、河南、浙江、湖廣大水,江河皆溢。暹羅、琉球中山、瓦剌、安南、烏斯藏、滿剌加入貢。 十年春正月丙戌,大祀天地於南郊。戊子,詔舉智勇之士。二月丁巳,京師地震。己未,免陝西逋賦。丙寅,兀良哈貢馬,請貸犯邊者罪,不許。壬申,如天壽山。三月丙子,還宮。庚辰,思機發入貢謝罪。庚寅,賜商輅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庚申,詔所在有司飼逃民復業及流移就食者。六月乙丑,振陝西饑,免田租三之二。 秋七月乙未,減糶河南、懷慶倉粟,濟山、陝饑。八月癸丑,免湖廣旱災秋糧。丙辰,免蘇、松、嘉、湖十四府州水災秋糧。 冬十月戊辰,侍讀學士苗衷為兵部侍郎,侍講學士高穀為工部侍郎,竝入閣預機務。十二月丙辰,緬甸獲思任發,斬其首送京師。壬戌,輸河南粟振陝西饑。廣西總兵官安遠侯柳溥討平慶遠叛蠻。 是年,琉球中山、哈密、亦力把里、安南、占城、滿剌加、錫蘭山、撒馬兒罕、烏斯藏入貢。 十一年春正月己卯,大祀天地於南郊。庚辰,予太監王振等弟姪世襲錦衣衞官。二月辛酉,異氣見華蓋、奉天殿,遣官祭告天地。癸亥,詔卹刑獄。三月戊辰,下戶部尚書王佐、刑部尚書金濂、右都御史陳鎰等於錦衣衞獄,尋釋之。壬申,御史柳華督福建、浙江、江西兵討礦賊。癸酉,如天壽山。庚辰,還宮。 夏六月丙辰,京師地震。 秋七月癸酉,增市廛稅鈔。庚辰,楊溥卒。八月戊戌,免湖廣被災秋糧。庚申,下吏部尚書王直等於獄,尋釋之。九月辛巳,廣西瑤叛,執化州知州茅自得,殺千戶汪義。 冬十月甲寅,遣給事中、御史分賚諸邊軍士。十一月壬申,減殊死以下罪。 是年,琉球中山、暹羅、安南、爪哇、回回哈密、占城、亦力把里、撒馬兒罕、烏斯藏入貢。 十二年春正月癸酉,大祀天地於南郊。三月癸亥,如天壽山。庚午,還宮。丙子,免杭、嘉、湖被災秋糧。 夏四月丁巳,免蘇、松、常、鎮被災秋糧。五月己亥,大理少卿張驥振濟寧及淮、揚饑。 秋七月甲辰,敕各邊練軍備瓦剌。八月庚申朔,日有食之。九月乙未,馬愉卒。 是年,琉球中山、安南、占城、瓦剌、爪哇、哈密、暹羅入貢。 十三年春正月丁酉,大祀天地於南郊。三月戊子,詔責孟養宣慰司獻思機發。壬寅,賜彭時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王驥仍總督軍務,都督同知宮聚為平蠻將軍,充總兵官,帥師討思機發。 夏四月,免浙江、江西、湖廣被災秋糧。五月丙戌,遣使捕山東蝗。甲辰,刑部侍郎丁鉉撫輯河南、山東災民。 秋七月乙酉,河決大名,沒三百餘里,遣使蠲振。己酉,河決河南,沒曹、濮、東昌,潰壽張沙灣,壞運道,工部侍郎王永和治之。八月乙卯,福建賊鄧茂七作亂。甲戌,命御史丁瑄捕之。 冬十一月丙戌,寧陽侯陳懋充總兵官,保定伯梁珤、平江伯陳豫副之,太監曹吉祥、王瑾提督火器,刑部尚書金濂參贊軍務,討鄧茂七。甲辰,處州賊流劫金華諸縣。庚戌,永康侯徐安備倭山東。十二月庚午,廣東猺賊作亂。 是年,琉球中山、安南、占城入貢。瓦剌貢使三千人,賞不如例,遂構釁。 十四年春正月甲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乙巳,免浙江、福建銀課。二月丁巳,御史丁瑄、指揮劉福擊斬鄧茂七於延平。己巳,王驥破思機發於金沙江,又破之鬼哭山,班師。辛未,指揮僉事徐恭充總兵官,討處州賊葉宗畱,工部尚書石璞參贊軍務。三月戊子,如天壽山。癸巳,還宮。 夏四月庚戌,處州賊犯崇安,殺都指揮吳剛。壬戌,湖廣、貴州苗賊大起,命王驥討之。乙丑,遣御史十三人同中官督福建、浙江銀課。五月丙戌,陳懋擊破沙縣賊。壬辰,旱,太監金英同法司錄囚。己亥,侍讀學士張益直文淵閣,預機務。庚子,巡按福建御史汪澄棄市,并殺前巡按御史柴文顯。六月庚戌,靖州苗犯辰溪,都指揮高亮戰死。丙辰,南京謹身諸殿災。甲子,修省。詔河南、山西班軍番休者盡赴大同、宣府。乙丑,西寧侯宋瑛總督大同兵馬。己巳,赦天下。戊寅,平鄉伯陳懷,駙馬都尉井源,都督王貴、吳克勤,太監林壽,分練京軍於大同、宣府,備瓦剌。 秋七月己丑,瓦剌也先寇大同,參將吳浩戰死,下詔親征。吏部尚書王直帥羣臣諫,不聽。癸巳,命郕王居守。是日,西寧侯宋瑛、武進伯朱冕與瓦剌戰於陽和,敗沒。甲午,發京師。乙未,次龍虎臺,軍中夜驚。丁酉,次居庸關。辛丑,次宣府。羣臣屢請駐蹕,不許。丙午,次陽和。八月戊申,次大同。鎮守太監郭敬諫,議旋師。己酉,廣寧伯劉安為總兵官,鎮大同。庚戌,師還。丁巳,次宣府。庚申,瓦剌兵大至,恭順侯吳克忠、都督吳克勤戰沒,成國公朱勇、永順伯薛綬救之,至鷂兒嶺遇伏,全軍盡覆。辛酉,次土木,被圍。壬戌,師潰,死者數十萬。英國公張輔,泰寧侯陳瀛,駙馬都尉井源,平鄉伯陳懷,襄城伯李珍,遂安伯陳塤,修武伯沈榮,都督梁成、王貴,尚書王佐、鄺埜,學士曹鼐、張益,侍郎丁鉉、王永和,副都御史鄧棨等,皆死,帝北狩。甲子,京師聞敗,羣臣聚哭於朝,侍講徐珵請南遷,兵部侍郎于謙不可。乙丑,皇太后命郕王監國。戊辰,帝至大同。己巳,皇太后命立皇子見深為皇太子。辛未,帝至威寧海子。甲戌,至黑河。九月癸未,郕王即位,遙尊帝為太上皇帝。 景帝 恭仁康定景皇帝,諱祁鈺,宣宗次子也。母賢妃吳氏。英宗即位,封郕王。 正統十四年秋八月,英宗北狩,皇太后命王監國。丙寅,移通州糧入京師。徵兩畿、山東、河南備倭運糧諸軍入衞,召寧陽侯陳懋帥師還。戊辰,兵部侍郎于謙為本部尚書。令羣臣直言時事,舉人材。己巳,皇太后詔立皇子見深為皇太子。卹陣亡將士。庚午,籍王振家。辛未,右都御史陳鎰撫安畿內軍民。壬申,都督石亨總京營兵。乙亥,諭邊將,瓦剌奉駕至,不得輕出。輸南京軍器於京師。修撰商輅、彭時入閣預機務。是月,廣東賊黃蕭養作亂。九月癸未,王即皇帝位,遙尊皇帝為太上皇帝,以明年為景泰元年,大赦天下,免景泰二年田租十之三。甲申,夷王振族。庚寅,處州賊平。癸巳,指揮僉事季鐸奉皇太后命,達於上皇。甲午,祭宣府、土木陣亡將士竝瘞遺骸。乙未,總兵官安鄉伯張安討廣州賊,敗死。指揮僉事王清被執,死之。辛丑,給事中孫祥、郎中羅通為右副都御史,守紫荊、居庸關。甲辰,遣御史十五人募兵畿內、山東、山西、河南。都督同知陳友帥師討湖廣、貴州叛苗。乙巳,遣使奉書上皇。丙午,苗圍平越衞,調雲南、四川兵會王驥討之。參議楊信民為右僉都御史,討廣東賊。 冬十月戊申,也先擁上皇至大同。壬子,詔諸王勤王。乙卯,于謙提督諸營,石亨及諸將分守九門。丙辰,也先陷紫荊關,孫祥死之,京師戒嚴。丁巳,詔宣府、遼東總兵官,山東、河南、山西、陝西巡撫及募兵御史將兵入援。戊午,也先薄都城,都督高禮、毛福壽敗之於彰義門。己未,右通政王復、太常少卿趙榮使也先營,朝上皇於土城。庚申,徵兵於朝鮮,調河州諸衞土軍入援。于謙、石亨等連敗也先衆於城下。壬戌,寇退。甲子,出紫荊關。丁卯,詔止諸王兵。瓦剌可汗脫脫不花使來。辛未,昌平伯楊洪充總兵官,都督孫鏜、范廣副之,勦畿內餘寇。十一月癸未,修沿邊關隘。辛卯,毛福壽為副總兵,討辰州叛苗。壬辰,上皇至瓦剌。乙未,侍郎耿九疇撫安南畿流民,賜復三年。十二月庚戌,尊皇太后為上聖皇太后。辛亥,王驥為平蠻將軍,充總兵官,討貴州叛苗。都督同知董興為左副總兵,討廣東賊,戶部侍郎孟鑑參贊軍務。癸丑,尊母賢妃為皇太后。甲寅,立妃汪氏為皇后。丙辰,大赦。己未,石亨、楊洪、柳溥分練京營兵。戊辰,祭陣亡官軍於西直門外。 是年,琉球中山、占城、烏斯藏、撒馬兒罕入貢。 景泰元年春正月丁丑朔,罷朝賀。辛巳,城昌平。壬午,享太廟。丙戌,大祀天地於南郊。閏月甲寅,瓦剌寇寧夏。癸亥,詔會試取士毋拘額。庚午,大同總兵官郭登敗瓦剌於沙窩,又追敗之於栲栳山,封登定襄伯。是月,免大名、真定、開封、衞輝被災稅糧。二月戊寅,耕耤田。癸未,懸賞格招陷敵軍民。丙戌,石亨為鎮朔大將軍,帥師巡大同。都指揮同知楊能充遊擊將軍,巡宣府。壬辰,太監喜寧伏誅。三月己酉,瓦剌寇朔州。辛亥,錄土木死事諸臣後。癸丑,瓦剌寇寧夏、慶陽。乙卯,寇朔州。癸亥,免畿內逋賦及夏稅。 夏四月丙子,廣東都指揮李昇、何貴帥兵捕海賊,戰死。辛巳,瓦剌寇大同,官軍擊却之。丁亥,保定伯梁珤代王驥討貴州叛苗。戊子,大理寺丞李茂錄囚南京,考黜百司,訪軍民利病。丙申,瓦剌寇雁門。己亥,都督同知劉安充總兵官,練兵於保定、真定及涿、易、通三州,僉都御史曹泰參贊軍務。庚子,振山東饑。辛丑,振畿內被寇州縣。癸卯,瓦剌寇大同,郭登擊却之。五月乙巳,免山西被災稅糧。瓦剌掠河曲、代州,遂南犯,詔劉安督涿、易諸軍禦之。戊申,瓦剌寇雁門,益黃花鎮戍兵衞陵寢,癸丑,董興擊破廣東賊,黃蕭養伏誅。壬戌,振大同被寇軍民。丙寅,侍郎侯璡、副總兵田禮大破貴州苗。辛未,瓦剌遣使請和。六月壬午,瓦剌寇大同,郭登擊却之。丙戌,也先復擁上皇至大同。丁亥,左都御史陳鎰、王文以鞫太監金英家人不實下獄,尋釋之。戊子,瓦剌寇宣府,都督朱謙、參將紀廣禦却之。戊戌,免山東被災州縣稅糧。己亥,給事中李實、大理寺丞羅綺使瓦剌。 秋七月庚戌,尚書侯璡、參將方瑛破貴州苗,擒其酋獻京師。庚申,右都御史楊善、工部侍郎趙榮使瓦剌。停山西民運糧大同。癸亥,李實、羅綺還。己巳,楊善至瓦剌,也先許上皇歸。八月癸酉,上皇發瓦剌。戊寅,祀社稷。甲申,遣侍讀商輅迎上皇於居庸關。丙戌,上皇還京師,帝迎於東安門,入居南宮,帝帥百官朝謁。庚寅,赦天下。辛卯,刑部右侍郎江淵兼翰林學士,直文淵閣,預機務。九月癸丑,巡撫河南副都御史王來總督湖廣、貴州軍務,討叛苗。 冬十月辛卯,錄囚。癸巳,免畿內逋賦。十一月辛亥,禮部尚書胡濙請令百官賀上皇萬壽節。十二月丙申,復請明年正旦百官朝上皇於延安門。皆不許。 是年,朝鮮貢馬者三。 二年春正月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壬子,詔天下朝覲官當黜者運糧口外。二月辛未,釋奠於先師孔子。辛卯,以星變修省,詔廷臣條議寬卹諸政。癸巳,詔畿內及山東巡撫官舉廉能吏專司勸農,授民荒田,貸牛種。三月壬寅,賜柯潛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乙酉,梁珤、王來等破平越苗,獻俘京師。甲午,瓦剌寇宣府馬營,敕遊擊將軍石彪等巡邊。乙未,命石亨選京營兵操練,尚書石璞總督軍務。五月乙巳,城固原。六月戊辰朔,日當食不見。己卯,詔貴州各衞修舉屯田。 秋七月戊申,普定、永寧、畢節諸苗復叛,梁珤等畱軍討之。八月壬申,南京地震。辛巳,復午朝。九月乙卯,禁諸司起復。 冬十月己丑,免山西被災稅糧。十二月庚寅,禮部左侍郎王一寧、祭酒蕭鎡兼翰林學士,直文淵閣,預機務。是月,也先弒其主脫脫不花。 是年,安南、琉球中山、瓦剌、哈密入貢。 三年春正月丙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乙酉,副都御史劉廣衡錄南京囚。戊子,戶部尚書金濂以違詔下獄,尋釋之。三月戊午,毛福壽討湖廣巴馬苗,克之。 夏五月甲午,廢皇太子見深為沂王,立皇子見濟為皇太子。廢皇后汪氏,立太子母杭氏為皇后。封上皇子見清榮王,見淳許王。大赦天下。丙申,築沙灣堤成。辛丑,河南流民復業者,計口給食五年。乙巳,官顏、孟二氏子孫各一人。六月乙亥,罷各省巡撫官入京議事。是月,大雨,河決沙灣。 秋七月乙未,左都御史王翱總督兩廣軍務。壬寅,王一寧卒。八月乙丑,振徐、兗水災。戊辰,都御史洪英,尚書孫原貞、薛希璉等分行天下,考察官吏。丁丑,振兩畿水災州縣,免稅糧。乙酉,振南畿、河南、山東流民。九月庚寅,江淵起復。辛卯,以南京地震,兩淮大水,河決,命都御史王文巡視安輯。乙未,振兩畿、山東、山西、福建、廣西、江西、遼東被災州縣。閏月癸未,開處州銀場。是月,福建盜起。 冬十月戊戌,左都御史王文兼翰林學士,直文淵閣,預機務。丙辰,都督孫鏜、僉事石彪協守大同,都督同知衞潁,僉事楊能、張欽協守宣府,備也先。十一月己未朔,日有食之。戊辰,都督方瑛平白石崖諸苗。甲戌,安輯畿內、山東、山西逃民,復賦役五年。是月,免山東及淮、徐水災稅糧。十二月癸巳,始立團營,太監阮讓、都督楊俊等分統之,聽于謙、石亨、太監劉永誠、曹吉祥節制。是月,免河南及永平被災秋糧。 是年,瓦剌、琉球中山、爪哇、暹羅、安南、哈密、烏斯藏入貢。 四年春正月辛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戊子,五開、清浪諸苗復叛,梁珤、王來討之。庚戌,免江西去年被災秋糧。三月戊寅,開建寧銀場。 夏四月戊子,築沙灣決口。運南京倉粟振徐州。五月丁巳,發徐、淮倉振饑民。己巳,王文起復。甲戌,徐州復大水,民益饑。發支運及鹽課糧振之。丁丑,發淮安倉振鳳陽。乙酉,沙灣河復決。六月壬辰,吏部尚書何文淵以給事中林聰言下獄,尋令致仕。辛亥,瘞土木、大同、紫荊關暴骸。 秋七月庚辰,停諸不急工役。八月己丑,振河南饑。甲午,也先自立為可汗。 冬十月庚寅,詔天下鎮守、巡撫官督課農桑。甲午,諭德徐有貞為左僉都御史,治沙灣決河。戊戌,也先遣使來。十一月辛未,皇太子見濟薨。十二月乙未,免山東被災稅糧。乙巳,賚邊軍。 是年,琉球中山、安南、爪哇、日本、占城、哈密、瓦剌入貢。 五年春正月戊午,黃河清,自龍門至於芮城。甲子,大祀天地於南郊。壬申,罷福州、建寧銀場。甲戌,平江侯陳豫、學士江淵撫輯山東、河南被災軍民。二月乙巳,以雨暘弗時,詔修省,求直言。三月壬子,賜孫賢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辛酉,學士江淵振淮北饑民。王文撫卹南畿。甲子,總督兩廣副都御史馬昂破瀧水猺。庚辰,緬甸執獻思機發。 夏四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辛卯,方瑛破草塘苗,封瑛南和伯。五月甲子,禮部郎中章綸、御史鍾同以請復沂王為皇太子下錦衣衞獄。六月戊子,錄囚。 秋七月癸酉,振南畿水災。八月丁酉,復命天下巡撫官赴京師議事。九月壬戌,免蘇、松、常、揚、杭、嘉、湖漕糧二百餘萬石。 冬十月庚辰,副都御史劉廣衡巡撫浙江、福建,專司討賊。十一月戊午,罷蘇、松、常、鎮織造採辦。十二月,免南畿、浙江被災稅糧。 是年,安南、琉球中山、爪哇入貢。也先為知院阿剌所殺。 六年春正月戊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壬午,太監王誠同法司、刑科錄囚。大理少卿李茂等錄南京、浙江囚。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辛巳,敕戶、兵二部及兩畿、山東、河南、浙江、湖廣撫、按、三司官條寬卹事,罷不急諸務。五月己巳,禱雨於南郊。六月乙亥,宋儒朱熹裔孫梃為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癸未,河決開封。 秋七月乙亥,沙灣決口隄成。庚寅,以南京災異屢見,敕羣臣修省。八月庚申,南京大理少卿廖莊以請復沂王為皇太子,杖於闕下,并杖章綸、鍾同於獄,同卒。九月乙亥,振蘇、松饑民米麥一百餘萬石。 冬十月戊午,免陝西被災稅糧。十一月乙亥,南和伯方瑛為平蠻將軍充總兵官,討湖廣苗。十二月己巳,免南畿被災秋糧。 是年,琉球中山、暹羅、哈密、滿剌加入貢。 七年春正月己卯,尚書石璞撫安湖廣軍民。壬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庚申,皇后崩。甲子,營壽陵。三月戊寅,免雲南被災稅糧。 夏五月戊寅,以水旱災異,敕內外諸臣修省。辛卯,宋儒周敦頤裔孫冕為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六月庚申,葬肅孝皇后。 冬十月癸卯,振江西饑。十二月己亥,方瑛大破湖廣苗。戊午,振畿內、山東、河南水災。癸亥,帝不豫,罷明年元旦朝賀。是冬,免畿內、山東被災稅糧,並蠲逋賦。 是年,琉球中山、撒馬兒罕、烏斯藏入貢。 八年春正月戊辰,免江西被災稅糧。丁丑,帝輿疾宿南郊齋宮。己卯,羣臣請建太子,不聽。壬午,武清侯石亨、副都御史徐有貞等迎上皇復位。二月乙未,廢帝為郕王,遷西內,皇太后吳氏以下悉仍舊號。癸丑,王薨於西宮,年三十。諡曰戾。毀所營壽陵,以親王禮葬西山,給武成中衞軍二百戶守護。 成化十一年十二月戊子,制曰:「朕叔郕王踐阼,戡難保邦,奠安宗社,殆將八載。彌畱之際,奸臣貪功,妄興讒構,請削帝號。先帝旋知其枉,每用悔恨,以次抵諸奸於法,不幸上賓,未及舉正。朕敦念親親,用成先志,可仍皇帝之號,其議諡以聞。」遂上尊諡。敕有司繕陵寢,祭饗視諸陵。 贊曰:景帝當倥傯之時,奉命居攝,旋正大位以繫人心,事之權而得其正者也。篤任賢能,勵精政治,強寇深入而宗社乂安,再造之績良云偉矣。而乃汲汲易儲,南內深錮,朝謁不許,恩誼恝然。終於輿疾齋宮,小人乘間竊發,事起倉猝,不克以令名終。惜夫! 英宗後紀 天順元年春正月壬午,昧爽,武清侯石亨,都督張輗、張軏,左都御史楊善,副都御史徐有貞,太監曹吉祥以兵迎帝於南宮,御奉天門,朝百官。徐有貞以原官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日中,御奉天殿即位。下兵部尚書于謙、大學士王文錦衣衞獄。太常寺卿許彬、大理寺卿薛瑄為禮部侍郎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丙戌,詔赦天下,改景泰八年為天順元年。論奪門迎復功,封石亨忠國公,張軏太平侯,張輗文安伯,楊善興濟伯,曹吉祥嗣子欽都督同知。丁亥,殺于謙、王文,籍其家。陳循、江淵、俞士悅謫戍,蕭鎡、商輅除名。己丑,復論奪門功,封孫鏜懷寧伯,董興海寧伯,欽天監正湯序禮部右侍郎,官舍旂軍晉級者凡三千餘人。辛卯,罷巡撫提督官。壬辰,榜于謙黨人示天下。甲午,殺昌平侯楊俊。二月乙未朔,廢景泰帝為郕王。庚子,高穀致仕。湯序請除景泰年號,不許。癸卯,吏部侍郎李賢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殺都督范廣。戊申,柳溥破廣西蠻。癸丑,郕王薨。戊午,方瑛、石璞大破湖廣苗。召璞還。壬戌,免南畿被災秋糧。三月己巳,復立長子見深為皇太子,封皇子見潾為德王,見澍秀王,見澤崇王,見浚吉王。癸酉,封徐有貞武功伯。乙亥,大賚文武軍民。庚辰,賜黎淳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石亨為征虜副將軍,勦寇延綏。丁亥,振山東饑。 夏四月甲午朔,以災異數見求直言。乙未,免浙江被災稅糧。丁酉,方瑛攻銅鼓藕洞苗,悉平之。丁未,錄囚。癸丑,罷團營。乙卯,孛來寇寧夏,參將种興戰死。五月辛未,安遠侯柳溥備宣、大邊。是月,以石亨言下御史楊瑄、張鵬獄。六月甲午,下右都御史耿九疇、副都御史羅綺錦衣衞獄。己亥,下徐有貞、李賢錦衣衞獄。是日,大風雨雹,壞奉天門鴟吻,敕修省。庚子,徐有貞、李賢、羅綺、耿九疇謫外任,楊瑄、張鵬戍邊。通政司參議兼侍講呂原入閣預機務。壬寅,薛瑄致仕。癸卯,修撰岳正入閣預機務。甲辰,復李賢為吏部侍郎。乙巳,巡撫貴州副都御史蔣琳坐于謙黨棄市。 秋七月乙丑,復下徐有貞於獄。丙寅,承天門災。丁卯,躬禱於南郊。戊辰,敕修省。庚午,李賢復入閣。改許彬南京禮部侍郎。辛未,出岳正為欽州同知,尋下獄,謫戍。癸酉,大赦。癸未,放徐有貞於金齒。辛卯,大賚諸邊軍士。八月甲午,以彗星屢見,躬禱於上帝。九月甲子,太常少卿彭時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 冬十月丁酉,賜王振祭葬,立祠曰「旌忠」。壬寅,徵江西處士吳與弼。丙辰,釋建文帝幼子文圭及其家屬,安置鳳陽。十一月甲戌,廣西總兵官朱瑛討田州叛蠻。己丑,免山東被災夏稅。十二月壬辰,封曹欽昭武伯。辛丑,安遠侯柳溥充總兵官,禦孛來於甘、涼。 是年,琉球中山、安南、暹羅、占城、哈密、烏斯藏入貢。 二年春正月辛酉,兵部尚書陳汝言有罪下獄。乙丑,享太廟。甲戌,大祀天地於南郊。己卯,上皇太后尊號。二月戊申,開雲南、福建、浙江銀場。中官市雲南珍寶。閏月己卯,瘞土木暴骸。 夏四月,復設巡撫官。五月壬寅,授處士吳與弼左諭德,辭不拜,尋送還鄉。 秋七月癸卯,定遠伯石彪為平夷將軍,充總兵官,禦寇寧夏。八月戊辰,孛來寇鎮番。 冬十月甲子,獵南海子。壬午,武平伯陳友為征夷將軍,充總兵官,勦寇寧夏。十一月甲寅,免山東秋糧。 是年,安南、烏斯藏、占城、哈密入貢。 三年春正月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甲辰,定遠伯石彪、彰武伯楊信敗孛來於安邊營,都督僉事周賢、都指揮李鑑戰死。進彪為侯。二月丁卯,遣御史及中官採珠廣東。 夏四月壬子,巡撫兩廣僉都御史葉盛破瀧水猺。己巳,南和侯方瑛克貴州苗。六月辛酉,復命巡撫官以八月集京師議事。 秋八月庚戌,石彪有罪,下錦衣衞獄。己未,禁文武大臣、給事中、御史、錦衣衞官往來交通,違者依鐵榜例論罪。乙亥,免湖廣被災秋糧。 冬十月己未,幸南海子。庚午,石亨以罪罷。諸奪門冒功者許自首改正。是月,命法司會廷臣,每歲霜降錄囚,後以為常。十一月癸巳,振湖廣饑。 是年哈密、疏球中山、錫蘭山、滿剌加入貢。 四年春正月丁亥,大祀天地於南郊。癸卯,石亨有罪下獄,尋死。二月壬子,獞陷梧州。丁卯,石彪棄市。三月庚辰,賜王一夔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戊戌,免南畿被災秋糧。 夏四月己酉,分遣內臣督浙江、雲南、福建、四川銀課。壬子,襄王瞻墡來朝。五月壬午,免畿內、浙江被災秋糧。己亥,罷中官督蘇、杭織造。六月癸亥,免湖廣被災稅糧。 秋七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辛卯,自五月雨至是月,淮水決,沒軍民田廬,遣使振卹。八月甲子,孛來三道入寇,大同總兵官李文、宣府總兵官楊能禦之。癸酉,孛來入雁門,掠忻、代、朔諸州。九月庚辰,孛來圍大同右衞。庚寅,撫寧伯朱永,都督白玉、鮑政備宣府邊。甲午,免江西被災秋糧。 冬十月甲子,閱京營將領騎射於西苑。戊辰,幸南海子。十一月丁酉,閱隨操武臣騎射於西苑。閏月己未,幸鄭村壩,閱甲仗軍馬。 是年,疏球中山、安南、占城、爪哇、哈密、烏斯藏入貢。 五年春正月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己卯,免山東被災稅糧。丙申,都督僉事顏彪為征夷將軍,充總兵官,討兩廣猺賊。三月壬子,免蘇、松、常、鎮被災稅糧。甲寅,湖廣、貴州總兵官李震會廣西軍勦猺、獞,悉破之。 夏四月癸巳,兵部侍郎白圭督陝西諸邊,討孛來。五月丁未,免河南被災秋糧。六月丙子,孛來寇河西,官軍敗績。壬午,兵部尚書馬昂總督軍務,懷寧伯孫鏜充總兵官,帥京營軍禦之。 秋七月庚子,總督京營太監曹吉祥及昭武伯曹欽反,左都御史寇深、恭順侯吳瑾被殺,懷寧伯孫鏜帥兵討平之。癸卯,磔吉祥於市,夷其族,其黨湯序等悉伏誅。丁未,免南畿被災稅糧。庚戌,大赦,求直言。丁巳,河決開封,侍郎薛遠往治之。戊午,都督馮宗充總兵官,禦寇於河西,兵部侍郎白圭、副都御史王竑參贊軍務。辛酉,孛來上書乞和。九月壬戌,京師地震有聲。 冬十月壬申,以西邊用兵,令河南、山西、陝西士民納馬者予冠帶。十一月丁酉朔,日有食之。壬戌,幸南海子。 是年,安南、疏球中山、哈密、亦力把里入貢。 六年春正月丁未,大祀天地於南郊。戊申,孛來遣使入貢。二月癸酉,諭孛來。三月癸丑,召馮宗等還。 夏四月壬申,免河南被災秋糧。五月庚子,顏彪討平兩廣諸猺。己未,免陝西被災秋糧。六月戊辰,淮王祁銓來朝。 秋七月,淮安海溢。九月乙未,皇太后崩。 冬十一月甲午,葬孝恭章皇后。 是年,琉球中山、哈密、烏斯藏、暹羅入貢。 七年春正月丙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壬戌,詹事陳文為禮部侍郎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三月壬寅,旱,詔行寬卹之政,停各處銀場。 夏四月壬午,逮宣、大巡按御史李蕃,荷校於長安門,尋死。丙戌,復遣中官督蘇、杭織造。五月己丑朔,日有食之。甲寅,遼東巡按御史楊璡以擅撻軍職逮治。六月丁卯,逮山西巡按御史韓祺,荷校於長安門,數日死。 秋七月庚戌,免陝西被災稅糧。閏月甲戌,上宣宗廢后胡氏尊諡。戊寅,命湖廣、貴州會師討洪江叛苗。九月甲戌,敕廣東總兵官歐信會廣西兵討猺賊。 冬十月丁酉,振西安諸府饑。丁未,巡撫廣西僉都御史吳楨節制兩廣諸軍,討猺賊。十一月癸酉,賊陷梧州,致仕布政使宋欽死之。壬午,下右都御史李賓、副都御史林聰於錦衣衞獄。十二月辛卯,下刑部尚書陸瑜,侍郎周瑄、程信於錦衣衞獄,尋釋之。 是年,琉球中山、哈密、安南、烏斯藏入貢。 八年春正月乙卯,帝不豫。己未,皇太子攝事於文華殿。己巳,大漸,遺詔罷宮妃殉葬。庚午,崩,年三十有八。三月乙未,上尊諡,廟號英宗,葬裕陵。 贊曰:英宗承仁、宣之業,海內富庶,朝野清晏。大臣如三楊、胡濙、張輔,皆累朝勳舊,受遺輔政,綱紀未弛。獨以王振擅權開釁,遂至乘輿播遷。乃復辟而後,猶追念不已,抑何其惑溺之深也。前後在位二十四年,無甚稗政。至於上恭讓后諡,釋建庶人之繫,罷宮妃殉葬,則盛德之事可法後世者矣。 憲宗一 憲宗繼天凝道誠明仁敬崇文肅武宏德聖孝純皇帝,諱見深,英宗長子也。母貴妃周氏。初名見濬。英宗畱瓦剌,皇太后命立為皇太子。景泰三年,廢為沂王。天順元年,復立為皇太子,改名見深。 天順八年正月,英宗崩。乙亥,即皇帝位。以明年為成化元年,大赦天下。免明年田租三之一。浙江、江西、福建、陝西、臨清鎮守內外官,諸邊鎮守內官,正統間所無者悉罷之。下番使者、緝事官校皆召還。二月庚子,始以內批授官。三月甲寅朔,尊皇后為慈懿皇太后,貴妃周氏為皇太后。戊午,放宮人。丙寅,毀錦衣衞新獄。庚午,賜彭教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癸酉,詔內閣九卿考覈天下方面官。戊寅,復立團營。 夏四月癸未朔,日當食,不見。五月丁巳,大風雨雹,敕羣臣修省。庚申,葬睿皇帝於裕陵。 秋七月壬申,立吳氏為皇后。八月癸未,御經筵。甲申,命儒臣日講。癸卯,廢皇后吳氏。下太監牛玉於獄。 冬十月壬辰,立王氏為皇后。甲辰,立武舉法。十二月甲辰,免京官雜犯罪。 是年,兩畿、川、廣、荊、襄盜賊大起,道路不通。安南、烏斯藏入貢。 成化元年春正月乙卯,享太廟。己未,大祀天地於南郊。甲子,都督同知趙輔為征夷將軍,充總兵官,僉都御史韓雍贊理軍務,討廣西叛猺。二月戊子,祭社稷。甲午,耕耤田。三月庚戌,四川山都掌蠻亂。丁巳,釋奠於先師孔子。 夏五月辛酉,大雨雹。壬戌,避正殿減膳,敕羣臣修省。 秋七月己酉,免天下軍衞屯糧十之三。甲子,振兩畿、浙江、河南饑。八月丁丑,工部侍郎沈義、僉都御史吳琛振撫兩畿饑民。辛巳,瘞暴骸。庚寅,毛里孩犯延綏,總兵官房能敗之。 冬十二月癸卯,撫寧伯朱永為靖虜將軍,充總兵官,太監唐慎監軍,工部尚書白圭提督軍務,討荊、襄賊。是月,韓雍大破大藤峽猺,改名峽曰「斷藤」。 是年,琉球、哈密、爪哇、烏斯藏入貢。 二年春正月戊申,罷團營。乙卯,大祀天地於南郊。辛酉,英宗神主祔太廟。二月癸未,禮部侍郎鄒幹巡視畿內饑民。三月甲辰,賜羅倫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己酉,李賢父卒,乞終制,不許。乙卯,朱永大破荊、襄賊劉通於南漳。閏月癸酉,振南畿饑。乙未,朱永擊擒劉通,其黨石龍遁,轉掠四川。 夏五月癸酉,修撰羅倫以論李賢起復謫福建市舶司提舉。己卯,禁侵損古帝王、忠臣、烈士、名賢陵墓。六月甲辰,趙輔師還。乙巳,免今年天下屯糧十之三。壬子,楊信為平虜將軍,充總兵官,太監裴當監督軍務,禦寇延綏。 秋七月辛巳,封弟見治為忻王,見沛徽王。戊戌,毛里孩犯固原。八月丁巳,犯寧夏,都指揮焦政戰死。丁卯,諭祭于謙,復其子冕官。 冬十月丁未,朱永擊擒石龍,賊平,進永爵為侯。十二月甲寅,李賢卒。丙辰,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劉定之入閣預機務。是月,斷藤峽賊復起。 是年,哈密、琉球、安南、烏斯藏、瓦剌入貢。 三年春正月己卯,大祀天地於南郊。丙申,撫寧侯朱永為平胡將軍,充總兵官,會楊信討毛里孩。二月丁酉朔,日有食之。丁巳,湖廣總兵官李震討破靖州苗。三月戊辰,召商輅為兵部侍郎,復入閣。己巳,毛里孩犯大同。辛巳,復開浙江、福建、四川、雲南銀場,以內臣領之。 夏四月,四川地屢震,自去年六月至於是月。乙巳,錄囚。癸丑,復立團營。六月戊申,雷震南京午門,敕羣臣修省。辛酉,襄城伯李瑾為征夷將軍,充總兵官,兵部尚書程信提督軍務,太監劉恒監軍,討山都掌蠻。 秋七月乙酉,停河南採辦。九月辛未,振湖廣、江西饑。 冬十二月庚子,左庶子黎淳追論景泰廢立事,帝曰:「景泰事已往,朕不介意,且非臣下所當言。」切責之。辛丑,杖編修章懋、黃仲昭,檢討莊昹,謫官有差。是月,程信破山都掌蠻,平之。 是年,琉球、哈密、占城、烏斯藏入貢。朝鮮獻海青、白鵲,諭毋獻。 四年春正月甲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三月甲子,免湖廣被災秋糧。甲申,詔中外勢家毋得擅請田土。 夏四月丁巳,錄囚。陳文卒。五月癸未,遣使錄天下囚。六月丙午,免江西被災秋糧。辛亥,開城賊滿俊反,陝西總兵官寧遠伯任壽、巡撫都御史陳价討之。甲寅,慈懿皇太后崩。 秋七月癸酉,都督同知劉玉為平虜副將軍,充總兵官,太監劉祥監軍,副都御史項忠總督軍務,討滿俊。八月癸巳,京師地震。乙卯,朱永代劉玉為總兵官。是月,任壽、陳价、寧夏總兵官廣義伯吳琮及滿俊戰,敗績,都指揮蔣泰、申澄被殺。九月庚申,葬孝莊睿皇后於裕陵。辛酉,振陝西饑。壬申,以地震、星變下詔自責,敕羣臣修省。甲申,給事中董旻、御史胡深等九人請罷商輅及禮部尚書姚夔,下獄,杖之。 冬十月乙未,項忠敗賊於石城,伏羌伯毛忠戰死。十一月,項忠擊擒滿俊,送京師,伏誅。壬戌,毛里孩犯遼東,指揮胡珍戰沒。十二月己酉,遼東總兵官趙勝奏:「十一月初六日,虜賊千餘攻指揮傅斌營,指揮胡珍率軍來援,被賊射死。」毛里孩犯延綏,都指揮僉事許寧擊敗之。 是年,琉球、烏斯藏、哈密、日本、滿剌加入貢。 五年春正月乙丑,大祀天地於南郊。三月辛丑,賜張昇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五月辛丑,禮部侍郎萬安兼翰林院學士,入閣預機務。六月癸丑朔,日有食之。辛酉,錄囚。 秋八月辛酉,劉定之卒。 冬十一月乙未,毛里孩犯延綏。 是年冬,阿羅出入居河套。琉球、哈密、烏斯藏、滿剌加、安南、土魯番入貢。 六年春正月己丑,大祀天地於南郊。己亥,大同總兵官楊信敗毛里孩於胡柴溝。二月辛未,大理寺少卿宋旻,侍郎曾翬、原傑、黃琛,副都御史滕昭巡視畿南、浙江、河南、四川、福建,考察官吏,訪軍民疾苦。其餘直省有巡撫等官者,命亦如之。丁丑,禱雨於郊壇。戊寅,振廣西饑。三月甲申,免湖廣、山東被災稅糧。壬寅,詔延綏屯田。朱永為平虜將軍,充總兵官,太監傅恭、顧恒監軍,王越參贊軍務,備阿羅出於延綏。 夏五月丙申,振畿內、山東、河南饑。丁酉,王越敗阿羅出於延綏東路。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秋七月壬午,朱永敗阿羅出於雙山堡。丙戌,都御史項忠、侍郎葉盛振畿輔饑民。都督李昹撫治屯營。甲辰,總兵官房能敗阿羅出於開荒川。是月,免南畿、四川被災稅糧。八月辛亥,振山西饑。癸丑,以水旱相仍,下詔寬卹。 冬十月,免畿內、河南、山東被災稅糧。十一月癸未,荊、襄流民作亂,項忠總督河南、湖廣、荊、襄軍務討之。是月,孛羅忽渡河與阿羅出合。十二月庚戌,遣使十四人分振畿輔。 是年,琉球、哈密、烏斯藏入貢。 七年春正月辛巳,命京官五品以上及給事中、御史各舉堪州縣者一人。丙戌,大祀天地於南郊。 夏四月己巳,錄囚。五月辛巳,瘞京師暴骸。 秋八月甲辰,振山東、浙江水災。閏九月己未,浙江潮溢,漂民居、鹽場,遣工部侍郎李顒往祭海神,修築堤岸。 冬十月乙亥,王恕為刑部侍郎,總理河道。十一月甲寅,立皇子祐極為皇太子,大赦。己未,荊、襄賊平,流民復業者一百四十餘萬人。十二月甲戌,彗星見,下詔自責,敕羣臣修省,條時政得失。壬午,彗星入紫微垣,避正殿,撤樂,御奉天門聽政。癸未,召朱永還,王越總督延綏軍務。辛卯,減死罪以下。 是年,癿加思蘭入居河套,與阿羅出合。安南黎灝攻占城,破之。琉球、安南入貢。 八年春正月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癸亥,皇太子薨。是月,延綏參將錢亮禦毛里孩於安邊營,敗績,都指揮栢隆、陳英戰死。癿加思蘭犯固原、平涼。三月癸丑,賜吳寬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京師久旱,運河水涸。癸酉,遣使禱於郊社、山川、淮瀆、東海之神。乙酉,錄囚。丁亥,遣使錄天下囚。五月癸丑,武靖侯趙輔為平虜將軍,充總兵官,節制各邊軍馬,同王越禦癿加思蘭。 秋九月丙午,諭安南黎灝還占城侵地。 冬十一月己酉,寧晉伯劉聚代趙輔為將軍,屯延綏。十二月癸酉,振京師饑民。 是年,孛羅忽、癿加思蘭屢入安邊營、花馬池,犯固原、寧夏、平涼、臨鞏、環慶,南至通渭。琉球、哈密、安南入貢。 九年春正月丁未,大祀天地於南郊。壬子,劉聚、王越敗癿加思蘭於漫天嶺。是月,土魯番速檀阿力破哈密,據之。 夏四月辛酉朔,日有食之。甲子,福餘三衞寇遼東,總兵官歐信擊敗之。戊辰,盡免山東稅糧。瘞京畿暴骸。壬午,閱武臣騎射於西苑。 秋七月壬辰,巡撫延綏都御史余子俊敗癿加思蘭於榆林澗。九月辛卯,鎮守浙江中官李義杖殺寧波衞指揮馬璋,詔勿問。庚子,王越襲滿都魯、孛羅忽、癿加思蘭於紅鹽池,大破之。諸部漸出河套。 冬十一月丁酉,復閱騎射於西苑。 是年,免湖廣、畿內、山西、南畿、陝西被災稅糧。振畿內、陝西饑,振山西者再,山東者三。哈密、琉球、暹羅入貢。 十年春正月丁亥朔,振京師貧民。丁酉,大祀天地於南郊。癸卯,王越總制延綏、甘肅、寧夏三邊,駐固原。丙午,召劉聚還。三月,免南畿、湖廣被災秋糧。 夏五月戊申,申藏妖書之禁。是月,免山西、陝西被災秋糧。閏六月乙巳,築邊墻自紫城砦至花馬池。 秋七月甲寅,免江西被災秋糧。八月辛卯,都督同知趙勝為平虜將軍,充總兵官,太監劉恒、覃平監軍,討癿加思蘭。九月癸丑朔,日有食之。乙卯,免南畿水災秋糧。 冬十一月丙子,免河南被災稅糧。十二月己丑,罷寶慶諸府採金。甲午,錄妖書名示天下。 是年,琉球、烏斯藏、土魯番入貢。 十一年春正月癸亥,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甲申,禁酷刑。三月壬子,賜謝遷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辛未,彭時卒。 夏四月乙酉,吏部侍郎劉珝、禮部侍郎劉吉並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壬辰,乾清門災。己亥,錄囚。五月癸酉,免湖廣被災秋糧。 秋八月辛巳,浚通惠河。丁亥,滿都魯、癿加思蘭遣使來朝。九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冬十一月癸丑,立皇子祐樘為皇太子,大赦。十二月戊子,復郕王帝號。丁酉,申自宮之禁。 是年,土魯番、琉球、暹羅、滿剌加、安南入貢。命琉球貢使二年一至。 憲宗二 十二年春正月辛亥,南京地震有聲。戊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甲午,敕羣臣修省。三月壬子,減內府供用物。壬戌,李震大破靖州苗。 夏五月丁卯,副都御史原傑撫治荊、襄流民。庚申,錄囚。 秋七月庚戌,黑眚見。乙丑,躬禱天地於禁中,以用度不節、工役勞民、忠言不聞、仁政不施四事自責。戊辰,遣使錄天下囚。 冬十月辛巳,京師地震。十一月,巡撫四川都御史張瓚討灣溪苗,破之。十二月己丑,置鄖陽府,設行都司衞所,處流民。 是年,土魯番、撒馬兒罕、琉球、烏斯藏入貢。 十三年春正月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己巳,置西廠,太監汪直提督官校刺事。 夏四月,汪直執郎中武清、樂章,太醫院院判蔣宗武,行人張廷綱,浙江布政使劉福下西廠獄。五月甲戌,執左通政方賢下西廠獄。丙子,大學士商輅、尚書項忠請罷西廠,從之。六月甲辰,罷項忠為民。庚戌,復設西廠。丁巳,商輅致仕。 秋八月壬戌,錦衣衞官校執工部尚書張文質繫獄,帝知而釋之。 冬十月戊申,復立哈密衞於苦峪谷,給土田牛種。十一月,張瓚破松潘疊溪苗。 是年,免浙江、山東、河南、江西、福建被災稅糧。振山東、南畿州縣饑。安南、琉球、烏斯藏、暹羅、日本入貢。滿都魯、癿加思蘭各遣使貢馬。 十四年春正月甲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三月戊辰,免浙江被災秋糧。己卯,賜曾彥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辛巳,罷烏撒衞銀場。丙戌,復開遼東馬市。丁亥,以浙江饑罷採花木。 夏四月丁酉,免南畿、山東被災秋糧。六月癸卯,太監汪直行遼東邊。 秋七月丁丑,遣使振畿南、山東饑。八月癸巳,以直隸、山東災傷,詔六部條卹民事宜。南京刑部侍郎金紳巡視江西水災。庚戌,免湖廣被災秋糧。甲寅,下巡撫蘇、松副都御史牟俸於錦衣衞獄,謫戍。十二月甲午,免畿內被災秋糧。 是年,占城、烏斯藏、撒馬兒罕入貢。 十五年春正月丁卯,大祀天地於南郊。辛巳,振山東饑,免秋糧。二月,免湖廣被災秋糧。甲寅,詔修開國勳臣墓,無後者置守塚一人。 夏四月丙午,免南畿被災稅糧。壬子,下駙馬都尉馬誠於錦衣衞獄。五月壬戌,汪直劾侍郎馬文升,下文升獄,謫戍。癸酉,以馬文升、牟俸事,杖給事中李俊、御史王濬五十六人於闕下。己卯,免湖廣、河南被災稅糧。 秋七月癸酉,汪直行大同、宣府邊。 冬十月丁亥,撫寧侯朱永為靖虜將軍,充總兵官,汪直監軍,禦伏當加。十二月辛未,論功封朱永保國公,加汪直歲祿,陞賞者二千六百餘人。是月,免四川、江西被災稅糧。 是年,琉球、安南、烏斯藏入貢。 十六年春正月甲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丁酉,保國公朱永為平虜將軍,充總兵官,王越提督軍務,汪直監軍,禦亦思馬因於延綏。二月癸酉,免湖廣被災稅糧。戊寅,王越襲亦思馬因於威寧海子,破之。三月戊子,以歲歉減光祿寺供用物。 夏六月癸丑,禁勢家侵占民田。 秋八月辛酉,申存卹孤老之令。 冬十二月庚申,亦思馬因犯大同。丙寅,朱永、汪直、王越帥京軍禦之。是月,總督兩廣軍務都御史朱英、總兵官平鄉伯陳政討廣西猺,破之。 是年,免兩畿、湖廣、河南、山東、雲南被災稅糧。琉球、暹羅、蘇門答剌、土魯番、撒馬兒罕入貢。 十七年春正月丙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壬戌,覈天下庫藏出納之數。是月,免浙江、山西被災稅糧。三月辛卯,賜王華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庚申,以久旱風霾敕羣臣修省。戊辰,諭法司慎刑獄。太監懷恩同法司錄囚,自是每五歲遣內臣審錄以為常。癸酉,亦思馬因犯宣府。五月己亥,汪直監督軍務,王越為平胡將軍,充總兵官,禦之。 秋七月甲戌,免南畿被災秋糧。甲午,命所在鎮守總兵、巡撫聽汪直、王越節制。 冬十月壬戌,振河南饑。十一月戊子,取太倉銀三分之一入內庫。 是年,安南、占城、滿剌加、烏斯藏入貢。安南黎灝侵老撾宣慰司,賜敕諭之。 十八年春正月壬午,大祀天地於南郊。庚寅,劉吉起復。三月已巳朔,振南畿饑。壬申,罷西廠。 夏四月癸丑,罕慎復哈密城。甲子,免山西被災夏稅。五月,免山東、南畿被災稅糧。六月壬寅,亦思馬因犯延綏,汪直、王越調兵禦敗之。 秋八月癸丑,遣使振畿內、山東饑。辛酉,免河南被災稅糧。閏月壬申,倉副使應時用請罷饒州燒造御器內臣,下獄,贖還職。 冬十一月,免畿內、陝西、遼東被災秋糧。十二月庚午,御製文華大訓成。 是年,琉球、哈密、暹羅、土魯番、烏斯藏入貢。 十九年春正月丙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三月丙辰,免湖廣被災稅糧。 夏四月丁丑,免河南被災稅糧。六月乙亥,汪直有罪,調南京御馬監。丁丑,陳政破廣西猺。 秋七月辛丑,迤北小王子犯大同。癸卯,總兵官許寧禦之,敗績。己未,朱永為鎮朔大將軍,充總兵官,帥京軍禦之。八月甲子,犯宣府,巡撫都御史秦紘、總兵官周玉禦却之。乙丑,戶部侍郎李衍、刑部侍郎何喬新巡視邊關。壬申,謫汪直為奉御,其黨王越、戴縉等貶黜有差。是月,朱永敗寇於大同、宣府。 冬十月壬申,召朱永還。 是年,撒馬兒罕貢獅子。 二十年春正月庚寅,京師地震。壬辰,敕羣臣修省。詔減貢獻,飭備邊,罷營造,理冤獄,寬銀課、工役、馬價,卹大同陣亡士卒。丁酉,大祀天地於南郊。三月庚寅,賜李旻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己酉,太監張善監督軍務,定西侯蔣琬充總兵官,同總督尚書余子俊備大同、宣府。 夏四月戊午,錄囚。五月甲午,再錄囚,減死罪以下。六月,免南畿、陝西被災稅糧。 秋九月乙酉朔,日有食之。是月,寇復入居河套。是秋,陝西、山西大旱饑,人相食。停歲辦物料,免稅糧,發帑轉粟,開納米事例振之。 冬十月丁巳,杖刑部員外郎林俊、都督府經歷張黻,並謫官。癸酉,罷雲南元江諸府銀坑。十二月,免山西、河南被災夏稅。 是年,安南、日本、琉球、哈密、土魯番入貢。 二十一年春正月甲申朔,星變。丙戌,詔羣臣極言時政。庚寅,赦天下。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乙巳,遣侍郎李賢、何喬新、賈俊振陝西、山西、河南饑。二月己未,放免傳奉文武官五百六十餘人。丁丑,免陝西被災稅糧。 夏四月戊午,以泰山屢震遣使祭告。壬戌,轉漕四十萬石,振陝西饑。是月,免南畿、山東被災稅糧。五月壬戌,京師地震。丙子,振京師饑民。六月辛巳,令武臣納粟襲職。癸未,詔盛暑祁寒廷臣所奏毋得過五事。 秋八月己卯朔,日有食之。九月甲子,劉珝致仕。 冬十月,免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被災稅糧。十一月丙寅,京師地震。十二月甲申,詹事彭華為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甲午,振南畿饑。是冬,小王子犯蘭州、莊浪、鎮番、涼州。 是年,哈密、烏斯藏入貢。 二十二年春正月己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乙丑,免河南被災秋糧。二月庚辰,免畿南及湖廣被災秋糧。 夏四月乙未,清畿內勳戚莊田。六月,免南畿、陝西被災稅糧。乙亥,敕羣臣修舉職業。甲午,諭法司慎刑。 秋七月,小王子犯甘州,指揮姚英等戰死。九月,免河南、廣東被災稅糧。丁卯,兵部左侍郎尹直為戶部侍郎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 冬十一月癸丑,占城為安南所侵,王子古來來奔。十二月,免江西、廣西被災稅糧。 是年,哈密、琉球入貢。 二十三年春正月,免陝西、湖廣被災稅糧。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乙酉,副都御史邊鏞、邊政司參議田景賢巡視大同諸邊。三月丁未,彭華致仕。丁巳,賜費宏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癸亥,免山東被災稅糧。 夏四月乙亥,免浙江被災秋糧。五月乙卯,旱,遣使分禱天下山川。丙辰,敕羣臣修省。是月,朶顏三衞避那孩入遼東,令駐牧近邊,給米布。六月,免陝西、南畿被災秋糧。 秋七月戊申,封皇子祐杬為興王,祐棆岐王,祐檳益王,祐楎衡王,祐橒雍王。八月庚辰,帝不豫。甲申,皇太子攝事於文華殿。己丑,崩,年四十有一。九月乙卯,上尊諡,廟號憲宗,葬茂陵。 贊曰:憲宗早正儲位,中更多故,而踐阼之後,上景帝尊號,卹于謙之冤,抑黎淳而召商輅,恢恢有人君之度矣。時際休明,朝多耆彥,帝能篤於任人,謹於天戒,蠲賦省刑,閭里日益充足,仁、宣之治於斯復見。顧以任用汪直,西廠橫恣,盜竊威柄,稔惡弄兵。夫明斷如帝而為所蔽惑,久而後覺,婦寺之禍固可畏哉。 孝宗 孝宗達天明道誠純中正聖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諱祐樘,憲宗第三子也。母淑妃紀氏,成化六年七月生帝於西宮。時萬貴妃專寵,宮中莫敢言。悼恭太子薨後,憲宗始知之,育周太后宮中。十一年,敕禮部命名,大學士商輅等因以建儲請。是年六月,淑妃暴薨,帝年六歲,哀慕如成人。十一月,立為皇太子。 二十三年八月,憲宗崩。九月壬寅,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弘治元年。丁未,斥諸佞倖侍郎李孜省、太監梁芳、外戚萬喜及其黨,謫戍有差。 冬十月丁卯,汰傳奉官,罷右通政任傑、侍郎蒯鋼等千餘人,論罪戍斥。革法王、佛子、國師、真人封號。乙亥。尊皇太后周氏為太皇太后,皇后王氏為皇太后。丙子,立妃張氏為皇后。丁亥,萬安罷。壬辰,追諡母淑妃為孝穆皇太后。癸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徐溥入閣預機務。十一月癸丑,尹直罷。乙卯,詹事劉健為禮部侍郎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戊午,下梁芳、李孜省於獄。十二月壬午,葬純皇帝於茂陵。是月,免江西、湖廣被災稅糧。 是年,安南、暹羅、哈密、土魯番、烏斯藏、琉球入貢。封占城王子古來為王,諭安南黎灝還占城侵地。 弘治元年春正月己亥,享太廟。丙午,大祀天地於南郊。己未,始考察鎮守武臣。二月戊戌,祭社稷。丁未,耕耤田。封哈密衞左都督罕慎為忠順王。丙辰,禁廷臣請託公事。三月乙丑,疏文武大臣及中外四品以上官姓名,揭文華殿壁。癸酉,釋奠於先師孔子。乙亥,小王子寇蘭州,都指揮廖斌擊敗之。丙子,御經筵。丁丑,命儒臣日講。 夏四月甲寅,以天暑錄囚。嗣後歲以為常。六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秋七月戊辰,減浙江銀課,汰管理銀場官。八月乙巳,小王子犯山丹、永昌。辛亥,犯獨石、馬營。 冬十月乙卯,振湖廣、四川饑。十一月甲申,妖僧繼曉伏誅。乙酉,免河南被災秋糧。 是年,土魯番殺忠順王罕慎,復據哈密。琉球、占城、撒馬兒罕、烏斯藏入貢。 二年春正月丁卯,收已故內臣賜田,給百姓。辛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癸巳,振四川饑。三月己未,免陝西被災秋糧三分之二。戊寅,閉會川衞銀礦。 夏五月庚申,河決開封,入沁河,役五萬人治之。 秋七月癸亥,以京師霪雨、南京大風雷修省,求直言。戊寅,振畿內水災,免稅糧,給貧民麥種。八月丁酉,復四川流民復業者雜役三年。己酉,憲宗神主祔太廟。十一月戊午,順天饑,發粟平糶。十二月甲申朔,日有食之。辛卯,賜于謙諡,立祠曰「旌功」。 是年,土魯番入貢。撒馬兒罕貢獅子、鸚鵡,却之。 三年春正月甲子,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壬辰,免河南被災秋糧。甲午,戶部請免南畿、湖廣稅糧。上曰:「凶歲義當損上益下。必欲取盈,如病民何。」悉從之。三月丙辰,命天下預備倉積粟,以里數多寡為差,不及額者罪之。庚午,賜錢福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甲戌,侍郎張海、通政使元守直閱邊。 秋九月庚戌,禁內府加派供御物料。閏月癸巳,禁宗室、勳戚奏請田土及受人投獻 冬十一月甲辰,停工役,罷內官燒造瓷器。十二月辛亥,以彗星見,敕羣臣修省,陳軍民利病。己未,京師地震。壬戌,減供御品物,罷明年上元燈火。 是年,琉球、安南、哈密、撒馬兒罕、天方、土魯番入貢。 四年春正月癸未,以修省罷上元節假。己丑,大祀天地於南郊,停慶成宴。二月己巳,敕法司曰:「曩因天道示異,敕天下諸司審錄重囚,發遣數十百人。朕以為與其寬之於終,孰若謹之於始。嗣後兩京三法司及天下問刑官,務存心仁恕,持法公平,詳審其情罪所當,庶不背於古聖人欽恤之訓。」六月辛亥,京師地震。 秋八月庚戌,蘇、松、浙江水,停本年織造。乙卯,南京地震。己未,封皇弟祐榰為壽王,祐梈汝王,祐橓涇王,祐樞榮王,祐楷申王。 冬十月丙辰,以皇長子生,詔天下。戊午,河溢,振河南被災者。乙丑,禮部尚書邱濬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十一月庚辰,振南畿災。十二月甲子,土魯番以哈密地及金印來歸。 是年,暹羅入貢。 五年春正月壬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丙寅,命陝巴襲封忠順王。庚午,減陝西織造絨毼之半。三月戊寅,立皇子厚照為皇太子,大赦。錄太祖廟配享功臣絕封者後。辛卯,廣西副總兵馬俊、參議馬鉉、千戶王珊等討古田叛獞,遇伏死。 夏六月丁未,免南畿去年被災稅糧。 秋七月甲午,振南京、浙江、山東饑。八月癸卯,劉吉致仕。乙丑,停蘇、松、浙江額外織造,召督造官還。 冬十月壬戌,湖廣總兵官鎮遠侯顧溥、貴州巡撫都御史鄧廷瓚、太監江悳會師討貴州黑苗。十一月丙申,閉溫、處銀坑。十二月丁巳,荊王見潚有罪,廢為庶人。 是年,琉球、烏斯藏、土魯番入貢。火剌札國貢方物,不受,給廩食遣還。 六年春正月己卯,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甲寅,錄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後裔,世襲指揮使。丁巳,擢布政使劉大夏右副都御史,治張秋決河。三月癸未,賜毛澄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己亥,土魯番速壇阿黑麻襲執陝巴,據哈密。己酉,侍郎張海、都督同知緱謙經略哈密。辛酉,久旱,敕修省,求直言。五月丙寅,小王子犯寧夏,殺指揮趙璽。閏月乙未,免南京被災秋糧。六月庚午,捕蝗。壬申,都御史閔珪擊破古田叛獞。 秋八月甲戌,免順天被災夏稅。九月丁酉,免陝西被災夏稅。 冬十月丙寅,以災傷罷明年上元燈火。庚辰,停甘肅織造絨毼。十一月庚申,振京師流民。十二月己卯,敕天下鎮巡官修省。 是年,安南、烏斯藏、土魯番、暹羅入貢。 七年春正月丁酉,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甲子,以去年冬孝陵風雷之變,遣使祭告,修省,求直言,命內外慎刑獄,決輕繫。三月癸巳,貴州黑苗平。戊申,兩畿捕蝗。 夏五月甲辰,太監李興、平江伯陳銳同劉大夏治張秋決河。 秋七月乙巳,京師地震。丙午,工部侍郎徐貫、巡撫副都御史何鑑經理南畿水利。九月丁亥,以水災停蘇、松諸府所辦物料,留關鈔、戶鹽備振。 冬十一月壬子,京師地震。十二月甲戌,張秋河工成。己卯,振甘、涼被兵軍民,給牛種。 是年,免北京、河南、湖廣、陝西、山西被災稅糧。琉球入貢。以土魯番據哈密,却其貢使。 八年春正月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以太皇太后不豫,免慶成宴。壬子,甘肅總兵官劉寧敗小王子於涼州。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戊午,邱濬卒。乙丑,禮部侍郎李東陽、少詹事謝遷入閣預機務。己卯,黃陵岡河口工成。三月壬辰,免湖廣被災稅糧。己亥,寧夏地震。 夏四月甲寅,蘇、松各府治水工成。壬戌,諭吏部、都察院,人材進退,考察務得實跡,不可偏聽枉人。五月己丑,免南畿被災秋糧。 秋七月丁亥,封宋儒楊時將樂伯,從祀孔子廟庭。戊子,廣西副總兵歐磐擊破平樂叛猺。八月癸亥,以四方災異數見,敕羣臣修省。 冬十一月己酉,免直隸被災秋糧。十二月辛酉,巡撫甘肅僉都御史許進、總兵官劉寧入哈密,土魯番遁,遂班師。 是年,爪哇、占城、烏斯藏入貢。乜克力諸部欵肅州塞求入貢,却之。 九年春正月壬辰,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庚午,免河南被災稅糧。辛未,右通政張璞、大理少卿馬中錫閱邊。三月丙申,賜朱希周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戊子,以岷王膺鉟奏,逮武岡知州劉遜。給事中、御史龐泮、劉紳等諫,下錦衣衞獄,尋釋之。六月庚子,免江西被災稅糧。 秋八月壬寅,免湖廣被災秋糧。己酉,禁勢家侵奪民利。 是年,日本、疏球、烏斯藏入貢。 十年春正月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三月辛亥,以旱霾修省,求直言。甲子,召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於文華殿議庶政,後以為常。 夏五月戊辰,小王子犯潮河川。己巳,犯大同。六月己卯,侍郎劉大夏、李介理宣府、大同軍餉。 秋七月癸丑,都督楊玉帥京營軍,備永平。 冬十一月庚子,土魯番歸陝巴,乞通貢。 是年,免南畿、山西、陝西被災稅糧,振山東、四川水災。安南、暹羅、烏斯藏入貢。 十一年春正月丁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己巳,小王子遣使求貢。 夏五月戊申,甘肅參將楊翥敗小王子於黑山。 秋七月己酉,總制三邊都御史王越襲小王子於賀蘭山後,敗之。癸亥,徐溥致仕。八月癸未,振祥符民被河患者。 冬十月丙寅,命工作不得役團營軍士。甲戌,清寧宮災。丁亥,敕羣臣修省,求直言,罷明年上元燈火。十一月壬子,免陝西織造羊絨。閏月壬戌朔,日有食之。乙酉,罷福建織造綵布。十二月庚子,禁中外奢靡踰制。壬子,以清寧宮災詔赦天下。 是年,免山西、陝西、兩畿、廣西、廣東被災稅糧。土魯番、烏斯藏入貢。 十二年春正月辛未,大祀天地於南郊,免慶成宴。二月壬辰,免山東被災夏稅。戊申,嚴左道惑衆之禁。三月丁丑,賜倫文敘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癸巳,敕宣、大、延綏備邊。是月,免湖廣、江西被災稅糧。五月戊寅,免南畿被災秋糧。六月甲辰,闕里先師廟災,遣使慰祭。 秋八月,免河南、南畿被災夏稅。九月壬午,普安賊婦米魯作亂。甲申,重建清寧宮成。 是年,占城、烏斯藏、土魯番、爪哇、撒馬兒罕入貢。 十三年春正月乙丑,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戊子,免山西被災稅糧。庚寅,定問刑條例。乙未,嚴旌舉連坐之法。 夏四月,火篩寇大同,遊擊將軍王杲敗績於威遠衞。乙巳,平江伯陳銳為靖虜將軍,充總兵官,太監金輔監軍,戶部左侍郎許進提督軍務,禦之。五月甲寅朔,日有食之。丙辰,召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於平臺,議京營將領。癸亥,火篩大舉入寇大同左衞,遊擊將軍張俊禦却之。六月甲申,免江西被災秋糧,停山、陝採辦物料。庚子,召陳銳、金輔還,保國公朱暉、太監扶安往代,益兵禦寇。 秋七月己巳,京師地震。八月辛卯,振江西水災。 冬十月戊申,兩京地震。是月,小王子諸部寇大同。十二月辛丑,火篩寇大同,南掠百餘里。 是年,小王子部入居河套,犯延綏神木堡。琉球、土魯番、烏斯藏入貢。 十四年春正月庚戌朔,陝西地大震。己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己亥,罷陝西織造中官。 夏四月庚辰,工部侍郎李鐩總督延綏邊餉。戊子,保國公朱暉、提督軍務都御史史琳、監軍太監苗逵分道進師延綏。戊戌,免陝西、山西物料。是月,火篩諸部寇固原。五月庚戌,振大同被兵軍民,免稅糧。辛酉,免陝西被災稅糧。戊辰,修闕里先師廟。命各布政使司上地里圖。 秋七月丁未,泰寧衞賊犯遼東,掠長勝諸屯堡。癸亥,南京戶部尚書王軾兼左副都御史提督軍務,討貴州賊婦米魯。丁卯,朱暉、史琳襲小王子於河套。庚午,分遣給事中、御史清理屯田。閏月乙酉,都指揮王泰禦小王子於鹽池,戰死。戊戌,振兩畿、江西、山東、河南水災。八月己酉,免河南被災稅糧。是月,火篩諸部犯固原,大掠韋州、環縣、萌城、靈州。己巳,減光祿寺供應,如元年制。火篩諸部犯寧夏東路。九月丙子朔,日有食之。丁亥,遣使募兵於延綏、寧夏、甘、涼。甲辰,召史琳還,起秦紘為戶部尚書兼副都御史,代之。 冬十一月癸巳,分遣侍郎何鑑、大理寺丞吳一貫振卹兩畿、山東、河南饑民。十二月戊辰,遼東大饑,振之。是月,寇出河套。 是年,免湖廣、江西、山西、山東、陝西、河南、畿內被災稅糧。安南、琉球入貢。 十五年春正月丙子,朱暉帥師還。丙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癸丑,免河南被災稅糧。三月癸未,罷饒州督造瓷器中官。庚寅,賜康海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壬寅,振京師貧民。五月庚子,免湖廣被災秋糧。 秋七月己卯,錄劉基後裔世襲指揮使。己丑,王軾破斬米魯,貴州賊平。辛卯,命各邊衞設養濟院、漏澤園。八月庚戌,以南京、鳳陽霪雨大風,江溢為災,遣使祭告,敕兩京羣臣修省。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戊子,放減內府所畜鳥獸。 冬十月癸卯,罷明年上元燈火。十一月壬申,瓊州黎賊作亂。甲午,罷廣東採珠。十二月己酉,大明會典成。辛亥,以疾不視朝。是月,免南畿被災秋糧。 是年,琉球、安南入貢。 十六年春正月癸酉,遣官代享太廟。二月辛丑,視朝。戊申,大祀天地於南郊。三月癸巳,免山西被災稅糧。 夏四月辛亥,敕宣、大嚴邊備。五月戊子,以雲南災變敕羣臣修省。刑部侍郎樊瑩巡視雲、貴,察官吏,問民疾苦。 秋七月,廣東官軍討黎賊,敗之。九月丁丑,振兩畿、浙江、山東、河南、湖廣被災軍民。 冬十一月甲戌,罷營造器物及明年上元烟火。是月,免南畿被災秋糧。十二月丙午,免淮、揚、浙江物料。 是年,安南、暹羅、哈密、土魯番、撒馬兒罕入貢。 十七年春正月辛未,南京工部侍郎高銓振應天饑。甲戌,大祀天地於南郊。壬午,嚴誣告之禁。二月甲寅,減供用物料。己未,嚴讖緯妖書之禁。庚申,免浙江被災稅糧。三月壬戌,太皇太后崩。癸未,定太廟各室一帝一后之制。 夏四月己酉,葬孝肅皇太后。閏月辛酉,闕里先師廟成,遣大學士李東陽祭告。庚午,免山東被災稅糧。乙亥,以四方災荒敕羣臣修省。庚辰,命諸司詳議害民弊政。五月壬辰,罷南京、蘇、杭織造中官。六月乙亥,始命兩京五品以下官六年一考察。辛巳,召劉健、李東陽於暖閣,議邊務。癸未,火篩入大同,指揮鄭瑀力戰死。 秋七月癸巳,工部侍郎李鐩、大理少卿吳一貫、通政司參議叢蘭分道經略邊塞。甲午,左副都御史閻仲宇、通政司參議熊偉分理邊餉。八月戊辰,命天下撫、按、三司官奏軍民利病,士民建言可採者,所司以聞。甲申,免南畿被災夏稅。丁亥,召馬文升、戴珊於暖閣,諭以明年考察,務訪實蹟,以求至當。九月庚寅,諭法司不得任情偏執,致淹獄囚。甲寅,太常少卿孫交經略宣、大邊務。丁巳,御暖閣,諭劉健、李東陽、謝遷:「諸邊首功,巡按御史察勘,動淹歲年,非所以示勸。自今奏報,以遠近立限。違者詰治。」諭講官進講直言毋諱。 冬十一月戊子,罷雲南銀場。十二月庚午,申閉糴之禁。甲申,免湖廣被災秋糧。 是年,琉球、撒馬兒罕、哈密、烏斯藏入貢。 十八年春正月己丑,小王子諸部圍靈州,入花馬池,遂掠韋州、環縣。戶部侍郎顧佐理陝西軍餉。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甲辰,小王子陷寧夏清水營。二月戊辰,御奉天門,諭戶、兵、工三部曰:「方今生齒漸繁,而戶口、軍伍日就耗損,此皆官司撫卹無方,因仍苟且所致。其悉議弊政以聞。」三月癸卯,賜顧鼎臣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戊寅,刑部侍郎何鑑撫輯荊、襄流民。甲申,帝不豫。五月庚寅,大漸,召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受顧命。辛卯,崩於乾清宮,年三十有六。六月庚申,上尊謚,廟號孝宗,葬泰陵。 贊曰:明有天下,傳世十六,太祖、成祖而外,可稱者仁宗、宣宗、孝宗而已。仁、宣之際,國勢初張,綱紀修立,淳樸未漓。至成化以來,號為太平無事,而晏安則易耽怠玩,富盛則漸啟驕奢。孝宗獨能恭儉有制,勤政愛民,兢兢於保泰持盈之道,用使朝序清寧,民物康阜。易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復,艱貞无咎。」知此道者,其惟孝宗乎。 武宗 武宗承天達道英肅睿哲昭德顯功弘文思孝毅皇帝,諱厚照,孝宗長子也。母孝康敬皇后。弘治五年,立為皇太子。性聰穎,好騎射。 十八年五月,孝宗崩。壬寅,即皇帝位。以明年為正德元年,大赦天下,除弘治十六年以前逋賦。戊申,小王子犯宣府,總兵官張俊敗績。庚戌,太監苗逵監督軍務,保國公朱暉為征虜將軍,充總兵官,右都御史史琳提督軍務,禦之。 秋八月甲寅,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丙子,召朱暉等還。九月甲午,南京地震。丁酉,振陝西饑。 冬十月丙辰,小王子犯甘肅。庚午,葬敬皇帝於泰陵。十一月甲申,御文華殿日講。 是年,占城、安南入貢。 正德元年春正月乙酉,享太廟。己丑,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壬子,御經筵。乙丑,耕耤田。三月甲申,釋奠於先師孔子。 夏五月丙申,減蘇、杭織造歲幣。六月辛酉,禁吏民奢靡。免陝西被災稅糧。是日,大風雨壞郊壇獸瓦。庚午,諭羣臣修省。 秋八月乙卯,復遣內官南京織造。戊午,立皇后夏氏。 冬十月丁巳,戶部尚書韓文帥廷臣請誅亂政內臣馬永成等八人,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主之。戊午,韓文等再請,不聽。以劉瑾掌司禮監,丘聚、谷大用提督東、西廠,張永督十二團營兼神機營,魏彬督三千營,各據要地。劉健、李東陽、謝遷乞去,健、遷是日致仕。己未,東陽復乞去,不允。壬戌,吏部尚書焦芳兼文淵閣大學士,吏部侍郎王鏊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戊辰,停日講。十一月甲辰,罷韓文。十二月丁巳,命錦衣衞官點閱給事中。癸酉,除曲阜孔氏田賦。 是年,哈密、烏斯藏入貢。 二年春正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乙酉,大祀天地於南郊。閏月庚戌,杖給事中艾洪、呂翀、劉〈藻,喿改臣〉及南京給事中戴銑、御史薄彥徽等二十一人於闕下。二月戊戌,杖御史王良臣於午門,御史王時中荷校於都察院。三月辛未,以大學士劉健、謝遷,尚書韓文、楊守隨、張敷華、林瀚五十三人黨比,宣戒羣臣。是月,敕各鎮守太監預刑名政事。 夏五月戊午,度僧道四萬人。己巳,復寧王宸濠護衞。六月甲戌,孝宗神主祔太廟。戊寅,罷修邊垣,輸其費於京師。 秋八月丙戌,作豹房。 冬十月甲申,逮各邊巡撫都御史及管糧郎中下獄。丙戌,南京戶部尚書楊廷和為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十二月壬辰,開浙江、福建、四川銀礦。 是年,琉球入貢。 三年春正月丁未,大祀天地於南郊。辛亥,大計外吏,中旨罷翰林學士吳儼、御史楊南金。二月己巳,令京官告假違限及病滿一年者皆致仕。三月乙卯,賜呂柟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乙亥,軍民納銀,得授都指揮僉事以下官。六月壬辰,得匿名文書於御道,跪羣臣奉天門外詰之。下三百餘人於錦衣衞獄,尋釋之。 秋七月壬子,命天下選樂工送京師。八月辛巳,立內廠,劉瑾領之。庚寅,下韓文錦衣衞獄,罰輸米千石於大同。是月,山東盜起。九月癸卯,削致仕尚書雍泰、馬文升、許進、劉大夏籍。辛酉,逮劉大夏下獄,戍肅州。癸亥,振南京饑。 冬十月辛未,南京工部侍郎畢亨振湖廣、河南饑。十一月乙未,振鳳陽諸府饑。 是年,安南、哈密、撒馬兒罕、烏斯藏入貢。 四年春正月丙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丙戌,削劉健、謝遷籍。三月甲辰,振浙江饑。己酉,吏部侍郎張綵請不時考察京官,從之。 夏四月乙亥,王鏊致仕。六月戊子,吏部尚書劉宇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 秋八月辛酉,遣使覈各邊屯田。是月,義州軍變。閏九月,小王子犯延綏,圍總兵官吳江於隴州城。 冬十一月甲子,犯花馬池,總制尚書才寬戰死。十二月庚戌,奪劉健、謝遷等六百七十五人誥敕。 是年,兩廣、江西、湖廣、陝西、四川並盜起。琉球、安南、哈密、土魯番、撒馬兒罕入貢。 五年春正月丁卯,大祀天地於南郊。庚辰,籍故尚書秦紘家。二月癸巳,兵部尚書曹元為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三月辛未,禱雨,釋獄囚,免正德三年逋賦。乙酉,江西賊熾,右都御史王哲巡視南、贛,刑部尚書洪鐘總制川、陝、河南、鄖陽軍務兼振卹湖廣。 夏四月庚寅,安化王寘鐇反,殺巡撫都御史安惟學、總兵官姜漢。丙午,起右都御史楊一清總制寧夏、延綏、甘、涼軍務,涇陽伯神英充總兵官,討寘鐇。辛亥,詔赦天下。太監張永總督寧夏軍務。是日,游擊將軍仇鉞襲執寘鐇,寧夏平。五月癸未,焦芳致仕。六月庚子,帝自號大慶法王,所司鑄印以進。丙午,劉宇罷。 秋七月壬申,洪鐘討沔陽賊,平之。八月甲午,劉瑾以謀反下獄。詔自正德二年後所更政令悉如舊。戊戌,治劉瑾黨,吏部尚書張綵下獄。己亥,曹元罷。丁未,革寧王護衞。戊申,劉瑾伏誅。己酉,釋謫戍諸臣。九月丙辰,論平寘鐇功,封仇鉞咸寧伯。戊午,吏部尚書劉忠、梁儲並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己未,以平寘鐇、劉瑾功,封太監張永兄富、弟容皆為伯。癸酉,封義子指揮同知朱德、太監谷大用兄大寬、馬永成兄山、魏彬弟英皆為伯。 冬十月己亥,戮張綵尸於市。十二月己丑,賊陷江津,僉事吳景死之。 是年,日本、占城、哈密、撒馬兒罕、土魯番、烏斯藏入貢。 六年春正月甲子,大祀天地於南郊。癸酉,賊陷營山,殺僉事王源。二月丙申,寘鐇伏誅。己酉,起左都御史陳金總制江西軍務討賊。三月戊辰,賜楊慎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庚午,惠安伯張偉充總兵官,右都御史馬中錫提督軍務,討直隸、河南、山東賊。丙子,免被寇州縣稅糧一年。是月,小王子入河套,犯沿邊諸堡。 夏四月癸未,劉忠乞省墓歸。是月,淮安盜起。六月,山西盜起。 秋七月壬申,賊犯文安,京師戒嚴。癸酉,調宣府、延綏兵入援。八月己卯,兵部侍郎陸完將邊軍討賊。四川巡撫都御史林俊擒斬賊首藍廷瑞、鄢本恕。甲申,賊劉六犯固安。丙戌,召張偉、馬中錫還。九月丙寅,再調宣府及遼東兵益陸完軍。 冬十月癸未,賊陷長山,典史李暹戰死。甲申,賊焚糧艘於濟寧州。丁酉,甘州副總兵白琮敗小王子於柴溝。十一月庚戌,太監谷大用、張忠,伏羌伯毛銳帥京軍會陸完討賊。丙辰,戶部侍郎叢蘭、王瓊振兩畿、河南、山東。戊午,京師地震。辛酉,敕修省。乙亥,瘞暴骨。十二月癸巳,禮部尚書費宏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甲午,清河口至柳舖,黃河清三日。辛丑,賊掠蒼溪,兵備副使馮傑敗死。 是年,自畿輔迄江、淮、楚、蜀盜賊殺官吏,山東尤甚,至破九十餘城,道路梗絕。琉球、哈密入貢。 七年春正月甲寅,賊犯霸州,京師戒嚴。丁巳,陷大城,知縣張汝舟、主簿李銓戰死。己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丁丑,副都御史彭澤、咸寧伯仇鉞提督軍務,太監陸誾監軍,討河南賊。己卯,賊犯萊州,指揮僉事蔡顯等力戰死。三月辛未,副總兵時源敗績於河南,都督僉事馮禎力戰死。 夏五月丙午,陸完敗賊於萊州,山東賊平。甲寅,左都御史陳金討平撫州賊。丙寅,賊殺副都御史馬炳然於武昌江中。閏月壬辰,仇鉞敗賊於光山,河南賊平。 秋七月癸巳,江西賊殺副使周憲於華林。丁酉,振四川饑。八月癸亥,陸完追殲劉七等賊於狼山。九月乙酉,陳金討平華林賊。戊子,召洪鐘還。都御史彭澤總制四川軍務。丙申,賜義子一百二十七人國姓。 冬十月,免河南、江西、浙江被災寇者稅糧。十一月壬申,時源為平賊將軍,會彭澤討四川賊。丁亥,留大同、宣府、遼東兵於京營,李東陽諫,不聽。十二月丁卯,李東陽致仕。是月,免兩畿、山東、山西、陝西被災寇者稅糧。 是年,安南、日本、哈密入貢。 八年春正月癸酉,右副都御史俞諫代陳金討江西賊。壬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乙酉,以邊將江彬、許泰分領京營,賜國姓。尋設兩官廳軍,命彬、泰分領之。癸巳,戶部侍郎叢蘭、僉都御史陳玉巡邊。二月丙午,以平賊功,封太監谷大用弟大亮、陸誾姪永皆為伯。三月戊子,置鎮國府處宣府官軍。甲午,以旱敕羣臣修省。 夏四月乙丑,彭澤破賊於劍州。五月辛巳,仇鉞充總兵官,帥京營兵禦敵於大同。六月戊戌,河決黃陵岡。乙卯,俞諫破賊於貴溪。 秋八月,免南畿水災稅糧。土魯番襲據哈密。 冬十月丁未,俞諫連破賊於東鄉,江西賊平。十二月,南京刑部侍郎鄧璋振江西饑。 是年,哈密入貢。 九年春正月丁丑,大祀天地於南郊。庚辰,乾清宮災。二月庚子,帝始微行。丙午,禮部尚書靳貴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癸丑,彭澤、時源討平四川賊。三月辛巳,賜唐皐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丁酉,復寧王護衞,予屯田。五月乙丑,費宏致仕。己丑,彭澤總督甘肅軍務,經理哈密。六月乙卯,開雲南銀礦。 秋七月乙丑,小王子犯宣府、大同。太監張永提督軍務,都督白玉充總兵官,帥京營兵禦之。八月辛卯朔,日有食之。辛丑,小王子犯白羊口。乙巳,京師地震。己未,小王子入寧武關,掠忻州、定襄、寧化。九月壬戌,犯宣府、蔚州。庚午,帝狎虎被傷,不視朝,編修王思以諫謫饒平驛丞。 冬十月己酉,遣使採木於川、湖。十一月辛酉,廢歸善王當沍為庶人,自殺。十二月甲寅,建乾清宮,加天下賦一百萬。 是年,安南、哈密、烏斯藏入貢。 十年春正月癸亥,薄暮,享太廟。戊辰,薄暮,祀天地於南郊。三月壬申,楊廷和以憂去。 夏閏四月辛酉,吏部尚書楊一清兼武英殿大學士,預機務。戊寅,召彭澤還。 秋八月丙寅,小王子犯固原。 冬十二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己卯,免南畿旱災秋糧。 是年,琉球、安南、哈密、撒馬兒罕入貢。 十一年春正月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 夏四月,振河南饑。五月庚寅,土魯番以哈密來歸。甲辰,錄自宮男子三千四百餘人充海戶。是月,振陝西饑。 秋七月乙未,小王子犯薊州白羊口,太監張忠監督軍務,左都督劉暉充總兵官,帥東西官廳軍禦之。丙午,工部侍郎趙璜、俞琳飭畿內武備。八月丁巳,左都御史彭澤、成國公朱輔帥京營兵防邊。庚申,賜宛平縣被寇者人米二石。甲子,楊一清致仕。丁丑,禮部尚書蔣冕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九月,土魯番復據哈密,侵肅州,殺遊擊芮寧。 冬十月己酉朔,享太廟,遣使代行禮。十一月甲申,免湖廣被災稅糧。 是年,琉球、天方入貢。 十二年春正月己丑,大祀天地於南郊,遂獵於南海子,夜中還,御奉天殿受朝賀。三月癸巳,賜舒芬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戊戌,以兩淮、浙江、四川、河東鹽課充陝西織造。 夏四月壬子,靳貴致仕。丙辰,副總兵鄭廉敗土魯番於瓜州。五月丙子,禮部尚書毛紀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六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甲辰,微服如昌平。乙巳,梁儲、蔣冕、毛紀追及於沙河,請回蹕,不聽。己酉,至居庸關,巡關御史張欽閉關拒命,乃還。丙辰,至自昌平。戊午,夜視朝。癸亥,副都御史吳廷舉振湖廣饑。丙寅,夜微服出德勝門,如居庸關。辛未,出關,幸宣府,命谷大用守關,毋出京朝官。九月辛卯,河決城武。壬辰,如陽和,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庚子,輸帑銀一百萬兩於宣府。 冬十月癸卯,駐蹕順聖川。甲辰,小王子犯陽和,掠應州。丁未,親督諸軍禦之,戰五日。辛亥,寇引去,駐蹕大同。十一月丁亥,召楊廷和復入閣。戊子,還至宣府。十二月癸亥,羣臣赴行在請還宮,不得出關而還。閏月丁亥,迎春於宣府。 是年,琉球、烏斯藏入貢。 十三年春正月辛丑朔,帝在宣府。丙午,至自宣府,命羣臣具綵帳、羊酒郊迎,御帳殿受賀。丁未,罷南郊致齋。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遂獵於南海子。辛亥,還宮。辛酉,復如宣府。是月,振兩畿、山東水災。給京師流民米,人三斗。瘞死者。二月己卯,太皇太后崩。壬午,至自宣府。三月戊辰,如昌平。 夏四月己巳朔,謁六陵,遂幸密雲。五月己亥朔,日有食之。駐蹕喜峯口。戊申,至自喜峯口。六月庚辰,太皇太后梓宮發京師,帝戎服從。甲申,葬孝貞純皇后。乙酉,至自昌平。 秋七月己亥,錄應州功,敘廕陞賞者五萬餘人。丙午,復如宣府。八月乙酉,如大同。九月庚子,次偏頭關。癸丑,敕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親統六師,肅清邊境,特加封鎮國公,歲支祿米五千石。吏部如敕奉行。」甲寅,封朱彬為平虜伯,朱泰為安邊伯。 冬十月戊辰,渡河。己卯,次榆林。十一月庚子,調西官廳及四衞營兵赴宣、大。壬子,次綏德,幸總兵官戴欽第。十二月戊寅,渡河,幸石州。戊子,次太原。 是年,琉球、天方、瓦剌入貢。 十四年春正月丙申朔,帝在太原。甲辰,改卜郊。壬子,還宣府。二月壬申,至自宣府。丁丑,大祀天地於南郊,遂獵於南海子。是日,京師地震。己丑,帝自加太師,諭禮部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朱壽將巡兩畿、山東,祀神祈福,其具儀以聞。」三月癸丑,以諫巡幸,下兵部郎中黃鞏六人於錦衣衞獄,跪修撰舒芬百有七人於午門五日。金吾衞都指揮僉事張英自刃以諫,衞士奪刃,得不死,鞫治,杖殺之。乙卯,下寺正周敘、行人司副余廷瓚、主事林大輅三十三人於錦衣衞獄。戊午,杖舒芬等百有七人於闕下。是日,風霾晝晦。 夏四月甲子,免南畿被災稅糧。戊寅,杖黃鞏等三十九人於闕下,先後死者十一人。五月己亥,詔山東、山西、陝西、河南、湖廣流民歸業者,官給廩食、廬舍、牛種,復五年。六月丙子,寧王宸濠反,巡撫江西右副都御史孫燧、南昌兵備副使許逵死之。戊寅,陷南康。己卯,陷九江。 秋七月甲辰,帝自將討宸濠,安邊伯朱泰為威武副將軍,帥師為先鋒。丙午,宸濠犯安慶,都指揮楊銳、知府張文錦禦却之。辛亥,提督南贛汀漳軍務副都御史王守仁帥兵復南昌。丁巳,守仁敗宸濠於樵舍,擒之。八月癸未,車駕發京師。丁亥,次涿州,王守仁捷奏至,秘不發。 冬十一月乙巳,漁於清江浦。壬子,冬至,受賀於太監張陽第。十二月辛酉,次揚州。乙酉,渡江。丙戌,至南京。 是歲,淮、揚饑,人相食。撒馬兒罕入貢。 十五年春正月庚寅朔,帝在南京。癸巳,改卜郊。 夏四月己未,振淮、揚諸府饑。六月丁巳,次牛首山,諸軍夜驚。 秋七月,小王子犯大同、宣府。八月癸未,免江西稅糧。閏月癸巳,受江西俘。丁酉,發南京。癸卯,次鎮江,幸大學士楊一清第,臨故大學士靳貴喪。九月己巳,漁於積水池,舟覆,救免,遂不豫。 冬十月庚戌,次通州。十一月庚申,治交通宸濠者罪,執吏部尚書陸完赴行在。十二月己丑,宸濠伏誅。甲午,還京師,告捷於郊廟社稷。丁酉,大祀天地於南郊,初獻疾作,不克成禮。 是年,琉球、占城、佛郎機、土魯番入貢。 十六年春正月癸亥,改卜郊。二月己亥,巡撫雲南副都御史何孟春討平彌勒州苗。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庚申,改西官廳為威武團營。乙丑,大漸,諭司禮監曰:「朕疾不可為矣。其以朕意達皇太后,天下事重,與閣臣審處之。前事皆由朕誤,非汝曹所能預也。」丙寅,崩於豹房,年三十有一。遺詔召興獻王長子嗣位。罷威武團營,遣還各邊軍,革京城內外皇店,放豹房番僧及教坊司樂人。戊辰,頒遺詔於天下,釋繫囚,還四方所獻婦女,停不急工役,收宣府行宮金寶還內庫。庚午,執江彬等下獄。世宗入立。五月己未,上尊諡,廟號武宗,葬康陵。 贊曰:明自正統以來,國勢寖弱。毅皇手除逆瑾,躬禦邊寇,奮然欲以武功自雄。然耽樂嬉遊,暱近羣小,至自署官號,冠履之分蕩然矣。猶幸用人之柄躬自操持,而秉鈞諸臣補苴匡救,是以朝綱紊亂,而不底於危亡。假使承孝宗之遺澤,制節謹度,有中主之操,則國泰而名完,豈至重後人之訾議哉。 世宗一 世宗欽天履道英毅聖神宣文廣武洪仁大孝肅皇帝,諱厚熜,憲宗孫也。父興獻王祐杬,國安陸,正德十四年薨,帝年十有三,以世子理國事。 十六年三月辛酉,未除服,特命襲封。丙寅,武宗崩,無嗣,慈壽皇太后與大學士楊廷和定策,遣太監谷大用、韋彬、張錦,大學士梁儲,定國公徐光祚,駙馬都尉崔元,禮部尚書毛澄,以遺詔迎王於興邸。 夏四月癸未,發安陸。癸卯,至京師,止於郊外。禮官具儀,請如皇太子即位禮。王顧長史袁宗臯曰:「遺詔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大學士楊廷和等請如禮臣所具儀,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擇日登極。不允。會皇太后趣羣臣上箋勸進,乃即郊外受箋。是日,日中,入自大明門,遣官告宗廟社稷,謁大行皇帝几筵,朝皇太后,出御奉天殿,即皇帝位。以明年為嘉靖元年,大赦天下。卹錄正德中言事罪廢諸臣,賜天下明年田租之半,自正德十五年以前逋賦盡免之。丙午,遣使奉迎母妃蔣氏。召費宏復入閣。戊申,命禮臣集議興獻王封號。五月乙卯,罷大理銀礦。丙辰,梁儲致仕。壬戌,吏部侍郎袁宗臯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壬申,錢寧伏誅。六月戊子,江彬伏誅。乙未,縱內苑禽獸,令天下毋得進獻。丁酉,革錦衣衞冒濫軍校三萬餘人。戊戌,振江西災。壬寅,革傳陞官。癸卯,振遼東饑。 秋七月壬子,進士張璁言,繼統不繼嗣,請尊崇所生,立興獻王廟於京師。初,禮臣議考孝宗,改稱興獻王皇叔父,援宋程頤議濮王禮以進,不允。至是,下璁奏,命廷臣集議。楊廷和等抗疏力爭,皆不聽。癸丑,命自今親喪不得奪情,著為令。丁巳,小王子犯莊浪,指揮劉爵禦却之。丙子,革錦衣衞所及監局寺廠司庫、旗校、軍士、匠役投充新設者,凡十四萬八千餘人。丁丑,寧津盜起,德平知縣龔諒死之。九月乙卯,袁宗臯卒。庚午,葬毅皇帝於康陵。 冬十月己卯朔,追尊父興獻王為興獻帝,祖母憲宗貴妃邵氏為皇太后,母妃為興獻后。壬午,興獻后至自安陸。十一月庚戌,振江西災。丁巳,錄平宸濠功,封王守仁新建伯。甲戌,乾清宮成。罷廣西貢香。諭各鎮巡守備官,凡額外之征悉罷之。 嘉靖元年春正月癸丑,享太廟。己未,大祀天地於南郊。清寧宮後殿災。命稱孝宗皇考,慈壽皇太后聖母,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己巳,甘州兵亂,殺巡撫都御史許銘。二月己卯,耕耤田。三月辛亥,弗提衞獻生豹,却之。甲寅,釋奠於先師孔子。丁巳,上慈壽皇太后尊號曰昭聖慈壽皇太后,武宗皇后曰莊肅皇后。戊午,上皇太后尊號曰壽安皇太后,興獻后曰興國太后。 夏四月壬辰,命各邊巡按御史三年一閱軍馬器械。 秋七月己酉,以南畿、浙江、江西、湖廣、四川旱,詔撫按官講求荒政。九月辛未,立皇后陳氏。 冬十月辛卯,振南畿、湖廣、江西、廣西災,免稅糧有差。壬辰,以災傷敕羣臣修省。十一月庚申,壽安皇太后崩。十二月戊寅,振陝西被寇及山東礦賊流劫者。 是年,琉球入貢。 二年春正月乙卯,大祀天地於南郊。丁卯,小王子犯沙河堡,總兵官杭雄戰却之。二月癸未,振遼東饑。壬辰,總督軍務右都御史俞諫、總兵官魯綱討平河南、山東賊。三月乙巳,俺答寇大同。甲寅,武宗神主祔太廟。戊午,賜姚淶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壬申,以災異敕羣臣修省。癸未,以宋朱熹裔孫墅為五經博士。癸巳,命兩京三品以上及撫、按官舉堪任守令者。五月庚午,小王子犯密雲石塘嶺,殺指揮使殷隆。六月癸丑,以災傷免嘉靖元年天下稅糧之半。 秋八月辛酉,小王子犯丁字堡,都指揮王綱戰死。 冬十一月丁卯,免南畿被災稅糧。己丑,振河南饑。 是年,撒馬兒罕、土魯番、天方入貢。 三年春正月丙寅朔,兩畿、河南、山東、陝西同時地震。丁丑,大祀天地於南郊。丙戌,南京刑部主事桂萼請改稱孝宗皇伯考,下廷臣議。是月,朶顏入寇。二月丙午,楊廷和致仕。庚戌,南京地震。三月壬申,振淮、揚饑。辛巳,振河南饑。 夏四月己酉,上昭聖皇太后尊號曰昭聖康惠慈壽皇太后。庚戌,上興國太后尊號曰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癸丑,追尊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大赦。辛酉,編修鄒守益請罷興獻帝稱考立廟,下錦衣衞獄。五月乙丑,蔣冕致仕。修撰呂柟言大禮未正,下錦衣衞獄。丁丑,遣使迎獻皇帝神主於安陸。己卯,吏部尚書石珤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六月,御史段續、陳相請正席書、桂萼罪,吏部員外郎薛蕙上為人後解,鴻臚少卿胡侍言張璁等議禮之失,俱下獄。 秋七月乙亥,更定章聖皇太后尊號,去本生之稱。戊寅,廷臣伏闕固爭,下員外郎馬理等一百三十四人錦衣衞獄。癸未,杖馬理等於廷,死者十有六人。甲申,奉安獻皇帝神主於觀德殿。己丑,毛紀致仕。辛卯,杖修撰楊慎,檢討王元正,給事中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御史王時柯於廷。原死,慎等戍謫有差。是月,免南畿、河南被災稅糧。八月癸巳,大同兵變,殺巡撫都御史張文錦。乙卯,吏部侍郎賈詠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九月丙寅,定稱孝宗為皇伯考,昭聖皇太后為皇伯母,獻皇帝為皇考,章聖皇太后為聖母。丙子,詔天下。丙戌,土魯番入寇,圍肅州。兵部尚書金獻民總制軍務,署都督僉事杭雄充總兵官,太監張忠提督軍務,禦之。 冬十月己卯,戶部侍郎胡瓚提督宣、大軍務,都督魯綱充總兵官,討大同叛卒。十二月壬子,甘、涼寇退,召金獻民還。戊午,起致仕大學士楊一清為兵部尚書,總制陝西三邊軍務。 是年,琉球入貢,魯迷國貢獅子、犀牛。 四年春正月丙寅,西海卜兒孩犯甘肅,總兵官姜奭擊敗之。辛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乙卯,禁淹獄囚。三月壬午,仁壽宮災。 夏五月甲戌,賜廬州知府龍誥官秩,詔天下倣誥備荒振濟法。庚辰,作世廟祀獻皇帝。八月戊子,作仁壽宮。 冬十月丁亥,作玉德殿,景福、安喜二宮。十二月辛丑,大禮集議成,頒示天下。閏月乙卯朔,日有食之。乙亥,振遼東災。 是年,天方入貢。 五年春正月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甲寅,命道士邵元節為真人。庚辰,免山西被災稅糧。壬午,振京師饑。三月辛丑,賜龔用卿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丁未,定有司久任法。 夏五月庚子,楊一清復入閣。 秋七月庚寅,免四川被災稅糧。八月丙寅,振湖廣饑。九月己亥,章聖皇太后有事於世廟。 冬十月辛亥朔,親享如太廟禮。壬子,振南畿、浙江災,免稅糧物料。庚午,頒御製敬一箴於學宮。 是年,暹羅入貢。 六年春正月癸未,命羣臣陳民間利病。己丑,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辛亥,小王子犯宣府,參將王經戰死。癸亥,費宏、石珤致仕。庚午,召謝遷復入閣。三月庚辰,寇復犯宣府,參將關山戰死。甲午,禮部侍郎翟鑾為吏部侍郎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 夏四月己巳,免廣西被災稅糧。五月丁丑朔,日有食之。丁亥,前南京兵部尚書王守仁兼左都御史,總制兩廣、江西、湖廣軍務,討田州叛蠻。 秋八月庚戌,以議李福達獄,下刑部尚書顏頤壽、左都御史聶賢、大理寺卿湯沐等於錦衣衞獄,侍郎桂萼、張璁,少詹事方獻夫署三法司,雜治之。總制尚書王憲擊敗小王子於石臼墩。癸亥,賈詠致仕。庚午,振湖廣水災。九月己卯,免江西、河南、山西被災秋糧。壬午,頒欽明大獄錄於天下。 冬十月戊申,兵部侍郎張璁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 是年,魯迷入貢。 七年春正月癸未,考覈天下巡撫官。丙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三月戊寅,謝遷致仕。癸巳,右都御史伍文定為兵部尚書提督軍務,侍郎梁材督理糧儲,討雲南叛蠻。 夏四月甲寅,甘露降,告於郊廟。六月辛丑,明倫大典成,頒示天下。癸卯,定議禮諸臣罪,追削楊廷和等籍。丁卯,雲南蠻平。 秋七月己卯,追尊孝惠皇太后為太皇太后,恭穆獻皇帝為恭睿淵仁寬穆純聖獻皇帝。辛巳,尊章聖皇太后為章聖慈仁皇太后。戊子,詔天下。八月壬子,免河南被災稅糧。九月甲戌,王守仁討廣西蠻,悉平之。壬午,振嘉興、湖州災。 冬十月丁未,皇后崩。十一月丙寅,立順妃張氏為皇后。十二月丙子,小王子犯大同,指揮趙源戰死。 是年,琉球入貢。 八年春正月己亥,振山西災。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癸酉,吏部尚書桂萼兼武英殿大學士,預機務。丁丑,振襄陽饑。甲申,旱,躬禱於南郊。乙酉,禱於社稷。三月丙申,葬悼靈皇后。戊戌,振河南饑。甲寅,賜羅洪先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秋七月甲午,以議獄不當,下郎中魏應召等於獄,右都御史熊浹削籍。八月丙子,張璁、桂萼罷。壬午,始親祭山川,著為令。九月癸巳,召張璁復入閣。癸丑,楊一清罷。是月,免兩畿、河南被災稅糧,振江西、湖廣饑。 冬十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己巳,除外戚世封,著為令。十一月庚子,召桂萼復入閣。甲辰,振浙江災。戊申,禱雪。己酉,雪。丁巳,親詣郊壇告謝。百官表賀。 是年,天方、撒馬兒罕、土魯番入貢。 九年春正月丁酉,大祀天地於南郊。丙午,作先蠶壇於北郊。丁巳,振山西饑。二月戊辰,耕耤田。乙亥,振京師饑。丁丑,禁官民服舍器用踰制。三月丁巳,皇后親蠶於北郊。 夏四月丙戌,振延綏饑。五月己亥,更建四郊。六月癸亥,立曲阜孔、顏、孟三氏學。 秋八月壬午,免江西被災稅糧。九月壬辰,罷雲南鎮守中官。乙未,免南畿被災秋糧。 冬十一月辛丑,更正孔廟祀典,定孔子諡號曰至聖先師孔子。己酉,祀昊天上帝於南郊,禮成,大赦。 是年,琉球入貢。 十年春正月辛卯,祈穀於大祀殿,奉太祖、太宗配。甲午,更定廟祀,奉德祖於祧廟。乙巳,桂萼致仕。二月甲戌,免廬、鳳、淮、揚被災秋糧。壬申,賜張璁名孚敬。三月戊申,罷四川分守中官。 夏四月丁巳,皇后親蠶於西苑。甲子,禘於太廟。五月壬子,祀皇地祇於方澤。閏六月己丑,罷浙江、湖廣、福建、兩廣及獨石、萬全、永寧鎮守中官。 秋七月癸丑,侍郎葉相振陝西饑。戊午,張孚敬罷。辛巳,鄭王厚烷獻白雀,薦之宗廟。八月辛丑,改安陸州曰承天府。九月乙丑,西苑宮殿成,設成祖位致祭,宴羣臣。丙寅,禮部尚書李時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壬申,幸西苑,御無逸殿,命李時、翟鑾進講,宴儒臣於豳風亭。 冬十一月甲寅,祀天於南郊。戊辰,免陝西被災秋糧。丁丑,召張孚敬復入閣。十二月戊子,御史喻希禮、石金因修醮請宥議禮諸臣罪,下錦衣衞獄。 十一年春正月辛未,祈穀於圜丘,始命武定侯郭勛攝事。二月戊戌,免湖廣被災稅糧。三月戊辰,賜林大欽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辛卯,續封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後為侯。五月丙子,前吏部尚書方獻夫兼武英殿大學士,預機務。六月壬午,免畿內被災秋糧。甲申,續封劉基後誠意伯。 秋七月戊辰,免南畿被災夏稅。八月戊子,以星變敕羣臣修省。辛丑,張孚敬罷。九月丁巳,振陝西饑。 冬十月甲申,編修楊名以災異陳言,下獄謫戍。是月,免山東被災稅糧,振山西饑。十一月甲寅,四川巡撫都御史宋滄獻白兔,羣臣表賀。庚申,祀天於南郊。十二月己亥,免畿內被災稅糧。 是年,琉球、哈密、土魯番、天方、撒馬兒罕入貢。 十二年春正月丙午,河南巡撫都御史吳山獻白鹿,羣臣表賀。自後,諸瑞異表賀以為常。丙辰,召張孚敬復入閣。是月,免浙江、河南被災稅糧。二月乙酉,振雲南饑。三月丙辰,釋奠於先師孔子。 秋八月乙未,以皇子生,詔赦天下。九月庚戌,廣東巢賊亂,提督侍郎陶諧討平之。 冬十月乙亥,大同兵亂,殺總兵官李瑾,代王奔宣府。丙子,下建昌侯張延齡於獄。十一月己亥,振遼東災。癸丑,翟鑾以憂去。十二月己卯,吉囊犯寧夏,總兵官王効、副總兵梁震擊敗之。 是年,土魯番、天方入貢。 十三年春正月癸卯,廢皇后張氏。壬子,立德妃方氏為皇后。二月己丑,總督宣大侍郎張瓚撫定大同亂卒。辛卯,代王返國。三月壬申,振大同被兵者。乙酉,吉囊犯響水堡,參將任傑擊敗之。 夏四月己酉,方獻夫致仕。六月甲子,南京太廟災。 秋八月壬子,寇犯花馬池,梁震禦却之。 冬十一月庚午,祀天於南郊。 是年,琉球入貢。 十四年春正月壬申,罷督理倉場中官。丙戌,莊肅皇后崩。二月己亥,作九廟。丁未,禁冠服非制。三月戊子,葬孝靜皇后於康陵。己丑,遼東軍亂,執都御史呂經。 夏四月甲午,張孚敬致仕,召費宏復入閣。丙申,賜韓應龍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丙午,廣寧兵亂。六月,吉囊犯大同,總兵官魯綱禦却之。 秋七月甲申,廣寧亂卒平。八月乙巳,詔九卿會推巡撫官,著為令。 冬十月戊申,費宏卒。十一月乙亥,祀天於南郊。 是年,烏斯藏入貢。 十五年春二月癸巳,振湖廣災。三月丙子,奉章聖皇太后如天壽山謁陵,免昌平今年稅糧三之二,賜高年粟帛。癸未,謁恭讓章皇后、景皇帝陵。是日還宮。 夏四月癸巳,詔建山陵。癸卯,詣七陵祭告。癸丑,還宮。是月,吉囊犯甘、涼,總兵官姜奭擊敗之。 秋九月庚午,如天壽山。丁丑,還宮。是秋,吉囊犯延綏,官軍四戰皆敗之。 冬十月己亥,更定世廟為獻皇帝廟。戊申,如天壽山。壬子,還宮。十一月戊午,以皇長子生,詔赦天下。辛巳,祀天於南郊。十二月辛卯,九廟成。閏月癸亥,以定廟制,加上兩宮皇太后徽號,詔赦天下。乙丑,禮部尚書夏言兼武英殿大學士,預機務。丙寅,享九廟。 是年,免山西、山東被災稅糧。琉球、烏斯藏入貢。 十六年春二月壬子,安南黎寧遣使告莫登庸之難。癸酉,如天壽山。三月甲申,還宮。丙午,幸大峪山視壽陵。 夏四月癸丑,還宮。六月癸酉,吉囊寇宣府,指揮趙鏜戰死。 秋八月,復寇宣府,殺參將張國輔。 冬十一月,故昌國公張鶴齡下獄,瘐死。 是年,土魯番、天方、撒馬兒罕入貢。 十七年春二月戊辰,如天壽山。壬申,還宮。三月壬辰,賜茅瓚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辛丑,咸寧侯仇鸞為征夷副將軍,充總兵官,兵部尚書毛伯溫參贊軍務,討安南莫登庸。 夏四月庚戌,如天壽山。甲寅,還宮。戊午,罷安南師。甲子,禱雨於郊壇。戊辰,雨。六月,寇犯宣府,都指揮周冕戰死。丙辰,定明堂大饗禮。下戶部侍郎唐冑於獄。 秋七月辛卯,開河南、雲南銀礦。癸巳,慈寧宮成。八月甲辰,吉囊犯河西,總督都御史劉天和禦却之。丙辰,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顧鼎臣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九月戊寅,免畿內被災稅糧。辛巳,上太宗廟號成祖,獻皇帝廟號睿宗。遂奉睿宗神主祔太廟,躋武宗上。辛卯,大享上帝於玄極寶殿,奉睿宗配。乙未,如天壽山。丁酉,還宮。 冬十一月辛未朔,詣南郊,上皇天上帝號。還詣太廟,上太祖高皇帝、高皇后尊號。辛卯,祀天於南郊。詔赦天下。乙未,免江西被災稅糧。十二月癸卯,章聖皇太后崩。壬子,如大峪山相視山陵。甲寅,還宮。乙卯,李時卒。戊午,振寧夏災。 是年,琉球、土魯番入貢。 十八年春二月庚子朔,立皇子載壑為皇太子,封載垕為裕王,載圳景王。辛丑,詔赦天下。起黃綰為禮部尚書,宣諭安南。壬寅,起翟鑾為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充行邊使。丁未,祈穀於玄極寶殿。先賢曾子裔孫質粹為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壬子,振遼東饑。癸丑,安南莫方瀛請降。乙卯,幸承天,太子監國。辛酉,次真定,望於北嶽。丁卯,次衞輝,行宮火。三月己巳,渡河,祭大河之神。辛未,次鈞州,望於中嶽。甲戌,免畿內被災稅糧。庚辰,至承天。辛巳,謁顯陵。甲申,享上帝於龍飛殿,奉睿宗配。秩於國社、國稷,徧羣祀。戊子,御龍飛殿受賀,詔赦天下。給復承天三年,免湖廣明年田賦五之二,畿內、河南三之一。 夏四月壬子,至自承天。壬戌,免湖廣被災稅糧。甲子,幸大峪山。丙寅,還宮。 秋閏七月庚申,葬獻皇后於顯陵。辛酉,復命仇鸞、毛伯溫征安南。九月辛酉,如天壽山。侍郎王杲振河南饑。 冬十月丙寅,還宮。十一月丙申,祀天於南郊。 是年,日本、哈密入貢。 十九年春正月丙午,召翟鑾復入閣。辛亥,吉囊寇大同,殺指揮周岐。三月戊戌,詔修仁壽宮。 夏六月辛巳,瓦剌部長欵塞。 秋七月癸卯,吉囊入萬全右衞,總兵官白爵逆戰於宣平,敗之。壬子,又敗之於桑乾河。戊午,振江西災。八月丁丑,太僕卿楊最諫服丹藥,予杖死。九月,吉囊犯固原,周尚文敗之於黑水苑。延綏總兵官任傑追擊於鐵柱泉,又敗之。己酉,召仇鸞還。 冬十月庚申,罷礦場。甲子,顧鼎臣卒。十一月丙辰,慈慶宮成。 是年,琉球、日本入貢。 二十年春正月,免南畿被災稅糧。二月乙丑,顯陵成,給復承天三年。丙寅,御史楊爵言時政,下錦衣衞獄。三月乙巳,賜沈坤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是春,吉囊寇蘭州,參將鄭東戰死。 夏四月己未,莫登庸納欵,改安南國為安南都統使司,以登庸為都統使。辛酉,九廟災,燬成祖、仁宗主。丙子,詔行寬恤之政。五月戊子,採木於湖廣、四川。甲寅,振遼東饑。六月,振畿內、山西饑。 秋七月丁酉,俺答、阿不孩遣使欵塞求貢,詔却之。是月,免河南、陝西、山東被災稅糧。八月辛酉,昭聖皇太后崩。庚辰,夏言罷。是月,俺答、阿不孩、吉囊分道入寇,總兵官趙卿帥京營兵,都御史翟鵬理軍務,禦之。九月乙未,翊國公郭勛有罪,下獄死。辛亥,俺答犯山西,入石州。 冬十月癸丑,振山西被寇者,復徭役二年。丁卯,召夏言復入閣。十一月辛卯,葬敬皇后於泰陵。丙申,免四川被災稅糧。 是年,琉球入貢。 二十一年夏四月庚申,大高玄殿成。閏五月戊辰,俺答、阿不孩遣使欵大同塞,巡撫都御史龍大有誘殺之。六月辛卯,俺答寇朔州。壬寅,入雁門關。丁未,犯太原。 秋七月己酉朔,日有食之。夏言罷。己未,俺答寇潞安,掠沁、汾、襄垣、長子,參將張世忠戰死。八月辛巳,募兵於直隸、山東、河南。壬午,振山西被兵州縣,免田租。癸巳,禮部尚書嚴嵩兼武英殿大學士,預機務。九月癸亥,員外郎劉魁諫營雷殿,予杖下獄。 冬十月丁酉,宮人謀逆伏誅,磔端妃曹氏、寧嬪王氏於市。 是年,免畿內、陝西、河南、福建被災稅糧。安南入貢。 世宗二 二十二年春正月丙午朔,日有食之。三月庚戌,復遣使採木湖廣。是春,俺答屢入塞。 秋八月,犯延綏,總兵官吳瑛等擊敗之。 冬十月,朶顏入寇,殺守備陳舜。十二月乙酉,免南畿被災稅糧。 是年,占城、土魯番、撒馬兒罕、天方、烏斯藏入貢。 二十三年春正月丙寅,俺答犯黃崖口。二月戊寅,犯大水谷。三月癸丑,犯龍門所。丁巳,賜秦鳴雷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秋七月,俺答犯大同,總兵官周尚文戰於黑山,敗之。八月甲午,翟鑾罷。九月癸卯,免浙江被災稅糧。丁未,吏部尚書許讚兼文淵閣大學士,禮部尚書張璧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壬子,振湖廣災。 冬十月戊辰,免河南被災稅糧。甲戌,小王子入萬全右衞。戊寅,掠蔚州,至於完縣。京師戒嚴。乙酉,逮總督宣大兵部尚書翟鵬、巡撫薊鎮僉都御史朱方下獄,鵬謫戍,方杖死。十一月庚子,京師解嚴。加方士陶仲文少師。十二月丙子,振江西災。 是年,安南入貢,日本以無表却之。 二十四年春二月戊申,詔流民復業,予牛種,開墾閒田者給復十年。三月壬午,逮總督宣大兵部侍郎張漢下獄,謫戍。 夏五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六月壬辰,太廟成。是夏,免畿輔、山西、陝西被災稅糧。 秋七月壬戌,有事於太廟,赦徒罪以下。八月丙午,瘞暴骸。己酉,張璧卒。庚戌,俺答犯松子嶺,殺守備張文瀚。是月,犯大同,參將張鳳、指揮劉欽等戰死。九月丁丑,召夏言入閣。 冬十一月辛巳,許讚罷。 是年,安南、琉球、烏斯藏入貢。 二十五年春三月戊辰,四川白草番亂。 夏五月戊辰,俺答欵大同塞,邊將殺其使。六月甲辰,犯宣府,千戶汪洪戰死。 秋七月癸酉,以醴泉出承華殿,廷臣表賀,停諸司封事二十日。嗣後,慶賀齋祀悉停封奏。是月,俺答犯延安、慶陽。八月壬子,免山東被災稅糧。九月,俺答犯寧夏。 冬十月丁亥,犯清平堡,遊擊高極戰死。癸巳,代府奉國將軍充灼謀反,伏誅。甲午,殺故建昌侯張延齡。十二月丁未,免河南被災稅糧。 是年,土魯番入貢。 二十六年春三月庚午,賜李春芳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乙巳,巡撫四川都御史張時徹、副總兵何卿討平白草叛番。己酉,俺答求貢,拒之。 秋七月丙辰,河決曹縣。八月丙戌,免陝西被災稅糧。九月戊辰,戶部尚書王杲以科臣劾其通賄下獄,遣戍。閏月丙午,振成都饑。 冬十一月壬午,大內火,釋楊爵於獄。乙未,皇后崩。十二月辛酉,逮甘肅總兵官仇鸞。乙亥,海寇犯寧波、台州。 是年,琉球入貢。 二十七年春正月,把都兒寇廣寧,參將閻振戰死。癸未,以議復河套,逮總督陝西三邊侍郎曾銑,杖給事中御史於廷,罷夏言。三月癸巳,殺曾銑,逮夏言。癸卯,出仇鸞於獄。 夏五月丙戌,葬孝烈皇后。 秋七月戊寅,京師地震。庚子,西苑進嘉穀,薦於太廟。八月丁巳,俺答犯大同,指揮顧相等戰死,周尚文追敗之於次野口。九月壬午,犯宣府,深入永寧、懷來、隆慶,守備魯承恩等戰死。乙未,免陝西被災稅糧。 冬十月癸卯,殺夏言。十一月乙未,詔撫按官採生沙金。 是年,日本入貢。 二十八年春二月乙巳,振陝西饑。辛亥,南京吏部尚書張治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祭酒李本為少詹事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壬子,俺答犯宣府,指揮董暘等敗沒,遂東犯永寧,關南大震。乙卯,周尚文敗俺答於曹家莊。丙辰,宣府總兵官趙國忠又敗之於大滹沱。三月辛未朔,日有食之。丁亥,皇太子薨。 秋七月,浙江海賊起。九月,朶顏三衞犯遼東。 冬十月辛丑,免畿內被災稅糧。 是年,日本、琉球入貢。 二十九年春三月壬午,賜唐汝楫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是月,瓊州黎賊平。 夏六月丁巳,俺答犯大同,總兵官張達、副總兵林椿戰死。是夏,免陝西、河南、江北被災夏稅。 秋八月丙寅,封方士陶仲文為恭誠伯。丁丑,俺答大舉入寇,攻古北口,薊鎮兵潰。戊寅,掠通州,駐白河,分掠畿甸州縣,京師戒嚴。召大同總兵官仇鸞及河南、山東兵入援。壬午,薄都城。仇鸞為平虜大將軍,節制諸路兵馬,巡撫保定都御史楊守謙提督軍務,左諭德趙貞吉宣諭諸軍。癸未,始御奉天殿,戒敕羣臣。甲申,寇退。逮守通州都御史王儀。丙戌,京師解嚴。杖趙貞吉,謫外任。丁亥,仇鸞敗績於白羊口。兵部尚書丁汝夔、巡撫侍郎楊守謙有罪,棄市。杖左都御史屠僑、刑部侍郎彭黯。九月辛卯,振畿內被寇者。乙未,罷團營,復三大營舊制,設戎政府,以仇鸞總督之。丁酉,罷領營中官。戊申,免畿內被災稅糧。壬子,廢鄭王厚烷為庶人。 冬十月甲戌,張治卒。十一月癸巳,分遣御史選邊軍入衞。壬寅,祧仁宗,祔孝烈皇后於太廟。 是年,琉球入貢。 三十年春三月壬辰,開馬市於宣府、大同,兵部侍郎史道經理之。 夏四月壬午,下經略京城副都御史商大節於獄。 秋九月乙未,京師地震,詔修省。 冬十一月,俺答犯大同。 是年,免兩畿、河南、江西、遼東、貴州、山東、山西被災稅糧。 三十一年春正月壬辰,俺答犯大同。甲午,入弘賜堡。二月癸丑,振宣、大饑。辛酉,俺答犯懷仁川,指揮僉事王恭戰死。己巳,建內府營,操練內侍。三月戊子,大將軍仇鸞帥師赴大同。辛卯,禮部尚書徐階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 夏四月丙寅,把都兒、辛愛犯新興堡,指揮王相等戰死。丙子,倭寇浙江。五月甲申,召仇鸞還。戊申,倭陷黃巖。 秋七月丙申,免陝西被災夏稅。壬寅,以倭警命山東巡撫都御史王忬巡視浙江。八月己未,收仇鸞大將軍印,尋病死。乙亥,戮仇鸞屍,傳首九邊。己卯,俺答犯大同,分掠朔、應、山陰、馬邑。九月乙酉,犯山西三關。壬辰,犯寧夏。丁酉,河決徐州。庚子,兵部侍郎蔣應奎、左通政唐國卿以冒邊功杖於廷。癸卯,罷各邊馬市。 冬十月己未,兵部尚書趙錦坐仇鸞黨戍邊。壬戌,免江西被災稅糧。十二月丁巳,光祿少卿馬從謙坐誹謗杖死。 三十二年春正月戊寅朔,日食,陰雲不見。己卯,侍郎吳鵬振淮、徐水災。二月甲子,倭犯溫州。壬申,俺答犯宣府,參將史略戰死。三月丁丑,振陝西饑。辛巳,吉能犯延綏,殺副總兵李梅。壬午,兵部侍郎楊博巡邊。甲申,振山東饑。甲午,賜陳謹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甲辰,俺答犯宣府,副總兵郭都戰死。閏三月,海賊汪直糾倭寇瀕海諸郡,至六月始去。 秋七月戊午,俺答大舉入寇,犯靈邱、廣昌。乙丑,河套諸部犯延綏。己巳,俺答犯浮圖峪,遊擊陳鳳、朱玉禦之。庚午,河南賊師尚詔陷歸德及柘城、鹿邑。八月丙子,小王子犯赤城。丙申,師尚詔攻太康,官軍與戰於鄢陵,敗績。戊戌,振山東災,免稅糧。九月丙午,俺答犯廣武,巡撫都御史趙時春敗績,總兵官李淶、參將馮恩等力戰死。辛酉,以敵退告謝郊廟。 冬十月甲戌,振河南、山東饑。庚子,師尚詔伏誅,賊平。辛丑,京師外城成。 是年,琉球入貢。 三十三年春正月壬寅朔,以賀疏違制,杖六科給事中於廷。戊辰,官軍圍倭於南沙,五閱月不克,倭潰圍出,轉掠蘇、松。二月庚辰,官軍敗績於松江。三月乙丑,倭犯通、泰,餘衆入青、徐界。 夏四月甲戌,振畿內饑。乙亥,倭犯嘉興,都司周應楨等戰死。乙酉,陷崇明,知縣唐一岑死之。五月壬寅,倭掠蘇州。丁巳,南京兵部尚書張經總督軍務,討倭。六月癸酉,俺答犯大同,總兵官岳懋戰死。己丑,侍郎陳儒振大同軍士。 秋八月癸未,倭犯嘉定,官軍敗之。庚寅,復戰,敗績。九月丁卯,俺答犯古北口,總督楊博禦却之。 是年,暹羅、土魯番、天方、撒馬兒罕、烏斯藏入貢。 三十四年春正月丁酉朔,倭陷崇德,攻德清。二月丙戌,工部侍郎趙文華祭海,兼區處防倭。是月,俺答犯薊鎮,參將趙傾葵等戰死。三月甲寅,蘇松兵備副使任環敗倭於南沙。 夏四月戊子,俺答犯宣府,參將李光啟被執,不屈,死。五月甲午,總督侍郎張經、副總兵俞大猷擊倭於王江涇,大破之。乙巳,倭分道掠蘇州屬縣。己酉,逮張經下獄。六月壬午,兵部侍郎楊宜總督軍務,討倭。 秋七月乙巳,倭陷南陵,流劫蕪湖、太平。丙辰,犯南京。八月壬辰,蘇松巡撫都御史曹邦輔敗倭於滸墅。九月乙未,趙文華及巡按御史胡宗憲擊倭於陶宅,敗績。丙午,俺答犯大同、宣府。戊午,犯懷來,京師戒嚴。辛酉,參將馬芳敗寇於保安。是秋,免江北、山東被災秋糧。 冬十月庚寅,殺張經及巡撫浙江副都御史李天寵、兵部員外郎楊繼盛。辛卯,倭掠寧波、台州,犯會稽。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庚申,倭犯興化、泉州。閏月丁丑,免畿內水災稅糧。十二月甲午,開山東、四川銀礦。壬寅,山西、陝西、河南地大震,河、渭溢,死者八十三萬有奇。 是年,琉球入貢。 三十五年春正月壬午,官軍擊倭於松江,敗績。二月甲午,振平陽、延安災。己亥,楊宜罷。戊午,吏部尚書李默坐誹謗下錦衣衞獄,論死。巡撫侍郎胡宗憲總督軍務,討倭。三月丁丑,賜諸大綬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丙申,振陝西災。甲辰,倭寇無為州,同知齊恩戰死。辛亥,遊擊宗禮擊倭於崇德,敗沒。五月乙丑,趙文華提督江南、浙江軍務。丁亥,左通政王槐採礦銀於玉旺峪。六月丙申,總兵官俞大猷敗倭於黃浦。辛丑,俺答犯宣府,殺遊擊張紘。 秋七月辛巳,胡宗憲破倭於乍浦。八月壬寅,詔採芝。辛亥,胡宗憲襲破海賊徐海於梁莊。九月乙丑,徽王載埨有罪,廢為庶人。免南畿被災稅糧。壬午,以平浙江倭,祭告郊廟社稷。 冬十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十一月戊午,打來孫犯廣寧,總兵官殷尚質等戰死。十二月丁未,犯環慶。 三十六年春二月,俺答犯大同。三月壬午,把都兒寇遷安,副總兵蔣承勛力戰死。是月,吉能寇延綏,殺副總兵陳鳳。 夏四月丙申,奉天、華蓋、謹身三殿災。壬寅,下詔引咎修齋五日,止諸司封事,停刑。五月癸丑,倭犯揚、徐,入山東界。癸亥,採木於四川、湖廣。辛未,倭犯天長、盱眙,遂攻泗州。丙子,犯淮安。六月乙酉,兵備副使于德昌、參將劉顯敗倭於安東。甲午,罷陝西礦。 秋七月庚午,詔廣東採珠。九月,俺答子辛愛寇應、朔,毀七十餘堡。 冬十一月丁丑,辛愛圍右衞城。是冬,免山東、浙江被災稅糧。 是年,琉球入貢。 三十七年春正月癸亥,罷河南礦。三月辛未,始免三大營聽征官軍營造工役。 夏四月癸未,振遼東饑。辛巳,倭分犯浙江、福建。 秋八月己未,吉能犯永昌、涼州,圍甘州。 冬十月癸丑,禮部進瑞芝一千八百六十本,詔廣求徑尺以上者。十一月丁亥,諭法司恤刑。 是年,琉球、暹羅入貢。 三十八年春二月庚午,把都兒犯潘家口,渡灤河,逼三屯營。三月己卯,掠遷安、薊州、玉田。庚寅,賜丁士美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癸巳,倭犯浙東,海道副使譚綸敗之。甲午,逮浙江總兵官俞大猷。 夏四月丁未,倭犯通州。甲寅,倭攻福州。庚申,倭攻淮安,巡撫鳳陽都御史李遂敗之於姚家蕩,倭退據廟灣。丙寅,副使劉景韶大破倭於印莊。五月辛巳,逮總督薊遼右都御史王忬下獄。甲午,劉景韶破倭於廟灣,江北倭平。六月乙巳,辛愛犯大同。 秋八月己未,李遂、胡宗憲破倭於劉家莊。甲子,振遼東饑,給牛種。是月,俺答犯土木,遊擊董國忠等戰死。九月,犯宣府。 是年,土魯番、天方、撒馬兒罕、魯迷、哈密、暹羅入貢。 三十九年春正月丙戌,俺答犯宣府。二月丁巳,南京振武營兵變,殺總督糧儲侍郎黃懋官。戊午,振順天、永平饑。倭犯潮州。三月癸未,大同總兵官劉漢襲敗兀慎於灰河。丁亥,打來孫犯廣寧,陷中前所,殺守備武守爵、黃廷勛。 夏五月壬午,振山西三關饑。壬辰,盜入廣東博羅縣,殺知縣舒顓。 秋七月乙丑朔,把都兒犯薊西,遊擊胡鎮禦却之。庚午,劉漢襲俺答於豐州,破之。九月己巳,俺答犯朔州、廣武。 冬十二月,土蠻犯海州東勝堡。是月,閩、廣賊犯江西。 是年,免畿內、山西、山東、湖廣、陝西被災稅糧。暹羅入貢。 四十年春二月辛卯朔,日當食,不見。振山東饑。丁未,景王之國。三月壬戌,振京師饑。 夏四月丁未,振山西饑。五月乙亥,李本以憂去。閏月丙辰,賊犯泰和,殺副使汪一中、指揮王應鵬。 秋七月己丑朔,日有食之。庚戌,俺答犯宣府,副總兵馬芳禦却之。九月庚子,犯居庸關,參將胡鎮禦却之。辛丑,振南畿災。 冬十一月甲午,禮部尚書袁煒為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預機務。庚戌,吉能犯寧夏,進逼固原。辛亥,萬壽宮災。十二月丙寅,把都兒犯遼東蓋州。 是年,烏斯藏入貢。 四十一年春三月辛卯,白兔生子,禮部請告廟,許之,羣臣表賀。壬寅,賜申時行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己酉,重作萬壽宮成。 夏五月壬寅,嚴嵩罷。壬子,土蠻攻湯站堡,副總兵黑春力戰死。 秋九月壬午,三殿成,改奉天曰皇極,華蓋曰中極,謹身曰建極。 冬十月,免南畿、江西被災稅糧。十一月乙酉,分遣御史訪求方士、法書。丁亥,逮胡宗憲,尋釋之。辛丑,吉能犯寧夏,副總兵王勳戰死。己酉,倭陷興化。是月,延綏總兵官趙岢分部出塞襲寇,敗之。免陝西、湖廣被災及福建被寇者稅糧。 是年,琉球入貢。 四十二年春正月戊申,俺答犯宣府,南掠隆慶。 夏四月庚申,倭犯福清,總兵官劉顯、俞大猷合兵殲之。丁卯,副總兵戚繼光破倭於平海衞。 秋八月乙亥,總兵官楊照襲寇於廣寧塞外,力戰死。 冬十月丁卯,辛愛、把都兒破牆子嶺入寇,京師戒嚴,詔諸鎮兵入援。戊辰,掠順義、三河,總兵官孫臏敗死。乙亥,大同總兵官姜應熊禦寇密雲,敗之。十一月丁丑,京師解嚴。 是年,琉球入貢。 四十三年春正月壬辰,土蠻黑石炭寇薊鎮,總兵官胡鎮、參將白文智禦却之。二月己酉,伊王典楧有罪,廢為庶人。戊午,倭犯仙遊,總兵官戚繼光大敗之,福建倭平。閏月丙申,盜據漳平,知縣魏文瑞死之。三月己未,官軍擊潮州倭,破之。 夏四月乙亥,免畿內被災稅糧。五月壬寅朔,日有食之。乙卯,獲桃於御幄,羣臣表賀。六月辛卯,倭犯海豐,俞大猷破之。 冬十二月,南韶賊起,守備賀鐸、指揮蔡胤元被執,死之。俺答犯山西,遊擊梁平、守備祁謀戰死。 是年,西番、哈密、安南入貢,魯迷國貢獅子。 四十四年春三月丁巳,賜范應期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己未,袁煒致仕。辛酉,嚴世蕃伏誅。是月,土蠻犯遼東,都指揮線補袞、楊維藩戰死。 夏四月庚辰,吏部尚書嚴訥、禮部尚書李春芳並兼武英殿大學士,預機務。壬午,俺答犯肅州,總兵官劉承業禦却之。六月甲戌,芝生睿宗原廟柱,告廟受賀,遂建玉芝宮。 秋八月壬午,獲仙藥於御座,告廟。 冬十一月癸卯,嚴訥致仕。戊申,奉安獻皇帝、后神主於玉芝宮。 是年,琉球入貢。 四十五年春二月癸亥,戶部主事海瑞上疏,下錦衣衞獄。是月,俞大猷討廣東山賊,大破之。浙江、江西礦賊陷婺源。三月己未,吏部尚書郭朴兼武英殿大學士,禮部尚書高拱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 夏四月壬戌朔,日有食之。丙戌,俺答犯遼東。六月丙子,旱,親禱雨於凝道雷軒,越三日雨,羣臣表賀。 秋七月乙未,俺答犯萬全右衞。冬十月丁卯,犯固原,總兵官郭江敗死。癸酉,犯偏頭關。閏月甲辰,犯大同,參將崔世榮力戰死。十一月己未,帝不豫。十二月庚子,大漸,自西苑還乾清宮。是日崩,年六十,遺詔裕王嗣位。隆慶元年正月,上尊諡,廟號世宗,葬永陵。 贊曰:世宗御極之初,力除一切弊政,天下翕然稱治。顧迭議大禮,輿論沸騰,倖臣假托,尋興大獄。夫天性至情,君親大義,追尊立廟,禮亦宜之;然升祔太廟,而躋於武宗之上,不已過乎。若其時紛紜多故,將疲於邊,賊訌於內,而崇尚道教,享祀弗經,營建繁興,府藏告匱,百餘年富庶治平之業,因以漸替。雖剪剔權奸,威柄在御,要亦中材之主也矣。 穆宗 穆宗契天隆道淵懿寬仁顯文光武純德弘孝莊皇帝,諱載垕,世宗第三子也。母杜康妃。 嘉靖十八年二月封裕王,與莊敬太子、景恭王同日受冊。已而莊敬薨,世宗以王長且賢,繼序已定,而中外危疑,屢有言者,乃令景王之國。 四十五年十二月庚子,世宗崩。壬子,即皇帝位。以明年為隆慶元年,大赦天下。先朝政令不便者,皆以遺詔改之。召用建言得罪諸臣,死者卹錄。方士悉付法司治罪,罷一切齋醮工作及例外採買。免明年天下田賦之半,及嘉靖四十三年以前逋賦。釋戶部主事海瑞於獄。是年,土魯番入貢。 隆慶元年春正月丙寅,罷睿宗明堂配享。戊辰,復鄭王厚烷爵。丁丑,追尊母康妃為孝恪皇太后。二月戊子,祭大社大稷。乙未,冊妃陳氏為皇后。吏部侍郎陳以勤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禮部侍郎張居正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三月壬申,葬肅皇帝於永陵。乙酉,土蠻犯遼陽,指揮王承德戰歿。 夏四月丙戌朔,享太廟。丙午,禁屬國毋獻珍禽異獸。丁未,御經筵。五月己未,黃河決口工成。辛酉,祀地於北郊。丁丑,高拱罷。六月戊戌,以霪雨修省,素服避殿,御皇極門視事。是月,新河復決。 秋七月辛巳,招撫山東、河南被災流民,復五年。八月癸未朔,釋奠於先師孔子。九月乙卯,俺答寇大同,詔嚴戰守。癸亥,俺答陷石州,殺知州王亮采,掠交城、文水。壬申,土蠻犯薊鎮,掠昌黎、盧龍,至於灤河。詔宣大總督侍郎王之誥還駐懷來,巡撫都御史曹亨駐兵通州。甲戌,郭朴致仕。免襄陽、鄖陽被災秋糧。乙亥,總兵官李世忠援永平,與敵戰於撫寧,京師戒嚴。 冬十月丙戌,寇退,京師解嚴。甲辰,諭羣臣議邊防事宜。寧夏總兵官雷龍出塞邀擊河套部,敗之。十一月癸亥,祀天於南郊。 是年,廣東賊大起。琉球入貢。 二年春正月己卯,給事中石星疏陳六事,杖闕下,斥為民。二月丁酉,寇犯柴溝堡,守備韓尚忠戰死。己亥,耕耤田。丁未,如天壽山,謁長陵、永陵。庚戌,還宮,免所過田租有差。三月辛酉,立皇子翊鈞為皇太子,詔赦天下。乙丑,廣西總兵官俞大猷討廣東賊。戊辰,賜羅萬化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丙子,幸南海子。戊寅,京師地震,命百官修省。 夏六月庚辰,遣使兩畿錄囚。己丑,廣東賊曾一本寇廣州,殺知縣劉師顏。 秋七月己酉,賊入廉州。丙寅,徐階致仕。 冬十月戊寅,免南畿被災秋糧,振淮、徐饑。己亥,廢遼王憲〈火節〉為庶人。甲辰,免畿內、河南被災秋糧。十一月壬子,宣府總兵官馬芳襲俺答於長水海子,又敗之鞍子山。辛酉,免江西被災稅糧。戊辰,祀天於南郊。己巳,命廣東、福建督撫將領會剿曾一本。十二月庚寅,世宗神主祔太廟。丁酉,限勳戚莊田。 是年,琉球入貢。 三年春正月壬子,大同總兵官趙岢敗俺答於弘賜堡。二月庚辰,免陝西被災秋糧。三月戊辰,曾一本陷碣石衞,裨將周雲翔殺參將耿宗元,叛附於賊。 夏四月己丑,總兵官雷龍出塞襲河套部,敗之。五月庚戌,總兵官郭成等破賊於平山,周雲翔伏誅。甲寅,御史詹仰庇請罷靡費,斥為民。 秋七月壬午,河決沛縣。乙酉,詔天下有司實修積穀備荒之政。壬辰,遣使振沿河被災州縣。八月癸丑,廣東賊平,曾一本伏誅。壬戌,禮部尚書趙貞吉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丁卯,振南畿、浙江、山東水災。九月丙子,俺答犯大同,掠山陰、應州、懷仁、渾源。辛卯,大閱。 冬十一月甲戌,祀天於南郊。庚辰,京師地震有聲,敕修省。十二月己亥,命廠衞密訪部院政事。庚申,召高拱復入閣。乙丑,尚寶寺丞鄭履淳以言事廷杖下獄。是冬,免兩畿、山東、浙江、河南、湖廣稅糧。 是年,陝西賊起。琉球、土魯番入貢。 四年春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免朝賀。辛未,避殿修省。是月,倭入廣海衞城。二月乙丑,分設三大營文武提督六人。 夏四月戊戌,京師地震。丙午,俺答寇大同、宣府,官兵拒却之。是月,陝西賊寇四川。五月癸酉,給事中李己諫買金寶,廷杖下獄。 秋七月己巳,禁章奏浮冗。命撫、按官嚴禁有司酷刑。戊子,陳以勤致仕。乙未,免四川被災稅糧。八月庚戌,宣、大告警,敕邊備。九月癸酉,陝西水災,蠲振有差。甲戌,河決邳州。壬午,免北畿、湖廣被災稅糧。癸未,寇犯大同,副總兵錢棟戰死。戊子,犯錦州,總兵官王治道等戰死。甲午,罷京營文武提督,置總督協理大臣。 冬十月癸卯,俺答孫把漢那吉來降。丁未,以把漢那吉為指揮使。壬戌,考察給事中、御史。十一月丁丑,俺答乞封。己卯,祀天於南郊。乙酉,趙貞吉罷。己丑,禮部尚書殷士儋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十二月丁酉,俺答執叛人趙全等九人來獻,詔遣把漢那吉歸,厚賜之。乙卯,受俘,磔趙全等於市。 五年春二月甲午,廷臣及朝覲官謁皇太子於文華左門。己未,封皇子翊鏐為潞王。三月己卯,賜張元忭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己丑,封俺答為順義王。 夏四月甲午,河復決邳州。五月壬戌,古田獞賊平。戊寅,李春芳致仕。六月辛卯,京師地震者三,敕修省。甲辰,授河套部長吉能為都督同知。甲寅,順義王俺答貢馬,告廟受賀。丙辰,俺答執趙全餘黨十三人來獻。 秋八月癸卯,許河套部互市。九月癸未,三鎮貢市成。 冬十月己亥,河南、山東大水,申飭河防。十一月己巳,殷士儋致仕。 是年,琉球、土魯番入貢。 六年春正月辛未,築徐州至宿遷隄三百七十里。二月丙申,倭寇廣東,陷神電衞,大掠。山寇復起。閏月丁卯,御皇極殿門,疾作,遽還宮。乙亥,倭寇高、雷,官軍擊敗之。 夏四月戊辰,禮部尚書高儀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五月壬辰,免廣東用兵諸郡逋賦。己酉,大漸,召大學士高拱、張居正、高儀受顧命。庚戌,崩於乾清宮,年三十有六。七月丙戌,上尊諡,廟號穆宗,葬昭陵。 贊曰:穆宗在位六載,端拱寡營,躬行儉約,尚食歲省巨萬。許俺答封貢,減賦息民,邊陲寧謐。繼體守文,可稱令主矣。第柄臣相軋,門戶漸開,而帝未能振肅乾綱,矯除積習。蓋亦寬恕有餘,而剛明不足者歟。 神宗一 神宗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諱翊鈞,穆宗第三子也。母貴妃李氏。 隆慶二年,立為皇太子,時方六歲。性岐嶷,穆宗嘗馳馬宮中,諫曰:「陛下天下主,獨騎而騁,寧無銜橛憂。」穆宗喜,下馬勞之。陳皇后病居別宮,每晨隨貴妃候起居。后聞履聲輒喜,為強起。取經書問之,無不響答,貴妃亦喜。由是兩宮益和。 六年五月,穆宗崩。六月乙卯朔,日有食之。甲子,即皇帝位。以明年為萬曆元年,詔赦天下。祀建文朝盡節諸臣於鄉,有苗裔者卹錄。庚午,罷高拱。丁丑,高儀卒。壬午,禮部尚書呂調陽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 秋七月丁亥,初通漕運於密雲。庚寅,察京官。己亥,戒諭廷臣,詔曰:「近歲以來,士習澆漓,官方刓缺,詆老成為無用,矜便佞為有才。遂使朝廷威福之柄,徒為人臣報復之資。用是薄示懲戒,餘皆曲貸。諸臣宜祓除前愆,共維新政。若溺於故習,背公徇私,獲罪祖宗,朕不敢赦。」庚子,尊皇后曰仁聖皇太后,貴妃曰慈聖皇太后。八月戊午,祀大社大稷。九月甲午,葬莊皇帝於昭陵。 冬十月己未,侍郎王遴、吳百朋、汪道昆分閱邊防。辛酉,停刑。十一月乙未,河工成。十二月辛酉,振榆林、延綏饑。甲戌,以大行未期,罷明年元夕燈火及宮中宴。 萬曆元年春二月癸丑,御經筵。三月丙申,詔內外官舉將材。 夏四月乙丑,潮、惠賊平。庚午,旱,諭百官修省。五月甲申,詔內外官慎刑獄。六月壬申,振淮安水災。 秋七月,河決徐州。九月癸未,振荊州、承天及濟南災。丙戌,四川都掌蠻平。癸卯,停刑。 冬十一月庚辰,命諸司立程限文簿,以防稽緩。十二月己未,振遼東饑。 是年,暹羅、琉球入貢。 二年春正月甲午,召見朝覲廉能官於皇極門。二月甲寅,振四川被寇諸縣。三月癸巳,賜孫繼臯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丙寅,詔內外官行久任之法。五月辛丑,穆宗神主祔太廟。八月己巳,振山西災。庚午,振淮、揚、徐水災。 冬十月甲寅,決囚。丁卯,視朝閱銓選。閏十二月庚寅,詔罷明年元夕燈火。 是年,琉球入貢。 三年春正月丁未,享太廟。二月戊寅,祀大社大稷。辛巳,詔南京職務清簡官不必備。丙申,始命日講官分直記注起居,纂緝章奏,臨朝侍班。 夏四月己巳朔,日有食之,既。壬申,書謹天戒、任賢能、親賢臣、遠嬖佞、明賞罰、謹出入、慎起居、節飲食、收放心、存敬畏、納忠言、節財用十二事於座右,以自警。五月庚子,淮、揚大水,詔察二府有司,貪酷老疾者罷之。六月戊辰,浙江海溢。戊寅,命撫、按官,有司賢否一體薦劾,不得偏重甲科。是夏,蘇、松、常、鎮大水。 秋八月丙子,禮部侍郎張四維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丁丑,河決高郵、碭山。戊子,免淮、揚、鳳、徐被水田租。九月戊午,京師地震。 冬十月丁卯,地再震,敕羣臣修省。戊辰,停刑。十一月乙巳,祀天於南郊。十二月辛未,詔罷明年元夕燈火。 是年,安南、琉球、暹羅、土魯番入貢。 四年春正月丁巳,遼東巡按御史劉臺以論張居正逮下獄,削籍。 夏五月戊申,祀地於北郊。六月庚辰,復遣內臣督蘇、杭織造。 秋七月丁酉,諭吏、戶二部清吏治,蠲逋賦有差,明年漕糧折收十之三。壬寅,遣御史督修江、浙水利。甲辰,修泗州祖陵。辛亥,草灣河工成。八月壬戌,釋奠於先師孔子。是秋,河決崔鎮。 冬十月乙亥,振徐州及豐、沛、睢寧、金鄉、魚臺、單、曹七縣水災,蠲租有差。 是年,安南、琉球、烏斯藏、土魯番、天方、撒馬兒罕、魯迷、哈密入貢。 五年春正月己酉,詔鳳陽、淮安力舉營田。二月乙丑,振廣西饑。三月乙巳,賜沈懋學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五月癸巳,廣東羅旁猺平。 秋八月癸亥,河復決崔鎮。閏月乙酉朔,日食,陰雲不見。九月己卯,起復張居正。 冬十月乙巳,以論張居正奪情,杖編修吳中行、檢討趙用賢、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罷黜謫戍有差。丁未,杖進士鄒元標,戍邊。十一月癸丑,以星變考察百官。 是年,琉球入貢。 六年春正月,築決河堤。二月戊戌,免兗、青、登、萊所屬逋賦。庚子,立皇后王氏。三月甲寅,禮部尚書馬自強兼文淵閣大學士,吏部侍郎申時行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甲子,張居正葬父歸。 夏四月乙未,免湖廣、四川逋賦。丙午,詔戶部歲增金花銀二十萬兩。六月乙未,張居正還京師。 秋七月乙卯,呂調陽致仕。丙子,詔江北諸府民,年十五以上無田者,官給牛一頭、田五十畝開墾,三年後起科。九月庚午,詔蘇州諸府開墾荒田,六年後起科。辛未,停刑。 冬十月辛卯,馬自強卒。十一月辛酉,祀天於南郊。 是年,烏斯藏入貢。 七年春正月戊辰,詔毀天下書院。二月己丑,遣使分閱邊防。三月甲子,免淮、揚逋賦。 夏五月癸亥,祀地於北郊。六月辛卯,覈兩畿、山東、陝西勳戚田賦。 秋七月壬子,振蘇、松水災,蠲稅糧。戊午,京師地震。 是年,烏斯藏入貢。 八年春二月辛未朔,日有食之。戊子,耕耤田。戊戌,河工成。三月辛亥,奉兩宮皇太后如天壽山謁陵,免所過田租。甲寅,還宮。丁卯,賜張懋修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閏四月庚申,廣西八寨賊平。 冬十月辛丑,汰內外冗官。乙巳,振蘇、松、常、鎮饑。十一月丙子,詔度民田。 是年,琉球入貢。 九年春正月庚午,敕邊臣備警。辛未,裁諸司冗官。癸酉,土蠻犯錦州,遊擊周之望敗沒。己卯,命翰林官日四人入直。辛巳,裁南京冗官。甲申,遼東總兵官李成梁襲敗土蠻於襖郎兔。三月丙寅,大閱。是月,土蠻犯遼陽,副總兵曹簠禦之,敗績。 夏四月丁酉,振山西被災州縣。乙卯,振蘇、松、淮、鳳、徐、宿災。戶部進萬曆會計錄。 秋八月丁未,揚州大水。九月丁亥,停刑。 冬十月己亥,土蠻犯廣寧、義州,李成梁禦却之。十一月丙戌,振真定、順德、廣平災,免稅糧。 是年,裁各省冗官,覈徭賦,汰諸司冒濫冗費。琉球、安南、土魯番、天方、撒馬兒罕、魯迷、哈密、烏斯藏入貢。 十年春二月癸巳,順義王俺答卒。丁酉,免天下積年逋賦。三月庚申,杭州兵變,執巡撫吳善言。丁卯,兵部侍郎張佳胤巡撫浙江討定之。丙子,泰寧衞部長速把亥犯義州,李成梁擊斬之。己卯,倭寇溫州。 夏四月戊子朔,諭禮部,令民及時農桑,勿事游惰。甲午,寧夏土軍馬景殺參將許汝繼,巡撫都御史晉應槐討誅之。庚子,以久旱敕修省。五月庚申,免先師孔子及宋儒朱熹、李侗、羅從彥、蔡沈、胡安國、游酢、真德秀、劉子翬,故大學士楊榮後裔賦役有差。庚辰,振畿內饑。六月丁亥朔,日有食之。壬寅,振太原、平陽、潞安饑。乙巳,前禮部尚書潘晟兼武英殿大學士,吏部侍郎余有丁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晟尋罷。丙午,張居正卒。 秋七月庚午,振平、慶、延、臨、鞏饑。九月丙辰,以皇長子生,詔赦天下。甲子,上兩宮皇太后徽號。 冬十月丙申,蘇、松大水,蠲振有差。十二月壬辰,太監馮保謫奉御,籍其家。壬寅,復建言諸臣職。 是年,免畿內、山西被災稅糧。哈密、烏斯藏入貢。 十一年春正月壬戌,敕嚴邊備。閏二月甲子,俺答子乞慶哈襲封順義王。緬甸寇永昌。乙丑,如天壽山謁九陵,免所過田租。庚午,如西山謁恭讓章皇后、景皇帝陵。辛未,還宮。乙酉,振臨、鞏、平、延、慶五府旱災,免田租。三月甲申,追奪張居正官階。庚子,賜朱國祚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丁巳,張四維以憂去。己未,吏部侍郎許國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甲戌,承天大雨,江溢。是月,廣東羅定兵變。五月,我大清太祖高皇帝起兵征尼堪外蘭,克圖倫城。六月乙丑,振承天、漢陽、鄖陽、襄陽災。 秋八月丙辰,免山西被災稅糧。九月甲申,如天壽山謁陵。己丑,還宮。 冬十月癸亥,停刑。辛未,河南水災,蠲振有差。十一月己卯朔,日有食之。十二月庚午,慈寧宮災,敕修省。 是年,琉球入貢。 十二年春二月丁卯,京師地震。己巳,釋建文諸臣外親謫戍者後裔。三月己亥,減江西燒造瓷器。 夏四月乙卯,籍張居正家。丁巳,遊擊將軍劉綎討平隴川賊。五月甲午,京師地震。六月辛亥,以雲南用兵,免稅糧及逋賦。 秋八月丙辰,榜張居正罪於天下,家屬戍邊。九月丙戌,奉兩宮皇太后如天壽山謁陵。己丑,作壽宮。辛卯,還宮。 冬十月丁巳,停刑。丙寅,免湖廣、山東被災稅糧。十一月己丑,余有丁卒。十二月甲辰,前禮部侍郎王錫爵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吏部侍郎王家屏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癸亥,罷開銀礦。 是年,安南、烏斯藏入貢。 十三年春正月辛卯,四川建武所兵變,擊傷總兵沈思學。二月丁未,南京地震。京師自去年八月不雨,至於是月。庚午,大雩。三月甲申,大雩。己丑,李成梁出塞襲把兔兒炒花,大破之。壬辰,減杭州織造及尚衣監料銀。尚寶司少卿徐貞明督治京畿水田。 夏四月丙午,大雩。戊申,以旱詔中外理冤抑,釋鳳陽輕犯及禁錮年久罪宗。戊午,步禱於南郊,面諭大學士等曰:「天旱,雖由朕不德,亦天下有司貪婪,剝害小民,以致上干天和,今後宜慎選有司。」蠲天下被災田租一年。五月丙戌,雨。六月辛丑,慈寧宮成。壬寅,建武所亂卒伏誅。是月,四川松、茂番作亂。 秋八月己酉,京師地震。閏九月戊戌,振淮、鳳災。癸卯,如天壽山閱壽宮。戊申,還宮。庚申,停刑。 冬十二月丁卯,汰惜薪司內官冗員。是月,順義王乞慶哈卒。 是年,土魯番、烏斯藏入貢。 十四年春二月癸未,嚴外官餽遺。三月戊戌,以旱霾,諭廷臣陳時政。癸卯,禁部曹言事,罷治京畿水田。癸丑,賜唐文獻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戊午,久旱,敕修省。 夏四月癸酉,京師地震。六月癸未,松茂番平。是夏,振直隸、河南、陝西及廣西潯、柳、平樂,廣東瓊山等十二縣饑。山西盜起。 秋七月癸卯,振江西災。戊申,敕戶、兵二部撫安災民,嚴保甲。是月,淇縣賊王安聚衆流劫,尋剿平之。九月壬辰,王家屏以憂去。乙卯,停刑。己未,發帑遣使振河南、山東、直隸、陝西、遼東、淮、鳳災。 冬十月丙寅,禮部主事盧洪春以疏請謹疾,杖闕下,削籍。十一月癸卯,祀天於南郊。 是年,土魯番入貢。 十五年春正月壬辰,發帑振山西、陝西、河南、山東諸宗室。三月乙卯,乞慶哈子撦力克襲封順義王。 夏四月,京師旱,大疫。六月戊辰,禁廷臣奢僭。是月,京師大雨。振卹貧民。 秋七月,江北蝗,江南大水,山西、陝西、河南、山東旱,河決開封,蠲振有差。八月庚申,以災沴頻仍,敕撫、按官懲貪吏,理冤獄,蠲租、振卹。九月丁亥朔,日當食,陰雲不見。己丑,停刑。 冬十月庚申,大學士申時行請發留中章奏。十一月戊子,鄖陽兵譟,巡撫都御史李材罷。 是年,哈密、琉球、烏斯藏入貢。 十六年春三月壬辰,詔改景皇帝實錄,去郕戾王號,不果行。山西、陝西、河南及南畿、浙江並大饑疫。 夏四月,振江北、大名、開封諸府饑。五月,四川建昌番作亂,討平之。乙巳,以軍儲倉火及各省災傷,敕內外官修省。六月庚申,京師地震。甲子,以災傷停減蘇、杭織造。 秋七月乙卯,免山東被災夏稅。庚午,定邊臣考績法。八月乙未,詔取太倉銀二十萬充閱陵賞費。九月己未,停刑。庚申,如天壽山閱壽宮。甲子,次石景山觀渾河。乙丑,還宮。庚午,甘肅兵變,巡撫都御史曹子登罷。是月,青海部長他不囊犯西寧,殺副將李魁。 冬十一月辛酉,禁章奏浮冗。 是年,烏斯藏入貢。 十七年春正月己酉朔,日有食之。丁巳,太湖、宿、松賊劉汝國等作亂,安慶指揮陳越討之,敗死。二月丙申,吳淞指揮陳懋功討平之。三月丙辰,免陞授官面謝。自是臨御遂簡。癸亥,雲南永昌兵變。乙丑,賜焦竑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己亥,王家屏復入閣。始興妖僧李圓朗作亂,犯南雄,有司討誅之。六月甲申,浙江大風,海溢。己丑,永昌亂卒平。乙巳,南畿、浙江大旱,太湖水涸,發帑金四十萬振之。 秋八月壬寅,嚴匿名揭之禁。 冬十月癸未,停刑。癸卯,黃河決口工成。十二月己丑,諭諸臣遇事勿得忿爭求勝。 是年,安南、烏斯藏入貢。 十八年春正月甲辰朔,召見大學士申時行等於毓德宮,出皇長子見之。 夏四月甲申,振湖廣饑。六月己卯,免畿內被災夏稅。甲申,青海部長火落赤犯舊洮州,副總兵李聯芳敗沒。乙酉,更定宗藩事例,始聽無爵者得自便。 秋七月庚子朔,日有食之。乙丑,召見閣臣議邊事,命廷臣舉將材。己巳,兵部尚書鄭雒經略陝西四鎮及山西、宣、大邊務。是月,火落赤再犯河州、臨洮,總兵官劉承嗣敗績。八月癸酉,停撦力克市賞。 冬十月戊寅,振臨洮被兵軍民。十二月甲申,遣廷臣九人閱邊。 是年,安南入貢。 十九年春正月,緬甸寇永昌、騰越。二月乙酉,總兵官尤繼先敗火落赤餘衆於莽剌川。閏三月丁丑,以彗星見,敕修省。己卯,責給事中、御史風聞訕上,各奪俸一年。 夏四月丙申,享太廟。是後廟祀皆遣代。五月壬午,四川四哨番作亂,巡撫都御史李尚思討平之。六月壬子,王錫爵歸省。 秋七月癸未,諭廷臣,國是紛紜,致大臣爭欲乞身,此後有肆行誣衊者重治。八月丁酉,免河南被災田賦。九月壬申,許國致仕。甲戌,申時行致仕。丁丑,吏部侍郎趙志臯為禮部尚書,前禮部侍郎張位為吏部侍郎,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 冬十月癸巳,京營軍官譁於長安門。十二月甲午,詔定戚臣莊田。癸丑,河套部敵犯榆林、延綏,總兵官杜桐敗之。 是年,畿內蝗,南畿、浙江大水,蠲振有差。琉球入貢。 二十年春正月丙戌,給事中孟養浩以言建儲杖闕下,削籍。三月戊辰,寧夏致仕副總兵哱拜殺巡撫都御史黨馨、副使石繼芳,據城反。辛未,王家屏致仕。壬申,總督軍務兵部尚書魏學曾討寧夏賊。戊寅,賜翁正春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甲辰,總兵官李如松提督陝西討賊軍務。甲寅,甘肅巡撫都御史葉夢熊帥師會魏學曾討賊。撦力克擒賊,叩關獻俘,復還二年市賞。五月,倭犯朝鮮,陷王京,朝鮮王李昖奔義州求救。六月丁未,諸軍進次寧夏,賊誘河套部入犯,官軍擊却之。 秋七月癸酉,免陝西逋賦。甲戌,副總兵祖承訓帥師援朝鮮,與倭戰於平壤,敗績。甲申,罷三邊總督魏學曾,以葉夢熊代之,尋逮學曾下獄。八月乙巳,兵部右侍郎宋應昌經略備倭軍務。己酉,詔天下督撫舉將材。九月壬申,寧夏賊平。 冬十月壬寅,李如松提督薊、遼、保定、山東軍務。充防海禦倭總兵官,救朝鮮。是月,振畿內、浙江、河南被災諸府蠲租有差。十一月戊辰,御午門,受寧夏俘。十二月甲午,以寧夏賊平,告天下。 是年,暹羅、土魯番入貢。 二十一年春正月甲戌,李如松攻倭於平壤,克之。辛未,王錫爵還朝。辛巳,詔並封三皇子為王,廷臣力爭,尋報罷。壬午,李如松進攻王京,遇倭於碧蹄館,敗績。二月甲寅,敕勞東征將士。 夏四月癸卯,倭棄王京遁。六月丁酉,詔天下每歲夏月錄囚,減釋輕繫,如兩京例。癸卯,倭使小西飛請欵。 秋七月癸丑,召援朝鮮諸邊鎮兵還。乙卯,彗星見,敕修省。八月丙戌,以災異敕戒內外諸臣修舉實政。 冬十月丙申,停刑。十二月丙辰,薊遼總督顧養謙兼理朝鮮事,召宋應昌、李如松還。 是年,振江北、湖廣、河南、浙江、山東饑。河南礦賊大起。烏斯藏入貢。 二十二年春正月己亥,詔以各省災傷,山東、河南、徐、淮尤甚,盜賊四起,有司玩愒,朝廷詔令不行。自今以安民弭盜為撫按有司黜陟。二月癸丑,皇長子常洛出閤講學。甲子,遣使振河南,免田租。三月癸卯,詔修國史。 夏四月己酉朔,日有食之。五月辛卯,禮部尚書陳于陛、南京禮部尚書沈一貫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庚子,王錫爵致仕。六月己酉,雷雨,西華門災,敕修省。 秋七月丙申,河套部長卜失兔犯延綏。是月,延綏總兵官麻貴敗河套部敵於下馬關。 冬十月己未,南京兵部右侍郎邢玠總督川、貴軍務,討播州宣慰使楊應龍。丁卯,詔倭使入朝。是月,炒花犯遼東,總兵官董一元敗之。 是年,琉球、烏斯藏入貢。 二十三年春正月癸卯,遣都督僉事李宗城、指揮楊方亨封平秀吉為日本國王。三月乙未,賜朱之蕃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五月丁酉,京師地震,敕修省。 秋九月戊寅,青海部長永邵卜犯甘肅,參將達雲敗之。乙酉,詔復建文年號。 冬十一月辛未,湖廣災,蠲振有差。十二月辛丑,大學士趙志臯等請發留中章奏,不報。 是年,江北大水,淮溢,浸泗州祖陵。 二十四年春二月戊申,麻貴襲河套部,敗之。三月乙亥,乾清、坤寧兩宮災,敕修省。壬辰,下詔自責。是月,火落赤犯洮河,總兵官劉綎破走之。 夏四月己亥,李宗城自倭營奔還王京。五月戊辰,河套部敵犯甘肅,總兵官楊濬擊破之。庚午,復議封倭,命都督僉事楊方亨、遊擊沈惟敬往。六月,振福建饑。 秋七月丁卯,吏部尚書孫丕揚請發推補官員章疏,不報。戊寅,仁聖皇太后崩。乙酉,始遣中官開礦於畿內。未幾,河南、山東、山西、浙江、陝西悉令開採,以中官領之。羣臣屢諫,不聽。閏八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丁卯,大學士趙志臯請視朝,發章奏,罷採礦,不報。九月乙未,楊方亨至日本,平秀吉不受封,復侵朝鮮。乙卯,葬孝安莊皇后。是月,河套部犯寧夏。總兵官李如柏擊敗之。是秋,河決黃堌口。 冬十月丙子,停刑。乙酉,始命中官榷稅通州。是後,各省皆設稅使。羣臣屢諫,不聽。十二月乙亥,陳于陛卒。 神宗二 光宗 神宗二 二十五年春正月丙辰,朝鮮使來請援。二月丙寅,復議征倭。丙子,前都督同知麻貴為備倭總兵官,統南北諸軍。三月乙巳,山東右參政楊鎬為僉都御史,經略朝鮮軍務。己未,兵部侍郎邢玠為尚書,總督薊、遼、保定軍務,經略禦倭。 夏六月戊寅,皇極、中極、建極三殿災。癸未,罷修國史。 秋七月癸巳,誡諭羣臣。丁酉,詔赦天下。是月,楊應龍叛,掠合江、綦江。八月丁丑,倭破朝鮮閑山,遂薄南原,副總兵楊元棄城走,倭逼王京。甲申,京師地震。九月壬辰,逮前兵部尚書石星下獄,論死。 冬十月甲戌,安南黎惟潭篡立,欵關請罪,詔授安南都統使。 是年,琉球入貢。 二十六年春正月,官軍攻倭於蔚山,不克,楊鎬、麻貴奔王京。三月癸卯,賜趙秉忠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壬子,羣臣詣文華門疏請皇長子冠婚,不允。 夏四月丁卯,遼東總兵官李如松出塞,遇伏戰死。壬申,京師旱,敕修省。六月丁巳,楊鎬罷。戊午,中官李敬採珠廣東。丙寅,張位罷。丙子,巡撫天津僉都御史萬世德經略朝鮮。 秋七月丙戌,中官魯保鬻兩淮餘鹽。八月丁丑,京師地震。九月壬辰,免浙江被災田租。 冬十月乙卯,總兵官劉綎、麻貴分道擊倭,敗之。董一元攻倭新寨,敗績。十一月戊戌,倭棄蔚山遁,官軍分道進擊。十二月,總兵官陳璘破倭於乙山,朝鮮平。 是年,烏斯藏入貢。 二十七年春二月壬子,分遣中官領浙江、福建、廣東市舶司。是月,貴州巡撫江東之遣兵討楊應龍,敗績。三月己亥,前兵部侍郎李化龍總督川、湖、貴州軍務,討楊應龍。 夏四月甲戌,御午門,受倭俘。是月,臨清民變,焚稅使馬堂署,殺其參隨三十四人。閏月丙戌,以倭平,詔天下,除東征加派田賦。己丑,久旱,敕修省。丙申,以諸皇子婚,詔取太倉銀二千四百萬兩。戶部告匱,命嚴覈天下積儲。六月己亥,楊應龍陷綦江,參將房嘉寵、遊擊張良賢戰死。 秋八月甲午,陝西狄道縣山崩。九月,土蠻犯錦州。 冬十月壬午,振京城饑民。丙戌,以播州用兵,加四川、湖廣田賦。戊子,貴州宣慰使安疆臣有罪,詔討賊自贖。十一月己酉,免河南被災田租。癸酉,振畿輔及鳳陽等處饑。十二月丁丑,武昌、漢陽民變,擊傷稅使陳奉。戊子,振京師就食流民。 是年,琉球入貢。 二十八年春二月戊寅,京師地震。丙戌,李化龍帥師分八路進討播州。 夏六月丁丑,克海龍囤,楊應龍自縊死,播州平。 秋七月辛亥,旱,敕修省。八月辛未,慈慶宮成。丙子,罷朝鮮戍兵。九月甲寅,停刑。是秋,炒花犯遼東,副總兵解生等敗沒。 冬十月辛未,貴州皮林苗叛,總兵官陳璘討之。丙子,雲南稅監楊榮開採阿瓦、孟密寶井。十二月乙未,御午門,受播州俘。 是年,兩畿各省災傷,民饑盜起,內外羣臣交章請罷礦稅諸監,皆不聽。大西洋利瑪竇進方物。 二十九年春正月壬子,以播州平,詔天下,蠲四川、貴州、湖廣、雲南加派田租逋賦,除官民詿誤罪。是月,皮林苗賊平。二月甲戌,振大同、宣府饑。三月乙卯,賜張以誠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是月,武昌民變,殺稅監陳奉參隨六人,焚巡撫公署。 夏四月乙酉,徵陳奉還,以守備承天中官杜茂代之。五月,蘇州民變,殺織造中官孫隆參隨數人。六月,京師自去年六月不雨,至是月乙亥始雨。山東、山西、河南皆大旱。丁亥,法司請熱審,不報。是夏,振畿內饑。 秋九月壬寅,河決開封、歸德。丁未,趙志臯卒。癸丑,振貴州饑。戊午,前禮部尚書沈鯉、朱賡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 冬十月己卯,立皇長子常洛為皇太子,封諸子常洵福王,常浩瑞王,常潤惠王,常瀛桂王。詔赦天下。壬辰,加上慈聖皇太后尊號。十二月辛未,詔復朶顏馬市。 是年,琉球入貢。 三十年春正月己未,以四方災異,敕修省。二月己卯,不豫,召大學士沈一貫於啟祥宮,命罷礦稅,停織造,釋逮繫,復建言諸臣職。翼日,疾瘳,寢前詔。甲申,重建乾清、坤寧宮。閏月丙申,復河套諸部貢市。戊午,河州黃河竭。三月甲申,騰越民變,殺稅監委官。 夏四月辛丑,振順天、永平饑。五月乙亥,法司請熱審,不報。 秋七月辛巳,邊餉缺,命嚴催積逋。是月,緬賊陷蠻莫宣撫司,宣撫思正奔騰越,賊追至,有司殺正以謝賊,始解。 冬十月戊戌,振江北災。丙辰,停刑。 是年,琉球、哈密入貢。 三十一年春三月戊午,吏部奏天下郡守闕員,不報。是月,播州餘賊吳洪等作亂,有司討平之。 夏四月丁亥朔,日有食之。五月丙辰,閣臣請熱審,不報。戊寅,京師地震。鳳陽大雨雹,毀皇陵殿脊。是夏,河決蘇家莊,北浸豐、沛、魚臺、單縣。 秋九月甲子,江北盜起。 冬十月甲申,停刑。丙申,睢州賊楊思敬作亂,有司討擒之。十一月甲子,獲妖書,言帝欲易太子,詔五城大索。十二月丙戌,召見皇太子於啟祥宮,賜手敕慰諭。 三十二年春二月壬寅,閣臣請補司道郡守及遣巡方御史,不報。三月甲子,乾清宮成。乙丑,賜楊守勤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辛巳朔,日有食之。是月,濬泇河工成。五月癸酉,雷火焚長陵明樓。六月丙戌,以陵災,命補闕官恤刑獄。丁酉,昌平大水,壞長、泰、康、昭四陵石梁。 秋七月庚戌,京師大雨,壞城垣。辛酉,振被水居民。八月辛丑,羣臣伏文華門,疏請修舉實政,降旨切責。丙午,分水河工成。九月戊申,振畿南六府饑。閏月辛丑,武昌宗人蘊鉁等作亂,殺巡撫都御史趙可懷。 冬十月甲寅,始敘平播州功。 是年,琉球、烏斯藏入貢。 三十三年春正月,重修京師外城。庚辰,銀定、歹成犯鎮番,總兵官達雲擊敗之。 夏四月辛亥,蘊鉁等伏誅。五月丙申,鳳陽大風雨,毀陵殿神座。庚子,雷擊圜丘望燈高杆。六月乙巳,以雷警,敕修省。 秋八月己巳,停刑。九月甲午,昭和殿災。丙申,京師地震。 冬十一月辛巳,免淮陽被災田租。十二月壬寅,詔罷天下開礦。以稅務歸有司,歲輸所入之半於內府,半戶、工二部。丙午,免河南被災田租。乙卯,以皇長孫生,詔赦天下。開宗室科舉入仕例。罷採廣東珠池、雲南寶井。 三十四年春二月庚戌,加上皇太后徽號。辛亥,大學士沈鯉、朱賡請補六部大僚,不報。三月己卯,雲南人殺稅監楊榮,焚其屍。丁酉,真定、順德、廣平、大名災,蠲振有差。 夏四月癸亥,濬朱旺口河工成。五月癸酉,河套部犯延綏,官軍擊走之。六月癸卯,緬甸陷木邦。是月,畿內大蝗。 秋七月癸未,沈一貫、沈鯉致仕。九月甲午,詔陝西嚴敕邊備。 冬十月丙申,停刑。十一月己巳,朶顏入犯,總兵官姜顯謨禦却之。十二月壬子,南京妖賊劉天緒謀反,事覺,伏誅。 是年,安南、琉球入貢。蒙古喀爾喀諸部悉歸我大清。 三十五年春正月辛未,給事中翁憲祥言,撫、按官解任宜候命,不宜聽其自去,不報。二月戊戌,安南賊武德成犯雲南,總兵官沐叡禦却之。三月辛巳,賜黃士俊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戊戌,銀定、歹成犯涼州,副總兵柴國柱擊走之。壬子,順義王撦力克卒。五月戊子,前禮部尚書于慎行及禮部侍郎李廷機、南京吏部侍郎葉向高並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六月,湖廣及徽、寧、太平、嚴州大水。閏月辛巳,復河套諸部貢市。 秋七月庚子,京師久雨。刑部請發熱審疏,不報。八月丙寅,振畿內饑。九月甲午,停刑。 冬十月癸酉,山東旱饑,蠲振有差。十一月壬子,于慎行卒。十二月,金沙江蠻阿克叛,陷武定,攻圍雲南,別陷嵩明、祿豐。安南賊犯欽州。 是年,琉球入貢。 三十六年春正月,河南、江北饑。二月戊辰,京師地震。 夏六月己卯,南畿大水。 秋七月丁酉,京師地震。郴州礦賊起。八月癸亥,治雲南失事諸臣罪,巡撫都御史陳用賓、總兵官沐叡下獄,論死。庚辰,振南畿及嘉興、湖州饑。九月甲午,四川巡撫都御史喬璧星奏擒阿克於東川,賊平。 冬十一月壬子,朱賡卒。十二月戊午,再振南畿,免稅糧。 是年,琉球入貢。 三十七年春三月辛卯,拱兔陷大勝堡,遊擊于守志戰於小凌河,敗績。己酉,大學士葉向高請發羣臣相攻諸疏,公論是非,以肅人心,不報。 夏四月,倭寇溫州。 秋九月癸卯,左都御史詹沂封印自去。丁未,停刑。是秋,福建、浙江、江西大水。湖廣、四川、河南、陝西、山西旱。畿內、山東、徐州蝗。 冬十二月己巳,留畿內、山東諸省稅銀三分之一振饑民。徐州賊殺如臯知縣張藩。 是年,日本入琉球,執其國王尚寧。哈密入貢。 三十八年春三月癸巳,賜韓敬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丁丑,正陽門樓災。辛卯,以旱災異常,諭羣臣各修職業,勿彼此攻訐。辛丑,振畿內、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福建、四川饑。五月,河南賊陳自管等作亂,有司討擒之。 冬十月辛丑,停刑。十一月壬寅朔,日有食之。丁卯,以軍乏餉,諭廷臣陳足國長策,不得請發內帑。 是年,烏斯藏入貢。 三十九年春二月庚子,河套部敵犯甘州之紅崖、青湖,官軍禦却之。 夏四月,京師旱。戊子,怡神殿災。丙申,設邊鎮常平倉。五月壬寅,御史徐兆魁疏劾東林講學諸人陰持計典,自是諸臣益相攻擊。廣西、廣東大水。六月,自徐州北至京師大水。是夏,停熱審。 冬十月丁卯,戶部尚書趙世卿拜疏自去。甲申,停刑。閣臣請釋輕犯,不報。 是年,暹羅入貢。 四十年春二月癸未,吏部尚書孫丕揚拜疏自去。三月丙午,振京師流民。 夏四月丙寅,南京各道御史言:「臺省空虛,諸務廢墮,上深居二十餘年,未嘗一接見大臣,天下將有陸沈之憂。」不報。五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河決徐州。九月庚戌,李廷機拜疏自去。 冬十月甲申,停刑。 是年,琉球中山王尚寧遣使報歸國。 四十一年春正月庚申,諭朝鮮練兵防倭。三月癸酉,賜周延儒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五月己巳,諭吏部都察院:「年來議論混淆,朝廷優容不問,遂益妄言排陷,致大臣疑畏,皆欲求去,甚傷國體。自今仍有結黨亂政者,罪不宥。」六月乙未,卜失兔襲封順義王。 秋七月甲子,兵部尚書掌都察院事孫瑋拜疏自去。九月壬申,吏部左侍郎方從哲、前吏部左侍郎吳道南並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庚辰,吏部尚書趙煥拜疏自去。 是年,兩畿、山東、江西、河南、廣西、湖廣、遼東大水。烏斯藏入貢。 四十二年春正月乙丑,總兵官劉綎討建昌叛蠻,平之。二月辛卯,慈聖皇太后崩。己酉,振畿內饑。三月丙子,福王之國。 夏四月丙戌,以皇太后遺命赦天下。六月甲午,葬孝定皇后。 秋八月甲午,禮部右侍郎孫慎行拜疏自去。癸卯,葉向高致仕。 是年,安南、土魯番入貢。 四十三年春正月乙丑,徐州決河工成。三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夏五月己酉,薊州男子張差持梃入慈慶宮,擊傷守門內侍,下獄。丁巳,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揭言張差獄情,梃擊之案自是起。己巳,嚴皇城門禁。癸酉,召見廷臣於慈寧宮。御史劉光復下獄。甲戌,張差伏誅。六月戊寅,久旱,敕修省。 秋七月己酉,振畿內饑。甲戌,停刑。閏八月庚戌,重建三殿。丁巳,山東大旱,詔留稅銀振之。丁卯,河套諸部犯延綏,官軍禦之,敗績,副將孫弘謨被執。 冬十月辛酉,京師地震。十一月戊寅,振京師饑民。 四十四年春三月辛未朔,日有食之。乙酉,賜錢士升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是春,畿內、山東、河南、淮、徐大饑,蠲振有差。 夏四月戊午,河南盜起,諭有司撫剿。六月壬寅,河套諸部犯延綏,總兵官杜文煥禦却之。丁卯,河決祥符朱家口,浸陳、杞、睢、柘諸州縣。 秋七月乙未,河套部長吉能犯高家堡,參將王國興敗沒。是月,陝西旱,江西、廣東水,河南、淮、揚、常、鎮蝗,山東盜賊大起。 冬十月丁未,停刑。十一月己巳,隆德殿災。 四十五年春二月戊午,以去冬無雪,入春不雨,敕修省。辛未,鎮撫司缺官,獄囚久繫多死,大學士方從哲等以請,不報。三月乙亥,振江西饑。 夏五月丙子,久旱,再諭修省。六月丙申,畿南大饑,有司請振,不報。是月,閣臣法司請熱審,不報。 秋七月癸亥朔,日有食之。丁卯,吳道南以憂去。 是年,兩畿、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江西、湖廣、福建、廣東災。暹羅、烏斯藏入貢。 四十六年春二月乙巳,振廣東饑。 夏四月甲辰,大清兵克撫順城,千總王命印死之。庚戌,總兵官張承胤帥師援撫順,敗沒。閏月庚申,楊鎬為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經略遼東。六月壬午,京師地震。是夏,有司請熱審,不報。 秋七月丙午,大清兵克清河堡,守將鄒儲賢、張斾死之。八月壬申,海運餉遼東。庚辰,乃蠻等七部欵塞。辛巳,停刑。壬辰,遼師乏餉,有司請發各省稅銀,不報。九月辛亥,加天下田賦。乙卯,京師地震。 冬十一月甲午,以災異敕修省。十二月丁巳,河套部長猛克什力來降。 是年,土魯番、天方、撒馬兒罕、魯迷、哈密、烏斯藏入貢。 四十七年春二月乙丑,經略楊鎬誓師於遼陽,總兵官李如柏、杜松、劉綎、馬林分道出塞。三月甲申,杜松遇大清兵於吉林崖,戰死。乙酉,馬林兵敗於飛芬山,兵備僉事潘宗顏戰死。庚寅,劉綎兵深入阿布達里岡,戰死。辛丑,賜莊際昌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癸酉,盔甲廠災。六月丁卯,大清兵克開原,馬林敗沒。癸酉,大理寺丞熊廷弼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經略遼東。甲戌,廷臣伏文華門,請發章奏及增兵發餉,不報。 秋八月乙卯,山東蝗。癸亥,逮楊鎬。九月庚辰,停刑。戊子,百官伏闕,請視朝行政,不報。 冬十月丁巳,振京師饑民。十二月,再加天下田賦。辛未,鎮江、寬奠、靉陽新募援兵潰。 是年,暹羅入貢。 四十八年春正月庚子,朝鮮乞援。三月庚寅,復加天下田賦。 夏四月癸丑,皇后王氏崩。戊午,帝不豫,召見方從哲於弘德殿。 秋七月壬辰,大漸,召英國公張惟賢,大學士方從哲,尚書周嘉謨、李汝華、黃嘉善、張問達、黃克纘,侍郎孫如游於弘德殿,勉諸臣勤職。丙申,崩,年五十有八。遺詔罷一切榷稅併新增織造諸項。九月甲申,上尊諡,廟號神宗,葬定陵。 光宗 光宗崇天契道英睿恭純憲文景武淵仁懿孝貞皇帝,諱常洛,神宗長子也。母恭妃王氏。萬曆十年八月生。神宗御殿受賀,告祭郊廟社稷,頒詔天下,上兩宮徽號。未幾,鄭貴妃生子常洵,有寵。儲位久不定,廷臣交章固請,皆不聽。二十九年十月,乃立為皇太子。 三十一年,獲妖書,言神宗欲易太子,指斥鄭貴妃。神宗怒。捕逮株連者甚衆,最後得皦生光者,磔之,獄乃解。四十一年六月,姦人王日乾上變,告孔學等為巫蠱,將謀不利於東宮,語連鄭貴妃、福王,事具葉向高傳。四十三年夏五月己酉,薊州男子張差持梃入慈慶宮,事復連貴妃內璫。太子請以屬吏。獄具,戮差於市,斃內璫二人於禁中。自是遂有「梃擊」之案。 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崩。丁酉,太子遵遺詔發帑金百萬犒邊,盡罷天下礦稅,起建言得罪諸臣。己亥,再發帑金百萬充邊賞。八月丙午朔,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泰昌元年。蠲直省被災租賦。己酉,吏部侍郎史繼偕、南京禮部侍郎沈〈氵隺〉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遼東大旱。庚申,蘭州黃河清,凡三日。甲子,禮部侍郎何宗彥、劉一燝、韓爌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乙丑,南京禮部尚書朱國祚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召葉向高。遣使恤刑。丙寅,帝不豫。戊辰,召對英國公張惟賢、大學士方從哲等十有三人於乾清宮,命皇長子出見。甲戌,大漸,復召從哲等受顧命。是日,鴻臚寺官李可灼進紅丸。 九月乙亥朔,崩於乾清宮,在位一月,年三十有九。熹宗即位,從廷臣議,改萬曆四十八年八月後為泰昌元年。冬十月,上尊諡,廟號光宗,葬慶陵。 贊曰:神宗冲齡踐阼,江陵秉政,綜核名實,國勢幾於富強。繼乃因循牽制,晏處深宮,綱紀廢弛,君臣否隔。於是小人好權趨利者馳騖追逐,與名節之士為仇讎,門戶紛然角立。馴至悊、愍,邪黨滋蔓。在廷正類無深識遠慮以折其機牙,而不勝忿激,交相攻訐。以致人主蓄疑,賢姦雜用,潰敗決裂,不可振救。故論者謂明之亡,實亡於神宗,豈不諒歟。光宗潛德久彰,海內屬望,而嗣服一月,天不假年,措施未展,三案搆爭,黨禍益熾,可哀也夫。 熹宗 熹宗達天闡道敦孝篤友章文襄武靖穆莊勤悊皇帝,諱由校,光宗長子也。母選侍王氏。萬曆三十三年十一月,神宗以元孫生,詔告天下。 四十八年,神宗遺詔皇長孫及時冊立,未及行。九月乙亥,光宗崩,遺詔皇長子嗣皇帝位。羣臣哭臨畢,請見皇長子於寢門,奉至文華殿行禮,還居慈慶宮。丙子,頒遺詔。時選侍李氏居乾清宮,吏部尚書周嘉謨等及御史左光斗疏請選侍移宮,御史王安舜疏論李可灼進藥之誤,「紅丸」、「移宮」二案自是起。己卯,選侍移仁壽殿。庚辰,即皇帝位。詔赦天下,以明年為天啟元年。己丑,以是年八月以後稱泰昌元年。辛卯,逮遼東總兵官李如柏。甲午,廕太監魏進忠兄錦衣衞千戶。封乳保客氏為奉聖夫人,官其子。 冬十月丙午,葬顯皇帝、孝端顯皇后於定陵。戊申,遼東巡撫都御史袁應泰為兵部侍郎,經略遼東,代熊廷弼。辛酉,御經筵。壬戌,禮部尚書孫如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丁卯,噦鸞宮災。十一月丙子,追諡皇妣孝元貞皇后,生母孝和皇太后。十二月辛酉,方從哲致仕。 天啟元年春正月庚辰,享太廟。壬辰,追諡伍文定等七十三人。壬寅,御史王心一請罷客氏香火土田,魏進忠陵工叙錄,不報。二月甲辰,言官請復當朝口奏及召對之典,從之。己未,御經筵。閏月乙酉,以風霾諭羣臣修省。丁亥,孫如游致仕。丙申,除齊泰、黃子澄戚屬戍籍。戊戌,昭和殿災。三月乙卯,大清兵取瀋陽,總兵官尤世功、賀世賢戰死。總兵官陳策、童仲揆、戚金、張名世帥諸將援遼,戰於渾河,皆敗沒。壬戌,大清兵取遼陽,經略袁應泰等死之。巡按御史張銓被執,不屈,死。丙寅,諭兵部:「國家文武並用,頃承平日久,視武弁不啻奴隸,致令豪傑解體。今邊疆多故,大風猛士深軫朕懷,其令有司於山林草澤間慎選將材。」丁卯,京師戒嚴。 夏四月壬申朔,日有食之。甲戌,禁抄發軍機。丙子,遼東巡撫僉都御史薛國用為兵部侍郎,經略遼東。參議王化貞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廣寧。戊寅,募兵於通州、天津、宣府、大同。甲午,募兵於陝西、河南、山西、浙江。戊戌,冊皇后張氏。五月丁未,貴州紅苗平。甲寅,禁訛言。辛酉,陝西都指揮陳愚直以固原兵入援,潰於臨洺。未幾,寧夏援遼兵潰於三河。六月癸酉,何宗彥入閣。丙子,朱國祚入閣。熊廷弼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辛巳,兵部尚書王象乾總督薊、遼軍務。 秋七月乙巳,沈〈氵隺〉入閣。八月丙子,擢參將毛文龍為副總兵,駐師鎮江城。戊子,杭州大火,詔停織造。癸巳,停刑。九月壬寅,葬貞皇帝於慶陵。乙卯,永寧宣撫使奢崇明反,殺巡撫徐可求,據重慶,分兵陷合江、納溪、瀘州。丁卯,陷興文,知縣張振德死之。 冬十月戊辰,御史周宗建請出客氏於外,不聽。給事中倪思輝、朱欽相等相繼言,皆謫外任。丙子,史繼偕入閣。乙酉,奢崇明圍成都,布政使朱燮元固守。尋擢燮元僉都御史,巡撫四川。石砫宣撫使女土官秦良玉起兵討賊。壬辰,葉向高入閣。十二月丁丑,巡撫河南都御史張我續為兵部侍郎,提督川、貴軍務。陝西巡撫移駐漢中,鄖陽巡撫移駐夷陵。湖廣官軍由巫峽趨忠、涪討賊。庚辰,援遼浙兵譁於玉田。辛卯,以熊廷弼、王化貞屢議戰守不合,遣使宣諭。 是年,安南、土魯番、烏斯藏入貢。 二年春正月丁未,延綏總兵官杜文煥、四川總兵官楊愈懋討永寧賊。丁巳,大清兵取西平堡,副將羅一貴死之。鎮武營總兵官劉渠、祁秉忠逆戰於平陽橋,敗沒。王化貞走閭陽,與熊廷弼等俱入關。參政高邦佐留松山,死之。壬戌,振山東流徙遼民。癸亥,兵部尚書張鶴鳴視師遼東。乙丑,京師戒嚴。河套部犯延綏。永寧賊將羅乾象約降,與官軍共擊賊,成都圍解。二月癸酉,水西土同知安邦彥反,陷畢節、安順、平壩、霑益、龍里,遂圍貴陽,巡撫都御史李橒、巡按御史史永安固守。戊寅,免天下帶徵錢糧二年及北畿加派。禮部右侍郎孫承宗為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己丑,孫承宗兼理兵部事。三月丁酉朔,劉一燝致仕。甲辰,陽武侯薛濂管理募兵。兵部侍郎王在晉為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經略遼、薊、天津、登、萊軍務。甲寅,賜文震孟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丁巳,敕湖廣、雲南、廣西官軍援貴州。是春,舉內操。 夏四月甲申,京師旱。五月戊戌,復張居正原官。己亥,錄方孝孺遺嗣,尋予祭葬及諡。丙午,山東白蓮賊徐鴻儒反,陷鄆城。癸亥,秦良玉、杜文煥破賊於佛圖關,官軍合圍重慶,復之。六月戊辰,徐鴻儒陷鄒縣、滕縣,滕縣知縣姬文胤死之。加毛文龍為總兵官。貴州總兵官張彥芳為平蠻總兵官,從巡撫都御史王三善討水西賊。己巳,前總兵官楊肇基、遊擊陳九德帥兵討山東賊。 秋七月甲辰,松潘副使李忠臣約總兵官楊愈懋謀復永寧,不克,皆死之。賊攻大壩,遊擊龔萬祿戰死,遂陷遵義。癸丑,沈〈氵隺〉致仕。乙卯,神宗神主祔太廟。庚申,援黔兵潰於新添。癸亥,武邑賊于弘志作亂,尋伏誅。八月庚辰,孫承宗以原官督理山海關及薊、遼、天津、登、萊軍務。九月甲午朔,光宗神主祔太廟。壬寅,御史馮英請設州縣兵,按畝供餉,從之。乙卯,封皇弟由檢為信王。停刑。 冬十月辛未,水西賊犯雲南,官軍擊敗之。辛巳,官軍復鄒縣,擒徐鴻儒等,山東賊平。壬午,總兵官魯欽代杜文煥為總理,援貴州。十一月癸丑,朱燮元總督四川軍務。十二月己巳,王三善、副總兵劉超敗賊於龍里,貴陽圍解。 是年,暹羅入貢。 三年春正月己酉,禮部侍郎朱國禎,尚書顧秉謙,侍郎朱延禧、魏廣微,俱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預機務。乙卯,紅夷據澎湖。貴州官軍三路進討水西,副總兵劉超敗績於陸廣河。二月乙酉,贈卹鄒縣死難博士孟承光及母孔氏,子弘略。是月,停南京進鮮。三月癸卯,朝鮮廢其主李琿。是春,振山東被兵州縣。 夏四月庚申朔,京師地震。己巳,朱國祚致仕。五月辛丑,四川官軍敗賊於永寧,奢崇明走紅崖。 秋七月辛卯,南京大內災。壬辰,奢崇明走龍場,與安邦彥合。丁酉,安南寇廣西,巡撫都御史何士晉禦却之。己亥,史繼偕致仕。九月癸巳,給事中陳良訓疏陳防微四事,下鎮撫司獄。 冬十月乙亥,京師地震。丁丑,停刑。閏月壬寅,以皇子生,詔赦天下。是月,王三善剿水西,屢破賊,至大方。十一月丁巳朔,祀天於南郊。十二月癸巳,封李倧為朝鮮國王。戊戌,京師地震。庚戌,魏忠賢總督東廠。 是年,暹羅、琉球入貢。 四年春正月丙辰朔,長興民吳野樵殺知縣石有恆、主簿徐可行,尋伏誅。乙丑,王三善自大方旋師遇伏,被執,死之,諸官將皆死。庚午,何宗彥卒。二月丁酉,薊州、永平、山海關地震,壞城郭廬舍。甲寅,京師地震,宮殿動搖有聲。帝不豫。三月丁巳,疾愈。庚申,杭州兵變。是月,京師屢地震。 夏五月甲寅朔,福寧兵變,有司撫定之。六月癸未,左副都御史楊漣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南北諸臣論忠賢者相繼,皆不納。丙申,大雨雹。杖殺工部郎中萬燝,逮杖御史林汝翥。 秋七月辛酉,葉向高致仕。癸亥,河決徐州。振山東饑。 冬十月,削吏部侍郎陳于廷、副都御史楊漣、僉都御史左光斗籍。十一月己巳,韓爌致仕。是月,貴州官兵敗賊於普定,進至織金,破之。十二月辛巳,逮內閣中書汪文言下鎮撫司獄。丙申,朱國禎致仕。癸卯,南京地震如雷。是月,兩當民變,殺知縣牛得用。 五年春正月癸亥,大清兵取旅順。戊寅,以慶陵工成,予魏忠賢等廕賚。是月,總理魯欽、劉超等自織金旋師,為賊所襲,諸營兵潰。三月甲寅,釋奠於先師孔子。丙寅,賜余煌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甲戌,朱燮元總督雲、貴、川、湖、廣西軍務,討安邦彥。丁丑,讞汪文言獄,逮楊漣、左光斗、袁化中、魏大中、周朝瑞、顧大章,削尚書趙南星等籍。未幾,漣等逮至,下鎮撫司獄,相繼死獄中。 夏四月己亥,削大學士劉一燝籍。五月癸亥,給事中楊所修請以「梃擊」、「紅丸」、「移宮」三案編次成書,從之。乙丑,祀地於北郊。庚午,行宗室限祿法。六月丙戌,朱延禧致仕。 秋七月壬戌,毀首善書院。壬申,韓爌削籍。甲戌,追論萬曆辛亥、丁巳、癸亥三京察,尚書李三才、顧憲成等削籍。八月壬午,毀天下東林講學書院。削尚書孫慎行等籍。戊子,禮部尚書周如磐兼東閣大學士,侍郎丁紹軾、黃立極為禮部尚書,少詹事馮銓為禮部右侍郎,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己亥,魏廣微罷。壬寅,熊廷弼棄市,傳首九邊。九月壬子,遼東副總兵魯之甲敗沒於柳河。 冬十月己卯,兵部尚書高第經略遼、薊、登、萊、天津軍務。丙戌,停刑。庚寅,孫承宗致仕。丙申,逮中書舍人吳懷賢下鎮撫司獄,杖殺之。庚子,以皇子生,詔赦天下。十一月壬子,周如磐致仕。十二月乙酉,榜東林黨人姓名,頒示天下。戊子,戍前尚書趙南星。 是年,琉球、烏斯藏入貢。 六年春正月戊午,修三朝要典。丁卯,大清兵圍寧遠,總兵官滿桂、寧前道參政袁崇煥固守。己巳,圍解。二月乙亥,袁崇煥為僉都御史,專理軍務,仍駐寧遠。戊戌,以蘇杭織造太監李實奏,逮前應天巡撫周起元,吏部主事周順昌,左都御史高攀龍,諭德繆昌期,御史李應昇、周宗建、黃尊素。攀龍赴水死,起元等下鎮撫司獄,相繼死獄中。己亥,祭日於東郊。三月丁未,設各邊鎮監軍內臣。太監劉應坤鎮守山海關,大學士丁紹軾、兵部尚書王永光等屢諫不聽。論寧遠解圍功,封魏忠賢從子良卿肅寧伯。庚戌,安邦彥犯貴州,官軍敗績,總理魯欽死之。壬子,袁崇煥巡撫遼東、山海。 夏四月丁丑,命南京守備內臣搜括應天各府貯庫銀,充殿工、兵餉。戊戌,丁紹軾卒。五月戊申,王恭廠災,死者甚衆。己酉,以旱災敕羣臣修省。癸亥,朝天宮災。六月丙子,京師地震,靈邱地震經月。壬午,河決廣武。辛卯,三朝要典成,刊布中外。閏月辛丑,巡撫浙江僉都御史潘汝楨請建魏忠賢生祠,許之。嗣是建祠幾遍天下。壬寅,馮銓罷。壬子,朱燮元以憂去,偏沅巡撫都御史閔夢得代之。是夏,京師大水,江北、山東旱蝗。 秋七月辛未朔,日當食,陰雲不見。辛巳,下前揚州知府劉鐸詔獄,殺之。丙戌,禮部侍郎施鳳來、張瑞圖,詹事李國〈木普〉,俱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八月,陝西流賊起,由保寧犯廣元。九月庚寅,顧秉謙致仕。壬辰,皇極殿成,停刑。己亥,魏良卿進封肅寧侯。是月,參將楊明輝齎敕招諭水西賊,被殺。是秋,江北大水,河南蝗。 冬十月戊申,進魏忠賢爵上公,魏良卿寧國公,予誥券,加賜莊田一千頃。己酉,以皇極殿成詔天下,官匠雜流陞授者九百六十五人。癸丑,改修光宗實錄。十一月庚寅,予魏良卿鐵券。十二月戊申,南京地震。甲子,潯州賊殺守備蔡人龍。 是年,安南、烏斯藏、琉球入貢。 七年春正月辛未,振鳳陽饑。乙亥,太監涂文輔總督太倉銀庫、節慎庫。崔文昇、李明道提督漕運河道,覈京師、通州諸倉。辛卯,免榷潼關、咸陽商稅。二月壬戌,修隆德殿。三月癸酉,豐城侯李承祚請開採珠池、銅礦,不許。戊子,澄城民變,殺知縣張斗耀。是春,大清兵征朝鮮。 夏四月丁酉,下前侍郎王之寀鎮撫司獄,死獄中。五月己巳,監生陸萬齡請建魏忠賢生祠於太學旁,歲祀如孔子,許之。丙子,大清兵圍錦州。癸巳,攻寧遠。六月庚子,錦州圍解。 秋七月乙丑朔,帝不豫。丙寅,罷袁崇煥。己卯,封魏忠賢孫鵬翼為安平伯。壬午,戍孫慎行。丁亥,海賊寇廣東。是月,浙江大水。八月丙申,加魏良卿太師,魏鵬翼少師。戊戌,中極、建極二殿成。乙巳,召見閣部、科道諸臣於乾清宮,諭以魏忠賢、王體乾忠貞可計大事。封忠賢姪良棟為東安侯。甲寅,大漸。乙卯,崩於乾清宮,年二十三。遺詔以皇第五弟信王由檢嗣皇帝位。 冬十月庚子,上尊諡,廟號熹宗,葬德陵。 贊曰:明自世宗而後,綱紀日以陵夷,神宗末年,廢壞極矣。雖有剛明英武之君,已難復振。而重以帝之庸懦,婦寺竊柄,濫賞淫刑,忠良慘禍,億兆離心,雖欲不亡,何可得哉。 莊烈帝一 莊烈愍皇帝,諱由檢,光宗第五子也,萬曆三十八年十二月生。母賢妃劉氏,早薨。天啟二年,封信王。六年十一月,出居信邸。 明年八月,熹宗疾大漸,召王入,受遺命。丁巳,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崇禎元年。九月甲申,追諡生母賢妃曰孝純皇后。丁亥,停刑。庚寅,冊妃周氏為皇后。 冬十月甲午朔,享太廟。癸丑,南京地震。十一月甲子,安置魏忠賢於鳳陽。戊辰,撤各邊鎮守內臣。己巳,魏忠賢縊死。癸酉,免天啟時逮死諸臣贓,釋其家屬。癸巳,黃立極致仕。十二月,前南京吏部侍郎錢龍錫、禮部侍郎李標、禮部尚書來宗道、吏部侍郎楊景辰、禮部侍郎周道登、少詹事劉鴻訓俱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魏良卿、客氏子侯國興俱伏誅。 崇禎元年春正月辛巳,詔內臣非奉命不得出禁門。壬午,尊熹宗后為懿安皇后。丙戌,戮魏忠賢及其黨崔呈秀尸。二月乙未,禁章奏冗蔓。癸丑,御經筵。丁巳,戒廷臣交結內侍。三月己巳,葬悊皇帝於德陵。癸未,施鳳來、張瑞圖致仕。乙酉,贈卹冤陷諸臣。 夏四月癸巳,賜劉若宰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甲午,袁崇煥為兵部尚書,督師薊、遼。庚戌,指揮卓銘請開礦,不許。五月己巳,李國〈木普〉致仕。庚午,燬三朝要典。甲戌,裁各部添注官。辛巳,禱雨。乙酉,復外吏久任及舉保連坐之法,禁有司私派。六月,削魏忠賢黨馮銓、魏廣微籍。壬寅,許顯純伏誅。壬子,來宗道、楊景辰致仕。 秋七月癸酉,召對廷臣及袁崇煥於平臺。壬午,浙江風雨,海溢,漂沒數萬人。癸未,海寇鄭芝龍降。甲申,寧遠兵變,巡撫都御史畢自肅自殺。八月乙未,詔非盛暑祁寒,日御文華殿與輔臣議政。九月丁卯,京師地震。 冬十月戊戌,劉鴻訓罷,尋遣戍。十一月癸未,祀天於南郊。十二月丙申,韓爌復入閣。 是年,革廣寧及薊鎮塞外諸部賞。諸部饑,告糴,不許。陝西饑民苦加派,流賊大起,分掠鄜州、延安。 二年春正月丙子,釋奠於先師孔子。丁丑,定逆案,自崔呈秀以下凡六等。二月戊子,祀社稷。庚寅,皇長子慈烺生,赦天下。三月戊寅,薊州兵變,有司撫定之。 夏四月甲午,裁驛站。閏月癸亥,流賊犯三水,遊擊高從龍戰歿。癸未,祀地於北郊。五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庚子,議改曆法。六月戊午,袁崇煥殺毛文龍於雙島。癸亥,以久旱,齋居文華殿,敕羣臣修省。 秋八月甲子,總兵官侯良柱、兵備副使劉可訓擊斬奢崇明、安邦彥於紅土川,水西賊平。甲戌,熹宗神主祔太廟。九月丁未,楊鎬棄市。 冬十月戊寅,大清兵入大安口。十一月壬午朔,京師戒嚴。乙酉,山海關總兵官趙率教戰沒於遵化。甲申,大清兵入遵化,巡撫都御史王元雅、推官何天球等死之。丁亥,總兵官滿桂入援。己丑,吏部侍郎成基命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召前大學士孫承宗為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視師通州。辛卯,袁崇煥入援,次薊州。戊子,宣、大、保定兵相繼入援。徵天下鎮巡官勤王。辛丑,大清兵薄德勝門。甲辰,召袁崇煥等於平臺,崇煥請入城休兵,不許。下兵部尚書王洽於獄。十二月辛亥朔,再召袁崇煥於平臺,下錦衣衞獄。甲寅,總兵官祖大壽兵潰,東出關。乙卯,孫承宗移駐山海關。庚申,諭廷臣進馬。丁卯,遣中官趨滿桂出戰,桂及前總兵官孫祖壽俱戰歿。總兵官馬世龍總理援軍。壬申,錢龍錫罷。癸酉,山西援兵潰於良鄉。丁丑,禮部侍郎周延儒、尚書何如寵、侍郎錢象坤俱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 三年春正月甲申,大清兵克永平,副使鄭國昌、知府張鳳奇等死之。丙戌,瘞城外戰士骸。戊子,大清兵克灤州。庚寅,逮總督薊遼都御史劉策下獄,論死。乙未,禁抄傳邊報。韓爌致仕。壬寅,兵部右侍郎劉之綸敗沒於遵化。是月,陝西諸路總兵官吳自勉等帥師入衞,延綏、甘肅兵潰西去,與羣寇合。二月庚申,立皇長子慈烺為皇太子,大赦。三月壬午,李標致仕。戊申,流賊犯山西。 夏四月乙卯,以久旱,齋居文華殿,諭百官修省。丁丑,流賊陷蒲縣。五月辛卯,馬世龍、祖大壽諸軍入灤州。壬辰,大清兵東歸,永平、遷安、遵化相繼復。六月癸丑,流賊王嘉胤陷府谷,米脂賊張獻忠聚衆應之。己未,授宋儒邵雍後裔五經博士。辛酉,禮部尚書溫體仁、吳宗達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 秋八月癸亥,殺袁崇煥。九月己卯,逮錢龍錫下獄。 冬十月癸亥,停刑。丙寅,巡撫延綏副都御史洪承疇、總兵官杜文煥敗賊張獻忠於清澗。十一月壬辰,破賊於懷寧。甲午,山西總兵官王國樑追賊於河曲,敗績。十二月乙巳朔,增田賦充餉。戊午,流賊陷寧塞。 是年,烏斯藏入貢。 四年春正月己卯,流賊陷保安。丁酉,御史吳甡振延綏饑民。己亥,召對內閣、九卿、科道及入覲兩司官於文華殿。命都察院嚴覈巡按御史。二月壬子,流賊圍慶陽,分兵陷合水。三月丁丑,副將張應昌等擊敗之,慶陽圍解。癸未,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侍郎楊鶴招撫流賊於寧州,羣賊偽降,尋復叛。己丑,賜陳于泰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庚戌,禱雨。辛酉,詔廷臣條時政。是月,延綏副將曹文詔擊賊於河曲,王嘉胤敗死。五月甲戌朔,步禱於南郊。庚辰,戍錢龍錫。六月丁未,錢象坤致仕。 秋七月甲戌,總兵官王承恩敗賊於鄜州,降賊首上天龍。八月癸卯,總兵官賀虎臣擊斬賊劉六於慶陽。丁未,大清兵圍祖大壽於大凌城。丙辰,何如寵致仕。九月庚辰,內臣王應朝、鄧希詔等監視關、寧、薊鎮兵糧及各邊撫賞。甲午,逮楊鶴下獄,論戍。洪承疇總督三邊軍務。丁酉,太監張彝憲總理戶、工二部錢糧,給事中宋可久等相繼諫,不聽。戊戌,山海總兵官宋偉等援大凌,敗於長山,監軍太僕少卿張春被執。 冬十月辛丑朔,日有食之。戊辰,祖大壽殺副將何可綱。己巳,大壽自大凌脫歸,入錦州。十一月丙戌,太監李奇茂監視陝西茶馬,吳直監視登島兵糧、海禁,羣臣合疏諫,不聽。壬辰,孫承宗致仕。癸巳,召對廷臣於文華殿,歷詢軍國諸務,語及內臣,帝曰:「諸臣若實心任事,朕亦何需此輩。」己亥,流賊羅汝才犯山西。閏月乙丑,陝西降賊復叛,陷甘泉,殺參政張允登。丁卯,登州遊擊孔有德率師援遼,次吳橋反,陷陵縣,連陷臨邑、商河、齊東,屠新城。十二月丙子,濟南官軍禦賊於阮城店,敗績。丁丑,以大凌築城招釁,奪孫承宗官。是冬,延安、慶陽大雪,民饑,盜賊益熾。 五年春正月辛丑,孔有德陷登州,遊擊陳良謨戰死,總兵官張可大死之。巡撫都御史孫元化、副使宋光蘭等被執,尋縱還。辛亥,孔有德陷黃縣。丙寅,總兵官楊御蕃、王洪率師討孔有德,敗績於新城鎮。二月己巳朔,孔有德圍萊州,巡撫都御史徐從治固守。辛巳,孔有德陷平度。三月壬寅,兵部侍郎劉宇烈督理山東軍務,討孔有德。 夏四月甲戌,劉宇烈敗績於沙河。癸未,徐從治中傷卒。是月,總兵官曹文詔、楊嘉謨連破賊於隴安、靜寧,賊奔水落城,平涼、莊浪饑民附之,勢復熾。五月丙午,參政朱大典為僉都御史,巡撫山東。辛亥,禮部尚書鄭以偉、徐光啟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六月,京師大雨水。壬申,河決孟津。 秋七月辛丑,太監曹化淳提督京營戎政。癸卯,孔有德偽降,誘執登萊巡撫都御史謝璉,萊州知府朱萬年死之。己未,孫元化棄市。逮劉宇烈下獄,論戍。八月甲戌,洪承疇敗賊於甘泉,賊首白廣恩降。甲申,朱大典督軍救萊州,前鋒參將祖寬敗賊於沙河。乙酉,萊州圍解。癸巳,官軍大敗孔有德於黃縣,進圍登州。九月丁酉,海賊劉香寇福建。是秋,陝西賊入山西,連陷大寧、澤州、壽陽,分部走河北,犯懷慶,陷修武。 冬十一月戊戌,劉香寇浙江。 六年春正月癸卯,曹文詔節制山、陝諸將討賊。丁未,副將左良玉破賊於涉縣,賊走林縣山中,饑民爭附之。庚申,遣使分督直省逋賦。是月,曹文詔擊山西賊,屢敗之。二月壬申,削左副都御史王志道籍。癸酉,流賊犯畿南。戊子,總兵官陳洪範等克登州水城。辛卯,孔有德遁入海,山東平。三月癸巳,敕曹文詔諸將限三月平賊。 夏四月己巳,免延安、慶陽、平涼新舊遼餉。壬申,總兵官鄧玘、左良玉剿河南賊。五月乙巳,太監陳大金等分監曹文詔、張應昌、左良玉、鄧玘軍。壬子,孔有德及其黨耿仲明等航海降於我大清。癸丑,河套部犯寧夏,總兵官賀虎臣戰沒。六月辛酉朔,太監高起潛監視寧、錦兵餉。乙丑,鄭以偉卒。庚辰,周延儒致仕。甲申,延綏副將李卑援剿河南。庚寅,太監張彝憲請催逋賦一千七百餘萬,給事中范淑泰諫,不聽。 秋七月甲辰,大清兵取旅順,總兵官黃龍死之。癸丑,改曹文詔鎮大同,山西巡撫都御史許鼎臣請留文詔剿賊,不許。八月己巳,曹文詔敗賊於濟源,又敗之於懷慶。九月庚戌,南京禮部侍郎錢士升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 冬十月戊辰,徐光啟卒。十一月癸巳,禮部侍郎王應熊、何吾騶俱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辛亥,詔保定、河南、山西會兵剿賊。壬子,賊渡河。乙卯,陷澠池。十二月,連陷伊陽、盧氏,分犯南陽、汝寧,遂逼湖廣。 是年,安南入貢。 七年春正月己丑,廣鹿島副將尚可喜降於我大清。設河南、山、陝、川、湖五省總督,以延綏巡撫陳奇瑜兼兵部侍郎為之。庚寅,總兵官張應昌渡河,敗賊於靈寶。壬辰,賊自鄖陽渡漢。癸巳,犯襄陽,連陷紫陽、平利、白河,南入四川。二月戊寅,陷夔州,大寧諸縣皆失守。甲申,耕耤田。乙酉,張獻忠突商、雒,凡十三營流入漢南。是月,振登、萊饑,蠲逋賦。三月丁亥朔,日有食之。甲辰,賜劉理順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乙巳,張應昌擊賊於五嶺山,敗績。庚戌,賊自四川走湖廣,副將楊世恩追敗之於石河口。山西自去年不雨至於是月,民大饑。 夏四月,賊自湖廣走盧氏、靈寶。癸酉,發帑振陝西、山西饑。五月丙申,副將賀人龍等敗賊於藍田。六月辛未,總督侍郎陳奇瑜、鄖陽撫治都御史盧象昇會師於上津,剿湖廣賊。甲戌,河決沛縣。是夏,官軍圍高迎祥、李自成諸賊於興安之車箱峽兩月。賊食盡,偽降。陳奇瑜受之,縱出險。復叛,陷所過州縣。張應昌自清水追賊,敗績。 秋七月壬辰,大清兵入上方堡,至宣府。乙未,詔總兵官陳洪範守居庸,巡撫保定都御史丁魁楚等守紫荊、雁門。辛丑,京師戒嚴。庚戌,大清兵克保安,沿邊諸城堡多不守。八月,分遣總兵官尤世威等援邊。戊辰,宣大總督侍郎張宗衡節制各鎮援兵。閏月甲申,賊陷隆德、固原,參議陸夢龍赴援,敗沒。丁亥,大清兵克萬全左衞。庚寅,旋師出塞。壬寅,李自成圍賀人龍於隴州。九月庚申,盔甲廠災。庚辰,洪承疇解隴州圍。甲戌,以賊聚陝西,詔河南兵入潼、華,湖廣兵入商、雒,四川兵由興、漢,山西兵出蒲州、韓城,合剿。 冬十月庚戌,湖廣兵援漢中,副將楊正芳戰死。十一月庚辰,逮陳奇瑜下獄,論戍。乙酉,洪承疇兼攝五省軍務。是冬,陝西賊分犯湖廣、河南,李自成陷陳州。 是年,暹羅入貢。 八年春正月乙卯,賊陷上蔡,連陷汜水、滎陽、固始。己未,洪承疇出關討賊。辛酉,張獻忠陷潁州。丙寅,陷鳳陽,焚皇陵樓殿,留守朱國相等戰死。壬申,徐州援兵至鳳陽。張獻忠犯廬州,尋陷廬江、無為。李自成走歸德,與羅汝才復入陝西。二月,張獻忠陷潛山、羅田、太湖、新蔡,應天巡撫都御史張國維禦却之。甲午,以皇陵失守,逮總督漕運尚書楊一鵬下獄,尋棄市。丁酉,總兵官鄧玘敗賊於羅山。是月,曹文詔敗賊於隨州。 夏四月,張獻忠復走漢中,犯平涼、鳳翔。丁亥,鄭芝龍擊敗海賊劉香,香自殺,衆悉降。辛卯,洪承疇會師於汝州,分部諸將防豫、楚要害。乙巳,川兵變於樊城,鄧玘自殺。丙午,洪承疇西還,駐師靈寶。五月乙亥,吳宗達致仕。六月己丑,官軍遇賊於亂馬川,敗績。壬辰,副將艾萬年、柳國鎮擊李自成於寧州之襄樂,戰沒。丙午,曹文詔追賊至真寧之湫頭鎮,遇伏,力戰死之。 秋七月甲戌,少詹事文震孟、刑部侍郎張至發俱禮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是月,張獻忠突朱陽關,總兵官尤世威敗績,賊復走河南。八月,李自成陷咸陽,賊將高傑降。壬辰,詔撤監視總理內臣,惟京營及關、寧如故。辛丑,盧象昇總理直隸、河南、山東、湖廣、四川軍務。九月辛亥,洪承疇督副將曹變蛟等敗賊於關山鎮。李自成東走,與張獻忠合。壬戌,官軍敗績於沈邱之瓦店,總兵官張全昌被執。壬申,王應熊致仕。 冬十月庚辰,下詔罪己,辟居武英殿,減膳撤樂,示與將士同甘苦。丙戌,戶部尚書侯恂請嚴徵新舊逋賦,從之。辛卯,李自成陷陝州。十一月庚戌,何吾騶、文震孟罷。庚申,祀天於南郊。總兵官祖寬破賊於汝州。十二月戊寅,城鳳陽。乙酉,盧象昇、祖寬敗李自成於確山。戊子,左良玉敗賊於閿鄉。癸巳,賊犯江北,圍滁州。乙巳,老回回諸賊自河南犯陝西,洪承疇敗之於臨潼。 是年,安南、暹羅、琉球入貢。 九年春正月甲寅,總理侍郎盧象昇、祖寬援滁,大敗賊於朱龍橋。丁卯,前禮部侍郎林釬以原官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二月,前副將湯九州及賊戰嵩縣,敗沒。山西大饑,人相食。乙酉,寧夏饑,兵變,殺巡撫都御史王楫,兵備副使丁啟睿撫定之。辛卯,以武舉陳起新為給事中。三月,盧象昇、祖大樂剿河南賊。高迎祥、李自成分部入陝西,餘賊自光化走湖廣。振南陽饑,蠲山西被災州縣新舊二餉。 夏四月戊子,錢士升致仕。五月壬子,詔赦脅從諸賊。願歸者,護還鄉,有司安置;願隨軍自効者,有功一體叙錄。丙辰,延綏總兵官俞冲霄擊李自成於安定,敗績,死之。李自成犯榆林,賀人龍擊敗之。癸酉,免畿內五年以前逋賦。六月乙亥,林釬卒。甲申,吏部侍郎孔貞運,禮部尚書賀逢聖、黃士俊,俱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己亥,總兵官解進忠撫賊於淅川,被殺。 秋七月甲辰,內臣李國輔等分守紫荊、倒馬諸關。庚戌,成國公朱純臣巡視邊關。癸丑,詔諸鎮星馳入援。己未,大清兵入昌平,巡關御史王肇坤等死之。壬戌,巡撫陝西都御史孫傳庭擊擒賊首高迎祥於盩厔,送京師伏誅。癸亥,諭廷臣助餉。甲子,兵部尚書張鳳翼督援軍,高起潛為總監。是月,大清兵入寶坻,連下近畿州縣。八月癸酉,括勳戚文武諸臣馬。乙未,盧象昇入援,次真定。丙申,唐王聿鍵起兵勤王,勒還國,尋廢為庶人。是月,大清兵出塞。九月辛酉,改盧象昇總督宣、大、山西軍務。 冬十月乙亥,工部侍郎劉宗周以論內臣及大學士溫體仁削籍。甲申,張獻忠犯襄陽。丙申,命開銀鐵銅鉛諸礦。十一月丁未,蠲山東五年以前逋賦。十二月,大清兵征朝鮮。 是年,洪承疇敗賊於隴州,賊走慶陽、鳳翔。暹羅入貢。 十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丙午,老回回諸賊趨江北,張獻忠、羅汝才自襄陽犯安慶,南京大震。二月甲戌,遣使督直省逋賦。丁酉,賊犯潛山,總兵官左良玉、副使史可法敗之於楓香驛。是月,朝鮮降於我大清。三月辛亥,振陝西災。丁巳,賜劉同升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甲子,官軍援安慶,敗績於酆家店。 夏四月戊寅,大清兵克皮島,副總兵金日觀力戰死之,總兵官沈冬魁走石城島。癸巳,旱,清刑獄。是月,洪承疇剿賊於漢南。閏月壬寅,敕羣臣潔己愛民,以回天意。江北賊分犯河南,總督兩廣都御史熊文燦為兵部尚書,總理南京、河南、山、陝、川、湖軍務,駐鄖陽討賊。五月戊寅,李自成自秦州犯四川。六月戊申,溫體仁致仕。是夏,兩畿、山西大旱。 秋七月,山東、河南蝗,民大饑。八月己酉,吏部侍郎劉宇亮、禮部侍郎傅冠俱禮部尚書,僉都御史薛國觀為禮部侍郎,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庚申,閱城。九月丙子,左良玉敗賊於虹縣。辛卯,洪承疇敗賊於漢中。癸巳,李自成陷寧羌。 冬十月丙申,自成自七盤關入西川。壬寅,陷昭化、劍州、梓潼,分兵趨潼川、江油、綿州,總兵官侯良柱戰死,遂陷彰明、鹽亭諸縣。庚戌,逼成都。十一月庚辰,以星變修省,求直言。十二月癸卯,黃士俊致仕。癸亥,洪承疇、曹變蛟援四川,次廣元。 是年,安南、琉球入貢。 莊烈帝二 十一年春正月丁丑,洪承疇敗賊於梓潼,賊還走陝西。丁亥,裁南京冗官。二月甲辰,改河南巡按御史張任學為總兵官。三月戊寅,賀逢聖致仕。是月,李自成自洮州出番地,總兵官曹變蛟追破之,復入塞,走西和、禮縣。 夏四月辛丑,張獻忠偽降於穀城,熊文燦受之。戊申,張至發致仕。己酉,熒惑逆行,諭廷臣修省。五月癸亥朔,策試考選官於中左門。六月癸巳,安民廠災,壞城垣,傷萬餘人。壬寅,孔貞運致仕。乙卯,兵部尚書楊嗣昌、戶部尚書程國祥、禮部侍郎方逢年、工部侍郎蔡國用俱禮部尚書,大理少卿范復粹為禮部侍郎,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嗣昌仍掌兵部。是月,兩畿、山東、河南大旱蝗。 秋七月乙丑,少詹事黃道周以論楊嗣昌奪情,謫按察司照磨。八月戊戌,以災異屢見,齋居永壽宮,諭廷臣修省。癸丑,傅冠致仕。戊午,停刑。流賊羅汝才等自陝州犯襄陽。九月,陝西、山西旱饑。辛巳,大清兵入牆子嶺,總督薊遼兵部侍郎吳阿衡死之。癸未,京師戒嚴。 冬十月癸巳,盧象昇入援,召對於武英殿。甲午,括馬。盧象昇、高起潛分督援軍。是月,洪承疇、曹變蛟大破賊於潼關南原,李自成以數騎遁。十一月戊辰,大清兵克高陽,致仕大學士孫承宗死之。戊子,罷盧象昇,戴罪立功。劉宇亮自請視師,許之。是月,羅汝才降。十二月庚子,方逢年罷。盧象昇兵敗於鉅鹿,死之。戊申,孫傳庭為兵部侍郎督援軍,徵洪承疇入衞。 是年,土魯番、琉球入貢。 十二年春正月己未朔,以時事多艱,却廷臣賀。庚申,大清兵入濟南,德王由樞被執,布政使張秉文等死之。戊辰,劉宇亮、孫傳庭會師十八萬於晉州,不敢進。丁丑,改洪承疇總督薊、遼,孫傳庭總督保定、山東、河北。二月乙未,劉宇亮罷。大清兵北歸。三月丙寅,出青山口。凡深入二千里,閱五月,下畿內、山東七十餘城。丙子,加上孝純皇太后諡,詔天下。 夏四月戊申,程國祥致仕。是月,左良玉擊降賊首李萬慶。五月甲子,禮部侍郎姚明恭、張四知,兵部侍郎魏照乘,俱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乙丑,張獻忠叛於穀城,羅汝才等起應之,陷房縣。乙亥,削孫傳庭籍,尋逮下獄。六月,畿內、山東、河南、山西旱蝗。己酉,抽練各鎮精兵,復加徵練餉。 秋七月壬申,右良玉討張獻忠,敗績於羅猴山,總兵官羅岱被執,死之。熊文燦削籍,尋逮下獄。八月癸巳,詔誅封疆失事巡撫都御史顏繼祖,總兵官倪寵、祖寬,內臣鄧希詔、孫茂霖等三十三人,俱棄市。己亥,免唐縣等四十州縣去年田租之半。壬子,大學士楊嗣昌督師討賊,總督以下並聽節制。 冬十月甲申朔,楊嗣昌誓師襄陽。甲午,左良玉為平賊將軍。丙申,欽定保民四事全書成,頒布天下。十一月辛巳,祀天於南郊。十二月,羅汝才犯四川。丙午,下兵部尚書傅宗龍於獄。 是年,琉球入貢。 十三年春閏正月乙酉,振真定饑。戊子,振京師饑民。癸卯,振山東饑。二月壬子朔,祀日於東郊。戊午,總督陝西三邊侍郎鄭崇儉,大破張獻忠於太平縣之瑪瑙山,獻忠走歸州。戊寅,以久旱求直言。三月甲申,禱雨。丙戌,大風霾,詔清刑獄。戊子,罷各鎮內臣。丙申,賜魏藻德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戊戌,振畿內饑。丁未,免河北三府逋賦。 夏四月戊午,逮江西巡撫僉都御史解學龍及所舉黃道周。己卯,吏部尚書謝陞為禮部尚書,禮部侍郎陳演以原官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五月,羅汝才犯夔州,石砫女官秦良玉連戰却之。甲申,祀地於北郊。庚戌,姚明恭致仕。六月辛亥朔,總兵官賀人龍等分道逐賊,敗之,羅汝才走大寧。庚午,蔡國用卒。辛未,薛國觀罷。 秋七月庚辰朔,畿內捕蝗。己丑,發帑振被蝗州縣。辛卯,左良玉及京營總兵官孫應元等大破羅汝才於興山。汝才走巫山,與張獻忠合。八月甲戌,振江北饑。九月,陝西官軍圍李自成於巴西魚腹山中,自成走免。癸巳,張獻忠陷大昌,總兵官張令戰死。尋陷劍州、綿州。 冬十月癸丑,熊文燦棄市。十一月,楊嗣昌進軍重慶。丁亥,祀天於南郊。戊子,南京地震。十二月丁未朔,嚴軍機抄傳之禁。辛亥,張獻忠陷瀘州。乙卯,逮薛國觀。是月,李自成自湖廣走河南,饑民附之,連陷宜陽、永寧,殺萬安王采鑋,陷偃師,勢大熾。 是年,兩畿、山東、河南、山、陝旱蝗,人相食。 十四年春正月辛巳,祈穀於南郊。己丑,總兵官猛如虎追張獻忠及於開縣之黃陵城,敗績,參將劉士傑等戰死,賊遂東下。丙申,李自成陷河南,福王常洵遇害,前兵部尚書呂維祺等死之。二月己酉,詔以時事多艱,災異疊見,痛自刻責,停今歲行刑,諸犯俱減等論。庚戌,張獻忠陷襄陽,襄王翊銘、貴陽王常法並遇害,副使張克儉等死之。戊午,李自成攻開封,周王恭枵、巡按御史高名衡拒却之。乙丑,張獻忠陷光州。己巳,召閣臣、九卿、科道於乾清宮左室。命駙馬都尉冉興讓等齎帑金振恤河南被難宗室。三月丙子朔,楊嗣昌自四川還,至荊州卒。乙酉,禱雨。丙申,洪承疇會八鎮兵於寧遠。丁酉,逮鄭崇儉下獄,尋棄市。 夏四月壬子,大清兵攻錦州,祖大壽拒守。己未,總督三邊侍郎丁啟睿為兵部尚書,督師討賊。五月庚辰,范復粹致仕。釋傅宗龍於獄,命為兵部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討李自成。戊子,祀地於北郊。六月,兩畿、山東、河南、浙江、湖廣旱蝗,山東寇起。 秋七月己卯,李自成攻鄧州,楊文岳、總兵官虎大威擊敗之。壬寅,洪承疇援錦州,駐師松山。是月,臨清運河涸。京師大疫。八月乙巳,援兵戰於松山,陽和總兵官楊國柱敗沒。辛亥,賜薛國觀死。辛酉,重建太學成,釋奠於先師孔子。甲子,總兵官吳三桂、王樸自松山遁,諸軍夜潰。是月,左良玉大敗張獻忠於信陽。九月丁丑,傅宗龍帥師次新蔡,與總督保定侍郎楊文岳軍會。己卯,遇賊,賀人龍師潰,宗龍被圍,文岳走陳州。甲申,周延儒、賀逢聖復入閣。辛卯,封皇子慈炯為定王。壬辰,傅宗龍潰圍出,趨項城,被執,死之。賊屠項城及商水、扶溝。戊戌,李自成、羅汝才陷葉縣,守將劉國能死之。是月,官軍破張獻忠於英山之望雲寨。 冬十月癸卯朔,日有食之。十一月丙子,李自成陷南陽,唐王聿鏌遇害,總兵官猛如虎等死之。十二月,李自成連陷洧川、許州、長葛、鄢陵。甲子,戍解學龍、黃道周。李自成、羅汝才合攻開封,周王恭枵、巡撫都御史高名衡拒守。 十五年春正月癸未,孫傳庭為兵部侍郎,督京軍救開封。乙酉,楊文岳援開封,賊解去,南陷西華。戊子,免天下十二年以前逋賦。是月,山東賊陷張秋、東平,劫漕艘。太監王裕民、劉元斌帥禁兵會兗東官軍討平之。二月戊申,振山東就撫亂民。癸丑,總督陝西都御史汪喬年次襄城,遇賊,賀人龍等奔入關,喬年被圍。丁巳,城陷,被執,死之。戊午,大清兵克松山,洪承疇降,巡撫都御史邱民仰,總兵官曹變蛟、王廷臣,副總兵江翥、饒勳等死之。是月,孫傳庭總督三邊軍務。三月,李自成陷陳州。丁丑,魏照乘致仕。己卯,祖大壽以錦州降於大清。辛卯,李自成陷睢州、太康、寧陵、考城。壬辰,封皇子慈炤為永王。丙申,李自成陷歸德。是春,江北賊陷含山、和州,南京戒嚴。 夏四月癸亥,李自成復圍開封。乙丑,削謝陞籍。五月己巳,孫傳庭入關,誅賀人龍。甲戌,張獻忠陷廬州。丁亥,王樸棄市。六月戊申,賀逢聖致仕。癸丑,張四知致仕。甲寅,詔天下停刑三年。己未,詹事蔣德璟、黃景昉,戎政侍郎吳甡,俱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庚申,詔孫傳庭出關。兵部侍郎侯恂督左良玉軍援開封。壬戌,以會推閣臣下吏部尚書李日宣六人於獄,謫戍有差。甲子,祀地於北郊。是月,築壇親祭死事文武大臣。山西總兵官許定國援開封,潰於沁水,寧武兵潰於覃懷。 秋七月己巳,左良玉、虎大威、楊德政、方國安四鎮兵潰於朱仙鎮。八月庚戌,安慶兵變,殺都指揮徐良憲,官軍討定之。乙丑,釋黃道周於戍所,復其官。丁卯,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尋棄市。九月壬午,賊決河灌開封。癸未,城圮,士民溺死者數十萬人。己丑,孫傳庭帥師赴河南。辛卯,鳳陽總兵官黃得功、劉良佐大敗張獻忠於潛山。 冬十月辛酉,孫傳庭敗績於郟縣,走入關。十一月丁卯,援汴總兵官劉超據永城反。庚午,發帑振開封被難宗室兵民。壬申,大清兵分道入塞,京師戒嚴。命勳臣分守九門,太監王承恩督察城守。詔舉堪督師大將者。戊寅,徵諸鎮入援。庚辰,大清兵克薊州。丁亥,薊鎮總督趙光抃提調援兵。戊子,張獻忠陷無為。己丑,遼東督師侍郎范志完入援。閏月癸卯,下詔罪己,求直言。壬寅,大清兵南下,畿南郡邑多不守。丁巳,起廢將。是月,李自成陷汝寧,前總督侍郎楊文岳、僉事王世琮不屈,死。十二月,大清兵趨曹、濮,山東州縣相繼下,魯王以派自殺。己巳,李自成陷襄陽,據之。左良玉奔承天,尋走武昌。賊分兵下德安、彝陵,荊門,遂陷荊州。癸巳,焚獻陵。 十六年春正月丁酉,李自成陷承天,巡撫都御史宋一鶴、留守沈壽崇等死之。庚申,張獻忠陷蘄州。二月乙丑朔,日有食之。己巳,范志完、趙光抃會師於平原。三月庚子,李自成殺羅汝才,併其衆。壬寅,命大學士吳甡督師討賊。丁未,賊陷武岡,殺岷王企〈金豐〉。張獻忠陷黃州。 夏四月丁卯,周延儒自請督師,許之。辛卯,大清兵北歸,戰於螺山,總兵官張登科、和應薦敗沒,八鎮兵皆潰。是月,劉超平。五月癸巳朔,張獻忠陷漢陽。壬寅,周延儒還京師。丙午,修撰魏藻德為少詹事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戊申,吳甡罷。丁巳,周延儒罷。壬戌,張獻忠陷武昌,沈楚王華奎於江,在籍大學士賀逢聖等死之。六月癸亥,詔免直省殘破州縣三餉及一切常賦二年。己卯,逮范志完下獄。丙戌,雷震奉先殿獸吻,敕修省。 秋七月丁酉,親鞫范志完於中左門。乙卯,親鞫前文選郎中吳昌時於中左門,徵周延儒聽勘。己未,戒廷臣私謁閣臣。京師自二月至於是月大疫,詔釋輕犯,發帑療治,瘞五城暴骸。八月壬戌朔,左良玉復武昌、漢陽。丙寅,張獻忠陷岳州。丙戌,陷長沙。庚寅,陷衡州。九月丙申,張獻忠陷寶慶。己亥,黃景昉致仕。辛丑,孫傳庭復寶豐,進次郟縣,李自成迎戰,擊敗之。庚戌,張獻忠陷永州,巡按御史劉熙祚死之。辛亥,賜楊廷鑑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壬子,孫傳庭兵以乏食引退,賊追及之,還戰,大敗,傳庭以餘衆退保潼關。是月,鳳陽地屢震。 冬十月辛酉朔,享太廟。丙寅,李自成陷潼關,督師尚書孫傳庭死之。賊連陷華州、渭南、臨潼。命有司以贖鍰充餉。戊辰,李自成屠商州。庚午,張獻忠陷常德。壬申,李自成陷西安,秦王存樞降,巡撫都御史馮師孔、按察使黃炯等死之。丁丑,張獻忠陷吉安。十一月甲午,李自成陷延安,尋屠鳳翔。壬寅,祀天於南郊。辛亥,吏部侍郎李建泰、副都御史方岳貢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癸丑,范志完、趙光抃棄市,戍吳甡於金齒。丁巳,李自成陷榆林,兵備副使都任、在籍總兵官尤世威等死之。寧夏、慶陽相繼陷,韓王亶塉被執。十二月壬戌,張獻忠陷建昌。乙丑,周延儒有罪,賜死。丁卯,張獻忠陷撫州。辛巳,賊渡河,陷平陽,山西州縣相繼潰降。甲申,賊陷甘州,巡撫都御史林日瑞、總兵官馬爌等死之。丙戌,左良玉復長沙。 是年,暹羅,琉球、哈密入貢。 十七年春正月庚寅朔,大風霾,鳳陽地震。庚子,李建泰自請措餉治兵討賊,許之。乙卯,幸正陽門樓,餞李建泰出師。南京地震。丙辰,工部尚書范景文、禮部侍郎邱瑜並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是月,張獻忠入四川。二月辛酉,李自成陷汾州,別賊陷懷慶。丙寅,陷太原,執晉王求桂,巡撫都御史蔡懋德等死之。壬申,下詔罪己。癸酉,潞安陷。乙亥,議京師城守。李自成攻代州,總兵官周遇吉力戰,食盡,退守寧武關。丁丑,賊別將陷固關,犯畿南。己卯,遣內臣高起潛、杜勳等十人監視諸邊及近畿要害。壬午,真定知府邱茂華殺總督侍郎徐標,檄所屬降賊。甲申,賊至彰德,趙王常溲降。丁亥,詔天下勤王。命廷臣上戰守事宜。左都御史李邦華、右庶子李明睿請南遷及太子撫軍江南,皆不許。戊子,陳演致仕。李自成陷寧武,周遇吉力戰,死之。三月庚寅朔,賊至大同,總兵官姜瓖降賊,代王傳〈火齊〉遇害,巡撫都御史衞景瑗被執,自縊死。辛卯,李建泰疏請南遷。壬辰,召廷臣於平臺,示建泰疏,曰:「國君死社稷,朕將焉往?」李邦華等復請太子撫軍南京,不聽。蔣德璟致仕。癸巳,封總兵官吳三桂、左良玉、唐通、黃得功俱為伯。甲午,徵諸鎮兵入援。乙未,總兵官唐通入衞,命偕內臣杜之秩守居庸關。戊戌,太監王承恩提督城守。己亥,李自成至宣府,監視太監杜勳降,巡撫都御史朱之馮等死之。癸卯,唐通、杜之秩降於自成,賊遂入關。甲辰,陷昌平。乙巳,賊犯京師,京營兵潰。丙午,日晡,外城陷。是夕,皇后周氏崩。丁未,昧爽,內城陷。帝崩於萬歲山,王承恩從死。御書衣襟曰:「朕涼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髮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自大學士范景文而下死者數十人。丙辰,賊遷帝、后梓宮於昌平。昌平人啟田貴妃墓以葬。明亡。 是年夏四月,我大清兵破賊於山海關。五月,入京師,以帝禮改葬,令臣民為服喪三日,諡曰莊烈愍皇帝,陵曰思陵。 贊曰:帝承神、熹之後,慨然有為。即位之初,沈機獨斷,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惜乎大勢已傾,積習難挽。在廷則門戶糾紛,疆場則將驕卒惰。兵荒四告,流寇蔓延。遂至潰爛而莫可救,可謂不幸也已。然在位十有七年,不邇聲色,憂勤惕勵,殫心治理。臨朝浩歎,慨然思得非常之材,而用匪其人,益以僨事。乃復信任宦官,布列要地,舉措失當,制置乖方。祚訖運移,身罹禍變,豈非氣數使然哉。迨至大命有歸,妖氛盡掃,而帝得加諡建陵,典禮優厚。是則聖朝盛德度越千古,亦可以知帝之蒙難而不辱其身,為亡國之義烈矣。 天文一 自司馬遷述天官,而歷代作史者皆志天文。惟遼史獨否,謂天象昭垂,千古如一,日食、天變既著本紀,則天文志近於衍。其說頗當。夫周髀、宣夜之書,安天、窮天、昕天之論,以及星官占驗之說,晉史已詳,又見隋志,謂非衍可乎。論者謂天文志首推晉、隋,尚有此病,其他可知矣。然因此遂廢天文不志,亦非也。天象雖無古今之異,而談天之家,測天之器,往往後勝於前。無以志之,使一代制作之義泯焉無傳,是亦史法之缺漏也。至於彗孛飛流,暈適背抱,天之所以示儆戒者,本紀中不可盡載,安得不別志之。明神宗時,西洋人利瑪竇等入中國,精於天文、曆算之學,發微闡奧,運算制器,前此未嘗有也。茲掇其要,論著於篇。而實錄所載天象星變殆不勝書,擇其尤異者存之。日食備載本紀,故不復書。 兩儀 七政 恒星 黃赤宿度 黃赤宮界 儀象 極度晷影 東西偏度 中星 分野 兩儀 楚詞言「圜則九重,孰營度之」,渾天家言「天包地如卵裏黃」,則天有九重,地為渾圓,古人已言之矣。西洋之說,既不背於古,而有驗於天,故表出之。 其言九重天也,曰最上為宗動天,無星辰,每日帶各重天,自東而西左旋一周,次曰列宿天,次曰填星天,次曰歲星天,次曰熒惑天,次曰太陽天,次曰金星天,次曰水星天,最下曰太陰天。自恒星天以下八重天,皆隨宗動天左旋。然各天皆有右旋之度,自西而東,與蟻行磨上之喻相符。其右旋之度,雖與古有增減,然無大異。惟恒星之行,即古歲差之度。古謂恒星千古不移,而黃道之節氣每歲西退。彼則謂黃道終古不動,而恒星每歲東行。由今考之,恒星實有動移,其說不謬。至於分周天為三百六十度,命日為九十六刻,使每時得八刻無奇零,以之布算製器,甚便也。 其言地圓也,曰地居天中,其體渾圓,與天度相應。中國當赤道之北,故北極常現,南極常隱。南行二百五十里則北極低一度,北行二百五十里則北極高一度。東西亦然。[亦二百五十里差一度也。]以周天度計之,知地之全周為九萬里也。以周徑密率求之,得地之全徑為二萬八千六百四十七里又九分里之八也。又以南北緯度定天下之縱。凡北極出地之度同,則四時寒暑靡不同。若南極出地之度與北極出地之度同,則其晝夜永短靡不同。惟時令相反,此之春、彼為秋,此之夏、彼為冬耳。以東西經度定天下之衡,兩地經度相去三十度,則時刻差一辰。若相距一百八十度,則晝夜相反焉。其說與元史札馬魯丁地圓之旨略同。 七政 日月五星各有一重天,其天皆不與地同心,故其距地有高卑之不同。其最高最卑之數,皆以地半徑準之。太陽最高距地為地半徑者一千一百八十二,最卑一千一百零二。太陰最高五十八,最卑五十二。填星最高一萬二千九百三十二,最卑九千一百七十五。歲星最高六千一百九十,最卑五千九百一十九。熒惑最高二千九百九十八,最卑二百二十二。太白最高一千九百八十五,最卑三百。辰星最高一千六百五十九,最卑六百二十五。若欲得七政去地之里數,則以地半徑一萬二千三百二十四里通之。 又謂填星形如瓜,兩側有兩小星如耳。歲星四周有四小星,遶行甚疾。太白光有盈缺,如月之弦望。用窺遠鏡視之,皆可悉睹也。餘詳曆志。 恒星 崇禎初,禮部尚書徐光啟督修曆法,上見界總星圖。以為回回立成所載,有黃道經緯度者止二百七十八星,其繪圖者止十七座九十四星,並無赤道經緯。今皆崇禎元年所測,黃赤二道經緯度畢具。後又上赤道兩總星圖。其說謂常現常隱之界,隨北極高下而殊,圖不能限。且天度近極則漸狹,而見界圖從赤道以南,其度反寬,所繪星座不合仰觀。因從赤道中剖渾天為二,一以北極為心,一以南極為心。從心至周,皆九十度,合之得一百八十度者,赤道緯度也。周分三百六十度者,赤道經度也。乃依各星之經緯點之,遠近位置形勢皆合天象。 至於恒星循黃道右旋,惟黃道緯度無古今之異,而赤道經緯則歲歲不同。然亦有黃赤俱差,甚至前後易次者。如觜宿距星,唐測在參前三度,元測在參前五分,今測已侵入參宿。故舊法先觜後參,今不得不先參後觜,不可強也。 又有古多今少,古有今無者。如紫微垣中六甲六星今止有一,華蓋十六星今止有四,傳舍九星今五,天廚六星今五,天牢六星今二。又如天理、四勢、五帝內座、天柱、天牀、大贊府、大理、女御、內廚,皆全無也。天市垣之市樓六星今二。太微垣之常陳七星今三,郎位十五星今十。長垣四星今二。五諸侯五星全無也。角宿中之庫樓十星今八。亢宿中之折威七星今無。氐宿中之亢池六星今四,帝席三星今無。尾宿中天龜五星今四。斗宿中之鼈十四星今十三,天籥、農丈人俱無。牛宿中之羅堰三星今二,天田九星俱無。女宿中之趙、周、秦、代各二星今各一,扶匡七星今四,離珠五星今無。虛宿中之司危、司祿各二星今各一,敗臼四星今二,離瑜三星今二,天壘城十三星今五。危宿中之人五星今三,杵三星今一,臼四星今三,車府七星今五,天鈎九星今六,天鈔十星今四,蓋屋二星今一。室宿中之羽林軍四十五星今二十六,螣蛇二十二星今十五,八魁九星今無。壁宿中之天廐十星今三。奎宿中之天溷七星今四。畢宿中之天節八星今七,咸池三星今無。觜宿中之座旗九星今五。井宿中之軍井十三星今五。鬼宿中之外廚六星今五。張宿中之天廟十四星今無。翼宿中之東甌五星今無。軫宿中之青邱七星今三,其軍門、土司空、器府俱無也。 又有古無今有者。策星旁有客星,萬曆元年新出,先大今小。南極諸星,古所未有,近年浮海之人至赤道以南,往往見之,因測其經緯度。其餘增入之星甚多,並詳恒星表。 其論雲漢,起尾宿,分兩派。一經天江、南海、市樓,過宗人、宗星,涉天津至螣蛇。一由箕、斗、天弁、河鼓、左右旗,涉天津至車府而會於螣蛇,過造父,直趨附路、閣道、大陵、天船,漸下而南行,歷五車、天關、司怪、水府,傍東井,入四瀆,過闕丘、弧矢、天狗之墟,抵天社、海石之南,踰南船,帶海山,貫十字架、蜜蜂,傍馬腹,經南門,絡三角、龜、杵,而屬於尾宿,是為帶天一周。以理推之,隱界自應有雲漢,其所見當不誣。又謂雲漢為無數小星,大陵鬼宿中積尸亦然。考天官書言星漢皆金之散氣,則星漢本同類,得此可以相證。又言昴宿有三十六星,皆得之於窺遠鏡者。 凡測而入表之星共一千三百四十七,微細無名者不與。其大小分為六等:內一等十六星,二等六十七星,三等二百零七星,四等五百零三星,五等三百三十八星,六等二百一十六星。悉具黃赤二道經緯度。列表二卷,入光啟所修崇禎曆書中。 茲取二十八宿距星及一二等大星存之,其小而有名者,間取一二,備列左方。 十二宮 星名 黃道經度 黃道緯度 赤道經度[從春分起算] 赤道緯度 降婁 壁宿一 四度強 北一十二度半強 三百五十八度半強 北一十二度太強 壁宿二 九度少弱 北二十五度太弱 三百七十五度少強 北二十六度太 奎宿一 一十七度少強 北一十五度少強 九度強 北二十五度少弱 奎宿二 一十五度半強 北一十七度太強 七度弱 北二十二度少弱 奎宿九 二十五度少弱 北二十六度弱 一十二度少弱 北三十三度太弱 婁宿一 二十八度太強 北八度半弱 二十三度半強 北一十八度太強 大梁 天大將軍一 九度強 北二十七度太強 二十五度半 北四十三度少 天囷一 九度少弱 南一十二度半強 四十一度弱 北二度少強 胃宿一 一十一度太強 北一十一度少 三十五度半強 北二十六度強 昴宿一 二十四度太強 北四度 五十一度少強 北二十三度弱 天船三 二十六度太弱 北三十度強 四十四度半弱 北四十八度半弱 卷舌五 二十八度弱 北一十二度弱 五十二度半強 北三十一度半弱 實沈 畢宿一 三度少 南三度 六十一度太 北一十八度少強 畢宿五 四度半強 南五度太強 六十三度太弱 北一十五度太弱 參宿一 一十七度少 南二十三度太弱 七十八度少強 南初度太弱 參宿二 一十八度少強 南二十四度半強 七十九度少強 南一度半 參宿三 一十九度半 南二十五度少強 八十度半 南二度少弱 參宿四 二十三度半強 南一十六度太強 八十三度太強 北七度少強 參宿五 一十五度太 南一十七度弱 七十六度少強 北六度弱 參宿七 一十一度太弱 南三十一度太弱 七十三度少弱 南八度太 觜宿一 一十八度半強 南一十三度半弱 七十八度太 北九度太弱 天皇大帝 一十五度半 北六十八度弱 三百三十七度半強 北八十四度少弱 五車二 一十六度太弱 北二十二度太強 七十二度少弱 北四十五度少強 丈人一 一十七度少強 南五十七度太弱 八十一度太強 南三十四度半 五車五 一十七度半弱 北五度少強 七十五度太弱 北二十八度少 子二 二十度少強 南五十九度太弱 八十四度弱 南三十六度少強 勾陳大星 二十三度半弱 北六十六度 六度半 北八十七度少弱 五車三 二十六度少 北二十一度半弱 八十三度少弱 北四十四度太強 鶉首 井宿一 初度少弱 南一度弱 九十度強 北二十二度太弱 井宿三 四度弱 南六度太強 九十四度強 北一十六度太弱 軍市一 二度強 南四十一度少強 九十一度太強 南一十七度太強 天樞[即北極星] 八度弱 北六十七度少強 一百九十九度少強 北八十六度太弱 老人 八度半 南七十五度 九十四度半弱 南五十一度半強 狼星 九度 南三十九度少強 九十七度少強 南一十六度少弱 北河二 一十五度強 北一十度強 一百零七度少 北三十二度太弱 北河三 一十八度強 北六度太弱 一百一十度太弱 北二十九度弱 南河三 二十度太弱 南一十六度弱 一百一十度弱 北六度強 上台一 二十六度少強 北二十九度少 一百二十五度強 北四十九度太弱 上台二 二十七度半強 北二十八度太弱 一百二十七度半弱 北四十八度太弱 文昌一 二十八度半弱 北四十六度少強 一百四十度少弱 北六十五度強 鶉火 鬼宿一 初度半強 南初度太強 一百二十三度弱 北一十九度少強 柳宿一 五度少弱 南一十二度半弱 一百二十四度半強 北七度弱 弧矢一 六度半 南五十四度半 一百一十五度弱 南三十四度少弱 帝星 七度太弱 北七十二度太強 二百二十三度 北七十五度太強 弧矢南一 八度太強 南五十一度少 一百一十七度半 南三十一度半弱 天樞 一十度弱 北四十九度太弱 一百六十度強 北六十三度太 弧矢南五 一十二度半 南五十八度少強 一百一十七度強 南三十八度太 天璇 一十四度強 北四十五度強 一百五十九度太弱 北五十八度半弱 中台一 一十四度少強 北二十九度太強 一百四十八度強 北四十五度弱 太子 一十五度強 北七十五度半弱 二百三十一度半強 北七十三度太弱 中台二 一十五度半弱 北二十八度太 一百四十八度太 北四十三度半 天社一 二十一度少強 南六十四度弱 一百二十度弱 南四十五度半強 星宿一 二十二度少弱 南二十二度半弱 一百三十七度少強 南七度弱 軒轅十二 二十四度少強 北八度太強 一百四十九度太強 北二十一度太弱 軒轅十四 二十四度太弱 北初度半弱 一百四十七度少弱 北一十三度太強 天璣 二十五度少弱 北四十七度強 一百七十三度半弱 北五十五度太強 天權 二十五度太強 北五十一度半強 一百七十九度少弱 北五十九度強 鶉尾 張宿一 初度半強 南二十六度少弱 一百四十三度少弱 南一十二度半 下台一 一度少強 北二十六度少 一百六十四度半強 北三十五度少弱 下台二 二度 北二十五度弱 一百六十四度少 北三十三度太強 右樞 二度半強 北六十六度半強 二百零九度少弱 北六十六度少強 玉衡 三度半強 北五十四度少強 一百八十九度強 北五十八度少弱 西上相 六度強 北一十四度少強 一百六十三度半強 北二十二度半強 天記 六度半弱 南五十五度半 一百三十九度半強 南三十三度半 開陽 一十度少強 北五十六度少強 一百九十七度少弱 北五十七度少弱 五帝座 一十六度半弱 北一十二度少強 一百七十二度半 北二十六度太弱 常陳一 一十八度強 北四十度強 一百八十八度半 北四十度太強 翼宿一 一十八度半強 南二十二度太弱 一百六十度半弱 南一十六度少強 搖光 二十一度半強 北五十四度半弱 二百零三度少弱 北五十一度半 壽星 軫宿一 五度半強 南一十四度半弱 一百八十一度弱 南十五度半弱 長沙 八度半強 南一十八度少 一百八十度少強 南二十度強 角宿一 一十八度太弱 南二度 一百九十六度半弱 南九度少弱 大角 一十九度強 北三十一度強 二百零九度半強 北二十一度少弱 馬尾一 二十四度 南四十六度少弱 一百七十七度太強 南五十度強 亢宿一 二十九度少 北三度弱 二百零八度少弱 南八度半弱 大火 十字二 一度少強 南五十一度強 一百七十九度半弱 南五十七度半弱 貫索一 七度強 北四十四度半弱 二百二十九度太 北二十八度 馬復一 七度太弱 南四十三度 一百九十三度半弱 南五十三度半 氐宿一 一十度弱 北半度弱 二百一十七度半 南一十四度半弱 氐宿四 一十四度少弱 北八度半強 二百二十四度少強 南八度弱 蜀 一十七度弱 北二十五度半強 二百三十一度半強 北七度太弱 騎官七 二十二度少弱 南二十九度 二百一十九度少強 南四十六度強 房宿一 二十七度太強 南五度半弱 二百三十四度少弱 南二十五度弱 房宿三 二十八度 北一度強 二百三十六度 南一十八度太弱 南門二 二十九度太弱 南四十一度少弱 二百二十一度少 南五十九度太弱 析木 心宿一 二度半強 南四度弱 二百三十九度太弱 南二十四度半強 心宿二 四度半強 南四度半弱 二百四十一度太弱 南二十五度半 三角形一 六度少強 南四十七度太強 二百二十四度半強 南六十七度太強 尾宿一 一十度強 南一十五度 二百四十五度太強 南三十六度太強 帝座 一十二度弱 北三十七度半弱 二百五十四度半弱 北一十五度弱 箕宿一 二十五度太弱 南六度半 二百六十五度強 南三十度弱 星紀 斗宿一 五度強 南三度太強 二百七十五度太弱 南二十七度少 天淵二 八度少強 南一十八度 二百八十度強 南四十一度少 天淵一 九度 南二十三度 二百八十一度太 南四十六度少弱 織女一 九度太弱 北六十一度太強 二百七十四度半強 北三十八度半弱 河鼓二 二十六度半強 北二十九度少強 二百九十三度少弱 北八度弱 牛宿一 二十九度弱 北四度太弱 三百度強 南十六度弱 玄枵 鳥喙一 四度太強 南四十五度 三百一十七度半強 南六十一度太強 女宿一 六度半強 北八度少弱 三百零七度弱 南一十度太強 鶴一 一十一度弱 南三十二度半 三百二十五度太強 南四十八度半弱 虛宿一 一十八度少 北八度太弱 三百一十八度 南七度少弱 危宿一 二十八度少弱 北一十度太弱 三百二十六度太弱 南二度強 北落師門 二十八度半強 南二十一度 三百三十九度強 南三十一度半強 娵訾 天津四 初度少強 北六十度弱 三百零七少 北四十四度 蛇首一 六度半弱 南六十四度半弱 二十六度太 南六十三度太強 水委一 八度少弱 南五十九度 一十九度強 南五十九度太弱 室宿一 一十八度少強 北一十九度半弱 三百四十一度半強 北一十三度少 室宿二 二十四度少弱 北三十一度少弱 三百四十一度半 北二十六度強 土司空七 二十七度少強 南二十度太強 六度少弱 南二十度強 黃赤宿度 崇禎元年所測二十八宿黃赤度分,皆不合於古。夫星既依黃道行,而赤道與黃道斜交,其度不能無增減者,勢也。而黃道度亦有增減者,或推測有得失,抑恒星之行亦或各有遲速歟。謹列其數,以備參考。 赤道宿度[周天三百六十度,每度六十分。黃道同。] 黃道宿度 角,一十一度四十四分。 一十度三十五分。 亢,九度一十九分。 一十度四十分。 氐,一十六度四十一分。 一十七度五十四分。 房,五度二十八分。 四度四十六分。 心,六度零九分。 七度三十三分。 尾,二十一度零六分。 一十五度三十六分。 箕,八度四十六分。 九度二十分。 斗,二十四度二十四分。 二十三度五十一分。 牛,六度五十分。 七度四十一分。 女,一十一度零七分。 一十一度三十九分。 虛,八度四十一分。 九度五十九分。 危,一十四度五十三分。 二十度零七分。 室,一十七度。 一十五度四十一分。 壁,一十度二十八分。 一十三度一十六分。 奎,一十四度三十分。 一十一度二十九分。 婁,一十二度零四分。 一十三度。 胃,一十五度四十五分。 一十三度零一分。 昴,一十度二十四分。 八度二十九分。 畢,一十六度三十四分。 一十三度五十八分。 參,二十四分。 一度二十一分。 觜,一十一度二十四分。 一十一度三十三分。 井,三十二度四十九分。 三十度二十五分。 鬼,二度二十一分。 五度三十分。 柳,一十二度零四分。 一十六度零六分。 星,五度四十八分。 八度二十三分。 張,一十七度一十九分。 一十八度零四分。 翼,二十度二十八分。 一十七度。 軫,一十五度三十分。 一十三度零三分。 黃赤宮界 十二宮之名見於爾雅,大抵皆依星宿而定。[如婁、奎為降婁,心為大火,朱鳥七宿為鶉首、鶉尾之類。]故宮有一定之宿,宿有常居之宮,由來尚矣。唐以後始用歲差,然亦天自為天,歲自為歲,宮與星仍舊不易。西洋之法,以中氣過宮,[如日躔冬至,即為星紀宮之類。]而恒星既有歲進之差,於是宮無定宿,而宿可以遞居各宮,此變古法之大端也。茲以崇禎元年各宿交宮之黃赤度,分列於左方,以志權輿云。 赤道交宮宿度 黃道交宮宿度 箕,三度零七分,入星紀。 箕,四度一十七分,入星紀。 斗,二十四度二十一分,入玄枵。 牛,一度零六分,入玄枵。 危,三度一十九分,入娵訾。 危,一度四十七分,入娵訾。 壁,一度二十六分,入降婁。 室,一十一度四十分,入降婁。 婁,六度二十八分,入大梁。 婁,一度一十四分,入大梁。 昴,八度三十九分,入實沈。 昴,五度一十三分,入實沈。 觜,一十一度一十七分,入鶉首。 觜,一十一度二十五分,入鶉首。 井,二十九度五十三分,入鶉火。 井,二十九度五十二分,入鶉火。 張,六度五十一分,入鶉尾。 星,七度五十一分,入鶉尾。 翼,一十九度三十二分,入壽星。 翼,一十一度二十四分,入壽星。 亢,一度五十分,入大火。 亢,初度四十六分,入大火。 心,初度二十二分,入析木。 房,二度一十二分,入析木。 儀象 璿璣玉衡為儀象之權輿,然不見用於三代。周禮有圭表、壺漏,而無璣衡,其制遂不可考。漢人創造渾天儀,謂即璣衡遺制,其或然歟。厥後代有制作,大抵以六合、三辰、四游、重環湊合者,謂之渾天儀;以實體圓球,繪黃赤經緯度,或綴以星宿者,謂之渾天象。其制雖有詳略,要亦青藍之別也。外此,則圭表、壺漏而已。迨元作簡儀、仰儀、闚几、景符之屬,制器始精詳矣。 明太祖平元,司天監進水晶刻漏,中設二木偶人,能按時自擊鉦鼓,太祖以其無益而碎之。洪武十七年造觀星盤。十八年,設觀象臺於鷄鳴山。二十四年鑄渾天儀。正統二年,行在欽天監正皇甫仲和奏言:「南京觀象臺設渾天儀、簡儀、圭表以窺測七政行度,而北京乃止於齊化門城上觀測,未有儀象。乞令本監官往南京,用木做造,挈赴北京,以較驗北極出地高下,然後用銅別鑄,庶幾占測有憑。」從之。明年冬,乃鑄銅渾天儀、簡儀於北京。御製觀天器銘,其詞曰:「粵古大聖,體天施治,敬天以心,觀天以器。厥器伊何?璿璣玉衡。璣象天體,衡審天行。歷世代更,垂四千〈礻冀〉,沿制有作,其制寢備。即器而觀,六合外儀,陽經陰緯,方位可稽。中儀三辰,黃赤二道,日月暨星,運行可考。內儀四遊,橫簫中貫,南北東西,低昂旋轉。簡儀之作,爰代璣衡,制約用密,疏朗而精。外有渾象,反而觀諸,上規下矩,度數方隅。別有直表,其崇八尺,分至氣序,考景咸得。縣象在天,制器在人,測驗推步,靡忒毫分。昔作今述,為制彌工,既明且悉,用將無窮。惟天勤民,事天首務,民不失寧,天其予顧。政純於仁,天道以正,勒銘斯器,以勵予敬。」十一年,監宦言:「簡儀未刻度數,且地基卑下,窺測日星,為四面臺宇所蔽。圭表置露臺,光皆四散,影無定則。壺漏屋低,夜天池促,難以注水調品時刻。請更如法修造。」報可。明年冬,監正彭德清又言:「北京,北極出地度、太陽出入時刻與南京不同,冬夏晝長夜短亦異。今宮禁及官府漏箭皆南京舊式,不可用。」有旨,令內官監改造。景泰六年又造內觀象臺簡儀及銅壺。成化中,尚書周洪謨復請造璿璣玉衡,憲宗令自製以進。十四年,監臣請修晷影堂,從之。 弘治二年,監正吳昊言:「考驗四正日度,黃赤二道應交於壁軫。觀象臺舊制渾儀,黃赤二道交於奎軫,不合天象,其南北兩軸不合兩極出入之度,窺管又不與太陽出沒相當,故雖設而不用。所用簡儀則郭守敬遺制,而北極雲柱差短,以測經星去極,亦不能無爽。請修改或別造,以成一代之制。」事下禮部,覆議令監副張紳造木樣,以待試驗,黃道度許修改焉。正德十六年,漏刻博士朱裕復言:「晷表尺寸不一,難以準測,而推算曆數用南京日出分秒,似相矛盾。請敕大臣一員總理其事,鑄立銅表,考四時日中之影。仍於河南陽城察舊立土圭,以合今日之晷,及分立圭表於山東、湖廣、陝西、大名等處,以測四方之影。然後將內外晷影新舊曆書錯綜參驗,撰成定法,庶幾天行合而交食不謬。」疏入不報。嘉靖二年修相風杆及簡、渾二儀。七年始立四丈木表以測晷影,定氣朔。由是欽天監之立運儀、正方案、懸晷、偏晷、盤晷諸式具備於觀象臺,一以元法為斷。 萬曆中,西洋人利瑪竇制渾儀、天球、地球等器。仁和李之藻撰渾天儀說,發明製造施用之法,文多不載。其製不外於六合、三辰、四游之法。但古法北極出地,鑄為定度,此則子午提規,可以隨地度高下,於用為便耳。 崇禎二年,禮部侍郎徐光啟兼理曆法,請造象限大儀六,紀限大儀三,平懸渾儀三,交食儀一,列宿經緯天球一,萬國經緯地球一,平面日晷三,轉盤星晷三,候時鐘三,望遠鏡三。報允。已,又言: 定時之法,當議者五事:一曰壺漏,二曰指南鍼,二曰表臬,四曰儀,五曰晷。 漏壺,水有新舊滑濇則遲疾異,漏管有時塞時磷則緩急異。正漏之初,必於正午初刻。此刻一誤,靡所不誤。故壺漏特以濟晨昏陰晦儀晷表臬所不及,而非定時之本。 指南鍼,術人用以定南北,辨方正位咸取則焉。然鍼非指正子午,曩云多偏丙午之間。以法考之,各地不同。在京師則偏東五度四十分。若憑以造晷,冬至午正先天一刻四十四分有奇,夏至午正先天五十一分有奇。 若表臬者,即考工匠人置槷之法,識日出入之影,參諸日中之影,以正方位。今法置小表於地平,午正前後累測日影,以求相等之兩長影為東西,因得中間最短之影為正子午,其術簡甚。 儀者,本臺故有立運儀,測驗七政高度。臣用以較定子午,於午前屢測太陽高度,因最高之度,即得最短之影,是為南北正線。 既定子午卯酉之正線,因以法分布時刻,加入節氣諸線,即成平面日晷。又今所用員石欹晷是為赤道晷,亦用所得正子午線較定。此二晷皆可得天之正時刻,所為晝測日也。若測星之晷,實周禮夜考極星之法。然古時北極星正當不動之處,今時久漸移,已去不動處三度有奇,舊法不可復用。故用重盤星晷,上書時刻,下書節氣,仰測近極二星即得時刻,所謂夜測星也。 七年,督修曆法右參政李天經言: 輔臣光啟言定時之法,古有壺漏,近有輪鐘,二者皆由人力遷就,不如求端於日星,以天合天,乃為本法,特請製日晷、星晷、望遠鏡三器。臣奉命接管,敢先言其略。 日晷者,礱石為平面,界節氣十三線,內冬夏二至各一線,其餘日行相等之節氣,皆兩節氣同一線也。平面之周列時刻線,以各節氣太陽出入為限。又依京師北極出地度,範為三角銅表置其中。表體之全影指時刻,表中之銳影指節氣。此日晷之大略也。 星晷者,治銅為柱,上安重盤。內盤鐫周天度數,列十二宮以分節氣,外盤鐫列時刻,中橫刻一縫,用以窺星。法將外盤子正初刻移對內盤節氣,乃轉移銅盤北望帝星與句陳大星,使兩星同見縫中,即視盤面銳表所指,為正時刻。此星晷之大略也。 若夫望遠鏡,亦名窺筩,其制虛管層疊相套,使可伸縮,兩端俱用玻璃,隨所視物之遠近以為長短。不但可以窺天象,且能攝數里外物如在目前,可以望敵施砲,有大用焉。 至於日晷、星晷皆用措置得宜,必須築臺,以便安放。 帝命太監盧維寧、魏國徵至局驗試用法。 明年,天經又請造沙漏。明初,詹希元以水漏至嚴寒水凍輒不能行,故以沙代水。然沙行太疾,未協天運,乃以斗輪之外復加四輪,輪皆三十六齒。厥後周述學病其竅太小,而沙易堙,乃更制為六輪,其五輪悉三十齒,而微裕其竅,運行始與晷協。天經所請,殆其遺意歟。 夫制器尚象,乃天文家之首務。然精其術者可以因心而作。故西洋人測天之器,其名未易悉數,內渾蓋、簡平二儀其最精者也。其說具見全書,茲不載。 極度晷影 宣城梅文鼎曰: 極度晷影常相因。知北極出地之高,即可知各節氣午正之影。測得各節氣午正之影,亦可知北極之高。然其術非易易也。圭表之法,表短則分秒難明,表長則影虛而淡。郭守敬所以立四丈之表,用影符以取之也。日體甚大,豎表所測者日體上邊之影,橫表所測者日體下邊之影,皆非中心之數,郭守敬所以於表端架橫梁以測之也,其術可謂善矣。但其影符之制,用銅片鑽鍼芥之孔,雖前低後仰以向太陽,但太陽之高低每日不同,銅片之欹側安能俱合。不合,則光不透,臨時遷就而日已西移矣。須易銅片以圓木,左右用兩板架之,如車軸然,則轉動甚易。更易圓孔以直縫,而用始便也。然影符止可去虛淡之弊,而非其本。必須正其表焉,平其圭焉,均其度焉,三者缺一不可以得影。三者得矣,而人心有粗細,目力有利鈍,任事有誠偽,不可不擇也。知乎此,庶幾晷影可得矣。 西洋之法又有進焉。謂地半徑居日天半徑千餘分之一,則地面所測太陽之高,必少於地心之實高,於是有地半徑差之加。近地有清蒙氣,能升卑為高,則晷影所推太陽之高,或多於天上之實高,於是又有清蒙差之減。是二差者,皆近地多而漸高漸減,以至於無,地半徑差至天頂而無,清蒙差至四十五度而無也。 崇禎初,西洋人測得京省北極出地度分:北京四十度,[周天三百六十度,度六十分立算,下同。]南京三十二度半,山東三十七度,山西三十八度,陝西三十六度,河南三十五度,浙江三十度,江西二十九度,湖廣三十一度,四川二十九度,廣東二十三度,福建二十六度,廣西二十五度,雲南二十二度,貴州二十四度。[以上極度,惟兩京、江西、廣東四處皆係實測,其餘則據地圖約計之。]又以十二度度六十分之表測京師各節氣午正日影:夏至三度三十三分,芒種、小暑三度四十二分,小滿、大暑四度十五分,立夏、立秋五度六分,穀雨、處暑六度二十三分,清明、白露八度六分,春秋分十度四分,驚蟄、寒露十二度二十六分,雨水、霜降十五度五分,立春、立冬十七度四十七分,大寒、小雪二十度四十七分,小寒、大雪二十三度三十分,冬至二十四度四分。 東西偏度 以京師子午線為中,而較各地所偏之度。凡節氣之早晚,月食之先後,胥視此。蓋人各以見日出入為東西為卯酉,以日中為南為午。而東方見日早,西方見日遲。東西相距三十度則差一時。[東方之午乃西方之巳,西方之午乃東方之未也。]相距九十度則差三時。[東方之午乃西方之卯,西方之午乃東方之酉也。]相距一百八十度則晝夜時刻俱反對矣。[東方之午乃西方之子。]西洋人湯若望曰:「天啟三年九月十五夜,戌初初刻望,月食,京師初虧在酉初一刻十二分,而西洋意大里雅諸國望在晝,不見。推其初虧在巳正三刻四分,相差三時二刻八分,以里差計之,殆距京師之西九十九度半也。故欲定東西偏度,必須兩地同測一月食,較其時刻。若早六十分時之二則為偏西一度,遲六十分時之二則為偏東一度。[節氣之遲早亦同。]今各省差數未得測驗,據廣輿圖計里之方約略條列,或不致甚舛也。南京應天府、福建福州府並偏東一度,山東濟南府偏東一度十五分,山西太原府偏西六度,湖廣武昌府、河南開封府偏西三度四十五分,陝西西安府、廣西桂林府偏西八度半,浙江杭州府偏東三度,江西南昌府偏西二度半,廣東廣州府偏西五度,四川成都府偏西十三度,貴州貴陽府偏西九度半,雲南雲南府偏西十七度。」 右偏度,載崇禎曆書交食曆指。其時開局修曆,未暇分測,度數實多未確,存之以備考訂云。 中星 古今中星不同,由於歲差。而歲差之說,中西復異。中法謂節氣差而西,西法謂恒星差而東,然其歸一也。今將李天經、湯若望等所推崇禎元年京師昏旦時刻中星列於後。 春分,戌初二刻五分昏,北河三中;寅正一刻一十分旦,尾中。清明,戌初三刻十三分昏,七星偏東四度;[昏旦時或無正中之星,則取中前、中後之大星用之。距中三度以內者,為時不及一刻,可勿論。四度以上,去中稍遠,故紀其偏度焉。]寅正初刻二分旦,帝座中。穀雨,戌正一刻七分昏,翼偏東七度;寅初二刻八分旦,箕偏東四度。立夏,戌正三刻二分昏,軫偏東五度;寅初初刻十三分旦,箕偏西四度。小滿,亥初初刻十二分昏,角中;丑正三刻三分旦,箕中。芒種,亥初一刻十二分昏,大角偏西六度;丑正二刻三分旦,河鼓二中。 夏至,亥初二刻五分昏,房中;丑正一刻一十分旦,須女中。小暑,亥初一刻十二分昏,尾中;丑正二刻三分旦,危中。大暑,亥初初刻十二分昏,箕偏東七度;丑正三刻三分旦,營室中。立秋,戌正三刻二分昏,箕中;寅初三刻十三分旦,婁偏東六度。處暑,戌正一刻七分昏,織女一中;寅初二刻八分旦,婁中。白露,戌初三刻十三分昏,河鼓二偏東四度;寅正初刻二分旦,昴偏東四度。 秋分,戌初二刻五分昏,河鼓二中;寅正一刻十一分旦,畢偏西五度。寒露,戌初初刻十四分昏,牽牛中;寅正三刻一分旦,參四中。霜降,酉正三刻十一分昏,須女偏西五度;卯初初刻四分旦,南河三偏東六度。立冬,酉正二刻一十分昏,危偏東四度;卯初一刻五分旦,輿鬼中。小雪,酉正一刻十二分昏,營室偏東七度;卯初二刻二分旦,張中。大雪,酉正一刻五分昏,營室偏西八度;卯初二刻一十分旦,翼中。 冬至,酉正一刻二分昏,土司空中;卯初二刻十三分旦,五帝座中。小寒,酉正一刻五分昏,婁中;卯初二刻一十分旦,角偏東五度。大寒,酉正一刻十三分昏,天囷一中;卯初二刻二分旦,亢中。立春,酉正二刻一十分昏,昴偏西六度;卯初一刻五分旦,氐中。雨水,酉正三刻十一分昏,參七中;卯初初刻四分旦,貫索一中。驚蟄,戌初初刻十四分昏,天狼中;寅正三刻一分旦,心中。 分野 周禮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之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唐貞觀中,李淳風撰法象志,因漢書十二次度數以唐州縣配,而一行則以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南北兩界,其說詳矣。洪武十七年,大明清類天文分野書成,頒賜秦、晉二王。其書大略謂「晉天文志分野始角、亢者,以東方蒼龍為首也。唐始女、虛、危者,以十二支子為首也。今始斗、牛者,以星紀為首也。古言天者皆由斗、牛以紀星,故曰星紀,是之取耳。」茲取其所配直隸十三布政司府州縣衞及遼東都司分星錄之。 斗三度至女一度,星紀之次也。直隸所屬之應天、太平、寧國、鎮江、池州、徽州、常州、蘇州、松江九府,暨廣德州,屬斗分。鳳陽府壽、滁、六安三州,泗州之盱眙、天長二縣,揚州府高郵、通、泰三州,廬州府無為州,安慶府和州,皆斗分。淮安府,斗、牛分。浙江布政司所屬之杭州、湖州、嘉興、嚴州、紹興、金華、衢州、處州、寧波九府皆牛、女分。台州、溫州二府,斗、牛、須、女分。江西布政司所屬皆斗分。福建布政司所屬皆牛、女分。廣東布政司所屬之廣州府亦牛、女分。惠州,女分。肇慶、南雄二府,德慶州,皆牛、女分。潮州府,牛分。雷州、瓊州二府,崖、儋、萬三州,高州府化州,廣西布政司所屬梧州府之蒼梧、藤、岑溪、容四縣,皆牛、女分。 女二度至危十二度,玄枵之次也。山東布政司所屬之濟南府樂安、德、濱三州,皆危分。泰安州、青州府,皆虛、危分。萊州府膠州、登州府寧海州、東昌府高塘州,皆危分。東平州之陽穀、東阿、平陰三縣,北平布政司所屬之滄州,皆須、女、虛、危分。 危十三度至奎一度,娵訾之次也。河南布政司所屬之衞輝、彰德、懷慶三府,北平之大名府開州,山東東昌之濮州,館陶、冠、臨清三縣,東平州之汶上、壽張二縣,皆室、壁分。 奎二度至胃三度,降婁之次也。山東濟寧府之兗州滕、嶧二縣,青州府之莒州、安邱、諸城、蒙陰三縣,濟南府之沂州,直隸鳳陽府之泗、邳二州,五河、虹、懷遠三縣,淮安府之海州,桃源、清河、沭陽三縣,皆奎、婁分。 胃四度至畢六度,大梁之次也。北平之真定府,昴、畢分。定、冀二州,皆昴分。晉、深、趙三州,皆畢分。廣平、順德二府,皆昴分。祁州,昴、畢分。河南彰德府之磁州,山東高唐州之恩縣,山西布政司所屬之大同府應、朔、渾源、蔚四州,皆昴、畢分。 畢七度至井八度,實沈之次也。山西之太原府石、忻、代、平定、保德、岢嵐六州,平陽府,皆參分。絳、蒲、吉、隰、解、霍六州皆觜、參分。澤、汾二州,皆參分。潞、沁、遼三州,皆參、井分。 井九度至柳三度,鶉首之次也。陝西布政司所屬之西安府同、華、乾、耀、邠五州,鳳翔府隴州,延安府鄜、綏德、葭三州,漢中府金州,臨洮、平涼二府,靜寧州,皆井、鬼分。涇州,鬼分。慶陽府寧州,鞏昌府階、徽、秦三州,皆井、鬼分。四川布政司所屬惟綿州觜分,合州參、井分,餘皆井、鬼分。雲南布政司所屬皆井、鬼分。 柳四度至張十五度,鶉火之次也。河南之河南府陝州,皆柳分。南陽府鄧、汝、裕三州,汝寧府之信陽、羅山二縣,開封府之均、許二州,陝西西安府之商縣,華州之洛南縣,湖廣布政司所屬德安府之隨州,襄陽府之均州、光化縣,皆張分。 張十六度至軫九度,鶉尾之次也。湖廣之武昌府興國州,荊州府歸、夷陵、荊門三州,黃州府蘄州,襄陽、德安二府,安陸、沔陽二州,皆翼、軫分。長沙府軫旁小星曰長沙,應其地。衡州府桂陽州,永州府全、道二州,岳州、常德二府,澧州,辰州府沅州,漢陽府靖、郴二州,寶慶府武岡、鎮遠二州,皆翼、軫分。廣西所屬除梧州府之蒼梧、藤、容、岑溪四縣屬牛、女分,餘皆翼、軫分。廣東之連州、廉州府欽州、韶州府,皆翼、軫分。 軫十度至氐一度,壽星之次也。河南之開封府,角、亢分。鄭州,氐分。陳州,亢分。汝寧府光州,懷慶府之孟、濟源、溫三縣,直隸壽州之霍邱縣,皆角、亢、氐分。 氐二度至尾二度,大火之次也。河南開封府之杞、太康、儀封、蘭陽四縣,歸德、睢二州,山東之濟寧府,皆房、心分。直隸鳳陽府之潁州,房分。徐、宿二州,壽州之蒙城縣,潁州之亳縣,皆房、心分。 尾三度至斗二度,析木之次也。北平之北平府,尾、箕分。涿、通、薊三州,皆尾分。霸州、保定府,皆尾、箕分。易、安二州,皆尾分。河間府、景州,皆尾、箕分。永平府,尾分。灤州,尾、箕分。遼東都指揮司,尾、箕分。朝鮮,箕分。 天文二 月掩犯五緯 五緯掩犯 五緯合聚 五緯掩犯恒星 月掩犯五緯 洪武元年五月甲申,犯填星。十二年三月戊辰朔,犯辰星。十四年十一月甲午,犯填星。十九年五月己未,犯歲星。二十三年四月丁酉,掩太白。十一月癸卯及永樂四年正月戊午,五年六月丙午,七年十二月壬子,俱犯熒惑。八年十二月壬子,九年四月庚子,十六年七月戊辰,俱犯歲星。十八年十一月辛卯,掩太白。二十年三月辛未,掩填星。二十二年八月乙丑,犯熒惑。 洪熙元年二月己未,掩填星。 宣德元年十二月丙子,掩熒惑。二年正月癸卯,犯熒惑。四月甲申,犯太白。六年十月丙申,掩太白。七年二月甲寅,犯填星。八年二月癸巳,掩歲星。四月戊子,犯歲星。 正統二年正月辛亥,掩歲星。四月癸酉、五月庚子,俱犯歲星。七月戊申,犯熒惑。四年正月乙酉,掩填星。八年三月庚申,犯填星。十一月丙寅,掩歲星。十年十一月辛卯,犯熒惑。十一年十二月甲寅,犯歲星。十二年正月辛巳,閏四月庚午,俱犯歲星。十四年四月壬子,犯太白。五月癸未,掩太白。 景泰二年四月戊子,犯歲星。九月甲辰,犯歲星於斗。五年二月丁亥,犯太白。六年正月甲寅,犯歲星。七年四月癸丑,犯填星。乙丑,犯太白。 天順五年十一月己亥,犯太白於斗。 成化五年二月丙申、癸亥,俱犯歲星。六年三月癸未,八年正月癸亥,俱犯太白。十二年十一月戊申,犯歲星於室。十三年十月乙卯,犯填星。十二月丁酉,犯太白。十四年三月戊辰,十八年二月戊午,俱犯填星。八月己酉,二十三年四月乙亥,俱掩熒惑。五月戊午,六月乙酉,俱犯歲星。十月甲戌,掩歲星。 弘治四年二月壬子,犯歲星。七年十一月戊申,犯熒惑。八年正月癸卯,犯歲星。十二月丙辰,掩填星。十一年四月甲申、九月庚子,俱犯歲星。十二年八月壬寅,犯熒惑。十四年七月丁卯,九月己丑,俱犯歲星。丙辰,掩歲星。十二月癸丑,犯熒惑。十七年十一月甲辰,犯歲星。十八年二月丙寅,掩歲星。九月乙巳,掩填星。 正德元年十一月己卯,犯太白。四年閏九月癸亥,犯歲星。八年正月己丑,犯填星。十六年二月丙戌,掩太白。 嘉靖二年五月戊子,掩歲星。十一月壬申,犯歲星。十七年十二月己未,犯填星。十八年十月丙戌,犯熒惑。二十年五月辛卯,犯歲星。二十一年四月甲寅,二十七年七月丁丑,俱犯太白。九月庚子,犯太白於角。三十一年五月辛丑,犯填星。九月庚寅,掩填星。十二月丁卯,犯歲星。四十二年五月庚辰,掩歲星。四十四年七月丁巳,犯熒惑。 萬曆二年九月己卯,犯熒惑於箕。十年八月戊申,犯熒惑於井。十四年八月己丑,犯太白於角。十五年六月乙丑,十九年九月辛未,俱犯熒惑。十二月甲辰,犯填星於井。二十四年正月甲申,犯填星於張。二十七年九月辛亥,犯太白。三十一年五月癸未,犯太白。三十五年六月乙未,犯填星於斗。三十七年八月辛酉,犯填星。四十一年九月癸未,犯歲星。 崇禎三年八月辛亥,掩太白。十一年四月己酉,掩熒惑於尾。 五緯掩犯 洪武六年三月戊申,熒惑犯填星。六月壬辰,太白犯歲星。八年三月癸亥,熒惑犯填星。二十二年六月丙辰,辰星犯太白。二十七年三月乙丑,熒惑犯歲星於奎。 永樂三年三月戊戌,太白犯歲星。十一月癸巳朔,太白犯辰星於箕。四年正月癸卯,太白犯歲星。五年七月甲子,熒惑犯填星。十二年十一月丁卯,太白犯歲星。十四年七月乙巳,太白犯填星。二十年九月乙亥,太白犯歲星。十月己酉,太白犯填星。 洪熙元年十一月丙午,太白犯填星。 宣德元年十一月戊戌,辰星犯填星。七年六月己酉,太白犯歲星。七月辛巳,太白犯熒惑。九年十一月己亥,太白犯填星。十年十月庚子,熒惑犯填星。 正統元年五月戊寅,太白犯熒惑於井。二年五月辛丑,熒惑犯填星。三年十二月戊寅,太白犯歲星。五年五月丙午,太白犯填星。七年九月戊午,太白犯熒惑於氐。十一年九月丁亥,太白犯歲星。十二年七月戊午,熒惑犯填星。十四年二月己卯,太白犯熒惑。七月丙午,熒惑犯填星。 景泰元年閏正月丁卯,熒惑犯歲星。 天順七年十一月乙卯朔,熒惑犯填星。 成化六年九月乙亥,太白犯歲星。十一年七月戊辰,太白犯填星。十三年九月丙寅,熒惑犯填星。十六年六月壬申,太白犯歲星。 弘治二年正月戊辰,太白犯歲星。十一月壬午,太白犯填星。三年正月庚申,太白犯填星。五年八月丁未,熒惑犯歲星。六年十一月己未,太白犯填星。七年九月甲寅及十年正月丙辰,熒惑犯歲星。十二月庚辰,辰星犯歲星。十七年閏四月癸酉,歲星犯填星。 正德二年十月癸未,熒惑犯填星。八年正月壬午及十六年十二月丙午,俱太白犯歲星。 嘉靖元年正月己未,太白犯歲星。十二月甲戌,太白犯填星。三年正月癸酉,太白犯歲星。二十九年六月庚辰,熒惑犯歲星守井。 萬曆五年十二月辛丑,太白犯填星於斗。九年十二月癸巳,太白犯填星入危。十一年六月丁丑,太白犯熒惑。十五年五月己亥,太白犯填星。二十四年四月己酉,太白犯歲星。二十五年七月甲辰,熒惑犯歲星。二十七年閏四月庚寅,辰星犯太白於井。三十四年十一月庚辰,熒惑掩歲星於危;甲辰,熒惑犯歲星。三十八年十一月辛亥,太白犯填星於虛。四十七年三月壬子,太白犯歲星於壁。 天啟元年八月丙申,熒惑與太白同度者兩日。 崇禎九年六月己亥,太白犯歲星於張。 五緯合聚 洪武十四年六月癸未,辰星、熒惑、太白聚於井。十七年六月丙戌,歲星、填星、太白聚於參。十八年二月乙巳,五星並見。三月戊子,填星、歲星、太白聚於井。二十年二月壬午朔,五星俱見。二十四年七月戊子,太白、熒惑、填星聚於翼。十一月乙未,辰星、歲星合於斗。十二月甲子,熒惑、辰星合於箕。二十五年正月辛丑,熒惑、歲星合於牛。二十六年十月壬辰,太白、填星同度。 永樂元年五月甲辰,五星俱見東方。二年四月戊子,太白、熒惑合於井。 正統十四年九月壬寅,太白、填星、熒惑聚於翼。十二月辛未,太白、歲星合於尾。 景泰元年十月壬申,太白、歲星合於箕。十二月己丑,辰星、歲星同度。二年九月庚申,太白、熒惑、填星聚於軫。四年三月乙丑,太白、歲星合於壁。五年正月戊辰,太白、歲星合於奎。六月己酉,熒惑、歲星合於胃。十一月己未,太白、填星合於氐。七年三月戊戌,太白、熒惑合於奎。十月戊申,歲星、熒惑合於鬼。 天順元年五月乙丑,太白、歲星合於井。十二月丙辰,太白、填星合於心。二年九月甲寅,太白、填星合於斗。三年九月乙巳,太白、歲星合於角。四年十月壬申,歲星、熒惑、辰星、太白聚於氐。五年十一月己亥,填星、熒惑合於牛。甲子,太白、熒惑合於虛。六年九月甲午,太白、熒惑合於張。七年十月庚寅,歲星、熒惑合於女。庚戌,太白、歲星合於女。八年二月丙午,填星、歲星、太白聚於危。 成化四年四月癸巳,歲星、熒惑合於井。壬子及七年七月庚子,太白、歲星合於井。十一年八月甲午,熒惑、填星同度。 弘治十三年四月癸丑,熒惑、太白、辰星聚於井。十六年八月庚申,熒惑、歲星、填星聚於井。十八年五月丙申,太白、歲星合於星。九月乙未,太白、歲星同度。 正德二年九月戊辰,辰星、歲星、太白聚於亢。 嘉靖三年正月壬午,五星聚於營室。十九年九月乙卯,太白、辰星、填星聚於角。二十三年正月癸卯,熒惑、歲星、填星聚於房。四十二年七月戊戌,太白、歲星、填星聚於井。四十三年四月庚子,歲星、填星、熒惑、太白聚於柳。 萬曆十七年十二月辛卯,太白、熒惑同度。二十年六月壬子,太白、辰星、填星聚於井。三十二年九月辛酉,歲星、填星、熒惑聚於危。 天啟四年七月丙寅,五星聚於張。 崇禎七年閏八月丙午至九月壬申,填星、熒惑、太白聚於尾。十年十一月己卯,歲星、熒惑合於亢。甲午,填星、辰星同度。 五緯掩犯恒星 歲星 洪武六年九月庚申,犯鬼。十一月壬子,退行犯鬼。七年八月乙巳,犯軒轅大星。九年二月乙丑,退入太微,犯左執法。十年六月戊寅及戊戌,犯亢。十一月甲辰,犯房。十一年四月戊申,犯鍵閉。七月甲申,犯牛。八月丙午,犯房。十四年四月壬戌,犯壘壁。十七年閏十月癸卯,犯井。十九年四月丙申,入鬼。八月壬辰,犯軒轅。二十一年四月丁未,留太微垣。十一月甲戌,入亢。二十二年三月辛卯,退入亢。九月丁卯,犯氐。十一月甲午,入房。十二月壬戌,犯東咸。二十三年五月己未,守房。八月乙丑,犯東咸。二十六年二月丙子朔,犯壘壁。二十九年六月庚子,犯井鉞。七月丙辰朔,入井。十月癸卯,退入井。三十年八月庚辰朔,入鬼。 建文四年七月乙未,退犯東咸。十月丙辰,犯天江。 永樂元年正月丁未,犯建。十二月己丑,犯羅堰。六年三月己巳,犯諸王西第二星。四月甲午,犯東第一星。六月丙申,犯井。八年九月乙亥,犯靈臺。十八年七月己丑,犯天罇西北星。八月庚子,犯東北星。二十一年正月庚戌,犯上將。二十二年十一月戊寅,入氐。 宣德三年閏四月己酉,犯壘壁西第六星。十一月丙寅,又犯。七年七月丙寅,犯天罇。九年五月庚子,犯軒轅大星。 正統五年六月甲寅,犯壘壁。十一年十月戊戌,犯右執法。十四年正月丙申,犯房北第一星。二月丙子,退犯房。九月己卯,犯進賢。丙戌,犯房。 景泰元年閏正月庚午,與熒惑遞入斗杓。八月戊子,犯秦。二年二月庚午朔,犯牛。三年十月辛丑,犯亢。六年六月庚子,犯諸王。八月庚申,犯井鉞。七年九月癸未,入鬼。 天順元年九月癸亥,犯軒轅大星。二年八月癸未,犯右執法。十月己丑,三年正月辛卯,俱犯左執法。六月辛未,犯右執法。十二月癸亥,犯亢。四年閏十一月丙寅,犯房北第一星。庚午,犯鉤鈐。五年三月丁卯,退犯房上星。八月癸酉,犯鉤鈐。七年二月庚申朔,犯牛。八年二月丙午,犯壘壁。三月辛巳,又犯。 成化二年六月丁未,守昴。五年七月己酉,犯軒轅大星。六年三月癸卯,留守軒轅。七年三月丁丑,退入太微垣,犯執法。四月乙卯,入太微垣,留守端門。六月甲寅,犯右執法。十一月己亥,犯亢。八年十一月辛亥,犯房北第一星。癸丑,犯鉤鈐。九年三月丙辰,犯東咸。五月己酉,犯鉤鈐。六月乙丑,犯房第一星。十二年三月丁巳,犯壘壁。十三年閏二月己未,犯外屏。十五年三月甲子,犯天街。九月乙卯,犯井。辛巳,守井。十七年正月己卯,犯鬼。三月甲午,入鬼。庚子,犯積尸。十八年五月庚戌,犯靈臺。閏八月壬辰,犯左執法。二十年五月乙巳,守亢。八月癸酉,犯氐。 弘治四年七月癸巳,犯井。十一月壬辰,又犯。六年八月庚寅,犯靈臺。七年正月癸卯,犯壘壁。五月甲辰,犯靈臺。八年二月丁巳,犯進賢。七月辛丑,又犯。十月丁卯,犯亢。十一月己酉,犯氐。九年二月至三月庚寅,守氐。十二年五月己亥,犯壘壁。十三年八月戊申,又犯。十五年七月丙子,犯諸王。十六年七月己巳,犯井。八月壬子,犯天罇。十八年九月丁未,犯太微垣上相。 正德元年二月壬子,退犯右執法及上將。三月壬午,犯靈臺。十一月戊辰,犯牛。六年四月丁未,十二月壬午,俱犯壘壁。九年八月丙辰,犯諸王。十四年十月癸未,犯氐。 嘉靖元年四月戊寅,犯牛。十一月丙寅,犯羅堰。二年十一月壬辰,犯壘壁。二十年十一月庚寅,二十一年正月丁未,俱犯左執法。二十二年十二月丁亥,犯房北第一星。二十三年四月戊寅,又犯。三十五年五月壬戌,退行又犯。四十五年五月辛卯,退留守左執法。 隆慶元年二月戊午,退守亢。 萬曆三十九年十月己巳,天啟三年九月甲辰,俱犯軒轅。四年正月丙寅,犯軒轅大星。五年正月庚戌朔,退行犯左執法。七年三月乙酉,退行犯房北第一星。 崇禎七年閏八月丁未,犯積尸。九年冬,犯右執法。 熒惑 洪武元年八月甲午,犯太微西垣上將。九月戊申,犯右執法。二年正月乙卯,犯房。六月壬辰,犯東咸。三年九月丙申,入太微垣。乙卯,留太微垣。四年九月乙卯,犯壘壁。五年十一月庚午,犯鉤鈐。九年三月辛酉,犯井。四月戊申,犯鬼。十年八月丙寅,犯天罇。十月乙卯,犯鬼。十一年二月壬戌,犯五諸侯。三月甲午,犯積尸。六月壬戌,犯右執法。十二年八月乙亥,犯鬼。戊寅,犯積尸。十二月庚寅,犯軒轅大星。十四年十月丙子,犯太微垣。十五年三月乙亥,犯右執法。九月乙丑,犯南斗。十六年八月辛卯,行軒轅中。九月辛酉,犯太微西垣上將。十七年正月乙卯,入氐。三月戊午,犯氐。十八年正月戊辰,犯外屏。十月丁酉,犯進賢。十九年正月壬戌,犯罰。二月丁未,犯箕。四月己亥,留斗。七月辛巳,犯斗。八月丁亥,犯斗。十月辛亥,十一月己巳,犯壘壁。二十一年正月丙申,入斗。四月丁未,七月庚辰,俱犯壘壁。十一月癸巳,犯外屏。二十二年正月丙戌,犯天陰。二月癸卯,行昴中。十月庚申,入氐。十一月甲午,犯東咸。十二月癸丑,犯天江。二十三年正月甲戌,入斗。三月辛卯,犯壘壁。五月戊戌,犯外屏。二十四年十二月甲子,與辰星同犯箕。二十五年二月己卯,犯壘壁。九月己卯朔,入井。二十六年三月庚戌,犯積薪。五月丙辰,犯軒轅。六月己丑,犯右執法。二十七年六月辛未,犯天街。八月癸巳,犯積薪。九月乙巳,犯鬼。二十八年二月壬午,又犯。四月戊子,入軒轅。五月戊午,犯靈臺。閏九月乙丑,犯東咸。二十九年五月丙寅,犯諸王。六月甲午,犯司怪。十月辛亥,犯上將。十二月癸卯,守太微垣。三十年三月壬午,入太微垣。五月戊午,犯右執法。八月丁亥,入氐。丁未,入房。十月癸未,犯斗杓。三十一年十月,守心。 建文四年八月戊辰,犯上將。甲戌,入太微垣右掖門。九月辛巳朔,犯右執法。壬辰,犯左執法。十月甲寅,犯進賢。甲子,入角。十一月壬午,入亢。己亥,入氐。 永樂元年五月癸未,犯壘壁西第四星。十月甲戌,犯東第五星。二年四月乙酉,犯天罇。九月乙卯,犯角。十一月壬子,犯鉤鈐。三年三月癸丑,犯壘壁。四年正月甲午,犯天陰。戊午,犯月星。五年七月癸酉,犯諸王。八月己酉,犯司怪南第二星。六年二月庚辰朔,犯北第二星。四月辛卯,犯鬼。七月辛亥,入太微垣右掖門。丙辰及八年六月丙午,十年五月壬辰,俱犯右執法。十一年十月戊午,犯上將。十二年二月癸酉,退入太微垣,犯上相。十三年九月丁酉,犯靈臺上星。癸卯,犯上將。十月庚午,犯左執法。十二月甲午朔,犯進賢。十五年九月庚申,犯左執法。十二月甲午,入房北第一星。十六年九月壬申,犯壘壁。十七年十二月庚辰,犯鉤鈐。二十年十月壬子,退犯天街上星。二十一年三月庚戌,犯積薪。二十二年十一月辛卯,退犯五諸侯。 洪熙元年正月庚辰,留井。四月癸卯,入鬼。 宣德元年十二月戊寅,犯軒轅。三年六月甲戌,犯積尸。十月戊子,犯太微西垣上將。四年三月癸亥,犯靈臺。戊辰,犯上將。四月丙申、戊戌,俱犯右執法。九月丙辰,犯天江。五年九月乙丑,犯靈臺。十月癸酉,犯上將。十一月己亥,犯左執法。丙午,犯進賢。六年三月乙卯,犯亢。六月甲寅、乙卯,俱犯氐。七月甲戌,犯房。九月癸亥,犯斗杓。七年九月辛酉,犯上將。十月己酉,犯進賢。八年正月丁卯,犯房。庚辰,犯東咸。八月丙午,犯斗魁。十月甲戌,犯壘壁。九年十一月己卯,犯氐。十二月己酉,犯鉤鈐。十年三月丁亥,犯壘壁。 正統元年二月乙丑,犯天街。十二月甲子,犯天江。二年四月乙亥,犯壘壁。三年三月甲辰,犯井。五月庚寅,犯積尸。四年閏二月己卯朔,犯壘壁。五年二月庚辰,三月辛未,俱犯井。七年五月己丑,犯右執法。八年八月辛丑,犯積尸。九年五月癸酉,犯左執法。十年十月辛丑,犯上將。十一年二月乙卯,三月丁酉,俱犯平道。七月丁亥,犯氐。九月辛未,犯天江。十三年正月丙午,犯房北第一星。二月戊午,犯罰。九月甲午,犯狗。十四年七月己卯朔,留守斗。九月壬寅,犯左執法。十月乙丑,犯進賢。十一月乙未,犯亢。十二月丁未朔,犯氐。丙子,犯房。 景泰元年九月丁未,犯壘壁西第三星。辛亥,犯第四星。庚申,犯第六星。十月辛未朔又犯。十二月己丑,犯第五星。二年十一月丙申,犯氐。癸亥,犯鉤鈐。三年四月甲申,與歲星同犯危。四年正月庚午,犯昴。五年六月戊戌,犯諸王。六年三月丙辰,犯井。五月乙巳朔,犯積尸。七年七月丁酉,入井。十月壬寅,犯鬼。 天順元年二月癸未,又犯。二年八月戊辰,入鬼。三年正月辛卯,犯軒轅。四月乙卯,犯靈臺。五月癸卯,犯右執法。四年七月戊子,犯天罇。八月丙辰,入鬼。十月庚午,犯上將。閏十一月庚申,犯上相。五年正月戊午,退入太微垣。三月癸亥,犯右執法。六年七月丙午,入鬼。九月乙卯,犯上將。十一月丙午,犯進賢。七年正月辛亥,入氐。四月辛酉,退犯氐西南星。七月壬辰,犯東南星。甲寅,犯房北第二星。八月己巳,犯斗杓。 成化元年正月丁巳,犯東咸。二月癸卯,犯天籥。五月戊午,留守斗。己巳,退犯魁第四星。七月癸酉,又犯。二年二月癸巳,犯天陰。三年八月乙未,犯壘壁。四年二月己亥,犯月星。己酉,犯天街。五月庚辰,犯鬼。癸未,犯積尸。十一年七月甲戌,犯積薪。八月癸未,入鬼。甲申,犯積尸。十月乙未,犯靈臺。十二年四月壬辰,犯上將及建。十三年九月癸未,犯上將。十一月庚辰,犯進賢。十四年正月乙丑,犯亢。二月甲辰,又犯。十五年九月乙丑,犯靈臺。閏十月庚申,犯進賢。十六年正月壬午朔,犯房。三月乙酉,犯天江。十月戊辰,犯壘壁。十七年三月庚辰,犯昴。十八年五月甲戌,八月丙辰,十月戊辰,俱犯壘壁。十九年十月庚辰,犯氐。十一月己酉,犯鉤鈐。壬子,犯東咸。二十一年正月戊子,犯天陰。十一月壬戌,犯天江。二十三年二月丁酉,犯井。 弘治元年六月庚戌,犯諸王。八月庚申,犯積薪。九月癸酉,犯鬼。甲戌,犯積尸。三年三月辛酉,犯鬼。四年六月戊子,犯諸王。五年六月己亥,犯積尸。七月癸酉,入井。十月乙巳,犯靈臺。十一月丙申,犯上相。六年二月庚子,犯平道。三月甲戌,犯上相。四月丙申,犯左執法。七年十二月癸亥,犯亢。八年二月戊寅,犯房。四月癸酉、六月癸亥,俱犯氐。十二月癸丑,犯壘壁。九年十二月己丑,犯鉤鈐。十一年十一月乙未,犯亢。十三年正月壬戌,犯天陰。十四年四月庚子,犯壘壁。十月乙卯,犯天街。十五年二月戊辰,犯井。十六年七月丁丑,犯諸王。十七年四月癸卯,十八年九月癸未,正德二年七月戊辰,俱犯積尸。十月癸未,犯上將。三年四月乙丑,犯右執法。四年十一月己未,犯進賢。五年三月癸亥,犯亢。六月丁卯,犯房北第二星。七月丙子,犯天關。八月乙未,犯天江。十六年二月庚子,犯鬼。六月壬午,犯右執法。 嘉靖元年八月乙未,犯積尸。二年正月庚戌,入太微垣,犯內屏。閏四月丙寅,犯右執法。三年十月癸巳,犯上將。十一月甲子,犯左執法。十二月癸丑,犯進賢。四年二月戊午,犯平道。五年九月癸未,犯上將。十八年十一月辛未,犯上相。十九年九月乙卯,二十一年八月戊戌,俱犯斗。二十三年正月壬寅,犯房北第一星。三月丁巳,入斗。六月乙亥,入箕退行二舍。二十四年十月丁巳,犯氐。二十七年十一月甲申,自畢退行至胃。二十九年十二月甲戌,退守井。三十一年九月辛卯,犯鬼。三十五年九月丁丑,犯上將。三十六年二月壬辰,自角退入軫。四月戊子,自軫退行二舍餘。三十九年十二月甲寅,犯鉤鈐。四十二年十月辛亥,自胃退行抵婁。四十四年十二月壬申,自井退二舍。 隆慶二年六月乙未,犯右執法。三年八月丁未,犯鬼。四年五月己卯,犯右執法。 萬曆二年二月癸亥,犯房。五月己卯,犯氐。五年十月辛丑,又犯。九年二月辛酉,犯井。十二年十二月辛亥,退行張次。十三年正月庚辰,退入軒轅。二月戊申,犯張,又自張歷柳。十五年正月丁酉,退入軫。二月丁卯,退行翼次。四月,犯翼。十七年二月己丑,犯氐。四月丁亥,自氐退入角。七月辛酉,犯房第二星。九月辛亥,犯斗杓。十九年四月乙巳,六月壬子,俱犯箕。七月丁亥,犯斗。二十年十一月戊辰,犯氐。二十一年七月辛巳,九月甲戌,俱犯室。二十二年五月,犯角。二十七年八月甲辰,犯奎。二十八年二月庚寅,犯鬼。三十年正月丁巳,退入太微垣。三十二年二月丁酉,退入角。三十四年四月己巳,犯心。五月戊寅,犯房。癸未,自心退入氐。三十七年十一月丙戌,犯氐。三十八年八月辛卯,退行婁次。四十二年十月,犯柳。四十四年十二月,犯翼。四十五年二月庚子,退行星度。四十七年正月,犯軫。二月丁巳,退入軫。辛未,退入翼。 泰昌元年八月辛亥,犯太微右將。 天啟元年閏二月癸巳,退入氐。三年正月甲午,犯房北第一星。四月,守斗百日。八月甲子,犯狗國。十月甲申,犯壘壁。四年二月,守斗。五年九月乙卯,自壁退入室。 崇禎三年三月己酉,入井,退舍復嬴。居數月,又入鬼,犯積尸。四月己卯,復犯積尸。八月辛亥,犯斗魁。八年九月丁丑,犯太微垣。十一年,自春至夏守尾百餘日。四月己酉,退行尾八度,揜於月。五月丁卯,退尾入心。十五年五月,守心。 填星 洪武十五年六月丁亥,九月乙未,俱犯畢。十六年八月己卯,犯天關。十七年閏十月丙辰,犯井。十八年七月己巳,十九年三月甲戌,俱犯天罇。九月甲寅,入鬼。十月甲午,留鬼。二十二年二月癸卯,退行軒轅。二十三年正月戊子,五月壬子,俱犯靈臺。二十四年十月己未,犯太微東垣上相。二十五年二月辛酉,退犯上相。己卯,退入太微左掖。二十八年正月癸丑,守氐。四月乙丑,退入氐。二十九年十一月甲子,犯罰。三十年正月丙辰,犯東咸。五月壬子朔,又犯罰。 永樂元年九月丁丑,躔女留代。十二年七月戊子,犯井。十四年七月辛亥,犯鬼。十七年九月丙子,犯上將。 洪熙元年十一月辛酉,宣德元年三月庚戌,九月壬辰,俱犯鍵閉。 正統元年八月丁亥,退犯壘壁。三年十一月乙酉,犯外屏。八年十一月庚午,十二月壬子,俱犯井。十年三月丁丑,犯天罇。十三年九月丁亥,犯靈臺。 景泰元年閏正月己酉,入太微垣。九月庚戌,二年二月戊子,俱犯上相。庚寅,退入太微左掖。三年十月辛丑,犯亢。四年三月己未,退犯亢。七年七月己丑,犯罰。 天順三年正月辛卯,犯建。四月癸酉,守犯建。七年閏七月戊午朔,退犯壘壁。十月癸丑,又犯。 成化四年七月甲子,犯天囷。七年閏九月戊午,犯斗魁。辛酉,犯天高。十二年十月辛卯,守軒轅大星。十五年四月己丑,犯上將。十七年二月己未,犯進賢。二十一年正月庚戌,犯罰。 弘治六年三月壬申,八年十二月戊午,十年九月乙丑,俱犯壘壁。十四年十一月辛卯,犯諸王。十五年六月壬子,十二月辛丑,十六年正月己卯,俱犯井。七月辛卯,犯天罇。十七年七月辛亥,犯積尸。九月甲午,犯鬼。 正德二年八月癸巳,犯靈臺。十月甲戌,犯上將。三年五月甲子,犯靈臺。五年二月戊申,六月壬辰,俱犯上相。七年四月甲申,犯亢。十五年二月丁卯,犯羅堰。十六年七月乙卯,退犯代。 嘉靖元年八月庚辰,退犯壘壁。二十二年五月甲子,退守氐三十七日。 隆慶三年三月庚午,退犯上相。 萬曆三十五年正月至六月,退留斗。四十八年八月癸丑,犯井。 天啟元年正月丙戌,退入井。二年八月壬辰,犯守鬼。五年十月丙戌,犯上將。 太白 洪武元年七月己巳朔,犯井。三年十一月甲寅,犯壘壁。九年六月丁亥,犯畢。庚戌,犯井。八月,犯上將。九月己未,犯右執法。十年十月壬子,犯進賢。十一年九月丁丑,犯氐。十二月辛丑,犯壘壁。十二年三月壬子,犯昴。六月丁亥,犯井。七月乙巳,犯鬼。十三年八月丙戌,犯心。十六年十一月乙卯,犯壘壁。十七年七月癸卯,犯天罇。十二月丙申,犯壘壁。十八年十月壬子,犯亢。十九年正月庚午,犯牛。二月己丑,犯壘壁。七月己卯,二十年八月己巳,俱入太微垣。二十一年六月壬戌,犯左執法。二十二年正月己卯,犯建。五月癸巳,犯諸王。十一月辛未,入斗。十二月丁巳,犯壘壁。二十三年四月壬戌,犯五諸侯。六月丁丑,留井。十月庚午,入亢。二十四年七月庚戌,入太微垣右掖。辛卯,犯右執法。十月丙辰,入斗。二十五年閏十一月乙酉,入壘壁。二十六年二月癸卯,犯天街。三月丙子朔,犯諸王。二十八年六月癸酉,犯畢。七月丙午,犯井。己酉,出井,犯東第三星。閏九月壬申,入角。十月戊申,犯東咸。二十九年七月戊辰,入角。八月癸丑,犯心中星。三十年正月壬戌,犯建。十二月戊戌,入壘壁。三十一年正月乙亥,犯外屏。五月丁未朔,犯五諸侯。 建文四年六月庚子,入太微右掖。八月甲子,入角。九月癸未,入氐。丙申,入房。十月癸亥,入斗杓。 永樂元年六月丙辰,犯畢。七月甲申,入井。八月己酉,犯鬼。九月丙子朔,犯軒轅左角。十月辛未,入氐。十一月丙戌,犯鍵閉。二年五月辛丑朔,犯鬼。七月己酉,入角。八月丁亥,入房南第二星。十一月丁巳,犯東咸。三年三月丙申朔,犯壘壁東第五星。十二月己巳,犯西第三星。四年二月癸未,犯天陰。五月庚寅朔,犯五諸侯。七月庚戌,犯井。八月丙申,犯御女。九月戊寅,犯進賢。十月乙卯,犯房北第一星。五年七月癸丑,犯右執法。八月己亥,犯氐。九月癸丑,犯東咸。十月癸未,犯斗魁。十一月辛未朔,犯秦。六年六月甲申,犯諸王。丙申,與歲星同犯井。七月戊申,犯天罇。七年二月丙戌,犯外屏。十一月丁亥,犯罰。八年九月壬辰,犯天江。十二年五月癸酉朔,犯五諸侯。閏九月己酉,犯左執法。十三年八月庚寅,犯房北第二星。十月乙丑朔,犯斗魁。十四年六月丁卯,犯諸王。十六年十一月甲子,犯壘壁。十七年七月戊午,犯天罇。八月癸巳,犯軒轅大星。十八年八月乙丑,犯心後星。十九年十月癸卯,犯天江。十二月丁酉,犯壘壁。 洪熙元年三月乙酉,犯昴。四月丙辰,犯井。十月辛未,犯平道。辛巳,犯亢。 宣德元年十月戊辰,犯斗杓。十一月己巳,犯壘壁。丙辰,又犯。二年正月丙申,犯外屏。七月癸巳,犯東井。八月丙辰朔,犯鬼,丁巳,又犯。乙亥,犯軒轅大星。九月丁巳,犯右執法。三年十一月甲子,犯罰。五年二月丁酉,犯昴。九月丁未,犯軒轅左角。十一月壬戌,犯鍵閉。六年九月丙戌,犯斗。七年七月乙酉,犯軒轅。八年十月癸亥,犯亢。十一月辛卯,犯罰。九年十一月壬辰,犯壘壁。十年正月甲戌,犯外屏。六月庚申,犯天關。八月丙辰,犯軒轅。九月壬申,犯上將。 正統三年九月己丑,十一年九月辛未,俱犯軒轅左角。己丑,犯右執法。十月乙未朔,犯左執法。丙午,犯進賢。十二年六月乙亥,犯上將。七月癸丑,犯亢。十四年正月丁亥,犯壘壁。四月庚申,犯井。五月丁亥,犯鬼。七月癸卯,犯亢。九月庚辰,犯天江。十一月丁亥,犯亢。 景泰元年正月丁亥,犯亢。閏正月庚申,入壘壁。八月甲申,犯亢。九月乙巳,犯鉤鈐。壬戌,犯天江。十一月辛酉,犯壘壁。二年六月戊辰朔,犯畢。八月壬寅,入太微右掖。三年四月丁卯,犯諸王。戊子,犯井。五月壬子,犯鬼。六月乙酉,犯靈臺。戊子,犯上將。庚寅,入太微右掖。七月壬寅,犯左執法。五年九月癸丑,揜犯軒轅左角。甲戌,犯左執法。六年六月辛巳,犯井。己丑,與熒惑同入太微右掖。八月戊午,犯房北第二星。九月甲午,犯斗魁。七年七月辛未,犯鬼。 天順元年十二月甲午,犯鍵閉。丁酉,犯罰。二年正月丁卯,犯建。七月丙申,行太微垣中。九月甲寅,犯斗杓。三年五月庚戌,犯畢。十月甲寅,犯亢。四年七月丁丑,犯右執法。甲申,犯左執法。六年九月乙未,犯軒轅左角。己未,犯左執法。十月己巳,犯進賢。七年九月丁丑,犯斗魁。乙酉,犯狗。八年二月丙午,與歲星同犯壘壁。 成化元年十二月丙午,犯鍵閉。二年正月乙卯,犯斗。三年二月丁未,犯婁。三月戊子,犯外屏。五月壬辰,犯畢。六月壬戌,犯井。七月甲申,入鬼,犯積尸。八月癸卯,入軒轅。四年六月戊申,犯靈臺。五年二月癸巳,犯牛。九月丙子朔,犯軒轅左角。甲午、庚子,俱犯左執法。七年九月壬午,犯房北第二星。閏九月戊午,犯斗魁。十二月乙未,犯牛及羅堰。八年二月甲申,犯壘壁。六月庚午,入井。十二月丙戌,犯壘壁。九年四月己卯,犯五諸侯。十月甲子,犯左執法。十一年三月甲戌,犯外屏。七月庚戌,犯天罇。八月丁酉,犯靈臺。庚子,犯上將。九月癸丑,犯左執法。十二年三月庚午,犯月星。四月甲午,犯井。十三年十二月甲午朔,犯壘壁。十五年九月庚辰,犯天江。十月庚子,犯斗魁。辛亥,犯狗。十七年二月丁卯,犯天陰。五月丁酉,犯軒轅。十九年八月丙寅,又犯。九月甲午,犯左執法。十月庚辰,犯房。二十年六月壬午,犯左執法。十二月庚辰,犯壘壁。二十二年六月庚子,犯井。八月甲午,犯軒轅。十一月乙亥,犯進賢。十二月庚戌,犯房。二十三年八月甲申,犯亢。 弘治元年二月癸丑,犯壘壁。六月庚戌,犯鬼。七月丙子,犯軒轅大星。癸未,犯左角。戊子,犯靈臺。二年正月庚辰,犯外屏。二月丁未,犯壘壁。十月己丑,犯左執法。三年正月壬申,犯羅堰。十一月戊戌,犯壘壁。四年六月癸丑,犯天關。六年二月庚子,犯羅堰。甲子,犯壘壁西第六星。三月甲申,犯東第四星。七年二月辛未,犯昴。七月壬子,犯鬼。八月辛巳,犯軒轅左角。九月丁亥,犯靈臺。壬寅,犯亢。十一月壬辰,犯房。乙未,犯罰。丙午,犯天江。九年二月戊午,犯羅堰。七月己未,犯軒轅大星。十年十月辛未,犯左執法。十二月戊辰朔,犯東咸。十一年十月辛未,犯天江。十二年七月辛未,犯鬼。九月戊午朔,犯左執法。十三年十一月乙未,犯罰。十四年正月辛酉,犯建。二月壬午,犯羅堰。十一月己亥,犯壘壁。十五年二月甲寅,犯昴。五月己丑,犯天高。十一月癸酉,犯牛。十六年三月辛卯,犯諸王。九月甲申,犯天江。十月丁未,犯斗魁。丁丑,犯狗。十一月辛巳,犯羅堰。十七年五月己亥,犯諸王。七月丙辰,犯上將。十八年九月丙午,犯右執法。 正德元年春,守軒轅。十二月癸丑,犯壘壁。二年三月壬申,犯外屏。五月己巳,犯天高。九月辛丑朔,犯進賢。三年十月丙戌,犯亢。四年正月己酉,犯建。五年八月己亥,犯軒轅大星。十月丙申,犯亢。六年七月辛酉,犯左執法。十月丁亥,犯斗。十一月癸亥,犯羅堰。七年閏五月丁酉,犯鉞。六月甲子,犯積尸。八年正月丙戌,犯外屏。七月丁亥,犯酒旗。八月戊申,犯軒轅右角。十年八月丁卯,犯上將。丁丑,犯左執法。十三年七月戊戌,犯井。己未,犯鬼。十四年十月戊辰,犯斗。癸未,犯狗。十六年四月癸卯,犯鬼。八月己丑,犯軒轅右角。九月乙亥,犯左執法。十月戊子,犯進賢。十一月丁卯,犯鍵閉。十二月庚子,犯建。 嘉靖元年正月丙辰,犯牛。十月戊子,犯斗杓。二年六月癸丑,犯井。七月丙子,犯鬼。八月辛酉,犯左執法。四年正月丁卯,犯建。五年六月庚辰,犯井。六年六月丁卯,犯靈臺。八年二月庚寅,犯天街。 隆慶元年十月甲申,入斗。 萬曆二十四年四月戊午,犯井。三十四年二月甲子,犯昴。四十六年四月乙卯,犯御女。 泰昌元年八月丙午朔,犯太微垣勾己。 天啟三年九月,犯心中星。五年九月壬申,犯左執法。甲申,犯御女。 辰星 洪武十一年十二月庚戌,犯斗。十五年四月丁亥,犯東井。十八年八月丁酉,入太微垣。二十一年十月壬子,入氐。二十二年十月癸卯,犯氐。二十五年八月庚午,犯上將。二十七年七月辛丑,犯鬼。十一月庚子,犯鍵閉。二十八年正月丁酉,犯壘壁。五月甲辰,犯天罇。三十年十二月甲辰,犯建。 建文四年六月庚午,犯積薪。 永樂二年四月丁酉,犯畢。癸卯,犯諸王。五月丁卯,犯軒轅大星。十月己丑,犯斗杓。三年六月己卯,犯軒轅大星。六年正月庚戌朔,犯壘壁。二月癸巳,又犯。十六年六月戊子,犯軒轅大星。 宣德元年五月丁未,犯鬼。二年十一月丙戌,犯氐。五年閏十二月丁酉,犯建。戊戌,又犯。七年五月辛巳,犯積尸。 正統十三年十月丙辰,犯亢。 景泰四年五月己未,犯積薪。 成化十二年三月壬戌,犯昴。 弘治五年十一月庚辰,犯罰。十二年六月壬子,犯鬼。十月壬子,犯房北第一星。十七年七月丙辰,犯靈臺。十八年五月庚子,犯鬼。十一月戊子,犯鍵閉。 正德七年六月丙寅,犯鬼。 嘉靖元年正月戊午,犯羅堰。二年八月壬寅,犯上將。 天啟七年三月辛未,退犯房。 按兩星經緯同度曰掩,光相接曰犯,亦曰凌。緯星出入黃道之內外,凡恒星之近黃道者,皆其必由之道,凌犯皆由於此。而行遲則凌犯少,行速則多,數可預定,非如彗孛飛流之無常。然則天象之示炯戒者,應在彼而不在此。歷代史志凌犯多繫以事應,非附會即偶中爾。茲取緯星之掩犯恒星者次列之。比事以觀,其有驗者,十無一二,後之人可以觀矣。至於月道與緯星相似,而行甚速,其出入黃道也,二十七日而周,計其掩犯恒星,殆無虛日,豈皆有休咎可占。今見於實錄者不及百分之一,然已不可勝書,故不書。 天文三 星晝見 客星 彗孛 天變 日變月變 暈適 星變 流隕 雲氣 星晝見 恒星 洪武十九年七月癸亥,二十年五月丁丑,七月壬寅,二十一年十二月丁卯,俱三辰晝見。弘治十八年九月甲午申刻,河鼓、北斗見。庚子,星晝見。正德元年二月癸酉,星斗晝見。天啟二年五月壬寅,有星隨日晝見。崇禎十六年十二月辛酉朔,星晝見。 歲星 景泰二年九月甲辰,晝見。三年六月壬戌,四年五月丁丑,六月甲辰,五年七月庚戌、壬子、癸亥,六年七月丁酉,天順元年五月丙子,五年七月乙卯,六年八月庚午,七年三月乙巳,成化十四年六月庚子,八月丁酉,十六年七月丙申,十八年九月癸亥,二十年八月壬申,弘治元年六月甲寅,二年五月癸亥,六月甲午,五年十月己酉,六年九月癸卯,七年十一月癸卯,九年二月辛亥至甲寅,四月壬午,十年正月甲寅至丙辰,十一年八月甲申,十三年四月庚子至乙巳,十四年六月壬辰至乙未,竝如之。十五年六月,連日晝見。十六年七月辛卯,十七年七月壬子,十八年五月乙未,八月辛巳至九月癸未,正德元年十一月乙酉,二年十一月辛酉至丁卯,六年三月壬寅至四月壬申,九年八月乙巳至甲寅,十二年十月甲子至乙巳,竝如之。嘉靖二年三月辛未,二十九年八月戊寅,晝見守井。崇禎十一年四月壬子,晝見。 熒惑 景泰三年八月甲子,晝見於未位。 太白 洪武四年二月戊戌,晝見。四月戊申,六月壬午朔,五年六月甲申至丁亥,十二月甲申,八年八月丁巳,九年二月丁巳至己酉,三月壬申,十二年閏五月戊戌,十三年七月甲午,十五年四月丁亥,七月戊申、辛酉,九月丁未朔,十六年十月壬辰至乙未,十八年四月己亥至辛丑,六月丙申至辛丑、辛亥,竝如之。九月戊寅,經天與熒惑同度。乙酉,晝見。丁亥,又見,犯熒惑。十月癸巳至丙申,晝見。戊戌至辛丑,十九年十月甲申朔至庚寅,竝如之。二十年六月戊戌,經天。七月壬寅至甲辰,晝見。二十一年四月己巳,七月丙申,二十三年三月丁亥,二十四年八月辛巳,二十五年二月辛酉,二十六年四月甲辰,竝如之。八月庚子,與太陰同晝見。建文四年七月庚子,經天。永樂元年五月癸未、癸卯,俱與太陰同晝見。六月壬申,與太陰晝見。四年七月壬寅,晝見。五年八月丙申,六年二月甲辰,八年十月庚戌,十二年九月癸未,十五年七月己酉,八月庚戌,洪熙元年六月戊戌,七月乙巳,八月癸巳,宣德六年十月乙巳,八年九月戊戌至甲寅,九年十二月甲子,十年七月丁亥,正統四年七月壬子,十月丙申,六年五月庚戌,竝如之。十一年七月甲申,經天。十三年二月辛酉,晝見。十四年正月辛亥,八月丙子,景泰元年十月乙酉,二年五月庚子、辛亥,竝如之。壬子,經天。三年五月丁巳,晝見。十一月壬戌,五年正月甲戌,二月丙戌,六月癸卯,七年正月戊戌,天順元年四月甲午,八月壬子,二年十月己未,三年四月癸亥、癸酉,四年十一月庚寅,十二月丙戌,五年正月丁未,十二月癸巳,六年六月己丑,八月庚午,七年閏七月辛酉、癸未,八年正月庚申,成化元年二月癸未,三年四月癸丑,四年六月丙申,六年六月丙戌,七年八月癸卯,竝如之。八年正月乙卯,經天,與日爭明。十一年五月己未,晝見。十二年十月丙戌,十三年十二月甲午,竝如之。十四年六月庚子,與歲星俱晝見。八月甲午,晝見。十五年十二月丙子,十七年三月癸未,八月癸亥,十八年九月庚戌,十九年四月癸亥朔,竝如之。二十年八月壬申,與歲星俱晝見。二十一年十一月丙辰,晝見。二十二年六月己丑,二十三年九月丙午,弘治元年五月庚午,二年正月壬戌,三月庚申,五月丙戌,八月癸巳、庚子,四年四月辛未,五年五月乙亥,十月辛酉,六年十二月乙丑,七年五月庚戌,八年七月戊子,九年二月己酉朔,十年正月甲子至丁卯,竝如之。六月丙子未刻,經天。八月癸未及十一年十月辛巳,晝見。十二年三月戊辰至壬申,八月庚寅,竝如之。十三年四月庚子至乙巳,與歲星同晝見。十月丁未、己酉,十四年十二月庚戌,十五年五月庚寅至癸巳,十六年七月壬辰,十七年二月戊戌及六月癸亥,十八年二月壬戌,竝晝見。五月辛亥,經天。八月癸亥至戊辰,晝見。正德元年十月己未,如之。二年正月庚辰,經天。三月戊辰,晝見。三年五月乙巳至丁未,十月己卯、庚辰,四年十月戊戌至乙巳,五年五月丙子,六年七月壬申至八月癸未,八年正月丙戌至己丑,四月壬戌、癸亥,八月庚戌至乙卯,九年十一月甲申至十二月壬辰,十一年六月甲寅至己未,十四年八月丙寅至庚辰,十五年正月己未至二月辛酉,十六年八月丁亥,嘉靖元年九月辛未,竝如之。二年三月辛未,與歲星俱晝見。三年四月庚戌,晝見。五年五月庚子,十一年四月癸巳,十月辛巳、戊子,十一月甲寅,十三年閏二月庚申,竝如之。五月癸巳,與月同晝見。十七年九月辛卯,晝見。十八年四月癸亥,十一月壬寅,二十年十一月乙巳至丁未,二十二年七月丙午,二十三年二月辛巳,二十四年閏正月戊寅,二十五年十月辛卯,二十六年四月丙申,二十七年四月丁巳,十一月丙戌至乙未,二十八年十一月乙酉至己丑,二十九年六月戊申、甲寅,三十年六月丙子至辛巳,三十一年正月丙戌至丙申,三十二年二月辛未至甲戌,七月戊辰至辛未,三十五年五月壬午,十月癸卯至丙午,三十六年十二月庚辰朔,三十八年七月癸酉,三十九年正月庚寅至壬辰,竝如之。四十年三月丙子,晝見,歷二十四日。八月辛未,晝見。四十一年九月乙未,四十二年四月己巳至壬申,四十三年五月甲寅,竝如之。十月戊子,晝見,歷二十二日。四十五年正月己亥,晝見。隆慶元年七月辛酉,二年正月甲寅,竝如之。三年三月甲子,晝見,歷二十二日。四年十一月乙丑至丁卯,晝見。萬曆十一年七月辛丑,十二年七月癸巳,十六年九月丁丑,二十一年八月甲午,二十四年十月丙寅,竝如之。二十七年九月辛卯,經天。三十七年三月辛丑,晝見。三十八年十月辛巳,四十年五月壬寅,天啟二年二月丙戌,三年三月丁巳,十二月乙丑,五年四月癸未,竝如之。七月癸酉,經天。崇禎元年七月壬戌,晝見。三年四月己卯,十二月丙辰,竝如之。 客星 史記天官書有客星之名,而不詳其形狀。敘國皇、昭明諸異星甚悉,而無瑞星、妖星之名。然則客星者,言其非常有之星,殆諸異星之總名,而非有專屬也。李淳風志晉、隋天文,始分景星、含譽之屬為瑞星,彗、孛、國皇之類為妖星,又以周伯老子等為客星,自謂本之漢末劉叡荊州占。夫含譽,所謂瑞星也,而光芒則似彗;國皇,所謂妖星也,而形色又類南極老人。瑞與妖果有定哉?且周伯一星也,既屬之瑞星,而云其國大昌。又屬之客星,而云其國兵起有喪。其說如此,果可為法乎?馬遷不復區別,良有以也。今按實錄,彗、孛變見特甚,皆別書。老人星則江以南常見,而燕京必無見理,故不書。餘悉屬客星而編次之。 洪武三年七月,太史奏文星見,九年六月戊子,有星大如彈丸,白色。止天倉,經外屏、卷舌,入紫微垣,掃文昌,指內厨,入於張。七月乙亥滅。十一年九月甲戌,有星見於五車東北,發芒丈餘。掃內堦,入紫微宮,掃北極五星,犯東垣少宰,入天市垣,犯天市。至十月己未,陰雲不見。十八年九月戊寅,有星見太微垣,犯右執法,出端門。乙酉,入翼,彗長丈餘。至十月庚寅,犯軍門,彗掃天廟。二十一年二月丙寅,有星出東壁,占曰「文士効用」。帝大喜,以為將策進士兆也。 永樂二年十月庚辰,輦道東南有星如盞,黃色,光潤而不行。二十二年九月戊戌,有星見斗宿,大如椀,色黃白,光燭地,有聲,如撒沙石。 宣德五年八月庚寅,有星見南河旁,如彈丸大,色青黑,凡二十六日滅。十月丙申,蓬星見外屏南,東南行,經天倉、天庾,八日而滅。十二月丁亥,有星如彈丸,見九斿旁,黃白光潤,旬有五日而隱。六年三月壬午,又見。八年閏八月戊午,景星三,見西北方天門,青赤黃各一,大如椀,明朗清潤,良久聚半月形。丁丑,有黃赤色見東南方,如星非星,如雲非雲,蓋歸邪星也。 景泰三年十一月癸未,有星見鬼宿積尸氣旁,徐徐西行。 天順二年十一月癸卯,有星見於星宿,色白,西行,至丙午,其體微,狀如粉絮,在軒轅旁。庚戌,生芒五寸,犯爟位西北星,至十二月壬戌,沒於東井。五年六月壬辰,天市垣宗正旁,有星粉白,至乙未,化為白氣而消。六年六月丙寅,有星見策星旁,色蒼白,入紫微垣,犯天牢,至癸未,居中台下,形漸微。 弘治三年十二月丁巳,有星見天市垣,東南行。戊辰,見天倉下,漸向壁。七年十二月丙寅,有星見天江旁,徐行近斗,至八年正月庚戌,入危。十二年七月戊辰,有星見天市垣宗星旁,入紫微垣東藩,經少宰、尚書,抵太子后宮,出西藩少輔旁,至八月己丑滅。十五年十月戊辰,有星見天廟旁,自張抵翼,復退至張,戊寅滅。 正德十六年正月甲寅朔,東南有星如火,變白,長可六七尺,橫亘東西,復變勾屈狀,良久乃散。 嘉靖八年正月立春日,長星亘天。七月又如之。十一年二月壬午,有星見東南,色蒼白,有芒,積十九日滅。十三年五月丁卯朔,有星見螣蛇,歷天廐入閣道,二十四日滅。十五年三月戊午,有星見天棓旁,東行歷天厨,西入天漢,至四月壬辰沒。二十四年十一月壬午,有星出天棓,入箕,轉東北行,逾月沒。 萬曆六年正月戊辰,有大星如日,出自西方,衆星皆西環。十二年六月己酉,有星出房。三十二年九月乙丑,尾分有星如彈丸,色赤黃,見西南方,至十月而隱。十二月辛酉,轉出東南方,仍尾分。明年二月漸暗,八月丁卯始滅。三十七年,有大星見西南,芒刺四射。四十六年九月乙卯,東南有白氣一道,濶尺餘,長二丈餘,東至軫,西入翼,十九日而滅。十一月丙寅,旦有花白星見東方。 天啟元年四月癸酉,赤星見於東方。 崇禎九年冬,天狗見豫分。 彗孛 彗之光芒傅日而生,故夕見者必東指,晨見者必西指。孛亦彗類,其芒氣四出,天文家言其災更甚於彗。 洪武元年正月庚寅,彗星見於昴、畢。三月辛卯,彗星出昴北大陵、天船間,長八尺餘,指文昌,近五車,四月己酉,沒於五車北。六年四月,彗星三入紫微垣。二十四年四月丙子,彗星二,一入紫微垣閶闔門,犯天牀;一犯六甲,掃五帝內座。 永樂五年十一月丙寅,彗星見。 宣德六年四月戊戌,有星孛於東井,長五尺餘。七年正月壬戌,彗星出東方,長丈餘,尾掃天津,東南行,十月始滅。是月戊子,又出西方,十有七日而滅。八年閏八月壬子,彗星出天倉旁,長丈許。己巳,入貫索,掃七公。己卯,復入天市垣,掃晉星,二十有四日而滅。 正統四年閏二月己丑,彗星見張宿旁,大如彈。丁酉,長五丈餘,西行,掃酒旗,迤北,犯鬼宿。六月戊寅,彗星見畢宿旁,長丈餘,指西南,計五十有五日乃滅。九年七月庚午,彗星見太微東垣,長丈許,累日漸長,至閏七月己卯,入角沒。十四年十二月壬子,彗星見天市垣市樓旁,歷尾度,長二尺餘,至乙亥沒。 景泰元年正月壬午,彗星出天市垣外,掃天紀星。三年三月甲午朔,有星孛於畢。七年四月壬戌,彗星東北見於胃,長二尺,指西南。五月癸酉,漸長丈餘。戊子,西北見於柳,長九尺餘,掃犯軒轅星。甲午,見於張,長七尺餘,掃太微北,西南行。六月壬寅,入太微垣,長尺餘。十二月甲寅,彗星復見於畢,長五寸,東南行,漸長,至癸亥而沒。 天順元年五月丙戊,彗星見於危,若動搖者,東行一度,芒長五寸,指西南。六月癸巳朔,見室,長丈餘,由尾至東壁,犯天大將軍、卷舌第三星,井宿水位南第二星。十月己亥,彗星見於角,長五寸餘,指北,犯角北星及平道東星。五年六月戊戌,彗見東方,指西南,入井度。七月丙寅始滅。 成化元年二月,彗星見。三月,又見西北,長三丈餘,三閱月而沒。四年九月己未,有星見星五度,東北行,越五日,芒長三丈餘,尾指西南,變為彗星。其後晨見東方,昏見室,南犯三公、北斗、瑤光、七公,轉入天市垣。出垣漸小,犯天屏西第一星。十一月庚辰,始滅。七年十二月甲戌,彗星見天田,西指,尋北行,犯右攝提,掃太微垣上將及幸臣、太子、從官,尾指正西,橫掃太微垣郎位。己卯,光芒長大,東西竟天。北行二十八度餘,犯天槍,掃北斗、三公、太陽,入紫微垣內,正晝猶見。自帝星、北斗、魁、庶子、后宮、勾陳、天樞、三師、天牢、中台、天皇大帝、上衞、閣道、文昌、上台,無所不犯。乙酉,南行犯婁、天河、天陰、外屏、天囷。八月正月丙午,行奎宿外屏,漸微,久之始滅。 弘治三年十一月戊戌,彗星見天津南,尾指東北。犯人星,歷杵臼。十二月戊申朔,入營室。庚申,犯天倉。十三年四月甲午,彗星見壘壁陣上,入室壁間,漸長三尺餘。指離宮,掃造父,過太微垣,漸微。入紫微垣,近女史,犯尚書,六月丁酉沒。 正德元年七月己丑,有星見紫微西藩外,如彈丸,色蒼白。越數日,有微芒見參、井間,漸長二尺,如帚,西北至文昌。庚子,彗星見,有光,流東南,長三尺。越三日,長五尺許,掃下台上星,入太微垣。十五年正月,彗星見。 嘉靖二年六月,有星孛於天市。十年閏六月乙巳,彗星見於東井,長尺餘,掃軒轅第一星。芒漸長,至翼,長七尺餘。東北掃天罇,入太微垣,掃郎位,行角度,東南掃亢北第二星,漸歛,積三十四日而沒。十一年八月己卯,彗星見東井,長尺許。後東北行,歷天津,漸至丈餘。掃太微垣諸星及角宿、天門,至十二月甲戌,凡一百十五日而滅。十二年六月辛巳,彗星見於五車,長五尺餘,掃大陵及天大將軍。漸長丈餘,掃閣道,犯螣蛇,至八月戊戌而滅。十八年四月庚戌,彗星見,長三尺許,光指東南。掃軒轅北第八星,旬日始滅。三十三年五月癸亥,彗星見天權旁,犯文昌,行入近濁,積二十七日而沒。三十五年正月庚辰,彗星見進賢旁,長尺許,西南指,漸至三尺餘。掃太微垣,次相東北,入紫微垣,犯天牀,四月二日滅。三十六年九月戊辰,彗星見天市垣列肆旁,東北指,至十月二十三日滅。 隆慶三年十月辛丑朔,彗星見天市垣,東北指,至庚申滅。 萬曆五年十月戊子,彗星見西南,蒼白色,長數丈,氣成白虹。由尾、箕越斗、牛逼女,經月而滅。八年八月庚申,彗星見東南方,每夜漸長,縱橫河漢凡七十日有奇。十年四月丙辰,彗星見西北,形如匹練,尾指五車,歷二十餘日滅。十三年九月戊子,彗星出羽林旁,長尺許。每夕東行,漸小,至十月癸酉滅。十九年三月丙辰,西北有星如彗,長尺餘。歷胃、室、壁,長二尺。閏三月丙寅朔,入婁。二十一年七月乙卯,彗星見東井。乙亥,逆行入紫微垣,犯華蓋。二十四年七月丁丑,彗星見西北,如彈丸。入翼,長尺餘,西北行。三十五年八月辛酉朔,彗星見東井,指西南,漸往西北。壬午,自房歷心滅。四十六年十月乙丑,彗星出於氐,長丈餘,指東南,漸指西北。掃犯太陽守星,入亢度,西北掃北斗、璿璣、文昌、五車,逼紫微垣右,至十一月甲辰滅。四十七年正月杪,彗見東南,長數百尺,光芒下射,末曲而銳,未幾見於東北,又未幾見於西。 崇禎十二年秋,彗星見參分,十三年十月丙戌,彗星見。 天變 洪武二十一年八月壬戌至甲子,天鼓鳴,晝夜不止。二十八年三月戊午,昏刻天鳴,如風水相搏,至一鼓止。九月戊戌,初鼓,天鳴如瀉水,自東北而南,至二鼓止。宣德元年八月戊辰,昏刻天鳴,如雨陣迭至,自東南而西南,良久乃息。辛未,東南天鳴,聲如萬鼓。正統十年三月庚寅,西北天鳴,如鳥羣飛。正德元年二月壬子夜,東北天鳴,如風水相搏者五七次。隆慶二年八月甲辰,絳州西北天裂,自丑至寅乃合。萬曆十六年九月乙丑,甘肅石灰溝天鳴,雲中如犬狀亂吠,有聲。崇禎元年三月辛巳,昧爽,天赤如血,射牕牖皆紅。十年九月,每晨夕天色赤黃。 日變月變 洪武二年十二月甲子,日中有黑子。三年九月戊戌,十月丁巳,十一月甲辰,四年三月戊戌,五月壬子至辛巳,九月戊寅,五年正月庚戌,二月丁未,五月甲子,七月辛未,六年十一月戊戌朔,七年二月庚戌至甲寅,八年二月辛亥,九月癸未,十二月癸丑,十四年二月壬午至乙酉,十五年閏二月丙戌,十二月辛巳,竝如之。 正統元年八月癸酉至己卯,月出入時皆有游氣,色赤無光。十四年八月辛未,月晝見,與日爭明。十月壬申,日上黑氣如煙,尋發紅光,散燄如火。 景泰二年四月己卯,月色如赭。七年九月丙子,日色變赤。 天順二年閏二月己巳,日無光,旋赤如赭。三年八月丁卯,日色如赭。六年十月丙子,日赤如血。七年四月癸未,如之。乙酉,日色變白。八年二月己亥,日無光。 成化五年閏二月己卯,日色變白。十一年二月己亥,日色如赭。四月辛卯,如之。十三年三月壬申,日白無光。十月辛卯,十四年三月庚午,十六年三月丙戌,竝如之。十七年三月丁酉,日赤如赭。十八年四月壬寅,日赤無光。十二月癸酉,日赤如赭。二十年二月癸酉,如之。 弘治元年十一月己卯,月生芒如齒,長三尺餘,色蒼白。十八年八月癸酉至九月甲午,日無光。 嘉靖元年正月丁卯,日慘白,變青,無光。二十八年三月丙申至庚子,日色慘白。三十四年十二月庚申,晦,日忽暗,有青黑紫日影如盤數十相摩,久之千百,飛蕩滿天,向西北而散。 萬曆二十五年三月癸丑,黑日二三十餘,廻繞日旁,移時雲隱不見。五月辛卯朔,日光轉蕩,旋為黑餅。三十年三月甲申,日光照地黃赤。三十五年十一月丙午,日赤無光,燭地如血。四十二年三月庚辰,日赤黃如赭如血者累日。四十四年八月戊辰,日中有黑光。四十六年閏六月丙戌至戊子,黑氣出入日中摩蕩。 天啟四年正月癸未,日赤無光,有黑子二三蕩於旁,漸至百許,凡四日。二月壬子,日淡黃無光。癸丑,黑日摩蕩日旁。四月癸酉,日中黑氣摩蕩。十二月辛巳,午刻,非煙非霧,覆壓日上,摩蕩如蓋如吞,通天皆赤。 崇禎四年正月戊戌,日色如血,照人物皆赤。二月乙巳朔,日赤如血,無光。十月丙午,月晝見。十一年十一月癸亥,日中有黑子及黑青白氣。日入時,日光摩蕩如兩日。十二年正月己未朔,日白無光。辛酉,日光摩蕩竟日,有氣從日中出,如鏡黛噴花。二月庚子,日旁有紅白丸,又白芒黑氣交掩,日光摩蕩。十三年九月己巳,兩日竝出,辰刻乃合為一,入時又分為二。十四年正月壬寅,日青無光。後三年正月癸丑,有星入月。三月壬寅,日色無光者兩旬。 暈適 洪武六年三月戊辰,日交暈。十年正月己巳,白虹貫日。十二月甲子,白虹貫月。十二年四月庚申,日交暈。十四年正月壬子,日有珥,白虹貫之。九月甲辰,白虹貫日。十五年正月丁未,十九年三月己巳,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午,竝如之。二十三年正月壬辰,日暈,白虹貫珥。二十八年十一月乙亥,日上赤氣長五丈餘,須臾又生直氣、背氣,皆青赤色。又生半暈,兩白虹貫珥,已而彌天貫日。三十年二月辛亥,白虹亘天貫日。 永樂十八年閏正月癸未,日生重半暈,上有青赤背氣,左右有珥,白虹貫之,隨生黃氣、璚氣。 洪熙元年正月乙未,日生兩珥,白虹貫之。四月丁未,如之,復生交暈。 宣德元年正月庚戌,日生青赤璚氣,隨生交暈,色黃赤。二月己卯,日兩珥,又生交暈,左右有珥,上重半暈及背氣。昏刻,月生兩珥,白虹貫之。二年十二月甲戌,月生交暈,左右珥,白虹貫之。三年三月庚寅,日生交暈,色黃赤,兩珥及背氣、戟氣各一,色皆青赤。丁酉,日暈,又交暈及戟氣二道。十二月己卯,日生交暈。五年正月癸亥,日暈,隨生交暈。二月甲午,日交暈,隨生戟氣。四月庚辰,日生兩珥,白虹貫之。六年二月甲寅,日暈,隨生交暈及重半暈璚氣。八年九月戊戌,辰刻,日暈,兩珥背氣,申刻諸氣復生。十年十二月辛亥,日暈,白虹貫兩珥,有璚氣,隨生重半暈及背氣。 正統元年二月己酉,白虹貫月。九月丁未,如之。十二月丙戌,月生背氣,左右珥,白虹貫之。三年四月庚辰,日生兩珥,白虹貫之,隨暈。十二月癸西,月生兩珥,白虹貫之,隨生背氣。七年十二月辛丑,月暈,白虹貫之。十一年正月乙未,日生背氣,白虹彌天。十四年八月戊申,日暈,旁有戟氣,隨生左右珥及戴氣,東北虹霓如杵。 景泰元年二月壬午,酉刻,日上黑氣四道,約長三丈,離地丈許,兩頭銳而貫日,其狀如魚。十二月甲午,日交暈,上下背氣各一道,兩旁戟氣各一道。二年正月癸卯,日生左右珥,白虹貫之,隨生背氣。二月丙戌,日交暈。三年正月丙辰,日生左右珥及背氣、白虹。五年十一月壬戌,月暈,左右珥及背氣,又生白虹,貫右珥。七年六月丁丑,日暈,隨生重半暈及左右珥。 天順元年二月庚戌,辰刻,日交暈,左右珥,旋生抱氣及左右戟氣,白虹貫日。未刻,諸氣復生。辛亥,日交暈,左右珥及戟氣,白虹貫日,彌天者竟日。二年二月乙卯,日交暈,上有背氣,白虹貫日。七年正月戊戌,月生連環暈。 成化二年四月壬寅,日交暈,右有珥。十一年六月己酉,日重暈,左右珥及背氣。十二年正月甲子,日交暈。二十年二月己未,日生白虹,東北亘天。二十一年十月癸巳,巳刻,日暈,左右珥。未刻,復生,又生抱氣背氣。二十三年十二月癸巳,日暈,左右珥,又生背氣及半暈。 弘治二年正月甲戌,午刻,日暈,白虹彌天。丙戌,日交暈,左右珥,白虹彌天。二月壬寅,日生左右珥及背氣,又生交暈、半暈及抱、格二氣。十一月戊辰,月暈連環,貫左右珥。四年二月庚戌,午刻,日交暈,左右珥,下生戟氣,白虹彌天。六年十一月乙巳,月暈,左右珥,連環貫之。十八年二月己巳,月暈,左右珥,白虹彌天。 正德元年正月乙酉,日暈,上有背氣,左右有珥,白虹彌天。十二月辛酉,月暈,白虹彌天,甲子,如之。 嘉靖元年四月癸未,月生連環暈。二年正月己酉,月暈,連環左右珥。七年正月乙亥,日重暈,兩珥及戟氣,白虹彌天。十三年二月壬辰,白虹亘天,日暈,左右珥及戟氣。十八年十二月壬午,立春,日暈右珥,白虹亘天。二十一年十一月甲子,月暈連環。四十一年十一月辛丑,日暈,左右珥,上抱下戟,白虹彌天。 隆慶五年三月辛巳,日暈,有珥,白虹亘天。 萬曆三十五年正月庚午,日暈,黑氣蔽天。四十八年二月癸丑,日連環暈,下有背氣,左右戟氣,白虹彌天。 天啟元年二月甲午,日交暈,左右有珥,白虹彌天。三年十月辛巳,日生重半暈,左右珥。 崇禎八年二月丙午,白虹貫日。 星變 洪武二十八年閏九月辛巳,壘壁陣疏拆復聚。二十九年八月戊子,欽天監言,井宿東北第二星,近歲漸暗小,促聚不端列。三十一年五月癸亥,壘壁陣疏者就聚。正統元年九月丁巳,狼星動搖。十四年十月辛亥,如之。成化六年丁巳,熒惑無光。十三年九月乙丑朔,歲星光芒炫燿,而有玉色。正德元年八月,大角及心中星動搖,北斗中璿、璣、權三星不明。萬曆四十四年,權星暗小,輔星沉沒。四十六年九月,太白光芒四映如月影。天啟五年七月壬申,熒惑色赤,體大,有芒。崇禎九年十二月,熒惑如炬,在太微垣東南。十二年十月甲午,填星昏暈。十三年六月,泰堦拆。九月,五車中三柱隱。十月,參足突出玉井。後四年二月,熒惑怒角。三月壬辰,欽天監正戈承科奏,帝星下移。已,又軒轅星絕續不常,大小失次。文昌星拆,天津拆,瑤光拆,芒角黑青。 星流星隕 靈臺候簿飛流之記,無夜無有,其小而尋常者無關休咎,擇其異常者書之。 洪武三年十月庚辰,有赤星如桃,起天桴至壘壁陣,抵羽林軍,爆散有聲。五小星隨之,至土司空旁,發光燭天,忽大如椀,曳赤尾至天倉沒,須臾東南有聲。二十一年八月乙巳,赤星如杯,自北斗杓東南行三丈餘,分為二,又五丈餘,分為三,經昴宿復為二,經天廩合為一,沒於天苑。 永樂元年閏十一月丁卯,有星色蒼,大如斗,光燭地,出中天雲中。西南行,隆隆有聲,入雲中。二年五月丙午,有赤星大如斗,光燭地,出中天,西北行入雲中。十六年,有星大如斗,色青赤,光燭地,自柳東行至近濁。二十二年五月己亥,有星如盞,色青白,光燭地,起東南雲中。西北行,入雲中,有聲如砲。七月庚寅,有星如椀,色赤有光,自奎入參炸散,衆星搖動。 宣德元年十二月己巳,有星大如椀,光赤,出卷舌,東行過東井墜地,有聲如雷。 正統元年八月乙酉,昏刻至曉,大小流星百餘。四年八月癸卯,大小流星數百。十四年十月癸丑,有星大如杯,赤光燭地,自三師西北抵少弼,尾跡化蒼白氣,長五尺餘,曲曲西行。十二月戊申,有星大如杯,色青白,有聲,光燭地。自太乙旁東南行丈餘,發光大如斗,至天市西垣沒,四小星隨之。 景泰二年六月丙申,大小流星八十餘。八月壬午,有赤星二:一如桃,一如斗,光燭地。一出紫微西藩北行,至陰德,三小星隨之;一出天津,東南行至河南,十餘小星隨之。尾跡炸散,聲如雷。 天順三年四月癸丑,有星大如椀,赤光燭地,自左旗東南行抵女宿,尾跡炸散。八年二月壬子,有星如椀,光燭地,自天市至天津,尾化蒼白氣,如蛇形,長丈餘,良久散。 成化十二年十一月乙丑,延綏波羅堡有星二,形如轆軸,一墜樊家溝,一墜本堡,紅光燭天。二十年五月丙申,有大星墜番禺縣東南,聲如雷,散為小星十餘。既而天地皆晦,良久乃復。二十一年正月甲申朔,申刻,有火光自中天少西下墜,化白氣,復曲折上騰有聲。踰時,西方有赤星大如椀,自中天西行近濁,尾跡化白氣,曲曲如蛇行良久,正西轟轟如雷震。 弘治元年八月戊申,巳刻,南方流星如盞,自南行丈餘,大如椀,西南至近濁,尾化白雲,屈曲蛇行而散。四年十月丁巳,有星赤,光如電,自西南往東北,聲如鼓,隕光山縣,化為石如斗。光州商城亦見大星飛空,如光山所見。十一月甲戌,星隕真定西北,紅光燭天。西南天鳴如鼓,又若奔車。七年五月,宣府、山西、河南有星晝隕。八年四月辛未,有星如輪,流至西北,隕於鉛山縣,其聲如雷。九年閏三月戊午,平涼東南有流星如月,紅光燭地,至西北止,既而天鼓鳴。十年正月壬子,有星大如斗,色黃白,光長三十餘丈,一小星隨之,隕於寧夏西北隅。天鳴如雷者數聲。九月乙巳,有星如斗,光掩月,流自西北,隕於永平,有聲。十一年正月癸亥,有流星隕於肅州,大如房,響如雷,良久滅。十月壬申,曉,東方赤星如椀,行丈餘,光燭地,東南行,小星數十隨之。十四年閏七月辛巳,山東有星大如車輪,赤光燭天,自東南往西北,隕於壽光。天鼓鳴。十六年正月己酉,南京有星晝流。 正德元年十二月庚午,有星如椀,隕寧夏中衞,空中有紅光大二畝。二年八月己亥,寧夏有大星,自正南流西南而墜,後有赤光一道,濶三尺,長五丈。五年四月丁亥,雷州有大星如月,自東南流西北,分為二,尾如彗,隨沒,聲如雷。六年八月癸卯,有流星如箕,尾長四五丈,紅光燭天。自西北轉東南,三首一尾,墜四川崇慶衞。色化為白,復起綠燄,高二丈餘,聲如雷震。十五年正月丁未,酉刻,有星隕於山西龍舟谷巡檢司廳事。四月丙戌,陝西鞏昌府有星如日,色赤,自東方流西南而隕。天鼓鳴。 嘉靖十二年九月丙子,流星如盞,光照地,自中台東北行近濁,尾跡化為白氣。四更至五更,四方大小流星,縱橫交行,不計其數,至明乃息。十四年九月戊子,開封白晝天鼓鳴。有星如盌,東南流,衆小星從之如珠。十九年五月辛丑,星隕棗強,為石四。 萬曆三年五月癸亥,晝,景州天鼓鳴。隕星二,化為黑石。四年十一月甲午,有四星隕費縣,火光照地。質明,落赤點於城西北,色如硃砂,長二里,濶一二尺。是月,臨漳有星長尺許,白晝北飛。十三年七月辛巳,有星如盌,隕於沈邱蓮花集。天鼓鳴。十五年六月丙寅,平陽晝隕星。丁卯,辰刻,有星如斗,隕於平陰,震響如雷。十七年正月庚申,有星隕西寧衞,大如月。天鼓鳴。二十年二月丙辰,有三星隕閩縣東南。二十二年正月戊戌,保定青山口有大飛星,餘光若彗,長二十餘丈。二十七年三月庚子,蓋州衞天鼓鳴,連隕大星三。三十年九月己未朔,有大星見東南,赤如血,大如椀,忽化為五,中星更明,久之會為一,大如簏。辛巳,有大小星數百交錯行。十月壬辰,五更,流星起中天,光散七道,有聲如雷。三十三年九月戊子,有星如椀,墜於南京龍江後營,光如火,至地遊走如螢,移時滅。明日,復有星如月,從西北流至閱兵臺,分為三,墜地有聲。十一月,有星隕南京教場,入地無跡。三十五年十一月癸巳,有星隕於涇陽、淳化諸縣,大如車輪,赤色,尾長丈餘,聲如轟雷。三十八年二月癸酉,有星大如斗,墜陽曲西北,碎星不絕。天鼓齊鳴。四十一年正月庚子,真定天鼓鳴。流星晝隕有光。四十三年三月戊申,晝,星墜清豐東流邨,聲如雷。四十六年十月,辛酉,有星如斗,隕於南京安德門外,聲如霹靂,化為石,重二十一觔。 天啟三年九月甲寅,固原州星隕如雨。 崇禎十五年夏,星流如織。後二年三月己丑朔,有星隕於御河。 雲氣 洪武四年四月辛丑,五色雲見。戊申、乙酉,十一月壬戌,五年正月庚午、丙子,六月辛巳,七月己酉、壬子,八月己亥,六年六月丁丑,七月癸卯,七年四月丙午,五月丙戌、癸巳、甲午,六月乙未、乙卯,七月己卯,八月辛酉,八年正月壬申,四月丁未,五月庚午、癸未,六月壬辰、己亥,十月庚戌,九年八月癸巳,十四年九月甲申,十五年正月甲申,五月庚申,九月乙卯、丙寅,十一月辛酉,十八年四月癸巳、乙未,五月辛未、甲申,六月癸丑,十九年九月壬午,二十年十一月丁亥,五月乙酉,二十七年六月乙卯,竝如之。 永樂元年六月甲寅,日下五色雲見。八月壬申,日珥隨五色雲見。八年二月庚戌,車駕次永安甸,日下五色雲見。十一年六月戊申朔,武當山頂五色雲見。十七年九月丙辰、十二月癸未,慶雲見。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月下五色雲見。 洪熙元年二月癸酉、庚辰,三月乙未,俱五色雲見。 宣德元年八月庚辰,白雲起東南,狀如羣羊驚走。十一月丙辰,北方有蒼白雲,東西竟天。二年十一月乙未,日下五色雲見。四年六月戊子,夜五色雲見。六年二月壬子,昏,西方有蒼白雲,南北竟天。十年三月丁亥,月生五色雲。 正統二年七月庚子,月生五色雲。十月己丑,日生五色雲。十二月癸亥,如之。三年七月己亥,夜,中天有蒼白雲,南北竟天,貫南北斗。八年十一月戊辰,夜,東南方有蒼白雲,東西亘天。九年十一月甲午,月生五色雲。十年九月丁酉,日生五色雲。十一月甲午,月生五色雲。十四年十月庚申,晝生蒼白雲,復化為三,東西南北竟天。 景泰元年六月乙酉,赤雲四道,兩頭銳如耕壠狀,徐徐東北行而散。八月甲戌,黑雲如山,化作龍虎麋鹿狀。九月丙寅,有蒼白雲氣,南北亘天。二年六月戊寅,日上五色雲。九月辛酉,夜蒼白雲三,東西竟天。三年正月癸亥,東南有黑雲,如人戴笠而揖。四年十一月丁卯,月生五色雲。天順二年十月壬申,四年十月戊午,亦如之。 成化二年三月辛未,白雲起南方,東西竟天。十一年正月丙寅。月生五色雲。十八年十月庚午,五色雲見於泰陵。二十一年閏四月壬辰,開、濮二州,清豐,金鄉,未、申時黑雲起西北,化為五色。須臾晦如夜。 弘治二年正月辛巳,日生五色雲。十四年三月己酉朔,嘉靖十七年九月戊子,竝如之。十八年二月庚子朔,當午,日下有五色雲見,長徑二寸餘,形如龍鳳。 萬曆五年六月庚辰,祥雲繞月。 天啟四年六月癸巳,午刻,南方五色雲見。 五行一 水 史志五行,始自漢書,詳錄五行傳說及其占應。後代作史者因之。粵稽洪範,首叙五行,以其為天地萬物之所莫能外。而合諸人道,則有五事,稽諸天道,則有庶徵。天人相感,以類而應者,固不得謂理之所無。而傳說則條分縷析,以某異為某事之應,更旁引曲證,以伸其說。故雖父子師弟,不能無所抵牾,則果有當於叙疇之意歟。夫苟知天人之應捷於影響,庶幾一言一動皆有所警惕。以此垂戒,意非不善。然天道遠,人道邇,逐事而比之,必有驗有不驗。至有不驗,則見以為無徵而怠焉。前賢之論此,悉矣。孔子作春秋,紀異而說不書。彼劉、董諸儒之學,頗近於術數禨祥,本無足述。班氏創立此志,不得不詳其學之本原。而歷代之史,往往取前人數見之說,備列簡端。揆之義法,未知所處。故考次洪武以來,略依舊史五行之例,著其祥異,而事應暨舊說之前見者,並削而不載云。 洪範曰「水曰潤下」。水不潤下,則失其性矣。前史多以恒寒、恒陰、雪霜、冰雹、雷震、魚孽、蝗蝻、豕禍、龍蛇之孽、馬異、人痾、疾疫、鼓妖、隕石、水潦、水變、黑眚黑祥皆屬之水。今從之。 恒寒 景泰四年冬十一月戊辰至明年孟春,山東、河南、浙江、直隸、淮、徐大雪數尺,淮東之海冰四十餘里,人畜凍死萬計。五年正月,江南諸府大雪連四旬,蘇、常凍餓死者無算。是春,羅山大寒,竹樹魚蚌皆死。衡州雨雪連綿,傷人甚多,牛畜凍死三萬六千蹄。成化十三年四月壬戌,開原大雨雪,畜多凍死。十六年七八月,越巂雨雪交作,寒氣若冬。弘治六年十一月,鄖陽大雪,至十二月壬戌夜,雷電大作,明日復震,後五日雪止,平地三尺餘,人畜多凍死。正德元年四月,雲南武定隕霜殺麥,寒如冬。萬曆五年六月,蘇、松連雨,寒如冬,傷稼。四十六年四月辛亥,陝西大雨雪,鸁橐駝凍死二千蹄。 恒陰 洪武十八年二月,久陰。正統五年七月戊午、己未及癸亥,曉刻陰沉,四方濃霧不辨人。八年,邳、海二州陰霧彌月,夏麥多損。景泰六年正月癸酉,陰霧四塞,既而成霜附木,凡五日。八年正月甲子,陰晦大霧,咫尺不辨人物。成化四年三月,昏霧蔽天,不見星日者累晝夜。九年三月甲午,四月丁卯,山東黑暗如夜。二十年五月丙申,番禺天晦,良久乃復。二十三年十二月辛卯,大霧不辨人。弘治十五年十一月,景東晝晦者七日。十六年四月辛亥,甘肅昏霧障天,咫尺不辨人物。十八年秋,廣昌大雨霧凡兩月,民病且死者相繼。正德十年四月,鉅野陰霧六日,殺穀。十四年三月戊午,陰晦。嘉靖元年正月丁卯,日午,昏霧四塞。三年,江北昏霧,其氣如藥。天啟六年閏五月丙戌,霧重如雨。六月己未,如之。 雨雪隕霜 洪武十四年五月丁未,建德雪。六月己卯,杭州晴日飛雪。二十六年四月丙申,榆社隕霜損麥。景泰四年,鳳陽八衞二三月雨雪不止,傷麥。天順四年三月乙酉,大雪,越月乃止。成化二年四月乙巳,宣府隕霜殺青苗。十九年三月辛酉,陝西隕霜。弘治六年十月,南京雨雪連旬。八年四月庚申,榆社、陵川、襄垣、長子、沁源隕霜殺麥豆桑。辛酉,慶陽諸府縣衞所三十五,隕霜殺麥豆禾苗。九年四月辛巳,榆次隕霜殺禾。是月,武鄉亦隕霜。十七年二月壬寅,鄖陽、均州雨雪雹,雪片大者六寸。六月癸亥,雨雪。正德八年四月乙巳,文登、萊陽隕霜殺稼。丙辰,殺穀。十三年三月壬戌,遼東隕霜,禾苗皆死。嘉靖二年三月甲子,郯城隕霜殺麥。辛未,殺禾。二十二年四月己亥,固原隕霜殺麥。隆慶六年三月丁亥,南宮隕霜殺麥。萬曆二十四年四月己亥,林縣雪。二十六年十一月辛亥,彰德隕霜,不殺草。三十八年四月壬寅,貴州暴雪,形如土磚,民居片瓦無存者。四十四年正月,雨紅黃黑三色雪,屋上多巨人跡。崇禎六年正月辛亥,大雪,深二丈餘。十一年五月戊寅,喜峰口雪三尺。十三年四月,會寧隕霜殺稼。十六年四月,鄢陵隕霜殺麥。 冰雹 洪武二年六月庚寅,慶陽大雨雹,傷禾苗。三年五月丙辰,蔚州大雨雹,傷田苗。五年五月癸丑夜,中都皇城萬歲山雨冰雹,大如彈丸。七年八月甲午,平涼、延安、綏德、米脂雨雹。九月甲子,鞏昌雨雹。八年四月,臨洮、平涼、河州雹傷麥。十四年七月己酉,臨洮大雨雹,傷稼。十八年二月,雨雹。 永樂七年秋,保定、浙東雨雹。十二年四月,河南一州八縣雨雹,殺麥。 正統三年,西、延、平、慶、臨、鞏六府及秦、河、岷、金四州,自夏逮秋,大雨雹。四年五月壬戌,京師大雨雹。五年四月丁酉,平涼諸府大雨雹,傷人畜田禾。六月壬申至丙子,山西行都司及蔚州連日雨雹,其深尺餘,傷稼。八月庚辰,保定大雨雹,深尺餘,傷稼。 景泰五年六月庚寅,易州大方等社雨雹甚大,傷稼百二十五里,人馬多擊死。六年閏六月乙巳,束鹿雨雹如雞子,擊死鳥雀狐兔無算。 天順元年六月己亥,雨雹大如雞卵,至地經時不化,奉天門東吻牌摧毀。八年五月丁巳,雨雹。 成化元年四月庚寅,雨雹大如卵,損禾稼。五月辛酉,又大雨雹。五年閏二月癸未,瓊山雨雹大如斗。八年七月丙午,隴州雨雹大如鵝卵,或如雞子,中有如牛者五,長七八寸,厚三四寸,六日乃消。九年五月丁巳,雨雹如拳。十三年春,湖廣大雨冰雹,牛死無算。十九年六月乙亥,潞州雨雹,大者如椀。二十年二月丙子,清遠雨雹,大如拳。丙戌,大雷電,復雨雹。二十一年三月己丑夜,番禺、南海風雷大作,飛雹交下,壞民居萬餘,死者千餘人。二十二年三月甲寅,南陽雨雹,大如鵝卵。 弘治元年三月壬申夜,融縣雨雹,壞城樓垣及軍民屋舍,死者四人。二年三月戊寅,賓州雨雹如雞子,擊殺牧豎三人,壞廬舍禾稼。庚辰,貴州安莊衞大雷,雨雪雹,壞麥苗。四月辛卯,洮州衞雨冰雹,水湧三丈。四年三月癸卯,裕、汝二州雨雹,大者如牆杵,積厚二三尺,壞屋宇禾稼。四月己酉,洮州衞雨雹及冰塊。水高三四丈,漫城郭,漂房舍,田苗人畜多淹死。五年四月乙丑,莒、沂二州,安丘、郯城二縣,雨雹大如酒盃,傷人畜禾稼。六年八月己巳,長子雨雹,大者如拳,傷禾稼,人有擊死者。辛未,雨雹,大如彈丸,平地壅積。八年二月壬申,永嘉暴風雨,雨雹,大如雞卵,小如彈丸,積地尺餘,白霧四起,毀屋殺黍,禽鳥多死。三月己亥,桐城雨雹,深五尺,殺二麥。己酉,淮、鳳州縣暴風雨雹,殺麥。四月乙亥,常州、泗、邳雨雹,深五寸,殺麥及菜。丙子,沂州雨雹,大者如盤,小者如盌,人畜多擊死。六月乙卯,雨雹。七月乙酉,洮州衞雨冰雹,殺禾。暴水至,人畜多溺死者。丙戌,甘肅西寧大雨雹,殺禾及畜。九年五月丙辰,雨雹。十年二月己卯,江西新城雨冰雹,民有凍死者。三月丁卯,北通州雨冰,深一尺。十三年八月戊子,雨雹。丙午,又雨雹。九月壬戌,又雨雹。十四年四月丁酉,徐州、清河、桃源、宿遷雨冰雹,平地五寸,夏麥盡爛。五月乙亥,登、萊二府雨雹殺禾。七月辛卯,雨雹。 正德元年六月戊辰,宣府馬營堡大雨雹,深二尺,禾稼盡傷。三年四月辛未,涇州雨雹,大如雞卵,壞廬舍菽麥。四年五月甲午,費縣大雨雹,深一尺,壞麥穀。八年十月戊戌,平陽、太原、沁、汾諸屬邑,大雨雹,平地水深丈餘,衝毀人畜廬舍。十一年六月甲戌,宣府大雨雹,禾稼盡死。九月丙申,貴州大雨雹。十二年五月己亥,安肅大雨雹,平地水深三尺,傷禾,民有擊死者。十三年四月壬午,衡州疾風迅雷,雨雹,大如鵝子,稜利如刀,碎屋,斷樹木如剪。 嘉靖元年四月甲申,雲南左衞各屬雨雹,大如雞子,禾苗房屋被傷者無算。五月己未,蓬溪雨雹,大如鵝子,傷亦如之。二年五月丁丑,大同前衞雨雹。四年四月丁未,大同衞雨雹。五月戊子,固安雨雹。五年五月甲辰,滿城雨雹。六月丁巳,大同縣雨冰雹,俱大如雞子。丁卯,萬全都司及宣府皆雨雹,大者如甌,深尺餘。七月癸未,南豐雨雹,大如盌,形如人面。遂昌雨雹,頃刻二尺,大殺麻豆。六年六月癸丑,鎮番衞大雨雹,殺傷三十餘人。十四年三月辛巳,漢中雨雹隕霜殺麥。四月庚子,開封、彰德雨雹殺麥。十八年五月壬辰,慶都、安肅、河間雨冰雹,大如拳,平地五寸,人有死傷者。二十八年三月庚寅,臨清大冰雹,損房舍禾苗。六月丁卯,延川雨雹如斗,壞廬舍,傷人畜。三十四年五月庚子,鳳陽大冰雹,壞民田舍。三十六年三月癸未,沂州雨雹,大如盂,小如雞卵,平地尺餘,徑八十里,人畜傷損無算。四十三年閏二月甲申,雨雹。四月庚寅,又雨雹。 隆慶元年七月辛巳,紫荊關雨雹,殺稼七十里。三年三月辛未,平溪衞雨雹。平地水湧三尺,漂沒廬舍。四月己丑,鄖陽縣雨雹。平地水深二尺。五月癸丑,延綏口北馬營堡雨雹,殺稼七十里。四年四月辛酉,宣府、大同雨雹,厚三尺餘,大如卵,禾苗盡傷。五年四月戊午,大雨雹。六年八月乙丑,祁、定二州大雨雹,傷損禾菽,擊斃三人。 萬曆元年五月辛巳,雨雹。四年四月丙午,博興大雨雹,如拳如卵,明日又如之,擊死男婦五十餘人,牛馬無算,禾麥毀盡。兗州相繼損禾。五月乙巳,定襄雨雹,大者如卵,禾苗盡損。九年八月庚子,遼東等衞雨雹,如雞卵,禾盡傷。十一年閏二月丁卯,泰州、寶應雨雹如雞子,殺飛鳥無算。五月庚子,大雨雹。十三年五月乙酉,宛平大雨雹,傷人畜千計,十五年五月癸巳,喜峰口大雨雹,如棗栗,積尺餘,田禾瓜果盡傷。十九年四月壬子,雨雹。二十一年二月庚寅,貴陽府大雨雹。十月丙戌,武進、江陰大冰雹,傷五穀。二十三年五月乙酉,臨邑雨雹,盡作男女鳥獸形。二十五年八月壬戌,風雹。二十八年六月,山東大風雹,擊死人畜,傷禾苗。河南亦雨冰雹,傷禾麥。三十年四月己未,大雨雹。三十一年五月戊寅,鳳陽皇陵雨雹。七月丁丑,大雨雹。三十四年七月丙戌,又大雨雹。平地水深三尺。三十六年五月戊子,雨雹。四十一年七月丁卯,宣府大雨雹,殺禾稼。四十六年三月庚辰,長泰、同安大雨雹,如斗如拳,擊傷城郭廬舍,壓死者二百二十餘人。十月壬午,雲南雨雹。 天啟二年四月壬辰,大雨雹。 崇禎三年九月辛丑,大雨雹。四年五月,襄垣雨雹,大如伏牛盈丈,小如拳,斃人畜甚衆。六月丙申,大雨雹。七年四月壬戌,常州、鎮江雨雹,傷麥。八年七月己酉,臨縣大冰雹三日,積二尺餘,大如鵝卵,傷稼。十年四月乙亥,大雨雹。閏四月癸丑,武鄉、沁源大雨雹,最大者如象,次如牛。十一年六月甲寅,宣府乾石河山場雨雹,擊殺馬驘四十八匹。九月,順天雨雹。十二年八月,白水、同官、雒南、隴西諸邑,千里雨雹,半日乃止,損傷田禾。十六年六月丁丑,乾州雨雹,大如牛,小如斗,毀傷牆屋,擊斃人畜。 雷震 洪武六年十一月戊申,雷電交作。十三年五月甲午,雷震謹身殿。六月丙寅,雷震奉天門。十月甲戌,雷電。十二月己巳,廣州大風雨雷電。十八年二月甲午,雷電雨雪。二十一年五月辛丑,雷震玄武門獸吻。六月癸卯,暴風,雷震洪武門獸吻。 宣德九年六月甲子,雷震大祀壇外西門獸吻。 正統八年五月戊寅,雷震奉天殿鴟吻。七月辛未,雷震南京西角門樓獸吻。是日,大同巡警軍至沙溝,風雷驟至,裂膚斷指者二百餘人。九年正月辛亥朔,雷電大雨。閏七月壬寅,雷震奉先殿鴟吻。十一年十二月壬寅,大雨雷電,翼日乃止。十四年六月丙辰,南京風雨雷電,謹身殿災。 景泰三年六月庚寅,雷擊宮庭中門,傷人。 天順二年六月己卯,雷震大祀殿鴟吻。四年六月癸丑,雷毀薊州倉厫四。 成化三年六月戊申,雷震南京午門正樓。五年二月乙卯,又震山川壇具服殿之獸吻。八年四月辛未,始雷。十二年十一月癸亥,南京大雷雨。十三年二月甲戌,安慶大雪,既而雷電交作。十一月辛未冬至,杭州大雷雨。戊寅,荊門州大雷電雨雪。十七年七月己亥,雷震郊壇承天門脊獸。十一月丁酉,江南大雷雨雪。 弘治元年五月丙子,辰刻,南京震雷壞洪武門獸吻。巳刻,壞孝陵御道樹。六月己酉,又壞鷹揚衞倉樓,聚寶門旗杆。二年四月庚子,又毀神樂觀祖師殿。三年七月壬子,又壞午門西城牆。六年閏五月丁未,薊州大風雷,拔木偃禾,牛馬有震死者。十二月壬戌,南京雷雨,拔孝陵樹。七年六月癸酉,如之。七月丙辰,福州雷燬城樓。八年十二月丙子,長沙大雷電雨雪。丁丑,南昌、彭水俱大雷電,雨雪雹,大木折。十年四月,雷震宣府西橫嶺之南山,傾三十餘丈。七月乙卯,雷擊吉王府端禮門獸吻。十二年四月丙午,雷震楚府承運殿。十四年閏七月庚辰,福州大風雷,擊壞教場旗杆、城樓、大樹。 正德元年五月壬辰,雷震青州衣甲庫獸吻,有火起庫中。六月辛酉,雷擊西中門柱脊,暴風折郊壇松柏,大祀殿及齋宮獸瓦多墮落者。丙子,南京暴風雨,雷震孝陵白土岡樹。十二月己巳朔,南通州雷再震。四年十二月壬寅,杭州大雨雷電,越二日復作。五年六月丙申,雷震萬全衞柴溝堡,斃墩軍四人。七年五月戊辰,雷震餘干萬春寨旗杆,狀如刀劈。閏五月丁亥,雷震成都衞門及教場旗杆。十年閏四月甲申,薊州賺狗崖、東墩及新開嶺關雷火,震傷三十餘人。十二年八月癸亥,南京祭歷代帝王,雷雨大作,震死齋房吏。十二月庚辰,瑞州大雷電。十六年八月,雷擊奉天門。 嘉靖二年五月丁丑,雷擊觀象臺。四年七月己丑,雷擊南京長安左門獸吻。五年四月戊寅,雷擊阜城門城樓南角獸吻及北九舖旗杆。十年六月丁巳,雷擊德勝門,破民屋柱,斃者四人。癸亥,雷擊午門角樓及西華門城樓柱。十五年六月甲申,雷擊南京西上門獸吻,震死男婦十餘人。十六年五月戊戌,雷震謹身殿鴟吻,二十八年六月丁酉朔,雷震奉先殿左吻及東室門槅。三十三年四月乙亥,始雷。三十八年六月丙寅,雷擊奉先殿門外南西二牆。 隆慶元年八月,大暑雷震。次日,大寒,如嚴冬。是夕,雷震達旦。四年六月辛酉,雷擊圜丘廣利門鴟吻。 萬曆三年六月己卯,雷擊建極殿鴟吻。壬辰,雷擊端門鴟尾。六年七月壬子,雷擊南京承天門左簷。十三年七月戊子,雷震郊壇廣利門,震傷榜題「利」字及齋宮北門獸吻。十六年八月壬午,雷震南京舊西安門鐘鼓樓獸頭。十九年五月甲戌,太平路、喜峰路並雷擊,墩臺折,傷官軍。二十一年四月戊戌,雷震孝陵大木。二十二年六月己酉,雷雨,西華門災。七月壬辰,雷擊祈穀壇東天門左吻。二十四年二月己酉夜,酃縣大雷雨,火光遍十餘里。二十五年七月庚寅朔,雷燬黃花鎮臺垣及火器。三十二年五月癸酉,雷燬長陵樓,又燬薊鎮松棚路墩臺。三十三年五月庚子。大雷電,擊燬南郊望燈高杆。三十七年八月甲寅,雷劈西城上旗杆。 泰昌元年十月己未,雷燬淮安城樓。 崇禎六年十二月丁亥,大風雪,雷電。九年正月甲戌,雷燬孝陵樹。十年四月乙亥,薊州雷火焚東山二十餘里。十二年七月,雷擊破密雲城鋪樓,所貯砲木皆碎。十月乙未立冬,雷電大作。十四年四月癸丑,雷火起薊州西北,焚及趙家谷,延二十餘里。六月丙午,雷震宣府西門城樓。十五年四月癸卯,雷震南京孝陵樹,火從樹出。十六年五月癸巳朔,雷震通夕不止。次日,見太廟神主橫倒,諸銅器為火所鑠,鎔而成灰。六月丙戌,雷震奉先殿鴟吻,槅扇皆裂,銅鐶盡燬。 魚孽 嘉靖四十一年二月乙亥,德州九龍廟雨魚,大者數寸。崇禎十年三月,錢塘江木柹化為魚,有首尾未變者。 蝗蝻 洪武五年六月,濟南屬縣及青、萊二府蝗。七月,徐州、大同蝗。六年七月,北平、河南、山西、山東蝗。七年二月,平陽、太原、汾州、歷城、汲縣蝗。六月,懷慶、真定、保定、河間、順德、山東、山西蝗。八年夏,北平、真定、大名、彰德諸府屬縣蝗。建文四年夏,京師飛蝗蔽天,旬餘不息。永樂元年夏,山東、山西、河南蝗。三年五月,延安、濟南蝗。十四年七月,畿內、河南、山東蝗。宣德四年六月,順天州縣蝗。九年七月,兩畿、山西、山東、河南蝗蝻覆地尺許,傷稼。十年四月,兩京、山東、河南蝗蝻傷稼。正統二年四月,北畿、山東、河南蝗。五年夏,順天、河間、真定、順德、廣平、應天、鳳陽、淮安、開封、彰德、兗州蝗。六年夏,順天、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廣平、大名、淮安、鳳陽蝗。秋,彰德、衞輝、開封、南陽、懷慶、太原、濟南、東昌、青、萊、兗、登諸府及遼東廣寧前、中屯二衞蝗。七年五月,順天、廣平、大名、河間、鳳陽、開封、懷慶、河南蝗。八年夏,兩畿蝗。十二年夏,保定、淮安、濟南、開封、河南、彰德蝗。秋,永平、鳳陽蝗。十三年七月,飛蝗蔽天。十四年夏,順天、永平、濟南、青州蝗。景泰五年六月,寧國、安慶、池州蝗。七年五月,畿內蝗蝻延蔓。六月,淮安、揚州、鳳陽大旱蝗。九月,應天及太平七府蝗。天順元年七月,濟南、杭州、嘉興蝗。二年四月,濟南、兗州、青州蝗。成化三年七月,開封、彰德、衞輝蝗。九年六月,河間蝗。七月,真定蝗。八月,山東旱蝗。十九年五月,河南蝗。二十二年三月,平陽蝗。四月,河南蝗。七月,順天蝗。弘治三年,北畿蝗。四年夏,淮安、揚州蝗。六年六月,飛蝗自東南向西北,日為掩者三日。七年三月,兩畿蝗。嘉靖三年六月,順天、保定、河間、徐州蝗。隆慶三年閏六月,山東旱蝗。萬曆十五年七月,江北蝗。十九年夏,順德、廣平、大名蝗。三十七年九月,北畿、徐州、山東蝗。四十三年七月,山東旱蝗。四十四年四月,復蝗。七月,常州、鎮江、淮安、揚州、河南蝗。九月,江寧、廣德蝗蝻大起。禾黍竹樹俱盡。四十五年,北畿旱蝗。四十六年,畿南四府又蝗。四十七年八月,濟南、東昌、登州蝗。天啟元年七月,順天蝗。五年六月,濟南飛蝗蔽天,田禾俱盡。六年十月,開封旱蝗。崇禎八年七月,河南蝗。十年六月,山東、河南蝗。十一年六月,兩京、山東,河南大旱蝗。十三年五月,兩京、山東、河南、山西、陝西大旱蝗。十四年六月,兩京、山東、河南、浙江大早蝗。 豕禍 嘉靖七年,杭州民家有豕,肉膜間生字。萬曆二十三年春,三河民家生八豕,一類人形,手足俱備,額上一目。三十八年四月,燕河路營生豕,一身二頭,六蹄二尾。六月,大同後衞生豕,兩頭四眼四耳。四十七年六月,黃縣生豕,雙頭四耳,一身八足。七月,寧遠生豕,身白無毛,長鼻象嘴。天啟三年七月,辰州翫平溪生豕,猪身人足,一目。四年三月,神木生豕,額多一鼻逆生,目深藏皮肉,合則不見。四月,榆林生豕,一首二身,二尾八足。六月,霍州生豕,二身二眼,象鼻,四耳四乳。崇禎元年三月,石泉生豕類象,鼻下一目甚大,身無毛,皮肉皆白。六年二月,建昌生豕,二身一首,八蹄二尾。十五年七月,聊城生豕,一首二尾七蹄。 龍蛇之孽 成化五年六月,河決杏花營,有卵浮於河,大如人首,下銳上圓,質青白,蓋龍卵也。弘治九年六月庚辰,宣府鎮南口墩驟雨火發,龍起刀鞘內。十八年五月辛卯,日午,旋風大起,雲翳三殿,若有人騎龍入雲者。正德七年六月丁卯夜,招遠有赤龍懸空,光如火,盤旋而上,天鼓隨鳴。十二年六月癸亥,山陽見黑龍,一龍吸水,聲聞數里,攝舟及舟女至空而墜。十三年五月癸丑,常熟俞野村迅雷震電,有白龍一、黑龍二乘雲並下,口中吐火,目睛若炬,撤去民居三百餘家,吸二十餘舟於空中。舟人墜地,多怖死者。是夜紅雨如注,五日乃息。十四年四月,鄱陽湖蛟龍鬬。嘉靖四十年五月癸酉,青浦佘山九蛟並起,湧水成河。萬曆十四年七月戊申,舒城大雷雨,起蛟百五十八,跡如斧劈,山崩田陷,民溺死無算。是歲,建昌民樵於山,逢巨蛇,一角,六足如雞距,不噬不驚,或言此肥〈虫遺〉也。十八年七月,猗氏大水,二龍鬬於村。得遺卵,尋失。十九年六月己未,公安大水,有巨蛇如牛,首赤身黑,修二丈餘,所至隄潰。三十一年五月戊戌,歷城大雨,二龍鬬水中,山石皆飛,平地水高十丈。四十五年八月,安邱青河村青白二龍鬬。 馬異 永樂十八年九月,諸城進龍馬。民有牝馬牧於海濱,一日雲霧晦冥,有物蜿蜒與馬接。產駒,具龍文,其色青蒼,謂之龍馬云。宣德七年五月,忻州民武煥家馬生一駒,鹿耳牛尾,玉面瓊蹄,肉文被體如鱗。七月,滄州畜官馬,一產二駒,州以為祥,獻於朝。宣宗曰:「物理之常,何足異也。」 成化十七年六月,興濟馬生二駒。弘治元年二月,景寧屏風山有異物成羣,大如羊,狀如白馬,數以萬計。首尾相啣,迤邐騰空而去。嘉靖四十二年四月,海鹽有海馬萬數,岸行二十餘里。其一最巨,高如樓。 人痾 前史多志一產三男事。然近歲多有,不可勝詳也,其稍異者志之。洪武二十四年八月,河南龍門婦司牡丹死三年,借袁馬頭之屍復生。宣德元年十一月,行在錦衣衞校尉綦榮妻皮氏一產四子。天順四年四月,揚州民婦一產五男。成化十三年二月,南京鷹揚衞軍陳僧兒妻朱氏一產三男、一女。十七年六月,宿州民張珍妻王氏臍下右側裂,生一子。二十年十二月,徐州婦人肋下生瘤,久之漸大,兒從瘤出。二十一年,嘉善民鄒亮妻初乳生三子,再乳生四子,三乳生六子。弘治十一年六月,騰驤左衞百戶黃盛妻宜氏一產三男一女。十六年五月,應山民張本華妻崔氏生鬚長三寸。是時,鄭陽商婦生鬚三繚,約百餘莖。嘉靖二年六月,曲靖衞舍人胡晟妻生一男,兩頭四手三足。四年,橫涇農孔方脅下產肉塊,剖視之,一兒宛然。五年,江南民婦生妖,六目四面,有角,手足各一節,獨爪,鬼聲。十一年,當塗民婦一產三男一女。十二年,貴州安衞軍李華妻生男,兩頭四手四足。二十七年七月,大同右衞參將馬繼舍人馬錄女,年十七化為男子。隆慶二年十二月,靜樂男子李良雨化為婦人。五年二月,唐山民婦生兒從左脅出。萬曆十年,淅川人化為狼。十八年,南宿州民婦一產七子,膚髮紅白黑青各色。三十七年六月,繁峙民李宜妻牛氏一產二女,頭面相連。手足各分。四十六年,廣寧衞民婦產一猴,二角四齒,是時。大同民婦一產四男。崇禎八年夏,鎮江民婦產一子,頂載兩首,臀贅一首,與母俱斃。十五年十一月,曹縣民婦產兒,兩頭,頂上有眼,手過膝。 疾疫 永樂六年正月,江西建昌、撫州,福建建寧、邵武自去年至是月,疫死者七萬八千四百餘人。八年,登州寧海諸州縣自正月至六月,疫死者六千餘人。邵武比歲大疫,至是年冬,死絕者萬二千戶。九年七月,河南、陝西疫。十一年六月,湖州三縣疫。七月,寧波五縣疫。正統九年冬,紹興、寧波、台州瘟疫大作,及明年死者三萬餘人。景泰四年冬,建昌、武昌、漢陽疫。六年四月,西安、平涼疫。七年五月,桂林疫死者二萬餘人。天順五年四月,陝西疫。成化十一年八月,福建大疫,延及江西,死者無算。正德元年六月,湖廣平溪、清涼、鎮遠、偏橋四衞大疫,死者甚衆。靖州諸處自七月至十二月大疫,建寧、邵武自八月始亦大疫。十二年十月,泉州大疫。嘉靖元年二月,陝西大疫。二年七月,南京大疫,軍民死者甚衆。四年九月,山東疫死者四千一百二十八人。三十三年四月,都城內外大疫。四十四年正月,京師饑且疫。萬曆十年四月,京師疫。十五年五月,又疫。十六年五月,山東、陝西、山西、浙江俱大旱疫。崇禎十六年,京師大疫,自二月至九月止。明年春,北畿、山東疫。 鼓妖 洪武五年八月己酉,徐溝西北空中有聲如雷。十一年,瑞昌有大聲如鐘,自天而下,無形。天順六年九月乙巳夜,天無雲,西北方有聲如雷。七年二月晦夜,空中有聲。大學士李賢奏,無形有聲謂之鼓妖,上不恤民則有此異。成化十三年正月甲子,代州無雲而雷。十四年八月戊戌,早朝,東班官若聞有甲兵聲者,辟易不成列,久之始定。弘治六年六月丁卯,石州吳城驛無雲而震者再。十七年六月甲申,江西廬山鳴如雷。嘉靖二十九年二月甲子,隆慶州張山營堡山鳴。萬曆十二年十二月己未,蕭縣山鳴如驚濤澎湃,竟夜不止。二十八年八月戊戌,西北方有聲如雷。天啟七年八月丁巳,莊烈即位,朝時,空中有聲如天鼓,發於殿西。崇禎十二年十二月乙未,蕭縣山鳴。是月,西山大鳴如雷,如風濤。十三年二月壬子,浙江省城門夜鳴。十六年冬,建極殿鴟吻中有聲似鵓鳩,曰「苦苦」,其聲漸大,復作犬吠聲,三日夜不止。明年三月辛丑,孝陵夜有哭聲,亦鼓妖也。 隕石 成化六年六月壬申,陽信雷聲如嘯,隕石一,碎為三,外黑內青。十四年六月辛亥,臨晉天鳴,隕石縣東南三十里,入地三尺,大如升,色黑。二十三年五壬寅,束鹿空中響如雷,青氣墜地。掘之得黑石二,一如椀,一如雞卵。弘治三年三月,慶陽雨石無數,大小不一,大者如鵝卵,小者如芡實。四年十月丁巳,光山有紅光如電,自西南往東北,聲如鼓,久之入地,化為石,大如斗。十年二月丙申,修武黑氣入地,化為石,狀如羊首。十二年五月戊寅,朔州有聲,如迅雷,白氣騰上,隕大石三。正德元年八月壬戌,夜有火光落即墨,化為綠石,圓高尺餘。九年五月己卯,濱州有聲隕石。十三年正月己未,鄰水隕石一。嘉靖十二年五月丁未,祁縣有聲如鼓,火流墜地為石。四十二年三月癸卯,懷慶隕石。隆慶二年三月己未,保定新城隕黑石二。萬曆三年五月癸亥,有二流星晝隕景州城北,化為黑石。十七年九月戊午,萬載黑烟騰起,隕石演武廳畔。十九年四月辛酉。遵化隕石二。四十四年正月丁丑,易州及紫荊關有光化石崩裂。崇禎九年九月丁未,太康隕石。 水潦 洪武元年六月戊辰,江西永新州大風雨,蛟出,江水入城,高八尺,人多溺死。事聞,使賑之。三年六月,溧水縣江溢,漂民居。四年七月,南寧府江溢,壞城垣。衢州府龍游縣大雨,水漂民廬,男女溺死。五年八月,嵊縣、義烏、餘杭山谷水湧,人民溺死者衆。六年二月,崇明縣為潮所沒。七月,嘉定府龍游縣洋、雅二江漲,翼日南溪縣江漲,俱漂公廨民居。七年八月,高密縣膠河溢,傷禾。八年七月,淮安、北平、河南、山東大水。十二月,直隸蘇州、湖州、嘉興、松江、常州、太平、寧國,浙江杭州俱水。九年,江南、湖北大水。七月,湖廣、山東大水。十年六月,永平灤、漆二水沒民廬舍。七月,北平八府大水,壞城垣。十一年七月,蘇、松、揚、台四府海溢,人多溺死。十月丙辰,河決蘭陽。十二年五月,青田山水沒縣治。十三年十一月,崇明潮決沙岸。人畜多溺死。十四年八月庚辰,河決原武。十五年二月壬子,河南河決。三月庚午,河決朝邑。七月,河溢滎澤、陽武。是歲,北平大水。十七年八月丙寅,河決開封,橫流數十里。是歲,河南、北平俱水。十八年八月,河南又水。是年,江浦、大名水。二十三年正月庚寅,河決歸德。七月癸巳,河決開封,漂沒民居。又海門縣風潮壞官民廬舍,漂溺者衆。是歲,襄陽、沔陽、安陽水。二十四年十月,北平、河間二府水。二十五年正月,河決陽武,開封州縣十一俱水。二十六年十一月,青、兗、濟寧三府水。二十七年三月,寧陽汶河決。二十八年八月,德州大水,壞城垣。三十年八月丁亥。河決開封,三面皆水,犯倉庫。 永樂元年五月,章丘漯河決岸、傷稼。南海、番禺潮溢。八月,安邱縣紅河決。二年六月,蘇、松、嘉、湖四府俱水。七月,湖廣、江西水。九月,河決開封,壞城。三年三月,溫縣水決隄四十餘丈。濟、澇二水溢。八月,杭州屬縣多水,渰男婦四百餘人。七年五月,安陸州江溢,決渲馬灘圩岸千六百餘丈。六月,壽州水決城。是歲,泰興江岸淪於江者三千九百餘丈。渾河決固安。八年五月,平度州濰水及浮糠河決,浸百十三所。七月,平陽縣潮溢,漂廬舍。八月庚申,河溢開封。十二月戊戌,河決汴梁,壞城。九年正月,高郵甓社等九湖及天長諸水暴漲。六月,揚州屬州縣五江潮漲四日,漂人畜甚衆。七月,海寧潮溢,漂溺甚衆。八月,漳、衞二水決隄渰田。九月,雷州颶風暴雨,淹遂溪、海康,壞田禾八百餘頃,溺死千六百餘人。是歲,湖廣、河南水。十年七月,盧溝水漲,壞橋及隄岸,溺死人畜。保定縣決河岸五十四處。十一月,吳橋、東光、興濟、交河、天津決隄傷稼。十二月,安州水決直亭等河口八十九處。十二年十月,臨晉涑河逆流,決姚暹渠堰,流入硝池,渰沒民田,將及鹽池。崇明潮暴至,漂廬舍五千八百餘家。十三年六月,北畿、河南、山東水溢,壞廬舍,沒田禾,臨清尤甚。滏、漳二水漂磁州民舍。十四年夏,南昌諸府江漲,壞民廬舍。七月,開封州縣十四河決隄岸。永平灤、漆二河溢,壞民田禾。福寧、延平、邵武、廣信、饒州、衢州、金華七府,俱溪水暴漲,壞城垣房舍,溺死人畜甚衆。遼東遼河、代子河水溢,浸沒城垣屯堡。十八年夏秋,仁和、海寧潮湧,堤淪入海者千五百餘丈。二十年五月,廣東諸府潮溢,漂廬舍,壞倉糧,溺死三百六十餘人。夏秋,湖廣沔陽江漲,河南北及鳳陽河溢。二十一年五月,峨眉溪水漲,溺死百三十人。八月,瓊州府潮溢,漂溺甚衆。二十二年七月,黃巖潮溢,溺死八百人。九月庚辰,河溢開封。 洪熙元年六月,驟雨,白河溢,衝決河西務、白浮、宋家等口堤岸。臨漳漳、滏二河決堤岸二十四。真定滹沱河大溢,沒三州五縣田。七月,容城白溝河漲,傷禾稼。渾河決盧溝橋東狼窩口,順天、河間、保定、灤州俱水。 宣德元年六七月,江水大漲,襄陽、穀城、均州、鄖縣,緣江民居漂沒者半。黃、汝二水溢,渰開封十州縣及南陽汝州、河南嵩縣。三年五月,邵陽、武岡、湘鄉暴風雨七晝夜,山水驟長,平地高六尺。永寧衞大水,壞城四百丈。六月,渾河水溢,決廬溝河堤百餘丈。七月,北畿七府俱水。五年七月,南陽山水泛漲,衝決堤岸,漂流人畜廬舍。六年六月,渾河溢,決徐家等口,順天、保定、真定、河間州縣二十九俱水。河決開封,沒八縣。七年六月,太原河、汾並溢,傷稼。八年六月,江西瀕江八府江漲,漂沒民田,溺死男婦無算。九年正月,沁鄉沁水漲,決馬曲灣,經獲嘉、新鄉,平地成河。五月,寧海縣潮決,徙地百七十餘頃。六月,渾河決東岸,自狼河口至小屯廠,順天、順德、河間俱水。七月,遼東大水。 正統元年閏六月,順天、真定、保定、濟南、開封、彰德六府俱大水。二年,鳳陽、淮安、揚州諸府,徐、和、滁諸州,河南開封,四五月河、淮泛漲,漂居民禾稼。九月,河決陽武、原武、滎澤。湖廣沿江六縣大水決江湜。三年,陽武河決,武陟沁決,廣平、順德漳決,通州白河溢。四年五月,京師大水,壞官舍民居三千三百九十區。順天、真定。保定三府州縣及開封、衞輝、彰德三府俱大水。七月,滹沱、沁、漳三水俱決,壞饒陽、獻縣、衞輝、彰德堤岸。八月,白溝、渾河二水溢,決保定安州堤。蘇、常、鎮三府及江寧五縣俱水,溺死男婦甚衆。九月,滹沱復決深州,渰百餘里。五年五月至七月,江西江溢,河南河溢。八月,潮決蕭山海塘。六年五月,泗州水溢丈餘,漂廬舍。七月,白河決武清、漷縣堤二十二處。八月,寧夏久雨,水泛,壞屯堡墩臺甚衆。八年六月,渾河決固安。八月,台州、松門、海門海潮泛溢,壞城郭、官亭、民舍、軍器。九年七月,揚子江沙洲潮水溢漲,高丈五六尺,溺男女千餘人。閏七月,北畿七府及應天、濟南、岳州、嘉興、湖州、台州俱大水。河南山水灌衞河,沒衞輝、開封、懷慶、彰德民舍,壞衞所城。十年三月,洪洞汾水堤決,移置普潤驛以遠其害。夏,福建大水,壞延平府衞城,沒三縣田禾民舍,人畜漂流無算。河南州縣多大水。七月,延安衞大水,壞護城河堤。九月,廣東衞所多大水。十月,河決山東金龍口陽穀堤。十一年六月,渾河溢固安。兩畿、浙江、河南俱連月大雨水。是歲,太原、兗州、武昌亦俱大水。十二年春,贛州、臨江大水。五月,吉安江漲渰田。十三年六月,大名河決,渰三百餘里,壞廬舍二萬區,死者千餘人。河南、濟南、青、兗、東昌亦俱河決。七月,寧夏大水。河決漢、唐二壩。河南八樹口決。漫曹、濮二州,抵東昌,壞沙灣等堤。十四年四月,吉安、南昌臨江俱水,壞壇廟廨舍。 景泰元年七月,應天大水,沒民廬。三年六月,河決沙灣白馬頭七十餘丈。八月,徐州、濟寧間,平地水高一丈,民居盡圮。南畿、河南、山東、陝西、吉安、袁州俱大水。四年春夏,河連決沙灣。五年六月,揚州潮決高郵、寶應堤岸。七月,蘇、松、淮、揚、廬、鳳六府大水。八月,東、兗、濟三府大水,河漲渰田。六年六月,開封、保定俱大水。閏六月,順天大水,灤河泛溢,壞城垣民舍,河間、永平水患尤甚。武昌諸府江溢傷稼。七年六月,河決開封,河南、彰德田廬渰沒。是歲,畿內、山東俱水。 天順元年夏,淮安、徐州、懷慶、衞輝俱大水,河決。三年六月,穀城、景陵,襄水湧泛傷稼。四年夏,湖北江漲,渰沒麥禾。北畿及開封、汝寧大水。七月,淮水決,沒軍民田廬。五年七月,河決開封土城,築磚城禦之。越三日,磚城亦潰,水深丈餘。周王後宮及官民乘筏以避,城中死者無算。襄城水決城門,溺死甚衆。崇明、嘉定、崑山、上海海潮衝決,溺死萬二千五百餘人。浙江亦大水。六年七月,淮安大水,潮溢,溺死鹽丁千三百餘人。七年七月,密雲山水驟漲,軍器、文卷、房屋俱沒。 成化三年六月,江夏水決江口堤岸,迄漢陽,長八百五十丈有奇。五年,湖廣大水。山西汾水傷稼。六年六月,北畿大水。七年閏九月,山東及浙江杭、嘉、湖、紹四府俱海溢,渰田宅人畜無算。九年六月,畿南五府及懷慶俱大水。八月,山東大水。十一年五月,湖廣水。十二年八月,浙江風潮大水。淮、鳳、揚、徐亦俱大水。十三年二月甲戌,安慶大雪。次日大雨,江水暴漲。閏二月,河南大水。九月,淮水溢,壞淮安州縣官舍民屋,渰沒人畜甚衆。十四年四月,襄陽江溢,壞城郭。五月,陝州大水,人多渰死。七月,北畿、山東水。九月,河決開封護城堤五十丈。十八年七月,昌平大水,決居庸關水門四十九,城垣、鋪樓、墩臺一百二。八月,衞、漳、滹沱並溢,自清平抵天津。 弘治二年五月,河決開封黃沙岡抵紅船灣,凡六處,入沁河。所經州縣多災,省城尤甚。七月,順、永、河、保四府州縣大水。八月,盧溝河堤壞。四年八月,蘇、松、浙江水。五年夏秋,南畿、浙江、山東水。七年七月,蘇、常、鎮三府潮溢,平地水五尺,沿江者一丈,民多溺死。九年六月,山陰、蕭山山崩水湧,溺死三百餘人。十四年五月,貴池水漲,蛟出,渰死二百六十餘人,旁邑十二皆大水。七月,廉州及靈山海漲,渰死百五十餘人。閏七月,瓊山颶風潮溢,平地水高七尺。八月,安、寧、池、太四府大水,蛟出,漂流房屋。十五年七月,南京江水泛溢,湖水入城五尺餘。十七年六月,廬山平地水丈餘,溺死星子、德安民,及漂沒廬舍甚衆。 正德元年六月,陝西徽州河溢,漂沒居民孳畜。二年六月,固原河漲,平地水高四尺,人畜溺死。三年九月,延綏、慶陽大水。五年九月,安、寧、太三府大水,溺死二萬三千餘人。十一月,蘇、松、常三府水。六年六月,汜水暴漲,溺死百七十六人,毀城垣百七十餘堵。十二年,順天、河間、保定、真定大水。鳳陽、淮安、蘇、松、常、鎮、嘉、湖諸府皆大水。荊、襄江水大漲。十五年五月,江西大水。十六年七月,遼陽湯跕堡大水決城。 嘉靖元年七月,南京暴風雨,江水湧溢,郊社、陵寢、宮闕、城垣吻脊欄楯皆壞。拔樹萬餘株,江船漂沒甚衆。廬、鳳、淮、揚四府同日大風雨雹,河水泛漲,溺死人畜無算。二年七月,揚、徐復大水。夏、秋間,山東州縣俱大水。八月,蘇、松、常、鎮四府大水,開封亦如之。五年六月,陝西五郎壩大水三丈餘,衝決官舍。徐、沛河溢,壞豐縣城。六年秋,湖廣水。十六年秋,兩畿、山東、河南、陝西、浙江各被水災,湖廣尤甚。二十六年七月丙辰,曹縣河決,城池漂沒,溺死者甚衆。二十七年正月,汧陽大水沒城。 隆慶元年夏,京師大水。六月,新河鮎魚口沉運船數百艘。是歲,襄陽、鄖陽水。二年七月,台州颶風,海潮大漲,挾天台山諸水入城,三日溺死三萬餘人。沒田十五萬畝,壞廬舍五萬區。三年閏六月,真定、保定、淮安、濟南、浙江、江南俱大水。七月壬午,河決沛縣,自考城、虞城、曹、單、豐、沛至徐州,壞田廬無算。九月,淮水溢,自清河至通濟閘及淮安城西,淤三十里,決二壩入海。莒、沂、郯城之水又溢出邳州,溺人民其衆。四年七月,沙、薛、汶、泗諸水驟溢,決仲家淺等漕堤。八月,陝西大水,河決邳州。五年四月,又決邳州,自曲頭集至王家口新堤多壞。是歲,山東、河南大水。 萬曆元年七月,荊州、承天大水。二年六月,福建永定大水,溺七百餘人。是歲,海鹽海大溢,死者數千人。八月庚午,淮安、揚州、徐州河溢傷稼。三年四月,淮、徐大水。五月,淮水大決。六月,杭、嘉、寧、紹四府海湧數丈,沒戰船、廬舍、人畜不計其數。八月,淮、揚、鳳、徐四府州大水,河決高郵、碭山及邵家口、曹家莊。九月,蘇、松、常、鎮四府俱水。四年正月,高郵清水堤決。九月,河決豐、沛、曹、單。十一月,淮、黃交溢。五年閏八月,徐州河淤,淮河南徙,決高郵、寶應諸湖堤。六年六月,清河水溢。七年五月,蘇、松、鳳陽、徐州大水。八月,又水。是歲,浙江大水。九年五月,從化、增城、龍門溪壑泛漲,田禾盡沒,渰死男婦無算。七月,福安洪水踰城,漂沒廬舍殆盡。八月,泰興、海門、如臯大水,塘圩坡埂盡決,溺死者甚衆。十年正月,淮、揚海漲,浸豐利等鹽場三十,渰死二千六百餘人。七月,蘇、松六州縣潮溢,壞田禾十萬頃,溺死者二萬人。十一年四月,承天江水暴漲,漂沒民廬人畜無算。金州河溢沒城。十四年夏,江南、浙江、江西、湖廣、廣東、福建、雲南、遼東大水。十五年五月,浙江大水。七月,開封及陝州、靈寶河決。是歲,杭、嘉、湖、應天、太平五府江湖泛溢,平地水深丈餘。七月終,颶風大作,環數百里,一望成湖。十六年八月,河決東光魏家口。十七年六月,浙江海沸,杭、嘉、寧、紹、台屬縣廨宇多圮,碎官民船及戰舸,壓溺者二百餘人。十九年六月,蘇、松大水,溺人數萬。七月,寧、紹、蘇、松、常五府濱海潮溢,傷稼渰人。九月,泗州大水,州治浸三尺。淮水高於城,祖陵被浸。十月,揚州湖淮漲溢,決邵伯堤五十餘丈,高郵南北閘俱衝。二十年夏秋,真、順、廣、大四府水。二十一年五月,邳州、高郵、寶應大水決湖堤。二十二年七月,鳳陽、廬州大水。二十三年四月,泗水浸祖陵。二十四年秋,杭、嘉、湖三府大水。二十九年八月,沔陽大水入城。三十年六月,京師大水。三十一年五月,成安、永年、肥鄉、安州、深澤,漳、滏、沙、燕河並溢,決堤橫流。祁州、靜海圮城垣、廬舍殆盡。六月,泰安大水,渰八百餘人。八月,泉州諸府海水暴漲,溺死萬餘人。三十二年六月,昌平大水,壞各陵橋道。七月,永平、真、保三府俱水,渰男婦無算。八月,河決蘇家莊,渰豐、沛,黃水逆流灌濟寧、魚臺、單縣。三十五年六月,黃州蛟起。武昌、承天、鄖陽、岳州、常德大水,漂沒廬舍。徽州、寧國、太平、嚴州四府山水大湧,漂人口甚衆。閏六月,京師大水,長安街水深五尺。三十七年九月,福建、江西大水。四十一年六月,通惠河決。七月,京師大水。南畿、江西、河南俱大水。八月,山東、廣西、湖廣俱大水。九月,遼東大水。四十二年,浙江、江西、兩廣俱水。四十四年七月,江西、廣東水。四十六年八月,潮州六縣海颶大作,溺萬二千五百餘人,壞民居三萬間。 天啟三年,睢寧河決。六年秋,河決匙頭灣,倒入駱馬湖,自新安鎮抵邳、宿,民居盡沒。是歲,順天、永平二府大水,邊垣多圮。 崇禎元年七月壬午,杭、嘉、紹三府海嘯,壞民居數萬間,溺數萬人,海寧、蕭山尤甚。三年,山東大水。四年六月,又大水。五年六月壬申,河決孟津口,橫浸數百里。七年五月,卭、眉諸州縣大水,壞城垣、田舍、人畜無算。十年八月,叙州大水,民登州堂及高阜者得免,餘盡沒。十三年五月,浙江大水。十四年七月,福州風潮泛溢,漂溺甚衆。十五年六月,汴水決。九月壬午,河決開封朱家寨。癸未,城圮,溺死士民數十萬。 水變 洪武五年,河南黃河竭,行人可涉。天順二年十二月癸未,武強苦井變為甘。弘治十四年八月丙辰,融縣河水紅濁如黃河。十月丙辰,馬湖底渦江水白可鑑,翌日濁如泔漿,凝兩岸沙石上者如土粉,十七日乃澄。丁巳,叙州東南二河白如雪、濃如漿者三日。十五年九月丙戌,濮州井溢,沙土隨水而出。正德十年七月,文安水忽僵立,是日大寒,結為冰柱,高圍俱五丈,中空旁穴。數日而賊至,民避穴中,生全者甚衆。隆慶六年五月,南畿龍目井化為酒。萬曆二十二年四月,南京正陽門水赤三日。二十五年八月甲申,蒲州池塘無風湧波,溢三四尺。臨淄濠水忽漲,南北相向而鬬。又夏莊大灣潮忽起,聚散不恒,聚則丈餘,開則見底。樂安小清河逆流。臨清磚板二閘,無風大浪。三十年閏二月戊午,河州蓮花寨黃河涸。四十六年四月,宣武、正陽門外水赤三里,如血,一月乃止。四十七年四月,宣武門響閘至東御河,水復赤。崇禎十年,寧遠衞井鳴沸,三日乃止。河南汝水變色,深黑而味惡,飲者多病。十三年,華陰渭水赤。十四年,山西潞水北流七晝夜,勢如潮湧。十五年,達州井鳴,濠水變血。十六年,松江自五月至七月不雨,河水盡涸,而泖水忽增數尺。 黑眚黑祥 洪武十年正月丁酉,金華、處州雨水如墨汁。十四年正月,黑氣亘天。十一月壬午,黑氣亘天者再。二十一年二月乙卯,黑氣亘天。宣德元年二月戊子,北方黑氣東西亘天。八月辛巳,樂安城中有黑氣如死灰。正統元年九月辛亥,未刻,黑氣亘天,自西南屬東北。二年八月甲申,北方黑氣東西亘天。十四年十一月己丑,晡時,西方有黑氣從地而生。景泰元年二月壬寅,黑氣南北亘天。十月辛未,西南黑氣如烟火,南北亘天。二年四月庚辰,有黑氣如烟,摩地而上。天順五年七月己亥朔,東方有黑氣,須臾蔽天。成化七年四月丙辰,雨黑沙如漆。八年三月庚子,黑氣起西北,臨清、德州晝晦。十二年七月庚戌,京師黑眚見。民間男女露宿,有物金睛修尾,狀如犬貍,負黑氣入牖,直抵密室,至則人昏迷。徧城驚擾,操刃張燈,鳴金鼓逐之,不可得。帝常朝,奉天門侍衞見之而譁。帝欲起,懷恩持帝衣,頃之乃定。弘治五年二月己巳,北方黑氣東西亘天。六年八月壬申,南京有黑氣,東西百餘丈。十四年四月辛未,應州黑風大作。十六年二月庚子,宜良黑氣迷空,咫尺莫辨人形。正德七年六月壬戌,黑眚見順德、河間及涿,大者如犬,小者如貓,夜出傷人,有至死者。尋見於京師,形赤黑,風行有聲,居民夜持刁斗相警達旦,逾月乃息。後又見於封丘。十二年閏十二月丁丑夜,瑞州有紅氣變白,形如曲尺,中外二黑氣,相鬬者久之。八年十月癸巳,杭州雨黑水。三十七年三月,衡州黑眚見。隆慶二年四月,天雨黑豆。六年四月,杭州黑霧,有物蜿蜒如車輪,目光如電,冰雹隨之。萬曆二十四年十二月辛卯,同安生黑毛。二十五年二月癸亥,湖州黑雨雜以黃沙。崇禎十年,山東雨黑水,新鄉亦如之。十一年,京師有黑眚,狀如貍,入民家為祟,半歲乃止。十三年正月丁卯,黑氣彌空者三日。 五行二 火 木 洪範曰「火曰炎上」,火不炎上,則失其性矣。前史多以恒燠、草異、羽蟲之孽、羊禍、火災、火異、赤眚赤祥皆屬之火,今從之。 恒燠 洪熙元年正月癸未,以京師一冬不雪,詔諭修省。正統九年冬,畿內外無雪。十二年冬,陝西無雪。景泰六年冬,無雪。天順元年冬,宮中祈雪。是年,直隸、山西、河南、山東皆無雪。二年冬,命百官祈雪。六年冬,直隸、山東、河南皆無雪。成化元年冬,無雪。五年冬,燠如夏。六年二月壬申,以自冬徂春,雨雪不降,敕諭羣臣親詣山川壇請禱。十年二月,南京、山東奏,冬春恒燠,無冰雪。十一年冬,以無雪祈禱。十五年冬,直隸、山東、河南、山西無雪。十九年冬,京師、直隸無雪。弘治九年冬,無雪。十五年冬,無雪。十八年冬,溫如春,無雪。正德元年冬,無雪。永嘉自冬至春,麥穗桃李實。三年冬,無雪。六年至九年,連歲無雪。十一年冬,無雪。嘉靖十四年,冬深無雪,遣官徧祭諸神。十九年冬,無雪。二十年十二月癸卯,禱雪於神祇壇。二十四年十二月甲午,命諸臣分告宮廟祈雪。三十二年冬,無雪。三十三年十二月壬申,以災異屢見,即禱雪日為始,百官青衣辦事。三十六年冬,無雪。三十九年冬,無雪。明年,又無雪。帝將躬禱,會大風,命亟禱雪兼禳風變。四十一年至四十五年冬,祈雪無虛歲。隆慶元年冬,無雪。四年冬,無雪。萬曆四年十二月己丑,命禮部祈雪。十六年、十七年、二十九年、三十七年、四十七年,亦如之。崇禎五年十二月癸酉,命順天府祈雪。六年、七年冬,無雪。 草異 永樂十六年正月乙丑,同州、澄城、郃陽、朝邑雨穀及蕎麥。正統八年十一月,殿上生荊棘,高二尺。十四年,廣州獄竹牀,踰年忽青生葉。成化六年二月戊寅,湖廣應山雨粟。弘治八年二月,枯竹開花,實如麥米,苦蕒開蓮花。六月甲子,黟縣雨豆,味不可食。九年,黃州民家瓜大如斗,瓤皆赤血。萬曆四十三年四月戊寅,石首雨豆,大小不一,色雜紅黑。崇禎四年、五年,河南草生人馬形,如被甲持矛馳驅戰鬬者然。十三年,徐州田中白豆,多作人面,眉目宛然。 羽蟲之孽 萬曆二十五年二月壬午,岳州民家有鴨,含絮裹火,飛上屋,入竹椽茅茨中。火四起,延燒數百家。四十三年四月壬午,隻鶴啣火,飛集掖縣海神廟殿。明日,廟火。崇禎六年,汝寧有鳥,鳩身猴足。鳳陽惡鳥數萬,兔頭、雞身、鼠足,供饌甚肥,犯其骨立死。 羊禍 萬曆三十八年四,崞縣民家羊產羔,一首、二眼、四耳、八足。三十九年四月,降夷部產羊羔,人面羊身。 火災 洪武元年七月丁酉,京師火,延燒永濟倉。三年二月己巳,大河衞火,燔及廣積庫。七月乙未,寶源局火。甲子,鳳臺門軍營火,延燒武德衞軍器局。四年十一月癸亥,京師大軍倉災。五年二月癸未,臨濠府火。壬辰至甲午,京師火,燬龍驤等六衞軍民廬舍。七月丁卯,永清衞軍器庫火。十二月丙戌,京師定遠等衞火,焚及軍器局兵仗。十七年十二月己未,潮州火,官廨民居及倉廩、兵仗、圖籍焚蕩無遺。二十一年二月戊辰,歷代帝王廟火,上元縣治亦災。甲戌,天界、能仁二寺災。二十九年二月辛丑,通州火,燔屋千九百餘。三十年四月甲午,廣南衞火,延燒城樓及衞治倉庫。 建文二年八月癸巳,承天門災。 永樂四年十二月辛亥,甌寧王邸第火,王薨。十三年正月壬子,北京午門災。十九年四月庚子,奉天、謹身、華蓋三殿災。二十年閏十二月戊寅,乾清宮災。 宣德三年三月己亥,東嶽泰山廟火。六年八月,武昌火,延燒楚王宮,譜系敕符俱燼。甲辰,天津右衞北城外火,飛燄入城,燒倉厫。九年二月庚午,京城東南樓火。 正統二年二月,西鎮吳山廟火。三年八月辛酉,順天貢院火,席舍多焚,改期再試。十二月乙亥,韓府承運殿災。四年三月戊午,代府寢殿火。七年正月,廣昌木厰火,焚松木八千八百餘株。戊午,南京內府火,燔廊房六十餘間,圖籍、器用、守衞衣甲皆空。三月辛未,趙城媧皇寢廟火。十年正月庚寅,忠義前後二衞災。是時太倉屢火,遣官禱祭火龍及太歲以禳之。五月甲申,忠義後衞倉復火。癸巳,通州右衞倉火。十一月丁酉,御花房火。十一年秋,武昌火,死者數百人。十二月乙未,周府災。十二年六月,南京山川壇災。十三年二月癸酉,忠義前衞倉火。十四年六月丙辰夜,南京謹身、奉天、華蓋三殿災。 景泰二年六月丙子,青州廢齊府火。三年八月戊寅,秦府火。五年春,南京火,延燒數數千家。七年九月壬申,寧府火,延燒八百餘家。 天順元年七月丙寅夜,承天門災。二年五月戊子,器皿厰火。三年九月庚寅。肅州城中火,延燒五千四百餘十家,死者六十餘人。四年八月己巳,光祿寺大烹內門火。是歲,楚府頻火,宮殿家廟悉燬。五年三月丁卯,南京朝天宮災。六年六月癸未,楚府火。七年正月丁西,南京西安門木厰火,延燒皇牆。二月戊辰,會試天下舉人,火作於貢院,御史焦顯扃其門,燒殺舉子九十餘人。 成化二年九月癸未,南京御用監火。六年十一月己亥,江浦火,延燒二百六十餘家。九年七月庚戌,東直門災。十一年四月壬辰夜,乾清宮門災。十三年十一月壬辰,太倉米麥,歲久蒸浥,自焚百餘石。十八年八月丙午,合州火,延燒千五百餘家。乙卯,楚府火凡三發。十一月戊午,南京國子監火。十二月乙卯,器皿厰火。壬辰,寧河王府火。先有妖夜見,或為神,或為王侯,時舉火作欲焚狀,是夜燔府第無遺,冠服器用皆燼。二十年正月戊戌,欽天監火。二十二年六月,臨海縣災,延燒千七百餘家。 弘治元年三月庚寅,南京內花園火。十一月丁丑夜,南京甲字庫災。二年四月乙未,南京神樂觀火。四年二月戊午,禮部官舍火。六年四月甲寅,刑部官舍火。辛酉夜,南京舊內災。八年三月戊子,鎮東等堡躍火星如斗,燬公館倉厫,人馬多斃。十一年,自春徂夏,貴州大火,燬官民房舍千八百餘所,死傷者六千餘人。十月甲戌夜,清寧宮災。十二年六月甲辰夜,闕里聖廟災。十二月,建陽縣書坊火,古今書板皆燼。十三年二月乙酉,禮部官舍火。七月甲寅,南城縣空中有火,乍分乍合,流光下墜十餘丈,隱隱有聲,燬軍民廬舍。庚申,永寧衞雁尾山至居庸關之石縱山,東西四十餘里,南北七十餘里,延燒七晝夜。閏七月辛巳,福州城樓燬。八月己未,瀋府火。十一月庚辰,寧河府火。十六年三月庚午,遼東鐵嶺衞墜火如斗。丙子,火起,燒房屋二千五百餘間,死者百餘人。四月戊午,寬河衞倉災,燬米豆四萬餘石。九月戊寅,廣寧衞城火,燔三百餘家。十七年四月丁巳,淮安火焚五百餘家。五月癸巳,正陽門內西廊火,燔武功坊。 正德元年二月庚寅,鄖陽火,燬譙樓官舍,延百餘家。是歲,寧夏左屯衞紅氣亘天,既而火作,城樓臺堡俱燼。六月庚寅,大同平虜城災,燔藁百萬餘。十一月己亥,臨海縣治火,延燒數千家。七年三月己未,嶧縣有火如斗,自空而隕,大風隨之,燬官民房千餘間。火逸城外,延及丘木。庚申,成山衞秦皇廟火,屋宇悉燬,像設如故。是月,文登大桑樹火,樹燔而枝葉無損。五月癸酉至閏五月丙子,遼東懿路城火三作,焚官民廬舍之半。九月壬午,玉山火,燔學舍及民居三百餘家。八年六月辛酉,豐城縣西南連隕火星,如盆如斗。既而火作,至七月初始熄,燔二萬餘家。七月戊子,火隕龍泉縣,焚四千餘家。十月壬寅,饒州及永豐、浮梁火,各燔五百餘家。浮梁學舍災。庚申,臨江火,燔官舍,延八百餘家。九年正月庚辰,乾清宮火。十一年八月丁丑,黔陽火,燬城樓官廨,延七百餘家。十二年正月甲辰,清寧宮小房火。四月,裕陵神宮監火。八月丁卯,南昌火,燔三百家。九月壬午,建安火,燔二百五十餘家。十三年二月己卯,夷陵火,燔七百餘家。八月庚辰,獻陵明樓災。丁酉,延平火,燔五百餘家。十四年四月乙巳,淮安新城火。七月丙辰,泰寧火,燔五千餘家。十五年五月辛卯,靜樂火,燔八百餘家。 嘉靖元年正月己未,清寧宮後三小宮災,楊廷和言廢禮之應,不報。二月己丑,南京針線厰火。己亥,通州城樓火。二年五月丙子,榮府火。九月戊辰,秦府宮殿火。四年三月壬午夜,仁壽宮災,玉德、安喜、景福諸殿俱燼。五年三月乙酉,趙府家廟火。六年三月丁亥,西庫火。八年十月癸未,大內所房災。十年正月辛亥,大內東偏火。四月庚辰,兵、工二部公廨災,燬文籍。十三年六月甲子,南京太廟火,燬前後殿、東西廡、神廚庫。十五年四月癸卯,山西平虜衞火,盡燬神機官庫軍器。十八年二月乙丑,趙州及臨洺鎮行宮俱火。丁卯,駕幸磁州,行宮四更火,陸炳負帝出,後宮及內侍有殞於火者。六月丁酉,皇城北鼓樓災。二十年四月辛酉夜,宗廟災,燬成、仁二廟主。二十五年五月壬申,盔甲厰火。二十六年十一月壬午,宮中火,釋楊爵於獄。三十一年八月乙丑,南京試院火。三十五年九月戊辰,杭州大火,延燒數千家。三十六年四月丙申,奉天、華蓋、謹身三殿,文武二樓,午門、奉天門俱災。三十七年正月,光祿寺災。三十八年正月癸未,前軍都督府火。四十年十一月辛亥夜,萬壽宮災。四十四年三月己亥夜,大明門內西千步廊火。 隆慶二年正月,浙江省城外災,燬室廬舟艦以千計。三月乙亥,乾清、坤寧兩宮,一時俱燼。五年二月壬子,南京廣、惠二倉火。 萬曆元年十一月己亥,慈寧宮後舍火。三年四月甲戌,工部後厰火。五年十月丙申,禁中火。十一月癸未,宗人府災。十一年十二月庚午夜,慈寧宮災。十二年二月己酉,無逸殿災。十二月癸卯朔,又災。十五年五月甲子,司設監火。十八年三月辛酉,遼東寨山兒堡火,燬城堡器械,傷九十餘人。十九年十二月甲辰,萬法寶殿災。二十一年六月望,太倉公署後樓有礟聲,火藥器械俱燼。二十二年五月壬寅,天火燔鐵嶺衞千餘家。二十四年二月甲寅,潞府門火。三月乙亥,火發坤寧宮,延及乾清宮,俱燼。二十五年二月壬午,杭州火,燒官民房千三百餘間。丙戌,馬湖屏山災,延燔八百餘家,斃二十四人。三月癸卯,泗州大火,燒民房四千餘。盱眙火,燔民房百六十餘間。撥漕糧二萬石以振。六月戊寅,三殿災,火起歸極門,延皇極等殿,文昭、武成二閣,周遭廊房,一時俱燼。十二月甲寅,吏部文選司署火。二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內府火,延燒尚寶司印綬監、工部廊,至銀作局山牆而止。二十八年三月,南陽火,延燒唐府。二十九年正月己巳,鐵嶺衞火,車輛火藥俱燼。八月己卯,大光明東配殿災。三十年二月乙酉,魏國公賜第火。十月丙申,孝陵災。十二月庚子,南海普陀山寺災。三十一年九月戊寅,通州漕艘火。三十三年二月乙丑,御馬監火。五月辛巳,洗白厰火。九月甲午,昭和殿火。丙申,官軍於盔甲厰支火藥,藥年久凝如石,用斧劈之,火突發,聲若震霆,刀鎗火箭迸射百步外,軍民死者無數。十一月丁卯,刑部提牢廳火。三十五年二月乙卯,易州神器庫火。四月丁酉,通州西倉火。十月己卯,南京行人司署燬。三十七年正月庚子,慶府火,燔寢宮及帑藏。三月丙戌,武昌火,越二日又火,共燔二百六十餘家。六月,慶府災。十月戊午,朝日壇火。三十八年四月丁丑夜,正陽門箭樓火。三十九年四月戊子,怡神殿災。四十一年五月壬戌,蜀府災,門殿為燼。四十三年四月壬午,黃花鎮柳溝火,延燒數十里。甲午,蜀府殿庭災。遼東長寧堡自二月至五月,火凡五發,燬房屋人畜無算。閏八月辛亥,通州糧艘火。九月丁丑,湖口稅廨燬。四十四年十一月己巳,隆德殿災。丁亥,南城延喜宮災。四十五年正月壬午,東朝房火,延燬公生門。十一月丙戌,宣禧宮災。四十六年閏四月丁丑夜,開原殷家莊堡臺杆八同時燼。甲申,煖閣厰膳房火。九月壬子,茂陵火。四十七年四月癸酉,盔甲厰火。 泰昌元年十月丁卯,噦鸞宮災。 天啟元年閏二月丙戌,昭和殿災。三月甲辰,杭州火,延燒六千餘家。七月戊子,復災,城內外延燬萬餘家。年五月丙申,旗纛廟正殿災,火藥盡焚,匠役多死者。三年七月辛卯,南京大內左傍宮災。六年五月戊申,王恭厰災,地中霹靂聲不絕,火藥自焚,煙塵障空,白晝晦冥,凡四五里。五月癸亥,朝天宮災。七月庚寅,登州城樓火。七年十月庚子,寧遠前屯火,傷男婦二百餘人。 崇禎元年四月乙卯,左軍都督府災。五月乙亥,鷹坊司火。丁亥,丁字庫火。七月己卯,公安縣火,燬文廟,延五千餘家。二年十一月庚子,火藥局災。三年三月戊戌,又災。八月癸酉,頭道關災,火器轟擊無餘。六年正癸丑,濟南舜廟災。七年九月庚申,盔甲厰災。十一年四月戊戌,新火藥局災,傷人甚衆。六月癸巳,安民厰災,震燬城垣廨舍,居民死傷無算。八月丁酉,火藥局又災。 火異 成化二十一年正月甲申朔,有火光自中天而少西,墜於下,化為白氣,復曲折上騰,聲如雷。 弘治三年三月庚午,儀隴空中有紅白火燄,長三丈餘,自縣治東北流,至正東六十餘里而墜,聲震如雷。八年三月辛卯,廣寧右衞臺杆火,高五寸,杆如故。十年四月辛丑,阜平有火光,長八九尺,大如轆軸,有聲,自東南至西南而墜。 正德元年三月戊申夜,太原有火如斗大,墜寧化王殿前。廣寧墩臺火發旗杆,凡六。七月壬戌夜,火光墜即墨民家,化為綠石,員高尺餘。七年三月丁卯夜,大風雷電,餘干仙居寨有光如箭,墜旗竿上,俄如燭龍,光照四野。士卒撼其旗,飛上竿首,既而其火四散,鎗首皆有光如星。十二年五月己亥夜,火隕都察院獄,旋轉久之始滅。十五年六月癸未夜,台州火隕三,大如盤,觸草木皆焦。 嘉靖五年七月甲申,有火毬三,大五六尺,從北墜於東,其光燭天。二十年七月丙戌,火毬如斗,隕左軍都府中門東,良久乃滅。 隆慶二年三月戊午,延綏保寧堡城角旗杆出火,灼灼有聲。 萬曆十四年,保定府民間牆壁內出火,三日夜乃熄。十五年二月,綏靖邊城各堡,脊獸旗杆俱出火。軍士以杖撲之,杖亦生火,三更乃熄。二十年三月,陝西空中有火,大如盆,後生三尾,隕於西北。二十一年二月庚辰夜分,大毛山樓上各獸吻俱有火,如雞卵,赤色。即時雨雪,火上嗟嗟有聲。二十三年九月癸巳夜,永寧有火光,形如屋大,隕於西北。永昌、鎮番、寧遠所見同。二十四年二月戊申夜,鄠縣雷雨,徧地火光,十有餘里。二十五年二月癸亥,平涼瓦獸口出火,水灌不滅。八月甲申,肅、涼二州火光在天,形如車輪,尾分三股,約長三丈。 天啟六年五月壬寅朔,厚載門火神廟紅毬滾出。前門城樓角有數千螢火,并合如車輪。 崇禎元年,西安有火如碾如斗者數十,色青,燄高尺許,嘗入民居,留數日乃去。用羊豕禳之,不為害,自五月至七月而止。十三年六月壬申,鎮安火光如斛,自西墜地,土木皆焦。 赤眚赤祥 成化十三年二月甲午,浙江山陰湧泉如血。 正德元年正月乙酉夜,崇明空中有紅光,曳尾如虹,起東北至西南沒,聲如雷。辛丑,鳳陽紅光發,與日同色,聲如雷。二年八月己亥,赤光見寧夏,長五丈。八年七月甲申,龍泉有赤彈二,自空隕於縣治,形如鵝卵,躍入民居,相鬬久之。 嘉靖三十三年四月戊子,慈谿民家湧血高尺餘。三十七年五月戊辰,東陽民張思齊家地裂五六處,出血如線,高尺許。血凝,犬就食之,掘地無所見。三十九年二月己未,竹溪民家出血。 隆慶六年閏二月癸酉,遼東赤風揚塵蔽天。 萬曆六年七月丁丑,松門衞金鐺家湧血三尺,有聲。十三年四月乙丑,虹民王祿投宿姚壘家,見血出於地,驚走至市,市亦流血。鄉人擊器物譟之,乃止。十九年六月庚戌,慈谿茅家浦湧血八處,大如盆,高尺許。血濺船,船即出血,濺人足,足亦出血,數刻乃絕。二十六年九月甲辰,蕭山賈九經家出血,高尺許。 天啟元年六月庚寅,肇慶民王體積中庭噴血,如跑突泉。 崇禎七年二月戊午,海豐雨血。八年八月戊寅,宣城池中出血。 洪範曰「木曰曲直」。木不曲直,則失其性矣。前史多以恒雨、狂人、服妖、雞禍、鼠孽、木冰、木妖、青眚青祥皆屬之木,今從之。 恒雨 洪武十三年七月,海康大雨,壞縣治。二十三年十一月,山東二十九州縣久雨,傷麥禾。 建文元年三月乙卯夜,燕王營於蘇家橋。大雨,平地水三尺,及王臥榻。 永樂元年三月,京師霪雨,壞城西南隅五十餘丈。七月,建寧衞霪雨壞城。二年七月,新安衞霪雨壞城。八月,霪雨壞北京城五千餘丈。六年七月,思明霪雨壞城。七年九月,浙江衞所五,颶風驟雨,壞城漂流房舍。八年七月,金鄉衞颶風驟雨,壞城垣公廨。十二年九月,密雲後衞霪雨壞城。二十年正月,信豐雨水壞城,瞿城衞如之。二十一年二月,六安衞霪雨壞城。是歲,建昌守禦所,淮安、懷來等衞,皆霪雨壞城。二十二年二月,壽州衞雨水壞城。三月,贛州、振武二衞雨水壞城。四月,霪雨壞密雲及薊州城。是歲,南、北畿、山東州縣,霪雨傷麥禾甚衆。 洪熙元年夏,蘇、松、嘉、湖積雨傷稼。閏七月,京師大雨,壞正陽、齊化、順成等門城垣。九月,久雨壞密雲中衞城。 宣德元年五月,永嘉、樂清颶風急雨,壞公私廨宇及壇廟。 正統元年七月,順天、山東、河南、廣東霪雨傷稼。四年夏,居庸關及定州衞霪雨壞城。五年二月,南京大風雨,壞北上門脊,覆官民舟。七年,濟南、青、萊、淮、鳳、徐州,五月至六月霪雨傷稼。九年閏七月,野狐嶺等處霪雨壞城及濠塹墩臺。十一年春,江西七府十六縣霪雨,田禾渰沒。十二年六月,瑞金霪雨,市水丈餘,漂倉庫,溺死二百餘人。十三年四月,雨水壞順天古北口邊倉。五月至六月,鳳陽、徽州久雨傷稼。九月,寧都大雨壞城郭廬舍,溺死甚衆。 景泰三年,永平、兗州久雨傷禾。大嵩等二十衞所久雨壞城。四年,南畿、河南、山東府十州一,自五月至於八月霪雨傷稼。五年,杭、嘉、湖大雨傷苗,六旬不止。七月,京師久雨,九門城垣多壞。六年,北畿府五、河南府二久雨傷稼,雲南大理諸府如之。七年,兩畿、江西、河南、浙江、山東、山西、湖廣共府三十;恒雨渰田。 天順元年,濟、兗、青三府大雨閱月,禾盡沒。四年,安慶、南陽雨,自五月至七月,渰禾苗。七年五月,淮、鳳、揚、徐大雨,腐二麥。武昌、漢陽、荊州廬舍漂沒,民皆依山露宿。 成化元年六月,畿東大雨,水壞山海關、永平、薊州、遵化城堡。八月,通州大雨,壞城及運倉。二年,定州積雨,壞城垣及墩臺垛口百七十三。八年七月,南京大風雨,壞天、地壇、孝陵廟宇。鳳陽大雨,壞皇陵牆垣。九年三月,南京大風雨,拔太廟、社稷壇樹。十三年七月,京城大雨。十四年八月,鳳陽大雨,沒城內民居以千計。十七年七月乙酉,南京大風雨,社稷壇及太廟殿宇皆摧。十八年,河南、懷慶諸府,夏秋霪雨三月,塌城垣千一百八十餘丈,漂公署、壇廟、民居三十一萬四千間有奇,渰死一萬一千八百餘人。 弘治二年七月,京師霪雨,求直言。三年七月,南京驟雨,壞午門西城垣。七年七月庚寅,南京大風雨,壞殿宇、城樓獸吻,拔太廟、天、地、社稷壇及孝陵樹。自五月至八月,義州等衞連雨害稼。八年五月,南京陰雨踰月,壞朝陽門北城堵。九月,潮州諸府颶風暴雨,壞城垣廬舍。十年七月,安陸霪雨,壞城郭廬舍殆盡。十一年七月,長安嶺暴風雨,壞城及廬舍。十四年六月,義、錦、廣寧霪雨,壞城垣、墩堡、倉庫、橋梁,民多壓死者。十五年六七月,南京大風雨,孝陵神宮監及懿文陵樹木、橋梁、牆垣多摧拔者。十六年五月,榆林大風雨,毀子城垣,移垣洞於其南五十步。十八年三月,雙山堡大雷雨壞城。六月至八月,京畿連雨。 正德元年七月,鳳陽諸府大雨,平地水深丈五尺,沒居民五百餘家。二年七月,武平大風雨,毀城樓。長泰、南靖大風雨三日夜,平地水深二丈,漂民居八百餘家。十二年,蘇、松、常、鎮、嘉、湖大雨,殺麥禾。十三年,應天、蘇、松、常、鎮、揚大雨彌月,漂室廬人畜無算。十六年,京師久雨傷稼。 嘉靖四年六月,登州大雨壞城。十六年,京師雨,自夏及秋不絕,房屋傾倒,軍民多壓死。二十五年八月,京師大雨,壞九門城垣。三十三年六月,京師大雨,平地水數尺。四十五年九月,鄖陽大霪雨,平地水丈餘。壞城垣廬舍,人民溺死無算。 隆慶元年六月,京師霪雨,遼東自五月至七月雨不止,壞垣牆禾黍。 萬曆元年七月,霪雨。十一年四月,承天大雨水。十二年正月,喜峰口大風雨,壞各墩臺。十五年五月至七月,蘇、松諸府霪雨,禾麥俱傷。六月,京師大雨。二十四年,杭、嘉、湖霪雨傷苗。二十八年七月,興化、莆田、連江、福安大雨數日夜,城垣、橋梁、隄岸俱圮。二十九年春夏,蘇、松、嘉、湖霪雨傷麥。三十二年七月,京師霪雨,城崩。三十三年五月丙申,鳳陽大風雨,損皇陵正殿御座。三十九年春,河南大雨。夏,京師、廣東大雨。廣西積雨五閱月。四十二年,浙江霪雨為災。 天啟六年閏六月,大雨連旬,壞天壽山神路,都城橋梁。是歲,遼東霪雨,壞山海關內外城垣,軍民傷者甚衆。七年,山東州縣二十有八積雨傷禾。 崇禎五年六月,大雨。八月,又雨,衝損慶陵。九月,順天二十七縣霪雨害稼。十一年夏,雨浹旬,圮南山邊垣。十二年十二月,浙江霪雨,阡陌成巨浸。十三年四月至七月,寧、池諸郡霪雨,田半為壑。十五年十月,黃、蘄、德安諸郡縣霪雨。十六年二月戊辰,親祀社稷,大風雨,僅成禮而還。 狂人 景泰三年五月癸巳朔,以明日立太子,具香亭於奉天門。有一人自外竟入,執紅棍擊香亭曰:「先打東方甲乙木。」嘉靖十八年,駕將南幸。有軍人孫堂從御路中橋至奉天門下,登金臺,坐久,守門官役無知者。升堂大呼,覺而捕之,乃病狂者。 服妖 正德元年,婦女多用珠結蓋頭,謂之瓔路。十三年正月,車駕還京,令朝臣用曳撒大帽鸞帶。給事中朱鳴陽言,曳撒大帽,行役所用,非見君服。皆近服妖也。十五年十二月,帝平宸濠還京,俘從逆者及懸諸逆首於竿,皆標以白幟,數里皆白。時帝已不豫,見者識其不祥。崇禎時,朝臣好以紗縠、竹籜為帶,取其便易。論者謂金銀重而貴,紗籜賤而輕,殆賤將乘貴也。時北方小民製幘,低側其簷,自掩眉目,名曰「不認親」。其後寇亂民散,途遇親戚,有飲泣不敢言,或掉臂去之者。 雞禍 弘治十四年,華容民劉福家,雞雛三足。十七年六月,崇明民顧孟文家,雞生雛,猴頭而人形,身長四寸,有尾,活動無聲。嘉靖四年,長垣民王憲家,雞抱卵,內成人形,耳目口鼻四肢皆具。萬曆二十二年六月,靖邊營軍家雌雞化為雄。崇禎九年,淮安民家牝雞啼躍,化為雄。十年,宣武門外民家白雞,喙距純赤,重四十斤。或曰此鷔也,所見之處國亡。十四年,太倉衞指揮姜周輔家,雞伏子,兩頭四翼八足。 鼠妖 萬曆四十四年七月,常、鎮、淮、揚諸郡,土鼠千萬成羣,夜啣尾渡江,絡繹不絕,幾一月方止。四十五年五月,南京有鼠萬餘,啣尾渡江,食禾稼。崇禎七年,寧夏鼠十餘萬,啣尾食苗。十二年,黃州鼠食禾,渡江五六日不絕。時內殿奏章房多鼠盜食,與人相觸而不畏,亦鼠妖也。至甲申元旦後,鼠始屏跡。又秦州關山中鼠化鵪鶉者以數千計。十五年二月,羣鼠渡江,晝夜不絕。十月,榆林、定邊諸堡鼠生蝦蟆腹中,一生數十,食苗如割。 木冰 洪武四年正月戊申,木冰。六年十二月乙丑,雨木冰。十一年正月丁亥,雨木冰。二十二年正月甲戌,雨木冰。正統三年十月丁丑曉,木介。天順七年十月甲辰,雨木冰。八年正月乙丑,雨木冰。成化十六年正月辛卯曉,雨木冰。二十三年十二月戊辰曉,木介。隆慶三年十一月癸巳,木冰。萬曆十四年冬,蘇、松木冰。崇禎元年十一月,陝西木冰,樹枝盡折。其後大河以北,歲有此異。 木妖 弘治八年,長沙楓生李實,黃蓮生黃瓜。九年三月,長寧楠生蓮花,李生豆莢。嘉靖三十七年十月戊辰,泗水沙中湧出大杉木,圍丈五尺,長六丈餘。隆慶五年四月,杭州栗生桃。萬曆十八年五月丁卯,祖陵大松樹孔中吐火,竟日方滅。二十三年十二月癸亥,皇陵樹顛火出,延燒草木。天啟六年四月癸巳,白露著樹如垂綿,日中不散。十月辛酉,南京西華門內有烟無火。禮臣往視,乃舊宮材木,瘞土中久,烟自生,土石皆焦。以水沃之,三日始滅。崇禎六年五月癸巳,霍山縣有木甑飛墮,不知所自來。七年二月丁巳,太康門牡自開者三,知縣集邑紳議其事,梁墮而死。 青眚青祥 宣德元年八月辛巳,東南天有青氣,狀如人叉手揖拜。 五行三 金 土 洪範曰「金曰從革」。金不從革,則失其性矣。前史多以恒暘、詩妖、毛蟲之孽、犬禍、金石之妖、白眚白祥皆屬之金,今從之。 恒暘 洪武三年,夏旱。六月戊午朔,步禱郊壇。四年,陝西、河南、山西及直隸常州、臨濠、北平、河間、永平旱。五年夏,山東旱。七年夏,北平旱。二十三年,山東旱。二十六年,大旱,詔求直言。 永樂十三年,鳳陽、蘇州、浙江、湖廣旱。十六年,陝西旱。 宣德元年夏,江西旱。湖廣夏秋旱。二年,南畿、湖廣、山東、山西、陝西、河南旱。七年,河南及大名夏秋旱。八年,南、北畿、河南、山東、山西自春徂夏不雨。九年,南畿、湖廣、江西、浙江及真定、濟南、東昌、兗州、平陽、重慶等府旱。十年,畿輔旱。 正統二年,河南春旱。順德、兌州春夏旱。平涼等六府秋旱。三年,南畿、浙江、湖廣、江西九府旱。四年,直隸、陝西、河南及太原、平陽春夏旱。五年,江西夏秋旱。南畿、湖廣、四川府五,州衞各一,自六月不雨至於八月。六年,陝西旱。南畿、浙江、湖廣、江西府州縣十五,春夏並旱。七年,南畿、浙江、湖廣、江西府州縣衞二十餘,大旱。十年夏,湖廣旱。十一年,湖廣及重慶等府夏秋旱。十二年,南畿及山西、湖廣等府七,夏旱。十三年,直隸、陝西、湖廣府州七,夏秋旱。十四年六月,順天、保定、河間、真定旱。 景泰元年畿輔、山東、河南旱。二年,陝西府四、衞九,旱。三年,江西旱。四年,南北畿、河南及湖廣府三,數月不雨。五年,山東、河南旱。六年,南畿及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江西、湖廣府三十三,州衞十五,皆旱。七年,湖廣、浙江及南畿、江西、山西府十七,旱。 天順元年夏,兩京不雨,杭州、寧波、金華、均州亦旱。三年,南北畿、浙江、湖廣、江西、四川、廣西、貴州旱。四年,濟南、青州、登州、肇慶、桂林、甘肅諸府衞,夏旱。五年,南畿府四、州一,及錦衣等衞連月旱,傷稼。七年,北畿旱。濟南、青州、東昌、衞輝,自正月不雨至於四月。 成化三年,湖廣、江西及南京十一衞旱。四年,兩京春夏不雨。湖廣、江西旱。六年,直隸、山東、河南、陝西、四川府縣衞多旱。八年,京畿連月不雨,運河水涸,順德、真定、武昌俱旱。九年,彰德、衞輝、平陽旱。十三年四月,京師旱。是歲,真定、河間、長沙皆旱。十五年,京畿大旱,順德、鳳陽、徐州、濟南、河南、湖廣皆旱。十八年,兩京、湖廣、河南、陝西府十五、州二,旱。山西大旱。十九年,復旱。二十年,京畿、山東、湖廣、陝西,河南、山西俱大旱。二十二年六月,陝西旱,蟲鼠食苗稼,凡九十五州縣。八月,北畿及江西三府旱。九月,溫、台大旱,長沙諸府亦旱。 弘治元年,南畿、河南、四川及武昌諸府旱。三年,兩京、陝西、山東、山西、湖廣、貴州及開封旱。四年,浙江府二,廣西府八,及陝西洮州衞旱。六年,北直、山東、河南、山西及襄陽、徐州旱。七年,福建、四川、山西、陝西、遼東旱。八年,京畿、陝西、山西、湖廣、江西大旱。十年,順天、淮安、太原、平陽、西安、延安、慶陽旱。十一年,河南、山東、廣西、江西、山西府十八旱。十二年夏,河南四府旱。秋,山東旱。十三年,慶陽、太原、平陽、汾、潞旱。十四年,遼東鎮春至秋不雨,河溝盡涸。十六年夏,京師大旱,蘇、松、常、鎮夏秋旱。十八年,北京及應天四十二衞旱。 正德元年,陝西三府旱。二年,貴州、山西旱。三年,江南、北旱。四年,旱,自三月至七月,陝西亦旱。七年,鳳陽、蘇、松、常、鎮、平陽、太原、臨、鞏旱。八年,畿輔及開封、大同、浙江六縣旱。九年,順天、河間、保定、廬、鳳、淮、揚旱。十一年,北畿及兗州、西安、大同旱。十五年,淮、揚、鳳陽州縣三十六及臨、鞏、甘州旱。十六年,兩京、山東、河南、山西、陝西自正月不雨至於六月。 嘉靖元年,南畿、江西、浙江、湖廣、四川、遼東旱。二年,兩京、山東、河南、湖廣、江西及嘉興、大同、成都俱旱,赤地千里,殍殣載道。三年,山東旱。五年,江左大旱。六年,北畿四府,河南、山西及鳳陽、淮安俱旱。七年,北畿、湖廣、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大旱。八年,山西及臨洮、鞏昌旱。九年,應天、蘇、松旱。十年,陝西、山西大旱。十一年,湖廣、陝西大旱。十七年夏,兩京、山東、陝西、福建、湖廣大旱。十九年,畿內旱。二十年三月,久旱,親禱。二十三年,湖廣、江西旱。二十四年,南、北畿、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河南俱旱。二十五年,南畿、江西旱。二十九年,北畿、山西、陝西旱。三十三年,兗州、東昌、淮安、揚州、徐州、武昌旱。三十四年,陝西五府及太原旱。三十五年夏,山東旱。三十七年,大旱,禾盡槁。三十九年,太原、延安、慶陽、西安旱。四十年,保定等六府旱。四十一年,西安等六府旱。 隆慶二年,浙江、福建、四川、陝西及淮安、鳳陽大旱。四年夏,旱,詔諸司停刑。六年夏,不雨。 萬曆十一年八月庚戌朔,河東鹽臣言:解池旱涸,鹽花不生。十三年四月戊午,因久旱,步禱郊壇。京師自去秋至此不雨,河井並涸。十四年三月乙巳,以久旱,命順天府祈禱。十七年,蘇、松連歲大旱,震澤為平陸。浙江、湖廣、江西大旱。十八年四月,旱。二十四年,杭、嘉、湖三府旱。二十六年四月,旱。二十七年夏,旱。二十九年,畿輔、山東、山西、河南及貴州黔東諸府衞旱。三十年夏,旱。三十四年夏,亢旱。三十七年,楚、蜀、河南、山東、山西、陝西皆旱。三十八年夏,久旱,濟、青、登、萊四府大旱。三十九年夏,京師大旱。四十二年夏,不雨。四十三年三月,不雨,至於六月。山東春夏大旱,千里如焚。四十四年,陝西旱。秋冬,廣東大旱。四十五年夏,畿南亢旱。四十七年,廣西梧州旱,赤地如焚。 泰昌元年,遼東旱。 天啟元年,久旱。五年,真、順、保、河四府,三伏不雨,秋復旱。七年,四川大旱。 崇禎元年夏,畿輔旱,赤地千里。三年三月,旱,擇日親禱。五年,杭、嘉、湖三府,自八月至十月,七旬不雨。六年,京師及江西旱。十年夏,京師及河東不雨,江西大旱。十一年,兩京及山東、山西、陝西旱。十二年,畿南、山東、河南、山西、浙江旱。十三年,兩京及登、青、萊三府旱。十四年,兩京、山東、河南、湖廣及宣、大邊地旱。十六年五月辛丑,祈禱雨澤,命臣工痛加修省。 詩妖 太祖吳元年,張士誠弟偽丞相士信及黃敬夫、葉德新、蔡彥文用事。時有十七字謠曰:「丞相做事業,專靠黃、蔡、葉。一朝西風起,乾鼈。」未幾,蘇州平,士信及三人者皆被誅,此其應也。建文初年,有道士歌於途曰:「莫逐燕,逐燕日高飛,高飛上帝畿。」已,忽不見,是靖難之讖也。 正統二年,京師旱,街巷小兒為土龍禱雨,拜而歌曰:「雨帝雨帝,城隍土地。雨若再來,還我土地。」說者謂「雨帝」者,與弟也,帝弟同音。「城隍」者,郕王。「再來」、「還土地」者,復辟也。 萬曆末年,有道士歌於市曰:「委鬼當頭坐,茄花遍地生。」北人讀客為楷,茄又轉音,為魏忠賢、客氏之兆。又成都東門外鎮江橋迴瀾塔,萬曆中布政余一龍所修也。張獻忠破蜀毀之,穿地取磚,得古碑。上有篆書云:「修塔余一龍,拆塔張獻忠。歲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紅。妖運終川北,毒氣播川東。吹簫不用竹,一箭貫當胸。漢元興元年,丞相諸葛孔明記。」本朝大兵西征,獻忠被射而死,時肅王為將。又有謠曰:「鄴臺復鄴臺,曹操再出來。」賊羅汝才自號曹操,此其兆也。 毛蟲之孽 弘治九年八月,有黑熊自都城蓮池緣城上西直門,官軍逐之下,不能獲。嚙死一人,傷一人。十一年六月,有熊自西直門入城,郎中何孟春曰:「當備盜,亦宜慎火。宋紹興間熊抵永嘉城,州守高世則以熊字能火,戒郡中慎火,果延燒廬舍,此其兆也。」是年,城內多火災。嘉靖五年七月,南城縣有虎,具人手足。四十五年六月,太醫院吏目李乾獻兔,體備五色,以為瑞兔。 犬禍 嘉靖二十年,民家生一犬,八足四耳四目。萬曆四十七年七月,懷寧民家產一犬,長五寸,高四寸,一頭二身八脚,狀如人。 金異 洪武十一年正月元旦甲戌,早朝,殿上金鐘始叩,忽斷為二。六月丁卯夜,寧夏衞風雨,兜鍪旗槊皆有火光。十二年十二月甲子,徐州衞譙樓銅壺自鳴。乙丑,復鳴。是歲,胡惟庸井中生石笋,去之,笋復旁出者三。次年,惟庸伏誅。建文二年四月乙卯,燕王營於蘇家橋,兵端火光如毬,上下相擊,金鐵錚錚,弓絃自鳴。成化十三年六月壬子,雨錢於京師。正德四年三月甲寅,蓋州衞城樓鐘自鳴者三。七年,文登秦始皇廟鐘鼓自鳴。成山衞如之。嘉靖六年五月甲午,京師雨錢。隆慶六年七月七日,有物轟轟,飛至直隸華亭海濱墜於地,乃鐘也。鑄時年月具在,識者謂其來自閩云。萬曆二十一年十月甲申,山東督撫令旗及刀鎗頭皆火出,且有聲。二十六年五月庚寅,古浪城樓大鐘自鳴者三。天啟六年五月丁未,京城石獅擲出城外。銀、錢、器冊飄至昌平閱武場中。崇禎六年五月癸巳,有鐵斧飛落霍山縣。八年十二月辛巳,夜四鼓,山東鎮南城樓大礮鳴如鐘,至黎明,大吼一聲乃止。十三年三月丙申,蘄州城隍廟古鐘自鳴。 白眚白祥 洪熙元年六月庚戌,中天有白氣,東西竟天。宣德元年六月癸未夜,有蒼白氣,東西竟天。八月庚辰,東南有白氣,狀如羣羊驚走。既滅,有黑氣如死蛇,頃之分為二。弘治五年十二月辛亥夜,東方有白氣,南北亘天,去地五丈。正德元年三月戊申夜,太原空中見紅光,如彎弓,長六七尺。旋變黃,又變白,漸長至二十餘丈,光芒亘天。嘉靖七年十二月望,白氣亘天津。 洪範曰「土爰稼穡」。稼穡不成,則土失其性矣。前史多以恒風、風霾、晦冥、花妖、蟲孽、牛禍、地震、山頺、雨毛、地生毛、年饑、黃眚黃祥皆屬之土,今從之。 恒風 宣德六年六月,溫州颶風大作,壞公廨、祠廟、倉庫、城垣。正統四年七月,蘇、松、常、鎮四府大風,拔木殺稼。 天順二年二月,暴風拔孝陵松樹,懿文陵殿獸脊、梁柱多摧。三年四月,順天、河間、真定、保定、廣平、濟南連日烈風,麥苗盡敗。成化十四年八月丁未,南京大風,拔太廟樹。十五年八月辛卯,大風拔孝陵木。二十一年五月,南京大風拔太廟樹,摧大祀殿及皇城各門獸吻。弘治三年六月壬午朔,陝西靖虜衞大風,天地昏暗,變為紅光如火,久之乃息。七年三月己亥,廣寧諸衞狂風,瀋陽、錦州城仆百餘丈。正德元年六月辛酉,暴風折郊壇松柏,壞大祀殿、齋宮獸瓦。二年閏正月癸亥,盧龍、遷安大風拔樹毀屋。乙丑,大風壞奉天門右吻。三年二月己丑,大同暴風,屋瓦飛動,三日而止。九年二月丁巳,長樂大雨雹,狂風震電,屋瓦皆飛。五月戊辰,曲阜暴風毀宣聖廟獸吻。十二年四月丙辰,來賓大風雨雹,毀官民廬舍,屋瓦皆飛。十一月癸巳,南京大風雪,仆孝陵殿前樹及圍牆內外松柏。十二月己酉,大理衞大風,壞城樓。十三年三月甲寅,慶符大風雹,壞學宮。十六年十二月辛卯,甘肅行都司狂風,壞官民廬舍樹木無算。嘉靖元年七月己巳,南京暴風雨,郊社、陵寢、宮闕、城垣獸吻、脊欄皆壞,拔樹萬餘株。五年,陝西屢發大風,捲掣廟宇、民居百數十家,了無蹤跡。萬曆十八年三月甲辰,大名狂風,天色乍黑乍赤。二十六年十月癸亥,喜峰路臺西北樓內,旋風大作,黑氣冲天,樓內有火光。三十四年七月丙戌,大風拔朝日壇樹。四十一年八月乙未,青州大風拔樹,傾城屋。天啟元年三月辛亥,大風揚塵四塞。四年五月癸亥,乾清宮東丹墀旋風驟作,內官監鐵片大如屋頂者,盤旋空中,隕於西墀,鏗訇若雷。八月戊戌,薊州寒風殺人。崇禎十四年五月,南陽大風拔屋。七月乙亥,福州大風,壞官署、民舍。十五年五月,保定廣平諸縣怪風,麥禾俱傷。十六年正月丁酉,大風,五鳳樓前門閂風斷三截,建極殿榱桷俱折。 風霾晦冥 建文元年七月癸酉,燕王起兵,風雲四起,咫尺不辨人。少焉東方露青天尺許,有光燭地,洞徹上下。天順八年二月壬子,風霾晝晦。成化六年二月丁丑,開封晝晦如夜,黃霾蔽天。三月辛巳,雨霾晝晦。九年三月癸未,濟南諸府,狂風晝晦,咫尺莫辨。二十一年三月戊子,大名風霾,自辰迄申,紅黃滿空,俄黑如夜。已而雨沙,數日乃止。京師自正月至三月,風霾不雨。弘治二年二月辛亥,開封晝晦如夜。三月,黃塵四寒,風霾蔽天者累日。四年八月乙卯,南京晦冥。七年三月己亥,廣寧諸衞晝晦。正德五年三月甲子,大風霾,天色晦冥者數日。十六年十一月辛酉,甘肅行都司黑風晝晦,翌日方散。嘉靖元年九月己巳,大風霾,晝晦。八年正月戊戌朔,風霾,晦如夕。二十六年七月乙丑,甘州五衞風霾晝晦,色赤復黃。二十八年三月丙申,風霾四塞,日色慘白,凡五日。三十年正月辛卯,大風揚塵蔽天,晝晦。四十年二月己酉,亦如之。四月癸巳,大風雨,黃土晝晦。四十三年三月望,異風作,赤黃霾,至二十一日乃止。隆慶二年正月元旦,大風揚沙走石,白晝晦冥,自北畿抵江、浙皆同。萬曆十七年正月乙丑,蓋州衞風霾晝晦,壞廨宇、廬舍。二十五年二月戊寅,京師風霾。二十九年四月,連日風霾。三十八年四月戊戌,崇陽風霾晝晦,至夜轉烈,損官民屋木無算。四十八年八月以前,雲南諸府時晝晦。天啟元年四月乙亥午,寧夏洪廣堡風霾大作,墜灰片如瓜子,紛紛不絕,踰時而止。日將沈,作紅黃色,外如炊烟,圍罩畝許,日光所射如火燄,夜分乃沒。四年二月辛丑,風霾晝晦,塵沙蔽天,連日不止。崇禎元年正月癸亥,永年縣晝晦,咫尺不辨人物。七年三月戊子,黃州晝晦如夜。十三年閏正月丙申,南京日色晦曚,風霾大作,細灰從空下,五步外不見一物。後四年三月丙申,風霾晝晦。 花孽 弘治十六年九月,安陸桃李華。正德元年九月,宛平棗林莊李花盛開。其冬,永嘉花盡放。六年八月,霸州桃李華。 蟲孽 景泰五年三月,畿南五府有蟲食桑,春蠶不育。弘治六年八月己巳,臨晉雨蟲如雪。七年三月,廣寧諸衞有黑蟲墮地,大如蠅,久之入於土。 牛禍 正德十二年,徐州牛產犢,一頭二舌,兩尾八足。嘉靖五年七月,南陽牛產犢,一首兩身。六年十一月,漳浦有牛產犢,三目三角。十一年二月,銅仁黃牸產犢,滿身有紋,即死。十二年,山東平山衞牛犢有紋,前兩足及尾,悉具鱗甲,中皆毳毛。萬曆十三年九月,光山牛產一物,火光滿地,鱗甲森然,一夕斃。三十七年五月,歷城、高苑二縣牛各產犢,雙頭三眼,兩鼻二口。三十八年三月,獲嘉牛產犢,一身兩頭,四眼四耳,兩口兩足,一尾。三十九年二月,汲縣牛產犢,一膊兩頭,兩口四眼,兩耳七蹄。四月降夷部牛產犢,人頭羊耳。四十五年八月,開州牛產犢,兩口三眼。天啟元年十月,會寧牛產異獸,徧體鱗甲,有火光。三年十月,沅陵牸生犢,一身兩頭三尾。七年三月,莒州牛產犢如麟。崇禎十三年,襄陽牛產犢,兩頭二目。 地震 洪武四年正月己丑,鞏昌、臨洮、慶陽地震。五年四月戊戌,梧州府蒼梧、賀州、恭城、立山等處地震。六月癸卯,太原府陽曲縣地震。七月辛亥,又震。壬戌,京師風雨地震。八月癸未,太原府徐溝縣西北空中有聲如雷,地震凡三日。戊戌,陽曲縣地又震。九月壬戌,又震者再。十月戊寅、辛卯,復震。是年,陽曲地凡七震。自六年至十四年,復八震。八年七月戊辰,京師地震。十二月戊子,又震。十一年四月乙巳,寧夏地震,壞城垣。十三年十二月甲戌,福州府、廣州府、河州地震。十九年六月辛丑,雲南地震。十一月己卯,復震,有聲。二十三年正月庚辰,山東地震。 建文元年三月甲午,京師地震,求直言。 永樂元年十一月甲午,北京地震。山西、寧夏亦震。二年十一月癸丑,京師、濟南、開封並震,有聲。六年五月壬戌、十一年八月甲子、京師復震。十三年九月壬戌、十四年九月癸卯,十八年六月丙午,北京地震。二十二年六月壬申,南京地震。 洪熙元年二月戊午,六安衞地震,凡七日。是歲,南京地震,凡四十有二。 宣德元年七月癸巳,京師地震,有聲,自東南迄西北。是歲,南京地震者九。二年春,復震者十。三年,復屢震。四年,兩京地震。五年正月壬子,南京地震。辛酉,又震。 正統三年三月己亥,京師地震。庚子,又震。甲辰,又震者再。四年六月乙未,復震。八月己亥,又震。五年十月庚午朔,蘭州、莊浪地震十日。十月、十一月屢震,壞城堡廬舍,壓死人畜。十年二月丁巳,京師地震。 景泰二年七月癸丑,京師地震。三年七月,永新珠坑村地陷十七所。是年,南京地震。五年十月庚子,京師地震,有聲,起西北迄東南。六年二月甲午,安福大雷雨。白泉陂羊塘地陷二,一深三丈,廣十餘丈,一深六尺,廣一丈有奇。 天順元年十月乙巳,南京地震。 成化元年四月甲申,鈞州地震二十三日乃止。三年,四川地震,凡三百七十五。五月壬申,宣府、大同地震,有聲,威遠、朔州亦震,壞墩臺牆垣,壓傷人。四年八月癸巳,京師地震,有聲。十二月戊戌,湖廣地震。五年十二月丙辰,汝寧、武昌、漢陽、岳州同日地震。六年正月丁亥,河南地震。是年,湖廣亦震。十年四月壬午,鶴慶地震。九月己巳,自寅至申,復十五震,壞廨舍民居,傷人畜。十月丁酉,靈州大沙井驛地震,有聲如雷。自後晝夜屢震,至十一月甲寅,一日十一震,城堞房屋多圮。十二年正月辛亥,南京地震。十月辛巳,京師地震。十三年正月己巳,鳳陽、臨淮地震,有聲。閏二月癸卯,臨洮、鞏昌地震。城有頺者。四月戊戌,甘肅地裂,又震,有聲。榆林、涼州亦震。寧夏大震,聲如雷。城垣崩壞者八十三處。甘州、鞏昌、榆林、涼州及沂州、郯城、滕、費、嶧等縣,同日俱震。九月甲戌,京師地三震。十四年六月,廣西太平府地震,至八月乙巳,凡七震。七月,四川鹽井衞地連震,廨宇傾覆,人畜多死。十六年八月丁巳,四川越巂衞一日七震,越數日連震。十七年二月甲寅,南京、鳳陽、廬州、淮安、揚州、和州、兗州及河南州縣,同日地震。五月戊戌,直隸薊州遵化縣地震。六月甲辰,又震,日三次。永平府及遼東寧遠衞亦三震。二十年正月庚寅,京師及永平、宣府、遼東皆震。宣府地裂,湧沙出水。天壽山、密雲、古北口、居庸關城垣墩堡多摧,人有壓死者。五月甲寅,代州地七震。九月辛巳,費縣地陷,深二尺,縱橫三丈許。二十一年二月壬申,泰安地震。三月壬午朔,復震,聲如雷,泰山動搖。後四日復微震,癸巳、乙未、庚子連震。閏四月癸未,鞏昌府、固原衞及蘭、河、洮、岷四州,地俱震,有聲。癸巳,薊州遵化縣地震,有聲,越數日復連震,城垣民居有頺仆者。五月壬戌,京師地再震。九月丙辰,廉州、梧州地震,有聲,連震者十六日。十一月丙寅,京師地震。二十二年六月壬辰,漢中府及寧羌衞地裂,或十餘丈,或六七丈。寶雞縣裂三里,濶丈餘。九月辛亥。成都地日七八震,俱有聲。次日,復震。 弘治元年八月壬寅,漢、茂二州地震,仆黃頭等寨碉房三十七戶,人口有壓死者。戊申,宣府葛峪堡地陷深三尺,長百五十步、濶一丈。沙河中湧疄,高一尺,長七十步。十二月辛卯,四川地震,連三日。二年五月庚申,成都地震,連三日,有聲。三年十二月己未,京師地再震。四年六月辛亥,復三震。八月乙卯,南京地震,屋宇皆搖。淮、揚二府同日震。六年三月,寧夏地震,連三年,共二十震。四月甲辰,開封、衞輝、東昌、兗州同日地震,有聲。七年二月丁丑,曲靖地震,壞房屋,壓死軍民。是歲,兩京並六震。八年三月己亥,寧夏地震十二次,聲如雷,傾倒邊牆、墩臺、房屋,壓傷人。九月甲午至辛丑,安南衞地十二震。十月壬戌至甲子,海州九震。是歲,南京地再震。九年,兩京地震者各二次。十年正月戊午,京師、山西地震。六月乙亥,海豐地震,聲如雷,數日乃止。是歲,真定、寧夏、榆林、鎮番、靈州、太原皆震。屯留尤甚,如舟將覆,屋瓦皆落。十一年六月丙子,桂林地有聲若雷,旋陷九處,大者圍十七丈,小者七丈或三丈。十三年七月己巳,京師地震。十月戊申,兩京、鳳陽同時地震。十四年正月庚戌朔,延安、慶陽二府,同、華諸州,咸陽、長安諸縣,潼關諸衞,連日地震,有聲如雷。朝邑尤甚,頻震十七日,城垣、民舍多摧,壓死人畜甚衆。縣東地坼,水溢成河。自夏至冬,復七震。是日,陝州,永寧、盧氏二縣,平陽府安邑、榮河二縣,俱震,有聲。蒲州自是日至戊午連震。丁丑,福、興、泉、漳四府地俱震。二月乙未,蒲州地又震,至三月癸亥,凡二十九震。八月癸丑,四川可渡河巡檢司地裂而陷,湧泉數十派,衝壞橋梁、莊舍,壓死人畜甚衆。癸酉,貴州地三震。十月辛酉,南京地震。十五年九月丙戌,南京、徐州、大名、順德、濟南、東昌、兗州同日地震,壞城垣、民舍。濮州尤甚,地裂湧水,壓死百餘人。是日,開封、彰德、平陽、澤、潞亦震。十月甲子,山西應、朔、代三州,山陰、馬邑、陽曲等縣,地俱震,聲如雷。丁卯,南京地震。十六年二月庚申,南京地震。十八年六月癸亥,寧夏地震,聲如雷,城傾圮。九月癸巳,杭、嘉、紹、寧四府地震,有聲。甲午,南京及蘇、松、常、鎮、淮、揚、寧七府,通、和二州,同日地震。辛丑,蒲、解二州,絳、夏、平陸、榮河、聞喜、芮城、猗氏七縣地俱震,有聲。而安邑、萬全尤甚,民有壓死者。 正德元年二月癸酉至乙亥,郃陽地震者十餘,有聲如雷。四月癸丑,雲南府連日再震。木密關地震如雷凡五,壞城垣、屋舍,壓傷人。八月丁巳,萊州府鰲山衞地震,聲如雷,城垛壞,以後屢震。萊州自九月至十二月,地震四十五,俱有聲如雷。二年九月庚午,雲南府安州、新興州三日連震,搖撼民居,人有死者。四年三月甲寅,廣寧大興堡地陷,長四尺,寬三尺,深四丈餘。五月己亥夜,武昌見碧光如電者六,有聲如雷,已而地震。六年四月乙未,楚雄地三日五震,至明年五月又連震十三日。十月甲辰,大理府鄧川州、劍川州、洱海衞地震。鶴慶、劍川尤甚,壞城垣、房廨,人有壓死者。十一月戊午,京師地震。保定、河間二府及八縣三衞,山東武定州,同日皆震。霸州連三日十九震。七年五月壬子,楚雄府自是日至甲子,地連震,聲如雷。八月己巳,騰衝衞地震兩日,壞城樓、官民廨宇。赤水湧出,田禾盡沒,死傷甚衆。八年十二月戊戌,成都、重慶二府,潼川、卭二州,地俱震。九年六月甲辰,鳳陽府地震有聲。八月乙巳,京師大震。十月壬辰,叙州府,太原府代、平、榆次等十州縣,大同府應州山陰、馬邑二縣,俱地震,有聲。十年五月壬辰,雲南趙州永寧衞地震,踰月不止,有一日二三十震者。黑氣如霧,地裂水湧,壞城垣、官廨、民居不可勝計,死者數千人,傷倍之。八月丁丑,大理府地震,至九月乙未,復大震四日。十一年八月戊辰,南京地震,武昌府亦震。十二月己未,楚雄、大理二府,蒙化、景東二衞俱震。十二年四月甲子,撫州府及餘干、豐城二縣,泉州府,俱地震。浙江金鄉衞自是日至七月己丑,凡十有五震。六月戊辰,雲南新興州及通海、河西、嶍峨諸縣地震,壞城樓、房屋,民有壓死者。九月己卯,濟、青、登、萊四府地震。是歲,泉州二月至六月,金華二月至七月,皆數震。十三年六月己巳,大理府及趙、鄧川二州,浪穹縣地震。是日,蒙化府亦震。十月甲午、十一月癸卯,又震。十四年二月丁丑,京師地震。九月丙午,昌平州、宣府、開平等衞亦震。丙辰,福、興、泉三府地震。十五年三月丙申,安寧、姚安、賓州、蒙化、鶴慶俱地震。蒙化震二日,仆城垣、廬舍,民有壓死者。八月辛酉,景東衞地震,聲如雷。搖仆城牆、廨宇,地多拆裂。乙丑,濟南、東昌、開封地震。 嘉靖二年正月,南京、鳳陽、山東、河南、陝西地震。七月壬申,浙江定海諸衞地震,城堞盡毀。三年正月丙寅朔,兩畿、河南、山東、陝西同時地震。辛巳,蘇、常、鎮三府地震。是年,南京震者再。四年八月癸卯,徐州、鳳陽一衞三州縣及懷慶、開封二府俱地震,聲如雷。九月壬申,鳳陽、徐州及開封二縣復震。五年四月癸亥,永昌、騰衝、騰越同日地震。貴州安南衞地震,聲如雷,壞城垣。壬申,復震。六年十月戊辰,京師地震。十二年八月丁酉,京師地震。十五年十月庚寅,京師地震。順天、永平、保定、萬全都司各衞所,俱震,聲如雷。十六年九月癸酉,雲南地震。十八年七月庚寅,楚雄、臨安、廣西地震。十九年四月庚午,洮州、甘肅俱震。二十一年九月甲戌,平陽、固原、寧夏、洮州同日地震,有聲。十一月丁巳,鞏昌、固原、西安、鳳翔地震。二十二年三月乙巳,太原地震,有聲,凡十日。明年三月,復如之。四月庚辰,福、興、泉、漳四府地震。二十三年三月朔,太原地震有聲者十日。二十七年七月戊寅,京師地震,順天、保定二府俱震。八月癸丑,京師復震,登州府及廣寧衞亦震。三十年九月乙未,京師地震,有聲。三十一年二月癸亥,鳳陽府地震,有聲。三月丙戌,山西地震,有聲。三十四年十二月壬寅,山西、陝西、河南同時地震,聲如雷。渭南、華州、朝邑、三原、蒲州等處尤甚。或地裂泉湧,中有魚物,或城郭房屋陷入地中,或平地突成山阜,或一日數震,或累日震不止。河、渭大泛,華嶽、終南山鳴,河清數日。官吏、軍民壓死八十三萬有奇。三十七年正月庚申,陝西地震。三月丁丑,昌平州地震。五月丁卯,蒲州地連震三日,聲如雷。六月甲申,又震。十月丙午,華州地震,聲如雷。至壬子又震,戊午復大震,傾陷廬舍甚多。三十八年七月辛巳,南京地震,有聲。三十九年四月,嘉興、湖州地震,屋廬搖動如帆。河水撞激,魚皆躍起。四十年二月戊戌,甘肅山丹衞地震,有聲,壞城堡廬舍。六月壬午,太原、大同、榆林地震,寧夏、固原尤甚。城垣、墩臺、府屋皆摧,地湧黑黃沙水,壓死軍民無算,壞廣武、紅寺等城。四十一年正月丙申,京師地震。是歲,寧夏地震,圮邊牆。四十五年正月癸巳,福建福、興、泉三府同日地震。 隆慶二年三月甲寅,陝西慶陽、西安、漢中、寧夏,山西蒲州、安邑,湖廣鄖陽及河南十五州縣,同日地震。戊寅,京師地震。是日,山東登州、四川順義等縣同日震。樂亭地裂三丈餘者二,黑沙水湧出。寧遠城崩。四月癸未,懷慶、南陽、汝寧、寧夏同日地震。乙酉,鳳翔、平涼、西安、慶陽地震,壞城傷人。七月辛酉,陵川地裂三十餘步。三年十一月庚辰,京師地震。四年四月戊戌,京師地震。五年二月丙午,廣西靖江王府及宗室所居、布政司官署,俱地陷。六月辛卯朔,京師地震者三。 萬曆元年八月戊申,荊州地震,至丙寅方止。二年二月癸亥,長汀地震,裂成坑,陷沒民居。三年正月甲戌,湖廣、江西地震。五月戊戌朔,襄陽、鄖陽及南陽府屬地震三日。己亥,信陽亦震。六月戊子,福、汀、漳等府及廣東之海陽縣俱地震。九月戊午,京師地震。十月丁卯,又震。己卯,岷州衞地震。己丑至壬午,連百餘震。四年二月庚辰,薊、遼地震。辛巳,又震。五年二月辛巳,騰越地二十餘震,次日復震。山崩水湧,壞廟廡、倉舍千餘間,民居圮者十之七,壓死軍民甚衆。六年二月辛卯,臨桂村田中青烟直上,隨裂地丈餘,鼓聲轟轟,民居及大樹石皆陷。七年七月戊午,京師地震。八年五月壬午,遵化數震,七日乃止。七月甲午,井坪路地大震,摧城垣數百丈。九年四月己酉,蔚州地震,聲如雷。房屋震裂。大同鎮堡各州縣,同時地震,有聲。十一年二月戊子,承天府地震。十二年二月丁卯,京師地震。五月甲午,又震。十三年二月丁未,淮安、揚州、廬州及上元、江寧、江浦、六合俱地震,江濤沸騰。三月戊寅,山西山陰縣地震,旬有五日乃止。八月己酉,京師地震。十四年四月癸酉,又震。十五年三月壬辰,開封府屬地震者三,彰德、衞輝、懷慶同日震。五月,山西地震。十六年六月庚申,京師地再震。十七年七月己未,杭州、溫州、紹興地震。十八年六月丙子,甘肅臨洮地震,壞城郭、廬舍,壓死人畜無算。八月,福建地屢震。十九年閏三月己巳,昌平州地震。十月戊戌,山丹衞地震,壞城垣。二十三年五月丁酉,京師地震。十二月癸亥,陝西地震,聲若雷。二十四年十一月,福建地震。二十五年正月壬辰朔,四川地震三日。八月己卯,遼陽、廣寧諸衞地震,湧水三日,甲申,京師地震,宣府、薊鎮等處俱震。十二月乙酉,京師地震。二十六年正月丁亥朔,寧夏地震。次日,長樂地陷五丈。八月丁丑,京師地震,有聲。二十七年七月辛未,承天、沔陽、岳州地震。二十八年二月戊寅,京師地震,自艮方西南行,如是者再。三十一年四月丙午,承天府鍾祥縣地震,房屋摧裂。五月戊寅,京師地震。三十二年閏九月庚辰,鞏昌及醴泉地一日十餘震,城郭民居並摧。白陽、吳泉界地裂三丈,溢出黑水,搏激丈餘。三十三年五月辛丑,陸川地震,有聲,壞城垣、府屋,壓死男婦無算。六月庚午,靈川社壇有聲,陷地十餘丈,深丈餘。九月丙申,京師地震者再,自東北向西南行。三十四年六月丙辰,陝西地震。三十五年七月乙卯,松潘、茂州、汶川地震數日。三十六年二月戊辰,京師地震。七月丁酉,又震。三十七年六月辛酉,甘肅地震,紅崖、清水諸堡壓死軍民八百四十餘人,圮邊墩八百七十里,裂東關地。四十年二月乙亥,雲南大理、武定、曲靖地大震,次日又震。緬甸亦震。五月戊戌,雲南大理、曲靖復大震,壞房屋。四十二年九月庚午,山西、河南地震。四十三年二月己卯,揚州地震。狼山寺殿壞塔傾。八月乙亥,楚雄地震如雷,人民驚殞。十月辛酉,京師地震。四十五年五月甲戌,鳳陽府地震。乙亥,復震。八月,濟南地裂者二。四十六年六月壬午,京師地震。九月乙卯,京師地再震,畿輔、山西州縣一十有七及紫荊關,馬水、沿河二口,偏頭、神池同日皆震。四十八年二月庚戌,雲南及肇慶、惠州、荊州、襄陽、承天、沔陽、京山皆地震。 天啟元年四月癸丑,延綏孤山城陷三十五丈,入地二丈七尺。二年二月癸酉,濟南、東昌、河南、海寧地震。三月癸卯,濟南、東昌屬縣八,連震三日,壞民居無數。九月甲寅,平涼、隆德諸縣,鎮戎、平虜諸所,馬剛、雙峰諸堡,地震如翻,壞城垣七千九百餘丈,屋宇萬一千八百餘區,壓死男婦萬二千餘口。十一月癸卯,陝西地震。三年四月庚申朔,京師地震。十月乙亥,復震。閏十月乙卯,雲南地震。十二月丁未,南畿六府二州俱地震,揚州府尤甚。是月戊戌,京師地又震。四年二月丁酉,薊州、永平、山海地屢震,壞城郭廬舍。甲寅,樂亭地裂,湧黑水,高尺餘。京師地震,宮殿動搖有聲,銅缸之水騰波震盪。三月丙辰、戊午,又震。庚申,又震者三。六月丁亥,保定地震,壞城郭,傷人畜。八月己酉,陝西地震。十二月癸卯,南京地震。六年六月丙子,京師地震。濟南、東昌及河南一州六縣同日震。天津三衞、宣府、大同俱數十震,死傷慘甚。山西靈邱晝夜數震,月餘方止。城郭、廬舍並摧,壓死人民無算。七月辛未,河南地震。九月甲戌,福建地震。十二月戊辰,寧夏石空寺堡地大震。礌山石殿傾倒,壓死僧人。是年,南京地亦震。七年,寧夏各衞營屯堡,自正月己巳至二月己亥,凡百餘震,大如雷,小如鼓如風,城垣、房屋、邊牆、墩臺悉圮。十月癸丑,南京地震,自西北迄東南,隆隆有聲。 崇禎元年九月丁卯,京師地震。三年九月戊戌,南京地震。四年六月乙丑,臨洮、鞏昌地震,壞廬舍,損民畜。五年四月丁酉,南京、四川地震。十月丁卯,山西地震。十一月甲寅,雲南地震。六年正月丁巳,鎮江地裂數丈。七月戊戌,陝西地震。八年冬,山西地震。九年三月戊辰,福建地震。七月丁未,清江城陷。十年正月丙午,南京地震。七月壬午,雲南地震。十月乙卯,四川地震。十二月,陝西西安及海剌同時地震,數月不止。十一年九月壬戌,遼東地震。十二年二月癸巳,京師地震。十三年十一月戊子,南京地震。十四年三月戊寅,福建地震。四月丙寅,湖廣地震。五月戊子,甘肅地震。六月丙午,福建地震。九月甲午,四川地震。十五年五月丙戌,兩廣地震。七月甲申,山西地震。十六年九月,鳳陽地屢震。十一月丙申,山東地震。明年正月庚寅朔,鳳陽地震。乙卯,南京地震。三月辛卯,廣東地震。 山頺 洪武六年正月壬戌夜,伏羌高山崩。正統八年十一月,浙江紹興山移於平田。是歲,陝西二處山崩。十三年,陝西夏秋霪雨,通渭、平涼、華亭三縣山傾,軍民壓死者八十餘口。天順四年十月,星子山裂。成化八年七月,隴州北山吼三日,裂成溝,長半里,尋復合。十六年四月壬子,巨津州金沙江北岸白石雪山斷裂里許,兩岸山合,山上草木如故。下塞江流,禾黍盡沒。久之其下漸開,水始泄。六月,長樂平地出小阜,人畜踐之輒陷。明年,復湧一高山。十七年十二月辛丑,壽陽縣城南山崩,聲如牛吼。弘治三年六月乙巳,河州山崩地陷。九年六月庚寅,山陰、蕭山二縣同日大雨山崩。十四年閏七月,烏撒軍民府大雨山崩。十五年八月戊申,宣府合河口石山崩。十八年六月丙子,河州沙子溝夜大雷雨,石岸山崩,移七八里,崩處裂為溝,田廬民畜俱陷。正德元年十二月癸亥,即墨三表山石崩。四年三月甲寅,遼東東山大家峪山崩二處,約丈餘。五年六月癸巳,秦州山崩,傷室廬、禾稼甚衆。龍王溝口山亦崩。六年七月丙寅,夔州獐子溪驟雨,山崩。十三年五月癸亥,雲南黑鹽井山崩,井塞。十五年八月丁丑,雲南趙州大雨,山崩。嘉靖四年七月乙酉,清源賈家山崩。五年四月壬申,貴州歹蘇屯山崩。十九年十二月己巳,峨眉宋皇觀山鳴,震裂,湧泉水八日。二十一年六月乙酉,歸州沙子嶺大雷雨,崖石崩裂,塞江流二里許。二十六年七月癸酉,澄城麻陂山界頭嶺,晝夜吼數日。山忽中斷,移走,東西三里,南北五里。隆慶二年五月庚戌,永寧州山崩。是歲,樂亭地裂三處,俱湧黑沙水。四年八月,湖州山崩,成湖。萬曆二十五年六月,泰山崩。二十七年八月甲午,狄道城東山崩,其下衝成一溝。山南耕地湧出大小山五,高二十餘丈。三十三年八月丙午,鎮江西南華山裂二三尺。三十七年六月辛酉,甘肅南山崩。天啟三年閏十月乙卯,仁壽長山聲震如雷,裂七里,寬三尺,深不可測。崇禎九年十二月,鎮江金雞嶺土山崩。後八年,秦州有二山,相距甚遠,民居其間者數百萬家。一日地震,兩山合,居民並入其中。 雨毛、地生毛 洪武十九年九月丙子,天雨絮。宣德元年七月甲午,地生毛,長尺餘。正統八年,浙江地生白毛。成化十三年四月,甘肅地裂,生白毛。十五年五月,常州地生白毛。十七年四月,南京地生白毛。弘治元年五月丙寅,瀘州長寧縣雨毛。正德十二年四月,金華地生黑白毛,長尺餘。 年饑 洪武二年,湖廣、陝西饑。四年,陝西洊饑。五年,濟南、東昌、萊州大饑,草實樹皮,食為之盡。六年,蘇州、揚州、真定、延安饑。七年,北平所屬州縣三十三饑。十五年,河南饑。十九年春,河南饑。夏,青州饑。二十年,山東三府饑。二十三年,湖廣三府、二州饑。二十四年,山東及太原饑,徐、沛民食草實。二十五年,山東洊饑。 永樂元年,北畿、山東、河南及鳳陽、淮安、徐州、上海饑。二年,蘇、松、嘉、湖四府饑。四年,南畿、浙江、陝西、湖廣府州縣衞十四饑。五年,順天、保定、河間饑。十年,山東饑。十二年,直省州縣二十四饑。十三年,順天、青州、開封三府饑。十四年,平陽、大同二府饑。十八年,青、萊二府大饑。時皇太子赴北京,過鄒縣,命亟發官粟以賑。 洪熙元年,北畿饑。山東、河南、湖廣及南畿州縣三十四饑。 宣德元年,直省州縣二十九饑。二年,直省縣十四饑。三年,直省州縣十五饑。六年,直省縣十饑。八年,以水旱告饑者,府州縣七十有六。九年,南畿、山東、浙江、陝西、山西、江西、四川多告饑,湖廣尤甚。十年,揚、徐、滁、南昌大饑。 正統三年春,平涼、鳳翔、西安、鞏昌、漢中、慶陽、兗州七府及南畿三州、二縣,江西、浙江六縣饑。四年,直省州縣衞十八及山西隰州、大同、宣府、偏頭諸關饑。五年,直省十府、一州、二縣饑。陝西大饑。六年,直省州縣二十六饑。八年夏,湖南饑。秋,應天、鎮江、常州三府饑。九年春,蘇州府饑。是歲,雲南、陝西乏食。十年,陝西、山西饑。十二年夏,淮安、岳州、襄陽、荊州、郴州俱洊饑。十三年,寧、紹二府及州縣七饑。 景泰元年,大名、順德、廣平、保定、處州、太原、大同七府饑。二年,大名、廣平又饑。順天、保定、西安、臨洮、太原、大同、解州饑。三年,淮、徐大饑,死者相枕藉。四年,徐州洊饑。河南、山東及鳳陽饑。五年,兩畿十府饑。六年春,兩畿、山東、山西、浙江、江西、湖廣、雲南、貴州饑,蘇、松尤甚。七年,北畿、山東、江西、雲南又饑。河南亦饑。 天順元年,北畿、山東並饑,發塋墓,斫道樹殆盡。父子或相食。二年,長沙、辰州、永州、常德、岳州五府及銅鼓、五開諸衞饑。四年,湖廣及鎮遠府,都勻、平越諸衞饑。六年,陝西饑。 成化元年,兩畿、浙江、河南饑。二年,南畿饑。四年,兩畿、湖廣、山東、河南無麥。鳳陽及陝西寧夏、甘、涼饑。五年,陝西洊饑。六年,順天、河間、真定、保定四府饑,食草木殆盡。山西、兩廣、雲南並饑。八年,山東饑。九年,山東又大饑,骼無餘胔。十三年,南畿、山東饑。十四年,北畿、湖廣、河南、山東、陝西、山西饑。十五年,江西饑。十六年,北畿、山東、雲南饑。十八年,南畿、遼東饑。十九年,鳳陽、淮安、揚州三府饑。二十年,陝西饑,道殣相望。畿南及山西平陽饑。二十一年,北畿、山東、河南饑。二十三年,陝西大饑。武功民有殺食宿客者。淮北、山東亦饑。 弘治元年,應天及浙江饑。六年,山東饑。七年,保定、真定、河間三府饑。八年,蘇、松、嘉、湖四府饑。十四年,順天、永平、河間、河南四府饑。遼東大饑。十五年,遼東洊饑。兗州饑。十六年,浙江、山東及南畿四府、三州饑。十七年,淮、揚、廬、鳳洊饑,人相食,且發瘞胔以繼之。十八年,延安諸府饑。 正德三年,廬、鳳、淮、揚四府饑。四年,蘇、松、常、鎮四府饑。五年,山東饑。七年,嘉興、金華、溫、台、寧、紹六府乏食。八年,河間、保定饑。九年春,永平諸府饑,民食草樹殆盡,有闔室死者。秋,關、陝亦饑。十一年,順天、河間饑。河南大饑。十二年春,順天、保定、永平饑。十三年,蘇、松、廬、鳳、淮、揚六府饑。十四年冬,遼東饑,南畿、淮、揚諸府尤甚。十六年,遼東饑。 嘉靖二年,應天及滁州大饑。三年,湖廣、河南、大名、臨清饑。南畿諸郡大饑,父子相食,道殣相望,臭彌千里。四年,河間、瀋陽、大同三衞饑。五年,順天、保定、河間三府大饑。六年,遼東大饑。八年,真定、廬、鳳、淮、揚五府,徐、滁、和三州及山東、河南、湖廣、山西、陝西、四川饑,襄陽尤甚。九年,畿內、河南、湖廣、山東、山西大饑。十二年,北畿、山東饑。十五年,湖廣大饑。十七年,北畿饑。河南、鄖陽、襄陽三府饑。二十年,保定、遼東饑。二十一年,順天、永平饑。二十四年,又饑。南畿亦饑。二十五年,順天饑,江西亦饑。二十七年,鞏昌、漢中大饑。三十一年,宣、大二鎮大饑,人相食。三十二年,南畿、廬、鳳、淮、揚、山東、河南、陝西並饑。三十三年,順天及榆林饑。三十六年,遼東大饑,人相食。三十九年,順天、永平饑。四十年,兩畿、山西饑。四十三年,北畿、山東大饑。四十四年,順天饑。四十五年,淮、徐饑。 隆慶元年,蘇、松二府大饑。二年,湖廣饑。 萬曆元年,淮、鳳二府饑,民多為盜。十年,延安、慶陽、平涼、臨洮、鞏昌大饑。十三年,湖廣饑。十五年七月,黃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諸縣,有以石為糧者。十六年,河南饑,民相食。蘇、松、湖三府饑。二十二年,河南大饑,給事中楊明繪饑民圖以進,巡按陳登雲進饑民所食雁糞,帝覽之動容。二十八年,山東及河間饑。二十九年,兩畿饑。阜平縣饑,有食其稚子者。蘇州饑,民毆殺稅使七人。三十七年,山西饑。四十年,南畿洊饑,鳳陽尤甚。四十三年,浙江饑。四十四年,山東饑甚,人相食。河南及淮、徐亦饑。四十五年,北畿民食草木,逃就食者,相望於道。山東屬邑多饑。四十六年,陝西饑。四十八年,湖廣大饑。 崇禎元年,陝西饑,延、鞏民相聚為盜。二年,山西、陝西饑。五年,淮、揚諸府饑,流殍載道。六年,陝西、山西大饑。淮、揚洊饑,有夫妻雉經於樹及投河者。鹽城教官王明佐至自縊於官署。七年,京師饑,御史龔廷獻繪饑民圖以進。太原大饑,人相食。九年,南陽大饑,有母烹其女者。江西亦饑。十年浙江大饑,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十二年,兩畿、山東、山西、陝西、江西饑。河南大饑,人相食,盧氏、嵩、伊陽三縣尤甚。十三年,北畿、山東、河南、陝西、山西、浙江、三吳皆饑。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瘞胔以食。十四年,南畿饑。金壇民於延慶寺近山見人云,此地深入尺餘,其土可食。如言取之,淘磨為粉粥而食,取者日衆。又長山十里亦出土,堪食,其色青白類茯苓。又石子澗土黃赤,狀如猪肝,俗呼「觀音粉」,食之多腹痛隕墜,卒枕藉以死。是歲,畿南、山東洊饑。德州斗米千錢,父子相食,行人斷絕,大盜滋矣。 黃眚黃祥 正統十一年二月辛酉,有異氣現華蓋殿金頂及奉天殿鴟吻之上。成化九年四月乙亥,兩京雨土。十三年四月戊戌,陝西、甘肅冰厚五尺,間以雜沙,有青紅黃黑四色。弘治十年三月己酉,雨土。十一年四月辛巳,雨土。十七年二月甲辰,鄖陽、均州雨沙。嘉靖元年正月丁卯,雨黃沙。十三年二月己未,雨微土。二十一年,象山雨黃霧,行人口耳皆塞。隆慶元年三月甲寅,南鄭雨土。萬曆二十五年二月癸亥,湖州雨黃沙。四十六年三月庚午暮刻,雨土,濛濛如霧如霰,入夜不止。四十七年二月甲戌,從未至酉,塵沙漲天,其色赤黃。四十八年,山東省城及泰安、肥城皆雨土。崇禎十二年二月壬申,濬縣有黑黃雲起,旋分為二,頃之四塞。狂風大作,黃埃漲天,間以青白氣。五步之外,不辨人踪,至昏始定。十四年正月壬寅,黃埃漲天。 曆一 後世法勝於古,而屢改益密者,惟曆為最著。唐志謂天為動物,久則差忒,不得不屢變其法以求之。此說似矣,而不然也。易曰:「天地之道,貞觀者也。」蓋天行至健,確然有常,本無古今之異。其歲差盈縮遲疾諸行,古無而今有者,因其數甚微,積久始著。古人不覺,而後人知之,而非天行之忒也。使天果久動而差忒,則必差參凌替而無典要,安從修改而使之益密哉?觀傳志所書,歲失其次、日度失行之事,不見於近代,亦可見矣。夫天之行度多端,而人之智力有限,持尋尺之儀表,仰測穹蒼,安能洞悉無遺。惟合古今人之心思,踵事增修,庶幾符合。故不能為一成不易之法也。 黃帝迄秦,曆凡六改。漢凡四改。魏迄隋,十五改。唐迄五代,十五改。宋十七改。金迄元,五改。惟明之大統曆,實即元之授時,承用二百七十餘年,未嘗改憲。成化以後,交食往往不驗,議改曆者紛紛。如俞正己、冷守中不知妄作者無論已,而華湘、周濂、李之藻、邢雲路之倫頗有所見。鄭世子載堉撰律曆融通,進聖壽萬年曆,其說本之南都御史何瑭,深得授時之意,而能補其不逮。臺官泥於舊聞,當事憚於改作,並格而不行。崇禎中,議用西洋新法,命閣臣徐光啟、光祿卿李天經先後董其事,成曆書一百三十餘卷,多發古人所未發。時布衣魏文魁上疏排之,詔立兩局推驗。累年校測,新法獨密,然亦未及頒行。由是觀之,曆固未有行之久而不差者,烏可不隨時修改,以求合天哉。 今采各家論說,有裨於曆法者,著於篇端。而大統曆則述立法之原,以補元志之未備。回回曆始終隸於欽天監,與大統參用,亦附錄焉。 曆法沿革 吳元年十一月乙未冬至,太史院使劉基率其屬高翼上戊申大統曆。太祖諭曰:「古者季冬頒曆,太遲。今於冬至,亦未善。宜以十月朔,著為令。」洪武元年改院為司天監,又置回回司天監。詔徵元太史院使張佑、回回司天太監黑的兒等共十四人,尋召回回司天臺官鄭阿里等十一人至京,議曆法。三年改監為欽天,設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大統曆,曰回回曆。以監令、少監統之。歲造大統民曆、御覽月令曆、七政躔度曆、六壬遁甲曆、四季天象占驗曆、御覽天象錄,各以時上。其日月交食分秒時刻、起復方位,先期以聞。十年三月,帝與羣臣論天與七政之行,皆以蔡氏左旋之說對。帝曰:「朕自起兵以來,仰觀乾象,天左旋,七政右旋,曆家之論,確然不易。爾等猶守蔡氏之說,豈所謂格物致知之學乎?」十五年九月,詔翰林李翀、吳伯宗譯回回曆書。 十七年閏十月,漏刻博士元統言:「曆以大統為名,而積分猶踵授時之數,非所以重始敬正也。況授時以至元辛巳為曆元,至洪武甲子積一百四年,年遠數盈,漸差天度,合修改。七政運行不齊,其理深奧。聞有郭伯玉者,精明九數之理,宜徵令推算,以成一代之制。」報可。擢統為監令。統乃取授時曆,去其歲實消長之說,析其條例,得四卷,以洪武十七年甲子為曆元,命曰大統曆法通軌。二十二年改監令、丞為監正、副。二十六年,監副李德芳言:「監正統改作洪武甲子曆元,不用消長之法,以考魯獻公十五年戊寅歲天正冬至,比辛巳為元,差四日半強。今當復用辛巳為元及消長之法。」疏入,元統奏辨。太祖曰:「二說皆難憑,但驗七政交會行度無差者為是。」自是大統曆元以洪武甲子,而推算仍依授時法。三十一年罷回回欽天監,其回回曆科仍舊。 永樂遷都順天,仍用應天冬夏晝夜時刻,至正統十四年始改用順天之數。其冬,景帝即位,天文生馬軾奏,晝夜時刻不宜改。下廷臣集議。監正許惇等言:「前監正彭德清測驗得北京北極出地四十度,比南京高七度有奇,冬至晝三十八刻,夏至晝六十二刻。奏準改入大統曆,永為定式。軾言誕妄,不足聽。」帝曰:「太陽出入度數,當用四方之中。今京師在堯幽都之地,寧可為準。此後造曆,仍用洪、永舊制。」 景泰元年正月辛卯,卯正三刻月食。監官誤推辰初初刻,致失救護。下法司,論徒。詔宥之。成化十年,以監官多不職,擢雲南提學童軒為太常寺少卿,掌監事。十五年十一月戊戌望,月食,監推又誤,帝以天象微渺,不之罪也。十七年,真定教諭俞正己上改曆議,詔禮部及軒參考。尚書周洪謨等言:「正己止據皇極經世書及歷代天文、曆志推算氣朔,又以己意創為八十七年約法,每月大小相間。輕率狂妄,宜正其罪。」遂下正己詔獄。十九年,天文生張陞上言改曆。欽天監謂祖制不可變,陞說遂寢。弘治中,月食屢不應,日食亦舛。 正德十二、三年,連推日食起復,皆弗合。於是漏刻博士朱裕上言:「至元辛巳距今二百三十七年,歲久不能無差,若不量加損益,恐愈久愈舛。乞簡大臣總理其事,令本監官生半推古法,半推新法,兩相交驗,回回科推驗西域九執曆法。仍遣官至各省,候土圭以測節氣早晚。往復參較,則交食可正,而七政可齊。」部覆言:「裕及監官曆學未必皆精,今十月望月食,中官正周濂等所推算,與古法及裕所奏不同,請至期考驗。」既而濂等言:「日躔歲退之差一分五十秒。今正德乙亥,距至元辛巳二百三十五年,赤道歲差,當退天三度五十二分五十秒。不經改正,推步豈能有合。臣參詳較驗,得正德丙子歲前天正冬至氣應二十七日四百七十五分,命得辛卯日丑初初刻,日躔赤道箕宿六度四十七分五十秒,黃道箕宿五度九十六分四十三秒為曆元。其氣閏轉交四應,併周天黃赤道,諸類立成,悉從歲差,隨時改正。望敕禮臣併監正董其事。」部奏:「古法未可輕變,請仍舊法。別選精通曆學者,同濂等以新法參驗,更為奏請。」從之。 十五年,禮部員外郎鄭善夫言:「日月交食,日食最為難測。蓋月食分數,但論距交遠近,別無四時加減,且月小闇虛大,八方所見皆同。若日為月所掩,則日大而月小,日上而月下,日遠而月近。日行有四時之異,月行有九道之分。故南北殊觀,時刻亦異。必須據地定表,因時求合。如正德九年八月辛卯日食,曆官報食八分六十七秒,而閩、廣之地,遂至食既。時刻分秒,安得而同?今宜按交食以更曆元,時刻分秒,必使奇零剖析詳盡。不然,積以歲月,躔離朓朒,又不合矣。」不報。十六年以南京戶科給事中樂頀、工部主事華湘通曆法,俱擢光祿少卿,管監事。 嘉靖二年,湘言:「古今善治曆者三家,漢太初以鐘律,唐大衍以蓍策,元授時以晷景為近。欲正曆而不登臺測景,皆空言臆見也。望許臣暫罷朝參,督中官正周濂等,及冬至前詣觀象臺,晝夜推測,日記月書,至來年冬至,以驗二十四氣、分至合朔、日躔月離、黃赤二道、昏旦中星、七政四餘之度,視元辛巳所測,離合何如,差次錄聞。更敕禮部延訪精通理數者徵赴京師,令詳定歲差,以成一代之制。」下禮部集議,而頀謂曆不可改,與湘頗異。禮部言:「湘欲自行測候,不為無識。請二臣各盡所見,窮極異同,以協天道。」從之。 七年,欽天監奏:「閏十月朔,回回曆推日食二分四十七秒,大統曆推不食。」已而不食。十九年三月癸巳朔,臺官言日當食,已而不食。帝喜,以為天眷,然實由推步之疏也。隆慶三年,掌監事順天府丞周相刊大統曆法,其曆原歷敍古今諸曆異同。萬曆十二年十一月癸酉朔,大統曆推日食九十二秒,回回曆推不食,已而回回曆驗。禮科給事中侯先春因言:「邇年月食在酉而曰戌,月食將既而曰未九分,差舛甚矣。回回曆科推算日月交食,五星凌犯,最為精密,何妨纂入大統曆中,以備考驗。」詔可。二十年五月甲戌夜月食,監官推算差一日。 二十三年,鄭世子載堉進聖壽萬年曆、律曆融通二書。疏略曰:「高皇帝革命時,元曆未久,氣朔未差,故不改作,但討論潤色而已。積年既久,氣朔漸差。後漢志言『三百年斗曆改憲』。今以萬曆為元,而九年辛巳歲適當『斗曆改憲』之期,又協『乾元用九』之義,曆元正在是矣。臣嘗取大統與授時二曆較之,考古則氣差三日,推今則時差九刻。夫差雖九刻,處夜半之際,所差便隔一日。節氣差天一日,則置閏差一月。閏差一月,則時差一季。時差一季,則歲差一年。其失豈小小哉?蓋因授時減分太峻,失之先天;大統不減,失之後天。因和會兩家,酌取中數,立為新率,編撰成書,大旨出於許衡,而與衡曆不同。黃鐘乃律曆本原,而舊曆罕言之。新法則以步律呂爻象為首。堯時冬至日躔宿次,何承天推在須、女十度左右,一行推在女、虛間,元人曆議亦云在女、虛之交。而授時曆考之,乃在牛宿二度。大統曆考之,乃在危宿一度。相差二十六度,皆不與堯典合。新法上考堯元年甲辰歲,夏至午中,日在柳宿十二度左右,冬至午中,日在女宿十度左右,心昴昏中,各去午正不逾半次,與承天、一行二家之說合。此皆與舊曆不同之大者,其餘詳見曆議。望敕大臣名儒參訂採用。」 其法首曰步發斂。取嘉靖甲寅歲為曆元,元紀四千五百六十,期實千四百六十一,節氣歲差一秒七十五忽,歲周氣策無定率,各隨歲差求而用之。律應[即氣應]五十五日六十刻八十九分,律總旬周六十日。次曰步朔閏。朔望弦策與授時同,閏應十九日三十六刻十九分。次曰步日躔。日平行一度,躔周[即天周]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躔中半之,象策又半之,辰策十二分躔周之一。黃、赤道歲差,盈初縮末限,縮初盈末限,俱與授時同,周應二百三十八度二十二分三十九秒。[按授時求日度法,以周應加積度,命起虛七,其周應為自虛七度至箕十度之數。萬年曆法以周應減積度,命起角初,其周應為箕十度至角初度之數,當為二百八十六度四十五分。今數不合,似誤。]次曰步晷漏。北極出地度分,冬、夏至中晷恒數,併二至晝夜長短刻數,俱以京師為準。參以岳臺,以見隨處里差之數。次曰步月離。月平行、轉周、轉中,與授時同。離周[即遲疾限]三百三十六限十六分六十秒,離中半之,離象又半之。轉差一日九十七刻六十分。轉應七日五十刻三十四分。次曰步交道。正交、中交與授時同。距交十四度六十六分六十六秒。交周、交中、交差,與授時同。交應二十日四十七刻三十四分。次曰步交食。日食交外限六度,定法六十一,交內限八度,定法八十一。月食限定法與授時同。次曰步五緯。合應:土星二百六十二日三千二十六分,木星三百一十日一千八百三十七分,火星三百四十三日五千一百七十六分,金星二百三日八千三百四十七分,水星九十一日七千六百二十八分。曆應:土星八千六百四日五千三百三十八分,木星四千一十八日六千七十三分,火星三百一十四日四十九分,金星六十日一千九百七十五分,水星二百五十三日七千四百九十七分。周率、度率及晨夕伏見度,俱與授時同。 其議歲餘也,曰:「陰陽消長之理,以漸而積,未有不從秒起。授時考古,於百年之際頓加一分,於理未安。假如魯隱公三年辛酉歲,下距至元辛巳二千年,以授時本法算之,於歲實當加二十分,得庚午日六刻,為其年天正冬至。次年壬戌歲,下距至元辛巳一千九百九十九年,本法當加十九分,得乙亥日五十刻四十四分,為其年天正冬至。兩冬至相減,得相距三百六十五日四十四刻四十四分,則是歲餘九分日之四,非四分日之一也。曆法之謬,莫甚於此。新法酌量,設若每年增損二秒,推而上之,則失昭公己丑;增損一秒至一秒半,則失僖公辛亥。今約取中數,其法置定距自相乘,七因八歸,所得百,約之為分,得一秒七十五忽,則辛亥、己丑皆得矣。」 其議日躔也,曰:「古曆見於六經,灼然可考者莫如日躔及中星。而推步家鮮有達者,蓋由不知夏時、周正之異也。大抵夏曆以節氣為主,周曆以中氣為主。何承天以正月甲子夜半合朔雨水為上元,進乖夏朔,退非周正。故近代推月令、小正者,皆不與古合。嘗以新法歲差,上考堯典中星,則所謂四仲月,蓋自節氣之始至於中氣之終,三十日內之中星耳。後世執著於二分二至,是亦誤矣。」 其議候極也,曰:「自漢至齊、梁,皆謂紐星即不動處。惟祖暅之測知紐星去極一度有餘。自唐至宋,又測紐星去極三度有餘。元志從三度,蓋未有定說也。新法不測紐星,以日景驗之,於正方案上,周天度內權指一度為北極,自此度右旋,數至六十七度四十一分,為夏至日躔所在。復至一百一十五度二十一分,為冬至日躔所在。左旋,數亦如之。四處幷中心共五處,各識一鍼。於二至日午中,將案直立向南取景,使三鍼景合,然後縣繩界取中線,又取方十字界之,視橫界上距極度分,即極出地度分也。」 其議晷景也,曰:「何承天立表測景,始知自漢以來,冬至皆後天三日。然則推步晷景,乃治曆之要也。授時曆亦憑晷景為本,而曆經不載推步晷景之術,是為缺略。今用北極出地度數,兼弧矢二術以求之,庶盡其原。又隨地形高下,立差以盡變,前此所未有也。」又曰:「授時曆議據前漢志魯獻公十五年戊寅歲正月甲寅朔旦冬至,引用為首。夫獻公十五年下距隱公元年己未,歲百六十一年,其非春秋時明矣。而元志乃云『自春秋獻公以來』,又云『昭公冬至,乃日度失行之驗』,誤矣。夫獻公甲寅冬至,別無所據,惟劉歆三統曆言之。豈左傳不足信,而歆乃可信乎?太初元年冬至在辛酉,歆乃以為甲子,差天三日,尚不能知,而能逆知上下數百年乎?故凡春秋前後千載之間,氣朔交食,長曆、大衍所推近是,劉歆、班固所說全非也。」又曰:「大衍曆議謂宋元嘉十三年十一月甲戌,景長為日度變行,授時曆議亦云,竊以為過矣。苟日度失行,當如歲差,漸漸而移。今歲既已不合,來歲豈能復合耶?蓋前人所測,或未密耳。夫冬至之景一丈有餘,表高晷長,則景虛而淡,或設望筒、副表、景符之類以求實景。然望筒或一低昂,副表、景符或一前卻,所據之表或稍有傾欹,圭面或稍有斜側,二至前後數日之景,進退只在毫釐之間,要亦難辨。況委託之人,未知當否。九服之遠,既非目擊,所報晷景,寧足信乎?」 其議漏刻也,曰:「日月帶食出入,五星晨昏伏見,曆家設法悉因晷漏為準。而晷漏則隨地勢南北,辰極高下為異焉。元人都燕,其授時曆七曜出沒之早晏,四時晝夜之永短,皆準大都晷漏。國初都金陵,大統曆晷漏改從南京,冬夏至相差三刻有奇。今推交食分秒,南北東西等差及五星定伏定見,皆因元人舊法,而獨改其漏刻,是以互相舛誤也。故新法晷漏,照依元舊。」 其議日食也,曰:「日道與月道相交處有二,若正會於交,則食既,若但在交前後相近者,則食而不既。此天之交限也。又有人之交限,假令中國食既,戴日之下,所虧纔半,化外之地,則交而不食。易地反觀,亦如之。何則?日如大赤丸,月如小黑丸,共縣一線,日上而月下,即其下正望之,黑丸必掩赤丸,似食之既;及旁觀有遠近之差,則食數有多寡矣。春分已後,日行赤道北畔,交外偏多,交內偏少。秋分已後,日行赤道南畔,交外偏少,交內偏多。是故有南北差。冬至已後,日行黃道東畔,午前偏多,午後偏少。夏至已後,日行黃道西畔,午前偏少,午後偏多。是故有東西差。日中仰視則高,旦暮平視則低。是故有距午差。食於中前見早,食於中後見遲。是故有時差。凡此諸差,唯日有之,月則無也。故推交食,惟日頗難。欲推九服之變,必各據其處,考晷景之短長,揆辰極之高下,庶幾得之。曆經推定之數,徒以燕都所見者言之耳。舊云:『月行內道,食多有驗。月行外道,食多不驗。』又云:『天之交限,雖係內道,若在人之交限之外,類同外道,日亦不食。』此說似矣,而未盡也。假若夏至前後,日食於寅卯酉戌之間,人向東北、西北觀之,則外道食分反多於內道矣。日體大於月,月不能盡掩之,或遇食既,而日光四溢,形如金環,故日無食十分之理。雖既,亦止九分八十秒。授時曆日食,陽曆限六度,定法六十,陰曆限八度,定法八十。各置其限度,如其定法而一,皆得十分。今於其定法下,各加一數以除限度,則得九分八十餘秒也。」 其議月食也,曰:「暗虛者,景也。景之蔽月,無早晚高卑之異,四時九服之殊。譬如懸一黑丸於暗室,其左燃燭,其右懸一白丸,若燭光為黑丸所蔽,則白丸不受其光矣。人在四旁觀之,所見無不同也。故月食無時差之說。自紀元曆妄立時差,授時因之,誤矣。」 其議五緯也,曰:「古法推步五緯,不知變數之加減。北齊張子信仰觀歲久,知五緯有盈縮之變,當加減以求逐日之躔。蓋五緯出入黃道內外,各自有其道,視日遠近為遲疾,其變數之加減,如里路之徑直斜曲也。宋人有言曰:『五星行度,惟留退之際最多差。自內而進者,其退必向外,自外而進者,其退必由內。其迹如循柳葉,兩末銳於中間,往還之道相去甚遠。故星行兩末度稍遲,以其斜行故也。中間行度稍速,以其徑捷故也。』前代修曆,止增損舊法而已,未嘗實考天度。其法須測驗每夜昏曉夜半,月及五星所在度秒,置簿錄之。滿五年,其間去陰雲晝見日數外,可得三年實行,然後可以算術綴之也。」 書上,禮部尚書范謙奏:「歲差之法,自虞喜以來,代有差法之議,竟無畫一之規。所以求之者,大約有三:考月令之中星,測二至之日景,驗交食之分秒。考以衡管,測以臬表,驗以漏刻,斯亦佹得之矣。曆家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紀七政之行,又析度為百分,分為百秒,可謂密矣。然渾象之體,徑僅數尺,布周天度,每度不及指許,安所置分秒哉?至於臬表之樹不過數尺,刻漏之籌不越數寸,以天之高且廣也,而以尺寸之物求之,欲其纖微不爽,不亦難乎?故方其差在分秒之間,無可驗者,至踰一度,乃可以管窺耳。此所以窮古今之智巧,不能盡其變歟?即如世子言,以大統、授時二曆相較,考古則氣差三日,推今則時差九刻。夫時差九刻,在亥子之間則移一日,在晦朔之交則移一月,此可驗之於近也。設移而前,則生明在二日之昏,設移而後,則生明在四日之夕矣。今似未至此也。其書應發欽天監參訂測驗。世子留心曆學,博通今古,宜賜敕奬諭。」從之。 河南僉事邢雲路上書言:「治曆之要,無踰觀象、測景、候時、籌策四事。今丙申年日至,臣測得乙未日未正一刻,而大統推在申正二刻,相差九刻。且今年立春、夏至、立冬皆適直子半之交。臣推立春乙亥,而大統推丙子;夏至壬辰,而大統推癸巳;立冬己酉,而大統推庚戌。相隔皆一日。若或直元日於子半,則當退履端於月窮,而朝賀大禮在月正二日矣。豈細故耶?閏八月朔,日食,大統推初虧巳正二刻,食幾既,而臣候初虧巳正一刻,食止七分餘。大統實後天幾二刻,則閏應及轉應、交應,各宜增損之矣。」欽天監見雲路疏,甚惡之。監正張應侯奏詆,謂其僭妄惑世。禮部尚書范謙乃言:「曆為國家大事,士夫所當講求,非曆士之所得私。律例所禁,乃妄言妖祥者耳。監官拘守成法,不能修改合天。幸有其人,所當和衷共事,不宜妬忌。乞以雲路提督欽天監事,督率官屬,精心測候,以成鉅典。」議上,不報。 三十八年,監推十一月壬寅朔日食分秒及虧圓之候,職方郎范守己疏駁其誤。禮官因請博求知曆學者,令與監官晝夜推測,庶幾曆法靡差。於是五官正周子愚言:「大西洋歸化遠臣龐迪峩、熊三拔等,攜有彼國曆法,多中國典籍所未備者。乞視洪武中譯西域曆法例,取知曆儒臣率同監官,將諸書盡譯,以補典籍之缺。」先是,大西洋人利瑪竇進貢土物,而迪峩、三拔及龍華民、鄧玉函、湯若望等先後至,俱精究天文曆法。禮部因奏:「精通曆法,如雲路、守己為時所推,請改授京卿,共理曆事。翰林院檢討徐光啟、南京工部員外郎李之藻亦皆精心曆理,可與迪峩、三拔等同譯西洋法,俾雲路等參訂修改。然曆法疏密,莫顯於交食,欲議修曆,必重測驗。乞敕所司修治儀器,以便從事。」疏入,留中。未幾雲路、之藻皆召至京,參預曆事。雲路據其所學,之藻則以西法為宗。 四十一年,之藻已改銜南京太僕少卿,奏上西洋曆法,略言臺監推算日月交食時刻虧分之謬。而力薦迪峩、三拔及華民、陽瑪諾等,言:「其所論天文曆數,有中國昔賢所未及者,不徒論其度數,又能明其所以然之理。其所製窺天、窺日之器,種種精絕。今迪峩等年齡向衰,乞敕禮部開局,取其曆法,譯出成書。」禮科姚永濟亦以為言。時庶務因循,未暇開局也。 四十四年,雲路獻七政真數,言:「步曆之法,必以兩交相對。兩交正,而中間時刻分秒之度數,一一可按。日月之交食,五星之凌犯,皆日月五星之相交也。兩交相對,互相發明,七政之能事畢矣。」天啟元年春,雲路復詳述古今日月交食數事,以明授時之疏,證新法之密。章下禮部。四月壬申朔日食,雲路所推食分時刻,與欽天監所推互異。自言新法至密,至期考驗,皆與天不合。雲路又嘗論大統宮度交界,當以歲差考定,不當仍用授時三百年前所測之數。又月建非關斗杓所指,斗杓有歲差,而月建無改移。皆篤論也。 崇禎二年五月乙酉朔日食,禮部侍郎徐光啟依西法預推,順天府見食二分有奇,瓊州食既,大寧以北不食。大統、回回所推,順天食分時刻,與光啟互異。已而光啟法驗,餘皆疏。帝切責監官。時五官正戈豐年等言:「大統乃國初所定,實即郭守敬授時曆也,二百六十年毫未增損。自至元十八年造曆,越十八年為大德三年八月,已當食不食,六年六月又食而失推。是時守敬方知院事,亦付之無可奈何,況斤斤守法者哉?今若循舊,向後不能無差。」於是禮部奏開局修改。乃以光啟督修曆法。光啟言:「近世言曆諸家,大都宗郭守敬法,至若歲差環轉,歲實參差,天有緯度,地有經度,列宿有本行,月五星有本輪,日月有真會、視會,皆古所未聞,惟西曆有之。而舍此數法,則交食凌犯,終無密合之理。宜取其法參互考訂,使與大統法會同歸一。」 已而光啟上曆法修正十事:其一,議歲差,每歲東行漸長漸短之數,以正古來百年、五十年、六十年多寡互異之說。其二,議歲實小餘,昔多今少,漸次改易,及日景長短歲歲不同之因,以定冬至,以正氣朔。其三,每日測驗日行經度,以定盈縮加減真率,東西南北高下之差,以步日躔。其四,夜測月行經緯度數,以定交轉遲疾真率,東西南北高下之差,以步月離。其五,密測列宿經緯行度,以定七政盈縮、遲疾、順逆、違離、遠近之數。其六,密測五星經緯行度,以定小輪行度遲疾、留逆、伏見之數,東西南北高下之差,以推步凌犯。其七,推變黃道、赤道廣狹度數,密測二道距度,及月五星各道與黃道相距之度,以定交轉。其八,議日月去交遠近及真會、視會之因,以定距午時差之真率,以正交食。其九,測日行,考知二極出入地度數,以定周天緯度,以齊七政。因月食考知東西相距地輪經度,以定交食時刻。其十,依唐、元法,隨地測驗二極出入地度數,地輪經緯,以求晝夜晨昏永短,以正交食有無、先後、多寡之數。因舉南京太僕少卿李之藻、西洋人龍華民、鄧玉函。報可。九月癸卯開曆局。三年,玉函卒,又徵西洋人湯若望、羅雅谷譯書演算。光啟進本部尚書,仍督修曆法。 時巡按四川御史馬如蛟薦資縣諸生冷守中精曆學,以所呈曆書送局。光啟力駁其謬,幷預推次年四月四川月食時刻,令其臨時比測。四年正月,光啟進曆書二十四卷。夏四月戊午,夜望月食,光啟預推分秒時刻方位。奏言:「日食隨地不同,則用地緯度算其食分多少,用地經度算其加時早晏。月食分秒,海內並同,止用地經度推求先後時刻。臣從輿地圖約略推步,開載各布政司月食初虧度分,蓋食分多少既天下皆同,則餘率可以類推,不若日食之經緯各殊,必須詳備也。又月體一十五分,則盡入闇虛亦十五分止耳。今推二十六分六十秒者,蓋闇虛體大於月,若食時去交稍遠,即月體不能全入闇虛,止從月體論其分數。是夕之食,極近於交,故月入闇虛十五分方為食既,更進一十一分有奇,乃得生光,故為二十六分有奇。如回回曆推十八分四十七秒,略同此法也。」已而四川報冷守中所推月食實差二時,而新法密合。 光啟又進曆書二十一卷。冬十月辛丑朔日食,新法預推順天見食二分一十二秒,應天以南不食,大漠以北食既,例以京師見食不及三分,不救護。光啟言: 月食在夜,加時早晚,苦無定據。惟日食按晷定時,無可遷就。故曆法疏密,此為的證。臣等纂輯新法,漸次就緒,而向後交食為期尚遠,此時不與監臣共見,至成曆後,將何徵信?且是食之必當測候,更有說焉。 舊法食在正中,則無時差。今此食既在日中,而新法仍有時差者,蓋以七政運行皆依黃道,不由赤道。舊法所謂中乃赤道之午中,非黃道之正中也。黃赤二道之中,獨冬夏至加時正午,乃得同度。今十月朔去冬至度數尚遠,兩中之差,二十三度有奇,豈可因加時近午,不加不減乎?適際此日,又值此時,足可驗時差之正術,一也。 本方之地經度,未得真率,則加時難定,其法必從交食時測驗數次,乃可較勘畫一。今此食依新術測候,其加時刻分,或前後未合,當取從前所記地經度分,斟酌改定,此可以求里差之真率,二也。 時差一法,但知中無加減,而不知中分黃赤,今一經目見,人人知加時之因黃道,因此推彼,他術皆然,足以知學習之甚易,三也。 即分數甚少,亦宜詳加測候,以求顯驗。 帝是其言。至期,光啟率監臣預點日晷,調壺漏,用測高儀器測食甚日晷高度。又於密室中斜開一隙,置窺筩、遠鏡以測虧圓,畫日體分數圖板以定食分,其時刻、高度悉合,惟食甚分數未及二分。於是光啟言:「今食甚之度分密合,則經度里差已無煩更定矣。獨食分未合,原推者蓋因太陽光大,能減月魄,必食及四五分以上,乃得與原推相合。然此測,用密室窺筩,故能得此分數,倘止憑目力,或水盆照映,則眩耀不定,恐少尚不止此也。」 時有滿城布衣魏文魁,著曆元、曆測二書,令其子象乾進曆元於朝,通政司送局考驗。光啟摘當極論者七事:其一,歲實自漢以來,代有減差,至授時減為二十四分二十五秒。依郭法百年消一,今當為二十一秒有奇。而曆元用趙知微三十六秒,翻覆驟加。其一,弧背求弦矢,宜用密率。今曆測中猶用徑一圍三之法,不合弧矢真數。其一,盈縮之限,不在冬夏至,宜在冬夏至後六度。今考日躔,春分迄夏至,夏至迄秋分,此兩限中,日時刻分不等。又立春迄立夏,立秋迄立冬,此兩限中,日時刻分亦不等。測量可見。其一,言太陰最高得疾,最低得遲,且以圭表測而得之,非也。太陰遲疾是入轉內事,表測高下是入交內事,豈容混推。而月行轉周之上,又復左旋,所以最高向西行極遲,最低向東行乃極疾,舊法正相反。其一,言日食正午無時差,非也。時差言距,非距赤道之午中,乃距黃道限東西各九十度之中也。黃道限之中,有距午前後二十餘度者,但依午正加減,焉能必合。其一,言交食定限,陰曆八度、陽曆六度,非也。日食,陰曆當十七度,陽曆當八度。月食則陰陽曆俱十二度。其一,曆測云:「宋文帝元嘉六年十一月己丑朔,日食不盡如鉤,晝星見。今以授時推之,止食六分九十六秒,郭曆舛矣。」夫月食天下皆同,日食九服各異。南宋都於金陵,郭曆造於燕地,北極出地差八度,時在十一月則食差當得二分弱,其云「不盡如鉤」,當在九分左右。郭曆推得七分弱,乃密合,非舛也。本局今定日食分數,首言交,次言地,次言時,一不可闕。已而文魁反覆論難,光啟更申前說,著為學曆小辨。 其論歲實小餘及日食變差尤明晰。曰:「歲實小餘,自漢迄元漸次消減。今新法定用歲實,更減於元。不知者必謂不惟先天,更先大統。乃以推壬申冬至,大統得己亥寅正一刻,而新法得辰初一刻十八分。何也?蓋正歲年與步月離相似,冬至無定率,與定朔、定望無定率一也。朔望無定率,宜以平朔望加減之,冬至無定率,宜以平年加減之。故新法之平冬至,雖在大統前,而定冬至恒在大統後也。」又曰:「宋仁宗天聖二年甲子歲,五月丁亥朔,曆官推當食不食,諸曆推算皆云當食。夫於法則實當食,而於時則實不食。今當何以解之?蓋日食有變差一法,月在陰曆,距交十度強,於法當食。而獨此日此地之南北差,變為東西差,故論天行,則地心與日月相參直,實不失食。而從人目所見,則日月相距近變為遠,實不得食。顧獨汴京為然,若從汴以東數千里,則漸見食,至東北萬餘里外,則全見食也。夫變差時時不同,或多變為少,或少變為多,或有變為無,或無變為有。推曆之難,全在此等。」未幾,光啟入內閣。 五年九月十五日,月食,監推初虧在卯初一刻,光啟等推在卯初三刻,回回科推在辰初初刻。三法異同,致奉詰問。至期測候,陰雲不見,無可徵驗。光啟具陳三法不同之故,言: 時刻之加減,由於盈縮、遲疾兩差。而盈縮差,舊法起冬夏至,新法起最高,最高有行分,惟宋紹興間與夏至同度。郭守敬後此百年,去離一度有奇,故未覺。今最高在夏至後六度。此兩法之盈縮差所以不同也。遲疾差,舊法只用一轉周,新法謂之自行輪。自行之外,又有兩次輪。此兩法之遲疾差所以不同也。至於回回曆又異者,或由於四應,或由於里差,臣實未曉其故。總之,三家俱依本法推步,不能變法遷就也。 將來有宜講求者二端:一曰食分多寡。日食時,陽晶晃耀,每先食而後見。月食時,游氣紛侵,每先見而後食。其差至一分以上。今欲灼見實分,有近造窺筩,日食時,於密室中取其光景,映照尺素之上,初虧至復圓,分數真確,畫然不爽。月食用以仰觀二體離合之際,鄞鄂著明。與目測迥異。此定分法也。一曰加時早晚。定時之術,壺漏為古法,輪鍾為新法,然不若求端於日星,晝則用日,夜則任用一星。皆以儀器測取經緯度數,推算得之。此定時法也。二法既立,則諸術之疏密,毫末莫遁矣。 古今月食,諸史不載。日食,自漢至隋,凡二百九十三,而食於晦者七十七,晦前一日者三,初二日者三,其疏如此。唐至五代凡一百一十,而食於晦者一,初二日者一,初三日者一,稍密矣。宋凡一百四十八,無晦食者,更密矣,猶有推食而不食者十三。元凡四十五,亦無晦食,猶有推食而不食者一,食而失推者一,夜食而書晝者一。至加時差至四五刻者,當其時已然。可知高遠無窮之事,必積時累世,乃稍見其端倪。故漢至今千七百歲,立法者十有三家,而守敬為最優,尚不能無數刻之差,而況於沿習舊法者,何能責其精密哉? 是年,光啟又進曆書三十卷。明年冬十月,光啟以病辭曆務,以山東參政李天經代之。逾月而光啟卒。七年,魏文魁上言,曆官所推交食節氣皆非是。於是命文魁入京測驗。是時言曆者四家,大統、回回外,別立西洋為西局,文魁為東局。言人人殊,紛若聚訟焉。 天經繕進曆書凡二十九卷,幷星屏一具,俱故輔光啟督率西人所造也。天經預推五星凌犯會合行度,言:「閏八月二十四,木犯積尸氣。九月初四昏初,火土同度。初七卯正,金土同度。十一昏初,金火同度。舊法推火土同度,在初七,是後天三日。金火同度在初三,是先天八日。」而文魁則言,天經所報,木星犯積尸不合。天經又言:「臣於閏八月二十五日夜及九月初一日夜,同禮臣陳六韐等,用窺管測,見積尸為數十小星團聚,木與積尸,共納管中。蓋窺管圓徑寸許,兩星相距三十分內者,方得同見。如觜宿三星相距三十七分,則不能同見。而文魁但據臆算,未經實測。據云初二日木星已在柳前,則前此豈能越鬼宿而飛渡乎?」天經又推木星退行、順行,兩經鬼宿,其度分晷刻,已而皆驗,於是文魁說絀。 天經又進曆書三十二卷,幷日晷、星晷、窺筩諸儀器。八年四月,又上乙亥丙子七政行度曆及參訂曆法條議二十六則。 其七政公說之議七:一曰諸曜之應宜改。蓋日月五星平行起算之根則為應,乃某曜某日某時躔某宮次之數。今新法改定諸應,悉從崇禎元年戊辰前,冬至後,己卯日子正為始。二曰測諸曜行度,應用黃道儀。蓋太陽由黃道行,月星各有本道,出入黃道內外,不行赤道。若用赤道儀測之,所得經緯度分,須通以黃、赤通率表,不如用黃道儀,即得七政之本度為便也。三曰諸方七政行度,隨地不等。蓋日月東西見食,其時各有先後,既無庸疑矣。則太陽之躔二十四節氣,與月五星之掩食凌犯,安得不與交食同一理乎?故新法立成諸表,雖以順天府為主,而推算諸方行度,亦皆各有本法。四曰諸曜加減分,用平、立、定三差法,尚不足。蓋加減平行以求自行,乃曆家要務。第天實圓體,與平行異類,舊所用三差法,俱從句股平行定者,於天體未合。即各盈縮損益之數,未得其真。今新法加減諸表,乃以圓齊圓,始可合天。五曰隨時隨地可求諸曜之經度。舊法欲得某日某曜經度,必先推各曜冬至日所行宮度宿次,後乃以各段日度比算始得。今法不拘時日方所,只簡本表推步即是。六曰徑一圍三,非弧矢真法。蓋古曆家以直線測圓形,名曰弧矢法,而算用徑一圍三,謬也。今立割圓八線表,其用簡而大。弧矢等線,但乘除一次,便能得之。七曰球上三角三弧形,非句股可盡。蓋古法測天以句股為本,然句股能御直角,不能御斜角。且天為圓球,其面上與諸道相割生多三弧形,句股不足以盡之。 恒星之議四:一曰恒星本行,即所謂歲差,從黃道極起算。蓋各星距赤極度分,古今不同。其距赤道內外也,亦古今不同。而距黃極或距黃道內外,則皆終古如一,所以知日月五星俱依黃道行。其恒星本行,應從黃極起算,以為歲差之率。二曰古今各宿度不同。蓋恒星以黃道極為極,故各宿距星行度,與赤道極時近時遠。行漸近極,即赤道所出過距星線漸密,其本宿赤道弧則較小。漸遠極,即過距星線漸疏,其本宿赤道弧則較大。此緣二道二極不同,非距星有異行,亦非距星有易位也。如觜宿距星,漢測距參二度,唐測一度,宋崇寧測半度,元郭守敬測五分。今測之,不啻無分,且侵入參宿二十四分,非一證乎?三曰夜中測星定時。蓋太陽依赤道左行,每十五度為一小時。今任測一星距子午圈前後度分,又以本星經行與太陽經行相加減,得太陽距子午圈度分,因以變為真時刻。四曰宋時所定十二宮次,在某宿度,今不能定於某宿度。蓋因恒星有本行,宿度已右移故也。 太陽之議四:一曰太陽盈縮之限,非冬、夏二至,所謂最高及最高衝也。此限年年右行,今已過二至後六度有奇。二曰以圭表測冬夏二至,非法之善。蓋二至前後,太陽南北之行度甚微,計一丈之表,其一日之影差不過一分三十秒,則一秒得六刻有奇。若測差二三秒,即差幾二十刻,安所得準乎?今法獨用春、秋二分,蓋以此時太陽一日南北行二十四分,一日之景差一寸二分,即測差一二秒,算不滿一刻,較二至為最密。三曰日出入分,應從順天府起算。蓋諸方北極出地不同,晨昏時刻亦因以異。大統依應天府算,是以晝夜長短,日月東西帶食,所推不準。今依順天府改定。四曰平節氣,非上天真節氣。蓋舊法氣策,乃歲周二十四分之一。然太陽之行,有盈有縮,不得平分。如以平分,則春分後天二日,秋分先天二日矣。今悉改定。 太陰之議四:一曰朔望之外,別有損益分,一加減不足以盡之。蓋舊定太陰平行,算朔望加減,大率五度有奇,然兩弦時多寡不一,即授時亦言朔望外,平行數不定,明其理未著其法。今於加減外,再用一加減,名為二三均數。二曰緯度不能定於五度,時多時寡。古今曆家以交食分數及交泛等,測定黃白二道相距約五度。然朔望外兩道距度,有損有益,大距計五度三分度之一。若一月有兩食,其弦時用儀求距黃道度五度,未能合天。三曰交行有損益分。蓋羅〈日侯〉、計都即正交、中交行度,古今為平行。今細測之,月有時在交上,以平求之,必不合算。因設一加減,為交行均數。四曰天行無紫氣。舊謂生於閏餘,又為木之餘氣。今細考諸曜,無象可明,知為妄增。 交食之議四:一曰日月景徑分恒不一。蓋日月有時行最高,有時行最卑,因相距有遠近,見有大小。又因遠近得太陰過景,時有厚薄,所以徑分不能為一。二曰日食午正非中限,乃以黃道九十度限為中限。蓋南北東西差俱依黃道,則時差安得不從黃道論其初末以求中限乎?且黃道出地平上,兩象限自有其高,亦自有其中。此理未明,或宜加反減,宜減反加,凡加時不合者由此也。三曰日食初虧復圓,時刻多寡恒不等,非二時折半之說。蓋視差能變實行為視行,則以視差較食甚前後,鮮有不參差者。夫視差既食甚前後不一,又安能令視行前後一乎?今以視行推變時刻,則初虧復圓,其不能相等也明矣。四曰諸方各依地經推算時刻及日食分。蓋地面上東西見日月出沒,各有前後不同,即所得時刻亦不同。故見食雖一而時刻異,此日月食皆一理。若日食則因視差隨地不一,即太陰視距不一,所見食分亦異焉。 五緯之議三:一曰五星應用太陽視行,不得以段目定之。蓋五星皆以太陽為主,與太陽合則疾行,衝則退行。且太陽之行有遲疾,則五星合伏日數,時寡時多,自不可以段目定其度分。二曰五星應加緯行。蓋五星出入黃道,各有定距度。又木、土、火三星衝太陽緯大,合太陽緯小。金、水二星順伏緯小,逆伏緯大。三曰測五星,當用恒星為準則。蓋測星用黃道儀外,宜用弧矢等儀。以所測緯星視距二恒星若干度分,依法布算,方得本星真經緯度分。或繪圖亦可免算。 是時新法書器俱完,屢測交食凌犯俱密合,但魏文魁等多方阻撓,內官實左右之。以故帝意不能決,諭天經同監局虛心詳究,務祈畫一。是年,天經推水星伏見及木星所在之度,皆與大統各殊,而新法為合。又推八月二十七日寅正二刻,木、火、月三曜同在張六度,而大統推木在張四度,火、月張三度。至期,果同在張六度。九年正月十五日辛酉,曉望月食。天經及大統、回回、東局,各預推虧圓食甚分秒時刻。天經恐至期雲掩難見,乃按里差,推河南、山西所見時刻,奏遣官分行測驗。其日,天經與羅雅谷、湯若望、大理評事王應遴、禮臣李焻及監局守登、文魁等赴臺測驗,惟天經所推獨合。已而,河南所報盡合原推,山西則食時雲掩無從考驗。 帝以測驗月食,新法為近,但十五日雨水,而天經以十三日為雨水,令再奏明。天經覆言: 論節氣有二法:一為平節氣,一為定節氣。平節氣者,以一歲之實,二十四平分之,每得一十五日有奇,為一節氣。故從歲前冬至起算,必越六十日八十七刻有奇為雨水。舊法所推十五日子正二刻者此也。定節氣者,以三百六十為周天度,而亦以二十四平分之,每得一十五度為一節氣。從歲前冬至起算,歷五十九日二刻有奇,而太陽行滿六十度為雨水。新法所推十三日卯初二刻八分者此也。太陽之行有盈有縮,非用法加減之,必不合天,安得平分歲實為節氣乎?以春分證之,其理更明。分者,黃赤相交之點,太陽行至此,乃晝夜平分。舊法於二月十四日下,註晝五十刻、夜五十刻是也。夫十四日晝夜已平分,則新法推十四日春分者為合天,而舊法推十六日者,後天二日矣。知春分,則秋分及各節氣可知,而無疑於雨水矣。 已而天經於春分屆期,每午赴臺測午正太陽高度。二月十四日高五十度八分,十五日高五十度三十三分。天經乃言: 京師北極出地三十九度五十五分,則赤道應高五十度五分,春分日太陽正當赤道上,其午正高度與赤道高度等,過此則太陽高度必漸多。今置十四日所測高度,加以地半徑差二分,較赤道已多五分。蓋原推春分在卯正二刻五分弱,是時每日緯行二十四分弱,時差二十一刻五分,則緯行應加五分強。至十五日,幷地半徑較赤道高度已多至三十分,况十六日乎?是春分當在十四,不當在十六也。秋分亦然。 又出節氣圖曰: 內規分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者,日度也。外規分三百六十度者,天度也。自冬至起算,越九十一日三十一刻六分,而始歷春分者,日為之限也,乃在天則已踰二度餘矣。又越二百七十三日九十三刻,一十九分,而即交秋分者,亦日為之限也,乃在天不及二度餘。豈非舊法春分每後天二日,秋分先天二日耶? 十年正月辛丑朔,日食,天經等預推京師見食一分一十秒,應天及各省分秒各殊,惟雲南、太原則不見食。其初虧、食甚、復圓時刻亦各異。大統推食一分六十三秒,回回推食三分七十秒,東局所推止游氣侵光三十餘秒。而食時推驗,惟天經為密。時將廢大統,用新法,於是管理另局曆務代州知州郭正中言:「中曆必不可盡廢,西曆必不可專行。四曆各有短長,當參合諸家,兼收西法。」十一年正月,乃詔仍行大統曆,如交食經緯,晦朔弦望,因年遠有差者,旁求參考新法與回回科並存。是年,進天經光祿寺卿,仍管曆務。十四年十二月,天經言:「大統置閏,但論月無中氣,新法尤視合朔後先。今所進十五年新曆,其十月、十二月中氣,適交次月合朔時刻之前,所以月內雖無中氣,而實非閏月。蓋氣在朔前,則此氣尚屬前月之晦也。至十六年第二月止有驚蟄一節,而春分中氣,交第三月合朔之後,則第二月為閏正月,第三月為二月無疑。」時帝已深知西法之密。迨十六年三月乙丑朔日食,測又獨驗。八月,詔西法果密,即改為大統曆法,通行天下。未幾國變,竟未施行。本朝用為時憲曆。 按明制,曆官皆世業,成、弘間尚能建修改之議,萬曆以後則皆專己守殘而已。其非曆官而知曆者,鄭世子而外,唐順之、周述學、陳壤、袁黃、雷宗皆有著述。唐順之未有成書,其議論散見周述學之曆宗通議、曆宗中經。袁黃著曆法新書,其天地人三元,則本之陳壤。而雷宗亦著合璧連珠曆法,皆會通回回曆以入授時,雖不能如鄭世子之精微,其於中西曆理,亦有所發明。邢雲路古今律曆考,或言本出魏文魁手,文魁學本膚淺,無怪其所疏授時,皆不得其旨也。 西洋人之來中土者,皆自稱甌羅巴人,其曆法與回回同,而加精密。嘗考前代,遠國之人言曆法者多在西域,而東南北無聞。[唐之九執曆,元之萬年曆,及洪武間所譯回回曆,皆西域也。]蓋堯命羲、和仲叔分宅四方,羲仲、羲叔、和叔則以嵎夷、南交、朔方為限,獨和仲但曰「宅西」,而不限以地,豈非當時聲教之西被者遠哉。至於周末,疇人子弟分散。西域、天方諸國,接壤西陲,非若東南有大海之阻,又無極北嚴寒之畏,則抱書器而西征,勢固便也。甌羅巴在回回西,其風俗相類,而好奇喜新競勝之習過之。故其曆法與回回同源,而世世增修,遂非回回所及,亦其好勝之俗為之也。羲、和既失其守,古籍之可見者,僅有周髀。而西人渾蓋通憲之器,寒熱五帶之說,地圓之理,正方之法,皆不能出周髀範圍,亦可知其源流之所自矣。夫旁搜博採以續千百年之墜緒,亦禮失求野之意也,故備論之。 曆二 大統曆法一上法原 造曆者各有本原,史宜備錄,使後世有以考。如太初之起數鍾律,大衍之造端蓍策,皆詳本志。授時曆以測驗算術為宗,惟求合天,不牽合律呂、卦爻。然其法之所以立,數之所從出,以及晷影、星度,皆有全書。郭守敬、齊履謙傳中,有書名可考。元史漫無采摭,僅存李謙之議錄、曆經之初稿。其後改三應率及立成之數,與夫割圓弧矢之法,平立定三差之原,盡削不載。使作者精意湮沒,識者憾焉。今據大統曆通軌及曆草諸書,稍為編次,首法原,次立成,次推步。而法原之目七:曰句股測望,曰弧矢割圓,曰黃赤道差,曰黃赤道內外度,曰白道交周,曰日月五星平立定三差,曰里差刻漏。 句股測望 北京立四丈表,冬至日午正,測得景長七丈九尺八寸五分。隨以簡儀測到太陽南至地平二十六度四十六分半,為半弧背。求得矢度,五度九十一分半。置周天半徑,截矢餘五十四度九十六分為股,乃本地去戴日下之度。以弦股別句術,求得句二十六度一十七分六十六秒,為日出地半弧弦。 北京立四丈表,夏至日午正,測得景長一丈一尺七寸一分。隨以簡儀測到太陽南至地平七十四度二十六分半,為半弧背。求得矢度,四十三度七十四分少。置周天半徑,截矢餘一十七度一十三分二十五秒為句,乃本地去戴日下之度。以句弦別股術,求得股五十八度四十五分半,為日出地半弧弦。 以二至日度相併,得一百度七十三分,折半得五十度三十六分半,為北京赤道出地度。以赤道出地度轉減周天四之一,餘四十度九十四分九十三秒七十五微,為北京北極出地度。 弧矢割圓 周天徑一百二十一度七十五分少。[少不用。] 半徑六十○度八十七分半。[又為黃赤道大弦。] 二至黃赤道內外半弧背二十四度。[所測就整。] 二至黃赤道弧矢四度八十四分八十二秒。 黃赤道大句二十三度八十分七十秒。 黃赤道大股五十六度○二分六十八秒。[半徑內減去矢度之數。] 割圓求矢術 置半弧背度自之,為半弧背羃,周天徑自之,為上廉。 上廉乘半弧背羃,為正實。 上廉乘徑,為益從方。 半弧背倍之,乘徑,為下廉。 以初商乘上廉,得數以減益從方,餘為從方。 置初商自之以減下廉,餘以初商乘之,為從廉。 從方、從廉相並,為下法。 下法乘初商,以減正實,實不足減,改初商。實有不盡,次第商除之。 倍初商數,與次商相並以乘上廉,得數以減益從方,餘為從方。 并初商次商而自之,又以初商自之,並二數以減下廉,餘以初商倍數並次商乘之,為從廉。 從方、從廉相並,為下法。 下法乘次商,以減餘實,而定次商。有不盡者,如法商之,皆以商得數為矢度之數。[黃赤道同用。] 如以半弧背一度求矢度。 術曰:置半弧背一度自之,得一度,為半弧背羃。 置周天徑一百二十一度太自之,得一萬四千八百二十三度○六分二十五秒,為上廉。 上廉乘半弧背羃,得一萬四千八百二十三度○六分二五,為正實。 上廉又乘徑,得一百八十○萬四千七百○七度八十五分九十三秒七五,為益從方。 半弧背一度倍之,得二度,以乘徑得二百四十三度五十分,為下廉。 初商八十秒。 置初商八十秒乘上廉一萬四千八百二十三度○六二五,得一百一十八度五八四五,以減益從方一百八十○萬四千七百○七度八五九三七五,餘一百八十○萬四千五百八十九度二七四八七五,為從方。 又置初商八十秒自之,得六十四微,以減下廉,餘二百四十三度四九九九三六。仍以八十秒乘之,得一度九四七九九九四八八,為從廉。 以從廉、從方並之,共得一百八十○萬四千五百九十一度二二二八七四四八八,為下法。 下法乘初商,得一萬四千四百三十六度七十二分九七八二九九五九○四,以減正實,餘實三百八十六度三十三分二七一七○○四○九六。 次商二秒。置初商八十秒倍之,得一分六十秒。加次商二秒,得一分六十二秒,乘上廉一萬四千八百二十三度○六二五,得二百四十○度一三三六一二五,以減益從方,餘一百八十○萬四千四百六十七度七二五七六二五,為從方。 又置初次商八十二秒自之,得六十七微。加初商八十秒自之之數,得一秒三十一微,以減下廉,餘二百四十三度四九九八六九。以前所得一分六十二秒乘之,得三度九十四分四六九七八七七八,為從廉。 以從廉、從方並,得一百八十○萬四千四百七十一度六十七分○四六○三七七八,為下法。 下法乘次商,得三百六十○度八九四三三四○九二○七五五六,以減餘實,仍餘二十五度四三八三八二九一二○二○四四。[不足一秒棄不用,下同。] 凡求得矢度八十二秒,餘度各如上法,求到矢度,以為黃赤相求及其內外度之根。[數詳後。] 黃赤道差 求黃道各度下赤道積度術。 置周天半徑內減去黃道矢度,餘為黃赤道小弦。 置黃赤道小弦,以黃赤道大股乘之[大股見割圓]為實。 黃赤道大弦[半徑]為法。實如法而一,為黃赤道小股。 置黃道矢自乘為實,以周天全徑為法,實如法而一,為黃道半背弦差。 以差去減黃道積度,[即黃道半弧背。]餘為黃道半弧弦。 置黃道半弧弦自之為股羃,黃赤道小股自之為句羃,二羃並之,以開平方法除之,為赤道小弦。 置黃道半弧弦,以周天半徑[亦為赤道大弦]乘之為實,以赤道小弦為法而一,為赤道半弧弦。 置黃赤道小股,[亦為赤道橫小句。]以赤道大弦[即半徑]乘之為實,以赤道小弦為法而一,為赤道橫大句,以減半徑,餘為赤道橫弧矢。橫弧矢自之為實,以全徑為法而一,為赤道半背弦差。 以差加赤道半弧弦,為赤道積度。 如黃道半弧背一度,求赤道積度。 術曰:置半徑六十○度八十七分五十秒,[即黃赤道大弦。]內減黃道矢八十二秒餘六十○度八六六八,為黃赤道小弦。 置黃赤道小弦,以黃赤道大股五十六度○二六八乘之,得三千四百一十○度一七二○三○二四為實,以黃赤道大弦六十○度八七五為法,實如法而一,得五十六度○一分九十二秒,為黃赤道小股。[又為赤道小句。] 置矢度八十二秒自之,得六十七微,以全徑一百二十一度七五為法,除之得五十五纖,為黃道半背弦差。 置黃道半弧背一度,內減黃道半背弦差,餘為半弧弦,因差在微以下不減,即用一度為半弧弦。 置黃道半弧弦一度自之,得一度為股羃。黃赤道小股五十六度○一九二自之,得三千一百三十八度一五○七六八六四為句羃。二羃並得三千一百三十九度一五○七六八六四為弦實,平方開之,得五十六度○二八一,為赤道小弦。 置黃道半弧弦一度,以半徑[即赤道大弦]乘之,得六十○度八七五為實,以赤道小弦五十六度○二八一為法除之,得一度○八分六十五秒,為赤道半弧弦。 置黃赤道小股五十六度○一九二,[又為赤道小句。]以赤道大弦[半徑]六十○度八七五乘之,得三千四百一十○度一六八八為實,以赤道小弦為法除之,得六十○度八十六分五十三秒,為赤道橫大句。 置半徑六十○度八十七分五十秒,內減赤道大句六十○度八十六分五十三秒,餘九十七秒,為赤道橫弧矢。 置赤道橫弧矢九十七秒自之,得九十四微○九,以全徑為法除之,得七十七纖,為赤道背弦差。 置赤道半弧弦一度○八分六十五秒,加赤道背弦差,為赤道積度,今差在微已下不加,即用半弧弦為積度。 凡求得赤道積度一度○八分六十五秒。餘度各如上法,求到各黃道度下赤道積度,兩數相減,即得黃赤道差,乃至後之率。其分後,以赤道度求黃道,反此求之,其數並同。 黃赤道相求弧矢諸率立成上 至後黃分後赤道積度 黃道矢度 黃道矢差 黃道半弧弦,又為赤道小股 黃赤道小股,又為赤道小句 赤道小弦 十度十分 十度十分十秒 十度十分十秒 十度十分十秒 十度十分十秒 十度十分十秒 初 一 八二 ○二四六 一○○○○ 五六○一九二 五六○二八一 二 ○三二八 ○四一一 二○○○○ 五五九九六六 ○三二三 三 ○七三九 ○五七六 二九九九九 九五八八 ○三九一 四 一三一五 ○七四一 三九九九九 九○五八 ○四八七 五 二○五六 ○九○七 四九九九七 八三七六 ○六一○ 六 二九六三 一○七三 五九九九三 七五四一 ○七五九 七 四○三六 一二四○ 六九九八七 六五五三 ○九三六 八 五二七六 一四○八 七九九七七 五四一二 一一四○ 九 六六八四 一五七六 八九九六三 四一一六 一三七一 一○ 八二六○ 一七四五 九九九四四 二六六六 一六三○ 一 一○○○五 一九一六 一○九九一八 一○六○ 一九一五 二 一九二一 二○八七 一一九八八三 五四九二九六 二二二六 三 四○○八 二二五八 一二九八三九 七三七五 二五六五 四 六二六六 二四三○ 一三九七八三 五二九七 二九二八 五 八六九六 二六○五 一四九七一三 三○六一 三三二○ 六 二一三○一 二七七九 一五九六二八 ○六六三 三七三五 七 四○八○ 二九五五 一六九五二四 五三八一○六 四一七八 八 七○三五 三一三○ 一七九四○○ 五三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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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二七二七一 九二四四 七二七一 三 三九一三 五三二一五九 八三六五一五 九二三八 六五一五 四 五○一二 五四一三八九 八四五七五三 九二二八 五七五三 五 五九六七 五五○六一三 八五四九八一 九二二二 四九八一 六 六七八一 九八三二 八六四二○三 九二一五 四二○三 七 七四五三 五六九○四六 八七三四一八 九二一二 三四一八 八 七九八五 五七八二五七 八八二六三○ 九二一○ 二六三○ 九 八三七一 五八七四六五 八九一八四○ 九二○四 一八四○ 九○ 八六三○ 五九六六七一 九○一○四四 九二○四 一○四四 一 八七四三 六○五六七四 九一○二四八 二八七七 ○二四八 一三一 八七五○ 八七五○ 三一二五 ○○○○ ○○○○ 按郭守敬創法五端,內一曰黃道差,此其根率也。舊法以一百一度相減乘。授時立術,以句股、弧矢、方圓、斜直所容,求其差數,合於渾象之理,視古為密。顧至元曆經所載甚略,又誤以黃道矢度為積差,黃道矢差為差率,今正之。 割圓弧矢圖[圖闕] 凡渾圓中剖,則成平圓。任割平圓之一分,成弧矢形,皆有弧背,有弧弦,有矢。剖弧矢形而半之,則有半弧背,有半弧弦,有矢。因弦矢生句股形,以半弧弦為句,矢減半徑之餘為股,半徑為弦。句股內成小句股,則有小句、小股、小弦,而大小可互求,平側可互用,渾圓之理,斯為密近。 側立之圖[圖闕] 平者為赤道,斜者為黃道。因二至黃赤之距,生大句股。因各度黃赤之距,生小句股。 平視之圖[圖闕] 外大圓為赤道。從北極平視,則黃道在赤道內,有赤道各度,即各有其半弧弦,以生大句股。又各有其相當之黃道半弧弦,以生小句股。此二者皆可互求。 按舊史無圖,然表亦圖之屬也。今句股割圓弧矢之法,實為曆家測算之本。非圖不明,因存其要者數端。 黃赤道內外度 推黃道各度,距赤道內外及去極遠近術。 置半徑內減去赤道小弦,餘為赤道二弦差。[又為黃赤道小弧矢,又為內外矢,又為股弦差。] 置半徑內減去黃道矢度,餘為黃赤道小弦。以二至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乘之為實,以黃赤道大弦為法,[即半徑。]除之為黃赤道小弧弦。[即黃赤道內外半弧弦,又為黃赤道小句。] 置黃赤道小弧矢自之,[即赤道二弦差。]以全徑除之,為半背弦差。以差加黃赤道小弧弦為黃赤道小弧半背,即黃赤道內外度。 置黃赤道內外度,視在盈初縮末限以加,在縮初盈末限以減,皆加減象限度,即各得太陽去北極度分。 如冬至後四十四度,求太陽去赤道內外及去極度。 術曰:置半徑六十○度八十七分半,內減黃道四十四度下赤道小弦五十八度三十五分六十九秒,餘二度五十一分八十一秒,為黃赤道小弧矢。[即內外矢。] 置半徑六十○度八七五,內減黃道四十四度,矢一十六度五十六分八十二秒,餘四十四度三十○分六十八秒,為黃赤道小弦。 置黃赤道小弦,以二至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二十三度七十一分乘之,得一千○五十○度五十一分四二三八為實,以黃赤道大弦六十○度八七五為法除之,得一十七度二十五分六十九秒為黃赤道小弧弦。[即內外半弧弦。] 置黃赤道小弧矢二度五十一分八十一秒自之為實,以全徑一百二十一度七十五分除之,得五分二十一秒為背弦差,以差加黃赤道小弧弦一十七度二十五分六十九秒,得一十七度三十○分八十九秒,為二至前後四十四度,太陽去赤道內外度。 置象限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七五,以內外度一十七度三○八九加之,得一百○八度六十二分三十二秒七五,為冬至後四十四度太陽去北極度。 黃道每度去赤道內外及去北極立成 黃道積度 黃赤內外矢,又為赤道二弦差 內外半弧弦,又為黃赤小弧弦 內外度,又為黃赤道小弧半背 冬至前後去極度 夏至前後去極度 十度分 十度十分十秒 十度十分十秒 十度十分十秒 十度十分十秒 十度十分十秒 初 ○四八四八二 二三七一○○ 二三九○三○ 一一五二一七三 六七四一一三 一 八四六九 七○七八 八九九七 二一四○ 四一四六 二 八四二七 六九七二 八八九八 二○四一 四二四五 三 八三五九 六八一二 八七三二 一八七五 四四一一 四 八二六三 六五八八 八五四一 一六四四 四六四二 五 八一四○ 六二九九 八二○二 一三四五 四九四一 六 七九九一 五九四六 七八三八 ○九八○ 五三○六 七 七八一四 五五二八 七四○五 ○五四八 五七三八 八 七六一○ 五○四五 六九○七 ○○五○ 六二三六 九 七四九九 四四九六 六三四二 一一四九四八五 六八○一 一○ 七一二○ 三八八三 五七○六 八八四九 七四三七 一 六八三五 三二○三 五○○四 八一四七 八一三九 二 六五二四 二四五七 四二三五 七三七八 八九○八 三 六一八七 一六四四 三三九六 六五三九 九七四七 四 五八二二 ○七六四 二四八八 五六三一 六八○六五五 五 五四三○ 二二九八一八 一五一三 四六五六 一六三○ 六 五○一五 八八○二 ○四六六 三六○九 二六七七 七 四五七二 七七二一 二二九三五二 二四九五 三七九一 八 四二○六 六五七○ 八一六七 一三一○ 四九七六 九 三六一五 五三五一 六九一三 ○○五六 六二三○ 二○ 三○九八 四○六三 五五八八 一一三八七三一 七五五五 一 二五五八 二七○六 四一九三 七三三六 八九五○ 二 一九九四 一二七九 二七二七 五八七○ 六九○四一六 三 一四○八 二一九七八二 一一九○ 四三三三 一九五三 四 ○七九八 八二一七 二一九五八四 二七二七 三五五九 五 ○一六八 六五八一 七九○六 一○四九 五二三七 六 三九五一六 四八七五 六一五九 一一二九三○二 六九八四 七 八八四四 三一○○ 四三三九 七四八二 八八○四 八 八一五一 一二五四 二四四九 五五九二 七○○六九四 九 七四四○ 二○九三三九 ○四八九 三六三二 二六五四 三○ 六七一一 七三五五 二○八四六二 一六○五 四六八一 一 五九六四 五三○一 六三六三 一一一九五○六 六九八○ 二 五二○一 二二七八 四一九五 七三三八 八九四八 三 四四二四 ○九八七 一九六○ 五一○三 七一一一八三 四 三六三二 一九八七二八 一九九六五七 二八○○ 三四八六 五 二八二七 六四○一 七二八六 ○四二九 五八五七 六 二○一○ 四○○八 四八四九 一一○七九九二 八二九四 七 三一一八一 一九一五四八 一九二三四六 一一○五四八九 七二○七九七 八 ○三四三 一八九○二四 一八九七八○ 二九二三 三三六三 九 二九四九七 六四三五 七一四九 ○二九二 五九九四 四○ 八六四三 三七八三 四四五六 一○九七五九九 八六八七 一 七七八三 一○七○ 一七○四 四八四七 七三一四三九 二 六九一九 一七八二九五 一七八八九○ 三○三三 四二五三 三 六○五一 五四六一 六○一八 一○八九一六一 七一二五 四 五一八一 二五六九 三○八九 六二三二 七四○○五四 五 四三一○ 一六九六二○ ○一○五 三二四八 三○三八 六 三四三九 六六一六 一六七○六七 ○二一○ 六○七六 七 二五七○ 三五五九 三九七七 一○七七一二○ 九一六六 八 一七○五 ○四四九 ○八三六 三九九九 七五二三○七 九 ○八四三 一五七二八九 一五七六四五 ○七八八 五四九八 五○ 一九九八七 四○八一 四四○九 一○六七五五二 八七三四 一 九一三八 ○八二三 一一二四 四二六七 七六二○一九 二 八二九七 一四七五二三 一四七七九八 ○九四一 五三四五 三 七四六五 四一八四 四四三四 一○五七五七七 八七○九 四 六六四四 ○八○○ 一○二七 四一七○ 七七二一一六 五 五八三三 一三七三七七 一三七五八二 ○七二五 五五六一 六 五○三六 三九一六 四一○一 一○四七二四四 九○四二 七 四二五一 ○四二○ ○五八六 三七二九 七八二五五七 八 三四八三 一二六八九○ 一二七○三九 ○一八二 六一○四 九 二七二八 三三二八 三四六一 一○三六六○四 九六八二 六○ 一九九○ 一一九七三六 一一九八五四 二九九七 七九三二八九 一 一二六九 六一一七 六二二一 一○二九三六四 六九二二 二 ○五六六 二四七一 二五六二 五七○五 八○○五八一 三 ○九八八二 一○八七九九 一○八八七九 二○二二 四二六四 四 九二一八 五一○五 五一七四 一○一八三一七 七九六九 五 八五七二 一三九○ 一四五○ 四五九三 八一一六九三 六 七九四八 ○九七六五五 ○九七七○六 ○八四九 五四三七 七 七三四六 三九○一 三九四五 一○○七○八八 九一九八 八 六七六六 ○一三二 ○一六九 三三一二 八二二九七四 九 六二○六 ○八六三四七 ○八六三七八 ○九九九五二一 六七六五 七○ 五六六九 二五四五 二五七一 五七一四 八三○五七二 一 五一五五 ○七八七三三 ○七八七五四 一八九七 四三八九 二 四六六四 四九○九 四九二六 ○九八八○六九 八二一七 三 四一九七 一○四七 一○八八 四二三一 八四二○五五 四 三七五三 ○六七二三○ ○六七二四一 ○三八四 五九○二 五 三三三四 三三七八 三三八七 ○九七六五三○ 九七五六 六 ○二九四○ ○五九五一八 ○五九五二五 ○九七二六六八 八五三六一八 七 二五六九 五六五三 五六五八 ○九六八八○一 七四八五 八 二二二四 一七八一 一七八五 四九二八 八六一三五八 九 一九○三 ○四七九○五 ○四七九○八 一○五一 五二三五 八○ 一六○六 四○二五 四○二七 ○九五七一七○ 九一一六 一 一三三五 ○一四一 ○一四二 三二八五 八七三○○一 二 一○八九 ○三六二五四 ○三六二五四 ○九四九三九七 六八八九 三 ○八六八 二三六五 二三六五 五五○八 八八○七七八 四 ○六七一 ○二八四七五 ○二八四七五 一六一八 四六六八 五 ○五○○ 四五八三 四五八三 ○九三七七二六 八五六○ 六 ○三五五 ○六九○ ○六九○ 三八三三 八九二四五三 七 ○二三二 ○一六七九六 ○一六七九六 ○九二九九三九 六三四七 八 ○一三七 二九○二 二九○二 六○四五 九○○二四一 九 ○○六七 ○○九○○七 ○○九○○七 二一五○ 四一三六 九○ ○○二一 五一一二 五一一二 ○九一八二五五 八○三一 一 ○○○一 一二一七 一二一七 四三六○ 九一一九二六 一三一 ○○○○ ○○○○ ○○○○ 三一四三 三一四三 白道交周 推白赤道正交,距黃赤道正交極數。 術曰:置實測白道出入黃道內外六度為半弧弦,又為大圓弧矢,又為股弦差。置半徑六十○度八七五自之,得三千七百○五度七六五六二五,以矢六度而一,得六百一十七度六十三分為股弦和,加矢六度,共六百二十三度六十三分為大圓徑。依法求得容闊五度七十分,又為小句。 又以二至出入半弧弦二十三度七十一分為大句。 以大句為法,除大股五十六度○六分五十秒,得二度三十七分[就整]為度差。以度差乘小句,得小股一十三度四十七分八十二秒,為容半長。 置半徑六十○度八七五為大弦,以乘小句五度七十分為實,以大句二十三度七十一分為法除之,得一十四度六十三分為小弦,又為白赤道正交,距黃赤道正交半弧弦。依法求得半弧背一十四度六十六分,為白赤道正交距黃赤道正交極數。 月道距差圖[圖闕 ] 曆三 大統曆法一下法原 太陽盈縮平立定三差之原 冬至前後盈初縮末限,八十八日九十一刻,[就整。]離為六段,每段各得一十四日八十二刻。[就整。]各段實測日躔度數,與平行相較,以為積差。 積日 積差 第一段 一十四日八二 七千○五十八分○二五 第二段 二十九日六四 一萬二千九百七十六三九二 第三段 四十四日四六 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三七四六二 第四段 五十九日二八 二萬一千一百四十八七三二八 第五段 七十四日一○ 二萬三千二百七十九九九七 第六段 八十八日九二 二萬四千○二十六一八四 各置其段積差,以其段積日除之,為各段日平差。 置各段日平差,與後段日平差相減,為一差。 置一差,與後段一差相減,為二差。 日平差 一差 二差 第一段 四百七十六分二五 三十八分四五 一分三八 第二段 四百三十七分八○ 三十九分八三 一分三八 第三段 三百九十七分九七 四十一分二一 一分三八 第四段 三百五十六分七六 四十二分五九 一分三八 第五段 三百一十四分一七 四十三分九七 第六段 二百七十○分二○ 置第一段日平差,四百七十六分二十五秒,為汎平積。 以第二段二差一分三十八秒,去減第一段一差三十八分四十五秒,餘三十七分○七秒,為汎平積差。 另置第一段二差一分三十八秒,折半得六十九秒,為汎立積差。 以汎平積差三十七分○七秒,加入汎平積四百七十六分二十五秒,共得五百一十三分三十二秒,為定差。 以汎立積差六十九秒,去減汎平積差三十七分○七秒,餘三十六分三十八秒為實,以段日一十四日八十二刻為法除之,得二分四十六秒為平差。 置汎立積差六十九秒為實,以段日為法除二次,得三十一微,為立差。 夏至前後縮初盈末限,九十三日七十一刻,[就整。]離為六段,每段各得一十五日六十二刻。[就整。]各段實測日躔度數,與平行相較,以為積差。 積日 積差 第一段 一十五日六二 七千○五十八分九九○四 第二段 三十一日二四 一萬二千九百七十八六五八 第三段 四十六日八六 一萬七千六百九十六六七九 第四段 六十二日四八 二萬一千一百五十○七二九六 第五段 七十八日一○ 二萬三千二百七十八四八六 第六段 九十三日七二 二萬四千○百一十七六二四四 推日平差、一差、二差術,與盈初縮末同。 日平差 一差 二差 第一段 四百五十一分九二 三十六分四七 一分三三 第二段 四百一十五分四五 三十七分八○ 一分三三 第三段 三百七十七分六五 三十九分一二 一分三三 第四段 三百三十八分五二 四十○分四六 一分三三 第五段 二百九十八分○六 四十一分七九 第六段 二百五十六分二七 置第一段日平差,四百五十一分九十二秒,為汎平積。 以第一段二差一分三十三秒,去減第一段一差三十六分四十七秒,餘三十五分一十四秒,為汎平積差。 另置第一段二差一分三十三秒折半,得六十六秒五十微,為汎立積差。 以汎平積差三十五分一十四秒,加入汎平積四百五十一分九十二秒,共四百八十七分○六秒,為定差。 以汎立積差六十六秒五十微,去減汎平差三十五分一十四秒,餘三十四分四十七秒五十微為實,以段日一十五日六二為法除之,得二分二十一秒,為平差。 置汎立積差六十六秒五十微為實,以段日為法,除二次,得二十七微,為立差。 凡求盈縮,以入曆初末日乘立差,得數以加平差,再以初末日乘之,得數以減定差,餘數以初末日乘之,為盈縮積。 凡盈曆以八十八日九○九二二五為限,縮曆以九十三日七一二○二五為限。在其限已下為初,以上轉減半歲周餘為末。盈初是從冬至後順推,縮末是從冬至前逆溯,其距冬至同,故其盈積同。縮初是從夏至後順推,盈末是從夏至前逆溯,其距夏至同,故其縮積同。 盈縮招差圖[圖闕] 盈縮招差圖說 盈縮招差,本為一象限之法。[如盈曆則以八十八日九十一刻為象限,縮曆則以九十三日七十一刻為象限。]今止作九限者,舉此為例也。其空格九行定差本數,為實也。其斜線以上平差立差之數,為法也。斜線以下空格之定差,乃餘實也。假如定差為一萬,平差為一百,立差為單一。今求九限法,以九限乘定差得九萬為實。另置平差,以九限乘二次,得八千一百。置立差,以九限乘三次,得七百二十九。幷兩數得八千八百二十九為法。以法減實,餘八萬一千一百七十一,為九限積。又法,以九限乘平差得九百,又以九限乘立差二次得八十一,幷兩數得九百八十一為法,定差一萬為實,以法減實,餘九千零一十九,即九限末位所書之定差也。於是再以九限乘餘實,得八萬一千一百七十一,為九限積,與前所得同。蓋前法是先乘後減,又法是先減後乘,其理一也。 按授時曆於七政盈縮,並以垛積招差立算,其法巧合天行,與西人用小輪推步之法,殊途同歸。然世所傳九章諸書,不載其術,曆草載其術,而不言其故。宣城梅文鼎為之圖解,於平差、立差之理,垛積之法,皆有以發明其所以然。有專書行於世,不能備錄,謹錄招差圖說,以明立法之大意云。 凡布立成 盈初縮末 置立差三十一微,以六因之,得一秒八十六微,為加分立差。置平差二分四十六秒,倍之,得四分九十二秒,加入加分立差,得四分九十三秒八十六微,為平立合差。 置定差五百一十三分三十二秒,內減平差二分四十六秒,再減立差三十一微,餘五百一十○分八十五秒六十九微,為加分。 縮初盈末 置立差二十七微,以六因之,得一秒六十二微,為加分立差。置平差二分二十一秒,倍之,得四分四十二秒,加入加分立差,得四分四十三秒六十二微,為平立合差。 置定差四百八十七分○六秒,內減平差二分二十一秒,再減立差二十七微,餘四百八十四分八十四秒七十三微,為加分。 已上所推,皆初日之數。其推次日,皆以加分立差,累加平立合差,為次日平立合差。以平立合差減其日加分,為次日加分。盈縮並同。其加分累積之,即盈縮積,其數並見立成。 太陰遲疾平立定三差之原 太陰轉周二十七日五十五刻四六,測分四象,象各七段,四象二十八段,每段十二限,每象八十四限,凡三百三十六限,而四象一周。以四象為法,除轉周日,得每象六日八八八六五,分為七段,每段下實測月行遲疾之數,與平行相較,以求積差。 積限 積差 第一段 一十二 一度二十八分七一二 第二段 二十四 二度四十五分九六一六 第三段 三十六 三度四十八分三七九二 第四段 四十八 四度三十二分五九五二 第五段 六十 四度九十五分二四 第六段 七十二 五度三十二分九四四 第七段 八十四 五度四十二分三三七六 各置其段積差,以其段積限為法除之,為各段限平差。 置各段限平差,與後段相減為一差。 置一差,與後段一差相減為二差。 限平差 一差 二差 第一段 一十○分七二六○ 四十七秒七六 九秒三六 第二段 一十○分二四八四 五十七秒一二 九秒三六 第三段 九分六七七二 六十六秒四八 九秒三六 第四段 九分○一二四 七十五秒八四 九秒三六 第五段 八分二五四○ 八十五秒二○ 九秒三六 第六段 七分四○二○ 九十四秒五六 第七段 六分四五六四 置第一段限平差一十○分七二六為汎平積。 置第一段一差四十七秒七六,以第一段二差九秒三六減之,餘三十八秒四十微,為汎平積差。 另置第一段二差九秒三十六微折半,得四秒六十八微,為汎立積差。 以汎平積差三十八秒四十微,加汎平積一十○分七二六,得一十一分一十一秒。為定差。 置汎平積差三十八秒四十微,以汎立積差四秒六十八微減之,餘三十三秒七十二微為實,以十二限為法除之,得二秒八十一微,為平差。 置汎立積差四秒六十八微為實,十二限為法,除二次,得三微二十五纖,為立差。 凡求遲疾,皆以入曆日乘十二限二十分,以在八十四限已下為初,已上轉減一百六十八限餘為末。各以初末限乘立差,得數以加平差,再以初末限乘之,得數以減定差,餘以初末限乘之,為遲疾積。 其初限是從最遲最疾處順推至後,末限是從最遲最疾處逆溯至前,其距最遲疾處同,故其積度同。[太陰與太陽立法同,但太陽以定氣立限,故盈縮異數。太陰以平行立限,故遲疾同原。] 布立成法 置立差三微二十五纖,以六因之,得一十九微五十纖,為損益立差。 置平差二秒八十一微,倍之,得五秒六十二微,再加損益立差一十九微五十纖,共得五秒八十一微,為初限平立合差。自此以損益立差,累加之,即每限平立合差。至八十限下,積至二十一秒四一五,為平立合差之極。八十一限下差一秒七八○九,八十二限下一秒七八○八,至八十三限下,平立合差,與益分中分,為益分之終。八十四限下差,亦與損分中分,為損分之始。至八十六限下差,亦二十一秒四一五,自此以損益立差累減之,即每限平立合差,至末限與初限同。 置定差一十一分一十一秒,內減平差二秒八十一微,再減立差三微二十五纖,餘一十一分○八秒一十五微七十五纖,為加分定差,即初限損益分。 置損益分,以其限平立合差益減損加之,即為次限損益分。 以益分積之,損分減之,便為其下遲疾度。 以八百二十分為一限日率,累加八百二十分為每限日率。[以上俱詳立成。] 五星平立定三差之原 凡五星各以實測,分其行度為八段,以求積差,略如日月法。 木星[立差加,平差減。] 積日 積差 第一段 一十一日五十刻 一度二一五二九七一一五 第二段 二十三日 二度三四○五二一四 第三段 三十四日五十刻 三度三五四一三七二六五 第四段 四十六日 四度二三四六○九一二 第五段 五十七日五十刻 四度九六○四○一三七五 第六段 六十九日 五度五○九九七八四四 第七段 八十○日五十刻 五度八六一八○四七二五 第八段 九十二日 五度九九四三四四六四 汎平差 汎平較 汎立較 第一段 一十分五六七八○一 三十九秒一六二一 六秒二四二二 第二段 一十分一七六一八 四十五秒四○四三 六秒二四二二 第三段 九分七二二一三七 五十一秒六四六五 六秒二四二二 第四段 九分二○五六七二 五十七秒八八八七 六秒二四二二 第五段 八分六二六七八五 六十四秒一三○九 六秒二四二二 第六段 七分九八五四七六 七十○秒三七二一 六秒二四二二 第七段 七分二八一七四五 七十六秒六一五三 第八段 六分五一五五九二 各置其段所測積差度分為實,以段日為法除之,為汎平差。各以汎平差與次段汎平差相較,為汎平較。 又以汎平較與次段汎平較相較,為汎立較。 置第一段汎平較三十九秒一六二一,減其下汎立較六秒二四二二,餘三十二秒九一九九,為初段平立較。加初段汎平差一十分五六七八○一,共得一十○分八十九秒七十○微,為定差。[秒置萬位。] 置初段平立較差三十二秒九一九九,內減汎立較之半,三秒一二一一,餘二十九秒七九八八,以段日一十一日五十刻除之,得二秒五十九微一十二纖,為平差。 置汎立差之半,三秒一二一一,以段日為法除二次,得二微三十六纖,為立差。 已上為木星平立定三差之原。 火星盈初縮末。[立差減,平差減。] 積日 第一段 七日六十二刻五十分 第二段 一十五日二十五刻 第三段 二十二日八十七刻五十分 第四段 三十○日五十○刻 第五段 三十八日一十二刻五十分 第六段 四十五日七十五刻 第七段 五十三日三十七刻五十分 第八段 六十一日 積差 第一段 六度二六八二五一二二八一八五五九三七五 第二段 一十一度六○○一七五七四三五九三七五 第三段 一十六度○二五九六三七九二五一九五三一二五 第四段 一十九度六六九○一三六二一二五 第五段 二十二度二七九八九一四七六○七四二一八七五 第六段 二十四度一六八二二八六○三二八一二五 第七段 二十五度三三一五五六二四九二六○一五六二五 第八段 二十五度六一九五一五六六 汎平差 第一段 八十二分○六五七三四八四三七五 第二段 七十六分○六六七二六一六七五 第三段 七十○分○五八八五八一○九三七五 第四段 六十四分一八二九六九二五 第五段 五十八分四三九○五九六○九三七五 第六段 五十二分八二七一二九一八七五 第七段 四十七分三四七一七七九八四三七五 第八段 四十一分九九九二○六 汎平較 第一段 六分一三九八四七二九六八七五 第二段 六分○○七八六八○七八一二五 第三段 五分八七五八八八八五九三七五 第四段 五分七四三九○九六四○六二五 第五段 五分六一一九三○四二一八七五 第六段 五分四七九九五一二○三一二五 第七段 五分三四七九七一九八四三七五 汎立較 第一段 一十三秒一九七九二一八七五 第二段 一十三秒一九七九二一八七五 第三段 一十三秒一九七九二一八七五 第四段 一十三秒一九七九二一八七五 第五段 一十三秒一九七九二一八七五 第六段 一十三秒一九七九二一八七五 汎平較前多後少,應加汎立較。 置初段下汎平較六分一三九八四七二九六八七五,加汎立較一十三秒一九七九二一八七五,得六分二七一八二六五一五六二五,為初日下平立較。 置初段汎平差八十二分二十○秒六五七三四八四三七五,加初日下平立較六分二七一八二六五一五六二五,得八十八分四十七秒八十四微,為定差。 置初日下平立較六分二七一八二六五一五六二五,加汎立較之半,六秒五九八九六○九三七五,得六分三三七八一六一二五為實,以段日而一,得八十三秒一十一微八十九纖,為平差。 置汎立較之半,六秒五九八九六○九三七五,以段日七日六十二刻五十分為法除二次,得一十一微三十五纖為立差。 火星縮初盈末[平差負減,立差減。] 積日 第一段 一十五日二十五刻 第二段 三十○日五十刻 第三段 四十五日七十五刻 第四段 六十一日 第五段 七十六日二十五刻 第六段 九十一日五十刻 第七段 一百○六日七十五刻 第八段 一百二十二日 積差 第一段 四度五三一二五一八五七九六八七五 第二段 九度一○二九六一四五一二五 第三段 一十三度五三一六七○九○一七七三七五 第四段 一十七度四七八九七九○四 第五段 二十○度八四三六六三○六六四○六二五 第六段 二十三度四三一三三六二四一二五 第七段 二十五度○九二四三五二八三四六八七五 第八段 二十五度六一八三七四七二 汎平差 第一段 二十九分七一三一二六九三七五 第二段 二十九分八四五七七五二五 第三段 二十九分五七八三五五○六二五 第四段 二十八分六五四○六四 第五段 二十七分三三三九五一五六二五 第六段 二十五分六一八○一七七五 第七段 二十三分五○六二六二五六二五 第八段 二十○分九九八六八六 汎平較 汎立較 第一段 一十三秒二六四八三一二五 一十三秒五七六九七七五 第二段 二十六秒八四一八○八七五 六十五秒五八七二九七五 第三段 九十二秒四二九一○六二五 三十九秒五八二一三七五 第四段 一分三二○一一二四三七五 二十九秒五八二一三七五 第五段 一分七一五九三三八一二五 三十九秒五八二一三七五 第六段 二分一一一七五五一八七五 三十九秒五八二一三七五 第七段 二分五○七五七六五六二五 取汎立較均停者,三十九秒五八二一三七五,以較一段下汎平較一十三秒二六四八三一二五,餘二十六秒三一七三○六二五為較較,以加一段下汎平差二十九分七一三一二六九三七五,得二十九分九十七秒六十三微,為定差。 置較較二十六秒三一七三○六二五,以段日一十五日二十五刻而一,得一秒七二五七二五。再置汎立較之半一十九秒七九一○六八七五,以段日而一,得一秒二九七七七五。兩數並得三秒○二微三十五纖,為平差。 置汎立較之半一十九秒七九一○六八七五,以段日一十五日二五為法除二次,得八微五十一纖,為立差。 已上為火星平立定三差之原。 土星盈曆[立差加,平差減。] 積日 積差 第一段 一十一日五十刻 一度六八三二四五八二八七五 第二段 二十三日 三度二三二一六四○一 第三段 三十四日五十刻 四度六二○九三○○八六二五 第四段 四十六日 五度八二三七一九六 第五段 五十七日五十刻 六度八一四七○八六六八七五 第六段 六十九日 七度五六八○七一一一 第七段 八十○日五十刻 八度○五七九八四一九一二五 第八段 九十二日 八度二五八六二二八八 汎平差 汎平較 汎立較 第一段 一十四分六三六九二○二五 五十八秒四○三三二五 七秒四八五三五 第二段 一十四分○五二八八七 六十五秒八八八六七五 七秒四八五三五 第三段 一十三分三九四○○○二五 七十三秒三七四○二五 七秒四八五三五 第四段 一十二分六六○二六 八十○秒八五九三七五 七秒四八五三五 第五段 一十一分八五一六六六二五 八十八秒三四四七二五 七秒四八五三五 第六段 一十一分九六八二一九 九十五秒八三○○七五 七秒四八五三五 第七段 一十○分○○九九一八二五 一分○三秒三一五四二五 第八段 八分九七六七六四 置第一段下汎平較,內減其下汎立較,餘五十○秒九一七九七五,為平立較。 以平立較,加本段汎平差,得一十五分一十四秒六十一微,為定差。 置平立較,內減汎立較之半,三秒七四二六七五,餘四十七秒一七五三,以段日十一日五十刻而一,得四秒一十○微二十二纖,為平差。 置汎立較之半,以段日除二次,得二微八十三纖,為立差。 土星縮曆[立差加,平差減。] 積日 積差 第一段 一十一日五十刻 一度二四一九七四二六八七五 第二段 二十三日 二度四一三七三五六九 第三段 三十四日五十刻 三度四八五○七九六八六二五 第四段 四十六日 四度四二五八○一六八 第五段 五十七日五十刻 五度二○五六九七○九三七五 第六段 六十九日 五度七九四五六一三五 第七段 八十○日五十刻 六度一六二四一一○○四七五 第八段 九十二日 六度二七八三七八○八 汎平差 汎平較 汎立較 第一段 一十分七九九七七六二五 三十○秒五二七三二五 八秒七五四九五 第二段 一十分四九四五○三 三十九秒二八二二七五 八秒七五四九五 第三段 一十分一○一六八○二五 四十八秒○三七二二五 八秒七五四九五 第四段 九分六二一三○八 五十六秒七九二一七五 八秒七五四九五 第五段 九分○五三三八六二五 六十五秒五四七一二五 八秒七五四九五 第六段 八分三九七九一五 七十四秒三○三○七五 八秒七五四九五 第七段 七分六五四八九四二五 八十三秒○五七○七五 第八段 六分八二四三二四 置一段汎平較,內減其下汎立較,餘二十一秒七七二三七五,為平立較。以平立較加入本段汎平差,得一十一分○一秒七十五微,為定差。 置平立較,內減汎立較之半,四秒三七七四七五,餘一十七秒三九四九,以段日一十一日五十刻為法除之,得一秒五十一微二十六纖,為平差。 置汎立較之半,以段日為法除二次,得三微三十一纖,為立差。 已上為土星平立定三差之原。 金星[立差加,平差減。] 積日 積差 第一段 一十一日五十刻 空度四○二一三四○九八七五 第二段 二十三日 空度七九一三九三六六 第三段 三十四日五十刻 一度一五四九一二○八一二五 第四段 四十六日 一度七四九八二二七六 第五段 五十七日五十刻 一度七五三二五九○九三七五 第六段 六十九日 一度九六二三五四四八 第七段 八十○日五十刻 二度○九四二四二三一六二五 第八段 九十二日 二度一三六○五六 汎平差 汎平較 汎立較 第一段 三分四九六八一八二五 五秒五九七六二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二段 三分四四○八四二○○ 九秒三二七○七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三段 三分三四七五七一二五 一十三秒○六五五二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四段 三分二一七○○六 一十六秒七八五九七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五段 三分○四九一四六二五 二十○秒五一五四二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六段 二分八四三九九二 二十四秒二四四八七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七段 二分六○一五四三二五 二十七秒九七四三二五 第八段 二分三二一八 置一段下汎平較,與其汎立較相減,餘一秒八六八一七五為平立較,以加汎平差,得三分五十一秒五十五微,為定差。 置平立較,與汎立較之半,一秒八六四七二五相減,餘三十四纖,以段日一十一日五十刻為法除之,得三纖,為平差。 置汎立較之半,以段日為法除二次,得一微四十一纖,為立差。 已上為金星平立定三差之原。 水星[立差加,平差減。] 積日 積差 第一段 一十一日五十刻 空度四四○八四七三五三七五 第二段 二十三日 空度八六三一○一六八 第三段 三十四日五十刻 一度二五三八九六三七六二五 第四段 四十六日 一度六○○三六四八四 第五段 五十七日五十刻 一度八八九六三一○四三七五 第六段 六十九日 二度一○八八五六六六 第七段 八十○日五十刻 二度二四五二九二一一三七五 第八段 九十二日 二度二八五六四四三二 汎平差 汎平較 汎立較 第一段 三分八三三四五五二五 八秒○八三九二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二段 三分七五二六一六 一十一秒八一三三七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三段 三分六三四四八二二五 一十五秒五四二八二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四段 三分四七九○五四 一十九秒二七二二七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五段 三分二八六三三一二五 二十三秒○○一七二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六段 三分○五六三一四 二十六秒七三二一七五 三秒七二九四五 第七段 二分七八九○○二二五 三十○秒四六○六二五 第八段 二分四八四三九六 術同金星,求得定差三分八十七秒九十微,平差二十一微六十五纖,立差一微四十一纖。 已上為水星平立定三差之原。 右五星,皆以立差為秒,平差為本,定差為總。五星各以段次因秒,木土金水四星併本,惟火星較本,各以積日而積,五星皆較總,又各以積日乘之,得各實測之度分。 五星積日,皆以度率,除周日得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太。各以四分之一為象限,惟火星用象限三之一,減象限為盈初縮末限,加象限為縮初盈末限。其命度為日者,為各取盈縮曆乘除之便,其實積日之數,即積度也。 里差刻漏 求二至差股及出入差。 術曰:置所測北極出地四十度九十五分為半弧背,以前割圓弧矢法,推得出地半弧弦三十九度二十六分,為大三斜中股。 置測到二至黃赤道內外度二十三度九十分為半弧背,以前法推得內外半弧弦二十三度七十一分。[又為黃赤道大句,又為小三斜弦。] 置內外半弧弦自之為句冪,半徑自之為弦冪,二冪相減,開方得股,以股轉減半徑,餘四度八十一分為二至出入矢,即黃赤道內外矢。 夏至日,南至地平七十四度二十六分半為半弧背,求得日下至地半弧弦五十八度四十五分。 半徑六十○度八十七分半,為大三斜中弦。 置大三斜中股三十九度二十六分,以二至內外半弧弦二十三度七十一分乘之為實,以半徑六十○度八十七分半為法除之,得一十五度二十九分,為小三斜中股。[又為小股。] 置小三斜中股一十五度二十九分,去減日下至地半弧弦五十八度四十五分,餘四十三度一十六分,為大股。 以出入矢四度八十一分,去減半徑六十○度八十七分半,餘五十六度○六分半,為大股弦。 置大股弦,以小股一十五度二九乘之為實,大股四十三度一六為法除之,得一十九度八十七分為小弦,即為二至出入差半弧弦。 置二至出入差半弧弦,依法求到二至出入差半弧背一十九度九十六分一十四秒。 置二至出入差半弧背一十九度九六一四,以二至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二十三度七十一分除之,得八十四分一十九秒,為度差分。 求黃道每度晝夜刻。 術曰:置所求每度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以二至出入差半弧背乘之為實,二至黃赤道內外半弧弦為法除之,為每度出入差半弧背。[又術:置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以度差八十四分一十九秒乘之,亦得出入差半弧背。] 置半徑內減黃赤道內外矢,[即赤道二弦差,見前條立成。]餘數倍之,又三因之,得數加一度,為日行百刻度。[又術:以黃赤道內外矢倍之,以減全徑餘數,三因加一度,為日行百刻度,亦同。] 置每度出入半弧背,以百刻乘之為實,日行百刻度為法除之,得數為出入差刻。 置二十五刻,以出入差刻視黃道,在赤道內加之,在赤道外減之,得數為半晝刻,倍之為晝刻,以減百刻,為夜刻。 如求冬至後四十四度晝夜刻。 術曰:置冬至後四十四度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一十七度二十五分六十九秒,[又為黃赤道小弧弦,前立成中取之。]以二至出入差半弧背一十九度九十六分一十四秒乘之為實,以二至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二十三度七十一分為法除之,得一十四度五十二分八十五秒,為出入半弧背。[又法:置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一十七度二五六九,以度差○度八四一九乘之,亦得一十四度五二八五,為出入半弧背。] 置半徑六十○度八七五,以四十四度黃赤道內外矢二度五十一分八十一秒[又為赤道二弦差,前立成中取之。]減之,餘五十八度三十五分六十九秒,[即赤道小弦。]倍之,得一百一十六度七十一分三十八秒,三因之,加一度,得三百五十一度一十四分一十四秒,為日行百刻度。[又術:倍黃赤道內外矢得五度○三分六十二秒,以減全徑一百二十一度七十五分,亦得一百一十六度七十一分三十八秒,三因加一度,為日行百刻度,亦同。 ]置出入半弧背一十四度五十二分八十五秒,以百刻乘之為實,以日行百刻度三百五十一度一十四分一十四秒為法除之,得四刻一十三分七十五秒,為出入差刻。 置二十五刻,以出入差刻四刻一十三分七十五秒減之,[因冬至後四十四度,黃道在赤道外,故減。]餘二十○刻八十六分二十五秒,為半晝刻。倍之得四十一刻七十二分半,為晝刻。以晝刻減百刻,餘五十八刻二十七分半,為夜刻。[又術:置出入差刻四刻一十三分七十五秒,倍之,得八刻二十七分半,以減春秋分晝夜五十刻,得四十一刻七十二分半,為晝刻。以倍刻加五十刻,得五十八刻二十七分半,為夜刻。晝減故夜加,餘倣此。] 黃道每度晝夜刻立成 黃道積度 出入半弧背 日行百刻度 出入差刻分 冬至前後晝 夏至前後夜 冬至前後夜 夏至前後晝 十度十分 十度十分十秒 百十度十分十秒 刻十分十秒 十刻十分十秒 十刻十分十秒 初 一九九六一四 三三七一六○八 五九二○四 三八一五九二 六一八四○八 一 九五八七 一六八六 九一九五 一六一○ 八三九○ 二 九五○六 一九三八 九一六六 一六六八 八三三二 三 九三七二 二三四六 九一一九 一七六二 八二三八 四 九一八三 二九二二 九○五三 一八九四 八一○六 五 八九四○ 三六六○ 八九六八 二○六四 七九三六 六 八六四二 四五五四 八八六四 二二七二 七七二八 七 八二九一 五六一六 八七四二 二五一六 七四八四 八 七八八四 六八四○ 八六○○ 二八○○ 七二○○ 九 七四二二 八二二六 八四三九 三一二二 六八七八 一○ 六九○六 九七八○ 八二六○ 三四八○ 六五二○ 一一 六三三三 三三八一四九○ 八○六一 三八七八 六一二二 一二 五七○五 三三五六 七八四三 四三一四 五六八六 一三 五○二一 五三七八 七六○六 四七八八 五二一二 一四 四二八○ 七五六八 七三五○ 五三○○ 四七○○ 一五 三四八三 九九二○ 七○七六 五八四八 四一五二 一六 二六二八 三三九二四○○ 六七八二 六四三六 三五六四 一七 一七一八 五○六八 六四六八 七○六四 二九三六 一八 ○七四九 七八六四 六一三八 七七二四 二二七六 一九 一八九七二三 三四○○八一○ 五七八七 八四二六 一五七四 二○ 八六三八 三九一二 五四一八 九一六四 ○八三六 二一 七四九六 七一五二 五○三○ 九九四○ ○○六○ 二二 六二九四 三四一○五三六 四六二三 三九○七五四 六○九二四六 二三 五○三四 四○五二 四一九七 一六○六 八三九四 二四 三七一六 七七一二 三七五四 二四九二 七五○八 二五 二三三九 三四二一四九二 三二九二 三四一六 六五八四 二六 ○九○三 五四○四 二八一二 四三七六 五六二四 二七 一七九四○八 九四三六 二三一四 五三七二 四六二八 二八 七八五四 三四三三五九四 一七九八 六四○四 三五九六 二九 六二四二 七九八○ 一二六三 七四七四 二五二六 三○ 四五七二 三四四二二三四 ○七一四 八五七二 一四二八 三一 二八四二 六七一六 ○一七四 九七○六 ○二九四 三二 一○五五 三四五一二九四 四九五六二 四○○八七六 五九九一二四 三三 一六九二一○ 五九五六 八九六一 二○七八 七九二二 三四 七三○九 三四六○七○八 八三四五 三三一○ 六六九○ 三五 五三五○ 五五三八 七七一二 四五七六 五四二四 三六 三三三五 三四七○四四○ 七○六四 五八七二 四一二八 三七 二二六四 五四一四 六四○一 七一九八 二八○二 三八 一五九一三九 三四八○四四二 五七二三 八五五四 一四四六 三九 六九五九 五五一八 五○三一 九九三八 ○○六二 四○ 四七二六 三四九○六四二 四三二六 四一一三四八 五八八六五二 四一 二四四二 五八○二 三六○七 二七八六 七二一四 四二 ○一○七 三五○○九八六 二八七五 四二五○ 五七五○ 四三 一四七七二○ 六一九四 二一三一 五七三八 四二六二 四四 五二八五 三五一一四一四 一三七五 七二五○ 二七五○ 四五 二八○三 六六四○ ○六○七 八七八六 一二一四 四六 ○二七四 三五二一八六六 三九八二九 四二○三四二 五七九六五八 四七 一三七七○○ 七○八○ 九○四○ 一九二○ 八○八○ 四八 五○八二 三五三二二七○ 八二四○ 三五一六 六四八四 四九 二四二一 七四四二 七四三四 五一三二 四八六八 五○ 一二九七二○ 三五四二五七八 六六一七 六七六六 三二三四 五一 六九七七 七六七二 五七九一 八四一八 一五八二 五二 四一九九 三五五二七一八 四九五九 四三○○八二 五六九九一八 五三 一三八八 七七一○ 四一一九 一七六二 八二三八 五四 一一八五三九 三五六二六三六 三二七三 三四五四 六五四六 五五 五六五七 七五○二 二四一九 五一六二 四八三八 五六 二七四三 三五七二二八四 一五六○ 六八八○ 三一二○ 五七 一○九八○○ 六九九四 ○六九六 八六○八 一三九二 五八 六八二八 三五八一六○二 二九八二七 四四○三四六 五五九六五四 五九 三八二九 六一三二 八九五二 二○九六 七九○四 六○ ○八○五 三五九○五六○ 八○七四 三八五二 六一四八 六一 九七七五八 四八八六 七一九三 五六一四 四三八六 六二 四六八九 九一○四 六三○九 七三八二 二六一八 六三 一五九七 三六○三二○八 五四二○ 九一六○ ○八四○ 六四 八八四八七 七一九二 四五三○ 四五○九四○ 五四九○六○ 六五 五三六○ 三六一一○○八 三六三八 二七二四 七二七六 六六 二二一五 四八一二 二七四四 四五一二 五四八八 六七 七九○五四 八四二四 一八四七 六三○六 三六九四 六八 五八八二 三六二一九○四 ○九五○ 八一○○ 一九○○ 六九 二六九五 五二六四 ○○五二 九八九六 ○一○四 七○ 六九四九四 八四八六 一九一五一 四六一六九六 五三八三○四 七一 六二八五 三六三一五七○ 八二五二 三四九六 六五○四 七二 三○六五 四五一六 七三五一 五二九八 四七○二 七三 五九八三七 七三一八 六四五○ 七一○○ 二九○○ 七四 六六○○ 九九八二 五五四九 八九○二 一○九八 七五 三三五七 三六四二四九六 四六四八 四七○七○四 五二九二九六 七六 ○一○八 四八七○ 三七四七 二五○六 七四九四 七七 四六八五四 七○八六 八四六 四三○八 五六九二 七八 三五九四 九一五六 一九四六 六一○八 三八九二 七九 ○三三一 三六五一○八二 一○四六 七九○八 二○九二 八○ 三七○六四 二八六四 一四六 九七○八 ○二九二 八一 三七九四 四四九○ ○九二四六 四八一五○八 五一八四九二 八二 ○五七八 五九六六 八三四六 三三○八 六六九二 八三 二七二四九 七二九二 四四九 五一○二 四八九八 八四 三九七三 八四七四 六五五二 六八九六 三一○四 八五 ○六九六 九五○○ 五六五五 八六九○ 一三一○ 八六 一七六一八 三六六○三七○ 四七五八 四九○四八四 五○九五一六 八七 四一四○ 一一○八 三八六二 二二七六 七七二四 八八 ○八六二 一六七八 二九六六 四○六八 五九三二 八九 ○七五八二 二○九八 二○七○ 五八六○ 四一四○ 九○ 四三○三 二三七四 一一七四 七六五二 二三四八 九一 一○二四 二四九四 ○二七九 九四四二 ○五五八 九一三一 ○○○○ 三六六二五○○ ○○○○ 五○○○○○ 五○○○○○ 右曆草所載晝夜刻分,乃大都[即燕京]晷漏也。夏晝、冬夜極長,六十一刻八十四分,冬晝、夏夜極短,三十八刻一十六分。明既遷都於燕,不知遵用。惟正統己巳奏准頒曆用六十一刻,而羣然非之。景泰初仍復用南京晷刻,終明之世未能改正也。 二至出入差圖[圖闕] 曆四 大統曆法二立成 立成者,以日月五星盈縮遲疾之數,預為排定,以便推步取用也。元志、曆經步七政盈縮遲疾,皆有二術。其一術以三差立算者,即布立成法也。其又術云,以其下盈縮分,乘入限分萬約之,以加其下盈縮積者,用立成法也。而遺立成未載,無從入算。今依大統曆通軌具錄之。其目四:曰太陽盈縮,曰晨昏分,曰太陰遲疾,曰五星盈縮。[餘詳法原及推步卷中。按元史,至正十七年授時曆成。十九年王恂卒,時曆雖頒,然立成之數尚皆未有定藁。郭守敬比類編次,整齊分秒,裁為二卷。而今欽天監本,載嘉議大夫太史令臣王恂奉敕撰。意者王先有藁,而郭卒成之歟?] 太陽盈初縮末限立成[冬至前後二象限同用] 積日 平立合差 盈加分 盈積度 盈行度 十日 分十秒十微 百十分十秒十微 萬千百十分十秒十微 度千百十分十秒 初 四九三八六 五一○八五六九 一○五一○八五 一 四九五七二 五○五九一八三 五一○八五六九 一○五○五九一 二 四九七五八 五○○九六一一 一○一六七七五二 一○五○○九六 三 四九九四四 四九五九八五三 一五一七七三六三 一○四九五九八 四 五○一三○ 四九○九九○九 二○一三七二一六 一○四九○九九 五 五○三一六 四八五九七七九 二五○四七一二五 一○四八五九七 六 五○五○二 四八○九四六三 二九九○六九○四 一○四八○九四 七 五○六八八 四七五八九六一 三四七一六三六七 一○四七五八九 八 五○八七四 四七○八二七三 三九四七五三二八 一○四七○八二 九 五一○六○ 四六五七三九九 四四一八三六○一 一○四六五七三 一○ 五一二四六 四六○六三三九 四八八四一○○○ 一○四六○六三 一一 五一四三二 四五五五○九三 五三四四七三三九 一○四五五五○ 一二 五一六一八 四五○三六六一 五八○○二四三二 一○四五○三六 一三 五一八○四 四四五二○四三 六二五○六○九三 一○四四五二○ 一四 五一九九○ 四四○○二三九 六六九五八一三六 一○四四○○二 一五 五二一七六 四三四八二四九 七一三五八三七五 一○四三四八二 一六 五二三六二 四二九六○七三 七五七○六六二四 一○四二九六○ 一七 五二五四八 四二四三七一一 八○○○二六九七 一○四二四三七 一八 五二七三四 四一九一一六三 八四二四六四○八 一○四一九一一 一九 五二九二○ 四一三八四二九 八八四三七五七一 一○四一三八四 二○ 五三一○六 四○八五五○九 九二五七六○○○ 一○四○八五五 二一 五三二九二 四○三二四○三 九六六六一五○九 一○四○三二四 二二 五三四七八 三九七九一一一 一○○六九三九一二 一○三九七九一 二三 五三六六四 三九二五六三三 一○四六七三○二三 一○三九二五六 二四 五三八五○ 三八七一九六九 一○八五九八六五六 一○三八七一九 二五 五四○三六 三八一八一一九 一二二四七○六二五 一○三八一八一 二六 五四二二二 三七六四○八三 一一六二八八七四四 一○三七六四○ 二七 五四四○八 三七○九八六一 一二○○五二八二七 一○三七○九八 二八 五四五九四 三六五五四五三 一二三七六二六八八 一○三六五五四 二九 五四七八○ 三六○○八五九 一二七四一八一四一 一○三六○○八 三○ 五四九六六 三五四六○七九 一三一○一九○○○ 一○三五四六○ 三一 五五一五二 三四九一一一三 一三四五六五○七九 一○三四九一一 三二 五五三三八 三四三五九六一 一二八○五六一九二 一○三四三五九 三三 五五五二四 三三八○六二三 一四一四九二一五三 一○三三八○六 三四 五五七一○ 三三二五○九九 一四四八七二七七六 一○三三二五○ 三五 五五八九六 三二六九三八九 一四八一九七八七五 一○三二六九三 三六 五六○八二 三二一三四九三 一五一四六七二六四 一○三二一三四 三七 五六二六八 三一五七四一一 一五四六八○七五七 一○三一五七四 三八 五六四五四 三一○一一四三 一五七八三八一六八 一○三一○一一 三九 五六六四○ 三○四四六八九 一六○九三九三一一 一○三○四四六 四○ 五六八二六 二九八八○四九 一六三九八四○○○ 一○二九八八○ 四一 五七○一二 二九三一二二三 一六六九七二○四九 一○二九三一二 四二 五七一九八 二八七四二一一 一六九九○三二七二 一○二八七四二 四三 五七三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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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六 八一六四 二 八一三九 一八六一 一八五六 八一四四 三 八一○一 一八九九 一八八七 八一一三 四 八○四八 一九五二 一九三○ 八○七○ 五 七九七九 二○二一 一九八七 八○一三 六 七八九六 二一○四 二○五六 七九四四 七 七七九七 二二○三 二一三七 七八六三 八 七六八三 二三一七 二二三一 七七六九 九 七五五五 二四四五 二三三八 七六六二 一○ 七四一一 二五八九 二四五八 七五四二 一一 七二五二 二七四八 二五九○ 七四一○ 一二 七○七八 二九二二 二七三四 七二六六 一三 六八八九 三一一一 二八九二 七一○八 一四 六六八五 三三一五 三○六二 六九三八 一五 六四六六 三五三四 三二四六 六七五四 一六 六二三二 三七六八 三四四一 六五五九 一七 五九八三 四○一七 三六五○ 六三五○ 一八 五七一九 四二八一 三八七一 六一二九 一九 五四四一 四五五九 四一○六 五八九四 二○ 五一四七 四八五三 四三五三 五六四七 二一 四八三九 五一六一 四六一二 五三八八 二二 四五一七 五四八三 四八八五 五一一五 二三 四一八一 五八一九 五一七一 四八二九 二四 三八二九 六一七一 五四六九 四五三一 二五 三四六四 六五三六 五七七九 四二二一 二六 三○八五 六九一五 六一○三 三八九七 二七 二六九二 七三○八 六四三九 三五六一 二八 二二八四 七七一六 六七八七 三二一三 二九 一八六六 八一三四 七一四七 二八五三 三○ 一四三三 八五六七 七五二一 二四七九 三一 ○九八八 九○一二 七九○五 二○九五 三二 ○五三一 九四六九 八三○一 一六九九 三三 ○○六一 九九三九 八七○八 一二九二 三四 二五九五七九 七四○四二一 九一二八 ○八七二 三五 九○八五 ○九一五 九五五八 ○四四二 三六 八五八○ 一四二○ 一九○○○○ 八一○○○○ 三七 八○六五 一九三五 ○四五二 八○九五四八 三八 七五三九 二四六一 ○九一五 九○八五 三九 七○○二 二九九八 一三八九 八六一一 四○ 六四五六 三五四四 一八七三 八一二七 四一 五九○○ 四一○○ 二三六六 七六三四 四二 五三三六 四六六四 二八六九 七一三一 四三 四七六三 五二三七 三三八二 六六一八 四四 四一八一 五八一九 三九○三 六○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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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五五八三九○四○ 二 四七○五三四四六 一一二○二六五四○ 六八九五九六九六 四七二四七九八七三六 三 三七一○三九八七 五九○七九九八六 五九○一○二三七 六二八三八○八九七三 四 二四一七二三四八 九六一八三九七三 四六○七八五九八 七八二九八八七五七一 五 ○八二五八五二六 二二○三五六三二一 三○一六四七七六 九三六○○五二三四七 六 損○○八二五八五二六 二二八六一四八四七 一五一三六四七七二四 一○八七三七○○○七一 七 二四一七二三四八 二○三五六三二一 一四九七七三三九○二 一二三七一四三三九七三 八 三七一○三九八七 一九六一八三九七三 八四八○二二六三 一三八五六二三六二三六 九 四七○五三四四六 五九○七九九八六 七四八五二八○四 一五三三一○八九○四○ 十 五四○二○七二二 一二○二六五四○ 六七八八五五二八 一六七九八九七四五六八 十一 五八○○五八一八 五八○○五八一八 六三九○○四三二 一八二六二八七五○○○ 初 益○五八○○五八一八 縮○○○○○○○○○ 一四六三九○○四三二 一九七二六七七五四三二 一 五四○二○七二二 五八○○五八一八 六七八八五五二八 二一一九四六六○九六○ 二 四七○五三四四六 一一二○二六五四○ 七四八五二八○四 二二六六九五一三七六四 三 三七一○三九八七 五九○七九九八六 八四八○二二六三 二四一五四三一六○二七 四 二四一七二三四八 九六一八三九七三 九七七三三九○二 二五六五二○四九九二九 五 ○八二五八五二六 二二○三五六三二一 一五一三六四七七二四 二七一六五六九七六五三 六 損○○八二五八五二六 二二八六一四八四七 一五三○一六四七七六 二八六九五八六二四二九 七 二四一七二三四八 二○三五六三二一 四六○七八五九八 三○二四一九四一○二七 八 三七一○三九八七 一九六一八三九七三 五九○一○二三七 三一八○○九五一二六四 九 四七○五三四四六 五九○七九九八六 六八九五九六九六 三三三六九九一○九六○ 十 五四○二○七二二 一一二○二六五四○ 一五七五九二六九七二 三四九四五八三七九三二 十一 五八○○五八一八 ○五八○○五八一八 一五七九九一二○六八 三六五二五七五○○○○ 曆五 大統曆法三上推步 大統推步,悉本授時,惟去消長而已。然通軌諸捷法,實為布算所須,其間次序,亦有與曆經微別者。如氣朔發斂,授時原分二章,今合為一。授時盈縮差在日躔,遲疾差在月離,定朔、經朔離為二處。今則經朔後,即求定朔,於用殊便。其目七:曰氣朔,曰日躔,曰月離,曰中星,曰交食,曰五星,曰四餘。 步氣朔[發斂附] 洪武十七年甲子歲為元。[上距至元辛巳一百○四算。] 歲周三百六十五萬二千四百二十五分,[實測無消長。]半之為歲周,四分之為氣象限,二十四分之為氣策。 日周一萬。[即一百刻,刻有百分,分有百秒,以下微纖,皆以百遞析。] 氣應五十五萬○三百七十五分。置距算一百○四,求得中積三億七千六百一十九萬九千七百七十五分,加辛巳氣應五十五萬○六百分,得通積三億七千六百七十五萬○三百七十五分,滿紀法六十去之,餘為大統氣應。 閏應一十八萬二千○百七十○分一十八秒。置中積,加辛巳閏應二十○萬二千○五十分,得閏積三億七千六百四十○萬一千八百二十五分,滿朔實去之,餘為大統閏應。 轉應二十○萬九千六百九十○分。置中積,加辛巳轉應一十三萬○二百○五分,共得三億七千六百三十二萬九千九百八十分,滿轉終去之,餘為大統轉應。 交應一十一萬五千一百○五分○八秒。置中積加辛巳交應二十六萬○三百八十八分,共得三億七千六百四十六萬○一百六十三分,滿交終去之,餘為大統交應。 按授時曆既成之後,閏轉交三應數,旋有改定,故元志、曆經閏應二十○萬一千八百五十分,而通軌載閏應二十○萬二千○五十分,實加二百分,是當時經朔改早二刻也。曆經轉應一十三萬一千九百○四分,通軌載轉應一十三萬○二百○五分,實減一千六百九十九分,是入轉改遲一十七刻弱也。曆經交應二十六萬○一百八十七分八十六秒,通軌交應二十六萬○三百八十八分,實加二百分一十四秒,是正交改早二刻強也。或以通軌辛巳三應,與元志互異,目為元統所定,非也。夫改憲必由測驗,即當具詳始末,何反追改授時曆,自沒其勤乎?是故通軌所述者,乃授時續定之數,而曆經所存,則其未定之初藁也。 通餘五萬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策二十九萬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一名朔實。]半之為望策,[一名交望。]又半之為弦策。 通閏一十○萬八千七百五十三分八十四秒。 月閏九千○百六十二分八十二秒。 閏限一十八萬六千五百五十二分○九秒。[一名閏准。] 盈初縮末限八十八萬九千○百九十二分二十五秒。 縮初盈末限九十三萬七千一百二十○分二十五秒。 轉終二十七萬五千五百四十六分,半之為轉中。 朔轉差一萬九千七百五十九分九十三秒。 日轉限一十二限二十。 轉中限一百六十八限○八三○六○。[以日轉限乘轉中。一名限總。] 朔轉限二十四限一○七一一四六。[以日轉限乘朔轉差。] 弦轉限九十○限○六八三○八六五。[以日轉限乘弦策。一名限策。] 交終二十七萬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朔交差二萬三千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九秒。 氣盈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五十微。 朔虛四千六百九十四分○七秒。 沒限七千八百一十五分六十二秒五十微。 盈策九萬六千六百九十五分二十八秒。 虛策二萬九千一百○四分二十二秒。 土王策三萬○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秒五十微。 宿策一萬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 紀法六十萬。[即旬周六十日。] 推天正冬至 置距洪武甲子積年減一,以歲周乘之為中積,加氣應為通積,滿紀法去之,至不滿之數,為天正冬至。以萬為日,命甲子算外,為冬至日辰。 累加通餘,即得次年天正冬至。 推天正閏餘 置中積,加閏應,滿朔策去之,至不滿之數,為天正閏餘。 累加通閏,即得次年天正閏餘。 推天正經朔 置冬至,減閏餘,遇不及減,加紀法減之,為天正經朔。 無閏,加五十四萬三六七一一六。[十二朔策去紀法。]有閏,加二十三萬八九七七○九。[十三朔實去紀法。]滿紀法仍去之,即得次年天正經朔。 視天正閏餘在閏限已上,其年有閏月。 推天正盈縮 置半歲周,內減其年閏餘全分,餘為所求天正縮曆。 如逕求次年者,於天正縮曆內減通閏,即得。減後,視在一百五十三日○九已下者,復加朔實,為次年天正縮曆。 推天正遲疾 置中積,加轉應,減去其年閏餘全分,餘滿轉終去之,即天正入轉。視在轉中已下為疾曆,已上去之為遲曆。 如逕求次年者,加二十三萬七一一九一六,[十二轉差之積。]經閏再加轉差,皆滿轉終去之,遲疾各仍其舊。若滿轉中去之,為遲疾相代。 推天正入交 置中積,減閏餘,加交應,滿交終去之,即天正入交汎日。 如逕求次年者,加六千○八十二分○四秒,[十二交差內去交終。]經閏加二萬九千二百六十五分七十三秒,[十三交差內去交終。]皆滿交終仍去之,即得。 推各月經朔及弦望 置天正經朔,加二朔策,滿紀法去之,即得正月經朔。以弦策累加之,去紀法,即得弦望及次朔。 推各恒氣 置天正冬至,加三氣策,滿紀法去之,即得立春恒日。以氣策累加之,去紀法,即得二十四氣恒日。 推閏在何月 置朔策,以有閏之年閏餘減之,餘為實,以月閏為法而一,得數命起天正次月算外,即得所閏之月。閏有進退,仍以定朔無中氣為定。[如減餘不及月閏,或僅及一月閏者,為閏在年前。] 推各月盈縮曆 置天正縮曆,加二朔策,去半歲周,即得正月經朔下盈曆。累加弦策,各得弦望及次朔,如滿半歲周去之交縮,滿半歲周又去之即復交盈。 推初末限 視盈曆在盈初縮末限已下,縮曆在縮初盈末限已下,各為初。已上用減半歲周為末。 推盈縮差 置初末曆小餘,以立成內所有盈縮加分乘之為實,日周一萬為法除之,得數以加其下盈縮積,即盈縮差。 推各月遲疾曆 置天正經朔遲疾曆,加二轉差,得正月經朔下遲疾曆。累加弦策,得弦望及次朔,皆滿轉中去之,為遲疾相代。 推遲疾限 各置遲疾曆,以日轉限乘之,即得限數。 以弦轉限累加之,滿轉中限去之,即各弦望及次朔限。 如逕求次月,以朔轉限加之,亦滿轉中去之,即得。[又法:視立成中日率,有與遲疾曆較小而相近者以減之,餘在八百二十已下,即所用限。] 求遲疾差 置遲疾曆,以立成日率減之,[如不及減,則退一位。]餘以其下損益分乘之為實,八百二十分為法除之,得數以加其下遲疾積,即遲疾差。 推加減差 視經朔弦望下所得盈縮差、遲疾差,以盈遇遲、縮遇疾為同相併,盈遇疾、縮遇遲為異相較,各以八百二十分乘之為實,再以遲疾限行度內減去八百二十分,為定限度為法,法除實為加減差。 盈遲為加,縮疾為減,異名相較者,盈多於疾為加,疾多於盈為減,縮多於遲減,遲多於縮加。 推定朔弦望 各置經朔弦望,以加減差加減之,即為定日。視定朔干名,與後朔同者月大,不同者月小,內無中氣者為閏月。 其弦望在立成相同日日出分已下者,則退一日命之。 推各月入交 置天正經朔入交汎日加二交差,得正月經朔下入交汎日。累加交望,滿交終去之,即得各月下入交汎日。 逕求次月,加交差即得。 推土王用事 置穀雨、大暑、霜降、大寒恒氣日,減土王策,如不及減,加紀法減之,即各得土王用事日。 推發斂加時 各置所推定朔弦望及恒氣之小餘,以十二乘之,滿萬為時,命起子正。滿五千,又進一時,命起子初。算外得時不滿者,以一千二百除之為刻,命起初刻。初正時之刻,皆以初一二三四為序,於算外命之。[其第四刻為畸零,得刻法三之一,凡三時成一刻,以足十二時百刻之數。] 按古曆及授時,皆以發斂為一章。發斂云者,日道發南斂北之細數也,而加時附焉,則又所以紀發斂之辰刻,故曰發斂加時也。大統取其便算,故合發斂與氣朔共為一章,或以乘除疏發斂,非其質矣。 推盈日 視恒氣小餘,在沒限已上,為有盈之氣。 置策餘一萬○一四五六二五,[以十五日除氣策。]以有盈之氣小餘減之,餘以六十八分六六[以氣盈除十五日。]乘之,得數以加恒氣大餘,滿紀法去之,命甲子算外,得盈日。 求次盈。置盈日及分秒,以盈策加之,又去紀法,即得。 推虛日 視經朔小餘在朔虛已下,為有虛之朔。 置有虛之朔小餘,以六十三分九一[以朔虛除三十日。]乘之,得數以加經朔大餘,滿紀法去之,命甲子算外為虛日。 求次虛。置虛日及分秒,以虛策加之,又去紀法,即得。 推直宿 置通積,[以氣應加中積。]減閏應,以宿會二十八萬累去之,餘命起翼宿算外,得天正經朔直宿。置天正經宿直宿,加兩宿策,為正月經朔直宿。以宿策累加,得各月經朔直宿。再以各月朔下加減差加減之,為定朔直宿。 步日躔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半之為半周天,又半之為象限。 歲差一分五十秒。 周應三百一十五度一十分七十五秒。按此係至元辛巳之周應,乃自虛七度至箕十度之數也。洪武甲子相距一百四年,歲差已退天一度五十四分五十秒,而周應仍用舊數,殆傳習之誤耳。 推天正冬至日躔赤道宿次 置中積,加周應,[應減距曆元甲子以來歲差。]滿周天去之,不盡,起虛七度,依各宿次去之,即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如求次年,累減歲差,即得。 赤道度 虛八九五七五 危十五四○ 室十七一○ 壁八六○ 奎十六六○ 婁十一八○ 胃十五六○ 昴十一三○ 畢十七四○ 觜初○五 參十一一○ 井三十三三○ 鬼二二○ 柳十三三○ 星六三○ 張十七二五 翼十八七五 軫十七三○ 角十二一○ 亢九二○ 氐十六三○ 房五六○ 心六五○ 尾十九一○ 箕十四○ 斗二十五二○ 牛七二○ 女十一三五 推天正冬至日躔黃道宿次 置冬至加時赤道日度,以至後赤道積度減之,餘以黃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得數以加黃道積度,即冬至加時黃道日度。[黃赤道積度及度率,俱見法原。 ] 黃道度 箕九五九 斗二十三四七 牛六九○ 女十一一二 虛九○○七五 危十五九五 室十八三二 壁九三四 奎十七八七 婁十二三六 胃十五八一 昴十一○八 畢十六五○ 觜初○五 參十二八 井三十一○三 鬼二一一 柳十三 星六三一 張十七七九 翼二十○九 軫十八七五 角十二八七 亢九五六 氐十六四○ 房五四八 心六二七 尾十七九五 推定象限度 以冬至加時赤道日度,與冬至加時黃道日度相減,為黃赤道差。以本年黃赤道差,與次年黃赤道差相減,餘以四而一,加入氣象限內,為定象限度。 推四正定氣日 置所推冬至分,即為冬正定氣,加盈初縮末限,滿紀法去之,餘為春正定氣。加縮初盈末限,去紀法,餘為夏正定氣。加縮初盈末限,去紀法,餘為秋正定氣。加盈初縮末限,去紀法,餘為次年冬正定氣。 推四正相距日 以前正定氣大餘,減次正定氣大餘,加六十日,得相距日。如次正氣不及減者,加六十日減之,再加六十日,為相距日。 推四正加時黃道積度 置冬至加時黃道日度,累加定象限度,各得四正加時黃道積度。 推四正加時減分 置四正定氣小餘,以其初日行度乘之,如日周而一,為各正加時減分。 冬正行一度○五一○八五。 春正距夏正九十三日者,行○度九九九七○三,距九十四日者行一度。 夏正行○度九五一五一六。 秋正距冬正八十八日者,行一度○○○五 ○五,距八十九日者行一度。 推四正夜半積度 置四正加時黃道積度,減去其加時減分,即得。 推四正夜半黃道宿次 置四正夜半黃道積度,滿黃道宿度去之,即得。 推四正夜半相距度 置次正夜半黃道積度,以前正夜半黃道積度減之,餘為兩正相距度,遇不及減者,加周天減之。 推四正行度加減日差 以相距度與相距日下行積度相減,餘如相距日而一,為日差。從相距度內減去行積度者為加,從行積度內減去相距度者為減。 秋正距冬至,冬至距春正八十八日,行積度九十度四○○九,八十九日行積度九十一度四○一四。 春正距夏至,夏至距秋正九十三日,行積度九十度五九九○,九十四日行積度九十一度五九八七。 推每日夜半日度 置四正後每日行度,[在立成。]以日差加減之,為每日行定度。 置四正夜半日度,以行定度每日加之,滿黃道宿度去之,即每日夜半日度。 黃道十二次宿度 危十二度六四九一,入娵訾,辰在亥。 奎一度七三六二,入降婁,辰在戌。 胃三度七四五六,入大梁,辰在酉。 畢六度八八○五,入實沈,辰在申。 井八度三四九四,入鶉首,辰在未。 柳三度八六八○,入鶉火,辰在午。 張十五度二六○六,入鶉尾,辰在巳。 軫十度○七九七,入壽星,辰在辰。 氐一度一四五二,入大火,辰在卯。 尾三度○一一五,入析木,辰在寅。 斗三度七六八五,入星紀,辰在丑。 女二度○六三八,入玄枵,辰在子。 推日躔黃道入十二次時刻 置入次宿度,以入次日夜半日度減之,餘以日周乘之,[一分作百分。]為實。以入次日夜半日度,與明日夜半日度相減,餘為法。實如法而一,得數,以發斂加時求之,即入次時刻。 步月離 月平行度一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周限三百三十六,半之為中限,又半之為初限。 限平行度一度○九分六十二秒。 太陽限行八分二十秒。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三十一秒少。 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四秒一九六。 朔平行度三百九十四度七八七一一五一六八七五。 推朔後平交日 置交終分,[見氣朔曆。]減天正經朔交汎分,為朔後平交日。如推次月,累減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得次月朔後平交日。不及減交差者,加交終減之,其交又在本月,為重交月朔後平交日。[每歲必有重交之月。] 推平交入轉遲疾曆 置經朔遲疾曆,加入朔後平交日為平交入轉。在轉中已下,其遲疾與經朔同,已上減去轉中疾交遲,遲交疾。如推次月,累減交轉差三千四百二十三分七六,[交差內減轉差數。]即得。如不及減,加轉中減之,亦遲疾相代。 推平交入限遲疾差 置平交入轉遲疾曆,依步氣朔內,推遲疾限及遲疾差,即得。 推平交加減定差 置平交入限遲疾差,以日率八百二十分乘之,以所入遲疾限下行度而一,即得。在遲為加,在疾為減。 推經朔加時中積 置經朔盈縮曆,[見步氣朔內。]在盈曆即為加時中積,在縮曆加半歲周。如推次月,累加朔策,滿歲周去之,即各朔加時中積,命日為度。[若月內有二交,]後交即注前交經朔加時中積。 推正交距冬至加時黃道積度及宿次 置朔後平交日,以月平行乘之為距後度,以加經朔加時中積,為各月正交距冬至加時黃道積度。加冬至加時黃道日度,[見日躔。]以黃道積度鈐減之,至不滿宿次,即正交月離。如推次月,累減月平交朔差一度四六三一○二。[以交終度減天周,其數宜為一度四六四○八○。]遇重交月,同次朔。[後倣此。] 黃道積度鈐 箕九度五九 斗三十三度○六 牛三十九度九六 女五十一度○八 虛六十度○八七五 危七十六度○三七五 室九十四度三五七五 壁一百三度六九七五 奎一百二十一度五六七五 婁一百三十三度九二七五 胃一百四十九度七三七五 昴一百六十度八一七五 畢一百七十七度三一七五 觜一百七十七度三六七五 參一百八十七度六四七五 井二百一十八度六七七五 鬼二百二十度七八七五 柳二百三十三度七八七五 星 二百四十度○九七五 張二百五十七度八八七五 翼二百七十七度九七七五 軫二百九十六度七二七五 角 三百○九度五九七五 亢三百一十九度一五七五 氐三百三十五度五五七五 房三百四十一度○三七五 心三百四十七度三○七五 尾三百六十五度二五七五 推正交日辰時刻 置朔後症交日,加經朔,去紀法,以平交定差加減之,其日命甲子算外,小餘依發斂加時求之,即得正交日辰時刻。如推次月,累加交終,滿紀去之。如遇重交,再加交終。 推四正赤道宿次 置冬至赤道日度,以氣象限累加之,滿赤道積度去之,為四正加時赤道日度。 赤道積度鈐 箕十度四 斗三十五度六 牛四十二度八 女五十四度一五 虛六十三度一○七五 危七十八度五○七五 室九十五度六○七五 壁一百四度二○七五 奎一百二十度八○七五 婁一百三十二度六○七五 胃一百四十八度二○七五 昴一百五十九度五○七五 畢一百七十六度九○七五 觜一百七十六度九五七五 參一百八十八度○五七五 井二百二十一度三五七五 鬼二百二十三度五五七五 柳二百三十六度八五七五 星二百四十三度一五七五 張二百六十度四○七五 翼二百七十九度一五七五 軫二百九十六度四五七五 角三百○八度五五七五 亢三百一十七度七五七五 氐三百三十四度○五七五 房三百三十九度六五七五 心三百四十六度一五七五 尾三百六十五度二五七五 推正交黃道在二至後初末限 置正交距冬至加時黃道積度,在半歲周已下為冬至後,已上減去半歲周,餘為夏至後。又視二至後度分,在氣象限已下為初限,已上用減半歲周,餘為末限。推次月者,若本月初限,則累減月平交朔差,餘為次月初限。不及減者,反減月平交朔差,餘為次月末限。若本月末限,則累加月平交朔差,為次月末限,至滿氣象限,以減半歲周,餘為次月初限。 推定差度 置初末限,以象極總差一分六○五五○八乘之,即為定差度。[象極總差,是以象限除極差,其數宜為一十六分○五四四二。]如推次月初限則累減,末限則累加,俱以極平差二十三分四九○二加減之。[極平差,是以月平交朔差,乘象極總差,其數宜為二十三分五○四九。] 推距差度 置極差十四度六六,減去定差度,即得。求次月,以極平差加減之。[初限加,末限減。] 推定限度 置定差度,以定極總差一分六三七一○七乘之,[定極總差,是以極差除二十四度,其數宜為一度六三七一○七。]所得視正交在冬至後為減,夏至後為加,皆置九十八度加減之,即得。 推月道與赤道正交宿度 正交在冬至後,置春正赤道積度,以距差度初限加末限減之。在夏至後,置秋正赤道積度,以距差初限減末限加之。得數,滿赤道積度鈐去之,即得。 推月道與赤道正交後積度幷入初末限 視月道與赤道正交所入某宿次,即置本宿赤道全度,減去月道與赤道正交宿度,餘為正交後積度。以赤道各宿全度累加之,滿氣象限去之,為半交後。又滿去之,為中交後。再滿去之,為半交後。視各交積度,在半象限以下為初限,以上覆減象限,餘為末限。 推定差 置每交定限度,與初末限相減相乘,得數,千約之為度,即得。[正交、中交後為加,半交後為減。] 推月道定積度及宿次 置月道與赤道各交後每宿積度,以定差加減之,為各交月道積度。加月道與赤道正交定宿度,共為正交後宿度。以前宿定積度減之,即得各交月道宿次。 活象限例 置正交後宿次,加前交後半交末宿定積度,為活象限。如正交後宿次度少,加前交不及數,卻置正交後宿次加氣象限即是。如遇換交之月,置正交後宿次,以前交前半交末宿定積度加之,為換交活象限。假如前交正交是軫,後交正交是角,其前交欠一軫。求活象限者,置正交後宿次,不從翼下取定積度加之,仍於軫下取定積度也。又如前交、正交是軫,後交、正交是翼,其前交多一翼。求活象限者,置正交後宿次,不從翼下取定積度加之,仍於張下取定積度也。 推相距日 置定上弦大餘,減去定朔大餘,即得。上弦至望,望至下弦,下弦至朔倣此。不及減者,加紀法減之。 推定朔弦望入盈縮曆及盈縮定差 置各月朔弦望入盈縮曆,以朔弦望加減差加減之, [並在步氣朔內。]為定盈縮曆。視盈曆在盈初限已下為盈初限,已上用減半歲周,餘為盈末限。縮曆在縮初限已下為縮初限,已上用減半歲周,餘為縮末限。依步氣朔內求盈縮差,為盈縮定差。 推定朔弦望加時中積 置定盈縮曆,如是盈曆在朔,便為加時中積,在上弦加氣象限,在望加半歲周,在下弦加三象限。如是縮曆在朔,加半歲周,在上弦加三象限,在望便為加時中積,在下弦加氣象限,加後滿周天去之。 推黃道加時定積度 置定朔弦望加時中積,以其下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得。 推赤道加時定積度及宿次 置黃道加時定積度,在周天象限已下為至後,已上去之為分後,滿兩象限去之為至後,滿三象限去之為分後。置分至後黃道積度,以立成內分至後積度減之,餘以其下赤道度率乘之,如黃道度率而一,得數加入分至後積度,次以所去象限合之,為赤道加時定積度。置赤道加時定積度,加入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滿赤道積度鈐去之,得定朔弦望赤道加時宿次。 推正半中交後積度 置定朔弦望加時赤道宿次,視朔弦望在何交後,[正半,中半。]即以交後積度,在朔望加時赤道宿前一宿者加之,即為正半中交後積度,滿氣象限去之,為正半中換交。 推初末限 視正半中交後積度,在半象限已下為初限,已上覆減氣象限,餘為末限。 推月道與赤道定差 置其交定限度,與初末限相減相乘,所得,千約之為度,即定差。在正交、中交為加,在半交為減。 推正半中交加時月道定積度 置正半中交後積度,以定差加減之,為朔弦望加時月道定積度。 推定朔弦望加時月道宿次 置定朔弦望加時月道定積度,取交後月道定積度,在所置宿前一宿者減之,即得。遇轉交則前積度多,所置積度少為不及減。從半轉正,加其交活象限減之。從正轉半,從半轉中,從中轉半,皆加氣象限減之。 推夜半入轉日 置經朔弦望遲疾曆,以定朔弦望加減差加減之。在疾曆,便為定朔弦望加時入轉日。在遲曆,用加轉中置定朔弦望加時入轉日,以定朔弦望小餘減之,為夜半入轉日。遇入轉日少不及減者,加轉終減之。 推加時入轉度 置定朔弦望小餘,去秒,取夜半入轉日下轉定度乘之,萬約之為分,即得。 遲疾轉定度鈐 初日十四度六七六四 七日十三度二三五三 十四日十二度○八五二 二十一日十三度五七一二 一日十四度五五七三 八日十二度九四七五 十五日十二度二一二二 二十二日十三度八五一一 二日十四度四○二九 九日十二度六九四八 十六日十二度三七五二 二十三日十四度○九五五 三日十四度二一三○ 十日十二度四七七七 十七日十二度五七三○ 二十四日十四度三○四六 四日十三度九八七七 十一日十二度二九六○ 十八日十二度八○六三 二十五日十四度四七八二 五日十三度七二七一 十二日十二度一四九六 十九日十三度○七五三 二十六日十四度六一六三 六日十三度四四四六 十三日十二度○四六二 二十日十三度三三七七 二十七日十四度七一五四 推定朔弦望夜半入轉積度及宿次 置定朔弦望加時月道定積度,減去加時入轉度,為夜半積度。如朔弦望加時定積度初換交,則不及減,半正相接,用活象限,正半、中半相接,用氣象限加之,然後減加時入轉度,則正者為後半,後半為中,中為前半,前半為正。置朔弦望夜半月道定積度,依推定朔弦望加時月道宿次法減之,為夜半宿次。 推晨昏入轉日及轉度 置夜半入轉日,以定盈縮曆檢立成日下晨分加之,為晨入轉日。[滿轉終去之。]置其日晨分,取夜半入轉日下轉定度乘之,萬約為分,為晨轉度。如求昏轉日轉度,依法檢日下昏分,即得。 推晨昏轉積度及宿次 置朔弦望夜半月道定積度,加晨轉度,為晨轉積度。如求昏轉積度,則加昏轉度,滿氣象限去之,則換交。[若推夜半積度之時,因朔弦望加時定積不及減轉度,以半正相接,而加活象限減之者,今復換正交,則以活象限減之。]置晨轉積度,依前法減之,為晨分宿次,置昏轉積度,依法減之,為昏分宿次。 推相距度 朔與上弦相距,上弦與望相距,用昏轉積度。望與下弦相距,下弦與朔相距,用晨轉積度。置後段晨昏轉積度,視與前段同交者,竟以前段晨昏轉積度減之,餘為相 距度。若後段與前段接兩交者,從正入半,從半入中,從中入半,加氣象限。從半入正,加活象限。然後以前段晨昏轉積度減之。若後段與前段接三交者,其內無從半入正,則加二氣象限,其內有從半入正,則加一活象限,一氣象限,以前段晨昏轉積度減之。 推轉定積度 置晨昏入轉日,[朔至弦,弦至望,用昏。望至弦,弦至朔,用晨。]以前段減後段,不及減者,加二十八日減之,為晨昏相距日。從前段下,於鈐內驗晨昏相距日同者,取其轉定積度。若朔弦望相距日少晨昏相距日一日者,則於晨昏相距日同者,取其轉積度,減去轉定極差一十四度七一五四,餘為前段至後段轉定積度。 轉定積度鈐 晨昏日 距後六日 距後七日 距後八日 初日 八十五度五六四四 九十九度○○九○ 一百十二度二四四三 一日 八十四度三三二六 九十七度五六七九 一百一十度五一五四 二日 八十三度○一○六 九十五度九五八一 一百○八度六五二九 三日 八十一度五五五二 九十四度二五○○ 一百○六度七二七七 四日 八十○度○三七○ 九十二度五一四七 一百○四度八一○七 五日 七十八度五二七○ 九十○度八二三○ 一百○二度九七二六 六日 七十七度○九五九 八十九度二四五五 一百○一度二九一七 七日 七十五度八○○九 八十七度八四七一 九十九度九三二三 八日 七十四度六一一八 八十六度六九七○ 九十八度九○九二 九日 七十三度七四九五 八十五度九六一七 九十八度三三六九 十日 七十三度二六六九 八十五度六四二一 九十八度二一五一 十一日 七十三度一六四四 八十五度七三七四 九十八度五四三七 十二日 七十三度四四一四 八十六度二四七七 九十九度三二三○ 十三日 七十四度○九八一 八十七度一七三四 一百○○度五一一一 十四日 七十五度一二七二 八十八度四六四九 一百○二度○三六一 十五日 七十六度三九九七 八十九度九五○九 一百○三度八○二○ 十六日 七十七度七三八七 九十一度五八九八 一百○五度六八五三 十七日 七十九度二一四六 九十三度三一○一 一百○七度六一○七 十八日 八十○度七三七一 九十五度○四一七 一百○九度五一九九 十九日 八十二度二三五四 九十六度七一三六 一百十一度三二九九 二十日 八十三度六三八三 九十八度二五四六 一百十二度九七○○ 二十一日 八十四度九一六八 九十九度六三二三 一百十四度三○七八 二十二日 八十六度○六一一 一百○度七三七五 一百十五度二九四八 二十三日 八十六度八八六四 一百一度四四三七 一百十五度八四六六 二十四日 八十七度三四八二 一百一度七五一一 一百十五度九六四一 二十五日 八十七度四四六五 一百一度六五九五 一百十五度六四七二 二十六日 八十七度一八一三 一百一度一六九○ 一百十四度八九六一 二十七日 八十六度五五二七 一百○度二七九八 一百十三度七二四四 推加減差 以相距度與轉定積度相減為實,以其朔弦望相距日為法除之,所得視相距度多為加差,少為減差。 推每日太陰行定度 置朔弦望晨昏入轉日,視遲疾轉定度鈐日下轉定度,累日以加減差加減之,至所距日而止,即得。 推每日月離晨昏宿次 置朔弦望晨昏宿次,以每日太陰行度加之,滿月道宿次減少,即得。 赤道十二宮界宿次 亥危十二度二六一五 戌奎一度五九九六 酉胃三度六三七八 申畢七度一五七九 未井九度○六四○ 午柳四度○○二一 巳張十四度八四○三 辰軫九度二七八四 卯氐一度一一六五 寅尾三度一五四六 丑斗四度○五二八 子女二度一三○九 推月與赤道正交後宮界積度 視月道與赤道正交後,各宿積度宮界,某宿次在後,即以加之,便為某宮下正交後宮界積度。求次宮者,累加宮率三十度四三八一,滿氣象限去之,各得某宮下半交、中交後宮界積度。 推宮界定積度 視宮界積度在半象限已下為初限,已上覆減氣象限,餘為末限。 置其交定限度,與初末限相減、相乘,所得,千約之為度,在正交、中交為加差,在半交為減差。 置宮界正半中交後積度,以定差加減之,為宮界定積度。 推宮界宿次 置宮界定積度,於月道內取其在所置前一宿者減之,不及減者,加氣象限減之。 推每月每日下交宮時刻 置每月宮界宿次,減入交宮日下月離晨昏宿次。如不及減者,加宮界宿次前宿度減之,餘以日周乘之,以其日太陰行定度而一,得數,又視定盈縮曆取立成日下晨昏分加之。[晨加晨分,昏加昏分。]如滿日周交宮在次日,不滿在本日,依發斂推之,即交宮時刻。 步中星 推每日夜半赤道 置推到每日夜半黃道,[見日躔。]依法以黃道積度減之,餘如黃道率而一,以加赤道積度。又以天正冬至赤道加之,如在春正後,再加一象限,夏至後加半周天,秋正後加三象限,為每日夜半赤道積度。 推夜半赤道宿度 置夜半赤道積度,以赤道宿度挨次減之,為本日夜半赤道宿度。 推晨距度及更差度 置立成內每日晨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為實,如日周而一,為晨距度。倍晨距度,以五除之,為更差度。 推每日夜半中星 置推到每日夜半赤道宿度,加半周天,即夜半中星積度。以赤道宿度挨次減之,為夜半中星宿度。 推昏旦中星 置夜半中星積度,減晨距度,為昏中星積度。以更差度累加之,為逐更及旦中星積度。俱滿赤道宿度去之,即得。 以晨分五之一,加倍為更率。更率五而一為點率。凡昏分,即一更一點,累加更率為各更。凡交更即為一點,累加點率為各點。 曆六 大統曆法三下推步 步交食 交周日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四。半之為交中日。 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一九六。半之為交中度。 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六四。 中交度一百八十八度○五。 前準一百六十六度三九六八。 後準一十五度五。 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 交望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 日食陽曆限六度。 定法六十。 日食陰曆限八度。 定法八十。 月食限十三度五分。 定法八十七。 陽食限[視定朔入交。] ○日六○已下 一十三日一○已上 在一十四日,不問小餘,皆入食限。 一十五日二○已下 二十五日六○已上 在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不問小餘,皆入食限。 陰食限[視定望入交。] 一日二○已下 一十二日四○已上 在○日一十三日,不問小餘,皆入食限。 一十四日八○已下 二十六日○五已上 在二十七日,不問小餘,皆入食限。又視定朔小餘在日出前、日入後二十分已上者,日食在夜。定望小餘在日入前、日出後八刻二十分已上者,月食在晝。皆不必布算。 推日食用數 經朔 盈縮曆 盈縮差 遲疾曆 遲疾差 加減差 定朔 入交汎分[以上皆全錄之。] 定入遲疾曆[以加減差,加減遲疾即是。] 遲疾定限[置定入遲疾曆,以日轉限一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小餘不用。 ] 定限行度[以定限,取立成內行度,遲用遲,疾用疾,內減日行分八分二十秒,得之。] 日出分[以盈縮曆,從立成內取之,下同。] 日入分 半晝分[取立成內昏分,減去五千二百五十分,得之。] 歲前冬至加時黃道宿次 推交常度 置有食之朔入交汎分,以月平行度乘之,即得。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以朔下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 推日食正交中交限度 視交定度在七度已下,三百四十二度已上者,食在正交。在一百七十五度已上,二百○二度已下者,食在中交。不在限內不食。 推中前中後分 視定朔小餘,在半日周已下,用減半日周,餘為中前分。在半日周已上,減去半日周,餘為中後分。 推時差 置半日周,以中前、中後分減之,餘以中前中後分乘之,所得以九千六百而一為時差。在中前為減,中後為加。 推食甚定分 置定朔小餘,以時差加減之,即得。 推距午定分 置中前、中後分,加時差即得。[但加不減。] 推食甚入盈縮曆 置原得盈縮曆,加入定朔大餘及食甚定分,即得。 推食甚盈縮差 依步氣朔求之。 推食甚入盈縮曆行定度 置食甚入盈縮曆,以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 推南北汎差 視食甚入盈縮曆行定度,在周天象限已下為初限,已上與半歲周相減為末限。以初末限自之,如一千八百七十度而一,得數,置四度四十六分減之,餘為南北汎差。 推南北定差 置南北汎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半晝分而一,以減汎差,餘為南北定差。若汎差數少,即反減之。盈初縮末食在正交為減,中交為加。縮初盈末,食在正交為加,中交為減。如係汎差反減而得者,則其加減反是。 推東西汎差 置半歲周,減去食甚入盈縮曆行定度,餘以食甚入盈縮曆行定度乘之,以一千八百七十除之為度,即東西汎差。 推東西定差 置東西汎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二千五百度而一,視得數在東西汎差以下,即為東西定差。若在汎差已上,倍汎差減之,餘為定差。盈曆中前,縮曆中後者,正交減,中交加。盈曆中後,縮曆中前者,正交加,中交減。 推正交中交定限度 視日食在正交者置正交度,在中交者置中交度,以南北東西二定差加減之,即得。 推日食入陰陽曆去交前交後度 視交定度在正交定限度已下,減去交定度,餘為陰曆交前度。已上,減去正交定限度,餘為陽曆交後度。在中交定限度已下,減去交定度,餘為陽曆交前度。 已上,減去中交定限度,餘為陰曆交後度。若交定度在七度已下者加交終度,減去正交定限度,餘為陽曆交後度。 推日食分秒 在陽曆者,置陽食限六度,減去陽曆交前、交後度,[不及減者,不食。陰曆同。]餘以定法六十而一。在陰曆者,置陰食限八度,減去陰曆交前、交後度,餘以定法八十而一,即得。 推定用分 置日食分秒與二十分相減相乘,為開方積。以平方法開之,為開方數。用五千七百四十分[七因八百二十分也。]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即得。 推初虧復圓時刻 置食甚定分,以定用分減為初虧,加為復圓。各依發斂加時,即得時刻。 推日食起復方位 陽曆初虧西南,甚於正南,復於東南。陰曆初虧西北,甚於正北,復於東北。若食在八分以上,不分陰陽曆皆虧正西,復正東。[據午地而論。] 推食甚日躔黃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縮曆行定度,在盈就為定積度,在縮加半歲周為定積度。 置定積度,以歲前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之,滿黃道積度鈐去之,至不滿宿次,即食甚日躔。 推日帶食 視初虧食甚分,有在日出分已下,為晨刻帶食。食甚復圓分,有在日入分已上,為昏刻帶食。在晨置日出分,在昏置日入分,皆以食甚分與之相減,餘為帶食差。 置帶食差,以日食分秒乘之,以定用分而一,所得以減日食分秒,餘為所見帶食分秒。 推月食用數 經望 盈縮曆 盈縮差 遲疾曆 遲疾差 加減差 定望 入交汎分 定入遲疾曆 定限 定限行度 晨分 日出分 昏分 日入分 限數 歲前冬至加時黃道宿次 推交常度 置望下入交汎分,乘月平行,如日食法。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以望下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不及減者,加交終度減之。 推食甚定分 不用時差,即以定望分為食甚分。 推食甚入盈縮曆行定度 法同推日食。 推月食入陰陽曆 視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為陽曆,已上減去交中度,餘為陰曆。 推交前交後度 視所得入陰陽曆,在後準已下為交後,在前準已上置交中度減之,餘為交前。 推月食分秒 置月食限一十三度○五,減去交前交後度,[不及減者不食。]餘以定法八十七分而一,即得。 推月食定用分 置三十分,與月食分秒相減相乘,為開方積。依平方法開之,為開方數。又以四千九百二十[乃六因八百二十分數。]分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即得。 推月食三限[初虧、食甚、復圓。]時刻 置食甚定分,以定用分減為初虧,加為復圓。依發斂得時刻如日食。 推月食五限時刻 月食十分已上者,用五限推之,初虧、食既、食甚、生光、復圓也。置月食分秒,減去十分,餘與十分相減相乘,為開方積。平方開之,為開方數。又以四千九百二十分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為既內分。與定用分相減,餘為既外分。置食甚定分,減既內分為食既分,又減既外分為初虧分。再置食甚定分,加既內分為生光分,又加既外分為復圓分。各依發斂得時刻。 推更點 置晨分倍之,五分之為更法,又五分之為點法。 推月食入更點 各置三限或五限,在昏分已上減去昏分,在晨分已下加入晨分,不滿更法為初更,不滿點法為一點,以次求之,各得更點之數。 推月食起復方位 陽曆初虧東北,甚於正北,復於西北。陰曆初虧東南,甚於正南,復於西南。若食在八分已上者,皆初虧正東,復於正西。 推食甚月離黃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縮曆定度,在盈加半周天,在縮減去七十五秒為定積度。置定積度,加歲前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以黃道積度鈐去之,即得。 推月帶食 視初虧、食甚、復圓等分,在日入分以下,為昏刻帶食。在日出分已上,為晨刻帶食。[推法同日食。] 步五星 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五七五,半之為曆中,又半之為曆策。 木星 合應二百四十三萬二三○一。[置中積三億七千六百一十九萬九七七五,加辛巳合應一百一十七萬九七二六,得三億七千七百三十七萬九五○一,滿木星周率去之,餘為大統合應。] 曆應五百三十八萬二五七二二一五。[置中積,加辛巳曆應一千八百九十九萬九四八一,得三億九千五百一十九萬九二五六,滿木星曆率去之,餘為大統曆應。] 周率三百九十八萬八八。 曆率四千三百三十一萬二九六四八六五。 度率一十一萬八五八二。 伏見一十三度。 段目 段日 平度 限度 初行率 合伏 一十六日八六 三度八六 二度九三 二十三分 晨疾初 二十八日 六度一一 四度六四 二十二分 晨疾末 二十八日 五度五一 四度一九 二十一分 晨遲初 二十八日 四度三一 三度二八 一十八分 晨遲末 二十八日 一度九一 一度四五 一十二分 晨留 二十四日 晨退 四十六日五八 四度八八一二五 ○度三二八七五 夕退 四十六日五八 四度八八一二五 ○度三二八七五 一十六分 夕留 二十四日 夕遲初 二十八日 一度九一 一度四五 夕遲末 二十八日 四度三一 三度二八 一十二分 夕疾初 二十八日 五度五一 四度一九 一十八分 夕疾末 二十八日 六度一一 四度六四 二十一分 夕伏 一十六日八六 三度八六 二度九三 二十二分 火星 合應二百四十○萬一四。[置中積,加辛巳合應五十六萬七五四五,得三億七千六百七十六萬七三二,滿火星周率去之,為大統合應。中積見木星,五星並同。] 曆應三百八十四萬五七八九三五。[置中積,加辛巳曆應五百四十七萬二九三八,得三億八千一百六十七萬二七一三,滿火星曆率去之。] 周率七百七十九萬九二九。 曆率六百八十六萬九五八○四三。 度率一萬八八○七五。 伏見一十九度。 段目 段日 平度 限度 初行率 合伏 六十九日 五十度 四十六度五○ 七十三分 晨疾初 五十九日 四十一度八○ 三十八度八七 七十二分 晨疾末 五十七日 三十九度○八 三十六度三四 七十分 晨次疾初 五十三日 三十四度一六 三十一度七七 六十七分 晨次疾末 四十七日 二十七度○四 二十五度一五 六十二分 晨遲初 三十九日 一十七度七二 一十六度四八 五十三分 晨遲末 二十九日 六度二○ 五度七七 三十八分 晨留 八日 晨退 二十八日九六四五 八度六五六七五 六度四六三二五 夕退 二十八日九六四五 八度六五六七五 六度四六三二五 四十四分 夕留 八日 夕遲初 二十九日 六度二○ 五度七七 夕遲末 三十九日 一十七度七二 一十六度四八 三十八分 夕次疾初 四十七日 二十七度○四 二十五度一五 五十三分 夕次疾末 五十三日 三十四度一六 三十一度七七 六十二分 夕疾初 五十七日 三十九度○八 三十六度三四 六十七分 夕疾末 五十九日 四十一度八○ 三十八度八七 七十分 夕伏 六十九日 五十度 四十六度五○ 七十二分 土星 合應二百○六萬四七三四。[置中積,加辛巳合應一十七萬五六四三,得三億七千六百三十七萬五四一八,滿土星周率去之。] 曆應一億○六百○○萬三七九九○二。[置中積,加辛巳曆應五千二百二十四萬○五六一,得四億二千八百四十四萬○三三六,滿土星曆率去之。] 周率三百七十八萬○九一六。 曆率一億○七百四十七萬八八四五六六。 度率二十九萬四二五五。 伏見一十八度。 段目 段日 平度 限度 初行率 合伏 二十日四○ 二度四○ 一度四九 一十二分 晨疾 三十一日 三度四○ 二度一一 一十一分 晨次疾 二十九日 二度七五 一度七一 一十分 晨遲 二十六日 一度五○ ○度八三 八分 晨留 三十日 晨退 五十二日六四五八 三度六二五四五 ○度二八四五五 夕退 五十二日六四五八 三度六二五四五 ○度二八四五五 一十分 夕留 三十日 夕遲 二十六日 一度五○ ○度八三 夕次疾 二十九日 二度七五 一度七一 八分 夕疾 三十一日 三度四○ 二度一一 一十分 夕伏 二十日四○ 二度四○ 一度四九 一十一分 金星 合應二百三十七萬九四一五。[置中積,加辛巳合應五百七十一萬六三三○,得三億八千一百九十一萬六一○五,滿金星周率去之。] 曆應一十○萬四一八九。[置中積,加辛巳曆應一十一萬九六三九,得三億七千六百三十一萬九四一四,滿金星曆率去之。] 周率五百八十三萬九○二六。 曆率三百六十五萬二五七五。 度率一萬。 伏見一十度半 段目 段日 平度 限度 初行率 合伏 三十九日 四十九度五○ 四十七度六四 一度二七五 夕疾初 五十二日 六十五度五○ 六十三度○四 一度二六五 夕疾末 四十九日 六十一度 五十八度七一 一度二五五 夕次疾初 四十二日 五十度二五 四十八度三六 一度二三五 夕次疾末 三十九日 四十二度五○ 四十度九○ 一度一六 夕遲初 三十三日 二十七度 二十五度九九 一度○二 夕遲末 一十六日 四度二五 四度○九 六十二分 夕留 五日 夕退 一十日九五三一 三度六九八七 一度五九一三 夕退伏 六日 四度三五 一度六三 六十一分 合退伏 六日 四度三五 一度六三 八十二分 晨退 一十日九五三一 三度六九八七 一度五九一三 六十一分 晨留 五日 晨遲初 一十六日 四度二五 四度○九 晨遲末 三十三日 二十七度 二十五度九九 六十二分 晨次疾初 三十九日 四十二度五○ 四十度九○ 一度○二 晨次疾末 四十二日 五十度二五 四十八度三六 一度一六 晨疾初 四十九日 六十一度 五十八度七一 一度二三五 晨疾末 五十二日 六十五度五○ 六十三度○四 一度二五五 晨伏 三十九日 四十九度五○ 四十七度六四 一度二六五 水星 合應三十○萬三二一二。[置中積,加辛巳合應七十○萬○四三七,得三億七千六百九十○萬○二一二,滿水星周率去之。] 曆應二百○三萬九七一一。[置中積,加辛巳曆應二百○五萬五一六一,得三億七千八百二十五萬四九三六,滿水星曆率去之。] 周率一百一十五萬八七六。 曆率三百六十五萬二五七五。 度率一萬。 晨伏夕見一十六度半。 夕伏晨見一十九度。 段目 段日 平度 限度 初行率 合伏 一十七日七五 三十四度二五 二十九度○八 二度一五五八 夕疾 一十五日 二十一度三八 一十八度一六 一度七○三四 夕遲 一十二日 一十度一二 八度五九 一度一四七二 夕留 二日 夕退伏 一十一日一八八 七度八一二 二度一○八 合退伏 一十一日一八八 七度八一二 二度一○八 一度○三四六 晨留 二日 晨遲 十二日 一十度一二 八度五九 晨疾 一十五日 二十一度三八 一十八度一六 一度一四七二 晨伏 一十七日七五 三十四度二五 二十九度○八 一度七○三四 推五星前後合 置中積,加合應,滿周率去之,餘為前合。再置周率,以前合減之,餘為後合。如滿歲周去之,即其年無後合分。 推五星中積日中星度 置各星後合,即為合伏下中積中星。[命為日,曰中積。命為度,曰中星。]累加段日,為各段中積。[皆滿歲周去之。]以各段下平度,累加各段下平度,[滿歲周去。]退則減之,[不及減,加歲周減之。]次復累加之,為各段中星。 推五星盈縮曆 置中積,加曆應及後合,滿曆率去之,餘以度率而一為度。在曆中已下為盈,已上減去曆中為縮。置各星合伏下盈縮曆,以段下限度累加之,滿曆中去之,盈交縮,縮交盈,即各段盈縮曆。 推五星盈縮差 置各段盈縮曆,以曆策除之為策數,不盡,為策餘。以其下損益分[見立成]乘之,以曆策而一,所得益加損減其盈縮積分,即盈縮差。金星倍之,水星三之。 推定積日 置各段中積,以其段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滿歲周去之,如中積不及減者,加歲周減之。]本段原無差者,借前段差盈加減之,則金水二星,亦只用所得盈縮差,不用三之倍之。 推加時定日 置定積日,以歲前天正冬至分加之,滿紀法去之,餘命甲子算外,即為定日。[視定積日曾滿歲周去者,用本年冬至,曾加歲周減者,用歲前冬至。] 推所入月日 置合伏下定積,以加天正閏餘滿朔策除之,為月數。起歲前十一月,其不滿朔策者,即入月已來日分也。視其月定朔甲子,與加時定日甲子相去,即合伏日,累加相距日,滿各月大小去之,即各段所入月日。 推定星 置各段中星,依推定積日法,以盈縮差加減之。 推加時定星 置定星,以歲前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之,滿周天去之。若定積日曾加歲周者,用歲前黃道日度。遇減歲周者,用本年黃道日度。如原無中星度,段下亦無定星及加時定星度分。 推加減定分 置定日小餘,以其段初行率乘之,滿萬為分,所得諸段為減分,退段為加分。 推夜半定星及宿次 置加時定星,以加減定分加減之,為夜半定星。以黃道積度鈐減之,為夜半宿次。其留段即用加時定星,為夜半定星。 推日率度率 置各段定日,與次段定日相減為日率。次段不及減,加紀法減之。置各段夜半定星,與次段夜半定星相減為度率。次段不及減,加周天減之。凡近留之段,皆用留段加時定星,與本段夜半定星相減。如星度逆者,以後段減前段,即各得度率。 推平行分 置度率,以日率除之,即得。 推汎差及增減總差日差 以本段前後之平行分相減,為本段汎差。[凡五星之伏段及近留之遲段及退段,皆無汎差。]倍汎差,退一位為增減差。倍增減差為總差。置總差,以日率減一日除之為日差。[初日行分多,為減差。末日行分多,為加差。] 推初日行分末日行分 以增減差加減其段平行分,為初末日行分。視本段平行分與次段平行分相較,前多後少者,加為初,減為末。前少後多者,減為初,加為末。 推無汎差諸段為增減差總差日差 合伏者,置次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亦次段日差。]為末日行分。晨伏、夕伏者,置前段[本段之前]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亦前段日差。]為二伏初日行分。置伏段所得初末日行分,皆與本段平行分相減,餘為增減差。又以增減差加減平行分,為初末日行分。視合伏末日行分較平行分,少則加,多則減,為初日行分。晨伏、夕伏初日行分較平行分,亦少加多減,為末日行分。 木、火之晨遲末,土之晨遲,金之夕遲末,水之夕遲,皆置其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即前段日差。]餘為初日行分。木、火之夕遲初,土之夕遲,金之晨遲初,水之晨遲,皆置其後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後段日差。]餘為末日行分, 木、火、土之夕伏,金、水之晨伏,皆置其前段末日行分,內加其前段日差之半,為伏段初日行分,皆與平行分相減,餘為增減差。 木、火之晨退、夕退,置其平行分,退一位,六因之,為增減差。晨退減為初,加為末。夕退加為初,減為末。晨加夕減,二段自相比較。 金之夕退伏合退伏,置其平行分,退一位,三因之折半。水之夕退伏合退伏,以平行分折半,各為增減差。 金之夕退,置其後段初日行分,減日差,[後段日差。]為末日行分。金之晨退,置其前段末日行分,減日差,[前段日差。]為初日行分。皆與平行分相減,餘為增減差。 凡增減差,倍之為總差,以相距日率減一除之,為日差。其初末日行分有其一者,以增減差加減,更求其一,如伏段法,餘依前後平行分相較增減之。 金、火之夕遲末,晨遲初,置其段平行分,以相距日率下不倫分乘之,[不倫分之秒,與平行之分對。]即為增減差。置平行分,夕者以增減差,加為初日行分,減為末日行分。晨者反是。 不倫分[金、火星之夕遲末,與晨遲初,其增減差,多於平行分者,為不倫分也。] 十七日 八十八秒八八五 十六日 八十八秒二三一 十五日 八十七秒四九六 十四日 八十六秒七六一 推五星每日細行 置各段夜半宿次,以初日行分順加退減之,為次日宿次。又以日差加減其初日行分,為每日行分,亦順加退減於次日宿次,滿黃道宿次去之,至次段宿次而止,為每日夜半宿次。 推五星順逆交宮時刻 視逐日五星細行,與黃道十二宮界宿次同名,其度分又相近者以相減。視其餘分,在本日行分以下者,為交宮在本日也。順行者,以本日夜半星行宿次度分減宮界度分。退行者,以宮界度分減本日夜半星行宿次度分。各以日周乘之為實,以本日行分為法,法除實,得數,依發斂加時法,得交宮時刻。 推五星伏見 凡取伏見,伏者要在已下,見者要在已上。晨見晨伏者,置其日太陽行度,內減各星行度。夕見夕伏者,置其日各星行度,內減太陽行度。即為其日晨昏伏見度。置本日伏見度,與次日伏見度相減,餘四而一,即得晨昏伏見分。視本日伏見度較次日伏見度為多者減,少者加。晨者,置本日伏見度,以伏見分加減之,為晨伏見度。夕者,三因伏見分,置伏見度加減之,為夕伏見度。視在各星伏見度上下取之。 步四餘 紫氣周日一萬○二百二十七日一七九二。 紫氣度率二十八日, 日行三分五七一四二九。 紫氣至後策八千一百九十四萬九六二三。 月孛周日三千二百三十一日九六八四。 月孛度率八日八四八四九二, 日行十一分三○一三六一。 月孛至後策一千二百二十萬四六五九。 羅計周日六千七百九十三日四四三二。 羅計度率一十八日五九九一○七七六, 日行五分三七六六○二。 羅〈日侯〉至後策五千三百三十三萬六二一七。 計都至後策一千九百三十六萬九○○一。 推四餘至後策 置中積,加各餘至後策,滿周日去之,即得。 推四餘周後策 以至後策,減立成內各宿初末度積日,即得。 推四餘入各宿次初末度積日 置各餘周後策,加入其年冬至分,滿紀法去之,即各餘初末度積日。紫氣、月孛為各宿初,羅〈日侯〉、計都為各宿末。氣孛順行,羅計逆行。 推四餘初末度積日所入月日 置各餘周後策,加入天正閏餘滿朔策減之,起十一月至不滿朔策,即所入月也。其初末度積日,[即滿紀法去者。]命甲子算外,為日辰小餘,以發斂求之為時刻。視定朔某甲子,即知入月已來日也。 推四餘每日行度 置各餘初末度積日,氣孛以度率日累加之,至末度加其宿零日及分,即次宿之初度。羅計先加其宿零日及分,後以度率日累加之,即次宿之末度。各以其大餘,命甲子算外為日辰。其交次宿,以小餘發斂為時刻。 推四餘交宮 以至後策減各宿交宮積日,餘為入某宮積日。加天正閏餘,滿朔策去之,起十一月至不滿朔策,即所入月。又置入宮積日,加冬至分,滿紀法去之,為日辰,小餘發斂為時刻。視定朔甲子,即知交宮及時刻。 紫氣宿次日分立成[入箕初度。] 黃道宿整度 日 分 宿零分日分 全日分 各宿入初度積日分 箕九度 二百五十二日 五十九分 十六日五十二分 二百六十八日五十二分 空分 斗二十三度 六百四十四日 四十七分 十三日一十六分 六百五十七日一十六分 九百二十五日六八 牛六度 一百六十八日 九十○分 二十五日二十分 一百九十三日二十○分 一千一百一十八日八八 女十一度 三百○八日 一十二分 三日三十六分 三百一十一日三十六分 一千四百三十日二四 虛九度 二百五十二日 六十四秒 初日一十七分九二 二百五十二日一十七分九二 一千六百八十二日四一九二 危十五度 四百二十日 九十五分 二十六日六十分 四百四十六日六十○分 二千一百二十九日○一九二 室十八度 五百○四日 三十二分 八日九十六分 五百一十二日九十六分 二千六百四十一日九七九二 壁九度 二百五十二日 三十四分 九日五十二分 二百六十一日五十二分 二千九百○三日四九九二 奎十七度 四百七十六日 八十七分 二十四日三十六分 五百○十○日三十六分 三千四百○三日八五九二 婁十二度 三百三十六日 三十六分 一十日○八分 三百四十六日○八分 三千七百四十九日九三九二 胃十五度 四百二十日 八十一分 二十二日六十八分 四百四十二日六十八分 四千一百九十二日六一九二 昴十一度 三百○八日 八分 二日二十四分 三百一十○日二十四分 四千五百○二日八五九二 畢十六度 四百四十八日 五十○分 一十四日 四百六十二日 四千九百六十四日八五九二 觜初度 五分 一日四十分 一日四十○分 四千九百六十六日二五九二 參十度 二百八十日 二十八分 七日八十四分 二百八十七日八十四分 五千二百五十四日○九九二 井三十一度 八百六十八日 三分 初日八十四分 八百六十八日八十四分 六千一百二十二日九三九二 鬼二度 五十六日 一十一分 三日○八分 五十九日○八分 六千一百八十二日○一九二 柳十三度 三百六十四日 三百六十四日 六千五百四十六日○一九二 星六度 一百六十八日 三十一分 八日六十八分 一百七十六日六十八分 六千七百二十二日六九九二 張十七度 四百七十六日 七十九分 二十二日一十二分 四百九十八日一十二分 七千二百二十日八一九二 翼二十度 五百六十日 九分 二日五十二分 五百六十二日五十二分 七千七百八十三日三三九二 軫十八度 五百○四日 七十五分 二十一日 五百二十五日 八千三百○八日三三九二 角十二度 三百三十六日 八十七分 二十四日三十六分 三百六十○日三十六分 八千六百六十八日六九九二 亢九度 二百五十二日 五十六分 十五日六十八分 二百六十七日六十八分 八千九百三十六日三七九二 氐十六度 四百四十八日 四十○度 十一日二十分 四百五十九日二十○分 九千三百九十五日五七九二 房五度 一百四十日 四十八分 十三日四十八分 一百五十三日四十四分 九千五百四十九日○一九二 心六度 一百六十八日 二十七分 七日五十六分 一百七十五日五十六分 九千七百二十四日五七九二 尾十七度 四百七十六日 九十五分 二十六日六十○分 五百○二日六十○分 一萬○二百二十七日一七九二 紫氣交宮積日鈐 斗○千三百七十四日一五○一 三度入丑 女一千一百七十六日六八三二 二度入子 危二千○三十六日五○七二 十二度入亥 奎二千九百五十二日○四五六 一度入戌 胃三千八百五十四日八一八八 三度入酉 畢四千六百九十五日四○四○ 六度入申 井五千四百八十七日七三九六 八度入未 柳六千二百九十○日二七二八 三度入午 張七千一百五十日○九六八 十五度入巳 軫八千○六十五日六三五二 十度入辰 氐八千九百六十八日四○八○ 一度入卯 尾九千八百○八日九九六三 三度入寅 斗一萬○六百○一日三二九二 三度入丑 [至後策少者用前斗下積日,多者用後斗下積日。] 月孛宿次日分立成[入箕初度。] 黃道宿整度 日 分 宿零分日分 全日分 各宿入初度積日分 箕九度 七十九日六三六四 五十九分 五日二二○六 八十四日八五七○ 空 斗二十三度 二百○三日五一五四 四十七分 四日一五八八 二百○七日六七四二 二百九十二日五三一二 牛六度 五十三日○九一○ 九十○分 七日九六三六 六十一日○五四六 三百五十三日五八五八 女十一度 九十七日三三三四 二十二分 一日○六一八 九十八日三九五二 四百五十一日九八一○ 虛九度 七十九日六三六四 六十四分 初日○五六七 七十九日六九三一 五百三十一日六七四一 危十五度 一百三十二日七二七四 九十五分 八日四○六○ 一百四十一日一三三四 六百七十二日八○七五 室十八度 一百五十九日二七二九 三十二分 二日八三一五 一百六十二日一○四四 八百三十四日九一一九 壁九度 七十九日六三六四 三十四分 三日○○八五 八十二日六四四九 九百一十七日五五六八 奎十七度 一百五十日四二四四 八十七分 七日六九八一 一百五十八日一二二五 一千○七十五日六七九三 婁十二度 一百○六日一八一九 三十六分 三日一八五五 一百○九日三六七四 一千一百八十五日○四六七 胃十五度 一百三十二日七二七四 八十一分 七日一六七三 一百三十九日八九四七 一千三百二十四日九四一四 昴十一度 九十七日三三三四 八分 初日七○七九 九十八日○四一三 一千四百二十二日九八二七 畢十六度 一百四十一日五七五九 五十○分 四日四二四二 一百四十六日○○○一 一千五百六十八日九八二八 觜初度 五分 初日四四二四 初日四四二四 一千五百六十九日四二五二 參十度 八十八日四八四九 二十八分 二日四七七六 九十○日九六二五 一千六百六十○日三八七七 井三十一度 二百七十四日三○三三 三分 初日二六五四 二百七十四日五六八七 一千九百三十四日九五六四 鬼二度 一十七日六九六○ 一十一分 初日九七三三 一十八日六七○三 一千九百五十三日六二六七 柳十三度 一百一十五日○三○四 一百一十五日○三○四 二千○百六十八日六五七一 星六度 五十三日○九一○ 三十一分 二日七四三○ 五十五日八三四○ 二千一百二十四日四九一一 張十七度 一百五十○日四二四四 七十九分 六日九九○三 一百五十七日四一四七 二千二百八十一日九○五八 翼二十度 一百七十六日九六九八 九分 初日七九六四 一百七十七日七六六二 二千四百五十九日六七二○ 軫十八度 一百五十九日二七二九 七十五分 六日六三六三 一百六十五日九○九二 二千六百二十五日五八一二 角十二度 一百○六日一八一九 八十七分 七日六九八二 一百一十三日八八○一 二千七百三十九日四六一三 亢九度 七十九日六三六四 五十六分 四日九五五二 八十四日九五一六 二千八百二十四日○五二九 氐十六度 一百四十一日五七五九 四十○分 三日五三九四 一百四十五日一一五三 二千九百六十九日一六八二 房五度 四十四日二四二五 四十八分 四日二四七二 四十八日四八九七 三千○百一十七日六五七九 心六度 五十三日○九一○ 二十七分 二日三八九一 五十五日四八○一 三千○百七十三日一三八○ 尾十七度 一百五十○日四二四四 九十五分 八日四○六○ 一百五十八日八三○四 三千二百三十一日九六八四 月孛交宮積日鈐 斗一百一十八日二三八○ 三度入丑 女三百七十一日八五二六 二度入子 危六百四十三日五七二一 十二度入亥 奎九百三十二日八九八三 一度入戌 胃一千二百一十○日一九○五 三度入酉 畢一千四百八十三日八三○二 六度入申 井一千七百三十四日二二二二 八度入未 柳一千九百八十七日八三六八 三度入午 張二千二百五十九日五五六三 十五度入巳 軫二千五百四十八日八八二五 十度入辰 氐二千八百三十四日一七四七 一度入卯 尾三千○九十九日八一四四 三度入寅 斗三千三百五十○日二○六四 三度入丑 [至後策少者用前斗下積日,多者用後斗下 ] 羅計宿次日分立成[入尾末度。] 黃道宿整度 日 分 宿零分日分 全日分 各宿入初度積日分 尾十七度 三百一十六日一八四八 九十五分 十七日六六九一 三百三十三日八五三九 空 心六度 一百一十一日五九四七 二十七分 五日○二一七 一百一十六日六一六四 四百五十○日四七○三 房五度 九十二日九九五五 四十八分 八日九二七六 一百○一日九二三一 五百五十二日三九三五 氐十六度 二百九十七日五八五七 四十分 七日四三九五 三百○五日○二五三 八百五十七日四一八八 亢九度 一百六十七日三九二○ 五十六分 十日四一五五 一百七十七日八○七五 一千○百三十五日二二六三 角十二度 二百二十三日一八九三 八十七分 十六日一八一二 二百三十九日三七○五 一千二百七十四日五九六八 軫十八度 三百三十四日七八四○ 七十五分 十三日九四九三 三百四十八日七三三三 一千六百二十三日三三○一 翼二十度 三百七十一日九八二二 九分 一日六七三九 三百七十三日六五六一 一千九百九十六日九八六二 張十七度 三百一十六日一八四九 七十九分 十四日六九三二 三百三十○日八七八一 二千三百二十七日八六四三 星六度 一百一十一日五九四七 三十一分 五日七六五七 一百一十七日三六○四 二千四百四十五日二二四七 柳十三度 二百四十一日七八八四 二百四十一日七八八四 二千六百八十七日○一三一 鬼二度 三十七日一九八二 一十一分 二日○四五九 三十九日二四四一 二千七百二十六日二五七二 井三十一度 五百七十六日五七二四 三分 初日五五八○ 五百七十七日一三○四 二千三百○三日三八七六 參一十度 一百八十五日九九一一 二十八分 五日二○七七 一百九十一日一九八八 三千四百九十四日五八六四 觜初度 五分 初日九十三分 九十三分 三千四百九十五日五一六四 畢十六度 二百九十七日五八五七 五十○分 九日二九九五 三百○六日八八五二 三千八百○二日四○一六 昴十一度 二百○四日五九○二 八分 一日四八七九 二百○六日○七八一 四千○百○八日四七九七 胃十五度 二百七十八日九八六七 八十一分 十五日○六五二 二百九十四日○五一九 四千三百○二日五三一六 婁十二度 二百二十三日一八九三 三十六分 六日六九五七 二百二十九日八八五○ 四千五百三十二日四一六六 奎十七度 三百一十六日一八四九 八十七分 十六日一八一一 三百三十二日三六六○ 四千八百六十四日七八二六 壁九度 一百六十七日三九二○ 三十四分 六日三二三七 一百七十三日七一五七 五千○百三十八日四九八三 室十八度 三百三十四日七八四○ 三十二分 五日九五一六 三百四十○日七三五六 五千三百七十九日二三三九 危十五度 二百七十八日九八六七 九十五分 十七日六六九一 二百九十六日六五五八 五千六百七十五日八八九七 虛九度 一百六十七日三九二○ 六十四秒 初日一一九○ 一百六十七日五一一○ 五千八百四十三日四○○七 女十一度 二百○四日五九○二 一十二分 二日二三一九 二百○六日八二二一 六千○百五十○日二二二八 牛六度 一百一十一日五九四七 九十○分 十六日七三九二 一百二十八日三三三九 六千一百七十八日五五六七 斗二十三度 四百二十七日七七九五 四十七分 八日七四一五 四百三十六日五二一○ 六千六百一十五日○七七七 箕九度 一百六十七日三九二○ 五十九分 十日九七三五 一百七十八日三六五五 六千七百九十三日四四三二 羅計交宮積日鈐 氐○千二百七十七日七八一四 一度退入卯 軫○千八百三十六日一四三三 十度退入辰 張一千四百三十五日八一三九 十五度退入巳 柳二千○百四十三日九六三八 三度退入午 井二千六百一十五日一○五二 八度退入未 畢三千一百四十八日一九一○ 六度退入申 胃三千六百七十四日五○三○ 三度退入酉 奎四千二百三十二日八六四九 一度退入戌 危四千八百三十二日五三五五 十二度退入亥 女五千四百四十○日六八五四 二度退入子 斗六千○百一十一日八二六八 三度退入丑 尾六千五百四十四日九一二六 三度退入寅 氐七千○百七十一日二二四六 一度退入卯 [至後策少者用前氐下積日,多者用後氐下積日。 ] 曆七 回回曆法一 回回曆法,西域默狄納國王馬哈麻所作。其地北極高二十四度半,經度偏西一百○七度,約在雲南之西八千餘里。其曆元用隋開皇己未,即其建國之年也。洪武初,得其書於元都。十五年秋,太祖謂西域推測天象最精,其五星緯度又中國所無。命翰林李翀、吳伯宗同回回大師馬沙亦黑等譯其書。其法不用閏月,以三百六十五日為一歲。歲十二宮,宮有閏日,凡百二十八年而宮閏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為一周,周十二月,月有閏日。凡三十年月閏十一日,歷千九百四十一年,宮月日辰再會。此其立法之大概也。 按西域曆術見於史者,在唐有九執曆,元有札馬魯丁之萬年曆。九執曆最疏,萬年曆行之未久。唯回回曆設科,隸欽天監,與大統參用二百七十餘年。雖於交食之有無深淺,時有出入,然勝於九執、萬年遠矣。但其書多脫誤。蓋其人之隸籍臺官者,類以土盤布算,仍用其本國之書。而明之習其術者,如唐順之、陳壤、袁黃輩之所論著,又自成一家言。以故翻譯之本不行於世,其殘缺宜也。今為博訪專門之裔,考究其原書,以補其脫落,正其訛舛,為回回曆法,著於篇。 積年 起西域阿喇必年,[隋開皇己未。]下至洪武甲子,七百八十六年。 用數 天周度三百六十。[每度六十分。每分六十秒,微纖以下俱準此。]宮十二。[每宮三十度。]日周分一千四百四十,時二十四,[每時六十分。]刻九十六。[每刻十五分。]宮度起白羊,節氣首春分,命時起午正。[午初四刻屬前日。] 七曜數 日一,月二,火三,水四,木五,金六,土七。[以七曜紀日不用甲子。] 宮數 白羊初,金牛一,陰陽二,巨蟹三,獅子四,雙女五,天秤六,天蝎七,人馬八,磨羯九,寶瓶十,雙魚十一。 宮日 白羊戌宮三十一日。金牛酉宮三十一日。陰陽申宮三十一日。巨蟹未宮三十二日。獅子午宮三十一日。雙女巳宮三十一日。天秤辰宮三十日。天蝎卯宮三十日。人馬寅宮二十九日。磨羯丑宮二十九日。寶瓶子宮三十日。雙魚亥宮三十日。[巳上十二宮,所謂不動之月,凡三百六十五日,乃歲周之日也。若遇宮分有閏之年,於雙魚宮加一日,凡三百六十六日。] 月分大小 單月大,雙月小。[凡十二月,所謂動之月也。月大三十日,月小二十九日,凡三百五十四日,乃十二月之日也。遇月分有閏之年,於第十二月內增一日,凡三百五十五日。] 太陽五星最高行度[隋己未測定。] 太陽二宮二十九度二十一分。土星八宮十四度四十八分。木星六宮初度八分。火星四宮十五度四分。金星二宮十七度六分。水星七宮六度十七分。 求宮分閏日[炁之餘日。] 置西域歲前積年,減一,以一百五十九乘之,[一百二十八年內,閏三十一日,故以總數乘。]內加一十五,[閏應。]以一百二十八屢減之,餘不滿之數,若在九十七已上,[閏限。]其年宮分有閏日,已下無閏日。於除得之數內加五,[宮分立成起火三,故須加五。]滿七去之,餘即所求年白羊宮一日七曜。[有閏加一日,後同。] 求月分閏日[朔之餘日。] 置西域歲前積年,減一,以一百三十一乘之,[總數乘。]內加一百九十四,[閏應。]以三十為法屢減之,餘在十九已上,[閏限。]其年月分有閏日,已下則無。於除得之數,滿七去之,餘即所求年第一月一日七曜。 加次法 置積日,[全積幷宮閏所得數。]減月閏,內加三百三十一日,[己未春正前日。]以三百五十四[一年數]除之,餘數內減去所加三百三十一,又減二十三,[足成一年日數。]又減二十四,[洪武甲子加次。]又減一,[改應所損之一日。]為實距年[己未至今]得數。 又法:以氣積[宮閏併通閏為氣積]內減月閏,[置十一,以距年乘之,外加十四,以三十除之,得月閏數。]以三百五十四除之,餘減洪武加次二十四,又減補日二十三,又減改應損日一,得數如前。[求通閏,置十一日,以距年乘之。求宮閏前見。] 太陽行度 求最高總度 置西域歲前積年,入總年零年月分日期立成內,各取前年前月前日最高行度併之。[如求十年,則取九年之類。蓋立成中行度,俱本年本月日足數也。如十年竟求十年,則逾數矣。月日義同。後倣此。] 求最高行度 置求到最高總度,加測定太陽最高行度,[二宮二十九度二十一分。]即所求年白羊宮最高行度。如求次宮,累加五秒○六微。求次月,加四秒五十六微。 求中心行度[日平行度。] 置積年入總年零年月日立成內,各取日中心行度併之,[取法同前。]內減一分四秒,即所求白羊宮第一日中心行度。求各宮月日,按每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累加之。[內減一分四秒,或云西域距中國里差,非是,蓋係己未年之宮分末日度應也。] 求自行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減其宮最高行度,即得。[即入盈縮曆度也。] 求加減差[即盈縮差。 ]以自行宮度為引數,入太陽加減立成內,照引數宮度取加減差。[是名未定差。]其度下小餘,用比例法,以本度加減差,與後度加減差相減,餘數通為秒,[如一分通為六十秒。]與引數小餘[亦通秒]相乘,得數為纖,[秒乘秒,得纖。]以六十收之,為微、為秒、為分。[如數多,先以六十收之為微,又以六十收之為秒,又以六十收之為分。]視前所得未定加減差數較,少於後數者[後度加減差]加之,多於後數者減之,是為加減定差分。[如無小餘,竟用未定差為定差。後準此。] 求經度[黃道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以加減定差分加減之,[視定差引數自行宮度,在初宮至五宮為減差,六宮至十一宮為加差。]即得。 求七曜 置積年入立成內,取總年零年月日下七曜數併之,累去七數,餘即所求白羊宮一日七曜。如求次宮者,內加各宮七曜數。如求逐日,累加一數,滿七去之。[求太陰、五星、羅計七曜並準此。] 太陰行度 求中心行度 置積年入立成內,取總零年月日下中心行度併之,得數,內減一十四分,[己未應轉。]即所求年白羊宮一日中心行度。如求逐日,累加日行度。[十三度一○三五。] 求加倍相離度[月體在小輪行度,合朔後,與日相離。] 置積年入立成內,取總年零年月日下加倍相離度併之,內減二十六分,即所求白羊宮一日度也。如求逐日,累加倍離日行度。[二十四度二二五三二二,半之,即小輪心離太陽數。] 求本輪行度[即月轉度。] 置積年入立成內,取總零年月日下本輪行度併之,內減一十四分,即所求白羊宮一日度也。如求各日,累加本輪日行度。[十三度三分五四。] 求第一加減差[又名倍離差。] 以加倍相離宮度為引數,入太陰第一加減立成內,取加減差。[未定差。]又與下差相減,餘乘引數小餘,得數為秒,[分乘分。]以六十收之為分,用加減未定差,[後差多加少減,同太陽。]得第一差分。 求本輪行定度 置其日本輪行度,以第一差分加減之。[視倍離度,前六宮加,後六宮減。] 求第二加減差 以本輪行定度為引數,入太陰第二加減立成內,取未定差,依比例法,[同前。]求得零數加減之為第二加減差分。[視引數,六宮已前為減差,後為加差。] 求比敷分 以倍離宮度,入第一加減立成內,取比敷分。如倍離零分在三十分已上者,取下度比敷分。 求遠近度 以本輪行定宮度為引數,入太陰第二加減立成內,取遠近度分。其引數零分,亦依比例法取之。 求汎差定差 置比敷分,以遠近度通分乘之,以六十約之為分,即汎差。以汎差加入第二加減差,即為定差。 求經度 置其日太陰中心行度,以定差加減之,即太陰經度。[視本輪行定度,六宮以前減,以後加。] 太陰緯度 求計都與月相離度[入交定度。] 置其日太陰經度,內減其日計都行度,[即羅計中心度。]即計都與月相離度分。 求緯 以計都與月相離宮度為引數,入太陰緯度立成,[上宮用右行順度,下宮用左行逆度。]取其度分,依比例法求得零分加減之,[上六宮加,下六宮減。]得緯度分。[引數在六宮已前為黃道北,六宮後為黃道南。] 求計羅行度 置積年入總年零年月日立成內,取羅計中心行度併之,為其年白羊宮一日行度。求各宮一日,以各宮日行度加之,與十二宮相減,餘即所求宮一日計都行度。如求計都逐日細行,以前後二段行度相減,餘以相距日數除之,為日差。又置前段計都行度,以日差累減之。如求羅〈日侯〉行度,置其日計都行度內加六宮。 五星經度 求最高總度 數同太陽,依前太陽術求之。 求最高行度 置所求本星最高總度,加測定本星最高行度,[見前。]為其年白羊宮最高行度。求各宮各日,加各宮日行度。 求日中心行度 依太陽術求之。 求自行度 置積年入立成總零年月日下,各取自行度併之,得其年白羊宮一日自行度。土、木、金三星減一分,水星減三分,火星不減。如求各宮各日,照本星自行度累加之。水星如自行度遇三宮初度,作五日一段算,至九宮初度,作十日一段算。緯度亦然。 求中心行度小輪心度[即入曆度五星本輪。] 土、木、火三星,置太陽中心行度,減其星自行度,為三星中心行度。內又減最高行度,為三星小輪心度。金、水二星,其中心行度即太陽中心行度,內減其星最高行度,餘為其星小輪心度。[不及減,加十二宮減之。] 求第一加減差[盈縮差。] 以其星小輪心宮度為引數,入本星第一加減立成,依比例法求之。[法同太陽、太陰。] 求自行定度及小輪心定度 視第一加減差引數,在初宮至五宮,用加減差,加自行度,減小輪心度,各為定度。在六宮至十一宮,用加減差,減自行度,加小輪心度,各為定度。 求第二加減差 以其星自行定度,入本星第二加減立成內,取其度分,用比例法加減之。[同前。] 求比敷分 如土、木、金、水星,以本星小輪心定宮度,入第一加減立成內,取比敷分,如引數小餘在三十分已上,取後行比敷分。如火星,則必用比例法求之。 求遠近度 以自行定宮度,入第二加減立成內,取遠近度,依比例法求之。 求汎差定差 法同太陰。 求經度 置小輪心定度,以定差加減之,[視引數自行定度,在六宮已前加,已後減。]內加其星最高行度。 求留段 以其留段小輪心,定宮度為引數,[即立成內各星入曆定限。]入五星順退留立成內,於同宮近度,取本星度分,與前後行相減。[若取得在初宮至六宮,本行與後行相減。六宮至初宮,本行與前行相減。]又以引數宮度,減立成內同宮近度,兩減,餘通分相乘,用六度除之,[立成內每隔六度。]六十分收之,順加逆減於前取度分,得數與其日自行定度同者,即本日留。如自行定度多者已過留日,少者未到留日。欲得細率,以所得數與其日自行定度相減,餘以各星一日自行度約之,[如土星一日自行五十七分有奇之類。]即得留日在本日前後數也。[土星留七日,其留日前三日,後三日,皆與留日數同。木星留五日,其留日前二日,後二日,與留日數同。火、金、水三星不留,退而即行,行而即退,但於行分極少處為留耳。] 求細行分 土、木、金、火四星,以前後兩段經度相減,以相距日除之為日行分。水星以白羊宮初日經度,又與前一日經度相減,餘為初日行分。又置前後二段經度相減,餘以相距日除之,為平行分。與初日行分加減,倍之,以前段前一日與後段相距日數除之,為日差。以加減初日行分,[初日行分少於平行分加,多減。]為日行分。五星各置前段經度,以逐日行分順加退減之,為各星逐日經度。 求伏見 視各星自行定度,在伏見立成內限度已上者,即五星晨夕伏見也。 五星緯度[求最高總行度、中心行度、自行度、小輪心度,並依五星經度術求之。] 求自行定度 置自行宮度分,其宮以一十乘之為度。[如一宮,以十乘之得十度,此用約法折算,以造緯度立成。]其度以二十乘之為分,滿六十約之為度。其分亦以二十乘之為秒,滿六十約之為分。併之即得。 求小輪心定度 置小輪心宮度分,其宮以五乘之為度。[如一宮以五乘之,得五度。]其度以一十乘之為分,滿六十約之為度。其分亦以一十乘之為秒,滿六十約之為分。併之即得。 求緯度 以小輪心定度及自行定度,入本星緯度立成內兩取,[一縱一橫。]得數與後行相減。[若遇交黃道者,與後行相併。]又以小輪心定度,與立成上小輪心定度相減,[上橫行。]兩減餘相乘,以立成上小輪心度累加數除之。[如土星上橫行小輪心度每隔三度,火星每隔二度之類。]滿六十收之為分,用加減兩取數,[多於後行減,少加。若遇交黃道者,即後行數多亦減。]寄左。復以自行定度與立成上自行定度相減,[首直行。]又以兩取數,與下行相減,[若遇交黃道者,與下行併。]兩減餘相乘,以立成上自行度累加數除之,[如土星直行,自行度每隔十度,火星每隔四度之類。]收之為分。與前寄左數相加減,[如兩取數多於下行者減,少加。若遇交黃道者,所得分多於寄左數,置所得分內,減寄左數,餘為交過黃道南北分也。]即得黃道南北緯定分。 求緯度細行分 置其星前段緯度,與後段緯度相減,餘以相距日除之,為日差。置前段緯度,以日差順加退減,即逐日緯度分。[按緯度前段少於後段者,以日差順加退減。若前段多於後段者,宜以日差順減退加。非可一例也。]若前後段南北不同者,置其星前後段緯度併之,以相距日除之,為日差。置前段緯度,以日差累減之,至不及減者,於日差內減之,餘以日差累加之,即得逐日緯度。 推日食法[日食諸數,如午前合朔,用前一日數推,午後合朔,用次日數推。] 辨日食限 視合朔太陰緯度,在黃道南四十五分已下,黃道北九十分已下,為有食。若合朔為晝,則全見食。若合朔在日未出三時及日已入十五分,[一時四分之一。]皆有帶食。若合朔在夜刻者不算。 求食甚汎時[即合朔。] 置午正太陰行過太陽度,[求法見後月食太陰逐時行過太陽分。]通秒,以二十四乘之為實,置太陰日行度,減太陽日行度,通秒為法,除之為時。時下零數以六十通之為分,分下零數以六十通之為秒,三十秒已上收為一分,六十分收為一時,共為食甚汎時。 求合朔太陽經度 以食甚汎時通分,以太陽日行度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為微,滿六十約之為秒為分,用加減午正太陽度,[午前合朔減之,午後加之。]得合朔時太陽經度。[即食甚日躔黃道度。] 求加減分 視合朔時太陽宮度,入晝夜加減立成內,取加減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子正至合朔時分秒 置食甚汎時,以加減分加減之,[午前合朔減,午後加。]用加減十二時,[午前合朔用減十二時,午後用加十二時。]即子正至合朔時分秒。[按命時起子正,乃變其術以合大統,非其本法也。] 求第一東西差[經差。] 視合朔時,太陽宮在立成經緯時加減立成右七宮取上行時,順行。在左七宮取下行時,逆行。以子正至合朔時,取經差,依比例法求之。止用時下小餘求之。下同。為第一東西差。 求第二東西差 視合朔時,太陽宮在立成內,[同上。]取次宮子正至合朔時經差,依比例法求之,為第二東西差。 求第一南北差[緯差。] 以合朔時,太陽宮及子正,至合朔時入立成內,[同上。]取緯差,依比例法求之,為第一南北差。 求第二南北差 以合朔太陽宮,取次宮子正至合朔時緯差,依比例法求之,為第二南北差。 求第一時差 以合朔太陽宮及子正至合朔時,入立成取時差,依比例法求之。 求第二時差 以合朔太陽宮,取次宮子正至合朔時時差,依比例法求之。 求合朔時東西差 以第一東西差與第二東西差相減,餘通秒,以乘合朔時太陽度分,[亦通秒。]以三十度除之為纖,以六十收之為微、為秒、為分,以加減第一東西差,[視第一東西差數少於第二差者加之,多者減之,下同。]為合朔時東西差。 求合朔時南北差 以第一南北差與第二南北差相減,餘通秒,以乘太陽度分,以三十除之為纖,依率收之為微、秒、分,以加減第一南北差,為合朔時南北差。 求合朔時差 以第一第二兩時差相減,乘太陽度分,以三十除之,依率收之,用加減第一時差,為合朔時差。 求合朔時本輪行度 以本輪日行度[一十三度四分]通分,以乘食甚汎時,[亦通分。]以二十四除之為秒,依率收之為分、為度,以加減午正本輪行度,[午前減,午後加。]為合朔時行度。 求比敷分 以本輪行度入立成,[太陽、太陰晝夜時行影徑分立成。]取同宮近度太陰比敷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東西定差 置合朔時東西差通秒,以比敷分通秒乘之為纖,以六十收之為微、為秒、為分,以加合朔東西差,[有加,無減。]為定差。 求南北定差 法同東西定差。 求食甚定時[即食甚定分。] 視其日合朔時,太陽度在立成[經緯時加減立成]左七宮,其時差,黑字減,白字加,在右七宮,白字減,黑字加,皆加減於子正至合朔時,得數命起子正減之,得某時初正。餘通為秒,以一千乘之,以一百四十四除之,[六十分為一時,每日一千四百四十分,故以千乘之,又以一四四除之。]以六十約之,滿百為刻,即食甚定時。 求食甚太陰經度 於合朔太陽經度內,加減東西定差,即得食甚太陰經度。[其加減視食甚定時時差加減。] 求合朔計都度 置食甚汎時通分,以計都日行度[三分一十一秒]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為微,滿六十收之為秒、為分,以加減其日午時計都行度,[羅計逆行,午前合朔加,午後減。]為合朔時計都度。 求合朔太陰緯度 食甚時,太陰經度內加減合朔時計都度,餘為計都與月相離度,入太陰緯度立成取之。 求食甚太陰緯度 南北定差內,加減合朔時太陰緯度,[在黃道南加,北減。]得食甚緯度。 求合朔時太陽自行度 用太陽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通秒,以乘食甚汎時,[亦通分。]用二十四除之,得數為微,滿六十收之為秒、為分,以加減其日午正自行度,[午前合朔減,午後加。]得合朔自行度。 求太陽徑分 以合朔太陽自行度為引數,入立成[影徑分立成]內同宮近度,取太陽徑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太陰徑分 以合朔時本輪行度為引數,入立成[同上]內取同宮近度太陰徑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二半徑分 併太陽、太陰兩徑分,半之。 求太陽食限分 置二半徑分,內減食甚太陰緯度,餘為太陽食限。[如不及減者不食。如太陰無緯度者,食既。如太陰無緯度而日徑大於月徑者,食有金環。] 求太陽食甚定分 以太陽食限分通秒,以一千乘之為實,以太陽徑分通秒為法除之,以百約之為分,為太陽食甚定分。 求時差[即定用分。] 食甚太陰緯度通秒自乘,二半徑分亦通秒自乘,兩自乘數相減,餘以平方開之,以二十四乘之為實,以其日太陰日行度內減太陽日行度通分為法。實如法而一,得數為分,滿六十分為一時,為時差。 求初虧 置食甚定時,內減時差,餘時命起子正減之,得初正時。餘分通秒,以一千乘之,以一百四十四除之,以六十約之,滿百為刻,為初虧時刻。 求復圓 置食甚定時,內加時差,命起子正,如初虧法,得復圓時刻。 求初虧食甚復圓方位 與大統法同。 [推月食法月食諸數,午前望,用前一日推,午後望,用次一日推。] 辨月食限 視望日太陰經度與羅〈日侯〉或計都度相離一十三度之內,太陰緯度在一度八分之下,為有食。又視合望在太陰未出二時,未入二時,其限有帶食。其在二時已上者不算。 求食甚汎時[即經望。] 置其日太陰經度內減六宮,[如不及減,加十二宮減。]以減其日午正太陽度為午前望。[如太陽度不及減,加入六宮減之,為午後望,]置相減餘數通秒,以二十四乘之為實,置其日太陰經度,內減前一日太陰經度,[若在午後望者,減後一日太陰經度。]餘為太陰日行度。又置其日午正太陽度,內減前一日午正太陽度,[若在午後望者,減後一日太陽度。]餘為太陽日行度。兩日行度相減,餘通秒為法,除實得數為時。其時下餘數,以六十通之為分、秒,即所求食甚汎時。 求食甚月離黃道宮度 置食甚汎時,與太陽日行度俱通秒相乘,以二十四除之,得數為纖,滿六十收之為微、為秒、為分,以加減其日午正太陽度,[午前望減,午後望加]。為望時太陽度,加六宮,即得所求。 求晝夜加減差 以望時太陽宮度為引數,入晝夜加減立成內,取加減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食甚定時 置食甚汎時,以晝夜加減差加減之。[午前望減,午後加。]得數,用加減一十二時,[如午後望加十二,午前望與十二時相減。]命起子正,得初正時。其小餘,如法收為刻,[法詳日食。]得定時。 求望時計都度 置食甚汎時,通秒為實,以計都日行度[三分一十一秒]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得數為纖,以六十收之為微、為秒、為分,用加減其日午正計都行度,[羅計逆行,午前望加,午後望減。]即得。 求望時太陰緯度 置食甚月離黃道度,內減望時計都度,[如不及減,加十二宮減。]餘為計都與月相離度,入太陰緯度立成取之。 求望時本輪行度[即入遲疾曆。] 置太陰本輪日行度,[十三度四分。]通分,以食甚汎時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為微,以六十收之為秒、為分、為度,用加減其日午正本輪行度,[午前望減,午後加。]即得。 求太陰徑分 以望時本輪行宮度,入影徑分立成求之。[法詳日食。] 求太陰影徑分 以望時本輪行宮度,入影徑分立成,取之。 求望時太陽自行度 以太陽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與食甚汎時俱通秒相乘,以二十四除之,得數為纖,滿六十收之為微、為秒、為分,以加減其日午正太陽自行度。[法同日食求太陽經度。] 求影徑減差 以其日太陽自行宮度為引數,入影徑立成內,於同宮近度取太陰影徑差分,依比例法求之。[法詳前。] 求影徑定分 置太陰影徑分,內減影徑減差分。 求二半徑分 置太陰徑分,加影徑定分,半之。 求太陰食限 置二半徑分,內減望時太陰緯度。[如不及減,不食。] 求食甚定分 置食限分,通秒,以一千乘之為實,以太陰徑分通秒為法,除之,以百約之為分,為食甚定分。 求太陰逐時行過太陽分 置太陰望時經度,減前一日太陰經度,又置望時太陽自行度,減前一日太陽自行度,以兩餘數相減,為太陰晝夜行過太陽度。通秒以二十四除之,滿六十收之,得逐時行過太陽分。 求時差 以太陰緯度分,通秒自乘,又以二半徑分通秒自乘,兩數相減,餘開平方為實,以太陰行過太陽度通秒為法除之,得數即時差。[即初虧至食甚定用分。] 求初虧復圓時刻 以時差減食甚定時,得初虧時刻。加食甚定時,得復圓時刻。甚命時收刻之法,並同日食。 求食既至食甚時差 置二半徑分,減太陰徑分,通秒自乘,又置太陰緯度亦通秒自乘,相減,平方開之為實。以太陰逐時行過太陽度通秒為法除之,得數即時差。 求食既生光時刻 以食既至食甚時差,減食甚定時,為食既時刻。加食甚定時,為生光時刻。 求初虧食甚復圓方位 與大統法同。 求日出入時 以午正太陽經度為引數,入西域晝夜時立成,取其度分,依比例法求之,為未定分。又於引數相對宮度內,取其度分,[如初宮三度,向六宮三度取之。]亦依比例法求之,為後未定分。兩未定分相減,[不及減,加三百六十度減。]餘通秒,用十五除之,六十收之為分、為時,得其日晝時分秒。半之為其日半晝時分秒。以半晝時分秒減十二時,餘為日出時分秒,加十二時為日入時分秒。 求日月出入帶食分秒 視其日日出時分秒,并日入時分秒,較多於初虧時分秒,少於食甚定時及復圓時分秒者,即有帶食。置其日日出時或日入時,與食甚定時分秒相減,餘為帶食差。置日月食甚定分,以帶食差通秒乘之,以時差通秒除之,得數為帶食分。於食甚定分內減帶食分,餘為日月帶食所見之分。 求月食更點 置二十四時,內減晝時,又減晨昏時,[七十二分,即中曆之五刻弱也。]餘為夜時,通秒五約之為更法。五分更法為點法。如食在子正以前者,置初虧食甚復圓等時,內減日入時,又減半晨昏時,[三十六分。]餘通秒,以更法減之為更數。不滿更法者,以點法減之為點數。食在子正已後者,置夜時半之,加初虧食甚復圓等時,以更法減之為更數。不滿更法者,以點法減之為點數。皆命起初更、初點。[更法減之,減一次為一更,其減餘不滿法者,亦虛命為一更。點法倣此。] 太陰五星凌犯 求太陰晝夜行度 以本日經度與次日經度相減,餘即本日晝夜行度。 求太陰晨昏刻度 置其日午正太陰經度,內加立成[太陰出入晨昏加減立成]其日昏刻加差,即為其日太陰昏刻經度。置其次日午正太陰經度,減立成其日晨刻減差,即為其日太陰晨刻經度。 求月出入度 置其日午正太陰經度,加立成內[即前立成]其日月入加差,即為其日月入時太陰經度。加立成內其日月出加差,即其日月出時太陰經度。 求太陰所犯星座 朔後視昏刻度至月入度,望後視月出度至晨刻度,入黃道南北各像星立成內,經緯度相近在一度已下者,取之。 求時刻 置其日午正太陰經度,與取到各像星經度相減,通分,以二十四乘之,以太陰晝夜行度[亦通分]除之,得初正時。其小餘,以六十通之為分,以一千乘之,一百四十四除之,以百約之為刻,即得所求時刻。 求上下相離分 置太陰緯度與所犯星緯度相減,餘為上下相離分。若月星同在南,月多為下離,月少為上離。同在北,月多為上離,少為下離。若南北不同,月在北為上離,南為下離。 求五星凌犯各星相離分 置其日五星經緯度,入黃道立成內,視各像內外星經緯度,在一度已下者取之。其五星緯度與各星緯度相減,餘即上下相離分。 求月犯五星,五星相犯 視太陰經緯度,五星經緯度相近在一度已下者,取之。 曆八 曆九 回回曆法三 土星黃道南北緯度立成[上橫行,以小輪心定度為引數,起五十度,累加三度。首直行以自行定度為引數,累加十度。求法:簡兩引數近度,縱橫相遇度分,次各用比例法,得細率。] 北 自行定度 初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百○○ 百一十 百二十 度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小輪心定度 五○ ○二 ○四 二 ○七 二 一二 二 二二 二 三二 二 四二 二 四七 二 四五 二 三六 二 二五 二 一五 二 ○九 二 ○四 五三 ○○ ○三 ○八 一七 二八 三八 四一 四○ ○三 一九 一○ ○五 ○○ 五六 一 四五 一 四八 一 五二 ○一 一○ 一九 二二 二一 一二 ○二 一 五四 一 五○ 一 四五 五九 二三 二五 二九 一 三五 一 四三 一 四九 一 五一 一 四九 一 四三 一 三五 二九 二五 二三 ○二 ○○ 五四 ○ 五五 ○ 五八 一 ○二 一 ○七 一 一一 一 一二 一 一一 一 ○七 一 ○二 ○ 五八 ○ 五五 ○ 五四 黃道 ○五 二一 二一 二二 ○ 二四 ○ 二六 ○ 二七 ○ 二八 ○ 二七 ○ 二五 ○ 二四 二二 二一 二一 黃道 ○八 一四 一五 一六 一七 一八 一九 二○ 一九 一八 一七 一六 一五 一四 南 一一 四九 五一 五四 五八 一 ○二 一 ○六 一 ○八 一 ○五 一 ○一 五六 五二 五○ 四九 一四 一 一九 一 二三 一 二七 一 三四 四一 四八 五○ 四六 三九 一 三二 一 二五 一 二一 一 一九 一七 四四 四八 五四 二 ○三 二 一三 二 二一 二 二四 二 一九 二 ○九 五九 五一 四六 四四 二○ 二 ○○ 二 ○五 二 一二 二三 三四 四四 四七 四一 三○ 二 一八 二 ○九 二 ○三 二 ○○ 二三 ○四 ○九 一四 二四 三五 四五 四七 四三 三一 二二 一二 ○七 ○四 二六 一 五○ 一 五三 一 五八 ○七 一七 二五 二八 二四 一五 ○五 一 五七 一 五三 一 五○ 二九 二五 二七 三一 一 三八 一 四五 一 五二 一 五四 一 五二 一 四五 一 三八 三一 二七 二五 三二 ○ 四八 ○ 四九 ○ 五一 ○ 五五 ○ 五九 ○三 ○四 ○三 ○ 五九 ○ 五五 ○ 五一 ○ 四九 ○ 四八 黃道 三五 ○六 ○六 ○七 ○七 ○七 ○ ○八 ○ ○八 ○ ○八 ○八 ○七 ○七 ○六 ○六 黃道 三八 三三 三五 三八 四三 四九 五五 五八 五七 五一 四五 三九 三六 三三 北 四一 一 ○九 一 一一 一 一四 一 一九 一 二六 一 三二 一 三六 一 三四 一 二八 一 二二 一 一六 一 一二 一 ○九 四四 二八 四○ 四五 五二 二 ○二 二 一○ 二 一五 二 一三 二 ○五 五六 四七 四二 三八 四七 五六 五九 二 ○四 二 一三 二四 三五 四一 三八 二八 二 一八 二 ○七 二 ○一 五六 五○ 二 ○二 二 ○五 一一 二○ 三二 四三 四九 四六 三六 二五 一四 ○七 ○二 木星緯度立成[同土星,其小輪心定度起初度。] 北 自行定度 初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百○○ 百一十 百二十 小輪心定度 度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 一 ○一 一 ○三 一 ○七 一 一五 一 二四 一 三三 一 三六 一 三三 一 二四 一 一五 一 ○七 一 ○三 一 ○一 三 ○ 五八 ○○ ○四 一一 二○ 二八 ○ 一三 二八 ○ 二○ ○ 一一 ○四 ○○ ○ 五八 六 五一 ○ 五二 ○ 五六 ○三 一一 一八 二○ 一七 一 ○九 一 ○二 ○ 五六 ○ 五三 五一 九 二九 四○ 四三 ○ 四八 ○ 五四 ○○ 一 ○一 ○ 五八 ○ 五三 ○ 四七 四二 四○ 三九 一二 二三 四二 二六 三○ 三三 ○ 三六 ○ 三六 三五 三一 二八 二五 二四 二三 黃道 一五 ○五 ○五 ○六 ○六 ○七 ○八 ○八 ○八 ○七 ○六 ○六 ○五 ○五 黃道 一八 一三 一三 一五 一七 一九 二一 二一 二○ 一八 一六 一四 一三 一三 南 二一 三二 三三 三六 四一 四六 五一 五三 五○ 四五 三九 三五 三三 三二 二四 四六 四八 五一 五八 一 ○六 一 一三 一 一五 一 一二 一 ○四 五七 五一 四七 四六 二七 五六 五八 一 ○三 一 一一 二○ 二九 三二 二七 一八 一 ○九 一 ○二 五八 五六 三○ 一 ○○ 一 ○二 ○六 一五 二五 ○ 三四 ○ 三九 ○ 三四 ○ 二五 一五 ○六 一 ○二 一 ○○ 三三 ○ 五六 ○ 五八 ○二 ○九 一八 二八 三二 二九 二○ 一一 ○三 ○ 五八 ○ 五六 三六 四六 四七 ○ 五一 ○ 五七 ○四 一 一一 一 一五 一 一三 一 ○六 ○ 五八 ○ 五一 四八 四六 三九 三二 三三 三五 三九 ○ 四五 ○ 五○ ○ 五二 ○ 五一 ○ 四六 四一 三六 三三 三二 四二 一三 一三 一四 一六 一八 二○ 二一 二一 一九 一七 一五 一三 一三 黃道 四五 ○五 ○五 ○六 ○六 ○七 ○八 ○八 ○八 ○七 ○六 ○六 ○五 ○五 黃道 四八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八 三二 三五 三六 三六 三三 二九 二六 二四 二三 北 五一 三九 四○ 四二 四七 五三 五七 一 ○一 五九 五四 四八 四二 四○ 三九 五四 ○ 五一 ○ 五二 ○ 五五 一 ○二 一 ○九 ○ 一七 一 一九 一 一八 一 一一 一 ○三 ○ 五六 ○ 五二 ○ 五一 五七 五八 五九 一 ○三 一○ 一九 二七 三○ ○ 二九 ○ 二一 一二 一 ○五 一 ○○ 五八 六○ 一 ○一 一 ○三 ○七 一五 二四 一 三三 三六 一 三三 一 二四 一二 ○七 ○三 一 ○一 火星緯度立成[引數上橫行,小輪心定度,累加二度。首直行,自行定度,累加四度。] 北 自行定度 初 ○四 ○八 一二 一六 二○ 二四 二八 三二 三六 四○ 四四 四八 五二 五六 六○ 小輪心定度 度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一 ○ 三九 ○ 四一 ○ 四四 ○ 四七 ○ 五三 ○ 五九 一 ○九 一 二○ 一 二九 一 五二 二 一○ 二 三○ 二 五一 三 一八 三 四五 四 ○三 三 三八 四○ 四三 四六 五一 五八 ○八 一九 二八 五○ ○九 二八 五○ 一五 四一 二 五二 五 三五 三七 四○ 四三 四八 五五 ○四 一三 二六 四四 ○一 一九 四○ ○二 二六 二八 七 三一 三三 三五 三八 四四 四九 ○ 五七 ○六 一九 三四 一 五○ ○四 二五 二 四四 ○五 ○三 九 二七 二九 三一 三三 三八 四三 五○ ○ 五七 ○九 二二 三五 一 四七 ○五 二二 二 三九 二 三四 一一 二○ 二二 二三 二六 二九 三三 三九 四四 ○ 五四 ○三 一四 二三 一 三七 一 五○ ○三 一 五六 一三 一三 一四 一五 一六 一八 二二 二五 二八 二五 ○ 四一 ○ 四七 ○ 五四 ○二 一一 一 一八 一三 黃道 一五 ○五 ○五 ○六 ○六 ○七 ○八 ○九 一一 一三 一五 一七 二○ ○ 二三 ○ 二六 ○ 二九 ○ 二七 黃道 一七 ○三 ○三 ○三 ○四 ○四 ○五 ○六 ○七 ○九 一一 一三 一七 二一 二八 三三 二九 南 一九 一○ 一一 一二 一三 一五 一八 二一 二五 二九 三六 四五 五七 一 一二 一 三四 一 五三 一 三九 二一 一八 一九 二○ 二三 二六 三一 三七 四三 五一 一 ○二 一 一八 一 三八 二 ○四 二 四三 三 一八 二 五八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七 三一 三五 四一 四九 五八 一 ○七 二三 四五 二 二二 二三 三 三五 四 二六 四 ○九 二五 ○ 三○ ○ 三一 ○ 三三 ○ 三七 ○ 四二 ○ 四九 ○ 五九 一 一○ 一 二二 一 四一 二 ○六 二 三七 三 一五 四 一五 五 二三 五 二○ 二七 三三 三四 三七 四一 四七 五三 一 ○五 一六 二九 四八 一四 四八 二八 一九 四八 六 一○ 二九 三五 三六 三八 四二 四八 五四 ○五 一七 三一 四九 一四 四八 二九 二八 五一 四一 三一 三四 三五 三六 四○ 四六 五一 ○二 一四 二七 四一 ○五 二六 一七 ○九 二七 二三 三三 三二 三二 三三 三六 四○ 四六 ○ 五四 ○五 一六 二八 一 五○ 一七 二 五二 三 三四 四 四三 五 五○ 三五 二七 二七 二八 三○ 三四 三七 四四 ○ 五四 ○三 一六 三○ 一 五二 二○ 二 五三 三 四七 四 四九 三七 二○ 二○ 二一 二三 二五 二九 三二 四○ ○ 四七 ○ 五五 ○六 二二 一 四三 ○七 二 四五 三 三三 三九 一三 一三 一三 一四 一五 一八 二○ 二四 二九 三四 ○ 四○ ○ 五○ ○二 一 一八 一 四○ 二 一○ 黃道 四一 ○五 ○五 ○五 ○六 ○六 ○七 ○八 一○ 一二 一三 一六 二○ ○ 二五 ○ 三一 ○ 四○ ○ 五二 黃道 四三 ○二 ○二 ○二 ○二 ○三 ○三 ○三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 一一 北 四五 一○ 一○ 一一 一二 一二 一三 一五 一七 二○ 二三 二八 三三 三八 四三 五○ 五七 四七 一八 一八 一九 二○ 二二 二四 二七 三一 二六 四一 五一 五九 ○九 一 一八 一 三○ 一 四三 四九 二五 二五 二六 二八 三○ 三三 三七 四四 五一 五六 一 一二 一 二三 三六 四九 二 ○五 二 二二 五一 三二 三一 三一 三四 三六 四○ 四六 五二 一 ○二 一 一一 二八 四三 五八 二 一五 二四 三 三七 五三 三五 三四 三七 三九 四二 四七 五五 一 ○三 一一 二三 四二 五九 二 一五 三六 五八 二一 五五 三七 三七 四○ 四三 四七 五二 一 ○○ 一○ 二○ 三五 五四 二 一三 二一 五五 三 一九 四四 五七 三九 四○ 四三 四六 五○ 五七 ○五 一六 二七 四四 二 ○三 二四 四三 三 ○九 三四 五九 五九 四○ 四一 四四 四八 五二 五九 ○八 一八 二九 五○ ○八 ○八 四九 一七 四四 四 ○七 六一 ○ 三九 ○ 四一 ○ 四四 ○ 四七 ○ 五五 ○ 五九 一 ○九 一 二○ 一 二九 一 五一 二 一○ 二 二○ 二 五一 三 一八 三 四六 四 ○三 火星緯度立成 北 自行定度 六○ 六四 六八 七二 七六 八○ 八四 八八 九二 九六 百○○ 百○四 百○八 百一二 百一六 百二○ 小輪心定度 度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一 四 ○三 三 三九 三 一四 二 四六 二 二八 二 ○七 一 四八 一 二八 一 一八 一 ○七 ○ 五八 ○ 五一 ○ 四七 ○ 四三 ○ 四○ ○ 三九 ○三 一三 五二 二七 ○四 三七 一九 ○○ 四二 二四 一三 ○三 五五 四八 四五 四二 一九 三八 ○五 二八 ○五 二 四三 二○ ○三 一 四六 二八 一五 ○五 ○ 五五 四九 四三 四○ 三七 三六 三五 ○七 ○三 二 四○ 二一 ○二 一 四七 三二 一五 ○四 ○ 五七 四八 四二 三八 三五 三三 三一 三一 ○九 二 三四 一四 一 五七 一 四二 ○ 二九 一六 ○一 ○ 五四 四七 四○ 三五 三二 二九 二七 二六 二七 一一 一 五六 一 四一 二八 一七 一 ○七 ○ 五七 四六 四一 三五 三○ 二七 二四 二二 二一 二○ 二○ 一三 一三 ○四 ○ 五五 ○ 四八 ○ 四二 三六 二九 二六 二二 一九 一七 一五 一四 一三 一三 一三 黃道 一五 ○ 二七 ○ 二三 二○ 一八 一四 一三 一一 ○九 ○八 ○七 ○六 ○六 ○五 ○五 ○五 ○五 黃道 一七 二九 二二 一七 一四 一一 ○九 ○七 ○六 ○五 ○四 ○四 ○三 ○三 ○三 ○三 ○三 南 一九 一 三九 一 一六 五九 四八 三八 三一 二六 二二 一八 一五 一四 一二 一一 一○ 一○ 一○ 二一 二 五八 二 一六 一 四七 一 二五 一 ○九 五五 ○ 四六 三九 三三 二七 二四 二一 一九 一八 一七 一八 二三 四 ○九 三 一三 二 二九 二 ○○ 三六 一 一八 一 ○四 五五 四六 三九 三三 二九 二七 二五 二四 二四 二五 五 二○ 四 一二 三 一二 一 三六 二 ○四 三九 二二 一 一○ 五九 四九 四二 三七 三三 三一 三○ 三○ 二七 六 一○ 五八 四七 三 ○一 二四 五六 三三 一 二一 一 ○八 五七 四八 四三 三七 三五 三三 三三 二九 六 四一 五 三三 四 一三 三 二○ 二 三九 二 ○七 一 四三 一 二八 一 一五 一 ○三 ○ 五三 ○ 四七 ○ 四一 ○ 八八 ○ 三六 ○ 三五 三一 三三 四五 四二 二六 四八 一二 四七 八九 一六 ○三 五三 四七 四○ 三七 三五 三四 三三 五 五○ 三○ 一五 一七 三八 ○七 四三 二五 一二 ○○ 五○ 四四 三九 三五 三二 三一 三五 四 四九 四 五一 三 五○ 二 五六 二二 一 五三 三一 一四 ○三 ○ 五四 四四 三七 三四 三○ 二八 二七 三七 三 三三 三 四七 ○四 一九 一 五二 二九 一一 ○ 五七 ○ 五○ 四二 三五 三○ 二六 二三 二一 二○ 三九 二 一○ 二 二六 二 ○○ 一 三一 一二 ○ 五八 ○ 四六 三七 三二 二七 二三 一九 一七 一五 一四 一三 黃道 四一 ○ 五二 一 ○○ ○ 五二 ○ 三八 ○ 三○ 二四 一九 一六 一三 一一 ○九 ○八 ○七 ○六 ○六 ○五 黃道 四三 一一 ○ 一二 一一 一○ ○八 ○七 ○六 ○五 ○四 ○四 ○三 ○三 ○三 ○二 ○二 ○二 北 四五 五七 一 ○二 五六 四九 四二 三七 三二 二八 二二 二○ 一七 一五 一三 一三 一一 一○ 四七 一 四三 五一 一 四一 一 二九 一 一六 一 ○七 五八 四九 四○ 三六 三一 二七 二三 二二 二○ 一八 四九 二 二二 二 三二 二 一六 二 ○六 四三 三一 一 一八 一 ○七 五五 四八 四一 三六 三二 二九 三七 二五 五一 三 三七 三 ○三 四三 二四 二 ○四 四九 ○二 一九 一 ○六 五八 四九 四三 三八 三七 三四 三二 五三 二一 三五 三 ○二 三九 一八 二 ○二 四五 二八 一三 一 ○四 五四 四八 四二 三九 三七 三五 五五 ○ 四四 四一 一六 五三 二九 一一 五二 三二 一八 ○九 五九 五二 四七 四三 四○ 三七 五七 三 五九 五○ 二二 五六 三三 一四 五四 三二 二二 一一 五九 五三 四八 四四 四一 三九 五九 四 ○七 五○ 二一 五四 三三 一二 五三 三一 二一 一○ 一 ○○ 五三 四八 四五 四二 四○ 六一 ○三 三九 一四 四六 二八 ○七 四八 二八 一八 ○七 ○ 五八 五一 四七 四三 四○ 三九 金星緯度立成[引數自行定度,累加三度。小輪心定度,累加二度。] 自行定度 初 ○三 ○六 ○九 一二 一五 一八 二一 二四 二七 三○ 三三 三六 三九 四二 小輪心定度 度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北 北 ○○ ○ 一三 ○ 二四 ○ 三六 ○ 四七 ○ 五八 一 ○九 一 一九 一 二九 一 三九 一 四八 一 五八 二 ○六 二 一五 二 二二 二 二五 ○二 二八 三八 五○ 五八 一 ○九 一八 二七 三四 四二 四八 五六 ○四 ○六 二八 ○五 ○四 四一 四八 五八 一 ○七 一四 二三 二六 三三 三九 四二 四七 一 四八 一 四九 一 四五 一 三八 ○六 四九 五八 一 六○ 一三 一八 二三 二七 二九 三一 三八 三四 三二 二八 二二 ○八 ○八 五八 一 ○六 一二 一七 二○ 二一 二二 二二 一九 一七 ○九 ○ 五九 ○ 四八 ○ 二七 ○ 一七 一○ 一 ○三 一○ 一五 一七 一八 一八 一五 一二 ○九 ○四 ○一 五一 三九 二四 ○三 黃道 一二 一○ 一三 一四 一四 一四 一一 ○八 ○ 五九 ○ 五五 ○ 四五 ○ 四一 三五 一九 一七 四五 一四 一一 一二 一一 ○九 ○一 ○ 五七 四七 三九 三一 二一 一一 ○七 二五 四八 一 一七 南 一六 一二 一一 ○九 ○四 ○ 五七 五一 四○ 二九 一八 ○七 一○ 二一 四一 一 ○四 三二 一八 一二 ○九 ○四 ○ 五八 四八 四一 二九 二七 ○三 ○八 二一 三九 五九 二二 五○ 二○ ○八 ○二 ○ 五四 四六 三六 二七 一二 ○二 一六 二九 四三 一 ○一 一 二二 五五 二 一三 二二 ○二 ○ 五四 四六 三六 二四 ○六 ○八 二二 三一 四四 五八 一七 二七 五八 二三 二四 ○ 五四 四四 三二 二二 一○ ○一 一七 三一 四六 五九 一 一三 三○ 四八 ○七 二八 二六 四三 三二 一八 ○八 ○四 一六 一九 四二 五六 一 ○九 二四 三九 五五 一一 二八 二八 二八 一七 ○五 ○七 一九 三一 四四 五六 一 ○八 一八 三○ 四二 五五 ○六 一五 三○ 一三 ○二 一○ 二一 三二 四三 五三 ○三 一三 二二 三二 四○ 四九 五六 一 五九 黃道 三二 ○○ 一三 二四 三三 四三 五二 ○○ ○八 一六 二二 三○ 三五 四○ 四二 三九 三四 一七 二八 三八 四六 五四 一 ○○ ○五 一○ 一六 二九 二三 二四 二三 二○ 一二 北 三六 ○ 三二 ○ 四二 ○ 五一 ○ 五七 一 ○一 一 ○六 一 ○九 ○ 一一 一 一四 一 一三 一 一五 一 一一 一 ○七 ○ 五九 ○ 四六 三八 四八 五六 一 ○二 一 ○六 ○八 一○ ○九 ○八 ○七 ○四 ○二 ○ 五五 ○ 四五 三三 一五 黃道 四○ 一 ○○ ○四 ○九 一○ 一○ ○九 ○六 一 ○二 五八 ○ 五一 ○ 四六 三七 二四 ○八 一五 四二 ○八 一一 一三 一二 ○八 ○五 五九 ○ 五二 四五 三七 二八 一六 ○一 二○ 四六 北 四四 一二 一二 一一 ○八 ○三 ○ 五七 四八 三九 三○ 一九 ○九 ○七 三五 四六 一 一四 四六 一一 一○ ○六 一一 ○ 五四 四六 三四 二三 一三 ○一 一二 二九 四八 一 一一 四○ 四八 ○六 一 ○三 ○ 五一 ○ 五○ 四一 三二 一九 ○六 ○七 二○ 三三 五一 一 一三 三四 二 ○一 五○ ○ 五九 ○ 五六 四四 五五 二四 一四 ○一 一四 二九 四三 五七 一 一七 三七 五九 二五 五二 四八 四○ 三一 一九 ○八 ○三 一八 三三 四七 一 ○一 一 一六 三四 五四 二 一五 三八 五四 三四 二四 一二 ○一 一一 二三 三七 五一 ○六 一九 三三 五○ 二 ○八 二七 四六 五六 一九 ○八 ○五 一六 二八 四○ ○ 五五 一 ○八 二一 三二 四六 二 ○一 一五 三○ 四五 黃道 五八 ○二 一○ 二二 三四 四六 五七 一○ 二二 三四 四四 五七 ○七 二○ 三二 四一 北 六○ 一三 二四 三六 四七 五八 一 ○九 一九 二九 三九 四八 五八 ○六 一五 二二 二五 金星緯度立成 自行定度 四二 四五 四八 五一 五四 五七 六一 六三 六六 六九 七二 七五 七八 八一 八四 度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北 小輪心定度 ○○ 二 二五 二 二八 二 二五 二 一七 一 五七 一 一五 ○ 一三 ○ 四九 一 三一 一 五一 一 五九 二 ○二 一 五九 一 五六 一 四九 南 ○二 ○五 ○○ 一 四八 一 二四 ○ 五○ ○ ○七 一 一九 二 ○七 二 三一 二 三七 二 三一 二五 二 一五 二 ○六 五四 ○四 一 三八 一 二五 一 ○四 ○ 三○ ○ 一八 一 二八 二 四三 三 一七 三 二三 三 一二 二 五六 二 四○ 二 二三 二 ○八 一 五三 ○六 ○八 ○ 四五 ○ 二四 三○ 一 三一 二 一五 四 ○七 四 二一 四 二九 四三 三 一四 五○ 二八 ○八 五○ ○八 ○ 二七 ○○ 三八 一 三三 二 二○ 三 四○ 五 ○○ 五 二三 五七 四 一九 三八 五四 三五 ○二 四七 黃道 一○ ○三 二四 一 ○四 五八 三 四一 四 三五 六 ○一 六 ○五 五 二三 三三 四三 三 ○三 二九 ○○ 三七 一二 四五 一 二○ 二 ○七 三 一二 四 三○ 五 四七 五○ ○九 ○八 ○七 一四 二 三三 一 五九 一 三一 ○九 南 一四 一 一七 五六 四六 五二 五 ○九 六 三○ 七 一一 一五 ○三 三 五四 二 五七 一四 四○ 一○ ○ 四八 一六 三二 二 ○六 五一 四八 ○○ 一七 一五 三九 六 二二 四 ○四 五七 ○六 二九 ○ 五七 三四 一八 五○ 二四 三 ○七 四 二八 ○八 一六 ○三 一七 四 五三 三 三四 二八 一 三九 ○三 三三 ○二 黃道 二○ 二 一三 五九 二三 一二 四 三四 ○○ 六 二九 四 五二 三 二八 二 四二 一 三九 ○ 五三 ○ ○九 ○七 二四 二二 二三 五三 三八 二二 五一 五 二七 五 二四 二六 ○二 一 四八 ○ 五二 一二 一五 四四 五二 北 二四 二八 五二 二六 三 五七 一九 四 三四 四 ○八 二 四二 一 二五 ○ 四○ ○六 三八 五八 一 一七 一 二三 二六 二八 四四 ○三 一八 三 三二 三 二五 二 四八 一 二七 ○ 二○ 二九 一 ○一 一 二一 一 三一 四○ 四四 二八 一五 二六 二 三二 二 三四 二 三○ 二 ○三 一 一三 ○ ○七 四八 一 二九 四九 二 ○一 二 ○五 二 ○八 二 ○五 三○ 一 五九 ○二 一 五九 一 五一 一 三一 ○ 四九 ○ 一三 一 一五 一 五七 二 一七 二 二五 二八 二五 二二 一五 三二 三九 一 三五 二三 ○三 ○ 二九 二六 一 三八 二 二九 二 五六 三 ○二 五八 二五 四一 三二 二一 三四 一二 ○ 五九 ○ 三九 ○ ○七 四二 一 四九 三 ○九 三 四七 三 五四 四四 三 二三 三 ○六 五○ 三三 一八 三六 ○ 四六 二六 ○三 四四 一 四三 三 ○六 四 二六 四 五二 四 四一 四 一五 四四 一六 五二 三○ 一○ 三八 一五 一一 五一 一 三七 二 四五 四 ○○ 五 三○ 五 四五 五 一四 三二 四八 一三 四三 一七 一 五四 黃道 四○ ○ 一五 ○ 四四 一 二五 二 二一 三 三四 四 五八 六 二一 六 二一 五 三五 四 四○ 三 四七 三 ○四 二 三一 二 ○一 ○ 三六 四二 四六 一 五八 二 ○二 三 ○一 四 一六 五 四一 五八 四三 四一 三六 三六 二 四六 一一 一 四○ 一 一五 北 四四 一 四一 四六 三三 三三 四六 六 ○六 七 一三 四六 三四 二○ 一五 二五 一 四七 一五 ○ 五○ 四六 四○ 二 一四 五七 五四 五 ○三 一五 ○九 二九 一○ 三 五二 二 四六 一 五五 一八 ○ 四八 二五 黃道 四八 二 ○一 ○ 三五 三 一四 四 ○九 一○ 一二 六 五○ ○○ 四 三一 一六 一一 二二 ○ 四八 二○ ○一 五○ 二五 二 五七 三四 二二 一四 五 五九 二一 五 ○八 三 四九 二 三一 一 三○ ○ 四七 一五 一一 二七 南 五二 三八 三 ○六 三八 一八 四 五八 ○三 五 三三 四 二三 二 五六 一 四五 ○ 五○ 一二 一四 三六 四七 五四 四六 ○八 三二 三 五八 二七 四 三九 四 二四 三 ○八 一 四九 ○ 四八 ○四 二六 四七 一 ○○ 一 ○九 五六 四五 ○二 一七 三四 四四 三 三八 三 ○五 一 五○ ○ 四○ ○八 四一 一 ○三 一 一六 二三 二六 五八 四一 二 五一 二 五七 ○三 二 五○ 二 三四 一 四四 ○ 三二 五四 一 ○○ 一 二二 三四 一九 四二 三九 六○ 二五 二八 二五 二 一七 一 五七 一 一五 ○ 一三 四九 一 三○ 五一 五九 二 ○二 五九 五七 四九 金星緯度立成 自行定度 八一 八四 八七 九○ 九三 九六 九九 百○二 百○五 百○八 百一一 百一四 百一七 百二○ 度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黃道 南 小輪心定度 ○○ 一 五六 一 四九 一 四○ 一 三二 一 二二 一 一三 一 ○三 ○ 五三 ○ 四二 ○ 三二 ○ 二一 ○ 一一 ○ ○二 一三 ○二 二 ○六 五四 四一 三○ 一八 ○八 ○ 五六 四四 三一 一九 ○七 ○四 一六 一八 北 ○四 ○八 五三 三九 二四 一○ ○○ 四五 三三 一八 ○六 ○六 一八 二九 四一 ○六 ○八 五○ 三二 一六 ○二 ○ 四八 三六 二三 九○ ○四 一六 二九 三九 四九 ○八 二 ○二 一 四七 一 二七 一 ○八 ○ 五三 ○ 三八 ○ 二五 ○ 一一 ○ ○四 ○ 一八 ○ 二九 ○ 四一 ○ 四九 ○ 五八 一○ ○○ 三七 一五 ○ 五五 四○ 二六 二四 ○一 一五 二八 三九 四九 五七 ○三 一二 一 三一 ○九 ○ 四八 三一 一七 ○四 ○九 二一 三二 四二 五二 五八 一 ○五 一○ 一四 一○ ○ 四八 二九 一二 ○一 一三 二三 四六 四六 五三 一 ○一 一 ○六 ○九 一一 一六 ○ 五七 三四 二四 ○三 一四 二五 三四 四四 五四 一 ○一 ○七 一○ 一二 一二 一八 三三 ○二 ○七 二四 三一 四○ 四七 五五 一 ○三 ○八 一一 一三 一三 一二 黃道 二○ ○七 二四 三八 四八 五二 一 ○四 一 ○八 一 ○九 一三 一五 一七 一六 一三 ○八 二二 四四 五二 一 ○二 一 一一 一 一二 一六 一七 一八 二一 一八 一七 一三 ○八 一 ○二 北 二四 一 一七 一 二三 二九 三三 三○ 三二 二九 二六 二六 二一 一五 ○九 ○二 ○ 五四 二六 四○ 四四 四六 四六 四一 三七 三二 二八 二三 一六 ○九 ○二 五二 四三 二八 二 ○八 二 ○五 二 ○一 五七 四八 四一 三三 二五 一七 ○九 ○○ 五○ 三九 二八 三○ 二二 一五 一 ○六 五八 四八 三九 二九 一九 ○九 五八 ○ 四七 二六 二四 一三 黃道 三二 三二 二一 ○八 五六 四四 三五 二二 一○ ○ 五八 ○ 四五 三三 二二 一○ ○○ 三四 三三 一八 ○二 四七 三二 二一 ○八 ○ 五○ 四一 二八 一五 ○四 ○八 一七 南 三六 三○ 一○ 五二 三五 一九 ○六 ○ 五三 三九 二四 一一 ○一 一三 二四 三二 三八 一七 一 五四 三四 一五 ○○ ○ 四七 三二 一八 ○四 ○九 二一 三一 四一 四八 四○ ○一 三六 一六 ○ 五六 ○ 四一 二九 一三 ○一 ○六 二六 三七 四五 ○ 五三 一 ○○ 四二 一 四○ 一五 ○ 五三 三三 一五 ○六 ○六 一九 三二 四二 五一 ○ 五八 一 ○四 ○八 四四 一 一五 ○ 五○ ○ 三○ ○ 一一 ○ ○二 ○ 一三 ○ 二四 ○ 三四 ○ 四六 ○ 五五 一 ○二 一 ○六 一 一○ 一 一二 四六 ○ 四八 二五 ○七 一一 二一 三一 三九 四七 五七 一 ○三 ○八 一○ 一二 一一 四八 二○ ○一 一六 三一 三八 四六 五二 五八 一 ○五 ○八 一一 一二 一○ ○六 黃道 五○ 一一 二七 三九 五一 五五 五九 一 ○三 一 ○五 ○九 一○ ○九 ○八 ○三 ○ 五九 五二 三六 四七 五七 一 ○四 一 ○六 一 ○八 ○九 ○九 一○ ○八 ○六 ○一 ○ 五五 四八 南 五四 一 ○○ 一 ○九 一 一三 一七 一五 一三 一一 ○九 ○七 ○二 ○ 五七 ○ 五○ 四一 三四 五六 二三 二六 二五 二五 二○ 二○ 一一 ○五 ○一 ○ ○三 四六 三七 二七 一九 五八 四二 三九 三四 三○ 二二 一六 ○八 ○○ ○ 五二 四三 三三 二四 一二 ○二 黃道 六○ 五六 四九 四○ 三二 二二 一三 ○三 ○ 五三 四三 三二 二一 一○ ○○ 一三 北 水星緯度立成[引數法同金星] 自行定度 初 三 六 九 一二 一五 一八 二一 二四 二七 三○ 三三 三六 三九 四二 南 度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南 小輪心定度 ○ ○ 四五 ○ 五九 一 一五 一 二九 一 四五 一 五八 二 一○ 二 二二 二 三一 二 四二 二 五一 二 五七 二 五九 三 ○○ 二 五六 二 一 ○二 一 一六 三一 四四 五八 二 一○ 二○ 二九 三四 四二 四七 四七 四七 二 四三 三五 四 一六 三○ 四二 五六 二 ○六 一五 二四 二八 三○ 三三 三六 三三 二五 一六 ○二 六 二七 三九 五○ 二 ○○ ○九 一四 二一 二一 二一 二○ 一七 一○ 一 五九 一 四五 一 二七 八 三五 四四 五四 ○一 ○六 ○八 一一 ○九 一 ○四 一 五七 一 五一 一 三八 二三 ○五 ○ 四三 一○ 三八 四六 五三 一 五八 ○○ 一 五九 ○○ 一 五三 四七 三七 二八 一一 ○ 五二 ○ 三一 ○五 黃道 一二 一 四四 一 四八 一 五二 ○ 五四 一 五三 一 四八 一 四五 一 三五 一 二三 一 一○ ○ 五七 ○ 三八 ○ 一五 ○ ○七 ○ 三六 一四 四四 四六 四七 一 四六 四○ 三四 二七 一四 ○ 五九 ○ 四四 二七 ○五 一八 四五 一 一二 北 一六 四五 四四 四二 三九 三○ 二○ ○九 ○ 五四 三八 二○ ○○ 二二 四七 一 一四 四二 一八 四六 四二 三五 二九 一六 ○四 ○ 五一 三二 一五 ○六 二七 五○ 一 一五 四一 二 ○八 二○ 四五 三六 二五 一四 ○ 五八 ○ 四二 二六 ○七 一二 三四 五六 一 二○ 四三 二 ○七 三二 二二 四一 三一 一七 ○三 四五 二八 一一 一一 三○ 五二 一 一三 三六 五七 一九 三九 二四 二一 二一 ○五 ○ 四八 二九 一一 ○八 二九 四八 一 ○九 三○ 五○ 二 ○八 二五 四○ 二六 二三 ○六 ○ 四九 三二 一○ ○七 二五 四五 一 ○一 二一 三八 五五 ○八 二○ 三○ 二八 ○七 ○ 五○ 三二 一三 ○八 二四 四一 四九 一四 三○ 四五 五八 ○四 一三 一六 三○ ○ 四五 三一 一五 ○一 一五 二八 四○ 五二 ○一 一二 二一 二六 一 二九 一 三○ 一 二六 黃道 三二 二一 ○八 ○七 二○ 三四 四五 五六 一 ○四 ○八 一六 二○ 二一 一八 一三 ○五 三四 ○五 一七 三○ 四三 五三 一 ○二 一 一○ 一三 一六 一七 一八 一四 ○七 ○ 五五 ○ 四一 北 三六 三五 四五 五六 一 ○六 一 一三 一八 二二 二一 一八 一六 一一 ○一 ○ 四九 三四 一四 黃道 三八 五九 一 ○八 一 一六 二三 二七 二八 二九 二五 一九 一一 ○三 ○ 四九 三二 一三 一一 四○ 一 二一 二七 三二 三六 三六 三四 三二 二五 一六 ○五 ○ 五二 三五 一五 ○八 三七 南 四二 三六 四○ 四二 四三 三九 三四 二八 一六 ○五 ○ 四九 三四 一五 ○八 三五 一 ○二 四四 四四 四五 四三 四一 三四 二六 一七 ○三 ○ 四八 三○ 一三 一○ 三五 一 ○一 三○ 四六 四一 三九 三三 二九 一八 ○七 ○ 五五 ○ 三八 二一 ○二 一九 四二 一 ○六 三三 二 ○一 四八 一 三二 一 二六 一 一七 一 ○九 ○ 五五 ○ 四一 ○ 二六 ○ ○七 ○ 一一 ○ 三二 ○ 五四 一 一八 一 四一 二 ○七 二 三四 五○ 一八 ○八 ○ 五七 ○ 四五 二八 一二 ○五 四四 一 ○六 一 二八 一 二八 二 五二 二 一五 三八 三 ○一 五二 ○ 五五 ○ 四四 二九 一五 ○四 二一 三九 一 ○○ 一九 四○ 二 ○一 二四 四四 三 ○三 二二 五四 三○ 一四 ○一 二○ 四○ 五七 一 一六 三七 五四 二 一五 三六 五四 三 一二 二七 四○ 黃道 五六 ○四 一二 三○ 四八 一 ○九 一 二六 四四 二 ○四 二 二○ 三九 五七 三 一二 二四 三五 四四 五八 二四 四一 一 ○○ 一 一八 三九 五六 二 一二 三○ 四四 三 ○○ 三 一四 二六 三三 三九 四二 南 六○ 四五 一 ○三 三一 三九 五九 二 一四 二九 四四 五五 ○八 一九 二七 二九 三○ 二六 水星緯度立成 自行定度 四二 四五 四八 五一 五四 五七 六○ 六三 六六 六九 七二 七五 七八 八一 八四 南 小輪心定度 度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北 ○○ 二 五六 二 四七 二 三三 二 一三 一 四八 一 一七 ○ 四五 ○ 一三 ○ 一八 ○ 四三 一 ○三 一 一七 一 二六 一 三○ 一 二九 ○二 三五 二○ ○一 一 三八 ○八 ○ 三四 ○一 三一 五八 一 一八 三二 四一 四五 四一 三八 ○四 ○二 一 五五 一 一八 ○ 四八 ○ 一六 一九 五二 一 二○ 一 四二 五七 二 ○五 二 ○八 二 ○五 五七 四六 ○六 一 二七 ○四 ○ 三四 ○二 三三 一 ○八 一 三八 二 ○三 二 二一 二 三一 三一 二七 一八 二 ○五 五○ ○八 ○ 四三 ○ 一六 一七 五○ 一 二七 五九 二 二八 四八 五九 三 ○一 五四 四二 二七 ○八 四九 黃道 一○ 五○ 二五 五七 一 三一 二 ○八 二 四○ 三 ○五 三 二一 三 二六 二三 三 一○ 五三 三三 一○ 四八 一二 三六 一 ○八 一 四一 二 一五 四九 三 一六 三八 四七 四四 三三 一二 五○ 五二 一 五七 三二 北 一四 一 一二 四四 二 一六 四七 三 一八 四二 五七 五九 五一 三三 ○五 三九 ○九 四一 一三 一六 一 四二 二 一三 二 四三 三 一一 三 三八 三 五五 四 四○ 四 ○○ 三 四三 三 二一 二 四八 二 一七 一 四六 一 一六 ○ 四八 一八 二 ○八 六三 三 ○二 二四 四五 五四 三 五四 三 四三 一九 二 五○ 一四 一 四一 ○八 ○ 三七 一○ 黃道 二○ 三二 五五 一四 二八 四一 四二 三○ 一○ 二 三九 ○四 一 二五 ○ 四九 ○ 一六 一四 三八 二二 二九 五七 一○ 一六 二○ 一二 二 五三 二 三六 一 五○ 一 一三 ○ 三四 ○二 三四 一 ○○ 一 二三 南 二四 四○ 五二 二 五八 二 五七 二 五一 二 三五 ○七 一 三五 ○ 五六 ○ 一六 二三 五五 一 二五 四七 二 ○四 二六 三○ 四三 三○ 二二 ○七 四二 一 一○ 三三 ○八 四五 一 二一 一 五一 二 一五 二 三一 四二 二八 一六 一二 ○二 一 四六 一 一七 ○ 五○ ○ 一二 ○ 二七 一 ○八 一 四二 二 一二 二 三七 五五 三 ○六 三 一一 三○ 一 二六 一 一七 一 ○三 ○ 四三 ○ 一八 一三 四五 一 一七 四八 二 一三 三三 四八 五六 ○○ 二 五九 三二 ○五 ○ 四九 ○ 三○ ○三 二七 一 ○○ 一 三三 二 ○五 二 三一 五一 三 ○四 三 一二 三 一四 一二 三 ○六 三四 ○ 四一 二一 ○五 三五 一 ○八 四三 二 一五 四二 三 ○三 三 一八 二五 二四 二○ 一二 ○一 三六 一四 一一 四一 一 一五 五○ 二 二四 五三 三 一六 三二 三八 三五 四九 一七 ○二 二 四六 黃道 三八 一一 三九 一 一二 四五 二 二二 五四 三 二○ 四○ 四八 四七 三七 二四 ○八 二 四六 二五 四○ 三七 一 ○五 三八 二二 一二 四九 三 一九 四一 五四 五六 四九 三一 一三 二 五○ 二五 ○一 南 四二 一 ○二 三四 ○八 一 四○ 三 一四 三九 五七 四 ○四 五七 四三 一九 二 五五 二七 ○○ 一 三三 四四 三○ 二 ○一 二 三三 三 ○四 三二 五三 四 ○三 五六 三五 三一 ○三 三五 ○二 一 三二 四○ 四六 二 ○一 三○ 五七 二一 四六 四 ○○ ○三 三 五六 三五 一○ 二 三四 ○三 一 三○ ○○ ○ 三二 四八 三四 三 ○○ 三 二二 四一 五八 ○三 三 五八 四三 一六 二 四四 ○五 一 三一 ○ 五八 ○ 二八 ○二 黃道 五○ 三 ○一 二三 二九 五二 四 ○二 ○○ 四六 二三 二 五○ 二四 一 三六 ○ 五八 二五 ○三 二八 五二 三 二二 三 三八 三 四九 三 五四 三 五五 三 四三 三 二二 二 五四 二 一七 一 三八 一 ○○ ○ 二四 ○ ○六 ○ 三一 ○ 五○ 北 五四 四○ 四九 五三 四九 四○ 二四 二 五一 一六 一 三六 五八 ○ 二○ 一二 四○ 一 ○二 一七 五六 四四 四七 四二 三三 一六 二 五○ 一七 一 三九 ○ 五九 二一 一三 四二 一 ○五 二一 三一 五八 四二 三七 二五 ○七 二 四二 ○八 一 三一 ○ 五一 一一 ○ 二四 五三 一 一七 三三 四四 四八 六○ 二六 一五 二 五七 二 三三 ○二 一 二五 ○ 四五 ○五 三二 一 ○三 一 二七 四五 五六 ○○ 一 五九 水星緯度立成 自行定度 八一 八四 八七 九○ 九三 九六 九九 百○二 百○五 百○八 百一一 百一四 百一七 百二○ 度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度 分 北 小輪心定度 ○○ 一 三○ 一 二九 一 二七 一 二一 一 一二 一 ○一 ○ 五二 ○ 四○ ○ 二八 ○ 一五 ○ ○一 ○ 一五 ○ 三一 ○ 四五 南 ○二 四一 三八 三二 二八 一○ ○ 五五 四三 二八 一四 ○○ 一八 三一 一 四八 一 ○二 ○四 五七 四六 三四 二一 ○四 四八 三三 一七 ○一 一五 三三 四八 ○三 一六 ○六 二 ○五 五○ 三五 一八 ○ 五九 四一 二七 ○五 一一 二七 四五 一 ○○ 一四 二七 ○八 ○八 四九 二九 一○ 四八 二九 ○九 一○ 二六 四一 五八 一二 五二 三五 一○ 一○ 四八 二五 ○四 四一 二一 ○○ 一九 三六 五○ ○六 一九 三○ 三八 一二 一 五七 三二 ○八 ○ 四五 二一 ○一 一九 三七 五二 一 ○五 一九 二九 三七 四四 一四 四一 一三 ○ 四七 二四 ○一 一八 三六 五四 一 ○七 一八 二八 三六 四一 四四 一六 一六 ○ 四八 二二 ○一 二三 四○ 五七 一 一二 二二 三一 三九 四四 四六 四六 一八 ○ 三七 一○ 一四 三六 五三 一 ○九 一 二二 三四 四○ 四六 五○ 五二 五○ 四六 黃道 二○ ○ 一四 ○ 三八 一 ○○ 一 一七 一 三一 一 四一 一 五二 一 五九 二 ○二 二 ○三 二 ○三 二 ○○ 一 五二 一 四五 二二 一 ○○ 一 二三 四二 五三 二 ○三 二 ○一 二 一五 二 一九 一七 一五 一○ ○二 五二 四一 南 二四 四七 二 ○四 二 一九 二 二九 三二 三四 三五 三五 二八 二二 一二 ○一 四八 三六 二六 二 三一 四二 五二 五五 一 五三 五○ 四六 四一 三一 二一 ○七 一 五三 三八 二三 二八 三 ○六 三 一一 三 一五 三 一三 三 ○七 五八 五一 四○ 二七 一五 一 五七 四一 二四 ○七 三○ ○○ 二 五九 二 五七 二 五一 二 四二 三一 二二 一○ 一 五八 一 四五 二九 一五 ○ 五九 ○ 四五 三二 一二 三 ○六 五八 四八 三五 二○ ○八 一 五三 三八 二四 ○六 ○ 五一 三六 二一 黃道 三四 一二 ○一 四八 三三 一七 ○○ 一 四四 二七 一三 ○ 五六 三九 二四 ○九 ○五 三六 ○二 二 四六 二八 ○九 一 五○ 三一 一三 ○ 五五 ○ 四○ 二二 ○五 ○九 二三 三五 北 三八 二 四六 二五 ○四 一 四三 二二 一 ○二 ○ 四二 二四 ○八 ○八 二五 三七 四九 五九 四○ 二五 ○一 一 三八 一四 ○ 五二 ○ 三二 一一 ○七 二三 三八 ○ 五三 一 ○三 一 一二 一 二一 四二 ○○ 一 三三 ○八 ○ 四三 二○ ○○ 一八 三七 四九 一 ○二 一 一五 二五 三一 三六 四四 一 三二 四○ ○ 三八 一五 ○七 二六 四三 一 ○○ 一 一二 二○ 三一 三八 四二 四四 四六 ○○ ○ 三二 ○六 一六 三五 五○ 一 ○五 一九 二七 三五 一 四○ 四三 四二 四一 四八 ○ 二八 ○二 二二 四二 五八 一 一一 二三 三三 三七 四○ 四三 四二 三七 三二 黃道 五○ ○三 二八 四八 ○五 一 一七 二六 三五 四一 四二 四二 一 四○ 三五 二七 一八 五二 三一 五○ 一 ○九 二○ 二八 三三 三七 三九 三六 三二 二七 一八 ○七 ○ 五五 北 五四 一 ○二 一 一七 三○ 三七 三九 三九 三九 三六 二八 二○ 一○ ○ 五八 ○ 四三 三○ 五六 一 二一 一 三一 一 三九 一 四二 一 四○ 一 三六 一 三一 一 二五 一 一五 一 ○四 ○ 五○ ○ 三六 ○ 一九 ○ ○四 黃道 五八 四四 四八 五○ 四九 四一 三二 二四 一三 ○ 五九 ○ 四六 二八 一八 ○七 二四 六○ 二 ○○ 五九 五七 四九 三八 二五 一四 ○ 五九 四四 二九 ○九 ○九 二七 四五 南 太陰黃道南北緯度立成[月離計都宮度為引數。原本引數宮縱列首行,度橫列上行,分加減,作兩立成。內有加減分,即相挨兩度之較。今省去,合作一立成。] 月離計都度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二○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三○ 右順 初宮北 六宮南 加 度 ○○ ○ 一 二 ○二 五宮北 一十宮南 減 分 ○○ ○五 一○ 一五 二一 二六 三一 三六 四二 四七 五二 五七 ○二 ○七 一三 一八 二三 二八 三三 三八 四三 四八 五三 五八 ○二 ○七 一二 一七 二一 二六 三一 秒 ○○ 一六 三二 四八 ○三 一八 三三 四七 ○一 一五 二八 三九 四九 五七 ○四 一○ 一五 一八 二○ 二一 二一 一七 一一 ○三 五三 四一 二六 一○ 五一 三○ ○六 一宮北 七宮南 加 度 ○二 二 三 三 四 ○四 四宮北 十宮南 減 分 三一 三五 四○ 四四 四八 五三 五七 ○一 ○六 一○ 一四 一八 二二 二六 二九 三三 三七 四一 四四 四八 五一 五四 五八 ○一 ○四 ○七 一○ 一三 一六 一九 二一 秒 ○六 三九 ○九 三五 五九 二○ 三七 五二 ○四 一二 一八 一九 一六 ○九 五九 四五 二七 ○五 三九 一○ 三六 五七 一四 二六 二四 三八 三七 三三 二四 一一 五三 二宮北 八宮南 加 度 ○四 四 五 ○五 三宮北 九宮南 減 分 二一 二四 二七 二九 三一 三四 三六 三八 四○ 四二 四四 四五 四七 四九 五○ 五二 五三 五四 五五 五六 五七 五八 五九 ○○ ○○ ○一 ○一 ○二 ○二 ○二 ○二 秒 五三 三○ ○一 二七 四九 ○六 一七 二四 二五 二二 一三 五九 四○ 一五 四五 一○ 二九 四四 五二 五六 五四 四六 三三 一四 五○ 二一 四六 ○五 一九 二七 三○ 月離計度 度 三○ 九 八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二○ 九 八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一○ 九 八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 左逆 太陰出入晨昏加減立成 日數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昏刻加差 三度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月入加差 三度 四 四半 五 六 六 七 八 八 九 九 九 十 十 日 數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一 二二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 三十 晨刻減差 三度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月出加差 三度 四 四半 五 六 六 七 七 七 八 八 九 九 十 五星伏見立成 自行定度 土星 木星 火星 金星 水星 晨見 夕伏 晨見 夕伏 晨見 夕伏 晨見 晨伏 夕見 夕伏 晨見 晨伏 夕見 夕伏 宮 ○○ 一一 ○○ 一一 ○○ 一一 ○六 一一 ○○ ○五 ○六 一○ ○一 ○五 度 二○ 一○ 一四 一六 二八 ○二 ○三 ○六 二四 二七 二五 ○九 二一 ○五 五星順留立成 小輪心定度 土星 木星 火星 金星 水星 宮 度 宮 度 宮 度 分 宮 度 分 宮 度 分 宮 度 分 宮 度 分 ○ ○ ○ ○ ○三 二三 ○八 ○四 ○四 二三 ○五 ○七 二八 ○五 一五 五五 ○四 二七 三六 六 二四 二四 二九 五五 三五 一二 一八 ○九 二五 三四 五六 三一 一八 一二 一一 二七 四一 五八 二三 二四 ○六 一四 三○ 五○ 一六 ○○ 一二 一 ○ 一一 ○ 一七 三四 ○八 ○二 ○二 二六 五八 六 二四 二一 三九 一八 ○六 四三 一二 一八 二六 四四 三五 一二 二八 一八 一二 三一 五○ 五六 一七 一八 二四 ○六 三八 五七 ○九 一七 二一 二五 五七 二 ○ 一○ ○○ 四五 ○五 ○四 四二 二八 四一 六 二四 五二 一二 一○ 一○ 三三 二五 一二 一八 二四 ○○ 二一 三九 二八 ○九 一八 一二 ○七 三一 一一 一○ 四五 五四 二四 ○六 一六 四○ 四四 五○ 三九 三 ○ 九 ○○ 二四 五○ 一二 一八 五五 二五 六 二四 三三 五九 五四 一七 ○四 一三 一二 一八 四一 ○六 ○九 一三 三一 一二 ○九 一八 一二 五○ 一八 一四 ○九 一九 五八 二四 ○六 五八 二八 四七 二五 五五 四 ○ 八 ○○ 二五 ○六 三七 一五 二五 三一 五四 六 二四 一四 四六 一六 ○三 三六 五四 一二 一八 二一 五四 三六 四二 二三 五六 一八 一二 二八 ○七 ○二 一七 一○ 四六 五九 二四 ○六 三四 ○九 三九 五一 二四 ○三 五 ○ 七 ○○ 三九 一五 一八 ○三 五五 六 二四 四四 二○ 二八 五八 一三 一二 一八 四八 ○四 四六 一八 ○○ 一九 一八 一二 五○ 二六 五九 二○ 二○ 二四 ○六 五二 二八 一九 ○八 ○三 二二 六 ○ 六 ○○ ○三 二五 五二 ○四 三○ ○五 ○九 ○五 ○四 ○四 二二 五星退留立成 小輪心定度 土星 木星 火星 金星 水星 宮 度 宮 度 宮 度 分 宮 度 分 宮 度 分 宮 度 分 宮 度 分 ○ ○○ ○ ○○ ○八 ○六 五二 ○七 二五 三七 ○六 二二 三二 ○六 一四 ○五 ○七 ○二 二四 六 一四 五二 三六 三一 ○五 二五 一二 一八 五一 三五 二六 ○四 二九 一八 一二 四九 三三 一九 ○二 三七 二四 ○六 四六 三○ 一○ 一三 ○○ 四八 一 ○○ 一一 ○○ 四三 二六 二一 五八 五八 ○三 ○二 ○六 二四 三九 二一 四二 五四 一七 一二 一八 三四 一六 二五 四八 三二 一八 一二 二九 一○ ○四 四二 四七 二四 ○六 二二 ○三 二○ 四三 二九 ○四 ○三 二 ○○ 一○ ○○ 一五 二四 五六 一八 三二 一九 ○六 二四 ○八 四八 一九 五○ 二七 三五 一二 一八 ○○ 三九 二一 二二 五一 一八 一二 ○五 五三 二九 一八 五○ 一五 ○五 ○六 二四 ○六 四四 二○ 一六 一○ 二一 三 ○○ 九 ○○ 三六 一○ 一七 四三 一二 ○五 三五 ○六 二四 一七 ○一 ○六 五六 四七 一二 一八 一九 二三 五一 一六 二九 四八 五一 一八 一二 一○ 四二 一五 五二 四一 ○六 ○二 二四 ○六 ○四 ○二 三二 一三 三五 ○五 四 ○○ 八 ○○ ○八 ○四 五四 ○七 二三 二三 ○六 一四 三五 ○六 一二 二九 ○七 ○六 ○六 ○六 二四 四六 一四 一三 五七 二四 ○六 一二 一八 三九 ○六 二四 一八 ○四 一八 一二 三二 二二 五八 一二 五○ 一四 ○一 二四 ○六 二六 五一 二一 ○九 ○五 五七 五 ○○ 七 ○○ 二一 四五 一一 五七 ○五 五二 ○六 二四 一六 四○ 三二 ○二 四七 一二 一八 一二 三六 一四 ○○ 四一 一八 一二 一○ 三四 ○一 一一 五八 四○ 二四 ○六 ○八 三二 一○ 五二 五七 三八 六 ○○ 六 ○○ ○八 三○ 五一 五六 三八 西域晝夜時立成[以午正太陽經度為引數。] 引數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二○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三○ 初宮 度 ○○ ○一 ○二 ○二 ○三 ○四 ○四 ○五 ○六 ○六 ○七 ○八 ○八 ○九 一○ 一○ 一一 一二 一二 一三 一四 一四 一五 一六 一七 一七 一八 一九 一九 二○ 分 四○ 二○ ○○ 四○ 二○ ○○ 四一 二一 ○一 四二 二二 ○三 四三 二四 ○五 四六 二七 ○八 四九 三一 一二 五四 三六 一八 ○○ 四三 二六 ○八 五一 三四 一宮 度 二一 二二 二二 二三 二四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八 二九 三○ 三一 三一 三三 三三 三四 三五 三六 三六 三七 三八 三九 四○ 四一 四一 四三 四三 四四 分 一八 ○二 四六 三○ 一四 五九 四四 二○ 一五 ○○ 四七 三四 二○ ○七 五五 四三 三一 一九 ○八 一七 四六 三七 二七 一七 ○八 ○○ 五二 四四 三六 二九 二宮 度 四五 四六 四七 四八 四九 四九 五○ 五一 五二 五三 五四 五五 五六 五七 五八 五九 六○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四 六五 六六 六七 六八 六九 七○ 七二 七三 七四 分 二三 一七 一一 ○五 ○○ 五七 五二 四八 四五 四一 四○ 三八 三六 三五 三四 三四 三四 三五 三六 三七 三九 四一 四四 四七 四九 五四 五八 四○ ○八 一二 三宮 度 七五 七六 七七 七八 七九 八○ 八一 八三 八四 八五 八六 八七 八八 九○ 九一 九二 九三 九四 九五 九七 九八 九九 一○○ ○一 ○二 ○四 ○五 ○六 ○七 一○八 分 一八 二五 三一 三七 四四 五二 五九 ○七 一五 二三 三二 四一 四九 ○○ ○九 一九 三○ 四○ 五○ ○○ 一一 二二 三三 四四 五五 ○七 一九 三○ 四二 五三 四宮 度 一一○ 一一 一二 一三 一四 一六 一七 一八 一九 二○ 二二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八 二九 三○ 三一 三二 三四 三五 三六 三七 三八 四○ 四一 四二 四三 一四四 分 ○一 一七 二九 四一 五三 ○五 一七 二九 四一 五三 ○五 一八 三○ 四一 五三 ○五 一七 二九 四一 五二 ○四 一六 二八 三六 五一 ○二 一四 二五 三六 四七 五宮 度 一四五 四七 四八 四九 五○ 五一 五三 五四 五五 五六 五七 五八 六○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四 六五 六七 六八 六九 七○ 七一 七三 七四 七五 七六 七七 七八 一八○ 分 五九 一○ 二一 二二 四三 五七 ○四 一五 二六 三六 四七 五七 ○八 一八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八 一○ 二○ 三○ 四○ 五○ ○○ 一○ 二○ 三○ 四○ 五○ ○○ 六宮 度 一八一 八二 八三 八四 八五 八七 八八 八九 九○ 九一 九二 九四 九五 九六 九七 九八 一九九 二○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八 ○九 一○ 一二 一三 一四 二一五 分 一○ 二○ 三○ 四○ 五○ ○○ 一○ 二○ 三○ 四○ 五○ ○一 一一 二一 三一 四二 五二 ○三 一三 二四 三四 四五 五六 ○六 一七 二八 三九 五○ ○一 一二 七宮 度 二一六 一七 一八 一九 二一 二二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七 二八 二九 三○ 三一 三三 三四 三五 三六 三七 三九 四○ 四一 四二 四三 四五 四六 四七 四八 四九 二五一 分 二四 二五 四六 五八 ○九 二一 二二 四四 五六 ○八 一九 三一 四三 五五 ○七 一九 三○ 四二 五五 ○七 一九 三一 四三 五五 ○七 一九 三一 四三 五五 ○七 八宮 度 二五二 五三 五四 五五 五七 五八 五九 六○ 六一 六三 六四 六五 六六 六七 六八 七○ 七一 七二 七三 七四 七五 七六 七八 七九 八○ 八一 八二 八三 八四 二八五 分 一八 三○ 四一 五三 ○五 一六 二七 三八 四九 ○○ 一○ 二○ 三○ 四一 五一 ○○ ○九 一九 二八 三七 四五 五三 ○一 ○八 一六 二三 二九 三五 四二 四八 九宮 度 二八六 八七 八九 九○ 九一 九二 九三 九四 九五 九六 九七 九八 九九 二○○ 三○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 一一 一一 一二 一三 一四 三一五 分 五二 五六 ○二 ○六 一一 一三 一六 一九 二一 二四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六 二六 二六 二四 二四 二○ 一九 一五 一二 ○八 ○四 ○○ 五五 四九 四三 三四 三一 十宮 度 三一六 一七 一八 一九 一九 二○ 二一 二二 二三 二四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八 二九 三○ 三一 三二 三二 三三 三四 三五 三五 三六 三七 三七 三八 三二九 分 二四 一六 ○八 ○○ 五二 四三 三三 二三 一三 ○三 五二 四一 二九 一七 ○五 五二 四○ 二六 一三 ○○ 四五 三○ 一五 ○○ 四六 三○ 一四 五八 四二 二五 十一宮 度 三四○ 四○ 四一 四二 四三 四三 四四 四五 四五 四六 四七 四七 四八 四九 四九 五○ 五一 五一 五二 五三 五三 五四 五五 五六 五六 五七 五八 五八 五九 三六○ 分 ○九 五二 三四 一七 ○○ 四二 二四 ○六 四八 二九 一一 五二 三三 一七 五五 三六 一七 五七 二八 一八 五九 二九 一九 ○○ 四○ 二○ ○○ 四○ 二○ ○○ 晝夜加減差立成[太陽宮度為引數。] 引數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二○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三○ 初宮 分 ○七 八 八 九 ○九 一○ ○ 一 一 二 二 三 三 四 四 五 五 六 六 一七 秒 五一 一一 三一 五一 一一 三三 五三 一三 三三 五四 一四 三四 五五 一五 三五 五五 一四 三四 五三 一二 三一 五○ ○八 二六 四三 ○一 一七 三四 五○ ○六 一宮 分 一七 七 八 八 九 一九 二○ 二○ 秒 二一 三六 五○ ○五 一八 三一 四三 五二 ○六 一七 二七 三七 四五 五四 ○二 ○九 一六 二一 二七 三二 三六 三九 四一 四四 四五 四六 四六 四六 四五 四三 二宮 分 二○ 二○ 一九 九 八 八 七 七 六 一六 秒 四一 三八 三四 三○ 二五 二○ 一四 ○八 ○一 五三 四六 三七 二八 一九 ○九 五九 四八 三七 二六 一五 ○三 五五 三八 二六 一三 ○○ 四七 三四 二○ ○七 三宮 分 一五 五 四 四 三 三 二 二 一 一一 秒 五四 四○ 二七 一四 ○一 四七 三四 二二 ○九 五五 四五 三三 一一 一○ 五九 四八 三八 二八 一九 一○ ○一 五四 四六 四○ 三三 二七 二二 一八 一三 一○ 四宮 分 一一 一 二 二 三 三 一四 秒 ○七 四 三 二 一 一 二 四 六 ○八 一二 一四 二一 二七 三三 四七 四九 五四 ○五 一三 二二 三一 四一 五二 ○四 一六 二五 四三 五七 一一 五宮 分 一四 四 五 五 六 六 七 七 八 八 九 一九 二○ ○ 一 一 二 二 三 二三 秒 二六 四○ 五七 一三 二九 四六 ○四 二二 三九 五七 一六 三五 五四 一三 三三 五二 一二 三三 五二 一二 三三 五三 一四 三四 五五 一五 三六 五六 一六 三六 六宮 分 二三 四 四 五 五 六 六 七 七 八 八 九 二九 三○ ○ 一 三一 秒 五六 一六 三六 五六 一五 三四 五七 一二 三○ 四八 ○五 二四 四○ 五六 一一 二八 四三 五八 一一 二五 三九 五六 ○四 一五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五 ○三 一一 七宮 分 三一 一 ○ 三○ 二九 二九 秒 一八 二四 三○ 三四 三八 四二 四 六 七 七 七 五 三 四○ 三六 三二 二六 二○ 一三 ○五 五六 四六 三六 二五 一三 ○○ 五六 三二 一六 ○○ 八宮 分 二八 八 七 七 六 六 五 五 四 四 三 三 二 二 一 一 ○ 二○ 一九 九 八 八 七 七 六 六 秒 四二 二六 ○八 四八 二九 ○八 四七 二五 ○三 三七 一六 五一 二七 五七 三五 ○四 三五 ○六 四○ 一三 四七 二○ 三五 二三 五四 二四 五四 二四 五四 二四 九宮 分 一五 五 四 四 三 三 二 二 一 一 ○ 一○ ○九 九 八 八 七 七 六 六 五 五 四 四 三 ○三 秒 五五 二三 五三 二三 五三 二三 五四 二四 五五 二六 五八 二九 ○○ 五三 ○五 三九 一二 四六 二一 五六 二二 ○八 四五 二二 ○○ 三九 一九 五九 四○ 三二 十宮 分 ○三 二 二 一 一 ○ ○○ 秒 ○三 四七 三一 一六 ○一 四八 三五 二二 一一 ○一 五一 四二 三四 二七 二一 一六 一一 ○七 四 一 ○ ○ 一 二 六 ○九 一三 一五 一八 一四 十一宮 分 ○○ ○ 一 一 二 二 三 三 四 四 五 五 六 六 七 ○七 秒 三○ 三七 四四 五二 ○一 一一 二二 三二 四四 五六 ○九 二二 三五 五○ ○五 二○ 三六 五一 ○八 二五 四二 ○○ 一七 三六 五五 一三 三二 五一 一一 三一 太陽太陰晝夜時行影徑分立成[太陽太陰自行宮度為引數。] 引數 太陽日行分 太陽時行分 太陽徑分 太陽影差 太陽比敷分 太陰日行分 太陰時行分 太陰徑分 太陰影徑分 太陰比敷分 宮 度 宮 度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初 ○○ 初 ○○ 五七○八 ○二二三 三二二六 ○○○○ ○○ 一二一二 三○三○ 三○五○ 七九四九 ○○○○ ○六 二四 五七○九 一四 三四 五一 五三 ○一 一二 一八 一一 二七 ○一 一五 三八 五三 八○○三 ○四 一八 一二 一四 二八 ○二 ○一 一六 四○ 五七 一六 一六 二四 ○六 一八 三○ ○四 ○二 一八 四四 三一○一 三五 三二 一 ○○ 一 ○○ 五七二二 ○二二三 三二三四 ○○○七 ○四 一二二一 三○五三 三一○七 八○五九 ○○五五 ○六 二四 三○ 二四 三八 一一 ○六 二五 三一○二 一四 八一二六 ○一○五 一二 一八 三七 四一 一四 ○八 二八 一○ 二二 五八 三○ 一八 一二 四五 四六 一八 一○ 三二 二一 三二 八二三六 ○二○○ 二四 ○六 五五 二五 五一 二三 一二 一三三七 三三 四二 八三一七 三○ 二 ○○ 十 ○○ 五八○五 ○二二五 三二五五 ○○二九 一五 一二四二 三一四五 三一五五 八四○一 ○三○○ ○六 二四 一六 二六 三三○二 三四 一八 四八 五九 三二○八 四八 三○ 二 一八 二七 二七 一○ 三九 二一 五四 三二一四 二一 八五三九 ○四○○ 一八 一二 四○ 一六 四七 二四 一三○○ 二九 三四 八六三三 三五 二四 ○六 五○ 二八 二四 五二 二八 六○ 四五 四七 八七三一 ○五一○ 三 ○○ 九 ○○ 五九○五 ○二二八 三三三二 ○○五九 三一 一三一三 三三○二 三三○五 八八三一 ○五五○ ○六 二四 一八 二九 四一 ○一○六 二四 一九 一九 二一 八九四四 ○六三○ 一二 一八 三一 四八 一一 三七 二六 三六 三九 九○三九 ○七○五 一八 一二 四四 三○ 五六 一八 四○ 三三 五三 五七 九一三六 四○ 二四 ○六 五七 三一 三四○三 二五 四三 四○ 三四一○ 三四一四 九二三二 ○八一○ 四 ○○ 八 ○○ 五九五九 ○一三一 三四一○ ○一三三 四六 一三四七 三四二七 三四三一 九三二七 ○八四○ ○六 二四 六○二一 ○二三一 一六 三九 四八 五三 四二 四八 九四二一 ○九一○ 一二 一八 三二 三二 二一 四三 五○ 五九 五七 三五○五 九五一三 四○ 一八 一二 四二 二七 四八 五二 一四○四 三五一○ 二一 九六○四 一○一○ 二四 ○六 五一 二二 三二 五二 五四 一○ 二四 三七 五三 三五 五 ○○ 七 ○○ 六○五九 ○二三二 三四三七 ○一五六 五六 一四一三 三五三二 三五五二 九七五八 一○五五 ○六 二四 六一○六 三三 四一 ○二○○ 五七 一五 三九 三六○三 九八一四 一一○八 一二 一八 一一 四四 ○二 五八 一八 四五 一一 三七 二四 一八 一二 一五 四六 ○四 五九 一九 四九 一四 四○ 三六 二四 ○六 一七 四七 ○五 六○ 二○ 五○ 一七 四五 三九 六 ○○ 六 ○○ 一八 四八 ○六 一九 四八 一八 四七 四○ 經緯加減差立成[經緯時三差,本合一立成,今因太密,將時差分另列一立成。] 九宮 八宮 七宮 六宮 五宮 四宮 三宮 右 緯 經 緯 經 緯 經 緯 經 緯 經 緯 經 緯 經 時 數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分 秒 時 數 四 一七 ○○ 四五 ○○ 二六 四○ 三九 一三 二 十 五 ○五 ○○ 四八 ○○ 一○ 四○ 四八 一三 一六 四六 四五 三四 二七 一五 四○ 二○ 一 九 六 二○ ○○ 四○ ○○ 一四 ○○ 四六 ○○ ○七 五一 四八 四七 ○五 五三 四八 四七 ○九 二七 四八 五三 一七 一一 四六 三四 二七 五五 四一 二七 一 八 七 二五 四七 四一 二一 一四 三九 四六 三七 ○八 四八 四九 四五 ○五 五七 四九 四七 ○八 五二 四九 五七 一六 ○一 四七 二七 二六 四二 四二 三九 一 七 八 二七 四七 四二 一七 一六 四八 四六 四二 ○九 五七 四九 四四 ○六 五四 四九 四七 ○八 四八 四九 四六 一三 四七 四六 二七 二一 四八 四三 二五 一 六 九 三○ 四一 三九 三○ 二○ 五一 四六 三○ 一一 五三 四七 五○ ○七 五五 四七 五一 ○六 五六 四五 四九 一○ 四八 四三 二二 一七 四五 三九 二九 一 五 十 三五 二八 三一 五八 二六 四○ 四○ 三七 一六 四四 四三 ○一 ○九 五三 四一 五七 ○七 五二 三七 ○五 ○七 五二 三四 三八 一三 四五 三一 三七 一 四 一 一 四○ 二七 一七 ○六 三二 三六 三○ 四三 二一 四四 三五 ○二 一三 五六 三二 ○七 ○八 四六 二六 一一 ○六 五七 一八 二○ ○八 五二 一八 三八 一 三 一 二 四二 二五 ○○ ○○ 三八 二五 一三 一○ 二九 二九 二一 一五 二一 四一 一五 三二 一三 五五 一○ 二三 ○九 五○ ○三 二○ ○六 五六 ○○ ○○ 一 二 一 三 四○ 二六 一七 ○六 四一 二四 ○三 三五 三六 三○ ○一 二七 二八 三六 ○○ 三六 二一 四○ ○七 一三 一○ 一八 一三 二九 ○八 五二 一八 二一 一 一 一 四 三五 二八 三一 五八 四一 二九 一九 九四 三九 三四 一二 二九 三五 二五 一三 一三 二七 三六 一九 一一 一八 五四 二七 二二 一三 四五 三一 三七 十 一 五 三○ 四一 三九 三○ 四○ 二六 三○ ○八 四一 二九 二三 二二 三八 三一 二一 一一 三三 三○ 二七 ○七 二五 三九 三四 一二 一七 四五 三九 二九 九 一 六 二七 四七 四二 一七 三六 三八 三三 二七 四○ 三九 二九 一六 四○ 三○ 二八 ○四 三八 二一 三一 ○九 三○ 三○ 三四 三六 二一 四八 四三 三五 八 一 七 二五 四七 四一 二○ 三五 三三 三五 ○七 三九 三七 三○ 一四 四一 二八 三○ ○五 四○ 二八 三○ 一五 三四 三一 三一 五四 二六 四二 四二 二九 七 一 八 二○ ○○ 四○ ○○ 三四 四○ ○○ ○○ 三八 二六 三○ 一三 四一 二七 三○ ○三 四一 二六 二八 二六 三六 三三 二九 五二 二七 五五 四一 二七 六 一 九 四○ ○○ 二九 ○○ 三九 四七 二七 三三 三五 ○七 二八 五三 二七 一五 四○ 二○ 五 二 十 三五 一七 二七 四一 二六 四○ 三九 一三 四 時 數 緯 經 緯 經 緯 經 緯 經 緯 經 緯 經 緯 經 時 數 九宮 十宮 十一宮 初宮 一宮 二宮 三宮 左 時差加減立成 九宮 八宮 七宮 六宮 五宮 四宮 三宮 右 時 數 時 分 時 分 時 分 時 分 時 分 時 分 時 分 時 數 四 九六 一○四 二 十 五 一○三 九八 一○七 一 九 六 一○七 一一八 一○四 一○五 一○五 一○○ 一○九 一 八 七 一○九 一○○ 一○六 一○七 一○七 一○二 九一 一 七 八 九一 一○一 一○六 一○七 一○七 一○○ 九二 一 六 九 八五 一○○ 一○三 一○三 九八 九三 八五 一 五 十 六九 一○五 九二 九○ 八○ 七四 六八 一 四 一 一 三六 六五 七五 六九 五七 三九 四○ 一 三 一 二 ○○ 二八 四六 三三 二二 ○七 ○○ 一 二 一 三 三六 ○八 ○三 ○一 一五 二九 四○ 一 一 一 四 六九 四二 二九 二八 四一 五九 六八 十 一 五 八五 六四 五○ 四七 五八 七四 八五 九 一 六 九一 七五 六二 六○ 六七 七四 九二 八 一 七 一○九 七五 六四 六四 六六 六八 九一 七 一 八 六一 六四 一○九 六 一 九 五九 六二 一○七 五 二 十 五九 一○四 四 時 數 時 分 時 分 時 分 時 分 時 分 時 分 時 分 時 數 九宮 十宮 十一宮 初宮 一宮 二宮 三宮 左 太陰凌犯時刻立成 午 前 時 辰初 卯正 卯初 寅正 刻 分 初 ○ 三 五二 三 ○ 二 五二 二 ○ 一 五二 一 ○ 初 五二 初 ○ 三 五二 三 ○ 二 五二 二 ○ 一 五二 一 ○ 初 五二 初 ○ 三 五二 三 ○ 二 五二 午 後 時 酉初 酉正 戌初 刻 分 初 ○ 初 五二 一 ○ 一 五一 二 ○ 二 五二 三 ○ 三 五二 初 ○ 初五二 一 ○ 一 五二 二 ○ 二 五二 三 ○ 三 五二 初 ○ 初 五二 一 ○ 一 五二 度 分 十一 三十 二 二四 二 二七 二 三一 二 三五 二三八 二四二 二四五 二四九 二五二 二五六 三○○ 三○三 三○七 三一○ 三一四 三一八 三二一 三二五 三二八 三三二 度分 十二 ○ 二三○ 二三四 二三七 二四一 二四五 二四九 二五二 二五六 三○○ 三○四 三○七 三一一 三一五 三一九 三二二 三二六 三三○ 三三四 三三七 三四一 度分 十二三十 二三六 二四○ 二四四 二四八 二五二 二五六 二五九 三○三 三○七 三一一 三一五 三一九 三二三 三二七 三三一 三三五 三三九 三四三 三四七 三五○ 度分 十三 ○ 二四二 二四六 二五一 二五五 二五九 三○三 三○七 三一一 三一五 三一九 三二三 三二七 三三一 三三五 三三九 三四三 三四七 三五二 三五六 四○○ 度分 十三三十 二四九 二五三 二五七 三○一 三○六 三一○ 三一四 三一八 三三二 三二七 三三一 三三五 三三九 三四四 三四八 三五二 三五六 四○○ 四○五 四○九 度分 十四 ○ 二五五 二五九 三○四 三○八 三一二 三一七 三二一 三二六 三三○ 三三四 三三九 三四三 三四七 三五二 三五六 四○一 四○五 四○九 四一四 四一八 度分 十四三十 三○一 三○六 三一○ 三一五 三一九 三二四 三二八 三三三 三三七 三四二 三四七 三五一 三五六 四○○ 四○五 四○九 四一四 四一八 四二三 四二七 度分 十五 ○ 三○七 三一二 三一七 三二二 三二六 三三一 三三六 三四○ 三四五 三五○ 三五四 三五九 四○四 四○八 四一三 四一八 四二二 四二七 四三二 四三七 午 前 時 寅正 寅初 丑正 刻 分 二 ○ 一五二 一 ○ 初五二 初 ○ 三五二 三 ○ 二五二 二 ○ 一五二 一 ○ 初五二 初 ○ 三五二 三 ○ 二五二 二 ○ 一五二 一 ○ 初五二 午 後 時 戌初 戌正 亥初 刻 分 二 ○ 二五二 三 ○ 三五二 初 ○ 初五二 一 ○ 一五二 二 ○ 二五二 三 ○ 三五二 初○○ 初五二 一○○ 一五二 二 ○ 二五二 三 ○ 三五二 度分 十一三十 三三六 三三九 三四三 三四七 三五○ 三五四 三五七 四○一 四○四 四○八 四一二 四一五 四一九 四二二 四二六 四二九 四三三 四三七 四四○ 四四四 度分 十二 ○ 三四五 三四九 三五二 三五六 四○○ 四○四 四○七 四一一 四一五 四一九 四二二 四二六 四三○ 四三四 四三七 四四一 四四五 四四九 四五二 四五六 度分 十二三十 三五四 三五八 四○二 四○六 四一○ 四一四 四一八 四二二 四二六 四二九 四三三 四三七 四四一 四四五 四四九 四五三 四五七 五○一 五○五 五○九 度分 十三 ○ 四○四 四○八 四一二 四一六 四二○ 四二四 四二八 四三二 四三六 四四○ 四四四 四四八 四五二 四五七 五○一 五○五 五○九 五一二 五一七 五二一 度分 十三三十 四一三 四一七 四二二 四三六 四三○ 四三四 四三八 四四三 四四七 四五一 四五五 五○○ 五○四 五○八 五一二 五一六 五二一 五二五 五二九 五三三 度分 十四 ○ 四二二 四二七 四三一 四三六 四四○ 四四四 四四九 四五三 四五七 五○二 五○六 五一一 五一五 五一九 五二四 五二八 五三二 五三七 五四一 五四六 度分 十四三十 四三二 四三六 四四一 四四五 四五一 四五五 四五九 五○四 五○八 五一三 五一七 五二二 五二六 五三一 五三五 五四○ 五四四 五四九 五五三 五五八 度分 十五 ○ 四四一 四四六 四五一 四五五 五○○ 五○五 五○九 五一四 五一九 五二三 五二八 五三三 五三七 五四二 五四七 五五二 五五六 六○一 六○六 六一○ 午 前 時 丑正 丑初 子正 刻 分 初 ○ 三五二 三 ○ 二五二 二 ○ 一五二 一 ○ 初五二 初 ○ 三五二 三 ○ 二五二 二 ○ 一五二 一 ○ 初五二 初 ○ 午 後 時 亥正 子初 子正 刻 分 初 ○ 初五二 一 ○ 一五二 二 ○ 二五二 三 ○ 三五二 初 ○ 初五二 一 ○ 一五二 二 ○ 二五二 三 ○ 三五二 初 ○ 度分 十一三十 四四七 四五一 四五五 四五八 五○二 五○五 五○九 五一三 五一六 五二○ 五二三 五二七 五三一 五三四 五三八 五四一 五四五 度分 十二 ○ 五○○ 五○四 五○七 五一一 五一五 五一九 五二二 五二六 五三○ 五三四 五三七 五四一 五四五 五四九 五五二 五五六 六○○ 度分 十二三十 五一二 五一六 五二○ 五二四 五二八 五三二 五三六 五四○ 五四四 五四八 五五二 五五五 五五九 六○三 六○七 六一一 六一五 度分 十三 ○ 五二五 五二九 五三三 五三七 五四一 五四五 五四九 五五三 五五七 六○二 六○六 六一○ 六一四 六一八 六二二 六二六 六三○ 度分 十三三十 五三七 五四二 五四六 五五○ 五五四 五五九 六○三 六○七 六一一 六一五 六二○ 六二四 六二八 六三二 六三七 六四一 六四五 度分 十四 ○ 五五○ 五五四 五五九 六○三 六○七 六一二 六一六 六二一 六二五 六二九 六三四 六三八 六四二 六四七 六五一 六五六 七○○ 度分 十四三十 六○二 六○七 六一二 六一六 六二一 六二五 六三○ 六三四 六三九 六四三 六四八 六五二 六五七 七○一 七○六 七一○ 七一五 度分 十五 ○ 六一五 六二○ 六二四 六二九 六三四 六三八 六四三 六四八 六五一 六五七 七○二 七○七 七一一 七一六 七二一 七二五 七三○ 地理一 自黃帝畫野置監,唐、虞分州建牧,沿及三代,下逮宋、元,廢興因革,前史備矣。明太祖奮起淮右,首定金陵,西克湖、湘,東兼吳、會。然後遣將北伐,并山東,收河南,進取幽、燕,分軍四出,芟除秦、晉,訖於嶺表。最後削平巴、蜀,收復滇南。禹跡所奄,盡入版圖。近古以來,所未有也。 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書省,以京畿應天諸府直隸京師。後乃盡革行中書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領天下府州縣及羈縻諸司。又置十五都指揮使司以領衞所番漢諸軍,其邊境海疆則增置行都指揮使司,而於京師建五軍都督府,俾外都指揮使司各以其方附焉。成祖定都北京,北倚羣山,東臨滄海,南面而臨天下,乃以北平為直隸,又增設貴州、交趾二布政使司。仁、宣之際,南交屢叛,旋復棄之外徼。 終明之世,為直隸者二:曰京師,曰南京。為布政使司者十三:曰山東,曰山西,曰河南,曰陝西,曰四川,曰湖廣,曰浙江,曰江西,曰福建,曰廣東,曰廣西,曰雲南,曰貴州。其分統之府百有四十,州百九十有三,縣千一百三十有八。羈縻之府十有九,州四十有七,縣六。編里六萬九千五百五十有六。而兩京都督府分統都指揮使司十有六,行都指揮使司五,曰北平、曰山西、曰陝西、曰四川、曰福建,留守司二。所屬衞四百九十有三,所二千五百九十有三,守禦千戶所三百一十有五。又土官宣慰司十有一,宣撫司十,安撫司二十有二,招討司一,長官司一百六十有九,蠻夷長官司五。其邊陲要地稱重鎮者凡九:曰遼東,曰薊州,曰宣府,曰大同,曰榆林,曰寧夏,曰甘肅,曰太原,曰固原。皆分統衞所關堡,環列兵戎。綱維布置,可謂深且固矣。 計明初封畧,東起朝鮮,西據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磧,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萬零九百四里。自成祖棄大寧,徙東勝,宣宗遷開平於獨石,世宗時復棄哈密、河套,則東起遼海,西至嘉峪,南至瓊、崖,北抵雲、朔,東西萬餘里,南北萬里。其聲教所訖,歲時納贄,而非命吏置籍,侯尉羈屬者,不在此數。嗚呼盛矣! 論者謂交趾之棄,未為失圖,而開平近遷,則守衞益薄,雖置萬全都指揮使司,不足以鎮伏山後諸部,故再傳而有土木之變。然睿皇自以失律蒙塵,非由經制未備。景帝任賢才,修守禦,國步未移,乘輿旋復。由是觀之,三衞者,一隅之隘,而無關大計也審矣。至其季世,流寇首禍於西陲,浸尋蔓延,中原為之糜爛。金湯之固不足以制土崩,昄宇之廣不足以成犄角。疆圉不蹙於曩時,形勝無虧於初盛,而強弱懸殊,興亡異數者,天降喪亂,昏椓內訌,人事之乖,而非地利之失也。語曰:「在德不在險」,詎不信夫。 今考其升降之差,沿革之故,具著於篇。作地理志。 京師 南京 京師 禹貢冀、兗、豫三州之域,元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四月分屬河南、山東兩行中書省。二年三月置北平等處行中書省,[治北平府。]先屬山東、河南者皆復其舊。領府八,州三十七,縣一百三十六。八月置燕山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北平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永樂元年正月建北京於順天府,稱為「行在」。二月罷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領直隸北京行部;罷北平都指揮使司,以所領直隸北京留守行後軍都督府。十九年正月改北京為京師。罷北京留守行後軍都督府,直隸後軍都督府。[衞所有實土者附見,無實土者不載。]罷北京行部,直隸六部。正統六年八月罷稱行在,定為京師。府八,直隸州二,屬州十七,縣一百一十六。[為里三千二百三十有奇。府州縣建置沿革,俱自元始。其沿革年月已見元史志者,不載。其未見元史志及明改元舊,并新增、新廢者,悉書。]北至宣府,[外為邊地。]東至遼海,[與山東界。]南至東明,[與山東、河南界。]西至阜平,[與山西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三十三萬四千七百九十二,口一百九十二萬六千五百九十五。 順天府[元大都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八月改為北平府。十月屬山東行省。二年三月改屬北平。三年四月建燕王府。永樂元年正月升為北京,改府為順天府。[永樂四年閏七月詔建北京宮殿,修城垣。十九年正月告成。宮城周六里一十六步,亦曰紫禁城。門八:正南第一重曰承天,第二重曰端門,第三重曰午門,東曰東華,西曰西華,北曰玄武。宮城之外為皇城,周一十八里有奇。門六:正南曰大明,東曰東安,西曰西安,北曰北安,大明門東轉曰長安左,西轉曰長安右。皇城之外曰京城,周四十五里。門九:正南曰麗正,正統初改曰正陽;南之左曰文明,後曰崇文;南之右曰順城,後曰宣武;東之南曰齊化,後曰朝陽;東之北曰東直;西之南曰平則,後曰阜成;西之北曰彰儀,後曰西直;北之東曰安定;北之西曰德勝。嘉靖二十三年築重城,包京城之南,轉抱東西角樓,長二十八里。門七:正南曰永定,南之左為左安,南之右為右安,東曰廣渠,東之北曰東便,西曰廣寧,西之北曰西便。]領州五,縣二十二。弘治四年編戶一十萬五百一十八,口六十六萬九千三十三。萬曆六年,戶一十萬一千一百三十四,口七十萬六千八百六十一。 大興[倚。東南有大通河,亦曰通惠河,水自玉河出,繞都城東南,下流至高麗莊,入白河,即元運河也。又有玉河,源自玉泉山,流經大內,出都城東南,注大通河。]宛平[倚。北西山在西。有桑乾河出山西馬邑縣,流千里入京師宛平縣境。出蘆溝橋下,又東南分為二:一至通州,入白河;一至武清小直沽,合衞河,入於海。又有沙河、高梁河、清河,皆在西北。西又有沿河口守禦千戶所,有蘆溝、王平口、石港口、齊家莊四巡檢司。]良鄉[府西南。有琉璃河,即古聖水,下流入淀。北有天津關。]固安[府西南。元固安州。洪武元年十二月降為縣。西南有拒馬河,即淶水。源自代郡,下流合易水為白溝,入三角淀。]永清[府南。南有拒馬河。]東安[府東南。元東安州,治在西。洪武元年十二月降為縣。三年徙今治。南有鳳河,即桑乾分流,南入三角淀。]香河[府東南。元屬漷州。洪武十年二月省入州。十三年二月復置,改屬府。西有板罾口河,源出通州東之孤山,經縣界,入於白河。] 通州。洪武初,以州治潞縣省入。[西有通惠河,西南有渾河,即桑乾,至州東張家灣,俱合於白河。有張家灣巡檢司。西南有弘仁橋巡檢司。]西距府四十里。領縣四:三河[州東。北有泃河。又西有洳河,西南有鮑邱河,一名矣榆河,即東潞水,俱流入於泃河。西有泥窪鋪巡檢司,後移於夏店舖。]武清[州南。元屬漷州。洪武十二年來屬。有三角淀,在縣南,即古之雍奴,周二百餘里,諸水所聚。有直沽,在縣東南,衞河、白河、丁字沽合流於此入海。有巡檢司。又東北有河西務、東南有楊村二巡檢司。]漷縣[州南。元漷州。洪武十四年二月降為縣來屬。有漷河,一名新河,東入於白河,即蘆溝之下流。]寶坻[州東南。元直隸大都路。洪武十年二月來屬。東有潮河。南有泃河。又縣東南有梁城守禦千戶所,建文二年,燕王置。有蘆臺巡檢司。] 霸州。洪武初,以州治益津縣省入。[拒馬河舊在北,後徙治南。又南有沙河。東有苑家口巡檢司。]北距府二百十里。領縣三:文安[州南少東。西有易水。東北有得勝、火燒等淀。]大城[州東南。東北有黃汊河,源自交河,分流至縣境,入三角淀。]保定[州南少西。洪武七年九月省入霸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玉帶河在北,東流入會通河。西南有磁河,東南與玉帶河合。] 涿州。洪武初以州治范陽縣省入。[西有獨鹿山。北有涿水,西北有挾河,合焉。南有范水。]東北距府百四十里。領縣一:房山[州北少西。西有大房山。北有大安山。西南有青龍潭,其下流為挾河,一名韓村河,至涿州與胡良河合。北有磁家務巡檢司。] 昌平州[元昌平縣,直隸大都路。]正德元年七月升為州,旋罷。八年復升為州。[舊治白浮圖城,景泰元年築永安城於東,三年遷縣治焉。北有天壽山,成祖以下陵寢咸在。東南有白浮山。西南有駐蹕山。又南有榆河,一名溫餘河,下流為沙河,入於白河。又東南有鞏華城,嘉靖十九年築。東北有黃花鎮。弘治中,置渤海守禦千戶所於此,萬曆元年移於慕田峪,四年復故。西有鎮邊城,又有常峪城,俱正德十年五月築,各置守禦千戶所。又有白陽守禦千戶所,亦正德中置。西北有居庸關。]南距府九十里。領縣三:順義[州東,少南。元順州。洪武元年十二月改為順義縣,屬府。正德元年七月來屬。東有白河,西南有榆河,又有潮河,俱流入焉。]懷柔[州東北。洪武元年十一月省入檀州。十二月復分密雲、昌平二縣地置,屬府。正德元年七月來屬。東有黍谷山。西有白河。]密雲[州東北。元檀州,後置縣,為州治。洪武元年十一月省縣入州。十二月復置縣,省州入焉,屬府。正德元年七月來屬。南有白檀山。西有白河。東有潮河。北有古北口,洪武十二年九月置守禦千戶所於此。三十年改為密雲後衞。又有石塘嶺、牆子嶺等關。] 薊州。洪武初,以州治漁陽縣省入。[西北有盤山。東北有崆峒山。又泃水在北,沽河在南。州北有黃崖峪、寬佃峪等關。東又有石門鎮。]西距府二百里。領縣四:玉田[州東南。東北有無終山,又有徐無山。又東有梨河。北有浭水。東南有興州左屯衞,永樂元年自故開平境移置於此。]豐潤[州東南。南有沙河。西南有浭水。]遵化[州東。東北有五峰山。南有靈靈山及龍門峽。又東有灤河。西南有梨河。北有喜峰口、馬蘭峪、松亭等關。]平谷[州西北。洪武十年二月省入三河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南有泃河,又有洳河。西北有營州中屯衞,永樂元年自故龍山縣移置於此。又東有黃松峪關,與密雲縣將軍石關相接。] 保定府[元保定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九月為府。十月屬河南分省。二年三月來屬。領州三,縣十七。東北距京師三百五十里。弘治四年編戶五萬六百三十九,口五十八萬二千四百八十二。萬曆六年,戶四萬五千七百一十三,口五十二萬五千八十三。 清苑[倚。北有徐河,一名大冊水,自滿城經縣北至安州,東入淀。又西有清苑河。又南有張登巡檢司,嘉靖十三年自滿城縣方順橋移置於此。]滿城[府西,少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慶都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北有徐河。南有方順河。]安肅[府北,少東。元安肅州。洪武二年七月降為縣。易水在北。曹河在南。徐河在西。西南又有鮑河。又西有遂州,元屬保定路。洪武初降為縣。八年二月省。]定興[府北,少東。元屬易州。洪武六年五月改屬府。西有拒馬河,即淶水也。又易水自西來,合焉,謂之白溝河。南有河陽巡檢司,後移於清苑縣界之固城鎮。]新城[府東北。元屬雄州。洪武初屬北平府。六年五月改屬府。南有白溝河。西南有巨河鎮巡檢司。]雄[府東北。元雄州。洪武二年七月省州治歸信縣入焉。七年四月降為縣。北有白溝河。南有瓦濟河。]容城[府東北。元屬雄州。洪武七年四月省入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來屬。舊治在拒馬河南,景泰二年遷於河北。西有易水,又有濡水。]唐[府西,少南。西北有大茂山,即恒岳也,東麓有岳嶺口巡檢司。又唐河在西,源出恒山,流經定州曰滱水,下流合於南易水。又西北有倒馬關,有巡檢司,後移於縣西之橫河口。又有周家鋪、軍城鎮二巡檢司。]慶都[府西南,南有唐河。北有祁水。]博野[府南。舊治在今蠡縣界,直隸保定路。洪武元年從今治,改屬祁州。六年五月還屬府。西北有博水。南有唐河,亦曰滱水。又有永安鎮巡檢司,有鐵燈盞巡檢司。]蠡[府南,少東。元蠡州,屬真定路。洪武二年七月來屬。八年正月降為縣。楊村河在南,滋、沙、唐三河之下流也,俗亦謂之唐河。]完[府西。元完州。洪武二年七月降為縣。西有伊祁山,祁水出焉,其下流為方順河。] 祁州。洪武二年七月以州治蒲陰縣省入。[北有唐河,西南有滋河,至州東南合沙河,流入易水。]北距府百二十里。領縣二:深澤[州南,少西。西有滋河。]束鹿[州東南。北有故城。今治,天啟二年所徙。滹沱河在南。又南有百天口巡檢司。] 安州。洪武二年七月以州治葛城縣省入。七年降為縣。十三年十一月復升為州。[北有易水,府境九河之水所匯也,下流至雄縣南,為瓦濟河。]西距府七十里。領縣二:高陽[州南。元屬安州,洪武六年五月改屬府。尋屬蠡州。八年正月省入蠡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還屬。故城在東,洪武三年圮於水,遷於今治。東有馬家河,其上流為蠡縣之楊村河。]新安[州東少北。元直隸保定路。洪武七年七月省入安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來屬。西有長流河,一名長溝河,其上源為鮑河。南有曹河,又有徐河,經縣南,合流為溫義河,又南與長流河合,又東南入於瓦濟河。] 易州。洪武初,以州治易縣省入。[西南有五迴山,雷溪出焉,徐河之上源也。西北有窮獨山,濡水所出。又南有易水,出州境之西山,與濡水竝東流,而為白溝河,所謂北易水也。又有雹水,一名鮑河,出縣西南,東南流為長流河,所謂南易水也。西有紫荊關,洪武中置守禦千戶所於此。又有官座嶺、五迴嶺、金陂鎮、奇峰口、塔崖口五巡檢司。]南距府百二十里。領縣一:淶水[州東北。東有淶水,亦曰拒馬河,源出山西代郡,下流合易水。北有乾河口、西北有黃兒莊二巡檢司。] 河間府[元河間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十月為府,屬河南分省。二年三月來屬。領州二,縣十六。北距京師四百十里。弘治四年編戶四萬二千五百四十八,口三十七萬八千六百五十八。萬曆六年,戶四萬五千二十四,口四十一萬九千一百五十二。 河間[倚。西南有滹沱河。西有滱水。西南有景和鎮巡檢司。]獻[府南。元獻州。洪武初,省州治樂壽縣入焉。八年四月降為縣。有滹沱河自代郡流入境,經縣南,至青縣合衞河達於海。有單家橋巡檢司。]阜城[府南。元屬景州。洪武七年改屬府。西北有葫蘆河,即禹貢衡漳水。]肅寧[府西。中堡河在縣東。]任邱[府北,少西。元屬莫州。洪武七年改屬府。西北有瓦濟河,下流為五官淀,注於滹沱河。北有莫州,元治莫亭縣,屬河間路。洪武七年七月,州縣俱省。]交河[府東南。元屬獻州。洪武八年四月改屬府。十年五月省入獻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有衞河,源自衞輝,流入故城境,經縣東,過滄州,又東北至直沽入海,一名御河。又西北有高河,經縣南,合滹沱,謂之交河,下流入衞縣,以此名。又南有洚河。又東有泊頭鎮巡檢司。]青[府東北。元清州。洪武初,以州治會川縣省入。八年四月降為縣,尋改清為青。滹沱河自縣南流入衞,謂之岔河口。其支流經縣之北者,曰獨流河。]興濟[元屬清州。洪武初省。十三年復置,屬府。衞河在城西。]靜海[府東北。元曰靖海,屬清州。洪武初,更名。八年四月改屬北平府。十年五月來屬。縣北有小直沽,衞河自西來,與白河合,入於海。又有丁字沽、鹹水沽。又北有天津衞,永樂二年十一月置。]寧津[府東南。南有土河,自山東德州流入,又東入山東樂陵縣界。] 景州。洪武初,以州治蓚縣省入。[東有衞河。東北有葫蘆河。又東有安陵、西北有宋門二巡檢司。又東北有李晏鎮。]西北距府百八十五里。領縣三:吳橋[州東,少南。西有衞河。]東光[州東北。洪武七年七月省入阜城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南有衞河,又有葫蘆河。]故城[州南,少西。有衞河,自山東武城縣流入境。又西南有索盧枯河。] 滄州。洪武初,以州治清池縣省入。[舊治在東南。洪武二年五月徙於長蘆,即今治也。東濱海。西有衞河。南有浮河。北有長蘆巡檢司。]西距府百五十里。領縣三:南皮[州西南。衞河在縣西。]鹽山[州東南。東濱海,產鹽。東南有鹽山。]慶雲[州東南。洪武六年六月析山東樂安州北地置,來屬。] 真定府[元真定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十月為府。屬河南分省。二年正月屬山東。三月來屬。領州五,縣二十七。東北距京師六百三十里。弘治四年編戶五萬九千四百三十九,口五十九萬七千六百七十三。萬曆六年,戶七萬四千七百三十八,口一百九萬三千五百三十一。 真定[倚。滹沱河在城南。又北有滋河,自山西靈邱縣流入,經行唐縣之張茂村伏流不見,至府北南孟社復出,下流合於南易水。]井陘[府西南。元屬廣平路威州。洪武二年來屬。東南有城山,又有甘淘河,亦名冶河。南與綿蔓水合。又故關在其西。]獲鹿[府西南。西有抱犢山,有西屏山。又有蓮花山,白鹿泉出焉,東流為西河,即洨水上源也。又有土門關在西,亦曰井陘關。]元氏[府西南。西北有封龍山,汦水所出,下流入葫蘆河。西南有槐水,下流曰野河。]靈壽[府西北。有衞水,源出恒山,禹貢「恒、衞旣從」即此。俗名雷溝河,東北入於滹沱。北有叉頭鎮巡檢司,後遷於慈峪鎮。]藁城[府東南。北有滹沱河,又有滋河。]欒城[府南,縣北有故城,今治洪武初所徙。西有洨河。]無極[府東,少北。元屬中山府。洪武初廢。四年七月復置,屬定州。七年四月改屬府。南有滋河。]平山[府西,少北。北有滹沱河,東北有冶河入焉。西北有房山。西有十八盤、下口村巡檢司。]阜平[府西北。東北有大茂山。北有派河。西有龍泉關。]行唐[府北。元屬保定路。洪武二年屬定州,正統十三年十月直隸真定府。西有滋河。西北有兩嶺口巡檢司。] 定州[元中山府。]洪武二年正月改曰定州。三年以州治安喜縣省入。[滱水在北,沙河在南,下流合於滱水。西北有倒馬關守禦千戶所。景泰二年置關,與紫荊、居庸為內三關。北有清風店巡檢司。]西南距府百三十里。領縣二:新樂[州西南。西南有沙河。]曲陽[州西北。元屬保定路。洪武二年來屬。恆山在西北,恆水出焉。又沙河在南,自山西繁峙縣流入。] 冀州。洪武二年以州治信都縣省入。[西北有漳水。北有滹沱河。成化十八年,滹沱挾漳南注為州患。正德十二年,二水自寧晉縣南北流,患始息。又北有洚水,一名枯洚,下流合於漳。]西北距府二百八十里。領縣四:南宮[州南,少西。故城在縣西北,成化十六年遷於今治。漳水在北。洚水在南。東南有董家廟堡巡檢司。]新河[州西,少南。有清水河,成化後堙。]棗強[州東,少北。西北有索盧水,乃衞河之支流也,亦曰黃盧河。]武邑[州東北。西有洚水。西北有漳水。] 晉州。洪武二年以州治鼓城縣省入。[南有滹沱河。]西距府九十里。領縣三:安平[州東北。滹沱河舊在縣南,萬曆二十三年自束鹿縣南行,始不經縣境。]饒陽[州東北。北有滹沱河。西南有饒河,即滹沱河支流也。]武強[州東。漳河在縣東。又南有滹沱河,舊合於漳,萬曆二十六年北出饒陽縣境,而縣之滹沱河始涸。] 趙州。洪武元年以州治平棘縣省入。[南有洨河,下流入於葫蘆河。]北距府百二十里。領縣六:柏鄉[州南。東北有野河,即槐水也,下流入於葫蘆河。]隆平[州東南。洪武六年九月省入柏鄉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有灃水,東北與沙河合,下流入於葫蘆河。沙河,亦槐水之別名也。又東北有大陸澤,亦曰廣阿,漳水所匯。]高邑[州西南。有黑水,即槐水也,流合縣南之泲水。]臨城[州西南。南有敦輿山。西南有鐵山。西北有汦水,東經釣盤山下,與泲水合。]贊皇[州西南。西南有贊皇山,泲水出焉,亦曰沙水。又城北有槐水。西北有黃沙嶺巡檢司。]寧晉[州東,少南。東南有葫蘆河,其上流即漳水也,深、冀羣川悉匯於此。東北有百尺口巡檢司。] 深州。洪武二年以州治靜安縣省入。[南有故城,今治本吳家莊,永樂十年遷於此。滹沱河在東北。葫蘆河在東南。有傅家池巡檢司,後廢。]西距府二百五十里。領縣一:衡水[州南,少東。故城在縣西南,永樂十三年遷於今治。西有漳水,南有洚水。又北有滹沱河,舊與漳合,成化八年北徙,不經縣界。西南有鹽池。] 順德府[元順德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為府。十月屬河南分省。二年三月來屬。領縣九。距京師一千里。弘治四年編戶二萬一千六百一十四,口一十八萬一千八百二十五。萬曆六年,戶二萬七千六百三十三,口二十八萬一千九百五十七。 邢臺[倚。西北有夷儀山,又有封山,一曰西山。又有黃榆嶺,上有黃榆關。又漳水在東南,自河南臨漳縣流入,下流為葫蘆河,至交河縣合滹沱河,此為漳水經流也。又東南有百泉水,其下流為灃河,一名渦水,又名鴛鴦水。西有西王社巡檢司。]沙河[府南。弘治四年以沙壅遷縣於西山小屯。十八年六月復還舊治。西南有磬口山,產鐵。南有沙河,亦名湡水。]南和[府東,少南。南有漳河,合縣西之灃河,又縣西北有汦水,蓋伏流而旁出者。]任[府東北。東北有汦水。東有灃水。]內邱[府北。東南有汦水。]唐山[府東北。西北有堯山。西有汦水。]平鄉[府東,少南。西南有漳河,西有沙河,又有洺河。東有滏陽河。萬曆三十年,漳挾滏陽河北出,會於沙、洺名諸河,而漳水之舊流益亂。]鉅鹿[府東北。漳水舊在縣東,有大小二河,亦謂之新舊二河,其後北徙,不復至縣境,而二河遂成平陸。北有鉅鹿澤,即隆平縣之大陸澤也,澤畔舊有鹽泉。]廣宗[府東,少北。洪武十年六月省入平鄉、鉅鹿二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漳水舊在西。又東有枯洚河。] 廣平府[元廣平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為府。十月屬河南分省。二年三月來屬。領縣九。東北距京師千里。弘治四年編戶二萬七千七百六十四,口二十一萬二千八百四十六。萬曆六年,戶三萬一千四百二十,口二十六萬四千八百九十八。 永年[倚。北有沙河。又有洺水,自河南武安縣流入。西南又有滏水,自河南臨漳縣流入,亦曰滏陽河。西有臨洺鎮巡檢司。西南又有黃龍鎮。]曲周[府東北。西南有漳水。東有滏陽河。]肥鄉[府東南。漳河在縣西北。]雞澤[府東北。漳河在縣東。又西有洺河,又有沙河自南來合焉。]廣平[府東南。北有漳河。]成安[府南。元屬磁州。洪武初廢。四年六月復置,來屬。西南有洹水,自河南臨漳縣流入,其下流合於衞河。又南有漳水,亦自河南臨漳縣流入。]威[府東北。元威州。至正間,省州治洺水縣入州。洪武二年四月降為縣。漳水舊在南,洺水自西流入焉。]邯鄲[府西南。元屬磁州。洪武元年來屬。西北有洺河。東有滏陽河。]清河[府東北。元屬大名路。洪武六年九月來屬。東有衞河]。 大名府[元大名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為府。十月屬河南分省。二年三月來屬。領州一,縣十。東北距京師千一百六十里。弘治四年編戶六萬六千二百七,口五十七萬四千九百七十二。萬曆六年,戶七萬一千一百八十,口六十九萬二千五十八。 元城[倚。故城在東,洪武三十一年圮於衞河,徙此。東有沙麓山。西有漳河。北有衞河,即永濟渠也,自河南汲縣流入,下流合漳河。東北有小灘鎮巡檢司。]大名[府南,少東。元與元城縣同為大名府治。洪武十年五月省入魏縣。十五年二月復置。永樂九年移於今治。北有愜山,東南有衞河。]魏[府西,少北。舊治在縣西。洪武三年遷於此。南有魏河,又有新舊二漳河,下流俱合於衞河。]南樂[府東。南有繁水,北入於衞河。]清豐[府東南。元屬開州。洪武七年三月改屬府。西南有澶水,伏流至古繁水城西南,謂之繁水。]內黃[府西南。元屬滑州。洪武七年三月改屬府。北有衞河。東有繁水。西有洹水。西北有回隆鎮,有回龍廟巡檢司。嘉靖三十六年,漳河決於此,入衞。]濬[府西南。元濬州治在浮邱山之西。洪武二年四月降為縣,徙治於山東北之平坡。嘉靖二十九年復徙城於山巔,即今治也。東有大伾山,一名黎陽山,又名清澶山。西有衞河。北有淇水,自河南淇縣流入,經縣南,東入於衞,謂之黎水,亦謂之濬水。又西有長豐泊。西南有新鎮巡檢司。]滑[府西南。元滑州。洪武二年四月省州治白馬縣入焉。七年三月降為縣。西北有衞河。東南有老岸鎮巡檢司。] 開州。[洪武二年四月以州治濮陽縣省入。大河故道在城南,正統十三年,河決入焉。景泰五年塞。]北距府百六十里,領縣二:長垣[州南。舊治在縣東北,洪武二年以河患遷於古蒲城。南有黃河故道。東南有朱家口,正統十三年,河決於此。又南有大社口,萬曆十五年,河復決焉。又東南有大岡巡檢司,本治永豐里,尋徙竹林,後徙大岡。]東明[州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州及長垣縣。弘治三年九月復置,屬府。萬曆中,仍屬州,其舊治在今縣南。洪武初,徙今縣西。弘治三年始徙於今治。南有黃河,有杜勝集巡檢司。] 永平府[元永平路,直隸中書省。]洪武二年改為平灤府。四年三月為永平府。領州一,縣五。西距京師五百五十里。弘治四年編戶二萬三千五百三十九,口二十二萬八千九百四十四。萬曆六年,戶二萬五千九十四,口二十五萬五千六百四十六。 盧龍[倚。東南有陽山。西有灤河,自開平流經縣境,有漆河自北來入焉。東有肥如河,經城西入於漆。北有桃林口關。]遷安[府西北。北有都山。東有灤河。又北有劉家口、泠口、青山口等關。]撫寧[府東,少南。舊治在陽河西,洪武六年十二月所徙。十三年又遷於兔耳山東。東南濱海。又東有榆河,又有陽河,一名洋河,俱自塞外流入,俱東南注於海。東有山海關。洪武四年九月置山海衞於此。北有撫寧衞,永樂元年二月置。又有董家口、義院口等關。東有一片石口,一名九門水口。]昌黎[府東南。西北有碣石山。東南有溟海,亦曰七里海,有黑陽河,自天津達縣之海道也。又有蒲泊,舊產鹽,置惠民鹽場於此。北有界嶺口、箭捍嶺等關。] 灤州。洪武二年九月以州治義豐縣省入。[南濱海。東有灤河,又南有開平中屯衞,永樂元年二月自沙峪移置於此。]東北距府四十里,領縣一:樂亭[州東南。南濱海。西有灤河,經縣北岳婆港分為二,東曰葫蘆河,西曰定流河,各入於海。景泰中,葫蘆河塞,定流河獨自入海,其水清碧,亦謂之綠洋溝。又西南有新橋海口巡檢司。萬曆四十三年移於灤州西之榛子鎮。] 延慶州[元龍慶州,屬大都路。]洪武初,屬永平府。三年三月屬北平府,尋廢。永樂十二年三月置隆慶州,屬北京行部。十八年十一月直隸京師。隆慶元年改曰延慶州。[西有阪泉山。南有八達嶺。東北有媯川,俗名清水河,下流注於桑乾河。又西南有沽河。東南有岔道口,與居庸關相接。關口有居庸關守禦千戶所,洪武三年置。建文四年,燕王改為隆慶衞,隆慶元年曰延慶衞。東南又有柳溝營,隆慶初,置城於此,為防禦處。]領縣一。東南距京師百八十里。弘治四年編戶一千七百八十七,口二千五百四十四。萬曆六年,戶二千七百五十五,口一萬九千二百六十七。 永寧[本永寧衞,洪武十二年九月置。永樂十二年三月置縣於衞城。媯川在西。東有四海冶堡,天順八年置。西北有靖胡堡,東南有黑漢嶺堡,北有周四溝堡,俱嘉靖中置。又有劉斌堡,萬曆三十二年所置也。] 保安州[元屬上都路之順寧府。]洪武初,廢。永樂二年閏九月置保安衞。十三年正月復置州於衞城,屬北京行部。十八年十一月直隸京師。[舊州城在西南山下,景泰二年移於雷家站,即今治也。西南又有涿鹿山,涿水出焉。西北有磨笄山,亦曰雞鳴山,又有鷂兒嶺。又桑乾河在西南,自山西蔚州流入,東有媯川來入焉,謂之合和口。西有寧川,亦入於桑乾。東有東八里堡、良田屯堡、麻谷口堡,俱洪武二十五年置。南有美峪守禦千戶所,本在州西之美峪嶺,永樂十二年置。十六年二月徙於董家莊。景泰二年又移於此,與山西蔚州界。]東南距京師三百里。弘治四年編戶四百四十五,口一千五百六十。萬曆六年,戶七百七十二,口六千四百四十五。 萬全都指揮使司[元順寧府,屬上都路。]洪武四年三月,府廢。宣德五年六月置司於此。領衞十五,[蔚州、延慶左、永寧、保安四衞俱設於本州縣,]守禦千戶所三,[廣昌、美峪二所,亦設於本處,]堡五。東南距京師三百五十里。 宣府左衞[元宣德縣,為順寧府治。]洪武四年,縣廢。二十六年二月置衞,屬山西行都司。二十八年四月改為宣府護衞,屬谷王府。三十五年十一月罷宣府護衞,復置,徙治保定。永樂元年二月直隸後軍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還故治,改屬。[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建谷王府,永樂元年遷於湖廣長沙。西有灤河,源自炭山,下流入開平界。南有桑乾河,洋河東流入之。又有順聖川,延袤二百餘里,下流亦合於桑乾河。北有東西二城,其東城為順聖縣,元屬順寧府,西城為弘州,元屬大同路,洪武中俱廢。天順四年修築二城。又東北有大白陽、小白陽及龍門關等堡。東南有雞鳴驛堡。北有葛峪堡。西北有長峪口、青邊口、羊房等堡。] 宣府右衞。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與左衞同城,屬山西行都司。二十八年四月改為宣府護衞,屬谷王府。三十五年十一月罷宣府護衞,復置,徙治定州。永樂元年二月直隸後軍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還故治,改屬。 宣府前衞。洪武二十六年置,治宣府城,屬山西行都司。永樂元年二月置隸後軍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改屬。 萬全左衞[元宣平縣,屬順寧府]。洪武四年,縣廢。二十六年二月置衞,屬山西行都司。三十五年徙治山西蔚州。永樂元年二月徙治通州,直隸後軍都督府,尋還故治。宣德五年改屬。[北有洋河,西海子自西來,流入之。又西北有沙城堡。西有會河堡。東有寧遠站堡。]東距都司六十里。 萬全右衞。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與左衞同城,屬山西行都司。三十五年徙治山西蔚州。永樂元年二月徙治通州,直隸後軍都督府。二年徙治德勝堡。宣德五年改屬。[北有翠屏山,又有野狐嶺。西北有西陽河,下流入灤河。東有張家口堡。西有新河口堡。北有膳房堡、上莊堡。西北有新開口、柴溝、洗馬林等堡。西南有渡口堡,又有西陽河堡。]東距都司八十里。 懷安衞[元懷安縣,屬興和路]。洪武三年屬興和府,改屬山西大同府,尋廢。二十六年二月置衞,屬山西行都司。永樂元年二月直隸後軍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改屬。[西北有花山。北有蕁麻嶺。南有水溝口河,東入於洋河。東北有威寧縣,元屬興和路,洪武中廢。又西有李信屯堡,嘉靖十六年置。]東距都司百二十里。 保安右衞。永樂十五年置於順聖川,直隸後軍都督府。十七年移治西沙城。二十年徙懷安城內。宣德五年六月改屬。 懷來衞[元懷來縣,屬龍慶州]。洪武二年屬永平府。三年三月屬北平府,尋廢。三十年正月置懷來守禦千戶所。永樂十五年改為懷來左衞,明年曰懷來衞,直隸後軍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改屬。[北有螺山,或云即滏山也。東南有媯川。西有沽河。又西南有土木堡。東南有榆林堡,又有殷繁水。]西北距都司百五十里。 延慶右衞。本隆慶右衞,永樂二年置於居庸關北口,直隸後軍都督府。宣德五年六月來屬,徙治懷來城。隆慶元年更名。 開平衞。本獨石堡,宣德五年築。六月自開平故城移衞,置於此。[東有東山,韭菜川出焉,經城南,與氊帽山水合。又南有獨石水,下流合於龍門川。南有半壁店、貓兒峪等堡。東北有清泉堡。]西南距都司三百里。 龍門衞。宣德六年七月置於故龍門縣。[東有紅石山,紅石水出焉,下流合於龍門川。西有大松山。北有洗馬嶺。西北有金家莊堡。東有三岔口堡。]西距都司百二十里。 興和守禦千戶所。永樂二十年自興和舊城徙宣府城內。宣德五年六月改屬。 龍門守禦千戶所。宣德六年七月置於李家莊。[西有西高山。東有白河。北有牧馬堡。東有寧遠堡。東北有長伸地、滴水涯等堡。東南有樣田堡。]西南距都司二百四十里。 長安嶺堡[永樂九年置。弘治二年置守禦千戶所於此。有長安嶺,名槍桿嶺。西北有鷹窩山泉。]西南距都司一百四十里。 雕鶚堡[宣德五年六月置。北有浩門嶺。南有南河,下流入於白河。]西南距都司一百七十里。 赤城堡[宣德五年六月置。東有赤城山,又有東河,即通州白河之上源也,又有西河,合焉。西北有鎮寧堡,弘治十一年置。]西南距都司二百里。 雲州堡[元雲州,屬上都路。洪武三年七月屬北平府。五年七月廢。宣德五年六月置堡。景泰五年置新軍千戶所於此。東北有龍門山,亦曰龍門峽,下為龍門川。又北有灤河。東北有金蓮川。西北有鴛鴦泊。又金蓮川東有鎮安堡,成化八年置。]西南距都司二百十里。 馬營堡[宣德七年置。西北有冠帽山。南有灤河。又西北有君子堡。西有松樹堡。東南有倉上堡。西南距都司二百里。] 北平行都指揮使司。本大寧都指揮使司,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治大寧衞。]二十一年七月更名。領衞十。永樂元年三月復故名,僑治保定府,而其地遂虛。景泰四年,泰寧等三衞乞居大寧廢城,不許,令去塞二百里外居住。天順後,遂入於三衞。西南距北平布政司八百里。 大寧衞[元大寧路,治大定縣,屬遼陽行省]。洪武十三年為府,屬北平布政司,尋廢。二十年八月置衞。九月分置左、右、中三衞,尋又置前、後二衞。二十八年四月改左、右、後三衞為營州左、右、中三護衞。永樂元年二月省,又徙中、前二衞於京師,直隸後軍都督府。[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寧王府建於此,永樂元年遷於江西南昌。南有土河。東南有大鹻場。東北有惠和縣,又有武平縣。東有和衆縣。元俱屬大寧路,洪武中俱廢。] 新城衞。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永樂元年廢。距行都司六十里。 富峪衞本富峪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二年二月置。二十四年五月改為衞。永樂元年二月徙置京師,直隸後軍都督府。距行都司一百二十里。 會州衞。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永樂元年廢。[南有冷嶺。西北有馬孟山,廣袤千里,土河之源出焉,下流合於漌河,又南入於遼水。]距行都司 里。 木榆衞。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永樂元年廢。距行都司 里。 全寧衞[元全寧路,直隸中書省]。洪武中廢。二十二年四月置衞。永樂元年廢。[有潢河,又有黑龍江。]西南距行都司二百 里。 營州左屯衞。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永樂元年三月徙治順義縣,屬大寧都司。[南有塔山。]距行都司 里。 營州右屯衞[元建州,屬大寧路]。洪武中,州廢。二十六年二月置此衞。永樂元年三月徙治薊州,屬大寧都司。西北距行都司四百里。 營州中屯衞[元龍山縣,屬大寧路]。洪武中,縣廢。二十六年二月置此衞。永樂元年三月徙治平谷縣西,屬大寧都司。[南有榆河。]距行都司 里。 營州前屯衞[元興州,屬上都路]。洪武三年七月屬北平府。五年七月廢。二十六年置此衞。永樂元年三月徙治香河縣,屬大寧都司。[西有新開嶺。南有老河,源出馬孟山,流經此,又經行都司城南,東北入於潢河。西南有興安縣,元屬興州,順帝後至元五年四月廢。]距行都司 里。 營州後屯衞。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永樂元年三月徙治三河縣,屬大寧都司。距行都司 里。 興州左屯衞。洪武中置。永樂元年二月徙治玉田縣,直隸後軍都督府。距行都司 里。 興州右屯衞。洪武中置。永樂元年二月徙治遷安縣,直隸後軍都督府。距行都司 里。 興州中屯衞。洪武中置。永樂元年二月徙治良鄉縣,直隸後軍都督府。距行都司 里。 興州前屯衞。洪武中置。永樂元年二月徙治豐潤縣,直隸後軍都督府。距行都司 里。 興州後屯衞。洪武中置。永樂元年二月徙治三河縣,直隸後軍都督府。距行都司 里。 開平衞[元上都路,直隸中書省。]洪武二年為府,屬北平行省,尋廢府置衞,屬北平都司。永樂元年二月徙衞治京師,直隸後軍都督府。四年二月還舊治。宣德五年遷治獨石堡,改屬萬全都司,而令兵分班哨備於此,後廢。[西北有臥龍山。南有南屏山,又有灤河。東北有香河,又有簸箕河、閭河,西南有兔兒河,下流俱合於灤河。又東有涼亭、沈阿、賽峰、黃崖四驛,路接大寧、古北口;西有桓州、威虜、明安、隰寧四驛,路接獨石。俱洪武中置,宣德後廢。又西北有寧昌路,東北有應昌路,北有泰寧路,又有德寧路,元俱直隸中書省。西有桓州,元屬上都路。洪武中皆廢。]距北平都司 里。 開平左屯衞。洪武二十九年八月置於七合營。永樂元年廢。距都司 里。 開平右屯衞。洪武二十九年置於軍臺。永樂元年廢。距北平都司 里。 開平中屯衞。洪武二十九年置於沙峪。永樂元年二月徙治真定府,直隸後軍都督府。尋徙治灤州西石城廢縣。距都司 里。 開平前屯衞。洪武二十九年八月置於偏嶺。永樂元年廢。距北平都司 里。 開平後屯衞。洪武二十九年八月置於石塔。永樂元年廢。距北平都司 里。 興和守禦千戶所[元隆興路,直隸中書省。皇慶元年十月改為興和路。]洪武三年為府,屬北平布政司。四年後,府廢。三十年正月置所。永樂元年二月直隸後軍都督府。二十年為阿魯台所攻,徙治宣府衞城,而所地遂虛。[東北有凌霄峰。南有威遠川。西有魚兒濼。又西有集寧路,元直隸中書省。西北有寶昌州,元屬興和路。又有高原縣,元為興和路治。洪武中俱廢。]距北平都司 里。 寬河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二年二月置。永樂元年二月徙治遵化縣,仍屬大寧都司。又僑置寬河衞於京師,直隸後軍都督府。[東南有寬河,一名豹河,下流經遷安縣西北,又東合於灤河。]距北平都司 里。 宜興守禦千戶所[元宜興縣,屬興州。致和元年八月升為宜興州。]洪武二年兼置衞,屬永平府。三年三月屬北平府。六月改衞為守禦千戶所。五年七月,州廢,存所。永樂元年,所廢。距北平都司 里。 南京 禹貢揚、徐、豫三州之域。元以江北地屬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又分置淮東道宣慰使司[治揚州路]屬焉;江南地屬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明太祖丙申年七月置江南行中書省。[治應天府。]洪武元年八月建南京,罷行中書省,以應天等府直隸中書省,衞所直隸大都督府。十一年正月改南京為京師。十三年正月己亥罷中書省,以所領直隸六部。癸卯改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以所領直隸中軍都督府。永樂元年正月仍稱南京。統府十四,直隸州四,屬州十七,縣九十有七。[為里萬三千七百四十有奇。]北至豐、沛,[與山東、河南界。]西至英山,[與河南、湖廣界。]南至婺源,[與浙江、江西界。]東至海。距北京三千四百四十五里。 應天府[元集慶路,屬江浙行省。]太祖丙申年三月曰應天府。洪武元年八月建都,曰南京。十一年曰京師。永樂元年仍曰南京。[洪武二年九月始建新城,六年八月成。內為宮城,亦曰紫禁城,門六:正南曰午門,左曰左掖,右曰右掖,東曰東安,西曰西安,北曰北安。宮城之外門六:正南曰洪武,東曰長安左,西曰長安右,東之北曰東華,西之北曰西華,北曰玄武。皇城之外曰京城,周九十六里,門十三:南曰正陽,南之西曰通濟,又西曰聚寶,西南曰三山,曰石城,北曰太平,北之西曰神策,曰金川,曰鍾阜,東曰朝陽,西曰清涼,西之北曰定淮,曰儀鳳。後塞鍾阜、儀鳳二門,存十一門。其外郭,洪武二十三年四月建,周一百八十里,門十有六:東曰姚坊、仙鶴、麒麟、滄波、高橋、雙橋,南曰上方、夾岡、鳳臺、大馴象、大安德、小安德,西曰江東,北曰佛寧、上元、觀音。]領縣八。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一十六萬三千九百一十五,口一百十九萬三千六百二十。弘治四年,戶一十四萬四千三百六十八,口七十一萬一千三。萬曆六年,戶一十四萬三千五百九十七,口七十九萬五百一十三。 上元[倚。太祖丙申年遷縣治淳化鎮,明年復還舊治。東北有鍾山,山南有孝陵衞,洪武三十一年置。北有覆舟山。西北有雞鳴山、幕府山。又東北有攝山。東南有方山。北濱大江。東南有秦淮水,北流入城,又西出,入大江。又北有玄武湖。東有青溪,又有淳化鎮巡檢司。]江寧[倚。南有聚寶山、牛首山。西南有三山、烈山、慈姥山。西濱大江。東北有靖安河。西南有大勝關、江寧鎮。東南有秣陵關。西有江東四巡檢司。北有龍江關,置戶分司於此。]句容[府東。南有茅山。北有華山,秦淮水源於此。北濱大江。西北有龍潭巡檢司。]溧陽[府東南。元溧陽州。洪武二年降為縣。東南有鐵山、銅山。西南有鐵冶山。北有長蕩湖,一名洮湖,與宜興、金壇二縣分界。西北有溧水,一名瀨水,上承丹陽湖,東流為宜興縣荊溪,入太湖,舊名永陽江,又曰中江也。西北有上興埠巡檢司,後廢。]溧水[府東。元溧水州。洪武二年降為縣。東南有東廬山,秦淮水別源出焉。南有石臼湖,西連丹陽湖,注大江。]高淳[府南。弘治四年以溧水縣高淳鎮置。西南有固城、丹陽、石臼諸湖。東南有廣通鎮,俗曰東壩,有廣通鎮巡檢司。]江浦[府西。本六合縣浦子口巡檢司,洪武九年六月改為縣,析和、滁二州及江寧縣地益之。二十五年七月移於江北新開路口,仍置巡檢司於舊治。東南濱大江,有江淮衞,洪武二十八年正月置。又有西江口巡檢司。]六合[府西北。元屬真州。洪武三年直隸揚州府。二十二年二月來屬。東有瓜步山,濱大江,滁河水自西來,入焉。有瓜埠巡檢司。] 鳳陽府[元濠州,屬安豐路。]太祖吳元年升為臨濠府。洪武二年九月建中都,置留守司於此。六年九月曰中立府。七年八月曰鳳陽府。[洪武二年九月建中都城於舊城西,三年十二月始成。周五十里四百四十三步。立門九:正南曰洪武,南之左曰南左甲第,右曰前右甲第,北之東曰北左甲第,西曰後右甲第,正東曰獨山,東之左曰長春,右曰朝陽,正西曰塗山。中為皇城,周九里三十步,正南門曰午門,北曰玄城,東曰東華,西曰西華。]領州五,縣十三。距南京三百三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七萬九千一百七,口四十二萬七千三百三。弘治四年,戶九萬五千一十,口九十三萬一千一百八。萬曆六年,戶一十一萬一千七十,口一百二十萬二千三百四十九。 鳳陽[倚。洪武七年八月析臨淮縣地置,為府治。十一年又割虹縣地益之。北濱淮,南有鏌鋣山,西濠水出焉。又西南有皇陵城,洪武二年置衞。西北有長淮關,洪武六年置長淮衞於此。東北有洪塘湖屯田守禦千戶所,洪武十一年置。]臨淮[府東北。元曰鍾離,為濠州治。洪武二年九月改曰中立。三年十一月改曰臨淮。七年為府屬。北濱淮。有二濠水,東源出濠塘山,西源出鏌鋣山,至城西南合流,東入淮。]懷遠[府西北。荊山在縣西南。塗山在縣東南。淮水經兩山峽間,有北肥水入焉。又北有渦水亦入淮,謂之渦口。又西南有洛水,與壽州分界,逕縣南新城村入淮。有洛河鎮巡檢司。]定遠[府南。南有池河。西有洛河。又有英武衞在北,飛熊衞在東北,俱洪武十一年置。]五河[府東北。元屬泗州。洪武四年二月來屬。舊治在縣南,永樂元年圮於水,徙治西北界。嘉靖二十五年遷於澮河北,即今治也。東濱淮。東南有漴河,西北有澮河、沱河,東北有潼河,並流合淮,謂之五河口。又西有上店巡檢司,後廢。]虹[府東北。元屬泗州。洪武七年七月來屬。南有汴河。東南有潼河。西有沱河。] 壽州[元安豐路,屬河南江北行省。]太祖丙午年曰壽春府。吳元年曰壽州,屬臨濠府。洪武二年九月直隸中書省。四年二月還屬,後以州治壽春縣省入。[北濱淮。淮水經山硤中,謂之硤石山,有西肥水來合焉。東北有八公山,東肥水經其下,西入淮,謂之肥口。又西北有潁水,亦入淮。又南有芍陂水,西有渒水,俱入淮。又北有下蔡縣,南有安豐縣,俱洪武中省,有下蔡鎮巡檢司。又東有北爐鎮、西有正陽鎮二巡檢司。]東距府一百八十里,領縣二:霍邱[州西南。西南有大別山。北濱淮,史河、灃河俱流入焉。南有開順鎮、丁塔店,西有高唐店三巡檢司。]蒙城[州北。北有渦水,又有北肥水。] 泗州[元屬淮安路。]太祖吳元年屬臨濠府。洪武二年九月直隸中書省。四年二月還屬府,後以州治臨淮縣省入。[南濱淮,有汴水自城北南流入焉。]西距府二百十里,領縣二:盱眙[州南。東南有都梁山。東北有龜山。西有浮山。北濱淮,有池河自西來入焉。又東北有洪澤湖,淮水之所匯也。又西有舊縣巡檢司。]天長[州東南。冶山在縣南。西北有石梁河,下流為五湖,接高郵州界。東北有城門鄉巡檢司。] 宿州[元屬歸德府。]洪武四年二月來屬。[龍山在西南,北肥水出焉。又北有睢河,自河南永城縣流入,下流至宿遷縣合淮,亦曰小河也。南有汴河,亦自永城縣流入,又有澮河與渙水合。又東南有沱水。]東南距府二百三十三里。領縣一:靈璧[州東。西南有齊眉山。北有磬石山。黃河在東北。南有汴河。北有睢河。又南有固鎮巡檢司。] 潁州[元屬汝寧府。]洪武四年二月來屬。[淮河在南,自河南固始縣流入,下流合大河入海。又南有汝水,自河南息縣流入,經朱臯鎮入淮。又北有潁河,自河南沈邱縣流入。洪武二十四年,黃河決於河南,由陳州合潁,逕太和縣,又逕州城北,又逕潁上縣,至壽州同入於淮。永樂九年,河復故道。宣德、正統、成化、正德間,河、潁時通時塞,俗亦稱潁為小黃河。西北又有沈邱鎮巡檢司。]東距府四百四十里。領縣二:潁上[州東南。東有潁河。南有淮河。東北有西肥水。]太和[州西北。南有潁水,亦名沙河。北有西肥水。又有洪山、北原和二巡檢司。] 亳州[元屬歸德府。]洪武初,以州治譙縣省入,尋降為縣,屬歸德州。六年屬潁州。弘治九年十月復升為州。[西有渦河,自河南鹿邑縣流入,北有馬尚河,流合焉。南有西肥水,即夏肥水也。又東南有城父縣,洪武中廢。又有義門巡檢司。]東南距府四百五十里。 淮安府[元淮安路,屬淮東道宣慰司。]太祖丙午年四月為府。領州二,縣九。西南距南京五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八萬六百八十九,口六十三萬二千五百四十一。弘治四年,戶二萬七千九百七十八,口二十三萬七千五百二十七。萬曆六年,戶一十萬九千二百五,口九十萬六千三十三。 山陽[倚。北濱淮。高家堰在其西南。南有運河,永樂中濬。西南有永濟河,萬曆九年開,長六十五里,亦謂之新運河。東南有射陽湖。東北有馬邏鄉、廟灣鎮、羊寨鄉三巡檢司。]清河[府西。縣治濱黃河,崇禎末,遷治縣東南之甘羅城。南有淮河,東北與黃河合,謂之清口,舊謂之泗口。自徐州至此,皆泗水故道,為黃河所奪者也。南有洪澤湖,有洪澤巡檢司。又東有馬頭鎮巡檢司。]鹽城[府東南。東濱海,有鹽場。北有射陽湖。西有清溝、西北有喻口鎮二巡檢司。]安東[府東北。元安東州。洪武二年正月降為縣。東北朐山在南。東北有鬱洲山,在海中,洪武初,置東海巡檢司於此,後移於州南之新壩。西南有漣河,又有桑墟湖,濱海。南有淮水,東北過雲梯關,折旋入於海。自清口至此,皆淮水故道,為黃河所奪者也。又漣水自西北來,東南流入淮。又西北有碩項湖。東北有五港口、長樂鎮,東南有壩上三巡檢司。]桃源[府西北。元曰桃園。洪武初,更名。北有大河,即泗水故道。西北有古城巡檢司。東有三義鎮巡檢司,崇禎末,移於縣西之白洋河鎮。]沭陽[府北。元屬海寧州。洪武初改屬。東南有沭水,自山東郯城縣流入,其下流為漣水。又北有桑墟湖。] 海州[元曰海寧州]。洪武初,復曰海州,以州治朐山縣省入。[北有于公、白溝等浦,皆產鹽。南有惠澤、西北有高橋二巡檢司。]南距府二百七十里。領縣一:贛榆[州北。西北有羽山。東濱海。東北有荻水鎮、南有臨洪鎮二巡檢司。] 邳州[元屬歸德府]。洪武初,以州治下邳縣省入。四年二月改屬中都。十五年來屬。[北有艾山,接山東沂水縣界。西有沂水,自沂州西流,至下邳入泗。又西北有泇河。萬曆三十五年開泇以通運,自沛縣夏鎮迄直河口,長二百六十餘里,避黃河險者三百餘里。有直河口巡檢司。又西有新安巡檢司。]東南距府四百五十里。領縣二:宿遷[州東南。北有峒峿山。南有大河,即泗水故道。又東南有睢水,入大河,曰睢口,亦曰小河口。又東南有白洋河,西北有駱馬湖,皆入大河。東北有劉家莊巡檢司。]睢寧[州南。北濱大河。有睢水自西來,經縣界,至睢口入河。] 揚州府[元揚州路,屬淮東道宣慰司]。太祖丁酉年十月曰淮海府。辛丑年十二月曰維揚府。丙午年正月曰揚州府。領州三,縣七。西距南京二百二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一十二萬三千九十七,口七十三萬六千一百六十五。弘治四年,戶一十萬四千一百四,口六十五萬六千五百四十七。萬曆六年,戶一十四萬七千二百一十六,口八十一萬七千八百五十六。 江都[倚。元末廢。太祖辛丑年復置。西有蜀岡。東有官河,即古邗溝,今運河也。南濱大江。東北有艾陵湖。北有邵伯湖,有邵伯鎮巡檢司。又東有萬壽鎮、西北有上官橋、南有瓜洲鎮三巡檢司。又東有歸仁鎮巡檢司,後遷便益河口。]儀真[府西。元真州,治揚子縣。洪武二年,州廢,改縣曰儀真。西北有大、小銅山。南濱江。南有運河。東南有舊江口巡檢司,尋移於縣南汊河口。]泰興[府南。南濱江。西北有口岸鎮、東有黃橋鎮、南有印莊三巡檢司。] 高郵州[元高郵府,屬淮東道宣慰司]。洪武元年閏七月降為州,以州治高郵縣省入。西有運河。[西北有樊梁、甓社、新開等湖。西南有白馬塘。北有張家溝、東北有時堡二巡檢司。又西有北阿鎮。東有三垛鎮。]西南距府百二十里。領縣二:寶應[州北。西有運河,又有汜光、白馬、射陽等湖。南有槐樓鎮、西南有衡陽二巡檢司。]興化[州東。南有運河。東有得勝湖。東北有安豐巡檢司。又東北有鹽場。] 泰州。洪武初,以州治海陵縣省入。[東濱海。南濱江。西有運河。東北有西溪鎮、北有寧鄉鎮、東南有海安鎮三巡檢司。]西距府百二十里。領縣一:如皐[州東南。大江在縣南。運河在縣北。東有掘港、南有石莊、北有西場三巡檢司。又東南有白浦鎮。] 通州。洪武初,以州治靜海縣省入。[南有狼山,臨大江,有狼山巡檢司。東南濱海,舊有海門島及布州夾。西有運鹽河。又東北有石港巡檢司。城南有利豐監,宋置。]西距府四百里。領縣一:海門[州東。舊治禮安鄉圮於海,正德七年徙治餘中場。嘉靖二十四年八月遷於金沙場以避水患。海在東,大江於此入海。又西有張港、東有吳陵、又有安東壩上、又有白塔河四巡檢司。東南有料角嘴。] 蘇州府[元平江路,屬江浙行省]。太祖吳元年九月曰蘇州府。領州一,縣七。西距南京五百八十八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四十九萬一千五百一十四,口二百三十五萬五千三十。弘治四年,戶五十三萬五千四百九,口二百四萬八千九十七。萬曆六年,戶六十萬七百五十五,口二百一萬一千九百八十五。 吳[倚。西有姑蘇山。西南有橫山,又有穹窿、光福等山。又有太湖。湖縱廣三百八十三里,周三萬六千頃,跨蘇、常、嘉、湖四府之境,亦曰具區,亦曰五湖,中有包山、莫釐山。又南有吳淞江,亦曰松江,亦曰松陵江,亦曰笠澤,自太湖分流,東入海。又西有運河。西南有木瀆、東山、甪頭三巡檢司。又有橫金巡檢司,後廢。]長洲[倚。西北有虎邱山,又有陽山,又有長蕩、陽城等湖。東有婁江,源出太湖。東南有運河。又北有吳塔、東南有陳墓二巡檢司。又東有唐湖巡檢司。後廢。]吳江[府東南。元吳江州。洪武二年降為縣。西濱太湖。東有吳淞江,又有運河。又東南有白蜆江。又東有同里,南有平望,西南有震澤,東南有簡村、汾湖五巡檢司。又東有長橋、西南有瀾溪、東南有因瀆三巡檢司,後廢。]崑山[府東。元崑山州。洪武二年降為縣。南有吳淞江。西有女婁江。東南有澱山湖。又南有千墩浦,東有夏駕浦,皆注於婁江。東南有石浦巡檢司,後移於千墩浦口。西北有巴城巡檢司,後移於縣西之真義鎮。]常熟[府北。元常熟州。洪武二年降為縣。萬曆末避諱曰嘗熟。西北有虞山。北有福山,下臨大江。有福山浦,又東有白茆浦,東北有許浦,西北有奚浦、黃泗浦,為五大浦。皆分太湖西北之水,注於大江。南有運河。有許浦、白茅、黃泗、福山四巡檢司。]嘉定[府東。元嘉定州。洪武二年降為縣。東濱海,南有運河。又南有吳淞江,東南有白鶴江,西南有青龍江,南有蟠龍江,皆匯吳淞江入海。又劉河在縣北,即婁江也。又東南有吳淞江守禦千戶所,洪武十九年置。又有寶山守禦千戶所,本協守吳淞中千戶所,嘉靖三十六年置,萬曆五年更名。又東有顧逕、東南有江灣二巡檢司。又西南有吳塘、南有南翔二巡檢司,後廢。] 太倉州。本太倉衞,太祖吳元年四月置。弘治十年正月置州於衞城,析崑山、常熟、嘉定三縣地益之。[東濱海。海口有鎮海衞,洪武十二年十月置,後移於太倉衞城。南有劉河,其入海處曰劉河口,有劉家港巡檢司。北有七鴉浦,亦東入海。又東北有甘草巡檢司。又有唐茜涇口巡檢司,後移於東花浦口,尋廢。又有茜涇巡檢司,亦廢。]西距府一百零五里。領縣一:崇明[州東。元崇明州,屬揚州路。洪武二年降為縣。八年改屬蘇州府。弘治十年正月來屬。舊治在縣東北,曰東沙,為海所圮。永樂十九年、嘉靖八年、三十三年三遷,亦俱圮於水。萬曆十三年遷於平洋沙巡檢司,即今治也。四面環海。西有西沙、北有三沙二巡檢司。] 松江府[元直隸江浙行省]。太祖吳元年正月因之。領縣三。西北距南京七百七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二十四萬九千九百五十,口一百二十一萬九千九百三十七。弘治四年,戶二十萬五百二十,口六十二萬七千三百一十三。萬曆六年,戶二十一萬八千三百五十九,口四十八萬四千四百一十四。 華亭[倚。崑山在縣西北。東南濱海,有鹽場。又西北有澱山湖,西有茆湖。東南有黃浦,西北有趙屯、大盈、顧會、松子、磐龍等五浦,俱會吳淞江入海。東南有金山衞,又東有青村守禦千戶所,俱洪武二十年二月置。西北有小貞村、西南有茆橋二巡檢司。南有金山巡檢司,本治張堰,後徙胡家巷。東南有南橋巡檢司,本戚睦,後徙治更名。又有陶宅巡檢司,後廢。又東南有柘林鎮,嘉靖間築城戍守。]上海[府東北。東濱海,有鹽場。北有吳淞江,有巡檢司。東有黃浦,有巡檢司。東南有南匯觜守禦中、後千戶所,洪武二十年二月置。又有三林莊巡檢司。又有南蹌巡檢司,後廢。嘉靖三十六年築城曰川沙堡,置兵戍守焉。]青浦[府西北。嘉靖二十一年四月以今縣東北之新涇巡檢司置,析華亭、上海二縣地益之。三十二年廢為青龍鎮,仍置新涇巡檢司。萬曆元年復於唐行鎮置縣,即今治也。北有吳淞江。東有顧會等浦。西南有澱山湖。又西有安莊鎮,殿山巡檢司置於此。] 常州府[元常州路,屬江浙行省]。太祖丁酉年三月丁亥曰長春府,己丑曰常州府。萬曆末,避諱曰嘗州府。領縣五。西北距南京三百六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一十五萬二千一百六十四,口七十七萬五千五百一十三。弘治四年,戶五萬一百三十一,口二十二萬八千三百六十三。萬曆六年,戶二十五萬四千四百六十,口一百萬二千七百七十九。 武進[倚。東為晉陵縣,元時同治郭內。太祖丁酉年三月改武進縣曰永定,晉陵縣曰京臨。尋以京臨省入永定。壬寅年八月仍改永定曰武進。東南有馬跡山,濱太湖。北有大江。西有孟瀆,又有得勝新河,俱北入江。南有運河。西南有滆湖。與宜興界。東有陽湖,與無錫界。西有魏村閘守禦百戶所,洪武三年置。又有奔牛巡檢司。西北有小河巡檢司,舊在鄭港,後移小河寨,尋復遷孟河城。北有澡江巡檢司,舊在江北沙新河,後遷縣北於塘村。]無錫[府東。元無錫州。洪武二年四月降為縣。西有慧山,梁溪出焉,西南入太湖,其別阜曰錫山。西南有太湖。東南有運河。又西北有高橋、東南有望亭二巡檢司。]宜興[府南。元宜興州。太祖戊戌年十月曰建寧州,尋復曰宜興州。洪武二年降為縣。西南有荊南山,又有國山,又有龍池山。又東南有香蘭山,臨太湖。又有唐貢山,產茶。西北有〈凶,乂改了〉山,有長蕩湖。北有運河。南有荊溪。西南有百瀆,疏荊溪之下流,注於太湖,後多堙廢。東北有下邾、北有鍾溪、東南有湖〈氵父〉、西南有張渚四巡檢司。]江陰[府西北。元江陰州,直隸江浙行省。太祖甲辰年曰連洋州,尋復曰江陰州。吳元年四月降為縣,來屬。北有君山,濱大江。西南又有秦望山。東有香山。南有運河。又申浦在西,又有黃田等港,俱注大江。東有石頭港巡檢司。西有利港巡檢司,後移於夏港。又東有范港巡檢司,後廢。又有楊舍鎮,嘉靖三十七年築城。]靖江[府東北。成化八年九月以江陰縣馬馱沙置。大江舊分二派,繞縣南北。天啟後,潮沙壅積,縣北大江漸為平陸。西南有新港巡檢司。] 鎮江府[元鎮江路,屬江浙行省]。太祖丙申年三月曰江淮府,十二月曰鎮江府。領縣三。西距南京城二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八萬七千三百六十四,口五十二萬二千三百八十三。弘治四年,戶六萬八千三百四十四,口一十七萬一千五百八。萬曆六年,戶六萬九千三十九,口一十六萬五千五百八十九。 丹徒[倚。北有北固山,濱大江。江中西北有金山,東北有焦山。又城西江口有蒜山。又京峴山在東,圌山在北,濱江為險。又南有運河。西有高資鎮、東北有安巷、東有丹徒鎮、北有姜家觜四巡檢司。]丹陽[府東南。北濱大江,又有練湖。南有運河。又東有呂城鎮巡檢司,尋移鎮東。又有包港巡檢司,尋移顧巷。]金壇[府東南。西有芽山。東南有長蕩湖,一名洮湖,有湖溪巡檢司。北有白鶴溪。] 廬州府[元廬州路,屬河南江北行省]。太祖甲辰年七月為府,置江淮中書行省於此,尋罷。領州二,縣六。距南京五百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四萬八千七百二十,口三十六萬七千二百。弘治四年,戶三萬六千五百四十八,口四十八萬六千五百四十九。萬曆六年,戶四萬七千三百七十三,口六十二萬二千六百九十八。 合肥[倚。西有雞鳴山,肥水所出,東南流入巢湖。西南有紫蓬山。東有浮槎山、橫山。又東南有四頂山,俯瞰巢湖,湖周四百餘里,中有姥山、孤山。又東北有滁水,源出龍潭,下流至六合縣入江。又東有店阜河,南有三汊河,皆入巢湖。東北有梁縣,洪武初省。西南有廬鎮關巡檢司,後徙於縣東之石梁鎮。]舒城[府西南。西南有龍眠山,與桐城縣界。西有三角山。又巢湖在東。又南有北峽關,亦與桐城界。]廬江[府南。元屬無為州。洪武初,改屬府。東北有冶父山。東有巢湖。東南有黃陂湖。西有冷水關,有巡檢司。] 無為州。洪武中,以州治無為縣省入。[大江在東南。東有濡須水,一名天河,自巢湖分流,東北入江。又東有奧龍河鎮,東南有泥汊河鎮、土橋河鎮,北有黃落河鎮四巡檢司。]西北距府二百八十里。領縣一:巢[州北。東南有七寶山,與含山縣濡須山相對峙,有西關在其上。巢湖在西,西北有柘臯河流入焉。南有石梁河,即濡須上流也,東南有清溪入焉。西南有焦湖巡檢司。] 六安州。洪武四年二月屬中都臨濠府,以州治六安縣省入。十五年改屬。[西有淠水,亦曰沘水,下流至壽州入淮。西南有麻埠巡檢司,後廢。又西北有和尚灘巡檢司,弘治間屬霍山縣,後移於新店,仍來屬。]東距府百八十里。領縣二:英山[州西南。縣治本直河鄉,崇禎十二年徙於西北之章山,十六年又遷於北境之添樓鄉。多雲山在西北,接湖廣羅田縣界。西有英山河,湖廣浠水之上源也。]霍山[州西南。本六安州故埠鎮巡檢司,弘治二年改為縣。南有霍山,亦曰天柱山,亦曰衡山,又謂之南岳也。東南有鐵鑪山,多鐵冶。又西南有四十八盤山,又淠河在東,源出霍山,下流至壽州入淮。西北有千羅畈、西南有上土市二巡檢司。] 安慶府[元安慶路,屬河南江北行省]。太祖辛丑年八月曰寧江府,壬寅年四月曰安慶府。領縣六。北距南京六百五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五萬五千五百七十三,口四十二萬二千八百四。弘治四年,戶四萬六千五十,口六十一萬六千八十九。萬曆六年,戶四萬六千六百九,口五十四萬三千四百七十六。 懷寧[倚。南濱大江,西有皖水流入焉,曰皖口。西北有觀音港巡檢司。東有長風沙鎮巡檢司。]桐城[府東北。東有浮山,一名浮度山。西北有龍眠山。北有北峽山,與舒城界,有北峽關巡檢司。又北有西峽山,亦謂之南峽石,對壽州峽石則此為南也。東南濱江,有樅陽河,自西北流入焉。又東有六百丈、東南有馬踏石、源子港三巡檢司。]潛山[府西北。元末廢。洪武初復置。西北有灊山,亦曰天柱山,亦曰皖公山,即霍山也,皖水出焉,別流曰灊水,合流注大江。又有天堂山,後部河所出,有天堂寨巡檢司。]太湖[府西北。西北有司空山。城西有馬路河,即後部河之下流也,東合於灊水。又西北有南陽、白沙,東北有小池,北有後部四巡檢司。]宿松[府西南。東有馬頭山。又小姑山在縣南大江中,與江西彭澤縣界,有小姑山巡檢司。又西南有歸林灘、南有涇江口二巡檢司。]望江[府西南。南濱江。東有雷池,南入江,曰雷江口,亦曰雷港,有巡檢司。西有泊湖,北有慈湖,東北有漳湖,下流俱入江。又西南有楊灣鎮巡檢司。] 太平府[元太平路,屬江浙行省江東道]。太祖乙未年六月為府。領縣三。東距南京百三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三萬九千二百九十,口二十五萬九千九百三十七。弘治四年,戶二萬九千四百六十六,口一十七萬三千六百九十九。萬曆六年,戶三萬三千二百六十二,口一十七萬六千八十五。 當塗[倚。城北有采石山,一名牛渚山,臨大江。西南有博望山,與和州梁山夾江相對,亦曰東梁山。又丹陽湖在東南,周三百餘里,分流蕪湖,西入江。南有姑熟溪,又有黃池河,西南有大信河,北有慈湖,皆入大江。有采石、大信二巡檢司。]蕪湖[府西南。西南有戰鳥山,在大江中,西北有七磯。南有魯明江,一名魯港,又有石硊河,俱注大江。西有河口鎮巡檢司,後移於魯港鎮。]繁昌[府西南。西北有磕山,在江中。又三山磯在東北,濱江。又西有荻港,入大江。有三山、荻港二巡檢司。] 池州府[元池州路,屬江浙行省江東道]。太祖辛丑年八月曰九華府,尋曰池州府。領縣六。東北距南京五百五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三萬五千八百二十六,口一十九萬八千五百七十四。弘治四年,戶一萬四千九十一,口六萬九千四百七十八。萬曆六年,戶一萬八千三百七十七,口八萬四千八百五十一。 貴池[倚。南有齊山。北濱江。東有梅根港。西有池口河,即貴池也,又西有李陽河,俱流入大江。有池口鎮、李陽河二巡檢司。]青陽[府東。西南有九華山。北有青山。西有五溪水,出九華山,又南有臨城河,俱會流大通河入江。]銅陵[府東北。南有銅官山。東有城山。西濱大江。又南有大通河,北有荻港河,俱入大江,有大通巡檢司。]石埭[府東南。北有陵陽山。西有櫟山,官溪出焉,即池口河之源也。又舒溪在南,下流合蕪湖縣之魯港入江。]建德[府西南。南有龍口河,東南入饒州府之獨山湖。又有堯城溪,下流為東流縣之江口河,入江。又西南有永豐鎮巡檢司。]東流[府西。西南有馬當山,枕大江,與江西彭澤縣界。南有香口河,流入江,有香口鎮巡檢司,後移於吉陽鎮。] 寧國府[元寧國路,屬江浙行省]。太祖丁酉年四月曰寧國府。辛丑年四月曰宣城府。丙午年正月曰宣州府。吳元年四月仍曰寧國府。領縣六。北距南京三百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九萬九千七百三十二,口五十三萬二千二百五十九。弘治四年,戶六萬三百六十四,口三十七萬一千五百四十三。萬曆六年,戶五萬二千一百四十八,口三十八萬七千一十九。 宣城[倚。北有敬亭山。西有清弋江,西北至蕪湖縣入江。又東有宛溪,與東北之句溪合,北流入大江。又南湖亦在東北,流注於句溪。北有黃池鎮、東北有水陽鎮二巡檢司。]南陵[府西。西有工山。南有呂山,淮水出焉。東有青弋江。又西南有漳水,與淮水合,入於青弋江。又南有峨嶺巡檢司。]涇[府西。南有承流山。西有賞溪,亦曰涇溪,其上流即舒溪也。又東南有藤溪來合焉,下流入青弋江。東南有茹蔴嶺巡檢司。]寧國[府東南。西有紫山。西北有文脊山。東南有千秋嶺,有關。東有東溪,出浙江於潛縣天目山。西有西溪,出績溪縣巃叢山,即句溪上源也。東南有嶽山巡檢司,舊置嶽山下,洪武中遷於紐口,復移於石口鎮。又西南有胡樂巡檢司。]旌德[府南。北有石壁山。西有正山。西南有箬嶺,與太平、歙二縣界。東有徽水,自績溪縣流入,即藤溪上流也。東北有烏嶺巡檢司,廢。又北有三溪巡檢司。]太平[府西南。南有黃山,與歙縣分界。西有龍門山,有巡檢司。南有麻川,與舒溪合流入涇縣,為賞溪。西南有宏潭巡檢司,後移於郭巖前。] 徽州府[元徽州路,屬江浙行省]。太祖丁酉年七月曰興安府。吳元年曰徽州府。領縣六。北距南京六百八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一十二萬五千五百四十八,口五十九萬二千三百六十四。弘治四年,戶七千二百五十一,口六萬五千八百六十一。萬曆六年,戶一十一萬八千九百四十三,口五十六萬六千九百四十八。 歙[倚。西北有黃山,亦曰黟山,新安江出焉,東南流為歙浦。又東曰新安江,至浙江建德縣,與東陽江合為浙江上源。又楊之水在西,亦曰徽溪,合於歙浦。東南有街口鎮、王干寨二巡檢司。西北有黃山巡檢司。]休寧[府西。東北有松蘿山。西有白嶽山。東南有率山,率水出焉,新安江別源也。西南有浙溪,東流與率水合。又西有吉陽水,亦曰白鶴溪,下流合於浙溪。西南有黃竹嶺巡檢司,尋廢。東南有〈土太〉厦巡檢司,後移於屯溪。]婺源府[西南。元婺源州。洪武二年正月降為縣。北有浙嶺,浙溪水出焉,一名漸溪,新安江別源也。西北有大廣山,婺水所出,南流達於鄱陽湖。又西南有太白、東有大鏞嶺二巡檢司。又西有項村巡檢司。舊治澆嶺,後移縣西北之嚴田。萬曆九年復故。]祁門[府西。東北有祁山。西有新安山,又有武陵嶺。北有大共山,大共水出焉,南流入江西浮梁縣界。有大共嶺巡檢司。又西南有良禾嶺巡檢司,後移於苦竹港。]黟[府西。西南有林歷山。又有武亭山,橫江水出焉。又東北有吉陽山,吉陽水所出。南有魚亭山,魚亭水出焉。俱流合橫江。]績溪[府東北。西北有徽嶺山。東有大鄣山,浙水出焉,亦新安江別源也。又巃叢山在東北,楊之水出焉,流合大鄣山水。有叢山關,與寧國縣界。東有西坑寨巡檢司,尋廢。西北有濠寨巡檢司。] 徐州[元屬歸德府]。洪武四年二月屬中都臨濠府。十四年十一月直隸京師。[東南有雲龍山。天啟四年遷州治於雲龍山。東北有盤馬山,產鐵。又有銅山。東南有呂梁山,泗水所經。大河自蕭縣流入,經州城北,遂奪泗水之道,東經百步洪、呂梁洪而入邳州界。有呂梁洪巡檢司。又睢水在南。]領縣四。南距南京一千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二萬二千六百八十三,口一十八萬八百二十一。弘治四年,戶三萬四千八百八十六,口三十五萬四千三百一十一。萬曆六年,戶三萬七千八百四十一,口三十四萬五千七百六十六。 蕭[州西南。舊治在縣西北,今治,萬曆五年徙。南有永固山。北有大河,舊汴河所經道也。南有睢水。又西北有趙家圈巡檢司。嘉靖四十四年,大河決於此。]沛[州西北。元屬濟寧路。太祖吳元年來屬。南有大河。東有泗河,自山東魚臺縣流入境。又泡河在西,薛河在東,又北有南沙河、北沙河,皆會於泗。又昭陽湖在縣東。又東北有夏鎮。]豐[州西北。元屬濟寧路。太祖吳元年來屬。大河在南。北有豐水,即泡河也。]碭山[州西。元屬濟寧路。太祖吳元年來屬。東南有碭山。其北有芒山。大河自河南虞城縣流入,舊經縣南,嘉靖三十七年徙在北。又南有睢水。] 滁州[元屬揚州路]。洪武初,以州治清流縣省入。七年屬鳳陽府。二十二年二月直隸京師。[南有琅邪山。西南有清流山,清流關在其南,清流水出焉,合於滁水。又滁水自全椒縣流入,下流至六合縣入江。西有大鎗嶺巡檢司。]領縣二。東距南京一百四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三千九百四十四,口二萬四千七百九十七。弘治四年,戶四千八百四十,口四萬九千七百一十二。萬曆六年,戶六千七百一十七,口六萬七千二百七十七。 全椒[州南。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南有九鬬山。西北有桑根山。又滁水在南,自合肥縣流入,有襄水自北流合焉。]來安[州北。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北有五湖山,下有五湖。北有石固山。又來安水在東,東南合清流河。又東南有湯河,南入滁河。東北有白塔鎮巡檢司。] 和州[元治歷陽縣,屬廬州路]。洪武初,省州入縣。二年九月復改縣為州,仍屬廬州府。七年屬鳳陽府,尋直隸京師。[梁山在南,與當塗縣博望山夾江相對,謂之天門山,亦曰西梁山。又東南有橫江,南對當塗縣之采石磯。西南有柵江,即濡須水,入江之口也。南有白石水,又有裕溪河,源出巢湖,皆南流注於江。西有麻湖,亦曰歷湖,永樂中堙。東北有烏江縣,洪武初省。東有浮沙口、南有裕溪鎮二巡檢司。又南有牛屯河巡檢司,後移於烏江鎮,即故烏江縣也。]領縣一。東南距南京百三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九千五百三十一,口六萬六千七百一十一。弘治四年,戶七千四百五十,口六萬七千一十六。萬曆六年,戶八千八百,口一十萬四千九百六十。 含山[州西。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南有白石山,白石水出焉。西南有濡須山,與無為州界。西對巢縣之七寶山,濡須水出其間,即東關口也。又南有三义河,東合裕溪入江。] 廣德州[元廣德路,屬江浙行省]。太祖丙申年六月曰廣興府。洪武四年九月曰廣德州。十三年四月以州治廣德縣省入,直隸京師。[西有橫山。南有靈山。西北有桐川,匯丹陽湖入江,亦名白石水。南有廣安、西南有陳陽、北有杭村三巡檢司。又東南有苦嶺關,路通浙江安吉州。又有四安鎮。]領縣一。北距南京五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四萬四千二百六十七,口二十四萬七千九百七十九。弘治四年,戶四萬五千四十三,口一十二萬七千七百九十五。萬曆六年,戶四萬五千二百九十六,口二十二萬一千五十三。 建平[州西北。西南有桐川,又有南碕湖,亦謂之南湖,與宣城縣界,流入丹陽湖。北有梅渚、南有陳村二巡檢司。] 地理二 山東 山西 山東 禹貢青、兗二州地。元直隸中書省,又分置山東東西道宣慰司[治益都路]屬焉。洪武元年四月置山東等處行中書省。[治濟南府。]三年十二月置青州都衞。[治青州府。]八年十月改都衞為山東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六,屬州十五,縣八十九。[為里六千四百有奇。]南至郯城,[與南直界。]北至無棣,[與北直界。]西至定陶,[與北直、河南界。]東至海。距南京一千八百五十里,京師九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七十五萬三千八百九十四,口五百二十五萬五千八百七十六。弘治四年,戶七十七萬五百五十五,口六百七十五萬九千六百七十五。萬曆六年,戶一百三十七萬二千二百六,口五百六十六萬四千九十九。 濟南府[元濟南路,屬山東東西道宣慰司]。太祖吳元年為府。領州四,縣二十六: 歷城[倚。天順元年建德王府。南有歷山。東有華不注山。有大清河在西北,即濟水故道,自壽張縣流經縣界,東北至利津入海,又小清河,即濟之南源,一名濼水,出城西趵突泉,經城北,下流至樂安縣入海。又大明湖在城內。又東北有堰頭鎮巡檢司。]章邱[府東。東有長白山,又有黌山。南有東陵山,又有長城嶺。又小清河在北。又東有淯河,一名繡江,合諸泉西北匯為白雲湖,下流入小清河。]鄒平[府東北。西南有長白山,接章邱、長山二縣界。北有小清河。]淄川[府東。元般陽路治此,屬山東東西道宣慰司。太祖吳元年改路為淄川州,縣仍為附郭。二年七月,州廢,來屬。西南有夾谷山。南有原山,與萊蕪縣界,其山陰淄水出焉。又西有孝婦河,自益都縣流入,合瀧、萌、般諸水,下流入小清河。]長山[府東北。元屬般陽路。洪武二年七月來屬。西南有長白山。西北有小清河。南有孝婦河。]新城[府東北。元屬般陽路。洪武二年七月來屬。七年十二月省入長山、高苑二縣,後復置。北有小清河。西北有孝婦河。東有烏河,其上流即時水,下流至高苑縣入小清河。]齊河[府西。元屬德州。洪武二年七月改屬府。有大清河。]齊東[府東。元屬河間路。洪武初來屬。北有大清河。東有減水河,成化元年開濬,洩小清河漲溢入大清河。]濟陽[府北。南有大清河。]禹城[府西北。元屬曹州。洪武二十年來屬。西有漯水枯河,俗名土河。]臨邑[府北。元屬河間路。洪武初來屬。西北有盤河。]長清[府西南。元屬泰安州。洪武二年七月改屬府。東南有青崖山、隔馬山、方山。西南有大清河。又有沙河,自縣南流入焉,亦曰沙溝河。又東南有石都寨巡檢司。]肥城[府西南。元屬濟寧路。洪武二年七月來屬。西北有巫山,一名孝堂山,肥水出焉,西流入大清河。]青城[府東北。元屬河間路。洪武二年省入鄒平、齊東二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來屬。北有大清河。北有大石關,舊置巡檢司,後廢。]陵[府西北。元德州,治安德縣,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省安德縣入州。七年七月移州於故陵縣。十三年十一月置陵縣於此。東有德河,下流西入衞河。] 泰安州[元直隸中書省。]洪武初來屬,以州治奉符縣省入。[北有泰山,即岱宗也,亦曰東嶽,汶水出焉,下流至汶上縣合大清河。又東南有徂徠山。南有梁父山。又城西有泰安巡檢司。]北距府百八十里。領縣二:新泰[州東南。西北有宮山,本名新甫。西南有龜山。東北有小汶河,西流合汶水。又西有上四莊巡檢司。]萊蕪[州東。洪武初,改屬濟南府。二年仍來屬。東北有原山,其山陽汶水別源出焉。又西南有冠山。西北有韶山。諸山多產銅鐵錫。] 德州[元屬河間陵州路。]洪武元年降為陵縣,屬濟寧府。二年七月改屬德州。七年七月省陵縣,移德州治焉。[西有衞河。東南有故篤馬河,俗名土河。]東南距府二百八十里。領縣二:德平[州東。東北有般河,亦曰盤河,或以為古鈎盤也。]平原[州東南。] 武定州[元棣州,治厭次縣,屬濟南路。]洪武初,州縣俱廢。六年六月復置州,改名樂安。宣德元年八月改為武定州。[永樂十五年,漢王府遷於此。宣德元年除。南有大清河,又有土河,又有商河。東南有清河巡檢司。]西南距府二百四十里。領縣四:陽信[州北。元屬棣州。東有商河。]海豐[州東北。洪武六年六月析樂安州南地置,屬濱州,後來屬。東北濱海。又北有鬲津河,又有無棣縣,元屬棣州,洪武初省。東北有大沽河口巡檢司。]樂陵[州西北。舊治在縣之咸平鎮,屬滄州,洪武元年改屬濟寧府,二年移治富平鎮,七月來屬。南有般河及鬲津河,又有土河。西南又有商河。][西北有舊縣鎮巡檢司。]商河[州西南。南有商河。] 濱州。洪武初,以州治渤海縣省入。[東北濱海,產鹽。南有大清河。北有士傷河,即鬲津別名也。]西南距府三百五十里。領縣三:利津[州東。東北濱海,有永阜等鹽場。東有大清河,流入海。又東北有豐國鎮巡檢司。]霑化[州西北。東北濱海,有富國等鹽場。又有久山鎮巡檢司。]蒲臺[州南。元屬般陽路。洪武二年七月來屬。東濱海。北有大清河。] 兗州府[元兗州,屬濟寧路。]洪武十八年升為兗州府。領州四,縣二十三。東北距布政司三百五十里。 滋陽[倚。洪武三年四月建魯王府。元曰嵫陽。洪武初,省入州。十八年復置。成化間,改為滋陽。泗水在東,又有沂水,自曲阜縣西流來合焉。]曲阜[府東。東南有尼山,沂水所出。又東有防山。北有泗水。又有洙水,西南流入於沂水。又北有孔林。]寧陽[府北。西北有汶水,支流為洸水。洸水者,洙水也,洸、洙相入受,通稱也,俱西南入運河。又東北有堽城堰,即汶、洸分流處也。]鄒[府東南。元屬滕州。洪武二年七月改屬。東南有嶧山,亦曰邾嶧,又曰鄒嶧。東北有昌平山。西南有鳧山。又有泗河。]泗水[府東。東有陪尾山,泗水出焉,經縣北,下流至南直清河縣入淮。]滕[府東南。元滕州,治滕縣,屬益都路。洪武二年七月,州廢,縣屬濟寧府。十八年來屬。東南有桃山。東北有連青山。又西南有新運河,北自南陽,南至境山,長一百九十四里,嘉靖四十四年所開,又薛水,源自縣東高、薛二山間,西南流,合漷水,一名南沙河,至沛縣入運。又有北沙河在縣北,西流經魚臺入招湖。又南有沙溝集巡檢司。]嶧[府東南。元嶧州,屬益都路。洪武二年降為縣,屬濟寧府,後來屬。東南有柱子山,舊名葛嶧山,氶水流其下。又北有君山,一名抱犢山,西泇水所出,東南流至三合村,有東泇河自沂水來會焉。又南合武河、彭、氶諸水注於泗,謂之泇口。萬曆中,改為運道,自夏鎮至直河口,凡二百六十餘里,避黃河之險者三百三十里。又西北有鄒塢鎮巡檢司,嘉靖中,移於縣西拖梨溝。又東南有臺莊巡檢司,萬曆三十四年置。]金鄉[府西南。元屬濟寧路。洪武十八年來屬。金莎嶺在東。大河在西南。]魚臺[府西南。元屬濟州。洪武元年屬徐州。二年七月屬濟寧府。十八年來屬。泗河在東,即運道也。北有菏水,一名五丈溝,東入泗。又東有穀亭鎮,嘉靖九年,黃河決於此。又南有塌場口,洪武、永樂間,為運道所經。]單[府西南。元單州,屬濟寧路。洪武元年省州治單父縣入州。二年七月乃降州為縣,屬濟寧府。十八年來屬。舊城在南,正德十四年五月因河決改遷。南濱大河。]城武[府西南。元屬曹州。洪武四年屬濟寧府。十八年來屬。縣城,正德十四年五月因河決改遷。南有故黃河,即洪武間之運道也,弘治後堙。] 濟寧州[元任城縣,為濟州治。至正八年罷濟州,徙濟寧路治此。]太祖吳元年為濟寧府。十八年降為州,以州治任城縣省入。[南臨會通河。西有馬腸湖。又東南有魯橋鎮巡檢司。]東距府六十里。領縣三。嘉祥[州東。元屬單州。洪武二年來屬。南有塔山。東有會通河。北有故黃河,一名塔章河,即塌場口之上流也。]鉅野[州西北。元為濟寧路治,至正八年徙路治任城縣,以縣屬焉。南有高平山。東有鉅野澤,元末為黃河所決,遂涸。東南有會通河。西南有故黃河,弘治後堙。西有安興集巡檢司。]鄆城[州西北。西有灉水,又有故黃河,又有故濟水在西南。] 東平州[元東平路,直隸中書省。]太祖吳元年為府。七年十一月降為州,屬濟寧府,以州治須城縣省入。十八年改屬。[北有瓠山。東北有危山。西南有安山,亦曰安民山。下有積水湖,一名安山湖。山南有安山鎮,會通河所經也。汶水在南,西流入安山湖。又西北有金線閘巡檢司。]東南距府百五十里。領縣五:汶上[州東南。西南有蜀山,其下為蜀山湖。又西為南旺湖,其西北則馬踏河,運道經其中而北出,即會通河也。又汶水在東北,舊時西流入大清河。永樂中,開會通河,堰汶水西南流,悉入南旺湖。]東阿[州西北。故城在縣西南。今治本故穀城縣也,洪武八年徙於此。南有碻磝山。西有魚山。會通河自西南而北經此,始與大清河分流。又西有馬頰河,俗名小鹽河,東流入大清河。又張秋鎮在西南,弘治二年,河決於此。七年十二月塞,賜名安平鎮。]平陰[州東北。南有汶河。西南有大清河,又有滑口鎮巡檢司,後廢。]陽穀[州西北。東有會通河。又東有阿膠井。]壽張[州西。洪武三年省入須城、陽穀二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屬濟寧府,後來屬。東南有故城,元時縣治在焉。今治本王陵店,洪武十三年徙置。南有梁山濼,即故大野澤下流。東北有會通河,又有沙灣,弘治前黃河經此,後堙。西南有梁山集巡檢司。] 曹州。正統十年十二月以曹縣之黃河北舊土城置。[東有舊黃河,洪武初,引河入泗以通運處也。永樂中,亦嘗條濬。南有灉河。東南有菏澤,流為菏水。]東北距府三百里。領縣二:曹[州東南。元曹州,治濟陰縣,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省濟陰縣入州。二年,州治自北徙於盤石鎮。四年降為縣,屬濟寧府。正統十年十二月置州,以縣屬焉。西南有黃陵岡,與河南儀封縣界。弘治五年,黃河決於此,河遂在縣南,東入單縣界,至南直徐州,合泗入淮。又西有賈魯河,嘉靖前猶為運道,後廢。東南有楚邱縣,元屬曹州,洪武初省。又西北有安陵鎮巡檢司。]定陶[州東南。元屬曹州。洪武元年屬濟寧府。十年五月省入城武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仍屬濟寧府。正統十年十二月來屬。西有黃河故道。弘治前,河經此,至張秋之沙灣入會通河。] 沂州[元屬益都路,後省州治臨沂縣入州。]洪武元年屬濟寧府。五年屬濟南府。七年十二月屬青州府。十八年來屬。[弘治四年八月建涇王府,嘉靖十六年除。西有艾山。東有沂水,源自青州沂水縣,南流至州境,與枋水合,下流入泗。又有沭水,流經南直安東縣為漣水,入淮。又西南有泇水,亦曰東泇水,下流合嶧縣之西泇水入運。西南有羅藤鎮巡檢司。]西距府五百六十里。領縣二:郯城[州東南。洪武初置。東有馬陵山,又有羽山,與南直贛榆縣界。又沭水在東。沂水在西。西有磨山鎮巡檢司,後廢。]費[州西北。西北有蒙山。西南有大沫崓,又有祊水,東北有蒙陽水,下流俱入於沂河。西南有關陽鎮、西北有毛陽鎮二巡檢司。] 東昌府[元東昌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初為府。領州三,縣十五。東距布政司二百九十里。 聊城[倚。城東有會通河。西南有武水枯河,即漯河也,為會通河所截,中堙。]堂邑[府西。東北有會通河。西有舊黃河。]博平[府東北。洪武三年三月省,尋復置。西南有會通河。東北有故黃河。]茌平[府東北。西有故黃河。又西北有故馬頰河。]莘[府西南。北有弇山,舊有泉湧出,曰弇山泉。]清平[府北。元屬德州。洪武元年屬恩州。二年七月屬高唐州。三年三月省,尋復置,改屬。西有會通河。西南有魏家灣巡檢司。]冠[府西南。元冠州,直隸中書省。洪武三年降為縣,來屬。西北有衞河。又東有賈鎮堡,東北有清水鎮堡,俱嘉靖二十二年築。] 臨清州[元臨清縣,屬濮州。]洪武二年七月改屬。弘治二年升為州。[舊治在南,洪武二年徙治臨清閘。景泰元年又於閘東北三里築城,徙治焉。會通河在城南,有衞河自西來會,至天津直沽入海,為北運河。]東南距府百二十里。領縣二:邱[州西。元直隸東昌路。弘治二年改屬州。東南有衞河,又有漳河。]館陶[州西南。元屬濮州。洪武二年七月屬東昌府,三年三月省,尋復置,仍屬東昌府。弘治二年改屬州。西有衞河,自元城縣流入。又西南有漳河。又西南有南館陶鎮巡檢司。] 高唐州[元直隸中書省。]洪武初,以州治高唐縣省入,來屬。[西有漯河,溢涸無常。又有馬頰河,一名舊黃河。]西南距府百二十里。領縣三:恩[州北。元恩州,直隸中書省。洪武二年降為縣,來屬。西有故城。今治本許官店,洪武七年七月徙於此。西北有衞河。東南有馬頰枯河。又高雞泊亦在縣西北。]夏津[州西。洪武三年三月省,尋復置。西南有衞河。又東有馬頰故河。又西有裴家圈巡檢司。]武城[州西北。西有衞河。東南有沙河。東北有甲馬營巡檢司。] 濮州[元直隸中書省。]洪武二年以州治鄄城縣省入,來屬。[故城在東,景泰三年以河患遷於王村,即今治也。東南有故黃河,永樂中,河流由此入會通河,後堙。又西南有濮水,一名洪河。]東北距府二百里。領縣三:范[州東北。洪武三年三月省,尋復置。東南有故城,洪武二十五年圮於河,始遷今治。又東南有水保寨巡檢司。]觀城[州西北。洪武三年三月省,尋復置。又東有馬頰河,有黑羊山水自西北流入焉。]朝城[州北。洪武三年三月省,尋復置。西南有故漯河。] 青州府[元益都路,屬山東東西道宣慰司。]太祖吳元年為青州府。領州一,縣十三。西距布政司三百二十里。 益都[倚。洪武三年四月建齊王府,永樂四年廢。十三年建漢王府,十五年遷於樂安。成化二十三年建衡王府。南有雲門山,與劈山連。西北有堯山。又西有九迴山,北陽水出焉,亦曰澠水,經治嶺山麓,曰五龍口,下流經樂安縣,入巨淀。又有南陽水,源出縣西南石膏山,流經城北,又東北合北陽水。又西有淄水,下流至壽光入海。又西南有顏神鎮,孝婦河出焉,入淄川縣界。有顏神鎮巡檢司,嘉靖三十七年築城。鎮西南有青石關。]臨淄[府西北。南有牛山。又有鼎足山,女水出焉,下流合北陽水。又有峱山。又有南郊山,其下為天齊淵。城東有淄水,又西有澠水,又有系水,下流俱入時水。其時水自西南而東北,亦曰耏水,又有澅水流入焉,下流俱至樂安縣入海。南有淄河店巡檢司,後廢。]博興[府西北。元博興州。洪武二年降為縣。南有小清河,有時水。]高苑[府西北。東南有商山。西南有小清河。西北有田鎮巡檢司。後廢。]樂安[府北。東北濱海,有鹽場。北有小清河。東有時水。又東南有淄水,又有北陽水,又有巨洋水,俱匯流於縣東北之高家港入海。港即古之馬車瀆也。有高家港巡檢司。又西北有樂安鎮巡檢司。又東北有塘頭寨,有百戶所駐焉。]壽光[府東北。北濱海,有鹽場。西有淄水,又有北陽水。又東有巨洋水。又西北有清水泊,即古之鉅定湖也,其北接樂安縣之高家港。又東北有廣陵鎮巡檢司。]昌樂[府東。元屬濰州,尋省,後復置,仍屬濰州。洪武初,改屬。西北有故城。洪武中,徙於今治。東南有方山,東丹水所出,北逕昌樂故城,西丹水流合焉,下流至壽光縣入於海。又南有白狼水,至濰縣入海。]臨朐[府東。南有朐山,又有大峴山,上有穆陵關巡檢司。又東有沂山,一名東泰山,沭水、瀰水俱發源於此。瀰水,一名巨洋水,西合石構水,至壽光入海。又東北有丹山,一名丸山,西丹河及白狼水出焉。]安邱[府東南。元屬密州。洪武二年七月,州廢,屬府。西南有牟山,又有峿山。又東北有岞山。東有濰水,下流經濰縣入海。又北有汶水,源亦出沂山,下流合濰水。]諸城[府東南。元為密州治,屬益都路。洪武二年七月,州廢,屬府。東南有琅邪山。西南有常山,又有馬耳山。北有濰水,東北有盧水,流合焉。南有信陽鎮巡檢司。又南有南龍灣海口巡檢司。]蒙陰[府西南。元屬莒州。洪武二年七月改屬府。南有蒙陰山。東有長山,有蒙水,北流入沂水。東南有紫荊關巡檢司。萬曆間廢。] 莒州[元屬益都路。]洪武初,以州治莒縣省入。[西有浮來山。又西北有箕屋山,濰水出焉。又西南有沭水,流入沂州界。南有十字路、西南有葛溝店二巡檢司。]北距府二百里。領縣二:沂水[州西北。西北有大弁山,與雕厓山連,沂水出焉,南流經沂州界入泗。東北有沭水。]日照[州東北。東濱海,有鹽場。東南有夾倉鎮巡檢司。] 萊州府[元萊州,屬般陽路。]洪武元年升為府。六年降為州。九年五月復升為府。領州二,縣五。西距布政司六百四十里。 掖[倚。北濱海,有鹽場。又有三山島,在海南岸。東北有萬里沙。西南有掖水,北入海。東南有小沽河。又東北有王徐砦守禦千戶所,嘉靖中置。又西有海倉、北有柴葫寨二巡檢司。] 平度州[元膠水縣。]洪武二十二年正月改置。[北有萊山。西有膠水,下流至昌邑北入海。東有大沽河,源自黃縣蹲犬山,流經州,與小沽河合,通名為沽河,至即墨縣入海。小沽,即尤水也。又西南有亭口鎮巡檢司。]北距府百里。領縣二:濰[州西。元濰州,屬益都路。洪武元年以州治北海縣省入。九年屬萊州府。十年五月降為縣。二十二年正月改屬州。南有濰水,東北入海。又東北有固堤店巡檢司。]昌邑[州西北。元屬濰州。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濰縣。二十二年正月復置,來屬。東有濰水。東北有膠河。北有魚兒鎮巡檢司。] 膠州[元屬益都路。]洪武初,以州治膠西縣省入。九年來屬。[西南有鐵橛山,膠水所出,亦曰膠山。東北有沽河,南流入海。又東南海口有靈山衞,又有安東衞,俱洪武三十一年五月置。又有夏河寨千戶所,在靈山衞西南。石臼島寨千戶所,在安東衞南。俱弘治後置。又西南有古鎮巡檢司。北有逢猛鎮巡檢司。]北距府二百二十里。領縣二:高密[州西北。元屬膠州。洪武元年屬青州府。九年五月屬萊州府,尋復屬州。東有膠水。西有濰水。又西南有密水,一名百尺溝,北會於濰水。]即墨[州東。元屬膠州。洪武初,屬青州府。九年五月屬萊州府。十年五月仍屬州。東南有勞山,在海濱。又有田橫島,在東北海中。東有鼇山衞,洪武二十一年五月置。又東北有雄崖守禦千戶所,南有浮山守禦千戶所,俱洪武中置。又東北有栲栳島巡檢司。又即墨營舊在縣南,宣德八年移置縣北,有城。] 登州府[元登州,屬般陽路。]洪武元年屬萊州府。六年直隸山東行省。九年五月升為府。領州一,縣七。西距布政司一千零五十里。 蓬萊[倚。洪武初廢。九年五月復置。北有丹崖山,臨大海。南有密神山,密水所出。西南有黑石山,黑水所出,經城南合流,北入於海。西有龍山,產鐵。東有高山巡檢司,本置於海中沙門島,後遷朱高山下。又東南有楊家店巡檢司。]黃[府西南。東南有萊山。西南有蹲犬山,大沽水出焉。又東有黃水,東南有洚水,合流入海。又西有馬停鎮巡檢司。]福山[府東南。東北有之罘山,三面臨海。西南有義井河,北入海。又奇山守禦千戶所在東北,洪武三十一年置。又北有孫夼鎮巡檢司。]棲霞[府東南。東有岠嵎山,嘗產金,亦名金山。又有百澗山,西北有北曲山,二山舊皆產鐵。又南有翠屏山,大河出焉,即義井河之上源也。]招遠[府西南。元屬萊州。洪武九年五月來屬。東北有原疃河,北入海。西有東良海口巡檢司。]萊陽[府南。元屬萊州。洪武九年五月來屬。東南有昌水,源發文登縣之昌山,一名昌陽水,南入海。東有豯養澤。又東南有大嵩衞,洪武三十一年五月置。衞西有大山千戶所,成化中置。又南有行村寨巡檢司。] 寧海州[元直隸山東東西道宣慰司。]洪武初,以州治牟平縣省入,屬萊州府。九年改屬。[東有金水河,一名沁水,西南有五丈河,俱北入海。又西南有乳山寨巡檢司。]西距府二百二十里。領縣一:文登[州東南。元屬寧海州。洪武初,改屬萊州府。九年五月屬登州府,後仍屬州。東南有斥山。南有成山,又有鐵槎山。又西有鐵官山。東南濱海。南有靖海衞,東有成山衞,北有威海衞,皆洪武三十一年五月置。又寧津守禦千戶所在東南,亦洪武三十一年置。又東有海陽守禦千戶所,在靖海衞南。金山守禦千戶所,在威海衞西。百尺崖守禦千戶所,在威海衞北。尋山守禦千戶所,在成山衞東南。俱成化中置。又北有辛汪寨、東北有溫泉鎮、東有赤山鎮三巡檢司。] 遼東都指揮使司[元置遼陽等處行中書省,治遼陽路。]洪武四年七月置定遼都衞。六年六月置遼陽府、縣。八年十月改都衞為遼東都指揮使司。治定遼中衞,領衞二十五,州二。十年,府縣俱罷。東至鴨綠江,西至山海關,南至旅順海口,北至開原。由海道至山東布政司,二千一百五十里。距南京一千四百里,京師一千七百里。 定遼中衞[元遼陽路,治遼陽縣。]洪武四年罷。六年復置。十年復罷。十七年置衞。[西南有首山。南有千山。又東南有安平山,山有鐵場。又西有遼河,自塞外流入,至海州衞入海。又西北有渾河,一名小遼水,東北有太子河,一名大梁水,又名東梁水,下流俱入於遼水。又東有鴨綠江,東南入海。又東有鳳凰城,在鳳凰山東南,成化十七年築,為朝鮮入貢之道。又南有鎮江堡城。又連山關亦在東南。] 定遼左衞,定遼右衞,俱洪武六年十一月置。定遼前衞,洪武八年二月置。定遼後衞,本遼東衞,洪武四年二月置,八年二月改,九年十月徙治遼陽城北,尋復。東寧衞,本東寧、南京、海洋、草河、女直五千戶所,洪武十三年置,十九年七月改置。自在州,永樂七年置於三萬衞城,尋徙。以上五衞一州,同治都司城內。 海州衞,本海州,洪武初,置於舊澄州城。九年置衞。二十八年四月,州廢。[西南濱海,有鹽場。西有遼河,匯渾河、太子河入海,謂之三岔河。又西有南、北通江,亦合於遼河。東有大片嶺關,有鹽場。]東北距都司百二十里。 蓋州衞[元蓋州,屬遼陽路。]洪武四年廢,五年六月復置,九年十月置衞。二十八年四月,州復廢。[東北有石城山。又北有平山,其下有鹽場。又東有駐蹕山,西濱海,有連雲島,上有關。又東有泥河,南有清河,東南有畢里河,下流皆入於海。又南有永寧監城,永樂七年置。又西北有梁房口關,海運之舟由此入遼河,旁有鹽場。又東有石門關。西有鹽場。北有鐵場。]北距都司二百四十里。 復州衞,本復州,洪武五年六月置於舊復州城。十四年九月置衞。二十八年四月,州廢。[西濱海。西南有長生島。又南有沙河,合麻河,西注於海。東有得利嬴城,元季士人築,洪武四年二月置遼東衞於此,尋徙。又南有樂古關。西有鹽場。北有鐵場。]北距都司四百二十里。 金州衞,本金州,洪武五年六月置於舊金州。八年四月置衞。二十八年四月,州廢。[東有大黑山,小沙河出焉。又有小黑山,駱馬河、澄沙河俱出焉。衞東西南三面皆濱海。南有南關島。東有蓮花島。東南有金線島。又東有皮島,又有長行島。南有雙島及三十島。西南有鐵山島。東北有蕭家島,有關。又旅順口關在南,海運之舟由此登岸,有南、北二城,其北城有中左千戶所,洪武二十年置。又東南有望海堝石城,永樂七年置。又衞東有鐵場。東北有鹽場。]北距都司六百里。 廣寧衞[元廣寧府路。]洪武初廢。二十三年五月置衞。[洪武二十五年三月建遼王府。建文中改封湖廣荊州府。西有醫無閭山。南濱海。東有路河,東北有珠子河,下流皆注於遼河。又板橋河在西,南流入海。北有白土廠關,又有分水嶺關。西北有魏家嶺關。又北有懿州,元屬遼陽路。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廣寧後屯衞於此。永樂八年,州廢。徙衞於義州衞城。又西南有閭陽關,東北有望平縣,元俱屬廣寧路。又西北有川州,元屬大寧路。又東北有順州,西北有成州,元俱屬東寧路。又西南有鍾秀城,元置千戶所於此。俱洪武中廢。]東距都司四百二十里。 廣寧中衞、廣寧左衞,俱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二十八年四月廢,三十五年十一月復置。廣寧右衞,本治大凌河堡,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二十八年四月廢,三十五年十一月復置。以上三衞,俱在廣寧衞城。 廣寧前衞、廣寧後衞俱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後俱廢。 義州衞[元義州,屬大寧路。]洪武初,州廢。二十年八月置衞。[西北有大凌河,下流入海。東北有清河,下流合大凌河。]東南距都司五百四十里。 廣寧後屯衞,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於舊懿州。永樂八年徙治義州衞城。 廣寧中屯衞[元錦州,屬大寧路。]洪武初,州廢。二十四年九月置衞。[東有木葉山。西有東、西紅螺山。西南有杏山。東南有乳峰山。又東有大凌河、小凌河。又西有女兒河,與小凌河合。又南有松山堡,在松山西,宣德五年正月置中左千戶所於此,轄杏山驛至小凌河驛。東有大凌河堡,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廣寧右衞,二十八年四月廢。宣德五年正月置中右千戶所於此,轄凌河驛至十三山驛。又城南有鹽場二,鐵場一。又西有鐵場。]東南距都司六百里。 廣寧左屯衞,洪武二十四年九月置於遼河西,後徙廣寧中屯衞城。 廣寧右屯衞[元廣寧府地。]洪武二十六年正月置於十三山堡。二十七年遷於舊閭陽縣之臨海鄉。[北有十三山。山西有十三山堡。西有大凌河。又西南有望梅嶺。又南有鹽場,東有鐵場。]東南距都司五百四十里。 廣寧前屯衞[元瑞州,屬大寧路。]洪武初,屬永平府。七年七月,州廢。二十六年正月置衞。[西北有萬松山。北有十八盤山。西有麻子峪,有鐵場。東南為山口峪,有鹽場。東北有六州河,下流至蛇山務入海。西有山海關,與北直撫寧縣界。又有急水河堡,宣德五年正月置中前千戶所於此,轄山海東關至高嶺驛。又東有杏林堡,宣德五年正月置中後千戶所於此,轄沙河驛至東關驛。]東距都司九百六十里。 寧遠衞,宣德五年正月分廣寧前屯、中屯二衞地置,治湯池。[西北有大團山。東北有長嶺山。南濱海。東有桃花島。東南有覺華島城。西有寧遠河,即女兒河也,又名三女河。又東有塔山,有中左千戶所,轄連山驛山至杏山驛,西有沙河中右千戶所,轄東關驛至曹莊驛,俱宣德五年正月置。又南有鹽、鐵二場。]東距都司七百七十里。 瀋陽中衞[元瀋陽路。]洪武初廢。三十一年閏五月置衞。[洪武二十四年建瀋王府。永樂六年遷於山西潞州。東有東牟山。南有渾河,又東有瀋水入焉。又西有遼河。又東北有撫順千戶所,洪武二十一年置。所東有撫順關。北有蒲河千戶所,亦洪武二十一年置。]南距都司百二十里。 瀋陽左衞、瀋陽右衞,俱洪武中置。建文初廢。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復置,後仍廢。 瀋陽中屯衞,洪武三十一年閏五月置。建文中廢。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復置,屬北平都司,後屬後軍都督府,寄治北直河間縣。 鐵嶺衞,洪武二十一年三月以古鐵嶺城置。二十六年四月遷於古嚚州之地,即今治也。[西有遼河,南有汛河,又南有小清河,俱流入於遼河。又南有懿路城,洪武二十九年置懿路千戶所於此。又范河城在衞南,亦曰汛河城,正統四年置汛河千戶所於此。東南有奉集縣,即古鐵嶺城也,接高麗界,洪武初置縣,尋廢。又有咸平府,元直隸遼東行省。至正二年正月降為縣。洪武初廢。]南距都司二百四十里。 三萬衞[元開元路。]洪武初廢。二十年十二月置三萬衞於故城西,兼置兀者野人乞例迷女直軍民府。二十一年,府罷,徙衞於開元城。[洪武二十四年建韓王府。永樂二十二年遷於陝西平涼。西北有金山。東有分水東嶺。北有分水西嶺。西有大清河,東有小清河,流合焉,下流入於遼河。又北有上河,東北有艾河,流合焉,謂之遼海,即遼河上源也。又北有金水河,北流入塞外之松花江。又鎮北關在東北。廣順關在東。又西有新安關。西南有清河關。南有山頭關。又北有北城,即牛家莊也,洪武二十三年三月置遼海衞於此。二十六年,衞徙。又南有中固城,永樂五年置。]南距都司三百三十里。 遼海衞,洪武二十三年三月置於牛家莊。二十六年徙三萬衞城。安樂州,永樂七年置,在三萬衞城。 山西 禹貢冀州之域。元置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司,[治大同路。]直隸中書省。洪武二年四月置山西等處行中書省。[治太原路。]三年十二月置太原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山西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五,直隸州三,屬州十六,縣七十九。[為里四千四百有奇。]東至真定,[與北直界。]北至大同,[外為邊地。]西南皆至河,[與陝西、河南界。]距南京二千四百里,京師千二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五十九萬五千四百四十四,口四百七萬二千一百二十七。弘治四年,戶五十七萬五千二百四十九,口四百三十六萬四百七十六。萬曆六年,戶五十九萬六千九十七,口五百三十一萬九千三百五十九。 太原府[元冀寧路,屬河東山西道宣慰司。]洪武元年十二月改為太原府,領州五,縣二十: 陽曲[倚。洪武三年四月建晉王府於城外東北維。西有汾水,自靜樂縣流經此,下流至滎河縣合大河。西北有天門關巡檢司。東北有石嶺關巡檢司。]太原[府西南。元曰平晉,治在今東北。洪武四年移於汾水西,故晉陽城之南關。八年更名太原。西有懸甕山,一名龍山,又名結絀山,晉水所出,下流入於汾。西北有蒙山。東有汾水。東南有洞渦水,源自樂平,下流入汾。]榆次[府東南。有凃水,合小凃水西北流,入洞渦水。]太谷[府東南。有馬嶺,路出北直邢臺縣,上有馬嶺關,有巡檢司。西有太谷,一名咸陽谷。東北有象谷水,流入汾。]祁[府南少西。東南有胡甲山,隆舟水出焉,下流至平遙入汾。南有隆舟峪巡檢司。又東有團柏鎮。]徐溝[府南。北有洞渦水,至此合汾。]清源[府西南。北有清源水,東流,南入汾。]交城[府西南。東北有羊腸山。東南有汾水。又西有文水。]文水[府西南。有隱泉山。東有文水,南入汾。又東北有猷水,或以為即鄔澤也。]壽陽[府東。西有殺熊嶺。南有洞渦水,黑水流合焉。]盂[府東北。元盂州。洪武二年降為縣。東北有白馬山。北有滹沱河,東入北直平山縣界。東北有伏馬關,一名白馬關。又東有榆棗關。]靜樂[府西北。元管州。洪武二年改為靜樂縣。東北有管涔山,汾水所出。又東北有燕京山,上有天池。又北有寧化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年置。又東南有兩嶺關,置故鎮巡檢司於此,後移於稍東順水村。又南有樓煩鎮巡檢司。又東北有沙婆嶺巡檢司,後移於陽曲縣天門關。]河曲[府西北。元省。洪武十三年十一月復置。西有火山,臨大河。河濱有娘娘灘、太子灘,皆套中渡河險要處也。北有關河,以經偏頭關而名,西北流入大河。成化十一年十二月置偏頭關守禦千戶所,與寧武、雁門為三關。] 平定州[東有綿山,澤發水出焉,即冶河上源,合沾水,東流至平山縣入滹沱。西南有洞渦水,合浮化水,西流入汾。東南有新固關守禦千戶所。又東有故關,即井陘關也,洪武三年置故關巡檢司於此。又有葦澤、盤石二關在縣東北,俱接井陘縣界。]西北距府一百八十里。領縣一:樂平[州東南。東有臯落山,一名靈山。西南有少山,一名沾嶺,為沾水、清漳二水之發源。沾東流入澤發水,漳北流,折而西南,入和順縣之梁榆水。又西有陡泉嶺,洞渦水所出。又靜陽鎮在縣東南。] 忻州。洪武初,以州治秀容縣省入。[北有滹沱河,又有忻水,一名肆盧川,自北流入焉。西南有牛尾莊巡檢司,後移於州北十里。又西有寨西巡檢司,西北有沙溝巡檢司,後俱廢。又忻口寨亦在州北。又東南有赤塘關。]南距府百六十里。領縣一:定襄[州東少北。北有滹沱河。又南有叢象山,有三會水流合焉。東北有胡谷砦巡檢司,後廢。] 代州。洪武二年降為縣。八年二月復升為州。[句注山在西,亦名西陘,亦曰雁門山,其北為雁門關,有雁門守禦千戶所,洪武十二年十月置。又於關北置廣武營城。又東有夏屋山,一名下壺。又南有滹沱河,源自繁峙入州界,西南流經崞、忻、定襄,又東經五臺、盂,入真定界。又北有太和嶺、水勤口二巡檢司,後俱廢。]西南距府三百五十里。領縣三:五臺[州東南。元臺州。洪武二年改為五臺縣。八年二月來屬。東北有五臺山,有清水河,東北流,合虒陽河,南入於滹沱。又東南有高洪口巡檢司。又東北有大谷口、飯仙山二巡檢司,後俱廢。]繁峙[州東。元堅州。洪武二年改為繁峙縣。八年二月來屬。舊治在縣南,成化三年二月移治東義村。萬曆十四年十二月徙於河北之石龍崗。東北有秦戲山,滹沱河所出也,迴環千三百七十里,至北直靜海縣入海。又北有茹越口、東北有北樓口、東有平刑嶺三巡檢司,後俱廢。又東有郎嶺關城,洪武十七年築。]崞[州西南。元崞州。洪武二年降為縣。八年二月來屬。西南有崞山。東南有石鼓山,又有滹沱河。又西北有寧武關,有寧武守禦千戶所,景泰元年置。又有八角守禦千戶所,嘉靖三年八月置。又西南有蘆板寨巡檢司。又西北有楊武峪、弔橋嶺、胡峪北口三巡檢司。] 岢嵐州。本岢嵐縣,洪武七年十月置。八年十一月升為州。[北有岢嵐山,其東為雪山。西南有嵐漪河,北有蔚汾水,下流俱入大河。又西北有岢嵐鎮巡檢司,後廢。又北有天澗堡隘,路通朔州。西北有于坑堡隘,又有洪谷堡隘,俱通保德州。]東南距府二百八十里。領縣二:嵐[州南,少東。元嵐州。洪武初,降為縣。西南有黃尖山,蔚汾水所出。又北有二郎關、鹿徑嶺二巡檢司。]興[州西南。元興州。洪武二年降為縣。八年十一月來屬。東北有石樓山。西濱大河,南有蔚汾水流入焉。又東有界河口、西南有孟家峪二巡檢司。] 保德州。洪武七年降為縣。八年十一月屬岢嵐州。九年正月復升為州。[西濱大河。東北有得馬水巡檢司,後廢。]東南距府五百里。 平陽府[元晉寧路,屬河東山西道宣慰司。]洪武元年改為平陽府。領州六,縣二十八。東北距布政司五百九十里。 臨汾[倚。西有姑射山。西南有平山,晉水、平水皆出於此,東流入於汾。]襄陵[府西南。西南有三隥山。東有汾水,南有太平關,有巡檢司。]洪洞[府北,少東。東有九箕山。西有汾水。]浮山[府東,少南。西有浮山。北有澇水,東南有潏水,下流俱入汾。]趙城[府北。元屬霍州。洪武三年改屬。西有羅雲山,又有汾水、霍水,自東南流入焉。]太平[府西南。元屬絳州。洪武二年改屬。東有汾水。]岳陽[府東北。東有沁水,流入澤州界。北有澗水。又南有赤壁水,西北流,會澗水入汾河。]曲沃[府南。元屬絳州。洪武二年改屬。南有紫金山,產銅。北有喬山。西有汾水。西南有澮水,下流入汾。]翼城[府東南。元屬絳州。洪武二年改屬。東南有澮高山,產銅,下有灤泉。又東有烏嶺山,澮水出焉。]汾西[府北,少西。西有青山,產鐵。東有汾水。]蒲[府西北。元屬隰州。洪武二年改屬。西有第一河,西流入大河。東有張村岔巡檢司。]靈石[府北。元屬霍州。萬曆二十三年五月改屬汾州府。四十三年還屬府。東有綿山,即介山也。城北有汾水,又東有谷水流入焉。又北有靈石口巡檢司。西南有陰地關,又有汾水關。] 蒲州[元河中府。]洪武二年改為蒲州,以州治河東縣省入。[中條山在東南,即雷首山也,又名首陽山,跨臨晉、聞喜、垣曲、平陸、芮城、安邑、夏縣、解州之境。又南有歷山。又大河自榆林折而南,經州城西,又經中條山麓,又折而東,謂之河曲。臨河有風陵關巡檢司。又東南有涑水,即絳水下流,又南有媯汭水,俱注於大河。]東北距府四百五十里。領縣五:臨晉[州東北。東南有王官谷。西有大河。南有涑水。又西有吳王寨巡檢司。]滎河[州北,少東。大河在城西,汾水至此入河。]猗氏[州東北。南有涑水。東南有鹽池。]萬泉[州東北。南有介山。]河津[州東北。西北有龍門山,夾河對峙,下有禹門渡巡檢司。汾水舊由滎河縣北睢邱入河,隆慶四年東徙,經縣西南葫蘆灘入河。] 解州。洪武初,以州治解縣省入。[南有檀道山,又有石錐山。東南有白徑嶺。南濱大河。東有鹽池。西北又有女鹽池。東北有長樂鎮巡檢司。東南有鹽池巡檢司。]東北距府三百四十里。領縣五:安邑[州東北。西有司鹽城。北有鳴條岡。又有涑水。西南有鹽池。南有聖惠鎮巡檢司。西南有西姚巡檢司。]夏[州東北。北有涑水。]聞喜[州東北。東南有湯山,產銅。南有涑水。又東北有乾河,又有董澤。]平陸[州東南。東北有虞山,一名吳山。又東有傅巖。南濱大河,中有底柱山。東有大陽津,上有關,亦曰茅津。有沙澗茅津渡巡檢司。又有白浪渡巡檢司。]芮城[州西南。大河南經縣,西折而東。東南有陌底渡巡檢司。西北有萬壽堡。東有襄邑堡。] 絳州。洪武初,以州治正平縣省入。[西北有九原山。南有汾水,澮水自東南流入焉。西有武平關。]東北距府百五十里。領縣三:稷山[州西。南有稷神山,又有汾水。]絳[州東南。東有太行山。東南有太陰山,又有陳村峪,涑水出焉,經聞喜、夏、安邑等縣,至蒲州入黃河。又西北有絳山,絳水出焉,西流入涑。又東南有教山,教水出焉,即乾河之源也。絳山產鐵。]垣曲[州東南。西北有折腰山,山有銅冶。又東北有王屋山。南濱河,西有清水流入焉。又北有乾河。西北有橫嶺背巡檢司。西南有留莊隘。] 霍州,洪武初,以州治霍邑縣省入。[東南有霍山,亦曰霍太山。西有汾水,又有霍水、彘水,俱出霍山,下流俱入汾。南距府百四十五里。] 吉州[西有孟門山,大河所經。西南有壺口山。又烏仁關在西,平渡關在西北,俱有巡檢司。]東距府二百七十里。領縣一:鄉寧[州東南。西南有兩乳山。西有黃河。西北有龍尾磧巡檢司。] 隰州,洪武初,以州治隰川縣省入。[西有蒲水,南入大河。東北有廣武莊巡檢司。]東南距府二百八十里。領縣二:大寧[州西南。西濱大河。又東南有昕川,西注於河。西有馬鬬關,大河經其下,有巡檢司。]永和[州西。西濱大河。西北有永和關,有巡檢司。又有興德關。西南有鐵羅關。三關俱與陝西濱河為界。] 汾州府[元汾州,屬冀寧路。]洪武九年直隸布政司。萬曆二十三年五月升為府。領州一,縣七。東北距布政司二百里。 汾陽[倚。元曰西河。洪武初,省入州。萬曆二十三年五月復置,更名。東有汾水。又東北有文水,一名萬谷河,自文水縣東南流入焉。西有金鎻關、黃蘆嶺二巡檢司。]孝義[府南,少東。西北有狐岐山,勝水出焉,東流入汾。又縣南有雀鼠谷,與介休縣界,汾水自東北來經此。又西有溫泉鎮巡檢司。]平遙[府東。南有麓臺山,一名蒙山,又名謁戾山。西有汾河。東有中都水,又有原祠水,合流注於汾河。又南有普同關巡檢司,後移於縣東北之洪善鎮。]介休[府東南。有介山,亦曰綿山。西有汾水,東有石洞水,西流入焉。東北有鄔城泊,與平遙、文水二縣界,即昭餘祁藪之餘浸也,或亦謂之蒿澤。東南有關子嶺鎮巡檢司。]石樓[府西,少南。元屬晉寧路之隰州。萬曆四十年改屬。東南有石樓山。西有黃河,又有土軍川流入焉。又西北有上平關、西有永和關、東北有窟龍關三巡檢司。]臨[府西北。元臨州,屬冀寧路。洪武二年降為縣。萬曆二十三年五月來屬。北濱黃河,東北有榆林河流入焉。西北有剋狐寨巡檢司。] 永寧州[元石州,屬冀寧路。]洪武初,以州治離石縣省入。隆慶元年更名。萬曆二十三年五月來屬。[大河在西。東有穀積山,下有石窟村,東川河出焉。北有赤堅嶺,一名離石山,離石水出焉,亦曰北川河,合流注於大河。又西有青龍渡、北有赤堅嶺二巡檢司。又西有孟門關。]東南距府百六十里。領縣一:寧鄉[州南。東南有樓子臺山。西有黃河。] 潞安府[元潞州,屬晉寧路。]洪武二年直隸行中書省。九年直隸布政司。嘉靖八年二月升為潞安府。領縣八。西北距布政司四百五十里。 長治[倚。永樂六年,瀋王府自瀋陽遷此。元上黨縣。洪武二年省入州。嘉靖八年二月復置,更名。東南有壺關山,舊置壺關口於山下。西南有潞水,即濁漳水,自長子縣流入,下流至河南臨漳縣,合清漳水。又西有藍水,東流與濁漳水合。]長子[府西,少南。東南有羊頭山。西南有發鳩山,一名鹿谷山,濁漳水發源於此。西北有藍水,南有梁水,皆流入漳水。]屯留[府西北。西北有三嵕山。又西南有盤秀山,藍水出乎其陽,絳水出乎其陰,下流俱合濁漳水。]襄垣[府北,少西。南有濁漳水。西北有小漳水,又有涅水,自武鄉縣流入界,合小漳水,下流入濁漳水。西有五巑山巡檢司。]潞城[府東北。西有三垂山。北有濁漳水,又有絳水,流合焉,謂之交漳。]壺關[府東南。南有趙屋嶺,西南有大峪嶺,俱產鐵。東南有羊腸坂。西北有壺水,西入濁漳。]黎城[府東北。西北有濁漳水,東南入河南林縣界。東北又有清漳水,流入河南涉縣界。又東北有吾兒峪巡檢司。]平順[嘉靖八年二月以潞城縣青羊里置,析黎城、壺關、潞城三縣地益之。東北有濁漳水。東南有虹梯關、玉峽關二巡檢司。] 大同府[元大同路,屬河東山西道宣慰司。]洪武二年為府。領州四,縣七。南距布政司六百七十里。 大同[倚。洪武二十五年三月建代王府。北有方山。西北有雷公山。東有紇真山。又東北有白登山。又西有大河。又南有桑乾河,自馬邑縣流經此,其下流至蔚州入北直境,為盧溝河。又西北有金河,又有紫河,皆流入大河。又西有武州山,武州川水出焉。又東有街河,一名如渾水,南有十里河流合焉,即武州川也,俗曰合河,南入於桑乾。北有威寧海子。又有孤店、開山、虎峪、白陽等口,俱在東北。又北有猫兒莊。]懷仁[府西南。西有清涼山,西南有錦屏山,舊皆有鐵冶。南有桑乾河。西南有偏嶺等口。] 渾源州[南有恒山,即北嶽也,與北直曲陽縣界。東有五峰山。又南有翠屏山,滱水出焉,與嘔夷水合,下流為唐河。又北有桑乾河。西南有渾源川,下流入桑乾河。又東有亂嶺關、南有瓷窰口、東南有大寨頭三巡檢司。]西北距府百三十里。 應州。洪武初,以州治金城縣省入。[北有桑乾河。西有小石口巡檢司。東南有胡峪口巡檢司。南有茹越口巡檢司。又有北婁、大石等口,路通繁峙縣。]北距府百二十里。領縣一:山陰[州西南。北有桑乾水。] 朔州。洪武初,以州治鄯陽縣省入。[西南有翠峰山。西北有黃河。又南有灰河,下流入桑乾河。又西有武州,元屬大同路,洪武初省。北有沙淨口、西南有神池口二巡檢司。]東北距府二百八十里。領縣一:馬邑[州東,少北。西北有洪濤山,灅水出焉,俗名洪濤泉,即桑乾河上源也,至北直武清縣入海。東南有雁門關。又北有白陽。] 蔚州[元屬上都路之順寧府。至大元年十一月升為蔚昌府,直隸上都路。]洪武二年仍為州。四年來屬,以州治靈仙縣省入。[東有九宮山,又有雪山。又東南為小五臺山。北有桑乾水,東入北直保安州界。又北有壺流水,一名葫蘆水,西南有滋水流入焉,下流入北直真定府界。東北有定安縣,元屬州,洪武初廢。西南有石門口,東南有神通溝鎮,東北有鴛鴦口、長寧鎮四巡檢司。又東有九宮口巡檢司,後移於州南黑石嶺。又東北有美峪口巡檢司,尋徙於董家莊。又有興寧口巡檢司。後移於北口關。]西北距府三百五十里。領縣三:廣靈[州西,少北。北有九層山。東南有豐水,即葫蘆河上源也。又西南有滋水。北有平嶺關巡檢司,後徙於縣西南之林關口。]廣昌[州東南。元曰飛狐,洪武初更名。東南有白石山。東有雕窠崖,舊有洞產銀。又桑乾河在北。唐河在南,即滱水也。又淶水在東,源出北厓古塔,與縣南之拒馬河合,東入北直淶水縣界。又紫荊關在東北,接北直易州界。倒馬關在南,接北直定州界。又飛狐關在北,今為黑石嶺堡,與蔚州界。]靈邱[州西南。東南有隘門山,西北有槍峰嶺,即高是山也,嘔夷水出焉。又有枚回嶺,滋水出焉。] 澤州[元澤州,屬晉寧路。]洪武初,以州治晉城縣省入。二年直隸行中書省。九年直隸布政司。[東南有馬牢山。南有太行山,山頂有天井關,關南即羊腸坂。又東北有丹水,南有白水流入焉,下流注於沁河。東南有柳樹店、南有橫望嶺二巡檢司。]領縣四。西北距布政司六百二十里。 高平[州北,少東。西北有仙公山,丹水出焉。又西南有空倉堡巡檢司。西北有長平關,又有磨磐寨。]陽城[州西。西南有析城山,南有王屋山,與垣曲縣及河南濟源縣界。東有沁河,又西北有濩澤水入焉。]陵川[州東北。西北有蒲水,西流入於丹水。南有永和隘巡檢司,後廢。]沁水[州西北。東有沁河。又西有蘆河,下流入於沁水。西北有東烏嶺巡檢司。] 沁州[元屬晉寧路。]洪武初,以州治銅鞮縣省入。二年直隸行中書省。九年直隸布政司。萬曆二十三年五月改屬汾州府,三十二年仍直隸布政司。[西南有護甲山,涅水出焉。南有銅鞮山。正西有銅鞮水,有二流,一名小漳河,一名西漳河,下流入襄垣縣,合濁漳水。]領縣二。西北距布政司三百十里。 沁源[州西,少南。北有綿山,沁水出焉,經縣東,下流至河南修武縣入大河,行九百七十餘里。又北有綿上巡檢司。]武鄉[州東北。西有涅水,又西有武鄉水入焉。] 遼州[元屬晉寧路。]洪武初,以州治遼山縣省入。二年直隸行中書省。九年直隸布政司。[東南有太行山,洺水所出,上有黃澤嶺,嶺有十八盤巡檢司。又東有清漳水,分二流,至東南交漳村而合,南入黎城縣界。又西北有遼陽水,流合清漳水。]領縣二。西北距布政司三百四十里。 榆社[州西。西有榆水。西南有武鄉水。又西北有黃花嶺、馬陵關二巡檢司。]和順[州北。東有黃榆嶺,北有松子嶺,西有八賦嶺,俱有巡檢司。又清漳水在西北,松嶺水及八賦水、梁榆水俱流入焉。] 山西行都指揮使司本大同都衞,洪武四年正月置。[治白羊城。]八年十月更名。二十五年八月徙治大同府。二十六年二月領衞二十六,[宣府左、右,萬全左、右,懷安五衞,改屬萬全都司。]後領衞十四。[朔州衞治州城,安東中屯衞寄治應州城。] 大同前衞,洪武七年二月置,與行都司同城。 大同後衞,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與行都司同城,尋罷。二十六年二月復置,治行都司東,後仍徙行都司城。[東有聚落城,天順三年築。嘉靖二年九月置聚落守禦千戶所於此,來屬。] 大同中衞,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與行都司同城,後罷。 大同左衞,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與行都司同城。三十五年罷。永樂元年九月復置。七年徙治鎮朔衞城。 大同右衞,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置,與行都司同城。三十五年罷。永樂元年九月復置。七年徙治定邊衞城。 鎮朔衞,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屬行都司。永樂元年二月徙治北直薊州,直隸後軍都督府,而衞城遂虛。七年徙大同左衞來治。正統十四年又徙雲川衞來同治。[東有雕嶺山。北有兔毛川,即武州川也。又西北有御河,自塞外流入,下流入於桑乾河。又北有鹽池。]東北距行都司一百二十里。 定邊衞,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屬行都司。永樂元年二月徙治北直通州,直隸後軍都督府,而衞城遂虛。七年徙大同右衞來治。正統十四年又徙玉林衞來同治。[西有大青山。東北有海子窊,兔毛川出焉,分為二,其一東南流入左衞界,其一西北流自殺虎口出塞。又有南大河,經衞東南,合於兔毛川。]東南距行都司一百九十里。 陽和衞[元白登縣,屬大同路。]洪武初,縣廢。二十六年二月置衞。宣德元年徙高山衞來同治。[北有雁門山,雁門水出焉。南有桑乾河。]西南距行都司一百二十里。 天成衞[元天成縣,屬興和路。]洪武四年五月改屬大同府,縣尋廢。二十六年二月置衞,後徙鎮虜衞來同治。[桑乾河在南。南洋河在北,即雁門水也,東入宣府西陽和堡界。]西南距行都司一百二十里。 威遠衞,正統三年三月以淨水坪置。[南有大南山。西有小南山。又南有南大河,下流入於兔毛川。]東距行都司一百八十里。 平虜衞,成化十七年置,與行都司同城。嘉靖中徙今治。[西有小青山,又有黃河自東勝衞流入。北有南大河。西北有雲內縣,本元雲內州,屬大同路,洪武五年廢。宣德中復置縣,屬豐州,正統十四年復廢。西北有平地縣,元屬大同路,亦洪武中廢。]東北距行都司二百四十里。領千戶所一:井坪守禦千戶所[成化二十年七月置。] 雲川衞,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屬行都司。永樂元年二月徙治北直畿內,直隸後軍都督府。宣德元年還舊治,仍屬行都司。正統十四年徙治舊鎮朔衞城,與大同左衞同治,而衞城遂虛。東距行都司二百十里。 玉林衞,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屬行都司。永樂元年二月徙治北直畿內,直隸後軍都督府。宣德元年還舊治,仍屬行都司。正統十四年徙治舊定邊衞城,與大同右衞同治,而衞城遂虛。[東有玉林山,玉林川出焉。]東距行都司二百四十里。 鎮虜衞,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屬行都司。永樂元年二月徙治北直畿內,直隸後軍都督府。宣德元年還舊治,仍屬行都司。正統十四年徙治天成衞城,與天成衞同治,而衞城遂虛。東距行都司□百□十里。 高山衞,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屬行都司。永樂元年二月徙治北直畿內,直隸後軍都督府。宣德元年徙陽和衞城,與陽和衞同治,仍屬行都司,而衞城遂虛。嘉靖二年九月置高山守禦千戶所於此,屬大同前衞。[東有高山。西有兔毛川。]東距行都司三十里。 宣德衞[元宣寧縣,屬大同路。]洪武中,縣廢。二十六年二月置宣德衞,後廢。東南距行都司八十里。 東勝衞[元東勝州,屬大同路。]洪武四年正月,州廢,置衞。二十五年八月分置東勝左、右、中、前、後五衞,屬行都司。二十六年二月罷中、前、後三衞。永樂元年二月徙左衞於北直盧龍縣,右衞於北直遵化縣,直隸後軍都督府。三月置東勝中、前、後三千戶所於懷仁等處守禦,而衞城遂虛。正統三年九月復置,後仍廢。[北有赤兒山。西有黃河。西北有黑河,源出舊豐州之官山,西流入雲內州界,又東經此入於黃河。又有兔毛川,亦入於黃河。又有紫河,源出舊豐州西北之黑峪口,下流至雲內州界,入於黑河。又西有金河泊,上承紫河,下流亦入於黃河。西北有豐州,元屬大同路,洪武中廢,宣德元年復置;正統中內徙,復廢。又有淨州路,元直隸中書省,亦洪武中廢。]西距行都司五百里。領千戶所五:失寶赤千戶所,五花城千戶所,幹魯忽奴千戶所,燕只千戶所,瓮吉刺千戶所。[俱洪武四年正月置。] 地理三 河南 陝西 河南 禹貢豫、冀、揚、兗四州之域。元以河北地直隸中書省,河南地置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治汴梁路。]洪武元年五月置中書分省。[治開封府。]二年四月改分省為河南等處行中書省。三年十二月置河南都衞。八年十月改都衞為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府八,直隸州一,屬州十一,縣九十六。[為里三千八百八十有奇。]北至武安,[與北直、山西界。]南至信陽,[與江南、湖廣界。]東至永城,[與山東、江南界。]西至陝州,[與山西、陝西界。]距南京一千一百七十五里,京師一千五百八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三十一萬五千六百一十七,口一百九十一萬二千五百四十二。弘治四年,戶五十七萬五千二百四十九,口四百三十六萬四百七十六。萬曆六年,戶六十三萬三千六十七,口五百一十九萬三千六百二。 開封府[元汴梁路,屬河南江北行省。]洪武元年五月曰開封府。八月建北京。十一年,京罷。領州四,縣三十: 祥符[倚。洪武十一年正月建周王府。大河舊在城北。正統十三年,河決滎陽,東過城西南,而城遂在河北。東為開封縣,元時同治郭內,洪武中省。南有朱仙鎮。東北有陳橋鎮。]陳留[府東,少南。北有大河。東北有睢水,下流至南直宿遷縣合犬河。]杞[府東南。北有睢水,又有舊黃河,洪武二十五年河決之故道也。嘉靖三十六年,全河合淮入海,而縣遂無河患。]通許[府東南。西南有故黃河,弘治後北徙,不經縣界。]太康[府東南。北有渦水,自通許縣流入,下流至南直懷遠縣入淮。東有馬廠集,正統十三年河決,自杞縣經此。]尉氏[府南少西。西南有大溝,東北合康溝,入於黃河。]洧川[府西南。南有故城,洪武二年以河患遷今治。又南有洧水,下流至西華縣合潁水。東南有南席店,弘治九年,河入栗家口,南行經此。]鄢陵[府南,少西。北有洧水。]扶溝[府南,少東。東有沙河,一名惠民河,又名小黃河,即宋蔡河故道也。成化中濬,下流達南直太和縣界。又北有洧水,自西流入焉。又東北有黃河故道,弘治二年淤。]中牟[府西。東有故城,天順中,徙今治。大河在縣北。又有汴河,舊自滎陽而東,下流經祥符縣南,又東南至南直泗州入於淮。正統六年改從此入河,後淤。西北有圃田澤。]陽武[府西北。北濱大河,自此至南直徐州,大河所行,皆唐、宋汴河故道。]原武[府西北。北有黑陽山,下臨大河。洪武二十四年,河決於此。正統十二年復決焉。東南有安城縣,洪武初置,正統中廢。]封邱[府北。南有大河。西南有荊隆口,一名金龍口。弘治二年、五年,萬曆十五年,崇禎四年、五年,河屢決於此。又西北有沁河,弘治六年淤。西南有中欒鎮巡檢司。]延津[府西北。大河舊經縣北。成化十四年,河決,徙流縣南,而縣北之流遂絕。西北有沙門鎮,弘治十一年移項城縣西之香臺巡檢司於此。]蘭陽[府東,少北。北濱大河,有李景高口。萬曆十七年,河決於此。]儀封[府東,少北。元屬睢州。洪武十年五月改屬南陽府,後來屬。故城在縣北,洪武二十二年二月圮於河,徙日樓村,即今治也。東北有黃陵岡,大河舊經其下,入曹縣界。弘治五年,河決於此,尋塞之,改從岡南入睢州界。又賈魯故河亦在縣北,正德四年,河決入焉。]新鄭[府西南。元屬均州。隆慶五年七月改屬。西南有大隗山,一名具茨山,潩水出焉,一名魯固河,下流入潁。又南有陘山。北有大河。又有溱水,一曰澮水,流合縣南之洧水。] 陳州。洪武初,以州治宛丘縣省入。[南有潁水。又西有沙水,亦曰小黃河,至潁岐口,與潁水合,下流分為二。崇禎間,屢決於西南之苑家埠口。又南有故黃河,嘉靖時,黃河南出之道也。]西北距府二百六十五里。領縣四:商水[州西南。洪武初廢。四年七月復置。北有潁水,又有〈氵隱〉水,亦曰大〈氵隱〉水。]西華[州西,少北。北有潁水,又有沙水,即小黃河也。西南有〈氵隱〉水,又有常社鎮巡檢司。]項城[州南。東北有故城。今治本南頓縣之殄寇鎮也,宣德三年遷。東有潁水,西有溵水流入焉。洪武二十四年,大河自陳州經縣界合潁,下入於淮。永樂九年,河始復故道。又東北有沙水。]沈邱[州東南。元屬潁州。洪武初廢。弘治十年改乳香臺巡檢司置,來屬。東北有潁水,東入南直潁州界。又北有沙河,東入南直太和縣界。又東有界首巡檢司。又北有南頓縣,洪武初廢。景泰初,置南頓巡檢司於此。] 許州。洪武初,以州治長社縣省入。[西有潁水。北有潩水。又東有東湖,一名秋湖。又西北有石固鎮,與長葛縣界。]東北距府二百二十里。領縣四:臨潁[州東南。西有潁水,潩水自縣北流入焉。又西南有小〈氵隱〉水。]襄城[州西南。南有首山。東北有潁水。南有汝河。]郾城[州東南。南有沙水,亦曰大溵水,上流即故汝水也,又東南有濃水來入焉。]長葛[州西北。北有洧水。西有潩水。] 禹州[元曰鈞州。]洪武初,以州治陽翟縣省入。萬曆三年四月避諱改曰禹州。[成化二年七月建徽王府。嘉靖三十五年除。北有禹山,又西北有鑛山,有鐵母山,舊俱產鐵。又北有潁水,下經襄城,一名渚水,至臨潁合沙河。]東北距府三百二十里。領縣一:密[州西北。南有洧水,又有溱水。] 鄭州。洪武初,以州治管城縣省入。[西南有梅山,鄭水出焉,下流舊入汴水,後堙。又西有須水,源出滎陽縣,舊亦入於汴水。正統八年嘗濬以分決河之流,後亦堙。]東北距府百四十里。領縣四:滎陽[州西。南有大周山,汴水出焉。又東南有嵩渚山,京水出焉。又有索水,源出小陘山,北流與京水合,下流入於鄭水。又大河在北。東有須水鎮,崇禎十年築城。]滎澤[州北,少西。元直隸汴梁路。洪武中,改屬州。北有故城。洪武八年因河患徙於南。成化十五年正月又徙北,濱大河。東南有孫家渡,正統十三年,大河決於此。]河陰[州西北。舊治在大峪口,洪武三年為水所圮,徙於此。東北有廣武山,與三皇山連。西有敖倉,北濱大河。]汜水[州西。故城在縣東,洪武十一年七月徙於成臯。崇禎十六年又遷西北。北濱河,洛水自西,東至滿家溝合汜水入焉。又西有虎牢關,洪武四年九月改曰古崤關,有巡檢司。] 河南府[元河南府路,屬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洪武元年為府。領州一,縣十三。東距布政司三百八十里。 洛陽[倚。洪武二十四年建伊王府。嘉靖四十三年廢。萬曆二十九年十月建福王府。北有北邙山,西南有闕塞山,亦曰闕口山,亦曰伊闕山,俗曰龍門山。又西北有穀城山,亦曰簪亭山,〈氵廛〉水所出。又東南有大谷,谷口有關。又大河在北。又有洛水,源自洛南冢嶺山,東經盧氏、永寧諸縣,至洛陽、偃師、鞏縣入於河。又東有伊水,自盧氏縣東北流至偃師縣而入洛。又北有〈氵廛〉水,西有澗水,俱流會於洛。又西南有孝水。]偃師[府東,少北。南有緱氏山。又有洛水,西有伊水流合焉。]鞏[府東北。西南有軒轅山,上有關。北濱河。西北有洛水,舊經縣北入河,謂之洛汭,亦曰洛口。嘉靖後,東過汜水縣入河。又南有鄩水,會洛入河,亦曰鄩口也。又東南有石子河,西南有長羅川,皆流入洛水。又西南有黑石渡巡檢司。]孟津[府東北。舊治在縣東,今治本聖賢莊,嘉靖十四年七月遷於此。西北有大河。又西有硤石津,又西有委粟津,又有高渚、馬渚、陶渚,皆大河津濟處。東北有孟津巡檢司。]宜陽[府西南。西有女几山。東南有鹿蹄山,一名非山,甘水出焉。又北有洛水。西有宜水,又有昌谷水,與甘水俱流注於洛。又西南有趙保鎮、木冊鎮二巡檢司。]永寧[府西南。北有崤山,崤水出焉,北注於洛。其東曰穀陽谷,穀水所出焉。又南有洛水。東北有刀轘川,下流為昌谷水。又有大宋川,下流為宜水。又西有崇陽鎮、又有高門關、東有崤底關三巡檢司。]新安[府西。西有缺門山。北有大河。又南有澗水,穀水自北流入焉。東有慈澗水,亦流入穀水。又有函谷新關。]澠池[府西。元屬陝州。洪武中改屬。東北有廣陽山,亦曰澠池山,北溪水出焉。又有白石山,澗水所出。西北濱河。南有穀水。又西北有南村巡檢司。]登封[府東南。北有嵩山,即中岳也,亦曰太室山。又西有少室山,潁水中源出焉;又有右源,出於山之南溪,又有左源,出於西南之陽乾山,合流至南直壽州入淮。又北有陽城山,洧水所出,下流至扶溝縣入沙河。又東南有崿嶺,即箕山也,上有崿坂關。又東南有五渡水,流入潁,亦曰三交水。又西南有少陽河,亦流入潁。]嵩[府西南。元嵩州,屬南陽府。洪武二年四月降為縣,來屬。三塗山在西南。陸渾山在東北。又東有篩山,北有露寶山,西有大礦山,皆產錫。西南有伏牛山,即天息山也,山有分水嶺,汝水出焉,下流至南直潁州入淮,行千三百五十餘里。又南有伊水,西北有高都川流入焉。又西南有舊縣鎮巡檢司。西有沒大嶺巡檢司。]盧氏[府西南。元屬嵩州。洪武元年四月屬南陽府。三年三月屬陝州。萬曆初,改屬府。西南有熊耳山,洛水自陝西商州流入境,經此。東南有巒山,一名悶頓嶺,伊水所出。北有鐵嶺,東澗水出焉,東南入洛。又東北有馬回川,亦入於洛。又東南有欒州鎮、西南有朱陽鎮、北有杜管鎮三巡檢司。又西有白華關。] 陝州[元屬河南府路。]洪武元年四月改屬南陽府,以州治陝縣省入。[東有底柱山,在大河中。山有三門,中曰神門,南曰鬼門,北曰人門,惟人門修廣可行舟,鬼門最險。又南有橐水,一名永定澗,亦曰漫澗,西北入河。又東南有硤石關,有巡檢司。又有雁領關。]東距府三百里。領縣二:靈寶[州西,少南。北濱河。又西有弘農澗。南有虢畧鎮巡檢司。又有函谷故關。西南又有洪關。]閿鄉[州西南。東南有夸父山,一名秦山,中有大谷關。北濱河,自山西芮城縣流入,東南至永城縣,入南直碭山縣界。西有湖水,又有盤澗水北流入焉。又西有潼關,與陝西華陰縣分界。] 歸德府[元直隸河南江北行省。]洪武元年五月降為州,屬開封府。嘉靖二十四年六月升為府。領州一,縣八。西距布政司三百五十里。 商丘[倚。元曰睢陽。洪武初省。嘉靖二十四年六月復置,更名。舊治在南,弘治十五年圮於河,十六年九月遷於今治。北濱河。正統後,河決而南。城嘗在河北,正德後,仍在河南。北有丁家道口巡檢司。東南有武津關巡檢司。]寧陵[府西。南有睢水。北有桃源集巡檢司。]鹿邑[府南。元屬亳州。洪武中改屬。南有潁水,又蔡河自西流入,謂之蔡河口,即沈邱縣之沙河也。又北有渦水,東流入南直亳州境。]夏邑[府東。元曰下邑,洪武初更名。北濱大河。又東南有睢水。]永城[府東南。洪武元年五月屬開封府。十一月來屬。北有碭山,又有芒山,皆與南直碭山縣界,又睢水、澮水皆在縣南。又南有泡水,弘治間淤塞。]虞城[府東北。元屬濟寧路。洪武二年正月來屬。南有故城。嘉靖九年遷於今治。北有黃河。] 睢州[元屬汴梁路。]洪武初,屬開封府,以州治襄邑縣省入。十年五月降為縣。十三年十一月復升為州。嘉靖二十四年六月來屬。[北濱河。又有睢水亦在州東北。]東距府百七十里。領縣二:考城[州北。元末省。洪武四年八月復置,屬開封府。十年五月復省。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屬州。舊治在縣東南。正統十三年徙。北濱大河。]柘城[州東南。元末省。洪武四年八月復置,屬開封府。十年五月省入寧陵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屬州。北有睢水。南有渦水。] 汝寧府[元直隸河南江北行省。]洪武初,因之。領州二,縣十二。距布政司四百六十里。 汝陽[倚。天順元年三月建秀王府,成化八年除。十年建崇王府。洪武初,縣廢,四年七月復置。北有汝水,源出天息山,東流入境,過新蔡東南入淮。又南有澺水,又有汶水,又有溱水,又西北有瀙水,俗名泥河,下流俱入於汝。又城南有柴潭。東有陽埠巡檢司。]真陽[府東。元屬息州。洪武四年省入汝陽縣。景泰四年置真陽鎮巡檢司於此。弘治十八年十二月仍置縣,而徙巡檢司於縣南銅鐘店,仍故名,尋廢。南有淮水。又汝水在縣東,北有滇水流入焉。]上蔡[府北。洪武初廢,四年五月復置。西有汝水,西南有沙水流合焉。]新蔡[府東,少南。元屬息州,後廢。洪武四年五月復置,改屬。南有汝水,又澺水自城北流合焉。又東北有瓦店巡檢司。]西平[府西北。北有汝水,源出縣西南雲莊、諸石二山。自元末堨斷故汝,而此水遂為汝源。嘉靖九年復塞,改為洪河之上流。]確山[府西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汝陽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成化十一年九月改屬信陽州。弘治二年八月仍屬府。西北有郎山,亦曰樂山。北有黃酉河,下流為練河,流入汝。又西有竹溝巡檢司。南有明港巡檢司。]遂平[府西,少北。西南有查牙山,其東南相接者曰馬鞍山。又西有洪山,龍陂之源出焉,自西平縣雲莊諸山之水既塞,遂以此為汝源。南有灈水,又有沙河,又北有石洋河,其下流皆入於汝。] 信陽州[元為信陽縣,屬信陽州,後廢。]洪武元年十月置信陽州於此,屬河南分省。四年二月屬中都臨濠府。七年八月改屬。十年五月降為縣。成化十一年九月復升為州。[西南有賢首山。南有士雅山,又有峴山。東南有石城山,亦曰冥山。北有淮水,又南有溮水流入焉。]東北距府二百七十里。領縣一:羅山[州東。元信陽州治,後州縣俱廢。洪武元年十月置州於舊信陽縣,復置羅山縣屬焉。十年五月直隸汝寧府。成化十一年九月還屬州。北有淮水,又南有小黃河入焉。東南有大勝關巡檢司,與湖廣黃陂界。西南有九里關,即黃峴關,義陽三關之一,有巡檢司,與湖廣應山縣界。] 光州。洪武初,以州治定城縣省入。四年二月改屬中都臨濠府。十三年仍來屬。[北有淮水。又南有潢水,北流入淮水。西南有陰山關。]西北距府三百里。領縣四:光山[州西南。南有石盤山。北濱淮。南有潢水,亦曰官渡河。又南有木陵關。西南又有白沙、土門、斗木嶺、黃土嶺、修善衝等五關,與湖廣麻城縣界。東南有牛山鎮巡檢司,後移於長潭。又有沙窩鎮巡檢司,後廢。]固始[州東北。南有白鹿崖。北濱淮。東有史河,西有淠河,俱入南直霍邱縣界,下流入淮。又東北有朱臯鎮,與南直潁州界,有巡檢司。]息[州西北。元息州,洪武四年二月屬中都臨濠府。尋降為縣,屬潁州。七年仍來屬。南濱淮。東北有汝水。北有楊莊店巡檢司,後移於縣東北之固城倉。]商城[州東南。成化十一年四月析固始縣地置。南有金剛臺山。又東南有竹根山。東有大蘇山,灌水出焉,流入南直霍邱縣。又東有牛山河,即史河上源也。西南有五水關河。又南有五河,下流俱入於史河。又南有金剛臺巡檢司,本置金剛臺山下,嘉靖二十七年移於縣東南之水東案。又南有長嶺關,東南有松子關,俱接湖廣羅田縣界。] 南陽府[元直隸河南江北行省。]洪武初,因之。領州二,縣十一。距布政司六百八十里。 南陽[倚。洪武二十四年建唐王府。城南有精山。北有百重山、雉衡山。又有分水嶺,其水北流入於汝水,南流入於淯水。西南有臥龍岡。東有淯水,一名白河,下流至湖廣襄陽縣界入漢水。西南有湍水,西北有洱水,皆流入淯水。]鎮平[府西。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南陽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西北有五朶山,產銅。東有潦河,流入淯河。]唐[府東南。洪武三年以故比陽縣地置。南有唐子山。東北有大狐山,亦曰壺山,沘水所出。又西有黃淳水,又有泌水,下流皆入淯水。又東北有石夾口關。]泌陽[府東。元為唐州治。洪武二年二月省入州。十三年十一月,州廢,復置縣。東有銅山,泌水出焉。又北有潕水,東北有瀙水,下流俱入汝水。又象河關在縣東北,有巡檢司。]桐栢[府東南。本唐縣之桐栢鎮巡檢司。成化十二年十二月改置縣,而移巡檢司於毛家集。東有桐栢山,淮水所經,下流至南直安東縣入海,行二千三百餘里。又東有大復山。西北有胎簪山,淮水所出。又西有澧水,亦曰醴水,下流入泌水。]南召[府北。成化十二年十二月以南陽縣南召堡置。北有丹霞山,一名留山。北有魯陽關,即三鴉路口也,與魯山縣界。有鴉路鎮巡檢司,成化十二年十二月移於窪石口。] 鄧州[元治穰縣。]洪武二年二月,縣廢。十三年十一月復置縣。十四年五月復省入州。[南有析隈山。西北有白崖山。北有湍水,又東有涅水,亦名趙河,自北來入焉。]東北距府百二十里。領縣三:內鄉[州北,少西。東有熊耳山,湍水所出。西南有淅水,又有丹水。又北有菊潭。東北有金斗山巡檢司,後廢。又西北有西硤口關巡檢司。又西南有黨子口關。又西有武關,路出陝西商州。]新野[州東南。西有清水,又有湍水,又北有沘水,東有棘水,皆流入於淯水。]淅川[州西。成化六年析內鄉縣地置。東南有太白山。又有丹崖山。東有均水,又西南有淅水,北有丹水俱流入焉,南入於漢水。西北有花園頭巡檢司,又有荊子口關。又西有峽口鎮,南接湖廣均州界。] 裕州。洪武初,以州治方城縣省入。[東北有方城山,渚水出焉,下流入沘水。]西南距府百二十里。領縣二:舞陽[州東北。汝水在縣北,舊入西平縣界,元末於渦河堨斷其流,使東歸潁,而西平之水始別為汝源。南有潕水,亦曰舞水,又有瀙水,下流俱入於汝寧府之汝水。西南有沙水,即〈治,口改虫〉水也。又北有澧水,下流歸故汝水。]葉[州北,少東。北有黃城山,一名長城山,有汝水。又北有湛水,流入汝。東北有沙水,一名〈治,口改虫〉水,又名泜水,又北有昆水入焉,下流入於汝。又北有昆陽關。] 懷慶府[元懷慶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十月為府,屬河南分省。領縣六。東南距布政司三百里。 河內[倚。永樂二十二年建衞王府。正統三年除。八年,鄭王府自陝西鳳翔府遷此。北有太行山,又有碗子城山,上有關。又有沁河,源出山西沁源縣,流入府境,下流至武陟入大河。又有丹河,自澤州流入,注於沁河。又西有栢鄉城,崇禎四年築。]濟源[府西。元屬孟州。洪武十年五月改屬府。南濱大河。西有王屋山,接山西垣曲縣界,濟水出焉。西北有琮山,溴水出焉。又東北有沁水,經兩山之間,一名枋口水。又西北有枳關。西有邵原鎮巡檢司。]修武[府東,少北。西有沁水。]武陟[府東。大河在縣南。東有沁河,至南賈口入焉。又東北有蓮花池,萬曆十五年,沁河決此。又西北有寧郭城,景泰中築。]孟[府南少西。元孟州。洪武初,以州治河陽縣省入。十年五月降為縣。西南濱大河。]溫[府東南。元屬孟州。洪武十年五月改屬府。南濱大河,溴水自西北流入焉。又西南有濟水,舊自濟源縣流經沇河鎮,南注於河,後其道盡入河中。] 衞輝府[元衞輝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八月為府。十月屬河南分省。領縣六。東南距布政司一百六十里。 汲[倚。弘治四年八月建汝王府。嘉靖二十年除。隆慶五年二月建潞王府。北有衞河,源出輝縣,下流至北直靜海縣入海,行二千餘里,又東北有淇門鎮。]胙城[府東,少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汲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新鄉[府西南。北有衞河。西北有清水。又西南有大河故道,正統十三年河決縣之八柳樹由此,尋塞。西有古沁河,永樂十三年後,時決時涸。]獲嘉[府西,少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新鄉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大河舊在縣南。天順六年中,河自武陟徙入原武,而縣界之流絕。北有清水,又有小丹河合焉。]淇[府北。元淇州,後廢。洪武元年九月復置。十二月降為縣。西北有淇水,又清水自東北流入焉,下流入於衞河。]輝[府西北。元輝州,後廢。洪武元年九月復置。十二月降為縣。西有太行山。西北有白鹿山。又有蘇門山,一名百門山,山有百門泉,泉通百道,其下流為衞水,故又名衞源。又西南有清水。又西北有候趙川、西有鴨子口二巡檢司。] 彰德府[元彰德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閏七月為府。十月屬河南分省。領州一,縣六。南距布政司三百六十里。 安陽[倚。永樂二年四月建趙王府。元末,縣廢。洪武元年九月復置。東北有韓陵山。西北有銅山,舊產銅。北有安陽河,本名洹水,自林縣流入,至北直內黃縣入衞河。又北有濁漳水。]臨漳[府東北。元末廢。洪武元年九月復置。西有清、濁二漳水,合流於此,曰交漳口,入北直界。又有滏水,下流入於漳河。西南又有洹水。]湯陰[府南。元末廢。洪武元年九月復置。西有蕩水,經縣治北,下流入衞水。]林[府西,少南。元林州,後廢。洪武元年九月復置。二年四月降為縣。西北有隆慮山,亦曰林慮,洹水出焉。又西南有天平山。西有太行山。又北有濁漳水,自山西平順縣流入。] 磁州[元治滏陽縣,屬廣平路,後州縣俱廢。]洪武元年十一月復置州,屬廣平府。二年四月來屬。[西北有神麕山,滏水出焉。又南有清漳水。北有車騎關巡檢司。]南距府七十里。領縣二。武安[州西北。元末廢。洪武元年十一月復置。東南有滏山,滏水出焉。西南有磁山,產磁石。東北有洺河,流入北直邯鄲縣界。又西有固鎮巡檢司。]涉[州西,少北。元屬真定路,後廢。洪武元年十一月復置,屬真定府。二年四月來屬。南有涉水,即清漳水也,自山西黎城縣流入。又東北有偏店巡檢司,後移於縣西南之吾而峪口。] 汝州[元屬南陽府。]洪武初,以州治梁縣省入。成化十二年九月直隸布政司。[東南有霍山。又有魚齒山,涉水出於此,入葉縣界。又西南有鳴臯山。又有空峒山。南有汝水。西有廣成澤。]領縣四。東北距布政司四百九十里。 魯山[州西南。東有魯山。西有堯山,〈治,口改虫〉水所出,西南有波水流入焉。又西北有歇馬嶺關巡檢司。]郟[州東少南。東南有汝水,西有扈澗水流入焉。]寶豐[州東南。成化十一年四月析汝州地置。南有汝水,又有〈治,口改虫〉水。]伊陽[州西,少南。成化十二年十二月以汝州之伊闕故縣置,析嵩及魯山二縣地益之。西有伊陽山。又有堯山,即天息山也,上有分水嶺,〈治,口改虫〉水出焉,俗又名沙水。又南有汝水。西有伊水。西南有上店鎮巡檢司,成化十二年十二月移於常界嶺。又有普捄關巡檢司,廢。] 陝西 禹貢雍、梁二州之域。元置陝西等處行中書省,[治奉元路。]又置甘肅等處行中書省。[治甘州路。]洪武二年四月置陝西等處行中書省。[治西安府。]三年十二月置西安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陝西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八,屬州二十一,縣九十有五。[為里三千五百九十七。]東至華陰,[與河南、山西界。]南至紫陽,[與湖廣、四川界。]北至河套,西至肅州。[外為邊地。]距南京二千四百三十里,京師二千六百五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二十九萬四千五百二十六,口二百三十一萬六千五百六十九。弘治四年,戶三十萬六千六百四十四,口三百九十一萬二千三百七十。萬曆六年,戶三十九萬四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五十萬二千六十七。 西安府[元奉元路,屬陝西行省。]洪武二年三月改為西安府。領州六,縣三十一: 長安[倚。治西偏。洪武三年四月建秦王府。北有龍首山。南有終南山。西南有太一山,又有子午谷,谷中有關。北有渭水,源出鳥鼠山,流經縣界,至華陰入黃河。又西有灃水。又西北有鎬水,合滮水,又南有潏水,亦曰泬水,合澇水,俱北流入渭。]咸寧[倚。治東偏。渭水在南。東有滻水,合霸水流入渭。]咸陽[府西北。舊治在渭河北,洪武二年徙於渭南。東北有涇水,東入渭。東南有灃水,北入渭。]涇陽[府北。西北有甘泉山。南有涇水,源自岍頭山,流經縣界,至高陵縣入渭。又北有冶谷水,合清谷水,下流入渭。]興平[府西少北。南有渭水。]臨潼[府東,少北。東南有驪山,有溫泉。北有渭水。西有潼水,又東有戲水,俱北入渭。又東有泠水,一曰零水,至零口鎮亦入渭。又南有煮鹽驛,舊產鹽。]渭南[府東。元屬華州。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改屬府。北有渭水。]藍田[府東南。南有七盤山,旁有〈糹爭〉坡,謂之七盤十二〈糹爭〉,藍關之險道。又有嶢山。東南有藍田山,有關。西有霸水,西北有長水,亦曰荊溪,又南有輞谷水,亦曰輞川,俱注於霸水。]鄠[府西南。南有牛首山,澇水出焉。北有渭水。西南有甘泉,西有渼陂,俱流合澇水,注於渭。又灃水在南,合高觀谷、太平谷諸水,入長安縣界。]盩厔[府西南。西南有駱谷,谷長四百二十里,谷口有關。谷中有十八盤、又有柴家關二巡檢司。北有渭水。南有龍水,西南有黑水流入焉。又東有駱谷水,東南有芒水,竝北入渭。]高陵[府東北。西南有渭水,涇水自西北流合焉。]富平[府東北。元屬耀州。萬曆三十六年改屬府。西南有荊山。西北有漆沮水,舊經白水縣南入洛,自鄭渠堙廢,不復東入洛矣。東北有美原巡檢司,尋廢。]三原[府北,少東。元屬耀州。弘治三年十一月改屬府。西北有堯門山。東北有漆沮水。西有清水,下流注於渭。]醴泉[府西北。元屬乾州。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改屬府。西北有九嵕山,又有武將山。東有涇水,又有甘谷水,流合焉。] 華州[南有少華山。北有渭水,與同州界。西有赤水,分大小二流,又有石橋水,俱北注渭。]西距府二百里。領縣二:華陰[州東。南有華山,亦曰太華,即西嶽也。東有牛心谷。西南有車箱谷。東北有大河,自朝邑縣流入,至渭口,與渭水合,所謂渭汭也。南有敷水,北入渭。東北有潼水,入於大河。東有潼關。洪武七年置潼關守禦千戶所。九年十一月升為衞,屬河南都司。永樂六年直隸中軍都督府。]蒲城[州西北。東有洛水。又西有西鹵池,南有東鹵池,舊產鹽。] 商州。洪武七年五月降為縣。成化十三年三月仍為州。[東南有商洛山。西有熊耳山,伊水所出。南有丹崖山,舊產銅。又有冢嶺山,洛水所出,下流至河南汜水縣入大河。又南有丹水,流入河南內鄉縣界。東有武關、西有秦嶺二巡檢司。又東有龍駒寨。]西北距府二百二十里。領縣四。商南[州東,少南。成化十三年三月以商縣之層峰驛置,尋徙治於沭河西。西南有兩河,即丹水也,東有沭河,南有挾川,俱入焉。東有富水堡巡檢司。]雒南[州北,少東。元曰洛南,屬商州。洪武七年五月改屬華州。成化十三年三月復來屬。天啟初,改洛為雒。東北有魚難山,魚難水出焉,西北有玄扈山,玄扈水出焉,俱北入於洛。東南有三要、東北有石家坡二巡檢司。]山陽[州南,少東。本商縣之豐陽巡檢司,成化十二年十二月改為縣,而移巡檢司於縣東南之漫川里,仍故名。東南有天柱山。西南有甲河,流入湖廣上津縣界,注於漢水。又東有竹林關巡檢司。]鎮安[州西南。景泰三年以咸寧縣野豬坪置,屬府。天順七年二月遷治謝家灣。成化十三年三月改屬州。西有泎水,合縣南洵水入洵陽縣界,注於漢江。北有舊縣、西有五郎壩二巡檢司。] 同州[北有商原。南有渭水。西南有沮水,一名洛水。]西南距府二百六十里。領縣五:朝邑[州東。東有大河。南有渭水。又有洛水,舊自縣南經華陰縣西北葫蘆灘入渭;成化中,自縣南趙渡鎮徑入於河,不復入渭。東北有臨晉關,一名大慶關,即浦津關也,舊屬浦州,洪武九年八月來屬。有浦津關巡檢司。]郃陽[州東北。東有黃河。]韓城[州東北。西有梁山,一名呂梁山,濱大河。東北有龍門山,夾河對峙。]澄城[州北,西有洛水。]白水[州西北。南有故城。洪武初,徙於今治。西有洛水,白水流入焉。西北有馬蓮灘巡檢司。] 耀州[東有沮水,西有漆水流入焉。又有清水,流入三原縣界。]南距府百八十里。領縣一:同官[州東北。北有神水峽,峽內有金鎖關巡檢司。又西北有北高山,漆水出焉,東南流與同官川水合。又東有沮水,南有安公谷水,其下流合於沮水。] 乾州[西北有梁山,接岐山縣界。其南有漠谷,漠谷水經其下,流為武水。又東北有甘谷水。又西有武亭水。]東南距府百六十里。領縣二:武功[州西南。西南有太白山,又有武功山。東南有惇物山。南有渭水。又西有漠谷水,又有武亭水,自縣東北流合焉。俱匯於湋水。]永壽[州北。東有涇水。西南有錦川河,下流為漠谷水。有土副巡檢司。又有穆陵關。] 邠州[元直隸陝西行省。]洪武中來屬,以州治新平縣省入。[北有涇水。西南有白土川,亦名漆水,東南注於渭水。與入洛之漆異。]東南距府三百五十里。領縣三:淳化[州東。南有黃嶔山。西有涇水。東有清水,南流入耀州界。]三水[州東北。成化十三年九月析淳化縣地置。東南有石門山。東有三水河,一名汃水,西南流入涇水。東南有石門巡檢司。]長武[州西北。萬曆十一年三月以邠州宜祿鎮置。北有涇水,自涇州流入。南有汭水,一名宜祿水,亦自涇州流入,逕縣東停口鎮,與黑水河合,入於涇水。西有窰店巡檢司,本名宜祿,治宜祿鎮。弘治十七年遷於正東之冉杏,仍故名。萬曆十一年又遷,更名。] 鳳翔府[元屬陝西行省。]洪武二年三月因之。領州一,縣七。東距布政司三百四十里。 鳳翔[倚。永樂二十二年建鄭王府。正統八年遷於河南懷慶府。東北有杜陽山,杜水所出。西北有雍山,雍水出焉,下流合漆水入渭。又東南有橫水,亦曰橫渠,東入渭。]岐山[府東。東北有岐山。又有梁山。又北有武將山。南有渭水,西北有岐水,又東有湋水,俱流入扶風縣界。又南有斜谷水,北入渭。]寶雞[府西南。東南有陳倉山。西南有大散嶺,大散關在焉。又有和尚原,接鳳縣界。南有渭河,東有汧河流入焉。又東南有箕谷水,有洛谷水,俱北入渭。西南有益門鎮二里散關、東南有虎川二巡檢司。又東南有金牙關。]扶風[府東。西南有渭河。東有漆河,又有雍水自東南流入焉,又南有湋河,俱流入武功縣界。]郿[府東南。元屬奉元路。洪武二年來屬。西有衙嶺山,褒水出其南,流入沔,斜水出其北,流入渭。西有五丈原。又西南有斜谷,南入漢中,有斜谷關。北有渭水。]麟遊[府東北。西有漆水,南有麟遊水,下流俱入於渭。西南又有杜水,亦曰杜陽川,東入漆。西北有石窰關巡檢司。]汧陽[府西少北。元屬隴州。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改屬府。舊治在縣西,嘉靖二十七年徙於今治。南有汧河。] 隴州[元屬鞏昌總帥府。延祐四年十一月省州治汧源縣入州。]洪武二年來屬。[西北有隴山,上有關曰隴關,亦曰大震關,一名故關,有故關大寨巡檢司。又有安夷關,亦曰新關。又西有小隴山,一名關山。又西南有岍山,汧水出焉。南有吳山,即吳嶽,古文以為岍山。西南有白環谷,白環水出焉。西有弦蒲藪,汭水出焉,下流合於涇水。南有渭水。西南有方山原。又南有隴安、西南有香泉二巡檢司。]東南距府百八十里。 漢中府[元興元路,屬陝西行省。]洪武三年五月為府。六月改名漢中府。領州一,縣八。東北距布政司九百六十里。 南鄭[倚。萬曆二十九年十月建瑞王府。西南有巴嶺山,南連孤雲、兩角、米倉諸山,達四川之巴州。南濱漢水,又曰沔水,源自嶓冢,經縣界,下流至湖廣漢陽府入大江。又有沮水,漢水別源也,又西北有褒水,俱流入漢水。南有青石關巡檢司。]褒城[府西北。洪武十年六月省入南鄭縣,後復置。東北有褒谷,自此出連雲棧,北抵斜谷之道也。南有沔水,即漢水也。又有廉水,又城東有褒水,西南有讓水,一名遜水,下流俱入沔水。北有雞頭關巡檢司。又有虎頭關。西北有漢陽關。]城固[府東,少北。南有漢水。東北有壻水,又名智水,下流入漢水。又西北有黑水,或云即褒水之上源。]洋[府東南。元洋州。洪武三年降為縣。十年六月省入西鄉,後復置。北有興勢山。東有黃金谷。南有漢水。西北有壻水,西有灙水,亦曰駱谷水,又東有酉水,俱南入漢。]西鄉[府東南。東有饒風嶺,有關。北有漢水。東有洋水,即清涼川也,西北合木馬河入漢。東南有鹽場關、西南有大巴山、東北有子午鎮三巡檢司。]鳳[府西北。元鳳州。洪武七年七月降為縣。南有武都山。北有嘉陵江,源出縣之嘉陵谷,下流至四川巴縣入於大江。又東有大散水,亦注於嘉陵江。東北有清風閣巡檢司。南有留壩巡檢司,後遷廢邱關,又遷柴關,仍故名。南有仙人關。西有馬嶺關。]沔[府西。元沔州,屬四川廣元路。洪武三年改屬漢中府,省州治鐸水縣入州。七年七月降為縣。十年六月省入略陽,後復置。成化二十一年六月屬寧羌州。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仍屬府。北有鐵山。東南有定軍山。南有漢水。西有沮水,又有大安水,南入於漢。西南有大安縣,洪武初廢。又西有石頂關。] 寧羌州[本寧羌衞。]洪武三十年九月以沔縣之大安地置。成化二十一年六月置州,屬府。[東北有五丁山,亦曰金牛峽。北有嶓冢山,漢水出焉,亦曰漾水,下流至湖廣漢陽縣合大江。又東有嘉陵江,西有西漢水合焉。西南有白水,自洮州衞流經此,亦曰葭萌水,有白水關,其下流至四川昭化縣合於嘉陵江。又東北有濜水,流入漾水,謂之濜口。又東有沮水。北有陽平關巡檢司。]東北距府三百里。領縣一:略陽[州北。元屬沔州。洪武三年屬府。成化二十一年六月改來屬。西有盤龍山。東南有飛仙嶺,棧道所經也。東有沮水,為漢水之別源。南有嘉陵江,西北有犀牛江,即西漢水也。又西有白水江。東北有九股樹、西有罝口二巡檢司。又西北有白水鎮巡檢司,後廢。] 延安府[元延安路,屬陝西行省。]洪武二年五月為府。領州三,縣十六。南距布政司七百四十里。 膚施[倚。東有延水,又有清化水流入焉。]安塞[府西北。西有洛水。北有延水,出縣西北之蘆關嶺,又東南有西川水,北有金明川,俱流入焉。又北有塞門守禦百戶所,洪武十二年置。西南有敷政巡檢司。]甘泉[府西南。北有野豬峽。西有洛河,南有伏陸水流入焉。又東北有庫利川。]安定[府東北。北有高栢山,懷寧河出焉,東流入於無定河。西北有白洛城,洪武三年築。]保安[府西北。西南有洛河,有喫莫河流入焉。北有大鹽池。又西有靖邊守禦千戶所,隆慶元年二月置。北有順寧巡檢司。]宜川[府東。南有孟門山,在大河中流。又西南有銀川水,北有汾川水,西南有丹陽諸川,俱流入大河。]延川[府東,少北。東濱大河。北有吐延川,合清澗水,流注於大河。又東北有永寧關,臨河。]延長[府東。東濱河。南有延水,流入大河。]青澗[府東北。元屬綏德州。嘉靖四十一年改屬府。東有黃河,東北有無定河流入焉。又西有青澗河。] 鄜州[東有洛水,南與單池水合,又名三川水。西有直羅巡檢司。]北距府百八十里。領縣三:洛川[州東南。西南有洛水。東南有鄜城巡檢司。]中部[州南。北有橋山,亦曰子午嶺,沮水出焉。西北有谷河及子午水,俱入於沮水。又東北有洛水。]宜君[州南。西南有玉華山,又有鳳凰谷。東有洛水。東北有沮水。] 綏德州。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府,後復置。[南有魏平關。東有黃河。城東有無定河,一名奢延水,亦曰圁水,西北有大理水流入焉。東北有官菜園渡口巡檢司。]西南距府三百六十里。領縣一。米脂[州北。西有無定河。有大理水,又有小理水,西北有明堂川,俱流入無定河。北有碎金鎮、西南有克戎寨二巡檢司。又西有銀州關,成化七年修築。] 葭州,洪武七年十一月降為縣,屬綏德州。十三年十一月復升為州,屬府。[東濱大河,西有葭蘆河,城東有真鄉川流合焉。]西南距府五百八十里。領縣三:吳堡[州南。元屬州。洪武七年十一月改屬綏德,尋省。十三年十一月復置,還屬。東濱河。]神木[州北。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復置。西北有楊家城,正統五年移縣治焉。成化中,復還故治。南有大河。北有濁輪川。西南有屈野川。]府谷[州東北。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濱大河,北有清水川入焉。] 慶陽府[元屬鞏昌總帥府。]洪武二年五月直隸行省。領州一,縣四。東南距布政司五百七十里。 安化[倚。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建慶王府。二十六年遷於寧夏衞。元省。洪武中復置。東北有白於山,洛水所出。又城東有東河,西有西河,流合焉,下流為馬蓮河。又西有黑水河,源出縣北之太白山,下流至長武縣合於涇河。東北有槐安、北有定邊二巡檢司。又西南有驛馬關、又有靈州、又有大鹽池三巡檢司,廢。]合水[府東南。東有建水,西有北岔河,流合焉,謂之合水,西南入馬蓮河。又東北有華池水,有平戎川流合焉,東入鄜州之洛河。有華池巡檢司。]環[府西北。元環州,屬鞏昌總帥府。洪武初,降為縣,來屬。西有環河,出縣北青岡峽,下流為府城之西河。又南有黑水河,又有鹹河,西南有甘河,俱注於環河。又西有葫蘆泉。西北有清平關。西北有安邊守禦千戶所,弘治中置。]真寧[府東南。元屬寧州。萬曆二十九年改屬府。西有馬蓮河。南有大陵、小陵諸水,即九陵川之上源也。東有雕山嶺巡檢司。] 寧州[元屬鞏昌總帥府。]洪武中來屬。[東有橫嶺,又有九龍川,亦曰寧江,亦曰九陵川,西南流,會上流羣川,而南注於涇河。東北有襄樂巡檢司。]北距府百五十里。 平涼府[元屬鞏昌總帥府。]洪武三年五月直隸行省。領州三,縣七。東南距布政司六百五十里。 平涼[倚。洪武二十四年建安王府。永樂十五年除。二十二年,韓王府自遼東開原遷此。西南有可藍山。西有崆峒山。又有笄頭山,涇水出焉,下流至高陵縣入渭。又西有橫河,東有湫峪河,俱流入涇河。又西有羣牧監。洪武三十年置陝西行太僕寺。永樂四年置陝西苑馬寺,領長樂等六監,開成等二十四苑,俱在本府及慶陽、鞏昌境內。正統三年又倂甘肅苑馬寺入焉。又東有通梢關。]崇信[府東南。北有汭水。西南有赤城川,南有白石川流合焉。下流合於涇水。]華亭[府南。西有小隴山。西北有瓦亭山,有瓦亭關巡檢司,所謂東瓦亭也。東北有涇河。東南有汭水。又東南有三鄉鎮,北有馬鋪嶺二巡檢司。]鎮原[府東北。元鎮原州,屬鞏昌總帥府。洪武初,降為縣,來屬。西北有葫蘆河,分二流,一北注於黃河,其支流東南注於涇河。南有高平川,流入葫蘆河。西有安平寨巡檢司。西北有蕭關。西南有木峽關。又西有石峽關。南有驛藏、木靖二關。]隆德[府西南。元屬靖寧州。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改屬府。東有好水,西流與苦水合。西北有武延川,流入好水。東南有捺龍川,流入苦水。] 涇州[元直隸陝西行省。]洪武三年以州治涇川縣省入,來屬。[舊治在涇水北。今治本皇甫店,洪武三年徙於此。北有涇河,有汭水。東有金家凹巡檢司。]西北距府百五十里。領縣一:靈臺[州東南。西北有白石原。東北有三香水,一名三交川,下流至邠州合涇水。又西南有細川水,東北流合於三交川。] 靜寧州[元屬鞏昌總帥府。]洪武中來屬。[南有隴山。北有橫山,即隴山支阜。南有水洛川,一名石門水,下流至秦州入略陽川。又西有苦水河,即高平川之上源。]東距府二百三十里。領縣一:莊浪[州東南。元莊浪州,直隸陝西行省。洪武三年屬鳳翔府。八年三月降為縣,來屬。西有苦水川。] 固原州,本固原守禦千戶所,景泰三年以故原州城置。成化四年升為衞。弘治十五年置州,屬府。[西南有六盤山,上有六盤關,東北有清水河出焉,下流合鎮原縣之葫蘆河。又北有黑水,北流入於大河。又東西有二朝那湫,其下流注於高平川。南有開成州,元直隸陝西行省,治開成縣。洪武二年省州,以縣屬平涼府。成化三年廢縣。又東南有廣安州,元屬開成州,洪武二年省。又西有甘州羣牧所,永樂中置。又西北有西安守禦千戶所,成化五年以舊西安州置。北有鎮戎守禦千戶所,成化十二年以葫蘆峽城置。東北有平虜守禦千戶所,弘治十四年以舊豫望城置。又北有下馬關,嘉靖五年置。]東南距府百七十里。 鞏昌府[元屬鞏昌總帥府。]洪武二年四月直隸行省。領州三,縣十四。東距布政司千六十里。 隴西[倚。西有首陽山,上有關。北濱渭水,東有赤亭水,西流入焉。]安定[府北。元定西州,屬鞏昌總帥府。至正十二年三月改名安定州。洪武十年降為縣,屬府。北有車道峴。西有西河,東有東河,流合焉。北有巉口巡檢司。]會寧[府東北。元會州,屬鞏昌總帥府。至正十二年三月改為會寧州。洪武十年降為縣,屬府。東有響水,北流入大河。東有青家巡檢司。]通渭[府東北。北濱渭,西有華川,東流入焉。]漳[府南。西南有故城。今治,正統中所徙。西北有西傾山。南有漳水,北流入渭。東南有鹽井。]寧遠[府東。南有太陽山,舊產鐵。北有桃花峽,兩山夾峙,渭水經其中。西有廣吳水,又有山丹水,俱源出岷州,竝流北注渭。]伏羌[府東。西南有朱圉山,俗名白崖山。北有渭水,西南有永寧河,西有洛門川,俱東北注於渭。]西和[府東南。元西和州,屬鞏昌總帥府。洪武十年降為縣,屬府。舊治在西南白石鎮,洪武中,移於今治。北有祁山。南有黑谷山,上有關。西北有西漢水,亦曰鹽官水。西南有濁水,即白水江也。東北有鹽井。]成[府東南。元成州,屬鞏昌總帥府。洪武十年降為縣,屬府。西北有仇池山。東南有西漢水。西南有濁水,又西有建安水,又有洛谷川,俱流入西漢水。又東有泥陽水,下流至徽州界入嘉陵江。又北有黃渚關巡檢司。] 秦州[元屬鞏昌總帥府。]洪武二年屬府,省州治成紀縣入州。[西南有嶓冢山,西漢水出焉,下流至寧羌州合嘉陵江。東北有渭水,有秦水東流入渭。又西有西谷水,下流入西漢水。又南有籍水,西南有段谷水流入焉。又東有長離水,即瓦亭川下流也,俱流入於渭。南有高橋巡檢司。又有石榴關。又有現子關。]西距府三百里。領縣三。秦安[州北。東有大隴山。又東北有瓦亭山,所謂西瓦亭也。城南有渭水。又西有隴水,瓦亭川自東北流合焉。又東有松多川,下流入於秦水。又東有隴城關巡檢司。]清水[州東。東有隴山,有盤嶺巡檢司。西南又有小隴山。西有渭水。東有秦水,南有清水流入焉。]禮[州西南。元禮店文州軍民元帥府,屬吐蕃宣慰司。洪武四年十一月置禮店千戶所。十一年屬岷州衞。十五年改屬秦州衞。成化九年十二月置禮縣於所城,屬州。故城在東。洪武四年移於今治。東南有西漢水。西南有岷峨山,岷江出焉,東南流入階州界合於西漢水。又西有漩水鎮、南有板橋山二巡檢司。] 階州[元屬鞏昌總帥府。]洪武四年降為縣,屬府。十年六月復為州。[舊城在東南坻龍岡上。今城,洪武五年所置。北有白水江。東北有犀牛江,即西漢水也。又西北有羌水,下流合白水江。又東有七防關巡檢司。]西北距府八百里。領縣一:文[州東南。元文州。至元九年十月置,屬吐蕃宣慰司。洪武四年降為縣,屬府。十年六月改屬州。二十三年三月省。成化九年十二月復置,仍屬州。東南有青唐嶺,路入四川龍安府。東有白水,西有黑水,流合焉。又北有羌水,一名太白水。東有文縣守禦千戶所,本文州番漢千戶所,洪武四年四月置。二十三年改文縣守禦軍民千戶所。成化九年更今名。又東有玉壘關。西北有臨江關。] 徽州[元屬鞏昌總帥府。]洪武十年六月降為縣,屬府,後復升為州。[東南有鐵山。南有嘉陵江,又有河池水流入焉。又南有虞關巡檢司。西南有小河關。]西北距府四百八十里。領縣一:兩當[州東。洪武十年六月省入徽縣,後復置,屬州。南有嘉陵江。] 臨洮府[元臨洮府,屬鞏昌總帥府。泰定元年九月改為臨洮路。]洪武二年九月仍為府。領州二,縣三。南距布政司千二百六十里。 狄道[倚。西南有常家山,與西傾山相接。北有馬寒山,浩尾河出於其北,阿干河出於其南,俱東流入大河。又西南有洮河,自洮州衞流入。又東有東峪河,南有邦金川,皆流會洮河。北有摩雲嶺巡檢司。又北有打壁峪關,有結河關。南有南關,有下襯關,有八角關、十八盤關。西有三坌關,有分水嶺關。]渭源[府東,少南。西有南谷山,渭水所出。又有鳥鼠山,渭水所經,東至華陰縣入大河。又西有分水嶺,東流者入渭,西流者入洮,上有分水嶺關巡檢司。又西南有五竹山,清源河出焉,逕縣東南入渭。] 蘭州[元屬鞏昌總帥府。]洪武二年九月降為縣,來屬。成化十三年九月復為州。[建文元年,肅王府自甘州衞遷此。南有臯蘭山。北濱大河,所謂金城河也,湟水自西,洮水、阿干河俱自南,先後流入焉。又西南有灕水,合於洮水。北有金城關,下有鎮遠浮橋,有河橋巡檢司。西北有京玉關,南有阿干鎮關。西南有鳳林關。]南距府二百十里。領縣一:金[州東,少南。元金州,屬鞏昌總帥府。洪武二年九月降為縣,屬府。成化十三年改屬州。舊城在南,洪武中,移於今治。北有大河,東北流亂山中,入靖虜衞界。又南有浩尾河,一名閃門河,入於大河。東北有一條城,萬曆二十五年置。] 河州[元河州路,屬吐蕃宣慰司。]洪武四年正月置河州衞,屬西安都衞。六年正月置河州府,屬陝西行中書省。七年七月置西安行都衞於此,領河州、朶甘、烏斯藏三衞。八年十月改行都衞為陝西行都指揮使司。九年十二月,行都指揮使司廢,衞屬陝西都指揮使司。十年分衞為左右。十二年七月,府廢,改左衞於洮州,升右衞為軍民指揮使司。成化九年十二月置州,屬府,改軍民指揮使司為衞。[西南有雪山,與洮州界。西北有小積石山,上有關。大河自塞外大積石山東北流,逕此,又逕榆林衞北,折而南,與山西中流分界,至潼關衞北,折而東,入河南界,回環陝西境四千餘里。南有大夏河,即灕水也,亦曰白石川。又西北有積石州,元屬吐蕃宣慰司,洪武四年正月改置積石州千戶所。西南有貴德州,元屬吐蕃宣慰司,洪武八年正月改置歸德守禦千戶所。又南有寧河縣,東北有安鄉縣,元俱屬河州路,洪武三年廢,六年復置。十二年復廢。又東南有定羌巡檢司。]東北距府百八十里。 靈州[元屬寧夏府路。]洪武三年罷。弘治十三年九月復置,直隸布政司。[大河在城北,洛浦河自南流入焉。南有小鹽池。]距布政司九百九十三里。 興安州[元金州,屬興元路。]萬曆十一年八月更名。二十三年直隸布政司。[舊治漢水北,後遷水南。萬曆十一年又遷故城南三里許。北有漢水。又西有衡河,亦曰恒河,下流入漢江。東北有乾祐關巡檢司,廢。]領縣六。西北距布政司六百四十里。平利[州南少東。元末省。洪武三年置,屬四川大寧州。五年二月來屬。十年六月復省,後復置。東有女媧山,灌溪水出焉,西北與黃洋河合,入於漢。南有鎮坪巡檢司。]石泉[州西。元末省。洪武三年置,屬四川大寧州。五年二月來屬。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改屬漢中府。萬曆十一年還屬州。南有十八盤山,有漢江。西有饒風河,東有池河,俱入漢。又西有饒風嶺巡檢司,本治縣東池河口,後遷下饒風鋪,更名。]洵陽[州東。元末省。洪武三年復置。五年二月來屬。東北有水銀山,產水銀、硃砂。南有漢江,東有旬水流入焉。又有乾祐河,自西北流入旬水。東有閭關、西北有三岔二巡檢司。]漢陰[州西,少北。元末省。洪武三年復置。十年六月省入石泉縣,後復置,屬州。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改屬漢中府。萬曆十一年還屬州。南有漢水。東北有直水,又有恒河,俱流入漢水。又西有方山關。]白河[州東南。成化十二年十二月以洵陽縣白河堡置,屬湖廣鄖陽府。十三年九月來屬。北有漢江,東入湖廣鄖西縣界。南有白石河,分二流,俱北注於漢。]紫陽[州西南。正德七年十一月以金州紫陽堡置。初治紫陽灘之左,嘉靖三十五年遷於灘右。西有漢江。] 洮州衞[元洮州,屬吐蕃宣慰司。]洪武四年正月置洮州軍民千戶所,屬河州衞。十二年二月升為洮州衞軍民指揮使司,屬陝西都司。[西南有西傾山,桓水出焉,下流為白水江,又漒川亦出焉,一名洮水。又北有石嶺山,上有石嶺關。東有黑松嶺,上有松嶺關。又東有黑石關、三岔關、高樓關。北有羊撒關。西南有新橋關、洮州關。東南有舊橋關。]南距布政司千六百七十里。 岷州衞[元岷州,以舊祐川縣地置,屬吐番宣慰司。]洪武四年正月置岷州千戶所,屬河州衞。十一年七月升為衞,屬陝西都司。十五年四月升軍民指揮使司。嘉靖二十四年又置州,改軍民指揮使司為衞。四十年閏五月,州廢,仍置軍民指揮使司。[洪武二十四年建岷王府。二十六年遷雲南。北有岷山,洮河經其下。南有白水,一名臨江。又東有石關。東北有鐵州,元屬吐蕃宣慰司。洪武四年正月置鐵城千戶所,屬河州衞,後廢。]領所一。南距布政司千五百五十里。西固城守禦軍民千戶所[衞南。本西固城千戶所,洪武七年三月置,屬鞏昌府。十五年四月改置,來屬。南有白水。北有化石關。西北有平定關。] 榆林衞。成化六年三月以榆林川置。其城,正統二年所築也。[西有奢延水,西北有黑水,經衞南,為三岔川流入焉。又北有大河,自寧夏衞東北流經此,西經舊豐州西,折而東,經三受降城南,折而南,經舊東勝衞,又東入山西平虜衞界,地可二千里。大河三面環之,所謂河套也。洪武中,為內地。天順後,元裔阿羅出、毛里孩、孛羅出相繼居之。西南有鹽池,舊屬寧夏衞,嘉靖九年來屬。又衞東有長鹽池、紅鹽池。西有西紅鹽池、鍋底池。又東有長樂堡,分轄雙山等十二營堡,為中路。又有神木堡,分轄鎮羌等九營堡,為東路。西有安邊營,分轄永濟等十二營堡,為西路。俱成化後置。又北有邊牆,成化九年築,長一千七百七十餘里,東起清水營,接山西偏頭關界,西抵定邊營,接寧夏花馬池界。]南距布政司千一百二十里。 寧夏衞[元寧夏府路,屬甘肅行省。]洪武三年為府。五年,府廢。二十六年七月置衞。二十八年四月罷。永樂元年正月復置。[洪武二十六年,慶王府自慶陽府遷此。西有賀蘭山。又西南有峽口山,黃河流其中,一名青銅硤。黃河出硤東流,亦曰三岔河。又東有黑水河,南有清水河,即葫蘆河下流也,俱注於黃河。有寧夏羣牧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十二月置。]領千戶所四。東南距布政司千四百里。靈州守禦千戶所[衞東南。洪武十六年十月置,治在河口。宣德三年二月徙於城東。弘治十三年九月復置靈州於所城。]興武守禦千戶所[衞東南。正德元年以興武營置。]韋州守禦千戶所[衞東南。弘治十年以故韋州置。西有大蠡山。南有小蠡山。東有東湖。]平虜千戶所[衞北,少東。嘉靖三十年以平虜城置。東北有老虎山,濱大河。北有鎮遠關。] 寧夏前衞。在寧夏城內,洪武十七年置。寧夏左屯衞,寧夏右屯衞亦俱在寧夏城內,洪武二十五年二月置,後廢。三十五年十二月復置。 寧夏後衞,本花馬池守禦千戶所,成化十五年置。正德元年改衞。其城,正統九年所築也。[東北有方山。西有花馬池。西北有大鹽池。又西有小鹽池。東有長城關,正德初置。]東南距布政司千一百二十里。 寧夏中衞[元應理州,屬寧夏府路。]洪武三年州廢。永樂元年正月置衞。[西有沙山,一名萬斛堆。大河在南。又西南有溫圍水,流入大河。又有裴家川。又東南有鳴沙州,元屬寧夏府路。洪武初廢。]南距布政司千一百十里。 靖虜衞。正統二年以故會州地置,屬陝西都司。[南有烏蘭山,上有烏蘭關。北有大河。西南有祖厲河,東北有亥刺河,皆注於大河。西南有會寧關。]南距布政司千二百二十里。 陝西行都指揮使司[元甘肅等處行中書省,治甘州路。]洪武五年十一月置甘肅衞。二十五年罷。二十六年,陝西行都指揮使司自莊浪徙置於此。領衞十二,守禦千戶所四。距布政司二千六百四十五里。 甘州左衞[倚。元甘州路。]洪武初廢。二十三年十二月置甘州左衞。二十七年十一月罷。二十八年六月復置。[洪武二十五年三月建肅王府。建文元年遷於蘭縣。西南有祁連山。西北有合黎山。東北有人祖山,山口有關,曰山南,嘉靖二十七年置。又東北有居延海。西有弱水,出西南山谷中,下流入焉。又有張掖河,流合弱水,其支流曰黑水河,仍合於張掖河。又東南有盧水,亦曰沮渠川。] 甘州右衞,甘州中衞,俱洪武二十五年三月置。甘州前衞,甘州後衞,俱洪武二十九年置。四衞俱與甘州左衞同城。 肅州衞[元肅州路,屬甘肅行省。]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置衞。[西有嘉峪山,其西麓即嘉峪關也。弘治七年正月扁關曰鎮西。西南有小崑崙山,亦曰雪山,與甘州山相接。北有討來河,東會於張掖河。西南有白水,又西北有黑水,東南有紅水,俱流入白水,下流入西寧衞之西海。又東北有威虜衞,洪武中置,永樂三年三月省。]東距行都司五百十里。 山丹衞[元山丹州,直隸甘肅行省。]洪武初廢。二十三年九月置衞,屬陝西都司,後來屬。[東南有焉支山。西有刪丹河,即弱水也。北有紅鹽池。]西距行都司百八十里。 永昌衞[元永昌路,屬甘肅行省,至正三年七月改永昌等處宣慰司。]洪武初廢。十五年三月置衞,屬陝西都司,後來屬。[北有金山,麗水出焉。西南有白嶺山,亦曰雪山。西有水磨川,上有水磨關。又東南有蹇占河。]西北距行都司三百十里。 涼州衞[元西涼州,屬永昌路。]洪武九年十月置衞,屬陝西都司,後來屬。[南有天梯山,三岔河出焉。東南有洪池嶺。又東北有白亭海,有瀦野澤。又西有土彌干川,即五澗水也,亦出天梯山,下流合於三岔河。又東有雜木口關。又有涼州土衞,洪武七年十月置。]西北距行都司五百里。 鎮番衞。本臨河衞,洪武中,以小河灘城置。三十年正月更名。建文中罷。永樂元年六月復置。[西有黑河,即張掖河下流也。又東有三岔河。南有小河。西有鹽池。西南有黑山關。]西距行都司五百五十里。 莊浪衞。洪武五年十一月以永昌地置。十二年正月置陝西行都指揮使司於衞城。二十六年,行都司徙於甘州。建文中,改衞為守禦千戶所。洪武三十五年十月復改所為衞,屬陝西都司,後來屬。[東有大松山。其北有小松山。西有分水嶺,南出者為莊浪河,北出者為古浪河。又南有大通河,與莊浪河合,北流經衞西,入於沙漠。]北距行都司九百四十里。 西寧衞[元西寧州,直隸甘肅行省。]洪武初廢。六年正月置衞。宣德七年十一月升軍民指揮使司,屬陝西都司,後來屬。[西南有小積石山,與河州接界。東南有峽口山,亦曰湟峽。南有大河,自西域流入,迴環於陝西、山西、河南、山東四布政司,及南直隸之地,幾至萬里,至淮安府清河縣,南合長淮,又東至安東縣南入於海。又北有湟水,即蘇木連河也,東入大河。又西南有賜支河,又城北有西寧河,皆流入大河。又西北有浩亹水,西南有宗哥川,俱流合於湟水。又西有西海,亦名卑禾羌海,俗呼青海。西北有赤海。又有烏海鹽池。東南有綏遠關。]西北距行都司千三百五十里。 碾伯守禦千戶所,本碾北地。洪武十一年三月置莊浪分衞。七月改置碾北衞,後廢,而徙西寧衞右千戶所於此。成化中更名。[南有碾伯河。]西北距行都司千二百三十里。 沙州衞[元沙州路,屬甘肅行省。]洪武初廢。永樂元年置衞。正統間廢。[南有鳴沙山。東南有三危山。又東有龍勒山,又有渥洼水。西有瓜州,元屬沙州路,洪武初廢。]東距行都司千三百六十里。 鎮夷守禦千戶所,洪武三十年以甘州衞地置。建文二年罷。永樂元年復置所,舊在西北,天順八年移於今治。[南有黑河,即張掖河也。西南有鹽池。北有兔兒關。]東南距行都司三百里。 古浪守禦千戶所,正統三年六月以莊浪衞地置。[古浪河在東。又南有古浪關。東有石峽關。]東南距行都司六百四十里。 高臺守禦千戶所,景泰七年以甘州衞之高臺站置。[弱水在北。又西有合黎山。西南有白城山。]東南距行都司一百六十里。 地理四 四川 江西 四川 禹貢梁、荊二州之域。元置四川等處行中書省。[治成都路。]又置羅羅蒙慶等處宣慰司,[治建昌路。]屬雲南行中書省。洪武四年六月平明昇。七月置四川等處行中書省。九月置成都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四川都指揮使司。領招討司一,宣慰司二,安撫司五,長官司二十二及諸衞所。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三,直隸州六,宣撫司一,安撫司一,屬州十五,縣百十一,長官司十六。[為里千一百五十有奇。]北至廣元,[與陝西界。]東至巫山,[與湖廣界。]南至烏撒、東川,[與貴州、雲南界。]西至威茂,[與西番界。]距南京七千二百六十里,京師一萬七百一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二十一萬五千七百一十九,口一百四十六萬六千七百七十八。弘治四年,戶二十五萬三千八百三,口二百五十九萬八千四百六十。萬曆六年,戶二十六萬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萬二千七十三。 成都府[元成都路。]洪武四年為府。領州六,縣二十五:。 成都[倚。洪武十一年建蜀王府。]華陽[倚。北有武檐山。又有外江,自灌縣分流經城北,繞城而南,一名清遠江。又有內江,亦自灌縣分流經城南,繞城而東,亦名石犀渠。合流南注於大江。此府城之內、外江也。東有寧州衞,洪武十一年四月置。東南有馬軍寨巡檢司。]雙流[府西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華陽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南有牧馬川,即府城內、外江下流也。]郫[府西。有內江,一名郫江,即府城內江之上流也。]溫江[府西少南。西南有皁江,亦曰內江。]新繁[府西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成都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西北有沱江。又西有湔〈氵臾〉口。]新都[府北。東有雒水,自什邡縣流經此,下流至瀘州入大江,亦曰中水。北有湔水,即大江別流,自灌縣東北出,流經此,至漢州入雒水。東北有綿水,自漢州流至此入雒江。三水同流,亦曰郫江也。]彭[府北。元彭州。洪武十年五月降為縣。北有九隴山,有葛璝山,又有大隋山、中隋山。南有沱江,又北有濛水流合焉。又東有濛陽縣,元屬彭州。洪武十年五月省。又北有白石溝巡檢司。]崇寧[府西北。元屬彭州。洪武四年屬府。十年五月省入灌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南有沱江。]灌[府西,少北。元灌州。洪武中,降為縣。西北有灌口山。又有玉壘山,下有玉壘關,一名七盤關。又西南有青城山。又西有湔江,亦曰都江,亦曰湔〈王朋〉江,古離堆也。岷江經此,正流引而南,支流分三道,繞成都境。有石渠水口。又有白沙水,下流入都江。又南有沱江,即郫江上源也。又西有蠶崖關巡檢司。西南有獠澤關。]金堂[府東。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新都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北有三學山。南有雲頂山。有金堂峽,雒水經此,曰金堂河。東南又有懷口巡檢司。]仁壽[府南,少東。東有麗甘山,下有鹽井。東有三嵎山,又有蟠溪,下流入資江。又南有陵井,產鹽,亦曰仙井。]井研[府南,少東。洪武六年十二月置。十年五月省入仁壽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北有鐵山,舊產鐵。南有鹽井。]資[府東。明玉珍置資州。洪武初,降為縣。南有珠江,即雒江也,東流為資江。東有銀山鎮巡檢司。]內江[府東南。洪武中置。西有中江,即雒之異名。南有椑木鎮巡檢司。]安[府北,少東。元安州,治在西北。洪武中,降為縣,移於今治。南有浮山,黑水出焉,南流入羅江縣界。北有曲山關。東有小東壩關。又東南有睢水關,關西有綿堰堡,綿水發源處也。] 簡州,洪武六年降為縣。正德八年又升為州。[舊治在絳河北。正德八年徙治河南。東北有石鼓山。西有分棟山。東有雁水,即雒水也,絳水自北來合焉,一名赤水,亦曰牛鞞水。又城內有牛皮井,產鹽。西有龍泉鎮巡檢司。西南有陽安關。]西北距府百五十里。領縣一:資陽[州東。洪武六年十二月置,屬府。十年五月省入簡縣。成化元年七月復置,仍屬府。正德中,改屬州。西有資溪,流入雁水。東有資陽鎮巡檢司,後移治濛溪河。] 崇慶州[元治晉原縣。]洪武中省縣入州。[西有鶴鳴山。西北有鄩江,東流入新津界。又北有味江,東北有白馬江,皆岷江南出之別名也。西北有永康縣。東南有江源縣,明玉珍復置,洪武初省。西有清溪口巡檢司。]東北距府百十里。領縣一。新津[州東。南有天社山。南枕大江,一名皁江。東有北江,亦曰新穿水,自府城南流經此合大江。] 漢州[明玉珍復置雒縣,為州治。]洪武四年省縣入州。[東有雒水,有綿水。又西南有湔水,流入雒。又北有雁水,亦流入雒,故雒水亦兼雁水之名。又東北有石亭水,流合綿水。東南有三水關巡檢司。]西南距府百十里。領縣三:什邡[州西。洪武十年五月省入綿竹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西北有章山,雒水出此,亦名雒通山。南有高鏡關,雒水經其南。又西有大逢山。]綿竹[州西北。西北有紫巖山,綿水出焉。又有紫溪河,一名射水河。又北有睢水關。]德陽[州東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漢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北有鹿頭山,上有鹿頭關。東有綿水。西南有石亭水。南有白馬關巡檢司。] 綿州[元屬潼川府。]洪武三年來屬。十年五月降為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為州。[東有富樂山。西有涪水,源出松潘衞,泫經此,亦曰綿江,下流至合州,合於嘉陵江。又西北有安昌水,一名龍安水,東南流合涪水。又東有潺水,亦合於涪水。東有魏城巡檢司。]西南距府三百六十里。領縣二。羅江[州南。洪武六年十二月省入綿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北有羅江,涪水與安昌水會流處也。又西有黑水,自安縣流入界。又西南有白馬關巡檢司,關與德陽縣鹿頭關相對。]彰明[州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綿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北有太華山。西有涪江,北有廉水,西有讓水,俱流入焉。] 茂州[元治汶山縣,屬陝西行省吐番宣慰司。]洪武中省縣入州。十六年復置縣,後復省。[南有岷山,即隴山之南首也。汶江自松潘衞流入,經山下,又東經州城西,東南流,迴環於四川、湖廣、江西三布政司及南直隸之地,入於海,幾七千餘里。南有雞宗關、東有積水關、北有魏磨關三巡檢司。又南有七星關,又有雁門關。東有桃坪關。北有實大關。西北有黃崖關,有汶山長官司,又南有靜川長官司,東南有隴木頭長官司,西南有岳希蓬長官司,俱洪武七年五月置,屬重慶衞。又北有長寧堡,本長寧安撫司,宣德中,平曆日諸蠻置,屬松潘衞。正統元年二月改屬壘溪所。八年六月改屬茂州衞。後廢為堡。]東南距府五百五十里。領縣一:汶川[州西南。北有七盤山。西有玉輪江,即汶江也,有汶川長官司,洪武七年五月置。西有寒水關巡檢司。又南有徹底關。] 威州[元以州治保寧縣省入。明玉珍復置縣。]洪武二十年五月復省縣入州。[舊治在西北鳳坪里,宣德三年六月遷於保子岡河西。十年六月又遷於保子岡河東千戶所城內。東南有定廉山,鹽溪出焉。又西南有雪山,亦曰西山。北有汶江,西北有赤水,北有平谷水,俱流入焉。東有通化縣,洪武三年省。西北有保子關、徹底關。西南有鎮夷關。]東南距府四百五十里。領縣一。保[州西北。洪武六年分保寧縣地置。東有汶江。西北有鎮安關。] 保寧府[元屬廣元路。]洪武四年直隸行省。領州二,縣八。西南距布政司七百里。 閬中[倚。成化二十三年建雍王府。弘治三年遷於湖廣衡州府。四年八月建壽王府。正德元年遷於湖廣德安府。舊治在縣東,明玉珍徙於此。東有蟠龍山,其北有鉅山關。又有靈山,其麓為梁山關。南有嘉陵江,即西漢水,自陝西寧羌州流入,至巴縣合大江,亦曰閬水,又曰巴水,其下流曰渝水。有南津關在城南,臨嘉陵江。又有滴水關,在城北玉臺山下。又東南有和溪關。]蒼溪[府西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閬中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大獲山在東,宋江環其下。東南有雲臺山。西南有嘉陵江,宋江自西流入焉。北有八字堡巡檢司。]南部[府南,少東。洪武十年五月省入閬中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南有南山,一名跨鼇山。東南有離堆山。東北有嘉陵江。]廣元[府北,少西。元廣元路,治綿谷縣。洪武四年改為府。九年四月降為州,來屬,以綿谷縣省入。十三年十一月復置綿谷縣。二十二年六月降州為縣,復省綿谷縣入焉。北有潭毒山,上有潭毒關,下臨大江。又有朝天嶺,上有朝天關。又有七盤嶺,上有七盤關,為陝西、四川分界處。又東北有大漫天嶺,其北有小漫天嶺。西有嘉陵江。北有渡口,在大、小二漫間。東有百丈關,北有望雲關,有龍門閣,北達陝西寧羌州。]昭化[府西北。元屬廣元路。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廣元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屬府。西南有長寧山,有白衞嶺。又西有九曲山。東有嘉陵江,其津口曰桔柏津,渡口關在焉。北有白水,自陝西文縣流入,亦曰葭萌水,合於嘉陵江。又北有馬鳴閣,又有石櫃閣。] 劔州[元屬廣元路。]洪武六年以州治普安縣省入,來屬。九年省。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北有大劔山,亦曰梁山,西北接小劔山,飛閣通衢,謂之劔閣,有大、小劔門關在其上。又有漢陽山。東有嘉陵江。西南有涪江。北有大劔溪、小劔溪,又有泥溪。]東南距府三百二十里。領縣一:梓潼[州西南。西有梓潼水,亦日潼江水,下流入於涪江。又北有揚帆水,流合潼江水。又東有小潼水,下流入嘉陵江。] 巴州[元屬廣元路。]洪武九年四月以州治化城縣省入,又改州為縣,來屬。正德九年復為州。[東北有小巴山,與漢中大巴山接,巴江水出焉,經州東南,分為三,下流至合州入嘉陵江。南有清水江,流合巴江。東有曾口縣,元屬州,後廢。又北有米倉關巡檢司。本治小巴山之巔,尋徙大巴山下,後廢。]東北距府三百五十里。領縣二。通江[州東,少北。元至正四年置,屬府。正德九年改屬州。舊治在趙口坪,洪武中,徙於今治。東有得漢山。南有巴江。又有宕水,在縣西壁山下,亦曰諾水,流入巴江。東北有濛壩、北有羊圈山二巡檢司。又東北有桐柏關,相對樗林關。]南江[州北。正德十一年置。北有兩角山。南有難江,源出南鄭縣米倉山,下流入巴江。西北有大壩巡檢司。] 順慶府[元順慶路。]洪武中,為府。領州二,縣八。西南距布政司六百里。 南充[倚。北有北津渡,縣舊治也。洪武中,徙今治。南有清居山。西有大、小方山。東有嘉陵江。西有曲水,又有流溪水,東有清水溪,又有大斗溪,俱流注於嘉陵江。又西有昆井,產鹽。府境州縣多鹽井。北有北津渡巡檢司。]西充[府西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南充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南有南岷山,上有九井、十三峰。西有西溪,即流溪也。] 蓬州[元屬順慶路。]洪武中,以州治相如縣省入。[東南有雲山。西有嘉陵江。東北有巴江。]西南距府百四十里。領縣二。營山[州東,少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蓬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北有大、小蓬山。東有巴江。]儀隴[州北,少東。洪武十年五月省入蓬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西有伏虞山。北有金城山,一名金粟山。東有巴江。北有鼇水,流入嘉陵江。] 廣安州[元廣安府,屬順慶路。]洪武四年降為州,來屬。十年五月以州治渠江縣省入。[東北有篆江,即巴江,合渠江之下流也。江中有三十六灘,亦名洄水。又北有濃水,南流合於環水,至州南合洄水,并注合州之嘉陵江。]西北距府二百十里。領縣四。岳池[州西北。東有岳池水。]渠[州東北。元渠州,屬順慶路。至元二十六年五月省州治流江縣入焉。洪武九年四月降為縣。東北有八濛山。東有宕渠山,有渠江,下流合巴江。又北有衞渠關,正德中置。]鄰水[州東,少南。成化元年七月置。東南有鄰山,產鐵。有鄰水,下流入大江,縣以此名。]大竹[州東,少北。元屬渠州。洪武九年來屬。西有九盤山。東有東流溪,下流合於渠江。] 夔州府[元夔州路,屬四川南道宣慰司。]洪武四年為府。九年四月降為州,屬重慶府。十年五月直隸布政司。十三年十一月復為府。領州一,縣十二。西距布政司千九百里。 奉節[倚。洪武九年四月省。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北有赤甲山。東有白帝山,又有白鹽山。南濱江。東出為瞿唐峽,峽口曰灩澦堆。又西有南鄉峽、虎鬚灘,東有龍脊灘,皆江流至險處。又東有大瀼水、東瀼水,俱流入江。南有尖山、又有金子山二巡檢司。又東有瞿唐關。東南有江關。南有八陣磧,磧旁有鹽泉。]巫山[府東。東有巫山,亦曰巫峽,大江經其中,東入湖廣巴東縣界。東有大寧河,又有萬流溪,皆流入大江。]大昌[府東。洪武十三年十一月置。西有千頃池。又有當陽鎮巡檢司。]大寧[府東北。元大寧州。洪武九年降為縣。北有寶源山,有石穴,鹽泉出焉。又有馬連溪,亦曰昌溪。東北有袁溪巡檢司。北有青崖關。]雲陽[府西。元雲陽州。洪武六年十二月降為縣。南濱江。東有湯溪,源自湖廣竹山,流經此,至奉節湯口入江。西有檀溪,上承巴渠水,入於湯水。北有鹽井。又西北有五溪、北有鐵檠二巡檢司。]萬[府西,少南。元萬州。洪武六年十二月降為縣。南濱江。西有苧溪。東有彭溪。又西有武寧縣,洪武四年省,有武寧巡檢司。又西南有銅羅關巡檢司。又西北有西柳關。]開[府西,少北。元開州。洪武六年八月置,九月降為縣。南有開江,彭溪之上流,有清江自縣東流合焉,亦曰疊江。又南有墊江,一名濁水,亦合流於開江。]梁山[府西。元梁山州,治梁山縣。洪武六年十二月省州,存縣。十年五月改屬忠州,後來屬。北有高梁山,又有高都山。西南有桂溪,南有蟠龍溪,下流俱入於江。]新寧[元屬達州。洪武三年改屬重慶府。十年五月省入梁山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來屬。東有霧山,開江出焉。又東有豆山關。]建始[府東南。元屬施州。洪武中來屬。西有石乳山,產麩金,上有石乳關,與湖廣施州衞界。南有清江,自施州衞流入,又東入湖廣巴東縣界。] 達州[元治通川縣。]洪武九年四月降為縣,省通川縣入焉。正德九年復升為州。[西有石城山。東有渠江,通川江之下流,西南入渠縣界,合於巴江,中有南昌灘,有土副巡檢司。又西有鐵山關。東北有深溪關。]東南距府八百里。領縣二。東鄉[州東,少北。成化元年七月置。通川江在城東。]太平[州東北。正德十年析東鄉縣地置。東北有萬頃池,渠江、通川江出焉,下流為渠江。北有北江,又北入陝西紫陽縣界,名任河,入於漢江,東北有明通巡檢司。] 重慶府[元重慶路,屬四川南道宣慰司。]洪武中,為府。領州三,縣十七。西北距布政司五百五十里。 巴[倚。東有塗山。大江經城南,又東經明月峽,至城東,與涪江合。西北有魚鹿峽,涪江所經。東南有丹溪,東北有交龍溪,俱流入大江。東有大紅江巡檢司。西有佛圖關。西南有二郎關。東有銅鑼關。又南有南坪關。]江津[府西南。北濱大江。東南有僰溪口,僰溪入江處,有清平巡檢司。]壁山[成化十九年三月析巴縣地置。大江在南。涪江在北。又北有壁山巡檢司。]永川[府西,少南。洪武六年十二月置。]榮昌[府西,少南。洪武六年十二月置。西有雒江,即中水。西北有昌寧縣,明玉珍置,洪武七年省。]大足[明玉珍置,屬合州。洪武四年改屬府。東有米糧關。北有化龍關。]安居[成化十七年九月析銅梁、遂寧二縣地置。東有安居溪,一名瓊江,下流入涪江。]綦江[府南,少東。元綦江長官司,屬播州。明玉珍改為縣。洪武中來屬。南有綦江,即僰溪之上流,一名東溪,有東溪巡檢司,後徙縣南之趕水鎮。又南有三溪渡,有綦市關。]南川[府東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綦江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南有南江,北流為綦江,中有龍牀灘,在縣北。又東有四十八渡水,流入南江。又南有馬頸關、雀子崗關。北有冷水關。]長壽[府東,少北。洪武六年九月置,屬涪州,尋改屬府。北濱大江。南有樂溫山,下有樂溫灘,大江所經。又東有桃花溪。]黔江[府東。元屬紹慶府。洪武五年十二月省入彭水縣。十一年九月置黔江守禦千戶所。十四年九月復置縣,來屬。南有黔江,源出貴州思州府界,正流自涪江合大江,支流經此,下流為湖廣施州衞之清江。又東有石勝關,又有石牙關。西有白巖關。東南有老鷹關,與湖廣施州界。] 合州[府北。元治石照縣。明玉珍省縣入焉。東有釣魚山,嘉陵江經其北,涪江經其南。又東北有嘉渠口,嘉陵江與渠江合流處,經城東南,涪江自西流合焉,亦曰三江口,并流而南,入於大江。]南距府百五十里。領縣二。銅梁[州南。北有涪江。]定遠[州北。有舊城。今城本廟兒壩,嘉靖三十年徙此。東有武勝山。西南有涪江。東有嘉陵江。] 忠州[府東。元治臨江縣。]洪武中,以縣省入。[南濱大江,江中有倒鬚灘,西北有鳴玉溪流入江。西有臨江巡檢司。]西距府八百里。領縣二。酆都[州西南。元曰豐都。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涪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曰酆都。南濱大江,有葫蘆溪自西南流入焉。東南有南賓縣,洪武中省。又有沙子關巡檢司。]墊江[州西,少北。明玉珍置,屬州。南有高灘溪,西南入長壽界,為桃花溪。] 涪州[大江自長壽縣流入,東逕黃草峽,又東逕鐵櫃山,又東逕州城北,遶城而東,又南有涪陵江流合焉,江口有銅柱灘。又東南有清溪關。西南有白雲關。又西有陽關。]西距府四百三十里。領縣二。武隆[州南。元曰武龍。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彭水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曰武隆。西南有涪陵江,亦曰黔江,亦曰巴江。]彭水[州南。元紹慶府治此,屬四川南道宣慰司。洪武四年,府廢,改屬重慶府。洪武十年五月來屬。東有伏牛山,山左右有鹽井。城西有涪陵江。又東南有水德江,源自貴州思南流入涪陵江。東南有天池關。東北有亭子關。] 遵義軍民府[元播州宣慰司,屬湖廣行省。]洪武五年正月改屬四川。十五年二月改屬貴州都司。二十七年四月改屬四川布政司。萬曆二十九年四月改置遵義軍民府。領州一,縣四。西北距布政司千七百里。 遵義[倚。元播州總管。洪武五年正月改為播州長官司。萬曆二十九年四月改縣,與府同徙治白田壩,在故司城之西。北有龍岩山。其東為定軍山,又有大樓山,上有太平關,亦曰樓山關。又東有烏江,源自貴州水西,即涪陵江上源,中有九接灘,其南有烏江關。又東南有仁江,東有湘江、洪江,皆流合於烏江。又西南有落閩水,東有樂安水,亦俱流入焉。又東南有河度關。西南有老君關。又東有三度關。西有落濛關。西北有崖門關、黑水關。北有海龍囤,有白石口隘。]桐梓[府東。萬曆二十九年四月以舊夜郎縣望草地置。北有僰溪,源出山箐,綦江之上流。] 真安州[元珍州思寧長官司。明玉珍改真州。]洪武十七年置真州長官司。萬曆二十九年四月改置。[南有芙蓉江,自烏江分流,東北入於黔江。又有三江,東南流合於虎溪,亦注於黔江。]西南距府二百里。領縣二。綏陽[府東北。萬曆二十九年四月以舊綏陽縣地置。東有水德江,亦曰涪江,亦曰小烏江,流入彭水縣界。]仁懷[州西。萬曆二十九年四月以舊懷陽縣地置。東南有芙蓉江,西南有仁水,其下流俱注於烏江。] 敘州府[元敘州路,屬敘南等處蠻夷宣撫司。至元二十三年正月降為縣。]洪武六年六月置府。領州一,縣九。北距布政司千二百里。 宜賓[倚。弘治四年八月建申王府,未之國,除。西有朱提山,舊產銀。西南有石城山。又西北有朝陽崖,大江經其下,又東經城東南,馬湖江來合焉。又西南有石門江,俗呼橫江,北入馬湖江。又東南有黑水,一名南廣溪,北入江。又西北有宣化縣,洪武中省,有宣化巡檢司。又西南有橫江鎮巡檢司。又南有摸索關。]南溪[府東。東濱大江,中有石笋灘,在縣西。又有銅鼓灘,在縣東。又南有青衣水,流入大江。]慶符[府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宜賓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南有石門山,石門江經其下。又西北有馬鳴溪,流入馬湖江。]富順[府東北。元富順州。洪武中降為縣。西南有虎頭山。東有金川,亦曰中水,即雒江也。又西有榮溪,東有鼇溪,俱流合焉。又西有鹽井。東有趙化鎮巡檢司。]長寧[府東南。元長寧軍,屬馬湖路。泰定二年十月改為州。洪武五年降為縣。治東西有二溪,竝冷水溪,三溪合流入大江,曰三江口。又東出虞公峽,曰淯溪,亦曰武寧溪,其下流入於大江。又治北有淯井,產鹽。東有梅洞堡巡檢司。]興文[府東南。元戎州,屬馬湖路。洪武四年降為縣,來屬。萬曆二年二月改曰興文。南有南壽山,又有思早江,又東有水車河,俱流入淯溪。西有武寧城,萬曆二年二月築,置建武守禦千戶所於此。所南有九絲城,所東南有李子關。縣東北有板橋巡檢司,後遷兩河口,仍故名。]隆昌[府東北。本富順縣隆橋馬驛。隆慶元年置縣,析榮昌、富順二縣及瀘州地屬之。西南有雒江。] 高州[元屬敘南宣撫司。]洪武五年降為縣,屬府。正德十三年四月復為州。[舊治懷遠寨。正德十三年遷治中壩。東有復寧溪,即黑水之上流。南有江口巡檢司。]北距府百五十里。領縣二:筠連[州西。元筠連州,治騰川縣,屬永寧路,尋廢縣存州。洪武四年降州為縣,屬敘州府。六年十二月改屬綿州,尋仍屬敘州府。十年五月省入高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仍屬敘州府。正德十三年四月來屬。西有定川溪,下流與淯溪合。東南有三岔巡檢司。]珙[州東。元下羅計長官司,屬敘南宣撫司。明玉珍改為珙州。洪武四年降為縣。十年五月省入高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屬府。正德十三年四月來屬。西南有珙溪,下流入淯溪。南有鹽水壩巡檢司,後遷歇馬堡,仍故名。] 龍安府[元龍州,屬廣元路。明玉珍置龍州宣慰司。]洪武六年十二月復置龍州。十四年正月改松潘等處安撫司。二十年正月仍改為龍州。二十二年九月改龍州軍民千戶所。二十八年十月升龍州軍民指揮使司,後復曰龍州。宣德七年改龍州宣撫司,直隸布政司。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改曰龍安府。領縣三。南距布政司四百八十里。 平武[倚。本名寧武,萬曆十八年四月置,後更名。州舊治在江油縣界之雍村。洪武六年徙於青州所。二十二年又徙於盤龍壩箭樓山之麓,即今治也。東南有馬盤山,又有石門山。東有涪江,有青川溪,下流合白水,入嘉陵江。西北有胡空關,又有黃陽關。東有鐵蛇關,西有大魚關,羊昌關、和平關,俱永樂中置。又東有棧閣,道出陝西文縣。又西有永濟橋,鐵索為之,達松潘衞。又東有青川守禦千戶所,洪武四年十月以舊青川縣置,屬四川都司。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來屬。所東有白水江。東北有明月關巡檢司。南有杲陽關。北有北雄關,接陝西文縣界。又有控夷關,萬曆中置。]江油[府東南。元省。明玉珍復置。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梓潼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屬劔州。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來屬。西有大匡山,與彰明縣界。東北有竇圌山。北有涪水,水上有涪水關。]石泉[府西南。元屬安州。洪武中,州廢,改屬成都府。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來屬。北有三面山,龍安水出焉。又東有湔水,東至江陽入江,有馬坪口巡檢司。北有松嶺關。西有石板關。東有奠邊關。東北有大方關。西北有上雄關。] 馬湖府[元馬湖路,屬敘南宣撫司。]洪武四年十二月為府。領縣一,長官司四。東北距布政司千一百里。 屏山[倚。本泥溪長官司,洪武四年十二月置。萬曆十七年三月改縣。西有雷番山。南有馬湖江,其上源自黎州西徼外流入界,至此合金沙江,經府城東入宜賓縣界。中有結髮灘、鐵鎖灘、雞肝石灘,俱在府西。又有馬湖,湖在山頂,亦曰龍湖。東有悔泥溪巡檢司。又東有龍關。西有鳳關。又北有新鄉鎮,萬曆十七年三月建城,置戍焉。]平夷長官司[府西。洪武四年十二月置。舊治在司東。萬曆中,移於今治。南有馬湖江,又南有大汶溪,東有小汶溪,俱流合焉。]蠻夷長官司[府西,少南。洪武四年十二月置。南濱馬湖江,西有什葛溪,東有大鹿溪,俱流合焉。南有戎寧巡檢司。]沐川長官司[府西少北。元置。洪武四年十二月改為州,尋復。北有沐川,下流入大江。東有芭蕉溪,下流入馬湖江。]雷坡長官司[府西南。洪武四年十二月置。二十六年省。] 鎮雄府[元芒部路,屬雲南行省。]洪武十五年正月為府。十六年正月改屬四川布政司。十七年五月升為軍民府。嘉靖五年四月改府名。萬曆三十七年五月罷稱軍民府。[北有樂安山,與敘州府界。又西有白水,亦曰八匡河,源出烏撒界,流經此,境內諸川俱流入焉,下流至敘州府入大江。又南有苴斗河,下流入烏撒之七星關河。又北有鹹泉二,俱產鹽。有益良州、強州,元俱屬芒部路,洪武十七年後廢。又有阿頭、易溪、易娘三蠻部,元屬烏撒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芒部府。十七年又改阿頭部為阿都府,屬四川布政司。後俱廢。南有阿赫關,與烏撒界。]領長官司五。北距布政司千五百八十里。 白水江{竹欺}酬長官司[正德十六年十一月置。]懷德長官司[府西。本却佐寨。]威信長官司[府南。本母響寨。]歸化長官司[府西南。本夷良寨。]安靜長官司[府西北。本落角寨。四司,俱嘉靖五年四月改置。] 烏蒙軍民府[元烏蒙路,後至元元年九月屬四川行省。]洪武十五年正月為府,屬雲南布政司。十六年正月改屬四川布政司。十七年五月升為軍民府。[西有涼山。北有界堆山,與敘州府界。西南有金沙江,下流合於馬湖江。南有索橋,金沙江渡處。北有羅左關。有歸化州,洪武十五年三月置,屬府,尋廢。]東北距布政司千三百里。 烏撒軍民府[元烏撒路,後至元元年九月屬四川行省。]洪武十五年正月為府,屬雲南布政司。十六年正月改屬四川布政司。十七年五月升為軍民府。[西有盤江,出府西亂山中,經府南為可渡河,入貴州畢節衞界。有可渡河巡檢司。又西有趙班巡檢司。又有阿赫關、鄔撒二巡檢司。東南有七星關。東有老鴉關,又有善欲關,皆與貴州畢節衞界。又南有倘唐驛,路出雲南霑益州。]東北距布政司千八百五十里。 東川軍民府[元東川路,屬雲南行省。]洪武十五年正月為府。十七年五月升為軍民府,改屬四川布政司。二十一年六月廢。二十六年五月復置。[西南有馬鞍山,府舊治在焉。尋移治萬額山之南。又西南有絳雲弄山,接雲南祿勸州界,下臨金沙江。又東南有牛欄江,自雲南尋甸府流入,至府北合金沙江。有藤索橋,在東北牛欄江上。]東北距布政司千四百里。 潼川州[元潼川府,直隸四川行省。]洪武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州治郪縣省入,直隸布政司。[北有涪江,南有中江流合焉。又西南有郪江,有鹽井。]西南距布政司三百里。領縣七: 射洪州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鹽亭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有涪江。又東南有射江,亦曰彌江,亦曰梓潼水,自鹽亭縣流入,經縣東南之獨坐山,合於涪江。又東南有沈水,亦入涪江。有鹽井。]中江[州西。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西南有可蒙山、銅官山,南有賴應山、私熔山,俱產銅。東南有中江,南有郪江,有鹽井。]鹽亭[州東,少北。北有紫金山。南有梓潼水。東有鹽亭水,自劔州南境流入,亦謂之瀰江。城東有鹽井。]遂寧[州東南。元遂寧州。明玉珍省州治小溪縣入焉。洪武九年四月降州為縣。東有銅盤山,又有涪江,北有郪江流入焉,謂之郪口。西有倒流溪,有鹽井。]蓬溪[州東南。元屬遂寧州。洪武十年五月省入遂寧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徙治故城之西南。西有明月山,下為明月池。又有伏龍山,下有火井。北有蓬溪,下流合於涪江,有鹽井。]安岳[州南。洪武四年於縣置普州。九年,州廢。西有岳陽溪,下流合於涪江,有鹽井。]樂至[州南,少西。成化元年七月置,屬州。正德九年改屬簡州。嘉靖元年四月還屬。有鹽井。] 眉州[元屬嘉定府路。]洪武九年四月降為縣,仍屬嘉定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為州,直隸布政司。[東有蟇頤山,西面臨江,下為蟇頤津。南有峨嵋山。東有玻瓈江,即大江也。南有思濛江,西南有金流江,一名難江,下流俱入大江。東南有魚耶鎮巡檢司。]北距布政司百八十里。領縣三: 彭山[州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眉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有彭亡山,亦曰平無山,俗呼為平模山。北有天社山。南有打鼻山。東北濱大江,內江自雙流縣流入焉,即牧馬川也,合流而南,亦曰武陽江,江中有鼓樓灘。又有赤水,亦自東北流入大江。]丹稜[州西。洪武六年十二月置,屬嘉定府。十年五月省入眉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來屬。東南有青衣水,源出盧山縣,流經此,下流至嘉定州入大江。]青神[州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嘉定州。十三年十一月復還屬。西有熊耳山,青衣水經其下。又東有大江。東南有松柏灘。東有犁頭灣巡檢司。] 卭州[元屬嘉定府路。]洪武九年四月降為縣,仍屬嘉定州。成化十九年二月復為州,直隸布政司。[西有古城山,產鐵。又東南有銅官山,產銅。西有相臺山,下有火井,又有鹽井。南有卭水,自雅州流入,至新津縣入大江。南有夾門關巡檢司。西有火井壩巡檢司。後移於州南二十五里。]東北距布政司三百里。領縣二。 大邑[州北,少東。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卭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屬嘉定州。成化十九年二月還屬。西北有鶴鳴山,與崇慶州界。東有牙江,下流入卭水。]蒲江[州東南。元省入州。洪武六年十二月復置,屬嘉定府。成化十九年二月還屬。南有蒲水,源出名山縣,流經此,東入卭州界。西有雙路巡檢司。] 嘉定州[元嘉定府路。]洪武四年為府。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州治龍遊縣省入,直隸布政司。[東有三龜山。又有九頂山。大江在城東,亦曰通江。又西有陽江,即大渡河,自峨嵋縣流入,經城東烏尤山下,合於大江。又西南有青衣水,至城西雙湖,與陽江合。東南有金石井巡檢司,後廢。]北距布政司二百六十里。領縣六。 峩眉[州西。西南有峩嵋山,有大峩、中峩、小峩,羅目江出焉。陽江在縣南,自黎州所夷界流入,與羅目江合。又西南有中鎮巡檢司,後徙治大圍山。又有土地關,接蠻界。]夾江[州西北。西有青衣水,又有洪雅川,合焉。]洪雅[州西北。元省入夾江。成化十八年五月復置。西北有青衣水。西有洪雅川。又有竹箐山巡檢司。]犍為[州東南。舊治玉津鎮。今治懲非鎮,洪武中徙此。東有大江。東北有四望溪流入焉。有四望溪口巡檢司。又北有石馬關巡檢司。]榮[州東。本榮州。洪武六年十二月置。九年四月降為縣。東有榮川水,有甕溪關、飛水關,俱洪武間置。又有大坪隘口,成化十二年八月置。]威遠[州東。洪武六年十二月置,屬嘉定府。十年五月省入榮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 瀘州[元屬重慶路。]洪武六年直隸四川行省。九年直隸布政司。[舊治在州東茜草壩。洪武中徙此。城西有寶山。西南有方山。大江在東,一名瀘江,又名汶江,資水自州北來合焉,亦曰中江。又有瀘州衞,洪武二十一年十月置於州城,成化四年四月徙於州西南之渡船鋪。南有石棚鎮、北有李市鎮二巡檢司。又有江門、水流崖、洞掃等關堡,俱成化四年四月置。又南有龍透關,崇禎間修築。]西北距布政司千五百五十里。領縣三。 納溪[州西南。北濱大江,城西有納溪水,自蕃部西南流合焉。有納溪口巡檢司。南有倒馬關、石虎關,俱通雲南、交阯路。]江安[州西,少南。北濱大江,有綿水西南流入之,謂之綿水口。又南有淯溪,又有涇灘,俱流合於綿水。有板橋巡檢司。]合江[州東少北。舊治在神臂山南。洪武初徙安樂山之麓,即今治也。又南有榕山,俗名容子山。北濱大江,西有之溪、北溪入焉,因謂之合江。又南有安樂溪,西北流入江安縣。] 雅州[元屬陝西行省吐蕃宣慰司。]洪武四年以州治嚴道縣省入,直隸布政司。[東有蔡山,一名周公山,其下有經水,一名周公水。又東南有榮水,一名長濆河,又有小溪,一名百丈河,至州界,俱合流於青衣江。北有金雞關。東北有金沙關。]東北距布政司四百五十里。領縣三。 名山[州東北。洪武十年省入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東北有百丈山,旁有百丈縣,元屬州,洪武中省。西有蒙山。南有青衣江。]榮經[州西南。明玉珍省入嚴道縣。洪武中復置。東北有銅山。東有卭崍山,與黎州所界,上有九折坂。西有大關山,卭崍關在焉。北有長濆河,南有周公水,竝流入州界。西北有紫眼關,地接西番。又有碉門砦,亦曰和川鎮,元置碉門安撫司。洪武五年設碉門百戶所於此,其地興天全界。]蘆山[州西北。元曰瀘山,後省。洪武六年十二月復置,改為蘆山。東有盧山,青衣水出焉。南有三江渡,其水經多功峽,下流入平羌江。西北有臨關,舊曰靈關,正統初更名。有臨關巡檢司。又南有飛仙關。] 永寧宣撫司[元永寧路。]洪武七年為永寧長官司。八年正月升宣撫司。天啟三年廢,地屬敘州府。[故城在西。洪武十五年遷於今治。東南有獅子山。西北有青山。南有永寧河,東北流經瀘州境,入於大江。又東南有赤水河。東有魚浮關,洪武四年置。]領長官司二。距布政司千八百里。 九姓長官司[司城西南。元九姓羅氏黨蠻夷長官千戶。洪武六年十二月改置。天啟六年改屬瀘州。南有通江溪,東北會於納溪之江門峽。西南有金鵞池。]太平長官司[元大壩軍民府,洪武中廢。成化四年四月改置。] 天全六番招討司[元六番招討司。]洪武六年十二月改置,直隸四川布政司。二十一年二月改隸都司。[東有多功山。南有和水,一名始陽河,亦名多功河,流入雅州青衣江。又西番境內有可跋海,其下流合雲南樣備水,流入交阯。又禁門關、紫石關亦俱在司西。又東有善所、張所、泥山、天全、思經、樂藹、始陽、樂屋、在城、靈關凡十百戶所。]東距布政司五百五十里。 松潘衞[元松州,屬雲南行省。]洪武初因之。十二年四月兼置松州衞。十三年八月罷衞。未幾,復置衞。二十年正月罷州,改衞為松潘等處軍民指揮使司,屬四川都司。嘉靖四十二年罷軍民司,止為衞。[東有雪欄山,上有關。南有紅花山。西北有甘松嶺。又北有大、小分水嶺。西有岷江,自陝西洮州衞流經此,亦曰潘州河。又東有涪江,出小分水嶺,東南流,入小河所界。北有潘州衞,洪武中,以故潘州置。二十年省入。又西有鎮夷關,永樂四年七月置。又西北有流沙關。又東有望山、雪欄、風洞、黑松林、三舍、小關子關。南有西寧、歸化、安化、新塘、北定、浦江六關。又有平夷關,萬曆十四年置。又南為鎮平關。又西北有漳臘堡,洪武十一年置。]領千戶所一,長官司十六,安撫司五。東南距布政司七百六十里。 小河守禦千戶所[宣德四年正月置。北有師家山,一名文山,山麓有文山關。南有小河,即涪水也,東流入龍安府界,有鐵索橋跨其上。]占藏先結簇長官司,蠟匝簇長官司,白馬路簇長官司,山洞簇長官司,阿昔洞簇長官司,北定簇長官司,麥匝簇長官司,者多簇長官司,牟力結簇長官司,班班簇長官司,祈命簇長官司,勒都簇長官司,包藏先結簇長官司,[以上十三司,俱洪武十四年正月置。]阿用簇長官司[宣德十年五月置。]潘斡寨長官司[正統五年七月置。]別思寨長官司[宣德十年五月置。]八郎安撫司[永樂十五年二月置。]麻兒匝安撫司[宣德二年三月,以阿樂地置。]阿角寨安撫司,芒兒者安撫司[二司俱正統五年七月置。]思曩日安撫司[正統十一年七月置。] 疊溪守禦軍民千戶所,本疊溪右千戶所,洪武十一年以古翼州置,屬茂州衞。二十五年改置。直隸都司。[南有排柵山。西有汶江,南有黑水流合焉,謂之翼水。又南有南橋、中橋、徹底三關,北有永鎮橋關、鎮平關,西有疊溪橋關,東有小關,俱洪武十一年置。]領長官司二。東南距布政司五百八十里。疊溪長官司[所城北。]鬱即長官司[所城西。俱永樂元年正月置。] 黎州守禦軍民千戶所,本黎州長官司,洪武九年七月置。十一年六月升安撫司,直隸布政司。萬曆二十四年降為千戶所,直隸都司。[東北有聖鍾山,下有黎州,元屬陝西行省吐蕃宣慰司。洪武五年省州治漢源縣入州。永樂後廢。西北有飛越山,兩面皆接生羌界。西南有大田山,東麓為大田壩,萬曆二十四年立黎州土千戶所於此。又東有冲天山。南有避瘴山。西北又有笋筤山。南有大渡河,即古若水。洪武十五年六月置大渡河守禦千戶所,後徙司城西北隅。又西南有漢水,源出飛越山之仙人洞,亦曰流沙河,下流至試劔山,入大渡河。河南即清溪關,與建昌行都司界。西有黑崖關,洪武十六年置。又有椒子關,路通長河西等處。]東北距布政司六百九十里。 平茶洞長官司[元溶江、芝子、平茶等處長官司。]洪武八年正月置,屬酉陽宣撫司。十七年直隸布政司。[西有百歲山。哨溪出於其東,滿溪出於其西,合流入買賽河。]北距布政司千六百七十里。 溶溪芝麻子坪長官司[元溶江、芝子、平茶等處長官司。]洪武八年改置,屬湖廣思南宣慰司。十七年五月直隸四川布政司。 安寧宣撫司,成化十三年二月置,領長官司二:懷遠長官司,宣化長官司[俱成化十三年二月,與宣撫司同置。] 酉陽宣慰司[元酉陽州,屬懷德府。明玉珍改沿邊溪洞軍民宣慰司。]洪武五年四月仍置酉陽州,兼置酉陽宣慰司,州尋廢。八年正月改宣慰司為宣撫司,屬四川都司。永樂十六年改屬重慶衞。天啟元年升為宣慰司。[東南有酉水,流合平茶水,至湖廣辰州府合流於江,有寧俊江巡檢司。]西北距重慶府四百九十里。領長官司三:石耶洞長官司[司東南。元石耶軍民府。洪武八年正月改為長官司。]邑梅洞長官司[司南。元佛鄉洞長官司。明玉珍改邑梅沿邊溪洞軍民府。洪武八年正月改置。北有凱歌河,一名買賽河,自貴州平頭著可司流入,東入酉陽司界。]麻兔洞長官司[洪武八年正月置。] 石砫宣慰司[元石砫軍民宣撫司。明玉珍改安撫司。]洪武八年正月為宣撫司,屬重慶衞。嘉靖四十二年改屬夔州衞。天啟元年升為宣慰司。[東有石砫山。又有三江溪,即葫蘆溪之上流也。]西南距夔州府七百五十里。 四川行都指揮使司[元羅羅蒙慶等處宣慰司,治建昌路,屬雲南行省。]洪武十五年罷宣慰司。二十七年九月置四川行都指揮使司。[治建昌衞。]領衞五、所八、長官司四。東北距布政司千四百八十里。 建昌衞軍民指揮使司[元建昌路,屬羅羅蒙慶宣慰司。]洪武十五年正月為府,屬雲南布政司,兼置衞,屬雲南都司。十月,衞府俱改屬四川。二十五年六月,府廢,升衞為軍民指揮使司。二十七年九月來屬。領守禦千戶所四、長官司三。[南有瀘水,流入金沙江。又北有長河,南有懷遠河,西南有寧遠河,下流俱合於瀘水。又東有建安州、永寧州,又東有里州,東南有闊州,西南有瀘州、隆州,元俱屬建昌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俱屬建昌府。東有北社縣,元屬永寧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尋改為碧舍縣。又西有德州,元屬德昌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德昌府。二十七年後,府州縣俱廢。又有建昌前衞指揮使司,洪武二十七年六月置,與建昌軍民衞同城,九月屬四川行都司,萬曆三年省。又東有建昌土衞,洪武十五年置,萬曆後廢。北有瀘沽巡檢司,即故瀘沽縣也。又南有麻刺巡檢司。又西南有打冲河、東南有白水、東有龍溪三巡檢司,後廢。又東北有老君關,有太平關。東南有甸沙關。又有金川堡。]守禦禮州後千戶所。守禦禮州中中千戶所[衞北。元禮州,屬建昌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建昌府,兼置二守禦所,屬衞。二十七年後,州廢。北有瀘沽縣,元屬禮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亦二十七年後廢。]守禦打冲河中前千戶所[衞西。洪武二十七年二月置。西有打冲河,蠻名黑惠江,一名納夷江,源出吐蕃,下流入金沙江。東北有水砦關。南有天星砦。]守禦德昌千戶所[衞南。洪武十五年置。南有德昌路,元屬羅羅蒙慶宣慰司,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屬雲南布政司,十月改屬四川布政司,二十七年後廢。]昌州長官司[衞南。元屬德昌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德昌府。永樂二年七月改置。]威龍長官司[衞東南。元威龍州,屬德昌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以「龍」為「隆」,屬德昌府。永樂二年七月改置。]普濟長官司[衞西南。元普濟州,屬德昌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德昌府。永樂二年七月改置。] 寧番衞軍民指揮使司[元蘇州,屬建昌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建昌府。二十一年十月兼置蘇州衞,屬四川都司。二十五年六月,州廢,升衞為軍民指揮使司。二十六年三月更名,屬四川都司。二十七年九月來屬。[南有南山,產銅。東有長河,亦名白沙江,南流會於瀘水。又有中縣,元屬建昌路。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屬永寧州。十七年改屬蘇州,後廢。又有沙陀關、羅羅關、九盤關。南有烏角關。北有北山關。又西有定番堡,萬曆十五年置。]南距行都司百九十里。領千戶所一:守禦冕山橋後千戶所[衞東。正統七年以冕山堡置。東有東河,與瀘沽河合,下流入金沙江。北有冕山關。] 越巂衞軍民指揮使司。洪武二十五年七月置,屬四川都司。二十七年九月來屬。[西有阿露山,亦曰大雪山。北有大渡河,與黎州界。又有魚洞河,南有羅羅河,合流入大渡河。又北有青岡關,有海棠關,有曬經關。南有小相公嶺關。西北有刺伯關。]南距行都司百九十里。領千戶所一、長官司一。鎮西後千戶所[衞北。弘治中置。]卭部長官司[衞東。元卭部州,屬建昌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建昌府,二十七年四月升軍民府,後仍為州,屬越巂衞。永樂元年五月改為長官司。東有平夷、歸化二堡,萬曆十五年開部夷地增置。] 鹽井衞軍民指揮使司[元柏興府,治閏鹽縣,屬羅羅蒙慶宣慰司。]洪武十五年三月屬雲南布政司。二十四年二月降為州,省閏鹽縣入焉。二十六年六月,州廢,置衞,屬四川都司。二十七年九月來屬。[南有柏林山。西有斛僰和山,產金。又西有鐵石山,出砮石。東北有打冲河,上有索橋。西有雙橋河,東有越溪河,俱流入打冲河。又治東有鹽井。北有金縣,元屬柏興府,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十七年後廢。又東有雙橋關。西有古德關。]東南距行都司三百里。領千戶所一、長官司一:打冲河守禦中左千戶所[衞東北。洪武二十五年置。]馬刺長官司[衞南。永樂初置。] 會川衞軍民指揮使司,本會川守禦千戶所,洪武十五年置,屬建昌衞。二十五年六月升軍民千戶所。十一月升會川衞軍民指揮使司,屬四川都司。二十七年九月來屬。[東南有土田山,產石碌,有葛砧山,產石青,東有密勒山,產銀礦。西南有金沙江,自雲南武定府流入界。又西有瀘水,南入焉,南有瀘沽河,亦流入焉。又南有搭甲渡巡檢司。東南有瀘津關。南有迷郎關,又有松坪關。西有永昌關,有大龍關。北有甸沙關,接建昌衞界。有會川路,元屬羅羅蒙慶宣慰司。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屬雲南布政司。十月改屬四川布政司。二十六年四月,府廢。墮其城。二十七年四月復置府,後復廢。又西有永昌州,南有武安州,又有黎漢州,元俱屬會川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俱屬會川府,十月俱改為縣,二十四年二月復俱為州。東南有姜州,元屬建昌路,又有會理州,元屬會川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俱改屬東川府。北有麻龍州,元屬會川路,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屬東川府。又有麻龍縣,洪武十七年改屬麻龍州。二十七年後,府州縣俱廢。]西北距行都司五百里。領千戶所一:守禦述易千戶所[衞西北。洪武二十五年閏十二月置。] 江西 禹貢揚州之域。元置江西等處行中書省。[治龍興路。]太祖壬寅年正月因之。[正月治吉安府。二月還治洪都。]洪武三年十二月置江西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三,州一,縣七十七。[為里九千九百五十六有奇。]北至九江,[與江南、湖廣界。]東至玉山,[與浙江界。]南至安遠,[與福建、廣東界。]西至永寧,[與湖廣界。]距南京一千五百二十里,京師四千一百七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一百五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三,口八百九十八萬二千四百八十二。弘治四年,戶一百三十六萬三千六百二十九,口六百五十四萬九千八百。萬曆六年,戶一百三十四萬一千五,口五百八十五萬九千二十六。 南昌府[元龍興路,屬江西行省。]太祖壬寅年正月為洪都府。癸卯年八月改南昌府。領州一、縣七: 南昌[倚。洪武十一年建豫王府。二十五年改為代王,遷山西大同。永樂初,寧王府自大寧衞遷此,正德十四年除。故城在東。今城,明太祖壬寅年改築。東湖在城東南隅。西有贛江,自豐城縣流入,東北入鄱陽湖,出湖口縣,入大江,亦曰章江。又東南有武陽水,上源自南豐縣旴江,北流經此,又東北入宮亭湖。南有市汊巡檢司。]新建[倚。西有西山,跨南昌、新建、奉新、建昌四縣之境。北有吳城山,臨贛江。東有鄱陽湖,即彭蠡也,俗謂之東鄱湖;其西與宮亭湖相接,謂之西鄱湖。西南有筠水,一名蜀江,自高安縣流入,合於章江。東北有趙家圍、西有烏山、北有吳城、西北有昌邑四巡檢司。]豐城[府南,少西。元富州。洪武九年十二月改為豐城縣。南有羅山,富水所出。又有柸山,豐水所出。西南有章江,豐水自南,富水自東南,俱流入焉。又東有雲韶水,自撫州流入,亦入於章江。南有沛源、西南有江滸口二巡檢司。又有河湖巡檢司,廢。又北有港口巡檢司,治大江口,後遷縣東北小江口,廢。]進賢[府東南。西南有金山,產金。北有三揚水,又有軍山湖,又北有日月湖,下流俱入於鄱陽湖。東有潤陂、東北有鄔子寨、北有龍山、東南有花園四巡檢司。]奉新[府西。西有百丈山,馮水所出,下流入於章江。又西有華林山,華林水出焉。又西北有藥王山,龍溪水出焉。二水合流,注於馮水。西有羅坊巡檢司。又有白沙巡檢司,廢。]靖安[府西北。西有毛竹山,接寧州界,雙溪水出焉,下流入於馮水。北有桃源山,桃源水所出,流與雙溪水合。又西北有長溪,源出名山,下流入於修水。]武寧[府西北。西有太平山。西北有九宮山。南有修水。] 寧州[府西。元分寧縣,為寧州治。]洪武初,改縣為寧縣,省州入焉。弘治十六年,升縣為州。[西有幕阜山,修水發源於此,下流入鄱陽湖。又東有鶴源水,源發九宮山,下流合修水。西有杉市巡檢司,後遷於崇鄉北村。南有定江、又有八疊嶺二巡檢司,廢。]東南距府三百六十里。 瑞州府[元瑞州路,屬江西行省。]洪武二年為府。領縣三。東北距布政司二百里。 高安[倚。北有米山。西北有華林山。又北有蜀江,自上高縣流入,東流匯於南昌之象牙潭而入章江,一名錦水。此別一蜀江,非出岷山之大江也。又南有曲水,亦東入章江。南有陰岡嶺、又有洪城二巡檢司,廢。]上高[府西南。南有蒙山,舊產銀鉛。西有天嶺。又西有蜀江,自萬載縣流入,至縣西北凌江口合新昌縣之鹽溪水。又有斜口水,源出蒙山,至縣西亦流入焉。西有離婁橋、又有麻塘二巡檢司。]新昌[府西。元新昌州。洪武初,降為縣。西有鹽溪水,一名若耶溪,南流至上高縣入於蜀江。又北有藤江,下流與鹽溪水合。西有黃岡洞、北有大姑嶺二巡檢司。] 九江府[元江州路,屬江西行省。]太祖辛丑年為九江府。領縣五。南距布政司三百里。 德化[倚。南有廬山,亦曰匡廬。東南有鄱陽湖,湖中有大孤山。縣北濱大江,亦曰潯陽江,北岸為湖廣黃梅縣,南岸經湖口、彭澤二縣,而入南直東流縣境。江中有桑落州,與南直宿松縣界。又西有湓浦,自瑞昌縣流入,經城西,注於大江,所謂湓口也。又東南有女兒浦,源出廬山,東北入鄱陽湖。西有城子鎮巡檢司。又東有南湖觜、西有龍開河二巡檢司,後廢。]德安[府西南。南有博易山,古文以為敷淺原,博易水出焉,東南流入於鄱陽湖。東北有谷簾水,源出廬山,下流亦入鄱陽湖。]瑞昌[府西。西有清湓山,湓水出焉。北有大江,北岸與湖廣廣濟縣分界。]湖口[府東。北濱大江。南有上石鐘山。北有下石鐘山。又南有青山,在鄱陽湖中。西南即鄱陽湖,匯章、貢羣川之水,由此入江。南有湖口鎮巡檢司,後遷上石鐘山。西北有茭石磯鎮巡檢司,後遷於黃茅潭。]彭澤[府東,少北。濱大江。北有小孤山在江中,江濱有彭浪磯,與小孤對。東北有馬當山,橫枕大江。有馬當鎮巡檢司。西南有峰山、磯鎮二巡檢司。] 南康府[元南康路,屬江西行省。]太祖辛丑年八月為西寧府。壬寅年四月改曰南康府。領縣四。南距布政司三百里。 星子[倚。西北有廬山。北有鞋山,在鄱陽湖中。湖東為宮亭湖,西北為落星湖。又西有谷簾水,下流入鄱陽湖。東有長嶺巡檢司,後遷縣南渚溪鎮,又遷縣東北青山鎮,仍故名。]都昌[府東。西南有石壁山,臨章江,東南為鄱陽湖,北有後港河,合諸水入焉。西北有左蠡巡檢司,濱湖。東南有柴棚巡檢司,在湖中。]建昌[府西南。元建昌州。洪武初,降為縣。西南有長山,南有修水,自寧州流入,亦謂之西河。東有蘆潭巡檢司。]安義[府西南。正德十三年二月析建昌縣安義等五鄉置。東有東陽新涇水,南有龍江水,俱流合於修水。] 饒州府[元饒州路,屬江浙行省。]太祖辛丑年八月為鄱陽府,隸江南行省。尋曰饒州府,來隸。領縣七。西南距布政司二百四十里。 鄱陽[倚。正統元年,淮王府自廣東韶州府遷此。西北有鄱陽山,在鄱陽湖中。湖長三百里,闊四十里,亙南康、饒州、南昌、九江四府之境。南有鄱江,源出南直婺源縣及祁門縣,下流會於城東。又南則廣信上饒江來合焉,環城西北出,復分為二,俱入鄱陽湖,亦名雙港水。又東有東湖,一名督軍湖,流入鄱江。西北有棠陰巡檢司,遷於雙港口。北有石門鎮巡檢司。又東北有大陽埠。西有八字腦。]餘干[府南。元饒干州。洪武初,降為縣。西北有康郎山,濱鄱陽湖南涯,因名其水曰康郎湖。又西有族亭湖。又南有餘水,亦曰三餘水。又南有龍窟河,合於餘水,下入鄱江。有康山巡檢司,舊在康郎山上,後遷黃埠。西有瑞虹鎮,在鄱陽湖濱。]樂平[府東。元樂平州。洪武初,降為縣。東北有鳳遊山。南有樂安江,即鄱江之上流也。北有八澗鎮巡檢司。南有仙鶴鎮巡檢司,後遷萬年縣之荷溪鎮。]浮梁[府東。元浮梁州,洪武初降為縣。南有昌江,南直祁門縣之水俱流匯焉,鄱江之別源也。西北有桃樹鎮巡檢司,後遷縣東北勒上市。西南有景德鎮,宣德初,置御器廠於此。]德興[府東。東有銀山,舊產銀。北有銅山,山麓有膽泉,浸鐵可以成銅。西南有建節水,自弋陽縣流入。北有大溪,自南直婺源縣流入。下流俱合於樂安江。東有白沙巡檢司。西南有永泰巡檢司,廢。]安仁[府南,少東。南有錦江,亦名安仁港,自貴溪縣流入,西北入餘干境,為龍窟河。又東有白塔河,流合於錦江。南有白塔、東有田南二巡檢司,後廢。]萬年[府東南。正德七年以餘干縣之萬春鄉置,析鄱陽、樂平及貴溪三縣地益之。北有萬年山。東有桃源洞,桃源水出焉,經縣西南,下流為餘水。東北有荷溪鎮、北有石頭街二巡檢司,後俱廢。] 廣信府[元信州路,屬江浙行省。]太祖庚子年五月為廣信府。領縣七。西北距布政司六百三十里。 上饒[倚。西北有靈山,舊產水晶。南有丁溪山,產鐵。又南有銅山。北有上饒江,自玉山縣流入,經城北,下流至鄱陽縣合於鄱江。又西有櫧溪,源出靈山,亦曰靈溪,流入上饒江。南有八坊場、東北有鄭家坊二巡檢司。]玉山[府東。有三清山。又有懷玉山,玉溪出焉,分二流,東入浙,西為上饒江。東南有柳都寨巡檢司。]弋陽[府西。南有軍陽山,舊產銀。東有弋陽江,即上饒江下流也,又有弋溪流合焉。又有葛溪,源出上饒縣靈山,下流入鄱江。又有信義港,自福建邵武流入,合於葛溪。]貴溪[府西。西南有象山,又有龍虎山,上清宮在焉。其南為仙嚴。又南有薌溪,亦名貴溪,上流即上饒江也。又有須溪,自福建光澤縣流入,來合焉。南有管界寨巡檢司。西有神前街巡檢司,本神峰寨,在縣北,後遷潭溪,更名。]鉛山[府南。元鉛山州,直隸江浙行省,治在八樹嶺之南。洪武初,降為縣,遷於今治。西南有銅寶山,湧泉浸鐵可以為銅。又有鉛山,產鉛銅及青綠。北有鵝湖山。南有分水嶺,與福建崇安縣界,上有分水關巡檢司。又有紫溪嶺,紫溪水出焉。北有上饒江,至汭口,與紫溪、桐木、黃蘗諸水合流,入弋陽縣界,謂之鉛山河口。又東北有石溪,亦流合上饒江。西南有石佛寨巡檢司,後遷善政鄉湖坊街。又西有駐泊巡檢司,治汭口鎮,廢。]永豐[府南。東南有平洋山,舊產銀礦。南有永豐溪,源出福建浦城縣界,下流至上饒縣界合玉溪。又東有永平溪,西會杉溪及諸溪谷之水,注於永豐溪。東有柘陽寨巡檢司。又有杉溪寨巡檢司,廢。]興安[府西。嘉靖三十九年八月以弋陽縣之橫峰寨置,析上饒、貴溪二縣地益之。縣南有宋溪,源并出靈山,下流入上饒江。東有丫嚴寨巡檢司,後廢。] 建昌府[元建昌路,屬江西行省。]太祖壬寅年正月為肇慶府,尋曰建昌府。領縣五。西北距布政司四百里。 南城[倚。永樂二十二年建荊王府。正統十年遷於湖廣蘄州。成化二十三年建益王府。西南有麻姑山。東有旴江,一名建昌江,自南豐縣流入,下流入金谿縣。東有藍田、北有伏牛二巡檢司。又南有曾潭、北有岳口二巡檢司,廢。又東南有杉關,接福建光澤縣界。]南豐[府南,少西。元南豐州,直隸江西行省。洪武初,降為縣,南有軍山。又東南有百丈嶺,與福建建寧縣分界。又有旴水。東南有龍池巡檢司,本黃沙源坪,在縣西南,後遷縣南雙港口,又遷縣東南百丈嶺,又遷刊都,尋又遷於此,更名。又南有太平、北有仙君二巡檢司,廢。]新城[府東南。西有福山,黎水出焉,經縣西,下流會於旴江。又東有飛猿嶺,飛猿水出焉,下流至南城縣入於旴江。又有五福港,源出杉關,流與飛猿水合。東南有極高巡檢司,遷水口村,後遷縣南德勝關,又遷縣東洵口,仍故名。西南有同安巡檢司,後遷縣西樟村,尋復。]廣昌[府西南。西北有金嶂山。西南有梅嶺。又南有血木嶺,旴水出焉,經城南,流入南豐縣。西南有秀嶺、南有泉鎮二巡檢司。]瀘溪[府東南。本南城縣瀘溪巡檢司,萬曆六年十二月改為縣。東有瀘溪,源出福建崇安縣之五鳳山,流至縣,又北入於安仁港。] 撫州府[元撫州路,屬江西行省。]太祖壬寅年正月為臨川府,尋曰撫州府。領縣六。北距布政司二百四十里。 臨川[倚。南有靈谷山。西有銅山,舊產銅。城東有汝水,上源接旴江,自金谿縣流入,東合於章江。又西有臨水,源出崇仁縣,流合汝水。北有溫家圳、南有青泥、西有清遠三巡檢司。又有白竿巡檢司,後廢。]崇仁[府西。南有巴山,一名臨川山,臨水出焉,亦曰巴水。又南有華蓋山,西寧水出焉,下流俱合於汝水。又西南有寶唐山,寶唐水出其下,北合縣境諸溪,入於臨水。東有周坊巡檢司。又西北有丁坊、南有河亭二巡檢司,廢。]金谿[府東南。東有金窟山,舊產金。又有雲林山,跨撫、信、建昌三府境。又有崖山,接貴溪縣界。南有福水,即旴水下流也,自南城縣流入,北合清江水,又北合石門港水。又北流為苦竹水,又西流為臨川縣之汝水。]宜黃[府西南。東有宜黃水,下流入汝。南有止馬寺巡檢司。又有上勝巡檢司,廢。]樂安[府西南。西北有大盤山,與新淦、永豐二縣界,寶唐水出焉,下流合於臨水。東有芙蓉山,鰲溪水出焉,下流合於贛水。北有龍義、又有望仙二巡檢司。又西北有南平巡檢司,後廢。]東鄉[府東。正德七年八月以臨川縣之孝岡置,析金谿、進賢、餘干、安仁四縣地益之。西南有汝水。東北有橫山、西北有古熂二巡檢司,後廢。] 吉安府[元吉安路,屬江西行省。]太祖壬寅年為府。領縣九。東北距布政司五百九十里。 廬陵[倚。北有螺山,南有神岡山,兩山相望,贛江經其下。又北經城東,又北經虎口石,流入峽江縣,為清江。南有富田、西有井岡、西南有敖城三巡檢司。]泰和[府南,少西。元太和州。洪武二年正月改為泰和縣。東有王山,亦名匡山。贛江在城南,自萬安縣流入,經縣西之牛吼石,而東北入廬陵縣界。又南有雲亭江,一名繒水,源出興國縣,北流至珠林口,注於贛江。西有旱禾市、東北有花石潭、東南有三顧山三巡檢司。]吉水[府東北。元吉水州。洪武二年正月降為縣。東有東山。北有王嶺。又東北有吉文水,贛水之支流。北有白沙巡檢司,遷縣西北三曲灘上,仍故名。]永豐[府東。東有郭山。南有石空嶺,又有恩江,下流入於贛江。東南有層山、南有沙溪、又有表湖三巡檢司。又東北有視田巡檢司,後廢。]安福[府西,少北。元安福州。洪武二年正月降為縣。西有盧蕭山,盧水出焉,經城北,東流與王江合,又東合禾水,至廬陵縣神岡山下入於贛江。南有黃茆巡檢司,治黃陂寨,後遷縣西時礱鎮,西有羅塘巡檢司,治洋澤,後遷江背,俱仍故名。]龍泉[府西南。東南有錢塘山。西有石含山。南有遂水,東流入於贛江。西北有北鄉巡檢司。西南有禾源巡檢司,後遷縣西左安司,仍故名。西有秀洲巡檢司,本金田,在縣北,後遷治,更名。]萬安[府南。東有蕉源山,產鐵。城西有贛江,江之灘三百里,在縣境者十八灘,皇恐為最險。又南有皁口江,自贛縣北注於贛江。有造口巡檢司,在縣西南。又東北有灘頭巡檢司,又東南有西平山巡檢司,廢。]永新[府西南。元永新州。洪武二年正月降為縣。東南有義山。西有秋山,一名禾山,禾水出焉,一名永新江,下流至泰和縣入於贛江。東南有上坪寨、西北有栗傳寨、又有禾山寨、又有新安寨四巡檢司。]永寧[府西南。北有七溪嶺。西有漿山水,源自湖廣茶陵州界,流經縣南,合於永新縣之禾江。西有升鄉寨巡檢司。西南有礱頭寨巡檢司,尋廢。] 臨江府[元臨江路,屬江西行省。]太祖癸卯年為府。領縣四。東北距布政司二百七十里。 清江[倚。東有閣皁山,亙二百餘里。南有贛江,一名清江,有清江鎮巡檢司。又有袁江,自新喻縣流入,至縣南合焉。西有蕭水,南有淦水,至縣東清江鎮,亦俱合於贛江。西南有太平市巡檢司,廢。]新淦[府南。元新淦州。洪武初降為縣。西北有離嶺,淦水出焉。又西有清江。又南有象江,有泥江,俱流入於清江。東有枉山巡檢司,後遷藍橋,尋復。]新喻[府西。元新喻州,洪武初,降為縣。西有銅山,舊產銅。北有蒙山。南有渝水,即袁江,潁江水北流入焉。北有水北墟巡檢司。]峽江[府南。本新淦縣之峽江巡檢司,嘉靖五年四月改為縣,析新淦縣六鄉地益之。南有玉笥山,又有贛江,亦名峽江,有黃金水流合焉。] 袁州府[元袁州路,屬江西行省。]太祖庚子年為府。領縣四。東北距布政司三百九十里。 宜春[倚。南有蟠龍山,又有仰山。又秀江在城北,源出萍鄉縣,流經府西,亦曰稠江,即袁江之上源也。西有黃圃、南有澗富嶺二巡檢司。]分宜[府東。東有鍾山峽。西有昌山峽。秀江經兩峽中,入新喻縣境,為喻水。]萍鄉[府西。元萍鄉州,洪武初降為縣。東有羅霄山,羅霄水出焉,分二派。東流者為盧溪水,下流為秀江,入宜春縣界。西流者入湖廣醴陵縣界,合淥水。又西有萍川水,亦曰陽岐水,西流經縣南,下流合淥水。北有安樂鎮、東南有大安里二巡檢司。又西有草市巡檢司,後遷於插嶺關,仍故名。又西有湘東市。東有盧溪鎮。]萬載[府北。北有龍江,下流即瑞州府之蜀江。東北有康樂水入焉。西有鐵山界巡檢司。又有高村鎮巡檢司,尋廢。] 贛州府[元贛州路,屬江西行省。]太祖乙巳年為府。領縣十二。西北距布政司一千一百八十里。 贛[倚。南有崆峒山,章、貢二水夾山左右,經城之東西。貢水一名東江,自福建長汀縣流入府界。章水一名西江,自湖廣宜章縣流入府界。至城北,合流為贛江。北有桂源巡檢司,後遷攸鎮。東北有磨刀寨巡檢司,後遷石院鋪。南有長洛巡檢司,後遷縣西黃金鎮。俱仍故名。]雩都[府東。東北有高沙寶山。又北有雩山,雩水出焉,合寧都、會昌諸水,繞城而西,至贛縣,合於貢水。東北有平頭寨巡檢司。又有印山、又有青塘二巡檢司,後廢。]信豐[府東南。東有桃江,自龍南縣流入,經縣北,為信豐江,下流入於貢水。東南有新田巡檢司。西有桃枝墟,又有黃田、覃塘,又東有新設四巡檢司,後廢。]興國[府東北。北有覆笥山。東北有瀲江,西南流,合雩水入貢江。東有衣錦鄉、東北有迴龍寨二巡檢司。]會昌[府東,少南。元會昌州,洪武初降為縣。南有四望山,下有羊角水隘。北有湘洪水,即貢水,西北流,會雩水。南有湘鄉寨、北有承鄉鎮二巡檢司。又西有河口巡檢司,後廢。]安遠[府南。元屬寧都州,洪武初改屬府。西有安遠水,亦曰廉水,流入會昌縣之貢水。又南有三百坑水,下流入廣東龍川縣。西北有板口巡檢司。]寧都[府東北。元寧都州,洪武初降為縣。西北有金精山。北有梅嶺。南有寧都水,與散水、篔簹、曲陽、黃沙、長樂五水合,又東北有虔化水,下流俱入於雩水。又有梅川水,出梅嶺,下流亦經雩都縣入貢水。東南有下河寨巡檢司。]瑞金[府東。元屬會昌州,洪武初改屬府。東北有陳石山,綿江出焉,流至縣南入貢水,又西入會昌縣,為湘洪水。西北有瑞林、東北有湖陂二巡檢司。東南有古城鎮,路出福建長汀縣。]龍南[府南。元屬寧都州,洪武初改屬府。西南有冬桃山,桃水出焉,東北流會諸水,至縣北宮山下,與渥、濂二水合為三江口,又北流為信豐縣之桃江。有冬桃隘,崇禎初,移定南縣下歷巡檢司駐焉。]石城[府東北。元元貞元年十一月屬寧都州,洪武初改屬府。北有牙梳山。東有霸水,西南合虔化水,入貢江。北有捉殺寨巡檢司,後遷縣西赤江市,仍故名。]定南[府東南。隆慶三年三月以龍南縣之蓮莆鎮置。析安遠、信豐二縣地益之。西北有程嶺,又南有神仙嶺。東有指揮峰。東北有九洲河,下流會於信豐縣之桃江。東北有下歷巡檢司,後遷高砂蓮塘,又遷龍南縣冬桃隘。]長寧[府東南。萬曆四年三月以安遠縣之馬蹄岡置,析會昌縣地益之。東南有頂山,又南有大帽山,俱接閩、廣境。又東有尋鄔水,流入廣東龍川縣界。西北有黃鄉巡檢司。南有新坪巡檢司,本大墩,後更名。北有雙橋、南有丹竹樓二巡檢司,後廢。] 南安府[元南安路,屬江西行省。]太祖乙巳年為府。領縣四。東北距布政司一千五百二十里。 大庾[倚。西南有大庾嶺,五嶺之一,亦名梅嶺,上有關曰梅關。又有章江,亦曰南江,亦曰橫江,下流與貢水合。西有鬱林鎮巡檢司,治晶都村,後遷浮江隘,又遷黃泥港,東北有赤石嶺巡檢司,治峰山里,後遷小溪城,又遷峰山新城,後遷峰山水西村,俱仍故名。又縣南有水南城,與府城隔江對峙,嘉靖四十年築。西北有新田城。又北有鳳凰城,又西有楊梅城,俱嘉靖四十四年築。又東有九所城。亦嘉靖四十四年築。]南康[府東北。西北有禽山,禽水出焉,東流至南壄口入於章江。北有羊嶺山。南有芙蓉江,即章江。東北有潭口鎮、北有相安鎮二巡檢司。]上猶[府東北。元永清縣,洪武初更名。西有書山,一名太傅山。東有大猶山,猶水出焉,下流至南康縣,入於章江。西有浮龍巡檢司,後遷太傅村,仍故名。]崇義[府北。正德十四年三月以上猶縣之崇義里置,析大庾、南康二縣地益之。西南有聶都山。西有桶岡。又有章江,自湖廣宜章縣流入,又有橫水,經縣南,又西南有左溪,下流俱合章江。西北有上保巡檢司,本過步,後遷治,更名。西南有鉛廠巡檢司,本在鉛山,後遷聶都,東南有長龍巡檢司,本治隆平里,後遷縣東北尚德里江頭,俱仍故名。] 地理五 湖廣 浙江 湖廣 禹貢荊揚梁豫四州之域。元置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治武昌路。]又分置湖南道宣慰司[治天臨路]屬焉。又以襄陽等三路屬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又分置荊湖北道宣慰司[治中興路]并屬焉。太祖甲辰年二月平陳理,置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洪武三年十二月置武昌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湖廣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五,直隸州二,屬州十七,縣一百有八,宣慰司二,宣撫司四,安撫司五,長官司二十一,蠻夷長官司五。[為里三千四百八十有奇。]北至均州,[與河南、陝西界。]南至九疑,[與廣東、廣西界。]東至蘄州,[與江南、江西界。]西至施州,[與四川、貴州界。]距南京一千七百一十五里,京師五千一百七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七十七萬五千八百五十一,口四百七十萬二千六百六十。弘治四年,戶五十萬四千八百七十,口三百七十八萬一千七百一十四。萬曆六年,戶五十四萬一千三百一十,口四百三十九萬八千七百八十五。 武昌府[元武昌路,屬湖廣行省。]太祖甲辰年二月為府。領州一,縣九。 江夏[倚。洪武三年四月建楚王府於城內黃龍山。東有黃鵠山,下為黃鵠磯,臨大江。又南有金水,一名塗水,西流至金口入江,有金口鎮巡檢司。又北有滸黃洲、西南有鮎魚口鎮二巡檢司。]武昌[府東。西有樊山,一名西山,產銀銅鐵及紫石英。南有神人山,其下為白鹿磯。西有西塞山,與大冶縣界。北濱江,中有蘆洲,亦曰羅洲。又西南有樊港,一名樊溪,又名袁溪,匯縣南湖澤凡九十九,北入大江,曰樊口。又東有南湖,一名五丈湖,通大江。東有金子磯鎮、又有赤土磯鎮、西南有白湖鎮三巡檢司。南有金牛鎮、西有三江口鎮二巡檢司,後廢。]嘉魚[府西南。西有赤壁山,與江夏縣界。北岸對烏林。西北濱大江,有陸水流入焉,曰陸口,亦曰蒲圻口。東北有簰洲鎮、西南有石頭口鎮二巡檢司。]蒲圻[府西南。西有蒲首山。南有蒲圻河,即陸水也。又西有蒲圻湖。西南有新店等湖,下流至嘉魚縣之石頭口,注於大江。西南有羊樓巡檢司。]咸寧[府東南。陳友諒時徙治河北。洪武中復還故城,即今治也。西有淦水,即金水之別名。]崇陽[府南。西有岩頭山。西南有龍泉山。東北有壺頭山,下有壺頭港,亦曰崇陽港,匯羣川西合陸水,又名雋水。]通城[府西南。南有錫山,舊產銀錫。北有陸水,自巴陵縣流入。] 興國州[元興國路,屬湖廣行省。]太祖甲辰年二月為府。洪武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州治永興縣省入,來屬。[北有銀山,西有黃姑山,舊俱產銀。南有太平山,與九宮山接。東有大坡山,產茶。東北有大江。東有富池湖,亦曰富水,北流注於江,有富池鎮巡檢司。又東北有黃顙口鎮巡檢司。]西北距府三百八十里。領縣二:大冶[州西北。北有鐵山,又有白雉山,出銅礦。又東有圍爐山,出鐵。又西南有銅綠山,舊產銅。大江在北。有道士洑巡檢司。]通山[州西,少南。東南有九宮山,寶石河出焉,下流合於富水。東有黃泥壠巡檢司。] 漢陽府[元屬湖廣行省。]洪武九年四月降為州,屬武昌府。十三年五月復為府。屬湖廣布政司,尋屬河南。二十四年六月還湖廣。領縣二。西北距布政司,隔江僅七里。 漢陽[倚。洪武九年四月省。十三年五月復置。大別山在城東北,一名翼際山,又名魯山。漢水自漢川縣流入,舊逕山南襄河口入江。成化初,於縣西郭師口之上決,而東從山北注於大江,即今之漢口也,有漢口巡檢司。大江自巴陵縣西北接洞庭之水,流入府境,至此與漢水會。又西南有沔水,即漢水支流也,仍合漢入江。又有沌水,大江支流也,自沔陽州流入,仍入大江,謂之沌口,有沌口巡檢司。又有弇水,在大江南岸,至弇口入江。又北有灄水,亦漢水支流也,有淪水流合焉,下流注於大江。又西有太白湖,江北諸水多匯焉。西有蔡店鎮、西南有新灘鎮二巡檢司。又西南有百人磯鎮巡檢司,後遷於東江腦。]漢川[府西,少北。元屬漢陽路。洪武九年四月改屬武昌府。十三年五月還屬。南有小別山,一名甑山,又有陽臺山。西南有漢水。東有溳水,自雲夢縣來,南入漢,謂之溳口。北有劉家塥巡檢司。] 黃州府[元黃州路,屬河南江北行省。]太祖甲辰年為府,屬湖廣行省。九年屬湖廣布政司,尋改屬河南。二十四年六月還屬湖廣。領州一,縣八。西南距布政司百八十里。 黃岡[倚。南有故城。洪武初,徙於今治。南濱大江,西北岸有赤鼻磯,非嘉魚之赤壁。西有三江口,其上流水分三派,至此合流。中有新生洲,又有崢嶸洲。東有巴河,西有舉水,俱入於江。江濱西有陽邏鎮、北有團風鎮、又西北有中和鎮三巡檢司。又有鹿城關,有大活關。又東北有陰山關。]麻城[府北。東有龜峰山,舉水出焉,流入黃岡縣。東南有長河,又南有縣前河流入焉,下流注於江西。有雙城鎮、鵝籠鎮,東北有虎頭關三巡檢司。又西北有木陵關,在木陵山上。東北有陰山關,在陰山上。又北有黃土關,與木陵、虎頭、白沙、大城為五關。又西有岐亭鎮,嘉靖五年築城。]黃陂[府西。東南濱大江,有武湖自西來,入於江,曰武口,又曰沙武口,亦曰沙洑口。又西有灄水,自漢陽流入江,曰灄口。北有大城潭鎮巡檢司。又北有白沙關,即麻城五關之一也。]黃安[府西北。嘉靖四十二年以麻城縣之姜家畈置,析黃岡、黃陂二縣地益之。東有三角山,接蘄水、羅田、蘄州界。又有東流河,下流出團風口入江。西有西河,又有雙河,合流出灄口,入漢。又北有雙山關巡檢司。西北有金扃關,亦曰金山關,與河南羅山縣界。]蘄水[府東,少南。元屬蘄州路。洪武九年四月屬蘄州。十一年十月改屬府。西南濱大江。南有浠水,源出英山縣,流經縣境西南入江。又東有蘭溪,東南流入浠水。又北有巴水,源出縣之板石山,流入黃岡縣界。有蘭溪鎮、巴河鎮二巡檢司。]羅田[府東北。元屬蘄州路。洪武九年四月屬蘄州。十一年十月改屬府。東南有浠水。西北有平湖水。南有官渡河,亦名縣前河,平湖水流入焉,下流合黃岡縣之巴河,入大江。東北有多雲鎮巡檢司,又有栗子關,又有上岐嶺、中岐嶺、下岐嶺等關。西北又有平湖關。] 蘄州[元蘄州路,屬河南江北行省。]太祖甲辰年為府。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州治蘄春縣省入,來屬。[正統十年,荊王府自江西建昌遷此。東北有百家冶山,產蘄竹。南濱江。東北有蘄水,出大浮山,經州北,匯為赤東湖,西南流,接蘄水縣界,注於大江。西有茅山鎮、北有大同鎮二巡檢司。]西距府二百十里。領縣二。廣濟[州東北。南濱江,江中有中洲。崇禎末遷治於此,尋復故。又有武山湖、馬口湖皆流通大江。南有武家穴鎮、西南有馬口鎮二巡檢司。]黃梅[州東北。東南有礦山,舊產鐵。大江在南,江濱有太子洑。又南有縣前河,由小池口入江。西南有新開口鎮巡檢司,屢圮於江,內徙。又南有靖江觜鎮巡檢司。] 承天府[元安陸府,屬荊湖北道宣慰司。]太祖乙巳年屬湖廣行省。洪武九年四月降為州,直隸湖廣布政司。二十四年六月改屬河南,未幾還屬。弘治四年,興王府自德安府遷此。嘉靖十年升州為承天府。十八年建興都留守司於此。領州二,縣五。東南距布政司五百七十里。 鍾祥[倚。洪武二十四年建郢王府,永樂十二年除。二十二年建梁王府,正統六年除。元曰長壽縣,元末廢。洪武三年復置。九年四月省入州。嘉靖十年八月復置,更名。東有樠木山,一名青泥山。北有松林山,興獻王陵寢在焉,嘉靖十年賜名純德山,置顯陵縣於此。明末,縣廢。西濱漢水。北有直河,自隨州流入,有滶水流合焉。又有豐樂水,又東有臼水,俱注於漢水。]京山[府東。南有縣河,下流至景陵縣,入漢江。又東北有撞河,自隨州流入,至漢川縣入漢江,或謂之富水。]潛江[府東南。元屬中興路。洪武十年八月來屬。北有漢水。西北有潛水,即漢水分流,經縣東南入於漢。又東南有深江,又南有恩江,皆漢水支分也。西南有沱水,為江水之分流,經縣南,有重湖環繞,又東匯於漢水。] 荊門州[元治長林縣,屬荊湖北道宣慰司。]洪武九年四月改為縣,省長林縣入焉,屬荊州府。十三年五月復為州,仍屬荊州府。嘉靖十年八月來屬。[東南有章山,即內方山也。漢水逕其東,亦曰沔水。又西有權水,東南有直江,一名直河,又有陽水,一名建水,皆流入焉。南有荊門守禦千戶所。北有宜陽守禦千戶所。東南有建陽鎮、新城鎮,西北有仙居口,北有樂仙橋四巡檢司。]東北距府九十里。領縣一:當陽[州西。元屬荊門州。洪武九年改屬荊州府。十年五月省入荊門縣。十三年五月復置,仍屬州。東南有方城,洪武初移治於此。十三年復故。南有玉泉山,玉泉水出焉。北有沮水,源出房陵縣,逕縣東南,合榕渡,與漳水會,下流至枝江縣,入於大江。北有漳河口巡檢司。] 沔陽州[元沔陽府,屬荊湖北道宣慰司。]洪武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州治玉沙縣省入,直隸湖廣布政司,尋直隸河南。二十四年六月還直隸湖廣。嘉靖十年十二月來屬。[東南有黃蓬山,其下為黃蓬湖。南有大江。北有漢水。東有太白湖,州西十四湖之水悉匯焉,由漢陽縣之沌口入於大江。又南有長夏河,江水支流也,亦曰夏水。西北有襄水,漢水支流也,至州東北瀦口合流,東入於沔水。東有沙鎮、西南有茅鎮二巡檢司。]西北距府三百二十五里。領縣一:景陵[州西北。南有沔水。西南有楊水,北注沔,謂之楊口,亦曰中夏口,又曰楊林口。又有中水,流合楊水,曰中口。東有乾鎮巡檢司。] 德安府[元屬荊湖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十月屬湖廣行省。九年四月降為州,屬黃州府。十一月屬武昌府。十三年五月復為府,屬湖廣布政司。二十四年六月改屬河南,未幾還屬。領州一,縣五。東南距布政司四百里。 安陸[倚。成化二十三年建興王府。弘治四年遷於安陸州。八年建岐王府,十四年除。正德元年,壽王府自四川保寧府遷此,嘉靖二十四年除。四十年建景王府,四十四年除。洪武初,縣省。十三年五月復置。東有章山,即豫章山。溳水在城西,俗稱府河,亦曰石潼河,又西有漳水入焉,謂之漳口。南有高覈鎮巡檢司,後移於隨州之合河店。]雲夢[府東南。西南有溳水。東有興安鎮巡檢司,後廢。]應城[府西南。洪武九年四月屬黃州府。十年五月省入雲夢縣。十三年五月復置。西北有西河,下流入漢水。又峙山鎮巡檢司亦在西北。]孝感[府東南。洪武九年四月屬黃州府。十年五月省入德安州。十三年五月復置。北有澴水,下流入於漢水。南有淪河,自溳河分流至漢陽,合灄水入江。北有小河溪、東南有馬溪河二巡檢司。] 隨州。洪武二年正月以州治隨縣省入。九年四月降為縣,屬黃州府。十年五月省入應山縣。十三年五月復升為州。[西有大溪山,溳水出焉,下流至漢川縣入漢水。又西有大洪山,漳水所出。西北有溠水,源出栲栳山,又有〈氵厥〉水流入焉。又南有浪水,源出大猿山,下流俱注於溳水。又西北有合河店、東北有出山鎮二巡檢司。]東南距府百八十里。領縣一:應山[州東。洪武初省。十三年五月復置。西有雞頭山,澴水出焉。西南有溳水。東有白泉河,與澴水合,入孝感縣界。西北有杏遮關巡檢司,即平靖關,義陽三關之一。又西南有平里市巡檢司。又東北有武陽關,一名武勝關,又名禮山關,亦義陽三關之一。] 岳州府[元岳州路,屬湖廣行省。]太祖甲辰年為府。洪武九年四月降為州,直隸布政司。十四年正月復為府。領州一,縣七。東北距布政司五百里。 巴陵[倚。洪武九年四月省,十四年復置。西南有巴邱山。又有君山,在洞庭湖中。大江在西北。洞庭湖上納湘、澧二水,自西南來合,謂之三江口。湖之南有青草湖,又西曰赤沙湖,謂之三湖。沅、漸、元、辰、敘、酉、澧、澬、湘九水,皆匯於此,故亦名九江。東南有〈氵邕〉湖,亦名翁湖。南有鹿角巡檢司。]臨湘[府東北。東南有龍窖山,跨臨湘、通城、當陽、蒲圻四縣界。西南有城陵磯,又有道人磯,皆濱大江,有城陵磯巡檢司。又南有土門鎮、東北有鴨欄磯二巡檢司。]華容[府西北。東有東山,又有石門山。大江在北。又有華容河,自大江分流,南達洞庭湖。南有澧水,東流入洞庭湖。西南有赤沙湖,與洞庭湖接。南有明山古樓巡檢司。又東北有黃家穴巡檢司,後移於塔市。北有北河渡巡檢司,後廢。]平江[府東南。元平江州,洪武三年降為縣。北有永寧山。東北有幕阜山。東有汨水,西南流,昌水北流入焉。東北有長壽巡檢司。] 澧州[元澧州路,屬湖廣行省。]太祖甲辰年為府。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州治澧陽縣省入,屬常德府。三十年三月來屬。[元元貞末徙治新城。洪武五年復舊治。東有關山。西南有大浮山,跨石門、武陵、桃源三縣界。南有澧水,一名蘭江,亦曰繡水。其東有澹水,北有涔水,俱流入焉。東有嘉山鎮巡檢司。]東距府二百七十里。領縣三:安鄉[州東南。西有澧水,一名長河。北有涔水。]石門[州西。南有澧水。西北有渫水,亦名添平河,自添平所南流入焉。]慈利[州西,少南。元慈利州,洪武二年降為縣。西南有天門山,有檳榔洞,與猺分界。又西有崇山。又有歷山,澧水出焉,下流至華容縣入於洞庭湖。又西有漊水,源出四川巫山縣,東流合諸溪澗之水,至縣西匯於澧水,亦曰後江。西南有永定衞,洪武中置,二十三年八月徙於永順宣慰司之芋岸坪。西北有龍伏關,東南有後平關、黑崇關,謂之永定三關。所屬曰大庸守禦千戶所,本大庸衞,在衞西,洪武九年四月置,三十一年改為所,曰茅岡長官司,在衞東北,正統中永定衞置。北有九溪衞,洪武二十三年六月置,有九淵、野牛、三江口、閘口四關。所屬曰守禦添平千戶所,在衞北,洪武二年置。曰守禦安福千戶所,在衞西北,洪武二十三年九月置。曰守禦麻寮千戶所,在衞北,洪武四年置。曰桑植安撫司,本桑植、荒溪等處宣撫司,在衞西北,太祖丙午年二月置,後廢,永樂四年十一月改置。] 荊州府[元中興路,屬荊湖北道。]太祖甲辰年九月改為荊州府,屬湖廣行省。吳元年十月置湖廣分省於此,尋罷。九年屬湖廣布政司,尋改屬河南。二十四年還屬。領州二,縣十一。東距布政司千二百一十里。 江陵[倚。洪武十一年正月建湘王府,建文元年四月除。永樂元年,遼王府自遼東廣寧遷於此,隆慶二年十月除。萬曆二十九年十月建惠王府。南濱江。東南有夏水,至沔陽州合於沔水,故沔水亦兼夏水之名。又有陽水,東北至景陵縣,入沔水。又東北有三海,沮、漳水匯流處。北有柞溪。又東有靈溪,亦曰零水,南入江,謂之零口。東北有龍彎市、東南有沙頭市、南有郝穴口、西南有虎渡口四巡檢司。]公安[府東南。東北有舊城。今治崇禎元年所遷。北濱江,西北有油河流入焉,謂之油口,有油口巡檢司。東北有夏水。]石首[府東南。元末治楚望山北,洪武中徙繡林山左,本宋時舊治也。北濱江,江中有石首山。又東有焦山,下有港,通洞庭湖。有調弦口巡檢司。]監利[府東,少南。南濱江。東南有魯洑江,亦曰夏水,自大江分流,下至沔陽州入沔。又西有涌水,南入江,謂之涌口。又東有瓦子灣、西有窰所、南有白螺磯、北有毛家口、又有分鹽所五巡檢司。]松滋[府西南。西南有巴山。北濱大江。南有紅崖子巡檢司。又有西坪塞巡檢司,後廢。]枝江[府西。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松滋縣。十三年五月復置。北濱大江,江中有百里洲,江水經此而分,故曰枝江。北有沮水,南入江,謂之沮口。] 夷陵州[元峽州路,屬荊湖北道宣慰司。]太祖甲辰年為府。九月降為州,直隸湖廣行省。九年四月改州名夷陵,以州治夷陵縣省入,來屬。大[江在南。西北有關曰下牢關,夾江為險。又有西陵、明月、黃牛三峽,峽中有使君、虎頭、狼尾、鹿角等灘,皆江流至險處也。西北有赤谿,東合大江。南有南津口巡檢司。又東有金竹坪巡檢司,後廢。又西有西津關。東北有白虎關。]東距府三百四十里。領縣三:長陽[州西南。東南有清江。西有舊關堡、西南有蹇家園、南有漁洋關三巡檢司。南有古捍關。西有梅子八關。]宜都[州東南。西北有荊門山,下臨大江,其對岸即虎牙山也。又西有清江,東流合大江,有清江口巡檢司。又西北有古江關、東北有普通鎮二巡檢司。]遠安[州東北。舊治亭子山下。成化四年遷於東莊坪。崇禎十三年又遷鳳凰山麓,即今治也。東北有沮水。] 歸州[元治秭歸縣,直隸湖廣行省。]洪武九年四月廢州入秭歸縣,屬夷陵州。十年二月改縣名長寧。十三年五月復改縣為歸州。[舊治江北,後治白沙南浦。洪武初,徙治丹陽。四年徙長寧,在江南楚王臺下。嘉靖四十年復還江北舊治。東有馬肝、白狗、空舲等峽。大江在州北,經峽中,入夷陵界。其西有叱灘、蓮花灘、新灘,皆濱江。西北有牛口巡檢司,後遷於巴東縣利洲。東南有南邏口巡檢司,後遷於新灘。]東距府五百二十里。領縣二。興山[州西北。洪武九年改屬夷陵州,後還屬。正統九年三月省入州。弘治三年五月復置。南有香溪,亦曰縣前河,南流入江。東北有高雞寨巡檢司。又東有桑林坪巡檢司,後廢。又北有猫兒關,達鄖、襄。]巴東[州西。元屬歸州。洪武九年改屬夷陵州。隆慶四年還屬。北濱大江,自四川巫山縣流入,東經門扇、東奔、破石,謂之巴東三峽,下流至黃梅縣入南直宿松縣界。又南有清江,一名夷水,自四川建始縣流入,下流入於大江。又北有鹽井。西南有連天關巡檢司。南有野山關巡檢司,本治石柱,隆慶四年更名。] 襄陽府[元襄陽路,屬河南江北行省。]太祖甲辰年為府,屬湖廣行省。九年屬湖廣布政司。二十四年六月改屬河南,未幾,還屬湖廣。領州一,縣六。東南距布政司六百八十里。 襄陽[倚。正統元年,襄王府自長沙遷此。南有虎頭山,又有峴山。東南有鹿門山。又西有隆中山。漢水在城北,亦曰襄江。白河在城東北,與唐河合,南入漢,謂之白河口,亦曰三州口。又西北有青泥河,南有浮河,西南有檀溪,下流皆入於漢。北有樊城,有樊城關巡檢司,後移於縣東北之柳樹頭。又東北有雙溝口巡檢司。又西有油坊灘巡檢司,嘉靖十九年移於縣西北之北泰山廟鎮。]宜城[府東南。東有漢水。西有蠻水,亦曰夷水,源出房縣,流至縣界,入漢水,其支流曰長渠。又有沶水,自漢中流入,合於蠻水,謂之沶口。又有疎水,在縣東北,自南漳縣流入,注漢,謂之疎口。]南漳[府西南。西北有荊山。南有蠻水,又有沮水,又有漳河,流入當陽縣,合於沮水。東有方家堰、西南有金廂坪二巡檢司。又西有七里頭巡檢司,後移於保康縣之常平堡。]棗陽[府東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宜城縣,後復置。東南有白水,南有濜水流合焉,西流於沔水,此縣內之白水也。又西南有滾河,流入襄陽之白河。東北有鹿頭店巡檢司。]穀城[府西,少北。東北有漢水,又有均水流入焉,謂之均口。又有筑水,經縣治東南,注於漢水,曰筑口。西有石花街巡檢司。]光化[府西北。洪武十年省入穀城縣。十三年五月復置。舊治在西。隆慶末,改建於阜城衞,即今治也。東有馬窟山。北有漢水。東有白河,即淯水,自河南新野縣流入,有泌河流合焉。西北有左旗營巡檢司,萬曆中,徙於縣舊城。] 均州。洪武二年七月以州治武當縣省入。[南有武當山,永樂中,尊為太嶽太和山。山有二十七峰、三十六巖、二十四澗。北有漢江,一名滄浪水。東北有均水,自河南淅川縣流入。又東南有黑虎廟巡檢司。]東南距府三百九十里。 鄖陽府。成化十二年十二月置。領縣七。又置湖廣行都指揮使司於此。[衞所俱無實土。]東南距布政司千二百里。 鄖[倚。元屬均州。成化十二年置鄖陽府,治此。漢水在南。東南有龍門山,龍門河出焉,下流入於漢水。西北有青桐關。東北有雷峰、埡鎮二巡檢司。]房[府南,少西。元房州,屬襄陽路。洪武十年五月以州治房陵縣省入,又降州為縣,仍屬襄陽府。成化十二年十二月來屬。西南有景山,一名雁山,沮水出焉,流入遠安縣界。又南有粉水,亦曰彭水,又有筑水,俱流入穀城縣,注漢。西南有板橋山巡檢司,後移於縣東南之博磨坪。]竹山[府西南。元屬房州。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房縣。十三年五月復置,屬襄陽府。成化十二年十二月來屬。東有方城山。西有筑山,筑水出焉,流入房縣界。又有上庸山,上庸水所出,南合孔陽水,下流入漢。又南有堵水,源出陝西平利縣界,東流入漢。西北有黃茅關、吉陽關二巡檢司。]竹谿[府西南。本竹山縣之尹店巡檢司,成化十二年十二月改置縣,而移巡檢司於縣東之縣河鎮,尋又遷巡檢司於白土關。南有竹谿河。]上津[府西北。洪武初置,屬襄陽府。十年五月省入鄖陽。十三年五月復置,仍屬襄陽府。成化十二年十二月來屬。西有十八盤山,又有吉水,西南流入漢,俗謂之夾河。南有江口鎮巡檢司。]鄖西[府西北。成化十二年十二月以鄖縣之南門保置。南有漢江,自陝西白河縣流入,下流至漢陽縣入於江。]保康[府東南。弘治十年十一月以房縣之潭頭坪置。北有粉水,東南有常平堡,嘉靖十九年移南漳縣之七里頭巡檢司於此。] 長沙府[元天臨路,屬湖南道宣慰司。]太祖甲辰年為潭州府。洪武五年六月更名長沙。領州一,縣十一。東北距布政司八百八十里。 長沙[倚。治西北。洪武三年四月建潭王府,二十三年除。永樂元年,谷王府自北直宣府遷於此,十五年除。二十二年建襄王府,正統元年遷於襄陽。天順元年三月建吉王府。縣舊治城外,洪武初,徙城中。十八年復徙北門外。萬曆二十四年徙朝宗門內。西有湘水,源出廣西興安縣,流入境,合瀟水、烝水北流,環府城,東北出至湘陰縣,達青草湖,注洞庭湖,行二千五百餘里。北有瀏陽水,西流入湘,謂之瀏口。又有麻溪,流入湘水,曰麻溪口。又西北有喬口巡檢司,喬江與澬江合流處。]善化[倚。治東南。舊治在城外,洪武四年徙於城中。十年五月省入長沙縣。十三年五月復置,治在南門外。成化十八年仍徙城中。西南有嶽麓山,湘江繞其東麓。又有靳江,流入湘江。西有橘洲,在湘江中。南有暮雲市巡檢司。]湘陰[府北。元湘陰州。洪武初降為縣。北有黃陵山。西有湘水,北達青草湖,謂之湘口。湖在縣北,與洞庭連,亦曰重湖。南有哀江。又北有汨羅江,汨水自平江縣流入,分流為羅水,會於屈潭,西流注湘,謂之汨羅口。西北有營田巡檢司。]湘潭[府西南。元湘潭州。洪武三年三月降為縣。東有昭山,下有昭潭。西有湘水,西南有涓水流入焉。南有下灄市巡檢司。]瀏陽[府東。元瀏陽州。洪武二年降為縣。北有道吾山。東北有大光山。又有大圍山,瀏水出焉,經縣南,入長沙縣界,曰瀏陽水。東南有渠城界、梅子園二巡檢司。又有翟家寨巡檢司,後廢。]醴陵[府東南。元醴陵州。洪武二年降為縣。南有淥水,亦曰漉水,西北注於湘水,有淥口巡檢司。]寧鄉[府西。西有大溈山。北有澬江,源出綏寧縣,經此入沅江縣界,注洞庭。]益陽[府西北。元益陽州。洪武初降為縣。西南有澬江,亦曰益水。東有喬江,澬江之分流也,下流復合於澬江。]湘鄉[府西南。元湘鄉州。太祖甲辰年降為縣。西有龍山,漣水出焉,經縣東南,下流入於湘水。又西有湄水,南有豐溪水,俱入於漣水。西南有武障市巡檢司。又有永豐市、虞磨市二巡檢司,後廢。]攸府[南,少東。元攸州。洪武三年三月降為縣。南有司空山。東有攸水,自江西安福縣流入,東南有洣水流合焉,下流至衡山縣,入於湘水。南有鳳嶺巡檢司,後廢。]安化[府西。東有浮泥山,有大峰山。西北有辰山,西有澬江。又南有善溪,自武陵縣流注於澬江。] 茶陵州[元直隸湖南道。]太祖甲辰年降為縣。成化十八年十月復為州。[西有雲陽山。西北有洣水,自酃縣流入。又東南有茶水,源出江西永新縣之景陽山,西流來合焉,北入攸縣之攸水。東有視渡口巡檢司。]北距府四百五十里。 常德府[元常德路,屬湖廣行省。]太祖甲辰年為府。領縣四。東北距布政司一千零五十里。 武陵[倚。弘治四年八月建榮王府。東南有善德山。南有沅水,又有朗水流入焉,謂之朗口。又東北有漸水,即鼎水也,自九溪衞流入。]桃源[府西。元桃源州。洪武二年降為縣。西有壺頭山,接武陵、沅陵界。南有沅水,東有朗溪,西南有泥溪,俱流入焉。又西南有高都巡檢司。又南有白馬巡檢司,本名蘇溪,治縣東後春村,尋徙,更名,後廢。]龍陽[府東,少南。元龍陽州。洪武三年三月降為縣。舊治在東,今治景泰元年十二月所徙。東有軍山。北有沅水,東北有鼎水流入焉,謂之鼎口,有鼎港口巡檢司。又東南有赤沙湖,一名蠡湖。又西北有小江口巡檢司。]沅江[府東南。元屬龍陽州。洪武三年州廢,來屬。十年五月省入龍陽縣。十三年五月復置。西南有沅水。又有澬水、澧水,竝流入縣境,至縣東北入洞庭湖。] 衡州府[元衡州路,屬湖南道宣慰司。]太祖甲辰年為府。領州一,縣九。東北距布政司一千三百里。 衡陽[倚。弘治十二年,雍王府自四川保寧府遷此,正德二年除。萬曆二十九年十月建桂王府。南有回雁峰,北有岣嶁峰。衡山之峰七十二,在縣者凡七,而二峰最著。東有湘水,又有蒸水自西南流入焉,謂之蒸口。又東北有耒水,注湘,謂之耒口。又東有酃湖。又東有新城縣,元末置。洪武十年五月省為新城市,江東巡檢司治此。西南有松栢市巡檢司。]衡山[府東北。元屬天臨路。洪武間改屬。西有衡山,有七十二峰、十洞、十五嶽、三十八泉、二十五溪、九池、九潭、九井,而峰之最大者曰祝融、紫蓋、雲密、石廩、天柱,惟祝融為最高。東有湘江。東南有茶陵江,即洣水也,自攸縣合攸水流入境,注於湘,曰茶陵口。東有草市、東南有雷家埠二巡檢司。]耒陽[府東南。元耒陽州,直隸湖南道。洪武三年三月降為縣。耒水在北。東有候計山,肥水出焉,西南入耒水。又西南有羅渡巡檢司。]常寧[府南。元常寧州,直隸湖南道。洪武三年三月降為縣。西北有湘水,東有舂陵水合焉。]安仁[府東,少北。西有楊梅峰。南有小江水,自郴州流入,西北流至衡山縣,合於洣水。南有安平、北有潭湖二巡檢司]。酃[府東。洣水在縣東,源出洣泉,西有雲秋水流合焉。] 桂陽州[元桂陽路,治平陽縣,屬湖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九年四月降為縣,省平陽縣入焉。十三年五月升為州。[西有大湊山。南有晉嶺山。北有潭流嶺。舊皆產銀鉛砂礦。西有藍山。西北有舂陵水,又西有巋水流合焉。北有泗州寨、南有牛橋鎮二巡檢司。]西北距府三百里。領縣三:臨武[州南。西北有舜峰山。西有西山,武水出焉,經章縣合於章水。東北有兩路口巡檢司。又東有赤土巡檢,後廢。]藍山[州西南。舊治在縣北,洪武元年徙於此,屬郴州。二年來屬。南有黃檗山。東南有華陰山。西南有九疑山,山有杞林峰,巋水出焉,亦名舜水,北流合舂陵水。又西有守禦寧溪千戶所,洪武二十九年三月置。東有毛俊鎮、北有乾溪鎮、西南有大橋鎮三巡檢司。又西有小山堡、張家陂二巡檢司,後廢。]嘉禾[州西南。崇禎十二年以桂陽州之倉禾堡置,析臨武縣地益之。東南有巋水,自藍山縣流入,北經石門山,又東北入州界。] 永州府[元永州路,屬湖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州一,縣七。東北距布政司千八百二十里。 零陵[倚。北有湘水,經城西,瀟水自南來合焉,謂之湘口,有湘口關。又南有永水,源出縣西南之永山,北流入於湘水。北有黃楊堡巡檢司,本高溪市,隆慶元年徙治,更名。]祁陽[府東北。舊治在縣西,景泰元年十二月徙於今治。北有祁山,上有黃羆鎮。西北有四望山。西有湘水。又城北有祁水,源出邵陽縣,東北流入焉。南有浯溪,下流亦入湘水。又東有歸陽市、東南有白水市、西北有水隆太平市三巡檢司。又東北有湘江市巡檢司,後移於縣東北之排山。]東安[府西北。八十四渡山在縣東。又東南有湘水,自廣西全州流入。又有盧洪江,源出縣北九龍巖,經城東,下流入湘水。有盧洪市巡檢司。又有結陂市巡檢司,後廢。] 道州[元道州路,屬湖南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九年四月復降為州,以州治營道縣省入,來屬。[西有營山,營水出焉,至泥江,與江華縣之沲水合。東有瀟江,至青口,合於沲水。又西有濂溪,源出州西安定山下,東北合宜水,謂之龍灘,下流俱入湘水。]北距府百五十里。領縣四:寧遠[州東,少北。南有九疑山,介衡、永、郴、道之間。山有朱明峰,瀟水出焉。又南有舜源水,北流與江華縣沲、瀟二水合為三江口。南有九疑、魯觀巡檢司,在九疑、魯觀二峒口。]江華[州南。東南有故城。今治本寧遠衞右千戶所,洪武二十八年置。天順六年徙縣來同治。西有白芒嶺,即萌渚嶺,五嶺之第四嶺也。東有沲水,源出九疑山之石城、娥皇二峰,下流合於瀟水。又東南有砅水,源出九疑山之女英峰,流合沲水。又東有守禦錦田千戶所,洪武二十九年置。又有錦田巡檢司。又西南有錦岡巡檢司,又有濤墟市巡檢司,後移於寧遠縣之九疑、魯觀。]永明[州西,少南。北有永明嶺,即都龐嶺,五嶺之第三嶺也。南有遨水,自廣西富川縣流入,下流注於瀟水。東南有枇杷守禦千戶所,西南有桃川守禦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九年置。又有桃川市巡檢司。又西南有白面墟巡檢司。]新田[州東北。崇禎十二年以寧遠縣之新田堡置。西北有舂陵山,與寧遠縣界,舂陵水出焉,下流至常寧縣,合於湘水。東南有白面寨巡檢司。] 寶慶府[元寶慶路,屬湖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州一,縣四。東北距布政司千二百五十里。 邵陽[倚。南有高霞山,東有蒸水。又北有澬水,邵水自東流合焉,有五十三灘,又有四十八灘,皆澬水所經。西北有龍回巡檢司。又北有巨口關。東北有白馬關。]新化[府北。南有上梅山,其下梅山在安化縣境。東南有澬水。西南有長鄄巡檢司,尋廢。又北有蘇溪巡檢司。]城步[府西南。本武岡州之城步巡檢司。弘治十七年改置縣,析綏寧縣地益之,而遷巡檢司於縣東北之茅坪鋪,尋又遷山口,後廢。東南有羅漢山,又有巫水,下流入於澬水。] 武岡州[元武岡路,屬湖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州治武岡縣省入,來屬。[永樂二十二年,岷王府自雲南遷於此。北有武岡山。南有雲山。又有澬水。西南有都梁水,東北流入焉。北有蓼溪隘、峽口鎮,南有石門隘,東有紫陽關四巡檢司。東有石羊關。]東距府二百八十里。領縣一:新寧[州東南。舊治在縣東。景泰二年移於沙洲原。南有夫夷水,北流合都梁水。東南有靖位、西有新寨二巡檢司。] 辰州府[元辰州路,屬湖廣行省。]太祖甲辰年為府。領州一,縣六。東北距布政司千七百里。 沅陵[倚。西北有大酉山、小酉山。東有壺頭山。西南有沅水,辰水自東北流入焉。又東有百曳、高湧、九磯、清浪等灘。又酉水在西北,東南入沅水。東有大刺、西北有明溪、又有會溪、東北有池蓬四巡檢司。又有高巖巡檢司,後廢。]盧溪[府西,少南。南有沅水。西有武溪,即潕溪也,下流合於沅水。又西有鎮溪軍民千戶所,洪武三十年二月置。又南有溪洞巡檢司。又西有河溪、西南有院場坪二巡檢司,後廢。]辰溪[府西南。東南有五城山。西北有沅水。西有辰水。又東有渡口鎮、南有晉市鎮二巡檢司,後廢。]漵浦[府東南。東有紅旗洞。西有漵水,下流入沅水。南有龍潭、東北有鎮寧二巡檢司。] 沅州[元沅州路,直隸湖廣行省。]太祖甲辰年為府。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州治盧陽縣省入,來屬。[北有明山。南有沅江,其源出四川遵義縣,下流至沅江縣,入洞庭湖。西有舞水,即无水也,流入於沅水。西有晃州巡檢司。又西南有西關渡口巡檢司,後廢。]東北距府二百七十里。領縣二:黔陽[州東南。東南有羅公山。南有雙石崖,一名屏風崖。景泰中,築寨置戍於此,名安江雙崖城。北有沅水。又東有洪江,西有郎江,南有黔江,俱流入焉。東有安江巡檢司。又西有托口寨。東有洪江寨。]麻陽[州北,少西。東有包茅山。西有蠟爾山,與保靖司及四川、貴州界,諸苗蠻在山下者凡七十四寨。南有辰水,自貴州銅仁府流入。西有錦水,下流入於辰州。東北有巖門巡檢司。] 郴州[元郴州路,屬湖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州治郴陽縣省入,直隸布政司。[南有黃岑山,與宜章縣界,亦曰騎田嶺,五嶺之第二嶺也,其支嶺曰摺嶺。又東北有雲秋山,與酃縣界,雲秋水出焉。東有郴水,發源黃岑山,流合桂陽縣之耒水,下流入於湘水。又西南有桂水,下流合於耒水。西南有石陂巡檢司。]領縣五。北距布政司千八百八十里。 永興[州北,少西。東南有土富山,舊有銀井。西有高亭山。東有郴水,又有白豹水,自西南流入焉,謂之森口。西有高亭、北有安福二巡檢司。]宜章[州南。西南有莾山。東有漏天山。北有章水,支流曰小章水,源俱出黃岑山,有武水自西來合焉,下流入江西崇義縣界。東有赤石、南有白沙二巡檢司。]興寧[州東北。南有耒水,東南有資興水流合焉。東有州門巡檢司。東南有滁口巡檢司,後移於西南之黃家涃。]桂陽[州西南。南有耒山,耒水所出,西北會於郴水。又東有孤山水,流入江西崇義縣,達於贛水。東有守禦廣安千戶所,洪武二十九年三月置,後廢。宣德八年六月復置。東有益將、西有鎮安、南有長樂山口、北有濠村四巡檢司。]桂東[州東。西北有小桂山,桂水所出,南有漚江來合焉。又南有高分嶺巡檢司。] 靖州[元靖州路,直隸湖廣行省。]太祖乙巳年七月為靖州軍民安撫司。元年降為州。三年升為府。九年四月復降為州,以州治永平縣省入,直隸布政司。[南有侍郎山,與廣西融縣分界。東有渠水,下流合會同縣之郎江而入沅水。西有零溪巡檢司。]領縣四。東北距布政司千八百五十里。 會同[州東北。西有沅水,又西南有郎水,自貴州黎平府流入,又東有雄溪,一名洪江,下流俱入於沅水。南有若水巡檢司。]通道[州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州。十三年五月復置。北有福湖山。西有渠水,西北有播揚河,自貴州黎平府流合焉。有播揚巡檢司。又西南有收溪寨巡檢司。]綏寧[州東。元屬武岡路。洪武元年屬武岡府。三年來屬。東有雙溪,即城步縣巫水之下流也。東北有青坡巡檢司,後移於武陽。西南有臨口巡檢司。]天柱[州西北。本天柱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五年五月置。萬曆二十五年改為縣,析綏寧、會同二縣地益之。崇禎十年東遷龍塘,名龍塘縣。後東遷雷寨縣。後還舊治,復故名。東有沅水。西北有屯鎮汶溪後千戶所,洪武二十三年置。東有鎮遠巡檢司,後移上新市,又有江東巡檢司。] 施州衞軍民指揮使司[元施州,屬四川行省夔州路。]洪武初省。十四年五月復置,屬夔州府。六月兼置施州衞軍民指揮使司,屬四川都司。十二月屬湖廣都司。後州廢,存衞。[北有都亭山。東有連珠山,五峰關在山下。又東南有東門山。東北有清江,自四川黔江縣流入,一名夷水,亦曰黔江,衞境諸水皆入焉,下流至宜都縣入於大江。]領所一,宣撫司四,安撫司九,長官司十三,蠻夷官司五。東北距布政司千七百里。 大田軍民千戶所。洪武二十三年閏四月以散毛宣撫司之大水田置。[東有小關山。西南有萬頃湖,與酉陽界。又南有深溪關。北有硝場,產硝。]東北距衞二百二十里。 施南宣撫司[元施南道宣慰司。]洪武四年十二月因之,後廢。十六年十一月復置,屬施州衞。二十七年後復廢。永樂二年五月改置長官司,屬大田軍民千戶所。四年三月升宣撫司,仍屬衞。[東有舊治。後遷夾壁龍孔,即今治也。西有前江,發源七藥山,西南流與後江合,入四川彭水縣界。]北距衞一百里。領安撫司五。東鄉五路安撫司[元東鄉五路軍民府。洪武四年十二月改置長官司,後升安撫司。領長官司三,蠻夷官司二。]搖把峒長官司[元又把峒安撫司,後廢。宣德三年五月改置。]上愛茶峒長官司,下愛茶峒長官司[二長官司俱元容美洞地。至大二年置懷德府,屬四川南道宣慰司。至順二年正月升宣撫司。至正中,升軍民宣慰司。太祖甲辰年六月改軍民宣撫司,後廢。宣德三年五月改置。]鎮遠蠻夷官司[宣德三年五月置。]隆奉蠻夷官司[元隆奉宣撫司。洪武四年十二月改長官司,後廢。宣德三年五月改置官司。]忠路安撫司[明玉珍忠路宣撫司。洪武四年改安撫司,二十三年廢。永樂五年復置,領長官司一。]劍南長官司[宣德三年五月置。]忠孝安撫司[元置。洪武四年十二月改置長官司,尋復故。二十三年廢。永樂五年復置。]金峒安撫司[元置。洪武四年十二月改長官司。永樂五年復故。宣德三年五月領蠻夷官司一。隆慶五年正月降為峒長。]西坪蠻夷官司[宣德三年五月置。]中峒安撫司[嘉靖初置。] 散毛宣撫司[元至元三十年四月置散毛洞蠻夷官。三十一年五月升為府,屬四川行省。至正六年七月改散毛誓厓等處軍民宣慰司。明玉珍改散毛宣慰使司都元帥。]洪武七年五月改散毛沿邊宣慰司,屬四川重慶衞。二十三年廢。永樂二年五月置散毛長官司,屬大田軍民千戶所。四年三月升宣撫司,屬施州衞。[南有白水河,一名酉溪,自忠建宣撫司流入,又東南入永順司界。]東北距衞二百五十里。領安撫司二。龍潭安撫司[元龍潭宣撫司。明玉珍改長官司。洪武八年十二月改龍潭安撫司,屬四川重慶衞。二十三年廢。永樂四年三月復置,來屬。南有清江。]大旺安撫司[明玉珍大旺宣撫司。洪武八年十二月因之,屬四川。永樂五年改置,領蠻夷官司二。]東流蠻夷官司[洪武八年十二月置東流安撫司,屬四川,後廢。宣德三年五月改置,來屬。]臈壁峒蠻夷官司[宣德三年五月置。] 忠建宣撫司[元忠建軍民都元帥府。明玉珍因之。]洪武五年正月改長官司。六年升宣撫司。二十七年四月改安撫司,尋廢。永樂四年復置宣撫司,屬施州衞。[南有白水河,源出將軍山,西南流,車東河自容美司來合焉。]北距衞二百五十里。領安撫司二。忠峒安撫司[元湖南鎮邊宣慰司。明玉珍改沿邊溪洞宣撫司。洪武五年正月改沿邊溪峒長官司,後廢。永樂四年改置。西南有酉溪。]高羅安撫司[元高羅宣撫司。明玉珍改安撫司。洪武六年廢。永樂四年三月復置。領長官司一。]思南長官司[成化後置。] 容美宣撫司[元容美等處宣撫司,屬四川行省。]太祖丙午年二月因之。吳元年正月改黃沙、靖安、麻寮等處軍民宣撫司。洪武五年二月改置長官司。七年十一月升宣慰司,後廢。永樂四年復置宣撫司,屬施州衞。[西南有山河,即漊水之上源,東入九溪衞界。]西北距衞二百十里。領長官司五:盤順長官司[元元統二年正月置盤順府。至正十五年四月升軍民安撫司。洪武五年三月改為長官司。]椒山瑪瑙長官司,五峰石寶長官司,石梁下峒長官司,水盡源通塔平長官司[四長官司,俱洪武七年十一月置,十四年廢。永樂五年復置。] 木冊長官司[元木冊安撫司。明玉珍改長官司。]洪武四年廢。永樂四年三月復置,屬高羅安撫司。宣德九年六月直隸施州衞。 鎮南長官司[元宣化鎮南五路軍民府,尋改湖南鎮邊毛嶺峒宣慰司。明玉珍改鎮南宣撫司。]太祖丙午年二月因之,尋廢。洪武八年二月復置,屬施州衞。二十三年復廢。永樂五年改置,直隸施州衞。[有酉溪。] 唐崖長官司[元唐崖軍民千戶所。明玉珍改安撫司。]洪武七年四月改長官司,後廢。永樂四年三月復置,直隸施州衞。[南有黔水,即清江之上源。] 永順軍民宣慰使司[元至元中,置永順路,後改永順保靖南渭安撫司。至大三年四月改永順等處軍民安撫司。至正十一年四月升宣撫司,屬四川行省。]洪武二年為州。十二月置永順軍民安撫司。六年十二月升軍民宣慰使司,屬湖廣行省,尋改屬都司。[西南有水溪,即酉水也,下流入沅陵縣界。]領州三,長官司六。東北距布政司二千里。 南渭州[司西。元屬新添葛蠻安撫司,後廢。洪武二年復置,改屬。] 施溶州[司東南。元會溪施溶等處長官司,屬思州軍民安撫司,後廢。洪武二年改置,來屬。] 上溪州[司西。洪武二年置。] 臈惹洞長官司,麥著黃洞長官司,驢遲洞長官司,施溶溪長官司[四長官司,元俱屬思州軍民安撫司。洪武三年改屬。]白崖洞長官司[元屬新添葛蠻安撫司。洪武三年改屬。]田家洞長官司[洪武三年置。] 保靖州軍民宣慰使司[元保靖州,屬新添葛蠻安撫司。]太祖丙午年二月置保靖州軍民安撫司。洪武元年九月改宣慰司。六年十二月升軍民宣慰使司,直隸湖廣行省,尋改屬都司。[北有北河,自酉陽司流入,東入永順司界。又有峒河,下流與盧溪縣之武溪合。]領長官司二。東北距布政司千九百七十里。五寨長官司[司南。元置,洪武七年六月因之。]筸子坪長官司[司南。太祖甲辰年六月置簳子坪洞元帥府,後廢。永樂三年七月改置。] 浙江 禹貢揚州之域。元置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治杭州路。]又分置浙東道宣慰使司,[治慶元路。]屬焉。太祖戊戌年十二月置中書分省。[治寧越府。癸卯年二月移治嚴州府。]丙午年十二月罷分省,置浙江等處行中書省。[治杭州府。]洪武三年十二月置杭州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浙江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一,屬州一,縣七十五。[為里一萬零八百九十九。]西至開化,[與江南界。]南至平陽,[與福建界。]北至太湖,[與江南界。]東至海。距南京九百里,京師三千二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二百一十三萬八千二百二十五,口一千四十八萬七千五百六十七。弘治四年,戶一百五十萬三千一百二十四,口五百三十萬五千八百四十三。萬曆六年,戶一百五十四萬二千四百八,口五百一十五萬三千五。 杭州府[元杭州路,屬江浙行省。]太祖丙午年十一月為府。領縣九。 錢塘[倚。洪武三年四月建吳王府。十一年正月改封周王,遷河南開封府。南有鳳凰山,有秦望山。西南有靈隱山。南有錢塘江,亦曰浙江,有三源:曰新安江,出南直歙縣;曰信安江,出開化縣;曰東陽江,出東陽縣。匯而東為錢塘江,至會稽縣三江海口入海。西有西湖,源出武林泉。又北有運河,至秀水縣北,而接南直運河。又有安溪,即苕溪也,自餘杭縣流入,下流至烏程縣東北,注於太湖。]仁和[倚。東北有臯亭山,有臨平山,下有臨平湖,後塞。北有北新關,成化中設戶部分司於此。又有塘棲鎮。]海寧[府東,少北。元海寧州。洪武二年降為縣。南濱海,有捍海塘。西南有赭山,與蕭山縣龕山相對,浙江經其中,東接大海,謂之海門。東南有石墩鎮巡檢司,本置縣東北硤石鎮,後遷於此,更名。西南有赭山鎮巡檢司,本置縣西陳橋北,尋遷赭山,更名,又遷文堂山上,仍故名。又西北有長安鎮。]富陽[府西。東有觀山。西南有湖洑山。東南臨富春江,即錢塘江也。西南有東梓巡檢司,後廢。]餘杭[府西北。西南有大滌山。西北有徑山。南有苕溪,源出於潛縣天目山。東北有石瀨巡檢司,後廢。]臨安[府西。舊治在縣西西墅鎮。洪武初徙於今所,本吳越衣錦軍也。西有天目山,亦曰東天目,其在於潛境者為西天目。西北有南溪,即東苕溪也,源出天目山,經縣南,亦曰新溪。]於潛[府西。北有天目山,浮溪出焉。縣南為紫溪,下流至桐盧縣入浙江。]新城[府西南。西有葛溪,又東北有松溪合焉,至峴口入於浙江。]昌化[府西。東南有柳相山。南有銅坑山。西北有千頃山。西有昱嶺,上有關。又西北有黃花嶺,上亦有關。東南有柳溪,東流合於於潛之紫溪。又有雙溪,自縣治南流入柳溪。西有手{穴手}嶺巡檢司,遷縣西南株柳村,又遷縣西湛村,又遷楊家塘,仍故名。] 嚴州府[元建德路,屬江浙行省。]太祖戊戌年三月為建安府,尋曰建德府。壬寅年二月改曰嚴州府。領縣六。東北距布政司二百七十里。 建德[倚。北有烏龍山。西有銅官山。又新安江自淳安縣流入,經城南,東陽江自西南來合焉。又東北有胥溪,來入江,謂之胥口,亦曰建德江。東有管界巡檢司。]桐廬[府東北。西有富春山,一名嚴陵山。桐江在南,即浙江也,亦曰睦江。自建德縣流入,經富春山之釣臺下,曰七里瀨,又東經桐君山下,曰桐江。有桐溪自縣東北流入焉,謂之桐江口,其上源即分水縣之天目溪也。有桐江巡檢司,後遷桐君山,又遷窄溪埠。]淳安[府西。南有雲濛山。西有都督山,又有威平洞,亦曰青溪洞,又名幫源洞。南有新安江,自南直歙縣流入,亦曰青溪。西有街口、又有永平、南有港口三巡檢司,後廢。東有錦溪關,嘉靖中置。]遂安[府西,少南。西有武強溪,有雙溪流合焉,曰三渡口,經城南,東北注於淳安之青溪。南有鳳林巡檢司,後廢。]壽昌[府西南。東南有巖峒山。西有壽昌溪,東北流至建德縣,入新安江。南有常樂溪,東南流至蘭溪縣,入東陽江。西有社田、西南有上梅二巡檢司。]分水[府東北。東有天目溪,上源即於潛縣之紫溪及昌化縣柳溪也,下流為桐廬縣之桐溪。又東南有前溪,自淳安縣流入,東流於天目溪。東有吳村巡檢司,後廢。] 嘉興府[元嘉興路,屬江浙行省。]太祖丙午年十一月為府,直隸京師。十四年十一月改隸浙江。領縣七。西南距布政司百九十五里。 嘉興[倚。南有南湖,亦曰鴛鴦湖,流合運河。又有長水塘,西南接海寧,東北接海鹽縣界。又東有雙溪,東出為華亭塘,南直松江府之漕舟,由此入運河。]秀水[倚。宣德五年三月析嘉興縣地置。西有運河,北經聞家湖,達南直吳江縣之運河。東北有杉青閘、又有王江涇二巡檢司。]嘉善[府東。本嘉興縣魏塘鎮巡檢司,宣德五年三月改為縣。南有華亭塘河,東有魏塘河,東北有清風涇,皆流合焉。西北有分湖,與南直吳江縣分界。又北有章練塘水,亦流合華亭塘河,達華亭縣之泖湖。東北有風涇、西北有陶莊二巡檢司,廢。]崇德[府西南。元崇德州。洪武二年降為縣。西北有運河,自德清縣流入。東南有語溪,一名語兒中涇,又名沙渚塘。又東北有石門塘水,東南接運河,北達歸安之烏鎮。]桐鄉[府西,少南。宣德五年三月以崇德縣之鳳鳴鄉置。北有運河,與崇德縣接界。又有爛溪,北達吳江縣之鶯脰湖,西達湖州府潯溪。北有皁林鎮巡檢司。]平湖[府東。宣德五年三月以海鹽縣之當塗鎮置。東南有故邑山。南有雅山,俗曰瓦山。又當湖在縣治東,下流出海鹽澉浦口入海。其西為市西河,自嘉興縣流入,入於當湖。其分流南出者,則由縣東南乍浦入海;北出者,則由縣東北蘆瀝浦入海。浦傍有蘆瀝鹽場。又北有東泖,即華亭三泖之上流。東有白沙灣巡檢司,治廣陳墅,後遷縣東南獨山。又東南有乍浦鎮巡檢司,後遷梁莊,仍故名。]海鹽[府東南。元海鹽州。洪武二年降為縣。南有秦駐山,又有長墻山。西南有鳳凰山。東北有湯山,又有獨山,舊置鹽場於此。東臨海,有防海塘,洪武初,以石為之,南北計四千八百丈。又有東、西、南三海口,而西海口在縣東北,尤衝要。東北有呂港,港口有鹽場。西南有鮑郎市,有鹽課司。東北有守禦乍浦千戶所,東南有澉浦守禦千戶所,俱洪武十九年十月置。城東有海口巡檢司,後徙砂腰村,南有澉浦巡檢司,後遷秦駐山,俱仍故名。] 湖州府[元湖州路,屬江浙行省。]太祖丙午年十一月為府,直隸京師。十四年十一月改隸浙江。領州一,縣六。南距布政司百九十里。 烏程[倚。北有卞山,亦曰弁山。西南有石城山。南有峴山,本名顯山。西南有銅山,一名銅峴山。北有太湖,接南直蘇、常二府界。東北有大錢湖、小梅湖二口,府境羣水皆於此入太湖。又西有苕溪,源自孝豐天目之陰,流經昆山下,出大錢湖口。又南有餘不溪,即杭州境內之苕溪,自德清縣流經府南,匯為玉湖,復東北出而匯於苕水,亦曰霅溪。東有後潘村巡檢司,後遷南潯鎮,仍故名。東北有大錢湖口巡檢司。]歸安[倚。南有金蓋山,亦名何山。又有衡山。東有昇山,亦曰烏山,一名歐餘山。又運河在城東,源自苕溪、餘不溪二水,分流為運河,東北經南潯鎮,入吳江縣界,合嘉興之運河。又南有荻塘,亦曰荻港,東北接運河。其枝流東南出烏鎮,合桐鄉之瀾溪。又東有潯溪,即餘不溪支流也,流經南潯。東南有璉市巡檢司。又西南有上沃埠巡檢司,後廢。]長興[府西北。元長興州。太祖丁酉年三月改名長官州,壬寅年復曰長興。洪武二年降為縣。西北有顧渚山,產茶,一名西顧山,一名吳望山。東北有太湖,與南直宜興縣分中流為界。西有箬溪,下流入太湖。西南有荊溪,東南入於苕溪。東北有臯塘、西南有四安二巡檢司。又西有合溪、南有和平二巡檢司,廢。]德清[府南,少東。東北有敢三山。東南有運河,有餘不溪,亦曰霅溪,即苕溪別名。東北有新市鎮巡檢司。又東有下塘巡檢司,後遷五柳港口。又東有荷葉浦巡檢司,廢。]武康[府西南。東有封山,一名防風山。又有禺山。西南有覆舟山。南有前溪,東北有後溪流入焉,下流入德清餘不溪。] 安吉州[元安吉縣。]正德元年十一月升為州。[西南有故城。洪武徙於今治。東南有白陽山,舊產錫。西有苕溪。又有龍溪,即苕溪支流。東南有獨松關巡檢司,又有遞鋪巡檢司,廢。]東北距府二十里。領縣一。孝豐[州西南。成化二十三年析安吉縣地置,屬府。正德二年改屬州。南有天目山,有天目山巡檢司。又西南為金石山,即天目最高處。又南有苕溪,出天目山,此為苕溪之別源。又西有松坑巡檢司。] 紹興府[元紹興路,屬浙東道宣慰司。]太祖丙午年十二月為府。領縣八。西北距布政司百三十八里。 山陰[倚。南有會稽山,其支山為雲門山,又有法華山。西南為蘭亭山。西北有塗山。北濱海,有三江口。三江者,一曰浙江;一曰錢清江,即浦陽江下流,其上源自浦江縣流入,至縣西錢清鎮,曰錢清江;一曰曹娥江,即剡溪下流,其上源自嵊縣流入,東折而北,經府東曹娥廟,為曹娥江,又西折而北,會錢清江、浙江而入海。又西有運河,自蕭山縣流入,又東南逕會稽縣,又東入上虞縣界。又南有鑑湖,長十四五里,俗曰白塔洋,有若耶溪合焉。又北有白水湖,旁通運河。北有三江守禦千戶所,在浮山之陽,洪武二十年二月置。又有三江巡檢司,在浮山桃松莊。又西北有白洋巡檢司。]會稽[倚。東南為會稽山,其東接宛委、秦望、天柱諸山。又東有銀山、錫山,舊產銀砂及錫。東南有若耶山。東有曹娥江。東南有平水溪,南合剡溪。東北有瀝海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年二月置。又有黃家堰巡檢司,尋遷瀝海所西,後遷上虞縣界纂風鎮,仍故名。]蕭山[府西北。西南有虎爪山,東南有龕山,俱下臨浙江。龕山傍有小山曰鼈子山,浙江自縣西東北流,出其中,東接大海,亦曰海門。東南有峽山,錢清江經其中,復北折而東,入山陰縣界。城西有運河,東接錢清江。又有湘湖。西南有漁浦巡檢司。又西有西興,亦曰西陵,往錢塘者由此渡江。]諸暨[府西南。元諸暨州。大祖己亥年正月改諸全州。丙午年十二月降為諸暨縣。西南有新城,在五指山下,太祖癸卯年,李文忠所築。西有長山,又有五泄山。南有句乘山。又有浣江,即浦陽江,亦曰青弋江。又西南有長清關、西有陽塘關二巡檢司,廢。]餘姚[府東北。元餘姚州。洪武初,降為縣。南有新城,與縣城隔江對峙,姚江經其中。南有四明山,北瀕海。姚江源自縣西南太平山,一名舜江,西北流至上虞縣,乃東北出,經縣南。又東為慈溪之前江。東北有燭溪湖,引流為東橫河。西有牟山湖,引流為西橫河,俱注於姚江。又西北有臨山衞,洪武二十年二月置。東北有三山守禦千戶所,一名滸山,亦洪武二十年二月置。又東北有三山巡檢司,治金家山上,尋遷破山。北有眉山巡檢司,治眉山寨,尋遷縣西北湖海頭。又有廟山巡檢司,治廟山寨,尋遷上虞縣界中源堰,仍故名。]上虞[府東。西北有夏蓋山,北枕海,南臨夏蓋湖。西南有東山。東有覆卮山,接嵊縣界。又東有通明江,即姚江上流。又有運河,在縣治前。又西北有白馬湖,北接夏蓋湖,其相連者有上妃湖,亦曰上陂湖,引流為五夫湖,東北達於餘姚之西橫河。又西有梁湖巡檢司,本治梁湖,尋遷百官市,仍故名。]嵊[府東南。東有丹池山。東北有嵊山。北有嶀山,又有清風嶺。西有太白山。南有剡溪,源出天台諸山,下流為曹娥江。西有長樂鎮、西北有管解寨二巡檢司,廢。]新昌[府東南。東有沃州山。東南有天姥山。又東有東溪,源出天台山,西北流入嵊縣界。南有彩霞鎮、又有豐樂、又有善政三巡檢司,後廢。] 寧波府[元慶元路,屬浙東道宣慰司。]太祖吳元年十二月為明州府。洪武十四年二月改寧波。領縣五。西北距布政司三百六十里。 鄞[倚。東有鄮山。西南有四明山,周八百餘里。東有灌頂山,舊產鐵。東南有阿育王山,有太白、天童諸山。東北濱海。有鄞江,一名甬江。東南有奉化江,西北有慈溪,皆流合焉。西南有小江湖,又西有廣德湖,東有東錢湖,皆引流入鄞江。北有龍山守禦千戶所,洪武十九年十一月置。東有甬東巡檢司,治甬東隅,後遷定海縣東南竹山海口,仍故名。又有岱山、又有螺峰二巡檢司,後廢。]慈谿[府西北。元曰慈溪。永樂十六年改「溪」為「谿」。西南有車廄山。東北濱海。南有慈谿,一曰前江,即姚江下流也,藍溪、文溪諸水皆流合焉。西北有鳴鶴鹽課司。又觀海衞亦在西北,洪武十九年一月置。又有松浦巡檢司,治浦東,尋遷浦西。又有向頭巡檢司,治向頭寨,尋遷洋浦,廢,後復。]奉化[府南。元奉化州。洪武二年降為縣。南有蓬島山,又有天門山。西北有雪竇山。北有奉化江,亦曰北渡江,又謂之剡溪。東有市河,東北有趙河,皆南流入焉。東有塔山、東南有鮚埼二巡檢司。又有公棠、連山、柵〈山虚〉、東宿四巡檢司,廢。]定海[府東北。東有候濤山,一名招寶山,上有威遠城,山麓有靖海城,俱嘉靖三十九年置。東北皆濱海。海中有舟山,有金塘山,有蛟門山,又有普陀落伽山,有大謝、小謝山。南有大浹江,其上流即鄞江,分流為小浹江,竝入海。南有清泉等鹽場。又東北有定海衞,本定海守禦千戶所,洪武十四年四月置,二十年二月升為衞。東南有穿山後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九月置。又有霩衢守禦千戶所,大嵩守禦千戶所,俱洪武十九年十一月置。又有舟山中中千戶所,舟山中左千戶所,本元昌國州,洪武二年降為縣,二十年六月,縣廢。改置。南有上岸太平嶴、西有管界寨二巡檢司。又西北有施公山、南有長山二巡檢司,後廢。又南有霞嶼巡檢司,本名崎頭,正統間更名,後廢。又舟山東南有寶陀、西北有岑港,又舟山東有岱山、西南有螺峰四巡檢司,後廢。]象山[府東南。南有石壇山,亦曰壇頭山。東南北三面皆濱海。其南有三萼山,一名三仙島,俱在海中。南有玉泉鹽場。又西南有昌國衞,本昌國守禦千戶所,洪武十二年十月置於舟山,十七年九月改為衞。二十年來徙縣南天門山,二十七年遷縣西南後門山。又山西南有石浦守禦前、後二千戶所,俱洪武二十年置。西北有錢倉守禦千戶所,洪武十九年十一月置。西有爵溪守禦千戶所,洪武三十年十二月置。北有陳山巡檢司,治陳山,尋遷縣東南。西有爵溪巡檢司,遷治姜嶼渡。南有石浦巡檢司,遷治青山頭。又東有趙嶴巡檢司,自寧海縣遷此。俱仍故名。] 台州府[元台州路,屬浙東道宣慰司。]洪武初,為府。領縣六。西北距布政司四百四十里。 臨海[倚。西南有括蒼山,一名真隱山。又東南有海門山,有金鰲山,皆濱海。南有澄江,一名靈江,流合天台、仙居諸山之水,至黃巖縣入海。又大海在東,中有芙蓉山、高麗頭山。又有杜瀆鹽場。又海門衞亦在縣東,洪武二十年二月置。其北為前千戶所,洪武二十八年置。東北有桃渚前千戶所,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東有蛟湖巡檢司,遷治海口陶嶼。又有連盤巡檢司,遷治海口長沙。俱仍故名。]黃巖[府東南。元黃巖州。洪武三年三月降為縣。南有委羽山。東有大海。西北有永寧江,即澄江下流。東南有鹽場,又有長浦巡檢司。]天台[府西南。西有天台山。北有赤城山,又有石橋山,皆天台支阜也,其絕頂曰華頂峰。又西南有始豐溪,即澄江上源。又東有楢溪,產鐵。其東為甬溪。又西有胡竇巡檢司,廢。]仙居[府西南。西北有蒼嶺,即括蒼山。又有永安溪,下流亦會於澄江。又西南有曹溪,東有彭溪,俱流合於永安溪。西有田寺巡檢司,後廢。]寧海[府東北。北有天門山。西北有龍鬚山,舊產銅鐵。東濱海。東北有鄞江,與象山縣界。南有海游溪,有寧和溪,又有東溪,東有鐵砂,冶之成鐵,俱導流入海。又有梅嶴鎮,舊有鐵場。又南有健跳千戶所,洪武二十年九月置。東有越溪、又有長亭、北有鐵場、南有曼嶴、東南有竇嶴五巡檢司。]太平[府東南。成化五年十二月以黃巖縣之太平鄉置,析樂清地益之。南有大雷山。西北有玉城山。西南有靈山,與玉環山接。東南濱海,曰大閭洋,中有松門、石塘、大陳等山。又東有遷江,一名新建河,至縣北曰官塘河,北抵黃巖縣,東入海。東有松門衞,本松門千戶所,洪武十九年十二月置,二十年六月升為衞。東北有新河千戶所,洪武十九年十二月置。南有隘頑千戶所,西南有楚門千戶所,俱洪武二十年二月置。又東有盤馬、西有二山、又有蒲岐三巡檢司。南有沙角巡檢司,本治岐頭山下,後遷今治。西南有小鹿巡檢司,遷治楚門所之橫山後。西有溫嶺巡檢司,廢。] 金華府[元婺州路,屬浙東宣慰司。]太祖戊戌年十二月為寧越府。庚子年正月曰金華府。領縣八。東北距布政司四百五十里。 金華[倚。北有金華山。南有銅山,舊產銅。城南有東陽江,亦曰婺港,自東陽縣流經此。又有南溪,自縉雲縣來合焉,謂之雙溪,亦曰縠溪,合流至蘭谿而會於信安江。]蘭谿[府西。元蘭谿州。洪武三年三月降為縣。東有銅山,舊產銅。西南有蘭溪,即縠溪也,亦曰大溪,一自衢州之衢港,一自金華之婺港,會於西南蘭陰山下,北入嚴州界。西北有平渡巡檢司。北有靈泉鄉、龍巖鄉二巡檢司,廢。]東陽[府東。東南有大盆山,東陽江出焉,經縣北,謂之北溪,亦曰東溪,西南有畫溪,下流至義烏縣入焉。東有永寧巡檢司。又東南有瑞山、玉山。南有興賢、仁壽二巡檢司,廢。]義烏[府東,少北。南有烏傷溪,即東陽江。西有智者同義鄉、南有雙林明義鄉、北有龍祈鎮三巡檢司,廢。]永康[府東南。東南有銅山,舊產銅。南有南溪,亦曰永康溪。又東有孝義寨、南有義豐鄉、東南有合德鄉三巡檢司,後廢。]武義[府南,少東。東北有永康溪,又有茭道市。西有苦竹市。又北有白溪口市。]蒲江[府東北。西有深裊山,蒲陽江出焉,東流入諸暨縣界。東有楊家埠巡檢司,後廢。]湯溪[府西南。成化七年正月析蘭谿、金華、龍游、遂昌四縣地置。南有銀嶺。西北有縠江,即信安江。] 衢州府[元衢州路,屬浙東道宣慰司。]太祖己亥年九月為龍游府。丙午年為衢州府。領縣五。東北距布政司五百六十里。 西安[倚。永樂二十二年建越王府,宣德二年除。西有巖山。南有爛柯山,又有爵豆山,舊出銀。又西北有銅山,舊出銅、錫、鉛。城西南有衢江,其上源曰大溪,自江山縣流入。又有西溪,亦曰信安溪,自開化縣發源,流至此與大溪合焉,曰雙港口。又東有定陽溪,一名東溪,自遂昌縣流入,合於衢江。西南有嚴剝、東南有板固二巡檢司。]龍游[府東。東有龍邱山。北有梅嶺。又有縠溪,即衢江也,一名盈川溪,又南有靈溪,自遂昌縣流經縣南靈山下,又東北入焉。東有湖頭鎮巡檢司。又北有水北、南有靈山二巡檢司,廢。]常山[府西。有三衢山。東有常山,即信安嶺也。北有金川,一名馬金溪,自開化縣流入。東有文溪,自江山縣流入,合於金川,為信安溪上源。北有下坑、東南有鎮平二巡檢司,廢。]江山[府西。東南有江郎山,有仙霞嶺,仙霞關在其上。城東有大溪,仙霞嶺水所匯也。又西有文溪。南有東山巡檢司,本治仙霞嶺下,後遷嶺上。又有小竿嶺巡檢司,廢。]開化[府西北。金溪在城東,其源一出馬金嶺,一出百際嶺,至城北合流而南,即金川上源也。北有金竹嶺巡檢司。又西有雲臺、北有低坂、又有馬金、南有華埠四巡檢司,廢。] 處州府[元處州路,屬浙東道宣慰司。]太祖己亥年十一月為安南府,尋曰處州府。領縣十。北距布政司七百三十里。 麗水[倚。大溪在城南,一名洄溪,自龍泉縣流經此,下流至永嘉縣,入於海。又東有好溪,本名惡溪,東南達於大溪。]青田[府東南。西有大、小連雲山。南有南田山。又有南溪,即大溪也,亦曰青溪,自麗水縣流入。西南有小溪流合焉。南有淡洋巡檢司,又北有黃壇巡檢司,廢。]縉雲[府北。東有仙都山,亦名縉雲山。又有管溪官山。西南有馮公嶺,一名木合嶺,一名桃花隘。又東有好溪,源出縣東北之大盆山,有管溪自東流合焉。又北有南源溪,亦曰南溪,下流為永康溪,入於東陽江。]松陽[府西。北有竹喀嶺。西有松溪,南有竹溪流入焉,下流至麗水縣,入於大溪。又西南有淨居巡檢司,廢。]遂昌[府西。南有雙溪,有二源,至縣南合流。又東經西明山南,分為二,其一入龍泉縣之大溪,其一為東溪,入松陽縣,為松溪。北有馬步巡檢司。]龍泉[府西南。南有匡山,建溪之水出焉。南有大溪,源出臺湖山,又有靈溪,自縣北流合焉,東入雲和縣界。南有慶元巡檢司,治查田市。]慶元[府西南。洪武三年三月省。十三年十一月復置。西南有松源水,南流入福建,為松溪縣之松溪。]雲和[府西南。景泰二年析麗水縣地置。南有大溪,西有黃溪流入焉,東入麗水縣界。又西有七赤渡。東有石塘隘。]宣平[府北。本麗水縣之鮑村巡檢司。景泰三年改為縣,而徙巡檢司於縣之後陶,仍故名,尋廢。西北有礱坑山,舊產銀。南有玉岩山,又有會高山,產礦。又南有虎蹐溪,會流於麗水縣之大溪。]景寧[府南。景泰五年析青田縣置。南有敕木山。東有礦坑嶺。西有彪溪,東北有大匯灘,下流皆注於青田縣之大溪。北有沐溪巡檢司,遷縣南大漈仍故名。又西有盧山巡檢司,後廢。東有龍首關,又有龍匯關、白鹿關,俱嘉靖中置。] 溫州府[元溫州路,屬浙東道宣慰司。]洪武初,為府。領縣五。西北距布政司八百九十里。 永嘉[倚。西有岷岡山,又有鐵場嶺。南有大羅山。東濱海。又永寧江在城北,一名甌江,一名永嘉江,自蒼括諸溪匯流入府界,又東注於海。江中有孤嶼山,與北岸羅浮相望。又西北有安溪,東北有楠溪,俱注於甌江。城西南又有會昌湖,東有寧村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年二月置。東南有中界山巡檢司,後遷縣東永昌堡。]瑞安[府南。元瑞安州。洪武二年降為縣。正德六年五月徙縣城於故城西,去海三丈五尺,以避潮患。西有陶山。北有帆游山。城南有安陽江,源出福建政和縣及青田縣界,合流至此,曰瑞安江,亦曰飛雲江,渡處有飛雲關,東接海口。又縣東海岸中有鳳凰諸山。又縣東北有海安守禦千戶所,縣東南有沙園守禦千戶所,俱洪武二十年二月置。東有東山巡檢司,本名梅頭,治梅頭寨,後遷,更名。]樂清[府東北。東有北雁蕩山。南濱海,有玉環山,在海中。又西北有荊溪。又縣治傍有東、西二溪。西南有館頭江。西有象浦河,東北有石馬港,下流皆達海。有長林鹽場。又西有盤石衞,洪武二十年二月置。東有盤石守禦後千戶所,成化五年置。東北有蒲岐守禦千戶所,亦洪武二十年二月置。西有館頭巡檢司,遷治縣西南岐頭寨。後復。東南有北監巡檢司,治玉環山下,尋遷縣東北蔡嶴,又遷縣東白沙嶺,又遷鶚頭,又遷窑嶴山下,仍故名。]平陽[府西南。元平陽州。洪武三年降為縣。西南有南雁蕩山,有玉蒼山。又東南海中有大巖頭山,有南麂山。又西有前倉江,亦曰橫陽江,東南經江口關注於海。南有天富南鹽場。又南有金鄉衞,有蒲門守禦千戶所,東北有壯士守禦千戶所,皆洪武二十年二月置。東南有舥艚、又有斗門二巡檢司。南有江口巡檢司,治下埠,後遷渡頭。又東有仙口巡檢司,遷縣南麥城山,仍故名。又東南有龜峰巡檢司,廢。]泰順[府西南。景泰三年以瑞安縣羅洋鎮置,析平陽縣地益之。南有分水山,上有關,為浙、閩分界處。又西有白溪,下流至福建寧德縣入海。又東有仙居溪,流入瑞安境入海。北有池村巡檢司。南有三冠巡檢司,本洋望,後更名。東南有鴉陽巡檢司,後廢。又羅陽第一關在縣東。] 地理六 福建 廣東 廣西 福建 禹貢揚州之域。元置福建道宣慰使司,[治福州路。]屬江浙行中書省。至正十六年正月改宣慰司為行中書省。太祖吳元年十二月平陳友定。洪武二年五月仍置福建等處行中書省。七年二月置福州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福州都衞為福建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八,直隸州一,屬縣五十七。[為里三千七百九十七。]北至嶺,[與浙江界。]西至汀州,[與江西界。]南至詔安,[與廣東界。]東至海。距南京二千八百七十二里,京師六千一百三十三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八十一萬五千五百二十七,口三百九十一萬六千八百六。弘治四年,戶五十萬六千三十九,口二百一十萬六千六十。萬曆六年,戶五十一萬五千三百七,口一百七十三萬八千七百九十三。 福州府[元福州路,屬福建道。]太祖吳元年為府。領縣九: 閩[倚。南有釣臺山,亦曰南臺山。東南有鼓山。南有方山,一名甘果山,下有官母嶼,有巡檢司。東南濱海。南有閩江,亦曰建江,自南平縣流入府界。東南納羣川之水,至府西曰洪塘江,分二流,南出曰陶江,東出曰南臺江,至鼓山下復合為一。又東南有馬頭江,自永福縣流入,曰西峽江,又東有東峽江流合焉,又東南至五虎門,入於海。東有閩安鎮巡檢司。]侯官[倚。西有旂山,有雪峯山,有建江,又有西禪浦。西南有陽崎、吳山、鳳岡、澤苗、延澤、仙坂等六浦,皆建江支分,仍合正流入海。西北有懷安縣,洪武十二年移入郭內,與閩、侯官同治,萬曆八年九月省,西北有竹崎、又有五縣寨二巡檢司。]長樂[府東,少南。東濱海,有海堤。北有馬頭江。又東有守禦梅花千戶所,洪武二十一年二月置。東北有石梁蕉山、東南有松下鎮二巡檢司。又東有小祉山巡檢司,後移治大祉澳。]福清[府南,少東。元福清州。洪武二年二月降為縣。東南際海,有鹽場,海中有海壇山,又有小練山。南有龍江,又有逕江。東南有海口,江皆匯流入海。又東有鎮東衞,東南有守禦萬安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一年二月置。又有澤朗山、有牛頭門、又南有壁頭山三巡檢司。又東有海口鎮巡檢司,洪武二十年移於長樂縣之松下鎮。]連江[府東北。東北濱海,海中有北茭鎮巡檢司。南有連江,東入海。東北有守禦定海千戶所,洪武二十一年二月置。]羅源[府東北。東濱海。西有羅川,南流分三派入海。南有應德鎮。]古田[府西北。建江在縣南,自南平縣流入,經城南,有大溪流合焉,謂之水口。又東南逕模天嶺下,江流至此始出險就平,東入閩清縣界。東有杉洋鎮,出銀坑,有巡檢司,後廢。又西南有谷口鎮、西北有西溪鎮二巡檢司,尋廢。]閩清[府西北。西南有大帽山。北有建江,西南有梅溪流合焉。東有青窰鎮巡檢司,廢。]永福[府西南。西南有高蓋山,又南有陳山。東有東溪,匯諸山溪之水,下流會於福清之龍江而入海。又有漈門巡檢司,後移於嵩口埕,尋復故。] 興化府[元興化路,屬福建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縣二。北距布政司二百八十里。 莆田[倚。東南濱海,海中有湄洲嶼,又有南日山,俱東與琉球國相望。又南有木蘭溪,北有延壽溪,東北有荻蘆溪,又有通應港,俱會流入海。又西北有興化縣,正統十三年四月省。東有平海衞,東南有守禦莆禧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一年二月置。東有嵌頭、西北有大洋寨、東南有吉了三巡檢。東有沖沁巡檢司,本治尋陽,後徙興福。又有青山巡檢司,本治武盛里南哨,後徙奉國里。東南有南日山巡檢司,後徙新安。東北有迎仙寨巡檢司,後移鼓樓山。東有峙頭、東南有小峙二巡檢司,後廢。]仙遊[府西。北有二飛山。東北有何嶺。南臨九鯉湖,湖在萬山中,下流入莆田縣界,合於延壽溪。西有三會溪,即木蘭溪上源。西有白嶺巡檢司,後遷於文殊寨。南有楓亭市、西有潭邊市二巡檢司,後廢。] 建寧府[元建寧路,屬福建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縣八。四年正月置建寧都衞於此。八年十月改為福建行都指揮使司。東南距布政司五百二十五里。 建安[倚。東北有鳳凰山,產茶。東有東溪,即建江,自浙江慶元縣流經此,又西合於西溪。又東南有壽嶺巡檢司。]甌寧[倚。西有西溪,源出崇安縣,東會諸溪之水,流入縣境,又東合於東溪,南入延平府界。西北有營頭街巡檢司。]建陽[府西北。西北有西山。東南有錦江,亦曰交溪,有二源,合流於縣東東山下,南流達於建溪。]崇安[府西北。南有武夷山,中有清溪,九曲流入崇溪。西北有分水嶺,上有分水關巡檢司。其水西流者入江西境,東流者入縣境,即崇溪源。俗謂之大溪,經城西而南出,亦謂之西溪。其別源出縣東北之岑陽山,亦曰東溪,西南流合於西溪,又南合武夷水而入建陽縣界,即錦江之上源也。又西北有溫林、岑陽、桐木、焦嶺、谷口、寮竹、觀音等關,與分水關為崇安入關。]浦城[府東北。北有漁梁山,建溪之源出焉。又有蓋仙山,有黎嶺,又有楓嶺,一名大竿嶺,皆浙、閩通途。又東北有柘嶺,與浙江麗水縣分界,柘水出焉,流合大溪。又南有南浦溪,亦曰大溪,即建溪也,下合建陽之交溪。東有高泉、東北有溪源、西北有盆亭三巡檢司。]松溪[府東。東有萬山。東北有鷲峯山,接浦城及浙江之龍泉界。南有松溪,源出浙江慶元縣,亦謂之松源水,又西有杉溪,下流俱入於建溪。北有二十四都巡檢司。南有東關巡檢司,後遷於烏鞍嶺,又遷於鐵嶺,又遷於峽橋。]政和[府東。南有七星溪,源出縣東之銅盤山,下流合於松溪。又東有丹溪,流經福安縣入海。又東南有赤巖巡檢司。]壽寧[府東。景泰六年八月以政和縣楊海村置,析福安縣地益之。東有蟾溪,即福寧州長溪上源也。東有漁溪巡檢司,後遷縣北之官臺山,又遷斜灘鎮。] 延平府[元延平路,屬福建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縣七。東南距布政司四百五里。 南平[倚。南有九峯山。東北有衍仙山。城東南有劍溪,即建江也,亦曰東溪,自建寧府流入,南經黯淡灘,又西逕劍津,與西溪合。西溪出汀、邵二府之境,至縣西,合於沙縣之沙溪,為沙溪口;又東至劍津,合於東溪;又南至尤溪口,合於大溪,亦名南溪;又東至福州府,入於海;俗亦謂之三溪。東南有蒼峽、西北有大曆二巡檢司。]將樂[府西。南有天階山。西北有百丈山。南有將溪,亦曰大溪,即西溪之上源也。又西北有梅溪,自邵武界流入,合於大溪。又北有萬安寨巡檢司。]沙[府西南。西北有幼山。縣治南有沙溪,亦名太史溪,自永安縣流入,經縣東,有霹靂等灘,下流合於西溪。北有北鄉寨巡檢司。]尤溪[府南。北有丹溪嶺,一名桃木嶺,下有丹溪。東有尤溪,其上源一出龍巖縣,一出德化縣,合流於縣西南,又北流會湯泉等二十溪,北出尤口,入建溪,亦曰湖頭溪。西有英果砦、又有高才坂二巡檢司。]順昌[府西,少北。南有徘徊嶺。西北有順陽溪,源出建陽縣,又東經縣南,與將溪合,又東經沙口,合邵武縣之沙溪,又東經縣西,與西溪合,西溪即邵武縣之紫雲溪也,又東入南平縣界,為南平之西溪。又西北有仁壽鎮巡檢司。]永安[府西南。本沙縣之浮流巡檢司,正統十四年置永安千戶所於此。景泰三年改置縣,析尤溪縣地益之。東北有貢川山。東南有石羅山。西有燕溪,四源合流,經城東北,下流為沙縣之沙溪。又西有安砂鎮、西南有湖口寨二巡檢司。又西北有黃楊巡檢司,廢。]大田[府西南。嘉靖十五年二月以尤溪縣之大田置,析永安、漳平、德化三縣地益之。北有五臺山。南有大仙山。東有銀瓶山,產銀鐵。又南有尤溪,自龍岩縣流入,又東入尤溪縣境。又東南有花橋巡檢司。又西南有桃源店巡檢司,本屬漳平縣,後來屬。北有英寨、西南有安仁隘二巡檢司,後廢。] 汀州府[元汀州路,屬福建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縣八。東距布政司九百七十五里。 長汀[倚。北有臥龍山。又北有新樂山,貢水出焉,流入江西界。西有新路嶺。東有鄞江,即東溪,亦曰左溪,自寧化縣流入,下流經廣東大埔縣入海,中有五百灘,亦謂之汀水。又東南有正溪,西有西溪,北有北溪,南有南溪,俱合於東溪。又西有古城寨巡檢司。]寧化[府東北。南有潭飛漈。又有大溪,源出縣北萬斛泉,分流為清流縣之清溪,其正流入長汀縣,為鄞江上流。北有安遠寨巡檢司。]上杭[府南。西有金山,上有膽泉,浸鐵能成銅。西南有羊廚山,產礦。南有大溪。]武平[府西南。北有黃公嶺。南有化龍溪,下流入廣東程鄉縣。西南有武平城,洪武二十四年正月置武平千戶所於此。東南有象洞巡檢司,後移於縣西南之懸繩隘。北有永平寨巡檢司,後移縣西北之貝寨。]清流[府東北。南有豐山,東南有鐵石山,南臨九龍溪,有鐵石磯頭巡檢司。西南有清溪,自寧化縣流入,東北合半溪,又東南經九龍灘而入永安縣界,亦曰龍溪,即燕溪之上源。]連城[府東南。本曰蓮城,洪武十七年後改「蓮」曰「連」。東有蓮峯山。南有文溪,下流達於清流縣之清溪。西南有北園寨巡檢司,後遷於縣南之朗村隘,後又遷於縣西南之新泉隘。]歸化[府東北。成化七年正月以清流縣之明溪鎮置,析將樂、沙縣、寧化三縣地益之。北有鐵嶺。南有歸化溪,下流合將樂縣之將溪。東有夏陽巡檢司。]永定[府南。成化十四年以上杭縣溪南里之田心地置,析勝運等四里益之。西有大溪,即汀水,自上杭縣流經此,又東入廣東大埔縣界。東南有三層嶺巡檢司。東北有太平巡檢司,後徙高坡。西南有興化巡檢司,治溪南里古鎮,尋廢,復置,後遷於上杭縣之峯頭。] 邵武府[元邵武路,屬福建道宣慰司。]太祖吳元年為府。領縣四。東南距布政司六百七十里。 邵武[倚。東有三臺山。東南有七臺山,又有道人峯。又有樵溪,源自樵嵐山,經城內,出北門,合紫雲溪,流至順昌縣為順陽溪。又東南有水口巡檢司。又東有拏口、南有同巡、東北有楊坊三巡檢司,廢。]光澤[府西北。北有雲際嶺。西北有杉嶺,杉關在其上,與江西南城縣接界。杭川出焉,亦名大溪,下流入紫雲溪。又有大寺寨巡檢司,在杉關東。又西北有黃土關。]泰寧[府西南。西有金饒山。西北有大杉嶺。西有二十四溪,南有灘江流合焉,下流會於樵溪。]建寧[府西南。北有百丈嶺,藍溪出焉。南有綏江,源出金饒山,一名濉江,亦名寧溪,至綏城口,合藍溪流入泰寧縣界。西有西安巡檢司,本治里心保,後遷邱坊隘,尋廢,後復置,後又遷新安保之黃泥舖。] 泉州府[元泉州路,屬福建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縣七。東距布政司四百十里。 晉江[倚。東北有泉山,一名清源。東南有寶蓋山。南有靈源山。東南濱海,有鹽場。海中有彭湖嶼。南有晉江,自南安縣流入,經城西石塔山下,又東南至岱嶼入海。東北有洛陽江,南流入海。又東南有永寧衞,南有守禦福泉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一年二月置。東南有祥芝、又有烏潯、南有深滬、又有圍頭四巡檢司。西南有安平城,嘉靖中築。東南有石湖城,萬曆中築。]南安[府西,少北。東南濱海。南有黃龍溪,即晉江之上流,西有桃林溪流入焉。南有石井巡檢司。又西北有澳頭、西南有達河二巡檢司,後廢。]同安[府西南。西有文圃山。南濱海,有鹽場。西北有西溪,流合縣東之東溪、縣西之苧溪,又東南注於海。西南有守禦金門千戶所,西有守禦高浦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一年二月置。又西南有永寧中左千戶所,在嘉禾嶼,即厦門也,洪武二十七年二月置。西有苧溪、南有塔頭山、東南有田浦、又有陳坑四巡檢司。又西南有白礁巡檢司,後移於縣西之{艹淮}口寨。東南有烈嶼巡檢司,後移於石潯港口。又有官澳巡檢司,後移於踏石寨。又有峯上巡檢司,後移於縣西之下店港口。]惠安[府東北。東南濱海,有鹽場。西有洛陽江。又東南有守禦崇武千戶所,洪武二十一年二月置,嘉靖中移於縣東北。城東有黃峙、南有獺窟、東南有小阼、東北有峯尾四巡檢司。又東北有塗嶺、又有沙格、東南有小兜三巡檢司,洪武二十年廢。]安溪[府西。西北有佛耳山。南有藍溪。又西北有源口渡巡檢司,後遷白華堡,尋復。]永春[府西北。西北有雪山,桃林溪出焉,東逕南安縣,北合藍溪,為雙溪口,又東逕南安縣,南合於黃龍溪。西有陳岩寨巡檢司,洪武中廢。]德化[府西北。西北有戴雲山。西有太湖山。南有丁溪,又有滻溪,合而北流,入興化仙遊境。又西北有高鎮巡檢司,本東西團,後徙治,更名。東南有虎豹關。] 漳州府[元漳州路,屬福建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縣十。東北距布政司七百里。 龍溪[倚。東有岐山。西有天寶山。北有華封嶺,一名龍頭嶺。東南濱海,海中有丹霞等嶼。又東北有九龍江,亦名北溪,其上源出長汀及沙縣,流入縣界,歷龍頭嶺下,謂之峽中,至縣東出峽,為柳營江,又南有南溪流入焉。又東南為鎮門港,入於海。有柳營江巡檢司。又南有九龍嶺巡檢司。]漳浦[府南。南有梁山,又東南有良山,與梁山相峙。東北有大武山。縣東南兩面皆濱海。南有漳江,亦曰雲霄溪,合李澳溪入於海。又有石塍溪。東北又有鎮海衞,東有守禦六鼇千戶所。澳東南有古雷、又有後葛、東有井尾澳、西南有盤陀嶺四巡檢司。又東南有青山巡檢司,後徙治月峙,又西南有雲霄鎮,俱洪武二十一年二月內置。]龍巖[府西。東有龍巖山,又有東寶山,舊產銀鉛。西有紫金山。北有九侯山。又南有龍川,下流入漳平界,為九龍江上源。東北有雁石巡檢司,後移於皞林口。]長泰[府東。南有長泰溪,下流入九龍江。東南有朝天嶺巡檢司,後移於溪口。]南靖[府西。舊治在西南,雙溪之北。嘉靖四十五年北徙大帽山麓。萬曆二十三年復還舊治。北有歐寮山。南有雙溪,入龍溪縣界,為南溪。北有永豐、西北有和溪二巡檢司。又有小溪、寒溪二巡檢司,後廢。]漳平[府西北。成化六年以龍巖縣九龍鄉置,析居仁等五里地益之。東南有象湖山。南有百家畲洞,踞龍巖、安溪、龍溪、南靖、漳平五縣之交。又有九龍溪,自龍巖縣流經此,下流入龍溪縣。南有歸化巡檢司,後移於縣東之析溪口。又東北有溪南巡檢司,後廢。]平和[府西南。正德十四年六月以南靖縣之河頭大洋陂置,析漳浦縣地益之。東南有三平山。東有大峯山,和頭溪所出,分數流達海,又西有蘆溪流合焉。有蘆溪巡檢司,後遷枋頭板,改名漳汀巡檢司。]詔安[府南。本南詔守禦千戶所,弘治十八年置。嘉靖九年十二月改為縣。南臨海,海濱有川陵山,海中有南澳山。又東有東溪,為和頭溪分流,東南流入海。又南有守禦玄鍾千戶所,東有守禦銅山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一年二月置。東有金石、洪淡二巡檢司。西南有分水關,漳、潮分界,巡檢司治焉。]海澄[府東南。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以龍溪縣之靖海館置,析漳浦縣地益之。東北濱海。西有南溪,自龍溪縣流入,與柳營江合流入海。東有海門巡檢司,後遷於青浦社。東北有濠門巡檢司,本治海滄洋,後遷縣東北之嵩嶼。東有島尾巡檢司。又西北有石馬鎮。]寧洋[府西北。本龍巖縣之東西洋巡檢司,正統十一年置。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改置縣,又析大田、永安二縣地益之。南有香寮山。東南有東洋,溪流所匯也。] 福寧州[元屬福州路。]洪武二年八月降為縣,屬福州府。成化九年三月升為州,直隸布政司。[北有龍首山。東有松山,山下有烽火門水寨,正統九年自海中三沙堡移此。東北有大姥山。東南濱海,海中有嵛山、臺山、官澳山、屏風嶼。東有白水江。西有長溪,源出壽寧縣界,至縣西南古鎮門入海。東有福寧衞,南有守禦大金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一年二月置。西北有柘洋巡檢司,又有蘆門巡檢司,後移桐山堡。又東北有大篔簹巡檢司,後移秦嶼堡。又東有清灣巡檢司,後徙牙裏堡。南有高羅巡檢司,後移閭峽堡。又有延亭巡檢司,後移下滸堡。又東北有蔣洋,又有小瀾,西北有小澳、庫溪,西南有藍田,南有西臼六巡檢司,後廢。]領縣二。西南距布政司五百四十五里。 寧德[州西南。洪武二年屬福州府。成化九年來屬。北有霍童山,有龜嶼。東南濱海,中有官扈山,下有官井洋。又東有瑞峯,亦在海中。西有穹窿溪,西南有赤鑑湖,北有外渺溪,下流俱達於海。北有東洋麻嶺巡檢司,後徙涵村,又徙縣東北之雲淡門,又徙縣東之黃灣,後還故治。南有南靖關。東有長崎鎮。]福安[州西北。洪武二年屬福州府。成化九年來屬。西南有城山。海在南。西北有長溪,東南入福寧州境。西北有白石巡檢司,後徙於縣東南之黃崎鎮。] 廣東 禹貢揚州之域及揚州徼外。元置廣東道宣慰使司,[治廣州路。]屬江西行中書省。又置海北海南道宣慰使司,[治雷州路。]屬湖廣行中書省。洪武二年三月以海北海南道屬廣西行中書省。四月改廣東道為廣東等處行中書省。六月以海南海北道所領并屬焉。四年十一月置廣東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廣東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直隸州一,屬州七,縣七十五。[為里四千二十八。]北至五嶺,[與江西界。]東至潮州,[與福建界。]西至欽州,[與廣西界。]南至瓊海。距南京四千三百里,京師七千八百三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六十七萬五千五百九十九,口三百萬七千九百三十二。弘治四年,戶四十六萬七千三百九十,口一百八十一萬七千三百八十四。萬曆六年,戶五十三萬七百一十二,口五百四萬六百五十五。 廣州府[元廣州路,屬廣東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州一,縣十五: 南海[倚。西北有石門山、雙女山。南濱海。又南有三江口。三江者,一曰西江,上流合黔、鬱、桂三水,自廣西梧州府流入;一曰北江,即湞水;一曰東江,即龍川水。俱與西江會,經番禺縣南,入於南海。西北有三江巡檢司,本治側水村,後遷村堡。又有金利、西南有神安、又有黃鼎、又有江浦四巡檢司。又南有五斗口巡檢司,後遷磨刀口,又遷佛山鎮。]番禺[倚。在城有番、禺二山,縣是以名。東有鹿步、南有沙灣、北有慕德、東南有茭塘、又有獅嶺五巡檢司。]順德[府西南。景泰三年,以南海縣大良堡置,析新會縣地益之。西北有西江,南有馬寧、北有紫泥二巡檢司。西有江村巡檢司,後遷縣西北查浦。北有寧都巡檢司,後遷都粘堡。又東南有馬岡巡檢司,後廢。]東莞[府東南。南濱海,海中有三洲,有南頭、屯門、雞栖、佛堂門、十字門、冷水角、老萬山、零丁洋等澳。北有東江。西有中堂、西南有白沙、又有缺口鎮三巡檢司。東北有京山巡檢司,本治茶園,後遷京口村,更名。又西南有虎頭山關,洪武二十七年置。]新安[府東南。本東莞守禦千戶所,洪武十四年八月置。萬曆元年改為縣。南濱海。有大鵬守禦千戶所,亦洪武十四年八月置。東南有官富、西北有福永二巡檢司。]三水[府北。嘉靖五年五月以南海縣之龍鳳岡置,析高安縣地益之。西江在南,北江在西。又西南有三江、北有胥江、東有西南鎮三巡檢司。又南有橫石巡檢司。]增城[府東。東有增江,南有東江。西南有烏石、西北有茅田二巡檢司。]龍門[府東。弘治六年以增城縣七星岡置,析博羅縣地益之。南有龍門水,亦曰九淋水,流入東江。東有上龍門巡檢司。]香山[府南。南濱海。東有零丁洋。北有黃圃巡檢司。西北有大攬巡檢司,本名香山,後更名。]新會[府西南。南濱海,中有崖山。東北有西江。西南有恩平江,一名峴岡水。東南有潮連、西有牛肚灣二巡檢司。又西北有樂逕巡檢司,後遷縣北之石螺岡。又東北有大瓦巡檢司,本治中樂都,後遷鸞臺村。又南有沙村巡檢司,本治大神岡,後遷仙洞村,又遷長沙村,後復故治。]新寧[府西南。弘治十一年以新會縣德行都之上坑蓢置,析文章等五都地益之。南濱海。北有恩平江,一名長沙河。又南有廣海衞,洪武二十七年九月置。西有望高巡檢司,西南有城岡巡檢司,後廢。]從化[府東北。弘治二年以番禺縣橫潭村置,析增城縣地益之。九年遷於流溪馬場曲。東北有流溪巡檢司,本治縣北石潭村,後遷神岡村。]清遠[府北。東有中宿峽。西有大羅山。又湞水在縣東北,東南有潖水來合焉,謂之潖江口,有潖江巡檢司。又西南有迴岐、西北有濱江二巡檢司。東北有橫石磯巡檢司,後廢。] 連州[元桂陽州,直隸廣東道。]洪武二年三月省入連州。四月,連州廢,地屬連山。三年九月,連山廢,地屬陽山。十四年置連州於此,屬府。[東北有桂水。西有湟水,亦曰洭水,自湖廣寧遠縣流入,東南合湞水。西北有朱岡巡檢司。又有西岸巡檢司,治仁內鄉,後徙陽山縣境。]東南距府五百六十里。領縣二。陽山[州東北。元屬桂陽州。洪武二年三月,桂陽州廢,屬連州。四月,連州廢,屬韶州府。十四年四月改為連州,徙州於桂陽州舊治,復置縣,屬焉。南有陽谿,即洭水。西北有星子巡檢司。東有西岸巡檢司,自連州移此,治青蓮水口。又北有湟谿、陽山二關。]連山[州西。元連州治此,直隸廣東道。洪武二年四月,州廢,屬韶州府。三年九月省入陽山。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十四年四月屬州。舊治在縣西北鍾山。永樂元年徙縣西程山下。天順六年又徙小坪。南有黃連山。北有高良水,又名大獲水,東至州界入湟水。西有宜善巡檢司,即程山下舊縣治。] 肇慶府[元肇慶路,屬廣江道。]洪武元年為府。領州一,縣十一。南距布政司二百三十里。 高要[倚。北有石室山。南有銅鼓山。東有高峽山、爛柯山。城南有西江,又南有新江,東南有蒼梧水,俱流入焉。東南有古耶巡檢司,治龍池都之馮村,後遷縣東之橫槎下都。東有祿步巡檢司,初在下村,後遷上村水口。東有橫槎巡檢司,初治上半都,後遷水口,尋廢。]高明[府東南。本高要縣高明鎮巡檢司,成化十一年十二月改為縣,析清泰等都益之。南有倉步水,一名滄江,下流入於西江。東北有太平巡檢司,治太平都,後遷縣東都含海口。又遷縣西南山臺寺,又遷縣東清溪申石奇海濱。]四會[府北。南有北江。東有南津巡檢司,治黃岡村,尋遷縣東南南津水口。]新興[府南。元新州治,直隸廣東道。洪武二年四月州廢來屬。東有新江。西南有立將巡檢司。又南有祿緣巡檢司,後廢。]開平[府南。本恩平縣之開平屯。明末改為縣,析新興、新會二縣地益之。南有恩平江,源出舊恩平縣西北平城山,東流合烏石水,下流入廣州新會縣界。東南有沙岡巡檢司,本治沙岡村,後遷平康都之長沙村。又南有松栢、北有四合二巡檢司。]陽春[府南。元屬南恩州。洪武元年屬新州。二年四月,新州廢,屬府。西有漠陽江。北有古良巡檢司,尋廢,後復置於縣西,又遷南鄉都小水口。又北有思良巡檢司,後廢。]陽江[府南。元南恩州治此,直隸廣東道。洪武元年,南恩州廢,改屬新州。二年四月,新州廢,屬府。南濱海。中有海陵山,山西北為鶴州山,海陵巡檢司在焉。西有漠陽江,源出古銅陵縣北雲浮山下,南流過陽春縣,會諸水,經南恩舊城,直通北津港門,入於海。東南有海朗守禦千戶所,西南有雙魚守禦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七年置。又東北有蓮塘堡,西有太平堡,俱嘉靖間築。]恩平[府南。本陽江縣之恩平巡檢司,初治縣東北之恩平故縣,後遷恩平堡。成化十四年六月改堡為縣,析新興、新會二縣地益之,而遷巡檢司於縣東南之城村,仍故名,後又遷白蒙屯。縣南有恩平江。]廣寧[府西北。嘉靖三十八年十月以四會縣地置。初治縣東南潭圃山下,後遷大圃村福星山下,即今治也。北有綏江,又有龍口屯田千戶所,亦嘉靖三十八年置。西北有金溪巡檢司。南有扶溪巡檢司,初治東鄉水口,後遷扶溪口,又遷官埠。] 德慶州[元德慶路,屬廣東道。]洪武元年為府。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府治端溪縣省入,來屬。[西有小湘峽,西江經其中,端溪自東北流入焉。東有悅城鄉巡檢司,治悅城故縣,後遷靈溪水口。]東距府二百十里。領縣二。封川[州西。元封州治此,直隸廣東道。洪武二年三月,州廢,改屬。南有西江,西有賀江,西北有東安江,俱流入焉。北有文德巡檢司,初治縣西北大洲口,後遷縣西賀江口,後又遷於此。]開建[州西北。元屬封州。洪武二年三月改屬。西有開江,一名封溪,即賀江之下流。北有古令巡檢司,治古令村,後遷縣東北之褥村。] 韶州府[元韶州路,屬廣東道宣尉司。]洪武元年為府。領縣六。西距布政司八百里。 曲江[倚。永樂二十二年建淮王府,正統元年遷於江西饒州府。南有蓮花山。東北有韶石山。西有桂山。湞水在東,東南有曹溪水,西有武水,俱流入焉,抱城回曲,故謂之曲江,下流即始興江。東北有平圃、南有蒙〈氵裏〉二巡檢司。]樂昌[府西北。南有昌山。東北有靈君山。西有三瀧水,即武水。北有九峯、西北有黃圃、又有羅家灣三巡檢司。東有高勝巡檢司,後廢。]英德[府西南。元英德州,直隸廣東道。洪武二年三月降為縣,來屬。南有臯石山,一名湞陽峽。又湞水在縣東,一名溱水,洭水在縣西,一名洸水,至縣西南合流,謂之洸口,有洸口巡檢司。又南有瀧頭水,與湞水合。又東有象岡、北有清溪、西有含洸三巡檢司。又南有南崖巡檢司,廢。]仁化[府東北。治水西村,後遷城口村。西北有吳竹嶺,吳溪水出焉,下流為潼溪,入湞。東北有扶溪巡檢司。又北有恩村巡檢司。]乳源[府西。本治虞塘,洪武元年遷於洲頭津。西有臈嶺,五嶺之一。西北有武水,自湖廣宜章縣流入,有武陽巡檢司。]翁源[府東南。元屬英德州。洪武二年三月改屬。故城在西北,今治本長安鄉也,洪武初,遷於此。北有寶山。東有靈池山,滃溪出焉,即瀧頭水。東有桂丫山巡檢司,初治茶園舖,後遷南浦。] 南雄府[元南雄路,屬廣東道。]洪武元年為府。領縣二。西距布政司千九十里。 保昌[倚。大庾嶺在北,亦曰梅嶺,上有梅關,湞水所出。西北有凌江水,流合焉,南至番禺入海,謂之北江。又縣東有小庾嶺。西北有百順、東南有平田二巡檢司。又東北有紅梅巡檢司,舊治梅關下,後遷於此。]始興[府西。西有始興江,即湞水。南有清化徑巡檢司。又東北有黃塘巡檢司,本治瓔珞舖,後遷黃塘江口,又遷黃田舖。] 惠州府[元惠州路,屬廣東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州一,縣十。西北距布政司三百六十里。 歸善[倚。南濱海。西江在西南。東有東江,自江西安遠縣流入府境,亦曰龍川江,西南至番禺縣,會西江入海。東南有平海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九月置。又有內外管理、又有碧甲二巡檢司。]博羅[府西北。西北有羅浮山。南有東江。西有石灣、又西北有善政里二巡檢司。]長寧[府西。隆慶三年正月以歸善縣鴻雁洲置,析韶州府英德、翁源二縣地益之。萬曆元年徙治君子峯下。南有新豐江,下流入龍江。西有〈土乍〉坪巡檢司。又北有黃峒巡檢司,後廢。]永安[府東北。隆慶三年正月以歸善縣安民鎮置,析長樂縣地益之。西有東江。西南有寬仁里巡檢司,治苦竹派,後遷桃子園。又有馴雉里巡檢司,治鳳凰岡,後遷縣東烏石屯。尋俱還故治。]海豐[府東。北有五坡嶺。南濱海,一名長沙海。又東南有碣石衞,東有甲子門守禦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七年十月置。南有捷勝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八年二月置,初名捷徑,三月更名。有甲子門巡檢司。又西有鵝埠嶺巡檢司。又西南有長沙港巡檢司,後遷謝道。]龍川[府東北。元循州治此,直隸廣東道。洪武二年四月,州廢來屬。東有霍山。南有龍江,即東江上流,自江西安遠縣流入。東有通衢巡檢司,後遷老龍埠,尋還故治。東北有十一都巡檢司。]長樂[府東北。元屬循州。洪武四年四月來屬。舊治在紫金山北。洪武初,徙於今治。東南有興寧江。南有十二都巡檢司。又西有清溪巡檢司,後廢。]興寧[府東北。元屬循州。洪武二年四月來屬。南有興寧江,東入潮州府程鄉縣界。東南有水口巡檢司,治水口隘,後廢,復置於下岸,尋遷於上岸水東。又北有十三都巡檢司,後遷白水砦,尋復故。] 連平州[本連平縣。]崇禎六年以和平縣惠化都置,析長寧、河源二縣及韶州府翁源縣地益之。尋升為州。[西有銀梅水,源出楊梅坪,即湞水上源。南有長吉里、東南有忠信里二巡檢司。]東北距府百八十里。領縣二:河源[州北。舊屬府,崇禎六年改屬州。故城在西南。洪武二年徙於壽春市。萬曆十年遷於今治。南有槎江,即龍川江,下流為東江。又北有新豐江入焉。又東北有藍口巡檢司。]和平[州少北。正德十三年八月以龍川縣之和平司置,析河源縣地益之,屬府。崇禎六年改屬州。北有九連山。西北有浰頭山,三浰水出焉,亦名和平水,有浰頭巡檢司。] 潮州府[元潮州路,屬廣東道宣慰司。]洪武二年為府。領縣十一。西距布政司千一百九十里。 海陽[倚。南濱海,有急水門。東有鱷溪,一名惡溪,亦名韓江,又名意溪,東入於海。西北有潘田巡檢司。又有楓洋巡檢司,尋遷縣南園頭村。]潮陽[府南。東南濱海。西南有練江。南有海門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置。東有招寧、西北有門闢、北有桑田三巡檢司。又有吉安巡檢司,治〈氵戎〉水都南山下,後遷貴嶼村。]揭陽[府西。西北有揭嶺。南有古溪。東南濱海。西有南寨巡檢司,本名湖口,治湖口村,後遷棉湖寨,更名。東有北寨巡檢司,本治縣西北岡頭山,後遷縣東北鳥石山南,尋還舊治,後又遷縣東桃山舖前。]程鄉[府西北。元梅州治此,直隸廣東道。洪武二年四月,州廢來屬。南有梅溪,即興寧江之下流,一名惡溪,西北有程江合焉。西有太平鄉巡檢司,治梅塘堡,後遷縣西北石鎮村旁。東南有豐順鄉巡檢司,本在縣西北平遠縣界,後遷松口市。]饒平[府東北。成化十二年十月以海陽縣三饒地置,治下饒。東南濱海,海中有南澳山,有大成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置。南有黃岡、西有鳳凰山二巡檢司。又東南有柘林寨。]惠來[府西南。嘉靖三年十月以潮陽縣惠來都置,析惠州府海豐縣地益之。南濱海。西有三河,以大河、小河、清遠河三水交會而名,即韓江之上源。東南有靖海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置。南有神泉巡檢司,本名北山,治縣西北山村,後遷神泉村,更名。]鎮平[府北。本平遠縣石窟巡檢司,崇禎六年改為縣,析程鄉縣地益之。西有石窟溪,下流入於程江。東有藍坊巡檢司,自石窟司遷治,更名。]大埔[府東。嘉靖五年以饒平縣大埔村置,析〈氵戀〉洲,清遠二都地益之。南有神泉河,即福建汀州府之鄞江。又西有惡溪。東北有虎頭沙、西有三河鎮二巡檢司。又南有大產巡檢司,後遷黃沙。西南有烏槎巡檢司,後遷高陂。]平遠[府西北。嘉靖四十一年五月以程鄉縣豪居都之林子營置,析福建之武平、上杭,江西之安遠,惠州府之興寧四縣地益之,屬江西贛州府。四十二年正月還三縣割地,止以興寧程鄉地置縣,來屬。]普寧[府西南。嘉靖四十二年正月以潮陽縣〈氵戎〉水都置,析洋烏、黃坑二都地益之,寄治貴山都之貴嶼。萬曆十年移治黃坑,以洋烏、〈氵戎〉水二都還潮陽。西有冬瓜山,冬瓜水出焉,下流為揭陽縣之古溪,與南、北二溪合,下流至澄海縣入於海。西南有雲落徑巡檢司。]澄海[府東南。本海陽縣之闢望巡檢司。嘉靖四十二年正月改為縣,析揭陽、饒平二縣地益之,而徙闢望巡檢司於縣北之南洋府,仍故名。南濱海,亦曰鳴洋海。西南有蓬州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六年四月置。又有駝浦巡檢司。] 高州府[元高州路,屬海北海南道,治電白。]洪武元年為府。七年十一月降為州。九年四月復為府。後徙治茂名。領州一,縣五。東南距布政司一千里。 茂名[倚。洪武七年十一月省,十四年五月復置。南濱海。城西有竇江,源出信宜縣,東北流,鑑江入焉,西南流入化州界。南有赤水巡檢司。東南有平山巡檢司,治紅花堡,後遷縣東北之電白故縣。又西南有博茂巡檢司,後廢。]電白[府東。舊治在西北。今治本神電衞,洪武二十七年十月置。成化三年九月遷於此。東濱海。西北有立石巡檢司,後廢。]信宜[府北。南有竇江。東北有中道巡檢司,治在懷德鄉黃僚寨之左,廢,後復置於羅馬村,尋又遷於三橋。] 化州[元化州路,屬海北海南道。]洪武元年為府。七年十一月降為州,以州治石龍縣省入。九年四月又降為縣,來屬。十四年五月復為州。[北有石城山,又有來安山。東北有茂名水,竇江之下流。又有陵水、羅水,俱自廣西北流縣流入,與茂名水合,至吳川縣為吳川水,南入於海。北有梁家沙巡檢司。]東南距府九十里。領縣二。吳川[州南。元屬化州路。洪武九年四月屬高州府。十四年五月改屬州。南濱海,中有碙洲。有碙洲巡檢司,在洲南濱海,後遷洲上。東南有寧川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四月置。又北有寧村巡檢司,治川〈氵窖〉,後遷縣西北之地聚村,又遷於芷{艹了}口。]石城[州西。元屬化州路。洪武九年四月屬高州府。十四年五月改屬州。南濱海。西有零緣巡檢司。] 雷州府[元雷州路,屬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領縣三。東距布政司千四百五十里。 海康[倚。東濱海。南有擎雷水,自擎雷山南流,東入於海。西有海康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十月置。西南有清道、東南有黑石二巡檢司。]遂溪[府北。東西濱海。西南有樂民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十月置。西北有湛川巡檢司,治故湛川縣,後遷縣東南故鐵杷縣。又西南有潿洲巡檢司,治海島中博里村,後遷蠶村。]徐聞[府南。東西南三面濱海。西有海安守禦千戶所,東有錦囊守禦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七年十月置。西南有東場、東有寧海二巡檢司。又西北有遇賢巡檢司,廢。] 廉州府[元廉州路,屬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七年十一月降為州。九年四月屬雷州府。十四年五月復為府。領州一,縣二。東距布政司千二百十里。 合浦[倚。洪武七年十一月省,十四年五月復置。東有大廉山,州以此名。東南濱海,亦曰珠母海,以海中有珠池也。又城北有廉江,亦曰合浦江,自廣西容縣流入,逕州,江口分為五,西南注於海。又北有石康縣,成化八年省。東有永安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置。東南有珠場、東北有永平二巡檢司。又北有高仰巡檢司,治馬欄墟,後遷於縣西南。] 欽州[元欽州路,屬海北海南道。]洪武二年為府。七年十一月降為州,以州治安遠縣省入。九年四月降為縣,來屬。十四年五月復為州。[西南濱海,中有烏雷山,入安南之要道也。又有分茅嶺,亦與安南分界。龍門江在城東,又東有欽江,俱入於海。南有淞海、西南有長墩、西北有管界三巡檢司。又西有如昔、又有佛淘二巡檢司,與交阯接界,宣德二年入於安南,嘉靖二十一年復。又西南有千金鎮。]東距府百四十里。領縣一:靈山[州北。元屬欽州。洪武九年四月屬廉州。十四年五月仍屬欽州。北有洪牙山,洪牙江出焉,經縣東,與羅陽山水合,為南岸江,南流為欽江。又南有林墟、西有西鄉二巡檢司。] 瓊州府[元乾寧軍民安撫司。元統二年十月改為乾寧安撫司,屬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十月改為瓊州府。二年降為州。三年仍升為府。領州三,縣十。東北距布政司千七百五十里。 瓊山[倚。南有瓊山。北濱海,有神應港,亦曰海口渡,有海口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年十月置。又西南有水蕉村,萬曆二十八年置水會守禦千戶所於此。南有石山。又有清瀾巡檢司,廢。]澄邁[府西。北濱海。南有黎母江。東有澄江。西北有澄邁巡檢司,治石〈石矍〉都。南有兔頴巡檢司,治曾家東都,後遷南黎都,廢。西南有銅鼓巡檢司,治新安都,後遷西黎都,廢。又有那拖巡檢司,治那拖市,後遷縣西森山市,廢。]臨高[府西。北濱海。南有黎母江。南有田牌巡檢司,後遷墳橫岡。又東有定南、北有博舖二巡檢司,廢。]安定[府南。元至元二十九年六月置。天曆二年十月升為南建州。洪武元年十月復為縣。南有五指山,亦曰黎母山,黎人環居山下,外為熟黎,內為生黎。北有建江,繞郡境西北流,入南渡江。東有潭覽屯田千戶所,元置,洪武中因之,永樂四年廢。西有青寧巡檢司。又東有寧村巡檢司,治潭覽村,後遷縣東南南資都,仍故名。]文昌[府東。西北有七星山。南有紫貝山。東北濱海。東南有文昌江,入於海。又東北有清瀾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八月置,萬曆九年遷縣東南南〈石毛〉都陳家村。西北有舖前巡檢司。東北有青藍頭巡檢司,後遷縣東抱凌港。]會同[府東南。元至元二十九年六月置。東濱海。西有黎盆溪,東有調囂巡檢司,治端趙都,尋遷縣東南南滄村。]樂會[府東南。西有白石山。東濱海。西北有萬泉河,有黎盆水流入焉。] 儋州[元南寧軍,屬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十月改為儋州,屬府。正統四年六月以州治宜倫縣省入。[西北有龍門嶺。西濱海。北有倫江。西南有鎮南、又有安海二巡檢司。又東有歸姜巡檢司,廢。]東北距府三百七十里。領縣一:昌化[州南。舊城在東南,今城本昌化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五年置。正統六年五月徙縣治焉。西濱海。南有昌江。] 萬州[元萬安軍,屬海北海南道。]洪武元年十月改為萬州,屬府。正統四年六月以州治萬安縣省入。[北有六連山,龍滾河出焉。東南海中有獨洲山。東有蓮塘巡檢司,後廢。]西北距府四百七十里。領縣一。陵水[州南。東北有舊縣城,今治本南山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七年置。正統間,遷縣於此。西有小五指山。東濱海,海中有雙女嶼。東北有牛嶺巡檢司。] 崖州[元吉陽軍,屬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十月改為崖州,屬府。正統四年六月以州治寧遠縣省入。[南有南山。北有大河,自五指山分流,南入海。東有滕橋、西有抱歲、又西北有通遠三巡檢司。]北距府千四百一十里。領縣一:感恩[州西北。舊屬儋州。正統五年來屬。西濱海。南有南湘江,源自黎母山,西南入於海。東南有延德巡檢司。] 羅定州[元瀧水縣,屬德慶路。]洪武元年屬德慶州。萬曆五年五月升為羅定州,直隸布政司。[西南有瀧水,源出猺境。又有瀧水、新寧、從化三千戶所,俱萬曆七年置。又有函江守禦千戶所,萬曆五年五月置於西寧縣境,十六年遷於州界之〈滿,去氵〉溝驛。南有開陽鄉、西北有晉康鄉二巡檢司。又東有建水巡檢司,治建水鄉,後遷縣東南古模村,又遷高要縣白坭村,尋復還白模。]領縣二。東距布政司五百三十里。東安[州東。萬曆五年十一月以瀧水縣東山黃姜峒置,析德慶州及高要、新興二縣地益之。北有西江,西有瀧水流入焉。東北有南鄉守禦千戶所,西南有富霖守禦千戶所,俱萬曆五年五月置。東南有羅苛巡檢司。]西寧[州西。萬曆五年十一月以瀧水縣西山大峒置,析德慶州及封川縣地益之。東北有西江,與德慶州分界。東南有瀧水。西南有封門守禦千戶所,萬曆五年五月置。北有都城鄉巡檢司。又西南有懷鄉巡檢司,後廢。] 廣西 禹貢荊州之城及荊、揚二州之徼外。元置廣西兩江道宣慰使司,[治靜江路。]屬湖廣行中書省。至正末,改宣慰使司為廣西等處行中書省。洪武二年三月因之。六年四月置廣西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一,州四十有八,縣五十,長官司四。[為里一千一百八十三。]北至懷遠,[與湖廣、貴州界。]東至梧州,[與廣東界。]西至太平,[與貴州、雲南界。]南至博白,[與廣東界。]距南京四千二百九十五里,京師七千四百六十二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二十一萬一千二百六十三,口一百四十八萬二千六百七十一。弘治四年,戶四十五萬九千六百四十,口一百六十七萬六千二百七十四。萬曆六年,戶二十一萬八千七百一十二,口一百一十八萬六千一百七十九。 桂林府[元靜江路。]洪武元年為府。五年六月改為桂林府。領州二,縣七。 臨桂[倚。洪武三年七月建靖江王府於獨秀峯前。東有桂山。東北有堯山。又有桂江,亦曰灕江,南有陽江來合焉,至蒼梧縣合於左、右江。東有蘆田市、西有兩江口二巡檢司。南有湘山渡巡檢司,後廢。]興安[府北。南有海陽山,湘水出其北,流入湖廣永州府界,灕水出其南,南入梧州府界。北有越城嶺,亦曰始安嶠,五嶺之最西嶺,下有始安水流入灕水。西南有融江六峒、西有鹽砂寨、北有唐家舖三巡檢司。又西南有岩關。]靈川[府北。北有百丈山。東北有融江,源出融山二洞中,一名銀江,流經縣境,又南入靈川縣界,合於灕江。南有白石潭、東北有千秋峽二巡檢司。]陽朔[府南。北有陽朔山。東有灕江。東南有伏荔市、南有都樂墟二巡檢司。西有白竹寨巡檢司,廢。] 全州[元全州路,屬湖廣道。]洪武元年為府。九年四月降為州,省州治清湘縣入焉,屬湖廣永州府。二十七年八月來屬。[西有湘山。南有湘水,又北有洮水流合焉。又西有西延、西南有建安、東北有柳浦三巡檢司。又東北有平塘巡檢司,廢。]南距府二百五十里。領縣一。灌陽[州南,少東。南有灌水,經州界,合於湘水。西南有吉寧鄉崇順里巡檢司。] 永寧州[元古縣。]洪武十四年改為古田縣。隆慶五年三月升為永寧州。[縣舊治在今州南三十里。洪武初,移於今州南八里。成化十八年又移今治。又有黃源水,下流入灕江。南有桐木鎮、又有常安鎮、西南有富椽鎮三土巡檢司。]東距府百五十里。領縣二。永福[州東南。舊屬府,隆慶五年三月改屬州。西南有太和山,太和江環其下,東入柳州府,為雒清江。又西南有理定縣,元屬靜江舊路,正統五年九月省。又有蘭麻鎮、東北有銅鼓市二巡檢司,廢。]義寧[州東北。舊屬府,隆慶五年三月改屬州。北有丁嶺,義江出焉,下流分為二,東流者為臨桂縣之相思水,入於灕江,南流者為永福縣之白石水,即太和江也。西北有桑江口巡檢司。] 平樂府[元大德五年十一月置。]洪武元年因之。領州一,縣七。北距布政司百九十里。 平樂[倚。東南有魯溪山。西北有灕江,又北有樂川水,東經昭潭流合焉。又東有榕津寨巡檢司,又有水滻營土巡檢司。又東有龍平寨巡檢司、昭平堡土巡檢司,廢。又東有團山堡,東南有廣運堡、足灘堡,又南有甑灘堡,俱弘治後置。]恭城[府東北。南有樂川水,又東有勢江,南有南平江,北有平川江,西南有西水江,俱流合焉。東北有鎮峽寨、東有勢江源二巡檢司。又有白面寨、西嶺寨二土巡檢司。]富川[府東,少北。元屬賀州。洪武十年五月改屬潯州府,後來屬。西南有鍾山縣,舊治於此,洪武二十九年十一月移治靄石山下,而置邊蓬寨巡檢司於舊治。北有秦山,接湖廣道州界。東北有甿渚嶺,即臨賀嶺,與湖廣江華縣分界。又東有富江,南合賀水。西南有白霞寨、西北有寨下市二巡檢司。]賀[府東南。元賀州,直隸廣西兩江道。洪武初,以州治臨賀縣省入,屬潯州府。十年五月降為縣,後來屬。東北有臨賀嶺,亦曰桂嶺,下有桂嶺縣,元末廢。東有賀江,至廣東封川縣合於西江。南有信都鄉巡檢司。北有沙田寨巡檢司,後遷縣西點燈寨,尋廢。又東北有大寧寨、樊字寨、白花洞三土巡檢司,後廢。]荔浦[府西,少南。舊屬桂林府,弘治四年來屬。舊治在今縣西。景泰七年移於後山,即今治。東有銅鼓嶺,一名火燄山。又荔江在南,下流入灕江。東南有峯門寨巡檢司,後遷中峝。西北有南原寨巡檢司,後遷縣東南下峝,又遷縣東延濱江。又西南有華蓋城,萬曆中築。]修仁[府西,少南。舊屬桂林府,弘治四年來屬。舊治在今縣西馬浪坪。景泰初,遷今縣南霸寨村。成化十五年遷於五福嶺,即今治。東北有荔江,有麗壁市土巡檢司。西南有石墻堡,萬曆間築。]昭平[府南,少東。萬曆四年四月析平樂、富川二縣地置。五年又析賀縣地益之。東有五指山。又有灕江。又有思勤江,下流入於灕江。東南有龍平縣,元屬府,洪武十八年廢。] 永安州[元立山縣,屬府。]洪武十八年廢為立山鄉,屬荔浦縣。成化十三年二月置州,曰永安,屬桂林府。弘治三年九月改為長官司。五年復為州,來屬。[東有蒙山,下有蒙水。南有古眉寨土巡檢司。北有羣峯寨土巡檢司,後遷州西北杜莫寨,又遷州北貓兒堡。東南有仙廻營,萬曆中置。]東北距府百二十里。 梧州府[元梧州路。]洪武元年為府。領州一,縣九。北距布政司五百八十里。 蒼梧[倚。城西南有大江,江即黔、鬱二水,合流於潯州府城東,為潯江;入府界,東經立山下,又東經此,與桂江合,謂之三江口,下流為廣東之西江。東有長行、西有安平、北有東安、西南有羅粒四巡檢司。]藤[府西。元藤州,直隸廣西兩江道。洪武二年九月省州治鐔津縣入焉。十月來屬。十年五月降為縣。北有藤江,亦曰鐔江,即潯江也。東南有繡江,西有幕僚江,俱流入焉。又西北有五屯守禦千戶所,嘉靖初置。西有白石寨、南有竇家寨、東北有赤水鎮三巡檢司。又東有溻州、南有周村、西南有驛面、又南有思羅四巡檢司,廢。]容[府西南。元容州,直隸廣西兩江道。洪武二年十月來屬。十年五月降為縣,省州治普寧縣入焉。西北有容山。南有容江,亦名繡江。又東有波羅里大洞、西南有粉壁寨二巡檢司。]岑溪[府南,少西。元屬藤州。洪武十年五月改屬府。東北有烏峽山。西有繡江。東南有上里平河村、西南有南渡二巡檢司。又東南有連城鄉義平巡檢司,廢。]懷集[府東北。元屬賀州。洪武初,屬平樂府。十年五月來屬。西南有懷溪水。東有武城鄉、西有慈樂寨、西北有蘭峒寨三巡檢司。] 鬱林州[元直隸廣西兩江道。]洪武二年九月以州治南流縣省入。十月來屬。[南有南流江,至廣東合浦縣入海。有橫嶺、文俊二巡檢司,廢。]東北距府三百三十里。領縣四。博白[州西南。西有雙角山,綠珠江出其下,流合縣南飲馬水,下流入南流江。南有周羅、西南有沙河二巡檢司。又有安定、春臺、平山、兆常四土巡檢司,尋廢。又東南有海門鎮,舊為入安南之道。]北流[州北。元屬容州。洪武十年五月來屬。東北有勾漏山。東有銅石山,產水銀、硃砂。又南有扶來山,陵水出焉,西南有峩石山,羅水出焉,俱流入廣東化州界。又北有綠藍山,綠藍水出焉,分為二。東流者經城東登龍橋,與廣東高州府流入之繡江合,又東經容縣,為容江。西流者入鬱林州,為南流江。南有雙威寨巡檢司。西有都隴、又有中山、又有清灣三巡檢司,廢。又西有天門關,本名鬼門關,洪武初,改為桂門關;宣德中,更今名。]陸川[州南,少東。元屬容州。洪武十年五月來屬。舊為入安南之道。東有龍化江,下流合容江。南有溫水寨巡檢司。]興業[州西,少北。南有鐵城山。北有翻車嶺,龍母江出焉,下流入南流江。南有趙家寨、西有長寧寨、北有平安寨、又有棠木寨四巡檢司,後俱廢。] 潯州府[元潯州路。]洪武元年為府。領縣三。東北距布政司九百八十里。 桂平[倚。南有白石山。西北有大藤峽。北有黔江,一名北江,亦曰右江,南有鬱江,一名南江,亦曰左江,至城東匯為潯江。東北有武靖州,成化三年置,萬曆末廢。又東有大黃江口、北有靖寧鄉、東北有大宣鄉、又有思隆鄉、又有木盤浦、西南有常林鄉六巡檢司。又南有羅秀土巡檢司,又北有碧灘堡、鎮峽堡,俱成化中置。東有牛屎灣堡,西有淹冲堡、秀江堡,俱嘉靖中置。]平南[府東。東南有龔江,即潯江也,東有白馬江流入焉。又有奉議衞,洪武二十八年八月置於奉議州,正統六年五月遷於此。東北有大同、西北有泰川、西南有武林三巡檢司。又南有峝心、東南有三堆、東北有大峽、西北有平嶺四土巡檢司。]貴[府西。元貴州,直隸廣西兩江道。洪武二年十月降為縣,來屬。南山在南。又有東、西、北三山。南有鬱江,亦曰南江,羣川悉流入焉。有向武軍民千戶所,本向武守禦千戶所,洪武十八年十月置於向武州,三十年三月升軍民所,正統六年五月來遷縣北門外,萬曆二十三年又遷縣西北謝村鎮。東南有新安寨、北有北山寨二巡檢司。又南有橋頭墟、西有瓦塘渡、又有五州寨、又有東壆渡、又有郭東里五巡檢司,廢。又東南有三江城,萬曆中築。] 柳州府[元柳州路。]洪武元年為府。領州二,縣十。東北距布政司四百里。 馬平[倚。元為府屬,洪武元年徙府治於此。南有柳江,亦曰潯水,亦曰黔江,上流自貴州黎平府流入府境,下流至桂平縣合於鬱江,亦曰右江。南有新興鎮、都博鎮二巡檢司。又有歸化鎮巡檢司,廢。]洛容[府東北。舊治白龍岩,天順中,徙於朱峒。正德時,為猺、獞所據,嘉靖三年十一月復。萬曆四年正月遷於靈塘,以朱峒舊治為平樂鎮,留兵百名守之。城南有洛清江,至馬平縣入於柳江。西南有江口鎮、又有運江二巡檢司。東有平樂鎮巡檢司,治石榴江,後遷縣東北中渡。又西南有章洛鎮巡檢司,廢。]柳城[府西北。舊治龍江南,元為府治。洪武元年遷治龍江東,而府徙治馬平縣。龍江自天河縣流入,合於融江,即柳江上流。東有東泉鎮巡檢司。北有古{此且}鎮巡檢司,初治融江東岸,後遷馬頭驛。又東北有古清鎮、西有洛好鎮、又有廖洞鎮三巡檢司。]羅城[府西北。洪武二年十月以羅城鄉置,屬融州。十年五月來屬。北有武陽江,下流合於融江。北有武陽鎮、又有莫離鎮、又有通道鎮三巡檢司。又舊有安湘鎮、樂善鎮、中峒鎮三巡檢司,廢。]懷遠[府北。元屬融州。洪武十年廢,置三江鎮巡檢司。十三年十一月復置縣,來屬,治大融江、潯江之匯。萬曆十九年移治丹陽鎮。西北有九曲山,山南為石門山,兩山夾峙。福祿江自貴州永從縣流逕其中,至融縣為融江,至柳城縣為柳江。又東北有潯江,自湖廣靖州流合焉,有潯江鎮巡檢司。又西北有萬石鎮,又有宜良鎮、丹陽鎮三巡檢司。]融[府西北。元融州,直隸廣西兩江道。洪武二年十月以州治融水縣省入,來屬。十年五月降為縣。東南有靈岩山。北有雲際山。其西曰上石門,以兩山夾峙,融江中流也。又東有寶積山,產鐵。東北有思管鎮、東南有清流鎮、西南有鵝頭隘三巡檢司。又北有長安鎮巡檢司,本在融江東岸,後遷西岸。又有大約鎮土巡檢司。又有保江鎮、理源鎮、西峒鎮三巡檢司,廢。]來賓[府南。元屬象州。洪武十年五月來屬。西南有白牛洞。北有白雲洞。南有大江,亦曰都泥江。西有界牌鎮巡檢司,後遷縣南之南岡。] 象州[元直隸廣西兩江道。]洪武二年十月來屬,以州治陽奉縣省入。[西有象山。東有雷山。南有象江,即柳江。東北有龍門寨巡檢司。又有鵝頸鎮、尖山鎮二巡檢司,廢。]西北距府百十三里,領縣一。武宣[州南。元曰武仙。宣德六年更名。舊治陰江。宣德六年三月徙於高立。東南有大藤峽,後名永通峽。西有柳江,又有都泥江,亦謂之橫水江,來入焉,下流為潯州府之右江,亦入於柳江。西北有安永鎮、西南有縣郭鎮二巡檢司。又東有東鄉、又有周冲、又有閑得三巡檢司,廢。] 賓州[元直隸廣西兩江道。]洪武二年九月以州治嶺方縣省入。十月來屬。[東南有鎮龍山。西南有燈臺山。西有古漏山,下有古漏關,古漏水出焉,入於賓水。賓水在南,即都泥江也。東有安城鎮巡檢司。又東有梁村巡檢司,後廢。]北距府三百里。領縣二。遷江[州北。西有古黨山,有峒。東北有大江,即都泥江。東有遷江屯田千戶所,洪武二十五年九月置。東南有清水鎮巡檢司,又有羅目鎮、李廣鎮二巡檢司,廢。又東有石零堡,北有都歷堡,俱正德中築。]上林[州西,少北。西有大明山,澄江出焉,亦名南江,東合北江,又東入遷江縣之大江。西北有三里營,南丹衞在焉。衞舊在南丹州,洪武二十八年八月置,二十九年正月升軍民指揮使司,尋罷軍民,止為衞。永樂二年十二月徙上林縣東,正統六年五月徙賓州城,與賓州千戶所同治,萬曆八年徙於此。西南有周安堡,在八寨中,舊為猺、獞所據,嘉靖三年討平之,萬曆七年改屬南丹衞。西北有三畔鎮巡檢司。又東北有琴水橋、東南有思龍鎮、又有三門灘鎮三巡檢司。] 慶遠府[元慶遠路。]洪武元年為府。二年正月改慶遠南丹軍民安撫司。三年六月復曰慶遠府。領州四,縣五,長官司三。東北距布政司五百七十里。 宜山[倚。北有龍江,東流入融縣,合於融江。西有河池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八年十月置於河池縣,永樂六年徙於此。東有大曹鎮、西有懷遠鎮、又有德勝鎮、又有東江鎮四巡檢司。]天河[府北,少東。舊縣在高寨。洪武二年遷於蘭石。正統七年又遷甘場。嘉靖十三年又遷福祿鎮。萬曆十九年始移今治。西南有龍江,自貴州獨山州流入。北有東禪鎮巡檢司,又有思農鎮、歸仁鎮二土巡檢司。]忻城[府南,少東。西有烏泥江,即都泥江。北有三寨堡土巡檢司。] 河池州[元河池縣。]弘治十七年五月升為州。[縣舊治在州北懷德故城。天順六年遷屏風山。成化十三年還治懷德。嘉靖四年又遷鳳儀山南。西有智州山。東有金城江,下流合於都泥江。江北有金城鎮巡檢司。又東有都銘鎮、土堡鎮二巡檢司,後廢。]東距府二百五十里。領縣二。思恩[州東北。舊屬府,正德元年二月改屬州。舊治在環江洲。永樂末,遷於清潭村。宣德三年十一月遷於白山寨。成化八年遷於歐家山。南有環江,北有帶溪,皆合流於龍江。有安化鎮、歸思鎮二巡檢司。又有普義鎮、吉安鎮、北蘭鎮三巡檢司,廢。]荔波[州西北。洪武十七年九月析思恩縣地置,屬府。正統十二年改屬南丹州。成化十一年九月又屬府。正德元年來屬。州東南有勞村江,源出貴州陳蒙爛土長官司,流入州界,為金城江。又東有窮來、南有蒙石、又有方村三土巡檢司,後廢。] 南丹州。洪武七年七月置。二十八年廢,尋復置。[西有孟英山,舊產銀。南有都泥江,自貴州定番州流入。]東距府二百四十里。 東蘭州。洪武十二年置。[以西蘭州省入,又省安習、忠、文三州入焉。東南有隘洞江,一名都泥江,又名紅水河,又名烏泥江。]東北距府四百二十里。 那地州[元地州。]洪武元年改置。[北有都泥江,有布柳水流合焉。南有那州,洪武元年省。]東北距府二百四十里。 永順長官司,[府西南。]永定長官司[府南。二司皆弘治五年析宜山縣地置。]永安長官司[弘治九年九月析天河縣十八里地置。] 南寧府[元南寧路。]洪武元年為府。領州七,縣三。東北距布政司千二百里。 宣化[倚。東有崑崙山,上有崑崙關。又有橫山,又有思玉山。北有馬退山。東南有望仙坡,與青、羅二山相對。城西南有大江,即鬱江,一曰夜郎豚水。其上流有二:一為南盤江,經府城南,曰右江;一為麗江,經府城西南,曰左江。合流處謂之合江鎮,下流為潯州府之左江。東有金城寨、西有那南寨、又有那龍寨、又有遷隆寨、南有八尺寨五巡檢司。]隆安[府西北。嘉靖十二年四月析宣化縣那久地置。東有火燄山。城北有盤江,亦曰右江。西南有那樓寨、西北有馱演寨二巡檢司。] 橫州[元直隸廣西兩江道。]洪武二年九月以州治寧浦縣省入,屬潯州府。十年五月降為縣,來屬。十三年十一月復為州,仍置寧浦縣為州治,縣尋廢。[東有烏蠻山。南有鬱江,又東南有武流江,源自廣東靈山縣,流入境合焉。東有古江口、西有南鄉二巡檢司。又南有太平關,成化四年置。]西北距府二百四十里。領縣一。永淳[州西。元屬橫州。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橫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屬州。西臨鬱江。南有南里鄉、北有武羅鄉二巡檢司。又東北有修德鄉巡檢司,景泰間遷於縣西,後廢。] 新寧州。隆慶六年二月以宣化縣定祿洞地置。[北有三峯山。城西有麗江,一名定祿江,又名文字水。東南有渠樂寨巡檢司。]東距府二百里。 上思州[元屬思明路。]洪武初廢。二十一年正月復置,屬思明府。弘治十八年來屬。[南有十萬山,上思江出焉,東流合西小江,西即交阯所出之左江也。又有明江,亦出十萬山,西流入思明府界。又西有遷隆峒土巡檢司。]東南距府三百里。 歸德州[元屬田州路。]洪武二年屬田州府。弘治十八年來屬。[盤江在西南。]東南距府三百五十里。 果化州[元屬田州路。]洪武二年屬田州府。嘉靖九年十二月來屬。[南盤江在西。]東南距府三百二十里。 忠州[元屬思明路。]洪武初廢。二十一年正月復置,屬思明府。萬曆三年九月來屬。東北距府四百餘里。 下雷州[元下雷峒。]洪武初,屬鎮安府。嘉靖四十三年來屬。萬曆十八年升為州。[南有邏水,自鎮安府流入,南寧府左江之別源也。]東距府五百八十里。 思恩軍民府[元思恩州,屬田州路。]洪武二年屬田州府,後屬雲南廣西府。永樂二年八月直隸廣西布政司。正統四年十月升為府。六年十一月升軍民府。[舊治在府西北。正統七年遷府東北之喬利。嘉靖七年七月又遷武緣縣止戈里之荒田驛,因割止戈二里屬之。西北有都陽山。東南有靖遠峯。北有紅水江,又有馱蒙江,一名清水江,流合焉。又有大攬江,出城東北大名山,下流俱入於鬱江。東有鳳化縣,正德六年七月置,嘉靖八年十月廢。東有古零,西有定羅、那馬、下旺,北有興隆,東北有白山、安定,西北有舊城、都陽九土巡檢司。]領州二,縣二。東北距布政司千二百里。 奉議州[元直隸廣西兩江道。]洪武五年省入來安府。七年二月復置,直隸行省。二十八年復廢,尋復置,直隸布政司。嘉靖六年二月來屬。[東有舊城。今治本砦林村也,洪武初,遷於此。北濱南盤江,有州門渡。]距府 百 十里。 上映州[元屬鎮安路。]洪武五年廢為洞。萬曆三十二年復置,來屬。東北距府四百七十里。 上林[府西南。元屬田州路。]洪武二年屬田州府。嘉靖七年七月來屬。[北有南盤江,南有大羅溪,東流合焉,即枯榕江之下流也。]武緣[府南。元屬南寧路。萬曆五年十月來屬。西有西江,即大欖江也,東南有南流江合焉。東有鏌鎁寨、又有博澀寨、西有高井寨、西北有西舍寨四巡檢司。又南有橫山寨巡檢司,廢。] 太平府[元太平路,至元二十九年閏六月置。]洪武二年七月為府。領州十七,縣三。東北距布政司二千五十里。 崇善[倚。府治馱盧村,洪武二年徙治麗江。舊縣治在府西北,嘉靖十九年遷入郭內。北有青蓮山。東有將軍山,下有威震關,一名伏波關。南有府前江,即麗江,又西有邏水流入焉。北有壺關,正德三年置。又東北有保障關。]陀陵[府東北。東有淥空山,淥空江出焉,亦名綠甕江。又南有麗江。]羅陽[府東北。南有麗江。西有馱排江,源出永康縣,下流入於麗江。以上三縣,元俱屬太平路。] 左州[東有舊治。成化十三年遷於思崖村。正德十五年遷於今治,本古攬村也。西北有金山。南有麗江。]西南距府百里。 養利州[有舊州三,一在州北,一在西北,一在東北。又西北有養水。北有通利江,至崇善縣注於麗江。][以上二州,元屬太平路。南距府百五十里。] 永康州[元永康縣,屬太平路。]萬曆二十八年六月升為州。[北有固城。萬曆中,遷於今治。西有綠甕江,下流亦合麗江焉。西南有思同州,舊屬府。萬曆二十八年六月省。]西南距府二百里。 上石西州[元屬思明路。]洪武末省。永樂二年復置。萬曆三十八年來屬。[東有明江,西北流入麗江。]東北距府三百三十里。 太平州[自此以下十一州,元屬太平路。邏水在西,下流入麗江。]東南距府八十里。 思城州[南有教水,下流合於隴水。]東南距府五百里。 安平州[南有隴水,下流合於邏水。]東南距府百十里。 萬承州[西南有綠降水,亦名玉帶水。]西南距府五十里。 全茗[州西有通利江,一名大利江。]南距府百六十里。 鎮遠州[北有楊山。南有岩磨水。]西南距府二百八十里。 茗盈州[南有觀音岩,澗水出焉,下流入於麗江。]西南距府六十里。 龍英州[南有通麗江,有三源,下流入於麗江。]南距府二百十里。 結安州[西有堰水,下流入麗江。]西南距府二百二十里。 結倫州[南有咘畢水,即堰水之上流。]西南距府三百三十里。 都結州[南有咘畢水。]西南距府三百三十里。 上下凍州[元屬龍州萬戶府。]洪武初來屬。[西有八峯山,太源水出焉。又北有青連山。南有拱天嶺。]東距府二百二十里。 思明州[元屬思明路。]洪武二年屬思明府。萬曆十六年三月來屬。[東有逐象山。東北有明江,自思明府流入。]東北距府二百十里。 思明府[元思明路。]洪武二年七月為府,直隸行省。九年直隸布政司。[南有明江,有永平寨巡檢司。]領州三。北距布政司二千二百里。 下石西州[元屬思明路。]洪武二年屬府。[舊治在東南。萬曆間,始遷今治。]西距府百四十里。 西平州[元屬思明路。]洪武三年省。永樂二年復置。宣德元年與安南。 祿州[元屬思明府。]洪武三年省。二十一年正月復置,尋沒於交阯。永樂三年收復。宣德元年與安南。 鎮安府[元鎮安路。]洪武二年為府。[西有鎮安舊城。洪武二年徙於廢凍州,即今治也。南有馱命江,下流合鬱江。又有邏水,發源府北土山峽中,下流至胡潤寨,與歸順州之邏水合,有湖潤寨巡檢司。]距布政司二千二百里。 田州[元田州路。]洪武二年七月為府。嘉靖七年六月降為州,徙治八甲,而置田寧府於府城。八年十月,府廢,州復還故治,直隸布政司。[東南有南盤江。西有來安路,元屬廣西兩江道,洪武二年七月為府,領歸仁州、羅博州、田州,十七年復廢。北有上隆州,元屬田州路,洪武二年屬府,成化三年徙治潯州府東北,更名武靖州。又有恩城州,元屬路,洪武初屬府,弘治五年廢。東有床甲、拱甲、婪鳳,西有武隆、累彩,北有岜馬甲、篆甲,東北有下隆,東南有砦桑,西北有凌時,西南有萬岡陽院,又有大甲、子甲,又有縣甲、怕河、怕牙、思郎、思幼、候周十九土巡檢司。]距布政司千六百里。 歸順州[元屬鎮安路。]洪武初,廢為洞。弘治九年八月復置,屬鎮安府。嘉靖初,直隸布政司。[東北有龍潭水,南入交阯高平府界。又南有邏水,發源西北鵝槽隘界。]距布政司二千三百二十里。 泗城州[元屬田州路。]洪武七年直隸行中書省。九年直隸布政司。[舊州在西南,洪武六年移於古勘洞。西有南盤江,自貴州慕役長官司流入,下流為南寧府之右江。又北有紅水江。東北有程縣,洪武二十一年以泗城州之程丑莊置,屬州,尋屬慶遠府,宣德初,還屬州,嘉靖元年廢。西南有利州,元屬田州路,洪武七年十一月直隸布政司,正統六年五月徙治泗城州古那甲,嘉靖二年廢。又西有上林長官司,永樂七年以州之上林洞置,直隸布政司,萬曆中,省入州,崇禎六年分司西地入雲南廣南府。有羅博關巡檢司。]北距布政司一千八百一十五里。 向武州[元屬田州路。]洪武二年七月屬田州府。二十八年廢。建文二年復置,直隸布政司。[舊州在東。萬曆四十五年遷於乃甲。南有枯榕江,下流入於右江。北有富勞縣,元屬田州路,洪武二年屬田州府,尋為夷獠所據,建文四年復置,後廢。東有武林縣,元亦屬田州路,洪武二年屬田州府,永樂初省入富勞縣。]距布政司二千四百里。 都康州[元屬田州路。]洪武二年屬田州府,後為夷獠所據。建文元年復置,直隸布政司。[西有岜爐江,下流合於通利江。]距布政司二千五百四十里。 龍州[元龍州萬戶府。]洪武二年七月仍為州,屬太平府。九年六月直隸布政司。[南有龍江,自交阯廣源州流入,即麗江也,有明江流入焉,下流為南寧府之左江。]距布政司二千三百里。 江州[元屬思明路。]洪武二十年直隸布政司。[東有歸安水,西有綠眉水,下流俱合於麗江。]領縣一。距布政司二千一百十里。羅白[州東北。洪武三年置,屬思明府,後來屬。南有隴冬水,下流入於麗江。] 思陵州[元屬思明路。]洪武三年省入思明府。二十一年正月復置,直隸布政司。[南有角硬山,角硬水出焉,又有淰削水合之,下流入思明府界。]距布政司二千一百二十里。 憑祥州。本憑祥縣。永樂二年五月以思明府之憑祥鎮置,屬思明府。成化十八年升為州,直隸布政司。[西北有麗江,自交阯廣源州流入。又南有鎮南關,一名大南關,即界首關也。]距布政司二千四十里。 安隆長官司[元致和元年三月置安隆州,屬雲南行省。後廢為寨,屬泗城州。]洪武三十五年十二月置安隆長官司,仍屬泗城州,後直隸布政司。[西有壩達山,渾水河經其下,即紅水江也,東入泗城州界。又西南有同舍河。]距布政司 里。 地理七 雲南 貴州 雲南 禹貢梁州徼外。元置雲南等處行中書省。[治中慶路。]洪武十五年二月癸丑平雲南,置雲南都指揮使司。乙卯置雲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同治雲南府。]領府五十八,州七十五,縣五十五,蠻部六。後領府十九,禦夷府二,州四十,禦夷州三,縣三十,宣慰司八,宣撫司四,安撫司五,長官司三十三,禦夷長官司二。北至永寧,[與四川界。]東至富州,[與廣西界]。西至干崖,[與西番界。]南至木邦,[與交阯界。]距南京七千二百里,京師一萬六百四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編戶五萬九千五百七十六,口二十五萬九千二百七十。弘治四年,戶一萬五千九百五十,口一十二萬五千九百五十五。萬曆六年,戶一十三萬五千五百六十,口一百四十七萬六千六百九十二。 雲南府[元中慶路。]洪武十五年正月改為雲南府。領州四,縣九。 昆明[倚。洪武二十六年,岷王府自陝西岷州遷於此。永樂二十二年遷岷王府於湖廣武岡州,建滕王府於此,宣德元年除。東有金馬山,與西南碧雞山相對,俱有關,山下即滇池。池在城南,周五百里,其西南為海口,至武定府北,注於金沙江。又東有盤龍江,西注滇池。東有赤水鵬、清水江二巡檢司。]富民[府西北。東有螳蜋川,源自滇池,下流入金沙江。東南有安寧河。]宜良[府東,少南。東有大池江,一名大河,亦曰巴盤江。西有湯池巡檢司。]羅次[府西北。舊屬安寧州,弘治十三年八月改屬府。西有星宿河,自武定府流入。又有沙摩溪,即安寧河。南有鍊象關巡檢司。] 晉寧州[西有大堡河,下流入滇池。]北距府百里。領縣二。歸化[東北有交七浦,滇池下流。]呈貢[州北。西有滇池,北有落龍河,南流入焉。] 安寧州[西有呀嵕山,有煎鹽水,設鹽課提舉司,轄鹽井四。天啟三年改設於琅井,此司遂廢。又南有螳蜋川。西有安寧河。又有祿脿、貼琉二巡檢司。]東距府八十里。領縣一。祿豐[州西。西有南平山,上有關。東有大溪,即安寧河。西有星宿河,河東有老鴉關巡檢司。又西有蘭谷關。] 昆陽州[東南有渠濫川,東北入於滇池。]北距府百五十里。領縣二。三泊[州西北。西有三泊溪,流入滇池。]易門[州西。南有易門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四年置,舊縣治在焉。萬曆三年復還縣治於此。又南有黎崖山,產異馬,一名馬頭山。西有九渡河,即祿豐縣大溪,下流入元江府界。] 嵩明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曰嵩盟。成化十八年復故。[東北有羅錦山。東有禿高山。西北有東葛勒山。東南有烏納山,牧漾水出焉,西南入滇池。又東南有嘉利澤,亦曰楊林澤。又西有邵甸河,匯九十九泉,至昆明為盤龍江。西有邵甸縣,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州,尋廢。東南有楊林縣,成化十七年十月廢。又東有楊林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五年置。又西有兔兒關巡檢司。]西南距府百二十里。 曲靖府[元曲靖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二十七年四月升為軍民府。領州四,縣二。西距布政司二百九十里。 南寧[倚。東南有石堡山,山西有元越州治,洪武二十八年正月廢。北有白石江,流合城南之瀟湘江,又東南合左小江,亦謂之南盤江,下流環雲南、澂江、廣西三府之境,至羅平州入貴州界。東北有白水關巡檢司。]亦佐[府東。元屬羅雄州。永樂初,改屬府。西南有塊澤江。] 霑益州[東南有堆湧山。北有北盤江,其上流即貴州畢節衞之可渡河,流入州境,又東南入貴州安南衞。其西南又有南盤江,即南寧縣之東山河。南有交水縣,東南有羅山縣,東北有石梁縣,元皆屬州,洪武十五年皆廢。南有平夷衞,本平夷千戶所,洪武二十一年十一月置,二十三年四月改為衞,後廢,永樂元年復置衞。衞當貴州西入之衝,東有巒岡,西有定南嶺,北有豫順關、宣威關。州東南又有越州衞,洪武二十三年七月置,二十四年十二月徙於陸涼州,二十八年與州同廢,永樂元年九月復置。又州南有松韶舖、阿幢橋二巡檢司。又南有炎方城,西南有松株城,俱天啟五年築。]西南距府二百十三里。 陸涼州[東有丘雄山,下有中涎澤,即南盤江所匯也。西北有木容山,有關。又西有部封山。又西有芳華縣,南有河納縣,元皆屬州,永樂初皆廢。西南有陸涼衞,洪武二十三年三月以古魯昌地置。西南有喬甸,萬曆二年立營置戍於此。四十八年復設法古甸、龍峝等營,協守其地。]北距府百二十里。 馬龍州[東南有木容箐山,洪武二十四年十二月置寧越堡於此。山下有木容溪,下流即瀟湘江。又西有楊磨山,一名關索嶺,上有關。西南有通泉縣,元屬州,永樂初廢。北有馬隆守禦千戶所,本馬隆衞,洪武二十三年七月置,二十八年十月改為所。南有魯婆伽嶺巡檢司。又有馬龍縣,元屬州,洪武十五年廢。西南有分水嶺關。東有三叉口關。]東距府七十里。 羅平州[元羅雄州。]萬曆十五年四月更名。[北有祿布山。東南有盤江,下流入貴州慕役長官司界。南有定雄守禦千戶所,萬曆十四年九月置。]西北距府二百七十里。 尋甸府[元仁德府。]洪武十六年十月辛未升為仁德軍民府。丁丑改尋甸軍民府。成化十二年改為尋甸府。[舊治在東。今治在鳳梧山下,嘉靖七年十月徙。西南有落隴雄山,又有畦山。西有果馬山,其泉流為龍巨江,下流入滇池。又西南有三稜山,上有九十九泉,即盤龍江之上源。又東有阿交合溪。又北有為美縣,西有歸厚縣,元屬府,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尋廢。東南有木密關,一名易龍堡,洪武二十三年四月置木密關守禦千戶所於此。]西南距布政司二百六十里。 臨安府[元臨安路。]洪武十五年正月為府。領州六,縣四,長官司九。北距布政司四百二十里。 建水州[倚。元時,府在州北。洪武中,移府治此。西南有寶山。西北右有火燄山。東有石巖山,瀘江水自石屏州流經此,伏流入巖洞中,東出為樂蒙河。又東北有曲江,東入於盤江,有曲江巡檢司。又西有禮社江,源出趙州,流經此。又有寧遠州,萬曆十四年析建水州置,四十八年廢。東南有納更山土巡檢司。] 石屏州[元曰石坪。]洪武十五年三月改曰石平,後改今名。[南有鍾秀山。東有采玉山,產石似玉。有曲江。又有異龍湖,周百五十里,中有大、小、中三島,其大島、中島上皆有城,其水引流為瀘江。西有寶秀關巡檢司。]東距府七十里。 阿迷州[元阿甯萬戶。]洪武十五年三月置州。[東南有買吾山,萬曆初,改名雷公山。又南有盤江,東有樂蒙河流入焉。又東有火井,有東山口土巡檢司。又有部舊村巡檢司,後廢。又有阿迷守禦城,萬曆二年築。]西距府百二十里。 寧州[東南有登樓山。東有水角甸山,產蘆甘石。又東有婆兮江,源出澂江府撫仙湖,下流入盤江,又西南有沅江,流合焉。又東有西沙縣,元屬州,後省,洪武十五年三月復置,仍屬州,尋復省。西北有甸直巡檢司。]西南距府百八十里。 通海[府西北。元屬寧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屬府。南有秀山。北有通海湖。東有守禦通海前前、右右二千戶所,本元臨安路治。洪武初,徙府治建水州。十五年置守禦千戶所於此。]河西[府西北。東有曲江。又西有祿卑江,自新興州流入,合於曲江。又東北有綠溪河,其下流即通海湖。又北有曲陀關巡檢司,後廢。]嶍峨[府西北。元屬寧州。洪武十五年二月改屬府。東有曲江,自新興州流入,又南有合流江,西北有丁癸江,俱流合焉。又西南有伽羅關、西有興衣鄉二巡檢司。]蒙自[府東南。西有目則山。東有雲龍山,又有羨裒山。又東南有黎花江,即禮社江也,東南注於交阯清水江。有黎花舊市柵,宣德五年五月置臨安衞右千戶所於此。又西南有西溪二,出銀礦。又南有蓮花灘,即瀾滄江下流,交阯洮江上流。西南有箐口關巡檢司,又有大窩關、楊柳河關。東南有廢果寨,又有賀謎寨,俱道通交阯。]新平[府西北。萬曆十九年置。東南有魯奎山。東有平甸河司。南有南峝巡檢司。] 新化州。本馬龍他郎甸長官司。洪武十七年四月置,直隸布政司。弘治八年改為新化州。萬曆十九年來屬。[北有徹崇山。西有馬籠山,蠻酋結寨處,元置馬籠部千戶於此,屬元江路,洪武十五年廢。又北有法龍山,亦蠻酋結寨處。又東南有馬籠江,即禮社江,亦曰摩沙勒江,有摩沙勒巡檢司。東北有阿怒甸。]東南距府五百三十里。 寧遠州[元至治三年二月置,直隸雲南行省。]洪武十五年來屬。宣德元年與安南。 納樓茶甸長官司[府西南。本納樓千戶所,洪武十五年置,屬和泥府。十七年四月改置。北有羚羊洞,產銀礦。又有祿豐江,即禮社江下流。又東有倘甸。]教化三部長官司[府東南。元強現三部,洪武中改置。西南有魯部河,源出禮社江,下流合蒙自縣棃花江。]王弄山長官司[府東南。元王弄山大小二部,洪武中改置。]虧容甸長官司[府西南。元鐵容甸,屬元江路。洪武中改置,來屬。西有虧容江,源出沅江府,東經車人寨,出寧遠州境。]溪處甸長官司[府西南。元溪處甸軍民副萬戶,屬元江路。洪武中改置,來屬。]思佗甸長官司[府西南。元和泥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領納樓千戶所伴溪、七溪、阿撒三蠻部,十七年廢,後改置。]左能寨長官司[府西南。本思佗甸寨,洪武中改置。]落恐甸長官司[府西南。元伴溪落恐部軍民萬戶。洪武中改置。]安南長官司[府東南。元捨資千戶,後改安南道防送軍千戶。洪武十五年三月仍曰捨資千戶所,尋改置長官司。正德六年省入蒙自縣。天啟二年復置。] 澂江府[元澂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領州二,縣三。西北距布政司八十里。 河陽[倚。舊治在西。洪武中,遷繡毬山上。弘治中,又遷縣東金蓮山。正德十三年又遷縣東暘溥山麓。嘉靖二十年又遷金蓮山南。隆慶四年又遷舞鳳山下,即今治。北有羅藏山。南有撫仙湖,一名羅伽湖,下流東會於盤江。又東有鐵池河,源出陸涼州,流至此,會撫仙湖,復引流為鐵赤河,入於盤江。]江川[府西南。南有故城,崇禎七年圮於水,遷於舊江川驛,即今治。又南有星雲湖,東南入撫仙湖。北有關索嶺巡檢司。]陽宗[府東北。北有明湖,一名陽宗湖,源出羅藏山,流入於盤江。] 新興州[東北有羅麼山,一名石崖山。西北有大棋山。又有蒙習山,山與晉寧州交界。又有大溪,下流至嶍峨縣,入於曲江。有羅麼溪,源出羅麼山,入於大溪。又北有普舍縣,南有研和縣,元俱屬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尋廢。又北有鐵爐關巡檢司。]東距府二百里。 路南州[西南有竹子山。東有劄龍山,石可煉銅。西有巴盤江,源自陸涼州。又有鐵赤河合焉。東南有邑市縣,元屬州,弘治三年九月廢。東北有革泥巡檢司。]西距府百三十里。 廣西府[元廣西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西有阿盧山。西北有巴盤江。又西有南盤江。又南有矣邦池,一名龍甸海,跨彌勒州界,南入盤江。]領州三。西北距布政司三百十里。 師宗州[西有龜山,萬曆四十八年築督捕城於此。東有英武山。西有盤江,又西北有巴盤江合焉,東北入羅平州界。]西南距府八十里。 彌勒州[南有卜龍山。西有阿欲山。東南有盤江山,南盤江經其下。又東有八甸溪,南合南盤江。又西有十八寨山,嘉靖元年二月置十八寨守禦千戶所於此,直隸雲南都司。又南有捏招巡檢司。]東北距府九十里。 維摩州[元天德四年二月置。東北有小維摩山。東南有大維摩山,又有阿母山。又東北有寶寧溪,下流經廣南府界,合西洋江。西有三鄉城,萬曆二十二年築。]西北距府二百二十里。 廣南府[元廣南西路宣撫司。]洪武十五年十一月改置廣南府。[西北有牌頭山,土人築砦其上。南有西洋江,東南至廣西田州府,入於左江。]領州一。西北距布政司七百九十里。 富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屬廣南西路。]洪武十五年改屬府。[東南有者鷂山。東北有西寧山。又東有楠木溪,至州南與南汪溪合,伏流十五里,東出於西洋江。西南有安寧州,東北有羅佐州,俱元至元十三年置,屬廣南西路。洪武十五年因之,後俱廢。]西距府二百里。 元江軍民府[元元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永樂初,升軍民府。領州二。東北距布政司七百九十里。 奉化州[倚。本因遠羅必甸長官司,洪武十八年四月置。嘉靖中,改州。東有羅槃山,亦名玉臺山。又有路通山。東南有元江,亦曰禮社江,東南入納樓茶甸長官司界。西南有瀾滄江,與車里宣慰司分界。又西有步日部,洪武中廢。又東有禾摩村巡檢司。]恭順州[本他郎寨長官司。嘉靖中,改州。] 楚雄府[元威楚開南路。]洪武十五年三月改為楚雄府。領州二,縣五。東距布政司六百里。 楚雄[倚。元曰威楚。洪武十五年二月更名。西有薇溪山,又有龍川江,經城北青峰下,曰峩〈山录〉江,下流入武定府,合金沙江。西有波羅澗,其麓有滷水,元設鹽課司於此,明廢。西北有呂合巡檢司。]廣通[府東。元屬南安州。洪武十五年因之,後改屬府。東北有盤龍山,亦曰九盤山。西有羅苴甸山。東有鹽倉山,舊產鹽。又有臥象山,東南有臥獅山,俱產銀礦。又東北有阿陋雄山,有阿陋井、猴井,俱產鹽。又東有捨資河,自武定府流入,下流入於元江。又北有大河,西北入定遠縣之龍川江。東有捨資巡檢司,東北有沙矣舊、西有回蹬關二土巡檢司。]定遠[府西北。西有赤石山。東有龍川江。又有黑鹽井,設提舉於此。又有琅井提舉司,本置於安寧州,天啟三年移此,有黑井、琅井二巡檢司。又西南有羅平關、南有會基關二巡檢司。]定邊[府西。元至元十二年置,屬鎮南州。洪武中,改屬。北有螺盤山,上有自普關。又有無量山。南有定邊河,又有陽江,自蒙化府流合焉。〈石咢〉]嘉[府南。元置。西有黑初山。東北有卜門河,在卜門山下,又東北合馬龍江,流入新化州。又西有上江河,接南安州界。] 南安州[東有健林蒼山。又西南有表羅山,產銀。北有捨資河。]西北距府五十里。 鎮南州[東北有石吠山。東有五樓山。西南有馬龍江,其上流為定邊河,又東南入〈石咢〉嘉縣界。又西有平夷川,龍川江之上流。又有沙橋巡檢司。又有鎮南關、英武關、阿雄關三土巡檢司。]東南距府五十里。 姚安軍民府[元姚安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二十七年四月升軍民府。領州一,縣一。東南距布政司七百里。 姚州[倚。元屬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來屬。東有東山,一名飽烟蘿山。東北有金沙江。南有青蛉河,源出三窠山,下流合大姚河。北有守禦姚安千戶所,洪武二十八年置。東有箭場、西有普昌、南有三窠、西南有普淜四巡檢司。] 大姚[府北。元屬姚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後改屬府。西北有赤石崖。北有大姚河,源出書案山。西北有龍蛟江,源出鐵索箐,一名苴泡江,產金。俱東北流入金沙江。南有白鹽井提舉司,轄鹽井九。又有白鹽井巡檢司。東有姚安中屯千戶所,洪武二十八年置。] 武定府[元武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尋升軍民府。隆慶三年閏六月徙治獅子山。萬曆中,罷稱軍民。領州二,縣一。東南距布政司百五十里。 和曲州[倚。舊城在南,元州治於此。隆慶三年十二月徙州為府附郭,令吏目領兵守焉。西北有三臺山。北有金沙江,源出吐蕃共龍川犂牛石,下流經麗江、鶴慶二府,至本府北界,東流入黎溪州,又東入四川會川衞界。有金沙江土巡檢司。又有烏龍河,流入金沙江。又西北有西溪河,即楚雄府龍川江下流。又有只舊、草起二鹽井。東有南甸縣,元路治,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屬州,成化二十年仍屬府,正德元年七月省。西北有乾海子、又有羅摩洱、又南有小甸關三巡檢司。西北有龍街關土巡檢司。] 元謀[府西北。西北有住雄山,又有竹沙雄山。北有金沙江,西有西溪河流入焉。] 祿勸州[北有法塊山,又有哇匿歪山。東北有幸丘山,又有烏蒙山,一名絳雲露山。北有金沙江,與四川東川府界。又東有普渡河,即螳蜋川,下流會掌鳩河水,入於金沙江。北有易籠縣,元屬州,洪武十七年省。東有石舊縣,元屬州,天啟元年七月省。又北有普渡河巡檢司。南有撒墨巡檢司,後廢。]西距府二十里。 景東府[元至順二年二月置。]洪武十五年閏二月因之。三月降為州,屬楚雄府。十七年正月仍升為府。[西有景董山,洪武中築景東衞城於其上,又築小城於山顛,謂之月城。北有蒙落山,一名無量山。西南有瀾滄江,源出金齒,流經府西南二百餘里,南注車里,為九龍江,下流入交阯。東南有大河,即定邊河之下流,又東入鎮南州,為馬龍江。又南有土井,產鹽。北有開南州,元屬威楚開南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楚雄府,尋省。又東有三汊河、西北有保甸二土巡檢司。又北有安定關。南有母瓜關。東南有景蘭關。西南有蘭津橋,鐵索為之。]東北距布政司千一百八十里。 鎮沅府[本鎮沅州。]洪武三十五年十二月置。永樂四年四月升為府。[西有波弄山,山上下有鹽井六。南有杉木江,源出者樂甸,下流合威遠州之谷寶江。]領長官司一。北距布政司千五十里。 祿谷寨長官司[府東北。永樂十年四月以祿平寨置。北有馬容山。南有南浪江,西南流合杉木江。] 大理府[元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領州四,縣三,長官司一。東南距布政司八百九十里。 太和[倚。西有點蒼山。東有西洱河,一名洱海,自浪穹縣流入,經天橋下,又東合點蒼山之十八川匯於此,中有三島、四洲、九曲。西有樣備江,一曰漾鼻水,自劍川州流入,經點蒼山後,合於西洱河,又西南流入瀾滄江。南有太和土巡檢司。又北有龍首關,亦曰上關。南有龍尾關,亦曰下關。] 趙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名趙喜州,尋復。[南有九龍頂山。又有定西嶺,大江之源出焉,一名波羅江,西北入西洱河。又西南有樣備江,南入蒙化府界。東南有白厓〈檢,木改貝〉江,源出定西嶺,下流為禮社江。有舊白厓城,嘉靖四十三年修築,更名彩雲城。又東有乾海子、南有迷度市二巡檢司。又有定西嶺上巡檢司。]西北距府三十里。領縣一。雲南[州東。元雲南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為縣,屬府。十七年改屬州。西北有寶泉山,有一泡江。東北有周官{此夕}子海。西有品甸,洪武十九年四月置洱海衞於此。又東北有你場、又有楚甸、南有安南坡三巡檢司。] 鄧川州[北有鍾山,又有普陀江,一名蒲萄江,又名彌苴佉江,南入西洱河。又東有豪豬洞,一名銀坑。又有青索鼻土巡檢司。]南距府七十里。領縣一。浪穹[州東。東北有佛光山,山半有洞,可容萬人,山後險仄,名一女關。又有蓮花山,有蒙次和山,皆險峻。西南有鳳羽山。北有罷谷山,洱水所出。西有樣備江。西北有寧湖,亦曰明河,即普陀江上源。又有五鹽井提舉司,洪武十六年置,萬曆四十二年廢。西南有鳳羽縣,洪武十五年三月置,屬鄧川州,尋省。有鳳羽鄉巡檢司。又東南有晉陀崆巡檢司,後廢。西有上江嘴、西南有下江嘴二土巡檢司。] 賓川州。弘治六年四月析趙州及太和、雲南二縣地置。[西有雞足山,一名九曲巖。東北有金沙江,東入姚安府界。西有金龍湫,流入西洱河。又東有大羅衞,在鍾英山下,弘治六年四月與州同置。又東北有赤石崖、西南有賓居二巡檢司。西有神摩洞。又南有蔓神寨、北有白羊市二巡檢司,後廢。又北有金沙江土巡檢司。]西距府百里。 雲龍州[元雲龍甸軍民府,至元末置。]洪武十七年改為州,來屬。正統間屬蒙化府,後仍來屬。[西有三峰山。東有瀾滄江。又西北有諾鄧等鹽井,東南有大井等鹽井,舊俱轄於五井提舉司,後改屬州。東有雲龍甸巡檢司,後廢。東北有順盪井、又有上五井、東有師井、北有箭捍場四巡檢司,又東有十二關土巡檢司,舊俱屬浪穹縣,後改屬。]東南距府六十里。 十二關長官司[府東。元十二關防送千戶所。洪武中改置。嘉靖元年五月徙於一泡江之西。] 鶴慶軍民府[元鶴慶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三十年十一月升軍民府。[南有方丈山,又有半子山,產礦。東有金沙江。東南有漾共江,即鶴川,其下流入金沙江。有木按州,又有副州,元俱屬府,洪武十五年俱廢。東北有宣化關、西南有觀音山、又有清水江三巡檢司。]領州二。東南距布政司千一百六十里。 劍川州[元劍川縣。]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十七年正月升為州。[西南有石寶山。南有劍川湖,俗呼海子,樣備江之下流。又西南有彌沙井鹽課司。又有彌沙井巡檢司。]東距府九十里。 順州[元屬麗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北勝府,尋來屬。[西有金沙江。東有浴海浦,與北勝州分界。]西距府百二十里。 麗江軍民府[元麗江路宣撫司。]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三十年十一月升軍民府。領州四。東南距布政司千二百四十里。 通安州[倚。西北有玉龍山,一名雪嶺。又有金沙江,古名麗水,源出吐蕃界犂牛石下,名犂水,「犂」訛「麗」,流經巨津、寶山二州,至武定府,北流入四川大江。西有石門關巡檢司。] 寶山州[西南有阿那山。南有金沙江。]西距府二百四十里。 蘭州[元屬麗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麗江府,尋屬鶴慶府,後仍來屬。[北有福源山。西北有瀾滄江,源出吐蕃嵯和歌甸,流入境,南入雲龍州界。]東北距府三百六十里。 巨津州[南有華馬山。北有金沙江,流入州界,有鐵橋跨其上。西北有臨江縣,元屬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弘治後廢。又東北有雪山關。]東南距府三百里。 永寧府[元永寧州,屬麗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北勝府。十七年屬鶴慶府。二十九年改屬瀾滄衞。永樂四年四月升為府。[金沙江在西。又東有瀘沽湖,周三百里,中有三島。又東南有魯窟海子,在干木山下,下流入四川鹽井衞之打冲河。又北有勒汲河,自吐蕃流入,亦東流入打冲河。又南有羅易江,自蒗蕖州流入,注於瀘沽湖。]領長官司四。東南距布政司千四百五十里。 剌次和長官司[府東北]革甸長官司[府西北]香羅甸長官司[府西]瓦魯之長官司[府北。四司,俱永樂四年四月置。] 北勝州[元北勝府,屬麗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布政司,尋降為州,屬鶴慶府。二十九年改屬瀾滄衞。正統七年九月直隸布政司。弘治九年徙治瀾滄衞城。[瀾滄衞舊在州南,本瀾滄衞軍民指揮使司,洪武二十八年九月置,屬都司。弘治九年徙州來同治。尋罷軍民司,止為衞。西南有瀾滄山。南有九龍山。西有金沙江,環繞州治,亦曰麗江。又南有陳海,又有呈湖,東南有浪峩海,下流俱入金沙江。東有羅易江,下流入永寧府界。北有蒗蕖州,元屬麗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北勝府,尋屬鶴慶軍民府,二十九年改屬瀾滄衞,天啟中廢。東有寧番土巡檢司。]南距布政司千二十五里。 永昌軍民府[元永昌府,屬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布政司。十八年二月兼置金齒衞,屬都司。二十三年十二月省府,升衞為金齒軍民指揮使司。嘉靖元年十月罷軍民司,止為衞,復置永昌軍民府。領州一,縣二,安撫司四,長官司三。東距布政司千二百里。 保山[倚。本金齒千戶所,洪武中置。永樂元年九月又置永昌府守禦千戶所,俱屬金齒軍民司。嘉靖三年三月改二所為保山縣,東有哀牢山,本名安樂,夷語哀牢。西有九隆山。又東北有羅岷山,瀾滄江經其麓。又南有潞江,舊名怒江,一名喳里江,自潞江司流入。又北有清水河,經縣東南峽口山下,伏流東出,入瀾滄江。又有潞江州,宣德八年六月置,直隸布政司,正統二年五月廢。又東北有沙木和、西北有清水關二巡檢司。又北有甸頭、南有水眼二土巡檢司。]永平[府東北。元屬永昌府。洪武二十三年屬金齒軍民司。嘉靖元年仍屬府。西南有博南山,一名金浪巔山,俗訛為丁當丁山,上有關。又有花橋山,產鐵礦。又東北有橫嶺山,驛道所經。東有銀龍江,下流入瀾滄江。又東北有勝備江,下流入蒙化府樣備江。又西南有花橋河,源出博南山,流入銀龍江,上有花橋關,亦曰玉龍關。又東北有上甸定夷關巡檢司。東有打牛坪土巡檢司。] 騰越州[元騰衝府,屬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布政司,尋廢。永樂元年九月置騰衝守禦千戶所,屬金齒軍民司。宣德六年八月直隸都司。正統十年三月升所為騰衝軍民指揮使司。嘉靖三年十月置騰越州,屬府。十年十二月罷司為騰衝衞。[東有球牟山。東南有羅生山。南有羅佐衝山,上有鎮夷關,有巡檢司。又東北有高黎共山,一名崑崙岡。西北有明光山,有銀礦銅礦。西有大盈江,亦曰大車湖,自徼外流入,下流至比蘇蠻界,注於金沙江。又東北有龍川江,源出徼外蛾昌蠻地之七藏甸,下流合於大盈江,有藤橋在其上。有龍川江關巡檢司。又西南有壘水河,即大盈江之支流。又有騰衝土州,宣德五年六月置,屬金齒軍民司,後直隸布政司,正統三年五月仍屬金齒軍民司,尋廢。又西有古勇關。]東北距府二百七十五里。 潞江安撫司[元柔遠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後廢,屬麓川平緬司。永樂元年正月析置潞江長官司,直隸都司。十六年六月升安撫司。宣德元年六月改隸布政司。正統三年六月屬金齒軍民司。嘉靖元年十月屬府。[北有潞江,一名怒江,源出吐蕃雍望甸,南流經此,折而東南入府界。東岸有潞江關,北岸有細甸。又西有鎮姚守禦千戶所,萬曆十三年置,治老姚關鳳山之阿。又西有全勝關。]東北距府三百五十里。鎮道安撫司,楊塘安撫司[二司地舊屬西番,與麗江府接界。]俱永樂四年正月置,屬金齒軍民司。嘉靖元年屬府。瓦甸安撫司,本瓦甸長官司。宣德二年置,屬金齒軍民司。九年二月直隸都司。正統三年五月仍屬金齒軍民司。五年十一月升為安撫司。嘉靖元年屬府。 鳳溪長官司[府東。洪武二十三年十一月置,屬金齒軍民司。嘉靖元年改屬府。]施甸長官司[府南。元石甸長官司。洪武十七年五月更名,屬府。二十三年屬金齒軍民司。嘉靖元年仍屬府。西有坪市河,下流入於怒江。東南有猛淋寨,萬曆十三年置鎮安守禦千戶所於此。南有金齒巡檢司,治浦關。又南有石甸巡檢司。]茶山長官司[永樂五年析孟養地置,屬金齒軍民司。嘉靖元年屬府。東有高黎共山。] 蒙化府[元蒙化州,屬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正統十三年六月升為府。[北有龍宇圖山、又有甸頭山,一名天耳山。南有甸尾山。西有陽江,源出甸頭澗,下流至定邊縣,入定邊河。又西有樣備江,一名神莊江,與永平縣分界,南入順寧府境,為黑惠江。西南有瀾滄江。有甸頭、甸尾、樣備、瀾滄江四巡檢司。又西南有備溪江土巡檢司。又東有迷渡市,嘉靖初築。]東距布政司八百六十里。 順寧府[元泰定四年十一月置。]洪武十五年三月庚戌因之。己未降為州,屬大理府。十七年正月仍升為府。[西北有樂平山。南有把邊山,中有把邊關。東北有瀾滄江,又有黑惠江,即樣備江也,又名墨會江,南流至府東泮山下,合於瀾滄江。又城東有順寧河,源出甸頭村山箐,流入雲州之孟祐河。南有寶通州,又有慶甸縣,元俱與府同置,洪武十五年省。又西南有矣堵寨,萬曆三十年置右甸守禦士千戶所於此。北有錫鉛寨、又有牛街、又有猛麻、又有錫蠟寨、董甕寨、蟒水寨、亦壁嶺七巡檢司。]領州一。東距布政司千五百五十里。 雲州。本大侯長官司。永樂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緬地置,直隸都司。宣德三年五月升為大侯禦夷州,直隸布政司。萬曆二十五年更名,來屬。[舊治在南。萬曆三十年移於今治。南有瀾滄江,東有孟祐河流入焉。有臘丁鄉巡檢司,後廢。]西距府百五十里。領長官司一。孟緬長官司[州西南。宣德五年六月以景東府之孟緬、孟梳地置,屬景東府,後直隸布政司。萬曆二十五年來屬。有大猛麻、又有猛撒二土巡檢司,與猛緬稱為「三猛」。] 車里軍民宣慰使司[元車里路,泰定二年七月置,即大徹里。]洪武十五年閏二月為軍民府。十九年十一月改軍民宣慰使司。永樂中廢。宣德六年復置。[東北有瀾滄江,與九龍江會,達於交阯,為富良江,而入於海。又有沙木江。東有小徹里部,永樂十九年正月置車里靖安宣慰使司,宣德九年十月省入車里。又有元耿凍路,至正七年正月置,又有耿當、孟弄二州,亦元末置,洪武十五年俱省入車里。]西北距布政司三十四程。 緬甸軍民宣慰使司。本緬中宣慰司。洪武二十七年六月置,尋廢。永樂元年十月復置,更名。[北有大金沙江,其上流即大盈江也,源出青石山,自孟養境內流經司北江頭城下,下流注於南海。東有阿瓦河,自孟養流入境,下流入大金沙江。又北有江頭城、太公城、馬來城、安正國城、蒲甘緬王城,謂之「緬中五城」。元後至元四年十二月置邦牙宣慰司於蒲甘緬王城,至正二年六月廢。至元二十六年置太公路於太公城,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後廢。]領長官司一。東北距布政司三十八程。東倘長官司[宣德八年九月置。] 木邦軍民宣慰使司[元木邦路,至順元年三月置。]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後廢。三十五年十二月復置。永樂二年六月改軍民宣慰使司。[北有慕義山。西有喳里江,即潞江,自芒市流入境,又西南入緬甸界。又北有蒙憐路、蒙來路,俱元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為府,後俱廢。又西北有孟炎甸,有天馬關。]東北距布政司三十五程。 八百大甸軍民宣慰使司[元八百等處宣慰使司。]洪武二十四年六月改置。[東北有南格剌山,下有河,與車里分界。有八百者乃軍民宣慰使司,永樂二年四月分八百大甸地置,後廢。又有蒙慶宣慰司,元泰定四年閏月置,至正二年四月罷,洪武十五年三月復置府,後廢。又有孟絹路,元元統元年置,屬八百宣慰司,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後廢。又有木按、孟傑二路,俱元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為府,後俱廢。]北距布政司三十八程。 孟養軍民宣慰使司[元雲遠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十七年改為孟養府,後廢。三十五年十二月復置。永樂二年六月改軍民宣慰使司。正統十三年廢。萬曆十三年改置長官司。[東有鬼窟山,又有茫崖山。又有大金沙江,其上流即大盈江,南流入於緬甸。又南有密堵城,有速送城。又南有戛撒寨。西有猛倫,西南有孟拱、戛里、猛別、盞西諸部。]東北距布政司三十七程。 老撾軍民宣慰使司。永樂二年四月置。[東南有三關,與安南界。]西北距布政司六十八程。 南甸宣撫司[元至元二十六年置南甸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後廢,屬騰衝守禦千戶所。永樂十二年正月置州,直隸布政司。正統三年五月改屬金齒軍民指揮使司。九年六月升宣撫司,仍直隸布政司。[東有丙弄山,又有蠻干山。南有沙木籠山,上有沙木籠關。西有大盈江。東北有小梁河,西南經南牙山下,曰南牙江,入干崖境內。又東南有孟乃河,即騰越州之龍川江。又南有黃連坡關。東北有小隴川關。]東北距布政司二十二程。 干崖宣撫司[元鎮西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後廢,屬麓川平緬司。永樂元年正月析置干崖長官司,直隸都司,後屬金齒軍民指揮使司。宣德五年六月復屬都司。正統三年五月復屬金齒軍民指揮使司。九年六月升宣撫司,直隸布政司。[東有雲籠山。西有大盈江,又南有檳榔江,自吐蕃界流合焉。東有安樂河,即小梁河,下流經雲籠山下,曰雲籠江,經司治北,折而西,合於檳榔江。又西北有南賧,元置,洪武中廢。又西有雷弄、盞達等部。]東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隴川宣撫司。本麓川平緬軍民宣慰使司。正統六年廢,九年九月改置,治隴把。[元平緬路,在隴把東北。洪武十五年閏三月置平緬宣慰使司。三月又改路為府,未幾府廢。十七年八月丙子升司為平緬軍民宣慰使司。甲午改麓川平緬軍民宣慰使司,省麓川路入焉。元麓川路在隴把南,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未幾府廢。十七年八月為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治所,正統中,司廢,曰平麓城,亦曰孟卯城,萬曆十二年置宣撫同知於此。又西南有通西軍民總管府,元至元二十六年置,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後廢。又東南有遮放城,萬曆十二年置宣撫副使於此。北有馬鞍山。西北有大金沙江。又有麓川江,即龍川江,自南甸流入,與芒市分界,西南入於大金沙江。]東北距布政司六十六程。 孟定禦夷府[元孟定路,至元三十一年四月置。]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東北有無量山,又有喳哩江,與麓川江合。東南有謀粘路,元泰定三年七月置。有木連路,元至正二十六年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因之,後俱廢。]領安撫司一。東北距布政司十八程。耿馬安撫司。萬曆十三年析孟定地置。[西有三尖山。南有喳哩江,與孟定分界。]北距府百里。 孟艮禦夷府。永樂三年七月置,直隸都司,後直隸布政司。[東有木朶路,又有孟隆路,俱元泰定三年九月置。東北有孟愛等甸軍民府,元至元二十六年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為府,後俱廢。]北距布政司三十八程。 威遠禦夷州[元威遠州,屬威楚路,後改威遠蠻柵府。]洪武十五年三月仍為威遠州,屬楚雄府。十七年升為府,後廢。三十五年十二月復置州,直隸布政司。[北有蒙樂山,接景東府界。西北有威遠江,一名谷寶江,下流合瀾滄江。]東北距布政司十九程。 灣甸禦夷州。本灣甸長官司。永樂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緬地置,直隸都司。三年四月升為州,直隸布政司。[西北有高黎共山。北有姚關,與順寧府界。]東北距布政司二十程。 鎮康禦夷州[元鎮康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十七年降為州,後廢,以其地屬灣甸州。永樂七年七月復置,直隸布政司。[西有喳哩江,接潞江安撫司界。南有昔剌寨。西南有控尾寨。]東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孟密宣撫司。本孟密安撫司。成化二十年六月析木邦地置。萬曆十三年升為宣撫司。[東北有南牙山,與南甸分界。西南有摩勒江,有大金沙江,俱與緬甸分界。又有寶井。北有猛乃、猛哈,東北有孟廣等部。]東北距布政司三十三程。 蠻莫安撫司。萬曆十三年析孟密地置。[東北有等練山。西南有那莫江,下流入大金沙江。又西有孟木寨。]東北距布政司三十一程。 者樂甸長官司。永樂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緬地置,直隸都司,後改隸布政司。[南有瀾滄江。又東有景來河,自景東府流入,下流入馬龍江。]東北距布政司千一百七十里。 鈕兀禦夷長官司。宣德八年十月以和泥之鈕兀、五隆二寨置,北距布政司十六程。 芒市禦夷長官司[元芒施路。]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後廢。正統八年四月改置,屬金齒軍民指揮司,後直隸布政司。[西南有永昌幹山,又有孟契山。又有大盈江,西南經青石山下,又西有麓川江來合焉。]東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孟璉長官司[舊為麓川平緬司地,後為孟定府。]永樂四年四月置,直隸都司。[東南有木來府,元置,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後廢。]東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大古剌軍民宣慰使司[在孟養西南。亦曰擺古,濱南海,與暹羅鄰。]底馬撒軍民宣慰使司[在大古剌東南。]小古剌長官司,茶山長官司,底板長官司,孟倫長官司,八家塔長官司[皆在西南極邊]俱永樂四年六月置。 刺和莊長官司。永樂四年十月置,直隸都司。 促瓦長官司,散金長官司[舊俱為麓川平緬司地。]永樂六年四月置。 麻里長官司。永樂六年七月析孟養地置,直隸都司。 八寨長官司。永樂十二年九月置,直隸都司。 底兀刺宣慰使司。永樂二十二年三月置。[地舊為大古剌所據,上諭還之,故置司。] 廣邑州。本金齒軍民司之廣邑寨。宣德五年五月升為州。八年十一月直隸布政司。正統元年三月徙於順寧府之右甸。 貴州 禹貢荊、梁二州徼外。元為湖廣、四川、雲南三行中書省地。洪武十五年正月置貴州都指揮使司,[治貴州宣慰司。]其民職有司則仍屬湖廣、四川、雲南三布政司。永樂十一年置貴州等處承宣布政使司。[與都指揮司同治。]領府八,州一,縣一,宣慰司一,長官司三十九。後領府十,州九,縣十四,宣慰司一,長官司七十六。北至銅仁,[與湖廣、四川界。]南至鎮寧,[與廣西、雲南界。]東至黎平,[與湖廣、廣西界。]西至普安,[與雲南、四川界。]距南京四千二百五十里,京師七千六百七十里。弘治四年,編戶四萬三千三百六十七,口二十五萬八千六百九十三。萬曆六年,戶四萬三千四百五,口二十九萬九百七十二。 貴陽軍民府。本程番府。成化十二年七月分貴州宣慰司地置,治程番長官司。隆慶二年六月移入布政司城,與宣慰司同治。三年三月改府名貴陽。萬曆二十九年四月升為軍民府。領州三,縣二,長官司十六。 新貴[倚。本貴竹長官司,洪武五年正月置,屬宣慰司。萬曆十四年二月改置縣,來屬。西有獅子山。西北有木閣箐山,在水西境內。北有貴人峰。又西有白龍洞。北有烏江,源出水西,與四川遵義府分界,北流至四川彭水縣,入涪陵江。西北有陸廣河,下流入於烏江,有陸廣河巡檢司。又西有宅溪。又西北有蔡家關,一名響水關,又有闊水關。]貴定[倚。萬曆三十六年析新貴縣及定番州地置。東有銅鼓山,有石門山。南有高連山,有南門河。又東有龍洞河,下流俱入陸廣河。] 開州。崇禎四年十一月以副宣慰洪邊舊地置。西南距府一百二十里。 廣順州。本金筑長官司。洪武五年三月置,屬四川行省。十年正月改安撫司。十九年十二月屬廣西。二十七年仍屬四川。二十九年屬貴州衞。正統三年八月直隸貴州布政司。成化十二年七月屬程番府。隆慶二年六月屬貴陽府。萬曆四十年置州。[東南有天臺山。北有天生橋。]南距府一百一十里。 定番州[元程番武勝軍安撫司。]洪武五年罷。成化十二年七月置程番府,領金筑安撫司,上馬橋、大龍番、小龍番、程番、方番、韋番、臥龍番、洪番、小程番、盧番、羅番、金石番、盧山、木瓜、大華、麻响十六長官司。隆慶二年六月移府入布政司城。萬曆十四年三月置州。距府八十五里,領長官司十六。 程番長官司[倚。洪武五年三月置,屬貴州衞。正統三年八月屬貴州宣慰司。成化十二年七月屬程番府。萬曆十四年三月屬州。北有青巖。南有都泥江,源出州西北亂山中,曰濛潭,經司南,州境之水皆流合焉,入廣西南丹州界。下十二司所屬倣此。]小程番長官司[州西北。元小程番安撫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上馬橋長官司[州西北。洪武十五年六月置。]盧番長官司[州北。元盧番靜海軍安撫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省元盧番蠻夷軍民長官司入焉。]韋番長官司[州南。元韋番蠻夷長官司。洪武十五年六月改置。]方番長官司[州南。元方番河中府安撫司。洪武五年改置。]洪番長官司[州西。元洪番永盛軍安撫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臥龍番長官司[州南。元臥龍番南寧州安撫司。洪武五年改置。]小龍番長官司[州東南。元小龍番靜蠻軍安撫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大龍番長官司[州東南。元大龍番應天府安撫司。洪武五年改置。]金石番長官司[州東。元金石番太平軍安撫司。洪武五年改置。]羅番長官司[州南。元羅番大龍遏蠻軍安撫司。洪武五年改置。]盧山長官司[州南。元盧山等處蠻夷軍安撫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木瓜長官司[元木瓜等處蠻夷軍民長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屬貴州衞。正統三年八月屬金筑安撫司。成化十二年七月,屬程番府。萬曆十四年三月屬州。下二司倣此。]麻响長官司[洪武七年六月置。]大華長官司[洪武七年六月置。] 貴州宣慰使司[元改順元路軍民安撫司置,屬湖廣行省。]洪武五年正月屬四川行省。九年六月屬四川布政司。永樂十一年二月來屬。[有沙溪、的澄河二巡檢司。又有黃沙渡、龍谷二土巡檢司。]領長官司七。 水東長官司[宣慰司北。元水東寨長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後廢。永樂元年六月置,屬都司,後來屬。]中曹蠻夷長官司[宣慰司東南。元中曹白納等處長官司,屬管番民總管。洪武五年改置,來屬。]龍里長官司[宣慰司東。元龍里等寨長官司,屬管番民總管。洪武五年改置,來屬。]白納長官司[宣慰司東南。元茶山白納等處長官司。洪武五年幷入中曹司。永樂四年五月置,來屬。]底寨長官司[宣慰司北。元底寨等處長官司。洪武五年改置。]乖西蠻夷長官司[宣慰司東北。元乖西軍民府,屬管番民總管。洪武五年改置,後廢。永樂元年六月復置,屬都司,後來屬。]養龍坑長官司[宣慰司北。元養龍坑宿徵等處長官司。洪武五年改置。] 安順軍民府[元安順州,屬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普定府。十八年直隸雲南布政司。二十五年八月屬四川普定衞。正統三年八月直隸貴州布政司。成化中,徙州治普定衞城。萬曆三十年九月升安順軍民府。[普定衞舊在州西北,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屬四川都司。三月升軍民指揮使司。正統三年改屬貴州都司。成化中,州自衞東南來同治。西北有舊坡山,兩峰相對,中有石關。東有巖孔山。北有歡喜嶺,又有思臘河,接水西界。西南有北盤江,自雲南霑益州流入。東南有九溪河。又東有元普定路,屬雲南行省,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屬雲南布政司,尋幷軍民府,改屬四川布政司,十八年七月廢。]領州三,長官司六。東距布政司百五十里。 寧谷寨長官司[府西南。洪武十九年置,屬安順州。二十五年八月屬普定衞。正統三年八月仍來屬。下倣此。東南有乾海子。]西堡長官司[府西北。建置所屬同上。北有浪伏山,元置習安州於山下,屬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普定府,後廢。又北有白石巖。東南有楚油洞山。北有谷龍河,下流合烏江。] 鎮寧州[元至正十一年四月以火烘夷地置,屬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普定府。二十五年八月屬普定衞,後僑治衞城。正統三年八月直隸貴州布政司。嘉靖十一年六月徙州治安莊衞城。萬曆三十年九月屬府。[安莊衞,舊在州西,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置,屬貴州都司。萬曆三十五年九月,州自衞東來同治。南有白水河,又有烏泥江,即都泥江,源出山箐中,東南流,入金筑安撫司境。]東距府五十五里。領長官司二。十二營長官司[州北。洪武十九年置,屬安順州。二十五年八月屬普定衞。正統三年八月來屬。下倣此。東北有天生橋,又有公具河。北有阿破河。]康佐長官司[州東。建置所屬同上。] 永寧州[元以打罕夷地置,屬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屬普定府。二十五年八月屬普定衞,後僑治衞城。正統三年八月直隸貴州布政司。嘉靖十一年三月徙州治關索嶺守禦千戶所城。萬曆三十年九月屬府。[關索所舊在州西南,洪武二十五年置,屬安莊衞。萬曆三十年九月,州自所東北來同治。西北有紅崖山。西有北盤江,自普安州流入,有盤江河巡檢司。]東北距府一百二十里。領長官司二。慕役長官司[州西。洪武十九年置,屬安順州。二十五年八月屬普定衞。正統三年八月來屬。下倣此。北有安籠箐山。西北有象鼻嶺。東有北盤江,與永寧州分界,東南流,南盤江自雲南羅平州來合焉,又南入廣西泗城州界。]頂營長官司[州北。洪武四年置,所屬同上。東有關索嶺。西有盤江。] 普安州。本貢寧安撫司。建文中置,屬普安軍民府。永樂元年正月改普安安撫司,屬四川布政司。十三年十二月改為州,直隸貴州布政司。萬曆十四年二月徙治普安衞城。三十年九月屬府。[普安衞舊在州南,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屬雲南都司,後改屬貴州都司。二十二年三月升軍民指揮使司。萬曆十四年二月,州自衞北來同治。東有八部山,元普安路治山下,屬雲南行省,洪武十五年三月為府,屬雲南布政司,尋升軍民府,二十七年四月改屬四川,永樂後廢。東北有格孤山。又西北有番納牟山,一名雲南坡。又東南有得都山,一名白崖,產雄黃水銀。又東有盤江。東南有者卜河,下流入於盤江。東有芭蕉關。西有分水嶺關。東南有安籠箐關。又西南有樂民守禦千戶所,西有平夷守禦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二年置,又東南有安南守禦千戶所,又有安籠守禦千戶所,俱洪武二十三年置,皆屬普安衞。正統十年四月徙安南所於羅渭江。]東北距府三百三十五里。 都勻府。本都勻安撫司。洪武十九年十二月置。二十三年十月改都勻衞,屬貴州都司。二十九年四月升軍民指揮使司,屬四川布政司。永樂十七年仍屬貴州都司。弘治七年五月置都勻府於衞城。[西有龍山。南有獨山鎮巡檢司。北有平定關,西有威鎮關,俱洪武二十四年置。]領州二,縣一,長官司八。西北距布政司二百六十里。 都勻長官司[府南。元上都勻等處軍民長官司。洪武十六年更名。南有都勻河,亦名馬尾河。]邦水長官司[府西。元中都雲板水等處軍民長官司,屬管番民總管。洪武十六年更名。邦水河在東南,本名扳河,即都勻河上源。]平浪長官司[府西。洪武十六年置。西南有凱陽山,上有滅苗鎮,即故凱口囤。東南有麥冲河。]平洲六洞長官司[府西南。洪武十六年置。西南有六洞山。南有平洲河,中有沙洲。] 麻哈州。本麻哈長官司。洪武十六年置,屬平越衞。弘治七年五月升為州,來屬。[南有麻哈江,即邦水河之上源。]南距府六十里。領長官司二。樂平長官司[州西北。洪武二十四年五月置,屬雲南,後屬平越衞。弘治七年五月來屬。東北有馬場山。南有樂平溪。]平定長官司[州西北。洪武二十二年置,屬平越衞。三十年屬清平衞。弘治七年五月來屬。東有山江河。] 獨山州。本九名九姓獨山州長官司。洪武十六年置,屬都勻衞。弘治七年五月升為獨山州,屬府。[南有獨山,有獨山江,即都勻河下流,南入廣西天河縣界,為龍江。]北距府百五十里。領縣一,長官司二。清平[府北。本清平長官司,洪武二十二年置,屬平越衞。三十年屬清平衞。弘治七年五月改為縣,屬麻哈州,後來屬。東有香爐山,嘉靖十二年四月徙清平衞中左所於此。北有雲溪洞。南有木級坡。又東有山江河,源出香爐山,有舟溪江流合焉,亦都勻河上源。又南有雞場關,北有羅冲關,俱洪武二十五年置。又東北有黎樹等寨。]合江洲陳蒙爛土長官司[州東。洪武十六年置,屬都勻衞。弘治七年五月屬州。東南有梅花洞。]豐寧長官司[州西南。洪武二十三年置,屬都勻衞。弘治七年五月屬州。西南有行郎山。] 平越軍民府[元平月長官司。]洪武十四年置平越守禦千戶所。十五年閏二月改為平越衞。十七年二月升軍民指揮使司。領長官司五,屬四川布政司,尋屬貴州都司。萬曆二十九年四月置平越軍民府於衞城,以播州地益之,屬貴州布政司。[東有峩黎山,又有七盤坡。東南有麻哈江,其上源即黃平州之兩岔江。南有馬場江,又有羊場河,俱東入於麻哈江。南有武勝關。西南有通津關。東南有羊場關。]領衞二,州一,縣三,長官司二。西距布政司百八十里。 清平衞。洪武二十三年六月置,屬貴州都司。萬曆二十九年來屬。[衞治在清平縣北一里。]西南距府六十里。 興隆衞。洪武二十二年六月置,屬貴州都司。萬曆二十九年來屬。[北有龍岩山,亦名龍洞山。又有截洞,甚深險。東有飛雲岩。]西南距府百二十里。 黃平州。本黃平安撫司。洪武七年十一月置,屬播州宣慰司。萬曆二十九年四月改為州,來屬。[東有七里谷。西南有兩岔江,以兩源合流而名。又東有冷水河。西北有黃平守禦千戶所,洪武十一年正月置,十五年正月改為衞,閏二月仍為千戶所。]南距府三十里。 餘慶[州西。本餘慶長官司,洪武十七年置,屬播州宣慰司。萬曆二十九年六月改為縣,來屬。東有白泥長官司,亦洪武十七年置,屬播州宣慰司,萬曆二十九年四月省入餘慶縣。南有小烏江,下流入於烏江。東南有白泥河,下流合於思南河。又有走馬坪寨,嘉靖三十四年置。]甕安[州西北。本甕水安撫司,洪武初置。萬曆二十九年四月改為縣,來屬。東有草塘安撫司,洪武十七年六月置,又有重安長官司,永樂四年九月置,俱屬播州宣慰司,萬曆二十九年四月俱省入甕安縣。東南有萬丈山。西有烏江,縣境諸山溪之水皆流合焉。又有黃灘關。東北有飛練堡,有天邦囤,西有西坪等寨。]湄潭[州北。萬曆二十九年四月以播州湄潭地置。西有容山長官司,洪武中置,屬播州宣慰司。萬曆二十九年省入湄潭縣。南有湄潭水,又西有三江水,下流俱入於烏江。]凱里長官司[府東北。本凱里安撫司,嘉靖八年二月分播州宣慰司地置,屬清平衞。萬曆二十九年來屬。三十五年六月改為長官司。]楊義長官司[府東南。洪武初置,屬平越衞。萬曆二十九年屬府。西有杉木箐山。又有清水江,上流自新添衞流入,經城西,又名皮隴江,北經乖西、巴香諸苗界,而入烏江。] 黎平府。本思州宣慰司地。洪武十八年正月置五開衞,屬湖廣都司,後廢。三十五年十一月復置。永樂十一年二月置黎平府於衞城,屬貴州布政司。弘治十年徙府治衞南。萬曆二十九年十一月改府屬湖廣。三十一年四月還屬貴州。[南有寶帶山。東有摩天嶺。東北有銅鼓巖。西有新化江。又有福祿江,其上源為古州江,下流入廣西懷遠縣境。西南有黎平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屬五開衞。]領縣一,長官司十三。西距布政司六百三十里。 永從[府南。本元福祿永從軍民長官司。洪武中改置福祿永從蠻夷長官司,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屬貴州衞。十二年三月來屬。正統六年九月改為縣。南有福祿江,有彩江流合焉。又有永從溪。]潭溪蠻夷長官司[府東南。元潭溪長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屬湖廣辰州衞。三月改屬湖廣靖州衞,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屬貴州衞。十二年三月來屬。西南有銅關鐵寨山。南有潭溪。]八舟蠻夷長官司[府北。元八舟軍民長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屬貴州衞。十二年三月來屬。西南有八舟江,源自府城,西為三十里江,北流經此,又東北為新化江。]洪舟泊里蠻夷長官司[府東南。元洪舟泊里軍民長官司。洪武初改置,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屬貴州衞。十三年三月來屬。北有洪舟江,下流合於湖廣靖州之渠河。西南有中潮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屬五開衞。]曹滴洞蠻夷長官司[府西北。元曹滴等洞軍民長官司。洪武初改置,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屬貴州衞。十二年三月來屬。西南有容江,源出苗地,北流入福祿江。]古州蠻夷長官司[府西北。元古州八萬洞軍民長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屬湖廣辰州衞。三月改屬湖廣靖州衞,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屬貴州衞。十二年三月來屬。有古州衞,洪武二十六年置,尋廢。東北有古州江。]西山陽洞蠻夷長官司[府西南。洪武初置,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屬貴州衞。十二年三月來屬。西北有大巖山,大巖江出焉,東南入於福祿江。]新化蠻夷長官司[府東北。元新化長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屬湖廣辰州衞,三月改屬湖廣靖州衞,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屬貴州衞。十一年二月置新化府於此,領湖耳、亮寨、歐陽、新化、中林驗洞、龍里六蠻夷長官司,赤溪湳洞長官司。宣德九年十一月,府廢,以所領俱屬黎平府。西有六疊山。東南有新化江,又西北合於清水江。又東有新化亮寨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西南有新化屯千戶所,洪武二十五年置,俱屬五開衞。]湖耳蠻夷長官司[府東北。元湖耳洞長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屬湖廣辰州衞。三月改屬湖廣靖州衞,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屬貴州衞。十二年三月屬新化府,府廢,來屬。西有銅鼓衞,本銅鼓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屬五開衞,三十年改所為衞,屬湖廣都司,後二年廢,三十五年十一月復置,屬湖廣都司。]亮寨蠻夷長官司[府東北。本八萬亮寨蠻夷長官司。洪武三年正月置,屬湖廣辰州衞。三月屬湖廣靖州衞,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改名,屬貴州衞。十二年三月屬新化府,府廢,來屬。]歐陽蠻夷長官司[府東北。元歐陽寨長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屬湖廣辰州衞。三月改屬湖廣靖州衞,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屬貴州衞。十二年三月屬新化府,府廢,來屬。]中林驗洞蠻夷長官司[府北。洪武初置,後廢。永樂元年正月復置。十二年三月屬新化府,府廢,來屬。下二司倣此。]赤溪湳洞蠻夷長官司[府東北。]龍里蠻夷長官司[府北。南有龍里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五年置,屬五開衞。] 思南府[元思南宣慰司,屬湖廣行省。]洪武四年改屬四川。六年十二月陞為思南道宣慰使司,仍屬湖廣。永樂十一年二月改為府,屬貴州布政司。隆慶四年三月徙治平溪衞。尋復故。[有都儒五堡二坑等處巡檢司。又有覃韓偏力水土巡檢司。又有板橋巡檢司,舊屬石阡府,後來屬。]領縣三,長官司三。西南距布政司六百二十里。 安化[倚。本水犄姜長官司,元屬思州安撫司。洪武初,改曰水德江,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屬府。萬曆三十三年改置安化縣。西南有崖門山。南有萬勝山。又有烏江,自石阡府流入,經城西鮎魚峽北,入四川彭水縣界,合涪陵江。東南有水德江,即烏江之分流,又有思印江流合焉,下流亦入於涪陵江。舊有洪安、化濟二長官司,屬思南宣慰司,洪武二十六年五月省。東有水勝關。南有武勝關。北有太平關。]蠻夷長官司[倚。洪武十年十月置,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屬府。]婺川[府北。元屬思州安撫司。洪武五年屬鎮遠州。十七年後仍屬思州。永樂十二年三月來屬。東有河只水,又有羅多水,下流俱注於水德江。]印江[府東。本思印江長官司,元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屬府。弘治七年六月改為印江縣。]沿河祐溪長官司[府東北。洪武七年十月置,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屬府。]朗溪蠻夷長官司[府東。洪武七年十月置,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屬烏羅府。正統三年五月,府廢,來屬。有厥溪蠻夷長官司,亦洪武七年十月置,尋廢。] 思州府[元思州宣慰司。]永樂十一年二月改為府,屬貴州布政司。領長官司四。西距布政司七百五十里。 都坪峩異溪蠻夷長官司[倚。洪武六年置,二十五年省。永樂十二年三月復置。南有峩山。西北有江頭山。東有異溪。東北有平溪,上有關,洪武二十二年三月置平溪衞於此,屬湖廣都司,萬曆二十九年十一月改屬貴州,三十一年四月還屬湖廣。又有鮎魚關。南有黃土關。又東北有晃州驛,路出湖廣沅州。]都素蠻夷長官司[府西。永樂十二年三月置,屬府。]施溪長官司[府北。元施溪樣頭長官司。洪武五年改名,屬湖廣沅州衞。永樂十二年三月來屬。東有施溪。]黃道溪長官司[府東北。元屬思州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屬府。西南有黃道溪。] 鎮遠府[元鎮遠府,屬思州安撫司。]洪武四年降為鎮遠州,屬思南宣慰司。五年六月直隸湖廣。永樂十一年二月置鎮遠府於州治,屬貴州布政司。正統三年五月省州入焉。領縣二,長官司三。西距布政司五百三十里。 鎮遠[倚。本鎮遠溪洞金容金達蠻夷長官司,洪武二年二月置,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屬州。正統三年五月改屬府。弘治七年十月改為鎮遠縣。北有石崖山。東有中河山,以兩水夾流而名。東北有鐵山。又東有觀音山,有馬場坡。東南有巴邦山。西有平冒山。南有鎮陽江,一名鎮南江,亦曰〈氵舞〉水,上受興隆、黃平諸水,東流三百里,入於沅江。又東北有鐵溪,出鐵山,下流入鎮陽江。又西有油榨關。有焦溪關、梅溪關。又有清浪關,清浪衞治於此,又西有偏橋,偏橋衞在焉,俱洪武二十三年四月置。西南有鎮遠衞,洪武二十二年七月置。俱屬湖廣都司,萬曆二十九年十一月俱改屬貴州,三十一年四月還屬湖廣。]施秉[府西南。本施秉蠻夷長官司,洪武五年置,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屬州。正統九年七月改為縣。天啟元年四月省。崇禎四年十一月復置。南有洪江,即鎮陽江。]偏橋長官司[府西。元偏橋中寨蠻夷軍民長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來屬。]卭水十五洞蠻夷長官司[府東。元卭水縣。洪武五年改置團羅、得民、曉隘、陂帶、卭水五長官司,屬思州宣慰司。二十九年以四司幷入卭水司,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屬府。]臻剖六洞橫坡等處長官司[府西。本臻剖、六洞、橫坡三長官司,洪武二十二年置,屬鎮遠衞,後幷為一司。] 銅仁府。本思州宣慰司地。永樂十一年二月置銅仁府。領縣一,長官司五。西南距布政司七百七十里。 銅仁[倚。元銅人大小江等處蠻夷軍民長官司,屬思州安撫司。洪武初,改置銅仁長官司,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置府治於此。萬曆二十六年四月改為縣。南有銅崖山。又有新坑山,產硃砂水銀。西南有銅仁大江,西北有小江流合焉,下流入沅州界,注於沅江。]省溪長官司[府西。元省溪壩場等處蠻夷長官司,屬思州安撫司。洪武初,改名,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來屬。西有〈辶宙〉邏江,即省溪,產金。]提溪長官司[府西。元提溪等處軍民長官司,屬思州安撫司。洪武初,改名,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來屬。東有印江。西有提溪,產砂金。]大萬山長官司[府南。元大萬山蘇葛辦等處軍民長官司,屬思州安撫司。洪武初,改名,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來屬。]烏羅長官司[府西。元烏羅龍千等處長官司,屬思州安撫司。洪武初,更名,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一年二月置烏羅府,領朗溪蠻夷長官司,烏羅、荅意、治古、平頭著可四長官司治於此。正統三年五月,府廢,來屬。西有九龍山,銅仁大江源於此。又西南有觀音囤,亦曰烏羅洞。南有九江。又有木耳溪,亦曰九十九溪,下流亦入沅江。]平頭著可長官司[府西北。元平頭著可通達等處長官司,屬思州安撫司。洪武七年十月改置,屬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屬烏羅府,府廢,來屬。又有荅意長官司,治古寨長官司,俱永樂三年七月置,屬貴州宣慰司,十二年三月改屬烏羅府,正統三年五月俱與府同廢。] 石阡府[本思州宣慰司地。]永樂十一年二月置石阡府。領縣一,長官司三。西南距布政司六百三十里。 石阡長官司[倚。元石阡等處軍民長官司,屬思州安撫司。洪武初改置,屬思州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為石阡府治。西有崖門山。南有秋滿洞。西有烏江,自四川遵義府流入,東北入思南府界。有石阡江,下流入於烏江。]龍泉[府西。本龍泉坪長官司,元為思州安撫司治。洪武七年七月復置,屬思州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來屬。萬曆二十九年四月改為縣。北有騰雲洞。南有鄧坎等寨。]苗民長官司[府西南。洪武七年十月置,屬思州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來屬。]葛彰葛商長官司[府南。元屬思州安撫司。洪武中屬思州宣慰司。永樂十二年三月來屬。] 龍里衞軍民指揮使司。洪武二十三年四月置衞。二十九年四月升軍民指揮使司。[西有蓮花涇,又有加牙河,下流入甕首河。東南有平伐長官司,本元平伐等處長官司,洪武十五年改置,屬貴州衞,二十八年屬龍里衞,萬曆十四年二月省入新貴縣。又西有長衝關。東有巃聳關。]領長官司一。西距布政司五十里。 大平伐長官司[衞南。洪武十九年置,屬貴州衞。二十八年來屬。東北有谷峽山。東南有甕首河,下流合清水江。] 新添衞軍民指揮使司[元新添葛蠻安撫司,後廢。]洪武二十二年置新添千戶所,屬貴州衞。二十三年二月改為新添衞,屬貴州都司。二十九年四月升軍民指揮使司。領長官司五。西距布政司百十里。 新添長官司[倚。洪武四年置。東有憑虛洞,一名猪母洞。西北有清水江。西南有甕城河,有甕城河土巡檢司。又東有谷忙關。]小平伐長官司[衞西南。洪武十五年六月置,屬貴州衞,尋屬龍里衞。二十九年來屬。]把平寨長官司[衞南。洪武十五年六月置,屬貴州衞,尋屬龍里衞。二十九年來屬。]丹平長官司[衞西南。洪武三十年置,尋省。永樂二年復置。]丹行長官司[衞西南。洪武三十年置,尋省。永樂二年復置。] 安南衞。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尾灑衞於此,尋廢。二十三年十二月復置,更名,屬貴州都司。[南有尾灑山。東有盤江山,有清源洞。又有北盤江,自雲南霑益州流入,又南入安順府界。東南有者卜河,自普安州流入,注於盤江。西有江西陂,初置柵屯守於此,尋徙於尾灑,築城為衞。南有烏鳴關,亦洪武中置。]東北距布政司三百四十里。 威清衞。洪武二十三年六月置,屬貴州都司。[北有羊耳山。西有的澄河,即陸廣河上流。西北有鴨池河,即烏江。]西距布政司六十里。 平壩衞。洪武二十三年閏四月置,屬貴州都司。[東南有南仙洞,有馬頭山。東有東溪。]西南距布政司八十里。 畢節衞。洪武十七年二月置,屬貴州都司。[東有木稀山,有關。又有響水河。南有善欲關,西有老鴉關,俱洪武中置。東北有層臺衞,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二十七年六月廢。]領守禦所一。東南距布政司四百五十里。 守禦七星關後千戶所[衞西。洪武二十一年置,屬烏撒衞。永樂中來屬。有七星關河,亦曰可渡河,源出四川烏撒府,即北盤江上流,七星關在其上,下流入雲南霑益州界。] 赤水衞。洪武二十一年十月置,[北有雲山,上有關。東有赤水河,有赤水關。]領所四。距布政司六百二十里。 摩尼千戶所[衞北。]曰撒千戶所[衞東南。二所俱洪武二十二年九月置。]阿落密千戶所[衞南。]前千戶所[衞南。二所俱洪武二十七年置。] 普市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十三年三月析永寧宣撫司地置,直隸貴州都司。[東有木案山。西南有水腦洞。又東南有龍泉澗。]距布政司七百二十里。 敷勇衞。本劄佐長官司。洪武五年改元落邦札佐等處長官司置,屬貴州宣慰司。崇禎三年改置,屬貴州都司。[東有陽明洞。西有三湘水。北有烏江,有陸廣河。]領所四。南距布政司五十里。 於襄守禦千戶所[衞西。本青山長官司,洪武五年改元青山遠地等處長官司置,屬貴州宣慰司。崇禎三年改置。]息烽守禦千戶所[衞東北。崇禎三年以貴州前衞故絕六屯幷割底寨司地置。西有西望山。南有石天洞。北有烏江。]濯靈守禦千戶所[衞北。西有陸廣河,北流合烏江。]修文守禦千戶所[衞東北。二所俱宣慰司水西地,崇禎三年同置。] 鎮西衞。崇禎三年以宣慰司水西地置。[北有天柱洞,又有鴨池河,即烏江異名。]領所四。西南距布政司六十里。 威武守禦千戶所[衞東。]赫聲守禦千戶所[衞北。有鴨池河。]柔遠[守禦千戶所衞□。]定遠守禦千戶所[衞□。以上俱水西地,崇禎三年與衞同置。] 禮一 吉禮一 周官、儀禮尚已,然書缺簡脫,因革莫詳。自漢史作禮志,後皆因之,一代之制,始的然可考。歐陽氏云「三代以下,治出於二,而禮樂為虛名。」要其用之郊廟朝廷,下至閭里州黨者,未嘗無可觀也。惟能修明講貫,以實意行乎其間,則格上下、感鬼神,教化之成即在是矣。安見後世之禮,必不可上追三代哉。 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務未遑,首開禮、樂二局,廣徵耆儒,分曹究討。洪武元年,命中書省暨翰林院、太常司,定擬祀典。乃歷敘沿革之由,酌定郊社宗廟儀以進。禮官及諸儒臣又編集郊廟山川等儀,及古帝王祭祀感格可垂鑒戒者,名曰存心錄。二年,詔諸儒臣修禮書。明年告成,賜名大明集禮。其書準五禮而益以冠服、車輅、儀仗、鹵簿、字學、音樂,凡升降儀節,制度名數,纖悉畢具。又屢敕議禮臣李善長、傅瓛、宋濂、詹同、陶安、劉基、魏觀、崔亮、牛諒、陶凱、朱升、樂韶鳳、李原名等,編輯成集。且詔郡縣舉高潔博雅之士徐一夔、梁寅、周子諒、胡行簡、劉宗弼、董彝、蔡深、滕公琰至京,同修禮書。在位三十餘年,所著書可考見者,曰孝慈錄,曰洪武禮制,曰禮儀定式,曰諸司職掌,曰稽古定制,曰國朝制作,曰大禮要議,曰皇朝禮制,曰大明禮制,曰洪武禮法,曰禮制集要,曰禮制節文,曰太常集禮,曰禮書。若夫釐正祀典,凡天皇、太乙、六天、五帝之類,皆為革除,而諸神封號,悉改從本稱,一洗矯誣陋習,其度越漢、唐遠矣。又詔定國恤,父母竝斬衰,長子降為期年,正服旁服以遞而殺,斟酌古今,蓋得其中。 永樂中,頒文公家禮於天下,又定巡狩、監國及經筵日講之制。後宮罷殉,始於英宗。陵廟嫡庶之分,正於孝宗。暨乎世宗,以制禮作樂自任。其更定之大者,如分祀天地,復朝日夕月於東西郊,罷二祖竝配,以及祈穀,大雩,享先蠶,祭聖師,易至聖先師號,皆能折衷於古。獨其排衆議,祔睿宗太廟躋武宗上,徇本生而違大統,以明察始而以豐昵終矣。當時將順之臣,各為之說。今其存者,若明倫大典,則御製序文以行之;禮儀成典,則李時等奉敕而修;郊祀考議,則張孚敬所進者也。至大明會典,自孝宗朝集纂,其於禮制尤詳。世宗、神宗時,數有增益,一代成憲畧具是焉。 今以五禮之序,條為品式,而隨時損益者,則依類編入,以識沿革云。 壇壝之制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冊之數 籩豆之實 祭祀雜議諸儀 祭祀日期 習儀 齋戒 遣官祭祀 分獻陪祀 五禮,一曰吉禮。凡祀事,皆領於太常寺而屬於禮部。明初以圜丘、方澤、宗廟、社稷、朝日、夕月、先農為大祀,太歲、星辰、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山川、歷代帝王、先師、旗纛、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壽星為中祀,諸神為小祀。後改先農、朝日、夕月為中祀。凡天子所親祀者,天地、宗廟、社稷、山川。若國有大事,則命官祭告。其中祀小祀,皆遣官致祭,而帝王陵廟及孔子廟,則傳制特遣焉。每歲所常行者,大祀十有三:正月上辛祈穀、孟夏大雩、季秋大享、冬至圜丘皆祭昊天上帝,夏至方丘祭皇地祇,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四孟季冬享太廟,仲春仲秋上戊祭太社太稷。中祀二十有五:仲春仲秋上戊之明日,祭帝社帝稷,仲秋祭太歲、風雲雷雨、四季月將及嶽鎮、海瀆、山川、城隍,霜降日祭旗纛於教場,仲秋祭城南旗纛廟,仲春祭先農,仲秋祭天神地祗於山川壇,仲春仲秋祭歷代帝王廟,春秋仲月上丁祭先師孔子。小祀八:孟春祭司戶,孟夏祭司竈,季夏祭中霤,孟秋祭司門,孟冬祭司井,仲春祭司馬之神,清明、十月朔祭泰厲,又於每月朔望祭火雷之神。至京師十廟、南京十五廟,各以歲時遣官致祭。其非常祀而間行之者,若新天子耕耤而享先農,視學而行釋奠之類。嘉靖時,皇后享先蠶,祀高禖,皆因時特舉者也。 其王國所祀,則太廟、社稷、風雲雷雨、封內山川、城隍、旗纛、五祀、厲壇。府州縣所祀,則社稷、風雲雷雨、山川、厲壇、先師廟及所在帝王陵廟,各衞亦祭先師。至於庶人,亦得祭里社、穀神及祖父母、父母并祀竈,載在祀典。雖時稍有更易,其大要莫能踰也。 至若壇壝之制,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冊之數,籩豆之實,酒齊之名,析其彼此之異同,訂其初終之損益,臚於首簡,畧於本條,庶無缺遺,亦免繁複云爾。 壇壝之制 明初,建圜丘於正陽門外,鍾山之陽,方丘於太平門外,鍾山之陰。圜丘壇二成。上成廣七丈,高八尺一寸,四出陛,各九級,正南廣九尺五寸,東、西、北八尺一寸。下成周圍壇面,縱橫皆廣五丈,高視上成,陛皆九級,正南廣一丈二尺五寸,東、西、北殺五寸五分。甃磚闌楯,皆以琉璃為之。壝去壇十五丈,高八尺一寸,四面靈星門,南三門,東、西、北各一。外垣去壝十五丈,門制同。天下神祇壇東門外。神庫五楹,在外垣北,南向。廚房五楹,在外壇東北,西向。庫房五楹,南向。宰牲房三楹,天池一,又在外庫房之北。執事齋舍,在壇外垣之東南。坊二,在外門外橫甬道之東西,燎壇在內壝外東南丙地,高九尺,廣七尺,開上南出戶。方丘壇二成。上成廣六丈,高六尺,四出陛,南一丈,東、西、北八尺,皆八級。下成四面各廣二丈四尺,高六尺,四出陛,南丈二尺,東、西、北一丈,皆八級。壝去壇十五丈,高六尺,外垣四面各六十四丈,餘制同。南郊有浴室,瘞坎在內壝外壬地。 洪武四年,改築圜丘。上成廣四丈五尺,高五尺二寸。下成每面廣一丈六尺五寸,高四尺九寸。二成通徑七丈八尺。壇至內壝墻,四面各九丈八尺五寸。內壝墻至外壝墻,南十三丈九尺四寸,北十一丈,東、西各十一丈七尺。方丘,上成廣三丈九尺四寸,高三尺九寸。下成每面廣丈五尺五寸,高三尺八寸,通徑七丈四寸。壇至內壝墻,四面皆八丈九尺五寸。內壝墻至外壝墻,四面各八丈二尺。 十年,改定合祀之典。即圜丘舊制,而以屋覆之,名曰大祀殿,凡十二楹。中石臺設上帝、皇地祇座。東、西廣三十二楹。正南大祀門六楹,接以步廊,與殿廡通。殿後天庫六楹。瓦皆黃琉璃。廚庫在殿東北,宰牲亭井在廚東北,皆以步廊通殿兩廡,後繚以圍墻。南為石門三洞以達大祀門,謂之內壇。外周垣九里三十步,石門三洞南為甬道三,中神道,左御道,右王道。道兩旁稍低,為從官之地。齋宮在外垣內西南,東向。其後殿瓦易青琉璃。二十一年增修壇壝,壇後樹松柏,外壝東南鑿池二十區。冬月伐冰藏凌陰,以供夏秋祭祀之用。成祖遷都北京,如其制。 嘉靖九年,復改分祀。建圜丘壇於正陽門外五里許,大祀殿之南,方澤壇於安定門外之東。圜丘二成,壇面及欄俱青琉璃,邊角用白玉石,高廣尺寸皆遵祖制,而神路轉遠。內門四。南門外燎爐毛血池,西南望燎臺。外門亦四。南門外左具服臺,東門外神庫、神廚、祭器庫、宰牲亭,北門外正北泰神殿。正殿以藏上帝、太祖之主,配殿以藏從祀諸神之王。外建四天門:東曰泰元,南曰昭亭,西曰廣利。又西鑾駕庫,又西犧牲所,其北神樂觀。北曰成貞。北門外西北為齋宮,迤西為壇門,壇北,舊天地壇,即大祀殿也。十七年撤之,又改泰神殿曰皇穹宇。二十四年,又即故大祀殿之址建大享殿。方澤亦二成,壇面黃琉璃,陛增為九級,用白石圍以方坎。內,北門外西瘞位,東燈檯,南門外皇祇室。外,西門外迤西神庫、神廚、宰牲亭、祭器庫,北門外西北齋宮。又外建四天門,西門外北為鑾駕庫、遣官房、內陪祀官房。又外為壇門,門外為泰折街牌坊,護壇地千四百餘畝。 太社稷壇,在宮城西南,東西峙,明初建。廣五丈,高五尺,四出陛,皆五級。壇土五色隨其方,黃土覆之。壇相去五丈,壇南皆樹松。二壇同一壝,方廣三十丈,高五尺,甃磚,四門飾色隨其方。周坦四門,南靈星門三,北戟門五,東西戟門三。戟門各列戟二十四。洪武十年,改壇午門右,社稷共一壇,為二成。上成廣五丈,下成廣五丈三尺,崇五尺。外壝崇五尺,四面各十九丈有奇。外垣東西六十六丈有奇,南北八十六丈有奇。垣北三門,門外為祭殿,其北為拜殿。外復為三門,垣東、西、南門各一。永樂中,建壇北京,如其制。帝社稷壇在西苑,壇址高六寸,方廣二丈五尺,甃細磚,實以淨土。壇北樹二坊,曰社街。王國社稷壇,高廣殺太社稷十之三。府、州、縣社稷壇,廣殺十之五,高殺十之四,陛三級。後皆定同壇合祭,如京師。 朝日、夕月壇,洪武三年建。朝日壇高八尺,夕月壇高六尺,俱方廣四丈。兩壝,壝各二十五步。二十一年罷。嘉靖九年復建,壇各一成。朝日壇紅琉璃,夕月壇用白。朝日壇陛九級,夕月壇六級,俱白石。各建天門二。 先農壇,高五尺,廣五丈,四出陛。御耕耤位,高三尺,廣二丈五尺,四出陛。 山川壇,洪武九年建。正殿、拜殿各八楹,東西廡二十四楹。西南先農壇,東南具服殿,殿南耤田壇,東旗纛廟,後為神倉。周垣七百餘丈,垣內地歲種穀蔬,供祀事。嘉靖十年,改名天神地祇壇,分列左右。 太歲壇與嶽瀆同。嶽鎮海瀆山川城隍壇,據高阜,南向,高二尺五寸,方廣十倍,四出陛,南向五級,東西北三級。王國山川壇,高四尺,四出陛,方三丈五尺。天下山川所在壇,高三尺,四出陛,三級,方二丈五尺。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冊之數 神位 圜丘。洪武元年冬至,正壇第一成,昊天上帝南向。第二成,東大明,星辰次之,西夜明,太歲次之。二年,奉仁祖配,位第一成,西向。三年,壇下壝內,增祭風雲雷雨。七年更定,內壝之內,東西各三壇。星辰二壇,分設於東西。其次,東則太歲、五嶽,西則風雲雨、五鎮。內壝之外,東西各二壇。東四海,西四瀆。次天下神祇壇,東西分設。 方丘。洪武二年夏至,正壇第一成,皇地祇,南向。第二成,東五嶽,次四海,西五鎮,次四瀆。三年,奉仁祖配,位第一成,西向。壇下壝內,增祭天下山川。七年更定,內壝之內,東西各二壇。東四海,西四瀆。次二壇,天下山川。內壝之外,東西各設天下神祇壇一。 十二年正月,合祀大祀殿。正殿三壇,上帝、皇地祇竝南向。仁祖配位在東,西向。從祀十四壇。丹陛東一壇曰大明,西一壇曰夜明。兩廡壇各六:星辰二壇;次東,太歲、五嶽、四海,次西,風雲雷雨、五鎮、四瀆二壇;又次天下山川神祇二壇。俱東西向。二十一年,增修丹墀內石臺四,大明、夜明各一,星辰二。內壝外石臺二十:東十壇,北嶽、北鎮、東嶽、東鎮、東海、太歲、帝王、山川、神祇、四瀆;西十壇,北海、西嶽、西鎮、西海、中嶽、中鎮、風雲雷雨、南嶽、南鎮、南海。俱東西向。臺高三尺有奇,周以石欄,陟降為磴道。臺上琢石鑿龕,以置神位。建文時,撤仁祖,改奉太祖配,位第一成。西向。洪熙元年,增文皇帝於太祖下。 嘉靖九年,復分祀之典。圜丘則東大明,西夜明。次東,二十八宿、五星、周天星辰。次西,風雲雷雨。共四壇。方丘則東五嶽,基運、翊聖、神烈三山,西五鎮,天壽、純德二山。次東四海,次西四瀆。南北郊皆獨奉太祖配。太社稷配位別見。先農正位南向,后稷配位西向。 凡神位,天地、祖宗曰「神版」,餘曰「神牌」。圜丘神版長二尺五寸,廣五寸,厚一寸,趺高五寸,以栗木為之,正位題曰昊天上帝,配位題曰某祖某皇帝,竝黃質金字。從祀風雲雷雨位版,赤質金字。神席,上帝用龍椅龍案,上施錦褥,配位同。從祀,位置於案,不設席。方丘正位曰皇地祇,配位及從祀,制竝同圜丘。奉先殿帝后神主高尺二寸,廣四寸,趺高二寸,用木,飾以金,鏤以青字。龕高二尺,廣二尺,趺高四寸,朱漆鏤金龍鳳花版,開二窗,施紅紗,側用金銅環,內織金文綺為藉。社稷,社主用石,高五尺,廣五尺,上微銳。立於壇上,半在土中,近南北向;稷不用主。洪武十年,皆設木主,丹漆之。祭畢,貯於庫,仍用石主埋壇中,微露其末。後奉祖配,其位製塗金牌座,如先聖匵用架罩。嘉靖中,藏於寢廟。帝社稷神位以木,高一尺八寸,廣三寸,朱漆質金書。壇南置石龕,以藏神位。王府州縣社主皆用石,長二尺五寸,廣尺五寸。日月壇神位,以松柏為之。長二尺五寸,廣五寸,趺高五寸。朱漆金字。餘倣此。 祭器 南郊。洪武元年定,正位,登一,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爵三;壇上,太尊二,著尊、犧尊、山罍各一;壇下,太尊一,山罍二。從祀位,登一,籩豆各下,簠簋各二,東西各設著尊二,犧尊二。北郊同。七年增圜丘從祀,共設酒尊六於壇西,大明,夜明位各三。天下神祇,鉶三,籩豆各八,簠簋各二,壝內外東西各設酒尊三,每位爵三。方丘、嶽鎮,各設酒尊三,壝內東西各設酒尊三,壝外東西各設酒尊三,每位爵三。神祇與圜丘同。八年,圜丘從祀,更設登一、鉶二。每位增酒斚,星辰、天下神祇各三十,太歲、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各十五。方丘,從祀同。十年,定合祀之典,各壇陳設如舊,惟太歲、風雲雷雨酒盞各十,東西廡俱共設酒尊三、爵十八於壇南。 二十一年更定,正殿上三壇,每壇登一,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共設酒尊六、爵九於殿東南,西向。丹墀內四壇,大明、夜明各登一,籩豆十,簠簋二,酒尊三,爵三。星辰二壇,各登一,鉶二,酒盞三十,餘與大明同。壝外二十壇,各登一,鉶二,籩豆各十,簠簋各二,酒盞十,酒尊三,爵三。神祇壇,鉶三,籩豆各八。帝王、山川、四瀆、中嶽、風雲雷雨神祇壇,酒盞各三十,餘竝同嶽鎮。 太廟時享。洪武元年定,每廟登一,鉶三,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共酒尊三、金爵八、瓷爵十六於殿東西向。二十一年更定,每廟登二,鉶二。弘治時,九廟通設酒尊九,祫祭加一,金爵十七,祫祭加二,瓷爵三十四,祫祭加四。親王配享,洪武三年定,登鉶各三,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酒尊三,酒注二。二十一年更定,登鉶各一,爵各三,籩豆各十,簠簋各二,共用酒尊三於殿東。功臣配享,洪武二年定,每位籩豆各二,簠簋各二。三年增定,共用酒尊二,酒注二。二十一年更定,十壇,每壇鉶一,籩豆各二,簠簋各一,爵三,共用酒尊於殿西。 太社稷。洪武元年定,鉶三,籩豆各十,簠簋各二,配位同。正配位皆設酒尊三於壇東。十一年更定,每位登一,鉶二,籩豆十二,正配位共設酒尊三,爵九。後太祖、成祖竝配時,增酒尊一,爵三。府、州、縣社稷,鉶一,籩豆四,簠簋二。 朝日、夕月。洪武三年定,太尊、著尊、山罍各二,在壇上東南隅,北面。象尊、壺尊、山罍各二,在壇下,籩豆各十,簠簋各二,登鉶各三。 先農,與社稷同,加登一,籩豆減二。神祇。洪武二年定,每壇籩豆各四,簠簋登爵各一。九年更定,正殿共設酒尊三,爵七,兩廡各設酒尊三,爵三,餘如舊。二十一年更定,每壇登一,鉶二,籩豆各十,簠簋各二,酒盞三十。星辰,正殿中登一,鉶二。餘九壇,鉶二。每壇籩豆十,簠簋各一,酒盞三十,爵一,共設酒尊三。太歲諸神,籩豆各八,簠簋各二,酒尊三。嶽瀆山川同。 歷代帝王。洪武四年定,登一,鉶二,籩豆各八,簠簋各一,俎一,爵三,尊三。七年更定,登、鉶、簠簋各一,籩豆各十,爵各三,共設酒尊五於殿西階,酒尊三於殿東階。二十一年增定,每位鉶二,簠簋各二,五室共設酒尊三,爵四十八。配位每壇籩豆各二,簠簋各一,饋盤一,每位鉶一,酒盞三。三皇,籩豆各八,簠簋各二,登、鉶各二,爵三,犧尊、象尊、山罍各一。配位,籩豆各四,簠簋各二,鉶一,爵三,犧尊、象尊各一。 至聖先師。洪武元年定,籩豆各六,簠簋各二,登一,鉶二,犧尊、象尊、山罍各一。四配位,籩豆各四,簠簋各一,登一。十哲,兩廡,籩豆二。四年更定,正位,籩豆各十,酒尊三,爵三,餘如舊。四配,每位酒尊一,餘同正位。十哲,東西各爵一,每位籩豆各四,簠簋各一,鉶一,酒盞一。兩廡,東西各十三壇,東西各爵一,每壇籩豆各四,簠簋各一,酒盞四。十五年更定,正位,酒尊一,爵三,登一,鉶二,籩豆各八,簠簋各二。四配位,共酒尊一,各爵三,登一,鉶二,籩豆各六,簠簋各一。十哲,共酒尊一,東西各爵五,鉶一,籩豆各四,簠簋各一。東西廡,每四位爵四,籩豆各二,簠簋各一。景泰六年增兩廡籩豆各二,簠簋各一。成化十二年,增正位籩豆為十二。嘉靖九年,仍減為十。 旗纛,與先農同。馬神,籩豆各四,簠簋、登、象尊、壺尊各一。 玉帛牲牢 玉三等:上帝,蒼璧;皇地祇,黃琮;太社、太稷,兩圭有邸;朝日、夕月,圭璧五寸。帛五等:曰郊祀制帛,郊祀正配位用之。上帝,蒼;地祇,黃;配位,白。曰禮神制帛,社稷以下用之。社稷,黑;大明,赤;夜明、星辰、太歲、風雲雷雨、天下神祇俱白;五星,五色;嶽鎮、四海、陵山隨方色;四瀆,黑;先農,正配皆青;羣神,白;帝王先師皆白;旗纛,洪武元年用黑,七年改赤,九年定黑二、白五。曰奉先制帛,太廟用之,每廟二。曰展親制帛,親王配享用之。曰報功制帛,功臣配享用之。皆白。每位各一。惟圜丘,嘉靖九年用十二,而周天星辰則共用十,孔廟十哲、兩廡東西各一云。又洪武十一年,上以小祀有用楮錢者為不經。禮臣議定,在京,大祀、中祀用制帛,有篚。在外,王國府州縣亦如之。小祀惟用牲醴。 牲牢三等:曰犢,曰羊,曰豕。色尚騂,或黝。大祀,入滌九旬;中祀,三旬;小祀,一旬。大祀前一月之朔,躬詣犧牲所視牲,每日大臣一人往視。洪武二年,帝以祭祀省牲,去神壇甚邇,於人心未安,乃定省牲之儀,去神壇二百步。七年定制,大祀,皇帝躬省牲;中祀、小祀,遣官。嘉靖十一年更定,冬、夏至,祈穀,俱祭前五日親視,後俱遣大臣。圜丘,蒼犢;方丘,黃犢;配位,各純犢。洪武七年,增設圜丘配位。星辰,牛一,羊豕三。太歲,牛羊豕一。風雲雷雨、天下神祇,羊豕各五。方丘配位,天下山川,牛一,羊豕各三。太廟禘,正配皆太牢,祫皆太牢。時享每廟犢羊豕各一。親王配位,洪武三年定,共牛羊豕一。二十一年更定,每壇犢羊豕各一。功臣配位,洪武二年定,每位羊豕體各一。二十一年更定,每壇羊豕一。太社稷,犢羊豕各一,配位同。府州縣社稷,正配位,共羊一、豕一。洪武七年增設,各羊一、豕一。朝日、夕月,犢羊豕各一。先農與太社稷同。神祇,洪武二年定,羊六、豕六。二十一年更定,每壇犢羊豕各一。嘉靖十年,天神左,地祇右,各牲五。星辰,每壇羊一、豕一。靈星諸神,每神羊豕各一,共牛一。太歲諸神,皆太牢。嶽鎮海瀆諸神,犢一、羊一、豕一。帝王,每室犢羊豕各一。配位,每壇羊豕各一。先師如帝王,四配如配位,十哲東西各豕一分五,兩廡東西各豕一,後增為三。府州縣學先師,羊一、豕一。四配。共羊一、豕一,解為四體。十哲東西各豕一,解為五體。兩廡豕一,解為百八分。旗纛,洪武九年定犢羊豕,永樂後,去犢。王國及衞所同。五祀馬神俱用羊豕。 祝冊 南北郊,祝板長一尺一分,廣八寸,厚二分,用楸梓木。宗廟,長一尺二寸,廣九寸,厚一分,用梓木,以楮紙冒之。羣神帝王先師,俱有祝,文多不載。祝案設於西。 籩豆之實 凡籩豆之實,用十二者,籩實以形鹽、{蒿死}魚、棗、栗、榛、菱、芡、鹿脯、白餅、黑餅、糗餌、粉餈。豆實以韭菹、醯醢,菁菹、鹿醢、芹菹、兔醢、筍菹、魚醢、脾析、豚胉、〈拖,扌改食〉食、糝食。用十者,籩則減糗餌、粉餈,豆則減〈拖,扌改食〉食。糝食用八者,籩又減白、黑餅,豆又減脾析、豚胉。用四者,籩則止實以形鹽、{蒿死}魚、棗、栗,豆則止實以芹菹、兔醢、菁菹、鹿醢。各二者,籩實栗、鹿脯,豆實菁菹、鹿醢。臡簠簋各二者,實以黍稷、稻粱。各一者,實以稷粱。登實以太羹,鉶實以和羹。 洪武三年,禮部言:「禮記郊特牲曰,『郊之祭也』『器用陶匏』,尚質也。周禮籩人,『凡祭祀供簠簋之實』,疏曰,『外祀用瓦簠』。今祭祀用瓷,合古意。惟盤盂之屬,與古簠簋登鉶異制。今擬凡祭器皆用瓷,其式皆倣古簠簋登豆,惟籩以竹。」詔從之。 酒齊倣周制,用新舊醅,以備五齊三酒。其實於尊之名數,各不同。 祭祀雜議諸儀 其祭祀雜議諸儀,凡版位,皇帝位,方一尺二寸,厚三寸,紅質金字。皇太子位,方九寸,厚二寸,紅質青字。陪祀官位,竝白質黑字。 拜褥。初用緋。洪武三年定制,郊丘席為表,蒲為裏。宗廟、社稷、先農、山川,紅文綺為表,紅木棉布為裏。贊唱。凡皇帝躬祀,入就位時,太常寺奏中嚴,奏外辦。盥洗、升壇、飲福、受胙,各致贊辭。又凡祀,各設爵洗位,滌爵拭爵。初升壇,唱再拜,及祭酒,唱賜福胙。洪武七年,禮部奏其煩瀆,悉刪去。 上香禮。明初祭祀皆行。洪武七年以翰林詹同言罷。嘉靖九年復行。 拜禮。初,每節皆再拜。洪武九年,禮臣奏:「禮記一獻三獻五獻七獻之文,皆不載拜禮。唐、宋郊祀,每節行禮皆再拜。然亞獻終獻,天子不行禮,而使臣下行之。今議大祀中祀,自迎神至飲福送神,宜各行再拜禮。」帝命節為十二拜,迎神、飲福受胙、送神各四拜云。 登壇脫舄。初未行。洪武八年詔翰林院臣考定大祀登壇脫舄之禮。學士樂韶鳳雜考漢、魏以來朝祭儀,議於郊祀廟享前期一日,有司以席藉地,設御幕於壇東南門外,設執事官脫履之次於壇門外西階側。祭日,大駕入幕次,脫舄升壇。其升壇執事、導駕、贊禮、讀祝并分獻陪祀官,皆脫舄於外,以次升壇供事。協律郎、樂舞生依前跣襪就位。祭畢,降壇納舄。從之。嘉靖十七年罷其禮。 祭祀日期 欽天監選擇,太常寺預於十二月朔至奉天殿具奏。蓋古卜法不存,而擇干支之吉以代卜也。洪武七年,命太常卿議祭祀日期,書之於版,依時以祭,著為式。其祭日,遣官監祭,不敬失儀者罪之。 習儀 凡祭祀,先期三日及二日,百官習儀於朝天宮。嘉靖九年更定,郊祀冬至,習儀於先期之七日及六日。 齋戒 洪武二年,學士朱升等奉敕撰齋戒文曰:「戒者,禁止其外;齋者,整齊其內。沐浴更衣,出宿外舍,不飲酒,不茹葷,不問疾,不弔喪,不聽樂,不理刑名,此則戒也;專一其心,嚴畏謹慎,苟有所思,即思所祭之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精白一誠,無須臾間,此則齋也。大祀七日,前四日戒,後三日齋。」太祖曰:「凡祭祀天地、社稷、宗廟、山川等神,為天下祈福,宜下令百官齋戒。若自有所禱於天地百神,不關民事者,不下令。」又曰:「致齋以五日七日,為期太久,人心易怠。止臨祭,齋戒三日,務致精專,庶可格神明。」遂著為令。是年從禮部尚書崔亮奏,大祀前七日,陪祀官詣中書省受誓戒。各揚其職,不共其事,國有常刑。宗廟社稷,致齋三日,不誓戒。三年,諭禮部尚書陶凱曰:「人心操舍無常,必有所警,而後無所放。」乃命禮部鑄銅人一,高尺有五寸,手執牙簡,大祀則書致齋三日,中祀則書致齋二日於簡上,太常司進置齋所。四年,定天子親祀齋五日,遣官代祀齋三日,降香齋一日。五年,命諸司各置木牌,以警褻慢,刻文其上曰:「國有常憲,神有鑒焉。」凡祭祀,則設之。又從陶凱奏,凡親祀,皇太子宮中居守,親王戎服侍從。皇太子親王雖不陪祀,一體齋戒。 六年建陪祀官齋房於北郊齋宮之西南,復定齋戒禮儀。凡祭天地,正祭前五日午後,沐浴更衣,處外室,次早,百官於奉天門觀誓戒牌。次日,告仁祖廟,退處齋宮,致齋三日。享宗廟,正祭前四日午後,沐浴更衣,處外室。次日為始,致齋三日。祭社稷、朝日、夕月、周天星辰、太歲、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山川等神,致齋二日,如前儀。凡傳制降香,遣官代祀,先一日沐浴更衣,處外室。次日遣官。七年定制,凡大祀前期四日,太常卿至天下神祇壇奠告,中書丞相詣京師城隍廟發咨。次日,皇帝詣仁祖廟請配享。二十一年定制,齋戒前二日,太常司官宿於本司。次日,奏請致齋。又次日,進銅人,傳制諭文武百官齋戒。是日,禮部太常司官檄城隍神,徧請天下當祀神祇,仍於各廟焚香三日。 二十六年,定傳制誓戒儀。凡大祀前三日,百官詣闕,如大朝儀,傳制官宣制云:「某年月日,祀於某所,爾文武百官,自某日為始,致齋三日,當敬慎之。」傳制訖,四拜,奏禮畢。宣德七年,大祀南郊,帝御齋宮,命內官內使飲酒食葷入壇唾地者,皆罪之,司禮監縱容者同罪。齋之日,御史檢視各官於齋次,仍行南京,一體齋戒。弘治五年,鴻臚少卿李燧言:「分獻陪祭等官,借居道士房榻,貴賤雜處,且宣召不便。乞於壇所隙地,倣天壽山朝房體制,建齋房。」從之。嘉靖九年,定前期三日,帝御奉天殿,百官朝服聽誓戒。萬曆四年十一月,禮部以二十三日冬至祀天,十八日當奏祭,十九日百官受誓戒。是日,皇太后聖旦,百官宜吉服賀。一日兩遇禮文,服色不同,請更奏祭、誓戒皆先一日。帝命奏祭、誓戒如舊,而以十八日行慶賀禮。 遣官祭祀 洪武二十六年,定傳制特遣儀。是日,皇帝陞座如常儀,百官一拜。禮畢,獻官詣拜位四拜,傳制官由御前出宣制。如祭孔子,則曰:「某年月日,祭先師孔子大成至聖文宣王,命卿行禮。」祭歷代帝王,則曰:「某年月日,祭先聖歷代帝王,命卿行禮。」俯伏,興,四拜,禮畢出。其降香遣官儀,前祀一日清晨,皇帝皮弁服,陞奉天殿。捧香者以香授獻官。獻官捧由中陛降中道出,至午門外,置龍亭內。儀仗鼓吹,導引至祭所。後定祭之日,降香如常儀,中嚴以待。獻官祭畢復命,解嚴還宮。嘉靖九年定大祀遣官,不行飲福禮。 分獻陪祀 凡分獻官,太常寺豫請旨。洪武七年,太祖謂學士詹同曰:「大祀,終獻方行分獻禮,未當。」同乃與學士宋濂議以上,初獻奠玉帛將畢,分獻官即行初獻禮。亞獻、終獻皆如之。嘉靖九年,四郊工成,帝諭太常寺曰:「大祀分獻官豫定,方可習儀。」乃用大學士張璁等於大明、夜明、星辰、風雲雷雨四壇。舊制,分獻用文武大臣及近侍官共二十四人,今定四人,法司官仍舊例不與。 凡陪祀,洪武四年,太常寺引周禮及唐制,擬用武官四品、文官五品以上,其老疾瘡疥刑餘喪過體氣者不與。從之。後定郊祀,六科都給事中皆與陪祀,餘祭不與。又定凡南北郊,先期賜陪祀執事官明衣布,樂舞生各給新衣。制陪祀官入壇牙牌,凡天子親祀,則佩以入。其制有二,圓者與祭官佩之,方者執事人佩之。俱藏內府,遇祭則給,無者不得入壇。洪武二十九年,初祀山川諸神,流官祭服,未入流官公服。洪武二十九年,從禮臣言,未入流官,凡祭皆用祭服,與九品同。 禮二 吉禮二 郊祀 郊祀配位 郊祀儀注 祈穀 大雩 大饗 令節拜天 郊祀之制 洪武元年,中書省臣李善長等奉敕撰進郊祀議,略言: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報天,夏至報地,所以順陰陽之義也。祭天於南郊之圜丘,祭地於北郊之方澤,所以順陰陽之位也。周禮大司樂:「冬日至,禮天神,夏日至,禮地祇。」禮曰:「享帝於郊,祀社於國。」又曰:「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明地道。」書曰:「敢昭告於皇天后土。」按古者或曰地祇,或曰后土,或曰社,皆祭地,則皆對天而言也。此三代之正禮,而釋經之正說。 自秦立四畤,以祀白、青、黃、赤四帝。漢高祖復增北畤,兼祀黑帝。至武帝有雍五畤,及渭陽五帝、甘泉太乙之祠,而昊天上帝之祭則未嘗舉行,魏、晉以後,宗鄭玄者,以為天有六名,歲凡九祭。宗王肅者,以為天體惟一,安得有六?一歲二祭,安得有九?雖因革不同,大抵多參二家之說。自漢武用祠官寬舒議,立后土祠於汾陰脽上,禮如祀天。而後世因於北郊之外,仍祠后土。又鄭玄惑於緯書,謂夏至於方丘之上祭崑崙之祇,七月於泰折之壇祭神州之祇,析而為二。後世又因之一歲二祭。元始間,王莽奏罷甘泉泰畤,復長安南北郊。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親合祀天地於南郊。由漢歷唐,千餘年間,皆因之合祭。其親祀北郊者,惟魏文帝、周武帝、隋高祖、唐玄宗四帝而已。宋元豐中,議罷合祭。紹聖、政和間,或分或合。高宗南渡以後,惟用合祭之禮。元成宗始合祭天地五方帝,已而立南郊,專祀天。泰定中,又合祭。文宗至順以後,惟祀昊天上帝。 今當遵古制,分祭天地於南北郊。冬至則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大明、夜明、星辰、太歲從祀。夏至則祀皇地祇於方丘,以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從祀。 太祖如其議行之。建圜丘於鍾山之陽,方丘於鍾山之陰。三年,增祀風雲雷雨於圜丘,天下山川之神於方丘。七年,增設天下神祇壇於南北郊。九年,定郊社之禮,雖有三年喪,不廢。十年秋,太祖感齋居陰雨,覽京房災異之說,謂分祭天地,情有未安,命作大祀殿於南郊。是歲冬至,以殿工未成,乃合祀於奉天殿,而親製祝文,意謂人君事天地猶父母,不宜異處。遂定每歲合祀於孟春,為永制。十二年正月,始合祀於大祀殿,太祖親作大祀文并歌九章。永樂十八年,京都大祀殿成,規制如南京。南京舊郊壇,國有大事,則遣官告祭。 嘉靖九年,世宗旣定明倫大典,益覃思制作之事,郊廟百神,咸欲斟酌古法,釐正舊章。乃問大學士張璁:「書稱燔柴祭天,又曰『類於上帝』,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以形體主宰之異言也。朱子謂,祭之於壇謂之天,祭之屋下謂之帝。今大祀有殿,是屋下之祭帝耳,未見有祭天之禮也。況上帝皇地祇合祭一處,亦非專祭上帝。」璁言:「國初遵古禮,分祭天地,後又合祀。說者謂大祀殿下壇上屋,屋即明堂,壇即圜丘,列聖相承,亦孔子從周之意。」帝復諭璁:「二至分祀,萬代不易之禮。今大祀殿擬周明堂或近矣,以為即圜丘,實無謂也。」璁乃備述周禮及宋陳襄、蘇軾、劉安世、程頤所議分合異同以對。且言祖制已定,無敢輕議。帝銳欲定郊制,卜之奉先殿太祖前,不吉。乃問大學士翟鑾,鑾具述因革以對。復問禮部尚書李時,時請少需日月,博選儒臣,議復古制。帝復卜之太祖,不吉,議且寢。 會給事中夏言請舉親蠶禮。帝以古者天子親耕南郊,皇后親蠶北郊,適與所議郊祀相表裏,因令璁諭言陳郊議。言乃上疏言:「國家合祀天地,及太祖、太宗之竝配,諸壇之從祀,舉行不於長至而於孟春,俱不應古典。宜令羣臣博考詩、書、禮經所載郊祀之文,及漢、宋諸儒匡衡、劉安世、朱熹等之定論,以及太祖國初分祀之舊制,陛下稱制而裁定之。此中興大業也。」禮科給事中王汝梅等詆言說非是,帝切責之。乃敕禮部令羣臣各陳所見。且言:「汝梅等舉召誥中郊用二牛,謂明言合祭天地。夫用二牛者,一帝一配位,非天地各一牛也。又或謂天地合祀,乃人子事父母之道,擬之夫婦同牢。此等言論,褻慢已甚。又或謂郊為祀天,社稷為祭地。古無北郊,夫社乃祭五土之祇,猶言五方帝耳,非皇地祇也。社之名不同,自天子以下,皆得隨所在而祭之。故禮有『親地』之說,非謂祭社即方澤祭地也。」璁因錄上郊祀考議一冊。 時詹事霍韜深非郊議,且言分祀之說,惟見周禮,莽賊偽書,不足引據,於是言復上疏言: 周禮一書,於祭祀為詳。大宗伯以祀天神,則有禋祀、實柴、槱燎之禮,以祀地祇,則有血祭、薶沈、疈辜之禮。大司樂冬至日,地上圜丘之制,則曰禮天神,夏至日,澤中方丘之制,則曰禮地祇。天地分祀,從來久矣。故宋儒葉時之言曰:「郊丘分合之說,當以周禮為定。」今議者旣以大社為祭地,則南郊自不當祭皇地祇,何又以分祭為不可也?合祭之說,實自莽始,漢之前皆主分祭,而漢之後亦間有之。宋元豐一議,元祐再議,紹聖三議,皆主合祭,而卒不可移者,以郊賚之費,每傾府藏,故省約安簡便耳,亦未嘗以分祭為禮也。 今之議者,往往以太祖之制為嫌為懼。然知合祭乃太祖之定制,為不可改,而不知分祭固太祖之初制,為可復。知大祝文乃太祖之明訓,為不可背,而不知存心錄固太祖之著典,為可遵。且皆太祖之制也,從其禮之是者而已。敬天法祖,無二道也。周禮一書,朱子以為周公輔導成王,垂法後世,用意最深切,何可誣以莽之偽為耶?且合祭以后配地,實自莽始。莽旣偽為是書,何不削去圜丘、方丘之制,天神地祇之祭,而自為一說耶? 於是禮部集上羣臣所議郊禮,奏曰:「主分祭者,都御史汪鋐等八十二人,主分祭而以慎重成憲及時未可為言者,大學士張璁等八十四人,主分祭而以山川壇為方丘者,尚書李瓚等二十六人,主合祭而不以分祭為非者,尚書方獻夫等二百六人,無可否者,英國公張崙等一百九十八人。臣等祇奉敕諭,折衷衆論。分祀之義,合於古禮,但壇壝一建,工役浩繁。禮,屋祭曰帝,夫旣稱昊天上帝,則當屋祭。宜仍於大祀殿專祀上帝,改山川壇為地壇,以專祀皇地祇。旣無創建之勞,行禮亦便。」帝復諭當遵皇祖舊制,露祭於壇,分南北郊,以二至日行事。言乃奏曰:「南郊合祀,循襲已久,朱子所謂千五六百年無人整理。而陛下獨破千古之謬,一旦舉行,誠可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者也。」 已而命戶、禮、工三部偕言等詣南郊相擇。南天門外有自然之丘,僉謂舊丘地位偏東,不宜襲用。禮臣欲於具服殿少南為圜丘。言復奏曰:「圜丘祀天,宜即高敞,以展對越之敬。大祀殿享帝,宜即清閟,以盡昭事之誠。二祭時義不同,則壇殿相去,亦宜有所區別。乞於具服殿稍南為大祀殿,而圜丘更移於前,體勢峻極,可與大祀殿等。」制曰「可」。於是作圜丘,是年十月工成。明年夏,北郊及東、西郊,亦以次告成,而分祀之制遂定。 萬曆三年,大學士張居正等輯郊祀新舊圖考進呈。舊禮者,太祖所定。新禮者,世宗所定也。 郊祀配位 洪武元年,始有事於南郊。有司議配祀。太祖謙讓不許,親為文告太廟曰:「歷代有天下者,皆以祖配天。臣獨不敢者,以臣功業有未就,政治有闕失。去年上天垂戒,有聲東南,雷火焚舟擊殿吻,早暮兢惕,恐無以承上帝好生之德,故不敢輒奉以配。惟祖神與天通,上帝有問,願以臣所行奏帝前,善惡無隱。候南郊竣事,臣率百司恭詣廟廷,告成大禮,以共享上帝之錫福。」明年夏至,將祀方丘,羣臣復請。太祖執不允。固請。乃曰:「俟慶陽平,議之。」八月,慶陽平。十一月冬至,羣臣復固請。乃奉皇考仁祖淳皇帝配天於圜丘。明年祀方丘,亦如之。建文元年改奉太祖配。洪熙改元,敕曰:「太祖受命上天,肇興皇業。太宗中興宗社,再奠寰區。聖德神功,咸配天地。易曰,『殷薦上帝,以配祖考』。朕崇敬祖考,永惟一心。正月十五日大祀天地神祇,奉皇祖、皇考以配。」遂於郊祀前告太廟及几筵,請太祖、太宗竝配。 嘉靖九年,給事中夏言上疏言:「太祖、太宗竝配,父子同列,稽之經旨,未能無疑。臣謂周人郊祀后稷以配天,太祖足當之。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太宗足當之。」禮臣集議,以為二祖配享,百有餘年,不宜一旦輕改。帝降敕諭,欲於二至日奉太祖配南、北郊,歲首奉太宗配上帝於大祀殿。於是大學士張璁、翟鑾等言,二祖分配,於義未協,且錄仁宗所撰敕諭竝告廟文以進。帝復命集議於東閣,皆以為:「太廟之祀,列聖昭穆相向,無嫌竝列。況太祖、太宗,功德竝隆,圜丘、大祀殿所祀,均之為天,則配天之祖,不宜闕一。臣等竊議南、北郊及大祀殿,每祭皆宜二祖竝配。」帝終以竝配非禮,諭閣臣講求。璁等言:「禮曰:『有其舉之,莫敢廢也。』凡祭盡然,況祖宗配享大典?且古者郊與明堂異地,故可分配。今圜丘、大祀殿同兆南郊,冬至禮行於報而太宗不與,孟春禮行於祈而太祖不與,心實有所不安。」帝復報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天惟一天,祖亦惟一祖。故大報天之祀,止當以高皇帝配。文皇帝功德,豈不可配天?但開天立極,本高皇帝肇之耳。如周之王業,武王實成之,而配天止以后稷,配上帝止以文王,當時未聞爭辨功德也。」因命寢其議。 已而夏言復疏言:「虞、夏、殷、周之郊,惟配一祖。後儒穿鑿,分郊丘為二,及誤解大易配考、孝經嚴父之義。以致唐、宋變古,乃有二祖竝侑,三帝竝配之事。望斷自宸衷,依前敕旨。」帝報曰:「禮臣前引太廟不嫌一堂。夫祀帝與享先不同,此說無當。」仍命申議。於是禮臣復上議:「南北郊雖曰祖制,實今日新創。請如聖諭,俱奉太祖獨配。至大祀殿則太祖所創,今乃不得侑享於中,恐太宗未安,宜仍奉二祖竝配。」遂依擬行之。 郊祀儀注 洪武元年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先期,皇帝散齋四日,致齋三日。前祀二日,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省牲器。次日,有司陳設。祭之日,清晨車駕至大次,太常卿奏中嚴,皇帝服袞冕。奏外辦,皇帝入就位。贊禮唱迎神,協律郎舉麾奏中和之曲。贊禮唱燔柴,郊社令升煙,燔全犢於燎壇。贊禮唱請行禮,太常卿奏有司謹具,請行事。皇帝再拜,皇太子及在位官皆再拜。贊禮唱奠玉帛,皇帝詣盥洗位。太常卿贊曰:「前期齋戒,今辰奉祭,加其清潔,以對神明。」皇帝搢圭,盥手,帨手。出圭,升壇。太常卿贊曰:「神明在上,整肅威儀。」升自午陛,協律郎舉麾奏肅和之曲。皇帝詣昊天上帝神位前跪,搢圭,三上香,奠玉帛,出圭,再拜復位。贊禮唱進俎,協律郎舉麾奏凝和之曲。皇帝詣神位前,搢圭,奠俎,出圭,復位。贊禮唱行初獻禮。皇帝詣爵洗位,搢圭,滌爵,拭爵,以爵授執事者,出圭。詣酒尊所,搢圭,執爵,受泛齊,以爵授執事者,出圭。協律郎舉麾奏壽和之曲、武功之舞。皇帝詣神位前跪,搢圭,上香,祭酒,奠爵,出圭。讀祝官捧祝跪讀訖,皇帝俯伏,興,再拜,復位。亞獻,酌醴齊,樂奏豫和之曲、文德之舞。終獻,酌盎齊,樂奏熙和之曲、文德之舞。儀竝同初獻,但不用祝。贊禮唱飲福受胙,皇帝升壇,至飲福位,再拜,跪,搢圭。奉爵官酌福酒跪進,太常卿贊曰:「惟此酒殽,神之所與,賜以福慶,億兆同霑。」皇帝受爵,祭酒,飲福酒,以爵置於坫。奉胙官奉胙跪進,皇帝受胙,以授執事者,出圭,俯伏,興,再拜,復位。皇太子以下在位官,皆再拜。贊禮唱徹豆,協律郎舉麾奏雍和之曲,掌祭官徹豆。贊禮唱送神,協律郎舉麾奏安和之曲。皇帝再拜,皇太子以下在位官皆再拜。贊禮唱讀祝官奉祝,奉幣官奉幣,掌祭官取饌及爵酒,各詣燎所。唱望燎,皇帝至望燎位。半燎,太常卿奏禮畢,皇帝還大次,解嚴。 二年夏至,祀皇地祇於方丘,其儀竝同。惟迎神後瘞毛血,祭畢,奉牲帛祝饌而埋之,與郊天異。其冬,奉仁祖配天於南郊,儀同元年。其奠玉帛、進俎、三獻,皆先詣上帝前,次詣仁祖神位前,行禮亦如之,惟不用玉。四年定,先祭六日,百官沐浴宿官署。翼日,朝服詣奉天殿丹墀,受誓戒。丞相以祀期徧告百神,復詣各祠廟行香三日。次日,駕詣仁祖廟,告請配享。禮畢,還齋宮。七年去中嚴、外辦及贊唱上香之縟節,定十二拜禮。十年改合祀之制,奠玉帛、進俎、三獻,俱先詣上帝神位前,次皇地祇,次仁祖,餘悉仍舊儀。 嘉靖八年罷各廟焚香禮。九年復分祀之制,禮部上大祀圜丘儀注。 前期十日,太常寺題請視牲。次請命大臣三員看牲,四員分獻。前期五日,錦衣衞備隨朝駕,帝詣犧牲所視牲。其前一日,常服告於廟。前期四日,御奉天殿,太常寺進銅人如常儀。太常博士請太祖祝版於文華殿,候帝親填御名捧出。前期三日,帝具祭服,以脯醢酒果詣太廟,請太祖配。帝還易服,御奉天殿,百官朝服受誓戒。前期二日,太常光祿卿奏省牲,帝至奉天殿親填祝版。前期一日免朝,錦衣衞備法駕,設版輿於奉天門。常服告廟,乘輿詣南郊,由西天門入,至昭亨門外降輿。禮部太常官導由左門入,至內壝。太常卿導至圜丘,恭視壇位,次至神庫視籩豆,至神廚視牲畢,仍由左門出,升輿至齋宮。分獻陪祀官叩首。禮部太常官詣皇穹宇,請皇天上帝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奉安壇座。 祭之日,三鼓,帝自齋宮乘輿至外壝神路之西,降輿至神路東大次。禮部、太常寺捧神位官復命訖,退,百官分列神路東西以候。帝具祭服出,導引官導由左靈星門入內。贊對引官導行至內壝,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帝至御拜位,自燔柴、迎神至禮畢,其儀悉如舊。至大次易服,禮部太常官奉神位安於皇穹宇。還齋宮,少憇。駕還,詣廟參拜畢,回宮。 詔如擬。 明年,定方澤儀。先期二日,太常卿請太祖配位,奉安皇祇室。至期,禮部太常官同請皇地祇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奉安壇座。祀畢,太常奉神版、神牌安皇祇室,奉神主還廟寢。餘皆如圜丘儀。 是年十月,帝將郊祀,諭禮部尚書夏言欲親行奉安禮。言乃擬儀注以聞。 先期擇捧主執事官十一員,分獻配殿大臣二員,撰祝文,備脯醢、酒果、制帛、香燭。前一日行告廟禮,設神輿香案於奉天殿,神案二於泰神殿,神案二於東西配殿,香案一於丹墀正中,設大次於圜丘左門外。 是日質明,帝常服詣奉天殿,行一拜三叩頭禮。執事官先後捧昊天上帝、太祖高皇帝及從祀神主,各奉安輿中,至圜丘泰神殿門外。帝乘輅至昭亨門,禮官導至泰神殿丹墀。執事官就神輿捧神主升石座,奉安於龕中。帝乃詣香案前,行三獻禮如儀。禮畢,出至大次升座,百官行一拜三叩頭禮畢,還宮。 帝從之,而命行禮用祭服,導引用太常寺官一員,合禮部堂上官四員。十一年冬至,尚書言,前此有事南郊,風寒莫備。乃采禮書天子祀天張大次、小次之說,請「作黃氊御幄為小次。每大祭,所司以隨。值風雪,則設於圜丘下,帝就幄中對越,而陟降奠獻以太常執事官代之」。命著為令。 祈穀 明初未嘗行。世宗時,更定二祖分配禮。因諸臣固請,乃許於大祀殿祈穀,奉二祖配。嘉靖十年始以孟春上辛日,行祈穀禮於大祀殿。禮畢,帝心終以為未當,諭張璁曰:「自古惟以祖配天,今二祖竝配,決不可法後世。嗣後大報與祈穀,但奉太祖配。」尋親製祝文,更定儀注,改用驚蟄節,禮視大祀少殺,帛減十一,不設從壇,不燔柴,著為定式。十一年驚蟄節,帝疾,不能親,乃命武定侯郭勛代。給事中葉洪言:「祈穀、大報,祀名不同,郊天一也。祖宗無不親郊。成化、弘治間,或有故,寧展至三月。蓋以郊祀禮重,不宜攝以人臣,請俟聖躬痊,改卜吉日行禮。」不從。十八年改行於大內之玄極寶殿,不奉配,遂為定制。隆慶元年,禮臣言:「先農親祭,遂耕耤田,即祈穀遺意。今二祀竝行於春,未免煩數。且玄極寶殿在禁地,百官陪祀,出入非便。宜罷祈穀,止先農壇行事。」從之。 大雩 明初,凡水旱災傷及非常變異,或躬禱,或露告於宮中,或於奉天殿陛,或遣官祭告郊廟、陵寢及社稷、山川,無常儀。嘉靖八年春祈雨,冬祈雪,皆御製祝文,躬祀南郊及山川壇。次日,祀社稷壇。冠服淺色,鹵簿不陳,馳道不除,皆不設配,不奏樂。九年,帝欲於奉天殿丹陛上行大雩禮。夏言言:「按左傳『龍見而雩』。蓋巳月萬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為百穀祈膏雨也。月令:『雩帝用盛樂,乃命百縣雩祀,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以祈穀實。』通典曰:『巳月雩五方上帝,其壇名雩,禜於南郊之傍。』先臣邱濬亦謂:『天子於郊天之外,別為壇以祈雨者也。後世此禮不傳,遇有旱暵,輒假異端之人為祈禱之事,不務以誠意感格,而以法術劫制,誣亦甚矣。』濬意欲於郊傍擇地為雩壇,孟夏後行禮。臣以為孟春既祈穀矣,苟自二月至四月,雨暘時若,則大雩之祭,可遣官攝行。如雨澤愆期,則陛下躬行禱祝。」乃建崇雩壇於圜丘壇外泰元門之東,為制一成,歲旱則禱,奉太祖配。 十二年,夏言等言:「古者大雩之祀,命樂正習盛樂、舞皇舞。蓋假聲容之和,以宣陰陽之氣。請於三獻禮成之後,九奏樂止之時,樂奏雲門之舞。仍命儒臣括雲漢詩詞,制雲門一曲,使文武舞士竝舞而合歌之。蓋雲門者,帝堯之樂,周官以祀天神,取雲出天氣,雨出地氣也。且請增鼓吹數番,教舞童百人,青衣執羽,繞壇歌雲門之曲而舞,曲凡九成。」因上其儀,視祈穀禮。又言:「大雩乃祀天禱雨之祭,凡遇亢旱,則禮部於春末請行之。」帝從其議。十七年躬禱於壇,青服,用一牛,熟薦。 大饗禮 明初無明堂之制。嘉靖十七年六月,致仕揚州府同知豐坊上疏言:「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請復古禮,建明堂。加尊皇考獻皇帝廟號稱宗,以配上帝。」下禮部會議。尚書嚴嵩等言: 昔羲、農肇祀上帝,或為明堂。嗣是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作明堂之制,視夏、殷加詳焉。蓋聖王事天,如子事父,體尊而情親。故制為一歲享祀之禮,冬至圜丘,孟春祈穀,孟夏雩壇,季秋明堂,皆所以尊之也。明堂帝而享之,又以親之也。今日創制,古法難尋,要在師先王之意。明堂圜丘,皆所以事天,今大祀殿在圜丘之北,禁城東南,正應古之方位。明堂秋享,即以大祀殿行之為當。 至配侑之禮,昔周公宗祀文王於明堂,詩傳以為物成形於帝,猶人成形於父。故季秋祀帝明堂,而以父配之,取其成物之時也。漢孝武明堂之享,以景帝配,孝章以光武配,唐中宗以高宗配,明皇以睿宗配,代宗以肅宗配,宋真宗以太宗配,仁宗以真宗配,英宗以仁宗配,皆世以遞配,此主於親親也。宋錢公輔曰:「郊之祭,以始封之祖,有聖人之功者配焉。明堂之祭,以繼體之君,有聖人之德者配焉。」當時司馬光、孫抃諸臣執辯於朝,程、朱大賢倡議於下,此主於祖宗之功德也。今復古明堂大享之制,其所當配之帝,亦惟二說而已。若以功德論,則太宗再造家邦,功符太祖,當配以太宗。若以親親論,則獻皇帝,陛下之所自出,陛下之功德,即皇考之功德,當配以獻皇帝。至稱宗之說,則臣等不敢妄議。 帝降旨:「明堂秋報大禮,於奉天殿行,其配帝務求畫一之說。皇考稱宗,何為不可?再會議以聞。」 於是戶部左侍郎唐冑抗疏言: 三代之禮,莫備於周。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又曰:「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說者謂周公有聖人之德,制作禮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以證聖人之孝,答曾子問而已。非謂有天下者,皆必以父配天,然後為孝。不然,周公輔成王踐阼,其禮蓋為成王而制,於周公為嚴父,於成王則為嚴祖矣。然周公歸政之後,未聞成王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於武王也。後世祀明堂者,皆配以父,此乃誤孝經之義,而違先王之禮。昔有問於朱熹曰:「周公之後,當以文王配耶,當以時王之父配耶?」熹曰:「只當以文王為配。」又曰:「繼周者如何?」熹曰:「只以有功之祖配,後來第為嚴父說所惑亂耳。」由此觀之,明堂之配,不專於父明矣。 今禮臣不能辨嚴父之非,不舉文、武、成、康之盛,而乃濫引漢、唐、宋不足法之事為言,謂之何哉!雖然,豐坊明堂之議,雖未可從,而明堂之禮,則不可廢。今南、北兩郊皆主尊尊,必季秋一大享帝,而親親之義始備。自三代以來,郊與明堂各立所配之帝。太祖、太宗功德竝盛,比之於周,太祖則后稷也,太宗則文王也。今兩郊及祈穀,皆奉配太祖,而太宗獨未有配,甚為缺典。故今奉天殿大享之祭,必奉配太宗,而後我朝之典禮始備。 帝怒,下冑詔獄。嵩乃再會廷臣,先議配帝之禮,言:「考季秋成物之指,嚴父配天之文,宜奉獻皇帝配帝侑食。」因請奉文皇帝配祀於孟春祈穀。帝從獻皇配帝之請,而却文皇議不行。 已,復以稱宗之禮,集文武大臣於東閣議,言:「禮稱:『祖有功,宗有德。』釋者曰:『祖,始也。宗,尊也。』漢書注曰:『祖之稱始,始受命也。宗之稱尊,有德可尊也。』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王肅注曰:『周公於文王,尊而祀之也。』此宗尊之說也。古者,天子七廟。劉歆曰:『七者正法,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宗不在數中,宗變也。』朱熹亦以歆之說為然。陳氏禮書曰:『父昭子穆,而有常數者,禮也。祖功宗德,而無定法者,義也。』此宗無數之說,禮以義起者。今援據古義,推緣人情,皇考至德昭聞,密佑穹旻,宗以其德可。聖子神孫,傳授無疆,皆皇考一人所衍布,宗以其世亦可。宜加宗皇考,配帝明堂,永為有德不遷之廟。」 帝以疏不言祔廟,留中不下。乃設為臣下奏對之詞,作明堂或問,以示輔臣。大略言:「文皇遠祖,不應嚴父之義,宜以父配。稱宗雖無定說,尊親崇上,義所當行。既稱宗,則當祔廟,豈有太廟中四親不具之禮?」帝既排正議,崇私親,心念太宗永無配享,無以謝廷臣,乃定獻皇配帝稱宗,而改稱太宗號曰成祖。時未建明堂,迫季秋,遂大享上帝於玄極寶殿,奉睿宗獻皇帝配。殿在宮右乾隅,舊名欽安殿。禮成,禮部請帝陞殿,百官表賀,如郊祀慶成儀。帝以大享初舉,命賜宴羣臣於謹身殿。已而以足疾不御殿,命羣臣勿行賀禮。禮官以表聞,竝罷宴,令光祿寺分給。 二十一年敕諭禮部:「季秋大享明堂,成周禮典,與郊祀竝行。曩以享地未定,特祭於玄極寶殿,朕誠未盡。南郊舊殿,原為大祀所,昨歲已令有司撤之。朕自作制象,立為殿,恭薦名曰泰享,用昭寅奉上帝之意。」乃定歲以秋季大享上帝,奉皇考睿宗配享。行禮如南郊,陳設如祈穀。明年,禮部尚書費寀以大享殿工將竣,請帝定殿門名,門曰大享,殿曰皇乾。及殿成,而大享仍於玄極寶殿,遣官行禮以為常。 隆慶元年,禮臣言:「我朝大享之禮,自皇考舉行,追崇睿宗,以昭嚴父配天之孝。自皇上視之,則睿宗為皇祖,非周人宗祀文王於明堂之義。」於是帝從其請,罷大享禮,命玄極寶殿仍改欽安殿。 令節拜天 嘉靖初,沿先朝舊儀,每日宮中行拜天禮。後以為凟,罷之。遇正旦、冬至、聖誕節,於奉天殿丹陛上行禮。既定郊祀,遂罷冬至之禮。惟正旦、聖誕節行禮於玄極寶殿。隆慶元年正旦,命宮中拜天,不用在外執事,祭品亦不取供於太常。 禮三 吉禮三 社稷 朝日夕月 先農 先蠶 高禖 祭告 祈報 神祇 星辰 靈星壽星司中司命司民司祿 太歲月將風雲雷雨 嶽鎮海瀆山川 城隍 社稷 社稷之祀,自京師以及王國府州縣皆有之。其壇在宮城西南者,曰太社稷。明初建太社在東,太稷在西,壇皆北向。洪武元年,中書省臣定議:「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社稷之祀,壇而不屋。其制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等。然天子有三社。為羣姓立者曰太社。其自為立者曰王社。又勝國之社屋之,國雖亡而存之,以重神也。後世天子惟立太社、太稷。漢高祖立官太社、太稷,一歲各再祀。光武立太社稷於洛陽宗廟之右,春秋二仲月及臘,一歲三祀。唐因隋制,並建社稷於含光門右,仲春、秋戊日祭之。玄宗升社稷為大祀,仍令四時致祭。宋制如東漢時。元世祖營社稷於和義門內,以春秋二仲上戊日祭。今宜祀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是年二月,太祖親祀太社、太稷。社配以后土,西向。稷配以后稷,東向。帝服皮弁服,省牲;通天冠、絳紗袍,行三獻禮。初,帝命中書省翰林院議創屋,備風雨。學士陶安言:「天子太社必受風雨霜露。亡國之社則屋之,不受天陽也。建屋非宜。若遇風雨,則請於齋宮望祭。」從之。三年,於壇北建祭殿五間,又北建拜殿五間,以備風雨。 十年,太祖以社稷分祭,配祀未當,下禮官議。尚書張籌言: 按通典,顓頊祀共工氏子句龍為后土。后土,社也。烈山氏子柱為稷。稷,田正也。唐、虞、夏因之。此社稷所由始也。商湯因旱遷社,以后稷代柱。欲遷句龍,無可繼者,故止。然王肅謂社祭句龍,稷祭后稷,皆人鬼,非地祇。而陳氏禮書又謂社祭五土之祇,稷祭五穀之神。鄭康成亦謂社為五土總神,稷為原隰之神。句龍有平水土功,故配社,后稷有播種功,故配稷。二說不同。漢元始中,以夏禹配官社,后稷配官稷。唐、宋及元又以句龍配社,周棄配稷。此配祀之制,初無定論也。 至社稷分合之義,書召誥言「社於新邑」,孔註曰:「社稷共牢。」周禮「封人掌設王之社壝」,註云:「不言稷者,舉社則稷從之。」陳氏禮書曰:「稷非土無以生,土非稷無以見生生之效,故祭社必及稷。」山堂考索曰:「社為九土之尊,稷為五穀之長,稷生於土,則社與稷固不可分。」其宜合祭,古有明證。請社稷共為一壇。 至句龍,共工氏之子也,祀之無義。商湯欲遷未果。漢嘗易以夏禹,而夏禹今已列祀帝王之次。棄稷亦配先農。請罷句龍、棄配位,謹奉仁祖淳皇帝配享,以成一代盛典。 遂改作於午門之右,社稷共為一壇。 初,社稷列中祀,及以仁祖配,乃升為上祀。具冕服以祭,行奉安禮。十一年春,祭社稷行新定儀。迎神、飲福、送神凡十二拜,餘如舊。建文時,更奉太祖配。永樂中,北京社稷壇成,制如南京。洪熙後,奉太祖、太宗同配。舊制,上丁釋奠孔子,次日上戊祀社稷。弘治十七年八月,上丁在初十日,上戊在朔日,禮官請以十一日祀社稷。御史金洪劾之,言如此則中戊,非上戊矣。禮部覆奏言:「洪武二十年嘗以十一日為上戊,失不始今日。」命遵舊制,仍用上戊。 嘉靖九年諭禮部:「天地至尊,次則宗廟,又次則社稷。今奉祖配天,又奉祖配社,此禮官之失也。宜改從皇祖舊制,太社以句龍配,太稷以后稷配。」乃以更正社稷壇配位禮,告太廟及社稷,遂藏二配位於寢廟,更定行八拜禮。其壇在西苑豳風亭之西者,曰帝社稷。東帝社,西帝稷,皆北向。始名西苑土穀壇。嘉靖十年,帝謂土穀壇亦社稷耳,何以別於太社稷?張璁等言:「古者天子稱王,今若稱王社、王稷,與王府社稷名同。前定神牌曰五土穀之神,名義至當。」帝采帝耤之義,改為帝社、帝稷,以上戊明日祭。後改次戊,次戊在望後,則仍用上巳。春告秋報為定制。隆慶元年,禮部言:「帝社稷之名,自古所無,嫌於煩數,宜罷。」從之。 中都亦有太社壇,洪武四年建。取五方土以築。直隸、河南進黃土,淅江、福建、廣東、廣西進赤土,江西、湖廣、陝西進白土,山東進青土,北平進黑土。天下府縣千三百餘城,各土百觔,取於名山高爽之地。 王國社稷,洪武四年定。十一年,禮臣言:「太社稷既同壇合祭,王國各府州縣亦宜同壇,稱國社國稷之神,不設配位。」詔可。十三年九月復定制兩壇一壝如初式。十八年定王國祭社稷山川等儀,行十二拜禮。 府州縣社稷,洪武元年頒壇制於天下郡邑,俱設於本城西北,右社左稷。十一年,定同壇合祭如京師。獻官以守禦武臣為初獻,文官為亞獻、終獻。十三年,溧水縣祭社稷,以牛醢代鹿醢。禮部言:「定制,祭物缺者許以他物代。」帝曰:「所謂缺者,以非土地所產。溧水固有鹿,是有司故為苟簡也。百司所以能理其職而盡民事者,以其常存敬懼之心耳。神猶忽之,於人事又何懼焉。」命論如律。乃敕禮部下天下郡邑,凡祭祀必備物,苟非地產、無從市鬻者,聽其缺。十四年令三獻皆以文職長官,武官不與。 里社,每里一百戶立壇一所,祀五土五穀之神。 朝日夕月 洪武三年,禮部言: 古者祀日月之禮有六。郊特牲曰,「郊之祭,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一也。玉藻曰,「朝日於東門之外」,祭義曰,「祭日於東郊,祭月於西郊」,二也。大宗伯,「肆類於四郊,兆日於東郊,兆月於西郊」,三也。月令孟冬「祈來年於天宗」,天宗,日月之類,四也。覲禮,「拜日於東門之外,及祀方明,禮日於南門之外,禮月於北門之外」,五也。「霜雪風雨之不時,則禜日月」,六也。說者謂因郊祀而祀之,非正祀也。類禜而祀之,與覲諸侯而禮之,非常祀也。惟春分朝之於東門外,秋分夕之於西門外者,祀之正與常也。蓋天地至尊,故用其始而祭以二至。日月次天地,春分陽氣方永,秋分陰氣方長,故祭以二分,為得陰陽之義。 自秦祭八神,六曰月主,七曰日主,雍又有日月廟。漢郊太乙,朝日夕月改周法。常以郊泰畤,質明出行宮,東向揖日,西向揖月,又於殿下東西拜日月。宣帝於神山祠日,萊山祠月。魏明帝始朝日東郊,夕月西郊。唐以二分日,朝日夕月於國城東西。宋人因之,升為大祀。元郊壇以日月從祀,其二分朝日夕月,皇慶中議建立而未行。 今當稽古正祭之禮,各設壇專祀。朝日壇宜築於城東門外,夕月壇宜築於城西門外。朝日以春分,夕月以秋分。星辰則祔祭於月壇。 從之。其祀儀與社稷同。二十一年,帝以大明、夜明已從祀,罷朝日夕月之祭。 嘉靖九年,帝謂「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大明壇當與夜明壇異。且日月照臨,其功甚大。太歲等神,歲有二祭,而日月星辰止一從祭,義所不安」。大學士張璁亦以為缺典。遂定春秋分之祭如舊儀,而建朝日壇於朝陽門外,西向;夕月壇於阜城門外,東向。壇制有隆殺以示別。朝日,護壇地一百畝;夕月,護壇地三十六畝。朝日無從祀,夕月以五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共一壇,南向祔焉。春祭,時以寅,迎日出也。秋祭,時以亥,迎月出也。十年,禮部上朝日、夕月儀:朝日迎神四拜,飲福受胙兩拜,送神四拜;夕月迎神飲福受胙送神皆再拜。餘並如舊儀。隆慶元年,禮部議定,東郊以甲、丙、戊、庚、壬年,西郊以丑、辰、未、戌年,車駕親祭。餘歲遣文大臣攝祭朝日壇,武大臣攝祭夕月壇。三年,禮部上朝日儀,言:「正祭遇風雨,則設小次於壇前,駕就小次行禮。其升降奠獻,俱以太常寺執事官代。」制曰「可」。 先農 洪武元年諭廷臣以來春舉行耤田禮。於是禮官錢用壬等言:「漢鄭玄謂王社在耤田之中。唐祝欽明云:『先農即社。』宋陳祥道謂:『社自社,先農自先農。耤田所祭乃先農,非社也。』至享先農與躬耕同日,禮無明文。惟周語曰:『農正陳耤禮。』而韋昭注云:『祭其神為農祈也。』至漢以耤田之日祀先農,而其禮始著。由晉至唐、宋相沿不廢。政和間,命有司享先農,止行親耕之禮。南渡後,復親祀。元雖議耕耤,竟不親行。其祀先農,命有司攝事。今議耕耤之日,皇帝躬祀先農。禮畢,躬耕耤田。以仲春擇日行事。」從之。 二年二月,帝建先農壇於南郊,在耤田北。親祭,以后稷配。器物祀儀與社稷同。祀畢,行耕耤禮。御耒耜二具,韜以青絹,御耕牛四,被以青衣。禮畢,還大次。應天府尹及上元、江寧兩縣令率庶人終畝。是日宴勞百官耆老於壇所。十年二月遣官享先農,命應天府官率農民耆老陪祀。二十一年更定祭先農儀,不設配位。 永樂中建壇京師,如南京制,在太歲壇西南。石階九級。西瘞位,東齋宮、鑾駕庫,東北神倉,東南具服殿,殿前為觀耕之所。護壇地六百畝,供黍稷及薦新品物地九十餘畝。每歲仲春上戊,順天府尹致祭。後凡遇登極之初,行耕耤禮,則親祭。 弘治元年定耕耤儀。前期百官致齋。順天府官以耒耜及穜稑種進呈,內官仍捧出授之,由午門左出,置綵輿,鼓樂,送至耤田所。至期,帝翼善冠黃袍,詣壇所具服殿,服袞冕,祭先農。畢,還,更翼善冠黃袍。太常卿導引至耕耤位,南向立。三公以下各就位,戶部尚書北向跪進耒耜,順天府官北向跪進鞭。帝秉耒,三推三反訖。戶部尚書跪受耒耜,順天府官跪受鞭,太常卿奏請復位。府尹挾青箱以種子播而覆之。帝御外門,南向坐,觀三公五推,尚書九卿九推。太常卿奏耕畢,帝還具服殿,陞座。府尹率兩縣令耆老人行禮畢,引上中下農夫各十人,執農器朝見,令其終畝。百官行慶賀禮,賜酒饌。三品以上丹陛上東西坐,四品以下臺下坐,並宴勞耆老於壇旁。宴畢,駕還宮。大樂鼓吹振作,農夫人賜布一疋。 嘉靖十年,帝以其禮過煩,命禮官更定。迎神送神止行二拜。先二日,順天府尹以耒耜穜稑種置綵輿,至耕耤所,並罷百官慶賀。後又議造耕根車載耒耜,府尹於祭日進呈畢,以耒耜載車內前玉輅行。其御門觀耕,地位卑下,議建觀耕臺一。詔皆可。後又命墾西苑隙地為田。建殿曰天遁,亭曰豳風,又曰省耕,曰省斂,倉曰恒裕。禮部上郊廟粢盛支給之數,因言:「南郊耤田,皇上三推,公卿各宣其力,較西苑為重。西苑雖農官督理,皇上時省耕斂,較耤田為勤。請以耤田所出,藏南郊圓廩神倉,以供圜丘、祈穀、先農、神祇壇、長陵等陵、歷代帝王及百神之祀。西苑所出,藏恒裕倉,以供方澤、朝日、夕月、太廟、世廟、太社稷、帝社稷、禘祫、先蠶及先師孔子之祀。」從之。十六年諭凡遇親耕,則戶部尚書先祭先農。皇帝至,止行三推禮。三十八年罷親耕,惟遣官祭先農。四十一年並令所司勿復奏。隆慶元年罷西苑耕種諸祀,皆取之耤田。 先蠶 明初未列祀典。嘉靖時,都給事中夏言請改各宮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令有司種桑柘,以備宮中蠶事。九年復疏言,耕蠶之禮,不宜偏廢。帝乃敕禮部:「古者天子親耕,皇后親蠶,以勸天下。自今歲始,朕親祀先農,皇后親蠶,其考古制,具儀以聞。」大學士張璁等請於安定門外建先蠶壇。詹事霍韜以道遠爭之。戶部亦言:「安定門外近西之地,水源不通,無浴蠶所。皇城內西苑中有太液、瓊島之水。考唐制在苑中,宋亦在宮中,宜倣行之。」帝謂唐人因陋就安,不可法。於是禮部尚書李時等言:「大明門至安定門道路遙遠,請鳳輦出東華、玄武二門。」因條上四事:一、治繭之禮,二、壇壝之向,三、採桑之器,四、掌壇之官。帝從其言,命自玄武門出。內使陳儀衞,軍一萬人,五千圍壇所,五千護於道,餘如議。 三月,工部上先蠶壇圖式,帝親定其制。壇方二丈六尺,疊二級,高二尺六寸,四出陛。東西北俱樹桑柘,內設蠶宮令署。採桑臺高一尺四寸,方十倍,三出陛。鑾駕庫五間。後蓋織堂。壇圍方八十丈。禮部上皇后親蠶儀。 蠶將生,欽天監擇吉巳日以聞。順天府具蠶母名數送北郊,工部以鉤箔筐架諸器物給蠶母。順天府以蠶種及鉤筐一進呈,內官捧出,還授之。出玄武右門,置綵輿中,鼓樂送至蠶室。蠶母受蠶種,浴飼以待。命婦文四品、武三品以上俱陪祀,攜一侍女執鉤筐。皇后齋三日,內執事並司贊、六尚等女官及應入壇者,齋一日。先一日,太常寺具祝版,祭物,羊、豕、籩豆各六、黑帛,送蠶宮令。是日,分授執事女官。日未明,宿衞陳兵備,女樂司設監備儀仗及重翟車,俱候玄武門外。將明,內侍詣坤寧宮奏請。皇后服常服,導引女官導出宮門,乘肩輿,至玄武門。內侍奏請降輿,升重翟車。兵衞儀仗及女樂前導,出北安門,障以行帷,至壇內壝東門。內侍奏請降車,乘肩輿,兵衞、儀仗停東門外。皇后入具服殿,易禮服,出,至壇。司贊奏就位。公主、內外命婦各就拜位。祭先蠶,行三獻禮,女官執事如儀。迎神四拜,賜福胙二拜,送神四拜。凡拜跪興,公主、內外命婦皆同。禮畢,皇后還具服殿,更常服。司賓引外命婦先詣採桑壇東陛下,南北向。尚儀奏請,皇后詣採桑位,東向。公主以下位皇后位東,亦南北向,以西為上。執鉤者跪進鉤,執筐者跪奉筐受桑。皇后採桑三條,還至壇南儀門坐,觀命婦採桑。三公命婦採五條,列侯、九卿命婦採九條。訖,各授女侍。司賓引內命婦一人,詣桑室,尚功率執鉤筐者從。尚功以桑授蠶母。蠶母受桑,縷切之,以授內命婦。內命婦食蠶,灑一箔訖,還。尚儀奏禮畢,皇后還坐具服殿。司賓率蠶母等叩頭訖,司贊唱班齊。外命婦序立定,尚儀致詞云:「親蠶既成,禮當慶賀。」四拜畢,賜宴命婦,並賜蠶母酒食。公主及內命婦於殿內,外命婦文武二品以上於臺上,三品以下於丹墀,尚食進膳。教坊司女樂奏樂。宴畢,公主以下各就班四拜。禮畢,皇后還宮,導從如前。 詔如擬。 四月,蠶事告成,行治繭禮。選蠶婦善繅絲及織者各十人。卜日,皇后出宮,導從如常儀,至織堂。內命婦一人行三盆手禮,布於織婦,以終其事。蠶宮令送尚衣織染監局造祭服。其祀先蠶,止用樂,不用舞,樂女生冠服俱用黑。 十年二月,禮臣言:「去歲皇后躬行採桑,已足風勵天下。今先蠶壇殿工未畢,宜且遣官行禮。」帝初不可,令如舊行。已而以皇后出入不便,命改築先蠶壇於西苑。壇之東為採桑臺,臺東為具服殿,北為蠶室,左右為廂房,其後為從室,以居蠶婦。設蠶宮署於宮左,令一員,丞二員,擇內臣謹恪者為之。四月,皇后行親蠶禮於內苑。帝謂親耕無賀,此安得賀,第行叩頭禮,女樂第供宴,勿前導。三十八年罷親蠶禮。四十一年並罷所司奏請。 高禖 嘉靖九年,青州儒生李時颺請祠高禖,以祈聖嗣。禮官覆以聞。帝曰:「高禖雖古禮,今實難行。」遂寢其議。已而定祀高禖禮。設木臺於皇城東,永安門北,震方。臺上,皇天上帝南向,騂犢,蒼璧。獻皇帝配,西向,牛羊豕各一。高禖在壇下西向,牲數如之,禮三獻。皇帝位壇下北向,后妃位南數十丈外北向,用帷。壇下陳弓矢、弓韣如后妃嬪之數。祭畢,女官導后妃嬪至高禖前,跪取弓矢授后妃嬪,后妃嬪受而納於弓韣。 祭告 明制,凡登極、巡幸及上諡、葬陵、冊立、冊封、冠婚等事,皆祭告天地、宗廟、社稷。凡營造宮室,及命將出師,歲時旱潦,祭告天地、山川、太廟、社稷、后土。凡即位之初,並祭告闕里孔廟及歷代帝王陵寢。 洪武二年從禮部尚書崔亮奏,圜丘、方丘、大祀,前期親告太廟,仍遣使告百神於天下神祇壇。六年,禮部尚書牛諒奏,太歲諸神,凡祈報,則設一十五壇。有事祭告,則設神位二十八壇。中,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凡五壇。東,四瀆、京畿、湖廣、山東、河南、北平、廣西、四川、甘肅山川,夏冬二季月將,京都城隍,凡十二壇。西,鍾山,江西、浙江、福建、山西、陝西、廣東、遼東山川,春秋二季月將,旗纛、戰船等神,凡十一壇。若親祀,皇帝皮弁服行一獻禮,每三壇行一次禮。八年,帝駐蹕中都,祭告天地於中都之圜丘。九年,以諸王將之藩,分日告祭太廟、社稷、嶽、鎮、海、瀆,及天下名山大川,復告祀天地於圜丘。 初,諸王來朝還藩,祭真武等神於端門,用豕九、羊九、制帛等物。祭護衞旗纛於承天門,亦如之。二十六年,帝以其禮太繁,定制豕一、羊一,不用帛。尋又罷端門祭,惟用葷素二壇祭於承天門外。 永樂七年巡狩北京,祭告天地、宗廟、社稷。嘉靖八年秋,以躬祭山川諸神,命先期不必遣官告太廟。凡出入,必親告祖考於內殿。聖誕前一日,以酒果告列聖帝后於奉先殿。至日,以酒脯告皇天上帝於玄極寶殿,遣官以牲醴祭神烈、天壽、純德諸陵山,及東嶽、都城隍,以素羞祭真武及靈濟宮,又告修齋於道極七寶帝尊。隆慶三年,以親祭朝日壇,預告奉先、弘孝、神霄殿。 祈報 洪武二年,太祖以春久不雨,祈告諸神祇。中設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凡五壇。東設鍾山、兩淮、江西、兩廣、海南北、山東、燕南燕薊山川、旗纛諸神,凡七壇。西設江東、兩浙、福建、湖廣荊襄、河南北、河東、華州山川、京都城隍,凡六壇。中五壇奠帛。初獻,帝親行禮,兩廡命官分獻。三年夏,旱。六月朔,帝素服草履,步禱於山川壇。藁席露坐,晝曝於日,夜臥於地,凡三日。六年,從禮部尚書牛諒言,太歲諸神,春祈秋報,凡十五壇。中,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東,四瀆、京畿山川,春秋二季月將,京都各府城隍。西,鍾山、甘肅山川,夏冬二季月將,旗纛戰船等神。各五壇。時甘肅新附,故附其山川之祭於京師。其親祀之儀與祭告同。正統九年三月,雨雪愆期,遣官祭天、地、社稷、太歲、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弘治十七年,畿內、山東久旱,命官祭告天壽山,分命各巡撫祭告北嶽、北嶽、東嶽、東鎮、東海。 嘉靖八年春,帝諭禮部:「去冬少雪,今當東作,雨澤不降,當親祭南郊社稷、山川。」尚書方獻夫等言:「周禮大宗伯:『以荒禮哀凶札。』釋者謂:『君膳不舉,馳道不除,祭事不縣,皆所以示貶損之意。』又曰:『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釋者曰:『故謂凶災。旅,陳也。陳其祭祀以禱焉,禮不若祀之備也。』今陛下閔勞萬姓,親出祈禱。禮儀務簡約,以答天戒。常朝官並從,同致省愆祈籲之誠。」隨具上儀注。二月親禱南郊,山川同日,社稷用次日,不除道。冠服淺色,羣臣同。文五品、武四品以上於大祀門外,餘官於南天門外,就班陪祀。是秋,帝欲親祀山川諸神。禮部尚書李時言:「舊例山川等祭,中夜行禮,先一日出郊齋宿。祭畢,清晨回鑾。兩日畢事,禮太重。宜比先農壇例,昧爽行禮。」因具儀以進。制可。祭服用皮弁,迎神、送神各兩拜。 十一年,大學士李時等以聖嗣未降,請廷臣詣嶽鎮名山祝禱。帝欲分遣道士,齎香帛行,令所在守臣行禮,在廷大臣分詣地祇壇祈告。於是禮部尚書夏言言:「我朝建地祇壇,自嶽、鎮、海、瀆以及遠近名山大川莫不懷柔,即此而禱,正合古人『望衍』之義。但輔臣所請,止於嶽鎮。竊以山川海瀆,發祥效靈,與嶽鎮同功,況基運、翊聖、神烈、天壽、純德諸山,又祖宗妥靈之地,祈禱之禮皆不可缺。」遂命大臣詣壇分祀。 神祇壇 洪武二年從禮部尚書崔亮言,建天下神祇壇於圜丘壝外之東,及方丘壝外之西,郊祀前期,帝躬詣壇,設神位,西向,以酒脯祭告。郊之日,俟分獻從祀將畢,就壇以祭。後定遣官預告。又建山川壇於正陽門外天地壇西,合祀諸神。凡設壇十有九,太歲、春夏秋冬四季月將為第一,次風雲雷雨,次五嶽,次五鎮,次四海,次四瀆,次京都鍾山,次江東,次江西,次湖廣,次淮東、淮西,次浙東、浙西、福建,次廣東、廣西、海南、海北,次山東、山西、河南、河北,次北平、陝西,次左江、右江,次安南、高麗、占城諸國山川,次京都城隍,次六纛大神、旗纛大將、五方旗神、戰船、金鼓、銃礮、弓弩、飛鎗、飛石、陣前陣後諸神,皆躬自行禮。先祭,禮官奏:「祝文,太歲以下至四海,凡五壇,稱臣者親署御名。其鍾山諸神,稱余者請令禮官代署。」帝曰:「朋友書牘,尚親題姓名,況神明乎?」遂加親署。後又定驚蟄、秋分後三日,遣官祭山川壇諸神。七年令春、秋仲月上旬,擇日以祭。九年復定山川壇制,凡十三壇。正殿,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四瀆、鍾山七壇。東西廡各三壇,東,京畿山川、夏冬二季月將。西,春秋二季月將、京都城隍。十年定正殿七壇,帝親行禮,東西廡遣功臣分獻。二十一年增修大祀殿諸神壇壝。乃敕十三壇諸神並停春祭,每歲八月中旬,擇日祭之。命禮部更定祭山川壇儀,與社稷同。永樂中,京師建山川壇並同南京制,惟正殿鍾山之右,益以天壽山之神。 嘉靖十一年改山川壇名為天神地祇壇,改序雲師、雨師、風伯、雷師。天神壇在左,南向,雲、雨、風、雷,凡四壇。地祇壇在右,北向,五嶽、五鎮、基運翊聖神烈天壽純德五陵山、四海、四瀆,凡五壇。從祀,京畿山川,西向;天下山川,東向。以辰、戌、丑、未年仲秋,皇帝親祭,餘年遣大臣攝祭。其太歲、月將、旗纛、城隍,別祀之。十七年加上皇天上帝尊稱,預告於神祇,遂設壇於圜丘外壝東南,親定神祇壇位,陳設儀式。禮部言:「皇上親獻大明壇,則四壇分獻諸臣,不敢並列。請先上香畢,命官代獻。」帝裁定,上香、奠帛、獻爵復位後,分獻官方行禮。亞、終二獻,執事官代,餘壇俱獻官三行。隆慶元年,禮臣言:「天神地祇已從祀南北郊,其仲秋神祇之祭不宜復舉。」令罷之。 星辰壇 洪武三年,帝謂中書省臣:「日月皆專壇祭,而星辰乃祔祭於月壇,非禮也。」禮部擬於城南諸神享祭壇正南向,增九間,朝日夕月祭周天星辰,俱於是行禮。朝日夕月仍以春秋分祭,星辰則於天壽節前三日。從之。四年九月,帝躬祀周天星辰。正殿共十壇,中設周天星辰位,儀如朝日。二十一年以星辰既從祀南郊,罷禜星之祭。 靈星諸神 洪武元年,太常司奏:「周禮『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天府『若祭天則祀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受而藏之』。漢高帝命郡國立靈星祠。唐制,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立冬後亥日遣官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以少牢。宋祀如唐,而於秋分日祀壽星。今擬如唐制,分日而祀,為壇於城南。」從之。二年從禮部尚書崔亮奏,每歲聖壽日祭壽星,同日祭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示與民同受其福也。八月望日祀靈星。皆遣官行禮。三年罷壽星等祀。 太歲月將風雲雷雨之祀 古無太歲、月將壇宇之制,明始重其祭。增雲師於風師之次,亦自明始。太祖既以太歲諸神從祀圜丘,又合祭羣祀壇。已而命禮官議專祀壇壝。禮臣言:「太歲者,十二辰之神。按說文,歲字從步從戌。木星一歲行一次,歷十二辰而周天,若步然也。陰陽家說,又有十二月將,十日十二時所直之神,若天乙、天罡、太乙、功曹、太衝之類。雖不經見,歷代因之。元每有大興作,祭太歲、月將、日直、時直於太史院。若風師、雨師之祀,見於周官,後世皆有祭。唐天寶中,增雷師於雨師之次。宋、元因之。然唐制各以時別祭,失享祀本意。宜以太歲、風雲雷雨諸天神合為一壇,諸地祇為一壇,春秋專祀。」乃定驚蟄、秋分日祀太歲諸神於城南。三年復以諸神陰陽一氣,流行無間,乃合二壇為一,而增四季月將。又改祭期,與地祇俱用驚蟄、秋分後三日。 嘉靖十年命禮部考太歲壇制。禮官言:「太歲之神,唐、宋祀典不載,元雖有祭,亦無常典。壇宇之制,於古無稽。太歲天神,宜設壇露祭,準社稷壇制而差小。」從之。遂建太歲壇於正陽門外之西,與天壇對。中,太歲殿。東廡,春、秋月將二壇。西廡,夏、冬月將二壇。帝親祭於拜殿中。每歲孟春享廟,歲暮祫祭之日,遣官致祭。王國府州縣亦祀風雲雷雨師,仍築壇城西南。祭用驚蟄、秋分日。 嶽鎮海瀆山川之祀 洪武二年,太祖以嶽瀆諸神合祭城南,未有專祀。又享祀之所,屋而不壇,非尊神之道。禮官言:「虞舜祭四嶽,王制始有五嶽之稱。周官,『兆四望於四郊』,鄭注,以四望為五嶽四鎮四瀆。詩序巡狩而禮四嶽河海,則又有四海之祭。蓋天子方望之事,無所不通。而嶽鎮海瀆,在諸侯封內,則各祀之。秦罷封建,嶽瀆皆領於祠官。漢復建諸侯,則侯國各祀其封內山川,天子無與。武帝時,諸侯或分或廢,五嶽皆在天子之邦。宣帝時,始有使者持節祠嶽瀆之禮。由魏及隋,嶽鎮海瀆,即其地立祠,有司致祭。唐、宋之制,有命本界刺史、縣令之祀,有因郊祀而望祭之祀,又有遣使之祀。元遣使祀嶽鎮海瀆,分東西南北中為五道。今宜以嶽鎮海瀆及天下山川城隍諸地祇合為一壇,與天神埒,春秋專祀。」遂定祭日以清明霜降。前期一日,皇帝躬省牲。至日,服通天冠絳紗袍,詣嶽鎮海瀆前,行三獻禮。山川城隍,分獻官行禮。是年命官十八人,祭天下嶽鎮海瀆之神。帝皮弁御奉天殿,躬署御名,以香祝授使者。百官公服,送至中書省,使者奉以行。黃金合貯香,黃綺幡二,白金二十五兩巿祭物。 三年詔定嶽鎮海瀆神號。略曰:「為治之道,必本於禮。嶽鎮海瀆之封,起自唐、宋。夫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受命於上帝,豈國家封號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今依古定制,並去前代所封名號。五嶽稱東嶽泰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恒山之神。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北鎮醫無閭山之神。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帝躬署名於祝文,遣官以更定神號告祭。六年,禮臣言:「四川未平,望祭江瀆於峽州。今蜀既下,當遣人於南瀆致祭。」從之。十年命官十八人分祀嶽鎮海瀆,賜之制。 萬曆十四年,巡撫胡來貢請改祀北嶽於渾源州。禮臣言:「大明集禮載,漢、唐、宋北嶽之祭,皆在定州曲陽縣,與史俱合。渾源之稱北嶽,止見州誌碑文,經傳無可考,仍祀曲陽是。」 其他山川之祀。洪武元年躬祀汴梁諸神,仍遣官祭境內山川。二年,以天下山川祔祭嶽瀆壇。帝又以安南、高麗皆臣附,其國內山川,宜與中國同祭。諭中書及禮官考之。安南之山二十一,其江六,其水六。高麗之山三,其水四。命著祀典,設位以祭。三年遣使往安南、高麗、占城,祀其國山川。帝齋戒,親為祝文。仍遣官頒革正山川神號詔於安南、占城、高麗。六年,琉球諸國已朝貢,祀其國山川。八年,禮部尚書牛諒言:「京都既罷祭天下山川,其外國山川,亦非天子所當親祀。」中書及禮臣請附祭各省,從之。廣西附祭安南、占城、真臘、暹羅、鎖里,廣東附祭三佛齊、爪哇,福建附祭日本、琉球、渤泥,遼東附祭高麗,陝西附祭甘肅、朶甘、烏斯藏,京城不復祭。又從禮官言,各省山川居中南向,外國山川東西向,同壇共祀。其王國山川之祀,洪武十三年定制。十八年定王國祭山川,儀同社稷,但無瘞埋之文。凡嶽鎮海瀆及他山川所在,令有司歲二祭以清明、霜降。 城隍 洪武二年,禮官言:「城隍之祀,莫詳其始。先儒謂既有社,不應復有城隍。故唐李陽冰縉雲城隍記謂『祀典無之,惟吳、越有之』。然成都城隍祠,李德裕所建,張說有祭城隍之文,杜牧有祭黃州城隍文,則不獨吳、越為然。又蕪湖城隍廟建於吳赤烏二年,高齊慕容儼、梁武陵王祀城隍,皆書於史,又不獨唐而已。宋以來其祠徧天下,或錫廟額,或頒封爵,至或遷就傅會,各指一人以為神之姓名。按張說祭荊州城隍文曰:『城隍是保,甿庶是依。』則前代崇祀之意有在也。今宜附祭於嶽瀆諸神之壇。」乃命加以封爵。京都為承天鑒國司民昇福明靈王,開封、臨濠、太平、和州、滁州皆封為王。其餘府為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秩正二品。州為鑒察司民城隍靈佑侯,秩三品。縣為鑒察司民城隍顯佑伯,秩四品。袞章冕旒俱有差。命詞臣撰制文以頒之。 三年詔去封號,止稱某府州縣城隍之神。又令各廟屏去他神。定廟制,高廣視官署廳堂。造木為主,毀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塗壁,繪以雲山。六年製中都城隍神主成,遣官賫香幣奉安。京師城隍既附饗山川壇,又於二十一年改建廟。尋以從祀大祀殿,罷山川壇春祭。永樂中,建廟都城之西,曰大威靈祠。嘉靖九年罷山川壇從祀,歲以仲秋祭旗纛日,幷祭都城隍之神。凡聖誕節及五月十一日神誕,皆遣太常寺堂上官行禮。國有大災則告廟。在王國者王親祭之,在各府州縣者守令主之。 禮四 吉禮四 歷代帝王陵廟 三皇 聖師 先師孔子 旗纛 五祀 馬神 南京神廟 功臣廟 京師九廟 諸神祠 厲壇 歷代帝王陵廟 洪武三年遣使訪先代陵寢,仍命各行省具圖以進,凡七十有九。禮官考其功德昭著者,曰伏羲,神農,黃帝,少昊,顓頊,唐堯,虞舜,夏禹,商湯、中宗、高宗,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漢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宣帝、光武、明帝、章帝,後魏文帝,隋高祖,唐高祖、太宗、憲宗、宣宗,周世宗,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孝宗、理宗,凡三十有六。各製袞冕,函香幣。遣秘書監丞陶誼等往修祀禮,親製祝文遣之。每陵以白金二十五兩具祭物。陵寢發者掩之,壞者完之。廟敝者葺之。無廟者設壇以祭。仍令有司禁樵採。歲時祭祀,牲用太牢。 四年,禮部定議,合祀帝王三十五。在河南者十:陳祀伏羲、商高宗,孟津祀漢光武,洛陽祀漢明帝、章帝,鄭祀周世宗,鞏祀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在山西者一:滎河祀商湯。在山東者二:東平祀唐堯,曲阜祀少昊。在北平者三:內黃祀商中宗,滑祀顓頊、高辛。在湖廣者二:酃祀神農,寧遠祀虞舜。在浙江者二:會稽祀夏禹、宋孝宗。在陝西者十五:中部祀黃帝,咸陽祀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宣王,漢高帝、景帝,咸寧祀漢文帝,興平祀漢武帝,長安祀漢宣帝,三原祀唐高祖,醴泉祀唐太宗,蒲城祀唐憲宗,涇陽祀唐宣宗。歲祭用仲春、仲秋朔。于是遣使詣各陵致祭。陵置一碑,刊祭期及牲帛之數,俾所在有司守之。 已而命有司歲時修葺,設陵戶二人守視。又每三年,出祝文、香帛,傳制遣太常寺樂舞生齎往所在,命有司致祭。其所祀者,視前去周宣王,漢明帝、章帝,而增祀媧皇於趙城,後魏文帝於富平,元世祖於順天,及宋理宗於會稽,凡三十六帝。後又增祀隋高祖於扶風,而理宗仍罷祀。又命帝王陵廟所在官司,以春秋仲月上旬,擇日致祭。 六年,帝以五帝、三王及漢、唐、宋創業之君,俱宜於京師立廟致祭,遂建歷代帝王廟於欽天山之陽。倣太廟同堂異室之制,為正殿五室:中一室三皇,東一室五帝,西一室夏禹、商湯、周文王,又東一室周武王、漢光武、唐太宗,又西一室漢高祖、唐高祖、宋太祖、元世祖。每歲春秋仲月上旬甲日致祭。已而以周文王終守臣服,唐高祖由太宗得天下,遂寢其祀,增祀隋高祖。七年令帝王廟皆塑袞冕坐像,惟伏羲、神農未有衣裳之制,不必加冕服。八月,帝躬祀於新廟。已而罷隋高祖之祀。 二十一年令每歲郊祀,附祭歷代帝王於大祀殿。仍以歲八月中旬,擇日遣官祭於本廟,其春祭停之。又定每三年遣祭各陵之歲,則停廟祭。是年詔以歷代名臣從祀,禮官李原名奏擬三十六人以進。帝以宋趙普負太祖不忠,不可從祀。元臣四傑,木華黎為首,不可祀孫而去其祖,可祀木華黎而罷安童。既祀伯顏,則阿术不必祀。漢陳平、馮異,宋潘美,皆善始終,可祀。於是定風后、力牧、皐陶、夔、龍、伯夷、伯益、伊尹、傅說、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召虎、方叔、張良、蕭何、曹參、陳平、周勃、鄧禹、馮異、諸葛亮、房玄齡、杜如晦、李靖、郭子儀、李晟、曹彬、潘美、韓世忠、岳飛、張浚、木華黎、博爾忽、博爾术、赤老溫、伯顏,凡三十七人,從祀於東西廡,為壇四。初,太公望有武成王廟,嘗遣官致祭如釋奠儀。至是,罷廟祭,去王號。 永樂遷都,帝王廟,遣南京太常寺官行禮。嘉靖九年罷歷代帝王南郊從祀。令建歷代帝王廟於都城西,歲以仲春秋致祭。後幷罷南京廟祭。十年春二月,廟未成,躬祭歷代帝王於文華殿,凡五壇,丹陛東西名臣四壇。禮部尚書李時言:「舊儀有賜福胙之文。賜者自上而下之義,惟郊廟社稷宜用。歷代帝王,止宜云答。」詔可。十一年夏,廟成,名曰景德崇聖之殿。殿五室,東西兩廡,殿後祭器庫,前為景德門。門外神庫、神廚、宰牲亭、鐘樓。街東西二坊,曰景德街。八月壬辰親祭。帝由中門入,迎神、受福胙、送神各兩拜。嗣後歲遣大臣一員行禮,四員分獻。凡子、午、卯、酉祭於陵寢之歲,則停秋祭。二十四年,以禮科陳棐言,罷元世祖陵廟之祀,及從祀木華黎等,復遷唐太宗與宋太祖同室。凡十五帝,從祀名臣三十二人。 三皇 明初仍元制,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通祀三皇。洪武元年令以太牢祀。二年命以句芒、祝融、風后、力牧左右配,俞跗、桐君、僦貸季、少師、雷公、鬼臾區、伯高、岐伯、少俞、高陽十大名醫從祀。儀同釋奠。四年,帝以天下郡邑通祀三皇為瀆。禮臣議:「唐玄宗嘗立三皇五帝廟於京師。至元成宗時,乃立三皇廟於府州縣。春秋通祀,而以醫藥主之,甚非禮也。」帝曰:「三皇繼天立極,開萬世教化之原,汨於藥師可乎?」命天下郡縣毋得褻祀。 正德十一年立伏羲氏廟於秦州。秦州,古成紀地,從巡按御史馮時雄奏也。嘉靖間,建三皇廟於太醫院北,名景惠殿。中奉三皇及四配。其從祀,東廡則僦貸季、岐伯、伯高、鬼臾區、俞跗、少師、桐君、雷公、馬師皇、伊尹、扁鵲、淳于意、張機十三人,西廡則華陀、王叔和、皇甫謐、葛洪、巢元方、孫思邈、韋慈藏、王冰、錢乙、朱肱、李杲、劉完素、張元素、朱彥修十四人。歲仲春、秋上甲日,禮部堂上官行禮,太醫院堂上官二員分獻,用少牢。復建聖濟殿於內,祀先醫,以太醫官主之。二十一年,帝以規制湫隘,命拓其廟。 聖師 聖師之祭,始於世宗。奉皇師伏羲氏、神農氏、軒轅氏,帝師陶唐氏、有虞氏,王師夏禹王、商湯王、周文王武王,九聖南向。左先聖周公,右先師孔子,東西向。每歲春秋開講前一日,皇帝服皮弁,拜跪,行釋奠禮。用羹酒果脯帛祭於文華殿東室。 初,東室有釋像,帝以其不經,撤之,乃祀先聖先師。自為祭文,行奉安神位禮。輔臣禮卿及講官俟行禮訖,入拜。先是洪武初,司業宋濂建議欲如建安熊氏之說,以伏羲為道統之宗,神農、黃帝、堯、舜、禹、湯、文、武,以次列焉。秩祀天子之學,則道統益尊。太祖不從。至是,世宗倣其意行之。十六年移祀於永明殿後,行禮如初。其後常遣官代祭。隆慶初,仍於文華殿東室行禮。 至聖先師孔子廟祀 漢晉及隋或稱先師,或稱先聖、宣尼、宣父。唐諡文宣王,宋加至聖號,元復加號大成。明太祖入江淮府,首謁孔子廟。洪武元年二月詔以太牢祀孔子於國學,仍遣使詣曲阜致祭。臨行諭曰:「仲尼之道,廣大悠久,與天地並。有天下者莫不虔修祀事。朕為天下主,期大明教化,以行先聖之道。今既釋奠成均,仍遣爾修祀事於闕里,爾其敬之。」又定制,每歲仲春、秋上丁,皇帝降香,遣官祀於國學。以丞相初獻,翰林學士亞獻,國子祭酒終獻。先期,皇帝齋戒。獻官、陪祀、執事官皆散齋二日,致齋一日。前祀一日,皇帝服皮弁服,御奉天殿降香。至日,獻官行禮。三年詔革諸神封號,惟孔子封爵仍舊。且命曲阜廟庭,歲官給牲幣,俾衍聖公供祀事。四年,禮部奏定儀物。改初制籩豆之八為十,籩用竹。其簠簋登鉶及豆初用木者,悉易以瓷。牲易以熟。樂生六十人,舞生四十八人,引舞二人,凡一百一十人。禮部請選京民之秀者充樂舞生。太祖曰:「樂舞乃學者事,況釋奠所以崇師。宜擇國子生及公卿子弟在學者,豫教肄之。」五年罷孟子配享。踰年,帝曰:「孟子辨異端,闢邪說,發明孔子之道,配享如故。」七年二月,上丁日食,改用仲丁。 十五年,新建太學成。廟在學東,中大成殿,左右兩廡,前大成門,門左右列戟二十四。門外東為犧牲廚,西為祭器庫,又前為靈星門。自經始以來,駕數臨視。至是落成,遣官致祭。帝既親詣釋奠,又詔天下通祀孔子,幷頒釋奠儀注。凡府州縣學,籩豆以八,器物牲牢,皆殺于國學。三獻禮同,十哲兩廡一獻。其祭,各以正官行之,有布政司則以布政司官,分獻則以本學儒職及老成儒士充之。每歲春、秋仲月上丁日行事。初,國學主祭遣祭酒,後遣翰林院官,然祭酒初到官,必遣一祭。十七年敕每月朔望,祭酒以下行釋菜禮,郡縣長以下詣學行香。二十六年頒大成樂於天下。二十八年以行人司副楊砥言,罷漢揚雄從祀,益以董仲舒。三十年以國學孔子廟隘,命工部改作,其制皆帝所規畫。大成殿門各六楹,靈星門三,東西廡七十六楹,神廚庫皆八楹,宰牲所六楹。永樂初,建廟於太學之東。 宣德三年,以萬縣訓導李譯言,命禮部考正從祀先賢名位,頒示天下。十年,慈利教諭蔣明請祀元儒吳澄。大學士楊士奇等言當從祀,從之。正統二年,以宋儒胡安國、蔡沈、真德秀從祀。三年禁天下祀孔子於釋、老宮。孔、顏、孟三氏子孫教授裴侃言:「天下文廟惟論傳道,以列位次。闕里家廟,宜正父子,以敍彝倫。顏子、曾子、子思,子也,配享殿廷。無繇、子晳、伯魚,父也,從祀廊廡。非惟名分不正,抑恐神不自安。況叔梁紇元已追封啟聖王,創殿於大成殿西崇祀,而顏、孟之父俱封公,惟伯魚、子晳仍侯,乞追封公爵,偕顏、孟父俱配啟聖王殿。」帝命禮部行之,仍議加伯魚、子晳封號。成化二年,追封董仲舒廣川伯,胡安國建寧伯,蔡沈崇安伯,真德秀浦城伯。十二年從祭酒周洪謨言,增樂舞為八佾,籩豆各十二。弘治八年追封楊時將樂伯,從祀,位司馬光之次。九年增樂舞為七十二人,如天子之制。十二年,闕里孔廟燬,敕有司重建。十七年,廟成,遣大學士李東陽祭告,幷立御製碑文。正德十六年詔有司改建孔氏家廟之在衢州者,官給錢,董其役。令博士孔承義奉祀。 嘉靖九年,大學士張璁言:「先師祀典,有當更正者。叔梁紇乃孔子之父,顏路、曾晳、孔鯉乃顏、曾、子思之父,三子配享廟庭,紇及諸父從祀兩廡,原聖賢之心豈安?請於大成殿後,別立室祀叔梁紇,而以顏路、曾晳、孔鯉配之。」帝以為然。因言:「聖人尊天與尊親同。今籩豆十二,牲用犢,全用祀天儀,亦非正禮。其諡號、章服悉宜改正。」璁緣帝意,言:「孔子宜稱先聖先師,不稱王。祀宇宜稱廟,不稱殿。祀宜用木主,其塑像宜毀。籩豆用十,樂用六佾。配位公侯伯之號宜削,止稱先賢先儒。其從祀申黨、公伯寮、秦冉等十二人宜罷,林放、蘧瑗等六人宜各祀於其鄉,后蒼、王通、歐陽修、胡瑗、蔡元定宜從祀。」 帝命禮部會翰林諸臣議。編修徐階疏陳易號毀像之不可。帝怒,謫階官,乃御製正孔子祀典說,大略謂孔子以魯僭王為非,寧肯自僭天子之禮。復為正孔子祀典申記,俱付史館。璁因作正孔子廟祀典或問奏之。帝以為議論詳正,幷令禮部集議。於是御史黎貫等言:「聖祖初正祀典,天下嶽瀆諸神皆去其號,惟先師孔子如故,良有深意。陛下疑孔子之祀,上擬祀天之禮。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雖擬諸天,亦不為過。自唐尊孔子為文宣王,已用天子禮樂。宋真宗嘗欲封孔子為帝,或謂周止稱王,不當加帝號。而羅從彥之論,則謂加帝號亦可。至周敦頤則以為萬世無窮,王祀孔子,邵雍則以為仲尼以萬世為王。其辨孔子不當稱王者,止吳澄一人而已。伏望博考羣言,務求至當。」時貫疏中言:「莫尊於天地,亦莫尊於父師。陛下敬天尊親,不應獨疑孔子王號為僭。」帝因大怒,疑貫借此以斥其追尊皇考之非,詆為奸惡,下法司會訊,褫其職。給事中王汝梅等亦極言不宜去王號,帝皆斥為謬論。 於是禮部會諸臣議:「人以聖人為至,聖人以孔子為至。宋真宗稱孔子為至聖,其意已備。今宜於孔子神位題至聖先師孔子,去其王號及大成、文宣之稱。改大成殿為先師廟,大成門為廟門。其四配稱復聖顏子、宗聖曾子、述聖子思子、亞聖孟子。十哲以下凡及門弟子,皆稱先賢某子。左丘明以下,皆稱先儒某子。不復稱公侯伯。遵聖祖首定南京國子監規制,製木為神主。仍擬大小尺寸,著為定式。其塑像,即令屏撤。春秋祭祀,遵國初舊制,十籩十豆。天下各學,八籩八豆。樂舞止六佾。凡學別立一祠,中叔梁紇題啟聖公孔氏神位,以顏無繇、曾點、孔鯉、孟孫氏配,俱稱先賢某氏。至從祀之賢,不可不考其得失。申黨即申棖,釐去其一。公伯寮、秦冉、顏何、荀況、戴聖、劉向、賈逵、馬融、何休、王肅、王弼、杜預、吳澄罷祀。林放、蘧瑗、盧植、鄭衆、鄭玄、服虔、范甯各祀於其鄉。后蒼、王通、歐陽修、胡瑗宜增入。」命悉如議行。又以行人薛侃議,進陸九淵從祀。 初,洪武時,司業宋濂請去像設主,禮儀樂章多所更定,太祖不允。成、弘間,少詹程敏政嘗謂馬融等八人當斥。給事中張九功推言之,幷請罷荀況、公伯寮、蘧瑗等,而進后蒼、王通、胡瑗。為禮官周洪謨所却而止。至是以璁力主,衆不敢違。毀像蓋用濂說,先賢去留,略如九功言。其進歐陽修,則以濮議故也。 明年,國子監建啟聖公祠成。從尚書李時言,春秋祭祀,與文廟同日。籩豆牲帛視四配,東西配位視十哲,從祀先儒程晌、朱松、蔡元定視兩廡。輔臣代祭文廟,則祭酒祭啟聖祠。南京,祭酒於文廟,司業於啟聖祠。遂定制,殿中先師南向,四配東西向。稍後十哲:閔子損、冉子雍、端木子賜、仲子由、卜子商、冉子耕、宰子予、冉子求、言子偃、顓孫子師皆東西向。兩廡從祀:先賢澹臺滅明、宓不齊、原憲、公冶長、南宮适、高柴、漆雕開、樊須、司馬耕、公西赤、有若、琴張、申棖、陳亢、巫馬施、梁鱣、公晳哀、商瞿、冉孺、顏辛、伯虔、曹恤、冉季、公孫龍、漆雕哆、秦商、漆雕徒父、顏高、商澤、壤駟赤、任不齊、石作蜀、公良孺、公夏首、公肩定、后處、鄡單、奚容蒧、罕父黑、顏祖、榮旂、秦祖、左人郢、句井疆、鄭國、公祖句茲、原亢、縣成、廉潔、燕伋、叔仲會、顏之僕、邽巽、樂欬、公西輿如、狄黑、孔忠、公西蒧、步叔乘、施之常、秦非、顏噲,先儒左丘明、公羊高、穀梁赤、伏勝、高堂生、孔安國、毛萇、董仲舒、后蒼、杜子春、王通、韓愈、胡瑗、周敦頤、程顥、歐陽修、邵雍、張載、司馬光、程頤、楊時、胡安國、朱熹、張栻、陸九淵、呂祖謙、蔡沈、真德秀、許衡凡九十一人。 隆慶五年,以薛瑄從祀。萬曆中,以羅從彥、李侗從祀。十二年,又以陳獻章、胡居仁、王守仁從祀。二十三年,以宋周敦頤父輔成從祀啟聖祠。又定每歲仲春、秋上丁日御殿傳制,遣大臣祭先師及配位。其十哲以翰林官,兩廡以國子監官各二員分獻。每月朔,及每科進士行釋菜禮。司府州縣衞學各提調官行禮。牲用少牢,樂如太學。京府及附府縣學,止行釋菜禮。崇禎十五年,以左丘明親授經於聖人,改稱先賢。幷改宋儒周、二程、張、朱、邵六子亦稱先賢,位七十子下,漢唐諸儒之上。然僅國學更置之,闕里廟廷及天下學宮未遑頒行也。 旗纛 旗纛之祭有四。其一,洪武元年,禮官奏:「軍行旗纛所當祭者,旗謂牙旗。黃帝出軍訣曰:『牙旗者,將軍之精,一軍之形候。凡始豎牙,必祭以剛日。』纛,謂旗頭也。太白陰經曰:『大將中營建纛。天子六軍,故用六纛。氂牛尾為之,在左騑馬首。』唐、宋及元皆有旗纛之祭。今宜立廟京師,春用驚蟄,秋用霜降日,遣官致祭。」乃命建廟於都督府治之後,以都督為獻官,題主曰軍牙之神、六纛之神。七年二月詔皇太子率諸王詣閱武場祭旗纛,為壇七,行三獻禮。後停春祭,止霜降日祭於教場。其二,歲暮享太廟日,祭旗纛於承天門外。其三,旗纛廟在山川壇左。初,旗纛與太歲諸神合祭於城南。九年別建廟。每歲仲秋,天子躬祀山川之日,遣旗手衞官行禮。其正祭,旗頭大將、六纛大將、五方旗神、主宰戰船正神、金鼓角銃礮之神、弓弩飛鎗飛石之神、陣前陣後神祇五昌等衆,凡七位,共一壇,南向。皇帝服皮弁,御奉天殿降香。獻官奉以從事。祭物視先農,帛七,黑二、白五。瘞毛血、望燎,與風雲雷雨諸神同。祭畢,設酒器六於地。刺雄雞六,瀝血以釁之。其四,永樂後,有神旗之祭,專祭火雷之神。每月朔望,神機營提督官祭於教場。牲用少牢。凡旗纛皆藏內府,祭則設之。 王國祭旗纛,則遣武官戎服行禮。天下衞所於公署後立廟,以指揮使為初獻官,僚屬為亞獻、終獻。儀物殺京都。 五祀 洪武二年定制,歲終臘享,通祭於廟門外。八年,禮部奏:「五祀之禮,周、漢、唐、宋不一。今擬孟春祀戶,設壇皇宮門左,司門主之。孟夏祀竈,設壇御廚,光祿寺官主之。季夏祀中霤,設壇乾清宮丹墀,內官主之。孟秋祀門,設壇午門左,司門主之。孟冬祀井,設壇宮內大庖井前,光祿寺官主之。四孟於有事太廟之日,季夏於土旺之日,牲用少牢。」制可。從定中霤于奉天殿外文樓前。又歲暮合祭五祀于太廟西廡下,太常寺官行禮。 馬神 洪武二年命祭馬祖、先牧、馬社、馬步之神,築壇後湖。禮官言:「周官春祭馬祖,天駟星也;夏祭先牧,始養馬者;秋祭馬社,始乘馬者;冬祭馬步,乃神之災害馬者。隋用周制,祭以四仲之月。唐、宋因之。今定春、秋二仲月,甲、戊、庚日,遣官致祀。為壇四,樂用時樂,行三獻禮。」四年,蜀明昇獻良馬十,其一白者,長丈餘,不可加韉勒。太祖曰:「天生英物,必有神司之。」命太常以少牢祀馬祖,囊沙四百斤壓之,令人騎而遊苑中,久之漸馴。帝乘之以夕月於清涼山。比還,大悅,賜名飛越峰。復命太常祀馬祖。五年幷諸神為一壇,歲止春祭。永樂十三年立北京馬神祠於蓮花池。其南京馬神,則南太僕主之。 南京神廟 初稱十廟。北極真武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道林真覺普濟禪師寶誌以三月十八日,都城隍以八月祭帝王後一日,祠山廣惠張王渤以二月十八日,五顯靈順以四月八日、九月二十八日,皆南京太常寺官祭。漢秣陵尉蔣忠烈公子文、晉成陽卞忠貞公壼、宋濟陽曹武惠王彬、南唐劉忠肅王仁瞻、元衞國忠肅公福壽俱以四孟朔,歲除,應天府官祭。惟蔣廟又有四月二十六日之祭。幷功臣廟為十一。後復增四:關公廟,洪武二十七年建於雞籠山之陽,稱漢前將軍壽亭侯。嘉靖十年訂其誤,改稱漢前將軍漢壽亭侯。以四孟歲暮,應天府官祭,五月十三日,南京太常寺官祭。天妃,永樂七年封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以正月十五日、三月二十三日,南京太常寺官祭。太倉神廟以仲春、秋望日,南京戶部官祭。司馬、馬祖、先牧神廟,以春、秋仲月中旬,擇日南京太僕寺官祭。諸廟皆少牢,真武與真覺禪師素羞。 功臣廟 太祖既以功臣配享太廟,又命別立廟於雞籠山。論次功臣二十有一人,死者塑像,生者虛其位。正殿:中山武寧王徐達、開平忠武王常遇春、岐陽武靖王李文忠、寧河武順王鄧愈、東甌襄武王湯和、黔寧昭靖王沐英。羊二,豕二。西序:越國武莊公胡大海、梁國公趙德勝、巢國武壯公華高、虢國忠烈公俞通海、江國襄烈公吳良、安國忠烈公曹良臣、黔國威毅公吳復、燕山忠愍侯孫興祖。東序:郢國公馮國用、西海武莊公耿再成、濟國公丁德興、蔡國忠毅公張德勝、海國襄毅公吳楨、蘄國武義公康茂才、東海郡公茆成。羊二,豕二。兩廡各設牌一,總書「故指揮千百戶衞所鎮撫之靈」。羊十,豕十。以四孟歲暮,遣駙馬都尉祭。 初,胡大海等歿,命肖像於卞壼、蔣子文之廟。及功臣廟成,移祀焉。永樂三年以中山王勳德第一,又命正旦、清明、中元、孟冬、冬至遣太常寺官祭於大功坊之家廟,牲用少牢。 京師九廟 京師所祭者九廟。真武廟,永樂十三年建,以祀北極佑聖真君。正德二年改為靈明顯佑宮,在海子橋之東,祭日同南京。東嶽泰山廟,在朝陽門外,祭以三月二十八日。都城隍廟,祭以五月十一日。漢壽亭侯關公廟,永樂間建。成化十三年,又奉敕建廟宛平縣之東,祭以五月十三日。皆太常寺官祭。京都太倉神廟建於太倉,戶部官祭。司馬、馬祖、先牧神廟,太僕寺官祭。宋文丞相祠,永樂六年從太常博士劉履節請,建於順天府學之西。元世祖廟,嘉靖中罷。皆以二月、八月中旬順天府官祭。洪恩靈濟宮,祀徐知證、知諤。永樂十五年,立廟皇城之西,正旦、冬至聖節,內閣禮部及內官各一員祭。生辰,禮部官祭。弘治中,大學士劉健等請毋遣閣臣。嘉靖中,改遣太常寺官。其榮國公姚廣孝,洪熙元年從祀太廟。嘉靖九年撤廟祀,移祀大興隆寺,在皇城西北隅。後寺燬,復移崇國寺。東嶽、都城隍用太牢,五廟用少牢,真武、靈濟宮素羞。 諸神祠 洪武元年命中書省下郡縣,訪求應祀神祇。名山大川、聖帝明王、忠臣烈士,凡有功於國家及惠愛在民者,著於祀典,令有司歲時致祭。二年又詔天下神祇,常有功德於民,事蹟昭著者,雖不致祭,禁人毀撤祠宇。三年定諸神封號,凡後世溢美之稱皆革去。天下神祠不應祀典者,即淫祠也,有司毋得致祭。 弘治元年,禮科張九功言:「祀典正則人心正。今朝廷常祭之外,又有釋迦牟尼文佛、三清三境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金闕真君元君、神父神母,諸宮觀中又有水宮星君、諸天諸帝之祭,非所以法天下。」帝下其章禮部,尚書周洪謨等言: 釋迦牟尼文佛生西方中天竺國。宗其教者,以本性為法身,德業為報身,幷真身為三,其實一人耳。道家以老子為師。朱熹有曰:「玉清元始天尊既非老子法身,上清天上道君又非老子報身,設有二像,又非與老子為一。而老子又自為上清太上老君,蓋倣釋氏而又失之者也。」自今凡遇萬壽等節,不令修建吉祥齋醮,或遇喪禮,不令修建薦揚齋醮。其大興隆寺、朝天宮俱停遣官祭告。 北極中天星主紫微大帝者,北極五星在紫微垣中,正統初,建紫微殿,設像祭告。夫幽禜祭星,古禮也。今乃像之如人,稱之為帝,稽之祀典,誠無所據。 雷聲普化天尊者,道家以為總司五雷,又以六月二十四日為天尊示現之日,故歲以是日遣官詣顯靈宮致祭。夫風雲雷雨,南郊合祀,而山川壇復有秋報,則此祭亦當罷免。 祖師三天扶教輔玄大法師真君者,傳記云:「漢張道陵,善以符治病。唐天寶,宋熙寧、大觀間,累號正一靖應真君,子孫亦有封號。國朝仍襲正一嗣教真人之封。」然宋邵伯溫云:「張魯祖陵、父衡,以符法相授受,自號師君。」今歲以正月十五日為陵生日,遣官詣顯靈宮祭告,亦非祀典。 大小青龍神者,記云:「有僧名盧,寓西山。有二童子來侍。時久旱,童子入潭化二青龍,遂得雨。後賜盧號曰感應禪師,建寺設像,別設龍祠於潭上。宣德中,建大圓通寺,加二龍封號,春秋祭之。」邇者連旱,祈禱無應,不足崇奉明矣。 梓潼帝君者,記云:「神姓張名亞子,居蜀七曲山。仕晉戰沒,人為立廟。唐、宋屢封至英顯王。道家謂帝命梓潼掌文昌府事及人間祿籍,故元加號為帝君,而天下學校亦有祠祀者。景泰中,因京師舊廟闢而新之,歲以二月三日生辰遣祭。」夫梓潼顯靈於蜀,廟食其地為宜。文昌六星與之無涉,宜敕罷免。其祠在天下學校者,俱令拆毀。 北極佑聖真君者,乃玄武七宿,後人以為真君,作龜蛇於其下。宋真宗避諱,改為真武。靖康初,加號佑聖助順靈應真君。圖志云:「真武為淨樂王太子,修煉武當山,功成飛昇。奉上帝命鎮北方。被髮跣足,建皂纛玄旗。」此道家附會之說。國朝御製碑謂,太祖平定天下,陰佑為多,嘗建廟南京崇祀。及太宗靖難,以神有顯相功,又於京城艮隅幷武當山重建廟宇。兩京歲時朔望各遣官致祭,而武當山又專官督祀事。憲宗嘗範金為像。今請止遵洪武間例,每年三月三日、九月九日用素羞,遣太常官致祭,餘皆停免。 崇恩真君、隆恩真君者,道家以崇恩姓薩名堅,西蜀人,宋徽宗時嘗從王侍宸、林靈素輩學法有驗。隆恩,則玉樞火府天將王靈官也,又嘗從薩傳符法。永樂中,以道士周思得能傳靈官法,乃於禁城之西建天將廟及祖師殿。宣德中,改大德觀,封二真君。成化初改顯靈宮。每年換袍服,所費不訾。近今祈禱無應,亦當罷免。 金闕上帝、玉闕上帝者,誌云:「閩縣靈濟宮祀五代時徐溫子知證、知諤。國朝御製碑謂太宗嘗弗豫,禱神輒應,因大新閩地廟宇,春秋致祭。又立廟京師,加封金闕真君、玉闕真君。正統、成化中,累加號為上帝。朔望令節俱遣官祀,及時薦新,四時換袍服。」夫神世系事蹟,本非甚異,其僭號宜革正,妄費亦宜節省。神父聖帝、神母元君及金玉闕元君者,即二徐父母,及其配也。宋封其父齊王為忠武真人,母田氏為仁壽仙妃,配皆為仙妃。永樂至成化間,屢加封今號,亦宜削號罷祀。 東嶽泰山之神者,泰山五嶽首,廟在泰安州山下。又每歲南郊及山川壇俱有合祭之禮。今朝陽門外有元東嶽舊廟,國朝因而不廢。夫既專祭封內,且合祭郊壇,則此廟之祭,實為煩瀆。 京師都城隍之神者,舊在順天府西南,以五月十一日為神誕辰,故是日及節令皆遣官祀。夫城隍之神,非人鬼也,安有誕辰?況南郊秋祀俱已合祭,則誕辰及節令之祀非宜,凡此俱當罷免。 議上,乃命修建齋醮,遣官祭告,幷東嶽、真武、城隍廟、靈濟宮祭祀,俱仍舊。二徐真君及其父母妻革去帝號,仍舊封,冠袍等物換回焚毀,餘如所議行之。 按祀典,太祖時,應天祀陳喬、楊邦乂、姚興、王鉷,成都祀李冰、文翁、張詠,均州祀黃霸,密縣祀卓茂,松江祀陸遜、陸抗、陸凱,龍州祀李龍遷,建寧祀謝夷甫,彭澤祀狄仁傑,九江祀李黼,安慶祀余闕、韓建之、李宗可。宣宗時,高郵祀耿遇德。英宗時,豫章祀韋丹、許遜,無錫祀張巡。憲宗時,崖山祀張世傑、陸秀夫。孝宗時,新會祀宋慈元楊后,延平祀羅從彥、李侗,建寧祀劉子翬,烏撒祀潭淵,廬陵祀文天祥,婺源祀朱熹,都昌祀陳澔,饒州祀江萬里,福州祀陳文龍,興化祀陳瓚,湖廣祀李芾,廣西祀馬慨。武宗時,真定祀顏杲卿、真卿,韶州附祀張九齡子拯,沂州祀諸葛亮,蕭山祀游酢、羅從彥。皆歷代名臣,事蹟顯著。守臣題請,禮官議覆,事載實錄,年月可稽。至若有明一代之臣抗美前史者,或以功勳,或以學行,或以直節,或以死事,臚于志乘,刻于碑板,匪一而足。其大者,鄱陽湖忠臣祠祀丁普郎等三十五人,南昌忠臣祠祀趙德勝等十四人,太平忠臣廟祀花雲、王鼎、許瑗,金華忠臣祠祀胡大海,皆太祖自定其典。其後,通州祀常遇春,山海關祀徐達,蘇州祀夏原吉、周忱,淮安祀陳瑄,海州衞祀衞青、徐安生,甘州祀毛忠,榆林祀余子俊,杭州祀于謙,蕭山祀魏驥,汀州祀王得仁,廣州祀楊信民、毛吉,雲南祀沐英、沐晟,貴州祀顧成,廬陵祀劉球、李時勉,廣信祀鄧顒,寶慶祀賀興隆,上杭祀伍驥、丁泉,慶遠祀葉禎,雲南祀王禕、吳雲,青田祀劉基,平陽祀薛瑄,杭州祀鄒濟、徐善述,金華祀章懋,皆衆著耳目,炳然可考。其他郡縣山川龍神忠烈之士,及祈禱有應而祀者,會典所載,尤詳悉云。 厲壇 泰厲壇祭無祀鬼神。春秋傳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此其義也。祭法,王祭太厲,諸侯祭公厲,大夫祭族厲。士喪禮「疾病禱於厲」,鄭注謂「漢時民間皆秋祠厲」,則此祀達于上下矣,然後世皆不舉行。洪武三年定制,京都祭太厲,設壇玄武湖中,歲以清明及十月朔日遣官致祭。前期七日,檄京都城隍。祭日,設京省城隍神位於壇上,無祀鬼神等位於壇下之東西,羊三,豕三,飯米三石。王國祭國厲,府州祭郡厲,縣祭邑厲,皆設壇城北,一年二祭如京師。里社則祭鄉厲。後定郡邑厲、鄉厲,皆以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十月朔日。 禮五 吉禮五 廟制 禘祫 時享 薦新 加上諡號 廟諱 宗廟之制 明初作四親廟於宮城東南,各為一廟。皇高祖居中,皇曾祖東第一,皇祖西第一,皇考東第二,皆南向。每廟中室奉神主。東西兩夾室,旁兩廡。三門,門設二十四戟。外為都宮。正門之南齋次,其西饌次,俱五間,北向。門之東,神廚五間,西向。其南宰牲池一,南向。 洪武元年,命中書省集儒臣議祀典,李善長等言: 周制,天子七廟。而商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則知天子七廟,自古有之。太祖百世不遷。三昭三穆以世次比,至親盡而遷。此有天下之常禮。若周文王、武王雖親盡宜祧,以其有功當宗,故皆別立一廟,謂之文世室、武世室,亦百世不遷。 漢每帝輒立一廟,不序昭穆,又有郡國廟及寢園廟。光武中興,於洛陽立高廟,祀高祖及文、武、宣、元五帝。又於長安故高廟中,祀成、哀、平三帝。別立四親廟於南陽舂陵,祀父南頓君以上四世。至明帝,遺詔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別室。後帝相承,皆藏於世祖之廟。由是同堂異室之制,至於元莫之改。 唐高祖尊高曾祖考,立四廟於長安。太宗議立七廟,虛太祖之室。玄宗創制,立九室,祀八世。文宗時,禮官以景帝受封於唐,高祖、太宗創業受命,百代不遷。親盡之主,禮合祧遷,至禘祫則合食如常。其後以敬、文、武三宗為一代,故終唐之世,常為九世十一室。 宋自太祖追尊僖、順、翼、宣四祖,每遇禘,則以昭穆相對,而虛東向之位。神宗奉僖祖為太廟始祖,至徽宗時增太廟為十室,而不祧者五宗。崇寧中,取王肅說謂二祧在七世之外,乃建九廟。高宗南渡,祀九世。至於寧宗,始別建四祖殿,而正太祖東向之位。 元世祖建宗廟於燕京,以太祖居中,為不遷之祖。至泰定中,為七世十室。 今請追尊高曾祖考四代,各為一廟。 於是上皇高祖考諡曰玄皇帝,廟號德祖,皇高祖妣曰玄皇后。皇曾祖考諡曰恒皇帝,廟號懿祖,皇曾祖妣曰恒皇后。皇祖考諡曰裕皇帝,廟號熙祖,皇祖妣曰裕皇后。皇考諡曰淳皇帝,廟號仁祖,皇妣陳氏曰淳皇后。 詔製太廟祭器。太祖曰:「禮順人情,可以義起。所貴斟酌得宜,隨時損益。近世泥古,好用古籩豆之屬,以祭其先。生既不用,死而用之,甚無謂也。孔子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其製宗廟器用服御,皆如事生之儀。」於是造銀器,以金塗之。酒壺盂〈淺,氵改角〉皆八,朱漆盤盌二百四十,及楎椸枕簟篋笥幃幔浴室皆具。後又詔器皿以金塗銀者,俱易以金。 二年詔太廟祝文止稱孝子皇帝,不稱臣。凡遣皇太子行禮,止稱命長子某,勿稱皇太子。後稱孝玄孫皇帝,又改稱孝曾孫嗣皇帝。初,太廟每室用幣一。二年從禮部議,用二白繒。又從尚書崔亮奏,作圭瓚。 八年改建太廟。前正殿,後寢殿。殿翼皆有兩廡。寢殿九間,間一室,奉藏神主,為同堂異室之制。九年十月,新太廟成。中室奉德祖,東一室奉懿祖,西一室奉熙祖,東二室奉仁祖,皆南向。十五年,以孝慈皇后神主祔享太廟,其後皇后祔廟倣此。建文即位,奉太祖主祔廟。正殿神座次熙祖,東向。寢殿神主居西二室,南向。成祖遷都,建廟如南京制。 宣德元年七月,禮部進太宗神主祔廟儀。先期一日,遣官詣太廟行祭告禮。午後,於几筵殿行大祥祭。翼日昧爽,設酒果於几筵殿,設御輦二、冊寶亭四於殿前丹陛上。皇帝服淺淡服,行祭告禮畢,司禮監官跪請神主陞輦,詣太廟奉安。內使二員捧神主,內使四員捧冊寶,由殿中門出,安奉於御輦、冊寶亭。皇帝隨行至思善門,易祭服,升輅。至午門外,儀衞繖扇前導,至廟街門內,皇帝降輅。監官導詣御輦前奏,跪請神主奉安太廟,俯伏,興。內使捧神主冊寶,皇帝從,由中門入,至寢廟東第三室,南向奉安。皇帝叩頭,畢,祭祀如時祭儀。文武官具祭服行禮。其正殿神座,居仁祖之次,西向。二年五月,仁宗神主祔廟,如前儀。寢殿,西第三室,南向。正殿,居高祖之次,東向。其後大行祔廟,倣此。正統七年十二月奉昭皇后神主祔廟,神主詣列祖神位前謁廟。禮畢,太常寺官唱賜座,內侍捧衣冠,與仁宗同神位。唱請宣宗皇帝朝見,內侍捧宣宗衣冠置褥位上,行四拜禮訖,安奉於座上。 孝宗即位,憲宗將升祔。時九廟已備,議者咸謂德、懿、熙、仁四廟,宜以次奉祧。禮臣謂:「國家自德祖以上,莫推世次,則德祖視周后稷,不可祧。憲宗升祔,當祧懿祖。宜於太廟寢殿後,別建祧殿,如古夾室之制。歲暮則奉祧主合享,如古祫祭之禮。」吏部侍郎楊守陳言:「禮,天子七廟,祖功而宗德。德祖可比商報乙、周亞圉,非契、稷比。議者習見宋儒嘗取王安石說,遂使七廟既有始祖,又有太祖。太祖既配天,又不得正位南向,非禮之正。今請幷祧德、懿、熙三祖,自仁祖下為七廟,異時祧盡,則太祖擬契、稷,而祧主藏於後寢,祫禮行於前殿。時享尊太祖,祫祭尊德祖,則功德並崇,恩義亦備。」帝從禮官議,建祧廟於寢殿後,遣官祭告宗廟。帝具素服告憲宗几筵,祭畢,奉遷懿祖神主衣冠於後殿,牀幔、御座、儀物則貯於神庫。其後奉祧倣此。 嘉靖九年春,世宗行特享禮。令於殿內設帷幄如九廟,列聖皆南向,各奠獻,讀祝三,餘如舊。十年正月,帝以廟祀更定,告於太廟、世廟幷祧廟三主。遷德祖神主於祧廟,奉安太祖神主於寢殿正中,遂以序進遷七宗神位。丁酉,帝詣太廟行特享禮。九月諭大學士李時等,以「宗廟之制,父子兄弟同處一堂,於禮非宜。太宗以下宜皆立專廟,南向」。尚書夏言奏:「太廟兩傍,隙地無幾,宗廟重事,始謀宜慎。」未報。中允廖道南言:「太宗以下宜各建特廟於兩廡之地。有都宮以統廟,不必各為門垣。有夾室以藏主,不必更為寢廟。第使列聖各得全其尊,皇上躬行禮於太祖之廟,餘遣親臣代獻,如古諸侯助祭之禮。」帝悅,命會議。言等言:「太廟地勢有限,恐不能容,若小其規模,又不合古禮。且使各廟既成,陛下徧歷羣廟,非獨筋力不逮,而日力亦有不給。古者宗伯代后獻之文,謂在一廟中,而代后之亞獻。未聞以一人而代主一廟之祭者也。且古諸侯多同姓之臣,今陪祀執事者,可擬古諸侯之助祭者乎?先臣丘濬謂宜間日祭一廟,歷十四日而遍。此蓋無所處,而強為之說耳。若以九廟一堂,嫌於混同。請以木為黃屋,如廟廷之制,依廟數設之,又設帷幄於其中,庶得以展專奠之敬矣。」議上,不報。 十三年,南京太廟災。禮部尚書湛若水請權將南京太廟香火幷於南京奉先殿,重建太廟,補造列聖神主。帝召尚書言與羣臣集議。言會大學士張孚敬等言:「國有二廟,自漢惠始。神有二主,自齊桓始。周之三都廟,乃遷國立廟,去國載主,非二廟二主也。子孫之身乃祖宗所依,聖子神孫既親奉祀事於此,則祖宗神靈自當陟降於此。今日正當專定廟議,一以此地為根本。南京原有奉先殿,其朝夕香火,當合併供奉如常。太廟遺址當倣古壇墠遺意,高築牆垣,謹司啟閉,以致尊嚴之意。」從之。 時帝欲改建九廟。夏言因言:「京師宗廟,將復古制,而南京太廟遽災,殆皇天列祖佑啟默相,不可不靈承者。」帝悅,詔春和興工。諸臣議於太廟南,左為三昭廟,與文祖世室而四,右為三穆廟。羣廟各深十六丈有奇,而世室殿寢稍崇,縱橫深廣,與羣廟等。列廟總門與太廟戟門相並,列廟後垣與太廟祧廟後牆相並。具圖進。帝以世室尚當隆異,令再議。言等請增拓世室前殿,視羣廟崇四尺有奇,深廣半之;寢殿視羣廟崇二尺有奇,深廣如之。報可。十四年正月諭閣臣:「今擬建文祖廟為世室,則皇考世廟字當避。」張孚敬言:「世廟著明倫大典,頒詔四方,不可改。文世室宜稱太宗廟。其餘羣廟不用宗字,用本廟號,他日遞遷,更牌額可也。」從之。二月盡撤故廟改建之。諸廟各為都宮,廟各有殿有寢。太祖廟寢後有祧廟,奉祧主藏焉。太廟門殿皆南向,羣廟門東西向,內門殿寢皆南向。十五年十二月,新廟成,更創皇考廟曰睿宗獻皇帝廟。帝乃奉安德、懿、熙、仁四祖神主於祧廟,太祖神主於太廟,百官陪祭如儀。翌日,奉安太宗以下神主,列於羣廟,命九卿正官及武爵重臣,俱詣太宗廟陪祭。文三品以上,武四品以上,分詣羣廟行禮。又擇日親捧太祖神主,文武大臣捧七宗神主,奉安於景神殿。 二十年四月,太廟災,成祖、仁宗主燬,奉安列聖主於景神殿。遣大臣詣長陵、獻陵告題帝后主,亦奉安景神殿。二十二年十月,以舊廟基隘,命相度規制。議三上,不報。久之,乃命復同堂異室之舊,廟制始定。二十四年六月,禮部尚書費寀等以太廟安神,請定位次。帝曰:「既無昭穆,亦無世次,只序倫理。太祖居中,左四序成、宣、憲、睿,右四序仁、英、孝、武,皆南向。」七月,以廟建禮成,百官表賀,詔天下。新廟仍在闕左,正殿九間,前兩廡,南戟門。門左神庫,右神廚。又南為廟門,門外東南宰牲亭,南神宮監,西廟街門。正殿後為寢殿,奉安列聖神主,又後為祧廟,藏祧主,皆南向。 二十七年,帝欲祔孝烈皇后方氏於太廟,而祧仁宗。大學士嚴嵩、禮部尚書徐階等初皆持不可,既而不能堅其議。二十九年十一月祧仁宗,遂祔孝烈於西第四室。隆慶六年八月,穆宗將祔廟,敕禮臣議當祧廟室。禮科陸樹德言:「宣宗於穆宗僅五世,請仍祔睿宗於世廟,而宣宗勿祧。」疏下禮部,部議宣宗世次尚近,祧之未安。因言:「古者以一世為一廟,非以一君為一世,故晉之廟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廟十一室而九世。宋自太祖上追四祖至徽宗,始定為九世十一室之制,以太祖、太宗同為一世故也。其後徽宗祔以與哲宗同一世,高宗祔以與欽宗同一世,皆無所祧,及光宗升祔,增為九世十二室。今自宣宗至穆宗凡六世,上合二祖僅八世,準以宋制可以無祧,但於寢殿左右各增一室,則尊祖敬宗並行不悖矣。」帝命如舊敕行,遂祧宣宗。天啟元年七月,光宗將祔廟。太常卿洪文衡請無祧憲宗,而祧睿宗。不聽。 禘祫 洪武元年祫饗太廟。德祖皇考妣居中,南向。懿祖皇考妣東第一位,西向。熙祖皇考妣西第一位,東向。仁祖皇考妣東第二位,西向。七年,御史答祿與權言:「皇上受命七年而禘祭未舉。宜參酌古今,成一代之典。」詔下禮部、太常司、翰林院議,以為:「虞、夏、商、周,世系明白,故禘禮可行。漢、唐以來,莫能明其始祖所自出,當時所謂禘祭,不過祫已祧之祖而祭之,乃古之大祫,非禘也。宋神宗嘗曰:『禘者,所以審諦祖之所自出。』是則莫知祖之所自出,禘禮不可行也。今國家追尊四廟,而始祖所自出者未有所考,則禘難遽行。」太祖是其議。弘治元年定每歲暮奉祧廟懿祖神座於正殿左,居熙祖上,行祫祭之禮。 嘉靖十年,世宗以禘祫義詢大學士張璁,令與夏言議。言撰禘義一篇獻之,大意謂:「自漢以下,譜牒難考,欲如虞夏之禘黃帝,商周之禘帝嚳,不能盡合。謹推明古典,采酌先儒精微之論,宜為虛位以祀。」帝深然之。會中允廖道南謂朱氏為顓頊裔,請以太祖實錄為據,禘顓頊。遂詔禮部以言、道南二疏,會官詳議。諸臣咸謂:「稱虛位者,茫昧無據,尊顓頊者,世遠難稽。廟制既定高皇帝始祖之位,當禘德祖為正。」帝意主虛位,令再議。而言復疏論禘德祖有四可疑,且言今所定太祖為太廟中之始祖,非王者立始祖廟之始祖。帝併下其章。諸臣乃請設虛位,以禘皇初祖,南向,奉太祖配,西向。禮臣因言,大祫既歲舉,大禘請三歲一行,庶疏數適宜。帝自為文告皇祖,定丙、辛歲一行,敕禮部具儀擇日。四月,禮部上大禘儀注。前期告廟,致齋三日,備香帛牲醴如時享儀。錦衣衞設儀衞,太常卿奉皇初祖神牌、太祖神位於太廟正殿,安設如圖儀。至日行禮,如大祀圜丘儀。及議祧德祖,罷歲除祭,以冬季中旬行大祫禮。太常寺設德祖神位於太廟正中,南向。懿祖而下,以次東西向。 十五年復定廟饗制。立春犆享,各出主於殿。立夏、立秋、立冬出太祖、成祖七宗主,饗太祖殿,為時祫。季冬中旬,卜日出四祖及太祖、成祖七宗主,饗太祖殿,為大祫。祭畢,各歸主於其寢。十七年定大祫祝文,九廟帝后諡號俱全書,時祫止書某祖、某宗某皇帝。更定季冬大祫日,奉德、懿、熙、仁及太祖異室皆南向,成祖西向北上,仁宗以下七宗東西相向。禮三獻,樂六奏,舞八佾。皇帝獻德祖帝后,大臣十二人分獻諸帝,內臣十二人分獻諸后。二十年十一月,禮官議,歲暮大祫,當陳祧主,而景神殿隘,請暫祭四祖於後寢,用連几,陳籩豆,以便周旋。詔可。二十二年定時享、大祫,罷出主、上香、奠獻等儀,臨期捧衣冠出納,太常及神宮監官奉行。二十四年罷季冬中旬大祫,幷罷告祭,仍以歲除日行大祫,禮同時享。二十八年復告祭儀。穆宗即位,禮部以大行皇帝服制未除,請遵弘治十八年例,歲暮大祫、孟春時享兩祭,皆遣官攝事。樂設而不作,帝即喪次致齋,陪祀官亦在二十七日之內,宜令暫免。從之。 時享 洪武元年定宗廟之祭。每歲四孟及歲除,凡五享。學士陶安等言:「古者四時之祭,三祭皆合享於祖廟,惟春祭於各廟。自漢而下,廟皆同堂異室,則四時皆合祭。今宜倣近制,合祭於第一廟,庶適禮之中,無煩瀆也。」太祖命孟春特祭於各廟,三時及歲除則祫祭於德祖廟。二年定時享之制,春以清明,夏以端午,秋以中元,冬以冬至,歲除如舊。三年,禮部尚書崔亮言:「孟月者,四時之首。因時變,致孝思,故備三牲黍稷品物以祭。至仲季之月,不過薦新而已。既行郊祀,則廟享難舉,宜改從舊制。其清明等節,各備時物以薦。」從之。九年新建太廟。凡時享,正殿中設德祖帝后神座,南向。左懿祖,右熙祖,東西向。仁祖次懿祖。凡神座俱不奉神主,止設衣冠。禮畢,藏之。孟春擇上旬日,三孟用朔日,及歲除皆合享。自是五享皆罷特祭,而行合配之禮。二十一年定時享儀。更前制,迎神四拜,飲福四拜,禮畢四拜。二十五年定時享。若國有喪事,樂備而不作。 正統三年正月享太廟。禮部言,故事,先三日,太常寺奏祭祀,御正殿受奏。是日,宣宗皇帝忌辰,例不鳴鐘鼓,第視事西角門。帝以祭祀重事,仍宜升殿,餘悉遵永樂間例行之。天順六年,閣臣以皇太后喪,請改孟冬時享於除服後。從之。成化四年,禮部以慈懿太后喪,請改孟秋享廟於初七日。不從。 嘉靖十一年,大學士張孚敬等言:「太廟祭祀,但設衣冠。皇上改行出主,誠合古禮。但徧詣羣廟,躬自啟納,不免過勞。今請太祖神主,躬自安設。羣廟帝后神主,則以命內外捧主諸臣。」帝從其請。十七年定享祫禮。凡立春特享,親祭太祖,遣大臣八人分獻諸帝,內臣八人分獻諸后。立夏時祫,各出主於太廟。太祖南向,成祖西向,序七宗之上,仁、宣、英、憲、孝、睿、武宗東西相向。秋冬時祫,如夏禮。二十四年,新廟成,復定享祫止設衣冠,不出主。隆慶元年,孟夏時享,以世宗几筵未撤,遵正德元年例,先一日,帝常服祭告几筵,祇請諸廟享祀。其後,時享、祫祭在大祥內者,皆如之。 薦新 洪武元年定太廟月朔薦新儀物。正月,韭、薺、生菜、雞子、鴨子。二月,水芹、蔞蒿、臺菜、子鵝。三月,茶、笋、鯉魚、鮆魚。四月,櫻桃、梅、杏、鰣魚、雉。五月,新麥、王瓜、桃、李、來禽、嫩雞。六月,西瓜、甜瓜、蓮子、冬瓜。七月,菱、梨、紅棗、蒲萄。八月,芡、新米、藕、茭白、薑、鱖魚。九月,小紅豆、栗、柿、橙、蟹、鯿魚。十月,木瓜、柑、橘、蘆菔、兔、雁。十一月,蕎麥、甘蔗、天鵝、鷀〈老鳥〉、鹿。十二月,芥菜、菠菜、白魚、鯽魚。其禮皆天子躬行。未幾,以屬太常。二年詔,凡時物,太常先薦宗廟,然後進御。三年定朔日薦新。各廟共羊一、豕一、籩豆八、簠簋登鉶各二、酒尊三,及常饌鵝羹飯。太常卿及與祭官法服行禮。望祭,止常饌鵝羹飯,常服行禮。又有獻新之儀,凡四方別進新物,在月薦外者,太常卿與內使監官常服獻於太廟,不行禮。其後朔望祭祀,及薦新、獻新,俱於奉先殿。 加上諡號 洪武元年追尊四廟諡號,冊寶皆用玉。冊簡長尺二寸,廣一寸二分,厚五分。簡數從文之多寡。聯以金繩,藉以錦褥,覆以紅羅泥金夾帕。冊匣,朱漆鏤金,龍鳳文。其寶,篆文,廣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金盤龍紐,繫以錦綬,裹以紅錦,加帕納於盝,盝裝以金。德祖冊文曰:「孝玄孫嗣皇帝臣某,再拜稽首上言。臣聞尊敬先世,人之至情。祖父有天下,傳之子孫,子孫有天下,追尊祖父,此古今通義也。臣遇天下兵起,躬披甲冑,調度師旅,戡定四方,以安人民,土地日廣,皆承祖宗之庇。臣庶推臣為皇帝,而先世考妣未有稱號。謹上皇高祖考府君尊號曰玄皇帝,廟號德祖。伏惟英爽,鑒此孝思。」其寶文曰「德祖玄皇帝之寶」。玄皇后、懿祖以下,帝后冊寶並同。建文時,追尊諡冊之典,以革除無考。 永樂元年五月進高皇帝、高皇后諡議。前一日,於奉天殿中設諡議案。是日早,帝袞冕陞殿,如常儀。文武官朝服四拜。禮部官奏進尊諡議。序班二員引班首升丹陛,捧諡議官以諡議文授班首,由中門入,至殿中。贊進尊諡議。駕興,詣諡議文案。班首進置於案,跪,百官皆跪。帝覽畢,復坐。班首與百官俯伏,興,復位,再行四拜。禮畢,帝親舉諡議,付翰林院臣撰冊文。六月,以上尊諡,先期齋戒,遣官祭告天地、宗廟、社稷。鴻臚寺設香案於奉天殿。是日早,內侍以冊寶置於案。太常寺於太廟門外丹陛上,皇考、皇妣神御前各設冊寶案。鴻臚寺設冊寶輿於奉天門外,鹵簿、樂懸如常儀。百官祭服詣太廟門外立俟,執事官幷宣冊寶官,先從太廟右門入,序立殿右。帝袞冕御華蓋殿。捧冊寶官四員祭服,於奉天殿東西序立。鴻臚寺奏請行禮。帝出奉天殿冊寶案前,捧冊寶官各捧前行,置綵輿內,鹵簿大樂前導。帝乘輿,隨綵輿行。至午門外降輿,陞輅,至太廟門。百官跪俟綵輿過,興。帝降輅,隨綵輿至太廟中門外。捧冊寶官各捧前行,帝隨行,至丹陛上。捧冊寶置於案,典儀傳唱如常。內贊奏就位,典儀奏迎神奏樂。樂止,內贊奏帝四拜,百官同。 典儀奏進冊寶,捧冊寶官前行,駕由左門入,至廟中,詣皇考神御前。奏跪,搢圭。奏進冊,捧冊官跪進於帝左,帝受冊以授執事官,置於案左。奏出圭,贊宣冊,宣冊官跪宣於帝左。冊文曰:「惟永樂元年,歲次癸未,六月丁未朔,越十一日丁巳,孝子嗣皇帝臣某,謹拜手稽首言。臣聞俊德贊堯,重華美舜,禹、湯、文、武,列聖相承,功德並隆,咸膺顯號。欽惟皇考皇帝,統天肇運,奮自布衣,戡定禍亂,用夏變夷,以孝治天下。四十餘年,民樂永熙。禮樂文章,垂憲萬世。德合乾坤,明同日月,功超千古,道冠百王。謹奉冊寶,上尊諡曰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廟號太祖。伏惟神靈陟降,陰騭下民,覆幬無極,與天常存。」宣冊訖,奏搢圭。奏進寶,捧寶官以寶跪進於帝左。帝受寶,以授執事官,置於案右。奏出圭。贊宣寶,宣寶官跪宣於帝右,寶文如諡號。宣寶訖,奏俯伏,興。 帝詣皇妣神御前,進宣冊寶如前儀。冊文曰:「臣聞自古后妃,皆承世緒。媯汭嬪虞,發祥帝室,周姜輔治,肇基邦君。欽惟皇妣孝慈皇后以聖輔聖,同起側微,弘濟艱難,化家為國。克勤克儉,克敬克誠,克孝克慈,以奉神靈之統,理萬物之宜。正位中宮十有五年,家邦承式,天下歸仁。謹奉冊寶,上尊諡曰孝慈昭憲至仁文德承天順聖高皇后。伏惟聖靈陟降,膺慈顯名,日月光華,照臨永世。」寶文如諡號。宣寶訖,帝復位。奏四拜,百官同。行祭禮如常儀。翌日,頒詔天下。以上諡禮成,賜陪祀執事官宴,餘官人賜鈔一錠。 仁宗即位,九月,禮部同諸臣進大行皇帝仁孝皇后諡議。仁宗立受之,覽畢,流涕不已,以付翰林院撰諡冊。禮部奏上諡儀,前期齋戒遣祭如常,內侍置冊寶輿於奉天門。厥明,捧冊寶置輿中。帝衰服詣奉天門,內侍舉冊寶輿,帝隨輿後行,降階,陞輅。百官立金水橋南,北向跪。俟輿過,興。隨至思善門外,序立,北向。帝降輅。冊寶輿由中門入,至几筵殿丹陛上。帝由左門入,就丹陛上拜位。捧冊寶官由殿左門入,至几筵前。導引官奏四拜,皇太孫、親王、皇孫陪拜丹陛上,百官陪拜思善門外。帝由殿左門入,詣大行皇帝位前,跪進冊、進寶。宣冊寶官跪宣畢,奏俯伏、興。帝詣仁孝皇后神位前,禮並同。奏復位四拜,皇太孫以下同。禮畢,行祭禮。是日,改題仁孝皇后神主,詔頒天下。是後,上皇帝及太皇太后、皇太后尊諡,皆倣此。 嘉靖十七年,世宗用豐坊奏,加獻皇帝廟號,稱宗配帝,乃改奉太宗為成祖。命製二聖神位於南宮,遂詣景神殿,奉冊寶。尊文皇帝曰成祖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尊獻皇帝曰睿宗知天守道洪德淵仁寬穆純聖恭儉敬文獻皇帝。又上皇天上帝大號。十一月朔,帝詣南郊,恭進冊表。禮成,還詣太廟,奉冊寶,加上高皇帝尊號曰太祖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加上高皇后尊號曰孝慈貞化哲順仁徽成天育聖至德高皇后。是日,中宮捧高皇后主,助行亞獻禮,文武官命婦陪祀。復擇日詣太廟,行改題神主禮。 廟諱 天啟元年正月從禮部奏,凡從點水加各字者,俱改為「雒」,從木加交字者,俱改為「較」。惟督學稱較字未宜,應改為學政。各王府及文武職官,有犯廟諱御名者,悉改之。 禮六 吉禮六 奉先殿 奉慈殿 獻皇帝廟 親王從饗 功臣配饗 王國宗廟 羣臣家廟 奉先殿 洪武三年,太祖以太廟時享,未足以展孝思,復建奉先殿於宮門內之東。以太廟象外朝,以奉先殿象內朝。正殿五間,南向,深二丈五尺。前軒五間,深半之。製四代帝后神位、衣冠,定儀物、祝文。每日朝晡,帝及皇太子諸王二次朝享。皇后率嬪妃日進膳羞。諸節致祭,月朔薦新,其品物視元年所定。惟三月不用鮆魚,四月減鰣魚,益以王瓜、彘,五月益以茄,九月減柿、蟹,十月減木瓜、蘆菔,益以山藥,十一月減天鵝、鷀〈老鳥〉,益以獐。皆太常奏聞,送光祿寺供薦。凡遇時新品物,太常供獻。又錄皇考妣忌日,歲時享祀以為常。成祖遷都北京,建如制。宣德元年奉太宗祔廟畢,復遣鄭王瞻埈詣奉先殿,設酒果祭告,奉安神位。天順七年奉孝恭皇后祔廟畢,帝還行奉安神位禮,略如祔廟儀。弘治十七年,吏部尚書馬文升言:「南京進鮮船,本為奉先殿設。輓夫至千人,沿途悉索。今揚、徐荒旱,願倣古凶年殺禮之意,減省以甦民困。」命所司議行之。武宗即位,祧熙祖。奉先殿神位亦遷德祖之西,其衣冠、牀幔、儀物貯於神庫。 嘉靖十四年定內殿之祭幷禮儀。清明、中元、聖誕、冬至、正旦,有祝文,樂如宴樂。兩宮壽旦,皇后幷妃嬪生日,皆有祭,無祝文、樂。立春、元宵、四月八日、端陽、中秋、重陽、十二月八日,皆有祭,用時食。舊無祝文,今增告詞。舊儀,但一室一拜,至中室跪祝畢,又四拜,焚祝帛。今就位四拜,獻帛爵,祝畢,后妃助亞獻,執事終獻,徹饌又四拜。忌祭,舊具服作樂,今更淺色衣,去樂。凡祭方澤、朝日夕月,出告、回參,及冊封告祭,朔望行禮,皆在焉。十五年,禮部尚書夏言等奏:「悼靈皇后神主,先因祔於所親,暫祔奉慈殿孝惠太后之側。茲三后神主既擬遷於陵殿,則悼靈亦宜暫遷奉先殿旁室,享祀祭告,則一體設饌。」從之。隆慶元年,禮部言:「舊制,太廟一歲五享,而節序忌辰等祭,則行於奉先殿。今孝潔皇后既祔太廟,則奉先殿亦宜奉安神位。」乃設神座、儀物於第九室,遣官祭告如儀。萬曆三年,帝欲以孝烈、孝恪二后神位,奉安於奉先殿。禮官謂世宗時,議祔陵祭,不議祔內殿。帝曰:「奉先殿見有孝肅、孝穆、孝惠三后神位,俱皇祖所定,宜遵行祔安。」蓋當時三后既各祔陵廟,仍幷祭於奉先殿,而外廷莫知也。命輔臣張居正等入視。居正等言:「奉先殿奉安列聖祖妣,凡推尊為后者,俱得祔享內殿,比之太廟一帝一后者不同,今亦宜奉安祔享。」從之。 先是,冊封告祭,以太常寺官執事,仍題請遣官。至萬曆元年,帝親行禮,而遣官之請廢。二年,太常寺以內殿在禁地,用內官供事便。帝俞其請。凡聖節、中元、冬至、歲暮,嘉靖初俱告祭於奉先殿。十五年罷中元祭。四十五年罷歲暮祭。隆慶元年罷聖節、冬至祭。其方澤、朝日、夕月,出告、回參,嘉靖中行於景神殿。隆慶元年仍行於奉先殿。諸帝后忌辰,嘉靖以前行於奉先殿。十八年改高皇帝、后忌辰於景神殿,文皇帝、后以下於永孝殿。二十四年仍行於奉先殿。凡內殿祭告,自萬曆二年後,親祭則祭品告文執事,皆出內監。遣官代祭,則皆出太常。惟品用脯醢者,即親祭亦皆出太常。萬曆十四年,禮臣言:「近年皇貴妃冊封,祭告奉先殿,祝文執事出內庭,而祭品取之太常,事體不一。夫太常專主祀享,而光祿則主膳羞。內庭祭告,蓋取象於食時上食之義也。宜遵舊制,凡祭告內殿,無論親行、遣官,其祭品光祿寺供;惟告文執事人,親行則辦之內庭,遣官則暫用太常寺。」從之。 奉慈殿 孝宗即位,追上母妃孝穆太后紀氏諡,祔葬茂陵。以不得祔廟,遂於奉先殿右,別建奉慈殿以祀。一歲五享,薦新忌祭,俱如太廟奉先殿儀。弘治十七年,孝肅周太后崩。先是成化時,預定周太后祔葬、祔祭之議,至是召輔臣議祔廟禮。劉健等言:「議誠有之,顧當年所引唐、宋故事,非漢以前制也。」帝以事當師古,乃援孝穆太后別祭奉慈殿為言,而命廷臣議。健退,復疏論其事,以堅帝心。於是英國公張懋、吏部尚書馬文升等言:「宗廟之禮,乃天下公議,非子孫得以私之。殷、周七廟,父昭子穆,各有配座,一帝一后,禮之正儀。春秋書『考仲子之宮』,胡安國傳云:『孟子入惠公之廟,仲子無祭享之所。』以此見魯秉周禮,先王之制猶存,祖廟無二配故也。伏覩憲宗敕諭,有曰『朕心終不自安』。竊窺先帝至情,以重違慈意,因勉從並配之議。羣臣欲權以濟事,亦不得已而為此也。據禮區處,上副先帝在天遺志,端有待於今日。稽之周禮,有祀先妣之文,疏云『姜嫄也』,詩所謂『閟宮』是已。唐、宋推尊太后,不配食祖廟者,則別立殿以享之,亦得閟宮之義。我朝祖宗迄今已溢九廟,配皆無二。今宜於奉先殿外建一新廟,如詩之閟宮,宋之別殿,歲時薦享,仍稱太皇太后,則情義兩盡。」議上,復召健等至素幄,袖出奉先殿圖,指西一區曰:「此奉慈殿也。」又指東一區曰:「此神廚也。欲於此地別建廟,奉遷孝穆神主,併祭於此。」健等皆對曰:「最當。」已而欽天監奏,年方有礙,廷議暫奉於奉慈殿正中,徙孝穆居左。 及孝宗崩,武宗即位,禮部始進奉安孝肅神主儀。前期致齋三日,告奉先殿及孝宗几筵。是日早,帝具黑翼善冠、淺淡色服、黑犀帶,告孝穆神座。禮畢,帝詣神座前,請神主降座。帝捧主立,內執事移神座於殿左間。帝奉安訖,行叩頭禮。至午,帝詣清寧宮孝肅几筵,行禮畢,內侍進神主輿於殿前,衣冠輿於丹陛上。帝詣拜位,親王吉服後隨,四拜,興。帝捧神主由殿中門出,奉安輿內。執事捧衣冠置輿後隨。帝率親王步從。至寶善門外,太皇太后、皇太后率宮妃迎於門內。先詣奉慈殿,序立於殿西。神主輿至奉先殿門外,少駐。帝詣輿前跪,請神主詣奉先殿,俯伏,興,捧神主由殿左門入,至殿內褥位,跪,置神主。帝行五拜三叩頭禮畢,捧神主,仍由左門出,安輿內。至奉慈殿門外,帝捧神主由中門入,奉安於神座訖,行安神禮,三獻如常儀。太皇太后以下四拜。禮畢,內侍官設褥位於殿正中之南。帝詣孝穆皇太后神座前,跪請神主謁孝肅太皇太后,跪置於褥位上,俯伏,興,行五拜三叩頭禮。畢,帝捧主,興,仍安於神座訖,行安神禮如前。皇太后以下四拜。 嘉靖元年,世宗奉孝惠邵太后祔祀。八年二月,禮部尚書方獻夫等言:「悼靈皇后,禮宜祔享太廟,但今九廟之制已備。考唐、宋故事,后於太廟,未有本室,則創別廟。故曲臺禮有別廟皇后,禘祫於太廟之文。又禮記喪服小記:『婦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釋之者曰:『親者謂舅所生母也。』今孝惠太皇太后實皇考獻皇帝之生母,則悼靈皇后當祔於側。」詔可。三月,行祔廟禮。先期祭告諸殿。至期,請悼靈后主詣奉慈殿奉安。內侍捧神主、諡冊、衣冠隨帝至奉先殿謁見。帝就位,行五拜三叩頭禮。次詣崇先殿,次詣奉慈殿,謁三太后,內侍捧主安神座,皇妃以下四拜。 十五年,帝以三太后別祀奉慈殿,不若奉於陵殿為宜。廷臣議:「古天子宗廟,惟一帝一后,所生母,薦於寢,身歿而已。孝宗奉慈殿之祭,蓋子祀生母,以盡終身之孝焉耳。然禮『妾母不世祭』,疏曰:『不世祭者,謂子祭之,於孫則止。』明繼祖重,故不復顧其私祖母也。今陛下於孝肅,曾孫也;孝穆,孫屬也;孝惠,孫也。禮不世祭,議當祧。考宋熙寧罷奉慈廟故事,與今同。宜遷主陵廟,歲時祔享如故。」報可。奉慈殿遂罷。世宗孝烈后,隆慶時,祀弘孝殿,萬曆三年遷祔奉先殿。穆宗母孝恪皇太后,隆慶初,祀神霄殿,又祔孝懿后於其側。六年,孝懿祔太廟,萬曆三年,孝恪遷祔奉先殿,二殿俱罷。 獻皇帝廟 嘉靖二年四月始命興獻帝家廟享祀,樂用八佾。初,禮官議廟制未決,監生何淵上書,請立世室於太廟東。禮部尚書汪俊等皆謂不可。帝諭奉先殿側別立一室,以盡孝思。禮官集議言:「奉慈之建,禮臣據姜嫄特廟而言。至為本生父立廟大內,古所未有。惟漢哀為定陶共王建廟京師,不可為法。」詹事石珤等亦言不可。不聽。葺奉慈殿後為觀德殿以奉之。四年四月,淵已授光祿寺署丞,復上書請立世室,崇祀皇考於太廟。禮部尚書席書等議:「天子七廟,周文、武並有功德,故立文、武世室於三昭穆之上。獻皇帝追稱帝號,未為天子。淵妄為諛詞,乞寢其奏。」帝令再議,書等言:「將置主於武宗上,則武宗君也,分不可僭。置武宗下,則獻皇叔也,神終未安。」時廷臣於稱考稱伯,異同相半,至議祔廟,無一人以為可者。學士張璁、桂萼亦皆以為不可,書復密疏爭之。帝不聽,復令會議。乃準漢宣故事,於皇城內立一禰廟,如文華殿制。籩豆樂舞,一用天子禮。帝親定其名曰世廟。五年七月諭工部以觀德殿窄隘,欲別建於奉天殿左。尚書趙璜謂不可,不聽。乃建於奉先之東,曰崇先殿。十三年命易承天家廟曰隆慶殿。十五年,以避渠道,遷世廟,更號曰獻皇帝廟,遂改舊世廟曰景神殿,寢殿曰永孝殿。 十七年以豐坊請,稱宗以配明堂。禮官不敢違,集議者久之,言:「古者父子異昭穆,兄弟同世數。故殷有四君一世而同廟,宋太祖、太宗同居昭位。今皇考與孝宗當同一廟。」遂奉獻皇帝祔太廟。二十二年更新太廟,廷議睿宗、孝宗並居一廟,同為昭。帝責諸臣不竭忠任事,寢其議。已而左庶子江汝璧請遷皇考廟於穆廟首,以當將來世室,與成祖廟並峙。右贊善郭希顏又欲於太祖廟文世室外,止立四親廟,而祧孝宗、武宗。以禮臣斥其妄而止。二十四年六月,新太廟成,遂奉睿宗於太廟之左第四,序躋武宗上,而罷特廟之祀。四十四年以舊廟柱產芝,更號曰玉芝宮,定日供時享儀。穆宗初,因禮臣請,乃罷時享及節序、忌辰、有事奉告之祭,但進日供而已。隆慶元年,禮科王治請罷獻皇祔廟,而專祀之世廟,章下所司。萬曆九年,禮科丁汝謙請仍專祭玉芝宮,復奉宣宗帝后冠服於太廟。帝責汝謙妄議,謫外任。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奏祧廟宜議,言:「睿宗入廟,世宗無窮之孝思也,然以皇上視之,則遠矣。俟光宗升祔時,或從舊祧,或從新議。蓋在孝子固以恩事親,而在仁人當以義率祖。」章下禮部,卒不能從。 親王從饗 洪武三年定以皇伯考壽春王、王夫人劉氏為一壇,皇兄南昌王、霍丘王、下蔡王、安豐王、霍丘王夫人翟氏、安豐王夫人趙氏為一壇,皇兄蒙城王、盱眙王、臨淮王、臨淮王夫人劉氏為一壇,後定夫人皆改稱妃,皇姪寶應王、六安王、來安王、都梁王、英山王、山陽王、昭信王為一壇,凡一十九位。春夏於仁祖廟東廡,秋冬及歲除於德祖廟東廡,皇帝行初獻禮,時獻官詣神位分獻。四年進親王於殿內東壁。九年,新太廟成,增祀蒙城王妃田氏、盱眙王妃唐氏。正德中,御史徐文華言:「族有成人而無後者,祭終兄弟之孫之身。諸王至今五六世矣,宜祧。」禮官議不可。嘉靖間,仍序列東廡。二十四年,新建太廟成,復進列東壁,罷分獻。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諸王本從祖祔食。今四祖之廟已祧,而諸王無所於祔,宜罷享,而祔之祧廟。」禮部言:「祧以藏毀廟之主,為祖非為孫。禮有祧,不聞有配祧者。請仍遵初制,序列東廡為近禮。」報可。 功臣配饗 洪武二年享太廟,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得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配。設青布幃六於太廟庭中,遣官分獻。俟皇帝亞獻將畢,行禮。每歲春秋享廟,則配食於仁祖廟之東廡。三年定配享功臣常遇春以下凡八位。春夏於仁祖廟西廡,秋冬於德祖廟西廡,設位東向,遂罷幃次之設。更定三獻禮,皇帝初獻,時獻官即分詣行禮,不拜。四年,太祖謂中書省臣:「太廟之祭,以功臣配列廡間。今既定太廟合祭禮,朕以祖宗具在,使功臣故舊歿者得少依神靈,以同享祀,不獨朝廷宗廟盛典,亦以寓朕不忘功臣之心。」於是禮官議:「凡合祭時,為黃布幄殿,中祖考神位,旁設兩壁,以享親王及功臣,令大臣分獻。」制可。已而命去布幄。九年,新太廟成,以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俞通海、張德勝、胡大海、趙得勝、耿再成、桑世傑十二位配於西廡,罷廖永安。建文時,禮部侍郎宋禮言:「功臣自有雞籠山廟,請罷太廟配享。」帝以先帝所定,不從。且令候太廟享畢,別遣官即其廟祭之。洪熙元年以張玉、朱能、姚廣孝配享太廟。遣張輔、朱勇、王通及尚寶少卿姚繼各祭其父。 嘉靖九年以廖道南言,罷姚廣孝。十年以刑部郎中李瑜議,進劉基位次六王。十六年以武定侯郭勛奏,進其祖英。初二廟功臣,位各以爵,及進基位公侯上,至是復令禮官議合二廟功臣敍爵。於是列英於桑世傑上,張玉、朱能於沐英下,基於世傑下。二十四年進諸配位於新太廟西壁,罷分獻。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廟中列后在上,異姓之臣禮當別嫌。且至尊拜俯於下,諸臣之靈亦必不安。」命復改西廡,遣官分獻。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言:「前代文臣皆有從祀,我朝不宜獨闕。」下禮部議,不行。 王國宗廟 洪武四年,禮部尚書陶凱等議定,王國宮垣內,左宗廟,右社稷。廟制,殿五間,寢殿如之,門三間。永樂八年建秦愍王享堂,命視晉恭王制,加高一尺。因定享堂七間,廣十丈九尺五寸,高二丈九尺,深四丈三尺五寸。弘治十三年,寧王宸濠奏廟祀禮樂未有定式,乞頒賜遵守。禮部議:「洪武元年,學士宋濂等奏定諸王國祭祀禮樂,用清字,但有曲名,而無曲辭,請各王府稽考。於是靖江王長史具上樂章,且言四孟上旬及除夕五祭所用品物、俎豆、佾舞,禮節悉遵國初定制。」從之。嘉靖八年,秦王充燿言:「代懿王當祔廟,而自始封至今,已盈五廟之數,請定祧廟之制。」禮臣言:「親王祧廟,古制未聞,宜推太廟祧祔之禮而降殺之。始封居中,百世不遷,以下四世,親盡而祧。但諸侯無祧廟,祧主宜祔始祖之室,置櫝藏之,每歲暮則出祧主合祭。」詔如議。 羣臣家廟 明初未有定制,權倣朱子祠堂之制,奉高曾祖禰四世神主,以四仲之月祭之,加臘月忌日之祭與歲時俗節之薦。其庶人得奉祖父母、父母之祀,已著為令。至時享於寢之禮,略同品官祠堂之制。堂三間,兩階三級,中外為兩門。堂設四龕,龕置一桌。高祖居西,以次而東,藏主櫝中。兩壁立櫃,西藏遺書衣物,東藏祭器。旁親無後者,以其班附。庶人無祠堂,以二代神主置居室中間,無櫝。 洪武六年定公侯以下家廟禮儀。凡公侯品官,別為祠屋三間於所居之東,以祀高曾祖考,幷祔位。祠堂未備,奉主於中堂享祭。二品以上,羊一豕一,五品以上,羊一,以下豕一,皆分四體熟薦。不能具牲者,設饌以享。所用器皿,隨官品第,稱家有無。前二日,主祭者聞於上,免朝參。凡祭,擇四仲吉日,或春、秋分,冬、夏至。前期一日,齋沐更衣,宿外舍。質明,主祭者及婦率預祭者詣祠堂。主祭者捧正祔神主櫝,置於盤,令子弟捧至祭所。主祭開櫝,捧各祖考神主,主婦開櫝,捧各祖妣神主,以序奉安。子弟捧祔主,置東西壁。執事者進饌,讀祝者一人,就贊禮,以子弟親族為之。陳設神位訖,各就位,主祭在東,伯叔諸兄立於其前稍東,諸親立於其後,主婦在西,母及諸母立於其前稍西,婦女立於後。贊拜,皆再拜。主祭者詣香案前跪,三上香,獻酒奠酒,執事酌酒於祔位前。讀祝者跪讀訖。贊拜,主祭者復位,與主婦皆再拜。再獻終獻並如之,惟不讀祝。每獻,執事者亦獻於祔位。禮畢,再拜,焚祝幷紙錢於中庭,安神主於櫝。 成化十一年,祭酒周洪謨言:「臣庶祠堂神主,俱自西而東。古無神道尚右之說,惟我太祖廟制,合先王左昭右穆之義。宜令一品至九品,皆立一廟,以高卑廣狹為殺。神主則高祖居左,曾祖居右,祖居次左,考居次右。」帝下禮臣參酌更定。嘉靖十五年,禮部尚書夏言言:「按三代有五廟、三廟、二廟、一廟之制者,以其有諸侯、卿、大夫上中下之爵也。後世官職既殊,無世封采邑,豈宜過泥於古。至宋儒程頤乃始約之而歸於四世。自公卿以及士庶,莫不皆然。謂五服之制,皆至高祖,則祭亦當如之。今定官自三品以上立五廟,以下皆四廟。為五廟者,亦如唐制。五間九架,厦旁隔板為五室,中祔五世祖,旁四室,祔高曾祖禰。為四廟者,三間五架,中一室祔高曾,左右二室祔祖禰。若當祀始祖,則如朱熹所云臨祭時,作紙牌,祭訖焚之。其三品以上者,至世數窮盡,則以今之得立廟者為世世奉祀之祖,而不遷焉。四品以下,四世遞遷而已。」從之。 禮七 嘉禮一 登極儀 大朝儀 常朝儀 皇太子親王朝儀 諸王來朝儀 諸司朝覲儀 中宮受朝儀 朝賀東宮儀 大宴儀 上尊號徽號儀 二曰嘉禮。行於朝廷者,曰朝會,曰宴饗,曰上尊號、徽號,曰冊命,曰經筵,曰表箋。行於辟雍者,曰視學。自天子達於庶人者,曰冠,曰婚。行於天下者,曰巡狩,曰詔赦,曰鄉飲酒。舉其大者書之。儀之同者,則各附於其類云。 登極儀 漢高帝即位氾水之陽,其時緜蕞之禮未備。魏、晉以降,多以受禪改號。元世祖履尊既久,一統後,但舉朝賀。明興,太祖以吳元年十二月將即位,命左相國李善長等具儀。善長率禮官奏。 即位日,先告祀天地。禮成,即帝位於南郊。丞相率百官以下及都民耆老,拜賀舞蹈,呼萬歲者三。具鹵簿導從,詣太廟,上追尊四世冊寶,告祀社稷。還,具袞冕,御奉天殿,百官上表賀。 先期,侍儀司設表案於丹墀內道之西北,設丞相以下拜位於內道東西。每等異位,重行北面。捧表、展表、宣表官位於表案西,東向。糾儀御史二人於表案南,東西向。宿衞鎮撫二人於東西陛下,護衞百戶二十四人於其南,稍後。知班二人,於文武官拜位北,東西向。通贊、贊禮二人於知班北,通贊西,贊禮東。引文武班四人於文武官拜位北,稍後,東西向。引殿前班二人於引文武班南。舉表案二人於引文武班北。舉殿上表案二人於西陛下,東向。丹陛上設殿前班指揮司官三人,東向。宣徽院官三人,西向。儀鸞司官於殿中門之左右,護衞千戶八人於殿東西門,俱東西向。鳴鞭四人於殿前班之南,北向。將軍六人於殿門左右,天武將軍四人於陛上四隅,俱東西向。殿上,尚寶司設寶案於正中,侍儀司設表案於寶案南。文武侍從兩班於殿上東西,文起居注、給事中、殿中侍御史、尚寶卿,武懸刀指揮,東西向。受表官於文侍從班南,西向。內贊二人於受表官之南,捲簾將軍二人於簾前,俱東西向。 是日,拱衞司陳鹵簿,列甲士於午門外,列旗仗,設五輅於奉天門外。侍儀舍人二,舉表案入。鼓初嚴,百官朝服立午門外。通贊、贊禮、宿衞官、諸侍衞及尚寶卿侍從官入。鼓三嚴,丞相以下入。皇帝袞冕陞御座,大樂鼓吹振作。樂止,將軍捲簾,尚寶卿置寶於案。拱衞司鳴鞭,引班導百官入丹墀拜位。初行樂作,至位樂止。知班贊班,贊禮贊拜。樂作,四拜,興。樂止。捧表以下官由殿西門入。內贊贊進表。捧表官跪捧。受表官搢笏,跪受,置於案。出笏,興,退立,東向。內贊贊宣表。宣表官前,搢笏,跪,展表官搢笏,同跪。宣訖,展表官出笏,以表復於案,俱退。宣表官俯伏興。俱出殿西門,復位。贊禮贊拜。樂作,四拜,樂止。搢笏,鞠躬三,舞蹈。拱手加額,呼萬歲者三。出笏,俯伏興。樂作,四拜,賀畢。遂遣官冊拜皇后,冊立皇太子,以即位詔告天下。 成祖即位倉猝,其議不詳。仁宗即位,先期,司設監陳御座於奉天門,欽天監設定時鼓,尚寶司設寶案,教坊司設中和韶樂,設而不作。是日早,遣官告天地宗社,皇帝具孝服告几筵。至時,鳴鐘鼓,設鹵簿。皇帝袞冕,御奉天門。百官朝服,入午門。鴻臚寺導執事官行禮,請陞御座。皇帝由中門出,陞座,鳴鞭。百官上表,行禮,頒詔,俱如儀。宣宗以後,儲宮嗣立者並同。正德十六年,世宗入承大統。先期造行殿於宣武門外,南向。設帷幄御座,備翼善冠服及鹵簿大駕以候。至期,百官郊迎。駕入行殿,行四拜禮。明日,由大明門入。省詔草,改年號,素服詣大行几筵謁告。畢,設香案奉天殿丹陛上。皇帝袞冕,行告天地禮。詣奉先殿、奉慈殿謁告,仍詣大行几筵、慈壽皇太后、莊肅皇后前各行禮,遂御華蓋殿。百官朝服入。傳旨免賀,五拜三稽首。鴻臚寺官請陞殿,帝由午門出御奉天殿。鳴鞭,贊拜,頒詔,如制。 大朝儀 漢正會禮,夜漏未盡七刻,鐘鳴受賀。公卿以下執贄來庭,二千石以上升殿,稱萬歲,然後宴饗。晉咸寧注,有晨賀晝會之分。唐制,正旦、冬至、五月朔、千秋節,咸受朝賀。宋因之。 明太祖洪武元年九月定正旦朝會儀,與登極略相仿。其後屢詔更定,立為中制。 凡正旦冬至,先日,尚寶司設御座於奉天殿,及寶案於御座東,香案於丹陛南。教坊司設中和韶樂於殿內東西,北向。翌明,錦衣衞陳鹵簿、儀仗於丹陛及丹墀,設明扇於殿內,列車輅於丹墀。鳴鞭四人,左右北向。教坊司陳大樂於丹陛東西,北向。儀禮司設同文、玉帛兩案於丹陛東。金吾衞設護衞官於殿內及丹陛,陳甲士於丹墀至午門外,錦衣衞設將軍於丹陛至奉天門外,陳旗幟於奉天門外,俱東西列。典牧所陳仗馬犀象於文、武樓南,東西向。司晨郎報時位於內道東,近北。糾儀御史二,位於丹墀北,內贊二,位於殿內,外贊二,位於丹墀北,傳制、宣表等官位於殿內,俱東西向。鼓初嚴,百官朝服,班午門外。次嚴,由左、右掖門入,詣丹墀東西,北向立。三嚴,執事官詣華蓋殿,帝具袞冕陞座,鐘聲止。 儀禮司奏執事官行禮,贊五拜,畢,奏請陞殿。駕興,中和樂作。尚寶司捧寶前行,導駕官前導,扇開簾捲,寶置於案,樂止。鳴鞭報時,對贊唱排班,班齊。贊禮唱鞠躬,大樂作。贊四拜,興,樂止。典儀唱進表,樂作。給事中二人,詣同文案前,導引序班舉案由東門入,置殿中,樂止。內贊唱宣表目。宣表目官跪,宣訖,俯伏,興。唱宣表,展表官取表,宣表官至簾前,外贊唱,衆官皆跪。宣表訖,內外皆唱,俯伏,興。序班舉表案於殿東,外贊唱,衆官皆跪。代致詞官跪丹陛中,致詞云:「具官臣某,茲遇正旦,三陽開泰,萬物咸新。」冬至則云:「律應黃鐘,日當長至。」「恭惟皇帝陛下,膺乾納祜,奉天永昌。」賀畢,外贊唱,衆官皆俯伏,興。樂作,四拜,興。樂止。傳制官跪奏傳制,由東門出,至丹陛,東向立,稱有制。贊禮唱,跪,宣制。正旦則云:「履端之慶,與卿等同之。」冬至則云:「履長之慶,與卿等同之。」萬壽聖節則致詞曰:「具官臣某,欽遇皇帝陛下聖誕之辰,謹率文武官僚敬祝萬歲壽。」不傳制。贊禮唱俯伏,興。樂止。贊搢笏,鞠躬三,舞蹈。贊跪唱山呼,百官拱手加額曰「萬歲」;唱山呼,曰「萬歲」;唱再山呼,曰「萬萬歲」。凡呼萬歲,樂工軍校齊聲應之。贊出笏,俯伏,興,樂作。贊四拜,興,樂止。儀禮司奏禮畢,中和樂作。鳴鞭,駕興。尚寶官捧寶,導駕官前導,至華蓋殿,樂止。百官以次出。 洪武三十年更定同文、玉帛案俱進安殿中,宣表訖,舉置於寶案之南。嘉靖十六年更定蕃國貢方物案入於丹陛中道左右,設定時鼓於文樓上,大樂陳奉天門內東西,北向。他儀亦略有增損。 立春日進春,都城府縣舉春案由東階陞,跪置於丹陛中道,俯伏,興。贊拜,樂作。四拜,興,樂止。文武官北向立,致詞官詣中道之東,跪奏云:「新春吉辰,禮當慶賀。」贊拜,樂作。五拜三叩頭,興,樂止。儀禮司奏禮畢。正統十一年,正旦立春,禮部議順天府官進春後,百官即詣班行賀正旦禮。舊制,冬至日行賀禮。嘉靖九年分祀二郊,以冬至大報,是日行慶成禮。次日,帝詣內殿,行節祭禮。又詣母后前行賀禮訖,始御奉天殿受賀。 常朝儀 古禮,天子有外朝、內朝、燕朝。漢宣帝五日一朝。唐制,天子日御紫宸殿見羣臣曰常參,朔望御宣政殿見羣臣曰入閣。宋則侍從官日朝垂拱謂之常參,百司五日一朝紫宸為六參,在京朝官朔望朝紫宸為朔參、望參。 明洪武三年定制,朔望日,帝皮弁服御奉天殿,百官朝服於丹墀東西,再拜。班首詣前,同百官鞠躬,稱「聖躬萬福」。復位,皆再拜,分班對立。省府臺部官有奏,由西階陞殿。奏畢降階,百官出。十七年罷朔望起居禮。後更定,朔望御奉天殿,常朝官序立丹墀,東西向,謝恩見辭官序立奉天門外,北向。陞座作樂。常朝官一拜三叩頭,樂止,復班。謝恩見辭官於奉天門外,五拜三叩頭畢,駕興。 又凡早朝,御華蓋殿,文武官於鹿頂外東西立,鳴鞭,以次行禮訖。四品以上官入侍殿內,五品以下仍前北向立。有事奏者出班,奏畢,鳴鞭以次出。如御奉天殿,先於華蓋殿行禮。奏事畢,五品以下詣丹墀,北向立,五品以上及翰林院、給事中、御史於中左、中右門候鳴鞭,詣殿內序立,朝退出。凡百官於御前侍坐,有官奏事,必起立,奏畢復坐。從皇帝行丹墀,常北面,不南向,左右周旋不背北。皇帝陞奉天門及丹陛,隨從官不得徑由中道幷王道。二十四年定侍班官:東則六部都察院堂上官、十三道掌印御史、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僕寺、應天府、翰林院、春坊、光祿寺、欽天監、尚寶司、太醫院、五軍斷事及京縣官,西則五軍都督、錦衣衞指揮、各衞掌印指揮、給事中、中書舍人。又令禮部置百官朝牌,大書品級,列丹墀左右木柵上,依序立。二十六年令凡入殿必履鞵。 永樂初,令內閣官侍朝立金臺東,錦衣衞在西,後移御道,東西對立。四年,諭六部及近侍官曰:「早朝多四方所奏事。午後事簡,君臣之間得從容陳論。自今有事當商搉者,皆於晚朝。」七年,諭行在禮部曰:「北京冬氣嚴凝,羣臣早朝奏事,立久不勝。今後朝畢,於右順門內便殿奏事。」 景泰初,定午朝儀。凡午朝,御左順門,設寶案。執事奏事官候於左掖門外。駕出,以次入。內閣、五府、六部奏事官,六科侍班官,案西序立;侍班御史二,序班二,將軍四,案南面北立;鳴贊一,案東,西向立;錦衣衞、鴻臚寺東向立;管將軍官、侍衞官立於將軍西。府部奏事畢,撤案,各官退。有密事,赴御前奏。 嘉靖九年令常朝官禮畢,內閣官由東陛、錦衣衞官由西陛陞,立於寶座東西。有欽差官及外國人領敕,坊局官一人奉敕立內閣後,稍上,候領敕官辭,奉敕官承旨由左陛下,循御道授之。隆慶六年詔以三六九日視朝。萬曆三年令常朝日記注起居官四人,列於東班給事中上,稍前,以便觀聽。午朝,則列於御座西,稍南。 凡入朝次第,洪武二十四年令朝參將軍先入,近侍次之,公、侯、駙馬、伯又次之,五府、六部又次之,應天府及在京雜職官員又次之。成化十四年令進士照辦事衙門次第,立見任官後。 皇太子親王朝儀 前史多不載。明洪武元年九月定制,凡正旦等大朝,皇帝御奉天殿,先設皇太子、親王次於文樓,設拜位幷拜褥於丹陛上正中。皇帝陞座,殿前執事班起居訖。引進引皇太子及親王由奉天東門入,百官齊入。樂作,皇太子、親王陞自東階,至丹陛拜位,樂止。贊四拜,樂作,興,樂止。引進導由殿東門入,樂作。內贊引至御座前位,樂止。唱跪,皇太子跪稱賀云,「長子某,茲遇履端之節」,冬至則云「履長」,「謹率諸弟某等,欽詣父皇陛下稱賀」。傳制如前,贊俯伏,興。皇太子、諸王由東門出,樂作。引進引復丹陛位,樂止。贊四拜,樂作,興,樂止。降自東階,樂作。至文樓,樂止。百官隨入賀。其朝皇后,則於坤寧宮,略如朝皇帝儀。 二十六年改定朝賀於乾清宮。其日,皇帝、皇后陞座,侍從導引如儀,引禮引皇太子及妃、親王及妃詣上位前,贊禮贊四拜,興。贊禮引皇太子詣前,贊跪,引禮贊太子妃、諸王及妃皆跪。皇太子致詞,同前,不傳制。贊禮贊皇太子俯伏,興,引禮贊諸王俯伏,興,太子妃、諸王妃皆興。贊禮引皇太子復位。贊拜,皇太子以下皆四拜。禮畢,引禮引至皇后前,其前後贊拜,皆如朝皇帝儀。致詞稱「母后殿下」。禮畢,出。七年更定,不致賀辭,止行八拜禮。朝賀皇太后禮,皆同。 諸王來朝儀 古者,六年五服一朝。漢法有四見儀。魏制,藩王不得入覲。晉泰始中,令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為二番。唐以後,親藩多不就國。明代仿古封建,親王之藩不常入朝,朝則賜賚甚厚。 明初,凡來朝,先期陳御座於奉天殿,如常儀。諸王次於奉天門外東耳房。鼓三嚴,百官入就侍立位。引禮導王具袞冕,由東門入,陞東陛,就位。王府從官就丹墀位。贊拜,樂作,王與從官皆四拜。興,樂止。王從殿東門入,樂作。內贊導至御前,樂止。王跪,王府官皆跪。王致辭曰:「第幾子某王某,茲遇某時入覲,欽詣父皇陛下朝拜。」贊俯伏,興。王由東門出。樂作,復拜位,樂止。贊拜,王興。從官皆四拜,興。樂作,駕興,王及各官以次出。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諸王大朝,行八拜禮。常朝,一拜。凡伯叔兄見天子,在朝行君臣禮,便殿行家人禮。伯叔兄西向坐,受天子四拜。天子居中南面坐,以尚親親之義,存君臣之禮。凡外戚朝見,皇后父母見帝行君臣禮,后見父母行家人禮。皇太子見皇后父母,皇后父母西向立,皇太子東向行四拜禮,皇后父母立受兩拜,答兩拜。 諸司朝覲儀 明制,天下官三年一入朝。自十二月十六日始,鴻臚寺以次引見。二十五日後,每日方面官隨常朝官入奉天門行禮,府州縣官及諸司首領官吏、土官吏俱午門外行禮。正旦大朝以後,方面官於奉天殿前序立,知府以下,奉天門金水橋南序立,如常朝儀。天順三年令凡方面官入朝,遞降京官一等。萬曆五年令凡朝覲,南京府尹、行太僕寺苑馬寺卿、布按二司,俱於十二月十六日朝見,外班行禮。由右掖門至御前,鴻臚寺官以次引見。其鹽運司及知府以下官吏,浙江、江西十七日,山東、山西十八日,河南、陝西十九日,湖廣、南直隸二十日,福建、四川二十一日,廣東、廣西二十二日,雲南、貴州二十三日,北直隸二十四日,各外班行禮,至御前引見。免朝則止,仍候御朝日引見。正旦朝賀,俱入殿前行禮。凡朝覲官見辭謝恩,具公服,正旦具朝服,不著朱履。常朝俱錦繡。 中宮受朝儀 惟唐開元禮有朝皇太后及皇后受羣臣賀、皇后會外命婦諸儀。明制無皇后受羣臣賀儀,而皇妃以下,正旦、冬至朝賀儀,則自洪武元年九月詔定。 凡中宮朝賀,內使監設皇后寶座於坤寧宮。丹陛儀仗,內使執之。殿上儀仗,女使執之。陳女樂於宮門外。設皇貴妃幄次於宮門外之西,近北;設公主幄次於宮門外之東,稍南;設外命婦幄次於門外之南,東西向。皇后服褘衣出閤,仗動,樂作。陞座,樂止。司賓導外命婦由東門入內道,東西班侍立,訖。導皇貴妃、衆妃由東門入,至陛上拜位。贊拜,樂作,四拜興,樂止。導由殿東門入,樂作。內贊接引至殿上拜位,樂止。贊跪,妃皆跪。皇貴妃致詞曰,「妾某氏等,遇茲履端之節」,冬至則云「履長」,「恭詣皇后殿下稱賀」。致詞畢,皆俯伏,興,樂作。復位,樂止。贊拜,樂作,四拜興,樂止。降自東階出。司賓導公主由東門入,至陛上拜位,以次立,行禮如皇妃儀。司賓導外命婦入殿前中道拜位,贊拜如儀。班首由西陛陞,入殿西門,樂作。內贊接引至殿上拜位,班首及諸命婦皆跪。班首致詞曰:「某國夫人妾某氏等稱賀。」賀畢,出復位。司言跪承旨,由殿中門出,立露臺之東,南向,稱有旨。命婦皆跪,司言宣旨曰:「履端之慶,與夫人等共之。」贊興。司言奏宣旨畢。皇后興,樂作。入內閤門,樂止。諸命婦出。太皇太后、皇太后朝賀儀同。 洪武二十六年重定中宮朝賀儀。先日,女官設御座香案。至日內官設儀仗、陳女樂於丹陛東西,北向,設箋案於殿東門。命婦至宮門,司賓引入就拜位,女官具服侍班。尚宮、尚儀等官詣內奉迎,皇后具服出,作樂,贊拜如前儀。女官舉箋案由殿東門入,樂作。至殿中,樂止。贊跪,命婦皆跪。贊宣箋目,女官宣訖,贊展箋,宣箋女官詣案前,展宣訖,舉案於殿東。命婦皆興,司賓引班首由東階陞入殿東門,樂作。內贊引至殿中,樂止。贊跪,班首及諸命婦皆跪。班首致詞訖,皆興,由西門出。贊拜及司言宣旨,皆如儀,禮畢。千秋節致詞云:「茲遇千秋令節,敬詣皇后殿下稱賀。」不傳旨。凡朔望命婦朝參,是日設御座於宮中,陳儀仗女樂。皇后陞座,引禮女官引命婦入班,文東武西,各以夫品。贊拜,樂作,四拜。禮畢,出。陰雨、大寒暑則免。後命婦朝賀,俱於仁智殿。朝東宮妃,儀如朝中宮,不傳令。 朝賀東宮儀 漢以前無聞。隋文帝時,冬至百官朝太子,張樂受賀。唐制,宮臣參賀皇太子,皆舞蹈。開元始罷其禮。故事,百官詣皇太子止稱名,惟宮臣稱臣。明洪武十四年,給事中鄭相同請如古制,詔下羣臣議。編修吳沈等議曰:「東宮,國之大本,所以繼聖體而承天位也。臣子尊敬之禮,不得有二。請凡啟事東宮者,稱臣如故。」從之。 凡朝東宮,前期,典璽官設皇太子座於文華殿,錦衣衞設儀仗於殿外,教坊司陳大樂於文華門內東西,北向,府軍衞列甲士旗幟於門外,錦衣衞設將軍十二人於殿中門外及文華門外,東西向,儀禮司官設箋案於殿東門外,設百官拜位於殿下東西,設傳令宣箋等官位於殿內東西。是日,百官詣文華門外。導引官啟外備,皇太子具冕服出,樂作。陞座,樂止。百官入,贊拜,樂作。四拜興,樂止。丞相陞自西階,至殿內拜位,俱跪。丞相致詞曰:「某等茲遇三陽開泰,萬物維新。敬惟皇太子殿下,茂膺景福。」畢,俯伏,興,復位。舍人舉箋案入殿中,其捧箋、展箋、宣箋、傳令,略與皇后同。令曰:「履茲三陽,願同嘉慶。」餘俱如儀。冬至致詞,則易「律應黃鐘,日當長至」。傳令則易「履長之節」。千秋節致詞則云:「茲遇皇太子殿下壽誕之辰,謹率文武羣官,敬祝千歲壽。」不傳令。凡朔望,百官朝退,詣文華殿門外,東西立。皇太子陞殿,樂作。百官行一拜禮。其謝恩見辭官亦行禮。 洪武元年十二月,帝以東宮師傅皆勳舊大臣,當待以殊禮,命議三師朝賀東宮儀。禮官議曰:「唐制,羣臣朝賀東宮,行四拜禮,皇太子答後二拜。三公朝賀,前後俱答拜。近代答拜之禮不行,而三師之禮不可不重。今擬凡大朝賀,設皇太子座於大本堂,設答拜褥位於堂中,設三師、賓客、諭德拜位於堂前。皇太子常服陞座,三師、賓客常服入就位,北向立。皇太子起立,南向。贊四拜,皇太子答後二拜。」 六年詔百官朝見太子,朝服去蔽膝及佩。二十九年詔廷臣議親王見東宮儀。禮官議,諸王來見,設皇太子位於正殿中,設諸王拜位於殿門外及殿內,設王府官拜位於庭中道上之東西,設百官侍立位於庭中,東西向。至日,列甲士,陳儀仗,設樂如常。諸王詣東宮門外幄次,皇太子常服出,樂作。陞座,樂止。引禮導諸王入就殿門外位。初行,樂作,就位,樂止。導詣殿東門入,樂作。內贊引至位,北向立,樂止。贊跪,王與王府官皆跪,致詞曰:「茲遇某節,恭詣皇太子殿下。」致詞畢,王與王府官皆俯伏,興,樂作。復位,樂止。贊拜,樂作,王與王府官皆四拜。興,樂止。禮畢,王及各官以次出。王至後殿,敍家人禮。東宮及王皆常服,王由文華殿東門入,至後殿。王西向,東宮南向。相見禮畢,敍坐,東宮正中,南面,諸王列於東西。 嘉靖二十八年,禮部奏,故事,皇太子受朝賀,設座文華殿中,今易黃瓦,似應避尊。帝曰:「東宮受賀,位當設文華門之左,南向。然侍衞未備,已之。」隆慶二年冊皇太子,詔於文華殿門東間,設座受賀。 大宴儀 漢大朝會,羣臣上殿稱萬歲,舉觴。百官受賜宴饗,大作樂。唐大饗登歌,或於殿庭設九部伎。宋以春秋仲月及千秋節,大宴羣臣,設山樓排場,窮極奢麗。明制,有大宴、中宴、常宴、小宴。 洪武元年大宴羣臣於奉天殿,三品以上陞殿,餘列於丹墀,遂定正旦、冬至聖節宴謹身殿禮。二十六年重定大宴禮,陳於奉天殿。永樂元年,以郊祀禮成,大宴。十九年以北京郊社、宗廟及宮殿成,大宴。宣德、正統間,朝官不與者,給賜節錢。凡立春、元宵、四月八日、端午、重陽、臘八日,永樂間,俱於奉天門賜百官宴,用樂。其後皆宴於午門外,不用樂。立春日賜春餅,元宵日團子,四月八日不落莢,[嘉靖中,改不落莢為麥餅。]端午日涼糕糉,重陽日糕,臘八日麵,俱設午門外,以官品序坐。宣德五年冬,久未雪,十二月大雪。帝示羣臣喜雪詩,復賜賞雪宴。羣臣進和章,帝擇其寓警戒者錄之,而為之序。皇太后聖誕,正統四年賜宴午門。東宮千秋節,永樂間,賜府部堂上、春坊、科道、近侍錦衣衞及天下進箋官,宴於文華殿。宣德以後,俱宴午門外。凡祀圜丘、方澤、祈穀、朝日夕月、耕耤、經筵日講、東宮講讀,皆賜飯。親蠶,賜內外命婦飯。纂修校勘書籍,開館暨書成,皆賜宴。閣臣九年考滿,賜宴於禮部,九卿侍宴。新進士賜宴曰恩榮。 凡大饗,尚寶司設御座於奉天殿,錦衣衞設黃麾於殿外之東西,金吾等衞設護衞官二十四人於殿東西。教坊司設九奏樂歌於殿內,設大樂於殿外,立三舞雜隊於殿下。光祿寺設酒亭於御座下西,膳亭於御座下東,珍羞醯醢亭於酒膳亭之東西。設御筵於御座東西,設皇太子座於御座東,西向,諸王以次南,東西相向。羣臣四品以上位於殿內,五品以下位於東西廡,司壺、尚酒、尚食各供事。 至期,儀禮司請陞座。駕興,大樂作。陞座,樂止。鳴鞭,皇太子親王上殿。文武官四品以上由東西門入,立殿中,五品以下立丹墀,贊拜如儀。光祿寺進御筵,大樂作。至御前,樂止。內官進花。光祿寺開爵注酒,詣御前,進第一爵。教坊司奏炎精之曲。樂作,內外官皆跪,教坊司跪奏進酒。飲畢,樂止。衆官俯伏,興,贊拜如儀。各就位坐,序班詣羣臣散花。第二爵奏皇風之曲。樂作,光祿寺酌酒御前,序班酌羣臣酒。皇帝舉酒,羣臣亦舉酒,樂止。進湯,鼓吹響節前導,至殿外,鼓吹止。殿上樂作,羣臣起立,光祿寺官進湯,羣臣復坐。序班供羣臣湯。皇帝舉筯,羣臣亦舉筯,贊饌成,樂止。武舞入,奏平定天下之舞。第三爵奏眷皇明之曲。樂作,進酒如初。樂止,奏撫安四夷之舞。第四爵奏天道傳之曲,進酒、進湯如初,奏車書會同之舞。第五爵奏振皇綱之曲,進酒如初,奏百戲承應舞。第六爵奏金陵之曲,進酒、進湯如初,奏八蠻獻寶舞。第七爵奏長楊之曲,進酒如初,奏採蓮隊子舞。第八爵奏芳醴之曲,進酒、進湯如初,奏魚躍於淵舞。第九爵奏駕六龍之曲,進酒如初。光祿寺收御爵,序班收羣臣盞。進湯,進大膳,大樂作,羣臣起立。進訖復坐,序班供羣臣飯食。訖,贊膳成,樂止。撤膳,奏百花隊舞。贊撤案,光祿寺撤御案,序班撤羣臣案。贊宴成,羣臣皆出席,北向立。贊拜如儀,羣臣分東西立。儀禮司奏禮畢,駕興,樂止,以次出。其中宴禮如前,但進七爵。常宴如中宴,但一拜三叩頭,進酒或三或五而止。 凡宴命婦,坤寧宮設儀仗、女樂。皇后常服陞座,皇妃、皇太子妃、王妃、公主亦常服隨出閤,入就位。大小命婦各立於座位後。丞相夫人率諸命婦舉御食案。丞相夫人捧壽花,二品外命婦各舉食案,於皇妃、皇太子妃、王妃、公主前。大小命婦各就座位,奉御執事人分進壽花於殿內及東西廡。酒七行,上食五次,酌酒、進湯、樂作止,並如儀。 上尊號徽號儀 子無爵父之道。漢高帝感家令之言,而尊太公,荀悅非之。晉哀帝欲尊崇皇太妃,江虨以為宜告顯宗之廟,明事不在己。宋、元志俱載皇太后上尊號儀,而不行告廟,非禮也。明制,天子登極,奉母后或母妃為皇太后,則上尊號。其後或以慶典推崇皇太后,則加二字或四字為徽號。世宗時,上兩宮皇太后,增至八字。上徽號致詞,而上尊號則止進寶冊。 上尊號,自宣宗登極尊皇太后始。先期遣官祭告天地宗社,帝親告太宗皇帝、大行皇帝几筵。是日,鳴鐘鼓,百官朝服。奉天門設冊寶綵輿香亭。中和韶樂及大樂,設而不作。內官設皇太后寶座,陳儀仗於宮中。設冊寶案於寶座前,設皇帝拜位於丹陛正中,親王拜位於丹墀內。女樂設而不作。皇帝冕服御奉天門。奉冊寶官以冊寶置輿中,內侍舉輿,皇帝隨輿降階陞輅。百官於金水橋南,北向立,輿至皆跪,過興。隨至思善門外橋南,北向立。皇帝至思善門內降輅。皇太后陞座。輿至丹陛。皇帝由左門入,至陛右,北向立。親王冕服各就位。奏四拜,皇帝及王以下皆四拜。奉冊寶官以冊寶由殿中門入,立於左。皇帝由殿左門入,至拜位跪,親王百官皆跪。奏搢圭,奏進冊。奉冊官以冊跪進,皇帝受冊,獻訖。執事官跪受,置案左。奏進寶,奉寶官以寶跪進。皇帝受寶,獻訖,執事官跪受,置案右。奏出圭,奏宣冊,執事官跪宣讀。皇帝俯伏,興,由左門出,至拜位。奏四拜,傳唱百官同四拜。禮畢,駕興。 是日,皇帝奉皇太后謁奉先殿及几筵,行謁謝禮。禮畢,皇太后還宮,服燕居冠服,陞座。皇帝率皇后、皇妃、親王、公主及六尚等女官,行慶賀禮。翌日,外命婦四品以上,行進表箋禮。 宣德以後,儀同。正統初,尊太皇太后儀同。天順八年二月增命婦致詞云:「某夫人妾某氏等,恭惟皇太后陛下尊居慈極,永膺福壽。」弘治十八年上兩宮尊號,改皇太后致詞云:「尊居慈闈,茂隆福壽。」 嘉靖元年二月上尊號,以四宮行禮過勞,分為二日。又以武宗服制未滿,莊肅皇后免朝賀,命婦賀三宮,亦分日。 上徽號,自天順二年正月奉皇太后始。致詞云:「嗣皇帝臣,伏惟皇太后陛下,功德兼隆,顯崇徽號,永膺福壽,率土同歡。」命婦進表慶賀致詞云:「某夫人妾某氏等,恭惟皇太后陛下德同坤厚,允協徽稱,壽福無疆,輿情歡戴。」餘如常儀。後上徽號及加上徽號,仿此。成化二十三年,禮部具儀上,未及皇太子妃禮,特命增之。 禮八 嘉禮二 冊皇后儀冊妃嬪儀附 冊皇太子及皇太子妃儀 冊親王及王妃儀冊公主儀附 皇帝加元服儀 皇太子皇子冠禮 品官冠禮 庶人冠禮 冊皇后儀 古者立后無冊命禮。至漢靈帝立宋美人為皇后,始御殿,命太尉持節,奉璽綬,讀冊。皇后北面稱臣妾,跪受。其後沿為定制,而儀文代各不同。明儀注大抵參唐、宋之制而用之。 太祖初,定制。 凡冊皇后,前期三日齋戒,遣官祭告天地、宗廟。前一日,侍儀司設冊寶案於奉天殿御座前,設奉節官位於冊案之東,掌節者位於其左,稍退,設承制官位於其南,俱西向。設正副使受制位於橫街之南,北向。設承制宣制官位於其北,設奉節奉冊奉寶官位於其東北,俱西向。設正副使受冊寶褥位於受制位之北,北向。典儀二人位丹陛上南,贊禮二人位正副使北,知班二人位贊禮之南,俱東西相向。百官及侍從位,如朝儀。 是日早,列鹵簿,陳甲士,設樂如儀。內官設皇后受冊位及冊節寶案於宮中,設香案於殿上,設權置冊寶案於香案前,設女樂於丹陛。質明,正副使及百官入。鼓三嚴,皇帝袞冕御奉天殿。禮部官奉冊寶,各置於案。諸執事官各人,就殿上位立。樂作,四拜。興,樂止。承制官奏發皇后冊寶,承制訖,由中門出,降自中陛,至宣制位,曰「有制」。正副使跪,承制官宣制曰:「冊妃某氏為皇后,命卿等持節展禮。」宣畢,由殿西門入。正副使俯伏,興。執事者舉冊寶案,由中門出,降自中陛。奉節官率掌節者前導,至正副使褥位,以案置於北。掌節者脫節衣,以節授奉節官。奉節官以授正使,正使以授掌節者,掌節者跪受。興,立於正使之左。奉節官退。引禮引正使詣受冊位,奉冊官以冊授正使,正使跪受,置於案。退,復位。副使受寶亦如之。樂作,正副使四拜。興,樂止。正使隨冊,副使隨寶,掌節者前導,舉案者次之,樂作。出奉天門,樂止。侍儀奏禮畢,駕興,百官出。掌節者加節衣,奉冊寶官皆搢笏,取冊寶置龍亭內,儀仗大樂前導,至中宮門外,樂作。 皇后具九龍四鳳冠,服褘衣,出閤,至殿上,南向立。樂止,正副使奉冊寶權置於門外所設案上。引禮引正副使及內使監令俱就位。正使詣內使監令前,稱冊禮使臣某,副使臣某,奉制授皇后冊寶。內使監令入告皇后,出,復位。引禮引內外命婦入就位。正使奉冊授內使監令,內使監令跪受,以授內官。副使授寶亦如之。各復位。內使監令率奉冊奉寶內官入,各置於案。尚儀引皇后降陛,詣庭中位立。內官奉冊寶立於皇后之東西。內使監令稱「有制」,尚儀奏拜。皇后拜,樂作。四拜興,樂止。宣制訖,奉冊內官以冊授讀冊內官讀訖,以授內使監令。內使監令跪以授皇后,皇后跪受,以授司言。奉寶如前儀。受訖,以授司寶。尚儀奏拜,皇后拜如前。內使監令出,詣正副使前,稱「皇后受冊禮畢」。使者退詣奉天殿橫街南,北面西上立,給事中立於正副使東北,西向。正副使再拜復命曰:「奉制冊命皇后禮畢。」又再拜。給事中奏聞,乃退。 皇后既受冊寶,升座。引禮引內命婦班首一人,詣殿中賀位跪,致詞曰:「茲遇皇后殿下,膺受冊寶,正位中宮。妾等不勝歡慶,謹奉賀。」贊拜,樂作。再拜,興,樂止。退,復位。又引外命婦班首一人,入就殿上賀位,如內命婦儀。禮畢俱出。皇后降座,樂作。還閤,樂止。 次日,百官上表箋稱賀。皇帝御殿受賀,如常儀。遂卜日,行謁廟禮。先遣官用牲牢行事,告以皇后將祗見之意。前期,皇后齋三日,內外命婦及執事內官齋一日。設皇后拜位於廟門外及廟中,設內命婦陪祀位於廟庭南,外命婦陪祀位於內命婦之南。司贊位皇后拜位之東西,司賓位內命婦之北,司香位香案右。陳盥洗於階東,司盥洗官位其所。至日,內外命婦各翟衣集中宮內門外。皇后具九龍四鳳冠,服褘衣。出內宮門,升輿,至外門外降輿,升重翟車。鼓吹設而不作。尚儀陳儀衞,次外命婦,次內命婦,皆乘車前導。內使監扈從,宿衞陳兵仗前後導從。皇后至廟門,司賓引命婦先入。皇后降車,司贊導自左門入,就位,北向立。命婦各就位,北向立。司贊奏拜,司賓贊拜,皇后及命婦皆再拜,興。司贊請詣盥洗位,盥手帨手,由東陛升,至神位前。司贊奏上香者三,司香捧香於右,皇后三上訖,導復位,贊拜如前。司贊奏禮畢,皇后出自廟之左門,命婦以次出。皇后升車,命婦前導,如來儀。過廟,鼓吹振作,皇后入宮。是日,皇帝宴羣臣於謹身殿,皇后宴內外命婦於中宮,皆如正旦宴會儀。 及成祖即位,冊皇后徐氏,其制小異。皇帝皮弁服御華蓋殿,翰林院官以詔書用寶訖,然後御奉天殿,傳制皇后受冊。禮畢,翰林官以詔書授禮部官,禮部官奉詔書於承天門開讀。皇帝還宮,率皇后具服詣奉先殿謁告畢。皇后具服於內殿,俟皇帝升座。贊引女官導詣拜位,行謝恩禮,樂作。八拜,興,樂止。禮畢。次日,皇帝皇后受賀宴會,如前儀。天順八年,增定親王於皇帝前慶賀,次詣皇太后慶賀,次詣皇后前八拜儀。嘉靖十三年冊皇后方氏,禮臣具儀注,有謁告內殿儀,無謁告太廟世廟之禮,帝命議增。於是禮臣以儀上。先期齋三日,所司陳設如時祫儀。至日,皇帝御輅,皇后妃御翟車,同詣太廟。命官奉七廟主升神座訖。皇帝奉高皇帝主,皇后奉高皇后主,出升神座。迎神、上香、奠帛、祼獻,樂作止,皆如儀。次詣世廟行禮,同上儀。隆慶元年增定,頒詔次日,命婦行見皇后禮。 冊妃之儀。自洪武三年冊孫氏為貴妃,定皇帝不御殿,承制官宣制曰:「妃某氏,特封某妃,命卿等持節行禮。」但授冊,無寶,餘並如中宮儀。永樂七年定冊妃禮。皇帝皮弁服御華蓋殿,傳制。至宣宗立孫貴妃,始授寶,憲宗封萬貴妃,始稱皇,非洪武之舊矣。嘉靖十一年,帝冊九嬪,禮官上儀注。先日,所司陳設儀仗如朔望儀。至期,皇帝具袞冕,告太廟、世廟訖,易皮弁服,御華蓋殿。百官公服入行禮。正、副使朝服承制,舉節冊至九嬪宮。九嬪迎於宮門外,隨至拜位。女官宣冊,九嬪受冊,先後八拜。送節出宮門復命。九嬪隨具服候,皇后率詣奉先殿謁告,及詣皇帝、皇后前謝恩,俱如冊妃禮。惟圭用次玉,穀文、銀冊少殺於皇妃五分之一。二十年冊德妃張氏。以妃將就室,而帝方靜攝,不傳制,不謁告內殿,餘並如舊。 冊皇太子及皇太子妃儀 自漢代始稱皇太子,明帝始有臨軒、冊拜之儀。唐則年長者臨軒冊授,幼者遣使內冊。宋惟用臨軒。元惟用內冊,不以長幼。 明興定制,冊皇太子,所司陳設如冊后儀。設皇太子拜位於丹陛上。中嚴,皇帝袞冕御謹身殿,皇太子冕服俟於奉天門。外辦,皇帝升奉天殿,引禮導皇太子入奉天東門。樂作,由東階升至丹陛位,樂止。百官各就丹墀位。樂作,皇太子再拜,興,樂止。承制官由殿中門出,立於門外,曰:「有制。」皇太子跪。宣制曰:「冊長子某為皇太子。」皇太子俯伏,興,樂作。再拜,樂止。引禮導皇太子由殿東門入,樂作。內贊導至御座前,樂止。內贊贊跪,贊宣冊。宣畢,贊搢圭,贊授冊。皇太子搢圭,跪受冊,以授內侍。復贊授寶,如授冊儀。贊出圭,皇太子出圭,俯伏,興,由殿東門出。執事官舉節冊寶隨出。皇太子復位,樂作。四拜興,樂止。由東階降,樂作。至奉天門,樂止。儀仗、鼓樂迎冊寶至文華殿。持節官持節復命,禮部官奉詔書赴午門開讀,百官迎詔至中書省,頒行。侍儀奏禮畢,駕興,還宮。皇太子詣內殿,候皇后升座,行朝謝禮,四拜,恭謝曰:「小子某,茲受冊命,謹詣母后殿下恭謝。」復四拜,禮畢。親王、世子、郡王俟於文華殿陛上。皇太子升座,親王以下由東陛升,就拜位四拜。長王恭賀曰:「小弟某,茲遇長兄皇太子榮膺冊寶,不勝欣忭之至,謹率諸弟詣殿下稱賀。」賀畢,皆四拜。皇太子興,以次出。諸王詣中宮四拜,長王致詞賀畢,皆四拜出。是日,皇太子詣武英殿見諸叔,行家人禮,四拜,諸叔西向坐受。見諸兄,行家人禮,二拜,諸兄西向立受。次日,百官進表箋慶賀,內外命婦慶賀中宮,如常儀。乃擇日,太子謁太廟。 洪武二十八年,皇太子、親王俱授金冊,不用寶。永樂二年定,先三日齋戒,遣官祭告天地、宗廟,受冊寶畢,先詣太廟謁告,後至奉天殿謝恩,乃入謝中宮。二十二年十月冊東宮,以梓宮在殯,樂設而不作。奉先殿行禮畢,仍詣几筵謁告。宣德二年十一月,皇子生,羣臣表請立太子。三年二月行禮,以太子尚幼,乃命正、副使授冊寶於文華門。成化十一年以冊立皇太子禮成,文武官分五等,賜綵緞有差。嘉靖十八年二月冊東宮,帝詣南郊告上帝,詣太廟告皇祖,自北郊及列聖宗廟以下皆遣官。時太子方二歲,保姆奉之,迎冊寶於文華殿門,詣皇帝前謝恩,皇后、貴妃代太子八拜。詣皇后前,貴妃代八拜。詣貴妃前,保姆代四拜。餘如常儀。 其皇太子妃受冊,與皇太子同日傳制。節冊將至內殿,妃降自東階,迎置於案。贊就拜位,贊跪,妃跪。贊宣冊,女官跪取冊,立宣畢。贊授冊,贊搢圭。女官以冊授妃,妃搢圭,受冊訖,以授女官。女官跪受,捧立。贊出圭,興,四拜。禮畢,內官持節出,妃送至殿外,正副使持節復命。是日,妃具禮服詣奉先殿行謁告禮。隨詣宮門,俟皇帝、皇后升座,入謝恩,行八拜禮。又詣各宮皇妃前,行四拜禮。還宮,詣皇太子前,亦四拜。禮畢,升座,王妃、公主、郡主及外命婦,於丹墀拜賀如儀。 冊親王及王妃儀 漢冊親王於廟。唐臨軒冊命,禮極詳備。宋有冊命之文,皆上表辭免,惟迎官誥還第。元亦降制命之,不行冊禮。 明洪武三年定制,冊命親王,先期告宗廟,所司陳設如冊東宮儀。 至日,皇帝御奉天殿,皇太子、親王由奉天東門入。樂作,升自東陛。皇太子由殿東門入,內贊導至御前,侍立位。親王入至丹陛拜位,樂止。贊拜,樂作。再拜,興,樂止。承制官承制如儀,諸王皆跪,宣制曰:「封皇子某為某王,某為某王。」宣畢,諸王俯伏,興。贊拜,樂作。再拜,興,樂止。引禮導王由殿東外入,樂作。內贊引至御座前拜位,樂止。王跪。贊授冊,捧冊官以冊授讀冊官,讀訖,以授丞相。丞相授王,王搢圭受,以授內使。授寶如上儀。訖,王出圭,俯伏,興。引禮導王出,復位。以次引諸王入殿,授冊寶如儀。內使以冊寶置綵亭訖,贊拜,樂作。諸王皆四拜,興,樂止。內使舉亭前行,親王由東階降,樂作。出奉天東門,樂止。禮部尚書請詔書用寶,赴午門開讀。禮畢,皇帝還宮,皇太子出。王年幼,則遣官齎冊寶授之。丞相承制至王所,東北立,西南向,宣制。最幼者行保抱之禮。 是日,親王朝謝皇后、太子,與東宮受冊朝謝同。親王各自行賀,幼者詣長者,行四拜禮。百官詣親王賀,亦行四拜禮。丞相至殿上跪,文武官於庭中。丞相致詞曰:「某官某等,茲遇親王殿下榮膺冊寶,封建禮成,無任欣忭之至。」賀畢,丞相及百官復四拜。 次日,皇太子冕服於奉天殿朝賀皇帝。太子致詞曰:「長子某,茲遇諸弟某等受封建國,謹詣父皇陛下稱賀。」賀中宮,致詞曰:「謹詣母后殿下稱賀。」百官進表箋賀皇帝及中宮、東宮,如東宮受冊儀。內外命婦賀中宮,致詞曰:「妾某氏等,茲遇親王受封建國,恭詣皇后殿下稱賀。」是日,百官及命婦各賜宴。擇日,諸王謁太廟。時秦、晉、燕、楚、吳五王皆長,而齊、潭、趙、魯四王方幼,故兼具其制。靖江王則以親王封,故視秦、晉儀。 二十八年定制,親王嫡長子,年十歲,授金冊寶,立為王世子。次嫡及庶子皆封郡王。凡王世子必以嫡長,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子止為郡王。待王與正妃年五十無嫡子,始立庶長子為王世子,襲封。朝廷遣人行冊命之禮。成化末,封興、岐、益、衡、雍五王,帝親告奉先殿,遣使就各王府冊之,罷臨軒禮。而諸王當襲封者,俱於歲終遣官冊封。嘉靖中,改於孟春,著為令。冊王妃與冊太子妃儀同。 冊公主儀。洪武九年七月命使冊公主。設冊案於乾清宮御座之東南,冊用銀字鍍金。皇帝、皇后升御座,遣使捧冊傳制如儀。使者至華蓋殿,公主拜受,其儀略與冊太子妃同。凡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郡主以下,受誥封,不冊命。 皇帝加元服儀 古者冠必於廟,天子四加。魏以後始冠於正殿,又以天子至尊,禮惟一加,歷代因之。 明洪武三年定制。 先期,太史院卜日,工部製冕服,翰林院撰祝文,禮部具儀注。中書省承制,命某官攝太師,某官攝太尉。既卜日,遣官告天地、宗廟。前一日,內使監令陳御冠席於奉天殿正中,其南設冕服案及香案寶案。侍儀司設太師、太尉起居位於文樓南,西向,設拜位於丹墀內道,設侍立位於殿上御席西,設盥洗位於丹陛西。其百官及諸執事位次如大朝儀。 是日質明,鼓三嚴,百官入。皇帝服空頂幘、雙童髻、雙玉導、絳紗袍,御輿以出。侍衞警蹕奏樂如儀。皇帝升座。鳴鞭報時訖,通班贊各供事。太師太尉先入,就拜位,百官皆入。贊拜,樂作。四拜,興,樂止。引禮導太師先詣盥洗位,搢笏盥帨訖,出笏,由西陛升。內贊接引至御席西,東向立。引禮復導太尉盥帨訖,入立於太師南。 侍儀奏請加元服。太尉詣皇帝前,少右,跪搢笏。脫空頂幘以授內使,置於箱。進櫛設纚畢,出笏,興,退立於西。太師前,北向立。內使監令取冕立於左,太師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壽考維祺,以介景福。」內使監令捧冕,跪授太師。太師搢笏,跪受冕。加冠、加簪纓訖,出笏,興,退立於西。御用監令奏請皇帝著袞服,皇帝興,著袞服。侍儀奏請就御座,內贊贊進醴,樂作。太師詣御前北面立,光祿卿奉酒進授太師,太師搢笏受酒,祝曰:「甘醴惟厚,嘉薦令芳。承天之休,壽考不忘。」祝訖,跪授內使。內使跪受酒,捧進。皇帝受,祭少許,啐酒訖,以虛盞授內使,樂止。內使受盞降,授太師。太師受盞興,以授光祿卿,光祿卿受盞退。太師出笏,退,復位。內贊導太師太尉出殿西門,樂作,降自西階。引禮導至丹墀拜位,樂止。贊拜,樂作。太師太尉及文武官皆四拜,興,樂止。三舞蹈,山呼,俯伏,興,樂作。復四拜,樂止。 禮畢,皇帝興,鳴鞭,樂作。入宮,樂止。百官出。皇帝改服通天冠、絳紗袍,拜謁太后,如正旦儀。擇日謁太廟,與時祭同。明日,百官公服稱賀,賜宴謹身殿。 萬曆三年正月,帝擇日長髮,命禮部具儀。大學士張居正等言:「禮重冠婚,皇上前在東宮已行冠禮,三加稱尊,執爵而酳。鉅禮既成,可略其細,不必命部臣擬議。第先期至奉先殿、弘孝殿、神霄殿以長髮告。禮畢,詣兩宮皇太后,行五拜三叩頭禮,隨御乾清宮受賀。」帝是之,遂著為令。 皇太子皇子冠禮 禮曰:「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雖天子之元子,猶士也。」其禮歷代用之。明皇太子加元服,參用周文王、成王冠禮之年,近則十二,遠則十五。嘉靖二十四年,穆宗在東宮,方十歲,欲行冠禮。大學士嚴嵩、尚書費寀初皆難之,後遂阿旨以為可行,而請稍簡煩儀,止取成禮。帝以冠當具禮,至二十八年始行之。 其儀,洪武元年定。 前期,太史監卜日,工部置袞冕諸服,翰林院撰祝文。中書省承制,命其官為賓,某官贊。既卜日,遣官告天地宗廟。前一日,陳御座香案於奉天殿,設皇太子次於殿東房,賓贊次於午門外。 質明,執事官設罍洗於東階,設皇太子冠席於殿上東南,西向,設醴席於西階上,南向,張帷幄於東序內,設褥席於帷中,又張帷於序外。御用監陳服於帷內東,領北上。袞服九章、遠遊冠、絳紗袍、折上巾、緇纚犀簪在服南,櫛又在南。司尊實醴於側尊,加勺冪,設於醴席之南。設坫於尊東,置二爵。進饌者實饌,設於尊北。諸執事者各立其所。 鼓三嚴,文武官入。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升座如常儀。賓贊就位,樂作。四拜興,樂止。侍儀司跪承制,降至東階,詣賓前,稱有敕。賓贊及在位官皆跪。宣制曰:「皇太子冠,命卿等行禮。」皆俯伏,興,四拜。文武侍從班俱就殿內位,賓贊執事官詣東階下位。 東宮官及太常博士詣殿前東房,導皇太子入就冠席,二內侍夾侍,東宮官後從,樂作。即席西南向,樂止。賓贊以次詣罍洗,樂作。搢笏,盥帨,出笏,樂止。升自西階,執事者奉折上巾進,賓降一等受之。右執項,左執前,進太子席前,北面祝畢,跪冠,樂作。賓興,席南北面立。贊冠者進席前,北面跪,正冠,興,立於賓後。內侍跪進服,皇太子興,服訖,樂止。賓揖皇太子復坐。賓贊降,詣罍洗訖,贊進前跪,脫折上巾,置於箱,興,以授內侍。執事者奉遠遊冠進,賓降二等受之,樂作,進冠如前儀。贊進前,北面跪,簪結紘,內侍跪進服,樂止。賓揖皇太子復坐。又詣罍洗,贊脫冠,執事者奉袞冕進,賓降三等受之,樂作。進冠結紘,內侍跪進服,如前儀,樂止。 太常博士導皇太子降自東階,樂作。由西階升,即醴席,南向坐,樂止。賓詣罍洗盥帨訖,贊冠者取爵、盥爵、帨爵,詣司尊所酌醴,授賓。賓受爵,跪進於皇太子。祝畢,皇太子搢圭,跪受爵,樂作。飲訖,奠爵,執圭。進饌者奉饌於前,皇太子搢圭,食訖,執圭,興,樂止。徹爵與饌。博士導皇太子降自西階,至殿東房,易朝服,詣丹墀拜位,北向。東宮官屬各復拜位。賓贊詣皇太子位稍東,西向。賓少進字之辭曰:「奉敕字某。」皇太子再拜,跪聽宣敕。復再拜,興。進御前跪奏曰:「臣不敏,敢不祗承。」奏畢,復位。侍立官並降殿復位,四拜禮畢,皇帝興。內給事導皇太子入內殿,見皇后,如正旦儀。明日謁廟,如時享禮。又明日,百官朝服詣奉天殿稱賀,退易公服,詣東宮稱賀,錫宴。 成化十四年續定皇太子冠禮。 先日,設幕次於文華殿東序,設節案、香案、冠席、醴席、盥洗、司尊所等,具如儀。內侍張帷幄,陳袍服、皮弁服、袞服、圭帶、舄、翼善冠、皮弁、九旒冕。 質明,皇帝御奉天殿傳制,遣官持節。皇太子迎於文華殿門外,捧入,置於案,退。禮部官導皇太子詣香案前,樂作。四拜,樂止。行初加冠禮。內侍奉翼善冠,賓祝曰:「吉月令辰,乃加元服。懋敬是承,永介景福。」樂作。賓跪進冠,興,樂止。禮部官啟易服,皇太子入幄,易袍服出,啟復坐。行再加冠禮。內侍奉皮弁,賓祝曰:「冠禮申舉,以成令德。敬慎威儀,惟民之式。」冠畢,入幄,易皮弁服舄出,啟復坐。行三加冠禮。內侍奉冕旒,賓祝曰:「章服咸加,飭敬有虔。永固皇圖,於千萬年。」冠畢,入幄,易袞服出,啟復坐。行醮禮,皇太子詣醴席,樂作。即坐,樂止。光祿寺官舉醴案,樂作。贊酌醴授賓,賓執爵詣席前,樂止。賓祝曰:「旨酒孔馨,加薦再芳。受天之福,萬世其昌。」賓跪進爵,皇太子搢圭,受爵,置於案。教坊司作樂,奏喜千春之曲。次啟進酒,皇太子舉爵飲訖,奠爵於案,樂止。光祿寺官進饌,樂作。至案,樂止。饌訖,出圭,徹案,賓贊復位。鳴贊贊受敕戒。皇太子降階,樂作。至拜位,樂止。宣敕戒官詣皇太子前稍東,西向立,曰「有制」。皇太子跪,宣敕戒曰:「孝事君親,友于兄弟。親賢愛民,居仁由義。毋怠毋驕,茂隆萬世。」樂作。四拜興,樂止。持節官捧節出,樂作。皇太子送節至殿門外,還東序。內侍導還宮,樂止。賓贊等官持節復命,餘如舊儀。是日,皇太子詣皇太后、皇帝、皇后前謝,俱行五拜三叩頭禮,用樂。明日,皇帝及皇太子受羣臣賀,如儀。 皇子冠禮。初加,進網巾,祝詞曰:「茲惟吉日,冠以成人。克敦孝友,福祿來駢。」再加,進翼善冠,祝詞曰:「冠禮斯舉,實由成德。敬慎威儀,維民之則。」三加,進袞冕,祝詞曰:「冠至三加,命服用章。敬神事上,永固藩邦。」酌醴祝曰:「旨酒嘉薦,載芬載芳。受茲景福,百世其昌。」敕戒詞曰:「孝于君親,友于兄弟。親賢愛民,率由禮義。毋溢毋驕,永保富貴。」其陳設執事及傳制謁謝,並如皇太子儀。初,皇子冠之明日,百官稱賀畢,詣王府行禮。成化二十三年,皇子冠之次日,各詣奉天門東廡序坐,百官常服四拜。 萬曆二十九年,禮部尚書馮琦言:「舊制皇太子冠,設冠席、醴席於文華殿內。今文華殿為皇上臨御遣官之地,則皇太子冠醴席,應移於殿之東序。又親王冠,舊設席於皇極門之東廡。今皇太子移席於殿東序,則親王應移席於殿西序。」從之。 永樂九年十一月命皇太子嫡長子為皇太孫,冠於華蓋殿,其儀與皇太子同。 品官冠禮 古者男子二十而冠,大夫五十而後爵,故無大夫冠禮。唐制,三加,一品之子以袞冕,逮九品之子以爵弁,皆倣士禮而增益之。 明洪武元年定制,始加緇布冠,再加進賢冠,三加爵弁。 其儀,前期擇日,主者告於家廟,乃筮賓。前二日,戒賓及贊冠者。明日,設次於大門外之右,南向。至日,夙興,設洗於阼階東南,東西當東霤,六品以下當東榮,南北以堂深。罍水在洗東,加勺冪。篚在洗西南。肆實巾一於篚,加冪。設席於東房西牖下,陳服於席東,領北上。莞筵四,加藻席四,在南。側尊甒醴在服北,加勺冪,設坫在尊北。四品以下,設篚無坫,饌陳於坫北。設洗於東房,近北。罍在洗西,篚在洗東北,肆實以巾。 質明,賓贊至門外,掌次者引之次。賓贊公服,諸行事者各服其服,就位。冠各一笥,人執之,侍於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設主席於阼階上,西面;設賓席於西階,東面;冠者席於主者東北,西面。主者公服立於阼階下,當東序,西面。諸親公服立於罍洗東南,西面北上。尊者在別室。儐者公服立於門內道東,北面。冠者雙童髻、空頂幘、雙玉導、綵褶、錦紳、烏皮履,六品以下,導不以玉,立於房中,南面。主者、贊冠者公服立於房內戶東,西面。賓及贊冠者出次,立於門西,東面北上。儐者進受命,出立門東,西面,曰:「敢請事。」賓曰:「某子有嘉禮,命某執事。」儐者入告,主者迎賓於大門外之東,西面,再拜,賓答拜。主者揖贊冠者,贊冠者報揖。又揖賓,賓報揖。主者入,賓贊次入,及內門至階。主者請陞,賓三辭,乃陞。主者自阼階,立於席東,西向;賓自西階,立於席西,東向。賓贊冠者及庭,盥於洗,陞自西階,入於東房,立於主贊冠者之南,西面。主贊冠者導冠者立於房外之西,南面。賓贊冠者取纚櫛簪,跪奠於筵南端,退立於席北,少東,西面。 賓揖冠者,冠者進升席,西向坐。賓贊冠者進筵前,東面跪,脫雙童髻,櫛畢,設纚,興,復位立。賓降至罍,洗盥訖,詣西階。主者立於席後西面,賓立於西階上,東面。執緇布冠者升,賓降一等受之,右執項,左執前,進冠者筵前,東向立。祝用士禮祝詞,祝畢,跪冠。興,復位。賓贊冠者進筵前,東面跪,結纓,興,復位。冠者興,賓揖之適房,賓主皆坐。冠者衣青衣素裳出戶西,南面立,賓主俱興。賓揖冠者,冠者進升席,西向坐。賓贊冠者跪,脫緇布冠,櫛畢,設纚。賓進進賢冠,立祝,如初加禮。[易「萬年」為「永年」,易「胡福」為「遐福」。]祝畢,跪冠,興,復位。賓贊冠者跪,脫進賢冠,櫛畢,設纚。賓進爵弁,立祝,如再加禮。賓贊冠者,設簪結纓如前。冠者適房,著爵弁之服出。主贊冠者徹纚櫛及筵,入於房。 又設筵於室戶西,南向。冠者出房戶西,南面立。主贊洗觶於房,酌醴出,南面立。賓揖冠者就筵西,南面立。賓受醴,進冠者筵前,北面立。祝畢,冠者拜受觶,賓復西階上答拜。執饌者進饌於筵,冠者左執觶,右取脯,祭於籩豆間。贊者取胏一以授冠者,奠觶於薦西以祭。冠者坐取觶,祭醴,奠觶,再拜,賓答拜。冠者執觶興,賓主俱坐。冠者升筵,跪奠觶於薦東。興,進,北面跪取脯,降自西階。入見母,進奠脯於席前。退,再拜出。母不在,則使人受脯於西階下。 初,冠者入見母,賓主俱興。賓降,當西序東面立,主者降,當東序西面立。冠者出,立於西階東,南面。賓少進字之,辭同士禮。冠者再拜,跪曰:「某不敏,夙夜祗承。」賓出,主者送於內門外,西向,請禮從者。賓就次,主者入。 初,賓出,冠者東面見諸親,諸親拜之,冠者答拜。冠者西向拜賓贊,賓贊亦答拜。見諸尊於別室,亦如之。賓主既釋服,入醴席,一獻訖,賓與衆賓出次,立於門東,西面。主者出揖賓,賓報揖。主者先入,賓及衆賓從之。至階,賓立於西階上,主者立於東階上,衆賓立於西階下。主者授幣篚於賓贊,復位,還阼階上,北面拜送。賓贊降自西階,主者送賓於大門外,西面,再拜而入。孤子則諸父諸兄戒賓。冠之日,主者紒而迎賓,冠於阼階下,其儀亦如之。明日見廟,冠者朝服入南門中庭道西,北面再拜出。 庶人冠禮 古冠禮之存者惟士禮,後世皆推而用之。明洪武元年詔定冠禮,下及庶人,纖悉備具。然自品官而降,鮮有能行之者,載之禮官,備故事而已。 凡男子年十五至二十,皆可冠。將冠,筮日,筮賓,戒賓,俱如品官儀。 是日,夙興,張幄為房於廳事東,皆盛服。設冠於阼階下東南,陳服於房中西牖下。席二在南,酒在服北次。幞頭巾帽,各盛以盤,三人捧之,立於堂下西階之西,南向東上。主人立於阼階下,諸親立於盥東,儐者立於門外以俟賓。冠者雙紒袍,勒帛素履待於房。 賓至,主人出迎,揖而入。坐定,冠者出於房,執事者請行事。賓之贊者取櫛總篦幧頭,置於席南端。賓揖冠者,即席西向坐。贊者為之櫛,合紒施總,加幧頭。賓降,主亦降,立於阼階下。賓盥,主人揖讓,升自西階,復位。執事者進巾,賓降一等受之,詣冠者席前,東向。祝詞同品官。祝訖,跪著巾。興,復位。冠者興,賓揖之入房,易服,深衣大帶,出就冠席。賓盥如初。執事者進帽,賓降二等受之。進祝,跪,冠訖,興,復位。揖冠者入房,易服,襴衫要帶,出就冠席。賓盥如初。執事者進幞頭,賓降三等受之。進祝,跪,冠訖,興,復位。揖冠者入房,易公服出。 執事者徹冠席,設醴席於西階,南向。贊者酌醴出房,立於冠者之南。賓揖冠者即席,西向立。賓受醴,詣席前北面祝。冠者拜受,賓答拜。執事者進饌,冠者即席坐,飲食訖,再拜。賓答拜。冠者離席,立於西階之東,南向。賓字之,如品官詞。冠者拜,賓答拜。冠者拜父母,父母為之起。拜諸父之尊者,遂出見鄉先生及父之執友。先生執友皆答拜。賓退,主人請禮賓,固請,乃入,設酒饌。賓退,主人酬賓贊,侑以幣。禮畢,主人以冠者見於祠堂,再拜出。 禮九 嘉禮三 天子納后儀 皇太子納妃儀 親王婚禮 公主婚禮 品官婚禮 庶人婚禮 皇帝視學儀 經筵 日講 東宮出閤講學儀 諸王讀書儀 天子納后儀 婚禮有六,天子惟無親迎禮。漢、晉以來,皆遣使持節奉迎,其禮物儀文,各以時損益。明興,諸帝皆即位後行冊立禮。正統七年,英宗大婚,始定儀注。 凡納采問名,前期擇日,遣官告天地宗廟。至期,設御座、制案、節案、鹵簿、綵輿、中和大樂如儀。禮部陳禮物於丹陛上及文樓下。質明,皇帝冕服陞座,百官朝服行禮訖,各就位。正副使朝服四拜,執事舉制案、節案,由中門出,禮物隨之,俱置丹陛中道。傳制官宣制曰:「茲選某官某女為皇后,命卿等持節行納采問名禮。」正副使四拜,駕興。舉制、節案由奉天門中門出。正副使取節及制書置綵輿中,儀仗大樂前導,出大明門。釋朝服,乘馬行,詣皇后第。第中設使者幕次於大門外左,南向,設香案於正堂,設制、節案於南,別設案於北。 使者至,引禮導入幕次,執事官陳禮物於正堂。使者出次,奉制書於案。禮官先入,立於東;主婚朝服出,立於西。禮官曰:「奉制建后,遣使行納采問名禮。」引主婚者出迎。使者捧制書及節,主婚者隨至堂,置制書及節於案。正副使分立案左右。主婚者四拜,詣案前跪。正使取納采制,宣曰:「朕承天序,欽紹鴻圖。經國之道,正家為本。夫婦之倫,乾坤之義,實以相宗祀之敬,協奉養之誠,所資惟重。祗遵聖母皇太后命,遣使持節,以禮采擇。」宣訖,授主婚者。主婚者授執事者,置於北案上稍左。副使取問名制,宣曰:「朕惟夫婦之道,大倫之本。正位乎內,必資名家。特遣使持節以禮問名,尚佇來聞。」宣訖,授如前,置案上稍右。主婚者俯伏,興。執事舉表案,以表授主婚者。主婚者跪授正使,表曰:「臣某,伏承嘉命。正使某官某等,重宣制詔,問臣名族。臣女,臣夫婦所生,先臣某官某之曾孫,先臣某官某之孫,先臣某官某之外孫。臣女今年若干,謹具奏聞。」主婚者俯伏,興,退四拜。使者出,置表綵輿中。主婚者前曰:「請禮從者。」酒饌畢,主婚者捧幣以勞使者。使者出,主婚者送至大門外。使者隨綵輿入大明門左門,至奉天門外,以表節授司禮監,復命。 次納吉、納徵、告期,傳制遣使,並如前儀。但納徵用玄纁、束帛、六馬、穀圭等物,制詞曰:「茲聘某官某女為皇后,命卿等持節行納吉、納徵、告期禮。」皇后第,陳設如前,惟更設玉帛案。使者至,以制書、玉帛置案上,六馬陳堂下。執事先設皇后冠服諸物於正堂。禮官入,主婚者出迎,執事舉玉帛案,正使捧納吉、納徵制書,副使捧告期制書,執節者捧節,以次入,各置於案。主婚者四拜,詣案前跪。正使取制書,宣曰:「大婚之卜,龜筮師士協從。敬循禮典,遣使持節告吉。」又宣曰:「卿女有貞靜之德,稱母儀之選,宜共承天地宗廟。特遣使持節,以禮納徵。」宣訖,授主婚者。正副使又捧圭及玄纁以授主婚者,俱如前儀。副使取制書,宣曰:「歲令月良,吉日某甲子,大婚維宜。特遣使持節,以禮告期。」宣訖,授如前儀。主婚者四拜,使者持節出,主婚者禮使者,使者還,復命如初。 次發冊奉迎,所司陳設如前儀。禮部陳雁及禮物於丹陛上,內官監陳皇后鹵簿車輅於奉天門外。制詞曰:「茲冊某官某女為皇后,命卿等持節奉冊寶,行奉迎禮。」正副使以冊寶置綵輿中,隨詣皇后第。至門,取制書冊寶置案上。禮官先入,主婚者朝服出見。禮官曰:「奉制冊后,遣使持節奉冊寶,行奉迎禮。」主婚者出迎。執事者舉案前行,使者捧制書及節,執事者以雁及禮物從之。至堂中,各置於案。使者左右立,主婚者四拜,退立於西南。 女官以九龍四鳳冠褘衣進皇后。內官陳儀仗於中堂前,設女樂於堂下,作止如常儀。使者以節冊寶授司禮監官,內贊導入中堂。皇后具服出閤,詣香案前,向闕立,四拜。贊宣冊,皇后跪。宣冊官宣訖,以授皇后。皇后搢圭,受冊,以授女官。女官跪受,立於西。贊宣寶,如宣冊儀。贊出圭,贊興,四拜訖,皇后入閤。司禮監官持節出,授使者,報受冊寶禮畢。主婚者詣案前跪。正使取奉迎制宣訖,授主婚者。副使進雁及禮物。主婚者皆跪受,如前儀。主婚者興,使者四拜出。主婚者禮使者如初。 女官奏請皇后出閤。自東階下,立香案前,四拜。陞堂,南向立。主婚者進立於東,西向,曰:「戒之敬之,夙夜無違。」退立於東階。母進,立於西,東向,施衿結帨,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退立於西階。內執事請乘輿,皇后降階升輿。導從出,儀仗大樂前行,次綵輿,正副使隨,次司禮監官擁導,從大明門中門入。百官朝服於承天門外班迎,候輿入,乃退。皇后至午門外,鳴鐘鼓,鹵簿止。正副使以節授司禮監,復命。捧冊寶官捧冊寶,儀仗女樂前導,進奉天門。至內庭幕次,司禮監以冊寶授女官。皇后出輿,由西階進。皇帝由東階降迎於庭,揖皇后入內殿。帝詣更服處,具袞冕。后詣更服處,更禮服。同詣奉先殿,行謁廟禮。祭畢,還宮。合卺,帝更皮弁,陞內殿。后更衣,從陞。各陞座,東西相向。執事者舉饌案於前,女官取四金爵,酌酒以進。既飲,進饌。復進酒、進飯訖,女官以兩卺酌酒,合和以進。既飲,又進饌畢,興,易常服。帝從者餕后之饌,后從者餕帝之饌。 次日早,帝后皆禮服,候太后陞座。帝后進座前。宮人以腶脩盤立於后左,帝后皆四拜。執事舉案至,宮人以腶脩盤授后,后捧置於案。女官舉案,后隨至太后前,進訖,復位。帝后皆四拜。三日早,帝冕服,后禮服,同詣太后宮,行八拜禮。還宮,帝服皮弁,陞座。女官導后,禮服詣帝前,行八拜禮。后還宮,陞座。引禮導在內親屬及六尚等女官,行八拜禮;次各監局內官內使,行八拜禮。是日,皇帝御奉天殿,頒詔如常儀。四日早,皇帝服袞冕御華蓋殿,親王八拜,次執事官五拜,遂陞奉天殿,百官進表,行慶賀禮。是日,太后及皇后各禮服陞座。親王入,八拜出,次內外命婦慶賀及外命婦進表箋,皆如常儀。五日行盥饋禮,尚膳監具膳脩。皇后禮服詣太后前,四拜。尚食以膳授皇后,皇后捧膳進於案,復位,四拜,退立於西南。俟膳畢,引出。 皇太子納妃儀 歷代之制與納后同。隋、唐以後,始親迎,天子臨軒醮戒。宋始行盥饋禮,明因之。 洪武元年定制,凡行禮,皆遣使持節,如皇帝大婚儀。 納采、問名。制曰:「奉制納某氏女為皇太子妃,命卿等行納采問名禮。」至妃第,儐者出,詣使者前曰:「敢請事。」使者曰:「儲宮納配,屬於令德。邦有常典,使某行納采之禮。」儐者入告,主婚者曰:「臣某之子,昧於壼儀,不足以備采擇。恭承制命,臣某不敢辭。」儐者出告,使者入,陳禮物於庭,宣制曰:「某奉詔采擇。」奠雁禮畢,使者出。儐者復詣使者前曰:「敢請事。」使者曰:「儲宮之配,采擇既詣。將加卜筮,奉制問名。」儐者入告,主婚者曰:「制以臣某之女,可以奉侍儲宮,臣某不敢辭。」儐者出告。使者復入,陳禮奠雁如儀,宣制曰:「臣某奉詔問名,將謀諸卜筮。」主婚者曰:「臣某第幾女,某氏出。」 次納吉。儐者請事如前,使者曰:「謀諸卜筮,其占協從,制使某告吉。」儐者入告,主婚者曰:「臣某之子蠢愚,懼弗克堪。卜筮云吉,惟臣之幸,臣謹奉典制。」儐者出告。使者入,陳禮奠雁如儀,宣制曰:「奉制告吉。」 又次納徵。儐者出告,使者入陳玉帛禮物,不奠雁,宣制曰:「某奉制告成。」 又次請期。辭曰:「詢於龜筮,某月某日吉,制使某告期。」主婚者曰:「敢不承命。」陳禮奠雁如儀。 又次告廟。遣使持節授冊寶儀注,悉見前。 又次醮戒。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御奉天殿,百官侍立。引進導皇太子至丹陛,四拜。入殿東門就席位,東向立。司爵以醆進,皇太子跪,搢圭,受醆祭酒。司饌以饌進,跪受亦如之。興,就席坐,飲食訖,導詣御座前跪。皇帝命之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勗帥以敬。」皇太子曰:「臣某謹奉制旨。」俯伏,興。出至丹陛,四拜畢,皇帝還宮,皇太子出。 又次親迎。前一日,有司設皇太子次於妃氏大門外,南向,東宮官次於南,東西相向。至日質明,東宮官具朝服陳鹵簿鼓吹於東宮門外。皇太子冕服乘輿出,侍衞導從如儀。至宮門,降輿升輅,東宮官皆從至妃第,回轅南向,降輅升輿。至次,降輿入就次,東宮官皆就次。 先是,皇太子將至,主婚者設會宴女。至期,妃服褕翟花釵,出就閤南面立,傅姆立於左右。主婚者具朝服立於西階之下。引進導皇太子出次,立於大門之東,西向。儐者朝服出,立於門東,曰:「敢請事。」引進跪啟訖,皇太子曰:「某奉制親迎。」引進受命興,承傳於儐者。儐者入告,導主婚者出迎於大門外之西,東向再拜。皇太子答拜。引進導皇太子入門而左,執雁者從。儐者導主婚者入門而右。皇太子陞東階進,立於閤門戶前,北向立。主婚者升西階,立於西,東向。引進啟奠雁,執雁者以雁進。皇太子受雁,以授主婚者。主婚者跪受,興,以授左右,退立於西。皇太子再拜,降自東階,出至次以伺。主婚者不降送。 初,皇太子入門,妃母出,立於閤門外,奠雁位之西,南向。皇太子拜訖,宮人傅姆導妃出,立於母左。主婚者命之曰:「戒之戒之,夙夜恪勤,毋或違命。」母命之曰:「勉之勉之,爾父有訓,往承惟欽。」庶母申之曰:「恭聽父母之言。」宮人傅姆擎執導從,妃乘輿出門,降輿,乘鳳轎。皇太子揭簾訖,遂升輅,侍從如來儀。至東宮門外,降輅乘輿。至閤,降輿入,俟於內殿門外之東,西面。司閨導妃詣內殿門外之西,東面。皇太子揖妃入,行合卺禮,如中宮儀。 又次朝見。其日,妃詣內殿陛下,候皇帝陞座。司閨導妃入,北面立,再拜,自西階升。宮人奉棗栗盤,進至御座前授妃。妃奠於御前,退復位,再拜。禮畢,詣皇后前,奉腶脩盤,如上儀。 又次醴妃,次盥饋,次謁廟,次羣臣命婦朝賀,皆如儀。 四年,冊開平王常遇春女為皇太子妃。禮部上儀注,太祖覽之曰:「贄禮不用笄,但用金盤,翟車用鳳轎,雁以玉為之。古禮有親迎執綏御輪,今用轎,則揭簾是矣。其合卺,依古制用匏。妃朝見,入宮中,乘小車,以帷幕蔽之。謁廟,則皇太子俱往。禮成後三日,乃宴羣臣命婦。」著為令。 成化二十二年更定婚禮。凡節冊等案,俱由奉天左門出。皇太子親迎,由東長安門出。親迎日,妃服燕居服,隨父母家廟行禮。執事者具酒饌,妃飲食訖。父母坐堂上,妃詣前各四拜。父命之曰:「爾往大內,夙夜勤慎,孝敬無違。」母命之曰:「爾父有訓,爾當敬承。」合卺前,於皇太子內殿各設拜位。皇太子揖妃入就位,再拜,妃四拜,然後各升座。廟見後,百官朝賀,致詞曰:「某官臣某等,恭惟皇太子嘉禮既成,益綿宗社隆長之福。臣某等不勝欣忭之至,謹當慶賀。」帝賜宴如正旦儀。命婦詣太后皇后前賀,亦賜宴,致詞曰:「皇太子嘉聘禮成,益綿景福。」餘大率如洪武儀。 親王婚禮 唐制,皇子納妃,命親王主婚。宋皆皇帝臨軒醮戒,略與皇太子同。明因之。 其宣制曰:「冊某氏為某王妃。」納采,致詞曰:「某王之儷,屬於懿淑,使某行納采禮。」問名詞曰:「某既受命,將加諸卜筮,奉制問名。」主婚者曰:「制以臣某之子,可以奉侍某王,臣某不敢辭。」納吉詞曰:「卜筮協從,使某告吉。」主婚者曰:「臣某之子,愚弗克堪。卜貺之吉,臣與有幸,謹奉典制。」納徵詞曰:「某王之儷,卜既協吉,制使某以儀物告成。」主婚者曰:「奉制賜臣以重禮,臣某謹奉典制。」請期詞曰:「某月日涓吉,制使某告期。」主婚者曰:「謹奉命。」醮戒命曰:「往迎爾相,用承厥家,勗帥以敬。」其親迎、合卺、朝見、盥饋,並如皇太子。盥饋畢,王皮弁服,妃翟衣,詣東宮前,行四拜禮。東宮坐受,東宮妃立受二拜,答二拜。王與妃至妃家,妃父出迎。王先入,妃父從之。至堂,王立於東,妃父母立於西。王四拜,妃父母立受二拜。答二拜。王中坐,其餘親屬見王,四拜,王皆坐受。妃入中堂,妃父母坐,妃四拜。其餘,序家人禮。 太祖之世,皇太子、皇子有二妃。洪武八年十一月徵衞國公鄧愈女為秦王次妃,不傳制,不發冊,不親迎。正副使行納徵禮,冠服擬唐、宋二品之制,儀仗視正妃稍減。婚之日,王皮弁服,導妃謁奉先殿。王在東稍前,妃西稍後。禮畢入宮,王與正妃正坐,次妃詣王前四拜,復詣正妃前四拜。次妃東坐,宴飲成禮。次日朝見,拜位如謁殿。謁中宮,不用棗栗腶脩,餘並同。 公主婚禮 古者天子嫁女,不自主婚,以同姓諸侯主之,故曰公主。唐猶以親王主婚。宋始不用,惟令掌婚者於內東門納表,則天子自為主矣。明因之。 凡公主出降,行納采問名禮,壻家備禮物表文於家庭,望闕再拜。掌婚者奉至內東門,詣內使前曰:「朝恩貺室於某官某之子,某習先人之禮,使臣某請納采。」以表跪授內使。內使跪受,奉進內殿,執雁及禮物者從入。內使出,掌婚者曰:「將加卜筮,使臣某問名。」進表如初,內使出曰:「有制。」掌婚者跪,內使宣曰:「皇帝第幾女,封某公主。」掌婚者俯伏,興。入就次,賜宴出。 納吉儀與納采同。掌婚者致詞曰:「加諸卜筮,占曰從吉,謹使臣某敢告納徵。」壻家具玄纁、玉帛、乘馬、表文如儀。掌婚者致詞曰:「朝恩貺室於某官某之子某,有先人之禮,使臣某以束帛、乘馬納徵。」請期詞曰:「某命臣某謹請吉日。」 親迎日,壻公服告廟曰:「國恩貺室於某,以某日親迎,敢告。」將行,父醮於廳,隨意致戒。壻再拜出,至內東門內。內使延入次,執雁及奉禮物者各陳於庭。 其日,公主禮服辭奉先殿,詣帝后前四拜,受爵。帝后隨意訓戒。受命訖,又四拜。降階,內命婦送至內殿門外,公主陞輦。至內東門,降輦。壻揭簾,公主陞轎。壻出次立。執雁者以雁跪授壻,壻受雁,跪進於內使。內使跪受以授左右。壻再拜,先出,乘馬還。公主鹵簿車輅後發,公侯百官命婦送至府。壻先候於門。公主至,壻揭簾。公主降,同詣祠堂。壻東,公主西,皆再拜。進爵,讀祝,又再拜。出,詣寢室。壻公主相向再拜,各就坐,壻東,公主西。進饌合卺如儀,復相向再拜。明日,見舅姑。舅姑坐於東,西向。公主立於西,東向,行四拜禮。舅姑答二拜。第十日,駙馬朝見謝恩,行五拜禮。 初,洪武九年,太祖以太師李善長子祺為駙馬都尉,尚臨安公主。先期告奉先殿。下嫁前二日,命使冊公主。冊後次日,謁奉先殿。又定駙馬受誥儀,吏部官捧誥命置龍亭,至太師府,駙馬朝服拜受。次日,善長及駙馬謝恩。後十日,始請婚期。二十六年稍更儀注。然儀注雖存,其拜姑舅及公主駙馬相向拜之禮,終明之世實未嘗行也。明年又更定公主、郡主封號、婚禮,及駙馬、儀賓品秩。 弘治二年冊封仁和長公主,重定婚儀。入府,公主駙馬同拜天地,行八拜禮。堂內設公主座於東,西向,駙馬東向座,餘如前儀。嘉靖二年,工科給事中安磐等言:「駙馬見公主,行四拜禮,公主坐受二拜。雖貴賤本殊,而夫婦分定,於禮不安。」不聽。崇禎元年,教習駙馬主事陳鍾盛言:「臣教習駙馬鞏永固,駙馬黎明於府門外月臺四拜,云至三月後,則上堂、上門、上影壁,行禮如前。始視膳於公主前,公主飲食於上,駙馬侍立於旁,過此,方議成婚。駙馬餽菓餚書臣,公主答禮書賜,皆大失禮。夫既合卺,則儼然夫婦,安有跪拜數月,稱臣侍膳,然後成婚者?會典行四拜於合卺之前,明合卺後無拜禮也。以天子館甥,下同隸役,豈所以尊朝廷?」帝是其言,令永固即擇日成婚。 凡選駙馬,禮部榜諭在京官員軍民子弟年十四至十六,容貌齊整、行止端莊、有家教者報名,司禮內臣於諸王館會選。不中,則博訪於畿內、山東、河南。選中三人,欽定一人,餘二人送本處儒學,充廩生。自宣德時,駙馬始有教習,用學官為之。正統以後,令駙馬赴監讀書習禮。嘉靖六年始定禮部主事一人,專在駙馬府教習。 品官婚禮 周制,凡公侯大夫士之婚娶者,用六禮。唐以後,儀物多以官品為降殺。明洪武五年詔曰:「古之婚禮,結兩姓之歡,以重人倫。近世以來,專論聘財,習染奢侈。其儀制頒行,務從節儉,以厚風俗。」故其時品節詳明,皆有限制,後克遵者鮮矣。 其制,凡品官婚娶,或為子聘婦,皆使媒氏通書。女氏許之,擇吉納采。主婚者設賓席。至日,具祝版告廟訖,賓至女氏第。主婚者公服出迎,揖賓及媒氏入。雁及禮物陳於廳。賓左主右,媒氏立於賓南,皆再拜。賓詣主人曰:「某官以伉儷之重施於某,某率循典禮,謹使某納采。」主婚者曰:「某之子弗嫺姆訓,既辱采擇,敢不拜嘉。」賓主西東相向坐,徹雁受禮訖,復陳雁及問名禮物。賓興,詣主婚者曰:「某官慎重婚禮,將加卜筮,請問名。」主婚者進曰:「某第幾女,妻某氏出。」或以紅羅,或以銷金紙,書女之第行年歲。賓辭,主婚者請禮從者。禮畢,送賓至門外。 納吉如納采儀。賓致詞曰:「某官承嘉命,稽諸卜筮,龜筮協從,使某告吉。」主婚者曰:「某未教之女,既以吉告,其何敢辭。」納徵如納吉儀,加玄纁、束帛、函書,不用雁。賓致詞曰:「某官以伉儷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禮。有不腆之幣,敢請納徵。」主婚者曰:「某官貺某以重禮,某敢不拜受。」賓以函書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書。請期,亦如納吉儀。 親迎日,壻父告於禰廟。壻北面再拜立,父命之曰:「躬迎嘉偶,釐爾內治。」壻進曰:「敢不承命。」再拜,媒氏導壻之女家。其日,女氏主婚者告廟訖,醴女如家人禮。壻至門,下馬,就大門外之次。女從者請女盛服,就寢門內,南向坐。壻出次,主婚者出迎於門外,揖而入。主婚者入門而右。壻入門而左,執雁者從,至寢戶前,北面立。主婚者立於戶東,西向。壻再拜,奠雁,出就次。主婚者不降迎。 壻既出,女父母南向坐,保母導女四拜。父命之曰:「往之女家,以順為正,無忘肅恭。」母命之曰:「必恭必戒,毋違舅姑之命。」庶母申之曰:「爾忱聽於訓言,毋作父母羞。」保姆及侍女翼女出門,升車。儀衞導前,送者乘車後。壻先還以俟。婦車至門,出迎於門內,揖婦入。及寢門,壻先升階,婦從升。入室,壻盥於室之東南,婦從者執巾進水以沃之;婦盥於室之西北,壻從者執巾進水以沃之。盥畢,各就座,壻東,婦西。舉食案,進酒,進饌。酒食訖,復進如初。侍女以卺注酒,進於壻婦前。各飲畢,皆興,立於座南,東西相向,皆再拜。壻婦入室,易服。壻從者餕婦之餘,婦從者餕壻之餘。 明日見宗廟,設壻父拜位於東階下,壻於其後;主婦拜位於西階下,婦於其後。諸親各以序分立。其日夙興,壻父以下各就位,再拜。贊禮引婦至庭中,北面立。壻父升自東階,詣神位前,跪。三上香,三祭酒,讀祝,興,立於西。婦四拜,退,復位。壻父降自西階就拜位,壻父以下皆再拜,禮畢。次見舅姑。其日,婦立堂下,伺舅姑即座,就位四拜。保姆引婦升自西階,至舅前,侍女奉棗栗授婦。婦進訖,降階四拜。詣姑前,進腶脩,如前儀。次舅姑醴婦,如家人禮。次盥饋。其日,婦家備饌至壻家。舅姑即座,婦四拜。升自西階,至舅前。從者舉食案以饌授婦,婦進饌,執事者加匕筯。進饌於姑,亦如之。食訖,徹饌,婦降階就位,四拜,禮畢。舅姑再醴婦,如初儀。 庶人婚禮 禮云「婚禮下達」,則六禮之行,無貴賤一也。朱子家禮無問名、納吉,止納采、納幣、請期。洪武元年定制用之;下令禁指腹、割衫襟為親者。凡庶人娶婦,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並聽婚娶。壻常服,或假九品服,婦服花釵大袖。其納采、納幣、請期,略倣品官之儀。有媒無賓,詞亦稍異。親迎前一日,女氏使人陳設於壻之寢室,俗謂之鋪房。至若告詞、醮戒、奠雁、合卺,並如品官儀。見祖禰舅姑,舅姑醴婦,亦略相準。 皇帝視學儀 禮曰:「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先聖先師。」周末淪喪,禮廢不行。漢明帝始幸辟雍。唐以後,天子視學,始設講榻。 洪武十五年,太祖將幸國子監。議者言,孔子雖聖,乃人臣,禮宜一奠而再拜。太祖不從,命禮部尚書劉仲質定其制。 前期設御幄於大成門東,南向,設御座於彝倫堂。至日,學官率諸生迎駕於成賢街左。皇帝入御幄,具皮弁服,詣先師神位,再拜。獻爵,復再拜。四配、十哲、兩廡分獻,如常儀。皇帝入御幄,易常服。升輿,至彝倫堂升座。學官諸生五拜叩頭,東西序立於堂下。三品以上及侍從官,以次入堂,東西序立。贊進講,祭酒、司業、博士、助教四人由西門入,至堂中。贊舉經案於御前,禮部官奏,請授經於講官。祭酒跪受。賜講官坐。及以經置講案,叩頭,就西南隅几榻坐講。賜大臣翰林儒臣坐,皆叩頭,序坐於東西,諸生圜立以聽。講畢,叩頭,退就本位。司業、博士、助教,各以次進講。出堂門,復位。贊宣制,學官諸生列班俱北面跪,聽宣諭,五拜叩頭。禮畢,學官諸生出成賢街送駕。明日,祭酒率學官上表謝恩。 永樂四年,禮部尚書鄭賜引宋制,請服韡袍,再拜。帝不從,仍行四拜禮。進講畢,賜百官茶。禮部請立視學之碑,帝親製文勒石。祭酒等表謝。帝御奉天門,賜百官宴,仍賜祭酒、司業紵絲羅衣各二襲,學官三十五人各紵絲衣一襲,監生三千餘人各鈔五錠。正統五年,帝幸國子監,如儀。禮畢,賜公、侯、伯、駙馬、武官都督以上、文官三品以上及翰林學士至檢討、國子監祭酒至學錄宴。 先是,視學祭先師,不設牲,不奏樂。至成化元年,始用牲樂。視學之日,樂設而不作。禮畢,百官慶賀,賜衣服,賜宴,皆及孔、顏、孟三氏子孫。弘治元年定先期致齋一日,奠加幣,牲用太牢,改分獻官為分奠官。嘉靖元年定衍聖公率三氏子孫,祭酒率學官諸生,上表謝恩,皆賜宴於禮部。十二年以先師祀典既正,再視學,命大臣致奠啟聖公祠。萬曆四年定次日行慶賀禮,頒賞如舊,免賜宴。 初,憲宗取三氏子孫赴京觀禮,又命衍聖公分獻。至世宗命衍聖公及顏、孟二博士,孔氏老成者五人,顏、孟各二人,赴京陪祀。 經筵 明初無定日,亦無定所。正統初,始著為常儀,以月之二日御文華殿進講,月三次,寒暑暫免。其制,勳臣一人知經筵事,內閣學士或知或同知。尚書、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卿及學士等侍班,翰林院、春坊官及國子監祭酒二員進講,春坊官二員展書,給事中御史各二員侍儀,鴻臚寺、錦衣衞堂上官各一員供事,鳴贊一贊禮,序班四舉案,勳臣或駙馬一人領將軍侍衞。 禮部擇吉請,先期設御座於文華殿,設御案於座東稍南,設講案於案南稍東。是日,司禮監先陳所講四書、經、史各一冊置御案,一冊置講案、皆四書東,經、史西。講官各撰講章置冊內。帝升座,知經筵及侍班等官於丹陛上,五拜三叩頭。[後每講止行叩頭禮。]以次上殿,東西序立。序班二員,舉御案於座前,二員舉講案置御案南正中。鴻臚官贊進講。講官二員從東西班出,詣講案前,北向並立。東西展書官各至御案南銅鶴下,相向立。鴻臚官贊講官拜,興。東班展書官詣御案前,跪展四書,退立於東鶴下。講官至講案前立,奏講某書,講畢退。展書官跪掩書,仍退立鶴下。西班展書官展經或史,講官進講,退,如初。鴻臚官贊講官拜,興。各退就東西班,展書官隨之,序班徹御案講案。禮畢,命賜酒飯。各官出至丹陛,行叩頭禮。至左順門,酒飯畢,入行叩頭禮。 隆慶元年定先一日告奉先殿,告几筵。是日,帝詣文華殿左室,展禮先聖先師。講章於前兩日先進呈覽。萬曆二年定春講以二月十二日起,至五月初二日止,秋講以八月十二日起,至十月初二日止,不必題請。 日講 御文華穿殿,止用講讀官內閣學士侍班,不用侍儀等官。講官或四或六。開讀初,吉服,五拜三叩首,後常服,一拜三叩首。閣臣同侍於殿內,候帝口宣「先生來」,同進,叩首,東西立。讀者先至御前一揖,至案展書,壓金尺,執牙籤。讀五過,掩書一揖退。先書,次經,次史,進講如讀儀。侍書官侍習書畢,各叩頭退。於文華殿賜茶,文華門賜酒飯。 午講,隆慶六年定。每日早講畢,帝進煖閣少憇,閱章奏。閣臣等退西廂房。久之,率講官再進午講,講通鑑節要及貞觀政要。講畢,帝還宮。凡三、六、九視朝日,暫免講讀。 又嘉靖六年定制,月三、八日,經筵日講官二員,講大學衍義。十年定無逸殿講儀。質明,帝常服乘輦至殿門,衆官於門外迎候。帝降輦,乘板輿,至殿升座。各官於殿門外一拜三叩首,入內,東西序立。贊進講,講官大學士一員出班叩首。命賜坐,一叩首,乃坐。講畢,展書官跪掩講章,講官叩頭復班。又學士一員承旨坐講,如初禮畢。各官至豳風亭候駕至,亭內賜宴。 東宮出閤講學儀 太祖命學士宋濂授皇太子、諸王經於大本堂,後於文華後殿。世宗改為便殿,遂移殿東廂。天順二年定出閤儀。是日早,侍衞侍儀如常。執事官於文華後殿四拜,鴻臚官請皇太子升殿,師保等官於丹陛上四拜。各官退出,內侍導皇太子至後殿升座,以書案進。侍班侍讀講官入,分班東西立。內侍展書,侍讀講官以次進讀講,叩頭而退。 其每日講讀儀,早朝退後,皇太子出閤升座,不用侍衞等官,惟侍班侍讀講官入,行叩頭禮。內侍展書,先讀四書,則東班侍讀官向前,伴讀十數遍,退復班。次讀經或史,則西班伴讀,亦如之。讀畢,各官退。至巳時,各官入,內侍展書,侍講官講早所讀四書畢,退班。次講經史亦然。講畢,侍書官侍習寫字。寫畢,各官叩頭退。凡讀書,三日後一溫,背誦成熟。溫書之日,不授新書。凡寫字,春夏秋日百字,冬日五十字。凡朔望節假及大風雨雪、隆寒盛暑,則暫停。 弘治十一年更定,三師三少幷宮僚於丹陛四拜畢,從殿左右門入,東西立。候講讀畢,叩頭退。隆慶六年改設皇太子座於文華殿之東廂,正中西向。每日講讀各官,先詣文華門外東西向,序立。候帝御日講經筵畢,皇太子出閤升座。凡東宮初講時,閣臣連侍五日,後每月三、八日一至,先拜出,然後各官入。崇禎十一年,署禮部事學士顧錫疇言:「東宮嘉禮告成,累朝錫賚有據。實錄載成化十五年,皇太子出閤講學,六卿皆加保、傅。弘治十年,皇太子出閤講學,內閣徐溥等四人、尚書馬文升等七人,俱加宮保。」帝命酌議行之。 諸王讀書儀 書堂在皇極門右廂。講官選部曹或進士改授翰林官充之。天順二年定,初入書堂,其日早,王至右順門之北書堂,面東,中坐。提督講讀幷講讀官行四拜禮。內官捧書展於案上,就案左坐。講讀官進立於案右,伴讀十遍,叩頭退。每日講讀,清晨,王至書堂,講讀官行叩頭禮,伴讀十遍,出。飯後,復詣堂伴看寫字。講書畢,仍叩頭退。萬曆六年定,書堂設中座,書案在左,寫字案在右。輔臣率講讀侍書官候於門外。王入書堂,傳令旨「先生進」。輔臣率各官入,四拜,分班侍立。講讀官以次授書各十遍訖,令旨「先生喫酒飯」。各官出,王暫入堂南間少憇。輔臣各率官入。令旨「先生進」,遂入分班侍立。侍書官看寫字,講讀以次進講畢,各官一拜出。 禮十 嘉禮四 賓禮 巡狩 東宮監國 皇長孫監國 頒詔儀 迎接詔赦儀 進書儀 進表箋儀 鄉飲酒禮 蕃王朝貢禮 遣使之蕃國儀 蕃國遣使進表儀 品官相見禮 庶人相見禮 巡狩之制 永樂六年北巡,禮部行直省,凡有重事及四夷來朝與進表者,俱達行在所,小事達京師啟聞。車駕將發,奏告天地、社稷、太廟、孝陵,祭大江、旗纛等神,軷祭於承天門。緣途當祭者,遣官祭。將至北京,設壇祭北京山川等神。車駕至,奏告天地,祭境內山川。扈從馬步軍五萬。侍從,五府都督各一,吏、戶、兵、刑四部堂上官各一,禮、工二部堂上官各二,都察院堂上官一,御史二十四,給事中十九,通政、大理、太常、光祿、鴻臚堂上官共二十,翰林院、內閤官三,侍講、修撰、典籍等官六,六部郎官共五十四,餘不具載。車駕將發,宴羣臣,賜扈從官及軍校鈔。至北京,宴羣臣、耆老,賜百官及命婦鈔。所過郡縣,官吏、生員、耆老朝見,分遣廷臣覈守令賢否,即加黜陟。給事、御史存問高年,賜幣帛酒肉。 嘉靖十八年幸承天。先期親告上帝於玄極寶殿。同日,告皇祖及睿宗廟,遣官分告北郊及成祖以下諸廟、社稷、日月、神祇。駕出正陽門,后妃輦轎從。錦衣衞設欽制武陣駕,衞卒八千,奉輿輦,執儀仗。衞指揮前驅。武重臣二員畱守,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各賜敕行事。分命文武重臣,出督宣大、薊州、山海關,行九邊,亦各賜敕。皇城及京城諸門,皆命文武大臣各一員坐守。設警備扈駕官軍六千。駕發,百官吉服送於彰儀門外。扈從官軍,畧如永樂時數。先發在塗者免朝參,惟禮兵二部、鴻臚、太常、科道糾儀官及光祿寺從行。 過真定,望祭北嶽。帝常服,從臣大臣及巡撫都御史吉服行禮。衞輝,遣官祭濟瀆。鈞州,望祭中嶽;滎澤,祭河,禮如北嶽。南陽,遣祭武當山。途次古帝王、聖賢、忠臣、烈士祠墓,遣官致祭。撫、按、三司迎於境上,至行宮,吉服朝見。生員耆老,俱三十里外迎。所過王府,親王常服候駕,隨至行宮,冕服朝見。賜宴,宗室不許出。至承天,詣獻皇帝廟謁告。越四日,行告天禮於龍飛殿丹陛上,奉獻皇帝配。更皮弁服,詣國社稷及山川壇行禮,次日,謁顯陵。次日,從駕官上表賀,遂頒詔如儀。回京,親謝上帝、皇祖、皇考,分遣官告郊、廟、社稷、羣神,行禮如初。 東宮監國 古制,太子出曰「撫軍」,守曰「監國」。三代而下,惟唐太子監國結雙龍符,而其儀不著。 永樂七年,駕幸北京,定制,凡常朝,皇太子於午門左視事。左右侍衞及各官啟事如常儀。若御文華殿,承旨召入者方入。凡內外軍機及王府急務,悉奏請。有邊警,即調軍剿捕,仍馳奏行在。皇城及各門守衞,皆增置官軍。遇聖節、正旦、冬至,皇太子率百官於文華殿前拜表,行十二拜禮。表由中門出,皇太子由左門送至午門,還宮。百官導至長安右門外,文五品、武四品以上,及近侍官、監察御史,俱乘馬導至三山門外,以表授進奏官。至期,告天祝壽,行八拜禮。其正旦、冬至、千秋節,百官於文華殿慶賀如常儀。凡享太廟及社稷諸神之祭,先期敕皇太子攝祭。其祀典神祇,太常寺於行在奏聞,遣官行禮。凡四夷來朝,循例賜宴,命禮部遣送行在所。凡詔書至,設龍亭儀仗大樂,百官朝服,出三山門外奉迎。皇太子冕服迎於午門前,至文華殿,行五拜三叩頭禮,升殿展讀。使者捧詔置龍亭中,皇太子送至午門外。禮部官置詔書雲輿中,文武二品以上官迎至承天門,開讀如儀。以鼓樂送使者詣會同館。使者見皇太子,行四拜禮,賜宴於禮部。 十二年北征,復定制。常朝於文華殿視事,文武啟事,俱達北京。嘉靖十八年南巡,命皇太子監國。時太子幼,命輔臣一人居守,軍國機務悉聽啟行。 皇太孫監國 永樂八年,帝自北京北征。時皇太子已監國於南,乃命皇長孫居北京監國。時宣宗未冠,及冠始加稱皇太孫云。 其制,每日皇長孫於奉天門左視事,侍衞如常儀。諸司有事,具啟施行。若軍機及王府要務,一啟皇太子處分,一奏聞行在所。聖節,設香案於奉天殿,行禮如常儀。天下諸司表文俱詣北京。四夷朝貢俱送南京,武選及官民有犯,大者啟皇太子,小者皇長孫行之。皇親有犯,啟皇太子所。犯情重及謀逆者,即時拘執,命皇親會問。不服,乃命公、侯、伯、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會皇親再問,啟皇太子,候車駕回京,奏請處分。 頒詔儀 凡頒命四方,有詔書,有赦書、有敕符、丹符,有制諭、手詔。詔赦,先於闕廷宣讀,然後頒行。敕符等,則使者齎付所授官,秘不敢發。開讀迎接,儀各不同。 洪武二十六年,定頒詔儀。設御座於奉天殿,設寶案於殿東,陳中和韶樂於殿內,設大樂於午門及承天門外,設宣讀案於承天門上,西南向。清晨,校尉擎雲蓋於殿內簾前,百官朝服班承天門外,公侯班午門外,東西向。皇帝皮弁服,升殿如儀。禮部官捧詔書詣案前,用寶訖,置雲蓋中。校尉擎雲蓋,由殿東門出。大樂作,自東陛降,由奉天門至金水橋南午門外,樂作,公侯前導,迎至承天門上。鳴贊唱排班,文武官就位,樂作。四拜,樂止。宣讀展讀官升案,稱有制,衆官跪。禮部官捧詔書,授宣讀官。宣訖,禮部官捧置雲蓋中。贊禮唱,俯伏,興,樂作。四拜,樂止。舞蹈山呼,又四拜。儀禮司奏禮畢,駕興。禮部官捧詔書分授使者,百官退。 嘉靖六年續定,鴻臚官設詔案,錦衣衞設雲蓋盤於奉天殿內東,別設雲盤於承天門上。設綵輿於午門外,鴻臚官設宣讀案於承天門上。百官入丹墀侍立,帝冕服升座,如朝儀。翰林院官捧詔書從,至御座前東立。百官入班,四拜,出至承天門外。贊頒詔,翰林院官捧詔書授禮部官,捧至雲盤案上。校尉擎雲蓋,俱從殿左門出,至午門外,捧詔置綵輿內。公侯伯三品以上官前導,迎至承天門上,宣讀贊拜,俱如上儀。禮部官捧詔書授錦衣衞官,置雲匣中,以綵索繫之龍竿,頒降。禮部官捧置龍亭內,鼓樂迎至禮部,授使者頒行。隆慶六年,詔出至皇極門,即奏禮畢,駕還。 迎接詔赦儀 洪武中定。凡遣使開讀詔赦,本處官具龍亭儀仗鼓樂,出郭迎。使者下馬,奉詔書置龍亭中,南向,本處官朝服行五拜禮。衆官及鼓樂前導,使者上馬隨龍亭後,至公廨門。衆官先入,文武東西序立,候龍亭至,排班四拜。使者捧詔授展讀官,展讀官跪受,詣開讀案。宣讀訖,捧詔授朝使,仍置龍亭中。衆官四拜,舞蹈山呼,復四拜畢。班首詣龍亭前,跪問皇躬萬福,使者鞠躬答曰:「聖躬萬福。」衆官退,易服見使者,並行兩拜禮。復具鼓樂送詔於官亭。如有出使官在,則先守臣行禮。 進書儀 惟實錄最重。皇帝具袞冕,百官朝服,進表稱賀。其餘纂修書成,則以表進。重錄書及玉牒,止捧進。茲詳載進實錄儀,餘可推見云。 建文時,太祖實錄成,其進儀無考。永樂元年,重修太祖實錄成。設香案於奉天殿丹陛正中,表案於丹陛之東,設寶輿於奉天門,設鹵簿大樂如儀。史官捧實錄置輿中,帝御殿如大朝儀。百官詣丹墀左右立,鴻臚官引寶輿至丹陛上,史官舉實錄置於案,遂入班。鴻臚官奏進實錄,序班舉實錄案,以次由殿中門入,班首由左門入。帝興,序班以實錄案置於殿中。班首跪於案前,贊史官皆跪。序班幷內侍官舉實錄案入謹身殿,置於中。帝復座。贊俯伏,班首俯伏,興。復位,贊四拜。贊進表,序班舉表案,由左門入,置於殿中。贊宣表,贊衆官皆跪。宣訖,俯伏,興,四拜。進實錄官退於東班,百官入班。鴻臚官奏慶賀,各官四拜興。贊有制,史官仍入班。贊跪,宣制云:「太祖高皇帝、高皇后功德光華,纂述詳實。朕心歡慶,與卿等同之。」宣訖,俯伏興,三舞蹈,又四拜,禮畢。 萬曆五年,世祖實錄成,續定進儀。設寶輿、香亭、表亭於史館前,帝袞冕御中極殿,百官朝服侍班。監修、總裁、纂修等官,朝服至館前。監修官捧表置表亭中,纂修官捧實錄置寶輿中,鴻臚官導迎。用鼓樂繖蓋,由會極門下堦,至橋南,由中道行。監修、總裁等官隨表亭後,由二橋行至皇極門。實錄輿由中門入,表亭由左門入,至丹墀案前。監修官捧表置於案,纂修官捧實錄置於案,俱侍立於石墀東。內殿百官行禮訖,帝出御皇極殿。監修、總裁等官入,進實錄、進表俱如永樂儀。次日,司禮監官自內殿送實錄下殿,仍置寶輿中,用繖蓋,與監修總裁官同送皇史宬尊藏。 進表箋儀 明初定制,凡王府遇聖節及冬至、正旦,先期陳設畢。王冕服就位四拜,詣香案前跪。進表訖,復位,四拜,三舞蹈,山呼,又四拜。百官朝服,隨班行禮。進中宮箋儀如之,惟不舞蹈山呼。進皇太子箋,王皮弁服,行八拜禮,百官朝服,隨班行禮。 凡進賀表箋,皇子封王者,於天子前自稱曰「第幾子某王某」,稱天子曰「父皇陛下」,皇后曰「母后殿下」。若孫,則自稱曰「第幾孫某王某」,稱天子曰「祖父皇帝陛下」,皇后曰「祖母皇后殿下」。若弟,則自稱曰「第幾弟某封某」,稱天子曰「大兄皇帝陛下」,皇后曰「尊嫂皇后殿下」。姪則自稱曰「第幾姪某封某」,稱天子曰「伯父皇帝陛下」,「叔父皇帝陛下」,皇后曰「伯母皇后殿下」,「叔母皇后殿下」。若尊屬,則自稱曰「某封臣某」,稱天子曰「皇帝陛下」,皇后曰「皇后殿下」。若從孫以下,則稱「從孫、再從孫、三從孫某封某」,皆稱皇帝皇后曰「伯祖、叔祖皇帝陛下」,「伯祖母、叔祖母皇后殿下」。至世宗時,始令各王府表箋,俱用聖號,不得用家人禮。 凡在外百官進賀表箋,前一日,結綵於公廨及街衢。文武官各齋沐,宿本署。清晨,設龍亭於庭中,設儀仗鼓樂於露臺,設表箋案於龍亭前,香案於表箋案前,設進表箋官位於龍亭東。鼓初嚴,各官具服。次嚴,班首具服詣香案前,滌印用印訖,以表箋置於案,退立幕次。三嚴,各官入班四拜,班首詣香案前。贊跪,衆官皆跪。執事者以表箋跪授班首,班首跪授進表官,進表官跪受,置龍亭中。班首復位,各官皆四拜,三舞蹈,山呼,四拜。金鼓儀仗鼓樂百官前導,進表官在龍亭後東。至郊外,置龍亭南向,儀仗鼓樂陳列如前,文武官侍立。班首取表箋授進表官,進表官就於馬上受表,即行,百官退。 鄉飲酒禮 記曰:「鄉飲酒之禮廢,則爭鬬之獄繁矣。」故儀禮所記,惟鄉飲之禮達於庶民。自周迄明,損益代殊,而其禮不廢。洪武五年詔禮部奏定鄉飲禮儀,命有司與學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於學校,民間里社亦行之。十六年詔班鄉飲酒禮圖式於天下,每歲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於儒學行之。 其儀,以府州縣長吏為主,以鄉之致仕官有德行者一人為賓,擇年高有德者為僎賓,其次為介,又其次為三賓,又其次為衆賓,教職為司正。贊禮、贊引、讀律,皆使能者。 前期,設賓席於堂北兩楹之間,少西,南面;主席於阼階上,西面;介席於西階上,東面;僎席於賓東,南面;三賓席於賓西,南面。皆專席不屬。衆賓六十以上者,席於西序,東面北上。賓多則設席於西階,北面東上;僚佐席於東序,西面北上。設衆賓五十以下者,位於堂下西階之西,當序,東面北上。賓多則又設位於西階之南,北面東上。司正及讀律者,位於堂下阼階之南,北面西上。設主之贊者位於阼階之東,西面北上。設主及僚佐以下次於東廊,賓介及衆賓次於庠門之外,僎次亦在門外。設酒尊於堂上東南隅,加勺冪,用葛巾;爵洗於阼階下東南;篚一於洗西,實以爵觶;盥洗在爵洗東。設卓案於堂上下席位前,陳豆於其上。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堂下者二豆。主人豆如賓之數,皆實以葅醢。 至期,賓將及門,執事者進報曰:「賓至。」主人率僚屬出迎於門外,主西面,賓以下皆東面。三揖三讓,而後升堂,相向再拜,升坐。執事者報僎至,迎坐如前儀。贊禮唱司正揚觶。司正詣盥洗位,次詣爵洗位,取觶於篚,洗觶。升自西階,詣尊所酌酒,進兩楹之間,北面立。在坐者皆起,司正揖,僎賓以下皆報揖。司正乃舉觶,言曰:「恭惟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為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為臣竭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內睦宗族,外和鄉里,無或廢墜,以忝所生。」言畢,贊禮唱司正飲酒。飲畢,揖報如初。司正復位,僎賓以下皆坐。贊禮唱讀律令,執事舉律令案於堂之中。讀律令者詣案前,北向立讀,皆如揚觶儀。有過之人俱赴正席立聽,讀畢復位。贊禮唱供饌,執事者舉饌案至賓前,次僎,次介,次主,三賓以下各以次舉訖。贊禮唱獻賓,主降詣盥洗及爵洗位,洗爵酌酒,至賓前,置於席。稍退,兩拜,賓答拜。又詣僎前,亦如之。主退復位。贊禮唱賓酬酒,賓起,僎從之,詣盥洗爵洗位如儀。至主前,置爵。賓、僎、主皆再拜,各就坐。執事者於介、三賓、衆賓以下,以次斟酒訖。贊禮唱飲酒,或三行,或五行。供湯三品畢。贊禮唱徹饌,在坐者皆興。僎、主、僚屬居東,賓、介、三賓、衆賓居西,皆再拜。贊禮唱送賓,以次下堂,分東西行,仍三揖出庠門而退。里中鄉飲略同。 二十二年,命凡有過犯之人列於外坐,同類者成席,不許雜於善良之中,著為令。 三曰賓禮,以待蕃國之君長與其使者。宋政和間,詳定五禮,取周官司儀掌九儀賓客擯相,詔王南鄉以朝諸侯之義,故以朝會儀列為賓禮。按古之諸侯,各君其國,子其民,待以客禮可也,不可與後世之臣下等。茲改從其舊,而百官庶人相見之禮附焉。 蕃王朝貢禮 蕃王入朝,其迎勞宴饗之禮,惟唐制為詳。宋時,蕃國皆遣使入貢,所接見惟使臣而已。 明洪武二年定制。凡蕃王至龍江驛,遣侍儀、通贊二人接伴。館人陳蕃王座於廳西北,東向。應天府知府出迎,設座於廳東南,西向。以賓主接見。宴畢,知府還,蕃王送於門外。明日,接伴官送蕃王入會同館,禮部尚書即館宴勞。尚書至,蕃王服其國服相見。宴饗迎送俱如龍江驛。酒行,用樂。明日,中書省奏聞,命官一員詣館,如前宴勞。侍儀司以蕃王及從官具服,於天界寺習儀三日,擇日朝見。 設蕃王及從官次於午門外,蕃王拜位於丹墀中道,稍西,從官在其後。設方物案於丹墀中道東西。知班二,位於蕃王拜位北,引蕃王舍人二,位於蕃王從官北。鼓三嚴,百官入侍。執事舉方物案,蕃王隨案由西門入,至殿前丹墀西,俟立。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御殿。蕃王及從官各就拜位,以方物案置拜位前。贊四拜訖,引班導蕃王升殿。宣方物官以方物狀由西陛升,入殿西門,內贊引至御前。贊拜,蕃王再拜,跪,稱賀致詞。宣方物官宣狀。承制官宣制訖,蕃王俯伏,興,再拜,出殿西門,復位。贊拜,蕃王及其從官皆四拜。禮畢,皇帝興,蕃王以下出。樂作樂止皆如常。 見皇太子於東宮正殿,設拜位於殿外。皇太子皮弁服升座,蕃王再拜,皇太子立受。蕃王跪稱賀,致詞訖,復位再拜,皇太子答拜。蕃王出,其從官行四拜禮。見親王,東西相向再拜,王答拜。俱就座,王座稍北。禮畢,揖而出。見丞相、三公、大都督、御史大夫皆鈞禮。蕃王陛辭,如朝見儀,不傳制。中書省率禮部官送至龍江驛,宴如初。 二十七年四月,以舊儀煩,命更定。凡蕃國來朝,先遣禮部官勞於會同館。明日,各具其國服,如嘗賜朝服者則服朝服,於奉天殿朝見。行八拜禮畢,即詣文華殿朝皇太子,行四拜禮。見親王,亦如之,王立受,答後二拜。從官隨蕃王後行禮。凡遇宴會,蕃王居侯伯之下。 凡蕃國遣使朝貢,至驛,遣應天府同知禮待。明日至會同館,中書省奏聞,命禮部侍郎於館中禮待如儀。宴畢,習儀三日,擇日朝見。陳設儀仗及進表,俱如儀。承制官詣使者前,稱有制。使者跪,宣制曰:「皇帝問使者來時,爾國王安否?」使者答畢,俯伏,興,再拜。承制官稱有後制,使者跪。宣制曰:「皇帝又問,爾使者遠來勤勞。」使者俯伏,興,再拜。承制官復命訖,使者復四拜。禮畢,皇帝興,樂作止如儀。見東宮四拜,進方物訖,復四拜。謁丞相、大都督、御史大夫,再拜。獻書,復再拜。見左司郎中等,皆鈞禮。 凡錫宴,陳御座於謹身殿。設皇太子座於御座東,諸王座於皇太子下,西向,設蕃王座於殿西第一行,東向,設文武官座於第二、第三行,東西向。酒九行,上食五次,大樂、細樂間作,呈舞隊。蕃國從官坐於西廡下,酒數食品同,不作樂。東宮宴蕃王,殿上正中設皇太子座,設諸王座於旁,東西向;蕃王座於西偏,諸王之下,東向;三師、賓客、諭德位於殿上第二行,東西向;蕃王從官及東宮官位於西廡,東向北上。和聲郎陳樂,光祿寺設酒饌,俱如謹身殿儀。或宰相請旨宴勞,則設席於中書省後堂,賓西主東。設蕃王從官及左右司官坐於左司。教坊司陳樂於堂及左司南楹。蕃王至省門外,省官迎入,從官各從其後。升階就坐,酒七行,食五品,作樂,雜陳諸戲。宴畢,省官送至門外。都督府御史臺宴如之。 其宴蕃使,禮部奉旨錫宴於會同館。館人設坐次及御酒案,教坊司設樂舞,禮部官陳龍亭於午門外。光祿寺官請旨取御酒,置龍亭,儀仗鼓樂前導。至館,蕃使出迎於門外。執事者捧酒由中道入,置酒於案。奉旨官立於案東,稱有制,使者望闕跪。聽宣畢,贊再拜。奉旨官酌酒授使者,北面跪飲畢,又再拜。各就坐,酒七行,湯五品,作樂陳戲如儀。宴畢,奉旨官出,使者送至門外。皇太子錫宴,則遣宮官禮待之。省府臺亦置酒宴會,酒五行,食五品,作樂,不陳戲。 遣使之蕃國儀 凡遣使、賜璽綬及問遺慶弔,自漢始。唐使外國,謂之入蕃使,宋謂之國信使。明祖既定天下,分遣使者奉詔書往諭諸國,或降香幣以祀其國之山川。撫柔之意甚厚,而不傷國體,視前代為得。 凡遣使,翰林院官草詔。至期,陳設如常儀。百官入侍,皇帝御奉天殿。禮部官捧詔書,尚寶司奏用寶,以黃銷金袱裹置盤中,置於案。使者就拜位四拜,樂作止如儀。承制官至丹陛稱有制,使者跪。宣制曰:「皇帝敕使爾某詔諭某國,爾宜恭承朕命。」宣訖,使者俯伏,興,四拜。禮部官奉詔降自中陛,以授使者。使者捧出午門,置龍亭內。駕興,百官出。 使者入蕃國境,先遣人報於王,王遣使遠接。前期於國門外公館設幄結綵,陳龍亭香案,備金鼓儀仗大樂。又於城內街巷結綵,設闕亭於王殿上,設香案於其前。設捧詔官位殿陛之東北,宣詔展詔官以次南,俱西向。詔使至,迎入館。王率國中官及耆老出迎於國門外,行五拜禮。儀仗鼓樂導龍亭入,使者隨之。至殿上,置龍亭於正中。使者立香案東,蕃王位殿庭中北向,衆官隨之。使者南向立,稱有制,蕃王以下皆四拜。蕃王升自西階,詣香案前跪。三上香,俯伏,興,衆官同。蕃王復位。使者詣龍亭前,取詔書授捧詔官。捧詔官捧詣開讀案,授宣詔官。宣詔官受詔,展詔官對展,蕃王以下皆跪聽。宣訖,仍以詔置龍亭。蕃王以下皆俯伏,興,四拜,三舞蹈,復四拜。凡拜皆作樂。禮畢,使者以詔書付所司頒行。蕃王與使者分賓主行禮。 其賜蕃王印綬及禮物,宣制曰:「皇帝敕使爾某,授某國王印綬,爾其恭承朕命。」至蕃國,宣制曰:「皇帝敕使某,持印賜爾國王某,幷賜禮物。」餘如儀。 蕃國遣使進表儀 洪武二年定。所司於王宮及國城街巷結綵,設闕庭於殿上正中。前設表箋案,又前設香案。使者位於香案東,捧表箋二人於香案西。設龍亭於殿庭南正中,儀仗鼓樂具備。清晨,司印者陳印案於殿中,滌印訖,以表箋及印俱置於案。王冕服,衆官朝服。詣案前用印畢,用黃袱裹表,紅袱裹箋,各置於匣中,仍各以黃袱裹之。捧表箋官捧置於案。引禮引王至殿庭正中,衆官位其後。贊拜,樂作。再拜,樂止。王詣香案前跪,衆官皆跪,三上香訖。捧表官取表東向跪進王,王授表以進於使者。使者西向跪受,興,置於案。贊興,王復位。贊拜,樂作,王與衆官皆四拜。樂止,禮畢。捧表箋官捧表前行,置於龍亭中,金鼓儀仗鼓樂前導。王送至宮門外,還;衆官朝服送至國門外。使者乃行。 品官相見禮 凡官員揖拜,洪武二十年定,公、侯、駙馬相見,各行兩拜禮。一品官見公、侯、駙馬,一品官居右,行兩拜禮,公、侯、駙馬居左,答禮。二品見一品,亦如之。三品以下倣此。若三品見一品,四品見二品,行兩拜禮。一品二品答受從宜,餘品倣此。如有親戚尊卑之分,從行私禮。三十年令,凡百官以品秩高下分尊卑。品近者行禮,則東西對立,卑者西,高者東。其品越二、三等者,卑者下,尊者上。其越四等者,則卑者拜下,尊者坐受,有事則跪白。 凡文武官公聚,各依品級序坐。若資品同者,照衙門次第。若王府官與朝官坐立,各照品級,俱在朝官之次。成化十四年定,在外總兵、巡撫官位次,左右都督與左右都御史竝,都督同知與副都御史竝,都督僉事與僉都御史竝,俱文東武西。伯以上則坐於左。十五年重定,都御史係總督及提督軍務者,不分左右副僉,俱坐於左。總兵官雖伯,亦坐於右。 凡官員相遇廻避,洪武三十年定,駙馬遇公侯,分路而行。一品、二品遇公、侯、駙馬,引馬側立,須其過。二品見一品,趨右讓道而行。三品遇公、侯、駙馬,引馬廻避,遇一品引馬側立,遇二品趨右讓道而行。四品遇一品以上官,引馬廻避,遇二品引馬側立,遇三品趨右讓道而行。五品至九品,皆視此遞差。其後不盡遵行。文職雖一命以上,不避公、侯、勳戚大臣;而其相廻避者,亦論官不論品秩矣。 凡屬官見上司,洪武二十年定,屬官序立於堂階之上,總行一揖,上司拱手,首領官答揖。其公幹節序見上司官,皆行兩拜禮,長官拱手,首領官答禮。 凡官員公座,洪武二十年定,大小衙門官員,每日公座行肅揖禮。佐貳官揖長官,長官答禮。首領官揖長官、佐貳官,長官、佐貳官拱手。 庶人相見禮 洪武五年令,凡鄕黨序齒,民間士農工商人等平居相見及歲時宴會謁拜之禮,幼者先施。坐次之列,長者居上。十二年令,內外官致仕居鄉,惟於宗族及外祖妻家序尊卑,如家人禮。若筵宴,則設別席,不許坐於無官者之下。與同致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序齒。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須答禮。庶民則以官禮謁見。凌侮者論如律。二十六年定,凡民間子孫弟姪甥壻見尊長,生徒見其師,奴婢見家長,久別行四拜禮,近別行揖禮。其餘親戚長幼悉依等第,久別行兩拜禮,近別行揖禮。平交同。 禮十一 軍禮 親征 遣將 禡祭 受降 奏凱獻俘 論功行賞 大閱 大射 救日伐鼓 四曰軍禮。親征為首,遣將次之。方出師,有禡祭之禮。及還,有受降、奏凱獻俘、論功行賞之禮。平居有閱武、大射之禮。而救日伐鼓之制,亦以類附焉。 親征 洪武元年閏七月,詔定軍禮。中書省臣會儒臣言:古者天子親征,所以順天應人,除殘去暴,以安天下。自黃帝習用干戈以征不享,此其始也。周制,天子親征,則類於上帝,宜於大社,造於祖廟,禡於所征之地,及祭所過山川。師還,則奏凱獻俘於廟社。後魏有宣露布之制。唐仍舊典,宋亦間行焉。於是歷考舊章,定為親征禮奏之。 前期,擇日祭告天地宗社。皇帝服武弁,乘革輅,備六軍,具牲幣,作樂皆行三獻禮。其儀與大祀同。又於國南神祠行禡祭禮。凡所過山川嶽鎮海瀆用太牢,其次少牢,又次特牲。若行速,止用酒脯,祭器籩豆各一。前期,齋一日。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省牲視滌。祭之日,服武弁,行一獻禮。凱旋,告祭宗社,禮與出師同。獻俘廟社,以露布詔天下,然後論功行賞。 永樂、宣德、正統間,率遵用之。 正德十四年,帝親征宸濠,禮部上祭告儀注如舊。帝令祭祀俱遣官代。及疏請遣官,有旨勿遣。其頒詔,亦如舊制。明年十一月將凱旋,禮臣言:「宸濠悖逆,皇上親統六師,往正其罪,與宣德間親征漢庶人高煦故事相同。但一切禮儀無從稽考。請於師還之日,聖駕從正陽門入,遣官告謝天地廟社。駕詣奉先殿、几筵殿,謁見畢,朝見皇太后。次日早,御午門樓,百官朝見,行獻俘禮。擇日詔告天下。」十二月,帝還京,百官迎於正陽門外,帝戎服乘馬入。 遣將 洪武元年,中書省臣會官議奏,王者遣將,所以討有罪,除民害也。書稱大禹徂征,詩美南仲薄伐。史記引兵書曰:「古王者之遣將,跪而推轂。」漢高命韓信為將,設壇具禮。北齊親授斧鉞。唐則告於廟社,又告太公廟。宋則授旌節於朝堂,次告廟社,又禡祭黃帝。今定遣將禮,皇帝武弁服,御奉天殿。大將軍入就丹墀,四拜,由西陛入殿,再拜跪。承制官宣制,以節鉞授大將軍。大將軍受之,以授執事者,俯伏,興,再拜出。降陛,復位,四拜。駕還宮,大將軍出。至午門外勒所部將士,建旗幟,鳴金鼓,正行列,擎節鉞。奏樂前導,百官以次送出。造廟宜社之禮,即命大將軍具牲幣,行一獻禮,與遣官祭告廟社儀同。其告武成王廟儀,前二日,大將省牲。祭日,大將於幕次僉祝版,入就位,再拜。詣神位前上香、奠帛、再拜。進熟酌獻,讀祝,再拜。詣位,再拜。飲福受胙,復再拜。徹豆,望燎。其配位,亦大將行禮。兩廡陪祀,諸將分獻。 禡祭 親征前期,皇帝及大將陪祭官皆齋一日。前一日,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省牲,詣神廚,視鼎鑊滌溉。執事設軍牙六纛於廟中之北,軍牙東,六纛西,籩豆十二,簠簋各二,鉶登俎各三。設瘞坎位於神位西北,設席於坎前。上置酒碗五,雄雞五,餘陳設如常儀。祭日,建牙旗六纛於神位後。皇帝服武弁,自左南門入。至廟庭南,正中北向立。大將及陪祭官分文武重行班於後。迎神,再拜,奠幣。行初獻禮,先詣軍牙神位前,再詣六纛神位前,俱再拜。亞獻、終獻如之。惟初獻讀祝,詣飲福位,再拜飲福,受胙,又再拜。掌祭官徹豆,贊禮唱送神,復再拜。執事官各以祝幣,掌祭官取饌詣燎所,太常奏請望燎。執事殺雞,刺血於酒碗中,酹神。燎半,奏禮畢,駕還。若遣將,則於旗纛廟壇行三獻禮。大將初獻,諸將亞獻、終獻。 受降 洪武四年七月,蜀夏明昇降表至京師,太祖命中書集議受降禮。省部請如宋太祖受蜀主孟昶降故事,擬明昇朝見日,皇帝御奉天門,昇等於午門外跪進待罪表。侍儀使捧表入,宣表官宣讀訖,承制官出傳制。昇等皆俯伏於地,侍儀舍人掖昇起,其屬官皆起,跪聽宣制釋罪。昇等五拜,三呼萬歲。承制官傳制,賜衣服冠帶。侍儀舍人引昇入丹墀中四拜。侍儀使傳旨,昇跪聽宣諭,俯伏四拜,三呼萬歲,又四拜出。百官行賀禮。帝以昶專治國政,所為奢縱,昇年幼,事由臣下,免其叩頭伏地上表請罪禮,惟命昇及其官屬朝見,百官朝賀。 奏凱獻俘 凡親征,師還,皇帝率諸將陳凱樂俘馘於廟南門外,社北門外。告祭廟社,行三獻禮,同出師儀。祭畢,以俘馘付刑部,協律郎導樂以退。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升午門樓,以露布詔天下,百官具朝服以聽,儀與開讀詔赦同。 大將奏凱儀。先期,大都督以露布聞。內使監陳御座於午門樓上前楹,設奏凱樂位於樓前,協律郎位於奏凱樂北,司樂位於協律郎南。又設獻俘位於樓前少南,獻俘將校位於其北,刑部尚書奏位於將校北,皆北向。又設刑部尚書受俘位於獻俘位西,東向。設露布案於內道正中,南向。受露布位於案東,承制位於案東北,俱西向。宣露布位於文武班南,北向。至日清晨,先陳凱樂俘馘於廟社門外,不奏歌曲。俟告祭禮畢,復陳樂於午門樓前,將校引俘侍立於兵仗之外,百官入侍立位。皇帝常服升樓,侍衞如常儀。大將於樓前就位,四拜。諸將隨之,退,就侍立位。贊奏凱樂,協律郎執麾引樂工就位,司樂跪請奏凱樂。協律郎舉麾,鼓吹振作,編奏樂曲。樂止,贊宣露布。承制官以露布付受露布官,引禮引詣案跪受,由中道南行,以授宣露布官。宣訖,付中書省頒示天下。將校引俘至位,刑部尚書跪奏曰:「某官某以某處所俘獻,請付所司。」奏訖,退復位。其就刑者立於西廂,東向,以付刑官。其宥罪者,樓上承制官宣旨,有敕釋縛。樓下承旨,釋訖,贊禮贊所釋之俘謝恩,皆四拜三呼,將校以所釋俘退。如有所賜,就宣旨賜之。大將以下就拜位,舞蹈山呼如常儀。班前稍前跪,稱賀致詞訖,百官復四拜,禮畢還宮。 洪武三年六月,左副將軍李文忠北征大捷,遣官送所俘元孫買的里八剌及寶冊至京師。百官請行獻俘禮。帝不許,事詳本紀。止令服本俗服,朝見畢,賜中國衣冠就謝。復謂省臣曰:「故國之妃朝於君者,元有此禮,不必效之。」亦令衣本俗服,入見中宮,賜中國服就謝。十月,大將軍徐達及文忠等師還,車駕出勞於江上。明日,達率諸將上平沙漠表。帝御奉天殿,皇太子親王侍,百官朝服陪列,達、文忠奉表賀。禮成,退自西階。皇太子親王入賀。後定,凡大捷,擇日以宣,其日不奏事,百官吉服賀,即日遣官薦告郊廟。中捷以下,止宣捷,不祭告慶賀。 永樂四年定,凡捷,兵部官以露布奏聞,大將在軍則進露布官行禮,次日行開讀禮,第三日行慶賀禮,餘如前儀。武宗征宸濠還,禮部上獻俘儀,值帝弗豫,不果行。嘉靖二十三年十月,叛賊王三屢導吉囊入犯大同,官軍計擒之。遣官謝南北郊、景神殿、太社稷。擇日獻俘,百官表賀。天啟二年,四川獻逆犯樊友邦等,山東獻逆犯徐鴻儒等,俱遣官告祭郊廟,御樓獻俘。 論功行賞 凡凱還,中書省移文大都督府,兵部具諸將功績,吏部具勳爵職名,戶禮二部具賞格。中書集六部論定功賞,奏取上裁。前期,陳御座香案於奉天殿,設寶案詔書案於殿中,誥命案於丹陛正中之北,宣制案於誥命案之北。吏戶禮三部尚書位於殿上東南,大都督、兵部尚書位於殿上西南,應受賞官拜位於丹墀中,序立位於丹墀西南,受賞位於誥命案之南,受賞執事位於受賞官序立位之西。每官用捧誥命、捧禮物各一人,俱北向。餘陳設如朝儀。是日,鼓三嚴,執事官各就位。皇帝袞冕陞座,皇太子諸王袞冕,自殿東門入侍立,受賞官入就拜位,四拜。承制官跪承制,由殿中門出,吏、戶、禮尚書由殿西門出,立於誥命案東。承制官南向稱有制,受賞官皆跪,宣制曰:「朕嘉某等為國建功,宜加爵賞。今授以某職,賜以某物,其恭承朕命。」宣畢,受賞官俯伏,興,再拜。唱行賞,受賞官第一人詣案前跪,吏部尚書捧誥命,戶部尚書捧禮物,各授受賞官。受賞官以授左右,俯伏,興,復位。餘官以次受賞訖,承制官、吏部尚書等俱至御前復命,退復位。受賞官皆再拜,三舞蹈,山呼。俯伏,興,復四拜。禮畢,皇帝還宮。各官出,至午門外,以誥命禮物置於龍亭,用儀仗鼓樂各送還本第。明日進表稱謝,如常儀。 大閱 宣德四年十月,帝將閱武郊外,命都督府整兵,文武各堂上官一員、屬官一員扈從。正統間,或閱於近郊,於西苑,不著令。隆慶二年,大學士張居正言:「祖宗時有大閱禮,乞親臨校閱。」兵部引宣宗、英宗故事,請行之。命於明年八月舉行。及期,禮部定儀。 前期一日,皇帝常服告於內殿,行四拜禮,如出郊儀。司設監設御幄於將臺上,總協戎政大臣、巡視科道督率將領軍兵預肅教場。至日早,遣官於教場祭旗纛之神。三大營官軍具甲仗,將官四員統馬兵二千扈駕。文臣各堂上官,科道掌印官、禮兵二科、禮部儀制司、兵部四司官、糾儀監射御史、鴻臚寺供事官,武臣都督以上、錦衣衞堂上及南鎮撫司掌印僉書官,俱大紅便服,關領扈從,牙牌懸帶,先詣教場。 是日免朝。錦衣衞備鹵簿。皇帝常服乘輦由長安左門出,官軍導從,鉦鼓振作。出安定門,至閱武門外。總協戎政官率大小將佐戎服跪迎,入將臺下,北向序立。駕進閱武門,內中軍舉號礟三,各營鉦鼓振作,扈從官序立於行宮門外。駕至門,降輦。兵部官導入行宮,鳴金止鼓,候升座。扈從官行一拜禮,傳賜酒飯。各官謝恩出,將臺下東西序立。兵部官奏請大閱。兵部、鴻臚寺官導駕登臺,舉礟三。京營將士叩頭畢,東西侍立。總協戎政官列於扈從官之北,諸將列從官之南。 兵部尚書奏請,令各戎整搠人馬。臺上吹號笛,麾黃旗,總協戎政及將佐等官各歸所部。兵部尚書請閱陣,舉礟三。馬步官軍演陣,如常法。演畢,復吹號笛,麾黃旗,將士俱回營。少頃,兵部尚書請閱射。總協戎政官以下及聽射公、侯、駙馬、伯、錦衣衞等官,俱於臺下較射。馬三矢,步六矢,中的者鳴鼓以報,御史、兵部官監視紀錄。把總以下及家丁、軍士射,以府部大臣并御史、兵部官於東西廳較閱。鎗刀火器等藝,聽總協戎政官量取一隊,於御前呈驗。兵部尚書奏大閱畢,臺下舉號旗。總協戎政官及諸將領俱詣臺下,北向序立。鴻臚寺官奏傳制,贊跪。宣制訖,贊叩頭。各官先退,出門外,贊扈從官行叩頭禮。 禮畢,駕回行宮,少憩,扈從等官趨至門內立。皇帝升輦。中軍舉礟三,各營皆鼓吹,鹵簿及馬兵導從如來儀,鉦鼓與大樂相應振作。總協戎政以下候駕至,叩頭退。馬兵至長安左門外止。鹵簿、大樂至午門外止。駕還,仍詣內殿參謁,如前儀。百官不扈從者,各吉服於承天門外橋南序立恭送,駕還,迎如之。 次日,總協戎政官以下表謝,百官侍班行稱賀禮,如常儀。兵部以將士優劣及中箭多寡、教練等第奏聞。越二日,皇帝御皇極門,賜敕勉勵將士。總協戎政官捧至彩輿,將士迎導至教場,開讀行禮如儀。是日,即行賞賚并戒罰有差。次日,總協戎政官率將佐復謝恩。 詔如議行。駕還,樂奏武成之曲。萬曆九年大閱,如隆慶故事。 大射 大射之禮,後世莫講,惟宋史列於嘉禮。至明集禮則附軍禮中,會典亦然。 其制洪武三年定。凡郊廟祭祀,先期行大射禮,工部製射侯等器。其射鵠有七。虎鵠五采,天子用之。熊鵠五采,皇太子用之。豹鵠五采,親王用之。豹鵠四采,文武一品、二品者用之。糝鵠三采,三品至五品用之。狐鵠二采,六品至九品用之。布鵠無采,文武官子弟及士民俊秀用之。凡射時,置乏於鵠右。乏又名容,見周禮大司馬服不氏,職執旗及侍獲者以蔽身。設楅及韋,當射時置於前,以齊矢。設射中五。皮樹中,天子大射用之。閭中,天子宴射用之。虎中,皇太子親王射用之。兕中,一品至五品文武官用之。鹿中,六品至九品及文武官子弟士民俊秀通用之。其職事,設司正官二,掌驗射者品級尊卑人力強弱而定耦,其中否則書於算,兵部官職之。司射二,掌先以強弓射鵠誘射,以鼓衆氣,武職官充之。司射器官二,掌辨弓力強弱,分為三等,驗人力強弱以授,工部官職之。舉爵者,掌以馬潼授中者飲,光祿寺官職之。請射者,掌定耦射。射畢,再請某耦射,侍儀司職之。侍獲者、掌矢納於司射器者,以隸僕供其役。執旗者六人,掌於容後執五色旗。如射者中的,舉紅旗應之。中采,舉采旗應之。偏西,舉白旗。偏東,舉青旗。過於鵠舉黃旗。不及鵠,舉黑旗。軍士二人掌之。引禮二,掌引文武官進退,侍儀司舍人職之。 太祖又以先王射禮久廢,弧矢之事專習於武夫,而文士多未解,乃詔國學及郡縣生員皆令習射,頒儀式於天下。朔望則於公廨或閒地習之。其官府學校射儀,畧倣大射之式而殺其禮。射位初三十步,自後累加至九十步。射四矢,以二人為耦。 永樂時有擊毬射柳之制。十一年五月五日幸東苑,擊毬射柳,聽文武羣臣四夷朝使及在京耆老聚觀。分擊毬官為兩朋,自皇太孫而下諸王大臣以次擊射,賜中者幣布有差。 救日伐鼓 洪武六年二月,定救日食禮。其日,皇帝常服,不御正殿。中書省設香案,百官朝服行禮。鼓人伐鼓,復圓乃止。月食,大都督府設香案,百官常服行禮,不伐鼓,雨雪雲翳則免。 二十六年三月更定,禮部設香案於露臺,向日,設金鼓於儀門內,設樂於露臺下,各官拜位於露臺上。至期,百官朝服入班,樂作,四拜,興,樂止,跪。執事者捧鼓,班首擊鼓三聲,衆鼓齊鳴,候復圓,復行四拜禮。月食,則百官便服於都督府救護如儀。在外諸司,日食則於布政使司、府州縣,月食則於都指揮使司、衞所,如儀。 隆慶六年,大喪。方成服,遇日食。百官先哭臨,後赴禮部,青素衣、黑角帶,向日四拜,不用鼓樂。 禮十二 凶禮一 山陵 次五曰凶禮。凡山陵、寢廟與喪葬、服紀及士庶喪制,皆以類編次。其謁陵、忌辰之禮,亦附載焉。 太祖即位,追上四世帝號。皇祖考熙祖,墓在鳳陽府泗州蠙城北,薦號曰祖陵。設祠祭署,置奉祀一員,陵戶二百九十三。皇考仁祖,墓在鳳陽府太平鄉。太祖至濠,嘗議改葬,不果。因增土以培其封,令陵旁故人汪文、劉英等二十家守視。洪武二年薦號曰英陵,後改稱皇陵。設皇陵衞并祠祭署,奉祀一員、祀丞三員,俱勳舊世襲。陵戶三千三百四十二,直宿灑掃。禮生二十四人。四年,建祖陵廟。倣唐、宋同堂異室之制,前殿寢殿俱十五楹,東西旁各二,為夾室,如晉王肅所議。中三楹通為一室,奉德祖神位,以備袷祭。東一楹奉懿祖,西一楹奉熙祖。十九年,命皇太子往泗州修繕祖陵,葬三祖帝后冠服。 三十一年,太祖崩。禮部定議,京官聞喪次日,素服、烏紗帽、黑角帶,赴內府聽遺詔。於本署齋宿,朝晡詣几筵哭。越三日成服,朝晡哭臨,至葬乃止。自成服日始,二十七日除。命婦孝服,去首飾,由西華門入哭臨。諸王、世子、王妃、郡主、內使、宮人俱斬衰三年,二十七月除。凡臨朝視事,素服、烏紗帽、黑角帶,退朝衰服。羣臣麻布員領衫麻布冠、麻絰、麻鞋。命婦麻布大袖長衫,麻布蓋頭。明器如鹵簿。神主用栗,制度依家禮。行人頒遺詔於天下。在外百官,詔書到日,素服、烏紗帽、黑角帶,四拜。聽宣讀訖,舉哀,再四拜。三日成服,每旦設香案哭臨,三日除。各遣官赴京致祭,祭物禮部備。孝陵設神宮監并孝陵衞及祠祭署。建文帝詔行三年喪,事在本紀。以遭革除,喪葬之制皆不傳。 文帝崩於榆木川,遺詔一遵太祖遺制。京師聞訃,皇太子以下皆易服。宮中設几筵,朝夕哭奠。百官素服,朝夕哭臨思善門外。禮部定喪禮,宮中自皇太子以下及諸王、公主,成服日為始,斬衰三年,二十七月除。服內停音樂、嫁娶、祭祀,止停百日。文武官聞喪之明日,詣思善門外哭,五拜三叩頭,宿本署,不飲酒食肉。四日衰服,朝夕哭臨三日,又朝臨十日。衰服二十七日。凡入朝及視事,白布裹紗帽、垂帶、素服、腰絰、麻鞋。退朝衰服,二十七日外,素服、烏紗帽、黑角帶,二十七月而除。聽選辦事等官衰服,監生吏典僧道素服,赴順天府,朝夕哭臨三日,又朝臨十日。命婦第四日由西華門入,哭臨三日,俱素服,二十七日除。凡音樂祭祀,並輟百日。婚嫁,官停百日,軍民停一月。軍民素服,婦人素服不妝飾,俱二十七日。在外以聞喪日為始,越三日成服,就本署哭臨,餘如京官。命婦素服舉哀三日,二十七日除。軍民男女皆素服十三日,餘俱如京師。凡京官服,給麻布一疋自製。四夷使臣,工部造與。諸王公主遣官及內外文武官詣几筵祭祀者,光祿寺備物,翰林院撰文,禮部引赴思善門外行禮。京城聞喪日為始,寺觀各鳴鐘三萬杵,禁屠宰四十九日。喪將至,文武官衰服,軍民素服赴居庸關哭迎。皇太子、親王及羣臣皆衰服哭迎於郊。至大內,奉安於仁智殿,加斂,奉納梓宮。遣中官奉大行皇帝遺衣冠。作書賜漢王、趙王。禮臣言:「喪服已踰二十七日,請如遺命,以日易月。」帝以梓宮在殯,不忍易,素冠、麻衣、麻絰視朝,退仍衰服,羣臣聽其便。 十二月,禮部進葬祭儀: 發引前三日,百官齋戒。遣官以葬期告天地宗社,皇帝衰服告几筵,皇太子以下皆衰服隨班行禮。百官衰服朝一臨,至發引止。前一日,遣官祭金水橋、午門、端門、承天門、大明門、德勝門并所過河橋、京都應祀神祇及經過應祀神祠,儀用酒果餚饌。是夕,設辭奠,帝后太子以下皆衰服,以序致祭。司禮監、禮部、錦衣衞命執事者設大昇轝、陳葬儀於午門外并大明門外。 將發,設啟奠。皇帝暨皇太子以下衰服四拜。奠帛、獻酒、讀祝,四拜。舉哀,興,哀止,望瘞。執事者升,徹帷幙,拂拭梓宮,進龍輴於几筵殿下。設神亭、神帛輿、諡冊寶輿於丹陛上,設祖奠如啟奠儀。皇帝詣梓宮前,西向立。皇太子、親王以次侍立。內侍於梓宮前奏,請靈駕進發,捧冊寶、神帛置輿中;次銘旌出;執事官升梓宮,內執事持翣左右蔽。降殿,內侍官請梓宮升龍輴,執事官以綵帷幕梓宮,內侍持繖扇侍衞如儀。舊御儀仗居前,冊寶、神帛、神亭、銘旌以次行。皇帝由殿左門出,后妃、皇太子、親王及宮妃後隨。至午門內,設遣奠,如祖奠儀。內侍請靈駕進發,皇帝以下哭盡哀,俱還宮。 梓宮至午門外,禮官請梓宮升大昇轝。執事官奉升轝訖,禮官請靈駕進發。皇太子、親王以下哭送出端門外,行辭祖禮。執事官設褥位於太廟香案前。皇太子易常服,捧神帛,由左門入,至褥位跪,置神帛於褥,興,正立於神帛後跪。禮官跪於左,奏太宗體天弘道高明廣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謁辭。皇太子俯伏,興。贊,五拜三叩頭畢,皇太子捧神帛,興,以授禮官。禮官安輿中,請靈駕進發。皇太子仍喪服,親王以下隨行。梓宮由大明中門出,皇太子以下由左門出,步送至德勝門外,乘馬至陵,在途朝夕哭奠臨。諸王以下及百官、軍民耆老、四品以上命婦,以序沿途設祭。文武官不係山陵執事者,悉還。 至陵,執事官先陳龍輴於獻殿門外,俟大昇轝至。禮官請靈駕降轝,升龍輴詣獻殿。執事官奉梓宮入,皇太子、親王由左門入,安奉訖,行安神禮。皇太子四拜,興,奠酒,讀祝。俯伏,興,四拜,舉哀。親王以下陪拜,如常儀。遣官祀告后土并天壽山,設遷奠禮,如上儀。將掩玄宮,皇太子以下詣梓宮前跪。內侍請靈駕赴玄宮,執事官奉梓宮入皇堂。內侍捧冊寶置於前,陳明器,行贈禮。皇太子四拜,興,奠酒,進贈。執事官捧玉帛進於右,皇太子受獻,以授內執事,捧入皇堂安置。俯伏,興,四拜,舉哀,遂掩玄宮。行饗禮如遷奠儀。遣官祀謝后土及天壽山。 設香案玄宮門外,設題主案於前,西向。設皇太子拜位於前,北向。內侍盥手奉主置案上,題主官盥手西向題畢,內侍奉主安於神座,藏帛箱中。內侍奏請太宗文皇帝神靈上神主。贊,四拜,興,獻酒,讀祝。俯伏,興,四拜,舉哀。內侍啟櫝受主訖,請神主降座升輿。至獻殿,奏請神主降輿升座,行初虞禮。皇太子四拜,初獻,奠帛酒,讀祝,俯伏,興。亞獻、終獻,四拜,舉哀,望瘞。內官捧神帛箱埋於殿前,焚凶器於野。葬日初虞,柔日再虞,剛日三虞,後間日一虞,至九虞止。在途,皇太子行禮。還京,皇帝行禮。 神主將還,內侍請神主降座升輿,儀仗侍衞如儀。皇太子隨,仍朝夕奠。至京,先於城外置幄次,列儀衞,鼓吹備而不作。百官衰服候城外,主入幄次,百官序列,五拜三叩首。神主行,百官從。至午門外,皇帝衰服迎於午門內,舉哀,步導主升几筵殿。皇帝立殿上,內侍請神主降輿升座,行安神禮。皇帝四拜,興,奠酒,讀祝。俯伏,興,四拜,舉哀。皇太子以下陪拜。百官於思善門外行禮如儀。明日,百官行奉慰禮。 卒哭用虞祭後剛日,禮同虞祭,自是罷朝夕奠。祔饗用卒哭之明日,太常寺設醴饌於太廟,如時饗儀,樂設而不作。設儀衞繖扇於午門外,內侍進御輦於几筵殿前,皇帝衰服四拜,舉哀。興,哀止,立於拜位之東,西向。內侍請神主降座升輦,詣太廟祔饗。至思善門外,皇帝易祭服,升輅,隨至午門外,詣御輦前跪。太常卿奏請神主降輦,皇帝俯伏,興,捧主由左門入,至丹陛上。典儀唱「太宗文皇帝謁廟」。至廟前,內侍捧主至褥位,皇帝於後行八拜禮。每廟俱同。內侍捧主北向,太常卿立壇東,西向。唱「賜坐」,皇帝搢圭,奉神主安於座,詣拜位行祭禮,如時饗儀。太常卿奏請神主還几筵,皇帝捧主由廟左門出,安奉於御輦。皇帝升輅隨,至思善門降輅,易衰服,隨至几筵殿前。內侍請神主降輦,升座。皇帝由殿左門入,行安神禮畢,釋服還宮。明日,百官素服行奉慰禮。 大祥,奉安神主於太廟,禮詳廟制。皇帝祭告几筵殿,皇太后、皇后以下各祭一壇,王府遣官共祭一壇,在京文武官祭一壇。自神主出几筵殿,內侍即撤几筵、帷幄,焚於思善門外。禫祭,遣親王詣陵行禮。 洪熙元年,仁宗崩。皇太子還自南京,至良鄉,宮中始發喪,宣遺詔。文武官常服於午門外四拜。宣畢,舉哀,復四拜。易素服,迎皇太子於盧溝橋,橋南設幕次香案。皇太子至,常服,詣次四拜。聽宣遺詔,復四拜,哭盡哀。易素服至長安右門下馬,步哭至宮門外,釋冠服,披髮詣梓宮前,五拜三叩首,哭盡哀。宮中自皇后以下皆披髮哭。皇太子就喪次東,見母后。親王以次見皇太子畢,各居喪次,行祭告禮。喪儀俱如舊。惟改在京朝夕哭臨三日,後又朝臨止七日,在外止朝夕哭臨三日,無朝臨禮。文武官一品至四品命婦入哭臨。服除,禮臣請帝服淺淡色衣、烏紗翼善冠、黑角帶,於奉天門視事。百官皆淺淡色衣、烏紗帽、黑角帶,朝參如常儀。退朝,仍終太宗服制。帝曰:「朕心何能忍,雖加一日愈於已。」仍素服坐西角門,不鳴鐘鼓,令百日後再議。已百日,禮臣復請御奉天門。帝命候山陵事畢。 先是,詔營獻陵,帝召尚書蹇義、夏原吉諭曰:「國家以四海之富葬親,豈惜勞費。然古聖帝明王皆從儉制。孝子思保其親體魄於永久,亦不欲厚葬。況皇考遺詔,天下所共知,宜遵先志。」於是建寢殿五楹,左右廡神廚各五楹,門樓三楹。其制較長陵遠殺,皆帝所規畫也。吏部尚書蹇義等請祔廟後,素服御西角門視事。至孟冬歲暮,行時饗禮。鳴鐘鼓,黃袍御奉天門視朝。禫祭後,始釋素服。從之。 宣宗崩,喪葬如獻陵故事。惟改命婦哭臨,自三品以上。 英宗崩,遺命東宮過百日成婚,不得以宮妃殉葬。憲宗即位,百日御奉天門視朝,禮儀悉用吉典。憲宗崩,孝宗旣除服,仍素翼善冠、麻衣、腰絰視朝,不鳴鐘鼓,百官素服朝參,百日後如常。弘治元年正旦,時未及小祥,帝黃袍御殿受朝。次日,仍黑翼善冠,淺淡服、犀帶。及大祥,神主奉安太廟及奉先殿。至禫祭,免朝。擇日遣官詣陵致祭。 孝宗崩,工部言:「大行遺詔,惓惓以節用愛民為本。乞敕內府諸司,凡葬儀冥器并山陵殿宇,務從減省。」禮部言:「百日例應變服,但梓宮未入山陵,請仍素翼善冠、麻布袍服、腰絰,御西角門視事,不鳴鐘鼓,百官仍素服朝參。」從之。自辭靈至虞祔,榮王俱在陪列。旣而王以疾奏免。禮部請以駙馬等官捧帛朝祖,帝曰:「朝祖捧帛,朕自行。」發引,親王止送至大明門外。其在途及至陵臨奠,俱護喪官行禮。後遂為例。 世宗崩,令旨免命婦哭臨。隆慶元年正月,未及二十七日,帝衰服御宣治門,百官素服、腰絰奉慰。發引,帝行遣奠禮。至朝祖,則遣官捧帛行禮。梓宮至順天府,皇親命婦及三品以上命婦祭,餘如舊制。 光宗即位,禮部言:「喪服列代皆有制度,而斷自孝宗。蓋孝宗篤於親,喪禮詳且備,故武、世、穆三廟皆宗之。今遵舊制,以衰服御文華門視事,百官素服朝參,候梓宮發引除。」從之。 明自仁宗獻陵以後,規制儉約。世宗葬永陵,其制始侈。及神宗葬定陵,給事中惠世揚、御史薛貞巡視陵工,費至八百餘萬云。 禮十三 凶禮二 皇后陵寢 興宗帝后陵寢 睿宗帝后陵寢 皇妃等喪葬 皇太子及妃喪葬 諸王及妃公主喪葬 皇后陵寢 洪武十五年,皇后馬氏崩。禮部引宋制為請。於是命在京文武官及聽除官,人給布一匹,令自製服,皆斬衰二十七日而除,服素服百日。凡在京官,越三日素服至右順門外,具喪服入臨畢,素服行奉慰禮,三日而止。武官五品以上、文官三品以上命婦,亦於第四日素服至乾清宮入臨。用麻布蓋頭,麻布衫裙鞋,去首飾脂粉。其外官服制,與京官同。聞訃日於公廳成服,命婦服亦與在京命婦同,皆三日而除。軍民男女素服三日。禁屠宰,在京四十九日,在外三日。停音樂祭祀百日。嫁娶,官停百日,軍民一月。將發引,告太廟,遣官祭金水橋、午門等神及鍾山之神。帝親祭於几筵,百官喪服詣朝陽門外奉辭。是日,安厝皇堂。皇太子奠,玄纁玉璧,行奉辭禮。神主還宮,百官素服迎於朝陽門外,仍行奉慰禮。帝復以醴饌祭於几筵殿,自再虞至九虞,皆如之。遣官告謝鍾山之神。卒哭,以神主詣廟行祔享禮。喪滿百日,帝輟朝,祭几筵殿,致欽不拜。東宮以下奠帛爵,百官素服行奉慰禮。東宮、親王、妃、主以牲醴祭孝陵,公侯等從。命婦詣几筵殿祭奠。自後凡節序及忌日,東宮親王祭几筵及陵。小祥,輟朝三日。禁在京音樂屠宰,設醮於靈谷寺、朝天宮各三日。帝率皇太子以下詣几筵殿祭。百官素服,詣宮門。進香訖,詣後右門奉慰。外命婦詣几筵殿進香。皇太子、親王熟布練冠九〈衤取〉,皇孫七〈衤取〉,皆去首絰,負版辟領衰。見帝及百官則素服、烏紗帽、烏犀帶。妃、主以下,熟布蓋頭,去腰絰。宗室駙馬練冠,去首絰。內尚衣、尚冠,以所釋服於几筵殿前丙位焚之。皇太子、親王復詣陵行禮。大祥,奉安神主於奉先殿,預期齋戒告廟。百官陪祀畢,行奉慰禮。 成祖皇后徐氏崩,自次日輟朝,不鳴鐘鼓。帝素服御西角門,百官素服詣思善門外哭臨畢,行奉慰禮。三日成服,哭臨如上儀。自次日為始,各就公署齋宿,二十七日止。文武四品以上命婦成服日為始,詣思善門內哭臨三日。聽選辦事官,俱喪服。人材監生、吏典、僧道、坊廂耆老各素服。自成服日始,赴應天府舉哀三日,餘悉遵高后時儀。又定諸王、公主等服制,世子郡王皆齊衰不杖期。世子郡王妃、郡主皆大功。周、楚諸王及寧國諸公主及郡王之子皆小功。遣中官訃告諸王府,造祔,謁太廟。祭器、諡冊、諡寶悉用檀香。將冊,帝躬告天地於奉天殿丹陛上。御華蓋殿,鴻臚寺官引頒冊寶官入行禮,傳制曰:「永樂五年十月十四日,冊諡大行皇后,命卿行禮。」四拜畢,序班舉冊寶案至奉天殿丹陛上,置綵輿中,由中道出,入右順門至几筵殿,以冊寶置案,退俟於殿外。尚儀女官詣香案前,跪進曰:「皇帝遣某官冊諡大行皇后,謹告。」贊宣冊,女官捧冊宣於几筵之右,置冊於案,宣寶如之。尚儀奏禮畢,女官以冊寶案置几筵之左。內官出報禮畢,頒冊寶官復命。百日,禮部請御正門視朝,鳴鐘鼓,百官易淺淡色服。帝以梓宮未葬,不允。至周期,帝素服詣几筵致祭,百官西角門奉慰,輟朝三日。在京停音樂、禁屠宰七日。禮部官於天禧寺、朝天宮齋醮。其明日,帝吉服御奉天門視朝,鳴鐘鼓。百官服淺淡色衣、烏紗帽、黑角帶,退朝署事仍素服。遇朔望,朝見慶賀如常儀。几筵祭祀,熟布練冠。及發引,齋三日,遣官以葬期告郊廟社稷。帝素服祭告几筵,皇太子以下衰服行禮,遣官祭所過橋門及沿途祀典諸神。百官及命婦俱素服,以次路祭。梓宮至江濱,百官奉辭於江濱。皇太子送渡江,漢王護行,途中朝夕哭奠。官民迎祭者,皆素服。既葬,賜護送官軍及舁梓宮軍士鈔米有差。 正統中,仁宗皇后張氏崩,禮部定大行太皇太后喪禮。皇帝成服三日後,即聽政。祀典皆勿廢,諸王以下內外各官及命婦哭臨如前儀,衰服二十七日而除,軍民男女素服十三日。諸王勿會葬,外官勿進香,臣民勿禁音樂嫁娶。及葬,遣官告太廟。帝親奉太后衣冠謁列祖帝、后及仁宗神位,又奉宣宗衣冠謁太后神位,其禮視時享。天順中,宣宗皇后孫氏崩,儀如故事,止改哭臨於清寧門。英宗皇后錢氏崩,禮如舊,惟屠宰止禁七日,外國使臣免哭臨。正德元年,景帝后汪氏薨。禮部會羣臣言,宜如皇妃例,輟朝三日,祭九壇。太后、中宮、親王以下文武大臣命婦皆有祭。制可。 憲宗廢后吳氏,正德四年薨,以大學士李東陽等言,禮如英宗惠妃故事。憲宗皇后王氏,正德十三年崩。越三日,帝至自宣府,乃發喪。百官具素服,於清寧宮門外聽宣遺誥。及發引,先期結平臺,與順天府交衢相值。帝晨出北安門迎,皇太后及皇后御平臺候殯。復入至清寧宮,親奉梓宮朝祖。百官步送德勝門外,惟送喪官騎送。明日,帝奉神主還京,百官迎於德勝門。帝素服、腰絰御西角門,百官奉慰。卒哭,始釋服。孝宗母紀氏,憲宗妃也。成化中薨,輟朝如故事。自初喪及葬,帝及皇太后、中宮、妃、主、皇子皆致祭。遣皇子奉祝冊行禮,塋域、葬儀俱從厚。皇親百官及命婦送葬設祭,皆如儀。 世宗祖母邵氏,嘉靖元年崩。服除,部臣毛澄等請即吉視事。議再上,命考孝肅太皇太后喪禮。澄等言:「孝肅崩時,距葬期不遠,故暫持凶服,以待山陵事竣,與今不同。況當正旦朝元,亦不宜縞衣臨見萬國。若孝思未忘,第毋御中門,及不鳴鐘鼓足矣。」從之,仍免朔望日陞殿。既葬四日,帝御奉天門,百官行奉慰禮,始從吉。嘉靖中,孝宗皇后張氏崩,禮臣以舊制上。帝謂郊社不宜瀆,罷祭告。又謂躬行諸禮,前已諭代,亦罷謁廟禮。及太常寺以朝祖祔廟,請各廟捧主官,詔主俱不必出,蓋從殺也。 先是武宗皇后夏氏崩,禮部上儀注,有素冠、素服、絰帶舉哀及羣臣奉慰禮。帝曰:「朕於皇兄后無服,矧上奉兩宮,又迫聖母壽旦,忍用純素。朕青服視事,諸儀再擬。」於是尚書夏言等言:「莊肅皇后喪禮,在臣民無容議。惟是皇上以天子之尊,服制既絕,不必御西角門。羣臣成服後,不當素服朝參。」及上喪葬儀,帝復諭:「毅皇后事宜與累朝皇后不同,無几筵之奉,當即行祔廟,令皇后攝事於內殿。」言等議:「按禮,卒哭乃行祔告。蓋以新主當入,舊主當祧,故預以告也。此在常典則然,非今日義例。毅皇后神主誠宜即祔太廟,以妥神靈,而祔告之禮宜免。」因具上其儀。制可。 嘉靖七年,世宗皇后陳氏崩。禮部上喪祭儀,帝疑過隆。議再上,帝自裁定,概從減殺,欲五日釋服。閣臣張璁等言:「夫婦之倫,參三綱而立。人君乃綱常之主,尤不可不慎。左傳昭公十五年六月乙丑,周景王太子壽卒。秋八月戊寅,王穆后崩。叔向曰:『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蓋古禮,父為子,夫為妻,皆服報服三年。後世,夫為妻,始制為齊衰杖期,父母在則不杖。喪服,自期以下,諸侯絕,然特為旁期言。若妻喪,本自三年報服,殺為期年,則固未嘗絕者。今皇上為后服期,以日易月,僅十二日。臣子為君母服三年,以日易月,僅二十七日。較諸古禮,已至殺矣。皇上宜服期,十二日,臣子素服,終二十七日。不然,則恩紀不明,典禮有乖。」禮臣方獻夫亦雜引儀禮喪服等篇,反覆爭辨,幷三朝聖諭所載仁孝皇后崩,太宗衰服後,仍服數月白衣冠故事以證之。帝言:「文皇后喪時,上無聖母,下有東宮,從重盡禮為宜。今不敢不更其制。」已,詹事霍韜言:「今百官遭妻喪,無服衰涖事之禮。蓋妻喪內而不外,陰不可當陽也。聖諭云『素服十日,倣輟朝之義』,於內廷行之則可。若對臨百官,總理萬幾,履陽之位,行中宮之服則不可。百官為皇后服衰,為其母儀天下也。禮,父在為母,杖不上於堂,尊父也。於朝廷何獨不然?臣請陛下玄冠素服,御西角門十日,即玄冠玄服御奉天門,百官入左掖門則烏紗帽、青衣侍班。退出公署及私室,則仍素服白帽二十七日。若曰於禮猶有未慊,則山陵事畢而除。」帝從其言。 尋定進冊諡儀,禮部議:「先期,帝袞冕告奉先殿、崇先殿。至期,帝常服御奉天門,正副使常服,百官淺淡色衣、黑角帶,入班行禮如儀。節冊至右順門,內侍捧入正門,至几筵前置於案。內贊贊就位上香,宣冊官立宣訖,復置冊於案。內侍持節由正門出,以節授正副使,報禮畢,正副使持節復命。」次日,禮部謄黃頒示天下。 時中宮喪禮自文皇后而後,至是始再行。永樂時典禮燬於火,會典所載皆略,乃斷自帝心,著為令。梓宮將葬,帝親定諸儀,亦從減損。以思善門逼近仁智殿,命百官哭臨止一日,亦罷辭祖禮,喪由左王門出。 二十六年,皇后方氏崩,即日發喪,諭禮部:「皇后嘗救朕危,其考元后喪禮行之。」禮部定儀:「以第四日成服,自後黑冠素服,十日後易淺色衣,俱西角門視朝。百官十日素服絰帶,自後烏紗帽、黑角帶、素服,通前二十七日。帝常服於奉天門視朝,百官淺色衣,鳴鐘鼓、鳴鞭如常,朔望不陞殿。梓宮發引,百官始常服。帝於奉先等殿行禮,俱常服。於几筵祭,則服其服。服滿日,命中官代祭。」從之。尋諭「皇妃列太子後非禮,其改正」。及葬,部臣以舊儀請。詔梓宮由中道行,虞祭如制用九數。安玄宮居左,他日即配祀。部臣復上儀注,改席殿曰行享殿。又以孝潔皇后自發引至神主還京將半載,遇令節百官常服,今孝烈皇后初十日發引,十五日即還,事禮不同,以諸臣服制請。帝命隨喪往來者,仍制服。祭畢,烏紗帽素服入朝,素冠素服辦事。迎主仍制服,思善門外行安神禮,更素冠素服從事。先是,帝命孝烈居左,而遷孝潔。既而以孝潔久安,不宜妄動,罷不行。乃更命孝烈居右,而虛其左以自待。 穆宗母杜氏,三十三年薨。禮部言:「宜用成化中淑妃紀氏喪制。且裕王已成婚,宜持服主喪,送葬出城。」乃議輟朝五日,裕王遵孝慈錄斬衰三年。欽遣大臣題主,開塋掩壙,祠謝后土,幷用工部官,送葬儀仗人數皆增於舊。帝謂非禮之正,令酌考賢妃鄭氏例。於是尚書歐陽德等復上儀注,輟朝二日,不鳴鐘鼓。帝服淺淡色衣,奉天門視事,百官淺色衣、烏紗帽、黑角帶朝參。命裕王主饋奠之事,王率妃入宮,素服哭盡哀,四拜視殮。成服後,朝夕哭臨三日。後每日一奠,通前二十七日而止。仍於燕居盡斬衰三年之制。冊諡焚黃日,陳祭儀,裕王詣靈前行禮。喪出玄武門,裕王步送至京城門外,路祭畢,還宮。帝謂焚黃乃制命,非王可行,仍如常儀。禮部覆奏:「皇妃焚黃儀,傳訛已久。皆拜獻酒,跪讀祝,乃參用上尊諡之儀,而未思賜諡為制命,其祭文稱皇帝遣諭,與上尊諡不同。今奉旨以常禮從事,當改議賜諡,如賜祭禮。讀祝、宣冊皆平立不拜。」報可,著為令。 穆宗皇后李氏,裕邸元妃也,先薨,葬西山。隆慶元年,加諡孝懿皇后,親告世宗几筵。御皇極門,遣大臣持節捧冊寶詣陵園上之。 神宗母皇太后李氏,萬曆四十二年崩。帝諭禮部從優具儀,帝衰服行奠祭禮。穆廟皇妃、中宮妃嬪、太子、諸王、公主以下皆成服。百官詣慈寧宮門外哭臨,命婦入宮門哭臨。餘俱如大喪禮。 興宗帝后陵寢 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薨,命禮部議喪禮。侍郎張智等議曰:「喪禮,父為長子服齊衰期年。今皇帝當以日易月,服齊衰十二日,祭畢釋之。在內文武官公署齋宿。翌日,素服入臨文華殿,給衰麻服。越三日成服,詣春和門會哭。明日,素服行奉慰禮。其當祭祀及送葬者,仍衰絰以行。在京,停大小祀事及樂,至復土日而止。停嫁娶六十日。在外,文武官易服,於公署發哀。次日,成服行禮。停大小祀事及樂十三日,停嫁娶三十日。」其內外官致祭者,帝令光祿寺供具,百官惟致哀行禮。建文帝即位,追諡為興宗孝康皇帝,所荐陵號不傳。 元妃常氏,先興宗薨。太祖素服,輟朝三日。中宮素服哀臨,皇太子齊衰。葬畢,易常服。皇孫斬衰,祭奠則服之。諸王公主服如制。建文初,追諡曰孝康皇后。永樂初,皆追削。福王立南京,復帝后故號。 睿宗帝后陵寢 睿宗帝后陵寢在安陸州。世宗入立,追諡曰睿宗獻皇帝。葺陵廟,荐號曰顯陵。既而希進之徒屢言獻皇帝梓宮宜改葬天壽山。帝不聽。嘉靖十七年,帝母蔣太后崩。禮部言:「歲除日,大行皇太后服制二十七日已滿,適遇正旦,請用黑冠、淺淡服受朝。」疏未下,帝諭大學士夏言:「元旦玄極殿拜天,仍具祭服,先期一日宜變服否?」禮部請「正旦拜天、受朝,及先一日俱青服。孟春時享,前三日齋,青服,臣下同之,餘仍孝貞皇太后喪禮例」。不從。於是定議,歲除日變服玄色吉衣,元旦祭服於玄極殿行告祀禮,具翼善冠、黃袍御殿,百官公服致詞,鳴鐘鼓、鳴鞭,奏堂上樂。 是時議南北遷祔,久不決。帝親詣承天。及歸,乃定議梓宮南祔。禮部上葬儀,自常典外,帝復增定太廟辭謁、承天門辭奠、朝陽門遣奠、題主後降神饗神,及梓宮登舟、升岸等祭。梓宮發引,帝衰服行諸禮如儀。百官步送朝陽門外,奠獻,使行遣奠禮。至通州,題主官復命。神主回京,百官奉迎於門外,帝衰服率皇后以下哭迎午門內,奉安於几筵殿。梓宮所過河瀆江山神祇,俱牲醴致祭。勳臣青服行禮,梓宮升席殿。先詣睿宗舊陵,奉遷於祾恩殿,復奉梓宮至殿,合葬於新寢。 皇妃等喪葬 洪武七年九月,貴妃孫氏薨。無子,太祖命吳王橚主喪事,服慈母服,斬衰三年。東宮諸王皆服期。由是作孝慈錄。 永樂中,貴妃王氏薨。輟朝五日,御祭一壇,皇后、皇妃、皇太子各祭一壇,親王共祭一壇,公主共祭一壇。七七、百日期、再期,皆祭贈諡冊,行焚黃禮。開塋域,遣官祠后土。發引前期,辭靈祭壇與初喪同,惟增六尚司及內官、內使各一壇。啟奠、祖奠、遣奠各遣祭一壇。發引日,百官送至路祭所,皇親駙馬共一壇,公侯伯文武共一壇,外命婦共一壇。所過城門祭祀,內門遣內官,外門遣太常寺官。下葬,遣奠、遣祭一壇。掩壙,遣官祀后土,迎靈轎至享堂,行安神禮,遣祭一壇。 天順七年,敬妃劉氏薨,輟朝五日,帝服淺淡黃衣於奉天門視事,百官淺淡色衣、烏紗帽、黑角帶朝參。冊文置靈柩前,皇太子以下行三獻禮。靈柩前儀仗,內使女樂二十四人,花旛、雪柳女隊子二十人,女將軍十一人。自初喪至期年辭靈,各於常祭外增祭一壇。 弘治十四年,憲廟麗妃章氏發引,輟朝一日。 凡陪葬諸妃,歲時俱享於殿內。其別葬金山諸處者,各遣內官行禮。嘉靖間,始命併入諸陵,從祭祾恩殿之兩旁,以紅紙牌書曰「某皇帝第幾妃之位」,祭畢,焚之。後改用木刻名號。嘉靖十三年諭禮工二部:「世婦、御妻皆用九數。九妃同一墓,共一享殿,為定制。」 皇太子及妃喪葬 自洪武中,懿文太子後,至成化八年懷獻太子薨,年甫三歲。帝諭禮部,禮宜從簡,王府及文武官俱免進香帛。禮部具儀上。自發喪次日,輟朝三日。帝服翼善冠、素服,七日而除。又三日,御西角門視朝,不鳴鐘鼓,祭用素食。文武羣臣,素服、麻布、絰帶、麻鞋、布裹紗帽,詣思善門哭臨,一日而除。第四日,素服朝西角門奉慰。在外王府幷文武官,素服舉哀,二日而除。 嘉靖二十八年,莊敬太子薨。禮部上喪禮。帝曰:「天子絕期。況十五歲外方出三殤,朕服非禮,止輟朝十日。百官如制成服,十二日而除。詣停柩所行,罷詣門哭臨。葬遣戚臣行禮。」 萬曆四十七年二月,皇太子才人王氏薨,命視皇太子妃郭氏例。輟朝五日,不鳴鐘鼓。帝服淺淡色衣,百官青素服、黑角帶朝參,皇長孫主饋奠。 諸王及妃公主喪葬諸儀 洪武二十八年,秦王樉薨,詔定喪禮。禮部尚書任亨泰言:「考宋制,宜輟朝五日。今遇時享,請暫輟一日。皇帝及親王以下,至郡主及靖江王宮眷服制,皆與魯王喪禮同。皇太子服齊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從之。 定制:親王喪,輟朝三日。禮部奏遣官掌行喪葬禮,翰林院撰祭文、諡冊文、壙志文,工部造銘旗,遣官造墳,欽天監官卜葬,國子監監生八名報訃各王府。御祭一,皇太后、皇后、東宮各一,在京文武官各一。自初喪至除服,御祭凡十三壇,封內文武祭一。其服制,王妃、世子、衆子及郡王、郡主,下至宮人,斬衰三年。封內文武官齊衰三日,哭臨五日而除。在城軍民素服五日。郡王、衆子、郡君,為兄及伯叔父齊衰期年,郡王妃小功。凡親王妃喪,御祭一壇,皇太后、中宮、東宮、公主各祭一壇。布政司委官開壙合葬。繼妃、次妃祭禮同。其夫人則止御祭一壇。俱造壙祔葬。郡王喪,輟朝一日。行人司遣官掌行喪葬禮,餘多與親王同,無皇太后、皇后祭。郡王妃與親王妃同,無公主祭。合葬郡王繼妃次妃喪禮,俱與正妃同。凡世子喪,御祭一,東宮祭一。遇七及百日、下葬、期年、除服,御祭各一。凡世孫喪禮,如世子,減七七及大祥祭。凡鎮國將軍,止聞喪、百日、下葬三祭,奉國將軍以下,御祭一。 初,洪武九年五月,晉王妃謝氏薨,命議喪服之制。侍講學士宋濂等議曰:「按唐制,皇帝為皇妃等舉哀。宋制,皇帝為皇親舉哀。今參酌唐、宋之制,皇帝及中宮服大功,諸妃皆服小功,南昌皇妃服大功,東宮、公主、親王等皆服小功,晉王服齊衰期,靖江王妃小功,王妃服緦麻。輟朝三日。既成服,皇帝素服入喪次,十五舉音。百官奉慰。皇帝出次釋服,服常服。」制曰「可」。其後,王妃喪視此。 正統十三年定親王塋地五十畝,房十五間。郡王塋地三十畝,房九間。郡王子塋地二十畝,房三間。郡主、縣主塋地十畝,房三間。天順二年,禮部奏定,親王以下,依文武大臣例。或王、或妃先故者,合造其壙。後葬者,止令所在官司安葬。繼妃則祔葬其旁,同一享堂。 成化八年二月,忻王見治薨。發引日,帝不視朝。及葬,輟朝一日。十三年,四川按察使彭韶言:「親王郡王薨逝,皆遣官致祭,使臣絡繹,人夫勞擾。自後惟親王如舊,其郡王初喪遣官一祭,餘竝遣本處官。凡王國母妃之喪,俱遣內官致祭。今宗婦衆多,其地有鎮守太監者,宜遣行禮。又王國塋葬,夫婦同穴。初造之時,遣官監修。開壙合葬,乞止命本處官司。」帝從禮部覆奏,王妃祭禮如舊,餘依議行。弘治十六年七月,申王祐楷薨。禮部言:「前沂穆王薨,未出府。申王已出府而未之國,擬依沂穆參以在外親王例行之。」 王妃葬地載於會典者,明初追封壽春等十王及妃,墳在鳳陽府西北二十五里白塔,設祠祭署、陵戶。南昌等五王及妃祔葬鳳陽皇陵,有司歲時祭祀,皆與享。懷獻世子以下諸王未之國者,多葬於西山,歲時遣內官行禮。 永樂十五年正月,永安公主薨。時初舉張燈宴,遂罷之。輟朝四日,賜祭,命有司治喪葬。二月,太祖第八女福清公主薨,輟朝三日。定制,凡公主喪聞,輟朝一日。自初喪至大祥,御祭凡十二壇。下葬,輟朝一日。儀視諸王稍殺,喪制同,惟各官不成服。其未下嫁葬西山者,歲時遣內官行禮。 禮十四 凶禮三 謁祭陵廟 忌辰 受蕃國王訃奏儀 為王公大臣舉哀儀 臨王公大臣喪儀 中宮為父祖喪儀 遣使臨弔儀 遣使冊贈王公大臣儀 賜祭葬 喪葬之制 碑碣 賜諡 品官喪禮 士庶人喪禮 服紀 謁祭陵廟 洪武元年三月遣官致祭仁祖陵。二年加號英陵。禮部尚書崔亮請下太常行祭告禮。博士孫吾與言:「山陵之制,莫備於漢,初未有祭告之禮。蓋廟號、陵號不同。廟號易大行之號,必上冊諡,告之神明,陵號則後嗣王所以識別先後而已。願罷英陵祭告。」亮言:「漢光武加先陵曰昌,宋太祖加高、曾、祖、考陵曰欽、康、定、安。蓋尊祖考則尊其陵,尊其陵則必以告,禮緣人情,告之是。」廷議皆是亮。從之。熙祖陵,每歲正旦、清明、中元、冬至及每月朔望,本署官供祭行禮。又即其地望祭德祖、懿祖二陵。英陵後改稱皇陵,多孟冬一祭,俱署官行禮;朔望,中都留守司官行禮。 八年詔翰林院議陵寢朔望節序祭祀禮。學士樂韶鳳等言:「漢諸廟寢園有便殿,日祭於寢,月祭於廟,時祭於便殿。後漢都洛陽,以關西諸陵久遠,但四時用特牲祀。每西幸,即親詣。歲正月祀郊廟畢,以次上洛陽諸陵。唐園陵之制,皇祖以上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臘、社各一祭。皇考陵,朔望及節祭日進食,又薦新於諸陵。永徽二年,定獻陵朔望、冬夏至、伏臘、清明、社等節,皆上食。開元中,敕獻、昭、乾、定、橋、恭六陵,朔望上食,冬至、寒食各設一祭。宋每歲春秋仲月,遣太常宗正卿朝諸陵。我朝舊儀,每歲元旦、清明、七月望、十月朔、冬至日,俱用太牢,遣官致祭。白塔二處,則用少牢,中官行禮。今擬如舊儀,增夏至日用太牢,其伏臘、社、每月朔望,則用特羊,祠祭署官行禮。如節與朔望、伏臘、社同日,則用節禮。」從之。 十六年,孝陵殿成,命皇太子以牲醴致祭。清晨陳祭儀畢,皇太子、親王由東門入,就殿中拜位,皆四拜。皇太子少前,三上香,奠酒,讀祝曰:「園陵始營,祭享之儀未具。今禮殿既成,奉安神位,謹用祭告。」遂行亞獻、終獻禮,皇太子以下皆四拜,執事行禮皆內官。二十六年令,車馬過陵,及守陵官民入陵者,百步外下馬,違者以大不敬論。 建文初,定孝陵每歲正旦、孟冬、忌辰、聖節,俱行香。清明、中元、冬至,俱祭祀。勳舊大臣行禮,文武官陪祀。若親王之藩,過京師者謁陵。官員以公事至,入城者謁陵,出城者辭陵。國有大事,遣官祭告。懿文太子陵在孝陵左,四孟、清明、中元、冬至、歲暮及忌辰,凡九祭。 永樂元年,工部以泗州祖陵黑瓦為言。帝命易以黃,如皇陵制。宣宗即位,遣鄭王謁祭孝陵。正統二年諭,天壽山陵寢,剪伐樹木者重罪,都察院榜禁,錦衣衞官校巡視,工部欽天監官環山立界。十年謁三陵,諭百官具淺色衣服,如洪武、永樂例。南京司禮太監陳祖圭言:「魏國公徐俌每祭孝陵,皆由紅券門直入,至殿內行禮,僭妄宜改。」俌言:「入由紅券門者,所以重祖宗之祭,尊皇上之命。出由小旁門者,所以守臣下之分。循守故事,幾及百年,豈敢擅易。」下禮部議,言:「長陵及太廟,遣官致祭,所由之門與孝陵事體相同,宜如舊。」從之。 弘治元年遣內官監護鳳陽皇陵,凡官員以公事經過者俱謁陵。十七年更裕陵神座。初,議以孝肅太皇太后祔葬裕陵,已遣官分告諸陵及天壽山后土,而欽天監以為歲殺在北,方向不利。內官監亦謂英廟陵寢,難以輕動,遂議別建廟,奉安神主。帝心未慊,卒移英廟居中,孝莊居左,孝肅祔其右云。 正德間,定長陵以下諸陵,各設神宮監幷衞及祠祭署。凡清明、中元、冬至,俱分遣駙馬都尉行禮,文武官陪祭。忌辰及正旦、孟冬、聖節,亦遣駙馬都尉行禮。親王之藩,詣諸陵辭謁。恭讓章皇后陵,清明、中元、冬至、忌辰內官行禮。西山景皇帝陵,祭期如上,儀賓行禮。 初,成祖易黃土山名天壽山。嘉靖十年名祖陵曰基運山,皇陵曰翌聖山,孝陵曰神烈山,顯陵曰純德山,及天壽山,並方澤從祀,所在有司祭告各陵山祇。禮官因奏:「神祇壇每年秋祭,有鍾山、天壽山之神,今宜增基運等山。」從之。 十四年諭禮部尚書夏言:「清明節既遣官上陵,內殿復祭,似涉煩複。」言因言:「我朝祀典,如特享、時享、祫祭、禘祭,足應經義,可為世法。惟上陵及奉先殿多沿前代故事。上陵之祀,每歲清明、中元、冬至凡三。中元俗節,事本不經。往因郊祀在正首,故冬至上陵,蓋重一氣之始,伸報本之義。今冬至既行大報配天之禮,則陵事為輕。況有事南郊,乃輟陪祀臣僚,遠出山陵,恐於尊祖配天之誠未盡。可罷冬至上陵,而移中元於霜降,惟清明如舊。蓋清明禮行於春,所謂雨露既濡,君子履之,有怵惕之心者也。霜降禮行於秋,所謂霜露既降,君子履之,有悽愴之心者也。二節既遣官上陵,則內殿之祭,誠不宜複。」遂著為令。 十五年諭言曰:「廟重於陵,其禮嚴。故廟中一帝一后,陵則二三后配葬。今別建奉慈殿,不若奉主於陵殿為宜。且梓宮配葬,而主乃別置,近於黜之,非親之也。」乃遷孝肅、孝穆、孝惠三后神主於陵殿。又諭言曰:「三后神主稱皇太后、太皇太后者,乃子孫所奉尊稱。今既遷陵殿,則名實不準。」言等議曰:「三后神主,禮不祔廟,義當從祧。遷奉陵殿,深合典禮。其稱皇太后、太皇太后者,乃子孫所上尊號。今已遷奉於陵,則當從夫婦之義,改題孝肅神主,不用睿字,孝穆、孝惠神主,俱不用純字,則嫡庶有別,而尊親併隆矣。」命如擬行。又諭:祭告長陵等七陵俱躬叩拜,恭讓章皇后、景皇帝陵亦展拜一次,以慰追感之情。十七年改陵殿曰祾恩殿,門曰祾恩門。又建成祖聖蹟亭於平臺山,率從官行祭禮。二十一年,工部尚書顧璘請以帝所上顯陵聖製歌詩,製為樂章,享獻陵廟。禮部言:「天壽山諸陵,歲祀皆不用樂。」已而承天府守備太監傅霖乞增顯陵歲暮之祭。部議言:「諸陵皆無歲暮祀典。」詔並從部議。 隆慶二年,帝詣天壽山春祭。前一日,告世宗几筵及奉先、弘孝、神霄殿。駕至天壽山紅門降輿,由左門入,陞輿,駐蹕感思殿。越二日,質明行禮。帝青袍,乘板輿至長陵門外,東降輿,由殿左門入,至拜位,上香,四拜。至神御前獻帛、獻爵訖,復位。亞獻、終獻,令執爵者代,復四拜。餘如常祭之儀。隨詣永陵行禮。是日遣官六員,俱青服,分祭六陵。 萬曆八年,謁陵禮如舊。十一年,復謁陵。禮部言:「宜遵世宗彝憲,酌分二日,以次展拜。」乃定長、永、昭三陵,上香,八拜,親奠帛。初獻,六陵二寢,上香,四拜。其奠帛三獻,俱執事官代。十四年,禮部言:「諸妃葬金山諸處者,嘉靖中俱配享各陵殿,罷本墳祭。今世廟諸妃安厝西山者,宜從其例。至陵祭品物,九陵、恭讓、恭仁之陵止於酒果,而越、靖諸王及諸王妃則又有牲果祝文,反從其厚者,蓋以九陵帝后,歲暮已祫祭於廟,旬日內且復有孟春之享。故元旦陵殿止用酒果,非儉也;諸王諸妃則祫祭春祭皆不與,元旦一祭不宜從簡,故用牲帛祝文,非豐也。特恭讓、恭仁既不與祫享於廟中,又不設牲帛於陵殿,是則禮文之缺,宜增所未備。而諸王諸妃祝文,尚仍安厝時所用,宜改敍歲時遣官之意,則情順禮安。」報可。 凡山陵規制,有寶城,長陵最大,徑一百一丈八尺。次永陵,徑八十一丈。各陵深廣丈尺有差。正前為明樓,樓中立帝廟諡石碑,下為靈寢門。惟永陵中為券門。左右牆門各一樓。明樓前為石几筵,又前為祾恩殿、祾恩門。殿惟長陵重簷九間,左右配殿各十五間。永陵重簷七間,配殿各九間。諸陵俱殿五間,配殿五間。門外神庫或一或二,神廚宰牲亭,有聖蹟碑亭。諸陵碑俱設門外,率無字。長陵迤南有總神道,有石橋,有石像人物十八對,擎天柱四,石望柱二。長陵有神功聖德碑,仁宗御撰,在神道正南。南為紅門,門外石牌坊一。門內有時陟殿,為車駕更衣之所。永陵稍東有感思殿,為駐蹕之所。殿東為神馬廠。 忌辰 洪武八年四月,仁祖忌日,太祖親詣皇陵致祭。永樂元年,禮部尚書李至剛等奏定,高皇帝忌辰前二日,帝服淺淡色衣,御西角門視事。不鳴鐘鼓,不行賞罰,不舉音樂,禁屠宰。百官淺淡色衣、黑角帶朝參。至日,親祀於奉先殿,仍率百官詣孝陵致祭。高皇后忌辰如之。 宣德四年令,凡遇忌辰,通政司、禮科、兵馬司勿引囚奏事。五年敕百官朝參輟奏事儀。 英宗即位,召禮臣及翰林院議忌辰禮。大學士楊士奇、楊榮,學士楊溥議:「每歲高廟帝后、文廟帝后、仁宗忌辰,服淺淡色服,不鳴鐘鼓,於奉天門視事。宣宗忌辰,小祥之日,於西角門視事。」從之。 弘治十四年令,凡遇忌辰,朝參官不得服紵絲紗羅衣。景皇帝、恭讓皇后忌辰,遇節令,服青絲花樣。宣宗忌辰,遇祭祀,服紅。十六年八月,吏部尚書馬文升言:「宣德間,仁宗忌辰,諸司悉免奏事。自太祖至仁宗生忌,俱輟朝。其後不知何時,仁宗忌辰,依前奏事。惟太祖至憲宗忌辰,百官淺淡色服、黑角帶。朝廷亦出視朝,鳴鐘鼓,奏事。臣思自仁至憲,世有遠近,服有隆殺。請自仁宗忌辰、英宗生忌日,視朝,鳴鐘鼓。若遇憲宗及孝穆皇太后忌日,不視朝,著淺淡服,進素膳,不預他事。或遵宣宗時例,自太祖至憲宗生忌,俱輟朝一日。憲宗、孝穆忌日,如臣所擬。」帝下禮部議。部臣言:「經傳所載,忌日為親死之日。則死日為忌,非謂生辰也。其曰忌日不用,不以此日為他事也。曰忌日不樂,是不可舉吉事也。此日當專意哀思父母,餘事皆不舉。但先朝事例,迄今見行,未敢更易。」帝乃酌定以淺淡服色視事。 嘉靖七年令,忌辰只祭本位。十八年令,高廟帝后忌辰祭於景神殿,列聖帝后忌辰祭於永思殿。二十四年令,仍祭於奉先殿。 乘輿受蕃國王訃奏儀 凡蕃國王薨,使者訃奏至,於西華門內壬地設御幄,皇帝素服乘輿詣幄。太常卿奏:「某國世子遣陪臣某官某,奏某國王臣某薨。」承制官至使者前宣制曰:「皇帝致問爾某國王某,得何疾而逝?」使者答故。其儀大略如臨王公大臣喪儀,但不舉哀。 凡塞外都督等官訃至,永樂間遣官賷香鈔諭祭。後定例,因其奏請,給與表裏祭文,令攜歸自祭。來京病故者,遣官諭祭或賜棺賜葬。後定年終類奏,遣官祭之。若在邊歿於戰陣者,不拘此例。凡外國使臣病故者,令所在官司賜棺及祭,或欲歸葬者聽。 乘輿為王公大臣舉哀儀 洪武二年,開平王常遇春卒於軍。訃至,禮官請如宋太宗為趙普舉哀故事。遂定制,凡王公薨,訃報太常司,示百官,於西華門內壬地設御幄,陳御座,置素褥。設訃者位於前,設百官陪哭位東西向,奉慰位於訃者位北,北向。贊禮二人,位於訃者位之北,引訃者二人,位於贊禮之南,引百官四人,位於陪位之北,皆東西向。其日,備儀仗於奉天門迎駕。皇帝素服乘輿詣幄,樂陳於幄之南,不作。太常卿奏:「某官來訃,某年月日,臣某官以某疾薨,請舉哀。」皇帝哭,百官皆哭。太常卿奏止哭,百官奉慰訖,分班立。訃者四拜退,太常卿奏禮畢。乘輿還宮,百官出。東宮為王公舉哀儀同,但設幄於東宮西門外,陪哭者皆東宮屬。 乘輿臨王公大臣喪儀 凡王公大臣訃奏,太史監擇皇帝臨喪日期。拱衞司設大次於喪家大門外,設御座於正廳中。有司設百官次於大次之左右。侍儀司設百官陪立位於廳前左右,引禮四人位於百官之北,東西向。設喪主以下拜位於廳前,主婦以下哭位於殯北幔中。其日,鑾駕至大次,降輅,升輿,入易素服。百官皆易服,先入就廳前,分班侍立。御輿出次。喪主以下免絰去杖,衰服,出迎於大門外。望見乘輿,止哭,再拜,入於門內之西。乘輿入門,將軍四人前導,四人後從。入至正廳,降輿,升詣靈座前,百官班於後。皇帝哭,百官皆哭。太常卿奏止哭,三上香,三祭酒。出至正廳御座,主喪以下詣廳下拜位,再拜。承制官詣喪主前云「有制」。喪主以下皆跪。宣制訖,皆再拜,退立於廳西。太常卿奏禮畢,皇帝升輿,出就大次,易服。御輿出,喪主以下詣前再拜退。皇帝降輿升輅,喪主杖哭而入。諸儀衞贊唱,大略如常。 其公、侯卒葬輟朝禮,洪武二十三年定。凡公、侯卒於家者,聞喪輟朝三日。下葬,一日。卒於外者,聞喪,一日。柩至京,三日。下葬,仍一日。凡輟朝之日,不鳴鐘鼓,各官淺淡色衣朝參。初制,都督至都指揮卒,輟朝二日。永樂後更定,惟公、侯、駙馬、伯及一品官,輟朝一日。 中宮為父祖喪儀 凡中宮父母薨,訃報太常寺,轉報內使監。前期,設薦於別殿東壁下,為皇后舉哀位及內命婦以下哭位。皇后出詣別殿,內使監令奏,「考某官以某月某日薨」,母則云「妣某夫人」,祖考、妣同。皇后哭,內命婦以下皆哭盡哀。皇后問故,又哭盡哀。乃素服,內命婦皆素服,止哭,還宮。 內使監令奏聞。得旨:「皇后奔喪。」喪家設薦席於喪寢之東,從臨內命婦哭位於其下,主喪以下哭位於喪寢之西,主婦以下哭位於喪寢之北幔下。至日,內使監進堊車,備儀仗導引。皇后素服出宮,升輿,三面白布行帷。至閤外,降輿,升堊車。至喪家大門內,降車哭入,仍以行帷圍護。從臨者皆哭入。喪主以下,降詣西階下立哭。皇后升自東階,進至尸東,憑尸哭。從臨者皆哭。喪主升自西階,俱哭於柩西。皇后至哭位,內使監令跪請止哭。應奉慰者詣皇后前,奉慰如常禮。如皇后候成服,則從臨命婦應還者先還。如本日未即奔喪,則是晡復哭於別殿。尚服製皇后齊衰及從臨命婦孝服,俟喪家成服日進之。詣靈前再拜,上香,復位,再拜。如為諸王外戚舉哀,仍於別殿南向,不設薦位。 遣使臨弔儀 太常司奉旨遣弔。前期,設宣制位於喪家正廳之北,南向;喪主受弔位於南,北向;婦人立哭位於殯北幕下。其日,使者至。喪主去杖,免絰衰服,止哭,出迎於中門外。復先入,就廳前拜位。內外止哭,使者入,就位稱有制。喪主以下再拜跪。宣制曰:「皇帝聞某官薨,遣臣某弔。」喪主以下復再拜。禮畢,內外皆哭。使者出,喪主至中門外,拜送,杖哭而入。宮使則稱有令。至遣使賻贈及致奠,其儀節亦相倣云。賻贈之典,一品米六十石,麻布六十匹。二品以五,三品、四品以四,五品、六品以三,公侯則以百。永樂後定制,公、侯、駙馬、伯皆取上裁。凡陣亡者全支,邊遠守禦出征及出海運糧病故半支。 其遣百官會王公大臣喪儀。前期,有司於喪家設位次。其日,百官應會弔者素服至。喪主以下就東階哭位,主婦以下就殯北哭位。百官入,就殯前位哭,主喪主婦以下皆哭。止哭,再拜,主喪以下答拜。班首詣喪主前展慰畢,百官出,喪主拜送,杖哭而入。會葬儀同。 遣使冊贈王公大臣儀 前期,禮部奏請製冊,翰林院取旨製文,中書省禮部奏請某官為使。其日,祠祭司設龍亭、香亭於午門前正中。執事於受冊者家設宣制官位於正廳之東北,南向;喪主代受冊命者位於廳前,北向。禮部官封冊文,以盝匣盛之,黃袱裹置龍亭中。儀仗、鼓樂前導,至其家。代受冊者出迎於大門外。執事舁龍亭置廳上正中,使者入,立於東北。代受冊者就拜位,再拜。使者稍前,稱「有制」。代受冊者跪。宣制曰:「皇帝遣臣某,冊贈故某官某為某勳某爵。」宣訖,代受冊者復再拜。使者取冊授之,代受冊者捧置靈座前。使者出,代受冊者送至大門外。如不用冊者,吏部用誥命,喪家以冊文錄黃,設祭儀於靈前。代受冊者再拜,執事者展黃立讀於左。喪主以下皆再拜,焚黃。 賜祭葬 洪武十四年九月,衍聖公孔希學卒,遣官致祭。其後,羣臣祭葬,皆有定制。太祖諭祭羣臣文,多出御筆。嘉靖中,世宗為禮部尚書席書、兵部尚書李承勛親製祭文。皆特典,非常制也。 隆慶元年十二月,禮部議上卹典條例。 凡官員祭葬,有無隆殺之等,悉遵會典。其特恩,如侍從必日侍講讀、軍功必躬履行陣、東宮官必出閤講授有勞者。據嘉靖中事例,祭葬加一等,無祭者與祭一壇,無葬者給半葬,半葬者給全葬。講讀官五品本身有祭,四品及父母,三品及妻。軍功四品得祭葬,三品未滿及父母。講讀年久、啟沃功多、軍旅身殲、勳勞茂著者,恩卹加厚,臨期請旨。 會典,凡一品官,祭九壇。父母妻加祭,或二壇、一壇,或妻止一壇者,恩難預擬,遇有陳乞,酌擬上請。二品,二壇。加東宮三少,或兼大學士贈一品者,至四壇,父母妻俱一壇,致仕加三少者加一壇,加太子太保者加三壇,妻未封夫人者不祭。三品祭葬,在任、致仕俱一壇,兼學士贈尚書者二壇,未及考滿病故者一壇減半。造葬悉如舊例。四、五品官不得重封。故四品官由六七品陞者,父母有祭。由五品陞者,以例不重封,遂不得祭。 今定四品官,凡經考滿者,父母雖止授五品封,亦與祭一壇。四品以上官,本身及父母恩典,必由考滿而後得。然有二品、三品共歷四五年,父母未授三品封,終不得霑一祭者,宜並敍年資。二品、三品共歷三年以上者,雖未考三品滿,本身及父母俱與三品祭葬。三品四品,共歷三年以上者,雖未考四品滿,本身用三品未考滿例,祭一壇半,葬父母祭一壇。凡被劾閒住者,雖遇覃恩,復致仕,仍不給祭葬。 勳臣祭葬,皇親出自上裁。駙馬都尉祭十五壇。公、侯、伯在內掌府事坐營、在外總兵有殊勳加太子太保以上者,遵會典。公、侯十六壇,伯十五壇,掌府坐營總兵有勳勞者七壇,掌府坐營年勞者五壇,掌府坐營而政蹟未著者四壇,管事而被劾勘明閒住者二壇,被劾未經勘實者一壇。勘實罪重者,幷本爵應得祭葬皆削。 又正德間,公、侯、伯本祭俱三壇,嘉靖間二壇。今遵嘉靖例,以復會典之舊。武臣祭葬,遵正德、嘉靖例,都督同知僉事、錦衣衞指揮祭三壇,署都督同知僉事一壇,餘推類行之。 帝從其議。 萬曆六年更定,凡致仕養病終養聽用等官,祭葬俱與現任官同。十二年續定,被劾自陳致仕官,有日久論定原無可議者,仍給祭葬,父母妻視本身為差等。 喪葬之制 洪武五年定。凡襲衣,三品以上三,四品、五品二,六品以下一。飯含,五品以上飯稷含珠,九品以上飯梁含小珠。銘旌、絳帛,廣一幅,四品以上長九尺,六品以上八尺,九品以上七尺。斂衣,品官朝服一襲,常服十襲,衾十番。 靈座設於柩前,用白絹結魂帛以依神。棺椁,品官棺用油杉朱漆,椁用土杉。牆翣,公、侯六,三品以上四,五品以上二。明器,公、侯九十事,一品、二品八十事,三品、四品七十事,五品六十事,六品、七品三十事,八品、九品二十事。 引者,引車之紼也;披者,以纁為之,繫於輀車四柱,在旁執之,以備傾覆者也;鐸者,以銅為之,所以節挽歌者。公、侯四引六披,左右各八鐸。一品、二品三引四披,左右各六鐸。三品、四品二引二披,左右各四鐸。五品以下,二引二披,左右各二鐸。羽旛竿長九尺,五品以上,一人執之以引柩,六品以下不用。功布,品官用之,長三尺。方相,四品以上四目,七品以上兩目,八品以下不用。 柳車上用竹格,以綵結之,旁施帷幔,四角重流蘇。誌石二片,品官皆用之。其一為蓋,書某官之墓;其一為底,書姓名、鄉里、三代、生年、卒葬月日及子孫、葬地。婦人則隨夫與子孫封贈。二石相向,鐵束埋墓中。祭物,四品以上羊豕,九品以上豕。 初,洪武二年敕葬開平王常遇春於鍾山之陰,給明器九十事,納之墓中。鉦二,鼓四,紅旗、拂子各二,紅羅蓋、鞍、籠各一,弓二,箭三,竈、釜、火爐各一,俱以木為之。水罐、甲、頭盔、臺盞、杓、壺、瓶、酒甕、唾壺、水盆、香爐各一,燭臺二,香盒、香匙各一,香筯二,香匙筯瓶、茶鍾、茶盞各一,筯二,匙二,匙筯瓶一,椀二,楪十二,橐二,俱以錫造,金裹之。班劍、牙仗各一,金裹立瓜,骨朶戟、響節各二,交椅、脚踏、馬杌各一,誕馬六,槍、劍、斧、弩、食桌、牀、屏風、拄杖、箱、交牀、香桌各一,櫈二,俱以木為之。樂工十六,執儀仗二十四,控士六,女使十,青龍、白虎、朱雀、玄武神四,門神二,武士十,幷以木造,各高一尺。雜物,翣六,璧一,筐、笥、楎、椸、衿、鞶各一,笣二,筲二,糧漿瓶二,油瓶一,紗廚、煖帳各一。束帛青三段,纁二段,每段長一丈八尺。後定制,公、侯九十事者准此行之。餘以次減殺。 碑碣 明初,文武大臣薨逝,例請於上,命翰林官製文,立神道碑。惟太祖時中山王徐達、成祖時榮國公姚廣孝及弘治中昌國公張巒治先塋,皆出御筆。其制,自洪武三年定。五品以上用碑,龜趺螭首。六品以下用碣,方趺圓首。五年復詳定其制。功臣歿後封王,螭首高三尺二寸,碑身高九尺,廣三尺六寸,龜趺高三尺八寸。一品螭首,二品麟鳳蓋,三品天祿辟邪蓋,四品至七品方趺。首視功臣歿後封王者,遞殺二寸,至一尺八寸止。碑身遞殺五寸,至五尺五寸止。其廣遞殺二寸,至二尺二寸止。趺遞殺二寸,至二尺四寸止。 墳塋之制,亦洪武三年定。一品,塋地周圍九十步,墳高一丈八尺。二品,八十步,高一丈四尺。三品,七十步,高一丈二尺。以上石獸各六。四品,四十步。七品以下二十步,高六尺。五年重定。功臣歿後封王,塋地周圍一百步,墳高二丈,四圍墳牆高一丈,石人四,文武各二,石虎、羊、馬、石望柱各二。一品至六品塋地如舊制,七品加十步。一品墳高一丈八尺,二品至七品遞殺二尺。一品墳牆高九尺,二品至四品遞殺一尺,五品四尺。一品、二品石人二,文武各一,虎、羊、馬、望柱各二。三品四品無石人,五品無石虎,六品以下無。 當太祖時,盱眙楊王墳置守戶二百一十,宿州徐王墳置墳戶九十三,滁州滁陽王墳亦置墳戶。四年又賜功臣李善長、徐達、常茂、馮勝墳戶百五十,鄧愈、唐勝宗、陸仲亨、華雲龍、顧時、陳德、耿炳文、吳楨、孫恪、郭興墳戶百。成化十五年,南京禮部言:「常遇春、李文忠等十四人勳臣墳墓,俱在南京城外,文忠曾孫萼等,以歲久頹壞為言,請命工修治。」帝可其奏,且令無子孫者,復墓旁一人守護之。 賜諡 親王例用一字;郡王二字,文武大臣同。與否,自上裁。若官品未高而侍從有勞,或以死勤事者,特賜諡,非常例。洪武初,有應得諡者,禮部請旨,令禮部行翰林院擬奏。弘治十五年定制,凡親王薨,行撫、按,郡王病故,行本府親王及承奉長史,覈勘以奏,乃議諡。文武大臣請諡,禮部取旨,行吏兵部考實蹟。禮部定三等,行業俱優者為上,頗可者為中,行實無取者為下,送翰林院擬諡。有應諡而未得者,撫、按、科道官以聞。 按明初舊制,諡法自十七字至一字,各有等差。然終高帝世,文臣未嘗得諡,武臣非贈侯伯不可得。魯、秦二王曰荒、曰愍。至建文諡王禕,成祖諡胡廣,文臣始有諡。迨世宗則濫及方士,且加四字矣。定例,三品得諡,詞臣諡「文」。然亦有得諡不止三品,諡「文」不專詞臣者,或以勳勞,或以節義,或以望實,破格崇褒,用示激勸。其冒濫者,亦間有之。 萬曆元年,禮臣言:「大臣應得諡者,宜廣詢嚴覈。應諡而未請者,不拘遠近,撫、按、科道舉奏,酌議補給。」十二年,禮臣言:「大臣諡號,必公論允服,毫無瑕疵者,具請上裁。如行業平常,即官品雖崇,不得概予。」帝皆從之。三十一年,禮部侍郎郭正域請嚴諡典。議奪者四人,許論,黃光昇、呂本、范謙;應奪而改者一人,陳瓚;補者七人,伍文定、吳悌、魯穆、楊繼宗、鄒智、楊源、陳有年。閣臣沈一貫、朱賡力庇呂本,不從其議。未幾,御史張邦俊請以呂柟從祀孔廟,而論應補諡者,雍泰、魏學曾等十四人。部議久之,共彙題先後七十四人,留中不發。 天啟元年始降旨俞允,又增續請者十人,而邦俊原請九人不與。正域所請伍文定等亦至是始定。凡八十四人。其官卑得諡者,鄒智、劉臺、魏良弼、周天佐、楊允繩、沈鍊、楊源、黃鞏、楊慎、周怡、莊昹、馮應京皆以直諫,孟秋、張元忭、曹端、賀欽、陳茂烈、馬理、陶望齡皆以學行,張銓以忠義,李夢陽以文章,魯穆、楊繼宗、張朝瑞、朱冠、傅新德、張允濟皆以清節,楊慎之文憲,莊昹之文節,則又兼論文學云。 三年,禮部尚書林堯俞言:「諡典五年一舉,自萬曆四十五年至今,蒙恤而未諡者,九卿臺省會議與臣部酌議。」帝可之。然是時,遲速無定。六年,禮科給事中彭汝楠言:「耳目近則覩記真,宜勿逾五年之限。」又謂:「三品以上為當予諡,而建文諸臣之忠義,陶安等之參帷幄,葉琛等之殉行間,皆宜補諡。」事下禮部,以建文諸臣未易輕擬,不果行。至福王時,始從工科給事中李清言,追諡開國功臣李善長等十四人,正德諫臣蔣欽等十四人,天啟慘死諸臣左光斗等九人,而建文帝之弟允熥、允熞、允〈火熙〉,子文奎,亦皆因清疏追補。 品官喪禮 載在集禮、會典者,本之儀禮士喪,稽諸唐典,又參以朱子家禮之編,通行共曉。茲舉大要,其儀節不具錄。 凡初終之禮,疾病,遷於正寢。屬纊,俟絕氣乃哭。喪主、主婦,護喪以子弟賢能者。治棺訃告。設尸牀、帷堂,掘坎。設沐具,沐者四人,六品以下三人,乃含。置虛座,結魂帛,立銘旌。喪之明日乃小斂,又明日大斂,蓋棺,設靈牀於柩東。又明日,五服之人各服其服,然後朝哭相弔。既成服,朝夕奠,百日而卒哭。乃擇地,三月而葬。告后土,遂穿壙。刻誌石,造明器,備大轝,作神主。既發引,至墓所,乃窆。施銘旌誌石於壙內,掩壙復土,乃祠后土於墓。題主,奉安。升車,反哭。 凡虞祭,葬之日,日中而虞,柔日再虞,剛日三虞。若去家經宿以上,則初虞於墓所行之。墓遠,途中遇柔日,亦於館所行之。若三虞,必俟至家而後行。三虞後,遇剛日卒哭。 明日祔家廟。期而小祥。喪至此凡十三月,不計閏。古卜日祭,今止用初忌,喪主乃易練服。再期而大祥。喪至此凡二十五月,亦止用第二忌日祭。陳禫服,告遷於祠堂。改題神主,遞遷而西,奉神主入於祠堂。徹靈座,奉遷主埋於墓側。大祥後,間一月而禫。喪至此計二十有七月。卜日,喪主禫服詣祠堂,祗薦禫事。 其在遠聞喪者,始聞,易服,哭而行。至家,憑殯哭,四日而成服。若未得行,則設位,四日而變服。若既葬,則先哭諸墓,歸詣靈座前哭,四日成服。齊衰以下聞喪,為位而哭。若奔喪,則至家成服。若不奔喪,四日成服。凡有改葬者,孝子以下及妻、妾、女子子,俱緦麻服,周親以下素服。不設祖奠,無反哭,無方相魌頭,餘如常葬之儀。既葬,就吉帷靈座前一虞。孝子以下,出就別所,釋緦服素服而還。 洪武二十六年四月除期服奔喪之制。先是百官聞祖父母、伯叔、兄弟喪,俱得奔赴。至是吏部言:「祖父母、伯叔、兄弟皆係期年服。若俱令奔喪守制,或一人連遭五六期喪,或道路數千里,則居官日少,更易繁數,曠官廢事。今後除父母、祖父母承重者丁憂外,其餘期喪不許奔,但遣人致祭。」從之。 士庶人喪禮 集禮及會典所載,大略倣品官制,稍有損益。 洪武元年,御史高元侃言:「京師人民循習舊俗。凡有喪葬,設宴,會親友,作樂娛尸,竟無哀戚之情,甚非所以為治。乞禁止以厚風化。」乃令禮官定民喪服之制。 五年詔定:「庶民襲衣一稱,用深衣一、大帶一、履一雙,裙袴衫襪隨所用。飯用粱,含錢三。銘旌用紅絹五尺。斂隨所用,衣衾及親戚襚儀隨所用。棺用堅木,油杉為上,栢次之,土杉松又次之。用黑漆、金漆,不得用朱紅。明器一事。功布以白布三尺引柩。柳車以衾覆棺。誌石二片,如官之儀。塋地圍十八步。祭用豕,隨家有無。」 又詔:「古之喪禮,以哀戚為本,治喪之具,稱家有無。近代以來,富者奢僭犯分,力不足者稱貸財物,誇耀殯送,及有惑於風水,停柩經年,不行安葬。宜令中書省臣集議定制,頒行遵守,違者論罪。」又諭禮部曰:「古有掩骼埋胔之令,近世狃元俗,死者或以火焚,而投其骨於水。傷恩敗俗,莫此為甚。其禁止之。若貧無地者,所在官司擇寬閒地為義塚,俾之葬埋。或有宦遊遠方不能歸葬者,官給力費以歸之。」 服紀 明初頒大明令,凡喪服等差,多因前代之舊。洪武七年,孝慈錄成,復圖列於大明令,刊示中外。 先是貴妃孫氏薨,敕禮官定服制。禮部尚書牛諒等奏曰:「周儀禮,父在,為母服期年,若庶母則無服。」太祖曰:「父母之恩一也,而低昂若是,不情甚矣。」乃敕翰林院學士宋濂等曰:「養生送死,聖王大政。諱亡忌疾,衰世陋俗。三代喪禮散失於衰周,厄於暴秦。漢、唐以降,莫能議此。夫人情無窮,而禮為適宜。人心所安,即天理所在。爾等其考定喪禮。」於是濂等考得古人論服母喪者凡四十二人,願服三年者二十八人,服期年者十四人。太祖曰:「三年之喪,天下通喪。觀願服三年,視願服期年者倍,豈非天理人情之所安乎?」乃立為定制。子為父母,庶子為其母,皆斬衰三年。嫡子、衆子為庶母,皆齊衰杖期。仍命以五服喪制,幷著為書,使內外遵守。其制服五。曰斬衰,以至粗麻布為之,不縫下邊。曰齊衰,以稍粗麻布為之,縫下邊。曰大功,以粗熟布為之。曰小功,以稍粗熟布為之。曰緦麻,以稍細熟布為之。 其敍服有八。 曰斬衰三年者:子為父母,庶子為所生母,子為繼母;子為慈母,謂母卒父命他妾養己者,子為養母,謂自幼過房與人者;女在室為父母,女嫁被出而反在室為父母;嫡孫為祖父母承重及曾高祖父母承重者;為人後者為所後父母,及為所後祖父母承重;夫為後則妻從服,婦為舅姑;庶子之妻為夫之所生母;妻妾為夫。 曰齊衰杖期者:嫡子衆子為庶母;嫡子衆子之妻為夫之庶母,為嫁母、出母、父卒繼母改嫁而己從之者;夫為妻。 曰齊衰不杖期者:父母為嫡長子及衆子,父母為女在室者,繼母為長子及衆子,慈母為長子及衆子;孫為祖父母,孫女雖適人不降,高曾皆然;為伯叔父母;妾為夫之長子及衆子,為所生子;為兄弟,為兄弟之子及兄弟之女在室者,為姑及姊妹在室者;妾為嫡妻;嫁母、出母為其子;女在室及雖適人而無夫與子者,為其兄弟及兄弟之子;繼母改嫁為前夫之子從己者;為繼父同居兩無大功之親者;婦人為夫親兄弟之子,婦人為夫親兄弟子女在室者;女出嫁為父母;妾為其父母;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女適人為兄弟之為父後者;祖為嫡孫;父母為長子婦。 曰齊衰五月者:為曾祖父母。 曰齊衰三月者:為高祖父母,為繼父昔同居而今不同者,為繼父雖同居而兩有大功以上親者。 曰大功九月者: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為姑及姊妹及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為衆子婦,為女之出嫁者;祖為衆孫;為兄弟之子婦;婦人為夫之祖父母,為夫之伯叔父母,為夫之兄弟之子婦,為夫兄弟之女嫁人者;女出嫁為本宗伯叔父母,及為兄弟與兄弟之子,為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為人後者為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妻為夫本生父母;為兄弟之子為人後者。 曰小功五月者:為伯叔祖父母,為同堂伯叔父母,為再從兄弟及再從姊妹在室者,為同堂兄弟之子,為祖姑在室者,為從祖姑在室者,為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為兄弟之妻;為人後者為其姑姊妹適人者;為嫡孫婦,為同堂姊妹之出嫁者,為孫女適人者,為兄弟之孫及兄弟之女孫在室者,為外祖父母,為母之兄弟姊妹,為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為姊妹之子;婦人為夫之姑及夫之姊妹,為夫之兄弟及夫兄弟之妻,為夫兄弟之孫及夫兄弟之女孫在室者,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曰緦麻三月者:為族曾祖父母,為族伯叔祖父母,為族父母,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為族曾祖姑在室者,為族祖姑及族姑在室者,為兄弟之曾孫,女在室同,為曾孫玄孫,為同堂兄弟之孫,女在室同,為再從兄弟之子,女在室同,為祖姑、從祖姑及從祖姊妹之出嫁者,為兄弟之孫女出嫁者,為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為乳母,為舅之子,為姑之子,為姨之子,為外孫,為壻,為妻之父母,為兄弟孫之婦,為同堂兄弟子之婦,為同堂兄弟之妻,為外孫婦,為甥婦;婦人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為夫之叔伯祖父母,為夫之同堂伯叔父母,為夫兄弟之曾孫,為夫之同堂兄弟,為夫同堂兄弟之孫,孫女同,為夫再從兄弟之子,為夫兄弟之孫婦,為夫同堂兄弟子之婦,為夫同堂兄弟之妻,為夫同堂姊妹,為夫之外祖父母,為夫之舅及姨,為夫之祖姑及從祖姑在室者;女出嫁為本宗叔伯祖父母,為本宗同堂叔伯父母,為本宗同堂兄弟之子女,為本宗祖姑及從祖姑在室者,為本宗同堂姊妹之出嫁者;為人後者為本生外祖父母。 嘉靖十八年正月諭輔臣:「昨居喪理疾,閱禮記檀弓等篇,其所著禮儀制度俱不歸一,又不載天子全儀。雖曰『三年之喪,通乎上下』,而今昔亦有大不同者。皇祖所定,未有全文,每遇帝后之喪,亦未免因仍為禮。至於冠裳衰絰,所司之製不一,其與禮官考定之。自初喪至除服,冠裳輕重之製具為儀節,俾歸至當。」於是禮部議喪服諸制奏之。帝令更加考訂,畫圖註釋,並祭葬全儀,編輯成書備覽。 樂一 古先聖王,治定功成而作樂,以合天地之性,類萬物之情,天神格而民志協。蓋樂者,心聲也,君心和,六合之內無不和矣。是以樂作於上,民化於下。秦、漢而降,斯理浸微,聲音之道與政治不相通,而民之風俗日趨於靡曼。明興,太祖銳志雅樂。是時,儒臣冷謙、陶凱、詹同、宋濂、樂韶鳳輩皆知聲律,相與究切釐定。而掌故闊略,欲還古音,其道無由。太祖亦方以下情偷薄,務嚴刑以束之,其於履中蹈和之本,未暇及也。文皇帝訪問黃鍾之律,臣工無能應者。英、景、憲、孝之世,宮縣徒為具文。殿廷燕享,郊壇祭祀,教坊羽流,慢瀆苟簡,劉翔、胡瑞為之深慨。世宗制作自任,張鶚、李文察以審音受知,終以無成。蓋學士大夫之著述止能論其理,而施諸五音六律輒多未叶,樂官能紀其鏗鏘鼓舞而不曉其義,是以卒世莫能明也。稽明代之制作,大抵集漢、唐、宋、元人之舊,而稍更易其名。凡聲容之次第,器數之繁縟,在當日非不燦然俱舉,第雅俗雜出,無從正之。故備列於篇,以資考者。 太祖初克金陵,即立典樂官。其明年置雅樂,以供郊社之祭。吳元年,命自今朝賀不用女樂。先是命選道童充樂舞生,至是始集。太祖御戟門,召學士朱升、范權引樂舞生入見,閱試之。太祖親擊石磬,命升辨五音。升不能審,以宮音為徵音。太祖哂其誤,命樂生登歌一曲而罷。是年置太常司,其屬有協律郎等官。元末有冷謙者,知音,善鼓瑟,以黃冠隱吳山。召為協律郎,令協樂章聲譜,俾樂生習之。取石靈璧以製磬,採桐梓湖州以製琴瑟。乃考正四廟雅樂,命謙較定音律及編鐘、編磬等器,遂定樂舞之制。樂生仍用道童,舞生改用軍民俊秀子弟。又置教坊司,掌宴會大樂。設大使、副使、和聲郎,左、右韶樂,左、右司樂,皆以樂工為之。後改和聲郎為奉鑾。 洪武元年春,親祭太社、太稷。夏祫享於太廟。其冬祀昊天上帝於圜丘。明年祀皇地祇於方丘,又以次祀先農、日月、太歲、風雷、嶽瀆、周天星辰、歷代帝王、至聖文宣王,皆定樂舞之數,奏曲之名。 圜丘。迎神,奏中和之曲。奠玉帛,奏肅和之曲。奉牲,奏凝和之曲。初獻,奏壽和之曲,武功之舞。亞獻,奏豫和之曲,終獻,奏熙和之曲,俱文德之舞。徹豆,奏雍和之曲。送神,奏安和之曲。望燎,奏時和之曲。方丘竝同,曲詞各異,易望燎曰望瘞。太社太稷,易迎神曰廣和,省奉牲,餘竝與方丘同,曲詞各異。 先農。迎神、奠帛,奏永和之曲。進俎,奏雍和之曲。初獻、終獻,竝奏壽和之曲。徹豆、送神,竝奏永和之曲。望瘞,奏太和之曲。 朝日。迎神,奏熙和之曲。奠玉帛,奏保和之曲。初獻,奏安和之曲,武功之舞。亞獻,奏中和之曲,終獻,奏肅和之曲,俱文德之舞。徹豆,奏凝和之曲。送神,奏壽和之曲。望燎,奏豫和之曲。夕月,迎神易凝和,奠帛以下與朝日同,曲詞各異。 太歲、風雷、嶽瀆。迎神,奏中和。奠帛,奏安和。初獻,奏保和。亞獻,奏肅和。終獻,奏凝和。徹豆,奏壽和。送神,奏豫和。望燎,奏熙和。 周天星辰,初附祀夕月,洪武四年別祀。迎神,奏凝和。奠帛、初獻,奏保和,武功舞。亞獻,奏中和,終獻,奏肅和,俱文德舞。徹豆,奏豫和。送神,奏雍和。 太廟。迎神,奏太和之曲。奉冊寶,奏熙和之曲。進俎,奏凝和之曲。初獻,奏壽和之曲,武功之舞。亞獻,奏豫和之曲,終獻,奏熙和之曲,俱文德之舞。徹豆,奏雍和之曲。送神,奏安和之曲。初獻則德、懿、熙、仁各奏樂舞,亞、終獻則四廟共之。 釋奠孔子,初用大成登歌舊樂。洪武六年始命詹同、樂韶鳳等更製樂章。迎神,奏咸和。奠帛,奏寧和。初獻,奏安和。亞獻、終獻,奏景和。徹饌、送神,奏咸和。 歷代帝王。迎神,奏雍和。奠帛、初獻,奏保和,武功舞。亞獻,奏中和,終獻,奏肅和,俱文德舞。徹豆,奏凝和。送神,奏壽和。望瘞,奏豫和。 又定王國祭祀樂章。迎神,奏太清之曲。初獻,奏壽清之曲。亞獻,奏豫清之曲。終獻,奏熙清之曲。徹饌,奏雍清之曲。送神,奏安清之曲。其社稷山川,易迎神為廣清,增奉瘞曰時清。 此祭祀之樂歌節奏也。 又定朝會宴饗之制。 凡聖節、正旦、冬至、大朝賀,和聲郎陳樂於丹墀百官拜位之南,北向。駕出,仗動。和聲郎舉麾,奏飛龍引之曲,樂作,陞座。樂止,偃麾。百官拜,奏風雲會之曲,拜畢,樂止。丞相上殿致詞,奏慶皇都之曲,致詞畢,樂止。百官又拜,奏喜昇平之曲,拜異,樂止。駕興,奏賀聖朝之曲,還宮,樂止。百官退,和聲郎、樂工以次出。 凡宴饗,和聲郎四人總樂舞,二人執麾,立樂工前之兩旁;二人押樂,立樂工後之兩旁。殿上陳設畢,和聲郎執麾由兩階升,立於御酒案之左右;二人引歌工、樂工由兩階升,立於丹陛上之兩旁,東西向。舞師二人執旌,引武舞士立於西階下之南;又二人執翿,引文舞士立於東階下之南;又二人執幢,引四夷舞士立於武舞之西南;俱北向。武舞曰平定天下之舞,象以武功定禍亂也;文舞曰車書會同之舞,象以文德致太平也;四夷舞曰撫安四夷之舞,象以威德服遠人也。引大樂二人,執戲竹,引大樂工陳列於丹陛之西,文武二舞樂工列於丹陛之東,四夷樂工列於四夷舞之北,俱北向。駕將出,仗動,大樂作。升座,樂止。進第一爵,和聲郎舉麾,唱奏起臨濠之曲。引樂二人引歌工、樂工詣酒案前,北面,重行立定。奏畢,偃麾,押樂引衆工退。第二,奏開太平之曲。第三,奏安建業之曲。第四,奏削羣雄之曲。第五,奏平幽都之曲。第六,奏撫四夷之曲。第七,奏定封賞之曲。第八,奏大一統之曲。第九,奏守承平之曲。其舉麾、偃麾,歌工、樂工進退,皆如前儀。進第一次膳,和聲郎舉麾,唱奏飛龍引之樂,大樂作。食畢,樂止,偃麾。第二,奏風雲會之樂。第三,奏慶皇都之樂。第四,奏平定天下之舞。第五,奏賀聖朝之樂。第六,奏撫安四夷之舞。第七,奏九重歡之樂。第八,奏車書會同之舞。第九,奏萬年春之樂。其舉麾、偃麾如前儀。九奏三舞既畢,駕興,大樂作。入宮,樂止,和聲郎執麾引衆工以次出。 宴饗之曲,後凡再更。四年所定,一曰本太初,二曰仰大明,三曰民初生,四曰品物亨,五曰御六龍,六曰泰階平,七曰君德成,八曰聖道行,九曰樂清寧。其詞,詹同、陶凱所製也。十五年所定,一曰炎精開運,二曰皇風,三曰眷皇明,四曰天道傳,五曰振皇綱,六曰金陵,七曰長楊,八曰芳醴,九曰駕六龍。 凡大朝賀,教坊司設中和韶樂於殿之東西,北向;陳大舞於丹陛之東西,亦北向。駕興,中和韶樂奏聖安之曲。陞座進寶,樂止。百官拜,大樂作。拜畢,樂止。進表,大樂作。進訖,樂止。宣表目,致賀訖,百官俯伏,大樂作。拜畢,樂止。宣制訖,百官舞蹈山呼,大樂作。拜畢,樂止。駕興,中和韶樂奏定安之曲,導駕至華蓋殿,樂止。百官以次出。 其大宴饗,教坊司設中和韶樂於殿內,設大樂於殿外,立三舞雜隊於殿下。駕興,大樂作。陞座,樂止。文武官入列於殿外,北向拜,大樂作。拜畢,樂止。進御筵,樂作。進訖,樂止。進花,樂作。進訖,樂止。進第一爵,教坊司奏炎精開運之曲,樂作。內外官拜畢,樂止。散花,樂作。散訖,樂止。第二爵,教坊司奏皇風之曲。樂止,進湯。鼓吹饗節前導至殿外,鼓吹止,殿上樂作。羣臣湯饌成,樂止。武舞入,教坊司請奏平定天下之舞。第三爵,教坊司請奏眷皇明之曲,進酒如前儀。樂止,教坊司請奏撫安四夷之舞。第四爵,奏天道傳之曲,進酒進湯如前儀。樂止,奏車書會同之舞。第五爵,奏振皇綱之曲,進酒如前儀。樂止,奏百戲承應。第六爵,奏金陵之曲,進酒進湯如前儀。樂止,奏八蠻獻寶承應。第七爵,奏長楊之曲,進酒如前儀。樂止,奏採蓮隊子承應。第八爵,奏芳醴之曲,進酒進湯如前儀。樂止,奏魚躍於淵承應。第九爵,奏駕六龍之曲,進酒如前儀。樂止,收爵。進湯,進大膳,樂作。供羣臣飯食訖,樂止,百花隊舞承應。宴成徹案。羣臣出席,北向拜,樂作。拜畢,樂止。駕興,大樂作、鳴鞭,百官以次出。 此朝賀宴饗之樂歌節奏也。 其樂器之制,郊丘廟社,洪武元年定。樂工六十二人,編鐘、編磬各十六,琴十,瑟四,搏拊四,柷敔各一,壎四,篪四,簫八,笙八,笛四,應鼓一;歌工十二;協律郎一人執麾以引之。七年復增籥四,鳳笙四,壎用六,搏拊用二,共七十二人。舞則武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執干戚;文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執羽籥;舞師二人執節以引之。共一百三十人。惟文廟樂生六十人,編鐘、編磬各十六,琴十,瑟四,搏拊四,柷敔各一,壎四,篪四,簫八,笙八,笛四,大鼓一;歌工十。六年鑄太和鐘。其制,倣宋景鐘。以九九為數,高八尺一寸。拱以九龍,柱以龍簴,建樓於圜丘齋宮之東北,懸之。郊祀,駕動則鐘聲作。升壇,鐘止,衆音作。禮畢,升輦,鐘聲作。俟導駕樂作,乃止。十七年改鑄,減其尺十之四焉。 朝賀。洪武三年定丹陛大樂:簫四,笙四,箜篌四,方響四,頭管四,龍笛四,琵琶四,{竹秦}六,杖鼓二十四,大鼓二,板二。二十六年又定殿中韶樂:簫十二,笙十二,排笙四,橫笛十二,壎四,篪四,琴十,瑟四,編鐘二,編磬二,應鼓二,柷一,敔一,搏拊二。丹陛大樂:戲竹二,簫十二,笙十二,笛十二,頭管十二,{竹秦}八,琵琶八,二十弦八,方響二,鼓二,拍板八,杖鼓十二。命婦朝賀中宮,設女樂:戲竹二,簫十四,笙十四,笛十四,頭管十四,{竹秦}十,琵琶八,二十弦八,方響六,鼓五,拍板八,杖鼓十二。正旦、冬至、千秋凡三節。其後太皇太后、皇太后竝用之。朔望朝參:戲竹二,簫四,笙四,笛四,頭管四,{竹秦}二,琵琶二,二十弦二,方響一,鼓一,拍板二,杖鼓六。 大宴。洪武元年定殿內侑食樂:簫六,笙六,歌工四。丹陛大樂:戲竹二,簫四,笙四,琵琶六,{竹秦}六,箜篌四,方響四,頭管四,龍笛四,杖鼓二十四,大鼓二,板二。文武二舞樂器:笙二,橫管二,{竹秦}二,杖鼓二,大鼓一,板一。四夷舞樂:腰鼓二,琵琶二,胡琴二,箜篌二,頭管二,羌笛二,{竹秦}二,水盞一,板一。二十六年又定殿內侑食樂:柷一,敔一,搏拊一,琴四,瑟二,簫四,笙四,笛四,壎二,篪二,排簫一,鐘一,磬一,應鼓一。丹陛大樂:戲竹二,簫四,笙四,笛二,頭管二,琵琶二,{竹秦}二,二十弦二,方響二,杖鼓八,鼓一,板一。迎膳樂:戲竹二,笙二,笛四,頭管二,{竹秦}二,杖鼓十,鼓一,板一。進膳樂:笙二,笛二,杖鼓八,鼓一,板一。太平清樂:笙四,笛四,頭管二,{竹秦}四,方響一,杖鼓八,小鼓一,板一。 樂工舞士服色之制。郊廟,洪武元年定;朝賀,洪武三年定。文武兩舞:武舞士三十二人,左干右戚,四行,行八人,舞作發揚蹈厲坐作擊刺之狀,舞師二人執旌以引之;文舞士三十二人,左籥右翟,四行,行八人,舞作進退舒徐揖讓升降之狀,舞師二人執翿以引之。四夷之舞:舞士十六人,四行,行四人,舞作拜跪朝謁喜躍俯伏之狀,舞師二人執幢以引之。 此祭祀朝賀之樂舞器服也。 當太祖時,前後稍有增損。樂章之鄙陋者,命儒臣易其詞。二郊之作,太祖所親製。後改合祀,其詞復更。太社稷奉仁祖配,亦更製七奏。嘗諭禮臣曰:「古樂之詩,章和而正。後世之詩,章淫以誇。故一切諛詞豔曲皆棄不取。」嘗命儒臣撰回鑾樂歌,所奏神降祥、神貺、酣酒、色荒、禽荒諸曲,凡三十九章,命曰御鑾歌,皆寓諷諫之意。然當時作者,惟務明達易曉,非能如漢、晉間詩歌,鏗鏘雅健,可錄而誦也。殿中韶樂,其詞出於教坊俳優,多乖雅道。十二月樂歌,按月律以奏,及進膳、迎膳等曲,皆用樂府、小令、雜劇為娛戲。流俗諠譊,淫哇不逞。太祖所欲屏者,顧反設之殿陛間不為怪也。 永樂十八年,北京郊廟成。其合祀合享禮樂,一如舊制。更定宴饗樂舞:初奏上萬壽之曲,平定天下之舞;二奏仰天恩之曲,撫四夷之舞;三奏感地德之曲,車書會同之舞;四奏民樂生之曲,表正萬邦之舞;五奏感皇恩之曲,天命有德之舞;六奏慶豐年之曲;七奏集禎應之曲;八奏永皇圖之曲;九奏樂太平之曲。奏曲膚淺,舞曲益下俚。景泰元年,助教劉翔上書指其失。請敕儒臣推演道德教化之意,君臣相與之樂,作為詩章,協以律呂,如古靈臺、辟雍、清廟、湛露之音,以振勵風教,備一代盛典。時以襲用既久,卒莫能改。其後教坊司樂工所奏中和韶樂,且多不諧者。成化中,禮官嘗請三倍其額,博教而約取之。 弘治之初,孝宗親耕耤田,教坊司以雜劇承應,間出狎語。都御史馬文升厲色斥去。給事中胡瑞嘗言:「御殿受朝,典禮至大,而殿中中和韶樂乃屬之教坊司,嶽鎮海瀆,三年一祭,乃委之神樂觀樂舞生,褻神明,傷大體。望敕廷臣議,嶽瀆等祭,當以縉紳從事。中和韶樂,擇民間子弟肄習,設官掌之。年久,則量授職事。」帝以奏樂遣祭,皆國朝舊典,不能從也。馬文升為尚書,因災異陳言,其一,訪名儒以正雅樂,事下禮官。禮官言:「高皇帝命儒臣考定八音,修造樂器,參定樂章。其登歌之詞,多自裁定。但歷今百三十餘年,不復校正,音律舛訛,釐正宜急。且太常官恐未足當製器協律之任。乞詔下諸司,博求中外臣工及山林有精曉音律者,禮送京師。會禮官熟議至當,然後造器正音,庶幾可以復祖制,致太和。」帝可其奏。末年詔南京及各王府,選精通樂藝者詣京師,復以禮官言而罷。 正德三年,武宗諭內鐘鼓司康能等曰:「慶成大宴,華夷臣工所觀瞻,宜舉大樂。邇者音樂廢缺,無以重朝廷。」禮部乃請選三院樂工年壯者,嚴督肄之,仍移各省司取藝精者赴京供應。顧所隸益猥雜,筋斗百戲之類日盛於禁廷。既而河間等府奉詔送樂戶,居之新宅。樂工既得幸,時時言居外者不宜獨逸,乃復移各省司所送技精者於教坊。於是乘傳續食者又數百人,俳優之勢大張。臧賢以伶人進,與諸佞倖角寵竊權矣。 嘉靖元年,御史汪珊請屏絕玩好,令教坊司毋得以新聲巧技進。世宗嘉納之。是時更定諸典禮,因亦有志於樂。建觀德殿以祀獻帝,召協律郎肄樂供祀事。後建世廟成,改殿曰崇先。乃親製樂章,命大學士費宏等更定曲名,以別於太廟。其迎神曰永和之曲,初獻曰清和之曲,亞獻曰康和之曲,終獻曰冲和之曲,徹饌曰泰和之曲,送神曰寧和之曲。宏等復議,獻皇生長太平,不尚武功,其三獻皆當用文德舞。從之。已而太常復請,乃命禮官會張璁議。璁言:「樂舞以佾數為降殺,不聞以武文為偏全。使八佾之制,用其文而去其武,則兩階之容,得其左而闕其右。是皇上舉天子禮樂,而自降殺之矣。」乃從璁議,仍用二舞。 九年二月始祈穀於南郊。帝親製樂章,命太常協於音譜。是年,始祀先蠶,下禮官議樂舞。禮官言:「先蠶之祀,周、漢所同。其樂舞儀節,經史不載。唐開元先蠶儀注,大樂令設宮縣於北郊壇壝內,諸女工咸列於后,則祀先蠶用女樂可知。唐六典,宮縣之舞八佾,軒縣之舞六佾,則祀先蠶用八佾又可知。然止言舞生冠服,而不及舞女冠服。陳暘樂書享先蠶圖下,止有宮架登歌圖,而不及舞。夫有樂有舞,雖祀禮之常,然周、漢制度既不可考,宋祀先蠶,代以有司,又不可據。惟開元略為近古,而陳氏樂書考據亦明。前享先農,既以佾數不足,降八為六,則今祀先蠶,止用樂歌,不用樂舞,亦合古制。且以見少殺先農之禮。」帝以舞非女子事,罷不用。使議樂女冠服以聞。禮官言:「北郊陰方,其色尚黑。同色相感,事神之道。漢蠶東郊,魏蠶西郊,色皆尚青,非其色矣。樂女冠服宜黑。」乃用樂六奏,去舞。其樂女皆黑冠服,因定享先蠶樂章。 又以祀典方釐定南北郊,復朝日夕月之祭,命詞臣取洪武時舊樂歌,一切更改。禮官因請廣求博訪,有如宋胡瑗、李照者,具以名聞。授之太常,考定雅樂。給事中夏言乃以致仕甘肅行太僕寺丞張鶚應詔。命趣召之。既至,言曰: 大樂之正,乃先定元聲。元聲起自冥罔既覺之時,亥子相乘之際。積絲成毫,積毫成釐,積釐成分。一時三十分,一日十二時。故聲生於日,律起於辰。氣在聲先,聲從氣後。若拘於器以求氣,則氣不能致器,而反受制於器,何以定黃鍾、起曆元?須依蔡元定,多截竹以擬黃鍾之律,長短每差一分。冬至日按律而候,依法而取。如衆管中先飛灰者,即得元氣。驗其時刻,如在子初二刻,即子初一刻移於初二刻矣;如在正二刻,即子正一刻移於正二刻矣。願命知曆官一人,同臣參候,庶幾元聲可得,而古樂可復。 又言: 古人製為十六編鐘,非徒事觀美,蓋為旋宮而設。其下八鐘,黃鍾、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仲呂、蕤賓、林鍾是已;其上八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鍾、黃鍾、大呂、太簇、夾鍾是已。近世止用黃鍾一均,而不徧具十六鐘,古人立樂之方已失。況太常止以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勾、合字眼譜之,去古益遠。且如黃鍾為合似矣,其以大呂為下四,太簇為高四,夾鍾為下一,姑洗為高一,夷則為下工,南呂為高工之類,皆以兩律兼一字,何以旋宮取律,止黃鍾一均而已。 且黃鍾、大呂、太簇、夾鍾為上四清聲。蓋黃鍾為君,至尊無比。黃鍾為宮,則十一律皆從而受制,臣民事物莫敢凌犯焉。至於夾鍾為宮,則下生無射為徵,無射上生仲呂為商,仲呂下生黃鍾為羽。然黃鍾正律聲長,非仲呂為商三分去一之次。所以用黃鍾為羽,必用子聲,即上黃六之清聲,正為不敢用黃鍾全聲,而用其半耳。姑洗以下之均,大率若此。此四清聲之所由立也。編鐘十六,其理亦然。 宋胡瑗知此義,故四清聲皆小其圍徑以就之。然黃鍾、太簇二聲雖合,大呂、夾鍾二聲又非,遂使十二律、五聲皆不得正。至於李照、范鎮止用十二律,不用四清聲,其合於三分損益者則和矣。夷則以降,其臣民事物,安能尊卑有辨,而不相凌犯耶? 臣又考周禮,圜鍾、函鍾、黃鍾,天地人三宮之說,有薦神之樂,有降神之樂。所為薦神之樂者,乃奏黃鍾,歌大呂,子丑合也,舞雲門以祀天神。乃奏太簇,歌應鍾,寅亥合也,舞咸池以祀地祇。乃奏姑洗,歌南呂,辰酉合也,舞大韶以祭四望。乃奏蕤賓,歌林鍾,午未合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巳申合也,舞大武以享先祖,舞大濩以享先妣。所謂降神之樂者,冬至祀天圜丘,則以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太簇為徵,姑洗為羽,是三者陽律相繼。相繼者,天之道也。夏至祭地方丘,則以函鍾為宮,夾鍾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是三者陰呂相生。相生者,地之功也。祭宗廟,以黃鍾為宮,大呂為角,太簇為徵,夾鍾為羽,是三者律呂相合。相合者,人之情也。 且圜鍾,夾鍾也。生於房心之氣,為天地之明堂,祀天從此起宮,在琴中角絃第十徽,卯位也。函鍾,林鍾也。生於坤位之氣,在井東輿鬼之外,主地祇,祭地從此起宮,在琴中徵絃第五徽,未位也。黃鍾,生於虛危之氣,為宗廟,祭人鬼從此起宮,在琴中宮絃第三徽,子位也。至若六變而天神降,八變而地祇格,九變而人鬼享,非有難易之分。蓋陽數起子而終於少陰之申,陰數起午而終於少陽之寅。圜鍾在卯,自卯至申六數,故六變而天神降。函鍾在未,自未至寅八數,故八變而地祇格。黃鍾在子,自子至申九數,故九變而人鬼享。此皆以本元之聲,召本位之神,故感通之理速也。或者謂自漢以來,天地鬼神聞新聲習矣,何必改作。不知自人觀天地,則由漢迄今千七百年;自天地觀,亦頃刻間耳。自今正之,猶可及也。 併進所著樂書二部。其一曰大成樂舞圖譜,自琴瑟以下諸樂,逐字作譜。其一曰古雅心談,列十二圖以象十二律。圖各有說。又以琴為正聲,樂之宗系。凡郊廟大樂,分註琴絃定徽,各有歸旨。且自謂心所獨契,斵輪之妙有非口所能言者。 疏下禮部。禮官言:「音律久廢,太常諸官循習工尺字譜,不復知有黃鍾等調。臣等近奉詔演習新定郊祀樂章,間問古人遺制,茫無以對。今鶚謂四清聲所以為旋宮,其註絃定徽,蓋已深識近樂之弊。至欲取知曆者,互相參考,尤為探本窮源之論。似非目前司樂者所及。」乃授鶚太常寺丞,令詣太和殿較定樂舞。 鶚遂上言:「周禮有郊祀之樂,有宗祀之樂。尊親分殊,聲律自別。臣伏聽世廟樂章,律起林鍾,均殊太廟。臣竊異之。蓋世廟與太廟同禮,而林鍾與黃鍾異樂。函鍾主祀地祇,位寓坤方,星分井鬼,樂奏八變,以報資生之功。故用林鍾起調,林鍾畢調也。黃鍾主祀宗廟,位分子野,星隸虛危,樂奏九成,以報本源之德。故用黃鍾起調,黃鍾畢調也。理義各有歸旨,聲數默相感通。況天地者父母之象,大君者宗子之稱。今以祀母之樂,奏以祀子,恐世廟在天之靈,必不能安且享矣。不知譜是樂者,何所見也。臣觀舊譜樂章,字用黃鍾,聲同太廟。但審聽七聲,中少一律,今更補正。使依奏格,則祖孫一氣相為流通,函黃二宮不失均調。尊親之分兩得,神人之心胥悅矣。」詔下禮官。 李時等覆奏,以為:「鶚所言,與臣等所聞於律呂諸書者,深有所合。蓋黃鍾一調,以黃鍾為宮,太簇為商,姑洗為角,蕤賓為變徵,林鍾為徵,南呂為羽,應鍾為變宮。舊樂章用合,用四,用一,用尺,用工。去蕤賓之均,而越次用再生黃鍾之六,此舊樂章之失也。若林鍾一調,則以林鍾為宮,南呂為商,應鍾為角,大呂之半聲為變徵,太簇之半聲為徵,姑洗之半聲為羽,蕤賓之半聲為變宮。邇者沈居敬更協樂章,用尺,用合,用四,用一,用工,用六。夫合,黃鍾也;四,太簇之正聲也;一,姑洗之正聲也;六,黃鍾之子聲也。以林鍾為宮,而所用為角徵羽者,皆非其一均之聲,則謬甚矣。況林鍾一調,不宜用於宗廟,而太廟與世廟,不宜異調,鶚見尤真。自今宜用舊協音律,惟加以蕤賓勾聲,去再生黃鍾之六,改用應鍾之九,以成黃鍾一均,庶於感格之義,深有所補。」 乃命鶚更定廟享樂音,而逮治沈居敬等。鶚尋譜定帝社稷樂歌以進。詔嘉其勤,晉為少卿,掌教雅樂。 夏言又引古者龍見而雩,命樂正習盛樂,舞皇舞。請依古禮,定大雩之制。當三獻禮成之後,九奏樂止之時,檃括雲漢詩辭,製為雲門一曲,使文武舞士幷舞而合歌之。帝可其議。 時七廟既建,樂制未備,禮官因請更定宗廟雅樂,言:「德、懿、熙、仁四祖久祧,舊章弗協。太祖創業,太宗定鼎,列聖守成。當有頌聲,以對越在天,垂之萬〈礻冀〉。若特享,若祫享,若大祫,詩歌頌美,宜命儒臣撰述,取自上裁。其樂器、樂舞,各依太廟成式,備為規制。」制可。已而尊獻帝為睿宗,祔享太廟。於是九廟春特、三時祫、季冬大祫樂章,皆更定焉。 十八年巡狩興都,帝親製樂章,享上帝於飛龍殿,奉皇考配。其後,七廟火,復同堂之制,四時歲祫,樂章器物仍如舊制。初增七廟樂官及樂舞生,自四郊九廟暨太歲神祇諸壇,樂舞人數至二千一百名。後稍裁革,存其半。 張鶚遷太常卿,復申前說,建白三事:一請設特鐘、特磬以為樂節;一請復宮縣以備古制;一請候元氣以定鍾律。事下禮官,言:「特鐘、特磬宜造樂懸,在廟廷中,周旋未便,不得更製。惟黃鍾為聲氣之元,候氣之法,實求中氣以定中聲,最為作樂本原。其說,若重室墐戶,截管實灰,覆緹,按曆氣至灰飛,證以累黍,具有成法可依。其法,築室於圜丘外垣隙地,選知曆候者往相其役,待稍有次第,然後委官考驗。」從之。乃詔取山西長子縣羊頭山黍,大小中三等各五斗,以備候氣定律。 明自太祖、世宗,樂章屢易,然鍾律為制作之要,未能有所講明。呂懷、劉濂、韓邦奇、黃佐、王邦直之徒著書甚備,職不與典樂,託之空言而已。張鶚雖因知樂得官,候氣終屬渺茫,不能準以定律。弘治中,莆人李教授文利,著律呂元聲,獨宗呂覽黃鍾三寸九分之說。世宗初年,御史范永鑾上其書,其說與古背,不可用。嘉靖十七年六月,遼州同知李文察進所著樂書四種,禮官謂於樂理樂書多前人所未發者。乃授文察為太常典簿,以奬勸之。而其所云「按人聲以考定五音」者,不能行也。神宗時,鄭世子載堉著律呂精義、律學新說、樂舞全譜共若干卷,具表進獻。崇禎六年,禮部尚書黃汝良進昭代樂律志。宣付史館,以備稽考,未及施行。 樂二 樂章一 洪武元年圜丘樂章 迎神,中和之曲 昊天蒼兮穹窿,廣覆燾兮龐洪。建圜丘兮國之陽,合衆神兮來臨之同。念螻蟻兮微衷,莫自期兮感通。思神來兮金玉其容,馭龍鸞兮乘雲駕風。顧南郊兮昭格,望至尊兮崇崇。 奠玉帛,肅和之曲 聖靈皇皇,敬瞻威光。玉帛以登,承筐是將。穆穆崇嚴,神妙難量。謹茲禮祭,功徵是皇。 進俎,凝和之曲 祀儀祗陳,物不於大。敢用純犢,告於覆載。惟茲菲薦,恐未周完。神其容之,以享以觀。 初獻,壽和之曲 眇眇微躬,何敢請於九重,以煩帝聰。帝心矜憐,有感而通。既俯臨於几筵,神繽紛而景從。臣雖愚蒙,鼓舞歡容,乃子孫之親祖宗。酌清酒兮在鍾,仰至德兮玄功。 亞獻,豫和之曲 荷天之寵,眷駐紫壇。中情彌喜,臣庶均懽。趨蹌奉承,我心則寬。再獻御前,式燕且安。 終獻,熙和之曲 小子於茲,惟父天之恩,惟恃天之慈,內外慇勤。何以將之?奠有芳齊,設有明粢。喜極而抃,奉神燕娭。禮雖止於三獻,情悠長兮遠而。 徹饌,雍和之曲 烹餁既陳,薦獻斯就。神之在位,既歆既右。羣臣駿奔,徹茲俎豆。物倘未充,尚幸神宥。 送神,安和之曲 神之去兮難延,想遐袂兮翩翩。萬靈從兮後先,衞神駕兮回旋。稽首兮瞻天,雲之衢兮眇然。 望燎,時和之曲 焚燎於壇,燦爛晶熒。幣帛牲黍,冀徹帝京。奉神於陽,昭祀有成。肅然望之,玉宇光明。 洪武八年御製圜丘樂章 迎神 仰惟兮昊穹,臣率百職兮迓迎。幸來臨兮壇中,上下護衞兮景從。旌幢繚繞兮四維,重悅聖心兮民獲年豐。 奠玉帛 民依時兮用工,感帝德兮大化成功。臣將兮以奠,望納兮微衷。 進俎 庖人兮列鼎,殽羞兮以成。方俎兮再獻,願享兮以歆。 初獻 聖靈兮皇皇,穆嚴兮金牀。臣令樂舞兮景張,酒行初獻兮捧觴。 亞獻 載斟兮再將,百辟陪祀兮具張。感聖情兮無已,拜手稽首兮願享。 終獻 三獻兮樂舞揚,殽羞具納兮氣藹而芳。光朗朗兮上方,況日吉兮時良。 徹饌 粗陳菲薦兮神喜將,感聖心兮何以忘。民福留兮佳氣昂,臣拜手兮謝恩光。 送神 旌幢燁燁兮雲衢長,龍車鳳輦兮駕飛揚。遙瞻冉冉兮去上方,可見烝民兮永康。 望燎 進羅列兮詣燎方,炬燄發兮煌煌。神變化兮物全於上,感至恩兮無量。 洪武二年方丘樂章 迎神,中和之曲 坤德博厚,物資以生。承天時行,光大且寧。穆穆皇祇,功化順成。來御方丘,嚴恭奉迎。 奠玉帛,肅和之曲 地有四維,大琮以方;土有正色,制幣以黃。敬存於中,是薦是將。奠之几筵,臨鑒洋洋。 進俎,凝和之曲 奉將純牡,其牡童犢。烹餁既嚴,登俎惟肅。升壇昭薦,神光下燭。眷佑邦家,報効惟篤。 初獻,壽和之曲 午為盛陽,陰德初萌。天地相遇,品物光榮。吉日令辰,明祀攸行。進以醇醴,展其潔清。 亞獻,豫和之曲 至廣無邊,道全持載。山嶽所憑,海瀆咸賴。民資水土,既安且泰。酌酒揭虔,功德惟大。 終獻,熙和之曲 庸眇之資,有此疆宇。匪臣攸能,仰承佑助。恩崇父母,臣懽鼓舞。八音宣揚,疊侑明醑。 徹饌,雍和之曲 牲牷在俎,籩豆有實。臨之肸蠁,匪惟飲食。登歌乃徹,薦獻爰畢。執事奉承,一其嚴慄。 送神,安和之曲 神化無方,妙用難量。其功顯融,其祀攸長。飇輪云旋,龍控鸞翔。拜送稽首,瞻禮餘光。 望瘞,時和之曲 牲醴制幣,餕饌惟馨。瘞之於坎,以達坤靈。奉神於陰,典禮是程。企而望之,厚壤寬平。 洪武八年御製方丘樂章 迎神 仰皇祇兮駕來,川嶽從迎兮威靈備開,香烟繚繞兮神臨御街。漸升壇兮穆穆,靄瑞氣兮應結樓臺。以微衷兮率職,幸望聖悅兮心諧。但允臣兮固請,願嘉烝民兮永懷。 奠玉帛 臣奏兮以筐,玉帛是進兮歲奠以常。百辟陪祀兮珮聲琅琅。惟南薰兮解慍,映燎炎兮煌煌。 進俎 庖人兮淨湯,大烹牲兮氣靄而芳。以微衷兮獻上,曰享兮曰康。 初獻 初獻行兮捧觴,聖靈穆穆兮洋洋。為烝民兮永康,鑒豐年兮耿光。 亞獻 雜殽羞兮已張,法前王兮典章。臣固展兮情悃,用斟醴兮載觴。 終獻 爵三獻兮禮將終,臣心眷戀兮無窮。恐殽羞兮未具,將何報兮神功。 徹饌 俎豆徹兮神熙,鸞輿駕兮旋歸。百神翼翼兮雲衣,敬奉行兮弗敢違。 送神 祥風興兮悠悠,雲衢開兮民福留。歲樂烝民兮大有,想洋洋兮舉觴載酒。 望瘞 殽羞玉帛兮瘞坎中,遙瞻隱隱兮龍旗從。祀事成兮盡微衷,感厚德兮民福雍雍。 洪武十二年合祀天地樂章 迎神,中和之曲 荷蒙天地兮君主華夷,欽承踴躍兮備筵而祭。誠惶無已兮寸衷微,仰瞻俯首兮惟願來期。想龍翔鳳舞兮慶雲飛,必昭昭穆穆兮降壇壝。 奠玉帛,肅和之曲 天垂風露兮雨澤霑,黃壞氤氳兮氣化全。民勤畎畝兮束帛鮮,臣當設宴兮奉來前。 進俎以後,咸同八年圜丘詞。 嘉靖九年復定分祀圜丘樂章。 迎神,中和之曲 仰惟玄造兮於皇昊穹,時當肇陽兮大禮欽崇。臣惟蒲柳兮螻蟻之衷,伏承眷命兮職統羣工。深懷愚昧兮恐負洪德,爰遵彝典兮勉竭微衷。遙瞻天闕兮寶輦臨壇,臣當稽首分祗迓恩隆。百辟陪列兮舞拜於前,萬神翊衞兮而西以東。臣俯伏迎兮敬瞻帝御,願垂歆鑒兮拜德曷窮。 奠玉帛,肅和之曲 龍輿既降兮奉禮先,爰有束帛兮暨瑤瑄。臣謹上獻兮進帝前,仰祈聽納兮荷蒼乾。 進俎,凝和之曲 殽羞珍饌兮薦上玄,庖人列鼎兮致精虔。臣盍祗獻兮馨醴牷,願垂歆享兮民福淵。 初獻,壽和之曲 禮嚴初獻兮奉觴,臣將上進兮聖皇。聖皇垂享兮穆穆,臣拜手兮何以忘。 亞獻,豫和之曲 禮觴再舉兮薦玉漿,帝顏歆悅兮民福昂。民生有賴兮感上蒼,臣惟鞠拜兮荷恩長。 終獻,熙和之曲 三獻兮禮告成,一念微衷兮露悃情。景張樂舞兮聲鍠鋐,仰瞻聖容兮俯錫恩泓。 徹饌,雍和之曲 祀禮竣兮精意禋,三獻備兮誠已申。敬徹弗遲兮肅恭寅,恐多弗備兮惟賴洪神。 送神,清和之曲 禋事訖終兮百辟維張,帝垂歆鑒兮沐澤汪洋。龍車冉冉兮寶駕旋雲,靈風鼓舞兮瑞露清瀼。洪恩浩蕩兮無以為酬,粗陳菲薦兮已感歆嘗。香氣騰芳兮上徹帝座,仰瞻聖造兮賜福羣方。臣同率土兮載懽載感,祗迴寶輦兮鳳嘯龍翔。誠惶誠恐兮仰戀彌切,願福生民兮永錫亨昌。 望燎,時和之曲 龍駕寶輦兮昇帝鄉,御羞菲帛兮奉燎方。環珮鏗鏘兮羅壇壝,炬燄特舉兮氣輝煌。生民蒙福兮聖澤霑,臣荷眷佑兮拜謝恩光。 嘉靖九年復定方丘樂章。 迎神,中和之曲 俯瞻兮鳳輦來,靈風兮拂九垓。川嶽從兮後先,百辟列兮襄陪。臣拜首兮迓迎,願臨享兮幸哉。 奠玉帛,廣和之曲 祀禮有嚴兮奉虔,玉帛在笥兮來前。皇靈垂享兮以納,烝民率土兮樂豐年。 進俎,咸和之曲 殽羞馨兮氣芳,庖人奉役兮和湯。奉進兮皇祇歆慰,臣稽首兮敬將。 初獻,壽和之曲 酒行初獻兮樂舞張,齊醴明潔兮馨香。願垂享兮以歆,生民安兮永康。 亞獻,安和之曲 載獻兮奉觴,神顏和懿兮以嘗。功隆厚載兮配天,民感德兮無量。 終獻,時和之曲 三進兮玉露清,百職奔繞兮佩環鳴。鳬鐘鷺鼓兮韻錚鍧,願留福兮羣生。 徹饌,貞和之曲 禮告終兮徹敢違,深惟一念兮誠意微。神垂博容兮聽納,恐未備兮惟慈依。 送神,寧和之曲 禮成兮誠已伸,駕還兮法從陳。靈祇列兮以隨,百辟拜兮恭寅。望坤宮兮奉辭,願普福兮烝民。 望燎,曲同寧和。 洪武三年朝日樂章。二十一年罷。 迎神,熙和之曲 吉日良辰,祀典式陳。純陽之精,惟是大明。濯濯厥靈,昭鑒我心。以候以迎,來格來歆。 奠幣,保和之曲 靈旗涖止,有赫其威。一念潛通,幽明弗違。有幣在篚,物薄而微。神兮安留,尚其享之。 初獻,安和之曲 神兮我留,有薦必受。享祀之初,奠茲醴酒。晨光初升,祥徵應候。何以侑觴,樂陳雅奏。 亞獻,中和之曲 我祀維何?奉茲犧牲,爰酌醴齊,貳觴載升。洋洋如在,式燕以寧。庶表微衷,交於神明。 終獻,肅和之曲 執事有嚴,品物斯祭,黍稷非馨,式將其意。薦茲酒醴,成我常祀。神其顧歆,永言樂只。 徹饌,凝和之曲 春祈秋報,率為我民。我民之生,賴於爾神。維神佑之,康寧是臻。祭祀云畢,神其樂忻。 送神,壽和之曲 三獻禮終,九成樂作。神人以和,既燕且樂。雲車風馭,靈光昭灼。瞻望以思,邈彼寥廓。 望燎,豫和之曲 俎豆既徹,禮樂已終。神之云旋,倏將焉從。以望以燎,庶幾感通。時和歲豐,維神之功。 嘉靖九年復定朝日樂章。 迎神,熙和之曲 仰瞻兮大明,位尊兮王宮。時當仲春兮氣融,爰遵祀禮兮報功。微誠兮祈神昭鑒,願來享兮迓神聰。 奠玉帛,凝和之曲 神靈壇兮肅其恭,有帛在篚兮赤琮。奉神兮祈享以納,予躬奠兮忻以顒。 初獻,壽和之曲 玉帛方奠兮神歆,酒行初獻兮舞呈。齊芳馨兮犧色騂,神容悅兮鑒予情。 亞獻,時和之曲 二齊升兮氣芬芳,神顏怡和兮喜將。予令樂舞兮具張,願垂普照兮民康。 終獻,保和之曲 慇懃三獻兮告成,羣職在列兮周盈。神錫休兮福民生,萬世永賴兮神功明。 徹饌,安和之曲 一誠盡兮予心懌,五福降兮誠民獲禧。仰九光兮誠已申,終三獻兮徹敢遲。 送神,昭和之曲 祀禮既周兮樂舞揚,神享以納兮還青鄉。予當拜首兮奉送,願恩光兮普萬方。永耀熹明兮攸賴,烝民咸仰兮恩光。 望燎之曲 覩六龍兮御駕,神變化兮鳳翥鸞翔。束帛殽羞兮詣燎方,佑我皇明兮基緒隆長。 洪武三年夕月樂章。[周天星辰附。]二十一年罷。 迎神,凝和之曲 吉日良辰,祀典式陳。太陰夜明,以及星辰。濯濯厥靈,昭鑒我心。以候以迎,來格來歆。[四年,星辰別祀,改「以及星辰」句為「惟德孔神」。] 奠帛以下,咸同朝日。 嘉靖九年復定夕月樂章。 迎神,凝和之曲 陰曰配合兮承陽宗,式循古典兮齋以恭。覩太陰來格兮星辰羅從,予拜首兮迓神容。 初獻,壽和之曲 神其來止,有嚴其誠。玉帛在篚,清酤方盈。奉而奠之,願鑒微情。夫祀兮云何?祈佑兮羣氓。 亞獻,豫和之曲 二觴載斟,樂舞雍雍。神歆且樂,百職惟供。願順軌兮五行,祈民福兮惟神必從。 終獻,康和之曲 一誠以申,三舉金觥。鐘鼓鍧鍧,環珮琤琤。鑒予之情,願永保我民生。 徹饌,安和之曲 禮樂肅具,精意用申。位坎居歆,納茲藻蘋。徹之弗遲,儀典肅陳。神其鑒之,佑我生民。 送神,保和之曲 禮備告終兮神喜旋,穹碧澄輝兮素華鮮。星辰從兮返神鄉,露氣清兮霓裳蹁躚。 望瘞之曲 殽羞兮束帛,薦之於瘞兮罔敢愆。予拜首兮奉送,願永貺兮民樂豐年。 嘉靖十年定祈穀樂章。 迎神,中和之曲 臣惟穹昊兮民物之初,為民請命兮祀禮昭諸。備筵率職兮祈洪庥,臣衷微眇兮悃懇誠攄。遙瞻駕降兮霽色輝,歡迎鼓舞兮迓龍輿。臣愧菲才兮后斯民,願福斯民兮聖恩渠。 奠玉帛,肅和之曲 烝民勤職兮農事顓,蠶工亦慎兮固桑阡。玉帛祗奉兮暨豆籩,仰祈大化兮錫以豐年。 進俎,咸和之曲 鼎烹兮氣馨,香羞兮旨醽。帝垂享兮以歆,烝民蒙福兮以寧。 初獻,壽和之曲 禮嚴兮初獻行,百職趨蹌兮珮琤鳴。臣謹進兮玉觥,帝心歆鑒兮歲豐亨。 亞獻,景和之曲 二觴舉兮致虔,清醴載斟兮奉前。仰音容兮忻穆,臣感聖恩兮實拳拳。 終獻,永和之曲 三獻兮一誠微,禋禮告成兮帝鑒是依。烝民沐德兮歲豐禨,臣拜首兮竭誠祈。 徹饌,凝和之曲 三獻周兮肅乃儀,俎豆敬徹兮弗敢遲。願留福兮丕而,曰雨曰暘兮若時。 送神,清和之曲 祀禮告備兮帝鑒彰,臣情上達兮感昊蒼。雲程肅駕兮返帝鄉,臣荷恩眷兮何以忘。祥風瑞靄兮彌壇壝,烝民率土兮悉獲豐康。 望燎,太和之曲 遙睹兮天衢長,邈彼廖廓兮去上方。束帛薦火兮升聞,悃愊通兮沛澤長。樂終九奏兮神人以和,臣同率土兮咸荷恩光。 嘉靖十七年定大饗樂章。 迎神,中和之曲 於皇穆清兮弘覆惟仁,既成萬寶兮惠此烝民。祗受厥明兮欲報無因,爰稽古昔兮式展明禋。肅肅廣庭兮遙遙紫旻,笙鏞始奏兮祥風導雲。臣拜稽首兮中心孔懃,爰瞻寶輦兮森羅萬神。庶幾昭格兮眷命其申,徘徊顧歆兮鑒我恭寅。 奠玉帛,肅和之曲 捧珪幣兮瑤堂,穆將愉兮聖皇。秉予心兮純一,荷帝德兮溥將。 進俎,凝和之曲 歲功阜兮庶類成,黍稷飶兮濡鼎馨。敬薦之兮慙菲輕,大禮不煩兮惟一誠。 初獻,壽和之曲 金風動兮玉宇澄,初獻觴兮交聖靈。瞻玄造兮懷鴻禎,曷以酬之心怦怦。 亞獻,豫和之曲 帝眷我兮居歆,紛繁會兮五音。再捧觴兮莫殫臣心,惟帝欣懌兮生民是任。 終獻,熙和之曲 綏萬邦兮屢豐年,眇眇予躬兮實荷昊天。酒三獻兮心益虔,帝命參輿兮勿遽旋。 徹饌,雍和之曲 祀禮既洽兮神人肅雍,享帝享親兮勉竭臣衷。惟洪恩兮罔極,儼連蜷兮聖容。 送神,清和之曲 九韶既成兮金玉鏗鏘,百辟森立兮戚羽斯藏。皇天在上兮昭考在旁,嚴父配天兮祗修厥常。殷薦既終兮神去無方。玄雲上升兮鸞鵠參翔。靈光回照兮郁乎芬芳,載慕載瞻兮願錫亨昌。子孫庶民兮惟帝是將,於昭明德兮永懷不忘。 望燎,時和之曲 龍輿杳杳兮歸上方,金風應律兮燎斯揚,達精誠兮合靈光。帝廷納兮玉帛將,顧下土兮眷不忘,願錫吾民兮長阜康。 嘉靖十八年興都大饗樂章。 迎神,中和之曲 仰高高之在上兮皇穹,冒九圍之徧覆兮罔止西東。王者出王游衍兮必奉天顧,愚臣之此行兮亶荷帡幪。 初獻,壽和之曲 於昭帝庥兮臣感恩淵淵,巡省舊藩之地兮實止承天。下情思報兮此心拳拳,瓊卮蒼幣兮捧扣壇前。 亞獻,敷和之曲 樂奏兮三成,觴舉兮再呈。帝鑒凡微兮曰爾誠,小臣頓首兮敢不嚴於此精。 終獻,承和之曲 臣來茲土,本之思親。思親伊何?昌厥嗣人。嗣人克昌,匪戴帝之臨汝夫何因。 徹饌,永和之曲 肅其具兮祀禮行,備彼儀兮樂舞張。退省進止兮臣疎且狂,沐含仁兮何以量。 送神,感和之曲 王之狩兮典有禋望,於維柴祀兮首重上蒼。臣情罔殫兮夙夜惶惶,祗伸愚悃兮允賴恩光。遙瞻兮六龍騰翔,帝垂祉兮萬世永昌。 嘉請十一年定雩祀樂章。十七年罷。 迎神,中和之曲 於穆上帝,爰處瑤宮。咨爾黎庶,覆憫曷窮。旗幢戾止,委蛇雲龍。霖澤斯溥,萬寶有終。 奠帛,肅和之曲 神之格思,奠茲文纁。盛樂斯舉,香氣氤氳。精禋孔熯,徹於紫冥。懇祈膏澤,渥我嘉生。 進俎,咸和之曲 百川委潤,名山出雲。愆暘孔熾,膏澤斯屯。祈年於天,載牲於俎。神之格思,報以甘雨。 初獻,壽和之曲 有嚴崇祀,日吉辰良。酌彼罍洗,椒馨飶香。元功溥濟,時雨時暘。惟神是聽,綏以多穰。 亞獻,景和之曲 皇皇禋祀,孔惠孔明。瞻仰來歆,拜首欽承。有醴維醽,有酒維清,雲韶侑獻,肅雍和鳴。聖靈有赫,鑒享精誠。 終獻,永和之曲 靈承無斁,駿奔有容。嘉玉以陳,酌鬯以供。禮三再稱,誠一以從。備物致志,申薦彌恭。神昭景貺,佑我耕農。 徹饌,凝和之曲 有赫旱暵,民勞瘁斯。於牲於醴,載舞載詩。禮成三獻,敬徹不遲。神之聽之,雨我公私。 送神,清和之曲 爰迪寅清,昭事昊穹。仰祈甘雨,惠我三農。既歆既格,言歸太空。式霑下土,萬方其同。 望燎,太和之曲 赤龍旋馭,禮洽樂成。燔燎既舉,昭格精禋。維帝降康,雨施雲行。登我黍稌,溥受厥明。 祭畢,樂舞童羣歌雲門之曲 景龍精兮時見,測鶉緯兮宵懸。肆廣樂兮鏗鍧,列皇舞兮蹁躚。祈方社兮不莫,薦圭璧兮孔虔。需密雲兮六漠,霈甘澍兮九玄。慰我農兮既渥,錫明昭兮有年。 洪武元年太社稷異壇同壝樂章。 迎神,廣和之曲 五土之靈,百穀之英。國依土而寧,民以食而生。基圖肇建,祀禮修明。神其來臨,肅恭而迎。 奠幣,肅和之曲 有國有人,社稷為重。昭事云初,玉帛虔奉。維物匪奇,敬實將之。以斯為禮,冀達明祇。 進俎,凝和之曲 崇壇北向,明禋方闡。有潔犧牲,禮因物顯。大房載設,中情以展。景運既承,神貺斯衍。 初獻,壽和之曲 太社云,高為山林,深為川澤。崇丘廣衍,亦有原隰。惟神所司,百靈效職。清醴初陳,顒然昭格。句龍配云,平治水土,萬世神功。民安物遂,造化攸同。嘉惠無窮,報祀宜豐。配食尊嚴,國家所崇。太稷云,黍稷稻粱,來牟降祥,為民之天。豐年穰穰,其功甚大,其恩正長。乃登芳齊,以享以將。后稷配云,皇皇后稷,克配於天。誕降嘉種,樹藝大田。生民粒食,功垂萬年。建壇於京,歆茲吉蠲。 亞獻,豫和之曲 太社云,廣厚無偏,其體弘兮。德侔坤順,萬物生兮。錫民地利,神化行兮。恭祀告虔,國之禎兮。句龍配云,周覽四方,偉烈昭彰。九州既平,五行有常。壇位以妥,牲醴之將。是崇是嚴,煥然典章。太稷云,億兆林林,所資者穀。雨暘應時,家給人足。倉庾坻京,神介多福。祗薦其儀,昭事維肅。后稷配云,躬勤稼穡,有相之道。不稂不莠,實堅實好。農事開國,王基永保。有年自今,常奉蘋藻。 終獻,豫和之曲,詞同亞獻。 徹豆,雍和之曲 禮展其勤,樂奏其節。庶品苾芬,神明是達。有嚴執事,俎豆乃徹。穆穆雍雍,均其欣悅。 送神,安和之曲 維壇潔清,維主堅貞。神之所歸,依茲以寧。土宇靖安,年穀順成。祀事昭明,永致昇平。 望瘞,時和之曲 晨光將發,既侑既歆。瘞茲牲幣,達於幽陰。神人和悅,實獲我心。永久禋祀,其始於今。 洪武十一年合祭太社稷樂章。 迎神,廣和之曲 予惟土穀兮造化工,為民立命兮當報崇。民歌且舞兮朝雍雍,備筵率職兮候迓迎。想聖來兮祥風生,欽當稽首兮告年豐。 初獻,壽和之曲 氤氳氣合兮物遂蒙,民之立命兮荷陰功。予將玉帛兮獻微衷,初斟醴薦兮民福洪。 亞獻,豫和之曲 予令樂舞兮再捧觴,願神昭格兮軍民康。思必穆穆兮靈洋洋,感恩厚兮拜祥光。 終獻,熙和之曲 干羽飛旋兮酒三行,香烟繚繞兮雲旌幢。予今稽首兮忻且惶,神顏悅兮霞彩彰。 徹饌,雍和之曲 粗陳微禮兮神喜將,琅然絲竹兮樂舞揚。願祥普降兮遐邇方,烝民率土兮盡安康。 送神,安和之曲 氤氳氤氳兮祥光張,龍車鳳輦兮駕飛揚。遙瞻稽首兮去何方,民福留兮時雨暘。 望瘞,時和之曲 捧殽羞兮詣瘞方,鳴鑾率舞兮聲鏗鏘。思神納兮民福昂,予今稽首兮謝恩光。 嘉靖十年初立帝社稷樂章。 迎神,時和之曲 東風兮地脈以融,首務兮稼穡之工。[秋祭云「金風兮萬寶以充,忻成兮稼穡之工。」]祀神於此兮苑中,願來格兮慰予衷。 初獻,壽和之曲 神兮臨止,禮薦清醇,菲幣在笥,初獻式遵。神其鑒茲,享斯藻蘋。我祀伊何?祈報是因。神兮錫祉,則阜吾民。 亞獻,雍和之曲 二觴載舉,申此殷勤。神悅兮以納,祥靄兮氤氳。 終獻,寧和之曲 禮終兮酒三行,喜茂實兮黍稷粱。農事待兮豐康,予稽首兮以望。 徹饌,保和之曲 祀事告終,三獻既周。徹之罔遲,惠注田疇。迓以休貺,庇茲有秋。 送神,廣和之曲 耕耨伊首,[秋祭云「耕耨告就。」]力事豆籩。粢盛賴之,於此大田。予將以祀,神其少延。願留嘉祉,副我潔虔。肅駕兮雲旋,普予兮有年。 望瘞,曲同。 洪武二年分祀天神地祇樂章。 迎天神,奏中和之曲 吉日良辰,祀典式陳。太歲尊神,雷雨風雲。濯濯厥靈,昭鑒我心。以候以迎,來格來歆。 奠帛以後,咸同朝日。 迎地祇,奏中和之曲 吉日良辰,祀典式陳。惟地之祇,百靈繽紛。嶽鎮海瀆,山川城隍,內而中國,外及四方。濯濯厥靈,昭鑒我心。以候以迎,來格來歆。 奠帛以後,咸同朝日。 洪武六年合祀天神地祇樂章。 迎神,保和之曲 吉日良辰,祀典式陳。太歲尊神,雷雨風雲,嶽鎮海瀆,山川城隍。內而中國,外及四方。濯濯厥靈,昭鑒我心。以候以迎,來格來歆。 奠帛以後,咸同朝日。 嘉請九年復分祀天神地祇樂章。 迎天神,保和之曲 吉日良辰,祀典式陳。景雲甘雨,風雷之神。赫赫其靈,功著生民。參贊玄化,宣布蒼仁。爰茲報祀,鑒斯藻蘋。 奠帛以後,俱如舊。 迎地祇,保和之曲 吉日良辰,祀典式陳。靈嶽方鎮,海瀆之神,京畿四方,山澤羣真。毓靈分隅,福我生民。薦斯享報,鑒我恭寅。 奠帛以後,亦如舊。 洪武四年祀周天星辰樂章。 迎神,凝和之曲 星辰垂象,布列玄穹,擇茲吉日,祀禮是崇。濯濯厥靈,昭鑒我心。謹候以迎,庶幾來歆。 奠帛,保和之曲,詞同朝日。 初獻,保和之曲 神兮既留,品物斯薦。奉祀之初,醴酒斯奠。仰惟靈耀,以享以歆。何以侑觴?樂奏八音。 亞獻,中和之曲 神既初享,亞獻再升,以酌醴齊,仰薦於神。洋洋在上,式燕以寧。庶表微衷,交於神明。 終獻,肅和之曲 神既再享,終獻斯備。不腆菲儀,式將其意。薦茲酒醴,成我常祀。神其顧歆,永言樂只。 徹豆,豫和之曲 祀事將畢,神既歆只。徹茲俎豆,以成其禮。惟神樂欣,無間始終。樂音再作,庶達微悰。 送神,雍和之曲,詞同朝日。 望燎,雍和之曲 神既享祀,靈馭今旋。燎烟既升,神帛斯焚。巍巍霄漢,倏焉以適。拳拳余衷,瞻望弗及。 嘉靖八年祀太歲月將樂章。 迎神 吉日良辰,祀典式陳,輔國佑民,太歲尊神,四時月將,功曹司辰。濯濯厥靈,昭鑒我心,以候以迎,來格來歆。 奠帛以後,俱同神祇。 洪武元年宗廟樂章。 迎神,太和之曲 慶源發祥,世德惟崇。致我眇躬,開基建功。京都之中,親廟在東。惟我子孫,永懷祖風。氣體則同,呼吸相通。來格來崇,皇靈顯融。 奉冊寶,熙和之曲[時享不用] 維水有源,維木有根。先世積善,福垂後昆。冊寶鏤玉,德顯名尊。祗奉禮文,仰答洪恩。 進俎,凝和之曲[時享不用] 明明祖考,妥神清廟。薦以牲牷,匪云盡孝。願通神明,願成治效。此帝王之道,亦祖考之教。 初獻,壽和之曲 德祖廟,初獻云,思皇高祖,穆然深玄。其遠歷年,其神在天。尊臨太室,餘慶綿綿。歆於几筵,有永其傳。懿祖廟,初獻云,思皇曾祖,清勤純古。田里韜光,天篤其祜。佑我曾孫,弘開土宇。追遠竭虔,勉遵前矩。熙祖廟,初獻云,維我皇祖,淑後貽謀。盛德靈長,與泗同流。發於孫枝,明禋載修。嘉潤如海,恩何以酬。仁祖廟,初獻云,惟我皇考,既淳且仁。弗耀其身,克開嗣人。子有天下,尊歸於親。景運維新,則有其因。 亞獻,豫和之曲 對越至親,儼然如生。其氣昭明,感格在庭。如見其形,如聞其聲。愛而敬之,發乎中情。 終獻,熙和之曲 承先人之德,化家為國,毋曰予小子,基命成績。欲報其德,昊天罔極。慇懃三獻,我心悅懌。 徹豆,雍和之曲 樂奏具肅,神其燕嬉。告成於祖,亦右皇妣。敬徹不遲,以終祀禮。祥光煥揚,錫以嘉祉。 送神,安和之曲 顯兮幽兮,神運無迹。鸞馭逍遙,安其所適。其靈在天,其主在室。子子孫孫,孝思無斁。 二十一年更定其初獻合奏,餘並同。 思皇先祖,耀靈於天。源衍慶流,由高逮玄。玄孫受命,追遠其先。明禋世崇,億萬斯年。 永樂以後,改迎神章「致我眇躬」句為「助我祖宗」。又改終獻章首四句為「惟前人之功,肇膺天曆。延及於小子,爰受方國」。餘並同。 嘉靖十五年孟春九廟特享樂章。 太祖廟。迎神,太和之曲 於皇於皇兮仰我聖祖,乃武乃文,攘夷正華,為天下大君。比隆於古,越彼放勛。肇造王業,佑啟予子孫。功德超邁,大室攸尊。首稱春祀,誠敬用申。維神格思,萬世如存。 初獻,壽和之曲 薦帛於篚,潔牲於俎,嘉我黍稷,酌我清酤。愚孫毖祀,奠獻初舉。翼翼精誠,對越我皇祖。居然顧歆,永錫純祜。 亞獻,豫和之曲 籥舞既薦,八音洋洋,工歌喤喤。醇醴載羞,齋明其將之。永佑於子孫,歲事其承之。俾嗣續克承,百世其保之。 終獻,寧和之曲 三爵既崇,禮秩有終。盈溢孚顒,顯相肅雍。惟皇祖格哉,以繹以融,申錫無窮。暨於臣民,萬福攸同。 徹饌,豫和之曲 禮畢樂成,神悅人宜。籩豆靜嘉,敬徹不遲。穆穆有容,秩秩其儀。益祗以嚴,矧敢斁於斯。 還宮,安和之曲 於皇我祖,陟降在天。清廟翼翼,禋祀首虔。明神既留,寢祐靜淵。介福綏祿,錫蔭綿綿。以惠我家邦,於萬斯年。 成祖廟。迎神,太和之曲 於惟文皇,重光是宣。克戡內難,轉坤旋乾。外讋百蠻,威行八埏。貽典則於子孫,不忘不愆。聖德神功,格於皇天。作廟奕奕,百世不遷。祀事孔明,億萬斯年。 初獻、亞獻、終獻、徹饌、還宮,俱與太祖廟同。 仁宗廟。迎神,太和之曲 明明我祖,盛德天成。至治訏謨,遹駿有聲。專奠致享,惟古經是程。春祀有嚴,以迓聖靈。惟陟降在庭,以賚我思成。 初獻,壽和之曲 幣牲在陳,金石在懸。清酒方獻,百執事有虔。明神洋洋,降歆自天。俾我孝孫,德音孔宣。 亞獻,豫和之曲 中誠方殷,明神如存。醴齊孔醇,再舉罍尊。福祿穰穰,攸介攸臻。追遠報酬,罔極之恩。 終獻,寧和之曲 樂比聲歌,佾舞婆娑。稱彼玉爵,酒旨且多。獻享維終,神聽以和。孝孫在位,受福不那。 徹饌,雍和之曲 牷牲在俎,稷黍在簠。孝享多儀,格我皇祖。稱歌進徹,髦士膴膴。孝孫受福,以敷錫於下土。 還宮,安和之曲 犆享孔明,物備禮成。於昭在天,以莫不聽。神明即安,維華寢是憑。肇祀迄今,百世祗承。 宣廟、英廟、憲廟俱與仁廟同。 孝廟。迎神,太和之曲 列祖垂統,景運重熙。於惟孝皇,敬德允持。用光於大烈,化被烝黎。專廟以享,經禮攸宜。俎豆式陳,庶幾來思。 初獻,壽和之曲 粢盛孔蠲,腯肥牲牷。考鼓鼘鼘,萬舞躚躚。清醑初酌,對越在天。明神居歆,式昭厥虔。 亞獻,豫和之曲 祀事孔勤,精意未分。樂感鳳儀,禮虔駿奔。醞齊挹清,載奠瑤尊。神其格思,福祿來臻。 終獻,寧和之曲 樂舞既成,獻享維終。明明對越,彌篤其恭。篤恭維何?明德是崇。神之聽之,萬福來同。 徹饌,雍和之曲 牲牢醴陳,我享我將。黍稷蘋藻,潔白馨香。徹以告成,降禧穰穰。神錫無疆,祐我萬方。 還宮,安和之曲 禮享既洽,神御聿興。廟寢煌煌,以憑以寧。維神匪遐,上下在庭。於寢孔安,永底我烝民之生。 武廟。迎神,太和之曲 列祖垂統,景運重熙。於惟武皇,昭德敕威。用剪除奸兇,大業弗隳。專廟以享,經禮攸宜。俎豆式陳,庶幾來思。 初獻、亞獻、終獻及徹饌、還宮俱與孝廟同。 睿廟。迎神,太和之曲 於穆神皇,秉德凝道。仁厚積累,配於穹昊。流慶顯休,萃於眇躬。施於無窮,以似以續,以光紹我皇宗。惟茲氣始,俎豆是供。循厥典禮,式敬式崇。神其至止,以鑒愚衷。 初獻,壽和之曲 制帛牲牢,庶羞芬膫。玉戚朱干,協於韶簫。清醑在筵,中情纏綿。神之格思,儀形僾然。 亞獻,豫和之曲 瑤爵再陳,侑以工歌。籥舞蹌蹌,八音諧和。孝思肫肫,感格聖靈。致慤則存,如聞其聲。 終獻,寧和之曲 儀式弗踰,奠爵維三。樂舞雍容,以雅以南。仰仁源德澤,嶽崇海淵。願啟我子孫,緝熙光明,維兩儀是參。 徹饌,雍和之曲 嘉饌甘只,亦既歆只。登歌迅徹,敬終惟始。維神孔昭,賚永成於孝矣。 還宮,安和之曲 幽顯莫測,神之無方。祀事既成,神返諸帝鄉。申發休祥,俾胤嗣蕃昌。宜君兮宜王,歷世無疆。 九廟時祫樂章。 孟夏。迎神,太和之曲 序屆夏首兮風氣薰,禮嚴時祫兮戞擊鐘鼖。迎羣主來合享交欣,於皇列聖正南面,以申崇報皇勳。 初獻,壽和之曲 瞻曙色方昕,仰列聖在上,奠金觥而捧幣紋。小孫執盈兮敢不懼慇。 亞獻,豫和之曲 思皇祖,仰聖神。來列主,會太宸。時祫修,循古倫。惟聖鑒歆,愚孫忱恂。 終獻,寧和之曲 齊醴清兮麥熟新,籩豆潔兮孝念申。仰祖功兮宗德,願降祐兮後人。 徹饌,雍和之曲 樂終兮禮成,告玉振兮訖金聲。徹之弗違,以肅精誠。 還宮,安和之曲 三獻就兮祖宗鑒享,一誠露兮念維長。思弗盡兮思弗忘,深荷德澤之啟佑,小孫惟賴以餘光。神返宮永安,保家國益昌。 孟秋。迎神 時兮孟秋火西流,感時毖祀兮爽氣回。喜金風兮飄來,仰祖宗兮永慕哉。秋祫是舉兮希鑒歆,小孫恭迓兮捧素裁。 初獻 皇祖降筵,列聖靈聯。執事恐蹎,樂舞蹁躚。小孫捧盈兮敢弗虔。 亞獻 再酌兮玉漿,潔淨兮馨香。祖宗垂享兮錫胤昌,萬歲兮此禮行。 終獻 進酒三觥,歌舞雍韺,鐘鼓轟錚。皇祖列聖,永享愚誠。 徹饌 秋嘗是舉,稌黍豐農。三獻既周,聖靈顯容。小孫時思恩德兮惟〈忄蟲〉。 還宮 仰皇祖兮聖神功,祀典陳兮報莫窮。嘗祫告竣,鸞馭旋宮。皇靈在天主在室,萬〈礻冀〉陟降何有終。 孟冬。迎神 時兮孟冬凜以淒,感時毖祀兮氣潛回。遡朔風兮北來,仰祖宗兮永慕哉。冬祫是舉兮希鑒歆,小孫恭迓兮捧素裁。 初、亞、終獻,俱同孟秋。 徹饌 冬烝是舉,俎豆維豐。三獻既周,聖靈顯容。小孫時思恩德兮惟〈忄蟲〉。 還宮,[同孟秋,惟改「嘗祫」為「烝祫」]。 大祫樂章。 迎神 仰慶源兮大發祥,惟世德兮深長。時惟歲殘,大祫洪張。祖宗聖神,明明皇皇。遙瞻兮頓首,世德兮何以忘。 初獻 神之格兮慰我思,慰我思兮捧玉卮,捧來前兮慄慄,仰歆納兮是幸已而。 亞獻 再舉瑤漿,樂舞羣張。小孫在位,陪助賢良。百工羅從,大禮肅將。惟我祖宗,顯錫恩光。 終獻 思祖功兮深長,景宗德兮馨香。報歲事之既成兮典則先王,惟功德之莫報兮何以量。 徹饌 三酌既終,一誠感通。仰聖靈兮居歆,萬〈礻冀〉是舉兮庶乎酬報之衷。 還宮 顯兮幽兮,神運無迹。神運無迹兮化無方,靈返天兮主返室。願神功聖德兮啟佑無終,玄孫拜送兮以謝以祈。 大禘樂章。 迎神,元和之曲 於維皇祖,肇創丕基。鍾祥有自,曰本先之。奄有萬方,作之君師。追報宜隆,以申孝思。瞻望稽首,介我休禧。 初獻,壽和之曲 木有本兮水有源,人本祖兮物本天。思報德兮禮莫先,仰希鑒兮敢弗虔。 亞獻,仁和之曲 中觴載升,於此瑤觥。小孫奉前,願歆其誠。樂舞在列,庶職在庭。祖鑒孔昭,錫祐攸亨。 終獻,德和之曲 於維兮先祖,延慶兮深高。追報兮曷能,三進兮香醪。 徹饌,太和之曲 芬兮豆籩,潔兮黍粢。祖垂歆享,徹乎敢違。禮云告備,以訖陳辭。永裕後人,億世丕而。 送神,永和之曲 禘祀兮具張,佳氣兮鬱昂。皇靈錫納兮喜將,一誠通兮萬載昌。祈鑒祐兮天下康,仰源仁浩德兮曷以量。小孫頓首兮以望,遙瞻冉冉兮聖靈皇皇。 洪武七年御製祀歷代帝王樂章。 迎神,雍和之曲 仰瞻兮聖容,想鑾輿兮景從。降雲衢兮後先,來俯鑒兮微衷。荷聖臨兮蒼生有崇,睠諸帝兮是臨,予頓首兮幸蒙。 奠帛,保和之曲 秉微誠兮動聖躬,來列坐兮殿庭。予今願兮効勤,奉禮帛兮列酒尊。鑒予情兮忻享,方旋駕兮雲程。 初獻,保和之曲 酒行兮爵盈,喜氣兮雍雍。重荷蒙兮載瞻載崇,羣臣忻兮躍從,願覩穆穆兮聖容。 亞獻,中和之曲 酒斟兮禮明,諸帝熙和兮悅情,百職奔走兮滿庭,陳籩豆兮數重,亞獻兮願成。 終獻,肅和之曲 獻酒兮至終,早整雲鸞兮將旋宮。予心眷戀兮神聖,欲攀留兮無從。躡雲衢兮緩行,得遙瞻兮達九重。 徹饌,凝和之曲 納殽羞兮領陳,烝民樂兮幸生。將何以兮崇報,惟歲時兮載瞻載迎。 送神,壽和之曲 旛幢繚繞兮導來踪,鑾輿冉冉兮歸天宮。五雲擁兮祥風從,民歌聖佑兮樂年豐。 望燎,豫和之曲 神機不測兮造化功,珍羞禮帛兮薦火中。望瘞庭兮稽首,願神鑒兮寸衷。 洪武六年定祀先師孔子樂章。 迎神,咸和之曲 大哉宣聖,道德尊崇。維持王化,斯民是宗。典祀有常,精純益隆。神其來格,於昭聖容。 奠帛,寧和之曲 自生民來,誰底其盛?惟王神明,度越前聖。粢帛具成,禮容斯稱。黍稷非馨,惟神之聽。[「惟王」,後改曰「惟師」。] 初獻,安和之曲 大哉聖王,實天生德。作樂以崇,時祀無斁。清酤惟馨,嘉牲孔碩。薦羞神明,庶幾昭格。 亞、終獻,景和之曲 百王宗師,生民物軌。瞻之洋洋,神其寧止。酌彼金罍,惟清且旨。登獻惟三,於戲成禮。 徹饌,咸和之曲 犧象在前,豆籩在列,以享以薦,既芬既潔。禮成樂備,人和神悅。祭則受福,率遵無越。 送神,咸和之曲 有嚴學宮,四方來宗。恪恭祀事,威儀雍雍。歆格惟馨,神馭旋復。明禋斯畢,咸膺百福。 洪武二年享先農樂章。 迎神,永和之曲 東風啟蟄,地脈奮然。蒼龍掛角,燁燁天田。民命惟食,創物有先。圜鍾既奏,有降斯筵。 奠帛,永和之曲 帝出乎震,天發農祥。神降於筵,藹藹洋洋。禮神有帛,其色惟蒼。豈伊具物,誠敬之將。 進俎,雍和之曲 制帛既陳,禮嚴奉牲。載之於俎,祀事孔明。簠簋攸列,黍稷惟馨。民力普存,先穡之靈。 初獻,壽和之曲 九穀未分,庶草攸同。表為嘉種,實在先農。黍稌斯豐,酒醴是供,獻奠之初,以祈感通。配位云,厥初生民,粒食其天。開物惟智,邃古奚傳。思文后稷,農官之先。侑神作主,初獻惟蠲。 亞獻,壽和之曲 倬彼甫田,其隰其原。耒耜云載,驂馭之間。報本思享,亞獻惟虔。神其歆之,自古有年。配位云,后稷配天,興於有邰。誕降嘉種,有栽有培。俶載南畝,祗事三推。佑神再獻,歆我尊罍。 終獻,壽和之曲 帝耤之典,享祀是資,潔豐嘉栗,咸仰於斯。時維親耕,享我農師。禮成於三,以訖陳詞。配位云,嘉德之薦,民和歲豐。帝命率育,報本之功。陳常時夏,其德其功。齊明有格,惟獻之終。 徹饌,永和之曲 於赫先農,歆此潔修。於篚於爵,於饌於羞。禮成告徹,神惠敢留。餕及終畝,豐年是求。 送神,永和之曲 神無不在,於昭於天。曰迎曰送,於享之筵。冕衣在列,金石在懸。往無不之,其佩翩翩。 望瘞,太和之曲 祝帛牲醴,先農既歆,不留不褻,瘞之厚深。有幽其瘞,有赫其臨。曰禮之常,匪今斯今。 嘉靖九年定享先蠶樂章。 迎神,貞和之曲 於穆惟神,肇啟蠶桑。衣我萬民,保我家邦。茲舉曠儀,春日載陽。恭迎霞馭,靈氣洋洋。 奠帛,壽和之曲 神其臨只,有苾有芬。乃獻玉齍,乃奠文纁。仰祈昭鑒,淑氣氤氳。顧茲蠶婦,祁祁如雲。 初獻,曲同奠帛。 亞獻,順和之曲 載舉清觴,蠶祀孔明。以格以享,鼓瑟吹笙。陰教用彰,坤儀允貞。神之聽之,鑒此禋誠。 終獻,寧和之曲 神之格思,桑土是宜。三繅七就,惟此繭絲。獻禮有終,神不我遺。錫我純服,藻繪皇儀。 徹饌,安和之曲 俎豆具徹,式禮莫愆。既匡既敕,我祀孔虔。我思古人,葛覃惟賢。明靈歆只,永顧桑阡。 送神,恒和之曲 神之升矣,日霽霞蒸。相此女紅,杼軸其興。茲返玄宮,鸞鳳翔騰。瞻望弗及,永錫嘉徵。 望燎,曲同送神。 樂三 樂章二 洪武三年定朝賀樂章。陞殿,奏飛龍引之曲。百官行禮,奏風雲會之曲。丞相致詞,奏慶皇都之曲。復位,百官行禮,奏喜昇平之曲。還宮,奏賀聖朝之曲。俱見後宴饗九奏中。 二十六年更定。 陞殿,韶樂,奏聖安之曲:乾坤日月明,八方四海慶太平。龍樓鳳閣中,扇開簾捲帝王興。聖感天地靈,保萬壽,洪福增。祥光王氣生,陞寶位,永康寧。 還宮,韶樂,奏定安之曲:九五飛聖龍,千邦萬國敬依從。鳴鞭三下同,公卿環珮響玎〈王東〉,掌扇護御容。中和樂,音呂濃,翡翠錦繡,擁還華蓋赴龍宮。 公卿入門,奏治安之曲:忠良為股肱,昊天之德承主恩,森羅拱北辰。御爐烟遶奉天門,江山社稷興。安天下,軍與民,龍虎會風雲。[後不用。] 洪武二十六年定中宮正旦、冬至、千秋節朝賀樂章。 中宮天香鳳韶之曲:寶殿光輝晴天映,懸玉鉤珍珠簾櫳,瑤觴舉時簫韶動。慶大筵,來儀鳳,昭陽玉帛齊朝貢。讚孝慈賢助仁風,歌謠正在昇平中,謹獻上齊天頌。 宣德以後增定慈宮朝賀樂章。 天香鳳韶之曲:龍樓鳳閣彤雲曉,開繡簾天香芬馥,瑤堦春暖千花簇。壽聖母,齊頌祝,御筵奏獻長生曲。坤道寧品類咸育,和氣四時調玉燭,享萬萬年太平福。 洪武三年定宴饗樂章。 一奏起臨濠之曲,名飛龍引:千載中華生聖主,王氣成龍虎。提劍起淮西,將勇師雄,百戰收強虜。驅馳鞍馬經寒暑,將士同甘苦。次第靜風塵,除暴安民,功業如湯、武。 二奏開太平之曲,名風雲會:玉壘瞰江城,風雲繞帝營。駕樓船龍虎縱橫,飛礮發機驅六甲,降虜將,勝胡兵。談笑掣長鯨,三軍勇氣增。一戎衣,宇宙清寧,從此華夷歸一統,開帝業,慶昇平。 三奏安建業之曲,名慶皇都:虎踞龍蟠佳麗地,真主開基,千載風雲會。十萬雄兵屯鐵騎,臺臣守將皆奔潰。一洗煩苛施德惠,里巷謳歌,田野騰和氣。王業弘開千萬世,黎民咸仰雍熙治。 四奏削羣雄之曲,名喜昇平:持黃鉞,削平荊楚清吳、越。清吳、越,暮秦朝晉,幾多豪傑。幽、燕、齊、魯風塵潔,伊、涼、蜀、隴人心悅。人心悅,車書一統,萬方同轍。 五奏平幽都之曲,名賀聖朝:天運推遷虜運移,王師北討定燕畿。百年禮樂重興日,四海風雲慶會時。除暴虐,撫瘡痍,漠南爭覩舊威儀。君王聖德容降虜,三恪衣冠拜玉墀。 六奏撫四夷之曲,名龍池宴:海波不動風塵靜,中國有真人。文身交阯,氊裘金齒,重譯來賓。奇珍異產,梯山航海,奉表稱臣。白狼玄豹,九苞丹鳳,五色麒麟。 七奏定封賞之曲,名九重歡:乾坤清廓,論功定賞,策勳封爵。玉帶金符,貂蟬簪珥,形圖麟閣。奉天洪武功臣,佐興運,文經武略。子子孫孫,尊榮富貴,久長安樂。 八奏大一統之曲,名鳳凰吟:大明天子駕飛龍,開疆宇,定王封。江、漢遠朝宗,慶四海,車書會同。東夷西旅,北戎南越,都入地圖中。遐邇暢皇風,億萬載時和歲豐。 九奏守承平之曲,名萬年春:風調雨順遍乾坤,齊慶承平時節。玉燭調和甘露降,遠近桑麻相接。偃武修文,報功崇德,率土皆臣妾。山河磐固,萬方黎庶歡悅。長想創業艱難,君臣曾共掃四方豪傑。露宿宵征鞍馬上,歷盡風霜冰雪。朝野如今清寧無事,任用須賢哲。躬勤節儉,萬年同守王業。 [以上九奏,前三奏和緩,中四奏壯烈,後二奏舒長。其曲皆按月律。] 十二月按律樂歌。 正月太簇,本宮黃鍾商,俗名大石,曲名萬年春:奉天承運秉黃麾,志在安民除慝。曾覩中天騰王氣,五色虹霓千尺。龍繞兜鍪,神迎艘艦,嘉應非人力。鳳凰山上,慶雲長繞峯石。天助神武成功,人心効順,所至皆無敵。手握乾符開寶祚,略定山河南北。飲馬江、淮,列營河、漢,四海風波息。師雄將猛,萬方齊仰威德。 二月夾鍾,本宮夾鍾宮,俗名中呂,曲名玉街行:山林豺虎,中原狐兔,四海英雄無數。大明真主起臨濠,震於赫戎衣一怒。星羅玉壘,雲屯鐵騎,一掃乾坤烟霧。黎民重覩太平年,慶萬里山河磐固。 三月姑洗,本宮太簇商,俗名大石,曲名賀聖朝:雲氣朝生芒、碭間,虹光夜起鳳凰山,江、淮一日真主出,華夏千年正統還。瞻日角,覩天顏,雲龍風虎競追攀。君臣勤苦成王業,王業汪洋被百蠻。 四月仲呂,本宮無射徵,俗名黃鍾正徵,曲名喜昇平:風雲密,濠梁千載真龍出。真龍出,鯨鯢豺虎,掃除無迹。江河從此波濤息,乾坤同慶承平日。承平日,華夷萬里,地圖歸一。 五月蕤賓,本宮姑洗商,俗名中管雙調,曲名樂清朝:中原鹿走英雄起,回首四郊多壘。英主倡兵淮水,將士皆雄偉。百靈護助人心喜,一呼萬人風靡。談笑掃除螻蟻,王業從茲始。 六月林鍾,本宮夾鍾角,俗名中呂角,曲名慶皇都:王氣呈祥飛紫鳳,虎嘯龍興,千里旌旗動。四海歡呼師旅衆,天戈一指風雲從。將士爭先民樂用,駕御英雄,聖德皆天縱。率土華夷歸職貢,詞臣拜獻河清頌。 七月夷則,本宮南呂商,俗名中管商角,曲名永太平:鳳凰佳氣好,王師起義,乾坤初曉。淮水西邊,五色慶雲繚繞。三尺龍泉似水,更百萬貔貅熊豹。軍令悄,魚麗鵝鸛,風雲蛇鳥。赳赳電掣鷹揚,在伐罪安民,去殘除暴。天與人歸,豪傑削平多少。萬里烟塵淨洗,正紅日一輪高照。膺大寶,王業萬年相保。 八月南呂,本宮南呂宮,俗名中管仙呂,曲名鳳凰吟:紫微翠蓋擁蓬萊,聖天子,帝圖開。曆數應江、淮,看五色雲生上台。櫛風沐雨,攻堅擊銳,將士總英才。躍馬定塵埃,創萬古山河壯哉。 九月無射,本宮無射宮,俗名黃鍾,曲名飛龍引,詞同前起臨濠之曲。 十月應鍾,本宮姑洗徵,俗名中呂正徵,曲名龍池宴:大明英主承天運,倡義擁天戈。星辰旋繞,風雲圍護,龍虎麾訶。旌旗所指,羌夷納欵,江海停波。從今平定萬年疆宇,百二山河。 十一月黃鍾,本宮夷則角,俗名仙呂角,曲名金門樂:慶皇明聖主開寶祚,起臨濠。正汝、潁塵飛,江、淮浪捲,赤子呼號。天戈奮然倡義,擁神兵百萬總英豪。貔虎朝屯壁壘,虹霓夜繞弓刀。鳳凰山勢聳層霄,佳氣五雲高。愛士伍同心,君臣協力,不憚勤勞。風雲一時相會,看魚龍飛舞出波濤。靜掃八方氛祲,咸聽九奏簫韶。 十二月大呂,本宮大呂宮,俗名高宮,曲名風雲會:天眷顧淮西,真人起布衣,正乾剛九五龍飛。駕馭英雄收俊傑,承永命,布皇威。一劍立鴻基,三軍擁義旗,望雲霓四海人歸。整頓乾坤除暴虐,歌聖德,慶雍熙。 武舞曲,名清海宇:拔劍起淮土,策馬定寰區。王氣開天統,寶曆應乾符。武略文謨,龍虎風雲創業初。將軍星繞弁,勇士月彎弧。選騎平南楚,結陣下東吳,跨蜀驅胡,萬里山河壯帝居。 文舞曲,名泰階平:乾坤清寧,治功告成,武定禍亂,文致太平。郊則致其禮,廟則盡其誠。卿雲在天甘露零,風雨時若百穀登。禮樂雍和,政刑肅清。儲嗣既立,封建乃行。讒佞屏四海,賢俊立朝廷。玉帛鐘鼓陳兩楹,君臣賡歌揚頌聲。 四夷舞曲,其一,小將軍:大明君,定宇寰,聖恩寬,掌江山,東虜西戎,北狄南蠻。手高擎,寶貝盤。其二,殿前歡:五雲宮闕連霄漢,金光明照眼。玉溝金水聲潺潺,頫顖觀,趨蹌看,儀鑾嚴肅百千般,威人心膽寒。其三,慶新年:虎豹關,文武班,五綵間慶雲朝霞燦。黃金殿,喜氣增,丹墀內,仰聖顏。翠繞紅圍錦繡班,高樓十二欄。笙簫趁紫壇,仙音韻,瑤{竹秦}按,拜舞齊,歌謠讚,吾皇萬壽安。其四,過門子:定宇寰,定宇寰,掌江山,撫百蠻。謳歌拜舞仰祝讚,萬萬年,帝業安。 洪武十五年重定宴饗九奏樂章。 一奏炎精開運之曲:炎精開運,篤生聖皇。大明御極,遠紹虞、唐。河清海宴,物阜民康。威加夷獠,德被戎羌。八珍有薦,九鼎馨香。鼓鐘鐄鐄,宮徵洋洋。怡神養壽,理陰順陽。保茲遐福,地久天長。 二奏皇風之曲:皇風被八表,熙熙聲教宣。時和景象明,紫宸開繡筵。龍袞曜朝日,金爐裊祥烟。濟濟公與侯,被服麗且鮮。列坐侍丹扆,磬折在周旋。羔豚升華俎,玉饌充方圓。初筵奏南風,繼歌賡載篇。瑤觴欣再舉,拜俯禮無愆。同樂及斯辰,於皇千萬年。 奏平定天下之舞,曲名清海宇。[同前。] 三奏眷皇明之曲:赫赫上帝,眷我皇明。大命既集,本固支榮。厥本伊何?育德春宮。厥支伊何?藩邦以寧。慶延百世,澤被羣生。及時為樂,天祿是膺。千秋萬歲,永觀厥成。 奏撫安四夷之舞,曲名小將軍、殿前歡、慶新年、過門子。[俱同前。] 四奏天道傳之曲:馬負圖兮天道傳,龜載書兮人文宣,羲畫卦兮禹疇敍,皇極建兮合自然。綿綿曆數歸明主,祥麟在郊威鳳舞。九夷入貢康衢謠,聖子神孫繼祖武,垂拱無為邁前古。 奏車書會同之舞,曲名泰階平。[同前。] 五奏振皇綱之曲:周南詠麟趾,卷阿歌鳳凰。藹藹稱多士,為楨振皇綱。赫赫我大明,德尊踰漢、唐。百揆修庶績,公輔理陰陽。峨冠正襟佩,都俞在高堂,坐令八紘內,熙熙民樂康。氣和風雨時,田疇見豐穰。獻禮過三爵,歡娛良未央。 六奏金陵之曲:鍾山蟠蒼龍,石城踞金虎,千年王氣都,於今歸聖主。六代繁華經幾秋,江流東去無時休。誰言天塹分南北,英雄豈但嗤曹、劉。我皇昔住濠梁屋,神遊天錫真人服,提兵乘勢渡江來,詞臣早獻金陵曲。歌金陵,進珍饌,諧八音,繼三歎,請觀漢祖用兵時,為嘗馮異滹沱飯。 七奏長楊之曲:長楊曳綠,黃鳥和鳴。菡萏呈鮮,紫燕輕盈。千花浥露,日麗風清。及時為樂,芳尊在庭。管音嘒嘒,絲韻泠泠,玉振金聲,各奏爾能。皤皤國老,載勸載懲,明德惟馨,垂之聖經。唐風示戒,永保嘉名,無已太康,哲人是聽。 八奏芳醴之曲:夏王厭芳醴,商湯遠色聲,聖人示深戒,千春垂令名。惟皇登九五,玉食保尊榮,日昃不遑餐,布德延羣生。天庖具豐膳,鼎鼐事調烹,豈但資肥甘,亦足養遐齡。達人悟茲理,恆令五氣平,隨時知有節,昭哉天道行。 九奏駕六龍之曲:日麗中天漏下遲,公卿侍宴多令儀。簫韶九奏觴九獻,爐烟細逐祥風吹。羣臣舞蹈天顏喜,歲熟民康常若此。六龍迴駕鳳樓深,寶扇齊開扶玉几。景星呈瑞慶雲多,兩曜增暉四序和。聖人道大如天地,歲歲年年奈樂何。 進膳曲,水龍吟:寶殿祥雲紫氣濛,聖明君,龍德宮。氤氳霧靄,檜柏間青松。龍樓鳳閣,雕梁畫棟,此是蓬萊洞。 太平清樂曲,太清歌:萬國來朝進貢,仰賀聖明主,一統華夷。普天下八方四海,南北東西。託聖德,勝堯王,保護家國太平,天下都歸一,將兵器銷為農器。旌旗不動酒旗招,仰荷天地。上清歌:一願四時風調雨順民心喜。攝外國,將寶貝;攝外國,將寶貝;見君王,來朝寶殿裏,珊瑚、瑪瑙、玻璃,進在丹墀。開天門:託長生,日月光天德,萬萬歲永固皇基。公卿文武來朝會,開玳筵,捧金盃。 迎膳,奏水龍吟曲,與進膳同。陞座、還宮、百官行禮,奏萬歲樂、朝天子二曲,與朝賀同。 大祀慶成大宴,用萬國來朝隊舞、纓鞭得勝隊舞。 萬壽聖節大宴,用九夷進寶隊舞、壽星隊舞。 冬至大宴,用讚聖喜隊舞、百花聖朝隊舞。 正旦大宴,用百戲蓮花盆隊舞、勝鼓采蓮隊舞。 永樂十八年定宴饗樂舞。 一奏上萬壽之曲:龍飛定萬方,受天命,振紀綱。彝倫攸敍四海康,普天率土盡來王。臣民舞蹈,嵩呼載揚,稱觴奉吾皇,聖壽天長。 平定天下舞曲,其一,四邊靜:威伏千邦,四夷來賓納表章。顯禎祥,承乾象,皇基永昌,萬載山河壯。其二,刮地風:聖主過堯、舜、禹、湯,立五常三綱。八蠻進貢朝今上,頓首誠惶。朝中宰相,燮理陰陽。五穀收成,萬民歡暢。賀吾皇,齊讚揚,萬國來降。 二奏仰天恩之曲:皇天眷聖明,五辰順,四海寧,風調雨順百穀登,臣民鼓舞樂太平。賢良在位,邦家永禎。吾皇仰洪恩,夙夜存誠。 黃童白叟鼓腹謳歌承應曲,曰豆葉黃:雨順風調,五穀收成,倉廩豐盈,大利民生。託賴著皇恩四海清,鼓腹謳歌,白叟黃童,共樂咸寧。 四夷舞曲 其一,小將軍:順天心,聖德誠,化番邦,盡朝京。四夷歸伏,舞於龍廷。貢皇明,寶貝擎。其二,殿前歡:四夷率土歸王命,都來仰大明。萬邦千國皆歸正,現帝庭,朝仁聖。天階班列衆公卿,齊聲歌太平。其三,慶豐年:和氣增,鸞鳳鳴,紫霧生,祥雲朝霞映。爇金爐,香味馨,列丹墀,御駕盈。絃管簫韶五音應,龍笛間鳳笙。其四,渤海令:金盃中,酒滿盛。御案前,列羣英。君德成,皇圖慶,嵩呼萬歲聲。其五,過門子:聖主興,聖主興,顯威靈,蠻夷靜。至仁至德至聖明,萬萬年,帝業成。 三奏感地德之曲:皇心感地靈,順天時,德厚生。含弘光大品物亨,鍾奇毓秀產俊英。河清海宴,麟來鳳鳴,陰陽永和平,相我文明。 車書會同舞曲 其一,新水令。錦衣花帽設丹墀,具公服百司同會。麟至舞,鳳來儀,文武班齊,朝賀聖明帝。其二,水仙子:八方四面錦華夷,天下蒼生仰聖德。風調雨順昇平世,遍乾坤,皆讚禮,託君恩民樂雍熙。萬萬年皇基堅固,萬萬載江山定體,萬萬歲洪福天齊。 四奏民樂生之曲:世間的萬民,荷天地,感聖恩。乾坤定位四海春,君臣父子正大倫。皇風浩蕩,人心載醇,熙熙樂天真,永戴明君。 表正萬邦舞曲,其一,慶太平:奸邪濁亂朝綱,構禍難,煽動戈斨。赫怒吾皇,親征灞上,指天戈,敵皆降。其二,武士歡:白溝戰場,旌旗雲合迷日光。令嚴氣張,三軍踴躍齊奮揚,掃除殘甲如風蕩,凱歌傳四方。仁聖不殺降,望河南,失欃槍。其三,滾繡毬:肆旅拒,恃力強,一心構殃,築滄洲百尺城隍。騁蠆毒,恣虎狼,孰能禦當。順天心有德隆昌,倒戈斂甲齊歸降,撫將生還達故鄉,自此仁聞愈彰。其四,陣陣贏:不數孫、吳兵法良,神謀睿算合陰陽,八陣堂堂行天上,虎略龍韜孰敢當。俘囚十萬皆踈放,感荷仁恩戴上蒼。其五,得勝回:兩傍四方,展鳥翼風雲雁行。出奇兵,敵難量,士強馬強。遍百里,眠旌臥鎗,勝兵回,樂洋洋。其六,小梁州:敵兵戰敗神魂喪,擁貔貅,直渡長江。開市門,肆不移,宣聖恩,如天曠。綸音頒降,普天下,仰吾皇。 五奏感皇恩之曲:當今四海寧,頌聲作,禮樂興。君臣慶會躋太平,衣冠濟濟宴彤庭。文臣武將,共荷恩榮,忠心盡微誠,仰答皇明。 天命有德舞曲,其一,慶宣和:雨順風調萬物熙,一統華夷。四野嘉禾感和氣,一幹百穗,一幹百穗。其二,窄甎兒:梯航萬國來丹陛,太平年,永固洪基。正東西南北來朝會,洽寰宇,布春暉,四夷咸賓聲教美。自古明王在慎德,不須威武服戎狄。祥瑞集,鳳來儀。佳期萬萬歲,聖明君,主華夷。 六奏慶豐年之曲:萬方仰聖君,大一統,撫萬民。豐年時序雨露均,穰穰五穀貨財殷。酣歌擊壤,風清俗淳,四夷悉來賓,正統皇仁。 七奏集禎應之曲:皇天眷大明,五星聚,兆太平;騶虞出現甘露零,野蠶成繭嘉禾生,醴泉湧地河水清。乾坤萬萬年,四海永寧。 八奏永皇圖之曲:天心眷聖皇,正天位,撫萬邦。仁風宣布禮樂張,戎夷稽首朝明堂。皇圖鞏固,賢臣贊襄。太平日月光,地久天長。 九奏樂太平之曲:皇恩被八紘,三光明,四海清。人康物阜歲屢登,含哺鼓腹皆歡聲。民歌帝力,唐堯至仁。乾坤永清,共樂太平。 導膳、迎膳、進膳及陞座、還宮、百官行禮諸曲,俱與洪武間同。 大祀慶成,用纓鞭得勝蠻夷隊舞;萬壽聖節,九夷進寶隊舞;冬至節,讚聖喜隊舞;正旦節,百戲蓮盆隊舞。 嘉靖間續定慶成宴樂章。 陞座,樂曲萬歲樂:五百昌期嘉慶會,啟聖皇,龍飛天位。九州四海重華日,大明朝,萬萬世。 百官行禮,樂曲朝天子:滿前瑞烟,香繞蓬萊殿。風回韶律鼓淵淵,列陛上,旌旗絢,日至朱躔。陽生赤甸氣和融,徹上元。歷年萬千,長慶天宮宴。 上護衣、上花,樂曲水龍吟:寶殿金爐瑞靄浮,陳玉案,列珍羞。天花炫彩,照曜翠雲裘。鸞歌鳳舞,虞庭樂奏,萬歲君王壽。 一奏上萬歲之曲:聖主垂衣裳,興禮樂,邁虞、唐。簫韶九成儀鳳凰,日月中天照八荒。民安物阜,時和歲康。上奉萬年觴,胤祚無疆。 奏平定天下舞曲,其一,四邊靜:天啟嘉祥,聖主中興振紀綱。頌洋洋,功蕩蕩,國運隆昌,萬歲皇圖壯。其二,鳳鸞吟:維皇上天佑聖明,景命宣,五雲輝,三台潤,七緯光懸。協氣生,嘉祥見。正萬民,用羣賢。垂袞御經筵,宵衣勤政殿。禮圜丘大祀精虔,明水潔,蒼璧圓。秉周文,承殷薦,眷皇家億萬斯年。 二奏仰天恩之曲:皇穹啟聖神,欽乾運,祗郊禋。一陽初動靄先春,萬福來同仰至仁。祥開日月,瑞見星辰。禮樂協神人,宇宙咸新。 迎膳曲,水龍吟:春滿雕盤獻玉桃,葭管動,日輪高,熹微霽色,遙映袞龍袍。千官舞蹈,鈞韶迭奏,曲度昇平調。 進膳曲,水龍吟:紫禁瓊筵暖應冬,驂八螭,乘六龍,玉卮瓊斝,黼座獻重瞳。堯天廣運,舜雲飛動,喜聽賡歌頌。 進湯曲,其一,太清歌:長至日,開黃道,喜乾坤佳氣,陽長陰消。奏鈞韶,音調鳳軫,律協鸞簫。仰龍顏,天日表,如舜如堯。金爐烟暖御香飄,玉墀晴霽祥光繞,宮梅苑柳迎春好,燕樂蓬萊島。其二,上清歌:雲捧宸居,五星光映三台麗。仰日月,層霄霽;仰日月,層霄霽。中興重見唐、虞際,太和元氣自陽回,兆姓歡愉。其三,開天門:九重霄,日轉皇州曉。宴天家,共歌魚藻。龍鱗雉尾高,祝聖壽,慶清朝。 奏黃童白叟鼓腹謳歌承應曲,御鑾歌:雅奏樂昇平,瞻絳闕,集瑤京。黃童白叟喜氣盈,謳歌鼓舞四海寧。金枝結秀,玉樹含英。聽康衢擊壤聲,帝力難名。 三奏感昊德之曲:帝德運光明,一陽動,萬物生。升中大報蒼璧陳,禮崇樂暢歆太清。星懸紫極,日麗璇庭,乾坤瑞氣盈,海宇安寧。 奏撫安四夷舞曲,其一,賀聖朝:華夷一統,萬國來同。獻方物,修庭貢,遠慕皇風,自南自北,自西自東。望天宮,佳氣鬱重重,四靈畢至,麟鳳龜龍。其二,殿前歡:瑞雲晴靄浮宮殿,一脈陽和轉。禮成交泰開周宴,鳳笙調,龍幄展,天心感格人歡忭,四海謳歌徧。其三,慶豐年:賴皇天,錫豐年,勤禹稼,力舜田,喜慰三農願。嘉禾秀,瑞麥鮮,賦九州,貢八埏,神倉御廩咸充滿,養民以養賢。其四,新水令:聖德精禋格昊穹,大一統。四夷來貢,玉帛捧。文軌同,世際昌隆,共聽輿人頌。其五,太平令:誕明禋,天鑒元后,光四表,惠澤周流。來四裔,趨前擁後,獻萬寶,充庭滿囿。稽首頓首,天高地厚,祝聖人,多男福壽。 四奏民樂生之曲:大報禮初成,象乾德,運皇誠。神州赤縣永清寧,靈雨和風樂太平。陰陽交暢,品物咸亨,元化自流行,允殖羣生。 迎膳曲,水龍吟:五色祥雲捧玉皇,開閶闔,坐明光。鈞天樂奏,冬日御筵張。文恬武熙,太平氣象,人在唐、虞上。 進膳曲,水龍吟:玉律陽回景運新,燕鎬京,藹皇仁。光昭雲漢,一氣沸韶韺,錦瑟和聲,瑤琴清韻,瞻仰天顏近。 進湯曲,太清歌:萬方民,樂時雍,鼓舞荷天工,雷行風動。喜今逢,南蠻北貊,東夷西戎,來朝貢。大明宮,星羅斗拱。九重天上六飛龍,五色雲間雙彩鳳,普天率土效華封,允協河清頌。 奏車書會同舞曲,其一,新水令:五雲深護九重城,感洪恩。一人有慶,陽初長,禮方行。帝德文明,表率邦家正。其二,水仙子:萬方安堵樂康寧,九域同仁荷聖明。千年撫運承天命,露垂甘,河獻清,見雙岐秀麥連莖,喜靈雪隨冬應,覩祥雲拂曙生,神與化並運同行。 五奏感皇恩之曲:雙闕五星光,霓旌樹,紫蓋張。璇臺玉曆轉新陽,鈞天廣樂諧宮商。恩深露湛,喜溢霞觴,日月煥龍章,地久天長。 奏表正萬邦舞曲,其一,慶太平:維天眷我聖明,禮圜丘,至德精誠。乾元永清,洪膺景命,休徵應,泰階平。其二,千秋歲:聖主乘龍御萬邦,慶雲翔化日重光。羣臣拜舞稱壽觴,載歌天保章。其三,滾繡毬:五雲車,度九重,利見飛龍。耀袞章,火藻華蟲。擊虎敔,考鳬鐘,鼉鼓逢逢。八珍列,九鼎豐隆。堯眉揚彩舜重瞳,萬國咸熙四海雍,齊歌頌聖德神功。其四,殿前歡:萬年禮樂中興日,大化覩重熙。河清海宴臻祥瑞,五行順,七政齊,超三邁五貞元會,既醉頌鳬鷖。其五,天下樂:萬靈朝拱接清都,享南郊,欽天法祖。願聖人,承乾納祜,中和位育,龜獻範,馬陳圖。其六,醉太平:禮樂萬年規,謳歌四海熙,衣冠蹈舞九龍墀,麗正仰南離。紫雲高捧唐、虞帝,垂衣天下文明治。鎬烏岐鳳呈嘉瑞,真個是人在成周世。 六奏慶豐年之曲:聖人懋承乾,綏萬邦,屢豐年。神倉御廩登天田,明粢鬱鬯祀孔虔。輿情咸豫,協氣用宣,萬古帝圖傳,璧合珠聯。 七奏集禎應之曲:天保泰階平,寶露降,渾河清,嘉禾秀麥集休禎,遐陬絕域喜氣盈。一人有慶,百度惟貞,萬國頌咸寧,麗正重明。 八奏永皇圖之曲:鎬燕集天京,頌魚藻,歌鹿鳴。邊陲安堵萬國寧,重譯來庭四海清。咸池日曙,昧谷雲征,帝座仰前星,豫大豐亨。 九奏樂太平之曲:皇極永登祥,乾符啟,泰運昌。玉管回春動一陽,金鑾錫燕歌九章,虞庭獸舞,岐山鳳翔,日麗袞龍裳,主聖臣良。 迎膳曲,水龍吟:香霧氤氳紫閣重,仰天德,瞻帝容。星輝海潤,甘雨間和風。樂比鴛魚,瑞呈麟鳳,永獻卷阿頌。 進膳曲,其一,水龍吟:萬戶千門啟建章,台階峻,帝座張。三垣九道,北斗玉衡光。元氣調和,雅韻鏗鏘,昭代慶明良。其二,太清歌:萬方國,盡來庭,稽首歌帝仁,仰荷生成。振乾綱,陰陽順序,民物樂生。逢明聖,萬年春,永膺休命。華夷蠻獠咸歸正,蒼生至老不知兵,鼓腹含哺囿太平,九有享清寧。 奏天命有德舞曲,其一,萬歲樂:太平天子興隆日,履初長,陽回元吉。醴泉芝草休徵集,曾聞道五星聚室。其二,賀聖朝:一人元良,百度維新。握赤符,凝玄應,享太清。大禮方行,祀事孔明感天心,億載恆承慶。明王慎德,四裔咸賓。 奏纓鞭得勝蠻夷隊舞承應曲,其一,醉太平:星華紫殿高,雲氣彤樓遶。九夷重譯梯航到,皇圖光八表。玉宇無塵明月皎,銀河自轉扶桑曉,平平蕩蕩歸王道。百獸舞,鳳鳴簫韶。其二,看花會:普天下,都賴吾皇至聖。看玉關頻欵,天山已定,四夷效順歸王命。天保歌,羣黎百姓。其三,天下樂:九重樂奏萬花開,望龍樓,雲蒸霧靄。仰天工,雍熙帝載,臣民歡戴。溥仁恩,遍九垓。其四,清江引:黃鍾既奏陽和長,德盛天心貺。人文日月明,國勢山河壯,衢室民謠頻擊壤。 奏致詞曲,其一,清江引:鈞天畢奏日方中,既奏歡聲動。雲章傍袞龍,飆勢翔威鳳,萬方安樂興嘉頌。其二,千秋歲:上下交歡燕禮成,一陽奮,萬彙咸亨。風雲會合開明運,紫極轉璇衡。 宴畢,百官行禮曲,朝天子:文班武班,歡動承明殿,禮成樂備頌聲喧。真咫尺,仰天顏,日照龍筵。風回雉扇翠蕤旋,奉仙鑾,雲間斗間,五色金章燦。 還宮曲,萬歲樂:天回北極雲成瑞,望層霄,重華日麗。九垓八極樂雍熙,祝聖壽,萬萬歲。 永樂間小宴樂章。 一奏本太初之曲,朝天子:混兮沌兮,水土成元氣,不分南北與東西,未辨天和地。萬象包涵,其中秘密,難窮造化機,是陰陽本體。乃為之太極,兩儀因而立。 二奏仰大明之曲,歸朝歡:太極分,混然方始見儀形,清浮濁偃乾坤定。日月齊興,照青霄,萬象明。陽須動,陰須靜,陰與陽,皆相應,流行二氣,萬物俱生。 三奏民初生之曲,其一,沽美酒:乾坤清,宇宙寧,六合淨,四維正,萬象原來一氣生。定三才五行,民與物,共成羣。其二,太平令:為一類不分人品,竟生食豈曉庖烹,避寒暑巢居穴遁,披樹葉相尋趁,如何是愛親。世情治生,雖混然各安其性。 四奏品物亨之曲,醉太平:黎民生世間,萬物長塵寰,陰陽交運轉循環,久遠時庶繁。相傳氣候應無間,品物交錯憑誰鑒。望聖人出世整江山,主萬民得安。 五奏御六龍之曲,其一,清江引:人心久仰生聖君,天使人生聖。聖人受天機,體天居中正,御六龍,聖明登九重。其二,碧玉簫:君坐神京,海嶽共從新。民仰君恩,聖治有人倫。人品分。萬物增,聖承乾,百福臻。垂法明,尊天命,興後朝,皆從正。 六奏泰階平之曲,十二月:聖乃有言天,天是無言聖。聖人臨正,萬物亨通,恩威盛,社稷安,仁德感,江山定。選用英賢興王政,分善惡賞罰均平。三公九卿,左右股肱,庶事康寧。 七奏君德成之曲,其一,十二月:皇基以興,聖帝修身,奉天體道,聖德愈明。敬天地,勤勞萬民;立法度,上下咸寧。其二,堯民歌:風俗禮樂厚彝倫,爰興學校進儒經,賢臣良將保朝廷,四野人民頌歡聲。用的是賢英,賢英定太平,寰海皆歸正。 八奏聖道行之曲,其一,金殿萬年歡:三綱既定,九疇復興。聖道如天,嘉禾齊秀,寒暑和平。聖威無邊皇基穩,勝磐石,慶雲生,景星長現,三光輝耀,百穀收成,萬姓安寧。其二,得勝令:聖德感皇乾,甘露降山川。萬邦來朝貢,奇珍擺布全,玉階下鳴鞭。仰聖主,升金殿,丹墀列英賢,讚吾皇,豐稔年。 九奏樂清寧之曲,其一,普天樂:萬邦寧,皇圖正。父君母后,天下咸欽。君治外,永聖明;后治內,長安靜。後聖承乾皆從正,德相傳,聖子神孫。天威浩蕩,江山永固,洪福無窮。其二,沽美酒:和氣生,滿玉京;祥烟起,映皇宮。明聖開基整萬民,風雲會帝庭,奏蕭韶,九韻成。其三,太平令:紫霧隱金鸞彩鳳,祥光罩良將賢臣。玉案列珍羞美醞,寶鼎爇龍涎香噴。至尊永寧,儲嗣守成,賀萬萬歲一人有慶。 右二奏至八奏,俱奏百戲承應;第九奏,魚躍于淵承應。奉天門宴百官,止用本太初、仰大明、民初生三奏曲,其進酒、進膳樂同。惟百官叩頭禮,用朝天子曲。宴畢,導駕還宮,用御鑾歌。 嘉靖間仁壽宮落成宴饗樂章。 一奏本太初之曲,朝天子:帝誠帝明,寶位基昌命。仙苑開筵歌鹿鳴,亭殿天章映。「我有嘉賓,鼓瑟吹笙」,示周行,昭德音。日升明恆,萬載皇圖正。 二奏仰大明之曲,殿前歡:天保定聖人,多壽多男慶。修和禮樂協中興,麗正重明,如山阜,如岡陵,如川方至莫不增。協氣生,禎祥應,百神受命,萬國來庭。 三奏民初生之曲,其一,沽美酒:黃河清,寶露凝,瑞麥呈,靈鵲鳴,諸福來同仰聖明。喜萬寶告成,占景緯,泰階平。其二,太平令:念農桑,衣食之本;仰君德,獨厚民生。事耕鑿,羣黎百姓。歌鹿鳴,神人胥慶。明主宴嘉賓,承筐鼓瑟吹笙,繼自今福增天定。 四奏品物亨之曲,醉太平:瑤宮怡聖顏,閬苑隔人寰。吹笙鼓瑟賓,旨酒天開宴,鹿鳴歌舞黃金殿,賴吾皇錫福萬民安,醉歌天保歡。 五奏御六龍之曲,其一,清江引:聖主有道樂昇平,宴會延休慶。務本軫民生,弘化凝天命。欣落成,萬載開鴻運。其二,碧玉簫:帝重農桑,法駕起明光。麟遊鳳翔,宴陳天保章。開玳筵,薦瑤觴,既醉頌洋洋。聖德巍,皇恩蕩,世際唐、虞上。 進膳曲,其一,水龍吟:寶瑟瑤笙鼓吹喧,聖天子,御華筵。南山萬壽,瑞日正中天。百穀豐年,八方珍膳,人樂昇平宴。其二,太清歌:祥麥嘉瓜臻瑞,仰荷堯、舜主,愛育羣黎,感天意五風十雨。秋報春祈徧爾德,勸農桑,日用飲食。嘉賓和樂開筵地,紅雲捧雕盤珍味。山呼萬歲福無疆,日升川至。其三,上清歌:仰賴吾皇,參天兩地凝和氣。四三王,六五帝,國家興,賢才為上瑞。養萬民,九域熙,百祿咸宜。其四,開天門:寶殿輝,龍虎風雲會。瞻丹陛,覲紫微,周詩歌既醉,螽斯、麟趾開祥瑞,仰飛龍,在天位。 豳風亭宴講官樂章。 一奏本太初之曲,朝天子:九重詔傳,殿閣開秋宴。授衣時節肅霜天,禾稼登場徧。鼓瑟吹笙,昇平重見,工歌七月篇。春酒當筵獻,願吾皇萬年,歲歲臨西苑。 二奏仰大明之曲,殿前歡:鳳苑御筵開,黃花映玉階。鹿鳴、天保歌三代,古調新裁,奉君王萬壽盃。日月明,乾坤大,看年年秋報賽。太平有象,元首明哉。 三奏民初生之曲,其一,沽美酒:熙春陽,化日長。執懿筐,采柔桑。拾繭繰絲有萬箱。染紅黃孔陽,為公子製衣裳。其二,太平令:勤樹藝,歲年豐穰,九十月禾黍登場。為春酒甕浮新釀,村田樂齊歌齊唱。饗公堂,殺羊舉觴,繼進著兕觥,祝聖壽,萬靈扶相。 四奏品物亨之曲,醉太平:納嘉禾滿場,釀御酒盈缸,公桑蠶績製玄黃,服龍衣袞裳。螽斯蟋蟀諧清唱,水光山色明仙仗,豳風亭殿進霞觴,祝聖壽無疆。 五奏御六龍之曲,其一,清江引:九月風光何處有?鳳苑在龍池右。農夫稼已登,公子衣方授,萬歲君王頻進酒。其二,碧玉簫:凡我生民,農桑最苦辛,終歲經營。氣候變冬春,田畯欣,婦子勤。詠豳詩,仰化鈞,場圃新,風雨順。宴御墀,龍顏近。 進膳曲,其一,水龍吟:養老休農敞御筵,瀉春酒,介耆年,刲羊剪韭,社鼓正闐闐。香粳米顆,升堂拜獻,此樂真堪羨。其二,太清歌:九月天,開西苑,宸居無逸殿,講幄張筵。集儒流,雲蒸星炫,璧緯珠躔。睹御製,煥天章,昭回雲漢。堯天舜日民安宴,御廩神倉百穀登,金輝玉燦休徵見,大有豐年。其三,上清歌:鳳苑宸居,公桑帝耤今方舉。躬耕蠶,勸士女,獻羊羔,升堂奏樂舞,葵菽棗壺上珍廚,萬壽山呼。其四,開天門:豳風亭,共仰吾皇聖。百穀登,萬國咸寧。民康物阜禎祥應,仰乾運,俯坤靈。 隆慶三年大閱禮成回鑾樂章。 武成之曲:吾皇閱武成,簡戎旅,壯帝京。龍旗照耀虎豹營,六師雲擁甲冑明。威靈廣播,蠻夷震驚,稽首頌昇平,四海澄清。 嘉靖間皇后親蠶宴內外命婦樂章。 陞座,奏天香鳳韶之曲:春雲繚繞芳郊曙,喜乾坤萬象咸舒,蘭皐蕙圃迎仙馭。釆桑條,攀茂樹,蠶宮繭館親臨御。璧月珠星照太虛,開筵還駐翠旓旟,萬載垂貞譽。 進膳曲,沽美酒:蠶禮成,鳳輦停,薦霞觴,列雲屏。宮妃世婦仰坤寧。祥雲映紫冥,同祝頌,耀前星。 回宮,御鑾歌:惟天啟聖皇,君耕耤,后躬桑,身先田織率萬邦。天清地寧民阜康,百穀用成,四夷來王。治化登虞、唐,世發禎祥。 永樂間定東宮宴饗樂章。 一奏喜千春之曲,賀聖朝:開國承天,聖感極多,總一統,封疆濶。百姓快活,萬物榮光,共沐恩波。仙音韻,合讚昇平詠歌。齊朝拜,千千歲東宮,滿國春和。 二奏永南山之曲,水仙子:洪基永固海波清,盛世明時禮樂興,華夷一統江山靜。民通和,樂太平。讚東宮仁孝賢明,秉鈞衡端正,順乾坤泰亨,坐中華萬世昌寧。 三奏桂枝香之曲,蟾宮曲:曉光融,宴饗春宮,日朗風和,嘉氣蔥蔥。鎮領台樞,規宏綱憲,禮節至公。事聖上柔聲婉容,問安寧勤孝虔恭。果斷寬洪,剛健文明,聖德合同。 四奏初春曉之曲,小梁州:端拱嚴宸事紫微,秉運璇璣,四時百物總相宜。仰賴明君德,大業勝磐石。皇儲仁孝明忠義,美遐方順化朝儀。孝能歡慈愛心,敬篤上尊卑意,禮上和下睦民,鼓舞樂雍熙。 五奏乾坤泰之曲,滿庭芳:春和玳筵,安邦興國,欽聖尊賢,文英武烈於民便。禮樂成全,享大業中庸不偏,順天常節儉為先,達文獻嚴儀訓典,孝敬億千年。 六奏昌運頌之曲,喜秋風:文武安,軍民樂。宴文華,會班僚,五雲齊動鈞天樂。賀春宮,讚皇朝。 右二奏至六奏,俱奏百戲承應。 七奏泰道開之曲,沽美酒:布春風,滿畫樓,對嘉景,鳳凰洲。高捧金波碧玉甌,設威儀左右,分品從,列公侯。其二,太平令:效聖上誠心勤厚,主宗器嚴備春秋,諧律呂仙音齊奏,欽王政皇天保佑。拜舞頓首,讚祝進酒,千千歲康寧福壽。 迎膳樂曲,水龍吟:方響笙{竹秦}鼓樂喧,排寶器,開玳筵。鸞儀旌節,錦繡景相連。簪纓趨進,皆來朝見,春滿文華殿。 陞座、還宮、百官行禮,奏千秋歲曲:堯年舜日勝禹、周,慶雲生繚繞鳳樓。風調雨順五穀收,萬民暢歌謳。[朔望朝參同。] 儀衞 周官,王之儀衞分掌於天官、春官、夏官之屬,而蹕事則專屬於秋官。漢朝會,則衞官陳車騎,張旗幟。唐沿隋制,置衞尉卿,掌儀仗帳幕之事。宋衞尉領左、右金吾衞司,左、右金吾仗司,六軍儀仗司,主清道、徼巡、排列、奉引儀仗。元置拱衞司,領控鶴戶,以供其事。歷代制度雖有沿革異同,總以謹出入之防,嚴尊卑之分。慎重則尊嚴,尊嚴則整肅,是故文謂之儀,武謂之衞。天子出,車駕次第,謂之鹵簿。而唐制,四品以上皆給鹵簿,則君臣並得通稱也。明初詔禮官,鹵簿彌文,務從省節,以示尚質去奢之意。凡正、至、聖節、朝會及冊拜、接見蕃臣,儀鸞司陳設儀仗。而中宮、東宮、親王皆有儀仗之制。後或隨時增飾,要以洪武創制為準則焉。茲撮集禮所載大凡,以備考核。其郡王及皇妃、東宮妃以下儀仗,載在會典者,並著於篇云。 皇帝儀仗。吳元年十二月辛酉,中書左相國李善長率禮官以即位禮儀進。是日清晨,拱衞司陳設鹵簿,列甲士於午門外之東西,列旗仗於奉天門外之東西。龍旗十二,分左右,用甲士十二人。北斗旗一、纛一居前,豹尾一居後,俱用甲士三人。虎豹各二,馴象六,分左右。布旗六十四:門旗、日旗、月旗,青龍、白虎、風、雲、雷、雨、江、河、淮、濟旗,天馬、天祿、白澤、朱雀、玄武等旗,木、火、土、金、水五星旗,五嶽旗,熊旗,鸞旗及二十八宿旗,各六行;每旗用甲士五人,一人執旗,四人執弓弩。設五輅於奉天門外:玉輅居中,左金輅,次革輅,右象輅,次木輅,俱並列。丹墀左右布黃麾仗、黃蓋、華蓋、曲蓋、紫方繖、紅方繖、雉扇、朱團扇、羽葆幢、豹尾、龍頭竿、信旛、傳教旛、告止旛、絳引旛、戟氅、戈氅、儀鍠氅等,各三行。丹陛左右陳幢節、響節、金節、燭籠、青龍白虎幢、班劍、吾杖、立瓜、臥瓜、儀刀、鐙杖、戟、骨朶、朱雀玄武幢等,各三行。殿門左右設圓蓋一、金交椅、金脚踏、水盆、水罐、團黃扇、紅扇。皆校尉擎執。 洪武元年十月定元旦朝賀儀。金吾衞於奉天門外分設旗幟。宿衞於午門外分設兵仗。衞尉寺於奉天殿門及丹陛、丹墀設黃麾仗。內使監擎執於殿上。凡遇冬至、聖節、冊拜、親王及蕃使來朝,儀俱同。其宣詔赦、降香,則惟設奉天殿門及丹陛儀仗、殿上擎執云。 其陳布次第,午門外,刀、盾、殳、叉各置於東西,甲士用赤。奉天門外中道,金吾、宿衞二衞設龍旗十二,分左右,用青甲士十二人。北斗旗一、纛一居前,豹尾一居後,俱用黑甲士三人。虎豹各二,馴象六,分左右。 左右布旗六十四。左前第一行,門旗二,每旗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第二行,月旗一,用白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青龍旗一,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第三行,風、雲、雷、雨旗各一,每旗用黑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天馬、白澤、朱雀旗各一,每旗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第四行,木、火、土、金、水五星旗各一,隨其方色,每旗用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其甲木青、火紅、土黃、金白、水黑;熊旗、鸞旗各一,每旗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第五行角、亢、氐、房、心、尾、箕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第六行斗、牛、女、虛、危、室、壁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右前第一行,門旗二,每旗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第二行,日旗一,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白虎旗一,用白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第三行,江、河、淮、濟旗各一,隨其方色,每旗用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其甲江紅、河白、淮青、濟黑;天祿、白澤、玄武旗各一,每旗用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天祿、白澤紅甲,玄武黑甲。第四行,東、南、中、西、北五嶽旗各一,隨其方色,每旗用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其甲東嶽青、南嶽紅、中嶽黃、西嶽白、北嶽黑;熊旗、麟旗各一,每旗用紅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第五行,奎、婁、胃、昴、畢、觜、參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第六行,井、鬼、柳、星、張、翼、軫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 奉天門外,拱衞司設五輅。玉輅居中;左金輅,次革輅;右象輅,次木輅。俱並列。典牧所設乘馬於文武樓之南,各三,東西相向。 丹墀左右布黃麾仗凡九十,分左右,各三行。左前第一行,十五:黃蓋一,紅大繖二,華蓋一,曲蓋一,紫方繖一,紅方繖一,雉扇四,朱團扇四。第二行,十五:羽葆幢二,豹尾二,龍頭竿二,信旛二,傳教旛二,告止旛二,絳引旛二,黃麾一。第三行,十五:戟氅五,戈氅五,儀鍠氅五。右前第一行,十五:黃蓋一,紅大繖二,華蓋一,曲蓋一,紫方繖一,紅方繖一,雉扇四,朱團扇四。第二行,十五:羽葆幢二,豹尾二,龍頭竿二,信旛二,傳教旛二,告止旛二,絳引旛二,黃麾一。第三行,十五:戟氅五,戈氅五,儀鍠氅五。皆校尉擎執。 丹陛左右,拱衞司陳幢節等仗九十,分左右,為四行。左前第一行,響節十二,金節三,燭籠三。第二行,青龍幢一,班劍三,吾杖三,立瓜三,臥瓜三,儀刀三,鐙杖三,戟三,骨朶三,朱雀幢一。右前第一行,響節十二,金節三,燭籠三。第二行,白虎幢一,班劍三,吾杖三,立瓜三,臥瓜三,儀刀三,鐙杖三,戟三,骨朶三,玄武幢一。皆校尉擎執。 奉天殿門左右,拱衞司陳設:左行,圓蓋一,金脚踏一,金水盆一,團黃扇三,紅扇三;右行,圓蓋一,金交椅一,金水罐一,團黃扇三,紅扇三。皆校尉擎執。殿上左右內使監陳設:左,拂子二,金唾壺一,金香合一;右,拂子二,金唾盂一,金香爐一。皆內使擎執。和聲郎陳樂於丹墀文武官拜位之南,其器數詳見樂志內。 三年命製郊丘祭祀拜褥,郊丘用席表蒲裏為褥,宗廟、社稷、先農、山川用紅文綺表紅木棉布裏為褥。十二年命禮部增設丹墀儀仗,黃繖、華蓋、曲蓋、紫方繖、紅方繖各二,雉扇、紅團扇各四,羽葆幢、龍頭竿、絳引、傳教、告止、信旛各六,戟氅、戈氅、儀鍠氅各十。 永樂元年,禮部言鹵簿中宜有九龍車一乘,請增置。帝曰:「禮貴得中,過為奢,不及為儉,先朝審之精矣。當遵用舊章,豈可輒有增益,以啟後世之奢哉?九龍車既先朝所無,其仍舊便。」宣德元年更造鹵簿儀仗,有具服幄殿一座,金交椅一,金脚踏一,金盆一,金罐一,金馬杌一,鞍籠一,金香爐一,金香合一,金唾盂一,金唾壺一,御杖二,擺錫明甲一百副,盔一百,弓一百,箭三千,刀一百。其執事校尉,每人鵝帽,只孫衣,銅帶韡履鞋一副。常朝,各色羅掌扇四十,各色羅絹繖十,萬壽繖一,黃雙龍扇二。筵宴,銷金羅繖四,銷金雨繖四,金龍響節二十四。 皇后儀仗,洪武元年定。丹陛儀仗三十六人:黃麾二,戟五色繡旛六,戈五色繡旛六,鍠五色錦旛六,小雉扇四,紅雜花團扇四,錦曲蓋二,紫方繖二,紅大繖四。丹墀儀仗五十八人:班劍四,金吾杖四,立瓜四,臥瓜四,儀刀四,鐙杖四,骨朶四,斧四,響節十二,錦花蓋二,金交椅一,金脚踏一,金水盆一,金水罐一,方扇八。宮中常用儀衞二十人:內使八人,色繡旛二,金斧二,金骨朶二,金交椅一,金脚踏一;宮女十二人,金水盆一,金水罐一,金香爐一,金香合一,金唾壺一,金唾盂一,拂子二,方扇四。永樂元年增製紅杖一對。 太皇太后、皇太后儀仗與皇后同。 皇太子儀仗,洪武元年定。門外中道設龍旗六,其執龍旗者並戎服。黃旗一居中,左前青旗一,右前赤旗一,左後黑旗一,右後白旗一,每旗執弓弩軍士六人,服各隨旗色。殿下設三十六人:絳引旛二,戟氅六,戈氅六,儀鍠氅六,羽葆幢六,青方繖二,青小方扇四,青雜花團扇四,皆校尉擎執。殿前設四十八人:班劍四,吾杖四,立瓜四,臥瓜四,儀刀四,鐙杖四,骨朶四,斧四,響節十二,金節四,皆校尉擎執。殿門設十二人:金交椅一,金脚踏一,金水罐一,金水盆一,青羅團扇六,紅圓蓋二,皆校尉擎執。殿上設六人:金香爐一,香合一,唾盂一,唾壺一,拂子二,皆內使擎執。永樂二年,禮部言,東宮儀仗,有司失紀載,視親王差少,宜增製金香爐、金香合各一,殳二,叉二,傳教、告止、信旛各二,節二,幢二,夾矟二,矟、刀、盾各二十,戟八,紅紙油燈籠六,紅羅銷金邊圓繖、紅羅繡圓繖各一,紅羅曲蓋繡繖、紅羅素圓繖、紅羅素方繖、青羅素方繖各二,紅羅繡孔雀方扇、紅羅繡四季花團扇各四,拂子二,唾盂、唾壺各一,鞍籠一,誕馬八,紅令旗二,清道旗四,幰弩一,白澤旗二,弓箭二十副。從之。 親王儀仗,洪武六年定。宮門外設方色旗二,青色白澤旗二,執人服隨旗色,並戎服。殿下,絳引旛二,戟氅二,戈氅二,儀鍠氅二,皆校尉執。殿前,班劍二,吾杖二,立瓜二,臥瓜二,儀刀二,鐙杖二,骨朶二,斧二,響節八,皆校尉執。殿門,交椅一,脚踏一,水罐一,水盆一,團扇四,蓋二,皆校尉執。殿上,拂子二,香爐一,香合一,唾壺一,唾盂一。十六年詔,親王儀仗內交椅、盆、罐用銀者,悉改用金。建文四年,禮部言,親王儀仗合增紅油絹銷金雨繖一,紅紗燈籠、紅油紙燈籠各四,魫燈二,大小銅角四。從之。永樂三年命工部,親王儀仗內紅銷金繖,仍用寶珠龍文。凡世子儀仗同。 郡王儀仗。令旗二,清道旗二,幰弩一,刀盾十六,弓箭十八副,絳引、傳教、告止、信旛各二,吾杖、儀刀、立瓜、臥瓜、骨朶、斧各二,戟十六,矟十六,麾一,幢一,節一,響節六,紅銷金圓繖一,紅圓繖一,紅曲柄繖二,紅方繖二,青圓扇四,紅圓扇四,誕馬四,鞍籠一,馬杌一,拂子二,交椅一,脚踏一,水盆一,水罐一,香爐一,紅紗燈籠二,魫燈二,帳房一座。 皇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旛二,戈氅、戟氅、儀鍠氅、吾杖、儀刀、班劍、立瓜、臥瓜、鐙杖、骨朶、金鉞各二,響節四,青方繖四,紅繡圓繖一,繡方扇四,紅花圓扇四,青繡圓扇四,交椅一,脚踏一,拂子二,水盆一,水罐一,香爐一,香合一,唾盂一,唾壺一,紅紗燈籠四。 東宮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旛二,儀鍠氅、戈氅、戟氅、吾杖、儀刀、班劍、立瓜、臥瓜、鐙杖、骨朶、金鉞各二,響節四,青方繖二,紅素圓繖二,紅繡圓繖一,紅繡方扇四,紅繡花圓扇四,青繡圓扇四,交椅一,脚踏一,拂子二,水盆一,水罐一,香爐一,香合一,紅紗燈籠四。永樂二年,禮部言,東宮妃儀仗如親王妃,惟香爐、香合如中宮,但亦不用金,其水盆、水罐皆用銀,從之。 親王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旛二,戟氅、吾杖、儀刀、班劍、立瓜、臥瓜、骨朶、鐙杖各二,響節四,青方繖二,紅綵畫雲鳳繖一,青孔雀圓扇四,紅花扇四,交椅一,脚踏一。水盆一,水罐一,紅紗燈籠四,拂子二。公主、世子妃儀仗俱同。 郡王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旛二,戟氅、吾杖、班劍、立瓜、骨朶各二,響節二,青方繖二,紅圓繖一,青圓扇二,紅圓扇二,交椅一,脚踏一,拂子二,紅紗燈籠二,水盆一,水罐一。 郡主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班劍、吾杖、立瓜、骨朶各二,響節二,青方繖一,紅圓繖一,青圓扇二,紅圓扇二,交椅一,脚踏一,水盆一,水罐一,紅紗燈籠二,拂子二。 舊例,郡王儀仗有交椅、馬杌,皆木質銀裏;水盆、水罐及香爐、香合,皆銀質抹金;量折銀三百二十兩。郡王妃儀仗,有交椅等大器,量折銀一百六十兩。餘皆自備充用。嘉靖四十四年定,除親王及親王妃初封儀仗照例頒給外,其初封郡王及郡王妃折銀等項,併停止。萬曆十年定,郡王初封係帝孫者,儀仗照例全給,係王孫者免。蓋宗室分封漸多,勢難徧給也。 輿服一 大輅 玉輅 大馬輦 小馬輦 步輦 大涼步輦 板轎 耕根車 后妃車輿 皇太子親王以下車輿 公卿以下車輿 繖蓋 鞍轡 有虞氏御天下,車服以庸。夏則黻冕致美。商則大輅示儉。成周有巾車、典輅、弁師、司服之職,天子以之表式萬邦,而服車五乘,下逮臣民。漢承秦制,御金根為乘輿,服袀玄以承大祀。東都乃有九斿、雲罕、旒冕、絇屨之儀物,踵事增華,日新代異。江左偏安,玉輅棲寶鳳,采旄銜金龍。其服冕也,或飾翡翠、珊瑚、雜珠。豈古所謂法駕、法服者哉?唐武德間著車輿、衣服之制,上得兼下,下不得擬上。宋初,袞冕不綴珠玉。政和中詔修車輅,並建旂常,議禮局所釐定,用為成憲。元制,郊祀則駕玉輅,服袞冕;巡幸,或乘象轎,四時質孫之服,各隨其宜。 明太祖甫有天下,考定邦禮,車服尚質。酌古通今,合乎禮意。迄於世宗,耤田造耕根,燕居服燕弁,講武用武弁,更為忠靖冠以風有位,為保和冠以親宗藩,亦一王之制也。 若夫前代繖扇、鞍勒之儀,門戟、旌節之屬,咸別等威,至宋加密。明初,儉德開基,宮殿落成,不用文石甃地。以此坊民,武臣猶有飾金龍於牀幔,馬廄用九五間數,而豪民亦或鎔金為酒器,飾以玉珠。太祖皆重懲其弊。乃命儒臣稽古講禮,定官民服舍器用制度。歷代守之,遞有禁例。 茲更以朝家冊寶、中外符信及宮室器用之等差,附敍於後焉。 天子車輅。明初大朝會,則拱衞司設五輅於奉天門,玉居中,左金,次革,右象,次木。駕出,則乘玉輅,後有腰輿,以八人載之。其後太祖考周禮五輅,以詢儒臣,曰:「玉輅太侈,何若祇用木輅?」博士詹同對曰:「孔子云『乘殷之輅』,即木輅也。」太祖曰:「以玉飾車,古惟祀天用之,常乘宜用殷輅。然祀天之際,玉輅未備,木輅亦未為不可。」參政張昶曰:「木輅,戎輅也,不可以祀天。」太祖曰:「孔子斟酌四代禮樂,以為萬世法,木輅寧不可祀?祀在誠敬,豈泥儀文。」 洪武元年,有司奏乘輿服御,應以金飾,詔用銅。有司言費小不足惜。太祖曰:「朕富有四海,豈恡乎此。第儉約非身先無以率下。且奢泰之習未有不由小而至大者也。」 六年命禮官考五輅制,為木輅二乘。一以丹漆,祭祀用之;一以皮鞔,行幸用之。是冬,大輅成。命更造大輅一,象輅十,中宮輅一,後宮車十,飾俱以鳳。以將幸中立府,故造之,非常制也。 二十六年始定鹵簿大駕之制。玉輅一,大輅一,九龍車一,步輦一。後罷九龍車。永樂三年更定鹵簿大駕,有大輅、玉輅、大馬輦、小馬輦、步輦、大涼步輦、板轎各一,具服、幄殿各一。 大輅,高一丈三尺九寸五分,廣八尺二寸五分。輅座高四尺一寸有奇,上平盤。前後車櫺並雁翅及四垂如意滴珠板。轅長二丈二尺九寸有奇,紅髹。鍍金銅龍頭、龍尾、龍鱗葉片裝釘。平盤下方箱,四周紅髹,匡俱十二槅。內飾綠地描金,繪獸六,麟、狻猊、犀、象、天馬、天祿;禽六,鸞、鳳、孔雀、朱雀、翟、鶴。盤左右下有護泥板及車輪二,貫軸一。每輪輻十有八,其輞皆紅髹,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輪內車心用抹金銅鈒蓮花瓣輪盤裝釘,軸中纏黃絨駕轅諸索。 輅亭高六尺七寸九分,四柱長五尺八寸四分。檻座皆紅髹。前二柱戧金,柱首寶相花,中雲龍文,下龜文錦。前左右有門,高五尺一寸九分,廣二尺四寸九分,四周裝雕木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門旁槅各二及明栨,俱紅髹,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槅編以黃線絛。後紅髹屏風,上雕描金雲龍五,紅髹板戧金雲龍一。屏後地沉香色,上四槅雕描金雲龍四,其次雲板如之。下三槅雕描金雲龍三,其次雲板亦如之。俱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 亭內黃線絛編紅髹匡軟座,下蓮花墜石,上施花毯、紅錦褥席、紅髹坐椅。靠背上雕描金雲龍一,下雕雲板一,紅髹福壽板一幷褥。椅中黃織金椅靠坐褥,四圍椅裙,施黃綺帷幔。亭外青綺緣邊紅簾十扇。輅頂幷圓盤高三尺有奇,鍍金銅蹲龍頂,帶仰覆蓮座,垂攀頂黃線圓絛。盤上以紅髹,其下外四面地沉香色,描金雲;內四角地青,繪五彩雲。以青飾輅蓋,亭內貼金斗栱,承紅髹匡寶蓋,鬬以八頂,冒以黃綺,謂之黃屋;中幷四周繡五彩雲龍九。天輪三層,皆紅髹,上安雕木貼金邊耀葉板八十一片,內綠地雕木貼金雲龍文三層,間繪五彩雲襯板八十一片。盤下四周,黃銅釘裝,施黃綺瀝水三層,每層八十一摺,間繡五彩雲龍文。四角垂青綺絡帶,各繡五彩雲升龍。圓盤四角連輅坐板,用攀頂黃線圓絛,幷貼金木魚。輅亭前有左右轉角闌干二扇,後一字帶左右轉角闌干一扇,皆紅髹,內嵌雕木貼金龍,間以五彩雲。三扇共十二柱,柱首雕木貼金蹲龍及線金五彩蓮花抱柱。闌干內四周布花毯。 亭後樹太常旂二,以黃線羅為之,皆十有二斿,每斿內外繡升龍一。左旂腰繡日月北斗,竿首用鍍金銅龍首。右旂腰繡黻字,竿首用鍍金銅戟。各綴抹金銅鈴二,垂紅纓十二,纓上施抹金銅寶蓋,下垂青線帉錔。踏梯一,紅髹,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行馬架二,紅髹,上有黃絨匾絛,用抹金銅葉片裝釘。有黃絹幰衣、[即遮塵。]油絹雨衣、青氊衣及紅油合扇梯、紅油托叉各一。輅以二象駕之。 玉輅,亦駕以二象,制如大輅,而無平盤下十二槅之飾。輅亭前二柱,飾以摶換貼金升龍。屏風後無上四槅雲龍及雲板之飾。天輪內用青地雕木飾玉色雲龍文。而太常旗及踏梯、行馬之類,悉與大輅同。 大馬輦,古者輦以人輓之。周禮巾車后五輅,其一「輦車,組輓」。然縣師有「車輦之稽」,黍苗詩云「我任我輦」,則臣民所乘亦名輦。至秦始去其輪,而制乃尊。明諸輦有輪者駕以馬,以別於步輦焉。其制,高一丈二尺五寸九分,廣八尺九寸五分,轅長二丈五寸有奇,輦座高三尺四寸有奇,餘同大輅。輦亭,高六尺四寸有奇,紅髹四柱,長五尺四寸有奇。檻座,高與輅同,四周紅髹絛環板。前左右有門,高五尺有奇,廣二尺四寸有奇。門旁槅各二,後槅三及明栨,皆紅髹,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槅心編以黃線絛。亭內制與大輅同,第軟座上不用花毯,而用紅毯。亭外用紅簾十二扇。輦頂幷圓盤高二尺六寸有奇,上下俱紅髹,以青飾輦蓋。其銅龍、蓮座、寶蓋、黃屋及天輪、輦亭,制悉與大輅同。太常旗、踏梯、行馬之屬,亦同大輅。駕以八馬,備鞍韉、鞦轡、鈴纓之飾。 小馬輦,視大馬輦高廣皆減一尺,轅長一丈九尺有奇,餘同大馬輦。輦亭高五尺五寸有奇,紅髹四柱,長五尺四寸有奇。檻座,紅髹,四周絛環板,前左右有門,高五尺,廣二尺二寸有奇。門旁槅各二及明栨,後屏風壁板,俱紅髹,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亭底紅髹,上施紅花毯、紅錦褥席。外用紅簾四扇,駕以四馬。餘同大馬輦。 步輦者,古之步輓。明制,高一丈三尺二寸有奇,廣八尺二寸有奇。輦座高三尺二寸有奇,四周雕木五彩雲渾貼金龍板十二片,間以渾貼金仰覆蓮座,下雕木線金五彩雲板十二片。轅四,紅髹。中二轅長三丈五尺九寸,左右二轅長二丈九尺五寸有奇,俱以鍍金銅龍頭、龍尾裝釘。輦亭高六尺三寸有奇,四柱長六尺二寸有奇。檻座,紅髹,四周雕木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前左右有門,高五尺七寸有奇,廣二尺四寸有奇。門旁紅髹十字槅各二扇,雕飾沉香色描金雲龍板八片,下雲板如其數,後紅髹屏風,上雕沉香色描金雲龍五。屏後雕沉香色描金雲龍板三片,又雲板如其數。俱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餘同馬輦,惟紅簾用十扇。輦頂幷圓盤高二尺六寸有奇,其蓮座、輦蓋、天輪、幰衣之屬,俱同馬輦。 大涼步輦,高一丈二尺五寸有奇,廣一丈二尺五寸有奇。四面紅髹匡,裝雕木五彩雲板二十片,間以貼金仰覆蓮座,下紅髹如意絛環板,如其數。紅髹轅六:中二轅長四丈三尺五寸有奇,左右二轅長四丈有奇,外二轅長三丈六尺五寸有奇,前後俱飾以雕木貼金龍頭、龍尾。輦亭高六尺五寸有奇,廣八尺五寸有奇,四柱紅髹。前左右有門,高五尺八寸有奇,廣二尺五寸有奇,四周描金香草板十二片。門旁槅各二,後槅三及明栨皆紅髹,編以黃線絛。亭底上施墊氊,加紅錦褥幷席。紅髹坐椅一,四周雕木沉香色,描金寶相花,靠背、褥、裙、帷幔與馬輦同。內設紅髹桌二;紅髹闌干香桌一,闌干四,柱首俱雕木貼金蹲龍;鍍金銅龍蓋香爐一,幷香匙、箸、瓶;紅錦墩二。外紅簾三扇。輦頂高二尺七寸有奇,又鍍金銅寶珠頂,帶仰覆蓮座,高一尺三寸有奇;垂攀頂黃線圓絛四。頂用丹漆,上冒紅氊,四垂以黃氊為如意雲,黃氊緣條;四周施黃綺瀝水三層,每層百三十二摺,間繡五彩雲龍文。或用大紅羅冒頂,以黃羅為如意雲緣條,瀝水亦用黃羅。頂下四周以紅氊為帷,黃氊緣條,四角鍍金銅雲四。亭內寶蓋繡五龍,頂以紅髹木匡,冒以黃綺為黃屋,頂心四周繡雲龍各一。輦亭四角至輦座,用攀頂黃線圓絛四,幷貼金木魚。輦亭前左右轉角闌干二扇,後一字帶轉角闌干一扇,皆紅髹,雕木渾貼金龍,間以五彩雲板。闌干內四周布席。其闌干十二柱之飾及踏梯之屬,俱與馬輦同。 轎者,肩行之車。宋中興以後,皇后嘗乘龍肩輿。又以征伐,道路險阻,詔百官乘轎,名曰「竹轎子」,亦曰「竹輿」。元皇帝用象轎,駕以二象。至用紅板轎,則自明始也。其制,高六尺九寸有奇。頂紅髹。近頂裝圓匡蜊房窗,鍍金銅火燄寶,帶仰覆蓮座,四角鍍金銅雲朶。轎杠二,前後以鍍金銅龍頭、龍尾裝釘,有黃絨墜角索。四周紅髹板,左右門二,用鍍金銅釘鉸。轎內紅髹匡坐椅一,福壽板一幷褥。椅內黃織金綺靠坐褥,四周椅裙,下鋪席幷踏褥。有黃絹轎衣、油絹雨衣各一,青氊衣,紅氊緣條雲子。嘉靖十三年謁廟,帝及后妃俱乘肩輿出宮,至奉天門降輿升輅。隆慶四年設郊祀慶成宴,帝乘板輿由歸極門出,入皇極門,至殿上降輿。 車駕之出,有具服幄殿。按周官大小次,木架葦障,上下四旁周以幄帟,以象宮室。明鹵簿載具服幄殿,儀仗有黃帳房,仍元制也。帳幷帷幕,以黃木棉布為之。上施獸吻,柱竿紅髹,竿首彩裝蹲獅,氊頂。 耕根車,世宗朝始造。漢有耕車,晉曰耕根車,俱天子親耕所用。嘉靖十年,帝將耕耤田,詔造耕根車。禮官上言:「考大明集禮,耕耤用宋制,乘玉輅,以耕根車載耒耜同行。今考儀注,順天府官奉耒耜及穜稑種置彩輿,先於祭前二日而出。今用耕根車以載耒耜,宜令造車,於祭祀日早進呈,置耒耜,先玉輅以行。第稽諸禮書,祇有圖式,而無高廣尺寸。宜依今置車式差小,通用青質。」從之。 皇后輅,一。高一丈一尺三寸有奇,平盤。前後車檽並雁翅,四垂如意滴珠板。轅長一丈九尺六寸,皆紅髹。轅用抹金銅鳳翎葉片裝釘鳳頭、鳳尾、。平盤左右垂護泥板及輪二,貫軸一。每輪輻十有八,皆紅髹,輞以抹金鈒花銅葉片裝釘。輪內車轂,用抹金銅鈒蓮花瓣輪盤裝釘,軸中纏黃絨駕轅諸索。 輅亭高五尺八寸有奇,紅髹四柱。檻座上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前左右有門,高四尺五寸有奇,廣二尺四寸有奇。門旁沉香色線金菱花槅各二,下絛環板,有明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後紅髹五山屏風,戧金鸞鳳雲文,屏上紅髹板,戧金雲文,中裝雕木渾貼金鳳一。屏後紅髹板,俱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亭底紅髹,上施紅花毯、紅錦褥席,紅髹坐椅一。靠背雕木線金五彩裝鳳一,上下香草雲板各一,紅福壽板一幷褥。椅中黃織金綺靠坐褥,四周有椅裙,施黃綺帷幔。或黃線羅。外用紅簾十二扇。前二柱,戧金,上寶相花,中鸞鳳雲文,下龜文錦。輅頂幷圓盤高二尺有奇,抹金銅立鳳頂,帶仰覆蓮座,垂攀頂黃線圓絛四。盤上紅髹,下四周沉香色描金雲文,內青地五彩雲文,以青飾輅蓋。內寶蓋,紅髹匡,鬬以八頂,冒以黃綺;頂心及四周繡鳳九,幷五彩雲文。天輪三層,紅髹,上雕木貼金邊耀葉板七十二片,內飾青地雕木五彩雲鸞鳳文三層,間繪五彩雲襯板七十二片。下四周黃銅裝釘,上施黃綺瀝水三層,間繡鸞鳳文。四垂青綺絡帶,繡鸞鳳各一。圓盤四角連輅座板,用攀頂黃線圓絛四。 輅亭前後有左右轉角闌干各二扇,內嵌絛環板,皆紅髹;計十二柱,柱首雕木紅蓮花,線金青綠裝蓮花抱柱。其踏梯、行馬之屬,與大馬輦同。 安車,本周禮后五輅之一。應劭漢官鹵簿圖有五色安車。晉皇后乘雲母安車。唐皇后安車,制如金輅。明皇后安車獨簡素。 其制,高九尺七寸有奇,平盤,前後車櫺並雁翅板。轅二,長一丈六尺七寸有奇,皆紅髹,用抹金銅鳳頭、鳳尾、鳳翎葉片裝釘。平盤左右垂護泥板及輪二,貫軸一。每輪輻十有八,皆紅髹,軸中纏黃絨駕轅諸索。車亭高四尺四寸,紅髹方柱四,上裝五彩花板十二片。前左右有門,高三尺七寸有奇,廣二尺二寸有奇。門旁紅髹十字槅各二。後三山屏風,屏後壁板俱紅髹,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亭底紅髹板,上施紅花毯、紅錦褥,四周施黃綺帷幔,外用紅簾四扇。車蓋用紅髹抹金銅寶珠頂,帶蓮座,高六寸,四角抹金銅鳳頭,用攀絛四,並紅髹木魚。蓋施黃綺瀝水三層,銷金鸞鳳文,鳳頭下垂紅帉錔。其踏梯、行馬、幰衣與輅同。 行障、坐障,自唐、宋有之。皇后重翟車後,皆有行障六,坐障三,左右夾車宮人執之。而唐書、宋史不載其制。金史,行障長八尺,高六尺;坐障長七尺,高五尺。明皇后用行障、坐障,皆以紅綾為之,繪升降鸞鳳雲文;行障繪瑞草於瀝水,坐障繪雲文於頂。 太皇太后、皇太后輅及安車、行障、坐障,制與皇后同。 皇妃車曰鳳轎,與歷代異名。其制,青頂,上抹金銅珠頂,四角抹金銅飛鳳各一,垂銀香圓寶蓋幷彩結。轎身,紅髹木匡,三面篾織紋簟,繪以翟文,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紅髹掆,飾以抹金銅鳳頭、鳳尾。青銷金羅緣邊紅簾幷看帶,內紅交牀幷坐踏褥。紅銷金羅轎衣一頂,用銷金寶珠文;瀝水,香草文;看帶幷幃,皆鳳文。紅油絹雨轎衣一。 自皇后以下,皆用行障二,坐障一,第別以彩繪。皇妃行障、坐障,俱紅綾為之,繪雲鳳,而行障瀝水繪香草。 皇太子金輅,高一丈二尺二寸有奇,廣八尺九寸。轅長一丈九尺五寸。輅座高三尺二寸有奇。平盤、滴珠板、輪輻、輪輞悉同玉輅。 輅亭高六尺四寸有奇,紅髹四柱,長五尺四寸。檻座上四周線金五彩香草板。前左右有門,高五尺有奇,廣二尺四寸有奇。門旁槅各二,編紅線絛及明栨,皆紅髹。後五山屏風,青地上雕木貼金龍五,間以五彩雲文。屏後紅髹板,皆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紅髹匡軟座,紅絨墜座,大索四,下垂蓮花墜石,上施紅毯紅錦褥席。紅髹椅一,納板一幷褥。椅中紅織金綺靠坐褥,四周有椅裙,施紅羅帷幔,外用青綺緣邊。紅簾十二扇。椅雕貼金龍彩雲,下線金彩雲板一。 亭內編紅線絛。輅頂幷圓盤,高二尺五寸有奇,又鍍金銅寶珠頂,帶仰覆蓮座,高九寸,垂攀頂紅線圓絛四。盤上丹漆,下內外皆青地繪雲文,以青飾輅蓋。亭內周圍青斗拱,承以丹漆匡,寶蓋鬬以八頂,冒以紅綺,頂心繡雲龍,餘繡五彩雲文。天輪三層皆紅髹,上雕木貼金邊耀葉板七十二片,內飾青地雕木貼金雲龍文三層,間繪五彩雲襯板七十二片,四周黃銅裝釘。上施紅綺瀝水三層,每層七十二摺,間繡五彩雲龍文。四角之飾與大輅同,第圓絛用紅線。 輅亭前一字闌干一扇,後一字帶轉角闌干一扇,左右闌干二扇,內嵌五彩雲板,皆丹漆。計十四柱,柱首制與大輅同。亭後建紅旗二,以紅羅為之,九斿。每斿內外繡升龍一。左旗腰繡日月北斗,竿用抹金銅龍首。右旗腰繡黻字,竿用抹金銅戟。綴抹金銅鈴二,垂紅纓。其踏梯、行馬之屬,與玉輅同。帳房用青木棉布,竿首青綠蹲猊,餘同乘輿帳房。 東宮妃車,亦曰鳳轎、小轎,制同皇妃。行障、坐障之制亦同。 親王象輅,其高視金輅減六寸,其廣減一尺。轅長視大輅減一尺。輅座高三尺有奇,餘飾同金輅。輅亭高五尺二寸有奇,紅髹四柱。檻座上四周紅髹絛環板。前左右有門,高四尺五寸有奇,廣二尺二寸有奇。門旁槅各二及明栨、後五山屏風,皆紅髹,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亭底紅髹,施紅花毯、紅錦褥席。其椅靠、坐褥、帷幔、紅簾之制,俱同金輅。輅頂幷圓盤高二尺四寸有奇,用抹金銅寶珠頂,餘同金輅。天輪三層皆紅髹,上雕木貼金邊耀葉板六十三片,內飾青地雕木五彩雲文三層,間繪五彩雲襯板六十三片,四周黃銅裝釘。上施紅綺瀝水三層,每層八十一摺,繡瑞草文。前垂青綺絡帶二,俱繡升龍五彩雲文。圓盤四角連輅座板,用攀頂紅線圓絛四,幷紅髹木魚。亭前後闌干同金輅,左右闌干各一扇,內嵌絛環板,皆紅髹。計十四柱,柱首雕木紅蓮花,線金青綠裝蓮花抱柱,前闌干內布花毯。紅旗二,與金輅所樹同,竿上祇垂紅纓五。其踏梯、行馬之屬,亦同金輅。帳房用綠色螭頭,餘與東宮同。 親王妃車,亦曰鳳轎、小轎,制俱同東宮妃。惟鳳轎衣用木紅平羅。小轎衣二:一用礬紅素紵絲,一用木紅平羅。行障、坐障,制同東宮妃。 公主車,宋用厭翟車,明初因之。其後定制,鳳轎、行障、坐障,如親王妃。 皇孫車,永樂中,定皇太孫婚禮儀仗如親王,降皇太子一等,而用象輅。 郡王無輅,祇有帳房,制同親王。 郡王妃及郡主俱用翟轎,制與皇妃鳳轎同,第易鳳為翟。行障、坐障同親王妃,而繪雲翟文。 百官乘車之制。洪武元年令,凡車不得雕飾龍鳳文。職官一品至三品,用間金飾銀螭繡帶,青縵。四品五品,素獅頭繡帶,青縵。六品至九品,用素雲頭青帶,青縵。轎同車制。庶民車及轎,並用黑油,齊頭平頂,皁縵,禁用雲頭。六年令,凡車轎禁丹漆,五品以上車止用青縵。婦女許坐轎,官民老疾者亦得乘之。 景泰四年令,在京三品以上得乘轎。弘治七年令,文武官例應乘轎者,以四人舁之。其五府管事,內外鎮守、守備及公、侯、伯、都督等,不問老少,皆不得乘轎,違例乘轎及擅用八人者,奏聞。蓋自太祖不欲勳臣廢騎射,雖上公,出必乘馬。永樂元年,駙馬都尉胡觀越制乘晉王濟熺朱轑椶轎,為給事中周景所劾。有詔宥觀而賜濟熺書,切責之。惟文職大臣乘轎,庶官亦乘馬。又文臣皆許乘車,大臣得乘安車。後久廢不用。正德四年,禮部侍郎劉機言,大明集禮,公卿大臣得乘安車,因請定轎扇繖蓋品級等差。帝以京城內,安車繖蓋久不行,卻其請,而命轎扇俱如例行。 嘉靖十五年,禮部尚書霍韜言:「禮儀定式,京官三品以上乘轎,邇者文官皆用肩輿,或乘女轎。乞申明禮制,俾臣下有所遵守。」乃定四品下不許乘轎,亦毋得用肩輿。隆慶二年,給事中徐尚劾應城伯孫文棟等乘轎出入,驕僭無狀。帝命奪文棟等俸。乃諭兩京武職非奉特恩不許乘轎,文官四品以下用帷轎者,禁如例。萬曆三年奏定勳戚及武臣不許用帷轎、肩輿幷交牀上馬。至若破格殊典,則宣德中少保黃淮陪遊西苑,嘗乘肩輿入禁中。嘉靖間,嚴嵩奉詔苑直,年及八旬,出入得乘肩輿。武臣則郭勛、朱希忠特命乘肩輿扈南巡蹕,後遂賜常乘焉。皆非制也。 繖蓋之制。洪武元年,令庶民不得用羅絹涼繖,但許用油紙雨繖。三年令京城內一品二品用繖蓋,其餘用雨繖。十六年令尚書、侍郎、左右都御史、通政使、太常卿、應天府尹、國子祭酒、翰林學士許張繖蓋。二十六年定一品、二品繖用銀浮屠頂,三品、四品用紅浮屠頂,俱用黑色茶褐羅表,紅絹裏,三簷;雨繖用紅油絹。五品紅浮屠頂,青羅表,紅絹裏,兩簷;雨繖同。四品、六品至九品,用紅浮屠頂,青絹表,紅絹裏,兩簷;雨繖俱用油紙。三十五年,官員繖蓋不許用金繡,朱丹裝飾。公、侯、駙馬、伯與一品、二品同。成化九年令兩京官遇雨任用油繖,其涼繖不許張於京城。 鞍轡之制。洪武六年令庶民不得描金,惟銅鐵裝飾。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用銀鋄,鐵事件,用描銀。三品至五品,用銀鋄,鐵事件,用油畫。六品至九品,用擺錫,鐵事件,用油畫。三十五年,官民人等馬頷下纓幷鞦轡俱用黑色,不許紅纓及描金、嵌金、天青、朱紅裝飾。軍民用鐵事件,黑綠油。 輿服二 皇帝冕服 后妃冠服 皇太子親王以下冠服 皇帝冕服。洪武元年,學士陶安請製五冕。太祖曰:「此禮太繁。祭天地、宗廟,服袞冕。社稷等祀,服通天冠,絳紗袍。餘不用。」三年更定正旦、冬至、聖節並服袞冕,祭社稷、先農、冊拜,亦如之。 十六年定袞冕之制。冕,前圓後方,玄表纁裏。前後各十二旒,旒五采玉十二珠,五采繅十有二就,就相去一寸。紅絲組為纓,黈纊充耳,玉簪導。袞,玄衣黃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六章織於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章繡於裳。白羅大帶,紅裏。蔽膝隨裳色,繡龍、火、山文。玉革帶,玉佩。大綬六采,赤、黃、黑、白、縹、綠,小綬三,色同大綬。間施三玉環。白羅中單,黻領,青緣襈。黃韈,黃舄,金飾。 二十六年更定,袞冕十二章。冕版廣一尺二寸,長二尺四寸。冠上有覆,玄表朱裏,餘如舊制。圭長一尺二寸。袞,玄衣纁裳,十二章如舊制。中單以素紗為之。紅羅蔽膝,上廣一尺,下廣二尺,長三尺,織火、龍、山三章。革帶佩玉,長三尺三寸。大帶素表朱裏,兩邊用緣,上以朱錦,下以綠錦。大綬,六采黃、白、赤、玄、縹、綠織成,純玄質五百首。凡合單紡為一系,四系為一扶,五扶為一首。小綬三,色同大綬。間織三玉環。朱韈,赤舄。 永樂三年定,冕冠以皂紗為之,上覆曰綖,桐板為質,衣之以綺,玄表朱裏,前圓後方。以玉衡維冠,玉簪貫紐,紐與冠武足前體下曰武,綏在冠之下,亦曰武。幷繫纓處,皆飾以金。綖以左右垂黈纊充耳,用黃玉。繫以玄紞,承以白玉瑱朱紘。餘如舊制。玉圭長一尺二寸,剡其上,刻山四,以象四鎮之山,蓋周鎮圭之制,異於大圭不瑑者也。以黃綺約其下,別以囊韜之,金龍文。袞服十有二章。玄衣八章,日、月、龍在肩,星辰、山在背,火、華蟲、宗彝在袖,每袖各三。皆織成本色領褾襈裾。褾者袖端。襈者衣緣。纁裳四章,織藻、粉米、黼、黻各二,前三幅,後四幅,前後不相屬,共腰,有辟積,本色綼裼。裳側有純謂之綼,裳下有純謂之裼,純者緣也。中單以素紗為之。青領褾襈裾,領織黻文十三。蔽膝隨裳色,四章,織藻、粉米、黼、黻各二。本色緣,有紃,施於縫中。玉鉤二。玉佩二,各用玉珩一、瑀一、琚二、衝牙一、璜二;瑀下垂玉花一、玉滴二;瑑飾雲龍文描金。自珩而下繫組五,貫以玉珠。行則衝牙、二滴與璜相觸有聲。金鉤二。有二小綬,六采黃、白、赤、玄、縹、綠纁質。大綬,六采黃、白、赤、玄、縹、綠纁質,三小綬色同大綬。間施三玉環,龍文,皆織成。韈舄皆赤色,舄用黑絇純,以黃飾舄首。 嘉靖八年諭閣臣張璁:「袞冕有革帶,今何不用?」璁對曰:「按陳祥道禮書,古革帶、大帶,皆謂之鞶。革帶以繫佩韍,然後加以大帶,而笏搢於二帶之間。夫革帶前繫韍,後繫綬,左右繫佩,自古冕弁恒用之。今惟不用革帶,以至前後佩服皆無所繫,遂附屬裳要之間,失古制矣。」帝曰:「冕服祀天地,享祖宗,若闕革帶,非齊明盛服之意。及觀會典載蔽膝用羅,上織火、山、龍三章,幷大帶緣用錦,皆與今所服不合。卿可幷革帶繫蔽膝、佩、綬之式,詳考繪圖以進。」 又云:「衣裳分上下服,而今衣恒掩裳。裳制如帷,而今兩幅。朕意衣但當與裳要下齊,而露裳之六章,何如?」已又諭璁以變更祖制為疑。璁對曰:「臣考禮制,衣不掩裳,與聖意允合。夫衣六章,裳六章,義各有取,衣自不容掩裳。大明集禮及會典與古制不異。今衣八章,裳四章,故衣常掩裳,然於典籍無所準。內閣所藏圖註,蓋因官司織造,循習訛謬。今訂正之,乃復祖制,非有變更。」帝意乃決。因復諭璁曰:「衣有六章,古以繪,今當以織。朕命織染局考國初冕服,日月各徑五寸,當從之。裳六章,古用繡,亦當從之。古色用玄黃,取象天地。今裳用纁,於義無取,當從古。革帶即束帶,後當用玉,以佩綬繫之於下。蔽膝隨裳色,其繡上龍下火,可不用山。卿與內閣諸臣同考之。」於是楊一清等詳議:「袞冕之服,自黃、虞以來,玄衣黃裳,為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其序自上而下,為衣之六章;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其序自下而上,為裳之六章。自周以後寖變其制,或八章,或九章,已戾於古矣。我太祖皇帝復定為十二章之制,司造之官仍習舛訛,非制作之初意。伏乞聖斷不疑。」 帝乃令擇吉更正其制。冠以圓匡烏紗冒之,旒綴七采玉珠十二,青纊充耳,綴玉珠二,餘如舊制。玄衣黃裳,衣裳各六章。洪武間舊制,日月徑五寸,裳前後連屬如帷,六章用繡。蔽膝隨裳色,羅為之,上繡龍一,下繡火三,繫於革帶。大帶素表朱裏,上緣以朱,下以綠。革帶前用玉,其後無玉,以佩綬繫而掩之。中單及圭,俱如永樂間制。朱韈,赤舄,黃絛緣玄纓結。 皇帝通天冠服。洪武元年定,郊廟、省牲,皇太子諸王冠婚、醮戒,則服通天冠、絳紗袍。冠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首施珠翠,黑介幘,組纓,玉簪導。絳紗袍,深衣製。白紗內單,皂領褾襈裾。絳紗蔽膝,白假帶,方心曲領。白韈,赤舄。其革帶、佩綬,與袞服同。 皇帝皮弁服。朔望視朝、降詔、降香、進表、四夷朝貢、外官朝覲、策士傳臚皆服之。嘉靖以後,祭太歲山川諸神,亦服之。 其制自洪武二十六年定。皮弁用烏紗冒之,前後各十二縫,每縫綴五采玉十二以為飾,玉簪導,紅組纓。其服絳紗衣,蔽膝隨衣色。白玉佩革帶。玉鉤緋白大帶。白韈,黑舄。 永樂三年定,皮弁如舊制,惟縫及冠武幷貫簪繫纓處,皆飾以金玉。圭長如冕服之圭,有脊幷雙植文。絳紗袍,本色領褾襈裾。紅裳,但不織章數。中單,紅領褾襈裾。餘俱如冕服內制。 皇帝武弁服。明初,親征遣將服之。嘉靖八年諭閣臣張璁云:「會典紀親征、類禡之祭,皆具武弁服。不可不備。」璁對:「周禮有韋弁,謂以韎韋為弁,又以為衣裳。國朝視古損益,有皮弁之制。今武弁當如皮弁,但皮弁以黑紗冒之,武弁當以絳紗冒之。」隨具圖以進。帝報曰:「覽圖有形,但無繫處。冠制古象上尖,今皮弁則圓。朕惟上銳取其輕利,當如古制。又衣裳舄皆赤色,何謂?且佩綬俱無,於祭用之,可乎?」璁對:「自古服冕弁俱用革帶,以前繫韍,後繫綬。韋弁之,正繫於革帶耳。武事尚威烈,故色純用赤。」帝復報璁:「冠服、衣裳、舄俱如古制,增革帶,佩綬及圭。」 乃定制,弁上銳,色用赤,上十二縫,中綴五采玉,落落如星狀。韎衣、韎裳、韎韐,俱赤色。佩、綬、革帶,如常制。佩綬及韎韐,俱上繫於革帶。舄如裳色。玉圭視鎮圭差小,剡上方下,有篆文曰「討罪安民」。 皇帝常服。洪武三年定,烏紗折角向上巾,盤領窄袖袍,束帶間用金、琥珀、透犀。永樂三年更定,冠以烏紗冒之,折角向上,其後名翼善冠。袍黃,盤領,窄袖,前後及兩肩各織金盤龍一。帶用玉,韡以皮為之。先是,洪武二十四年,帝微行至神樂觀,見有結網巾者。翼日,命取網巾,頒示十三布政使司,人無貴賤,皆裹網巾,於是天子亦常服網巾。又會典載皇太孫冠禮有云,「掌冠跪加網巾」,而皇帝、皇太子冠服,俱闕而不載。 嘉靖七年更定燕弁服。初,帝以燕居冠服,尚沿習俗,諭張璁考古帝王燕居法服之制。璁乃采禮書「玄端深衣」之文,圖註以進。帝為參定其制,諭璁詳議。璁言:「古者冕服之外,玄端深衣,其用最廣。玄端自天子達於士,國家之命服也。深衣自天子達於庶人,聖賢之法服也。今以玄端加文飾,不易舊制,深衣易黃色,不離中衣,誠得帝王損益時中之道。」帝因諭禮部曰:「古玄端上下通用,今非古人比,雖燕居,宜辨等威。」因酌古制,更名曰「燕弁」,寓深宮獨處,以燕安為戒之意。 其制,冠匡如皮弁之制,冒以烏紗,分十有二瓣,各以金線壓之,前飾五采玉雲各一,後列四山,朱絛為組纓,雙玉簪。服如古玄端之制,色玄,邊緣以青,兩肩繡日月,前盤圓龍一,後盤方龍二,邊加龍文八十一,領與兩袪共龍文五九。袵同前後齊,共龍文四九。襯用深衣之制,色黃。袂圓袪方,下齊負繩及踝十二幅。素帶,朱裏青表,綠緣邊,腰圍飾以玉龍九。玄履,朱緣紅纓黃結。白韈。 皇后冠服。洪武三年定,受冊、謁廟、朝會,服禮服。其冠,圓匡冒以翡翠,上飾九龍四鳳,大花十二樹,小花數如之。兩博鬢,十二鈿。褘衣,深青繪翟,赤質,五色十二等。素紗中單,黻領,朱羅縠褾襈裾。蔽膝隨衣色,以緅為領緣,用翟為章三等。大帶隨衣色,朱裏紕其外,上以朱錦,下以綠錦,紐約用青組。玉革帶。青韈、青舄,以金飾。 永樂三年定制,其冠飾翠龍九,金鳳四,中一龍銜大珠一,上有翠蓋,下垂珠結,餘皆口銜珠滴,珠翠雲四十片,大珠花、小珠花數如舊。三博鬢,飾以金龍、翠雲,皆垂珠滴。翠口圈一副,上飾珠寶鈿花十二,翠鈿如其數。托裏金口圈一副。珠翠面花五事。珠排環一對。皁羅額子一,描金龍文,用珠二十一。 翟衣,深青,織翟文十有二等,間以小輪花。紅領褾襈裾,織金雲龍文。中單,玉色紗為之,紅領褾襈裾,織黻文十三。蔽膝隨衣色,織翟為章三等,間以小輪花四,以緅為領緣,織金雲龍文。玉穀圭,長七寸,剡其上,瑑穀文,黃綺約其下,韜以黃囊,金龍文。 玉革帶,青綺鞓,描金雲龍文,玉事件十,金事件四。大帶,表裏俱青紅相半,末純紅,下垂織金雲龍文,上朱緣,下綠緣,青綺副帶一。綬五采,黃、赤、白、縹、綠,纁質,間施二玉環,皆織成。小綬三,色同大綬。玉佩二,各用玉珩一、瑀一、琚二、衝牙一、璜二,瑀下垂玉花一、玉滴二;瑑飾雲龍文描金;自珩而下,繫組五,貫以玉珠,行則衝牙二滴與二璜相觸有聲;上有金鉤,有小綬五采以副之,纁質,織成。青韈舄,飾以描金雲龍,皁純,每舄首加珠五顆。 皇后常服。洪武三年定,雙鳳翊龍冠,首飾、釧鐲用金玉、珠寶、翡翠。諸色團衫,金繡龍鳳文,帶用金玉。四年更定,龍鳳珠翠冠,真紅大袖衣霞帔,紅羅長裙,紅褙子。冠制如特髻,上加龍鳳飾,衣用織金龍鳳文,加繡飾。 永樂三年更定,冠用皁縠,附以翠博山,上飾金龍一,翊以珠。翠鳳二,皆口銜珠滴。前後珠牡丹二,花八蕊,翠葉三十六。珠翠穰花鬢二,珠翠雲二十一,翠口圈一。金寶鈿花九,飾以珠。金鳳二,口銜珠結。三博鬢,飾以鸞鳳。金寶鈿二十四,邊垂珠滴。金簪二。珊瑚鳳冠觜一副。 大衫霞帔,衫黃,霞帔深青,織金雲霞龍文,或繡或鋪翠圈金,飾以珠玉墜子,瑑龍文。四襖子,即褙子。深青,金繡團龍文。鞠衣紅色,前後織金雲龍文,或繡或鋪翠圈金,飾以珠。大帶紅綫羅為之,有緣,餘或青或綠,各隨鞠衣色。緣襈襖子,黃色,紅領褾襈裾,皆織金采色雲龍文。緣襈裙,紅色,綠緣襈,織金采色雲龍文。 玉帶,如翟衣內制,第減金事件一。玉花采結綬,以紅綠綫羅為結,玉綬花一,瑑雲龍文。綬帶玉墜珠六,金垂頭花瓣四,小金葉六。紅綫羅繫帶一。白玉雲樣玎璫二,如佩制,有金鉤,金如意雲蓋一,下懸紅組五貫,金方心雲板一,俱鈒雲龍文,襯以紅綺,下垂金長頭花四,中小金鐘一,末綴白玉雲朶五。青韈舄,與翟衣內制同。 皇妃、皇嬪及內命婦冠服。洪武三年定,皇妃受冊、助祭、朝會禮服。冠飾九翬、四鳳花釵九樹,小花數如之。兩博鬢九鈿。翟衣,青質繡翟,編次於衣及裳,重為九等。青紗中單,黻領,朱縠褾襈裾。蔽膝隨裳色,加文繡重雉,為章二等,以緅為領緣。大帶隨衣色。玉革帶。青韈舄、佩綬。常服,鸞鳳冠,首飾、釧鐲用金玉、珠寶、翠。諸色團衫,金繡鸞鳳,不用黃。帶用金、玉、犀。又定,山松特髻,假鬢花鈿,或花釵鳳冠。真紅大袖衣,霞帔,紅羅裙,褙子,衣用織金及繡鳳文。 永樂三年更定,禮服,九翟冠二,以皁縠為之,附以翠博山,飾大珠翟二,小珠翟三,翠翟四,皆口銜珠滴。冠中寶珠一座,翠頂雲一座,其珠牡丹、翠穰花鬢之屬,俱如雙鳳翊龍冠制,第減翠雲十。又翠牡丹花、穰花各二,面花四,梅花環四,珠環各二。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飾,俱同中宮,第織金繡瑑,俱雲霞鳳文,不用雲龍文。 九嬪冠服。嘉靖十年始定,冠用九翟,次皇妃之鳳。大衫、鞠衣,如皇妃制。圭用次玉穀文。 內命婦冠服。洪武五年定,三品以上花釵、翟衣,四品、五品山松特髻,大衫為禮服。貴人視三品,以皇妃燕居冠及大衫、霞帔為禮服,以珠翠慶雲冠,鞠衣、褙子、緣襈襖裙為常服。 宮人冠服,制與宋同。紫色,團領,窄袖,徧刺折枝小葵花,以金圈之,珠絡縫金帶紅裙。弓樣鞵,上刺小金花。烏紗帽,飾以花,帽額綴團珠。結珠鬢梳。垂珠耳飾。 皇太子冠服。陪祀天地、社稷、宗廟及大朝會、受冊、納妃則服袞冕。洪武二十六年定,袞冕九章,冕九旒,旒九玉,金簪導,紅組纓,兩玉瑱。圭長九寸五分。玄衣纁裳,衣五章,織山、龍、華蟲、宗彝、火;裳四章,織藻、粉米、黼、黻。白紗中單,黻領。蔽膝隨裳色,織火、山二章。革帶,金鉤,玉佩。綬五采赤、白、玄、縹、綠織成,純赤質,三百三十首。小綬三,色同。間織三玉環。大帶,白表朱裏,上緣以紅,下緣以綠。白韈,赤舄。 永樂三年定,冕冠,玄表朱裏,前圓後方,前後各九旒。每旒五采繅九就,貫五采玉九,赤、白、青、黃、黑相次。玉衡金簪,玄紞垂青纊充耳,用青玉。承以白玉瑱,朱紘纓。玉圭長九寸五分,以錦約其下,幷韜。袞服九章,玄衣五章,龍在肩,山在背,火、華蟲、宗彝在袖,每袖各三。皆織成。本色領褾襈裾。纁裳四章,織藻、粉米、黼、黻各二,前三幅,後四幅,不相屬,共腰,有襞積,本色綼裼。中單以素紗為之,青領褾襈裾,領織黻文十一。蔽膝隨裳色,四章,織藻、粉米、黼、黻。本色緣,有紃,施於縫中。上玉鉤二。玉佩二,各用玉珩一、瑀一、琚一、衝牙一、璜二;瑀下垂玉花一、玉滴二。瑑雲龍文,描金。自珩而下,繫組五,貫以玉珠。上有金鉤。小綬四采赤、白、縹、綠以副之,纁質。大帶,素表朱裏,在腰及垂,皆有綼,上綼以朱,下綼以綠。紐約用青組。大綬四采,赤、白、縹、綠。纁質。小綬三采。間施二玉環,龍文,皆織成。韈舄皆赤色,舄用黑絇純,黑飾舄首。 朔望朝、降詔、降香、進表、外國朝貢、朝覲,則服皮弁。永樂三年定,皮弁,冒以烏紗,前後各九縫,每縫綴五采玉九,縫及冠武幷貫簪繫纓處,皆飾以金。金簪朱纓。玉圭,如冕服內制。絳紗袍,本色領褾襈裾。紅裳,如冕服內裳制,但不織章數。中單以素紗為之,如深衣制。紅領褾襈裾,領織黻文十一。蔽膝隨裳色,本色緣,有紃,施於縫中;其上玉鉤二,玉佩如冕服內制,但無雲龍文;有小綬四采以副之。大帶、大綬、韈舄赤色,皆如冕服內制。 其常服,洪武元年定,烏紗折上巾。永樂三年定,冠烏紗折角向上巾,亦名翼善冠,親王、郡王及世子俱同。袍赤,盤領窄袖,前後及兩肩各金織盤龍一。玉帶、韡,以皮為之。 皇太子妃冠服。洪武三年定,禮服與皇妃同。永樂三年更定,九翬四鳳冠,漆竹絲為匡,冒以翡翠,上飾翠翬九、金鳳四,皆口銜珠滴。珠翠雲四十片,大珠花九樹,小珠花數如之。雙博鬢,飾以鸞鳳,皆垂珠滴。翠口圈一副,上飾珠寶鈿花九,翠鈿如其數。托裏金口圈一副。珠翠面花五事。珠排環一對。珠皁羅額子一,描金鳳文,用珠二十一。翟衣,青質,織翟文九等,間以小輪花。紅領褾襈裾,織金雲龍文。中單,玉色紗為之。紅領褾襈裾,領織黻文十一。蔽膝隨衣色,織翟為章二等,間以小輪花三,以緅為領緣,織金雲鳳文。其玉圭、帶綬、玉佩、韈舄之制,俱同皇妃。 洪武三年又定常服。犀冠,刻以花鳳。首飾、釧鐲、衫帶俱同皇妃。四年定,冠亦與皇妃同。永樂三年定燕居冠,以皁縠為之,附以翠博山,上飾寶珠一座,翊以二珠翠鳳,皆口銜珠滴。前後珠牡丹二,花八蕊,翠葉三十六。珠翠穰花鬢二。珠翠雲十六片。翠口圈一副。金寶鈿花九,上飾珠九。金鳳一對,口銜珠結。雙博鬢,飾以鸞鳳。金寶鈿十八,邊垂珠滴。金簪一對。珊瑚鳳冠觜一副。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飾,俱同皇妃。 親王冠服。助祭、謁廟、朝賀、受冊、納妃服袞冕,朔望朝、降詔、降香、進表、四夷朝貢、朝覲服皮弁。洪武二十六年定,冕服俱如東宮,第冕旒用五采,玉圭長九寸二分五釐,青衣纁裳。永樂三年又定冕服、皮弁制,俱與東宮同,其常服亦與東宮同。 嘉靖七年諭禮部:「朕仿古玄端,自為燕弁冠服,更制忠靜冠服,錫於有位,而宗室諸王制猶未備。今酌燕弁及忠靜冠之制,復為式具圖,命曰保和冠服。自郡王長子以上,其式已明。鎮國將軍以下至奉國中尉及長史、審理、紀善、教授、伴讀,俱用忠靜冠服,依其品服之。儀賓及餘官不許概服。夫忠靜冠服之異式,尊賢之等也。保和冠服之異式,親親之殺也。等殺既明,庶幾乎禮之所保,保斯和,和斯安,此錫名之義也。其以圖說頒示諸王府,如敕遵行。」 保和冠制,以燕弁為準,用九,去簪與五玉,後山一扇,分畫為四。服,青質青緣,前後方龍補,身用素地,邊用雲。襯用深衣,玉色。帶青表綠裏綠緣。履用皁綠結,白韈。 親王妃冠服。受冊、助祭、朝會服禮服。洪武三年定九翬四鳳冠。永樂三年又定九翟冠,制同皇妃。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飾,同東宮妃,第金事件減一,玉綬花,瑑寶相花文。 公主冠服,與親王妃同,惟不用圭。 親王世子冠服。聖節、千秋節幷正旦、冬至、進賀表箋及父王生日諸節慶賀,皆服袞冕。洪武二十六年定,袞冕七章,冕三采玉珠,七旒。圭長九寸。青衣三章,織華蟲、火、宗彝。纁裳四章,織藻、粉米、黼、黻。素紗中單,青領襈,赤韍。革帶,佩白玉,玄組綬。綬紫質,用三采紫、黃、赤織成,間織三白玉環。白韈,赤舄。 永樂三年更定,冕冠前後各八旒,每旒五采繅八就,貫三采玉珠八,赤、白、青色相次。玉圭長九寸。青衣三章,火在肩,華蟲、宗彝在兩袖,皆織成。本色領褾襈裾。其纁裳、玉佩、帶、綬之制,俱與親王同,第領織黻文減二。皮弁用烏紗冒之,前後各八縫,每縫綴三采玉八,餘制如親王。其圭佩、帶綬、韈舄如冕服內制。常服亦與親王同。 嘉靖七年定保和冠服,以燕弁為準,用八,去簪玉,後山以一扇分畫為四,服與親王同。 世子妃冠服。永樂三年定,與親王妃同,惟冠用七翟。 郡王冠服。永樂三年定,冕冠前後各七旒,每旒五采繅七就,貫三采玉珠七。圭長九寸。青衣三章,粉米在肩,藻、宗彝在兩袖,皆織成。纁裳二章,織黼、黻各二。中單,領織黻文七,餘與親王世子同。皮弁,前後各七縫,每縫綴三采玉七,餘與親王世子同。其圭佩、帶綬、韈舄如冕服內制。常服亦與親王世子同。嘉靖七年定保和冠服,冠用七,服與親王世子同。 郡王妃冠服。永樂三年定,冠用七翟,與親王世子妃同。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飾,俱同親王妃,第繡雲霞翟文,不用盤鳳文。 郡王長子朝服。七梁冠,大紅素羅衣,白素紗中單,大紅素羅裳及蔽膝,大紅素羅白素紗二色大帶,玉朝帶,丹礬紅花錦,錦雞綬,玉佩,象笏,白絹韈,皁皮雲頭履鞵。公服,皁縐紗幞頭,大紅素紵絲衣,玉革帶。常服,烏紗帽,大紅紵絲織金獅子開,圓領,玉束帶,皁皮銅線韡。其保和冠,如忠靜之制,用五;服與郡王同,補子用織金方龍。 郡主冠服。永樂三年定,與郡王妃同。惟不用圭,減四珠環一對。 郡王長子夫人冠服,珠翠五翟冠,大紅紵絲大衫,深青紵絲金繡翟褙子,青羅金繡翟霞帔,金墜頭。 鎮國將軍冠服,與郡王長子同。鎮國將軍夫人冠服,與郡王長子夫人同。輔國將軍冠服,與鎮國將軍同;惟冠六梁,帶用犀。輔國將軍夫人冠服,與鎮國將軍夫人同;惟冠用四翟,抹金銀墜頭。奉國將軍冠服,與輔國將軍同;惟冠五梁,帶用金鈒花,常服大紅織金虎豹。奉國將軍淑人冠服,與輔國將軍夫人同;惟褙子、霞帔,金繡孔雀文。鎮國中尉冠服,與奉國將軍同;惟冠四梁,帶用素金,佩用藥玉。鎮國中尉恭人冠服,與奉國將軍淑人同。輔國中尉冠服,與鎮國中尉同;惟冠三梁,帶用銀鈒花,綬用盤雕,公服用深青素羅,常服紅織金熊羆。輔國中尉宜人冠服,與鎮國中尉恭人同;惟冠用三翟,褙子、霞帔,金繡鴛鴦文,銀墜頭。奉國中尉冠服,與輔國中尉同;惟冠二梁,帶用素銀,綬用練鵲,幞頭黑漆,常服紅織金彪。奉國中尉安人冠服,與輔國中尉宜人同;惟大衫用丹礬紅,褙子、霞帔金繡練鵲文。 縣主冠服。珠翠五翟冠,大紅紵絲大衫,深青紵絲金繡孔雀褙子,青羅金繡孔雀霞帔,抹金銀墜頭。郡君冠服,與縣主同;惟冠用四翟,褙子、霞帔金繡鴛鴦文。縣君冠服與郡君同;惟冠用三翟。鄉君冠服與縣君同;惟大衫用丹礬紅,褙子、霞帔金繡練鵲文。 輿服三 文武官冠服 命婦冠服 內外官親屬冠服 內使冠服侍儀以下冠服士 庶冠服樂工冠服 軍隸冠服 外蕃冠服 僧道服色 羣臣冠服。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賜百官。時禮部言:「各官先授散官,與見任職事高下不同。如御史董希哲前授朝列大夫澧州知州,而任七品職事;省司郎中宋冕前授亞中大夫黃州知府,而任五品職事。散官與見任之職不同,故服色不能無異,乞定其制。」乃詔省部臣定議。禮部復言:「唐制,服色皆以散官為準。元制,散官職事各從其高者,服色因之。國初服色依散官,與唐制同。」乃定服色準散官,不計見職,於是所賜袍帶亦並如之。 三年,禮部言:「歷代異尚。夏黑,商白,周赤,秦黑,漢赤,唐服飾黃,旂幟赤。今國家承元之後,取法周、漢、唐、宋,服色所尚,於赤為宜。」從之。文武官朝服。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大祀、慶成、正旦、冬至、聖節及頒詔、開讀、進表、傳制,俱用梁冠,赤羅衣,白紗中單,青飾領緣,赤羅裳,青緣,赤羅蔽膝,大帶赤、白二色絹,革帶,佩綬,白韈黑履。 一品至九品,以冠上梁數為差。公冠八梁,加籠巾貂蟬,立筆五折,四柱,香草五段,前後玉蟬。侯七梁,籠巾貂蟬,立筆四折,四柱,香草四段,前後金蟬。伯七梁,籠巾貂蟬,立筆二折,四柱,香草二段,前後玳瑁蟬。俱插雉尾。駙馬與侯同,不用雉尾。一品,冠七梁,不用籠巾貂蟬,革帶與佩俱玉,綬用黃、綠、赤、紫織成雲鳳四色花錦,下結青絲網,玉綬環二。二品,六梁,革帶,綬環犀,餘同一品。三品,五梁,革帶金,佩玉,綬用黃、綠、赤、紫織成雲鶴花錦,下結青絲網,金綬環二。四品,四梁,革帶金,佩藥玉,餘同三品。五品,三梁,革帶銀,鈒花,佩藥玉,綬用黃、綠、赤、紫織成盤鵰花錦,下結青絲網,銀鍍金綬環二。一品至五品,笏俱象牙。六品、七品,二梁,革帶銀,佩藥玉,綬用黃、綠、赤織成練鵲三色花錦,下結青絲網,銀綬環二。獨御史服獬廌。八品、九品,一梁,革帶烏角,佩藥玉,綬用黃、綠織成鸂二色花錦,下結青絲網,銅綬環二。六品至九品,笏俱槐木。其武官應直守衞者,別有服色。雜職未入流品者,大朝賀、進表行禮止用公服。三十年令視九品官,用朝服。 嘉靖八年更定朝服之制。梁冠如舊式,上衣赤羅青緣,長過腰指七寸,毋掩下裳。中單白紗青緣。下裳七幅,前三後四,每幅三襞積,赤羅青緣。蔽膝綴革帶。綬,各從品級花樣。革帶之後佩綬,繫而掩之。其環亦各從品級,用玉犀金銀銅,不以織於綬。大帶表裏俱素,惟兩耳及下垂緣綠,又以青組約之。革帶俱如舊式。珮玉一如詩傳之制,去雙滴及二珩。其三品以上玉,四品以下藥玉,及韈履俱如舊式。萬曆五年令百官正旦朝賀,毋僭躡朱履。故事,十一月百官戴煖耳。是年朝覲外官及舉人、監生,不許戴煖耳入朝。 凡親祀郊廟、社稷,文武官分獻陪祀,則服祭服。洪武二十六年定,一品至九品,青羅衣,白紗中單,俱皁領緣。赤羅裳,皁緣。赤羅蔽膝。方心曲領。其冠帶、佩綬等差,並同朝服。又定品官家用祭服。三品以上,去方心曲領。四品以下,幷去珮綬。嘉靖八年更定百官祭服。上衣青羅,皁緣,與朝服同。下裳赤羅,皁緣,與朝服同。蔽膝、綬環、大帶、革帶、佩玉、韈履俱與朝服同。其視牲、朝日夕月、耕耤、祭歷代帝王,獨錦衣衞堂上官,大紅蟒衣,飛魚,烏紗帽,鸞帶,佩繡春刀。祭太廟、社稷,則大紅便服。 文武官公服。洪武二十六年定。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謝恩、見辭則服之。在外文武官,每日公座服之。 其制,盤領右袵袍,用紵絲或紗羅絹,袖寬三尺。一品至四品,緋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綠袍;未入流雜職官,袍、笏、帶與八品以下同。公服花樣:一品,大獨科花,徑五寸;二品,小獨科花,徑三寸;三品,散答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小雜花紋,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雜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紋。幞頭:漆、紗二等,展角長一尺二寸;雜職官幞頭,垂帶,後復令展角,不用垂帶,與入流官同。笏依朝服為之。腰帶:一品玉,或花或素;二品犀;三品、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烏角。鞓用青革,仍垂撻尾於下。韡用皁。 其後,常朝止朝服,惟朔望具公服朝參。凡武官應直守衞者,別有服色,不拘此制。公、侯、駙馬、伯服色花樣、腰帶,與一品同。文武官花樣,如無從織造,則用素。百官入朝,雨雪許服雨衣。奉天、華蓋、武英諸殿奏事,必躡履鞓,違者御史糾之。 萬曆五年令常朝俱衣本等錦繡服色,其朝覲官見辭、謝恩,不論已未入流,公服行禮。 文武官常服。洪武三年定,凡常朝視事,以烏紗帽、團領衫、束帶為公服。其帶,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鈒花,四品素金,五品銀鈒花,六品、七品素銀,八品、九品烏角。凡致仕及侍親辭閑官,紗帽、束帶。為事黜降者,服與庶人同。至二十四年,又定公、侯、伯、駙馬束帶與一品同,雜職官與八品、九品同。 朝官常服禮鞵,洪武六年定。先是,百官入朝,遇雨皆躡釘韡,聲徹殿陛,侍儀司請禁之。太祖曰:「古者入朝有履,自唐始用韡。其令朝官為輭底皮鞵,冒於韡外,出朝則釋之。」 禮部言近奢侈越制。詔申禁之,仍參酌漢、唐之制,頒行遵守。凡職官,一品、二品用雜色文綺、綾羅、綵繡,帽頂、帽珠用玉;三品至五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金,帽珠除玉外,隨所用;六品至九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銀,帽珠瑪瑙、水晶、香木。一品至六品穿四爪龍,以金繡為之者聽。禮部又議:「品官見尊長,用朝君公服,於理未安。宜別製梁冠、絳衣、絳裳、革帶、大帶、大白襪、烏舄、佩綬,其衣裳去緣襈。三品以上佩綬,三品以下不用。」從之。 二十二年令文武官遇雨戴雨帽,公差出外戴帽子,入城不許。二十三年定制,文官衣自領至裔,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至肘。公、侯、駙馬與文官同。武官去地五寸,袖長過手七寸。二十四年定,公、侯、駙馬、伯服,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鷄,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鷴,六品鷺鷥,七品鸂,八品黃鸝,九品鵪鶉;雜職練鵲;風憲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又令品官常服用雜色紵絲、綾羅、綵繡。官吏衣服、帳幔,不許用玄、黃、紫三色,幷織繡龍鳳文,違者罪及染造之人。朝見人員,四時並用色衣,不許純素。三十年令致仕官服色與見任同,若朝賀、謝恩、見辭,一體具服。 景泰四年令錦衣衞指揮侍衞者,得衣麒麟。天順二年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龍、飛魚、斗牛、大鵬、像生獅子、四寶相花、大西番蓮、大雲花樣,幷玄、黃、紫及玄色、黑、綠、柳黃、薑黃、明黃諸色。弘治十三年奏定,公、侯、伯、文武大臣及鎮守、守備,違例奏請蟒衣、飛魚衣服者,科道糾劾,治以重罪。正德十一年設東、西兩官廳,將士悉衣黃罩甲。中外化之。金緋盛服者,亦必加此於上。都督江彬等承日紅笠之上,綴以靛染天鵝翎,以為貴飾,貴者飄三英,次者二英。兵部尚書王瓊得賜一英,冠以下教場,自謂殊遇。其後巡狩所經,督餉侍郎、巡撫都御史無不衣罩甲見上者。十三年,車駕還京,傳旨,俾迎候者用曳撒大帽、鸞帶。尋賜羣臣大紅紵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皆與焉;惟部曹五品下不與。時文臣服色亦以走獸,而麒麟之服逮於四品,尤異事也。 十六年,世宗登極詔云:「近來冒濫玉帶,蟒龍、飛魚、斗牛服色,皆庶官雜流幷各處將領夤緣奏乞,今俱不許。武職卑官僭用公、侯服色者,亦禁絕之。」嘉靖六年復禁中外官,不許濫服五彩裝花織造違禁顏色。 七年既定燕居法服之制,閣臣張璁因言:「品官燕居之服未有明制,詭異之徒,競為奇服以亂典章。乞更法古玄端,別為簡易之制,昭布天下,使貴賤有等。」帝因復製忠靜冠服圖頒禮部,敕諭之曰:「祖宗稽古定制,品官朝祭之服,各有等差。第常人之情,多謹於明顯,怠於幽獨。古聖王慎之,制玄端以為燕居之服。比來衣服詭異,上下無辨,民志何由定。朕因酌古玄端之制,更名『忠靜』,庶幾乎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焉。朕已著為圖說,如式製造。在京許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國子監、行人司,在外許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縣正堂、儒學教官服之。武官止都督以上。其餘不許濫服。」禮部以圖說頒布天下,如敕奉行。 按忠靜冠仿古玄冠,冠匡如制,以烏紗冒之,兩山俱列於後。冠頂仍方中微起,三梁各壓以金線,邊以金緣之。四品以下,去金,緣以淺色絲線。忠靜服仿古玄端服,色用深青,以紵絲紗羅為之。三品以上雲,四品以下素,緣以藍青,前後飾本等花樣補子。深衣用玉色。素帶,如古大夫之帶制,青表綠緣邊幷裏。素履,青綠絛結。白襪。 十六年,羣臣朝於駐蹕所,兵部尚書張瓚服蟒。帝怒,諭閣臣夏言曰:「尚書二品,何自服蟒?」言對曰:「瓚所服,乃欽賜飛魚服,鮮明類蟒耳。」帝曰:「飛魚何組兩角?其嚴禁之。」於是禮部奏定,文武官不許擅用蟒衣、飛魚、斗牛、違禁華異服色。其大紅紵絲紗羅服,惟四品以上官及在京五品堂上官、經筵講官許服。五品官及經筵不為講官者,俱服青綠錦繡。遇吉禮,止衣紅布絨褐。品官花樣,並依品級。錦衣衞指揮,侍衞者仍得衣麒麟,其帶俸非侍衞,及千百戶雖侍衞,不許僭用。 歷朝賜服,文臣有未至一品而賜玉帶者,自洪武中學士羅復仁始。衍聖公秩正二品,服織金麒麟袍、玉帶,則景泰中入朝拜賜。自是以為常。內閣賜蟒衣,自弘治中劉健、李東陽始。麒麟本公、侯服,而內閣服之,則嘉靖中嚴嵩、徐階皆受賜也。仙鶴,文臣一品服也,嘉靖中成國公朱希忠、都督陸炳服之,皆以玄壇供事。而學士嚴訥、李春芳、董份以五品撰青詞,亦賜仙鶴。尋諭供事壇中乃用,於是尚書皆不敢衣鶴。後敕南京織閃黃補麒麟、仙鶴,賜嚴嵩,閃黃乃上用服色也;又賜徐階教子升天蟒。萬曆中,賜張居正坐蟒;武清侯李偉以太后父,亦受賜。 儀賓朝服、公服、常服,俱視品級,與文武官同,惟笏皆象牙;常服花樣視武官。弘治十三年定,郡主儀賓鈒花金帶,胸背獅子。縣主儀賓鈒花金帶,郡君儀賓光素金帶,胸背俱虎豹。縣君儀賓鈒花銀帶,鄉君儀賓光素銀帶,胸背俱彪。有僭用者,革去冠帶,戴平頭巾,於儒學讀書、習禮三年。 狀元及諸進士冠服。狀元冠二梁,緋羅圓領,白絹中單,錦綬,蔽膝,紗帽,槐木笏,光銀帶,藥玉佩,朝韡,氊襪,皆御前頒賜,上表謝恩日服之。進士巾如烏紗帽,頂微平,展角闊寸餘,長五寸許,系以垂帶,皁紗為之。深藍羅袍,緣以青羅,袖廣而不殺。槐木笏,革帶、青鞓,飾以黑角,垂撻尾於後。廷試後頒於國子監,傳臚日服之。上表謝恩後,謁先師行釋菜禮畢,始易常服,其巾袍仍送國子監藏之。 命婦冠服。洪武元年定,命婦一品,冠花釵九樹。兩博鬢,九鈿。服用翟衣,繡翟九重。素紗中單,黼領,朱縠褾襈裾。蔽膝隨裳色,以緅為領緣,加文繡重翟,為章二等。玉帶。青襪舄,佩綬。二品,冠花釵八樹。兩博鬢,八鈿。服用翟衣八等,犀帶,餘如一品。三品,冠花釵七樹。兩博鬢,七鈿。翟衣七等,金革帶,餘如二品。四品,冠花釵六樹。兩博鬢,六鈿。翟衣六等,金革帶,餘如三品。五品,冠花釵五樹。兩博鬢,五鈿。翟衣五等,烏角帶,餘如四品。六品,冠花釵四樹。兩博鬢,四鈿。翟衣四等,烏角帶,餘如五品。七品,冠花釵三樹。兩博鬢,三鈿。翟衣三等,烏角帶,餘如六品。自一品至五品,衣色隨夫用紫。六品、七品,衣色隨夫用緋。其大帶如衣色。 四年,以古天子諸侯服袞冕,后與夫人亦服褘翟。今羣臣既以梁冠、絳衣為朝服,不敢用冕,則外命婦亦不當服翟衣以朝。命禮部議之。奏定,命婦以山松特髻、假鬢花鈿、真紅大袖衣、珠翠蹙金霞帔,為朝服。以朱翠角冠、金珠花釵、闊袖雜色綠緣,為燕居之服。一品,衣金繡文霞帔,金珠翠妝飾,玉墜。二品,衣金繡雲肩大雜花霞帔,金珠翠妝飾,金墜子。三品,衣金繡大雜花霞帔,珠翠妝飾,金墜子。四品,衣繡小雜花霞帔,翠妝飾,金墜子。五品,衣銷金大雜花霞帔,生色畫絹起花妝飾,金墜子。六品、七品,衣銷金小雜花霞帔,生色畫絹起花妝飾,鍍金銀墜子。八品、九品,衣大紅素羅霞帔,生色畫絹妝飾,銀墜子。首飾,一品、二品,金玉珠翠。三品、四品,金珠翠。五品,金翠。六品以下,金鍍銀間用珠。 五年更定品官命婦冠服。 一品,禮服用山松特髻,翠松五株,金翟八,口銜珠結。正面珠翠翟一,珠翠花四朶,珠翠雲喜花三朶;後鬢珠梭毬一,珠翠飛翟一,珠翠梳四,金雲頭連三釵一,珠簾梳一,金簪二;珠梭環一雙。大袖衫,用真紅色。霞帔、褙子,俱用深青色。紵絲綾羅紗隨用。霞帔上施蹙金繡雲霞翟文,鈒花金墜子。褙子上施金繡雲霞翟文。常服用珠翠慶雲冠,珠翠翟三,金翟一,口銜珠結;鬢邊珠翠花二,小珠翠梳一雙,金雲頭連三釵一,金壓鬢雙頭釵二,金腦梳一,金簪二;金脚珠翠佛面環一雙;鐲釧皆用金。長襖長裙,各色紵絲綾羅紗隨用。長襖緣襈,或紫或綠,上施蹙金繡雲霞翟文。看帶,用紅綠紫,上施蹙金繡雲霞翟文。長裙,橫豎金繡纏枝花文。 二品,特髻上金翟七,口銜珠結,餘同一品。常服亦與一品同。 三品,特髻上金孔雀六,口銜珠結。正面珠翠孔雀一,後鬢翠孔雀二。霞帔上施蹙金雲霞孔雀文,鈒花金墜子。褙子上施金繡雲霞孔雀文,餘同二品。常服冠上珠翠孔雀三,金孔雀二,口銜珠結。長襖緣襈。看帶,或紫或綠,並繡雲霞孔雀文。長裙,橫豎襴並繡纏枝花文,餘同二品。四品,特髻上金孔雀五,口銜珠結,餘同三品。常服亦與三品同。 五品,特髻上銀鍍金鴛鴦四,口銜珠結。正面珠翠鴛鴦一,小珠鋪翠雲喜花三朶;後鬢翠鴛鴦二,銀鍍金雲頭連三釵一,小珠簾梳一,鍍金銀簪二;小珠梳環一雙。霞帔上施繡雲霞鴛鴦文,鍍金銀鈒花墜子。褙子上施雲霞鴛鴦文,餘同四品。常服冠上小珠翠鴛鴦三,鍍金銀鴛鴦二,挑珠牌。鬢邊小珠翠花二朶,雲頭連三釵一,梳一,壓鬢雙頭釵二,鍍金簪二;銀脚珠翠佛面環一雙。鐲釧皆用銀鍍金。長襖緣襈,繡雲霞鴛鴦文。長裙,橫豎襴繡纏枝花文,餘同四品。 六品,特髻上翠松三株,銀鍍金練鵲四,口銜珠結。正面銀鍍金練鵲一,小珠翠花四朶;後鬢翠梭毬一,翠練鵲二,翠梳四,銀雲頭連三釵一,珠緣翠簾梳一,銀簪二。大袖衫,綾羅紬絹隨所用。霞帔施繡雲霞練鵲文,鈒花銀墜子。褙子上施雲霞練鵲文,餘同五品。常服冠上鍍金銀練鵲三,又鍍金銀練鵲二,挑小珠牌;鐲釧皆用銀。長襖緣襈。看帶,或紫或綠,繡雲霞練鵲文。長裙,橫豎襴繡纏枝花文,餘同五品。 七品,禮服、常服,俱同六品。其八品、九品禮服,惟用大袖衫、霞帔、褙子。大衫同七品。霞帔上繡纏枝花,鈒花銀墜子。褙子上繡摘枝團花。通用小珠慶雲冠。常服亦用小珠慶雲冠,銀間鍍金銀練鵲三,又銀間鍍金銀練鵲二,挑小珠牌;銀間鍍金雲頭連三釵一,銀間鍍金壓鬢雙頭釵二,銀間鍍金腦梳一,銀間鍍金簪二。長襖緣襈、看帶並繡纏枝花,餘同七品。 又定命婦團衫之制,以紅羅為之,繡重雉為等第。一品九等,二品八等,三品七等,四品六等,五品五等,六品四等,七品三等,其餘不用繡雉。 二十四年定制,命婦朝見君后,在家見舅姑幷夫及祭祀則服禮服。公侯伯夫人與一品同。大袖衫,真紅色。一品至五品,紵絲綾羅;六品至九品,綾羅紬絹。霞帔、褙子皆深青段。公侯及一品、二品,金繡雲霞翟文;三品、四品,金繡雲霞孔雀文;五品,繡雲霞鴛鴦文;六品、七品,繡雲霞練鵲文。大袖衫,領闊三寸,兩領直下一尺,間綴紐子三,末綴紐子二,紐在掩紐之下,拜則放之。霞帔二條,各繡禽七,隨品級用,前四後三。墜子中鈒花禽一,四面雲霞文,禽如霞帔,隨品級用。笏以象牙為之。 二十六年定,一品,冠用金事件,珠翟五,珠牡丹開頭二,珠半開三,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金寶鈿花八,金翟二,口銜珠結二。二品至四品,冠用金事件,珠翟四,珠牡丹開頭二,珠半開四,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金寶鈿花八,金翟二,口銜珠結二。一品、二品,霞帔、褙子俱雲霞翟文,鈒花金墜子。三品、四品,霞帔、褙子俱雲霞孔雀文,鈒花金墜子。五品、六品,冠用抹金銀事件,珠翟三,珠牡丹開頭二,珠半開五,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抹金銀寶鈿花八,抹金銀翟二,口銜珠結子二。五品,霞帔、褙子俱雲霞鴛鴦文,鍍金鈒花銀墜子。六品,霞帔、褙子俱雲霞練鵲文,鈒花銀墜子。七品至九品,冠用抹金銀事件,珠翟二,珠月桂開頭二,珠半開六,翠雲二十四片,翠月桂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抹金銀寶鈿花八,抹金銀翟二,口銜珠結子二。七品,霞帔、墜子、褙子,與六品同。八品、九品,霞帔用繡纏枝花,墜子與七品同,褙子繡摘枝團花。 內外官親屬冠服。洪武元年,禮部尚書崔亮奉詔議定。內外官父、兄、伯、叔、子、孫、弟、侄用烏紗帽,軟脚垂帶,圓領衣,烏角帶。品官祖母及母、與子孫同居親弟侄婦女禮服,合以本官所居官職品級,通用漆紗珠翠慶雲冠,本品衫,霞帔、褙子,緣襈襖裙,惟山松特髻子,止許受封誥敕者用之。品官次妻,許用本品珠翠慶雲冠、褙子為禮服。銷金闊領、長襖長裙為常服。二十五年,令文武官父兄、伯叔、弟侄、子壻,皆許穿韡。 內使冠服。明初置內使監,冠烏紗描金曲脚帽,衣胸背花盤領窄袖衫,烏角帶,韡用紅扇面黑下樁。各宮火者,服與庶人同。洪武三年諭宰臣,內使監未有職名者,當別製冠,以別監官。禮部奏定,內使監凡遇朝會,依品具朝服、公服行禮。其常服,葵花胸背團領衫,不拘顏色;烏紗帽;犀角帶。無品從者,常服團領衫,無胸背花,不拘顏色;烏角帶;烏紗帽,垂軟帶。年十五以下者,惟戴烏紗小頂帽。 按大政記,永樂以後,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製如曳撒,繡蟒於左右,繫以鸞帶,此燕閑之服也。次則飛魚,惟入侍用之。貴而用事者,賜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單蟒面皆斜向,坐蟒則面正向,尤貴。又有膝襴者,亦如曳撒,上有蟒補,當膝處橫織細雲蟒,蓋南郊及山陵扈從,便於乘馬也。或召對燕見,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襴有紅、黃之別耳。 弘治元年,都御史邊鏞言:「國朝品官無蟒衣之制。夫蟒無角、無足,今內官多乞蟒衣,殊類龍形,非制也。」乃下詔禁之。十七年諭閣臣劉健曰:「內臣僭妄尤多。」因言服色所宜禁,曰:「蟒、龍、飛魚、斗牛,本在所禁,不合私織。間有賜者,或久而敝,不宜輒自織用。玄、黃、紫、皁乃屬正禁,即柳黃、明黃、薑黃諸色,亦應禁之。」孝宗加意鉗束,故申飭者再,然內官驕恣已久,積習相沿,不能止也。 初,太祖制內臣服,其紗帽與羣臣異,且無朝冠、幞頭,亦無祭服。萬曆初,穆宗主入太廟,大璫冠進賢,服祭服以從,蓋內府祀中霤、竈井之神,例遣中官,因自創為祭服,非由廷議也。 侍儀舍人冠服。洪武二年,禮官議定。侍儀舍人導禮,依元制,展脚幞頭,窄袖紫衫,塗金束帶,皁紋韡。常服,烏紗唐帽,諸色盤領衫,烏角束帶,衫不用黃。四年,中書省議定,侍儀舍人併御史臺知班,引禮執事,冠進賢冠,無梁,服絳色衣,其蔽膝、履、襪、帶、笏,與九品同,惟不用中單。 校尉冠服。洪武三年定制,執仗之士,首服皆縷金額交脚幞頭,其服有諸色辟邪、寶相花裙襖,銅葵花束帶,皁紋韡。六年,令校尉衣只孫,束帶,幞頭,韡鞵。只孫,一作質孫,本元制,蓋一色衣也。十四年改用金鵝帽,黑漆戧金荔枝銅釘樣,每五釘攢就,四面稍起邊襴,鞓青緊束之。二十二年令將軍、力士、校尉、旂軍,常戴頭巾或榼腦。二十五年令校尉、力士,上直穿韡,出外不許。 刻期冠服。宋置快行親從官,明初謂之刻期。冠方頂巾,衣胸背鷹鷂,花腰,線襖子,諸色闊匾絲絛,大象牙雕花環,行縢八帶鞵。洪武六年,惟用雕刻象牙絛環,餘同庶民。 儒士、生員、監生巾服。洪武三年令士人戴四方平定巾。二十三年定儒士、生員衣,自領至裳,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二十四年,以士子巾服,無異吏胥,宜甄別之,命工部制式以進。太祖親視,凡三易乃定。 生員襴衫,用玉色布絹為之,寬袖皁緣,皁絛軟巾垂帶。貢舉入監者,不變所服。洪武末,許戴遮陽帽,後遂私戴之。 洪熙中,帝問衣藍者何人,左右以監生對。帝曰:「著青衣較好。」乃易青圓領。嘉靖二十二年,禮部言士子冠服詭異,有凌雲等巾,甚乖禮制,詔所司禁之。萬曆二年禁舉人、監生、生儒僭用忠靜冠巾,錦綺鑲履及張傘蓋,戴煖耳,違者五城御史送問。 庶人冠服。明初,庶人婚,許假九品服。洪武三年,庶人初戴四帶巾,改四方平定巾,雜色盤領衣,不許用黃。又令男女衣服,不得僭用金繡、錦綺、紵絲、綾羅,止許紬、絹、素紗,其韡不得裁製花樣、金線裝飾。首飾、釵、鐲不許用金玉、珠翠,止用銀。六年令庶人巾環不得用金玉、瑪瑙、珊瑚、琥珀。未入流品者同。庶人帽,不得用頂,帽珠止許水晶、香木。十四年令農衣紬、紗、絹、布,商賈止衣絹、布。農家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得衣紬、紗。二十二年令農夫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不禁,不親農業者不許。二十三年令耆民衣制,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庶人衣長,去地五寸,袖長過手六寸,袖樁廣一尺,袖口五寸。 二十五年,以民間違禁,韡巧裁花樣,嵌以金線藍條,詔禮部嚴禁庶人不許穿韡,止許穿皮札,惟北地苦寒,許用牛皮直縫韡。正德元年禁商販、僕役、倡優、下賤不許服用貂裘。十六年禁軍民衣紫花罩甲,或禁門或四外遊走者,緝事人擒之。 士庶妻冠服。洪武三年定制,士庶妻,首飾用銀鍍金,耳環用金珠,釧鐲用銀,服淺色團衫,用紵絲、綾羅、紬絹。五年令民間婦人禮服惟紫絁,不用金繡,袍衫止紫、綠、桃紅及諸淺淡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帶用藍絹布。女子在室者,作三小髻,金釵,珠頭,窄袖褙子。凡婢使,高頂髻,絹布狹領長襖,長裙。小婢使,雙髻,長袖短衣,長裙。成化十年禁官民婦女不得僭用渾金衣服,寶石首飾。正德元年令軍民婦女不許用銷金衣服、帳幔,寶石首飾、鐲釧。 協律郎、樂舞生冠服。明初,郊社宗廟用雅樂,協律郎幞頭,紫羅袍,荔枝帶;樂生緋袍,展脚幞頭;舞士幞頭,紅羅袍,荔枝帶,皁韡;文舞生紅袍,武舞生緋袍,俱展脚幞頭,革帶,皁韡。 朝會大樂九奏歌工:中華一統巾,紅羅生色大袖衫,畫黃鶯、鸚鵡花樣,紅生絹襯衫,錦領,杏紅絹裙,白絹大口袴,青絲絛,白絹襪,茶褐鞵。其和聲郎押樂者:皁羅闊帶巾,青羅大袖衫,紅生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皁韡。 其三舞: 一、武舞,曰平定天下之舞。舞士,皆黃金束髮冠,紫絲纓,青羅生色畫舞鶴花樣窄袖衫,白生絹襯衫,錦領、紅羅銷金大袖罩袍,紅羅銷金裙,皁生色畫花緣襈,白羅銷金汗袴,藍青羅銷金緣,紅絹擁項,紅結子,紅絹束腰,塗金束帶,青絲大絛錦臂韝,綠雲頭皁韡。舞師,黃金束髮冠,紫絲纓,青羅大袖衫,白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綠雲頭皁韡。 一、文舞,曰車書會同之舞。舞士,皆黑光描金方山冠,青絲纓,紅羅大袖衫,紅生絹襯衫,錦領,紅羅擁項,紅結子,塗金束帶,白絹大口袴,白絹襪,茶褐鞵。舞師冠服與舞士同,惟大袖衫用青羅,不用紅羅擁項、紅結子。 一、文舞,曰撫安四夷之舞。舞士,東夷四人,椎髻於後,繫紅銷金頭繩,紅羅銷金抹額,中綴塗金博山,兩傍綴塗金巾環,明金耳環,青羅生色畫花大袖衫,紅生色領袖,紅羅銷金裙,青銷金裙緣,紅生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烏皮韡。西戎四人,間道錦纏頭,明金耳環,紅紵絲細摺襖子,大紅羅生色雲肩,綠生色緣,藍青羅銷金汗袴,紅銷金緣繫腰合鉢,十字泥金數珠,五色銷金羅香囊,紅絹擁項,紅結子,赤皮韡。南蠻四人,綰朝天髻,繫紅羅生色銀錠,紅銷金抹額,明金耳環,紅織金短襖子,綠織金細摺短裙,絨錦袴,間道紵絲手巾,泥金頂牌,金珠瓔珞綴小金鈴,錦行纏,泥金獅蠻帶,綠銷金擁項,紅結子,赤皮韡。北翟四人,戴單于冠,貂鼠皮簷,雙垂髻,紅銷金頭繩,紅羅銷金抹額,諸色細摺襖子,藍青生色雲肩,紅結子,紅銷金汗袴,繫腰合鉢,皁皮韡。其舞師皆戴白捲簷氊帽,塗金帽頂,一撒紅纓,紫羅帽襻,紅綠金繡襖子,白銷金汗袴,藍青銷金緣,塗金束帶,綠擁項,紅結子,赤皮韡。 凡大樂工及文武二舞樂工,皆曲脚幞頭,紅羅生色畫花大袖衫,塗金束帶,紅絹擁項,紅結子,皁皮韡。四夷樂工,皆蓮花帽,諸色細摺襖子,白銷金汗袴,紅銷金緣,紅綠絹束腰,紅羅擁項,紅結子,花韡。 永樂間,定殿內侑食樂。奏平定天下之舞,引舞、樂工,皆青羅包巾,青、紅、綠、玉色羅銷金胸背襖子,渾金銅帶,紅羅褡,雲頭皁韡,青綠羅銷金包臀。舞人服色如之。奏撫安四夷之舞:高麗舞四人,皆笠子,青羅銷金胸背襖子,銅帶,皁韡;琉球舞四人,皆棉布花手巾,青羅大袖襖子,銅帶,白碾光絹間道踢袴,皁皮韡;北番舞四人,皆狐帽,青紅紵絲銷金襖子,銅帶;伍魯速回回舞四人,皆青羅帽,比里罕棉布花手巾,銅帶,皁韡。奏車書會同之舞,舞人皆皁羅頭巾,青、綠、玉色皁沿邊襴,茶褐線絛皁皮四縫韡。奏表正萬邦之舞,引舞二人,青羅包巾,紅羅銷金項帕,紅生絹錦領中單,紅生絹銷金通袖襖子,青線絛銅帶,織錦臂韝,雲頭皁韡,各色銷金包臀,紅絹褡。舞人、樂工服色,與引舞同。奏天命有德之舞,引舞二人,青幪紗如意冠,紅生絹錦領中單,紅生絹大袖袍,各色絹采畫直纏,黑角偏帶,藍絹綵雲頭皁韡,白布襪。舞人、樂工服色,與引舞同。 洪武五年定齋郎,樂生,文、武舞生冠服。齋郎,黑介幘,漆布為之,無花樣;服紅絹窄袖衫,紅生絹為裏;皁皮四縫韡;黑角帶。文舞生及樂生,黑介幘,漆布為之,上加描金蟬;服紅絹大紬袍,胸背畫纏枝方葵花,紅生絹為裏,加錦臂韝二;皁皮四縫韡;黑角帶。武舞生,武弁,以漆布為之,上加描金蟬;服飾、韡、帶,並同文舞生。嘉靖九年定文、武舞生服制:圜丘服青紵絲,方澤服黑綠紗,朝日壇服赤羅,夕月壇服玉色羅。 宮中女樂冠服。洪武三年定制。凡中宮供奉女樂、奉鑾等官妻,本色髻,青羅圓領。提調女樂,黑漆唐巾,大紅羅銷金花圓領,鍍金花帶,皁韡。歌章女樂,黑漆唐巾,大紅羅銷金裙襖,胸帶,大紅羅抹額,青綠羅彩畫雲肩,描金牡丹花皁韡。奏樂女樂,服色與歌章同。 嘉靖九年祀先蠶,定樂女生冠服。黑縐紗描金蟬冠,黑絲纓,黑素羅銷金葵花胸背大袖女袍,黑生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白襪,黑鞵。 教坊司冠服。洪武三年定。教坊司樂藝,青卍字頂巾,繫紅綠褡。樂妓,明角冠,皁褙子,不許與民妻同。御前供奉俳長,鼓吹冠,紅羅胸背小袖袍,紅絹褡,皁韡。色長,鼓吹冠,紅青羅紵絲彩畫百花袍,紅絹褡。歌工,弁冠,紅羅織金胸背大袖袍,紅生絹錦領中單,黑角帶,紅熟絹錦脚袴,皁皮琴鞵,白棉布夾襪。樂工服色,與歌工同。凡教坊司官常服冠帶,與百官同;至御前供奉,執粉漆笏,服黑漆幞頭,黑綠羅大袖襴袍,黑角偏帶,皁韡。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之服。樂人皆戴鼓吹冠,不用錦絛,惟紅褡,服色不拘紅綠。教坊司婦人,不許戴冠,穿褙子。樂人衣服,止用明綠、桃紅、玉色、水紅、茶褐色。俳、色長,樂工,俱皁頭巾,雜色絛。 王府樂工冠服。洪武十五年定。凡朝賀用大樂宴禮,七奏樂樂工,俱紅絹彩畫胸背方花小袖單袍,有花鼓吹冠,錦臂韝,皁韡,抹額以紅羅彩畫,束腰以紅絹。其餘,樂工用綠絹彩畫胸背方花小袖單袍,無花鼓吹冠,抹額以紅絹彩畫,束腰以紅絹。 軍士服。洪武元年令製衣,表裏異色,謂之鴛鴦戰襖,以新軍號。二十一年定旂手衞軍士、力士,俱紅袢襖,其餘衞所,袢襖如之。凡袢襖,長齊膝,窄袖,內實以棉花。二十六年令騎士服對襟衣,便於乘馬也。不應服而服者,罪之。 皁隸公人冠服。洪武三年定,皁隸,圓頂巾,皁衣。四年定,皁隸公使人,皁盤領衫,平頂巾,白褡,帶錫牌。十四年令各衙門祗禁,原服皁衣,改用淡青。二十五年,皁隸伴當,不許着韡,止用皮札。 外國君臣冠服。洪武二年,高麗入朝,請祭服制度,命製給之。二十七年定蕃國朝貢儀,國王來朝,如嘗賜朝服者,服之以朝。三十一年賜琉球國王併其臣下冠服。永樂中,賜琉球中山王皮弁,玉圭,麟袍,犀帶,視二品秩。宣德三年,朝鮮國王李裪言:「洪武中,蒙賜國王冕服九章,陪臣冠服比朝廷遞降二等,故陪臣一等,比朝臣第三等,得五梁冠服。永樂初,先臣芳遠遣世子禔入朝,蒙賜五梁冠服。臣竊惟世子冠服,何止同陪臣一等,乞為定制。」乃命製六梁冠賜之。嘉靖六年令外國朝貢人,不許擅用違制衣服。如違,賣者、買者同罪。 僧道服。洪武十四年定,禪僧,茶褐常服,青絛玉色袈裟。講僧,玉色常服,綠絛淺紅袈裟。教僧,皁常服,黑絛淺紅袈裟。僧官如之。惟僧錄司官,袈裟,綠文及環皆飾以金。道士,常服青法服,朝衣皆赤,道官亦如之。惟道錄司官,法服、朝服,綠文飾金。凡在京道官,紅道衣,金襴,木簡。在外道官,紅道衣,木簡,不用金襴。道士,青道服,木簡。 輿服四 皇帝寶璽 皇后冊寶 皇妃以下冊印 皇太子冊寶 皇太子妃冊寶 親王以下冊寶冊印 鐵券 印信 符節 宮室制度 臣庶室屋制度 器用 明初寶璽十七:其大者曰「皇帝奉天之寶」,曰「皇帝之寶」,曰「皇帝行寶」,曰「皇帝信寶」,曰「天子之寶」,曰「天子行寶」,曰「天子信寶」,曰「制誥之寶」,曰「敕命之寶」,曰「廣運之寶」,曰「皇帝尊親之寶」,曰「皇帝親親之寶」,曰「敬天勤民之寶」;又有「御前之寶」、「表章經史之寶」及「欽文之璽」。丹符出驗四方。洪武元年欲制寶璽,有賈胡浮海獻美玉,曰:「此出于闐,祖父相傳,當為帝王寶璽。」乃命制為寶,不知十七寶中,此玉製何寶也。成祖又制「皇帝親親之寶」、「皇帝奉天之寶」、「誥命之寶」、「敕命之寶」。 弘治十三年,鄠縣民毛志學於泥河濱得玉璽,其文曰「受命於天,旣壽永昌」。色白微青,螭紐。陝西巡撫熊翀以為秦璽復出,遣人獻之。禮部尚書傅瀚言:「自有秦璽以來,歷代得喪真偽之跡具載史籍。今所進,篆文與輟耕錄等書摹載魚鳥篆文不同,其螭紐又與史傳所紀文盤五龍、螭缺一角、旁刻魏錄者不類。蓋秦璽亡已久,今所進與宋、元所得,疑皆後世摹秦璽而刻之者。竊惟璽之用,以識文書,防詐偽,非以為寶玩也。自秦始皇得藍田玉以為璽,漢以後傳用之,自是巧爭力取,謂得此乃足以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璽也。故求之不得,則偽造以欺人;得之則君臣色喜,以誇示於天下。是皆貽笑千載。我高皇帝自制一代之璽,文各有義,隨事而施,真足以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萬世,何藉此璽哉!」帝從其言,卻而不用。 嘉靖十八年新制七寶:曰「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大明受命之寶」、「巡狩天下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討罪安民之寶」、「敕正萬民之寶」。與國初寶璽共為御寶二十四,尚寶司官掌之。 皇后之冊:用金冊二片,依周尺長一尺二寸,廣五寸,厚二分五釐。字依數分行,鐫以真書。上下有孔,聯以紅絛,開闔如書帙,藉以紅錦褥。冊盝用木,飾以渾金瀝粉蟠龍,紅紵絲襯裡,內以紅羅銷金小袱裹冊,外以紅羅銷金夾袱包之,五色小絛縈於外。寶用金,龜紐,篆文曰「皇后之寶」,依周尺方五寸九分,厚一寸七分。寶池用金,闊取容。寶篋二副,一置寶,一置寶池。每副三重:外篋用木,飾以渾金瀝粉蟠龍,紅紵絲襯裡;中篋用金鈒蟠龍;內小篋飾如外篋,內置寶座,四角雕蟠龍,飾以渾金。座上用錦褥,以銷金紅羅小夾袱裹寶,其篋外各用紅羅銷金大夾袱覆之。臨冊之日,冊寶俱置於紅髹輿案,案頂有紅羅瀝水,用擔床舉之。 皇貴妃而下,有冊無寶而有印。妃冊,用鍍金銀冊二片,廣長與後冊同。冊盝飾以渾金瀝粉蟠鳳。其印用金,龜紐,尺寸與諸王寶同,文曰「皇妃之印」。篋飾以蟠鳳。宣德元年,帝以貴妃孫氏有容德,特請於皇太后,制金寶賜之,未幾即誕皇嗣。自是貴妃授寶,遂為故事。嘉靖十年,立九嬪,冊用銀,殺皇妃五分之一,以金飾之。 皇太子冊寶:冊用金,二片,其制及盝篋之飾與皇后冊同。寶用金,龜紐,篆書「皇太子寶」。其制及池篋之飾與后寶同。 皇太子妃冊寶:其冊用金,兩葉,重百兩,每葉高一尺二寸,廣五寸。藉冊以錦,聯冊以紅絲絛,墊冊以錦褥,裹冊以紅羅銷金袱。其盝飾以渾金瀝粉雲鳳,內有花銀釘鉸,嵌金絲鐵筦龠;外以紅羅銷金袱覆之。其金寶之制未詳。洪武二十八年更定,止授金冊,不用寶。 親王冊寶:冊制與皇太子同。其寶用金,龜紐,依周尺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文曰「某王之寶」。池篋之飾,與皇太子寶同。寶盝之飾,則雕蟠螭。 親王妃冊印:其金冊,高視太子妃冊減一寸,餘制悉同,冊文視親王。其金印之制未詳。洪武二十八年更定,止授金冊。 公主冊印:銀冊二片,鐫字鍍金,藉以紅錦褥。冊盝飾以渾金瀝粉蟠螭。其印同宋制,用金,龜紐,文曰「某國公主之印」。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印池用金,廣取容。印外篋用木,飾以渾金瀝粉盤鳳,中篋用金鈒蟠鳳,內小篋,飾如外篋。 親王世子金冊金寶:承襲止授金冊,傳用金寶。 世子妃亦用金冊。洪武二十三年鑄世子妃印,制視王妃,金印,龜紐,篆文曰「某世子妃印」。 郡王,鍍金銀冊、鍍金銀印,冊文視世子。其妃止有鍍金銀冊。 功臣鐵券:洪武二年,太祖欲封功臣,議為鐵券,而未有定制。或言台州民錢允一有家藏吳越王鏐唐賜鐵券,遂遣使取之,因其式而損益焉。其制如瓦,第為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廣一尺六寸五分;一高九寸五分,廣一尺六寸。侯三等:一高九寸,廣一尺五寸五分;一高八寸五分,廣一尺五寸;一高八寸,廣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廣一尺三寸五分;一高六寸五分,廣一尺二寸五分。外刻履歷、恩數之詳,以記其功;中鐫免罪、減祿之數,以防其過。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頒功臣,右藏內府,有故則合之,以取信焉。 三年,大封功臣,公六人,侯二十八人,竝賜鐵券。公:李善長、徐達、李文忠、馮勝、鄧愈、常茂。侯:湯和、唐勝宗、陸仲亨、周德興、華雲龍、顧時、耿炳文、陳德、郭子興、王志、鄭遇春、費聚、吳良、吳楨、趙庸、廖永忠、俞通源、華高、楊璟、康鐸、朱亮祖、傅友德、胡美、韓政、黃彬、曹良臣、梅思祖、陸聚。二十五年,改制鐵券,賜公傅友德,侯王弼、耿炳文、郭英及故公徐達、李文忠,侯吳傑、沐英,凡八家。永樂初,靖難功臣亦有賜者。 百官印信。洪武初,鑄印局鑄中外諸司印信。正一品,銀印,三臺,方三寸四分,厚一寸。六部、都察院竝在外各都司,俱正二品,銀印二臺,方三寸二分,厚八分。其餘正二品、從二品官,銀印二臺,方三寸一分,厚七分。惟衍聖公以正二品,三臺銀印,則景泰三年賜也。順天、應天二府俱正三品,銀印,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釐。其餘正三品、從三品官,俱銅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惟太僕、光祿寺竝在外鹽運司,俱從三品,銅印,方減一分,厚減五釐。正四品、從四品,俱銅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正五品、從五品,俱銅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釐。惟在外各州從五品,銅印,方減一分,厚減五釐。正六品、從六品,俱銅印,方二寸二分,厚三分五釐。正七品、從七品,銅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正從八品,俱銅印,方二寸,厚二分五釐。正從九品,俱銅印,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釐。未入流者,銅條記,闊一寸三分,長二寸五分,厚二分一釐。以上俱直紐,九疊篆文。初,雜職亦方印,至洪武十三年始改條記。 凡百官之印,惟文淵合銀印,直紐,方一寸七分,厚六分,玉箸篆文,誠重之也。武臣受重寄者,征西、鎮朔、平蠻諸將軍,銀印,虎紐,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葉篆文。洪武中,嘗用上公佩將軍印,後以公、侯、伯及都督充總兵官,名曰「掛印將軍」。有事征伐,則命總兵佩印以往,旋師則上所佩印於朝。此外,惟漕運總兵印同將軍。其在外鎮守總兵、參將掛印,則洪熙元年始也。有文臣掛將軍印者,王驥以兵部尚書征湖、貴苗,掛平蠻將軍印;王越以左都御史守大同,掛征西將軍印。其他文武大臣,有領敕而權重者,或給以銅關防,直紐,廣一寸九分五釐,長二寸九分,厚三分,九疊篆文,雖宰相行邊,與部曹無異。惟正德時,張永徵安化王,用金鑄,嘉靖中,顧鼎臣居守,用牙鏤關防,皆特賜也。 初,太祖重御史之職,分河南等十三道,每道鑄二印,文曰「繩愆糾繆」,守院御史掌其一,其一藏內府,有事則受以出,覆命則納之。洪武二十三年,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類。乃命改制某道監察御史,其奉差者,則曰「巡按某處監察御史」,銅印直紐,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疊篆文。 成祖初幸北京,有一官署二三印者,夏原吉至兼掌九卿印,諸曹竝於朝房取裁,其任重矣。 明初,賜高麗金印,龜紐,方三寸,文曰「高麗國王之印」,賜安南鍍金銀印,駝紐,方三寸,文曰「安南國王之印」。賜占城鍍金銀印,駝紐,方三寸,文曰「占城國王之印」。賜吐蕃金印,駝紐,方五寸,文曰「白蘭王印」。 符牌。凡宣召親王,必遣官齎金符以往。親王之藩及鎮守、巡撫諸官奏請符驗,俱從兵部奏,行尚寶司領之。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凡公差,以軍情重務及奉旨差遣給驛者,兵部旣給勘合,即赴內府,關領符驗,給驛而去,事竣則繳。嘉靖三十七年定制:南京、鳳陽守備內外官,竝各處鎮守總兵、巡撫,及各守一方不受鎮守節制內外守備,竝領符驗奏事。凡監槍、整飭兵備,竝一城一堡守備官,不許關領符驗。其制,上織船馬之狀,起馬者用馬字型大小,起船者水字型大小,起雙馬者達字型大小,起單馬者通字型大小,起站船者信字型大小。 洪武四年,始制用寶金牌。凡軍機文書,自都督府、中書省長官而外,不許擅奏。有詔調軍,中書省同都督府覆奏,乃各出所藏金牌,入請用寶。又造軍中調發符牌,用鐵,長五寸,闊半之,上鈒二飛龍,下鈒二麒麟,首為圜竅,貫以紅絲絛。嘗遣官齎金牌、信符詣西番,以茶易馬。其牌四十一,上號藏內府,下號降各番,篆文曰「皇帝聖旨」,左曰「合當差發」,右曰「不信者斬」。二十二年又頒西番金牌、信符。其後番官款塞,皆齎原降牌符而至。 永樂二年制信符、金字紅牌給雲南諸蠻。凡歷代改元,則所頒外國信符、金牌,必更鑄新年號給之。此符信之達於四裔者也。 其武臣懸帶金牌,則洪武四年所造。闊二寸,長一尺,上鈒雙龍,下鈒二伏虎,牌首尾為圓竅,貫以紅絲絛。指揮佩金牌,雙雲龍,雙虎符。千戶佩鍍金銀牌,獨雲龍,獨虎符。百戶素雲銀牌符。太祖親為文鈒之曰:「上天祐民,朕乃率撫。威加華夏,實憑虎臣。賜爾金符,永傳後嗣。」天子祀郊廟,若視學、耤田,勛衞扈從及公侯、駙馬、五府都督日直、錦衣衞當直,及都督率諸衞千百戶夜巡內皇城,金吾諸衞各輪官隨朝巡綽,俱給金牌,有龍者、虎者、麒麟者、獅者、雲者,以官為差。 其扈駕金字銀牌,則洪武六年所造。尋改為守衞金牌,以銅為之,塗以金,高一尺,闊三寸,分字型大小凡五。仁字型大小,上鈒獨龍蟠雲花,公、侯、伯、都督佩之。義字型大小,鈒伏虎盤雲花,指揮佩之。禮字型大小,獬貂豸蟠雲花,千戶、衞鎮撫佩之。智字型大小,鈒獅子蟠雲花,百戶、所鎮撫佩之。信字型大小,鈒蟠雲花,將軍佩之。牌下鑄「守衞」二篆字,背鑄「凡守衞官軍懸帶此牌」等二十四字,牌首竅貫青絲。鎮撫及將軍隨駕直宿衞者佩之,下直則納之。凡夜巡官,於尚寶司領權杖,禁城各門、金吾等衞指揮、千戶,分領申字型大小牌,午門自一至四,長安左右門、東華門自五至八,西華門自九至十二,玄武門自十三至十六。五城兵馬指揮亦日領權杖,東西南北中城,分領木、金、火、水、土五字型大小。 畱守五衞、巡城官竝金吾等衞守衞官,俱領銅符。畱守衞指揮所領承字及東西北字型大小牌,俱左半字陽文,左比。金吾等衞,端門、承天門、東西北安門指揮千戶所領承字及東西北字型大小,俱右半字陰文,右比。銅符字型大小比對相同,方許巡行。內官、內使之出,亦須守門官比對銅符而後行。皇城九門守衞軍與圍子手,各領勇字型大小銅牌。錦衣校尉上直及光祿寺吏典廚役,遇大祀,俱佩雙魚銅牌。 永樂六年駕幸北京,扈從官俱帶牙牌;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衞各鑄印信,通政司、鴻臚寺各鑄關防,謂之行在衞門印信關防。其後命內府印綬監收貯。嘉靖十八年南巡,禮部領出,以給扈從者焉。 凡郊廟諸祭陪祀供事官及執事者,入壇俱領牙牌,洪武八年始也。圓花牌,陪祀官領之。長花牌,供事官領之。長素牌,執事人領之。又謂之祀牌。 凡駕詣陵寢,扈從官俱於尚寶司領小牙牌。嘉靖九年,皇后行親蠶禮,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命婦及使人,俱於尚寶司領牙牌,有雲花圜牌、鳥形長牌之異。 凡文武朝參官、錦衣衞當駕官,亦領牙牌,以防姦偽,洪武十一年始也。其制,以象牙為之,刻官職於上。不佩則門者卻之,私相借者論如律。牙牌字型大小,公、侯、伯以勛字,駙馬都尉以親字,文官以文字,武官以武字,教坊官以樂字,入內官以官字。正德十六年,禮科邢寰言:「牙牌惟常朝職官得懸。比來權姦侵柄,傳旨陞官者輒佩牙牌,宜清覈以重名器。」乃命文職不朝參者,毋得濫給牙牌;武官進御侍班、佩刀、執金爐者給與。嘉靖二十八年,內府供事匠作、武職官皆帶朝參牙牌,嘗奉旨革奪,旋復給之。給事中陳邦修以為言,禮部覆奏:「會典所載,文武官出入禁門帶牙牌,有執事、供事、朝參之別。執事、供事者,皆屆期而領,如期而繳。惟朝參牙牌,得朝夕懸之,非徒為關防之具,亦以示等威之辨也。虛銜帶俸、供事、執事者,不宜概領。第出入禁闥,若一切革奪,何由譏察?尚寶司所貯舊牌數百,上有『入內府』字型大小,請以給之。至於衞所武官,掌印、僉書侍衞之外,非屬朝參供役者,盡革奪之。其納粟、填注冒賜牙牌及罷退閑住官舊所關領不繳者,俱逮問。」報可。 洪武十五年,制使節,黃色三簷寶蓋,長二尺,黃紗袋籠之。又製丹漆架一,以節置其上。使者受命,則載以行;使歸,則持之以覆命。二十三年,詔考定使節之制,禮部奏:「漢光武時,以竹為節,柄長八尺,其毛三重。而黃公紹韻會註:漢節柄長三尺,毛三重,以旄牛為之。」詔從三尺之制。 宮室之制。吳元年作新內。正殿曰奉天殿,後曰華蓋殿,又後曰謹身殿,皆翼以廊廡。奉天殿之前曰奉天門,殿左曰文樓,右曰武樓。謹身殿之後為宮,前曰乾清,後曰坤寧,六宮以次列。宮殿之外,周以皇城,城之門,南曰午門,東曰東華,西曰西華,北曰玄武。時有言瑞州文石可甃地者。太祖曰:「敦崇儉樸,猶恐習於奢華,爾乃導予奢麗乎?」言者慚而退。 洪武八年,改建大內宮殿,十年告成。闕門曰午門,翼以兩觀。中三門,東西為左、右掖門。午門內曰奉天門,門內奉天殿,嘗御以受朝賀者也。門左右為東、西角門,奉天殿左、右門,左曰中左,右曰中右,兩廡之間,左曰文樓,右曰武樓。奉天殿之後曰華蓋殿,華蓋殿之後曰謹身殿,殿後則乾清宮之正門也。奉天門外兩廡間有門,左曰左順,右曰右順。左順門外有殿曰文華,為東宮視事之所。右順門外有殿曰武英,為皇帝齋戒時所居。制度如舊,規模益巨集。二十五年改建大內金水橋,又建端門、承天門樓各五間,及長安東、西二門。 永樂十五年,作西宮於北京。中為奉天殿,側為左右二殿,南為奉天門,左右為東、西角門。其南為午門,又南為承天門。殿北有後殿、涼殿、暖殿及仁壽、景福、仁和、萬春、永壽、長春等宮,凡為屋千六百三十餘楹。十八年,建北京,凡宮殿、門闕規制,悉如南京,壯麗過之。中朝曰奉天殿,通為屋八千三百五十楹。殿左曰中左門,右曰中右門。丹墀東曰文樓,西曰武樓,南曰奉天門,常朝所御也。左曰東角門,右曰西角門,東廡曰左順門,西廡曰右順門,正南曰午門。中三門,翼以兩觀,觀各有樓,左曰左掖門,右曰右掖門。午門左稍南,曰闕左門,曰神廚門,內為太廟。右稍南,曰闕右門,曰社左門,內為太社稷。又正南曰端門,東曰廟街門,即太廟右門也。西曰社街門,即太社稷壇南左門也。又正南曰承天門,又折而東曰長安左門,折而西曰長安右門。東後曰東安門,西後曰西安門,北後曰北安門。正南曰大明門,中為馳道,東西長廊各千步。奉天殿之後曰華蓋殿,又後曰謹身殿。謹身殿左曰後左門,右曰後右門。正北曰乾清門,內為乾清宮,是曰正寢。後曰交泰殿。又後曰坤寧宮,為中宮所居。東曰仁壽宮,西曰清寧宮,以奉太后。左順門之東曰文華殿。右順門之西曰武英殿。文華殿東南曰東華門,武英殿西南曰西華門。坤寧宮後曰坤寧門,門之後曰玄武門。其他宮殿,名號繁多,不能盡列,所謂千門萬戶也。皇城內宮城外,凡十有二門:曰東上門、東上北門、東上南門、東中門、西上門、西上北門、西上南門、西中門、北上門、北上東門、北上西門、北中門。復於皇城東南建皇太孫宮,東安門外東南建十王街。宣宗畱意文雅,建廣寒、清暑二殿,及東、西瓊島,遊觀所至,悉置經籍。正統六年重建三殿。嘉靖中,於清寧宮後地建慈慶宮,於仁壽宮故基建慈寧宮。三十六年,三殿門樓災,帝以殿名奉天,非題扁所宜用,敕禮部議之。部臣會議言:「皇祖肇造之初,名曰奉天者,昭揭以示虔爾。旣以名,則是昊天監臨,儼然在上,臨御之際,坐以視朝,似未安也。今乃修復之始,宜更定,以答天庥。」明年重建奉天門,更名曰大朝門。四十一年更名奉天殿曰皇極,華蓋殿曰中極,謹身殿曰建極,文樓曰文昭合,武樓曰武成合,左順門曰會極,右順門曰歸極,大朝門曰皇極,東角門曰弘政,西角門曰宣治。又改乾清宮右小合名曰道心,旁左門曰仁蕩,右門曰義平。世宗初,墾西苑隙地為田,建殿曰無逸,亭曰豳風,又建亭曰省耕,曰省斂,每歲耕獲,帝輒臨觀。十三年,西苑河東亭榭成,親定名曰天鵝房,北曰飛靄亭,迎翠殿前曰浮香亭,寶月亭前曰秋輝亭,昭和殿前曰澄淵亭,後曰趯臺坡,臨漪亭前曰水雲榭,西苑門外二亭曰左臨海亭、右臨海亭,北閘口曰湧玉亭,河之東曰聚景亭,改呂梁洪之亭曰呂梁,前曰檥金亭,翠玉館前曰擷秀亭。 親王府制。洪武四年定,城高二丈九尺,正殿基高六尺九寸,正門、前後殿、四門城樓,飾以青綠點金,廊房飾以青黛。四城正門,以丹漆,金塗銅釘。宮殿窠栱攢頂,中畫蟠螭,飾以金,邊畫八吉祥花。前後殿座,用紅漆金蟠螭,帳用紅銷金蟠螭。座後壁則畫蟠螭、彩雲,後改為龍。立山川、社稷、宗廟於王城內。七年定親王所居殿,前曰承運,中曰圜殿,後曰存心;四城門,南曰端禮,北曰廣智,東曰體仁,西曰遵義。太祖曰:「使諸王睹名思義,以藩屏帝室。」九年定親王宮殿、門廡及城門樓,皆覆以青色琉璃瓦。又命中書省臣,惟親王宮得飾朱紅、大青綠,其他居室止飾丹碧。十二年,諸王府告成。其制,中曰承運殿,十一間,後為圜殿,次曰存心殿,各九間。承運殿兩廡為左右二殿,自存心、承運,周回兩廡,至承運門,為屋百三十八間。殿後為前、中、後三宮,各九間。宮門兩廂等室九十九間。王城之外,周垣、西門、堂庫等室在其間,凡為宮殿室屋八百間有奇。弘治八年更定王府之制,頗有所增損。 郡王府制:天順四年定。門樓、廳廂、廚庫、米倉等,共數十間而已。 公主府第:洪武五年,禮部言:「唐、宋公主視正一品,府第竝用正一品制度。今擬公主第,廳堂九間,十一架,施花樣獸脊,梁、棟、斗栱、簷桷彩色繪飾,惟不用金。正門五間,七架。大門,綠油,銅環。石礎、牆磚,鐫鑿玲瓏花樣。」從之。 百官第宅。明初,禁官民房屋不許雕刻古帝后聖賢人物及日月、龍鳳、狻猊、麒麟、犀象之形。凡官員任滿致仕,與見任同。其父祖有官,身歿,子孫許居父祖房舍。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官員營造房屋,不許歇山轉角,重簷重栱,及繪藻井,惟樓居重簷不禁。公侯,前廳七間、兩廈,九架。中堂七間,九架。後堂七間,七架。門三間,五架,用金漆及獸面錫環。家廟三間,五架。覆以黑板瓦,脊用花樣瓦獸,梁、棟、斗栱、簷桷彩繪飾。門窗、枋柱金漆飾。廊、廡、庖、庫從屋,不得過五間,七架。一品、二品,廳堂五間,九架,屋脊用瓦獸,梁、棟、斗栱、簷桷青碧繪飾。門三間,五架,綠油,獸面錫環。三品至五品,廳堂五間,七架,屋脊用瓦獸,梁、棟、簷桷青碧繪飾。門三間,三架,黑油,錫環。六品至九品,廳堂三間,七架,梁、棟飾以土黃。門一間,三架,黑門,鐵環。品官房舍,門窗、戶牖不得用丹漆。功臣宅舍之後,畱空地十丈,左右皆五丈。不許那移軍民居止,更不許於宅前後左右多佔地,構亭館,開池塘,以資遊眺。三十五年,申明禁制,一品、三品廳堂各七間,六品至九品廳堂梁棟祗用粉青飾之。 庶民廬舍: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斗栱,飾彩色。三十五年復申禁飭,不許造九五間數,房屋雖至一二十所,隨基物力,但不許過三間。正統十二年令稍變通之,庶民房屋架多而間少者,不在禁限。 器用之禁: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酒注、酒盞金,餘用銀。三品至五品,酒注銀,酒盞金,六品至九品,酒注、酒盞銀,餘皆瓷、漆。木器不許用朱紅及抹金、描金、雕琢龍鳳文。庶民,酒注錫,酒盞銀,餘用瓷、漆。百官,床面、屏風、隔子,雜色漆飾,不許雕刻龍文,竝金飾朱漆。軍官、軍士,弓矢黑漆,弓袋、箭囊,不許用朱漆描金裝飾。建文四年申飭官民,不許僭用金酒爵,其椅棹木器亦不許朱紅金飾。正德十六年定,一品、二品,器皿不用玉,止許用金。商賈、技藝家器皿不許用銀。餘與庶民同。 選舉一 選舉之法,大略有四:曰學校,曰科目,曰薦舉,曰銓選。學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進之,薦舉以旁招之,銓選以布列之,天下人才盡於是矣。明制,科目為盛,卿相皆由此出,學校則儲才以應科目者也。其徑由學校通籍者,亦科目之亞也,外此則雜流矣。然進士、舉貢、雜流三途並用,雖有畸重,無偏廢也。薦舉盛於國初,後因專用科目而罷。銓選則入官之始,舍此蔑由焉。是四者釐然具載其本末,而二百七十年間取士得失之故可覩已。 科舉必由學校,而學校起家可不由科舉。學校有二:曰國學,曰府、州、縣學。府、州、縣學諸生入國學者,乃可得官,不入者不能得也。入國學者,通謂之監生。舉人曰舉監,生員曰貢監,品官子弟曰廕監,捐貲曰例監。同一貢監也,有歲貢,有選貢,有恩貢,有納貢。同一廕監也,有官生,有恩生。 國子學之設自明初乙巳始。洪武元年令品官子弟及民俊秀通文義者,並充學生。選國琦、王璞等十餘人,侍太子讀書禁中。入對謹身殿,姿狀明秀,應對詳雅。太祖喜,因厚賜之。天下既定,詔擇府、州、縣學諸生入國子學。又擇年少舉人趙惟一等及貢生董昹等入學讀書,賜以衣帳,命於諸司先習吏事,謂之歷事監生。取其中尤英敏者李擴等入文華、武英堂說書,謂之小秀才。其才學優贍、聰明俊偉之士,使之博極羣書,講明道德經濟之學,以期大用,謂之老秀才。 初,改應天府學為國子學,後改建於雞鳴山下。既而改學為監,設祭酒、司業及監丞、博士、助教、學正、學錄、典籍、掌饌、典簿等官。分六堂以館諸生,曰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廣業。學旁以宿諸生,謂之號房。厚給廩餼,歲時賜布帛文綺、襲衣巾韡。正旦元宵諸令節,俱賞節錢。孝慈皇后積糧監中,置紅倉二十餘舍,養諸生之妻子。歷事生未娶者,賜錢婚聘,及女衣二襲,月米二石。諸生在京師歲久,父母存,或父母亡而大父母、伯叔父母存,皆遣歸省,人賜衣一襲,鈔五錠,為道里費。其優恤之如此。 而其教之之法,每旦,祭酒、司業坐堂上,屬官自監丞以下,首領則典簿,以次序立。諸生揖畢,質問經史,拱立聽命。惟朔望給假,餘日升堂會饌,乃會講、復講、背書,輪課以為常。所習自四子本經外,兼及劉向說苑及律令、書、數、御製大誥。每月試經、書義各一道,詔、誥、表、策論、判、內科二道。每日習書二百餘字,以二王、智永、歐、虞、顏、柳諸帖為法。每班選一人充齋長,督諸生工課。衣冠、步履、飲食,必嚴飭中節。夜必宿監,有故而出必告本班教官,令齋長帥之以白祭酒。監丞置集愆簿,有不遵者書之,再三犯者決責,四犯者至發遣安置。其學規條目,屢次更定,寬嚴得其中。堂宇宿舍,飲饌澡浴,俱有禁例。省親、畢姻回籍,限期以道里遠近為差。違限者謫選遠方典史,有罰充吏者。 司教之官,必選耆宿。宋訥、吳顒等由儒士擢祭酒,訥尤推名師。歷科進士多出太學,而戊辰任亨泰廷對第一,太祖召訥褒賞,撰題名記,立石監門。辛未許觀,亦如之。進士題名碑由此相繼不絕。每歲天下按察司選生員年二十以上、厚重端秀者,送監考留。會試下第舉人,入監卒業。又因諫官關賢奏,設為定例。府、州、縣學歲貢生員各一人,翰林考試經、書義各一道,判語一條,中式者一等入國子監,二等送中都,不中者遣還,提調教官罰停廩祿。於是直省諸士子雲集輦下。雲南、四川皆有土官生,日本、琉球、暹羅諸國亦皆有官生入監讀書,輒加厚賜,幷給其從人。永、宣間,先後絡繹。至成化、正德時,琉球生猶有至者。 中都之置國學也,自洪武八年。至二十六年乃革,以其師生幷入京師。永樂元年始設北京國子監。十八年遷都,乃以京師國子監為南京國子監,而太學生有南北監之分矣。 太祖慮武臣子弟但習武事,鮮知問學,命大都督府選入國學,其在鳳陽者即肄業於中都。命韓國公李善長等考定教官、生員高下,分列班次,曹國公李文忠領監事以繩核之。嗣後勳臣子弟多入監讀書。嘉靖元年令公、侯、伯未經任事、年三十以下者,送監讀書,尋令已任者亦送監,而年少勳戚爭以入學為榮矣。 六堂諸生有積分之法,司業二員分為左右,各提調三堂。凡通四書未通經者,居正義、崇志、廣業。一年半以上,文理條暢者,升修道、誠心。又一年半,經史兼通、文理俱優者,乃升率性。升至率性,乃積分。其法,孟月試本經義一道,仲月試論一道,詔、誥、表、內科一道,季月試經史策一道,判語二條。每試,文理俱優者與一分,理優文劣者與半分,紕繆者無分。歲內積八分者為及格,與出身。不及者仍坐堂肄業。如有才學超異者,奏請上裁。 洪武二十六年盡擢監生劉政、龍鐔等六十四人為行省布政、按察兩使,及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官。其一旦而重用之,至於如此。其為四方大吏者,蓋無算也。李擴等自文華、武英擢御史,擴尋改給事中兼齊相府錄事,蓋臺諫之選亦出於太學。其常調者乃為府、州、縣六品以下官。 初,以北方喪亂之餘,人鮮知學,遣國子生林伯雲等三百六十六人分教各郡。後乃推及他省,擇其壯歲能文者為教諭等官。太祖雖間行科舉,而監生與薦舉人才參用者居多,故其時布列中外者,太學生最盛。一再傳之後,進士日益重,薦舉遂廢,而舉貢日益輕。雖積分歷事不改初法,南北祭酒陳敬宗、李時勉等加意振飭,已漸不如其始。衆情所趨向,專在甲科。宦途升沈,定於謁選之日。監生不獲上第,即奮自鏃礪,不能有成,積重之勢然也。 迨開納粟之例,則流品漸淆,且庶民亦得援生員之例以入監,謂之民生,亦謂之俊秀,而監生益輕。於是同處太學,而舉、貢得為府佐貳及州縣正官,官、恩生得選部、院、府、衞、司、寺小京職,尚為正途。而援例監生,僅得選州縣佐貳及府首領官;其授京職者,乃光祿寺、上林苑之屬;其願就遠方者,則以雲、貴、廣西及各邊省軍衞有司首領,及衞學、王府教授之缺用,而終身為異途矣。 舉人入監,始於永樂中。會試下第,輒令翰林院錄其優者,俾入學以俟後科,給以教諭之俸。是時,會試有副榜,大抵署教官,故令入監者亦食其祿也。宣德八年嘗命禮部尚書胡濙與大學士楊士奇、楊榮選副榜舉人龍文等二十四人,送監進學。翰林院三月一考其文,與庶吉士同,頗示優異。後不復另試,則取副榜年二十五以上者授教職,年未及者,或依親,或入監讀書。既而不拘年齒,依親、入監者皆聽。依親者,回籍讀書,依親肄業也。又有丁憂、成婚、省親、送幼子,皆仿依親例,限年復班。 正統中,天下教官多缺,而舉人厭其卑冷,多不願就。十三年,御史萬節請敕禮部多取副榜,以就教職,部臣以舉人願依親入監者十之七,願就教職者僅十之三,但宜各隨所欲,却其請不行。至成化十三年,御史胡璘言:「天下教官率多歲貢,言行文章不足為人師範,請多取舉人選用,而罷貢生勿選。」部議歲貢如其舊,而舉人教官仍許會試。自後就教者亦漸多矣。嘉靖中,南北國學皆空虛,議盡發下第舉人入監,且立限期以趣之。然舉人不願入監者,卒不可力強。於是生員歲貢之外,不得不頻舉選貢以充國學矣。 貢生入監,初由生員選擇,既命各學歲貢一人,故謂之歲貢。其例亦屢更。洪武二十一年定府、州、縣學以一、二、三年為差。二十五年定府學歲二人,州學二歲三人,縣學歲一人。永樂八年定州縣戶不及五里者,州歲一人,縣間歲一人。十九年令歲貢照洪武二十一年例。宣德七年復照洪武二十五年例。正統六年更定府學歲一人,州學三歲二人,縣學間歲一人。弘治、嘉靖間,仍定府學歲二人,州學二歲三人,縣學歲一人,遂為永制。後孔、顏、孟三氏,及京學、衞學、都司、土官,川、雲、貴諸遠省,其按年充貢之法,亦間有增減云。歲貢之始,必考學行端莊、文理優長者以充之。其後但取食廩年深者。 弘治中,南京祭酒章懋言:「洪、永間,國子生以數千計,今在監科貢共止六百餘人,歲貢挨次而升,衰遲不振者十常八九。舉人坐監,又每多時。差撥不敷,教養罕效。近年有增貢之舉,而所拔亦挨次之人,資格所拘,英才多滯。乞於常貢外令提學行選貢之法,不分廩膳、增廣生員,通行考選,務求學行兼優、年富力強、累試優等者,乃以充貢。通計天下之廣,約取五六百人。以後三、五年一行,則人才可漸及往年矣。」乃下部議行之。此選貢所由始也。 選貢多英才,入監課試輒居上等,撥歷諸司亦有幹局。歲貢頹老,其勢日絀,則惟願就教而不願入監。嘉靖二十七年,祭酒程文德請將廷試歲貢惟留即選者於部,而其餘盡使入監。報可。歲貢諸生合疏言,家貧親老,不願入監。禮部復請從其所願,而盡使舉人入監。又從之。舉人入監不能如期,南京祭酒潘晟至請設重罰以趣其必赴。於是舉人、選貢、歲貢三者迭為盛衰,而國學之盈虛亦靡有定也。萬曆中,工科郭如心言:「選貢非祖制,其始欲補歲貢之乏,其後遂妨歲貢之途,請停其選。」神宗以為然。至崇禎時,又嘗行之。 恩貢者,國家有慶典或登極詔書,以當貢者充之。而其次即為歲貢。納貢視例監稍優,其實相仿也。 廕子入監,明初因前代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廕一子以世其祿。後乃漸為限制,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請廕,謂之官生。出自特恩者,不限官品,謂之恩生。或即與職事,或送監讀書。官生必三品京官,成化三年從助教李伸言也。時給事中李森不可。帝諭,責其刻薄;第令非歷任年久政績顯著者,毋得濫敍而已。既得廕敍,由提學官考送部試,如貢生例,送入監中。時內閣呂原子{常心}由廕監補中書舍人,七年辛卯乞應順天鄉試。部請從之。給事中芮畿不可。帝允{常心}所請,不為例。然其後,以廕授舍人者,俱得應舉矣。嘉、隆以後,宰相之子有初授即為尚寶司丞,徑轉本司少卿,由光祿、太常以躋九列者,又有以軍功廕錦衣者,往往不由太學。其他並入監。 恩生之始,建文元年錄吳雲子黼為國子生,以雲死節雲南也。正德十六年定例,凡文武官死於忠諫者,一子入監。其後守土官死節亦皆得廕子矣。又弘治十八年定例,東宮侍從官,講讀年久輔導有功者,歿後,子孫乞恩,禮部奏請上裁。正德元年復定,其祖父年勞已及三年者,一子即授試中書舍人習字;未及三年者,一子送監讀書。八年復定,東宮侍班官三年者,一子入監。又萬曆十二年定例,三品日講官,雖未考滿,一子入監。 例監始於景泰元年,以邊事孔棘,令天下納粟納馬者入監讀書,限千人止。行四年而罷。成化二年,南京大饑,守臣建議,欲令官員軍民子孫納粟送監。禮部尚書姚夔言:「太學乃育才之地,近者直省起送四十歲生員,及納草納馬者動以萬計,不勝其濫。且使天下以貨為賢,士風日陋。」帝以為然,為卻守臣之議。然其後或遇歲荒,或因邊警,或大興工作,率援往例行之,訖不能止。此舉、貢、廕、例諸色監生,前後始末之大凡也。 監生歷事,始於洪武五年。建文時,定考覈法上、中、下三等。上等選用,中、下等仍歷一年再考。上等者依上等用,中等者不拘品級,隨才任用,下等者回監讀書。永樂五年選監生三十八人隸翰林院,習四夷譯書。九年辛卯,鍾英等五人成進士,俱改庶吉士。壬辰、乙未以後,譯書中會試者甚多,皆改庶吉士以為常。歷事生成名,其蒙恩遇如此。仁宗初政,中軍都督府奏監生七人吏事勤慎,請注選授官。帝不許,仍令入學,由科舉以進。他歷事者,多不願還監。於是通政司引奏,六科辦事監生二十人滿日,例應還監,仍願就科辦事。帝復召二十人者,諭令進學。蓋是時,六科給事中多缺,諸生覬得之。帝察知其意,故不授官也。宣宗以教官多缺,選用監生三百八十人,而程富等以都御史顧佐之薦,使於各道歷政三月,選擇任之,所謂試御史也。 監生撥歷,初以入監年月為先後,丁憂、省祭,有在家延留七八年者,比至入監,即得取撥。陳敬宗、李時勉先後題請,一以坐監年月為淺深。其後又以存省、京儲、依親、就學、在家年月,亦作坐堂之數。其患病及他事故,始以虛曠論。諸生互爭年月資次,各援科條。成化五年,祭酒陳鑑以兩詞具聞,乞敕禮部酌中定制,為禮科所駁。鑑復奏,互爭之。乃下部覆議,請一一精覈,仍計地理遠近、水程日月以為準。然文移往來,紛錯繁揉,上下伸縮,弊端甚多,卒不能畫一也。 初令監生由廣業升率性,始得積分出身。天順以前,在監十餘年,然後撥歷諸司,歷事三月,仍留一年,送吏部銓選。其兵部清黃及隨御史出巡者,則以三年為率。其後,以監生積滯者多,頻減撥歷歲月以疏通之。每歲揀選,優者輒與撥歷,有未及一年者。 弘治八年,監生在監者少,而吏部聽選至萬餘人,有十餘年不得官者。祭酒林瀚以坐班人少,不敷撥歷,請開科貢。禮部尚書倪岳覆奏,科舉已有定額,不可再增,惟請增歲貢人數,而定諸司歷事,必須日月滿後,方與更替,使諸生坐監稍久,選人亦無壅滯。及至嘉靖十年,監生在監者不及四百人,諸司歷事歲額以千計。禮部尚書李時引岳前議言:「岳權宜二法,一增歲額以足坐班生徒,一議差歷以久坐班歲月。於是府、州、縣學以一歲二貢、二歲三貢、一歲一貢為差,行之四歲而止。其諸司歷事,三月考勤之後,仍歷一年,其餘寫本一年,清黃、寫誥、清軍、清匠三年,以至出巡等項,俱如舊例日月。今國學缺人,視弘治間更甚,請將前件事例,參酌舉行。」並從之,獨不增貢額。未幾,復以祭酒許誥、提學御史胡時善之請,詔增貢額,如岳、時前議。隆、萬以後,學校積弛,一切循故事而已。崇禎二年從司業倪嘉善言,復行積分法。八年從祭酒倪元璐言,以貢選為正流,援納為閏流。貢選不限撥期,以積分歲滿為率,援納則依原定撥歷為率。而歷事不分正雜,惟以考定等第為歷期多寡。諸司教之政事,勿與猥雜差遣。滿日,校其勤惰,開報吏部。不率者,回監教習。時監規頹廢已久,不能振作也。 凡監生歷事,吏部四十一名,戶部五十三名,禮部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軍都督府五十名,謂之正歷。三月上選,滿日增減不定。又有諸司寫本,戶部十名,禮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俱四名,隨御史出巡四十二名,謂之雜歷。一年滿日上選。又有諸色辦事,清黃一百名,寫誥四十名,續黃五十名,清軍四十名,天財庫十名,初以三年謂之長差,後改一年上選;承運庫十五名,司禮監十六名,尚寶司六名,六科四十名,初作短差,後亦定一年上選。又有隨御史刷卷一百七十八名,工部清匠六十名,俱事完日上選。又有禮部寫民情條例七十二名,光祿寺刷卷四名,修齋八名,參表二十名,報訃二十名,齎俸十二名,錦衣衞四名,兵部查馬冊三十名,工部大木廠二十名,後府磨算十名,御馬監四名,天財庫四名,正陽門四名,崇文、宣武、朝陽、東直俱三名,阜城、西直、安定、德勝俱二名,以半年滿日回監。郡縣之學,與太學相維,創立自唐始。宋置諸路州學官,元頗因之,其法皆未具。迄明,天下府、州、縣、衞所,皆建儒學,教官四千二百餘員,弟子無算,教養之法備矣。 洪武二年,太祖初建國學,諭中書省臣曰:「學校之教,至元其弊極矣。上下之間,波頹風靡,學校雖設,名存實亡。兵變以來,人習戰爭,惟知干戈,莫識俎豆。朕惟治國以教化為先,教化以學校為本。京師雖有太學,而天下學校未興。宜令郡縣皆立學校,延師儒,授生徒,講論聖道,使人日漸月化,以復先王之舊。」於是大建學校,府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諭,各一。俱設訓導,府四,州三,縣二。生員之數,府學四十人,州、縣以次減十。師生月廩食米,人六斗,有司給以魚肉。學官月俸有差。生員專治一經,以禮、樂、射、御、書、數設科分教。務求實才,頑不率者黜之。十五年頒學規於國子監,又頒禁例十二條於天下,鐫立臥碑,置明倫堂之左。其不遵者,以違制論。蓋無地而不設之學,無人而不納之教。庠聲序音,重規疊矩,無間於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學校之盛,唐、宋以來所不及也。 生員雖定數於國初,未幾即命增廣,不拘額數。宣德中,定增廣之額:在京府學六十人,在外府學四十人,州、縣以次減十。成化中,定衞學之例:四衞以上軍生八十人,三衞以上軍生六十人,二衞、一衞軍生四十人,有司儒學軍生二十人;土官子弟,許入附近儒學,無定額。增廣既多,於是初設食廩者謂之廩膳生員,增廣者謂之增廣生員。及其既久,人才愈多,又於額外增取,附於諸生之末,謂之附學生員。凡初入學者,止謂之附學,而廩膳、增廣,以歲科兩試等第高者補充之。非廩生久次者,不得充歲貢也。士子未入學者,通謂之童生。當大比之年,間收一二異敏,三場並通者,俾與諸生一體入場,謂之充場儒士。中式即為舉人,不中式仍候提學官歲試,合格,乃准入學。提學官在任三歲,兩試諸生。先以六等試諸生優劣,謂之歲考。一等前列者,視廩膳生有缺,依次充補,其次補增廣生。一二等皆給賞,三等如常,四等撻責,五等則廩、增遞降一等,附生降為青衣,六等黜革。繼取一二等為科舉生員,俾應鄉試,謂之科考。其充補廩、增給賞,悉如歲試。其等第仍分為六,而大抵多置三等。三等不得應鄉試,撻黜者僅百一,亦可絕無也。生儒應試,每舉人一名,以科舉三十名為率。舉人屢廣額,科舉之數亦日增。及求舉者益衆,又往往於定額之外加取,以收士心。凡督學者類然。嘉靖十年嘗下沙汰生員之令,御史楊宜爭之而止。萬曆時,張居正當國,遂核減天下生員。督學官奉行太過,童生入學,有一州縣僅錄一人者,其科舉減殺可推而知也。 生員入學,初由巡按御史,布、按兩司及府州縣官。正統元年始特置提學官,專使提督學政,南、北直隸俱御史,各省參用副使、僉事。景泰元年罷提學官。天順六年復設,各賜敕諭十八條,俾奉行之。直省既設提學,有所轄太廣,及地最僻遠,歲巡所不能及者,乃酌其宜。口外及各都司、衞所、土官以屬分巡道員,直隸廬、鳳、淮、揚、滁、徐、和以屬江北巡按,湖廣衡、永、郴以屬湖南道,辰、靖以屬辰沅道,廣東瓊州以屬海南道,甘肅衞所以屬巡按御史,亦皆專敕行事。萬曆四十一年,南直隸分上下江,湖廣分南北,始各增提學一員。提學之職,專督學校,不理刑名。所受詞訟,重者送按察司,輕者發有司,直隸則轉送巡按御史。督、撫、巡按及布、按二司,亦不許侵提學職事也。 明初,優禮師儒,教官擢給事、御史,諸生歲貢者易得美官。然鉗束亦甚謹。太祖時,教官考滿,兼覈其歲貢生員之數。後以歲貢為學校常例。二十六年定學官考課法,專以科舉為殿最。九年任滿,核其中式舉人,府九人、州六人、縣三人者為最。其教官又考通經,即與陞遷。舉人少者為平等,即考通經亦不遷。舉人至少及全無者為殿,又考不通經,則黜降。其待教官之嚴如此。生員入學十年,學無所成者,及有大過者,俱送部充吏,追奪廩糧。至正統十四年申明其制而稍更之。受贓、姦盜、冒籍、宿娼、居喪娶妻妾所犯事理重者,直隸發充國子監膳夫,各省發充附近儒學膳夫、齋夫,滿日為民,俱追廩米。犯輕充吏者,不追廩米。其待諸生之嚴又如此。然其後教官之黜降,生員之充發,皆廢格不行,即臥碑亦具文矣。諸生,上者中式,次者廩生,年久充貢,或選拔為貢生。其累試不第、年踰五十、願告退閒者,給與冠帶,仍復其身。其後有納粟馬捐監之例,則諸生又有援例而出學者矣。提學官歲試校文之外,令教官舉諸生行優劣者一二人,賞黜之以為勸懲。此其大較也。 諸生應試之文,通謂之舉業。四書義一道,二百字以上。經義一道,三百字以上。取書旨明晳而已,不尚華采也。其後標新領異,益漓厥初。萬曆十五年,禮部言:「唐文初尚靡麗而士趨浮薄,宋文初尚鉤棘而人習險譎。國初舉業有用六經語者,其後引左傳、國語矣,又引史記、漢書矣。史記窮而用六子,六子窮而用百家,甚至佛經、道藏摘而用之,流弊安窮。弘治、正德、嘉靖初年,中式文字純正典雅。宜選其尤者,刊布學宮,俾知趨向。」因取中式文字一百十餘篇,奏請刊布,以為準則。時方崇尚新奇,厭薄先民矩矱,以士子所好為趨,不遵上指也。啟、禎之間,文體益變,以出入經史百氏為高,而恣軼者亦多矣。雖數申詭異險僻之禁,勢重難返,卒不能從。論者以明舉業文字比唐人之詩,國初比初唐,成、弘、正、嘉比盛唐,隆、萬比中唐,啟、禎比晚唐云。 自儒學外,又有宗學、社學、武學。宗學之設,世子、長子、衆子、將軍、中尉年未弱冠者俱與焉。其師,於王府長史、紀善、伴讀、教授等官擇學行優長者除授。萬曆中,定宗室子十歲以上,俱入宗學。若宗子衆多,分置數師,或於宗室中推舉一人為宗正,領其事。令學生誦習皇明祖訓、孝順事實、為善陰騭諸書,而四書、五經、通鑑、性理亦相兼誦讀。尋復增宗副二人。子弟入學者,每歲就提學官考試,衣冠一如生員。已復令一體鄉試,許得中式。其後宗學寖多,頗有致身兩榜、起家翰林者。 社學,自洪武八年,延師以教民間子弟,兼讀御製大誥及本朝律令。正統時,許補儒學生員。弘治十七年令各府、州、縣建立社學,選擇明師,民間幼童十五以下者送入讀書,講習冠、婚、喪、祭之禮。然其法久廢,寖不舉行。 武學之設,自洪武時置大寧等衞儒學,教武官子弟。正統中,成國公朱勇奏選驍勇都指揮等官五十一員,熟嫻騎射幼官一百員,始命兩京建武學以訓誨之。尋命都司、衞所應襲子弟年十歲以上者,提學官選送武學讀書,無武學者送衞學或附近儒學。成化中,敕所司歲終考試入學武生。十年以上學無可取者,追廩還官,送營操練。弘治中,從兵部尚書馬文升言,刊武經七書分散兩京武學及應襲舍人。嘉靖中,移京城東武學於皇城西隅廢寺,俾大小武官子弟及勳爵新襲者,肄業其中,用文武重臣教習。萬曆中,兵部言,武庫司專設主事一員管理武學,近者裁去,請復專設。教官升堂,都指揮執弟子禮,請遵會典例,立為程式。詔皆如議。崇禎十年令天下府、州、縣學皆設武學生員,提學官一體考取。已又申會典事例,簿記功能,有不次擢用、黜退、送操、奬罰、激厲之法。時事方棘,無所益也。 選舉二 科目者,沿唐、宋之舊,而稍變其試士之法,專取四子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試士。蓋太祖與劉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經義,然代古人語氣為之,體用排偶,謂之八股,通謂之制義。三年大比,以諸生試之直省,曰鄉試。中式者為舉人。次年,以舉人試之京師,曰會試。中式者,天子親策於廷,曰廷試,亦曰殿試。分一、二、三甲以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狀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鄉試第一為解元,會試第一為會元,二、三甲第一為傳臚云。子、午、卯、酉年鄉試,辰、戌、丑、未年會試。鄉試以八月,會試以二月,皆初九日為第一場,又三日為第二場,又三日為第三場。 初設科舉時,初場試經義二道,四書義一道;二場,論一道;三場,策一道。中式後十日,復以騎、射、書、算、律五事試之。後頒科舉定式,初場試四書義三道,經義四道。四書主朱子集註,易主程傳、朱子本義,書主蔡氏傳及古註疏,詩主朱子集傳,春秋主左氏、公羊、穀梁三傳及胡安國、張洽傳,禮記主古註疏。永樂間,頒四書五經大全,廢註疏不用。其後,春秋亦不用張洽傳,禮記止用陳澔集說。二場試論一道,判五道,詔、誥、表、內科一道。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五道。 廷試,以三月朔。鄉試,直隸於京府,各省於布政司。會試,於禮部。主考,鄉、會試俱二人。同考,鄉試四人,會試八人。提調一人,在內京官,在外布政司官。會試,禮部官監試二人,在內御史,在外按察司官。會試,御史供給收掌試卷;彌封、謄錄、對讀、受卷及巡綽監門,搜檢懷挾,俱有定員,各執其事。舉子,則國子生及府、州、縣學生員之學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皆由有司申舉性資敦厚、文行可稱者應之。其學校訓導專教生徒,及罷閑官吏,倡優之家,與居父母喪者,俱不許入試。 試卷之首,書三代姓名及其籍貫年甲,所習本經,所司印記。試日入場,講問、代冒者有禁。晚未納卷,給燭三枝。文字中迴避御名、廟號,及不許自序門第。彌封編號作三合字。考試者用墨,謂之墨卷。謄錄用硃,謂之硃卷。試士之所,謂之貢院。諸生席舍,謂之號房。人一軍守之,謂之號軍。 試官入院,輒封鑰內外門戶。在外提調、監試等謂之外簾官,在內主考、同考謂之內簾官。廷試用翰林及朝臣文學之優者,為讀卷官。共閱對策,擬定名次,候臨軒。或如所擬,或有所更定,傳制唱第。 狀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二、三甲考選庶吉士者,皆為翰林官。其他或授給事、御史、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太常、國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縣等官。舉人、貢生不第、入監而選者,或授小京職,或授府佐及州縣正官,或授教職。 此明一代取士之大略也。終明之世,右文左武。然亦嘗設武科以收之,可得而附列也。 初,太祖起事,首羅賢才。吳元年設文武二科取士之令,使有司勸諭民間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時勉學,俟開舉之歲,充貢京師。洪武三年詔曰:「漢、唐及宋,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貴文學而不求德藝之全。前元待士甚優,而權豪勢要,每納奔競之人,夤緣阿附,輒竊仕祿。其懷材抱道者,恥與並進,甘隱山林而不出。風俗之弊,一至於此。自今年八月始,特設科舉,務取經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實相稱者。朕將親策於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毋得與官。」於是京師行省各舉鄉試:直隸貢額百人,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廣皆四十人,廣西、廣東皆二十五人,才多或不及者,不拘額數。高麗、安南、占城,詔許其國士子於本國鄉試,貢赴京師。明年會試,取中一百二十名。帝親製策問,試於奉天殿,擢吳伯宗第一。午門外張掛黃榜,奉天殿宣諭,賜宴中書省。授伯宗為禮部員外郎,餘以次授官有差。 時以天下初定,令各行省連試三年,且以官多缺員,舉人俱免會試,赴京聽選。又擢其年少俊異者張唯、王輝等為翰林院編修,蕭韶為秘書監直長,令入禁中文華堂肄業,太子贊善大夫宋濂等為之師。帝聽政之暇,輒幸堂中,評其文字優劣,日給光祿酒饌。每食,皇太子、親王迭為之主,賜白金、弓矢、鞍馬及冬夏衣,寵遇之甚厚。既而謂所取多後生少年,能以所學措諸行事者寡,乃但令有司察舉賢才,而罷科舉不用。至十五年,復設。十七年始定科舉之式,命禮部頒行各省,後遂以為永制,而薦舉漸輕,久且廢不用矣。 十八年廷試,擢一甲進士丁顯等為翰林院修撰,二甲馬京等為編修,吳文為檢討。進士之入翰林,自此始也。使進士觀政於諸司,其在翰林、承敕監等衙門者,曰庶吉士。進士之為庶吉士,亦自此始也。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者仍稱進士,觀政進士之名亦自此始也。其後試額有增減,條例有變更,考官有內外輕重,闈事有是非得失。其細者勿論,其有關於國是者不可無述也。 鄉試之額,洪武十七年詔不拘額數,從實充貢。洪熙元年始有定額。其後漸增。至正統間,南北直隸定以百名,江西六十五名,他省又自五而殺,至雲南二十名為最少。嘉靖間,增至四十,而貴州亦二十名。慶、曆、啟、禎間,兩直隸益增至一百三十餘名,他省漸增無出百名者。交阯初開以十名為額,迨棄其地乃止。會試之額,國初無定,少至三十二人,其多者,若洪武乙丑、永樂丙戌,至四百七十二人。其後或百名,或二百名,或二百五十名,或三百五十名,增損不一,皆臨期奏請定奪。至成化乙未而後,率取三百名,有因題請及恩詔而廣五十名或百名者,非恒制也。 初制,禮闈取士,不分南北。自洪武丁丑,考官劉三吾、白信蹈所取宋琮等五十二人,皆南士。三月,廷試,擢陳為第一。帝怒所取之偏,命侍讀張信等十二人覆閱,亦與焉。帝猶怒不已,悉誅信蹈及信、等,戍三吾於邊,親自閱卷,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復廷試,以韓克忠為第一。皆北士也。然訖永樂間,未嘗分地而取。洪熙元年,仁宗命楊士奇等定取士之額,南人十六,北人十四。宣德、正統間,分為南、北、中卷,以百人為率,則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景泰初,詔書遵永樂間例。二年辛未,禮部方奉行,而給事中李侃爭之,言:「部臣欲專以文詞,多取南人。」刑部侍郎羅綺亦助侃言。事下禮部,覆奏:「臣等奉詔書,非私請也。」景帝命遵詔書,不從侃議。未幾,給事中徐廷章復請依正統間例。五年甲戌,會試,禮部奏請裁定,於是復從廷章言,分南、北、中卷:南卷,應天及蘇、松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北卷,順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中卷,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及鳳陽、廬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也。成化二十二年,萬安當國,周洪謨為禮部尚書,皆四川人,乃因布政使潘稹之請,南北各減二名,以益於中。弘治二年復從舊制。嗣後相沿不改。惟正德三年,給事中趙鐸承劉瑾指,請廣河南、陝西、山東、西鄉試之額。乃增陝西為百,河南為九十五,山東、西俱九十。而以會試分南、北、中卷為不均,乃增四川額十名,幷入南卷,其餘幷入北卷,南北均取一百五十名。蓋瑾陝西人,而閣臣焦芳河南人,票旨相附和,各徇其私。瑾、芳敗,旋復其舊。 初制,兩京鄉試,主考皆用翰林。而各省考官,先期於儒官、儒士內聘明經公正者為之,故有不在朝列累秉文衡者。景泰三年令布、按二司同巡按御史,推舉見任教官,年五十以下、三十以上、文學廉謹者,聘充考官。於是教官主試,遂為定例。其後有司徇私,聘取或非其人,監臨官又往往侵奪其職掌。成化十五年,御史許進請各省俱視兩京例,特命翰林主考。帝諭禮部嚴飭私弊,而不從其請。屢戒外簾官毋奪主考權,考官不當,則舉主連坐。又令提學考定教官等第,以備聘取。然相沿既久,積習難移。弘治十四年,掌國子監謝鐸言:「考官皆御史方面所辟召,職分既卑,聽其指使,以外簾官預定去取,名為防閑,實則關節,而科舉之法壞矣。乞敕兩京大臣,各舉部屬等官素有文望者,每省差二員主考,庶幾前弊可革。」時未能從。嘉靖七年用兵部侍郎張璁言,各省主試皆遣京官或進士,每省二人馳往。初,兩京房考亦皆取教職,至是命各加科部官一員,閱兩科、兩京房考,復罷科部勿遣,而各省主考亦不遣京官。至萬曆十一年,詔定科場事宜。部議復舉張璁之說,言:「彼時因主考與監臨官禮節小嫌,故行止二科而罷,今宜仍遣廷臣。」由是浙江、江西、福建、湖廣皆用編修、檢討,他省用科部官,而同考亦多用甲科,教職僅取一二而已。蓋自嘉靖二十五年從給事中萬虞愷言,各省鄉試精聘教官,不足則聘外省推官、知縣以益之。四十三年又從南京御史奏,兩京同考用京官進士,易、詩、書各二人,春秋、禮記各一人,其餘乃參用教官。萬曆四年復議兩京同考、教官衰老者遣回,北京取足於觀政進士、候補甲科,南京於附近知縣、推官取用。至是教官益絀。 初制,會試同考八人,三人用翰林,五人用教職。景泰五年從禮部尚書胡濙請,俱用翰林、部曹。其後房考漸增。至正德六年,命用十七人,翰林十一人,科部各三人。分詩經房五,易經、書經各四,春秋、禮記各二。嘉靖十一年,禮部尚書夏言論科場三事,其一言會試同考,例用講讀十一人,今講讀止十一人,當盡入場,方足供事。乞於部科再簡三四人,以補翰林不足之數。世宗命如所請。然偶一行之,輒如其舊。萬曆十一年,以易卷多,減書之一以增於易。十四年,書卷復多,乃增翰林一人,以補書之缺。至四十四年,用給事中余懋孳奏,詩、易各增一房,共為二十房,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至明末不變。 洪武初,賜諸進士宴於中書省。宣德五年賜宴於中軍都督府。八年賜宴於禮部,自是遂著為令。 庶吉士之選,自洪武乙丑,擇進士為之,不專屬於翰林也。永樂二年既授一甲三人曾棨、周述、周孟簡等官,復命於第二甲擇文學優等楊相等五十人,及善書者湯流等十人,俱為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遂專屬翰林矣。復命學士解縉等選才資英敏者,就學文淵閣。縉等選修撰棨,編修述、孟簡,庶吉士相等共二十八人,以應二十八宿之數。庶吉士周忱自陳少年願學。帝喜而俞之,增忱為二十九人。司禮監月給筆墨紙,光祿給朝暮饌,禮部月給膏燭鈔,人三錠,工部擇近第宅居之。帝時至館召試。五日一休沐,必使內臣隨行,且給校尉騶從。是年所選王英、王直、段民、周忱、陳敬宗、李時勉等,名傳後世者,不下十餘人。其後每科所選,多寡無定額。永樂十三年乙未選六十二人,而宣德二年丁未止邢恭一人,以其在翰林院習四夷譯書久,他人俱不得與也。 弘治四年,給事中涂旦以累科不選庶吉士,請循祖制行之。大學士徐溥言:「自永樂二年以來,或間科一選,或連科屢選,或數科不選,或合三科同選,初無定限。或內閣自選,或禮部選送,或會禮部同選,或限年歲,或拘地方,或採譽望,或就廷試卷中查取,或別出題考試,亦無定制。自古帝王儲才館閣以教養之。本朝所以儲養之者,自及第進士之外,止有庶吉士一途,而或選或否。且有才者未必皆選,所選者未必皆才,若更拘地方、年歲,則是已成之才又多棄而不用也。請自今以後,立為定制,一次開科,一次選用。令新進士錄平日所作論、策、詩、賦、序、記等文字,限十五篇以上,呈之禮部,送翰林考訂。少年有新作五篇,亦許投試翰林院。擇其詞藻文理可取者,按號行取。禮部以糊名試卷,偕閣臣出題考試於東閣,試卷與所投之文相稱,即收預選。每科所選不過二十人,每選所留不過三五輩,將來成就必有足賴者。」孝宗從其請,命內閣同吏、禮二部考選以為常。 自嘉靖癸未至萬曆庚辰,中間有九科不選。神宗常命間科一選。禮部侍郎吳道南持不可。崇禎甲戌、丁丑,復不選,餘悉遵例。其與選者,謂之館選。以翰、詹官高資深者一人課之,謂之教習。三年學成,優者留翰林為編修、檢討,次者出為給事、御史,謂之散館。與常調官待選者,體格殊異。 成祖初年,內閣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翰林纂修,亦諸色參用。自天順二年,李賢奏定纂修專選進士。由是,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南、北禮部尚書、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進之時,已衞目為儲相。通計明一代宰輔一百七十餘人,由翰林者十九。蓋科舉視前代為盛,翰林之盛則前代所絕無也。 輔臣子弟,國初少登第者。景泰七年,陳循、王文以其子北闈下第,力攻主考劉儼,臺省譁然論其失。帝勉徇二人意,命其子一體會試,而心薄之。 正德三年,焦芳子黃中會試中式,芳引嫌不讀卷。而黃中居二甲之首,芳意猶不慊,至降調諸翰林以泄其忿。六年,楊廷和子慎廷試第一,廷和時亦引嫌不讀卷。慎以高才及第,人無訾之者。 嘉靖二十三年廷試,翟鑾子汝儉、汝孝俱在試中。世宗疑二人濫首甲,抑第一為第三,以第三置三甲。及拆卷,而所擬第三者,果汝孝也,帝大疑之。給事中王交、王堯日因劾會試考官少詹事江汝璧及諸房考朋私通賄,且追論順天鄉試考官秦鳴夏、浦應麒阿附鑾罪,乃下汝璧等鎮撫司獄。獄具,詔杖汝璧、鳴夏、應麒,並革職閑住,而勒鑾父子為民。 神宗初,張居正當國。二年甲戌,其子禮闈下第,居正不悅,遂不選庶吉士。至五年,其子嗣修遂以一甲第二人及第。至八年,其子懋修以一甲第一人及第。而次輔呂調陽、張四維、申時行之子,亦皆先後成進士。御史魏允貞疏陳時弊,言輔臣子不宜中式。帝為謫允貞。 十六年,右庶子黃洪憲主順天試,王錫爵子衡為榜首。禮部郎中高桂論劾舉人李鴻等,幷及衡,言:「自故相子一時並進,而大臣之子遂無見信於天下者。今輔臣錫爵子衡,素號多才,青雲不難自致,而人猶疑信相半,宜一體覆試,以明大臣之心跡。」錫爵怒甚,具奏申辨,語過激。刑部主事饒伸復抗疏論之。帝為謫桂於外,下伸獄,削其官。覆試所劾舉人,仍以衡第一,且無一人黜者。 二十年會試,李鴻中式。鴻,大學士申時行壻也。榜將發,房考給事中某持之,以為宰相之壻不當中。主考官張位使十八房考公閱,皆言文字可取,而給事猶持不可。位怒曰:「考試不憑文字,將何取衷?我請職其咎。」鴻乃獲收。 王衡既被論,當錫爵在位,不復試禮闈。二十九年乃以一甲第二人及第。自後輔臣當國,其子亦無登第者矣。 科場弊竇既多,議論頻數。自太祖重罪劉三吾等,永、宣間大抵帖服。陳循、王文之齮劉儼也,高穀持之,儼亦無恙。 弘治十二年會試,大學士李東陽、少詹事程敏政為考官。給事中華昹劾敏政鬻題與舉人唐寅、徐泰,乃命東陽獨閱文字。給事中林廷玉復攻敏政可疑者六事。敏政謫官,寅、泰皆斥譴。寅,江左才士,戊午南闈第一,論者多惜之。 嘉靖十六年,禮部尚書嚴嵩連摘應天、廣東試錄語,激世宗怒。應天主考及廣東巡按御史俱逮問。二十二年,帝手批山東試錄譏訕,逮御史葉經杖死闕下,布政以下皆遠謫,亦嵩所中傷也。四十年,應天主考中允無錫吳情取同邑十三人,被劾,與副考胡杰俱謫外。南畿翰林遂不得典應天試矣。 萬曆四年,順天主考高汝愚中張居正子嗣修、懋修,及居正黨吏部侍郎王篆子之衡、之鼎。居正既死,御史丁此呂追論其弊,且言:「汝愚以『舜亦以命禹』為試題,殆以禪受阿居正。」當國者惡此呂,謫於外,而議者多不直汝愚。 三十八年會試,庶子湯賓尹為同考官,與各房互換闈卷,共十八人。明年,御史孫居相劾賓尹私韓敬,其互換皆以敬故。時吏部方考察,尚書孫丕揚因置賓尹、敬於察典。敬頗有文名,衆亦惜敬,而以其宣黨,謂其宜斥也。 四十四年會試,吳江沈同和第一,同里趙鳴陽第六。同和素不能文,文多出鳴陽手,事發覺,兩人並謫戍。 天啟四年,山東、江西、湖廣、福建考官,皆以策問譏刺,降諭切責。初命貶調,既而褫革,江西主考丁乾學至下獄擬罪,蓋觸魏忠賢怒也。先是二年辛酉,中允錢謙益典試浙江,所取舉人錢千秋卷七篇大結,跡涉關節。榜後,為人所訐,謙益自檢舉,千秋謫戍。未幾,赦還。崇禎二年會推閣臣,謙益以禮部侍郎與焉,而尚書溫體仁不與。體仁摘千秋事,出疏攻謙益。謙益由此罷,遂終明世不復起。 其他指摘科場事者,前後非一,往往北闈為甚,他省次之。其賄買鑽營、懷挾倩代、割卷傳遞、頂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窮究,而關節為甚。事屬曖昧,或快恩讐報復,蓋亦有之。其他小小得失,無足道也。 歷科事跡稍異者。 永樂初,兵革倉猝,元年癸未,始令各省鄉試。二年甲申會試,以事變不循午未之舊。七年己丑會試,中陳燧等九十五人。成祖方北征,皇太子令送國子監進學,俟車駕還京廷試。九年辛卯始擢蕭時中第一。 宣德五年庚戌,帝臨軒發策畢,退御武英殿,謂翰林儒臣曰:「取士不尚虛文,有若劉蕡、蘇轍輩直言抗論,朕當顯庸之。」乃賦策士歌以示讀卷官,顧所擢第一人林震,亦無所表見也。八年癸丑廷試第一人曹鼐,由江西泰和典史會試中式。 正統七年壬戌,刑部吏南昱、公陵驛丞鄭溫亦皆中式。十年乙丑,會試、廷試第一皆商輅。輅,淳安人,宣宗末年乙卯,浙榜第一人。三試皆第一,士子豔稱為三元,明代惟輅一人而已。廷試讀卷盡用甲科,而是年兵部尚書徐晞、十三年戶部侍郎奈亨乃吏員,天順元年丁丑讀卷左都御史楊善乃譯字生,時猶未甚拘流品也。迨後無雜流會試及為讀卷官者矣。七年癸未試日,場屋火,死者九十餘人,俱贈進士出身,改期八月會試。明年甲申三月,始廷試。時英宗已崩,憲宗以大喪未踰歲,御西角門策之。 正德三年戊辰,太監劉瑾錄五十人姓名以示主司,因廣五十名之額。十五年庚辰,武宗南巡,未及廷試。次年,世宗即位,五月御西角門策之,擢楊維聰第一。而張璁即是榜進士也,六七年間,當國用事,權侔人主矣。 嘉靖八年己丑,帝親閱廷試卷,手批一甲羅洪先、楊名、歐陽德,二甲唐順之、陳束、任瀚六人對策,各加評奬。大學士楊一清等遂選順之、束、瀚及胡經等共二十人為庶吉士,疏其名上,請命官教習。忽降諭云:「吉士之選,祖宗舊制誠善。邇來大臣徇私選取,市恩立黨,於國無益,自今不必選留。唐順之等一切除授,吏、禮二部及翰林院會議以聞。」尚書方獻夫等遂阿旨謂順之等不必留,幷限翰林之額,侍讀、侍講、修撰各三員,編修、檢討各六員。著為令。蓋順之等出張璁、霍韜門,而心以大禮之議為非,不肯趨附,璁心惡之。璁又方欲中一清,故以立黨之說進,而故事由此廢。 迨十一年壬辰,已罷館選,至九月復舉行之。十四年乙未,帝親製策問,手自批閱,擢韓應龍第一。降諭論一甲三人及二甲第一名次前後之由。禮部因以聖諭列登科錄之首,而十二人對策,俱以次刊刻。二十年辛丑,考選庶吉士題,文曰原政,詩曰讀大明律,皆欽降也。四十四年乙丑廷試,帝始不御殿。神宗時,御殿益稀矣。 天啟二年壬戌會試,命大學士何宗彥、朱國祚為主考。故事,閣臣典試,翰、詹一人副之。時已推禮部尚書顧秉謙,特旨命國祚。國祚疏辭,帝曰:「今歲,朕首科,特用二輔臣以光重典,卿不必辭。」嗣後二輔臣典試以為常。是年開宗科,朱慎成進士,從宗彥、國祚請,即授中書舍人。 崇禎四年,朱統鉓成進士,初選庶吉士。吏部以統鉓宗室,不宜官禁近,請改中書舍人。統鉓疏爭,命仍授庶吉士,七年甲戌,知貢舉禮部侍郎林釬言,舉人顏茂猷文兼五經,作二十三義。帝念其該洽,許送內簾。茂猷中副榜,特賜進士,以其名另為一行,刻於試錄第一名之前。五經中式者,自此接跡矣。 武科,自吳元年定。洪武二十年俞禮部請,立武學,用武舉。武臣子弟於各直省應試。天順八年令天下文武官舉通曉兵法、謀勇出衆者,各省撫、按、三司,直隸巡按御史考試。中式者,兵部同總兵官於帥府試策略,教場試弓馬。答策二道,騎中四矢、步中二矢以上者為中式。騎、步所中半焉者次之。成化十四年從太監汪直請,設武科鄉、會試,悉視文科例。弘治六年定武舉六歲一行,先策略,後弓馬。策不中者不許騎射。十七年改定三年一試,出榜賜宴。正德十四年定,初場試馬上箭,以三十五步為則;二場試步下箭,以八十步為則;三場試策一道。子、午、卯、酉年鄉試。嘉靖初,定制,各省應武舉者,巡按御史於十月考試,兩京武學於兵部選取,俱送兵部。次年四月會試,翰林二員為考試官,給事中、部曹四員為同考。鄉、會場期俱於月之初九、十二、十五。起送考驗,監試張榜,大率仿文闈而減殺之。其後倏罷倏復。又倣文闈南北卷例,分邊方、腹裏。每十名,邊六腹四以為常。萬曆三十八年定會試之額,取中進士以百名為率。其後有奉詔增三十名者,非常制也。 穆、神二宗時,議者嘗言武科當以技勇為重。萬曆之末,科臣又請特設將材武科,初場試馬步箭及鎗、刀、劍、戟、拳搏、擊刺等法,二場試營陣、地雷、火藥、戰車等項,三場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知者言之。報可而未行也。崇禎四年,武會試榜發,論者大譁。帝命中允方逢年、倪元璐再試,取翁英等百二十人。逢年、元璐以時方需才,奏請殿試傳臚,悉如文例。乃賜王來聘等及第、出身有差。武舉殿試自此始也。十四年諭各部臣特開奇謀異勇科。詔下,無應者。 選舉三 太祖下金陵,辟儒士范祖幹、葉儀。克婺州,召儒士許元、胡翰等日講經史治道。克處州,徵耆儒宋濂、劉基、章溢、葉琛至建康,創禮賢館處之。以濂為江南等處儒學提舉,溢、琛為營田僉事,基留帷幄預謀議。甲辰三月敕中書省曰:「今土宇日廣,文武並用。卓犖奇偉之才,世豈無之。或隱於山林,或藏於士伍,非在上者開導引拔之,無以自見。自今有能上書陳言、敷宣治道、武略出衆者,參軍及都督府具以名聞。或不能文章而識見可取,許詣闕面陳其事。郡縣官年五十以上者,雖練達政事,而精力既衰,宜令有司選民間俊秀年二十五以上、資性明敏、有學識才幹者辟赴中書,與年老者參用之。十年以後,老者休致,而少者已熟於事。如此則人才不乏,而官使得人。其下有司,宣布此意。」於是州縣歲舉賢才及武勇謀略、通曉天文之士,間及兼通書律者。既而嚴選舉之禁,有濫舉者逮治之。 吳元年遣起居注吳林、魏觀等以幣帛求遺賢於四方。洪武元年徵天下賢才至京,授以守令。其年冬,又遣文原吉、詹同、魏觀、吳輔、趙壽等分行天下,訪求賢才,各賜白金而遣之。三年諭廷臣曰:「六部總領天下之務,非學問博洽、才德兼美之士,不足以居之。慮有隱居山林,或屈在下僚者,其令有司悉心推訪。」六年復下詔曰:「賢才,國之寶也。古聖王勞於求賢。若高宗之於傅說,文王之於呂尚。彼二君者豈其智不足哉,顧皇皇於版築鼓刀之徒者,蓋賢才不備,不足以為治。鴻鵠之能遠舉者,為其有羽翼也。蛟龍之能騰躍者,為其有鱗鬣也。人君之能致治者,為其有賢人而為之輔也。山林之士德行文藝可稱者,有司采舉,備禮遣送至京,朕將任用之,以圖至治。」是年,遂罷科舉,別令有司察舉賢才,以德行為本,而文藝次之。其目,曰聰明正直,曰賢良方正,曰孝弟力田,曰儒士,曰孝廉,曰秀才,曰人才,曰耆民。皆禮送京師,不次擢用。而各省貢生亦由太學以進。於是罷科舉者十年,至十七年始復行科舉,而薦舉之法並行不廢。 時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舉,下至倉、庫、司、局諸雜流,亦令舉文學才幹之士。其被薦而至者,又令轉薦。以故山林巖穴、草茅窮居,無不獲自達於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勝數。耆儒鮑恂、余詮、全思誠、張長年輩年九十餘,徵至京,即命為文華殿大學士。儒士王本、杜斅、趙民望、吳源特置為四輔官兼太子賓客。賢良郭有道,秀才范敏、曾泰,稅戶人才鄭沂,儒士趙翥起家為尚書。儒士張子源、張宗德為侍郎。耆儒劉堉、關賢為副都御史。明經張文通、阮仲志為僉都御史。人才赫從道為大理少卿。孝廉李德為府尹。儒士吳顒為祭酒。賢良欒世英、徐景昇、李延中,儒士張璲、王廉為布政使。孝弟李好誠、聶士舉,賢良蔣安素、薛正言、張端,文學宋亮為參政。儒士鄭孔麟、王德常、黃桐生,賢良余應舉、馬衞、許安、范孟宗、何德忠、孫仲賢、王福、王清,聰明張大亨、金思存為參議,凡其顯擢者如此。其以漸而躋貴仕者,又無算也。嘗諭禮部:「經明行修練達時務之士,徵至京師。年六十以上七十以下者,置翰林以備顧問。四十以上六十以下者,於六部及布、按兩司用之。」蓋是時,仕進無他途,故往往多驟貴者。而吏部奏薦舉當除官者,多至三千七百餘人,其少者亦至一千九百餘人。又俾富戶耆民皆得進見,奏對稱旨,輒予美官。而會稽僧郭傳,由宋濂薦擢為翰林應奉,此皆可得而考者也。 洎科舉復設,兩途並用,亦未嘗畸重輕。建文、永樂間,薦舉起家猶有內授翰林、外授藩司者。而楊士奇以處士,陳濟以布衣,遽命為太祖實錄總裁官,其不拘資格又如此。自後科舉日重,薦舉日益輕,能文之士率由場屋進以為榮;有司雖數奉求賢之詔,而人才既衰,第應故事而已。 宣宗嘗出御製猗蘭操及招隱詩賜諸大臣,以示風勵。實應者寡,人情亦共厭薄。正統元年,行在吏部言:「宣德間,嘗詔天下布、按二司及府、州、縣官舉賢良方正各一人,迄今尚舉未已,宜止之。」帝以朝廷求賢不可止,自今來者,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堂上官考試,中者錄用,不中者黜之。薦舉者益稀矣。 天順元年詔:「處士中,有學貫天人、才堪經濟、高蹈不求聞達者,所司具實奏聞。」御史陳迹奏崇仁儒士吳與弼學行,命江西巡撫韓雍禮聘赴京。至則召見,命為左諭德。與弼辭疾不受。帝又命李賢引見文華殿,從容顧問曰:「重卿學行,特授宮僚,煩輔太子。」與弼固辭。賜宴文華殿,命賢侍宴,降敕褒賚,遣行人送歸,蓋殊典也。至成化十九年,廣東舉人陳獻章被薦,授翰林院檢討,而聽其歸,典禮大減矣。其後弘治中,浙江儒士潘辰,嘉靖中,南直隸生員文徵明、永嘉儒士葉幼學,皆以薦授翰林院待詔。萬曆中,湖廣舉人瞿九思亦授待詔,江西舉人劉元卿授國子監博士,江西處士章潢僅遙授順天府訓導。而直隸處士陳繼儒、四川舉人楊思心等雖皆被薦,下之禮部而已。 崇禎九年,吏部復議舉孝廉,言:「祖宗朝皆偶一行之,未有定制。今宜通行直省,加意物色,果有孝廉、懷才抱德、經明行修之士,由司道以達巡按,覆核疏聞,驗試錄用。」於時薦舉紛紛遍天下,然皆授以殘破郡縣,卒無大效。至十七年,令豫、楚被陷州縣員缺悉聽撫、按官辟選更置,不拘科目、雜流、生員人等。此則皇遽求賢,非承平時舉士之典。 至若正德四年,浙江大吏薦餘姚周禮、徐子元、許龍,上虞徐文彪。劉瑾以四人皆謝遷同鄉,而草詔出於劉健,矯旨下禮等鎮撫司,謫戍邊衞,勒布政使林符、邵寶、李贊及參政、參議、府縣官十九人罰米二百石,幷削健、遷官,且著令,餘姚人不得選京官。此則因薦舉而得禍者,又其變也。 任官之事,文歸吏部,武歸兵部,而吏部職掌尤重。吏部凡四司,而文選掌銓選,考功掌考察,其職尤要。選人自進士、舉人、貢生外,有官生、恩生、功生、監生、儒士,又有吏員、承差、知印、書算、篆書、譯字、通事諸雜流。進士為一途,舉貢等為一途,吏員等為一途,所謂三途並用也。京官六部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縣,由進士選。外官推官、知縣及學官,由舉人、貢生選。京官五府、六部首領官,通政司、太常、光祿寺、詹事府屬官,由官廕生選。州、縣佐貳,都、布、按三司首領官,由監生選。外府、外衞、鹽運司首領官,中外雜職、入流未入流官,由吏員、承差等選。此其大凡也。其參差互異者,可推而知也。初授者曰聽選,陞任者曰陞遷。 選人之法,每年吏部六考、六選。凡引選六,類選六,遠方選二。聽選及考定陞降者,雙月大選,其序定於單月。改授、改降、丁憂、候補者,單月急選。其揀選,三歲舉行。舉人乞恩,歲貢就教,無定期。凡陞遷,必滿考。若員缺應補不待滿者,曰推陞。內閣大學士、吏部尚書,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會同三品以上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參以下,吏部於弘政門會選。詹事由內閣,各衙門由各掌印。在外官,惟督、撫廷推,九卿共之,吏部主之。布、按員缺,三品以上官會舉。監、司,則序遷。其防邊兵備等,率由選擇保舉,付以敕書,邊府及佐貳亦付敕。薊、遼之昌平、薊州等,山西之大同、河曲、代州等,陝西之固原、靜寧等六十有一處,俱為邊缺,尤慎選除。有功者越次擢,悞封疆者罪無赦。內地監司率序遷,其後亦多超遷不拘次,有一歲中四五遷、由僉事至參政者。監、司多額外添設,守巡之外往往別立數銜,不能畫一也。在外府、州、縣正佐,在內大小九卿之屬員,皆常選官,選授遷除,一切由吏部。其初用拈鬮法,至萬曆間變為掣籤。二十九年,文選員外郎倪斯蕙條上銓政十八事,其一曰議掣籤。尚書李戴擬行報可,孫丕揚踵而行之。後雖有譏其失者,終明世不復更也。 洪武間,定南北更調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其後官制漸定,自學官外,不得官本省,亦不限南北也。 初,太祖嘗御奉天門選官,且諭毋拘資格。選人有即授侍郎者,而監、司最多,進士、監生及薦舉者,參錯互用。給事、御史,亦初授陞遷各半。永、宣以後,漸循資格,而臺省尚多初授。至弘、正後,資格始拘,舉、貢雖與進士並稱正途,而軒輊低昂,不啻霄壤。隆慶中,大學士高拱言:「國初,舉人躋八座為名臣者甚衆。後乃進士偏重,而舉人甚輕,至於今極矣。請自授官以後,惟考政績,不問其出身。」然勢已積重,不能復返。崇禎間,言者數申「三途並用」之說。間推一二舉人如陳新甲、孫元化者,置之要地,卒以傾覆。用武舉陳啟新為給事,亦聲名潰裂。於是朝端又以為不若循資格。而甲榜之悞國者亦正不少也。 給事中、御史謂之科道。科五十員,道百二十員。明初至天順、成化間,進士、舉貢、監生皆得選補。其遷擢者,推官、知縣而外,或由學官。其後監生及新科進士皆不得與。或庶吉士改授,或取內外科目出身三年考滿者考選,內則兩京五部主事、中、行、評、博,國子監博士、助教等,外則推官、知縣。自推、知入者,謂之行取。其有特薦,則俸雖未滿,亦得與焉。考選視科道缺若干,多寡無定額。其授職,吏部、都察院協同注擬,給事皆實補,御史必試職一年始實授,惟庶吉士否。嘉靖、萬曆間,常令部曹不許改科道,後亦間行之。舉貢、推、知,例得與進士同考選,大抵僅四之一。嘉靖間,嘗令監生與選。已罷不行。萬曆中,百度廢弛。二十五年,臺省新舊人數不足當額設之半。三十六年,科止數人,道止二人。南科以一人攝九篆者二歲,南道亦止一人。內臺既空,外差亦缺,淮、揚、蘇、松、江西、陝西、廣東西、宣大、甘肅、遼東巡按及陝西之茶馬,河東之鹽課,缺差至數年。給事中陳治則請急考選,不報。三十九年,考選疏上,復留中不下。推、知擬擢臺省,候命闕下,去留不得自如。四十六年,掌河南道御史王象恒復言:「十三道御史在班行者止八人,六科給事中止五人,而冊封典試諸差,及內外巡方報滿告病求代者踵至,當亟議變通之法。」大學士方從哲亦言:「考選諸臣,守候六載,艱苦備嘗。吏部議咨禮部、都察院按次題差,蓋權宜之術。不若特允部推,今諸臣受命供職,足存政體。」卒皆不報。至光宗初,前後考選之疏俱下,而臺省一旦森列矣。 考選之例,優者授給事中,次者御史,又次者以部曹用。雖臨時考試,而先期有訪單,出於九卿、臺省諸臣之手,往往據以為高下。崇禎三年,吏部考選畢,奏應擢給事、御史若干人,而以中書二人,訪單可否互異,具疏題請。帝責其推諉,令更確議,而不責訪單之非體也。京官非進士不得考選,推、知則舉貢皆行取。然天下守令,進士十三,舉貢十七;推、知行取,則進士十九,舉貢纔十一。舉貢所得,又大率有臺無省,多南少北。御史王道純以為言。帝謂用人當論才,本不合拘資格,下所司酌行之。初制,急缺風憲,不時行取。神宗時,定為三年,至是每年一舉。帝從吏部尚書閔洪學請,仍以三年為期。此選擇言路之大凡也。保舉者,所以佐銓法之不及,而分吏部之權。自洪武十七年命天下朝覲官舉廉能屬吏始。永樂元年命京官文職七品以上,外官至縣令,各舉所知一人,量才擢用。後以貪污聞者,舉主連坐,蓋亦嘗間行其法。然洪、永時,選官並由部請。 至仁宗初,一新庶政,洪熙元年特申保舉之令。京官五品以上及給事、御史,外官布、按兩司正佐及府、州、縣正官,各舉所知。惟見任府、州、縣正佐官及曾犯贓罪者,不許薦舉,其他官及屈在下僚,或軍民中有廉潔公正才堪撫字者,悉以名聞。是時,京官勢未重,臺省考滿,由吏部奏陞方面郡守。既而定制,凡布按二司、知府有缺,令三品以上京官保舉。宣德三年,況鍾、趙豫等以薦擢守蘇、松諸府,賜敕行事。十年用郭濟、姚文等為知府,亦如之。其所奏保者,郎中、員外、御史及司務、行人、寺副皆與,不依常調也。後多有政績。部曹及御史,由堂上官薦引,類能其官。而長吏部者,蹇義、郭璡亦屢奉敕諭。帝又慮諸臣畏連坐而不舉,則語大學士楊溥以全才之難,謂:「一言之薦,豈能保其終身,欲得賢才,尤當厚教養之法。」故其時吏治蒸蒸,稱極盛焉。沿及英宗,一遵厥舊。然行之既久,不能無弊,所舉或鄉里親舊、僚屬門下,素相私比者。方面大吏方正、謝莊等由保舉而得罪。而無官保舉者,在內御史,在外知府,往往九年不遷。 正統七年罷薦舉縣令之制。十一年,御史黃裳言:「給事、御史,國初奏遷方面郡守。近年方面郡守率由廷臣保陞,給事、御史以糾參為職,豈能無忤於一人。乞敕吏部仍按例奏請除授。」帝是其言,命部議行。明年,給事中余忭復指正、莊等事敗,謂宜坐舉主。且言方面郡守有缺,吏部當奏請上裁。尚書王直、英國公張輔等言,方面郡守,保舉陞用,稱職者多,未可擅更易。英宗仍從輔、直言,而採忭疏,許言官指劾。十三年,御史涂謙復陳,舉薦得方面郡守輒改前操之弊。請仍遵洪武舊制,於內外九年考滿官內揀擇陞授,或親擇朝臣才望者任之。詔可。大臣舉官之例遂罷。 景泰中,復行保舉。給事中林聰陳推舉驟遷之弊,言:「今缺參政等官三十餘員,請暫令三品以上官保舉。自後惟布、按兩司三品以上官連名共舉,其餘悉付吏部。」詔並從之。成化五年,科道官復請保舉方面,吏部因幷及郡守。帝從言官請,而命知府員缺仍聽吏部推舉。踰年,以會舉多未當,幷方面官第令吏部推兩員以聞,罷保舉之令。既而都御史李賓請令在京五品以上管事官及給事、御史,各舉所知以任州縣。從之。 弘治十二年復詔部院大臣各舉方面郡守。吏部因請依往年御史馬文升遷按察使、屠滽遷僉都御史之例,超擢一二,以示激勸,而未經大臣薦舉者亦兼采之。並從其議。當是,孝宗銳意求治,命吏、兵二部,每季開兩京府部堂上及文武方面官履歷,具揭帖奏覽。第兼保舉法行之,不專恃以為治也。正德以後,具帖之制漸廢。嘉靖八年,給事中夏言復請循弘治故事,且及舉劾賢否略節,每季孟月,部臣送科以達御前,命著為令。而保舉方面郡守之法,終明世不復行矣。 至若坐事斥免、因急才而薦擢者,謂之起廢。家居被召、因需缺而預補者,謂之添註。此又銓法之所未詳,而中葉以後間嘗一行者也。 考滿、考察,二者相輔而行。考滿,論一身所歷之俸,其目有三:曰稱職,曰平常,曰不稱職,為上、中、下三等。考察,通天下內外官計之,其目有八:曰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罷,曰不謹。 考滿之法,三年給由,曰初考,六年曰再考,九年曰通考。依職掌事例考覈陞降。諸部寺所屬,初止署職,必考滿始實授。外官率遞考以待覈。雜考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郡縣之繁簡或不相當,則互換其官,謂之調繁、調簡。 洪武十一年命吏部課朝覲官殿最。稱職而無過者為上,賜坐而宴。有過而稱職者為中,宴而不坐。有過而不稱職者為下,不預宴,序立於門,宴者出,然後退。此朝覲考覈之始也。 十四年,其法稍定。在京六部五品以下,聽本衙門正官察其行能,驗其勤怠。其四品以上,及一切近侍官與御史為耳目風紀之司,及太醫院、欽天監、王府官不在常選者,任滿黜陟,取自上裁。直隸有司首領官及屬官,從本司正官考覈,任滿從監察御史覆考。各布政使司首領官,俱從按察司考覈。其茶馬、鹽馬、鹽運、鹽課提舉司、軍職首領官,俱從布政司考覈,仍送按察司覆考。其布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鹽運司五品以上,任滿黜陟,取自上裁。內外入流幷雜職官,九年任滿,給由赴吏部考覈,依例黜陟。果有殊勳異能、超邁等倫者,取自上裁。 又以事之繁簡,與歷官之殿最,相參互覈,為等第之陞降。 其繁簡之例,在外府以田糧十五萬石以上,州以七萬石以上,縣以三萬石以上,或親臨王府都、布政、按察三司,幷有軍馬守禦,路當驛道,邊方衝要供給處,俱為事繁。府糧不及十五萬石,州不及七萬石,縣不及三萬石,及僻靜處,俱為事簡。在京諸司,俱從繁例。 十六年,京官考覈之制稍有裁酌,俱由其長開具送部覈考。十八年,吏部言天下布、按、府、州、縣朝覲官,凡四千一百一十七人,稱職者十之一,平常者十之七,不稱職者十之一,而貪污闒茸者亦共得十之一。帝令稱職者陞,平常者復職,不稱職者降,貪污者付法司罪之,闒茸者免為民。永、宣間,中外官舊未有例者,稍增入之。又從部議,初考稱職、次考未經考覈、今考稱職者,若初考平常、次考未經考覈、今考稱職者,俱依稱職例陞用。自時厥後,大率遵舊制行之。中間利弊不可枚舉,而其法無大變更也。 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歲,四品以上自陳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別致仕、降調、閒住為民者有差,具冊奏請,謂之京察。自弘治時,定外官三年一朝覲,以辰、戌、丑、未歲,察典隨之,謂之外察。州縣以月計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歲計上之布政司。至三歲,撫、按通核其屬事狀,造冊具報,麗以八法。而處分察例有四,與京官同。明初行之,相沿不廢,謂之大計。計處者,不復敍用,定為永制。 洪武四年命工部尚書朱守仁廉察山東萊州諸郡官吏。六年令御史臺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舉有司官有無過犯,奏報黜陟,此考察之始也。洪熙時,命御史考察在外官,以奉命者不能無私,諭吏部尚書蹇義嚴加戒飭,務矢至公。景泰二年,吏部、都察院考察當黜退者七百三十餘人。帝慮其未當,仍集諸大臣更考,存留者三之一。成化五年,南京吏部右侍郎章綸、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高明考察庶官。帝以各衙門掌印官不同僉名,疑有未當,令侍郎葉盛、都給事中毛弘從公體勘,亦有所更定。 弘治六年考察當罷者共一千四百員,又雜職一千一百三十五員。帝諭:「方面知府必指實跡,毋虛文泛言,以致枉人。府州以下任未三年者,亦通核具奏。」尚書王恕等具陳以請,而以府、州、縣官貪鄙殃民者,雖年淺不可不黜。帝終謂人才難得,降諭諄諄,多所原宥。當黜而留者九十餘員。給事、御史又交章請黜遺漏及宜退而留者,復命吏部指實跡,恕疏各官考語及本部訪察者以聞。帝終以考語為未實,諭令復核。恕以言不用,且疑有中傷者,遂力求去。至十四年,南京吏部尚書林瀚言,在外司府以下官,俱三年一次考察,兩京及在外武職官,亦五年一考選,惟兩京五品以下官,十年始一考察,法大闊略。旨下,吏部覆請如瀚言,而京官六年一察之例定矣。 京察之歲,大臣自陳。去留既定,而居官有遺行者,給事、御史糾劾,謂之拾遺。拾遺所攻擊,無獲免者。弘、正、嘉、隆間,士大夫廉恥自重,以掛察典為終身之玷。至萬曆時,閣臣有所徇庇,間留一二以撓察典,而衞臣水火之爭,莫甚於辛亥、丁巳,事具各傳中。黨局既成,互相報復,至國亡乃已。 兵部凡四司,而武選掌除授,職方掌軍政,其職尤要。凡武職,內則五府、留守司,外則各都司、各衞所及三宣、六慰。流官八等:都督及同知、僉事,都指揮使、同知、僉事,正副留守。世官九等:指揮使及同知、僉事,衞、所鎮撫,正、副千戶,百戶,試百戶。直省都指揮使二十一,留守司二,衞九十一,守禦、屯田、衞牧千戶所二百十有一。此外則苗蠻土司,皆聽部選。自永樂初,增立三大營,各設管操官,各哨有分管、坐營官、坐司官。景泰中,設團營十,已復增二,各有坐營官,俱特命親信大臣提督之,非兵部所銓擇也。 凡大選,曰色目,曰狀貌,曰才行,曰封贈,曰襲廕。其途有四,曰世職,曰武舉,曰行伍,曰納級。初,武職率以勳舊。太祖慮其不率,以武士訓戒錄、大誥武臣錄頒之。後乃參用將材,三歲武舉,六歲會舉,每歲薦舉,皆隸部除授。久之,法紀隳壞,選用紛雜。正德間,冒功陞授者三千有奇。嘉靖中,詹事霍韜言: 成化中,增太祖時軍職四倍,今又增幾倍矣。錦衣初額官二百五員,今至千七百員,殆增八倍。洪武初,軍功襲職子弟年二十者比試,初試不中,襲職署事,食半俸。二年再試,中者食全俸,仍不中者充軍。其法至嚴,故職不冗而俸易給。自永樂後,新官免試,舊官即比試,賄賂無不中,此軍職所以日濫也。永樂平交阯,賞而不陞。邇者不但獲馘者陞,而奏帶及緝妖言捕盜者亦無不陞,此軍職所以益冗也。 宜命大臣循清黃例,內外武職一切差次功勞,考其祖宗相承,叔姪兄弟繼及。或洪、永年間功,或宣德以後功,或內監弟姪恩廕,或勳戚駙馬子孫,或武舉取中,各分數等,默寓汰省之法。或許世襲,或許終身,或許繼,或不許繼,各具冊籍,昭示明白,以為激勸。 於是命給事中夏言等查覈冒濫。言等指陳其弊,言:「鎮守官奏帶舊止五名,今至三四百名,蓋一人而奏帶數處者有之,一時而數處獲功者有之。他復巧立名色,紀驗不加審覈,銓選又無駁勘,其改正重陞、併功加授之類,弊端百出,宜盡革以昭神斷。」部核如議。恩倖冗濫者,裁汰以數千計,宿蠹為清。萬曆十五年復詔嚴加察核。且嘗命提、鎮、科道會同兵部,品年資,課技藝,序薦剡,分為三等,名曰公選。然徒飾虛名,終鮮實效也。 武官爵止六品,其職死者襲,老疾者替,世久而絕,以旁支繼。年六十者,子替。明初定例,嫡子襲替,長幼次及之。絕者,嫡子庶子孫,次及之;又絕者,以弟繼。永樂後,取官舍旗軍餘丁曾歷戰功者,令原帶俸及管事襲替,悉因之。其降級子孫仍替見降職事。弘治時,令旁支減級承襲。正德中,令旁支入總旗。嘉靖間,旁支無功者,不得保送。凡陞職官舍,如父職。其陣亡保襲者,流官一等。凡襲替官舍,以騎射試之。大抵世職難覈,故例特詳,而長弊叢奸,亦復不少。 官之大者,必會推。五軍都督府掌印缺,於見任公、侯、伯取一人。僉書缺,於帶俸公、侯、伯及在京都指揮,在外正副總兵官,推二人。錦衣衞堂上官及前衞掌印缺,視五府例推二人。都指揮、留守以下,上一人。正德十六年令五府及錦衣衞必由都指揮屢著勳猷者陞授。諸衞官不世,獨錦衣以世。 武之軍政,猶文之考察也。成化二年令五年一行,以見任掌印、帶俸、差操及初襲官一體考核。十三年令兩京通考以為常。五府大臣及錦衣衞堂上官自陳候旨,直省總兵官如之。在內五府所屬幷直省衞所官,悉由巡視官及部官註送;在外都司、衞所官,由撫、按造冊繳部。副參以下,千戶以上,由都、布、按三司察註送撫,咨部考舉題奏。錦衣衞管戎務者倍加嚴考,南、北鎮撫次之。各衞所及地方守禦幷各都司隸巡撫者,例同。惟管漕運者不與考。 職官一 明官制,沿漢、唐之舊而損益之。自洪武十三年罷丞相不設,析中書省之政歸六部,以尚書任天下事,侍郎貳之。而殿閣大學士祇備顧問,帝方自操威柄,學士鮮所參決。其糾劾則責之都察院,章奏則達之通政司,平反則參之大理寺,是亦漢九卿之遺意也。分大都督府為五,而征調隸於兵部。外設都、布、按三司,分隸兵刑錢穀,其考核則聽於府部。是時吏、戶、兵三部之權為重。 迨仁、宣朝,大學士以太子經師恩,累加至三孤,望益尊。而宣宗內柄無大小,悉下大學士楊士奇等參可否。雖吏部蹇義、戶部夏原吉時召見,得預各部事,然希濶不敵士奇等親。自是,內閣權日重,即有一二吏、兵之長與執持是非,輒以敗。 至世宗中葉,夏言、嚴嵩迭用事,遂赫然為真宰相,壓制六卿矣。然內閣之擬票,不得不決於內監之批紅,而相權轉歸之寺人。於是朝廷之紀綱,賢士大夫之進退,悉顛倒於其手。伴食者承意指之不暇,間有賢輔,卒蒿目而不能救。 初,領五都督府者,皆元勳宿將,軍制肅然。永樂間,設內監監其事,猶不敢縱。沿習數代,勳戚紈袴司軍紀,日以惰毀。既而內監添置益多,邊塞皆有巡視,四方大征伐皆有監軍,而疆事遂致大壞,明祚不可支矣。跡其興亡治亂之由,豈不在用人之得失哉! 至於設官分職,體統相維,品式具備,詳列後簡。覽者可考而知也。 宗人府 三公三孤 太子三師三少 內閣 吏部 戶部附總督倉場 禮部 兵部附協理京營戎政 刑部 工部附提督易州山廠 宗人府。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並正一品。]掌皇九族之屬籍,以時修其玉牒,書宗室子女適庶、名封、嗣襲、生卒、婚嫁、諡葬之事。凡宗室陳請,為聞於上,達材能,錄罪過。初,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改為宗人府,並以親王領之。[秦王樉為令,晉王棡、燕王棣為左、右宗正,周王橚、楚王楨為左、右宗人。]其後,以勳戚大臣攝府事,不備官,而所領亦盡移之禮部。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五品。]典出納文移。 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一品。]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從一品。]掌佐天子理陰陽,經邦弘化,其職至重。無定員,無專授。洪武三年授李善長太師,徐達太傅。[先是,常遇春已贈太保。]三孤無兼領者。建文、永樂間罷公、孤官,仁宗復設。[永樂二十二年八月復置三公、三少。]宣德三年敕太師、英國公張輔,少師、吏部尚書蹇義,少傅、兵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士奇,少保兼太子少傅、戶部尚書夏原吉,各輟所領,侍左右,咨訪政事。公孤之官,幾於專授。逮義、原吉卒,士奇還領閣務。自此以後,公、孤但虛銜,為勳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而文臣無生加三公者,惟贈乃得之。嘉靖二年加楊廷和太傅,辭不受。其後文臣得加三公,惟張居正,萬曆九年加太傅,十年加太師。 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並從一品。]掌以道德輔導太子,而謹護翼之。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並正二品。]掌奉太子以觀三公之道德而教諭焉。太子賓客,[正三品。]掌侍太子贊相禮儀,規誨過失。皆東宮大臣,無定員,無專授。洪武元年,太祖有事親征,慮太子監國,別設宮僚或生嫌隙,乃以朝臣兼宮職:李善長兼太子少師,徐達兼太子少傅,常遇春兼太子少保,治書侍御史文原吉、范顯祖兼太子賓客。三年,禮部尚書陶凱請選人專任東宮官,罷兼領,庶於輔導有所責成。帝諭以江充之事可為明鑑,立法兼領,非無謂也。由是,東宮師傅,止為兼官、加官及贈官。惟永樂間,成祖幸北京,以姚廣孝專為太子少師,留輔太子。自是以後,終明世皆為虛銜,於太子輔導之職無與也。 中極殿大學士,[舊名華蓋殿。]建極殿大學士,[舊名謹身殿。]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並正五品。]掌獻替可否,奉陳規誨,點檢題奏,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達下,曰詔,曰誥,曰制,曰冊文,曰諭,曰書,曰符,曰令,曰檄,皆起草進畫,以下之諸司。下之達上,曰題,曰奏,曰表,曰講章,曰書狀,曰文冊,曰揭帖,曰制對,曰露布,曰譯,皆審署申覆而修畫焉,平允乃行之。凡車駕郊祀、巡幸則扈從。御經筵,則知經筵或同知經筵事。東宮出閤講讀,則領其事,敍其官,而授之職業。冠婚,則充賓贊及納徵等使。修實錄、史志諸書,則充總裁官。春秋上丁釋奠先師,則攝行祭事。會試充考試官,殿試充讀卷官。進士題名,則大學士一人撰文,立石於太學。大典禮、大政事,九卿、科道官會議已定,則按典制,相機宜,裁量其可否,斟酌入告。頒詔則捧授禮部。會敕則稽其由狀以請。宗室請名、請封,諸臣請諡,並擬上。以其授餐大內,常侍天子殿閣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內閣。 先是,太祖承前制,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從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參知政事,[從二品。]以統領衆職。置屬官,左、右司,郎中,[正五品。]員外郎,[正六品。]都事、檢校,[正七品。]照磨、管勾,[從七品。]參議府,參議,[正三品。]參軍、斷事官,[從三品。]斷事、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都鎮撫司,都鎮撫,[正五品。]考功所,考功郎。[正七品。甲辰十月以都鎮撫司隸大都督府。吳元年革參議府。洪武元年革考功所。二年革照磨、檢校所、斷事官。七年設直省舍人十人,尋改中書舍人。] 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十三年正月誅丞相胡惟庸,遂罷中書省。[其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九月置四輔官,以儒士王本等為之。[置四輔官,告太廟,以王本、杜祐、龔斆為春官,杜斆、趙民望、吳源為夏官,兼太子賓客。秋、冬官缺,以本等攝之。一月內分司上中下三旬。位列公、侯、都督之次。]尋亦罷。十五年倣宋制,置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諸大學士,[禮部尚書邵質為華蓋,檢討吳伯宗為武英,翰林學士宋訥為文淵,典籍吳沉為東閣。]又置文華殿大學士,[徵耆儒鮑恂、余詮、張長年等為之。]以輔導太子。秩皆正五品。二十八年敕諭羣臣:「國家罷丞相,設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務,立法至為詳善。以後嗣君,其毋得議置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當是時,以翰林、春坊詳看諸司奏啟,兼司平駁。大學士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建文中,改大學士為學士。[悉罷諸大學士,各設學士一人。又改謹身殿為正心殿,設正心殿學士。] 成祖即位,特簡解縉、胡廣、楊榮等直文淵閣,參預機務。閣臣之預務自此始。然其時,入內閣者皆編、檢、講讀之官,不置官屬,不得專制諸司。諸司奏事,亦不得相關白。 仁宗以楊士奇、楊榮東宮舊臣,陞士奇為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榮為太常卿兼謹身殿大學士,[謹身殿大學士,仁宗始置。]閣職漸崇。其後士奇、榮等皆遷尚書職,雖居內閣,官必以尚書為尊。景泰中,王文始以左都御史進吏部尚書,入內閣。自後,誥敕房、制敕房俱設中書舍人,六部承奉意旨,靡所不領,而閣權益重。世宗時,三殿成,改華蓋為中極,謹身為建極,閣銜因之。嘉靖以後,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 吏部。尚書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文選、驗封、稽勳、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員外郎一人,[從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洪武三十一年增設文選司主事一人。正統十一年增設考功司主事一人。] 尚書掌天下官吏選授、封勳、考課之政令,以甄別人才,贊天子治。蓋古冢宰之職,視五部為特重。侍郎為之貳。 司務掌催督、稽緩、勾銷、簿書。[明初,設主事、司務各四人,為首領官,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改主事為司官,裁司務二人。各部並同。] 文選掌官吏班秩遷陞、改調之事,以贊尚書。凡文官之品九,品有正從,為級一十八。不及九品曰未入流。凡選,每歲有大選,有急選,有遠方選,有歲貢就教選,間有揀選,有舉人乞恩選。選人咸登資簿,釐其流品,平其銓注而序遷之。凡陞必考滿,若員缺當補,不待考滿,曰推陞。類推上一人,單推上二人。三品以上,九卿及僉都御史、祭酒,廷推上二人或三人。內閣,吏、兵二部尚書,廷推上二人。凡王官不外調,王姻不內除,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僚屬同族則以下避上。外官才地不相宜,則酌其繁簡互換之。有傳陞、乞陞者,並得執奏。以署職、試職、實授奠年資,以開設、裁併、兼攝適繁簡,以薦舉、起廢、徵召振幽滯,以帶俸、添注寄恩冗,以降調、除名馭罪過,以官程督吏治,以寧假悉人情。 驗封掌封爵、襲廕、褒贈、吏算之事,以贊尚書。凡爵非社稷軍功不得封,封號非特旨不得與。或世,或不世,皆給誥券。衍聖公及戚里恩澤封,不給券。凡券,左右各一,左藏內府,右給功臣之家。襲封則徵其誥券,稽其功過,覈其宗支,以第其世流降除之等。土官則勘其應襲與否,移文選司注擬。[宣慰、宣撫、安撫、長官諸司領土兵者,則隸兵部。] 凡廕敍,明初,自一品至七品,皆得廕一子以世其祿。[洪武十六年定職官子孫廕敍。正一品子,正五品用。從一品子,從五品用。正二品子,正六品用。從二品子,從六品用。正三品子,正七品用。從三品子,從七品用。正四品子,正八品用。從四品子,從八品用。正五品子,正九品用。從五品子,從九品用。正六品子,於未入流上等職內敍用。從六品子,於未入流中等職內敍用。正從七品子,於未入流下等職內敍用。]後乃漸為限制,京官三品以上,考滿著績,始廕一子曰官生,其出自特恩者曰恩生。 凡封贈,公、侯、伯之追封,皆遞進一等。三品以上政績顯異及死諫、死節、陣亡者,皆得贈官。其見任則初授散階,京官滿一考,及外官滿一考而以最聞者,皆給本身誥敕。七品以上皆得推恩其先。五品以上授誥命,六品以下授敕命。[一品,三代四軸。二品、三品,二代三軸。四品、五品、六品、七品,一代二軸。八品以下流內官,本身一軸。一品軸以玉,二品軸以犀,三品、四品軸以鋈金,五品以下軸以角。]曾祖、祖、父皆如其子孫官。公、侯、伯視一品。外內命婦視夫若子之品。生曰封,死曰贈。若先有罪譴則停給。 文之散階四十有二,以歷考為差。[正一品,初授特進榮祿大夫,陞授特進光祿大夫。從一品,初授榮祿大夫,陞授光祿大夫。正二品,初授資善大夫,陞授資政大夫,加授資德大夫。從二品,初授中奉大夫,陞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正三品,初授嘉議大夫,陞授通議大夫,加授正議大夫。從三品,初授亞中大夫,陞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正四品,初授中順大夫,陞授中憲大夫,加授中議大夫。從四品,初授朝列大夫,陞授朝議大夫,加授朝請大夫。正五品,初授奉議大夫,陞授奉政大夫。從五品,初授奉訓大夫,陞授奉直大夫。正六品,初授承直郎,陞授承德郎。從六品,初授承務郎,陞授儒林郎,吏材幹出身授宣德郎。正七品,初授承事郎,陞授文林郎,吏材幹授宣議郎。從七品,初授從仕郎,陞授徵仕郎。正八品,初授迪功郎,陞授修職郎。從八品,初授迪功佐郎,陞授修職佐郎。正九品,初授將仕郎,陞授登仕郎。從九品,初授將仕佐郎,陞授登仕佐郎。]外命婦之號九。[公曰某國夫人。侯曰某侯夫人。伯曰某伯夫人。一品曰夫人,後稱一品夫人。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因其子孫封者,加太字,夫在則否。凡封贈之次,七品至六品一次,五品一次,[初制有四品一次,後省。]三品、二品、一品各一次。三母不並封,兩封從優品。父職高於子,則進一階。父應停給,及子為人後者,皆得移封。嫡在不封生母,生母未封不先封其妻。妻之封,止於一嫡一繼。其封贈後而以墨敗者,則追奪。 稽勳掌勳級、名籍、喪養之事,以贊尚書。凡文勳十。[正一品,左、右柱國。從一品,柱國。正二品,正治上卿。從二品,正治卿。正三品,資治尹。從三品,資治少尹。正四品,贊治尹。從四品,贊治少尹。正五品,修正庶尹。從五品,協正庶尹。]自五品以上,歷再考,乃授勳。凡百官遷除、降調皆開寫年甲、鄉貫、出身。每歲十二月貼黃,春秋清黃,皆赴內府。有故,揭而去之。凡父母年七十,無兄弟,得歸養。凡三年喪,解職守制,糾擿其奪喪、匿喪、短喪者。惟欽天監官,奔喪三月復任。 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陟黜之。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察以巳、亥年。五品下考察其不職者,降罰有差;四品上自陳,去留取旨。外官三年一朝,朝以辰、戌、丑、未年。前期移撫、按官,各綜其屬三年內功過狀註考,彙送覆核以定黜陟。倉場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府州縣官之考,以地之繁簡為差。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惟王官及欽天、御用等監官不考。凡內外官彈章,稽其功過,擬去留以請上裁。薦舉、保留,則核其政績旌異焉。 明初,設四部於中書省,分掌錢穀、禮儀、刑名、營造之務。洪武元年始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主事,[尚書正三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仍隸中書省。六年,部設尚書二人,侍郎二人。吏部設總部、司勳、考功三屬部,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十三年罷中書省,倣周官六卿之制,陞六部秩,各設尚書、侍郎一人。[惟戶部侍郎二人。]每部分四屬部,吏部屬部加司封。每屬部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尋增侍郎一人。二十二年改總部為選部。二十九年定為文選、驗封、稽勳、考功四司幷五部屬,皆稱清吏司。建文中,改六部尚書為正一品,設左、右侍中[正二品],位侍郎上,除去諸司清吏字。成祖初,悉復舊制。 永樂元年,以北平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書二人,侍郎四人,其屬置六曹清吏司。[吏、戶、禮、兵、工五曹,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刑曹,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四人,照磨、檢校各一人,司獄一人。尋戶曹亦增設主事三人]。後又分置六部,各稱行在某部。十八年定都北京,罷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屬移之北,不稱行在。其留南京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復置各部官屬於南京,去「南京」字,而以在北京者加「行在」字,仍置行部。宣德三年復罷行部。正統六年,於北京去「行在」字,於南京仍加「南京」字,遂為定制。景泰中,吏部嘗設二尚書。天順初,復罷其一。 按吏部尚書,表率百僚,進退庶官,銓衡重地,其禮數殊異,無與並者。永樂初,選翰林官入直內閣。其後大學士楊士奇等加至三孤,兼尚書銜,然品敍列尚書蹇義、夏原吉下。景泰中,左都御史王文陞吏部尚書,兼學士,入內閣,其班位猶以原銜為序次。自弘治六年二月,內宴,大學士邱濬遂以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居太子太保、吏部尚書王恕之上。其後由侍郎、詹事入閣者,班皆列六部上矣。 戶部。尚書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浙江、江西、湖廣、陝西、廣東、山東、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廣西、貴州、雲南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宣德以後增設山西司郎中三人,陝西、貴州、雲南三司郎中各二人,山東司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從五品。宣德七年增設四川、雲南二司員外郎各一人,後仍革。]主事二人,[正六品。宣德以後增設雲南司主事七人,浙江、江西、湖廣、陝西、福建、河南、山西七司主事各二人,山東、四川、貴州三司主事各一人。]照磨所,照磨一人,[正八品。]檢校一人,[正九品。]所轄,寶鈔提舉司,提舉一人,[正八品。]副提舉一人,[正九品。]典史一人,[後副提舉、典史俱革。]鈔紙局,大使、副使各一人,[後革副使。]印鈔局,大使、副使各一人,[後俱革。]寶鈔廣惠庫,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從九品,嘉靖中革。]廣積庫,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典史一人,[嘉靖中,副使、典史俱革。]贓罰庫,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從九品,嘉靖中革。]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庫,大使五人,[正九品。]副使六人,[從九品。丁字庫二人,嘉靖中革一人,幷革乙字、戊字二庫副使。]廣盈庫,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二人,[嘉靖中革。]外承運庫,大使二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從九品。後大使、副使俱革。]承運庫,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嘉靖中革。]行用庫,大使、副使各一人,[後俱革。]太倉銀庫,大使、副使各一人,[嘉靖中,革副使。]御馬倉,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軍儲倉,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後大使、副使俱革。]長安、東安、西安、北安門倉,各副使一人,[東安門倉舊二人,萬曆八年革一人。]張家灣鹽倉檢校批驗所,大使、副使各一人,[隆慶六年並革。] 尚書掌天下戶口、田賦之政令。侍郎貳之。稽版籍、歲會、賦役實徵之數,以下所司。十年攢黃冊,差其戶上下畸零之等,以周知其登耗。凡田土之侵占、投獻、詭寄、影射有禁,人戶之隱漏、逃亡、朋充、花分有禁,繼嗣、婚姻不如令有禁。皆綜覈而糾正之。天子耕耤,則尚書進耒耜。以墾荒業貧民,以占籍附流民,以限田裁異端之民,以圖帳抑兼幷之民,以樹藝課農官,以芻地給馬牧,以召佃盡地利,以銷豁清賠累,以撥給廣恩澤,以給除差優復,以鈔錠節賞賚,以讀法訓吏民,以權量和市糴,以時估平物價,以積貯之政恤民困,以山澤、陂池、關市、坑冶之政佐邦國,贍軍輸,以支兌、改兌之規利漕運,以蠲減、振貸、均糴、捕蝗之令憫災荒,以輸轉、屯種、糴買、召納之法實邊儲,以祿廩之制馭貴賤。[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內外文武官歲給祿俸之制。正一品,一千四十四石。從一品,八百八十八石。正二品,七百三十二石。從二品,五百七十六石。正三品,四百二十石。從三品,三百一十二石。正四品,二百八十八石。從四品,二百五十二石。正五品,一百九十二石。從五品,一百六十八石。正六品,一百二十石。從六品,九十六石。正七品,九十石。從七品,八十四石。正八品,七十八石。從八品,七十二石。正九品,六十六石。從九品,六十石。未入流,三十六石。俱米鈔本折兼支。] 十三司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領所分兩京、直隸貢賦,及諸司、衞所祿俸,邊鎮糧餉,幷各倉場鹽課、鈔關。[浙江司帶管在京羽林右、留守左、龍虎、應天、龍驤、義勇右、康陵七衞,神機營。 江西司帶管在京旗手、金吾前、金吾後、金吾左、濟陽五衞。 湖廣司帶管國子監、教坊司,在京羽林前、通州、和陽、豹韜、永陵、昭陵六衞,及興都留守司。 福建司帶管順天府,在京燕山左、武驤左、武驤右、驍騎右、虎賁右、留守後、武成中、茂陵八衞,五軍、巡捕、勇士、四衞各營,及北直隸永平、保定、河間、真定、順德、廣平、大名七府,延慶、保安二州,大寧都司、萬全都司,幷北直隸所轄各衞所,山口、永盈、通濟各倉。 山東司帶管在京錦衣、大寧中、大寧前三衞及遼東都司,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山東、福建各鹽運司,四川、廣東、海北、雲南黑鹽井、白鹽井、安寧、五井各鹽課提舉司,陝西靈州鹽課司,江西南贛鹽稅。 山西司帶管在京燕山前、鎮南、興武、永清左、永清右五衞,及宣府、大同、山西各鎮。 河南司帶管在京府軍前、燕山右、大興左、裕陵四衞,牧馬千戶所及北直隸潼關衞、蒲州千戶所。 陝西司帶管宗人府、五軍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詹事府、翰林院、太僕寺、鴻臚寺、尚寶司、六科、中書舍人、行人司、欽天監、太醫院、五城兵馬司、京衞武學、文思院、皮作局,在京留守右、長陵、獻陵、景陵四衞,神樞、隨侍二營,及延綏、寧夏、甘肅、固原各鎮。 四川司帶管在京府軍後、金吾右、騰驤左、騰驤右、武德、神策、忠義後、武功中、武功左、武功右、彭城十一衞及應天府、南京四十九衞,南直隸安慶、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徽州、寧國、池州、太平、廬州、鳳陽、淮安、揚州十三府,徐、滁、和、廣德四州,中都留守司幷南直隸所轄各衞所。 廣東司帶管在京羽林左、留守中、鷹揚、神武左、義勇前、義勇後六衞,蕃牧、奠靖二千戶所。 廣西司帶管太常寺、光祿寺、神樂觀、犧牲所、司牲司、太倉銀庫、內府十庫,在京瀋陽左、瀋陽右、留守前、寬河、蔚州左五衞,及二十三馬房倉,各象房、牛房倉,京府各草場。 雲南司帶管在京府軍、府軍左、府軍右、虎賁左、忠義右、忠義前、泰陵七衞,及大軍倉、皇城四門倉、幷在外臨清、德州、徐州、淮安、天津各倉。 貴州司帶管上林苑監,寶鈔提舉司,都稅司,正陽門、張家灣各宣課司,德勝門、安定門各稅課司,崇文門分司,在京濟州、會州、富峪三衞,及薊州、永平、密雲、昌平、易州各鎮,臨清、許墅、九江、淮安、北新、揚州、河西務各鈔關。] 條為四科:曰民科,主所屬省府州縣地理、人物、圖志、古今沿革、山川險易、土地肥瘠寬狹、戶口物產多寡登耗之數;曰度支,主會計夏稅、秋糧、存留、起運及賞賚、祿秩之經費;曰金科,主市舶、魚鹽、茶鈔稅課,及贓罰之收折;曰倉科,主漕運、軍儲出納料糧。 凡差三等,由吏部選授曰註差,疏名上請曰題差,劄委曰部差。或三年,或一年,或三月而代。 初,洪武元年置戶部。六年設尚書二人,侍郎二人。分為五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總科。每科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惟總科郎中、員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中書省奏戶、刑、工三部事繁,戶部五科,每科設尚書、侍郎各一人,郎中、員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內會總科主事六人,外牽照科主事二人,司計四人,照磨二人,管勾一人。又置在京行用庫,隸戶部。[設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典史一人,都監二人。]十三年陞部秩,定設尚書一人,侍郎二人。分四屬部:總部,度支部,金部,倉部。每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總部主事四人,度支部、金部主事各三人,倉部主事二人。尋罷在京行用庫。二十二年改總部為民部。二十三年又分四部為河南、北平、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十二部。[四川部兼領雲南。]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領一布政司戶口、錢糧等事,量其繁簡,帶管京畿。每一部內仍分四科管理。又置照磨、檢校各一人,稽文書出入之數,而程督之。 十九年復置寶鈔提舉司。[洪武七年初置寶鈔提舉司,提舉一人,正七品;副提舉一人,從七品;吏目一人,省注。所屬鈔紙、印鈔二局,各大使一人,正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典史一人,省注。寶鈔、行用二庫,各大使二人,正八品;副使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省注。尋陞提舉為正四品。十三年罷,至是年復置,秩正八品。] 二十六年令浙江、江西、蘇松人毋得任戶部。二十九年改十二部為十二清吏司。建文中,仍為四司。[餘見吏部。]成祖復舊制。 永樂元年改北平司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設雲南、貴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革交阯司,定為十三司。其後歸併職掌。凡宗室、勳戚、文武官吏之廩祿,陝西司兼領之。北直隸府州衞所,福建司兼領之。南直隸府州衞所,四川司兼領之。天下鹽課,山東司兼領之。關稅,貴州司兼領之。漕運及臨、德諸倉,雲南司兼領之。御馬、象房諸倉,廣西司兼領之。 明初,嘗置司農司,尋罷。[吳元年置司農司。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庸田署令,正五品;典簿、司計,正七品。洪武元年罷。三年復置司農司,開治所於河南,設卿一人,少卿二人,丞四人,主簿、錄事各二人。四年又罷。]後置判錄司,亦罷。[洪武十三年置判錄司,掌在京官吏俸給、文移、勘合。設判錄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從七品。尋改判錄為司正,副判為左,右司副。十八年罷。]皆不隸戶部。 總督倉場一人,掌督在京及通州等處倉場糧儲。洪武初,置軍儲倉二十所,各設官司其事。永樂中,遷都北京,置京倉及通州諸倉,以戶部司員經理之。宣德五年始命李昶為戶部尚書,專督其事,遂為定制。以後,或尚書,或侍郎,俱不治部事。嘉靖十五年又命兼督西苑農事。隆慶初,罷兼理。萬曆二年另撥戶部主事一人陪庫,每日偕管庫主事收放銀兩,季終更替。九年裁革,命本部侍郎分理之。十一年復設。二十五年以右侍郎張養蒙督遼餉。四十七年增設督餉侍郎。[崇禎間,有督遼餉、寇餉、宣大餉,增設三四人。]天啟五年又增設督理錢法侍郎。 禮部。尚書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員外郎一人,[從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正統六年增設儀制、祠祭二司主事各一人。又增設儀制司主事一人,教習駙馬。弘治五年增設主客司主事一人,提督會同館。]所轄,鑄印局,大使一人,副使二人。[萬曆九年革一人。] 尚書掌天下禮儀、祭祀、宴饗、貢舉之政令。侍郎佐之。 儀制分掌諸禮文、宗封、貢舉、學校之事。天子即位,天子冠、大婚,冊立皇太子、妃嬪、太子妃,上慈宮徽號,朝賀、朝見,大饗、宴饗,大射、宴射,則舉諸儀注條上之。若經筵、日講、耕耤、視學、策士、傳臚、巡狩、親征、進曆、進春、獻俘、奏捷,若皇太子出閤、監國,親王讀書、之藩,皇子女誕生、命名,以及百官、命婦朝賀皇太子、后妃之禮,與諸王國之禮,皆頒儀式於諸司。 凡傳制、誥,開讀詔、敕、表、箋及上下百官往來移文,皆授以程式焉。凡歲請封宗室王、郡王、將軍、中尉、妃、主、君,各以其親疏為等。百官於宗王,具官稱名而不臣。王臣稱臣於其王。凡宗室、駙馬都尉、內命婦、蕃王之誥命,則會吏部以請。凡諸司之印信,領其制度。[內閣,銀印,直紐,方一寸七分,厚六分,玉箸篆文。征西、鎮朔、平羌、平蠻等將軍,銀印,虎紐,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葉篆文。宗人府、五軍都督府,俱正一品,銀印,三臺,方三寸四分,厚一寸。六部都察院、各都司,俱正二品,銀印,二臺,方三寸二分,厚八分。衍聖公、張真人、中都留守司,俱正二品,各布政司,從二品,銀印,二臺,方三寸一分,厚七分。後賜衍聖公三臺銀印。順天、應天二府,俱正三品,銀印,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釐。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京衞、各按察司、各衞,俱正三品,苑馬寺、宣慰司,俱從三品,銅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太僕寺、光祿寺、各鹽運司,俱從三品,銅印,方二寸六分,厚五分五釐。鴻臚寺,各府,俱正四品,國子監、宣撫司,俱從四品,銅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翰林院、左右春坊、尚寶司、欽天監、太醫院、上林苑監、六部各司、宗人府經歷司、王府長史司、各衞千戶所,俱正五品,司經局、五府經歷司、招討司、安撫司,俱從五品,銅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釐。各州,從五品,銅印,方二寸三分,厚四分。都察院經歷司、大理寺左右司、五城兵馬司,大興、宛平、上元、江寧四縣,僧錄司、道錄司、中都留守司經歷司、斷事司,各都司經歷司、斷事司,各衞百戶所、長官司,王府審理所,俱正六品,光祿司各署,各布政司經歷司、理問所,俱從六品,銅印,方二寸二分,厚二分五釐。六科行人司、通政司經歷司、工部營繕所、太常寺典簿廳、上林苑監各署、各按察司經歷司、各縣,俱正七品,中書舍人,順天應天二府經歷司、京衞經歷司、光祿寺典簿廳、太僕寺主簿廳、詹事府主簿廳、各衞經歷司、各鹽運司經歷司、苑馬寺主簿廳、宣慰司經歷司,俱從七品,銅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戶部、刑部、都察院各照磨所,兵部典牧所,國子監繩愆廳、博士廳、典簿廳,鴻臚寺主簿廳,欽天監主簿廳,各布政司照磨所,各府經歷司,王府紀善、典寶、典膳、奉祀、良醫、工正各所,宣撫司經歷司,俱正從八品,銅印,方二寸,厚二分五釐。刑部、都察院各司獄司,順天、應天二府照磨所、司獄司,鴻臚寺各署,國子監典籍廳,上林苑監典簿廳,內府寶鈔等各庫,御馬倉、草倉,會同館,織染所,文思院,皮作局,顏料局,鞍轡局,寶源局,軍器局,都稅司,教坊司,留守司司獄司,各都司司獄司,各按察司照磨所、司獄司,各府照磨所、司獄司,王府長史司典簿廳、教授、典儀所,各府衞儒學、稅課司,陰陽學、醫學、僧綱司、道紀司、各巡檢司,俱正從九品,銅印,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釐。各州縣儒學、倉庫、驛遞、閘壩批驗所、抽分竹木局、河泊所、織染局、稅課局、陰陽學、醫學、僧正司、道正司、僧會司、道會司,俱未入流,銅條記,闊一寸三分,長二寸五分,厚二分一釐。已上俱直紐,九疊篆文。監察御史,銅印,直紐,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疊篆文。總制、總督、巡撫幷鎮守、公差等官,銅關防,直紐,闊一寸九分五釐,長二寸九分,厚三分,九疊篆文。外國王印三等:曰金,曰鍍金,曰銀。]刓敝則換給之。 凡祥瑞,辨其名物,無請封禪以蕩上心。以學校之政育士類,以貢舉之法羅賢才,以鄉飲酒禮教齒讓,以養老尊高年,以制度定等威,以恤貧廣仁政,以旌表示勸勵,以建言會議悉利病,以禁自宮遏奸民。 祠祭分掌諸祀典及天文、國恤、廟諱之事。凡祭有三,曰天神、地祇、人鬼。辨其大祀、中祀、小祀而敬供之。飭其壇壝、祠廟、陵寢而數省閱之。蠲其牢醴、玉帛、粢羹、水陸瘞燎之品,第其配侑、從食、功德之上下而秩舉之。天下神祇在祀典者,則稽諸令甲,播之有司,以時謹其祀事。督日官頒曆象於天下。日月交食,移內外諸司救護。有災異即奏聞,甚者乞祭告修省。 凡喪葬、祭祀,貴賤有等,皆定其程則而頒行之。凡諡,帝[十七字。]后[十三字。]妃、太子、太子妃[並二字。]親王[一字。]郡王[二字。]以字為差。勳戚、文武大臣請葬祭贈諡,必移所司,覈行能,傅公論,定議以聞。其侍從勤勞、忠諫死者,官品未應諡,皆得特賜。凡帝后愍忌,祀於陵,輟朝不廢務。凡天文、地理、醫藥、卜筮、師巫、音樂、僧道人,並籍領之,有興造妖妄者罪無赦。 主客分掌諸蕃朝貢接待給賜之事。諸蕃朝貢,辨其貢道、貢使、貢物遠近多寡豐約之數,以定王若使迎送、宴勞、廬帳、食料之等,賞賚之差。凡貢必省閱之,然後登內府,有附載物貨,則給直。若蕃國請嗣封,則遣頒冊於其國。使還,上其風土、方物之宜,贈遺禮文之節。諸蕃有保塞功,則授敕印封之。各國使人往來,有誥敕則驗誥敕,有勘籍則驗勘籍,毋令闌入。土官朝貢,亦驗勘籍。其返,則以鏤金敕諭行之,必與銅符相比。凡審言語,譯文字,送迎館伴,考稽四夷館譯字生、通事之能否,而禁飭其交通漏泄。凡朝廷賜賚之典,各省土物之貢,咸掌之。 精膳分掌宴饗、牲豆、酒膳之事。凡御賜百官禮食,曰宴,曰酒飯,為上中下三等,視其品秩。蕃使、土官有宴,有下程,[宴有一次,有二次,下程有常例,有欽賜。]皆辨其等。親王之藩,王、公、將軍來朝,及其使人,亦如之。凡膳羞、酒醴、品料,光祿是供,會其數,而程其出納焉。凡廚役,僉諸民,以給使於太常、光祿;年深者,得選充王府典膳。凡歲藏冰、出冰,移所司謹潔之。 初,洪武元年置禮部。六年設尚書二人,侍郎二人。分四屬部:總部,祠部,膳部,主客部。每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十三年陞部秩,設尚書、侍郎各一人,每屬部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尋復增置侍郎一人。二十二年改總部為儀部。二十九年改儀部、祠部、膳部為儀制、祠祭、精膳,惟主客仍舊,俱稱為清吏司。 按周宗伯之職雖掌邦禮,而司徒既掌邦教,所謂禮者,僅鬼神祠祀而已。至合典樂典教,內而宗藩,外而諸蕃,上自天官,下逮醫師、膳夫、伶人之屬,靡不兼綜,則自明始也。成、弘以後,率以翰林儒臣為之。其由此登公孤任輔導者,蓋冠於諸部焉。 兵部。尚書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正統十年增設武選、職方二司郎中各一人。成化三年增設車駕司郎中一人。萬曆九年並革。]員外郎一人,[從五品。正統十年增設武選司員外郎一人。弘治九年增設武庫司員外郎一人。後俱革。嘉靖十二年增設職方司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正六品。洪武、宣德間,增設武選司主事三人,職方司主事四人。正統十四年增設車駕、武庫二司主事各一人。後革。萬曆十一年又增設車駕司主事一人。]所轄,會同館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從九品。]大通關大使、副使各一人。[俱未入流。] 尚書掌天下武衞官軍選授、簡練之政令。侍郎佐之。 武選掌衞所土官選授、陞調、襲替、功賞之事。 凡武官六品,其勳十有二。[正一品,左、右柱國。從一品,柱國。正二品,上護軍。從二品,護軍。正三品,上輕車都尉。從三品,輕車都尉。正四品,上騎都尉。從四品,騎都尉。正五品,驍騎尉。從五品,飛騎尉。正六品,雲騎尉。從六品,武騎尉。]散階三十。[正一品,初授特進榮祿大夫,陞授特進光祿大夫。從一品,初授榮祿大夫,陞授光祿大夫。正二品,初授驃騎將軍,陞授金吾將軍,加授龍虎將軍。從二品,初授鎮國將軍,陞授定國將軍,加授奉國將軍。正三品,初授昭勇將軍,陞授昭毅將軍,加授昭武將軍。從三品,初授懷遠將軍,陞授定遠將軍,加授安遠將軍。正四品,初授明威將軍,陞授宣威將軍,加授廣威將軍。從四品,初授宣武將軍,陞授顯武將軍,加授信武將軍。正五品,初授武德將軍,陞授武節將軍。從五品,初授武略將軍,陞授武毅將軍。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陞授承信校尉。從六品,初授忠顯校尉,陞授忠武校尉。] 歲凡六選。有世官,有流官。世官九等,[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衞鎮撫,正千戶,副千戶,百戶,試百戶,所鎮撫。]皆有襲職,有替職。其幼也,有優給。其不得世也,有減革,有通革。流官八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都指揮使,都指揮同知,都指揮僉事,正留守,副留守。]以世官陞授,或由武舉用之,皆不得世。即有世者,出特恩。非真授者曰署職,[署職,遞加本職一級作半級,不支俸,非軍功,毋得實授。]曰試職,[試職作一級,支半俸,不給誥。]曰納職。[納職帶俸,不莅事。]戰功二等:奇功為上,頭功次之。首功四等:迤北為大,遼東次之,西番、苗蠻又次之,內地反寇又次之。 凡比試,有舊官,[洪武三十一年以前為舊。]有新官。[成祖以後為新。]軍政,五年一考選,先期撫、按官上功過狀,覆核而去留之。五府、錦衣衞堂上各總兵官,皆自陳,取上裁。推舉上二人,都指揮以下上一人。 凡土司之官九級,自從三品至從七品,皆無歲祿。其子弟、族屬、妻女、若壻及甥之襲替,胥從其俗。附塞之官,自都督至鎮撫,凡十四等,皆以誥敕辨其偽冒。贈官死於王事,加二等;死於戰陣,加三等。 凡除授出自中旨者,必覆奏然後行之。以貼黃徵圖狀,以初績徵誥敕,以効功課將領,以比試練卒徒,以優養恩故絕,以褒恤勵死戰,以寄祿馭恩倖,以殺降、失陷、避敵、激叛之法肅軍機,以典刑、敗倫、行劫、退陣之科斷世祿。 職方掌輿圖、軍制、城隍、鎮戍、簡練、征討之事。凡天下地里險易遠近,邊腹疆界,俱有圖本,三歲一報,與官軍車騎之數偕上。凡軍制內外相維,武官不得輒下符徵發。自都督府,都指揮司,留守司,內外衞守禦、屯田、羣牧千戶所,儀衞司,土司,諸番都司衞所,各統其官軍及其部落,以聽征調、守衞、朝貢、保塞之令。以時修浚其城池而閱視之。凡鎮戍將校五等:曰鎮守,曰協守,曰分守,曰守備,曰備倭。皆因事增置,視地險要,設兵屯戍之。凡京營操練,統以文武大臣,皆科道官巡視之。若將軍營練,將軍四衞營練,及勇士、幼官、舍人等營練,則討其軍實,稽其什伍,察其存逸閒否,以教其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金鼓、麾旗之號。征討請命將出師,懸賞罰,調兵食,紀功過,以黜陟之。以堡塞障邊徼,以烽火傳聲息,以關津詰姦細,以緝捕弭盜賊,以快壯簡鄉民,以勾解、收充、抽選、併豁、疏放、存恤之法整軍伍。 車駕掌鹵簿、儀仗、禁衞、驛傳、廐牧之事。凡鹵簿大駕,大典禮、大朝會設之;丹陛駕,常朝設之;武陳駕,世宗南巡時設之。皆辨其物數,以授所司。慈宮、中宮之鹵簿,東宮、宗藩之儀仗,亦如之。凡侍衞,御殿全直,常朝番直,守衞、親軍衞,畫前、後、左、右四門為四行,而日夜巡警之。[守衞皇城,前午門為一行,後玄武門為一行,左東華門為一行,右西華門為一行。]凡郵傳,在京師曰會同館,在外曰驛,曰遞運所,皆以符驗關券行之。凡馬政,其專理者,太僕、苑馬二寺,稽其簿籍,以時程其登耗,惟內廐不會。 武庫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學、薪隸之事。凡內外官軍有征行,移工部給器仗,籍紀其數,制敕下各邊徵發。及使人出關,必驗勘合。軍伍缺,下諸省府州縣勾之。以跟捕、紀錄、開戶、給除、停勾之法,覈其召募、垜集、罪謫、改調營丁尺籍之數。凡武職幼官,及子弟未嗣官者,於武學習業,以主事一人監督之。考稽學官之賢否、肄習之勤怠以聞。諸司官署供應有柴薪,直衙有皁隸,視官品為差。 初,洪武元年置兵部。六年增尚書一人,侍郎一人。置總部、駕部幷職方三部,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如吏部之數。十三年陞部秩,設尚書、侍郎各一人,又增置庫部為四屬部,部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十五年增試侍郎一人。二十二年改總部為司馬部。二十九年定改四部為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清吏司。[惟職方仍舊名。]景泰中,增設尚書一人,協理部事,天順初罷。隆慶四年添注侍郎二人,尋罷。萬曆末年復置。 協理京營戎政一人,[或尚書,或侍郎,或右都御史。]掌京營操練之事。永樂初,設三大營,總於武將。景泰元年始設提督團營,命兵部尚書于謙兼領之,後罷。成化三年復設,率以本部尚書或都御史兼之。嘉靖二十年始命尚書劉天和輟部務,另給關防,專理戎政。二十九年以「總督京營戎政」之印畀仇鸞,而改設本部侍郎協理戎政,不給關防。萬曆九年裁革,十一年復設。天啟初,增設協理一人,尋革。崇禎二年復增一人,以庶吉士劉之綸為兵部侍郎充之。 刑部。尚書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浙江、江西、湖廣、陝西、廣東、山東、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廣西、貴州、雲南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員外郎一人,[從五品。]主事二人。[正六品。正統六年,十三司俱增設主事一人。成化元年增設四川、廣西二司主事各一人,後革。萬曆中,又革湖廣、陝西、山東、福建四司主事各一人。]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檢校[正九品。]各一人。司獄司,司獄六人。[從九品。] 尚書掌天下刑名及徒隸、勾覆、關禁之政令。侍郎佐之。十三司各掌其分省及兼領所分京府、直隸之刑名。[浙江司帶管崇府、中軍都督府、刑科、內官、御用、司設等監,在京金吾前、騰驤左、瀋陽右、留守中、神策、和陽、武功右、廣洋八衞,蕃牧千戶所,及兩浙鹽運司,直隸和州,涿鹿左、涿鹿中二衞。 江西司帶管淮、益、弋陽、建安、樂安五府,前軍都督府,御馬監,火藥、酒醋、麵觔等局,在京府軍前、燕山左、留守前、龍驤、寬河、忠義前、忠義後、永清右、龍江左、龍江右十衞,及直隸廬州府,廬州、六安、九江、武清、宣府前、龍門各衞。 湖廣司帶管楚、岷、吉、榮、遼五府,右軍都督府,司禮、尚寶、尚膳、神宮等監,天財庫,在京留守右、虎賁右、忠義右、武功左、茂陵、永陵、江淮、濟川、水軍右九衞,及興都留守司,直隸寧國、池州二府,宣州、神武中、定州、茂山、保安左、保安右各衞,渤海千戶所。 福建司帶管戶部、太僕寺、戶科、寶鈔提舉司、印綬、都知等監,甲字等十庫,在京金吾後、應天、會州、武成中、武功中、孝陵、獻陵、景陵、裕陵、泰陵十衞,牧馬千戶所,及福建鹽運司,直隸常州府、廣德州,中都留守左、留守中、定邊、開平中屯各衞,美峪千戶所。 山東司帶管魯、德、衡、涇四府,左軍都督府,宗人府,兵部,尚寶司,兵科,典牧所,會同館,供用庫,戈戟司,司苑局,在京羽林右、瀋陽左、長陵三衞,奠靖千戶所,及山東鹽運司,中都留守司,遼東都司,遼東行太僕寺,直隸鳳陽府,滁州、鳳陽、皇陵、長淮、泗州、壽州、滁州、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後各衞,安東中護衞,潮河、龍門、寧靖各千戶所。 山西司帶管晉、代、瀋,懷仁、慶成五府,翰林院,欽天監,上林苑監,南、北二城兵馬司,混堂司,甜食房,在京旗手、金吾右、驍騎右、龍虎、大寧中、義勇前、義勇後、英武八衞,及直隸鎮江府、徐州,鎮州、徐州、瀋陽中屯各衞,瀋陽中護衞,倒馬關、平定各千戶所。 河南司帶管周、唐、趙、鄭、徽、伊、汝七府,禮部,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詹事府,國子監,禮科,中書舍人,神樂觀,犧牲所,兵仗局,靈臺、鐘鼓等司,東城兵馬司,教坊司,在京羽林左、府軍右、武德、留守後、神武左、彭城六衞,及兩淮鹽運司,直隸淮安、揚州二府,淮安、大河、邳州、揚州、高郵、儀真、宿州、武平、歸德、寧山、神武右各衞,海州、鹽城、通州、汝寧各千戶所。 陝西司帶管秦、韓、慶、肅四府,後軍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尚衣監,針工局,西城兵馬司,在京府軍後、騰驤右、豹韜、鷹揚、興武、義勇右、康陵、昭陵、龍虎左、橫海、江陰十一衞,及河東鹽運司,陝西行太僕寺,甘肅行太僕寺,直隸太平府,建陽、保定左、保定右、保定中、保定前各衞,平涼中護衞。 四川司帶管蜀府,工部,工科,巾帽、織染二局,僧道錄司,在京府軍、金吾左、濟川、武驤右、大寧前、蔚州左、永清左、廣武八衞,及直隸松江、大名二府,金山、懷安、懷來各衞,神木千戶所。 廣東司帶管應天府,在京錦衣、府軍左、虎賁左、濟陽、留守左、水軍左、飛熊七衞,及直隸延慶州,懷來千戶所。 廣西司帶管靖江府,通政司,五軍斷事司,中城兵馬司,寶鈔、銀作二局,在京羽林前、燕山右、燕山前、大興左、通州、武驤左、鎮南、富峪八衞,及直隸安慶、徽州二府,安慶、新安、通州左、通州右、延慶、延慶左、延慶右各衞。 雲南司帶管順天府,太醫院,儀衞、惜薪等司,承運庫,及直隸永平、廣平二府,鎮海、真定、永平、山海、盧龍、東勝左、東勝右、撫寧、密雲中、密雲後、大同中屯、潼關、營州五屯、萬全左、萬全右各衞,寬河、武定、蒲州各千戶所。 貴州司帶管吏部,吏科,司菜局,及長蘆鹽運司,大寧都司,萬全都司,直隸蘇州、保定、河間、真定、順德五府,蘇州、太倉、薊州、遵化、鎮朔、興州五屯,忠義中、涿鹿、河間、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德州、宣府左、宣府右、開平、保安、蔚州、永寧各衞,梁城、興和、廣昌各千戶所。] 照磨、檢校,照刷文卷,計錄贓贖。司獄,率獄吏,典囚徒。凡軍民、官吏及宗室、勳戚麗於法者,詰其辭,察其情偽,傅律例而比議其罪之輕重以請。詔獄必據爰書,不得逢迎上意。凡有殊旨、別敕、詔例、榜例,非經請議著為令甲者,不得引比。凡死刑,即決及秋後決,並三覆奏。兩京、十三布政司,死罪囚歲讞平之。五歲請敕遣官,審錄冤滯。霜降錄重囚,會五府、九卿、科道官共錄之。矜疑者戍邊,有詞者調所司再問,比律者監候。夏月熱審,免笞刑,減徒、流,出輕繫。遇歲旱,特旨錄囚亦如之。凡大祭止刑。凡贖罪,視罪輕重,斬、絞、雜犯、徒末減者,聽收贖。詞訴必自下而上,有事重而迫者,許擊登聞鼓。四方有大獄,則受命往鞫之。四方決囚,遣司官二人往涖。凡斷獄,歲疏其名數以聞,曰歲報;月上其拘釋存亡之數,曰月報。獄成,移大理寺覆審,必期平允。凡提牢,月更主事一人,修葺囹圄,嚴固扃鑰,省其酷濫,給其衣糧。囚病,許家人入視,脫械鎖醫藥之。簿錄俘囚,配沒官私奴婢,咸籍知之。官吏有過,並紀錄之。歲終請湔滌之。以名例攝科條,以八字括辭議,[以、淮、皆、各、其、及、即、若。]以五服參情法,以墨涅識盜賊。籍產不入塋墓,籍財不入度支,宗人不即市,宮人不即獄,悼耄疲癃不即訊。[詳刑法志。] 洪武元年置刑部。六年增尚書、侍郎各一人。設總部、比部、都官部、司門部,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二人,惟都官各一人。總部、比部主事各六人,都官、司門主事各四人。八年,以部事浩繁,增設四科,科設尚書、侍郎、郎中各一人,員外郎二人,主事五人。十三年陞部秩,設尚書一人,侍郎一人,仍分四屬部,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總部、比部主事各四人,都官、司門主事各二人,尋增侍郎一人。[始分左、右侍郎。]二十二年改總部為憲部。二十三年分四部為河南、北平、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十二部,[浙江部兼領雲南。]部各設官,如戶部之制。二十九年改為十二清吏司。永樂元年以北平為北京。十九年革北京司,增置雲南、貴州、交阯三司。宣德十年革交阯司,遂定為十三清吏司。 工部。尚書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後增設都水司郎中四人。]員外郎一人,[從五品,後增設營膳司員外郎二人,虞衡司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正六品,後增設都水司主事五人,營膳司主事三人,虞衡司主事二人,屯田司主事一人。]所轄,營繕所,所正一人,[正七品。]所副二人,[正八品。]所丞二人。[正九品。]文思院,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從九品。]皮作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從九品,後革。]鞍轡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隆慶元年,大使、副使俱革。]寶源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嘉靖間革。]顏料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後革。]軍器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後革一人。]節慎庫,大使一人。[從九品。嘉靖八年設。]織染所、雜造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廣積、通積、盧溝穚、通州、白河各抽分竹木局,大使各一人,副使各一人。大通關提舉司,提舉一人,[正八品,萬曆二年革。]副提舉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後副提舉、典史俱革。]柴炭司,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 尚書掌天下百官、山澤之政令。侍郎佐之。 營繕典經營興作之事。凡宮殿、陵寢、城郭、壇場、祠廟、倉庫、廨宇、營房、王府邸第之役,鳩工會材,以時程督之。凡鹵簿、儀仗、樂器,移內府及所司,各以其職治之,而以時省其堅潔,而董其窳濫。凡置獄具,必如律。凡工匠二等:曰輪班,三歲一役,役不過三月,皆復其家;曰住坐,月役一旬,有稍食。工役二等,以處罪人輸作者,曰正工,曰雜工。雜工三日當正工一日,皆視役大小而撥節之。凡物料儲偫,曰神木廠,曰大木廠,以蓄材木,曰黑窰廠,曰琉璃廠,以陶瓦器,曰臺基廠,以貯薪葦,皆籍其數以供修作之用。 虞衡典山澤採捕、陶冶之事。凡鳥獸之肉、皮革、骨角、羽毛,可以供祭祀、賓客、膳羞之需,禮器、軍實之用,歲下諸司採捕。水課禽十八、獸十二,陸課獸十八、禽十二,皆以其時。冬春之交,罝罛不施川澤;春夏之交,毒藥不施原野。苗盛禁蹂躪,穀登禁焚燎。若害獸,聽為陷穽獲之,賞有差。凡諸陵山麓,不得入斧斤、開窰冶、置墓墳。凡帝王、聖賢、忠義、名山、岳鎮、陵墓、祠廟有功德於民者,禁樵牧。凡山場、園林之利,聽民取而薄征之。凡軍裝、兵械,下所司造,同兵部省之,必程其堅緻。凡陶甄之事,有歲供,有暫供,有停減,籍其數,會其入,毋輕毀以費民。凡諸冶,飭其材,審其模範,付有司。錢必準銖兩,進於內府而頒之。牌符、火器,鑄於內府,禁其以法式洩於外。凡顏料,非其土產不以征。 都水典川澤、陂池、橋道、舟車、織造、券契、量衡之事。水利曰轉漕,曰灌田。歲儲其金石、竹木、卷埽,以時修其閘壩、洪淺、堰圩、隄防,謹蓄洩以備旱潦,無使壞田廬、墳隧、禾稼。舟楫、磑碾者不得與灌田爭利,灌田者不得與轉漕爭利。凡諸水要會,遣京朝官專理,以督有司。役民必以農隙,不能至農隙,則僝功成之。凡道路、津梁,時其葺治。有巡幸及大喪、大禮,則修除而較比之。凡舟車之制,曰黃船,以供御用,曰遮洋船,以轉漕於海,曰淺船,以轉漕於河,曰馬船、曰風快船,以供送官物,曰備倭船、曰戰船,以禦寇賊,曰大車,曰獨轅車,曰戰車,皆會其財用,酌其多寡、久近、勞逸而均劑之。凡織造冕服、誥敕、制帛、祭服、淨衣諸幣布,移內府、南京、浙江諸處,周知其數而慎節之。凡公、侯、伯鐵券,差其高廣。[制式詳禮志。]凡祭器、冊寶、乘輿、符牌、雜器皆會則於內府。凡度量、權衡,謹其校勘而頒之,懸式於市,而罪其不中度者。 屯田典屯種、抽分、薪炭、夫役、墳塋之事。凡軍馬守鎮之處,其有轉運不給,則設屯以益軍儲。其規辦營造、木植、城磚、軍營、官屋及戰衣、器械、耕牛、農具之屬。凡抽分征諸商,視其財物各有差。凡薪炭,南取洲汀,北取山麓,或徵諸民,有本、折色,酌其多寡而撙節之。夫役伐薪、轉薪,皆僱役。凡墳塋及堂碑、碣獸之制,第宗室、勳戚、文武官之等而定其差。[墳塋制度,詳禮志。] 洪武初,置工部及官屬,以將作司隸焉。[吳元年置將作司,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左、右提舉司提舉,正六品,同提舉,從六品,司程、典簿、副提舉,正七品。軍需庫大使,從八品,副使,正九品。洪武元年以將作司隸工部。]六年增尚書、侍郎各一人,設總部、虞部、水部幷屯田為四屬部。總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二人,餘各一人。總部主事八人,餘各四人。又置營造提舉司。[洪武六年改將作司為正六品,所屬提舉司,改正七品。尋更置營造提舉司及營造提舉分司,每司設正提舉一人,副提舉二人,隸將作司。]八年增立四科,科設尚書、侍郎、郎中各一人,員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照磨二人。十年罷將作司。十三年定官制,設尚書一人,侍郎一人,四屬部[以屯田部為屯部。]各郎中、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十五年增侍郎一人。二十二年改總部為營部。二十五年置營繕所。[改將作司為營繕所,秩正七品,設所正、所副、所丞各二人,以諸匠之精藝者為之。]二十九年又改四屬部為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嘉靖後添設尚書一人,專督大工。 提督易州山廠一人,掌督御用柴炭之事。明初,於沿江蘆洲幷龍江、瓦屑二場,取用柴炭。永樂間,遷都於北,則於白羊口、黃花鎮、紅螺山等處採辦。宣德四年始設易州山廠,專官總理。景泰間,移於平山,又移於滿城,相繼以本部尚書或侍郎督廠事。天順元年仍移於易州。嘉靖八年罷革,改設主事管理。 職官二 都察院附總督巡撫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附左右春坊司經局 翰林院 國子監 衍聖公附五經博士 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僉都御史。[正四品。]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初設四人,後革二人]。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檢校。[正九品,]司獄司,司獄,[從九品。初設六人,後革五人。]各一人。十三道監察御史一百十人,[正七品,]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各十人,福建、廣東、廣西、四川、貴州各七人,陝西、湖廣、山西各八人,雲南十一人。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僉都御史銜者,有總督,有提督,有巡撫,有總督兼巡撫,提督兼巡撫,及經略、總理、贊理、巡視、撫治等員。[巡撫之名,起於懿文太子巡撫陝西。永樂十九年遣尚書蹇義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撫軍民。以後不拘尚書、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畢復命,即或停遣。初名巡撫,或名鎮守,後以鎮守侍郎與巡按御史不相統屬,文移窒礙,定為都御史。巡撫兼軍務者加提督,有總兵地方加贊理或參贊,所轄多、事重者加總督。他如整飭、撫治、巡治、總理等項,皆因事特設。其以尚書、侍郎任總督軍務者,皆兼都御史,以便行事。] 都御史職專糾劾百司,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凡大臣姦邪、小人搆黨、作威福亂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凡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希進用者,劾。遇朝覲、考察,同吏部司賢否陟黜。大獄重囚會鞫於外朝,偕刑部、大理讞平之。其奉敕內地,拊循外地,各專其敕行事。 十三道監察御史,主察糾內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內兩京刷卷,巡視京營,監臨鄉、會試及武舉,巡視光祿,巡視倉場,巡視內庫、皇城、五城,輪值登聞鼓。[後改科員。]在外巡按,[北直隸二人,南直隸三人,宣大一人,遼東一人,甘肅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清軍,提督學校,[兩京各一人,萬曆末,南京增設一人。]巡鹽,[兩淮一人,兩浙一人,長蘆一人,河東一人。]茶馬,[陝西。]巡漕,巡關,[宣德四年設立鈔關御史,至正統十年始遣主事。]儹運,印馬,屯田。師行則監軍紀功,各以其事專監察。而巡按則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按臨所至,必先審錄罪囚,弔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辯之。諸祭祀壇場,省其牆宇祭器。存恤孤老,巡視倉庫,查算錢糧,勉勵學校,表揚善類,翦除豪蠹,以正風俗,振綱紀。凡朝會糾儀,祭祀監禮。凡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避。有大政,集闕廷預議焉。蓋六部至重,然有專司,而都察院總憲綱,惟所見聞得糾察。諸御史糾劾,務明著實跡,開寫年月,毋虛文泛詆,訐拾細瑣。出按復命,都御史覆劾其稱職不稱職以聞。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贓從重論。 十三道各協管兩京、直隸衙門;而都察院衙門分屬河南道,獨專諸內外考察。[浙江道協管中軍都督府,在京府軍左、金吾左、金吾右、金吾前、留守中、神策、應天、和陽、廣洋、武功中、武功後、茂陵十二衞,牧馬千戶所,及直隸廬州府,廬州、六安二衞。 江西道協管前軍都督府,在京府軍前、燕山左、龍江左、龍江右、龍驤、豹韜、天策、寬河八衞,及直隸淮安府,淮安、大河、邳州、九江、武清、龍門各衞。 福建道協管戶部,寶鈔提舉司,鈔紙、印鈔二局,承運、廣惠、廣積、廣盈、贓罰、甲乙丙丁戊字、天財、軍儲、供用、行用各庫,在京金吾後、武成中、飛熊、武功左、武功右、武功前、獻陵、景陵、裕陵、泰陵十衞,及直隸常州、池州二府,定邊、開平中屯二衞,美峪千戶所。 四川道協管工部,營繕所,文思院,御用、司設、神宮、尚衣、都知等監,惜薪司,兵仗、銀作、巾帽、鍼工、器皿、盔甲、軍器、寶源、皮作、鞍轡、織染、柴炭、抽分竹木各局,僧、道錄司,在京府軍、濟州、大寧前、蔚州左、永清左五衞,蕃牧千戶所,及直隸松江府、廣德州,金山、懷安、懷來各衞,神木千戶所,播州宣慰司,石砫、酉陽等宣撫司,天全六番招討司。 陝西道協管後軍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在京府軍後、鷹揚、興武、義勇右、橫海、江陰、康陵、昭陵八衞,敢勇、報效二營,韓、秦、慶、安化四府,及直隸和州,保定左、右、中、前四衞。 雲南道協管順天府,廣備庫,在京羽林前、通州二衞,及直隸永平、廣平二府,通州左、通州右、涿鹿、涿鹿左、涿鹿中、密雲中、密雲後、永平、山海、盧龍、撫寧、東勝左、東勝右、大同中屯、營州五屯、延慶、延慶左、延慶右、萬全左、萬全右各衞,居庸關、黃花鎮、寬河、武定各千戶所。 河南道協管禮部,都察院,翰林院,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尚寶司,中書舍人,欽天監,太醫院,司禮、尚膳、尚寶、直殿等監,酒醋局,鐘鼓司,教坊司,在京羽林左、留守前、留守後、神武左、神武前、彭城六衞,伊、唐、周、鄭四府,及兩淮鹽運司,直隸揚州、大名二府,揚州、高郵、儀真、歸德、寧山、潼關、神武右各衞,泰州、通州、汝寧各千戶所。 廣西道協管通政司,六科,在京燕山右、燕山前、大興左、騰驤左、騰驤右、武驤左、鎮南、瀋陽左、會州、富峪、忠義前、忠義後十二衞,及直隸安慶、徽州、保定、真定四府,安慶、新安、鎮武、真定各衞,紫荊關、倒馬關、廣昌各千戶所。 廣東道協管刑部,應天府,在京虎賁左、濟陽、武驤右、瀋陽右、武功左、武功右、孝陵、長陵八衞,及直隸延慶州,開平中屯衞。 山西道協管左軍都督府,在京錦衣、府軍右、留守左、驍騎左、驍騎右、龍虎、龍虎左、大寧中、義勇前、義勇後、英武、水軍左十二衞,晉府長史司,及直隸鎮江、太平二府,鎮江、建陽、瀋陽中屯各衞,平定、蒲州二千戶所。 山東道協管宗人府,兵部,會同館,御馬監,典牧所,大通關,在京羽林右、永清右、濟川三衞,及中都留守司,遼東都司,直隸鳳陽府,徐、滁二州,中都留守左、留守中、鳳陽、鳳陽中、鳳陽右、皇陵、長淮、懷遠、徐州、滁州、泗州、壽州、宿州、武平、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後、瀋陽中各衞,洪塘千戶所。 湖廣道協管右軍都督府,五城兵馬司,在京留守右、武德、忠義右、虎賁右、廣武、水軍右、江淮、永陵八衞,遼、梁、岷、吉、華陽五府,荊、襄、楚三府長史司,及興都留守司,直隸寧國府,寧國、宣州、神武中、定州、茂山各衞。 貴州道協管吏部,太僕寺,上林苑監,內官、印綬二監,在京旗手衞,及長蘆鹽運司,大寧都司,萬全都司,直隸蘇州、河間、順德三府,保安州、蘇州、太倉、鎮海、薊州、遵化、鎮朔、興州五屯,忠義中、河間、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宣府前、宣府左、宣府右、開平、保安右、蔚州、永寧各衞,嘉興、吳淞江、梁城、滄州、興和、長安、龍門各千戶所。] 初,吳元年置御史臺,設左、右御史大夫,[從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侍御史,[從二品,]治書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察院監察御史,[正七品,]經歷,[從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以鄧愈、湯和為御史大夫,劉基、章溢為御史中丞,諭之曰:「國家立三大府,中書總政事,都督掌軍旅,御史掌糾察。朝廷紀綱盡繫於此,而臺察之任尤清要。卿等當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縱姦,毋假公濟私以害物。」洪武九年汰侍御史及治書、殿中侍御史。十年七月詔遣監察御史巡按州縣。十三年專設左、右中丞,[正二品,]左、右侍御史,[正四品。]尋罷御史臺。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設監察都御史八人,秩正七品。分監察御史為浙江、河南、山東、北平、山西、陝西、湖廣、福建、江西、廣東、廣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或五人或三、四人,秩正九品。每道鑄印二,一畀御史久次者掌之,一藏內府,有事受印以出,既事納之,文曰「繩愆糾繆」。以秀才李原名、詹徽等為都御史,吳荃等為試監察御史。[試御史,一年後實授。又有理刑進士,理刑知縣、理都察院刑獄,半年實授。正德中革。]十六年陞都察院為正三品,設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僉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經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十七年陞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僉都御史正四品,十二道監察御史正七品。二十三年,左副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同,慮有詐偽」,乃更鑄監察御史印曰「某道監察御史印」,其巡按印曰「巡按某處監察御史印」。建文元年改設都御史一人,革僉都御史。二年改為御史府,設御史大夫,改十二道為左、右兩院,止設御史二十八人。成祖復舊制。 永樂元年改北平道為北京道。十九年罷北京道,增設貴州、雲南、交阯三道。洪熙元年稱行在都察院,同六部,又定巡按以八月出巡。宣德十年罷交阯道,始定為十三道。正統中,去「行在」字。嘉靖中,以清屯,增副都御史三人,尋罷。隆慶中,以提督京營,增右都御史三人,尋亦罷。 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兼管河道一員。太祖時,嘗置京畿都漕運司,設漕運使。[洪武元年置漕運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牘,從九品,屬官監運,正九品,都綱,省注。十四年罷。]永樂間,設漕運總兵官,以平江伯陳瑄治漕。宣德中,又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運。至景泰二年,因漕運不繼,始命副都御史王竑總督,因兼巡撫淮、揚、廬、鳳四府,徐、和、滁三州,治淮安。成化八年分設巡撫、總漕各一員。九年復舊。正德十三年又分設。十六年又復舊。嘉靖三十六年,以倭警,添設提督軍務巡撫鳳陽都御史。四十年歸併,改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嘉靖二十九年置。先是,薊、遼有警,間遣重臣巡視,或稱提督。至是以邊患益甚,始置總督,開府密雲,轄順天、保定、遼東三巡撫,兼理糧餉。萬曆九年加兼巡撫順天等處。十一年復舊。天啟元年置遼東經略。[經略之名,起於萬曆二十年宋應昌暨後楊鎬。至天啟元年,又以內閣孫承宗督師經略山海關,稱樞輔。]崇禎四年併入總督。十一年又增設總督於保定。 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正統元年始遣僉都御史巡撫宣大。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設巡撫,遣尚書石璞總理軍務。成化、弘治間,有警則遣。正德八年設總制。嘉靖初,兼轄偏、保。二十九年去偏、保,定設總督宣大、山西等處銜。三十八年令防秋日駐宣府。四十三年移駐懷來。隆慶四年移駐陽和。 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一員。弘治十年,火篩入寇,議遣重臣總督陝西、甘肅、延綏、寧夏軍務,乃起左都御史王越任之。十五年以後,或設或罷。至嘉靖四年,始定設,初稱提督軍務。七年改為總制。十九年避制字,改為總督,開府固原,防秋駐花馬池。 總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帶管鹽法兼巡撫廣東地方一員。永樂二年遣給事中雷填巡撫廣西。十九年遣郭瑄、艾廣巡撫廣東。景泰三年,苗寇起,以兩廣宜協濟應援,乃設總督。成化元年兼巡撫事,駐梧州。正德十四年改總督為總制,尋改提督。嘉靖四十五年另設廣東巡撫,改提督為總督,止兼巡撫廣西,駐肇慶。隆慶三年又設廣西巡撫,除兼職。四年革廣東巡撫,改為提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巡撫廣東。萬曆三年仍改總督,加帶管鹽法。 總督四川、陝西、河南、湖廣等處軍務一員。正德五年設,尋罷。嘉靖二十七年,以苗患,又設總督四川、湖廣、貴州、雲南等處軍務。四十二年罷。天啟元年,以土官奢崇明反,又設四川、湖廣、雲南、貴州、廣西五省總督。四年兼巡撫貴州。 總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軍務一員。嘉靖三十三年,以倭犯杭州置。四十一年革。 總督陝西、山西、河南、湖廣、四川五省軍務一員。崇禎七年置,或兼七省。十二年後,俱以內閣督師。 總督鳳陽地方兼制河南、湖廣軍務一員。崇禎十四年設。 總督保定地方軍務一員。崇禎十一年設。 總督河南、湖廣軍務兼巡撫河南一員。崇禎十六年設。 總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廣軍務一員。崇禎十六年設。 總理南直隸、河南、山東、湖廣、四川軍務一員。崇禎八年設,以盧象昇為之,與總督或分或併。 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一員。永樂九年遣尚書治河,自後間遣侍郎、都御史。成化後,始稱總督河道。正德四年定設都御史。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工部職銜,提督河南、山東、直隸河道。隆慶四年加提督軍務。萬曆五年改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八年革。 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一員。宣德五年初命侍郎總督糧儲兼巡撫。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海警,加提督軍務,駐蘇州。萬曆中,移駐句容,已復駐蘇州。 巡撫浙江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永樂初,遣尚書治兩浙農事。以後或巡視或督鹺,有事則遣。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御史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海道地方,提督軍務。二十七年改巡撫為巡視。二十八年罷。三十一年復設。 巡撫福建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嘉靖二十六年既設浙江巡撫兼轄福、興、漳、泉等處,三十五年以閩、浙道遠,又設提督軍務兼巡福、興、漳、泉、福寧海道都御史。後改巡撫福建,統轄全省。 巡撫順天等府地方兼整飭薊州等處邊備一員。成化二年始專設都御史贊理軍務,巡撫順天、永平二府,尋兼撫河間、真定、保定,凡五府。七年兼理八府。八年以畿輔地廣,從居庸關中分,設二巡撫,其東為巡撫順天、永平二府,駐遵化。崇禎二年又於永平分設巡撫兼提督山海軍務,其舊者止轄順天。 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荊等關兼管河道一員。成化八年分居庸關以西,另設巡撫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大名、廣平六府,提督紫荊、倒馬、龍泉等關,駐真定。萬曆七年兼管河道。 巡撫河南等處地方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宣德五年遣兵部侍郎于謙巡撫山西、河南。正統七年以右副都御史王來巡撫湖廣、河南。景泰七年始專設河南巡撫。萬曆七年兼管河道。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山西地方兼提督雁門等關軍務一員。宣德五年以侍郎巡撫河南、山西。正統十三年始命都御史專撫山西,鎮守雁門。天順、成化間暫革,尋復置。 巡撫山東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正統五年始設巡撫。十三年定遣都御史。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營田。萬曆七年兼管河道。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遼東地方贊理軍務一員。正統元年設,舊駐遼陽,後地日蹙,移駐廣寧,駐山海關,後又駐寧遠。 巡撫宣府地方贊理軍務一員。正統元年命都御史出巡塞北,因奏設巡撫兼理大同。景泰二年另設大同巡撫,後復併為一。成化十年復分設。十四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大同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初與宣府共一巡撫,後或分或併。成化十年復專設,加贊理軍務。 巡撫延綏等處贊理軍務一員。宣德十年遣都御史出鎮。景泰元年專設巡撫加參贊軍務。成化九年徙鎮榆林。隆慶六年改贊理軍務。 巡撫寧夏地方贊理軍務一員。正統元年以右僉都御史郭智鎮撫寧夏,參贊軍務。天順元年罷。二年復設,去參贊。隆慶六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甘肅等處贊理軍務一員。宣德十年命侍郎鎮守。正統元年,甘、涼用兵,命侍郎參贊軍務。景泰元年定設巡撫都御史。隆慶六年改贊理軍務。 巡撫陝西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宣德初,遣尚書、侍郎出鎮。正統間,命右都御史陳鎰、王文等出入更代。景泰初,耿九疇以刑部侍郎出鎮,文移不得徑下按察司,特改都御史巡撫。成化二年加提督軍務,後改贊理,駐西安,防秋駐固原。 巡撫四川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宣德五年命都御史鎮撫,後停遣。正統十四年始設巡撫。萬曆十一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湖廣等處地方兼贊理軍務一員。正統三年命都御史賈諒鎮守,以後或侍郎或大理卿出撫。景泰元年定設巡撫都御史兼贊理軍務。萬曆八年改為提督軍務。十二年仍為贊理。 巡撫江西地方兼理軍務一員。永樂後,間設巡撫鎮守。成化以後,定為巡撫,或有時罷遣。嘉靖六年始定設。四十年加兼理軍務。 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弘治十年始設巡撫。正德十一年改提督軍務。嘉靖四十五年定巡撫銜,所轄南安、贛州、南雄、韶州、汀州幷郴州地方,駐贛州。 巡撫廣東地方兼贊理軍務一員。永樂中,設巡撫,後以總督兼巡撫事,遂罷不設。嘉靖四十五年復另設巡撫,加贊理軍務。隆慶四年又罷。 巡撫廣西地方一員。廣西舊有巡撫,沿革不常。隆慶三年復專設。 巡撫雲南兼建昌、畢節等處地方贊理軍務兼督川、貴糧餉一員。正統九年命侍郎參贊軍務。十年設鎮撫。天順元年罷。成化十二年復設。嘉靖三十年加兼理軍務。四十三年改贊理。隆慶二年兼撫建昌、畢節等處。 巡撫貴州兼督理湖北、川東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正統十四年以苗亂置總督,鎮守貴州、湖北、川東等處。景泰元年另設貴州巡撫。成化八年罷。十一年復設。正德二年又罷。五年又復設。嘉靖四十二年裁革總督,令巡撫兼理湖北、川東等處提督軍務。 巡撫天津地方贊理軍務一員。萬曆二十五年以倭陷朝鮮,暫設,尋為定制。 巡撫登萊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天啟元年設。崇禎二年罷。三年復設。 巡撫安廬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崇禎十年設,以史可法為之。十六年又增設安、太、池、廬四府巡撫。 巡撫偏沅地方贊理軍務一員。萬曆二十七年以征播暫設,尋罷。天啟二年後,或置或罷。崇禎二年定設。 巡撫密雲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崇禎十一年設。 巡撫淮揚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崇禎十一年設。 巡撫承天贊理軍務一員。崇禎十六年設。 撫治鄖陽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成化十二年以鄖、襄流民屢叛,遣都御史安撫,因奏設官撫治之。萬曆二年以撫治事權不專,添提督軍務兼撫治職銜。九年裁革,十一年復設。 贊理松潘地方軍務一員。正統四年以王翺為之。 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正三品,]左、右通政各一人,謄黃右通政一人,[正四品,]左、右參議各一人。[正五品。]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 通政使掌受內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凡四方陳情建言,申訴冤滯,或告不法等事,於底簿內謄寫訴告緣由,齎狀奏聞。凡天下臣民實封入遞,即於公廳啟視,節寫副本,然後奏聞。即五軍、六部、都察院等衙門,有事關機密重大者,其入奏仍用本司印信。凡諸司公文、勘合辨驗允當,編號注寫,公文用「日照之記」、勘合用「驗正之記」關防之。凡在外之題本、奏本,在京之奏本,並受之,於早朝彙而進之。有徑自封進者則參駁。午朝則引奏臣民之言事者,有機密則不時入奏。有違誤則籍而彙請。凡抄發、照駁諸司公移及勘合、訟牒、勾提件數、給繇人員,月終類奏,歲終通奏。凡議大政、大獄及會推文武大臣,必參預。 初,洪武三年置察言司,設司令二人,掌受四方章奏,尋罷。十年置通政使司,以曾秉正為通政使,劉仁為左通政,諭之曰:「政猶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卿其審命令以正百司,達幽隱以通庶務。當執奏者勿忌避,當駁正者勿阿隨,當敷陳者毋隱蔽,當引見者毋留難。」十二年撥承敕監給事中、殿廷儀禮司、九關通事使隸焉。建文中,改司為寺,通政使為通政卿,通政參議為少卿,寺丞增置左、右補闕,左、右拾遺各一人。成祖復舊制。成化二年置提督謄黃右通政,不理司事,錄武官黃衞所襲替之故,以徵選事。萬曆九年革。 大理寺。卿一人,[正三品,]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寺丞各一人。[正五品。]其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左、右二寺,各寺正一人,[正六品,]寺副二人,[從六品,後革右寺副一人。]評事四人。[正七品。初設右評事八人,後革四人。] 卿掌審讞平反刑獄之政令。少卿、寺丞贊之。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凡刑部、都察院、五軍斷事官所推問獄訟,皆移案牘,引囚徒,詣寺詳讞。左、右寺寺正,各隨其所轄而覆審之。既按律例,必復問其款狀,情允罪服,始呈堂准擬具奏。不則駁令改擬,曰照駁。三擬不當,則糾問官,曰參駁。有牾律失入者,調他司再訊,曰番異。猶不愜,則請下九卿會訊,曰圓審。已評允而招由未明,移再訊,曰追駁。屢駁不合,則請旨發落,曰制決。凡獄既具,未經本寺評允,諸司毋得發遣。誤則糾之。 初,吳元年置大理司卿,秩正三品。洪武元年革。三年置磨勘司,凡諸司刑名、錢糧,有冤濫隱匿者,稽其功過以聞。尋亦革。洪武三年置磨勘司,設司令、司丞。七年增設司令一人,司丞五人,首領官五人,分為四科。十年革。十四年復置磨勘司,設司令一人,左、右司丞各一人,左、右司副各一人。二十年復罷。十四年復置大理寺,改卿秩正五品,左、右少卿從五品,左、右寺丞正六品。其屬,左、右寺正各一人,寺副各二人,左評事四人,右評事八人。又置審刑司,共平庶獄。凡大理寺所理之刑,審刑司復詳議之。審刑司設左、右審刑各一人,正六品;左、右詳議各三人,正七品。十七年改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審刑司、五軍斷事官署於太平門外,名其所曰貫城。十九年罷審刑司。二十二年復,卿秩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丞三人,正五品。其左、右寺官如故。二十九年又罷,盡移案牘於後湖。建文初復置,改左、右寺為司,寺正為都評事,寺副為副都評事,司務為都典簿。司務,洪武二十六年置。 成祖初,仍置大理寺,其左、右寺設官,復如洪武時。又因左、右二寺評事多寡不等,所治事亦繁簡不均,以二寺評事均分,左、右各六人,如刑部、都察院十二司道,各帶管直隸地方審錄。初,太祖設左評事四員,分管在京諸司及直隸衞所、府州縣刑名。右評事八員,分管在外十三布政司、都司、衞所、府州縣刑名。永樂二年仍復舊。後定都北京,又改分寺屬。兩京、五府、六部、京衞等衙門刑名,屬左寺。順天、應天二府,南、北直隸衞所、府州縣並在外浙江等布政司、都司、衞所刑名,屬右寺。弘治元年裁減右評事四人。時天下罪囚,類不解審,右寺事顧簡於左寺。 萬曆九年,更定左、右寺分理天下刑獄。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四川、貴州六司道,左寺理之。江西、陝西、河南、山西、湖廣、廣西、雲南七司道,右寺理之。以能按律出人罪者為稱職。大理寺之設,為慎刑也。三法司會審,初審,刑部、都察院為主,覆審,本寺為主。明初,猶置刑具、牢獄。弘治以後,止閱案卷,囚徒俱不到寺。司務典出納文移。 詹事府。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二人,正四品,府丞二人,正六品。主簿廳,主簿一人,從七品,錄事二人,正九品,通事舍人二人。左春坊,大學士,正五品,左庶子,正五品,左諭德,從五品,各一人,左中允,正六品,左贊善,從六品,左司直郎,從六品,後不常設,各二人,左清紀郎一人,從八品,不常設,左司諫二人,從九品,不常設。右春坊,亦如之。司經局,洗馬一人,從五品,校書,正九品,正字,從九品,各二人。 詹事掌統府、坊、局之政事,以輔導太子。少詹事佐之。凡入侍太子,與坊、局翰林官番直進講尚書、春秋、資治通鑑、大學衍義、貞觀政要諸書。前期纂輯成章進御,然後赴文華殿講讀。講讀畢,率其僚屬,以朝廷所處分軍國重事及撫諭諸蕃恩義,陳說於太子。凡朝賀,必先奏朝廷,乃具啟本以進。凡府僚暨坊、局官與翰林院職互相兼,試士、修書皆與焉。通事舍人典東宮朝謁、辭見之禮,承令勞問之事,凡廷臣朝賀、進箋、進春、進曆於太子,則引入而舉案。 春坊大學士掌太子上奏請、下啟箋及講讀之事,皆審慎而監省之。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各奉其職以從。凡東宮監國、撫軍、出狩,及朝會出入,覆啟,畫諾,必審署以移詹事。諸祥眚必啟告。內外庶政可為規鑒者,隨事而贊諭。伶人、僕御有改變新聲、導逢非禮者,則陳古義,申典制,糾正而請斥遠之。司直、清紀郎掌彈劾宮僚,糾舉職事。文華殿講讀畢,諸臣班退,有獨留奏事及私謁者,則共糾之。司諫掌箴誨鑒戒,以拾遺補過。凡有啟事於東宮,與司直、清紀執筆紀令旨,規正其偽繆者。 洗馬掌經史子集、制典、圖書刊輯之事。立正本、副本、貯本以備進覽。凡天下圖冊上東宮者,皆受而藏之。校書、正字掌繕寫裝潢,詮其訛謬而調其音切,以佐洗馬。 先是,洪武初,置大本堂,充古今圖籍其中,召四方名儒訓導太子、親王。諸儒專經面授,分番夜直。已而,太子居文華堂,諸儒迭班侍從,又選才俊之士入充伴讀,時時賜宴、賦詩,商榷今古,評論文學。是時,東宮官屬,自太子少師、少傅、少保、賓客外,則有左、右詹事,同知詹事院事,副詹事,詹事丞,左、右率府使,同知左、右率府事,左、右率府副使,諭德,贊善大夫,皆以勳舊大臣兼領其職。又有文學、中舍、正字、侍正、洗馬、庶子及贊讀等官。十五年更定左、右春坊官,各置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司直郎,又各設大學士。尋定司經局官,設洗馬、校書、正字。二十二年以官聯無統,始置詹事院。二十五年改院為府,定詹事秩正三品,春坊大學士正五品,司經局洗馬從五品。雖各有印,而事總於詹事府。二十九年增設左、右春坊清紀郎、司諫、通事舍人。建文中,增少卿、寺丞各一人,賓客二人。又置資德院資德一人,資善二人。其屬,贊讀、贊書、著作郎各二人,掌典籍各一人。成祖復舊制。英宗初,命大學士提調講讀官。 按詹事府多由他官兼掌。天順以前,或尚書、侍郎、都御史,成化以後,率以禮部尚書、侍郎由翰林出身者兼掌之。其協理者無常員。春坊大學士,景泰間,倪謙、劉定之而後,僅楊廷和一任之,後不復設。其司直、司諫、清紀郎亦不常置。惟嘉靖十八年以陸深為詹事,崔銑為少詹事,王教、羅洪先、華察等為諭德、贊善、洗馬,皇甫涍、唐順之等為司直、司諫,皆天下名儒。自明初宋濂諸人後,宮僚莫盛於此。嗣是,出閤講讀,每點別員,本府坊局僅為翰林官遷轉之階。 翰林院。學士一人,正五品,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人,並從五品,侍讀、侍講各二人,並正六品,五經博士九人,正八品,並世襲,別見。典籍二人,從八品,侍書二人,正九品,後不常設。待詔六人,從九品,不常設。孔目一人,未入流。史官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庶吉士,無定員。 學士掌制誥、史冊、文翰之事,以考議制度,詳正文書,備天子顧問。凡經筵日講,纂修實錄、玉牒、史志諸書,編纂六曹章奏,皆奉敕而統承之。誥敕,以學士一人兼領。正統中,王直、王英以禮部侍郎兼學士,專領誥敕,後罷。弘治七年復設。正德中,白鉞、費宏等由禮部尚書入東閣,專典誥敕。嘉靖六年復罷,以講、讀、編、檢等官管之。大政事、大典禮,集諸臣會議,則與諸司參決其可否。車駕幸太學聽講,凡郊祀慶成諸宴,則學士侍坐於四品京卿上。 侍讀、侍講掌講讀經史。五經博士,初置五人,各掌專經講義,繼以優給聖賢先儒後裔世襲,不治院事。 史官掌修國史。凡天文、地理、宗潢、禮樂、兵刑諸大政,及詔敕、書檄,批答王言,皆籍而記之,以備實錄。國家有纂修著作之書,則分掌考輯撰述之事。經筵充展卷官,鄉試充考試官,會試充同考官,殿試充收卷官。凡記注起居,編纂六曹章奏,謄黃冊封等咸充之。庶吉士讀書翰林院,以學士一人教習之。侍書掌以六書供侍。待詔掌應對。孔目掌文移。 吳元年,初置翰林院,秩正三品,設學士,正三品,侍講學士,正四品,直學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編修,正八品。洪武二年置學士承旨,正三品,改學士,從三品。侍講學士,正四品,侍讀學士,從四品,修撰,正六品。增設待制,從五品,應奉,正七品,典籍,從八品,等官。十三年增設檢閱,從九品。十四年定學士為正五品,革承旨、直學士、待制、應奉、檢閱、典簿,設孔目、五經博士、侍書、待詔、檢討。令編修、檢討、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贊讀考駁諸司奏啟,平允則署其銜曰「翰林院兼平駁諸司文章事某官某」,列名書之。十八年更定品員,如前所列,獨未有庶吉士,以侍讀先侍講。建文時,仍設承旨,改侍讀、侍講兩學士為文學博士,設文翰、文史二館,文翰以居侍讀、侍講、侍書、五經博士、典籍、待詔,文史以居修撰、編修、檢討。改孔目為典簿,改中書舍人為侍書,以隸翰林。又設文淵閣待詔及拾遺、補闕等官。成祖初復舊。其年九月,特簡講、讀、編、檢等官參預機務,簡用無定員,謂之內閣。然解縉、胡廣等既直文淵閣,猶相繼署院事。至洪熙以後,楊士奇等加至師保,禮絕百僚,始不復署。正統七年,翰林院落成,學士錢習禮不設楊士奇、楊溥公座,曰「此非三公府也」,二楊以聞。乃命工部具椅案,禮部定位次,以內閣固翰林職也。嘉、隆以前,文移關白,猶稱翰林院,以後則竟稱內閣矣。其在六部,自成化時,周洪謨以後,禮部尚書、侍郎必由翰林,吏部兩侍郎必有一由於翰林。其由翰林者,尚書則兼學士,六部皆然,侍郎則兼侍讀、侍講學士。其在詹事府暨坊、局官,視其品級,必帶本院銜。詹事、少詹事帶學士銜,春坊大學士不常設,庶子、諭德、中允、贊善、洗馬等則帶講、讀學士以下至編、檢銜。 史官,自洪武十四年置修撰三人,編修、檢討各四人。其後由一甲進士除授及庶吉士留館授職,往往溢額,無定員。嘉靖八年復定講、讀、修撰各三人,編修、檢討各六人,皆從吏部推補,如諸司例。然未幾,即以侍從人少,詔采方正有學術者以充其選,因改御史胡經、員外郎陳束、主事唐順之等七人俱為編修。以後仍循舊例,由庶吉士除授,卒無定額。崇禎七年又考選推官、知縣為編修、檢討,蓋亦創舉,非常制也。 庶吉士自洪武初有六科庶吉士。十八年以進士在翰林院、承敕監等近侍者,俱稱庶吉士。永樂二年始定為翰林院庶吉士,選進士文學優等及善書者為之。三年試之。其留者,二甲授編修,三甲授檢討;不得留者,則為給事中、御史,或出為州縣官。宣德五年始命學士教習。萬曆以後,掌教習者,專以吏、禮二部侍郎二人。 明初,嘗置弘文館學士,洪武三年置,以胡鉉為學士,又命劉基、危素、王本中、睢稼皆兼弘文館學士,未幾罷。宣德間,復建弘文閣於思善門右,以翰林學士楊溥掌閣印,尋併入文淵閣。秘書監,洪武三年置,秩正六品,除監丞一人,直長二人,尋定設令一人,丞、直長各二人,掌內府書籍。十三年併入翰林院典籍。起居注,甲辰年置。吳元年定秩正五品。洪武四年改正七品。六年陞從六品。九年定起居注二人,後革。十四年復置,秩從七品,尋罷。至萬曆間,命翰林院官兼攝之。已復罷。尋皆罷。 國子監。祭酒一人,從四品,司業一人,正六品。其屬,繩愆廳,監丞一人,正八品。博士廳,五經博士五人,從八品。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廣業六堂,助教十五人,從八品,學正十人,正九品,學錄七人,從九品。典簿廳,典簿一人,從八品。典籍廳,典籍一人,從九品。掌饌廳,掌饌二人,未入流。 祭酒、司業,掌國學諸生訓導之政令。凡舉人、貢生、官生、恩生、功生、例生、土官、外國生、幼勳臣及勳戚大臣子弟之入監者,奉監規而訓課之,造以明體達用之學,以孝弟、禮義、忠信、廉恥為之本,以六經、諸史為之業,務各期以敦倫善行,敬業樂羣,以修舉古樂正、成均之師道。有不率者,扑以夏楚,不悛,徙謫之。其率教者,有升堂積分超格敍用之法。課業倣書,季呈翰林院考校,文冊歲終奏上。每歲仲春秋上丁,遣大臣祀先師,則總其禮儀。車駕幸學,則執經坐講。新進士釋褐,則坐而受拜。監丞掌繩愆廳之事,以參領監務,堅明其約束,諸師生有過及廩膳不潔,並糾懲之,而書之於集愆冊。博士掌分經講授,而時其考課。凡經,以易、詩、書、春秋、禮記,人專一經,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兼習之。助教、學士、學錄掌六堂之訓誨,士子肄業本堂,則為講說經義文字,導約之以規矩。典簿典文移金錢出納支受。典籍典書籍。掌饌掌飲饌。 明初,即置國子學。乙巳九月置國子學,以故集慶路學為之。洪武十四年改建國子學於雞鳴山下。設博士、助教、學正、學錄、典樂、典書、典膳等官。吳元年定國子學官制,增設祭酒、司業、典簿。祭酒,正四品,司業,正五品,博士,正七品,典簿,正八品,助教,從八品,學正,正九品,學錄,從九品,典膳,省注。洪武八年又置中都國子學,秩正四品,命國子學分官領之。十三年改典膳為掌饌。十五年改為國子監,秩從四品,設祭酒一人,司業一人,監丞、典簿各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十六人,學正、學錄各三人,掌饌一人。各官品秩,如前所列。中都國子監制亦如之。十六年以宋訥為祭酒,敕諭之曰:「太學天下賢關,禮義所由出,人材所由興。卿夙學耆德,故特命為祭酒。尚體朕立教之意,俾諸生有成,士習丕變,國家其有賴焉。」又命曹國公李文忠領監事,車駕時幸。以故監官不得中廳而坐,中門而行。二十四年更定國子監品秩、員數。俱如前所列。中都國子監設祭酒、司業、監丞、典簿、博士、學正、學錄、掌饌各一人,助教二人,品秩與在京同。二十六年罷中都國子監。建文中,陞監丞為堂上官,革學正、學錄。成祖復舊制。永樂元年置國子監於北京,設祭酒、司業、監丞、典簿、博士、學正、學錄、掌饌各一人,助教二人。後增設不常,助教至十五人,學正至十一人,學錄至七人。後革助教二人,學正四人,學錄二人。萬曆九年又革助教四人,學錄一人。宣德九年省司業。弘治十五年復設。明初,祭酒、司業,擇有學行者任之,後皆由翰林院官遷轉。 衍聖公,孔氏世襲,正二品。袍帶、誥命、朝班一品。[洪武元年授孔子五十六代孫希學襲封。]其屬,掌書、典籍、司樂、知印、奏差、書寫各一人。[皆以流官充之。]曲阜知縣,孔氏世職。[洪武元年授孔子裔孫希大為曲阜世襲知縣。]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正八品,]孔氏二人,[正德元年授孔子五十九世孫彥繩主衢州廟祀。宋孔端友從高宗南渡,家於衢州,此孔氏南宗也。正德二年授孔聞禮奉子思廟祀。]顏氏一人,[景泰三年授顏子五十九世孫希惠。]曾氏一人,[嘉靖十八年授曾子六十代孫質粹。]仲氏一人,[萬曆十五年授子路裔孫仲呂。]孟氏一人,[景泰三年授孟子裔孫希文。]周氏一人,[景泰七年授先儒周敦頤裔孫冕。]程氏二人,[景泰六年授先儒程頤裔孫克仁。崇禎三年授先儒程顥裔孫接道。]邵氏一人,[崇禎三年授先儒邵雍裔孫繼祖。]張氏一人,[天啟二年以先儒張載裔孫文運為博士。]朱氏二人,[景泰六年授先儒朱熹裔孫梴。嘉靖二年又授墅為博士,主婺源廟祀。]劉氏一人,[景泰七年授誠意伯劉基七世孫祿,後革。]教授司,教授,[從九品,]學錄、學司,[並未入流,]孔、顏、曾、孟四氏,各一人。又尼山、洙泗二書院,各學錄一人。 先是,元代封孔子後裔為衍聖公,賜三品印。洪武元年,太祖既以孔希學襲封衍聖公,因謂禮臣曰:「孔子萬世帝王之師,待其後嗣,秩止三品,弗稱褒崇,其授希學秩二品,賜以銀印。」又命復孔、顏、孟三家子孫徭役。十八年敕工部詢問,凡有聖賢子孫以罪輸作者,釋之。永樂二十二年賜衍聖公宅於京師,加一品金織衣。正統元年詔免凡聖賢子孫差役,選周、程、張、朱諸儒子孫聰明俊秀可教養者,不拘名數,送所在儒學讀書,仍給廩饌。成化元年給孔、顏、孟三氏學印,令三年貢有學行者一人,入國子監。六年命衍聖公始襲者在監讀書一年。 職官三 太常寺附提督四夷館 光祿寺 太僕寺 鴻臚寺 尚寶司 六科 中書舍人 行人司 欽天監 太醫院 上林苑監 五城兵馬司 順天府附宛平大興二縣 武學 僧道錄司 教坊司 宦官 女官 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其屬,典簿廳,典簿二人,[正七品。]博士二人,[正七品。]協律郎二人,[正八品,嘉靖中增至五人。]贊禮郎九人,[正九品,嘉靖中增至三十三人,後革二人。]司樂二十人。[從九品,嘉靖中增至三十九人,後革五人。]天壇、地壇、朝日壇、夕月壇、先農壇、帝王廟、祈穀殿、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顯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俱奉祀一人,[從七品。]祀丞二人。[從八品。]犧牲所,吏目一人。[從九品。] 太常,掌祭祀禮樂之事,總其官屬,籍其政令,以聽於禮部。凡天神、地祇、人鬼,歲祭有常。先冬十二月朔,奏進明年祭日,天子御奉天殿受之,乃頒於諸司。天子親祭,則贊相禮儀。大臣攝事,亦如之。凡國有冊立、冊封、冠婚、營繕、征討、大喪諸典禮,歲時旱澇大災變,則請告宗廟社稷。薦新則移光祿寺供其品物。祭祀先期請省牲,進祝版、銅人,上殿奏請齋戒,親署御名。省牲偕光祿卿。惟大祀車駕親省,大臣日一省之。凡祭,滌器、爨埋、香燭、玉帛,整拂神幄,必恭潔。掌燎、看燎、讀祝、奏禮、對引、司香、進俎、舉麾、陳設、收支、導引、設位、典儀、通贊、奉帛、執爵、司樽、司罍洗,卿貳屬各領其事,罔有不共。凡玉四等:曰蒼璧,[以祀天。]曰黃琮,[以祀地。]曰赤璋、白琥,[以朝日、夕月。]曰兩圭有邸。[以祭太社、太稷。]帛五等:曰郊祀制帛,[祀天地。]曰奉先制帛,[薦祖考。]曰禮神制帛,[祭社稷、羣神、帝王、先師。]曰展親制帛,[祭享親王。]曰報功制帛,[祭享功臣。]牲四等:曰犢,曰牛,曰太牢,曰少牢。色尚騂或黝。大祀入滌三月,中祀一月,小祀一旬。樂四等:曰九奏,[用祀天地。]曰八奏,[神祇、太歲。]曰七奏,[大明、太社、太稷、帝王。]曰六奏。[夜明、帝社、帝稷、宗廟、先師。]舞二:曰文舞,曰武舞。樂器不徙。陵園之祭無樂。歲終合祭五祀禮之神,則少卿攝事。 初,吳元年置太常司,設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典簿、協律郎、博士,[正七品。]贊禮郎。[從八品。]洪武初,置各祠祭署,設署令、署丞。十三年,更定協律郎等官品秩。[協律郎正八品,贊禮郎正九品,司樂從九品。]二十四年改各署令為奉祀,署丞為祀丞。三十年改司為寺,官制仍舊。[二十五年已定司丞正六品。]建文中,增設贊禮郎二人,太祝一人,以及各祠祭署俱有更革。[天壇祠祭署為南郊祠祭署,泗州祠祭署為泗濱祠祭署,宿州祠祭署為新豐祠祭署,孝陵置鍾山祠祭署,各司圃所增神樂觀知觀一人。]成祖初,惟易天壇為天地壇,餘悉復洪武間制。[建文時,南郊祠祭署為郊壇祠祭署,已又改為天地壇祠祭署。]洪熙元年置犧牲所,吏目典掌文移。[先是,洪武三年置神牲所,設廩牲令、大使、副使等官。四年革。]世宗釐祀典,分天地壇為天壇、地壇,山川壇、耤田祠祭署為神祇壇,大祀殿為祈穀殿,增置朝日、夕月二壇,各設祠祭署。又增設協律郎、贊禮郎、司樂等員。[隆慶三年,革協律郎等官四十八員,萬曆六年復設,如嘉靖間制。]萬曆四年,改神祇壇為先農壇。 提督四夷館。少卿一人,[正四品。]掌譯書之事。自永樂五年,外國朝貢,特設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緬甸八館,置譯字生、通事,[通事初隸通政使司。]通譯語言文字。正德中,增設八百館。[八百國蘭者哥進貢。]萬曆中,又增設暹羅館。初設四夷館隸翰林院,選國子監生習譯。宣德元年,兼選官民子弟,委官教肄,學士稽考程課。弘治七年,始增設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員為提督,遂改隸太常。嘉靖中,裁卿,止少卿一人。[按太常寺卿在南京者,多由科目。北寺自永樂間用樂舞生,累資陞至寺卿,甚或加禮部侍郎、尚書掌寺,後多沿襲。至隆慶初,乃重推科甲出身者補任。譯字生,明初甚重。與考者,與鄉、會試額科甲一體出身。後止為雜流。其在館者,陞轉皆在鴻臚寺。] 光祿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寺丞二人,[從六品。]其屬,典簿廳,典簿二人,[從七品。]錄事一人,[從八品。]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從六品。]署丞四人,[從七品。]監事四人,[從八品。]司牲司,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後革。]司牧局,大使一人,[從九品,嘉靖七年革。]銀庫,大使一人。 卿掌祭享、宴勞、酒醴、膳羞之事,率少卿、寺丞官屬,辨其名數,會其出入,量其豐約,以聽於禮部。凡祭祀,同太常省牲;天子親祭,進飲福受胙;薦新,循月令獻其品物;喪葬供奠饌。所用牲、果、菜物,取之上林苑;不給,市諸民,視時估十加一,其市直季支天財庫。四方貢獻果鮮廚料,省納惟謹。器皿移工部及募工兼作之,歲省其成敗。凡筵宴酒食及外使、降人,俱差其等而供給焉。傳奉宣索,籍記而覆奏之。監以科道官一員,察其出入,糾禁其姦弊。歲四月至九月,凡御用物及祭祀之品皆用冰。大官,供祭品宮膳、節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珍羞,供宮膳肴核之事。良醞,供酒醴之事。掌醢,供餳、油、醯、醬、梅、鹽之事。司牲養牲,視其肥瘠而蠲滌之。司牧亦如之。 初,吳元年置宣徽院,設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以尚食、尚醴二局隸之。[局設大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洪武元年改為光祿寺,設光祿卿,[正四品。]少卿,[正五品。]寺丞,[正六品。]主簿,[正八品。]所屬尚食等局,又移太常司供需庫隸之。[局庫官品仍舊。]二年,設直長四人,遇百官賜食御前者,則令供事。四年置法酒庫。[設內酒坊大使,從八品,副使,從九品。]八年,改寺為司,陞卿秩,[卿從三品,少卿從四品。]以寺丞為司丞,[從六品。]主簿為典簿,[從七品。]增設錄事。[從八品。]又置所屬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每署令一人,[從六品。]丞一人,[從七品。]監事一人。[從八品。]孳牧所,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十年定光祿司散官品秩。[時所用光祿司官,或內官,或流官,或庖人,出身不同,同授散官。至是定,內官除授者,照內官散官給授。流官除授者,照文官散官給授。庖人除授者,卿從三品,授尚膳大夫;少卿正五品,授奉膳大夫;司丞從六品,授司膳郎;客署丞從七品,授掌膳郎;監事從八品,授執膳郎。]尋罷各局庫,置司牲司,又改孳牧所為司牧司。[後為司牧局。]三十年,復改為光祿寺,官制仍舊。[少卿已定正五品。]建文中,陞少卿、寺丞品秩。[少卿陞四品,寺丞陞五品。]增設司圃所,改司牲司為孳牲所。[陞其品級。]成祖復舊制。正統六年裁四署冗員。[先是,光祿卿奈享以供應事繁,奏增各署官,至是復奏裁之。裁署正四人,署丞五人,監事七人。]嘉靖七年,革司牧局。萬曆二年,添設銀庫大使一人。 太僕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正德十一年增設一人。]寺丞四人。[正六品。]其屬,主簿廳,主簿一人。[從七品。]常盈庫,大使一人。所轄,各牧監,監正一人,[正九品。]監副一人,[從九品。]錄事一人。[後監正、監副、錄事俱革。]各羣,羣長一人。[後革。] 卿掌牧馬之政令,以聽於兵部。少卿一人佐寺事,一人督營馬,一人督畿馬。寺丞分理京衞、畿內及山東、河南六郡孳牧、寄牧馬匹。[濟南、兗州、東昌、開封、彰德、衞輝。]凡軍民孳牧,視其丁產,授之種馬。牡十之二,牝十之八,為一羣。[南方以四牝一牡為羣。]歲徵其駒,曰備用馬,齊其力以給將士。將士足,則寄牧於畿內府州縣,肥瘠登耗,籍其毛齒而時閱之。三歲偕御史一人印烙,選其健良而汰其羸劣。其草場已墾成田者,歲斂其租金,災祲則出之以佐市馬。其賠償折納,則征馬金輸兵部。主簿典勾省文移。大使典貯庫馬金。 初,洪武四年置羣牧監於答答失里營所,隨水草利便立官署,專司牧養。六年,更置羣牧監於滁州,旋改為太僕寺,秩從三品,設卿、少卿、寺丞,又設首領官知事、主簿各一人。七年,增設牧監、羣官二十七處,隸太僕寺。尋定羣牧監品秩。[令,正五品,丞,正六品,鎮撫,從六品,羣頭十人、吏目一人,省注。]十年,增置滁陽等各牧監及所屬各羣。改牧監令、丞為監正、監副。[監正,從八品,監副,正九品,御良,從九品。後又定監正為正九品。]二十二年,定滁陽等十二牧監,每監設監正一人,監副二人,錄事一人。來安等一百二十七羣,每羣設羣長一人。[初設羣副二人,至是革。]二十三年,增置江東、當塗二牧監及所屬各羣。又罷烏衣等五十四羣,改置永安等七羣,定為牧監十四,[滁陽、大興、香泉、儀真、定遠、天長、長淮、江都、句容、溧陽、江東、溧水、當塗、舒城。]羣九十有七。[大勝關、柏子、騮興、保寧、草堂五羣,隸滁陽監。永安、如皋、沿海、保全、朝陽、永昌、安定七羣,隸大興監。大錢、銅城、永豐、龍勝、龍山、永寧、新安、慶安、襄安九羣,隸香泉監。華陽、壽寧、廣陵、善應四羣,隸儀真監。龍江、龍安、萬勝、龍泉四羣,隸定遠監。天長、懷德、招信、得勝、武安五羣,隸天長監。長安、白石、荊山、南山、團山、草平六羣,隸長淮監。萬寧、廣生、萬驥、順德、大興、驥寧、崇德七羣,隸江都監。句容、易風、仍信、福胙、通德、承仙、上容、政仁、練塘、壽安十羣,隸句容監。舉福、從山、明義、永定、福賢、崇來、永城、永泰、奉安九羣,隸溧陽監。開寧、泉水、惟政、清化、神泉、新亭、長泰、光澤八羣,隸江東監。儀鳳、仙壇、立信、歸政、豐慶、安興、遊山、永寧八羣,隸溧水監。石城、永保、化洽、姑熟、繁昌、多福、丹陽、德政八羣,隸當塗監。棗林、海亭、伏龍、龍河、會龍、九龍、萬龍七羣,隸舒城監。]二十八年,悉罷羣牧監,以其馬隸有司牧養。三十年,置行太僕寺於北平,秩如太僕寺。建文中,陞寺丞品秩,[舊六品,陞五品。]又改其首領官職名,增設錄事,及典廄、典牧二署,驌驦等十八羣,滁陽等八牧監,龍山等九十二羣。成祖復舊制。永樂元年,改北平行太僕寺為北京行太僕寺。十八年定都北京,遂以行太僕寺為太僕寺。洪熙元年,復稱北京行太僕寺。正統六年,定為太僕寺。其舊在滁州者,改為南京太僕寺。[寺丞,初置四人。正統中,又增八人,共十二人,以一人領京衞,一人領順德、廣平二府,一人領開封、衞輝、彰德三府,九人分領順天、保定、真定、河間、永平、大名、濟南、兗州、東昌九府孳牧、寄牧各馬匹。弘治六年革四人。正德九年復增一人,專領寄牧之事。嘉靖八年又革三人,共六人分領,三年更代,而以寄牧者令府州縣兼理。隆慶三年又革三人,止設三人,以一人提督庫藏兼協理京邊,二人分理東西二路各馬政。] 鴻臚寺。卿一人,[正四品。]左、右少卿各一人,[從五品。]左、右寺丞各一人。[從六品。]其屬,主簿廳,主簿一人。[從八品。]司儀、司賓二署,各署丞一人,[正九品。]鳴贊四人,[從九品,後增設五人。]序班五十人。[從九品。嘉靖三十六年革八人。萬曆十一年復設六人。] 鴻臚掌朝會、賓客、吉凶儀禮之事。凡國家大典禮、郊廟、祭祀、朝會、宴饗、經筵、冊封、進曆、進春、傳制、奏捷,各供其事。外吏朝覲,諸蕃入貢,與夫百官使臣之復命、謝恩,若見若辭者,竝鴻臚引奏。歲正旦、上元、重午、重九、長至賜緞、賜宴,四月賜字扇、壽縷,十一月賜戴煖耳,陪祀畢,頒胙賜,皆贊百官行禮。司儀,典陳設、引奏,外吏來朝,必先演儀於寺。司賓,典外國朝貢之使,辨其等而教其拜跪儀節。鳴贊,典贊儀禮。凡內贊、通贊、對贊、接贊、傳贊咸職之。序班,典侍班、齊班、糾儀及傳贊。 初,吳元年置侍儀司,秩從五品。洪武四年定侍儀使,[從七品。]引進使,[正八品。]奉班都知,[正九品。]通贊、通事舍人,[從九品。]俱為七品以下官。九年,改為殿庭儀禮司,設使一人,[正七品。]副三人,[正八品。]承奉一人,[從八品。]鳴贊二人,[正九品。]序班十六人,[從九品。]九關通事使一人,[正八品。]副六人。[從八品。]十三年,改使為司正,分左、右司副各一人,增序班至四十四人,革承奉,增設司儀四人。二十二年,增設左、右司丞四人。[正九品。]三十年,始改為鴻臚寺,陞秩正四品,設官六十二員。[卿以下員數、品級如前所列。]又設外夷通事隸焉。建文中,陞少卿以下品秩。[少卿陞正五品,寺丞陞正六品。又改其首領官職名,與鳴贊、序班皆陞品級。]罷司儀、司賓二署,而以行人隸鴻臚寺。成祖初,悉復舊制。 尚寶司。卿一人,[正五品。]少卿一人,[從五品。]司丞三人。[正六品。吳元年但設一人,後增二人。]掌寶璽、符牌、印章,而辨其所用。 寶二十有四。舊寶十有七,嘉靖十八年增製者七。曰「皇帝奉天之寶」,為唐、宋傳璽,祀天地用之。若詔與赦,則用「皇帝之寶」;冊封、賜勞,則用「皇帝行寶」;詔親王、大臣及調兵,則用「皇帝信寶」;上尊號,則用「皇帝尊親之寶」;諭親王,則用「皇帝親親之寶」。其「天子之寶」,以祀山川、鬼神;「天子行寶」,以封外國及賜勞;「天子信寶」,以招外服及徵發。詔用「制誥之寶」;敕用「敕命之寶」;獎勵臣工,用「廣運之寶」;敕諭朝覲官,用「敬天勤民之寶」。若「御前之寶」,「表章經史之寶」,「欽文之寶」,則圖書文史等用之。世宗增製,為「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為「大明受命之寶」,為「巡狩天下之寶」,為「垂訓之寶」,為「命德之寶」,為「討罪安民之寶」,為「敕正萬民之寶。」。太子之寶一,曰「皇太子之寶」。 凡寶之用,必奏請而待發。每大朝會,本司官二員,以寶導駕,俟陞座,各置寶於案,立待殿中。禮畢,捧寶分行,至中極殿,置案而出。駕出幸,則奉以從焉。歲終,移欽天監,擇日和香物入水,洗寶於皇極門。籍奏一歲用寶之數。凡請寶、用寶、捧寶、隨寶、洗寶、繳寶,皆與內官尚寶監俱。 凡金牌之號五,以給勳戚侍衞之扈從及班直者、巡朝者、夜宿衞者:曰仁,其形龍,公、侯、伯、駙馬都尉佩之;曰義,其形虎,勳衞指揮佩之;曰禮,其形麟,千戶佩之;曰智,其形獅,百戶佩之;曰信,其形祥雲,將軍佩之。半字銅符之號四,以給巡城寺衞官:曰承,曰東,曰西,曰北。巡者左半,守者右半,合契而點察焉。令牌之號六:曰申,以給金吾諸衞之警夜者;曰木,曰金,曰土,曰火,曰水,以給五城之警夜者。銅牌之號一,以稽守卒,曰勇。牙牌之號五,以察朝參:公、侯、伯曰勳,駙馬都尉曰親,文官曰文,武官曰武,教坊司曰樂。嘉靖中,總編曰官字某號,朝參佩以出入,不則門者止之。私相借者,論如律。有故,納之內府。祭牌之號三:陪祀官曰陪,供事官曰供,執事人曰執。雙魚銅牌之號二:曰嚴,以肅直衞錦衣校尉之止直者;曰善,以飾光祿胥役之供事者。符驗之號五:曰馬,曰水,曰達,曰通,曰信。[符驗之制,上織船馬之狀,起馬用「馬」字,雙馬用「達」字,單馬用「通」「字」。起船者用「水」字,竝船用「信」字。]親王之藩及文武出鎮撫、行人通使命者,則給之。御史出巡察則給印,事竣,咸驗而納之。稽出入之令,而辨其數,其職至邇,其事至重也。 太祖初,設符璽郎,秩正七品。吳元年改尚寶司卿,秩正五品,以侍從儒臣、勳衞領之,[如耿瑄以散騎舍人、黃觀以侍中、楊榮以庶子為卿。]非有才能不得調。勳衞大臣子弟奉旨乃得補丞。其後多以恩廕寄祿,無常員。 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各都給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給事中各一人。[從七品。]給事中,吏科四人,戶科八人,禮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竝從七品,後增、減員數不常。萬曆九年裁兵科五人,戶、刑二科各四人,禮科二人。十一年復設戶、兵、刑三科各二人,禮科一人。] 六科,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頒之;有失,封還執奏。凡內外所上章疏下,分類抄出,參署付部,駁正其違誤。吏科,凡吏部引選,則掌科[即都給事中,以掌本科印,故名,六科同。]同至御前請旨。外官領文憑,皆先赴科畫字。內外官考察自陳後,則與各科具奏。拾遺糾其不職者。戶科,監光祿寺歲入金穀,甲字等十庫錢鈔雜物,與各科兼涖之,皆三月而代。內外有陳乞田土、隱占侵奪者,糾之。禮科,監訂禮部儀制,凡大臣曾經糾劾削奪、有玷士論者紀錄之,以核贈諡之典。兵科,凡武臣貼黃誥敕,本科一人監視。其引選畫憑之制,如吏科。刑科,每歲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數,歲終類上一歲蔽獄之數,閱十日一上實在罪囚之數,皆憑法司移報而奏御焉。工科,閱試軍器局,同御史巡視節慎庫,與各科稽查寶源局。而主德闕違,朝政失得,百官賢佞,各科或單疏專達,或公疏聯署奏聞。[雖分隸六科,其事屬重大者,各科皆得通奏。但事屬某科,則列其科為首。]凡日朝,六科輪一人立殿左右,珥筆記旨。凡題奏,日附科籍,五日一送內閤,備編纂。其諸司奉旨處分事目,五日一註銷,覈稽緩。內官傳旨必覆奏,復得旨而後行。鄉試充考試官,會試充同考官,殿試充受卷官。冊封宗室、諸蕃或告諭外國,充正、副使。朝參門籍,六科流掌之。登聞鼓樓,日一人,皆錦衣衞官監涖。[洪武元年,以監察御史一人監登聞鼓,後令六科與錦衣衞輪直。]受牒,則具題本封上。遇決囚,有投牒訟冤者,則判停刑請旨。凡大事廷議,大臣廷推,大獄廷鞫,六掌科皆預焉。 明初,統設給事中,正五品,後數更其秩。[與起居注同。]洪武六年,設給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為六科,每科二人,鑄給事中印一,推年長者一人掌之。九年,定給事中十人。十年,隸承敕監。十二年,改隸通政司。十三年,置諫院,左、右司諫各一人,[正七品。]左、右正言各二人。[從七品。]十五年又置諫議大夫。[以兵部尚書唐鐸為之。]尋皆罷。二十二年,改給事中為源士,增至八十一人。[初,魏敏、卓敬等凡八十一人為給事中。上以其適符古元士之數,改為元士。至是,又以六科為事之本源,改為源士。]未幾,復為給事中。二十四年,更定科員,每科都給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給事中二人,從八品。給事中共四十人,正九品。[各科分設員數,如前所列。]建文中,改都給事中,正七品,給事中,從七品,不置左、右給事中。增設拾遺、補闕。成祖初,革拾遺、補闕,仍置左、右給事中,亦從七品。尋改六科,置於午門外直房涖事。[六科衙門舊在磚門內尚寶司西。永樂中災,移午門外東西,每夜一科直宿。]宣德八年,增戶科給事中,專理黃冊。 中書科。中書舍人二十人,[從七品。]直文華殿東房中書舍人,直武英殿西房中書舍人,內閤誥敕房中書舍人,制敕房中書舍人。[竝從七品,無定員。] 中書科舍人掌書寫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事。凡草請諸翰林,寶請諸內府,左券及勘籍,歸諸古今通集庫。誥敕,[公侯伯及一品至五品誥命、六品至九品敕命。]勘合籍,初用二十八宿,後用急就章為號。誥敕之號,曰仁、義、禮、智,公、侯、伯、蕃王、一品、二品用之;曰十二支,曰文、行、忠、信,文官三品以下用之;曰千字,文武官續誥用之。皆以千號為滿,滿則復始。王府及駙馬都尉不編號,土官以文武類編。凡大朝會,則侍班。東宮令節朝賀,則導駕侍班於文華殿。冊封宗室,則充副使。[其鄉試、會試、殿試,間有差遣,充授竝如科員。]大祀南郊,則隨駕而供事。員無正貳,印用年深者掌之。文華殿舍人,職掌奉旨書寫書籍。武英殿舍人,職掌奉旨篆寫冊寶、圖書、冊頁。內閤誥敕房舍人,掌書辦文官誥敕,番譯敕書,并外國文書、揭帖,兵部紀功、勘合底簿。制敕房舍人,掌書辦制敕、詔書、誥命、冊表、寶文、玉牒、講章、碑額、題奏、揭帖一應機密文書,各王府敕符底簿。 洪武七年,初設直省舍人十人,秩從八品,隸中書省。九年,為中書舍人,改正七品,尋又改從七品。十年,與給事中皆隸承敕監。建文中,革中書舍人,改為侍書,陞正七品,入文翰館,隸翰林院。成祖復舊制。尋設中書科署於午門外,定設中書舍人二十人。[其恩廕帶俸者,不在額內。]宣德間,內閤置誥敕、制敕兩房,皆設中書舍人。嘉靖二十年,選各部主事,大理寺評事,帶原銜直誥敕、制敕兩房。四十四年,兩房員缺,令吏部考選舉人為中書舍人。隆慶元年,令兩房辦事官不得陞列九卿。 按洪武間,置承敕監、[洪武九年置,設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從六品。尋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年改令、丞為承敕郎,設二人,從七品。給事中、中書舍人咸隸焉。後罷。]司文監、[洪武九年置,設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從六品。尋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年罷。]考功監,[洪武八年置,設令、丞。九年定設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從六品。尋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八年罷。]參掌給授誥敕之事。永樂初,命內閤學士典機務,詔冊、制誥皆屬之。而謄副、繕正皆中書舍人入辦,事竣輒出。宣德初,始選能書者處於閤之西小房,謂之西制敕房。而諸學士掌誥敕者居閤東,具稿付中書繕進,謂之東誥敕房。[此係辦事。若知制誥銜,惟大學士與諸學士可帶。]正統後,學士不能視誥敕,內閤悉委於中書、序班、譯字等官,於是內閤又有東誥敕房。[因劉鉉不與輔臣會食始。嘉靖末,復以翰林史官掌外制,而武官誥敕仍自其屬為之。若詔赦、敕革之類,必由閤臣,翰林諸臣不得預。]其直文華、武英兩殿供御筆札者,初為內官職,繼以中書分直,後亦專舉能書者。大約舍人有兩途,由進士部選者,得遷科道部屬,其直兩殿、兩房舍人,不必由部選,自甲科、監生、生儒、布衣能書者,俱可為之。不由科甲者,初授序班,及試中書舍人,不得遷科道部屬,後雖加銜九列,仍帶銜辦事。[楷書出身者,或加太常卿銜,沈度、沈粲、潘辰等有加至翰林學士、禮部尚書者。]洪武初,又有承天門待詔一人,閤門使四人,觀察使十人,後俱革。 行人司。司正一人,[正七品。]左、右司副各一人,[從七品。]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職專捧節、奉使之事。凡頒行詔赦,冊封宗室,撫諭諸蕃,徵聘賢才,與夫賞賜、慰問、賑濟、軍旅、祭祀,咸敘差焉。每歲朝審,則行人持節傳旨法司,遣戍囚徒,送五府填精微冊,批繳內府。初,洪武十三年置行人司,設行人,秩正九品。左、右行人,從九品。尋改行人為司正,左、右行人為左、右司副,更設行人三百四十五人。二十七年陞品秩,以所任行人多孝廉人材,奉使率不稱旨,定設行人司官四十員,咸以進士為之。非奉旨,不得擅遣,行人之職始重。建文中,罷行人司,而以行人隸鴻臚寺。成祖復舊制。 欽天監。監正一人,[正五品。]監副二人。[正六品。]其屬,主簿廳,主簿一人,[正八品。]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人,[正六品。]五官靈臺郎八人,[從七品,後革四人。]五官保章正二人,[正八品,後革一人。]五官挈壺正二人,[從八品,後革一人。]五官監候三人,[正九品,後革一人。]五官司曆二人,[正九品。]五官司晨八人,[從九品,後革六人。]漏刻博士六人。[從九品,後革五人。] 監正、副,掌察天文、定曆數、占候、推步之事。凡日月、星辰、風雲、氣色,率其屬而測候焉。有變異,密疏以聞。凡習業分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回回,曰曆。自五官正下至天文生、陰陽人,各分科肄業。每歲冬至日,呈奏明歲大統曆,[成化十五年改頒明歲曆於十月朔日。]移送禮部頒行。其御覽月令曆、七政躔度曆、六壬遁甲曆、四季天象錄,竝先期進呈。凡曆註,御曆註三十事,[如祭祀、頒詔、行幸等類。]民曆三十二事,壬遁曆七十二事。凡祭日,前一年會選以進,移知太常。凡營建、征討、冠婚、山陵之事,則選地而擇日。立春,則預候氣於東郊。大朝賀,於文樓設定時鼓、漏刻報時,司晨、雞唱,各供其事。日月交食,先期算其分秒時刻、起復方位以聞,下禮部,移內外諸司救之,仍按占書條奏。[若食不及一分,與回回曆雖食一分以上,則奏而不救。]監官毋得改他官,子孫毋得徙他業。乏人,則移禮部訪取而試用焉。五官正推曆法,定四時。司曆、監候佐之。靈臺郎辨日月星辰之躔次、分野,以占候天文之變。觀象臺四面,面四天文生,輪司測候。保章正專志天文之變,定其吉凶之占。挈壺正知刻漏。孔壺為漏,浮箭為刻,以考中星昏旦之次。漏刻博士定時以漏,換時以牌,報更以鼓,警晨昏以鐘鼓。司晨佐之。 明初,即置太史監,設太史令,通判太史監事,僉判太史監事,校事郎,五官正,靈臺郎,保章正、副,挈壺正,掌曆,管勾等官。以劉基為太史令。吳元年,改監為院,秩正三品。[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五官正,正六品,典簿、雨暘司、時敘郎、紀候郎,正七品,靈臺郎、保章正,正八品,副,從八品,掌曆、管勾,從九品。]洪武元年,徵元太史張祐、張沂等十四人,改太史院為司天監,設監令一人,[正三品。]少監二人,[正四品。]監丞一人,[正六品。]主簿一人,[正七品。]主事一人,[正八品。]五官正五人,[正五品。]五官副五人,[正六品。]靈臺郎二人,[正七品。]保章正二人,[從七品。]監候三人,[正八品。]司辰八人,[正九品。]漏刻博士六人。[從九品。]又置回回司天監,設監令一人,[正四品。]少監二人,[正五品。]監丞二人。[正六品。]徵元回回司天監鄭阿里等議曆。三年,改司天監為欽天監。四年,詔監官職專司天,非特旨不得陞調。又定監官散官。[監令,正儀大夫;少監,分朔大夫;五官司,司玄大夫;監丞,靈臺郎;五官保章正,平秩郎;五官靈臺郎,司正郎;五官挈壺正,挈壺郎。]十四年,改欽天監為正五品,設令一人,丞一人,[屬官五官正以下,員數如前所列。]俱從品級授以文職散官。二十二年,改令為監正,丞為監副。三十一年,罷回回欽天監,以其曆法隸本監。明初,又置稽疑司,以掌卜筮,未幾罷。[洪武十七年,置稽疑司,設司令一人,正六品,左、右丞各一人,從六品,屬官司筮,正九品,無定員。尋罷。] 太醫院。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其屬,御醫四人,[正八品,後增至十八人,隆慶五年定設十人。]吏目一人,[從九品,隆慶五年,定設十人。]生藥庫、惠民藥局,各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太醫院掌醫療之法。凡醫術十三科,醫官、醫生、醫士,專科肄業:曰大方脈,曰小方脈,曰婦人,曰瘡瘍,曰鍼灸,曰眼,曰口齒,曰接骨,曰傷寒,曰咽喉,曰金鏃,曰按摩,曰祝由。凡醫家子弟,擇師而教之。三年、五年一試、再試、三試,乃黜陟之。凡藥,辨其土宜,擇其良楛,慎其條製而用之。四方解納藥品,院官收貯生藥庫,時其燥濕,禮部委官一員稽察之。診視御脈,使、判、御醫參看校同,會內臣就內局選藥,連名封記藥劑,具本開寫藥性、證治之法以奏。烹調御藥,院官與內臣監視。每二劑合為一,候熟,分二器,一御醫、內臣先嘗,一進御。仍置歷簿,用內印鈐記,細載年月緣由,以憑考察。王府請醫,本院奉旨遣官或醫士往。文武大臣及外國君長有疾,亦奉旨往視。其治療可否,皆具本覆奏。外府州縣置惠民藥局。邊關衞所及人聚處,各設醫生、醫士或醫官,俱由本院試遣。歲終,會察其功過而殿最之,以憑黜陟。 太祖初,置醫學提舉司,設提舉,[從五品。]同提舉,[從六品。]副提舉,[從七品。]醫學教授,[正九品。]學正、官醫、提領。[從九品。]尋改為太醫監,設少監,[正四品。]監丞。[正六品。]吳元年,改監為院,設院使,秩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洪武三年,置惠民藥局,府設提領,州縣設官醫。凡軍民之貧病者,給之醫藥。六年,置御藥局於內府,始設御醫。[御醫局,秩正六品,設尚藥、奉御二人,直長二人,藥童十人,俱以內官、內使充之。設御醫四人,以太醫院醫士充之。凡收受四方貢獻名藥及儲蓄藥品,奉御一人掌之。凡供御藥餌,醫官就內局修製,太醫院官診視。]十四年,改太醫院為正五品,設令一人,丞一人,吏目一人。屬官御醫四人,俱如文職授散官。二十二年,復改令為院使,丞為院判。嘉靖十五年,改御藥房為聖濟殿,又設御藥庫,詔御醫輪直供事。 上林苑監。左、右監正各一人,[正五品。]左、右監副各一人,[正六品,監正、監副後不常設,以監丞署職。]左、右監丞各一人。[正七品。]其屬,典簿廳,典簿一人。[正九品。]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錄事一人。[正九品。] 監正掌苑囿、園池、牧畜、樹種之事。凡禽獸、草木、蔬果,率其屬督其養戶、栽戶,以時經理其養地、栽地而畜植之,以供祭祀、賓客、宮府之膳羞。凡苑地,東至白河,西至西山,南至武清,北至居庸關,西南至渾河,竝禁圍獵。良牧牧牛羊豕,蕃育,育鵝鴨雞,皆籍其牝牡之數,而課孳卵焉。林衡,典果實、花木,嘉蔬,典蒔藝瓜菜,皆計其町畦、樹植之數,而以時苞進焉。 洪武二十五年,議開上林院,度地城南。[自牛首山接方山,西竝河涯。]比圖上,太祖謂有妨民業,遂止。永樂五年,始置上林苑監,設良牧、蕃育、嘉蔬、林衡、川衡、冰鑑及典察左右前後十屬署。洪熙中,併為蕃育、嘉蔬二署。[以良牧、川衡併蕃育,冰鑑、林衡併嘉蔬,典察四署分併入。]宣德十年,始定四署。正德間,增設監督內臣共九十九員。嘉靖元年,裁汰八十員,革蕃育、嘉蔬二署典署,林衡、嘉蔬二署錄事。 中、東、西、南、北五城兵馬指揮司。各指揮一人,[正六品。]副指揮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指揮,巡捕盜賊,疏理街道溝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凡京城內外,各畫境而分領之。境內有遊民、姦民則逮治。若車駕親郊,則率夫里供事。[凡親、郡王妃父無官者,親王授兵馬指揮,郡王授副指揮,不管事。] 明初,置兵馬指揮司,設都指揮、副都指揮、知事。後改設指揮使、副指揮使,各城門設兵馬。洪武元年,命在京兵馬指揮司并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儈姓名,時其物價。五年,又設兵馬指揮司分司於中都。十年,定京城及中都兵馬指揮司秩俱正六品。[先是秩正四品。]改為指揮、副指揮,職專京城巡捕等事,革知事。二十三年,定設五城兵馬指揮司,[惟中城止稱中兵馬指揮司。]俱增設吏目。建文中,改為兵馬司,改指揮、副指揮為兵馬、副兵馬。永樂元年復舊。二年,設北京兵馬指揮司。嘉靖四十一年,詔巡視五城御史,每年終,將各城兵馬指揮會本舉劾。隆慶間,御史趙可懷言:「五城兵馬司官,宜取科貢正途,職檢驗死傷,理刑名盜賊,如兩京知縣。不職者,巡城御史糾劾之。」 順天府。府尹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治中一人,[正五品。]通判六人,[正六品,嘉靖後革三人。]推官一人,[從六品。]儒學教授一人,[從九品。]訓導一人。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從七品。]知事一人。[從八品。]照磨所,照磨一人,[從九品。]檢校一人。所轄,宛平、大興二縣,各知縣一人,[正六品。]縣丞二人,[正七品。]主簿無定員,[正八品。]典史一人。司獄司,司獄一人。[從九品。]都稅司,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宣課司,[凡四,正陽門外、正陽門、張家灣、蘆溝橋。]稅課司,[凡二,安定門外、安定門。]各大使一人。[從九品。]稅課分司,[凡二,崇文門、德勝門。]各副使一人。遞軍所、批驗所,各大使一人。 府尹,掌京府之政令。宣化和人,勸農問俗,均貢賦,節征徭,謹祭祀,閱實戶口,糾治豪強,隱恤窮困,疏理獄訟,務知百姓之疾苦。歲立春,迎春、進春,祭先農之神。月朔望,早朝,奏老人坊廂聽宣諭。孟春、孟冬,率其僚屬行鄉飲酒禮。凡勳戚家人文引,每三月一奏。市易平其物價。遇內官監徵派物料,雖有印信、揭帖,必補牘面奏。若天子耕耤,行三推禮,則奉青箱播種於後。禮畢,率庶人終畝。府丞貳京府,兼領學校。治中,參理府事,以佐尹丞。通判,分理糧儲、馬政、軍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推官,理刑名,察屬吏。二縣,職掌如外縣,以近涖輦下,故品秩特優。 順天府即舊北平府。洪武二年置北平行省。九年改為北平布政司,皆以北平為會府。永樂初,改為順天府。十年,陞為府尹,秩正三品,設官如應天府。[順天府通判,舊六人,內一人管糧,一人管馬,一人清軍,一人管匠,一人管河,一人管柴炭。嘉靖八年革管河、管柴炭二人。萬曆九年革清軍、管匠二人。十一年復設一人,兼管軍匠。] 武學。京衞武學,教授一人,[從九品。]訓導一人。衞武學,教授一人,訓導二人或一人。掌教京衞各衞幼官及應襲舍人與武生,以待科舉、武舉、會舉,而聽於兵部。其無武學者,凡諸武生則隸儒學。 建文四年始置京衞武學,設教授一人。啟忠等十齋,各訓導二人。永樂中罷,正統六年復設。後漸置各衞武學,設官如儒學之制。 僧錄司。左、右善世二人,[正六品。]左、右闡教二人,[從六品。]左右講經二人,[正八品。]左、右覺義二人。[從八品。]道錄司。左、右正一二人,[正六品。]左、右演法二人,[從六品。]左、右至靈二人,[正八品。]左、右玄義二人。[從八品。]神樂觀提點一人,[正六品。]知觀一人,[從八品,嘉靖中革。]龍虎山正一真人一人。[正二品。洪武元年,張正常入朝,去其天師之號,封為真人,世襲。隆慶間革真人,止稱提點。萬曆初復之。]法官、贊教、掌書各二人。閤皁山、三茅山各靈官一人,[正八品。]太和山提點一人。 僧、道錄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縣有僧綱、道紀等司,分掌其事,俱選精通經典、戒行端潔者為之。神樂觀掌樂舞,以備大祀天地、神祇及宗廟、社稷之祭,隸太常寺,與道錄司無統屬。 洪武元年,立善世、玄教二院。四年革。五年,給僧道度牒。十一年,建神樂觀於郊祀壇西,設提點、知觀。[初,提點從六品,知觀從九品。洪武十五年陞提點正六品,知觀從八品。凡遇朝會,提點列於僧錄司左善世之下,道錄司左正一之上。]十五年,始置僧錄司、道錄司。[各設官如前所列。]僧凡三等:曰禪,曰講,曰教。道凡二等:曰全真,曰正一。設官不給俸,隸禮部。二十四年,清理釋、道二教,限僧三年一度給牒。凡各府州縣寺觀,但存寬大者一所,併居之。凡僧道,府不得過四十人,州三十人,縣二十人。民年非四十以上、女年非五十以上者,不得出家。二十八年,令天下僧道赴京考試給牒,不通經典者黜之。其後,釋氏有法王、佛子、大國師等封號,道士有大真人高士,高士等封號,賜銀印蟒玉,加太常卿、禮部尚書及宮保銜,至有封伯爵者,皆一時寵幸,非制也。 教坊司。奉鑾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樂各一人,[並從九品。]掌樂舞承應。以樂戶充之,隸禮部。[嘉靖中,又設顯陵供祀教坊司,設左、右司樂各一人。] 宦官。十二監。[每監各太監一員,正四品,左、右少監各一員,從四品,左、右監丞各一員,正五品,典簿一員,正六品,長隨、奉御無定員,從六品。此洪武舊制也。後漸更革,詳見各條下。]司禮監,[提督太監一員,掌印太監一員,秉筆太監、隨堂太監、書籍名畫等庫掌司、內書堂掌司、六科廊掌司、典簿無定員。提督掌督理皇城內一應儀禮刑名,及鈐束長隨、當差、聽事各役,關防門禁,催督光祿供應等事。掌印掌理內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筆、隨堂掌章奏文書,照閤票批硃。掌司各掌所司。典簿典記奏章及諸出納號簿。]內官監,[掌印太監一員,總理、管理、僉書、典簿、掌司、寫字、監工無定員,掌木、石、瓦、土、塔材、東行、西行、油漆、婚禮、火藥十作,及米鹽庫、營造庫、皇壇庫,凡國家營造宮室、陵墓,并銅錫妝奩、器用暨冰窨諸事。]御用監,[掌印太監一員,裏外監把總二員,典簿、掌司、寫字、監工無定員。凡御前所用圍屏、牀榻諸木器,及紫檀、象牙、烏木、螺甸諸玩器,皆造辦之。又有仁智殿監工一員,掌武英殿中書承旨所寫書籍畫冊等,奏進御前。]司設監,[員同內官監,掌鹵簿、儀仗、帷幕諸事。]御馬監,[掌印、監督、提督太監各一員。騰驤四衞營各設監官、掌司、典簿、寫字、拏馬等員。象房有掌司等員。]神宮監,[掌印太監一員,僉書、掌司、管理無定員,掌太廟各廟灑掃、香燈等事。]尚膳監,[掌印太監一員,提督光祿太監一員,總理一員,管理、僉書、掌司、寫字、監工及各牛羊等房廠監工無定員,掌御膳及宮內食用并筵宴諸事。]尚寶監,[掌印一員,僉書、掌司無定員,掌寶璽、敕符、將軍印信。凡用寶,外尚寶司以揭帖赴監請旨,至女官尚寶司領取,監視外司用訖,存號簿,繳進。]印綬監,[員同尚寶,掌古今通集庫,并鐵券、誥敕、貼黃、印信、勘合、符驗、信符諸事。]直殿監,[員同上,掌各殿及廊廡掃除事。]尚衣監,[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監工無定員,掌御用冠冕、袍服及屨舄、靴韈之事。]都知監。[掌印太監一員,僉書、掌司、長隨、奉御無定員,舊掌各監行移、關知、勘合之事,後惟隨駕前導警蹕。] 四司。[舊制每司各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從五品。後漸更易,詳下。]惜薪司,[掌印太監一員,總理、僉書、掌道、掌司、寫字、監工及外廠、北廠、南廠、新南廠、新西廠各設僉書、監工,俱無定員,掌所用薪炭之事。]鐘鼓司,[掌印太監一員,僉書、司房、學藝官無定員,掌管出朝鐘鼓,及內樂、傳奇、過錦、打稻諸雜戲。]寶鈔司,[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管理、監工無定員,掌造粗細草紙。]混堂司。[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監工無定員,掌沐浴之事。] 八局。[舊制每局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從五品。]兵仗局,[掌印太監一員,提督軍器庫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寫字、監工無定員,掌製造軍器。火藥司屬之。]銀作局,[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寫字、監工無定員,掌打造金銀器飾。]浣衣局,[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監工無定員。凡宮人年老及罷退廢者,發此局居住。惟此局不在皇城內。]巾帽局,[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監工無定員,掌宮內使帽靴,駙馬冠靴及藩王之國諸旗尉帽靴。]鍼工局,[員同巾帽局,掌造宮中衣服。]內織染局,[員同上,掌染造御用及宮內應用緞匹。城西藍靛廠為此局外署。]酒醋麵局,[員同上,掌宮內食用酒醋、糖醬、麵豆諸物。與御酒房不相統轄。]司苑局。[員同上,掌蔬菜、瓜果。] 十二監、四司、八局,所謂二十四衙門也。 其外有內府供用庫,[掌印太監一員,總理、管理、掌司、寫字、監工無定員。掌宮內及山陵等處內官食米及御用黃蠟、白蠟、沉香等香。凡油蠟等庫俱屬之。舊制各庫設官同八局。]司鑰庫,[員同上,掌收貯制錢以給賞賜。]內承運庫,[掌印太監一員,近侍、僉書太監十員,掌司、寫字、監工無定員。掌大內庫藏,凡金銀及諸寶貨總隸之。]十庫,甲字,[掌貯銀硃、黃丹、烏梅、藤黃、水銀諸物。]乙字,[掌貯奏本等紙及各省所解胖襖。]丙字,[掌貯絲綿、布匹。]丁字,[掌貯生漆、桐油等物。]戊字,[掌貯所解弓箭、盔甲等物。]承運,[掌貯黃白生絹。]廣盈,[掌貯紗羅諸帛匹。]廣惠,[掌造貯巾帕、梳籠、刷抿、錢貫、鈔錠之類。]贓罰,[掌沒入官物。已上各掌庫一員,貼庫、僉書無定員。]御酒房,[提督太監一員,僉書無定員。掌造御用酒。]御藥房,[提督太監正、副二員,分兩班。近侍、醫官無定員。職掌御用藥餌,與太醫院官相表裏。]御茶房,[提督太監正、副二員,分兩班。近侍無定員。職司供奉茶酒、瓜果及進御膳。]牲口房,[提督太監一員,僉書無定員。收養異獸珍禽。]刻漏房,[掌房一員,僉書無定員。掌管每日時刻,每一時即令直殿監官入宮換牌,夜報刻水。]更鼓房,[有罪內官職司之。]甜食房,[掌房一員,協同無定員。掌造辦虎眼、窩絲等糖及諸甜食,隸御用監。]彈子房,[掌房一員,僉書數員。專備泥彈。]靈臺,[掌印太監一員,僉書近侍、看時近侍無定員。掌觀星氣雲物,測候災祥。]絛作,[掌作一員,協同無定員。掌造各色兜羅絨及諸絛綬,隸御用監。]盔甲廠,[即舊鞍轡局,掌造軍器。]安民廠,[舊名王恭廠,各掌廠太監一員,貼廠、僉書無定員。掌造銃炮、火藥之類。]午門,東華門,西華門,奉天門,玄武門,左、右順門,左、右紅門,皇宮門,坤寧門,宮左、右門。東宮春和門,後門,左、右門,皇城、京城內外諸門,[各門正一員,管事無定員。司晨昏啟閉,關防出入。舊設門正、門副各一員。]提督東廠,[掌印太監一員,掌班、領班、司房無定員。貼刑二員,掌刺緝刑獄之事。舊選各監中一人提督,後專用司禮、秉筆第二人或第三人為之。其貼刑官,則用錦衣衞千百戶為之。凡內官司禮監掌印,權如外廷元輔;掌東廠,權如總憲。秉筆、隨堂視衆輔。各設私臣掌家、掌班、司房等員。]提督西廠,[不常設,惟汪直、谷大用置之。劉瑾又設西內廠。尋俱罷革。]提督京營,[提督太監,坐營太監,監鎗、掌司、僉書俱無定員。始於景泰元年。]文書房,[掌房十員。掌收通政司每日封進本章,并會極門京官及各藩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閣票,在內之搭票,一應聖諭旨意御批,俱由文書房落底簿發。凡升司禮者,必由文書房出,如外廷之詹、翰也。]禮儀房,[提督太監一員,司禮、掌印或秉筆攝之,掌司、寫字、管事、長隨無定員。掌一應選婚、選駙馬、誕皇太子女、選擇乳婦諸吉禮。]中書房,[掌房一員,散官無定員。掌管文華殿中書所寫書籍、對聯、扇柄等件,承旨發寫,完日奏進。]御前近侍,[曰乾清宮管事,督理御用諸事,曰打卯牌子,掌隨朝捧劍,俱位居司禮、東廠提督守備之次。曰御前牌子,曰暖殿,曰管櫃子,曰贊禮,曰答應長隨,曰當差聽事,曰拏馬,尚冠、尚衣、尚履,皆近侍也。]南京守備,[正、副守備太監各一員。關防一顆,護衞留都,為司禮監外差。]天壽山守備,[太監一員。轄各陵守陵太監,職司護衞。]湖廣承天府守備,[太監一員。轄承德、荊、襄地方,護衞興寧。]織造,[提督太監南京一員,蘇州一員,杭州一員。掌織造御用龍衣。]鎮守,[鎮守太監始於洪熙,遍設於正統,凡各省各鎮無不有鎮守太監,至嘉靖八年後始革。]市舶,[廣東、福建、浙江三市舶司各設太監提督,後罷浙江、福建二司,惟存廣東司。]監督倉場,[各倉、各場俱設監督太監。]諸陵神宮監,[各陵俱設神宮監太監守陵。]其外之監軍、採辦、糧稅、礦關等使,不常設者,不可勝紀也。 初,吳元年置內史監,設監令,[正四品。]丞,[正五品,。]奉御,[從五品。]內史,[正七品。]典簿。[正八品。]皇門官設皇門使,[正五品。]副。[從五品。]後改置內使監、御用監,各設令一人,[正三品。]丞二人,[從三品。]奉御,[正六品。]典簿。[正七品。]皇門官門正,[正四品。]副,[從四品。]春宮門官正,[正五品。]副,[從五品。]御馬司司正,[正五品。]副,[從五品。]尚寶兼守殿、尚冠、尚衣、尚佩、尚履、尚藥、紀事等奉御。[俱正六品。]洪武二年,定置內使監奉御六十人,尚寶一人,尚冠七人,尚衣十人,尚佩九人,尚藥七人,紀事二人,執膳四人,司脯二人,司香四人,太廟司香四人,涓潔二人。置尚酒、尚醋、尚麵、尚染四局,局設正一人,副二人。置御馬、御用二司,司設正一人,副二人。內府庫設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內倉監設令一人,丞二人。及置東宮典璽、典翰、典膳、典服、典藥、典乘兵六局,局設局郎一人,丞一人。又置門官,午門等十三門,各設門正一人,副一人。東宮門官,春和門等四門,各設門正一人,副一人。三年,置王府承奉司。[設承奉一人,承奉副二人,典寶、典服、典膳三所,各設正一人,副一人,門官設門正一人,副一人。]改內使監、御用監,秩皆從三品,[令從三品,丞正四品。]皇門官秩從四品。[門正從四品,副正五品,春宮門官正、副同。]四年,復悉差其品秩,授以散官。乃改內使監為正五品,皇門官為正六品。[洪武四年,定內官散官。正四品,中正大夫。從四品,中侍大夫。正五品,中衞大夫。從五品,侍直大夫。正六品,內侍郎。從六品,內直郎。正七品,正奉郎。從七品,正衞郎。正八品,司奉郎。從八品,司直郎。尋定內使監令。正五品,授中衞大夫。丞,從五品,授侍直大夫。皇門正、局正、司正、東宮門正、局正,俱正六品,授內侍郎。尚寶、奉御、皇門副、局副、司副、東宮門副、局丞,王府承奉、門正、所正,俱從六品,授內直郎。尚冠等奉御、內府庫大使、內倉監令、王府承奉副、門副、所副,俱正七品,授正奉郎。庫副使、倉丞,俱從七品,授正衞郎。]六年,改御用監為供奉司,[秩從七品,設官五人。]內倉監為內府倉,[以監令為大使,監丞為副使。]內府庫為承運庫。[仍設大使、副使。]尋置紀事司,以宦者張翊為司正。[秩正七品。]又考前代糾劾內官之法,置內正司,設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一人,[從七品。]專糾內官失儀及不法者。旋改為典禮司,又改為典禮紀察司,陞其品秩。[司正陞正六品,司副陞從六品。]十年,置神宮內使監,設監令,[正五品。]丞,[從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從九品。]天地壇、神壇各祠祭署,設署令,[正七品。]丞,[從七品。]司香奉御。[正八品。]甲、乙、丙、丁、戊五庫,各設大使,[正七品。]副使,[從七品。]及皇城門官端門等十六門,各設門正,[正七品。]副。[從七品]。十二年,更置尚衣、尚冠、尚履三監,針工、皮作、巾帽三局。改尚佩局為尚佩監。十六年,置內府寶鈔廣源、廣惠二庫,職掌出納楮幣,入則廣源庫掌之,出則廣惠庫掌之。[寶鈔廣源庫,設大使一人,正九品,用流官;副使一人,從九品,用內官。寶鈔廣惠庫,設大使二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從九品。俱流官、內官兼用。] 十七年,更定內官諸監、庫、局品職。內官監,設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從六品。]典簿一人。[正九品。]神宮監,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尚寶監,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品。]尚衣監,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尚膳監,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品。]司設監,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司禮監,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品。]御馬監,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品。]直殿監,設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從七品。]小內使十五人。宮門承制,設奉御五人。[正八品。]宮門守門官,設門正一人,[正八品。]副四人。[從八品。]內承運庫,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從九品。]司鑰庫,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四人。[從九品。]巾帽局,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針工局,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織染局,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顏料局,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司苑局,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司牧局,設大使一人。[正九品。]皆於內官內選用。二十八年,復位內官監、司、庫、局與諸門官,并東宮六局、王府承奉等官職秩。凡內官監十一:曰神宮監,曰尚寶監,曰孝陵神宮監,曰尚膳監,曰尚衣監,曰司設監,曰內官監,曰司禮監,曰御馬監,曰印綬監,曰直殿監,皆設太監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監各一人,[從四品。]左、右監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設長隨、奉御。[正六品。]各門官七:午門、東華門、西華門、玄武門、奉天門、左順門、右順門,皆設門正一人,[正四品。]門副一人。[從四品。]司二:曰鐘鼓司,曰惜薪司,皆設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從五品。]局庫九:曰兵仗局,曰內織染局,曰針工局,曰巾帽局,曰司苑局,曰酒醋麵局,曰內承運庫,曰司鑰庫,曰內府供用庫。每局庫皆設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從五品。]東宮典璽、典藥、典膳、典服、典兵、典乘六局,各設局郎一人,[正五品。]局丞二人,[從五品。]惟典璽局增設紀事、奉御。[正六品。]親王府承奉司設承奉正,[正六品。]承奉副。[從六品。]所三:曰典寶所,設典寶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從六品。]曰典膳所,設典膳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從六品。]曰典服所,設典服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從六品。]門官,設門正一人,[正六品。]門副一人。[從六品。]又設內使十人。[司冠一人,司衣三人,司佩一人,司履一人,司藥二人,司矢二人。]各公主位下設中使司,司正、司副各一人。三十年,置都知監,設太監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監各一人,[從四品。]左、右監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置銀作局,設大使一人,[正五品。]副使一人。[從五品。] 太祖嘗謂侍臣曰:「朕觀周禮,奄寺不及百人。後世至踰數千,因用階亂。此曹止可供灑掃,給使令,非別有委任,毋令過多。」又言:「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惡者常千百。若用為耳目,即耳目蔽;用為心腹,即心腹病。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則檢束,有功則驕恣。」有內侍事帝最久,微言及政事,立斥之,終其身不召。因定制,內侍毋許識字。洪武十七年鑄鐵牌,文曰:「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置宮門中。又敕諸司毋得與內官監文移往來。然二十五年命聶慶童往河州敕諭茶馬,中官奉使行事已自此始。成祖亦嘗云:「朕一遵太祖訓,無御寶文書,即一軍一民,中官不得擅調發。」有私役應天工匠者,立命錦衣逮治。顧中官四出,實始永樂時。元年,李興等齎敕勞暹羅國王,此奉使外國之始也。三年,命鄭和等率兵二萬,行賞西洋古里、滿剌諸國,此將兵之始也。八年,敕王安等監都督譚青等軍,馬靖巡視甘肅,此監軍、巡視之始也。及洪熙元年,以鄭和領下番官軍守備南京,遂相沿不改。敕王安鎮守甘肅,而各省鎮皆設鎮守矣。宣德四年,特設文書房,命大學士陳山專授小內使書,而太祖不許識字讀書之制,由此而廢。賜王瑾、金英印記,則與諸密勿大臣同。賜金英、范弘等免死詔,則又無異勳臣之鐵券也。英之王振,憲之汪直,武之劉瑾,熹之魏忠賢,太阿倒握,威福下移。神宗礦稅之使,無一方不罹厥害。其他怙勢熏灼,不可勝紀。而蔭弟、蔭姪、封伯、封公,則撓官制之大者。莊烈帝初翦大憝,中外頌聖。旣而鎮守、出征、督餉、坐營等事,無一不命中官為之,而明亦遂亡矣。 女官。六局。尚宮局,[尚宮二人,正五品。六尚並同。尚宮掌導引中宮。凡六局出納文籍,皆印署之。若徵辦於外,則為之請旨,牒付內官監。監受牒,行移於外。]領司四:司記,[司記二人,正六品;典記二人,正七品;掌記二人,正八品。掌宮內諸司簿書,出入錄目,番署加印,然後授行。女史六人,掌執文書,凡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品秩並同。]司言,[司言二人,典言二人,掌言二人,女史四人,掌宣傳啟奏。凡令節外命婦朝賀中宮,司言傳旨。]司簿,[司簿二人,典簿二人,掌簿二人,女史六人,掌宮人名籍及廩賜之事。]司闈。[司闈六人,典闈六人,掌闈六人,女史四人,掌宮闈管鍵之事。]尚儀局,[尚儀二人,掌禮儀起居事。]領司四:司籍,[司籍二人,典籍二人,掌籍二人,女史十人,掌經籍、圖書、筆札、几案之事。]司樂,[司樂四人,典樂四人,掌樂四人,女史二人,掌音樂之事。]司賓,[司賓二人,典賓二人,掌賓二人,女史二人,掌朝見、宴會、賜賚之事。]司贊,[司贊二人,典贊二人,掌贊二人,女史二人,掌朝見、宴會、贊相之事。]彤史。[彤史二人,正六品,掌宴見進御之事,凡后妃、羣妾御於君所,彤史謹書其月日。]尚服局,[尚服二人,掌供服用采章之數。]領司四:司寶,[司寶二人,典寶二人,掌寶二人,女史四人,掌寶璽、符契。]司衣,[司衣二人,典衣二人,掌衣二人,女史四人,掌衣服、首飾之事。]司飾,[司飾二人,典飾二人,掌飾二人,女史二人,掌巾櫛、膏沐之事。]司仗。[司仗二人,典仗二人,掌仗二人,女史二人,凡朝賀,帥女官擎執儀仗。]尚食局,[尚食二人,掌膳羞品齊之數。凡以飲食進御,尚食先嘗之。]領司四:司膳,[司膳四人,典膳四人,掌膳四人,女史四人,掌割烹煎和之事。]司醞,[司醞二人,典醞二人,掌醞二人,女史二人,掌酒醴酏飲之事。]司藥,[司藥二人,典藥二人,掌藥二人,女史四人,掌醫方藥物。]司饎。[司饎二人,典饎二人,掌饎二人,掌廩餼薪炭之事。]尚寢局,[尚寢二人,掌天子之宴寢。]領司四:司設,[司設二人,典設二人,掌設二人,女史四人,掌牀帷、茵席、汛掃、張設之事。]司輿,[司輿二人,典輿二人,掌輿二人,女史二人,掌輿輦、繖扇之事。]司苑,[司苑二人,典苑二人,掌苑二人,女史四人,掌園囿種值花果。]司燈。[司燈二人,典燈二人,掌燈二人,女史二人,掌燈燭事。]尚功局,[尚功二人,掌督女紅之程課。]領司四:司製,[司製二人,典製二人,掌製二人,女史四人,裳衣服裁製縫紉之事。]司珍,[司珍二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六人,掌金玉寶貨。]司綵,[司綵二人,典綵二人,掌綵二人,女史六人,掌繪綿絲絮事。]司計。[司計二人,典計二人,掌計二人,女史四人,掌度支衣服、飲食、柴炭之事。]宮正司。[宮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掌糾察宮闈、戒令、謫罰之事。大事則奏聞。女史四人,記功過。] 吳元年,置內職六尚局。洪武五年,定為六局一司。局曰尚宮,曰尚儀,曰尚服,曰尚食,曰尚寢,曰尚功。司曰宮正。[尚宮二人,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功各一人,宮正二人,俱正六品。]六局分領二十四司,每司或二人或四人。[司記、司言、司簿、司樂、司寶、司衣、司飾、司醞、司藥、司供、司輿、司苑、司珍、司綵、司計各二人。司闈、司籍、司賓、司贊、司仗、司饌、司設、司燈、司製各四人。]女史十八人。[尚功局六人,餘五局及宮正局各二人。]十七年,更定品秩。[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功、宮正各一人,俱改正五品;二十四司正六品。增設二十四掌,正七品。宮正司增設司正,正六品。]二十二年,授宮官敕。服勞多者,或五載六載,得歸父母,聽婚嫁。年高者許歸,願留者聽。現授職者,家給與祿。二十七年,又重定品職。[增設二十四典,正七品。改二十四掌為正八品。尚儀局增設彤史,正六品。宮正司增設典正,正七品。自六尚以下,員數俱如前所列。凡宮官一百八十七人,女史九十六人。]六局各鑄印給之。永樂後,職盡移於宦官。其宮官所存者,惟尚寶四司而已。 職官四 南京宗人府 吏部 戶部附總督糧儲 禮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都察院附提督操江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 翰林院 國子監 太常寺 光祿寺 太僕寺 鴻臚寺 尚寶司 六科 行人司 欽天監 太醫院 五城兵馬司 應天府附上元江寧二縣 已上南京官 王府長史司 布政司 按察司 各道 行太僕寺 苑馬寺 都轉運鹽使司 鹽課提舉司 市舶提舉司 茶馬司 府 州 縣 儒學 巡檢司 驛 稅課司 倉庫 織染局 河泊所附閘壩官 批驗所 遞運所 鐵冶所 醫學 陰陽學 僧綱司 道紀司 南京宗人府。經歷司,經歷一人。[南京官品秩,俱同北京。] 吏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六部侍郎,至弘治後始專設右。萬曆三年俱革。十一年復設。天啟中,每部增侍郎一人。崇禎間革。]其屬,司務廳,司務一人。文選、考功、驗封、稽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主事一人。[驗封、稽勳二司主事,後竝革。]凡南京官,六年考察,考功掌之,不由北吏部。 戶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照磨一人。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員外郎九人,[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福建、山西、陝西、雲南九司各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山西、陝西三司員外郎各一人,隆慶中又革廣西、雲南二司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十七人,山西、廣東、廣西、雲南四司各二人,隆慶三年革廣東司主事一人。所轄,寶鈔提舉司,提舉一人。廣積庫、承運庫、贓罰庫、甲乙丙丁戊五字庫、寶鈔廣惠庫、軍儲倉,各大使一人。長安門倉、東安門倉、西安門倉、北安門倉各副使一人。龍江鹽倉檢校批驗所,大使一人。[隆慶三年,革寶鈔司提舉、軍儲倉大使。] 總督糧儲一人。[嘉靖以前,特設都御史。二十六年革,以戶部右侍郎加都御史銜領之。] 禮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各郎中一人。儀制、祠祭二司,各主事一人。所轄,鑄印局,副使一人。教坊司,右韶舞一人,左右司樂各一人。 兵部。尚書參贊機務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司,郎中四人,員外郎二人,[武選、武庫無員外郎。]主事五人。[車駕主事二人。]所轄,典牧所,提領一人。[正八品。]會同館、大勝關,各大使一人。按參贊機務,自宣德八年黃福始。成化二十三年,始奉敕諭,專以本部尚書參贊機務,同內外守備官操練軍馬,撫卹人民,禁戢盜賊,振舉庶務,故其職視五部為特重云。 刑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照磨各一人。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員外郎五人,[惟浙江、江西、河南、陝西、廣東五司設。]主事十四人,[廣東司二人。]分掌南京諸司,及公、侯、伯、五府、京衞所刑名之事。司獄二人。 工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司,郎中四人,員外郎二人,[營繕司一人,都水司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都水員外郎。]主事八人。[營繕司三人,屯田司一人,餘各二人。]所轄,營繕所,所正、所副、所丞各一人。龍江、清江二提舉司,各提舉一人。[副提舉後革。]文思院、寶源局、軍器局、織染所、龍江抽分竹木局、瓦屑壩抽分竹木局,各大使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文思院大使。] 都察院。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僉都御史一人,司務、經歷、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獄二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司獄一人。隆慶四年,革都事。]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雲南、貴州九道,各御史二人。福建、湖廣、廣東、廣西四道,各御史三人。[嘉靖後不全設,恆以一人兼數道。]凡刷卷、巡倉、巡江、巡城、屯田、印馬、巡視糧儲、監收糧斛、點閘軍士、管理京營、比驗軍器,皆敘而差之。清軍,則偕兵部、兵科。覈後湖黃冊,則偕戶部、戶科。 提督操江一人。[以副僉都御史為之,領上、下江防之事。] 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右通政一人,右參議一人,掌收呈狀,付刑部審理。經歷一人。 大理寺。卿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務一人,左、右寺正各一人,左、右評事各三人。[隆慶三年,革左、右評事各一人。]詹事府。主簿一人。 翰林院。學士一人,[不常置,以翰林坊局官署職。]孔目一人。 國子監。祭酒一人,司業一人,監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學正五人,學錄二人,典籍一人,學饌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助教二人及掌饌。隆慶四年,革博士一人,學正一人。]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協律郎二人,贊禮郎七人,[嘉靖中,革贊禮郎一人。]司樂二人。各祠祭署閤奉祀八人,祀丞七人。[天、地壇奉祀一、祀丞一。山川壇、耤田奉祀一。祖陵奉祀、祀丞各一。皇陵奉祀、祀丞各二。孝陵、揚王墳、徐王墳各奉祀一,祀丞一。嘉靖後,革天地壇、祖陵、揚王墳三祠祭署祀丞。] 光祿寺。卿一人,少卿一人,[隆慶四年革少卿。]典簿一人。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署丞一人。[嘉靖中,革良醞、掌醢二署署丞。萬曆中,革珍羞署丞。]太僕寺。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慶中,革少卿一人,寺丞一人。]主簿一人。 鴻臚寺。卿一人,主簿一人。司儀、司賓二署,各署丞一人,鳴贊四人,序班九人。尚寶司。卿一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給事中六人。又戶科給事中一人,管理後湖黃冊。行人司。左司副一人。 欽天監。監正一人,監副一人,主簿一人。五官正一人,五官靈臺郎二人,五官監候一人,五官司曆一人。 太醫院。院判一人,吏目一人。惠民藥局、生藥庫,各大使一人。 五城兵馬司。指揮各一人,副指揮各三人,吏目各一人。[萬曆中,革副指揮每城二人。] 應天府。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經歷、知事、照磨、檢校各一人。儒學教授一人,訓導六人。所轄,上元、江寧二縣,各知縣一人,縣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司獄司,司獄一人。織染局,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都稅司、宣課司,[凡四,龍江、江東、聚寶門、太平門。]稅課局,[凡二,龍江、龍潭。]各大使一人,副使或一人或二人。龍江遞運所,大使、副使各一人。批驗所,大使一人。河泊所,官一人。龍江關、石灰山關,各大使一人,副使四人。洪武三年,改應天府知府為府尹,秩正三品,賜銀印。十三年,始立儒學。 南京官,自永樂四年成祖往北京,置行部尚書,備行在九卿印以從。是時,皇太子監國,大小庶務悉以委之。惟封爵、大辟、除拜三品以上文武職,則六科都給事中以聞,政本故在南也。十八年,官屬悉移而北,南京六部所存惟禮、刑、工三部,各一侍郎,在南之官加「南京」字於職銜上。仁宗時補設官屬,除「南京」字。正統六年,定制復如永樂時。 王府長史司。左、右長史各一人。[正五品。]其屬,典簿一人,[正九品。]所轄,審理所,審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典膳所,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奉祠所,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典樂一人,[正九品。]典寶所,典寶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紀善所,紀善二人,[正八品。]良醫所,良醫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典儀所,典儀正一人,[正九品。]副一人,[從九品。]工正所,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以上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竝革。伴讀四人,[從九品。]後止設一人。教授無定員,[從九品。]引禮舍二人,後革二人。倉大使、副使各一人,庫大使、副使各一人。倉、庫副使後俱革。郡王府,教授一人,[從九品。]典膳一人。[正八品。]鎮國將軍教授一人。[從九品。] 長史掌王府之政訟,輔相規諷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總其庶務焉。凡請名、請封、請婚、請恩澤,及陳謝、進獻表啟、書疏,長史為王奏上。若王有過,則詰長史。曾經過犯之人,毋得選用是職。審理,掌推按刑獄,禁詰橫暴,無幹國紀。典膳,掌祭祀、賓客,王若妃之膳羞。奉祠,掌祭祀樂舞。典寶,掌王寶符牌。紀善,掌諷導禮法,開諭古誼,及國家恩義大節,以詔王善。良醫,掌醫。典儀,掌陳儀式。工正,掌繕造修葺宮邸、廨舍。伴讀掌侍從起居,陳設經史。教授,掌以德義迪王,校勘經籍。凡宗室年十歲以上,入宗學,教授與紀善為之師。引禮,掌接對賓客,贊相威儀。 洪武三年,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傅各一人。[從二品。]參軍府,參軍一人,[正五品。]錄事二人,[正七品。]紀善一人,[正七品。]各以其品秩列朝官之次。又置典簽司、諮議官。尋以王府武相皆勳臣,令居文相上,王相府官屬仍與朝官更互除授。是年置王府教授。四年,更定官制。[左、右相,正二品,文武傅,從二品,參軍,從五品,錄事,正七品,審理正,正六品,副,正七品,紀善,正七品,各署典祠正、典寶正、典儀正、典膳正、典服正、工正、醫正,竝正七品,副,竝從七品,牧正,正八品,副,從八品,引禮舍人,省注。]九年,改參軍為長史,罷王傅府及典簽司、諮議官,增設伴讀四人,選老成明經慎行之士任之,侍讀四人,收掌文籍,少則缺之。尋改王相府所屬奉祠、典寶、典膳、良醫、工正各所正竝紀善俱正八品,副,從八品。十三年,竝罷王相府,陞長史司為正五品,置左、右長史各一人,典簿一人,定王府孳牲所、倉庫等官俱為雜職。二十八年,置靖江王府諮議所,諮議、記室、教授各一人。建文中,增置親王賓輔二人,伴讀、伴講、伴書各一人,長史三人。郡王賓友二人,教授一人,記室二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各一人,吏目一人,典印、典祠、典禮、典饌、典藥五署官各一人,典儀二人,引禮舍人二人,儀仗司,吏目一人。其賓輔、三伴、賓友、教授進見時,侍坐,稱名而不稱臣,禮如賓師。成祖初,復舊制,改靖江王府諮議所為長史司。萬曆間,周府設宗正一人。[後各府亦漸置。]郡王府增設教授一人。 又洪武七年,公主府設家令一人,[正七品。]司丞一人,[正八品。]錄事一人,[正九品。]二十三年,改家令司為中使司,以內使為之。 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從二品。]左、右參政,[從三品。]左、右參議,無定員。[從四品。]參政、參議因事添設,各省不等,詳諸道。經歷司,經歷一人,[從六品。]都事一人。[從七品。]照磨所,照磨一人,[從八品。]檢校一人。[正九品。]理問所,理問一人,[從六品。]副理問一人,[從七品。]提控案牘一人。司獄司,司獄一人,[從九品。]庫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倉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雜造局、軍器局、寶泉局、織染局,各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所轄衙門各省不同,詳見雜職。] 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德澤、禁令,承流宣播,以下於有司。凡僚屬滿秩,廉其稱職、不稱職,上下其考,報撫、按以達於吏部、都察院。三年,率其府州縣正官朝覲京師,以聽察典。十年,會戶版以登民數、田數。賓興貢,閤省之士而提調之。宗室、官吏、師生、軍伍,以時班其祿俸、廩糧。祀典神祗,謹其時祀。民鰥寡孤獨者養之,孝弟貞烈者表揚之,水旱疾疫災祲,則請於上蠲振之。凡貢賦役,視府州縣土地人民豐瘠多寡而均其數。凡有大興革及諸政務,會都、按議,經畫定而請於撫、按若總督。其國慶國哀,遣僚貳朝賀弔祭於京師。天子即位,則左布政使親至。參政、參議分守各道,及派管糧儲、屯田、清軍、驛傳、水利、撫民等事,竝分司協管京畿。[兩京不設布、按,無參政,參議、副使、僉事,故於旁近布、按分司帶管,詳見各道。]經歷、都事,典受發文移,其詳巡按、巡鹽御史文書,用經歷印。照磨、檢校典勘理卷宗。理問典刑名。 初,太祖下集慶,自領江南行中書省。戊戌,置中書分省於婺州。後每畧定地方,即置行省,其官自平章政事以下,大畧與中書省同。設行省平章政事,[從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參知政事,[從二品。]左、右司,郎中,[從五品。]員外郎,[從六品。]都事、檢校,[從七品。]照磨、管勾。[從八品。]理問所,正理問,[正四品。]副理問,[正五品。]知事,[從八品。]尋改知事為提控案牘。[省注。] 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陝西、湖廣、山西諸行省俱為承宣布政使司,罷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參知政事為布政使,秩正二品,左、右參政,從二品,改左、右司為經歷司。十三年改布政使,正三品,參政,從三品。十四年,增置左、右參議,正四品。尋增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十五年,置雲南布政司。二十二年,定秩從二品。建文中,陞正二品,裁一人。成祖復舊制。永樂元年以北平布政司為北京。五年,置交阯布政司。十一年,置貴州布政司。[止設使一人,餘官如各布政司。]宣德三年,罷交阯布政司,除兩京外,定為十三布政司。初置藩司,與六部均重。布政使入為尚書、侍郎,副都御史每出為布政使。宣德、正統間猶然,自後無之。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僉事無定員。[正五品。]詳見諸道。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照磨所,照磨一人,[正九品。]檢校一人。[從九品。]司獄司,司獄一人,[從九品。] 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糾官邪,戢奸暴,平獄訟,雪冤抑,以振揚風紀,而澄清其吏治。大者暨都、布二司會議,告撫、按,以聽於部、院。凡朝覲慶弔之禮,具如布政司。副使、僉事,分道巡察,其兵備、提學、撫民、巡海、清軍、驛傳、水利、屯田、招練、監軍,各專事置,竝分員巡備京畿。 明初,置提刑按察司。吳元年,置各道按察司,設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僉事,正五品。十三年,改使秩正四品,尋罷。十四年復置,竝置各道按察分司。十五年,又置天下府州縣按察分司。以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為試僉事,人按二縣。凡官吏賢否、軍民利病,皆得廉問糾舉。十六年,盡罷試僉事,改按察使為從三品,副使二人,從四品,僉事從五品,多寡從其分道之數。二十二年,復定按察使為正三品。二十九年,改置按察分司為四十一道。[直隸六:曰淮西道,曰淮東道,曰甦松道,曰建安徽寧道,曰常鎮道,曰京畿道。浙江二:曰浙東道,曰浙西道,四川三:曰川東道,曰川西道,曰黔南道。山東三:曰濟南道、曰海右道,曰遼海東寧道。河南二:曰河南道,曰河北道。北平二:曰燕南道,曰燕北道。陝西五:曰關內道,曰關南道,曰河西道,曰隴右道,曰西寧道。山西三:曰冀寧道,曰冀北道,曰河東道。江西三:曰嶺北道,曰兩江道,曰湖東道,廣東三:曰嶺南道,曰海南道,曰海北道。廣西三:曰桂林蒼梧道,曰左江道,曰右江道。福建二:曰建寧道,曰福寧道。湖廣四:曰武昌道,曰荊南道,曰湖南道,曰湖北道。]三十年,始置雲南按察司。[先是,命布政司兼理。]建文時,改為十三道肅政按察司。成祖初,復舊。永樂五年,置交阯按察司,又增設各按察司僉事。[因督軍衞屯糧,增浙江、江西、廣東、廣西、湖廣、河南、雲南、四川各一人,陝西、福建、山東、山西各二人。此增設監司之始。]十二年,置貴州按察司。宣德五年革交阯按察司。[除兩京不設,共十三按察司。]正統三年,增設理倉副使、僉事,又設僉事與布政司參議各一員於甘肅,監收倉糧。八年,增設僉事,專理屯田。景泰二年,增巡河僉事。自後,各省因事添設,或置或罷,不可勝紀。今總布、按二司所分諸道詳左。 布政司參政、參議分司諸道。督糧道,[十三布政司各一員,俱駐省城。]督冊道,[江西、陝西等間設。]分守道:浙江杭嘉湖道,寧紹臺道,金衢嚴道,溫處道。[俱駐省。]江西南瑞道,[駐省。]湖東道,[駐廣信。]湖西道,[駐臨江。]饒南九江道,[駐九江。]贛南道。[駐南安。]山東濟南道,東兗道,海右道。[俱駐省。]山西冀寧道,[駐省。]河東道,[駐蒲州。]冀北道,[駐大同。]冀南道。[駐汾州。]陝西關內道,[駐省。]關西道,[駐鳳翔。]西寧道,[駐涼州。]關南道,[駐興安。]河西道,[駐慶陽。]隴右道。[駐鞏昌。]河南大梁道,[駐省。]河南道,[駐河南。]汝南道,[駐南陽。]河北道。[駐懷慶。]湖廣武昌道,下荊南道,[駐鄖陽。]上荊南道,[兼兵備,駐澧州。]荊西道,[兼兵備,駐安陸。]上湖南道,下湖南道,上江防道,[或駐荊州、岳州。]下江防道。福建興泉道,[駐泉州。]福寧道,[駐興化。]漳南道,[駐漳州。]建南道,[駐延平。]汀漳道。[駐上杭縣。]廣東嶺東道,[駐潮州。]嶺西道,[駐高州。]羅定道,[兼兵備,駐羅定州。]嶺北道,嶺南道。[駐南雄。]四川川西道,川北道,[駐保寧。]上下川東道,[駐涪州。]上川南道,[雅州、嘉定二署。]下川南道,[敘州、瀘州署。]廣西桂平道,[駐省。]蒼梧道,[駐梧州。]左江道,[駐潯州。]右江道,[駐柳州。]貴州安平道,貴寧道,[駐省。]新鎮道,[駐平越。]思仁道,[駐思南。]雲南臨安道,騰沖道,瀾滄道。[以上或參政,或參議。] 按察司副使、僉事分司諸道。提督學道,清軍道,驛傳道,[十三布政司俱各一員,惟湖廣提學二員,浙江、山西、陝西、福建、廣西、貴州清軍兼驛傳,江西右布政使清軍。] 分巡道:浙江杭嚴道,寧紹道,嘉湖道,金衢道。江西饒南九江道,[駐饒州。]湖西道,[駐吉安。]南昌道,湖東道,嶺北道。山東兗州道,[駐沂州。]濟寧道,青州海防道,濟南道,[移德州。]海右道,[駐省。]海道,[駐萊州。]登萊道,遼海道。山西冀寧道,冀南道,[駐潞安。]雁門道。陝西關內道,[駐邠州。]關西道。[駐平涼。]隴右道,[駐秦州。]河西道,[駐鄜州。]西寧道。河南大梁道,汝南道,[駐信陽。]州河南道,[駐汝州。]河北道。[駐磁州。]湖廣武昌道,荊西道,[駐沔陽。]上荊南道,下荊南道,湖北道,上湖南道,下湖南道,沅靖道。福建巡海道,[兼理糧儲。]福寧道,興泉道,[駐泉州。]建南道,[駐建寧。]武平道,漳南道,[駐上杭縣。]建寧道,海道,[駐漳州。]汀漳道。廣東嶺東道,[駐惠州。]嶺西道,[駐肇慶。]嶺南道,[駐省。]海北道,[駐雷州。]海南道。[駐瓊州。]四川上東道,[駐重慶。]下東道,[駐達州。]川西道,川北道,[駐保寧。]下川南道,上川南道。廣西府江兵巡道。[駐平樂。]桂林兵巡道,[駐省。]蒼梧兵巡道,[駐梧州,移鬱林州。]左江兵巡道,[駐南寧。]右江兵巡道,[駐賓州。]上五道俱兼兵備。貴州貴寧道,思石道,[駐銅仁。]都清道。[兼兵備,駐都勻。]雲南安普道,臨沅道,洱海道,金滄道。 整飭兵備道:浙江寧紹道,嘉興道,溫處道,臺海道。江西南瑞道,廣建道,[駐建昌。]山東臨清道,武德道,[駐武定州。]曹濮道,[駐曹州。]沂州道,遼東道。山西雁北道,[駐代州。]大同道,[二員,一駐大同,一駐朔州。]陽和道,潞安道,岢嵐道。陝西肅州道,固原道,臨洮道,[駐蘭州。]洮岷道,[駐岷州。]靖遠道,榆林中路道,榆林東路道,[駐神木縣。]寧夏河西道,[駐寧夏。]寧夏河東兵糧道,[駐花馬池。]莊浪道,漢羌道,潼關道。湖廣辰沅道。河南睢東道。福建兵備道,巡海道。廣東南韶道,南雄道。四川松潘道,威茂道,建昌道,重夔道,安綿道,敘瀘道。廣西,分巡兼兵備。[五道俱見分巡。]貴州威清道,[駐安順。]畢節道。雲南曲靖道。 其外又有協堂道,[副使,河南、浙江間設。]水利道,[浙江。]屯田道,[江西、河南、四川三省屯田兼驛傳。]管河道,[河南。]鹽法道,撫治道,[陝西撫治商洛道,湖廣又有撫民、撫苗道。]監軍道,[因事不常設招練道。山東間設。]其北直隸之道寄銜於山東者,則為密雲道,大名道,天津道,霸州道;寄銜於山西者,則為易州道,口北道,昌平道,井陘道,薊州、永平等道。南直隸之道寄銜於山東者,太倉道,潁州道,徐州道;寄銜浙江、江西、湖廣者,甦松道,漕儲道,常鎮道,廬鳳道,徽寧池太道,淮揚道。 按明初制,恐守令貪鄙不法,故於直隸府州縣設巡按御史,各布政司所屬設試僉事。已罷試僉事,改按察分司四十一道,此分巡之始也。分守起於永樂間,每令方面官巡視民瘼。後遂定右參政、右參議分守各屬府州縣。兵道之設,倣自洪熙間,以武臣疏於文墨,遣參政副使沈固、劉紹等往各總兵處整理文書,商榷機密,未嘗身領軍務也。至弘治中,本兵馬文陞慮武職不修,議增副僉一員敕之。自是兵備之員盈天下。兩京不設布、按二司,故督學以御史。後置守、巡諸員無所屬,則寄銜於鄰近省布、按司官。 行太僕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無定員,[正六品。]其屬,主簿一人,[從七品。]掌各邊衞所營堡之馬政,以聽於兵部。凡騎操馬匹印烙、俵散、課掌、孳牧,以時督察之。歲春秋,閱視其增耗、齒色,三歲一稽比,布、按二司不得與。有瘠損,則聽兵部參罰。苑馬寺亦如之。 洪武三十年,置行太僕寺於山西、北平、陝西、甘肅、遼東。山西、北平、陝西,每寺設少卿一人,丞三人;甘肅、遼東,每寺設少卿、丞各一人,擇致仕指揮、千百戶為之。永樂四年,許令寺官按治所轄衞所鎮撫首領官吏。十八年,以北京行太僕寺為太僕寺。宣德七年,發雜犯死罪應充軍者,於陝西行太僕寺養馬。弘治十年,簡推素有才望者補本寺官,視太僕寺官陞擢。嘉靖三年,從御史陳講請,增設陝西、甘肅二寺各少卿一員,分管延綏、寧夏。二十九年,令寺官遇聖節,輪年齎進表文。 苑馬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無定員,[正六品。]其屬,主簿一人,[從七品。]各牧監,監正一人,[正九品。]監副一人,[從九品。]錄事一人。各苑,圉長一人。[從九品。]掌六監二十四苑之馬政,而聽於兵部。凡苑,視廣狹為三等:上苑牧馬萬匹,中苑七千,下苑四千。凡牧地,曰草場,曰荒地,曰熟地,嚴禁令而封表之。凡牧人,曰恩軍,曰隊軍,曰改編之軍,曰充發之軍,曰召募之軍,曰抽選之軍,皆籍而食之。凡馬駒,歲籍其監苑之數,上於兵部,以聽考課。監正、副掌監苑之牧事,圉長帥羣長而阜蕃馬匹。 永樂四年,置苑馬寺凡四:北直隸、遼東、平涼、甘肅。五年,增設北直隸苑馬寺六監二十四苑。[順義、長春、咸和、馴良四苑,隸清河監。水州、隆萃、大牧、遂寧,隸金臺監。汧池、鹿鳴、龍河、長興,隸涿鹿監。遼陽、龍山、萬安、蕃昌,隸盧龍監。清流、廣蕃、龍泉、松林,隸香山監。河陽、崇義、興寧、永成,隸通州監。]六年增甘肅、平涼二寺監。[每寺各六監二十四苑。]十八年,革北京苑馬寺,竝入太僕。正統四年,革甘肅苑馬寺,改牧恩軍於黑水口,隸長樂監。弘治二年革平涼寺丞一員。十七年,都御史楊一清奏請行太僕、苑馬二寺員缺,簡選才望參政、副使補陞卿,參議、僉事補陞少卿,以振馬政。十八年又請添設寺員。嘉靖三十二年,以遼東寺卿張思兼轄金、復、蓋州三衞軍民。四十二年,又命帶理兵備事。 都轉運鹽使司。都轉運使一人,[從三品。]同知一人,[從四品。]副使一人,[從五品。]判官無定員。[從六品。]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從七品。]知事一人,[從八品。]庫大使、副使各一人。所轄,各場鹽課司大使、副使,各鹽倉大使、副使,各批驗所大使、副使,竝一人。[俱未入流。] 都轉運使掌鹽監之事。同知、副判分司之。都轉運鹽使司凡六:曰兩淮,曰兩浙,曰長蘆,曰河東,曰山東,曰福建。分司十四:泰州、淮安、通州隸兩淮,嘉興、松江、寧紹、溫臺隸兩浙,滄州、青州隸長蘆,膠萊、濱樂隸山東,解鹽東場、西場、中場隸河東。分副使若副判涖之,督各場倉鹽課司,以總於都轉運使,共奉巡鹽御史或鹽法道臣之政令。[福建、山東無巡鹽御史,餘詳食貨志鹽法中。] 鹽課提舉司。提舉一人,[從五品。]同提舉一人,[從六品。]副提舉無定員。[從七品。]其屬,吏目一人,[從九品。]庫大使、副使一人。所轄,各鹽倉大使、副使,各場、各井鹽課司大使、副使,竝一人。提舉司凡七:曰四川,曰廣東海北,[廉州。]曰黑鹽井,[楚雄。]曰白鹽井,[姚安。]曰安寧,曰五井,[大理。]曰察罕腦兒。又有遼東煎鹽提舉司。[提舉,正七品,同提舉,正八品,副提舉,正九品。]其職掌皆如都轉運司。 明初,置都轉運司於兩淮。吳元年,置兩浙都轉運司於杭州,定都轉運使秩[正三品,。]設同知,[正四品。]副使,[正五品。]運判,[正六品。]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綱官,[正九品。]鹽場設司令,[從七品。]司丞,[從八品。]百夫長。[省注。]洪武二年置長蘆、河東二都轉運司,及廣東海北鹽課提舉司,尋又置山東、福建二都轉運司。三年,又於陝西察罕腦兒之地置鹽課提舉司,後漸增置各處。建文中,改廣東提舉為都轉運司。永樂初復故。十四年,初命御史巡鹽。景泰三年,罷長蘆、兩淮巡鹽御史,命撫、按官兼理。已復遣御史,其無御史者,分按察司理之。又洪武中,於四川置茶鹽都轉運司,[洪武五年置,設官如都轉運鹽使司。十年罷。]納溪、白渡二鹽馬司,[洪武五年置,以常選官為司令,內使為司丞。十三年罷,尋復置。十五年,改設大使、副使各一人。]後竝革。又有順龍鹽馬司,亦革。 市舶提舉司。提舉一人,[從五品。]副提舉二人。[從六品。]其屬,吏目一人。[從九品。]掌海外諸蕃朝貢市易之事,辨其使人表文勘閤之真偽,禁通番,徵私貨,平交易,閑其出入而慎館穀之。吳元年,置市舶提舉司。洪武三年,罷太倉、黃渡市舶司。七年,罷福建之泉州、浙江之明州、廣東之廣州三市舶司。永樂元年復置,設官如洪武初制,尋命內臣提督之。嘉靖元年,給事中夏言奏倭禍起於市舶,遂革福建、浙江二市舶司,惟存廣東市舶司。 茶馬司。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掌市馬之事。洪武中,置洮州、秦州、河州三茶馬司,設司令、司丞。十五年改設大使、副使各一人,尋罷洮州茶馬司,以河州茶馬司兼領之。三十年,改秦州茶馬司為西寧茶馬司。又洪武中,置四川永寧茶馬司,後革,復置雅州碉門茶馬司。又於廣西置慶遠裕民司,[洪武七年置,設大使一人,從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市八番溪洞之馬,後亦革。] 府。知府一人,[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無定員,[正六品。]推官一人。[正七品。]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照磨所,照磨一人,[從九品。]檢校一人。司獄司,司獄一人。[所轄別見。] 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風化,平獄訟,均賦役,以教養百姓。每三歲,察屬吏之賢否,上下其考,以達於省,上吏部。凡朝賀、弔祭,視布政使司,直隸府得專達。凡詔赦、例令、勘劄至,謹受之,下所屬奉行。所屬之政,皆受約束於府,劑量輕重而令之,大者白於撫、按、布、按,議允乃行。凡賓興科貢,提調學校,修明祀典之事,咸掌之。若籍帳、軍匠、驛遞、馬牧、盜賊、倉庫、河渠、溝防、道路之事,雖有專官,皆總領而稽覈之。同知、通判分掌清軍、巡捕、管糧、治農、水利、屯田、牧馬等事。無常職,[各府所掌不同,如延安、延綏同知又兼牧民,餘不盡載。]無定員。[邊府同知有增至六、七員者。]推官理刑名,贊計典。[各府推官,洪武三年始設。]經歷、照磨、檢校受發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 明初,改諸路為府。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三等:糧二十萬石以上為上府,知府秩從三品;二十萬石以下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萬石以下為下府,知府,從四品。已,竝為正四品。七年,減北方府州縣官三百八人。十三年,選國子學生二十四人為府州縣官。六月罷各府照磨。二十七年復置。自宣德三年棄交阯布政司,計天下府凡一百五十有九。 州。知州一人,[從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無定員,[從七品。][里不及三十而無屬縣,裁同知、判官。有屬縣,裁同知。]其屬,吏目一人,[從九品。所轄別見。] 知州掌一州之政。凡州二:有屬州,有直隸州。屬州視縣,直隸州視府,而品秩則同。同知、判官,俱視其事州之繁簡,以供厥職。計天下州凡二百三十有四。 縣。知縣一人,[正七品。]縣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其屬,典史一人。[所轄別見。] 知縣,掌一縣之政。凡賦役,歲會實徵,十年造黃冊,以丁產為差。賦有金穀、布帛及諸貨物之賦,役有力役、雇役、借債不時之役,皆視天時休咎,地利豐耗,人力貧富,調劑而均節之。歲歉則請於府若省蠲減之。凡養老、祀神、貢士、讀法、表善良、恤窮乏、稽保甲、嚴緝捕、聽獄訟,皆躬親厥職而勤慎焉。若山海澤藪之產,足以資國用者,則按籍而致貢。縣丞、主簿分掌糧馬、巡捕之事。典史典文移出納。如無縣丞,或無主簿,則分領丞簿職。[縣丞、主簿,添革不一。若編戶不及二十里者竝裁。] 吳元年,定縣三等:糧十萬石以下為上縣,知縣從六品;六萬石以下為中縣,知縣正七品;三萬石以下為下縣,知縣從七品。已,竝為正七品。凡新授郡縣官,給道里費。洪武元年,徵天下賢才為府州縣職,敕命厚賜,以勵其廉恥,又敕諭之至於再。三十七年,定府州縣條例八事,頒示天下,永為遵守。是時,天下府州縣官廉能正直者,必遣行人齎敕往勞,增秩賜金。仁、宣之際猶然,英、憲而下日罕。自後益重內輕外,此風絕矣。計天下縣凡一千一百七十有一。 儒學。府,教授一人,[從九品。]訓導四人。州,學正一人,訓導三人。縣,教諭一人,訓導二人。教授、學正、教諭,掌教誨所屬生員,訓導佐之。凡生員廩膳、增廣,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附學生無定數。儒學官月課士子之藝業而獎勵之。凡學政遵臥碑,咸聽於提學憲臣提調,府聽於府,州聽於州,縣聽於縣。其殿最視鄉舉之有無多寡。 明初,置儒學提舉司。洪武二年,詔天下府州縣皆立學。十三年,改各州學正為未入流。先是從九品二十四年,定儒學訓導位雜職上。三十一年詔天下學官改授旁郡州縣。正統元年始設提督學校官,又有都司儒學,洪武十七年置,遼東始。行都司儒學,[洪武二十三年置,北平始。]衞儒學,[洪武十七年置,岷州衞,二十三年置,大寧等衞始。]以教武臣子弟。俱設教授一人,訓導二人。河東又設都轉運司儒學,制如府。其後宣慰、安撫等土官,俱設儒學。 巡檢司。巡檢、副巡檢,[俱從九品。]主緝捕盜賊,盤詰奸偽。凡在外各府州縣關津要害處俱設,俾率徭役弓兵警備不虞。初,洪武二年,以廣西地接瑤、僮,始於關隘衝要之處設巡檢司,以警奸盜,後遂增置各處。十三年二月,特賜敕諭之,尋改為雜職。 驛。驛丞典郵傳迎送之事。凡舟車、夫馬、廩糗、庖饌、裯帳,視使客之品秩,僕夫之多寡,而謹供應之。支直於府若州縣,而籍其出入。[巡檢、驛丞,各府州縣有無多寡不同。] 稅課司。[府曰司,縣曰局。]大使一人,[從九品。]典稅事。凡商賈、僧屠、雜市,皆有常徵,以時榷而輸其直於府若縣。凡民間貿田宅,必操契券請印,乃得收戶,則徵其直百之三。明初,改在京官店為宣課司,府州縣官店為通課司,後改通課司為稅課司、局。 倉。大使一人,府[從九品,州縣未入流。]副使一人,庫大使一人。[州縣設。]織染雜造局。大使一人,[從九品,州織染局未入流。]副使一人。 河泊所官,掌收魚稅;閘官、壩官,掌啟閉蓄洩。洪武十五年,定天下河泊所凡二百五十二。歲課糧五千石以上至萬石者,設官三人;千石以上設二人;三百石以上設一人。 批驗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驗茶鹽引。 遞運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運遞糧物。洪武九年始置。先是,在外多以衞所戍守軍士傳送軍囚,太祖以其有妨練習守禦,乃命兵部增置各處遞運所,以便遞送。設大使、副使各一人,驗夫多寡,設百夫長以領之。[後汰副使,革百夫長。] 鐵冶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洪武七年初置。凡十三所,每所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初,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後俱為未入流。] 醫學。府,正科一人。[從九品。]州,典科一人。縣,訓科一人。洪武十七年置,設官不給祿。 陰陽學。府,正術一人。[從九品。]州,典術一人。縣,訓術一人。亦洪武十七年置,設官不給祿。 府僧綱司,都綱一人,[從九品。]副都綱一人。州僧正司,僧正一人。縣僧會司,僧會一人。府道紀司,都紀一人,從九品副都紀一人。州道正司,道正一人。縣道會司,道會一人。俱洪武十五年置,設官不給祿。 職官五 公侯伯 駙馬都尉附儀賓 五軍都督府 京營 京衞 錦衣衞附旗手等衞 南京守備 南京五軍都督府 南京衞 王府護衞附儀衞司 總兵官 留守司 都司附行都司 各衞 各所 宣慰司 宣撫司 安撫司 招討司 長官司附蠻夷長官司 軍民府附土州土縣 公、侯、伯,凡三等,以封功臣及外戚,皆有流有世。功臣則給鐵券,封號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開國輔運推誠;從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難推誠;餘曰奉天翊運推誠,曰奉天翊衞推誠。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歲祿以功為差。已封而又有功,仍爵或進爵,增祿。其才而賢者,充京營總督,五軍都督府掌僉書,南京守備,或出充鎮守總兵官,否則食祿奉朝請而已。年幼而嗣爵者,咸入國子監讀書。嘉靖八年,定外戚封爵毋許世襲,其有世襲一二代者,出特恩。 駙馬都尉,位在伯上。凡尚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並曰駙馬都尉。其尚郡主、縣主、郡君、縣君、鄉君者,並曰儀賓。歲祿各有差,皆不得與政事。明初,駙馬都尉有典兵出鎮及掌府部事者。建文時,梅殷為鎮守淮安總兵官,李堅為左副將軍。成祖時,李讓掌北京行部事。仁宗時沐昕,宣宗時宋琥,並守備南京。英宗時,趙輝掌南京左府事。其餘惟奉祀孝陵,攝行廟祭,署宗人府事。往往受命,一充其任。若恩親侯李貞,永春侯王寧,京山侯崔元,以恩澤封侯,非制也。 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五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恩功寄祿,無定員。]其屬,經歷司,經歷,[從五品。]都事,[從七品。]各一人。 都督府掌軍旅之事,各領其都司、衞所,[詳見兵志衞所中。]以達於兵部。凡武職,世官流官、土官襲替、優養、優給,所屬上之府,移兵部請選。旣選,移府,以下之都司、衞所。首領官聽吏部選授,給繇亦如之。凡武官誥敕、俸糧、水陸步騎操練、官舍旗役併試、軍情聲息、軍伍勾補、邊腹地圖、文冊、屯種、器械、舟車、薪葦之事,並移所司而綜理之。凡各省、各鎮鎮守總兵官,副總兵,並以三等真、署都督及公、侯、伯充之。有大征討,則掛諸號將軍或大將軍、前將軍、副將軍印總兵出,旣事,納之。其各府之掌印及僉書,率皆公、侯、伯。[間有屬老將之實為都督者,不能十一也。] 初,太祖下集慶,即置行樞密院,自領之。又置諸翼統軍元帥府。尋罷樞密院,改置大都督府。以朱文正為大都督,節制中外諸軍事,設司馬、參軍、經歷、都事等官。又增設左、右都督,同知,副使,僉事,照磨各一人,并設斷事官。定制,大都督從一品,左、右都督正二品,同知都督從二品,副都督正三品,僉都督從三品,經歷從五品,都事從七品;統軍元帥府元帥正三品,同知元帥從三品,副使正四品,經歷正七品,知事從八品,照磨正九品;又以都鎮撫司隸大都督府,[先是屬中書省。]秩從四品。尋罷統軍元帥府。吳元年,更定官制,罷大都督不設,以左、右都督為長官,[正一品。]同知都督,[從一品。]副都督,[正二品。]僉都督,[從二品。]俱陞品秩。其屬,設參議,[正四品。]經歷,斷事官,[從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從七品。]洪武九年,罷副都督,改參議為掌判官。十二年,陞都督僉事為正二品,掌判官為正三品。十三年,始改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分領在京各衞所,[惟錦衣等親軍,上直衞不隸五府。]及在外各都司、衞所,以中軍都督府斷事官為五軍斷事官。十五年,置五軍十衞參軍府,設左、右參軍。十七年,五軍各設左、右斷事二人,提控案牘一人,[並從九品。]二十三年,陞五軍斷事官為正五品,總治五軍刑獄。分為五司,司設稽仁、稽義、稽禮、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各理其軍之刑獄。二十九年,置五軍照磨所,專掌文牘。建文中,革斷事及五司官。永樂元年,設北京留守行後軍都督府,置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無定員,經歷、都事各一人。後又分五府,稱行在五軍都督府。十八年,除「行在」字,在應天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復稱行在,仍設行後府。宣德三年又革。正統六年,復除「行在」字。 京營,永樂二十二年,置三大營,曰五軍營,曰神機營,曰三千營。五軍、神機各設中軍、左右哨、左右掖;五軍、三千各設五司。每營俱選勳臣二人提督之。其諸營管哨、掖官,曰坐營,曰坐司。[各哨、掖官,亦率以勳臣為之。]又設把總、把司、把牌等官。[又有圍子手、幼官、舍人、殫忠、效義諸營,俱附五軍營中。]景泰元年選三營精銳立十團營,涖以總兵,統以總督,監以內臣。其舊設者,號為老營。[三老營凡六提督,內選其二領團營。]成化三年,分團營為十二,每營又各分五軍、三千統騎兵,神機統火器。其各營統領,俱擇都督、都指揮或列爵充之,以總督統轄之。 正德中,又選團營精銳,置東西兩官廳,另設總兵、參將統領。嘉靖二十九年,革團營官廳,仍併三大營,改三千曰神樞,設副、參、遊、佐、坐營、號頭、中軍、千把總等官。[五軍營:戰兵一營,左副將一;戰兵二營,練勇參將一;車兵三營,參將一;車兵四營,遊擊將軍一;城守五營,佐擊將軍一;戰兵六營,右副將一;戰兵七營,練勇參將一;車兵八營,參將一;車兵九營,遊擊將軍一;城守十營,佐擊將軍一;備兵坐營官一,大號頭官一。已上部推。監鎗號頭官一,中軍官十一,隨征千總四,隨營千總二十,選鋒把總八,把總一百三十八。已上俱營推。神樞營:戰兵一營,左副將一;戰兵二營,練勇參將一;車兵三營,參將一;車兵四營,遊擊將軍一;城守五營,佐擊將軍一;戰兵六營,右副將一;車兵七營,練勇參將一;執事八營,參將一;城守九營,佐擊將軍一;城守十營,佐擊將軍一;備兵坐營官一,大號頭官一。已上部推。監鎗號頭官一,中軍官十一,千總二十,選鋒把總六,把總一百五十七。已上俱營推。神機營:戰兵一營,左副將一;戰兵二營,練勇參將一;車兵三營,遊擊將軍一;車兵四營,佐擊將軍一;城守五營,佐擊將軍一;戰兵六營,右副將一;車兵七營,練勇參將一;城守八營,佐擊將軍一;城守九營,佐擊將軍一;城守十營,佐擊將軍一;備兵坐營官一,大號頭官一。已上部推。監鎗號頭官一,中軍官十一,千總二十,選鋒把總六,把總一百二十八。已上俱營推。通計三大營,共五百八十六員。]統以提督總兵官一員。已,改提督曰總督,鑄「總督京營戎政」印,俾仇鸞佩之。更設侍郎一人,協理京營戎政。定巡視科道官歲一代更,悉革內侍官。增設巡視主事,尋亦革。隆慶初,仍以總督為提督,改協理為閱視,尋併改閱視為提督。四年二月,更京營制,三營各設提督,又各設右都御史一員提督之。九月,罷六提督,仍復總督戎政一人。天啟初,增設協理一人,已,仍革一人。崇禎初,復增一人。 京衞指揮使司,指揮使一人,[正三品。]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指揮僉事四人。[正四品。]鎮撫司,鎮撫二人,[從五品。]其屬,經歷司,經歷,[從七品。]知事,[正八品。]吏目,[從九品。]倉大使、副使各一人。所轄千戶所,多寡各不等。 京衞有上直衞,有南、北京衞,品秩並同。各有掌印,有僉書。其以恩廕寄祿,無定員。凡上直衞親軍指揮使司,二十有六。曰錦衣衞,曰旗手衞,曰金吾前衞。曰金吾後衞,曰羽林左衞,曰羽林右衞,曰府軍衞,曰府軍左衞,曰府軍右衞,曰府軍前衞,曰府軍後衞,曰虎賁左衞。[是為上十二衞,洪武中置。]曰金吾左衞,曰金吾右衞,曰羽林前衞,曰燕山左衞,曰燕山右衞,曰燕山前衞,曰大興左衞,曰濟陽衞,曰濟州衞,曰通州衞。[是為上十衞,永樂中置。]曰騰驤左衞,曰騰驤右衞,曰武驤左衞,曰武驤右衞。[宣德八年置。]番上宿衞名親軍,以護宮禁,不隸五都督府。 其京衞隸都督府者,三十有三。曰留守左衞,曰鎮南衞,曰驍騎右衞,曰龍虎衞,曰瀋陽左衞,曰瀋陽右衞,隸左軍都督府。曰留守右衞,曰虎賁右衞,曰武德衞,隸右軍都督府。曰留守中衞,曰神策衞,曰應天衞,曰和陽衞,及牧馬千戶所、蕃牧千戶所,俱隸中軍都督府。曰留守前衞,曰龍驤衞,曰豹韜衞,隸前軍都督府。曰留守後衞,曰鷹揚衞,曰興武衞,曰大寧中衞,曰大寧前衞,曰會州衞,曰富峪衞,曰寬河衞,曰神武左衞,曰忠義右衞,曰忠義前衞,曰忠義後衞,曰義勇右衞,曰義勇前衞,曰義勇後衞,曰武成中衞,曰蔚州左衞,隸後軍都督府。 又京衞非親軍而不隸都督府者,十有五。曰武功中衞,曰武功左衞,曰武功右衞,[已上三衞以匠故,隸工部。]曰永清左衞,曰永清右衞,曰彭城衞,曰長陵衞,曰獻陵衞,曰景陵衞,曰裕陵衞,曰茂陵衞,曰泰陵衞,曰康陵衞,曰永陵衞,曰昭陵衞。 明初,置帳前總制親軍都指揮使司,以馮國用為都指揮使。後改置金吾侍衞親軍都護府,設都護,[從二品。]經歷,[正六品。]知事,[從七品。]照磨。[從八品。]又置各衞親軍指揮使司,設指揮使,[正三品。]同知指揮使,[從三品。]副使,[正四品。]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正九品。]千戶所正千戶,[正五品。]副千戶,[從五品。]鎮撫、百戶。[正六品。]因置武德、龍驤、豹韜、飛熊、威武、廣武、興武、英武、鷹揚、驍騎、神武、雄武、鳳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衞親軍指揮使司,此設親軍衞之始。尋罷金吾侍衞親軍都護府。洪武、永樂間,增設親軍諸衞,名為上二十二衞,分掌宿衞。而錦衣衞主巡察、緝捕、理詔獄,以都督、都指揮領之,蓋特異於諸衞焉。 留守五衞,舊為都鎮撫司,總領禁衞,先屬中書省,改隸大都督府,設都鎮撫,[從四品。]副鎮撫,[從五品。]知事,[從八品。]尋改宿衞鎮撫司,設宿衞鎮撫、宿衞知事。洪武三年,改為留守衞指揮使司,專領軍馬守禦各城門,及巡警皇城與城垣造作之事。後陞為留守都衞,統轄天策、豹韜、飛熊、鷹揚、江陰、廣洋、橫海、龍江、水軍左、右十衞。八年,復為留守衞,與天策等八衞俱為親軍指揮使司,[惟水軍左、右二衞為指揮使司。]並隸大都督府。十一年,改為留守中衞,增置留守左、右、前、後四衞,仍為親軍。十三年,始分隸五都督府。 錦衣衞,掌侍衞、緝捕、刑獄之事,恒以勳戚都督領之,恩廕寄祿無常員。凡朝會、巡幸,則具鹵簿儀仗,率大漢將軍[共一千五百七員。]等侍從扈行。宿衞則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耤、視牲,則服飛魚服,佩繡春刀,侍左右。盜賊奸宄,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凡承制鞫獄錄囚勘事,偕三法司。五軍官舍比試併鎗,同兵部涖視。統所凡十有七。中、左、右、前、後五所,領軍士。五所分鑾輿、擎蓋、扇手、旌節、旛幢、班劍、斧鉞、戈戟、弓矢、馴馬十司,各領將軍校尉,以備法駕。上中、上左、上右、上前、上後、中後六親軍所,分領將軍、力士、軍匠。馴象所,領象奴養象,以供朝會陳列、駕輦、馱寶之事。 明初,置拱衞司,秩正七品,管領校尉,屬都督府。後改拱衞指揮使司,秩正三品。尋又改為都尉司。洪武三年,改為親軍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後五衞軍士,而設儀鸞司隸焉。四年,定儀鸞司為正五品,設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十五年,罷儀鸞司,改置錦衣衞,秩從三品,其屬有御椅等七員,皆正六品。設經歷司,掌文移出入;鎮撫司,掌本衞刑名,兼理軍匠。十七年,改錦衣衞指揮使為正三品。二十年,以治錦衣衞者多非法凌虐,乃焚刑具,出繫囚,送刑部審錄,詔內外獄咸歸三法司,罷錦衣獄。成祖時復置。尋增北鎮撫司,專治詔獄。成化間,刻印畀之,獄成得專達,不關白錦衣,錦衣官亦不得干預。而以舊所設為南鎮撫司,專理軍匠。 旗手衞,本旗手千戶所,洪武十八年改置。掌大駕金鼓、旗纛,帥力士隨駕宿衞。[校尉、力士,僉民間壯丁為之。校尉專職擎執鹵簿儀杖,及駕前宣召官員,差遣幹辦,隸錦衣衞。力士專領金鼓、旗幟,隨駕出入,及守衞四門,隸旗手衞。]凡歲祭旗頭六纛之神,八月於壇,十二月於承天門外,皆衞官涖事,統所五。 府軍前衞,掌統領幼軍,輪番帶刀侍衞。明初,有帶刀舍人。洪武時,府軍等衞皆有習技幼軍。永樂十三年,為皇太孫特選幼軍,置府軍前衞,設官屬,[指揮使五人,指揮同知十人,指揮僉事二十人,衞鎮撫十人,經歷五人。]統所二十有五。 金吾、羽林等十九衞,掌守衞巡警,統所凡一百有二。 騰驤等四衞,掌帥力士直駕、隨駕,統所三十有二。 南京守備一人,協同守備一人。南京以守備及參贊機務為要職。守備,以公、侯、伯充之,兼領中軍都督府事。協同守備,以侯、伯、都督充之,領五府事。參贊機務,以南京兵部尚書領之。其治所在中府,掌南都一切留守、防護之事。永樂十九年遷都北京,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備南京,節制南京諸衞所。洪熙元年,始以內臣同守備。景泰三年,增設協同守備一人。 南京五軍都督府,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不全設。其掌印、僉書,皆以勳爵及三等都督為之。分掌南京衞所,以達於南京兵部。凡管領大教場及江上操備等事,各府奉敕分掌之。城門之管鑰,中府專掌之。[初設城門郎,洪武十八年革,以門禁鎖鑰銅牌,命中軍都督府掌之。]其屬,經歷、都事各一人。 南京衞指揮使司,設官詳京衞凡四十有九。分隸五都督府者三十有二。曰留守左衞,曰鎮南衞,曰水軍左衞,曰驍騎右衞,曰龍虎衞,曰龍虎左衞,曰英武衞,曰龍江右衞,曰瀋陽左衞,曰瀋陽右衞,隸左府。曰留守右衞,曰虎賁右衞,曰水軍右衞,曰武德衞,曰廣武衞,隸右府。曰留守中衞,曰神策衞,曰廣洋衞,曰廣天衞,曰和陽衞,及牧馬千戶所,隸中府。曰留守前衞,曰龍江左衞,曰龍驤衞,曰飛熊衞,曰天策衞,曰豹韜衞,曰豹韜左衞,隸前府。曰留守後衞,曰橫海衞,曰鷹揚衞,曰興武衞,曰江陰衞,隸後府。 又親軍衞指揮使司十有七:曰金吾前衞,曰金吾後衞,曰金吾左衞,曰金吾右衞,曰羽林左衞,曰羽林右衞,曰羽林前衞,曰府軍衞,曰府軍左衞,曰府軍右衞,曰府軍後衞,曰虎賁左衞,曰錦衣衞,曰旗手衞,曰江淮衞,曰濟州衞,曰孝陵衞。與左府所屬十衞,右府所屬五衞,前府所屬七衞,後府所屬五衞,並聽中府節制。各衞領所一百一十有八。 王府護衞指揮使司,設官如京衞。 王府儀衞司。儀衞正一人,[正五品。]儀衞副二人,[從五品。]典仗六人。[正六品。]儀衞,掌侍衞儀仗。護衞,掌防禦非常,護衞王邸。有征調,則聽命於朝。 明初,諸王府置護軍府。洪武三年,置儀衞司,司設正、副各一人,秩比正、副千戶;司仗六人,秩比百戶。四年,改司仗為典仗。五年,置親王護衞指揮使司,每王府設三護衞,衞設左、右、前、後、中五所,所千戶二人,百戶十人。又設圍子手二所,每所千戶一人。九年,罷護軍府。建文中,改儀衞司為儀仗司,增置吏目一人。成祖初復舊制。 總兵官、副總兵、參將、遊擊將軍、守備、把總,無品級,無定員。總鎮一方者為鎮守,獨鎮一路者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為守備,與主將同守一城者為協守。又有提督、提調、巡視、備禦、領班、備倭等名。 凡總兵、副總兵,率以公、侯、伯、都督充之。其總兵掛印稱將軍者,雲南曰征南將軍,大同曰征西前將軍,湖廣曰平蠻將軍,兩廣曰征蠻將軍,遼東曰征虜前將軍,宣府曰鎮朔將軍,甘肅曰平羌將軍,寧夏曰征西將軍,交阯曰副將軍,延綏曰鎮西將軍。[諸印,洪熙元年制頒。]其在薊鎮、貴州、湖廣、四川及儹運淮安者,不得稱將軍掛印。宣德間,又設山西、陝西二總兵。嘉靖間,分設廣東、廣西、貴州、湖廣二總兵為四,改設福建、保定副總兵為總兵,又添設浙江總兵。萬曆間,又增設於臨洮、山海。天啟間,增設登萊。至崇禎時,益紛不可紀,而位權亦非復當日。蓋明初,雖參將、遊擊、把總,亦多有充以勳戚都督等官,至後則杳然矣。 鎮守薊州總兵官一人,舊設。隆慶二年,改為總理練兵事務兼鎮守,駐三屯營。協守副總兵三人。[東路副總兵,隆慶二年添設,駐建昌營,管理燕河營、臺頭營、石門寨、山海關四路。中路副總兵,萬曆四年改設,駐三屯營,帶管馬蘭峪、松棚峪、喜峰口、太平寨四路。西路副總兵,隆慶三年添設,駐石匣營,管理牆子嶺、曹家寨、古北口、石塘嶺四路。分守參將十一人,曰通州參將,曰山海關參將,曰石門寨參將,曰燕河營參將,曰石塘嶺參將,曰臺頭營參將,曰太平寨參將,曰馬蘭峪參將,曰牆子嶺參將,曰古北口參將,曰喜峰口參將。]遊擊將軍六人,統領南兵遊擊將軍三人,領班遊擊將軍七人,坐營官八人,守備八人,把總一人,提調官二十六人。 鎮守昌平總兵官一人,舊設副總兵,又有提督武臣。嘉靖三十八年,裁副總兵,以提督改為鎮守總兵,駐昌平城,聽總督節制。分守參將三人,曰居庸關參將,曰黃花鎮參將,曰橫嶺口參將。遊擊將軍二人,坐營官三人,守備十人,提調官一人。 鎮守遼東總兵官一人,舊設,駐廣寧。隆慶元年,令冬月移駐河東遼陽適中之地,調度防禦,應援海州、瀋陽。協守副總兵一人,[遼陽副總兵舊為分守,嘉靖四十五年改為協守,駐遼陽城,節制開原、海州、險山、瀋陽等處。]分守參將五人。[曰開原參將,曰錦義右參將,曰海蓋右參將,曰寧遠參將,曰寬奠堡參將。]遊擊將軍八人,守備五人,坐營中軍官一人,備御十九人。改為參將。正德九年,復為分守副總兵。嘉靖二十年,改為鎮守。三十年,改設鎮守總兵官。萬曆元年,令春秋兩防移駐浮圖峪,遇有警,移駐紫荊關,以備入援。分守參將四人,[曰紫荊關參將,曰龍固二關參將,曰馬水口參將,曰倒馬關參將。]遊擊將軍六人,坐營中軍官一人,守備七人,把總七人,忠順官二人。 鎮守宣府總兵官一人,舊設,駐宣府鎮城。協守副總兵一人,[副總兵舊亦駐鎮城,嘉靖二十八年移駐永寧城。]分守參將七人,[曰北路獨石馬營參將,曰東路懷來永寧參將,曰上西路萬全右衞參將,曰南路順聖蔚廣參將,曰中路葛峪堡參將,曰下西路柴溝堡參將,曰南山參將。]遊擊將軍三人,坐營中軍官二人,守備三十一人,領班備禦二人。[萬曆八年革。] 鎮守大同總兵官一人,舊設,駐大同鎮城。協守副總兵一人,[舊為左副總兵,萬曆五年去左字,駐左衞城。]分守參將九人,[曰東路參將,曰北東路參將,曰中路參將,曰西路參將,曰北西路參將,曰井坪城參將,曰新坪堡參將,曰總督標下左掖參將,曰威遠城參將,萬曆八年革。]遊擊將軍二人,入衞遊擊四人,坐營中軍官二人,守備三十九人。 鎮守山西總兵官一人,舊為副總兵,嘉靖二十年改設,駐寧武關。防秋移駐陽方口,防冬移駐偏關。協守副總兵一人,[嘉靖四十四年添設,初駐偏關,後移駐老營堡。]分守參將六人,[曰東路代州左參將,曰西路偏頭關右參將,曰太原左參將,曰中路利民堡右參將,曰河曲縣參將,曰北樓口參將。]遊擊將軍一人,坐營中軍官一人,守備十三人,操守二人。 鎮守延綏總兵官一人,舊設,駐鎮城。協守副總兵一人,[定邊右副總兵,嘉靖四十一年添設,分守安定、鎮靜等處,提調大牆及牆口等處。]分守參將六人,[曰孤山參將,曰東路右參將,曰西路左參將,曰中路參將,曰清平參將,曰榆林保寧參將。]遊擊將軍二人,入衞遊擊四人,守備十一人,坐營中軍官一人。 鎮守寧夏總兵官一人,舊設,駐鎮城。協守副總兵一人,[亦舊設,同駐鎮城。]分守參將四人,[曰東路右參將,曰西路左參將,曰靈州左參將,曰北路平虜城參將。]遊擊將軍三人,入衞遊擊一人,[萬曆八年革。]守備三人,備禦領班二人,[萬曆九年革,。]坐營中軍官二人,管理鎮城都司一人,領班都司二人[萬曆九年革。]管理水利屯田都司一人。 鎮守甘肅總兵官一人,舊設,駐鎮城。協守副總兵一人,[甘肅左副總兵,舊設,嘉靖四十四年,移駐高臺防禦,隆慶四年,回駐鎮城。]分守副總兵一人,[涼州右副總兵,舊設。]分守參將四人,[曰莊浪左參將,曰肅州右參將,曰西寧參將,曰鎮番參將。]遊擊將軍四人,坐營中軍官一人,守備十一人,領班備御都司四人。 鎮守陝西總兵官一人,舊駐會城,後移駐固原。分守副總兵一人,[洮泯副總兵,萬曆六年改設,駐洮州。]分守參將五人,[曰河州參將,曰蘭州參將,曰靖虜參將,曰陝西參將,曰階文西固參將。]遊擊將軍四人,坐營中軍官二人,守備八人。 鎮守四川總兵官一人,隆慶五年添設,駐建武所。分守副總兵一人,松潘副總兵,舊設協守參將二人,曰松潘東路左參將,曰松潘南路右參將。遊擊將軍二人,守備六人。 鎮守雲南總兵官一人,舊設,駐雲南府。分守參將三人,[曰臨元參將,曰永昌參將,曰順蒙參將,守備二人。]巡撫中軍坐營官一人。 鎮守貴州總兵官一人,舊設,嘉靖三十二年,加提督麻陽等處地方職銜,駐銅仁府。分守參將二人,[曰提督清浪右參將,曰提督川貴迤西左參將。]守備七人,巡撫中軍官一人。 鎮守廣西總兵官一人,舊為副總兵,嘉靖四十五年改設,駐桂林府。分守參將五人,[曰潯梧左參將,曰柳慶右參將,曰永寧參將,曰思恩參將,曰昭平參將。]守備三人,坐營官一人。 鎮守湖廣總兵官一人,舊設,嘉靖十年罷,十二年復設,萬曆八年又罷,十二年仍復設,駐省城。分守參將三人,曰黎平參將,曰鎮參將,曰鄖陽參將。守備十一人,把總一人。 鎮守廣東總兵官一人。舊為徵蠻將軍、兩廣總兵官。嘉靖四十五年分設,駐潮州府。協守副總兵一人,[潮漳副總兵,萬曆三年添設,駐南澳。]分守參將七人,[曰潮州參將,曰瓊崖參將,曰雷廉參將,曰東山參將,曰西山參將,曰督理廣州海防參將,曰惠州參將。]練兵遊擊將軍一人,守備五人,坐營中軍官二人,把總四人。 提督狼山副總兵一人,嘉靖三十七年添設,駐通州。鎮守江南副總兵一人,舊擊總兵官,駐福山港,後移駐鎮江、儀真二處。嘉靖八年裁革。十九年復設。二十九年仍革。三十二年,改設副總兵,駐金山衞。四十三年移駐吳淞。分守參將二人,[曰徐州參將,曰金山參將。]遊擊將軍一人,守備六人,鳳陽軍門中軍官一人,把總十三人。 鎮守浙江總兵官一人,嘉靖三十四年設,總理浙直海防。三十五年,改鎮守浙直。四十二年,改鎮守浙江,舊駐定海縣,後移駐省城。分守參將四人,[曰杭嘉湖參將,曰寧紹參將,曰溫處參將,曰臺金嚴參將。]遊擊將軍二人,總捕都司一人,把總七人。 分守江西參將一人,[曰南贛參將,嘉靖四十三年改設,駐會昌縣。]守備四人,把總六人。 鎮守福建總兵官一人,舊為副總兵,嘉靖四十二年改設,駐福寧州。分守參將一人,[曰南路參將。]守備三人,把總七人,坐營官一人。 鎮守山東總兵官一人,天啟中增設。總督備倭都司一人,領薊鎮班都司四人。又河南守備三人,領薊鎮班都司四人。 總督漕運總兵官一人。永樂二年,設總兵、副總兵,統領官軍海運。後海運罷,專督漕運。天順元年又令兼理河道。協同督運參將一人,[天順元年設。]把總十二人,[南京二,江南直隸二,江北直隸二,中都一,浙江二,山東一,湖廣一,江西一。] 留守司。正留守一人,[正二品。]副留守一人,[正三品。]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其屬,經歷司,經歷,[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斷事司,斷事,[正六品。]副斷事,[正七品。]吏目各一人。掌中都、興都守禦防護之事。 洪武二年,詔以臨濠為中都,置留守衞指揮使司,隸鳳陽行都督府。十四年,始置中都留守司,統鳳陽等八衞,[鳳陽衞,鳳陽中衞,鳳陽右衞,皇陵衞,留守左衞,留守中衞,長淮衞,懷遠衞。]防護皇陵,設留守一人,左、右副留守各一人。[屬官經歷以下,如前所列。]嘉靖十八年,改荊州左衞為顯陵衞,置興都留守司,統顯陵、承天二衞,防護顯陵,設官如中都焉。 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揮同知二人,[從二品。]都指揮僉事四人。[正三品。]其屬,經歷司,經歷,[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斷事司,斷事,[正六品。]副斷事,[正七品。]吏目各一人。司獄司,司獄。[從九品。]倉庫、草場,大使、副使各一人。行都指揮使司,設官與都指揮使司同。 都司掌一方之軍政,各率其衞所以隸於五府,而聽於兵部。凡都司並流官,或得世官,歲撫、按察其賢否,五歲考選軍政而廢置之。都指揮使及同知僉事,常以一人統司事,曰掌印,一人練兵,一人屯田,曰僉書。巡捕、軍器、漕運、京操、備禦諸雜務,並選充之,否則曰帶俸。凡備倭守備行都指揮事者,不得建牙、陞公座。凡朝廷吉凶表箋,序銜布、按二司上。經歷、都事,典文移。斷事,理刑獄。 明初,置各行省行都督府,設官如都督府。又置各都衞指揮使司。洪武四年,置各都衞斷事司,以理軍官、軍人詞訟。又以都衞節制方面,職擊甚重,從朝廷選擇陞調,不許世襲。七年,置西安行都衞指揮使司於河州。八年十月,詔各都衞並改為都指揮使司,凡改設都司十有三,[燕山都衞為北平都司,西安都衞為陝西都司,太原都衞為山西都司,杭州都衞為浙江都司,江西都衞為江西都司,青州都衞為山東都司,成都都衞為四川都司,福州都衞為福建都司,武昌都衞為湖廣都司,廣東都衞為廣東都司。廣西都衞為廣西都司,定遼都衞為遼東都司,河南都衞為河南都司。]行都司三,[西安行都衞為陝西行都司,大同都衞為山西行都司,建寧都衞為福建行都司。]十五年,增置貴州、雲南二都司。後以北平都司為北平行都司。永樂元年改為大寧都司。宣德中,增置萬全都司。計天下都司凡十有六。[十三省都司外,有遼東、大寧、萬全三都司。]又於建昌置四川行都司,於鄖陽置湖廣行都司。計天下行都司凡五。 明初,又於各行省置都鎮撫司,設都鎮撫,[從四品。]副鎮撫,[從五品。]知事。[從八品。]吳元年改都鎮撫[正五品,。]副鎮撫[正六品,。]知事為提控案牘,省注。洪武六年罷。 衞指揮使司,設官如京衞。[品秩並同。]外衞各統於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率世官,或有流官。凡襲替、陞授、優給、優養及屬所軍政,掌印、僉事報都指揮使司,達所隸都督府,移兵部。每歲撫、按察其賢否,五歲一考選軍政,廢置之。凡管理衞事,惟屬掌印、僉書。不論指揮使、同知、僉事,考選其才者充之。分理屯田、驗軍、營操、巡捕、漕運、備禦、出哨、入衞、戍守、軍器諸雜務,曰見任管事;不任事入隊,曰帶俸差操。徵行,則率其屬,聽所命主帥調度。 所,千戶所,正千戶一人,[正五品。]副千戶二人,[從五品,。]鎮撫二人,[從六品。]其屬,吏目一人。所轄百戶所凡十,共百戶十人,[正六品。]陞授、改調、增置無定員。總旗二十人,小旗百人。其守禦千戶所,軍民千戶所設官並同。凡千戶,一人掌印,一人僉書,曰管軍。千戶、百戶,有試,有實授。其掌印,恆以一人兼數印。凡軍政,衞下於所,千戶督百戶,百戶下總旗、小旗,率其卒伍以聽令。鎮撫無獄事,則管軍,百戶缺,則代之。其守禦千戶所,不隸衞,而自達於都司。凡衞所皆隸都司,而都司又分隸五軍都督府。[浙江都司、山東都司、遼東都司,隸左軍都督府。陝西都司、陝西行都司、四川都司、四川行都司、廣西都司、雲南都司、貴州都司,隸右軍都督府。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隸中軍都督府。興都留守司、湖廣都司、湖廣行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廣東都司,隸前軍都督府。大寧都司、萬全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隸後軍都督府。] 明初,置千戶所,設正千戶,[正五品。]副千戶,[從五品。]鎮撫、百戶。[正六品。]又立各萬戶府,設正萬戶,[正四品。]副萬戶,[從四品。]知事,[從八品。]照磨。[正九品。]尋以名不稱實,遂罷萬戶府,而設指揮使及千戶等官。覈諸將所部有兵五千者為指揮使,千人者為千戶,百人者為百戶,五十人為總旗,十人為小旗。 洪武二年,置刻期百戶所,選能疾行者二百人,以百戶領之。七年,申定衞所之制。先是,內外衞所,凡一衞統十千戶,一千戶統十百戶,百戶領總旗二,總旗領小旗五,小旗領軍十。至是更定其制,每衞設前、後、中、左、右五千戶所,大率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衞,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千戶所,一百一十二人為一百戶所,每百戶所設總旗二人,小旗十人。二十年,始命各衞立掌印、僉書,專職理事,以指揮使掌印,同知、僉事各領一所。士卒有武藝不嫻、器械不利者,皆責所領之官。二十三年,又設軍民指揮使司、軍民千戶所,計天下內外衞凡五百四十有七,所凡二千五百九十有三。自衞指揮以下其官多世襲,其軍士亦父子相繼,為一代定制。 土官,宣慰使司,宣慰使一人,[從三品。]同知一人,[正四品。]副使一人,[從四品。]僉事一人。[正五品。]經歷司,經歷一人,[從七品。]都事一人。[正八品。] 宣撫司,宣撫使一人,[從四品。]同知一人,[正五品。]副使一人,[從五品。]僉事一人。[正六品。]經歷司,經歷一人,[從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照磨一人。[從九品。] 安撫司,安撫使一人,[從五品。]同知一人,[正六品。]副使一人,[從六品。]僉事一人。[正七品。]其屬,吏目一人。[從九品。] 招討司,招討使一人,[從五品。]副招討一人。[正六品。]其屬,吏目一人。[從九品。] 長官司,長官一人,[正六品。]副長官一人,[從七品。]其屬,吏目一人。[未入流。] 蠻夷長官司,長官、副長官各一人。品同上又有蠻夷官、苗民官及千夫長、副千夫長等官。 軍民府、土州、土縣,設官如府州縣。 洪武七年,西南諸蠻夷朝貢,多因元官授之,稍與約束,定徵徭差發之法。漸為宣慰司者十一,為招討司者一,為宣撫司者十,為安撫司者十九,為長官司者百七十有三。其府州縣正貳屬官,或土或流,[大率宣慰等司經歷皆流官,府州縣佐貳多流官。]皆因其俗,使之附輯諸蠻,謹守疆土,修職貢,供徵調,無相攜貳。有相仇者,疏上聽命於天子。又有番夷都指揮使司三,衞指揮使司三百八十五,宣慰司三,招討司六,萬戶府四,千戶所四十一,站七,地面七,寨一,[詳見兵志衞所中。] 食貨一 記曰:「取財於地,而取法於天。富國之本,在於農桑。」明初,沿元之舊,錢法不通而用鈔,又禁民間以銀交易,宜若不便於民。而洪、永、熙、宣之際,百姓充實,府藏衍溢。蓋是時,劭農務墾闢,土無萊蕪,人敦本業,又開屯田、中鹽以給邊軍,餫餉不仰藉於縣官,故上下交足,軍民胥裕。其後,屯田壞於豪強之兼衞,計臣變鹽法。於是邊兵悉仰食太倉,轉輸往往不給。世宗以後,耗財之道廣,府庫匱竭。神宗乃加賦重征,礦稅四出,移正供以實左藏。中涓衞小,橫斂侵漁。民多逐末,田卒汙萊。吏不能拊循,而覆侵刻之。海內困敝,而儲積益以空乏。昧者多言復通鈔法可以富國,不知國初之充裕在勤農桑,而不在行鈔法也。夫彊本節用,為理財之要。明一代理財之道,始所以得,終所以失,條其本末,著於篇。 戶口田制屯田莊田 太祖籍天下戶口,置戶帖、戶籍,具書名、歲、居地。籍上戶部,帖給之民。有司歲計其登耗以聞。及郊祀,中書省以戶籍陳壇下,薦之天,祭畢而藏之。洪武十四年詔天下編賦役黃冊,以一百十戶為一里,推丁糧多者十戶為長,餘百戶為十甲,甲凡十人。歲役里長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後以丁糧多寡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在城曰坊,近城曰廂,鄉都曰里。里編為冊,冊首總為一圖。鰥寡孤獨不任役者,附十甲後為畸零。僧道給度牒,有田者編冊如民科,無田者亦為畸零。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冊,以丁糧增減而升降之。冊凡四:一上戶部,其三則布政司、府、縣各存一焉。上戶部者,冊面黃紙,故謂之黃冊。年終進呈,送後湖東西二庫庋藏之。歲命戶科給事中一人、御史二人、戶部主事四人釐校訛舛。其後黃冊祇具文,有司徵稅、編徭,則自為一冊,曰白冊云。 凡戶三等:曰民,曰軍,曰匠。民有儒,有醫,有陰陽。軍有校尉,有力士,弓、舖兵。匠有廚役、裁縫、馬船之類。瀕海有鹽衞。寺有僧,觀有道士。畢以其業著籍。人戶以籍為斷,禁數姓合戶附籍。漏口、脫戶,許自實。里設老人,選年高為衞所服者,導民善,平鄉里爭訟。其人戶避徭役者曰逃戶。年饑或避兵他徙者曰流民。有故而出僑於外者曰附籍。朝廷所移民曰移徙。 凡逃戶,明初督令還本籍復業,賜復一年。老弱不能歸及不願歸者,令在所著籍,授田輸賦。正統時,造逃戶周知冊,核其丁糧。 凡流民,英宗令勘籍,編甲互保,屬在所里長管轄之。設撫民佐貳官。歸本者,勞徠安輯,給牛、種、口糧。又從河南、山西巡撫于謙言,免流民復業者稅。成化初,荊、襄寇亂,流民百萬。項忠、楊璿為湖廣巡撫,下令逐之,弗率者戍邊,死者無算。祭酒周洪謨著流民說,引東晉時僑置郡縣之法,使近者附籍,遠者設州縣以撫之。都御史李賓上其說。憲宗命原傑出撫,招流民十二萬戶,給閒田,置鄖陽府,立上津等縣統治之。河南巡撫張瑄亦請輯西北流民。帝從其請。 凡附籍者,正統時,老疾致仕事故官家屬,離本籍千里者許收附,不及千里者發還。景泰中,令民籍者收附,軍、匠、衞役冒民籍者發還。 其移徙者,明初,嘗徙蘇、松、嘉、湖、杭民之無田者四千餘戶,往耕臨濠,給牛、種、車、糧,以資遣之,三年不征其稅。徐達平沙漠,徙北平山後民三萬五千八百餘戶,散處諸府衞,籍為軍者給衣糧,民給田。又以沙漠遺民三萬二千八百餘戶屯田北平,置屯二百五十四,開地千三百四十三頃。復徙江南民十四萬於鳳陽。戶部郎中劉九衞言:「古狹鄉之民,聽遷之寬鄉,欲地無遺利,人無失業也。」太祖採其議,遷山西澤、潞民於河北。後屢徙浙西及山西民於滁、和、北平、山東、河南。又徙登、萊、青民於東昌、兗州。又徙直隸、浙江民二萬戶於京師,充倉衞夫。太祖時徙民最多,其間有以罪徙者。建文帝命武康伯徐理往北平度地處之。成祖覈太原、平陽、澤、潞、遼、沁、汾丁多田少及無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實北平。自是以後,移徙者鮮矣。 初,太祖設養濟院收無告者,月給糧。設漏澤園葬貧民。天下府州縣立義冢。又行養老之政,民年八十以上賜爵。復下詔優恤遭難兵民。然懲元末豪強侮貧弱,立法多右貧抑富。嘗命戶部籍浙江等九布政司、應天十八府州富民萬四千三百餘戶,以次召見,徙其家以實京師,謂之富戶。成祖時,復選應天、浙江富民三千戶,充北京宛、大二縣廂長,附籍京師,仍應本籍徭役。供給日久,貧乏逃竄,輒選其本籍殷實戶僉補。宣德間定制,逃者發邊充軍,官司鄰里隱匿者俱坐罪。弘治五年始免解在逃富戶,每戶徵銀三兩,與廂民助役。嘉靖中減為二兩,以充邊餉。太祖立法之意,本倣漢徙富民實關中之制,其後事久弊生,遂為厲階。 戶口之數,增減不一,其可攷者,洪武二十六年,天下戶一千六十五萬二千八百七十,口六千五十四萬五千八百十二。弘治四年,戶九百十一萬三千四百四十六,口五千三百二十八萬一千一百五十八。萬曆六年,戶一千六十二萬一千四百三十六,口六千六十九萬二千八百五十六。太祖當兵燹之後,戶口顧極盛。其後承平日久,反不及焉。靖難兵起,淮以北鞠為茂草,其時民數反增於前。後乃遞減,至天順間為最衰。成、弘繼盛,正德以後又減。戶口所以減者,周忱謂:「投倚於豪門,或冒匠竄兩京,或冒引賈四方,舉家舟居,莫可衞跡也。」而要之,戶口增減,由於政令張弛。故宣宗嘗與衞臣論歷代戶口,以為「其盛也,本於休養生息,其衰也,由土木兵戎」,殆篤論云。 明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初,官田皆宋、元時入官田地。厥後有還官田,沒官田,斷入官田,學田,皇莊,牧馬草場,城壖苜蓿地,牲地,園陵墳地,公占隙地,諸王、公主、勳戚、大臣、內監、寺觀賜乞莊田,百官職田,邊臣養廉田,軍、民、商屯田,通謂之官田。其餘為民田。 元季喪亂,版籍多亡,田賦無準。明太祖即帝位,遣周鑄等百六十四人,覈浙西田畝,定其賦稅。復命戶部覈實天下土田。而兩浙富民畏避徭役,大率以田產寄他戶,謂之鐵衞詭寄。洪武二十年命國子生武淳等分行州縣,隨糧定區。區設糧長四人,量度田畝方圓,次以字號,悉書主名及田之丈尺,編類為冊,狀如魚鱗,號曰魚鱗圖冊。先是,詔天下編黃冊,以戶為主,詳具舊管、新收、開除、實在之數為四柱式。而魚鱗圖冊以土田為主,諸原坂、墳衍、下隰、沃瘠、沙鹵之別畢具。魚鱗冊為經,土田之訟質焉。黃冊為緯,賦役之法定焉。凡質賣田土,備書稅糧科則,官為籍記之,毋令產去稅存以為民害。又以中原田多蕪,命省臣議,計民授田。設司農司,開治河南,掌其事。臨濠之田,驗其丁力,計畝給之,毋許兼幷。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給十五畝,蔬地二畝,免租三年。每歲中書省奏天下墾田數,少者畝以千計,多者至二十餘萬。官給牛及農具者,乃收其稅,額外墾荒者永不起科。二十六年覈天下土田,總八百五十萬七千六百二十三頃,蓋駸駸無棄土矣。 凡田以近郭為上地,迤遠為中地、下地。五尺為步,步二百四十為畝,畝百為頃。太祖仍元里社制,河北諸州縣土著者以社分里甲,遷民分屯之地以屯分里甲。社民先占畝廣,屯民新占畝狹,故屯地謂之小畝,社地謂之廣畝。至宣德間,墾荒田永不起科及洿下斥鹵無糧者,皆覈入賦額,數溢於舊。有司乃以大畝當小畝以符舊額,有數畝當一畝者。步尺參差不一,人得以意贏縮,土地不均,未有如北方者。貴州田無頃畝尺籍,悉徵之土官。而諸處土田,日久頗淆亂,與黃冊不符。弘治十五年,天下土田止四百二十二萬八千五十八頃,官田視民田得七之一。嘉靖八年,霍韜奉命修會典,言:「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額田已減強半,而湖廣、河南、廣東失額尤多。非撥給於王府,則欺隱於猾民。廣東無藩府,非欺隱即委棄於寇賊矣。司國計者,可不究心。」是時,桂萼、郭弘化、唐龍、簡霄先後疏請覈實田畝,而顧鼎臣請履畝丈量,丈量之議由此起。江西安福、河南裕州首行之,而法未詳具,人多疑憚。其後福建諸州縣,為經、緯二冊,其法頗詳。然率以地為主,田多者猶得上下其手。神宗初,建昌知府許孚遠為歸戶冊,則以田從人,法簡而密矣。萬曆六年,帝用大學士張居正議,天下田畝通行丈量,限三載竣事。用開方法,以徑圍乘除,畸零截補。於是豪猾不得欺隱,里甲免賠累,而小民無虛糧。總計田數七百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視弘治時贏三百萬頃。然居正尚綜核,頗以溢額為功。有司爭改小弓以求田多,或掊克見田以充虛額。北直隸、湖廣、大同、宣府,遂先後按溢額田增賦云。屯田之制:曰軍屯,曰民屯。太祖初,立民兵萬戶府,寓兵於農,其法最善。又令諸將屯兵龍江諸處,惟康茂才績最,乃下令褒之,因以申飭將士。洪武三年,中書省請稅太原、朔州屯卒,命勿徵。明年,中書省言:「河南、山東、北平、陝西、山西及直隸淮安諸府屯田,凡官給牛種者十稅五,自備者十稅三。」詔且勿徵,三年後畝收租一斗。六年,太僕丞梁埜僊帖木爾言:「寧夏境內及四川西南至船城,東北至塔灘,相去八百里,土膏沃,宜招集流亡屯田。」從之。是時,遣鄧愈、湯和諸將屯陝西、彰德、汝寧、北平、永平,徙山西真定民屯鳳陽。又因海運餉遼有溺死者,遂益講屯政,天下衞所州縣軍民皆事墾闢矣。 其制,移民就寬鄉,或召募或罪徙者為民屯,皆領之有司。而軍屯則領之衞所。邊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種。每軍受田五十畝為一分,給耕牛、農具,教樹植,復租賦,遣官勸輸,誅侵暴之吏。初畝稅一斗。三十五年定科則:軍田一分,正糧十二石,貯屯倉,聽本軍自支,餘糧為本衞所官軍俸糧。永樂初,定屯田官軍賞罰例:歲食米十二石外餘六石為率,多者賞鈔,缺者罰俸。又以田肥瘠不同,法宜有別,命官軍各種樣田,以其歲收之數相考較。太原左衞千戶陳淮所種樣田,每軍餘糧二十三石,帝命重賞之。寧夏總兵何福積穀尤多,賜敕褒美。戶部尚書郁新言:「湖廣諸衞收糧不一種,請以米為準。凡粟穀穈黍大麥蕎穄二石,稻穀薥秫二石五斗,穇稗三石,皆準米一石。小麥芝蔴豆與米等。」此言一石小麥、芝蔴、豆準米一石,麻不能用石量。從之,著為令。 又更定屯守之數。臨邊險要,守多於屯。地僻處及輸糧艱者,屯多於守。屯兵百名委百戶,三百名委千戶,五百名以上指揮提督之。屯設紅牌,列則例於上。年六十與殘疾及幼者,耕以自食,不限於例。屯軍以公事妨農務者,免徵子粒,且禁衞所差撥。於時,東自遼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肅,南盡滇、蜀,極於交阯,中原則大河南北,在在興屯矣。宣宗之世,屢覈各屯,以征戍罷耕及官豪勢要占匿者,減餘糧之半。迤北來歸就屯之人,給車牛農器。分遼東各衞屯軍為三等,丁牛兼者為上,丁牛有一為中,俱無者為下。英宗免軍田正糧歸倉,止徵餘糧六石。後又免沿邊開田官軍子粒,減各邊屯田子粒有差。景帝時,邊方多事,令兵分為兩番,六日操守,六日耕種。成化初,宣府巡撫葉盛買官牛千八百,幷置農具,遣軍屯田,收糧易銀,以補官馬耗損,邊人稱便。 自正統後,屯政稍弛,而屯糧猶存三之二。其後屯田多為內監、軍官占奪,法盡壞。憲宗之世頗議釐復,而視舊所入,不能什一矣。弘治間,屯糧愈輕,有畝止三升者。沿及正德,遼東屯田較永樂間田贏萬八千餘頃,而糧乃縮四萬六千餘石。初,永樂時,屯田米常溢三之一,常操軍十九萬,以屯軍四萬供之。而受供者又得自耕。邊外軍無月糧,以是邊餉恒足。及是,屯軍多逃死,常操軍止八萬,皆仰給於倉。而邊外數擾,棄不耕。劉瑾擅政,遣官分出丈田責逋。希瑾意者,偽增田數,搜括慘毒,戶部侍郎韓福尤急刻。遼卒不堪,脅衆為亂,撫之乃定。 明初,募鹽商於各邊開中,謂之商屯。迨弘治中,葉淇變法,而開中始壞。諸淮商悉撤業歸,西北商亦多徙家於淮,邊地為墟,米石直銀五兩,而邊儲枵然矣。世宗時,楊一清復請召商開中,又請倣古募民實塞下之意,招徠隴右、關西民以屯邊。其後周澤、王崇古、林富、陳世輔、王畿、王朝用、唐順之、吳桂芳等爭言屯政。而龐尚鵬總理江北鹽屯,尋移九邊,與總督王崇古,先後區畫屯政甚詳。然是時,因循日久,卒鮮實效。給事中管懷理言:「屯田不興,其弊有四。疆埸戒嚴,一也。牛種不給,二也。丁壯亡徙,三也。田在敵外,四也。如是而管屯者猶欲按籍增賦,非扣月糧,即按丁賠補耳。」 屯糧之輕,至弘、正而極,嘉靖中漸增,隆慶間復畝收一斗。然屯丁逃亡者益多。管糧郎中不問屯田有無,月糧止半給。沿邊屯地,或變為斥鹵、沙磧,糧額不得減。屯田御史又於額外增本折,屯軍益不堪命。萬曆時,計屯田之數六十四萬四千餘頃,視洪武時虧二十四萬九千餘頃,田日減而糧日增,其弊如此。時則山東巡撫鄭汝璧請開登州海北長山諸島田。福建巡撫許孚遠墾閩海壇山田成,復請開南日山、澎湖;又言浙江濱海諸山,若陳錢、金塘、補陀、玉環、南麂,皆可經理。天津巡撫汪應蛟則請於天津興屯。或留中不下,或不久輒廢。熹宗之世,巡按張慎言復議天津屯田。而御史左光斗命管河通判盧觀象大興水田之利,太常少卿董應舉踵而行之。光斗更於河間、天津設屯學,試騎射,為武生給田百畝。李繼貞巡撫天津,亦力於屯務,然仍歲旱蝗,弗克底成效也。 明時,草場頗多,占奪民業。而為民厲者,莫如皇莊及諸王、勳戚、中官莊田為甚。太祖賜勳臣公侯丞相以下莊田,多者百頃,親王莊田千頃。又賜公侯暨武臣公田,又賜百官公田,以其租入充祿。指揮沒於陣者皆賜公田。勳臣莊佃,多倚威扞禁,帝召諸臣戒諭之。其後公侯復歲祿,歸賜田於官。 仁、宣之世,乞請漸廣,大臣亦得請沒官莊舍。然寧王權請灌城為庶子耕牧地,帝賜書,援祖制拒之。至英宗時,諸王、外戚、中官所在占官私田,或反誣民占,請案治。比案問得實,帝命還之民者非一。乃下詔禁奪民田及奏請畿內地。然權貴宗室莊田墳塋,或賜或請,不可勝計。御馬太監劉順家人進薊州草場,進獻由此始。宦官之田,則自尹奉、喜寧始。 初,洪熙時,有仁壽宮莊,其後又有清寧、未央宮莊。天順三年,以諸王未出閤,供用浩繁,立東宮、德王、秀王莊田。二王之藩,地仍歸官。憲宗即位,以沒入曹吉祥地為宮中莊田,皇莊之名由此始。其後莊田遍郡縣。給事中齊莊言:「天子以四海為家,何必置立莊田,與貧民較利。」弗聽。弘治二年,戶部尚書李敏等以災異上言:「畿內皇莊有五,共地萬二千八百餘頃;勳戚、中官莊田三百三十有二,共地三萬三千餘頃。管莊官校招集衞小,稱莊頭、伴當,占地土,斂財物,汙婦女。稍與分辨,輒被誣奏。官校執縛,舉家驚惶。民心傷痛入骨,災異所由生。乞革去管莊之人,付小民耕種,畝徵銀三分,充各宮用度。」帝命戒飭莊戶。又因御史言,罷仁壽宮莊,還之草場,且命凡侵牧地者,悉還其舊。 又定制,獻地王府者戍邊。奉御趙瑄獻雄縣地為皇莊,戶部尚書周經劾其違制,下瑄詔獄。敕諸王輔導官,導王奏請者罪之。然當日奏獻不絕,乞請亦愈繁。徽、興、岐、衡四王,田多至七千餘頃。會昌、建昌、慶雲三侯爭田,帝輒賜之。武宗即位,踰月,即建皇莊七,其後增至三百餘處。諸王、外戚求請及奪民田者無算。 世宗初,命給事中夏言等清核皇莊田。言極言皇莊為厲於民。自是正德以來投獻侵牟之地,頗有給還民者,而宦戚輩復中撓之。戶部尚書孫交造皇莊新冊,額減於舊。帝命覈先年頃畝數以聞,改稱官地,不復名皇莊,詔所司徵銀解部。然多為宦寺中飽,積逋至數十萬以為常。是時,禁勳戚奏討、奸民投獻者,又革王府所請山場湖陂。德王請齊、漢二庶人所遺東昌、兗州閒田,又請白雲等湖,山東巡撫邵錫按新令卻之,語甚切。德王爭之數四,帝仍從部議,但存藩封初請莊田。其後有奏請者不聽。 又定,凡公主、國公莊田,世遠者存什三。嘉靖三十九年遣御史沈陽清奪隱冒莊田萬六千餘頃。穆宗從御史王廷瞻言,復定世次遞減之限:勳臣五世限田二百頃,戚畹七百頃至七十頃有差。初,世宗時,承天六莊二湖地八千三百餘頃,領以中官,又聽校舍兼幷,增八百八十頃,分為十二莊。至是始領之有司,兼幷者還民。又著令宗室買田不輸役者沒官,皇親田俱令有司徵之,如勳臣例。雖請乞不乏,而賜額有定,徵收有制,民害少衰止。 神宗賚予過侈,求無不獲。潞王、壽陽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東、湖廣田為王莊,至四萬頃。衞臣力爭,乃減其半。王府官及諸閹丈地徵稅,旁午於道,扈養厮役廩食以萬計,漁斂慘毒不忍聞。駕帖捕民,格殺莊佃,所在騷然。給事中官應震、姚宗文等屢疏諫,皆不報。時復更定勳戚莊田世次遞減法,視舊制稍寬。其後應議減者,輒奉詔姑留,不能革也。熹宗時,桂、惠、瑞三王及遂平、寧德二公主莊田,動以萬計,而魏忠賢一門,橫賜尤甚。蓋中葉以後,莊田侵奪民業,與國相終云。 食貨二 賦役 賦役之法,唐租庸調猶為近古。自楊炎作兩稅法,簡而易行,歷代相沿,至明不改。太祖為吳王,賦稅十取一,役法計田出夫。縣上、中、下三等,以賦十萬、六萬、三萬石下為差。府三等,以賦二十萬上下、十萬石下為差。即位之初,定賦役法,一以黃冊為準。冊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曰夏稅,曰秋糧,凡二等。夏稅無過八月,秋糧無過明年二月。丁曰成丁,曰未成丁,凡二等。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又有職役優免者。役曰里甲,曰均徭,曰雜泛,凡三等。以戶計曰甲役,以丁計曰徭役,上命非時曰雜役,皆有力役,有雇役。府州縣驗冊丁口多寡,事產厚薄,以均適其力。兩稅,洪武時,夏稅曰米麥,曰錢鈔,曰絹。秋糧曰米,曰錢鈔,曰絹。弘治時,會計之數,夏稅曰大小米麥,曰麥荍,曰絲綿幷荒絲,曰稅絲,曰絲綿折絹,曰稅絲折絹,曰本色絲,曰農桑絲折絹,曰農桑零絲,曰人丁絲折絹,曰改科絹,曰棉花折布,曰苧布,曰土苧,曰紅花,曰麻布,曰鈔,曰租鈔,曰稅鈔,曰原額小絹,曰幣帛絹,曰本色絹,曰絹,曰折色絲。秋糧曰米,曰租鈔,曰賃鈔,曰山租鈔,曰租絲,曰租絹,曰租粗麻布,曰課程棉布,曰租苧布,曰牛租米穀,曰地畝棉花絨,曰棗子易米,曰棗株課米,曰課程苧麻折米,曰棉布,曰魚課米,曰改科絲折米。萬曆時,小有所增損,大略以米麥為主,而絲絹與鈔次之。夏稅之米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麥荍惟貴州,農桑絲遍天下,惟不及川、廣、雲、貴,餘各視其地產。 太祖初立國即下令,凡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倍之。麻畝徵八兩,木棉畝四兩。栽桑以四年起科。不種桑,出絹一疋。不種麻及木棉,出麻布、棉布各一疋。此農桑絲絹所由起也。 洪武九年,天下稅糧,令民以銀、鈔、錢、絹代輸。銀一兩、錢千文、鈔一貫,皆折輸米一石,小麥則減直十之二。棉苧一疋,折米六斗,麥七斗。麻布一疋,折米四斗,麥五斗。絲絹等各以輕重為損益,願入粟者聽。十七年,雲南以金、銀、貝、布、漆、丹砂、水銀代秋租。於是謂米麥為本色,而諸折納稅糧者,謂之折色。越二年,又令戶部侍郎楊靖會計天下倉儲存糧,二年外並收折色,惟北方諸布政司需糧餉邊,仍使輸粟。三十年諭戶部曰:「行人高稹言,陝西困逋賦。其議自二十八年以前,天下逋租,咸許任土所產,折收布、絹、棉花及金、銀等物,著為令。」於是戶部定:鈔一錠,折米一石;金一兩,十石;銀一兩,二石;絹一疋,石有二斗;棉布一疋,一石;苧布一疋,七斗;棉花一斤,二斗。帝曰:「折收逋賦,蓋欲蘇民困也。今賦重若此,將愈困民,豈恤之之意哉。金、銀每兩折米加一倍。鈔止二貫五百文折一石。餘從所議。」 永樂中,既得交阯,以絹,漆,蘇木,翠羽,紙扇,沉、速、安息諸香代租賦。廣東瓊州黎人、肇慶瑤人內附,輸賦比內地。天下本色稅糧三千餘萬石,絲鈔等二千餘萬。計是時,宇內富庶,賦入盈羨,米粟自輸京師數百萬石外,府縣倉廩蓄積甚豐,至紅腐不可食。歲歉,有司往往先發粟振貸,然後以聞。雖歲貢銀三十萬兩有奇,而民間交易用銀,仍有厲禁。 至正統元年,副都御史周銓言:「行在各衞官俸支米南京,道遠費多,輒以米易貨,貴買賤售,十不及一。朝廷虛糜廩祿,各官不得實惠。請於南畿、浙江、江西、湖廣不通舟楫地,折收布、絹、白金,解京充俸。」江西巡撫趙新亦以為言,戶部尚書黃福復條以請。帝以問行在戶部尚書胡濙。濙對以太祖嘗折納稅糧於陝西、浙江,民以為便。遂倣其制,米麥一石,折銀二錢五分。南畿、浙江、江西、湖廣、福建、廣東、廣西米麥共四百餘萬石,折銀百萬餘兩,入內承運庫,謂之金花銀。其後概行於天下。自起運兌軍外,糧四石收銀一兩解京,以為永例。諸方賦入折銀,而倉廩之積漸少矣。 初,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賦,凡官田畝稅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減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沒官田一斗二升。惟蘇、松、嘉、湖,怒其為張士誠守,乃籍諸豪族及富民田以為官田,按私租簿為稅額。而司農卿楊憲又以浙西地膏腴,增其賦,畝加二倍。故浙西官、民田視他方倍蓗,畝稅有二三石者。大抵蘇最重,松、嘉、湖次之,常、杭又次之。洪武十三年命戶部裁其額,畝科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減十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俱止徵三斗五升,其以下者仍舊。時蘇州一府,秋糧二百七十四萬六千餘石,自民糧十五萬石外,皆官田糧。官糧歲額與浙江通省埒,其重猶如此。建文二年詔曰:「江、浙賦獨重,而蘇、松準私租起科,特以懲一時頑民,豈可為定則以重困一方。宜悉與減免,畝不得過一斗。」成祖盡革建文政,浙西之賦復重。宣宗即位,廣西布政使周幹,巡視蘇、常、嘉、湖諸府還,言:「諸府民多逃亡,詢之耆老,皆云重賦所致。如吳江、崑山民田租,舊畝五升,小民佃種富民田,畝輸私租一石。後因事故入官,輒如私租例盡取之。十分取八,民猶不堪,況盡取乎。盡取,則民必凍餒,欲不逃亡,不可得也。仁和、海寧、崑山海水陷官、民田千九百餘頃,逮今十有餘年,猶徵其租。田沒於海,租從何出?請將沒官田及公、侯還官田租,俱視彼處官田起科,畝稅六斗。海水淪陷田,悉除其稅,則田無荒蕪之患,而細民獲安生矣。」帝命部議行之。宣德五年二月詔:「舊額官田租,畝一斗至四斗者各減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減十之三。著為令。」於是江南巡撫周忱與蘇州知府況鍾,曲計減蘇糧七十餘萬,他府以為差,而東南民力少紓矣。忱又令松江官田依民田起科,戶部劾以變亂成法。宣宗雖不罪,亦不能從。而朝廷數下詔書,蠲除租賦。持籌者輒私戒有司,勿以詔書為辭。帝與尚書胡濙言「計臣壅遏膏澤」,然不深罪也。正統元年令蘇、松、浙江等處官田,準民田起科,秋糧四斗一升至二石以上者減作三斗,二斗一升以上至四斗者減作二斗,一斗一升至二斗者減作一斗。蓋宣德末,蘇州逋糧至七百九十萬石,民困極矣。至是,乃獲少甦。英宗復辟之初,令鎮守浙江尚書孫原貞等定杭、嘉、湖則例,以起科重者徵米宜少,起科輕者徵米宜多。乃定官田畝科一石以下,民田七斗以下者,每石歲徵平米一石三斗;官民田四斗以下者,每石歲徵平米一石五斗;官田二斗以下,民田二斗七升以下者,每石歲徵平米一石七斗;官田八升以下,民田七升以下者,每石歲徵平米二石二斗。凡重者輕之,輕者重之,欲使科則適均,而畝科一石之稅未嘗減云。 嘉靖二年,御史黎貫言:「國初夏秋二稅,麥四百七十餘萬石,今少九萬;米二千四百七十餘萬石,今少二百五十餘萬。而宗室之蕃,官吏之冗,內官之衆,軍士之增,悉取給其中。賦入則日損,支費則日加。請覈祖宗賦額及經費多寡之數,一一區畫,則知賦入有限,而浮費不容不節矣。」於是戶部議:「令天下官吏考滿遷秩,必嚴覈任內租稅,徵解足數,方許給由交代。仍乞朝廷躬行節儉,以先天下。」帝納之。既而諭德顧鼎臣條上錢糧積弊四事。 一曰察理田糧舊額。請責州縣官,於農隙時,令里甲等倣洪武、正統間魚鱗、風旗之式,編造圖冊,細列元額田糧、字圩、則號、條段、坍荒、成熟步口數目,官為覆勘,分別界址,履畝檢踏丈量,具開墾改正豁除之數。刊刻成書,收貯官庫,給散里中,永為稽考。仍斟酌先年巡撫周忱、王恕簡便可行事例,立為定規。取每歲實徵、起運、存留、加耗、本色、折色幷處補、暫徵、帶徵、停徵等件數目,會計已定,張榜曉諭。庶吏胥不得售其奸欺,而小民免賠累科擾之患。 一曰催徵歲辦錢糧。成、弘以前,里甲催徵,糧戶上納,糧長收解,州縣監收。糧長不敢多收斛面,糧戶不敢攙雜水穀糠粃,兌糧官軍不敢阻難多索,公私兩便。近者,有司不復比較經催里甲負糧人戶,但立限敲扑糧長,令下鄉追徵。豪強者則大斛倍收,多方索取,所至雞犬為空。孱弱者為勢豪所凌,耽延欺賴,不免變產補納。至或舊役侵欠,責償新僉,一人逋負,株連親屬,無辜之民死於箠楚囹圄者幾數百人。且往時,每區糧長不過正、副二名,近多至十人以上。其實收掌管糧之數少,而科斂打點使用年例之數多。州縣一年之間,輒破中人百家之產,害莫大焉。宜令戶部議定事例,轉行所司,審編糧長務遵舊規。如州縣官多僉糧長,縱容下鄉,及不委里甲催辦,輒酷刑限比糧長者,罪之。致人命多死者,以故勘論。 其二則議遣官綜理及復預備倉糧也。疏下,戶部言:「所陳俱切時弊,令所司舉行。」遷延數載如故。 糧長者,太祖時,令田多者為之,督其鄉賦稅。歲七月,州縣委官偕詣京,領勘合以行。糧萬石,長、副各一人,輸以時至,得召見,語合,輒蒙擢用。末年更定,每區正、副二名輪充。宣德間,復永充。科斂橫溢,民受其害,或私賣官糧以牟利。其罷者,虧損公賦,事覺,至隕身喪家。景泰中,革糧長,未幾又復。自官軍兌運,糧長不復輸京師,在州里間頗滋害,故鼎臣及之。 未幾,御史郭弘化等亦請通行丈量,以杜包賠兼幷之弊。帝恐紛擾,不從。給事中徐俊民言:「今之田賦,有受地於官,歲供租稅者,謂之官田。有江水泛溢溝塍淹沒者,謂之坍江。有流移亡絕,田棄糧存者,謂之事故。官田貧民佃種,畝入租三斗,或五六斗或石以上者有之。坍江、事故虛糧,里甲賠納,或數十石或百餘石者有之。夫民田之價十倍官田,貧民既不能置。而官田糧重,每病取盈,益以坍江、事故虛糧,又令攤納,追呼敲扑,歲無寧日。而奸富猾胥方且詭寄、那移,幷輕分重。此小民疾苦,閭閻凋瘁,所以日益而日增也。請定均糧、限田之制。坍江、事故,悉與蠲免。而合官民田為一,定上、中、下三則起科以均糧。富人不得過千畝,聽以百畝自給,其羨者則加輸邊稅。如此,則多寡有節,輕重適宜,貧富相安,公私俱足矣。」部議:「疆土民俗各異,令所司熟計其便。」不行。 越數年,乃從應天巡撫侯位奏,免蘇州坍海田糧九萬餘石,然那移、飛灑之弊,相沿不改。至十八年,鼎臣為大學士,復言:「蘇、松、常、鎮、嘉、湖、杭七府,供輸甲天下,而里胥豪右蠧弊特甚。宜將欺隱及坍荒田土,一一檢覈改正。」於是應天巡撫歐陽鐸檢荒田四千餘頃,計租十一萬石有奇,以所欺隱田糧六萬餘石補之,餘請豁免。戶部終持不下。時嘉興知府趙瀛建議:「田不分官、民,稅不分等則,一切以三斗起徵。」鐸乃與蘇州知府王儀盡括官、民田裒益之。履畝清丈,定為等則。所造經賦冊,以八事定稅糧:曰元額稽始,曰事故除虛,曰分項別異,曰歸總正實,曰坐派起運,曰運餘撥存,曰存餘考積,曰徵一定額。又以八事考里甲:曰丁田,曰慶賀,曰祭祀,曰鄉飲,曰科賀,曰卹政,曰公費,曰備用。以三事定均徭:曰銀差,曰力差,曰馬差。著為例。 徵一者,總徵銀米之凡,而計畝均輸之。其科則最重與最輕者,稍以耗損益推移。重者不能盡損,惟遞減耗米,派輕賫折除之,陰予以輕。輕者不能加益,為徵本色,遞增耗米加乘之,陰予以重。推收之法,以田為母,戶為子。時豪右多梗其議,鼎臣獨以為善,曰:「是法行,吾家益千石輸,然貧民減千石矣,不可易也。」顧其時,上不能損賦額,長民者私以己意變通。由是官田不至偏重,而民田之賦反加矣。 時又有綱銀、一串鈴諸法。綱銀者,舉民間應役歲費,丁四糧六總徵之,易知而不繁,猶網之有綱也。一串鈴,則夥收分解法也。自是民間輸納,止收本色及折色銀矣。 是時天下財賦,歲入太倉庫者二百萬兩有奇。舊制以七分經費,而存積三分備兵歉,以為常。世宗中年,邊供費繁,加以土木、禱祀,月無虛日,帑藏匱竭。司農百計生財,甚至變賣寺田,收贖軍罪,猶不能給。二十九年,俺荅犯京師,增兵設戍,餉額過倍。三十年,京邊歲用至五百九十五萬,戶部尚書孫應奎蒿目無策,乃議於南畿、浙江等州縣增賦百二十萬,加派於是始。 嗣後,京邊歲用,多者過五百萬,少者亦三百餘萬,歲入不能充歲出之半。由是度支為一切之法,其箕斂財賄、題增派、括贓贖、算稅契、折民壯、提編、均徭、推廣事例興焉。其初亦賴以濟匱,久之,諸所灌輸益少。又四方多事,有司往往為其地奏留或請免:浙、直以備倭,川、貴以採木,山、陝、宣、大以兵荒。不惟停格軍興所徵發,即歲額二百萬,且虧其三之一。而內廷之賞給,齋殿之經營,宮中夜半出片紙,吏雖急,無敢延頃刻者。三十七年,大同右衞告警,賦入太倉者僅七萬,帑儲大較不及十萬。戶部尚書方鈍等憂懼不知所出,乃乘間具陳帑藏空虛狀,因條上便宜七事以請。既,又令衞臣各條理財之策,議行者凡二十九事,益瑣屑,非國體。而累年以前積逋無不追徵,南方本色逋賦亦皆追徵折色矣。 是時,東南被倭,南畿、浙、閩多額外提編,江南至四十萬。提編者,加派之名也。其法,以銀力差排編十甲,如一甲不足,則提下甲補之,故謂之提編。及倭患平,應天巡撫周如斗乞減加派,給事中何煃亦具陳南畿困敝,言:「軍門養兵,工部料價,操江募兵,兵備道壯丁,府州縣鄉兵,率為民累,甚者指一科十,請禁革之。」命如煃議,而提編之額不能減。 隆、萬之世,增額既如故,又多無藝之征,逋糧愈多,規避亦益巧。已解而愆限或至十餘年,未徵而報收,一縣有至十萬者。逋欠之多,縣各數十萬。賴行一條鞭法,無他科擾,民力不大絀。 一條鞭法者,總括一州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丁糧畢輸於官。一歲之役,官為僉募。力差,則計其工食之費,量為增減;銀差,則計其交納之費,加以增耗。凡額辦、派辦、京庫歲需與存留、供億諸費,以及土貢方物,悉併為一條,皆計畝徵銀,折辦於官,故謂之一條鞭。立法頗為簡便。嘉靖間,數行數止,至萬曆九年乃盡行之。 其後接踵三大征,頗有加派,事畢旋已。至四十六年,驟增遼餉三百萬。時內帑充積,帝靳不肯發。戶部尚書李汝華乃援征倭、播例,畝加三釐五毫,天下之賦增二百萬有奇。明年復加三釐五毫。明年,以兵工二部請,復加二釐。通前後九釐,增賦五百二十萬,遂為歲額。所不加者,畿內八府及貴州而已。 天啟元年,給事中甄淑言:「遼餉加派,易致不均。蓋天下戶口有戶口之銀,人丁有人丁之銀,田土有田土之銀,有司徵收,總曰銀額。按銀加派,則其數不漏。東西南北之民,甘苦不同,布帛粟米力役之法,徵納不同。惟守令自知其甘苦,而通融其徵納。今因人土之宜,則無偏枯之累。其法,以銀額為主,而通人情,酌土俗,頒示直省。每歲存留、起解各項銀兩之數,以所加餉額,按銀數分派,總提折扣,裒多益寡,期不失餉額而止。如此,則愚民易知,可杜奸胥意為增減之弊。且小民所最苦者,無田之糧,無米之丁,田鬻富室,產去糧存,而猶輸丁賦。宜取額丁、額米,兩衡而定其數,米若干即帶丁若干。買田者,收米便收丁,則縣冊不失丁額,貧民不致賠累,而有司亦免逋賦之患。」下部覆議,從之。 崇禎三年,軍興,兵部尚書梁廷棟請增田賦。戶部尚書畢自嚴不能止,乃於九釐外畝復徵三釐。惟順天、永平以新被兵無所加,餘六府畝徵六釐,得他省之半,共增賦百六十五萬四千有奇。後五年,總督盧象昇請加宦戶田賦十之一,民糧十兩以上同之。既而概徵每兩一錢,名曰助餉。越二年,復行均輸法,因糧輸餉,畝計米六合,石折銀八錢,又畝加徵一分四釐九絲。越二年,楊嗣昌督師,畝加練餉銀一分。兵部郎張若麒請收兵殘遺產為官莊,分上、中、下,畝納租八斗至二三斗有差。御史衞周胤言:「嗣昌流毒天下,剿練之餉多至七百萬,民怨何極。」御史郝晉亦言:「萬曆末年,合九邊餉止二百八十萬。今加派遼餉至九百萬。剿餉三百三十萬,業已停罷,旋加練餉七百三十餘萬。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萬以輸京師,又括京師二千萬以輸邊者乎?」疏語雖切直,而時事危急,不能從也。 役法定於洪武元年。田一頃出丁夫一人,不及頃者以他田足之,名曰均工夫。尋編應天十八府州,江西九江、饒州、南康三府均工夫圖冊。每歲農隙赴京,供役三十日遣歸。田多丁少者,以佃人充夫,而田主出米一石資其用。非佃人而計畝出夫者,畝資米二升五合。迨造黃冊成,以一百十戶為一里,里分十甲曰里甲。以上、中、下戶為三等,五歲均役,十歲一更造。一歲中諸色雜目應役者,編第均之,銀、力從所便,曰均徭。他雜役,曰雜泛。凡祗應、禁子、弓兵,悉僉市民,毋役糧戶。額外科一錢、役一夫者,罪流徙。 後法稍弛,編徭役里甲者,以戶為斷,放大戶而勾單小。於是議者言,均徭之法,按冊籍丁糧,以資產為宗,覈人戶上下,以蓄藏得實也。稽冊籍,則富商大賈免役,而土著困;覈人戶,則官吏里胥輕重其手,而小民益窮蹙。二者交病。然專論丁糧,庶幾古人租庸調之意。乃令以舊編力差、銀差之數當丁糧之數,難易輕重酌其中。役以應差,里甲除當復者,論丁糧多少編次先後,曰鼠尾冊,按而徵之。市民商賈家殷足而無田產者,聽自占,以佐銀差。正統初,僉事夏時創行於江西,他省倣行之,役以稍平。 其後諸上供者,官為支解,而官府公私所須,復給所輸銀於坊里長,責其營辦。給不能一二,供者或什伯,甚至無所給,惟計值年里甲祗應夫馬飲食,而里甲病矣。凡均徭,解戶上供為京徭,主納為中官留難,不易中納,往復改貿,率至傾產。其他役苛索之弊,不可毛舉。 明初,令天下貢土所有,有常額,珍奇玩好不與。即須用,編之里甲,出銀以市。顧其目冗碎,奸黠者緣為利孔。又大工營繕,祠官祝釐,資用繁溢。迨至中葉,倭寇交訌,仍歲河決,國用耗殫。於是里甲、均徭,浮於歲額矣。 凡役民,自里甲正辦外,如糧長、解戶、馬船頭、館夫、祗候、弓兵、皂隸、門禁、廚斗為常役。後又有斫薪、擡柴、修河、修倉、運料、接遞、站舖、牐淺夫之類,因事編僉,歲有增益。嘉、隆後,行一條鞭法,通計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於是均徭、里甲與兩稅為一,小民得無擾,而事亦易集。然糧長、里長,名罷實存,諸役卒至,復僉農氓。條鞭法行十餘年,規制頓紊,不能盡遵也。天啟時,御史李應昇疏陳十害,其三條切言馬夫、河役、糧甲、修辦、白役擾民之弊。崇禎三年,河南巡撫范景文言:「民所患苦,莫如差役。錢糧有收戶、解戶,驛遞有馬戶,供應有行戶,皆僉有力之家充之,名曰大戶。究之,所僉非富民,中人之產輒為之傾。自變為條鞭法,以境內之役均於境內之糧,宜少甦矣。乃民間仍歲奔走,罄資津貼,是條鞭行而大戶未嘗革也。」時給事中劉懋復奏裁驛夫,征調往來,仍責編戶。驛夫無所得食,至相率從流賊為亂云。 凡軍、匠、竈戶,役皆永充。軍戶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補。匠戶二等:曰住坐,曰輪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輸罰班銀月六錢,故謂之輸班。監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動以千計,死若逃者,勾補如軍。竈戶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貼以餘丁。上、中戶丁力多,或貼二三丁,下戶概予優免。他如陵戶、園戶、海戶、廟戶、旛夫、庫役,瑣末不可勝計。 明初,工役之繁,自營建兩京宗廟、宮殿、闕門、王邸。採木、陶甓,工匠造作,以萬萬計。所在築城、濬陂,百役具舉。迄於洪、宣,郊壇、倉庾猶未迄工。正統、天順之際,三殿、兩宮、南內、離宮,次第興建。弘治時,大學士劉吉言:「近年工役,俱摘發京營軍士,內外軍官禁不得估工用大小多寡。」禮部尚書倪岳言:「諸役費動以數十萬計,水旱相仍,乞少停止。」南京禮部尚書童軒復陳工役之苦。吏部尚書林瀚亦言:「兩畿頻年凶災,困於百役,窮愁怨嘆。山、陝供億軍興,雲南、廣東西征發剿叛。山東、河南、湖廣、四川、江西興造王邸,財力不贍。浙江、福建辦物料,視舊日增多。庫藏空匱,不可不慮。」帝皆納其言,然不能盡從也。武宗時,乾清宮役尤大。以太素殿初制樸儉,改作雕峻,用銀至二千萬餘兩,役工匠三千餘人,歲支工食米萬三千餘石。又修凝翠、昭和、崇智、光霽諸殿,御馬監、鐘鼓司、南城豹房新房、火藥庫皆鼎新之。權倖閹宦莊園祠墓香火寺觀,工部復竊官銀以媚焉。給事中張原言:「工匠養父母妻子,尺籍之兵禦外侮,京營之軍衞王室,今奈何令民無所賴,兵不麗伍,利歸私門,怨叢公室乎?」疏入,謫貴州新添驛丞。世宗營建最繁,十五年以前,名為汰省,而經費已六七百萬。其後增十數倍,齋宮、秘殿並時而興。工場二三十處,役匠數萬人,軍稱之,歲費二三百萬。其時宗廟、萬壽宮災,帝不之省,營繕益急。經費不敷,乃令臣民獻助;獻助不已,復行開納。勞民耗財,視武宗過之。萬曆以後,營建織造,溢經制數倍,加以征調、開採,民不得少休。迨閹人亂政,建第營墳,僭越亡等,功德私祠遍天下。蓋二百餘年,民力殫殘久矣。其以職役優免者,少者一二丁,多者至十六丁。萬曆時,免田有至二三千者。 至若賦稅蠲免,有恩蠲,有災蠲。太祖之訓,凡四方水旱輒免稅,豐歲無災傷,亦擇地瘠民貧者優免之。凡歲災,盡蠲二稅,且貸以米,甚者賜米布若鈔。又設預備倉,令老人運鈔易米以儲粟。荊、蘄水災,命戶部主事趙乾往振,遷延半載,怒而誅之。青州旱蝗,有司不以聞,逮治其官吏。旱傷州縣,有司不奏,許耆民申訴,處以極刑。孝感饑,其令請以預備倉振貸,帝命行人馳驛往。且諭戶部:「自今凡歲饑,先發倉庾以貸,然後聞,著為令。」在位三十餘年,賜予布鈔數百萬,米百餘萬,所蠲租稅無數。成祖聞河南饑,有司匿不以聞,逮治之。因命都御史陳瑛榜諭天下,有司水旱災傷不以聞者,罪不宥。又敕朝廷歲遣巡視官,目擊民艱不言者,悉逮下獄。仁宗監國時,有以發振請者,遣人馳諭之,言:「軍民因乏,待哺嗷嗷,尚從容啟請待報,不能效漢汲黯耶?」宣宗時,戶部請覈饑民。帝曰:「民饑無食,濟之當如拯溺救焚,奚待勘。」蓋二祖、仁、宣時,仁政亟行。預備倉之外,又時時截起運,賜內帑。被災處無儲粟者,發旁縣米振之。蝗蝻始生,必遣人捕瘞。鬻子女者,官為收贖。且令富人蠲佃戶租。大戶貸貧民粟,免其雜役為息,豐年償之。皇莊、湖泊皆弛禁,聽民採取。饑民還籍,給以口糧。京、通倉米,平價出糶。兼預給俸糧以殺米價,建官舍以處流民,給糧以收棄嬰。養濟院窮民各注籍,無籍者收養蠟燭、旛竿二寺。其卹民如此。世宗、神宗於民事略矣,而災荒疏至,必賜蠲振,不敢違祖制也。 振米之法,明初,大口六斗,小口三斗,五歲以下不與。永樂以後,減其數。 納米振濟贖罪者,景帝時,雜犯死罪六十石,流徒減三之一,餘遞減有差。捐納事例,自憲宗始。生員納米百石以上,入國子監;軍民納二百五十石,為正九品散官,加五十石,增二級,至正七品止。武宗時,富民納粟振濟,千石以上者表其門,九百石至二三百石者,授散官,得至從六品。世宗令義民出穀二十石者,給冠帶,多者授官正七品,至五百石者,有司為立坊。 振粥之法,自世宗始。 報災之法,洪武時不拘時限。弘治中,始限夏災不得過五月終,秋災不得過九月終。萬曆時,又分近地五月、七月,邊地七月、九月。 洪武時,勘災既實,盡與蠲免。弘治中,始定全災免七分,自九分災以下遞減。又止免存留,不及起運,後遂為永制云。 食貨三 漕運 倉庫 歷代以來,漕粟所都,給官府廩食,各視道里遠近以為準。太祖都金陵,四方貢賦,由江以達京師,道近而易。自成祖遷燕,道里遼遠,法凡三變。初支運,次兌運、支運相參,至支運悉變為長運而制定。 洪武元年北伐,命浙江、江西及蘇州等九府,運糧三百萬石於汴梁。已而大將軍徐達令忻、崞、代、堅、臺五州運糧大同。中書省符下山東行省,募水工發萊州洋海倉餉永平衞。其後海運餉北平、遼東為定制。其西北邊則浚開封漕河餉陝西,自陝西轉餉寧夏、河州。其西南令川、貴納米中鹽,以省遠運。於時各路皆就近輸,得利便矣。 永樂元年納戶部尚書郁新言,始用淮船受三百石以上者,道淮及沙河抵陳州潁岐口跌坡,別以巨舟入黃河抵八柳樹,車運赴衞河輸北平,與海運相參。時駕數臨幸,百費仰給,不止餉邊也。淮、海運道凡二,而臨清倉儲河南、山東粟,亦以輸北平,合而計之為三運。惟海運用官軍,其餘則皆民運云。 自濬會通河,帝命都督賈義、尚書宋禮以舟師運。禮以海船大者千石,工窳輒敗,乃造淺船五百艘,運淮、揚、徐、兗糧百萬,以當海運之數。平江伯陳瑄繼之,頗增至三千餘艘。時淮、徐、臨清、德州各有倉。江西、湖廣、浙江民運糧至淮安倉,分遣官軍就近輓運。自淮至徐以浙、直軍,自徐至德以京衞軍,自德至通以山東、河南軍。以次遞運,歲凡四次,可三百萬餘石,名曰支運。支運之法,支者,不必出當年之民納;納者,不必供當年之軍支。通數年以為裒益,期不失常額而止。由是海陸二運皆罷,惟存遮洋船,每歲於河南、山東、小灘等水次,兌糧三十萬石,十二輸天津,十八由直沽入海輸薊州而已。不數年,官軍多所調遣,遂復民運,道遠數愆期。 宣德四年,瑄及尚書黃福建議復支運法,乃令江西、湖廣、浙江民運百五十萬石於淮安倉,蘇、松、寧、池、廬、安、廣德民運糧二百七十四萬石於徐州倉,應天、常、鎮、淮、揚、鳳、太、滁、和、徐民運糧二百二十萬石於臨清倉,令官軍接運入京、通二倉。民糧既就近入倉,力大減省,乃量地近遠,糧多寡,抽民船十一或十三、五之一以給官軍。惟山東、河南、北直隸則徑赴京倉,不用支運。尋令南陽、懷慶、汝寧糧運臨清倉,開封、彰德、衞輝糧運德州倉,其後山東、河南皆運德州倉。 六年,瑄言:「江南民運糧諸倉,往返幾一年,誤農業。令民運至淮安、瓜洲,兌與衞所。官軍運載至北,給與路費耗米,則軍民兩便。」是為兌運。命衞臣會議。吏部蹇義等上官軍兌運民糧加耗則例,以地遠近為差。每石,湖廣八斗,江西、浙江七斗,南直隸六斗,北直隸五斗。民有運至淮安兌與軍運者,止加四斗,如有兌運不盡,仍令民自運赴諸倉,不願兌者,亦聽其自運。軍既加耗,又給輕齎銀為洪閘盤撥之費,且得附載他物,皆樂從事,而民亦多以遠運為艱。於是兌運者多,而支運者少矣。軍與民兌米,往往恃強勒索。帝知其弊,敕戶部委正官監臨,不許私兌。已而頗減加耗米,遠者不過六斗,近者至二斗五升。以三分為率,二分與米,一分以他物準。正糧斛面銳,耗糧俱平概。運糧四百萬石,京倉貯十四,通倉貯十六。臨、徐、淮三倉各遣御史監收。 正統初,運糧之數四百五十萬石,而兌運者二百八十萬餘石,淮、徐、臨、德四倉支運者十之三四耳。土木之變,復盡留山東、直隸軍操備。蘇、松諸府運糧仍屬民。景泰六年,瓦剌入貢,乃復軍運。天順末,兌運法行久,倉人覬耗餘,入庾率兌斛面,且求多索,軍困甚。憲宗即位,漕運參將袁佑上言便宜。帝曰:「律令明言,收糧令納戶平準,石加耗不過五升。今運軍願明加,則倉吏侵害過多可知。今後令軍自概,每石加耗五升,毋溢,勒索者治罪。」後從督倉中官言,加耗至八升。久之,復溢收如故,屢禁不能止也。 初,運糧京師,未有定額。成化八年始定四百萬石,自後以為常。北糧七十五萬五千六百石,南糧三百二十四萬四千四百石,其內兌運者三百三十萬石,由支運改兌者七十萬石。兌運之中,湖廣、山東、河南折色十七萬七千七百石。通計兌運、改兌加以耗米入京、通兩倉者,凡五百十八萬九千七百石。而南直隸正糧獨百八十萬,蘇州一府七十萬,加耗在外。浙賦視蘇減數萬。江西、湖廣又殺焉。天津、薊州、密雲、昌平,共給米六十四萬餘石,悉支兌運米。而臨、德二倉,貯預備米十九萬餘石,取山東、河南改兌米充之。遇災傷,則撥二倉米以補運,務足四百萬之額,不令缺也。 至成化七年,乃有改兌之議。時應天巡撫滕昭令運軍赴江南水次交兌,加耗外,復石增米一斗為渡江費。後數年,帝乃命淮、徐、臨、德四倉支運七十萬石之米,悉改水次交兌。由是悉變為改兌,而官軍長運遂為定制。然是時,司倉者多苛取,甚至有額外罰,運軍展轉稱貸不支。弘治元年,都御史馬文升疏論運軍之苦,言:「各直省運船,皆工部給價,令有司監造。近者,漕運總兵以價不時給,請領價自造。而部臣慮軍士不加愛護,議令本部出料四分,軍衞任三分,舊船抵三分。軍衞無從措辦,皆軍士賣資產、鬻男女以供之,此造船之苦也。正軍逃亡數多,而額數不減,俱以餘丁充之,一戶有三、四人應役者。春兌秋歸,艱辛萬狀。船至張家灣,又僱車盤撥,多稱貸以濟用,此往來之苦也。其所稱貸,運官因以侵漁,責償倍息。而軍士或自載土產以易薪米,又格於禁例,多被掠奪。今宜加造船費每艘銀二十兩,而禁約運官及有司科害搜檢之弊,庶軍困少甦。」詔從其議。五年,戶部尚書葉淇言:「蘇、松諸府,連歲荒歉,民買漕米,每石銀二兩。而北直隸、山東、河南歲供宣、大二邊糧料,每石亦銀一兩。去歲,蘇州兌運已折五十萬石,每石銀一兩。今請推行於諸府,而稍差其直。災重者,石七錢,稍輕者,石仍一兩。俱解部轉發各邊,抵北直隸三處歲供之數,而收三處本色以輸京倉,則費省而事易集。」從之。自後歲災,輒權宜折銀,以水次倉支運之糧充其數,而折價以六七錢為率,無復至一兩者。 先是,成化間行長運之法。江南州縣運糧至南京,令官軍就水次兌支,計省加耗輸輓之費,得餘米十萬石有奇,貯預備倉以資緩急之用。至是,巡撫都御史以兌支有弊,請令如舊上倉而後放支。戶部言:「兌支法善,不可易。」詔從部議,以所餘就貯各衞倉,作正支銷。又從戶部言,山東改兌糧九萬石,仍聽民自運臨、德二倉,令官軍支運。正德二年,漕運官請疏通水次倉儲,言:「往時民運至淮、徐、臨、德四倉,以待衞軍支運,後改附近州縣水次交兌。已而并支運七十萬石亦令改兌。但七十萬石之外,猶有交兌不盡者,民仍運赴四倉,久無支銷,以致陳腐。請將浙江、江西、湖廣正兌糧米三十五萬石,折銀解京,而令三省衞軍赴臨、德等倉,支運如所折之數。則諸倉米不腐,三省漕卒便於支運。歲漕額外,又得三十五萬折銀,一舉而數善具矣。」帝命部臣議,如其請。六年,戶部侍郎邵寶以漕運遲滯,請復支運法。戶部議,支運法廢久,不可卒復,事遂寢。 臨、德二倉之貯米也,凡十九萬,計十年得百九十萬。自世宗初,災傷撥補日多,而山東、河南以歲歉,數請輕減,且二倉囤積多朽腐。於是改折之議屢興,而倉儲漸耗矣。嘉靖元年,漕運總兵楊宏,請以輕齎銀聽運官道支,為顧僦舟車之費,不必裝鞘印封,計算羨餘,以苦漕卒。給事、御史交駁之。戶部言:「科道官之論,主於防奸,是也。但輕齎本資轉般費,今慮官軍侵耗,盡取其贏餘以歸太倉,則以脚價為正糧,非立法初意也。」乃議運船至通州,巡倉御史覈驗,酌量支用實數,著為定規。有羨餘,不輸太倉,即用以修船,官旗漁蠹者重罪。輕齎銀者,憲宗以諸倉改兌,給路費,始各有耗米;兌運米,俱一平一銳,故有銳米;自隨船給運四斗外,餘折銀,謂之輕齎。凡四十四萬五千餘兩。後頗入太倉矣。 隆慶中,運道艱阻,議者欲開膠萊河,復海運。由淮安清江浦口,歷新壩、馬家壕至海倉口,徑抵直沽,止循海套,不泛大洋。疏上,遣官勘報,以水多沙磧而止。 神宗時,漕運總督舒應龍言:「國家兩都並建,淮、徐、臨、德,實南北咽喉。自兌運久行,臨、德尚有歲積,而淮、徐二倉無粒米。請自今山東、河南全熟時,盡徵本色上倉。計臨、德已足五十餘萬,則令納於二倉,亦積五十萬石而止。」從之。當是時,折銀漸多。萬曆三十年,漕運抵京,僅百三十八萬餘石。而撫臣議截留漕米以濟河工,倉場侍郎趙世卿爭之,言:「太倉入不當出,計二年後,六軍萬姓將待新漕舉炊,倘輸納愆期,不復有京師矣。」蓋災傷折銀,本折漕糧以抵京軍月俸。其時混支以給邊餉,遂致銀米兩空,故世卿爭之。自後倉儲漸匱,漕政亦益弛。迨於啟、禎,天下蕭然煩費,歲供愈不足支矣。 運船之數,永樂至景泰,大小無定,為數至多。天順以後,定船萬一千七百七十,官軍十二萬人。許令附載土宜,免徵稅鈔。孝宗時限十石,神宗時至六十石。 憲宗立運船至京期限,北直隸、河南、山東五月初一日,南直隸七月初一日,其過江支兌者,展一月,浙江、江西、湖廣九月初一日。通計三年考成,違限者,運官降罰。武宗列水程圖格,按日次填行止站地,違限之米,頓德州諸倉,曰寄囤。世宗定過淮程限,江北十二月,江南正月,湖廣、浙江、江西三月,神宗時改為二月。又改至京限五月者,縮一月,七八九月者,遞縮兩月。後又通縮一月。神宗初,定十月開倉,十一月兌竣,大縣限船到十日,小縣五日。十二月開幫,二月過淮,三月過洪入閘。皆先期以樣米呈戶部,運糧到日,比驗相同乃收。 凡災傷奏請改折者,毋過七月。題議後期及臨時改題者,立案免覆。漂流者,抵換食米。大江漂流為大患,河道為小患;二百石外為大患,二百石內為小患。小患把總勘報,大患具奏,其後不計多寡,概行奏勘矣。 初,船用楠杉,下者乃用松。三年小修,六年大修,十年更造。每船受正耗米四百七十二石。其後船數缺少,一船受米七八百石。附載夾帶日多,所在稽留違限。一遇河決,即有漂流,官軍因之為奸。水次折乾,沿途侵盜,妄稱水火,至有鑿船自沉者。 明初,命武臣督海運,嘗建漕運使,尋罷。成祖以後用御史,又用侍郎、都御史催督,郎中、員外分理,主事督兌,其制不一。景泰二年始設漕運總督於淮安,與總兵、參將同理漕事。漕司領十二總,十二萬軍,與京操十二營軍相準。初,宣宗令運糧總兵官、巡撫、侍郎歲八月赴京,會議明年漕運事宜,及設漕運總督,則并令總督赴京。至萬曆十八年後始免。凡歲正月,總漕巡揚州,經理瓜、淮過閘。總兵駐徐、邳,督過洪入閘,同理漕參政管押赴京。攢運則有御史、郎中,押運則有參政,監兌、理刑、管洪、管廠、管閘、管泉、監倉則有主事,清江、衞河有提舉。兌畢過淮過洪,巡撫、漕司、河道各以職掌奏報。有司米不備,軍衞船不備,過淮誤期者,責在巡撫。米具船備,不即驗放,非河梗而壓幫停泊,過洪誤期因而漂凍者,責在漕司。船糧依限,河渠淤淺,疏濬無法,閘坐啟閉失時,不得過洪抵灣者,責在河道。 明初,於漕政每加優恤,仁、宣禁役漕舟,宥遲運者。英宗時始扣口糧均攤,而運軍不守法度為民害。自後漕政日弛,軍以耗米易私物,道售稽程。比至,反買倉米補納,多不足數。而糧長率攙沙水於米中,河南、山東尤甚,往往蒸溼浥爛不可食。權要貸運軍銀以罔厚利,至請撥關稅給船料以取償。漕運把總率由賄得。倉場額外科取,歲至十四萬。世宗初政,諸弊多釐革,然漂流、違限二弊,日以滋甚。中葉以後,益不可究詰矣。 漕糧之外,蘇、松、常、嘉、湖五府,輸運內府白熟粳糯米十七萬四十餘石,內折色八千餘石,各府部糙粳米四萬四千餘石,內折色八千八百餘石,令民運,謂之白糧船。自長運法行,糧皆軍運,而白糧民運如故。穆宗時,陸樹德言:「軍運以充軍儲,民運以充官祿。人知軍運之苦,不知民運尤苦也。船戶之求索,運軍之欺陵,洪閘之守候,入京入倉,厥弊百出。嘉靖初,民運尚有保全之家,十年後無不破矣。以白糧令軍帶運甚便。」疏入,下部議。不從。 凡諸倉應輸者有定數,其或改撥他鎮者,水次應兌漕糧,即令坐派鎮軍領兌者給價,州縣官督車戶運至遠倉,或給軍價就令關支者,通謂之穵運。九邊之地,輸糧大率以車,宣德時,餉開平亦然,而蘭、甘、松潘,往往使民背負。永樂中,又嘗令廣東海運二十萬石給交阯云。 明初,京衞有軍儲倉。洪武三年增置至二十所,且建臨濠、臨清二倉以供轉運。各行省有倉,官吏俸取給焉。邊境有倉,收屯田所入以給軍。州縣則設預備倉,東南西北四所,以振凶荒。自鈔法行,頗有省革。二十四年儲糧十六萬石於臨清,以給訓練騎兵。二十八年置皇城四門倉,儲糧給守禦軍。增京師諸衞倉凡四十一。又設北平、密雲諸縣倉,儲糧以資北征。永樂中,置天津及通州左衞倉,且設北京三十七衞倉。益令天下府縣多設倉儲,預備倉之在四鄉者移置城內。迨會通河成,始設倉於徐州、淮安、德州,而臨清因洪武之舊,并天津倉凡五,謂之水次倉,以資轉運。既,又移德州倉於臨清之永清壩,設武清衞倉於河西務,設通州衞倉於張家灣。宣德中,增造臨清倉,容三百萬石。增置北京及通州倉。京倉以御史、戶部官、錦衣千百戶季更巡察。外倉則布政、按察、都司關防之。各倉門,以致仕武官二,率老幼軍丁十人守之,半年一更。英宗初,命廷臣集議,天下司府州縣,有倉者以衞所倉屬之,無倉者以衞所改隸。惟遼東、甘肅、寧夏、萬全及沿海衞所,無府州縣者仍其舊。正統中,增置京衞倉凡七。自兌運法行,諸倉支運者少,而京、通倉不能容,乃毀臨清、德州、河西務倉三分之一,改為京、通倉。景泰初,移武清衞諸倉於通州。成化初,廢臨、德預備倉在城外者,而以城內空廒儲預備米。名臨清者曰常盈,德州者曰常豐。凡京倉五十有六,通倉十有六。直省府州縣、藩府、邊隘、堡站、衞所屯戍皆有倉,少者一二,多者二三十云。 預備倉之設也,太祖選耆民運鈔糴米,以備振濟,即令掌之。天下州縣多所儲蓄,後漸廢弛。于謙撫河南、山西,修其政。周忱撫南畿,別立濟農倉。他人不能也。正統時,重侵盜之罪,至僉妻充軍。且定納穀千五百石者,敕奬為義民,免本戶雜役。凡振饑米一石,俟有年,納稻穀二石五斗還官。弘治三年限州縣十里以下積萬五千石,二十里積二萬石;衞千戶所萬五千石,百戶所三百石。考滿之日,稽其多寡以為殿最。不及三分者奪俸,六分以上降調。十八年令贖罪贓罰,皆糴穀入倉。正德中,令囚納紙者,以其八折米入倉。軍官有犯者,納穀準立功。初,預備倉皆設倉官,至是革,令州縣官及管糧倉官領其事。嘉靖初,諭德顧鼎臣言:「成、弘時,每年以存留餘米入預備倉,緩急有備。今秋糧僅足兌運,預備無粒米。一遇災傷,輒奏留他糧及勸富民借穀,以應故事。乞急復預備倉糧以裕民。」帝乃令有司設法多積米穀,仍倣古常平法,春振貧民,秋成還官,不取其息。府積萬石,州四五千石,縣二三千石為率。既,又定十里以下萬五千石,累而上之,八百里以下至十九萬石。其後積粟盡平糶,以濟貧民,儲積漸減。隆慶時,劇郡無過六千石,小邑止千石。久之數益減,科罰亦益輕。萬曆中,上州郡至三千石止,而小邑或僅百石。有司沿為具文,屢下詔申飭,率以虛數欺罔而已。 弘治中,江西巡撫林俊嘗請建常平及社倉。嘉靖八年乃令各撫、按設社倉。令民二三十家為一社,擇家殷實而有行義者一人為社首,處事公平者一人為社正,能書算者一人為社副,每朔望會集,別戶上中下,出米四斗至一斗有差,斗加耗五合,上戶主其事。年饑,上戶不足者量貸,稔歲還倉。中下戶酌量振給,不還倉。有司造冊送撫、按,歲一察覈。倉虛,罰社首出一歲之米。其法頗善,然其後無力行者。 兩京庫藏,先後建設,其制大略相同。內府凡十庫。內承運庫,貯緞匹、金銀、寶玉、齒角、羽毛,而金花銀最大,歲進百萬兩有奇。廣積庫,貯硫黃、硝石。甲字庫,貯布匹、顏料。乙字庫,貯胖襖、戰鞋、軍士裘帽。丙字庫,貯棉花、絲纊。丁字庫,貯銅鐵、獸皮、蘇木。戊字庫,貯甲仗。贓罰庫,貯沒官物。廣惠庫,貯錢鈔。廣盈庫,貯紵絲、紗羅、綾錦、紬絹。六庫皆屬戶部。惟乙字庫屬兵部。戊字、廣積、廣盈庫屬工部。又有天財庫,亦名司鑰庫,貯各衙門管鑰,亦貯錢鈔。供用庫,貯秔稻、熟米及上供物。以上通謂之內庫。其在宮內者,又有內東裕庫、寶藏庫,謂之裏庫。凡裏庫不關於有司。其會歸門、寶善門迤東及南城磁器諸庫,則謂之外庫。若內府諸監司局,神樂堂,犧牲所,太常、光祿寺,國子監,皆各以所掌,收貯應用諸物。太僕則馬價銀歸之。明初,嘗置行用庫於京城及諸府州縣,以收易昏爛之鈔。仁宗時罷。 英宗時,始設太倉庫。初,歲賦不徵金銀,惟坑冶稅有金銀,入內承運庫。其歲賦偶折金銀者,俱送南京供武臣祿。而各邊有緩急,亦取足其中。正統元年改折漕糧,歲以百萬為額,盡解內承運庫,不復送南京。自給武臣祿十餘萬兩外,皆為御用。所謂金花銀也。七年乃設戶部太倉庫,各直省派剩麥米,十庫中綿絲、絹布及馬草、鹽課、關稅,凡折銀者,皆入太倉庫。籍沒家財,變賣田產,追收店錢,援例上納者,亦皆入焉。專以貯銀,故又謂之銀庫。弘治時,內府供應繁多,每收太倉銀入內庫。又置南京銀庫。正德時,內承運庫中官,數言內府財用不充,請支太倉銀。戶部執奏不能沮。嘉靖初,內府供應視弘治時,其後乃倍之。初,太倉中庫積銀八百餘萬兩,續收者貯之兩廡,以便支發。而中庫不動,遂以中庫為老庫,兩廡為外庫。及是時,老庫所存者僅百二十萬兩。二十二年特令金花、子粒銀應解內庫者,並送太倉備邊用,然其後復入內庫。三十七年令歲進內庫銀百萬兩外,加預備欽取銀,後又取沒官銀四十萬兩入內庫。隆慶中,數取太倉銀入內庫,承運庫中官至以空劄下戶部取之。廷臣疏諫,皆不聽。又數取光祿太僕銀,工部尚書朱衡極諫,不聽。初,世宗時,太倉所入二百萬兩有奇。至神宗萬曆六年,太倉歲入凡四百五十餘萬兩,而內庫歲供金花銀外,又增買辦銀二十萬兩以為常,後又加內操馬芻料銀七萬餘兩。久之,太倉、光祿、太僕銀,括取幾盡。邊賞首功,向發內庫者,亦取之太僕矣。 凡甲字諸庫,主事偕科道巡視。太倉庫,員外郎、主事領之,而以給事中巡視。嘉靖中,始兩月一報出納之數。時修工部舊庫,名曰節慎庫,以貯礦銀。尚書文明以給工價,帝詰責之,令以他銀補償,自是專以給內用焉。 其在外諸布政司、都司、直省府州縣衞所,皆有庫,以貯金銀、錢鈔、絲帛、贓罰諸物。巡按御史三歲一盤查。各運司皆有庫貯銀,歲終,巡鹽御史委官察之。凡府州縣稅課司局、河泊所,歲課、商稅、魚課、引由、契本諸課程,太祖令所司解州縣府司,以至於部,部劄之庫,其元封識,不擅發也。至永樂時,始委驗勘,中,方起解;至部復驗,同,乃進納。嘉靖時,建驗試廳,驗中,給進狀寄庫。月逢九,會巡視庫藏科道官,進庫驗收,不堪者駁易。正統十年設通濟庫於通州。世宗時罷。隆慶初,密雲、薊州、昌平諸鎮皆設庫,收貯主客年例、軍門公費及撫賞、修邊銀云。 凡為倉庫害者,莫如中官。內府諸庫監收者,橫索無厭。正德時,台州衞指揮陳良納軍器,稽留八載,至乞食於市。內府收糧,增耗嘗以數倍為率,其患如此。諸倉初不設中官,宣德末,京、通二倉始置總督中官一人,後淮、徐、臨、德諸倉亦置監督,漕輓軍民被其害。世宗用孫交、張孚敬議,撤革諸中官,惟督諸倉者如故。久之,從給事中管懷理言,乃罷之。 初,天下府庫各有存積,邊餉不借支於內,京師不收括於外。成化時,巡鹽御史楊澄始請發各鹽運提舉司贓罰銀入京庫。弘治時,給事中曾昂請以諸布政司公帑積貯征徭羨銀,盡輸太倉。尚書周經力爭之,以為用不足者,以織造、賞賚、齋醮、土木之故,必欲盡括天下財,非藏富於民意也。至劉瑾用事,遂令各省庫藏盡輸京師。世宗時,閩、廣進羨餘,戶部請責他省巡按,歲一奏獻如例。又以太倉庫匱,運南戶部庫銀八十萬兩實之。而戶部條上理財事宜,臨、德二倉積銀二十萬兩,錄以歸太倉。隆慶初,遣四御史分行天下,搜括庫銀。神宗時,御史蕭重望請覈府縣歲額銀進部,未報上。千戶何其賢乞敕內官與己督之,帝竟從其請,由是外儲日就耗。至天啟中,用操江巡撫范濟世策,下敕督歲進,收括靡有遺矣。南京內庫頗藏金銀珍寶,魏忠賢矯旨取進,盜竊一空。內外匱竭,遂至於亡。 食貨四 鹽法 茶法 煮海之利,歷代皆官領之。太祖初起,即立鹽法,置局設官,令商人販鬻,二十取一,以資軍餉。既而倍征之,用胡深言,復初制。丙午歲,始置兩淮鹽官。吳元年置兩浙。洪武初,諸產鹽地次第設官。都轉運鹽使司六:曰兩淮,曰兩浙,曰長蘆,曰山東,曰福建,曰河東。鹽課提舉司七:曰廣東,曰海北,曰四川,曰雲南;雲南提舉司凡四,曰黑鹽井,白鹽井,安寧鹽井,五井。又陝西靈州鹽課司一。 兩淮所轄分司三,曰泰州,曰淮安,曰通州;批驗所二,曰儀真,曰淮安;鹽場三十,各鹽課司一。洪武時,歲辦大引鹽三十五萬二千餘引。弘治時,改辦小引鹽,倍之。萬曆時同。鹽行直隸之應天、寧國、太平、揚州、鳳陽,廬州、安慶、池州、淮安九府,滁、和二州,江西、湖廣二布政司,河南之河南、汝寧、南陽三府及陳州。正統中,貴州亦食淮鹽。成化十八年,湖廣衡州、永州改行海北鹽。正德二年,江西贛州、南安、吉安改行廣東鹽。所輸邊,甘肅、延綏、寧夏、宣府、大同、遼東、固原、山西神池諸堡。上供光祿寺、神宮監、內官監。歲入太倉餘鹽銀六十萬兩。 兩浙所轄分司四,曰嘉興,曰松江,曰寧紹、曰溫台;批驗所四,曰杭州,曰紹興,曰嘉興,曰溫州;鹽場三十五,各鹽課司一。洪武時,歲辦大引鹽二十二萬四百餘引。弘治時,改辦小引鹽,倍之。萬曆時同。鹽行浙江,直隸之松江、蘇州、常州、鎮江、徽州五府及廣德州,江西之廣信府。所輸邊,甘肅、延綏、寧夏、固原、山西神池諸堡。歲入太倉餘鹽銀十四萬兩。 明初,置北平河間鹽運司,後改稱河間長蘆。所轄分司二,曰滄州,曰青州;批驗所二,曰長蘆,曰小直沽;鹽場二十四,各鹽課司一。洪武時,歲辦大引鹽六萬三千一百餘引。弘治時,改辦小引鹽十八萬八百餘引。萬曆時同。鹽行北直隸,河南之彰德、衞輝二府。所輸邊,宣府、大同、薊州。上供郊廟百神祭祀、內府羞膳及給百官有司。歲入太倉餘鹽銀十二萬兩。 山東所轄分司二,曰膠萊,曰濱樂;批驗所一,曰濼口;鹽場十九,各鹽課司一。洪武時,歲辦大引鹽十四萬三千三百餘引。弘治時,改辦小引鹽,倍之。萬曆時,九萬六千一百餘引。鹽行山東,直隸徐、邳、宿三州,河南開封府,後開封改食河東鹽。所輸邊,遼東及山西神池諸堡。歲入太倉餘鹽銀五萬兩。 福建所轄鹽場七,各鹽課司一。洪武時,歲辦大引鹽十萬四千五百餘引。弘治時,增七百餘引。萬曆時,減千引。其引曰依山,曰附海。依山納折色。附海行本色,神宗時亦改折色。鹽行境內。歲入太倉銀二萬二千餘兩。 河東所轄解鹽,初設東場分司於安邑,成祖時,增設西場於解州,尋復幷於東。正統六年復置西場分司。弘治二年增置中場分司。洪武時,歲辦小引鹽三十萬四千引。弘治時,增八萬引。萬曆中,又增二十萬引。鹽行陝西之西安、漢中、延安、鳳翔四府,河南之歸德、懷慶、河南、汝寧、南陽五府及汝州,山西之平陽、潞安二府,澤、沁、遼三州。地有兩見者,鹽得兼行。隆慶中,延安改食靈州池鹽。崇禎中,鳳翔、漢中二府亦改食靈州鹽。歲入太倉銀四千餘兩,給宣府鎮及大同代府祿糧,抵補山西民糧銀,共十九萬兩有奇。 陝西靈州有大小鹽池,又有漳縣鹽井、西和鹽井。洪武時,歲辦鹽,西和十三萬一千五百斤有奇,漳縣五十一萬五千六百斤有奇,靈州二百八十六萬七千四百斤有奇。弘治時同。萬曆時,三處共辦千二百五十三萬七千六百餘斤。鹽行陝西之鞏昌、臨洮二府及河州。歲解寧夏、延綏、固原餉銀三萬六千餘兩。 廣東所轄鹽場十四,海北所轄鹽場十五,各鹽課司一。洪武時,歲辦大引鹽,廣東四萬六千八百餘引,海北二萬七千餘引。弘治時,廣東如舊,海北萬九千四百餘引。萬曆時,廣東小引生鹽三萬二百餘引,小引熟鹽三萬四千六百餘引;海北小引正耗鹽一萬二千四百餘引。鹽有生有熟,熟貴生賤。廣東鹽行廣州、肇慶、惠州、韶州、南雄、潮州六府。海北鹽行廣東之雷州、高州、廉州、瓊州四府,湖廣之桂陽、郴二州,廣西之桂林、柳州、梧州、潯州、慶遠、南寧、平樂、太平、思明、鎮安十府,田、龍、泗城、奉議、利五州。歲入太倉鹽課銀萬一千餘兩。 四川鹽井轄鹽課司十七。洪武時,歲辦鹽一千一十二萬七千餘斤。弘治時,辦二千一十七萬六千餘斤。萬曆中,九百八十六萬一千餘斤。鹽行四川之成都、敍州、順慶、保寧、夔州五府,潼川、嘉定、廣安、雅、廣元五州縣。歲解陝西鎮鹽課銀七萬一千餘兩。 雲南黑鹽井轄鹽課司三,白鹽井、安寧鹽井各轄鹽課司一,五井轄鹽課司七。洪武時,歲辦大引鹽萬七千八百餘引。弘治時,各井多寡不一。萬曆時與洪武同。鹽行境內。歲入太倉鹽課銀三萬五千餘兩。 成祖時,嘗設交阯提舉司,其後交阯失,乃罷。遼東鹽場不設官,軍餘煎辦,召商易粟以給軍。凡大引四百斤,小引二百斤。 鹽所產不同。解州之鹽,風水所結。寧夏之鹽,刮地得之。淮、浙之鹽,熬波。川、滇之鹽,汲井。閩、粵之鹽,積鹵。淮南之鹽,煎。淮北之鹽,曬。山東之鹽,有煎有曬。此其大較也。 有明鹽法,莫善於開中。洪武三年,山西行省言:「大同糧儲,自陵縣運至太和嶺,路遠費煩。請令商人於大同倉入米一石,太原倉入米一石三斗,給淮鹽一小引。商人鬻畢,即以原給引目赴所在官司繳之。如此則轉運費省而邊儲充。」帝從之。召商輸糧而與之鹽,謂之開中。其後各行省邊境,多召商中鹽以為軍儲。鹽法邊計,相輔而行。 四年定中鹽例,輸米臨濠、開封、陳橋、襄陽、安陸、荊州、歸州、大同、太原、孟津、北平、河南府、陳州、北通州諸倉,計道里近遠,自五石至一石有差。先後增減,則例不一,率視時緩急,米直高下,中納者利否。道遠地險,則減而輕之。編置勘合及底簿,發各布政司及都司、衞所。商納糧畢,書所納糧及應支鹽數,齎赴各轉運提舉司照數支鹽。轉運諸司亦有底簿比照,勘合相符,則如數給與。鬻鹽有定所,刊諸銅版,犯私鹽者罪至死,偽造引者如之,鹽與引離,即以私鹽論。 成祖即位,以北京諸衞糧乏,悉停天下中鹽,專於京衞開中。惟雲南金齒衞、楚雄府,四川鹽井衞,陝西甘州衞,開中如故。不數年,京衞糧米充羨,而大軍征安南多費,甘肅軍糧不敷,百姓疲轉運。迨安南新附,餉益難繼,於是諸所復召商中鹽,他邊地復以次及矣。 仁宗立,以鈔法不通,議所以斂之之道。戶部尚書夏原吉請令有鈔之家中鹽,遂定各鹽司中鹽則例,滄州引三百貫,河東、山東半之,福建、廣東百貫。宣德元年停中鈔例。三年,原吉以北京官吏、軍、匠糧餉不支,條上預備策,言:「中鹽舊則太重,商賈少至,請更定之。」乃定每引自二斗五升至一斗五升有差,召商納米北京。戶部尚書郭敦言:「中鹽則例已減,而商來者少,請以十分為率,六分支與納米京倉者,四分支與遼東、永平、山海、甘肅、大同、宣府、萬全已納米者。他處中納悉停之。」又言:「洪武中,中鹽客商年久物故,代支者多虛冒,請按引給鈔十錠。」帝皆從之,而命倍給其鈔。甘肅、寧夏、大同、宣府、獨石、永平道險遠,趨中者少,許寓居官員及軍餘有糧之家納米豆中鹽。 正統三年,寧夏總兵官史昭以邊軍缺馬,而延慶、平涼官吏軍民多養馬,乃奏請納馬中鹽。上馬一匹與鹽百引,次馬八十引。既而定邊諸衞遞增二十引。其後河州中納者,上馬二十五引,中減五引;松潘中納者,上馬三十五引,中減五引。久之,復如初制。中馬之始,驗馬乃掣鹽,既而納銀於官以市馬,銀入布政司,宗祿、屯糧、修邊、振濟展轉支銷,銀盡而馬不至,而邊儲亦自此告匱矣。於是召商中淮、浙、長蘆鹽以納之,令甘肅中鹽者,淮鹽十七,浙鹽十三。淮鹽惟納米麥,浙鹽兼收豌豆、青稞。因淮鹽直貴,商多趨之,故令淮、浙兼中也。 明初仍宋、元舊制,所以優恤竈戶者甚厚,給草場以供樵採,堪耕者許開墾,仍免其雜役,又給工本米,引一石。置倉於場,歲撥附近州縣倉儲及兌軍餘米以待給,兼支錢鈔,以米價為準。尋定鈔數,淮、浙引二貫五百文,河間、廣東、海北、山東、福建、四川引二貫。竈戶雜犯死罪以上止予杖,計日煎鹽以贖。後設總催,多朘削竈戶。至正統時,竈戶貧困,逋逃者多,松江所負課六十餘萬。民訴於朝,命直隸巡撫周忱兼理鹽課。忱條上鑄鐵釜、恤鹵丁、選總催、嚴私販四事,且請於每年正課外,帶徵逋課。帝從其請。命分逋課為六,以六載畢徵。 當是時,商人有自永樂中候支鹽,祖孫相代不得者。乃議倣洪武中例,而加鈔錠以償之,願守支者聽。又以商人守支年久,雖減輕開中,少有上納者,議他鹽司如舊制,而淮、浙、長蘆以十分為率,八分給守支商,曰常股,二分收貯於官,曰存積,遇邊警,始召商中納。常股、存積之名由此始。凡中常股者價輕,中存積者價重,然人甚苦守支,爭趨存積,而常股壅矣。景帝時,邊圉多故,存積增至六分。中納邊糧,兼納穀草、秋青草,秋青草三當穀草二。 廣東之鹽,例不出境,商人率市守關吏,越市廣西。巡撫葉盛以為任之則廢法,禁之則病商,請令入米餉邊,乃許出境,公私交利焉。成化初,歲洊災,京儲不足,召商於淮、徐、德州水次倉中鹽。 舊例中鹽,戶部出榜召商,無徑奏者。富人呂銘等託勢要奏中兩淮存積鹽。中旨允之。戶部尚書馬昂不能執正。鹽法之壞自此始。勢豪多攙中,商人既失利,江南、北軍民因造遮洋大船,列械販鹽。乃為重法,私販、窩隱俱論死,家屬徙邊衞,夾帶越境者充軍。然不能遏止也。十九年頗減存積之數,常股七分,而存積三分。然商人樂有見鹽,報中存積者爭至,遂仍增至六分。淮、浙鹽猶不能給,乃配支長蘆、山東以給之。一人兼支數處,道遠不及親赴,邊商輒貿引於近地富人。自是有邊商、內商之分。內商之鹽不能速獲,邊商之引又不賤售,報中寢怠,存積之滯遂與常股等。憲宗末年,閹宦竊勢,奏討淮、浙鹽無算,兩淮積欠至五百餘萬引,商引壅滯。 至孝宗時,而買補餘鹽之議興矣。餘鹽者,竈戶正課外所餘之鹽也。洪武初制,商支鹽有定場,毋許越場買補;勤竈有餘鹽送場司,二百斤為一引,給米一石。其鹽召商開中,不拘資次給與。成化後,令商收買,而勸借米麥以振貧竈。至是清理兩淮鹽法,侍郎李嗣請令商人買餘鹽補官引,而免其勸借,且停各邊開中,俟逋課完日,官為賣鹽,三分價直,二充邊儲,而留其一以補商人未交鹽價。由是以餘鹽補充正課,而鹽法一小變。 明初,各邊開中商人,招民墾種,築臺堡自相保聚,邊方菽粟無甚貴之時。成化間,始有折納銀者,然未嘗著為令也。弘治五年,商人困守支,戶部尚書葉淇請召商納銀運司,類解太倉,分給各邊。每引輸銀三四錢有差,視國初中米直加倍,而商無守支之苦,一時太倉銀累至百餘萬。然赴邊開中之法廢,商屯撤業,菽粟翔貴,邊儲日虛矣。 武宗之初,以鹽法日壞,令大臣王瓊、張憲等分道清理,而慶雲侯周壽、壽寧侯張鶴齡各令家人奏買長蘆、兩淮鹽引。戶部尚書韓文執不可。中旨許之。織造太監崔杲又奏乞長蘆鹽一萬二千引。戶部以半予之。帝欲全予。大學士劉健等力爭,李東陽語尤切。帝不悅。健等復疏爭,乃從部議。權要開中既多,又許買餘鹽,一引有用至十餘年者。正德二年始申截舊引角之令,立限追繳,而每引增納紙價及振濟米麥。引價重而課壅如故矣。 先是成化初,都御史韓雍於肇慶、梧州、清遠、南雄立抽鹽廠,官鹽一引,抽銀五分,許帶餘鹽四引,引抽銀一錢。都御史奏紘許增帶餘鹽六引,抽銀六錢。及是增至九錢,而不復抽官引。引目積滯,私鹽通行,乃用戶部郎中丁致祥請,復紘舊法。而他處商人夾帶餘鹽,掣割納價,惟多至三百斤者始罪之。 淮、浙、長蘆引鹽,常股四分,以給各邊主兵及工役振濟之需;存積六分,非國家大事,邊境有警,未嘗妄開。開必邊臣奏討,經部覆允,未有商人擅請及專請淮鹽者。弘治間,存積鹽甚多。正德時,權倖遂奏開殘鹽,改存積、常股皆為正課,且皆折銀。邊臣緩急無備,而勢要占中賣窩,價增數倍。商人引納銀八錢,無所獲利,多不願中,課日耗絀。姦黠者夾帶影射,弊端百出。鹽臣承中璫風旨,復列零鹽、所鹽諸目以假之。世宗登極詔,首命裁革。未幾,商人逯俊等夤緣近倖,以增價為名,奏買殘餘等鹽。戶部尚書秦金執不允。帝特令中兩淮額鹽三十萬引於宣府。金言:「姦人占中淮鹽,賣窩罔利,使山東、長蘆等鹽別無搭配,積之無用。虧國用,誤邊儲,莫此為甚。」御史高世魁亦爭之。詔減淮引十萬,分兩浙、長蘆鹽給之。金復言:「宣、大俱重鎮,不宜令姦商自擇便利,但中宣府。」帝可之。已而俊等請以十六人中宣府,十一人中大同,竟從其請。 嘉靖五年從給事中管律奏,乃復常股存積四六分之制。然是時,餘鹽盛行,正鹽守支日久,願中者少;餘鹽第領勘合,即時支賣,願中者多。自弘治時以餘鹽補正課,初以償逋課,後令商人納價輸部濟邊。至嘉靖時,延綏用兵,遼左缺餉,盡發兩淮餘鹽七萬九千餘引於二邊開中。自是餘鹽行。其始尚無定額,未幾,兩淮增引一百四十餘萬,每引增餘鹽二百六十五斤。引價,淮南納銀一兩九錢,淮北一兩五錢,又設處置、科罰名色,以苛斂商財。於是正鹽未派,先估餘鹽,商竈俱困。姦黠者藉口官買餘鹽,夾販私煎。法禁無所施,鹽法大壞。 十三年,給事中管懷理言:「鹽法之壞,其弊有六。開中不時,米價騰貴,召糴之難也。勢豪大家,專擅利權,報中之難也。官司科罰,吏胥侵索,輸納之難也。下場挨掣,動以數年,守支之難也。定價太昂,息不償本,取贏之難也。私鹽四出,官鹽不行,市易之難也。有此六難,正課壅矣,而司計者因設餘鹽以佐之。餘鹽利厚,商固樂從,然不以開邊而以解部,雖歲入距萬,無益軍需。嘗考祖宗時,商人中鹽納價甚輕,而竈戶煎鹽工本甚厚,今鹽價十倍於前,而工本不能十一,何以禁私鹽使不行也?故欲通鹽法,必先處餘鹽,欲處餘鹽,必多減正價。大抵正鹽賤,則私販自息。今宜定價,每引正鹽銀五錢,餘鹽二錢五分,不必解赴太倉,俱令開中關支,餘鹽以盡收為度。正鹽價輕,既利於商;餘鹽收盡,又利於竈。未有商竈俱利,而國課不充者也。」事下所司,戶部覆,以為餘鹽銀仍解部如故,而邊餉益虛矣。至二十年,帝以變亂鹽法由餘鹽,敕罷之。淮、浙、長蘆悉復舊法,夾帶者割沒入官,應變賣者以時估為準。御史吳瓊又請各邊中鹽者皆輸本色。然令甫下,吏部尚書許讚即請復開餘鹽以足邊用。戶部覆從之,餘鹽復行矣。 先是,十六年令兩浙僻邑,官商不行之處,山商每百斤納銀八分,給票行鹽。其後多侵奪正引,官商課缺,引壅二百萬,候掣必五六載。於是有預徵、執抵、季掣之法。預徵者,先期輸課,不得私為去留。執抵者,執現在運鹽水程,復持一引以抵一引。季掣,則以納課先後為序,春不得遲於夏,夏不得超於春也。然票商納稅即掣賣,預徵諸法徒厲引商而已。 靈州鹽池,自史昭中馬之議行,邊餉虧缺,甘肅米直石銀五兩,戶部因奏停中馬,召商納米中鹽。 二十七年令開中者止納本色糧草。三十二年令河東以六十二萬引為額,合正餘鹽為一,而革餘鹽名。時都御史王紳、御史黃國用議:兩淮竈戶餘鹽,每引官給銀二錢,以充工本,增收三十五萬引,名為工本鹽。令商人中額鹽二引,帶中工本鹽一引,抵主兵年例十七萬六千兩有奇。從其請。 初,淮鹽歲課七十萬五千引,開邊報中為正鹽,後益餘鹽納銀解部。至是通前額凡一百五萬引,額增三之一。行之數年,積滯無所售,鹽法壅不行。言事者屢陳工本為鹽贅疣。戶部以國用方絀,年例無所出,因之不變。江西故行淮鹽三十九萬引,後南安、贛州、吉安改行廣鹽,惟南昌諸府行淮鹽二十七萬引。既而私販盛行,袁州、臨江、瑞州則私食廣鹽,撫州、建昌私食福鹽。於是淮鹽僅行十六萬引。數年之間,國計大絀。巡撫馬森疏其害,請於峽江縣建橋設關,扼閩、廣要津,盡復淮鹽額,稍增至四十七萬引。未久橋毀,增額二十萬引復除矣。 三十九年,帝欲整鹽法,乃命副都御史鄢懋卿總理淮、浙、山東、長蘆鹽法。懋卿,嚴嵩黨也,苞苴無虛日。兩淮額鹽銀六十一萬有奇,自設工本鹽,增九十萬,懋卿復增之,遂滿百萬。半年一解。又搜括四司殘鹽,共得銀幾二百萬。一時詡為奇功。乃立剋限法,每卒一人,季限獲私鹽有定數;不及數,輒削其僱役錢。邏卒經歲有不得支一錢者,乃共為私販,以牟大利,甚至劫估舶,誣以鹽盜而執之,流毒遍海濱矣。嵩失勢,巡鹽御史徐爌言:「兩淮鹽法,曰常股,曰存積,曰水鄉,共七十萬引有奇。引二百斤,納銀八分。永樂以後,引納粟二斗五升,下場關支,四散發賣,商人之利亦什五焉。近年,正鹽之外,加以餘鹽;餘鹽之外,又加工本;工本不足,乃有添單;添單不足,又加添引。懋卿趨利目前,不顧其後,是誤國亂政之尤者。方今災荒疊告,鹽場淹沒,若欲取盈百萬,必至逃亡。弦急欲絕,不棘於此。」於是悉罷懋卿所增者。 四十四年,巡鹽御史朱炳如奏罷兩淮工本鹽。自葉淇變法,邊儲多缺。嘉靖八年以後,稍復開中,邊商中引,內商守支。末年,工本鹽行,內商有數年不得掣者,於是不樂買引,而邊商困,因營求告掣河鹽。河鹽者,不上廩囷,在河徑自超掣,易支而獲利捷。河鹽行,則守支存積者愈久,而內商亦困,引價彌賤。於是姦人專以收買邊引為事,名曰囤戶,告掣河鹽,坐規厚利。時復議於正鹽外附帶餘鹽,以抵工本之數,囤戶因得賤買餘鹽而貴售之,邊商與內商愈困矣。隆慶二年,屯鹽都御史龐尚鵬疏言:「邊商報中,內商守支,事本相須。但內商安坐,邊商遠輸,勞逸不均,故掣河鹽者以惠邊商也。然河鹽既行,淮鹽必滯,內商無所得利,則邊商之引不售。今宜停掣河鹽,但別邊商引價,自見引及起紙關引到司勘合,別為三等,定銀若干。邊商倉鈔已到,內商不得留難。蓋河鹽停則淮鹽速行,引價定則開中自多,邊商內商各得其願矣。」帝從之。四年,御史李學詩議罷官買餘鹽。報可。 是時廣西古田平,巡撫都御史殷正茂請官出資本買廣東鹽,至桂林發賣,七萬餘包可獲利二萬二千有奇。從之。 自嘉靖初,復常股四分,存積六分之制。後因各邊多故,常股、存積並開,淮額歲課七十萬五千餘引,又增各邊新引歲二十萬。萬曆時,以大工搜遠年違沒廢引六十餘萬,胥出課額之外,無正鹽,止令商買補餘鹽。餘鹽久盡,惟計引重科,加煎飛派而已。時兩淮引價餘銀百二十餘萬增至百四十五萬,新引日益,正引日壅。千戶尹英請配賣沒官鹽,可得銀六萬兩。大學士張位等爭之。二十六年,以鴻臚寺主簿田應璧奏,命中官魯保鬻兩淮沒官餘鹽。給事中包見捷極陳利害。不聽。保既視事,遂議開存積鹽。戶部尚書楊俊民言:「明旨覈沒官鹽,而存積非沒官也。額外加增,必虧正課。保奏不可從。」御史馬從騁亦爭之。俱不聽。保乃開存積八萬引,引重五百七十斤,越次超掣,壓正鹽不行。商民大擾,而姦人蠭起。董璉、吳應麒等爭言鹽利。山西、福建諸稅監皆領鹽課矣。百戶高時夏奏浙、閩餘鹽歲可變價三十萬兩,巡撫金學曾勘奏皆罔。疏入不省。於是福建解銀萬三千兩有奇,浙江解三萬七千兩有奇,借名苛斂,商困引壅。戶部尚書趙世卿指其害由保,因言:「額外多取一分,則正課少一分,而國計愈絀,請悉罷無名浮課。」不報。三十四年夏至明年春,正額逋百餘萬,保亦惶懼,請罷存積引鹽。保尋死。有旨罷之,而引斤不能減矣。 李太后薨,帝用遺誥蠲各運司浮課,商困稍甦,而舊引壅滯。戶部上鹽法十議,正行見引,附銷積引,以疏通之。巡鹽御史龍遇奇立鹽政綱法,以舊引附見引行,淮南編為十綱,淮北編為十四綱,計十餘年,則舊引盡行。從之。天啟時,言利者恣搜括,務增引超掣。魏忠賢黨郭興治、崔呈秀等,巧立名目以取之,所入無算。論者比之絕流而漁。崇禎中,給事中黃承昊條上鹽政,頗欲有所釐革。是時兵餉方大絀,不能行也。 初,諸王府則就近地支鹽,官民戶口食鹽皆計口納鈔,自行關支。而官吏食鹽多冒增口數,有一官支二千餘斤,一吏支五百餘斤者。乃限吏典不得過十口,文武官不過三十口,大口鈔十二貫支鹽十二斤,小口半之。景泰三年始以鹽折給官吏俸糧,以百四十斤當米一石。京官歲遣吏下場,恣為姦利。錦衣吏益暴,率聯巨艦私販,有司不能詰。巡鹽御史乃定百司食鹽數,攟束以給吏,禁毋下場。納鈔、僦輓,費無所出,吏多亡。嘉靖中,吏部郎中陸光祖言於尚書嚴訥,疏請革之。自後百司停支食鹽,惟戶部及十三道御史歲支如故。軍民計口納鈔者,浙江月納米三升,買鹽一斤,而商賈持鹽赴官,官為斂散,追徵之急過於租賦。正統時,從給事中鮑輝言,令民自買食鹽於商,罷納米令,且鬻十斤以下者勿以私鹽論,而鹽鈔不除。後條鞭法行,遂編入正賦。 巡鹽之官,洪、永時,嘗一再命御史視鹽課。正統元年始命侍郎何文淵、王佐,副都御史朱與言提督兩淮、長蘆、兩浙鹽課,命中官御史同往。未幾,以鹽法已清,下敕召還。後遂令御史視鹺,依巡按例,歲更代以為常。十一年以山東諸鹽場隸長蘆巡鹽御史。十四年命副都御史耿九疇清理兩淮鹽法。成化中,特遣中官王允中、僉都御史高明整治兩淮鹽法。明請增設副使一人,判官二人。孝宗初,鹽法壞,戶部尚書李敏請簡風憲大臣清理,乃命戶部侍郎李嗣於兩淮,刑部侍郎彭韶於兩浙,俱兼都御史,賜敕遣之。弘治十四年,僉都御史王璟督理兩淮鹽法。正德二年,兩淮則僉都御史王瓊,閩、浙則僉都御史張憲。後惟兩淮賦重,時遣大臣。十年,則刑部侍郎藍章。嘉靖七年,則副都御史黃臣。三十二年,則副都御史王紳。至三十九年,特命副都御史鄢懋卿總理四運司,事權尤重。自隆慶二年,副都御史龐尚鵬總理兩淮、長蘆、山東三運司後,遂無特遣大臣之事。 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則困以病。故唐、宋以來,行以茶易馬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有官茶,有商茶,皆貯邊易馬。官茶間徵課鈔,商茶輸課略如鹽制。 初,太祖令商人於產茶地買茶,納錢請引。引茶百斤,輸錢二百,不及引曰畸零,別置由帖給之。無由、引及茶引相離者,人得告捕,置茶局批驗所,稱較茶引不相當,即為私茶。凡犯私茶者,與私鹽同罪。私茶出境,與關隘不譏者,並論死。後又定茶引一道,輸錢千,照茶百斤;茶由一道,輸錢六百,照茶六十斤。既,又令納鈔,每引由一道,納鈔一貫。 洪武初,定令:凡賣茶之地,令宣課司三十取一。四年,戶部言:「陝西漢中、金州、石泉、漢陰、平利、西鄉諸縣,茶園四十五頃,茶八十六萬餘株。四川巴茶三百十五戶,茶二百三十八萬餘株。宜定令每十株官取其一。無主茶園,令軍士薅采,十取其八,以易番馬。」從之。於是諸產茶地設茶課司,定稅額,陝西二萬六千斤有奇,四川一百萬斤。設茶馬司於秦、洮、河、雅諸州,自碉門、黎、雅抵朶甘、烏思藏,行茶之地五千餘里。山後歸德諸州,西方諸部落,無不以馬售者。 碉門、永寧、筠、連所產茶,名曰剪刀麄葉,惟西番用之,而商販未嘗出境。四川茶鹽都轉運使言:「宜別立茶局,徵其稅,易紅纓、氈衫、米、布、椒、蠟以資國用。而居民所收之茶,依江南給引販賣法,公私兩便。」於是永寧、成都、筠、連皆設茶局矣。 川人故以茶易毛布、毛纓諸物以償茶課。自定課額,立倉收貯,專用以市馬,民不敢私採,課額每虧,民多賠納。四川布政司以為言,乃聽民採摘,與番易貨。又詔天全六番司民,免其徭役,專令蒸烏茶易馬。 初制,長河西等番商以馬入雅州易茶,由四川巖州衞入黎州始達。茶馬司定價,馬一匹,茶千八百斤,於碉門茶課司給之。番商往復迂遠,而給茶太多。巖州衞以為言,請置茶馬司於巖州,而改貯碉門茶於其地,且驗馬高下以為茶數。詔茶馬司仍舊,而定上馬一匹,給茶百二十斤,中七十斤,駒五十斤。 三十年改設秦州茶馬司於西寧,敕右軍都督曰:「近者私茶出境,互市者少,馬日貴而茶日賤,啟番人玩侮之心。檄秦、蜀二府,發都司官軍於松潘、碉門、黎、雅、河州、臨洮及入西番關口外,巡禁私茶之出境者。」又遣駙馬都尉謝達諭蜀王椿曰:「國家榷茶,本資易馬。邊吏失譏,私販出境,惟易紅纓雜物。使番人坐收其利,而馬入中國者少,豈所以制戎狄哉!爾其諭布政司、都司,嚴為防禁,毋致失利。」 當是時,帝綢繆邊防,用茶易馬,固番人心,且以強中國。嘗謂戶部尚書郁新:「用陝西漢中茶三百萬斤,可得馬三萬匹,四川松、茂茶如之。販鬻之禁,不可不嚴。」以故遣僉都御史鄧文鏗等察川、陝私茶;續通考稱:「文鏗,志亦誤作文鑑。」駙馬都尉歐陽倫以私茶坐死。又製金牌信符,命曹國公李景隆齎入番,與諸番要約,篆文上曰「皇帝聖旨」,左曰「合當差發」,右曰「不信者斬」。凡四十一面:洮州火把藏思囊日等族,牌四面,納馬三千五十匹;河州必里衞西番二十九族,牌二十一面,納馬七千七百五匹;西寧曲先、阿端、罕東、安定四衞,巴哇、申中、申藏等族,牌十六面,納馬三千五十匹。下號金牌降諸番,上號藏內府以為契,三歲一遣官合符。其通道有二,一出河州,一出碉門,運茶五十餘萬斤,獲馬萬三千八百匹。太祖之馭番如此。 永樂中,帝懷柔遠人,遞增茶斤。由是市馬者多,而茶不足。茶禁亦稍弛,多私出境。碉門茶馬司至用茶八萬餘斤,僅易馬七十匹,又多瘦損。乃申嚴茶禁,設洮州茶馬司,又設甘肅茶馬司於陝西行都司地。十三年特遣三御史巡督陝西茶馬。 太祖之禁私茶也,自三月至九月,月遣行人四員,巡視河州、臨洮、碉門、黎、雅。半年以內,遣二十四員,往來旁午。宣德十年,乃定三月一遣。自永樂時停止金牌信符,至是復給。未幾,番人為北狄所侵掠,徙居內地,金牌散失。而茶司亦以茶少,止以漢中茶易馬,且不給金牌,聽其以馬入貢而已。 先是,洪武末,置成都、重慶、保寧、播州茶倉四所,令商人納米中茶。宣德中,定官茶百斤,加耗什一。中茶者,自遣人赴甘州、西寧,而支鹽於淮、浙以償費。商人恃文憑恣私販,官課數年不完。正統初,都御史羅亨信言其弊,乃罷運茶支鹽例,令官運如故,以京官總理之。 景泰中,罷遣行人。成化三年命御史巡茶陝西。番人不樂御史,馬至日少。乃取回御史,仍遣行人,且令按察司巡察。已而巡察不專,兵部言其害,乃復遣御史,歲一更,著為令。又以歲饑待振,復令商納粟中茶,且令茶百斤折銀五錢。商課折色自此始。 弘治三年,御史李鸞言:「茶馬司所積漸少,各邊馬耗,而陝西諸郡歲稔,無事易粟。請於西寧、河西、洮州三茶馬司召商中茶,每引不過百斤,每商不過三十引,官收其十之四,餘者始令貨賣,可得茶四十萬斤,易馬四千匹,數足而止。」從之。十二年,御史王憲又言:「自中茶禁開,遂令私茶莫遏,而易馬不利。請停糧茶之例。異時,或兵荒,乃更圖之。」部覆從其請。四川茶課司舊徵數十萬斤易馬。永樂以後,番馬悉由陝西道,川茶多浥爛。乃令以三分為率,一分收本色,二分折銀,糧茶停二年。延綏饑,復召商納糧草,中四百萬斤。尋以御史王紹言,復禁止,幷罷正額外召商開中之例。 十六年取回御史,以督理馬政都御史楊一清兼理之。一清復議開中,言:「召商買茶,官貿其三之一,每歲茶五六十萬斤,可得馬萬匹。」帝從所請。正德元年,一清又建議,商人不願領價者,以半與商,令自賣。遂著為例永行焉。一清又言金牌信符之制當復,且請復設巡茶御史兼理馬政。乃復遣御史,而金牌以久廢,卒不能復。後武宗寵番僧,許西域人例外帶私茶。自是茶法遂壞。 番人之市馬也,不能辨權衡,止訂篦中馬。篦大,則官虧其直;小,則商病其繁。十年,巡茶御史王汝舟酌為中制,每千斤為三百三十篦。 嘉靖三年,御史陳講以商茶低偽,悉徵黑茶,地產有限,乃第茶為上中二品,印烙篦上,書商名而考之。旋定四川茶引五萬道,二萬六千道為腹引,二萬四千道為邊引。芽茶引三錢,葉茶引二錢。中茶至八十萬斤而止,不得太濫。 十五年,御史劉良卿言:「律例:『私茶出境與關隘失察者,並凌遲處死。』蓋西陲藩籬,莫切於諸番。番人恃茶以生,故嚴法以禁之,易馬以酬之,以制番人之死命,壯中國之藩籬,斷匈奴之右臂,非可以常法論也。洪武初例,民間蓄茶不得過一月之用。弘治中,召商中茶,或以備振,或以儲邊,然未嘗禁內地之民使不得食茶也。今減通番之罪,止於充軍,禁內地之茶,使不得食,又使商私課茶,悉聚於三茶馬司。夫茶司與番為鄰,私販易通,而禁復嚴於內郡,是敺民為私販而授之資也。以故大姦闌出而漏網,小民負升斗而罹法。今計三茶馬司所貯,洮河足三年,西寧足二年,而商、私、課茶又日益增,積久腐爛而無所用。茶法之弊如此。番地多馬而無所市,吾茶有禁而不得通,其勢必相求,而制之之機在我。今茶司居民,竊易番馬以待商販,歲無虛日,及官易時,而馬反耗矣。請敕三茶馬司,止留二年之用,每年易馬當發若干。正茶之外,分毫毋得夾帶。令茶價踴貴,番人受制,良馬將不可勝用。且多開商茶,通行內地,官榷其半以備軍餉,而河、蘭、階、岷諸近番地,禁賣如故,更重通番之刑如律例。洮、岷、河責邊備道,臨洮、蘭州責隴右分巡,西寧責兵備,各選官防守。失察者以罷軟論。」奏上,報可。於是茶法稍飭矣。 御史劉崙、總督尚書王以旂等,請復給諸番金牌信符。兵部議,番族變詐不常,北狄抄掠無已,金牌亟給亟失,殊損國體。番人納馬,意在得茶,嚴私販之禁,則番人自順,雖不給金牌,馬可集也。若私販盛行,吾無以繫其心制其命,雖給金牌,馬亦不至。乃定議發勘合予之。 其後陝西歲饑,茶戶無所資,頗逋課額。三十六年,戶部以全陝災震,邊餉告急,國用大絀,上言:「先時,正額茶易馬之外,多開中以佐公家,有至五百萬斤者。近者御史劉良卿亦開百萬,後止開正額八十萬斤,幷課茶、私茶通計僅九十餘萬。宜下巡茶御史議,召商多中。」御史楊美益言:「歲祲民貧,即正額尚多虧損,安有贏羨。今第宜守每年九十萬斤招番易馬之規。凡通內地以息私販,增開中以備振荒,悉從停罷,毋使與馬分利。」戶部以帑藏方匱,請如弘治六年例,易馬外仍開百萬斤,召納邊鎮以備軍餉。詔從之。末年,御史潘一桂言:「增中商茶,頗壅滯,宜裁減十四五。」又言:「松潘與洮、河近,私茶往往闌出,宜停松潘引目,申嚴入番之禁。」皆報可。 四川茶引之分邊腹也,邊茶少而易行,腹茶多而常滯。隆慶三年裁引萬二千,以三萬引屬黎、雅,四千引屬松潘諸邊,四千引留內地,稅銀共萬四千餘兩,解部濟邊以為常。 五年令甘州倣洮、河、西寧事例,歲以六月開中,兩月內中馬八百匹。立賞罰例,商引一二年銷完者賞有差,踰三年者罪之,沒其附帶茶。 萬曆五年,俺答衞塞,請開茶市。御史李時成言:「番以茶為命。北狄若得,藉以制番,番必從狄,貽患匪細。部議給百餘篦,而勿許其市易。自劉良卿弛內地之禁,楊美益以為非,其後復禁止。十三年,以西安、鳳翔、漢中不與番鄰,開其禁,招商給引,抽十三入官,餘聽自賣。御史鍾化民以私茶之闌出多也,請分任責成。陝之漢中,關南道督之,府佐一人專駐魚渡垻;川之保寧,川北道督之,府佐一人專駐雞猴垻。率州、縣官兵防守。」從之。 中茶易馬,惟漢中、保寧,而湖南產茶,其直賤,商人率越境私販,中漢中、保寧者,僅一二十引。茶戶欲辦本課,輒私販出邊,番族利私茶之賤,因不肯納馬。二十三年,御史李楠請禁湖茶,言:「湖茶行,茶法、馬政兩弊,宜令巡茶御史召商給引,願報漢、興、保、夔者,準中。越境下湖南者,禁止。且湖南多假茶,食之刺口破腹,番人亦受其害。」既而御史徐僑言:「漢、川茶少而直高,湖南茶多而直下。湖茶之行,無妨漢中。漢茶味甘而薄,湖茶味苦,於酥酪為宜,亦利番也。但宜立法嚴覈,以遏假茶。」戶部折衷其議,以漢茶為主,湖茶佐之。各商中引,先給漢、川畢,乃給湖南。如漢引不足,則補以湖引。報可。 二十九年,陝西巡按御史畢三才言:「課茶徵輸,歲有定額。先因茶多餘積,園戶解納艱難,以此改折。今商人絕跡,五司茶空。請令漢中五州縣仍輸本色,每歲招商中五百引,可得馬萬一千九百餘匹。」部議,西寧、河、洮、岷、甘、莊浪六茶司共易馬九千六百匹,著為令。天啟時,增中馬二千四百匹。 明初嚴禁私販,久而姦弊日生。洎乎末造,商人正引之外,多給賞由票,使得私行。番人上駟盡入姦商,茶司所市者乃其中下也。番得茶,叛服自由;而將吏又以私馬竄番馬,冒支上茶。茶法、馬政、邊防於是俱壞矣。 其他產茶之地,南直隸常、廬、池、徽,浙江湖、嚴、衢、紹,江西南昌、饒州、南康、九江、吉安,湖廣武昌、荊州、長沙、寶慶,四川成都、重慶、嘉定、夔、瀘,商人中引則於應天、宜興、杭州三批驗所,徵茶課則於應天之江東瓜埠。自蘇、常、鎮、徽、廣德及浙江、河南、廣西、貴州皆徵鈔,雲南則徵銀。 其上供茶,天下貢額四千有奇,福建建寧所貢最為上品,有探春、先春、次春、紫筍及薦新等號。舊皆採而碾之,壓以銀板,為大小龍團。太祖以其勞民,罷造,惟令採茶芽以進,復上供戶五百家。凡貢茶,第按額以供,不具載。 食貨五 錢鈔 坑冶(附鐵冶銅場) 商稅 市舶 馬市 錢幣之興,自九府圜法,歷代遵用。鈔始於唐之飛錢,宋之交會,金之交鈔。元世始終用鈔,錢幾廢矣。 太祖初置寶源局於應天,鑄「大中通寶」錢,與歷代錢兼行。以四百文為一貫,四十文為一兩,四文為一錢。及平陳友諒,命江西行省置貨泉局,頒大中通寶錢,大小五等錢式。即位,頒「洪武通寶」錢,其制凡五等:曰「當十」、「當五」、「當三」、「當二」、「當一」。「當十」錢重一兩,餘遞降至重一錢止。各行省皆設寶泉局,與寶源局並鑄,而嚴私鑄之禁。洪武四年改鑄大中、洪武通寶大錢為小錢。初,寶源局錢鑄「京」字於背,後多不鑄,民間無「京」字者不行,故改鑄小錢以便之。尋令私鑄錢作廢銅送官,償以錢。是時有司責民出銅,民毀器皿輸官,頗以為苦。而商賈沿元之舊習用鈔,多不便用錢。 七年,帝乃設寶鈔提舉司。明年始詔中書省造大明寶鈔,命民間通行。以桑穰為料,其制方,高一尺,廣六寸,質青色,外為龍文花欄。橫題其額曰「大明通行寶鈔」。其內上兩旁,復為篆文八字,曰「大明寶鈔,天下通行」。中圖錢貫,十串為一貫。其下云:「中書省奏準印造大明寶鈔與銅錢通行使用,偽造者斬,告捕者賞銀二十五兩,仍給犯人財產。」若五百文則畫錢文為五串,餘如其制而遞減之。其等凡六:曰一貫,曰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每鈔一貫,準錢千文,銀一兩;四貫準黃金一兩。禁民間不得以金銀物貨交易,違者罪之;以金銀易鈔者聽。遂罷寶源、寶泉局。越二年,復設寶泉局,鑄小錢與鈔兼行,百文以下止用錢。商稅兼收錢鈔,錢三鈔七。十三年,以鈔用久昏爛,立倒鈔法,令所在置行用庫,許軍民商賈以昏鈔納庫易新鈔,量收工墨直。會中書省廢,乃以造鈔屬戶部,鑄錢屬工部,而改寶鈔文「中書省」為「戶部」,與舊鈔兼行。十六年,置戶部寶鈔廣源庫、廣惠庫;入則廣源掌之,出則廣惠掌之。在外衞所軍士,月鹽皆給鈔,各鹽場給工本鈔。十八年,天下有司官祿米皆給鈔,二貫五百文準米一石。 二十二年詔更定錢式:生銅一斤,鑄小錢百六十,折二錢半之,「當三」至「當十」,準是為差。更造小鈔,自十文至五十文。二十四年諭榷稅官吏,凡鈔有字貫可辨者,不問爛損,即收受解京,抑勒與偽充者罪之。二十五年設寶鈔行用庫於東市,凡三庫,各給鈔三萬錠為鈔本,倒收舊鈔送內府。令大明寶鈔與歷代錢兼行,鈔一貫準錢千文,提舉司於三月內印造,十月內止,所造鈔送內府充賞賚。明年罷行用庫,又罷寶泉局。時兩浙、江西、閩、廣民重錢輕鈔,有以錢百六十文折鈔一貫者,由是物價翔貴,而鈔法益壞不行。三十年乃更申交易用金銀之禁。 成祖初,犯者以姦惡諭,惟置造首飾器皿,不在禁例。永樂二年詔犯者免死,徙家戍興州。陝西都司僉事張豫,坐抵易官鈔論戍。江夏民父死,以銀營葬具,當戍邊。帝以其迫於治葬,非玩法,特矜宥之。都御史陳瑛言:「比歲鈔法不通,皆緣朝廷出鈔太多,收斂無法,以致物重鈔輕。莫若暫行戶口食鹽法。天下人民不下千萬戶,官軍不下二百萬家,誠令計口納鈔食鹽,可收五千餘萬錠。」帝令戶部會衞臣議。大口月食鹽一斤,納鈔一貫,小口半之。從其議。設北京寶鈔提舉司,稅糧課程贓罰俱折收鈔,其直視洪武初減十之九。後又令鹽官納舊鈔支鹽,發南京抽分場積薪、龍江提舉司竹木鬻之軍民,收其鈔。應天歲辦蘆柴,徵鈔十之八。帝初即位,戶部尚書夏原吉請更鈔板篆文為「永樂」。帝命仍其舊。自後終明世皆用洪武年號云。 仁宗監國,令犯笞杖者輸鈔。及即位,以鈔不行詢原吉。原吉言:「鈔多則輕,少則重。民間鈔不行,緣散多斂少,宜為法斂之。請市肆門攤諸稅,度量輕重,加其課程。鈔入官,官取昏軟者悉燬之。自今官鈔宜少出,民間得鈔難,則自然重矣。」乃下令曰:「所增門攤課程,鈔法通,即復舊,金銀布帛交易者,亦暫禁止。」然是時,民卒輕鈔。至宣德初,米一石用鈔五十貫,乃弛布帛米麥交易之禁。凡以金銀交易及匿貨增直者罰鈔,府縣衞所倉糧積至十年以上者,鹽糧悉收鈔,秋糧亦折鈔三分,門攤課鈔增五倍,塌房、店舍月納鈔五百貫,果園、驘車並令納鈔。戶部言民間交易,惟用金銀,鈔滯不行。乃益嚴其禁,交易用銀一錢者,罰鈔千貫,贓吏受銀一兩者,追鈔萬貫,更追免罪鈔如之。 英宗即位,收賦有米麥折銀之令,遂減諸納鈔者,而以米銀錢當鈔,弛用銀之禁。朝野率皆用銀,其小者乃用錢,惟折官俸用鈔,鈔壅不行。十三年復申禁令,阻鈔者追一萬貫,全家戍邊。天順中,始弛其禁。憲宗令內外課程錢鈔兼收,官俸軍餉亦兼支錢鈔。是時鈔一貫不能直錢一文,而計鈔徵之民,則每貫徵銀二分五釐,民以大困。 弘治元年,京城稅課司,順天、山東、河南戶口食鹽,俱收鈔,各鈔關俱錢鈔兼收。其後乃皆改折用銀。而洪武、永樂、宣德錢積不用,詔發之,令與歷代錢兼用。戶部請鼓鑄,乃復開局鑄錢。凡納贖收稅,歷代錢、制錢各收其半;無制錢即收舊錢,二以當一。制錢者,國朝錢也。舊制,工部所鑄錢入太倉、司鑰二庫;諸關稅錢亦入司鑰庫。共貯錢數千百萬,中官掌之,京衞軍秋糧取給焉,每七百當銀一兩。武宗之初,部臣請察覈侵蝕;又以錢當俸糧者,僅及銀數三之一,請於承運庫給銀。時中官方用事,皆不聽。已而司鑰庫太監龐瑮言:「自弘治間榷關折銀入承運庫,錢鈔缺乏,支放不給,請遵成化舊制,錢鈔兼收。」從之。正德三年,以太倉積錢給官俸,十分為率,錢一銀九。又從太監張永言,發天財庫及戶部布政司庫錢,關給徵收,每七十文徵銀一錢,且申私鑄之禁。嘉靖四年,令宣課分司收稅,鈔一貫折銀三釐,錢七文折銀一分。是時鈔久不行,錢亦大壅,益專用銀矣。 明初鑄洪武錢。成祖九年鑄永樂錢。宣德九年鑄宣德錢。弘治十六年以後,鑄弘治錢。至世宗嘉靖六年,大鑄嘉靖錢。每文重一錢三分,且補鑄累朝未鑄者。三十二年鑄洪武至正德九號錢,每號百萬錠,嘉靖錢千萬錠,一錠五千文。而稅課抽分諸廠,專收嘉靖錢。民患錢少,乃發內庫新舊錢八千一百萬文折給俸糧。又令通行歷代錢,有銷新舊錢及以銅造像製器者,罪比盜鑄。先是,民間行濫惡錢,率以三四十錢當銀一分。後益雜鉛錫,薄劣無形製,至以六七十文當銀一分。翦楮夾其中,不可辨。用給事中李用敬言,以制錢與前代雜錢相兼行,上品者俱七文當銀一分,餘視錢高下為三等,下者二十一文當銀一分;私造濫惡錢悉禁不行,犯者置之法。小錢行久,驟革之,民頗不便。又出內庫錢給文武官俸,不論新舊美惡,悉以七文折算。諸以俸錢市易者,亦悉以七文抑勒予民,民亦騷然。 屬連歲大侵,四方流民就食京師,死者相枕藉。論者謂錢法不通使然。於是御史何廷鈺條奏,請許民用小錢,以六十文當銀一分。戶部執不從。廷鈺訐奏尚書方鈍及郎中劉爾牧。帝怒,斥爾牧,採廷鈺議,命從民便。且定嘉靖錢七文,洪武諸錢十文,前代錢三十文,當銀一分。然諸濫惡小錢,以初禁之嚴,雖奉旨間行,竟不復用,而民間競私鑄嘉靖通寶錢,與官錢並行焉。 給事中殷正茂言:「兩京銅價大高,鑄錢得不償費。宜採雲南銅,運至岳州鼓鑄,費工本銀三十九萬,可得錢六萬五千萬文,直銀九十三萬餘兩,足以少佐國家之急。」戶部覆言:「雲南地僻事簡,即山鼓鑄為便。」乃敕巡撫以鹽課銀二萬兩為工本。未幾,巡撫王昺言費多入少,乞罷鑄。帝以小費不當惜,仍命行之。越數年,巡按王諍復言宜罷鑄。部議:「錢法壅滯者,由宣課司收稅以七文當一分。姦民乘機阻撓,錢多則惡濫相欺,錢少則增直罔利,故禁愈繁而錢愈滯。自今準折聽民便,不必定文數,而課稅及官俸且俱用銀。」乃罷雲南鑄錢,而從戶部議。 時所鑄錢有金背,有火漆,有鏇邊。議者以鑄錢艱難,工匠勞費,革鏇車用鑢鐋。於是鑄工競雜鉛錫便剉治,而輪郭粗糲,色澤黯黲。姦偽倣傚,盜鑄日滋,金背錢反阻不行。死罪日報,終不能止。帝患之,問大學士徐階。階陳五害,請停寶源局鑄錢,應支給錢者悉予銀。帝乃鞫治工匠侵料減工罪,而停鼓鑄。自後稅課徵銀而不徵錢。且民間止用制錢,不用古錢,而私鑄者多。 隆慶初,錢法不行,兵部侍郎譚綸言:「欲富民,必重布帛菽粟而賤銀;欲賤銀,必制錢法以濟銀之不足。今錢惟布於天下,而不以輸於上,故其權在市井。請令民得以錢輸官,則錢法自通。」於是課稅銀三兩以下復收錢,民間交易一錢以下止許用錢。時錢八文折銀一分,禁民毋得任意低昂。直隸巡按楊家相請鑄大明通寶錢,不識年號。部議格不行。高拱再相,言:「錢法朝議夕更,迄無成說。小民恐今日得錢,而明日不用,是以愈更愈亂,愈禁愈疑。請一從民便,勿多為制以亂人耳目。」帝深然之。錢法復稍稍通矣。寶鈔不用垂百餘年,課程亦鮮有收鈔者,惟俸錢獨支鈔如故。四年始以新鑄隆慶錢給京官俸云。 萬曆四年命戶工二部,準嘉靖錢式鑄「萬曆通寶」金背及火漆錢,一文重一錢二分五釐,又鑄鏇邊錢,一文重一錢三分,頒行天下,俸糧皆銀錢兼給。雲南巡按郭庭梧言:「國初京師有寶源局,各省有寶泉局,自嘉靖間省局停廢,民用告匱。滇中產銅,不行鼓鑄,而反以重價購海,非利也。」遂開局鑄錢。尋命十三布政司皆開局。採工部言,以五銖錢為準,用四火黃銅鑄金背,二火黃銅鑄火漆,粗惡者罪之。蓋以費多利少則私鑄自息也。久之,戶部言:「錢之輕重不常,輕則斂,重則散,故無壅閼匱乏之患。初鑄時,金背十文直銀一分,今萬曆金背五文,嘉靖金背四文,各直銀一分,火漆鏇邊亦如之。僅踰十年,而輕重不啻相半,錢重而物價騰踴,宜發庫貯以平其直。」從之。時王府皆鑄造私錢,吏不敢訐。古錢阻滯不行,國用不足,乃命南北寶源局拓地增爐鼓鑄。而北錢視南錢昂直三之一,南鑄大抵輕薄。然各循其舊,並行不廢。 天啟元年鑄泰昌錢。兵部尚書王象乾,請鑄當十、當百、當千三等大錢,用龍文,略倣白金三品之制,於是兩京皆鑄大錢。後有言大錢之弊者,詔兩京停鑄大錢,收大錢發局改鑄。當是時,開局遍天下,重課錢息。 崇禎元年,南京鑄本七萬九千餘兩,獲息銀三萬九千有奇;戶部鑄錢獲息銀二萬六千有奇。其所鑄錢,皆以五十五文當銀一錢,計息取盈,工匠之賠補,行使之折閱,不堪命矣。寶泉局銅本四十萬兩,舊例錢成還本太倉,次年再借,至是令永作鑄本。三年,御史饒京言:「鑄錢開局,本通行天下,今乃苦於無息,旋開旋罷,自南北兩局外,僅存湖廣、陝西、四川、雲南及宣、密二鎮。而所鑄之息,不盡歸朝廷,復苦無鑄本,蓋以買銅而非採銅也。乞遵洪武初及永樂九年、嘉靖六年例,遣官各省鑄錢,採銅於產銅之地,置官吏駐兵,倣銀礦法,十取其三。銅山之利,朝廷擅之,小民所採,仍予直以市。」帝從之。是時鑄廠並開,用銅益多,銅至益少。南京戶部尚書鄭三俊請專官買銅。戶部議原籍產銅之人駐鎮遠、荊、常銅鉛會集處,所謂採銅於產銅之地也。帝俱從之。既,又採絳、孟、垣曲、聞喜諸州縣銅鉛。荊州抽分主事朱大受言:「荊州上接黔、蜀,下聯江、廣,商販銅鉛畢集,一年可以四鑄。四鑄之息,兩倍於南,三倍於北。」因陳便宜四事,即命大受專督之。遂定錢式,每文重一錢,每千直銀一兩。南都錢輕薄,屢旨嚴飭,乃定每文重八分。初,嘉靖錢最工,隆、萬錢加重半銖,自啟、禎新鑄出,舊錢悉棄置。然日以惡薄,大半雜鉛砂,百不盈寸,捽擲輒破碎。末年敕鑄當五錢,不及鑄而明亡。 初制,歷代錢與制錢通行。自神宗初,從僉都御史龐尚鵬議,古錢止許行民間,輸稅贖罪俱用制錢。啟、禎時廣鑄錢,始括古錢以充廢銅,民間市易亦擯不用矣。莊烈帝初即位,御平臺召對,給事中黃承昊疏有銷古錢之語。大學士劉鴻訓言:「北方皆用古錢,若驟廢之,於民不便。」帝以為然。既而以御史王燮言,收銷舊錢,但行新錢,於是古錢銷毀頓盡。蓋自隋世盡銷古錢,至是凡再見云。 鈔法自弘、正間廢,天啟時,給事中惠世揚復請造行。崇禎末,有蔣臣者申其說,擢為戶部司務。倪元璐方掌部事,力主之,然終不可行而止。 坑冶之課,金銀、銅鐵、鉛汞、硃砂、青綠,而金銀礦最為民害。徐達下山東,近臣請開銀場。太祖謂銀場之弊,利於官者少,損於民者多,不可開。其後有請開陝州銀礦者,帝曰:「土地所產,有時而窮。歲課成額,徵銀無已。言利之臣,皆戕民之賊也。」臨淄丞乞發山海之藏以通寶路,帝黜之。成祖斥河池民言採礦者。仁、宣仍世禁止,填番禺坑洞,罷嵩縣白泥溝發礦。然福建尤溪縣銀屏山銀場局爐冶四十二座,始於洪武十九年。浙江溫處、麗水、平陽等七縣,亦有場局。歲課皆二千餘兩。 永樂間,開陝西商縣鳳皇山銀坑八所。遣官湖廣、貴州採辦金銀課,復遣中官、御史往覈之。又開福建浦城縣馬鞍等坑三所,設貴州太平溪、交阯宣光鎮金場局,葛容溪銀場局,雲南大理銀冶。其不產金銀者,亦屢有革罷。而福建歲額增至三萬餘兩,浙江增至八萬餘。宣宗初,頗減福建課,其後增至四萬餘,而浙江亦增至九萬餘。英宗下詔封坑穴,撤閘辦官,民大蘇息,而歲額未除。歲辦,皆洪武舊額也。閘辦者,永、宣所新增也。既而禁革永煎。姦民私開坑穴相殺傷,嚴禁不能止。下詔宥之,不悛。言者復請開銀場,則利歸於上,而盜無所容。乃命侍郎王質往經理,定歲課,福建銀二萬餘,浙江倍之。又分遣御史曹祥、馮傑提督,供億過公稅,民困而盜愈衆。鄧茂七、葉宗留之徒流毒浙、閩,久之始定。景帝嘗封閉,旋以盜礦者多,兵部尚書孫原貞請開浙江銀場,因並開福建,命中官戴細保提督之。天順四年命中官羅永之浙江,羅珪之雲南,馮讓之福建,何能之四川。課額浙、閩大略如舊,雲南十萬兩有奇,四川萬三千有奇,總十八萬三千有奇。成化中,開湖廣金場,武陵等十二縣凡二十一場,歲役民夫五十五萬,死者無算,得金僅三十五兩,於是復閉。而浙江銀礦以缺額量減,雲南屢開屢停。 弘治元年始減雲南二萬兩,溫、處萬兩餘,罷浦城廢坑銀冶。至十三年,雲南巡撫李士實言:「雲南九銀場,四場礦脈久絕,乞免其課。」報可。四川、山東礦穴亦先後封閉。武宗初,從中官秦文等奏,復開浙、閩銀礦。既而浙江守臣言礦脈已絕,乃令歲進銀二萬兩,劉瑾誅乃止。世宗初,閉大理礦場。其後薊、豫、齊、晉、川、滇所在進礦砂金銀,復議開採,以助大工。既獲玉旺峪礦銀,帝諭閣臣廣開採。戶部尚書方鈍等請令四川、山東、河南撫按嚴督所屬,一一搜訪,以稱天地降祥之意。於是公私交騖礦利,而浙江、江西盜礦者且劫徽、寧,天下漸多事矣。 隆慶初,罷薊鎮開採。南中諸礦山,亦勒石禁止。萬曆十二年,姦民屢以礦利中上心。諸臣力陳其弊。帝雖從之,意怏怏。二十四年,張位秉政,前衞千戶仲春請開礦,位不能止。開採之端啟,廢弁白望獻礦峒者日至,於是無地不開。中使四出:昌平則王忠,真、保、薊、永、房山、蔚州則王虎,昌黎則田進,河南之開封、彰德、衞輝、懷慶、葉縣、信陽則魯坤,山東之濟南、青州、濟寧、沂州、滕、費、蓬萊、福山、棲霞、招遠、文登則陳增,山西之太原、平陽、潞安則張忠,南直之寧國、池州則郝隆、劉朝用,湖廣之德安則陳奉,浙江之杭、嚴、金、衢、孝豐、諸暨則曹金,後代以劉忠,陝西之西安則趙鑒、趙欽,四川則丘乘雲,遼東則高淮,廣東則李敬,廣西則沈永壽,江西則潘相,福建則高寀,雲南則楊榮。皆給以關防,幷偕原奏官往。礦脈微細無所得,勒民償之。而姦人假開採之名,乘傳橫索民財,陵轢州縣。有司恤民者,罪以阻撓,逮問罷黜。時中官多暴橫,而陳奉尤甚。富家鉅族則誣以盜礦,良田美宅則指以為下有礦脈,率役圍捕,辱及婦女,甚至斷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帝縱不問。自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諸璫所進礦稅銀幾及三百萬兩,衞小藉勢誅索,不啻倍蓰,民不聊生。山西巡撫魏允貞上言:「方今水旱告災,天鳴地震,星流氣射,四方日報。中外軍興,百姓困敝。而嗜利小人,借開採以肆饕餮。倘釁由中作,則礦夫冗役為禍尤烈。至是而後,求投珠抵璧之說用之晚矣。」河南巡按姚思仁亦言:「開採之弊,大可慮者有八。礦盜哨聚,易於召亂,一也。礦頭累極,勢成土崩,二也。礦夫殘害,逼迫流亡,三也。僱民糧缺,饑餓噪呼,四也。礦洞徧開,無益浪費,五也。礦砂銀少,強科民買,六也。民皆開礦,農桑失業,七也。奏官強橫,淫刑激變,八也。今礦頭以賠累死,平民以逼買死,礦夫以傾壓死,以爭鬬死。及今不止,雖傾府庫之藏,竭天下之力,亦無濟於存亡矣。」疏入,皆不省。識者以為明亡蓋兆於此。 鐵冶所,洪武六年置。江西進賢、新喻、分宜,湖廣興國、黃梅,山東萊蕪,廣東陽山,陝西鞏昌,山西吉州二,太原、澤、潞各一,凡十三所,歲輸鐵七百四十六萬餘斤。河南、四川亦有鐵冶。十二年益以茶陵。十五年,廣平吏王允道言:「磁州產鐵,元時置官,歲收百餘萬斤,請如舊。」帝以民生甫定,復設必重擾,杖而流之海外。十八年罷各布政司鐵冶。既而工部言:「山西交城產雲子鐵,舊貢十萬斤,繕治兵器,他處無有。」乃復設。已而武昌、吉州以次復焉。末年,以工部言,復盡開,令民得自採鍊,每三十分取其二。永樂時,設四川龍州、遼東都司三萬衞鐵冶。景帝時,辦事吏請復陝西、寧遠鐵礦,工部劾其違法,下獄。給事中張文質以為不宜塞言路,乃釋之。弘治十七年,廣東歸善縣請開鐵冶,有司課外索賂,唐大鬢等因作亂,都御史劉大夏討平之。正德十四年,廣州置鐵廠,以鹽課提舉司領之,禁私販如鹽法。嘉靖三十四年開建寧、延平諸府鐵冶。隆、萬以後,率因舊制,未嘗特開云。 銅場,明初,惟江西德興、鉛山。其後四川梁山,山西五臺,陝西寧羌、略陽及雲南皆採水銀、青綠。太祖時,廉州巡檢言:「階州界西戎,有水銀坑冶及青綠、紫泥,願得兵取其地。」帝不許。惟貴州大萬山長官司有水銀、硃砂場局,而四川東川府會川衞山產青綠、銀銅,以與外番接境,虞軍民潛取生事,特禁飭之。成化十七年封閉雲南路南州銅坑。弘治十八年裁革板場坑水銀場局。正德九年,軍士周達請開雲南諸銀礦,因及銅、錫、青綠。詔可,遂次第開採。嘉靖、隆、萬間,因鼓鑄,屢開雲南諸處銅場,久之所獲漸少。崇禎時,遂括古錢以供爐冶焉。 關市之征,宋、元頗繁瑣。明初務簡約,其後增置漸多,行齎居鬻,所過所止各有稅。其名物件析榜於官署,按而征之,惟農具、書籍及他不鬻於市者勿算,應征而藏匿者沒其半。買賣田宅頭匹必投稅,契本別納紙價。凡納稅地,置店曆,書所止商氏名物數。官司有都稅,有宣課,有司,有局,有分司,有抽分場局,有河泊所。所收稅課,有本色,有折色。稅課司局,京城諸門及各府州縣市集多有之,凡四百餘所。其後以次裁併十之七。抽分在南京者,曰龍江、大勝港;在北京者,曰通州、白河、盧溝、通積、廣積;在外者,曰真定、杭州、荊州、太平、蘭州、廣寧。又令軍衞自設場分,收貯柴薪。河泊所惟大河以南有之,河北止鹽山縣。 凡稅課,徵商估物貨;抽分,科竹木柴薪;河泊,取魚課。又有門攤課鈔,領於有司。太祖初,征酒醋之稅,收官店錢。即吳王位,減收官店錢,改在京官店為宣課司,府縣官店為通課司。 凡商稅,三十而取一,過者以違令論。洪武初,命在京兵馬指揮領市司,每三日一校勘街市度量權衡,稽牙儈物價;在外,城門兵馬,亦令兼領市司。彰德稅課司,稅及蔬果、飲食、畜牧諸物。帝聞而黜之。山西平遙主簿成樂秩滿來朝,上其考曰「能恢辦商稅」。帝曰:「稅有定額,若以恢辦為能,是剝削下民,失吏職也。州考非是。」命吏部移文以訊。十年,戶部奏:「天下稅課司局,征商不如額者百七十八處。遂遣中官、國子生及部委官各一人覈實,立為定額。十三年,吏部言:「稅課司局歲收額米不及五百石者,凡三百六十四處,宜罷之。」報可。胡惟庸伏誅,帝諭戶部曰:「曩者姦臣聚斂,稅及纖悉,朕甚恥焉。自今軍民嫁娶喪祭之物,舟車絲布之類,皆勿稅。」罷天下抽分竹木場。明年令以野獸皮輸魚課,製裘以給邊卒。 初,京師軍民居室皆官所給,比舍無隙地。商貨至,或止於舟,或貯城外,駔儈上下其價,商人病之。帝乃命於三山諸門外,瀕水為屋,名塌房,以貯商貨。 永樂初定制,嫁娶喪祭時節禮物、自織布帛、農器、食品及買既稅之物、車船運己貨物、魚蔬雜果非市販者,俱免稅。準南京例,置京城官店塌房。七年遣御史、監生於收課處榷辦課程。二十一年,山東巡按陳濟言:「淮安、濟寧、東昌、臨清、德州、直沽,商販所聚。今都北平,百貨倍往時。其商稅宜遣人監榷一年,以為定額。」帝從之。 洪熙元年增市肆門攤課鈔。宣德四年,以鈔法不通。由商居貨不稅,由是於京省商賈湊集地、巿鎮店肆門攤稅課,增舊凡五倍。兩京蔬果園不論官私種而鬻者,塌房、庫房、店舍居商貨者,騾驢車受僱裝載者,悉令納鈔。委御史、戶部、錦衣衞、兵馬司官各一,於城門察收。舟船受僱裝載者,計所載料多寡、路近遠納鈔。鈔關之設自此始。其倚勢隱匿不報者,物盡沒官,仍罪之。於是有漷縣、濟寧、徐州、淮安、揚州、上新河、滸墅、九江、金沙洲、臨清、北新諸鈔關,量舟大小修廣而差其額,謂之船料,不稅其貨。惟臨清、北新則兼收貨稅,各差御史及戶部主事監收。自南京至通州,經淮安、濟寧、徐州、臨清,每船百料,納鈔百貫。侍郎曹弘言:「塌房月鈔五百貫,良苦,有鬻子女輸課者。」帝令覈除之。及鈔法通,減北京蔬地課鈔之半,船料百貫者減至六十貫。 正統初,詔凡課程門攤,俱遵洪武舊額,不得藉口鈔法妄增。未幾,以兵部侍郎于謙奏,革直省稅課司局,領其稅於有司;罷濟寧、徐州及南京上新河船料鈔,移漷縣鈔關於河西務;船料當輸六十貫者減為二十貫。商民稱便。九年,王佐掌戶部,置彰義門官房,收商稅課鈔,復設直省稅課司官,征榷漸繁矣。景泰元年,于謙柄國,船料減至十五貫,減張家灣及遼陽課稅之半。大理卿薛瑄言:「抽分薪炭等匿不報者,準舶商匿番貨罪,盡沒之,過重。請得比匿稅律。」帝從之。成化七年增置蕪湖、荊州、杭州三處工部官。初抽分竹木,止取鈔,其後易以銀,至是漸益至數萬兩。尋遣御史榷稅。孝宗初,御史陳瑤言:「崇文門監稅官以掊克為能,非國體。」乃命客貨外,車輛毋得搜阻。又從給事中王敞言,取回蕪湖、荊州、杭州抽分御史,以府州佐貳官監收其稅。十三年復遣御史。正德十一年始收泰山碧霞元君祠香錢,從鎮守太監言也。十二年,御史胡文靜請革新設諸抽分廠。未一年,太監鄭璽請復設於順德、廣平。工部尚書李鐩依阿持兩端,橫征之端復起。尋命中官李文、馬俊之湖廣、浙江抽分廠,與主事中分榷稅。世宗初,抽分中官及江西、福建、廣東稅課司局多所裁革,又革真定諸府抽印木植中官。 京城九門之稅,弘治初歲入鈔六十六萬餘貫,錢二百八十八萬餘文,至末年,數大減。自正德七年以後,鈔增四倍,錢增三十萬。嘉靖三年,詔如弘治初年例,仍減錢三十萬。直省關稅,成化以來,折收銀,其後復收錢鈔。八年復收銀,遂為定制。始時鈔關估船料定稅,既而以估料難核,乃度梁頭廣狹為準,自五尺至三丈六尺有差。帝令以成尺為限,勿科畸零。太監李能請於山海關榷商稅,行之數年,主事鄔閱言:「廣寧八里舖前屯衞既有榷場,不宜再榷。」罷之。其後復山海關稅,罷八里舖店錢。四十二年令各關歲額定數之外,餘饒悉入公帑。隆慶二年始給鈔關主事關防敕書,尋令鈔關去府近者,知府收解;去府遠者,令佐貳官收貯府庫,季解部。主事掌覈商所報物數以定稅數,收解無有所與。 神宗初,令商貨進京者,河西務給紅單,赴崇文門併納正、條、船三稅;其不進京者,河西務止收正稅,免條、船二稅。萬曆十一年革天下私設無名稅課。然自隆慶以來,凡橋梁、道路、關津私擅抽稅,罔利病民,雖累詔察革,不能去也。迨兩宮三殿災,營建費不貲,始開礦增稅。而天津店租,廣州珠榷,兩淮餘鹽,京口供用,浙江巿舶,成都鹽茶,重慶名木,湖口、長江船稅,荊州店稅,寶坻魚葦及門攤商稅、油布雜稅,中官遍天下,非領稅即領礦,驅脅官吏,務朘削焉。 榷稅之使,自二十六年千戶趙承勛奏請始。其後高寀於京口,暨祿於儀真,劉成於浙,李鳳於廣州,陳奉於荊州,馬堂於臨清,陳增於東昌,孫隆於蘇、杭,魯坤於河南,孫朝於山西,丘乘雲於四川,梁永於陝西,李道於湖口,王忠於密雲,張曄於盧溝橋,沈永壽於廣西,或徵市舶,或徵店稅,或專領稅務,或兼領開採。姦民納賄於中官,輒姶指揮千戶劄,用為爪牙。水陸行數十里,即樹旗建廠。視商賈懦者肆為攘奪,沒其全貲。負戴行李,亦被搜索。又立土商名目,窮鄉僻塢,米鹽雞豕,皆令輸稅。所至數激民變,帝率庇不問。諸所進稅,或稱遺稅,或稱節省銀,或稱罰贖,或稱額外贏餘。又假買辦、孝順之名,金珠寶玩、貂皮、名馬,雜然進奉,帝以為能。甚至稅監劉成因災荒請暫寬商稅,中旨仍徵課四萬,其嗜利如此。三十三年始詔罷採礦,以稅務歸有司,而稅使不撤。李道詭稱有司固卻,乞如舊便。帝遽從之。又聽福府承奉謝文銓言,設官店於崇文門外,以供福邸。戶部尚書趙世卿屢疏。不聽。世卿又言:「崇文門、河西務、臨清、九江、滸墅、揚州、北新、淮安各鈔關,歲徵本折約三十二萬五千餘兩,萬曆二十五年增銀八萬二千兩,此定額也。乃二十七年以後,歷歲減縮,至二十九年總解二十六萬六千餘兩。究厥所由,則以稅使苛斂,商至者少,連年稅使所供,即此各關不足之數也。」疏入不省。寶坻銀魚廠,永樂時設,穆宗時,止令估直備廟祀上供。及是始以中官坐採,又徵其稅,後幷稅武清等縣非產魚之處。增葦網諸稅,且及青縣、天津。九門稅尤苛,舉子皆不免,甚至擊殺覲吏。事聞,詔法司治之,監豎為小戢。至四十二年,李太后遺命減天下稅額三之一,免近京畸零小稅。光宗立,始盡蠲天下額外稅,撤回稅監,其派入地畝、行戶、人丁、間架者,概免之。 天啟五年,戶部尚書李起元請復榷水陸衝要,依萬曆二十七八年例,量徵什一。允行之。崇禎初,關稅每兩增一錢,通八關增五萬兩。三年復增二錢,惟臨清僅半,而崇文門、河西務俱如舊。戶部尚書畢自嚴,議增南京宣課司稅額一萬為三萬。南京戶部尚書鄭三俊,以宣課所收落地稅無幾,請稅蕪湖以當增數。自嚴遂議稅蕪湖三萬兩,而宣課仍增一萬。三俊悔,疏爭不能已。九年復議增稅課衞項。十三年增關稅二十萬兩,而商民益困矣。 凡諸課程,始收鈔,間折收米,已而收錢鈔半,後乃折收銀,而折色、本色遞年輪收,本色歸內庫,折色歸太倉。 明初,東有馬市,西有茶市,皆以馭邊省戍守費。海外諸國入貢,許附載方物與中國貿易。因設市舶司,置提舉官以領之,所以通夷情,抑姦商,俾法禁有所施,因以消其釁隙也。洪武初,設於太倉黃渡,尋罷。復設於寧波、泉州、廣州。寧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廣州通占城、暹羅、西洋諸國。琉球、占城諸國皆恭順,任其時至入貢。惟日本叛服不常,故獨限其期為十年,人數為二百,舟為二艘,以金葉勘合表文為驗,以防詐偽侵軼。後市舶司暫罷,輒復嚴禁瀕海居民及守備將卒私通海外諸國。 永樂初,西洋剌泥國回回哈只馬哈沒奇等來朝,附載胡椒與民互市。有司請徵其稅。帝曰:「商稅者,國家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今夷人慕義遠來,乃侵其利,所得幾何,而虧辱大體多矣。」不聽。三年,以諸番貢使益多,乃置驛於福建、浙江、廣東三市舶司以館之。福建曰來遠,浙江曰安遠,廣東曰懷遠。尋設交阯雲屯市舶提舉司,接西南諸國朝貢者。初,入貢海舟至,有司封識,俟奏報,然後起運。宣宗命至即馳奏,不待報隨送至京。 武宗時,提舉市舶太監畢真言:「舊制,泛海諸船,皆市舶司專理,近領於鎮巡及三司官,乞如舊便。」禮部議:市舶職司進貢方物,其汎海客商及風泊番船,非敕旨所載,例不當預。中旨令如熊宣舊例行。宣先任市舶太監也,嘗以不預滿剌加諸國番舶抽分,奏請兼理,為禮部所劾而罷。劉瑾私真,謬以為例云。 嘉靖二年,日本使宗設、宋素卿分道入貢,互爭真偽。市舶中官賴恩納素卿賄,右素卿,宗設遂大掠寧波。給事中夏言言倭患起於市舶。遂罷之。市舶既罷,日本海賈往來自如,海上姦豪與之交通,法禁無所施,轉為寇賊。二十六年,倭寇百艘久泊寧、台,數千人登岸焚劫。浙江巡撫朱紈訪知舶主皆貴官大姓,市番貨皆以虛直,轉鬻牟利,而直不時給,以是構亂。乃嚴海禁,毀餘皇,奏請鐫諭戒大姓,不報。二十八年,紈又言:「長澳諸大俠林恭等勾引夷舟作亂,而巨姦關通射利,因為嚮導,躪我海濱,宜正典刑。」部覆不允。而通番大猾,紈輒以便宜誅之。御史陳九德劾紈措置乖方,專殺啟釁。帝逮紈聽勘。紈既黜,姦徒益無所憚,外交內訌,釀成禍患。汪直、徐海、陳東、麻葉等起,而海上無寧日矣。三十五年,倭寇大掠福建、浙、直,都御史胡宗憲遣其客蔣洲、陳可願使倭宣諭。還報,倭志欲通貢市。兵部議不可,乃止。 三十九年,鳳陽巡撫唐順之議復三市舶司。部議從之。四十四年,浙江以巡撫劉畿言,仍罷。福建開而復禁。萬曆中,復通福建互市,惟禁市硝黃。已而兩市舶司悉復,以中官領職如故。 永樂間,設馬市三:一在開原南關,以待海西;一在開原城東五里,一在廣寧,皆以待朶顏三衞。定直四等:上直絹八疋,布十二,次半之,下二等各以一遞減。既而城東、廣寧市皆廢,惟開原南關馬市獨存。 大同馬市始正統三年,巡撫盧睿請令軍民平價市駝馬,達官指揮李原等通譯語,禁市兵器、銅鐵。帝從之。十四年,都御史沈固請支山西行都司庫銀市馬。時也先貢馬互市,中官王振裁其馬價,也先大舉入寇,遂致土木之變。 成化十四年,陳鉞撫遼東,復開三衞馬市。通事劉海、姚安肆侵牟,朶顏諸部懷怨,擾廣寧,不復來市。兵部尚書王越請令參將、布政司官各一員監之,毋有所侵剋。遂治海、安二人罪。尋令海西及朶顏三衞入市;開原月一市,廣寧月二市,以互市之稅充撫賞。正德時,令驗放入市者,依期出境,不得挾弓矢,非互市日,毋輒近塞垣。 嘉靖三十年,以總兵仇鸞言,詔於宣府、大同開馬市,命侍郎史道總理之。兵部員外郎楊繼盛諫。不從。俺答旋入寇抄,大同市則寇宣府,宣府市則寇大同。幣未出境,警報隨至。帝始悔之,召道還。然諸部嗜馬市利,未敢公言大舉,而邊臣亦多畏懾,以互市啗之。明年罷大同馬市,宣府猶未絕,抄掠不已,乃幷絕之。隆慶四年,俺答孫把漢那吉來降,於是封貢互市之議起。而宣、大互市復開,邊境稍靜。然撫賞甚厚,朝廷為省客兵餉、減哨銀以充之。頻年加賞,而要求滋甚,司事者復從中乾沒,邊費反過當矣。 遼東義州木市,萬曆二十三年開,事具李化龍傳。二十六年從巡撫張思忠奏,罷之,遂幷罷馬市。其後總兵李成梁力請復,而薊遼總督萬世德亦疏於朝。二十九年復開馬、木二市,後以為常。 食貨六 上供採造 採造 柴炭 採木 珠池 織造 燒造 俸餉 會計 採造之事,累朝侈儉不同。大約靡於英宗,繼以憲、武,至世宗、神宗而極。其事目繁瑣,徵索紛紜。最鉅且難者,曰採木。歲造最大者,曰織造、曰燒造。酒醴膳羞則掌之光祿寺,採辦成就則工部四司、內監司局或專差職之,柴炭則掌之惜薪司。而最為民害者,率由中官。 明初,上供簡省。郡縣貢香米、人參、葡萄酒,太祖以為勞民,卻之。仁宗初,光祿卿井泉奏,歲例遣正官往南京採玉面貍,帝叱之曰:「小人不達政體。朕方下詔,盡罷不急之務以息民,豈以口腹細故,失大信耶!」宣宗時,罷永樂中河州官買乳牛造上供酥油者,以其牛給屯軍。命御史二人察視光祿寺,凡內外官多支及需索者,執奏。英宗初政,三楊當軸,減南畿孳牧黃牛四萬,糖蜜、果品、腒脯、酥油、茶芽、稉糯、粟米、藥材皆減省有差,撤諸處捕魚官。即位數月,多所撙節。凡上用膳倉器皿三十萬七千有奇,南工部造,金龍鳳白瓷諸器,饒州造,硃紅膳盒諸器,營膳所造,以進宮中食物,尚膳監率乾沒之。帝令備帖具書,如數還給。景帝時,從于謙言,罷真定、河間採野味、直沽海口造乾魚內使。 天順八年,光祿果品物料凡百二十六萬八千餘斤,增舊額四之一。成化初,詔光祿寺牲口不得過十萬。明年,寺臣李春請增。禮部尚書姚夔言:「正統間,雞鵝羊豕歲費三四萬。天順以來增四倍,暴殄過多。請從前詔。」後二年,給事中陳鉞言:「光祿市物,概以勢取。負販遇之,如被劫掠。夫光祿所供,昔皆足用,今不然者,宣索過額,侵漁妄費也。」大學士彭時亦言:「光祿寺委用小人買辦,假公營私,民利盡為所奪。請照宣德、正統間例,斟酌供用,禁止買辦。」於是減魚果歲額十之一。弘治元年命光祿減增加供應。初,光祿俱預支官錢市物,行頭吏役因而侵蝕。及令各行先報納而後償價,遂有游手號為報頭,假以供應為名,抑價倍取,以充私橐。御史李鸞以為言,帝命禁止。十五年,光祿卿王珩,列上內外官役酒飯及所畜禽獸料食之數,凡百二十事。乃降旨,有仍舊者,有減半者,有停止者。於是放去乾明門虎、南海子猫、西華門鷹犬、御馬監山猴、西安門大鴿等,減省有差,存者減其食料。自成化時,添坐家長隨八十餘員,傳添湯飯中官百五十餘員。天下常貢不足於用,乃責買於京師鋪戶。價直不時給,市井負累。兵部尚書劉大夏因天變言之,乃裁減中官,歲省銀八十餘萬。 武宗之世,各宮日進、月進,數倍天順時。廚役之額,當仁宗時僅六千三百餘名,及憲宗增四之一。世宗初,減至四千一百名,歲額銀撙節至十三萬兩。中年復增至四十萬。額派不足,借支太倉。太倉又不足,乃令原供司府依數增派。於是帝疑其乾沒,下禮部問狀,責光祿寺具數以奏。帝復降旨詰責,乃命御史稽覈月進揭帖,兩月間省銀二萬餘兩。自是歲以為常。 先是上供之物,任土作貢,曰歲辦。不給,則官出錢以市,曰採辦。其後本折兼收,採辦愈繁。於是召商置買,物價多虧,商賈匿迹。二十七年,戶部言:「京師召商納貨取直,富商規避,應役者皆貧弱下戶,請覈實編審。」給事中羅崇奎言:「諸商所以重困者,物價賤則減,而貴則不敢增。且收納不時,一遭風雨,遂不可用,多致賠累。既收之後,所司更代不常,不即給直,或竟沈閣。幸給直矣,官司折閱於上,番役齮齕於下,名雖平估,所得不能半。諸弊若除,商自樂赴,奚用編審。」帝雖納其言,而仍編審如戶部議。 穆宗朝,光祿少卿李鍵奏十事。帝乃可之,頗有所減省:停止承天香米、外域珍禽奇獸,罷寶坻魚鮮。凡薦新之物,領於光祿寺,勿遣中官。又從太監李芳請,停徵加增細稉米、白青鹽,命一依成、弘間例。御史王宗載請停加派。部議悉準原額,果品百七萬八千餘斤,牲口銀五萬八千餘兩,免加派銀二萬餘。未行,而神宗立,詔免之。世宗末年,歲用止十七萬兩,穆宗裁二萬,止十五萬餘,經費省約矣。萬曆初年,益減至十三四萬,中年漸增,幾三十萬,而鋪戶之累滋甚。時中官進納索賂,名鋪墊錢,費不訾,所支不足相抵,民不堪命,相率避匿。乃僉京師富戶為商。令下,被僉者如赴死,重賄營免。官司密鈎,若緝姦盜。宛平知縣劉曰淑言:「京民一遇僉商,取之不遺毫髮,貲本悉罄。請厚估先發,以甦民困。」御史王孟震斥其越職,曰淑自劾解官去。至熹宗時,商累益重,有輸物於官終不得一錢者。 洪武時,宮禁中市物,視時估率加十錢,其損上益下如此。永樂初,斥言採五色石者,且以溫州輸礬困民,罷染色布。然內使之出,始於是時。工役繁興,徵取稍急,非土所有,民破產購之。軍器之需尤無算。仁宗時,山場、園林、湖池、坑冶、果樹、蠭蜜官設守禁者,悉予民。宣宗罷閘辦金銀,其他紙靛、紵絲、紗羅、氁緞、香貨、銀硃、金箔、紅花、茜草、麂皮、香蠟、藥物、果品、海味、硃紅戧金龍鳳器物,多所罷減。副都御史弋謙言:「有司給買辦物料價,十不償一,無異空取。」帝嘉納之,諭工部察懲。又因泰安州稅課局大使郝智言,悉召還所遣官,敕自今更不許輒遣,自軍器、軍需外,凡買辦者盡停止。然寬免之詔屢下,內使屢敕撤還,而奉行不實,宦者輒名採辦,虐取於民。誅袁琦、阮巨隊等十餘人,患乃稍息。英宗立,罷諸處採買及造下西洋船木,諸冗費多敕省。正統八年,以買辦擾民,始令於存留錢糧內折納,就近解兩京。 先是仁宗時,令中官鎮守邊塞,英宗復設各省鎮守,又有守備、分守,中官布列天下。及憲宗時益甚,購書採藥之使,搜取珍玩,靡有孑遺。抑賣鹽引,私採禽鳥,糜官帑,納私賂,動以巨萬計。太嶽、太和山降真諸香,通三歲用七千斤,至是倍之。內府物料,有至五六倍者。孝宗立,頗有減省。甘肅巡撫羅明言:「鎮守、分守內外官競尚貢獻,各遣使屬邊衞搜方物,名曰採辦,實扣軍士月糧馬價,或巧取番人犬馬奇珍。且設膳乳諸房,僉廚役造酥油諸物。比及起運,沿途騷擾,乞悉罷之。」報可。然其後靡費漸多。至武宗任劉瑾,漁利無厭。鎮守中官率貢銀萬計,皇店諸名不一,歲辦多非土產。諸布政使來朝,各陳進貢之害,皆不省。 世宗初,內府供應減正德什九。中年以後,營建齋醮,採木採香,採珠玉寶石,吏民奔命不暇,用黃白蠟至三十餘萬斤。又有召買,有折色,視正數三倍。沈香、降香、海漆諸香至十餘萬斤。又分道購龍涎香,十餘年未獲,使者因請海舶入澳,久乃得之。方澤、朝日壇,爵用紅黃玉,求不得,購之陝西邊境,遣使覓於阿丹,去土魯番西南二千里。太倉之銀,頗取入承運庫,辦金寶珍珠。於是猫兒睛、祖母碌、石綠、撤孛尼石、紅剌石、北河洗石、金剛鑽、朱藍石、紫英石、甘黃玉,無所不購。穆宗承之,購珠寶益急。給事中李己、陳吾德疏諫。己下獄,吾德削籍。自是供億寖多矣。 神宗初,內承運庫太監崔敏請買金珠。張居正封還敏疏,事遂寢。久之,帝日黷貨,開採之議大興,費以鉅萬計,珠寶價增舊二十倍。戶部尚書陳蕖言庫藏已竭,宜加撙節。中旨切責。而順天府尹以大珠鴉青購買不如旨,鐫級。至於末年,內使雜出,採造益繁。內府告匱,至移濟邊銀以供之。熹宗一聽中官,採造尤夥。莊烈帝立,始務釐剔節省,而庫藏已耗竭矣。 永樂中,後軍都督府供柴炭,役宣府十七衞所軍士採之邊關。宣宗初,以邊木以扼敵騎,且邊軍不宜他役,詔免其採伐,令歲納銀二萬餘兩,後府召商買納。四年置易州山廠,命工部侍郎督之,僉北直、山東、山西民夫轉運,而後府輸銀召商如故。 初,歲用薪止二千萬餘斤。弘治中,增至四千萬餘斤。轉運既艱,北直、山東、山西乃悉輸銀以召商。正德中,用薪益多,增直三萬餘兩。凡收受柴炭,加耗十之三,中官輒私加數倍。逋負日積,至以三年正供補一年之耗。尚書李鐩議,令正耗相準,而主收者復私加,乃以四萬斤為萬斤,又有輸納浮費,民弗能堪。世宗登極,乃酌減之。隆慶六年,後府採納艱苦,改屬兵部武庫司。萬曆中,歲計柴價銀三十萬兩,中官得自徵比諸商,酷刑悉索,而人以惜薪司為陷阱云。 採木之役,自成祖繕治北京宮殿始。永樂四年遣尚書宋禮如四川,侍郎古朴如江西,師逵、金純如湖廣,副都御史劉觀如浙江,僉都御史史仲成如山西。禮言有數大木,一夕自浮大谷達於江。天子以為神,名其山曰神木山,遣官祠祭。十年復命禮採木四川。仁宗立,已其役。宣德元年修南京天地山川壇殿宇,復命侍郎黃宗載、吳廷用採木湖廣。未幾,因旱災已之。尋復採大木湖廣,而諭工部酌省,未幾復罷。其他處亦時採時罷。弘治時,發內帑修清寧宮,停四川採木。 正德時,採木湖廣、川、貴,命侍郎劉丙督運。太監劉養劾其不中梁棟,責丙陳狀,工部尚書李鐩奪俸。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戶所及衞卒。二十年,宗廟災,遣工部侍郎潘鑑、副都御史戴金於湖廣、四川採辦大木。二十六年復遣工部侍郎劉伯躍採於川、湖、貴州,湖廣一省費至三百三十九萬餘兩。又遣官覈諸處遺留大木。郡縣有司,以遲悞大工逮治褫黜非一,並河州縣尤苦之。萬曆中,三殿工興,採楠杉諸木於湖廣、四川、貴州,費銀九百三十餘萬兩,徵諸民間,較嘉靖年費更倍。而採鷹平條橋諸木於南直、浙江者,商人逋直至二十五萬。科臣劾督運官遲延侵冒,不報。虛糜乾沒,公私交困焉。 廣東珠池,率數十年一採。宣宗時,有請令中官採東莞珠池者,繫之獄。英宗始使中官監守,天順間嘗一採之。至弘治十二年,歲久珠老,得最多,費銀萬餘,獲珠二萬八千兩,遂罷監守中官。正德九年又採,嘉靖五年又採,珠小而嫩,亦甚少。八年復詔採,兩廣巡撫林富言:「五年採珠之役,死者五十餘人,而得珠僅八十兩,天下謂以人易珠。恐今日雖以人易珠,亦不可得。」給事中王希文言:「雷、廉珠池,祖宗設官監守,不過防民爭奪。正德間,逆豎用事,傳奉採取,流毒海濱。陛下御極,革珠池少監,未久旋復。驅無辜之民,蹈不測之險,以求不可必得之物,而責以難足之數,非聖政所宜有。」皆不聽。隆慶六年詔雲南進寶石二萬塊,廣東採珠八千兩。神宗立,停罷。既而以太后進奉,諸王、皇子、公主冊立、分封、婚禮,令歲辦金珠寶石。復遣中官李敬、李鳳廣東採珠五千一百餘兩。給事中包見捷力諫。不納。至三十二年始停採。四十一年,以指揮倪英言,復開。 明制,兩京織染,內外皆置局。內局以應上供,外局以備公用。南京有神帛堂、供應機房,蘇、杭等府亦各有織染局,歲造有定數。 洪武時,置四川、山西諸行省,浙江紹興織染局。又置藍靛所於儀真、六合,種青藍以供染事。未幾悉罷。又罷天下有司歲織緞匹。有賞賚,給以絹帛,於後湖置局織造。永樂中,復設歙縣織染局。令陝西織造駝。正統時,置泉州織造局。天順四年遣中官往蘇、松、杭、嘉、湖五府,於常額外,增造綵緞七千匹。工部侍郎翁世資請減之,下錦衣獄,謫衡州知府。增造坐派於此始。孝宗初立,停免蘇、杭、嘉、湖、應天織造。其後復設,乃給中官鹽引,鬻於淮以供費。 正德元年,尚衣監言:「內庫所貯諸色紵絲、紗羅、織金、閃色,蟒龍、斗牛、飛魚、麒麟、獅子通袖、膝襴,並胸背斗牛、飛仙、天鹿,俱天順間所織,欽賞已盡。乞令應天、蘇、杭諸府依式織造。」帝可之。乃造萬七千餘匹。蓋成、弘時,頒賜甚謹。自劉瑾用事,倖璫陳乞漸廣,有未束髮而僭冒章服者,濫賞日增。中官乞鹽引、關鈔無已,監督織造,威劫官吏。至世宗時,其禍未訖。即位未幾,即令中官監織於南京、蘇、杭、陝西。穆宗登極,詔撤中官,巳而復遣。 萬曆七年,蘇、松水災,給事中顧九思等請取回織造內臣,帝不聽。大學士張居正力陳年饑民疲,不堪催督,乃許之。未幾復遣中官。居正卒,添織漸多。蘇、杭、松、嘉、湖五府歲造之外,又令浙江、福建,常、鎮、徽、寧、揚、廣德諸府州分造,增萬餘匹。陝西織造羊絨七萬四千有奇,南直、浙江紵絲、紗羅、綾紬、絹帛,山西潞紬,皆視舊制加丈尺。二三年間,費至百萬,取給戶、工二部,搜括庫藏,扣留軍國之需。部臣科臣屢爭,皆不聽。末年,復令稅監兼司,姦弊日滋矣。 明初設南北織染局,南京供應機房,各省直歲造供用,蘇、杭織造,間行間止。自萬曆中,頻數派造,歲至十五萬匹,相沿日久,遂以為常。陝西織造絨袍,弘、正間偶行,嘉、隆時復遣,亦遂沿為常例。 燒造之事,在外臨清甎廠,京師琉璃、黑窰廠,皆造甎瓦,以供營繕。宣宗始遣中官張善之饒州,造奉先殿几筵龍鳳文白瓷祭器,磁州造趙府祭器。踰年,善以罪誅,罷其役。正統元年,浮梁民進瓷器五萬餘,償以鈔。禁私造黃、紫、紅、綠、青、藍、白地青花諸瓷器,違者罪死。宮殿告成,命造九龍九鳳膳案諸器,既又造青龍白地花缸。王振以為有璺,遣錦衣指揮杖提督官,敕中官往督更造。成化間,遣中官之浮梁景德鎮,燒造御用瓷器,最多且久,費不貲。孝宗初,撤回中官,尋復遣。弘治十五年復撤。正德末復遣。 自弘治以來,燒造未完者三十餘萬器。嘉靖初,遣中官督之。給事中陳皐謨言其大為民害,請罷之。帝不聽。十六年新作七陵祭器。三十七年遣官之江西,造內殿醮壇瓷器三萬,後添設饒州通判,專管御器廠燒造。是時營建最繁,近京及蘇州皆有甎廠。隆慶時,詔江西燒造瓷器十餘萬。萬曆十九年命造十五萬九千,既而復增八萬,至三十八年未畢工。自後役亦漸寢。 國家經費,莫大於祿餉。洪武九年定諸王公主歲供之數。親王,米五萬石,鈔二萬五千貫,錦四十匹,紵絲三百匹,紗、羅各百匹,絹五百匹,冬夏布各千匹,綿二千兩,鹽二百引,茶千斤,皆歲支。馬料草,月支五十匹。其緞匹,歲給匠料,付王府自造。靖江王,米二萬石,鈔萬貫,餘物半親王,馬料草二十匹。公主未受封者,紵絲、紗、羅各十匹,絹、冬夏布各三十匹,綿二百兩;已受封,賜莊田一所,歲收糧千五百石,鈔二千貫。親王子未受封,視公主;女未受封者半之。子已受封郡王,米六千石,鈔二千八百貫,錦十匹,紵絲五十匹,紗、羅減紵絲之半,絹、冬夏布各百匹,綿五百兩,鹽五十引,茶三百斤,馬料草十匹。女已受封及已嫁,米千石,鈔千四百貫,其緞匹於所在親王國造給。皇太子之次嫡子幷庶子,既封郡王,必俟出閤然後歲賜,與親王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與親王女已嫁者同。凡親王世子,與已封郡王同。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者,半始封郡王。女已封縣主及已嫁者,米五百石,鈔五百貫,餘物半親王女已受封者。郡王諸子年十五,各賜田六十頃,除租稅為永業,其所生子世守之,後乃令止給祿米。 二十八年詔以官吏軍士俸給彌廣,量減諸王歲給,以資軍國之用。乃更定親王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以二百石遞減,輔國中尉、奉國中尉以百石遞減,公主及駙馬二千石,郡王及儀賓八百石,縣主、郡君及儀賓以二百石遞減,縣君、鄉君及儀賓以百石遞減。自後為永制。仁宗即位,增減諸王歲祿,非常典也。時鄭、越、襄、荊、淮、滕、梁七王未之藩,令暫給米歲三千石,遂為例。正統十二年定王府祿米,將軍自賜名受封日為始,縣主、儀賓自出閤成婚日為始,於附近州縣秋糧內撥給。景泰七年定郡王將軍以下祿米,出閤在前,受封在後,以受封日為始;受封在前,出閤在後,以出閤日為始。 宗室有罪革爵者曰庶人。英宗初,頗給以糧。嘉靖中,月支米六石。萬曆中減至二石或一石。 初,太祖大封宗藩,令世世皆食歲祿,不授職任事,親親之誼甚厚。然天潢日繁,而民賦有限。其始祿米盡支本色,既而本鈔兼支。有中半者,有本多於折者,其則不同。厥後勢不能給,而冒濫轉益多。姦弊百出,不可究詰。自弘治間,禮部尚書倪岳即條請節減,以寬民力。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潤言:「天下之事,極弊而大可慮者,莫甚於宗藩祿廩。天下歲供京師糧四百萬石,而諸府祿米凡八百五十三萬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萬石,而宗祿三百十二萬;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萬三千石,而宗祿百九十二萬。是二省之糧,借令全輸,不足供祿米之半,況吏祿、軍餉皆出其中乎?故自郡王以上,猶得厚享,將軍以下,多不能自存,饑寒困辱,勢所必至,常號呼道路,聚詬有司。守土之臣,每懼生變。夫賦不可增,而宗室日益蕃衍,可不為寒心。宜令大臣科道集議於朝,且諭諸王以勢窮弊極,不得不通變之意。令戶部會計賦額,以十年為率,通計兵荒蠲免、存留及王府增封之數。共陳善後良策,斷自宸衷,以垂萬世不易之規。」下部覆議,從之。至四十四年乃定宗藩條例。郡王、將軍七分折鈔,中尉六分折鈔,郡縣主、郡縣鄉君及儀賓八分折鈔,他冒濫者多所裁減。於是諸王亦奏辭歲祿,少者五百石,多者至二千石,歲出為稍紓,而將軍以下益不能自存矣。 明初,勳戚皆賜官田以代常祿。其後令還田給祿米。公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侯千五百石至千石,伯千石至七百石。百官之俸,自洪武初,定丞相、御史大夫以下歲祿數,刻石官署,取給於江南官田。十三年重定內外文武官歲給祿米、俸鈔之制,而雜流吏典附焉。正從一二三四品官,自千石至三百石,每階遞減百石,皆給俸鈔三百貫。正五品二百二十石,從減五十石,鈔皆百五十貫。正六品百二十石,從減十石,鈔皆九十貫。正從七品視從六品遞減十石,鈔皆六十貫。正八品七十五石,從減五石,鈔皆四十五貫。正從九品視從八品遞減五石,鈔皆三十貫。勒之石。吏員月俸,一二品官司提控、都吏二石五斗,掾史、令史二石二斗,知印、承差、吏、典一石二斗;三四品官司令史、書吏、司吏二石,承差、吏、典半之;五品官司司吏一石二斗,吏、典八斗;六品以下司吏一石;光祿寺等吏、典六斗。教官之祿,州學正月米二石五斗,縣教諭、府州縣訓導月米二石。首領官之祿,凡內外官司提控、案牘、州吏目、縣典史皆月米三石。雜職之祿,凡倉、庫、關、場、司、局、鐵冶、遞運、批驗所大使月三石,副使月二石五斗,河泊所官月米二石,閘壩官月米一石五斗。天下學校師生廩膳米人日一升,魚肉鹽醯之屬官給之。宦官俸,月米一石。 二十五年更定百官祿。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從一品至正三品,遞減十三石至三十五石,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從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從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從六品八石,正七品至從九品遞減五斗,至五石而止。自後為永制。 洪武時,官俸全給米,間以錢鈔兼給,錢一千,鈔一貫,抵米一石。成祖即位,令公、侯、伯皆全支米;文武官俸則米鈔兼支,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官卑者支米十之六、八;惟九品、雜職、吏、典、知印、總小旗、軍,並全支米。其折鈔者,每米一石給鈔十貫。永樂二年乃命公、侯、伯視文武官吏,米鈔兼支。仁宗立,官俸折鈔,每石至二十五貫。宣德八年,禮部尚書胡濙掌戶部,議每石減十貫,而以十分為準,七分折絹,絹一匹抵鈔二百貫。少師蹇義等以為仁宗在春宮久,深憫官員折俸之薄,故即位特增數倍,此仁政也,詎可違?濙不聽,竟請於帝而行之,而卑官日用不贍矣。正統中,五品以上米二鈔八,六品以下米三鈔七。時鈔價日賤,每石十五貫者已漸增至二十五貫,而戶部尚書王佐復奏減為十五貫。成化二年從戶部尚書馬昂請,又省五貫。舊例,兩京文武官折色俸,上半年給鈔,下半年給蘇木、胡椒。七年從戶部尚書楊鼎請,以甲字庫所積之布估給,布一匹當鈔二百貫。是時鈔法不行,一貫僅直錢二三文,米一石折鈔十貫,僅直二三十錢,而布直僅二三百錢,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則米一石僅直十四五錢。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十六年又令以三梭布折米,每匹抵三十石。其後粗闊棉布亦抵三十石,梭布極細者猶直銀二兩,粗布僅直三四錢而已。久之,定布一匹折銀三錢。於是官員俸給凡二:曰本色,曰折色。其本色有三:曰月米,曰折絹米,曰折銀米。月米,不問官大小,皆一石。折絹,絹一匹當銀六錢。折銀,六錢五分當米一石。其折色有二:曰本色鈔,曰絹布折鈔。本色鈔十貫折米一石,後增至二十貫。絹布折鈔,絹每匹折米二十石,布一匹折米十石。公侯之祿,或本折中半,或折多於本有差。文武官俸,正一品者,本色僅十之三,遞增至從九品,本色乃十之七。武職府衞官,惟本色米折銀例,每石二錢五分,與文臣異,餘並同。其三大營副將、參、遊、佐員,每月米五石,巡捕營提督、參將亦如之。巡捕中軍、把總官,月支口糧九斗,旗牌官半之。 天下衞所軍士月糧,洪武中,令京外衞馬軍月支米二石,步軍總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軍一石。城守者如數給,屯田者半之。民匠充軍者八斗,牧馬千戶所一石,民丁編軍操練者一石,江陰橫海水軍稍班、碇手一石五斗。陣亡病故軍給喪費一石,在營病故者半之。籍沒免死充軍者謂之恩軍,家四口以上一石,三口以下六斗,無家口者四斗。又給軍士月鹽,有家口者二斤,無者一斤,在外衞所軍士以鈔準。永樂中,始令糧多之地,旗軍月糧,八分支米,二分支鈔。後山西、陝西皆然,而福建、兩廣、四川則米七鈔三,江西則米鈔中半,惟京軍及中都留守司,河南、浙江、湖廣軍,仍全支米。已而定制,衞軍有家屬者,月米六斗,無者四斗五升,餘皆折鈔。凡各衞調至京操備軍兼工作者,米五斗。其後增損不一,而本折則例,各鎮多寡不同,不能具舉。 凡各鎮兵餉,有屯糧,有民運,有鹽引,有京運,有主兵年例,有客兵年例。屯糧者,明初,各鎮皆有屯田,一軍之田,足贍一軍之用,衞所官吏俸糧皆取給焉。民運者,屯糧不足,加以民糧。麥、米、豆、草、布、鈔、花絨運給戍卒,故謂之民運,後多議折銀。鹽引者,召商入粟開中,商屯出糧,與軍屯相表裏。其後納銀運司,名存而實亡。京運,始自正統中。後屯糧、鹽糧多廢,而京運日益矣。主兵有常數,客兵無常數。初,各鎮主兵足守其地,後漸不足,增以募兵,募兵不足,增以客兵。兵愈多,坐食愈衆,而年例亦日增云。 明田稅及經費出入之數,見於掌故者,皆略可考見。 洪武二十六年,官民田總八百五十萬七千餘頃。夏稅,米麥四百七十一萬七千餘石,錢鈔三萬九千餘錠,絹二十八萬八千餘匹;秋糧,米二千四百七十二萬九千餘石,錢鈔五千餘錠。弘治時,官民田總六百二十二萬八千餘頃。夏稅,米麥四百六十二萬五千餘石,鈔五萬六千三百餘錠,絹二十萬二千餘匹;秋糧,米二千二百十六萬六千餘石,鈔二萬一千九百餘錠。萬曆時,官民田總七百一萬三千餘頃。夏稅,米麥總四百六十萬五千餘石,起運百九十萬三千餘石,餘悉存留,鈔五萬七千九百餘錠,絹二十萬六千餘匹;秋糧,米總二千二百三萬三千餘石,起運千三百三十六萬二千餘石,餘悉存留,鈔二萬三千六百餘錠。屯田六十三萬五千餘頃,花園倉基千九百餘所,徵糧四百五十八萬四千餘石。糧草折銀八萬五千餘兩,布五萬匹,鈔五萬餘貫,各運司提舉大小引鹽二百二十二萬八千餘引。 歲入之數,內承運庫,慈寧、慈慶、乾清三宮子粒銀四萬九千餘兩,金花銀一百一萬二千餘兩,金二千兩。廣惠庫、河西務等七鈔關,鈔二千九百二十八萬餘貫,錢五千九百七十七萬餘文。京衞屯鈔五萬六千餘貫。天財庫、京城九門鈔六十六萬五千餘貫,錢二百四十三萬餘文。京、通二倉,幷薊、密諸鎮漕糧四百萬石。京衞屯豆二萬三千餘石。太倉銀庫,南北直隸、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派剩麥米折銀二十五萬七千餘兩。絲綿、稅絲、農桑絹折銀九萬餘兩,綿布、苧布折銀三萬八千餘兩。百官祿米折銀二萬六千餘兩。馬草折銀三十五萬三千餘兩。京五草場折銀六萬三千餘兩。各馬房倉麥豆草折銀二十餘萬兩。戶口鹽鈔折銀四萬六千餘兩。薊、密、永、昌、易、遼東六鎮,民運改解銀八十五萬三千餘兩。各鹽運提舉餘鹽、鹽課、鹽稅銀一百萬三千餘兩。黃白蠟折銀六萬八千餘兩。霸、大等馬房子粒銀二萬三千餘兩。備邊幷新增地畝銀四萬五千餘兩。京衞屯牧地增銀萬八千餘兩。崇文門商稅、牙稅一萬九千餘兩,錢一萬八千餘貫。張家灣商稅二千餘兩,錢二千八百餘貫。諸鈔關折銀二十二萬三千餘兩。泰山香稅二萬餘兩。贓罰銀十七萬餘兩。商稅、魚課、富戶、曆日、民壯、弓兵幷屯折、改折月糧銀十四萬四千餘兩。北直隸、山東、河南解各邊鎮麥、米、豆、草、鹽鈔折銀八十四萬二千餘兩。諸雜物條目繁瑣者不具載。所載歲入,但計起運京邊者,而存留不與焉。 歲出之數,公、侯、駙馬、伯祿米折銀一萬六千餘兩。官吏、監生俸米四萬餘石。官吏折俸絹布銀四萬四千餘兩,錢三千三百餘貫。倉庫、草場、官攢、甲斗,光祿、太常諸司及內府監局匠役本色米八萬六千餘石,折色銀一萬三千餘兩。錦衣等七十八衞所官吏、旗校、軍士、匠役本色米二百一萬八千餘石,折色銀二十萬六千餘兩。官員折俸絹布銀二十六萬八千餘兩。軍士冬衣折布銀八萬二千餘兩。五軍、神樞、神機三大營將卒本色米十二萬餘石,冬衣折布銀二千餘兩,官軍防秋三月口糧四萬三千餘石,營操馬匹本色料二萬四千餘石,草八十萬餘束。巡捕營軍糧七千餘石。京營、巡捕營,錦衣、騰驤諸衞馬料草折銀五萬餘兩。中都留守司,山東、河南二都司班軍行糧及工役鹽糧折銀五萬餘兩。京五草場商價一萬六千餘兩。御馬三倉象馬等房,商價十四萬八千餘兩。 諸邊及近京鎮兵餉。 宣府:主兵,屯糧十三萬二千餘石,折色銀二萬二千餘兩,民運折色銀七十八萬七千餘兩,兩淮、長蘆、河東鹽引銀十三萬五千餘兩,京運年例銀十二萬五千兩;客兵,淮、蘆鹽引銀二萬六千餘兩,京運年例銀十七萬一千兩。 大同:主兵,屯糧本色七萬餘石,折色銀一萬六千餘兩,牛具銀八千餘兩,鹽鈔銀一千餘兩,民運本色米七千餘石,折色銀四十五萬六千餘兩,屯田及民運本色草二百六十八萬餘束,折草銀二萬八千餘兩,淮、蘆鹽四萬三千餘引,京運年例銀二十六萬九千餘兩;客兵,京運銀十八萬一千兩,淮、蘆鹽七萬引。 山西:主兵,屯糧二萬八千餘石,折色銀一千餘兩,草九萬五千餘束,民運本色米豆二萬一千餘石,折色銀三十二萬二千餘兩,淮、浙、山東鹽引銀五萬七千餘兩,河東鹽課銀六萬四千餘兩,京運銀十三萬三千餘兩;客兵,京運銀七萬三千兩。 延綏:主兵,屯糧五萬六千餘石,地畝銀一千餘兩,民運糧料九萬七千餘石,折色銀十九萬七千餘兩,屯田及民運草六萬九千餘束,淮、浙鹽引銀六萬七千餘兩,京運年例銀三十五萬七千餘兩;客兵,淮、浙鹽引銀二萬九千餘兩,京運年例銀二萬餘兩。 寧夏:主兵,屯糧料十四萬八千餘石,折色銀一千餘兩,地畝銀一千餘兩,民運本色糧千餘石,折色銀十萬八千餘兩,屯田及民運草一百八十三萬餘束,淮、浙鹽引銀八萬一千餘兩,京運年例銀二萬五千兩;客兵,京運年例銀萬兩。 甘肅:屯糧料二十三萬二千餘石,草四百三十餘萬束,折草銀二千餘兩,民運糧布折銀二十九萬四千餘兩,京運銀五萬一千餘兩,淮、浙鹽引銀十萬二千餘兩。 固原:屯糧料三十一萬九千餘石,折色糧料草銀四萬一千餘兩,地畝牛具銀七千一百餘兩,民運本色糧料四萬五千餘石,折色糧料草布花銀二十七萬九千餘兩,屯田及民運草二十萬八千餘束,淮、浙鹽引銀二萬五千餘兩,京運銀六萬三千餘兩,犒賞銀一百九十餘兩。 遼東:主兵,屯糧二十七萬九千餘石,荒田糧四百餘兩,民運銀十五萬九千餘兩,兩淮、山東鹽引銀三萬九千餘兩,京運年例銀三十萬七千餘兩;客兵,京運年例銀十萬二千餘兩。 薊州:主兵,民運銀九千餘兩,漕糧五萬石,京運年例銀二十萬六千餘兩;客兵,屯糧料五萬三千餘石,地畝馬草折色銀萬六千餘兩,民運銀萬八千餘兩,山東民兵工食銀五萬六千兩,遵化營民壯工食銀四千餘兩,鹽引銀萬三千餘兩,京運年例銀二十萬八千餘兩,撫賞銀一萬五千兩,犒軍銀一萬三千餘兩。 永平:主兵,屯糧料三萬三千餘石,民運糧料二萬七千餘石,折色銀二萬八千餘兩,民壯工食銀萬二千餘兩,京運年例銀十二萬二千餘兩;客兵,屯草折銀三千餘兩,民運草三十一萬一千餘束,京運銀十一萬九千餘兩。 密雲:主兵,屯糧六千餘石,地畝銀二百九十兩,民運銀萬兩有奇,漕糧十萬四千餘石,京運銀十六萬兩有奇;客兵,民運銀萬六千餘兩,民壯工食銀九百餘兩,漕糧五萬石,京運銀二十三萬三千餘兩。 昌平:主兵,屯糧折色銀二千四百餘兩,地畝銀五百餘兩,折草銀一百餘兩,民運銀二萬兩有奇,漕糧十八萬九千餘石,京運年例銀九萬六千餘兩;客兵,京運年例銀四萬七千餘兩。 易州:主兵,屯糧二萬三千餘石,地畝銀六百餘兩,民運銀三十萬六千餘兩;客兵,京運銀五萬九千兩。 井陘:主兵,屯糧萬四千餘石,地畝銀八千餘兩,民運本色米麥一萬七千餘石,折色銀四萬八千餘兩;客兵,京運年例銀三千餘兩。 他雜費不具載。 河渠一 黃河上 黃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宋熙寧中,始分趨東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濟入海。金明昌中,北流絕,全河皆入淮。元潰溢不時,至正中受害尤甚,濟寧、曹、鄆間,漂沒千餘里。賈魯為總制,導使南,匯淮入海。 明洪武元年決曹州雙河口,入魚臺。徐達方北征,乃開塌場口,引河入泗以濟運,而徙曹州治於安陵。塌場者,濟寧以西、耐牢坡以南直抵魚臺南陽道也。八年,河決開封太黃寺堤。詔河南參政安然發民夫三萬人塞之。十四年決原武、祥符、中牟,有司請興築。帝以為天災,令護舊堤而已。十五年春,決朝邑。七月決滎澤、陽武。十七年決開封東月堤,自陳橋至陳留橫流數十里。又決縣,入巴河。遣官塞河,蠲被災租稅。二十二年,河沒儀封,徙其治於白樓村。二十三年春,決歸德州東南鳳池口,逕夏邑、永城。發興武等十衞士卒,與歸德民併力築之。罪有司不以聞者。其秋,決開封西華諸縣,漂沒民舍。遣使振萬五千七百餘戶。二十四年四月,河水暴溢,決原武黑洋山,東經開封城北五里,又東南由陳州、項城、太和、潁州、潁上,東至壽州正陽鎮,全入於淮。而賈魯河故道遂淤。又由舊曹州、鄆城兩河口漫東平之安山,元會通河亦淤。明年復決陽武,氾陳州、中牟、原武、封丘、祥符、蘭陽、陳留、通許、太康、扶溝、十一州縣,有司具圖以聞。發民丁及安吉等十七衞軍士修築。其冬,大寒,役遂罷。三十年八月決開封,城三面受水。詔改作倉庫於滎陽高阜,以備不虞。冬,蔡河徙陳州。先是,河決,由開封北東行,至是下流淤,又決而之南。 永樂三年,河決溫縣堤四十丈,濟、澇二水交溢,淹民田四十餘里,命修堤防。四年修陽武黃河決岸。八年秋,河決開封,壞城二百餘丈。民被患者萬四千餘戶,沒田七千五百餘頃。帝以國家藩屏地,特遣侍郎張信往視。信言:「祥符魚王口至中灤下二十餘里,有舊黃河岸,與今河面平。濬而通之,使循故道,則水勢可殺。」因繪圖以進。時尚書宋禮、侍郎金純方開會通河。帝乃發民丁十萬,命興安伯徐亨、侍郎蔣廷瓚偕純相治,併令禮總其役。九年七月,河復故道,自封丘金龍口,下魚臺塌場,會汶水,經徐、呂二洪南入於淮。是時,會通河已開,黃河與之合,漕道大通,遂議罷海運,而河南水患亦稍息。已而決陽武中鹽堤,漫中牟、祥符、尉氏。工部主事藺芳按視,言:「堤當急流之衝,夏秋泛漲,勢不可驟殺。宜捲土樹樁以資捍禦,無令重為民患而已。」又言:「中灤導河分流,使由故道北入海,誠萬世利。但緣河堤埽,止用蒲繩泥草,不能持久。宜編木為囤,填石其中,則水可殺,堤可固。」詔皆從其議。十四年決開封州縣十四,經懷遠,由渦河入於淮。二十年,工部以開封土城堤數潰,請濬其東故道。報可。 宣德元年霪雨,溢開封州縣十。三年,以河患,徙靈州千戶所於城東。六年從河南布政使言,濬祥符抵儀封黃陵岡淤道四百五十里。是時,金龍口漸淤,而河復屢溢開封。十年從御史李懋言,濬金龍口。 正統二年築陽武、原武、滎澤決岸。又決濮州、范縣。三年,河復決陽武及邳州,灌魚臺、金鄉、嘉祥。越數年,又決金龍口、陽穀堤及張家黑龍廟口,而徐、呂二洪亦漸淺,太黃寺巴河分水處,水脈微細。十三年方從都督同知武興言,發卒疏濬。而陳留水夏漲,決金村堤及黑潭南岸。築垂竣,復決。其秋,新鄉八柳樹口亦決,漫曹、濮,抵東昌,衝張秋,潰壽張沙灣,壞運道,東入海。徐、呂二洪遂淺澀。命工部侍郎王永和往理其事。永和至山東,修沙灣未成,以冬寒停役。且言河決自衞輝,宜敕河南守臣修塞。帝切責之,令山東三司築沙灣,趣永和塞河南八柳樹,疏金龍口,使河由故道。明年正月,河復決聊城。至三月,永和濬黑洋山西灣,引其水由太黃寺以資運河。修築沙灣堤大半,而不敢盡塞,置分水閘,設三空放水,自大清河入海。且設分水閘二空於沙灣西岸,以泄上流,而請停八柳樹工。從之。是時,河勢方橫溢,而分流大清,不耑向徐、呂。徐、呂益膠淺,且自臨清以南,運道艱阻。 景泰二年特敕山東、河南巡撫都御史洪英、王暹協力合治,務令水歸漕河。暹言:「黃河自陝州以西,有山峽,不能為害;陝州以東,則地勢平緩,水易泛溢,故為害甚多。洪武二十四年改流,從汴梁北五里許,由鳳陽入淮者為大黃河。其支流出徐州以南者為小黃河,以通漕運。自正統十三年以來,河復故道,從黑洋山後徑趨沙灣入海,但存小黃河從徐州出。岸高水低,隨濬隨塞,以是徐州之南不得飽水。臣自黑洋山東南抵徐州,督河南三司疏濬。臨清以南,請以責英。」未幾,給事中張文質劾暹、英治水無績,請引塌場水濟徐、呂二洪,濬潘家渡以北支流,殺沙灣水勢。且開沙灣浮橋以西河口,築閘引水,以灌臨清,而別命官以責其成。詔不允,仍命暹、英調度。 時議者謂:「沙灣以南地高,水不得南入運河。請引耐牢坡水以灌運,而勿使經沙灣,別開河以避其衝決之勢。」或又言:「引耐牢坡水南去,則自此以北枯澀矣。」甚者言:「沙灣水湍急,石鐵沉下若羽,非人力可為。宜設齋醮符咒以禳之。」帝心甚憂念,命工部尚書石璞往治,而加河神封號。 璞至,濬黑洋山至徐州以通漕,而沙灣決口如故。及命中官黎賢、阮洛,御史彭誼協治。璞等築石堤於沙灣,以禦決河,開月河二,引水以益運河,且殺其決勢。三年五月,河流漸微細,沙灣堤始成。及加璞太子太保,而於黑洋山、沙灣建河神二新廟,歲春秋二祭。六月,大雨浹旬,復決沙灣北岸,掣運河之水以東,近河地皆沒。命英督有司修築。復敕中官黎賢、武艮,工部侍郎趙榮往治。四年正月,河復決新塞口之南,詔復加河神封號。至四月,決口乃塞。五月,大雷雨,復決沙灣北岸,掣運河水入鹽河,漕舟盡阻。帝復命璞往。乃鑿一河,長三里,以避決口,上下通運河,而決口亦築壩截之,令新河、運河俱可行舟。工畢奏聞。帝恐不能久,令璞且留處置,而命諭德徐有貞為僉都御史耑治沙灣。 時河南水患方甚,原武、西華皆遷縣治以避水。巡撫暹言:「黃河舊從開封北轉流東南入淮,不為害。自正統十三年改流為二。一自新鄉八柳樹,由故道東經延津、封丘入沙灣。一決滎澤,漫流原武,抵祥符、扶溝、通許、洧川、尉氏、臨潁、郾城、陳州、商水、西華、項城、太康。沒田數十萬頃,而開封患特甚。雖嘗築大小堤於城西,皆三十餘里,然沙土易壞,隨築隨決,小堤已沒,大堤復壞其半。請起軍民夫協築,以防後患。」帝可其奏。 太僕少卿黃仕儁亦言:「河分兩派,一自滎澤南流入項城,一自新鄉八柳樹北流,入張秋會通河,並經六七州縣,約二千餘里。民皆蕩析離居,而有司猶徵其稅。乞敕所司覆視免徵。」帝亦可其奏。巡撫河南御史張瀾又言:「原武黃河東岸嘗開二河,合黑洋山舊河道引水濟徐、呂。今河改決而北,二河淤塞不通,恐徐、呂乏水,必妨漕運,黑洋山北,河流稍紆廻,請因決口改挑一河以接舊道,灌徐、呂。」帝亦從之。 有貞至沙灣,上治河三策:「一置水閘門。臣聞水之性可使通流,不可使堙塞。禹鑿龍門,闢伊闕,為疏導計也。故漢武堙瓠子終弗成功,漢明疏汴河踰年著績。今談治水者甚衆,獨樂浪王景所述制水門之法可取。蓋沙灣地土皆沙,易致坍決,故作壩作閘皆非善計。請依景法損益其間,置閘門於水,而實其底,令高常水五尺。小則拘之以濟運,大則疏之使趨海,則有通流之利,無堙塞之患矣。一開分水河。凡水勢大者宜分,小者宜合。今黃河勢大恒衝決,運河勢小恒乾淺,必分黃水合運河,則有利無害。請度黃河可分之地,開廣濟河一道,下穿濮陽、博陵及舊沙河二十餘里,上連東、西影塘及小嶺等地又數十餘里,其內則有古大金堤可倚以為固,其外有八百里梁山泊可恃以為泄。至新置二閘亦頗堅牢,可以宣節,使黃河水大不至泛溢為害,小亦不至乾淺以阻漕運。」其一挑深運河。帝諭有貞,如其議行之。 有貞乃踰濟、汶,沿衞、沁,循大河,道濮、范,相度地形水勢,上言:「河自雍而豫,出險固而之夷斥,水勢既肆。由豫而兗,土益疎,水益肆。而沙灣之東,所謂大洪口者,適當其衝,於是決焉,而奪濟、汶入海之路以去。諸水從之而洩,堤以潰,渠以淤,澇則溢,旱則涸,漕道由此阻。然驟而堰之,則潰者益潰,淤者益淤。今請先疏其水,水勢平乃治其決,決止乃濬其淤。」於是設渠以疏之,起張秋金堤之首,西南行九里至濮陽濼,又九里至博陵陂,又六里至壽張之沙河,又八里至東、西影塘,又十有五里至白嶺灣,又三里至李,凡五十里。由李而上二十里至竹口蓮花池,又三十里至大瀦潭,乃踰范暨濮,又上而西,凡數百里,經澶淵以接河、沁,築九堰以禦河流旁出者,長各萬丈,實之石而鍵以鐵。六年七月,功成,賜渠名廣濟。沙灣之決垂十年,至是始塞。亦會黃河南流入淮,有貞乃克奏功。凡費木鐵竹石累數萬,夫五萬八千有奇,工五百五十餘日。自此河水北出濟漕,而阿、鄄、曹、鄆間田出沮洳者,百數十萬頃。乃濬漕渠,由沙灣北至臨清,南抵濟寧,復建八閘於東昌,用王景制水門法以平水道,而山東河患息矣。 七年夏,河南大雨,河決開封、河南、彰德。其秋,畿輔、山東大雨,諸水並溢,高地丈餘,堤岸多衝決。仍敕有貞修築。未幾,事竣,還京入見。奬勞甚至,擢副都御史。 天順元年修祥符護城大堤。五年七月,河決汴梁土城,又決磚城,城中水丈餘,壞官民舍過半。周王府宮人及諸守土官皆乘舟筏以避,軍民溺死無算。襄城亦決縣城。命工部侍郎薛遠往視,恤災戶、蠲田租,公廨民居以次修理。明年二月,開祥符曹家溜,河勢稍平。 七年春,河南布政司照磨金景輝考滿至京,上言:「國初,黃河在封丘,後徙康王馬頭,去城北三十里,復有二支河:一由沙門注運河,一由金龍口達徐、呂入海。正統戊辰,決滎澤,轉趨城南,幷流入淮,舊河、支河俱堙,漕河因而淺澀。景泰癸酉,因水迫城,築堤四十里,勞費過甚,而水發輒潰,然尚未至決城壕為人害也。至天順辛巳,水暴至,土城磚城並圮,七郡財力所築之堤,俱委諸無用,人心惶惶,未知所底。夫河不循故道,併流入淮,是為妄行。今急宜疏導以殺其勢。若止委之一淮,而以堤防為長策,恐開封終為魚鼈之區。乞敕部檄所司,先疏金龍口寬闊以接漕河,然後相度舊河或別求泄水之地,挑濬以平水患,為經久計。」命如其說行之。 成化七年命王恕為工部侍郎,奉敕總理河道。總河侍郎之設,自恕始也。時黃河不為患,恕耑力漕河而已。 十四年,河決開封,壞護城堤五十丈。巡撫河南都御史李衍言:「河南累有河患,皆下流壅塞所致。宜疏開封西南新城地,下抵梁家淺舊河口七里壅塞,以洩杏花營上流。又自八角河口直抵南頓,分導散漫,以免祥符、鄢陵、睢、陳、歸德之災。乃敕衍酌行之。明年正月遷滎澤縣治以避水,而開封堤不久即塞。 弘治二年五月,河決開封及金龍口,入張秋運河,又決埽頭五所入沁。郡邑多被害,汴梁尤甚,議者至請遷開封城以避其患。布政司徐恪持不可,乃止。命所司大發卒築之。九月命白昂為戶部侍郎,修治河道,賜以特敕,令會山東、河南、北直隸三巡撫,自上源決口至運河,相機修築。 三年正月,昂上言:「臣自淮河相度水勢,抵河南中牟等縣,見上源決口,水入南岸者十三,入北岸者十七。南決者,自中牟楊橋至祥符界析為二支:一經尉氏等縣,合潁水,下塗山,入於淮;一經通許等縣,入渦河,下荊山,入於淮。又一支自歸德州通鳳陽之亳縣,亦合渦河入於淮。北決者,自原武經陽武、祥符、封丘、蘭陽、儀封、考城,其一支決入金龍等口,至山東曹州,衝入張秋漕河。去冬,水消沙積,決口已淤,因併為一大支,由祥符翟家口合沁河,出丁家道口,下徐州。此河流南北分行大勢也。合潁、渦二水入淮者,各有灘磧,水脈頗微,宜疏濬以殺河勢。合沁水入徐者,則以河道淺隘不能受,方有漂沒之虞。況上流金龍諸口雖暫淤,久將復決,宜於北流所經七縣,築為堤岸,以衞張秋。但原敕治山東、河南、北直隸,而南直隸淮、徐境,實河所經行要地,尚無所統。」於是,併以命昂。 昂舉郎中婁性協治,乃役夫二十五萬,築陽武長堤,以防張秋。引中牟決河出滎澤陽橋以達淮,濬宿州古汴河以入泗,又濬睢河自歸德飲馬池,經符離橋至宿遷以會漕河,上築長堤,下修減水閘。又疏月河十餘以洩水,塞決口三十六,使河流入汴,汴入睢,睢入泗,泗入淮,以達海。水患稍寧。昂又以河南入淮非正道,恐卒不能容,復於魚臺、德州、吳橋修古長堤;又自東平北至興濟鑿小河十二道,入大清河及古黃河以入海。河口各建石堰,以時啟閉。蓋南北分治,而東南則以疏為主云。 六年二月以劉大夏為副都御史,治張秋決河。先是,河決張秋戴家廟,掣漕河與汶水合而北行,遣工部侍郎陳政督治。政言:「河之故道有二:一在滎澤孫家渡口,經朱仙鎮直抵陳州;一在歸德州飲馬池,與亳州地相屬。舊俱入淮,今已淤塞,因致上流衝激,勢盡北趨。自祥符孫家口、楊家口、車船口,蘭陽銅瓦廂決為數道,俱入運河。於是張秋上下勢甚危急,自堂邑至濟寧堤岸多崩圮,而戴家廟減水閘淺隘不能洩水,亦有衝決。請濬舊河以殺上流之勢,塞決河以防下流之患。」政方漸次修舉,未幾卒官。帝深以為憂,命廷臣會薦才識堪任者。僉舉大夏,遂賜敕以往。 十二月,巡按河南御史涂昇言:「黃河為患,南決病河南,北決病山東。昔漢決酸棗,復決瓠子;宋決館陶,復決澶州;元決汴梁,復決蒲口。然漢都關中,宋都大梁,河決為患,不過瀕河數郡而已。今京師專藉會通河歲漕粟數百萬石,河決而北,則大為漕憂。臣博采輿論,治河之策有四: 「一曰疏濬。滎、鄭之東,五河之西,飲馬、白露等河皆黃河由渦入淮之故道。其後南流日久,或河口以淤高不洩,或河身狹隘難容,水勢無所分殺,遂泛濫北決。今惟躧上流東南之故道,相度疏濬,則正流歸道,餘波就壑,下流無奔潰之害,北岸無衝決之患矣。二曰扼塞。既殺水勢於東南,必須築堤岸於西北。黃陵岡上下舊堤缺壞,當度下流東北形勢,去水遠近,補築無遺,排障百川悉歸東南,由淮入海,則張秋無患,而漕河可保矣。」三曰用人,薦河南僉事張鼐。四曰久任,則請專信大夏,且於歸德或東昌建公廨,令居中裁決也。帝以為然。 七年五月命太監李興、平江伯陳銳往同大夏共治張秋。十二月築塞張秋決口工成。初,河流湍悍,決口闊九十餘丈,大夏行視之,曰:「是下流未可治,當治上流。」於是即決口西南開越河三里許,使糧運可濟,乃濬儀封黃陵岡南賈魯舊河四十餘里,由曹出徐,以殺水勢。又濬孫家渡口,別鑿新河七十餘里,導使南行,由中牟、潁川東入淮。又濬祥符四府營淤河,由陳留至歸德分為二。一由宿遷小河口,一由亳渦河,俱會於淮。然後沿張秋兩岸,東西築臺,立表貫索,聯巨艦穴而窒之,實以土。至決口,去窒沉艦,壓以大埽,且合且決,隨決隨築,連晝夜不息。決既塞,繚以石堤,隱若長虹功乃成。帝遣行人齎羊酒往勞之,改張秋名為安平鎮。 大夏等言:「安平鎮決口已塞,河下流北入東昌、臨清至天津入海,運道已通,然必築黃陵岡河口,導河上流南下徐、淮,庶可為運道久安之計。」廷議如其言。乃以八年正月築塞黃陵岡及荊隆等口七處,旬有五日而畢。蓋黃陵岡居安平鎮之上流,其廣九十餘丈,荊隆等口又居黃陵岡之上流,其廣四百三十餘丈。河流至此寬漫奔放,皆喉襟重地。諸口既塞,於是上流河勢復歸蘭陽、考城,分流逕徐州、歸德、宿遷,南入運河,會淮水,東注於海,南流故道以復。而大名府之長堤,起胙城,歷滑縣、長垣、東明、曹州、曹縣抵虞城,凡三百六十里。其西南荊隆等口新堤起于家店,歷銅瓦廂、東橋抵小宋集,凡百六十里。大小二堤相翼,而石壩俱培築堅厚,潰決之患於是息矣。帝以黃陵岡河口功成,敕建黃河神祠以鎮之,賜額曰昭應。其秋,召大夏等還京。荊隆即金龍也。 十一年,河決歸德。管河工部員外郎謝緝言:「黃河一支,先自徐州城東小浮橋流入漕河,南抵邳州、宿遷。今黃河上流於歸德州小壩子等處衝決,與黃河別支會流,經宿州、睢寧,由宿遷小河口流入漕河。於是小河口北抵徐州水流漸細,河道淺阻。且徐、呂二洪,惟賴沁水接濟,自沁源、河內、歸德至徐州小浮橋流出,雖與黃河異源,而比年河、沁之流合而為一。今黃河自歸德南決,恐牽引沁水俱往南流,則徐、呂二洪必至淺阻。請亟塞歸德決口,遏黃水入徐以濟漕,而挑沁水之淤,使入徐以濟徐、呂,則水深廣而漕便利矣。」帝從其請。 未幾,河南管河副使張鼐言:「臣嘗請修築侯家潭口決河,以濟徐、呂二洪。今自六月以來,河流四溢,潭口決齧彌深,工費浩大,卒難成功。臣嘗行視水勢,荊隆口堤內舊河通賈魯河,由丁家道口下徐、淮,其迹尚在。若於上源武陟木欒店別鑿一渠,下接荊隆口舊河,俟河流南遷,則引之入渠,庶沛然之勢可接二洪,而糧運無所阻矣。」帝為下其議於總漕都御史李蕙。 越二歲,兗州知府龔弘上言:「副使鼐見河勢南行,欲自荊隆口分沁水入賈魯河,又自歸德西王牌口上下分水亦入賈魯河,俱由丁家道口入徐州。但今秋水從王牌口東行,不由丁家口而南,顧逆流東北至黃陵岡,又自曹縣入單,南連虞城。乞令守臣亟建疏濬修築之策。」於是河南巡撫都御史鄭齡言:「徐、呂二洪藉河、沁二水合流東下,以相接濟。今丁家道口上下河決堤岸者十有二處,共闊三百餘丈,而河淤三十餘里。上源奔放,則曹、單受害,而安平可虞;下流散溢,則蕭、碭被患,而漕流有阻。濬築誠急務也。」部覆從之,乃修丁家口上下堤岸。 初,黃河自原武、滎陽分而為三:一自亳州、鳳陽至清河口,通淮入海;一自歸德州過丁家道口,抵徐州小浮橋;一自窪泥河過黃陵岡,亦抵徐州小浮橋,即賈魯河也。迨河決黃陵岡,犯張秋,北流奪漕,劉大夏往塞之,仍出清河口。十八年,河忽北徙三百里,至宿遷小河口。正德三年又北徙三百里,至徐州小浮橋。四年六月又北徙一百二十里,至沛縣飛雲橋,俱入漕河。 是時,南河故道淤塞,水惟北趨,單、豐之間河窄水溢,決黃陵岡、尚家等口,曹、單田廬多沒,至圍豐縣城郭,兩岸闊百餘里。督漕及山東鎮巡官恐經鉅野、陽穀故道,則奪濟寧、安平運河,各陳所見以請。議未定。明年九月,河復衝黃陵岡,入賈魯河,汎溢橫流,直抵豐、沛。御史林茂達亦以北決安平鎮為虞,而請濬儀封、考城上流故道,引河南流以分其勢,然後塞決口,築故堤。 工部侍郎崔巖奉命修理黃河,濬祥符董盆口、滎澤孫家渡,又濬賈魯河及亳州故河各數十里,且築長垣諸縣決口及曹縣外堤、梁靖決口。功未就而驟雨,堤潰。巖上疏言:「河勢衝蕩益甚,且流入王子河,亦河故道,若非上流多殺水勢,決口恐難卒塞。莫若於曹、單、豐、沛增築堤防,毋令北徙,庶可護漕。」且請別命大臣知水利者共議。於是帝責巖治河無方,而以侍郎李堂代之。堂言:「蘭陽、儀封、考城故道淤塞,故河流俱入賈魯河,經黃陵岡至曹縣,決梁靖、楊家二口。侍郎巖亦嘗修濬,緣地高河澱,隨濬隨淤,水殺不多,而決口又難築塞。今觀梁靖以下地勢最卑,故衆流奔注成河,直抵沛縣,藉令其口築成,而容受全流無地,必致迴激黃陵岡堤岸,而運道妨矣。至河流故道,堙者不可復疏,請起大名三春柳至沛縣飛雲橋,築堤三百餘里,以障河北徙。」從之。六年二月,功未竣,堂言:「陳橋集、銅瓦廂俱應增築,請設副使一人耑理。」會河南盜起,召堂還京,命姑已其不急者。遂委其事於副使,而堤役由此罷。 八年六月,河復決黃陵岡。部議以其地界大名、山東、河南,守土官事權不一,請耑遣重臣,乃命管河副都御史劉愷兼理其事。愷奏,率衆祭告河神,越二日,河已南徙。尚書李鐩因請祭河,且賜愷羊酒。愷於治河束手無策,特歸功於神。曹、單間被害日甚。 世宗初,總河副都御史龔弘言:「黃河自正德初載,變遷不常,日漸北徙。大河之水合成一派,歸入黃陵岡前乃折而南,出徐州以入運河。黃陵岡初築三埽,先已決去其二,懼山、陝諸水橫發,加以霖潦,決而趨張秋,復由故道入海。臣嘗築堤,起長垣,由黃陵岡抵山東楊家口,延袤二百餘里。今擬距堤十里許再築一堤,延袤高廣如之。即河水溢舊堤,流至十里外,性緩勢平,可無大決。」從之。自黃陵岡決,開封以南無河患,而河北徐、沛諸州縣河徙不常。 嘉靖五年,督漕都御史高友璣請濬山東賈魯河、河南鴛鴦口,分洩水勢,毋偏害一方。部議恐害山東、河南,不允。其冬,以章拯為工部侍郎兼僉都御史治河。 先是,大學士費宏言:「河入汴梁以東分為三支,雖有衝決,可無大害。正德末,渦河等河日就淤淺,黃河大股南趨之勢既無所殺,乃從蘭陽、考城、曹、濮奔赴沛縣飛雲橋及徐州之溜溝,悉入漕河,泛溢瀰漫,此前數年河患也。近者,沙河至沛縣浮沙湧塞,官民舟楫悉取道昭陽湖。春夏之交,湖面淺涸,運道必阻,渦河等河必宜亟濬。」御史戴金言:「黃河入淮之道有三:自中牟至荊山合長淮曰渦河;自開封經葛岡小壩、丁家道口、馬牧集鴛鴦口至徐州小浮橋口曰汴河;自小壩經歸德城南飲馬池抵文家集,經夏邑至宿遷曰白河。弘治間,渦、白上源堙塞,而徐州獨受其害。宜自小壩至宿遷小河併賈魯河、鴛鴦口、文家集壅塞之處,盡行疏通,則趨淮之水不止一道,而徐州水患殺矣。」御史劉欒言:「曹縣梁靖口南岸,舊有賈魯河,南至武家口十三里,黃沙淤平,必宜開濬。武家口下至馬牧集鴛鴦口百十七里,即小黃河舊通徐州故道,水尚不涸,亦宜疏通。」督漕總兵官楊宏亦請疏歸德小壩、丁家道口、亳州渦河、宿遷小河。友璣及拯亦屢以為言。俱下工部議,以為濬賈魯故道,開渦河上源,功大難成,未可輕舉,但議築堤障水,俾入正河而已。 是年,黃河上流驟溢,東北至沛縣廟道口,截運河,注雞鳴臺口,入昭陽湖。汶、泗南下之水從而東,而河之出飛雲橋者漫而北,淤數十里,河水沒豐縣,徙治避之。 明年,拯言:「滎澤北孫家渡、蘭陽北趙皮寨,皆可引水南流,但二河通渦,東入淮,又東至鳳陽長淮衞,經壽春王諸園寢,為患叵測。惟寧陵北坌河一道,通飲馬池,抵文家集,又經夏邑至宿州符離橋,出宿遷小河口,自趙皮寨至文家集,凡二百餘里,濬而通之,水勢易殺,而園寢無患。」乃為圖說以聞。命刻期舉工。而河決曹,單,城武楊家、梁靖二口、吳士舉莊,衝入雞鳴臺,奪運河,沛地淤填七八里,糧艘阻不進。御史吳仲以聞,因劾拯不能辦河事,乞擇能者往代。其冬,以盛應期為總督河道右都御史。 是時,光祿少卿黃綰、詹事霍韜、左都御史胡世寧、兵部尚書李承勛各獻治河之議。綰言: 漕河資山東泉水,不必資黃河,莫若濬兗、冀間兩高中低之地,道河使北,至直沽入海。 韜言: 議者欲引河自蘭陽注宿遷。夫水溢徐、沛,猶有二洪為之束捍,東北諸山亙列如垣,有所底極,若道蘭陽,則歸德、鳳陽平地千里,河勢奔放,數郡皆壑,患不獨徐、沛矣。按衞河自衞輝汲縣至天津入海,猶古黃河也。今宜於河陰、原武、懷、孟間,審視地形,引河水注於衞河,至臨清、天津,則徐、沛水勢可殺其半。且元人漕舟涉江入淮,至封丘北,陸運百八十里至淇門,入御河達京師。御河即衞河也。今導河注衞,冬春泝衞河沿臨清至天津,夏秋則由徐、沛,此一舉而運道兩得也。 世寧言: 河自汴以來,南分二道:一出汴城西滎澤,經中牟、陳、潁,至壽州入淮;一出汴城東祥符,經陳留、亳州,至懷遠入淮。其東南一道自歸德、宿州,經虹縣、睢寧,至宿遷出其東,分五道:一自長垣、曹、鄆至陽穀出;一自曹州雙河口至魚臺塌場口出;一自儀封、歸德至徐州小浮橋出;一自沛縣南飛雲橋出;一自徐、沛之中境山、北溜溝出。六道皆入漕河,而南會於淮。今諸道皆塞,惟沛縣一道僅存。合流則水勢既大,河身亦狹不能容,故溢出為患。近又漫入昭陽湖,以致流緩沙壅。宜因故道而分其勢,汴西則濬孫家渡抵壽州以殺上流,汴東南出懷遠、宿遷及正東小浮橋、溜溝諸道,各宜擇其利便者,開濬一道,以洩下流。或修武城南廢堤,抵豐、單接沛北廟道口,以防北流。此皆治河急務也。至為運道計,則當於湖東滕、沛、魚臺、鄒縣間獨山、新安社地別鑿一渠,南接留城,北接沙河,不過百餘里。厚築西岸以為湖障,令水不得漫,而以一湖為河流散漫之區,乃上策也。 承勛言: 黃河入運支流有六。自渦河源塞,則北出小黃河、溜溝等處,不數年諸處皆塞,北併出飛雲橋,於是豐、沛受患,而金溝運道遂淤。然幸東面皆山,猶有所障,故昭陽湖得通舟。若益徙而北,則徑奔入海,安平鎮故道可慮,單縣、穀亭百萬生靈之命可虞。又益北,則自濟寧至臨清運道諸水俱相隨入海,運何由通?臣愚以為相六道分流之勢,導引使南,可免衝決,此下流不可不疏濬也。欲保豐、沛、單縣、穀亭之民,必因舊堤築之,堤其西北使毋溢出,此上流不可不堤防也。 其論昭陽湖東引水為運道,與世寧同。乃下總督大臣會議。 七年正月,應期奏上,如世寧策,請於昭陽湖東改為運河。會河決,淤廟道口三十餘里,乃別遣官濬趙皮寨,孫家渡,南、北溜溝以殺上流,隄武城迤西至沛縣南,以防北潰。會旱災修省,言者請罷新河之役,乃召應期還京,以工部侍郎潘希曾代。希曾抵官,言:「邇因趙皮寨開濬未通,疏孫家渡口以殺河勢,請敕河南巡撫潘塤督管河副使,刻期成功。」帝從其奏。希曾又言:「漕渠廟道口以下忽淤數十里者,由決河西來橫衝口上,并掣閘河之水東入昭陽湖,致閘水不南,而飛雲橋之水時復北漫故也。今宜於濟、沛間加築東堤,以遏入湖之路,更築西堤以防黃河之衝,則水不散緩,而廟道口可永無淤塞之虞。」帝亦從之。 八年六月,單、豐、沛三縣長堤成。九年五月,孫家渡河堤成。逾月,河決曹縣。一自胡村寺東,東南至賈家壩入古黃河,由丁家道口至小浮橋入運河。一自胡村寺東北,分二支:一東南經虞城至碭山,合古黃河出徐州;一東北經單縣長堤抵魚臺,漫為坡水,傍穀亭入運河。單、豐、沛三縣長堤障之,不為害。希曾上言:「黃由歸德至徐入漕,故道也。永樂間,濬開封支河達魚臺入漕以濟淺。自弘治時,黃河改由單、豐出沛之飛雲橋,而歸德故道始塞,魚臺支河亦塞。今全河復其故道,則患害已遠,支流達於魚臺,則淺涸無虞,此漕運之利,國家之福也。」帝悅,下所司知之,乃召希曾還京。自是,豐、沛漸無患,而魚臺數溢。 十一年,總河僉都御史戴時宗請委魚臺為受水之地,言:「河東北岸與運道鄰。惟西南流者,一由孫家渡出壽州,一由渦河口出懷遠,一由趙皮寨出桃源,一由梁靖口出徐州小浮橋。往年四道俱塞,全河南奔,故豐、沛、曹、單、魚臺以次受害。今患獨鍾於魚臺,宜棄以受水,因而道之,使入昭陽湖,過新開河,出留城、金溝、境山,乃易為力。至塞河四道,惟渦河經祖陵,未敢輕舉,其三支河頗存故迹,宜乘魚臺壅塞,令開封河夫捲埽填堤,逼使河水分流,則魚臺水勢漸減,俟水落畢工,幷前三河共為四道,以分洩之,河患可已。」 明年,都御史朱裳代時宗,條上治河二事,大略言:「三大支河宜開如時宗計,而請塞梁靖口迤東由魚臺入運河之岔口,以捍黃河,則穀亭鎮迤南二百餘里淤者可濬,是謂塞黃河之口以開運河。黃河自穀亭轉入運河,順流而南,二日抵徐州,徐州逆流而北,四日乃抵穀亭,黃水之利莫大於此。恐河流北趨,或由魚臺、金鄉、濟寧漫安平鎮,則運河堤岸衝決;或三支一有壅淤,則穀亭南運河亦且衝決。宜繕築堤岸,束黃入運,是謂借黃河之水以資運河。」詔裳相度處置。 十三年正月,裳復言: 今梁靖口、趙皮寨已通,孫家渡方濬。惟渦河一支,因趙皮寨下流睢州野雞岡淤正河五十餘里,漫於平地,注入渦河。宜挑濬深廣,引導漫水歸入正河,而於睢州張見口築長堤至歸德郭村,凡百餘里,以防汎溢。更時疏梁靖口下流,且挑儀封月河入之,達於小浮橋,則北岸水勢殺矣。 夫河過魚臺,其流漸北,將有越濟寧、趨安平、東入於海之漸。嘗議塞岔河之口以安運河,而水勢洶湧,恐難遽塞。塞亦不能無橫決,黃陵岡、李居莊諸處不能無患。徐州迤上至魯橋泥沙停滯,山東諸泉水微,運道必澀。請創築城武至濟寧縷水大堤百五十餘里,以防北溢。而自魯橋至沛縣東堤百五十餘里修築堅厚,固之以石。自魚臺至穀亭開通淤河,引水入漕,以殺魚臺、城武之患,此順水之性不與水爭地者也。 孫家渡、渦河二支俱出懷遠,會淮流至鳳陽,經皇陵及壽春王陵至泗州,經祖陵。皇陵地高無慮,祖陵則三面距河,壽春王陵尤迫近。祖陵宜築土堤,壽春王陵宜砌石岸,然事體重大,不敢輕舉也。清江浦口正當黃、淮會合之衝,二河水漲漫入河口,以致淤塞滯運。宜濬深廣而又築堤,以防水漲,築壩以護行舟,皆不可緩,往時,淮水獨流入海,而海口又有套流,安東上下又有澗河、馬邏諸港以分水入海。今黃河匯入於淮,水勢已非其舊,而諸港套俱已堙塞,不能速洩,下壅上溢,梗塞運道。宜將溝港次第開濬,海口套沙,多置龍爪船往來爬盪,以廣入海之路,此所謂殺其下流者也。 河出魚臺雖借以利漕,然未有數十年不變者也。一旦他徙,則徐、沛必涸。宜大濬山東諸泉以匯於汶河,則徐、沛之渠不患乾涸,雖岔河口塞亦無虞矣。 工部覆如其議,帝允行之。未幾,裳憂去,命劉天和為總河副都御史,代裳。 是歲,河決趙皮寨入淮,穀亭流絕,廟道口復淤。天和役夫十四萬濬之。已而,河忽自夏邑大丘、回村等集衝數口,轉向東北,流經蕭縣,下徐州小浮橋。天和言:「黃河自魚、沛入漕河,運舟通利者數十年,而淤塞河道、廢壞閘座、阻隔泉流、衝廣河身,為害亦大。今黃河既改衝從虞城、蕭、碭,下小浮橋,而榆林集、侯家林二河分流入運者,俱淤塞斷流,利去而害獨存。宜濬魯橋至徐州二百餘里之淤塞。」制可。 十四年從天和言,自曹縣梁靖口東岔河口築壓口縷水堤,復築曹縣八里灣至單縣侯家林長堤各一道。是年冬,天和條上治河數事,中言:「魯橋至沛縣東堤,舊議築石以禦橫流,今黃河既南徙,可不必築。孫家渡自正統時全河從此南徙,弘治間淤塞,屢開屢淤,卒不能通。今趙皮寨河日漸衝廣,若再開渡口,併入渦河,不惟二洪水澀,恐亦有陵寢之虞,宜仍其舊勿治。舊議祥符盤石、蘭陽銅瓦廂、考城蔡家口各添築月堤。臣以為黃河之當防者惟北岸為重,當擇其去河遠者大堤中堤各一道,修補完築,使北岸七八百里間聯屬高厚,則前勘應築諸堤舉在其中,皆可罷不築。」帝亦從之。 十五年,督漕都御史周金言:「自嘉靖六年後,河流益南,其一由渦河直下長淮,而梁靖口、趙皮寨二支各入清河,匯於新莊閘,遂灌裏河。水退沙存,日就淤塞。故老皆言河自汴來本濁,而渦、淮、泗清,新莊閘正當二水之口,河、淮既合,昔之為沛縣患者,今移淮安矣。因請於新莊更置一渠,立閘以資蓄洩。」從之。 十六年冬從總河副都御史于湛言,開地丘店、野雞岡諸口上流四十餘里,由桃源集、丁家道口入舊黃河,截渦河水入河濟洪。十八年,總河都御史胡纘宗開考城孫繼口、孫祿口黃河支流,以殺歸、睢水患,且灌徐、呂,因於二口築長堤,及修築馬牧集決口。 二十年五月命兵部侍郎王以旂督理河道,協總河副都御史郭持平計議。先一歲,黃河南徙,決野雞岡,由渦河經亳州入淮,舊決口俱塞。其由孫繼口及考城至丁家道口,虞城入徐、呂者,亦僅十之二。持平久治弗效,降俸戴罪。以旂至,上言:「國初,漕河惟通諸泉及汶、泗,黃河勢猛水濁,遷徙不常,故徐有貞、白昂、劉大夏力排之,不資以濟運也。今幸黃河南徙,諸閘復舊,宜濬山東諸泉入野雞岡新開河道,以濟徐、呂;而築長堤沛縣以南,聚水如閘河制,務利漕運而已。」明年春,持平請濬孫繼口及扈運口、李景高口三河,使東由蕭、碭入徐濟運。其秋,從以旂言,於孫繼口外別開一渠洩水,以濟徐、呂。凡八月,三口工成,以旂、持平皆被獎,遂召以旂還。未幾,李景高口復淤。 先是,河決豐縣,遷縣治於華山,久之始復其故治。河決孟津、夏邑,皆遷其城。及野雞岡之決也,鳳陽沿淮州縣多水患,乃議徙五河、蒙城避之。而臨淮當祖陵形勝不可徙,乃用巡按御史賈太亨言,敕河撫二臣亟濬碭山河道,引入二洪,以殺南注之勢。 二十六年秋,河決曹縣,水入城二尺,漫金鄉、魚臺、定陶、城武,衝穀亭。總河都御史詹瀚請於趙反寨諸口多穿支河,以分水勢。詔可。 三十一年九月,河決徐州房村集至邳州新安,運道淤阻五十里。總河副都御史曾鈞上治河方略,乃濬房村至雙溝、曲頭,築徐州高廟至邳州沂河。又言:「劉伶臺至赤晏廟凡八十里,乃黃河下流,淤沙壅塞,疏濬宜先。次則草灣老黃河口,衝激淹沒安東一縣,亦當急築,更築長堤磯嘴以備衝激。又三里溝新河口視舊口水高六尺,開舊口有沙淤之患,而為害稍輕;開新口未免淹沒之虞,而漕舟頗便。宜暫閉新口,建置閘座,且增築高家堰長堤,而新莊諸閘甃石以遏橫流。」帝命侍郎吳鵬振災戶,而悉從鈞奏。 三里溝新河者,督漕都御史應檟以先年開清河口通黃河之水以濟運。今黃河入海,下流澗口、安東俱漲塞,河流壅而漸高,瀉入清河口,沙停易淤,屢濬屢塞。溝在淮水下流黃河未合之上,故閉清河口而開之,使船由通濟橋遡溝出淮,以達黃河者也。 時濬徐、邳將訖工,一夕,水湧復淤。帝用嚴嵩言,遣官祭河神。而鵬、鈞復共奏請急築濬草灣、劉伶臺,建閘三里溝,迎納泗水清流;且於徐州以上至開封濬支河一二,令水分殺。其冬,漕河工竣,進鈞秩侍郎。 三十七年七月,曹縣新集淤。新集地接梁靖口,歷夏邑、丁家道口、馬牧集、韓家道口、司家道口至蕭縣薊門出小浮橋,此賈魯河故道也。自河患亟,別開支河出小河以殺水勢,而本河漸澀。至是遂決,趨東北段家口,析而為六,曰大溜溝、小溜溝、秦溝、濁河、胭脂溝、飛雲橋,俱由運河至徐洪。又分一支由碭山堅城集下郭貫樓,析而為五,曰龍溝、母河、梁樓溝、楊氏溝、胡店溝,亦由小浮橋會徐洪,而新集至小浮橋故道二百五十餘里遂淤不可復矣。自後,河忽東忽西,靡有定向,水得分瀉者數年,不至壅潰。然分多勢弱,淺者僅二尺,識者知其必淤。 至四十四年七月,河決沛縣,上下二百餘里運道俱淤。全河逆流,自沙河至徐州以北,至曹縣棠林集而下,北分二支:南流者遶沛縣戚山楊家集,入秦溝至徐;北流者遶豐縣華山東北由三教堂出飛雲橋。又分而為十三支,或橫絕,或逆流入漕河,至湖陵城口,散漫湖坡,達於徐州,浩渺無際,而河變極矣。乃命朱衡為工部尚書兼理河漕,又以潘季馴為僉都御史總理河道。明年二月,復遣工科給事中何起鳴往勘河工。 衡巡行決口,舊渠已成陸,而盛應期所鑿新河故跡尚在,地高,河決至昭陽湖不能復東,乃定計開濬。而季馴則以新河土淺泉湧,勞費不貲,留城以上故道初淤可復也。由是二人有隙。起鳴至沛,還,上言:「舊河之難復有五。黃河全徙必殺上流,新集、龐家屯、趙家圈皆上流也。以不貲之財,投於河流已棄之故道,勢必不能,一也。自留城至沛,莽為巨浸,無所施工,二也。橫亙數十里,褰裳無路,十萬之衆何所棲身,三也。挑濬則淖陷,築岸則無土,且南塞則北奔,四也。夏秋淫潦,難保不淤,五也。新河開鑿費省,且可絕後來潰決之患。宜用衡言開新河,而兼採季馴言,不全棄舊河。」廷臣議定,衡乃決開新河。 時季馴持復故道之議,廷臣又多以為然。遂勘議新集、郭貫樓諸上源地。衡言: 河出境山以北,則閘河淤;出徐州以南,則二洪涸;惟出境山至小浮橋四十餘里間,乃兩利而無害。自黃河橫流,碭山郭貫樓支河皆已淤塞,改從華山分為南北二支:南出秦溝,正在境山南五里許,運河可資其利;惟北出沛縣西及飛雲橋,逆上魚臺,為患甚大。 朝廷不忍民罹水災,拳拳故道,命勘上源。但臣參考地形有五不可。自新集至兩河口皆平原高阜,無尺寸故道可因,郭貫樓抵龍溝頗有河形,又係新淤,無可駐足,其不可一也。黃河所經,鮮不為患,由新集則商、虞、夏邑受之,由郭貫樓則蕭、碭受之,今改復故道,則魚、沛之禍復移蕭、碭,其不可二也。河西注華山,勢若建瓴,欲從中鑿渠,挽水南向,必當築壩橫截,遏其東奔,於狂瀾巨浸之中,築壩數里,為力甚難,其不可三也。役夫三十萬,曠日持久,騷動三省,其不可四也。大役踵興,工費數百萬,一有不繼,前功盡隳,其不可五也。惟當開廣秦溝,使下流通行,修築南岸長堤以防奔潰,可以甦魚、沛昏墊之民。 從之。衡乃開魚臺南陽抵沛縣留城百四十餘里,而濬舊河自留城以下,抵境山、茶城五十餘里,由此與黃河會。又築馬家橋堤三萬五千二百八十丈,石堤三十里,遏河之出飛雲橋者,趨秦溝以入洪。於是黃水不東侵,漕道通而沛流斷矣。方工未成,河復決沛縣,敗馬家橋堤。論者交章請罷衡。未幾,工竣。帝大喜,賦詩四章志喜,以示在直諸臣。 隆慶元年五月加衡太子少保。始河之決也,支流散漫遍陸地,既而南趨濁河。迨新河成,則盡趨秦溝,而南北諸支河悉併流焉。然河勢益大漲。三年七月決沛縣,自考城、虞城、曹、單、豐、沛抵徐州俱受其害,茶城淤塞,漕船阻邳州不能進。已雖少通,而黃河水橫溢沛地,秦溝、濁河口淤沙旋疏旋壅。朱衡已召還,工部及總河都御史翁大立皆請於梁山之南別開一河以漕,避秦溝、濁河之險,後所謂泇河者也。詔令相度地勢,未果行。 四年秋,黃河暴至,茶城復淤,而山東沙、薛、汶、泗諸水驟溢,決仲家淺運道,由梁山出戚家港,合於黃河。大立復請因其勢而濬之。是時,淮水亦大溢,自泰山廟至七里溝淤十餘里,而水從諸家溝傍出,至清河縣河南鎮以合於黃河。大立又言:「開新莊閘以通回船,復陳瑄故道,則淮可無虞。獨黃河在睢寧、宿遷之間遷徙未知所定,泗州陵寢可虞。請濬古睢河,由宿遷歷宿州,出小浮橋以洩二洪之水。且規復清河、魚溝分河一道,下草灣,以免衝激之患,則南北運道庶幾可保。」時大立已內遷,方受代,而季馴以都御史復起總理河道。部議令區畫。 九月,河復決邳州,自睢寧白浪淺至宿遷小河口,淤百八十里,糧艘阻不進。大立言:「比來河患不在山東、河南、豐、沛,而專在徐、邳,故先欲開泇河口以遠河勢、開蕭縣河以殺河流者,正謂浮沙壅聚,河面增高,為異日慮耳。今秋水洊至,橫溢為災。權宜之計,在棄故道而就新衝;經久之策,在開泇河以避洪水。」乞決擇於二者。部議主塞決口,而令大立條利害以聞。大立遂以開泇口、就新衝、復故道三策並進,且言其利害各相參。會罷去,策未決,而季馴則主復故道。 時茶城至呂梁,黃水為兩崖所束,不能下,又不得決。至五年四月,乃自靈璧雙溝而下,北決三口,南決八口,支流散溢,大勢下睢寧出小河,而匙頭灣八十里正河悉淤。季馴役丁夫五萬,盡塞十一口,且濬匙頭灣,築縷堤三萬餘丈,匙頭灣故道以復。旋以漕船行新溜中,多漂沒,季馴罷去。 六年春復命尚書衡經理河工,以兵部侍郎萬恭總理河道。二人至,罷泇河議,專事徐、邳河,修築長堤,自徐州至宿遷小河口三百七十里,併繕豐、沛大黃堤,正河安流,運道大通。衡乃上言:「河南屢被河患,大為堤防,今幸有數十年之安者,以防守嚴而備禦素也。徐、邳為糧運正道,既多方以築之,則宜多方以守之。請用夫每里十人以防,三里一舖,四舖一老人巡視。伏秋水發時,五月十五日上堤,九月十五日下堤,願攜家居住者聽。」詔如議。六月,徐、邳河堤工竣,遂命衡回部,賞衡及總理河道都御史萬恭等銀幣有差。 是歲,御史吳從憲言:「淮安而上清河而下,正淮、泗、河、海衝流之會。河潦內出,海潮逆流,停蓄移時,沙泥旋聚,以故日就壅塞。宜以春夏時濬治,則下流疏暢,汎溢自平。」帝即命衡與漕臣勘議。而督理河道署郎中事陳應薦挑穵海口新河,長十里有奇,濶五丈五尺,深一丈七尺,用夫六千四百餘人。 衡之被召將還也,上疏言:「國家治河,不過濬淺、築堤二策。濬淺之法,或爬或澇,或逼水而衝,或引水而避,此可人力勝者。然茶城與淮水會則在清河,茶城、清河無水不淺。蓋二水互為勝負,黃河水勝則壅沙而淤,及其消也,淮漕水勝,則衝沙而通。水力蓋居七八,非專用人力也。築堤則有截水、縷水之異,截水可施於閘河,不可施於黃河。蓋黃河湍悍,挾川潦之勢,何堅不瑕,安可以一堤當之。縷水則兩岸築堤,不使旁潰,始得遂其就下入海之性。蓋以順為治,非以人力勝水性,故至今百五六十年為永賴焉。清河之淺,應視茶城,遇黃河漲落時,輒挑河、潢,導淮水衝刷,雖遇漲而塞,必遇落而通,無足慮也。惟清江浦水勢最弱,出口處所適與黃河相值。宜於黃水盛發時,嚴閉各閘,毋使沙淤。若海口則自隆慶三年海嘯,壅水倒灌低窪之地,積瀦難洩。宜時加疏濬,毋使積塞。至築黃河兩岸堤,第當縷水,不得以攔截為名。」疏上,報聞而已。 河渠二 黃河下 萬曆元年,河決房村,築堤窪子頭至秦溝口。明年,給事中鄭岳言:「運道自茶城至淮安五百餘里,自嘉靖四十四年河水大發,淮口出水之際,海沙漸淤,今且高與山等。自淮而上,河流不迅,泥水愈淤。於是邳州淺,房村決,呂、梁二洪平,茶城倒流,皆坐此也。今不治海口之沙,乃日築徐、沛間堤岸,桃、宿而下,聽其所之。民之為魚,未有已時也。」因獻宋李公義、王令圖濬川爬法。命河臣勘奏,從其所言。而是年秋,淮、河並溢。明年八月,河決碭山及邵家口、曹家莊、韓登家口而北,淮亦決高家堰而東,徐、邳、淮南北漂沒千里。自此桃、清上下河道淤塞,漕艘梗阻者數年,淮、揚多水患矣。總河都御史傅希摯改築碭山月堤,暫留三口為洩水之路。其冬,並塞之。 四年二月,督漕侍郎吳桂芳言:「淮、揚洪潦奔衝,蓋緣海濱汊港久堙,入海止雲梯一徑,致海擁橫沙,河流汎溢,而鹽、安、高、寶不可收拾。國家轉運,惟知急漕,而不暇急民,故朝廷設官,亦主治河,而不知治海。請設水利僉事一員,專疏海道,審度地利,如草灣及老黃河皆可趨海,何必專事雲梯哉?」帝優詔報可。 桂芳復言:「黃水抵清河與淮合流,經清江浦外河,東至草灣,又折而西南,過淮安、新城外河,轉入安東縣前,直下雲梯關入海。近年關口多壅,河流日淺,惟草灣地低下,黃河衝決,駸駸欲奪安東入海,以縣治所關,屢決屢塞。去歲,草灣迤東自決一口,宜於決口之西開挑新口,以迎埽灣之溜,而於金城至五港岸築堤束水。語云:『救一路哭,不當復計一家哭。』今淮、揚、鳳、泗、邳、徐不啻一路矣。安東自衆流匯圍,祇文廟、縣署僅存椽瓦,其勢垂陷,不如委之,以拯全淮。」帝不欲棄安東,而命開草灣如所請。八月,工竣,長萬一千一百餘丈,塞決口二十二,役夫四萬四千。帝以海口開濬,水患漸平,賚桂芳等有差。 未幾,河決韋家樓,又決沛縣縷水堤,豐、曹二縣長堤,豐、沛、徐州、睢寧、金鄉、魚臺、單、曹田廬漂溺無算,河流齧宿遷城。帝從桂芳請,遷縣治、築土城避之。於是御史陳世寶請復老黃河故道,言:「河自桃源三義鎮歷清河縣北,至大河口會淮入海。運道自淮安天妃廟亂淮而下,十里至大河口,從三義鎮出口向桃源大河而去,凡七十餘里,是為老黃河。至嘉靖初,三義鎮口淤,而黃河改趨清河縣南與淮會,自此運道不由大河口而徑由清河北上矣。近者,崔鎮屢決,河勢漸趨故道。若仍開三義鎮口引河入清河北,或令出大河口與淮流合,或從清河西別開一河,引淮出河上游,則運道無恐,而淮、泗之水不為黃流所漲。」部覆允行。 桂芳言:「淮水向經清河會黃河趨海。自去秋河決崔鎮,清江正河淤澱,淮口梗塞。於是淮弱河強,不能奪草灣入海之途,而全淮南徙,橫灌山陽、高、寶間,向來湖水不踰五尺,堤僅七尺,今堤加丈二,而水更過之。宜急護湖堤以殺水勢。」部議以為必淮有所歸,而後堤可保,請令桂芳等熟計。報可。 開河、護堤二說未定,而河復決崔鎮,宿、沛、清、桃兩岸多壞,黃河日淤墊,淮水為河所迫,徙而南,時五年八月也。希摯議塞決口,束水歸漕。桂芳欲衝刷成河,以為老黃河入海之路。帝令急塞決口,而俟水勢稍定,乃從桂芳言。時給事中湯聘尹議導淮入江以避黃,會桂芳言:「黃水向老黃河故道而去,下奔如駛,淮遂乘虛湧入清口故道,淮、揚水勢漸消。」部議行勘,以河、淮既合,乃寢其議。 管理南河工部郎中施天麟言: 淮、泗之水不下清口而下山陽,從黃浦口入海。浦口不能盡洩,浸淫高、寶邵伯諸湖,而湖堤盡沒,則以淮、泗本不入湖,而今入湖故也。淮、泗之入湖者,又緣清口向未淤塞,而今淤塞故也。清口之淤塞者,又緣黃河淤塞日高,淮水不得不讓河而南徙也。蓋淮水併力敵黃,勝負或亦相半,自高家堰廢壞,而清口內通濟橋、朱家等口淮水內灌,於是淮、泗之力分,而黃河得以全力制其敝,此清口所以獨淤於今歲也。下流既淤,則上流不得不決。 每歲糧艘以四五月畢運,而堤以六七月壞。水發之時不能為力,水落之後方圖堵塞。甫及春初,運事又迫,僅完堤工,於河身無與。河身不挑則來年益高。上流之決,必及於徐、呂,而不止於邳、遷;下流之涸,將盡乎邳、遷,而不止於清、桃。須不惜一年糧運,不惜數萬帑藏,開挑正河,寬限責成,乃為一勞永逸。 至高家堰、朱家等口,宜及時築塞,使淮、泗併力足以敵黃,則淮水之故道可復,高、寶之大患可減。若興、鹽海口堙塞,亦宜大加疏濬。而湖堤多建減水大閘,堤下多開支河。要未有不先黃河而可以治淮,亦未有不疏通淮水而可以固堤者也。 事下河漕諸臣會議。 淮之出清口也,以黃水由老黃河奔注,而老黃河久淤,未幾復塞,淮水仍漲溢。給事中劉鉉請亟開通海口,而簡大臣會同河漕諸臣往治。乃命桂芳為工部尚書兼理河漕,而裁總河都御史官。桂芳甫受命而卒。 六年夏,潘季馴代。時給事中李淶請多濬海口,以導衆水之歸。給事中王道成則請塞崔鎮決口,築桃、宿長堤,修理高家堰,開復老黃河。並下河臣議。季馴與督漕侍郎江一麟相度水勢,言: 海口自雲梯關四套以下,闊七八里至十餘里,深三四丈。欲別議開鑿,必須深闊相類,方可注放,工力甚難。且未至海口,乾地猶可施工,其將入海之地,潮汐往來,與舊口等耳。舊口皆係積沙,人力雖不可濬,水力自能衝刷,海無可濬之理。惟當導河歸海,則以水治水,即濬海之策也。河亦非可以人力導,惟當繕治堤防,俾無旁決,則水由地中,沙隨水去,即導河之策也。 頻年以來,日以繕堤為事,顧卑薄而不能支,迫近而不能容,雜以浮沙而不能久。是以河決崔鎮,水多北潰,為無堤也。淮決高家堰、黃浦口,水多東潰,堤弗固也。不咎制之未備,而咎築堤為下策,豈通論哉!上流既旁潰,又岐下流而分之,其趨雲梯入海口者,譬猶強弩之末耳。水勢益分則力益弱,安能導積沙以注海。 故今日濬海急務,必先塞決以導河,尤當固堤以杜決,而欲堤之不決,必真土而勿雜浮沙,高厚而勿惜鉅費,讓遠而勿與爭地,則堤乃可固也。沿河堤固,而崔鎮口塞,則黃不旁決而衝漕力專。高家堰築,朱家口塞,則淮不旁決而會黃力專。淮、黃既合,自有控海之勢。又懼其分而力弱也,必暫塞清江浦河,而嚴司啟閉以防其內奔。姑置草灣河,而專復雲梯以還其故道。仍接築淮安新城長堤,以防其末流。使黃、淮力全,涓滴悉趨於海,則力強且專,下流之積沙自去,海不濬而闢,河不挑而深,所謂固堤即以導河,導河即以濬海也。 又言: 黃水入徐,歷邳、宿、桃、清,至清口會淮而東入海。淮水自洛及鳳,歷盱、泗,至清口會河而東入海。此兩河故道也。元漕江南粟,則由揚州直北廟灣入海,未嘗遡淮。陳瑄始堤管家諸湖,通淮為運道。慮淮水漲溢,則築高家堰堤以捍之,起武家墩,經大、小澗至阜寧湖,而淮不東侵。又慮黃河漲溢,則堤新城北以捍之,起清江浦,沿鉢池山、柳浦灣迤東,而黃不南侵。 其後,堤岸漸傾,水從高堰決入,淮郡遂同魚鼈。而當事者未考其故,謂海口壅閉,宜亟穿支渠。詎知草灣一開,西橋以上正河遂至淤阻。夫新河闊二十餘丈,深僅丈許,較故道僅三十之一,豈能受全河之水?下流既壅,上流自潰,此崔鎮諸口所由決也。今新河復塞,故河漸已通流,雖深闊未及原河十一,而兩河全下,沙隨水刷,欲其全復河身不難也。河身既復,闊者七八里,狹亦不下三四百丈,滔滔東下,何水不容?匪惟不必別鑿他所,即草灣亦可置勿濬矣。 故為今計,惟修復陳瑄故蹟,高築南北兩堤,以斷兩河之內灌,則淮、揚昏墊可免。塞黃浦口,築寶應堤,濬東關等淺,修五閘,復五壩,則淮南運道無虞。堅塞桃源以下崔鎮口諸決,則全河可歸故道。黃、淮既無旁決,並驅入海,則沙隨水刷,海口自復,而桃、清淺阻,又不足言。此以水治水之法也。若夫爬撈之說,僅可行諸閘河,前人屢試無功,徒費工料。 於是條上六議:曰塞決口以挽正河,曰築堤防以杜潰決,曰復閘壩以防外河,曰創滾水壩以固堤岸,曰止濬海工程以省糜費,曰寢開老黃河之議以仍利涉。帝悉從其請。 七年十月,兩河工成,賚季馴、一麟銀幣,而遣給事中尹瑾勘實。八年春進季馴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廕一子。一麟等遷擢有差。是役也,築高家堰堤六十餘里,歸仁集堤四十餘里,柳浦灣堤東西七十餘里,塞崔鎮等決口百三十,築徐、睢、邳、宿、桃、清兩岸遙堤五萬六千餘丈,碭、豐大壩各一道,徐、沛、豐、碭縷堤百四十餘里,建崔鎮、徐昇、季泰、三義減水石壩四座,遷通濟閘於甘羅城南,淮、揚間堤壩無不修築,費帑金五十六萬有奇。其秋擢季馴南京兵部尚書。季馴又請復新集至小浮橋故道,給事中王道成、河南巡撫周鑑等不可而止。自桂芳、季馴時罷總河不設,其後但以督漕兼理河道。高堰初築,清口方暢,流連數年,河道無大患。 至十五年,封丘、偃師、東明、長垣屢被衝決。大學士申時行言:「河所決地在三省,守臣畫地分修,易推委。河道未大壞,不必設都御史,宜遣風力老成給事中一人行河。」乃命工科都給事中常居敬往。居敬請修築大社集東至白茅集長堤百里。從之。 初,黃河由徐州小浮橋入運,其河深且近洪,能刷洪以深河,利於運道。後漸徙沛縣飛雲橋及徐州大、小溜溝。至嘉靖末,決邵家口,出秦溝,由濁河口入運,河淺,迫茶城,茶城歲淤,運道數害。萬曆五年冬,河復南趨,出小浮橋故道,未幾復堙。潘季馴之塞崔鎮也,厚築堤岸,束水歸漕。嗣後水發,河臣輒加堤,而河身日高矣。於是督漕僉都御史楊一魁欲復黃河故道,請自歸德以下丁家道口濬至石將軍廟,令河仍自小浮橋出。又言:「善治水者,以疏不以障。年來堤上加堤,水高凌空,不啻過顙。濱河城郭,決水可灌。宜測河身深淺,隨處挑濬,而於黃河分流故道,設減水石門以洩暴漲。」給事中王士性則請復老黃河故道。大略言: 自徐而下,河身日高,而為堤以束之,堤與徐州城等。束益急,流益迅,委全力於淮而淮不任。故昔之黃、淮合,今黃強而淮益縮,不復合矣。黃強而一啟天妃、通濟諸閘,則灌運河如建瓴。高、寶一梗,江南之運坐廢。淮縮則退而侵泗。為祖陵計,不得不建石堤護之。堤增河益高,根本大可虞也。河至清河凡四折而後入海。淮安、高寶、鹽、興數百萬生靈之命託之一丸泥,決則盡成魚蝦矣。 紛紛之議,有欲增堤泗州者,有欲開顏家、灌口、永濟三河,南甃高家堰、北築滾水壩者。總不如復河故道,為一勞永逸之計也。河故道由三義鎮達葉家衝與淮合,在清河縣北別有濟運河,在縣南蓋支河耳。河強奪支河,直趨縣南,而自棄北流之道,然河形固在也。自桃源至瓦子灘凡九十里,窪下不耕,無室廬墳墓之礙,雖開河費鉅,而故道一復,為利無窮。 議皆未定。居敬及御史喬璧星皆請復專設總理大臣。乃復命潘季馴為右都御史總督河道。 時帝從居敬言,罷老黃河議,而季馴抵官,言:「新集故道,故老言『銅幫鐵底』,當開,但歲儉費繁,未能遽行。」又言:「黃水濁而強,汶、泗清且弱,交會茶城。伏秋黃水發,則倒灌入漕,沙停而淤,勢所必至。然黃水一落,漕即從之,沙隨水去,不濬自通,縱有淺阻,不過旬日。往時建古洪、內華二閘,黃漲則閉閘以遏濁流,黃退則啟閘以縱泉水。近者居敬復增建鎮口閘,去河愈近,則吐納愈易。但當嚴閘禁如清江浦三閘之法,則河渠永賴矣。」帝方委季馴,即從其言,罷故道之議。未幾,水患益甚。 十七年六月,黃水暴漲,決獸醫口月堤,漫李景高口新堤,衝入夏鎮內河,壞田廬,沒人民無算。十月,決口塞。十八年,大溢,徐州水積城中者逾年。衆議遷城改河。季馴濬魁山支河以通之,起蘇伯湖至小河口,積水乃消。十九年九月,泗州大水,州治淹三尺,居民沉溺十九,浸及祖陵。而山陽復河決,江都、邵伯又因湖水下注,田廬浸傷。工部尚書曾同亨上其事,議者紛起。乃命工科給事中張貞觀往泗州勘視水勢,而從給事中楊其休言,放季馴歸,用舒應龍為工部尚書總督河道。 二十年三月,季馴將去,條上辨惑者六事,力言河不兩行,新河不當開,支渠不當濬。又著書曰河防一覽,大旨在築堤障河,束水歸漕;築堰障淮,逼淮注黃。以清刷濁,沙隨水去。合則流急,急則蕩滌而河深;分則流緩,緩則停滯而沙積。上流既急,則海口自闢而無待於開。其治堤之法,有縷堤以束其流,有遙堤以寬其勢,有滾水壩以洩其怒。法甚詳,言甚辨。然當是時,水勢橫潰,徐、泗、淮、揚間無歲不受患,祖陵被水。季馴謂當自消,已而不驗。於是季馴言詘,而分黃導淮之議由此起矣。 貞觀抵泗州言:「臣謁祖陵,見泗城如水上浮盂,盂中之水復滿。祖陵自神路至三橋、丹墀,無一不被水。且高堰危如累卵,又高、寶隱禍也。今欲洩淮,當以闢海口積沙為第一義。然洩淮不若殺黃,而殺黃於淮流之既合,不若殺於未合。但殺於既合者與運無妨,殺於未合者與運稍礙。別標本,究利害,必當殺於未合之先。至於廣入海之途,則自鮑家口、黃家營至魚溝、金城左右,地勢頗下,似當因而利導之。」貞觀又會應龍及總漕陳于陛等言:「淮、黃同趨者惟海,而淮之由黃達海者惟清口。自海沙開濬無期,因而河身日高;自河流倒灌無已,因而清口日塞。以致淮水上浸祖陵,漫及高、寶,而興、泰運堤亦衝決矣。今議闢清口沙,且分黃河之流於清口上流十里地,去口不遠,不至為運道梗。分於上,復合於下,則衝海之力專。合必於草灣之下,恐其復衝正河,為淮城患也。塞鮑家口、黃家營二決,恐橫衝新河,散溢無歸。兩岸俱堤,則東北清、沭、海、安窪下地不虞潰決。計費凡三十六萬有奇。若海口之塞,則潮汐莫窺其涯,難施畚鍤。惟淮、黃合流東下,河身滌而漸深,海口刷而漸闢,亦事理之可必者。」帝悉從其請。乃議於清口上流北岸,開腰鋪支河達於草灣。 既而淮水自決張福堤。直隸巡按彭應參言:「祖陵度可無虞,且方東備倭警,宜暫停河工。」部議令河臣熟計。應龍、貞觀言:「為祖陵久遠計,支河實必不容已之工,請候明春倭警寧息舉行。」其事遂寢。 二十一年春,貞觀報命,議開歸、徐達小河口,以救徐、邳之溢;導濁河入小浮橋故道,以紓鎮口之患。下總河會官集議,未定。五月,大雨,河決單縣黃堌口,一由徐州出小浮橋,一由舊河達鎮口閘。邳城陷水中,高、寶諸湖堤決口無算。明年,湖堤盡築塞,而黃水大漲,清口沙墊,淮水不能東下,於是挾上源阜陵諸湖與山溪之水,暴浸祖陵,泗城淹沒。二十三年,又決高郵中堤及高家堰、高良澗,而水患益急矣。 先是,御史陳邦科言:「固堤束水未收刷沙之利,而反致衝決。法當用濬,其方有三。冬春水涸,令沿河淺夫乘時撈淺,則沙不停而去,一也。官民船往來,船尾悉繫鈀犁,乘風搜滌,則沙不寧而去,二也。倣水磨、水碓之法,置為木機,乘水滾盪,則沙不留而去,三也。至淮必不可不會黃,故高堰斷不可棄。湖溢必傷堤,故周家橋潰處斷不可開。已棄之道必淤滿,故老黃河、草灣等處斷不可復。」疏下所司議。戶部郎中華存禮則請復黃河故道,幷濬草灣。而是時,腰鋪猶未開,工部侍郎沈節甫言:「復黃河未可輕議,至諸策皆第補偏救弊而已,宜概停罷。」乃召應龍還工部,時二十二年九月也。 既而給事中吳應明言:「先因黃河遷徙無常,設遙、縷二堤束水歸漕,及水過沙停,河身日高,徐、邳以下居民盡在水底。今清口外則黃流阻遏,清口內則淤沙橫截,強河橫灌上流約百里許,淮水僅出沙上之浮流,而瀦蓄於盱、泗者遂為祖陵患矣。張貞觀所議腰鋪支河歸之草灣,或從清河南岸別開小河至駱家營、馬廠等地,出會大河,建閘啟閉,一遇運淺,即行此河,亦策之便者。」至治泗水,則有議開老子山,引淮水入江者。宜置閘以時啟閉,拆張福堤而堤清口,使河水無南向。部議下河漕諸臣會勘。直隸巡按牛應元因謁祖陵,目擊河患,繪圖以進,因上疏言: 黃高淮壅,起於嘉靖末年河臣鑿徐、呂二洪巨石,而沙日停,河身日高,潰決由此起。當事者計無復之,兩岸築長堤以束,曰縷堤。縷堤復決,更於數里外築重堤以防,曰遙堤。雖歲決歲補,而莫可誰何矣。 黃、淮交會,本自清河北二十里駱家營,折而東至大河口會淮,所稱老黃河是也。陳瑄以其迂曲,從駱家營開一支河,為見今河道,而老黃河淤矣。萬曆間,復開草灣支河,黃舍故道而趨,以致清口交會之地,二水相持,淮不勝黃,則竄入各閘口,淮安士民於各閘口築一土埂以防之。嗣後黃、淮暴漲,水退沙停,清口遂淤,今稱門限沙是也。當事者不思挑門限沙,乃傍土埂築高堰,橫亙六十里,置全淮正流之口不事,復將從旁入黃之張福口一幷築堤塞之,遂倒流而為泗陵患矣。前歲,科臣貞觀議闢門限沙,裁張福堤,其所重又在支河腰鋪之開。 總之,全口淤沙未盡挑闢,即腰鋪工成,淮水未能出也。況下流鮑、王諸口已決,難以施工。豈若復黃河故道,盡闢清口淤沙之為要乎?且疏上流,不若科臣應明所議,就草灣下流濬諸決口,俾由安東歸五港,或於周家橋量為疏通,而急塞黃堌口,挑蕭、碭渠道,濬符離淺阻。至宿遷小河為淮水入黃正路,急宜挑闢,使有所歸。 應龍言:「張福堤已決百餘丈,清口方挑沙,而腰鋪之開尤不可廢。」工部侍郎沈思孝因言:「老黃河自三義鎮至葉家衝僅八千餘丈,河形尚存。宜亟開濬,則河分為二,一從故道抵顏家河入海,一從清口會淮,患當自弭。請遣風力科臣一人,與河漕諸臣定畫一之計。」乃命禮科給事中張企程往勘。而以水患累年,迄無成畫,遷延糜費,罷應龍職為民,常居敬、張貞觀、彭應參等皆譴責有差。 御史高舉請「疏周家橋,裁張福堤,闢門限沙,建滾水石壩於周家橋、大小澗口、武家墩、綠楊溝上下,而壩外濬河築岸,使行地中。改塘埂十二閘為壩,灌閘外十二河,以闢入海之路。濬芒稻河,且多建濱江水閘,以廣入江之途。然海口日壅,則河沙日積,河身日高,而淮亦不能安流。有灌口者,視諸口頗大,而近日所決蔣家、鮑家、畀家三口直與相射,宜挑濬成河,俾由此入海。」工部主事樊兆程亦議闢海口,而言:「舊海口決不可濬,當自鮑家營至五港口挑濬成河,令從灌口入海。」俱下工部。請幷委企程勘議。 是時,總河工部尚書楊一魁被論,乞罷,因言:「清口宜濬,黃河故道宜復,高堰不必修,石堤不必砌,減水閘壩不必用。」帝不允辭,而詔以盡心任事。御史夏之臣則言:「海口沙不可劈,草灣河不必濬,腰鋪新河四十里不必開,雲梯關不必闢,惟當急開高堰,以救祖陵。」且言:「歷年以來,高良澗土堤每遇伏秋即衝決,大澗口石堤每遇洶湧即崩潰。是高堰在,為高、寶之利小;而高堰決,則為高、寶之害大也。孰若明議而明開之,使知趨避乎?」給事中黃運泰則又言:「黃河下流未洩,而遽開高堰、周橋以洩淮水,則淮流南下,黃必乘之,高、寶間盡為沼,而運道月河必衝決矣。不如濬五港口,達灌口門,以入於海之為得也。」詔幷行勘議。 企程乃上言:「前此河不為陵患,自隆慶末年高、寶、淮、揚告急,當事狃於目前,清口既淤,又築高堰以遏之,堤張福以束之,障全淮之水與黃角勝,不虞其勢不敵也。迨後甃石加築,堙塞愈堅,舉七十二溪之水匯於泗者,僅留數丈一口出之,出者什一,停者什九。河身日高,流日壅,淮日益不得出,而瀦蓄日益深,安得不倒流旁溢為泗陵患乎?今議疏淮以安陵,疏黃以導淮者,言人人殊。而謂高堰當決者,臣以為屏翰淮、揚,殆不可少。莫若於其南五十里開周家橋注草子湖,大加開濬,一由金家灣入芒稻河注之江,一由子嬰溝入廣洋湖達之海,則淮水上流半有宣洩矣。於其北十五里開武家墩,注永濟河,由窰灣閘出口直達涇河,從射陽湖入海,則淮水下流半有歸宿矣。此急救祖陵第一義也。」會是時,祖陵積水稍退,一魁以聞,帝大悅,仍諭諸臣急協議宣洩。 於是企程、一魁共議欲分殺黃流以縱淮,別疏海口以導黃。而督漕尚書褚鈇則以江北歲祲,民不堪大役,欲先洩淮而徐議分黃。御史應元折衷其說,言:「導淮勢便而功易,分黃功大而利遠。顧河臣所請亦第六十八萬金,國家亦何靳於此?」御史陳煃嘗令寶應,慮周家橋既開,則以高郵、邵伯為壑,運道、民產、鹽場交受其害,上疏爭之,語甚激,大旨,分黃為先,而淮不必深治。且欲多開入海之路,令高、寶諸湖之水皆東,而後周家橋、武家墩之水可注。而淮安知府馬化龍復進分黃五難之說。潁州兵備道李弘道又謂宜開高堰。鈇遂據以上聞。給事中林熙春駁之,言:「淮猶昔日之淮,而河非昔日之河。先是河身未高,而淮尚安流,今則河身既高,而淮受倒灌,此導淮固以為淮,分黃亦以為淮。」工部乃覆奏云:「先議開腰鋪支河以分黃流,以倭儆、災傷停寢,遂貽今日之患。今黃家壩分黃之工若復沮格,淮壅為害,誰職其咎?請令治河諸臣導淮分黃,亟行興舉。」報可。 二十四年八月,一魁興工未竣,復條上分淮導黃事宜十事。十月,河工告成,直隸巡按御史蔣春芳以聞,復條上善後事宜十六事。乃賞賚一魁等有差。是役也,役夫二十萬,開桃源黃河壩新河,起黃家嘴,至安東五港、灌口,長三百餘里,分洩黃水入海,以抑黃強。闢清口沙七里,建武家墩、高良澗、周家橋石閘,洩淮水三道入海,且引其支流入江。於是泗陵水患平,而淮、揚安矣。 然是時,一魁專力桃、清、淮、泗間,而上流單縣黃堌口之決,以為不必塞。鈇及春芳皆請塞之。給事中李應策言:「漕臣主運,河臣主工,各自為見。宜再令析議。」一魁言:「黃堌口一支由虞城、夏邑接碭山、蕭縣、宿州至宿遷,出白洋河,一小支分蕭縣兩河口,出徐州小浮橋,相距不滿四十里。當疏濬與正河會,更通鎮口閘裏湖之水,與小浮橋二水會,則黃堌口不必塞,而運道無滯矣。」從之。於是議濬小浮橋、沂河口、小河口以濟徐、邳運道,以洩碭、蕭漫流,培歸仁堤以護陵寢。 是時,徐、邳復見清、泗運道不利,鈇終以為憂。二十五年正月,復極言黃堌口不塞,則全河南徙,害且立見。議者亦多恐下齧歸仁,為二陵患。三月,小浮橋等口工垂竣,一魁言: 運道通利,河徙不相妨,已有明驗。惟議者以祖陵為慮,請徵往事折之。洪武二十四年,河決原武,東南至壽州入淮。永樂九年,河北入魚臺。未幾,復南決,由渦河經懷遠入淮。時兩河合流,歷鳳、泗以出清口,未聞為祖陵患。正統十三年,河北衝張秋。景泰中,徐有貞塞之,復由渦河入淮。弘治二年,河又北衝,白昂、劉大夏塞之,復南流,一由中牟至潁、壽,一由亳州至渦河入淮,一由宿遷小河口會泗。全河大勢縱橫潁、亳、鳳、泗間,下溢符離、睢、宿,未聞為祖陵慮,亦不聞堤及歸仁也。正德三年後,河漸北徙,由小浮橋、飛雲橋、穀亭三道入漕,盡趨徐、邳,出二洪,運道雖濟,而泛溢實甚。嘉靖十一年,朱裳始有渦河一支中經鳳陽祖陵未敢輕舉之說。然當時,猶時濬祥符之董盆口、寧陵之五里鋪、滎澤之孫家渡、蘭陽之趙皮寨,又或決睢州之地丘店、界牌口、野雞岡,寧陵之楊村鋪,俱入舊河,從亳、鳳入淮,南流未絕,亦何嘗為祖陵患。 嘉靖二十五年後,南流故道始盡塞,或由秦溝入漕,或由濁河入漕。五十年來全河盡出徐、邳,奪泗入淮。而當事者方認客作主,日築堤而窘之,以致河流日壅,淮不敵黃,退而內瀦,遂貽盱、泗祖陵之患。此實由內水之停壅,不由外水之衝射也。萬曆七年,潘季馴始慮黃流倒灌小河、白洋等口,挾諸河水衝射祖陵,乃作歸仁堤為保障計,復張大其說,謂祖陵命脈全賴此堤。習聞其說者,遂疑黃堌之決,下齧歸仁,不知黃堌一決,下流易洩,必無上灌之虞。況今小河不日竣工,引河復歸故道,去歸仁益遠,奚煩過計為? 報可。 一魁既開小浮橋,築義安山,濬小河口,引武沂泉濟運。及是年四月,河復大決黃堌口,溢夏邑、永城,由宿州符離橋出宿遷新河口入大河,其半由徐州入舊河濟運。上源水枯,而義安束水橫壩復衝二十餘丈,小浮橋水脈微細,二洪告涸,運道阻澀。一魁因議挑黃堌口迤上埽灣、淤嘴二處,且大挑其下李吉口北下濁河,救小浮橋上流數十里之涸。復上言:「黃河南旋至韓家道、盤岔河、丁家莊,俱岸闊百丈,深踰二丈,乃銅幫鐵底故道也。至劉家窪,始強半南流,得山西坡、永涸湖以為壑,出溪口入符離河,亦故道也。惟徐、邳運道淺涸,所以首議開小浮橋,再加挑闢,必大為運道之利。乃欲自黃堌挽回全河,必須挑四百里淤高之河身,築三百里南岸之長堤,不惟所費不貲,竊恐後患無已。」御史楊光訓等亦議挑埽灣直渠,展濟濁河,及築山西坡歸仁堤,與一魁合,獨鈇異議。帝命從一魁言。 一魁復言:「歸仁在西北,泗州在東南,相距百九十里,中隔重岡疊嶂。且歸仁之北有白洋河、朱家溝、周家溝、胡家溝、小河口洩入運河,勢如建瓴,即無歸仁,祖陵無足慮。濁河淤墊,高出地上,曹、單間闊一二百丈,深二三丈,尚不免橫流,徐、邳間僅百丈,深止丈餘,徐西有淺至二三尺者,而夏、永、韓家道口至符離,河闊深視曹、單,避高就下,水之本性,河流所棄,自古難復。且運河本藉山東諸泉,不資黃水,惟當倣正統間二洪南北口建閘之制,於鎮口之下,大浮橋之上,呂梁之下洪,邳州之沙坊,各建石閘,節宣汶、泗,而以小浮橋、沂河口二水助之,更於鎮口西築壩截黃,開唐家口而注之龍溝,會小浮橋入運,以杜灌淤鎮口之害,實萬全計也。」報可。 二十六年春,從楊光訓等議,撤鈇,命一魁兼管漕運。六月,召一魁掌部事,命劉東星為工部侍郎,總理河漕。 二十七年春,東星上言:「河自商、虞而下,由丁家道口抵韓家道口、趙家圈、石將軍廟、兩河口,出小浮橋下二洪,乃賈魯故道也。自元及我朝行之甚利。嘉靖三十七年,北徙濁河,而此河遂淤。潘季馴議復開之,以工費浩繁而止。今河東決黃堌,由韓家道口至趙家圈百餘里,衝刷成河,即季馴議復之故道也。由趙家圈至兩河口,直接三仙臺新渠,長僅四十里,募夫五萬濬之,踰月當竣,而大挑運河,小挑濁河,俱可節省。惟李吉口故道嘗挑復淤,去冬已挑數里,前功難棄,然至鎮口三百里而遙,不若趙家圈至兩河口四十里而近。況大浮橋已建閘蓄汶、泗之水,則鎮口濟運亦無藉黃流。」報可。十月,功成,加東星工部尚書,一魁及餘官賞賚有差。 初,給事中楊廷蘭因黃堌之決,請開泇河,給事中楊應文亦主其說。既而直隸巡按御史佴祺復言之。東星既開趙家圈,復採衆說,鑿泇河,以地多沙石,工未就而東星病。河既南徙,李吉口淤澱日高,北流遂絕,而趙家圈亦日就淤塞,徐、邳間三百里,河水尺餘,糧艘阻塞。 二十九年秋,工科給事中張問達疏論之。會開、歸大水,河漲商丘,決蕭家口,全河盡南注。河身變為平沙,商賈舟膠沙上。南岸蒙墻寺忽徙置北岸,商、虞多被淹沒,河勢盡趨東南,而黃堌斷流。河南巡撫曾如春以聞,曰:「此河徙,非決也。」問達復言:「蕭家口在黃堌上流,未有商舟不能行於蕭家口而能行於黃堌以東者,運艘大可慮。」帝從其言,方命東星勘議,而東星卒矣。問達復言:「運道之壞,一因黃堌口之決,不早杜塞;更因幷力泇河,以致趙家圈淤塞斷流,河身日高,河水日淺,而蕭家口遂決,全河奔潰入淮,勢及陵寢。東星已逝,宜急補河臣,早定長策。」大學士沈一貫、給事中桂有根皆趣簡河臣。 御史高舉獻三策。請濬黃堌口以下舊河,引黃水注之東,遂塞黃堌口,而遏其南,俟舊河衝刷深,則幷塞新決之口。其二則請開泇河及膠萊河,而言河漕不宜幷於一人,當選擇分任其事。江北巡按御史吳崇禮則請自蒙墻寺西北黃河灣曲之所,開濬直河,引水東流。且濬李吉口至堅城集淤道三十餘里,而盡塞黃堌以南決口,使河流盡歸正漕。工部尚書一魁酌舉崇禮之議,以開直河、塞黃堌口、濬淤道為正策,而以泇河為旁策,膠萊為備策。帝命急挑舊河,塞決口,且兼挑泇河以備用。下山東撫按勘視膠萊河。 三十年春,一魁覆河撫如春疏言:「黃河勢趨邳、宿,請築汴堤自歸德至靈、虹,以障南徙。且疏小河口,使黃流盡歸之,則瀰漫自消,祖陵可無患。」帝嘉納之。已而言者再疏攻一魁。帝以一魁不塞黃堌口,致衝祖陵,斥為民。復用崇禮議,分設河漕二臣,命如春為工部侍郎,總理河道。如春議開虞城王家口,挽全河東歸,須費六十萬。 三十一年春,山東巡撫黃克纘言:「王家口為蒙墻上源,上流既達,則下流不可旁洩,宜遂塞蒙墻口。」從之。時蒙墻決口廣八十餘丈,如春所開新河未及其半,塞而注之,慮不任受。有獻策者言:「河流既回,勢若雷霆,藉其勢衝之,淺者可深也。」如春遂令放水,水皆泥沙,流少緩,旋淤。夏四月,水暴漲,衝魚、單、豐、沛間,如春以憂卒。乃命李化龍為工部侍郎,代其任。 給事中宋一韓言:「黃河故道已復,陵、運無虞。決口懼難塞,宜深濬堅城以上淺阻,而增築徐、邳兩岸,使下流有所容,則舊河可塞。」給事中孟成己言:「塞舊河急,而濬新河尤急。」化龍甫至,河大決單縣蘇家莊及曹縣縷堤,又決沛縣四鋪口太行堤,灌昭陽湖,入夏鎮,橫衝運道。化龍議開泇河,屬之邳州直河,以避河險。給事中侯慶遠因言:「泇河成,則他工可徐圖,第毋縱河入淮。淮利則洪澤水減,而陵自安矣。」 三十二年正月,部覆化龍疏,大略言:「河自歸德而下,合運入海,其路有三:由蘭陽道考城,至李吉口,過堅城集,入六座樓,出茶城而向徐、邳,是名濁河,為中路;由曹、單經豐、沛,出飛雲橋,汎昭陽湖,入龍塘,出秦溝而向徐、邳,是名銀河,為北路;由潘家口過司家道口,至何家堤,經符離,道睢寧,入宿遷,由小河口入運,是名符離河,為南路。南路近陵,北路近運,惟中路既遠於陵,且可濟運,前河臣興役未竣,而河形尚在。」因奏開泇有六善。帝從其議。 工部尚書姚繼可言:「黃河衝徙,河臣議於堅城集以上開渠引河,使下流疏通,復分六座樓、苑家樓二路殺其水勢,既可移豐、沛之患,又不至沼碭山之城。開泇分黃,兩工幷舉,乞速發帑以濟。」允之。八月,化龍奏分水河成。事具泇河志中。加化龍太子少保兵部尚書。會化龍丁艱候代,命曹時聘為工部侍郎,總理河道。是秋,河決豐縣,由昭陽湖穿李家港口,出鎮口,上灌南陽,而單縣決口復潰,魚臺、濟寧間平地成湖。 三十三年春,化龍言:「豐之失,由巡守不嚴,單之失,由下埽不早,而皆由蘇家莊之決。南直、山東相推諉,請各罰防河守臣。至年來緩堤防而急挑濬,堤壞水溢,不咎守堤之不力,惟委濬河之不深。夫河北岸自曹縣以下無入張秋之路,南岸自虞城以下無入淮之路,惟由徐、邳達鎮口為運道。故河北決曹、鄆、豐、沛間,則由昭陽湖出李家口,而運道溢;南決虞、夏、徐、邳間,則由小河口及白洋河,而運道涸。今泇河既成,起直河至夏鎮,與黃河隔絕,山東、直隸間,河不能制運道之命。獨朱旺口以上,決單則單沼,決曹則曹魚,及豐、沛、徐、邳、魚、碭皆命懸一線堤防,何可緩也。至中州荊隆口、銅瓦廂皆入張秋之路,孫家渡、野雞岡、蒙墻寺皆入淮之路,一不守,則北壞運,南犯陵,其害甚大。請西自開封,東至徐、邳,無不守之地,上自司道,下至府縣,無不守之人,庶幾可息河患。」乃敕時聘申飭焉。 其秋,時聘言:「自蘇莊一決,全河北注者三年。初泛豐、沛,繼沼單、魚,陳燦之塞不成,南陽之堤盡壞。今且上灌全濟,旁侵運道矣。臣親詣曹、單,上視王家口新築之壩,下視朱旺口北潰之流,知河之大可憂者三,而機之不可失者二。河決行堤,泛溢平地,昭陽日墊,下流日淤,水出李家口者日漸微緩,勢不得不退而上溢。溢於南,則孫家渡、野雞岡皆入淮故道,毋謂蒙墻已塞,而無憂於陵。溢於北,則芝麻莊、荊隆口皆入張秋故道,毋謂泇役已成,而無憂於運。且南之夏、商,北之曹、濮,其地益卑,其禍益烈,其挽回益不易,毋謂災止魚、濟,而無憂於民。顧自王家口以達朱旺,新導之河在焉。疏其下流以出小浮橋,則三百里長河暢流,機可乘者一。自徐而下,清黃並行,沙隨水刷,此數十年所未有,因而導水歸徐,容受有地,機可乘者二。臣與諸臣熟計,河之中路有南北二支:北出濁河,嘗再疏再壅;惟南出小浮橋,地形卑下,其勢甚順,度長三萬丈有奇,估銀八十萬兩。公儲虛耗,乞多方處給。」疏上留中。時聘乃大挑朱旺口。十一月興工,用夫五十萬。三十四年四月,工成,自朱旺達小浮橋延袤百七十里,渠廣堤厚,河歸故道。 六月,河決蕭縣郭煖樓人字口,北支至茶城、鎮口。三十五年,決單縣。三十九年六月,決徐州狼矢溝。四十年九月,決徐州三山,衝縷堤二百八十丈,遙堤百七十餘丈,棃林鋪以下二十里正河悉為平陸,邳、睢河水耗竭。總河都御史劉士忠開韓家壩外小渠引水,由是壩以東始通舟楫。四十二年,決靈璧陳鋪。四十四年五月,復決狼矢溝,由蛤鰻、周柳諸湖入泇河,出直口,復與黃會。六月,決開封陶家店、張家灣,由會城大堤下陳留,入亳州渦河。四十七年九月,決陽武脾沙堽,由封丘、曹、單至考城,復入舊河。時朝政日弛,河臣奏報多不省。四十二年,劉士忠卒,總河閱三年不補。四十六年閏四月,始命工部侍郎王佐督河道。河防日以廢壞,當事者不能有為。 天啟元年,河決靈璧雙溝、黃舖,由永姬湖出白洋、小河口,仍與黃會,故道湮涸。總河侍郎陳道亨役夫築塞。時淮安霪雨連旬,黃、淮暴漲數尺,而山陽裏外河及清河決口匯成巨浸,水灌淮城,民蟻城以居,舟行街巿。久之始塞。三年,決徐州青田大龍口,徐、邳、靈、睢河並淤,呂梁城南隅陷,沙高平地丈許,雙溝決口亦滿,上下百五十里悉成平陸。四年六月,決徐州魁山堤,東北灌州城,城中水深一丈三尺,一自南門至雲龍山西北大安橋入石狗湖,一由舊支河南流至鄧二莊,歷租溝東南以達小河,出白洋,仍與黃會。徐民苦淹溺,議集貲遷城。給事中陸文獻上徐城不可遷六議。而勢不得已,遂遷州治於雲龍,河事置不講矣。六年七月,河決淮安,逆入駱馬湖,灌邳、宿。 崇禎二年春,河決曹縣十四舖口。四月,決睢寧,至七月中,城盡圮。總河侍郎李若星請遷城避之,而開邳州壩洩水入故道,且塞曹家口匙頭灣,逼水北注,以減睢寧之患。從之。四年夏,河決原武湖村舖,又決封丘荊隆口,敗曹縣塔兒灣大行堤。六月黃、淮交漲,海口壅塞,河決建義諸口,下灌興化、鹽城,水深二丈,村落盡漂沒。逡巡踰年,始議築塞。興工未幾,伏秋水發,黃、淮奔注,興、鹽為壑,而海潮復逆衝,壞范公堤。軍民及商竈戶死者無算,少壯轉徙,丐江、儀、通、泰間,盜賊千百嘯聚。至六年,鹽城民徐瑞等言其狀。帝憫之,命議罰河曹官。而是時,總河朱光祚方議開高堰三閘。淮、揚在朝者合疏言:「建義諸口未塞,民田盡沉水底。三閘一開,高、寶諸邑蕩為湖海,而漕糧鹽課皆害矣。高堰建閘始於萬曆二十三年,未幾全塞。今高堰日壞,方當急議修築,可輕言開濬乎?」帝是其言,事遂寢。又從御史吳振纓請,修宿、寧上下西北舊堤,以捍歸仁。七年二月,建義決口工成,賜督漕尚書楊一鵬、總河尚書劉榮嗣銀幣。 八年九月,榮嗣得罪。初,榮嗣以駱馬湖運道潰淤,創挽河之議,起宿遷至徐州,別鑿新河,分黃水注其中,以通漕運。計工二百餘里,金錢五十萬。而其所鑿邳州上下,悉黃河故道,濬尺許,其下皆沙,挑掘成河,經宿沙落,河坎復平,如此者數四。迨引黃水入其中,波流迅急,沙隨水下,率淤淺不可以舟。及漕舟將至,而駱馬湖之潰決適平,舟人皆不願由新河。榮嗣自往督之,欲繩以軍法。有入者輒苦淤淺,弁卒多怨。巡漕御史倪于義劾其欺罔誤工,南京給事中曹景參復重劾之,逮問,坐贓,父子皆瘐死。郎中胡璉分工獨多,亦坐死。其後駱馬湖復潰,舟行新河,無不思榮嗣功者。 當是時,河患日棘,而帝又重法懲下,李若星以修濬不力罷官,朱光祚以建義蘇嘴決口逮繫。六年之中,河臣三易。給事中王家彥嘗切言之。光祚亦竟瘐死。而繼榮嗣者周鼎修泇利運頗有功,在事五年,竟坐漕舟阻淺,用故決河防例,遣戍煙瘴。給事中沈胤培、刑部侍郎惠世揚、總河侍郎張國維各疏請寬之,乃獲宥免云。 十五年,流賊圍開封久,守臣謀引黃河灌之。賊偵知,預為備。乘水漲,令其黨決河灌城,民盡溺死。總河侍郎張國維方奉詔赴京,奏其狀。山東巡撫王永吉上言:「黃河決汴城,直走睢陽,東南注鄢陵、鹿邑,必害亳、泗,侵祖陵,而邳、宿運河必涸。」帝令總河侍郎黃希憲急往捍禦,希憲以身居濟寧不能攝汴,請特設重臣督理。命工部侍郎周堪賡督修汴河。 十六年二月,堪賡上言:「河之決口有二:一為朱家寨,寬二里許,居河下流,水面寬而水勢緩;一為馬家口,寬一里餘,居河上流,水勢猛,深不可測。兩口相距三十里,至汴堤之外,合為一流,決一大口,直衝汴城以去,而河之故道則涸為平地。怒濤千頃,工力難施,必廣濬舊渠,遠數十里,分殺水勢,然後畚鍤可措。顧築濬並舉,需夫三萬。河北荒旱,兗西兵火,竭力以供,不滿萬人,河南萬死一生之餘,未審能應募否?是不得不借助於撫鎮之兵也。」乃敕兵部速議,而令堪賡刻期興工。至四月,塞朱家寨決口,修堤四百餘丈。馬家口工未就,忽衝東岸,諸埽盡漂沒。堪賡請停東岸而專事西岸。帝令急竣工。 六月,堪賡言:「馬家決口百二十丈,兩岸皆築四之一,中間七十餘丈,水深流急,難以措手,請俟霜降後興工。」已而言:「五月伏水大漲,故道沙灘壅涸者刷深數丈,河之大勢盡歸於東,運道已通,陵園無恙。」疏甫上,決口再潰。帝趣鳩工,未奏績而明亡。 河渠三 運河上 明成祖肇建北京,轉漕東南,水陸兼輓,仍元人之舊,參用海運。逮會通河開,海陸並罷。南極江口,北盡大通橋,運道三千餘里。綜而計之,自昌平神山泉諸水,匯貫都城,過大通橋,東至通州入白河者,大通河也。自通州而南至直沽,會衞河入海者,白河也。自臨清而北至直沽,會白河入海者,衞水也。自汶上南旺分流,北經張秋至臨清,會衞河,南至濟寧天井閘,會泗、沂、洸三水者,汶水也。自濟寧出天井閘,與汶合流,至南陽新河,舊出茶城,會黃、沁後出夏鎮,循泇河達直口,入黃濟運者,泗、洸、小沂河及山東泉水也。自茶城秦溝,南歷徐、呂,浮邳,會大沂河,至清河縣入淮後,從直河口抵清口者,黃河水也。自清口而南,至於瓜、儀者,淮、揚諸湖水也。過此則長江矣。長江以南,則松、蘇、浙江運道也。淮、揚至京口以南之河,通謂之轉運河,而由瓜、儀達淮安者,又謂之南河,由黃河達豐、沛曰中河,由山東達天津曰北河,由天津達張家灣曰通濟河,而總名曰漕河。其踰京師而東若薊州,西北若昌平,皆嘗有河通,轉漕餉軍。 漕河之別,曰白漕、衞漕、閘漕、河漕、湖漕、江漕、浙漕。因地為號,流俗所通稱也。淮、揚諸水所匯,徐、兗河流所經,疏瀹決排,繄人力是繫,故閘、河、湖於轉漕尤急。 閘漕者,即會通河,北至臨清,與衞河會,南出茶城口,與黃河會,資汶、洸、泗水及山東泉源。泉源之派有五。曰分水者,汶水派也,泉百四十有五。曰天井者,濟河派也,泉九十有六。曰魯橋者,泗河派也,泉二十有六。曰沙河者,新河派也,泉二十有八。曰邳州者,沂河派也,泉十有六。諸泉所匯為湖,其浸十五。曰南旺,東西二湖,周百五十餘里,運渠貫其中。北曰馬蹋,南曰蜀山,曰蘇魯。又南曰馬場。又南八十里曰南陽,亦曰獨山,周七十餘里。北曰安山,周八十三里。南曰大、小昭陽,大湖袤十八里,小湖殺三之一,周八十餘里。由馬家橋留城閘而南,曰武家,曰赤山,曰微山,曰呂孟,曰張王諸湖,連注八十里,引薛河由地浜溝出,會於赤龍潭,並趨茶城。自南旺分水北至臨清三百里,地降九十尺,為閘二十有一;南至鎮口三百九十里,地降百十有六尺,為閘二十有七。其外又有積水、進水、減水、平水之閘五十有四。又為壩二十有一,所以防運河之洩,佐閘以為用者也。其後開泇河二百六十里,為閘十一,為壩四。運舟不出鎮口,與黃河會於董溝。 河漕者,即黃河。上自茶城與會通河會,下至清口與淮河會。其道有三:中路曰濁河,北路曰銀河,南路曰符離河。南近陵,北近運,惟中路去陵遠,於運有濟。而河流遷徙不常,上流苦潰,下流苦淤。運道自南而北,出清口,經桃、宿,溯二洪,入鎮口,陟險五百餘里。自二洪以上,河與漕不相涉也。至泇河開而二洪避,董溝闢而直河淤,運道之資河者二百六十里而止,董溝以上,河又無病於漕也。 湖漕者,由淮安抵揚州三百七十里,地卑積水,匯為澤國。山陽則有管家、射陽,寶應則有白馬、汜光,高郵則有石臼、甓社、武安、邵伯諸湖。仰受上流之水,傍接諸山之源,巨浸連亙,由五塘以達於江。慮淮東侵,築高家堰拒其上流,築王簡、張福二堤禦其分洩。慮淮侵而漕敗,開淮安永濟、高郵康濟、寶應弘濟三月河以通舟。至揚子灣東,則分二道:一由儀真通江口,以漕上江湖廣、江西;一由瓜洲通西江嘴,以漕下江兩浙。本非河道,專取諸湖之水,故曰湖漕。 太祖初起大軍北伐,開蹋場口、耐牢坡,通漕以餉梁、晉。定都應天,運道通利:江西、湖廣之粟,浮江直下;浙西、吳中之粟,由轉運河;鳳、泗之粟,浮淮;河南、山東之粟,下黃河。嘗由開封運粟,泝河達渭,以給陝西,用海運以餉遼卒,有事於西北者甚鮮。淮、揚之間,築高郵湖堤二十餘里,開寶應倚湖直渠四十里,築堤護之。他小修築,無大利害也。 永樂四年,成祖命平江伯陳瑄督轉運,一仍由海,而一則浮淮入河,至陽武,陸輓百七十里抵衞輝,浮於衞,所謂陸海兼運者也。海運多險,陸輓亦艱。九年二月乃用濟寧州同知潘叔正言,命尚書宋禮、侍郎金純、都督周長濬會通河。會通河者,元轉漕故道也,元末已廢不用。洪武二十四年,河決原武,漫安山湖而東,會通盡淤,至是復之。由濟寧至臨清三百八十五里,引汶、泗入其中。泗出泗水陪尾山,四泉並發,西流至兗州城東,合於沂。汶河有二。小汶河出新泰宮山下。大汶河出泰安仙臺嶺南,又出萊蕪原山陰及寨子村,俱至靜豐鎮合流,遶徂徠山陽,而小汶河來會。經寧陽北堈城,西南流百餘里,至汶上。其支流曰洸河,出堈城西南,流三十里,會寧陽諸泉,經濟寧東,與泗合。元初,畢輔國始於堈城左汶水陰作斗門,導汶入洸。至元中,又分流北入濟,由壽張至臨清,通漳、御入海。 南旺者,南北之脊也。自左而南,距濟寧九十里,合沂、泗以濟;自右而北,距臨清三百餘里,無他水,獨賴汶。禮用汶上老人白英策,築壩東平之戴村,遏汶使無入洸,而盡出南旺,南北置閘三十八。又開新河,自汶上袁家口左徙五十里至壽張之沙灣,以接舊河。其秋,禮還,又請疏東平東境沙河淤沙三里,築堰障之,合馬常泊之流入會通濟運。又於汶上、東平、濟寧、沛縣並湖地設水櫃、陡門。在漕河西者曰水櫃,東者曰陡門,櫃以蓄泉,門以洩漲。純復濬賈魯河故道,引黃水至塌場口會汶,經徐、呂入淮。運道以定。 其後,宣宗時,嘗發軍民十二萬,濬濟寧以北自長溝至棗林閘百二十里,置閘諸淺,濬湖塘以引山泉。正統時,濬滕、沛淤河,又於濟寧、滕三州縣疏泉置閘,易金口堰土壩為石,蓄水以資會通。景帝時,增置濟寧抵臨清減水閘。天順時,拓臨清舊閘,移五十丈。憲宗時,築汶上、濟寧決堤百餘里,增南旺上、下及安山三閘。命工部侍郎杜謙勘治汶、泗、洸諸泉。武宗時,增置汶上袁家口及寺前舖石閘,濬南旺淤八十里,而閘漕之治詳。惟河決則挾漕而去,為大害。 陳瑄之督運也,於湖廣、江西造平底淺船三千艘。二省及江、浙之米皆由江以入,至淮安新城,盤五壩過淮。仁、義二壩在東門外東北,禮、智、信三壩在西門外西北,皆自城南引水抵壩口,其外即淮河。清江浦者,直淮城西,永樂二年嘗一修閘。其口淤塞,則漕船由二壩,官民商船由三壩入淮,輓輸甚勞苦。瑄訪之故老,言:「淮城西管家湖西北,距淮河鴨陳口僅二十里,與清江口相值,宜鑿為河,引湖水通漕,宋喬維嶽所開沙河舊渠也。」瑄乃鑿清江浦,導水由管家湖入鴨陳口達淮。十三年五月,工成。緣西湖築堤亙十里以引舟。淮口置四閘,曰移風、清江、福興、新莊。以時啟閉,嚴其禁。並濬儀真、瓜洲河以通江湖,鑿呂梁、百步二洪石以平水勢,開泰州白塔河以達大江。築高郵河堤,堤內鑿渠四十里。久之,復置呂梁石閘,並築寶應、汜光、白馬諸湖堤,堤皆置涵洞,互相灌注。是時淮上、徐州、濟寧、臨清、德州皆建倉轉輸。濱河置舍五百六十八所,舍置淺夫。水澀舟膠,俾之導行。增置淺船三千餘艘。設徐、沛、沽頭、金溝、山東、穀亭、魯橋等閘。自是漕運直達通州,而海陸運俱廢。 宣德六年用御史白圭言,濬金龍口,引河水達徐州以便漕。末年至英宗初,再濬,並及鳳池口水,徐、呂二洪,西小河,而會通安流,自永、宣至正統間凡數十載。至十三年,河決滎陽,東衝張秋,潰沙灣,運道始壞。命廷臣塞之。 景泰三年五月,堤工乃完。未匝月而北馬頭復決,掣漕流以東。清河訓導唐學成言:「河決沙灣,臨清告涸。地卑堤薄,黃河勢急,故甫完堤而復決也。臨清至沙灣十二閘,有水之日,其勢甚陡。請於臨清以南濬月河通舟,直抵沙灣,不復由閘,則水勢緩而漕運通矣。」帝即命學成與山東巡撫洪英相度。工部侍郎趙榮則言:「沙灣抵張秋岸薄,故數決。請於決處置減水石壩,使東入鹽河,則運河之水可蓄。然後厚堤岸,填決口,庶無後患。」 明年四月,決口方畢工,而減水壩及南分水墩先敗,已復盡衝墩岸橋梁,決北馬頭,掣漕水入鹽河,運舟悉阻。教諭彭塤請立閘以制水勢,開河以分上流。御史練綱上其策。詔下尚書石璞。璞乃鑿河三里,以避決口,上下與運河通。是歲,漕舟不前者,命漕運總兵官徐恭姑輸東昌、濟寧倉。及明年,運河膠淺如故。恭與都御史王竑言:「漕舟蟻聚臨清上下,請亟敕都御史徐有貞築塞沙灣決河。」有貞不可,而獻上三策,請置水閘,開分水河,挑運河。 六年三月詔衞臣集議方略。工部尚書江淵等請用官軍五萬以濬運。有貞恐役軍費重,請復陳瑄舊制,置撈淺夫,用沿河州縣民,免其役。五月,濬漕工竣。七月,沙灣決口工亦竣,會通復安。都御史陳泰一濬淮、揚漕河,築口置壩。黃河嘗灌新莊閘至清江浦三十餘里,淤淺阻漕,稍稍濬治,即復其舊。英宗初,命官督漕,分濟寧南北為二,侍郎鄭辰治其南,副都御史賈諒治其北。 成化七年,又因廷議,分漕河沛縣以南、德州以北及山東為三道,各委曹郎及監司專理,且請簡風力大臣總理其事。始命侍郎王恕為總河。二十一年敕工部侍郎杜謙浚運道,自通州至淮、揚,會山東、河南撫按相度經理。 弘治二年,河復決張秋,衝會通河,命戶部侍郎白昂相治。昂奏金龍口決口已淤,河幷為一大支,由祥符合沁下徐州而去。其間河道淺隘,宜於所經七縣,築堤岸以衞張秋。下工部議,從其請。昂又以漕船經高郵甓社湖多溺,請於堤東開複河四十里以通舟。越四年,河復決數道入運河,壞張秋東堤,奪汶水入海,漕流絕。時工部侍郎陳政總理河道,集夫十五萬,治未效而卒。 六年春,副都御史劉大夏奉敕往治決河。夏半,漕舟鱗集,乃先自決口西岸鑿月河以通漕。經營二年,張秋決口就塞,復築黃陵岡上流。於是河復南下,運道無阻。乃改張秋曰安平鎮,建廟賜額曰顯惠神祠,命大學士王鏊紀其事,勒於石。而白昂所開高郵複河亦成,賜名康濟,其西岸以石甃之。又甃高郵堤,自杭家閘至張家鎮凡三十里。高郵堤者,洪武時所築也。陳瑄因舊增築,延及寶應,土人相沿謂之老堤。正統三年易土以石。成化時,遣官築重堤於高郵、邵伯、寶應、白馬四湖老堤之東。而王恕為總河,修淮安以南諸決堤,且濬淮、揚漕河。重湖壖民盜決溉田之罰,造閘以儲湖水。及大夏塞張秋,而昂又開康濟,漕河上下無大患者二十餘年。 十六年,巡撫徐源言:「濟寧地最高,必引上源洸水以濟,其口在堈城石瀨之上。元時治閘作堰,使水盡入南旺,分濟南北運。成化間,易土以石。夫土堰之利,水小則遏以入洸,水大則閉閘以防沙壅,聽其漫堰西流。自石堰成,水遂橫溢,石堰既壞,民田亦衝。洸河沙塞,雖有閘門,壓不能啟。乞毀石復土,疏洸口壅塞以至濟寧,而築堈城迤西春城口子決岸。」帝命侍郎李鐩往勘,言:「堈城石堰,一可遏淤沙,不為南旺湖之害,一可殺水勢,不慮戴村壩之衝,不宜毀。近堰積沙,宜濬。堈城稍東有元時舊閘,引洸水入濟寧,下接徐、呂漕河。東平州戴村,則汶水入海故道也。自永樂初,橫築一壩,遏汶入南旺湖,漕河始通。今自分水龍王廟至天井閘九十里,水高三丈有奇,若洸河更濬而深,則汶流盡向濟寧而南,臨清河道必涸。洸口不可濬。堈城口至柳泉九十里,無關運道,可弗事。柳泉至濟寧,汶、泗諸水會流處,宜疏者二十餘里。春城口,外障汶水,內防民田,堤卑岸薄,宜與戴村壩並修築。」從之。正德四年十月,河決沛縣飛雲橋,入運。尋塞。 世宗之初,河數壞漕。嘉靖六年,光祿少卿黃綰論泉源之利,言:「漕河泉源皆發山東南旺、馬場、樊村、安山諸湖。泉水所鍾,亟宜修濬,且引他泉並蓄,則漕不竭。南旺、馬場堤外孫村地窪,若瀦為湖,改作漕道,尤可免濟寧高原淺澀之苦。」帝命總河侍郎章拯議。而拯以黃水入運,運船阻沛上,方為御史吳仲所劾。拯言:「河塞難遽通,惟金溝口迤北新衝一渠,可令運船由此入昭陽湖,出沙河板橋。其先阻淺者,則西歷雞塚寺,出廟道北口通行。」下部併議,未決。給事中張嵩言:「昭陽湖地庳,河勢高,引河灌湖,必致瀰漫,使湖道復阻。請罷拯,別推大臣。」部議如嵩言。拯再疏自劾,乞罷。不許。卒引運船道湖中。其冬,詔拯還京別敍,而命擇大臣督理。 諸大臣多進治河議。詹事霍韜謂:「前議役山東、河南丁夫數萬,疏濬淤沙以通運。然沙隨水下,旋濬旋淤。今運舟由昭陽湖入雞鳴臺至沙河,迂迴不過百里。若沿湖築堤,浚為小河,河口為閘,以待蓄洩,水溢可避風濤,水涸易為疏濬。三月而土堤成,一年而石堤成,用力少,取效速。黃河愈溢,運道愈利,較之役丁夫以浚淤土,勞逸大不侔也。」尚書李承勛謂:「於昭陽湖左別開一河,引諸泉為運道,自留城沙河為尤便。」與都御史胡世寧議合。七年正月,總河都御史盛應期奏如世寧策,請於昭陽湖東鑿新河,自汪家口南出留城口,長百四十里,刻期六月畢工。工未半,而應期罷去,役遂已。其後三十年,朱衡始循其遺跡,濬而成之。是年冬,總河侍郎潘希曾加築濟、沛間東西兩堤,以拒黃河。 十九年七月,河決野雞岡,二洪涸。督理河漕侍郎王以旂請濬山東諸泉以濟運,且築長堤聚水,如閘河制。遂清舊泉百七十八,開新泉三十一。以旂復奏四事。一請以諸泉分隸守土官兼理其事,毋使堙塞。一請於境山鎮、徐、呂二洪之下,各建石閘,蓄水數尺以行舟,旁留月河以洩暴汛;築四木閘於武家溝、小河口、石城、匙頭灣,而置方船於沙坊等淺,以備撈濬。一言漕河兩岸有南旺、安山、馬場、昭陽四湖,名為水櫃,所以匯諸泉濟漕河也。豪強侵占,蓄水不多,而昭陽一湖淤成高地,大非國初設湖初意。宜委官清理,添置閘、壩、斗門,培築堤岸,多開溝渠,濬深河底,以復四櫃。一言黃河南徙,舊閘口俱塞,惟孫繼一口獨存。導河出徐州小浮橋,下徐、呂二洪,此濟運之大者。請於孫繼口多開一溝,及時疏瀹,庶二洪得濟。帝可其奏,而以管泉專責之部曹。 徐、呂二洪者,河漕咽喉也。自陳瑄鑿石疏渠,正統初,復濬洪西小河。漕運參將湯節又以洪迅敗舟,於上流築堰,逼水歸月河,河南建閘以蓄水勢。成化四年,管河主簿郭昇以大石築兩堤,錮以鐵錠,鑿外洪敗船惡石三百,而平築裏洪堤岸,又甃石岸東西四百餘丈。十六年增甃呂梁洪石堤、石壩二百餘丈,以資牽輓。及是建閘,行者益便之。 四十四年七月,河大決沛縣,漫昭陽湖,由沙河至二洪,浩渺無際,運道淤塞百餘里。督理河漕尚書朱衡循覽盛應期所鑿新河遺跡,請開南陽、留城上下。總河都御史潘季馴不可。衡言:「是河直秦溝,有所束隘。伏秋黃水盛,昭陽受之,不為壑也。」乃決計開濬,身自督工,重懲不用命者。給事中鄭欽劾衡故興難成之役,虐民倖功。朝廷遣官勘新舊河孰利。給事中何起鳴勘河還,言:「舊河難復有五,而新河之難成者亦有三。顧新河多舊堤高阜,黃水難侵,濬而通之,運道必利。所謂三難者,一以夏村迤北地高,恐難接水,然地勢高低,大約不過二丈,一視水平加深,何患水淺。一以三河口積沙深厚,水勢湍急,不無阻塞,然建壩攔截,歲一挑濬之,何患沙壅。一以馬家橋築堤,微山取土不便,又恐水口投埽,勢必不堅,然使委任得人,培築高厚,無必不可措力之理。開新河便。」下廷臣集議,言新河已有次第,不可止。況百中橋至留城白洋淺,出境山,疏濬補築,亦不全棄舊河,衞議俱合。帝意乃決。時大雨,黃水驟發,決馬家橋,壞新築東西二堤。給事中王元春、御史黃襄皆劾衡欺悞,起鳴亦變其說。會衡奏新舊河百九十四里俱已流通,漕船至南陽出口無滯。詔留衡與季馴詳議開上源、築長堤之便。 隆慶元年正月,衡請罷上源議,惟開廣秦溝,堅築南長堤。五月,新河成,西去舊河三十里。舊河自留城以北,經謝溝、下沽頭、中沽頭、金溝四閘,過沛縣,又經廟道口、湖陵城、孟陽、八里灣、穀亭五閘,而至南陽閘。新河自留城而北,經馬家橋、西柳莊、滿家橋、夏鎮、楊莊、硃梅、利建七閘,至南陽閘合舊河,凡百四十里有奇。又引鮎魚諸泉及薛河、沙河注其中,而設壩於三河之口,築馬家橋堤,遏黃水入秦溝,運道乃大通。未幾,鮎魚口山水暴決,沒漕艘。帝從衡請,自東邵開支河三道以分洩之,又開支河於東邵之上,歷東滄橋以達百中橋,鑿豸裏溝諸處為渠,使水入赤山湖,由之以歸呂孟湖,下境山而去。 衡召入為工部尚書,都御史翁大立代,上言:「漕河資泉水,而地形東高西下,非湖瀦之則涸,故漕河以東皆有櫃;非湖洩之則潰,故漕河以西皆有壑。。黃流逆奔,則以昭陽湖為散漫之區;山水東突,則以南陽湖為瀦蓄之地。宜由回回墓開通以達鴻溝,令穀亭、湖陵之水皆入昭陽湖,即濬鴻溝廢渠,引昭陽湖水沿渠東出留城。其湖地退灘者,又可得田數千頃。」大立又言:「薛河水湍悍,今盡注赤山湖,入微山湖以達呂孟湖,此尚書衡成績也。惟呂孟之南為邵家嶺,黃流填淤,地形高仰,秋水時至,翕納者小,浸淫平野,奪民田之利。微山之西為馬家橋,比草創一堤以開運道,土未及堅而時為積水所撼,以尋丈之址,二流夾攻,慮有傾圮。宜鑿邵家嶺,令水由地浜溝出境山以入漕河,則湖地可耕,河堤不潰。更於馬家橋建減水閘,視旱澇為啟閉,乃通漕長策也。」並從之。 三年七月,河決沛縣,茶城淤塞,糧艘二千餘皆阻邳州。大立言:「臣按行徐州,循子房山,過梁山,至境山,入地浜溝,直趨馬家橋,上下八十里間,可別開一河以漕。」即所謂泇河也。請集廷議,上即命行之。未幾,黃落漕通,前議遂寢。時淮水漲溢,自清河至淮安城西淤三十餘里,決禮、信二壩出海,寶應湖堤多壞。山東諸水從直河出邳州。大立以聞。其冬,自淮安板閘至清河西湖嘴開濬垂成,而裏口復塞。督漕侍郎趙孔昭言:「清江一帶黃河五十里,宜築堰以防河溢;淮河高良澗一帶七十餘里,宜築堰以防淮漲。」帝令亟濬裏口,與大立商築堰事宜,幷議海口築塞及寶應月河二事。 四年六月,淮河及鴻溝境山疏濬工竣。大立方奏聞,諸水忽驟溢,決仲家淺,與黃河合,茶城復淤。未幾,自泰山廟至七里溝,淮河淤十餘里,其水從朱家溝旁出,至清河縣河南鎮以合於黃河。大立請開新莊閘以通回船,兼濬古睢河,洩二洪水,且分河自魚溝下草灣,保南北運道。帝命新任總河都御史潘季馴區畫。頃之,河大決邳州,睢寧運道淤百餘里。大立請開泇口、蕭縣二河。會季馴築塞諸決,河水歸正流,漕船獲通。大立、孔昭皆以遲悞漕糧削籍,開泇之議不果行。 五年四月,河復決邳州王家口,自雙溝而下,南北決口十餘,損漕船運軍千計,沒糧四十萬餘石,而匙頭灣以下八十里皆淤。於是膠、萊海運之議紛起。會季馴奏邳河功成,帝以漕運遲,遣給事中雒遵往勘。總漕陳炌及季馴俱罷官。 六年,從雒遵言,修築茶城至清河長堤五百五十里,三里一舖,舖十夫,設官畫地而守。又接築茶城至開封兩岸堤。從朱衡言,繕豐、沛大黃堤。衡又言:「漕河起儀真訖張家灣二千八百餘里,河勢凡四段,各不相同。清江浦以南,臨清以北,皆遠隔黃河,不煩用力。惟茶城至臨清,則閘諸泉為河,與黃相近。清河至茶城,則黃河即運河也。茶城以北,當防黃河之決而入;茶城以南,當防黃河之決而出。防黃河即所以保運河,故自茶城至邳、遷,高築兩堤,宿遷至清河,盡塞缺口,蓋以防黃水之出,則正河必淤,昨歲徐、邳之患是也。自茶城秦溝口至豐、沛、曹、單,創築增築以接縷水舊堤,蓋以防黃水之入,則正河必決,往年曹、沛之患是也。二處告竣,故河深水束,無旁決中潰之虞。沛縣之窑子頭至秦溝口,應築堤七十里,接古北堤。徐、邳之間,堤逼河身,宜於新堤外別築遙堤。」詔如其議,以命總河侍郎萬恭。 萬曆元年,恭言:「祖宗時造淺船近萬,非不知滿載省舟之便,以閘河流淺,故不敢過四百石也。其制底平、倉淺,底平則入水不深,倉淺則負載不滿。又限淺船用水不得過六拏,伸大指與食指相距為一拏,六拏不過三尺許,明受水淺也。今不務遵行,而競雇船搭運。雇船有三害,搭運有五害,皆病河道。請悉遵舊制。」從之。 恭又請復淮南平水諸閘,上言:「高、寶諸湖周遭數百里,西受天長七十餘河,徒恃百里長堤,若障之使無疏洩,是潰堤也。以故祖宗之法,徧置數十小閘於長堤之間,又為令曰『但許深湖,不許高堤』,故設淺船淺夫取湖之淤以厚堤。夫閘多則水易落而堤堅,濬勤則湖愈深而堤厚,意至深遠也。比年畏修閘之勞,每壞一閘即堙一閘,歲月既久,諸閘盡堙,而長堤為死障矣。畏濬淺之苦,每湖淺一尺則加堤一尺,歲月既久,湖水捧起,而高、寶為盂城矣。且湖漕勿堤與無漕同,湖堤勿閘與無堤同。陳瑄大置減水閘數十,湖水溢則瀉以利堤,水落則閉以利漕,最為完計。積久而減水故迹不可復得,湖且沈堤。請復建平水閘,閘欲密,密則水疏,無漲懣患;閘欲狹,狹則勢緩,無齧決虞。」尚書衡覆奏如其請。於是儀真、江都、高郵、寶應、山陽設閘二十三,濬淺凡五十一處,各設撈淺船二,淺夫十。 恭又言:「清江浦河六十里,陳瑄濬至天妃祠東,注於黃河。運艘出天妃口入黃穿清,特半餉耳。後黃漲,逆注入口,浦遂多淤。議者不制天妃口而遽塞之,令淮水勿與黃值。開新河以接淮河,曰『接清流勿接濁流,可不淤也』。不知黃河非安流之水,伏秋盛發,則西擁淮流數十里,幷灌新開河。彼天妃口,一黃水之淤耳。今淮、黃會於新開河口,是二淤也。防一淤,生二淤,又生淮、黃交會之淺。歲役丁夫千百,濬治方畢,水過復合。又使運艘迂八里淺滯而始達於清河,孰與出天妃口者之便且利?請建天妃閘,俾漕船直達清河。運盡而黃水盛發,則閉閘絕黃,水落則啟天妃閘以利商船。新河口勿濬可也。」乃建天妃廟口石閘。 恭又言:「由黃河入閘河為茶城,出臨清板閘七百餘里,舊有七十二淺。自創開新河,汶流平衍,地勢高下不甚相懸,七十淺悉為通渠。惟茶、黃交會間,運盛之時,正值黃河水落之候,高下不相接,是以有茶城黃家閘之淺,連年患之。祖宗時,嘗建境山閘,自新河水平,閘沒泥淖且丈餘。其閘上距黃家閘二十里,下接茶城十里,因故基累石為之,可留黃家閘外二十里之上流,接茶城內十里之下流,且挾二十里水勢,衝十里之狹流,蔑不勝矣。」乃復境山舊閘。 恭建三議,尚書衡覆行之,為運道永利。而是時,茶城歲淤,恭方報正河安流,回空船速出。給事中朱南雍以回空多阻,劾恭隱蔽溺職。帝切責恭,罷去。 三年二月,總河都御史傅希摯請開泇河以避黃險,不果行。希摯又請濬梁山以下,與茶城互用,淤舊則通新而挑舊,淤新則通舊而挑新,築壩斷流,常通其一以備不虞。詔從所請。工未成,而河決崔鎮,淮決高家堰,高郵湖決清水潭、丁志等口,淮城幾沒。知府邵元哲開菊花潭,以洩淮安、高、寶三城之水,東方芻米少通。 明年春,督漕侍郎張翀以築清水潭堤工鉅不克就,欲令糧船暫由圈子田以行。巡按御史陳功不可。河漕侍郎吳桂芳言:「高郵湖老堤,陳瑄所建。後白昂開月河,距湖數里,中為土堤,東為石堤,首尾建閘,名為康濟河。其中堤之西,老堤之東,民田數萬畝,所謂圈子田也。河湖相去太遠,老堤缺壞不修,遂至水入圈田,又成一湖。而中堤潰壞,東堤獨受數百里湖濤,清水潭之決,勢所必至。宜遵弘治間王恕之議,就老堤為月河,但修東西二堤,費省而工易舉。」帝命如所請行之。是年,元哲修築淮安長堤,又疏鹽城石口下流入海。 五年二月,高郵石堤將成,桂芳請傍老堤十數丈開挑月河。因言:「白昂康濟月河去老堤太遠,人心狃月河之安,忘老堤外捍之力。年復一年,不加省視,老、中二堤俱壞,而東堤不能獨存。今河與老堤近,則易於管攝。」御史陳世寶論江北河道,請於寶應湖堤補石堤以固其外,而於石堤之東復築一堤,以通月河,漕舟行其中。並議行。其冬,高郵湖土石二堤、新開漕河南北二閘及老堤加石、增護堤木城各工竣事。桂芳又與元哲增築山陽長堤,自板閘至黃浦亙七十里,閉通濟閘不用,而建興文閘,且修新莊諸閘,築清江浦南堤,創板閘漕堤,南北與新舊堤接。板閘即故移風閘也。堤、閘並修,淮、揚漕道漸固。 六年,總理河漕都御史潘季馴築高家堰,及清江浦柳浦灣以東加築禮、智二壩,修寶應、黃浦等八淺堤,高、寶減水閘四,又拆新莊閘而改建通濟閘於甘羅城南。明初運糧,自瓜、儀至淮安謂之裏河,自五壩轉黃河謂之外河,不相通。及開清江浦,設閘天妃口,春夏之交重運畢,即閉以拒黃。歲久法弛,閘不封而黃水入。嘉靖末,塞天妃口,於浦南三里溝開新河,設通濟閘以就淮水。已又從萬恭言,復天妃閘。未幾,又從御史劉光國言,增築通濟,自仲夏至季秋,隔日一放回空漕船。既而啟閉不時,淤塞日甚,開朱家口引清水灌之,僅通舟。至是改建甘羅城南,專向淮水,使河不得直射。 十年,督漕尚書凌雲翼以運船由清江浦出口多艱險,乃自浦西開永濟河四十五里,起城南窑灣,歷龍江閘,至楊家澗出武家墩,折而東,合通濟閘出口。更置閘三,以備清江浦之險。是時漕河就治,淮、揚免水災者十餘年。初,黃河之害漕也,自金龍口而東,則會通以淤。迨塞沙灣、張秋閘,漕以安,則徐、沛間數被其害。至崔鎮高堰之決,黃、淮交漲而害漕,乃在淮、揚間,湖潰則敗漕。季馴以高堰障洪澤,俾堰東四湖勿受淮侵,漕始無敗。而河漕諸臣懼湖害,日夜常惴惴。 十三年從總漕都御史李世達議,開寶應月河。寶應氾光湖,諸湖中最湍險者也,廣百二十餘里。槐角樓當其中,形曲如箕,瓦店翼其南,秤鈎灣翼其北。西風鼓浪,往住覆舟。陳瑄築堤湖東,蓄水為運道。上有所受,下無所宣,遂決為八淺,匯為六潭,興、鹽諸場皆沒。而淮水又從周家橋漫入,溺人民,害漕運。武宗末年,郎中楊最請開月河,部覆不從。嘉靖中,工部郎中陳毓賢、戶部員外范韶、御史聞人詮、運糧千戶李顯皆以為言,議行未果。至是,工部郎中許應逵建議,世達用其言以奏,乃決行之。濬河千七百餘丈,置石閘三,減水閘二,築堤九千餘丈,石堤三之一,子堤五千餘丈。工成,賜名弘濟。尋改石閘為平水閘。應逵又築高郵護城堤。其後,弘濟南北閘,夏秋淮漲,吞吐不及,舟多覆者。神宗季年,督漕侍郎陳荐於南北各開月河以殺河怒,而溜始平。 十五年,督漕侍郎楊一魁請修高家堰以保上流,砌范家口以制旁決,疏草灣以殺河勢,修禮壩以保新城。詔如其議。一魁又改建古洪閘。先是,汶、泗之水由茶城會黃河。隆慶間,濁流倒灌,稽阻運船,郎中陳瑛移黃河口於茶城東八里,建古洪、內華二閘,漕河從古洪出口。後黃水發,淤益甚。一魁既改古洪,帝又從給事中常居敬言,令增築鎮口閘於古洪外,距河僅八十丈,吐納益易,糧運利之。 工部尚書石星議季馴、居敬條上善後事宜,請分地責成:接築塔山縷堤,清江浦草壩,創築寶應西堤,石砌邵伯湖堤,疏濬裏河淤淺,當在淮、揚興舉;察復南旺、馬踏、蜀山、馬場四湖,建築坎河滾水壩,加建通濟、永通二閘,察復安山湖地,當在山東興舉。帝從其議。未幾,衆工皆成。 十九年,季馴言:「宿遷以南,地形西窪,請開縷堤放水。沙隨水入,地隨沙高,庶水患消而費可省。」又請易高家堰土堤為石,築滿家閘西攔河壩,使汶、泗盡歸新河。設減水閘於李家口,以洩沛縣積水。從之。十月,淮湖大漲,江都淳家灣石堤、邵伯南壩、高郵中堤、朱家墩、清水潭皆決。郎中黃曰謹築塞僅竣,而山陽堤亦決。 二十一年五月,恒雨。漕河汎溢,潰濟寧及淮河諸堤岸。總河尚書舒應龍議:築堽城壩,遏汶水之南,開馬踏湖月河口,導汶水之北。開通濟閘,放月河土壩以殺洶湧之勢。從其奏。數年之間,會通上下無阻,而黃、淮並漲,高堰及高郵堤數決害漕。應龍卒罷去。建議者紛紛,未有所定。 楊一魁代應龍為總河尚書,力主分黃導淮。治逾年,工將竣,又請決湖水以疏漕渠,言:「高、寶諸湖本沃壤也,自淮、黃逆壅,遂成昏墊。今入江入海之路既濬,宜開治涇河、子嬰溝、金灣河諸閘及瓜、儀二閘,大放湖水,就湖疏渠,與高、寶月河相接。既避運道風波之險,而水涸成田,給民耕種,漸議起科,可充河費。」命如議行。時下流既疏,淮水漸帖,而河方決黃堌口。督漕都御史褚鈇恐洩太多,徐、邳淤阻,力請塞之。一魁持不可,濬兩河口至小浮橋故道以通漕。然河大勢南徙,二洪漕屢涸,復大挑黃堌下之李吉口,挽黃以濟之,非久輒淤。 一魁入掌部事。二十六年,劉東星繼之,守一魁舊議,李吉口淤益高。歲冬月,即其地開一小河,春夏引水入徐州,如是者三年,大抵至秋即淤。乃復開趙家圈以接黃,開泇河以濟運。趙家圈旋淤,泇河未復,而東星卒。於是鳳陽巡撫都御史李三才建議自鎮口閘至磨兒莊倣閘河制,三十里一閘,凡建六閘於河中,節宣汶、濟之水,聊以通漕。漕舟至京,不復能如期矣。東星在事,開邵伯月河,長十八里,濶十八丈有奇,以避湖險。又開界首月河,長千八百餘丈。各建金門石閘二,漕舟利焉。 三十二年,總河侍郎李化龍始大開泇河,自直河至李家港二百六十餘里,盡避黃河之險。化龍憂去,總河侍郎曹時聘終其事,疏敍泇河之功,言:「舒應龍創開韓家莊以洩湖水,而路始通。劉東星大開良城、侯家莊以試行運,而路漸廣。李化龍上開李家港,鑿都水石,下開直河口,挑田家莊,殫力經營,行運過半,而路始開,故臣得接踵告竣。」因條上善後六事,運道由此大通。其後,每年三月開泇河壩,由直河口進,九月開召公壩入黃河,糧艘及官民船悉以為準。 四十四年,巡漕御史朱堦請修復泉湖,言:「宋禮築壩戴村,奪二汶入海之路,灌以成河,復導洙、泗、洸、沂諸水以佐之。汶雖率衆流出全力以奉漕,然行遠而竭,已自難支。至南旺,又分其四以南迎淮,六以北赴衞,力分益薄。況此水夏秋則漲,冬春而涸,無雨即夏秋亦涸。禮逆慮其不可恃,乃於沿河昭陽、南旺、馬踏、蜀山、安山諸湖設立斗門,名曰水櫃。漕河水漲,則瀦其溢出者於湖,水消則決而注之漕。積泄有法,盜決有罪,故旱澇恃以無恐。及歲久禁弛,湖淺可耕,多為勢豪所占,昭陽一湖已作藩田。比來山東半年不雨,泉欲斷流,按圖而索水櫃,茫無知者。乞敕河臣清核,亟築堤壩斗門以廣蓄儲。」帝從其請。 方議濬泉湖,而河決徐州狼矢溝,由蛤鰻諸湖入泇河,出直口,運船迎溜艱險。督漕侍郎陳荐開武河等口,洩水平溜。後二年,決口長淤沙,河始復故道。總河侍郎王佐加築月壩以障之。至泰昌元年冬,佐言:「諸湖水櫃已復,安山湖且復五十五里,誠可利漕。請以水櫃之廢興為河官殿最。」從之。 天啟元年,淮、黃漲溢,決裏河王公祠,淮安知府宋統殷、山陽知縣練國事力塞之。三年秋,外河復決數口,尋塞。是年冬,濬永濟新河。自凌雲翼開是河,未幾而閉。總河都御史劉士忠嘗開壩以濟運,已復塞。而淮安正河三十年未濬。故議先挑新河,通運船回空,乃濬正河,自許家閘至惠濟祠長千四百餘丈,復建通濟月河小閘,運船皆由正河,新河復閉。時王家集、磨兒莊湍溜日甚,漕儲參政朱國盛謀改濬一河以為漕計,令同知宋士中自泇口迤東抵宿遷陳溝口,復泝駱馬湖,上至馬頰河,往迴相度。乃議開馬家洲,且疏馬頰河口淤塞,上接泇流,下避劉口之險,又疏三汊河流沙十三里,開滔莊河百餘丈,濬深小河二十里,開王能莊二十里,以通駱馬湖口,築塞張家等溝數十道,束水歸漕。計河五十七里,名通濟新河。五年四月,工成,運道從新河,無劉口、磨兒莊諸險之患。明年,總河侍郎李從心開陳溝地十里,以竟前工。 崇禎二年,淮安蘇家嘴、新溝大壩並決,沒山、鹽、高、泰民田。五年,又決建義北壩。總河尚書朱光祚濬駱馬湖,避河險十三處,名順濟河。六年,良城至徐塘淤為平陸,漕運愆期,奪光祚官,劉榮嗣繼之。 八年,駱馬湖淤阻,榮嗣開河徐、宿,引注黃水,被劾,得重罪。侍郎周鼎繼之,乃專力於泇河,濬麥河支河,築王母山前後壩、勝陽山東堤、馬蹄厓十字河攔水壩,挑良城閘抵徐塘口六千餘丈。九年夏,泇河復通,由宿遷陳溝口合大河。鼎又修高家堰及新溝漾田營堤,增築天妃閘石工,去南旺湖彭口沙礓,濬劉呂莊至黃林莊百六十里。而是時,黃、淮漲溢日甚,倒灌害漕。鼎在事五年,卒以運阻削職。繼之者侍郎張國維,甫莅任,即以漕涸被責。 十四年,國維言:「濟寧運道自棗林閘溯師家莊、仲家淺二閘,歲患淤淺,每引泗河由魯橋入運以濟之。伏秋水長,足資利涉。而挾沙注河,水退沙積,利害參半。旁自白馬河匯鄒縣諸泉,與泗合流而出魯橋,力弱不能敵泗,河身半淤,不為漕用。然其上源寬處正與仲家淺閘相對,導令由此入運,較魯橋高下懸殊,且易細流為洪流,又減沙滲之患,而濟仲家淺及師莊、棗林,有三便。」又言:「南旺水本地脊,惟藉泰安、新泰、萊蕪、寧陽、汶上、東平、平陰、肥城八州縣泉源,由汶入運,故運河得通。今東平、平陰、肥城淤沙中斷,請亟濬之。」復上疏運六策:一復安山湖水櫃以濟北閘,一改挑滄浪河從萬年倉出口以利四閘,一展濬汶河、陶河上源以濟邳派,一改道沂河出徐塘口以並利邳、宿,其二即開三州縣淤沙及改挑白馬湖也。皆命酌行。國維又濬淮、揚漕河三百餘里。當是時,河臣竭力補苴,南河稍寧,北河數淺阻。而河南守臣壅黃河以灌賊。河大決開封,下流日淤,河事益壞,未幾而明亡矣。 河渠四 運河下 海運 江南運河,自杭州北郭務至謝村北,為十二里洋,為塘棲,德清之水入之。踰北陸橋入崇德界,過松老抵高新橋,海鹽支河通之。繞崇德城南,轉東北,至小高陽橋東,過石門塘,折而東,為王灣。至皁林,水深者及丈。過永新,入秀水界,踰陡門鎮,北為分鄉舖,稍東為繡塔。北由嘉興城西轉而北,出杉青三閘,至王江涇鎮,松江運艘自東來會之。北為平望驛,東通鶯脰湖,湖州運艘自西出新興橋會之。北至松陵驛,由吳江至三里橋,北有震澤,南有黃天蕩,水勢漰湃,夾浦橋屢建。北經蘇州城東鮎魚口,水由齾塘入之。北至楓橋,由射瀆經滸墅關,過白鶴舖,長洲、無錫兩邑之界也。錫山驛水僅浮瓦礫。過黃埠,至洛社橋,江陰九里河之水通之。西北為常州,漕河舊貫城,入東水門,由西水門出。嘉靖末防倭,改從南城壕。江陰,順塘河水由城東通丁堰,沙子湖在其西南,宜興鍾溪之水入之。又西,直瀆水入之,又西為奔牛、呂城二閘,常、鎮界其中,皆有月河以佐節宣,後竝廢。其南為金壇河,溧陽、高淳之水出焉。丹陽南二十里為陵口,北二十五里為黃泥壩,舊皆置閘。練湖水高漕河數丈,一由三思橋,一由仁智橋,皆入運。北過丹徒鎮,有瀦婆灘多軟沙。丹徒以上運道,視江潮為盈涸。過鎮江,出京口閘,閘外沙堵延袤二十丈,可藏舟避風,由此浮於江,與瓜步對。自北郭至京口首尾八百餘里,皆平流。歷嘉而蘇,衆水所聚,至常州以西,地漸高仰,水淺易洩,盈涸不恆,時濬時壅,往往兼取孟瀆、德勝兩河,東浮大江,以達揚、泰。 洪武二十六年嘗命崇山侯李新開溧水胭脂河,以通浙漕,免丹陽輸輓及大江風濤之險。而三吳之粟,必由常、鎮。三十一年濬奔牛、呂城二壩河道。 永樂間,修練湖堤。即命通政張璉發民丁十萬,濬常州孟瀆河,又濬蘭陵溝,北至孟瀆河閘,六千餘丈,南至奔牛鎮,千二百餘丈。已復濬鎮江京口、新港及甘露三港,以達於江。漕舟自奔牛溯京口,水涸則改從孟瀆右趨瓜洲,抵白塔,以為常。 宣德六年從武進民請,疏德勝新河四十里。八年,工竣。漕舟自德勝北入江,直泰興之北新河。由泰州壩抵揚子灣入漕河,視白塔尤便。於是漕河及孟瀆、德勝三河竝通,皆可濟運矣。 正統元年,廷臣上言:「自新港至奔牛,漕河百五十里,舊有水車捲江潮灌注,通舟溉田。請支官錢置車。」詔可。然三河之入江口,皆自卑而高,其水亦更迭盈縮。八年,武進民請濬德勝及北新河。浙江都司蕭華則請濬孟瀆。巡撫周忱定議濬兩河,而罷北新築壩。白塔河之大橋閘以時啟閉,而常、鎮漕河亦疏濬焉。 景泰間,漕河復淤,遂引漕舟盡由孟瀆。三年,御史練綱言:「漕舟從夏港及孟瀆出江,逆行三百里,始達瓜洲。德勝直北新,而白塔又與孟瀆斜直,由此兩岸橫渡甚近,宜大疏淤塞。」帝命尚書石璞措置。會有請鑿鎮江七里港,引金山上流通丹陽,以避孟瀆險者。鎮江知府林鶚以為迂道多石,壞民田墓多,宜濬京口閘、甘露壩,道里近,功力省。乃從鶚議。浙江參政胡清又欲去新港、奔牛等壩,置石閘以蓄泉。亦從其請。而濬德勝河與鑿港之議俱寢。然石閘雖建,蓄水不能多,漕舟仍入孟瀆。 天順元年,尚寶少卿凌信言,糧艘從鎮江裡河為便。帝以為然,命糧儲河道都御史李秉通七里港口,引江水注之,且濬奔牛、新港之淤。巡撫崔恭又請增置五閘。至成化四年,閘工始成。於是漕舟盡由裡河,其入二河者,回空之艘及他舟而已。定制,孟瀆河口與瓜、儀諸港俱三年一濬。孟瀆寬廣不甚淤,里河不久輒涸,則又改從孟瀆。 弘治十七年,部臣復陳夏港、孟瀆遠浮大江之害,請亟濬京口淤,而引練湖灌之。詔速行。正德二年復開白塔河及江口、大橋、潘家、通江四閘。十四年從督漕都御史臧鳳言,濬常州上下里河,漕舟無阻者五十餘載。 萬曆元年又漸涸,復一濬之。歲貢生許汝愚上言:「國初置四閘:曰京口,曰丹徒,防三江之涸;曰呂城,曰奔牛,防五湖之洩。自丹陽至鎮江蓄為湖者三:曰練湖,曰焦子,曰杜墅。歲久,居民侵種,焦、杜二湖俱涸,僅存練湖,猶有侵者。而四閘俱空設矣。請濬三湖故址通漕。」總河傅希摯言:「練湖已濬,而焦子、杜墅源少無益。」其議遂寢。未幾,練湖復淤淺。 五年,御史郭思極、陳世寶先後請復練湖,濬孟瀆。而給事中湯聘尹則請於京口旁別建一閘,引江流內注,潮長則開,縮則閉。御史尹良任又言:「孟瀆渡江入黃家港,水面雖闊,江流甚平,由此抵泰興以達灣頭、高郵僅二百餘里,可免瓜、儀不測之患。至如京口北渡金山而下,中流遇風有漂溺患,宜挑甘露港夾岸洲田十餘里,以便回泊。」御史林應訓又言:「自萬緣橋抵孟瀆,兩厓陡峻,雨潦易圮,且江潮湧沙,淤塞難免。宜於萬緣橋、黃連樹各建閘以資蓄洩。」又言:「練湖自西晉陳敏遏馬林溪,引長山八十四溪之水以溉雲陽,堤名練塘,又曰練河,凡四十里許。環湖立涵洞十三。宋紹興時,中置橫埂,分上下湖,立上、中、下三閘。八十四溪之水始經辰溪衝入上湖,復由三閘轉入下湖。洪武間,因運道澀,依下湖東堤建三閘,借湖水以濟運,後乃漸堙。今當盡革侵占,復濬為湖。上湖四際夾阜,下湖東北臨河,原埂完固,惟應補中間缺口,且增築西南,與東北相應。至三閘,惟臨湖上閘如故,宜增建中、下二閘,更設減水閘二座,界中、下二閘間。共革田五千畝有奇,塞沿堤私設涵洞,止存其舊十三處,以宣洩湖水。冬春即閉塞,毋得私啟。蓋練湖無源,惟藉瀦蓄,增堤啟閘,水常有餘,然後可以濟運。臣親驗上湖地仰,八十四溪之水所由來,懼其易洩;下湖地平衍,僅高漕河數尺,又常懼不盈。誠使水裕堤堅,則應時注之,河有全力矣。」皆下所司酌議。 十三年,鎮江知府吳撝謙復言:「練湖中堤宜飭有司春初即修,以防衝決,且禁勢豪侵占。」從之。十七年濬武進橫林漕河。 崇禎元年,濬京口漕河。五年,太常少卿姜志禮建漕河議,言:「神廟初,先臣寶著漕河議,當事采行,不開河而濟運者二十餘年。後復佃湖妨運,歲累畚鍤。故老有言,『京口閘底與虎丘塔頂平』,是可知挑河無益,蓄湖為要也。今當革佃修閘,而高築上下湖圍埂,蓄水使深。且漕河閘座非僅京口、呂城、新閘、奔牛數處而已,陵口、尹公橋、黃泥壩、新豐、大犢山節節有閘,皆廢去,竝宜修建。而運道支流如武進洞子河、連江橋河、扁擔河,丹陽簡橋河、陳家橋河、七里橋河、丁議河、越瀆河,滕村溪之大壩頭,丹陽甘露港南之小閘口,皆應急修整。至奔牛、呂城之北,各設減水閘。歲十月實以土,商民船盡令盤壩。此皆舊章所當率由。近有欲開九曲河,使運船竟從泡港閘出江,直達揚子橋,以免瓜洲啟閘稽遲者,試而後行可也。回空糧艘及官舫,宜由江行,而於河莊設閘啟閉。數役竝行,漕事乃大善矣。」議不果行。 江漕者,湖廣漕舟由漢、沔下潯陽,江西漕舟出章江、鄱陽而會於湖口,暨南直隸寧、太、池、安、江寧、廣德之舟,同浮大江,入儀真通江閘,以溯淮、揚入閘河。瓜、儀之間,運道之咽喉也。洪武中,餉遼卒者,從儀真上淮安,由鹽城汎海;餉梁、晉者,亦從儀真赴淮安,盤壩入淮。江口則設壩置閘,凡十有三。濬揚子橋河至黃泥灣九千餘丈。永樂間,濬儀真清江壩、下水港及夾港河,修沿江堤岸。洪熙元年濬儀真壩河,後定制儀真壩下黃泥灘、直河口二港及瓜洲二港、常州之孟瀆河皆三年一濬。宣德間,從侍郎趙新、御史陳祚請,濬黃泥灘、清江閘。成化中,建閘於儀真通江河港者三,江都之畱潮通江者二。已而通江港塞。弘治初,復開之,旣又於總港口建閘蓄水。儀真、江都二縣間,有官塘五區,築閘蓄水,以溉民田,豪民占以為業,真、揚之間運道阻梗。嘉靖二年,御史秦鉞請復五塘。從之。萬曆五年,御史陳世寶言:「儀真江口,去閘太遠,請於上下十數丈許增建二閘,隨湖啟閉,以截出江之船,盡令入閘,庶免遲滯。」疏上,議行。 白塔河者,在泰州。上通邵伯,下接大江,斜對常州孟瀆河與泰興北新河,皆浙漕間道也。自陳瑄始開。宣德間,從趙新、陳祚請,命瑄役夫四萬五千餘人濬之,建新閘、潘家莊、大橋、江口四閘。正統四年,水潰閘塞,都督武興因閉不用,仍自瓜洲盤壩。瓜洲之壩,洪武中置,凡十五,列東西二港間。永樂間,廢東壩為廠,以貯材木,止存西港七壩。漕舟失泊,屢遭風險。英宗初年,乃復濬東港。旣而,巡撫周忱築壩白塔河之大橋閘,以時啟閉,漕舟稍分行。自鎮江裡河開濬,漕舟出甘露、新港,徑渡瓜洲;而白塔、北新,皆以江路險遠,捨而不由矣。 衞漕者,即衞河。源出河南輝縣,至臨清與會通河合,北達天津。自臨清以北皆稱衞河。詳具本志。 白漕者,即通濟河。源出塞地,經密雲縣霧靈山,為潮河川。而富河、罾口河、七渡河、桑乾河、三里河俱會於此,名曰白河。南流經通州,合通惠及榆、渾諸河,亦名潞河。三百六十里,至直沽會衞河入海,賴以通漕。楊村以北,勢若建瓴,底多淤沙。夏秋水漲苦潦,冬春水微苦澀。衝潰徙改頗與黃河同。耎兒渡者,在武清、通州間,尤其要害處也。自永樂至成化初年,凡八決,輒發民夫築堤。而正統元年之決,為害尤甚,特敕太監沐敬、安遠侯柳溥、尚書李友直隨宜區畫,發五軍營卒五萬及民夫一萬築決堤。又命武進伯朱冕、尚書吳中役五萬人,去河西務二十里鑿河一道,導白水入其中。二工竝竣,人甚便之,賜河名曰通濟,封河神曰通濟河神。先是,永樂二十一年築通州抵直沽河岸,有衝決者,隨時修築以為常。迨通濟河成,決岸修築者亦且數四。萬曆三十一年從工部議,挑通州至天津白河,深四尺五寸,所挑沙土即築堤兩岸,著為令。 大通河者,元郭守敬所鑿。由大通橋東下,抵通州高麗莊,與白河合,至直沽,會衞河入海,長百六十里有奇。十里一閘,蓄水濟運,名曰通惠。又以白河、榆河、渾河合流,亦名潞河。洪武中漸廢。 永樂四年八月,北京行部言:「宛平昌平西湖、景東牛欄莊及青龍華家甕山三閘,水衝決岸。」命發軍民修治。明年復言:「自西湖、景東至通流,凡七閘,河道淤塞。自昌平東南白浮村至西湖、景東流水河口一百里,宜增置十二閘。」從之。未幾,閘俱堙,不復通舟。 成化中,漕運總兵官楊茂言:「每歲自張家灣捨舟,車轉至都下,僱值不貲。舊通惠河石閘尚存,深二尺許,修閘瀦水,用小舟剝運便。」又有議於三里河從張家灣烟墩橋以西疏河泊舟者。下廷臣集議,遣尚書楊鼎、侍郎喬毅相度。上言:「舊閘二十四座,通水行舟。但元時水在宮牆外,舟得入城內海子灣。今水從皇城金水河出,故道不可復行。且元引白浮泉往西逆流,今經山陵,恐妨地脈。又一畝泉過白羊口山溝,兩水衝截難引。若城南三里河舊無河源,正統間修城壕,恐雨多水溢,乃穿正陽橋東南窪下地,開壕口以洩之,始有三里河名。自壕口八里,始接渾河。舊渠兩岸多廬墓,水淺河窄,又須增引別流相濟。如西湖草橋源出玉匠局、馬跑等地,泉不深遠。元人曾用金口水,洶湧沒民捨,以故隨廢。惟玉泉、龍泉及月兒、柳沙等泉,皆出西北,循山麓而行,可導入西湖。請濬西湖之源,閉分水清龍閘,引諸泉水從高梁河,分其半由金水河出,餘則從都城外壕流轉,會於正陽門東。城壕且閉,令勿入三里河併流。大通橋閘河隨旱澇啟閉,則舟獲近倉,甚便。」帝從其議。方發軍夫九萬修濬,會以災異,詔罷諸役。所司以漕事大,乃命四萬人濬城壕,而西山、玉泉及抵張家灣河道,則以漸及焉。越五年,乃敕平江伯陳銳,副都御史李裕,侍郎翁世資、王詔督漕卒濬通惠河,如鼎、毅前議。明年六月,工成,自大通橋至張家灣渾河口六十餘里,濬泉三,增閘四,漕舟稍通。然元時所引昌平三泉俱遏不行,獨引一西湖,又僅分其半,河窄易盈涸。不二載,澀滯如舊。正德二年嘗一濬之,且修大通橋至通州閘十有二,壩四十有一。 嘉靖六年,御史吳仲言:「通惠河屢經修復,皆為權勢所撓。顧通流等八閘遺跡俱存,因而成之,為力甚易,歲可省車費貲二十餘萬。且歷代漕運皆達京師,未有貯國儲於五十里外者。」帝心以為然,命侍郎王軏、何詔及仲偕相度。軏等言:「大通橋地形高白河六丈餘,若濬至七丈,引白河達京城,諸閘可盡罷,然未易議也。計獨濬治河閘,但通流閘在通州舊城中,經二水門,南浦、土橋、廣利三閘皆闤闠衢市,不便轉輓。惟白河濱舊小河廢壩西,不一里至堰水小壩,宜修築之,使通普濟閘,可省四閘兩關轉搬力。」而尚書桂萼言不便,請改修三里河。帝下其疏於大學士楊一清、張璁。一清言:「因舊閘行轉搬法,省運軍勞費,宜斷行之。」璁亦言:「此一勞永逸之計,萼所論費廣功難。」帝乃却萼議。 明年六月,仲報河成,因疏五事,言:「大通橋至通州石壩,地勢高四丈,流沙易淤,宜時加濬治。管河主事宜專委任,毋令兼他務。官吏、閘夫以罷運裁減,宜復舊額。慶豐上閘、平津中閘今已不用,宜改建通州西水關外。剝船造費及遞歲修艌,俱宜酌處。」帝以先朝屢勘行未即功,仲等四閱月工成,詔予賞,悉從其所請。仲又請畱督工郎中何棟專理其事,為經久計。從之。九年擢棟右通政,仍管通惠河道。是時,仲出為處州知府,進所編通惠河志。帝命送史館,採入會典,且頒工部刊行。自此漕艘直達京師,迄於明末。人思仲德,建祠通州祀之。 薊州河者,運薊州官軍餉道也。明初,海運餉薊州。天順二年,大河衞百戶閔恭言「南京竝直隸各衞,歲用旗軍運糧三萬石至薊州等衞倉,越大海七十餘里,風濤險惡。新開沽河,北望薊州,正與水套、沽河直,袤四十餘里而徑,且水深,其間阻隔者僅四之一,若穿渠以運,可無海患。」下總兵都督宋勝、巡按御史李敏行視可否。勝等言便,遂開直沽河。闊五丈,深丈五尺。成化二年一濬,二十年再濬,并濬鴉鴻橋河道,造豐潤縣海運糧儲倉。正德十六年,運糧指揮王瓚言:「直沽東北新河,轉運薊州,河流淺,潮至方可行舟。邊關每匱餉,宜濬使深廣。」從之。初,新河三歲一濬。嘉靖元年易二歲,以為常。十七年濬殷畱莊大口至舊倉店百十六里。 豐潤環香河者,濬自成化間,運粟十餘萬石以餉薊州東路者也。後堙廢,餉改薊州給,大不便。嘉靖四十五年從御史鮑承蔭請,復之,且建三閘於北濟、張官屯、鴉鴻橋以瀦水。 昌平河,運諸陵官軍餉道也。起鞏華城外安濟橋,抵通州渡口。袤百四十五里,其中淤淺三十里難行。隆慶六年大濬,運給長陵等八衞官軍月糧四萬石,遂成流通。萬曆元年復疏鞏華城外舊河。 海運,始於元至元中。伯顏用朱清、張瑄運糧輸京師,僅四萬餘石。其後日增,至三百萬餘石。初,海道萬三千餘里,最險惡,旣而開生道,稍徑直。後殷明畧又開新道,尤便。然皆出大洋,風利,自浙西抵京不過旬日,而漂失甚多。 洪武元年,太祖命湯和造海舟,餉北征士卒。天下旣定,募水工運萊州洋海倉粟以給永平。後遼左及迤北數用兵,於是靖海侯吳禎、延安侯唐勝宗、航海侯張赫、舳艫侯朱壽先後轉遼餉,以為常。督江、浙邊海衞軍大舟百餘艘,運糧數十萬。賜將校以下綺帛、胡椒、蘇木、錢鈔有差,民夫則復其家一年,溺死者厚恤。三十年,以遼東軍餉贏羨,第令遼軍屯種其地,而罷海運。 永樂元年,平江伯陳瑄督海運糧四十九萬餘石,餉北京、遼東。二年,以海運但抵直沽,別用小船轉運至京,命於天津置露囤千四百所,以廣儲蓄。四年定海陸兼運。瑄每歲運糧百萬,建百萬倉於直沽尹兒灣城。天津衞籍兵萬人戍守。至是,命江南糧一由海運,一由淮、黃,陸運赴衞河,入通州,以為常。陳瑄上言:「嘉定瀕海,當江流之衝,地平衍,無大山高嶼。海舟停泊,或值風濤,觸堅膠淺輒敗。宜於青浦築土為山,立堠表識,使舟人知所避,而海險不為患。」詔從之。十年九月,工成。方百丈,高三十餘丈。賜名寶山。御製碑文紀之。 十三年五月復罷海運,惟存遮洋一總,運遼、薊糧。正統十三年減登州衞海船百艘為十八艘,以五艘運青、萊、登布花鈔錠十二萬餘觔,歲賞遼軍。 成化二十三年,侍郎丘濬進大學衍義補,請尋海運故道與河漕竝行,大畧言:「海舟一載千石,可當河舟三,用卒大減。河漕視陸運費省什三,海運視陸省什七,雖有漂溺患,然省牽卒之勞、駁淺之費、挨次之守,利害亦相當。宜訪素知海道者,講求勘視。」其說未行。弘治五年,河決金龍口,有請復海運者,朝議弗是。 嘉靖二年,遮洋總漂糧二萬石,溺死官軍五十餘人。五年停登州造船。二十年,總河王以旂以河道梗澀,言:「海運雖難行,然中間平度州東南有南北新河一道,元時建閘直達安東,南北悉由內洋而行,路捷無險,所當講求。」帝以海道迂遠,卻其議。三十八年,遼東巡撫侯汝諒言:「天津入遼之路,自海口至右屯河通堡不及二百里,其中曹泊店、月坨桑、姜女墳、桃花島皆可灣泊。」部覆行之。四十五年,順天巡撫耿隨朝勘海道,自永平西下海,百四十五里至紀各莊,又四百二十六里至天津,皆傍岸行舟。其間開洋百二十里,有建河、糧河、小沽、大沽河可避風。初允其議,尋以御史劉翾疏沮而罷。是年,從給事中胡應嘉言,革遮洋總。 隆慶五年,徐、邳河淤,從給事中宋良佐言,復設遮洋總,存海運遺意。山東巡撫梁夢龍極論海運之利,言:「海道南自淮安至膠州,北自天津至海倉,島人商賈所出入。臣遣卒自淮、膠各運米麥至天津,無不利者。淮安至天津三千三百里,風便,兩旬可達。舟由近洋,島嶼聯絡,雖風可依,視殷明畧故道甚安便。五月前風順而柔,此時出海可保無虞。」命量撥近地漕糧十二萬石,俾夢龍行之。 六年,王宗沐督漕,請行海運。詔令運十二萬石自淮入海。其道,由雲梯關東北歷鷹游山、安東衞、石臼所、夏河所、齊堂島、靈山衞、古鎮、膠州、鼇山衞、大嵩衞、行村寨,皆海面。自海洋所歷竹島、寧津所、靖海衞,東北轉成山衞、劉公島、威海衞,西歷寧海衞,皆海面。自福山之罘島至登州城北新海口沙門等島,西歷桑島、峔屺島;自峔屺西歷三山島、芙蓉島、萊州大洋、海倉口;自海倉西歷淮河海口、魚兒舖,西北歷侯鎮店、唐頭塞;自侯鎮西北大清河、小清河海口,乞溝河入直沽,抵天津衞。凡三千三百九十里。 萬曆元年,即墨福山島壞糧運七艘,漂米數千石,溺軍丁十五人。給事、御史交章論其失,罷不復行。二十五年,倭寇作,自登州運糧給朝鮮軍。山東副使于仕廉復言:「餉遼莫如海運,海運莫如登、萊。蓋登、萊度金州六七百里,至旅順口僅五百餘里,順風揚帆一二日可至。又有沙門、鼉磯、皇城等島居其中,天設水遞,止宿避風。惟皇城至旅順二百里差遠,得便風不半日可度也。若天津至遼,則大洋無泊;淮安至膠州,雖僅三百里,而由膠至登千里而遙,礁礙難行。惟登、萊濟遼,勢便而事易。」時頗以其議為然,而未行也。四十六年,山東巡撫李長庚奏行海運,特設戶部侍郎一人督之,事具長庚傳。 崇禎十二年,崇明人沈廷揚為內閣中書,復陳海運之便,且輯海運書五卷進呈。命造海舟試之。廷揚乘二舟,載米數百石,十三年六月朔,由淮安出海,望日抵天津。守風者五日,行僅一旬。帝大喜,加廷揚戶部郎中,命往登州與巡撫徐人龍計度。山東副總兵黃蔭恩亦上海運九議,帝即令督海運。先是,寧遠軍餉率用天津船赴登州,候東南風轉粟至天津,又候西南風轉至寧遠。廷揚自登州直輸寧遠,省費多。尋命赴淮安經理海運,為督漕侍郎朱大典所沮,乃命易駐登州,領寧遠餉務。十六年加光祿少卿。福王時,命廷揚以海舟防江,尋命兼理糧務。南都旣失,廷揚崎嶇唐、魯二王間以死。 當嘉靖中,廷臣紛紛議復海運,漕運總兵官萬表言:「在昔海運,歲溺不止十萬。載米之舟,駕船之卒,統卒之官,皆所不免。今人策海運輒主丘濬之論,非達於事者也。」 河渠五 淮河 泇河 衞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膠萊河 淮河,出河南平氏胎簪山。經桐柏,其流始大。東至固始,入南畿潁州境,東合汝、潁諸水。經壽州北,肥水入焉。至懷遠城東,渦水入焉。東經鳳陽、臨淮,濠水入焉。又經五河縣南,而納澮、沱、漴、潼諸水,勢盛流疾。經泗州城南,稍東則汴水入焉。過龜山麓,益折而北,會洪澤、阜陵、泥墩、萬家諸湖。東北至清河,南會於大河,即古泗口也,亦曰清口,是謂黃、淮交會之衝。淮之南岸,漕河流入焉,所謂清江浦口。又東經淮安北、安東南而達於海。 永樂七年,決壽州,泛中都。正統三年,溢清河。天順四年,溢鳳陽。皆隨時修築,無鉅害也。正德十二年,復決漕堤,灌泗州。泗州,祖陵在焉,其地最下。初,淮自安東雲梯關入海,無旁溢患。迨與黃會,黃水勢盛,奪淮入海之路,淮不能與黃敵,往往避而東。陳瑄鑿清江浦,因築高家堰舊堤以障之。淮、揚恃以無恐,而鳳、泗間數為害。嘉靖十四年用總河都御史劉天和言,築堤衞陵,而高堰方固,淮暢流出清口,鳳、泗之患弭。隆慶四年,總河都御史翁大立復奏濬淮工竣,淮益無事。 至萬曆三年三月,高家堰決,高、寶、興、鹽為巨浸。而黃水躡淮,且漸逼鳳、泗。乃命建泗陵護城石堤二百餘丈,泗得石堤稍寧。於是,總漕侍郎吳桂芳言:「河決崔鎮,清河路淤。黃強淮弱,南徙而灌山陽、高、寶,請急護湖堤。」帝令熟計其便。給事中湯聘尹議請導淮入江。會河從老黃河奔入海,淮得乘虛出清口。桂芳以聞,議遂寢。 六年,總河都御史潘季馴言:「高堰,淮、揚之門戶,而黃、淮之關鍵也。欲導河以入海,必藉淮以刷沙。淮水南決,則濁流停滯,清口亦堙。河必決溢,上流水行平地,而邳、徐、鳳、泗皆為巨浸。是淮病而黃病,黃病而漕亦病,相因之勢也。」於是築高堰堤,起武家墩,經大小澗、阜陵湖、周橋、翟壩,長八十里,使淮不得東。又以淮水北岸有王簡、張福二口洩入黃河,水力分,清口易淤淺,且黃水多由此倒灌入淮,乃築堤捍之。使淮無所出,黃無所入,全淮畢趨清口,會大河入海。然淮水雖出清口,亦西淫鳳、泗。 八年,雨澇,淮薄泗城,且至祖陵墀中。御史陳用賓以聞。給事中王道成因言:「黃河未漲,淮、泗間霖雨偶集,而清口已不容洩。宜令河臣疏導堵塞之。」季馴言:「黃、淮合流東注,甚迅駛。泗州岡阜盤旋,雨潦不及宣洩,因此漲溢。欲疏鑿,則下流已深,無可疏;欲堵塞,則上流不可逆堵。」乃令季馴相度,卒聽之而已。十六年,季馴復為總河,加泗州護堤數千丈,皆用石。 十九年九月,淮水溢泗州,高於城壕,因塞水關以防內灌。於是,城中積水不洩,居民十九淹沒,侵及祖陵。疏洩之議不一,季馴謂當聽其自消。會嘔血乞歸,言者因請允其去。而帝遣給事中張貞觀往勘,會總河尚書舒應龍等詳議以上,計未有所定。連數歲,淮東決高良澗,西灌泗陵。帝怒,奪應龍官,遣給事中張企程往勘。議者多請拆高堰,總河尚書楊一魁與企程不從,而力請分黃導淮。乃建武家墩經河閘,洩淮水由永濟河達涇河,下射陽湖入海。又建高良澗及周橋減水石閘,以洩淮水,一由岔河入涇河,一由草子湖、寶應湖下子嬰溝,俱下廣洋湖入海。又挑高郵茆塘港,通邵伯湖,開金家灣,下芒稻河入江,以疏淮漲,而淮水以平。其後三閘漸塞。 崇禎間,黃、淮漲溢,議者復請開高堰。淮、揚在朝者公疏力爭,議遂寢。然是時,建義諸口數決,下灌興、鹽,淮患日棘矣。 泇河,二源。一出費縣南山谷中,循沂州西南流,一出嶧縣君山,東南與費泇合,謂之東、西二泇河。南會彭河水,從馬家橋東,過微山、赤山、呂孟等湖,踰葛墟嶺,而南經侯家灣、良城,至泇口鎮,合蛤鰻、連汪諸湖。東會沂水,從周湖、柳湖,接邳州東直河。東南達宿遷之黃墩湖、駱馬湖,從董、陳二溝入黃河。引泗合沂濟運道,以避黃河之險,其議始於翁大立,繼之者傅希摯,而成於李化龍、曹時聘。 隆慶四年九月,河決邳州,自睢寧至宿遷淤百八十里。總河侍郎翁大立請開泇河以避黃水,未決而罷。明年四月,河復決邳州,命給事中雒遵勘驗。工部尚書朱衡請以開泇口河之說下諸臣熟計。帝即命遵會勘。遵言:「泇口河取道雖捷,施工實難。葛墟嶺高出河底六丈餘,開鑿僅至二丈,硼石中水泉湧出。侯家灣、良城雖有河形,水中多伏石,難鑿,縱鑿之,湍激不可通漕。且蛤鰻、周柳諸湖,築堤水中,功費無算。微山、赤山、呂孟等湖雖可築堤,然須鑿葛墟嶺以洩正派,開地浜溝以散餘波,乃可施工。」請罷其議。詔尚書朱衡會總河都御史萬恭等覆勘。衡奏有三難,大畧如遵指。且言漕河已通,徐、邳間堤高水深,不煩別建置。乃罷。 萬曆三年,總河都御史傅希摯言:「泇河之議嘗建而中止,謂有三難。而臣遣錐手、步弓、水平、畫匠,於三難處核勘。起自上泉河口,開向東南,則起處低窪,下流趨高之難可避也。南經性義村東,則葛墟嶺高堅之難可避也。從陡溝河經郭村西之平坦,則良城侯家灣之伏石可避也。至泇口上下,河渠深淺不一,湖塘聯絡相因,間有砂礓,無礙挑穵。大較上起泉河口,水所從入也,下至大河口,水所從出也。自西北至東南,長五百三十里,比之黃河近八十里,河渠、河塘十居八九,源頭活水,脈絡貫通,此天之所以資漕也。誠能捐十年治河之費,以成泇河,則黃河無慮壅決,茶城無慮填淤,二洪無慮艱險,運艘無慮漂損,洋山之支河可無開,境山之閘座可無建,徐、呂之洪夫可盡省,馬家橋之堤工可中輟。今日不貲之費,他日所省抵有餘者也。臣以為開泇河便。」乃命都給事中侯於趙往會希摯及巡漕御史劉光國,確議以聞。於趙勘上泇河事宜:「自泉河口至大河口五百三十里內,自直河至清河三百餘里,無賴於泇,事在可已。惟徐、呂至直河上下二百餘里,河衝蕭、碭則涸二洪,衝睢寧則淤邳河,宜開以避其害,約費百五十餘萬金。特良城伏石長五百五十丈,開鑿之力難以逆料。性義嶺及南禹陵俱限隔河流,二處旣開,則豐、沛河決,必至灌入。宜先鑿良城石,預修豐、沛堤防,可徐議興功也。」部覆如其言,而謂開泇非數年不成,當以治河為急。帝不悅,責於趙阻撓,然議亦遂寢。 二十年,總河尚書舒應龍開韓莊以洩湖水,泇河之路始通。至二十五年,黃河決黃堌口南徙,徐、呂而下幾斷流。方議開李吉口、小浮橋及鎮口以下,建閘引水以通漕,而論者謂非永久之計。於是,工科給事中楊應文、吏科給事中楊廷蘭皆謂當開泇河,工部覆議允行。帝命河漕官勘報,不果。二十八年,御史佴祺復請開泇河。工部覆奏云:「用黃河為漕,利與害參用;泇河為漕,有利無害。但泇河之外,由微山、呂孟、周柳諸湖,伏秋水發虞風波,冬春水涸虞淺阻,須上下別鑿漕渠,建閘節水。」從之。總河尚書劉東星董其事,以地多沙石,工艱未就。工科給事中張問達以為言。御史張養志復陳開泇河之說有四: 一曰開黃泥灣以通入泇之徑。邳州沂河口,入泇河門戶也。進口六七里,有湖名連二汪,其水淺而闊,下多淤泥。欲挑濬則無岸可修,欲為壩埽則無基可築。湖外有黃泥灣,離湖不遠,地頗低。自沂口至湖北崖約二十餘里,於此開一河以接泇口,引湖水灌之,運舟可直達泇口矣。 一曰鑿萬家莊以接泇口之源。萬家莊,泇口迤北地也。與臺家莊、侯家灣、良城諸處,皆山岡高阜,多砂礓石塊,極難為工。東星力鑿成河。但河身尚淺,水止二三尺,宜更鑿四五尺,俾韓莊之水下接泇口,則運舟無論大小,皆沛然可達矣。 一曰濬支河以避微口之險。微山湖在韓莊西,上下三十餘里,水深丈餘。必探深淺,立標為嚮導,風正帆懸,頃刻可過,突遇狂飇,未免敗沒。今已傍湖開支河四十五里,上通西柳莊,下接韓莊,牽挽有路。當再疏濬,庶無漂溺之患。 其一則以萬莊一帶勢高,北水南下,至此必速。請即其地建閘數座,以時蓄洩。 詔速勘行。而東星病卒。御史高舉獻河漕三策,復及泇河。工部尚書楊一魁覆言:「泇河經良城、彭河、葛墟嶺,石礓難鑿,故口僅丈六尺,淺亦如之,當大加疏鑿。其韓莊渠上接微山、呂孟,宜多方疏導,俾無淤淺。順流入馬家橋、夏鎮,以為運道接濟之資。」帝以泇河旣有成績,命河臣更挑濬。 三十年,工部尚書姚繼可言泇河之役宜罷,乃止不治。未幾,總河侍郎李化龍復議開泇河,屬之直河,以避河險。工科給事中侯慶遠力主其說,而以估費太少,責期太速,請專任而責成之。三十二年正月,工部覆化龍疏,言:「開泇有六善,其不疑有二。泇河開而運不借河,河水有無聽之,善一。以二百六十里之泇河,避三百三十里之黃河,善二。運不借河,則我為政得以熟察機宜而治之,善三。估費二十萬金,開河二百六十里,視朱衡新河事半功倍,善四。開河必行召募,春荒役興,麥熟人散,富民不擾,窮民得以養,善五。糧船過洪,必約春盡,實畏河漲,運入泇河,朝暮無妨,善六。為陵捍患,為民禦災,無疑者一。徐州向苦洪水,泇河旣開,則徐民之為魚者亦少,無疑者二。」帝深善之,令速鳩工為久遠之計。八月,化龍報分水河成,糧艘由泇者三之二。會化龍丁艱去,總河侍郎曹時聘代,上言頌化龍功。然是時,導河、濬泇,兩工竝興,役未能竟。而黃河數溢壞漕渠。給事中宋一韓遂詆化龍開泇之誤,化龍憤,上章自辨。時聘亦力言泇可賴,因畫善後六事以聞。部覆皆從其議。且言:「泇開於梗漕之日,固不可因泇而廢黃;漕利於泇成之後,亦不可因黃而廢泇。兩利俱存,庶幾緩急可賴。」因請築郗山堤,削頓莊嘴,平大泛口湍溜,濬貓兒窩等處之淺,建鉅梁吳衝閘,增三市徐塘壩,以終泇河未就之功。詔如議。越數年,泇工未竟,督漕者復舍泇由黃。舟有覆者,遷徙黃、泇間,運期久踰限。 三十八年,御史蘇惟霖疏陳黃、泇利害,請專力於泇,畧言:「黃河自清河經桃源,北達直河口,長二百四十里。此在泇下流,水平身廣,運舟日行僅十里。然無他道,故必用之。自直河口而上,歷邳、徐達鎮口,長二百八十餘里,是謂黃河。又百二十里,方抵夏鎮。其東自貓窩、泇溝達夏鎮,止二百六十餘里,是謂泇河。東西相對,舍此則彼。黃河三四月間淺與泇同。五月初,其流洶湧,自天而下,一步難行。由其水挾沙而來,河口日高。至七月初,則淺涸十倍。統而計之,無一時可由者。溺人損舟,其害甚劇。泇河計日可達,終鮮風波,但得實心任事之臣,不三五年缺畧悉補,數百年之利也。」工科給事中何士晉亦言:「運道最險無如黃河。先年水出昭陽湖,夏鎮以南運道衝阻,開泇之議始決。避淺澀急溜二洪之險,聚諸泉水,以時啟閉,通行無滯者六年。乃今忽欲捨泇由黃,致倉皇損壞糧艘。或改由大浮橋,河道淤塞,復還由泇。以故運抵灣遲,汲汲有守凍之慮,由黃之害畧可見矣。顧泇工未竟,闊狹深淺不齊。宜拓廣濬深,與會通河相等。重運空回,往來不相礙,迴旋不相避,水常充盛,舟無畱行。歲捐水衡數萬金,督以廉能之吏,三年可竣工。然後循駱馬湖北岸,東達宿遷,大興畚鍤,盡避黃河之險,則泇河之事訖矣。或謂泉脈細微,太闊太深,水不能有。不知泇源遠自蒙、沂,近挾徐塘、許池、文武諸泉河,大率視濟寧泉河畧相等。呂公堂口旣塞,則山東諸水總合全收,加以閘壩堤防,何憂不足?或謂直抵宿遷,此功迂而難竟,是在任用得人,綜理有法耳。」疏入,不報。 明年,部覆總河都御史劉士忠泇黃便宜疏,言:「泇渠春夏間,沂、武、京河山水衝發,沙淤潰決,歲終當如南旺例修治。顧別無置水之地,勢不得不塞泇河壩,令水復歸黃流。故每年三月初,則開泇河壩,令糧艘及官民船由直河進。至九月內,則開召公壩,入黃河,以便空回及官民船往來。至次年二月中塞之。半年由泇,半年由黃,此兩利之道也。」因請增驛設官。又覆惟霖疏,言:「直隸貓窩淺,為沂下流,河廣沙淤,不可以閘,最為泇患。宜西開一月河,以通沂口。凡水挾沙來,沙性直走,有月河以分之,則聚於洄伏之處,撈刷較易,而泇患少減矣。」俱報可。其後,泇河遂為永利,但需補葺而已。然泇勢狹窄,冬春糧艘回空仍由黃河焉。 四十八年,巡漕御史毛一鷺言:「泇河屬夏鎮者有閘九座,屬中河者止藉草壩。分司官議於直口等處建閘,請舉行之。」詔從其議。 崇禎四年,總漕尚書楊一鵬濬泇河。九年,總河侍郎周鼎奏重濬泇河成。久之,鼎坐決河防遠戍。給事中沈胤培訟其修泇利運之功,得減論。 衞河,源出河南輝縣蘇門山百門泉。經新鄉、汲縣而東,至畿南濬縣境,淇水入焉,謂之白溝,亦曰宿胥瀆。宋、元時名曰御河。由內黃東出,至山東館陶西,漳水合焉。東北至臨清,與會通河合。北歷德、滄諸州,至青縣南,合滹沱河。北達天津,會白河入海。所謂衞漕也。其河流濁勢盛,運道得之,始無淺澀虞。然自德州下漸與海近,卑窄易衝潰。 初,永樂元年,瀋陽軍士唐順言:「衞河抵直沽入海,南距黃河陸路纔五十里。若開衞河,而距黃河百步置倉廒,受南運糧餉,至衞河交運,公私兩便。」乃命廷臣議,未行。其冬,命都督僉事陳俊運淮安、儀真倉糧百五十萬餘石赴陽武,由衞河轉輸北京。五年,自臨清抵渡口驛決堤七處,發卒塞之。後宋禮開會通河,衞河與之合。時方數決堤岸,遂命禮竝治之。禮言:「衞輝至直沽,河岸多低薄,若不究源析流,但務堤築,恐復潰決,勞費益甚。會通河抵魏家灣,與土河連,其處可穿二小渠以洩於土河。雖遇水漲,下流衞河,自無橫溢患。德州城西北亦可穿一小渠。蓋自衞河岸東北至舊黃河十有二里,而中間五里故有溝渠,宜開道七里,洩水入舊黃河,至海豐大沽河入海。」詔從之。 英宗初,永平縣丞李祐請閉漳河以防患,疏衞河以通舟。從之。正統四年築青縣衞河堤岸。十三年從御史林廷舉請,引漳入衞。十四年,黃河決臨清四閘,御史錢清請濬其南撞圈灣河以達衞。從之。 景泰四年,運艘阻張秋之決。河南參議豐慶請自衞輝、胙城洎於沙門,陸輓三十里入衞,舟運抵京師。命漕運都督徐恭覆報,如其策。山東僉事江良材嘗言:「通河於衞有三便。古黃河自孟津至懷慶東北入海。今衞河自汲縣至臨清、天津入海,則猶古黃河道也,便一。三代前,黃河東北入海,宇宙全氣所鍾。河南徙,氣遂遷轉。今於河陰、原武、懷、孟間導河入衞,以達天津,不獨徐、沛患息,而京師形勝百倍,便二。元漕舟至封丘,陸運抵淇門入衞。今導河注衞,冬春水平,漕舟至河陰,順流達衞。夏秋水迅,仍從徐、沛達臨清,以北抵京師。且修其溝洫,擇良有司任之,可以備旱澇,捍戎馬,益起直隸、河南富強之勢,便三。」詹事霍韜大然其畫,具奏以聞。不行。 萬曆十六年,總督河漕楊一魁議引沁水入衞,命給事中常居敬勘酌可否。居敬言:「衞小沁大,衞清沁濁,恐利少害多。」乃止。泰昌元年十二月,總河侍郎王佐言:「衞河流塞,惟挽漳、引沁、闢丹三策。挽漳難,而引沁多患。丹水則雖勢與沁同,而丹口旣闢,自修武而下皆成安流,建閘築堰,可垂永利。」制可,亦未能行也。 崇禎十三年,總河侍郎張國維言:「衞河合漳、沁、淇、洹諸水,北流抵臨清,會閘河以濟運。自漳河他徙,衞流遂弱,挽漳引沁之議,建而未行。宜導輝縣泉源,且酌引漳、沁,闢丹水,疏通滏、洹、淇三水之利害得失,命河南撫、按勘議以聞。」不果行。 漳河,出山西長子曰濁漳,樂平曰清漳,俱東經河南臨漳縣,由畿南真定、河間趨天津入海。其分流至山東館陶西南五十里,與衞河合。洪武十七年,河決臨漳,敕守臣防護。復諭工部,凡堤塘堰壩可禦水患者,皆預修治。有司以黃、沁、漳、衞、沙五河所決堤岸丈尺,具圖計工以聞。詔以軍民兼築之。永樂七年,決固安縣賀家口。九年,決西南張固村河口,與滏陽河合流,下田不可耕。臨漳主簿趙永中乞令災戶於漳河旁墾高阜荒地。從之。是年築沁州及大名等府決堤。十三年,漳、滏竝溢,漂沒磁州田稼。二十二年,溢廣宗。洪熙元年,漳、滏竝溢,決臨漳三冢村等堤岸二十四處,發軍民修築。宣德八年復築三冢村堤口。 正統元年,漳、滏竝溢,壞臨漳杜村西南堤。三年,漳決廣平、順德。四年,又決彰德。皆命修築。十三年,御史林廷舉言:「漳河自沁州發源,七十餘溝會而為一,至肥鄉,堤岸逼隘。水勢激湍。故為民患。元時分支流入衞河。以殺其勢。永樂間堙塞,舊跡尚存,去廣平大畱村十八里。宜發丁夫鑿通,置閘,遏水轉入之,而疏廣肥鄉水道。則漳河水減,免居民患,而衞河水增,便漕。」從之。漳水遂通於衞。 正德元年濬滏陽河。河舊在任縣新店村東北,源出磁州。經永年、曲周、平鄉,至穆家口,會百泉等河北流。永樂間,漳河決而與合,二水每竝為患。至景泰間,又合漳,衝曲周諸縣,沿河之地皆築堤備之。成化間,舊河淤,衝新店西南為新河,合沙、洺等河入穆家口,亦築堤備之。英宗時,漳已通衞。弘治初,益徙入御河,遂棄滏堤不理。其後,漳水復入新河,兩岸地皆沒。任縣民高暘等以為言,下巡撫官勘奏,言:「穆家口乃衆河之委,當從此先,而併濬新舊河,令分流。漳、滏缺堤,以漸而築。」從之。自此漳、滏匯流,而入衞之道漸堙矣。 萬曆二十八年,給事中王德完言:「漳河決小屯,東經魏縣、元城,抵館陶入衞,為一變,其害小。決高家口,析二流於臨漳之南北,俱至成安東呂彪河合流,經廣平、肥鄉、永年,至曲周入滏水,同流至青縣口方入漕河,為再變,其害大。滏水不勝漳,而今納漳,則狹小不能束巨浪,病溢而患在民。衞水昔仰漳,而今捨漳,則細緩不能捲沙泥,病涸而患在運。塞高家河口,導入小屯河,費少利多,為上策。仍迴龍鎮至小灘入衞,費鉅害少,為中策。築呂彪河口,固堤漳水,運道不資利,地方不罹害,為下策。」命河漕督臣集議行之。直隸巡按佴祺亦請引漳河。竝下督臣,急引漳會衞,以圖永濟。不果行。 沁河,出山西沁源縣綿山東谷。穿太行山,東南流三十里入河南境。遶河內縣東北,又東南至武陟縣,與黃河會而東注,達徐州以濟漕。其支流自武陟紅荊口,經衞輝入衞河。元郭守敬言:「沁餘水引至武陟,北流合御河灌田。」此沁入衞之故跡也。 明初,黃河自滎澤趨陳、潁,徑入於淮,不與沁合。乃鑿渠引之,令河仍入沁。久之,沁水盡入黃河,而入衞之故道堙矣。武陟者,沁、黃交會處也。永樂間,再決再築。宣德九年,沁水決馬曲灣,經獲嘉至新鄉,水深成河,城北又匯為澤。築堤以防,猶不能遏。新鄉知縣許宣請堅築決口,俾由故道。遣官相度,從之。沁水稍定,而其支流復入於衞。正統三、四年間,武陟沁堤復再決再築。十三年,黃河決滎澤,背沁而去。乃從武陟東寶家灣開渠三十里,引河入沁,以達淮。自後,沁、河益大合,而沁之入衞者漸淤。 景泰三年,僉事劉清言:「自沁決馬曲灣入衞,沁、黃、衞三水相通,轉輸頗利。今決口已塞,衞河膠淺。運舟悉從黃河,嘗遇險阻。宜遣官濬沁資衞,軍民運船視遠近之便而轉輸之。」詔下巡撫集議。 明年,清復言:「東南漕舟,水淺弗能進。請自滎澤入沁河,濬岡頭百二十里以通衞河。且張秋之決,由沁合黃,勢遂奔急。若引沁入衞,則張秋無患。」行人王晏亦言:「開岡頭置閘,分沁水,使南入黃,北達衞。遇漲則閉閘,漕可永無患。」竝下督漕都御史王竑等覈實以聞。 明年,給事中何陞言:「沁河有漏港已成河。臨清屯聚膠淺之舟,宜使從此入黃,度二旬可達淮。」詔竑及都御史徐有貞閱之。旣而罷引沁河議,初,王晏請漕沁,有司多言弗利。晏固爭。吏部尚書王直請遣官行河,命侍郎趙榮同晏往。榮亦言不利,議乃寢。天順八年,都察院都事金景輝復請濬陳橋集古河,分引沁水,北通長垣、曹州、鉅野,以達漕河。詔按實以聞,未能行也。 弘治二年夏,黃河決埽頭五處,入沁河。其冬,又決祥符翟家口,合沁河,出丁家道口。十一年,員外郎謝緝以黃河南決,恐牽沁水南流,徐、呂二洪必涸。請遏黃河,堤沁水,使俱入徐州。方下所司勘議,明年漕運總兵官郭鋐上副使張鼐引沁河議請於武陟木欒店鑿渠抵荊隆口,分沁水入賈魯河,由丁家道口以下徐、淮。倘河或南徙,即引沁水入渠,以濟二洪之運。帝即令鼐理之。而曹縣知縣鄒魯又駁鼐議,謂引沁必塞沁入河之口,沁水無歸,必漫田廬。若俟下流旣通而始塞之,水勢擣虛,千里不折,其患更大,甚於黃陵。且起木欒店至飛雲橋,地以千里計,用夫百萬,積功十年,未能必其成也。兗州知府龔弘主其說,因上言:「鼐見河勢南行,故建此議。但今秋水逆流東北,亟宜濬築。」乃從河臣撫臣議,修丁家口上下堤岸,而鼐議卒罷。 至萬曆十五年,沁水決武陟東岸蓮花池、金屹 當,新鄉、獲嘉盡淹沒。廷議築堤障之。都御史楊一魁言:「黃河從沁入衞,此故道也。自河徙,而沁與俱南,衞水每涸。宜引沁入衞,不使助河為虐。」部覆言:「沁入黃,衞入漕,其來已久。頃沁水決木欒蓮花口而東,一魁因建此議。而科臣常居敬往勘,言:『衞輝府治卑於河,恐有沖激。且沁水多沙,入漕反為患,不如堅築決口,廣辟河身』。」乃罷其議。 三十三年,茶陵知州范守己復言:「嘉靖六年,河決豐、沛。胡世寧言:『沁水自紅荊口分流入衞,近年始塞。宜擇武陟、陽武地開一河,北達衞水,以備徐、沛之塞。』會盛應期主開新渠,議遂不行。近者十年前,河沙淤塞沁口,沁水不得入河,自木欒店東決岸,奔流入衞,則世寧紅荊口之說信矣。彼時守土諸臣塞其決口,築以堅堤,仍導沁水入河。而堤外河形直抵衞滸,至今存也。請建石閘於堤,分引一支,由所決河道東流入衞。漕舟自邳溯河而上,因沁入衞,東達臨清,則會通河可廢。」帝命總河及撫、按勘議,不行。 滹沱河,出山西繁峙泰戲山。循太行,掠晉、冀,逶迤而東,至武邑合漳。東北至青縣岔河口入衞,下直沽。或云九河中所稱徒駭是也。 明初,故道由稿城、晉州抵寧晉入衞,其後遷徙不一。河身不甚深,而水勢洪大。左右旁近地大率平漫,夏秋雨潦,挾衆流而潰,往往成巨浸。水落,則因其淺淤以為功。修堤濬流,隨時補救,不能大治也。洪武間一濬。建文、永樂間,修武強、真定決岸者三。至洪熙元年夏,霪雨,河水大漲,晉、定、深三州,稿城、無極、饒陽、新樂、寧晉五縣,低田盡沒,而滹沱遂久淤矣。宣德六年,山水復暴泛,衝壞堤岸,發軍民濬之。正統元年溢獻縣,決大郭黿窩口堤。四年溢饒陽,決丑女堤及獻縣郭家口堤,淹深州田百餘里,皆命有司修築。十一年復疏晉州故道。 成化七年,巡撫都御史楊璿言:「霸州、固安、東安、大城、香河、寶坻、新安、任丘、河間、肅寧、饒陽諸州縣屢被水患,由地勢平衍,水易瀦積。而唐、滹沱、白溝三河上源堤岸率皆低薄,遇雨輒潰。官吏東西決放,以鄰為壑。宜求故跡,隨宜濬之。」帝即命璿董其事,水患稍寧。至十八年,衞、漳、滹沱竝溢,潰漕河岸,自清平抵天津決口八十六。因循者久之。 弘治二年修真定縣白馬口及近城堤三千九百餘丈。五年又築護城堤二道。後復比年大水,真定城內外俱浸。改挑新河,水患始息。 嘉靖元年築束鹿城西決口,修晉州紫城口堤。未幾,復連歲被水。十年冬,巡按御史傅漢臣言:「滹沱流經大名,故所築二堤沖敗,宜修復如舊。」乃命撫、按官會議。其明年,敕太僕卿何棟往治之,棟言:「河發渾源州,會諸山之水,東趨真定,由晉州紫城口之南入寧晉泊,會衞河入海,此故道也。晉州西高南下,因沖紫城東溢,而束鹿、深州諸處遂為巨浸。今宜起稿城張村至晉州故堤,築十八里,高三丈,廣十之,植椿榆諸樹。乃濬河身三十餘里,導之南行,使歸故道,則順天、真、保諸郡水患俱平矣。」又用郎中徐元祉言,於真定濬滹沱河以保城池,又導束鹿、武強、河間、獻縣諸水,循滹沱以出。皆從之。自後數十年,水頗戢,無大害。 萬曆九年,給事中顧問言:「臣令任丘,見滹沱水漲,漂沒民田不可勝紀。請自饒陽、河間以下水占之地,悉捐為河,而募夫深濬河身,堅築堤岸,以圖永久。」命下撫、按官勘議。增築雄縣橫堤八里,任丘東堤二十里。 桑乾河,盧溝上源也。發源太原之天池,伏流至朔州馬邑雷山之陽,有金龍池者渾泉溢出,是為桑乾。東下大同古定橋,抵宣府保安州,雁門、應州、雲中諸水皆會。穿西山,入宛平界。東南至看舟口,分為二。其一東由通州高麗莊入白河。其一南流霸州,合易水,南至天津丁字灃入漕河,曰盧溝河,亦曰渾河。河初過懷來,束兩山間,不得肆。至都城西四十里石景山之東,地平土疏,沖激震蕩,遷徙弗常。元史名盧溝曰小黃河,以其流濁也。上流在西山後者,盈涸無定,不為害。 嘉靖三十三年,御史宋儀望嘗請疏鑿,以漕宣、大糧。三十九年,都御史李文進以大同缺邊儲,亦請「開桑乾河以通運道。自古定橋至盧溝橋務里村水運五節,七百餘里,陸運二節,八十八里。春秋二運,可得米二萬五千餘石。且造淺船由盧溝達天津,而建倉務里村、青白口八處,以備撥運。」皆不能行。下流在西山前者,泛溢害稼,畿封病之,堤防急焉。 洪武十六年濬桑乾河,自固安至高家莊八十里,霸州西支河二十里,南支河三十五里。永樂七年,決固安賀家口。十年,壞盧溝橋及堤岸,沒官田民廬,溺死人畜。洪熙元年,決東狼窩口。宣德三年,潰盧溝堤。皆發卒治之。六年,順天府尹李庸言:「永樂中,運河決新城,高從周口遂致淤塞。霸州桑圓里上下,每年水漲無所洩,漫湧倒流,北灌海子凹、牛欄佃,請亟修築。」從之。七年,侍郎王佐言:「通州至河西務河道淺狹,張家灣西舊有渾河,請疏濬。」帝以役重止之。九年,決東狼窩口,命都督鄭銘往築。正統元年復命侍郎李庸修築,竝及盧溝橋小屯廠潰岸,明年工竣。越三年,白溝、運河二水俱溢,決保定縣安州堤五十餘處。復命庸治之,築龍王廟南石堤。七年築渾河口。八年築固安決口。 成化七年,霸州知州蔣愷言:「城北草橋界河,上接渾河,下至小直沽注於海。永樂間,渾河改流,西南經固安、新城、雄縣抵州,屢決為害。近決孫家口,東流入河,又東抵三角澱。小直沽乃其故道,請因其自然之勢,修築堤岸。」詔順天府官相度行之。十九年命侍郎杜謙督理盧溝河堤岸。弘治二年,決楊木廠堤,命新寧伯譚祐、侍郎陳政、內官李興等督官軍二萬人築之。正德元年築狼窩決口。久之,下流支渠盡淤。 嘉靖十年從郎中陸時雍言,發卒濬導。三十四年修柳林至草橋大河。四十一年命尚書雷禮修盧溝河岸。禮言:「盧溝東南有大河,從麗莊園入直沽下海,沙澱十餘里。稍東岔河,從固安抵直沽,勢高。今當先濬大河,令水歸故道,然後築長堤以固之。決口地下水急,人力難驟施。西岸故堤綿亙八百丈,遺址可按,宜竝築。」詔從其請。明年旋工,東西岸石堤凡九百六十丈。 萬曆十五年九月,神宗幸石景山,臨觀渾河。召輔臣申時行至幄次,諭曰:「朕每聞黃河沖決,為患不常,欲觀渾河以知水勢。今見河流洶湧如此,知黃河經理倍難。宜飭所司加慎,勿以勞民傷財為故事。至選用務得人,吏、工二部宜明喻朕意。」 膠萊河,在山東平度州東南,膠州東北。源出高密縣,分南北流。南流自膠州麻灣口入海,北流經平度州至掖縣海倉口入海。議海運者所必講也。元至元十七年,萊人姚演獻議開新河,鑿地三百餘里,起膠西縣東陳村海口,西北達膠河,出海倉口,謂之膠萊新河。尋以勞費難成而罷。 明正統六年,昌邑民王坦上言:「漕河水淺,軍卒窮年不休。往者江南常海運,自太倉抵膠州。州有河故道接掖縣,宜濬通之。由掖浮海抵直沽,可避東北海險數千里,較漕河為近。」部覆寢其議。 嘉靖十一年,御史方遠宜等復議開新河。以馬家墩數里皆石岡,議復寢。十七年,山東巡撫胡纘宗言:「元時新河石座舊跡猶在,惟馬壕未通。已募夫鑿治,請復濬淤道三十餘里。」命從其議。 至十九年,副使王獻言:「勞山之西有薛島、陳島,石砑林立,橫伏海中,最險。元人避之,故放洋走成山正東,踰登抵萊,然後出直沽。考膠萊地圖,薛島西有山曰小竺,兩峰夾峙。中有石岡曰馬壕,其麓南北皆接海崖,而北即麻灣,又稍北即新河,又西北即萊州海倉。由麻灣抵海倉纔三百三十里,由淮安踰馬壕抵直沽,纔一千五百里,可免鐃海之險。元人嘗鑿此道,遇石而止。今鑿馬壕以趨麻灣,濬新河以出海倉,誠便。」獻乃於舊所鑿地迤西七丈許鑿之。其初土石相半,下則皆石,又下石頑如鐵。焚以烈火,用水沃之,石爛化為燼。海波流匯,麻灣以通,長十有四里,廣六丈有奇,深半之。由是江、淮之舟達於膠萊。踰年,復濬新河,水泉旁溢,其勢深闊,設九閘,置浮梁,建官署以守。而中間分水嶺難通者三十餘里。時總河王以旗議復海運,請先開平度新河。帝謂妄議生擾,而獻亦適遷去,於是工未變而罷。 三十一年,給事中李用敬言:「膠萊新河在海運舊道西,王獻鑿馬家壕,導張魯、白、現諸河水益之。今淮舟直抵麻灣,即新河南口也,從海倉直抵天津,即新河北口也。南北三百餘里,潮水深入。中有九穴湖、大沽河,皆可引濟。其當疏濬者百餘里耳,宜急開通。」給事中賀涇、御史何廷鈺亦以為請。詔廷鈺會山東撫、按官行視。旣而以估費浩繁,報罷。 隆慶五年,給事中李貴和復請開濬,詔遣給事中胡檟會山東撫、按官議。檟言:「獻所鑿渠,流沙善崩,所引白河細流不足灌注。他若現河、小膠河、張魯河、九穴、都泊皆潢汙不深廣。膠河雖有微源,地勢東下,不能北引。諸水皆不足資。上源則水泉枯涸,無可仰給;下流則浮沙易潰,不能持久。擾費無益。」巡撫梁夢龍亦言:「獻誤執元人廢渠為海運故道,不知渠身太長,春夏泉涸無所引注,秋冬暴漲無可蓄洩。南北海沙易塞,舟行滯而不通。」乃復報罷。 萬曆三年,南京工部尚書劉應節、侍郎徐栻復議海運,言:「難海運者以放洋之險,覆溺之患。今欲去此二患,惟自膠州以北,楊家圈以南,濬地百里,無高山長阪之隔,楊家圈北悉通海潮矣。綜而計之,開創者什五,通濬者什三,量濬者什二。以錐探之,上下皆無石,可開無疑。」乃命栻任其事。應節議主通海。而栻往相度,則膠州旁地高峻,不能通潮。惟引泉源可成河,然其道二百五十餘里,鑿山引水,築堤建閘,估費百萬。詔切責栻,謂其以難詞沮成事。會給事中光懋疏論之,且請令應節往勘。應節至,謂南北海口水俱深闊,舟可乘潮,條悉其便以聞。 山東巡撫李世達上言:「南海麻灣以北,應節謂沙積難除,徙古路溝十三里以避之。又慮南接鴨綠港,東連龍家屯,沙積甚高,渠口一開,沙隨潮入,故復有建閘障沙之議。臣以為閘閉則潮安從入?閘啟則沙又安從障也?北海倉口以南至新河閘,大率沙淤潮淺。應節挑東岸二里,僅去沙二尺,大潮一來,沙壅如故,故復有築堤約水障沙之議。臣以為障兩岸之沙則可耳,若潮自中流沖激,安能障也?分水嶺高峻,一工止二十丈,而費千五百金。下多碙○石,掣水甚難。故復有改挑王家丘之議。臣以為吳家口至亭口高峻者共五十里,大概多碙○石,費當若何?而舍此則又無河可行也。夫潮信有常,大潮稍遠,亦止及陳村閘、楊家圈,不能更進。況日止二潮乎?此潮水之難恃也。河道紆曲二百里,張魯、白、膠三水微細,都泊行潦,業已乾涸。設遇亢旱,何泉可引?引泉亦難恃也。元人開濬此河,史臣謂其勞費不貲,終無成功,足為前鑑。」巡按御史商為正亦言:「挑分水嶺下,方廣十丈,用夫千名。纔下數尺為碙○石,又下皆沙,又下盡黑沙,又下水泉湧出,甫挑即淤,止深丈二尺。必欲通海行舟,更須挑深一丈。雖二百餘萬,未足了此。」給事中王道成亦論其失。工部尚書郭朝賓覆請停罷。遂召應節、栻還說,罷其役。嗣是中書程守訓,御史高舉、顏思忠,尚書楊一魁相繼議及之,皆不果行。 崇禎十四年,山東巡撫曾櫻、戶部主事邢國璽復申王獻、劉應節之說。給內帑十萬金,工未舉,櫻去官。十六年夏,尚書倪元璐請截漬糧由膠萊河轉餉,自膠河口用小船抵分水嶺,車盤嶺脊四十里達於萊河,復用小船出海,可無島礁漂損之患。山東副總兵黃蔭恩獻議畧同。皆未及行。 河渠六 直省水利 三代疆理水土之制甚詳。自井田廢,溝遂堙,水常不得其治,於是穿鑿渠塘井陂,以資灌溉。明初,太祖詔所在有司,民以水利條上者,即陳奏。越二十七年,特諭工部,陂塘湖堰可蓄洩以備旱潦者,皆因其地勢修治之。乃分遣國子生及人材,徧詣天下,督修水利。明年冬,郡邑交奏。凡開塘堰四萬九百八十七處,其恤民者至矣。嗣後有所興築,或役本境,或資鄰封,或支官料,或採山場,或農隙鳩工,或隨時集事,或遣大臣董成。終明世水政屢修,可具列云。 洪武元年修和州銅城堰閘,周迴二百餘里。四年修興安靈渠,為陡渠者三十六。渠水發海陽山,秦時鑿,溉田萬頃。馬援葺之,後圮。至是始復。六年發松江、嘉興民夫二萬開上海胡家港,自海口至漕涇千二百餘丈,以通海船。且濬海鹽澉浦。八年開登州蓬萊閣河。命耿炳文濬涇陽洪渠堰,溉涇陽、三原、醴泉、高陵、臨潼田二百餘里。九年修彭州都江堰。十二年,李文忠言:「陝西病鹹鹵,請穿渠城中,遙引龍首渠東注。」從其請,甃以石。十四年築海鹽海塘。十七年築磁州漳河決堤。決荊州嶽山壩以灌民田。十九年築長樂海堤。二十三年修崇明、海門決堤二萬三千九百餘丈,役夫二十五萬人。四川永寧宣慰使言:「所轄水道百九十灘,江門大灘八十二,皆被石塞。」詔景川侯曹震往疏之。二十四年修臨海橫山嶺水閘,寧海、奉化海堤四千三百餘丈。築上虞海堤四千丈,改建石閘。濬定海、鄞二縣東錢湖,灌田數萬頃。二十五年鑿溧陽銀墅東壩河道,由十字港抵沙子河胭脂壩四千三百餘丈,役夫三十五萬九千餘人。二十七年濬山陽支家河。鬱林州民言:「州南北二江相去二十餘里,乞鑿通,設石陡諸閘。」從之。二十九年修築河南洛堤。復興安靈渠。時尚書唐鐸以軍興至其地,圖渠狀以聞。請濬深廣,通官舟以餉軍。命御史嚴震直燒鑿陡澗之石,餉道果通。三十一年,洪渠堰圮,復命耿炳文修治之。且濬渠十萬三千餘丈。建文四年疏吳淞江。 永樂元年修安陸京山漢水塌岸,章丘漯河東堤,高密、濰決岸,安陽河堤,福山護城決堤,浙江赭山江塘,餘干龍窟壩塘岸,臨潁褚河決口,濰縣白浪河堤,潛山、懷寧陂堰,高要青岐、羅婆圩,通州徐竈、食利等港,平遙廣濟渠,句容楊家港、王旱圩等堤,肇慶、鳳翔遙頭岡決岸,南陽高家、屯頭二堰及沙、澧等河堤,夏縣古河決口三十餘里。修築和州保大等圩百二十餘里,蓄水陡門九。濬昌邑河渠五所,鑿嘉定小橫瀝以通秦、趙二涇,濬崑山葫蘆等河。 命夏原吉治蘇、松、嘉興水患,濬華亭、上海運鹽河,金山衞閘及漕涇分水港。原吉言:「浙西諸郡,蘇、松最居下流,嘉、湖、常頗高,環以太湖,綿亙五百里。納杭、湖、宣、歙溪澗之水,散注澱山諸湖,以入三泖。頃為浦港堙塞,漲溢害稼。拯治之法,在濬吳淞諸浦。按吳淞江袤二百餘里,廣百五十餘丈,西接太湖,東通海,前代常疏之。然當潮汐之衝,旋疏旋塞。自吳江長橋抵下界浦,百二十餘里,水流雖通,實多窄淺。從浦抵上海南倉浦口,百三十餘里,潮汐淤塞,已成平陸,灩沙游泥,難以施工。嘉定劉家港即古婁江,徑入海,常熟白茆港徑入江,皆廣川急流。宜疏吳淞南北兩岸、安亭等浦,引太湖諸水入劉家、白茆二港,使其勢分。松江大黃浦乃通吳淞要道,今下流遏塞難濬。旁有范家浜,至南倉浦口徑達海。宜濬深濶。上接大黃浦,達泖湖之水,庶幾復禹貢『三江入海』之舊。水道既通,乃相地勢,各置石閘,以時啟閉。每歲水涸時,預修圩岸,以防暴流,則水患可息。」帝命發民丁開濬。原吉晝夜徒步,以身先之,功遂成。 二年修泰州河塘萬八千丈,興化南北堤、泰興沿江圩岸、六合瓜步等屯。濬丹徒通潮舊江,又修象山茭湖塘岸,海康、徐聞二縣那隱坡、調黎等港堤岸,黃巖混水等十五閘、六陡門,孟津河堤,分宜湖塘,武陟馬田堤岸,香山竹徑水陂,復興安分水塘。興安有江,源出海陽山。江中橫築石埭,分南北渠,溉民田甚溥。埭上疊石如鱗,以防衝溢。嚴震直撤石增埭,水迫無所洩,衝塘岸,盡趨北渠,南渠淺澀,民失利。至是修復如舊。 海門民請發淮安、蘇、常民丁協修張墩港、東明港百餘里潰堤。帝曰:「三郡民方苦水患,不可重勞。」遣官行視,以揚州民協築之。當塗民言:「慈湖瀕江,上通宣、歙,東抵丹陽湖,西接蕪湖。久雨浸淫,潮漲傷農,宜遣勘修築。」帝從其請,且諭工部,安、徽、蘇、松、浙江、江西、湖廣凡湖泊卑下,圩岸傾頹,亟督有司治之。夏原吉復奉命治水蘇、松,盡通舊河港。又濬蘇州千墩浦、致和塘、安亭、顧浦、陸皎浦、尤涇、黃涇共二萬九千餘丈,松江大黃浦、赤雁浦、范家浜共萬二千丈,以通太湖下流。 先是,修含山崇義堰。未幾,和州民言:「銅城閘上抵巢湖,下通揚子江,決圩岸七十餘處,乞修治。」其吏目張良興又言:「水淹麻、澧二湖田五萬餘頃,宜築圩埂,起桃花橋,訖含山界三十里。」俱從之。 三年修上虞曹娥江壩埂,溫縣馱塢村堤堰四千餘丈,南海衞蓮塘、四會縣鵶鵲水等堤岸,無為州周興等鄉及鷹揚衞烏江屯江岸。築昌黎及歷城小清河決堤,應天新河口北岸,從大勝關抵江東驛三千三百丈。濬海州北舊河,上通高橋,下接臨洪場及山陽運鹽河十八里。 四年修築宣城十九圩,豐城穆湖圩岸,石首臨江萬石堤,溧水決圩。修懷寧斗潭河、彭灘圩岸,順天固安,保定荊岱,樂亭魯家套、社河口、吉水劉家塘、雲陂,江都劉家圩港。築湖廣廣濟武家穴等江岸。新建石頭岡圩岸、江浦沿江堤。開泰州運鹽河、普定秦潼河、西溪南儀阡三處河口,導流興化、鹽城界入海。濬常熟福山塘三十六里。 五年修長洲、吳江、崑山、華亭、錢塘、仁和、嘉興堤岸,餘姚南湖壩,築高要銀岡、金山等潰堤,溉田五百餘頃。治杭州江岸之淪者。六年濬浙江平陽縣河。七年修安陸州渲馬灘決岸、海鹽石堤,築泰興攔江堤三千九百餘丈。且濬大港北淤河,抵縣南,出大江,四千五百餘丈。八年修丹陽練湖塘,汝陽汝河堤岸,南陵野塘圩、蚌蕩壩,松滋張家坑、何家洲堤岸,平度州濰水、浮糠河決口百十二,堤堰八千餘丈,吳江石塘官路橋梁。 九年修安福丁陂等塘堰,安仁饒家陂、壽光堤,安陸京山景陵圩岸,長樂官塘,長洲至嘉興石土塘橋路七十餘里,泄水洞百三十一處,監利車水堤四千四百餘丈,高安華陂屯陂堤,仁和、海寧、海鹽土石塘岸萬餘丈。築沂州沭河口決岸,并瀹沭陽沭河。築直隸新城張村等口決堤,仁和黃濠塘岸三百餘丈,孫家圍塘岸二十餘里。濬濰縣干丹河、定襄故渠六十三里,引滹沱水灌田六百餘頃。疏福山官渠,濬江陰青陽河道,鄒平白條溝河三十餘里。 麗水民言:「縣有通濟渠,截松陽、遂昌諸溪水入焉。上、中、下三源,流四十八派,溉田二千餘頃。上源民洩水自利,下源流絕,沙壅渠塞。請修堤堰如舊。」部議從之。齊東知縣張昇言:「小清河洪水衝決,淹沒諸鹽場及青州田。請濬上流,修長堤,使水行故道。」皇太子遣官經理之。鄜州民言:「洛水橫決而西,衝塌州城東北隅。請濬故道,循州東山麓南流。」從之。 十年修浙江平陽捍潮堤岸,黃梅臨江決岸百二十餘里,海門捍潮堤百三十里。築新會圩岸二千餘丈,獻縣、饒陽恭儉等岸,安丘紅河決岸,安州直亭等河決口八十九,華容、安津等堤決口四十六。濬上海蟠龍江、濰縣白浪河。北京行太僕卿楊砥言:「吳橋、東光、興濟、交河及天津等衞屯田,雨水決堤傷稼。德州良店驛東南二十五里有黃河故道,與州南土河通。穿渠置閘,分殺水勢,大為民便。」命侍郎藺芳往理之。 十一年修蕪湖陶辛、政和二圩,保定、文安二縣河口決岸五十四,應天新河圩岸,天長福勝、戚家莊二塘,滎澤大濱河堤。濬崑山太平河。十二年修鳳陽安豐塘水門十六座及牛角壩、新倉舖塌岸,武陟郭村、馬曲堤岸,聊城龍灣河,濮州紅船口,范縣曹村河堤岸。築三河決堤。濬海州官河二百四十里。解州民言:「臨晉涑水河逆流,決姚暹渠堰,入砂地,淹民田,將及鹽池。」尋又言:「硝池水溢,決豁口,入鹽池。」以涑水渠、姚暹渠併流,故命官修築如其請。 十三年修興濟決岸、南京羽林右衞刁家圩屯田堤。吳江縣丞李昇言:「蘇、松水患,太湖為甚,急宜洩其下流。若常熟白茆諸港,崑山千墩等河,長洲十八都港汊,吳縣、無錫近湖河道,皆宜循其故迹,濬而深之。仍修蔡涇等閘,候潮來往,以時啟閉。則泛濫可免,而民獲耕種之利。」從之。十五年修固安孫家口及臨漳固塚堤岸。十六年修魏縣決岸。 十七年,蕭山民言:「境內河渠四十五里,溉田萬頃,比年淤塞,乞疏濬,仍置閘錢清小江壩東,庶旱潦無憂。」山東新城民言:「縣東鄭黃溝源出淄川,下流壅沮,霖潦妨農。陳家莊南有乾河,上與溝接,下通烏江,乞濬治。」並從之。十八年,海寧諸縣民言:「潮沒海塘二千六百餘丈,延及吳家等壩。」通政岳福亦言:「仁和、海寧壞長降等壩,淪海千五百餘丈。東岸赭山、巖門山、蜀山舊有海道,淤絕久,故西岸潮愈猛。乞以軍民修築。」並從之。明年修海寧等縣塘岸。 二十一年修嘉定抵松江潮圮圩岸五千餘丈、交阯順化衞決堤百餘丈。文水民言:「文谷山常稔渠分引文谷河流,袤三十餘里,灌田。今河潰洩水。」從其奏,葺治之。二十二年修臨海廣濟河閘。 洪熙元年修黃巖濱海閘壩。視永樂初,增府判一員,專其事。修獻縣、饒陽恭儉堤及窰堤口。 宣德二年,浙江歸安知縣華嵩言:「涇陽洪渠堰溉五縣田八千四百餘頃。洪武時,長興侯耿炳文前後修濬,未久堰壞。永樂間,老人徐齡言於朝,遣官修築,會營造不果。乞專命大臣起軍夫協治。」從之。三年修灌縣都江等堰四十四。臨海民言:「胡巉諸閘瀦水灌田,近年閘壞而金鼇、大浦、湖淶、舉嶼等河遂皆壅阻,乞為開築。」帝曰:「水利急務,使民自訴於朝,此守令不得人爾。」命工部即飭郡縣秋收起工。仍詔天下:「凡水利當興者,有司即舉行,毋緩視。」 巡按江西御史許勝言:「南昌瑞河兩岸低窪,多良田。洪武間修築,水不為患。比年水溢,岸圮二十餘處。豐城安沙繩灣圩岸三千六百餘丈,永樂間水衝,改修百三十餘丈。近者久雨,江漲堤壞。乞敕有司募夫修理。」中書舍人陸伯倫言:「常熟七浦塘東西百里,灌常熟、崑山田,歲租二十餘萬石。乞聽民自濬之。」皆詔可。 四年修獻縣柳林口堤岸。潛江民言:「蚌湖、陽湖皆臨襄河,水漲岸決,害荊州三衞、荊門、江陵諸州縣官民屯田無算。乞發軍民築治。」從之。福清民言:「光賢里官民田百餘頃,堤障海水。堤壞久,田盡荒。永樂中,嘗命修治,迄今未舉,民不得耕。」帝責有司亟治,而諭尚書吳中嚴飭郡邑,陂池堤堰及時修濬,慢者治以罪。 五年,巡撫侍郎成均言:「海鹽去海二里,石嵌土岸二千四百餘丈,水齧其石,皆已刓敝。議築新石於岸內,而存其舊者以為外障。乞如洪武中令嘉、嚴、紹三府協夫舉工。」從之。 六年修瀏陽、廣濟諸縣堤堰,豐城西北臨江石堤及西南七圩壩,石首臨江三堤。濬餘姚舊河池。巡撫侍郎周忱言:「溧水永豐圩周圍八十餘里,環以丹陽、石臼諸湖。舊築埂壩,通陟門石塔,農甚利之。今頹敗,請葺治。」教諭唐敏言:「常熟耿涇塘,南接梅里,通昆承湖,北達大江。洪武中,濬以溉田。今壅阻,請疏導。」並從之。 七年修眉州新津通濟堰。堰水出彭山,分十六渠,溉田二萬五千餘畝。河東鹽運使言:「鹽池近地姚暹河,流入五星湖轉黃流河,兩岸窪下。比歲雨溢水漲,衝至解州。浪益急,遂潰南岸,沒民田三十餘里,鹽池護堤皆壞。復因下流涑水河高,壅淤逆流,姚暹以決。乞起民夫疏瀹。」從之。 蘇州知府況鍾言:「蘇、松、嘉、湖湖有六,曰太湖、龐山、陽城、沙湖、昆承、尚湖。永樂初,夏原吉濬導,今復淤。乞遣大臣疏濬。」乃命周忱與鍾治之。是歲,汾河驟溢,敗太原堤。鎮守都司李謙、巡按御史徐傑以便宜修治,然後馳奏。帝嘉奬之。 八年葺湖廣偏橋衞高陂石洞,完縣南關舊河。復和州銅城堰閘。修安陽廣惠等渠,磁州滏陽河、五爪濟民渠。九年修江陵枝江沿江堤岸。築薊州決岸。毀蘇、松民私築堤堰。十年築海鹽潮決海塘千五百餘丈。主事沈中言:「山陰西小江,上通金、嚴,下接三江海口,引諸暨、浦江、義烏諸湖水以通舟。江口近淤,宜築臨浦戚堰障諸湖水,俾仍出小江。」詔部覆奪。 正統元年修吉安沿江堤。築海陽、登雲、都雲、步村等決堤。濬陝西西安灞橋河。二年築蠡縣王家等決口。修新會鸞臺山至瓦塘浦頹岸,江陵、松滋、公安、石首、潛江、監利近江決堤。又修湖廣老龍堤,以為漢水所潰也。三年疏泰興順德鄉三渠,引湖溉田;潞州永祿等溝渠二十八道,通於漳河。四年修容城杜村口堤。設正陽門外減水河,并疏城內溝渠。荊州民言:「城西江水高城十餘丈,霖潦壞堤,水即灌城。請先事修治。」寧夏巡撫都御史金濂言:「鎮有五渠,資以行溉,今明沙州七星、漢伯、石灰三渠久塞。請用夫四萬疏濬,溉蕪田千三百餘頃。」並從之。 五年修太湖堤,海鹽海岸,南京上中下新河及濟川衞新江口防水堤,漷縣、南宮諸堤。築順天、河間及容城杜村口、郎家口決堤。塞海寧蠣巖決堤口。濬鹽城伍祐、新興二場運河。初,溧水有鎮曰廣通,其西固城湖入大江,東則三塔堰河入太湖。中間相距十五里,洪武中鑿以通舟。縣地稍窪,而湖納寧國、廣德諸水,遇潦即溢,乃築壩於鎮以禦之,而堰水不能至壩下。是歲,改築壩於葉家橋。胭脂河者,水入秦淮道也。蘇、松船皆由以達,沙石壅塞,因并濬之。山陽涇河壩,上接漕河,下達鹽城,舊置絞關以通舟,歲久且敝,又恐盜洩水利,遂築塞河口。是歲,從民請,修壩并復絞關。 六年造宣武門東城河南岸橋。修江米巷玉河橋及堤,并濬京城西南河。築豐城沙月諸河堤、蕪湖陶辛圩新埂。濬海寧官河及花塘河、硤石橋塘河,築瓦石堰二所。疏南京江洲,殺其水勢,以便修築塌岸。高郵知州韓簡言:「官河上下二閘皆圮,河亦不通,且子嬰溝塞,減水陰洞閉,致旱澇無所濟。俱乞濬治。」詔部覈實以行。 七年修江西廣昌江岸、蕭山長山浦海塘、彭山通濟堰。築南京浦子口、大勝關堤,九江及武昌臨江塌岸。濬江陵、荊門、潛江淤沙三十餘里。八年修蘭溪卸橋浦口堤,弋陽官陂三所。濬南京城河。 九年修德州耿家灣等堤岸、縣離溝堤。築容城杜村堤決口。易上虞菱湖土壩為石閘。挑無錫里谷、蘇塘、華港、上村、李走馬塘諸河,東南接蘇州苑山湖塘,北通揚子江,西接新興河,引水灌田。濬縣牛墓岡舊河,武進太平、永興二河。疏海鹽永安河,茶市院新涇、陶涇塘諸河。都御史陳鎰言:「朝邑多沙鹻,難耕。縣治洛河,與渭水通,請穿渠灌之。」新安民言:「城南長溝河,西通徐、漕二水,東連雄縣直沽,沙土淤塞,請發丁夫疏濬。」海陽民蕭瑤言:「縣有長溪,源出山麓,流抵海口,周袤潮郡,故登隆等都俱置溝通溉。惟隆津等都陸野絕水,歲旱無所賴。乞開溝如登隆。」長樂民劉彥梁言:「嚴湖二十餘里,南接稠菴溪,西通倒流溪,可備旱溢。又有張塘涵、塘前涵、大塘涵、陳塘港,其利如嚴湖。乞令有司疏濬。」廣濟民言:「縣與鄰邑黃梅,歲運糧三萬石於望牛墩。小車盤剝,不堪其勞。連城湖港廖家口有溝抵墩前,淤淺不能行船。請與黃梅合力濬通,以便水運。」並從之。 十一年修洞庭湖堤。築登州河岸。濬通州金沙場八里河,以通運渠。任丘民言:「凌城港去縣二十五里,內有定安橋河,北十八里通流,東七里沙塞。宜疏通與港相接,入直沽張家灣。」巡撫周忱言:「應天、鎮江、太平、寧國諸府,舊有石臼等湖。其中溝港,歲辦魚課。其外平圩淺灘,聽民牧放孳畜、採掘菱藕,不許種耕。故山溪水漲,有所宣洩。近者富豪築圩田,遏湖水,每遇泛溢,害即及民,宜悉禁革。」並從之。 十二年疏平度州大灣口河道,荊州公安門外河,以便公安、石首諸縣輸納。浙江聽選官王信言:「紹興東小江,南通諸暨七十二湖,西通錢塘江。近為潮水湧塞,江與田平,舟不能行,久雨水溢,鄰田輒受其害。乞發丁夫疏濬。」從之。 十三年築寧夏漢、唐壩決口。疏山西涑水河、南海縣通海泉源。鑿宣府城濠,引城北山水入南城大河。湖廣五開衞言:「衞與苗接,山路峻險。去衞三十里有水通靖州江,亂石沙灘,請疏以便輸運。」雲南鄧川州言:「本州民田與大理衞屯田接壤湖畔,每歲雨水沙土壅淤,禾苗淹沒。乞命州衞軍民疏治。」並從之。 十四年濬南海潘埇堤岸,置水閘。和州民言:「州有姥鎮河,上通麻、澧二湖,下接牛屯大河,長七十里許,廣八丈。又有張家溝,連銅城閘,通大江,長減姥鎮之半,廣如之,灌溉降福等七十餘圩及南京諸衞屯田。近年河潰閘圮,率皆淤塞。請興役疏濬,仍於姥鎮、豐山嘴、葉公坡各建閘以備旱澇。」從之。 景泰元年築丹陽甘露等壩。二年修玉河東西堤。濬安定門東城河,永嘉三十六都河,常熟顧新塘,南至當湖,北至揚子江。三年修泰和信豐堤。築延安、綏德決河,綿州西岔河通江堤岸。濬常熟七浦塘,劍州海子。疏孟瀆河浜涇十一。工部言:「海鹽石塘十八里,潮水衝決,浮土修築,不能久。」詔別築石塘捍之。 四年濬江陰順塘河十餘里,東接永利倉大河,西通夏港及揚子江。雲南總兵官沐璘言:「城東有水南流,源發邵甸,會九十九泉為一,抵松花壩分為二支:一繞金馬山麓,入滇池;一從黑窰村流至雲澤橋,亦入滇池。舊於下流築堰,溉軍民田數十萬頃,霖潦無所洩。請令受利之家,自造石閘,啟閉以時。」報可。五年疏靈寶黎園莊渠,通鴻瀘澗,溉田萬頃。六年濬華容杜預渠,通運船入江,避洞庭險。修容城白溝河杜村口、固安楊家等口決堤。 七年,尚書孫原貞言:「杭州西湖舊有二閘,近皆傾圮,湖遂淤塞。按宋蘇軾云:『杭本江海故地,水泉鹹苦。自唐李泌引湖水入城為六井,然後井邑日富,不可許人佃種。』周淙亦言:『西湖貴深濶。』因招兵二百,專一撈湖。其後,豪戶復請佃,湖日益填塞,大旱水涸。詔郡守趙與開濬,芰荷茭蕩悉去,杭民以利。此前代經理西湖大略也。其後,勢豪侵占無已,湖小淺狹,閘石毀壞。今民田無灌溉資,官河亦澀阻。乞敕有司興濬,禁侵占以利軍民。」從之。 天順二年修彭縣萬工堰,灌田千餘頃。五年,僉事李觀言:「涇水出涇陽仲山谷,道高陵,至櫟陽入渭,袤二百里。漢開渠溉田,宋、元俱設官主之。今雖有瓠口鄭、白二渠,而堤堰摧決,溝洫壅瀦,民弗蒙利。」乃命有司濬之。 八年,永平民言:「漆河遶城西南流入海,城趾皆石,故水不能決。其餘則沙土易潰,前人於東北築土堤,西南甓岸。今歲久日塌,宜作堤於東流,橫以激之,使合西流,庶無蕩析患。」都御史項忠言:「涇陽之瓠口鄭、白二渠,引涇水溉田數萬頃,至元猶溉八千頃。其後,渠日淺,利因以廢。宣德初,遣官修鑿,畝收四三石。無何復塞,渠旁之田,遇旱為赤地。涇陽、醴泉、三原、高陵皆患苦之。昨請於涇水上源龍潭左側疏濬,訖舊渠口,尋以詔例停止。今宜畢其役。西安城西井泉鹹苦,飲者輒病。龍首渠引水七十里,修築不易,且利止及城東。西南皂河去城一舍許,可鑿,令引水與龍首渠會,則居民盡利。」邳州知州孟琳言:「榆行諸社俱臨沂河,久雨岸崩二十八處,低田盡淹。乞與修築。」並從之。 成化二年修壽州安豐塘。四年疏石州城河。六年修平湖周家涇及獨山海塘。七年,潮決錢塘江岸及山陰、會稽、蕭山、上虞,乍浦、瀝海二所,錢清諸場。命侍郎李顒修築。八年,堤襄陽決岸。十年,廷臣會議,江浦北城圩古溝,北通滁河浦子口;城東黑水泉古溝,南入大江。二溝相望,岡壠中截。宜鑿通成河,旱引澇洩。從之。 十一年濬杭州錢塘門故渠,左屬湧金門,建橋閘以蓄湖水。巡撫都御史牟俸言:「山東小清河,上接濟南趵突諸泉,下通樂安沿海高家港鹽場。大清河,上接東平坎河諸泉,下通濱州海豐、利津,沿海富國鹽場。淤塞,苦盤剝,雨水又患淹沒。勸農參政唐澞濬河造閘,請令兼治水利。」詔可。 十二年,巡按御史許進言:「河西十五衞,東起莊浪,西抵肅州,緜互幾二千里,所資水利多奪於勢豪。宜設官專理。」詔屯田僉事兼之。 十四年,俸言:「直隸蘇、松與浙西各府,頻年旱澇,緣周環太湖,乃東南最窪地,而蘇、松尤最下之衝。故每逢積雨,衆水奔潰,湖泖漲漫,淹沒無際。按太湖即古震澤,上納嘉、湖、宣、歙諸州之水,下通婁、東、吳淞三江之流,東江今不復見,婁、淞入海故跡具存。其地勢與常熟福山、白茆二塘俱能導太湖入江海,使民無墊溺,而土可耕種,歷代開濬具有成法。本朝亦常命官修治,不得其要。而濱湖豪家盡將淤灘栽蒔為利。治水官不悉利害,率於泄處置石梁,壅土為道,或慮盜船往來,則釘木為柵。以致水道堙塞,公私交病。請擇大臣深知水利者專理之,設提督水利分司一員隨時修理,則水勢疏通,東南厚利也。」帝即令俸兼領水利,聽所濬築。功成,乃專設分司。 十五年修南京內外河道。十八年濬雲南東西二溝,自松華壩黑龍潭抵西南柳壩南村,灌田數萬頃。修居庸關水關、城券及隘口水門四十九,樓舖、墩臺百二。二十年修嘉興等六府海田堤岸,特選京堂官往督之。二十二年濬南京中下二新河。 弘治三年,從巡撫都御史丘鼐言,設官專領灌縣都江堰。六年敕撫民參政朱瑄濬河南伊、洛,彰德高平、萬金,懷慶廣濟,南陽召公等渠,汝寧桃陂等堰。 七年濬南京天、潮二河,備軍衞屯田水利。七月命侍郎徐貫與都御史何鑑經理浙西水利。明年四月告成。貫初奉命,奏以主事祝萃自隨。萃乘小舟究悉源委。貫乃令蘇州通判張旻疏各河港水,瀦之大壩。旋開白茆港沙面,乘潮退,決大壩水衝激之,沙泥刷盡。潮水蕩激,日益闊深,水達海無阻。又令浙江參政周季麟修嘉興舊堤三十餘里,易之以石,增繕湖州長興堤岸七十餘里。貫乃上言:「東南財賦所出,而水患為多。永樂初,命夏原吉疏濬。時以吳淞江灩沙浮蕩,未克施工。迨今九十餘年,港浦愈塞。臣督官行視,濬吳江長橋,導太湖散入澱山、陽城、昆承等湖泖。復開吳淞江並大石、趙屯等浦,洩澱山湖水,由吳淞江以達於海。開白茆港白魚洪、鮎魚口,洩昆承湖水,由白茆港以注於江。開斜堰、七舖、鹽鐵等塘,洩陽城湖水,由七丫港以達於海。下流疏通,不復壅塞。乃開湖州之漊涇,洩西湖、天目、安吉諸山之水,自西南入於太湖。開常州之百瀆,洩溧陽、鎮江、練湖之水,自西北入於太湖。又開諸陡門,洩漕河之水,由江陰以入於大江。上流亦通,不復堙滯。」是役也,修濬河、港、涇、瀆、湖、塘、陡門、堤岸百三十五道,役夫二十餘萬,祝萃之功多焉。 巡撫都御史王珣言:「寧夏古渠三道,東漢、中唐並通。惟西一渠傍山,長三百餘里,廣二十餘丈,兩岸危峻,漢、唐舊跡俱堙。宜發卒濬鑿,引水下流。即以土築東岸,建營堡屯兵以遏寇衝。請帑銀三萬兩,并靈州六年鹽課,以給其費。」又請於靈州金積山河口,開渠灌田,給軍民佃種。並從之。 十八年修築常熟塘壩,自尚湖口抵江,及黃、泗等浦,新莊等沙三十餘處。濬杭州西湖。 正德七年修廣平滏陽河口堤岸。十四年濬南京新江口右河。十五年,御史成英言:「應天等衞屯田在江北滁、和、六合者,地勢低,屢為水敗。從金城港抵濁河達烏江三十餘里,因舊跡濬之,則水勢洩而屯田利。」詔可。 嘉靖元年築濬束鹿、肥鄉、獻、魏堤渠。初,蘇、松水道盡為勢家所據。巡撫李充嗣畫水為井地,示開鑿法,戶占一區,計工刻日。造濬川爬,用巨筏數百,曳木齒,隨潮進退,擊汰泥沙。置小艇百餘,尾鐵帚以導之。濬故道,穿新渠,巨浦支流,罔不灌注。帝嘉其勞,賚以銀幣。二年修德勝門東、朝陽門北城垣河道,築儀真、江都官塘五區。 十年,工部郎中陸時雍言:「良鄉盧溝河,涿州琉璃、胡良二河,新城、雄縣白溝河,河間沙河,青縣滹沱河,下流皆淤。宜以時濬,使達於海。」詔巡撫議之。 十一年,太僕卿何棟勘畿封河患有二。一論滹沱河。其一言:「真定鴨、沙、磁三河,俱發源五臺。會諸支水,抵唐河藺家圈,合流入河間。東南經任丘、霸州、天津入海,此故道也。河間東南高,東北下,故水決藺家口,而肅寧、新安皆罹其害。宜築決口,濬故道。涿州胡良河,自拒馬分流,至州東入渾河。良鄉琉璃河,發源磁家務,潛入地中,至良鄉東入渾河。比者渾河壅塞,二河不流。然下流淤沙僅四五里,請亟濬之。」部覆允行。 郎中徐元祉受命振灾,上言:「河本以洩水,今反下壅;淀本以瀦水,今反上溢。故畿輔常苦水,順天利害相半,真定利多於害,保定害多於利,河間全受其害。弘、正間,嘗築長堤,排決口,旋即潰敗。今惟疏濬可施,其策凡六。一濬本河,俾河身寬邃。九河自山西來者,南合滹沱而不侵真定諸郡,北合白溝而不侵保定諸郡。此第一義也。一濬支河。令九河之流,經大清河,從紫城口入;經文都村,從涅槃口入;經白洋淀,從藺家口入;經章哥窪,從楊村河入。直遂以納細流,水力分矣。一濬決河。九河安流時,木支二河可受,遇漲則岸口四衝。宜每衝量存一口,復濬令合成一渠,以殺湍急,備淫溢。一濬淀河。令淀淀相通,達於本支二河,使下有所洩。一濬淤河。九河東逝,悉由故道,高者下,下者通。占據曲防者,抵罪。一濬下河。九河一出青縣,一出丁字沽,二流相匝於苑家口。故施工必自苑家口始,漸有成效,然後次第舉行,庶減諸郡水害。」帝嘉納之。 明年,香河郭家莊自開新河一道,長百七十丈,闊五十丈,近舊河十里餘。詔河官亟繕治。 十三年,巡撫都御史周金言:「藺家圈決口,塞之則東溢,病河間;不塞則東流漸淤,病保定。宜存決口而濬廣新河,使水東北平流,無壅涸患。」從之。 二十四年濬南京後湖。初,胡體乾按吳,以松江泛溢,進六策:曰開川,曰濬湖,曰殺上流之勢,曰決下流之壑,曰排潮漲之沙,曰立治田之規。是年,呂光洵按吳,復奏蘇、松水利五事: 一曰廣疏濬以備瀦洩。三吳澤國,西南受太湖諸澤,水勢尤卑。東北際海,岡隴之地,視西南特高。高苦旱,卑苦澇。昔人於下流疏為塘浦,導諸湖水北入江,東入海,又引江潮流衍於岡隴外。瀦洩有法,水旱無患。比來縱浦橫塘,多堙不治,惟黃浦、劉河二江頗通。然太湖之水源多勢盛,二江不足以洩之。岡隴支河又多壅絕,無以資灌溉。於是高下俱病,歲常告灾。宜先度要害,於澱山等茭蘆地,導太湖水散入陽城、昆承、三泖等湖。又開吳淞江及大石、趙屯等浦,洩澱山之水以達於海。濬白茆、鮎魚諸口,洩昆承之水以注於江。開七浦、鹽鐵等塘,洩陽城之水以達於江。又導田間之水,悉入小浦,以納大浦,使流者皆有所歸,瀦者皆有所洩。則下流之地治,而澇無所憂矣。乃濬艾祁、通波以溉青浦,濬顧浦、吳塘以溉嘉定,濬大瓦等浦以溉崑山之東,濬許浦等塘以溉常熟之北,濬臧村等港以溉金壇,濬澡港等河以溉武進。凡隴岡支河堙塞不治者,皆濬之深廣,使復其舊。則上流之地亦治,而旱無所憂矣。此三吳水利之經也。一曰修圩岸以固橫流。蘇、松、常、鎮東南下流,而蘇、松又常、鎮下流,易瀦難洩。雖導河濬浦引注江海,而秋霖泛漲,風濤相薄,則河浦之水逆行田間,衝齧為患。宋轉運使王純臣嘗令蘇、湖作田塍禦水,民甚便之。司農丞郟亶亦云:「治河以治田為本。」故老皆云,前二三十年,民間足食,因餘力治圩岸,田益完美。近皆空乏,無暇修繕,故田圩漸壞,歲多水灾。合敕所在官司專治圩岸。岸高則田自固,雖有霖澇不能為害。且足制諸湖之水咸歸河浦中,則不待決洩,自然湍流。而岡隴之地,亦因江水稍高,又得畝引以資灌溉,不特利於低田而已。 一曰復板閘以防淤澱。河浦之水皆自平原流入江海,水慢潮急,以故沙隨浪湧,其勢易淤。昔人權其便宜,去江海十里許夾流為閘,隨潮啟閉,以禦淤沙。歲旱則長閉以蓄其流,歲澇則長啟以宣其溢,所謂置閘有三利,蓋謂此也。近多堙塞,惟常熟福山閘尚存。故老以為河浦入海之地,誠皆置閘,自可歷久不壅。 一曰量緩急以處工費。 一曰重委任以責成功。 詔悉如議。光洵因請專委巡撫歐陽必進。從之。二十六年,給事中陳斐請仿江南水田法,開江北溝洫,以祛水患,益歲收。報可。 三十八年,總督尚書楊博請開宣、大荒田水利。從之。巡撫都御史翁大立言:「東吳水利,自震澤濬源以注江,三江導流以入海,而蘇州三十六浦,松江八匯,毘陵十四瀆,共以節宣旱澇。近因倭寇衝突,汊港之交,率多釘柵築堤以為捍禦,因致水流停瀦,淤滓日積。渠道之間,仰高成阜。且具區湖泖,並水而居者雜蒔茭蘆,積泥成蕩,民間又多自起圩岸。上流日微,水勢日殺。黃浦、婁江之水又為舟師所居,下流亦淤。海潮無力,水利難興,民田漸磽。宜於吳淞、白茆、七浦等處造成石閘,啟閉以時。挑鎮江、常州漕河深廣,使輸輓無阻,公私之利也。」詔可。 四十二年,給事中張憲臣言:「蘇、松、常、嘉、湖五郡水患疊見。請濬支河,通潮水;築圩岸,禦湍流。其白茆港、劉家河、七浦、楊林及凡河渠河蕩壅淤沮洳者,悉宜疏導。」帝以江南久苦倭患,民不宜重勞,令酌濬支河而已。四十五年,參政凌雲翼請專設御史督蘇、松水利。詔巡鹽御史兼之。 隆慶三年開湖廣竹筒河以洩漢江。巡撫都御史海瑞疏吳淞江下流上海淤地萬四千丈有奇。江面舊三十丈,增開十五丈,自黃渡至宋家橋長八十里。明年春,瑞言:「三吳入海之道,南止吳淞,北止白茆,中止劉河。劉河通達無滯,吳淞方在挑疏。土人請開白茆,計濬五千餘丈,役夫百六十四萬餘。」又言:「吳淞役垂竣,惟東西二壩未開。父老皆言崑山夏駕口、吳江長橋、長洲寶帶橋、吳縣胥口及凡可通流下吳淞者,逐一挑畢,方可開壩。」並從之。是年築海鹽海塘。越四年,從巡撫侍郎徐栻議,復開海鹽秦駐山,南至澉浦舊河。 萬曆二年築荊州采穴,承天泗港、謝家灣諸決堤口。復築荊、岳等府及松滋諸縣老垸堤。 四年,巡撫都御史宋儀望言:「三吳水勢,東南自嘉、秀沿海而北,皆趨松江,循黃浦入海;西北自常、鎮沿江而東,皆趨江陰、常熟。其中太湖瀦蓄,匯為巨浸,流注龐山、瀆墅、澱山、三泖,陽城諸湖。乃開浦引湖,北經常熟七浦、白茆諸港入於江,東北經崑山、太倉穿劉家河,東南通吳淞江、黃浦,各入於海。諸水聯絡,四面環護,中如仰盂。杭、嘉、湖、常、鎮勢繞四隅,蘇州居中,松江為諸水所受,最居下。乞專設水利僉事以裨國計。」部議遣御史董之。 六年,巡撫都御史胡執禮請先濬吳淞江長橋、黃浦。先是,巡按御史林應訓言: 蘇、松水利在開吳淞江中段,以通入海之勢。太湖入海,其道有三:東北由劉河,即古婁江故道;東南由大黃浦,即古東江遺意;其中為吳淞江,經崑山、嘉定、青浦、上海,乃太湖正脈。今劉河、黃浦皆通,而中江獨塞者,蓋江流與海潮遇,海潮渾濁,賴江水迅滌之。劉河獨受巴、陽諸湖,又有新洋江、夏駕浦從旁以注;大黃浦總會杭、嘉之水,又有澱山、泖蕩從上而灌。是以流皆清駛,足以敵潮,不能淤也。 惟吳淞江源出長橋、石塘下,經龐山、九里二湖而入。今長橋、石塘已堙,龐山、九里復為灘漲,其來已微。又有新洋江、夏駕浦掣其水以入劉河,勢乃益弱,不能勝海潮洶湧之勢而滌濁渾之流,日積月累,淤塞僅留一綫。水失故道,時致淫濫。支河小港,亦復壅滯。舊熟之田,半成荒畝。 前都御史海瑞力破衞議,挑自上海江口宋家橋至嘉定艾祁八十里,幸尚通流。自艾祁至崑山慢水港六十餘里,則俱漲灘,急宜開濬,計淺九千五百餘丈,闊二十丈。此江一開,太湖直入於海,濱江諸渠得以引流灌田,青浦積荒之區俱可開墾成熟矣。 並從之。至是,工成。應訓又言: 吳江縣治居太湖正東,湖水由此下吳淞達海。宋時運道所經,畏風阻險,乃建長橋、石塘以通牽挽。長橋百三十丈,為洞六十有二。石塘小則有竇,大則有橋,內外浦涇縱橫貫穿,皆為洩水計也。石塘涇竇半淤,長橋內外俱圮,僅一二洞門通水。若不疏濬,雖開吳淞下流,終無益也。宜開龐山湖口,由長橋抵吳家港。則湖有所洩,江有所歸,源盛流長,為利大矣。 松江大黃浦西南受杭、嘉之水,西北受澱、泖諸蕩之水,總會於浦,而秀州塘、山涇港諸處實黃浦來源也。澱山湖入黃浦道漸多淤淺,宜為疏瀹。而自黃浦、橫澇、洙涇,經秀州塘入南泖,至山涇港等處,萬四千餘丈,從黃浦、洙涇經秀州塘入南泖,要從嘉興經松江到金山,作萬四千餘丈較合。今改。待濬尤急。 他如蘇之茜涇、楊林、白茆、七浦諸港,松之蒲匯、官紹諸塘,常、鎮之澡港、九曲諸河,併宜設法開導,次第修舉。 八年又言: 蘇、松諸郡幹河支港凡數百,大則洩水入海,次則通湖達江,小則引流灌田。今吳淞江、白茆塘、秀州塘、蒲匯塘、孟瀆河、舜河、青暘港俱已告成,支河數十,宜盡開濬。 俱從其請。 久之,用儀望議,特設蘇、松水利副使,以許應逵領之。乃濬吳淞八十餘里,築塘九十餘處,開新河百二十三道,濬內河百三十九道,築上海李家洪老鴉嘴海岸十八里,發帑金二十萬。應逵以其半訖工。三十七、八年間,霪雨浸溢,水患日熾。越數年,給事中歸子顧言:「宋時,吳淞江闊九里。元末淤塞。正統間,周忱立表江心,疏而濬之。崔恭、徐貫、李充嗣、海瑞相繼濬者凡五,迄今四十餘年,廢而不講。宜使江闊水駛,塘浦支河分流四達。」疏入留中。巡按御史薛貞復請行之,下部議而未行。至天啟中,巡撫都御史周起元復請濬吳淞、白茆。崇禎初,員外郎蔡懋德、巡撫都御史李待問皆以為請。久之,巡撫都御史張國維請疏吳江長橋七十二谼及九里、石塘諸洞。御史李謨復請濬吳淞、白茆。俱下部議,未能行也。 十年,增築雄縣橫堤八里,禦滹沱暴漲。 十三年,以尚寶少卿徐貞明兼御史,領墾田使。貞明為給事中,嘗請興西北水利如南人圩田之制,引水成田。工部覆議:「畿輔諸郡邑,以上流十五河之水洩於貓兒一灣,海口又極束隘,故所在橫流。必多開支河,挑濬海口,而後水勢可平,疏濬可施。然役大費繁,而今以民勞財匱,方務省事,請罷其議。」乃已。後貞明謫官,著潞水客譚一書,論水利當興者十四條。時巡撫張國彥、副使顧養謙方開水利於薊、永有效,於是給事中王敬民薦貞明,特召還,賜敕勘水利。貞明乃先治京東州邑,如密雲燕樂莊,平谷水峪寺、龍家務莊,三河塘會莊、順慶屯地。薊州城北黃厓營,城西白馬泉、鎮國莊,城東馬伸橋,夾林河而下別山舖,夾陰流河而下至於陰流。遵化平安城,夾運河而下沙河舖西,城南鐵廠、湧珠湖以下韭菜溝、上素河、下素河百餘里。豐潤之南,則大寨、剌榆坨、史家河、大王莊,東則榛子鎮,西則鴉紅橋,夾河五十餘里。玉田青莊塢、後湖莊、三里屯及大泉、小泉,至於瀕海之地,自水道沽關、黑巖子墩至開平衞南宋家營,東西百餘里,南北百八十里。墾田三萬九千餘畝。至真定將治滹沱近堧地,御史王之棟言:「滹沱非人力可治,徒耗財擾民。」帝入其言,欲罪諸建議者。申時行言:「墾田興利謂之害民,議甚舛。顧為此說者,其故有二。北方民游惰好閑,憚於力作,水田有耕耨之勞,胼胝之苦,不便一也。貴勢有力家侵占甚多,不待耕作,坐收蘆葦薪芻之利;若開墾成田,歸於業戶,隸於有司,則己利盡失,不便二也。然以國家大計較之,不便者小,而便者大。惟在斟酌地勢,體察人情,沙鹻不必盡開,黍麥無煩改作,應用夫役,必官募之,不拂民情,不失地利,乃謀國長策耳。」於是貞明得無罪,而水田事終罷。 巡撫都御史梁問孟築橫城堡邊牆,慮寧夏有黃河患,請堤西岔河,障水東流。從之。十九年,尚寶丞周弘禴言:「寧夏河東有漢、秦二壩,請依河西漢、唐壩築以石,於渠外疏大渠一道,北達鴛鴦諸湖。」詔可。 二十三年,黃、淮漲溢,淮、揚昏墊。議者多請開高家堰以分淮。寶應知縣陳煃為御史,慮高堰既開,害民產鹽場,請自興、鹽迤東,疏白塗河、石口、廖家港為數河,分門出海;然後從下而上,濬清水、子嬰二溝,且多開瓜、儀閘口以洩水。給事中祝世祿亦言:「議者欲放淮從廣陽、射陽二湖入海。廣陽闊僅八里,射陽僅二十五丈,名為湖,實河也。且離海三百里,迂迴淺窄,高、寶七州縣水惟此一線宣洩之,又使淮注焉,田廬鹽場,必無幸矣。廣陽湖東有大湖,方廣六十里,湖北口有舊官河,自官蕩至鹽城石口,通海僅五十三里,此導淮入海一便也。」下部及河漕官議,俱格不行。既而總河尚書楊一魁言:「黃水倒灌,正以海口為阻。分黃工就,則石口、廖家港、白駒場海口,金灣、芒稻諸河,急宜開刷。」乃命如議行之。 三十年,保定巡撫都御史汪應蛟言:「易水可溉金臺,滹水可溉恒山,溏水可溉中山,滏水可溉襄國,漳水可溉鄴下,而瀛海當衆河下流,故號河中,視江南澤國不異。至於山下之泉,地中之水,所在皆有,宜各設壩建閘,通渠築堤,高者自灌,下則車汲。用南方水田法,六郡之內,得水田數萬頃,畿民從此饒,永無旱澇之患。不幸濱河有梗,亦可改折於南,取糴於北。此國家無窮利也。」報可。應蛟乃於天津葛沽、何家圈、雙溝、白塘,令防海軍丁屯種,人授田四畝,共種五千餘畝,水稻二千畝,收多,因上言:「墾地七千頃,歲可得穀二百餘萬石,此行之而效者也。」 是年,真定知府郭勉濬大鳴、小鳴泉四十餘穴,溉田千頃。邢臺達活、野狐二泉流為牛尾河,百泉流為澧河,建二十一閘二堤,灌田五百餘頃。 天啟元年,御史左光斗用應蛟策,復天津屯田,令通判盧觀象管理屯田水利。明年,巡按御史張慎言言:「自枝河而西,靜海、興濟之間,萬頃沃壤。河之東,尚有鹽水沽等處為膏腴之田,惜皆蕪廢。今觀象開寇家口以南田三千餘畝,溝洫蘆塘之法,種植疏濬之方,皆具而有法,人何憚而不為。大抵開種之法有五。一官種。謂牛、種、器具、耕作、雇募皆出於官,而官亦盡收其田之入也。一佃種。謂民願墾而無力,其牛、種、器具仰給於官,待納稼之時,官十而取其四也。一民種。佃之有力者,自認開墾若干,迨開荒既熟,較數歲之中以為常,十一而取是也。一軍種。即令海防營軍種葛沽之田,人耕四畝,收二石,緣有行、月糧,故收租重也。一屯種。祖宗衞軍有屯田,或五十畝,或百畝。軍為屯種者,歲入十七於官,即以所入為官軍歲支之用。國初兵農之善制也。四法已行,惟屯種則今日兵與軍分,而屯僅存其名。當選各衞之屯餘,墾津門之沃土,如官種法行之。」章下所司,命太僕卿董應舉管天津至山海屯田,規畫數年,開田十八萬畝,積穀無算。 崇禎二年,兵部侍郎申用懋言:「永平濼河諸水,逶迤寬衍,可疏渠以防旱潦。山坡隙地,便栽種。宜令有司相地察源,為民興利。」從之。 兵一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衞所。外統之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而上十二衞為天子親軍者不與焉。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衞所軍領之;既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衞所。蓋得唐府兵遺意。文皇北遷,一遵太祖之制,然內臣觀兵,履霜伊始。洪、宣以後,狃於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木之難。于謙創立團營,簡精銳,一號令,兵將相習,其法頗善。憲、孝、武、世四朝,營制屢更,而威益不振。衞所之兵疲於番上,京師之旅困於占役。馴至末造,尺籍久虛,行伍衰耗,流盜蜂起,海內土崩。宦豎降於關門,禁軍潰於城下,而國遂以亡矣。今取其一代規制之詳,及有關於軍政者,著於篇。 京營侍衞上直軍皇城守衞京城巡捕四衞營 京軍三大營,一曰五軍,一曰三千,一曰神機。其制皆備於永樂時。 初,太祖建統軍元帥府,統諸路武勇,尋改大都督府。以兄子文正為大都督,節制中外諸軍。京城內外置大小二場,分教四十八衞卒。已,又分前、後、中、左、右五軍都督府。洪武四年,士卒之數,二十萬七千八百有奇。 成祖增京衞為七十二。又分步騎軍為中軍,左、右掖,左、右哨,亦謂之五軍。歲調中都、山東、河南、大寧兵番上京師隸之。設提督內臣一,武臣二,掌號頭官二;大營坐營官一,把總二;中營坐營官一,馬步隊把總各一。左右掖、哨官如之。又有十二營,掌隨駕馬隊官軍,設把總二。又有圍子手營,掌操練上直叉刀手及京衞步隊官軍,設坐營官一,統四司,以一、二、三、四為號,把總各二。又有幼官舍人營,掌操練京衞幼官及應襲舍人,坐營官一,四司把總各一。此五軍營之部分也。已,得邊外降丁三千,立營分五司。一,掌執大駕龍旗、寶纛、勇字旗、負御寶及兵仗局什物上直官軍。一,掌執左右二十隊勇字旗、大駕旗纛金鼓上直官軍。一,掌傳令營旗牌,御用監盔甲、尚冠、尚衣、尚履什物上直官軍。一,掌執大駕勇字旗、五軍紅盔貼直軍上直官軍。一,掌殺虎手、馬轎及前哨馬營上直明甲官軍、隨侍營隨侍東宮官舍、遼東備禦回還官軍。提督內臣二,武臣二,掌號頭官二,坐司官五,見操把總三十四,上直把總十六,明甲把總四。此三千營之部分也。已,征交阯,得火器法,立營肄習。提督內臣、武臣,掌號頭官,皆視三千營,亦分為五軍。中軍,坐營內臣一,武臣一。其下四司,各監鎗內臣一,把司官一,把總官二。左右掖、哨皆如之。又因得都督譚廣馬五千匹,置營名五千下,掌操演火器及隨駕護衞馬隊官軍。坐營內臣、武臣各一,其下四司,各把司官二。此神機營之部分也。居常,五軍肄營陣,三千肄巡哨,神機肄火器。大駕征行,則大營居中,五軍分駐,步內騎外,騎外為神機,神機外為長圍,周二十里,樵採其中。三大營之制如此。 洪熙時,始命武臣一人總理營政。宣德五年,以成國公朱勇言,選京衞卒隸五軍訓練。明年命科道及錦衣官覈諸衞軍數。帝之征高煦及破兀良哈,皆以京營取勝焉。正統二年,復因勇言,令錦衣等衞、守陵衞卒存其半,其上直旗校隸錦衣督操,餘悉歸三大營。土木之難,京軍沒幾盡。 景帝用于謙為兵部尚書。謙以三大營各為教令,臨期調撥,兵將不相習,乃請於諸營選勝兵十萬,分十營團練。每營都督一,號頭官一,都指揮二,把總十,領隊一百,管隊二百。於三營都督中推一人充總兵官,監以內臣,兵部尚書或都御史一人為提督。其餘軍歸本營,曰老家。京軍之制一變。英宗復辟,謙死,團營罷。 憲宗立,復之,增為十二。成化二年復罷。命分一等、次等訓練。尋選得一等軍十四萬有奇。帝以數多,令仍分十二營團練,而區其名,有奮、耀、練、顯四武營,敢、果、効、鼓四勇營,立、伸、揚、振四威營。命侯十二人掌之,各佐以都指揮,監以內臣,提督以勳臣,名其軍曰選鋒,不任者仍為老家以供役,而團營之法又稍變。二十年立殫忠、効義二營;練京衞舍人、餘丁。二營,永樂間設,後廢,至是復設。未幾,以無益罷。帝在位久,京營特注意,然缺伍至七萬五千有奇,大率為權貴所隱占。又用汪直總督團營,禁旅專掌於內臣,自帝始也。 孝宗即位,乃命都御史馬文升為提督。是時營軍久苦工役。成化末,余子俊嘗言之,文升復力陳不可。又請於每營選馬步銳卒二千,遇警徵調。且遵洪、永故事,五日一操,以二日走陣下營,以三日演武。從之。時尚書劉大夏陳弊端十事,復奏減修乾清宮卒。內臣謂其不恤大工,大學士劉健曰:「愛惜軍士,司馬職也。」帝納之。會戶部主事李夢陽極論役軍之害,並及內臣主兵者。以語侵壽寧侯,下詔獄,遂格不行。 武宗即位,十二營銳卒僅六萬五百餘人,稍弱者二萬五千而已。給事中葛嵩請選五軍、三千營精銳歸團練,而存八萬餘人於營以供役。惠安伯張偉謬引舊制以爭,事遂已,隱占如故。寘鐇反,太監張永將京軍往討,中官權益重。及流寇起,邊將江彬等得幸,請調邊軍入衞。於是集九邊突騎家丁數萬人於京師,名曰外四家。立兩官廳。選團營及勇士、四衞軍於西官廳操練,正德元年所選官軍操於東官廳。自是兩官廳軍為選鋒,而十二團營且為老家矣。武宗崩,大臣用遺命罷之。當是時,工作浩繁,邊將用事,京營戎政益大壞。給事中王良佐奉敕選軍,按籍三十八萬有奇,而存者不及十四萬,中選者僅二萬餘。 世宗立,久之,從廷臣言,設文臣知兵者一人領京營。是時額兵十萬七千餘人,而存者僅半。專理京營兵部尚書李承勛請足十二萬之數。部議遵弘治中例,老者補以壯丁,逃、故者清軍官依期解補。從之。十五年,都御史王廷相提督團營,條上三弊。一,軍士多雜派,工作終歲,不得入操。雖名團營聽征,實與田夫無異。二,軍士替代,吏胥需索重賄。貧軍不能辦,老羸苟且應役,而精壯子弟不得收練。三,富軍憚營操征調,率賄將弁置老家數中。貧者雖老疲,亦常操練。語頗切中。既而兩郊九廟諸宮殿之工起,役軍益多。兵部請分番為二,半團操,半放歸,而收其月廩雇役。詔行一年。自後邊警急,團營見兵少,僅選騎卒三萬,仍號東西官廳。餘者悉老弱,仍為營帥、中官私役。 二十九年,俺答入寇,兵部尚書丁汝夔覈營伍不及五六萬人。驅出城門,皆流涕不敢前,諸將領亦相顧變色。汝夔坐誅。大學士嚴嵩,乃請振刷以圖善後。吏部侍郎王邦瑞攝兵部,因言:「國初,京營勁旅不減七八十萬,元戎宿將常不乏人。自三大營變為十二團營,又變為兩官廳,雖浸不如初,然額軍尚三十八萬有奇。今武備積弛,見籍止十四萬餘,而操練者不過五六萬。支糧則有,調遣則無。比敵騎深入,戰守俱稱無軍。即見在兵,率老弱疲憊、市井遊販之徒,衣甲器械取給臨時。此其弊不在逃亡,而在占役;不在軍士,而在將領。蓋提督、坐營、號頭、把總諸官多世冑紈袴,平時占役營軍,以空名支餉,臨操則肆集市人,呼舞博笑而已。先年,尚書王瓊、毛伯溫、劉天和常有意振飭。然將領惡其害己,陰謀阻撓,軍士又習於驕惰,競倡流言,事復中止,釀害至今。乞大振乾綱,遣官精核。」帝是其言,命兵部議興革。 於是悉罷團營、兩官廳,復三大營舊制。更三千曰神樞。罷提督、監鎗等內臣。設武臣一,曰總督京營戎政,以咸寧侯仇鸞為之;文臣一,曰協理京營戎政,即以邦瑞充之。其下設副參等官二十六員。已,又從部議,以四武營歸五軍營中軍,四勇營歸左右哨,四威營歸左右掖。各設坐營官一員,為正兵,備城守;參將二員,備征討。帝以營制新定,告於太廟行之。又遣四御史募兵畿輔、山東、山西、河南,得四萬人,分隸神樞、神機。各設副將一,而增能戰將六員,分領操練。大將所統三營之兵,居常名曰練勇,有事更定職名。五軍營:大將一員,統軍一萬,總主三營副、參、遊擊、佐擊及坐營等官;副將二員,各統軍七千;左右前後參將四員,各六千;遊擊四員,各三千。外備兵六萬六千六百六十人。神樞營:副將二員,各統軍六千;佐擊六員,各三千。外備兵四萬人。神機營亦如之。已,又定三大營官數:五軍營一百九十六員,神樞營二百八員,神機營一百八十二員,共五百八十六員。在京各衞軍,俱分隸三營。分之為三十營,合之為三大營。終帝世,其制屢更,最後中軍哨掖之名亦罷,但稱戰守兵兼立車營。 故事,五軍府皆開府給印,主兵籍而不與營操,營操官不給印。戎政之有府與印,自仇鸞始。鸞方貴幸,言於帝,選各邊兵六萬八千人,分番入衞,與京軍雜練,復令京營將領分練邊兵,於是邊軍盡隸京師。塞上有警,邊將不得徵集,邊事益壞。鸞死,乃罷其所置戎政廳首領官之屬,而入衞軍則惟罷甘肅者。 隆慶四年,大學士趙貞吉請收將權,更營制。極言戎政之設府鑄印,以數十萬衆統於一人,非太祖、成祖分府分營本意。請以官軍九萬分五營,營擇一將,分統訓練。詔下廷臣議。尚書霍冀言:「營制,世宗熟慮而後定,不宜更。惟大將不當專設,戎政不宜有印,請如貞吉言。」制曰「可」。於是三大營各設總兵一,副將二。其參佐等官,互有增損,各均為十人。而五軍營兵,均配二營,營十枝,屬二副將分統。以侯伯充總兵,尋改曰提督。又用三文臣,亦稱提督。自設六提督後,各持意見,遇事旬月不決。給事中溫純言其弊,乃罷,仍設總督、協理二臣。 萬曆二年從給事中歐陽柏請,復給戎政印,汰坐營官二員。五年,巡視京營科臣林景暘請廣召募,立選鋒。是時,張居正當國,綜覈名實,衞臣多條上兵事,大旨在足兵、選將,營務頗飭。久之,帝厭政,廷臣漸爭門戶,習於愉惰,遂日廢弛。三十六年,尚書李化龍理戎政,條上京營積弊。敕下部議,卒無所振作。及兵事起,總督京營趙世新請改設教場城內,便演習。太常少卿胡來朝請調京軍戍邊,可變弱為強。皆無濟於用。 天啟三年,協理侍郎朱光祚奏革老家軍,補以少壯。老家怨,以瓦礫投光祚,遂不果革。是時,魏忠賢用事,立內操,又增內臣為監視及把牌諸小內監,益募健丁,諸營軍多附之。 莊烈帝即位,撤內臣,已而復用。戎政侍郎李邦華憤京營弊壞,請汰老弱虛冒,而擇材力者為天子親軍。營卒素驕,有疑其為變者。勳戚中官亦惡邦華害己,蜚語日聞。帝為罷邦華,代以陸完學,盡更其法。京營自監督外,總理捕務者二員,提督禁門、巡視點軍者三員,帝皆以御馬監、司禮、文書房內臣為之,於是營務盡領於中官矣。十年八月,車駕閱城,鎧甲旌旗甚盛,衞臣悉鸞帶策馬從。六軍望見乘輿,皆呼萬歲。帝大悅,召完學入御幄奬勞,酌以金卮,然徒為容觀而已。 時兵事益亟。帝命京軍出防剿,皆監以中官。廩給優渥,挾勢而驕,多奪人俘獲以為功,輕折辱諸將士,將士益解體。周延儒再入閣,勸罷內操,撤諸監軍。京兵班師還。時營將率內臣私人,不知兵。兵惟注名支糧,買替紛紜,朝甲暮乙,雖有尺籍,莫得而識也。帝屢旨訓練,然日不過二三百人,未昏遂散。營兵十萬倖抽驗不及,玩愒佚罰者無算。帝嘗問戎政侍郎王家彥,家彥曰:「今日惟嚴買替之禁,改操練之法,庶可救萬一,然勢已晚。」帝不懌而罷。十六年,襄城伯李國禎總戎政,內臣王承恩監督京營。明年,流賊入居庸關,至沙河。京軍出禦,聞礮聲潰而歸。賊長驅犯闕,守陴者僅內操之三千人,京師遂陷。 大率京軍積弱,由於占役買閒。其弊實起於紈袴之營帥,監視之中官,竟以亡國云。 京營之在南者,永樂北遷,始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備南京,節制在南諸衞所。洪熙初,以內臣同守備。宣德末,設參贊機務官。景泰間,增協同守備官。成化末,命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視五部特重。先是,京師立神機營,南京亦增設,與大小二教場同練。軍士常操不息,風雨方免。有逃籍者,憲宗命南給事御史時至二場點閱。成國公朱儀及太監安寧不便,詭言軍機密務,御史詰問名數非宜。帝為罪御史,仍令守備參贊官閱視,著為令。 嘉靖中,言者數奏南營耗亡之弊。二十四年冬詔立振武營,簡諸營銳卒充之,益以淮、揚趫捷者。江北舊有池河營,專城守,護陵寢。二營兵各三千,領以勳臣,別設場訓練。然振武營卒多無賴子。督儲侍郎黃懋官抑削之,遂譁,毆懋官至死。詔誅首惡,以戶部尚書江東為參贊。東多所寬假,衆益驕,無復法紀。給事中魏元吉以為言,因舉浙、直副總劉顯往提督。未至,池河兵再變,毆千戶吳欽。詔顯亟往,許以川兵五百自隨,事始定。隆慶改元,罷振武營,以其卒千餘仍隸二場及神機營。 萬曆十一年,參贊尚書潘季馴言:「操軍原額十有二萬,今僅二萬餘。祖軍與選充參半,選充例不補,營伍由是虛。請如祖軍收補。」已而王遴代季馴,言:「大小二場,新舊官軍二萬三千有餘。請如北京各邊,三千一百二十人為一枝,每枝分中、左、右哨,得兵七枝。餘置旗鼓下,備各營缺。」從之。巡視科臣阮子孝極論南營耗弊,言頗切中,然卒無振飭之者。已,從尚書吳文華請,增參贊旗牌,得以軍法從事,兼聽便宜調遣。三十一年添設南中軍標營,選大教場卒千餘,設中軍參將統練。規制雖具,而時狃苟安,闒茸一如北京。及崇禎中,流寇陷廬、鳳,踞上流,有窺留都意。南中將士日夜惴惴,以護陵寢、守京城為名,倖賊不東下而已。最後,史可法為參贊尚書,思振積弊,未久而失,蓋無可言焉。 侍衞上直軍之制。太祖即吳王即位,其年十二月設拱衞司,領校尉,隸都督府。洪武二年改親軍都尉府,統中、左、右、前、後五衞軍,而儀鑾司隸焉。六年造守衞金牌,銅塗金為之。長一尺,闊三寸。以仁、義、禮、智、信為號。二面俱篆文:一曰「守衞」,一曰「隨駕」。掌於尚寶司,衞士佩以上直,下直納之。 十五年罷府及司,置錦衣衞。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所隸有將軍、力士、校尉,掌直駕侍衞、巡察緝捕。已又擇公、侯、伯、都督、指揮之嫡次子,置勳衞散騎舍人,而府軍前衞及旗手等十二衞,各有帶刀官。錦衣所隸將軍,初名天武,後改稱大漢將軍,凡千五百人。設千、百戶,總旗七員。其衆自為一軍,下直操練如制,缺至五十人方補。月糈二石,積勞試補千、百戶、亡者許以親子弟魁梧材勇者代,無則選民戶充之。 永樂中,置五軍、三千營。增紅盔、明甲二將軍及叉刀圍子手之屬,備宿衞。校尉、力士僉民間丁壯無惡疾、過犯者。力士先隸旗手衞,後改隸錦衣及騰驤四衞,專領隨駕金鼓、旗幟及守衞四門。校尉原隸儀鑾司,司改錦衣衞,仍隸焉。掌擎執鹵簿儀仗,曰鑾輿,曰擎蓋,曰扇手,曰旌節,曰旛幢,曰班劍,曰斧鉞,曰戈戟,曰弓矢,曰馴馬,凡十司,及駕前宣召差遣,三日一更直。設總旗、小旗,而領以勳戚官。官凡六:管大漢將軍及散騎舍人、府軍前衞帶刀官者一,管五軍營叉刀圍子手者一,管神樞營紅盔將軍者四。聖節、正旦、冬至及大祀、誓戒、冊封、遣祭、傳制用全直,直三千人,餘則更番,器仗衣服位列亦稍殊焉。凡郊祀、經筵、巡幸侍從各有定制,詳禮志中。居常,當直將軍朝夕分候午門外,夜則司更,共百人。而五軍叉刀官軍,悉於皇城直宿。掌侍衞官輪直,日一員。惟掌錦衣衞將軍及叉刀手者,每日侍。尤嚴收捕之令,及諸脫更離直者。共計錦衣衞大漢將軍一千五百七人,府軍前衞帶刀官四十,神樞營紅盔將軍二千五百,把總指揮十六,明甲將軍五百二,把總指揮二,大漢將軍八,五軍營叉刀圍子手三千,把總指揮八,勳衞散騎舍人無定員,旗手等衞帶刀官一百八十,此侍衞親軍大較也。 正統後,妃、主、公、侯、中貴子弟授官者,多寄錄錦衣中。正德時,奏帶傳陞冒銜者,又不下數百人。武宗好養勇士,嘗以千、把總四十七人,注錦衣衞帶俸舍、餘千一百人充御馬監家將勇士,食糧騎操。又令大漢將軍試百戶,五年實授,著為令。倖竇開而恩澤濫,宿衞稍輕矣。至萬曆間,衞士多占役、買閒,其弊亦與三大營等。雖定離直者奪月糈之例,然不能革。 太祖之設錦衣也,專司鹵簿。是時,方用重刑,有罪者往往下錦衣衞鞫實,本衞參刑獄自此始。文皇入立,倚錦衣為心腹。所屬南北兩鎮撫司,南理本衞刑名及軍匠,而北專治詔獄。凡問刑、奏請皆自達,不關白衞帥。用法深刻,為禍甚烈,詳刑法志。又錦衣緝民間情偽,以印官奉敕領官校。東廠太監緝事,別領官校,亦從本衞撥給,因是恒與中官相表裏。皇城守衞,用二十二衞卒,不獨錦衣軍,而門禁亦上直中事。京城巡捕有專官,然每令錦衣官協同。地親權要,遂終明之世云。 初,太祖取婺州,選富民子弟充宿衞,曰御中軍。已,置帳前總制親兵都指揮使。後復省,置都鎮撫司,隸都督府,總牙兵巡徼。而金吾前後、羽林左右、虎賁左右、府軍左右前後十衞,以時番上,號親軍。有請,得自行部,不關都督府。及定天下,改都鎮撫司為留守,設左右前後中五衞,關領內府銅符,日遣二人點閱,夜亦如之,所謂皇城守衞官軍也。 二十七年申定皇城門禁約。凡朝參,門始啟,直日都督、將軍及帶刀、指揮、千百戶、鎮撫、舍人入後,百官始以次入。上直軍三日一更番,內臣出入必合符嚴索,以金幣出者驗視勘合,以兵器雜藥入門者擒治,失察者重罪之。民有事陳奏,不許固遏。帝念衞士勞苦,令家有婚喪、疾病、產子諸不得已事,得自言情;家無餘丁,父母俱病者,許假侍養,愈乃復。 先是,新宮成,詔中書省曰:「軍士戰鬬傷殘,難備行伍,可於宮牆外造舍以居之,晝則治生,夜則巡警。」其後,定十二衞隨駕軍上直者,人給錢三百。二十八年復於四門置舍,使恩軍為衞士執爨。恩軍者,得罪免死及諸降卒也。 永樂中,定制,諸衞各有分地。自午門達承天門左右,逮長安左右門,至皇城東西,屬旗手、濟陽、濟川、府軍及虎賁右、金吾前、燕山前、羽林前八衞。東華門左右至東安門左右,屬金吾、羽林、府軍、燕山四左衞。西華門左右至西安門左右,屬四右衞。玄武門左右至北安門左右,屬金吾、府軍後及通州、大興四衞。衞有銅符,頒自太祖。曰承,曰東,曰西,曰北,各以其門名也。巡者左半,守者右半。守官遇巡官至,合契而從事。各門守衞官,夜各領銅令申字牌巡警,自一至十六。內皇城衞舍四十,外皇城衞舍七十二,俱設銅鐸,次第循環。內皇城左右坐更將軍百,每更二十人,四門走更官八,交互往來,鈐印于籍以為驗。都督及帶刀、千百戶日各一人,領申字牌直宿,及點各門軍士。後更定都督府,改命侯、伯僉書焉。 洪熙初,更造衞士懸牌。時親軍缺伍,衞士不獲代。帝命選他衞軍守端、直諸門,尚書李慶謂不可。帝曰:「人主在布德以屬人心,苟心相屬,雖非親幸,何患焉。」宣德三年命御史點閱衞卒。天順中,復增給事中一人。成化十年,尚書馬文升言:「太祖置親軍指揮使司,不隸五府。文皇帝復設親軍十二衞,又增勇士數千員,屬御馬監,上直,而以腹心臣領之。比者日廢弛,勇士與諸營無異,皇城之內,兵衞無幾,諸監門卒尤疲羸,至不任受甲。宜敕御馬監官,即見軍選練。仍敕守衞官常嚴步伍,譏察出入,以防微銷萌。」帝然其言,亦未能有所整飭。 正德初,嚴皇城紅舖巡徼,日令留守衞指揮五員,督內外夜巡軍。而兵部郎中、主事各一人,同御史、錦衣衞稽閱,毋攝他務。嘉靖七年增直宿官軍衣糧,五年一給。萬曆十一年,於皇城內外設把總二員,分東西管理。時門禁益弛,衞軍役於中官,每至空伍,賃市兒行丐應點閱。叉刀、紅盔日出始一入直,直廬虛無人。坐更將軍皆納月鏹於所轄。凡提號、巡城、印簿、走更諸事悉廢。十五年再申門禁。久之,給事中吳文煒乞盡復舊制。不報。末年,有失金牌久之始覺者。梃擊之事,張差一妄男子,得闌入殿廷,其積弛可知。是後中外多事,啟、禎兩朝雖屢申飭,竟莫能挽,侵尋以至於亡。 京城巡捕之職,洪武初,置兵馬司,譏察奸偽。夜發巡牌,旗士領之,覈城門扃鐍及夜行者。已改命衞所鎮撫官,而掌於中軍都督府。永樂中,增置五城兵馬司。宣德初,京師多盜,增官軍百人,協五城逐捕。已,復增夜巡候卒五百。成化中,始命錦衣官同御史督之。末年,撥給團營軍二百。弘治元年令三千營選指揮以下四員,領精騎巡京城外,又令錦衣官五,旗手等衞官各一,分地巡警,巡軍給牌。五年設把總都指揮,專職巡捕。正德中,添設把總,分畫京城外地,南抵海子,北抵居庸關,西抵盧溝橋,東抵通州。復增城內二員,而益以團營軍,定官卒賞罰例。末年,邏卒增至四千人,特置參將。 嘉靖元年復增城外把總一員,幷舊為五,分轄城內東西二路,城外西南、東南、東北三路,增營兵為五千。又十選一,立尖哨五百騎,厚其月糈。命參將督操,而監以兵部郎。是時,京軍弊壞積久,捕營亦然。三十四年,軍士僅三百餘。以給事中丘岳等言,削指揮樊經職,而禁以軍馬私役騎乘。萬曆十二年從兵部議,京城內外盜發,自卯至申責兵馬司,自酉至寅責巡捕官,賊衆則協力捕剿。是後,軍額倍增,駕出及朝審、錄囚皆結隊駐巷口。籍伍雖具,而士馬實凋弊不足用。捕營提督一,參將二,把總十八,巡軍萬一千,馬五千匹。盜賊縱橫,至竊內中器物。獲其橦索,竟不能得也。莊烈帝時,又以兵部左侍郎專督。然營軍半虛廩,馬多雇人騎,失盜嚴限止五日,玩法卒如故。 四衞營者,永樂時,以迤北逃回軍卒供養馬役,給糧授室,號曰勇士。後多以進馬者充,而聽御馬監官提調,名隸羽林,身不隸也。軍卒相冒,支糧不可稽。宣德六年乃專設羽林三千戶所統之,凡三千一百餘人。尋改武驤、騰驤左右衞,稱四衞軍。選本衞官四員,為坐營指揮,督以太監,別營開操,稱禁兵。器械、衣甲異他軍,橫於輦下,往往為中官占匿。弘治末,勇士萬一千七百八十人,旗軍三萬一百七十人,歲支廩粟五十萬。孝宗納廷臣言,覈之。又令內臣所進勇士,必由兵部驗送乃給廩,五年籍其人數,著為令。省度支金錢歲數十萬。武宗即位,中官甯瑾乞留所汰人數。言官及尚書劉大夏持不可,不聽。後兩官廳設,遂選四衞勇士隸西官廳,掌以邊將江彬、太監張永等。 世宗入立,詔自弘治十八年存額外,悉裁之,替補必兵部查駁。而御馬監馬牛羊,令巡視科道覈數。既而中旨免覈,馬多虛增。後數年,御馬太監閔洪復矯旨選四衞官。給事中鄭自璧劾其欺蔽,不報。久之,兵部尚書李承勛請以選覈仍隸本部,中官謂非便。帝從承勛言。十六年又命收復登極詔書所裁者,凡四千人。後五年,內臣言,勇士僅存五千餘,請令子姪充選,以備邊警。部臣言:「故額定五千三百三十人。八年清稽,已浮其數,且此營本非為備邊設者。」帝從部議。然隱射、占役、冒糧諸弊率如故。萬曆二年減坐營官二員。已,復定營官缺由兵部擇用。其後,復為中官所撓,仍屬御馬監。廷臣多以為言,不能從。四十二年,給事中姚宗文點閱本營,言:「官勇三千六百四十七,僅及其半。馬一千四十三,則無至者。官旗七千二百四十,止四千六百餘。馬亦如之。乞下法司究治。」帝不能問。天啟末,巡視御史高弘圖請視三大營例,分弓弩、短兵、火器,加以訓練。至莊烈帝時,提督內臣曹化淳奏改為勇衞營,以周遇吉、黃得功為帥,遂成勁旅,出擊賊,輒有功。得功軍士畫虎頭於皂布以衣甲。賊望見黑虎頭軍,多走避,其得力出京營上云。 兵二 衞所 班軍 太祖下集慶路為吳王,罷諸翼統軍元帥,置武德、龍驤、豹韜、飛熊、威武、廣武、興武、英武、鷹揚、驍騎、神武、雄武、鳳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衞親軍指揮使司。革諸將襲元舊制樞密、平章、元帥、總管、萬戶諸官號,而覈其所部兵五千人為指揮,千人為千戶,百人為百戶,五十人為總旗,十人為小旗。天下既定,度要害地,係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衞。大率五千六百人為衞,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百十有二人為百戶所。所設總旗二,小旗十,大小聯比以成軍。其取兵,有從征,有歸附,有謫發。從征者,諸將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歸附,則勝國及僭偽諸降卒。謫發,以罪遷隸為兵者。其軍皆世籍。此其大略也。 洪武三年陞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衞為都衞,復置河南、西安、太原、武昌四都衞。四年造用寶金符及調發走馬符牌。用寶符為小金牌二,中書省、大都督府各藏其一。有詔發兵,省府以牌入,內府出寶用之。走馬符牌,鐵為之,共四十,金字、銀字者各半,藏之內府。有急務調發,使者佩以行。尋改為金符。凡軍機文書,自都督府、中書省長官外,不許擅奏。有詔調軍,省、府同覆奏,然後納符請寶。五年置親王護衞指揮使司,每府三護衞,衞設左、右、中、前、後五所;所,千戶二,百戶十。圍子手所二;所,千戶一。七年申定兵衞之政,征調則統於諸將,事平則散歸各衞。 八年改在京留守都衞為留守衞指揮使司,在外都衞為都指揮使司,凡十三:北平、陝西、山西、浙江、江西、山東、四川、福建、湖廣、廣東、廣西、遼東、河南。又行都指揮使司二:甘州、大同。俱隸大都督府。九年選公、侯、都督、各衞指揮嫡長次子為散騎、參侍舍人,隸都督府,充宿衞,或署各衞所事。十三年,丞相胡惟庸謀反誅,革中書省,因改大都督府為五,分統諸軍司衞所。明年復置中都留守司及貴州、雲南都指揮使司。十五年三月頒軍法定律。十六年詔各都司上衞所城池水陸地里圖。二十年置大寧都指揮使司。是年,命兵部置軍籍勘合,載從軍履歷、調補衞所年月、在營丁口之數,給內外衞所軍士,而藏其副於內府。三十年定武官役軍之制:指揮、同知、僉事四,千戶三,百戶、鎮撫二,皆取正軍,三日一番上,下直歸伍操練。衞所直廳六,守門二,守監四,守庫一,皆任老軍,月一更。 建文帝嗣位,置河北都司、湖廣行都司。文皇入立,皆罷之,而陞燕山三護衞為親軍,並建文時所立孝陵衞,皆不隸五府。後諸陵設衞皆如之。移山西行都司所屬諸衞軍於北平,設衞屯種。永樂元年罷北平都司,設留守行後軍都督府,遷大寧都司於保定。明年更定衞所屯守軍士。臨邊險要者,守多於屯。在內平僻,或地雖險要而運輸難至者,皆屯多於守。七年置調軍勘合,以勇、敢、鋒、銳、神、奇、精、壯、強、毅、克、勝、英、雄、威、猛十六字,編百號。制敕調軍及遣將,比號同,方准行。十八年,北京建,在南諸衞多北調。宣德五年從平江伯陳瑄言,以衞官職漕運,東南之卒由是困。八年減衞軍餘丁,正軍外每軍留一,餘悉遣歸。已,復以幼軍備操者不足,三丁至七八丁者選一,餘聽治生,給軍裝。正軍有故,即令補伍,毋再勾攝。 當是時,都指揮使與布、按並稱三司,為封疆大吏。而專閫重臣,文武亦無定職,世猶以武為重,軍政修飭。正德以來,軍職冒濫,為世所輕。內之部科,外之監軍、督撫,疊相彈壓,五軍府如贅疣,弁帥如走卒。總兵官領敕於兵部,皆跽,間為長揖,即謂非體。至於末季,衞所軍士,雖一諸生可役使之。積輕積弱,重以隱占、虛冒諸弊,至舉天下之兵,不足以任戰守,而明遂亡矣。 崇禎三年,范景文以兵部侍郎守通州,上言:「祖制,邊腹內外,衞所棊置,以軍隸衞,以屯養軍。後失其制,軍外募民為兵,屯外賦民出餉,使如鱗尺籍,不能為衝鋒之事,幷不知帶甲之人。陛下百度振刷,豈可令有定之軍數付之不可問,有用之軍糈投之不可知?」因條上清覈數事,不果行。 初,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都司衞所,共計都司十有七,留守司一,內外衞三百二十九,守禦千戶所六十五。及成祖在位二十餘年,多所增改。其後措置不一,今區別其名於左,以資考鏡。 上十二衞 金吾前衞金吾後衞羽林左衞羽林右衞府軍衞府軍左衞府軍右衞府軍前衞府軍後衞虎賁左衞錦衣衞旂手衞 五軍都督府所屬衞所 左軍都督府 在京凡本府在京屬衞,曾經永樂十八年調守北京者,各註其下曰「調北京」,其年月不重出。後四府同。 留守左衞調北京鎮南衞調北京水軍左衞驍騎右衞調北京龍虎衞調北京英武衞瀋陽左衞調北京瀋陽右衞調北京 在外 浙江都司 杭州前衞杭州右衞台州衞寧波衞處州衞紹興衞海寧衞昌國衞溫州衞臨山衞松門衞金鄉衞定海衞海門衞盤石衞觀海衞海寧千戶所衢州千戶所嚴州千戶所湖州千戶所 遼東都司 定遼左衞定遼右衞定遼中衞定遼前衞定遼後衞鐵嶺衞東寧衞瀋陽中衞海州衞蓋州衞金州衞復州衞義州衞遼海衞三萬衞廣寧左屯衞廣寧右屯衞廣寧前屯衞廣寧後屯衞廣寧中護衞後改為屯衞 山東都司 青州左護衞後為天津右衞青州護衞革兗州護衞革兗州左護衞後為臨清衞登州衞青州左衞萊州衞寧海衞濟南衞平山衞德州衞後改屬後府樂安千戶所後 改名武定,屬後府膠州千戶所諸城千戶所滕縣千戶所 右軍都督府 在京 虎賁右衞調北京留守右衞調北京水軍右衞武德衞調北京廣武衞 在外 雲南都司 雲南左衞雲南右衞雲南前衞大理衞楚雄衞臨安衞景東衞曲靖衞金齒衞洱海衞蒙化衞馬隆衞改雲南右護衞,革平夷衞越州衞六涼衞鶴慶千戶所革 貴州都司 貴州衞永寧衞普定衞平越衞烏撒衞普安衞層臺衞革赤水衞威清衞興隆衞新添衞清平衞平壩衞安莊衞龍里衞安南衞都勻衞畢節衞黃平千戶所 四川都司 成都左護衞成都右護衞後為龍虎左衞,隸南京左府成都中護衞後為豹韜左衞,隸南京前府 成都左衞革成都右衞成都前衞成都後衞成都中衞寧川衞茂州衞建昌衞後屬行都司重慶衞敍南衞蘇州衞後為寧番衞,屬行都司,革瀘州衞松潘軍民指揮使司巖州衞革青川千戶所威州千戶所大渡河千戶所 陝西都司 西安左護衞後為神武右衞西安右護衞西安中護衞後為神武前衞西安左衞西安右衞改西安中護衞西安前衞西安後衞華山衞改西安左護衞,又改神武右衞泰山衞改西安右護衞延安衞綏德衞平涼衞慶陽衞寧夏衞臨洮衞鞏昌衞西寧衞後屬行都司漢中衞涼州衞後屬行都司莊浪衞後屬行都司蘭州衞秦州衞岷州軍民指揮使司洮州衞河州軍民指揮使司甘肅衞後為甘州後衞山丹衞後屬行都司永昌衞後屬行都司鳳翔千戶所金州千戶所寧夏中護衞西河中護衞後改雲南中護衞,革 廣西都司 桂林左衞後為廣西護衞桂林右衞桂林中衞南寧衞柳州衞馴象衞梧州千戶所 中軍都督府 在京 留守中衞調北京神策衞調北京廣洋衞應天衞調北京和陽衞調北京牧馬千戶所調北京 在外 直隸 揚州衞和州衞後改為寧夏中屯衞,革高郵衞淮安衞鎮海衞滁州衞太倉衞泗州衞壽州衞邳州衞大河衞沂州衞金山衞新安衞蘇州衞儀真衞徐州衞安慶衞宿州千戶所 中都留守司 鳳陽右衞鳳陽中衞皇陵衞鳳陽衞留守左衞留守中衞長淮衞懷遠衞洪塘千戶所 河南都司 歸德衞後屬中府陳州衞弘農衞汝寧衞後改千戶所,屬中府潼關衞後屬中府河南衞睢陽衞宣武衞信陽衞彰德衞武平衞後屬中府南陽衞寧國衞後為涿鹿衞,後屬後府懷慶衞寧山衞後屬後府潁州衞安吉衞後為通州衞親軍潁上千戶 所河南左護衞河南中護衞河南右護衞三護衞後幷彭城衞 前軍都督府 在京 天策衞後分為保安衞及保安右衞龍驤衞調北京豹韜衞調北京龍江衞後改為龍江右衞飛熊衞調北京 在外 直隸 九江衞 湖廣都司 武昌衞武昌左衞黃州衞永州衞岳州衞蘄州衞施州衞長沙護衞革辰州衞安陸衞後屬行都司,改承天衞襄陽衞襄陽護衞後俱屬行都司常德衞沅州衞寶慶衞沔陽衞後屬興都留守司長沙衞茶陵衞衡州衞瞿塘衞後屬行都司鎮遠衞平溪衞清浪衞偏橋衞五開衞九溪衞荊州左護衞後為荊州左衞,屬行都司,改顯陵衞荊州中護衞革靖州衞永定衞郴州千戶所夷陵千戶所後屬行都司桂陽千戶所德安千戶所後改屬興都留守司忠州千戶所後屬行都司安福千戶 所道州千戶所革大庸千戶所西平千戶所革麻寮千戶所枝江千戶所後屬行都司武岡千戶所崇山千戶所革長寧千戶所後屬行都司武昌左、右、中三護衞左改東昌衞,右改徐州左衞,中改武昌護衞。 福建都司 福州中衞福州左衞福州右衞興化衞泉州衞漳州衞福寧衞鎮東衞平海衞永寧衞鎮海衞 福建行都司 建寧左衞建寧右衞建陽衞革延平衞邵武衞汀州衞將樂千戶所 江西都司 南昌左衞南昌前衞袁州衞贛州衞吉安衞後為千戶所饒州千戶所安福千戶所會昌千戶所永新千戶所南安千戶所建昌千戶所撫州千戶所鉛山千戶所廣信千戶所 廣東都司 廣州前衞廣州左衞廣州右衞南海衞潮州衞雷州衞海南衞清遠衞惠州衞肇慶衞廣州後衞程鄉千戶所高州千戶所廉州千戶所後為廉州衞 萬州千戶所儋州千戶所崖州千戶所南雄千戶所韶州千戶所德慶千戶所新興千戶所陽江千戶所新會千戶所龍川千戶所 後軍都督府 在京 橫海衞鷹揚衞興武衞調北京江陰衞蒙古左衞革蒙古右衞革 在外 北平都司 燕山左衞燕山右衞燕山前衞大興左衞永清左衞永清右衞濟州衞濟陽衞彭城衞通州衞已上俱改為親軍薊州衞密雲衞後為密雲後衞,屬後府真定衞永平衞山海衞遵化衞居庸關千戶所後為隆慶衞已上俱屬後府 北平行都司後為大寧都司 大寧左衞大寧右衞二衞後為營州左、右護衞,改延慶左、右衞大寧中衞大寧前衞大寧後衞後為營州中護衞,改寬河衞會州衞俱改調京衞已上俱屬後府營州中護衞興州中護衞革 山西都司 太原左衞太原右衞太原前衞振武衞平陽衞鎮西衞潞州衞蒲州千戶所廣昌千戶所沁州千戶所寧化千戶所雁門千戶所 山西行都司 大同左衞大同右衞大同前衞蔚州衞朔州衞 北平三護衞 燕山左護衞燕山右護衞燕山中護衞俱為親軍 山西三護衞 太原左護衞太原右護衞太原中護衞俱革 後定天下都司衞所,共計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衞四百九十三,守禦屯田衞牧千戶所三百五十九,儀衞司三十三,自儀衞司以下,舊無,後以次漸添設。宣慰使司二,招討使司二,宣撫司六,安撫司十六,長官司七十,原五十九。番邊都司衞所等四百七。後作四百六十三。 親軍上二十二衞,舊制止十二衞,後增設金吾左以下十衞,俱稱親軍指揮使司,不屬五府。又設騰驤等四衞,亦係親軍,幷武功、永清、彭城及長陵等十五衞,俱不屬府。 金吾前衞金吾後衞羽林左衞羽林右衞府軍衞府軍左衞府軍右衞府 軍前衞府軍後衞虎賁左衞錦衣衞旗手衞已上舊為上十二衞金吾左衞金吾右衞羽林前衞已上北平三護衞,洪武三十五年陞燕山左衞燕山右衞燕山前衞大興左衞濟陽衞濟州衞通州衞舊為安吉衞已上北平都司七衞,永樂四年陞,俱為親軍騰驤左衞騰驤右衞舊為神武前衞武驤左衞武驤右衞已上四衞,宣德八年以各衞養馬軍士及神武前衞官軍開設武功中衞洪武年間設武功左衞宣德二年設武功右衞宣德六年設永清左衞永清右衞彭城衞已上北平三衞,改常山三護衞,宣德初復為本衞,又併河南三護衞多餘官軍於彭城衞長陵衞舊為南京羽林右衞永樂二十二年改獻陵衞舊武成左衞,宣德元年改景陵衞舊武成右衞,宣德十年改裕陵衞舊武成前衞,天順八年改茂陵衞舊武成後衞,成化二十三年改泰陵衞舊忠義左衞,弘治十八年改康陵衞舊義勇中衞,正德十六年改永陵衞舊義勇左衞,嘉靖二十七年改昭陵衞舊神武後衞,隆慶六年改定陵衞慶陵衞德陵衞奠靖千戶所嘉靖二十一年設犧牲千戶所屬太常寺轄已上俱不屬五府 五軍都督府所屬衞所 左軍都督府 在京 留守左衞鎮南衞驍騎右衞龍虎衞瀋陽左衞瀋陽右衞俱南京舊制,永樂十八年分調 在外 浙江都司 杭州前衞杭州後衞台州衞寧波衞處州衞紹興衞海寧衞昌國衞溫州衞臨山衞松門衞金鄉衞海門衞定海衞盤石衞觀海衞海寧千戶所衢州千戶所嚴州千戶所湖州千戶所金華千戶所澉浦千戶所已下各所,舊無,後添設乍浦千戶所三江千戶所定海後千戶所定海中左千戶所定海中中千戶所瀝海千戶所三山千戶所大嵩千戶所霩千戶所龍山千戶所石浦前千戶所石浦後千戶所爵谿千戶所錢倉千戶所水軍千戶所新河千戶所桃渚千戶所健跳千戶所隘頑千戶所楚門千戶所平陽千戶所瑞安千戶所海安千戶所蒲門千戶所壯士千戶所沙園千戶所蒲岐千戶所寧村千戶所新城千戶所舊有,後革 遼東都司 定遼左衞定遼右衞定遼中衞定遼前衞定遼後衞鐵嶺衞東寧衞瀋陽中衞海州衞蓋州衞金州衞復州衞義州衞遼海衞三萬衞廣寧左屯衞廣寧右屯衞廣寧中屯衞廣寧前屯衞廣寧後屯衞廣寧衞已下添設廣寧左衞廣寧右衞廣寧中衞寧遠衞撫順千戶所蒲河千戶所寧遠中左千戶所寧遠中右千戶所廣寧中前千戶所廣寧中後千戶所廣寧中左千戶所金州中左千戶所鐵嶺左右千戶所鐵嶺中左千戶所三萬前前千戶所三萬後後千戶所三萬中中千戶所遼海中中千戶所遼海右右千戶所遼海前前千戶所遼海後後千戶所東寧中左千戶所 山東都司舊有青州左護衞,後改天津右衞。舊有貴州護衞,革。 登州衞青州左衞萊州衞寧海衞濟南衞平山衞安東衞已下添設靈山衞鰲山衞大嵩衞威海衞成山衞靖海衞東昌衞臨清衞舊兗州左護衞,後改任城衞濟寧衞舊武昌左護衞,後改兗州護衞膠州千戶所諸城千戶所滕縣千戶所肥城千戶所已下添設海陽千戶所東平千戶所寧津千戶所雄崖千戶所浮山前千戶所福山中前千戶所奇山千戶所濮州千戶所金山左千戶所尋山後千戶所百尺崖後千戶所王徐寨前千戶所夏河寨前千戶所魯府儀衞司德府儀衞司涇府儀衞司衡府儀衞司德府衞牧所涇府衞牧所衡府衞牧所右軍都督府 在京 留守右衞虎賁右衞武德衞俱南京舊衞,永樂十八年分調 在外 直隸 宣州衞舊無,後設 陝西都司舊有階州衞、沙州衞、靈山千戶所,後俱革。 西安右護衞舊泰山衞改西安左衞西安前衞西安後衞延安衞漢中衞平涼衞綏德衞寧夏衞慶陽衞鞏昌衞臨洮衞蘭州衞秦州衞岷州衞舊軍民指揮使司,嘉靖二十四年添設岷州,四十年革,後存衞河州衞舊軍民指揮使司洮州衞寧夏中護衞甘州中護衞安東中護衞寧夏前衞已下各衞舊無,後設寧夏中衞寧夏中屯衞舊和州衞寧夏左屯衞寧夏右屯衞寧羌衞靖虜衞固原衞榆林衞寧夏後衞以花馬池千戶所改興安千戶所舊金州千戶所,萬曆十年改鳳翔千戶所禮店前千戶所已下各所舊設沔縣千戶所環縣千戶所文縣千戶所階州千戶所舊屬秦州衞,嘉靖二十二年改屬都司靈州千戶所西安千戶所西固城千戶所歸德千戶所鎮羌千戶所安邊千戶所平虜千戶所興武營千戶所鎮戎千戶所寧夏平虜千戶所秦府儀衞司慶府儀衞司肅府儀衞司韓府儀衞司寧夏衞牧所安東衞牧所甘州衞牧所 陝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設 甘州左衞甘州右衞甘州中衞甘州前衞甘州後衞已上陝西甘肅衞分設永昌衞涼州衞莊浪衞西寧衞山丹衞已上舊屬陝西都司肅州衞鎮番衞鎮夷千戶所古浪千戶所高臺千戶所 四川都司舊有浦江關軍民千戶所,後革 成都左護衞成都右衞成都中衞成都前衞成都後衞寧川衞茂州衞重慶衞敍南衞瀘州衞利州衞舊無,後設松潘衞舊為軍民指揮使司,後改青川千戶所保寧千戶所威州千戶所雅州千戶所大渡河千戶所廣安千戶所灌縣千戶所已下各所後設黔江千戶所疊溪千戶所建武千戶所小河千戶所蜀府儀衞司壽府儀衞司革壽府衞牧所革 土官 天全六番招討使司屬都司隴木頭長官司靜州長官司岳希蓬長官司已上屬茂州衞石砫宣撫司酉陽宣撫司已上屬重慶衞石耶洞長官司邑梅洞長官司已上屬酉陽宣撫司占藏先結簇長官司蠟匝簇長官司白馬路簇長官司山洞簇長官司阿昔洞簇長官司北定簇長官司麥匝簇長官司者多簇長官司牟力簇長官司(九)牟力簇長官司本書卷四三地理志作「牟力結簇長官司」。班班簇長官司祈命簇長官司勒都簇長官司包藏簇長官司阿思簇長官司思曩兒簇長官司阿用簇長官司潘斡寨長官司八郎安撫司阿角寨安撫司麻兒匝安撫司芒兒者安撫司已上俱屬松潘衞疊溪長官司鬱即長官司已上屬疊溪千戶所 四川行都司舊無,後設。舊有建昌前衞,後革建昌衞舊屬四川都司,屬四川都司已下添設會川衞鹽井衞越巂衞禮州後千戶所禮州中中千戶所建昌打沖河中前千戶所德昌千戶所迷易千戶所鹽井打沖河中左千戶所冕山橋後千戶所鎮西後千戶所 土官 昌州長官司威龍長官司普濟長官司俱屬建昌衞馬喇長官司屬鹽井衞邛部長官司屬越巂衞 廣西都司桂林右衞桂林中衞南寧衞柳州衞馴象衞南丹衞已下添設慶遠衞潯州衞奉議衞廣西護衞梧州千戶所懷集千戶所武緣千戶所古田千戶所貴縣千戶所賀縣千戶所全州千戶所太平千戶所象州千戶所平樂千戶所鬱林千戶所賓州千戶所來賓千戶所富川千戶所容縣千戶所融縣千戶所灌陽千戶所河池千戶所武宣千戶所向武千戶所五屯屯田千戶所遷江屯田千戶所靖江府儀衞司 雲南都司舊有鶴慶、通海二千戶所,革 雲南左衞雲南右衞雲南前衞大理衞楚雄衞臨安衞景東衞曲靖衞洱海衞永昌衞舊為金齒軍民指揮使司蒙化衞平夷衞越州衞六涼衞雲南中衞雲南後衞已下後設廣南衞大羅衞瀾滄衞以瀾滄軍民指揮使司改騰衝衞以騰衝軍民指揮使司改安寧千戶所宜良千戶所易門千戶所楊林堡千戶所十八寨千戶所通海前前千戶所通海右右千戶所定遠千戶所馬隆千戶所姚安千戶所姚安中屯千戶所武定千戶所木密關千戶所鎮安千戶所舊為金齒千戶所,萬曆十三年改,駐守猛淋鎮姚千戶所舊為永昌千戶所,萬曆十三年改,駐守老姚關永平前前千戶所永平後後千戶所騰衝千戶所新安千戶所鳳梧千戶所 土官 茶山長官司潞江安撫司鳳溪長官司施甸長官司鎮道安撫司楊塘安撫司俱屬永昌衞蠻莫安撫司猛臉長官司猛養長官司俱萬曆十三年改設貴州都司舊有層臺、重安二千戶所,俱革。舊有平伐長官司,後隸貴陽府。舊有平浪、九名九姓獨山州二長官司,後隸都勻府。 貴州衞永寧衞普定衞平越衞烏撒衞普安衞赤水衞威清衞興隆衞新添衞清平衞平壩衞安莊衞龍里衞安南衞都勻衞畢節衞貴州前衞舊無,後設黃平千戶所普市千戶所重安千戶所安龍千戶所白撒千戶所摩泥千戶所關索嶺千戶所阿落密千戶所平夷千戶所安南千戶所樂民千戶所七星關千戶所 土官 新添長官司小平伐長官司把平寨長官司丹平長官司丹行長官司已上屬新添衞楊義長官司屬平越衞大平伐長官司屬龍里衞 中軍都督府 在京 留守中衞神策衞應天衞和陽衞俱南京舊衞,永樂十八年調牧馬千戶所南京舊所調蕃牧千戶所添設 在外 直隸 揚州衞高郵衞儀真衞淮安衞鎮海衞滁州衞徐州衞蘇州衞太倉衞金山衞新安衞泗州衞壽州衞邳州衞大河衞沂州衞安慶衞宿州衞舊為千戶所潼關衞已下舊屬河南都司歸德衞武平衞鎮江衞已下添設廬州衞六安衞徐州左衞建陽衞汝寧千戶所松江中千戶所青村中前千戶所南匯嘴中後千戶所嘉興中左千戶所在府吳淞江千戶所寶山千戶所劉河堡中千戶所崇明沙千戶所興化千戶所通州千戶所泰州千戶所鹽城千戶所東海中千戶所海州中前千戶所莒州千戶所 中都留守司 鳳陽衞鳳陽中衞鳳陽右衞皇陵衞留守左衞留守中衞長淮衞懷遠衞洪塘千戶所 河南都司舊有洛陽中護衞,後併汝州衞。 河南衞弘農衞陳州衞睢陽衞宣武衞信陽衞彰德衞南陽衞懷慶衞潁川衞南陽中護衞已下添設汝州衞潁上千戶所禹州千戶所舊名鈞州,後改嵩縣千戶所衞輝前千戶所林縣千戶所鄧州前千戶所唐縣右千戶所周府儀衞司唐府儀衞司伊府儀衞司趙府儀衞司鄭府儀衞司崇府儀衞司徽府儀衞司趙府衞牧所鄭府衞牧所崇府衞牧所徽府衞牧所 前軍都督府 在京 留守前衞龍驤衞豹韜衞俱南京舊衞,永樂十八年分調 在外 直隸 九江衞 湖廣都司舊有武昌右千戶所,革。 武昌衞武昌左衞黃州衞永州衞岳州衞蘄州衞施州衞辰州衞常德衞沅州衞寶慶衞沔陽衞長沙衞衡州衞茶陵衞鎮遠衞偏橋衞清浪衞已上三衞在貴州境平溪衞五開衞九溪衞靖州衞永定衞寧遠衞已下添設銅鼓衞武昌護衞襄陽護衞郴州千戶所麻寮千戶所添平千戶所安福千戶所忠州千戶所在四川境大庸千戶所桂陽千戶所武岡千戶所澧州千戶所寧溪千戶所常寧千戶所鎮溪千戶所桃川千戶所枇杷千戶所錦田千戶所寧遠千戶所江華千戶所城步千戶所天柱千戶所汶溪千戶所宜章千戶所廣安千戶所大田千戶所黎平千戶所中潮千戶所新化千戶所新化亮寨千戶所隆里千戶所已上五所在貴州境平茶千戶所平茶屯千戶所銅鼓千戶所楚府儀衞司荊府儀衞司雍府儀衞司榮府儀衞司岷府儀衞司吉府儀衞司荊府衞牧所雍府衞牧所榮府衞牧所吉府衞牧所 土官 永順軍民宣慰使司屬都司臘惹洞長官司麥著黃洞長官司驢遲洞長官司施溶溪長官司白崖洞長官司田家洞長官司已上屬永順宣慰司保靖州軍民宣慰使司屬都司五寨長官司筸子坪長官司俱屬保靖宣慰司施南宣撫司屬施州衞東鄉五路安撫司屬施南宣撫司搖把洞長官司上愛茶峒長官司下愛茶峒長官司鎮遠蠻夷長官司隆奉蠻夷長官司俱屬東鄉五路安撫司忠孝安撫司屬施南忠路安撫司屬施南金峒安撫司屬施南劍南長官司屬忠路西坪蠻夷長官司屬金峒散毛宣撫司屬施州衞龍潭安撫司大旺安撫司俱屬散毛東流蠻夷長官司臘璧峒蠻夷長官司俱屬大旺忠建宣撫司屬施州衞忠峒安撫司高羅安撫司屬忠建木冊長官司屬高羅鎮南長官司唐崖長官司容美宣撫司俱屬施州衞椒山瑪瑙長官司五峰石寶長官司水盡源通塔平長官司石梁下峒長官司俱屬容美桑植安撫司屬九溪臻剖六洞橫波等處長官司屬鎮遠衞 湖廣行都司以湖廣都司衞所改設 荊州衞荊州左衞荊州右衞瞿塘衞襄陽衞襄陽護衞安陸衞鄖陽衞夷陵千戶所德安千戶所枝江千戶所長寧千戶所遠安千戶所竹山千戶所均州千戶所房縣千戶所忠州千戶所遼府儀衞司襄府儀衞司興府儀衞司 興都留守司 承天衞舊安陸衞,嘉靖十八年改沔陽衞舊屬都司,嘉靖二十一年改顯陵衞舊為荊州左衞,嘉靖十八年改德安千戶所舊屬行都司,嘉靖二十一年改 福建都司 福州中衞福州左衞福州右衞興化衞泉州衞漳州衞福寧衞鎮東衞平海衞永寧衞鎮海衞大金千戶所已下添設定海千戶所梅花千戶所萬安千戶所莆禧千戶所福全千戶所金門千戶所中左千戶所高浦千戶所浦城千戶所六鰲千戶所銅山千戶所玄鍾千戶所崇武千戶所南詔千戶所龍巖千戶所 福建行都司 建寧左衞建寧右衞延平衞邵武衞汀州衞將樂千戶所武平千戶所已下添設永安千戶所上杭千戶所浦城千戶所 江西都司 南昌衞正德十六年,以左、前二衞幷改袁州衞贛州衞吉安千戶所舊為衞饒州千戶所安福千戶所會昌千戶所永新千戶所南安千戶所建昌千戶所撫州千戶所鉛山千戶所廣信千戶所信豐千戶所寧府儀衞司淮府儀衞司益府儀衞司淮府衞牧所益府衞牧所 廣東都司 廣州前衞廣州後衞廣州左衞廣州右衞南海衞潮州衞雷州衞海南衞清遠衞惠州衞肇慶衞廣海衞已下添設碣石衞神電衞廉州衞舊千戶所新會千戶所韶州千戶所南雄千戶所龍川千戶所程鄉千戶所德慶千戶所 新興千戶所陽江千戶所高州千戶所儋州千戶所新寧千戶所萬州千戶所崖州千戶所增城千戶所東莞千戶所已下添設大鵬千戶所香山千戶所連州千戶所河源千戶所長樂千戶所平海千戶所海豐千戶所捷勝千戶所甲子門千戶所大城千戶所海門千戶所靖海千戶所蓬州千戶所澄海千戶所廣寧千戶所四會千戶所陽春千戶所海朗千戶所雙魚千戶所寧川千戶所信宜千戶所石城千戶所永安千戶所欽州千戶所靈山千戶所海康千戶所樂民千戶所海安千戶所錦囊千戶所清瀾千戶所昌化千戶所南山千戶所瀧水千戶所從化千戶所封門千戶所函口千戶所富霖千戶所 後軍都督府 在京 留守後衞鷹揚衞興武衞俱南京舊衞,永樂十八年分調大寧中衞大寧前衞會州衞俱北平行都司舊衞富峪衞已下添設,幷北平、山西等衞改調寬河衞舊大寧後衞神武左衞神武後衞改昭陵衞忠義左衞忠義右衞忠義前衞忠義後衞義勇中衞義勇左衞義勇右衞義勇前衞義勇後衞武成中衞蔚州左衞 在外 直隸舊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護衞,後俱為親軍。其不係北平舊衞者,俱永樂以後添設。 薊州衞真定衞永平衞山海衞遵化衞已上北平舊衞密雲中衞密雲後衞以舊密雲分開平中屯衞興州左屯衞興州右屯衞興州中屯衞興州前屯衞興州後屯衞延慶衞舊為北平都司居庸關千戶所,後改隆慶衞,後又改此東勝左衞東勝右衞鎮朔衞涿鹿衞舊為河南寧國衞,屬中府定邊衞神武右衞神武中衞忠義中衞盧龍衞武清衞撫寧衞德州衞寧山衞舊屬河南都司,屬中府大同中屯衞永樂初改調瀋陽中屯衞定州衞已上舊為北平、山東、山西、河南等處衞所,永樂初改調天津衞已下添設天津左衞天津右衞舊青州左護衞通州左衞通州右衞涿鹿左衞涿鹿中衞河間衞潼關衞舊屬河南都司德州左衞梁城千戶所滄州千戶所已下添設倒馬關千戶所潮河千戶所白洋口千戶所渤海千戶所寬河千戶所鎮邊城千戶所順德千戶所武定千戶所舊樂安千戶所,改屬平定千戶所蒲州千戶所俱屬山西都司,後改大寧都司 保定左衞保定右衞保定中衞保定前衞保定後衞俱永樂元年設營州左屯衞營州右屯衞營州中屯衞營州前屯衞營州後屯衞俱洪武舊衞,永樂改屬茂山衞紫荊關千戶所 萬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隸及山西等處衞所添設。 萬全左衞萬全右衞宣府前衞宣府左衞宣府右衞懷安衞開平衞延慶左衞舊屬北平行都司,後改延慶右衞舊屬北平都司,後改龍門衞保安衞舊屬前府,後改保安右衞舊屬前府,後改蔚州衞永寧衞懷來衞興和千戶所美峪千戶所廣昌千戶所舊屬山西都司,後改四海冶千戶所長安千戶所雲川千戶所龍門千戶所 山西都司舊有太原三護衞,後革。蒲州千戶所,改屬直隸,廣昌千戶所,改屬萬全都司。 太原左衞太原右衞太原前衞振武衞平陽衞鎮西衞潞州衞瀋陽中護衞後設汾州衞後設沁州千戶所寧化千戶所雁門千戶所保德州千戶所已下添設偏頭關千戶所磁州千戶所寧武千戶所八角千戶所老營堡千戶所嘉靖十七年添設晉府儀衞司瀋府儀衞司代府儀衞司晉府衞牧所瀋府衞牧所代府衞牧所 山西行都司舊有蔚州衞,後改屬萬全都司。 大同左衞大同右衞大同前衞大同後衞朔州衞已下俱山西大同等處衞所調改及添設鎮虜衞安東中屯衞陽和衞玉林衞高山衞雲川衞天城衞威遠衞平虜衞山陰千戶所馬邑千戶所井坪千戶所 南京衞所親軍衞 金吾前衞金吾後衞羽林左衞羽林右衞羽林前衞府軍衞府軍左衞府軍右衞府軍前衞府軍後衞虎賁左衞錦衣衞旂手衞金吾左衞金吾右衞江淮衞濟川衞孝陵衞犧牲千戶所 五軍都督府屬 左軍都督府本府所屬衞,仍隸北京左府。 留守左衞鎮南衞水軍左衞驍騎右衞龍虎衞龍虎左衞舊為成都右護衞,宣德六年改英武衞瀋陽左衞瀋陽右衞龍江右衞 右軍都督府本府所屬衞,仍隸北京右府。 虎賁右衞留守右衞水軍右衞武德衞廣武衞 中軍都督府本府所屬衞,仍隸北京中府。 留守中衞神策衞廣洋衞應天衞和陽衞牧馬千戶所 前軍都督府本府所屬衞,仍隸北京前府。 留守前衞龍江左衞龍驤衞飛熊衞天策衞豹韜衞豹韜左衞舊為成都中護衞,宣德六年改調 後軍都督府本府所屬衞,仍隸北京後府。 留守後衞橫海衞鷹揚衞興武衞江陰衞 羈縻衞所,洪武、永樂間邊外歸附者,官其長,為都督、都指揮、指揮、千百戶、鎮撫等官,賜以敕書印記,設都司衞所。 都司一奴兒干都司 衞三百八十四 朶顏衞泰寧衞建州衞必里衞舊會典作兀里福餘衞已上洪武間置兀者衞兀者左衞兀者右衞兀者後衞赤不罕衞屯河衞安河衞已上永樂二年置毛憐衞虎兒文衞失里綿衞奴兒干衞堅河衞舊會典有溫河撒力衞已上永樂三年置古賁河衞右城衞塔魯木衞蘇溫河衞斡灘河衞舊會典有灘納河兀者前衞卜顏衞亦罕河衞納憐河衞麥蘭河衞兀列河衞雙城衞撒剌兒衞亦馬剌衞斡蘭衞亦兒古里衞脫木河衞卜剌罕衞密陳衞脫倫衞嘉河衞塔山衞阿速江衞速平江衞木魯罕山衞馬英山衞土魯亭山衞木塔里山衞朶林山衞兀也吾衞吉河衞劄竹哈衞舊會典有撒竹藍福山衞舊會典作福三肥河衞哈溫河衞舊會典作哈里河木束河衞撒兒忽衞罕答河衞舊會典作忽答河劄童衞已上永樂四年置阿古河衞喜樂溫河衞木陽河衞哈蘭城衞可令河衞兀的河衞哥吉河衞野木河衞納剌吉河衞亦里察河衞野兒定河衞卜魯丹河衞好屯河衞喜剌烏河衞舊會典作喜速烏考郎兀衞亦速里河衞阿剌山衞隨滿河衞撒禿河衞忽蘭山衞古魯渾山衞阿資河衞甫里河衞答剌河衞舊會典作納剌河撒只剌河衞阿里河衞舊會典作阿吉河依木河衞亦文山衞木蘭河衞朶兒必河衞甫門河衞已上永樂五年置納木河衞童寬山衞兀魯罕河衞塔罕山衞者帖列山衞木興衞友帖衞牙魯衞益實衞剌魯衞乞忽衞兀里溪山衞希灘河衞弗朶禿河衞阿者迷河衞撒察河衞斡蘭河衞阿真河衞木忽剌河衞欽真河衞克默河衞察剌禿山衞嘔罕河衞阮里河衞列門河衞禿都河衞實山衞忽里急山衞莫溫河衞薛列河衞已上永樂六年置卜魯兀衞葛林衞把城衞劄肥河衞忽石門衞劄嶺上衞木里吉衞忽兒海衞伏里其衞乞勒尼衞愛河衞把河衞和屯吉衞失里木衞阿倫衞古里河衞塔麻速衞已上永樂七年置木興河衞木剌河衞舊會典作木束河衞喜申衞使防河衞舊會典作使方河甫兒河衞亦麻河衞兀應河衞法因河衞阿答赤河衞舊會典作阿答古木山衞葛稱哥衞已上永樂八年置督罕河衞建州左衞只兒蠻衞兀剌衞順民衞囊哈兒衞古魯衞舊會典作古魯山滿徑衞哈兒蠻衞塔亭衞也孫倫衞可木河衞弗思木衞弗提衞已上永樂十年置斡朶倫衞永樂十一年置哈兒分衞阿兒溫河衞速塔兒河衞兀屯河衞玄城衞和卜羅衞老哈河衞失兒兀赤衞卜魯禿河衞可河衞乞塔河衞兀剌忽衞已上永樂十二年置渚冬河衞劄真衞兀思哈里衞忽魯愛衞已上永樂十三年置吉灘河衞亦馬忽山衞已上永樂十四年置阿真同真衞亦東河衞亦迷河衞已上永樂十五年置建州右衞益實左衞阿答赤衞塔山左衞舊會典作塔山前城討溫衞舊會典作「成」已上俱正統間置寄住毛憐衞此下正統已後續置可木衞失里衞失木魯河衞忽魯木衞塔馬速衞失烈木衞吉灘衞和屯衞禾屯吉河衞亦失衞亦力克衞納木衞弗納河衞忽失木衞兀也衞也速倫衞巴忽魯衞兀牙山衞塔木衞忽里山衞罕麻衞木里吉河衞引門河衞亦里察衞只卜得衞塔兒河衞木忽魯衞木答山衞立山衞可吉河衞忽失河衞脫倫兀衞阿的納河衞兀力衞阿速衞速溫河衞納剌吉衞撒剌衞亦實衞弗朶脫河衞亦屯河衞兀討溫河衞甫河衞剌山衞阿者衞童山寬衞替里衞亦里察河衞哈黑分衞禿河衞好屯衞乞列尼衞撒里河衞忽思木衞兀里河衞忽魯山衞弗兒秀河衞沒脫倫衞阿魯必河衞咬里山衞亦文衞寫豬洛衞答里山衞古木河衞刺兒衞兀同河衞出萬山衞者屯衞喜辰衞海河衞蘭河衞朶州山衞者亦河衞納速吉河衞把忽兒衞鎮真河衞也速河衞者剌禿衞也魯河衞亦里河衞失里兀衞斡朶里衞禿屯河衞者林山衞波羅河衞朶兒平河衞散力衞密剌禿山衞甫門衞細木河衞沒倫河衞弗禿都河衞者列帖衞察札禿河衞出萬河衞者帖列衞兀失衞忽里河衞失里綿河衞兀剌河衞愛河衞洽剌察衞卜忽禿河衞沒倫衞卜魯衞以哈阿哈衞速江平衞兀山衞弗力衞失郎山衞亦屯衞木河衞竹墩衞河木衞哈郎衞歲班衞失山衞考郎衞築屯衞黑里河衞右城衞弗河衞文東河衞阿古衞弗山衞兀答里衞納速河衞失列河衞朶兒玉衞兀魯河衞弗郎罕河衞赤卜罕山衞老河衞竹里河衞吉答納河衞者不登衞也速脫衞阿木河衞顏亦衞已下添設山答衞塔哈衞弗魯納河衞行子衞兀勒阿城衞阿失衞吉真納河衞法衞薄羅衞塔麻所衞布兒哈衞亦思察河衞失剌衞卜忽禿衞撒里衞你實衞平河衞忽里吉山衞阿乞衞台郎衞塞克衞拜苦衞所力衞巴里衞塔納衞木郎衞額克衞勒伏衞式木衞樹哈衞肥哈答衞蓋千衞英禿衞乞忽衞阿林衞哈兒速衞巴答衞脫木衞忽把衞速哈兒衞馬失衞塔賽衞劄里衞者哈衞恨克衞哈失衞交枝衞葛衞艾答衞亦蠻衞哈察衞革出衞卜答衞蜀河衞禿里赤山衞賽因衞忙哈衞 所二十四 兀者托溫千戶所哈魯門山千戶所兀者揆野木千戶所兀的罕千戶所兀者穩免赤千戶所得的河千戶所魚失千戶所五年千戶所兀者已河千戶所真河千戶所兀的千戶所屯河千戶所哈三千戶所兀者屯河千戶所古賁河千戶所五音千戶所鎖郎塔真河千戶所兀者揆野人千戶所敷答河千戶所兀禿河千戶所可里踢千戶所哈魯門千戶所兀討溫河千戶所兀者撒野人千戶所 站七 別兒真站黑龍江地方莽亦帖站弗朶河站亦罕河衞忽把希站忽把希站弗 答林站古代替站 地面七 弗孫河地面木溫河地面埇坎河地面撒哈地面亦馬河咬東地面可木地面黑龍江地面 寨一 黑龍江忽里平寨 西北諸部,在明初服屬,授以指揮等官,設衞給誥印。 衞六 赤斤蒙古衞罕東衞安定衞阿端衞曲先衞哈密衞 西番即古吐番。洪武初,遣人招諭,又令各族舉舊有官職者至京,授以國師及都指揮、宣慰使、元帥、招討等官,俾因俗以治。自是番僧有封灌頂國師及贊善、闡化等王,大乘大寶法王者,俱給印誥,傳以為信,所設有都指揮使司、指揮司。 都指揮使司二 烏思藏都指揮使司朶甘衞都指揮使司 指揮使司一 隴答衞指揮使司 宣慰使司三 朶甘宣慰使司董卜韓胡宣慰使司長河西魚通寧遠宣慰使司 招討司六 朶甘思招討司朶甘隴答招討司朶甘丹招討司朶甘倉溏招討司朶甘川招討司磨兒勘招討司 萬戶府四 沙兒可萬戶府乃竹萬戶府羅思端萬戶府別思麻萬戶府 千戶所十七 朶甘思千戶所剌宗千戶所孛里加千戶所長河西千戶所多八三孫千戶所加八千戶所兆日千戶所納竹千戶所倫答千戶所果由千戶所沙里可哈忽的千戶所孛里加思千戶所撒里土兒千戶所參卜郎千戶所剌錯牙千戶所泄里壩千戶所潤則魯孫千戶所 班軍者衞所之軍番上京師,總為三大營者也。初,永樂十三年詔邊將及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各都司,中都留守司,江南、北諸衞官,簡所部卒赴北京,以俟臨閱。京操自此始。 仁宗初,因英國公張輔等言,調直隸及近京軍番上操備,諭以畢農而來,先農務遣歸。既而輔言:「邊軍比悉放還,京軍少,請調山東、河南、中都、淮、揚諸衞校閱。」制曰「可」。又敕河南、山東、山西、大寧及中都將領,凡軍還取衣裝者,以三月畢務,七月至京,老弱者選代,官給之馬。歲春秋番上,共十六萬人:大寧七萬七百餘,中都、山東遞殺,河南最少,僅一萬四千有奇。定為例。後允成國公朱勇等請,罷鞏昌諸衞及階、文千戶所班軍,代以陝西內地卒。山東衞士沿海備倭,沿海衞士復內調,通州衞士漕淮安粟,安慶衞士赴京操,不便,皆更之。已,幷放還陝西班軍。正統中,京操軍皆戍邊,乃遣御史於江北、山東、北直選卒,為京師備。景泰初,邊事棘,班軍悉留京,間歲乃放還取衣裝。于是于謙、石亨議三分之,留兩番操備。保定、河間、天津放五十日,河南、山東九十日,淮、揚、中都百日,紫荊、倒馬、白羊三關及保定諸城戍卒,屬山東、河南者,亦如之。逃者,官鐫秩三等,卒盡室謫邊衞。明年,謙又言:「班軍分十營團練,久不得休,請仍分兩番。」報可。 成化間,河南秋班軍二千餘不至,下御史趣之。海內燕安,外衞卒在京祇供營繕諸役,勢家私占復半之。卒多畏苦,往往愆期,乃定違限罪:輕者發居庸、密雲、山海關罰班六月,重者發邊衞罰班至年半。令雖具,然不能革也。 弘治中,兵部言占役之害,罰治如議。於是選衞兵八萬團操,內外各半。外衞四萬,兩番迭上。李東陽極言工作困軍,班軍逾期不至,大率坐此。帝然之。末年,歸大寧卒兩班萬人。正德中,宣府軍及京營互調,春秋番換如班軍例。迄世宗立乃已。 嘉靖初,尚書李承勛言:「永樂中調軍番上京師,後遂踵為故事,衞伍半空,而在京者徒供營造。不若省行糧之費,以募工作。」御史鮑象賢請分班軍為三,二入營操,一以赴役。通政司陳經復請半放之,收其糧募工。皆不行。久之,從翊國公郭勛言,寬河南因災不至班軍,而諭後犯者罪必如法。兵部因條議,軍士失期,治將領之罪,以多寡為差,重者至鐫秩戍邊。報可。其後邊警棘,乃併番上軍為一班,五月赴京,十一月放還,每歲秋防見兵十五六萬。仇鸞用事,抽邊卒入衞,凡選士六萬八千餘。又免大寧等衞軍京操,改防薊鎮,班軍遂耗減。豐城侯李熙覈其數,僅四萬人,因請改徵銀召募,而以見軍四萬歸營操練。嚴嵩議以「各衞兵雖有折乾之弊,然清覈令下,猶凜凜畏罪。若奉旨徵銀,恐借為口實,祖宗良法深意,一旦蕩然」。帝是之。折乾者,衞卒納銀將弁以免其行,有事則召募以應。亡何,從平江伯陳圭奏,仍令中都、山東、河南軍分春秋兩班,別為一營,春以三月至,八月還;秋以九月至,來歲二月還,工作毋擅役。 隆慶初,大發卒治河,軍人憚久役,逃亡多。部議於見役軍中,簡銳者著伍,而以老弱供畚鍤。 萬曆二年,科臣言,班軍非為工作設。下兵部,止議以小工不得概派而已。時積弊已久,軍士苦役甚,多愆期不至。故事,失班脫逃者,罰工銀,追月糈。其後額外多徵,軍益逃,中都尤甚。自嘉靖四十三年後,積逋工銀至五十餘萬兩。巡撫都御史張翀乞蠲額外工價,軍三犯者,不必罰工,竟調邊衞。而巡視京營給事中王道成則言:「凡軍一班不到,即係一年脫伍,盡扣月糧。本軍仍如例解京,罰補正班。三年脫班,仍調邊衞。」並報可。衞軍益大困。 後二十九年,帝以班軍多老弱僱倩,令嚴飭之。職方主事沈朝煥給班軍餉,皆傭諸丐,因言:「班軍本處有大糧,到京有行糧,又有鹽斤銀,所費十餘萬金,今皆虛冒。請解大糧貯庫,有警可召募,有工可雇役。」部議請先申飭,俟大工竣行之。是時專以班軍為役夫,番上之初意盡失矣。 又五年,內庭有小營繕,中官陳永壽請仍用班軍,可節省。給事中宋一韓爭之,謂:「班軍輪操即三大營軍,所係甚重。今邊鄙多事,萬一關吏不謹,而京師團練之軍多召募,游徼之役多役占,皇城宿衞多白徒,四衞扈從多厮役。即得三都司健卒三萬,猶不能無恐,況動以興作朘削,名存實亡,緩急何賴哉?」不聽。四十年,給事中麻僖請恤班操之苦。後六年,順天巡撫都御史劉曰梧言班軍無濟實用,因陳募兵十利。是時,法益弛,軍不營操,皆居京師為商販、工藝,以錢入班將。 啟、禎時,邊事洶洶,乃移班軍於邊,築垣、負米無休期,而糗糧缺,軍多死,班將往往逮革。特敕兵部右侍郎專督理,鑄印給之,然已無及。 兵三 邊防 海防江防 民壯士兵鄉兵 元人北歸,屢謀興復。永樂遷都北平,三面近塞。正統以後,敵患日多。故終明之世,邊防甚重。東起鴨綠,西抵嘉峪,綿亘萬里,分地守禦。初設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四鎮,繼設寧夏、甘肅、薊州三鎮,而太原總兵治偏頭,三邊制府駐固原,亦稱二鎮,是為九邊。 初,洪武二年命大將軍徐達等備山西、北平邊,諭令各上方略。從淮安侯華雲龍言,自永平、薊州、密雲迤西二千餘里,關隘百二十有九,皆置戍守。於紫荊關及蘆花嶺設千戶所守禦。又詔山西都衞於雁門關、太和嶺幷武、朔諸山谷間,凡七十三隘,俱設戍兵。九年敕燕山前、後等十一衞,分兵守古北口、居庸關、喜峰口、松亭關烽堠百九十六處,參用南北軍士。十五年又於北平都司所轄關隘二百,以各衞卒守戍。詔諸王近塞者,每歲秋,勒兵巡邊。十七年命徐達籍上北平將校士卒。復命將覈遼東、定遼等九衞官軍。是後,每遣諸公、侯校沿邊士馬,以籍上。二十年置北平行都司於大寧。其地在喜峰口外,故遼西郡,遼之中京大定府也;西大同,東遼陽,南北平。馮勝之破納哈出,還師,城之,因置都司及營州五屯衞,而封皇子權為寧王,調各衞兵往守。先是,李文忠等取元上都,設開平衞及興和等千戶所;東西各四驛,東接大寧,西接獨石。二十五年又築東勝城於河州東受降城之東,設十六衞,與大同相望,自遼以西,數千里聲勢聯絡。 建文元年,文帝起兵,襲陷大寧,以寧王權及諸軍歸。及即位,封寧王於江西。而改北平行都司為大寧都司,徙之保定。調營州五屯衞於順義、薊州、平谷、香河、三河,以大寧地畀兀良哈。自是,遼東與宣、大聲援阻絕,又以東勝孤遠難守,調左衞於永平,右衞於遵化,而墟其地。先是興和亦廢,開平徙於獨石,宣府遂稱重鎮。然帝於邊備甚謹。自宣府迤西迄山西,緣邊皆峻垣深濠,烽堠相接,隘口通車騎者百戶守之,通樵牧者甲士十人守之。武安侯鄭亨充總兵官,其敕書云:「各處烟墩,務增築高厚,上貯五月糧及柴薪藥弩,墩傍開井,井外圍牆與墩平,外望如一。」重門禦暴之意,常凜凜也。 洪熙改元,朔州軍士白榮請還東勝、高山等十衞於故地。興州軍士范濟亦言,朔州、大同、開平、宣府、大寧皆藩籬要地,其土可耕,宜遣將率兵,修城堡,廣屯種。皆不能用。 正統元年,給事中朱純請修塞垣。總兵官譚廣言:「自龍門至獨石及黑峪口五百五十餘里,工作甚難,不若益墩臺瞭守。」乃增赤城等堡烟墩二十二。寧夏總兵官史昭言:「所轄屯堡,俱在河外,自河迤東至察罕腦兒,抵綏德州,沙漠曠遠,並無守備。請於花馬池築哨馬營。」大同總兵官方政繼以馬營請,欲就半嶺紅寺兒廢營修築。宣大巡撫都御史李儀以大同平衍,巡哨宜謹,請以副總兵主東路,參將主西路,而迤北則屬之總兵官都指揮。並如議行。後三年,詔塞紫荊關諸隘口,增守備軍。時瓦剌漸強,從成國公朱勇請也。既而也先入塞,英宗陷於土木。景帝即位,十餘年間,邊患日多,索來、毛里孩、阿羅出之屬,相繼入犯,無寧歲。 成化元年,延綏總兵官張傑言:「延慶等境廣袤千里,所轄二十五營堡,每處僅一二百人,難以應敵,宜選精銳九千為六哨,分屯府谷、神木二縣,龍州、榆林二城,高家、安邊二堡,庶緩急有備。」又請分布鄜、慶防秋軍二千餘人於沿邊要害。從之。七年,延綏巡撫都御史余子俊大築邊城。先是,東勝設衞守在河外,榆林治綏德。後東勝內遷,失險,捐米脂、魚河地幾三百里。正統間,鎮守都督王禎始築榆林城,建緣邊營堡二十四,歲調延安、綏德、慶陽三衞軍分戍。天順中,阿羅出入河套駐牧,每引諸部內犯,至是,子俊乃徙治榆林。由黃甫川西至定邊營千二百餘里,墩堡相望,橫截套口,內復塹山堙谷,曰夾道,東抵偏頭,西終寧、固,風土勁悍,將勇士力,北人呼為槖駝城。十二年,兵部侍郎滕昭、英國公張懋條上邊備,言:「居庸關、黃花鎮、喜峰口、古北口、燕河營有團營馬步軍萬五千人戍守,請益軍五千,分駐永平、密雲以策應遼東。涼州鎮番、莊浪、賀蘭山迤西,從雪山過河,南通靖虜,直至臨、鞏,俱敵入犯之路,請調陝西官軍。益以甘、涼、臨、鞏、秦、平、河、洮兵,戍安定、會寧,遇警截擊;以涼州銳士五千,扼要屯駐,彼此策應。」詔可。二十一年敕各邊軍士,每歲九月至明年三月,俱常操練,仍以操過軍馬及風雪免日奏報。邊備頗修飭。 弘治十四年設固原鎮。先是,固原為內地,所備惟靖虜。及火篩入據河套,遂為敵衝。乃改平涼之開成縣為固原州,隸以四衞,設總制府,總陝西三邊軍務。是時陝邊惟甘肅稍安,而哈密屢為土魯番所擾,乃敕修嘉峪關。 正德元年春,總制三邊都御史楊一清請復守東勝,「因河為固,東接大同,西屬寧夏,使河套千里沃壤,歸我耕牧,則陝右猶可息肩」。因上修築定邊營等六事。帝可其奏。旋以忤中官劉瑾罷,所築塞垣僅四十餘里而已。武宗好武,邊將江彬等得幸,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四鎮軍多內調,又以京軍六千與宣府軍六千,春秋番換。十三年頒定宣、大、延綏三鎮應援節度:敵不渡河,則延綏聽調於宣、大;渡河,則宣、大聽調於延綏。從兵部尚書王瓊議也。 初,大寧之棄,以其地畀朶顏、福餘、泰寧三衞,蓋兀良哈歸附者也。未幾,遂不靖。宣宗嘗因田獵,親率師敗之,自是畏服。故喜峰、密雲止設都指揮鎮守。土木之變,頗傳三衞助逆,後因添設太監參將等官。至是,朶顏獨盛,情叵測。 嘉靖初,御史丘養浩請復小河等關於外地,以扼其要。又請多鑄火器,給沿邊州縣,募商糴粟,實各邊衞所。詔皆行之。初,太祖時,以邊軍屯田不足,召商輸邊粟而與之鹽。富商大賈悉自出財力,募民墾田塞下,故邊儲不匱。弘治時,戶部尚書葉淇始變法,令商納銀太倉,分給各邊。商皆撤業歸,邊地荒蕪,米粟踊貴,邊軍遂日困。十一年,御史徐汝圭條上邊防兵食,謂「延綏宜漕石州、保德之粟,自黃河而上,楚粟由鄖陽,汴粟由陝、洛,沔粟由漢中,以達陝右。宣、大產二麥,宜多方收糴。紫荊、倒馬、白羊等關,宜招商賃車運」。又請「以宣府遊兵駐右衞懷來,以援大同。選補遊兵於順聖西城為臨期應援,永寧等處游兵衞宣府,備調遣。直隸八府召募勇敢團練,赴邊關遠近警急。榆林、山、陝遊兵,於本處策應」。報可,亦未能行也。 十八年移三邊制府鎮花馬池。是時,俺答諸部強橫,屢深入大同、太原之境,晉陽南北烟火蕭然。巡撫都御史陳講請「以兵六千戍老營堡東界之長峪,以山西兵守大同。三關形勢,寧武為中路,莫要於神池,偏頭為西路,莫要於老營堡,皆宜改設參將。雁門為東路,莫要於北樓諸口,宜增設把總、指揮。而移神池守備於利民堡,老營堡遊擊於八角所,各增軍設備」。帝悉許之。規畫雖密,然兵將率怯弱,其健者僅能自守而已。 二十二年詔宣府兵乘塞。舊制,總兵夏秋間分駐邊堡,謂之暗伏。至是,有司建議,入秋悉令赴邊,分地拒守,至九月中罷歸,犒以帑金。久之,以勞費罷。二十四年,巡按山西御史陳豪言:「敵三犯山西,傷殘百萬,費餉銀六十億,曾無尺寸功。請定計決戰,盡復套地。」明年,敵犯延安,總督三邊侍郎曾銑力主復套,條上十八事。帝嘉奬之。大學士嚴嵩窺帝意憚兵,且欲殺舊閣臣夏言,因劾銑,幷言誅死,自是無敢言邊事者。 二十九年,俺答攻古北口,從間道黃榆溝入,直薄東直門,諸將不敢戰。敵退,大將軍仇鸞力主貢市之議。明年開馬市於大同,然寇掠如故。又明年,馬市罷。 先是翁萬達之總督宣、大也,籌邊事甚悉。其言曰:「山西保德州河岸,東盡老營堡,凡二百五十四里。西路丫角山迤北而東,歷中北路,抵東路之東陽河鎮口臺,凡六百四十七里。宣府西路,西陽河迤東,歷中北路,抵東路之永寧四海冶,凡一千二十三里。皆逼臨巨寇,險在外者,所謂極邊也。老營堡轉南而東,歷寧武、雁門、北樓至平刑關盡境,約八百里。又轉南而東,為保定界,歷龍泉、倒馬、紫荊、吳王口、插箭嶺、浮圖峪至沿河口,約一千七十餘里。又東北為順天界,歷高崖、白羊,抵居庸關,約一百八十餘里。皆峻嶺層岡,險在內者,所謂次邊也。敵犯山西必自大同,入紫荊必自宣府,未有不經外邊能入內邊者。」乃請修築宣、大邊牆千餘里,烽堠三百六十三所。後以通市故,不復防,遂半為敵毀。至是,兵部請敕邊將修補。科臣又言,垣上宜築高臺,建廬以栖火器。從之。時俺答益強,朶顏三衞為之嚮道,遼、薊、宣、大連歲被兵。三十四年,總督軍務兵部尚書楊博,既解大同右衞圍,因築牛心諸堡,修烽堠二千八百有奇。宣、大間稍寧息,而薊鎮之患不已。 薊之稱鎮,自二十七年始。時鎮兵未練,因詔各邊入衞兵往戍。既而兵部言:「大同之三邊,陝西之固原,宣府之長安嶺,延綏之夾牆,皆據重險,惟薊獨無。渤海所南,山陵東,有蘇家口,至寨籬村七十里,地形平漫,宜築牆建臺,設兵守,與京軍相夾制。」報可。時兵力孱弱,有警徵召四集,而議者惟以據險為事,無敢言戰者。其後薊鎮入衞兵,俱聽宣、大督、撫調遣,防禦益疏,朶顏遂乘虛歲入。三十七年,諸鎮建議,各練本鎮戍卒,可省徵發費十之六。然戍卒選懦不任戰,歲練亦費萬餘,而臨事徵發如故。隆慶間,總兵官戚繼光總理薊、遼,任練兵事,因請調浙兵三千人以倡勇敢。及至,待命於郊,自朝至日中,天雨,軍士跬步不移,邊將大駭。自是薊兵以精整稱。 俺答已通貢,封順義王,其子孫襲封者累世。迨萬曆之季,西部遂不競,而土蠻部落虎燉兔、炒花、宰賽、煖兔輩,東西煽動,將士疲於奔命,未嘗得安枕也。 初,太祖沿邊設衞,惟土著兵及有罪謫戍者。遇有警,調他衞軍往戍,謂之客兵。永樂間,始命內地軍番戍,謂之邊班。其後占役逃亡之數多,乃有召募,有改撥,有修守民兵、土兵,而邊防日益壞。洪武時,宣府屯守官軍殆十萬。正統、景泰間,已不及額。弘治、正德以後,官軍實有者僅六萬六千九百有奇,而召募與土兵居其半。他鎮率視此。 正統初,山西、河南班軍守偏頭、大同、宣府塞,不得代。巡撫于謙言:「每歲九月至二月,水冷草枯,敵騎出沒,乘障卒宜多。若三月至八月,邊守自足。乞將兩班軍,每歲一班,如期放遣。」甘肅總兵官蔣貴又言:「沿邊墩臺,守瞭軍更番有例,惟坐事謫發者不許,困苦甚。乞如例踐更。」並從之。五年,山西總兵官李謙請偏頭關守備軍如大同例,半歲更番。部議,每番皆十月,而戍卒仍率以歲為期,有久而後遣者。弘治中,三邊總制秦紘言:「備禦延綏官軍,自十二月赴邊,既周一歲,至次年二月始得代。在軍日多,請歲一更,上下俱在三月初。」邊軍便之。 嘉靖四十三年,巡撫延綏胡志夔請免戍軍三年,每軍徵銀五兩四錢,為募兵用。至萬曆初,大同督、撫方逢時等請修築費。詔以河南應戍班軍,自四年至六年概免,盡扣班價發給,謂之折班,班軍遂耗。久之,所徵亦不得。寧山、南陽、潁上三衞積逋延綏鎮折班銀至五萬餘兩。是後諸邊財力俱盡,敝攰極矣。 初,邊政嚴明,官軍皆有定職。總兵官總鎮軍為正兵,副總兵分領三千為奇兵,遊擊分領三千往來防禦為遊兵,參將分守各路東西策應為援兵。營堡墩臺分極衝、次衝,為設軍多寡。平時走陣、哨探、守瞭、焚荒諸事,無敢惰。稍違制,輒按軍法。而其後皆廢壞云。 沿海之地,自廣東樂會接安南界,五千里抵閩,又二千里抵浙,又二千里抵南直隸,又千八百里抵山東,又千二百里踰寶坻、盧龍抵遼東,又千三百餘里抵鴨綠江。島寇倭夷,在在出沒,故海防亦重。 吳元年用浙江行省平章李文忠言,嘉興、海鹽、海寧皆設兵戍守。洪武四年十二月命靖海侯吳禎籍方國珍所部溫、台、慶元三府軍士及蘭秀山無田糧之民,凡十一萬餘人,隸各衞為軍。且禁沿海民私出海。時國珍及張士誠餘衆多竄島嶼間,勾倭為寇。五年命浙江、福建造海舟防倭。明年,從德慶侯廖永忠言,命廣洋、江陰、橫海、水軍四衞增置多櫓快船,無事則巡徼,遇寇以大船薄戰,快船逐之。詔禎充總兵官,領四衞兵,京衞及沿海諸衞軍悉聽節制。每春以舟師出海,分路防倭,迄秋乃還。十七年命信國公湯和巡視海上,築山東、江南北、浙東西沿海諸城。後三年命江夏侯周德興抽福建福、興、漳、泉四府三丁之一,為沿海戍兵,得萬五千人。移置衞所於要害處,築城十六。復置定海、盤石、金鄉、海門四衞於浙,金山衞於松江之小官場,及青村、南匯嘴城二千戶所,又置臨山衞於紹興,及三山、瀝海等千戶所,而寧波、溫、台並海地,先已置八千戶所,曰平陽、三江、龍山、霩、大松、錢倉、新河、松門,皆屯兵設守。二十一年又命和行視閩粵,築城增兵。置福建沿海指揮使司五,曰福寧、鎮東、平海、永寧、鎮海。領千戶所十二,曰大金、定海、梅花、萬安、莆禧、崇武、福全、金門、高浦、六鰲、銅山、玄鍾。二十三年從衞卒陳仁言,造蘇州太倉衞海舟。旋令濱海衞所,每百戶及巡檢司皆置船二,巡海上盜賊。後從山東都司周彥言,建五總寨於寧海衞,與萊州衞八總寨,共轄小寨四十八。已,復命重臣勳戚魏國公徐輝祖等分巡沿海。帝素厭日本詭譎,絕其貢使,故終洪武、建文世不為患。 永樂六年命豐城侯李彬等緣海捕倭,復招島人、蜑戶、賈豎、漁丁為兵,防備益嚴。十七年,倭寇遼東,總兵官劉江殲之於望海堝。自是倭大懼,百餘年間,海上無大侵犯。朝廷閱數歲一令大臣巡警而已。 至嘉靖中,倭患漸起,始設巡撫浙江兼管福建海道提督軍務都御史。已,改巡撫為巡視。未幾,倭寇益肆。乃增設金山參將,分守蘇、松海防,尋改為副總兵,調募江南、北,徐、邳官民兵充戰守,而杭、嘉、湖亦增參將及兵備道。三十三年調撥山東民兵及青州水陸槍手千人赴淮、揚,聽總督南直軍務都御史張經調用。時倭縱掠杭、嘉、蘇、松,踞柘林城為窟穴,大江南北皆被擾。監司任環敗之,經亦有王家涇之捷,乃遁出海,復犯蘇州。於是南京御史屠仲律言五事。其守海口云:「守平陽港、黃花澳,據海門之險,使不得犯溫、台。守寧海關、湖頭灣遏三江之口,使不得窺寧、紹。守鱉子門、乍浦峽,使不得近杭、嘉。守吳淞、劉家河、七丫港,使不得掩蘇、松。且宜修飭海舟,大小相比,或百或五十聯為一,募慣習水工領之,而充以原額水軍,於諸海口量緩急置防。」部是其議。未幾,兵部亦言:「浙、直、通、泰間最利水戰,往時多用沙船破賊,請厚賞招徠之。防禦之法,守海島為上,宜以太倉、崇明、嘉定、上海沙船及福倉、東莞等船守普陀、大衢。陳錢山乃浙、直分路之始,狼、福二山約束首尾,交接江洋,亦要害地,宜督水師固守。」報可。已,復令直隸吳淞江、劉家河、福山港、鎮江、圌山五總添設遊兵,聽金山副總兵調度。 時胡宗憲為總督,誅海賊徐海、汪直。直部三千人,復勾倭入寇,閩、廣益騷。三十七年,都御史王詢請「分福建之福、興為一路,領以參將,駐福寧,水防自流江、烽火門、俞山、小埕至南日山;漳、泉為一路,領以參將,駐詔安,水防自南日山至浯嶼、銅山、玄鍾、走馬溪、安邊館。水陸兵皆聽節制。福建省城介在南北,去海僅五十里,宜更設參將,選募精銳部領哨船,與主客兵相應援」。部覆從之。廣東惠、潮亦增設參將,駐揭陽。福建巡撫都御史游震得言:「浙江溫、處與福寧接壤,倭所出沒,宜進戚繼光為副總兵,守之。而增設福寧守備,隸繼光。漳州之月港亦增設守備,隸總兵官俞大猷。延、建、邵為八閩上游,宜募兵以備緩急。」皆允行。既而宗憲被逮,罷總督官,以浙江巡撫趙炳然兼任軍事。炳然因請令定海總兵屬浙江,金山總兵屬南直,俱兼理水陸軍務,互相策應。其後,莆田倭寇平,乃復五水寨舊制。 五寨者,福寧之烽火門,福州之小埕澳,興化之南日山,泉州之浯嶼,漳州之西門澳,亦曰銅山。景泰三年,鎮守尚書薛希璉奏建者也,後廢。至是巡撫譚綸疏言:「五寨守扼外洋,法甚周悉,宜復舊。以烽火門、南日、浯嶼三為正兵,銅山、小埕二為游兵。寨設把總,分汛地,明斥堠,嚴會哨。改三路參將為守備。分新募浙兵為二班,各九千人,春秋番上。各縣民壯皆補用精悍,每府領以武職一人,兵備使者以時閱視。」帝皆是之。狼山故設副總兵,至是改為鎮守總兵官,兼轄大江南北。迨隆慶初,倭漸不為患,而諸小寇往往有之。 萬曆三年設廣東南澳總兵官,以其據漳、泉要害也。久之,倭寇朝鮮,朝廷大發兵往援,先後六年。於是設巡撫官於天津,防畿甸。後十餘年,從南直巡按御史顏思忠言,分淮安大營兵六百守廖角嘴。從福建巡撫丁繼嗣言,設兵自浙入閩之三江及劉澳,而易海澄團練營土著軍以浙兵。 天啟中,築城於澎湖,設遊擊一,把總二,統兵三千,築礮臺以守。先是,萬曆中,許孚遠撫閩,奏築福州海壇山,因及澎湖諸嶼,且言浙東沿海陳錢、金塘、玉環、南麂諸山俱宜經理,遂設南麂副總兵,而澎湖不暇及。其地遙峙海中,逶迤如修蛇,多岐港零嶼,其中空闊可藏巨艘。初為紅毛所據,至是因巡撫南居益言,乃奪而守之。 自世宗世倭患以來,沿海大都會,各設總督、巡撫、兵備副使及總兵官、參將、遊擊等員,而諸所防禦,於廣東則分東、中、西三路,設三參將;於福建則有五水寨;於浙則有六總,一金鄉、盤石二衞,一松門、海門二衞,一昌國衞及錢倉、爵溪等所,一定海衞及霩、大嵩等所,一觀海、臨山二衞,一海寧衞,分統以四參將;於南直隸則乍浦以東,金山衞設參將,黃浦以北,吳淞江口設總兵;於淮、揚則總兵駐通州,遊擊駐廟灣,又於揚州設陸兵遊擊,待調遣;於山東則登、萊、青三府設巡察海道之副使,管理民兵之參將,總督沿海兵馬備倭之都指揮;於薊、遼則大沽海口宿重兵,領以副總兵,而以密雲、永平兩遊擊為應援。山海關外,則廣寧中、前等五所兵守各汛,以寧前參將為應援,而金、復、海、蓋諸軍皆任防海,三岔以東,九聯城外創鎮江城,設遊擊,統兵千七百,哨海上,北與寬奠參將陸營相接,共計凡七鎮,而守備、把總、分守、巡徼會哨者不下數百員。以三、四、五月為大汛,九、十月為小汛。蓋遭倭甚毒,故設防亦最密云。 日本地與閩相值,而浙之招寶關其貢道在焉,故浙、閩為最衝。南寇則廣東,北寇則由江犯留都、淮、揚,故防海外,防江為重。洪武初,於都城南新江口置水兵八千。已,稍置萬二千,造舟四百艘。又設陸兵於北岸浦子口,相掎角。所轄沿江諸郡,上自九江、廣濟、黃梅,下抵蘇、松、通、泰,中包安慶、池、和、太平,凡盜賊及販私鹽者,悉令巡捕,兼以防倭。永樂時,特命勳臣為帥視江操,其後兼用都御史。成化四年從錦衣衞僉事馮瑤言,令江兵依地設防,於瓜、儀、太平置將領鎮守。後六年,守備定西侯蔣琬奏調建陽、鎮江諸衞軍補江兵缺伍。十三年命擇武大臣一人職江操,毋攝營務。又五年,從南京都御史白昂言,敕沿江守備官互相應援,幷給關防。著為令。弘治中,命新江口兩班軍如京營例,首班歇,即以次班操。嘉靖八年,江陰賊侯仲金等作亂,給事中夏言請設鎮守江、淮總兵官。已而寇敕,提督沿江上下。後復裁罷。三十二年,倭患熾,復設副總兵於金山衞,轄沿海至鎮江,與狼山副總兵水陸相應。時江北俱被倭,於是量調九江、安慶官軍守京口、圌山等地。久之,給事中范宗吳言:「故事,操江都御史防江,應、鳳二巡撫防海。後因倭警,遂以鎮江而下,通常、狼、福諸處隸之操江,以故二撫臣得諉其責。操江又以向非本屬兵,難遙制,亦漠然視之,非委任責成意。宜以圌山、三江會口為操、撫分界。」報可。其後增上下兩江巡視御史,得舉劾有司將領,而以南京僉都御史兼理操江,不另設。 先是,增募水兵六千。隆慶初,以都御史吳時來請,留四之一,餘悉罷遣,幷裁中軍把總等官。已,復令分汛設守,而責以上下南北互相策應。又從都御史宋儀望言,諸軍皆分駐江上,不得居城市。萬曆二十年,以倭警,言者請復設京口總兵。南京兵部尚書衷貞吉等謂既有吳淞總兵,不宜兩設。乃設兵備使者,每春汛,調備倭都督,統衞所水、陸軍赴鎮江。後七年,操江耿定力奏:「長江千餘里,上江列營五,兵備臣三;下江列營五,兵備臣二。宜委以簡閱訓練,即以精否為兵備殿最。」部議以為然。故事,南北總哨官五日一會哨於適中地,將領官亦月兩至江上會哨。其後多不行。崇禎中,復以勳臣任操江,偷惰成習,會哨巡徼皆虛名,非有實矣。 衞所之外,郡縣有民壯,邊郡有土兵。 太祖定江東,循元制,立管領民兵萬戶府。後從山西行都司言,聽邊民自備軍械,團結防邊。閩、浙苦倭,指揮方謙請籍民丁多者為軍。尋以為患鄉里,詔閩、浙互徙。時已用民兵,然非召募也。正統二年始募所在軍餘、民壯願自效者,陝西得四千二百人。人給布二匹,月糧四斗。景泰初,遣使分募直隸、山東、山西、河南民壯,撥山西義勇守大同,而紫荊、倒馬二關,亦用民兵防守,事平免歸。 成化二年,以邊警,復二關民兵。敕御史往延安、慶陽選精壯編伍,得五千餘人,號曰土兵。以延綏巡撫盧祥言邊民驍果,可練為兵,使護田里妻子,故有是命。 弘治七年立僉民壯法。州、縣七八百里以上,里僉二人;五百里,三;三百里,四;百里以上,五。有司訓練,遇警調發,給以行糧,而禁役占放買之弊。富民不願,則上直於官,官自為募。或稱機兵,在巡檢司者稱弓兵。後以越境防冬非計,大同巡撫劉宇請免其班操,徵銀糧輸大同,而以威遠屯丁、舍、餘補役。給事中熊偉亦請編應募民於附近衞所。並從之。十四年,以西北諸邊所募土兵,多不足五千,遣使齎銀二十萬及太僕寺馬價銀四萬往募。指揮千百戶以募兵多寡為差,得遷級,失官者得復職,即令統所募兵。既而兵部議覆侍郎李孟暘請實軍伍疏,謂:「天下衞所官軍原額二百七十餘萬,歲久逃故,嘗選民壯三十餘萬,又覈衞所舍人、餘丁八十八萬,西北諸邊召募土兵無慮數萬。請如孟暘奏,察有司不操練民壯、私役雜差者,如役占軍人罪。」報可。正德中,流賊擾山東,巡撫張鳳選民兵,令自買馬團操,民不勝其擾。兵部侍郎楊潭以為言。都御史甯杲所募多無賴子,為御史張璿所劾。 嘉靖二十二年增州縣民壯額,大者千人,次六七百,小者五百。二十九年,京師新被寇,議募民兵,以二萬為率。歲四月終,赴近京防禦。後五年,兵部尚書楊博請汰老弱,存精銳,在外者發各道為民兵,在京者隸之巡捕參將,逃者不補。帝以影占數多,耗糧無用,遣官覈宜罷宜還者以聞。隆慶中,張居正、陳以勤復請籍畿甸民兵,謂:「直隸八府人多健悍,總按戶籍,除單丁老弱者,父子三人籍一子,兄弟三人籍一弟,州與大縣可得千六百人,小縣可得千人。中分之為正兵、奇兵,登名尺籍,隸撫臣操練,歲無過三月,月無過三次,練畢即令歸農,復其身。歲操外,不得別遣。」命所司議行。然自嘉靖後,山東、河南民兵戍薊門者,率徵銀以充召募。至萬曆初,山東徵銀至五萬六千兩,貧民大困。 治河之役,給事中張貞觀請益募土兵,捍淮、揚、徐、邳。畿南盜起,給事中耿隨龍請復民壯舊制,專捕賊盜。播州之亂,工部侍郎趙可懷請練土著,兵部因言:「天下之無兵者,不獨蜀也。各省官軍、民壯,皆宜罷老稚,易以健卒。軍操屬印官、操官,民操屬正官、捕官,郡守、監司不得牽制。立營分伍,以憑調發。」先後皆議行。 末年,募兵措餉益急。南京職方郎中鄒維璉陳調募之害。山西參政徐九翰尤極言民兵不可調。崇禎時,中原盜急,兵部尚書楊嗣昌議令責州縣訓練土著為兵。工部侍郎張慎言言其不便者數事,而御史米壽圖又言其害有十,謂不若簡練民兵,增民壯快手,備禦地方為便。後嗣昌死,練兵亦不行。 鄉兵者,隨其風土所長應募,調佐軍旅緩急。其隸軍籍者曰浙兵,義烏為最,處次之,台、寧又次之,善狼筅,間以叉槊。戚繼光製鴛鴦陣以破倭,及守薊門,最有名。曰川兵、曰遼兵,崇禎時,多調之剿流賊。其不隸軍籍者,所在多有。河南嵩縣曰毛葫蘆,習短兵,長於走山。而嵩及盧氏、靈寶、永寧並多礦兵,曰角腦,又曰打手。山東有長竿手。徐州有箭手。井陘有螞螂手,善運石,遠可及百步。閩漳、泉習鏢牌,水戰為最。泉州永春人善技擊。正統間,郭榮六者,破沙尤賊有功。商竈鹽丁以私販為業,多勁果。成化初,河東鹽徒千百輩,自備火礮、強弩、車仗,雜官軍逐寇。而松江曹涇鹽徒,嘉靖中,逐倭至島上,焚其舟。後倭見民家有鹺囊,輒搖手相戒。粵東雜蠻蜑,習長牌、斫刀,而新會、東莞之產強半。延綏、固原多邊外土著,善騎射,英宗命簡練以備秋防。大籐峽之役,韓雍用之,以摧瑤、僮之用牌刀者。莊浪魯家軍,舊隸隨駕中,洪熙初,令土指揮領之。萬曆間,部臣稱其驍健,為敵所畏,宜鼓舞以儲邊用。西寧馬戶八百,嘗自備騎械赴敵,後以衞貢裁之。萬曆十九年,經略鄭雒請復其故。又僧兵,有少林、伏牛、五臺。倭亂,少林僧應募者四十餘人。戰亦多勝。西南邊服有各土司兵。湖南永順、保靖二宣慰所部,廣西東蘭、那地、南丹、歸順諸狼兵,四川酉陽、石砫秦氏、冉氏諸司,宣力最多。末年,邊事急,有司專以調三省土司為長策,其利害亦恒相半云。 兵四 清理軍伍 訓練 賞功 火器 車船 馬政 明初,垜集令行,民出一丁為軍,衞所無缺伍,且有羨丁。未幾,大都督府言,起吳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軍士逃亡者四萬七千九百餘。於是下追捕之令,立法懲戒。小旗逃所隸三人,降為軍。上至總旗、百戶、千戶,皆視逃軍多寡,奪俸降革。其從征在外者,罰尤嚴。十六年命五軍府檄外衞所,速逮缺伍士卒,給事中潘庸等分行清理之。明年從兵部尚書俞綸言,京衞軍戶絕者,毋冒取同姓及同姓之親,令有司覈實發補,府衞毋特遣人。二十一年詔衞所覈實軍伍,有匿己子以養子代者,不許。其秋,令衞所著軍士姓名、鄉貫為籍,具載丁口以便取補。又置軍籍勘合,分給內外,軍士遇點閱以為驗。 成祖即位,遣給事等官分閱天下軍,重定垜集軍更代法。初,三丁已上,垜正軍一,別有貼戶,正軍死,貼戶丁補。至是,令正軍、貼戶更代,貼戶單丁者免;當軍家蠲其一丁徭。 洪熙元年,興州左屯衞軍范濟極言勾軍之擾。富峪衞百戶錢興奏言:「祖本涿鹿衞軍,死,父繼,以功授百戶。臣已襲父職,而本衞猶以臣祖為逃軍,屢行勾取。」帝謂尚書張本曰:「軍伍不清,弊多類此。」已而宣宗立,軍弊益滋,黠者往往匿其籍,或誣攘良民充伍。帝諭兵部曰:「朝廷於軍民,如舟車任載,不可偏重。有司宜審實,毋混。」乃分遣吏部侍郎黃宗載等清理天下軍衞。三年敕給事、御史清軍,定十一條例,榜示天下。明年復增為二十二條。五年從尚書張本請,令天下官吏、軍旗公勘自洪、永來勾軍之無踪者,豁免之。六年令勾軍有親老疾獨子者,編之近地,餘丁赴工逋亡者例發口外,改為罰工一年,示優恤焉。八年免蘇州衞抑配軍百五十九人,已食糧止令終其身者,千二百三十九人。先是,蘇、常軍戶絕者,株累族黨,動以千計,知府況鍾言於朝,又常州民訴受抑為軍者七百有奇,故特敕巡撫侍郎周忱清理。 正統初,令勾軍家丁盡者,除籍;逃軍死亡及事故者,或家本軍籍,而偶同姓名,里胥挾讐妄報冒解,或已解而赴部聲冤者,皆與豁免。定例,補伍皆發極邊,而南北人互易。大學士楊士奇謂風土異宜,瀕於夭折,請從所宜發戍。署兵部侍郎鄺埜以為紊祖制,寢之。成化二年,山西巡撫李侃復請補近衞,始議行。十一年命御史十一人分道清軍,以十分為率,及三分者最,不及者殿。時以罪謫者逃故,亦勾其家丁。御史江昂謂非「罰弗及嗣」之義,乃禁之。 嘉靖初,捕亡令愈苛,有株累數十家,勾攝經數十年者,丁口已盡,猶移覆紛紜不已。兵部尚書胡世寧請「屢經清報者免勾。又避役之人必緩急難倚,急改編原籍。衞所有缺伍。則另選舍餘及犯罪者充補。犯重發邊衞者,責賣家產,闔房遷發,使絕顧念。庶衞卒皆土著,而逃亡益鮮」。帝是其言。其後,用主事王學益議,製勾單,立法詳善。久之,停差清軍御史,寬管解逃軍及軍赴衞違限之科。清軍官日玩愒,文卷磨滅,議者復請申飭。 萬曆三年,給事中徐貞明言:「勾軍東南,資裝出於戶丁,解送出於里遞,每軍不下百金。大困東南之民,究無補於軍政。宜視班匠例,免其解補,而重徵班銀,以資召募,使東南永無勾補之擾,而西北之行伍亦充。」鄖陽巡撫王世貞因言有四便:應勾之戶,樂於就近,不圖避匿,便一;各安水土,不至困絕,便二;近則不逃,逃亦易追,便三;解戶不至破家,便四。而兵部卒格貞明議,不行。後十三年,南京兵部尚書郭應聘復請各就近地,南北改編。又言「應勾之軍,南直隸至六萬六千餘,株連至二三十萬人,請自天順以前竟與釋免」。報可,遠近皆悅。然改編令下,求改者相繼。明年,兵部言「什伍漸耗,邊鎮軍人且希圖脫伍」。有旨復舊,而應聘之議復不行。 凡軍衞掌於職方,而勾清則武庫主之。有所勾攝,自衞所開報,先覈鄉貫居止,內府給批,下有司提本軍,謂之跟捕;提家丁,謂之勾捕。間有恩恤開伍者。洪武二十三年令應補軍役生員,遣歸卒業。宣德四年,上虞人李志道充楚雄衞軍,死,有孫宗皐宜繼。時已中鄉試,尚書張本言於帝,得免。如此者絕少。戶有軍籍,必仕至兵部尚書始得除。軍士應起解者,皆僉妻;有津給軍裝、解軍行糧、軍丁口糧之費。其冊單編造皆有恒式。初定戶口、收軍、勾清三冊。嘉靖三十一年又編四冊,曰軍貫,曰兜底,曰類衞、類姓。其勾軍另給軍單。蓋終明世,於軍籍最嚴。然弊政漸叢,而擾民日甚。 明太祖起布衣,策衞力,取天下。即位後,屢命元勳宿將分道練兵,而其制未定。洪武六年命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六部議教練軍士律:「騎卒必善馳射槍刀,步兵必善弓弩槍射以十二矢之半,遠可到,近可中為程。遠可到,將弁百六十步、軍士百二十步;近可中,五十步。彀弩以十二矢之五,遠可到,蹶張八十步,划車一百五十步;近可中,蹶張四十步,划車六十步。槍必進退熟習。在京衞所,以五千人為率,取五之一,指揮以下官領赴御前驗試,餘以次番試。在外都司衞所,每衞五千人,取五之一,千戶以下官領赴京驗試,餘以次番試。軍士步騎皆善,將領各以其能受賞,否則罰。軍士給錢六百為道里費。將領自指揮使以下,所統軍士三分至六分不中者,次第奪俸;七分以上,次第降官至為軍止。都指揮軍士四分以上不中,奪俸一年;六分以上罷職。」後十六年,令天下衞所善射者,十選一,於農隙分番赴京較閱,以優劣為千百戶賞罰,邊軍本衞較射。二十年命衞士習射於午門丹墀。明年復令:「天下衞所馬步軍士。各分十班,將弁以廕敍久次陞者統之,冬月至京閱試。指揮、千百戶,年深慣戰及屯田者免。仍先下操練法,俾遵行。不如法及不嫺習者,罰。」明年詔五軍府:「比試軍士分三等賞鈔,又各給鈔三錠為路費,不中者亦給之。明年再試不如式,軍移戍雲南,官謫從征,總小旗降為軍。武臣子弟襲職,試騎步射不中程,令還衞署事,與半俸,二年後仍試如故者,亦降為軍。」 文皇即位,五駕北征,六師嘗自較閱。又嘗敕秦、晉、周、肅諸王,各選護衞軍五千,命官督赴真定操練,陝西、甘肅、寧夏、大同、遼東諸守將,及中都留守、河南等都司,徐、宿等衞,遣將統馬步軍分駐真定、德州操練,候赴京閱視。 景泰初,立十團營。給事中鄧林進軒轅圖,即古八陣法也,因用以教軍。成化間,增團營為十二,命月二次會操,起仲春十五日,止仲夏十五日,秋、冬亦如之。弘治九年,兵部尚書馬文升申明洪、永操法,五日內,二日走陣下營,三日演武。武宗好武勇,每令提督坐營官操練,又自執金鼓演四鎮卒。然大要以恣馳騁、供嬉戲,非有實也。 嘉靖六年定,下營布陣,止用三疊陣及四門方營。又令每營選槍刀箭牌銃手各一二人為教師,轉相教習。及更營制,分兵三十枝,設將三十員,各統三千人訓練,擇精銳者名選鋒,厚其校藝之賞。總督大臣一月會操者四,餘日營將分練。協理大臣及巡視給事、御史隨意入一營,校閱賞罰,因以擇選鋒。帝又置內營於內教場,練諸內使。 隆慶初,命各營將領以教練軍士分數多寡為黜陟。全營教練者加都督僉事,以次減;全不教練者降祖職一級,革任回衞。三年內教練有成,操協大臣奬諭恩錄;無功績者議罰。規制雖立,然將卒率媮惰,操演徒為具文。 先是,浙江參將戚繼光以善教士聞,嘗調土兵,製鴛鴦陣破倭。至是,已官總兵。穆宗從給事中吳時來請,命繼光練兵薊門。薊兵精整者數十年。繼光嘗著練兵實紀以訓士。一曰練伍,首騎,次步,次車,次輜重;先選伍,次較藝,總之以合營。二曰練膽氣,使明作止進退及上下統屬、相友相助之義。三曰練耳目,使明號令。四曰練手足,使熟技藝。五曰練營陣,詳布陣起行、結營及交鋒之正變。終之以練將。後多遵用之。 賞功之制,太祖時,大賞平定中原、征南諸將及雲南、越州之功。賞格雖具,然不豫為令。惟二十九年命沿海衞所指揮千百戶獲倭一船及賊者,陞一級,賞銀五十兩,鈔五十錠;軍士水陸擒殺賊,賞銀有差。 永樂初,以將士久勞,命禮部依太祖陞賞例,參酌行之。乃分奇功、首功、次功三等。其賞之輕重次第,率臨時取旨,亦不豫為令。十二年定:「凡交鋒之際,突出敵背殺敗賊衆者,勇敢入陣斬將搴旗者,本隊已勝、別隊勝負未決、而能救援克敵者,受命能任事、出奇破賊成功者,皆為奇功。齊力前進、首先敗賊者,前隊交鋒未決、後隊向前敗賊者,皆為首功。軍行及營中擒獲奸細者,亦准首功。餘皆次功。」又立功賞勘合,定四十字,曰:「神威精勇猛,強壯毅英雄。克勝兼超捷,奇功奮銳鋒。智謀宣妙略,剛烈效忠誠。果敢能安定,揚名顯大勳。」編號用寶,貯內府印綬監。當是時,稽功之法甚嚴。 正統十四年造賞功牌,有奇功、頭功、齊力之分,以大臣主之。凡挺身突陣斬將奪旗者,與奇功牌。生擒瓦剌或斬首一級,與頭功牌。雖無功而被傷者,與齊力牌。蓋專為瓦剌入犯設也。是後,將士功賞視立功之地,準例奏行。北邊為上,東北邊次之,西番及苗蠻又次之,內地反賊又次之。世宗時,苦倭甚,故海上功比北邊尤為最。 北邊,自甘肅迤東,抵山海關。成化十四年例:「一人斬一級者,進一秩,至三秩止。二人共斬者,為首進秩同。壯男與實授,幼弱婦女與署職。為從及四級以上,俱給賞。領軍官部下五百人者,獲五級,進一秩。領千人者,倍之。」正德十年重定例:「獨斬一級者陞一秩。三人共者,首陞署一秩,從給賞。四五六人共者,首給賞,從量賞。二人共斬一幼敵者,首視三人例,從量賞。不願陞者,每實授一秩,賞銀五十兩,署職二十兩。」嘉靖十五年定,領軍官千、把總,加至三秩止,都指揮以上,止陞署職二級,餘加賞。 東北邊,初定三級當北邊之一。萬曆中,改與北邊同。 番寇苗蠻,亦三級進一秩,實授署職,視北邊。十級以上幷不及數者給賞。萬曆三年令陝西番寇功,視成化中例,軍官千總領五百人者,部下斬三十級,領千人者六十級,把總領五百人者十級,領千人者三十級,俱進一秩,至三秩止。南方蠻賊,宣德九年例,三級以上及斬獲首賊,俱陞一秩,餘加賞。正德十六年定軍官部下斬百級者陞署一秩,三百級者實授一秩,四百級者陞一秩,餘功加賞。 倭賊,嘉靖三十五年定:「斬倭首賊一級,陞實授三秩,不願者賞銀百五十兩。從賊一級,授一秩。漢人脅從一級,署一秩。陣亡者,本軍及子實授一秩。海洋遇賊有功,均以奇功論。」萬曆十二年更定,視舊例少變,以賊衆及船之多寡,為功賞之差。復定海洋征戰,無論倭寇、海賊,勘是奇功,與世襲。雲南夷賊,擒斬功次視倭功。 內地反賊,成化十四年例,六級陞一秩,至三秩止,幼男婦女及十九級以上與不及數者給賞。正德七年定流賊例:「名賊一級,授一秩,世襲,為從者給賞。次賊一級,署一秩。從賊三級及陣亡者,俱授一秩,世襲。重傷回營死者,署一秩。」又以割耳多寡論功,最多者至陞二秩,世襲。先是,五年寧夏功,後嘉靖元年江西功,俱視流賊例。崇禎中,購闖、獻以萬金,爵封侯,餘賊有差,以賊勢重,變常格也, 其俘獲人畜、器械,成化例,俱給所獲者。其論功陞秩,成化十四年例,軍士陞一秩為小旗,舍人陞一秩給冠帶,以上類推。嘉靖四十三年定,都督等官無階可陞者,所應襲男廕冠帶。萬曆十三年定,都指揮使陞秩者,不授都督,賞銀五十兩,陞俸者半之。其有司民兵,隆慶六年定,視軍人例。 自洪、宣以後,賞格皆以斬級多少豫定。條例漸多,倖弊日啟。正德間,副使胡世寧言:「兩軍格鬬,手眼瞬息,不得差池,何暇割級。其獲級者或殺已降,或殺良民,或偶得單行之賊、被掠逃出之人,非真功也。宜選強明剛正之員,為紀功官,痛懲此弊。」時弗能行。故事,鎮守官奏帶,例止五名。後領兵官所奏有至三四百名者,不在斬馘之例,別立名目,曰運送神鎗,曰齎執旗牌,曰衝鋒破敵,曰三次當先,曰軍前効勞。冒濫之弊,至斯極已。 古所謂礮,皆以機發石。元初得西域礮,攻金蔡州城,始用火。然造法不傳,後亦罕用。 至明成祖平交阯,得神機鎗礮法,特置神機營肄習。製用生、熟赤銅相間,其用鐵者,建鐵柔為最,西鐵次之。大小不等,大者發用車,次及小者用架、用樁、用托。大利於守,小利於戰,隨宜而用,為行軍要器。永樂十年詔自開平至懷來、宣府、萬全、興和諸山頂,皆置五礮架。二十年從張輔請,增置於山西大同、天城、陽和、朔州等衞以禦敵。然利器不可示人,朝廷亦慎惜之。 宣德五年敕宣府總兵官譚廣:「神銃,國家所重,在邊墩堡,量給以壯軍威,勿輕給。」正統六年,邊將黃真、楊洪立神銃局於宣府獨石。帝以火器外造,恐傳習漏泄,敕止之。 正統末,邊備日亟,御史楊善請鑄兩頭銅銃。景泰元年,巡關侍郎江潮言:「真定藏都督平安火傘,上用鐵槍頭,環以響鈴,置火藥筩三,發之,可潰敵馬。應州民師翺製銃,有機,頃刻三發,及三百步外。」俱試驗之。天順八年,延綏參將房能言麓川破賊,用九龍筒,一線然則九箭齊發,請頒式各邊。 至嘉靖八年,始從右都御史汪鋐言,造佛郎機礮,謂之大將軍,發諸邊鎮。佛郎機者,國名也。正德末,其國舶至廣東。白沙巡檢何儒得其制,以銅為之,長五六尺,大者重千餘斤,小者百五十斤,巨腹長頸,腹有修孔。以子銃五枚,貯藥置腹中,發及百餘丈,最利水戰。駕以蜈蚣船,所擊輒糜碎。二十五年,總督軍務翁萬達奏所造火器。兵部試之,言:「三出連珠、百出先鋒、鐵捧雷飛,俱便用。母子火獸、布地雷礮,止可夜劫營。」御史張鐸亦進十眼銅礮,大彈發及七百步,小彈百步;四眼鐵鎗,彈四百步。詔工部造。 萬曆中,通判華光大奏其父所製神異火器,命下兵部。其後,大西洋船至,復得巨礮,曰紅夷。長二丈餘,重者至三千斤,能洞裂石城,震數十里。天啟中,錫以大將軍號,遣官祀之。 崇禎時,大學士徐光啟請令西洋人製造,發各鎮。然將帥多不得人,城守不固,有委而去之者。及流寇犯闕,三大營兵不戰而潰,鎗礮皆為賊有,反用以攻城。城上亦發礮擊賊。時中官已多異志,皆空器貯藥,取聲震而已。 明置兵仗、軍器二局,分造火器。號將軍者自大至五。又有奪門將軍大小二樣、神機礮、襄陽礮、盞口礮、椀口礮、旋風礮、流星礮、虎尾礮、石榴礮、龍虎礮、毒火飛礮、連珠佛郎機礮、信礮、神礮、礮裏礮、十眼銅礮、三出連珠礮、百出先鋒礮、鐵捧雷飛礮、火獸布地雷礮、椀口銅鐵銃、手把銅鐵銃、神銃、斬馬銃、一窩鋒神機箭銃、大中小佛郎機銅銃、佛郎機鐵銃、木廂銅銃、筋繳樺皮鐵銃、無敵手銃、鳥嘴銃、七眼銅銃、千里銃、四眼鐵鎗、各號雙頭鐵鎗、夾把鐵手鎗、快鎗以及火車、火傘、九龍筒之屬,凡數十種。正德、嘉靖間造最多。又各邊自造,自正統十四年四川始。其他刀牌、弓箭、槍弩、狼筅、蒺藜、甲冑、戰襖,在內有兵仗、軍器、鍼工、鞍轡諸局,屬內庫,掌於中官;在外有盔甲廠,屬兵部,掌以郎官。京省諸司衞所,又俱有雜造局。軍資器械名目繁夥,不具載,惟火器前代所少,故特詳焉。 中原用車戰,而東南利舟楫,二者於兵事為最要。自騎兵起,車制漸廢。 洪武五年造獨轅車,北平、山東千輛,山西、河南八百輛。永樂八年北征,用武剛車三萬輛,皆惟以供餽運。 至正統十二年始從總兵官朱冕議,用火車備戰。自是言車戰者相繼。十四年,給事中李侃請以驘車千輛,鐵索聯絡,騎卒處中,每車翼以刀牌手五人,賊犯陣,刀牌手擊之,賊退則開索縱騎。帝命造成祭而後用。下車式於邊境,用七馬駕。寧夏多溝壑,總兵官張泰請用獨馬小車,時以為便。箭工周四章言,神機鎗一發難繼,請以車載鎗二十,箭六百,車首置五鎗架,一人推,二人扶,一人執爨。試可,乃造。 景泰元年,定襄伯郭登請倣古制為偏箱車。轅長丈三尺,闊九尺,高七尺五寸,箱用薄皮,置銃。出則左右相連,前後相接,鈎環牽互。車載衣糧、器械幷鹿角二。屯處,十五步外設為藩。每車鎗礮、弓弩、刀牌甲士共十人,無事輪番推挽。外以長車二十,載大小將軍銃,每方五輛,轉輸樵採,皆在圍中。又用四輪車一,列五色旗,視敵指揮。廷議此可以守,難於攻戰,命登酌行。蘭州守備李進請造獨輪小車,上施皮屋,前用木板,畫獸面,鑿口,置椀口銃四,鎗四,神機箭十四,樹旗一。行為陣,止為營。二年,吏部郎中李賢請造戰車,長丈五尺,高六尺四寸,四圍箱板,穴孔置銃,上闢小牕,每車前後占地五步。以千輛計,四方可十六里,芻糧、器械輜重咸取給焉。帝令亟行。 成化二年從郭登言,製軍隊小車。每隊六輛,輛九人,二人挽,七人番代,車前置牌畫猊首,遠望若城壘然。八年,寧都諸生何京上禦敵車式,上施鐵網,網穴發鎗弩,行則斂之。五十車為一隊,用士三百七十五人。十二年,左都御史李賓請造偏箱車,與鹿角參用。兵部尚書項忠請驗閱,以登高涉險不便,已之。十三年從甘肅總兵官王璽奏,造雷火車,中立樞軸,旋轉發礮。二十年,宣大總督余子俊以車五百輛為一軍,每輛卒十人,車隙補以鹿角。既成,而遲重不可用,時人謂之鷓鴣軍。 弘治十五年,陝西總制秦紘請用隻輪車,名曰全勝,長丈四尺,上下共六人,可衝敵陣。十六年,閒住知府范吉獻先鋒霹靂車。 嘉靖十一年,南京給事中王希文請倣郭固、韓琦之制,造車,前銳後方,上置七鎗,為櫓三層,各置九牛神弩,傍翼以卒。行載甲兵,止為營陣。下邊鎮酌行。十五年,總制劉天和復言全勝車之便,而稍為損益,用四人推挽,所載火器、弓弩、刀牌以百五十斤為準。箱前畫狻猊,旁列虎盾以護騎士。命從其制。四十三年,有司奏准,京營教演兵車,共四千輛,每輛步卒五人,神鎗、夾靶鎗各二。自正統以來,言車戰者如此,然未嘗一當敵。 至隆慶中,戚繼光守薊門,奏練兵車七營:以東西路副總兵及撫督標共四營,分駐建昌、遵化、石匣、密雲;薊、遼總兵二營,駐三屯;昌平總兵一營,駐昌平。每營重車百五十有六,輕車加百,步兵四千,騎兵三千。十二路二千里間,車騎相兼,可禦敵數萬。穆宗韙之,命給造費。然特以遏衝突,施火器,亦未嘗以戰也。是後,遼東巡撫魏學曾請設戰車營,倣偏箱之制,上設佛郎機二,下置雷飛礮、快鎗六,每車步卒二十五人。萬曆末,經略熊廷弼請造雙輪戰車,每車火礮二,翼以十卒,皆持火鎗。天啟中,直隸巡按御史易應昌進戶部主事曹履吉所製鋼輪車、小衝車等式,以禦敵,皆罕得其用。大約邊地險阻,不利車戰。而舟楫之用,則東南所宜。 舟之制,江海各異。太祖於新江口設船四百。永樂初,命福建都司造海船百三十七,又命江、楚、兩浙及鎮江諸府衞造海風船。成化初,濟川衞楊渠獻槳舟圖,皆江舟也。 海舟以舟山之烏槽為首。福船耐風濤,且禦火。浙之十裝標號軟風、蒼山,亦利追逐。廣東船,鐵栗木為之,視福船尤巨而堅。其利用者二,可發佛郎機,可擲火毬。大福船亦然,能容百人。底尖上闊,首昂尾高,柁樓三重,帆桅二,傍護以板,上設木女牆及礮牀。中為四層:最下實土石;次寢息所;次左右六門,中置水櫃,揚帆炊爨皆在是;最上如露臺,穴梯而登,傍設翼板,可憑以戰。矢石火器皆俯發,可順風行。海蒼視福船稍小。開浪船能容三五十人,頭銳,四槳一櫓,其行如飛,不拘風潮順逆。艟船視海蒼又小。蒼山船首尾皆闊,帆櫓並用。櫓設船傍近後,每傍五枝,每枝五跳,跳二人,以板閘跳上,露首於外。其制上下三層,下實土石,上為戰場,中寢處。其張帆下椗,皆在上層。戚繼光云:「倭舟甚小,一入裏海,大福、海蒼不能入,必用蒼船逐之,衝敵便捷,溫人謂之蒼山鐵也。」沙、鷹二船,相胥成用。沙船可接戰,然無翼蔽。鷹船兩端銳,進退如飛。傍釘大茅竹,竹間牕可發銃箭,牕內舷外隱人以盪槳。先駕此入賊隊,沙船隨進,短兵接戰,無不勝。漁船至小,每舟三人,一執布帆,一執槳,一執鳥嘴銃。隨波上下,可掩賊不備。網梭船,定海、臨海、象山俱有之,形如梭。竹桅布帆,僅容二三人,遇風濤輒舁入山麓,可哨探。蜈蚣船,象形也,能駕佛朗機銃,底尖面闊,兩傍楫數十,行如飛。兩頭船,旋轉在舵,因風四馳,諸船無逾其速。蓋自嘉靖以來,東南日備倭,故海舟之制,特詳備云。 明制,馬之屬內廐者曰御馬監,中官掌之,牧於大壩,蓋倣周禮十有二閑意。牧於官者,為太僕寺、行太僕寺、苑馬寺及各軍衞,即唐四十八監意。牧於民者,南則直隸應天等府,北則直隸及山東、河南等府,即宋保馬意。其曰備養馬者,始於正統末,選馬給邊,邊馬足,而寄牧於畿甸者也。官牧給邊鎮,民牧給京軍,皆有孳生駒。官牧之地曰草場,或為軍民佃種曰熟地,歲徵租佐牧人市馬。牧之人曰恩軍,曰隊軍,曰改編軍,曰充發軍,曰抽發軍。苑馬分三等,上苑萬,中七千,下四千。一夫牧馬十匹,五十夫設圉長一人。凡馬肥瘠登耗,籍其毛齒而時省之。三歲,寺卿偕御史印烙,鬻其羸劣以轉市。邊衞、營堡、府州縣軍民壯騎操馬,則掌於行寺卿。邊用不足,又以茶易於番,以貨市於邊。其民牧皆視丁田授馬,始曰戶馬,既曰種馬,按歲徵駒。種馬死,孳生不及數,輒賠補。此其大凡也。 初,太祖都金陵,令應天、太平、鎮江、廬州、鳳陽、揚州六府,滁、和二州民牧馬。洪武六年設太僕寺於滁州,統於兵部。後增滁陽五牧監,領四十八衞。已,為四十監,旋罷,惟存天長、大興、舒城三監。置草場於湯泉、滁州等地。復令飛熊、廣武、英武三衞,五軍養一馬,馬歲生駒,一歲解京。既而以監牧歸有司,專令民牧。江南十一戶,江北五戶養馬一,復其身,太僕官督理,歲正月至六月報定駒,七月至十月報顯駒,十一、二月報重駒。歲終考馬政,以法治府州縣官吏。凡牡曰兒,牝曰騍。兒一、騍四為衞,衞頭一人。五衞,衞長一人,三十年設北平、遼東、山西、陝西、甘肅行太僕寺,定牧馬草場。 永樂初,設太僕寺於北京,掌順天、山東、河南。舊設者為南太僕寺,掌應天等六府二州。四年設苑馬寺於陝西、甘肅,統六監,監統四苑。又設北京、遼東二苑馬寺,所統視陝西、甘肅。十二年令北畿民計丁養馬,選居閒官教之畜牧。民十五丁以下一匹,十六丁以上二匹,為事編發者七戶一匹,得除罪。尋以寺卿楊砥言,北方人戶五丁養一,免其田租之半,薊州以東至南海等衞,戍守軍外,每軍飼種馬一。又定南方養馬例:鳳、廬、揚、滁、和五丁一,應天、太、鎮十丁一。淮、徐初養馬,亦以丁為率。十八年罷北京苑馬寺,悉牧之民。 洪熙元年令民牧二歲徵一駒,免草糧之半。自是,馬日蕃,漸散於衞省。濟南、兗州、東昌民養馬,自宣德四年始也。彰德、衞輝、開封民養馬,自正統十一年始也。已而也先入犯,取馬二萬,寄養近京,充團營騎操,而盡以故時種馬給永平等府。景泰三年令兒馬十八歲、騍馬二十歲以上,免算駒。 成化二年,以南土不產馬,改徵銀。四年始建太僕寺常盈庫,貯備用馬價。是時,民漸苦養馬。六年,吏部侍郎葉盛言:「向時歲課一駒,而民不擾者,以芻牧地廣,民得為生也。自豪右莊田漸多,養馬漸不足。洪熙初,改兩年一駒,成化初,改三年一駒。馬愈削,民愈貧。然馬卒不可少,乃復兩年一駒之制,民愈不堪。請敕邊鎮隨俗所宜,凡可以買馬足邊、軍民交益者,便宜處置。」時馬文升撫陝西,又極論邊軍償馬之累,請令屯田卒田多丁少而不領馬者,歲輸銀一錢,以助賠償。雖皆允行,而民困不能舒也。繼文升撫陝者蕭禎,請省行太僕寺。兵部覆云:「洪、永時,設行太僕及苑馬寺,凡茶馬、番人貢馬,悉收寺、苑放牧,常數萬匹,足充邊用,正統以後,北敵屢入抄掠,馬遂日耗。言者每請裁革,是惜小費而忘大計。」於是敕諭禎,但令加意督察。而北畿自永樂以來,馬日滋,輒責民牧,民年十五者即養馬。太僕少卿彭禮以戶丁有限,而課駒無窮,請定種馬額。會文升為兵部尚書,奏行其請,乃定兩京太僕種馬,兒馬二萬五千,騍馬四之,二年納駒,著為令。時弘治六年也。 十五年冬,尚書劉大夏薦南京太常卿楊一清為副都御史,督理陝西馬政。一清奏言:「我朝以陝右宜牧,設監苑,跨二千餘里。後皆廢,惟存長樂、靈武二監。今牧地止數百里,然以供西邊尚無不足,但苦監牧非人,牧養無法耳。兩監六苑,開城、安定水泉便利,宜為上苑,牧萬馬;廣寧、萬安為中苑;黑水草場逼窄,清平地狹土瘠,為下苑。萬安可五千,廣寧四千,清平二千,黑水千五百。六苑歲給軍外,可常牧馬三萬二千五百,足供三邊用。然欲廣孳息,必多蓄種馬,宜增滿萬匹,兩年一駒,五年可足前數。請支太僕馬價銀四萬二千兩,於平、慶、臨、鞏買種馬七千。又養馬恩隊軍不足,請編流亡民及問遣回籍者,且視恩軍例,凡發邊衞充軍者,改令各苑牧馬,增為三千人。又請相地勢,築城通商,種植榆柳,春夏放牧,秋冬還廐,馬既得安,敵來亦可收保。」孝宗方重邊防,大夏掌兵部,一清所奏輒行。遷總制仍督馬政。 諸監草場,原額十三萬三千七百餘頃,存者已不及半。一清覈之,得荒地十二萬八千餘頃,又開武安苑地二千九百餘頃。正德二年聞於朝。及一清去官,未幾復廢。時御史王濟言:「民苦養馬。有一孳生馬,輒害之。間有定駒,賂醫諱之,有顯駒墜落之。馬虧欠不過納銀二兩,既孳生者已聞官,而復倒斃,不過納銀三兩,孳生不死則饑餓。馬日瘦削,無濟實用。今種馬、地畝、人丁,歲取有定額,請以其額數令民買馬,而種馬孳生,縣官無與。」兵部是其言。自後,每有奏報,輒引濟言縣官無與種馬事,但責駒於民,遺母求子矣。 初,邊臣請馬,太僕寺以見馬給之。自改徵銀,馬日少,而請者相繼,給價十萬,買馬萬匹。邊臣不能市良馬,馬多死,太僕卿儲巏以為言,請仍給馬。又指陳各邊種馬盜賣私借之弊。語雖切,不能從。而邊鎮給發日益繁。延綏三十六營堡,自弘治十一年始,十年間,發太僕銀二十八萬有奇,買補四萬九千餘匹,寧夏、大同、居庸關等處不與焉。至正德七年,遂開納馬例,凡十二條。九年復發太僕銀市馬萬五千於山東、遼東、河南及鳳陽、保定諸府。 嘉靖元年,陝西苑馬少卿盧璧條上馬政,請督逋負、明印烙、訓醫藥、均地差以救目前,而闢場廣蓄為經久計。帝嘉納之。自後言馬事者頗衆,大都因事立說,補救一時而已。二十九年,俺答入寇,太僕馬缺,復行正德納馬例。已,稍增損之。至四十一年,遂開例至捐馬授職。 隆慶二年,提督四夷館太常少卿武金言:「種馬之設,專為孳生備用。備用馬既別買,則種馬可遂省。今備用馬已足三萬,宜令每馬折銀三十兩,解太僕。種馬盡賣,輸兵部。一馬十兩,則直隸、山東、河南十二萬匹,可得銀百二十萬,且收草豆銀二十四萬。」御史謝廷傑謂:「祖制所定,關軍機,不可廢。」兵部是廷傑言。而是時,內帑乏,方分使括天下逋賦。穆宗可金奏,下部議。部請養、賣各半,從之。 太僕之有銀也,自成化時始,然止三萬餘兩。及種馬賣,銀日增。是時,通貢互市所貯亦無幾。及張居正作輔,力主盡賣之議。自萬曆九年始,上馬八兩,下至五兩,又折徵草豆地租,銀益多,以供團營買馬及各邊之請。然一騸馬輒發三十金,而州縣以駑馬進,其直止數金。且仍寄養於馬戶,害民不減曩時。又國家有興作、賞賚,往往借支太僕銀,太僕帑益耗。十五年,寺卿羅應鶴請禁支借。二十四年詔太僕給陝西賞功銀。寺臣言:「先年庫積四百餘萬,自東西二役興,僅餘四之一。朝鮮用兵,百萬之積俱空。今所存者,止十餘萬。況本寺寄養馬歲額二萬匹,今歲取折色,則馬之派徵甚少,而東征調兌尤多。卒然有警,馬與銀俱竭,何以應之。」章下部,未能有所釐革也。 崇禎初,核戶兵工三部,借支太僕馬價至一千三百餘萬。蓋自萬曆以來,冏政大壞,而邊牧廢弛,愈不可問。既而遼東督師袁崇煥以缺馬,請於兩京州縣寄養馬內,折三千匹價買之西邊。太僕卿涂國鼎言:「祖宗令民養馬,專供京營騎操,防護都城,非為邊也。後來改折,無事則易馬輸銀,有警則出銀市馬,仍是為京師備禦之意。今折銀已多給各鎮,如幷此馬盡折,萬一變生,奈何?」帝是其言,卻崇煥請。 按明世馬政,法久弊叢。其始盛終衰之故,大率由草場興廢。太祖既設草場於大江南北,復定北邊牧地:自東勝以西至寧夏、河西、察罕腦兒,以東至大同、宣府、開平,又東南至大寧、遼東,抵鴨綠江又北千里,而南至各衞分守地,又自雁門關西抵黃河外,東歷紫荊、居庸、古北抵山海衞,荒閒平埜,非軍民屯種者,聽諸王駙馬以至近邊軍民樵採牧放,在邊藩府不得自占。永樂中,又置草場於畿甸。尋以順聖川至桑乾河百三十餘里,水草美,令以太僕千騎,令懷來衞卒百人分牧,後增至萬二千匹。宣德初,復置九馬坊於保安州。於是兵部奏,馬大蕃息,以色別而名之,其毛色二十五等,其種三百六十。其後莊田日增,草場日削,軍民皆困於孳養。弘治初,兵部主事湯冕、太僕卿王霽、給事中韓祐周旋、御史張淳,皆請清覈。而旋言:「香河諸縣地占於勢家,霸州等處俱有仁壽宮皇莊,乞罷之,以益牧地。」雖允行,而占佃已久,卒不能清。南京諸衞牧場亦久廢,兵部尚書張鎣請復之。御史胡海言,恐遺地利,遂止。京師團營官馬萬匹,與旗手等衞上直官馬,皆分置草場。歲春。末,馬非聽用者,坐營官領下場放牧,草豆住支,秋末回。給事御史閱視馬斃軍逃者以聞。後上直馬不出牧,而騎操馬仍歲出如例。嘉靖六年,武定侯郭勛以邊警為辭,奏免之,徵各場租以充公費,餘貯太僕買馬。於是營馬專仰秣司農,歲費至十八萬,戶部為詘,而草場益廢。議者爭以租佃取贏,浸淫至神宗時,弊壞極矣。 茶馬司,洪武中,立於川、陝,聽西番納馬易茶,賜金牌信符,以防詐偽。每三歲,遣廷臣召諸番合符交易,上馬茶百二十觔,中馬七十觔,下馬五十觔。以私茶出者罪死,雖勳戚無貸。末年,易馬至萬三千五百餘匹。永樂中,禁稍弛,易馬少。乃命嚴邊關茶禁,遣御史巡督。正統末,罷金牌,歲遣行人巡察,邊氓冒禁私販者多。成化間,定差御史一員,領敕專理。弘治間,大學士李東陽言:「金牌制廢,私茶盛,有司又屢以敝茶紿番族,番人抱憾,往往以羸馬應。宜嚴敕陝西官司揭榜招諭,復金牌之制,嚴收良茶,頗增馬直,則得馬必蕃。」及楊一清督理苑馬,遂命幷理鹽、茶。一清申舊制,禁私販,種官茶。四年間易馬九千餘匹,而茶尚積四十餘萬觔。靈州鹽池增課五萬九千,貯慶陽、固原庫,以買馬給邊。又懼後無專官,制終廢也,於正德初,請令巡茶御史兼理馬政,行太僕、苑馬寺官聽其提調,報可。御史翟唐歲收茶七十八萬餘觔,易馬九千有奇。後法復弛。嘉靖初,戶部請揭榜禁私茶,凡引俱南戶部印發,府州縣不得擅印。三十年詔給番族勘合,然初制訖不能復矣。 馬市者,始永樂間。遼東設市三,二在開原,一在廣寧,各去城四十里。成化中,巡撫陳鉞復奏行之。後至萬曆初不廢。嘉靖中,開馬市於大同,陝邊宣鎮相繼行。隆慶五年,俺答上表稱貢。總督王崇古市馬七千餘匹,為價九萬六千有奇。其價,遼東以米布絹,宣、大、山西以銀。市易外有貢馬者,以鈔幣加賜之。 初,太祖起江左,所急惟馬,屢遣使市於四方。正元壽節,內外藩封將帥皆以馬為幣。外國、土司、番部以時入貢,朝廷每厚加賜予,所以招攜懷柔者備至。文帝勤遠略,遣使絕域,外國來朝者甚衆衆然所急者不在馬。自後狃於承平,駕馭之權失,馬無外增,惟恃孳生歲課。重以官吏侵漁,牧政荒廢,軍民交困矣。蓋明自宣德以後,祖制漸廢,軍旅特甚,而馬政其一云。 刑法一 自漢以來,刑法沿革不一。隋更五刑之條,設三奏之令。唐撰律令,一準乎禮以為出入。宋採用之,而所重者敕,律所不載者,則聽之於敕。故時輕時重,無一是之歸。元制,取所行一時之例為條格而已。明初,丞相李善長等言:「歷代之律,皆以漢九章為宗,至唐始集其成。今制宜遵唐舊。」太祖從其言。 始,太祖懲元縱弛之後,刑用重典,然特取決一時,非以為則。後屢詔釐正,至三十年始申畫一之制,所以斟酌損益之者,至纖至悉,令子孫守之。羣臣有稍議更改,即坐以變亂祖制之罪。而後乃滋弊者,由於人不知律,妄意律舉大綱,不足以盡情偽之變,於是因律起例,因例生例,例愈紛而弊愈無窮。初詔內外風憲官,以講讀律令一條,考校有司。其不能曉晰者,罰有差。庶幾人知律意。因循日久,視為具文。由此奸吏骫法,任意輕重。至如律有取自上裁、臨時處治者,因罪在八議不得擅自勾問、與一切疑獄罪名難定、及律無正文者設,非謂朝廷可任情生殺之也。英、憲以後,欽恤之意微,偵伺之風熾。巨惡大憝,案如山積,而旨從中下,縱之不問;或本無死理,而片紙付詔獄,為禍尤烈。故綜明代刑法大略,而以廠衞終之。廠豎姓名,傳不備載,列之於此,使有所考焉。 明太祖平武昌,即議律令。吳元年冬十月命左丞相李善長為律令總裁官,參知政事楊憲、傅瓛,御史中丞劉基,翰林學士陶安等二十人為議律官,諭之曰:「法貴簡當,使人易曉。若條緒繁多,或一事兩端,可輕可重,吏得因緣為奸,非法意也。夫網密則水無大魚,法密則國無全民。卿等悉心參究,日具刑名條目以上,吾親酌議焉。」每御西樓,召諸臣賜坐,從容講論律義。十二月,書成,凡為令一百四十五條,律二百八十五條。又恐小民不能周知,命大理卿周楨等取所定律令,自禮樂、制度、錢糧、選法之外,凡民間所行事宜,類聚成編,訓釋其義,頒之郡縣,名曰律令直解。太祖覽其書而喜曰:「吾民可以寡過矣。」 洪武元年又命儒臣四人,同刑官講唐律,日進二十條。五年定宦官禁令及親屬相容隱律,六年夏刊律令憲綱,頒之諸司。其冬,詔刑部尚書劉惟謙詳定大明律。每奏一篇,命揭兩廡,親加裁酌。及成,翰林學士宋濂為表以進,曰:「臣以洪武六年冬十一月受詔,明年二月書成。篇目一準於唐:曰衞禁,曰職制,曰戶婚,曰廄庫,曰擅興,曰賊盜,曰鬬訟,曰詐偽,曰雜律,曰捕亡,曰斷獄,曰名例。採用舊律二百八十八條,續律百二十八條,舊令改律三十六條,因事制律三十一條,掇唐律以補遺百二十三條,合六百有六條,分為三十卷。或損或益,或仍其舊,務合輕重之宜。」九年,太祖覽律條猶有未當者,命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汪廣洋等詳議釐正十有三條。十六年命尚書開濟定詐偽律條。二十二年,刑部言:「比年條例增損不一,以致斷獄失當。請編類頒行,俾中外知所遵守。」遂命翰林院同刑部官。取比年所增者,以類附入。改名例律冠於篇首。 為卷凡三十,為條四百有六十。名例一卷,四十七條。吏律二卷,曰職制十五條,曰公式十八條。戶律七卷,曰戶役十五條,曰田宅十一條,曰婚姻十八條,曰倉庫二十四條,曰課程十九條,曰錢債三條,曰市廛五條。禮律二卷,曰祭祀六條,曰儀制二十條。兵律五卷,曰宮衞十九條,曰軍政二十條,曰關津七條,曰廄牧十一條,曰郵驛十八條。刑律十一卷,曰盜賊二十八條,曰人命二十條,曰鬬毆二十二條,曰罵詈八條,曰訴訟十二條,曰受贓十一條,曰詐偽十二條,曰犯姦十條,曰雜犯十一條,曰捕亡八條,曰斷獄二十九條。工律二卷,曰營造九條,曰河防四條。 為五刑之圖凡二。首圖五:曰笞,曰杖,曰徒,曰流,曰死。笞刑五,自一十至五十;每十為一等加減。杖刑五,自六十至一百;每十為一等加減。徒刑五,徒一年杖六十,一年半杖七十,二年杖八十,二年半杖九十,三年杖一百;每杖十及徒半年為一等加減。流刑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皆杖一百;每五百里為一等加減。死刑二,絞、斬。五刑之外,徒有總徒四年,遇例減一年者,有准徒五年,斬、絞、雜犯減等者。流有安置,有遷徙,去鄉一千里,杖一百,准徒二年,有口外為民,其重者曰充軍。充軍者,明初唯邊方屯種。後定制,分極邊、烟瘴、邊遠、邊衞、沿海、附近。軍有終身,有永遠。二死之外,有凌遲,以處大逆不道諸罪者。充軍、凌遲,非五刑之正,故圖不列。凡徒流再犯者,流者於原配處所,依工、樂戶留住法。三流並決杖一百,拘役三年。拘役者,流人初止安置,今加以居作,即唐、宋所謂加役流也。徒者於原役之所,依所犯杖數年限決訖,應役無得過四年。 次圖七:曰笞,曰杖,曰訊杖,曰枷,曰杻,曰索,曰鐐。笞,大頭徑二分七釐,小頭減一分。杖,大頭徑三分二釐,小頭減如笞之數。笞、杖皆以荊條為之,皆臀受。訊杖,大頭徑四分五釐,小頭減如笞杖之數,以荊條為之,臀腿受。笞、杖、訊,皆長三尺五寸,用官降式較勘,毋以筋膠諸物裝釘。枷,自十五斤至二十五斤止,刻其上為長短輕重之數。長五尺五寸,頭廣尺五寸,杻長尺六寸,厚一寸。男子死罪者用之。索,鐵為之,以繫輕罪者,其長一丈。鐐,鐵連環之,以縶足,徒者帶以輸作,重三斤。 又為喪服之圖凡八:族親有犯,視服等差定刑之輕重。其因禮以起義者,養母、繼母、慈母皆服三年。毆殺之,與毆殺嫡母同罪。兄弟妻皆服小功。互為容隱者,罪得遞減。舅姑之服皆斬衰三年,毆殺罵詈之者,與夫毆殺罵詈之律同。姨之子、舅之子、姑之子皆緦麻,是曰表兄弟,不得相為婚姻。 大惡有十:曰謀反,曰謀大逆,曰謀叛,曰惡逆,曰不道,曰大不敬,曰不孝,曰不睦,曰不義,曰內亂。雖常赦不原。貪墨之贓有六:曰監守盜,曰常人盜,曰竊盜,曰枉法,曰不枉法,曰坐贓。當議者有八:曰議親,曰議故,曰議功,曰議賢,曰議能,曰議勤,曰議貴,曰議賓。 太祖諭太孫曰:「此書首列二刑圖,次列八禮圖者,重禮也。顧愚民無知,若於本條下即註寬恤之令,必易而犯法,故以廣大好生之意,總列名例律中。善用法者,會其意可也。」太孫請更定五條以上,太祖覽而善之。太孫又請曰:「明刑所以弼教,凡與五倫相涉者,宜皆屈法以伸情。」乃命改定七十三條,復諭之曰:「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當輕,所謂刑罰世輕世重也。」二十五年,刑部言,律條與條例不同者宜更定。太祖以條例特一時權宜,定律不可改,不從。 三十年作大明律誥成。御午門,諭羣臣曰:「朕倣古為治,明禮以導民,定律以繩頑,刊著為令。行之既久,犯者猶衆,故作大誥以示民,使知趨吉避凶之道。古人謂刑為祥刑,豈非欲民並生於天地間哉。然法在有司,民不周知,故命刑官取大誥條目,撮其要略,附載於律。凡榜文禁例悉除之,除謀逆及律誥該載外,其雜犯大小之罪,悉依贖罪例論斷,編次成書,刊布中外,令天下知所遵守。」 大誥者,太祖患民狃元習,徇私滅公,戾日滋。十八年采輯官民過犯,條為大誥。其目十條:曰攬納戶,曰安保過付,曰詭寄田糧,曰民人經該不解物,曰灑派拋荒田土,曰倚法為奸,曰空引偷軍,曰黥刺在逃,曰官吏長解賣囚,曰寰中士夫不為君用。其罪至抄劄。次年復為續編、三編,皆頒學宮以課士,里置塾師教之。囚有大誥者,罪減等。於時,天下有講讀大誥師生來朝者十九萬餘人,並賜鈔遣還。自律誥出,而大誥所載諸峻令未嘗輕用。其後罪人率援大誥以減等,亦不復論其有無矣。 蓋太祖之於律令也,草創於吳元年,更定於洪武六年,整齊於二十二年,至三十年始頒示天下。日久而慮精,一代法始定。中外決獄,一準三十年所頒。其洪武元年之令,有律不載而具於令者,法司得援以為證,請於上而後行焉。凡違令者罪笞,特旨臨時決罪,不著為律令者,不在此例。有司輒引比律,致罪有輕重者,以故入論。罪無正條,則引律比附,定擬罪名,達部議定奏聞。若輒斷決,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論。 大扺明律視唐簡覈,而寬厚不如宋。至其惻隱之意,散見於各條,可舉一以推也。如罪應加者,必贓滿數乃坐。如監守自盜,贓至四十貫絞。若止三十九貫九十九文,欠一文不坐也。加極於流三千里,以次增重,終不得至死。而減至流者,自死而之生,無絞斬之別。即唐律稱加就重條。稱日者以百刻。稱年者以三百六十日。如人命辜限及各文書違限,雖稍不及一時刻,仍不得以所限之年月科罪,即唐例稱日以百刻條。未老疾犯罪,而事發於老疾,以老疾論;幼小犯罪,而事發於長大,以幼小論。即唐律老小廢疾條。犯死罪,非常赦所不原,而祖父母、父母老無養者,得奏聞取上裁。犯徒流者,餘罪得收贖,存留養親。即唐律罪非十惡條。功臣及五品以上官禁獄者,許令親人入侍,徒流者並聽隨行,違者罪杖。同居親屬有罪,得互相容隱。即唐律同居相容隱條。奴婢不得首主。凡告人者,告人祖父不得指其子孫為證,弟不證兄,妻不證夫,奴婢不證主。文職責在奉法,犯杖則不敍。軍官至徒流,以世功猶得擢用。凡若此類,或間採唐律,或更立新制,所謂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之者也。 建文帝即位,諭刑官曰:「大明律,皇祖所親定,命朕細閱,較前代往往加重。蓋刑亂國之典,非百世通行之道也。朕前所改定,皇祖已命施行。然罪可矜疑者,尚不止此。夫律設大法,禮順人情,齊民以刑,不若以禮。其諭天下有司,務崇禮教,赦疑獄,稱朕嘉與萬方之意。」成祖詔法司問囚,一依大明律擬議,毋妄引榜文條例為深文。永樂元年定誣告法。成化元年又令讞囚者一依正律,盡革所有條例。十五年,南直隸巡撫王恕言:「大明律後,有會定見行律百有八條,不知所起。如兵律多支廩給,刑律罵制使及罵本管長官條,皆輕重失倫。流傳四方,有誤官守。乞追板焚燬。」命即焚之,有依此律出入人罪者,以故論。十八年定挾詐得財罪例。 弘治中,去定律時已百年,用法者日弛。五年,刑部尚書彭韶等以鴻臚少卿李鐩請,刪定問刑條例。至十三年,刑官復上言:「洪武末,定大明律,後又申明大誥,有罪減等,累朝遵用。其法外遺姦,列聖因時推廣之而有例,例以輔律,非以破律也。乃中外巧法吏或借便己私,律浸格不用。」於是下尚書白昂等會九卿議,增歷年問刑條例經久可行者二百九十七條。帝摘其中六事,令再議以聞。九卿執奏,乃不果改。然自是以後,律例並行,而網亦少密。王府禁例六條,諸王無故出城有罰,其法尤嚴。嘉靖七年,保定巡撫王應鵬言:「正德間,新增問刑條例四十四款,深中情法,皆宜編入。」不從。惟詔偽造印信及竊盜三犯者不得用可矜例。刑部尚書胡世寧又請編斷獄新例,亦命止依律文及弘治十三年所欽定者。至二十八年,刑部尚書喻茂堅言:「自弘治間定例,垂五十年。乞敕臣等會同三法司,申明問刑條例及嘉靖元年後欽定事例,永為遵守。弘治十三年以後、嘉靖元年以前事例,雖奉詔革除,顧有因事條陳,擬議精當可採者,亦宜詳檢。若官司妄引條例,故入人罪者,當議黜罰。」會茂堅去官,詔尚書顧應祥等定議,增至二百四十九條。三十四年又因尚書何鼇言,增入九事。萬曆時,給事中烏昇請續增條例。至十三年,刑部尚書舒化等乃輯嘉靖三十四年以後詔令及宗藩軍政條例、捕盜條格、漕運議單與刑名相關者,律為正文,例為附註,共三百八十二條,刪世宗時苛令特多。崇禎十四年,刑部尚書劉澤深復請議定問刑條例。帝以律應恪遵,例有上下,事同而二三其例者,刪定畫一為是。然時方急法,百司救過不暇,議未及行。 太祖之定律文也,歷代相承,無敢輕改。其一時變通,或由詔令,或發於廷臣奏議,有關治體,言獲施行者,不可以無詳也。 洪武元年諭省臣:「鞫獄當平恕,古者非大逆不道,罪止及身。民有犯者,毋得連坐。」尚書夏恕嘗引漢法,請著律,反者夷三族。太祖曰:「古者,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漢仍秦舊,法太重。」卻其奏不行。民父以誣逮,其子訴於刑部,法司坐以越訴。太祖曰:「子訴父枉,出於至情,不可罪。」有子犯法,父賄求免者,御史欲幷論父。太祖曰:「子論死,父救之,情也,但論其子,赦其父。」十七年,左都御史詹徽奏民毆孕婦至死者,律當絞,其子乞代。大理卿鄒俊議曰:「子代父死,情可矜。然死婦係二人之命,犯人當二死之條,與其存犯法之人,孰若全無辜之子。」詔從俊議。二十年,詹徽言:「軍人有犯當杖,其人嘗兩得罪而免,宜幷論前罪,誅之。」太祖曰:「前罪既宥,復論之則不信矣。」杖而遣之。二十四年,嘉興通判龐安獲鬻私鹽者送京師,而以鹽賞獲者。戶部以其違例,罰償鹽入官,且責取罪狀。安言:「律者萬世之常法,例者一時之旨意。今欲依例而行,則於律內非應捕人給賞之言,自相違悖,失信於天下也。」太祖然其言,詔如律。 永樂二年,刑部言河間民訟其母,有司反擬母罪。詔執其子及有司罪之。三年定文職官及中外旗校軍民人等,凡犯重條,依律科斷,輕者免決,記罪。其有不應侵損於人等項及情犯重者,臨時奏請。十六年嚴犯贓官吏之禁。初,太祖重懲貪吏,詔犯贓者無貸。復敕刑部:「官吏受贓者,幷罪通賄之人,徙其家於邊。著為令。」日久法弛,故復申飭之。二十九年,大理卿虞謙言:「誑騙之律,當杖而流,今梟首,非詔書意。」命如律擬斷。宣德二年,江西按察使黃翰言:「民間無籍之徒,好興詞訟,輒令老幼殘疾男婦誣告平人,必更議涉虛加罰乃可。」遂定老幼殘疾男婦誣告人罰鈔贖罪例。其後孝宗時,南京有犯誣告十人以上,例發口外為民。而年逾七十,律應收贖者,更著令,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者,依律論斷。例應充軍瞭哨、口外為民者,仍依律發遣。若年八十以上及篤疾有犯應永戍者,以子孫發遣,應充軍以下者免之。 初制,凡官吏人等犯枉法贓者,不分南北,俱發北方邊衞充軍。正統五年,行在三法司言:「洪武定律時,鈔貴物賤,所以枉法贓至百二十貫者,免絞充軍。今鈔賤物貴,若以物估鈔至百二十貫枉法贓俱發充軍,輕重失倫矣。今後文職官吏人等,受枉法贓比律該絞者,估鈔八百貫之上,俱發北方邊衞充軍。其受贓不及前數者,視見行例發落。」從之。八年,大理寺言:「律載竊盜初犯刺右臂,再犯刺左臂,三犯絞。今竊盜遇赦再犯者,咸坐以初犯,或仍刺右臂,或不刺。請定為例。」章下三法司議,刺右遇赦再犯者刺左,刺左遇赦又犯者不刺,立案。赦後三犯者絞。」帝曰:「竊盜已刺,遇赦再犯者依常例擬,不論赦,仍通具前後所犯以聞。」後憲宗時,都御史李秉援舊例奏革。既而南京盜王阿童五犯皆遇赦免。帝聞之,詔仍以赦前後三犯為令。至神宗時,復議奏請改遣云。十二年以知縣陳敏政言,民以後妻所攜前夫之女為子婦,及以所攜前夫之子為壻者,並依同父異母姊妹律,減等科斷。成化元年,遼東巡撫滕照言:「大明律乃一代定法,而決斷武臣,獨舍律用例,武臣益縱蕩不檢。請一切用律。」詔從之。武臣被黜降者,騰口謗訕,有司畏事,復奏革其令。十九年定竊盜三犯罪例。法司以「南京有三犯竊盜,計贓滿百貫者犯,當絞斬。罪雖雜犯,其情頗重。三犯前罪,即累惡不悛之人,難准常例。其不滿貫犯,徒流以下罪者,雖至三犯,原情實輕,宜特依常例治之。」議上,報允。 弘治六年,太常少卿李東陽言:「五刑最輕者笞杖,然杖有分寸,數有多寡。今在外諸司,笞杖之罪往往致死。縱令事覺,不過以因公還職。以極輕之刑,置之不可復生之地,多者數十,甚者數百,積骸滿獄,流血塗地,可為傷心。律故勘平人者抵命,刑具非法者除名,偶不出此,便謂之公。一以公名,雖多無害。此則情重而律輕者,不可以不議也。請凡考訊輕罪即時致死,累二十或三十人以上,本律外,仍議行降調,或病死不實者,幷治其醫。」乃下所司議處。嘉靖十五年,時有以手足毆人傷重,延至辜限外死者,部擬鬬毆殺人論絞。大理寺執嘉靖四年例,謂當以毆傷論笞。部臣言:「律定辜限,而問刑條例又謂鬬毆殺人、情實事實者,雖延至限外,仍擬死罪,奏請定奪。臣部擬上,每奉宸斷多發充軍,蓋雖不執前科,亦僅末減之耳。毆傷情實至限外死,即以笞斷,是乃僥倖兇人也。且如以兇器傷人,雖平復,例亦充軍,豈有實毆人致死,偶死限外,遂不當一兇器傷人之罪乎?矧四年例已報罷,請諭中外仍如條例便。」詔如部議。自後有犯辜限外人命者,俱遵律例議擬,奏請定奪。 隆慶三年,大理少卿王諍言:「問刑官每違背律例,獨任意見。如律文所謂『凡奉制書,有所施行而違者杖一百』,本指制誥而言。今則操軍違限,守備官軍不入直,開場賭博,概用此例。律文犯姦條下,所謂『買休、賣休、和娶人妻者』,本指用財買求其妻,又使之休賣其妻,而因以娶之者言也。故律應離異歸宗,財禮入官。至若夫婦不合者,律應離異;婦人犯姦者,律從嫁賣;則後夫憑媒用財娶以為妻者,原非姦情,律所不禁。今則概引買休、賣休、和娶之律矣。所謂『不應得為而為者,笞四十,重者杖八十』。蓋謂律文該載不盡者,方用此律也。若所犯明有正條,自當依本條科斷。今所犯毆人成傷,罪宜笞,而議罪者則曰『除毆人成傷,律輕不坐外,合依不應得為而為之事理,重者律杖八十』。夫既除毆人輕罪不坐,則無罪可坐矣。而又坐以『不應得為』。臣誠不知其所謂。」刑部尚書毛愷力爭之。廷臣皆是諍議。得旨:「買休、賣休,本屬姦條,今後有犯,非係姦情者,不得引用。他如故。」 萬曆中,左都御史吳時來申明律例六條: 一、律稱庶人之家不許存養奴婢。蓋謂功臣家方給賞奴婢,庶民當自服勤勞,故不得存養。有犯者皆稱僱工人,初未言及縉紳之家也。縉紳之家,存養奴婢,勢所不免。合令法司酌議,無論官民之家,立券用值、工作有年限者,以僱工人論;受值微少、工作計日月者,以凡人論。若財買十五以下、恩養日久、十六以上、配有室家者,視同子孫論。或恩養未久、不曾配合者,庶人之家,仍以僱工人論;縉紳之家,視奴婢律論。 一、律稱偽造諸衙門印信者斬。惟銅鐵私鑄者,故斬。若篆文雖印,形質非印者,不可謂之偽造,故例又立描摸充軍之條。以後偽造印信人犯,如係木石泥蠟之類,止引描摸之例,若再犯擬斬。偽造行使止一次、而贓不滿徒者,亦准竊盜論。如再犯引例,三犯引律。 一、律稱竊盜三犯者絞,以曾經刺字為坐。但贓有多寡,即擬有輕重。以後凡遇竊盜,三犯俱在赦前、俱在赦後者,依律論絞。或赦前後所犯幷計三次者,皆得奏請定奪。錄官附入矜疑辨問疏內,幷與改遣。 一、強盜肆行劫殺,按贓擬辟,決不待時。但其中豈無羅織讐扳,妄收抵罪者,以後務加參詳。或贓證未明,遽難懸斷者,俱擬秋後斬。 一、律稱同謀共毆人,以致命傷重,下手者論絞,原謀餘人各得其罪。其有兩三人共毆一人,各成重傷,難定下手及係造謀主令之人,遇有在監禁斃者,即以論抵。今恤刑官遇有在家病故,且在數年之後者,即將見監下手之人擬從矜宥。是以病亡之軀,而抵毆死之命,殊屬縱濫。以後毋得一概准抵。 一、在京惡逆與強盜真犯,雖停刑之年,亦不時處決。乃兇惡至於殺父,即時凌遲,猶有餘憾。而在外此類反得遷延歲月,以故事當類奏,無單奏例耳。夫單奏,急詞也;類奏,緩詞也。如此獄在外數年,使其瘐死,將何以快神人之憤哉!今後在外,凡有此者,御史單詳到院,院寺單奏,決單一到,即時處決。其死者下府州縣戮其屍。庶典刑得正。 旨下部寺酌議,俱從之。惟偽造印文者,不問何物成造,皆斬。報可。 贖刑本虞書,呂刑有大辟之贖,後世皆重言之。至宋時,尤慎贖罪,非八議者不得與。明律頗嚴,凡朝廷有所矜恤、限於律而不得伸者,一寓之於贖例,所以濟法之太重也。又國家得時藉其入,以佐緩急。而實邊、足儲、振荒、宮府頒給諸大費,往往取給於贓贖二者。故贖法比歷代特詳。凡贖法有二,有律得收贖者,有例得納贖者。律贖無敢損益,而納贖之例則因時權宜,先後互異,其端實開於太祖云。 律凡文武官以公事犯笞罪者,官照等收贖錢,吏每季類決之,各還職役,不附過。杖以上記所犯罪名,每歲類送吏、兵二部,候九年滿考,通記所犯次數,黜陟之。吏典亦備銓選降敍。至於私罪,其文官及吏典犯笞四十以下者,附過還職而不贖,笞五十者調用。軍官杖以上皆的決。文官及吏杖罪,並罷職不敍,至嚴也。然自洪武中年已三下令,准贖及雜犯死罪以下矣。三十年命部院議定贖罪事例,凡內外官吏,犯笞杖者記過,徒流遷徙者俸贖之,三犯罪之如律。自是律與例互有異同。及頒行大明律御製序:「雜犯死罪、徒流、遷徙等刑,悉視今定贖罪條例科斷。」於是例遂輔律而行。 仁宗初即位,諭都察院言:「輸罰工作之令行,有財者悉倖免,宜一論如律。」久之,其法復弛。正統間,侍講劉球言:「輸罪非古,自公罪許贖外,宜悉依律。」時不能從。其後循太祖之例,益推廣之。凡官吏公私雜犯准徒以下,俱聽運炭納米等項贖罪。其軍官軍人照例免徒流者,例贖亦如之矣。 贖罪之法,明初嘗納銅,成化間嘗納馬,後皆不行,不具載。惟納鈔、納錢、納銀常並行焉,而以初制納鈔為本。故律贖者曰收贖律鈔,納贖者曰贖罪例鈔。永樂十一年令,除公罪依例紀錄收贖,及死罪情重者依律處治。其情輕者,斬罪八千貫,絞罪及榜例死罪六千貫,流徒杖笞納鈔有差。無力者發天壽山種樹。宣德二年定,笞杖罪囚,每十贖鈔二十貫。徒流罪名,每徒一等折杖二十,三流並折杖百四十。其所罰鈔,悉如笞杖所定。無力者發天壽山種樹:死罪終身;徒流各按年限;杖,五百株;笞,一百株。景泰元年令問擬笞杖罪囚,有力者納鈔。笞十,二百貫,每十以二百貫遞加,至笞五十為千貫。杖六十,千八百貫,每十以三百貫遞加,至杖百為三千貫。其官吏贓物,亦視今例折鈔。天順五年令罪囚納鈔:每笞十,鈔二百貫,餘四笞,遞加百五十貫;至杖六十,增為千四百五十貫,餘杖各遞加二百貫。成化二年令婦人犯法贖罪。 弘治十四年定折收銀錢之制。例難的決人犯,幷婦人有力者,每杖百,應鈔二千二百五十貫,折銀一兩;每十以二百貫遞減,至杖六十為銀六錢;笞五十,應減為鈔八百貫,折銀五錢,每十以百五十貫遞減;至笞二十為銀二錢;笞十應鈔二百貫,折銀一錢。如收銅錢,每銀一兩折七百文。其依律贖鈔,除過失殺人外,亦視此數折收。 正德二年定錢鈔兼收之制。如杖一百,應鈔二千二百五十貫者,收鈔千一百二十五貫,錢三百五十文。嘉靖七年,巡撫湖廣都御史朱廷聲言:「收贖與贖罪有異,在京與在外不同,鈔貫止聚於都下,錢法不行於南方。故事,審有力及命婦、軍職正妻,及例難的決者,有贖罪例鈔;老幼廢疾及婦人餘罪,有收贖律鈔。贖罪例鈔,錢鈔兼收,如笞一十,收鈔百貫,收錢三十五文,其鈔二百貫,折銀一錢。杖一百,收鈔千一百二十五貫,收錢三百五十文,其鈔二千二百五十貫,折銀一兩。今收贖律鈔,笞一十,止贖六百文,比例鈔折銀不及一釐;杖一百,贖鈔六貫,折銀不及一分,似為太輕。蓋律鈔與例鈔,貫既不同,則折銀亦當有異。請更定為則,凡收贖者,每鈔一貫,折銀一分二釐五毫。如笞一十,贖鈔六百文,則折銀七釐五毫,以罪重輕遞加折收贖。」帝從其奏,令中外問刑諸司,皆以此例從事。 是時重修條例,奏定贖例。在京則做工、每笞一十,做工一月,折銀三錢。至徒五年,折銀十八兩。運囚糧、每笞一十,米五斗,折銀二錢五分。至徒五年,五十石,折銀二十五兩。運灰、每笞一十,一千二百斤,折銀一兩二錢六分。至徒五年,六萬斤,折銀六十三兩。運甎、每笞一十,七十箇,折銀九錢一分。至徒五年,三千箇,折銀三十九兩。運水和炭五等。每笞一十,二百斤,折銀四錢。至徒五年,八千五百斤,折銀十七兩。運灰最重,運炭最輕。在外則有力、稍有力二等。初有頗有力、次有力等,因御史言而革。其有力,視在京運囚糧,每米五斗,納穀一石。初折銀上庫,後折穀上倉。稍有力,視在京做工年月為折贖。婦人審有力,與命婦、軍職正妻,及例難的決之人,贖罪應錢鈔兼收者,笞、杖每一十,折收銀一錢。其老幼廢疾婦人及天文生餘罪收贖者,每笞一十應鈔六百文,折收銀七釐五毫。於是輕重適均,天下便之。至萬曆十三年,復申明焉,遂為定制。 凡律贖,若天文生習業已成、能專其事、犯徒及流者,決杖一百,餘罪收贖。婦人犯徒流者,決杖一百,餘罪收贖。 如杖六十,徒一年,全贖鈔應十二貫,除決杖准訖六貫,餘鈔六貫,折銀七分五釐,餘倣此。 其決杖一百,審有力又納例鈔二千二百五十貫,應收錢三百五十文,鈔一千一百二十五貫。 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犯流以下,收贖;八十以上十歲以下及篤疾、盜及傷人者,亦收贖。凡犯罪時未老疾,事發時老疾者,依老疾論,犯罪時幼小,事發時長大者,依幼小論,並得收贖。 如六十九以下犯罪,年七十事發,或無疾時犯罪,廢疾後事發,得依老疾收贖。他或七十九以下犯死罪,八十事發,或廢疾時犯罪,篤疾時事發,得入上請。八十九犯死罪,九十事發,得勿論,不在收贖之例。 若在徒年限內老疾,亦如之。 如犯杖六十,徒一年,一月之後老疾,合計全贖鈔十二貫。除已杖六十,准三貫六百文,剩徒一年,應八貫四百文計算。每徒一月,贖鈔七百文,已役一月,准贖七百文外,未贖十一月,應收贖七貫七百文。餘倣此。 老幼廢疾收贖,惟雜犯五年仍科之。蓋在明初,即真犯死罪,不可以徒論也。 其誣告例,告二事以上,輕實重虛,或告一事,誣輕為重者,已論決全抵剩罪,未論決笞杖收贖,徒流杖一百,餘罪亦聽收贖。 如告人笞三十,內止一十實已決,全抵,剩二十之罪未決,收贖一貫二百文。 如告人杖六十,內止二十實已決,全抵,剩四十之罪未決,收贖二貫四百文。 如告人杖六十,徒一年,內止杖五十實已決,全抵,剩杖一十、徒一年之罪未決,徒一年,折杖六十,併杖共七十,收贖四貫二百文。 如告人杖一百,流二千里,內止杖六十、徒一年實已決,以總徒四年論,全抵,剩杖四十、徒三年之罪未決,以連徒折杖流加一等論,共計杖二百二十,除告實杖六十、徒一年,折杖六十,剩杖一百,贖鈔六貫。若計剩罪,過杖一百以上,須決杖一百訖,餘罪方聽收贖。 又過失傷人,准鬬毆傷人罪,依律收贖。至死者,准雜犯斬絞收贖,鈔四十二貫。內鈔八分,應三十三貫六百文,銅錢二分,應八千四百文,給付其家。已徒五年,再犯徒收贖。鈔三十六貫。若犯徒流,存留養親者,止杖一百,餘罪收贖。其法實杖一百,不准折贖,然後計徒流年限,一視老幼例贖之。此律自英宗時詔有司行之,後為制。天文生、婦女犯徒流,決杖一百,餘罪收贖者,雖罪止杖六十,徒一年,亦決杖一百,律所謂應加杖者是也。皆先依本律議,其所犯徒流之罪,以誥減之。至臨決時,某係天文生,某係婦人,依律決杖一百,餘收贖。所決之杖並須一百者,包五徒之數也。然與誣告收贖剩杖不同,蓋收贖餘徒者決杖,而贖徒收贖剩杖者,折流歸徒,折徒歸杖,而照數收贖之,其法各別也。其婦人犯徒流,成化八年定例,除姦盜不孝與樂婦外,若審有力幷決杖,亦得以納鈔贖罪。例每杖十,折銀一錢為率,至杖一百,折銀一兩止。凡律所謂收贖者,贖餘罪也。其例得贖罪者,贖決杖一百也。徒、杖兩項分科之,除婦人,餘囚徒流皆杖決不贖。惟弘治十三年,許樂戶徒杖笞罪,亦不的決,此律鈔之大凡也。 例鈔自嘉靖二十九年定例。凡軍民諸色人役及舍餘審有力者,與文武官吏、監生、生員、冠帶官、知印、承差、陰陽生、醫生、老人、舍人,不分笞、杖、徒、流、雜犯死罪,俱令運灰、運炭、運甎、納米、納料等項贖罪。此上係不虧行止者。若官吏人等例應革去職役,此係行止有虧者。與軍民人等審無力者,笞、杖罪的決,徒、流、雜犯死罪各做工、擺站、哨瞭、發充儀從,情重者煎鹽炒鐵。死罪五年,流罪四年,徒按年限。其在京軍丁人等,無差占者與例難的決之人,笞杖亦令做工。時新例,犯姦盜受贓,為行止有虧之人,概不許贖罪。唯軍官革職者,俱運炭納米等項發落,不用五刑條例的決實配之文,所以寬武夫,重責文吏也。於是在京惟行做工、運囚糧等五項,在外惟行有力、稍有力二項,法令益徑省矣。 要而論之,律鈔輕,例鈔重。然律鈔本非輕也,祖制每鈔一文,當銀一釐,所謂笞一十折鈔六百文定銀七釐五毫者,即當時之銀六錢也。所謂杖一百折鈔六貫銀七分五釐者,即當時之銀六兩也。以銀六錢,比例鈔折銀不及一釐,以銀一兩,比例鈔折銀不及一分,而欲以此懲犯罪者之心,宜其勢有所不行矣。特以祖宗律文不可改也,於是不得已定為七釐五毫、七分五釐之制。而其實所定之數,猶不足以當所贖者之罪,然後例之變通生焉。 考洪武朝,官吏軍民犯罪聽贖者,大扺罰役之令居多,如發鳳陽屯種、滁州種苜蓿、代農民力役、運米輸邊贖罪之類,俱不用鈔納也。律之所載,笞若干,鈔若干文,杖若干,鈔若干貫者,垂一代之法也。然按三十年詔令,罪囚運米贖罪,死罪百石,徒流遞減,其力不及者,死罪自備米三十石,徒流十五石,俱運納甘州、威虜,就彼充軍。計其米價、腳價之費,與鈔數差不相遠,其定為贖鈔之等第,固不輕於後來之例矣。然罪無一定,而鈔法之久,日變日輕,此定律時所不及料也。即以永樂十一年令「斬罪情輕者,贖鈔八千貫,絞及榜例死罪六千貫」之詔言之,八千貫者,律之八千兩也;六千貫者,律之六千兩也;下至杖罪千貫,笞罪五百貫,亦一千兩、五百兩也。雖革除之際,用法特苛,豈有死罪納至八千兩,笞杖罪納至一千兩、五百兩而尚可行者,則知鈔法之弊,在永樂初年,已不啻輕十倍於洪武時矣。 宣德時,申交易用銀之禁,冀通鈔法。至弘治而鈔竟不可用,遂開准鈔折銀之例。及嘉靖新定條例,俱以有力、稍有力二科贖罪:有力米五斗,准律之納鈔六百文也;稍有力工價三錢,准律之做工一月也。是則後之例鈔,纔足比於初之律鈔耳。而況老幼廢疾,諸在律贖者之銀七釐五毫,准鈔六百文,銀七分五釐,准鈔六貫。凡所謂律贖者,以比於初之律鈔,其輕重相去尤甚懸絕乎?唯運炭、運石諸罪例稍重,蓋此諸罪,初皆令親自赴役,事完寧家,原無納贖之例。其後法令益寬,聽其折納,而估算事力,亦略相當,實不為病也。 大扺贖例有二:一罰役,一納鈔,而例復三變。罰役者,後多折工值納鈔,鈔法既壞,變為納銀、納米。然運灰、運炭、運石、運甎、運碎甎之名尚存也。至萬曆中年,中外通行有力、稍有力二科,在京諸例,幷不見施行,而法益歸一矣。所謂通變而無失於古之意者此也。初,令罪人得以力役贖罪:死罪拘役終身,徒流按年限,笞杖計日月。或修造,或屯種,或煎鹽炒鐵,滿日疏放。疏放者,引赴御橋,叩頭畢,送應天府,給引寧家。合充軍者,發付陝西司,按籍編發。後皆折納工價,惟赴橋如舊。宣德二年,御史鄭道寧言:「納米贖罪,朝廷寬典,乃軍儲倉拘係罪囚,無米輸納,自去年二月至今,死者九十六人。」刑部郎俞士吉嘗奏:「囚無米者,請追納於原籍,匠仍輸作,軍仍備操,若非軍匠,則遣還所隸州縣追之。」詔從其奏。 初制流罪三等,視地遠近,邊衞充軍有定所。蓋降死一等,唯流與充軍為重。然名例律稱二死三流各同為一減。如二死遇恩赦減一等,即流三千里;流三等以大誥減一等,皆徒五年。犯流罪者,無不減至徒罪矣。故三流常設而不用。而充軍之例為獨重。律充軍凡四十六條,諸司職掌內二十二條,則洪武間例皆律所不載者。其嘉靖二十九年條例,充軍凡二百十三條,與萬曆十三年所定大略相同。洪武二十六年定,應充軍者,大理寺審訖,開付陝西司,本部置立文簿,註姓名、年籍、鄉貫,依南北籍編排甲為二冊,一進內府,一付該管百戶,領去充軍。如浙江,河南,山東,陝西,山西,北平,福建,直隸應天、廬州、鳳陽、淮安、揚州、蘇州、松江、常州、和州、滁州、徐州人,發雲南、四川屬衞;江西,湖廣,四川,廣東,廣西,直隸太平、寧國、池州、徽州、廣德、安慶人,發北平、大寧、遼東屬衞。有逃故,按籍勾補。其後條例有發烟瘴地面、極邊沿海諸處者,例各不同。而軍有終身,有永遠。永遠者,罰及子孫,皆以實犯死罪減等者充之。明初法嚴,縣以千數,數傳之後,以萬計矣。有丁盡戶絕,止存軍產者,或幷無軍產,戶名未除者,朝廷歲遣御史清軍,有缺必補。每當勾丁,逮捕族屬、里長,延及他甲,雞犬為之不寧。論者謂既減死罪一等,而法反加於刀鋸之上,如革除所遣謫,至國亡,戍籍猶有存者,刑莫慘於此矣。嘉靖間,有請開贖軍例者。世宗曰:「律聽贖者,徒杖以下小罪耳。死罪矜疑,乃減從謫發,不可贖。」御史周時亮復請廣贖例。部議審有力者銀十兩,得贖三年以上徒一年,稍有力者半之。而贖軍之議卒罷。御史胡宗憲言:「南方之人不任兵革,其發充邊軍者,宜令納銀自贖。」部議以為然。因擬納例以上。帝曰:「豈可預設此例,以待犯罪之人。」復不允。 萬曆二年罷歲遣清軍御史,幷於巡按,民獲稍安。給事中徐桓言:「死罪雜犯准徒充軍者,當如其例。」給事中嚴用和請以大審可矜人犯,免其永戍。皆不許。而命法司定例:「奉特旨處發叛逆家屬子孫,止於本犯親枝內勾補,盡絕即與開豁。若未經發遣而病故,免其勾補。其實犯死罪免死充軍者,以著伍後所生子孫替役,不許勾原籍子孫。其他充軍及發口外者,俱止終身。」崇禎十一年諭兵部:「編遣事宜,以千里為附近,二千五百里為邊衞,三千里外為邊遠,其極邊烟瘴以四千里外為率。止拘本妻,無妻則已,不許擅勾親鄰。如衰痼老疾,准發口外為民。」十五年又諭:「欲令引例充軍者,准其贖罪。」時天下已亂,議卒不行。 明制充軍之律最嚴,犯者亦最苦。親族有科斂軍裝之費,里遞有長途押解之擾。至所充之衞,衞官必索常例。然利其逃去,可乾沒口糧,每私縱之。其後律漸弛,發解者不能十一。其發極邊者,長解輒賄兵部,持勘合至衞,虛出收管,而軍犯顧在家偃息云。 刑法二 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太祖嘗曰:「凡有大獄,當面訊,防構陷鍛煉之弊。」故其時重案多親鞫,不委法司。洪武十四年,命刑部聽兩造之詞,議定入奏。旣奏,錄所下旨,送四輔官、諫院官、給事中復覈無異,然後覆奏行之。有疑獄,則四輔官封駁之。踰年,四輔官罷,乃命議獄者一歸於三法司。十六年,命刑部尚書開濟等,議定五六日旬時三審五覆之法。十七年,建三法司於太平門外鍾山之陰,命之曰貫城。下敕言:「貫索七星如貫珠,環而成象名天牢。中虛則刑平,官無邪私,故獄無囚人;貫內空中有星或數枚者即刑繁,刑官非其人;有星而明,為貴人無罪而獄。今法天道置法司,爾諸司其各慎乃事,法天道行之,令貫索中虛,庶不負朕肇建之意。」又諭法司官:「布政、按察司所擬刑名,其間人命重獄,具奏轉達刑部、都察院參考,大理寺詳擬。著為令。」 刑部有十三清吏司,治各布政司刑名,而陵衞、王府、公侯伯府、在京諸曹及兩京州郡,亦分隸之。按察名提刑,蓋在外之法司也,參以副使、僉事,分治各府縣事。京師自笞以上罪,悉由部議。洪武初決獄,笞五十者縣決之,杖八十者州決之,一百者府決之,徒以上具獄送行省,移駁繁而賄賂行。乃命中書省御史臺詳讞,改月報為季報,以季報之數,類為歲報。凡府州縣輕重獄囚,依律決斷。違枉者,御史、按察司糾劾。至二十六年定制,布政司及直隸府州縣,笞杖就決;徒流、遷徙、充軍、雜犯死罪解部,審錄行下,具死囚所坐罪名上部詳議如律者,大理寺擬覆平允,監收侯決。其決不待時重囚,報可,即奏遣官往決之。情詞不明或失出入者,大理寺駁回改正,再問駁至三,改擬不當,將當該官吏奏問,謂之照駁。若亭疑讞決,而囚有番異,則改調隔別衙門問擬。二次番異不服,則具奏,會九卿鞫之,謂之圓審。至三四訊不服,而後請旨決焉。 正統四年,稍更直省決遣之制,徒流就彼決遣,死罪以聞。成化五年,南大理評事張鈺言:「南京法司多用嚴刑,迫囚誣服,其被糾者亦止改正而無罪,甚非律意。」乃詔申大理寺參問刑部之制。弘治十七年,刑部主事朱旒言:「部囚送大理,第當駁正,不當用刑。」大理卿楊守隨言:「刑具永樂間設,不可廢。」帝是其言。 會官審錄之例,定於洪武三十年。初制,有大獄必面訊。十四年,命法司論囚,擬律以奏,從翰林院、給事中及春坊正字、司直郎會議平允,然後覆奏論決。至是置政平、訟理二幡,審諭罪囚。諭刑部曰:「自今論囚,惟武臣、死罪,朕親審之,餘俱以所犯奏。然後引至承天門外,命行人持訟理幡,傳旨諭之;其無罪應釋者,持政平幡,宣德意遣之。」繼令五軍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通政司、詹事府,間及駙馬雜聽之,錄冤者以狀聞,無冤者實犯死罪以下悉論如律,諸雜犯準贖。永樂七年,令大理寺官引法司囚犯赴承天門外,行人持節傳旨,會同府、部、通政司、六科等官審錄,如洪武制。十七年,令在外死罪重囚,悉赴京師審錄。仁宗特命內合學士會審重囚,可疑者再問。宣德三年奏重囚,帝令多官覆閱之,曰:「古者斷獄,必訊於三公九卿,所以合至公,重民命。卿等往同覆審,毋致枉死。」英國公張輔等還奏,訴枉者五十六人,重命法司勘實,因切戒焉。 天順三年,令每歲霜降後,三法司同公、侯、伯會審重囚,謂之朝審。歷朝遂遵行之。成化十七年,命司禮太監一員會同三法司堂上官,於大理寺審錄,謂之大審。南京則命內守備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輒大審。初,成祖定熱審之例,英宗特行朝審,至是復有大審,所矜疑放遣,嘗倍於熱審時。內合之與審也,自憲宗罷,至隆慶元年,高拱復行之。故事,朝審吏部尚書秉筆,時拱適兼吏部故也。至萬曆二十六年朝審,吏部尚書缺,以戶部尚書楊俊民主之。三十二年復缺,以戶部尚書趙世卿主之。崇禎十五年,命首輔周延儒同三法司清理淹獄,蓋出於特旨云。大審,自萬曆二十九年曠不舉,四十四年乃行之。 熱審始永樂二年,止決遣輕罪,命出獄聽候而已。尋竝寬及徒流以下。宣德二年五、六、七月,連論三法司錄上擊囚罪狀,凡決遣二千八百餘人。七年二月,親閱法司所進擊囚罪狀,決遣千餘人,減等輸納,春審自此始。六月,又以炎暑,命自實犯死罪外,悉早發遣,且馳諭中外刑獄悉如之。成化時,熱審始有重罪矜疑、輕罪減等、枷號疏放諸例。正德元年,掌大理寺工部尚書楊守隨言:「每歲熱審事例,行於北京而不行於南京。五年一審錄事例,行於在京,而畧於在外。今宜通行南京,凡審囚,三法司皆會審,其在外審錄,亦依此例。」詔可。嘉靖十年,令每年熱審竝五年審錄之期,雜犯死罪、準徒五年者,皆減一年。二十三年,刑科羅崇奎言:「五、六月間,笞罪應釋放、徒罪應減等者,亦宜如成化時欽恤枷號例,暫與蠲免,至六月終止。南法司亦如之。」報可。隆慶五年,令贓銀止十兩以上、監久產絕、或身故者,熱審免追,釋其家屬。萬曆三十九年,方大暑省刑,而熱審矜疑疏未下。刑部侍郎沈應文以獄囚久滯,乞暫豁矜疑者。未報。明日,法司盡按囚籍軍徒杖罪未結者五十三人,發大興、宛平二縣監候,乃以疏聞。神宗亦不罪也。舊例,每年熱審自小滿後十餘日,司禮監傳旨下刑部,即會同都察院、錦衣衞題請,通行南京法司,一體審擬具奏。京師自命下之日至六月終止。南京自部移至日為始,亦滿兩月而止。四十四年不舉行。明年,又逾兩月,命未下,會暑雨,獄中多疫。言官以熱審愆期、朝審不行、詔獄理刑無人三事交章上請。又請釋楚宗英嫶、蘊鈁等五十餘人,罣誤知縣滿朝薦,同知王邦才、卞孔時等。皆不報。崇禎十五年四月亢旱,下詔清獄。中允黃道周言:「中外齋宿為百姓請命,而五日之內擊兩尚書,不聞有抗疏爭者,尚足回天意乎?」兩尚書謂李日宣、陳新甲也。帝方重怒二人,不能從。 歷朝無寒審之制,崇禎十年,以代州知州郭正中疏及寒審,命所司求故事,尚書鄭三俊乃引數事以奏,言:「謹按洪武二十三年十二月癸未,太祖諭刑部尚書楊靖,『自今惟犯十惡竝殺人者論死,餘死罪皆令輸粟北邊以自贖』。永樂四年十一月,法司進月擊囚數,凡數百人,大辟僅十之一。成祖諭呂震曰:『此等旣非死罪,而久擊不決,天氣冱寒,必有聽其冤死者。』凡雜犯死罪下約二百,悉準贖發遣。九年十一月,刑科曹潤等言:『昔以天寒,審釋輕囚。今囚或淹一年以上,且一月間瘐死者九百三十餘人,獄吏之毒所不忍言。』成祖召法司切責,遂詔:『徒流以下三日內決放,重罪當擊者恤之,無令死於饑寒。』十二年十一月,復令以疑獄名上,親閱之。宣德四年十月,以皇太子千秋節,減雜犯死罪以下,宥笞杖及枷鐐者。嗣後,世宗、神宗或以災異修刑,或以覃恩布德。寒審雖無近例,而先朝寬大,皆所宜取法者。」奏上,帝納其言。然永樂十一年十月,遣副都御史李慶齎璽書,命皇太子錄南京囚,贖雜犯死罪以下。宣德四年冬,以天氣冱寒,敕南北刑官悉錄擊囚以聞,不分輕重。因謂夏原吉等曰:「堯、舜之世,民不犯法,成、康之時,刑措不用,皆君臣同德所致。朕德薄,卿等其勉力匡扶,庶無愧古人。」此寒審最著者,三俊亦不暇詳也。 在外恤刑會審之例,定於成化時。初,太祖患刑獄壅蔽,分遣御史林願、石恆等治各道囚,而敕諭之,宣宗夜讀周官立政:「式敬爾由獄,以長我王國。」慨然興歎,以為立國基命在於此。乃敕三法司:「朕體上帝好生之心,惟刑是恤。令爾等詳覆天下重獄,而犯者遠在千萬里外,需次當決,豈能無冤?」因遣官審錄之。正統六年四月,以災異頻見,敕遣三法司官詳審天下疑獄。於是御史張驥、刑部郎林厚、大理寺正李從智等十三人同奉敕往,而復以刑部侍郎何文淵、大理卿王文、巡撫侍郎周忱、刑科給事中郭瑾審兩京刑獄,亦賜敕。後評事馬豫言:「臣奉敕審刑,竊見各處捉獲強盜,多因仇人指攀,拷掠成獄,不待詳報,死傷者甚多。今後宜勿聽妄指,果有贓證,御史、按察司會審,方許論決。若未審錄有傷死者,毋得準例升賞。」是年,出死囚以下無數。九年,山東副使王裕言:「獄當會審,而御史及三司官或踰年一會,囚多瘐死。往者常遣御史會按察司詳審,釋遣甚衆。今莫若罷會審之例,而行詳審之法,敕遣按察司官一員,專審諸獄。」部持舊制不可廢。帝命審例仍舊,復如詳審例,選按察司官一員與巡按御史同審。失出者姑勿問,涉贓私者究如律。成化元年,南京戶部侍郎陳翼因災異復請如正統例。部議以諸方多事,不行。八年,乃分遣刑部郎中劉秩等十四人會巡按御史及三司官審錄,敕書鄭重遣之。十二年,大學士商輅言:「自八年遣官後,五年於茲,乞更如例行。」帝從其請。至十七年,定在京五年大審。即於是年遣部寺官分行天下,會同巡按御史行事。於是恤刑者至,則多所放遣。嘉靖四十三年,定坐贓不及百兩,產絕者免監追。萬曆四年,敕雜犯死罪準徒五年者,竝兩犯徒律應總徒四年者,各減一年,其他徒流等罪俱減等。皆由恤刑者奏定。所生全者益多矣。初,正統十一年,遣刑部郎中郭恂、員外郎陸瑜審南、北直隸獄囚,文職五品以下有罪,許執問。嘉靖間制,審錄官一省事竣,總計前後所奏,依準改駁多寡,通行考覈。改駁數多者聽劾。故恤刑之權重,而責亦匪輕。此中外法司審錄之大較也。 凡刑部問發罪囚,所司通將所問囚數,不問罪名輕重,分南北人各若干,送山東司,呈堂奏聞,謂之歲報。每月以見監罪囚奏聞,謂之月報。其做工、運炭等項,每五日開送工科,填寫精微冊,月終分六科輪報之。凡法官治囚,皆有成法,提人勘事,必齎精微批文。京外官五品以上有犯必奏聞請旨,不得擅勾問罪。在八議者,實封以聞。民間獄訟,非通政司轉達於部,刑部不得聽理。誣告者反坐,越訴者笞,擊登聞鼓不實者杖。訐告問官,必覈實乃逮問。至罪囚打斷起發有定期,刑具有定器,停刑有定月日,檢驗尸傷有定法,恤囚有定規,籍沒亦有定物,惟復讎者無明文。 弘治元年,刑部尚書何喬新言:「舊制提人,所在官司必驗精微批文,與符號相合,然後發遣。此祖宗杜漸防微深意也。近者中外提人,止憑駕帖,旣不用符,真偽莫辨,姦人矯命,何以拒之?請給批文如故。」帝曰:「此祖宗舊例,不可廢。」命復行之。然旗校提人,率齎駕帖。嘉靖元年,錦衣衞千戶白壽等齎駕帖詣科,給事中劉濟謂當以御批原本送科,使知其事。兩人相爭竝列,上命檢成、弘事例以聞。濟復言,自天順時例即如此。帝入壽言,責濟以狀對,亦無以罪也。天啟時,魏忠賢用駕帖提周順昌諸人,竟激蘇州之變。兩畿決囚,亦必驗精微批。嘉靖二十一年,恤刑主事戴楩、吳元璧、呂顒等行急失與內號相驗,比至,與原給外號不合,為巡按御史所糾,納贖還職。 成化時,六品以下官有罪,巡按御史輒令府官提問。陝西巡撫項忠言:「祖制,京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聞,不得擅勾問。今巡按輒提問六品官,甚乖律意,當聞於朝,命御史、按察司提問為是。」乃下部議,從之。凡罪在八議者,實封奏聞請旨,惟十惡不用此例。所屬官為上司非理凌虐,亦聽實封徑奏。軍官犯罪,都督府請旨。諸司事涉軍官及呈告軍官不法者,俱密以實封奏,無得擅勾問。嘉靖中,順天巡按御史鄭存仁檄府縣,凡法司有所追取,不得輒發。尚書鄭曉考故事,民間詞訟非自通政司轉達,不得聽。而諸司有應問罪人,必送刑部,各不相侵。曉乃言:「刑部追取人,府縣不當卻。存仁違制,宜罪。」存仁亦執自下而上之律,論曉欺罔。乃命在外者屬有司,在京者屬刑部。然自曉去位,民間詞訟,五城御史輒受之,不復遵祖制矣。 洪武時,有告謀反者勘問不實,刑部言當抵罪。帝以問秦裕伯。對曰:「元時若此者罪止杖一百,蓋以開來告之路也。」帝曰:「姦徒不抵,善人被誣者多矣。自今告謀反不實者,抵罪。」學正孫詢訐稅使孫必貴為胡黨,又訐元參政黎銘常自稱老豪傑,謗訕朝廷。帝以告訐非儒者所為,置不問。永樂間定制,誣三四人杖徒,五六人流三千里,十人以上者凌遲,家屬徙化外。 洪武末年,小民多越訴京師,及按其事,往往不實,乃嚴越訴之禁。命老人理一鄉詞訟,會里胥決之,事重者始白於官,然卒不能止,越訴者日多。乃用重法,戍之邊。宣德時,越訴得實者免罪,不實仍戍邊。景泰中,不問虛實,皆發口外充軍,後不以為例也。 登聞鼓,洪武元年置於午門外,一御史日監之,非大冤及機密重情不得擊,擊即引奏。後移置長安右門外,六科、錦衣衞輪收以聞。旨下,校尉領駕帖,送所司問理,蒙蔽阻遏者罪。龍江衞吏有過,罰令書寫,值母喪,乞守制,吏部尚書詹徽不聽,擊鼓訴冤。太祖切責徽,使吏終喪。永樂元年,縣令以贓戍,擊鼓陳狀。帝為下法司,其人言實受贓,年老昏眊所致,惟上哀憫。帝以其歸誠,屈法宥之。宣德時,直登聞鼓給事林富言:「重囚二十七人,以姦盜當決,擊鼓訴冤,煩瀆不可宥。」帝曰:「登聞鼓之設,正以達下情,何謂煩惱?自後凡擊鼓訴冤,阻遏者罪。」 凡訐告原問官司者,成化間定議,覈究得實,然後逮問。弘治時,南京御史王良臣按指揮周愷等怙勢黜貨,愷等遂訐良臣。詔下南京法司逮擊會鞫。侍郎楊守隨言:「此與舊章不合。請自今以後,官吏軍民奏訴,牽緣別事,摭拾原問官者,立案不行。所奏事仍令問結,虛詐者擬罪,原問官枉斷者亦罪。」乃下其議於三法司。法司覆奏如所請,從之。洪武二十六年以前,刑部令主事廳會御史、五軍斷事司、大理寺、五城兵馬指揮使官,打斷罪囚。二十九年,竝差錦衣衞官。其後惟主事會御史,將笞杖罪於打斷廳決訖,附卷,奉旨者次日復命。萬曆中,刑部尚書孫丕揚言:「折獄之不速,由文移牽制故耳。議斷旣成,部、寺各立長單,刑部送審掛號,次日即送大理。大理審允,次日即還本部。參差者究處,庶事體可一。至於打斷相驗,令御史三、六、九日遵例會同,餘日止會寺官以速遣。徒流以上,部、寺詳鞫,笞杖小罪,聽堂部處分。」命如議行。 凡獄囚已審錄,應決斷者限三日,應起發者限十日,逾銀計日以笞。囚淹滯至死者罪徒,此舊例也。嘉靖六年,給事中周瑯言:「比者獄吏苛刻,犯無輕重,概加幽擊,案無新故,動引歲時。意喻色授之間,論奏未成,囚骨已糜。又況偏州下邑,督察不及,姦吏悍卒倚獄為市,或扼其飲食以困之,或徙之穢溷以苦之,備諸痛楚,十不一生。臣觀律令所載,凡逮擊囚犯,老疾必散收,輕重以類分,枷杻薦席必以時飭,涼漿暖匣必以時備,無家者給之衣服,有疾者予之醫藥,淹禁有科,疏決有詔。此祖宗良法美意,宜敕臣下同為奉行。凡逮擊日月竝已竟、未竟、疾病、死亡者,各載文冊,申報長吏,較其結竟之遲速,病故之多寡,以為功罪而黜陟之。」帝深然其言,且命中外有用法深刻,致戕民命者,即斥為民,雖才守可觀,不得推薦。 凡內外問刑官,惟死罪竝竊盜重犯,始用拷訊,餘止鞭撲常刑。酷吏輒用挺棍、夾棍、腦箍、烙鐵及一封書、鼠彈箏、攔馬棍、燕兒飛,或灌鼻、釘指,用徑寸懶桿、不去稜節竹片,或鞭脊背、兩踝致傷以上者,俱奏請,罪至充軍。 停刑之月,自立春以後,至春分以前。停刑之日,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凡十日。檢驗尸傷,照磨司取部印尸圖一幅,委五城兵馬司如法檢驗,府則通判、推官,州縣則長官親檢,毋得委下僚。 獄囚貧不自給者,洪武十五年定制,人給米日一升。二十四年革去。正統二年,以侍郎何文淵言,詔如舊,且令有贓罰敝衣得分給。成化十二年,令有司買藥餌送部,又廣設惠民藥局,療治囚人。至正德十四年,囚犯煤、油、藥料,皆設額銀定數。嘉靖六年,以運炭等有力罪囚,折色糴米,上本部倉,每年約五百石,乃停收。歲冬給綿衣袴各一事,提牢主事驗給之。 犯罪籍沒者,洪武元年定制,自反叛外,其餘罪犯止沒田產孳畜。二十一年,詔謀逆姦黨及造偽鈔者,沒貲產丁口,以農器耕牛給還之。凡應合鈔劄者,曰姦黨,曰謀反大逆,曰姦黨惡,曰造偽鈔,曰殺一家三人,曰採生拆割人為首。其大誥所定十條,後未嘗用也。復讎,惟祖父被毆條見之,曰:「祖父母、父母為人所殺,而子孫擅殺行兇人者,杖六十。其即時殺死者勿論。其餘親屬人等被人殺而擅殺之者,杖一百。」按律罪人應死,已就拘執,其捕者擅殺之,罪亦止此。則所謂家屬人等,自包兄弟在內,其例可類推也。 凡決囚,每歲朝審畢,法司以死罪請旨,刑科三覆奏,得旨行刑。在外者奏決單于冬至前,會審決之。正統元年,令重囚三覆奏畢,仍請駕帖,付錦衣衞監刑官,領校尉詣法司,取囚赴市。又制,臨決囚有訴冤者,直登聞鼓給事中取狀封進,仍批校尉手,馳赴市曹,暫停刑。嘉靖元年,給事中劉濟等以囚廖鵬父子及王欽、陶傑等頗有內援,懼上意不決,乃言:「往歲三覆奏畢,待駕帖則已日午,鼓下仍受訴詞,得報且及未申時,及再請始刑,時已過酉,大非刑人於市與衆棄之之意。請自今決囚,在未前畢事。」從之。七年定議,重囚有冤,家屬於臨決前一日撾鼓,翼日午前下,過午行刑,不覆奏。南京決囚,無刑科覆奏例。弘治十八年,南刑部奏決不待時者三人,大理寺已審允,下法司議,謂:「在京重囚,間有決不待時者,審允奏請,至刑科三覆奏,或蒙恩仍監候會審。南京無覆奏例,乞俟秋後審竟,類奏定奪。如有巨憝難依常例者,更具奏處決,著為令。」詔可。各省決囚,永樂元年,定制,死囚百人以上者,差御史審決。弘治十三年,定歲差審決重囚官,俱以霜降後至,限期復命。 凡有大慶及災荒皆赦,然有常赦,有不赦,有特赦。十惡及故犯者不赦。律文曰:「赦出臨時定罪名,特免或降減從輕者,不在此限。」十惡中,不睦又在會赦原宥之例,此則不赦者亦得原。若傳旨肆赦,不別定罪名者,則仍依常赦不原之律。自仁宗立赦條三十五,皆楊士奇代草,盡除永樂年間敝政,歷代因之。凡先朝不便於民者,皆援遺詔或登極詔革除之。凡以赦前事告言人罪者,即坐以所告者罪。弘治元年,民呂梁山等四人坐竊盜殺人死,遇赦,都御史馬文升請宥死戍邊,帝特命依律斬之。世宗雖屢停刑,尤慎無赦。廷臣屢援赦令,欲宥大禮大獄暨建言諸臣,益持不允。及嘉靖十六年,同知姜輅酷殺平民,都御史王廷相奏當發口外,乃特命如詔書宥免,而以違詔責廷相等。四十一年,三殿成,羣臣請頒赦。帝曰:「赦乃小人之幸。」不允。穆宗登極覃恩,雖徒流人犯已至配所者,皆許放還,蓋為遷謫諸臣地也。 有明一代刑法大概。太祖開國之初,懲元季貪冒,重繩贓吏,揭諸司犯法者於申明亭以示戒。又命刑部,凡官吏有犯,宥罪復職,書過榜其門,使自省。不悛,論如律。累頒犯諭、戒諭、榜諭,悉象以刑,誥示天下。及十八年大誥成,序之曰:「諸司敢不急公而務私者,必窮搜其原而罪之。」凡三誥所列凌遲、梟示、種誅者,無慮千百,棄市以下萬數。貴溪儒士夏伯啟叔姪斷指不仕,蘇州人才姚潤、王謨被徵不至,皆誅而籍其家。「寰中士夫不為君用」之科所由設也。其三編稍寬容,然所記進士監生罪名,自一犯至四犯者猶三百六十四人。幸不死還職,率戴斬罪治事。其推原中外貪墨所起,以六曹為罪魁,郭桓為誅首。郭桓者,戶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趙全德等與桓為姦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擊死者數萬人。覈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時咸歸謗御史餘敏、丁廷舉。或以為言,帝乃手詔列桓等罪,而論右審刑吳庸等極刑,以厭天下心,言:「朕詔有司除姦,顧復生姦擾吾民,今後有如此者,遇赦不宥。」先是,十五年空印事發。每歲布政司、府州縣吏詣戶部覈錢糧、軍需諸事,以道遠,預持空印文書,遇部駁即改,以為常。及是,帝疑有姦,大怒,論諸長吏死,佐貳榜百戍邊。寧海人鄭士利上書訟其冤,復杖戍之。二獄所誅殺已過當。而胡惟庸、藍玉兩獄,株連死者且四萬。 然時引大體,有所縱舍。沅陵知縣張傑當輸作,自陳母賀,當元季亂離守節,今年老失養。帝謂可勵俗,特赦之,秩傑,令終養。給事中彭與民坐擊,其父為上表訴哀。立釋之,且免同擊十七人。有死囚妻妾訴夫冤,法司請黥之。帝以婦為夫訴,職也,不罪。都察院當囚死者二十四人,命羣臣鞫,有冤者,減數人死。真州民十八人謀不軌,戮之,而釋其母子當連坐者。所用深文吏開濟、詹徽、陳寧、陶凱輩,後率以罪誅之。亦數宣仁言,不欲純任刑罰。嘗行郊壇,皇太子從,指道旁荊楚曰:「用此為撲刑,取能去風,雖寒不傷也。」尚書開濟議法密,諭之曰:「竭澤而漁,害及鯤鮞,焚林而田,禍及麛鷇。法太巧密,民何以自全?」濟慚謝。參政楊憲欲重法,帝曰:「求生於重典,猶索魚於釜,得活難矣。」御史中丞陳寧曰:「法重則人不輕犯,吏察則下無遁情。」太祖曰:「不然。古人制刑以防惡衞善,故唐、虞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民不犯。秦有鑿顛抽脅之刑、參夷之誅,而囹圄成市,天下怨叛。未聞用商、韓之法,可致堯、舜之治也。」寧慚而退。又嘗謂尚書劉惟謙曰:「仁義者,養民之膏粱也;刑罰者,懲惡之藥石也。舍仁義而專用刑罰,是以藥石養人,豈得謂善治乎?」蓋太祖用重典以懲一時,而酌中制以垂後世,故猛烈之治,寬仁之詔,相輔而行,未嘗偏廢也。建文帝繼體守文,專欲以仁義化民。元年刑部報囚,減太祖時十三矣。 成祖起靖難之師,悉指忠臣為姦黨,甚者加族誅、掘塚,妻女發浣衣局、教坊司,親黨謫戍者至隆、萬間猶勾伍不絕也。抗違者旣盡殺戮,懼人竊議之,疾誹謗特甚。山陽民丁鈺訐其鄉誹謗,罪數十人。法司迎上旨,言鈺才可用,立命為刑科給事中。永樂十七年,復申其禁。而陳瑛、呂震、紀綱輩先後用事,專以刻深固寵。於是蕭議、周新、解縉等多無罪死。然帝心知苛法之非,間示寬大。千戶某灌桐油皮鞭中以決人,刑部當以杖,命竝罷其職。法司奏冒支官糧者,命即戮之,刑部為覆奏。帝曰:「此朕一時之怒,過矣,其依律。自今犯罪皆五覆奏。」 至仁宗性甚仁恕,甫即位,謂金純、劉觀曰:「卿等皆國大臣,如朕處法失中,須更執奏,朕不難從善也。」因召學士楊士奇、楊榮、金幼孜至榻前,諭曰:「比年法司之濫,朕豈不知。其所擬大逆不道,往往出於文致,先帝數切戒之。故死刑必四五覆奏,而法司畧不加意,甘為酷吏而不愧。自今審重囚,卿三人必往同讞,有冤抑者,雖細故必以聞。」洪熙改元,二月諭都御史劉觀、大理卿虞謙曰:「往者法司以誣陷為功,人或片言及國事,輒論誹謗,身家破滅,莫復辨理。今數月間,此風又萌。夫治道所急者求言,所患者以言為諱,奈何禁誹謗哉?」因顧士奇等曰:「此事必以詔書行之。」於是士奇承旨,載帝言於己丑詔書云:「若朕一時過於嫉惡,律外用籍沒及凌遲之刑者,法司再三執奏,三奏不允至五,五奏不允,同三公及大臣執奏,必允乃已,永為定制。文武諸司亦毋得暴酷用鞭背等刑,及擅用宮刑絕人嗣續。有自宮者以不孝論。除謀反及大逆者,餘犯止坐本身,毋一切用連坐法。告誹謗者勿治。」在位未一年,仁恩該洽矣。 宣宗承之,益多惠政。宣德元年,大理寺駁正猗氏民妻王骨都殺夫之冤,帝切責刑官,尚書金純等謝罪,乃已。義勇軍士閻羣兒等九人被誣為盜,當斬,家人擊登聞鼓訴冤。覆按實不為盜。命釋羣兒等,而切責都御史劉觀。其後每遇奏囚,色慘然,御膳為廢。或以手撤其牘,謂左右曰:「說與刑官少緩之。」一日,御文華殿與羣臣論古肉刑,侍臣對:「漢除肉刑,人遂輕犯法。」帝曰:「此自由教化,豈關肉刑之有無。舜法有流宥金贖,而四凶之罪止於竄殛。可見當時被肉刑者,必皆重罪,不濫及也。況漢承秦敝,挾書有律,若概用肉刑,受傷者必多矣。」明年,著帝訓五十五篇,其一恤刑也。武進伯朱冕言:「比遣舍人林寬等送囚百十七人戍邊,到者僅五十人,餘皆道死。」帝怒,命法司窮治之。帝寬詔歲下,閱囚屢決遣,有至三千人者。諭刑官曰:「吾慮其瘐死,故寬貸之,非常制也。」是時,官吏納米百石若五十石,得贖雜犯死罪,軍民減十之二。諸邊衞十二石,遼東二十石,於例為太輕,然獨嚴贓吏之罰。命文職犯贓者俱依律科斷。由是用法輕,而貪墨之風亦不甚恣,然明制重朋比之誅。都御史夏迪催糧常州,御史何楚英誣以受金。諸司懼罪,明知其冤,不敢白,迪竟充驛夫憤死。以帝之寬仁,而大臣有冤死者,此立法之弊也。 英宗以後,仁、宣之政衰。正統初,三楊當國,猶恪守祖法,禁內外諸司鍛煉刑獄。刑部尚書魏源以災旱上疑獄,請命各巡撫審錄。從之。無巡撫者命巡按。清軍御史、行在都察院亦以疑獄上,通審錄之。御史陳祚言:「法司論獄,多違定律,專務刻深。如戶部侍郎吳璽舉淫行主事吳軏,宜坐貢舉非其人罪,乃加以奏事有規避律斬。及軏自經死,獄官卒之罪,明有遞減科,乃援不應為事理重者,概杖之。夫原情以定律,祖宗防範至周,而法司乃抑輕從重至此,非所以廣聖朝之仁厚也。今後有妄援重律者,請以變亂成法罪之。」帝是其言,為申警戒。至六年,王振始亂政,數辱廷臣,刑章大紊。侍講劉球條上十事,中言:「天降災譴,多感於刑罰之不中。宜一任法司,視其徇私不當者而加以罪。雖有觸忤,如漢犯蹕盜環之事,猶當聽張釋之之執奏而從之。」帝不能用。而球即以是疏觸振怒,死於獄。然諸酷虐事,大率振為之,帝心頗寬平。十一年,大理卿俞士悅以毆鬥殺人之類百餘人聞,請宥,俱減死戍邊。景泰中,陽谷主簿馬彥斌當斬,其子震請代死。特宥彥斌,編震充邊衞軍。大理少卿薛瑄曰:「法司發擬罪囚,多加參語奏請,變亂律意。」詔法官問獄,一依律令,不許妄加參語。六年,以災異審錄中外刑獄,全活者甚衆。天順中,詔獄繁興,三法司、錦衣獄多擊囚未決,吏往往洩獄情為姦。都御史蕭維楨附會徐有貞,枉殺王文、于謙等。而刑部侍郎劉廣衡即以詐撰制文,坐有貞斬罪。其後緹騎四出,海內不安。然霜降後審錄重囚,實自天順間始。至成化初,刑部尚書陸瑜等以請,命舉行之。獄上,杖其情可矜疑者,免死發戍。列代奉行,人獲沾法外恩矣。 憲宗之即位也,敕三法司:「中外文武羣臣除贓罪外,所犯罪名紀錄在官者,悉與湔滌。」其後歲以為常。十年,當決囚,冬至節近,特命過節行刑。旣而給事中言,冬至後行刑非時,遂詔俟來年冬月。山西巡撫何喬新劾奏遲延獄詞僉事尚敬、劉源,因言:「凡二司不決斷詞訟者,半年之上,悉宜奏請執問。」帝曰:「刑獄重事,周書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於旬時』,特為未得其情者言耳。苟得其情,即宜決斷。無罪拘幽,往往瘐死,是刑官殺之也。故律特著淹禁罪囚之條,其即以喬新所奏,通行天下。」又定制,凡盜賊贓仗未真、人命死傷未經勘驗、輒加重刑致死獄中者,審勘有無故失明白,不分軍民職官,俱視酷刑事例為民。侍郎楊宣妻悍妒,殺婢十餘人,部擬命婦合坐者律,特命決杖五十。時帝多裨政,而於刑獄尤慎之,所失惟一二事。嘗欲殺一囚,不許覆奏。御史方祐復以請,帝怒,杖謫祐。吉安知府許總有罪,中官黃高嗾法司論斬。給事中白昂以未經審錄為請,不聽,竟乘夜斬之。 孝宗初立,免應決死罪四十八人。元年,知州劉概坐妖言罪斬,以王恕爭,得長擊。末年,刑部尚書閔珪讞重獄,忤旨,久不下。帝與劉大夏語及之,對曰:「人臣執法效忠,珪所為無足異。」帝曰:「且道自古君臣曾有此事否?」對曰:「臣幼讀孟子,見瞽瞍殺人,臯陶執之語。珪所執,未可深責也。」帝頷之。明日疏下,遂如擬。前後所任司寇何喬新、彭韶、白昂、閔珪皆持法平者,海內翕然頌仁德焉。 正德五年會審重囚,減死者二人。時冤濫滿獄,李東陽等因風霾以為言,特許寬恤。而刑官懼觸劉瑾怒,所上止此。後磔流賊趙鐩等於市,剝為魁者六人皮。法司奏祖訓有禁,不聽。尋以皮制鞍鐙,帝每騎乘之。而廷杖直言之臣,亦武宗為甚。 世宗即位七月,因日精門災,疏理冤抑,命再問緩死者三十八人,而廖鵬、王瓛、齊佐等與焉。給事中李復禮等言:「鵬等皆江彬,錢寧之黨。王法所必誅。」乃令禁之如故。後皆次第伏法。自杖諸爭大禮者,遂痛折廷臣。六年,命張璁、桂萼、方獻夫攝三法司,變李福達之獄,欲坐馬錄以姦黨律。楊一清力爭,乃戍錄,而坐罪者四十餘人。璁等以為己功,遂請帝編欽明大獄錄頒示天下。是獄所坐,大抵璁三人夙嫌者。以祖宗之法,供權臣排陷,而帝不悟也。八年,京師民張福殺母,訴為張柱所殺,刑部郎中魏應召覆治得實。而帝以柱乃武宗後家僕,有意曲殺之,命侍郎許言贊盡反讞詞,而下都御史熊浹及應召於獄。其後,猜忌日甚,冤濫者多,雖間命寬恤,而意主苛刻。嘗諭輔臣:「近連歲因災異免刑,今復當刑科三覆請旨。朕思死刑重事,欲將盜陵殿等物及毆罵父母大傷倫理者取決,餘令法司再理,與卿共論,慎之慎之。」時以為得大體。越數年,大理寺奉詔讞奏獄囚應減死者。帝謂諸囚罪皆不赦,乃假借恩例縱姦壞法,黜降寺丞以下有差。自九年舉秋謝醮免決囚,自後或因祥瑞,或因郊祀大報,停刑之典每歲舉行。然屢譴怒執法官,以為不時請旨,至上迫冬至,廢義而市恩也。遂削刑部尚書吳山職,降調刑科給事中劉三畏等。中年益肆誅戮,自宰輔夏言不免。至三十七年,乃出手諭,言:「司牧者未盡得人,任情作威。湖廣幼民吳一魁二命枉刑,母又就捕,情迫無控,萬里叩閽。以此推之,冤抑者不知其幾。爾等宜亟體朕心,加意矜恤。仍通行天下,咸使喻之。」是詔也,卹卹乎有哀痛之思焉。末年,主事海瑞上書觸忤,刑部當以死。帝持其章不下,瑞得長擊。穆宗立,徐階緣帝意為遺詔,盡還諸逐臣,優恤死亡,縱釋幽擊。讀詔書者無不歎息。 萬曆初,冬月,詔停刑者三矣。五年九月,司禮太監孫得勝復傳旨:「奉聖母諭,大婚期近,命合臣於三覆奏本,擬旨免刑。」張居正言:「祖宗舊制,凡犯死罪鞫問旣明,依律棄市。嘉靖末年,世宗皇帝因齋醮,始有暫免不決之令,或間從御筆所勾,量行取決。此特近年姑息之弊,非舊制也。臣等詳閱諸囚罪狀,皆滅絕天理,敗傷彝倫,聖母獨見犯罪者身被誅戮之可憫,而不知彼所戕害者皆含冤蓄憤於幽冥之中,使不一雪其痛,怨恨之氣,上干天和,所傷必多。今不行刑,年復一年,充滿囹圄,旣費關防,又乖國典,其於政體又大謬也。」給事中嚴用和等亦以為言。詔許之。十二年,御史屠叔明請釋革除忠臣外親。命自齊、黃外,方孝孺等連及者俱勘豁。帝性仁柔,而獨惡言者。自十二年至三十四年,內外官杖戍為民者至百四十人。後不復視朝,刑辟罕用,死囚屢停免去。天啟中,酷刑多,別見,不具論。 莊烈帝即位,誅魏忠賢。崇禎二年,欽定逆案凡六等,天下稱快。然是時承神宗廢弛、熹宗昏亂之後,銳意綜理,用刑頗急,大臣多下獄者矣。六年冬論囚,素服御建極殿,召合臣商榷,而溫體仁無所平反。陝西華亭知縣徐兆麒抵任七日,城陷,坐死。帝心憫之,體仁不為救。十一年,南通政徐石麒疏救鄭三俊,因言:「皇上御極以來,諸臣麗丹書者幾千,圜扉為滿。使情法盡協,猶屬可憐,況怵惕於威嚴之下者。有將順而無挽回,有揣摩而無補救,株連蔓引,九死一生,豈聖人惟刑之恤之意哉!」帝不能納也。是年冬,以彗見,停刑。其事關封疆及錢糧剿寇者,詔刑部五日具獄。十二年,御史魏景琦論囚西市,御史高欽舜、工部郎中胡璉等十五人將斬,忽中官本清銜命馳免,因釋十一人。明日,景琦回奏,被責下錦衣獄。蓋帝以囚有聲冤者,停刑請旨,而景琦倉卒不辨,故獲罪。十四年,大學士范復粹疏請清獄,言:「獄中文武累臣至百四十有奇,大可痛。」不報。是時國事日棘,惟用重法以繩羣臣,救過不暇,而卒無救於亂亡也。 刑法三 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衞、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歎也。太祖常與侍臣論待大臣禮。太史令劉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盤水加劍,詣請室自裁,未嘗輕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體。」侍讀學士詹同因取大戴禮及賈誼疏以進,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以勵廉恥也。必如是,君臣恩禮始兩盡。」帝深然之。 洪武六年,工部尚書王肅坐法當笞,太祖曰:「六卿貴重,不宜以細故辱。」命以俸贖罪。後羣臣罣誤,許以俸贖,始此。然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書薛祥斃杖下,故上書者以大臣當誅不宜加辱為言。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宣德三年,怒御史嚴皚、方鼎、何傑等沈湎酒色,久不朝參,命枷以徇。自此言官有荷校者。至正統中,王振擅權,尚書劉中敷,侍郎吳璽、陳瑺,祭酒李時勉率受此辱,而殿陛行杖習為故事矣。成化十五年,汪直誣陷侍郎馬文升、都御史牟俸等,詔責給事御史李俊、王濬輩五十六人容隱,廷杖人二十。正德十四年,以諫止南巡,廷杖舒芬、黃鞏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嘉靖三年,羣臣爭大禮,廷仗豐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中年刑法益峻,雖大臣不免笞辱。宣大總督翟鵬、薊州巡撫朱方以撤防早,宣大總督郭宗臯、大同巡撫陳耀以寇入大同,刑部侍郎彭黯、左都御史屠僑、大理卿沈良才以議丁汝夔獄緩,戎政侍郎蔣應奎、左通政唐國相以子弟冒功,皆逮杖之。方、耀斃於杖下,而黯、僑、良才等杖畢,趣治事。公卿之辱,前此未有。又因正旦朝賀,怒六科給事中張思靜等,皆朝服予杖,天下莫不駭然。四十餘年間,杖殺朝士,倍蓰前代。萬曆五年,以爭張居正奪情,杖吳中行等五人。其後盧洪春、孟養浩、王德完輩咸被杖,多者至一百。後帝益厭言者,疏多畱中,廷杖寢不用。天啟時,太監王體幹奉赦大審,重笞戚畹李承恩,以悅魏忠賢。於是萬燝、吳裕中斃於杖下,臺省力爭不得。合臣葉向高言:「數十年不行之敝政,三見於旬日,萬萬不可再行。」忠賢乃罷廷仗,而以所欲殺者悉下鎮撫司,士大夫益無噍類矣。 南京行杖,始於成化十八年。南御史李珊等以歲祲請振。帝摘其疏中訛字,令錦衣衞詣南京午門前,人杖二十,守備太監監之。至正德間,南御史李熙劾貪吏觸怒劉瑾,矯旨杖三十。時南京禁衞久不行刑,選卒習數日,乃杖之,幾斃。 東廠之設,始於成祖。錦衣衞之獄,太祖嘗用之,後已禁止,其復用亦自永樂時。廠與衞相倚,故言者竝稱廠衞。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宮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為耳目。故即位後專倚宦官,立東廠於東安門北,令嬖暱者提督之,緝訪謀逆妖言大姦惡等,與錦衣衞均權勢,蓋遷都後事也。然衞指揮紀綱、門達等大幸,更迭用事,廠權不能如。至憲宗時,尚銘領東廠,又別設西廠刺事,以汪直督之,所領緹騎倍東廠。自京師及天下,旁午偵事,雖王府不免。直中廢復用,先後凡六年,冤死者相屬,勢遠出衞上。會直數出邊監軍,大學士萬安乃言:「太宗建北京,命錦衣官校緝訪,猶恐外官徇情,故設東廠,令內臣提督,行五六十年,事有定規。往者妖狐夜出,人心驚惶,感勞聖慮,添設西廠,特命直督緝,用戒不虞,所以權一時之宜,慰安人心也。向所紛擾,臣不贅言。今直鎮大同,京城衆口一辭,皆以革去西廠為便。伏望聖恩特旨革罷,官校悉回原衞,宗社幸甚。」帝從之。尚銘專用事,未幾亦黜。弘治元年,員外郎張倫請廢東廠。不報。然孝宗仁厚,廠衞無敢橫,司廠者羅祥、楊鵬,奉職而已。 正德元年,殺東廠太監王岳,命丘聚代之,又設西廠以命谷大用,皆劉瑾黨也。兩廠爭用事,遣邏卒刺事四方。南康吳登顯等戲競渡龍舟,身死家籍。遠州僻壤,見鮮衣怒馬作京師語者,轉相避匿。有司聞風,密行賄賂。於是無賴子乘機為姦,天下皆重足立。而衞使石文義亦瑾私人,廠衞之勢合矣。瑾又改惜薪司外薪廠為辦事廠,榮府舊倉地為內辦事廠,自領之。京師謂之內行廠,雖東西廠皆在伺察中,加酷烈焉。且創例,罪無輕重皆決杖,永遠戍邊,或枷項發遣。枷重至百五十斤,不數日輒死。尚寶卿顧璿、副使姚祥、工部郎張瑋、御史王時中輩竝不免,瀕死而後謫戍。御史柴文顯、汪澄以微罪至凌遲。官吏軍民非法死者數千。瑾誅,西廠、內行廠俱革,獨東廠如故。張銳領之,與衞使錢寧竝以輯事恣羅織。廠衞之稱由此著也。 嘉靖二年,東廠芮景賢任千戶陶淳,多所誣陷。給事中劉最執奏,謫判廣德州。御史黃德用使乘傳往。會有顏如環者同行,以黃袱裹裝。景賢即奏,逮下獄,最等編戍有差。給事中劉濟言:「最罪不至戍。且緝執於宦寺之門,鍛煉於武夫之手,裁決於內降之旨,何以示天下?」不報。是時盡罷天下鎮守太監,而大臣狃故事,謂東廠祖宗所設,不可廢,不知非太祖制也。然世宗馭中官嚴,不敢恣,廠權不及衞使陸炳遠矣。 萬曆初,馮保以司禮兼廠事,建廠東上北門之北,曰內廠,而以初建者為外廠。保與張居正興王大臣獄,欲族高拱,衞使朱希孝力持之,拱得無罪,衞猶不大附廠也。中年,礦稅使數出為害,而東廠張誠、孫暹、陳矩皆恬靜。矩治妖書獄,無株濫,時頗稱之。會帝亦無意刻覈,刑罰用稀,廠衞獄中至生青草。及天啟時,魏忠賢以秉筆領廠事,用衞使田爾耕、鎮撫許顯純之徒,專以酷虐鉗中外,而廠衞之毒極矣。 凡中官掌司禮監印者,其屬稱之曰宗主,而督東廠者曰督主。東廠之屬無專官,掌刑千戶一,理刑百戶一,亦謂之貼刑,皆衞官。其隸役悉取給於衞,最輕黠獧巧者乃撥充之。役長曰檔頭,帽上銳,衣青素○褶,擊小絛,白皮靴,專主伺察。其下番子數人為幹事。京師亡命,誆財挾仇,視幹事者為窟穴。得一陰事,由之以密白於檔頭,檔頭視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數,金曰買起數。旣得事,帥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樁。番子即突入執訊之。無有佐證符牒,賄如數,徑去。少不如意,搒治之,名曰乾醡酒,亦曰搬罾兒,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牽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無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聞上,下鎮撫司獄,立死矣。每月旦,廠役數百人,掣簽庭中,分瞰官府。其視中府諸處會審大獄、北鎮撫司考訊重犯者曰聽記。他官府及各城門訪緝曰坐記。某官行某事,某城門得某姦,胥吏疏白坐記者上之廠曰打事件。至東華門,雖夤夜,投隙中以入,即屏人達至尊。以故事無大小,天子皆得聞之。家人米鹽猥事,宮中或傳為笑謔,上下惴惴無不畏打事件者。衞之法亦如廠。然須具疏,乃得上聞,以此其勢不及廠遠甚。有四人夜飲密室,一人酒酣,謾罵魏忠賢,其三人噤不敢出聲。罵未訖,番人攝四人至忠賢所,即磔罵者,而勞三人金。三人者魄喪不敢動。 莊烈帝即位,忠賢伏誅,而王體幹、王永祚、鄭之惠、李承芳、曹化淳、王德化、王之心、王化民、齊本正等相繼領廠事,告密之風未嘗息也。之心、化淳敘緝姦功,蔭弟姪錦衣衞百戶,而德化及東廠理刑吳道正等偵合臣薛國觀陰事,國觀由此死。時衞使懾廠威已久,大抵俯首為所用。崇禎十五年,御史楊仁願言:「高皇帝設官,無所謂緝事衙門者。臣下不法,言官直糾之,無陰訐也。後以肅清輦轂,乃建東廠。臣待罪南城,所閱詞訟,多以假番故訴冤。夫假稱東廠,害猶如此,況其真乎?此由積重之勢然也。所謂積重之勢者,功令比較事件,番役每懸價以買事件,受買者至誘人為姦盜而賣之,番役不問其從來,誘者分利去矣。挾忿首告,誣以重法,挾者志無不逞矣。伏願寬東廠事件,而後東廠之比較可緩,東廠之比較緩,而後番役之買事件與賣事件者俱可息,積重之勢庶幾可稍輕。」後復切言緹騎不當遣。帝為諭東廠,言所緝止謀逆亂倫,其作姦犯科,自有司存,不宜緝,竝戒錦衣校尉之橫索者。然帝倚廠衞益甚,至國亡乃已。 錦衣衞獄者,世所稱詔獄也。古者獄訟掌於司寇而已。漢武帝始置詔獄二十六所,歷代因革不常。五代唐明宗設侍衞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乃天子自將之名。至漢有侍衞司獄,凡大事皆決焉。明錦衣衞獄近之,幽擊慘酷,害無甚於此者。 太祖時,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擊獄中,數更大獄,多使斷治,所誅殺為多。後悉焚衞刑具,以囚送刑部審理。二十六年,申明其禁,詔內外獄毋得上錦衣衞,大小咸經法司。成祖幸紀綱,令治錦衣親兵,復典詔獄。綱遂用其黨莊敬、袁江、王謙、李春等,緣借作姦數百千端。久之,族綱,而錦衣典詔獄如故,廢洪武詔不用矣。英宗初,理衞事者劉勉、徐恭皆謹飭。而王振用指揮馬順流毒天下,枷李時勉,殺劉球,皆順為之。景帝初,有言官校緝事之弊者,帝切責其長,令所緝送法司,有誣罔者重罪。英宗復辟,召李賢,屏左右,問時政得失。賢因極論官校提人之害。帝然其言,陰察皆實,乃召其長,戒之。已緝弋陽王敗倫事虛,復申戒之。而是時指揮門達、鎮撫逯杲怙寵,賢亦為羅織者數矣。達遣旗校四出,杲又立程督竝,以獲多為主。千戶黃麟之廣西,執御史吳禎至,索獄具二百餘副,天下朝覲官陷罪者甚衆。杲死,達兼治鎮撫司。構指揮使袁彬,擊訊之,五毒更下,僅免。朝官楊璡、李蕃、韓祺、李觀、包瑛、張祚、程萬鍾輩皆鋃鐺就逮,冤號道路者不可勝記。蓋自紀綱誅,其徒稍戢。至正統時復張,天順之末禍益熾,朝野相顧不自保。李賢雖極言之,不能救也。 鎮撫司職理獄訟,初止立一司,與外衞等。洪武十五年添設北司,而以軍匠諸職掌屬之南鎮撫司,於是北司專理詔獄。然大獄經訊,即送法司擬罪,未嘗具獄詞。成化元年,始令覆奏用參語,法司益掣肘。十四年,增鑄北司印信,一切刑獄毋關白本衞,即衞所行下者,亦徑自上請可否,衞使毋得與聞。故鎮撫職卑而其權日重。初,衞獄附衞治,至門達掌問刑,又於城西設獄舍,拘擊狼籍。達敗,用御史呂洪言,燬之。成化十年,都御史李賓言:「錦衣鎮撫司累獲妖書圖本,皆誕妄不經之言。小民無知,輒被幻惑。乞備錄其舊名目,榜示天下,使知畏避,免陷刑辟。」報可。緝事者誣告猶不止。十三年,捕寧晉人王鳳等,誣與瞽者受妖書,署偽職,竝誣其鄉官知縣薛方、通判曹鼎與通謀,發卒圍其家,搒旁掠誣伏。方、鼎家人數聲冤,下法司驗得實,坐妄報妖言,當斬。帝戒以不得戕害無辜而已,不能罪也。是年,令錦衣衞副千戶吳綬於鎮撫司同問刑。綬性狡險,附汪直以進。後知公議不容,凡文臣非罪下獄者,不復加棰楚,忤直意,黜去。是時惟衞使朱驥持法平,治妖人獄無冤者。詔獄下所司,獨用小杖,嘗命中使詰責,不為改。世以是稱之。弘治十三年,詔法司:「凡廠衞所送囚犯,從公審究,有枉即與辨理,勿拘成案。」正德時,衞使石文義與張採表里作威福,時稱為劉瑾左右翼。然文義常侍瑾,不治事,治事者高得林。瑾誅,文義伏誅,得林亦罷。其後錢寧管事,復大恣,以叛誅。 世宗立,革錦衣傳奉官十六,汰旗校十五,復諭緝事官校,惟察不軌、妖言、人命、強盜重事,他詞訟及在外州縣事,毋得與。未幾,事多下鎮撫,鎮撫結內侍,多巧中。會太監崔文姦利事發,下刑部,尋以中旨送鎮撫司。尚書林俊言:「祖宗朝以刑獄付法司,事無大小,皆聽平鞫。自劉瑾、錢寧用事,專任鎮撫司,文致冤獄,法紀大壞。更化善治在今日,不宜復以小事撓法。」不聽。俊復言:「此途一開,恐後有重情,即夤緣內降以圖免,實長亂階。」御史曹懷亦諫曰:「朝廷專任一鎮撫,法司可以空曹,刑官為冗員矣。」帝俱不聽。六年,侍郎張璁等言:「祖宗設三法司以糾官邪,平獄訟,設東廠、錦衣衞以緝盜賊,詰姦宄。自今貪官冤獄仍責法司,其有徇情曲法,乃聽廠衞覺察。盜賊姦宄,仍責廠衞,亦必送法司擬罪。」詔如議行。然官校提人恣如故。給事中蔡經等論其害,願罷勿遣。尚書胡世寧請從其議。詹事霍韜亦言:「刑獄付三法司足矣,錦衣衞復橫撓之。昔漢光武尚名節,宋太祖刑法不加衣冠,其後忠義之徒爭死效節。夫士大夫有罪下刑曹,辱矣。有重罪,廢之、誅之可也,乃使官校衆執之,脫冠裳,就桎梏。朝列清班,暮幽犴獄,剛心壯氣,銷折殆盡。及覆案非罪,即冠帶立朝班,武夫捍卒指目之曰:『某,吾辱之,某,吾擊執之。』小人無所忌憚,君子遂致易行。此豪傑所以興山林之思,而變故罕仗節之士也。願自今東廠勿與朝儀,錦衣衞勿典刑獄。士大夫罪謫廢誅,勿加笞杖鎖梏,以養廉恥,振人心,勵士節。」帝以韜出位妄言,不納。祖制,凡朝會,廠衞率屬及校尉五百名,列侍奉天門下糾儀。凡失儀者,即褫衣冠,執下鎮撫司獄,杖之乃免,故韜言及之。迨萬曆,失儀者始不付獄,罰俸而已。世宗銜張鶴齡、延齡,姦人劉東山等乃誣二人毒魘咒詛。帝大怒,下詔獄,東山因株引素所不快者。衞使王佐探得其情,論以誣罔法反坐。佐乃枷東山等闕門外,不及旬悉死,人以佐比牟斌。牟斌者,弘治中指揮也。李夢陽論延齡兄弟不法事,下獄,斌傅輕比,得不死云。世宗中年,衞使陸炳為忮,與嚴嵩比,而傾夏言。然帝數興大獄,而炳多保全之,故士大夫不疾炳。 萬曆中,建言及忤礦稅榼者,輒下詔獄。刑科給事中楊應文言:「監司守令及齊民被逮者百五十餘人,雖已打問,未送法司,獄禁森嚴,水火不入,疫癘之氣,充斥囹圄。」衞使駱思恭亦言:「熱審歲舉,俱在小滿前,今二年不行。鎮撫司監犯且二百,多拋瓦聲冤。」鎮撫司陸逵亦言:「獄囚怨恨,有持刀斷指者。」俱不報。然是時,告訐風衰,大臣被錄者寡。其末年,稍寬逮擊諸臣,而錦衣獄漸清矣。 田爾耕、許顯純在熹宗時為魏忠賢義子,其黨孫雲鶴、楊寰、崔應元佐之,拷楊漣、左光斗輩,坐贓比較,立限嚴督之。兩日為一限,輸金不中程者,受全刑。全刑者曰械,曰鐐,曰棍,曰拶,曰夾棍。五毒備具,呼謈聲沸然,血肉潰爛,宛轉求死不得。顯純叱吒自若,然必伺忠賢旨,忠賢所遣聽記者未至,不敢訊也。一夕,令諸囚分舍宿。於是獄卒曰:「今夕有當壁挺者。」壁挺,獄中言死也。明日,漣死,光斗等次第皆鎖頭拉死。每一人死,停數日,葦席裹尸出牢戶,蟲蛆腐體。獄中事秘,其家人或不知死日。莊烈帝擒戮逆黨,冤死家子弟望獄門稽顙哀號,為文以祭。帝聞之惻然。 自劉瑾創立枷,錦衣獄常用之。神宗時,御史朱應轂具言其慘,請除之。不聽。至忠賢,益為大枷,又設斷脊、墜指、刺心之刑。莊烈帝問左右:「立枷何為?」王體乾對曰:「以罪巨姦大憝耳。」帝愀然曰:「雖如此,終可憫。」忠賢為頸縮。東廠之禍,至忠賢而極。然廠衞未有不相結者,獄情輕重,廠能得於內。而外廷有扞格者,衞則東西兩司房訪緝之,北司拷問之,鍛煉周內,始送法司。即東廠所獲,亦必移鎮撫再鞫,而後刑部得擬其罪。故廠勢強,則衞附之,廠勢稍弱,則衞反氣凌其上。陸炳緝司禮李彬、東廠馬廣陰事,皆至死,以炳得內合嵩意。及後中官愈重,合勢日輕。合臣反比廠為之下,而衞使無不競趨廠門,甘為役隸矣。 錦衣衞陞授勳衞、任子、科目、功升,凡四途。嘉靖以前,文臣子弟多不屑就。萬曆初,劉守有以名臣子掌衞,其後皆樂居之。士大夫與往還,獄急時,頗賴其力。守有子承禧及吳孟明其著者也。莊烈帝疑羣下,王德化掌東廠,以慘刻輔之,孟明掌衞印,時有縱舍,然觀望廠意不敢違。而鎮撫梁清宏、喬可用朋比為惡。凡縉紳之門,必有數人往來蹤跡,故常晏起早闔,毋敢偶語。旗校過門,如被大盜,官為囊橐,均分其利。京城中姦細潛入,傭夫販子陰為流賊所遣,無一舉發,而高門富豪局蹐無寧居。其徒黠者恣行請託,稍拂其意,飛誣立構,摘竿牘片字,株連至十數人。姜埰、熊開元下獄,帝諭掌衞駱養性潛殺之。養性洩上語,且言:「二臣當死,宜付所司,書其罪,使天下明知。若陰使臣殺之,天下後世謂陛下何如主?」會大臣多為採等言,遂得長擊。此養性之可稱者,然他事肆虐亦多矣。 錦衣舊例有功賞,惟緝不軌者當之。其後冒濫無紀,所報百無一實。吏民重困,而廠衞題請輒從。隆慶初,給事中歐陽一敬極言其弊,言:「緝事員役,其勢易逞,而又各類計所獲功次,以為升授。則憑可逞之勢,邀必獲之功,枉人利己,何所不至。有盜經出首倖免,故令多引平民以充數者;有括家囊為盜贓,挾市豪以為證者;有潛構圖書,懷挾偽批,用妖言假印之律相誣陷者;或姓名相類,朦朧見收;父訴子孝,坐以忤逆。所以被訪之家,諺稱為剷,毒害可知矣。乞自今定制,機密重情,事幹憲典者,廠衞如故題請。其情罪不明,未經讞審,必待法司詳擬成獄之後,方與紀功。仍敕兵、刑二部勘問明白,請旨升賞。或經緝拿未成獄者,不得虛冒比擬,及他詞訟不得概涉,以侵有司之事。如獄未成,而官校及鎮撫司拷打傷重,或至死者,許法司參治。法司容隱扶同,則聽科臣竝參。如此則功必覆實,訪必當事,而刑無冤濫。」時不能用也。 內官同法司錄囚,始於正統六年,命何文淵、王文審行在疑獄,敕同內官興安。周忱、郭瑾往南京,敕亦如之。時雖未定五年大審之制,而南北內官得與三法司刑獄矣。景泰六年,命太監王誠會三法司審錄在京刑獄,不及南京者,因災創舉也。成化八年,命司禮太監王高、少監宋文毅兩京會審,而各省恤刑之差,亦以是歲而定。十七年辛卯,命太監懷恩同法司錄囚。其後審錄必以丙辛之歲。弘治九年不遣內官。十三年,以給事中丘俊言,復命會審。凡大審錄,齎敕張黃蓋於大理寺,為三尺壇,中坐,三法司左右坐,御史、郎中以下捧牘立,唯諾趨走惟謹。三法司視成案,有所出入輕重,俱視中官意,不敢忤也。成化時,會審有弟助兄斗,因毆殺人者,太監黃賜欲從末減。尚書陸瑜等持不可,賜曰:「同室斗者,尚被發纓冠救之,況其兄乎?」瑜等不敢難,卒為屈法。萬曆三十四年大審,御史曹學程以建言久擊,羣臣請宥,皆不聽。刑部侍郎沈應文署尚書事,合院寺之長,以書抵太監陳矩,請寬學程罪。然後會審,獄具,署名同奏。矩復密啟,言學程母老可念。帝意解,釋之。其事甚美,而監權之重如此。錦衣衞使亦得與法司午門外鞫囚,及秋後承天門外會審,而大審不與也。每歲決囚後,圖諸囚罪狀於衞之外垣,令人觀省。內臣曾奉命審錄者,死則於墓寢畫壁,南面坐,旁列法司堂上官,及御史、刑部郎引囚鞠躬聽命狀,示後世為榮觀焉。 成化二年,命內官臨斬強盜宋全。嘉靖中,內臣犯法,詔免逮問,唯下司禮監治。刑部尚書林俊言:「宮府一體,內臣所犯,宜下法司,明正其罪,不當廢祖宗法。」不聽。按太祖之制,內官不得識字、預政,備掃除之役而已。末年焚錦衣刑具,蓋示永不復用。而成祖違之,卒貽子孫之患,君子惜焉。 藝文一 明太祖定元都,大將軍收圖籍致之南京,復詔求四方遺書,設秘書監丞,尋改翰林典籍以掌之。永樂四年,帝御便殿閱書史,問文淵閣藏書。解縉對以尚多闕畧。帝曰:「士庶家稍有餘資,尚欲積書,況朝廷乎?」遂命禮部尚書鄭賜遣使訪購,惟其所欲與之,勿較值。北京旣建,詔修撰陳循取文淵閣書一部至百部,各擇其一,得百櫃,運致北京。宣宗嘗臨視文淵閣,親披閱經史,與少傅楊士奇等討論,因賜士奇等詩。是時,秘閣貯書約二萬餘部,近百萬卷,刻本十三,抄本十七。正統間,士奇等言:「文淵閣所貯書籍,有祖宗御製文集及古今經史子集之書,向貯左順門北廊,今移於文淵閣、東閣,臣等逐一點勘,編成書目,請用寶鈐識,永久藏弆。」制曰「可」。正德十年,大學士梁儲等請檢內閣并東閣藏書殘闕者,令原管主事李繼先等次第修補。先是,秘閣書籍皆宋、元所遺,無不精美,裝用倒摺,四周外向,蟲鼠不能損。迄流賊之亂,宋刻元鐫胥歸殘闕。至明御製詩文,內府鏤板,而儒臣奉敕修纂之書及象魏布告之訓,卷帙旣夥,文藻復優,當時頒行天下。外此則名公卿之論撰,騷人墨客一家之言,其工者深醇大雅,卓卓可傳。即有怪奇駁雜出乎其間,亦足以考風氣之正變,辨古學之源流,識大識小,掌故備焉。挹其華實,無讓前徽,可不謂文運之盛歟! 四部之目,昉自荀勗,晉、宋以來因之。前史兼錄古今載籍,以為皆其時柱下之所有也。明萬曆中,修撰焦竑修國史,輯經籍志,號稱詳博。然延閣廣內之藏,竑亦無從遍覽,則前代陳編,何憑記錄,區區掇拾遺聞,冀以上承隋志,而贗書錯列,徒滋訛舛。故今第就二百七十年各家著述,稍為釐次,勒成一志。凡卷數莫考、疑信未定者,寧闕而不詳云。 經類十:一曰易類,二曰書類,三曰詩類,四曰禮類,五曰樂類,六曰春秋類,七曰孝經類,八曰諸經類,九曰四書類,十曰小學類。 朱升周易旁注前圖二卷、周易旁注十卷 梁寅周易參義十二卷 趙汸大易文詮八卷 鮑恂大易舉隅三卷[又名大易鉤玄。] 林大同易經奧義二卷 歐陽貞周易問辨三十卷 朱謐易學啟蒙述解二卷 張洪周易傳義會通十五卷 程汝器周易集傳十卷 永樂中敕修周易傳義大全二十四卷、義例一卷[胡廣等纂。] 楊士奇周易直指十卷 劉髦石潭易傳撮要一卷 林誌周易集說三卷 李賢讀易記一卷 劉定之周易圖釋三卷 王恕玩易意見二卷 羅倫周易說旨四卷 談綱讀易愚慮二卷,易考圖義一卷,卜筮節要一卷,易義雜言一卷,易指考辨一卷 蔡清周易蒙引二十四卷 朱綬易經精蘊二十四卷 何孟春易疑初筮告蒙約十二卷 胡世寧讀易私記四卷 陳鳳梧集定古易十二卷 劉玉執齋易圖說一卷 許誥圖書管見一卷 周用讀易日記一卷 崔銑讀易餘言五卷,易大象說一卷 湛若水修復古易經傳訓測十卷 張邦奇易說一卷 鄭善夫易論一卷 呂柟周易說翼三卷 王崇慶周易義卦二卷 唐龍易經大旨四卷 韓邦奇易學啟蒙意見四卷[一名易學疏原]、易占經緯四卷 鍾芳學易疑義三卷 王道周易億四卷 梅鷟古易考原三卷 金賁亨學易記五卷 舒芬易箋問一卷 季本易學四同八卷、圖文餘辨一卷、蓍法別傳一卷、古易辨一卷 林希元易經存疑十二卷 陳琛易經通典六卷[一名淺說。] 方獻夫周易約說十二卷 余誠易圖說一卷 黃芹易圖識漏一卷 李舜臣易卦辱言一卷 葉良佩周易義叢十六卷 豐坊古易世學十五卷[坊云家有古易,傳自遠祖豐稷。又有古書世學六卷,言得朝鮮、倭國二本,合於今文。古文石經、古本魯詩世學三十六卷,亦言豐稷所傳。錢謙益謂皆坊偽撰也。] 唐樞易修墨守一卷 羅洪先易解一卷 楊爵周易辨錄四卷 薛甲易象大旨八卷 熊過周易象旨決錄七卷 胡經易演義十八卷 王畿大象義述一卷 盧翰古易中說四十四卷 陳言易疑四卷 陳士元易象鉤解四卷、易象彙解二卷 魯邦彥圖書就正錄一卷 李贄九正易因四卷[贄自謂初著易因一書,改至八九次而後定,故有「九正」之名。] 徐師曾今文周易演義十二卷 姜寶周易補疑十二卷 顧曾唯周易詳蘊十三卷 孫應鰲易談四卷 鄧元錫易經繹五卷 顏鯨易學義林十卷 陳錫易原一卷 王世懋易解一卷 徐元氣周易詳解十卷 萬廷言易說四卷、易原四卷 楊時喬周易古今文全書二十一卷 來知德周易集註十六卷 任惟賢周易義訓十卷 張獻翼讀易韻考七卷 曾士傳正易學啟蒙一卷 葉山八白易傳十六卷 金瑤六爻原意一卷 李逢期易經隨筆三卷 方社昌周易指要三卷 孫從龍周易參疑十卷 沈一貫易學十二卷 馮時可易說五卷 唐鶴徵周易象義四卷 黃正憲易象管窺十五卷 郭子章易解十五卷 吳中立易銓古本三卷 周垣易圖說一卷 朱篁易郵七卷 朱謀〈土韋〉易象通八卷 陳第伏羲圖贊二卷 鄧伯羔古易詮二十九卷,今易詮二十四卷 傅文兆羲經十一翼五卷 林兆恩易外別傳一卷 王宇周易占林四卷 彭好古易鑰五卷 方時化易疑一卷,易引九卷,周易頌二卷,學易述談四卷 章潢周易象義十卷 姚舜牧易經疑問十二卷 顏素易研六卷 曾朝節易測十卷 鄒元標易彀通一卷 徐三重易義一卷 蘇濬周易冥冥篇四卷,易經兒說四卷 沈孚聞周易日鈔十一卷 屠隆讀易便解四卷 楊啟新易林疑說二卷 鍾化民讀易鈔十四卷 李廷機易經纂注四卷、易答問四卷 鄒德溥易會八卷 錢一本像象管見七卷,易象鈔、續鈔共六卷,四聖一心錄四卷 潘士藻洗心齋讀易述十七卷 岳元聲易說三卷 顧允成易圖說億言四卷 焦竑易筌六卷 高攀龍大易易簡說三卷,周易孔義一卷 郝敬周易正解二十卷,易領四卷,問易補七卷,學易枝言二卷 張納陛學易飲河八卷 吳炯周易繹旨八卷 萬尚烈易贊測一卷,易大象測一卷 吳默易說六卷 姚文蔚周易旁注會通十四卷 李本固古易彙編意辭集十七卷 楊廷筠易顯六卷 湯賓尹易經翼註四卷 孫慎行周易明洛義纂述六卷,不語易義二卷 曹學佺周易可說七卷 張汝霖周易因指八卷 崔師訓大成易旨二卷 劉宗周周易古文鈔三卷,讀易圖記一卷 薛三省易蠡二卷 程汝繼周易宗義十二卷 王三善周易象注九卷 魏濬周易古象通八卷 樊良樞易疑一卷,易象二卷 高捷易學象辭二集十二卷 陸振奇易芥十卷 楊瞿崍易林疑說十卷 王納諫周易翼註三卷 陸夢龍易略三卷 文翔鳳邵窩易詁一卷 卓爾康易學全書五十卷 繆昌期周易會通十二卷 羅喻義讀易內篇、問篇、外篇共七卷 程玉潤周易演旨六十五卷 錢士升易揆十二卷 錢繼登易簣三卷 吳極易學五卷 方孔炤周易時論十五卷 徐世淳易就六卷 汪邦柱周易會通十二卷 葉憲祖大易玉匙六卷 方鯤易盪二卷 鮑觀白易說二卷 張伯樞易象大旨三卷 吳桂森像象述五卷 鄭維嶽易經意言六卷 喻有功周易懸鏡七卷 潘士龍演易圖說一卷 洪守美易說醒四卷 余叔純周易讀五卷 陸起龍周易易簡編四卷 徐奇周易卦義二卷 洪化昭周易獨坐談五卷 沈瑞鍾周易廣筌二卷 林有桂易經觀理說四卷 陳履祥孔易彀一卷 許順義易經三注粹鈔四卷 王祚昌周易敝書五卷 容若春今易圖學心法釋義十卷 張次仲周易玩辭困學記十二卷 顧樞西疇易稿三卷 陳仁錫羲經易簡錄八卷 黃道周易象正十四卷,三易洞璣十六卷 倪元璐兒易內儀六卷、外儀十五卷 龍文光乾乾篇三卷 文安之易傭十四卷 林胤昌周易耨義六卷 張鏡心易經增註十二卷 李奇玉易義四卷 朱之俊周易纂六卷 何楷古周易訂詁十六卷 侯峒曾易解三卷 黎遂球周易爻物當名二卷 鄭賡唐讀易蒐十二卷 陳際泰易經大意七卷,羣經輔易說一卷,周易翼簡捷解十六卷 秦鏞易序圖說二卷 金鉉易說一卷 黃端伯易疏五卷 來集之讀易偶通二卷 右易類,二百二十二部,一千五百七十卷。 明太祖注尚書洪範一卷[帝嘗命儒臣書洪範,揭於御座之右,因自為注。] 仁宗體尚書二卷[釋尚書中臯陶謨、甘誓、盤庚等十六篇,以講解更其原文。] 世宗書經三要三卷[帝以太祖有注洪範一篇,因注無逸,再注伊訓,分三冊,共為一書。已乃製洪範序略一篇,復將臯陶謨、伊訓、無逸等篇通加注釋,名曰書經三要。] 洪武中敕修書傳會選六卷[太祖以蔡沈書傳有得有失,詔劉三吾等訂正之。又集諸家之說,足其未備。書成頒刻,然世竟鮮行。永樂中,修大全,一依蔡傳,取便於士子舉業,此外不復有所考究也。] 朱升尚書旁注六卷,書傳補正輯注一卷 梁寅書纂義十卷 朱右書集傳發揮十卷,禹貢凡例一卷 徐蘭書經體要一卷 陳雅言尚書卓躍六卷 郭元亮尚書該義十二卷 永樂中敕修書傳大全十卷[胡廣等纂。] 張洪尚書補傳十二卷 彭勗書傳通釋六卷 徐善述尚書直指六卷 陳濟書傳補注一卷 徐驥洪範解訂正一卷 章陬書經提要四卷 費希冉尚書本旨七卷 楊守陳書私鈔一卷 黃瑜書經旁通十卷 李承恩書經拾蔡二卷 楊廉洪範纂要一卷 熊宗立洪範九疇數解八卷 張邦奇書說一卷 吳世忠洪範考疑一卷 鄭善夫洪範論一卷 劉天民洪範辨疑一卷 馬明衡尚書疑義一卷 呂柟尚書說疑五卷 韓邦奇禹貢詳略二卷 王崇慶書經說略一卷 舒芬書論一卷 鄭曉尚書考二卷,禹貢圖說一卷 馬森書傳敷言十卷 張居正書經直解八卷 王樵尚書日記十六卷,書帷別記四卷 陳錫尚書經傳別解一卷 歸有光洪範傳一卷,考定武成一卷 程弘賓書經虹臺講義十二卷 屠本畯尚書別錄六卷 鄧元錫尚書釋二卷 章潢尚書圖說三卷 陳第尚書疏衍四卷 羅敦仁尚書是正二十卷 鍾庚陽尚書傳心錄七卷 王祖嫡書疏叢鈔一卷 瞿九思書經以俟錄六卷 姚舜牧書經疑問十二卷 劉應秋尚書旨十卷 郭正域東宮進講尚書義一卷 錢一本範衍十卷 袁宗道尚書纂注四卷 焦竑禹貢解一卷 吳炯書經質疑一卷 王肯堂尚書要旨三十一卷 郝敬尚書辨解十卷 盧廷選尚書雅言六卷 曹學佺書傳會衷十卷 謝廷讚書經翼注七卷 趙惟寰尚書蠡四卷 陸鍵尚書傳翼十卷 張爾嘉尚書貫言二卷 姜逢元禹貢詳節一卷 朱道行尚書集思通十二卷 史惟堡尚書晚訂十二卷 楊肇芳尚書副墨六卷 潘士遴尚書葦籥五十卷 徐大儀書經補注六卷 黃道周洪範明義四卷 鄭鄤禹貢注一卷 艾南英禹貢圖注一卷 傅元初尚書撮義四卷 袁儼尚書百家彙解六卷 江旭奇尚書傳翼二卷 朱朝瑛讀書略記二卷 茅瑞徵虞書箋二卷,禹貢匯疏十二卷 王綱振禹貢逆志一卷 張能恭禹貢訂傳一卷 黃翼登禹貢注刪一卷 夏允彝禹貢古今合注五卷 羅喻義洪範直解一卷,讀範內篇一卷 右書類,八十八部,四百九十七卷。 周是修詩小序集成三卷 梁寅詩演義八卷,詩考四卷 朱升詩旁注八卷 汪克寬詩集傳音義會通三十卷 曾堅詩疑大鳴錄一卷 朱善詩解頤四卷 高頤詩集傳解二十卷 張洪詩正義十五卷 楊禹錫詩義二卷 鄭旭詩經總旨一卷 永樂中敕修詩集傳大全二十卷胡廣等纂。 范理詩集解三十卷 王逢詩經講說二十卷 孫鼎詩義集說四卷 李賢讀詩紀一卷 楊守陳詩私鈔四卷 易貴詩經直指十五卷 程楷詩經講說二十卷 陸深儼山詩微二卷 張邦奇詩說一卷 湛若水詩釐正二十卷 呂柟毛詩序說六卷 胡纘宗胡氏詩識三卷 王崇慶詩經衍義一卷 季本詩說解頤八卷、總論二卷 黃佐詩傳通解二十五卷 潘恩詩經輯說七卷 陸垹詩傳存疑一卷 薛應旗方山詩說八卷 陳錫詩辨疑一卷 勞堪詩林伐柯四卷 沈一貫詩經纂注四卷 馮時可詩億二卷 郭子章詩傳書例四卷 朱得之印古詩說一卷 袁仁毛詩或問二卷 鄧元錫詩繹三卷 陳第毛詩古音考四卷 朱謀瑋詩故十卷 凌濛初聖門傳詩嫡塚十六卷,詩逆四卷 陶其情詩經注疏大全纂十二卷 趙一元詩經理解十四卷 黃一正詩經埤傳八卷 馮復京六家詩名物疏五十五卷 吳雨毛詩鳥獸草木疏三十卷 唐汝諤毛詩微言二十卷 瞿九思詩經以俟錄六卷 姚舜牧詩經疑問十二卷 林兆珂毛詩多識篇七卷 汪應蛟學詩略一卷 徐常吉毛詩翼說五卷 吳炯詩經質疑一卷 郝敬毛詩原解三十六卷、序說八卷 張彩詩原三十卷 徐必達南州詩說六卷 劉憲寵詩經會說八卷 曹學佺詩經質疑六卷 沈萬鈳詩經類考三十卷 顧起元爾雅堂詩說四卷 蔡毅中詩經補傳四卷 沈守正詩經說通十四卷 樊良樞詩商五卷 徐光啟毛詩六帖六卷 趙琮葩經約說十卷 莊廷臣詩經逢源八卷 鄒忠胤詩傳闡二十四卷 陸化熙詩通四卷 胡胤嘉讀詩錄二卷 朱道行詩經集思通十二卷 何楷毛詩世本古義二十八卷 張次仲待軒詩記六卷 張睿卿詩疏一卷 唐達毛詩古音考辨一卷 張溥詩經注疏大全合纂三十四卷 高承埏五十家詩義裁中十二卷 朱朝瑛讀詩略記二卷 張星懋詩採八卷 高鼎熹詩經存旨八卷 韋調鼎詩經考定二十四卷 趙起元詩權八卷 喬中和葩經旁意一卷 胡紹曾詩經胡傳十二卷 范王孫詩志二十六卷 右詩類,八十七部,九百八卷。 方孝孺周禮考次目錄一卷 何喬新周禮集注七卷,周禮明解十二卷 陳鳳梧周禮合訓六卷 魏校周禮沿革傳六卷、官職會通二卷 楊慎周官音詁一卷 舒芬周禮定本十三卷 季本讀禮疑圖六卷 陳深周禮訓雋十卷、周禮訓注十八卷、考工記句詁一卷 唐樞周禮因論一卷 羅洪先周禮疑一卷 王圻續定周禮全經集注十四卷 李如玉周禮會注十五卷 柯尚遷周禮全經釋原十四卷 金瑤周禮述注六卷 王應電周禮傳十卷,周禮圖說二卷,學周禮法一卷,非周禮辨一卷 馮時行周禮別說一卷 施天麟周禮通義二卷 徐即登周禮說十四卷 焦竑考工記解二卷 陳與郊考工記輯注二卷 郝敬周禮完解十二卷 郭良翰周禮古本訂注六卷 孫攀古周禮釋評六卷 陳仁錫周禮句解六卷 張採周禮合解十八卷 林兆珂考工記述注二卷 徐昭慶考工記通二卷 王志長周禮注疏刪翼三十卷 郎兆玉注釋古周禮六卷 沈羽明周禮彙編六卷已上周禮。 汪克寬經禮補逸九卷 黃潤玉儀禮戴記附注五卷 何喬新儀禮敘錄十七卷 陳鳳梧射禮集要一卷 湛若水儀禮補逸經傳測一卷 徐駿五服集證一卷 王廷相昏禮圖一卷,鄉射禮圖注一卷,喪禮論一卷,喪禮備纂二卷 舒芬士相見禮儀一卷 聞人詮飲射圖解一卷 朱縉射禮集解一卷 胡纘宗儀禮鄭注附逸禮二十五卷 郝敬儀禮節解十七卷 王志長儀禮注疏刪翼十七卷已上儀禮。 連伯聦禮記集傳十六卷 朱右深衣考一卷 黃潤玉考定深衣古制一卷 永樂中敕修禮記大全三十卷胡廣等纂。 鄭節禮傳八十卷 岳正深衣注疏一卷 楊廉深衣纂要一卷 夏時正深衣考一卷 王廷相夏小正集解一卷,深衣圖論一卷 夏言深衣考一卷 王崇慶禮記約蒙一卷 楊慎檀弓叢訓二卷一名附注,夏小正解一卷 張孚敬禮記章句八卷 戴冠禮記集說辨疑一卷 柯尚遷曲禮全經類釋十四卷 李孝先投壺譜一卷 黃乾行禮記日錄四十九卷 聞人德潤禮記要旨補十六卷 丘蕣禮記摘訓十卷 徐師曾禮記集註三十卷 戈九疇禮記要旨十六卷 陳與郊檀弓輯註二卷 姚舜牧禮記疑問十二卷 沈一中禮記述註十八卷 王荁禮記纂註四卷 郝敬禮記通解二十二卷 余心純禮經搜義二十八卷 劉宗周禮經考次正集十四卷、分集四卷 樊良樞禮測二卷 陳有元禮記約述八卷 朱泰禎禮記意評四卷 湯三才禮記新義三十卷 王翼明禮記補註三十卷 黃道周月令明義四卷,坊記集傳二卷,表記集傳二卷,緇衣集傳二卷 陳際泰王制說一卷 張習孔檀弓問四卷 盧翰月令通考十六卷 楊鼎熙禮記敬業八卷 閻有章說禮三十一卷已上禮記。 夏時正三禮儀略舉要十卷 湛若水二禮經傳測六十八卷大略以曲禮、儀禮為經,禮記為傳。 吳岳禮考一卷 劉績三禮圖二卷 貢汝成三禮纂註四十九卷 李黼二禮集解十二卷合周禮、儀禮為一,集諸家之說以解之。 李經綸三禮類編三十卷 鄧元錫三禮編釋二十六卷 唐伯玉禮編二十八卷已上通禮。 右禮類,一百七部,一千一百二十一卷。 湛若水古樂經傳全書二卷 張敔雅樂發微八卷,樂書雜義七卷 韓邦奇律呂新書直解一卷、苑洛志樂二十卷 周瑛律呂管鑰一卷 劉績六樂圖二卷 黃佐禮典四十卷,樂典三十六卷 何瑭樂律管見一卷一名律呂管見。 呂柟詩樂圖譜十八卷 季本樂律纂要一卷,律呂別書一卷 李文利大樂律呂元聲六卷,大樂律呂考證四卷 張諤大成樂舞圖譜二卷,古雅心談一卷 李文察樂記補說二卷,四聖圖解二卷,律呂新書補註一卷,典樂要論三卷,古樂筌蹄九卷,青宮樂調三卷 劉濂樂經元義八卷,九代樂章二十三卷 鄧文憲律呂解註二卷 黃積慶樂律管見二卷正李文利之非。 唐順之樂論八卷 蔡宗兗律同二卷 楊繼盛擬補樂經一卷 潘巒文廟樂編二卷 李璧宴饗樂譜一卷 葛見堯含少論略一卷 呂懷律呂古義二卷,韻樂補遺二卷,律呂廣義三卷 孫應鼇律呂分解發明四卷 王邦直律呂正聲六十卷 朱載堉樂律全書四十卷 樂和聲大成樂舞圖說一卷 何棟如文廟雅樂考二卷 史記事大成禮樂集三卷 瞿九思孔廟禮樂考五卷 李之藻頖宮禮樂疏十卷 黃居中文廟禮樂志十卷 梅鼎祚古樂苑五十二卷,衍錄四卷,唐樂苑三十卷 黃汝良樂律志四卷 王朝璽律呂新書私解一卷 王思宗黃鍾元統圖說一卷,八音圖註一卷 葉廣禮樂合編三十卷 王正中律書詳註一卷 右樂類,五十四部,四百八十七卷。 春秋本末三十卷洪武中,懿文太子命宮臣傅藻等編。 趙汸春秋集傳十五卷,附錄二卷,春秋屬辭十五卷,左傳補註十卷 梁寅春秋考義十卷 張以寧春秋尊王發微八卷,春秋春王正月考一卷,辨疑一卷 汪克寬春秋胡傳附錄纂疏三十卷 徐尊生春秋論一卷 蔡深春秋纂十卷 李衡春秋釋例集說三卷 石光霽春秋書法鉤玄四卷 永樂中敕修春秋集傳大全三十七卷胡廣等纂。 金幼孜春秋直指三十卷,春秋要旨三卷 張洪春秋說約十二卷 余秉鑑春秋會傳十五卷,提要一卷 張復春秋中的一卷 童品春秋經傳辨疑一卷 余本春秋傳疑一卷 郭登春秋左傳直解十二卷 邵寶左觿一卷 楊循吉春秋經解摘錄一卷 湛若水春秋正傳三十七卷 金賢春秋紀愚十卷 劉節春秋列傳五卷 劉績春秋左傳類解二十卷 張邦奇春秋說一卷 席書元山春秋論一卷 江曉春秋補傳十五卷 魏校春秋經世書二卷 蔡芳春秋訓義十一卷 呂柟春秋說志五卷 許誥春秋意見一卷 胡世寧春秋志疑十八卷 鍾芳春秋集要二卷 楊慎春秋地名考一卷 湯虺春秋易簡發明二十卷 季本春秋私考三十卷 王崇慶春秋析義二卷 王道春秋億四卷 胡纘宗春秋本義十二卷 姜絅春秋曲言十卷 李濂夏周正辨疑會通四卷 陸粲左傳附註五卷春秋左氏觿二卷,胡傳辨疑二卷 任桂春秋質疑四卷 黃佐纘春秋明經十二卷 石琚左傳章略三卷 唐順之春秋論一卷,左氏始末十二卷 趙恆春秋錄疑十七卷 魏謙吉春秋大旨十卷 詹萊春秋原經十七卷 林命春秋訂疑十二卷 姚咨春秋名臣傳十三卷 袁顥春秋傳三十卷 袁祥春秋或問八卷 袁仁鍼胡篇一卷 邵弁春秋尊王發微十卷屬辭比事八卷,或問一卷,凡例輯略一卷。 傅遜春秋左傳屬事二十卷,春秋左傳註解辨誤二卷 嚴訥春秋國華十七卷 高拱春秋正旨一卷 姜寶春秋事義全考二十卷,春秋讀傳解略十二卷疏胡傳之義意,以便學者。 王樵春秋輯傳十五卷,凡例三卷 馬森春秋伸義辨類二十九卷 許孚遠左氏詳節八卷 顏鯨春秋貫玉四卷 李攀龍春秋孔義十二卷 汪道昆春秋左傳節文十五卷 吳國倫春秋世譜十卷以春秋列國事實見於史記、他書者,分國為諸侯世家。 徐學謨春秋億六卷 朱睦○春秋諸傳辨疑四卷 王錫爵左傳釋義評苑二十卷 鄧元錫春秋繹一卷 黃洪憲春秋左傳釋附二十七卷 黃正憲春秋翼附二十卷 馮時可左氏討二卷,左氏論二卷,左氏釋二卷 穆文熙國概六卷 余懋學春秋蠡測四卷 凌稚隆左傳測義七十卷 錢時俊春秋胡傳翼三十卷 冷逢震周正考一卷 徐即登春秋說十一卷 鄒德溥春秋匡解八卷 姚舜牧春秋疑問十二卷 郝敬春秋直解十二卷 鄭良弼春秋或問十四卷,存疑一卷,續義二卷 張事心春秋左氏人物譜一卷 陸曾曄編春秋所見所聞所傳聞三卷 施仁左粹類纂十二卷 陳可言春秋左傳類事三十六卷 曹宗儒春秋序事本末三十卷,逸傳三卷,左氏辨三卷 曹學佺春秋闡義十二卷,春秋義略三卷 錢世揚春秋說十卷 王衡春秋纂註四卷 魏靖國三傳異同三十卷 卓爾康春秋辨義四十卷 張國經春秋比事七卷 錢應奎左記十一卷 張銓春秋補傳十二卷 馮伯禮春秋羅纂十二卷 耿汝忞春秋愍渡十五卷 顧懋樊春秋義三十卷 王震春秋左翼四十三卷 徐允祿春秋愚謂四卷 馮夢龍春秋衡庫二十卷 林嗣昌春秋易義十二卷 張溥春秋三書三十一卷 余颺春秋存俟十二卷 虞宗瑤春秋提要二卷 劉城春秋左傳地名錄二卷 孫范左傳紀事本末二十二卷 來集之春秋志在十二卷,四傳權衡一卷 賀仲軾春秋歸義三十二卷,便考十卷 右春秋類,一百三十一部,一千五百二十五卷。 宋濂孝經新說一卷 孫賁孝經集善一卷 孫吾與孝經註解一卷 方孝孺孝經誡俗一卷 晏璧孝經刊誤一卷 曹端孝經述解一卷 劉實孝經集解一卷 薛瑄定次孝經今古文一卷 楊守陳孝經私鈔八卷 余本孝經集注三卷 王守仁孝經大義一卷 陳深孝經解詁一卷 歸有光孝經敘錄一卷 李材孝經疏義一卷 楊起元孝經外傳一卷,孝經引證二卷 虞淳熙孝經邇言九卷,孝經集靈一卷 胡時化注解孝經一卷 吳撝謙重定孝經列傳七卷 朱鴻孝經質疑一卷,集解一卷 王元祚孝經彙注三卷 陳仁錫孝經小學詳解八卷 黃道周孝經集傳二卷 何楷孝經集傳二卷 張有譽孝經衍義六卷 江旭奇孝經疏義一卷 瞿罕孝經貫注二十卷,孝經存餘三卷,孝經考異一卷,孝經對問三卷 呂維祺孝經本義二卷,孝經大全二十八卷,或問三卷 右孝經類,三十五部,一百二十八卷。 蔣悌生五經蠡測六卷 董彝經疑十卷 黃潤玉經書補注四卷,經譜一卷 周洪謨經書辨疑錄三卷 王恕石渠意見二卷,拾遺一卷,補缺一卷 章懋諸經講義二卷 邵寶簡端錄十二卷 王崇慶五經心義五卷 王守仁五經臆說四十六卷 呂柟經說十卷 楊慎經說八卷 詹萊七經思問三卷 鄭世威經書答問十卷 薛治五經發揮七十卷 丁奉經傳臆言二十八卷 唐順之五經總論一卷 胡賓六經圖全集六卷 陳深十三經解詁六十卷 穆相五經集序二卷 王覺五經四書明音八卷 蔡汝楠說經劄記八卷 朱睦○授經圖二十卷,五經稽疑六卷,經序錄五卷 陳士元五經異文十一卷 王世懋經子臆解一卷 徐常吉遺經四解四卷,六經類雅五卷 周應賓九經考異十二卷,逸語一卷 郝敬九部經解一百六十五卷 陳禹謨經言枝指十卷 蔡毅中六經注疏四十三卷 卜大有經學要義五卷 杜質明儒經翼七卷 陳仁錫六經圖考三十六卷 楊聯芳羣經類纂三十四卷 楊維休五經宗義二十卷 張瑄五經研朱集二十二卷 顧夢麟十一經通考二十卷 右諸經類,四十三部,七百三十四卷。 陶宗儀四書備遺二卷 劉醇四書解疑四卷 周是修論語類編二卷 永樂中敕修四書大全三十六卷胡廣等纂。 孔諤中庸補注一卷 黃潤玉學庸通旨一卷 周洪謨四書辨疑錄三卷 丁璣大學疑義一卷 蔡清四書蒙引十五卷 王守仁古本大學注一卷 朱綬四書補注三卷 夏良勝中庸衍義十七卷 湛若水中庸測一卷 程嗣光四書講義十卷 呂柟四書因問六卷 魏校大學指歸一卷 王道大學億一卷 穆孔暉大學千慮一卷 季本四書私存三十七卷 薛甲四書正義十二卷 梁格集四書古義補十卷 金賁亨學庸義二卷 蘇濂四書通考補遺六卷 朱潤四書通解十卷 馬森學庸口義三卷 廖紀四書管窺四卷 陳士元論語類考二十卷,孟子雜記四卷 許孚遠論語學庸述四卷 謝東山中庸集說啟蒙一卷 唐樞四書問錄二卷 楊時喬四書古今文注發九卷 李材論語大意十二卷 顧憲成大學通考一卷,大學質言一卷 管志道論語訂釋十卷,中庸測義一卷,孟子訂釋七卷 鄒元標學庸商求二卷 鄭維岳四書知新日錄三十七卷 王肯堂論語義府二十卷 史記事四書疑問五卷 郝敬四書攝提十卷 姚舜牧四書疑問十二卷 李槃中庸臆說一卷 吳應賓中庸釋論十二卷 顧起元中庸外傳三卷 林茂槐四書正體五卷 陳禹謨談經苑四十卷,漢詁纂二十卷,引經繹五卷,人物概十五卷,名物考二十卷 陶廷奎四書正學衍說八卷 劉元卿四書宗解八卷 陳仁錫四書語錄一百卷,四書析義十卷,四書備考八十卷 張溥四書纂注大全三十七卷 右四書類五十九部,七百十二卷 危素爾雅略義十九卷 朱睦○訓林十二卷 朱謀瑋駢雅七卷 李文成博雅志十三卷 張萱彙雅前編二十卷,後編二十卷 羅曰褧雅餘八卷 穆希文蟫史集十一卷 黃裳小學訓解十卷 朱升小四書五卷集宋元儒方逢辰名物蒙求、程若庸性理字訓、陳櫟歷代蒙求各一卷,黃繼善史學提要二卷 何士信小學集成十卷,圖說一卷 趙古則學範六卷,童蒙習句一卷 方孝孺幼儀雜箴一卷 張洪小學翼贊詩六卷 鄭真學範六卷 朱逢吉童子習一卷 吳訥小學集解十卷 劉實小學集注六卷 丘陵嬰教聲律二十卷 廖紀童訓一卷 陳選小學句讀六卷 王雲鳳小學章句四卷 湛若水古今小學六卷 鍾芳小學廣義一卷 黃佐小學古訓一卷 王崇文蒙訓一卷 王崇獻小學撮要六卷 朱載瑋困蒙錄一卷 耿定向小學衍義二卷 吳國倫訓初小鑑四卷 周憲王有燉家訓一卷 朱勤美諭家邇談二卷 鄭綺家範二卷 王士覺家則一卷 程達道家教輯錄一卷 周是修家訓十二卷 楊榮訓子編一卷 曹端家規輯略一卷 楊廉家規一卷 何瑭家訓一卷 程敏政貽範錄三十卷 周思兼家訓一卷 孫植家訓一卷 吳性宗約一卷,家訓一卷 楊繼盛家訓一卷 王祖嫡家庭庸言二卷已上小學。女誡一卷洪武中命儒臣編。 高皇后內訓一卷 文皇后勸善書二十卷 章聖太后女訓一卷獻宗為序,世宗為后序。 慈聖太后女鑑一卷,內則詩一卷嘉靖中,命方獻夫等撰。 黃佐姆訓一卷 王敬臣婦訓一卷 王直女教續編一卷已上女學。洪武正韻十六卷 孫吾與韻會訂正四卷 謝林字學源委五卷 趙古則聲音文字通一百卷,六書本義十二卷 穆正文字譜系十二卷 蘭廷秀韻略易通二卷 章黻韻學集成十二卷,直音篇七卷 塗觀六書音義十八卷 黃諫從古正文六卷 顧充字類辨疑二卷 張穎古今韻釋五卷 梁倫稽古葉聲二卷 周瑛書纂五卷 音釋一卷 王應電同文備考九卷 楊慎轉注古音略五卷,古音叢目五卷,古音獵要五卷,古音附錄五卷,古音餘五卷,古音略例一卷,六書練證五卷,六書索隱五卷,古文韻語二卷,韻林原訓五卷,奇字韻五卷,韻藻四卷 方豪韻補五卷 龔時憲玉篇鑑磻四十卷 劉隅古篆分韻五卷 潘恩詩韻輯略五卷 張之象四聲韻補五卷 陳士元古俗字略七卷,韻苑考遺四卷 田藝蘅大明同文集五十卷 茅溱韻譜本義十六卷 焦竑俗書刊誤十二卷 方日升古今韻會小補三十卷 程元初五經詞賦葉韻統宗二十四卷 黃鍾音韻通括二卷 郝敬讀書通二十卷 林茂槐讀書字考略四卷 趙宧光說文長箋七十二卷,六書長箋十三卷 梅膺祚字彙十二卷 吳汝紀古今韻括五卷 吳繼仕音聲紀元六卷 呂維祺音韻日月燈六十卷 周宇字考啟蒙十六卷,認字測三卷 周伯殷字義切略二卷 楊昌文篆韻正義五卷 熊晦類聚音韻三十卷 楊廉綴算舉例一卷,數學圖訣發明一卷 顧應祥測圓算術四卷,弧矢算術二卷,釋測圓海鏡十卷 唐順之句股等六論一卷 朱載堉嘉量算經三卷 李瓚同文算指通編二卷,前編二卷 楊輝九章一卷已上書數。 藝文二 史類十:一曰正史類,[編年在內。]二曰雜史類,三曰史鈔類,四曰故事類,五曰職官類,六曰儀注類,七曰刑法類,八曰傳記類,九曰地理類,十曰譜牒類。 明太祖實錄二百五十七卷[建文元年,董倫等修。永樂元年,解縉等重修。九年,胡廣等復修。起元至正辛卯,訖洪武三十一年戊寅,首尾四十八年。萬曆時,允科臣楊天民請,附建文帝元、二、三、四年事跡於後。] 日曆一百卷[洪武中,詹同等編,具載太祖征討平定之績,禮樂治道之詳。] 寶訓十五卷[日曆既成,詹同等又請分類更輯聖政為書,凡五卷。其後史官隨類增至十五卷。] 成祖實錄一百三十卷,寶訓十五卷[楊士奇等修。] 仁宗實錄十卷,寶訓六卷[蹇義等修。] 宣宗實錄一百十五卷,寶訓十二卷[楊士奇等修。] 英宗實錄三百六十一卷[成化元年,陳文等修,起宣德十年正月,訖天順八年正月,首尾三十年。附景泰帝事蹟於中,凡八十七卷。]寶訓十二卷[與實錄同修。] 憲宗實錄二百九十三卷,寶訓十卷[劉吉等修。] 孝宗實錄二百二十四卷[正德元年,劉健、謝遷等修。未幾健、遷皆去位,焦芳等續修。]寶訓十卷與[實錄同修。] 武宗實錄一百九十七卷,寶訓十卷[費宏等修。] 睿宗實錄五十卷,寶訓十卷[嘉靖四年,大學士費宏言:「獻皇帝嘉言懿行,舊邸必有成書,宜取付史館纂修。」從之。] 世宗實錄五百六十六卷,寶訓二十四卷[隆慶中,徐階等修,未竣。萬曆五年,張居正等續修成之。] 穆宗實錄七十卷,寶訓八卷[張居正等修。] 神宗實錄五百九十四卷,寶訓二十六卷[溫體仁等修。] 光宗實錄八卷[天啟三年,葉向高等修成,有熹宗御製序。既而霍維華等改修,未及上,而熹宗崩。至崇禎元年,始進呈向高原本,并貯皇史宬。] 熹宗實錄八十四卷[溫體仁等修。] 洪武聖政記二卷 永樂聖政記三卷 永樂年表四卷 洪熙年表二卷 宣德年表四卷 儲巏皇明政要二十卷 鄭曉吾學編六十九卷 雷禮大政記三十六卷 鄧元錫明書四十五卷 夏浚皇明大紀三十六卷 王世貞國朝紀要十卷,天言彙錄十卷。 陳建皇明通紀二十七卷,續通紀十卷 薛應旂憲章錄四十六卷 沈越嘉隆聞見紀十二卷 唐志大高廟聖政記二十四卷 孫宜國朝事蹟一百二十卷 吳朴洪武大政記二十卷 吳瑞登明繩武編三十四卷,嘉隆憲章錄二十卷 黃翔鳳嘉靖大政編年紀一卷,嘉靖大政類編二卷 陳翼飛史待五十卷 何喬遠名山藏三十七卷 朱國禎史槩一百二十卷,輯皇明紀傳三十卷 支大倫永昭二陵編年信史六卷 尹守衡史竊一百七卷 朱睦〈木挈〉聖典三十四卷 茅維嘉靖大政記二卷 吳士奇皇明副書一百卷 譚希思皇明大紀纂要六十三卷 王大綱皇明朝野紀略一千二百卷 雷叔聞國史四十卷 周永春政紀纂要四卷 張銓國史紀聞十二卷 馮復京明右史略三十卷 陳仁錫皇明世法錄九十二卷 沈國元天啟從信錄三十五卷 江旭奇通紀集要六十卷 談遷國榷一百卷[ 已上明史。] 元史二百十二卷[洪武中宋濂等修。] 續宋元資治通鑑綱目二十七卷[成化中商輅等修] 歷代通鑑纂要九十二卷[弘治中李東陽等修。] 周定王橚甲子編年十二卷 王禕大事記續編七十七卷 梁寅宋史略四卷,元史略四卷 朱右元史補遺十二卷 張九韶元史節要二卷 胡粹中元史續編七十七卷 邱濬世史正綱三十二卷 金濂諸史會編一百十二卷, 南軒資治通鑑綱目前編二十五卷 柯維騏宋史新編二百卷 唐順之史纂左編一百四十二卷,右編四十卷 薛應旂宋元資治通鑑一百五十七卷,甲子會紀五卷 王宗沐宋元資治通鑑六十四卷 安都十九史節定一百七十卷 吳珫史類六百卷 鄧元錫函史上編九十五卷、下編二十卷 許誥綱目前編三卷 魏國顯史書大全五百十二卷 黃佐通曆三十六卷 姜寶稽古編大政記綱目八卷,資治上編大政記綱目四十卷,下編大政記綱目三十二卷 邵經邦學史會同三百卷,弘簡錄二百五十卷 楊寅冬曆代史彙二百四十卷 饒伸學海君道部二百三十四卷 徐師曾世統紀年六卷 吳繼安帝王曆祚考八卷 馮琦宋史紀事本末二十八卷 張溥宋史紀事本末一百九卷,元史紀事本末二十七卷 陳邦瞻元史紀事本末六卷 湯桂禎戰國紀年四十六卷 嚴衍資治通鑑補二百七十卷 [已上通史。] 右正史類一百十部,一萬二百三十二卷 劉辰國初事蹟一卷 俞本記事錄二卷 王禕造邦勳賢略一卷 劉基禮賢錄一卷,翊運錄二卷 楊儀壟起雜事一卷紀張士誠、韓林兒、徐壽輝事 楊學可明氏實錄一卷明玉珍事。 何榮祖家記一卷何真子,紀真事。 張紞雲南機務鈔黃一卷 夏原吉萬乘肇基錄一卷 卞瑺興濠開基錄一卷 陸深平元錄一卷 童承敘平漢錄一卷 黃標平夏錄一卷 姚淶驅除錄一卷 蔡於穀開國事略十卷 孫宜明初略二卷 邵相皇明啟運錄八卷 梁億洪武輯遺二卷 范守己造夏略二卷 戴重和陽開天記一卷 錢謙益開國羣雄事略十五卷,太祖實錄辨證三卷已上皆紀洪武時事。 袁祥建文私記一卷 孫交國史補遺六卷 姜清秘史一卷 黃佐革除遺事六卷 張芹建文備遺錄二卷 何孟春續備遺錄一卷 馮汝弼補備遺錄一卷 許相卿革朝志十卷 朱睦○遜國記二卷 屠叔方建文朝野匯編二十卷 朱鷺建文書法儗四卷 陳仁錫壬午書二卷 曹參芳遜國正氣紀九卷 周遠令建文紀三卷已上紀建文時事 都穆壬午功臣爵賞錄一卷,別錄一卷 袁褧奉天刑賞錄一卷 郁袞順命錄一卷 楊榮北征記一卷 金幼孜北征前錄一卷,後錄一卷 黃福安南事宜一卷 丘濬平定交南錄一卷 楊士奇三朝聖諭錄三卷,西巡扈從紀行錄一卷已上紀永樂、洪熙、宣德時事。 袁彬北征事蹟一卷 楊銘正弦臨戎錄一卷,北狩事蹟一卷 李實使北錄一卷 劉定之否泰錄一卷 劉濟革書一卷塞外無楮,以羊皮書之,故名革書。 李賢天順日錄二卷 湯韶天順實錄辨證一卷 張楷監國曆略一卷 彭時可齋筆記二卷已上紀正統、景泰、天順時事。 馬文升西征石城記一卷,興復哈密記一卷 宋端儀立齋閒錄四卷 梅純損齋備忘錄二卷 李東陽燕對錄二卷 劉大夏宣召錄一卷 陳洪謨治世餘聞四卷弘治、繼世紀聞四卷正德 許進平番始末一卷 朱國祚孝宗大紀一卷 費宏武廟初所見事一卷 楊廷和視草餘錄二卷 王鏊震澤紀聞一卷,續紀聞一卷,震澤長語二卷,守溪筆記二卷 王瓊雙溪雜記二卷 楊一清西征日錄一卷,車駕幸第錄二卷 胡世寧桃源建昌征案、東鄉撫案共十卷 祝允明九朝野記四卷,江海殲渠記一卷紀劉六、劉七、趙風子事 夏良勝東戍錄一卷 謝蕡後鑑錄三卷已上紀成化、弘治、正德時事。 世宗大禮集議四卷,纂要二卷,明倫大典二十四卷,大狩龍飛錄二卷 王之垣承天大志紀錄事實三十卷 費宏宸章集錄一卷 張孚敬敕諭錄三卷,諭對錄三十四卷,大禮要略二卷,欽明大獄錄二卷 李時南城召對錄一卷,文華盛記一卷 夏言聖駕渡黃河記一卷,記召對廟廷事一卷,扈蹕錄一卷 嚴嵩嘉靖奏對錄十二卷 毛澄聖駕臨雍錄一卷 陸深聖駕南巡錄一卷,北還錄一卷 韓邦奇大同紀事一卷 孫允中雲中紀變一卷 蘇祐雲中事紀一卷 張岳交事紀聞一卷 翁萬達平交紀事十卷 江美中安南來威輯略三卷 談愷前後平粵錄四卷 王軾平蠻錄二卷 萬表前後海寇議三卷 鄭茂靖海紀略一卷 徐宗魯松寇紀略一卷 李日華倭變志一卷 張鼐吳淞甲乙倭變志二卷 朱紈茂邊紀事一卷 趙汝謙平黔三記一卷 徐學謨世廟識餘錄二十六卷 高拱邊略五卷 劉應箕款塞始末一卷 方逢時平惠州事一卷 林庭機平曾一本敘一卷 查志隆安慶兵變一卷 曹子登甘州紀變一卷 王尚文征南紀略一卷 張居正召對紀事一卷 申時行召見紀事一卷 王錫爵召見紀事一卷 趙志臯召見紀事一卷 方從哲乙卯召對錄三卷 董其昌萬曆事實纂要三百卷 顧憲成寤言寐言一卷 陳惟之乞停礦稅疏圖一卷 郭子章黔中止榷記一卷,西南三征記一卷,黔中平播始末三卷 王禹聲郢事紀略一卷紀楚中稅監激變事。 郭正域楚事妖書始末一卷。 朱賡勘楚始末一卷 蔡獻臣勘楚紀事一卷 瞿九思萬曆武功錄十四卷 諸葛元聲兩朝平攘錄五卷 茅瑞徵萬曆三大徵考五卷哱氏、關白、楊應龍。 曾偉芳寧夏紀事一卷 宋應昌朝鮮復國經略六卷 蕭應宮朝鮮征倭紀略一卷 王士琦封貢紀略一卷 李化龍平播全書十五卷 楊寅秋平播錄五卷 沈德符野獲編八卷 李維楨庚申紀事一卷 張潑庚申紀事一卷已上紀嘉靖、隆慶、萬曆時事 三朝要典二十四卷天啟中,顧秉謙等修。崇禎初,詔燬之。 葉茂才三案記一卷 蔡士順傃菴野鈔十一卷 李枟全黔紀略一卷 張鍵平藺紀事一卷 李遜之三朝野記七卷 蔣德璟愨書十卷 李日宣枚卜始末一卷 楊士聦玉堂薈記四卷 孫承宗督師全書一百卷 楊嗣昌督師紀事五十卷 夏允彝幸存錄一卷 夏完淳續幸存錄一卷 吳偉業綏寇紀略十二卷 文秉先撥志始六卷,烈皇小識四卷 彭孫貽流寇志十四卷 李清南渡錄二卷以上紀天啟、崇禎時事。 黃瑜雙槐歲鈔十卷起洪武訖成化中事。 倫以訓國朝彝憲二十卷 孫宜國朝事蹟一百二十卷 高岱鴻典錄十六卷 鄭曉今言四卷,徵吾錄二卷,吾學編餘一卷 潘恩美芹錄二卷 袁帙皇明獻實二十卷 孫繼芳磯園稗史二卷 李先芳安攘新編三十卷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一百卷,識小錄二十卷,少陽叢談二十卷,明野史匯一百卷萬曆中,董復表匯纂諸集為弇州史料,凡一百卷。 鄧球泳化類編一百三十六卷,雜記二卷 高鳴鳳今獻匯言二十八卷 何棟如皇明四大法十二卷 王禪國朝史略四十五卷、別集二卷 于慎行穀山筆麈十八卷 黃汝良野紀蒙搜十二卷起洪、永,訖嘉、隆。 曹育賢皇明類考二十二卷 鄒德泳聖朝泰交錄八卷 張萱西園聞見錄一百六卷 吳士奇徵信編五卷,考信編二卷 項鼎鉉名臣寧攘編三十卷 范景文昭代武功錄十卷已上統紀明代事。 寧獻王權漢唐秘史二卷洪武中奉敕編次。 吳源至正近記二卷 權衡庚申外史二卷 楊循吉遼金小史九卷 楊慎滇載記一卷 倪輅南詔野史一卷 包宗吉古史補二百卷 袁祥新舊唐書折衷二十四卷 程敏政宋紀受終考一卷 李維楨韓范經略西夏紀一卷 王士騏苻秦書十五卷 李廷機宋賢事匯二卷 姚士磷後梁春秋十卷 胡震亨靖康盜鑑錄一卷 陳霆唐餘紀傳二十一卷 錢謙益北盟會編鈔三卷已上紀前代事 右雜史類,二百十七部,二千二百四十四卷。 楊維楨史義拾遺二卷 范理讀史備忘八卷 陳濟通鑑綱目集覽正誤五十九卷 趙弼雪航膚見十卷 李裕分類史鈔二十二卷 呂柟史約三十七卷 許誥宋元史闡幽三卷 張寧讀史錄六卷 李浩通鑑斷義七十卷 邵寶學史十三卷 王峰通鑑綱目發微三十卷 張時泰續通鑑綱目廣義十七卷 卜大有史學要義四卷 周山師資論統一百卷 鄭曉刪改史論十卷 柯維騏史記考要十卷 王洙宋元史質一百卷 戴璟漢唐通鑑品藻三十卷 鍾芳續古今紀要十卷 歸有光讀史纂言十卷 李維楨南北史小識十卷 萬廷言經世要略二十卷 張之象太史史例一百卷 徐明勳史衡二十卷 于慎行讀史漫錄十四卷 李贄藏書六十八卷,續藏書二十七卷 馬惟銘史書纂略一百卷 趙惟寰讀史快編六十卷 謝肇淛史鐫二十一卷 吳無奇史裁二十六卷 張溥史論二編十卷 楊以任讀史四集四卷 馮尚賢史學匯編十二卷 右史鈔類三十四部,一千四十三卷 太祖御製永鑑錄一卷訓親藩、紀非錄一卷訓周、齊、潭、魯諸王。 祖訓錄一卷洪武中編集,太祖製序,頒賜諸王。 祖訓條章一卷封建王國之製。 宗藩昭鑑錄五卷洪武中陶凱等編集。 歷代公主錄一卷洪武中編集。 世臣總錄二卷 為政要錄一卷 醒貪簡要錄二卷 武士訓戒錄一卷 臣戒錄一卷俱洪武中頒行。 存心錄十八卷吳沉等編集。 省躬錄三卷劉三吾等編集。 精誠錄三卷吳沉等編集。 國朝制作一卷王叔銘等編集。 宣宗御製歷代臣鑑三十七卷,外戚事鑑五卷 萬曆中重修大明會典二百二十八卷,條例全文三十卷,增修條例備考二十六卷 大明會要八十卷太祖開國時事,凡三十九則,不知撰人。 李賢鑑古錄一卷 夏寅政鑑三十卷 顧灒稽古政要十卷 王圻續文獻通考二百五十四卷 鄧球續泳化編十七卷 鄒泉古今經史格要二十八卷 黃光昇昭代典則二十八卷 周子義國朝故實二百卷一名國朝典故備遺。 張居正帝鑑圖說六卷 焦竑養正圖解二卷 勞堪皇明憲章類編四十二卷 徐學聚國朝典匯二百卷 唐瑤歷代志略四卷 張銓鑑古錄六卷 喬懋敬古今廉鑑八卷 馮應京皇明經世實用編二十八卷 鄧士龍國朝典故一百卷 黃溥皇明經濟錄十八卷 徐奮鵬古今治統二十卷 朱健古今治平略三十六卷 余繼登皇明典故紀聞十八卷 宗藩條例二卷李春芳等輯。 戚元佐宗藩議一卷 馮柯歷代宗藩訓典十二卷 張志淳諡法二卷 何三省帝后諡紀略一卷 鮑應鼇皇明臣諡匯考二卷 葉來敬皇明諡考三十八卷 郭良翰皇明諡紀匯編二十五卷 鄭汝璧功臣封考八卷 陸深科場條貫一卷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八卷,明曆科殿試錄七十卷,曆科會試錄七十卷 汪鯨大明會計類要十二卷 張學顏萬曆會計錄四十三卷 趙官後湖志十一卷,後湖黃志六卷 劉斯潔太倉考十卷 王儀吳中田賦錄五卷 徐民式三吳均役全書四卷 婁志德兩浙賦役全書十二卷 何士晉廠庫須知十二卷 邵寶漕政錄十八卷 席書漕船志一卷,漕運錄二卷 楊宏漕運志四卷 王在晉通漕類編九卷 陳仁錫漕政考二卷 崔旦海運編二卷 劉體仁海道漕運記一卷 王宗沐海運志二卷 梁夢龍海運新考三卷 史繼偕皇明兵志考三卷 侯繼高全浙兵志考四卷 王士琦三雲籌俎考四卷 何孟春軍務集錄六卷 閻世科計遼始末四卷 蔡鼎邊務要略十卷 周文鬱邊事小紀六卷 王士騏馭倭錄八卷 方日乾屯田事宜五卷 楊守謙屯田議一卷 張抱赤屯田書一卷 沈摐南船記四卷 倪涷船政新書四卷 朱廷立鹽政志十卷 史啟哲兩淮鹽法志十二卷 王圻兩浙鹽志二十四卷 冷宗元長蘆鹺志七卷 李開先山東鹽法志四卷 詹榮河東運司志十七卷 謝肇淛八閩鹺政志十六卷 李涷粵東鹽政考二卷 陳善黑白鹽井事宜二卷 傅濬鐵冶志二卷 胡彥茶馬類考六卷 陳講茶馬志四卷 徐彥登歷朝茶馬奏議四卷 王宗聖榷政記十卷 薛僑南關志六卷 許天贈北關志十二卷 林希元荒政叢言一卷 賀燦然備荒議一卷 俞汝為荒政要覽十卷 右故事類,一百六部,二千一百二十一卷。 諸司職掌十卷洪武中翟善等編。 憲綱一卷洪武中御史臺進。 官制大全十六卷 品級考五卷 宣宗御製官箴一卷 郭子章官釋十卷 李日華官制備考二卷 鄭曉直文淵合表一卷,典銓表一卷 呂本館合類錄二十二卷 雷禮列卿表一百三十九卷 王世貞公卿表二十四卷 李維楨進士列卿表二卷 徐鑑續列卿表十卷 許重熙殿合部院大臣表十六卷 范景文大臣譜十六卷 黃尊素隆萬列卿記二卷 陳盟崇禎合臣年表一卷,內合行略一卷 廖道南殿合詞林記二十二卷 黃佐翰林記二十卷 張位詞林典故一卷,史職議一卷 陳沂翰林志一卷 焦竑詞林曆官表三卷 董其昌南京翰林志十二卷 周應賓舊京詞林志六卷 劉昌南京詹事府志二十卷 李默吏部職掌四卷 張瀚吏部職掌八卷 鄭汝璧封司典故八卷 王士騏銓曹紀要十六卷 宋啟明吏部志四十卷 汪宗伊南京吏部志二十卷,留銓志餘二卷 徐大相銓曹儀注五卷 王崇慶南京戶部志二十卷 謝彬南京戶部志二十卷 宋端儀祠部典故四卷 李廷機春官要覽六卷 李化龍邦政條例十卷 譚綸軍政條例類考七卷 傅鶚軍政類編二卷 陳夢鶴武銓邦政二卷 李邦華南樞新志四卷 范景文南樞志一百七十卷 俞汝為南京兵部車駕司職掌八卷 張可大南京錦衣衞志二十卷 應廷育刑部志八卷 龐嵩刑曹志四卷 劉文徵刑部事宜十卷 陳公相刑部文獻考八卷 來斯行刑部獄志四十卷 江山麗南京刑部志二十六卷 曾同亨工部條例十卷 周夢暘水部備考十卷 劉振工部志一百三十九卷 王廷相申明憲綱錄一卷 劉宗周憲綱規條一卷 傅漢風紀輯覽四卷 符驗西臺雜記八卷 何出光蘭臺法鑑錄二十三卷 徐必達南京都察院志四十卷 朱廷益通政司志六卷 夏時正太常志十卷 陳慶太常志十六卷 盧維禎太常志十六卷 呂鳴珂太常紀二十二卷 倪嵩太常典禮總覽六卷 屠本畯太常典錄六卷 沈若霖南京太常寺志四十卷 顧存仁太僕志十四卷 楊時喬馬政記十二卷 李日宣太僕志二十二卷 雷禮南京太僕寺志十六卷 徐必達光祿寺志二十卷 韓鼎尚寶司實錄一卷 潘煥宿南京尚寶司志二十卷 周昆六科仕籍六卷 蕭彥掖垣人鑑十七卷 國子監規一卷錄洪武以來訓諭。 邢讓國子監志二十二卷 謝鐸國子監續志十一卷 吳節南雍舊志十八卷 黃佐南雍志二十四卷 王材南雍申教錄十五卷 崔銑國子監條例類編六卷 盧上銘辟雍紀事十五卷 汪俊四夷館則例二十卷,四夷館考二卷 楊樞上林記八卷 王象雲上林匯考五卷 焦竑京學志八卷 右職官類九十三部,一千四百七十九卷。 集禮五十卷洪武中梁寅等纂修。初系寫本,嘉靖中,詔禮部校刊。 孝慈錄一卷宋濂等考定喪服古制為是書,太祖有序。 行移繁減體式一卷洪武中,以元季官府文移紛冗,詔廷臣減繁,著為定式。 稽制錄一卷編輯功臣服舍制度。 禮制集要一卷官民服舍器用等式。 稽古定制一卷頒示功臣。 禮儀定式一卷,教民榜文一卷,鄉飲酒禮圖式一卷俱洪武中頒行。 祭祀禮儀六卷,郊壇祭享儀注一卷皆明初定式 巡狩事宜一卷永樂中儀注。 瑞應圖說一卷永樂中編次。 憲宗幸學儀注一卷 世宗御製忌祭或問一卷,祀儀成典七十一卷嘉靖間更定儀文。 郊祀通典二十七卷夏言等編次。 乘輿冕服圖說一卷嘉靖間考古衣冠之制,張璁為注說 武弁服制圖說一卷親征冠服之制,張璁為注說。 玄端冠服圖說一卷燕居冠服之制,張璁為注說。 保和冠服圖說一卷宗室冠服之制,張璁為注說。 圜丘方澤總圖二卷 圜丘方澤祭器樂器圖二卷 朝日夕月壇總圖二卷 朝日夕月壇祭器樂器圖二卷 神祇社稷雩壇總圖三卷 太廟總圖一卷 太廟供器祭器圖一卷 大享殿圖一卷 大享殿供器祭器圖一卷 天壽山諸陵總圖一卷 泰神殿圖一卷 帝王廟總圖二卷 皇史宬景神等殿圖二卷 圓明合陽雷軒殿宇圖一卷 沙河行宮圖一卷已上俱嘉靖間制式。 皇明典禮一卷萬曆中頒。 朝儀二卷,車駕巡幸禮儀一卷,親王昏禮儀注一卷,昏禮傳制遣官圖一卷,陵寢儀式一卷,王國儀注一卷,儀注事例一卷,鴻臚儀注二卷,出使儀注二卷,射禮儀注一卷已上俱萬曆間制式。 禮書四十一卷不知撰人,凡十七冊,目錄一,吉禮五,軍禮、凶禮共一,喪禮三,制度一,考正一,宮制二,公式二,雜禮一。 大明禮制二十五卷不知撰人。 嘉靖祀典十七卷不知撰人。 朱國祚冊立儀注一卷 皇甫濂藩府政令一卷 郭正域皇明典禮志二十卷 朱勤美王國典禮八卷 謝鐸祭禮儀注二卷 羅青霄儀注輯錄一卷郡邑慶賀祭祀諸儀。 俞汝楫禮儀志一百卷 右儀注類五十七部,四百二十四卷。 大明律三十卷洪武六年,命刑部尚書劉惟謙詳定。篇目皆準唐律,合六百有六條。九年復釐正十有三條,餘仍故。 更定大明律三十卷洪武二十八年,命詞臣同刑官參考比年律條,以類編附,凡四百六十條。 太祖御製大誥一卷、大誥續編一卷、大誥三編一卷、大誥武臣一卷、武臣敕諭一卷、昭示姦黨錄一卷、第二錄一卷、第三錄三卷已上三錄皆胡黨獄詞。 逆臣錄五卷藍黨獄詞。 彰善癉惡錄三卷,癉惡續錄一卷,集犯諭一卷,戒敕功臣鐵榜一卷已上皆洪武中頒。 何廣律解辨疑三十卷 鄭節續真西山政經二卷 薛瑄從政錄一卷 盧雍祥刑集覽二卷 何文淵牧民備用一卷,司刑備用一卷 陳廷璉大明律分類條目四卷 顧應祥重修問刑條例七卷 劉惟謙唐律疏義十二卷 張楷大明律解十二卷 應檟大明律釋義三十卷 高舉大明律集解附例三十卷 范永鑾大明律例三十卷 陳璋比部招擬二卷 段正柏臺公案八卷 應廷育讀律管窺十二卷 雷夢麟讀律瑣言三十卷 孫存大明律讀法書三十卷 王樵讀律私箋二十四卷 林兆珂注大明律例二十卷 王之垣律解附例八卷 舒化問刑條例七卷,刑書會據三十卷 王肯堂律例箋解三十卷 歐陽東鳳闡律一卷 熊鳴岐昭代王章十五卷 吳訥祥刑要覽二卷 鄒元標筮仕要訣一卷 蘇茂相臨民寶鏡十六卷 陳龍正政書二十卷 曹璜治術綱目十卷 右刑法類,四十六部,五百九卷。 開國功臣錄三十一卷黃金編次,自徐達至指揮李觀,凡五百九十一人。 謝鐸名臣事略二十卷洪武至成化時人。 彭韶名臣錄贊二卷 楊廉名臣言行錄四卷,理學名臣言行錄二卷 徐紱名臣琬琰錄五十四卷 徐咸名臣言行錄前集十二卷,後集十二卷 王道名臣琬琰錄二卷,續錄二卷 張芹備遺錄一卷 何孟春續遺錄一卷 何喬新勳賢琬琰集二卷 唐龍康山羣忠錄一卷,二忠錄二卷紀王禕、吳雲事。 沈庭奎名臣言行錄新編三十四卷 楊豫孫補輯名臣琬琰錄一百十卷 雷禮閣臣行實八卷,列卿記一百六十五卷起洪武,訖嘉靖。禮子映補隆慶一朝。 王世貞嘉靖以來首輔傳八卷,名卿紀蹟六卷 吳伯與內閣名臣事略十六卷 薛應旗皇明人物考七卷鄭以偉注。 唐樞國琛集二卷 史繼偕越章六卷明代八閩人傳。 顧璘國寶新編一卷 項篤壽今獻備遺四十二卷 凌迪知名臣類苑四十六卷 錢薇名臣事實三十卷 耿定向先進遺風二卷 李廷機閣臣錄六卷 焦竑國史獻徵錄一百二十卷經籍志作三百六十卷、遜國忠節錄八卷 唐鶴徵輔世編六卷,續編五卷 徐即登建文諸臣錄二卷 童時明昭代明良錄二十卷 劉夢雷名臣考四卷 林墊重輯名臣錄二卷 朱謀瑋藩獻記四卷 朱勤美公族傳略二卷 過庭訓直省分郡人物考一百十五卷 王兆雲詞林人物考十六卷 張璽明尚友集十六卷 江盈科明臣小傳十六卷 瞿汝說臣略纂聞十二卷 錢士升皇明表忠錄二卷 余翹池陽三忠傳一卷紀黃觀、金焦、陳敬宗事。 馮復京先賢事略十卷 李裁明臣論世四卷 林之盛應諡名臣傳十二卷 杜瓊紀善錄一卷 陳沂畜德錄一卷 蘇茂相名臣類編二卷 史旌賢維風編二卷 鄒期禎東林諸賢言行錄五卷已上皆紀明代人物。 相鑑二十卷洪武十三年罷中書省,詔儒臣採歷代史所載相臣,賢者自蕭何至文天祥八十二人,為傳十六卷;不肖者自田分至賈似道二十六人,為傳四卷。太祖製序。 外戚傳三卷永樂中,編輯漢以後可為法戒者。成祖製序。 古今列女傳三卷永樂中解縉等編。 宋濂唐仲友補傳一卷,浦江人物記二卷 胡廣文丞相傳一卷 朱右李鄴侯傳二卷 方槐生莆陽人物志三卷 謝應芳懷古錄三卷,思賢錄六卷 劉徵金華名賢傳三卷 丁元吉陸丞相蹈海錄一卷 賈斌忠義集四卷 尹真南宋名臣言行錄十六卷 楊循吉吳中往哲記一卷 謝鐸尊鄉錄十卷 董遵金華淵源錄二卷 金江義烏人物志二卷 金賁亨臺學源流二卷 王佐東嘉先哲錄二十卷 南逢吉越中述傳四卷 周璟昭忠錄五卷 程敏政宋遺民錄十五卷 方鵬昆山人物志八卷 姜絅漢名臣言行錄八卷 魏顯國歷代相臣傳一百六十八卷,守令傳二十四卷,儒林傳二十卷 陳鎬金陵人物志六卷 王賓吳下名賢紀錄一卷 龔守愚臨江先哲言行錄二卷 劉元卿江右歷代名賢錄二卷 黃佐廣州人物志二十四卷 劉有光麻沙劉氏忠賢傳四卷 孫承恩歷代聖賢像贊六卷 楊時偉諸葛武侯全書十卷 王承裕李衞公通纂四卷 戴銑朱子實紀十二卷 祝允明蘇材小纂六卷 張昶吳中人物志十三卷 袁帙吳中先賢傳十卷 劉鳳續吳先賢贊十五卷 歐大任百粵先賢志四卷 耿定向二孝子傳一卷 楊俊民河南忠臣集八卷,烈女集五卷 桑喬節義林六卷 王冥歷代忠義錄十八卷 鄒泉人物尚論編二十卷 鄭瑄唐忠臣睢陽錄二卷 黃省曾高士傳頌二卷 皇甫濂逸民傳二卷 皇甫涍續高士傳十卷 薛應旗隱逸傳二卷,高士傳四卷 黃姬水貧士傳二卷 錢一本遁世編十四卷 李默建寧人物志三卷 呂維祺節孝義忠集四卷 徐標忠孝廉節集四十卷 顧憲成桑梓錄十卷 李廷機漢唐宋名臣錄五卷 王鴻儒掾曹名臣錄一卷 丁明登古今長者錄八卷 朱睦○中州人物志十六卷 朱謀瑋豫章耆舊傳三卷 朱常淓古今宗藩懿行考十卷 郭良翰歷代忠義匯編二十六卷 屠隆義士傳二卷 沈堯中高士匯林二卷 顧樞古今隱居錄三十卷 陳懋仁壽者傳三卷 陳繼儒邵康節外紀四卷,逸民史二十二卷 璩之璞蘇長公外紀十二卷 徐渤蔡端明別紀十卷 范明泰米襄陽志林十三卷 徐學聚兩浙名賢錄五十四卷,外錄八卷 曹學佺蜀中人物記六卷 郭凝之孝友傳二十四卷 王道隆吳興名賢續錄六卷 陳克仕古今彤史八卷 曹思學內則類編四卷 顧昱至孝通神集三十卷 張採宋名臣言行錄十六卷 夏樹芳女鏡八卷 潘振古今孝史十二卷已上皆紀歷代人物。 右傳記類,一百四十四部,一千九百九十七卷。 大明志書洪武三年詔儒士魏俊民等類編天下州郡地理形勢、降附顛末為書。卷亡。 寰宇通志一百十九卷景泰中修。 一統志九十卷天順中李賢等修。 承天大志四十卷嘉靖中,顧璘修興都志二十四卷。世宗以其載獻帝事實,於志體例不合,詔徐階等重修。 桂萼歷代地理指掌四卷,明輿地指掌圖一卷 羅洪先增補朱思本廣輿圖二卷 蔡汝楠輿地略十一卷 吳龍郡縣地理沿革十五卷 盧傳印職方考鏡六卷 張天復皇輿考十二卷 蔡文職方鈔十卷 曹嗣榮輿地一覽十五卷 郭子章郡縣釋名十六卷,古今郡國名類三卷 項篤壽考定輿地圖十卷 徐樞寰宇分合志八卷 曹學佺一統名勝志一百九十八卷 陸應陽廣輿記二十四卷 陳組綬職方地圖三卷 張元陽方隅武備十六卷一作方隅武事考。 龐迪我海外輿圖全說二卷 劉崧北平八府志三十卷,北平事蹟一卷 郭造卿燕史一百二十卷 劉侗帝京景物略八卷 孫國敉燕都遊覽志四十卷 蔣一葵長安客話八卷 沈應文順天府志六卷 唐舜卿涿州志十二卷 汪浦薊州志九卷 張欽保定府志二十五卷 潘恩祁州志六卷 戴詵易州志三十卷 樊文深河間府志二十八卷 廖紀滄州志四卷 項喬董子故里志六卷 雷禮真定府志三十二卷 倪璣定州志四卷 曹安冀州志四卷 陳棐廣平府志十六卷 宋訥東郡志十六卷 唐錦大名府志二十八卷 王崇慶開州志十卷 張廷綱永平府志十一卷 陳士元灤州志十一卷 胡文璧天津三衞志十卷 馬中錫宣府志十卷 畢恭遼東志九卷 李輔重修遼東志十二卷 洪武京城圖志一卷 陳沂南畿志六十四卷,金陵世紀四卷,金陵古今圖考一卷 顧起元客座贅語十卷 王兆雲烏衣佳話八卷 周暉金陵瑣事八卷,剩錄八卷 留都錄五卷見國子監書目,不著撰人。 程嗣功應天府志三十二卷 柳瑛中都志十卷 袁又新鳳陽新書八卷 汪應軫泗州志十二卷 王浩亳州志十卷 呂景蒙潁州志二十卷 潘鏜廬陽志三十卷 楊循吉廬陽客記一卷 潘塤淮郡文獻志二十六卷 陳文燭淮安府志十六卷 高宗本揚州府志十卷 沈明臣通州志八卷 張珩高郵州志三卷 陳奇泰州志八卷 盧熊吳邦廣記五十卷 劉昌蘇州續志一百卷 王鏊姑蘇志六十卷 劉鳳續吳錄二卷,吳郡考二卷 桑悅太倉州志十一卷 錢岡雲間通志十八卷 顧清松江府志三十二卷 陳繼儒松江府志九十四卷 謝應芳毘陵續志十卷 王○毘陵志四十卷 張愷常州府志續集八卷 唐鶴徵常州府志二十卷 沈敕荊溪外紀二十五卷 王樵鎮江府志三十六卷 胡纘宗安慶府志三十一卷 鍾城太平府志二十卷 李默寧國府志十卷 王崇池州府志九卷 朱同新安志十卷 程敏政新安文獻志一百卷 何東序徽州府志二十二卷 程一枝鄣大事記二卷 李德陽廣德州志十卷 陳璉永陽志二十六卷 胡松滁州志四卷 周斯盛山西通志三十三卷 張欽大同府志十八卷 呂柟解州志四卷 孔天胤汾州府志八卷 栗應麟潞安府志十二卷 周弘禴代州志二卷 陸釴山東通志四十卷 黃瓚齊魯通志一百卷 彭勖山東郡邑勝覽九卷 李錦泰安州志十卷 邢侗武定州志十五卷 于慎行兗州府志五十二卷 莫驄濟寧州志十三卷 舒祥沂州志四卷 李玨東昌府志九卷 鄧韍濮州志十卷 周禧臨清州志十八卷 馮惟訥青州府志十八卷 李時颺少陽乘二十卷 鍾羽正青州風土記四卷 任順莒州志六卷 潘滋登州府志十卷 楊循吉寧海州志二卷 胡杞忠萊州府志八卷 郭維洲平度州志二卷 胡諲河南總志十九卷 鄒守愚河南通志四十五卷 李濂汴京遺跡志二十四卷,祥符文獻志十七卷 朱睦○中州文獻志四十卷,開封府志八卷 邵寶許州志三卷 馮相陳州志四卷 吳三樂鄭州志六卷 徐衍祥禹州志十卷萬曆中,鈞州改曰禹州。 李嵩歸德府志八卷 李孟暘睢州志一卷 程應登睢州志七卷 崔銑彰德府志八卷一名鄴乘。 郭樸續志三卷 劉湜磁州志四卷 李遇春衞輝府志七卷 何瑭懷慶府志十二卷 喬縉河南郡志四十二卷 程緒陝州志十卷 葉珠南陽府志十卷 張僊鄧州志六卷 牛孟耕裕州志六卷 陳鑾汝寧府志八卷 李本固汝南新志二十二卷 江貴信陽州志二卷 張輝光州志十卷 方應選汝州志四卷 伍福陝西通志三十五卷成化中修。 馬理陝西通志四十卷嘉靖中修。 何景明雍大記三十六卷 李應祥雍勝略二十四卷 南軒關中文獻志八十卷 宋廷佐乾州志二卷 喬世寧耀州志十一卷 任慶雲商州志八卷 周易鳳翔府志五卷 賈鳳翔鳳翔府歷代事蹟紀略二卷 范文光豳風考略三卷 趙時春平涼府志十三卷 胡纘宗漢中府志十卷,鞏郡記三十卷,秦州志三十卷 熊爵臨洮府志十卷 韓鼎慶陽府志十卷 胡汝礪寧夏新志八卷 鄭汝璧延綏鎮志八卷 楊寧固原州志二卷 李泰蘭州志十二卷 張最岷州衞志一卷 李璣洮州衞志五卷 郭伸甘州衞志十卷 朱捷河州志四卷 包節陝西行都司志十二卷 孟秋潼關衞志十卷 王崇古莊浪漫記八卷 薛應旗浙江通志七十二卷 夏時正杭州府志六十四卷成化中修。 陳善杭州府志一百卷,外志一卷、全郡山川原委。武林風俗略一卷 吳瓚武林紀事八卷 柳琰嘉興府志三十二卷 李日華○李叢談四卷 江翁儀湖州府志二十四卷 徐獻忠吳興掌故集十七卷 江一麟安吉州志八卷 李德恢嚴州府志二十三卷 吳堂富春志六卷 徐與泰金華文獻志二十二卷 吾哻衢州府志十四卷 何鏜括蒼志五十五卷,括蒼匯紀十五卷 樓公璩括蒼志補遺四卷 司馬相越郡志略十卷 張元忭紹興府志六十卷 李堂四明文獻志十卷 張時徹寧波府志四十二卷 范理天台要略八卷 謝鐸赤城新志二十三卷 王啟赤城會通記二十卷 李漸三台文獻志二十三卷 王瓚溫州府志二十三卷 林庭昂江西通志三十七卷 王宗沐江西大志八卷 趙秉忠江西輿地圖說一卷 王世懋饒南九三郡輿地圖說一卷 郭子章注豫章古今記一卷,豫章雜記八卷,廣豫章災祥記六卷 盧廷選南昌府志五十卷 江汝璧廣信府志二十卷 王時槐吉安府志二十六卷 郭子章吉志補二十卷 熊相瑞州府志十四卷 陳定袁州府志九卷 余文龍贛州府志二十卷 虞愚虔臺志十二卷 談愷虔臺續志五卷 魏裳湖廣通志九十八卷 廖道南楚紀六十卷 陳士元楚故略二十卷 郭正域武昌府志六卷 朱衣漢陽府志三卷 曹璘襄陽府志二十卷 謝澭均州志八卷 顏木隨州志二卷 舒旌黃州府志十卷 甘澤蘄州志九卷 王寵懷荊州府志十二卷 張春夷陵州志十卷 劉璣岳州府志十卷 張治長沙府志六卷 陸東寶慶府志五卷 楊佩衡州府志九卷 朱麟常德府志二卷 胡靖沅州志七卷 姚昺永州府志十卷 林球荊門州志十卷 童承敘沔陽州志十八卷 周紹稷鄖陽府志二十一卷 王心郴州志六卷 黃仲昭八閩通志八十七卷,邵武府志二十五卷 王應山閩大記五十五卷,閩都記三十二卷 何喬遠閩書一百五十四卷 王世懋閩部疏一卷 陳鳴鶴閩中考一卷,晉安逸志三卷 林燫福州府志三十六卷 林材福州府志七十六卷 周瑛興化府志五十四卷 鄭岳莆陽文獻志七十五卷 黃鳳翔泉州府志二十四卷 何炯清源文獻志八卷 陳懋仁泉南雜記二卷 徐鑾漳州府志三十八卷 劉璵建寧府志六十卷 游居敬延平府志三十四卷 張大光福寧州志十六卷 王元正四川總志八十卷 楊慎全蜀藝文志五十四卷 杜應芳補蜀藝文志五十四卷 郭棐四川通志三十六卷,夔州府志十二卷,夔記四卷 曹學佺蜀漢地理補二卷,蜀郡縣古今通鐸四卷,蜀中風土記四卷,方物記十二卷 彭韶成都志二十五卷 周洪謨敘州府志十二卷 金光涪州志二卷 陳嘉言嘉州志十卷 余承勳西眉郡縣誌十卷 戴璟廣東通志七十二卷 郭棐粵大記三十二卷,嶺南名勝志十六卷 謝肇淛百粵風土記一卷 張邦翼嶺南文獻志十二卷,補遺六卷 馬欻南粵概四卷 黃佐廣州府志二十二卷,香山志八卷 鄭敬甫惠大記六卷 郭春震潮州府志八卷 郭子章潮中雜記十二卷 符錫韶州府志十卷 葉春及肇慶府志二十卷 王佐瓊臺外紀五卷,珠崖錄五卷 顧玠海槎餘錄一卷 張詡崖門新志十八卷 周孟中廣西通志六十卷 魏濬西事珥八卷,嶠南瑣記二卷 陳璉桂林志三十卷 張鳴鳳桂故八卷,桂勝十四卷 謝少南全州志七卷 黨緒思恩府志四卷 田秋思南府志八卷 郭棐右江大志十二卷 雲南志書六十一卷洪武十四年既平雲南,詔儒臣考定為書。 李元陽雲南通志十八卷,大理府志十卷 陳善滇南類編十卷 楊慎滇程記一卷 彭汝實六詔紀聞一卷 楊鼐南詔通志十卷 諸葛元聲滇史十四卷 吳懋葉榆檀林志八卷 楊士雲黑水集證一卷,郡大記一卷 趙瓚貴州新志十七卷 謝東山貴陽圖考二十六卷 郭子章黔記六十卷,黔小志一卷 祁順石阡府志十卷 袁表黎平府志九卷 周瑛興隆衞志二卷 許論九邊圖論三卷 魏煥九邊通考十卷 霍冀九邊圖說一卷 范守己籌邊圖說三卷 劉效祖四鎮三關志十二卷 蘇祐三關紀要三卷 劉昌兩鎮邊關圖說二卷 翁萬達宣大山西諸邊圖一卷 楊守謙大寧考一卷,紫荊考一卷,花馬池考一卷 楊一葵雲中邊略四卷 楊時寧大同鎮圖說三卷,大同分營地方圖一卷 張雨全陝邊政考十二卷 劉敏寬延鎮圖說二卷 楊錦朔方邊紀五卷 詹榮山海關志八卷 莫如善威茂邊政考五卷 方孔炤全邊略記十二卷 胡宗憲籌海圖編十三卷 黃光昇海塘記一卷 仇俊卿海塘錄十卷 鄭若曾萬里海防圖論二卷,江南經略八卷 王在晉海防纂要十三卷 謝廷傑兩浙海防類考十卷 范淶續編十卷 李如華溫處海防圖略二卷 安國賢南澳小記十二卷,南日寨小記十卷 吳時來江防考六卷 洪朝選江防信地二卷 吳道南國史河渠志二卷 劉隅治河通考十卷 劉天和問水集六卷 吳山治河通考十卷 潘季馴河防一覽十四卷,宸斷大工錄十卷 潘大復河防榷十二卷 張光孝西瀆大河志六卷 黃克纘疏治黃河全書二卷 徐標河患備考二卷,河防律令二卷 王恕漕河通志十四卷 王瓊漕河圖志八卷 車璽漕河總考四卷 顧寰漕河總錄二卷 高捷漕黃要覽二卷 黃承玄河漕通考四十五卷,安平鎮志十一卷,北河紀略十四卷 秦金通惠河志二卷 謝肇淛北河紀八卷,紀餘四卷 朱國盛南河志十四卷 陳夢鶴濟寧閘河類考六卷 徐源山東泉志六卷 王寵東泉志四卷,濟寧閘河志四卷 張純泉河紀略八卷 胡瓚泉河史十五卷 張橋泉河志六卷 馮世雍呂梁洪志一卷 陳穆徐州洪志十卷 袁黃皇都水利一卷 伍餘福三吳水利論一卷 歸有光三吳水利錄四卷 許應夔修舉三吳水利考四卷 王道行三吳水利考二卷 王圻東吳水利考十卷 沈摐吳江水利考四卷 賈應璧紹興水利圖說二卷 何鏜名山記十七卷 慎蒙名山一覽記十五卷 都穆遊名山記六卷 黃以陞遊名山記六卷 查志隆岱史十八卷 宋燾泰山紀事十二卷 燕汝靖嵩獄古今集錄二卷 李時芳華獄全集十卷 婁虛心北岳編五卷 王濬和恆岳志二卷 彭簪衡岳志八卷 孫存岳麓書院圖志一卷 太岳太和山志十五卷洪熙中道士任自垣編。 葛寅亮金陵梵剎志五十二卷 張萊京口三山志十卷 劉大彬茅山志十五卷 王鏊震澤編八卷 盧雍石湖志十卷 談修惠山古今考十卷 潘之恆新安山水志十卷,黃海二十九卷 方漢齊雲山志七卷 汪可立九華山志二卷 吳之鯨武林梵剎志十二卷 田汝成西湖遊覽志二十四卷 張元忭雲門志略五卷 周應賓普陀山志五卷 僧傳燈天台山志二十九卷 朱諫雁山志四卷 桑喬廬山紀事十二卷 劉俊白鹿洞書院志六卷 楊亙武夷山志六卷 黃天全九鯉湖志六卷 劉中藻洞山九潭志四卷 喬世寧五臺山志一卷 李應奇崆峒志二卷 僧德清曹溪志四卷 左宗郢麻姑山志十七卷 陳璉羅浮志十五卷 謝肇淛支提山志七卷,鼓山志十二卷 楊士奇北京紀行錄二卷 劉定之代祀錄一卷 陸深停驂錄二卷 李東陽東祀錄三卷 張寧奉使錄二卷 李思聦百夷傳一卷洪武中出使緬國所紀。 費信星槎勝覽集二卷,天心紀行錄一卷永樂中從鄭和使西洋所紀。 陳誠西域行程記二卷 馬歡瀛涯勝覽一卷 倪謙朝鮮紀事一卷,遼海編四卷 錢溥朝鮮雜誌三卷,使交錄一卷 黃福安南水程日記二卷 龔用卿使朝鮮錄三卷 謝傑使疏球錄六卷 李文鳳粵嶠書二十卷經安南事。 黃省曾西洋朝貢典錄二卷 張燮東西洋考十二卷 李言恭日本考五卷 侯繼高日本風土記四卷 卜大同備倭國記四卷,徵苗圖記一卷 田汝成炎徼紀聞四卷 寧獻王權異域志一卷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二十四卷 羅曰褧咸賓錄八卷 茅瑞徵象胥錄八卷 尹耕譯語一卷 艾儒略職方外紀五卷 右地理類,四百七十一部,七千四百九十八卷。 天潢玉牒一卷,宗支二卷男女各一冊、宗譜一卷,主婿譜牒一卷已上皆明初修。 朱睦○帝系世表一卷,周國世系表一卷,周乘一卷,鎮平世系錄二卷 周憲王年表二卷 周定王年表一卷 楚王宗支一卷 蜀府宗支圖譜一卷 朱宙枝統宗繩蟄錄十二卷 吳震元宋相譜二百卷 朱右邾子世家一卷 盧熊孔顏世系譜二卷 楊廉二程年譜一卷 李默朱子年譜四卷 徐渤蔡忠惠年譜一卷 郭勳三家世典一卷輯徐達、沐英、郭英三家世系勳伐本末。 中山徐氏世系錄一卷 李韓公家乘一卷 李臨淮遐思錄八卷 吳沈千家姓一卷 楊信民姓源珠璣六卷 邢參姓氏匯典二卷 楊慎希姓錄五卷 王文翰尚古類氏集十二卷 李日華姓氏譜纂七卷 曹宗儒郡望辨二卷 陳士元姓匯四卷,姓觿二卷,名疑四卷 凌迪知歷代帝王系擊統譜六卷,姓氏博考十四卷,萬姓統譜一百四十卷 余寅同姓名錄十二卷 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辨證四十卷 右譜牒類,三十八部,五百四卷。 藝文三 子類十二:一曰儒家類,二曰雜家類,前代藝文志列名法諸家,然寥寥無幾,備數而已。今總附雜家。三曰農家類,四曰小說家類,五曰兵書類,六曰天文類,七曰曆數類,八曰五行類,九曰藝術類,醫書附。十曰類書類,十一曰道家類,十二曰釋家類。 聖學心法四卷永樂中編,為類四:曰君道、臣道、父道、子道。成祖制序。 性理大全七十卷永樂中,旣命胡廣等纂修經書大全,又以周、程、張、朱諸儒性理之書類聚成編。成祖制序。 傳心要語一卷,孝順事實十卷,為善陰騭十卷皆永樂中編 五倫書六十二卷宣宗採經傳子史嘉言善行為是書。正統中,英宗制序刊行。 憲宗文華大訓二十八卷綱四,目二十有四,成化中編。嘉靖中,世宗制序刊行。 世宗敬一箴一卷,注程子四箴、注范浚心箴共二卷 孫作東家子一卷 葉儀潛書一卷 留睿留子一卷 葉子奇太玄本旨九卷 朱右性理本原三卷 張九韶理學類編八卷 謝應芳辯惑編四卷 周是修綱常彝範十二卷 曹端理學要覽二卷,夜行燭一卷,月川語錄一卷 尤文語錄二卷 鮑寧天原發微辨正五卷 金潤心學探微十二卷 吳與弼康齋日錄一卷 薛瑄讀書錄十卷,續錄十卷 周洪謨南臯子雜言二卷,箐齋讀書錄二卷 胡居仁居業錄八卷 謝鐸伊洛淵源續錄六卷 程敏政道一編五卷 蔡清性理要解二卷 楊廉伊洛淵源錄類增十四卷,畏軒劄記三卷 張吉陸學訂疑二卷 章懋楓山語錄二卷 周木延平問答續錄一卷 楊守址困學寡聞錄十卷 韓邦奇性理三解八卷 王鴻漸讀書記二卷 王輶大儒心學錄二十七卷 徐問讀書劄記八卷,續記八卷 方鵬觀感錄十二卷 魏校莊渠全書十卷 陳獻章言行錄十卷,附錄二卷 趙鶴金華正學編十卷 王守仁傳習錄四卷,陽明則言二卷 羅欽順困知記六卷,附錄二卷 陳建學蔀通辨十卷 許讚性學編一卷,道統溯流錄一卷 湛若水甘泉明論十卷,遵道錄十卷,問辨錄六卷 黃佐泰泉庸言十二卷 呂柟涇野子內篇三十三卷,語錄二十卷 鄒守益道南三書三卷,明道錄四卷 何瑭柏齋三書四卷 薛蕙日錄五卷 顧應祥惜陰錄十二卷 沈霽語錄四卷 邵經邦弘道錄五十七卷 唐順之儒編六十卷 薛應旗考亭淵源錄二十四卷,薛子庸語十卷 王艮心齋語錄二卷 周思兼學道記言六卷 胡直胡子衡齊八卷 陸樹聲汲古叢語一卷 金賁亨道南錄五卷,臺學源流集七卷 尤時熙擬學小記八卷 劉元卿諸儒學案八卷 周琦東溪日談十八卷 羅汝芳明道錄八卷,近溪集語十二卷 耿定向庸言二卷,雅言一卷,新語一卷,教學商求一卷 李渭先行錄十卷 王樵劄記一卷,筆記一卷 許孚遠語要二卷 朱衡道南源委錄十二卷 孫應鼇論學匯編八卷 梁斗輝聖學正宗二十卷 管志道問辨牘八卷,理學酬咨錄八卷 王敬臣俟後編四卷 呂坤呻吟語四卷 鄒德溥畏聖錄二卷 鄧球理學宗旨二卷 李材教學錄十二卷,南中問辨錄十卷 曾朝節臆言八卷 鄒元標仁文會語四卷,日新編二卷 楊起元證學編二卷,識仁編二卷 徐即登儒學明宗錄二十五卷 黃時熠知非錄六卷 錢一本黽記四卷 顧憲成劄記十八卷,東林商語二卷,證性編八卷,當下繹一卷,涇陽遺書二十卷 李多見學原前後編八卷 塗宗濬證學記三卷 周子義日錄見聞十卷 吳仕期大儒敷言三十三卷 徐三重信古餘論八卷 來知德日錄十二卷 方學漸心學宗四卷 姚舜牧性理指歸二十八卷 馮從吾元儒考略四卷,語錄六卷 唐鶴徵憲世編六卷 曾鳳儀明儒見道編二卷 周汝登聖學宗傳十八卷 高攀龍就正錄二卷,高子遺書十二卷 孫慎行困思抄四卷 劉宗周理學宗要一卷,證人要旨一卷,劉子遺書四卷 葉秉敬讀書錄鈔八卷 黃道周榕壇問業十八卷 章世純留書十卷 黃淳耀吾師錄一卷,語錄一卷,劄記二卷 右儒家類,一百四十部,一千二百三十卷。 太祖資治通訓一卷,凡十四章,首君道,次臣道,又次民用、士用、工用、商用,皆著勸導之意。公子書一卷,訓世臣。務農技藝商賈書一卷訓庶民子弟。 成祖務本之訓一卷採太祖創業事跡及往古興亡得失為書,以訓太孫。 仁孝皇后勸善書二十卷 宋濂燕書一卷 王廉迂論十卷 葉子奇草木子八卷 王達筆疇二卷 曹安讕言長語二卷 趙弼事物紀原刪定二十卷 解延年物類集說三十四卷 羅頎梅山叢書二百卷,物原二卷 謝理東岑子四卷 潘府南山素言一卷 何孟春餘冬序錄六十五卷,閒日分義一百卷 戴鱀經濟考略二十卷 戴璟博物策會十七卷 陸深同異錄一卷,傳疑錄二卷 孫宜遁言二卷 祝允明前聞記一卷,讀書筆記一卷 蔡羽太藪外史五卷 劉繪劉子通論十卷 高岱楚漢餘談一卷 羅虞臣原子八卷 王傑經濟總論十卷 汪坦日知錄五卷 劉鳳劉子雜組十卷 王世貞劄記二卷,宛委餘編十九卷 王可大國憲家猷五十六卷萬曆中,御史言內閤絲綸簿猝無可考,惟是書載之。遂取以進。 沈津百家類纂四十卷 陳耀文學圃萱蘇六卷,學林就正四卷 陳絳金罍子四十四卷 方弘靜千一錄二十六卷 勞堪史編始事二卷 陳其力芸心識餘八卷 周祈名義考十二卷 詹景鳳詹氏小辨六十四卷 穆希文說原十六卷,動植記原四卷 王三聘事物考八卷 徐常吉諸家要旨二卷 徐伯齡蟫精雋二十卷 趙士登省身至言十卷 劉仕義知新錄二十四卷 屠隆冥寥子二卷,鴻苞四十八卷 閔文振異物類苑五卷 朱謀瑋玄覽八卷 趙樞生含玄子十六卷,別編十卷 吳安國累瓦編三十二卷 馮應京經世實用編二十八卷 柯壽愷語叢三十八卷 徐三重鴻洲雜著十八卷 王納諫會心言四卷 沈節甫紀錄匯編二百十六卷 祁承業國朝徵信錄二百十二卷,淡生堂餘苑六百四卷 董斯張廣博物志五十卷 鄭瑄昨非菴日纂六十卷 右雜家類,六十七部,二千二百八十四卷。 劉基多能鄙事十二卷 周定王救荒本草四卷 寧獻王臒仙神隱書四卷 楊溥水雲錄二卷 周履靖茹草編四卷 鄺璠便民圖纂十六卷 顧清田家月令一卷 施大經閱古農書六卷 俞貞木種樹書三卷 溫純齊民要書一卷 王世懋學圃雜疏三卷 黃省曾稻品一卷,蠶經一卷 李德紹樹藝考二卷 袁黃寶坻勸農書二卷 陳鳴鶴田家月令一卷 宋公望四時種植書一卷 馮應京月令廣義二十四卷 王象晉羣芳譜二十八卷 徐光啟農政全書六十卷,農遺雜疏五卷 張國維農政全書八卷 吳嘉言四季須知二卷 右農家類,二十三部,一百九十一卷。 宋濂蘿山雜言一卷 葉子奇草木子餘錄三卷 陶宗儀輟耕錄三十卷,說郛一百二十卷又有續說郛四十六卷,明季人陶珽纂輯。 劉績霏雪錄二卷 陶輔桑榆漫筆一卷 瞿祐香臺集三卷 張綸林泉隨筆一卷 李賢古穰雜錄二卷 岳正類博雜言二卷 葉盛水東日記三十八卷 單宇菊坡叢話二十六卷 陸容菽園雜記十五卷 姚福青溪暇筆二十卷 張志淳南園漫錄十卷,續錄十卷 梅純續百川學海一百卷 王錡寓圃雜記十卷 羅鳳漫錄三十卷 李詡漫筆八卷 徐泰玉池談屑四卷 羅欽德閒中瑣錄二卷 王渙墨池瑣錄三卷 沈周客坐新聞二十二卷 都邛三餘贅筆二卷 都穆奚囊續要二十卷 徐禎卿異林一卷 唐錦龍江夢餘錄四卷 戴冠筆記十卷 侯甸西樵野記十卷 陸粲庚巳編十卷 陸深儼山外集四十卷 馬攀龍株守談略四卷 陸採天池聲雋四十卷 胡侍野談六卷 楊慎丹鉛總錄二十七卷,續錄十二卷,餘錄十七卷,新錄七卷,閏錄九卷,卮言四卷談菀醍醐九卷,藝林伐山二十卷,墐戶錄一卷,清暑錄二卷 陸楫古今說海一百四十二卷 陳霆兩山墨談十八卷 司馬泰廣說郛八十卷,古今匯說六十卷,再續百川學海八十卷,三續三十卷,史流十品一百卷 王文祿明世學山五十卷 尤鏜紅箱集五十卷 朱應辰漫鈔十卷 李文鳳月山叢談十卷 何良俊語林三十卷,叢說三十八卷 沈儀麈談錄十卷 萬表灼艾集十卷 高鶴見聞搜玉八卷 項喬甌東私錄六卷 張時徹說林二十四卷 袁褧前後四十家小說八十卷,廣四十家小說四十卷 陸樹聲清暑筆談一卷,長水日鈔一卷,耄餘雜識一卷 徐伯相畫暇叢記二十卷 姚弘謨錦囊瑣綴八卷 陳師筆談十五卷 石盤菊徑漫談十四卷 郎瑛七修類稿五十一卷 朱國禎湧幢小品二十四卷 李豫亨自樂編十六卷 徐渭路史二卷 汪雲程逸史搜奇十卷 孫能傳剡溪漫筆六卷 王應山風雅叢談六十卷 陳禹謨說麈八卷 田藝蘅留青日劄三十九卷,西湖志餘二十六卷 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三十二卷,續十六卷 林茂槐說類六十二卷 焦竑筆乘二十卷,玉堂叢語八卷,明世說八卷 黃汝良筆談十二卷 朱謀瑋異林十六卷 湯顯祖續虞初志八卷 張鼎思琅琊代醉編四十卷 屠本畯山林經濟籍二十四卷 顧起元說略六十卷 王肯堂鬱岡齋筆麈四卷 董其昌畫禪室隨筆二卷 商濬稗海三百六十八卷 謝肇淛五雜組十六卷,麈餘四卷,文海披沙八卷 徐渤徐氏筆精八卷 王兆雲驚座新書八卷,王氏青箱餘十二卷 張所望閱耕餘錄六卷 郭良翰問奇類林三十六卷 陳繼儒秘笈一百三十卷 潘之恆亙史鈔九十一卷 王學海筠齋溫錄十卷 李日華六研齋筆記十二卷,日記二十卷 包衡清賞錄十二卷 張重華娛耳集十二卷 馬應龍藝林鉤微錄二十四卷 李紹文明世說新語八卷 張大復筆談十四卷 徐應秋談薈三十六卷 楊崇吾檢蠹隨筆三十卷 來斯行槎菴小乘四十六卷 沈弘正蟲天志十卷 胡震亨讀書雜錄三卷 閔元京湘煙錄十六卷 茅元儀雜記三十二卷 華繼善咫聞錄五卷 王所日格類鈔三十卷 王勣纂言鉤玄十六卷 楊德周隨筆十二卷 吳之俊獅山掌錄二十八卷 右小說家類,一百二十七部,三千三百七卷。 劉寅七書直解二十六卷,集古兵法一卷 寧獻王權注素書一卷 徐昌會握機匯鑰六卷 陳元素古今名將傳十七卷 劉畿諸史將略十六卷 何喬新續百將傳四卷五代訖宋、元。 何瑭兵論一卷 王芑綱目兵法六卷 穆伯寅兵鑑撮要七卷 劉濂兵說十二卷 吳從周兵法匯編十二卷 唐順之武編十二卷,兵垣四編五卷 何東序益智兵書一百卷,武庫益智錄六卷 陳禹謨左氏兵法略三十二卷 李材將將紀二十四卷,兵政紀略五十卷,經武淵源十五卷 顧其言新續百將傳四卷一名明百將傳。 馮孜古今將略四卷 尹商閫外春秋三十二卷 戚繼光紀效新書十四卷,練兵實紀九卷,雜集六卷,將臣寶鑑一卷 趙本學韜鈐內篇一卷 俞大猷韜鈐續篇一卷,劍經一卷 葉夢熊運籌綱目十卷 王鳴鶴登壇必究四十卷 何僎讀史機略十卷 鄭璧古今兵鑑三十二卷,經世宏籌三十六卷 王有麟古今戰守攻圍兵法六十卷 姚文蔚省括編二十二卷 趙大綱方略摘要十卷 高折枝將略類編二十四卷 施濬明古今紆籌十二卷 楊惟休武略十卷 孫承宗車營百八扣一卷 徐常陣法舉要一卷 龍正八陣圖演注一卷 瞿汝稷兵略纂聞十二卷 茅元儀武備志二百四十卷 孫元化經武全編十卷 顏季亨明武功紀勝通考八卷 徐標兵機纂要四卷 范景文師律十六卷 谷中虛水陸兵律令操法四卷 張燾西洋火攻圖說一卷 王應遴備書二十卷 冒起宗守筌五卷 講武全書兵覽三十二卷,兵律三十八卷,兵占二十四卷 兵機備纂十三卷已上四部,不知撰人。 右兵書類,五十八部,一千一百二十二卷。 清類天文分野書二十四卷洪武中編,以十二分野星次分配天下郡縣,又於郡縣之下詳載古今沿革之由。 天元玉曆祥異賦七卷仁宗制序。 葉子奇元理一卷 劉基天文秘略一卷 觀象玩占十卷不知撰人,或云劉基輯。 楊廉星略一卷 王應電天文會通一卷 周述學天文圖學一卷 吳珫天文要義二卷 范守己天官舉正六卷 陸侹天文地理星度分野集要四卷 王臣夔測候圖說一卷 黃履康管窺略三卷 黃鍾和天文星象考一卷 楊惟休天文書四卷 潘元和古今災異類考五卷 趙宦光九圜史一卷 余文龍祥異圖說七卷,史異編十七卷 李之藻渾蓋通憲圖說二卷 利瑪竇幾何原本六卷,勾股義一卷,表度說一卷,圜容較義一卷,測量法義一卷,天問略一卷,泰西水法六卷 熊三拔簡平儀說一卷,測量異同一卷 李天經渾天儀說五卷 王應遴乾象圖說一卷,中星圖一卷 陳胤昌天文地理圖說二卷 李元庚乾象圖說一卷 陳藎謨象林一卷 馬承勳風纂十二卷 魏濬緯談一卷 吳雲天文志雜占一卷 艾儒略幾何要法四卷 圖注天文祥異賦十卷 天文玉曆璿璣經五卷 天文鬼料竅一卷 天文玉曆森羅記十二卷 經史言天錄二十六卷 嘉隆天象錄四十五卷 雷占三卷 風雲寶鑑一卷 天文占驗二卷 物象通占十卷 白猿經一卷已上十一部,皆不知撰人。 右天文類,五十部,二百六十三卷。 劉信曆法通徑四卷 馬沙亦黑回回曆法三卷 左贊曆解易覽一卷 呂柟寒暑經圖解一卷 顧應祥授時曆法二卷 曾俊曆法統宗二卷,曆臺撮要二卷 周述學曆宗通議一卷,中經測一卷,曆草一卷 貝琳百中經十卷起成化甲午訖嘉靖癸巳,凡六十年。後人又續至壬戌止。 戴廷槐革節卮言五卷 袁黃曆法新書五卷 何注曆理管窺一卷 郭子章枝幹釋五卷 朱載堉律曆融通四卷,音義一卷,萬年曆一卷,萬年曆備考二卷,曆學新說二卷萬曆二十三年編進。 蕭懋恩監曆便覽二卷 邢雲路古今律曆考七十二卷 徐光啟崇禎曆書一百二十六卷曆書總目一卷、日躔曆指四卷,日躔表二卷,恆星曆指三卷,恆星圖一卷,恆星圖擊一卷,恆星曆表四卷,恆星經緯表二卷,恆星出沒表二卷,月離曆指四卷,月離表六卷,交食曆指七卷,交食表七卷,五緯曆指九卷,五緯表十卷,測天約說二卷。大測二卷,割圓八線表六卷,黃道升度表七卷,黃赤道距度表一卷,通率表二卷,元史揆日訂訛一卷,通率立成表一卷,散表一卷,測圓八線立成長表四卷,黃道升度立成中表四卷,曆指一卷,測量全義十卷,比例規解一卷,南北高弧表十二卷、諸方半晝分表一卷,諸方晨昏分表一卷,曆學小辯一卷,曆學日辯五卷。崇禎二年敕光啟與李之藻、王應遴及西洋人羅雅谷等陸續成書。 羅雅穀籌算一卷 王英明曆體略三卷 何三省曆法同異考四卷 賈信壹曆百中經一卷 曆法統宗十二卷 曆法集成四卷 經緯曆書八卷 七政全書四卷 已上四部,皆不知撰人。 右曆數類,三十一部,二百九十一卷。 劉基玉洞金書一卷,注靈棋經二卷,解皇極經世稽覽圖十八卷 選擇曆書五卷洪武中,欽天監奉敕撰定。 馬貴周易雜占一卷 胡宏周易黃金尺一卷 盧翰中菴簽易一卷 季本蓍法別傳二卷 周瑞文公斷易奇書三卷 蔡元谷神易數一卷 張其堤易卦類選大成四卷 王宇周易占林四卷 錢春五行類應八卷 劉均卜筮全書八卷 趙際隆卜筮全書十四卷 張濡先天易數二卷 周視考陰陽定論三卷 楊向春皇極心易發微六卷 蔡士順皇極秘數占驗一卷 吳珫皇極經世鈐解二卷,太乙統宗寶鑑二十卷,太乙淘金歌一卷,六壬金鑰匙二卷 馮柯三極通二卷 張幹山古今應驗異夢全書四卷 陳士元夢占逸旨八卷 張鳳翼夢占類考十二卷 池本理禽遁大全四卷,禽星易見四卷 鮑世彥奇門微義四卷,奇門陽遁一卷,陰遁一卷 劉翔奇門遁甲兵機書二十卷 徐之鏌選擇禽奇盤例定局五卷 胡獻忠八門神書一卷 葉容太乙三辰顯異經十卷 李元灃太乙九旗曆三卷 邢雲路太乙書十卷 李克家戎事類占二十一卷 楊瓚六壬直指捷要二卷 蔣日新開雲觀月歌一卷 黃公達鳳髓靈文一卷 袁祥六壬大全三十三卷 徐常吉六壬釋義一卷 黃賓廷六壬集應鈐六十卷 寧獻王權肘後神樞二卷,運化玄樞一卷 曆法通書三十卷金溪何士泰景祥曆法,臨江宋魯珍輝山通書合編。 熊宗立金精鼇極六卷,通書大全三十卷 王天利三元節要三卷 徐瓘陰陽捷俓一卷 劉最選擇類編八卷 萬邦孚匯選筮吉指南十一卷,日家指掌二卷,通書纂要六卷 何瑭陰陽管窺一卷 劉黃裳元圖符藏二卷已上卜筮陰陽。 劉基三命奇談、滴天髓一卷 吳天洪造命宗鏡集十二卷 洪理曆府大成二十二卷 歐陽忠星命秘訣望斗真經三卷 楊源星學源流二十卷 雷鳴夏子平管見二卷 李欽淵海子平大全六卷 萬民英三命會通十二卷,星學大成十八卷 陸位星學綱目正傳二十卷 張果星宗命格十卷,文武星案六卷 西窗老人蘭臺妙選三卷 袁忠徹古今識鑑八卷 鮑栗之麻衣相法七卷 李廷湘人相編十二卷已上星相。 周繼陽宅真訣二卷 王君榮陽宅十書四卷 陳夢和陽宅集成九卷 李邦祥陽宅真傳二卷 周經陽宅新編二卷 陽宅大全十卷不知撰人。 劉基金彈子三卷,披肝露膽一卷,一粒粟一卷,地理漫興三卷 趙汸葬說一卷 瞿祐葬說一卷 謝昌地理四書四卷 謝廷柱堪輿管見二卷 周孟中地理真機十五卷 徐善繼人子須知三十五卷 董章堪輿秘旨六卷 徐國柱地理正宗八卷 趙祐地理紫囊八卷 郭子章校定天玉經七注七卷 陳時暘堪輿真諦三卷 王崇德地理見知四卷 李迪人天眼目九卷 徐之鏌羅經簡易圖解一卷,地理琢玉斧十三卷 地理全書五十一卷不知撰人。 地理天機會元三十五卷不知撰人。 李國本理氣秘旨七卷,地理形勢真訣三十卷 徐渤堪輿辨惑一卷已上堪輿。 右五行類,一百四部,八百六十一卷。 格古要論十四卷洪武中曹昭撰。天順間王均增輯。 沈津欣賞編十卷 茅一相續欣賞編十卷 吳繼墨蛾小錄四卷 周履靖藝苑一百卷,繪林十六卷,畫藪九卷 朱存理鐵網珊瑚二十卷 朱凱圖畫要略一卷 都穆金薤琳琅二十卷,寓意編一卷 唐寅畫譜三卷 韓昂明畫譜一卷 楊慎墨池瑣錄一卷,書品一卷,斷碑集四卷 徐獻忠金石文一卷 周英書纂五卷 程士莊博古圖錄三十卷 朱觀熰畫法權輿二卷 劉璋明書畫史三卷 羅周旦古今畫鑑五卷 李開先中麓畫品一卷 王勣畫史二十卷 王世貞畫苑十卷,補遺二卷 莫是龍畫說一卷 劉世儒梅譜四卷 王稚登吳郡丹青志一卷 徐渤閩畫記一卷 曹學佺蜀畫苑四卷 李日華畫媵二卷,書畫想像錄四十卷 張丑清河書畫舫十二卷 寧獻王權爛柯經一卷,琴阮啟蒙一卷,神奇秘譜三卷 袁均哲太古遺音二卷 嚴澂琴譜十卷 楊表正琴譜六卷 林應龍適情錄二十卷,棋史二卷 葉良貴歙硯志四卷 方於魯墨譜六卷 程君房墨苑十卷 周應願印說一卷 鄭履祥印林二卷 臧懋循六博碎金八卷 文震亨長物志十二卷已上雜藝。 孝宗類證本草三十一卷 世宗易簡方一卷 趙簡王補刊素問遺篇一卷世傳素問王水注本,中有缺篇,簡王得全本,補之。 寧獻王權乾坤生意四卷,壽域神方四卷 周定王普濟方六十八卷 李絅集解脈訣十二卷 劉純玉機微義五十卷,醫經小學六卷 楊文德太素脈訣一卷 李恆袖珍方四卷 周禮醫學碎金四卷 俞子容續醫說十卷 徐子宇致和樞要九卷 劉均美拔萃類方二十卷一作四十卷。 胡濴衞生易簡方四卷永樂中,濴為禮部侍郎,出使四方,輯所得醫方進於朝。一作十二卷。 陶華傷寒六書六卷,傷寒九種書九卷,傷寒全書五卷 鄭達遵生錄十卷 楊慎素問糾略三卷 陰秉暘內經類考十卷 孫兆素問注釋考誤十二卷 張介賓張氏類經四十二卷 張世賢圖注難經八卷 吳球諸證辨疑四卷,用藥玄機二卷 方賢奇效良方六十九卷 錢原濬集善方三十六卷 鄒福經驗良方十卷 丁毅醫方集宜十卷 王鏊本草單方八卷 錢寶運氣說二卷 李言聞四診發明八卷 李時珍瀕湖脈學一卷,奇經八脈考一卷時珍本草綱目一書,用力深入,詳方伎傳。 虞摶醫學正傳八卷,方脈發蒙六卷 樓英醫學綱目四十卷 陳諫藎齋醫要十五卷 徐春甫古今醫統一百卷 方廣丹溪心法附餘二十四卷 傅滋醫學集成十二卷 薛己家居醫錄十六卷,外科心法七卷 王璽醫林集要八十八卷 錢萼醫林會海四十卷 方穀脈經直指七卷,本草集要十二卷 王肯堂醫論四卷肯堂著證治準繩全書,博通醫學,見王樵傳。 黃承昊折肱漫錄六卷 萬全保命活訣三十五卷 李中梓頤生微論十卷 李濂醫史十卷 楊珣針炙詳說二卷 徐鳳針炙大全七卷 徐彪本草證治辨明十卷 繆希雍本草經疏二十卷,方藥宜忌考十二卷 熊宗立傷寒運氣全書十卷,傷寒活人指掌圖論十卷 趙原陽外科序論一卷 汪機外科理論八卷 吳倫養生類要二卷 王鑾幼科類萃二十八卷 薛鎧保嬰撮要二十卷 周子蕃小兒推拿秘訣一卷 吳洪痘疹會編十卷以上醫術。 右藝術類,一百十六部,一千五百六十四卷。 永樂大典二萬二千九百卷永樂初,解縉等奉敕編文獻大成既竣,帝以為未備,復敕姚廣孝等重修,四曆寒暑而成,更定是名。成祖制序。後以卷帙太繁,不及刊布,嘉靖中,復加繕寫。 張九韶羣書備數十二卷 袁均哲羣書纂數十二卷,類林雜說十五卷楊士奇文籍志雲明初人所編。 沈易博文編四卷 吳相滄海遺珠十卷 楊循吉奚囊手鏡二十卷 羣書集事淵海四十七卷百川書志雲弘治時人編。 楊慎升菴外集一百卷焦竑編次。 王圻三才圖說一百六卷 司馬泰文獻匯編一百卷 凌瀚羣書類考二十二卷 浦南金修辭指南二十卷 顧充古雋考略十卷 吳珫經史文編三十卷,三才廣志三百卷 唐順之稗編一百二十卷 李先芳雜纂四十卷 鄭若庸類雋三十卷 王世貞類苑詳注三十六卷 陳耀文天中記六十卷 凌迪知文林綺繡七十卷,文選錦字二十一卷,左國腴詞八卷,太史華句八卷 徐璉羣書纂要一百九十六卷 曹大同藝林華燭一百六十卷 陳禹謨駢志二十卷,補注北堂書鈔一百六十卷 茅綯學海一百六十四卷 徐常吉事詞類奇三十卷 徐元泰喻林一百二十卷 馮琦經濟類編一百卷 章潢圖書編一百二十七卷 何三畏類熔二十卷 彭大翼山堂肆考二百四十卷 卓明卿藻林八卷 郭子章黔類十八卷 詹景鳳六緯擷華十卷 焦竑類林八卷 彭好古類編雜說六卷 王家佐古今元屑八卷 況叔祺考古詞宗二十卷 朱謀瑋金海一百二十卷 林濂詞叢類採八卷,續八卷 俞安期唐類函二百卷 宋應奎翼學編十三卷 陳世寶古今類腴十八卷 陳懋學事文類纂十六卷 袁黃羣書備考二十卷 徐鑑諸書考略四卷 凌以棟五車韻瑞一百六十卷 劉仲達鴻書一百八卷 劉胤昌類山十卷 黃一正事物紺珠四十六卷 汪宗姬儒函數類六十二卷 劉國翰記事珠十卷 吳楚材強識略二十四卷 彭儼五侯鯖十二卷 商濬博聞類纂二十卷 范泓典籍便覽八卷 楊淙事文玉屑二十四卷 徐袍事典考略六卷 朱東光玉林摘粹八卷 王光裕客窗餘錄二十二卷 劉業古今事類通考十卷 夏樹芳詞林海錯十六卷 王路清珠淵十卷 唐希言事言要玄集二十二卷 錢應充史學璧珠十八卷 胡尚洪子史類語二十四卷 沈夢熊三才雜組五卷 屠隆漢魏叢書六十卷 陳仁錫潛確居類書一百二十卷,經濟八編類纂二百五十五卷 林琦倫史鴻文二十四卷 程良孺茹古略八十卷 雷金科文林廣記三十一卷 徐應秋駢字憑霄二十卷 枳記二十八卷 胡震亨秘冊匯函二十卷 毛晉津逮秘書十五集 右類書類,八十三部,二萬七千一百八十六卷。 道藏目錄四卷 道經五百十二函 太祖注道德經二卷,周顛仙傳一卷太祖製。 神仙傳一卷成祖製。 寧獻王權庚辛玉冊八卷,造化鉗錘一卷 陶宗儀金丹密語一卷 張三豐金丹直指一卷,金丹秘旨一卷 劉太初金丹正惑一卷 黃潤玉道德經注解二卷 楊慎莊子闕誤一卷 王道老子億二卷 朱得之老子通義二卷,莊子通義十卷,列子通八卷 薛蕙老子集解二卷 商廷試訂注參同契經傳三卷 徐渭分釋古注參同契三卷 皇甫濂道德經輯解三卷 孫應鼇莊義要刪十卷 王宗沐南華經別編二卷 田藝蘅老子指玄二卷 焦竑老子翼二卷,考異一卷,莊子翼八卷,南華經餘事雜錄二卷,拾遺一卷 龔錫爵老子疏略一卷 陶望齡老子解二卷莊子解五卷 郭良翰南華經薈解三十三卷 羅勉道南華循本三十卷 陸長庚老子玄覽二卷,南華副墨八卷,陰符經測疏一卷,周易參同契測疏一卷,金丹就正篇一卷,張紫陽金丹四百字測疏一卷,方壺外史八卷 李先芳陰符經解一卷,蓬玄雜錄十卷 沈宗霈陰符釋義三卷 尹真人性命圭旨四卷 桑喬大道真詮四卷 孫希化真武全傳八卷 池顯方國朝仙傳二卷 靳昂龍砂一脈一卷 朱多鱟龍砂八百純一玄藻二卷 朱載瑋葆真通十卷 顧起元紫府奇玄十一卷 曹學佺蜀中神仙記十卷 傅兆際寰有詮六卷 楊守業洞天玄語五卷 徐成名保合編十二卷 右道家類,五十六部,二百六十七卷 釋藏目錄四卷 佛經六百七十八函 太祖集注金剛經一卷成祖製序。 成祖御製諸佛名稱歌一卷,普法界之曲四卷,神僧傳九卷 仁孝皇后夢感佛說大功德經一卷,佛說大因緣經三卷 宋濂心經文句一卷 姚廣孝佛法不可滅論一卷,道餘錄一卷 克菴禪師語錄一卷 一如三藏法數十八卷 陳實大藏一覽十卷 大祐淨土指歸二卷 元靜三會語錄二卷 溥洽雨軒語錄五卷 法聚玉芝語錄六卷,內語二卷 宗泐心經注一卷,金剛經注一卷 洪恩金剛經解義一卷,心經說一卷 楊慎禪藻集六卷,禪林鉤玄九卷 弘道注解楞伽經四卷 梵琦楚石禪師語錄二十卷 汪道昆楞嚴纂注十卷 交光法師楞嚴正脈十卷 陸樹聲禪林餘藻一卷 管志道龍華懺法一卷 王應乾楞嚴圓通品四卷 方允文楞嚴經解十二卷 曾鳳儀金剛般若宗通二卷,心經釋一卷,楞嚴宗通十卷,楞伽宗通八卷,圓覺宗通四卷 沈士榮續原教論二卷 楊時芳心經集解一卷 何湛之金剛經偈論疏注二卷 戚繼光禪家六籍十六卷 如愚金剛筏喻二卷 張有譽金剛經義趣廣演三卷 李通華嚴疏鈔四十卷 方澤華嚴要略二卷 劉璉無隱集偈頌三卷 古音禪源諸詮一卷 景隆大藏要略五卷 劉鳳釋教編六卷 陳士元象教皮編六卷,釋氏源流二卷 方晟宗門崇行錄四卷 一元歸元直指四卷 陶望齡宗鏡廣刪十卷 沈泰鴻慈向集十三卷 陸長庚楞嚴述旨十卷 王肯堂參禪要訣一卷 楊惟休佛宗一卷 張明弼兔角詮十卷 徐可求禪燕二十卷 瞿汝稷指月錄三十二卷 袁宏道宗鏡攝錄十二卷 姚希孟佛法金湯文錄十二卷 袁中道禪宗正統一卷 祩宏彌陀經疏四卷,正訛集一卷,禪關策進一卷,竹窗三筆三卷,自知錄二卷 真可紫柏語錄一卷 德清華嚴法界境一卷,楞嚴通義十卷,法華通義七卷,觀楞伽記四卷,肇論略注三卷,長松茹退二卷,憨山緒言一卷 李樹乾竺乾宗解四卷 蕭士瑋起信論解一卷 曹胤儒華嚴指南四卷 俞王言金剛標指一卷,心經標指一卷,楞嚴標指十二卷,圓覺標指一卷 鎮澄楞嚴正觀疏十卷,般若照真論一卷 傳燈楞嚴玄義四卷,天台山方外志三十卷 通潤楞嚴合轍十卷,楞伽合轍四卷,法華大窾七卷 石顯西方合論十卷 智順善才五十三參論一卷 仁潮法界安立圖六卷 如巹禪宗正脈十卷 章有成金華分燈錄十卷 鍾惺楞嚴如說十卷 沈宗霈楞嚴約指十二卷,徵心百問一卷 王正位赤水玄珠一卷,栴檀林一卷 曾大奇通翼四卷 曹學佺蜀中高僧記十卷 王應遴慈無量集四卷 林應起全閩祖師語錄三卷 夏樹芳棲真志四卷 祖心冥樞會要四卷 淨喜禪林寶訓四卷 淨喜禪林寶訓四卷 大艤禪警語一卷,宗教答響一卷,歸正錄一卷,博山語錄二十二卷 元賢弘釋錄三卷 宗林寒燈衍義二卷 右釋家類,一百十五部,六百四十五卷。 藝文四 集類三:一曰別集類,二曰總集類,三曰文史類。 明太祖文集五十卷,詩集五卷 仁宗文集二十卷,詩集二卷 宣宗文集四十四卷,詩集六卷,樂府一卷 憲宗詩集四卷 孝宗詩集五卷 世宗翊學詩一卷,宸翰錄一卷,咏和錄一卷,咏春同德錄一卷,白鵲贊和集一卷 神宗勸學詩一卷[各藩及宗室自著詩文集,已見本傳,不載。] 宋濂潛溪文集三十卷[皆元時作。]潛溪文粹十卷[劉基選。]續文粹十卷[方孝孺鄭濟同選。]宋學士文集七十五卷[鑾坡前集十卷,後集十卷,續集十卷,別集十卷,芝園前集十卷,後集十卷,別集十卷,朝天集五卷。]詩集五卷 劉基覆瓿集二十四卷,拾遺二卷[皆元時作。]犂眉公集四卷,文成集二十卷[彙編諸集及郁離子、春秋明經諸書。]詞四卷 危素學士集五十卷 葉儀南陽山房稿二十卷 王冕竹齋詩集三卷 范祖幹柏軒集四卷 戴良九靈山房集三十卷 王逢梧溪詩集七卷 梁寅石門集四卷 楊維楨東維子集三十卷,鐵崖文集五卷,古樂府十六卷,詩集六卷 陶宗儀南村詩集四卷 貢性之南湖集二卷 謝應芳龜巢集二十卷 張昱詩集二卷 楊芾鶴崖集二十卷 李祁雲陽先生集十卷[裔孫李東陽傳其集。] 涂幾涂子類稿十卷 張憲玉笥集十卷 吳復雲槎集十卷 華幼武黃楊集四卷 陶振賦一卷[洪武初,振獻紫金山、金水河、及飛龍在天三賦。] 陶安文集二十卷 李習橄欖集五卷 汪廣洋鳳池吟稿十卷 孫炎左司集四卷 劉炳春雨軒集十卷、詞一卷 劉迪簡文集五卷 郭奎望雲集五卷 王禕忠文集二十四卷 張以寧翠屏集五卷 詹同文集三卷 劉崧文集十八卷、詩八卷 魏觀蒲山集四卷 朱善一齋集十卷,遼海集五卷 顧輝守齋類稿三十卷 朱升楓林集十二卷 趙汸東山集十五卷 汪克寬環谷集八卷 唐桂芳白雲集略四十卷 李勝原盤谷遺稿五卷 胡翰文集十卷 蘇衡文集十六卷 朱廉文集十七卷 陳謨海桑集十卷 周霆震石初集十卷 高啟槎軒集十卷,大全集十八卷、詞一卷 楊基眉菴集十二卷、詞一卷 徐賁北郭集六卷 張羽靜居集六卷 陳基夷白齋集二十卷 王彝溈蜼子集四卷 王行半軒集十二卷 袁凱海叟詩集四卷 孫作滄螺集六卷 朱右白雲稿十二卷 徐尊生制誥二卷,懷歸稿十卷,還鄉稿十卷 貝瓊清江文集三十卷、詩十卷 顧祿經進集二十卷 答祿與權文集十卷 杜斆拙菴集十卷 吳源託素齋集八卷 劉駟文集十卷 宋訥西隱集十卷 劉三吾坦齋集二卷[一作坦翁集十二卷。] 張孟兼[名丁,以字行。]文集六卷 王翰敝帚集五卷,梁園寓稿九卷 方克勤愚菴集二十卷 吳伯宗集二十四卷[南宮、使交、成均、玉堂凡四種。] 杜隰雙清集十卷 鄭真滎陽外史集一百卷 吳玉林松蘿吟稿二十卷 方幼學翬山集十二卷 唐肅丹崖集八卷 謝肅密菴集十卷 謝徽蘭庭集六卷 邵亨貞蛾術文集十六卷 烏斯道春草齋集十卷 貝翱舒菴集十卷 葉顒樵雲集六卷 沈夢麟花溪集三卷 劉薦盤谷集十卷 宋禧文集三十卷、詩十卷 鄭淵遂初齋稿十卷 林靜愚齋集二十卷 劉永之山陰集五卷 龔斆鵝湖集六卷 王沂徵士集八卷 王祐長江稿五卷 解開文集四十卷 林鴻鳴盛集四卷[鴻與唐泰、黃玄、周玄、鄭定、高棅、王偁、王褒、王恭、陳亮另有閩中十才子詩十卷。] 孫蕡西菴集九卷[蕡與王佐、黃哲、趙介、李德另有廣中五先生詩四卷。] 藍仁詩集六卷 藍智詩集六卷 張適樂圃集六卷 浦源舍人集十卷 林弼登州集六卷 陸中蒲栖集二十卷 林大同文集九卷 丁鶴年海巢集三卷[本西域人,後家武昌,永樂中始卒。楚憲王為刻其集。] 方孝孺遜志齋集三十卷,拾遺十卷[黃孔昭、謝鐸同輯。] 卓敬卓氏遺書五十卷 練子寧金川玉屑集五卷 茅大芳集五卷 程本立巽隱集四卷 王艮[吉水人,王充耘孫。]翰林集十卷 王叔英靜學集二卷 周是修芻蕘集六卷 鄭居貞集五卷 程通遺稿十卷 梅殷都尉集三卷 任亨泰遺稿二卷 王紳文集三十卷 王稌青巖類稿十卷 林右集二卷 王賓詩集二卷 張紞鶠菴集一卷 樓璉居夷集五卷 龔詡野古集二卷 高遜志嗇齋集二卷 解縉學士集三十卷,春雨集十卷,似羅隱集二卷 [已上洪武、建文時。] 姚廣孝逃虛子集十卷,外集一卷 黃淮省愆集二卷、詞一卷 胡廣集十九卷 楊榮兩京類稿三十卷,玉堂遺稿十二卷 楊士奇東里集二十五卷、詩三卷 胡儼頤菴集三十卷 金幼孜集十二卷 夏原吉集六卷 王鈍野莊集六卷 鄭賜聞一齋集四卷 趙羾集三卷 茹瑺詩一卷 黃福家集三十卷,使交文集十七卷 鄒濟頤菴集九卷 王達天游集二十二卷 曾棨集十八卷 林環文集十卷、詩三卷 林誌節齋集十五卷 王汝玉詩集八卷 張洪集二卷 王紱詩集五卷 梁潛泊菴集十二卷 劉髦石潭集五卷 鄒緝素菴集十卷 王偁虛舟集五卷 王褒養靜齋集十卷 王恭詩集七卷 高棅嘯臺集二十卷,木天清氣集十四卷 黃壽生文集十卷 楊慈文集五卷 蘇伯厚履素集十卷 鄭棠道山集二十卷 劉均拙菴集八卷 徐永達文集二十卷、詩十卷 王洪毅齋集八卷 黃裳集十卷 袁忠徹符臺外集五卷 陸顒頤光集二十卷 瞿佑存齋樂全集三卷、詞三卷 曾鶴齡松臞集三卷 陳叔剛絅齋集十卷 柯暹東岡集十二卷 羅亨信集十二卷 劉鉉詩集六卷 金實文集二十八卷 王暹奏議二十卷,文集四十卷 蘇鉦竹坡吟稿二十卷 周鳴退齋稿六十卷 方勉怡菴集十五卷 周敘石溪集十八卷 楊溥文集十二卷、詩四卷 胡濴澹菴集五卷 [已上永樂時。] 熊槩芝山集四十卷,公餘集三十卷 吳訥文集二十卷,詩八卷 秦樸抱拙集六卷 陳繼怡菴集二十卷 黃澤詩集十四卷 羅紘蘭坡集十二卷 馬愉淡軒文集八卷 陳循芳洲集十六卷 高穀集十卷 廖莊漁梁集二卷 林文澹軒稿十二卷 龔錡蒙齋集十卷 王訓文集三十卷 梁萼集二十卷 姜洪松岡集十一卷 楊復土苴集五十卷 劉廣衡雲菴集三十卷 陳泰拙菴集二十五卷 李奎九川集六卷 徐琦文集六卷 [已上洪熙、宣德時。] 孫原貞奏議八卷,歲寒集二卷 王直抑菴集四十二卷 王英文集六卷,詩五卷 錢習禮文集十四卷,應制集一卷 陳鎰文集六卷 魏驥摘稿十卷 周忱雙崖集八卷 陳璉琴軒稿三十卷 周旋文集十卷 劉球兩谿集二十四卷 張楷和唐音二十八卷,和李杜詩十二卷 李時勉文集十一卷、詩一卷 陳敬宗澹然集十八卷 張倬毅齋集二十卷 鄭鯨雲遨摘稿八卷 彭時奏疏一卷,文集四卷 商輅奏議一卷,文集三十二卷 蕭鎡文集二十卷、詩十卷 于謙奏議十卷,文集二十卷 郭登聯珠集二十二卷[景泰初,登封定襄伯,有詩名。是集以其父玨兄武之作,與登詩合編。] 何文淵奏議一卷,文稿四卷 章瑄竹莊集四十卷 吳宣野菴集十六卷 鄭文康平橋集十八卷 劉溥草窗集二卷[溥與蔣主忠、王貞慶、晏鐸、蘇平、蘇正、湯胤勣、王淮、沈愚、鄒亮等稱景泰十才子,當時各有專稿。] 桑琳鶴溪集二十卷 錢洪詩集四卷 劉英詩集六卷 徐有貞武功集八卷 許彬文集十卷、詩四卷 薛瑄敬軒集四十卷、詩八卷 李賢古穰集三十卷,續集二十卷 呂原介軒集十二卷 岳正類博稿十卷 劉儼文集三十二卷 吳與弼康齋文集十二卷 王宇厚齋集三卷 張穆勿齋集二十卷 劉昌五臺集二十二卷[胥臺、鳳臺、金臺、嵩臺、越臺諸稿彙編。] 蕭儼竹軒集二十卷 周瑩郡齋稿十卷 羅周梅隱稿十八卷 姚綬雲東集十卷 湯胤勣東谷集十卷 易貴文集十五卷 [已上正統、景泰、天順時。] 劉定之存稿二十一卷,續稿五卷 劉珝文集十六卷 軒輗奏議四卷 彭華文集十卷 尹直澄江集二十五卷 姚夔奏議三十卷,文集十卷 李裕奏議七卷,文集四卷 楊鼎奏議五卷,文稿二十卷 倪謙玉堂、南宮、上谷、歸田四稿共一百七十卷 余子俊奏議六卷 周洪謨箐齋集五十卷,南臯集二十卷 林聰奏議八卷,文集十四卷 張瑄奏議八卷,觀菴集十五卷,關洛紀巡錄十七卷 謝一夔文集六卷 韓雍奏議一卷,文集十五卷 柯潛竹巖集八卷 陸釴春雨堂稿三十卷 葉盛奏草三十卷,文稿二卷、詩一卷 楊守陳全集三十卷 范理丹臺稿十卷 林鶚文稿十卷 羅倫一峯集十卷 莊昶定山集十卷 黃仲昭未軒集十三卷 陳獻章白沙子八卷,文集二十二卷,遺編六卷 楊起元文編六卷 張弼文集五卷、詩四卷 胡居仁敬齋集三卷 陳真晟布衣存稿九卷 夏寅文集四十卷,備遺錄二十三卷 張寧文集三十二卷 夏時正留餘稿三十五卷 陸容式齋集三十八卷 龍瑄鴻泥集二十卷 周瑛翠渠摘稿七卷 段正介菴集三十卷 蔣琬文集十卷 朱翰石田稿十四卷 張胄西溪集十五卷 丁元吉文集六十四卷 劉敔鳳巢稿六卷 桑悅兩都賦二卷、古賦三卷,文集十六卷 祁順巽川集二十卷 徐溥文集七卷 邱濬瓊臺類稿五十二卷、詩十二卷 李東陽懷麓堂前後集九十卷,續稿二十卷 謝遷歸田稿十卷 陸簡龍臯稿十九卷 程敏政篁墩全集一百二十卷 吳寬匏菴集七十八卷 張元禎文集二十四卷 王恕奏稿十五卷,文集九卷 韓雍奏議一卷 倪岳青溪漫稿二十四卷 馬文升奏議十六卷,文集一卷 王〈亻與〉思軒集十二卷 楊守阯碧川文鈔二十九卷、詩二十卷 張昇文集二十二卷 童軒枕肱集二十卷 杭淮雙溪詩集八卷 黎淳龍峯集十三卷 劉大夏奏議一卷、詩二卷 張悅集五卷 何喬新文集三十二卷 彭韶奏議五卷,文集十二卷 王珣奏稿十卷、詩二卷 閔珪文集十卷 徐貫餘力集十二卷 董越文集四十二卷 謝鐸奏議四卷,文稿四十五卷、詩三十六卷 陳音愧齋集十二卷 張詡東所集十卷 鄒智立齋遺文四卷 李承箕大崖集二十卷 錢福文集六卷 楊循吉遺集五卷 邵珪半江集六卷 趙寬半江集六卷 杭濟詩集六卷 吳元應詩集十五卷 顧潛靜觀堂集十四卷 文林溫州集十二卷 呂{常心}九柏集六卷 沈周石田詩鈔十卷 史鑑西村集八卷 祝允明祝氏集略三十卷,懷里堂集三十卷,小集七卷 唐寅集四卷 顧磐海涯集十卷 王鏊文集三十卷 楊廷和奏議一卷,石齋集八卷 梁儲鬱洲集九卷 費宏文集二十四卷 靳貴戒菴集二十卷 楊一清奏議三十卷,石淙類稿四十五卷、詩二十卷 蔣冕湘臯集三十三卷 毛紀鼇峯類稿二十六卷 韓文質菴集四卷 吳文度交石集十卷 林瀚集二十五卷 屠勳東湖稿十二卷 羅玘奏議一卷,文集十八卷,續集十四卷 儲巏文集十五卷 王鴻儒凝齋集九卷 邵寶容春堂全集六十一卷 章懋文集九卷 楊廉奏議四卷,文集六十二卷 喬宇白巖集二十卷 黃瓚文集十二卷 蔡清虛齋文集五卷 魯鐸文集十卷 王雲鳳虎谷集二十一卷 毛澄類稿十八卷 王瓊奏議四卷 彭澤幸菴行稿十二卷 林俊文集四十卷、詩十四卷 李夢陽空同全集六十六卷 康海對山集十九卷、樂府二卷 王九思渼陂集十九卷、樂府四卷 何景明大復集六十四卷 鄭善夫奏議一卷,少谷全集二十五卷 徐禎卿迪功集十一卷 朱應登凌溪集十九卷 王廷陳夢澤集三十八卷 景暘前谿集十四卷 陳沂文集十二卷、詩五卷 田汝耔奏議五卷,水南集十八卷 倫文敘迂岡集十卷,白沙集十二卷 顏木燼餘稿四卷 盧雍古園集十二卷 陳霆水南集十七卷 王守仁陽明全書三十八卷 陸完水村集二十卷 唐錦龍江集十四卷 穆孔暉文集三卷 史學埭谿集二十卷 許莊康衢集一百卷 汪循仁峯文集二十五卷 錢仁夫水部詩曆十二卷 徐璉玉峯集十五卷、五言詩五卷 黃省曾五岳山人集三十八卷 孫一元太白山人稿五卷 謝承舉[一名璿]詩集十五卷 王寵雅宜山人集十卷 傅汝舟丁戊集十二卷 高瀫石門集二卷 蕭雍酌齋遺稿四卷 [已上成化、弘治、正德時。] 廖道南文集五十卷、詩六卷 羅欽順整菴稿三十三卷 何孟春疏議十卷,文集十八卷 顧清文集四十二卷 劉瑞五清集十八卷 呂柟涇野集五十卷 何瑭文集十一卷 魏校莊渠文錄十六卷、詩四卷 陳察虞山集十三卷 楊慎文集八十一卷,南中集七卷、詩五卷、詞四卷 胡世寧奏議十卷 鄭岳山齋稿二十四卷 陳洪謨文稿二卷 王時中奏議十卷 董玘文集六卷 秦金詩集十卷 潘希曾奏議四卷,竹澗集八卷 劉龍文集四十八卷 劉夔奏議十卷 陸深全集一百卷,續集十卷 張邦奇全集五十卷 馬中錫奏疏三卷,東田集六卷 劉玉執齋集二十卷 周倫貞翁稿十二卷 劉節梅國集四十二卷 章拯文集八卷 邊貢華泉集四卷、詩八卷 王廷相奏議十卷,家藏集五十四卷 顧璘息園文稿九卷、詩十四卷 劉麟文集十二卷 崔銑洹詞十二卷 王爌南渠稿十六卷 陳鳳梧奏議十卷,修辭錄六卷 張翀文集二十卷 夏良勝東洲稿十二卷、詩八卷 姚鏌文集八卷 王道文集十二卷 徐問文集二十四卷 萬鏜治齋文集四卷 湛若水甘泉前後集一百卷 韓邦奇苑洛集二十二卷 劉訒春岡集六卷 黃衷矩齋集二十卷 顧應祥文集十四卷、樂府一卷 樂頀木亭稿三十六卷 石珤熊峯集四卷 賈詠南塢集十卷 崔桐東洲集四十卷 毛伯溫奏議二十卷,東塘集十卷 王以旂奏議十卷,石岡集四卷 林廷〈木昂〉集十卷 孫承恩集三卷 黃佐兩都賦二卷,泰泉集六十卷 童承敘內方集十卷 貢汝成三大禮賦一卷[嘉靖中獻。] 林大輅槐瘖集十六卷 許宗魯全集五十二卷 胡纘宗鳥鼠山人集十八卷,擬古樂府四卷、詩七卷 方鵬文集十八卷、詩八卷 王同祖太史集六十卷 鄒守益東郭集十二卷,遺稿十三卷 顧鼎臣文集二十四卷 張璧陽峯集二十六卷 張治文集十四卷 許讚松臯集二十六卷 王崇慶端溪集八卷 王邦瑞文集二十卷 聶豹雙江集十八卷 薛蕙考功集十卷 汪必東南雋集二十卷 孫存豐山集四十卷 蕭鳴鳳文集十五卷 周佐北澗集十卷 金賁亨文集四卷 蔣山卿南泠集十二卷 李濂嵩渚集一百卷 林士元文集十卷 林春澤人瑞翁集十二卷 汪應軫文集十四卷 陳琛文集十二卷 王漸逵青蘿集十六卷 戴鱀文集八卷 廖世昭明一統賦三卷 許相卿全集二十六卷 陸釴少石子集十三卷 邵經邦弘藝錄三十二卷 陳講中川集十三卷 邱養浩集齋類稿十八卷 王用賓文集十六卷 倫以訓白山集十卷 倫以諒石溪集十卷 倫以詵穗石集十卷 顧〈王{囱木}〉寒松齋稿四卷 黃綰石龍集二十八卷 費寀集四卷 席書元山文選五卷 方獻夫西樵稿五卷 霍韜集十五卷 舒芬內外集十八卷 汪佃東麓稿十卷 戴冠邃谷集十二卷、詩二卷 唐龍漁石集四卷 歐陽鐸集二十二卷 夏言桂洲集二十卷 嚴嵩鈐山堂集二十六卷 張孚敬詩集三卷 歐陽德南野集三十卷 許誥奏議二卷 許論默齋集四卷 張時徹芝園全集八十五卷 呂禎澗松稿四卷 鄭曉奏疏十四卷,文集十二卷 潘恩笠江集二十四卷 陳儒芹山集四十卷 王艮心齋文集二十卷 王畿龍谿文集二十卷 錢德洪緒山集二十四卷 孫宜洞庭山人集五十三卷 高叔嗣蘇門集八卷 呂本期齋集十六卷 徐階世經堂全集五十卷 鄒守愚俟知堂集十三卷 胡松奏疏五卷,文集十卷 袁煒詩集八卷 嚴訥表奏二卷,文集十二卷 李春芳詒安堂稿十卷 郭朴文集五卷 林庭機文集十二卷 茅瓚文集十五卷 董份泌園全集三十七卷 孫陞文集二十卷 李璣西野集十三卷 尹臺洞麓堂集三十八卷 范欽天一閣集十九卷 陳堯梧岡文集五卷、詩三卷 雷禮鐔墟堂稿二十卷 蔡汝楠自知堂集二十四卷 張岳淨峯稿四十六卷 蘇濂伯子集十三卷 蘇澹仲子集七卷 陸垹文集十二卷 謝東山文集四十卷 李舜臣愚谷集十卷 龔用卿雲岡集二十卷 王維楨全集四十二卷 王材文集六十五卷 呂懷類稿三十三卷 趙時春浚谷集十七卷 王慎中遵巖文集四十一卷 唐順之荊川集二十六卷 陳束文集二卷 熊過南沙集八卷 任瀚逸稿六卷 呂高江峯稿十二卷 李默羣玉樓稿七卷 馮恩奏疏一卷,芻蕘錄四卷 馬一龍游藝集十九卷 陸粲貞山集十二卷 康太和蠣峯集二十四卷 余光兩京賦二卷 楊爵斛山稿六卷 馮汝弼祐山集十六卷 包節侍御集六卷 錢薇海石集二十八卷 周怡訥溪集二十七卷 羅洪先全集二十五卷 唐樞木鐘臺集三十二卷 林春東城集二卷 柯維騏藝餘集十四卷 盧襄五塢草堂集十卷 薛甲藝文類稿十四卷 薛應旂方山集六十八卷 唐音文集二十卷 劉繪奏議二卷,嵩陽集十五卷 喬世寧丘隅集十九卷 孔汝錫文集十六卷、詩十四卷 袁袠胥臺集二十卷 袁尊尼魯望集十二卷 文徵明甫田集三十五卷 文彭博士集三卷 文嘉和州集一卷 蔡羽林屋集二十卷,南館集十三卷 陳淳白陽詩集八卷 湯珍小隱堂詩集八卷 彭年隆池山樵集三卷 田汝成叔禾集十二卷 屠應埈蘭暉堂集八卷 范言菁陽集五卷 楊本仁少室山人集二十四卷 沈愷環溪集二十六卷 李開先中麓集十二卷 皇甫沖子浚集六十卷 皇甫涍少玄集三十六卷 皇甫汸司勳集六十卷 皇甫濂水部集二十卷 周詩虛巖山人集六卷 黃姬水淳父集二十四卷 駱文盛存稿十五卷 崔廷槐樓溪集三十六卷 栗應宏太行集十六卷、詩六卷 莫如忠崇蘭館集二十卷 陳昌積文集三十四卷 何良俊柘湖集二十八卷 何良傅禮部集十卷 許穀省中、二臺、武林、歸田四稿共十七卷 華鑰水西居士集十二卷 張之象剪綃集二卷 徐獻忠長谷集十五卷 鄔紳中憲集六卷 陳暹文集四卷 瞿景淳內制集一卷,文集十六卷 王問仲山詩選八卷 侯一元少谷集十六卷 俞憲詩集二十四卷 南逢吉姜泉集十四卷 錢芹永州集五卷 姚淶文集八卷 華察巖居稿八卷 沈束屏南集十卷 茅坤文集三十六卷 吳維嶽天目山齋稿二十八卷 李嵩存笥稿十卷 馮惟健陂門集八卷 馮惟訥光祿集十卷 桑介白厓詩選十卷 李應元蔡蒙山房稿四卷 陳鳳清華堂稿六卷 吳珫環山樓集六卷 沈鍊鳴劍集十二卷,青霞山人集五卷 金大車子有集二卷 金大輿子坤集二卷 楊繼盛忠愍集四卷 呂時中潭西文集十七卷 林懋和雙臺詩選九卷 王交綠槐堂稿二十二卷 向洪邁詩文集十卷 盧岐嶷吹劍集三十五卷 周思兼文集八卷 詹萊招搖池館集三十卷 謝江岷陽集八卷 傅夏器錦泉集六卷 朱曰藩山帶閣集三十三卷 岳岱山居稿三十卷 高岱西曹集九卷 陸楫蒹葭堂集七卷 李先芳東岱山房稿三十卷 陳宗虞臥雲樓稿十四卷 黃伯善文稿六卷、詩十五卷 胡瀚今山文集一百卷 蔡宗堯龜陵集二十卷 孫樓百川集十二卷 張世美西谷集十六卷 邵圭潔北虞集六卷 李攀龍滄溟集三十二卷,白雪樓詩集十卷 王世貞弇州四部稿一百七十四卷、[四部者:一賦、二詩、三文、四說,以擬域中之四部州。汪道昆序之。]續稿二百十八卷 王世懋奉常集五十四卷、詩十五卷 梁有譽比部集八卷 徐中行天目山人集二十一卷、詩六卷 宗臣詩文集十五卷 吳國倫甔甀洞稿五十四卷,續稿二十七卷、詩十五卷 謝榛四溟山人集二十卷、詩四卷 盧柟賦五卷,蠛蠓集五卷 劉鳳文集三十二卷 陸弼詩集二十六卷 汪道昆太函集一百二十卷,南溟副墨二十四卷 許邦才梁園集四卷 魏學禮集二十四卷 魏裳雲山堂集六卷 張佳胤奏議七卷,崌崍文集六十五卷 張九一綠波樓集十卷 黎民表文集十六卷 歐大任虞部集二十二卷 俞允文詩文集二十四卷 余曰德詩集十四卷 萬表玩鹿亭稿八卷 高拱獻忱集五卷,詩文集四十四卷 趙貞吉文集二十三卷、詩五卷 高儀奏議十卷 楊巍夢山存稿四卷 殷士儋金輿山房稿十四卷 諸大綬文集八卷 楊博獻納稿十卷,奏議七十卷,詩文集十二卷 張瀚詩文集四十卷 董傳策奏議一卷,采薇集十四卷 馬森文集二十卷 洪朝選靜菴稿十五卷 朱衡文集二十卷 陳紹儒司空集二十卷 何維柏天山堂集二十卷 周詩與鹿集十二卷 郭汝霖石泉山房集十二卷 王時槐存稿十四卷 曹大章含齋稿二十卷 林大春井丹集十五卷 王叔果半山藏稿二十卷 王叔杲玉介園稿二十卷 徐師曾湖上集十四卷 張祥鳶華陽洞稿二十二卷 陳善黔南類稿八卷 穆文熙逍遙園集十卷 胡直衡廬稿三十卷 王格少泉集十卷 姚汝循詩文集二十四卷 張元忭不二齋稿十二卷 歸有光震川集三十卷,外集十卷[錢謙益訂正。] 劉效祖詩稿六卷 王叔承吳越游七卷 沈明臣詩集四十二卷 陳鶴詩集二十一卷 馮遷長鋏齋稿七卷 朱邦憲詩文集十五卷 徐渭詩文全集二十九卷 王寅詩文集八卷 郭造卿海岳山房集二十卷 俞汝為缶音集四卷 謝汝韶天池稿十六卷 謝肇淛文集二十八卷、詩三十卷 駱問禮萬一樓集六十一卷,外集十卷 王可大三山彙稿八卷 沈桐觀頤集二十卷 王養端遂昌三賦一卷 黃謙詩文稿十六卷 戴廷槐錦雲集十六卷 [已上嘉靖、隆慶時。] 張居正奏對稿十卷,詩文集四十七卷 張四維條麓堂集三十四卷 馬自強文集二十卷 陸樹聲詩文集二十六卷 林燫文集十六卷、詩六卷 汪鏜餘清堂定稿三十二卷 徐學謨文集四十二卷、詩二十二卷 潘季馴奏疏二十卷,文集五卷 吳桂芳奏議十六卷,文集十六卷 譚綸奏議十卷 俞大猷正氣堂集十六卷 戚繼光橫槊稿三卷 海瑞文集七卷 吳時來悟齋稿十五卷 趙用賢奏議一卷,文集三十卷、詩六卷 吳中行賜餘堂集十四卷 艾穆熙亭集十卷 鄒元標奏疏五卷,文集七卷,續集十二卷 沈思孝陸沈漫稿六卷 蔡文範文集十八卷 范槲明蜀都賦一卷 王宗沐奏疏四卷,文集三十卷 王崇古奏議五卷,山堂彙稿十七卷 王士性五岳遊草十二卷 陳士元歸雲集七十五卷 鄧元錫潛學稿十七卷 林偕春雲山居士集八卷 申時行綸扉奏章十卷,賜閒堂集四十卷 余有丁詩文集十五卷 許國文集六卷 王錫爵詩文集三十二卷 王家屏文集二十卷 趙志臯奏議十六卷,文集四卷、詩五卷 耿定向文集二十卷 姜寶文集三十八卷、詩十卷 孫應鼇彙稿十六卷 魏學曾文集十卷 沈節甫文集十五卷 王樵方麓居士集十四卷 宋儀望文集十二卷、詩十四卷 魏允貞文集四卷 魏允中文集八卷 顧憲成文集二十卷 孟化鯉文集八卷 葉春及絅齋集六卷 王穉登詩集十二卷 盛時泰城山堂集六十八卷 張鳳翼處實堂前後集五十三卷 張獻翼文起堂集十六卷 莫是龍石秀齋集十卷 曹子念詩集十卷 顧大典清音閣集十卷 鄔佐卿芳潤齋集九卷 茅溱四友齋集十卷 莫叔明詩三卷 田藝蘅詩文集二十卷 胡應麟少室山房類稿一百二十卷 陳文燭文集十四卷、詩十二卷 李維楨大泌山房全集一百三十四卷 屠隆由拳集二十三卷,白榆集二十卷,栖真館集三十卷 屠本畯詩草六卷 馮時可元成選集八十三卷 沈鯉亦玉堂稿十八卷 于慎行文集四十二卷、詩二十卷 李廷機文集十八卷 曾同亨泉湖山房稿三十卷 王圻鴻洲類稿十卷 謝杰天靈山人集二十卷 馮琦宗伯集八十一卷 曾朝節紫園草二十二卷 郭子章粵草、蜀草、楚草、閩草、浙草、晉草、留草共五十五卷 許孚遠致和堂集八卷 田一儁鍾台遺稿十二卷 林景暘玉恩堂集十卷 鄧以讚定宇集四卷 黃洪憲碧山學士集二十一卷 王祖嫡文集三十七卷 劉日升慎修堂集二十三卷 郭正域黃離草十卷 唐文獻占星堂集十六卷 鄒德溥全集五十卷 沈懋學郊居稿六卷 馮夢禎快雪堂集六十四卷 邢侗來禽館集二十八卷 余寅農丈人集二十卷、詩八卷 虞淳熙德園全集六十卷 湯顯祖玉茗堂文集十五卷、詩十六卷 謝廷諒薄遊草二十四卷 謝廷讚綠屋遊草十五卷 陳第寄心集六卷 羅大紘文集十二卷 來知德瞿塘日錄三十卷 徐即登正學堂稿二十六卷 蘇濬紫溪集三十四卷 羅汝芳近溪集十二卷、詩二卷 潘士藻闇然堂集六卷 焦竑澹園集四十九卷,續集三十五卷 袁宗道白蘇齋類稿二十四卷 袁宏道詩文集五十卷 袁中道珂雪齋集二十四卷 陶望齡歇菴集十六卷 瞿九思文集七十五卷 馮大受詩集十卷 何三畏漱六齋集四十八卷 瞿汝稷同鄉集十四卷 郝敬小山草十卷 許樂善適志齋稿十卷 王納諫初日齋集七卷 姚舜牧文集十六卷 葉向高綸扉奏草三十卷,文集二十卷、詩八卷 丁賓文集八卷 區大相詩集二十七卷 顧起元文集三十卷、詩二十卷 湯賓尹睡菴初集六卷 王衡緱山集二十七卷 公鼐問次齋集三十卷 邱禾實文集八卷、詩四卷 南師仲玄麓堂集五十卷 張以誠酌春堂集十卷 何喬遠集八十卷 張燮羣玉樓集八十四卷 張萱西園全集三十卷 李光縉景璧集十九卷 曹學佺石倉詩文集一百卷 徐熥幔亭集二十卷 徐〈火勃〉鼇峯集二十六卷 黃汝亨寓林集三十二卷 趙宦光寒山漫草八卷 俞安期翏翏集二十八卷 歸子慕陶菴集四卷 趙南星文集二十四卷 楊漣文集三卷 左光斗奏疏三卷,文集五卷 魏大中藏密齋集二十五卷 魏學洢茅簷集八卷 繆昌期從野堂存稿八卷 李應昇落落齋遺稿十卷 周宗建奏議四卷 黃尊素文集六卷 馮從吾疏草一卷,少墟文集二十二卷 孫慎行奏議二卷,玄晏齋集十卷 曹于汴抑節堂集十四卷 陳于廷定軒存稿三卷 張鼐寶日堂集六卷 楊守勤寧澹齋集十卷 婁堅學古緒言二十六卷 唐時升三易集二十卷 李流芳檀園集十二卷 程嘉燧松圓浪淘集十八卷 朱國祚介石齋集二十卷 鍾惺隱秀堂集八卷 譚元春嶽歸堂集十卷 蔡復一遯菴集十七卷 王思任文集三十卷 董其昌容臺集十四卷,別集六卷 陳繼儒晚香堂集三十卷 王廷宰緯蕭齋集六卷 李日華恬致堂集四十卷 方應祥青來閣集三十五卷 姚希孟文集二十八卷 陳仁錫無夢園集四十卷 蕭士瑋春浮園集十卷 鄭懷魁葵圃集三十卷 謝兆申詩文稿二十四卷 顧正誼詩史十五卷 張采知畏堂文存十一卷,詩存四卷 張溥七錄齋集十二卷、詩三卷 唐汝詢編篷集十卷 曾異撰紡授堂集二十七卷 孫承宗奏議三十卷,文集十八卷 賀逢聖文類五卷 蔣德璟敬日草九卷 黃景昉甌安館集三十卷 倪元璐奏牘三卷,詩文集十七卷 李邦華奏議六卷,文集八卷 王家彥奏議五卷,文集五卷 凌義渠文集六卷 馬世奇文集六卷、詩三卷 劉理順文集十二卷 金鉉文集六卷 鹿善繼文稿四卷 孫元化文集一百卷 熊人霖華川集二十四卷 陳山毓靖質居士集六卷 陳龍正幾亭集六十四卷 陳際泰太乙山房集十四卷 吳應箕文集二十八卷 呂維祺詩文集二十卷 徐石麒可經堂集十二卷 黃道周石齋集十二卷 張肯堂莞爾集二十卷 袁繼咸六柳堂集三卷 黃端伯瑤光閣集八卷 金聲文集九卷 陳函輝寒山集十卷 艾南英天慵子集六卷 黎遂球文集二十一卷、詩十卷 李日宣奏議十六卷,敬修堂集三十卷 黃淳耀陶菴集七卷 侯峒曾文集四十卷 侯岐曾文集三十卷 [已上萬曆、天啟、崇禎時。] 宗泐全室外集十卷,西游集一卷[洪武中,宗泐為右善世,奉使西域求遺經,往返道中之作。] 來復蒲菴集十卷 法住幻住詩一卷 清濋蘭江望雲集二卷 廷俊泊川文集五卷 克新雪廬稿一卷 守仁夢觀集六卷 如蘭支離集七卷 德祥桐嶼詩一卷 子楩水雲堂稿二卷 宗衍碧山堂集三卷 妙聲東臯錄七卷 元極圓菴集十卷 溥洽雨軒外集八卷 善啟江行倡和詩一卷 大冋竺菴集二卷 覺澄雨華詩集二卷 明秀雪江集三卷 普泰野菴詩集三卷 宗林香山夢寱集一卷 方澤冬谿內外集八卷 真可紫柏老人集十五卷 德清憨山夢游集四十卷 弘恩雪浪齋詩集二卷 寬悅堯山藏草五卷 法杲雪山詩集八卷 一元山居百咏一卷 如愚空華集二卷,飲河集二卷,四悉稿四卷 智舷黃山老人詩六卷 慧秀秀道人集十三卷 傳慧浮幻齋詩三卷,流雲集二卷 圓復三支集二卷,一葦集二卷 元賢禪餘集四卷 張宇初峴泉文集二十卷 鄧羽觀物吟一卷 張友霖鐵鑛集二卷 邵元節集四卷 汪麗陽野懷散稿一卷 張蚩蚩適適吟一卷 顏復膺潛菴咏物詩六卷 [已上方外。] 安福郡主桂華詩集一卷 周憲王宮人夏雲英端清閣詩一卷 陳德懿詩四卷 楊夫人詞曲五卷 孟淑卿荊山居士詩一卷 朱靜菴詩集十卷 鄒賽貞詩四卷 楊文儷詩一卷 金文貞蘭莊詩一卷 馬閒卿芷居集一卷 端淑卿綠窗詩稿四卷 王鳳嫺焚餘草五卷 張引元、張引慶雙燕遺音一卷 董少玉詩一卷 周玉如雲巢詩一卷 邢慈靜非非草一卷 沈天孫留香草四卷 屠瑤瑟留香草一卷 袁九淑伽音集一卷 姚青蛾玉鴛閣詩二卷 王虞鳳罷繡吟一卷 劉苑華詩一卷 陸卿子考槃集六卷,雲臥閣稿四卷,玄芝集四卷 徐媛絡緯吟十二卷 沈紉蘭效顰集一卷 項蘭貞裁雲草一卷,月露吟一卷 薄少君嫠泣集一卷 方孟式紉蘭閣集八卷 方維儀清芬閣集七卷 黃幼藻柳絮編一卷 桑貞白香匳稿二卷 [已上閨秀。] 右別集類,一千一百八十八部,一萬九千八百九十六卷。 歷代名臣奏議三百五十卷永樂中黃淮等奉敕纂輯。 王恕歷代諫議錄一百卷 謝鐸赤城論諫錄十卷鐸與黃孔昭同輯天台人文之有關治道者,宋十人,明六人。 張瀚明疏議輯略三十七卷 張國綱明代名臣奏疏二十卷 張鹵嘉隆疏鈔二十卷 吳亮萬曆疏鈔五十卷 孫甸明疏議七十卷 朱吾弼明留臺奏議二十卷 慶靖王檹文章類選四十卷 鄭淵續文類五十卷 鄭柏續文章正宗四十卷 王稌國朝文纂四十卷 趙友同古文正原十五卷 吳訥文章辨體五十卷,外集五卷 李伯璵文翰類選大成一百六十二卷 張洪古今箴銘集十四卷 程敏政明文衡九十八卷 楊循吉明文寶八十卷 姚福明文苑通編十卷 賀泰唐文鑑二十一卷 李夢陽古文選增定二十二卷 劉節廣文選八十二卷 李堂正學類編十五卷 謝朝宣古文會選三十卷 楊慎古雋八卷 林希元古文類鈔二十卷 唐順之文編六十四卷,明文選二十卷 張時徹明文範六十八卷 汪宗元明文選二十卷 張士瀹明文纂五十卷 慎蒙明文則二十二卷 薛甲大家文選二十二卷 王逢年文統一百卷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一百四十四卷 徐師曾文體明辨八十四卷正錄六十卷,附錄二十四卷。 褚鈇彙古菁華二十四卷 姚翼歷代文選五十卷 陳第屈宋古音義三卷 郭棐名公玉屑錄二十卷 胡時化名世文宗三十卷 李鐸西漢菁華十四卷 申用懋西漢文苑十二卷 湯紹祖續文選二十七卷 孫幰今文選二十五卷 馬繼銘廣文選十二卷 劉世教賦紀一百卷 潘士達古文世編一百卷 陳翼飛文儷六十卷 何喬遠明文徵七十四卷 汪瑗楚辭集解十五卷 陳仁錫古文奇賞二十二卷,續二十四卷,三續二十六卷,四續五十三卷,明文奇賞四十卷 王志堅古文瀾編二十卷,續編三十卷,四六法海十二卷 楊瞿崍明文翼統四十卷 張燦擬離騷二十卷 黃道周續離騷二卷 胡震亨續文選十四卷 方岳貢古文國瑋集五十二卷 俞王言辭賦標義十八卷 陳山毓賦略五十卷 陳子龍明代經世文編五百八卷 張溥古文五刪五十二卷,漢魏百三名家集 陳經邦明館課五十一卷 張陽新安文粹十五卷 趙鶴金華文統十三卷 阮元聲金華文徵二十卷 張應麟海虞文苑二十四卷 錢穀續吳都文粹六百卷 董斯張吳興藝文補七十卷 楊慎尺牘清裁十一卷,古今翰苑瓊琚十二卷 王世貞增集尺牘清裁二十八卷 梅鼎祚書記洞詮一百二十卷 俞安期啟雋類函一百卷 凌稚隆名公翰藻五十二卷 宋公傳元時體要十四卷南海鄧林序稱共嘗同修東觀書,蓋永樂初纂修大典者。 高柄唐詩品彙九十卷,拾遺十卷,唐詩正聲二十二卷 周敘唐詩類編十卷 蕭儼明代風雅廣選三十七卷 楊慎風雅逸編十卷,選詩外編九卷,五言律祖六卷,近體始音五卷,詩林振秀十一卷,明詩鈔七卷 何景明校漢魏詩十四卷 黃佐明音類選十八卷 徐泰明代風雅四十卷 程敏政詠史詩選十五卷 徐獻忠六朝聲偶集七卷,百家唐詩一百卷 黃德水初唐詩紀三十卷 李於鱗古今詩刪三十四卷,唐詩選七卷 何喬新唐律羣玉十六卷 鄒守愚全唐詩選十八卷 謝東山明近體詩鈔二十九卷 馮惟訥詩紀一百五十六卷,風雅廣逸七卷 王宗聖增補六朝詩彙一百十四卷 張之象古詩類苑一百二十卷,唐詩類苑二百卷,唐雅二十六卷 卓明卿唐詩類苑一百卷 潘是仁宋元名家詩選一百卷 毛應宗唐雅同聲五十卷 俞安期詩雋類函一百五十卷 許學彝詩源辨體十六卷 俞憲盛明百家詩一百卷 盧純學明詩正聲六十卷 符觀唐詩正體七卷,宋詩正體四卷,元詩正體四卷,明詩正體五卷 鍾惺古唐詩歸四十七卷 臧懋循古詩所五十二卷,唐詩所四十七卷 李騰鵬詩統四十二卷 張可仕補訂明布衣詩一百卷 沈子來唐詩三集合編七十八卷 陳子龍明詩選十三卷 胡震亨唐音統籤一千二十四卷甲籤帝王詩七卷,乙籤初唐詩七十九卷,丙籤、盛唐詩一百二十五卷,丁籤中唐詩三百四十一卷,戊籤晚唐詩二百一卷,又餘閏六十四卷,己籤五唐雜詩四十六卷,庚籤僧詩三十八卷、道士詩六卷、宮閨詩九卷、外國詩一卷,辛籤樂章十卷、雜曲五卷、填詞十卷、歌一卷、謠一卷、諧謔四卷、諺一卷、語一卷、酒令一卷、題語判語一卷、讖記一卷、占辭一卷、蒙求一卷、章咒一卷、偈頌二十四卷、壬籤仙詩三卷、神詩一卷、鬼詩二卷、夢詩一卷、物怪詩一卷,癸籤體凡、發微、評彙、樂通、詁箋、談叢、集錄,凡三十六卷。 曹學佺石倉十二代詩選八百八十八卷古詩十三卷,唐詩一百十卷,宋詩一百七卷,元詩五十卷,明詩一集八十六卷,二集一百四十卷,三集一百卷,四集一百三十二卷,五集五十卷,六集一百卷。 徐獻忠樂府原十五卷 胡瀚古樂府類編四卷 陳耀文花草粹編十二卷 錢允治國朝詩餘五卷 沈際飛草堂詩餘十二卷 卓人月古今詞統十六卷 毛晉宋六十家詞六十卷 程明善嘯餘譜十卷 黎淳國朝試錄六百四十卷輯明成化已前試士之文。丘濬為序。 汪克寬春秋作義要訣一卷 楊慎經義模範一卷 梁寅策要六卷 劉定之十科策略八卷 張和筱菴論鈔一卷 黃佐論原十卷,論式三卷 戴鱀策學會元四十卷 唐順之策海正傳十二卷 茅維論衡六卷,表衡六卷,策衡二十二卷 陳禹謨類字判草二卷 明狀元策十二卷坊刻本。 四書程文二十九卷,五經程文三十二卷,論程文十卷,詔誥表程文五卷,策程文二十卷已上五種,見葉盛菉竹堂書目,皆明初舉業程式。 右總集類,一百六十二部,九千八百一十卷 詩學梯航一卷宣德中,周敘等奉敕編。 寧獻王臒仙文譜八卷,詩譜一卷,詩格一卷,西江詩法一卷 寧靖王奠培詩評一卷 宋元禧文章緒論一卷 唐之淳文斷四卷 溫景明藝學淵源四卷 閔文振蘭莊文話一卷,詩話一卷 張大猷文章源委一卷 王弘誨文字談苑四卷 朱荃宰文通二十卷 瞿祐吟堂詩話三卷 懷悅詩家一指一卷 葉盛秋臺詩話一卷 游潛夢蕉詩話二卷 李東陽懷麓堂詩話一卷 徐禎卿談藝錄一卷 都穆詩話二卷 強晟汝南詩話四卷 沈麟唐詩世紀五卷 楊慎升菴詩話四卷 程啟充南溪詩話三卷 安磐頤山詩話二卷 黃卿編苕詩話八卷 宋孟清詩學體要類編三卷 朱承爵詩話一卷 顧元慶夷白齋詩話一卷 陳霆渚山堂詩話三卷 皇甫循解頤新語八卷 黃省曾詩法八卷 梁格冰川詩式四卷 邵經邦律詩指南四卷 謝東山詩話四卷 王世懋藝圃擷餘一卷 謝榛詩家直說四卷 俞允文名賢詩評二十卷 胡應麟詩藪二十卷 凌雲續全唐詩話十卷 郭子章豫章詩話六卷,續十二卷 謝肇淛小草齋詩話四卷 趙宧光彈雅集十卷 曹學佺蜀中詩話四卷 程元初名賢詩指十五卷 王昌會詩話彙編三十二卷 右文史類,四十八部,二百六十卷。 諸王世表一 明太祖建藩,子孫世系預錫嘉名,以示傳世久遠。當神宗中葉,僅及祖訓之半,而不億之麗,宗祿虧乏,議者遂有減歲祿,限宮媵,且限支子之請。由是支屬承祧者,親王無旁推之恩;羣從繼世者,郡封絕再襲之例;以及名婚不時有明禁,本折互支無常期。啟、禎時,軍餉告絀,大農蒿目,安能顧贍藩維。親王或可自存,郡王以至中尉空乏尤甚。一旦盜起,無力禦侮,徒手就戮,宗社為墟,惜哉! 考之史冊,漢諸王表與王子侯離而不屬,世次難明。唐宗族蕃大,源遠流長,然諸王以不出閤,不分房,子孫皆闕而不著。宋史於太祖、太宗、魏王廷美之裔,迄臨安淪沒,悉載譜牒,而賢愚竝列,漫無裁割。茲表明代親王至郡王而止,以從史、漢諸王及王子侯之例。又彷唐宗分房法,繫各府郡王於親王之下,如小宗之從大宗。其餘不得封者,槩不載。 [洪武中,太祖以子孫蕃衆,命名慮有重復,乃於東宮、親王世系,各擬二十字,字為一世。子孫初生,宗人府依世次立雙名,以上一字為據,其下一字則取五行偏旁者,以火、土、金、水、木為序,惟靖江王不拘。東宮擬名曰:允文遵祖訓,欽武大君勝,順道宜逢吉,師良善用晟。秦府曰:尚志公誠秉,惟懷敬誼存,輔嗣資廉直,匡時永信惇。晉府曰:濟美鍾奇表,知新慎敏求,審心咸景慕,述學繼前修。燕府後為帝系,曰:高瞻祁見佑,厚載翊常由,慈和怡伯仲,簡靖迪先猷。周府曰:有子同安睦,勤朝在肅恭,紹倫敷惠潤,昭格廣登庸。楚府曰:孟季均榮顯,英華蘊盛容,宏才升博衍,茂士立全功。齊府曰:賢能長可慶,睿智實堪宗,養性期淵雅,寅思復會通。魯府曰:肇泰陽當健,觀頤壽以弘,振舉希兼達,康莊遇本寧。蜀府曰:悅友申賓讓,承宣奉至平,懋進深滋益,端居務穆清。湘府曰:久鎮開方岳,揚威謹禮儀,剛毅循超卓,權衡素自持。代府曰:遜仕成聰俊,充廷鼐鼎彝,傳貽連秀郁,炳燿壯洪基。肅府曰:瞻祿貢真弼,縉紳識烈忠,曦暉躋當運,凱諫處恒隆。遼府曰:貴豪恩寵致,憲術儼尊儒,雲仍祺保合,操翰麗龍輿。慶府曰:秩邃寘台鼒,倪伸帥倬奇,适完因巨衎,騭眷發需毘。寧府曰:磐奠覲宸拱,多謀統議中,總添支庶闊,作哲向親衷。岷府曰:徽音膺彥譽,定幹企禋雍,崇理原諮訪,寬鎔喜賁從。谷府曰:賦質僖雄敞,叢興闡福昌,篤諧恂懌豫,擴霽昱禎祥。韓府曰:冲範徵偕旭,融謨朗璟逵,亶韶愉灝慥,令緒价蕃維。瀋府曰:佶幼詮勛允,恬珵效迴瑝,湜源諲晳暐,圭璧澈澄昂。安府曰:斐序斌廷賞,凝覃濬祉襄,恢嚴顓輯矩,縝密廓程綱。唐府曰:瓊芝彌宇宙,碩器聿琳琚,啟齡蒙頌體,嘉曆協銘圖。郢府曰:偉聞參望奭,箴誨洎臯夔,麒麟餘積兆,奎頴曄璿璣。伊府曰:顒勉諟訏典,襃珂采鳳琛,應疇頒冑選,昆玉冠泉金。靖江王曰:贊佐相規約,經邦任履亨,若依純一行,遠得襲芳名。考明代帝系,熹宗、莊烈二帝名,始及「由」字。其他王府,亦多不出十字。] [親王之子,例封郡王。若以支屬嗣者,自後長子襲封親王外,餘子仍照原封世次,授以本等爵級,不得冒濫郡爵。郡王無子,兄弟及兄弟之子不得請襲,違者為冒封。皆萬曆七年例也。] 太祖二十六子。懿文太子外,皇子楠未封。成祖以洪武三年封燕王,後尊為帝系,不得仍列之藩封世次。其得封者二十三王,曰秦愍王樉,曰晉恭王棡,曰周定王橚,曰楚昭王楨,曰齊王榑,曰潭王梓,曰趙王〈木巳〉,曰魯荒王檀,曰蜀獻王椿,曰湘獻王柏,曰代簡王桂,曰肅莊王楧,曰遼簡王植,曰慶靖王〈木旃〉,曰寧獻王權,曰岷莊王楩,曰谷王橞,曰韓憲王松,曰瀋簡王模,曰安惠王楹,曰唐定王桱,曰郢靖王棟,曰伊厲王〈木彝〉。而靖江王以南昌嫡孫受封郡王,附載於後。 秦 愍王樉,太祖嫡二子,洪武三年封。十一年就藩西安府。二十八年薨。 隱王尚炳,愍嫡一子,洪武二十八年襲封。永樂十年薨。 僖王志〈土恒〉,隱嫡一子,永樂十年襲封。二十二年未娶薨。 懷王志均,隱庶二子,初封渭南王,永樂二十二年進封。宣德元年未娶薨。 康王志〈土絜〉,隱庶三子,初封富平王,宣德三年進封。景泰六年薨。 惠王公錫,康嫡一子,天順二年襲封。成化二十二年薨。 簡王誠泳,惠庶一子,成化四年封鎮安王,弘治元年襲封秦王。十一年薨。無子。 昭王秉欆,簡從弟臨潼王誠澯庶一子,初襲臨潼王,弘治十三年嗣封秦王。追諡其祖公銘為安王,父誠澯為莊王。十四年薨。 定王惟焯,昭庶一子,正德四年襲封。嘉靖二十三年薨。無子。 宣王懷埢,定再從弟奉國將軍惟燫之子,初封鎮國中尉,嘉靖二十七年嗣封秦王。追諡其曾祖鎮國將軍誠潤為恭王,祖輔國將軍秉柎為順王,父惟燫為端王。誠潤,安庶二子也。四十五年,宣王薨。 靖王敬鎔,宣庶一子,初封隆德王,隆慶三年襲封。萬曆四年薨。 敬王誼澏,靖嫡一子,萬曆三年封世子,九年襲封。十四年薨。無子。 □王誼漶,靖嫡三子,萬曆十三年襲封奉國中尉,十四年加封紫陽王,十五年進封。 存樞,誼漶□□子,萬曆□□年襲封。崇禎末陷於賊。 永興 懿簡王尚烈,愍嫡二子,永樂元年封。十五年薨。 恭憲王志〈濮,氵改土〉,懿簡庶一子,永樂二十年襲封。景泰五年薨。 昭僖王公鉐,恭憲庶一子,景泰六年襲封。弘治元年薨。 榮惠王誠瀾,昭僖嫡一子,弘治四年襲封。正德二年薨。二子俱殀。 莊定王秉櫸,榮惠從姪,正德六年以奉國將軍嗣封。嘉靖十二年薨。王以從姪由將軍進封,據例為冒。 恭定王惟熣,莊定庶一子,嘉靖十七年襲封。萬曆二年薨。王自首冒封,不再襲,除。 保安 懷僖王尚煜,愍嫡三子,永樂元年封。七年薨。 悼順王志垌,懷僖庶一子,永樂十九年襲封。正統元年薨。 莊簡王公鍊,悼順嫡一子,正統十一年襲封。成化十一年薨。 榮穆王誠潢,莊簡嫡一子,成化十四年襲封。弘治八年薨。無子。 昭和王誠淥,莊簡庶一子,弘治十年以鎮國將軍進封。十四年薨。無子。 靖和王誠漖,莊簡庶二子,正德三年以鎮國將軍進封。十四年薨。 恭懿王秉棧,靖和庶一子,嘉靖六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因王父冒封,例不再襲,除。 興平 恭靖王尚烐,愍庶四子,永樂初封。正統十四年薨。 莊惠王志〈土{直木}〉,恭靖嫡一子,景泰三年襲封。天順元年薨。無子,除。 永壽 懷簡王尚灴,愍庶五子,永樂初封。十八年薨。 安惠王志埴,懷簡嫡一子,宣德六年襲封。成化六年薨。 康定王公鋌,安惠嫡一子,成化八年襲封。九年薨。 莊僖王誠淋,康定庶一子,成化十二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弘治八年薨。 恭和王秉欓,莊僖庶一子,弘治十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嘉靖十七年薨。庶一子惟燿先卒,庶六子惟燱以母邵氏封妃,自謂嫡子當立,請襲得允。後惟燿子懷墡奏辨。會議以邵氏因內助進封,惟燱不得稱嫡,乃以懷墡襲封。 惟燿初封鎮國將軍,嘉靖七年卒,以子懷墡襲封。追諡懷順王。 榮靖王懷墡,懷順庶一子,嘉靖二十八年襲封。二十九年薨。 □□王敬鏞,榮靖嫡一子,嘉靖三十一年襲封,薨。 □□王誼況,敬鏞嫡一子,萬曆五年封長子。三十三年襲封。四十二年薨。 □□王存桑,誼況庶一子,萬曆二十七年封長孫。三十三年改封長子。四十五年襲封。 安定 尚炌,愍庶六子,永樂初封。十六年削為庶人,發守愍王墳園,除。 宜川 莊靖王志堢,隱庶三子,宣德元年封。正統十三年薨。 榮順王公鋺,莊靖庶一子,景泰二年襲封。成化二十年薨。 康僖王誠灌,榮順庶一子,弘治三年以鎮國將軍襲封。九年薨。 思裕王秉楀,康僖嫡一子,弘治十三年襲封。嘉靖元年薨。無子,除。 臨潼 惠簡王公銘,康庶三子,正統七年封。成化十年薨。 和僖王誠澯,惠簡嫡一子,成化十三年襲封。弘治五年薨。後子秉欆嗣秦封,郡爵不再襲。 郃陽 惠恭王公鏜,康庶四子,正統七年封。成化七年薨。 溫穆王誠泓,惠恭庶一子,成化十二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弘治七年薨。子秉柔,卒。 悼安王誠澮,惠恭庶二子,弘治七年以鎮國將軍進封。本年薨。 安僖王秉檄,悼安嫡一子,正德三年以輔國將軍襲封。本年薨。無子,除。 汧陽 端懿王公鏳,康庶五子,正統十一年封。弘治八年薨。 安裕王誠洌,端懿嫡一子,弘治十年襲封。十五年薨。 莊靖王秉榛,安裕庶一子,正德三年襲封。嘉靖三十三年薨。二子俱未名卒,除。 崇信 □□王誼〈氵{巛夕}〉,靖庶一子,萬曆二十三年以奉國中尉加封。 晉 恭王棡,太祖嫡三子,洪武三年封。十一年就藩太原府。三十一年薨。 定王濟熺,恭嫡一子,洪武三十一年襲封。永樂十二年為弟濟熿誣搆,廢守恭王墳園。後事明,仁宗賜王冠服,令依子美圭養。宣德十年薨。 憲王美圭,定嫡一子,永樂三年封世子,為叔濟熿誣廢,隨父守墳。二十一年事明,封平陽王。宣德十年襲封晉王。正統六年薨。 莊王鍾鉉,憲庶一子,初封榆社王,正統七年襲封。弘治十五年薨。曾孫知烊立。 奇源,莊嫡一子,天順三年封世子。弘治十四年薨。以孫知烊襲封,追封王,諡曰靖。 表榮,靖嫡一子,成化十四年封世孫。弘治六年薨。以子知烊襲封,追封王,諡曰懷。 端王知烊,懷庶二子,弘治十一年封世曾孫。十六年襲封。嘉靖十二年薨。無子。 簡王新〈土典〉,端從弟新化王知〈火節〉庶一子,嘉靖十二年以新化王長子奉敕管理府事。十五年嗣封晉王。追諡其祖秉槏為安王,父知〈火節〉為康王。萬曆三年薨。 敬王慎鏡,簡親弟鎮國將軍新墧嫡一子,初封輔國將軍。萬曆四年奉敕管理府事。六年卒。七年追封,加諡。無子。 惠王慎鋷,新墧嫡三子,敬親弟,嘉靖三十年封輔國將軍。萬曆七年進封。本年薨。 穆王敏淳,惠嫡一子,萬曆十三年襲封。三十八年薨。 □王求桂,穆庶一子,萬曆三十九年請敕管理府事。四十一年襲封。崇禎末陷於賊。 高平 懷簡王濟〈火曄〉,恭庶二子,永樂初封。五年薨。無子,除。 平陽 濟熿,恭庶三子,永樂初封。十二年,晉王濟熺廢,遂襲晉封。宣德二年通高煦事發,革爵,發高牆,除。 慶成 莊惠王濟炫,恭庶四子,永樂元年封,別城汾州。宣德四年薨。 恭僖王美埥,莊惠庶一子,宣德七年以鎮國將軍襲封。景泰七年薨。 溫穆王鍾鎰,恭僖庶一子,正統十二年襲封。弘治九年薨。 端順王奇湞,溫穆嫡一子,弘治十二年襲封。嘉靖十二年薨。 恭裕王表欒,端順嫡一子,嘉靖十四年襲封。三十九年薨。 安穆王知熑,恭裕嫡一子,嘉靖二十八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四十一年襲封。隆慶三年薨。 新〈土提〉,安穆嫡一子,嘉靖四十二年封長子。四十三年卒,以子慎鍾襲封,追封王,諡悼懷。 榮懿王慎鍾,悼懷庶一子,嘉靖四十二年以奉國將軍改封長孫。隆慶六年襲封。萬曆三十四年薨。 □□王敏{艹泥},榮懿庶一子,萬曆三十七年以鎮國將軍襲封,薨。 □□王求棆,敏{艹泥}嫡一子,萬曆三十八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寧化 懿簡王濟煥,恭庶四子,永樂二年封。景泰元年薨。 僖順王美壤,懿簡庶一子,景泰三年以鎮國將軍襲封。成化七年薨。長子鍾錡殀卒。 鍾鈵,僖順庶二子,成化八年襲封。弘治四年革爵,發高牆。正德三年卒,准歸葬。 奇〈氵隱〉,鍾鈵嫡一子,弘治三年封長子。十八年卒。嘉靖十年以子表樔襲封。追封王,諡悼康。 康和王表樔,悼康庶一子,正德十三年以輔國將軍管理府事。嘉靖八年乞封,准襲王。隆慶四年薨。 恭端王知爧,康和庶一子,嘉靖三十一年封長子。萬曆三年封。十三年薨。 莊定王新壟,恭端庶一子,嘉靖三十一年封長孫。萬曆六年封長子。十九年襲封。二十一年薨。 溫裕王慎鐅,莊定嫡一子,萬曆二十七年襲封。三十八年薨。 □□王敏濟,溫裕嫡一子,萬曆四十四年襲封。 永和 昭定王濟烺,恭庶六子,永樂九年封,別城汾州。正統八年薨。 美塢昭定嫡一子,正統九年襲封。十四年以事取回京。 順僖王鍾鋏,美塢庶一子,成化五年以奉國中尉乞封,准襲王。十年薨。 榮懷王奇淯,順僖嫡一子,成化十三年襲封。弘治元年薨。 靖惠王表〈格,口改巾〉,榮懷嫡一子,弘治四年襲封。正德十三年薨。 安簡王知燠,靖惠嫡一子,嘉靖元年襲封。二十八年薨。 莊定王新墥,安簡嫡一子,嘉靖三十二年襲封。隆慶六年薨。長子殀。 恭懿王慎鐳,莊定庶二子,萬曆五年襲封。二十六年薨。 □□王敏{雨洼},恭懿庶一子,萬曆二十九年襲封。 廣昌 悼平王濟熇,恭嫡七子,永樂初封。宣德二年薨。 安僖王美堅,悼平庶一子,宣德七年襲封。景泰五年薨。無子,除。 交城 榮順王美垸,定庶二子,正統三年封,別城平陽府。成化十一年薨。 莊僖王鍾鐻,榮順庶一子,成化十五年襲封。弘治十年薨。 榮惠王奇淐,莊僖嫡一子,弘治十二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十四年薨。無子。 奇滽,莊僖庶三子,初封輔國將軍,加鎮國。卒以子表〈訊,言改木〉嗣交城封。追封王,諡榮僖。 榮端王表〈訊,言改木〉,榮僖嫡一子,正德五年以輔國將軍嗣封。六年薨。無子。 奇洢,莊僖庶六子,封鎮國將軍。卒,以子表〈木田〉嗣交城封。追封王,諡恭簡。 端和王表〈木田〉,恭簡庶一子,嘉靖二十六年以輔國將軍進封。以從弟承兄爵,自首冒封,不再襲。隆慶四年薨,除。 陽曲 榮靖王美垙,定庶三子,正統二年封,別城平陽府。成化十六年薨。 鍾鍑,榮靖庶一子,成化十九年以鎮國將軍襲封。二十年革爵。嘉靖元年卒。其子孫以本等官職管理府事,不得襲王,除。 西河 靖恭王美埻,定庶四子,正統二年封,別城平陽府。景泰七年薨。 順簡王鍾鑅,靖恭嫡一子,天順元年襲封。成化二十年薨。 恭定王奇溯,順簡庶一子,弘治四年襲封。嘉靖三十六年薨。 康懿王表相,恭定嫡一子,嘉靖三十八年襲封。萬曆十五年薨。 □□王知燧,康懿庶一子,隆慶六年封長子。萬曆十八年襲封,薨。 □□王新甄,知燧嫡一子,萬曆二十五年封長子。 方山 莊憲王美垣,定庶五子,正統二年封。成化六年薨。 昭僖王鍾鋌,莊憲庶一子,成化八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十六年革爵。正德六年薨。子孫俱以本等官職奉祀,除。 臨泉 莊簡王美塎,定庶六子,正統二年封。三年薨。 悼昭王鍾鏶,莊簡庶一子,景泰七年襲封。成化五年薨。 榮穆王奇湒,悼昭嫡一子,成化八年襲封。正德九年薨。 表柃,榮穆庶一子,成化二十三年封鎮國將軍。正德十六年未襲卒。 莊靖王知炪,表柃庶一子,正德七年奉敕管理府事。十五年准襲,未拜命卒。無子,除。 雲丘 簡靖王美堣,定庶七子,正統二年封。成化十六年薨。 端惠王鍾鋌,簡靖嫡一子,成化十七年襲封。弘治九年薨。 恭僖王奇渲,端惠嫡四子,弘治六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十二年襲封。正德十三年薨。 □□王表樟,恭僖庶一子,嘉靖元年以鎮國將軍襲封。五年薨。無子,除。 寧河 康僖王美堛,定庶八子,正統二年封。成化二十一年薨。 安憲王鍾鏤,康僖嫡一子,弘治元年襲封。十四年薨。 溫簡王奇沄,安憲嫡一子,正德三年襲封。嘉靖三十八年薨。 榮莊王表楠,溫簡嫡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隆慶六年薨。 恭懿王知〈局,口改火〉,榮莊嫡一子,嘉靖四十一年封長子。萬曆三年襲封。二十年薨。 定惠王新睚,恭懿庶一子,萬曆二十三年襲封。二十六年薨。無子,除。 徐溝 悼僖王鍾鐸,憲庶二子,正統六年封。景泰元年薨。無子,除。 河東 昭靖王鍾鏸,憲庶三子,正統十三年封。成化二十年薨。 榮安王奇淮,昭靖嫡一子,成化二十三年襲封。正德九年薨。 表枋,榮安庶一子,初封輔國將軍,加封鎮國將軍。正德五年卒。以子知炯襲封。追封王,諡恭憲。 榮懿王知炯,恭憲嫡一子,正德十三年以輔國將軍襲封。嘉靖四十三年薨。 端穆王新墤,榮懿嫡一子,隆慶元年襲封。四年薨。 安裕王慎鍵,端穆庶三子,隆慶五年以輔國將軍改封長子。萬曆三年襲封。三十年薨。 □□王敏淴,安裕嫡一子,萬曆十一年封長子。三十三年襲封。 □□王求杚,敏淴嫡一子,萬曆三十四年封長子。 太谷 懷僖王鍾鋐,憲庶四子,正統十四年封。天順二年薨。無子,除。 義寧 榮康王奇渶,莊庶二子,天順二年封。弘治九年薨。 僖裕王表櫬,榮康嫡一子,弘治十年襲封。正德四年薨。 端靖王知爀,僖裕嫡一子,正德七年襲封。嘉靖四年薨。 康定王新〈土鼎〉,端靖庶一子,嘉靖十一年襲封。四十四年薨。 安僖王慎鑠,康定庶一子,隆慶三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五年襲封。萬曆十三年薨。 □□王敏漽,安僖嫡一子,萬曆十六年襲封。三十八年薨。 □□求橘,敏漽嫡一子,萬曆三十四年封長子。三十八年卒。無子,除。 河中 悼懷王奇溶,莊庶三子,成化元年封。二十年薨。 康簡王表梈,悼懷嫡一子,弘治二年襲封。嘉靖十二年薨。 恭靖王知炬,康簡嫡一子,嘉靖十四年以鎮國將軍襲封。萬曆十九年薨。 新塗,恭靖庶一子,嘉靖二十九年封鎮國將軍。萬曆十年卒。 □□王慎鑌,新塗庶一子,萬曆十六年以輔國將軍改封長孫。二十二年襲封。四十二年薨。 □□王敏洟,慎鑌庶一子,萬曆二十七年封長子。 襄陰 安惠王奇瀴,莊庶四子,成化五年封。弘治九年薨。 宣懿王表楗,安惠嫡一子,弘治十三年襲封。正德十三年薨。無子,除。 新化 恭裕王表槏,靖嫡二子,初封鎮國將軍。正德五年封。八年薨。 端和王知〈火節〉,恭裕嫡一子,正德十年襲封。嘉靖四年薨。後子新〈土典〉嗣晉封,郡爵例不襲。 安溪 表椈,靖庶三子,弘治七年封鎮國將軍。正德二年卒。三年追封王,諡懷僖。無子,除。 靖安 康僖王表柣,靖庶四子,正德六年以鎮國將軍加封。嘉靖三十三年薨。 恭懿王知焝,康僖庶一子,嘉靖三十一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三十六年襲封。萬曆七年薨。 □□王新〈環,王改土〉,恭懿嫡一子,嘉靖三十七年封長子。萬曆十年襲封,薨。 慎〈金役〉,新〈環,王改土〉庶一子,萬曆十二年封長子。三十九年卒。以子敏沒襲封。追封王,諡 □□王敏沒,慎〈金役〉庶一子,萬曆三十年封長孫,既而襲封。 旌德 懷安王表栺,靖庶五子,正德五年封。嘉靖十年薨。 榮穆王知〈火敖〉,懷安嫡一子,嘉靖十一年封。隆慶二年薨。無子,除。 滎澤 安懿王表檈,靖庶六子,正德七年封。嘉靖十二年薨。 端簡王知〈火量〉,安懿□一子,嘉靖十五年襲封。二十八年薨。無子,除。 周 定王橚,太祖嫡五子,洪武三年封吳。十一年改封周。十四年就藩開封府。洪熙元年薨。 憲王有燉,定嫡一子,正統元年襲封。四年薨。無子。 簡王有爝,定庶四子,初封祥符王。正統四年進封。景泰三年薨。郡封例不襲。 靖王子垕,簡庶一子,景泰六年襲封。七年薨。無子。 懿王子埅,簡庶二子,初封通許王。天順元年進封。成化二十一年薨。郡爵不再襲。 惠王同鑣,懿庶一子,初封睢陽王。成化二十三年襲封。弘治十一年薨。 安〈氵橫〉,惠庶二子,成化二十三年封世子。弘治二年薨。以子睦〈木審〉襲封。追封王,諡曰悼。 恭王睦〈木審〉,悼庶一子,初封鎮國將軍。弘治十四年襲封。嘉靖十七年薨。 勤熄,恭嫡一子,正德十一年封世子。嘉靖九年薨。以子朝堈襲封。追封王,諡曰康。 莊王朝堈,康嫡一子,嘉靖十九年襲封。三十年薨。 敬王在鋌,莊嫡一子,嘉靖三十一年襲封。萬曆十一年薨。 端王肅溱,敬嫡一子,隆慶六年,封世子。萬曆十四年襲封,薨。 □王恭枵,端嫡一子,萬曆十七年封世子,既而襲封。 汝南 有〈火動〉,定嫡二子,永樂初封。宣德三年以罪削爵,除。 順陽 懷莊王有烜,定庶三子,永樂初封。十三年薨。無子,除。 新安 有熺,定庶五子,永樂初封。宣德三年以罪削爵,除。 永寧 靖僖王有光,定庶六子,永樂初封。成化二年薨。 安惠王子場,靖僖庶一子,成化三年襲封。十二年薨。 莊和王同釾,安惠庶一子,成化十四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弘治九年薨。 榮穆王安法,莊和嫡一子,弘治十三年襲封。嘉靖元年薨。 恭定王睦橪,榮穆庶一子,嘉靖二年以鎮國將軍襲封。三年薨。 端順王勤燭,恭定庶一子,嘉靖五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十六年薨。 敏懿王朝堛,端順庶一子,嘉靖二十年襲封。四十五年薨。 溫簡王在鏜,敏懿嫡一子,隆慶五年襲封。萬曆二十六年薨。無子,除。 汝陽 恭僖王有煽,定庶七子,永樂初封。正統九年薨。 安惠王子壆,恭僖庶一子,正統十一年以鎮國將軍襲封。成化六年薨。 安和王同鋞,安惠嫡一子,成化八年襲封。正德十年薨。 康肅王安澓,安和庶一子,嘉靖三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四年薨。 宣思王睦槿,康肅庶一子,嘉靖七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十一年薨。 榮定王勤烝,宣思嫡一子,嘉靖十七年襲封。四十五年薨。 莊簡王朝{誰土},榮定嫡一子,隆慶四年襲封。無子,除。 鎮平 恭定王有爌,定庶八子,永樂初封。成化七年薨。 榮莊王子〈土候〉,恭定庶一子,成化九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十八年薨。 端裕王同{彌金},榮莊庶一子,成化二十一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弘治十八年薨。 昭順王安泭,端裕庶一子,正德六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十五年薨。無子,除。 宜陽 康簡王有炥,定庶九子,永樂初封。成化六年薨。無子,除。 遂平 悼恭王有熲,定庶十子,宣德元年封。正統元年薨。 榮靖王子墌,悼恭庶一子,正統四年襲封。成化四年薨。 恭安王同鐎,榮靖嫡一子,成化七年襲封。弘治元年薨。 康穆王安洛,恭安庶一子,弘治四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嘉靖二十四年薨。 睦檗,康穆庶一子,初封鎮國將軍。嘉靖十二年卒。以子勤〈火麗〉襲封。追封王,諡端靖。 安僖王勤〈火麗〉,端靖庶一子,嘉靖二十七年襲封。萬曆十五年薨。 朝墦,安僖庶一子,嘉靖三十一年封鎮國將軍。三十六年卒。以孫肅〈淈,出改辛〉襲封。追封王,諡惠懿。 在鉃,惠懿庶一子,隆慶元年封長孫。萬曆十八年卒。以子肅〈淈,出改辛〉襲封。追封王,諡懷恪。 □裕王肅〈淈,出改辛〉,懷恪庶一子,萬曆二十二年襲封,薨。 □□王恭權,肅〈淈,出改辛〉嫡一子,萬曆三十七年封長子。天啟元年襲封。 封丘 康懿王有熅,定庶十一子,宣德二年封。成化三年薨。 溫和王子堼,康懿庶一子,成化五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弘治十五年薨。 僖順王同鉻,溫和庶一子,正德七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嘉靖三年薨。 端惠王安湜,僖順嫡一子,嘉靖六年襲封。三十一年薨。 肅安王睦訸,端惠庶一子,嘉靖三十四年以鎮國將軍襲封。隆慶三年薨。 莊靖王勤烽,肅安庶一子,萬曆七年襲封。十六年薨。無子,除。 羅山 悼恭王有熼,定庶十二子,宣德二年封。四年薨。無子,除。 內鄉 恭莊王有炯,定十三子,宣德二年封。天順八年薨。 子〈淺,氵改土〉,恭莊庶一子,景泰元年封鎮國將軍。天順元年卒。以子同〈金具〉襲封。追封王,諡懷靖。 溫穆王同〈金具〉,懷靖庶一子,成化元年襲封。弘治十六年薨。 溫定王安潼,溫穆嫡一子,弘治七年襲封。嘉靖二十二年薨。 莊順王睦檝,溫定庶一子,嘉靖二十六年襲封。三十六年薨。 端惠王勤烰,莊順嫡一子,嘉靖三十八年襲封。萬曆二十三年薨。 □□王朝〈崇{巛里}〉,端惠庶一子,萬曆十六年封長子。二十六年襲封,薨。 □□王在{戺金},朝〈崇{巛里}〉嫡一子,萬曆二十九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胙城 莊簡王有燆,定庶十四子,宣德二年封。景泰四年薨。 榮順王子壉,莊簡庶一子,景泰七年以鎮國將軍襲封。成化十三年薨。 昭僖王同{厥金},榮順庶一子,成化十五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弘治元年薨。 宣靖王安瀏,昭僖嫡一子,弘治四年襲封。嘉靖二年薨。 恭懿王睦桅,宣靖嫡一子,嘉靖五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十八年薨。 端惠王勤燇,恭懿庶一子,嘉靖二十年襲封。萬曆八年薨。 □□王朝〈塈,左上为予〉,端惠庶三子,萬曆三年封長子。後卒,無子,除。 原武 安懿王子塒,簡庶三子,正統六年封。成化八年薨。 康僖王同〈金微〉,安懿庶一子,成化五年襲封。弘治七年薨。 恭順王安淇,康僖庶一子,弘治十三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嘉靖三十七年薨。 莊惠王睦〈木頻〉,恭順嫡一子,嘉靖三十九年襲封。萬曆七年薨。 端和王勤爚,莊惠嫡一子,嘉靖四十一年封長子。萬曆十年襲封。十六年薨。 溫穆王朝埨,端和庶一子,隆慶三年封長孫。萬曆十二年改封長子。十九年襲封。三十五年薨。 □□王在〈金皁〉,溫穆庶一子,萬曆十六年封長孫。二十年改封長子。三十八年襲封。 鄢陵 安僖王子塈,簡庶四子,正統六年封。成化二十一年薨。 靖簡王同鋖,安僖庶一子,弘治元年以鎮國將軍襲封。正德十年薨。 端僖王安沅,靖簡嫡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十八年薨。 恭昭王睦枸,端僖嫡一子,嘉靖二十一年襲封。三十六年薨。 勤炡,恭昭嫡一子,嘉靖七年封長孫。二十一年封長子。隆慶五年卒。 康懿王朝〈土從〉,勤炡庶一子,萬曆二年以輔國將軍改封長子。十九年襲封,薨。 莊和王在,康懿〈予金〉嫡一子,萬曆二十一年封長子。三十年襲封,薨。 □□王肅汭,莊和庶三子,天啟元年襲封。 河陰 懷僖王子壜,簡庶五子,正統六年封。十二年薨。 康簡王同鑣,懷僖嫡一子,天順元年襲封。弘治十四年薨。 莊定王安〈氵丘〉,康簡庶一子,弘治十六年襲封。嘉靖三十三年薨。 恭肅王睦橘,莊定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隆慶三年薨。 溫恪王勤〈火午〉,恭肅嫡一子,萬曆二年襲封。四十五年薨。 □□王朝〈走乍〉,溫恪庶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子。天啟元年襲封。 項城 恭和王子堰,簡庶七子,正統元年封。成化十九年薨。無子,除。 宜陽 悼和王子垗,簡庶八子,天順元年封。二年薨。無子,除。 潁川 溫僖王子墟,簡庶九子,天順元年封。成化二十一年薨。 榮莊王同〈金亶〉,溫僖庶一子,弘治二年襲封。嘉靖六年薨。 安潪,榮莊庶一子,封鎮國將軍。嘉靖二年卒。以子睦棌襲封。追封王,諡安惠。 恭順王睦棌,安惠庶一子,嘉靖十五年襲封。萬曆十四年薨。 勤{楊火},恭順嫡一子,嘉靖三十五年封長子。萬曆十五年卒。 □□王朝壑,勤{楊火}庶一子,萬曆二十年襲封,薨。 □□王在鏶,朝壑嫡一子,萬曆三十九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義陽 康靖王子圪,簡庶十子,天順元年封。弘治十二年薨。 榮安王同鍱,康靖庶一子,弘治十六年襲封。正德二年薨。 恭端王安汥,榮安庶一子,嘉靖元年襲封,薨。 莊僖王睦鍱,恭端嫡一子,嘉靖二十五年襲封。萬曆二十四年薨。 □□王勤黬,莊僖庶一子,萬曆三十七年襲封。 汝陰 懷懿王子埯,簡庶十二子,天順元年封。成化十一年薨。無子,除。 臨汝 端懿王子塼,簡庶十三子,天順三年封。弘治九年薨。 恭康王同銜,端懿庶一子,弘治十四年襲封。嘉靖二十一年薨。 □□王安洔,恭康庶一子,嘉靖三十二年襲封,薨。 □□王睦〈阝楚〉,安洔庶三子,萬曆八年封長子。三十二年襲封。 沈邱 榮戾王同鏺,懿庶二子,成化元年封。正德元年薨。 靖和王安涪,榮戾庶一子,正德三年襲封。嘉靖三年薨。 榮定王睦栲,靖和庶一子,嘉靖七年襲封。二十八年薨。 莊懿王勤〈火禺〉,榮定嫡一子,嘉靖三十一年襲封。萬曆十七年薨。 □□王朝{土旬},莊懿嫡一子,萬曆七年封長子。二十年襲封。 □□王在鍠,朝{土旬}嫡一子,萬曆二十三 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上洛 莊惠王同〈金朶〉,懿庶三子,成化三年封。弘治十二年薨。 榮定王安瀼,莊惠嫡一子,正德三年襲封。嘉靖二十九年薨。 康裕王睦〈木盛〉,榮定嫡一子,嘉靖三十二年襲封。四十年薨。長子勤〈赤營〉,先卒。 恭靖王勤謶,康裕嫡二子,萬曆二年以鎮國將軍襲封,薨。 □□王朝瞌,恭靖嫡一子,萬曆六年封長子。三十二年襲封。 魯陽 恭惠王同鈮,懿庶四子,成化三年封。嘉靖元年薨。 靖肅王安{土水},恭惠庶一子,嘉靖四年襲封。二十一年薨。 睦杫,靖肅嫡一子,正德十六年封鎮國將軍。嘉靖十年卒。以子勤灰襲封。追封王,諡安定。 莊憲王勤灰,安定嫡一子,嘉靖二十一年襲封。萬曆二十四年薨。 朝垬,莊憲嫡一子,嘉靖四十年封長子。萬曆二十年卒。以子在銕襲封。追封王,諡穆懷。 端懿王在銕,穆懷庶一子,萬曆十六年封長子。二十七年襲封,薨。 □□王肅決,端懿庶一子,萬曆四十六年襲封。 臨湍 榮惠王同鈞,懿庶五子,成化七年封。弘治四年薨。 端簡王安瀺,榮惠庶一子,弘治十年襲封。正德十五年薨。 莊毅王睦檠,端簡庶一子,嘉靖十四年襲封。二十六年薨。 端靖王勤緂,莊毅嫡一子,嘉靖三十二年襲封。三十四年薨。一子、二子、三子俱殀卒,四子朝望係濫妾所生,萬曆十年降封奉國將軍,除。 堵陽 安僖王同鉣,懿庶六子,成化十年封。嘉靖二十一年薨。 安〈氵驛〉,安僖庶一子,封鎮國將軍。嘉靖十三年卒。以孫勤炈襲封。追封王,諡榮憲。 睦檯,榮憲庶一子,正德十六年封輔國將軍。嘉靖十二年卒。以子勤炈襲封。追封王,諡康裕。 端簡王勤炈,康裕庶一子,嘉靖二十七年襲封。萬曆五年薨。 恭懿王朝〈土薄〉,端簡嫡一子,萬曆三年封長子。十三年襲封。二十二年薨。 □□王在{竹鐻},恭懿庶一子,萬曆四十年襲封。 河清 昭和王同鐪,懿庶七子,成化九年封。弘治七年薨。 端穆王安沈,昭和庶一子,弘治七年襲封。十五年薨。無子。 莊憲王安〈漍,或改九〉,昭和庶二子,正德六年以鎮國將軍進封。嘉靖二十五年薨。 榮僖王睦棱,莊憲嫡一子,嘉靖二十八年襲封。三十三年薨。 □□王勤熛,榮僖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 新會 恭簡王同鏘,懿庶八子,成化二十三年封。嘉靖二年薨。 康惠王安渤,恭簡嫡一子,嘉靖八年襲封。四十二年薨。 睦樒,康惠庶一子,嘉靖三十九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隆慶二年襲封。萬曆十二年以罪削為庶人,發高牆,除。 義寧 昭安王安涘,惠庶四子,弘治二年封。十二年革爵。正德二年復爵。嘉靖十年薨。 榮懿王睦櫸,昭安嫡一子,嘉靖五年襲封。十五年薨。 恭簡王勤{福灬},榮懿□□子,嘉靖十八年襲封。萬曆十六年薨。 朝墷,恭簡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封長子。隆慶三年卒。以子在〈金{谷心}〉襲封。追封王,諡 □□王在〈金{谷心}〉,朝墷庶一子,萬曆五年封長孫。二十二年襲封。 平樂 安泛,惠庶五子,弘治二年封。十三年以罪廢為庶人,送鳳陽守陵,除。 崇善 恭順王安〈氵宫〉,惠庶六子,弘治二年封。正德十一年薨。 端懿王睦槤,恭順庶一子,嘉靖元年襲封。本年薨。 勤爁,端懿嫡一子,嘉靖六年封長子。十年卒。 □□王朝墉,勤爁庶一子,嘉靖二十年襲封。二十八年薨。無子,除。 海陽 康隱王安漨,惠庶七子,弘治二年封。正德七年薨。 端康王睦杲,康隱庶三子,嘉靖二年襲封。二十六年薨。 莊恪王勤炵,端康庶一子,嘉靖三十五年襲封。萬曆二十三年薨。 □□王朝陞,莊恪嫡一子,隆慶六年封長子。萬曆二十四年襲封。三十九年薨。 □□王在鎮,朝陞庶一子,萬曆三十八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四十四年襲封。 安定 懷簡王安渳,惠庶十子,弘治二年封。四年薨。無子,除。 曲江 恭和王安〈氵葉〉,惠庶十一子,弘治二年封。正德十二年薨。 榮定王睦梒,恭和庶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十七年薨。 端靖王勤爟,榮定嫡一子,嘉靖二十一年襲封。萬曆六年薨。 □□王朝{艹毁},端靖庶一子,萬曆三十八年襲封。 博平 恭裕王安〈氵戌〉,惠庶十三子,弘治二年封。嘉靖三年薨。 溫簡王睦柯,恭裕庶一子,嘉靖五年襲封。萬曆三年薨。 端順王勤〈火矣〉,溫簡嫡一子,嘉靖十八年封長子。萬曆九年襲封。十一年薨。 榮和王朝基,端順庶一子,隆慶元年封長孫。萬曆十五年襲封,薨。 □□王在〈金甸〉,榮和嫡一子,萬曆十八年封長子。三十四年襲封,薨。 □□王肅〈氵與〉,在〈金甸〉嫡一子,萬曆三十六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聊城 懷和王安潧,惠嫡十五子,弘治二年封。六年薨。無子,除。 汾西 靖安王安漕,惠庶十六子,弘治二年封。嘉靖二年薨。 端惠王睦桍,靖安庶一子,嘉靖七年襲封。二十八年薨。 康懿王勤〈火雋〉,端惠嫡一子,嘉靖三十二年襲封。三十五年薨。 榮靖王朝垧,康懿嫡一子,嘉靖三十九年襲封。隆慶六年薨。無子,除。 魯陽 康和王安潀,惠庶十七子,弘治三年封。嘉靖三年薨。 榮安王睦欏,康和庶一子,嘉靖七年襲封。三十七年薨。 康憲王勤〈火而〉,榮安□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四十三年薨。無子,除。 信陵 懿簡王安〈氵窣〉,惠庶十八子,弘治五年封。正德十年薨。 莊安王睦楃,懿簡嫡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二十四年薨。 端和王勤熩,莊安庶一子,嘉靖二十九年襲封,本年薨。無子,除。 邵陵 恭順王安潿,惠庶十九子,弘治十年封。嘉靖十一年薨。 □□王睦〈木宇〉,恭順庶一子,嘉靖二十一年襲封。萬曆十六年薨。 勤榮,睦〈木宇〉庶一子,嘉靖三十五年封鎮國將軍。萬曆十六年薨。 □□王朝〈騰,馬改圭〉,勤榮庶一子,萬曆二十七年襲封。 □□王在鉞,朝〈騰,馬改圭〉嫡一子,襲封。崇禎十六年為李自成所掠。 萊陽 榮康王安潏,惠庶二十子,弘治十年封。嘉靖十三年薨。 端定王睦桄,榮康嫡一子,嘉靖十九年襲封。二十九年薨。 莊懿王勤煗,端定嫡一子,嘉靖三十七年襲封。萬曆二十年薨。 □□王朝〈馬垂〉,莊懿嫡一子,萬曆十四年封長子。二十三年襲封。天啟三年薨。 □□王在錋,朝〈馬垂〉嫡一子,萬曆三十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東會 莊懿王安瀉,惠庶二十一子,弘治十年封。嘉靖五年薨。 莊惠王睦柊,莊懿庶一子,嘉靖八年襲封。萬曆五年薨。 勤焭,莊惠嫡一子,嘉靖二十一年封長子。三十八年卒。 □□王朝堡,勤焭庶一子,萬曆四年封長孫。十七年襲封。天啟六年薨。 □□王在鍢,朝堡庶一子,萬曆二十一年封長子,既而襲封,薨。 □□王肅{四水},在鍢庶一子,萬曆四十年封長孫,既而襲封。 富陽 昭穆王安濯,惠庶二十二子,弘治十六年封。嘉靖二年薨。 端僖王睦桴,昭穆嫡一子,嘉靖八年襲封。十七年薨。 勤煋,端僖嫡一子,嘉靖二十二年襲封。萬曆元年以罪廢為庶人,發高牆,除。 會稽 康敬王安〈氵策〉,惠庶二十三子,弘治十六年封,薨。 宣懿王睦杉,康敬嫡一子,嘉靖二十五年襲封。三十四年薨。 恭裕王勤〈辶焱〉,宣懿嫡一子,嘉靖四十一年襲封。隆慶六年薨。 □□王朝〈耍隹〉,恭裕□一子,萬曆中襲封,薨。無子,除。 浦江 懷隱王安涇,惠庶二十四子,弘治十六年封。嘉靖六年薨。 安簡王睦栮,懷隱嫡一子,嘉靖十二年襲封。二十五年薨。 康惠王勤〈火熒〉,安簡庶一子,嘉靖三十年襲封,薨。 □□王朝郢,康惠嫡一子,萬曆十年封長子。十九年襲封,薨。 □□王在敍,朝郢嫡一子,萬曆四十二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麗水 恭順王安汾,惠庶二十五子,弘治四年封。正德十五年薨。無子,除。 應城 恭穆王睦桎,悼庶四子,正德六年封。嘉靖三十九年薨。 端康王勤燝,恭穆嫡一子,嘉靖四十一年襲封,薨。 溫惠王朝均,端康嫡一子,隆慶五年以長孫改封長子。萬曆十七年襲封。十八年薨。 □□王在錠,溫惠庶一子,萬曆四年封長孫。二十一年襲封,薨。 □□王肅菬,在錠庶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益陽 康定王睦楮,悼庶五子,正德六年封。嘉靖二十五年薨。 勤熤,康定庶一子,嘉靖十一年封鎮國將軍。尋卒。以子朝墰襲封。追封王,諡恭憲。 端裕王朝墰,恭憲嫡一子,嘉靖二十八年襲封。四十一年薨。無子,除。 奉新 榮憲王睦椔,悼庶六子,正德六年封。嘉靖十五年薨。 恭僖王勤〈火戒〉,榮憲庶一子,嘉靖十八年襲封。萬曆四年薨。 莊靖王朝埏,恭僖庶一子,嘉靖四十一年封長子。萬曆二十二年襲封。二十九年薨。 □□王在錝,莊靖庶一子,萬曆三十二年襲封。四十四年薨。 南陵 莊裕王睦楧,悼庶九子,正德八年封。隆慶元年薨。無子,除。 京山 溫惠王勤炫,恭嫡三子,正德十二年封。嘉靖四十五年薨。 朝壁,溫惠庶一子,嘉靖十六年封鎮國將軍。三十九年卒。以子在株襲封。追封王,諡安肅。 昭憲王在株,安肅庶一子,隆慶六年襲封。萬曆三十五年薨。 □□王肅沛,昭憲嫡二子,萬曆十年封長子。三十八年襲封,薨。 □□王恭樸,肅沛庶一子,萬曆二十八年封長孫,既而襲封。 華亭 榮安王勤熂,恭庶四子,正德十四年封。嘉靖三十一年薨。 □□王朝垣,榮安嫡一子,嘉靖三十四年襲封。萬曆二十四年薨。 □□王在〈金脊〉,朝垣庶一子,萬曆十二年封長子。二十七年襲封。天啟六年薨。 肅溡,在〈金脊〉庶一子,萬曆三十年封長子。四十年卒。 寶坻 端順王勤炬,恭庶五子,正德十四年封。萬曆元年薨。 朝坮,端順嫡一子,萬曆二十七年封長子,卒。 在鈐,朝坮庶一子,隆慶四年封。長孫,卒。 湯溪 榮憲王勤烶,恭嫡六子,嘉靖二十年封。三十年薨。 簡靖王朝型,榮憲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萬曆二十三年薨。 恭安王在〈垒,土改金〉,簡靖嫡一子,萬曆十年封長子。二十六年襲封。三十五年薨。 □□王肅濟,恭安庶一子,萬曆三十八年襲封。四十二年薨。 瑞金 榮簡王勤煥,恭嫡七子,嘉靖二年封。三十二年薨。 溫靖王朝〈滾,氵改土〉,榮簡嫡一子,嘉靖三十五年襲封。隆慶三年薨。 端惠王在鈉,溫靖嫡一子,萬曆元年襲封。二十九年薨。 商城 榮簡王勤烒,恭庶九子,嘉靖三年封。四十四年薨。 康靖王朝埫,榮簡庶一子,隆慶三年襲封。萬曆九年薨。 □□王在釴,康靖嫡一子,萬曆二年封長子。九年襲封。三十二年薨。無子,除。 臨安 □□王勤烷,恭嫡十子,嘉靖六年封。七年薨。無子,除。 柘城 端惠王勤烼,恭嫡十一子,嘉靖九年封。萬曆十三年薨。 昭定王朝埢,端惠嫡一子,嘉靖三十年封長子。萬曆十六年襲封。二十年薨。 在鍲,昭定庶一子,隆慶五年封長孫。未襲,卒。 □□王肅濠,在鍲庶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孫。三十一年襲封。崇禎五年薨。 修武 康簡王勤烶,恭庶十二子,嘉靖九年封。三十七年薨。 莊恪王朝堋,康簡庶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萬曆二十六年薨。 在鋗,莊恪庶一子,萬曆二十一年封長子。二十九年卒。 □□王肅〈氵纍〉,在鋗庶一子,萬曆四十年襲封。 安吉 莊憲王勤〈火勃〉,恭庶十三子,嘉靖十三年封。萬曆十七年薨。 榮順王朝堤,莊憲庶一子,萬曆二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二十二年襲封,薨。 康和王在鑿,榮順庶一子,萬曆十七年封長孫。三十三年襲封。 汝寧 端恪王勤然,恭嫡十四子,嘉靖十四年封。隆慶二年薨。 榮簡王朝埭,端恪庶一子,隆慶六年襲封。萬曆二十二年薨。 □□王在唫,榮簡嫡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子。二十五年襲封。三十五年薨。 彰德 康懿王勤焞,恭庶十五子,嘉靖二十一年封。萬曆二十二年薨。 □□王朝〈土兹〉,康懿嫡一子,隆慶九年封長子。萬曆二十七年襲封。三十一年薨。 順慶 莊惠王朝埴,康庶二子,嘉靖二十年封。萬曆二十二年薨。 榮簡王在銲,莊惠庶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子。二十五年襲封,薨。 □□王肅潵,榮簡嫡一子,萬曆中封長子。天啟元年襲封。 保寧 恭簡王朝堵,康庶三子,嘉靖二十年封。三十九年薨。 端和王在鍛,恭簡庶一子,嘉靖四十一年襲封。萬曆二十年薨。 □□王肅潩,端和嫡一子,萬曆二十四年襲封,薨。 □□王恭□,肅潩庶一子,襲封,薨。 □□王紹〈火巳〉,恭□嫡一子,襲封。崇禎十六年為李自成所掠。 儀封 恭端王在鑾,莊庶一子,嘉靖三十年封。萬曆四年薨。 莊簡王肅〈氵{必皿}〉,恭端嫡一子,萬曆二年封長子。九年襲封。二十四年薨。 □□王恭櫪,莊簡嫡一子,萬曆三十二年襲封。 安昌 恭惠王在鉷,莊嫡三子,嘉靖三十六年封。萬曆二十五年薨。 □□王肅渣,恭惠□□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子。二十八年襲封。 遂寧 康僖王在鈺,莊庶四子,嘉靖三十七年封。萬曆二十一年薨。長子肅瀳,二十四年頒冊,未受命卒。 □□王肅湑,康僖嫡二子,萬曆二十八年以兄肅瀳未受冊,與未封郡爵者同,乃以鎮國將軍襲封。 洧川 □□王恭榨,端庶四子,萬曆二十七年封。三十五年薨。無子,除。 寧陽 □□王恭檥,端庶九子,萬曆四十七年封。 諸王世表二 右下 楚 昭王楨,太祖庶六子,洪武三年封。十四年就藩武昌府。永樂二十二年薨。 莊王孟烷,昭嫡三子,永樂二十二年襲封。正統四年薨。 憲王季堄,莊庶一子,初封武陵王。正統中襲封。八年薨。無子。 靖王均鈋,東安恭定王庶一子,以憲、康俱無後,於成化元年嗣封。正德五年薨。 端王榮〈氵戒〉,靖嫡一子,正德七年襲封。嘉靖十三年薨。 愍王顯榕,端庶一子,初封長樂王。嘉靖十五年襲封。二十四年為世子英燿所弒。英燿取赴京師,正刑。 恭王英〈火僉〉,愍庶三子,嘉靖三十年襲封。隆慶五年薨。 □王華奎,恭□□子,萬曆六年封世子,八年襲封。三十一年,宗人華趆等訐其非恭王子,章下國中詢問。闔宗譁然。政府右之,事竟寢。崇禎十六年,獻賊陷武昌,沈王於江。 康王季埱,莊庶二子,初封黔陽王。正統九年進封。天順六年薨。無子。 巴陵 悼簡王孟熜,昭庶一子,洪武三十年封,本年薨。無子,除。 永安 懿簡王孟炯,昭庶二子,建文元年封。宣德七年薨。 莊惠王季塾,懿簡庶一子,正統二年襲封。成化四年薨。 均〈金栗〉,莊惠嫡一子,正統十年封長子。成化三年卒。以子榮澹襲封。追封王,諡悼懷。 靖懿王榮澹,悼懷庶一子,成化八年襲封。正德十五年薨。 昭定王顯梧,靖懿嫡一子,嘉靖六年襲封,本年薨。 恭順王英焌,昭定嫡一子,嘉靖二十八年襲封,薨。 榮惠王華〈土未〉,恭順嫡一子,嘉靖三十年封長子。萬曆三年襲封,薨。 □□王蘊鐘,榮惠嫡一子,萬曆三年封長子,旣而襲封,薨。 盛〈氵蓉〉,蘊鐘嫡□子,萬曆二十一年封長子,卒。 □□王容析,盛〈氵蓉〉嫡一子,萬曆三十八年封長孫,旣而襲封。 壽昌 安僖王孟焯,昭嫡四子,建文元年封。正統五年薨。 靖和王季〈土予〉,安僖庶一子,正統十四年襲封。弘治十五年薨。 莊穆王均鐵,靖和嫡一子,弘治十八年襲封。正德五年薨。無子,除。 滎陽 靖簡王孟煒,昭庶五子,永樂二年封。正統十四年薨。 莊僖王季堞,靖簡嫡一子,景泰二年襲封。五年薨。 端懿王均鐓,莊僖庶一子,景泰六年襲封。正德九年薨。 榮〈氵羅〉,端懿嫡一子,弘治六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正德元年卒。以子顯休襲封。追封王,諡端隱。 顯休,端隱嫡一子,嘉靖元年襲封。二十八年以罪勒令自盡,除。 通山 靖恭王孟爚,昭庶六子,永樂二年封。正統九年薨。 莊簡王季垟,靖恭庶一子,正統十二年襲封。成化六年薨。 均鏼,莊簡嫡一子,正統十年封長子,本年卒。以子榮〈氵毫〉襲封。追封王,諡溫惠。 溫定王榮〈氵毫〉,溫惠庶一子,成化九年襲封。正德十一年薨。 端穆王顯楀,溫定嫡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十八年薨。 莊懿王英炊,端穆庶一子,嘉靖九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二十二年襲封。萬曆九年薨。 華埌,莊懿嫡一子,嘉靖二十三年封長子。三十八年卒。以子蘊鉉襲封。追封王,諡榮悼。 □□王蘊鉉,榮悼庶一子,隆慶四年封長孫。萬曆七年襲封,薨。 □□王盛渶,蘊鉉嫡一子,萬曆十六年封長子。三十一年襲封,薨。 □□王容枘,盛渶嫡一子,萬曆三十九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景陵 順靖王孟炤,昭庶八子,永樂二年封。正統十二年薨。無子,除。 岳陽 悼惠王孟爟,昭庶九子,永樂二年封。宣德元年薨。 恭僖王季境,悼惠嫡一子,宣德五年襲封。天順七年薨。無子,除。 江夏 康靖王孟炬,昭庶十子,宣德三年封。成化十年薨。 悼順王季{號土},康靖庶一子,成化十四年襲封,本年薨。 安惠王均鋷,悼順嫡一子,成化二十一年襲封。弘治十三年薨。 端僖王榮漠,安惠庶一子,弘治十六年襲封,本年薨。 莊定王顯桔,端僖庶一子,嘉靖二十七年襲封。萬曆中薨。 恭懿王英熼,莊定嫡一子,萬曆十一年襲封。十七年薨。 □□王華塇,恭懿嫡一子,萬曆十五年封長子。二十一年襲封。 □□王蘊鋏,華塇嫡一子,萬曆三十一年封長子。三十九年襲封。 東安 恭定王季塛,莊庶三子,正統二年封。天順七年薨。□一子鈞鈋嗣楚封,庶二子均鈽襲郡爵。 昭簡王均鈽,恭定庶二子,成化元年襲封。正德三年薨。長子榮演殀。 恭懿王榮淑,昭簡庶二子,嘉靖二年襲封。四十一年薨。一子、二子俱殀。 康惠王顯梡,恭懿庶三子,嘉靖三十七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隆慶元年襲封。萬曆十五年薨。 □□王英燧,康惠庶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子。二十四年襲封。 大冶 悼僖王季堧,莊庶四子,正統九年封。景泰元年薨。無子,除。 縉雲 懷僖王榮淋,靖庶二子,弘治十五年封。正德三年薨。無子,除。 保康 榮康王顯樟,端庶二子,嘉靖六年封。十年薨。無子,除。 武岡 □□王顯槐,端庶三子,嘉靖十七年封。萬曆十八年薨。 英槱,顯槐庶一子,萬曆十四年封長子,卒。 □□王華增,英槱庶一子,萬曆二十八年襲封。 宣化 □□王華壁,恭庶二子,萬曆九年封。 漢陽 □□王蘊鑨,□庶一子,萬曆二十四年封。 齊 榑,太祖庶七子,洪武三年封。十五年就藩青州府。建文元年召至京,廢為庶人。永樂元年復封。四年奪爵,安置廬州。宣德三年暴卒,子孫俱為庶人,移南京,封除。 潭 梓,太祖庶八子,洪武三年封。十八年就藩長沙府。二十三年以妃坐事,召王入見,王懼自焚。無子,封除。 趙 〈木巳〉,太祖庶九子,洪武三年封。四年薨。無子,封除。 魯 荒王檀,太祖庶十子,洪武三年封。十八年就藩兗州府。二十二年薨。 靖王肇煇,荒庶一子,永樂元年襲封。成化二年薨。 惠王泰堪,靖嫡一子,成化三年襲封。九年薨。 莊王陽鑄,惠嫡一子,成化十二年襲封。嘉靖二年薨。 當漎,莊嫡一子,成化十九年封世子。弘治十八年薨。以孫觀〈火定〉襲封。追封王,諡曰懷。 健杙,懷嫡一子,弘治十六年封世孫。正德十五年薨。以子觀〈火定〉襲封。追封王,諡曰悼。 端王觀〈火定〉,悼嫡一子,嘉靖七年襲封。二十八年薨。 恭王頤坦,端□一子,嘉靖三十年襲封。萬曆二十二年薨。 敬王壽鏳,恭庶六子,初封富平王。萬曆二十四年襲封。二十八年薨。無子。 憲王壽鋐,恭庶七子,初封常德王。萬曆二十九年進封。崇禎九年薨。無子。 肅王壽鏞,恭庶九子,初封泰興王。崇禎九年進封。十二年薨。 以派,肅嫡一子,崇禎十三年襲封。十五年,大清兵破兗州,自縊。 以海,肅□五子,崇禎十七年襲封,尋寄居台州,旣監國於紹興。大清順治三年六月,王師渡浙,以海航海,依鄭成功。十一年,成功使人沈之海中。 鉅野 僖順王泰墱,靖嫡二子,宣德二年封。天順八年薨。 恭定王陽鎣,僖順嫡一子,成化五年襲封。弘治十八年薨。 莊憲王當涵,恭定嫡一子,正德元年襲封。嘉靖八年薨。 端肅王健櫏,莊憲庶一子,嘉靖十年襲封。三十四年薨。 惠榮王觀燖,端肅庶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隆慶六年薨。無子,除。 鄒平 莊靖王泰塍,靖嫡三子,宣德四年封。天順八年薨。 恭懿王陽鎕,莊靖庶一子,成化三年襲封。正德四年薨。 莊定王當潩,恭懿庶一子,正德九年襲封。嘉靖十八年薨。 健檔,莊定庶一子,正德七年封鎮國將軍。嘉靖十二年卒。以子觀爁襲封。追封王,諡榮安。 恭靖王觀爁,榮安庶一子,嘉靖二十一年襲封。四十一年薨。 康順王頤在,恭靖嫡一子,隆慶二年襲封。萬曆三十年薨。 □□王壽碒,康順庶一子,萬曆二十七年封長子。三十三年襲封。 安邱 靖恭王泰坾,靖庶四子,宣德十年封。成化八年薨。 陽鐆,靖恭嫡一子,天順五年封長子。成化三年卒。以子當澻襲封。追封王,諡莊簡。 榮順王當澻,莊簡嫡一子,成化十二年襲封。弘治十八年薨。 端惠王健樸,榮順嫡一子,正德元年襲封。嘉靖二年薨。 榮恪王觀熑,端惠庶一子,嘉靖二年襲封。十四年薨。 溫僖王頤堀,榮恪嫡一子,嘉靖十八年襲封。萬曆二十七年薨。 壽鏛,溫僖□一子,萬曆中未襲卒。 □□王以□□□□一子,萬曆中襲封,薨。 弘檟,以□嫡一子,萬曆四十四年封長子。 樂陵 恭惠王泰{與土},靖庶五子,宣德二年封。天順五年薨。 宣懿王陽錧,恭惠嫡一子,成化八年襲封。正德九年薨。 當渿,宣懿嫡一子,成化九年封鎮國將軍。正德十五年卒。以子健概襲封。追封王,諡端簡。 莊康王健概,端簡嫡一子,嘉靖十六年襲封。三十二年薨。 恭僖王觀燔,莊康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隆慶六年薨。 裕穆王頤〈淺,氵改土〉,恭僖嫡一子,隆慶四年封長子。萬曆十八年襲封。十九年薨。 □□王壽鎬,裕穆庶一子,萬曆二年封長孫。二十七年襲封,薨。 □□王以泛,壽鎬嫡一子,萬曆中封長子。天啟元年襲封。 東阿 端懿王泰□,靖庶六子,宣德四年封。弘治八年薨。 陽鐔,端懿嫡一子,成化元年封長子。十九年卒。無子。正德十五年追封王,諡悼和。 榮靖王陽鏢,端懿嫡二子,弘治十二年襲封。正德六年薨。 康惠王當滰,榮靖庶一子,正德九年襲封。嘉靖四十三年薨。無子,除。 東甌 端肅王當沘,莊嫡二子,成化二十二年封。嘉靖二十二年薨。 恭恪王健楸,端肅嫡一子,嘉靖二十六年襲封。四十四年薨。無子,除。 郯城 康僖王當滋,莊嫡三子,弘治十三年封。嘉靖二十年薨。無子,除。 館陶 宣思王當涊,莊嫡四子,弘治十六年封。嘉靖二十二年薨。無子,除。 翼城 恭安王當澐,莊嫡五子,正德四年封。嘉靖二十二年薨。 康僖王健檙,恭安嫡一子,嘉靖二十六年襲封。萬曆二十三年薨。 □□王觀〈火畺〉,康僖庶一子,嘉靖三十七年封長子。萬曆中襲封。 頤〈土基〉,觀〈火畺〉庶一子,萬曆十八年封長孫,卒。 頤〈土差〉,觀〈火畺〉庶二子,萬曆三十二年改封長孫。三十九年卒。 滋陽 榮莊王當漬,莊庶六子,成化十四年封。嘉靖十八年薨。 健樀,榮莊庶一子,弘治九年封鎮國將軍。正德十二年卒。以子觀煒襲封。追封王,諡懷懿。 恭裕王觀煒,懷懿嫡一子,嘉靖三十二年襲封。四十三年薨。 頤堄,恭裕嫡一子,嘉靖二十三年封長子。三十四年卒。以子壽鍑襲封。追封王,諡□□。 昭順王壽鍑,頤堄庶一子,隆慶四年襲封。萬曆間薨。嫡一子以塣封長子,卒。 □□王以渶,昭順嫡二子,萬曆三十五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四十二年襲封。 陽信 安僖王當〈氵昔〉,莊庶七子,成化十四年封。嘉靖四年薨。 安懿王健杫,安僖嫡一子,嘉靖七年襲封。二十三年薨。 榮康王觀燃,安懿庶一子,嘉靖二十七年襲封,本年薨。 恭簡王頤埔,榮康嫡一子,嘉靖三十一年襲封。三十七年薨。 □□王壽鈔,恭簡嫡一子,隆慶三年襲封。萬曆二十九年薨。 □□王以澍,壽鈔嫡一子,萬曆十九年封長子。三十四年襲封,薨。 □□王弘福,以澍嫡一子,萬曆四十三年封長子。 高密 康穆王當湄,莊庶八子,成化十九年封。正德四年薨。 安簡王健栻,康穆嫡一子,正德七年襲封。嘉靖十五年薨。 昭和王觀煐,安簡嫡一子,嘉靖十八年襲封。十九年薨。 □□王頤封,昭和嫡一子,嘉靖二十六年襲封。三十二年薨。無子,除。 歸善 當沍,莊庶九子,弘治元年封。正德九年廢,發高牆,本年卒。 康肅王健〈木田〉,當沍嫡一子,嘉靖二十年襲封。二十二年薨。無子,除。 新蔡 端穆王當滹,莊庶十子,弘治九年封。嘉靖二十六年薨。 昭和王健楖,端穆嫡一子,嘉靖二十九年襲封。隆慶四年薨。 恭惠王觀煃,昭和嫡一子,萬曆二年襲封。三十七年薨。 □□王頤掛,恭惠嫡一子,萬曆三年封長子。四十年襲封,薨。 東原 溫懿王頤埨,端庶二子,嘉靖三十六年封。萬曆二十七年薨。 □□王壽鍈,溫懿庶一子,萬曆三十三年以鎮國將軍襲封,薨。 □□王以源,壽鍈嫡一子,萬曆四十年封長子。 福安 憲惠王壽鉁,恭庶五子,萬曆八年封。二十一年薨。無子,除。 寧德 □□王壽鋮,恭庶八子,萬曆十一年封。 長泰 昭和王壽錥,恭庶十一子,萬曆十四年封。二十年薨。無子,除。 永福 □□王壽鉅,恭庶十二子,萬曆十八年封。四十一年薨。無子,除。 蜀 獻王椿,太祖庶十一子,洪武十一年封。二十三年就藩成都府。永樂二十一年薨。 悅熑,獻嫡一子,洪武□□年封世子。永樂七年薨,諡悼莊。 靖王友堉,悼莊嫡一子,永樂二十二年襲封。宣德六年薨。無子。 僖王友〈土黨〉,悼莊嫡三子,初封羅江王。宣德七年進封,九年薨。無子,叔悅{邵火}立。 和王悅{邵火},獻庶五子,初封保寧王。以僖王無嗣,宣德十年進封。天順五年薨。 定王友垓,和嫡一子,天順七年襲封,本年薨。 懷王申鈘,定嫡一子,天順八年襲封。成化七年薨。子殀。 惠王申鑿,定庶三子,初封通江王。成化八年進封。弘治六年薨。 昭王賓瀚,惠嫡一子,弘治七年襲封。正德三年薨。 成王讓栩,昭嫡一子,正德五年襲封。嘉靖二十六年薨。 康王承爚,成庶三子,嘉靖二十八年襲封。三十七年薨。 端王宣圻,康庶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萬曆四十年薨。 恭王奉銓,端嫡一子,萬曆六年封世子。四十三年襲封,薨。 □王至澍,恭嫡一子,萬曆三十二年封世孫。四十四年改封世子,旣而襲封。 華陽 悼隱王悅燿,獻庶二子,永樂二年封。洪熙元年別城武岡州,尋遷灃州。宣德八年薨。 康簡王友堚,悼隱庶一子,正統二年襲封。成化九年薨。 悼康王申鍷,康簡嫡一子,成化十二年襲封。二十年薨。 恭順王賓泟,悼康庶一子,弘治五年襲封。嘉靖七年薨。 讓核,恭順嫡一子,正德五年封長子,卒。以子承爝襲封。追封王,諡康僖。 莊靖王承爝,康僖嫡一子,嘉靖十四年襲封。二十五年薨。 溫懿王宣墡,莊靖嫡一子,萬曆十三年襲封。二十五年薨。 安惠王奉鈗,溫懿庶一子,萬曆十五年封長子。二十八年襲封。四十年薨。 □□王至潓,安惠嫡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孫。三十年改封長子。四十三年襲封。 崇寧 □□王悅燇,獻庶三子,永樂二年封。十六年薨。無子,除。 崇慶 □□王悅炘,獻庶四子,永樂二年封。九年薨。無子,除。 永川 莊簡王悅烯,獻庶六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天順四年薨。 友埐,莊簡嫡一子,未襲,卒。 黔江 悼懷王友坿,悼莊世子嫡二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元年薨。未婚,封除。 內江 莊懿王友墦,和庶二子,正統十一年封。正德七年薨。 申鉘,莊懿嫡一子,成化三年封長子。弘治十年卒。 康靖王賓沚,申鉘庶一子,正德十年襲封。嘉靖二十三年薨。 讓枌,康靖嫡一子,正德十四年封長子。嘉靖十八年卒。 □□王承{殸火},讓枌庶一子,嘉靖二十一年襲封。四十五年薨。 恭穆王宣堮,承{殸火}嫡一子,隆慶四年襲封。萬曆三十六年薨。一子奉〈鋡刂〉封長子,卒。 □□王奉鋚,恭穆嫡二子,萬曆三十七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四十年襲封,薨。 □□王至沂,奉鋚嫡一子,萬曆四十一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德陽 僖安王友城,和庶三子,正統十一年封。成化十一年薨。 恭裕王申銈,僖安庶一子,成化十三年襲封。正德十六年薨。 榮康王賓灉,恭裕嫡一子,嘉靖三年襲封。二十七年薨。子殀,除。 石泉 榮穆王友〈土貢〉,和庶四子,天順四年封。正德六年薨。 恭簡王申鎛,榮穆嫡一子,正德十二年襲封。嘉靖十九年薨。 康惠王賓清,恭簡庶一子,嘉靖二十四年襲封。四十四年薨。 □□王讓機,康惠嫡一子,隆慶四年襲封。萬曆十一年薨。 □□王承〈火禹〉,讓機庶一子,隆慶二年封長孫。萬曆十四年襲封。三十六年薨。 □□王宣堄,承〈火禹〉庶一子,萬曆二十七年封長子。三十九年襲封。 汶川 懿簡王友〈土詹〉,和庶五子,天順四年封,成化九年薨。 榮康王申銷,懿簡庶一子,成化十四年襲封。嘉靖二十一年薨。 恭僖王賓沙,榮康嫡一子,嘉靖二十五年襲封。四十年薨。 讓杝,恭僖庶一子,嘉靖三十年封長子。三十九年卒。 安惠王承烔,讓杝庶一子,嘉靖四十五年襲封。萬曆二十六年薨。 □□王宣〈票{夂隹}〉,安惠嫡一子,萬曆六年封長子。二十八年襲封。 奉鋂,宣〈票{夂隹}〉嫡一子,萬曆二十五年封長孫。二十年改封長子。三十五年卒。 奉鎯,宣〈票{夂隹}〉嫡二子,萬曆三十六年改封長子,旣而襲封。 慶符 恭僖王友墂,和庶六子,天順八年封。弘治十八年薨。 端順王申鐓,恭僖庶一子,正德四年襲封。嘉靖十一年薨。 恭和王賓沾,端順庶一子,嘉靖十六年襲封。四十五年薨。 康定王讓檥,恭和庶一子,隆慶二年襲封。萬曆三十二年薨。 □□王承〈火勿〉,康定嫡一子,萬曆十五年封長子。二十二年襲封。 □□王宣〈餐,食改土〉,承〈火勿〉嫡一子,萬曆四十年封長子。 南川 安靖王申鋸,定庶四子,成化七年封。嘉靖十一年薨。一子賓淴先卒,長孫讓檐亦卒。 賓灠,安靖□二子,正德中封鎮國將軍。嘉靖中卒。 □□王讓樨,賓灠庶一子,嘉靖十五年襲封。萬曆五年薨。 承〈火果〉,讓樨庶一子,隆慶四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萬曆五年先卒。 □□王宣〈齒翟〉,承〈火果〉庶一子,萬曆十年襲封。三十年薨。 □□王奉〈金采〉,宣〈齒翟〉嫡一子,萬曆三十二年襲封。四十年薨。 □□王至湘,奉〈金采〉嫡一子,萬曆四十五年襲封。 江安 莊裕王宣址,康庶二子,嘉靖四十一年封。萬曆二十一年薨。 □□王奉鉁,莊裕嫡一子,萬曆十年封長子。二十□年襲封。四十三年薨。長子至洧未婚,卒。 □□王至〈氵丘〉,奉鉁嫡三子,天啟元年襲封。 新寧 □□王奉釴,端嫡二子,萬曆十二年封。未婚,薨,除。 東鄉 □□王奉鐩,端庶五子,萬曆二十八年封,薨。 □□王至〈氵{艹區}〉,奉鐩嫡一子,天啟元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隆昌 □□王奉鏘,端庶七子,萬曆三十一年封,薨。 富順 □□王至深,恭嫡三子,萬曆四十四年封。 太平 □□王至淥,恭庶四子,萬曆四十四年封。 湘 獻王栢,太祖庶十二子,洪武十一年封。十八年就藩荊州府。建文元年以告反遣訊,王懼自焚。諡曰戾。無子,封除。永樂初改諡。 代 簡王桂,太祖庶十三子,初封豫。洪武二十五年改封代。是年就藩大同府。正統十一年薨。 遜煓,簡嫡一子,永樂二年封世子。十六年薨。諡悼戾。後子仕壥襲封,追封王,諡曰戾。 隱王仕壥,戾庶一子,正統十三年襲封。天順七年薨。 惠王成鍊,隱嫡一子,成化二年襲封。弘治二年薨。 聰沬,惠庶一子,成化十五年封武邑王,尋廢為庶人,後復冠帶。弘治十一年薨。以子俊杖襲代封,追封王,諡曰思。 懿王俊杖,思庶一子,弘治十二年襲封。嘉靖六年薨。 昭王充燿,懿庶一子,正德五年封泰順王。嘉靖九年襲封。二十六年薨。 恭王廷埼,昭庶一子,嘉靖十五年封泰興王。二十八年襲封。萬曆元年薨。 定王鼐鉉,恭庶一子,嘉靖三十六年封太平王。萬曆九年襲封。二十二年薨。無子。 □王鼐鈞,恭庶三子,嘉靖三十八年封新寧王。萬曆二十四年進封。 康王鼎渭,鼐鈞嫡一子,□□□年襲封。崇禎二年薨。 □王彝□,康嫡一子,崇禎間襲封,薨。 □王傳〈火齊〉,彝□嫡一子,崇禎間襲封。十七年三月,闖賊陷大同,遇害。 廣靈 榮虛王遜〈火民〉,簡庶二子,永樂二年封。天順二年薨。 莊裕王仕〈土兹〉,榮虛嫡一子,天順七年襲封。弘治九年薨。 順簡王成〈金疑〉,莊裕嫡一子,弘治十二年襲封。嘉靖二年薨。 宣和王聰 漢,順簡嫡一子,嘉靖四年襲封。九年薨。 康定王俊槻,宣和嫡一子,嘉靖十一年襲封。二十五年薨。 榮昭王充煡,康定嫡一子,嘉靖二十八年襲封。四十五年薨。 □□王廷塒,榮昭嫡一子,隆慶三年襲封。 鼐鈖,廷塒嫡一子,隆慶三年封長子。萬曆二十九年卒。無子。 鼐〈金覺〉,廷塒嫡二子,初封鎮國將軍,應改封長子,萬曆二十七年先卒。 鼎灀,鼐〈金覺〉嫡一子,萬曆二十一年封輔國將軍。三十一年改封長孫。 潞城 僖順王遜〈火宁〉,簡嫡三子,永樂二十九年封。成化七年薨。 安簡王仕堜,僖順嫡一子,成化九年襲封。弘治三年薨。 榮安王成鑘,安簡嫡一子,弘治五年襲封。十二年薨。 宣惠王聰蒗,榮安嫡一子,弘治十四年襲封。嘉靖元年薨。 端憲王俊梭,宣惠嫡一子,嘉靖三年襲封。三十四年薨。 康定王充熀,端憲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萬曆十一年薨。 恭恪王廷堛,康定庶一子,萬曆十五年襲封,薨。 □□王鼐鑏,恭恪嫡一子,隆慶六年封長孫。萬曆十八年改封長子。三十六年襲封。 山陰 康惠王遜煁,簡庶四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別城蒲州。成化三年薨。 端裕王仕堸,康惠庶一子,成化六年襲封。弘治十六年薨。 榮靖王成鍪,端裕嫡一子,正德元年襲封。嘉靖十四年薨。 僖順王聰澍,榮靖嫡一子,嘉靖十六年襲封。三十四年薨。 □□王俊柵,僖順嫡一子,嘉靖三十七年襲封。萬曆三十一年薨。 □□王充熙,俊柵庶一子,萬曆十年封長子,旣而襲封,薨。 □□王廷理,充熙庶一子,萬曆三十一年封長孫。 襄垣 恭簡王遜燂,簡庶五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別城蒲州,天順六年薨。 仕〈土匱〉,恭簡嫡一子,襲封。後犯十惡,取赴京囚死。子孫俱為庶人,不得承襲。 安惠王仕坯,恭簡庶二子,成化十七年襲封。十八年薨。 成鍨,安惠嫡一子,成化二十一年襲封。隆慶二年薨。子聰瀺封長子,卒。瀺子俊渠封長孫,卒。渠子充煌封曾長孫,隆慶三年請襲封。廷議仕坯弟冒兄爵,不准承襲,依世次,降封輔國中尉,奉祀。 靈邱 榮順王遜烇,簡庶六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天順五年別城絳州。成化十一年薨。 僖靖王仕〈邊,辶改土〉,榮順嫡一子,成化十三年襲封。弘治六年薨。 莊和王成鈠,僖靖庶一子,弘治七年襲封。十年薨。 端懿王聰滆,莊和嫡一子,弘治十二年襲封。嘉靖三十四年薨。 俊格,端懿嫡一子,弘治十七年封長子。嘉靖二十四年卒。四十二年以曾孫鼐鐮襲封,追封王,諡康悼。 充熼,康悼嫡一子,嘉靖元年封長孫。三十年卒。四十二年追封王,諡悼懿。 廷址,悼懿嫡一子,嘉靖二十四 年封曾長孫。三十一年卒。四十二年追封王,諡懷僖。 鼐鐮,懷僖嫡一子,嘉靖三十四年封玄長孫。四十二年襲封。隆慶三年坐非刑致死曾叔祖,降為庶人,除。 宣寧 靖莊王遜炓,簡庶七子,正統二年封。天順五年別城澤州。成化六年薨。 和僖王仕〈贏,貝改土〉,靖莊嫡一子,成化八年襲封。弘治四年薨。 恭安王成鈷,和僖嫡一子,弘治七年襲封。正德五年薨。 康靖王聰〈氵獻〉,恭安庶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七年薨。 昭榮王俊相,康靖嫡一子,嘉靖十五年襲封。隆慶五年薨。 溫簡王充燦,昭榮嫡一子,萬曆八年襲封。十八年薨。無子,除。 懷仁 榮定王遜焴,簡庶八子,景泰七年封。弘治三年薨。 仕〈土尞〉,榮定嫡二子,封鎮國將軍。弘治元年卒。以子成鈀襲郡封。追封王,諡安僖。 恭和王成鈀,安僖嫡一子,弘治五年襲封。十五年薨。 溫惠王聰淑,恭和嫡一子,弘治十七年襲封。正德十二年薨。無子。 聰洌,恭和嫡二子,正德十二年以鎮國將軍管理府事。嘉靖八年卒。子俊榭襲郡封。追封王,諡僖康。 莊簡王俊榭,僖康嫡一子,嘉靖二十二年以輔國將軍襲封。隆慶五年薨。長子充〈火於〉因父冒封,照世次,以奉國將軍奉祀。 隰川 懿安王遜熮,簡庶十子,正統七年封。天順五年別城澤州。成化十年薨。 恭僖王仕〈土遂〉,懿安庶一子,成化十三年襲封。二十一年薨。 成□,恭僖□□子,諡莊隱,年月無考。 康肅王聰羕,莊隱嫡一子,弘治七年襲封。正德十三年薨。 莊惠王俊栢,康肅嫡一子,嘉靖元年襲封。三十四年薨。子殀,除。 昌化 溫憲王仕墰,戾庶二子,正統十三年封。成化二十年薨。 榮僖王成鍰,溫憲嫡一子,成化二十三年襲封。正德八年薨。 端襄王聰濜,榮僖嫡一子,正德九年襲封。嘉靖二十年薨。無子,除。 定安 悼隱王成鏻,隱嫡二子,景泰元年封,別城忻州。成化五年薨。 聰潏,悼隱□一子,成化□年封長子,居喪失禮,停封。後卒。子孫遞以將軍、中尉奉祀,不襲郡爵。 博野 悼恭王成鐭,隱嫡三子,景泰五年封。成化五年薨。 端穆王聰溙,悼恭嫡一子,成化九年襲封。弘治五年薨。 莊憲王俊櫍,端穆嫡一子,弘治十三年襲封。嘉靖二十八年薨。無子,除。 和川 悼僖王成鏝,隱庶四子,天順三年封。成化十四年薨。 宣懿王聰潪,悼僖嫡一子,成化十六年襲封。弘治十八年薨。 恭惠王俊{龍木},宣懿嫡一子,正德四年襲封。嘉靖二十一年薨。 □康王充烰,恭惠嫡一子,嘉靖二十四年襲封。二十五年薨。 昭順王廷城,□康庶一子,嘉靖二十九年襲封。萬曆八年薨。 端簡王鼐〈金亥〉,昭順庶一子,萬曆十五年襲封。三十四年薨。 □□王鼎〈東,小改水〉,端簡嫡一子,萬曆十九年封長子。三十八年襲封,薨。 □□王彝橝,鼎〈東,小改水〉庶一子,萬曆三十三年封長孫,旣而襲封。 寧津 懷康王成鉖,隱庶五子,成化九年封。二十二年薨。 懷莊王聰滴,懷康□一子,弘治三年襲封。四年薨。無子。 溫穆王聰泠,懷康庶□子,弘治九年以鎮國將軍進封,十八年薨。 □□王俊椂,溫穆庶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萬曆三年薨。 棗強 靖安王成釨,隱庶六子,成化九年封。弘治九年薨。 康惠王聰滋,靖安嫡一子,弘治十七年襲封。嘉靖二十六年薨。 俊棶,康惠嫡一子,正德十六年封長子。嘉靖十九年卒。後以子充燤襲封,追封王,諡榮和。 恭懿王充燤,榮和庶一子,嘉靖二十八年襲封。萬曆十三年薨。 □□王廷坑,恭懿嫡一子,萬曆十一年襲封。三十五年薨。 □□王鼐鋽,廷坑嫡一子,萬曆三十一年封長子。天啟三年襲封。崇禎七年薨。 饒陽 悼昭王成鋈,隱庶七子,成化九年封。十九年薨。 榮莊王聰〈氵微〉,悼昭嫡一子,成化二十三年襲封。嘉靖十五年薨。 俊榬,榮莊嫡一子,正德八年封長子。嘉靖二年卒。以子充{〈弓吉〉灬}襲封,追封王,諡康僖。 充{〈弓吉〉灬},康僖庶一子,嘉靖十八年襲封。三十二年革爵。 樂昌 康懿王聰涓,惠庶二子,成化十九年別城朔州。嘉靖二十六年薨。 俊楅,康懿嫡一子,弘治十四年封長子。嘉靖二十二年卒。以子充〈火薰〉襲封,追封王,諡榮簡。 溫靖王充〈火薰〉,榮簡庶一子,嘉靖三十年襲封。萬曆七年薨。 □□王廷壖,溫靖嫡一子,萬曆十年襲封。四十三年薨。 □□王鼐〈金丰〉,廷壖庶一子,萬曆四十六年襲封。 吉陽 恭順王聰注,惠庶三子,成化十九年封。嘉靖三十三年薨。 端惠王俊槿,恭順庶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萬曆十一年薨。 順僖王充煟,端惠庶一子,萬曆十四年襲封。四十一年薨。 □□王廷埢,順僖庶一子,萬曆四十三年襲封。 溧陽 榮定王聰〈氵軌〉,惠庶四子,弘治三年封。嘉靖三十六年薨。 恭懿王俊椐,榮定庶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萬曆九年薨。 充{回火},恭懿□一子,萬曆初封長子。八年先卒。 進賢 莊惠王俊樻,思庶二子,正德五年封。嘉靖二十九年薨。 恭懿王充炨,莊惠嫡一子,嘉靖三十二年襲封。三十六年薨。 □□王廷堷,恭懿庶一子,嘉靖四十三年襲封。四十四年薨。無子,除。 河內 莊安王充爔,懿庶四子,正德五年封。嘉靖二十八年薨。 恭憲王廷堄,莊安庶一子,嘉靖三十二年襲封。三十六年薨。無子,除。 富川 悼定王充熤,懿庶五子,嘉靖元年封。七年薨。 康簡王廷埣,悼定庶一子,嘉靖二十年襲封。萬曆元年薨。 鼐鏈,康簡嫡一子,嘉靖三十七年封長子。萬曆二年請封,未命,卒。 □□王鼎澵,鼐鏈庶一子,萬曆二十六年襲封。 寶豐 悼順王充〈火允〉,懿庶十一子,嘉靖九年封。十一年薨。無子,除。 碭山 悼懷王充〈火川〉,懿庶十二子,嘉靖九年封。十年薨。無子,除。 永慶 懿簡王鼐鈺,恭庶三子,嘉靖四十年封。萬曆九年薨。 □□王鼎浼,懿簡嫡一子,萬曆十二年襲封。四十一年薨。 □□王彝棙,鼎浼庶二子,天啟元年襲封。 肅 莊王楧,太祖庶十四子,初封漢,二十五年改封肅,就藩甘州,後移蘭州。永樂十七年薨。 康王瞻燄,莊庶一子,永樂二十二年襲封。天順八年薨。 簡王祿埤,康庶一子,初封洵陽王。成化四年襲封。十五年薨。 恭王貢錝,簡庶一子,初封汾州王。成化二十三年襲封。嘉靖十五年薨。 真淤,恭嫡一子,成化十□年封世子。嘉靖五年薨。以子弼桄襲封。追封王,諡曰靖。 定王弼桄,靖嫡二子,嘉靖十八年襲封。四十一年薨。 縉炯,定嫡一子,封世子。嘉靖三十六年薨。以子紳堵襲封。追封王,諡曰昭。 懷王紳堵,昭庶一子,嘉靖四十二年襲封。四十三年薨。無子。從叔縉〈火責〉立。 懿王縉〈火責〉,鎮國將軍弼柿庶一子,隆慶五年以輔國將軍嗣封。追封弼柿安王。弼柿,靖庶四子也。萬曆十六年,懿王薨。 憲王紳堯,懿庶一子,萬曆十九年襲封。四十六年薨。 □王識鋐,憲嫡一子,萬曆四十二年封世子。天啟元年襲封。崇禎十六年死流賊之難。 淳化 端惠王真泓,恭庶二子,弘治十三年封。嘉靖三十一年薨。 康穆王弼果,端惠庶一子,嘉靖三十五年襲封。萬曆十一年薨。 縉勳,康穆嫡一子,隆慶元年封長子。萬曆十八年卒。一子紳坑先卒。 □□王紳在,縉勳庶二子,萬曆二十三年襲封。 鉛山 榮和王真瀞,恭庶三子,正德十三年封。嘉靖三十四年薨。 康裕王弼榦,榮和嫡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萬曆六年薨。 恭莊王縉〈膋,月改冏〉,康裕庶一子,萬曆十一年襲封。二十六年薨。 □□王紳郮,恭莊庶一子,萬曆三十七年以繼母楊妃守節植孤,雖濫妾所生,特准襲封。 金壇 恭裕王真洵,恭庶四子,嘉靖四年封。隆慶五年薨。 弼楏,恭裕嫡一子,嘉靖三十二年封長子。四十五年,罪降庶人,發高牆,除。 會寧 莊惠王真潤,恭庶五子,嘉靖十年封。隆慶二年薨。 弼楹,莊惠嫡一子,嘉靖三十三年封長子。隆慶五年卒。以子縉〈粦刂,米改火〉襲封,追封王,諡端憲。 恭懿王縉〈粦刂,米改火〉,端憲庶一子,萬曆四年襲封。二十四年薨。 □□王紳域,恭懿嫡一子,萬曆二十四年封長子。二十七年襲封。 延長 莊懿王真滰,恭庶六子,嘉靖十年封。萬曆十八年薨。 弼棟,莊懿嫡一子,嘉靖四十三年封長子。萬曆十六年卒。以子縉〈火受〉襲封。追封王,諡□□ □□王縉〈火受〉,弼棟庶一子,萬曆二年封長孫。二十一年襲封,薨。 □□王紳封,縉〈火受〉庶一子,萬曆二十三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開化 □□王弼枳,靖庶六子,嘉靖中封,薨。 縉燧,弼枳庶一子,萬曆九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三十八年卒。 □□王紳□,縉燧嫡一子,萬曆十一年封長孫。四十二年襲封。 □□王識鑒,紳□庶一子,萬曆二十年封曾長孫,改封長子,旣而襲封。 會昌 □□王弼棟,靖庶七子,嘉靖四十二年以鎮國將軍進封,薨。 □□王縉〈火炭〉,弼棟庶一子,萬曆十九年以輔國將軍改封長子,旣而襲封,薨。 □□王紳增,縉〈火炭〉庶一子,萬曆二十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延安 恭靖王縉焮,定嫡二子,嘉靖二十九年封。三十七年薨。無子,除。 遼 簡王植,太祖庶十五子,洪武十一年封衞,二十六年改封遼,就藩廣寧州。永樂二年遷荊州府。二十二年薨。 貴烚,簡庶二子,初封長陽王,洪熙元年進封。正統四年,罪降庶人。十四年卒。 肅王貴〈火受〉,簡庶四子,初封興山王,正統四年進封。成化七年薨。 靖王豪墭,肅嫡一子,成化九年襲封。十四年薨。 惠王恩鑙,靖嫡二子,成化十六年襲封。弘治八年薨。 恭王寵涭,惠嫡一子,弘治十年襲封。正德十六年薨。 莊王致格,恭嫡二子,嘉靖三年襲封。十六年薨。 憲〈火節〉,莊庶一子,初封句容王,嘉靖十九年襲封。隆慶二年,罪降庶人,發高牆,封除。 長陽 貴烚。[見前。] 昭和王豪〈濕,氵改土〉,貴烚嫡一子,成化十年,比弋陽、永和事例,以輔國將軍襲封。正德五年薨。 安靖王恩鈉,昭和嫡一子,正德九年襲封。嘉靖二十年薨。 恭裕王寵游,安靖嫡一子,嘉靖二十三年襲封。隆慶二年薨。 致楹,恭裕庶一子,嘉靖三十六年封長子。四十三年卒。以子憲煥襲封,追封王,諡悼莊。 □□王憲煥,悼莊庶一子,萬曆二年襲封,薨。 □□王術雅,憲煥嫡一子,萬曆三十四年封長子。 遠安 貴燮,簡庶三子,建文元年封。洪熙元年,罪降庶人。成化二年卒。不准襲。孫恩鉍乞照長陽王例襲封。憲宗以貴燮犯不孝罪,非長陽王比,不允。除。 巴東 貴煊,簡庶五子,建文二年封。洪熙元年,罪降庶人。景泰三年卒。子孫不准襲,除。 潛江 □□王貴炖,簡庶六子,永樂二年封,尋薨。無子,除。 宜都 □□王貴燯,簡庶七子,永樂二年封,尋薨。無子,除。 松滋 安惠王貴烆,簡庶八子,永樂二年封。正統七年薨。 靖簡王豪堙,安惠嫡一子,正統十一年襲封。弘治十一年薨。 榮和王恩鈳,靖簡嫡一子,弘治十三年襲封。嘉靖元年薨。 昭憲王寵洌,榮和庶一子,嘉靖四年襲封。二十五年薨。 恭肅王致槺,昭憲嫡一子,嘉靖二十九年襲封。萬曆六年薨。 莊懿王憲〈火量〉,恭肅嫡一子,萬曆十年襲封。二十四年薨。 □□王術〈徑,彳改赤〉,莊懿嫡一子,萬曆二十七年襲封。 益陽 安僖王貴烰,簡庶九子,永樂二十二年封。正統十三年薨。 懿簡王豪〈土幾〉,安僖嫡一子,景泰三年襲封。成化五年薨。 恭和王恩銅,懿簡嫡一子,成化九年襲封。正德十六年薨。 康恪王寵淄,恭和嫡一子,嘉靖三年襲封。八年薨。 榮惠王致橏,康恪嫡一子,嘉靖十二年襲封。三十六年薨。 莊懿王憲熽,榮惠庶一子,嘉靖三十九年襲封。萬曆十年薨。 湘陰 安僖王貴焻,簡庶十一子,永樂二十二年封。成化四年薨。 康懿王豪壧,安僖嫡一子,成化六年襲封。弘治十三年薨。 恭簡王恩鍖,康懿嫡一子,弘治十六年襲封。正德四年薨。 端靖王寵湳,恭簡嫡一子,正德七年襲封。嘉靖二十四年薨。 恭定王致梠,端靖嫡一子,嘉靖二十八年襲封。隆慶三年薨。 莊順王憲烟,恭定庶一子,隆慶六年襲封。萬曆二十八年薨。 術檴,莊順庶一子,萬曆七年封鎮國將軍,未襲,卒。 □□王儼釨,術檴庶一子,萬曆三十四年襲封。 衡陽 莊和王貴{臤土},簡庶十二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天順元年薨。 靖僖王豪〈土集〉,莊和嫡一子,天順四年襲封。弘治元年薨。 恩鏏,靖僖嫡一子,成化十年封長子。弘治四年卒。以子寵淹襲封。追封王,諡悼僖。 安僖王寵淹,悼僖庶一子,弘治六年襲封。嘉靖十八年薨。無子,除。 應山 悼恭王貴〈火聶〉,簡庶十三子,宣德七年封。正統十一年薨。 端順王豪〈環,王改土〉,悼恭嫡一子,正統十四年襲封。弘治二年薨。 和僖王恩鎦,端順嫡一子,弘治四年襲封。八年薨。無子,除。 宜城 康簡王貴〈火節〉,簡庶十五子,宣德七年封。成化十一年薨。 榮僖王豪坅,康簡庶一子,成化十五年襲封。弘治十一年薨。 懷靖王恩銑,榮僖嫡一子,弘治十三年襲封。正德十三年薨。 懿定王寵濱,懷靖嫡一子,嘉靖元年襲封。十五年薨。 榮昭王致棖,懿定嫡一子,嘉靖十九年襲封。二十九年薨。無子,除。 枝江 莊惠王貴熠,簡庶十六子,宣德七年封。景泰四年薨。 靖僖王豪壂,莊惠嫡一子,景泰六年襲封。天順六年薨。 溫穆王恩錢,靖僖嫡一子,成化元年襲封。弘治七年薨。 悼懷王寵潤,溫穆庶一子,弘治十年襲封。正統十六年薨。 端懿王致樨,悼懷庶一子,嘉靖十三年襲封。四十四年薨。無子,除。 沅陵 恭憲王貴燏,簡庶十七子,宣德八年封。成化八年薨。 昭安王豪塶,恭憲嫡一子,成化十三年襲封。弘治四年薨。 宣穆王恩鈰,昭安嫡一子,弘治六年襲封。十年薨。無子。 莊恪王恩鈼,昭安嫡二子,弘治十三年以鎮國將軍進封。十六年薨。 榮簡王寵淶,莊恪嫡一子,正德八年襲封。嘉靖三十年薨。 恭僖王致枇,榮簡庶一子,嘉靖三十三年以鎮國將軍襲封。無子,除。 麻陽 悼僖王貴燠,簡庶十八子,宣德八年封。正統七年薨。無子,除。 衡山 恭惠王貴煘,簡庶十九子,正統二年封。成化十二年薨。無子,除。 蘄水 靖和王貴熡,簡庶二十子,正統二年封。成化四年薨。 安穆王豪〈木坴〉,靖和嫡一子,成化七年襲封。弘治十二年薨。 康順王恩鉅,安穆庶一子,弘治十四年襲封。嘉靖九年薨。 僖簡王寵澍,康順嫡一子,嘉靖十二年襲封。十五年薨。 端懿王致〈木盛〉,僖簡嫡一子,嘉靖十九年襲封。萬曆七年薨。 榮順王憲〈火思〉,端懿庶一子,萬曆十年襲封。三十一年薨。 □□王術〈車堂〉,榮順嫡一子,萬曆十四年封長子。三十三年襲封。 肅寧 悼靖王恩鉹,靖嫡三子,成化十三年封。十九年薨。 榮順王寵汕,悼靖嫡一子,成化二十三年襲封。嘉靖十四年薨。 恭懿王致栟,榮順庶一子,嘉靖二十三年襲封。萬曆四年薨。 □□王憲〈火聚〉,恭懿嫡一子,萬曆七年襲封,薨。 □□王術〈土受〉,憲〈火聚〉庶二子,天啟元年封長子。崇禎中襲封。十六年為李自成所掠。 長垣 恭順王恩鉀,靖嫡四子,成化十三年封。正德八年薨。 □□王寵泑,恭順嫡一子,正德十二年襲封。嘉靖三十七年薨。無子,除。 光澤 榮端王寵瀼,惠嫡二子,成化二十三年封。嘉靖二十五年薨。 恭僖王致榞,榮端嫡一子,嘉靖二十九年襲封。三十一年薨。 莊懿王憲〈火堇〉,恭僖庶一子,隆慶五年襲封。萬曆三十一年薨。 □□王術堣,莊懿嫡一子,萬曆十九年封長子。三十四年襲封。三十八年管理遼府事。 廣元 康僖王致椹,恭嫡三子,正德八年封。嘉靖三十年薨。 端恪王憲爀,康僖嫡一子,嘉靖三十三年襲封。隆慶二年,因憲〈火節〉革為庶人,暫理遼府事。萬曆十年薨。 □□王術垌,端恪庶一子,萬曆六年封長子。十三年襲封。三十七年薨。無子,除。 諸王世表三 右下 慶 靖王〈木旃〉,太祖庶十六子,二十四年封。二十六年就藩韋州。建文三年遷寧夏。正統三年薨。 康王秩煃,靖庶一子,正統四年襲封。成化五年薨。 懷王邃{雝土},康庶一子,初封平原王,成化七年襲封。十五年薨。無子。 莊王邃幈,康庶二子,初封岐陽王,成化十七年進封。弘治四年薨。 恭王寘錖,莊庶一子,初封落交王,弘治七年襲封。十一年薨。 台浤,恭庶一子,弘治十六年襲封。後革為庶人。嘉靖三十年卒。以二子鼒枋襲封。追復王,諡曰定。 鼒櫍,定庶一子,封世子。薨,諡端和。 惠王鼒枋,定庶二子,嘉靖二十年以桐鄉王改封世子。三十一年襲封。萬曆二年薨。 端王倪〈火貴〉,惠嫡一子,嘉靖三十七年封世子。萬曆五年襲封。十六年薨。 憲王伸域,端庶一子,初封綏德王,萬曆十九年襲封,本年薨。 □王帥鋅,憲嫡二子,萬曆二十三年襲封,薨。 □王倬〈氵寉〉,帥鋅嫡一子,萬曆四十五年封世子,既而襲封。 靖寧 □□王秩燾,靖庶二子,封後薨。無子,除。 真寧 莊惠王秩熒,靖庶三子,景泰六年封。成化三年薨。 康簡王邃垿,莊惠庶一子,天順元年襲封。成化十二年薨。 溫穆王寘〈金曉〉,康簡嫡一子,弘治三年襲封。十五年薨。 榮僖王台涍,溫穆嫡一子,正德元年襲封。十年薨。 安惠王鼒〈木畢〉,榮僖嫡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三十一年薨。 恭簡王倪〈火安〉,安惠嫡一子,嘉靖三十三年襲封。萬曆五年薨。無子,除。 安化 惠懿王秩炵,靖庶四子,永樂十九年封。弘治十五年薨。 邃墁,惠懿庶一子,初封鎮國將軍。天順八年卒。以子寘鐇襲封,追封王,諡恭和。 寘鐇,恭和庶一子,弘治五年襲封。正德五年叛逆伏誅,除。 岐山 悼莊王秩煉,靖庶五子,封後薨。無子,除。 安塞 宣靖王秩炅,靖庶六子,正統九年封。成化九年薨。無子,除。 弘農 安僖王邃〈土典〉,康庶三子,天順三年封。弘治三年薨。 榮惠王寘鑭,安僖庶一子,弘治五年襲封。正德三年薨。 恭定王台泙,榮惠嫡一子,正德十年襲封。嘉靖二十八年薨。 康僖王鼒〈木{旬子}〉,恭定庶一子,嘉靖三十三年襲封。隆慶六年薨。 恭順王倪〈火魚〉,康僖嫡一子,嘉靖三十八年封長子。萬曆三年襲封。十七年薨。 □□王伸〈火堇〉,恭順嫡一子,萬曆十年封長子。二十一年襲封,薨。 □□王帥鍠,伸〈火堇〉嫡一子,萬曆三十二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豐林 溫僖王邃〈土兌〉,康庶六子,成化八年封。正德六年薨。 安簡王寘〈漢,氵改金〉,溫僖嫡一子,正德十年襲封。嘉靖五年薨。 端康王台瀚,安簡庶一子,嘉靖九年襲封。二十六年薨。 恭懿王鼒樲,端康嫡一子,嘉靖三十一年襲封。萬曆六年薨。 倪爃,恭懿嫡一子,嘉靖三十八年封長子。萬曆五年卒。無子,除。 鞏昌 寘銂,莊庶二子,弘治三年封。嘉靖十二年革爵,發高牆,除。 壽陽 和靖王台濠,恭庶二子,正德三年封。十三年薨。 端懿王鼒〈木昂〉,和靖嫡一子,嘉靖十四年襲封。二十年薨。 僖憲王倪〈火〈熏力〉〉,端懿嫡一子,嘉靖三十二年襲封。萬曆四年薨。 伸捏,僖憲庶一子,萬曆十七年封長子。二十八年卒。 □王帥{〈夕弋〉金},伸捏嫡一子,萬曆三十七年封長孫。四十六年襲封。天啟六年薨。 延川 端穆王鼒檟,定庶二子,嘉靖十八年封。四十二年薨。 倪煋,端穆庶一子,萬曆二年封長子。十七年卒。 華陰 端懿王倪焯,惠嫡二子,嘉靖四年封。萬曆十一年薨。 □□王伸堣,端懿嫡一子,萬曆二十二年襲封,薨。 □□王帥銳,伸堣嫡一子,萬曆四十三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鎮原 □□王伸塇,端庶二子,萬曆元年封。天啟五年薨。 □王帥〈鐷,枼改夆〉,伸塇嫡一子,萬曆二十四年封長子。天啟五年襲封。 蒙陰 □□王帥鉀,憲嫡三子,萬曆二十五年封,薨。 龍祥 □□王倬〈淈,出改永〉,帥鋅嫡二子,天啟二年封。 潭水 □□王倬〈淈,出改焚〉,帥鋅嫡三子,天啟二年封。 寧 獻王權,太祖庶十七子,洪武二十四年封。二十六年就藩大寧。永樂元年移南昌府。正統十三年薨。 磐烒,獻嫡一子,永樂二年封世子。正統二年薨。以子奠培襲封,追封王,諡曰惠。 靖王奠培,惠嫡一子,正統十四年襲封。弘治四年薨。 康王覲鈞,靖嫡一子,初封上高王,弘治五年襲封。十年薨。 宸濠,康嫡一子,初封上高王,弘治十二年襲封。正德十四年反逆伏誅,除。 臨川 磐煇,獻庶二子,宣德元年封。天順五年,罪降庶人,鳳陽居住。成化二十一年卒。嘉靖 三十五年追復王,諡康僖。 奠埨,康僖嫡一子,正德七年封長子。天順五年,罪降庶人,守西山祖墳。成化八年卒。嘉靖二十五年追封王,諡恭順。子孫不襲,除。 宜春 安簡王磐烑,獻庶三子,宣德三年封。弘治五年薨。 宣和王奠坫,安簡嫡一子,弘治八年襲封。九年薨。 覲鐏,宣和嫡一子,弘治八年封長子。九年卒。以子宸澮襲封。追封王,諡懷簡。 康僖王宸澮,懷簡嫡一子,弘治十一年襲封。十三年薨。 拱樤,康僖嫡一子,正德二年襲封。十五年坐宸濠反,解京自盡,子送鳳陽,除。 新昌 安僖王磐炷,獻庶四子,宣德五年封。天順三年薨。無子,除。 信豐 悼惠王磐〈火莫〉,獻庶五子,宣德七年封。正德四年薨。無子,除。 瑞昌 恭僖王奠墠,惠庶二子,景泰二年以鎮國將軍加封。成化十二年薨。 榮安王覲鐊,恭僖嫡一子,成化十四年襲封。弘治元年薨。 宸〈氵靚〉,榮安庶一子,初封鎮國將軍。弘治三年卒。本年追封王,諡悼順。 拱栟,悼順嫡一子,弘治十二年襲封。正德十五年坐宸濠反死,子送鳳陽,除。 樂安 昭定王奠壘,惠庶三子,景泰二年以鎮國將軍加封。弘治元年薨。 覲鑉,昭定庶一子,成化四年封鎮國將軍。十七年卒。以子宸湔襲郡封,追封王,諡溫隱。 靖莊王宸湔,溫隱嫡一子,弘治四年襲封。嘉靖二十一年薨。 端簡王拱欏,靖莊嫡一子,嘉靖二十四年襲封。三十八年薨。 □□王多焿,端簡嫡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萬曆間薨。 □□王謀〈皇頁〉,多焿庶一子,萬曆四十三年封長子。天啟二年襲封。 石城 恭靖王奠堵,惠庶四子,景泰二年以鎮國將軍加封。成化二十二年薨。 覲鎬,恭靖庶一子,初封鎮國將軍。成化二十一年卒。以子宸浮襲封,追封王,諡端隱。 安恪王宸浮,端隱嫡一子,弘治二年襲封。十二年革爵。嘉靖二十四年奏復冠帶。二十七年卒。無子,除。 弋陽 榮莊王奠壏,惠庶五子,景泰二年以鎮國將軍加封。天順五年薨。 僖順王覲鍒,榮莊嫡一子,成化二年襲封。弘治十年薨。 莊僖王宸〈氵丙〉,僖順嫡一子,弘治十七年襲封。正德九年薨。 端惠王拱樻,莊僖嫡一子,嘉靖二年襲封。三十年薨。 恭懿王多焜,端惠庶一子,嘉靖三十三年襲封。萬曆五年薨。無子,除。 鍾陵 覲錐,靖庶三子,成化九年封。弘治十八年,罪降庶人,送鳳陽。正德十三年卒,徐。 建安 簡定王覲鍊,靖庶四子,成化十七年封。嘉靖十七年薨。 莊順王宸潚,簡定嫡一子,嘉靖二十一年襲封。三十三年薨。 昭靖王拱榐,莊順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隆慶四年薨。 康懿王多〈火節〉,昭靖嫡一子,萬曆元年襲封。二十九年薨。 □□王謀壠,康懿嫡一子,隆慶二年封長孫。萬曆二年改封長子。三十一年襲封,薨。 □□王統鐶,謀壠庶一子,萬曆四十五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岷 莊王楩,太祖庶十八子,洪武二十四年封。二十八年就藩雲南。建文元年削籍。永樂元年復封。洪熙元年遷武岡州。景泰元年薨。 恭王徽煣,莊嫡二子,初封鎮南王,景泰三年襲封。天順七年薨。 順王音埑,恭嫡一子,成化元年襲封。十六年薨。 簡王膺鉟,順嫡一子,弘治元年襲封。十三年薨。 靖王彥汰,簡庶一子,初封江陵王,弘治十七年襲封。嘉靖二十三年薨。 康王譽榮,靖嫡一子,嘉靖二十五年襲封,三十一年薨。 憲王定燿,康庶二子,嘉靖三十四年襲封,薨。 僖靖世子幹跬,憲庶一子,初封南充王。萬曆十五年改封世子。二十年卒。 世孫企鉁,僖靖嫡一子,萬曆二十八年封世孫。四十二年卒。 □王禋洪,企鉁嫡一子,萬曆中封世曾孫。天啟二年襲封。崇禎元年薨。無子,叔企〈金豐〉立。 □王企〈金豐〉,僖靖嫡二子,初封郡王。崇禎四年進封。十六年被盜,遇害。 江川 恭惠王徽煝,莊庶三子,宣德四年封。成化五年薨。 榮懿王音墊,恭惠庶一子,成化十六年襲封。嘉靖元年薨。 □□王膺鐩,榮懿庶一子,嘉靖三年襲封。萬曆二十五年薨。子孫先卒,除。 廣通 徽煠,莊庶四子,宣德四年封。景泰三年,罪降庶人,尋卒,除。 陽宗 徽焟,莊庶五子,宣德四年封。景泰五年,罪降庶人,尋卒,除。 南渭 榮順王音{〈音弋〉土},恭庶二子,景泰四年封。弘治五年薨。 膺鉙,榮順庶一子,以鎮國將軍奏准管理府事。正德十二年卒。後子彥濱襲封,追封王,諡懷簡。 安和王彥濱,懷簡嫡一子,嘉靖三年襲封。二十二年薨。 莊順王舉橎,安和嫡一子,嘉靖二十六年襲封。三十九年薨。無子,除。 安昌 懷僖王膺鋪,順嫡一子,成化二年封。十八年薨。 榮和王彥滵,懷僖嫡一子,弘治二年襲封。正德九年薨。 □□王譽楖,榮和嫡一子,嘉靖元年襲封。四十一年薨。 定烷,譽楖庶一子,嘉靖十九年封鎮國將軍。三十八年卒。 □□王幹理,定烷庶一子,隆慶三年封長孫,既而襲封,薨。 □□王企錭,幹理庶一子,萬曆二十七年封曾長孫,既而襲封。 充城 膺錕,順嫡三子,成化五年封。二十二年,罪送鳳陽,卒。無子,除。 黎山 安懿王膺鉖,順嫡四子,成化六年封。弘治十一年薨。 康靖王彥〈沙莫〉,安懿庶一子,弘治十六年襲封。嘉靖六年薨。 榮僖王譽枚,康靖嫡一子,嘉靖十一年襲封。三十七年薨。 □□王定{差火},榮僖嫡一子,嘉靖四十一年襲封。萬曆十一年薨。 □□王幹〈石壘〉,定{差火}嫡一子,萬曆四年封長子,既而襲封,薨。 □□王企鍈,幹〈石壘〉庶一子,萬曆二十一年封長孫。 沙陽 端靖王膺鉋,順嫡五子,成化十三年封。正德十二年薨。 □□王彥濎,端靖嫡一子,正德十四年襲封。十六年薨。無子,除。 唐年 恭裕王膺錄,順庶六子,成化十三年封。嘉靖十八年薨。 □□王彥淍,恭裕嫡一子,嘉靖二十二年襲封。四十年薨。 譽欒,彥淍嫡一子,嘉靖二十三年封長子。隆慶元年卒。無子,除。 南安 彥泥,簡庶二子,弘治十一年封。嘉靖五年,罪降庶人,發高牆,除。 南豐 □□王彥激,簡庶三子,正德十二年封。嘉靖四十年薨。 □□王譽棡,彥激嫡一子,隆慶四年襲封。萬曆十九年薨。 定{〈并馬〉火},譽棡嫡一子,萬曆九年封長子。二十二年卒。 幹臺,定{〈并馬〉火}嫡一子,萬曆中封長孫,卒。 □□王企〈厂欽〉,幹臺庶一子,萬曆四十五年封曾長孫。既而襲封。 善化 康簡王譽桔,靖嫡二子,正德九年封。嘉靖三十年薨。 □□王定焌,康簡嫡一子,嘉靖三十三年襲封。萬曆二年薨。 □□王幹〈插,扌改土〉,定焌庶一子,萬曆九年襲封,薨。 □□王企鋀,幹〈插,扌改土〉嫡一子,萬曆十二年封長子,既而襲封,薨。 □□王禋潬,企鋀庶一子,萬曆三十六年封長孫。 建德 榮安王譽梴,靖嫡三子,正德六年封。嘉靖二年薨。 □□王定〈火向〉,榮安嫡一子,嘉靖十二年襲封。萬曆三年薨。 幹墡,定〈火向〉嫡一子,嘉靖三十四年封長子。萬曆三十五年,頒冊,未受命,卒。 企〈金亭〉,幹墡庶一子,隆慶六年封長孫。 禋〈氵卜〉,企〈金亭〉嫡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曾長孫。 漢川 康定王譽榛,靖嫡五子,嘉靖元年封。萬曆七年薨。 □□王定烰,康定庶一子,嘉靖四十二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萬曆十九年襲封,薨。無子,除。 遂安 □□王譽〈木翠〉,靖庶七子,嘉靖十七年封。三十三年薨。無子,除。 長壽 □□王譽橲,靖庶八子,嘉靖十七年封。四十二年薨。無子,除。 綏寧 □□王定{火几},康庶三子,嘉靖二十七年封。萬曆二十年薨。 □□王幹址,定{火几}庶一子,隆慶元年封長子。萬曆三十五年頒冊,未受命,卒。 □□王企錊,幹址庶一子,萬曆十七年封長孫。 南漳 □□王定燑,康庶六子,嘉靖三十二年封。三十六年薨。無子,除。 祁陽 □□王定〈火葉〉,康庶七子,嘉靖三十一年封,薨。 □□王幹蛙,定〈火葉〉嫡一子,萬曆二年封長子,既而襲封,薨。 企〈令金〉,幹蛙庶一子,萬曆二十年封長孫。四十二年卒。 □□王禋泞,企〈令金〉嫡一子,萬曆四十五年封曾長孫,既而襲封。 廣濟 □□王定〈火業〉,康庶八子,嘉靖三十六年封。萬曆二十七年薨。 幹腫,定〈火業〉嫡一子,萬曆九年封長子。三十六年頒冊,未受命,卒。無子,除。 青林 □□王幹垣,憲庶三子,嘉靖四十五年封,本年薨。無子,除。 常寧 □□王幹坤,憲庶四子,萬曆十五年封。四十五年薨。無子,除。 谷 橞,太祖庶十九子,洪武二十四年封。二十八年就藩宣府。成祖即位,移長沙府。永樂十五年坐謀逆,削為庶人,自焚死,除。 韓 憲王松,太祖庶二十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未就藩。永樂五年薨。 恭王沖〈火或〉,憲嫡一子,永樂九年襲封。二十二年之藩平涼府。正統五年薨。 懷王範圯,恭庶一子,初封開城王,正統七年襲封。九年薨。無子。 靖王範〈土仰〉,恭庶二子,初封西鄉王,正統十一年進封。景泰元年薨。 惠王徵釙,靖庶一子,初封高陵王,景泰元年襲封。成化五年薨。 悼王偕〈氵充〉,惠庶二子,初封廣安王,成化五年襲封。十年薨。無子。 康王偕灊,惠庶三子,初封彰化王,成化十二年進封。弘治十四年薨。 昭王旭櫏,康嫡一子,初封渭源王,弘治十七年襲封。嘉靖十三年薨。 定王融燧,昭嫡二子,嘉靖十五年襲封。四十四年薨。 謨〈土典〉,定嫡一子,嘉靖十八年封世子。四十年薨。諡悼恭。後子朗錡襲封,追封王,改諡曰安。 端王朗錡,安嫡二子,嘉靖四十五年以鎮國將軍改封世孫。隆慶三年襲封。萬曆三十四年薨。 敬安世子璟浤,端嫡一子,隆慶四年封世子。萬曆二十八年薨。 逵〈木巳〉,敬安嫡一子,萬曆二十年封世孫。三十六年薨。 □□王亶塉,逵〈木巳〉嫡一子,萬曆三十八年封世曾孫。三十九年襲封。崇禎十六年,賊陷平涼,被執。 襄陵 莊穆王沖秌,憲庶二子,永樂二年封。成化十三年薨。 恭惠王範址,莊穆嫡一子,成化十七年襲封。正德元年薨。 安穆王徵鈐,恭惠庶一子,正德六年襲封。嘉靖十七年薨。 偕浰,安穆庶一子,正德七年封鎮國將軍。十五年卒。以孫襲封。追封王,諡端和。 旭橦,端和庶一子,初封輔國將軍,嘉靖十六年改封長孫。二十年卒。以子襲封。追封王,諡懿簡。 順清王融焚,懿簡庶一子,嘉靖二十五年襲封。萬曆十年薨。 恭懿王謨墡,順清嫡一子,隆慶元年封長子。萬曆十年襲封。十一年薨。 溫恪王朗鐀,恭懿嫡一子,萬曆十五年襲封。四十五年薨。 □□王璟洗,溫恪嫡一子,萬曆三十三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樂平 定肅王沖{休火},憲庶四子,永樂二年封。成化二十二年薨。 範場,定肅庶一子,初封鎮國將軍。成化九年卒。以子徵錏襲封。追封王,諡僖安 。 恭安王徵錏,僖安庶一子,弘治三年襲封。嘉靖二十二年薨。 溫定王偕渳,恭安庶一子,嘉靖二十六年襲封。三十八年薨。 旭椻,溫定嫡一子,嘉靖三十年以輔國將軍改封長子。三十三年卒。後子融熨襲封。追封王,諡安和。 昭順王融熨,安和嫡一子,嘉靖四十一年襲封。萬曆四年薨。 莊簡王謨〈吏同〉,昭順庶一子,萬曆十一年襲封。四十二年薨。 □□王朗鎏,莊簡嫡一子,萬曆四十二年封長子。四十五年襲封。 臨汾 □□王沖〈火禺〉,憲庶三子,永樂二年封。四年薨。無子,除。 褒城 昭裕王範堮,恭庶三子,正統二年封。成化二十年薨。 宣惠王徵鉅,昭裕嫡一子,景泰二年襲封。弘治十二年薨。 安僖王偕沺,宣惠庶一子,弘治十四年襲封。正德五年薨。 康順王旭欄,安僖庶一子,正德十年襲封。嘉靖十六年薨。 溫靖王融{氶火},康順庶一子,嘉靖二十年襲封。三十一年薨。 僖和王謨垣,溫靖庶一子,嘉靖四十七年襲封。萬曆間薨。無子,除。 通渭 莊簡王範墅,恭庶四子,正統十二年封。成化五年薨。 榮靖王徵銶,莊簡庶一子,成化八年襲封。弘治十二年薨。 恭裕王偕浢,榮靖嫡一子,弘治十五年襲封。正德三年薨。 安定王旭〈木陽〉,恭裕庶一子,正德七年襲封。嘉靖十八年薨。 端順王融烍,安定庶一子,嘉靖二十二年襲封。三十三年薨。 惠穆王謨埫,端順庶一子,嘉靖三十五年襲封。萬曆二十四年薨。 朗鉽,惠穆嫡一子,萬曆八年封長子。二十一年卒。無子,除。 平利 懷簡王範壑,恭庶五子,封後薨。無子,除。 漢陰 恭惠王徵鍉,靖庶二子,封後薨。無子。王疾時,妃父周恂謀取他人子納之,長受封。成化十四年事發,恂伏誅,冒封男女俱賜自盡,除。 高平 榮和王偕灤,惠庶六子,成化七年封。正德七年薨。 昭簡王旭樽,榮和嫡一子,弘治三年襲封。正德十五年薨。 融烇,昭簡庶一子,嘉靖五年襲封。十五年革爵。三十七年卒。除。 西德 昭僖王偕瀞,惠庶七子,成化八年封。正德七年薨。 旭樅,昭僖庶一子,弘治元年封長子。正德六年卒。以子融〈火寉〉襲封,追封王,諡悼昭。 康惠王融〈火寉〉,悼昭庶一子,嘉靖元年襲封。萬曆十年薨。 端靖王謨埴,康惠嫡一子,嘉靖二十三年封長子。萬曆十四年襲封。二十七年薨。 □□王朗〈金缶〉,端靖嫡一子,萬曆二十四年封長子。三十九年襲封,薨。 □□王璟{尾火},朗〈金缶〉嫡一子,天啟二年襲封。 隴西 安懿王旭〈木本〉,康嫡三子,弘治十三年封。嘉靖二十五年薨。無子,除。 寧遠 宣和王旭栓,康嫡四子,弘治十三年封。正德十一年薨。 恭懿王融煥,宣和嫡一子,嘉靖四年襲封。四十一年薨。 恭靖王謨垙,恭懿嫡一子,隆慶二年襲封,本年薨。 □□王朗〈金奠〉,恭靖嫡一子,萬曆四年襲封,薨。 □□王璟〈亶,旦改水〉,朗〈金奠〉嫡一子,萬曆二十三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長泰 榮和王旭橫,康庶六子,弘治十七年封。嘉靖十三年薨。 恭簡王融焯,榮和嫡一子,嘉靖十七年襲封。萬曆九年薨。 謨〈土貢〉,恭簡庶一子,嘉靖三十年封鎮國將軍。萬曆十一年卒。無子,除。 永福 端僖王旭〈木革〉,康庶七子,弘治十七年封。嘉靖二十六年薨。 恭靖王融燓,端僖庶一子,萬曆十六年以鎮國將軍襲封。三十九年越關,革爵。除。 建寧 恭安王旭〈木肴〉,康庶八子,弘治十七年封。嘉靖十二年薨。 融〈火旬〉,恭安嫡一子,嘉靖十七年襲封。三十七年,罪降庶人。隆慶三年卒。 □□王謨堂,融〈火旬〉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封長子。萬曆二十四年辯准復爵。二十五年襲封。二十八年薨。 □□王朗鏔,謨堂嫡一子,萬曆三十二年襲封。 長洲 定恭王融焌,昭庶二子,正德十年封。隆慶五年薨。 謨墷,定恭嫡一子,嘉靖十五年封長子。三十七年卒。以子朗鋎襲封,追封王,諡簡靖。 □□王朗鋎,簡靖庶一子,萬曆二年襲封,薨。 □□王璟〈氵{廿友}〉,朗鋎嫡一子,萬曆二十四年封長子。天啟二年襲封。 崑山 榮康王融烄,昭庶四子,嘉靖元年封。四十三年薨。 恭順王謨埦,榮康嫡一子,隆慶二年襲封。萬曆七年薨。 莊簡王朗鏛,恭順嫡一子,萬曆十六年襲封。二十一年薨。無子,除。 長樂 康懿王融焞,昭庶□子,嘉靖十二年封。四十三年薨。 榮安王謨〈土斗〉,康懿嫡一子,隆慶四年襲封。萬曆三十五年薨。 朗〈瓜金〉,榮安嫡一子,萬曆二十三年封長子。三十五年未襲卒。 □□王璟〈氵庫〉,朗〈瓜金〉庶一子,萬曆三十九年襲封。 高淳 莊懿王謨〈土兹〉,定庶二子,嘉靖十九年封。四十年薨。 □□王朗鎔,莊懿庶一子,萬曆三年以鎮國將軍襲封,薨。 □□王璟浫,朗鎔嫡一子,萬曆九年封長子,既而襲封,薨。 □□王逵朴,璟浫庶一子,萬曆二十七年封長孫。天啟三年襲封。 休寧 安靖王謨塨,定庶三子,嘉靖十九年封。三十二年薨。 端惠王朗鏐,安靖庶一子,嘉靖三十七年襲封。萬曆十四年薨。無子,除。 慶陽 莊懿王謨墊,定嫡四子,嘉靖二十四年封。三十八年薨。 恭恪王朗鐱,莊懿庶一子,隆慶四年襲封。萬曆七年薨。無子,除 通安 端裕王謨墆,定庶六子,嘉靖二十七年封。萬曆二十一年薨。 □□王朗〈金音〉,端裕庶一子,萬曆十二年封長子。二十四年襲封,薨。 □□王璟淮,朗〈金音〉庶一子,萬曆三十五年封長子,既而襲封,薨。 崇明 懷莊王璟清,端嫡二子,隆慶四年封。萬曆十一年薨。 長吉 莊靖王璟〈潤,王改志〉,端庶三子,萬曆二年封。二十四年薨。 □□王逵植,莊靖嫡一子,萬曆二十年封長子。二十八年襲封。 保德 璟〈法虎〉,端嫡四子,萬曆四年封。二十年薨。無子,除。 綏平 安穆王璟洛,端嫡五子,萬曆五年封。二十年薨。無子,除。 咸陽 □□王璟溭,端庶六子,萬曆十一年封,薨。無子,除。 商丘 □□王璟〈渃,右改夆〉,端庶七子,萬曆十四年封,薨。無子,除。 固原 □□王璟渭,端庶八子,萬曆二十年封,薨。無子,除。 汶陽 □□王璟{人永},端庶九子,萬曆二十三年封,薨。無子,除。 瀋 簡王模,太祖庶二十一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永樂六年就藩潞州,後改潞安府。宣德六年薨。 康王佶焞,簡庶一子,初封武鄉王,宣德七年襲封。天順元年薨。 莊王幼〈土學〉,康嫡一子,天順三年襲封。正德十一年薨。 恭王詮鉦,莊庶一子,正德三年以西陽王改封世子。十三年襲封。嘉靖六年薨。 勛〈氵壯〉,恭庶一子,初封福山王,嘉靖四年先薨。一子未名,卒。二子未封,卒。以從姪允栘嗣封,追封王,諡曰靖。 允榿,靖嫡二子,嘉靖六年管理府事。九年薨。無子。以再從弟允栘嗣封。追封王,諡曰懷。 憲王允栘,靖從弟,靈川王勛潪嫡一子,嘉靖五年襲封靈川王。九年,以懷王絕嗣,管理府事。十年嗣封。追諡其祖詮鉌為安王,父為惠王。二十八年薨。 宣王恬烄,憲嫡二子,嘉靖三十一年襲封。萬曆十年薨。 定王珵堯,宣嫡一子,嘉靖三十七年封世子。萬曆十二年襲封。 □王效鏞,珵堯嫡一子,萬曆八年封世孫。十三年改封世子。 陵川 康肅王佶煃,簡庶二子,永樂二十二年封。成化十年薨。 幼〈土堅〉,康肅嫡一子,正統十三年封長子。成化八年卒。以子詮〈金夢〉襲封。追封王,諡懷懿。 康簡王詮〈金夢〉,懷懿庶一子,成化十三年襲封。嘉靖十年薨。 勛瀼,康簡嫡一子,弘治三年封長子。嘉靖九年卒。以子允杲襲封,追封王,諡悼康。 莊安王允杲,悼康嫡一子,嘉靖十四年襲封。三十九年薨。 溫穆王恬燆,莊安嫡一子,隆慶元年襲封。萬曆二十七年薨。 □□王珵墉,溫穆庶一子,萬曆二十一年封長子。三十年襲封。四十年薨。 平遙 僖靖王佶煟,簡庶三子,永樂二十二年封。正統十一年薨。 懿安王幼〈土量〉,僖靖嫡一子,正統二年襲封。成化間薨。無子,除。 黎城 昭僖王佶燏,簡庶四子,宣德三年封。正統九年薨。 莊惠王幼瑗,昭僖嫡一子,正統十二年襲封。成化十三年薨。無子,除。 稷山 悼靖山佶焆,簡庶五子,宣德三年封,正統七年薨。 莊靖王幼垬,悼靖嫡一子,正統十二年襲封。天順六年薨。 榮和王詮鋈,莊靖庶一子,成化五年襲封。正德九年薨。 端簡王勛〈氵丘〉,榮和嫡一子,正德十三年襲封。嘉靖二十年薨。 昭靖王允柯,端簡嫡一子,嘉靖二十四年襲封。四十五年薨。 康和王恬炠,昭靖庶一子,隆慶四年襲封。萬曆十四年薨。 □□王珵埍,康和嫡一子,萬曆間襲封,薨。 □□王效鈦,珵埍庶一子,萬曆三十四年封長子。天啟二年襲封。 沁水 悼懷王佶熅,簡庶六子,宣德三年封。正統四年薨。 安惠王幼塐,悼懷嫡一子,正統十三年襲封。成化七年薨。 端懿王詮鐕,安惠嫡一子,成化十二年襲封。正德元年薨。 榮穆王勛瀶,端懿嫡一子,正德三年襲封。十二年薨。 莊和王允欀,榮穆嫡一子,嘉靖元年襲封。二十一年薨。 昭定王恬烆,莊和嫡一子,嘉靖二十五年襲封。四十年薨。 康僖王珵堦,昭定嫡一子,隆慶元年襲封。萬曆二十九年薨。 □□王效鋞,康僖庶一子,萬曆十四年封長子。三十三年襲封。 沁源 恭定王佶〈火阜〉,簡庶八子,宣德三年封。正統十四年薨。 端憲王幼埼,恭定嫡一子,景泰四年襲封。成化十一年薨。 榮靖王詮鍾,端憲嫡一子,成化十三年襲封。正德九年薨。 康僖王勛湊,榮靖嫡一子,正德十一年襲封。嘉靖二十一年薨。 允楊,康僖嫡一子,正德十三年封長子。嘉靖九年卒。以子恬煒襲封。追封王,諡悼和。 康裕王恬煒,悼和嫡一子,嘉靖十五年襲封。萬曆十年薨。長子珵場,罪發高牆。 憲肅王珵墀,康裕嫡二子,萬曆五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十三年襲封。三十五年薨。 效鎍,憲肅庶一子,萬曆九年以輔國將軍改封長孫。十五年,罪降為庶人。 □□王效〈金否〉,憲肅庶二子,萬曆四十三年襲封。 清源 莊簡王幼〈土予〉,康嫡三子,正統十一年封。弘治十四年薨。 榮僖王詮鏴,莊簡嫡四子,初封鎮國將軍,成化十三年繼黎城莊惠王嗣。後以莊簡三子俱卒,奏准歸宗。弘治十年襲封。正德十年薨。 端和王勛瀳,榮僖嫡一子,正德十一年襲封。嘉靖三十七年薨。 恭裕王允〈木乃〉,端和庶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萬曆八年薨。 □□王恬{艹灭},恭裕庶一子,萬曆十一年襲封。三十九年薨。 □□王珵〈土有〉,恬{艹灭}嫡一子,萬曆中襲封。 遼山 宣穆王幼墏,康嫡四子,正統十二年封。弘治十三年薨。 端和王詮鉞,宣穆庶一子,弘治十七年襲封。正德十三年薨。 恭靖王勛澄,端和庶一子,嘉靖十年襲封。萬曆三年薨。 □□王允〈木巳〉,恭靖嫡一子,萬曆八年襲封。四十年薨。 恬煇,允〈木巳〉嫡一子,嘉靖四十五年封長孫。萬曆三年改封長子。十五年卒。 □□王珵地,恬煇庶一子,萬曆四十年以奉國將軍改封長孫,既而襲封。 內丘 恭僖王幼〈土寅〉,康嫡六子,景泰四年封。正德十二年薨。 詮銸,恭僖嫡一子,成化八年封長子。正德七年卒。以子勛漴襲封。追封王,諡悼順。 端靖王勛漴,悼順庶一子,嘉靖元年襲封。二十二年薨。 允柲,端靖庶一子,正德六年封長子。嘉靖二十五年頒冊,未受命,卒。以子恬熙襲封,追封王,諡安裕。 莊懿王恬熙,安裕嫡一子,嘉靖三十年襲封。萬曆十一年薨。 □□王珵壎,莊懿嫡一子,萬曆十五年襲封,薨。 □□王效鋰,珵壎庶一子,萬曆十八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王迥〈瀮,林改朋〉,效鋰嫡一子,萬曆四十三年封長孫。 廣宗 懷靖王幼〈土木〉,康嫡七子,景泰五年封。天順八年薨。無子,除。 唐山 悼僖王幼墧,康嫡八子,景泰五年封。成化十七年薨。 榮康王詮鈹,悼僖嫡一子,成化十九年襲封。弘治四年薨。 恭懿王勛澂,榮康嫡一子,弘治七年襲封。嘉靖三十九年薨。 允楀,恭懿嫡一子,正德五年封長子。嘉靖四十三年卒。 莊惠王恬熇,允楀庶一子,隆慶三年襲封。萬曆二十年薨。 □□王珵鄄,莊惠嫡一子,萬曆八年封長子。二十三年襲封,薨。 □□王效鈀,珵鄄嫡一子,萬曆四十年封長子。 永年 榮安王幼塨,康嫡十子,景泰五年封。正德三年薨。 詮〈金爵〉,榮安嫡一子,成化九年封長子。弘治十八年卒。以孫允橚襲封。追封王,諡懷僖。 勛浚,懷僖嫡一子,成化十九年封長孫。弘治十七年卒。以子允橚襲封。追封王,諡悼順。 恭裕王允橚,悼順嫡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十二年薨。 莊憲王恬定,恭裕嫡一子,嘉靖十七年襲封。三十七年薨。 溫恭王珵封,莊憲嫡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隆慶二年薨。 靈川 榮懿王詮鉌,莊庶二子,成化十九年封。正德四年薨。 恭裕王勛潪,榮懿嫡一子,正德八年襲封。嘉靖三年薨。後子允栘嗣瀋封,郡爵例不襲。 宜山 康僖王詮鏋,莊庶三子,成化二十一年封。嘉靖十六年薨。 榮端王勛渥,康僖庶一子,嘉靖二十年襲封。萬曆十六年薨。 允櫆,榮端庶一子,嘉靖三十三年封長子。萬曆十二年卒。 恬燍,允櫆嫡一子,萬曆二年封長孫。三十三年未襲,卒。 珵壅,恬燍嫡一子,萬曆二十八年封曾長孫,既而襲封。 宿遷 榮簡王詮鎀,莊庶四子,弘治三年封。嘉靖二十二年薨。 端惠王勛澤,榮簡嫡一子,嘉靖二十六年襲封。三十二年,薨。 允柠,端惠庶一子,嘉靖十二年封長孫。三十二年卒。 □□王恬煙,允柠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隆慶六年薨。無子,除。 吳江 昭和王詮鏗,莊庶五子,弘治四年封。正德七年薨。 榮順王勛淯,昭和嫡五子,嘉靖五年襲封。萬曆二十五年薨。 允栿,榮順嫡一子,嘉靖三十年封長子。萬曆十六年卒。 □□王恬〈羊羔〉,允栿庶一子,萬曆十八年封長孫二十九年襲封。三十九年薨。無子,除。 定陶 恭靖王詮鑨,莊庶六子,正德二年封。嘉靖三十一年薨。 勛澐,恭靖嫡一子,嘉靖四年封長子。三十年卒。以子允櫏襲封,追封王亦諡恭靖。 □□王允櫏,恭靖嫡一子,嘉靖三十四年襲封。萬曆三十八年薨。 恬〈魚豆〉,允櫏嫡一子,萬曆五年封長子。四十二年未襲卒。 □□王珵〈木寺〉,恬〈魚豆〉嫡一子,萬曆三十六年封長孫,既而襲封。 雲和 □□王詮〈金亶〉,莊庶七子,正德八年封。嘉靖三十六年薨。無子,除。 德平 榮順王允榳,惠嫡二子,嘉靖三十七年封。萬曆十年薨。 端和王恬燇,榮順嫡一子,萬曆十三年襲封。三十二年薨。 □□王珵〈{山丘}隹〉,端和庶一子,萬曆十四年封長子。三十六年襲封,薨。 □□王效鋾,珵〈{山丘}隹〉嫡一子,萬曆四十四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鎮康 恭裕王恬焯,憲嫡一子,嘉靖三十一年封。萬曆八年薨。無子,除。 安慶 端懿王恬爖,憲嫡七子,嘉靖三十一年封。萬曆二十二年薨。 □□王珵垣,端懿嫡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子。三十五年襲封,薨。 保定 順惠王珵坦,宣嫡二子,嘉靖三十八年封。萬曆二十八年薨。 □□王效鑍,順惠庶一子,萬曆二十九年封長子。三十三年襲封,薨。 德化 溫簡王珵〈土幾〉,宣庶三子,隆慶六年封。萬曆二十七年薨。無子,除。 靈壽 □□王珵塏,宣庶五子,萬曆二十二年封。二十八年薨。無子,除。 六合 □□王珵埏,宣庶六子,萬曆二十二年封。 安 惠王楹,太祖庶二十二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永樂六年就藩平涼府。十五年薨。無子,封除。 唐 定王桱,太祖庶二十三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永樂六年就藩南陽府。十三年薨。 靖王瓊烴,定嫡一子,永樂二十一年襲封。宣德元年薨。無子。 憲王瓊炟,定嫡二子,宣德三年襲封。成化十一年薨。 莊王芝址,憲嫡二子,初封舞陽王,成化十三年襲封。二十一年薨。 成王彌鍗,莊庶一子,初封潁昌王,成化二十三年襲封。嘉靖二年薨。二子俱殀,姪宇溫嗣。 敬王宇溫,成親弟文城王彌鉗嫡一子,初封文城王,嘉靖四年進封。追諡其父為恭王。三十九年薨。 順王宙栐,敬庶二子,嘉靖四十一年襲封。四十三年薨。 端王碩熿,順庶一子,隆慶三年封世子。五年襲封。崇禎五年薨。 器墭,端庶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世子。後以端王惑於嬖人,被囚遇毒薨。追封王,諡曰裕。 聿鍵,裕嫡一子,初從世子被囚。萬曆中封世孫。崇禎五年襲封。九年以勤王違制,降為庶人,發鳳陽高牆。十七年五月赦出。次年奔福州自立,僭號隆武。大清順治三年八月奔汀州。王師至,被執死。 聿〈金粤〉,裕嫡二子。聿鍵立,封為唐王。大清順治三年十一月,福建平,立於廣州,僭號紹武。踰月,王師至,被執死。 新野 悼懷王瓊煒,定庶二子,宣德三年封。正統元年薨。 恭簡王芝城,悼懷嫡一子,正統九年襲封。成化十一年薨。 宣懿王彌鎘,恭簡嫡一子,成化十四年襲封。弘治十一年薨。 榮僖王宇滬,宣懿嫡一子,弘治十二年襲封。嘉靖三十二年薨。 康靖王宙〈木充〉,榮僖嫡一子,嘉靖三十五年襲封。隆慶六年薨。長子碩燁未襲,卒。 □□王碩燦,康靖庶二子,萬曆六年襲封,薨。 器垌,碩燦庶一子。萬曆四十二年查父碩燦以弟冒兄爵,照世次,降封輔國將軍。 器〈鼓,支改周〉,碩燁庶四子。萬曆四十六年,器垌以父冒封革襲,器〈鼓,支改周〉請嗣郡爵。例封奉國將軍,奉祀,除。 三城 康穆王芝垝,憲庶三子,成化七年封。正德六年薨。無子,除。 新城 芝坦,憲庶四子,成化九年封。弘治十三年,以罪革爵。正德十年卒。無子,除。 承休 榮和王芝垠,憲庶五子,成化七年封。二十年革爵。弘治七年復。正德十五年薨。 昭毅王彌鋠,榮和庶一子,嘉靖二年襲封。二十一年薨。 安僖王宇淵,昭毅嫡一子,嘉靖二十四年襲封。萬曆十四年薨。 宙枝,安僖嫡一子,嘉靖二十四年封長子。萬曆五年卒。以子碩鰾襲封。追封王,諡端惠。 □□王碩鰾,端惠庶一子,萬曆十八年襲封。 蕩陰 昭安王芝〈土瓦〉,憲庶□子,成化九年封。正德十六年薨。 端肅王彌鍔,昭安嫡一子,嘉靖三年襲封。三十五年薨。 宇澄,端肅嫡一子,嘉靖六年封長子。十九年卒。以子宙棨襲封。追封王,諡悼懷。 榮簡王宙棨,悼懷嫡一子,嘉靖三十八年襲封。萬曆十九年薨。無子,除。 淅陽 溫僖王彌鏟,莊庶一子,成化十五年封。正德六年薨。無子,除。 文城 恭靖王彌鉗,莊庶三子,成化十五年封。正德十一年薨。後子嗣唐封,郡爵例不襲。 郾城 恭端王彌鈱,莊庶四子,成化二十一年封。嘉靖三十一年薨。 宇清,恭靖嫡一子,正德十三年封長子。嘉靖三十四年卒。以子宙桃襲封。追封王,諡昭憲。 榮康王宙桃,昭憲庶一子,嘉靖三十五年襲封。三十七年薨。無子,除。 衞輝 恭懿王彌銄,莊庶五子,成化二十一年封。嘉靖二十六年薨。 端順王宇漳,恭懿嫡一子,嘉靖二十九年襲封。四十一年薨。 宙桐,端順庶一子,初封鎮國將軍。嘉靖四十年卒。以子碩煥襲封,追封王,諡榮昭。 溫僖王碩煥,榮昭庶一子,嘉靖四十三年襲封。四十五年薨。無子,除。 福山 □□王器塽,端庶五子,萬曆二十五年封,薨。 清源 □□王器埏,端庶六子,萬曆二十五年封。二十六年薨。無子,除。 安陽 □□王器埈,端庶七子,萬曆二十七年封,薨。 寶慶 □□王器增,端庶八子,萬曆三十一年封,薨。 永興 □□王器培,端庶九子,萬曆二十七年封。三十八年薨。無子,除。 永壽 □□王器圻,端庶十子,萬曆三十七年封,薨。 德安 □□王器〈土鼎〉,端庶十一子,萬曆四十二年封。 郢 靖王棟,太祖庶二十四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永樂六年就藩安陸州。十二年薨。無子,封除。 伊 厲王〈木彝〉,太祖庶二十五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永樂六年就藩河南府。十二年薨。 簡王顒炔,厲庶一子,永樂二十二年襲封。天順六年薨。 勉堡,簡庶一子,初封洛陽王。天順八年薨。以子諟釩襲封,追封親王,諡曰安。 悼王諟釩,安嫡一子,成化二年襲封。十一年薨。無子。 定王諟鋢,安嫡四子,初封郟城王,成化十三年進封。正德三年薨。 莊王訏淵,定嫡一子,正德六年襲封。嘉靖五年薨。無子。 敬王訏淳,定庶二子,初封濟源王,嘉靖六年進封。二十一年薨。 典楧,敬庶一子,嘉靖二十三年襲封。四十三年,罪降庶人,發高牆,除。 光陽 榮靖王勉坍,簡庶二子,成化四年封。正德七年薨。無子,除。 方城 懷僖王諟〈金靡〉,安庶二子,成化四年封。二十一年薨。 昭和王訏注,懷僖嫡一子,弘治二年襲封。嘉靖三年薨。 典榕,昭和嫡一子,正德二年封長子。嘉靖二年卒。以子襃熇襲封。追封王,諡懷順。 溫僖王襃熇,懷順嫡一子,嘉靖九年襲封。三十六年薨。 □□王珂墦,溫僖庶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萬曆二十三年薨。 □□王采鋂,珂墦庶一子,萬曆二十四年封長子。二十六年襲封,薨。 □□王鳳〈漢欠〉,采鋂嫡一子,萬曆四十四年封長子,既而襲封。 西鄂 安僖王諟欽,安庶三子,成化四年封。十五年薨。 恭靖王訏漈,安僖嫡一子,弘治元年襲封。正德七年薨。無子,除。 萬安 康懿王典櫍,敬庶二子,嘉靖七年封。以□□奉祀。隆慶四年薨。 昭和王襃〈火危〉,康懿嫡一子,萬曆二年襲封。二十六年薨。 恭宣王珂佳,昭和嫡一子,萬曆二十一年封長子。二十九年襲封。以就府營福藩,別城永寧,尋薨。 □□王采〈金輕〉,恭宣嫡一子,襲封。崇禎九年二月以盜熾,請加築永寧城。十四年,闖賊破城,遇害。 安樂 襃〈火節〉,典楧庶五子,嘉靖二十九年封。三十二年革爵。四十三年卒。無子,除。 靖江 守謙,太祖嫡兄南昌王興隆子文正嫡一子,洪武三年封。九年就藩桂林府,尋廢為庶人。七年復爵,使居雲南還鳳陽,後召錮京師。二十五年卒。 附 悼僖王贊儀,守謙嫡一子,建文二年襲封。永樂元年就藩。六年薨。 莊簡王佐敬,悼僖庶一子,永樂九年襲封。成化五年薨。 相承,莊簡嫡一子,正統元年封長子。天順二年卒。以子規裕襲封。追封王,諡懷順。 昭和王規裕懷順嫡一子,成化七年襲封。弘治二年薨。 端懿王約麒,昭和嫡一子,弘治三年襲封。正德十一年薨。 安肅王經扶,端懿嫡一子,正德十三年襲封。嘉靖四年薨。 恭惠王邦薴,安肅嫡一子,嘉靖六年襲封。隆慶六年薨。 康僖王任昌,恭惠嫡一子,萬曆五年襲封。十年薨。 溫裕王履燾,康僖嫡一子,萬曆十三年襲封。二十年薨。無子。叔任晟立。 憲定王任晟,恭惠庶二子,萬曆二十年以輔國將軍進封。三十八年薨。長子履祥先卒。 榮穆王履祐,憲定嫡二子,萬曆二十八年以奉國將軍改封長子。四十年襲封,薨。 □□王亨嘉,榮穆庶一子,萬曆四十三年封長子。崇禎中襲封。大清順治二年叛,稱監國,為福王總督丁魁楚、巡撫瞿式耜所殺。 諸王世表四 建文初,封弟允熥為吳王,允熞為衡王,允熙為徐王,皆懿文太子子也。福王時,追諡吳王曰悼,衡王曰愍,徐王曰哀,見福王傳。 吳 悼王允熥,懿文太子嫡三子,建文元年封,未就藩。成祖入京師,降封廣澤王,居漳州。其年九月召還,廢為庶人。永樂十五年卒。 衡 愍王允熞,懿文太子庶四子,建文元年封,未就藩。成祖入京師,降封懷恩王,居建昌。其年,與吳王俱召還,廢為庶人。 徐 哀簡王允熙,懿文太子庶五子,建文元年封,未就藩。成祖入京師,降封敷惠王,隨母居太子陵。永樂二年改封甌寧王,奉懿文祀。四年卒。無子,除。 成祖四子。仁宗外,高爔未封。其得封者二王,曰漢王高煦,曰趙簡王高燧。 漢 高煦,成祖嫡二子。洪武二十八年封高陽王,永樂二年進封。十五年就藩樂安州。宣德元年八月反,削爵錮西內,焚死。世子瞻坦先卒。韋妃及九子俱從死,除。 趙 簡王高燧,成祖嫡三子,永樂二年封。洪熙元年就藩彰德府。宣德六年薨。世子瞻坺先卒。 惠王瞻塙,簡嫡二子,初封安陽王,宣德七年襲封。景泰五年薨。 悼王祁鎡,惠嫡一子,景泰六年,襲封。天順四年薨。 靖王見灂,悼庶一子,成化元年襲封。弘治十五年薨。 莊王祐棌,靖庶三子,初封清流王,弘治十六年襲封。正德十三年薨。 康王厚煜,莊嫡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三十九年薨。 載培,康庶一子,初封獲嘉王。嘉靖十六年薨,諡昭定。後以孫常清襲趙封,進封親王,改諡曰恭。 翊錙,恭嫡一子,嘉靖二十八年封世孫。三十八年薨。以子常清襲封。追封王,諡曰安。 穆王常清,安嫡一子,嘉靖四十四年襲封。萬曆四十二年薨。 由松,穆嫡一子,萬曆十三年封世子。四十二年未襲薨。無子。 □王慈〈忄翰,羽改火〉,壽光王由桂嫡一子,萬曆中改封世孫。四十五年嗣封。 臨漳 恭安王祁鋆,惠嫡二子,正統九年封。成化二十一年薨。 榮和王見淔,恭安嫡一子,成化二十三年襲封。正德十一年薨。 祐杙,榮和庶一子,成化二十三年封鎮國將軍。弘治十八年卒。以子厚炣襲封,追封王,諡悼懷。 康端王厚炣,悼懷庶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八年薨。 莊惠王載〈土兹〉,康端庶一子,嘉靖十七年襲封。萬曆十八年薨。 □□王翊鎙,莊惠庶一子,萬曆十四年封長子。二十一年襲封,薨。 □□王常海,翊鎙嫡一子,萬曆二十七年封長子。天啟二年襲封。 湯陰 莊僖王祁〈金芮〉,惠嫡三子,正統九年封。成化二十一年薨。 見準,莊僖嫡一子,成化二十一年襲封。弘治六年以罪賜死,除。 襄邑 恭定王祁鋥,惠嫡四子,正統九年封。成化元年薨。 懷簡王見滃,恭定嫡一子,成化四年襲封。十二年薨。無子。 榮惠王見沂,恭定庶二子,成化十三年進封。弘治六年薨。 昭和王祐櫸,榮惠庶一子,弘治七年襲封。正德十一年薨。 端順王厚燔,昭和庶一子,嘉靖三十八年襲封。萬曆十一年薨。子翊釤擅婚,例不准襲,除。 洛川 靖懿王祁鋹,惠嫡五子,正統十年封。成化十九年薨。 榮恪王見渥,靖懿嫡一子,成化二十年襲封。正德十二年薨。 康定王祐架,榮恪庶一子,嘉靖元年襲封。十九年薨。 厚焀,康定嫡一子,正德十四年封長子。嘉靖八年卒。以子載墝襲封。追封王,諡懷順。 恭簡王載墝,懷順嫡一子,嘉靖二十三年襲封。三十三年薨。 莊憲王翊鏴,恭簡嫡一子,嘉靖三十八年襲封。四十四年薨。 端惠王常渲,莊憲嫡一子,萬曆元年襲封。三十二年薨。 □□王由〈石利〉,端惠嫡一子,萬曆二十一年封長子。三十六年襲封,薨。 □□王慈〈焜,比改匕〉,由〈石利〉嫡一子,天啟三年襲封。 南樂 安懿王祁鉷,惠嫡七子,天順元年封。弘治十六年薨。 榮僖王見瀾,安懿庶一子,正德十一年襲封。嘉靖元年薨。 宣靖王祐檟,榮僖庶一子,嘉靖四年襲封。十八年薨。 康順王厚〈火{刀田}〉,宣靖嫡一子,嘉靖二十二年襲封。萬曆八年薨。 恭恪王載墲,康順庶一子,萬曆十二年襲封。十三年薨。 □□王翊〈金离〉,恭恪庶一子,萬曆十六年襲封,薨。 □□王常汰,翊〈金离〉嫡一子,萬曆三十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平鄉 榮順王祁鏓,惠庶八子,天順元年封。成化十二年薨。 榮康王見洸,榮順庶一子,弘治元年襲封。嘉靖七年薨。 祐楸,榮康庶一子,正德三年封鎮國將軍。八年卒。以子厚燝襲封。追封王,諡僖穆。 恭和王厚燝,僖穆嫡一子,嘉靖十二年襲封。萬曆四年薨。 安莊王載坋,恭和庶一子,萬曆四年以鎮國將軍襲封。十一年罪革,半祿,子孫降封奉祀,除。 汝源 榮昭王見淇,悼庶二子,成化三年封。嘉靖八年薨。 祐桐,榮昭嫡一子,成化十九年封長子。嘉靖七年卒。以子厚焆襲封,追封王,諡懷和。 端僖王厚焆,懷和庶一子,嘉靖十年襲封。二十八年薨。 載〈土量〉,端僖嫡一子,未襲卒。無子,除。 昆陽 溫穆王見洽,悼庶三子,成化三年封。正德元年薨。無子,除。 廣安 端裕王祐枳,靖庶五子,弘治五年封。十五年薨。 溫懿王厚熽,端裕嫡一子,正德十年襲封。嘉靖三十五年薨。 康裕王載堂,溫懿嫡一子,嘉靖三十八年襲封。隆慶五年薨。 □□王翊鎀,康裕嫡一子,萬曆二年襲封。三十四年薨。 江寧 恭懿王厚煉,莊庶三子,正德十六年封。嘉靖四十一年薨。 莊惠王載墣,恭懿嫡一子,嘉靖四十四年襲封。萬曆九年薨。 □□王翊〈金否〉,莊惠庶一子,萬曆十二年襲封。二十八年薨。一子常淰,先卒。無嗣,除。 光山 康靖王厚煇,莊庶四子,嘉靖二年封。三十年薨。一子殀,除。 秀水 憲穆王厚炯,莊庶六子,嘉靖九年封。十九年薨。一子殀,除。 成皐 端穆王載垸,康庶四子,嘉靖十九年封。萬曆十二年薨。 翊錝,端穆庶一子,嘉靖三十六年封鎮國將軍。萬曆五年卒。以子常〈氵臾〉襲封,追封王,諡昭裕。 □□王常〈氵臾〉,昭裕庶一子,萬曆十五年襲封,薨。 □□王由朴,常〈氵臾〉嫡一子,萬曆二十九年封長子,旣而襲封,薨。 壽光 □□王由桂,穆庶七子,萬曆二十七年封。三十六年薨。後子慈〈忄翰,羽改火〉嗣趙封,郡爵例不襲。 仁宗十子。宣宗外,瞻垠未封。其得封者八王,曰鄭靖王瞻埈,曰越靖王瞻墉,曰襄憲王瞻墡,曰荊憲王瞻堈,曰淮靖王瞻墺,曰滕懷王瞻塏,曰梁莊王瞻垍,曰衞恭王瞻埏。 鄭 靖王瞻埈,仁宗庶二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四年就藩鳳翔府。正統九年移懷慶府。成化二年薨。 簡王祁鍈,靖嫡一子,成化四年襲封。弘治八年薨。 見滋,簡嫡一子,成化七年封世子。十五年薨。以子祐枔襲封。追封王,諡曰僖。 康王祐枔,僖嫡一子,弘治十四年襲封。正德二年薨。無子,從弟祐檡立。 懿王祐檡,東垣端惠王嫡一子,初襲東垣王,正德四年嗣封。十六年薨。 恭王厚烷,懿嫡四子,嘉靖六年襲封。二十九年以諫帝真修,降庶人,發高牆。隆慶元年復爵,加祿四百石。萬曆十九年薨。 端清世子載堉,恭嫡一子,嘉靖二十五年封世子。萬曆三十三年讓爵載壐。詔載堉及子翊錫,准以世子、世孫祿終身。其子孫仍封東垣王,以接見〈氵貢〉之統。 □王載壐,恭再從弟庶人厚煒嫡一子,盟津王見濍曾孫也。以載堉讓爵,萬曆三十四年受封,薨。 □王翊鐘,載壐嫡一子,萬曆三十五年封世子,旣而襲封。崇禎十三年以罪賜死,除 。 新平 懷僖王祁銳,靖嫡二子,正統七年封。景泰七年薨。無子,除。 涇陽 安靖王祁銑,靖庶三子,正統八年封。弘治元年薨。 見溢,安靖嫡一子,弘治四年襲封。八年革爵。十六年卒。無子,除。 朝邑 榮簡王祁鎔,靖嫡四子,正統八年封。成化二十二年薨。無子,除。 盟津 見濍,簡庶三子,成化十年封。二十年,罪降庶人,發高牆。弘治元年釋回。四年卒。子孫俱庶人。 祐橏,見濍嫡一子。 厚煒,祐橏嫡一子。 載壐,嗣鄭封,見前。 東垣 端惠王見〈氵貢〉,簡庶四子,成化十年封。弘治十六年薨。 祐檡,嗣鄭封,見前。 榮昭王厚炯,懿庶二子,正德十二年仍准襲郡封。嘉靖三十八年薨。 康僖王載墽,榮昭嫡一子,嘉靖四十二年襲封。萬曆十一年薨。 恭懿王翊鎧,康僖□一子,萬曆中襲封,薨。 □□王常〈渃,右改夆〉,恭懿嫡一子,萬曆二十五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三十七年襲封。四十二年薨。 □□王由彬,常〈渃,右改夆〉嫡一子,萬曆三十八年封長子。四十六年襲封。崇禎八年薨。世子載堉孫常潔立。 □□王常潔,端清次子翊鈦嫡一子,初封輔國將軍,以萬曆中詔仍封東垣。崇禎八年,值東垣王由彬薨,遂襲封。 河陽 懷簡王見溈,簡庶五子,成化十二年封。十五年薨。無子,除。 信陽 悼懷王見泿,簡庶七子,成化十七年封。十八年薨。無子,除。 宜章 懷順王見汌,簡庶八子,弘治元年封。十一年薨。無子,除。 繁昌 恭定王見〈氵寢〉,簡庶九子,弘治元年封。嘉靖十二年薨。 榮戾王祐〈木芳〉,恭定庶一子,嘉靖十六年襲封。隆慶六年薨。 端順王厚〈爃,木改呆〉,榮戾庶一子,萬曆十二年襲封。二十七年薨。 □□王載墱,端順庶一子,萬曆二十四年襲封。 廬江 懿簡王見湳,簡庶十子,弘治三年封。嘉靖十六年薨。 榮繆王祐〈木昂〉,懿簡庶一子,嘉靖二十二年襲封。四十三年薨。 □□王厚灮,榮繆嫡一子,萬曆二年襲封,薨。 □□王載禋,厚灮嫡一子,萬曆中襲封。 丹陽 靖和王見淕,簡庶十一子,弘治四年封。正德十一年薨。無子,除。 真丘 榮隱王見渻,簡庶十二子,弘治十年封。正德十二年薨。無子,除。 德慶 恭惠王載堼,恭庶二子,嘉靖三十年封。萬曆十六年薨。 □□王翊〈金耎〉,恭惠嫡一子,萬曆中襲封,薨。無子,除。 崇德 恭簡王載陞,恭庶四子,隆慶二年封。五年薨。無子,除。 越 靖王瞻墉,仁宗嫡三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建邸衢州府,未行。正統四年薨。無子,除。 襄 憲王瞻墡,仁宗嫡五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四年就藩長沙府。正統元年移襄陽府。成化十四年薨。 定王祁鏞,憲嫡一子,成化十五年襲封。弘治元年薨。 簡王見淑,定庶一子,弘治二年襲封。三年薨。 懷王祐材,簡庶一子,弘治四年襲封。十七年薨。無子。 莊王厚熲,陽山王祐楬庶一子,初襲陽山王,嘉靖三十一年嗣封。追諡其祖見淓為恭王,父為惠王。四十五年薨。 靖王載堯,莊庶一子,初封安福王,隆慶三年襲封。萬曆二十三年薨。郡爵例不襲。 忠王翊銘,靖庶一子,萬曆二十九年襲封。崇禎十四年,張獻忠陷襄陽,遇害。 □王常澄,翊銘嫡二子,初封福清王,崇禎十七年進封。寄居九江府。 康王祐櫍,簡庶二子,初封光化王,正德三年進封。嘉靖二十九年薨。無子,從姪厚熲嗣。 寧鄉 莊憲王祁鐄,憲嫡二子,正統八年封。成化七年薨。無子,除。 棗陽 安穆王祁鉦,憲庶三子,正統八年封。成化十二年薨。 僖順王見沔,安穆庶一子,成化十六年襲封。弘治六年薨。 榮肅王祐楒,僖順嫡一子,弘治十六年襲封。嘉靖四年,革爵為庶人。十八年復爵。三十四年薨。 恭靖王厚爥,榮肅庶一子,嘉靖四十年襲封。萬曆二十一年薨。 載〈土畢〉,恭靖庶一子,嘉靖四十三年封長子。萬曆二十一年卒。以子翊鋙襲封,追封王。諡 □□王翊鋙,載〈土畢〉庶一子,萬曆二十六年襲封。二十九年,未婚,薨。除。 陽山 恭和王見淓,定庶二子,成化十六年封。正德十一年薨。 榮康王祐楬,恭和庶一子,嘉靖元年襲封。十四年薨。後子嗣襄封,郡爵例不襲。 鎮寧 恭靖王見瀷,定庶三子,弘治四年封。嘉靖元年薨。 安懿王祐檽,恭靖嫡一子,嘉靖五年襲封。萬曆四年薨。 恭懿王厚熧,安懿庶一子,萬曆九年襲封。二十三年薨。 □□王載埢,恭懿□一子,萬曆中襲封,薨。無子,除。 鄖城 □□王載〈土鼎〉,莊庶二子,嘉靖四十四年封隆慶王。隆慶三年以同朝廷年號,改封,薨。 □□王翊鈴,載〈土鼎〉□□子,萬曆中封長子。天啟六年襲封。 永城 □□王載圻,莊庶三子,嘉靖四十四年封。萬曆四年薨。無子,除。 蘭陽 □□王翊鎬,靖庶二子,萬曆三十一年封。 貴陽 □□王常法,翊銘庶三子,受封。崇禎十四年,獻賊陷襄陽,與襄王同遇害。 進賢 □□王常洤,翊銘庶四子,受封。 荊 憲王瞻堈,仁宗庶六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四年就藩建昌府。正統十年移蘄州。景泰四年薨。 靖王祁鎬,憲嫡一子,景泰六年襲封。天順五年薨。 見瀟,靖嫡一子,天順八年襲封。弘治五年坐不法召至京,并其長子祐柄俱降為庶人,遷置武昌。姪祐橺立。 和王祐橺,都梁王見溥嫡一子,成化十九年襲都梁封。弘治七年進封。十七年薨。 端王厚烇,和嫡一子,正德二年襲封。嘉靖三十二年薨。 載墭,端庶一子,初封永定王,嘉靖二十九年薨。以子翊鉅襲荊封,追封王,諡曰莊。 恭王翊鉅,莊嫡一子,嘉靖三十二年以永定長子進封世孫。三十四年襲封。隆慶四年薨。世子常泠,罪降庶人。 敬王常〈氵言〉,恭嫡二子,初封泰寧王,萬曆三年襲封。四年薨。無子。 康王常泴,恭嫡三子,萬曆三年封安城王。七年進封。二十五年薨。 定王由樊,康嫡二子,萬曆十七年封世子。三十八年襲封。天啟二年薨。 □王慈煙,由樊嫡一子,萬曆四十年封世子。天啟六年襲封。崇禎十五年薨。 都昌 惠靖王祁鑑,憲嫡二子,正統八年封。成化十三年薨。 懷順王見潭,惠靖庶子,成化十六年襲封。十九年薨。 悼僖王祐〈木鳥〉,懷順嫡一子,弘治九年襲封。十一年薨。 □□王厚熙,悼僖嫡一子,正統五年襲封。嘉靖八年薨。 □□王載塎,厚熙嫡一子,嘉靖中襲封,薨。 翊鏵,載塎嫡一子,封長子,先卒。無子,除。 都梁 悼惠王見溥,靖嫡二子,成化二年封。十三年薨。後子祐橺襲荊封,郡爵例不襲。 樊山 溫懿王見澋,靖庶三子,成化三年封。正德元年薨。 莊和王祐構,溫懿嫡一子,正德四年襲封。嘉靖七年薨。 恭恪王厚焌,莊和庶一子,嘉靖十一年襲封。三十年薨。 □□王載坅,恭恪庶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萬曆二十五年薨。 □□王翊〈金氐〉,載坅庶一子,萬曆十三年封長子。二十八年襲封,薨。 □□王常滄,翊〈金氐〉嫡一子,萬曆三十三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富順 □□王厚焜,和庶二子,正德九年封。萬曆四年薨。 □□王載垬,厚焜庶一子,萬曆十年襲封。十二年薨。 □□王翊鍉,載垬庶一子,萬曆十六年襲封,薨。 □□王常湢,翊鍉庶一子,萬曆十八年封長孫。三十四年封長子。天啟三年襲封,薨。 □□王由檽,常湢嫡一子,萬曆三十四年封長孫。 永新 安莊王厚熿,和庶三子,正德十一年封。嘉靖三十七年薨。 恭懿王載壕,安莊嫡一子,嘉靖四十一年襲封。萬曆十一年薨。 翊鍵,恭懿嫡一子,嘉靖四十三年以輔國將軍改封長子。萬曆十三年未襲卒。 □□王常渭,翊鍵庶一子,萬曆十六年襲封,薨。 □□王由橒,常渭庶一子,萬曆三十四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德安 □□王翊鐯,莊嫡二子,嘉靖三十六年封。萬曆中薨。 □□王常〈氵暠〉,翊鐯庶一子,萬曆三十年襲封。 淮 靖王瞻墺,仁宗庶七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四年就藩韶州府。正統元年移饒州府。十一年薨。 康王祁銓,靖嫡一子,正統十三年襲封。弘治十五年薨。 見濂,康嫡一子,成化十六年封世子。弘治六年薨。無子,姪祐棨嗣封。追封王,諡曰安。 定王祐棨,清江端裕王嫡一子,弘治十八年襲封。嘉靖三年薨。無子。 莊王祐楑,端裕庶二子,初封鎮國將軍,嘉靖四年進封。十六年薨。 憲王厚燾,莊嫡一子,嘉靖十八年襲封。四十二年薨。 恭王載坮,憲嫡一子,嘉靖四十五年襲封。萬曆五年薨。一子封郡王,未襲,薨。 順王載堅,憲嫡二子,初封建昌王,萬曆八年進封。二十三年薨。 □王翊鉅,順庶一子,萬曆二十三年封世子。二十六年襲封,薨。 □王常清,翊鉅嫡一子,萬曆四十四年封世子,旣而襲封。 鄱陽 懷僖王祁鑌,靖庶二子,正統九年封。十三年薨。無子,除。 永豐 恭和王祁鉞,靖庶三子,正統九年封。成化十一年薨。 懷順王見淨,恭和嫡一子,成化十三年襲封。弘治三年薨。 榮和王祐栶,懷順嫡一子,弘治八年襲封。嘉靖二十二年薨。 安僖王厚炢,榮和庶一子,嘉靖二十五年襲封。四十一年薨。 載址,安僖庶一子,嘉靖四十一年封長子。四十四年卒。 莊裕王翊鈠,載址庶一子,萬曆三年襲封。十五年薨。 □□王常〈漂刂〉,莊裕嫡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子。二十六年襲封,薨。 □□王由桐,常〈漂刂〉嫡一子,萬曆三十五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清江 端裕王見澱,康嫡二子,成化二十一年封。弘治十五年薨。後子祐棨嗣淮封,郡爵不再襲。 南康 莊惠王見湁,康嫡三子,弘治二年封。嘉靖二十四年薨。 祐柌,莊惠庶一子,初封鎮國將軍,嘉靖十八年卒。以子厚{殸火}襲封。追封王,諡榮僖。 安懿王厚{殸火},榮僖嫡一子,嘉靖三十二年襲封。萬曆二十四年薨。 □□王載〈走崇〉,安懿嫡一子,萬曆五年封長子。二十八年襲封,薨。 □□王翊〈金宅〉,載〈走崇〉庶一子,萬曆三十一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德興 莊僖王見〈氵郡〉,康庶四子,弘治三年封。正德十年薨。 恭簡王祐槤,莊僖嫡一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二十六年薨。 端順王厚{或火},恭簡庶一子,嘉靖三十年襲封。萬曆十八年薨。 □□王載堢,端順嫡一子,隆慶三年封長子。萬曆二十一年襲封,薨。 □□王翊鍊,載堢庶一子,萬曆二十三年封長子。天啟三年襲封。 順昌 恭懿王見〈淈,出改羊〉,康嫡六子,弘治九年封。嘉靖二十二年薨。 □□王祐樅,恭懿庶一子,嘉靖二十五年襲封。四十五年薨。 □□王厚熍,祐樅庶一子,嘉靖四十四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萬曆三年襲封。十八年 薨。 □□王載圭,厚熍庶一子,萬曆三十五年襲封。 崇安 榮穆王見洵,康庶七子,弘治九年封。嘉靖三年薨。 昭和王祐榦,榮穆嫡一子,嘉靖六年襲封。二十一年薨。一子殀,絕,除。 高安 恭僖王厚炅,莊嫡二子,嘉靖十九年封。四十五年薨。 端惠王載堾,恭僖庶一子,隆慶四年襲封。萬曆十五年薨。 □□王翊鋏,端惠嫡一子,萬曆十八年襲封,薨。 □□王常淇,翊鋏嫡一子,萬曆三十四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上饒 恭惠王厚熻,莊庶三子,嘉靖十九年封。萬曆十七年薨。 □□王載塙,恭惠嫡一子,隆慶四年封長子。萬曆二十年襲封,薨。 □□王翊〈金亘〉,載塙嫡一子,萬曆三十五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吉安 肅簡王厚〈炙番〉,莊庶四子,嘉靖二十二年封。四十二年薨。 □□王載堁,肅簡嫡一子,萬曆二十年襲封,薨。 □□王翊〈金彦〉,載堁庶一子,萬曆四十三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廣信 順恭王厚〈火棊〉,莊庶五子,嘉靖二十二年封。萬曆五年薨。 □□王載堡,順恭嫡一子,嘉靖四十一年封長子。萬曆三十五年襲封。四十三年薨。無子,除。 嘉興 □□王厚爖,莊庶七子,嘉靖二十五年封。萬曆三年薨。子載垌係擅婚之子,降封輔國將軍,郡爵除。 紹興 □□王厚爀,莊嫡八子,嘉靖二十五年封。萬曆二十一年薨。 載封,厚爀嫡一子,隆慶四年封長子。萬曆二十三年未襲卒。 □□王翊鉾,載封庶一子,萬曆十九年封長子。三十年襲封。四十一年薨。無子,除。 金華 □□王載塨,憲庶三子,嘉靖三十九年封,薨。 □□王翊銪,載塨庶一子,萬曆二十八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三十七年襲封,薨。 □□王常〈氵賀〉,翊銪嫡一子,萬曆三十九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華容 □□王載域,憲庶四子,嘉靖三十三年封。隆慶元年薨。無子,除。 榮昌 昭□王翊鏡,順庶□子,萬曆元年封。八年薨。無子,除。 滕 懷王瞻塏,仁宗庶八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建藩雲南。洪熙元年薨。無子,封除。 梁 莊王瞻垍,仁宗庶九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四年就藩安陸州。正統六年薨。無子,封 除。 衞 恭王瞻埏,仁宗庶十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建藩懷慶府。正統三年薨。無子,封除。 諸王世表五 英宗九子。憲宗外,庶三子見湜未封,殤。其得封者七王,曰德莊王見潾,曰許悼王見淳,曰秀懷王見澍,曰崇簡王見澤,曰吉簡王見浚,曰忻穆王見治,曰徽莊王見沛。 德 莊王見潾,英宗庶二子,天順元年封。成化三年就藩濟南府。正德十二年薨。 懿王祐榕,莊嫡二子,正德十六年襲封。嘉靖十八年薨。 厚燉,懿庶二子,初封東平王,嘉靖中改封世子。未幾卒。以子載墱襲封,追封王,諡曰懷。 恭王載墱,懷庶二子,嘉靖二十年襲封。萬曆二年薨。 定王翊錧,恭嫡一子,萬曆五年襲封。十六年薨。 □王常〈潔,糸改青〉,定嫡一子,萬曆十九年襲封。崇禎五年薨。 由〈木氧,羊改工〉,常〈潔,糸改青〉庶一子,初封廣宗王,萬曆四十三年改封世子。未襲,卒。 □王由樞,常〈潔,糸改青〉庶二子,初封郡王,崇禎中進封。十二年正月,大清兵克濟南,見執。 泰安 恭簡王祐樬,莊庶一子,成化十六年封。嘉靖十三年薨。 端懿王厚燌,恭簡庶一子,嘉靖十六年襲封。二十五年薨。 康惠王載〈土座〉,端懿庶一子,嘉靖三十八年襲封。三十九年薨。無子,除。 濟寧 安僖王祐樳,莊庶三子,成化十七年封。正德七年薨。子五人俱殀,絕,除。 歷城 榮和王厚〈火節〉,懿庶三子,嘉靖二年封。七年薨。無子,除。 臨朐 榮簡王厚燨,懿庶七子,嘉靖十五年封。二十三年薨。 懷莊王載堠,榮簡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四十三年薨。 □□王翊鈝,懷莊嫡一子,隆慶六年襲封。萬曆三十七年薨。 □□王常湸,翊鈝嫡一子,萬曆三十三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高唐 悼僖王厚〈火爾〉,懿庶八子,嘉靖二十二年封。二十六年薨。無子,除。 臨清 溫懿王載塐,懷庶三子,嘉靖二十二年封。萬曆二年薨。 僖順王翊鋑,溫懿嫡一子,萬曆五年襲封。三十年薨。 □□王常瀝,僖順嫡一子,萬曆十二年封長子。三十八年襲封。 寧海 恭和王載〈土予〉,懷嫡四子,嘉靖二十二年封。隆慶三年薨。 □□王翊鐸,恭和嫡一子,萬曆二年襲封。四十五年薨。 □□王常沺,翊鐸庶六子,天啟元年襲封。 堂邑 端順王翊鐖,恭庶二子,嘉靖三十八年封。萬曆十六年薨。無子,除。 利津 安和王翊鑠,恭庶三子,嘉靖三十八年封。萬曆十年薨。 常滽,安和嫡一子,萬曆四年封長子。十一年卒。無子,除。 安陵 □□王常{安清},定嫡二子,萬曆十年封。四十年薨。無子,除。 紀城 溫裕王常澍,定嫡三子,萬曆十年封,薨。 □□王由棌,溫裕嫡一子,萬曆二十二年封長子。三十七年襲封。 嘉祥 □□王常泩,定嫡四子,萬曆十年封。 清平 昭裕王常濊,定嫡五子,萬曆十一年封。三十九年薨。 □□王由喿,昭裕庶一子,萬曆四十二年襲封。 永年 □□王由楙,常〈潔,糸改青〉庶八子,萬曆四十二年封,薨。無子,除。 寧陽 □□王由椅,常〈潔,糸改青〉庶九子,萬曆四十五年封。 許 悼王見淳,英宗庶四子,景泰三年封,未就藩,薨。無子,封除。 秀 懷王見澍,英宗庶五子,天順元年封。成化六年就藩汝寧府。八年薨。無子,封除。 崇 簡王見澤,英宗嫡六子,天順元年封。成化十年就藩汝寧府。弘治十八年薨。 靖王祐樒,簡嫡一子,正德三年襲封。六年薨。 恭王厚燿,靖嫡一子,正德九年襲封。嘉靖十六年薨。 莊王載境,恭嫡一子,嘉靖十八年襲封。三十六年薨。 端王翊〈金爵〉,莊嫡一子,嘉靖三十七年襲封。萬曆三十八年薨。 常〈捷,扌改氵〉,端庶一子,萬曆元年封泰和王。六年改封世子。十一年未襲薨。無子。 常〈氵{水聿}〉,端庶二子,萬曆九年封南陽王,十四年改封世子,三十年未襲薨。 □王由樻,常〈氵{水聿}〉庶一子,萬曆四十年襲封。崇禎十五年閏十一月,闖賊陷汝寧,王及世子慈煇俱被執。 瑞安 恭簡王祐桓,簡庶二子,成化二十一年封。嘉靖十五年薨。 厚熛,恭簡嫡一子,正德三年封長子。十二年卒。以子載埴襲封。追封王,諡 莊惠王載埴,厚熛庶一子,嘉靖十八年襲封。二十七年薨。無子,除。 慶元 榮康王祐椐,簡庶三子,弘治七年封。嘉靖二十五年薨。 厚焞,榮康嫡一子,正德十三年封長子。嘉靖九年卒。以子載圿襲封,追封王,諡 莊懿王載圿,厚焞庶一子,嘉靖二十八年襲封。二十九年薨。兩子俱殀,除。 懷安 莊惠王厚熑,靖嫡二子,正德十一年封。萬曆六年薨。 溫穆王載垌,莊惠庶一子,萬曆十一年襲封。三十一年薨。 懷安王翊鑕,溫穆嫡一子,萬曆十六年封長子。三十四年襲封,薨。 常〈氵閻〉,懷安嫡一子,萬曆三十年封長孫。三十六年封長子,未襲,卒。 □□王由札,常〈氵閻〉嫡一子,萬曆中封長孫。天啟元年襲封。 歸德 端惠王載壃,恭庶五子,嘉靖二十八年封。萬曆十八年薨。無子,除。 吉 簡王見浚,英宗庶七子,天順元年封。成化十三年就藩長沙府。嘉靖六年薨。 祐枎,簡庶一子,初封常山王,改封世子。正德五年薨。以子厚〈火冒〉襲封,追封王,諡曰悼。 定王厚〈火冒〉,悼庶一子,嘉靖八年襲封。十八年薨。 端王載均,定庶一子,初封光化王,嘉靖十九年襲封。四十年薨。 莊王翊鎮,端嫡二子,嘉靖四十二年襲封。隆慶四年薨。無子。 宣王翊鑾,端庶一子,初封龍陽王,隆慶六年進封。萬曆四十六年薨。 常淳,宣庶一子,萬曆九年封世子。四十六年未襲薨。 □王由楝,常淳嫡一子,天啟元年襲封。崇禎九年薨。 □王慈煃,由楝嫡一子,崇禎十二年襲封。 長沙 □□王翊鋋,端庶三子,嘉靖三十六年封,薨。 □□王常淠,翊鋋嫡一子,萬曆四年封長子。天啟元年襲封。 穀城 昭憲王翊鉉,端庶四子,嘉靖三十八年封。萬曆二十年薨。 □□王常灆,昭憲嫡一子,萬曆八年封長子。二十四年襲封。 德化 □□王常汶,宣嫡二子,萬曆二十四年以鎮國將軍加封。 福清 □□王常〈氵算殳〉,宣嫡三子,萬曆二十四年以鎮國將軍加封。 忻 穆王見治,英宗庶八子,成化二年封。八年薨。無子,封除。 徽 莊王見沛,英宗庶九子,成化二年封。十七年就藩鈞州。正德元年薨。 簡王祐檯,莊庶一子,弘治十三年以興化王改封世子。正德三年襲封。嘉靖四年薨。 恭王厚爝,簡庶一子,嘉靖五年以安邑王改封世子。本年襲封。二十九年薨。 載埨,恭庶二子,初封浦成王,嘉靖三十年襲封。三十五年罪降庶人,發高牆,除。 太和 端僖王祐檖,莊庶二子,弘治五年封。嘉靖十五年薨。 靖安王厚炬,端僖庶一子,嘉靖十九年襲封。萬曆六年薨。 恭莊王載{類土},靖安嫡一子,萬曆十五年襲封。三十六年薨。 □□王翊釨,恭莊庶一子,萬曆二十三年封長子。三十九年襲封。 遂昌 恭惠王祐樌,莊庶三子,弘治十二年封。嘉靖三十年薨。 厚熂,恭惠嫡一子,嘉靖二年封長子。二十四年卒。 □□王載垿,厚熂庶一子,嘉靖三十八年襲封。四十二年薨。無子,除。 景寧 恭裕王祐椀,莊庶四子,弘治十二年封。嘉靖十五年薨。 莊僖王厚焮,恭裕庶一子,嘉靖十九年襲封。三十四年薨。 載墋,莊僖庶一子,嘉靖三十八年襲封。隆慶三年罪降庶人,除。 建德 康和王祐槿,莊庶五子,正德元年封。嘉靖十四年薨。 安簡王厚〈火定〉,康和嫡一子,嘉靖十九年襲封。隆慶六年薨。 恭穆王載塨,安簡庶一子,萬曆四年襲封。二十四年薨。 □□王翊鋐,恭穆庶一子,萬曆二十七年襲封。四十三年薨。 □□王常澐,翊鋐嫡一子,萬曆四十二年封長子。四十六年襲封,薨。 陽城 恭僖王祐〈木欒〉,莊庶六子,正德六年封。嘉靖三十八年薨。 懿簡王厚爦,恭僖嫡一子,嘉靖四十二年襲封。萬曆三年薨。 王載坒,懿簡嫡二子,初封鎮國將軍,以兄長子載〈土常〉罪降庶人。萬曆三十七年襲封,薨。 □□王翊〈金丞〉,載坒嫡一子,萬曆四十四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嘉定 宣惠王厚焃,簡庶四子,正德十六年封。嘉靖三十三年薨。 恭順王載〈土耑〉,宣惠庶一子,嘉靖三十八年襲封。萬曆二年薨。 新昌 端僖王厚燇,簡庶三子,嘉靖元年封。隆慶五年薨。 □□王載墇,端僖嫡一子,萬曆中襲封。 慶雲 康僖王厚燦,簡庶四子,嘉靖四年封。十五年薨。 莊靖王載壂,康僖嫡一子,嘉靖二十六年襲封。三十七年薨。 隆平 悼康王厚焴,簡庶五子,嘉靖七年封。九年薨。無子,除。 伍城 恭和王載埻,恭庶一子,嘉靖十六年封。二十一年薨。無子,除。 太康 □□王載垙,恭庶三子,嘉靖十七年封。萬曆十二年薨。 陽夏 □□王載{非土},恭庶四子,嘉靖十七年封。萬曆二十一年薨。 德平 □□王載塛,恭庶五子,嘉靖十九年封。萬曆三十八年薨。 □□王翊鐇,載塛庶一子,萬曆三十五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滎陽 裕安王載堦,恭庶六子,嘉靖十九年封。萬曆十五年薨。 □□王翊鉻,裕安庶一子,萬曆二十年襲封。三十年薨。 □□王常浵,翊鉻嫡一子,萬曆三十年封長子。三十四年襲封。 懷慶 莊惠王載〈堡,亻改氵〉,恭庶七子,嘉靖三十二年封。萬曆元年薨。 咸平 溫裕王載塔,恭庶八子,嘉靖三十二年封。萬曆三十三年薨。 翊〈金{羽夾}〉,溫裕庶一子,萬曆四年封長子。十六年未襲卒。 □□王常漦,翊〈金{羽夾}〉庶一子,萬曆三十六年襲封。 延津 端惠王載塤,恭庶九子,嘉靖三十三年封。萬曆七年薨。 □□王翊錚,端惠嫡一子,萬曆二十七年襲封,薨。 □□王常湌,翊錚嫡一子,萬曆四十三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孟津 昭順王載〈土坐〉,恭庶十子,嘉靖四十年封。萬曆三十七年薨。 □□王翊〈金{灰又}〉,昭順庶一子,萬曆三十四年封長子。四十年襲封。 上蔡 溫裕王載〈土夜〉,恭庶十一子,嘉靖四十年封。萬曆三十三年薨。 昭敬王翊〈金具〉,溫裕嫡一子,萬曆十六年封長子。三十五年襲封。三十八年薨。 □□王常〈澍,去寸〉,昭敬嫡一子,萬曆三十八年封長子。四十一年襲封。 安陽 翊錡,載埨庶一子,嘉靖中封。三十五年,罪降庶人,除。 萬善 翊鈁,載埨庶二子,嘉靖中封。三十五年,罪降庶人,除。 憲宗十四子。孝宗外,悼恭太子及他皇子俱未名殤。其得封者十王,曰興獻王祐杬,曰岐惠王祐棆,曰益端王祐檳,曰衡恭王祐楎,曰雍靖王祐橒,曰壽定王祐榰,曰汝定王祐梈,曰涇簡王祐橓,曰榮莊王祐樞,曰申懿王祐楷。 興 獻王祐杬,憲宗庶四子,成化二十三年封。弘治七年就藩安陸州。正德十四年薨。後以子嗣大統,追尊獻皇帝,廟號睿宗。 岐 惠王祐棆,憲宗嫡五子,成化二十三年封。弘治八年就藩德安府。十四年薨。無子,封除。 益 端王祐檳,憲宗庶六子,成化二十三年封。弘治八年就藩建昌府。嘉靖十八年薨。 莊王厚燁,端嫡一子,嘉靖二十年襲封。三十五年薨。無子。 恭王厚炫,端嫡二子,初封崇仁王,嘉靖三十六年進封。萬曆五年薨。 載增,恭嫡一子,嘉靖八年封崇仁王長子。二十五年卒。以子翊鈏襲封,追封王,諡曰昭。 宣王翊鈏,昭嫡一子,萬曆八年襲封。三十一年薨。 敬王常〈氵遷〉,宣嫡二子,萬曆九年封世子。三十三年襲封。四十三年薨。 □王由本,敬庶三子,萬曆三十五年以鎮國將軍進封嘉善王。三十九年改封世子。四十五年襲封。 金谿 莊惠王厚煌,端庶三子,正德十二年封。嘉靖二十九年薨。 榮靖王載〈土學〉,莊惠庶一子,嘉靖三十三年襲封。三十九年薨。 恭憲王翊鑠,榮靖嫡一子,隆慶五年襲封。萬曆十六年薨。 □□王常湁,恭憲嫡一子,萬曆十九年襲封,薨。 □□王由檑,常湁嫡一子,萬曆三十六年封長子。天啟元年襲封。 玉山 恭安王厚〈火巽〉,端庶四子,正德十三年封。嘉靖三十一年薨。無子,除。 安東 □□王載〈環,王改土〉,恭嫡二子,嘉靖三十八年封。萬曆三十九年薨。 翊鏃,載〈環,王改土〉嫡二子,以兄長子翊□殀,萬曆九年以鎮國將軍改封長子。三十三年卒。 □□王常溰,翊鏃庶一子,萬曆三十九年封長孫。四十三年襲封。 舒城 康簡王載〈土充〉,恭嫡三子,嘉靖三十八年封。萬曆六年薨。 懷莊王翊鋃,康簡庶一子,嘉靖四十年封長子。萬曆九年襲封。十一年薨。 □□王常泔,懷莊庶一子,萬曆十四年襲封。三十八年薨。 □□王由櫂,常泔嫡一子,萬曆三十八年封長子。四十三年襲封。 阜平 懿簡王載〈土集〉,恭嫡四子,嘉靖三十八年封。萬曆十年薨。 □□王翊鋌,懿簡嫡一子,萬曆十三年襲封,薨。 □□王常〈氵糹列〉,翊鋌庶一子,萬曆十八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銅陵 恭簡王載壤,恭嫡五子,嘉靖三十八年封。三十九年薨。 端僖王翊鈓,恭簡嫡一子,嘉靖四十四年襲封。萬曆六年薨。 □□王常浱,端僖嫡一子,萬曆十九年襲封,薨。 □□王由榳,常浱嫡一子,萬曆二十九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黎丘 莊懿王常溱,宣嫡三子,萬曆九年封,薨。 浦陽 肅安王常漿,宣嫡四子,萬曆九年封。二十九年薨。 □□王由楌,肅安庶一子,天啟元年襲封。 淳河 懷僖王常汭,宣嫡五子,萬曆九年封。二十年薨。 □□王由栻,懷僖嫡一子,萬曆三十年襲封。 華山 □□王常汛,宣嫡六子,萬曆九年封,薨。 □□王由〈木度〉,常汛嫡一子,萬曆三十二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筠谿 □□王常淶,宣嫡八子,萬曆九年封,薨。 羅川 懿□王常湑,宣嫡九子,萬曆九年封。二十九年薨。 □□王由〈木玄〉,懿□嫡一子,萬曆三十一年襲封。 安仁 昭憲王常漈,宣嫡十子,萬曆九年封。二十九年薨。 □□王由棅,昭憲嫡一子,萬曆二十九年封長子。三十三年襲封。 德化 □□王常{泠水},宣嫡十一子,萬曆十八年封,薨。 □□王由楬,常{泠水}嫡一子,萬曆三十八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德安 □□王常洞,宣嫡十二子,萬曆二十三年封,薨。 □□王由枘,常洞嫡一子,萬曆三十一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鄖西 □□王常湖,宣庶十三子,萬曆二十五年封,薨。 豐城 □□王常溡,宣庶十四子,萬曆二十八年封,薨。 瀘溪 □□王常淄,宣庶十五子,萬曆二十九年封,薨。 峽江 □□王常湡,宣庶十六子,萬曆三十年封。四十二年薨。無子,除。 安義 □□王常漴,宣庶十七子,萬曆三十一年封,薨。 新建 □□王常泫,宣庶十八子,萬曆三十四年封,薨。 奉新 □□王常漣,宣庶十九子,萬曆三十四年封。 仁化 □□王由條,敬庶四子,萬曆三十五年以鎮國將軍進封,薨。 □□王慈魶,由條嫡一子,天啟二年襲封。 興安 □□王由橦,敬庶五子,萬曆三十五年以鎮國將軍進封。 和順 □□王由〈木車〉,敬庶八子,萬曆三十五年以鎮國將軍進封。 永寧 □□王由〈木惪〉,敬庶十子,萬曆三十九年封。 嘉祥 □□王由檉,敬庶十一子,萬曆四十年封。 衡 恭王祐楎,憲宗庶七子,成化二十三年封。弘治十三年就藩青州府。嘉靖十七年薨。 莊王厚燆,恭庶一子,初封江華王,嘉靖十年改封世子。十九年襲封。隆慶六年薨。 康王載圭,莊庶二子,初封東昌王,嘉靖二十七年改封世子。萬曆三年襲封。七年薨。無子。 安王載封,莊庶三子,初封武定王,萬曆九年進封。十四年薨。 定王翊鑊,安嫡一子,萬曆十七年襲封。二十年薨。 □王常〈氵庶〉,定庶一子,萬曆八年封世子。二十四年襲封。 玉田 懷簡王厚烴,恭庶二子,嘉靖元年封。二十二年薨。 □□王載塘,懷簡嫡一子,嘉靖二十六年襲封。萬曆四十三年薨。 □□王翊鍵,載塘庶一子,萬曆十六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新樂 端惠王厚熑,恭庶三子,嘉靖三年封。三十二年薨。 康憲王載壐,端惠嫡一子,嘉靖三十六年襲封。萬曆二十一年薨。 □□王翊鎔,康憲嫡一子,萬曆二十四年襲封。四十二年薨。無子,除。 高唐 端裕王厚煐,恭庶四子,嘉靖中封。萬曆十一年薨。 載墀,端裕嫡一子,嘉靖三十八年封長子。萬曆二年卒。以子翊鑲襲封,追封王,諡恭和。 □□王翊鑲,恭和庶一子,萬曆十六年襲封。四十年薨。 □□王常澤,翊鑲嫡一子,萬曆三十二年封長子。四十六年襲封。 齊東 溫惠王厚炳,恭庶五子,嘉靖九年封。三十七年薨。 安和王載垢,溫惠庶一子,嘉靖四十一年襲封。隆慶六年薨。 □□王翊〈金闐〉,安和嫡一子,萬曆三年襲封,薨。 □□王常泛,翊〈金闐〉嫡一子,萬曆二十五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邵陵 □□王厚煃,恭庶六子,嘉靖十八年封。萬曆十八年薨。 載增,厚煃嫡一子,嘉靖三十八年封長子。萬曆十一年卒。 □□王翊錑,載增嫡一子,萬曆九年封長孫。三十四年襲封,薨。 □□王常溸,翊錑庶一子,萬曆三十五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漢陽 溫惠王厚{福火},恭庶七子,嘉靖三十五年封。萬曆十年薨。 載塵,溫惠嫡一子,隆慶三年封長子。萬曆十一年卒。無子,除。 平度 康惠王載垹,莊庶四子,嘉靖二十四年封。隆慶五年薨。 □□王翊〈金敖〉,康惠庶一子,萬曆五年襲封。二十八年薨。 □□王常湍,翊〈金敖〉嫡一子,萬曆二十八年封長子。三十二年襲封。 寧陽 □□王載垿,莊庶五子,嘉靖二十五年封,薨。 □□王翊鏉,載垿庶一子,萬曆三十九年封長子,旣而襲封。 昌樂 □□王載堭,莊庶六子,嘉靖二十六年封。隆慶六年薨。無子,除。 壽張 □□王載〈土鼎〉,莊庶七子,嘉靖二十九年封。三十四年薨。無子,除。 商河 康順王載塨,莊庶八子,嘉靖三十五年封。萬曆二十三年薨。 □□王翊〈瓊,王改金〉,康順嫡一子,萬曆二年封長子。二十五年襲封。四十四年薨。無子,除。 雍 靖王祐橒,憲宗嫡八子,成化二十三年封。弘治十二年就藩衡州府。正德二年薨。無子,封除。 壽 定王祐榰,憲宗庶九子,弘治四年封。十一年就藩保寧府。十七年移德安府。嘉靖二十四年薨。無子,封除。 汝 安王祐梈,憲宗庶十一子,弘治四年封。十四年就藩衞輝府。嘉靖二十年薨。無子,封除。 涇 簡王祐橓,憲宗庶十二子,弘治四年封。十五年就藩沂州。嘉靖十六年薨。無子,封除。 榮 莊王祐樞,憲宗庶十三子,弘治四年封。正德三年就藩常德府。嘉靖十八年薨。 厚〈火〈熏力〉〉,莊嫡一子,正德十年封世子。嘉靖十一年薨。以子載墐襲封。追封王,諡曰懷。 恭王載墐,懷嫡一子,嘉靖十九年襲封。萬曆二十三年薨。 □王翊鉁,恭嫡一子,萬曆二十六年襲封。四十年薨。 □王常溒,翊鉁嫡一子,萬曆九年封長孫。二十六年改封世子。四十二年襲封,薨。 憲王由枵,常溒嫡二子,萬曆三十年封世孫。四十四年改封世子,旣而襲封。 福寧 懷僖王厚熹,莊嫡二子,正德十年封。嘉靖十四年薨。無子,除。 惠安 康和王厚煦,莊嫡三子,嘉靖元年封,二十三年薨。 宣懿王載塾,康和嫡一子,嘉靖二十七年襲封。四十二年薨。 □□王翊鏕,宣懿庶一子,隆慶六年襲封。萬曆四十二年薨。 永春 榮簡王厚烮,莊庶四子,嘉靖八年封。萬曆十六年薨。 載垍,榮簡庶一子,隆慶五年封長子。萬曆十六年卒。無子,除。 富城 康定王厚然,莊庶五子,嘉靖十年封。萬曆四年薨。 □□王載壔,康定嫡一子,嘉靖二十八年封長子。萬曆七年襲封。三十九年薨。 □□王翊〈金蝱〉,載壔庶一子,萬曆十六年封長子。四十三年襲封。 貴溪 端靖王厚〈火曾〉,莊庶六子,嘉靖十年封。萬曆九年薨。 載堺,端靖嫡一子,嘉靖二十九年封長子。三十一年卒。無子。 □□王載〈土瓦〉,端靖嫡三子,萬曆三十三年以鎮國將軍進封。 肇慶 □□王由楨,常溒嫡五子,天啟六年封。 申 懿王祐楷,憲宗庶十四子,弘治四年封,建邸敍州府。十六年未就藩,薨。無子,封除。 世宗八子。穆宗外,哀沖、莊敬二太子及他皇子俱殤。其得封者一王,曰景恭王載圳。 景 恭王載圳,世宗庶四子,嘉靖十八年封。四十年就藩德安府。四十四年薨。無子,封除。 穆宗四子。神宗外,憲懷太子及他皇子殤。其得封者一王,曰潞簡王翊鏐。 潞 簡王翊鏐,穆宗嫡四子,隆慶五年封。萬曆十七年就藩衞輝府。四十二年薨。 □王常淓,簡庶一子,萬曆四十六年襲封。後以國亡,寓杭州。大清順治二年六月,王師至,遂降。 寶豐 □□王常〈氵坒〉,簡庶二子,天啟三年封。 神宗八子。光宗外,三子未封。其得封者四王,曰福恭王常洵,曰瑞王常浩,曰惠王常潤,曰桂端王常瀛。 福 恭王常洵,神宗庶三子,萬曆二十九年封。四十二年就藩河南府。崇禎十四年正月,闖賊陷洛陽,遇害。 由崧,恭庶一子,萬曆四十五年封德昌王。崇禎十六年襲封。十七年,闖賊陷京師,五月自立於南京,僭號弘光。大清順治二年五月,王師渡江,被執。 潁上 □□王由榘,恭庶二子,萬曆中封。崇禎十四年正月與恭王同遇害。 瑞 □王常浩,神宗庶五子,萬曆二十九年封。天啟七年就藩漢中府。崇禎十七年,張獻忠陷重慶,遇害。 惠 □王常潤,神宗庶六子,萬曆二十九年封。天啟七年就藩荊州府。崇禎末,奔廣州府。大清順治三年,廣東平,被執,死。 桂 端王常瀛,神宗庶七子,萬曆二十九年封。天啟七年就藩衡州府。崇禎十六年,獻賊陷衡州,王由永州入廣西,寄居蒼梧。十七年薨。 由〈木愛〉,端嫡三子,初封安仁王。唐王聿鍵自立,偽封為桂王。大清順治三年,卒於梧州。無子。 由榔,端嫡四子,初封永明王。大清順治三年,福建平,由榔自立於肇慶,僭號永曆。是冬,王師度嶺,由榔走廣西,自是走貴州,又走雲南,遂入緬甸。十八年冬,王師至,緬人獻之。明年,殺諸雲南。 莊烈帝七子。獻愍太子慈烺外,嫡第二子,庶第五子、第六子、第七子俱殤。其封而未建 藩邸者二王,曰定哀王慈炯,曰永悼王慈炤。 定 哀王慈炯,莊烈帝嫡三子,崇禎十四年封,未建藩邸。十七年,闖賊陷京師,被執,不知所終。 永 悼王慈炤,莊烈帝庶四子,崇禎十五年封,未建藩邸。十七年,闖賊陷京師,被執,不知所終。 功臣世表一 自昔帝王受命,驅策羣力,以有天下。迨區宇旣寧,疇庸論功,列爵崇報,一時攀鱗附翼之士,奮起兜牟之中,剖符析珪,爰及苗裔,德意厚矣。唐、宋以來,稍異曩制。房、喬遠勢,首讓世封,是以英、衞子孫,齒於甿隸。而宋代勳階祇崇虛號,祖孫父子各擬名邦,初無世及之文,非復承家之舊。至明祖開基,乃曠然復古。凡熊羆之宿將,帷幄之謀臣,生著號而歿襲封,茅土之頒,殆逾百數。馴及季年,黨獄蔓延,剗削芟殊,存者不及三四。然觀鐵榜所列,訓誡之辭,則河山之誓,白馬之盟,初意固不其然。高危滿溢,亦其自取焉耳。乃若文皇差「靖難」之勞,英宗懋「奪門」之賞,跡參佐命,籍次元功,以視開國諸臣,亦曷可同年而語乎!世宗中葉,開冊府之舊藏,修繼絕之墜典,於是鄂、曹、衞、信之裔,復列徹侯,延其世緒,天下翕然歸厚。雖宋、潁、韓、淇終於剿絕,而自餘推誠宣力、名載丹書者,奕葉貂蟬,保守祿位,典宿衞,領京營,鎮陪京,督漕運,寄隆方岳,階晉公孤,家分典瑞之榮,朝無酎金之罰,較諸西京世冑,殆將過之。今考其襲替歲月見於實錄者,作功臣表,以與紀傳相表裏。或牴牾散軼,時世無可考稽,則畧而不書,固史氏闕文之義云爾。 始封 子 孫 曾孫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十一世 十二世 十三世 魏國公 徐達 吳元年九月辛丑以平吳功,封信國公。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進封奉天開國推誠宣力武臣魏國公,祿五千石,世襲。十八年二月己未卒。追封中山王,諡武寧。達初封公,位次第二。李善長得罪,進位第一。 輝祖 洪武二十一年十月丙寅襲,領中軍都督府。建文初,加太子太傅。文帝即位,削爵。永樂五年卒。 欽 永樂五年七月辛巳襲。十九年正月壬辰削爵。二十二年十月乙巳復。是年十一月庚子卒。 顯宗 洪熙元年三月戊寅襲。正統十三年卒。 承宗 正統十三年七月戊子襲,領前府。天順七年十二月庚寅卒。 俌 成化元年襲。弘治九年守備南京。正德五年七月加太子太傅。十二年七月丙戌卒。諡莊靖。 鵬舉 正德十三年十一月癸亥襲,守備南京兼中府僉書。嘉靖四年加太子太保,領中府。十七年四月壬戌守備南京。隆慶五年二月辛丑卒。 邦瑞 隆慶六年四月丙寅襲。萬曆二年,南京中府僉書。十七年卒。 維志 一作繼志,萬曆十七年九月丙寅襲。十九年正月己酉協守南京兼領後府。二十一年八月癸未卒。 弘基 萬曆二十三年七月己亥襲,僉書南京軍府。三十五年協守南京,領後府。三十七年四月提督操江。天啟元年,以疾辭任,加太子太保。崇禎十四年復守南京,加太傅。卒諡莊武。 文爵 崇禎末襲。 鄂國公 常遇春 吳元年九月辛丑封。洪武二年七月己亥卒於軍。十月庚午追封奉天翊運推誠宣德靖遠功臣開平王,諡忠武。 茂 洪武三年十一月大封功臣,第三,封鄭國公,祿三千石,世襲。二十年九月丁酉有罪,安置龍州。二十四年卒。 昇 洪武二十一年十月丙寅改封開國公,加太子太保。死永樂初。 繼祖 永樂元年安置雲南。 寧 復 弘治五年授世襲南京錦衣衞指揮使。 經 鳳 懷遠侯 玄振 嘉靖十一年四月辛卯續封懷遠侯,祿千石,世襲。十四年領南京後府。二十八年卒。 文濟 一作文清,嘉靖二十八年十月丙午襲。嘉靖三十四年領南京前府。隆慶二年二月僉事中府。萬曆八年卒。 胤緒 萬曆九年八月壬寅襲,累領南京軍府。崇禎三年十月加太子太師。十三年五月卒。 明良 延齡 崇禎末襲。 韓國公 李善長 吳元年九月辛丑封宣國公。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第一,封開國輔運推誠守正文臣韓國公,祿四千石,世襲。二十三年五月乙卯坐胡黨死,爵除。崇禎二年七月癸巳,裔孫世選以太祖手敕進,有「二百六十春,應期來奏」之語。大學士韓爌劾其誣,下獄論死,已,獲釋。 曹國公 李文忠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第四,封奉天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曹國公,祿三千石,世襲。十七年三月戊戌獲譴,卒。追封岐陽王,諡武靖。 景隆 洪武十九年四月丁酉襲。惠帝時征燕,為大將軍。文帝即位,九月以降附功,加祿千石。永樂二年削爵禁錮。 璿 弘治五年授南京錦衣衞指揮使,世襲。 濂 臨淮侯 性 嘉靖十一年四月辛卯續封臨淮侯,祿千石,世襲。十三年閏二月乙巳卒,無子,叔沂襲 。 沂 嘉靖十三年襲,僉書南京軍府。十五年卒。 庭竹 嘉靖十五年十二月丙申襲。十八年鎮湖廣。二十八年三月己丑提督操江,屢領南京軍府。隆慶五年二月守備南京。萬曆三年卒。 言恭 萬曆三年十月甲午襲。四年,中府僉書,加少傅。十四年二月戊寅總督京營。二十年七月庚午加少保。二十七年卒。 宗城 以使朝鮮逃歸,論死,不得襲。 邦鎮 萬曆三十八年四月甲申襲。四十年十二月甲辰掌府軍前衞。天啟二年卒。 弘濟 崇禎十二年七月甲戌以臨淮侯遣代祭,餘無考。 宋國公 馮勝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第五,封宋國公,祿三千石,世襲。二十八年二月丁卯賜死,爵除。 衞國公 鄧愈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第六,封衞國公,祿三千石,世襲。十年十一月癸未卒,追封寧河王,諡武順。 鎮 洪武十三年三月丙申襲,改封申國公,坐李善長親黨死。 源 鎮弟銘子,為鎮後。 梃 炳 弘治五年授錦衣衞指揮使,世襲。 定遠侯 繼坤 嘉靖十一年四月辛卯續封定遠侯,祿千石,世襲。十五年六月領後府。三十五年卒。 祖錫 嘉靖三十六年三月壬午襲。三十八年四月癸亥卒。 世棟 隆慶六年三月戊戌襲。萬曆二年四月管紅盔將軍。四年,後府僉書。十六年卒。 紹煜 一作遠煜。萬曆二十五年十二月辛酉襲,南京軍府僉書。天啟七年卒。 文明 崇禎元年二月庚子襲。十七年三月,城陷,死於賊。 信國公 湯和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第七,封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中山侯,祿一千五百石。七年八月乙卯,加祿千石。十一年正月己卯進封信國公,祿三千石,世襲。二十八年八月戊辰卒。追封東甌王,諡襄武。 鼎 早卒,贈信世子。 晟 文瑜 倫 靈璧侯 紹宗 弘治五年授南京錦衣衞指揮使,世襲。嘉靖十一年四月辛卯續封靈璧侯,祿千石,世襲。 佑賢 嘉靖十四年七月襲,屢兼南京軍府。二十九年八月癸亥卒。 世隆 嘉靖三十九年十月己亥襲。隆慶間,協守南京,領後府,改提督漕運,累進少保。萬曆十四年卒。諡僖敏。 之誥 萬曆十五年二月庚辰襲,領前府。三十五年九月己亥卒。 國祚 萬曆四十年八月壬戌襲。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太子太保。 國祥 文瓊 以上二世,襲年無考。崇禎中俱嘗以侯遣祭。 延安侯 唐勝宗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八,勳祿同前。七年八月乙卯加祿千石,坐事削爵。久之還爵。二十三年坐胡黨誅,爵除。 吉安侯 陸仲亨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九,勳祿同前。七年八月加祿千石,與唐勝宗同削爵,已同復。二十三年坐黨誅,爵除。 江夏侯 周德興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十,勳祿同前。七年八月加祿千石。二十五年八月己未以罪誅,爵除。 淮安侯 華雲龍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十一,勳祿同前。七年六月癸亥自北平召還,道卒。 中 洪武九年十一月庚寅襲。坐貶死,追論胡黨,除。 濟寧侯 顧時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十二,勳祿同前。七年八月加祿千石。十二年十一月甲寅卒。追封滕國公,諡襄靖。 敬 洪武十二年襲,後除。 長興侯 耿炳文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十三,勳祿同前。七年八月加祿千石。永樂二年以嫌自殺,除。 臨江侯 陳德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十四,勳祿同前。七年八月加祿千石。十一年十一月壬辰卒。追封〈木巳〉國公,諡定襄。 鏞 洪武十四年五月壬子襲。二十年六月庚子從征納哈出,卒於軍,已,坐胡黨除。 鞏昌侯 郭興 一名子興,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十五,勳祿同前。七年八月加祿千石。十七年十一月癸酉卒。追封陝國公,諡宣武。 振 洪武二十二年十月辛酉襲,坐胡黨除。 六安侯 王志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十六,勳號同前,祿九百石。七年八月加祿至二千五百石。十九年八月己亥卒。追封許國公,諡襄簡。 威 洪武二十二年十月辛酉襲。二十三年坐事謫指揮使。卒,追坐胡黨除。 滎陽侯 鄭遇春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十七,勳祿、加祿皆同王志。二十三年坐胡黨死,除。 平涼侯 費聚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十八,勳號同前,祿一千五百石。七年八月加祿千石。坐胡黨死,除。 江陰侯 吳良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十九,勳號同前,祿一千五百石。七年八月加祿千石。十四年十一月丁未卒。追封江國公,諡襄烈。 高 洪武十七年五月辛酉襲。二十八年坐事謫廣西,已,召還。建文時,以被間再謫。文帝即位,召守大同。永樂十二年十月以罪免,卒,除。 靖海侯 吳禎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二十,勳祿、加祿同吳良。十二年卒。追封海國公,諡襄毅。 忠 洪武十七年五月襲。二十三年追論禎胡黨,死,除。 南雄侯 趙庸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二十一,勳祿、加祿同前。二十三年坐胡黨死,除。 德慶侯 廖永忠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二十二,勳祿、加祿同前。八年三月甲申卒。 權 洪武十三年四月庚寅襲。十七年四月癸巳卒。 南安侯 俞通源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二十三,勳祿、加祿同前。二十二年三月戊戌卒。明年附黨事發,以死不問,爵除。 廣德侯 華高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二十四,勳號同前,祿六百石。四年四月乙未卒。追封巢國公,諡武莊。無子,爵除。 營陽侯 楊璟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二十五,勳號同前,祿一千五百石。七年加祿千石。十五年八月乙巳卒。追封芮國公,諡武信。 通 洪武十七年十一月丁酉襲。二十年降指揮使,已,追坐璟胡黨,除。 蘄國公 康茂才 洪武三年八月己未卒於軍。追封推忠翊運宣力懷遠功臣蘄國公,諡武康。 鐸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蘄春侯,位次第二十六,勳祿、加祿同楊璟。十五年七月丙子卒,贈蘄國公,諡忠愍。子淵幼,優給,已,獲譴卒,爵除。 永嘉侯 朱亮祖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二十七,勳祿、加祿同楊璟。十三年九月庚寅坐罪死,爵除。 潁國公 傅友德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潁川侯,位次第二十八,勳祿同前。十七年四月辛卯進封潁國公,祿三千石,世襲。二十七年十一月乙丑賜死,爵除。 臨川侯 胡美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豫章侯,第二十九,勳祿、加祿同楊璟。十三年四月乙丑改封臨川。十七年有罪賜死,爵除。 東平侯 韓政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三十,勳祿、加祿同前。十一年二月癸亥卒。追封鄆國公。 勳 洪武十九年十一月甲子襲。二十六年坐藍黨死,爵除。 宜春侯 黃彬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三十一,勳祿、加祿同王志。二十三年坐胡黨死,爵除。 宣寧侯 曹良臣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三十二,勳祿同王志。五年六月甲辰歿於陣。二十三年十月甲申追封安國公,諡忠壯。 泰 洪武六年五月乙巳襲。七年八月加祿至二千五百石。二十六年坐藍黨死,爵除。 汝南侯 梅思祖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三十三,勳祿、加祿同王志。十五年十月壬午卒。已,坐胡黨除 。 河南侯 陸聚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第三十四,勳祿、加祿同前。已,坐胡黨死,除。 忠勤伯 汪廣洋 洪武三年十一月以文臣封,祿三百六十石。七年八月加祿至一千九百石。十二年貶死。 誠意伯 劉基 洪武三年十一月封開國翊運守正文臣誠意伯,祿二百四十石。八年四月丁巳卒。二十三年予世襲。正德八年十二月追贈太師,諡文成。 璉 廌 洪武二十四年三月辛丑襲,增祿至五百石。二十五年謫戍,赦還。永樂間卒。 法 柜 曇 祿 景泰三年授世襲五經博士。 瑜 弘治十三年詔授處州衞指揮使。嘉靖十一年六月甲申續封誠意伯,祿七百石。十二年四月僉書中軍都督府。十三年領南京前府。十五年提督操江。二十年七月卒。 世延 嘉靖二十八年二月癸丑襲,屢領南京軍府,後以罪廢。隆慶二年復。萬曆三十四年坐罪論死,卒。 藎臣 萬曆三十六年五月乙卯襲。天啟元年甲申領南京右府。 孔昭 天啟三年七月辛亥襲。六年三月僉書右府。崇禎中累進少保。十一年領南京右府提督操江兼巡江防。 永城侯 薛顯 洪武三年十二月戊辰封。以罪安置海南。已,召還,給祿一千五百石。二十年九月癸巳卒於軍。追封永國公,諡桓襄。無子。後追論胡黨,以死不究,除。 西平侯 沐英 洪武十年十月戊午封,祿二千五百石,世襲。二十五年六月丁卯卒於雲南。十月己巳追封黔寧王,諡昭靖。 春 洪武二十五年十月乙亥襲,鎮雲南。三十一年卒。諡惠襄。 昂 景泰中贈定邊伯。 誠 黔國公 晟 洪武三十一年襲侯。永樂六年七月以征安南功,進封公,祿三千石,世襲,世鎮雲南。仁宗即位,加太傅,支二俸。正統四年三月丁卯卒。追封定遠王,諡忠敬。 斌 正統五年襲。景泰元年十月卒。諡榮康。 琮 成化元年八月己亥襲。十九年加太子太傅。弘治九年九月庚戌卒。諡武僖。無子。 崑 誠子。弘治十年十月己卯襲。正德七年加太子太傅。十四年六月卒。追贈太師,諡莊襄。 紹勛 正德十六年二月甲午襲。嘉靖七年加太子太傅。十五年卒。贈太師,諡敏靖。 朝輔 嘉靖十五年十二月乙亥襲,加太子太保。二十六年六月庚子卒。諡恭僖。 融 嘉靖二十六年閏九月甲辰襲。二十八年卒。 鞏 嘉靖二十八年十月庚辰襲。夭,叔朝弼襲。 朝弼 嘉靖三十三年三月癸丑襲。隆慶四年削爵,論死。 昌祚 隆慶五年二月丁酉襲。萬曆十二年九月戊寅加太子太保。二十三年八月以病免,子叡襲。三十七年,叡以罪廢,復襲爵。天啟五年卒。 叡 萬曆二十三年襲。三十七年九月丁酉死於獄。 啟元 天啟五年三月丁卯襲。崇禎元年六月己亥卒。 天波 崇禎元年十二月甲辰襲。七年八月甲寅加太子太保。明亡後,從永明王入緬,死於難。 安慶侯 仇成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甲午封,祿二千石,世襲指揮使。十七年四月壬午予世侯,加祿五百石。二十一年七月辛巳卒。追封皖國公,諡莊襄。 正 洪武二十三年閏四月丙戌襲,以事除。 涼國公 藍玉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甲午封永昌侯,祿襲同前。十七年四月壬午予世侯,加祿五百石。二十一年十二月壬戌進封公,加祿五百石。二十六年二月乙酉謀反,伏誅。 永平侯 謝成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封,祿襲同仇成。二十六年坐累卒。 鳳翔侯 張龍 洪武十二年封,祿襲同前。後予世襲,加祿五百石。三十年卒。 傑 建文時襲。永樂初除。 安陸侯 吳復 洪武十二年封,祿襲同前。十六年十月己亥卒。追封黔國公,諡武毅,加祿五百石,世襲。 傑 洪武十九年四月襲。建文中謫南寧衞指揮使,爵除。 宣德侯 金朝興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封,祿襲同前。十五年七月丙子卒。明年追封沂國公,諡武毅。十七年予世襲,加祿五百石。 鎮 洪武十九年四月襲,以父朝興追坐胡黨,除。 懷遠侯 曹興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封,祿襲同前。二十六年坐藍黨死,除。 靖寧侯 葉昇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封,祿襲同前。二十五年八月丙子坐胡黨誅。 景川侯 曹震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封,祿襲同前。二十六年坐藍黨誅。 會寧侯 張溫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封,祿襲同前。二十六年坐藍黨誅。 雄武侯 周武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封,祿襲同前。二十三年三月庚午卒。追封汝國公,諡勇襄。子興襲指揮同知。 定遠侯 王弼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封,祿襲同前。十七年四月加祿至二千五百石。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卒。 崇山侯 李新 洪武十五年十二月己卯封,祿一千五百石。二十八年九月戊戌以罪誅。 普定侯 陳桓 洪武十七年四月壬午封,祿二千五百石,世襲。二十六年坐藍黨死,除。 東川侯 胡海 又名海洋,洪武十七年四月封,祿同前。二十四年七月丁亥卒,授其子指揮使。 武定侯 郭英 興弟。洪武十七年四月封,祿二千五百石,世襲。永樂元年二月甲子卒。追封營國公,諡威襄。 銘 玹 永樂二十二年十一月襲。正統九年八月鎮宣府。十二年七月丙午卒。諸子以爭襲,停。 昌 天順三年五月丁未襲。 良 弘治十五年四月癸丑襲。十一月坐効勇營管操。正德二年六月戊子卒。 勛 正德三年三月丙寅襲,鎮兩廣,屢兼軍府。四年八月,神機營管操。嘉靖十八年進封翊國公,加太師,前後益祿四百石。二十年九月有罪下獄,明年卒於獄。 守乾 嘉靖二十九年三月壬辰襲,屢領軍府。三十九年四月丁酉卒。 大誠 嘉靖四十四年三月庚戌襲。四十五年五月管紅盔將軍。萬曆四年領南京右府。四十四年六月癸亥卒。 應麒 萬曆四十五年二月壬子襲,尋卒。 應麟 萬曆四十五年十一月甲戌襲。崇禎元年卒。 培民 崇禎初襲。三年九月甲辰加太子太保。十七年三月,城陷死。 鶴慶侯 張翼 洪武十七年四月封,祿襲同前。二十六年坐藍黨誅。 航海侯 張赫 洪武二十年十月戊申封,祿二千石,世襲。二十三年八月甲子卒。追封恩國公,諡莊簡。子停襲。 舳艫侯 朱壽 洪武二十年十月封,祿襲同前。二十六年坐藍黨誅,除。 海西侯 納哈出 洪武二十年九月以元降將封。二十一年七月辛丑卒於軍。 察罕 洪武二十一年八月襲,改封瀋陽侯。二十六年四月壬午坐藍黨誅,除。 東莞伯 何真 洪武二十年七月封,祿一千五百石,世襲。二十一年三月己卯卒。 榮 洪武二十一年四月乙巳襲。二十六年坐藍黨誅,除。 全寧侯 孫恪 興祖子。洪武二十一年八月戊辰封,祿二千石,世襲。坐藍黨死,除。 樂浪公 濮英 洪武二十年閏六月庚申戰歿金山。追封金山侯,諡忠襄。二十一年七月進封公。 璵 洪武二十一年九月丙戌封西涼侯,祿二千五百石,世襲。二十六年追坐英藍黨,謫戍,除。 徽先伯 桑敬 世傑子。洪武二十三年九月壬寅封,祿一千七百石,世襲。已,坐藍黨誅,除。 永定侯 張銓 洪武二十三年十月甲申封,祿一千五百石,世襲指揮使。 越巂侯 俞淵 洪武二十五年六月戊午封,祿二千五百石,世襲。明年五月戊辰削爵,放還里。建文初,召還,戰歿白溝河。永樂初除。 以上皆身受封,或不及封而子孫封者。 其追贈封爵無世系可譜,別以五等為次,具列於左。 公 侯 伯 子 男 越國公胡大海 壬寅二月,金華死事。甲辰三月追封,諡武莊。 東丘郡侯花雲 庚子閏五月,太平死事。 天水郡伯趙天麟 癸卯,臨江死事。 盱眙縣子王清 鄱陽湖戰歿。 當塗縣男王愷 金華死事。 泗國公耿再成 壬寅二月,處州死事。初封高陽郡公,諡武壯。洪武十年四月改封。 高陽郡侯王鼎 同前。 隴西郡伯牛海龍 南昌戰歿。 羅山縣子王鳳顯 同前。 丹陽縣男孫炎 處州死事。 蔡國公張德勝 龍江戰歿。癸卯十月追封,諡忠毅。 太原郡侯許瑗 同前。 安定郡伯程國勝 鄱陽湖戰歿。 定遠縣子姜潤 同前。 合肥縣男徐明 南昌戰歿。 梁國公趙德勝 南昌死事。癸卯十月追封,諡武桓。 太原郡侯王道同 處州死事。 太原郡伯王咬住 同前。 梁縣子石明 同前。 五河縣男王理 鄱陽湖戰歿。 濟陽郡公丁普郎 鄱陽湖戰歿。 南陽郡侯葉琛 壬寅三月死祝康宗之難。 縉雲郡伯胡深 吳元年取閩戰歿。洪武元年四月追封。 合肥縣子王德 同前。 舒城縣男王仁 同前。 河間郡公俞廷玉 甲辰十一月追封。 忠節侯張子明 癸卯六月,南昌死事。 康安郡伯孫虎 落馬河戰歿。 懷遠縣子常德勝 同前。 定遠縣男史德勝 同前。 鄖國公廖永安 乙巳十月以使吳不屈,遙封楚國公。丙午七月卒於吳。諡武閔。洪武十三年四月改封。 高陽郡侯韓成 癸卯七月,鄱陽湖戰歿。 譙郡伯戴德 洪武四年二月卒。追封,世襲指揮僉事。 含山縣子丁宇 同前。 萬春縣男常惟德 同前。 東海郡公茅成 丙午十一月伐吳戰歿。 潁上郡侯陳兆先 同前。 廬江縣子汪澤 同前。 含山縣男曹信 同前。 虢國公俞通海 廷玉子。吳元年四月卒於平江軍。追封豫國公。洪武三年改封,諡忠烈。 下邳郡侯余昶 同前。 巢縣子陳沖 同前。 虹縣男鄭興 同前。 濟國公丁德興 吳元年卒於平江軍。洪武元年追封。 潁川郡侯陳弼 同前。 定遠縣子王喜仙 同前。 隋縣男羅世榮 同前。 天水郡公嚴德 吳元年九月討方國珍戰歿。洪武二年六月追封。 東海郡侯徐公輔 同前。 汝陽縣子逯德山 同前。 洪武實錄所載南昌死事有許圭、朱潛、張德山、夏茂成、葉思誠五人,鄱陽湖死事有張志雄、劉義、朱鼎、袁華四人,凡九人,封爵無考。 姑孰郡公陶安 洪武元年追封。 京兆郡侯宋貴 同前。 宣遠縣子裴軫 同前。 汝南郡侯昌文貴 同前。 隴西郡侯李信 同前。 太原郡侯王勝 同前。 清河郡侯李志高 同前。 隴西郡侯李繼先 南昌戰歿。 彭城郡侯劉齊 同前。 天水郡侯趙國旺 同前。 永義侯桑世傑 伐吳戰歿。癸卯十月追封。 燕山侯孫興祖 洪武三年北征戰歿。諡忠愍。 安遠侯蔡僊 洪武三年九月追封,諡武襄。 東勝侯汪興祖 洪武四年四月伐蜀戰歿。十二月追封,予世券。以子幼,停襲。 廬江侯何德 洪武十四年七月卒。追封,諡壯敏。 霍山侯王簡 洪武十三年五月卒。追封。 臨沂侯王真 洪武十三年七月卒。追封,諡桓義。 汝陰侯高顯 洪武十三年九月卒。追封,諡武肅。 富春侯孫世 洪武十四年十二月卒。追封,諡忠勇。 合浦侯陳清 洪武十五年三月卒。追封,諡崇武。 東海侯陳文 洪武十七年十月卒。追封,諡孝勇。 英山侯於顯 洪武二十年十二月卒。追封,諡襄武。 昌樂侯丘廣 洪武十一年五月卒。以文臣追封,諡景成。 右洪武朝。[洪武中所封,有歸德侯陳理、歸義侯明昇、崇禮侯買的里八刺三人,以非功臣,故不載。] 灤城侯 李堅 尚太祖女大名公主。建文初,從伐燕,以功封。已,戰敗被執,尋卒。 莊 建文中襲。永樂初除。 歷城侯 盛庸 建文中以伐燕封。永樂元年除。 右建文朝。 功臣世表二 右下 始封 子 孫 曾孫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十一世 淇國公 丘福 建文四年六月己巳,成祖即位。九月甲申,以靖難功第一,封奉天靖難推誠宣力武臣淇國公,祿二千五百石,世襲。永樂六年七月甲寅加祿千石。七年八月北征戰沒。追削爵,遷家屬嶺南,遷家屬嶺南,除。 成國公 朱能 九月甲申封,第二,勳號同前,祿二千二百石,世襲。永樂四年十月卒於軍。追封東平王,諡武烈。 勇 永樂六年七月壬子襲,甲寅加祿千石。洪熙、宣德間,屢領行在軍府,累進太保。正統十四年沒於土木。追封平陰王,諡武愍。 儀 景泰三年五月丁酉襲,祿二千石。天順二年正月加祿五百石。七年二月守備南京。成化二十二年加太子太傅。弘治九年三月卒。 輔 弘治九年十二月己酉襲。十三年七月守備南京,領中府。正德五年七月加太子太傅。六年十月掌前府。嘉靖二年九月己丑卒。贈太傅,諡恭僖。 麟 嘉靖四年三月辛酉襲,六月卒。 鳳 嘉靖八年九月壬寅襲。九年,神機營坐營。十五年七月己未卒。贈太保,諡榮康。 希忠 嘉靖十五年九月甲子襲,屢典軍務,累進太師。二十六年八月加祿百石。隆慶五年五月領後府。萬曆元年九月卒。十月乙未追封定襄王,諡恭靖。十一年八月癸亥追奪王爵。 時泰 萬曆二年襲。九月卒。 應楨 萬曆八年二月己亥襲。十四年自殺。 鼎臣 萬曆二十八年三月辛亥襲。明年卒。無子。叔應槐襲。 應槐 萬曆二十九年九月己酉襲,領左府。三十八年五月壬申卒。 純臣 萬曆三十九年三月癸卯襲。崇禎三年十一月戊戌加太傅。九年五月己酉總京營。九月庚戌巡視邊關。十七年三月降賊,被殺。 成陽侯 張武 九月甲申封,第三,勳號同前,祿千五百石,世襲。永樂元年十月卒。贈潞國公,諡忠毅。無子,除。 泰寧侯 陳珪 九月甲申封,第四,勳號同前,祿一千二百石,世襲。永樂十七年四月卒。追封靖國公,諡忠襄。 璽 瑜 永樂十七年七月癸丑襲。二十年北征失機,下獄死。 鐘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辛未襲。宣德五年正月卒。 灝 宣德五年四月丙申襲。七年卒。 瀛 宣德十年二月丁卯襲。正統十四年沒於土木,追封寧國公,諡恭愍。 涇 正統十四年十一月丁酉襲。天順六年十月鎮廣西。成化七年九月移鎮淮安,總漕運。八年七月卒。 桓 成化八年十二月甲子襲,祿一千石。弘治元年八月鎮寧夏。七年七月壬子卒。 璇 弘治七年十一月己酉襲,十二月給祿千石。正德元年六月卒。 儒 正德六年七月丁丑襲。嘉靖三年十月管圍子手上直。十二年卒。無子。叔璉襲。 璉 嘉靖十三年閏二月丙寅襲,祿千石。二十三年卒。 〈王扁〉 嘉靖二十四年正月庚申襲。三十一年十二月壬子卒。 良弼 嘉靖四十一年五月己亥襲。四十五年五月掌府軍前衞。萬曆四年正月領南京右府,提督操江。十四年正月領前府。四十七年六月辛巳總京營。天啟元年五月戊申加少保。 聞禮 天啟中襲。 延祚 天啟中襲。崇禎元年加少保。 武安侯 鄭亨 九月甲申封,第五,勳號同前,祿一千五百石,世襲。宣德九年二月乙丑卒。追封漳國公,諡忠毅。 能 宣德十年二月丙辰襲。正統七年卒。 宏 正統十一年二月癸卯襲。成化九年領南京中府。十三年二月卒。 英 成化十三年襲。弘治三年八月坐耀武營,鎮陝西。正德十一年十月甲寅卒。 綱 正德十二年三月癸未襲。嘉靖二十八年七月辛巳卒。 崑 嘉靖二十八年十一月乙未襲。萬曆八年六月丁未卒。 維忠 萬曆八年十二月己亥襲。十二年七月掌府軍前衞。二十六年卒。 維孝 萬曆二十六年十一月戊戌襲。天啟二年卒。 之俊 天啟二年襲。崇禎十七年,城陷,死於賊。 保定侯 孟善 九月甲申封,第六,勳號同前,祿一千二百石,世襲。永樂十年六月甲戌卒。追封滕國公,諡忠勇。 瑛 永樂十一年六月癸亥襲。仁宗即位,十一月以罪奪爵,流雲南。宣德十年二月己未召還,授京衞,世襲指揮使。 俊 天順元年七月癸酉以承天門災,詔予伯爵,祿八百石。四年六月卒。 昂 天順四年十一月戊寅襲。成化八年十二月卒。子達仍襲指揮使。 同安侯 火真 九月甲申封,第七,勳祿同張武。七年八月北征戰沒,除。 鎮遠侯 顧成 九月甲申封,第八,加號奉天翊運推誠宣力武臣,祿襲同張武。十二年五月丁酉卒。追封夏國公,諡武毅。 統 興祖 永樂十三年二月甲午襲,正統十四年九月削爵。景泰三年五月甲午復封伯。天順元年七月復侯爵。七年閏七月卒。 翰 淳 天順八年四月丁酉襲,祿千石。成化九年三月卒。 溥 淳從弟。成化九年七月癸丑襲,以支庶減祿,止八百石。弘治二年鎮湖廣。五年加太子太保,領前府。十六年六月卒。諡襄恪。 仕隆 弘治十七年閏四月丁卯襲。正德四年八月領圍子手上直。十六年鎮湖廣。嘉靖二年加太子太傅,領中府。七年三月乙亥卒。諡榮靖。 寰 嘉靖七年襲。十年三月領紅盔將軍侍衞。十七年四月鎮淮安,總督漕運。二十九年七月鎮兩廣。隆慶五年二月辛亥總京營。萬曆七年六月加少保。九年十二月甲午卒。諡榮僖。 承光 寰從子。萬曆十年四月丙申襲。十四年二月,前府僉書。二十六年九月己亥卒。 大理 萬曆中襲。二十四年正月管紅盔將軍。天啟二年加太子太保。 肇迹 天啟中襲。崇禎元年七月僉書左府。三年九月甲辰加少師。十四年正月領南京右府,提督操江。十七年,城陷,死於賊。 靖安侯 王忠 九月甲申封,第九,勳號同丘福,祿千石。永樂七年八月北征戰沒。無子,除。 武城侯 王聰 九月甲申封,第十,勳祿同張武。永樂七年八月北征,戰沒。追封漳國公,諡威毅。 瑛 永樂七年十二月戊戌襲。卒,除。 永康侯 徐忠 九月甲申封,第十一,勳號同前,祿千一百石,世襲。永樂十一年八月庚午卒。追封蔡國公,諡忠烈。 安 永樂十六年八月癸巳襲。成化十七年十二月卒。 昌 錡 成化十八年三月辛卯襲。弘治三年四月,五軍營坐營。八年四月管紅盔將軍宿衞。十五年三月卒。 溥 弘治末襲。正德四年四月卒。 源 溥庶兄。正德八年三月壬申襲。嘉靖三十三年卒。 喬松 嘉靖三十四年五月甲辰襲。四十五年五月領南京右府。隆慶五年五月提督操江。萬曆十年卒。 文煒 萬曆十一年襲。十九年領前府。三十七年六月己未卒。 應坤 萬曆三十七年十一月壬寅襲。四十年閏十一月甲申總京營。四十三年九月壬辰卒。 錫胤 天啟元年十月壬申襲。崇禎二年卒。叔應垣襲。 應垣 崇禎三年九月己酉襲。 錫登 崇禎中襲。十七年,城陷,死於賊。 隆平侯 張信 九月甲申封,第十二,勳號同前,祿千石,世襲伯。永樂二十二年九月丙申予世侯。正統七年五月卒。追封鄖國公,諡恭僖。 鏞 淳 正統八年襲。十年十一月卒。 福 正統十二年閏四月襲。天順二年三月卒。弟祐襲。 祐 天順二年十一月甲辰襲。成化中屢領南京軍府。十七年三月卒。 鋋 祿 鋋孫。正德三年十一月丁酉襲。四年七月丁酉卒。 瑋 正德十三年襲。嘉靖二十三年三月甲辰以罪削爵。 瓛 桐 嘉靖三十七年十一月癸未襲。四十四年二月鎮湖廣。萬曆三年四月癸巳卒。 炳 萬曆三年襲。四十五年卒。 坤 國彥 萬曆四十六年閏四月戊辰襲。 拱薇 襲年無考。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太子太傅。七年四月僉書南京中府。十一年戰沒。 安平侯 李遠 九月甲申封,第十三,勳號同前,歲祿千石。永樂七年八月北征,戰歿。贈莒國公,諡忠壯。 安 永樂七年十二月戊戌襲伯。宣德二年以征交阯失律奪爵。天順元年復襲。 成安侯 郭亮 九月甲申封,第十四,勳號同前,祿千二百石,世伯爵。永樂二十一年三月庚寅卒。追封興國公,諡忠壯。 晟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辛未襲侯,祿千石。正統十四年八月領中府。天順二年八月卒。 昂 天順三年二月乙丑襲伯。六年領南京後府。成化二年閏二月卒。 鑛 成化六年正月辛丑襲。弘治五年十一月卒。 寧 弘治六年襲。正德六年二月管紅盔將軍。十年六月,南京前府。嘉靖元年十二月庚子卒。 瓚 寧從子。嘉靖二年二月己卯襲。十八年正月庚寅,揚威營坐營。 應乾 嘉靖二十八年六月庚戌襲。萬曆十四年卒。 邦柱 萬曆十四年襲。 邦相 萬曆十七年四月癸卯襲。三十六年五月戊戌卒。 祚延 萬曆三十八年二月庚午襲。四十年卒。 祚久 萬曆四十年十二月辛亥襲。天啟元年卒。 邦棟 天啟元年八月癸酉襲。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少保。 祚永 崇禎中襲。十四年六月領南京前府。 思恩侯 房寬 九月甲申封,第十五,祿八百石。世指揮使。永樂七年十一月卒。 興安伯 徐祥 九月甲申封,第十六,加號奉天翊衞宣力武臣,祿千石,世都督僉事。永樂二年五月卒。 永 亨 永樂二年襲伯。正統九年以剿寇功進封侯,加祿百石。天順四年二月卒,諡武襄。 賢 天順四年襲伯。成化五年十一月卒。 盛 成化十六年十一月甲申襲。弘治三年八月,神機營左掖管操。十三年六月領三千營管操。十七年二月卒。 良 盛從子。正德三年十二月壬午襲。嘉靖十二年卒。 勳 嘉靖十三年八月丁酉襲。十四年卒。 夢暘 嘉靖二十年五月庚戌襲。萬曆四年二月辛未領前府。三十一年十二月卒。 汝誠 繼榮 萬曆三十一年襲。三十三年四月己巳卒。無子。叔汝孝襲。 汝孝 萬曆三十七年九月癸未襲。崇禎初加太子太保。 繼本 襲年無考。 治安 崇禎末襲。十七年死於賊。 武康伯 徐理 九月甲申封,第十七,勳祿同徐祥。永樂六年二月卒。 楨 永樂七年十月壬子襲伯。正統九年六月卒。 勇 景泰四年二月己丑襲,其年卒。無子。除。 襄城伯 李濬 九月甲申封,第十八,勳祿同前,世指揮同知,已,進封侯。永樂三年十一月卒。 隆 永樂四年九月己巳襲伯。正統十二年卒。 珍 正統十三年十二月甲戌襲。十四年沒於土木。贈侯,諡悼僖。 瑾 景泰元年六月庚子襲。成化四年八月己酉以平都掌蠻功進封侯。二十二年十月加太保。弘治二年三月卒。追封芮國公,諡壯武。 黼 弘治二年九月己巳襲伯。三年四月坐幼官營。八年三月坐揚威營。十一年五月壬寅卒。 鄌 隆孫,黼從兄。弘治十一年八月戊子襲。十三年八月領右府。正德四年七月卒。 全禮 正德四年十二月癸卯襲。十六年九月癸亥領南京前府兼督操江。嘉靖十八年卒。贈太子少保,諡恭敏。 應臣 嘉靖二十年二月乙丑襲。萬曆十年卒。 成功 一作承功。萬曆十年襲。二十九年七月己酉領南京右府兼操江。三十六年十一月甲戌卒。予祭葬。 守錡 萬曆三十八年二月癸亥襲。崇禎元年十一月辛未總京營。 國楨 崇禎三年襲。十六年十二月己酉加太子太保,總京營。明年,城陷,賊執殺之。 榮國公 張玉 東昌戰死,成祖即位,追封,諡忠顯。洪熙元年三月追封河間王,改諡忠武。 英國公 輔 九月甲申封信安伯,第十九,勳號、祿襲同徐祥。永樂三年十一月癸巳進封新城侯,祿一千五百石,世襲。六年七月癸丑以安南功封英國公,祿三千石,世襲。二十一年加太師。正統十四年沒於土木。追封定興王,諡忠烈。 懋 景泰元年五月戊辰襲。成化間屢領軍府,累加太保。正德十年三月卒。追封寧陽王,諡恭靖。 銳 崙 正德十年十月癸酉襲。十二年九月坐奮武營管操。嘉靖十四年六月乙卯卒。贈太保,諡莊和。 溶 嘉靖十四年十一月甲申襲。四十四年十二月領左府,加太子太保。萬曆二年加少保。 元功 萬曆十年三月甲申襲。二十四年十一月庚子卒。 元德 萬曆二十四年襲。二十六年五月卒。 維賢 萬曆二十六年十一月甲辰襲。三十七年十一月丁未領後府,累加少傅兼太子太保。天啟三年七月加太保。崇禎三年十一月戊戌加太師。 之極 見崇禎十年正月戊申。襲年無考。 世澤 崇禎十六年襲。城陷,被殺。世次無考。 新昌伯 唐雲 九月甲申封,第二十,勳祿同徐祥,世指揮使。永樂元年七月卒。 崇安侯 譚淵 夾河戰死,成祖即位,追封。諡壯節。 新寧伯 忠 九月甲申封,祿千石。宣德八年五月卒。 璟 宣德十年二月丁卯襲。正統十四年六月卒。 裕 正統十四年十月丁巳襲。景泰三年三月卒。 祐 天順元年六月癸巳襲。成化十七年領前府,屢典軍職,加太保。正德四年七月管五軍營。嘉靖四年卒。諡莊僖。 綸 嘉靖四年閏十二月甲戌襲。十一年三月領南京前府。二十七年卒。 功承 嘉靖二十七年八月辛未襲。三十六年十二月領南京左府。隆慶元年二月丙午卒。 國佐 隆慶元年七月戊午襲。萬曆二十七年六月甲申卒。 懋勛 萬曆二十七年八月乙酉襲。天啟三年卒。 弘業 天啟中襲。崇禎末死於賊。 應城伯 孫巖 九月甲申封,第二十一,勳祿同徐祥。永樂十六年六月卒。追進侯,諡威武。 亨 永樂十八年正月襲伯。二十一年正月卒。 英 永樂二十一年二月己巳襲。明年二月卒。 傑 永樂二十二年九月戊子襲。宣德五年有罪下獄,尋復。景泰二年十二月卒。 繼先 景泰三年襲。弘治三年八月管五軍營圍子手。十六年九月卒。 鉞 弘治十六年十一月壬子襲。嘉靖十八年卒。 岱 永爵 嘉靖十九年十月壬午襲。三十五年二月甲子卒。 文棟 嘉靖三十五年九月庚午襲。三十九年八月僉書中府。萬曆十四年正月領南京後府。十七年卒。 允恭 萬曆十七年六月庚辰襲。二十八年六月甲申卒。 廷勳 萬曆三十三年十月丙辰襲。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少保。十七年死於賊。 富昌伯 房勝 九月甲申封,勳祿同前,世指揮使。永樂四年十月卒。 忻城伯 趙彝 九月甲申封,第二十三,勳號、祿襲同徐祥。宣德元年正月卒,諡武毅。 榮 宣德元年七月戊午襲。正統十四年七月領前府。天順元年理南京軍府。成化三年六月卒。 溥 成化四年七月丙戌襲。弘治十七年閏四月卒。 槿 溥從子。弘治十八年九月甲申襲。正德十三年正月卒。 武 正德十三年十二月辛卯襲。嘉靖三十五年五月丁亥卒。 祖胤 嘉靖三十七年四月癸未襲。四十年卒。 祖征 嘉靖四十二年九月癸卯襲。萬曆元年乙未奪祿。五年卒。 泰修 萬曆六年襲。十一年十月,南京左府僉書。十四年正月改中府。二十五年七月甲午卒。 世新 萬曆二十六年九月丁酉襲。四十四年正月戊子總京營。 之龍 泰昌元年九月丁亥襲。崇禎十六年十二月癸酉守備南京。大清兵下江南,降。 雲陽伯 陳旭 九月甲申封,第二十四,勳號、祿襲同前。永樂六年七月加祿五百石。八年三月卒。無子,除。 廣恩伯 劉才 九月甲申封,祿九百石,世指揮同知。宣德五年三月卒。 忠誠伯 茹瑺 以推戴功封,加號奉天翊運守正文臣,祿千石。已,坐事下獄死。 順昌伯 王佐 推戴功封,勳祿同徐祥,世指揮使。三年八月有罪下獄死。 平江伯 陳瑄 推戴功封,勳號、祿襲同前。永樂二十二年十一月予世伯。宣德八年十月卒。追封侯,諡恭襄。 佐 宣德十年二月丙辰襲。正統初卒。 豫 正統二年四月癸未襲。十四年十一月進封侯。景泰四年鎮臨清。五年十一月守備南京。天順七年九月卒。成化六年二月贈黟國公,諡莊敏。 銳 天順八年十月丁酉襲伯。成化六年二月鎮兩廣。八年改鎮淮揚。弘治元年閏正月提督神機營。八年以治河功加太保,累加太傅。十五年十二月卒。 熊 弘治十六年十月己末襲。正德元年五月領後府。四年十二月戊戌以忤劉瑾削爵,戍海南。瑾敗,復爵。六年十二月庚子卒。 垚 以幼給祿,尋卒。熊絕。以從子圭襲。 圭 嘉靖元年正月甲午襲。二十二年六月鎮兩廣。二十九年十二月丙戌領後府。三十三年四月加太子太傅,掌錦衣衞。十二月己丑卒。贈太傅,諡武襄。 王謨 嘉靖三十四年三月甲辰襲。三十九年九月鎮兩廣。隆慶四年十月鎮淮安。萬曆二年十一月,前府僉書,尋卒。 胤兆 萬曆四年五月管紅盔將軍,侍衞入直。 啟 一作啟嗣。萬曆三十二年七月丁丑襲。三十七年三月乙巳,前府僉書。 治安 崇禎元年五月戊寅優給侯襲,餘無考。 定國公 徐增壽 徐達次子。建文末以通燕誅。成祖入立,追封武陽侯,諡忠愍。永樂二年進封公,世襲。 景昌 永樂二年六月己亥襲,祿二千五百石。二十二年以罪停祿。洪熙元年復。正統二年六月卒。 顯忠 正統三年十月丁巳襲。十三年四月卒。 永寧 景泰六年二月乙亥襲。成化二年坐誤毀制書,閒住。弘治十七年正月卒。 世英 光祚 弘治十七年五月壬寅襲。正德十五年十一月領中府。嘉靖五年加太師。八月卒。諡榮僖。 延德 嘉靖八年十一月癸卯襲。三十年正月庚子領中府。隆慶元年十二月壬辰卒。 文璧 隆慶二年三月甲戌襲。五年三月領右府加太師。萬曆十一年九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三十年六月卒。諡康惠。 廷輔 希 萬曆三十年十二月癸卯襲。崇禎三年卒。 允禎 崇禎三年襲。十六年加太子太保。明年城陷,死於賊。 永春侯 王寧 尚太祖女懷慶公主。建文中以通燕下獄。成祖入立,封奉天翊運推誠效義武臣,祿千石,世襲。永樂六年有罪下獄。已,見原。九年九月卒。停襲。 廣平侯 袁容 尚成祖女永安公主。永樂元年五月甲申以功封,祿千五百石,世襲。宣德三年十二月卒。追封沂國公,諡忠穆。 禎 宣德中襲,尋卒。 輅 禎從子。成化二十二年十月丁未襲,祿千石。弘治三年七月卒。停襲。 瑄 天順元年七月以承天門災復予侯。成化十四年十一月卒。 琇 成化十五年襲。 富陽侯 李讓 尚成祖女永平公主。永樂元年五月甲申以功封,祿千石,世襲。二年八月乙未卒。追封景國公,諡恭敏。 茂芳 永樂二年襲。仁宗即位,以舊嫌削爵。 輿 天順元年七月襲伯。成化十五年八月卒,除。 豐城侯 李彬 永樂元年五月丁亥封,勳號同丘福,祿千石,世襲。六年七月癸酉加祿五百石。二十年正月卒。贈茂國公,諡剛毅。 賢 永樂二十一年二月己巳襲。宣德八年五月領行在前府。正統二年二月鎮大同。十一年十二月領南京中府。景泰元年五月守南京。二年十一月壬寅卒。成化十年三月追封豐國公,諡忠憲。 勇 景泰四年襲。成化十四年十月加太子太保。十八年九月卒。 璽 成化十九年九月壬辰襲,祿千石。弘治元年九月領圍子手官軍侍衞。十七年仍加前祿。正德二年閏正月卒。 旻 璽庶兄。正德三年六月庚辰襲。十五年十二月協守南京。嘉靖二年加太子太傅。六年十月鎮兩廣。十年六月己巳卒。諡武襄。 熙 旻從子。嘉靖十年十月甲午襲。二十一年七月鎮湖廣。二十九年十二月丙戌領前府。三十一年八月戊寅總京營。明年二月甲戌卒。 儒 熙從子。嘉靖三十六年二月乙巳襲,祿五百石。隆慶四年五月丁丑卒。 環 萬曆元年正月甲辰襲。十九年正月,前府僉書。二十年八月領右府。九月提督操江。二十九年卒。 承祚 萬曆三十年七月乙巳襲。崇禎元年以附魏黨下獄,戍烟瘴。 開先 崇禎三年襲。十七年三月死於賊。 涇國公 陳亨 成祖入立,追封。諡襄敏。 寧陽侯 懋 永樂元年五月丁亥,兼論父亨歸附功,封寧陽伯,勳號同李彬,祿千石,世襲。七年十二月壬子進封侯,加祿至三千石。洪熙元年予世侯。宣德十年六月鎮寧夏,移甘肅。正統四年十月加太保。天順七年七月卒。追封濬國公,諡武靖。 晟 輔 成化二十二年二月己丑襲,祿千石。弘治元年六月有罪下獄。八年卒。無子。 潤 天順七年十二月戊戌襲。成化三年六月卒。 瑛 晟子輔幼,瑛借襲。 繼祖 正德元年四月襲。嘉靖十一年二月領南京左府。二十八年三月丁酉掌神機營五千下。三十五年六月乙未卒。 維藩 嘉靖三十七年正月戊寅襲。隆慶二年八月壬午卒。 大紀 隆慶二年十一月庚申襲。五年十月甲辰領中府。明年卒。 應詔 萬曆十年三月甲申襲。三十一年三月領前府。三十八年六月總京營。四十八年卒。 光裕 泰昌元年九月戊子襲。崇禎元年七月甲申領左府。二年加太子太保。 金鄉侯 王真 成祖入立,追封,諡忠壯,勳同前。洪熙元年三月進封寧國公。 成山侯 通 永樂元年五月丁亥封武義伯,祿千石,世襲。十一年五月進封成山侯。仁宗即位,領後府,加太子太保,加祿至二千二百石,予世侯。正統四年閏二月有罪削爵。十四年起為都督僉事。景泰三年四月卒。 琮 天順元年七月壬午復爵成山伯。五年鎮遼東。六年鎮陝西。八年召還。成化三年領南京後府兼操江。五年五月卒。 鏞 成化十年十二月丁未襲。弘治中累加太子太傅。嘉靖四年五月辛巳卒。 洪 嘉靖四年六月襲。十一月掌團子手上直。二十四年十月卒。 維熊 嘉靖二十五年四月辛卯襲。隆慶四年十月乙卯卒。 應龍 隆慶五年四月丙申襲。萬曆二十三年七月辛巳卒。 允忠 萬曆二十四年二月癸丑襲。二十九年五月戊戌守南京,領中府。三十七年四月己未卒。 國柱 萬曆三十七年十二月庚申襲。天啟元年六月甲申領南京左府。二年六月甲申加太子太保。 道寧 崇禎四年九月乙亥襲。九年八月卒。 道允 崇禎十年襲。 清遠伯 王友 永樂元年五月丁亥封,祿千石。六年七月癸丑以安南功進世侯,加祿五百石。十二年九月坐誹謗,削爵,除。 榮昌伯 陳賢 永樂元年五月丁亥封,祿千石,世襲。十三年十一月卒。 智 永樂十四年八月己巳襲。宣德元年四月丙寅削爵,除。 安鄉伯 張興 永樂元年五月丁亥封,祿、襲同前。五年正月卒。 勇 興兄子。永樂中襲。 安 永樂十五年九月庚申襲。宣德十年五月丙申領左府。正統十一年四月鎮廣東。十四年九月卒於任。 寧 景泰三年襲。弘治五年十一月卒。 恂 弘治六年襲。十一年二月領南京前府,督操江。正德二年正月卒。 坤 正德二年十二月乙未襲。六年三月,三千營管操。嘉靖三十三年二月戊戌卒。 鐸 嘉靖三十三年五月壬戌襲。四十年四月辛亥卒。 鋐 嘉靖四十年十二月己巳襲。萬曆三年八月領前府。十七年卒。 世恩 光燦 崇禎末死於賊。以上二世,襲年無考。 遂安伯 陳志 永樂元年五月丁亥封,祿、襲同前。八年五月卒。 春 英 永樂八年九月壬辰襲永樂八年九月壬辰襲。宣德二年四月鎮永平。七年正月卒。 塤 正統十一年二月丙寅襲。十四年八月沒於土木。諡榮懷。 韶 正統十四年襲。成化三年坐事謫遼東,明年復。弘治元年九月領三千營。二年三月領右府,累加至少保。十七年二月卒。 鏸 弘治十七年五月戊戌襲。正德五年三月管紅盔將軍。嘉靖元年四月提督操江,屢典軍府。十四年五月提督團營,累加太子太保。十八年二月為留守。 澍 隆慶六年襲。萬曆四年二月管紅盔將軍入直。 瑋 萬曆二十八年十二月癸巳襲。崇禎元年卒。 秉衡 襲年無考。 長衡 崇禎十四年襲。 永新伯 許誠 一作成。永樂三年十月丙子,以發奸封,祿千石,世指揮使。十六年二月卒。 西寧侯 宋晟 永樂三年十一月癸巳以征西功封,祿千一百石,世襲。五年七月卒。 琥 永樂六年七月壬子襲。洪熙元年正月削爵。 瑛 洪熙元年襲。宣德十年正月領行在前府。正統十四年七月癸巳,戰沒於陽和。追封鄆國公,諡忠順。 傑 景泰元年正月壬辰襲。 誠 景泰六年九月戊戌襲。七年二月領右府。天順元年二月鎮甘肅,其年卒。 讓 天順二年三月壬寅襲。成化八年十二月卒。 愷 成化十一年二月戊子襲。正德二年閏正月協守南京兼領右府。十五年辭任。 良臣 正德十六年九月己酉襲。嘉靖元年四月領五軍營。五年十一月管紅盔將軍入直。九年三月坐奮武營管操。三十四年五月乙未卒。 天馴 嘉靖三十四年十月乙亥襲。四十四年二月領中府。 公度 嘉靖四十五年五月己亥襲。閏十月甲午卒。 世恩 萬曆中襲。二十年九月管紅盔將軍。二十五年十月乙亥卒。 光夏 一作廣夏。萬曆三十四年七月辛巳襲。天啟七年卒。 裕本 莊烈帝即位,十二月丁酉襲。三年九月甲辰加太子太保。 裕德 崇禎十一年襲。死於賊。 安遠侯 柳升 永樂六年七月癸丑以安南功封安遠伯,祿千石,世襲。八年八月壬寅進封侯,加祿五百石。二十年予世侯。宣德二年九月敗沒於交阯。正統中追封融國公,諡襄愍。 溥 宣德十年二月辛未襲。正統元年十二月領中府。三年六月鎮廣西。十四年十二月領神機營。景泰五年再鎮廣西。天順元年四月領右府。五年三月卒,諡武肅。 承慶 景 天順五年十二月辛巳襲。成化末鎮兩廣。弘治七年十二月以罪削爵。十二年復。十三年六月領三千營。十五年二月卒。 文 弘治十六年正月己未襲。正德初鎮兩廣,移鎮湖廣,召還。嘉靖十一年十二月己亥卒。 珣 嘉靖十二年四月丙戌襲,祿千石。十三年十二月鎮兩廣。十八年加祿三十石,加少保。二十二年三月甲戌卒。贈太保,諡武襄。 震 嘉靖二十四年正月丁亥襲。二十九年五月乙丑協守南京。隆慶五年十月丙午領南京左府。萬曆十一年十月,南京中府僉書。 懋勛 祚昌 天啟元年正月襲。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太子太師。 紹宗 崇禎七年四月癸亥鎮甘肅。以上三世,諸書止稱安遠伯,襲、卒無考。 建平伯 高士文 戰沒交阯,追封,祿千三百石,世襲。 福 永樂六年襲。二十二年九月卒。 遠 洪熙元年二月戊申襲。正統十四年六月領前府。成化十三年六月召還。弘治元年七月卒。 霳 弘治七年二月庚辰襲。十一年三月丁巳領五軍營管操。嘉靖初卒。無子,除。 進 弘治二年三月辛酉襲。六年十月卒。 寧遠侯 何福 永樂七年九月庚午北征功永樂七年九月庚午北征功封,祿千石。明年八月以罪自殺,除。 恭順伯 吳允誠 本名把都帖木兒。永樂十年正月戊子北征功封,祿一千二百石,世襲。十五年四月卒。贈邠國公。 恭順侯 克忠 永樂十六年二月戊申襲。洪熙元年進封侯,世襲。正統十四年八月庚申戰沒於宣府。 瑾 正統十四年十月丙辰襲。天順五年七月庚子死於曹欽之難。贈涼國公,諡武壯。 鑑 天順六年二月壬申襲。正德元年十二月卒。 世興 正德二年四月丁丑襲。四年六月掌三千營。 繼爵 嘉靖二十七年二月甲寅襲。三十九年四月領左府。四十二年二月鎮兩廣。隆慶四年正月甲戌總京營。萬曆二年十月領南京中府。二十七年卒。 汝蔭 萬曆二十七年十一月丙午襲。三十二年六月,右府僉書管紅盔將軍上直。三十七年九月領中府。崇禎四年卒。 惟業 崇禎四年襲。 惟英 襲無考。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庚午卒。 廣寧伯 劉榮 永樂十七年九月壬子封,祿千二百石,世襲。十八年四月卒。諡忠武,追進侯。 湍 永樂十八年十二月襲。宣德九年二月卒。 安 宣德十年二月丙辰襲。正統十四年八月守大同。景帝即位,下獄。景泰三年五月復。天順元年二月進封侯,加祿三百石,領右府,累加太子太傅,卒。追封嶧國公,諡忠僖。 瓘 淮子,安姪。成化十二年六月庚寅襲。十六年卒。 璇 成化十六年四月丙辰襲。弘治二年九月卒。 佶 弘治二年十二月丙申襲。十二年二月管紅盔將軍上直。正德四年十一月領後府。嘉靖元年十二月壬午卒。 泰 嘉靖二年二月己丑襲。四年八月坐練武營。九年十一月丁亥提督操江,歷典軍職。世宗南巡,領中府居守。二十六年八月甲辰卒。諡康順。 允中 嘉靖三十一年襲。三十九年八月僉書中府。四十五年四月領前府。 嗣德 襲年無考。萬曆十一年五月管紅盔將軍。十四年二月,左府僉書。十八年十一月壬寅卒。無子。叔允正襲。 允正 萬曆十九年襲。三十三年六月己巳卒。 嗣爵 萬曆三十八年九月戊申襲。四十一年十一月乙丑管紅盔將軍上直。 嗣恩 崇禎十二年襲。 安陽侯 郭義 永樂十八年十二月甲寅封,祿千一百石,加號奉天靖難武臣,世指揮使。十九年正月卒。 陽武侯 薛祿 永樂十八年十二月甲寅封,勳號同前,祿千五百石,封三代皆侯爵,賜誥券。仁宗即位,加太子太保,予世侯,命巡邊,加歲祿五百石。宣德五年卒。追封鄞國公,諡忠武。 勳 詵 宣德七年八月壬子襲。十年五月領前府。正統四年五月卒。 琮 景泰四年二月壬子襲。成化四年四月卒。 倫 成化十二年七月丙辰襲,祿千石。弘治三年,神機營右哨。正德十六年九月坐鼓勇營。 翰 一作瀚。嘉靖九年三月丙辰襲。十九年十二月壬午管紅盔將軍上直。 鋹 翰從子。萬曆五年九月戊辰襲。 鉦 襲年無考。萬曆十九年正月任前府僉事。 濂 襲年無考。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太子太師。京師陷,死於賊。 會安伯 金玉 與薛祿同日封,祿八百石,世指揮使。永樂十九年卒。 永順伯 薛斌 與薛祿同日封,祿九百石,世指揮使。永樂十九年九月丁未卒。 綬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辛未,念父功襲伯。正統十四年八月庚申,鷂兒嶺戰沒,追封侯,諡武毅。 輔 景泰元年七月丁卯襲。成化十二年正月卒。 勳 成化十二年六月己丑襲。弘治四年十月坐五軍營左掖。正德三年十二月坐五千營。四年十月領南京前府提督操江。六年六月卒。 武進伯 朱榮 永樂二十年九月辛未北征功封,祿千二百石,世襲。洪熙元年七月卒。追封侯,諡忠靖。 冕 洪熙元年十月乙酉襲,領行在左府。宣德二年改右府。正統四年二月鎮大同。十四年七月癸巳戰沒於陽和。追封侯,諡忠慤。 瑛 正統十四年襲。天順四年十二月卒。 雲 天順五年五月丙午襲。成化九年十二月卒。 霖 成化十年三月己酉襲。弘治二年九月卒。 潔 弘治三年二月戊申襲,三月給歲祿八百石。正德三年正月卒。 本 正德三年四月甲申襲。十二年十月卒。無子。叔江襲。 江 正德十三年三月丁卯襲。嘉靖十二年五月卒。 海 嘉靖十八年九月戊申襲。二十一年五月管紅盔將軍上直。二十七年八月癸亥卒。 承勳 嘉靖三十七年三月乙卯襲。 世雍 隆慶六年襲。萬曆十四年正月,後府僉書,仍管紅盔將軍。無子。 天爵 世系無考。萬曆二十七年八月戊子襲。三十九年卒。 自洪 一作自弘。萬曆四十年十月壬午襲。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太傅。 安順伯 薛貴 初名脫火赤,與朱榮同日封,祿九百石,世指揮使。洪熙元年予世伯。宣德元年七月庚申進封侯,加祿三百石。五年二月卒。追封濱國公,諡忠壯。弟可可帖木兒,襲指揮使。 山 忠 一作貴侄。天順元年七月襲伯。六年十二月卒。 珤 一作珤龍。天順七年四月丁卯襲。弘治三年二月卒。子昂,仍襲指揮使。 忠勇王 金忠 本名也先土干。永樂二十一年以其部屬來歸封,賜姓名。宣德四年二月累加太保。六年八月卒。 榮國公 姚廣孝 永樂十六年三月追封,加號推誠輔國協力宣謀文臣,諡恭靖。 景城伯 馬榮 永樂八年追封,諡壯武。 新泰伯 張欽 永樂十五年二月追封,諡剛勇。 萊陽伯 周長 永樂十五年二月追封,諡忠毅。 成武伯 陳亨 一名午。永樂十六年三月追封,諡忠勇。 平陰伯 朱崇 永樂二十年二月追封,諡武襄。 保昌伯 程寬 永樂二十年正月追封,諡忠威。 右永樂朝[自姚廣孝以下,皆從北平,以功追贈者。] 功臣世表三 右下 始封 子 孫 曾孫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保定伯 梁銘 仁宗即位,十二月己巳封,祿千五百石,世襲。宣德二年九月乙未卒於交阯軍中。 珤 宣德十年二月辛未襲。景泰三年十二月丁未進封侯。五年二月賜誥券,予世襲伯爵。天順元年十月鎮陝西,還領左府。成化三年十二月卒。追封蠡國公,諡襄靖。 傳 成化四年五月乙亥襲,祿千石。十七年正月卒。 任 成化十八年五月丙子襲。弘治九年三月領南京左府。 永福 正德八年八月壬戌襲。十年閏四月乙丑領南京後府。嘉靖元年改右府。九年五月有罪革任,卒。 繼藩 嘉靖十四年七月辛未襲。十五年十二月管紅盔將軍。明年十月坐五軍營右哨。二十九年九月戊午領南京前府。隆慶二年十二月提督操江。五年五月癸亥領左府。萬曆二年十一月壬申提督南京操江,兼管巡江。 世勛 萬曆初襲,屢典軍職。崇禎元年六月乙巳閒住。 天秩 崇禎十五年五月壬午管紅盔將軍。以上二世襲,卒無考。 忠勤伯 李賢 洪熙元年正月戊申封。六月癸丑卒,除。 廣義伯 吳管者 洪熙元年正月戊子封,祿千石,世襲。 玘 正統四年十一月甲戌襲。景泰七年九月卒。 琮 玘從弟。天順二年九月丁亥襲。成化二年七月鎮寧夏。五年六月以罪謫戍,除。 清平侯 吳成 初名買驢。洪熙元年七月壬辰封伯,祿千一百石,世襲。宣德四年二月進封侯,加祿四百石。八年十二月卒。追封梁國公,諡壯勇。 英 宣德十年二月丙辰襲。 璽 天順八年九月庚申襲。成化十四年九月卒。 琮 成化十五年襲。弘治十一年八月領南京後府。十七年四月卒。 傑 正德三年三月辛亥襲。六年四月,神機營管操。嘉靖四年十二月鎮湖廣。十年六月庚申卒 。 家彥 嘉靖二十年五月戊子襲。二十七年十月管紅盔將軍上直。 國乾 萬曆四年八月丁亥襲。三十七年十月卒。 遵周 萬曆三十八年九月丙午襲。天啟元年六月領前府。崇禎十五年改中府。 右洪熙朝 始封 子 孫 曾孫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崇信伯 費瓛 宣德元年八月丁卯封,祿千一百石,世襲。十月鎮甘肅。三年二月卒。 釗 宣德三年八月庚寅襲。天順四年閏十一月卒。 淮 成化八年四月丁丑襲。 柱 弘治十一年七月己酉襲。十四年七月領五軍營。正德中,左府僉書。嘉靖九年十二月壬戌卒。 栻 嘉靖十年五月戊子襲,屢典戎職。十七年十一月乙未卒。 煒 嘉靖十八年六月癸亥襲。二十一年九月僉書中軍都督府事。 坤 嘉靖三十五年三月庚午襲。 甲金 萬曆二年二月襲。十九年十二月領中府。 天澤 萬曆四十三年襲。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太子太師。十一年卒。追贈太傅。 尚檝 崇禎十一年六月乙卯襲。 會寧伯 李英 宣德二年九月戊申封,祿千一百石,鎮西寧。正統二年三月癸巳有罪革爵。 新建伯 李玉 宣德四年二月辛丑封,祿八百石,世指揮使。正統六年八月卒。 奉化伯 滕定 宣德四年七月乙丑封,祿、襲同前。正統六年十一月卒。追封侯。 順義伯 金順 宣德四年七月乙丑封,祿同前。八年九月卒。 安陽伯 曹隆 永樂九年九月卒。宣德初追封,諡忠毅。 邵陽伯 馬聚 宣德四年二月戊寅卒。追封,諡壯勇。 清源伯 冀傑 宣德四年二月辛巳卒。追封,諡忠壯。 西和伯 吳守義 宣德四年六月乙酉卒。追封,諡僖順。 營山伯 高成 宣德四年七月辛酉卒。追封,諡武毅。 湯陰伯 郭資 宣德八年十二月以文臣追封。諡忠襄。 榆次伯 張廉 永樂中從征有功。宣德七年十月辛卯卒。追封諡忠敏。 臨漳伯 郭義 宣德間追封。 右宣德朝 始封 子 孫 曾孫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會川伯 趙安 正統三年封,祿千石,鎮涼州。九年十二月卒。 寧遠伯 任禮 正統三年四月封,祿千二百石,世襲。成化元年正月卒。追封侯,諡僖武。 壽 成化元年五月丁卯襲,鎮陝西。四年十一月以罪戍邊,爵除。 定西侯 蔣貴 正統三年封定西伯,祿千二百石。七年五月進封侯,世襲。十四年正月卒。追封涇國公,諡武勇。 義 琬 正統十四年十月辛亥襲。領左府。成化十年閏六月領團營,累加太保。二十三年八月卒。追封涼國公,諡敏毅。 驥 成化二十三年襲。弘治十七年四月領神機營五千下。十八年二月鎮湖廣,移鎮遼東。正德四年六月卒。 叡 正德四年十二月癸卯襲。十年十二月,神機營五千下坐營。十二年十一月掌府軍前衞印。 傅 嘉靖十一年正月癸酉襲。二十三年五月領南京前府。二十五年召還,屢典軍職。三十四年六月甲子卒。 佑 嘉靖三十五年九月庚午襲。隆慶二年正月領右府。五年正月庚辰改前府。萬曆三年十月壬申卒。 建元 萬曆三年十一月癸丑襲。四年二月管紅盔將軍上直。二十年九月協守南京。 承勳 萬曆三十九年八月庚辰襲。天啟元年六月丙申領南京前府。 維恭 天啟二年十二月己卯襲。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少保。十三年卒。 秉忠 崇禎十三年襲。 修武伯 沈清 正統六年十月封,祿千石,世襲。八年四月卒。諡襄榮。 榮 正統八年七月己卯襲。十三年十月領左府。十四年八月壬戌沒於土木,追削爵。天順初追封候,諡僖愍。 煜 景泰三年五月,以立后、立儲恩,准襲,祿八百石。天順末,鎮薊州,移鎮寧夏。成化十三年以罪削爵。 祺 成化中襲。卒。無子。 坊 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甲辰襲。弘治六年三月己巳卒。子襲指揮使。 永寧伯 譚廣 正統六年十一月癸卯封。九年十月卒。諡襄毅。成化三年九月追封侯。子襲指揮使。 靖遠伯 王驥 正統七年五月壬申封奉天翊衞推誠宣力守正文臣,祿千二百石,尋加三百石。天順四年五月卒。追封侯,諡忠毅。 瑺 天順四年十月乙卯襲。成化七年二月卒。 添 成化八年襲。十二年五月坐五軍營。十五年八月卒。 憲 成化十九年二月襲。弘治初管紅盔將軍侍直。正德八年掌府軍前衞。九年十二月卒。 瑾 正德十年四月襲,屢典軍職。嘉靖三十四年九月癸巳鎮兩廣。 學詩 萬曆元年正月辛亥襲。 學禮 萬曆四年四月癸酉襲。十九年二月壬申領左府,改中府。四十一年卒。 繼芳 萬曆四十一年七月戊辰襲。踰年卒。 永恩 一作承恩。萬曆四十三年七月丙寅襲。天啟六年三月壬子領南京左府。崇禎十四年二月督浦口河池事務。 平鄉伯 陳懷 正統九年三月丙寅封。十四年沒於土木。追封侯,諡忠毅。 輔 正統十四年十一月壬辰襲。 政 景泰六年正月庚申襲。成化八年鎮兩廣。二十一年十一月卒。 信 成化二十二年十二月丙子襲。弘治六年正月卒。子襲指揮使。 招遠伯 馬亮 與陳懷同日封。十一年七月卒。諡榮毅。子襲指揮使。 忠勇伯 蔣信 正統中封。卒。追封侯,諡僖順。 善 景泰五年八月丁酉襲。天順元年三月增祿千一百石。弘治中卒。無子,除。 蒙陰伯 李英 英宗即位三月追封,諡襄毅。 綿谷伯 高文 正統元年十二月甲子卒。追封,諡莊靖。 懷遠伯 山雲 正統三年十一月追封,諡忠毅。 威遠伯 方政 正統五年八月追封,諡忠毅。 泌陽伯 韓僖 正統五年九月追封,諡榮襄。 臨武伯 蕭授 正統十年追封。 萊陽伯 孫榮 正統中追封。 山陽伯 金純 正統中以文臣追封。 茌平伯 吳中 正統七年六月以文臣追封,諡榮襄。 右正統朝 始封 子 孫 曾孫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昌平侯 楊洪 景帝即位,八月辛未封昌平伯。十一月乙丑進封侯,世襲。二年九月卒。追封潁國公,諡武襄。 傑 景泰二年襲。四年二月卒。 俊 景泰四年五月乙丑襲。 珍 景泰七年十二月丙辰襲。天順元年坐附于謙除。成化十七年四月詔許襲爵。 定襄伯 郭登 景泰元年閏正月庚午封,祿千二百石,世襲。天順元年二月領南京中府,坐罪奪爵。八年三月壬辰復。成化八年四月卒。追封侯,諡忠武。 嵩 登從子。成化八年十二月乙丑襲,祿七百石。十三年六月領南京前府,尋改提督操江。十四年正月卒。子襲指揮使。 撫寧伯 朱謙 景泰元年九月丁未封。二年二月卒。天順元年十月追封侯。成化五年諡武襄。 保國公 永 景泰二年八月辛未襲,予世券。成化三年正月壬申進封侯。十五年進封公,世襲,祿二千石,累加太師。弘治二年三月掌後府。九年二月卒。追封宣平王,諡武莊。 暉 弘治九年六月甲辰襲公,子孫仍世侯。十六年六月提督團營。正德六年八月卒。 撫寧侯 麒 正德七年四月襲侯。十二年十二月鎮兩廣。九年三月坐奮武營管操。嘉靖十二年十二月鎮湖廣。十三年三月守備南京。十七年加祿三百石,其年卒。 岳 嘉靖十七年襲。二十一年四月僉書中府。四十二年二月掌左府。 崗 隆慶二年七月壬子襲。萬曆十八年九月壬寅卒。 繼勳 萬曆十九年襲。二十三年十二月癸丑掌府軍前衞。三十七年九月丁未歸自南京,至臨清,為關使所逼,自殺。 國弼 萬曆四十六年閏四月丙寅襲。天啟元年六月領中府,有罪革祿。莊烈帝即位,十一月庚午復。崇禎四年正月己未守南京,兼領中府,累加少傅。十一年正月削爵。十六年四月壬午復。 南和侯 方瑛 政子。景泰五年封伯,世襲。天順元年七月戊子追封侯,子孫世襲伯,祿千二百石。三年十一月卒。諡忠襄。 襲伯 毅 天順四年十二月庚寅襲,以罪革爵。 壽祥 成化十七年四月丙辰襲。弘治三年八月坐五軍營左哨。十四年三月,顯武營管操。正德四年九月鎮貴州。嘉靖間再僉南京軍府。十七年九月丁丑卒。諡康順。 東 嘉靖十八年九月戊戌襲。二十七年十一月丁酉坐揚威營。三十年九月卒。 炳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己酉襲,屢掌兩京軍府。 應奇 隆慶二年襲。卒,無子,叔〈火曄〉襲。 〈火曄〉 炳從弟,隆慶六年正月癸未襲。萬曆十九年正月丙午任中府僉書。二十七年十二月卒 。 一元 萬曆四十三年三月丙辰襲。天啟六年三月領南京後府。餘無考。 南寧伯 毛勝 景泰五年封,世襲,鎮金齒。天順二年八月卒。追封侯,諡莊毅。 榮 天順三年十二月乙卯襲,以罪謫廣西。成化二年復鎮貴州。五年十一月鎮兩廣。六年正月 卒。 文 成化七年二月戊午襲。十四年二月提督操江。弘治元年九月協守南京。六年八月卒。 良 弘治七年二月丙子襲。十五年三月,三千營管操。十八年九月領南京後府。正德十一年十二月管紅盔將軍上直。嘉靖七年二月坐奮武營管操。十九年十一月戊戌卒。 重器 嘉靖二十一年七月丙寅襲。二十八年十二月丁酉坐立威營。三十四年二月戊寅卒。 邦器 嘉靖三十四年九月癸巳襲。四十年卒。 國器 嘉靖四十一年六月癸丑襲。四十五年二月領南京前府。 祖德 一作得祖。萬曆二十三年九月乙酉襲。三十五年管紅盔將軍上直。 孟龍 一作夢龍。天啟中襲。崇禎九年卒。 茂龍 崇禎十年二月甲午襲。 鉅鹿侯 井源 駙馬都尉,沒於土木。景帝即位,追封。 任丘伯 梁成 左都督,沒於土木。追封。 山陽伯 武興 景泰間追封。 溧陽伯 紀廣 景泰四年正月卒。追封,諡僖順。 順寧 景泰四年七月襲。 沭陽伯 金濂 景泰間以文臣追封。 右景泰朝 始封 子 孫 曾孫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忠國公 石亨 景帝即位,八月辛未封武清伯。十月壬戌進封侯。天順元年正月壬午進封公,祿千五百石。四年正月,有罪下獄死,除。 太平侯 張軏 輔弟。天順元年正月壬午封。祿二千石,世襲。二年三月卒。追封裕國公,諡勇襄。 瑾 天順二年七月戊子襲。成化元年六月庚子革。 文安伯 張輗 軏兄,與軏同日封,祿千二百石,世襲。六年二月卒。追封侯,諡忠僖。 斌 天順六年六月庚寅襲。七年八月有罪,除。 興濟伯 楊善 天順元年正月丙戌封奉天翊衞推誠宣力武臣,祿千二百石,世襲。二年五月卒。追封侯,諡忠敏。 宗 天順二年九月丁酉襲。成化元年予世指揮使。 海寧伯 董興 天順元年正月己丑封,祿千一百石,世襲。成化十二年十一月卒,除。 懷寧侯 孫鏜 天順元年正月已丑封懷寧伯。五年七月進封侯,世襲。成化七年正月丁亥卒。追封淶國公,諡武毅。 輔 成化七年五月己丑襲。十六年二月卒。 泰 成化十六年十二月丙寅襲。弘治十四年十月卒。 應爵 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庚午襲。十七年閏四月坐神威營。正德三年十二月總神機營。四年七月領前府。十月兼提督團營。十二年六月卒。 瑛 正德十三年正月癸卯襲。十五年十二月管紅盔將軍上直。嘉靖十八年七月卒。 瑁 嘉靖十八年襲。二十三年卒。 秉元 嘉靖二十三年四月戊寅襲。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丑坐効勇營。三十七年十月己未卒。 世忠 嘉靖三十八年三月甲午襲。四十四年六月管紅盔將軍。隆慶元年三月協守南京,領後府。四年十月守備南京,領中府。萬曆元年二月鎮湖廣。二十年十一月戊子卒。予祭葬。 承恩 萬曆二十九年三月癸亥襲。 承蔭 萬曆中提督操江。崇禎元年十一月戊午革操江任。 繼濬 崇禎四年七月戊寅襲。 維藩 崇禎中襲。 豐潤伯 曹義 天順元年二月甲辰封,祿千三百石,世襲。四年正月卒。追封侯,諡莊武。 振 天順四年七月襲。成化十六年五月坐神機營。弘治元年四月提督操江。二年五月卒。 愷 弘治三年二月庚子襲。鎮貴州。正德十五年十一月提督操江。嘉靖五年六月甲戌卒。 棟 嘉靖五年十月丁卯襲。七年正月庚寅卒。 松 棟庶兄。嘉靖七年襲,屢典軍府,守備南京。 文炳 嘉靖四十年十一月戊戌襲。四十三年十月領南京左府。隆慶五年十月丙午領左府。 允成 萬曆二十三年六月庚午襲。四十三年卒。 匡治 崇禎元年二月戊戌襲。二年九月甲辰加太子太師。十一年四月辛丑,左府僉書。 東寧伯 焦禮 與曹義同日封,祿千二百石,世襲。七年正月卒。追封侯,諡襄毅。 亮 壽 天順七年正月襲,十二月坐三千營。成化元年八月鎮陝西。八年十一月卒。 俊 成化九年十月丁丑襲。弘治三年四月坐三千營。八年三月領南京前府,提督操江。十一年二月鎮貴州。十三年九月卒。 淇 一作洪。弘治十四年十一月戊戌襲,祿八百石。正德五年二月鎮兩廣。六年十月甲辰卒。 洵 正德八年襲。十四年七月乙卯卒。 棟 洵從子。正德十六年二月丁亥襲。嘉靖五年十一月坐立威營。十年三月總五軍營。十四年六月領中府。十八年二月掛右副將軍印扈駕。三十六年正月甲戌卒。贈太子太保。 文耀 嘉靖四十二年四月乙卯襲。 夢熊 襲年無考。萬曆三十二年六月己酉,後府僉書。天啟元年六月甲申領南京後府。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太師。 懷柔伯 施聚 與曹義同日封,祿千一百石,世襲。六年九月卒。追封侯,諡威靖。 榮 天順七年六月癸亥襲。成化元年正月卒。 鑑 成化元年六月丁酉襲。四年八月有罪奪爵,謫貴州,立功。十三年四月復。弘治三年八月坐練武營。四年二月,南京協同守備。八年正月卒。 瓚 一作璜。弘治八年十二月乙亥襲,領南京左府。九年十二月,神機營左哨坐營管操。嘉靖八年十二月癸酉卒。 瑾 嘉靖中襲。 燾 嘉靖十五年五月丙子襲。三十四年六月己巳卒。 嵩 嘉靖三十五年十二月壬寅襲。隆慶三年三月壬申卒。 光祖 隆慶四年十月庚子襲。 壯猷 萬曆三十四年四月壬子襲。崇禎四年二月庚午領南京左府。七年卒。 兆麟 崇禎十年正月襲。 武功伯 徐有貞 天順元年三月癸酉以文臣封,祿千一百石,世指揮使。尋以罪謫,除。 武平侯 陳友 天順元年七月戊子封伯,祿千一百石,世襲。三年四月己巳進封侯,子孫仍世伯,加祿百石。四年三月卒。弘治三年六月追封沔國公,諡武僖。 襲伯 能 天順四年六月戊辰襲。成化八年六月停祿,尋復。十九年七月卒。 綱 成化二十年三月癸丑襲,祿千石,管紅盔將軍上直。弘治四年兼坐揚威營。八年三月卒 。 勳 弘治九年四月壬寅襲。正德元年五月領右府。二年二月,三千營管操。四年十月卒。 熹 正德五年襲。 大策 嘉靖十三年閏二月丙寅襲。萬曆五年閏八月卒。 永壽 萬曆五年十二月乙未襲。 按實錄,時有武平伯陳如松者,萬曆十九年正月庚戌管理紅盔將軍。世次、襲年無考。 世恩 襲年無考。天啟五年十二月管紅盔將軍。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太子太傅。 定遠侯 石彪 與陳友同日封伯,祿千一百石,世襲。三年四月己巳進封侯,加祿百石。四年二月以罪誅 ,除。 高陽伯 李文 與陳友同日封,祿千石,失事褫爵。弘治二年十二月卒。追贈伯爵。子襲指揮使。 武強伯 楊能 洪從子。與陳友同日封,祿千石。四年十一月卒。無子,除。 宣城伯 衞穎 天順元年十一月甲子封,祿一千一百石,予世襲。成化元年四月掌右府。八年八月管後府。弘治十一年卒。追封侯,諡壯勇。 璋 弘治十一年五月乙丑襲。 錞 正德十三年正月癸卯襲。十六年二月坐果勇營。嘉靖十四年五月提督神機營。十八年二月為畱守。三十六年正月卒。贈太傅。 守正 嘉靖三十六年五月丙子襲。三十七年十月僉書後府。隆慶二年五月丁丑卒。 國本 隆慶二年八月甲辰襲。五年正月庚辰掌府軍前衞。萬曆中,屢僉軍府。 應爵 萬曆二十八年九月辛丑襲。三十五年卒。 時泰 萬曆三十九年二月己卯襲。崇禎三年九月甲辰加太保。十七年三月闔門死難。 彰武伯 楊信 洪從子。天順二年封,祿千石。八年七月予世襲。成化十三年十二月卒。追封侯,諡武毅。 瑾 成化十四年四月丁巳襲。弘治二年四月卒。 質 弘治十年三月戊申襲,給祿千石。嘉靖十一年三月,右府僉書。十七年七月戊戌卒。 儒 嘉靖十八年正月丁酉襲。四十一年五月卒。 炳 嘉靖四十一年十二月丙子襲。隆慶四年八月領左府。十一月協守南京。五年十一月總京營。萬曆十一年九月乙未加太子太傅。十四年三月卒。贈太保。 世階 襲年無考。萬曆三十八年六月領左府。四十九年卒。 崇猷 泰昌元年十二月辛酉襲。 右天順朝 始封 子 孫 曾孫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武靖侯 趙輔 成化二年十一月庚辰封伯。祿千二百石。四年正月進封侯,予世伯。二十二年六月卒,追封容國公,諡恭肅。 襲伯 承慶 成化末襲。弘治元年三月領神機營五千下管操。九月掌府軍前衞。八年三月協守南京兼右府。正德二年七月癸亥卒。 弘澤 正德三年七月庚辰襲。四年十月坐五軍營。六年四月掌前府。十五年十二月管紅盔將軍上直。 世爵 嘉靖八年襲。十年十二月壬寅坐五軍營。二十年四月,右府僉書。二十二年七月甲寅卒。 國斌 嘉靖二十三年四月戊寅襲。 光遠 萬曆二年六年戊申襲。四年二月,左府僉書。十四年正月鎮湖廣。 祖蔭 萬曆二十四年五月庚辰襲。三十七年二月壬申協守南京後府。四十年卒。 祖芳 萬曆四十二年十月己丑襲。 邦鎮 世系、襲年無考。 伏羌伯 毛忠 成化三年四月庚子封,祿千石。四年十一月討滿四戰沒。追封侯,予世伯。 銳 成化五年四月丁丑襲。弘治元年正月鎮湖廣。二年十月移鎮兩廣。十七年六月加太子太傅。正德四年十月提督漕運。世宗即位,命鎮湖廣,卒。贈太傅,諡威襄。 江 嘉靖三年九月甲子襲。四年十一月坐神機營五千下。十二年四月鎮湖廣。十三年卒。 漢 嘉靖十三年五月癸未襲,屢典南京軍府,提督操江、漕運。 桓 漢從子。嘉靖三十三年九月壬寅襲。三十四年十一月,南京後府僉書。三十七年八月癸酉卒。 登 嘉靖三十九年八月壬戌襲。四十五年五月僉書左府。隆慶五年十月丙午領中府。萬曆二十年二月丙年卒。 承祚 崇禎四年正月壬寅襲。十二年四月丙申領右府。自登至承祚,世系無考。 順義伯 羅秉忠 成化四年八月己酉封。十六年十二月卒。諡榮壯,停襲。 靖安伯 和勇 成化五年六月癸亥封。十年二月卒。諡武敏。子襲指揮使。 寧晉伯 劉聚 成化七年三月甲申封,祿千石。九年六月予世襲。十年四月卒。追封侯,諡威勇。 祿 成化十年閏六月襲。 福 成化十一年六月乙酉襲,祿八百石。弘治十三年八月佐後府。明年十月卒。 岳 弘治十五年三月癸巳襲。正德十六年五月坐耀武營。 文 嘉靖六年襲。 良璽 嘉靖二十三年四月戊寅襲。無子。叔斌襲。 斌 嘉靖三十五年二月庚子襲。隆慶四年十月辛丑卒。 應芳 萬曆三年正月乙丑襲。 天錫 萬曆三十年七月乙酉襲。 光溥 崇禎十一年六月乙卯襲。十三年二月辛末,後府僉書管事。十四年五月領右府。 興寧伯 李震 成化十二年九月庚申封,祿千石。十四年有罪削爵。二十年九月復。二十二年八月卒,停襲。 威寧伯 王越 成化十六年以文臣封,世襲。十七年二月加太子太傅,卒。贈太傅,諡襄敏,停襲。 昌寧伯 趙勝 成化十九年十月丙戌封。二十三年七月卒。追封侯,諡壯敏。予其後指揮使。 固原伯 劉玉 成化七年十一月卒。以右都督追封,諡毅敏。 宣良伯 冉保 成化中,左都督,追封。 右成化朝 始封 子 孫 曾孫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廣昌伯 劉寧 弘治中,左都督,追封。 涇陽伯 神英 正德五年四月庚子封。以附劉瑾除。 咸寧侯 仇鉞 正德五年九月丙辰封伯,世襲。七年十月進封侯。十六年五月卒。 鸞 嘉靖元年襲。三年十月,顯武營管操。七年三月坐奮武營管操。十六年九月鎮寧夏。十八年二月掛左副將軍印扈駕。二十三年正月鎮甘肅。二十六年十二月有罪逮捕下獄。二十七年三月出獄。三十一年八月壬戌卒。追戮屍,除。 洛南伯 馮禎 正德中,副總兵,追封。 邢臺伯 馮斌 正德中,右都督,追封。 新建伯 王守仁 世宗即位,十一月丁巳以文臣封,祿千石,世襲。隆慶元年四月甲寅追封侯,諡文成。 正億 隆慶初襲。萬曆五年卒。 承勳 萬曆五年襲。二十年督漕運。三十年十二月以督漕久勞,加太子太保。天啟五年正月卒於家。 先通 承勳從子。崇禎十二年十月辛丑襲。十七年三月死於賊。 忠誠伯 陸炳 嘉靖中,左都督,追封。 寧遠伯 李成梁 萬曆七年五月丙辰封,祿八百石。二十九年三月鎮遼東。三十四年六月庚子卒。 如松 萬曆二十六年四月死事遼東,追贈加少保,諡忠烈。 尊祖 崇禎十年閏四月甲子襲。 寧南伯 左良玉 崇禎十七年三月癸巳封。 定西伯 唐通 與良玉同日封。降於賊。 靖南伯 黃得功 與良玉同日封。 右自弘治至崇禎朝 外戚恩澤表 古恩澤封有三,曰外戚,曰中官,曰嬖倖。明興,追崇外氏,廟貌之隆,爵超五等,而苗裔無攷,未及授官。高后外家不奉朝請,家法之嚴有自來矣。自文皇后而外,率由儒族單門,入儷宸極。后父初秩不過指揮,侯伯保傅以漸而進。優者厚田宅,列僮奴。雖擁侈富之資,曾無憑藉之勢,制防之微意寓焉。肅宗申明功令,裁抑世封,戚畹周親不得與汗馬餘勳為齒。雖稱肺腑,事劣封君。上視漢、唐,殆相懸絕。茲考實錄所載封襲歲月,備列為表,以別於元功之次。他若宦官子弟濫列金貂,方士義兒均從班爵,騁文成之丕誕,踵養子之傾輈,亂政亟行,若循一軌,各依年次,備著於篇,亦班固表外戚,譜張釋、欒大之例也。 始封 子 孫 曾孫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恩親侯 李貞 尚太祖姊孝親公主。洪武元年二月庚午封。後以子文忠功,進封曹國公。 揚王 陳公 逸其名,太祖母淳皇后父。洪武二年追贈。 徐王 馬公 逸其名,高皇后父。洪武二年追贈。 惠義侯 劉繼祖 太祖同里人。以與淳皇帝葬地,洪武十一年九月丙申追封。 彭城伯 張麒 昭皇后父,永樂九年七月辛酉追封伯。仁宗即位,十一月壬申追贈侯。 {日永} 仁宗即位封,世襲。正統三年六月卒。 輔 瑾 正統三年十月乙卯襲。成化十六年四月卒。 信 成化十七年十二月丁卯襲。 欽 正德三年十月甲戌襲。嘉靖十七年二月壬子卒。 勳 嘉靖十七年八月丙辰襲。 熊 嘉靖三十年六月壬戌襲,右府僉書。 守忠 萬曆中襲,三十八年,後府僉書。 嘉猷 萬曆四十年十二月辛亥襲。 光祖 崇禎元年七月庚申襲。十二年四月,左府僉書。城陷,死於賊。 保昌伯 蔣廷珪 仁宗乳母夫。仁宗即位,十一月追封。 會昌伯 孫忠 恭皇后父。宣德四年三月辛亥封,世襲。景泰三年九月卒。贈侯,諡康靖。天順元年贈安國公,改諡恭憲。 會昌侯 繼宗 天順元年正月辛卯進世侯,加太傅,掌後府。成化十五年十一月卒。贈郯國公,諡榮襄。 銘 成化十六年襲。弘治十四年三月,五軍營管操。正德元年二月,奮武營管操。四年總神機營,屢掌軍府。十五年三月卒。 杲 正德十六年二月襲。嘉靖二年九月坐耀武營管操。十二年九月充五軍營右哨坐營。十六年十月卒。諡榮僖。以革外戚封除。 惠安伯 張昇 麒子,{日永}弟。正統五年封,世襲。六年正月卒。 琮 正統六年七月壬子襲。成化三年八月卒。無子。 瑛 襲,未幾卒。無子。 瓚 瑛庶兄。成化十六年三月庚寅襲。弘治六年十月卒。 偉 弘治七年三月己亥襲。十二年鎮陝西,召還。十三年八月領左府。正德三年十二月提督團營,幷三千營管操。嘉靖十四年六月卒。贈太傅,諡康靖。 鑭 嘉靖十七年四月丙午襲,屢典營務。二十九年正月丁丑卒。 元善 鑭從子。嘉靖三十四年二月辛巳襲。萬曆三十七年六月己未卒。 慶臻 萬曆三十七年十一月癸巳襲。崇禎元年七月己巳總京營。十月己亥革京營總督,聽議。十七年城陷,闔家自焚死。 安平伯 吳安 景帝母吳太后兄。景泰中封。天順元年二月除。 昭武伯 曹欽 內臣曹吉祥嗣子。天順元年十二月以吉祥奪門功封。五年七月謀反,伏誅。 慶雲侯 周能 憲宗母孝肅太后父。成化四年四月甲午追封。十七年十二月加贈寧國公,諡榮靖。 壽 成化三年十一月乙亥封慶雲伯。四年予世襲。十七年十二月進封侯。弘治元年加祿百石。正德四年二月卒。贈宣國公,諡恭和。 瑛 正德四年六月己卯襲,後以例除。 安昌伯 錢承宗 睿皇后弟鍾孫。成化十五年正月庚辰封。弘治二年四月予世襲。嘉靖四年閏十二月卒。 維圻 嘉靖五年八月乙卯襲,後以例除。 瑞安侯 王源 純皇后弟。成化二十年十一月封伯,世襲。弘治元年加祿百石。六年追封源父鎮阜國公,進源爵侯。嘉靖三年七月丁卯卒。贈太師,諡榮靖。 橋 嘉靖三年十一月丁丑襲伯,後以例除。 長寧伯 周彧 能子,壽弟。成化二十一年封,世襲。弘治元年加祿百石。正德三年十二月卒。 瑭 正德四年二月襲。十四年三月卒。 大經 正德十四年七月襲。嘉靖三十八年六月甲子卒。以例除。 壽寧侯 張巒 敬皇后父,弘治四年二月己未封伯,五年三月進侯,八月卒。贈昌國公,諡莊肅。 鶴齡 弘治五年十一月襲。嘉靖元年三月加太師。二年八月庚子進昌國公。十二年十月丙子以罪除。 建昌侯 張延齡 巒子,鶴齡弟。弘治八年四月乙丑封伯。十六年九月進侯。嘉靖元年三月加太傅。十二年十月丙子下獄論死,爵除。 崇善伯 王清 源弟。弘治十年封。十一年三月予世襲。嘉靖十三年卒。以例除。 安仁伯 王濬 清弟。正德二年封。十月丁卯卒。贈侯。 桓 正德三年襲。嘉靖中以例除。 慶陽伯 夏儒 毅皇后父。正德二年封,世襲。追贈三代。十年四月丁未卒。 世臣 一名臣。正德十六年襲。嘉靖二年八月加太子太保。八年以例除。 永定伯 朱泰 本姓許。正德中,以義子賜姓封。十六年除。永定伯朱泰本姓許正德中以義子賜姓封,十六年除。 泰安伯 張富 內臣張永弟。正德五年九月己未封。十六年除。 安定伯 張容 富弟。封除同前。 永壽伯 朱德 賜姓。正德五年九月癸酉封。十六年除。 平涼伯 馬山 內臣馬永成兄。與朱德同日封。十六年除。 鎮安伯 魏英 內臣魏彬弟。封除同前。 高平伯 谷大寬 內臣谷大用兄。封除同前。 永清伯 谷大亮 大寬弟。正德八年二月丙午封,十六年除。 鎮平伯 陸永 內臣陸誾弟。封除同前。 平虜伯 朱彬 本姓江,賜姓。正德十三年九月甲寅封。十六年三月下獄,伏誅。 安邊伯 朱泰 彬弟,安邊伯朱泰彬弟,與彬同日封。十六年除。 京山侯 崔元 尚永康公主。嘉靖元年五月己酉封,世襲。二十八年六月卒。停襲。 昌化伯 邵喜 世宗祖母孝惠太后弟。嘉靖元年五月己酉封。二年卒。 蕙 嘉靖二年八月甲辰襲。六年十二月卒。無子。 杰 蕙從弟茂子。嘉靖七年二月甲寅襲。尋以不應襲,除。 玉田伯 蔣輪 世宗母獻皇后弟。嘉靖元年五月己酉封,世襲。五年正月癸丑卒。 榮 輪從子,襲。隆慶五年三月甲子卒。以例停。 泰和伯 陳萬言 肅皇后父。嘉靖二年八月庚子封。十四年卒。贈太子太保。停襲。 安平侯 方銳 世宗孝烈皇后父。嘉靖間封伯。二十一年進封侯。二十五年五月己丑卒。贈太保,諡榮靖。 承裕 嘉靖二十六年襲伯。隆慶六年正月丙寅卒,停襲。 恭誠伯 陶仲文 以方術幸。嘉靖二十九年八月丙寅封。 慶都伯 杜繼宗 穆宗母孝恪太后弟。隆慶元年二月庚寅封。 德平伯 李銘 穆宗孝懿皇后父。隆慶元年二月庚寅封。 固安伯 陳景行 穆宗孝安皇后父,隆慶元年二月庚寅封。 武清侯 李偉 神宗母慈聖太后父。神宗即位,封武清伯,尋進侯。萬曆十一年卒。贈安國公。 文全 萬曆十二年五月丁丑襲。三十六年卒。 銘誠 萬曆三十七年襲伯。四十五年二月辛亥進侯。天啟七年八月戊戌加太子太師。崇禎十一年正月卒。 國瑞 崇禎中襲,尋以借餉悸死。 存善 崇禎末襲。 永年伯 王偉 端皇后父。萬曆五年封。 棟 萬曆中襲。三十四年七月丁亥卒。 明輔 萬曆三十五年正月辛未襲。 永寧伯 王天瑞 光宗母孝靖太后父。光宗即位封。崇禎十四年卒。 長錫 崇禎十四年襲。 博平侯 郭維城 光宗孝元皇后父。泰昌元年九月癸丑封伯。天啟元年閏二月進封侯。 振明 天啟元年閏二月丙戌封博平伯。 新城侯 王昇 熹宗母孝和太后弟。天啟元年閏二月封伯,尋進侯。崇禎八年卒。 國興 崇禎九年十二月戊寅襲。死於賊。 太康侯 張國紀 熹宗后父。天啟元年封伯。崇禎十一年十一月進封侯。死於賊。 寧國公 魏良卿 內臣魏忠賢姪。天啟六年三月封肅寧伯,進侯。十月戊申進封公。七年八月丙申加太師。莊烈帝即位,伏誅。 安平伯 魏鵬翼 忠賢從孫。天啟七年七月己卯封。八月丙申加少師。莊烈帝即位,伏誅。 東安侯 魏良棟 良卿弟。天啟七年八月乙巳封。莊烈帝即位,伏誅。 新樂侯 劉效祖 莊烈帝母孝純太后弟。莊烈帝即位封。崇禎八年卒。九年,贈侯,予三代誥。十三年九月,父應元追封瀛國公。 文炳 崇禎九年十二月甲子襲。十三年九月加少傅。十七年三月死難。 嘉定伯 周奎 莊烈后父。崇禎三年封。十七年,京城陷,被執。 宰輔年表一 明太祖初壹海內,仍元制,設中書省,綜理機務。其官有丞相、平章、左右丞、參政,而吏、戶、禮、兵、刑、工六尚書為曹官。行之一紀,革中書省,歸其政於六部,遂設四輔官。又倣宋制,置殿閣大學士,而其官不備,其人亦無所表見。燮理無聞,何關政本,視前代宰執,迥乎異矣。成祖簡翰林官直文淵閣,參預機務,有歷升至大學士者。其時章疏直達御前,多出宸斷。儒臣入直,備顧問而已。至仁宗而後,諸大學士歷晉尚書、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綸言批答,裁決機宜,悉由票擬,閣權之重偃然漢、唐宰輔,特不居丞相名耳。諸輔之中,尤以首揆為重。夫治道得失,人才用舍,理亂興衰,繄宰臣是繫。其賢邪忠佞,清正貪鄙,判若白黑,百世不可掩也。行蹟雖見紀傳,而除免歲月,不能盡悉,故備列於表。傳曰:「欲知宰相賢否,視天下治亂。」覽斯表者,可以證矣。 紀年 宰輔拜免 太祖洪武元年戊申 中書令 [時中書及都督府議倣元制,設中書令,太子為之。太祖曰:「吾子年未長,學未充,更事未多。所宜尊禮師傅,講習經傳,博通古今,識達機宜。他日軍國重務,皆令啟聞,何必作中書令乎?」遂不設。] 左、右丞相 平章政事 左、右丞 參知政事 李善長 [正月,左丞相宣國公兼太子少師。] 徐達[ 正月,右丞相信國公兼太子少傅,北征中原。] 常遇春[ 鄂國公兼太子少保,錄軍國重事,出征。已後凡加省銜而出征者,不具錄。] 胡廷瑞[ 正月,同知詹事院事。] 廖永忠[ 正月,同知詹事院事。] 李伯昇 [正月,同知詹事院事。] 趙庸 [左丞。正月兼副詹事。] 王溥 [右丞。正月兼副詹事。] 楊憲 [五月署汴梁省事。] 傅瓛[ 八月免。] 汪廣洋 [十二月任。] 劉惟敬[ 十二月任。] 二年己酉 善長 達[ 十一月還京。] 楊憲[ 右丞,九月任。] 廣洋 [四月遷陝西參政。] 惟敬[ 三月遷廣西參政。] 蔡哲[ 正月任。五月遷福建參政。] 陳亮[ 十月任。] 睢稼[ 十月任。] 侯至善[ 十一月任。] 三年庚戌 善長 [十一月改封韓國公,晉太師。] 達[ 正月北征。十一月還京。改封魏國公,晉太傅。] 憲[ 正月賜名華。七月遷左丞。尋伏誅。] 汪廣洋 [左丞。□月任。六月免。未幾,復除左丞。十一月封忠勤伯。] 亮[ 正月賜名寧。三月出知蘇州府。] 稼 [四月兼弘文館學士。] 至善 胡惟庸[ 正月任。] 李謙[ 九月任。十二月遷廣東參政。] 四年辛亥 善長[ 正月致仕。] 達[ 正月出征北平。十二月還京。] 汪廣洋[ 右丞相,正月任。] 胡惟庸 [右丞,正月任。] 至善 宋冕 [閏三月任。六月遷江西按察司副使。] 五年壬子 廣洋 惟庸 至善 [□月罷。] 六年癸丑 廣洋 [正月左遷廣東參政。] 胡惟庸[ 右丞相,七月任。] 丁玉[ 六月任。] 馮冕 [六月任。] 七年甲寅 惟庸 丁玉[ 右丞,四月任。] 冕 侯善 [五月任。] 八年乙卯 惟庸 玉 冕 善 九年丙辰 惟庸 玉[ 正月出征延安。七月還京。] 十年丁巳 惟庸 [九月遷左丞相。] 廣洋 [右丞相,九月復。] 玉 [九月改御史大夫。] 十一年戊午 惟庸 廣洋 十二年己末 惟庸 廣洋 [十二月謫海南,賜死。] 殷哲[ 左丞,十一月任。] 李素 [右丞,十一月任。] 方鼐[ 左參政,九月任。] 殷哲 [右參政,九月任。十一月降通政,尋升左丞。] 十三年庚申 惟庸 [正月賜死。] 哲[ 正月罷。] 素[ 正月罷。] 是年正月,革中書省左、右丞相,左、右丞,參政等官。 建文四年壬午秋七月,燕王即皇帝位,仍稱洪武三十五年,始簡翰林官直文淵閣。 黃淮[編修,八月入。十一月晉侍讀。] 胡廣[ 侍講,九月入。十一月晉侍讀。] 楊榮[ 修撰,九月入。十一月晉侍講。] 解縉[ 侍讀,八月入。十一月晉侍讀學士。 ]楊士奇 [編修,九月入。十一月晉侍講。] 金幼孜 [檢討,九月入。十一月晉侍講。] 胡儼 [檢討,九月入。十一月晉侍講。] 永樂元年癸未 縉 淮 廣 榮 士奇 儼 幼孜 二年甲申 縉[ 四月晉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 淮 [四月晉左庶子。] 廣[ 四月晉右庶子。] 儼[ 四月晉左諭德。九月改祭酒。] 榮[ 四月晉右諭德。] 士奇[ 四月晉左中允。] 幼孜 三年乙酉 縉 淮 廣 榮 士奇 幼孜 四年丙戌 縉 淮 廣 榮 士奇 幼孜 五年丁亥 縉[ 二月黜為廣西布政司右參議。] 淮[ 十一月晉右春坊大學士。] 廣 [十一月晉翰林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 榮[ 十一月晉右春坊右庶子。] 士奇[ 十一月晉左春坊左諭德。] 幼孜 [十一月晉右春坊右諭德。榮、士奇、幼孜仍兼侍講。] 六年戊子 廣 淮 榮[ 六月丁憂。十月起復。] 士奇 幼孜 七年己丑 廣 [正月命扈從。] 淮 [二月命輔東宮監國。] 榮[ 正月起復,扈從。] 士奇 [二月命輔東宮監國。] 幼孜[ 正月扈從。] 八年庚寅 廣 淮 榮 士奇 幼孜 九年辛卯 廣 淮 榮 士奇 幼孜 十年壬辰 廣 淮 榮[ 十一月經畧甘肅。 ]士奇 幼孜 十一年癸巳 廣 淮 榮 士奇 幼孜 十二年甲午 廣 淮 [閏九月下獄。 ]榮 士奇[閏九月下獄。未幾,特宥復職。] 幼孜 十三年乙未 廣 榮 士奇 幼孜 十四年丙申 廣 [四月晉文淵閣大學士,仍兼坊學。] 榮[ 四月晉翰林院學士,仍兼庶子。] 幼孜 [四月晉翰林院學士,仍兼諭德。] 士奇 十五年丁酉 廣 榮 幼孜 士奇 [二月晉翰林院學士,仍兼諭德。] 十六年戊戌 廣 [五月卒。] 榮 幼孜 士奇 十七年己亥 榮 幼孜 士奇 十八年庚子 榮[ 閏正月晉文淵閣大學士兼翰林院學士。] 幼孜 [閏正月晉文淵閣大學士兼翰林院學士。 ]士奇 十九年辛丑 榮 幼孜 士奇[ 正月晉左春坊大學士。] 二十年壬寅 榮 幼孜 士奇[ 九月下獄。尋釋,復舊職。] 二十一年癸卯 榮 幼孜 士奇 二十二年甲辰八月,仁宗即位。 士奇[ 八月晉禮部左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九月晉少保。十一月晉少傅。] 榮 [八月晉太常卿,仍兼前職。九月晉太子少傅謹身殿大學士。十二月加工部尚書。] 幼孜[ 八月晉戶部右侍郎,仍兼前職。九月晉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學士。] 淮[ 八月出獄。陞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 洪熙元年乙巳六月,宣宗即位。 士奇[ 正月晉兵部尚書。] 榮 幼孜 [正月晉禮部尚書。] 淮 [正月晉少保戶部尚書。 ]楊溥 [太常卿兼學士。閏七月同治內閣事。 ]權謹[ 三月以孝行由光祿丞授文華殿大學士。九月以通政司左參議致仕。] 宣德元年丙午 士奇 榮 淮 幼孜[ 正月丁憂。尋起復。] 溥 張瑛 [三月晉禮部左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 二年丁未 士奇 淮 [八月致仕。] 榮 幼孜 溥 瑛[ 二月晉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 ]陳山 [二月晉戶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 三年戊申 士奇[ 八月扈從北巡。] 榮[ 八月扈從北巡。]幼孜 山 瑛 溥[ 八月扈從北巡。] 四年己酉 士奇 榮 幼孜 山[ 十月專授小內使書。 ]瑛[ 十月改南京禮部尚書。 ]溥[ 八月丁憂。尋起復。] 五年庚戌 士奇 榮 [四月晉少傅。]幼孜 溥 六年辛亥 士奇 榮 幼孜 [十二月卒。 ]溥 七年壬子 士奇 榮 溥 八年癸丑 士奇 榮 溥 九年甲寅 士奇 榮 溥 [八月晉禮部尚書,仍兼學士。] 十年乙卯正月,英宗即位。 士奇 榮 溥 正統元年丙辰 士奇 榮 溥 二年丁巳 士奇 榮 溥 三年戊午 士奇[ 四月晉少師。] 榮 [四月晉少師。 ]溥 [四月晉少保兼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四年己未 士奇 [二月歸省。四月還朝。] 榮 溥 五年庚申 士奇 榮[ 二月歸省。七月還朝,卒於道。] 溥 馬愉 [翰林院侍講學士,二月入。] 曹鼐 [侍講,二月入。] 六年辛酉 士奇 溥 [二月歸省。] 愉 鼐 七年壬戌 士奇 溥 愉 鼐 八年癸亥 士奇 溥 愉 鼐 九年甲子 士奇 [三月卒。] 溥 愉 鼐[ 正月晉學士。 ]陳循[ 學士,四月入直。] 十年乙丑 溥 愉[ 十月晉禮部右侍郎。 ]鼐[ 十月晉吏部左侍郎。] 循 [十月晉戶部右侍郎。 ]苗衷 [侍讀學士,十月晉兵部右侍郎入。 ]高穀 [侍講學士,十月晉工部右侍郎入。] 十一年丙寅 溥[ 七月卒。 ]鼐 循 愉 [三月歸省。] 衷 穀 十二年丁卯 鼐 循 愉[ 九月卒。] 衷 穀 十三年戊辰 鼐 循 衷 穀 十四年己巳九月,景皇帝即位。 鼐[ 八月歿於土木。 ]循[ 八月晉戶部尚書兼學士。] 衷 穀 [八月晉工部尚書兼學士。 ]張益[ 侍讀學士,五月入。八月歿於土木。 ]彭時 [修撰,八月入。 ]商輅 [修撰,八月入。] 景泰元年庚午 循 衷 [二月晉兵部尚書兼學士。八月致仕。] 穀 時 [閏正月守制回籍。] 輅[ 九月晉學士。 ]俞綱 [生員。三月晉兵部右侍郎,內閣辦事。疏辭,出佐兵部。] 江淵[ 刑部侍郎兼學士,八月入。九月晉戶部右侍郎。] 二年辛未 循 [十二月晉少保戶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穀 [十二月晉少保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淵 輅 王一寧 [禮部侍郎兼學士。十二月入。] 蕭鎡 [祭酒兼學士,十二月入。] 三年壬申 循[ 四月兼太子太傅。] 穀[ 四月兼太子太傅。] 淵[ 二月晉吏部左侍郎。四月兼太子少師。九月奔喪。 ]一寧 [四月晉太子少師。七月卒。 ]鎡 [二月晉戶部右侍郎。四月晉太子少師。] 輅 [四月晉兵部左侍郎兼右春坊大學士。 ]王文[ 十月,太子太保左都御史入。] 四年癸酉 循 穀 文[ 正月召至。二月晉吏部尚書兼學士。五月丁憂。九月起復。] 鎡 淵[ 四月還任。] 輅 五年甲戌 循 穀 文 [六月晉少保兼東閣大學士。 ]鎡 淵[ 正月撫安山東。七月召還。] 輅 六年乙亥 循 穀 文 淵 [正月晉太子少師兼工部尚書,視部事。] 鎡 輅 七年丙子 循[ 五月兼華蓋殿大學士。] 穀[ 五月兼謹身殿大學士。] 文[ 五月兼謹身殿大學士。 ]鎡 [五月晉戶部尚書。] 輅[ 五月兼太常寺卿。] 八年丁丑正月壬午,英宗復皇帝位,改天順元年。 循[ 正月充鐵嶺衞軍。] 穀[ 正月辭保傅。二月致仕。] 文[ 正月棄市。 ]鎡[ 正月為民。] 輅[ 正月為民。] 徐有貞 [正月,兵部尚書兼學士入。三月封武功伯兼華蓋殿大學士,掌文淵閣事。六月下獄,降廣東右參政。七月復下獄,宥死,發雲南金齒衞為民 。] 許彬 [正月晉禮部右侍郎兼學士入。七月調南京禮部左侍郎。 ]薛瑄[ 正月晉禮部右侍郎兼學士入。六月致仕。 ]李賢[ 二月,禮部侍郎兼學士入。三月晉吏部尚書。六月下獄,降福建右參政。尋留為吏部右侍郎。七月復任。] 呂原[ 六月,通政司左參議兼翰林院侍講入,十二月晉學士。 ]岳正[ 六月,翰林院修撰入。七月調為廣東欽州同知。] 時[ 九月,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入。十二月晉學士。] 二年戊寅 賢 時 原 三年己卯 賢 時 原 四年庚辰 賢 時 原 五年辛巳 賢[ 八月加太子少保。] 時 原 六年壬午 賢 時 原 [十一月卒。] 七年癸未 賢 時 陳文[ 二月晉禮部右侍郎兼學士入。] 八年甲申正月憲宗即位。 賢 [二月晉少保吏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 文[ 二月晉吏部左侍郎兼學士。] 時[ 二月晉吏部右侍郎兼學士。] 成化元年乙酉 賢 文[ 三月晉禮部尚書。] 時 [十月晉兵部尚書。] 二年丙戌 賢[ 三月丁憂。五月起復。十二月卒。] 文 時[ 七月歸省。 ]劉定之 [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十二月入。] 三年丁亥 文 [八月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時[ 二月還任。八月加太子太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定之[ 八月晉工部右侍郎兼學士。 ]輅[ 三月,兵部左侍郎兼學士復入。] 四年戊子 文[ 四月卒。 ]時 輅 [十月晉兵部尚書。] 定之 [十月晉禮部左侍郎。] 五年己丑 時 輅 定之[ 八月卒。] 萬安 [五月,禮部左侍郎兼學士入。] 六年庚寅 時 輅 安 七年辛卯 時 輅 安 八年壬辰 時 輅 安 九年癸巳 時 輅 [五月晉戶部尚書。] 安[ 五月晉禮部尚書。] 十年甲午 時 輅 安 十一年乙未 時[ 正月晉少保。三月卒。] 輅 [四月兼文淵閣大學士。] 安 劉珝 [四月,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入。] 劉吉 [四月,禮部左侍郎兼學士入。] 十二年丙申 輅[ 二月晉太子太保吏部尚書。 ]安 [二月晉戶部尚書。 ]珝 吉 十三年丁酉 輅[ 四月兼謹身殿大學士。六月加少保,致仕。] 安 [四月加太子少保。六月晉文淵閣大學士。] 珝[ 四月晉吏部尚書。] 吉[ 四月晉禮部尚書。] 十四年戊戌 安[ 二月晉吏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十月加太子太保。] 珝[ 二月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吉[ 二月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十五年己亥 安 珝 吉 十六年庚子 安 珝 吉 十七年辛丑 安 珝 吉 十八年壬寅 安 [十二月晉太子太傅兼華蓋殿大學士。] 珝[ 十二月晉太子太保兼謹身殿大學士。] 吉[ 正月丁憂。七月起復。十二月晉太子太保兼武英殿大學士。] 十九年癸卯 安 珝 吉 二十年甲辰 安 珝 吉 二十一年乙巳 安 珝[ 九月致仕。 ]吉[ 十二月晉戶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 彭華 [十二月晉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入。] 二十二年丙午 安 [十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師。 ]吉[ 十月晉少保兼太子太傅。] 華[ 十月晉禮部尚書太子少保。 ]尹直[ 九月晉戶部左侍郎兼學士入。十月晉兵部尚書太子少保。] 二十三年丁未九月,孝宗即位。 安[ 七月晉少師,十月罷。 ]吉[ 十一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 華 [三月致仕。] 直 [十一月罷。 ]徐溥[ 十月,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入,十一月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劉健 [十一月晉禮部右侍郎兼學士入。] 弘治元年戊申 吉 溥 健 二年乙酉 吉 溥 健 三年庚戌 吉 溥 健 四年辛亥 吉 [八月晉少師華蓋殿大學士。 ]溥[ 八月晉太子太傅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健[ 八月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丘濬 [十月,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入,兼文淵閣大學士。] 五年壬子 吉 [八月致仕。] 溥 濬 健 六年癸丑 溥 濬 健 七年甲寅 溥 [八月加少傅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濬[ 八月加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健 [八月晉太子太保兼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八年乙卯 溥 濬[ 二月卒。 ]健 李東陽[ 二月,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入。] 謝遷 [二月,詹事府少詹事兼侍讀學士入。十月服闋至京,晉詹事。] 九年丙辰 溥 健 東陽 遷 十年丁巳 溥 健 東陽 遷 十一年戊午 溥 [二月加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七月致仕。] 健 [二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東陽[ 二月晉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遷 [二月晉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十二年己未 健 東陽 遷 十三年庚申 健 東陽 遷 十四年辛酉 健 東陽 遷 十五年壬戌 健 東陽 遷 十六年癸亥 健 [二月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五月考滿,加特進。 ]東陽[ 二月晉太子太保戶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 遷 [二月晉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十七年甲子 健 東陽 遷 十八年乙丑五月,武宗即位。 健 [七月加左柱國。] 東陽[ 七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八月加柱國。 ]遷 [七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八月加柱國。] 正德元年丙寅 健[ 十月致仕。 ]東陽[ 十二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 遷 [十月致仕。] 焦芳[ 十月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命仍掌吏部印。十二月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 ]王鏊[ 十月,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入。十二月加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二年丁卯 東陽 芳 [八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 鏊[ 八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 ]楊廷和[ 八月,南京戶部尚書入。十月改戶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三年戊辰 東陽 芳 鏊 廷和 [八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 四年己巳 東陽 芳 [五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 鏊[ 四月致仕。 ]廷和 劉宇 [六月,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即予告。踰年致仕。] 五年庚午 東陽[ 九月加左柱國。] 芳[ 五月致仕。] 廷和 [二月晉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九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 曹元[ 二月,太子少保兵部尚書晉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八月致仕。尋黜為民。 ]梁儲 [九月改太子少保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尋晉少保太子太保武英殿。 ]劉忠 [九月掌詹事府事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尋晉少傅兼太子太傅武英殿。] 六年辛未 東陽 廷和 忠 [十一月致仕。] 儲 費宏 [十二月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七年壬申 東陽 [十二月致仕。] 廷和 [十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 ]儲 [十月晉少保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 宏 [十月晉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 八年癸酉 廷和 儲 宏 九年甲戌 廷和 儲 宏 [五月致仕。] 靳貴[ 二月,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十年乙亥 廷和 [三月丁憂。] 儲 貴 楊一清 [閏四月,吏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 十一年丙子 儲 一清 [八月致仕。] 貴 蔣冕 [八月,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十二年丁丑 儲 貴 [四月致仕。 ]冕[七月加太子太傅兼武英殿大學士。] 毛紀 [五月,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七月加太子太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楊廷和[ 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十一月服除,入。] 十三年戊寅 廷和 儲 冕 紀 十四年己卯 廷和 儲 冕 紀 十五年庚辰 廷和 儲 冕 紀 十六年辛巳四月,世宗即位。 廷和 [加左柱國。] 儲 [五月致仕,加左柱國。 ]冕 [正月加少傅謹身殿大學士。] 紀[ 正月加少保,改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袁宗皐 [五月陞吏部左侍郎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九月卒。] 費宏 [四月召,十月入,加柱國少保。] 宰輔年表二 紀年 宰輔拜免 嘉靖元年壬午 廷和 冕 紀 宏 二年癸未 廷和 冕 紀 宏 三年甲申 廷和[ 二月致仕。] 冕 [五月致仕。] 紀[ 六月晉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七月致仕。] 宏 石珤 [五月,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賈詠 [八月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四年乙酉 宏 [六月加少師兼太子太師。] 珤[ 六月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 詠 [六月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 一清 [十一月召。] 五年丙戌 一清[ 五月復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加少師,仍兼太子太傅入。七月加兼太子太師謹身殿大學士。] 宏 [七月晉華蓋殿大學士。] 珤 [七月加少保。] 詠 [七月加少 保。] 六年丁亥 宏[ 二月致仕。] 一清 [八月晉左柱國華蓋殿大學士。] 珤 珤[ 八月致仕。] 詠 [八月致仕 。] 遷 [二月召,少傅兼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十月復入。] 翟鑾[ 三月,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入。] 張璁[ 十月,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七年戊子 一清 遷 [三月致仕。] 璁[ 正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六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晉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鑾[ 六月陞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八年己丑 一清[ 九月致仕。] 璁[ 八月罷。九月召還。] 鑾 桂萼 [二月,少保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入。八月革去散官及學士,以尚書致仕。九月復少保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仍致仕。 十一月召復任。] 九年庚寅 璁 萼 [四月至京,命照舊辦事。] 鑾 十年辛卯 孚敬 [璁二月改名,七月致仕。十一月召復任。] 萼[ 正月以病乞歸。八月卒。] 鑾 李時 [九月,太子太傅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十一年壬辰 孚敬 [三月至京,晉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八月致仕 。] 時 鑾 方獻夫[ 五月,原任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學士,應召至京,晉武英殿大學士入。七月掌吏部事。] 十二年癸巳 獻夫 時 鑾[ 十一月丁憂。] 孚敬 [正月召復任。四月赴召至京。] 十三年甲午 孚敬 [正月晉少師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獻夫 [正月晉少保。四月致仕。] 時 [正月晉少保。] 十四年乙未 孚敬 [四月致仕。] 時 費宏[ 七月召。八月入,十月卒。] 十五年丙申 時 [七月加太子太傅。九月晉少傅兼謹身殿大學士。十一月兼太子太師。閏十二月晉華蓋殿大學士。] 夏言 [閏十二月,少傅太子太師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 十六年丁酉 時 言 十七年戊戌 時[ 十二月卒。] 言 顧鼎臣 [八月,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 十八年己亥 言[ 正月晉特進光祿大夫上柱國少師。五月以少保兼尚書致仕,未行,復少傅兼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復入。] 鼎臣 [正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 。] 十九年庚子 言 [十一月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 鼎臣 [十月卒。] 鑾[ 正月,行邊事竣,還京,詔以原職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十一月加少保兼太子太傅尚書大學士如故。] 二十年辛丑 言[ 八月落職致仕。九月詣迎和門辭,詔仍還私宅調理,以俟後命。十月復少傅兼太子太師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仍赴閣辦事。] 鑾 二十一年壬寅 言 [三月復少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勳階兼官悉如舊。七月革職閒住。] 鑾[ 八月加少傅兼謹身殿大學士。] 嚴嵩[ 八月,少保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仍掌禮部事。] 二十二年癸卯 鑾 嵩 二十三年甲辰 鑾 [八月削籍。] 嵩 [八月加太子太傅。九月晉兼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十二月加少傅。] 許讚 [吏部尚書。九月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張璧 [禮部尚書。九月兼東閣大學士入。] 二十四年乙巳 嵩 [七月加太子太師。八月加少師。] 讚[ 七月加少傅。十一月革職閒住。] 璧 [七月加太子太保。八月卒。 ] 言[ 九月復召。十二月復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原職,起用。] 二十五年丙午 言 嵩 二十六年丁未 言 嵩[ 十一月晉華蓋殿大學士。] 二十七年戊申 言[ 正月削奪保傅,以尚書致仕。十月棄市。] 嵩 二十八年己酉 嵩 張治[ 二月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李本 [二月,少詹事兼學士入。] 二十九年庚戌 嵩[ 八月加上柱國。] 治[ 八月加太子太保。十月卒。] 本 [八月晉吏部右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三十年辛亥 嵩 本 [十一月晉禮部尚書。] 三十一年壬子 嵩 本 徐階 [少保兼太子太保禮部尚書。三月兼東閣大學士入,仍掌部事。] 三十二年癸丑 嵩 階[ 七月晉柱國。] 本 三十三年甲寅 嵩 階[ 八月晉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 本 [八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三十四年乙卯 嵩 階 本 三十五年丙辰 嵩 階 本[ 二月命暫管吏部事。三月晉少保兼武英殿大學士。] 三十六年丁巳 嵩 階 [八月加少傅。] 本[ 七月晉柱國。八月加太子太傅。] 三十七年戊午 嵩 階 本 三十八年己未 嵩 階 [五月晉吏部尚書。] 本 三十九年庚申 嵩 階 [八月晉太子太師。] 本 [八月晉少傅。] 四十年辛酉 嵩 階 本 [五月丁憂。] 袁煒[ 十一月加太子太保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 四十一年壬戌 嵩 [五月罷。] 階[ 三月晉少師。] 煒[ 三月晉少保。] 四十二年癸亥 階 煒 四十三年甲子 階[ 八月晉建極殿大學士。] 煒[ 八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 四十四年乙丑 階 煒 [三月病歸。] 嚴訥 [四月,吏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仍暫掌吏部事。十一月病歸。] 李春芳 [四月晉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 。] 四十五年丙寅十二月,穆宗即位。 階 春芳[ 三月晉吏部尚書。] 郭朴 [三月晉吏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 高拱 [三月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隆慶元年丁卯 階 春芳 [二月晉少保。四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 朴 [二月晉少保。四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九月致仕。] 拱[ 二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四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五月罷。] 陳以勤 [二月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四月加太子太保。] 張居正 [二月晉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四月晉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二年戊辰 階 [七月致仕。] 春芳[ 正月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建極殿大學士。] 以勤[ 正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居正 [正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三年己巳 春芳 以勤 居正 趙貞吉 [八月,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 拱[ 十二月召還,兼掌吏部事。] 四年庚午 春芳 [六月晉少師。十二月加中極殿大學士。] 拱 [十二月晉少師建極殿大學士。] 以勤 [七月致仕,加太子太師。] 居正[ 十二月晉太子太傅吏部尚書柱國,又晉少傅建極殿大學士。] 貞吉 [十一月致仕。] 殷士儋[ 十一月,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踰月,晉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五年辛未 春芳 [五月致仕。] 拱 居正 士儋[ 十一月致仕。] 六年壬申六月,神宗即位。 拱 [正月加柱國晉中極殿大學士。六月罷。] 居正 [正月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八月加左柱國中極殿大學士。] 高儀[ 四月,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六月卒 。] 呂調陽 [六月,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八月晉太子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萬曆元年癸酉 居正 調陽 [十一月晉太子太保。] 二年甲戌 居正 調陽[ 七月晉少保。] 三年乙亥 居正 調陽 張四維 [八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四年丙子 居正 [十月特晉左柱國太傅,俸如伯爵。] 調陽[ 十月晉太子太傅吏部尚書。] 四維 五年丁丑 居正[ 九月丁憂奪情。] 調陽[ 八月晉少傅。] 四維[ 八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六年戌寅 居正[ 三月歸葬。六月還朝。] 調陽 [二月晉建極殿大學士。七月以病回籍。] 四維 [二月晉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馬自強 [三月,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十月卒。] 申時行[ 三月,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 。] 七年己卯 居正 四維 時行 [十二月加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八年庚辰 居正 四維[ 六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 時行 九年辛巳 居正 [十一月晉太傅左柱國。] 四維 [加柱國。] 時行 十年壬午 居正 [六月晉太師,尋卒。] 四維 [六月晉太子太師。九月晉少師。] 時行 [六月晉太子太保。九月晉少保。] 潘晟 [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六月命,未任罷。] 余有丁[ 六月,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九月晉太子太保。] 十一年癸未 四維 [四月丁憂。] 時行 [九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有丁 [九月晉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 許國[ 四月,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九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十二年甲申 時行 [九月晉少師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 有丁[ 九月晉少傅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十一月卒。] 國[ 九月晉少保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 王錫爵[ 十二月起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王家屏 [十二月以吏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十三年乙酉 時行 國 錫爵 [六月入。] 家屏 十四年丙戌 時行 國[ 八月晉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 錫爵 家屏[ 九月丁憂。] 十五年丁亥 時行 國[ 二月晉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錫爵 [二月晉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 十六年戊子 時行 [四月加左柱國。] 國 錫爵[ 六月晉太子太保。] 家屏 [十二月服闋召。] 十七年己丑 時行 國[ 八月晉太子太師吏部尚書。] 錫爵 家屏 [四月還朝,晉禮部尚書。] 十八年庚寅 時行 國 錫爵 家屏 十九年辛卯 時行 [三月加太傅。九月致仕。] 國[ 九月致仕。] 錫爵 [六月歸省。] 家屏 趙志皐 [九月,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張位 [九月,吏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二十年壬辰 家屏 [三月致仕。] 志皐 位 [四月入。] 二十一年癸巳 錫爵[ 正月還朝。] 志皐 [四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位[ 四月晉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二十二年甲午 錫爵[ 二月晉少傅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五月致仕。] 志皐 [二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 位[ 二月晉太子太保。] 陳于陛 [五月,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沈一貫[ 五月,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十一月入。] 二十三年乙未 志皐 位 于陛 [十月晉太子少保。] 一貫[ 十月晉太子少保。] 二十四年丙申 志皐 [三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 位 于陛[ 八月晉太子太保。十二月卒。] 一貫 二十五年丁酉 志皐 位 [五月晉少保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一貫 [五月晉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二十六年戊戌 志皐 [十月養病。] 位[ 六月閒住。] 一貫 二十七年己亥 志皐 [養病。四月晉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 一貫 二十八年庚子 志皐 [養病。] 一貫 [五月晉少保吏部尚書。] 二十九年辛丑 志皐 [養病。九月卒。] 一貫 [十一月晉兼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 沈鯉 [九月,禮部尚書召兼東閣大學士。] 朱賡[ 九月,禮部尚書召兼東閣大學士。] 三十年壬寅 一貫[ 七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 鯉[ 七月入。] 賡[ 四 月入。七月晉太子太保。] 三十一年癸卯 一貫 [四月晉左柱國少傅中極殿大學士。] 鯉 賡 三十二年甲辰 一貫 鯉[ 十月晉少保文淵閣大學士。] 賡[ 十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三十三年乙巳 一貫[ 十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 鯉 [十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 賡[ 十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 三十四年丙午 一貫[ 七月致仕。] 鯉 [七月致仕。] 賡 三十五年丁未 賡 [三月晉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錫爵[ 六月加少保召,辭不至。] 于慎行 [禮部尚書。五月加太子太保東閣大學士。十一月入,尋卒。] 李廷機[ 五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葉向高 [五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十一月入。] 三十六年戊申 賡 [十一月卒。] 廷機[ 十月養病。以後杜門注籍,不赴閣。] 向高 三十七年己酉 廷機 [養病。] 向高 三十八年庚戌 廷機[ 養病。] 向高 [十二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三十九年辛亥 廷機 [養病。] 向高 四十年壬子 廷機 [養病。九月晉太子太保,致仕。] 向高 四十一年癸丑 向高 [十一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十二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方從哲[ 九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吳道南 [九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四十二年甲寅 向高[ 八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致仕。] 從哲 道南 [未赴。] 四十三年乙卯 從哲 道南[ 五月入。] 四十四年丙辰 從哲[ 十二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道南 四十五年丁巳 從哲 道南[ 七月丁憂。] 四十六年戊午 從哲 四十七年己未 從哲 四十八年庚申八月,光宗即位。九月崩,熹宗即位。八月以後,為泰昌元年。 從哲[ 八月晉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十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十二月致仕。] 史繼偕[ 八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沈 〈氵寉〉 [八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何宗彥 [八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劉一燝[ 八月晉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入。十月晉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韓爌 [八月晉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入。十月晉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朱國祚[八月晉禮部尚書,召兼東閣大學士。] 孫如游 [禮部尚書。十月兼東閣大 學士入。] 向高 [八月召。] 天啟元年辛酉 向高[ 六月晉中極殿大學士。十月入。] 一燝[ 六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九月晉中極殿大學士。十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 爌[ 六月晉少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九月晉中極殿大學士。十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 繼偕[ 十月入。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氵寉〉 [七月入。九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月晉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宗彥[ 六月入。九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月晉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國祚 [六月入。九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月晉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如游 [閏二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致仕 。] 二年壬戌 向高 一燝 [三月致仕。] 爌 繼偕 〈氵寉〉 [〈氵寉〉 七月致仕。] 宗彥 國祚 孫承宗[ 二月晉兵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入,兼掌兵部。八月晉太子太保,出鎮山海關。] 三年癸亥 向高[ 正月晉中極殿大學士。七月晉左柱國。十一月晉上柱國。十二月晉少傅。] 爌[ 正月晉少師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七月加特進。十一月晉左柱國。] 繼偕 [正月晉太子太師文淵閣大學士。七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尋加少保,致仕。] 宗彥 [正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七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十一月晉太子太師。] 國祚 [正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四月致仕 。] 顧秉謙 [禮部尚書。正月兼東閣大學士入。七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太子太保。] 朱國禎 [正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六月入。七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 朱延禧 [正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七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 魏廣微 [正月,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十月入。十一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承宗 [出鎮。正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七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十一月晉太子太師。] 四年甲子 向高[ 七月致仕。] 爌 [十一月致仕。] 宗彥[ 正月卒。] 秉謙 國禎[ 十二月致仕 。] 延禧 廣微 承宗 [出鎮。] 五年乙丑 秉謙 [正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九月晉左柱國少師中極殿大學士。] 延禧[ 正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六月罷。] 廣微 [正月晉少保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八月致仕,晉少傅兼太子太師。] 周如磐 [禮部尚書。八月兼東閣大學士入,尋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致仕。] 黃立極[ 八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九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丁紹軾[ 八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九月加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馮銓 [八月晉禮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九月晉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承宗 [出鎮。正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九月晉左柱國中極殿大學士。十月致仕。] 六年丙寅 秉謙 [四月晉太保。閏六月晉上柱國太師。九月致仕。] 立極 [四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十一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紹軾 [四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尋卒。] 銓 [四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閏六月免。] 施鳳來 [七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十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張瑞圖[ 七月晉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入。十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李國[〈木普〉 七月晉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入。十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七年丁卯八月,莊烈帝即位。 立極 [三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八月加左柱國晉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十月晉太保,辭免。十一月致仕。] 鳳來 [三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八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十月晉左柱國吏部尚書。] 瑞圖[ 三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八月加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十月晉左柱國吏部尚書。] 國[〈木普〉] [三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八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十月晉左柱國吏部尚書。] 來宗道[ 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十二月兼東閣大學士入 。] 楊景辰[ 十二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周道登 [十二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錢龍錫 [十二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李標 [十二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劉鴻訓[ 十二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崇禎元年戊辰 鳳來[ 三月致仕,晉太傅。] 瑞圖[ 三月致仕,晉太保。] 國[〈木普〉] [四月晉太保。五月致仕。 ] 宗道 [四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六月致仕,晉少傅兼太子太傅。] 景辰[ 四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六月致仕,晉少保。] 道登 [六月任。七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標 [二月任。七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龍錫 [六月任。七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鴻訓[ 二月任。七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月罷,尋遣戍。] 爌 [四月召。十二月任。] 二年己巳 爌 [三月晉太傅。] 道登 [正月致仕。] 標 龍錫 [十二月罷。] 成基命 [十一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周延儒[ 十二月晉禮部 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何如寵[ 禮部尚書。十二月兼 東閣大學士入。] 錢象坤[ 十二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 學士入。] 承宗 [十一月召,以少師兼太子太師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出鎮山海關。四年十一月致仕。] 三年庚午 爌[ 正月致仕。] 標 [二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三月致仕。] 基命 [二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九月致仕。] 延儒 [二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如寵[ 二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象坤 [二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溫體仁 [禮部尚書。六月兼東閣大學士入。十一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吳宗達[ 禮部尚書。六月兼東閣大學士入。十一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四年辛未 延儒 如寵[ 八月致仕。] 象坤[ 六月致仕。] 體仁 宗達 五年壬申 延儒 [二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體仁 [二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宗達 [二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鄭以偉 [五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十月晉太子少保。] 徐光啟[ 五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十月加太子少保。] 六年癸酉 延儒 [六月罷。] 體仁 [十一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宗達[ 十二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以偉[ 六月卒。] 光啟 [七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月卒。] 錢士升 [九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王應熊[ 十一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何吾騶[ 十一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何如寵 [七月召,辭不赴。] 七年甲戌 體仁 [二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 宗達[ 二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 應熊 [二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吾騶[ 二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士升 [二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八年乙亥 體仁 宗達[ 五月致仕。] 應熊 [九月罷。] 吾騶 [十一月罷。] 士升 文震孟[ 七月晉禮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十一月閒住 。] 張至發 [七月晉禮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 九年丙子 體仁 [十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 士升 [四月免。] 至發 [六月晉禮部尚書。十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林釬 [禮部侍郎。正月兼東閣大學士入。六月卒。] 黃士俊[ 禮部尚書。六月兼東閣大學士入。十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孔貞運[ 六月晉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入。十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賀逢聖 [禮部尚書。六月兼東閣大學士入。十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 十年丁丑 體仁[ 正月晉左柱國,三月晉太保,俱辭免。六月致仕。] 至發[ 三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 士俊 [三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 逢聖 [三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 貞運[ 三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 劉宇亮 [八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傅冠[ 八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薛國觀[ 八月晉禮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 十一年戊寅 至發[ 四月罷。] 士俊 [正月罷。] 逢聖 [三月罷。] 貞運[六月罷。] 宇亮 [六月晉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出督師。] 冠[ 六月晉文淵閣大學士。八月罷。] 國觀 [六月晉禮部尚書。] 程國祥 [六月改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楊嗣昌[ 六月改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仍掌兵部。] 方逢年 [六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十二月閒住。] 蔡國用 [六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范復粹 [六月晉禮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 十二年己卯 宇亮[ 二月罷。] 國觀 [六月晉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國祥 [四月致仕。] 嗣昌 [九月督師。] 國用[ 六月晉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復粹 [五月晉禮部尚書。六月晉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姚明恭 [五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張四知 [五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魏炤乘 [五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十三年庚辰 國觀[ 六月致仕。] 國用 [六月卒。] 復粹 明恭 [五月罷。] 四知 炤乘 謝陞 [四月晉太子少保,改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八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陳演 [禮部侍郎。四月兼東閣大學士入。] 嗣昌 [督師。九月晉太子少保。] 十四年辛巳 復粹[ 五月罷。] 四知 炤乘 陞 演 延儒[ 二月召。九月入。十一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 逢聖[ 二月召。九月入。] 至發[ 二月召。辭不赴。] 嗣昌[ 三月卒於軍。] 十五年壬午 延儒 逢聖[ 六月罷。] 四知[ 五月晉太子太保。六月罷。] 炤乘 [三月罷 。] 陞[ 四月罷。] 演 蔣德璟[ 六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黃景昉[ 六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吳甡[ 六月晉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 應熊 [十一月召。明年九月至。未任罷。] 十六年癸未 延儒[ 五月晉太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尋罷。] 演 [五月晉太子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德璟 [五月晉太子少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景昉 [五月晉太子少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九月致仕。] 甡[ 三月督師未行。五月晉太子少保戶部尚書兼兵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尋罷。] 魏藻德 [五月擢少詹事兼東閣大學士入。] 李建泰 [吏部右侍郎。十一月兼東閣大學士入。] 方岳貢 [右副都御史。十一月兼東閣大學士入。] 十七年甲申三月,莊烈帝崩。明亡。 演[ 二月免,未行,死於賊。] 德璟 [三月免。] 藻德 [二月晉兵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死於賊。] 建泰 [正月出督師。] 岳貢 [二月晉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死於賊。] 范景文[ 工部尚書。二月兼東閣大學士入。三月殉節。] 丘瑜[ 禮部侍郎。二月兼東閣大學士入,死於賊。] 七卿年表一 七卿,前史無表也,曷為表?明太祖十三年罷丞相,政歸六部,部權重也。洪、宣以後,閣體旣尊,而權亦漸重,於是閣部相持,凡廷推考察,各騁意見,以營其私,而黨局分焉。科道庶僚,乘其間隙,參奏紛挐。馴至神宗,厭其囂聒,置而不論,而被劾多者,其人自去。逮熹宗朝,則正論澌滅矣。莊烈矯之,卒不能救。二百七十年間,七卿之正直而獨立者若而人,偏邪而嫉能者若而人,貪庸而媚宰輔者若而人,備列之,可以觀世變矣,作七卿表。自洪武十三年始。成祖遷都,南京止設侍郎。仁宗乃有尚書、都御史而未備。備官自孝宗始。其權位重者曰參贊機務,憲宗後乃專屬之兵部。然累世承平,履其任者,惟養清望而已,無關政本,故不具錄。 紀年 七卿除罷 吏部尚書 戶部尚書 禮部尚書 兵部尚書 刑部尚書 工部尚書 左、右都御史 太祖 洪武十三年庚申 偰斯 [正月任,二月改禮部。] 洪彝 [正月任,尋免。] 劉崧 [四月,禮部侍郎署。五月致仕。] 阮畯 [六月任。] 徐鐸 [正月任,坐黨逆免。] 范敏 [五月,本部郎中署。] 鄭九成 [正月任,以後無考。] 偰斯 [二月任。六月致仕。] 李冕 [七月,侍郎試。十月為江西布政司試參政。] 趙本 [去年十一月任,以後無考。] 呂宗藝 [去年十一月任,以後無考。] 薛祥 [二月任。] 安然 [正月任,五月致仕。] 李善長 [五月署。] 十四年辛酉 畯 敏 [正月免。] 徐輝 [二月試尚書。十二月除名。] 李叔正 [正月任。] 高信 [十二月,郎中試。] 李澂 [九月任。] 唐鐸 [十一月任。] 胡楨 [七月,郎中試。] 祥 [十月杖死。] 十五年壬戌 畯 [三月致仕。] 李信 [三月任。] 郭允道 [五月任。] 曾泰 [八月任。] 信 [二月免。] 劉仲質 [二月任。十一月改大學士。] 任昂 [十一月任。] 鐸 [十一月改諫議大夫。] 趙仁 [十一月任。] 開濟 [七月試。] 趙俊 [三月任。] 十六年癸亥 信 [正月卒。] 陳敬 [正月試。十二月致仕。] 王時 [□月任。] 昂 仁 濟 [二月實授。十二月罪誅。] 俊 十七年甲子 余熂 [正月任。] 栗恕 [正月試。六月出為福建參政。] 郭桓 [五月試。] 昂 趙瑁 [十月試。] 俞綸 [三月試。] 劉逵 [正月試。] 王惠迪 [十一月任。] 麥至德 [正月試。] 詹徽 [正月任左。] 湯友恭 [□月任右。] 十八年乙丑 熂 [四月,罪誅。] 趙瑁 [三月任。未幾罪誅。] 桓 [正月降侍郎。三月罪誅。] 徐鐸 [正月任。] 茹太素 [九月任。十二月降御史。] 瑁 [三月改吏部。] 溫祥卿 [正月任。六月降主事。] 惠迪 [三月罪誅。] 唐鐸 [十月任。] 至德 [正月降侍郎。三月罪誅。] 徐本 [正月任。] 徽 友恭 十九年丙寅 鐸 本 [□月免。] 徽 友恭 二十年丁卯 李原名 [六月試。] 鐸 徽 友恭 二十一年戊辰 原名 唐鐸 [六月任。] 鐸 [六月改兵部。] 徽 友恭 [月免。] 凌漢 [正月任右。八月降刑部侍郎。] 二十二年己巳 楊靖 [二月任。] 原名 鐸 [四月兼詹事。五月致仕。] 沈溍 [二月任。] 趙勉 [二月任。] 秦逵 [二月任。] 徽 二十三年庚午 詹徽 [六月以左都御史兼。] 靖 [五月改刑部。] 趙勉 [五月任。] 原名 溍 [五月改工部。六月復任。] 秦逵 [五月任。六月復改工部。] 茹瑺 [十一月試。] 勉 [五月改戶部。] 安童 [正月任。] 楊靖 [五月任。] 逵 [五月改兵部。六月復任。] 沈溍 [五月任。六月復改兵部。] 徽 [四月兼掌通政司。六月兼吏部。] 二十四年辛未 徽 [十二月任,仍兼左都御史。] 勉 溍 [十月免。] 瑺 [十一月實授。] 靖 逵 徽 [十二月遷吏部尚書,仍兼院務。] 袁泰 [十二月任右。] 二十五年壬申 徽 [十二月加太子少保。] 勉 [閏十二月下獄誅。] 瑺 [十二月加太子少保。] 靖 逵 [九月自殺。] 徽 [□月解院務。] 泰 [八月卒。] 二十六年癸酉 徽 [二月罪誅。] 梁煥 [二月以給事中署。] 翟善 [四月以主事署。] 郁新 [六月任。] 瑺 靖 [正月兼太子賓客,尋坐事免。] 嚴震直 [六月任。十二月降御史。] 二十七年甲戌 善 [五月陞左侍郎,仍署。] 新 任亨泰 [五月任。] 瑺 王儁 [十月以侍郎署。] 曹銘 [九月任右。] 二十八年乙亥 善 [閏九月降知縣。] 新 亨泰 [八月使安南。] 瑺 儁 [二月任。] 銘 [九月罪死。] 吳斌 [正月任左。] 王平 [二月任右。] 二十九年丙子 杜澤 [正月任。] 新 亨泰 [二月還,降御史。] 門克新 [正月任。八月卒。] 瑺 夏恕 [七月以大理丞署。] 孫顯 [六月以侍郎署。] 來恭 [□月任。八月降侍郎。] 鄧文鏗 [十一月以刑部主事署。] 三十年丁丑 澤 [十月免。] 新 鄭沂 [八月任。] 瑺 恕 [□月任。] 顯 [二月任。] 嚴震直 [八月任。] 楊靖 [四月任左。七月賜死。] 嚴震直 [四月任右。八月改工部尚書。] 三十一年戊寅閏五月,惠帝即位。 茹瑺 [九月任。十二月署河南布政。] 張紞 [十二月任。] 新 王鈍 [十二月任。] 沂 [八月免。] 陳迪 [八月任。] 瑺 [九月遷吏部尚書。] 齊泰 [五月任,參預國政。] 恕 暴昭 [五月任。] 震直 鄭賜 [十二月任。] 暴昭 [四月任。五月遷刑部尚書。] 建文元年己卯 紞 新 鈍 迪 泰 [十一月罷。] 茹瑺 [十一月復任。] 昭 [七月出掌平燕布政司事。] 侯泰 [七月任。] 賜 震直 [□月巡視河北。] 景清 [二月任左。] 練子寧 [二月任右。] 二年庚辰 紞 新 鈍 迪 瑺 鐵鉉 [十二月任督軍。] 泰 昭 賜 震直 清 子寧 三年辛巳 紞 新 鈍 迪 [二月加太子少保。] 齊泰 [正月復,閏三月又謫。] 瑺 鉉 泰 昭 賜 震直 清 子寧 四年壬午秋七月,燕王即皇帝位。 紞 [七月自經死。] 蹇義 [九月任。] 新 [六月歸附,仍任。] 鈍 [六月歸附。七月致仕。] 夏原吉 [九月任。] 郭資 [十一月任,仍掌北平布政事。] 迪 [六月殉難。] 宋禮 [七月以刑部員外署。八月陞右侍郎,尋遷左,仍署。] 李至剛 [十二月任。] 泰 [六月殉難。] 鉉 [八月死難。] 瑺 [六月迎降。九月封忠誠伯,仍任。] 劉儁 [九月任。] 泰 [六月殉難。] 昭 [六月殉難。] 鄭賜 [七月任。] 雒僉 [十二月任,仍知保定府。] 賜 [六月歸附。七月改刑部。] 震直 [六月歸附。七月同致仕戶部尚書王鈍巡視中原。九月卒。] 黃福 [九月任。] 清 [六月殉難。] 子寧 [六月殉難。] 永樂元年癸未 義 新 原吉 [四月治水蘇、松。] 資 [二月改行部。] 至剛 鄭沂 [七月復任。九月致仕。] 瑺 儁 賜 僉 [二月改行部。] 福 陳瑛 [正月任。] 二年甲申 義 [四月兼詹事。] 新 原吉 至剛 [四月兼左春坊大學士。] 儁 金忠 [四月任,兼詹事。] 賜 福 宋禮 [十二月任。] 瑛 吳中 [九月任右。] 三年乙酉 義 新 [八月卒。] 原吉 [□月回部。] 至剛 [八月下獄。] 鄭賜 [九月任。] 儁 忠 賜 [九月改禮部。] 呂震 [九月任。] 福 [四月改行部。] 禮 瑛 中 四年丙戌 義 原吉 賜 儁[七月參贊交南軍務。] 忠 震 禮 [閏七月採木四川。] 瑛 中 五年丁亥 義 原吉 賜 趙羾 [六月任。] 忠 震 禮 吳中 [正月任。] 瑛 中 [正月改工部尚書。] 六年戊子 義 原吉 賜 [六月卒。]羾 劉觀 [六月任。十二月改刑部。] 呂震 [十二月任。] 忠 儁 [五月班師。八月復出征。十二月戰歿。] 震 [十二月改禮部。] 劉觀 [十二月任。] 禮 中 瑛 七年己丑 義 [輔太子居守。] 原吉 [二月扈駕巡北京,兼署行在禮、兵二部及都察院 。] 羾 [扈駕,兼署行在刑部。] 震 忠 [輔太子居守。] 方賓 [以兵部侍郎扈駕,兼署行在吏部,三月任 。] 觀 禮 中 [扈駕。] 瑛 八年庚寅 義 原吉 [扈駕。二月輔導皇長孫,仍兼行在吏、戶、兵三部。] 羾 [扈駕。] 震 忠 賓 [扈駕。] 觀 [三月參贊費瓛軍務,征永昌叛寇。] 禮 中 [扈駕。] 瑛 九年辛卯 義 原吉 羾 [九月下獄。] 震 忠 賓 觀 禮 [三月督濬會通河。] 中 瑛 [二月罪誅。] 十年壬辰 義 原吉 震 忠 賓 觀 禮 [十二月復出採木。] 中 白彥芳 [三月以陝西參議署。] 十一年癸巳 義 原吉 [扈駕,巡北京。] 震 [扈駕。] 忠 賓 [扈駕。] 觀 禮 中 十二年甲午 義 原吉 [扈駕,征瓦刺。] 震 [扈駕。] 忠 賓 [扈駕。八月回北京。] 觀 [月謫為吏。] 禮 [□月回部。] 中 十三年乙未 義 原吉 [扈駕。] 震 [扈駕。] 忠 [四月卒。] 賓 [扈駕。] 陳洽 [四月任,參贊交阯。] 觀 [六月改左都御史。二月復任。] 禮 中 [扈駕。] 劉觀 [六月任。] 十四年丙申 義 原吉 [扈駕。] 震 [扈駕。] 金純 [三月任。] 賓 [扈駕。] 吳中 [八月任,扈駕,俱十一月回京。] 禮 中 [扈駕。八月改刑部。] 觀 十五年丁酉 義 原吉 [扈駕,巡北京。] 震 [扈駕。] 純 賓 [扈駕。] 趙羾 [十一月任,屯戍邊塞。] 中 禮 觀 十六年戊戌 義 原吉 [扈駕。] 震 [扈駕。] 純 賓 [扈駕。] 羾 中 禮 觀 十七年己亥 義 原吉 [扈駕。] 震 [扈駕。] 純 賓 [扈駕。] 羾 中 禮 [九月敕回京。] 觀 十八年庚子 義 原吉 [扈駕。] 郭資 [十二月任。] 震 [扈駕。] 純 賓 [扈駕。] 羾 中 禮 李慶 [十二月任。] 觀 王彰 [十二月任右。] 十九年辛丑 是年,設六部於北京。 義 [四月巡撫應天。七月還朝。] 原吉 [十一月下獄。] 資 震 純 [四月巡撫四川,後還朝,署刑部。] 賓 [十一月自縊。] 羾 [督屯戍。] 中 [十一月下獄。] 禮 慶 觀 彰 [四月巡撫河南。] 二十年壬寅 義 [九月下獄。] 資 震 [九月下獄。] 純 [兼署刑部。] 羾 [督屯戍。二月督餉。] 禮 [七月卒。] 慶 [兼署兵部。二月督運。] 觀 彰 [二月督餉。] 二十一年癸卯 義 [二月復任。] 資 震 [三月復任。] 純 羾 慶 [兼署兵部。] 觀 彰 二十二年甲辰八月,仁宗即位。 義 [八月加少保。九月晉少傅。十一月晉少師。] 資 [十月兼太子賓客。十一月加太子太師,致仕。] 原吉 [八月出獄復任。十月加太子太傅。十一月晉少保 。] 震 [十月加太子少師。十一月晉太子太保。] 純 [八月改工部。] 羾 [八月遷南京刑部尚書。] 李慶 [八月任。十月加太子少保。] 吳中 [八月出獄。十月兼詹事,尋改工部。] 金純 [十月任。] 慶 [八月改兵部。] 金純 [八月任。十月改刑部。] 黃福 [九月交阯召還。十月兼詹事。] 吳中 [十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觀 [八月兼太子賓客。十一月晉太子少保。] 彰 [九月鎮撫河南。] 向珤 [十月任右兼詹事。] 洪熙元年乙巳六月,宣宗即位。 義 原吉 震 [加太子太保。] 慶 [十月改南京。] 張本 [四月任。] 純 [正月兼太子賓客。] 福 中 李友直 [正月任,專管營繕。三月改行部。] 觀 彰 珤 [九月改南京。] 宣德元年丙午 義 原吉 震 [四月卒。] 胡濙 [四月任。] 本 [八月從討高煦,留撫樂安,尋回部。] 陳洽 [十一月,交阯戰歿。] 純 福 [十二月出鎮交阯。] 中 友直 觀 彰 二年丁未 義 原吉 郭敦 [八月任,尋巡撫陝西。] 濙 本 [四月撫安山西軍民。] 純 福 [十一月還。] 中 [三月加少保。] 友直 觀 彰 [四月卒。] 三年戊申 義 [八月扈從。十月解部事,俸給如舊。] 原吉 [八月扈從。十月解部事,俸給如舊。] 敦 [五月召還。] 濙 [八月扈從。] 本 純 [五月下獄。八月致仕。] 福 中 [六月下獄,尋釋,奪少保。八月扈從。] 友直 [五月四川採木。八月行部,改工部。] 觀 [六月巡視河道。十月下獄。] 顧佐 [七月任右。] 四年己酉 義 郭璡 [四月任。] 原吉 敦 郭資 [四月召。六月以原官太子太師掌部事。] 濙 [五月兼詹事。] 本 [十二月加太子賓客。] 福 [四月出督漕運。] 中 友直 佐 五年庚戌 義 璡 原吉 [正月卒。] 敦 資 黃福 [八月任。] 李昶 [閏十二月任。] 濙 本 [六月兼戶部。] 福 [八月改戶部。] 中 [二月兼吏部。] 友直 佐 六年辛亥 義 璡 敦 [四月卒。] 資 福 昶 [十月卒。] 濙 [正月兼戶部。] 本 [正月卒。] 許廓 [正月任。] 中 友直 佐 七年壬子 義 璡 資 福 [八月改南京。] 濙 [兼戶部。] 廓 [六月卒。] 中 友直 佐 八年癸丑 義 璡 [閏八月兼都察院。] 資 [十二月卒。] 濙 [兼戶部。] 中 友直 佐 [閏八月以疾致仕。] 熊槩 [九月任右。] 九年甲寅 義 璡 [九月兼工部。] 濙 [兼戶部。] 王驥 [三月任。] 中 友直 槩 [九月兼刑部。十月卒。] 佐 [十月病痊,復任。] 十年乙卯正月,英宗即位。 義 [正月卒。] 璡 濙 [兼掌戶部。] 驥 魏源 [七月任。] 施禮 [七月任。九月改南京。] 中 [七月加少保。] 友直 [正月督易州柴炭。] 佐 正統元年丙辰 璡 劉中敷 [ 月任。] 濙 驥 [十二月下獄,尋釋。] 源 中 友直 [三月督京倉。] 佐 [六月致仕。] 陳智 [六月任右。] 二年丁巳 璡 中敷 濙 驥 [五月出理甘肅邊務。] 源 [五月整飭大同邊務。] 中 友直 智 三年戊午 璡 中敷 [七月下獄,尋釋。] 濙 [七月下獄,旋釋。] 驥 [四月回部,兼大理卿。] 源 [四月回部。七月下獄。十二月又下獄。] 中 友直 [九月卒。] 智 [十二月下獄。] 四年己未 璡 中敷 濙 驥 源 [閏二月釋獄。] 中 智 [閏二月釋獄。] 五年庚申 璡 中敷 濙 驥 [四月出征麓川。] 柴車 [二月自陝西召任,即歸省。] 源 中 智 六年辛酉 璡 中敷 [十月下獄荷校,尋還職。閏十一月又下獄。] 王佐 [十二月任。] 濙 車 [三月還朝。六月卒。] 驥 [二月總督軍務。] 源 中 [十月晉少師。] 智 [六月劾免。] 王文 [六月任右。] 七年壬戌 璡 魏驥 [□月以侍郎署。] 佐 濙 驥 [三月還朝。五月封靖遠伯,解部事。] 徐晞 [五月任。] 源 中 [四月致仕。六月卒。] 王卺 [七月任。] 文 八年癸亥 璡 [正月致仕。] 王直 [正月任。] 佐 濙 晞 源 [三月致仕。] 王質 [三月任。十一月降戶部侍郎。] 金濂 [八月任。] 卺 文 九年甲子 直 佐 濙 晞 濂 卺 文 十年己丑 直 佐 濙 晞 [十月致仕。] 鄺埜 [九月任。] 濂 卺 黎澄 [安南王子。六月任,專供內府事。] 文 [十月出撫陝西。] 陳鎰 [十月自陝西召還,任右。] 十一年丙寅 直 [八月下獄,尋釋。] 佐 [三月下獄,尋釋。] 濙 埜 濂 [三月下獄,尋釋。] 卺 澄 [七月卒。] 鎰 [三月下獄,尋釋。] 十二年丁卯 直 佐 濙 埜 濂 {氶巴} 鎰 十三年戊辰 直 佐 濙 埜 濂 [十一月出征福建。] 卺 [二月致仕。] 石璞 [五月任,七月出征浙賊葉宗留。] 鎰 十四年己巳八月,景帝監國,九月即位。 直 [八月加太子太保。] 佐 [八月歿於土木。] 金濂 [十一月任,加太子太保。] 濙 [八月加太子太傅。] 埜 [八月歿於土木。] 于謙 [八月任。十月加少保。] 濂 [十一月改戶部。] 俞士悅 [十一月任。] 璞 [十二月回部。] 鎰 [八月出撫畿內。十月改左。十一月回院。] 俞士悅 [八月任。十一月遷刑部尚書。] 楊善 [十二月任右。] 景泰元年庚午 直 濂 濙 謙 士悅 璞 [十一月出巡大同。] 鎰 善 [八月改左。] 王文 [閏正月自陝西回院。] 二年辛未 直 何文淵 [七月任。] 濂 濙 謙 士悅 璞 [六月回部。] 鎰 [四月出撫陝西。] 善 文 三年壬申 直 [正月加少傅。四月兼太子太師。] 文淵 [四月加太子太保。] 濂 [二月下獄,尋釋,革太子太保,調工部。三月復任。四月加太子太保。] 濙 [正月加少傅。四月兼太子太師。] 謙 [四月兼太子太傅。] 儀銘 [五月任。] 士悅 [四月加太子太保。] 璞 [四月加太子太保。] 善 [正月加太子太保。] 文 [正月加太子太保。十月入閣。] 鎰 [三月回院。四月加太子太保。] 王翱 [二月自陝西巡撫回院。四月加太子太保。七月出督兩廣。] 四年癸酉 直 文淵 [六月下獄,旋釋,致仕。] 王翱 [六月任。] 濂 濙 謙 銘 [二月兼詹事。] 士悅 璞 [七月出治沙灣決河。] 善 鎰 [九月致仕。] 翱 [三月召還。六月遷吏部尚書。] 羅通 [七月任右。] 蕭維禎 [七月任左。十一月丁憂。] 五年甲戌 直 翱 濂 [二月卒。] 張鳳 [四月任。] 濙 謙 銘 [七月卒。] 士悅 璞 [四月奔喪,復任。] 善 維禎 [七月起復。] 李實 [五月任右。] 六年乙亥 直 翱 鳳 濙 [七月兼掌詹事府。] 謙 石璞 [正月任。] 士悅 璞 [正月改兵部。] 江淵 [正月以內閣起復。] 善 維禎 實 七年丙子 直 翱 鳳 濙 謙 璞 [正月撫安湖廣。] 士悅 淵 維禎 實 天順元年丁丑正月,英宗復位。 直 [正月奪少傅兼太子太師銜,致仕。] 翱 [正月奪太子太保銜,畱任。] 鳳 [二月改南京。] 沈固 [三月任。] 濙 [正月奪少傅兼太子太師銜,致仕。] 楊善 [三月以興濟伯管部事。] 謙 [正月棄市。] 璞 [六月回部,旋致仕。] 驥 [二月以靖遠伯管部事。六月解任。] 陳汝言 [六月任。] 士悅 [正月謫戍。] 軒輗 [二月任。七月致仕。] 劉廣衡 [八月任。] 淵 [正月謫戍。] 趙榮 [正月任。] 維禎 [二月改南京。] 實 [二月為民。] 耿九疇 [三月任右。六月下獄。改江西布政。] 馬昂 [五月任,出撫山西。十一月回院。] 寇深 [七月任。] 二年戊寅 翱 固 善 [五月卒。] 汝言 [正月下獄。] 馬昂 [二月任。] 廣衡 [十月予告。十二月卒。] 陸瑜 [十月,布政陞。] 榮 昂 [二月遷兵部尚書。] 深 三年己卯 翱 固 昂 瑜 榮 深 四年庚辰 翱 固 [二月致仕。] 年富 [二月任。] 蕭晅 [二月,布政陞任。十一月改南京。] 石瑁 [十一月任。] 昂 瑜 榮 深 五年辛巳 翱 富 瑁 昂 [八月加太子少保。] 瑜 榮 [八月兼大理卿。] 深 [七月曹欽叛,被殺。] 李賓 [七月任右。] 六年壬午 翱 富 瑁 [十二月卒。] 昂 瑜 榮 [七月致仕。] 賓 七年癸未 翱 富 姚夔 [正月任。] 昂 瑜 [十二月下獄,尋釋。] 周瑄 [二月以刑部侍郎署。] 白圭 [三月任。] 賓 [十一月下獄,尋釋。] 周瑄 [十一月以刑部侍郎署。] 八年甲申正月,憲宗即位。 翱 富 [四月卒。] 馬昂 [八月任。] 夔 昂 [八月改戶部。] 王竑 [八月任。] 瑜 圭 賓 李秉 [八月任左。] 成化元年乙酉 翱 [三月加太子太保。] 昂 夔 竑 [九月致仕。] 王復 [十月任。] 瑜 圭 [十二月督師荊、襄。] 賓 [八月遷南京兵部尚書。] 秉 二年丙戌 翱 昂 夔 復 [八月整飭延綏邊備。] 瑜 圭 [五月召回。十二月丁憂,起復。] 秉 [八月整飭大同邊備。] 三年丁亥 翱 [七月病免。十一月卒。] 李秉 [十二月任。] 昂 夔 復 [四月改工部。] 白圭 [四月任。] 瑜 圭 [正月加太子少保。四月改兵部。] 王復 [四月任。] 林聰 [四月任右。] 秉 [三月召回。五月督師遼東。十一月召回。十二月陞吏部尚書。] 四年戊子 秉 [正月加太子少保。] 昂 [九月致仕。] 楊鼎 [十月任。] 夔 圭 程信 [四月,四川回部。] 瑜 復 聰 五年己丑 秉 [正月免。] 崔恭 [正月任。五月憂去。] 姚夔 [六月任。] 鼎 夔 [六月改吏部。] 鄒幹 [八月任。] 圭 信 瑜 復 聰 六年庚寅 夔 鼎 幹 圭 信 [九月改南京。] 瑜 復 聰 李賓 [九月任。] 七年辛卯 夔 [九月加太子少保。] 鼎 幹 圭 瑜 復 聰 [八月出撫大同。] 八年壬辰 夔 鼎 幹 圭 瑜 復 賓 項忠 [五月回院,陞左。] 九年癸巳 夔 [二月卒。] 尹旻 [三月任。] 鼎 幹 圭 [八月憂去。十二月起復。] 瑜 [八月致仕。] 王槩 [八月任。] 復 忠 賓 [□月加太子太保。] 董方 [十一月任右。] 十年甲午 旻 鼎 幹 圭 [十二月卒。] 項忠 [十二月任。] 槩 [八月卒。] 項忠 [十月任。十二月改兵部。] 董方 [十二月任。] 復 忠 [十一月遷刑部尚書。] 賓 方 [二月出撫大同。十二月遷刑部尚書。] 十一年乙未 旻 鼎 幹 忠 方 復 賓 [二月加太子少保。] 王越 [二月任左,兼提督團營。] 十二年丙申 旻 鼎 幹 忠 方 復 賓 越 十三年丁酉 旻 鼎 幹 忠 [六月除名。] 余子俊 [七月召。十月任。] 方 [七月致仕。] 林聰 [七月任。] 復 賓 [七月致仕。] 越 [十二月加兵部尚書。] 十四年戊戌 旻 [二月加太子少保。] 鼎 [二月加太子少保。] 幹 [二月加太子少保。] 子俊 [十月加太子少保。] 聰 [十月加太子少保。] 復 越 [十月加太子太保。] 十五年己亥 旻 [正月加太子太保。] 鼎 [十二月致仕。] 陳鉞 [十二月召。] 幹 [十二月致仕。] 張文質 [十二月任。] 子俊 聰 復 [十二月致仕。] 劉昭 [十二月任。] 越 [□月出征延綏。] 十六年庚子 旻 鉞 [正月任。] 文質 子俊 聰 昭 越 [三月回院,封威寧伯,仍督團營。] 十七年辛丑 旻 鉞 [二月改兵部。] 翁世資 [二月任。] 文質 [正月憂去。] 周洪謨 [二月任。] 子俊 [正月憂去。] 陳鉞 [二月任。] 聰 昭 越 [五月出鎮寧夏。] 戴縉 [三月任右。] 十八年壬寅 旻 世資 洪謨 鉞 [三月為民。] 張鵬 [三月任。] 聰 [閏八月卒。] 張鎣 [九月任。] 昭 縉 十九年癸卯 旻 [加柱國。] 世資 [二月加太子少保,致仕。] 余子俊 [三月召。七月任。] 洪謨 鵬 鎣 昭 縉 [三月改南] 李裕 [四月任右。] 二十年甲辰 旻 [十一月晉太子太傅。] 子俊 [二月出督大同,加太子太保。] 殷謙 [十月任,仍兼倉場。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洪謨 [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鵬 [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鎣 [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昭 [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裕 [六月改南京。] 朱英 [六月任右。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二十一年乙巳 旻 謙 洪謨 鵬 [閏四月致仕。] 馬文升 [十一月任。] 鎣 昭 英 [七月卒。] 屠滽 [七月任右。] 二十二年丙午 旻 [四月奪太子太傅,授太子少保,五月劾免。] 耿裕 [八月任。十月改南京禮部。] 李裕 [十月任。] 謙 [六月致仕。] 劉昭 [八月任。十二月奪太子少保,免。] 洪謨 文升 [九月改南京。] 鎣 [十月憂去。] 杜銘 [十月任。] 昭 [八月改戶部。] 李裕 [八月任。十月改吏部。] 謝一夔 [十月任。] 滽 [九月改南京。] 劉敷 [九月召。] 二十三年丁未九月,孝宗即位。 裕 [十一月致仕。] 王恕 [十一月任。十二月加太子太保。] 李敏 [正月任。] 洪謨 余子俊 [正月召。七月任,仍加太子太保。] 銘 [十月致仕。] 一夔 [五月卒。] 賈俊 [六月任。] 敷 [二月任。十一月罷。] 馬文升 [十一月任左。] 弘治元年戊申 恕 敏 洪謨 [十月致仕。] 耿裕 [十月任。] 子俊 何喬新 [正月任。] 俊 文升 二年己酉 恕 敏 裕 子俊 [二月卒。] 馬文升 [二月任,兼督團營。] 喬新 俊 文升 [二月遷兵部尚書。] 屠滽 [二月任。] 三年庚戌 恕 敏 裕 文升 喬新 俊 滽 四年辛亥 恕 敏 [正月致仕。] 葉淇 [二月任。] 裕 [四月下獄,旋釋。] 文升 喬新 [八月致仕。] 彭韶 [九月任。] 俊 滽 [二月病去。] 白昂 [二月任。] 五年壬子 恕 淇 裕 文升 [五月加太子少保。] 韶 俊 [五月加太子少保。] 昂 六年癸丑 恕 [閏五月致仕。] 耿裕 [六月任。] 淇 裕 [六月改吏部。] 倪岳 [六月任。] 文升 韶 [七月致仕。] 白昂 [八月任。] 俊 昂 [八月遷刑部尚書。] 屠滽 [七月召,任右。] 七年甲寅 裕 [九月加太子太保。] 淇 [九月加太子少保。] 岳 文升 [九月晉太子太保。] 昂 [九月加太子少保。] 俊 [二月致仕。] 劉璋 [二月任。] 滽 [九月陞左,加太子少保。] 八年乙卯 裕 淇 岳 文升 昂 璋 滽 九年丙辰 裕 [正月卒。] 屠滽 [二月任。] 淇 [四月致仕。] 周經 [四月任。] 兵 [四月改南京吏部。] 徐瓊 [四月任。] 文升 昂 璋 [七月致仕。] 徐貫 [八月任。] 滽 [二月遷吏部尚書。] 閔珪 [四月任。] 十年丁巳 滽 [四月加太子太保。] 經 瓊 文升 [九月加柱國。] 昂 貫 珪 十一年戊午 滽 [二月晉太子太傅。] 經 [二月加太子少保。] 瓊 [二月加太子少保。] 文升 [二月晉少保兼太子太傅。] 昂 [二月加太子太保。] 貫 [二月加太子少保。] 珪 [二月加太子少保。] 佀鍾 [十二月任右。] 十二年己未 滽 經 瓊 文升 昂 貫 [十月晉太子太保。] 珪 鍾 十三年庚申 滽 [五月加柱國,致仕。] 倪岳 [六月任。] 經 [五月晉太子太保,致仕。] 佀鍾 [五月任。] 瓊 [五月晉太子太保,致仕。] 傅瀚 [五月任。] 文升 [六月晉少傅。] 昂 [五月加太子太傅,致仕。] 閔珪 [五月任。七月晉太子太保。] 貫 [五月加太子太傅,致仕。] 曾鑑 [五月任。] 珪 [五月遷刑部尚書。] 鍾 [五月遷戶部尚書。] 戴珊 [六月任左。] 史琳 [六月任右,經畧紫荊關。] 十四年辛酉 岳 [十月卒。] 馬文升 [十月任。] 鍾 瀚 文升 [十月改吏部。] 劉大夏 [十月召。] 珪 鑑 珊 琳 十五年壬戌 文升 鍾 瀚 [二月卒。] 張昇 [二月任。] 大夏 珪 鑑 珊 琳 十六年癸亥 文升 [六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 鍾 昇 大夏 珪 鑑 珊 琳 十七年甲子 文升 鍾 [五月致仕。] 秦紘 [五月命。十月致仕,未任。] 韓文 [十一月任。] 昇 大夏 珪 [加柱國。] 鑑 珊 琳 十八年乙丑五月,武宗即位。 文升 文 昇 大夏 珪 鑑 珊 [十二月卒。] 琳 屠勛 [九月任右。] 正德元年丙寅 文升 [四月致仕。] 焦芳 [四月任。十月入閣。] 許進 [十月任。] 文 [十一月閒住。] 顧佐 [十二月任。] 昇 大夏 [五月致仕,加太子太保。] 許進 [五月任。十月改吏部。] 閻仲宇 [十一月任。] 珪 鑑 張敷華 [正月任。十二月致仕。] 琳 [正月卒。] 勛 二年丁卯 進 [八月加太子少保。] 佐 昇 [閏正月致仕。] 李傑 [閏正月任。十月致仕。] 劉機 [十月任。] 仲宇 [四月加太子太保,致仕。] 劉宇 [四月任。八月加太子少保,九月晉太子太傅。] 珪 [閏正月致仕。] 屠勛 [閏正月任。] 鑑 [閏正月卒。] 李鐩 [閏正月任。] 劉宇 [閏正月任左。四月遷兵部尚書。] 屠滽 [四月起掌院事。] 勛 [閏正月遷刑部尚書。] 三年戊辰 進 [八月致仕。] 劉宇 [八月任。] 佐 [八月致仕。] 劉璣 [九月任。] 機 [二月丁憂。] 周經 [三月任。十月致仕。] 白鉞 [十月任。] 宇 [八月改吏部。] 曹元 [八月任。九月加太子少保。] 勛 [二月加太子少保,致仕。] 王鑑之 [二月任。] 鐩 [十一月致仕。] 洪鍾 [十二月任。] 滽 四年己巳 宇 [加少傅。六月入閣。] 張綵 [六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璣 鉞 元 鑑之 [正月致仕。] 洪鍾 [正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少保,改左都御史。] 劉璟 [十二月任。] 鍾 [正月改刑部。] 才寬 [正月任。四月出督陝西。] 畢亨 [十二月任。] 滽 [閏九月致仕。] 陳金 [十月任。十一月出督江西。] 洪鍾 [十一月任。] 五年庚午 綵 [八月下獄死。] 劉機 [八月任。九月加太子少保。十二月致仕。] 璣 [八月免。] 楊一清 [八月任,加太子少保。] 鉞 [九月加太子少保,改內閣,管誥敕。十月卒。] 費宏 [九月任。] 元 [二月入閣。] 胡汝礪 [二月陞。三月卒。] 王敞 [三月任。九月加太子少保。] 璟 [九月加太子少保。十二月致仕。] 亨 [九月改南京。] 李鐩 [九月任。] 鍾 [三月督師討湖廣賊。] 六年辛未 楊一清 [正月任。十二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 一清 [正月改吏部。] 孫交 [□月任。] 宏 [十二月入閣。] 傅珪 [十二月任。] 敞 [五月致仕。] 何鑑 [五月任。十二月加太子少保。] 何鑑 [正月任。五月改兵部。] 鐩 鍾 [討賊。] 王鼎 [五月任。] 七年壬申 一清 交 珪 鑑 [九月晉太子太保。] 張子麟 [十二月任。] 鐩 [十二月加太子少傅。] 鍾 [九月還京。十二月致仕。] 鼎 [六月罷。] 陸完 [十月任,加太子太保。] 李士實 [七月任右,掌院。] 八年癸酉 一清 交 [六月致仕。] 王瓊 [六月任。] 珪 [六月致仕。] 劉春 [六月任。] 鑑 [十一月致仕。] 陸完 [十一月任。] 子麟 鐩 完 [十一月遷兵部尚書。] 士實 [十一月致仕。] 石玠 [十二月任。] 九年甲戌 一清 [十一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 瓊 春 完 [七月加太子太保。] 子麟 鐩 玠 十年乙亥 一清 [閏四月入閣。] 陸完 [閏四月任。] 瓊 [閏四月改兵部。] 石玠 [五月任。] 春 [八月憂去。] 毛紀 [八月任。] 完 [閏四月改吏部。] 王瓊 [閏四月任。] 子麟 鐩 玠 [五月遷戶部尚書。] 彭澤 [五月任左,加太子太保。] 王璟 [五月任右。] 十一年丙子 完 [七月晉太子太保。] 玠 [七月晉太子少保。] 紀 [九月改管誥敕。] 李遜學 [九月任。] 瓊 子麟 [七月加太子少保。] 玠 [七月晉太子少傅。] 澤 璟 [□月加太子少保。] 十二年丁丑 完 [□月加柱國。] 玠 遜學 [五月改東閣誥敕。] 毛澄 [六月任。] 瓊 [二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十一月晉少傅兼太子少傅。] 子麟 鐩 [□月晉太子太保。] 澤 [二月經畧哈密。五月還,致仕。] 璟 [六月遷左。] 張綸 [六月任右。] 十三年戊寅 完 [□月加少保。] 玠 澄 瓊 [□月加柱國。] 子麟 鐩 璟 綸 十四年己卯 完 玠 [四月致仕。] 楊潭 [五月自倉場回部管事。] 澄 瓊 [□月晉少師兼太子太師。] 子麟 鐩 [□加柱國。] 璟 綸 十五年庚辰 完 [十一月下獄,充軍。] 王瓊 [十二月任。] 潭 澄 瓊 [十二月改吏部。] 子麟 [□月加柱國,晉太子太保。] 鐩 璟 [□月加太子太保。] 綸 陳金 [六月任。] 十六年辛巳四月,世宗即位。 瓊 [四月下獄,謫戍。] 石珤 [五月任。七月改東閣誥敕。] 喬宇 [八月任。十一月晉少保。] 潭 [四月罷。] 孫交 [五月復任。加太子太保。] 澄 王憲 [正月任。四月罷。] 彭澤 [五月任。] 子麟 [十月歸省。] 鐩 [四月致仕。] 林俊 [五月任。] 璟 [四月致仕。] 金 [四月致仕。] 綸 [八月致仕。] 金獻民 [六月任 。] 七卿年表二 右下 紀年 七卿除罷 吏部尚書 戶部尚書 禮部尚書 兵部尚書 刑部尚書 工部尚書 左、右都御史 嘉靖元年壬午 宇 [□月加柱國。] 交 澄 [三月晉太子太傅。] 澤 [□月加柱國。] 子麟 [四月致仕。] 林俊 [四月任。] 俊 [四月改刑部。] 陶琰 [四月任。十一月改南京兵部。] 趙璜 [十二月任。] 獻民 二年癸未 宇 交 [十月致仕。] 秦金 [十一月任。] 澄 [二月致仕。閏四月卒。] 羅欽順 [三月召,辭不赴。] 汪俊 [七月任。] 澤 [十月晉少保,致仕。] 金獻民 [十一月任。] 俊 [七月加太子太保,致仕。] 金獻民 [八月任。十一月改兵部。] 趙鑑 [十一月任。] 璜 獻民 [八月遷刑部尚書。] 俞諫 [八月任。] 三年甲申 宇 [七月致仕。] 楊旦 [八月命,未任免。] 廖紀 [十月任。] 金 俊 [三月致仕。] 席書 [三月召,八月任。] 獻民 [九月督師甘肅。] 鑑 璜 諫 [八月卒。] 邊憲 [六月任。十月卒。] 李鉞 [十月任。] 四年乙酉 紀 金 書 [閏十二月加太子太保。] 獻民 [三月回京。六月致仕。] 李鉞 [六月任。] 鑑 璜 鉞 [六月遷兵部尚書。] 顏頤壽 [六月任。] 五年丙戌 紀 [七月加太子太保。] 金 書 [七月晉少保。] 鉞 [九月致仕。] 王時中 [十月任。] 鑑 [五月致仕。] 顏頤壽 [五月任。] 璜 頤壽 [五月遷刑部尚書。] 聶賢 [六月任。] 六年丁亥 紀 [四月晉柱國少保,致仕。] 羅欽順 [五月召,又辭不赴。] 李承勛 [八月命。十月改刑部。] 桂萼 [十一月任。] 金 [三月致仕。] 鄒文盛 [四月任。] 書 [二月加武英殿大學士。三月卒。] 羅欽順 [二月召,辭不赴。] 吳一鵬 [五月自誥敕回部。九月改南京。] 桂萼 [九月任。十一月改吏部。] 方獻夫 [十一月任。] 時中 [三月引疾。十月復任。] 李承勛 [十二月任,加太子太保提督團營。] 頤壽 [八月下獄,為民。] 桂萼 [八月以禮部侍郎署。] 李承勛 [十月任,加太子太保。十二月改兵部。] 胡世寧 [九月任。加太子少保。十月改都御史。十二月復任。] 璜 [三月致仕。] 童瑞 [四月任。] 賢 [六月為民。] 胡世寧 [七月任。九月遷刑部尚書。十月又復任。十二月仍為刑部尚書。] 伍文定 [十二月任右。] 七年戊子 萼 [正月加太子太保。六月晉少保兼太子太傅。] 文盛 [十二月致仕。] 梁材 [十二月任。] 獻夫 [六月加太子太保。] 時中 [十月罷。] 承勛 [三月掌都察院。] 胡世寧 [十一月任,加太子太保。] 世寧 [十一月改兵部。] 高友璣 [十一月任。] 瑞 劉麟 [七月任。] 文定 [三月督師雲、貴。] 李承勛 [三月以京營兵部尚書兼管。] 八年己丑 萼 [二月入閣。] 方獻夫 [二月任。] 材 獻夫 [二月改吏部。] 李時 [三月任。] 世寧 [正月致仕。] 承勛 [二月任,兼督京營。] 友璣 [四月致仕。] 周倫 [五月任。九月改南京。] 許讚 [九月任。] 麟 [七月致仕。] 章拯 [八月任。] 承勛 [二月遷兵部尚書。] 文定 [二月召回。三月致仕。] 熊浹 [二月任。七月免。] 王憲 [八月任。十二月免。] 汪鋐 [十二月任。] 九年庚寅 獻夫 [九月予告。] 材 時 承勛 讚 拯 [十一月致仕。] 蔣瑤 [十二月任。] 鋐 [十月兼督京營。] 十年辛卯 獻夫 [七月召,未赴。] 王瓊 [十二月任。] 材 [九月憂去。] 許讚 [九月任。] 時 [七月加太子太保。九月入閣。] 夏言 [九月任。] 承勛 [三月卒。] 時中 [四月復任。九月改刑部。] 王憲 [十一月任。] 讚 [九月改戶部。] 王時中 [九月任。] 瑤 [七月加太子太保。] 鋐 [七月加太子太保。] 十一年壬辰 瓊 [七月卒。] 獻夫 [七月以內閣掌部事。] 汪鋐 [九月任,加太子太保。] 讚 言 [十一月加太子太保。] 憲 [八月兼督京營。] 時中 瑤 [□月憂去。] 趙璜 [四月召,未赴卒。] 聶賢 [九月召,未赴。十月改左都御史。] 秦金 [十一月任。] 鋐 [九月遷吏部尚書。] 聶賢 [十月任。] 王大用 [九月任右,尋仍巡撫。] 十二年癸巳 鋐 讚 言 憲 時中 [二月免。] 聶賢 [四月任。] 金 賢 [四月遷刑部尚書。] 王廷相 [四月任。] 十三年甲午 鋐 [七月加柱國兼兵部尚書,兼督大工。] 讚 [八月歸省。] 梁材 [九月任。] 言 [正月晉少保。] 憲 [正月加柱國太子太保。] 賢 金 [四月加太子少保。] 廷相 [二月加兵部尚書提督團營,仍掌院事。] 十四年乙未 鋐 [九月免。] 材 言 憲 [三月致仕。] 張瓚 [三月任。] 賢 [七月致仕。] 唐龍 [七月任。] 金 [七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 林庭〈木昂〉 [八月任。] 廷相 十五年丙申 許讚 [四月命守制,未赴。閏十二月任。] 材 言 [七月兼太子太傅。九月晉少傅。十一月兼太子太師。閏十二月入閣。] 嚴嵩 [閏十二月任。] 瓚 [十一月加太子太保。] 龍 庭〈木昂〉 [十一月加太子太保。] 甘為霖 [十月任,專督大工。] 廷相 [四月加太子少保。] 十六年丁酉 讚 [十一月加太子太保。] 材 嵩 瓚 龍 [七月加太子少保。] 庭〈木昂〉 [六月致仕。] 為霖 [十二月罷。] 溫仁和 [六月任。] 毛伯溫 [十二月任。] 廷相 毛伯溫 [五月奪情,任右。十二月遷工部尚書。] 十七年戊戌 讚 材 [三月致仕。] 李廷相 [三月以倉場回部。] 嵩 瓚 毛伯溫 [三月任,討安南。四月罷行,管右都御史事 。] 龍 [四月歸養。] 楊志學 [五月任。] 仁和 [八月改管詹事府。] 伯溫 [三月改兵部。] 楊志學 [四月任,督工。五月改刑部。] 蔣瑤 [九月任。] 周敍 [五月任,督工。] 廷相 伯溫 [四月以兵部尚書管右。] 王堯封 [□月任右。四月改倉場尚書。] 十八年己亥 讚 [正月晉少保。] 廷相 [五月致仕。] 梁材 [五月復任。十月加太子少保。] 嵩 [正月加太子太保。] 瓚 志學 [六月致仕。] 周期雍 [六月任。] 瑤 [正月加太子少保。] 甘為霖 [督工。閏七月復任。] 廷相 [三月加太子太保。] 伯溫 [二月巡邊。四月回院。閏七月征安南。十月加太子太保。] 十九年庚子 讚 材 [六月閒住。] 李如圭 [六月任。] 嵩 [七月晉少保。] 瓚 [十一月晉柱國少保。] 樊繼祖 [十二月添注協理部事。] 期雍 [八月致仕。] 錢如京 [九月任。] 瑤 [五月致仕。] 張潤 [六月任。] 為霖 [七月加太子少保。] 廷相 伯溫 二十年辛丑 讚 [四月致仕。十月復任。] 如圭 嵩 瓚 繼祖 [七月出督宣、大。] 劉天和 [九月任提督團營。] 如京 [八月致仕。] 吳山 [九月任。] 潤 [三月憂去。] 為霖 [三月回部管事,仍督大工。] 廷相 [七月為民。] 伯溫 [四月晉太子太保。八月召還,掌院。] 二十一年壬寅 讚 如圭 [八月致仕。] 王杲 [九月任。] 嵩 [八月入閣,仍掌部事。] 瓚 [十月卒。] 天和 [八月致仕。] 毛伯溫 [十一月任。] 山 [十月削職。] 聞淵 [十月任。] 為霖 伯溫 [十一月遷兵部尚書。] 潘鑑 [閏五月任右,出採木。] 熊浹 [十二月任。] 二十二年癸卯 讚 杲 嵩 [四月解部事。] 張璧 [二月任。] 伯溫 淵 為霖 浹 鑑 [十二月事竣,解任。] 二十三年甲辰 讚 [八月加太子太傅。九月入閣。] 熊浹 [九月任。] 杲 璧 [九月入閣。] 費寀 [三月掌詹事府。九月回部。] 伯溫 [十月為民。] 戴金 [十月任。] 淵 [七月加太子少保。] 為霖 浹 [九月遷吏部尚書。] 周用 [十月任。] 二十四年乙巳 浹 [七月加太子太保。十一月為民。] 唐龍 [十二月任。] 杲 寀 [七月加太子少保。] 金 [閏正月免。] 唐龍 [正月任。七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改吏部。] 路迎 [十二月任,兼團營。] 淵 為霖 [七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 用 二十五年丙午 龍 [七月罷,尋卒。] 周用 [七月任。] 杲 寀 迎 [六月免。] 陳經 [六月任。] 淵 為霖 [五月致仕。] 王以旂 [五月任。] 用 [三月加太子少保。七月遷吏部尚書。] 宋景 [七月任。] 二十六年丁未 用 [正月卒。] 聞淵 [正月任。六月加太子太保。] 杲 [五月加太子少保。九月下獄,充軍。] 夏邦謨 [九月任。] 寀 [六月加太子太保。] 經 [七月加太子少保,致仕。] 王以旂 [九月任。] 淵 [正月改吏部。] 屠僑 [二月任。九月改左都御史。] 喻茂堅 [閏九月任。] 以旂 [二月改左都御史。] 文明 [二月任。] 景 [正月卒。] 王以旂 [二月任。九月遷兵部尚書。] 屠僑 [九月任。] 二十七年戊申 淵 邦謨 寀 [八月晉少保。十二月卒。] 孫承恩 [十二月以掌詹事回部。] 以旂 [正月出督三邊。] 劉儲秀 [正月命,未任免。] 趙廷瑞 [正月任。] 茂堅 明 僑 二十八年己酉 淵 [九月致仕。] 夏邦謨 [九月任。] 邦謨 [九月改吏部。] 潘潢 [十月任。] 承恩 [正月免。] 徐階 [二月任。] 廷瑞 [三月加太子少保。四月免。六月卒。] 范鏓 [四月命,未任免。] 翁萬達 [五月任。十月憂去。] 丁汝夔 [十月任。] 茂堅 [九月致仕。] 劉訒 [十月任。] 明 [十一月卒。] 李士翱 [十二月任。] 僑 二十九年庚戌 邦謨 潢 [七月調南京。] 李士翱 [七月任。八月免。] 孫應奎 [十月任。] 階 [八月加太子太保。] 汝夔 [八月棄市。] 萬達 [九月召,未至罷。] 王邦瑞 [十一月任。] 訒 [四月為民。] 李士翱 [五月命。七月改戶部。] 顧應祥 [七月任。] 士翱 [五月改刑部。] 胡松 [五月任。] 僑 三十年辛亥 邦謨 [二月致仕。] 李默 [三月任。十月為民。] 萬鏜 [十月任。] 應奎 階 [十一月晉少保。] 邦瑞 [二月為民。] 趙錦 [二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應祥 [二月降調。] 萬鏜 [三月任。十月改吏部。] 應大猷 [十一月任。] 松 [二月致仕。] 歐陽必進 [三月任。] 僑 [七月加太子少保。] 三十一年壬子 鏜 應奎 [五月改南京。] 韓士英 [五月命,未任罷。] 方鈍 [六月任。] 階 [三月入閣,仍管部事。] 歐陽德 [三月召。十月任。] 錦 [十月充軍。] 翁萬達 [十月召,未赴卒。] 大猷 [九月閒住。] 何鰲 [九月任。] 必進 僑 三十二年癸丑 鏜 [三月加太子少保。八月為民。] 李默 [八月復任。] 鈍 德 聶豹 [正月任,加太子少保。] 鰲 必進 僑 三十三年甲寅 默 [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鈍 德 [三月卒。] 王用賓 [三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豹 [四月加太子少傅。十一月加太子太保。] 鰲 必進 [四月加太子少保。九月憂去。] 吳鵬 [九月任。] 僑 [二月加太子太保。] 三十四年乙卯 默 鈍 用賓 豹 [二月閒住。] 楊博 [三月任。] 鰲 鵬 僑 [正月卒。] 周延 [正月任。] 三十五年丙辰 默 [二月下獄死。] 吳鵬 [三月任。] 鈍 用賓 [四月改南京吏部。] 吳山 [四月任。] 博 [正月憂去。] 許論 [正月任。] 鰲 [十二月致仕。] 歐陽必進 [十二月任。] 鵬 [三月改吏部。] 趙文華 [三月任,加太子太保。五月視師江、浙。十一月回部,進少保。] 延 鄭曉 [四月任右。] 三十六年丁巳 鵬 鈍 山 [八月加太子太保。] 論 必進 [八月改工部。] 賈應春 [九月任。] 文華 [八月免。] 歐陽必進 [八月任。] 延 三十七年戊午 鵬 鈍 [三月改南京用。] 賈應春 [三月任。] 山 論 [三月為民。] 楊博 [三月任,視師宣、大。] 應春 [三月改戶部。] 鄭曉 [三月任,兼署兵部。六月,回刑部。] 必進 [九月加太子太保。] 雷禮 [九月添注,督大工。] 延 [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三十八年己未 鵬 應春 [六月致仕。] 馬坤 [六月任。] 山 博 [十月回部。十二月晉少保。] 曉 必進 禮 [督工。] 延 三十九年庚申 鵬 [三月加太子少保。] 坤 [三月為民。] 江東 [三月任。四月改南京兵部。] 高燿 [四月,倉場回部。] 山 [八月晉少保。] 博 曉 [四月閒住。] 閔煦 [五月任。] 潘恩 [八月任。] 必進 [九月晉少保。] 禮 [督工。] 延 四十年辛酉 鵬 [三月致仕。] 歐陽必進 [三月任。十一月晉柱國,致仕。] 郭朴 [十一月任,加太子少保。] 燿 山 [三月閒住。] 袁煒 [三月任,加太子少保。十一月入閣。] 博 恩 [三月改左都御史。] 馮天馭 [四月任。六月閒住。] 蔡雲程 [七月任。] 必進 [二月改左都御史。] 禮 [三月回部管事。] 延 [二月卒。] 歐陽必進 [二月任。三月遷吏部尚書。] 潘恩 [三月任。] 四十一年壬戌 朴 燿 [八月加太子少保。] 嚴訥 [正月任。] 博 [□月加柱國。] 雲程 [□月致仕。] 張永明 [五月任。九月改左都御史。] 黃光昇 [十月任。] 禮 [三月加太子太保。十月加太子太傅。] 恩 [九月致仕。] 張永明 [九月任。] 四十二年癸亥 朴 [□月憂去。] 嚴訥 [三月任。] 燿 訥 [三月改吏部。] 李春芳 [三月任。] 博 光昇 禮 永明 四十三年甲子 訥 [八月加太子太保。] 燿 春芳 [八月加太子太保。] 博 光昇 禮 永明 四十四年乙丑 訥 [四月入閣,仍管部事。] 郭朴 [四月召。十一月加太子太保。] 燿 春芳 [四月入閣。] 董份 [四月任。六月為民。] 高拱 [七月任。] 博 光昇 禮 永明 四十五年丙寅二月,穆宗即位。 朴 [三月入閣。] 胡松 [四月任。十月卒。] 楊博 [十月任。] 燿 [三月加太子太保。] 拱 [三月入閣。] 高儀 [四月任。] 博 [十月改吏部。] 趙炳然 [閏十月,戎政回部,加太子少保。] 光昇 禮 [三月晉少保。十月晉太傅柱國。] 永明 [十月致仕。] 王廷 [十月任。] 隆慶元年丁卯 博 [七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 燿 [正月閒住。] 葛守禮 [正月任。六月終養。] 馬森 [六月任。] 儀 炳然 [四月加太子少保,告病。] 郭乾 [四月任。十月致仕。] 霍冀 [十月任。] 光昇 [四月致仕。] 毛愷 [五月任。] 禮 廷 二年戊辰 博 森 儀 冀 愷 禮 [九月致仕。] 朱衡 [九月任。] 廷 三年己巳 博 [十二月致仕。] 高拱 [十二月以內閣兼署。] 森 [二月致仕。] 劉體乾 [二月任。] 儀 [十一月病免,加太子少保。] 殷士儋 [十二月任。] 冀 愷 衡 廷 四年庚午 拱 [兼署。] 體乾 [七月閒住。] 張守直 [七月任。] 士儋 [二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入閣。] 潘晟 [十一月任。] 冀 [二月閒住。] 郭乾 [二月任。十二月加太子少保。] 愷 [二月致仕。] 葛守禮 [二月任。十一月改左都御史。] 劉自強 [十一月任。] 衡 廷 [正月致仕。] 趙貞吉 [二月以內閣兼掌。十二月解院務。] 葛守禮 [十一月任。] 五年辛未 拱 [兼署。] 守直 晟 乾 [三月免。] 楊博 [三月起。十月任。] 自強 衡 守禮 六年壬申六月,神宗即位。 拱 [六月罷。] 楊博 [六月任,加少師兼太子太師。] 守直 [七月致仕。] 王國光 [七月,倉場回部。] 晟 [三月致仕。] 呂調陽 [四月任。六月入閣。] 陸樹聲 [七月任。] 博 [六月改吏部。] 譚綸 [七月任。] 自強 [七月致仕。] 王之誥 [七月任。] 衡 [正月出治河。六月督陵工。] 守禮 萬曆元年癸酉 博 [九月致仕。] 張瀚 [九月任。] 國光 樹聲 [十二月致仕。] 萬士和 [十二月任。] 綸 [□月加太子少保。] 之誥 衡 守禮 二年甲戌 瀚 國光 士和 綸 之誥 衡 [五月晉太子太保,致仕。] 郭朝賓 [六月任。] 守禮 三年乙亥 瀚 [七月加太子少保。] 國光 士和 [九月致仕。] 馬自強 [九月任。] 綸 之誥 [三月送親。九月致仕。] 王崇古 [九月任,加柱國。] 朝賓 守禮 [六月加太子少保,致仕。] 陳瓚 [六月任左。] 四年丙子 瀚 國光 [二月請告。] 殷正茂 [二月任。] 自強 綸 崇古 朝賓 瓚 五年丁丑 瀚 [十月免。] 方逢時 [十月以兵部兼署。] 王國光 [十月任。] 正茂 自強 [八月加太子少保。] 綸 [四月卒。] 王崇古 [四月任。十月致仕。] 方逢時 [十月,戎政回部,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崇古 [四月改兵部。] 劉應節 [四月任。閏八月致仕。] 吳百朋 [九月任。] 朝賓 [十一月致仕。] 李幼滋 [十二月任。] 瓚 [十月病免。] 陳炌 [十一月任。] 六年戊寅 國光 正茂 [六月致仕。] 張學顏 [七月任。] 自強 [三月入閣。] 潘晟 [三月任。] 逢時 百朋 [五月卒。] 嚴清 [五月任。] 幼滋 炌 七年己卯 國光 [十二月加太子太保。] 學顏 晟 逢時 [□月加柱國。] 清 幼滋 [十二月予告。] 炌 八年庚辰 國光 學顏 晟 [十一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致仕。] 徐學謨 [十二月任。] 逢時 清 曾省吾 [正月任。] 炌 九年辛巳 國光 學顏 學謨 逢時 [四月致仕。] 梁夢龍 [四月任。] 清 省吾 炌 十年壬午 國光 [十月免。] 梁夢龍 [十月任。十二月免。] 嚴清 [十二月任。] 學顏 學謨 夢龍 [十月加太子太保,尋改吏部。] 吳兌 [十一月任。] 清 [十二月改吏部。] 省吾 [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致仕。] 楊巍 [十二月任。] 炌 十一年癸未 清 [七月病免。] 楊巍 [七月任。] 學顏 [四月改兵部。] 楊巍 [四月任。七月改吏部。] 王遴 [七月任。] 學謨 [九月加太子少保。十月致仕。] 陳經邦 [十月任。] 兌 [三月致仕。] 張學顏 [四月任。] 潘季馴 [正月任。] 巍 [四月改吏部。] 楊兆 [四月任。九月加太子少保。] 炌 [七月免。] 趙錦 [七月召。十一月任。] 十二年甲申 巍 遴 經邦 [十月致仕。] 沈鯉 [十月任。] 學顏 [二月加太子少保。九月晉太子太保。] 季馴 [七月為民。] 舒化 [十一月任。] 兆 錦 [九月加太子少保。] 十三年乙酉 巍 [十月加太子少保。] 遴 [三月改兵部。] 畢鏘 [三月任。] 鯉 學顏 [三月病免。] 王遴 [三月任。九月致仕。] 張佳允 [閏九月任,加太子太保。] 化 兆 [六月晉太子太保。] 錦 [四月加兵部尚書。十一月憂去。] 十四年丙戌 巍 鏘 [五月病免。] 宋纁 [五月任。] 鯉 佳允 [十二月致仕。] 化 兆 辛自修 [正月任。] 十五年丁亥 巍 纁 鯉 [二月加太子少保。] 嚴清 [正月召,病不赴。] 王一鶚 [四月任。] 化 [五月病免。] 李世達 [六月任。] 兆 [二月卒。] 何起鳴 [正月任。二月免。] 石星 [二月任。] 自修 [□月致仕。] 吳時來 [二月任。] 十六年戊子 巍 [九月加太子太保。] 纁 鯉 [九月致仕。] 朱〈廖,彡改貝〉[ 九月任。] 一鶚 世達 星 [九月加太子少保。] 曾同亨 [九月任,專督陵工。] 時來 十七年己丑 巍 纁 〈廖,彡改貝〉 [七月憂去。] 于慎行 [七月任。] 一鶚 世達 星 同亨 時來 十八年庚寅 巍 [二月致仕。] 宋纁 [三月任。] 纁 [三月改吏部。] 石星 [三月任。] 慎行 一鶚 世達 [五月改左都御史。] 陸光祖 [五月任。] 星 [三月改戶部。] 同亨 [三月回部掌事。] 時來 [五月致仕。] 李世達 [五月任。] 十九年辛卯 纁 [五月卒。] 陸光祖 [四月任。] 星 [八月改兵部。] 楊俊民 [八月,倉場回部。] 慎行 [九月致仕。] 李長春 [九月任。] 一鶚 [□月致仕。九月卒。] 石星 [八月任。] 光祖 [四月改吏部。] 趙錦 [五月召,未赴卒。] 張國彥 [十二月任,尋致仕。] 孫丕揚 [十二月任。] 同亨 世達 二十年壬辰 光祖 [三月致仕。] 孫鑨 [三月任。] 俊民 長春 [十一月致仕。] 羅萬化 [十二月掌詹事回部。] 星 丕揚 同亨 [七月加太子少保。十二月致仕。] 世達 [十月加太子少保。] 二十一年癸巳 鑨 [七月致仕。] 陳有年 [八月任。] 俊民 萬化 星 [四月晉太子太保。] 丕揚 [十一月改左都御史。] 趙煥 [十一月任。] 辛自修 [正月任。未幾卒。] 溫純 [四月任。九月終養。] 衷貞吉 [九月任。] 世達 [十月致仕。] 孫丕揚 [十一月任。] 二十二年甲午 有年 [七月致仕。] 孫丕揚 [八月任。] 俊民 萬化 [九月致仕。] 范謙 [十月任。] 星 煥 貞吉 [八月改左都御史。] 沈節甫 [八月以侍郎署。] 丕揚 [八月遷吏部。] 衷貞吉 [八月任。] 二十三年乙未 丕揚 [六月加太子少保。] 俊民 [六月加太子少保。] 謙 星 [十月加少保。] 煥 [四月致仕。] 蕭大亨 [五月任,仍加太子太保。] 節甫 [署。] 李戴 [五月任。未幾憂去。] 貞吉 二十四年丙申 丕揚 [閏八月病免。] 俊民 謙 星 大亨 徐作 [六月以侍郎署,尋陞右都御史,仍署部事 。] 貞吉 [□月卒。] 徐作 [十月任右,署工部事。] 二十五年丁酉 蔡國珍 [二月召。五月任。九月加太子少保。] 俊民 謙 [十月卒。] 星 [二月革職候勘。九月下獄。] 大亨 作 [兼署。] 作 二十六年戊戌 國珍 [四月病免。] 李戴 [六月召。] 俊民 [九月晉太子太保。] 余繼登 [六月以侍郎署。] 田樂 [六月任。十二月加太子太保。] 大亨 楊一魁 [五月召。十二月任。] 溫純 [五月召。十二月任。] 作 [六月免。] 二十七年己亥 戴 俊民 [四月致仕。] 陳蕖 [五月任。] 繼登 [五月任。] 樂 [四月晉太子太傅。九月加柱國。] 大亨 一魁 純 二十八年庚子 戴 蕖 繼登 [七月卒。] 樂 大亨 一魁 [五月加太子太保。] 純 二十九年辛丑 戴 [六月加太子太保。] 蕖 馮琦 [十月任。] 樂 [二月晉太保。] 大亨 一魁 純 三十年壬寅 戴 蕖 [三月病免。] 趙世卿 [三月,倉場回部。] 琦 樂 [三月致仕。] 蕭大亨 [六月以刑部尚書兼署。] 大亨 一魁 [二月免。] 姚繼可 [閏二月任。] 純 三十一年癸卯 戴 [十二月致仕。] 趙世卿 [十二月以戶部尚書兼署。] 世卿 [十二月兼署吏部。] 琦 [三月卒。] 李廷機 [□月以侍郎署。] 大亨 [署。] 大亨 [四月晉少保。] 繼可 純 三十二年甲辰 世卿 [兼署,五月辭。] 楊時喬 [五月以左侍郎署。] 世卿 廷機 [署。] 大亨 [十月任,兼署刑部。] 大亨 [十月改兵部,仍署刑部事。] 繼可 純 [四月加太子太保。] 三十三年乙巳 時喬 [署。] 世卿 廷機 [署。] 大亨 大亨 [兼署。] 董裕 [四月陞尚書,仍管左侍郎事。十二月致仕。] 沈應文 [十一月署。] 繼可 [七月致仕。] 趙煥 [十二月任。] 純 [七月致仕。] 詹沂 [八月以副都署。] 三十四年丙午 時喬 [署。] 世卿 廷機 [署。] 大亨 應文 [署。] 煥 [正月終養。] 劉元霖 [十一月以侍郎署。] 沂 [署。] 三十五年丁未 時喬 [署。] 世卿 廷機 [署。五月入閣。] 楊道賓 [六月侍郎掌翰林院,回部署事。] 大亨 [三月晉少傅。] 應文 [署。] 元霖 [署。] 沂 [署。] 三十六年戊申 時喬 [署。] 孫丕揚 [九月召。] 世卿 道賓 [署。] 大亨 [十一月致仕。] 李化龍 [十一月以戎政尚書掌部事。] 應文 [八月任。] 元霖 [署。] 沂 [署。] 三十七年己酉 時喬 [署。二月卒。] 丕揚 [四月任。] 世卿 道賓 [署。二月卒。] 吳道南 [二月以侍郎署。] 化龍 應文 王汝訓 [四月以侍郎署。] 沂 [署。] 孫瑋 [五月以倉場尚書兼署院事。] 三十八年庚戌 丕揚 [十二月加太子太傅。] 世卿 [九月請告,出城待命。] 道南 [署。八月憂去。] 翁正春 [九月以侍郎署。] 化龍 [兼戎政。] 應文 [正月致仕。] 劉元霖 [五月以工部侍郎兼署。] 趙煥 [九月召。] 汝訓 [署。五月卒。] 元霖 [五月再署部事,兼署刑部。] 瑋 [兼署。] 三十九年辛亥 丕揚 李汝華 [六月以侍郎署。] 正春 [署。] 化龍 [八月加少傅。十二月卒。] 元霖 [兼署。] 煥 [九月任。] 元霖 [署。] 瑋 [兼署。] 許弘綱 [□月以副都署院事。] 四十年壬子 丕揚 [二月致仕。] 趙煥 [八月任。] 汝華 [署。] 正春 [署。] 王象乾 [正月任。二月加太子太保。] 煥 [八月改吏部。] 許弘綱 [九月以副都御史兼署。] 元霖 弘綱 [署院事。九月兼署刑部。] 四十一年癸丑 煥 [九月致仕。] 王象乾 [十月以兵部尚書兼署。] 汝華 [署。] 正春 [署。四月改吏部侍郎。] 孫慎行 [五月以侍郎署。] 象乾 [十月兼署吏部。] 弘綱 [五月乞休。七月去。] 魏養蒙 [七月以兵部侍郎署。] 元霖 [六月任。十月兼署都察院。] 弘綱 [署。七月致仕。] 孫瑋 [正月任。七月出城待命。十月歸。] 劉元霖 [十月以工部尚書兼署。] 四十二年甲寅 象乾 鄭繼之 [二月任。九月兼署兵部。] 汝華 [署。] 慎行 [署。八月自免歸。] 何宗彥 [八月以侍郎署。] 象乾 [八月自免歸。] 涂宗濬 [八月召,不赴。] 鄭繼之 [九月以吏部尚書兼署。] 李鋕 [九月以侍郎署。] 張問達 [三月,以侍郎署,兼署都察院事。] 元霖 [三月卒。] 林如楚 [三月以刑部侍郎兼署。] 張問達 [三月以刑部侍郎兼署。] 四十三年乙卯 繼之 [正月加太子少保。] 汝華 [署。] 宗彥 [署。] 鋕 [署。八月改吏部右侍郎。] 崔景榮 [四月以左侍郎署。九月管戎政。] 魏養蒙 [九月以侍郎署。] 問達 [署。] 如楚 [署。] 問達 [兼署。四月封印於庫。] 李鋕 [八月以吏部侍郎署。] 四十四年丙辰 繼之 汝華 [四月任。] 宗彥 [署。] 養蒙 [署。] 黃嘉善 [十月召,未至。] 李鋕 [正月任,兼署都察院事。] 如楚 [署。] 鋕 [正月以刑部尚書兼署。] 四十五年丁巳 繼之 [七月晉太子太保。] 汝華 宗彥 [署。] 養蒙 [署。四月免。] 崔景榮 [四月以侍郎署。] 鋕 如楚 [署。] 鋕 [署。] 四十六年戊午 繼之 [二月致仕。] 李汝華 [閏四月兼署。] 趙煥 [六月任。] 汝華 [閏四月兼署吏部。] 宗彥 [署。] 景榮 [二月封印出城。] 嘉善 [七月任。] 鋕 [十一月改左都御史。] 如楚 [署。] 鋕 [十一月任。] 四十七年己未 煥 [十一月卒。] 汝華 [署。] 汝華 [五月兼署工部。] 宗彥 [署。十一月乞歸。] 嘉善 [十一月養病。] 楊應聘 [十一月以侍郎署。] 張問達 [以倉場尚書兼署。] 如楚 [七月引疾。] 李汝華 [五月署。] 周嘉謨 [七月任。] 黃克纘 [十二月以戎政尚書署。] 鋕 [八月致仕。] 張問達 [十二月署。] 四十八年庚申八月,光宗即位,為泰昌元年。九月,熹宗即位。 周嘉謨 [六月任。] 汝華 王紀 [八月任。] 孫如游 [四月以侍郎署。八月任。十月入閣。] 孫慎行 [十二月任。] 嘉善 [九月免。] 應聘 [三月卒。] 崔景榮 [十月任。] 問達 [署。] 黃克纘 [七月任,仍加太子少保。] 嘉謨 [六月改吏部。] 王佐 [九月任。] 問達 [七月任。] 天啟元年辛酉 嘉謨 [九月加太子少保。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致仕。] 張問達 [十二月任。] 汝華 [六月致仕,加太子太保。] 汪應蛟 [六月任。] 慎行 景榮 [五月致仕。] 王象乾 [五月任,六月督師。] 張鶴鳴 [十月任。] 克纘 [十月加太子太保。] 佐 [九月加太子少保。十月加太子太保。] 問達 [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遷吏部尚書。] 鄒元標 [十二月任。] 二年壬戌 問達 應蛟 [十二月致仕。] 慎行 [七月致仕。] 顧秉謙 [八月任。] 鶴鳴 [正月加太子太保行邊。七月回部,即予告。] 孫承宗 [二月以內閣掌部事。八月出鎮。] 董漢儒 [九月任。] 克纘 [正月改戎政。] 王紀 [二月任。七月為民。] 孫瑋 [八月召,未至。] 佐 [正月加太子太傅。三月致仕。] 姚思仁 [四月任。] 元標 [十月致仕,加太子太保。] 趙南星 [十一月任。] 三年癸亥 問達 [九月加少保,致仕。] 趙南星 [十月任。] 李長庚 [二月任,旋以憂去。] 陳大道 [三月任。七月免。] 李宗延 [九月倉場回部。] 盛以弘 [二月命。五月致仕。] 林堯俞 [五月任。七月加太子少保。] 漢儒 [七月憂去。] 趙彥 [八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瑋 [三月任。閏十月遷吏部尚書掌左都御史。] 喬允升 [十一月任。] 思仁 [二月致仕,加太子太保。] 鍾羽正 [三月任。七月致仕。] 王舜鼎 [八月任。] 南星 [十月遷吏部尚書。] 孫瑋 [閏十月以吏部尚書銜掌院事。十一月加太子太保 。] 四年甲子 南星 [十月致仕。] 崔景榮 [十一月任。] 宗延 [十一月掌都察院。] 李起元 [十一月任。] 堯俞 彥 允升 [十二月致仕。] 舜鼎 [四月卒。] 陳長祚 [二月任。九月免。] 馮從吾 [九月召,未至。] 黃克纘 [十二月任。] 瑋 [八月卒。] 高攀龍 [八月任。十月致仕。] 李宗延 [十一月改吏部尚書掌院事。] 五年乙丑 景榮 [七月免。] 李宗延 [七月任。十二月免。] 王紹徽 [十二月任。] 起元 堯俞 [二月加太子少保。八月致仕。] 薛三省 [九月任。十二月乞休。] 彥 [五月致仕。] 高第 [五月任。十月經畧遼東。] 王永光 [十月任。] 李養正 [正月任。十二月免。] 周應秋 [四月任。十二月改左都御史。] 徐兆魁 [十二月任。] 克纘 [十二月免,復加太子太師。] 宗延 [七月遷吏部尚書。] 王紹徽 [八月任。十二月遷吏部尚書。] 周應秋 [十二月任。] 六年丙寅 紹徽 [閏六月閒住。] 周應秋 [七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起元 [七月免。十一月加太子太傅。] 郭允厚 [七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李思誠 [正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削職。] 永光 [七月加太子太保,致仕。] 馮嘉會 [七月,戎政回部。十月加太子太保。十一月加太子太傅。] 兆魁 [六月閒住。] 薛貞 [七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董可威 [正月任。五月致仕。] 薛鳳翔 [五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崔呈秀 [七月任,仍管大工。十月加太子太保。] 應秋 [七月遷吏部尚書。] 房壯麗 [七月任。十月加太子太保。] 崔呈秀 [十月以工部尚書兼左都御史。] 七年丁卯八月,莊烈帝即位。 應秋 [八月加太子太師。十一月免。] 房壯麗 [十一月任。] 允厚 [七月加太子太傅。八月加太子太師。] 來宗道 [正月任。十一月加太子太保。十二月入閣。] 孟紹虞 [十二月任。] 嘉會 [三月加太子太師。四月卒。] 王之臣 [正月經畧回部管事,加太子太保。四月專任,晉太子太師。七月復出經畧。] 霍維華 [七月任。八月加太子太保。] 崔呈秀 [八月任。十月免。] 閻鳴泰 [十月任,晉少師。] 貞 [十一月免。] 蘇茂相 [十一月任。] 鳳翔 [八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呈秀 [七月加太子太傅。八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兵部。] 壯麗 [八月晉太子太傅。十一月遷吏部尚書。] 曹思誠 [十一月任,加太子太保。] 崇禎元年戊辰 壯麗 [四月免。] 王永光 [五月任。] 允厚 [二月免。] 王永光 [三月任。五月改吏部。] 畢自嚴 [五月任。] 紹虞 [六月免。] 何如寵 [六月任。] 鳴泰 [三月免。] 王在晉 [四月任。十月免。] 王洽 [十二月任。] 茂相 [二月免。] 王在晉 [三月任,加太子太保。四月改兵部。] 喬允升 [五月任。] 鳳翔 [正月免。] 劉廷元 [正月任。五月免。] 李長庚 [五月任。十二月憂去。] 思誠 [四月免。] 曹于汴 [五月任。] 二年己巳 永光 自嚴 如寵 [十二月入閣。] 洽 [十一月下獄死。] 申用懋 [十一月任。十二月致仕。] 允升 [十二月下獄。] 張鳳翔 [正月任。十一月下獄。] 南居益 [十二月任。] 于汴 三年庚午 永光 [三月加少保。] 自嚴 [八月加太子太保。] 李騰芳 [正月任。十二月加太子少保。] 梁廷棟 [正月任。七月加太子少保。] 韓繼思 [正月任。三月削職。] 胡應台 [三月任。] 居益 [六月削職。] 劉遵義 [六月任。] 曹珖 [八月任。] 于汴 [二月免。] 閔洪學 [三月任。] 四年辛未 永光 [三月免。] 閔洪學 [三月任。] 自嚴 騰芳 [五月致仕。] 黃汝良 [五月任。] 廷棟 [五月閒住。] 熊明遇 [六月任。] 應台 珖 洪學 [三月遷吏部尚書。] 陳于廷 [四月任。] 五年壬申 洪學 [八月免。] 李長庚 [八月召。十二月任。] 自嚴 汝良 明遇 [七月免。] 張鳳翼 [九月任。] 應台 珖 [二月加太子少保。五月免。] 張延登 [六月召。十月改左都御史。] 周士樸 [十月任。] 于廷 [三月加太子少保。九月免。] 張延登 [十月任。] 六年癸酉 長庚 自嚴 [三月下獄。] 侯恂 [五月任。] 汝良 [三月致仕。] 李康先 [五月任。] 鳳翼 應台 士樸 延登 七年甲戌 長庚 [八月削職。] 謝陞 [八月任。] 恂 康先 鳳翼 [二月加太子少保。] 應台 [閏八月免。] 馮英 [九月任。] 士樸 [十月削職。] 劉遵憲 [十一月復任。] 延登 [八月免。] 唐世濟 [八月任。] 八年乙亥 陞 [三月加太子太保。] 恂 康先 [正月免。] 黃士俊 [二月任。] 鳳翼 英 遵憲 世濟 九年丙子 陞 恂 [十一月削職。] 士俊 [六月入閣。] 姜逢元 [七月任。] 鳳翼 [七月督師。九月卒。] 楊嗣昌 [十月奪情任。] 英 遵憲 世濟 [十一月下獄。] 十年丁丑 陞 [二月免。] 田維嘉 [三月任。] 程國祥 [正月任。] 逢元 [十二月免。] 嗣昌 英 [四月削職充軍。] 鄭三俊 [閏四月任,加太子太保。] 遵憲 商周祚 [四月任。] 十一年戊寅 維嘉 [四月免。] 商周祚 [五月任。十一月削職。] 國祥 [六月入閣。] 李待問 [七月任。] 林欲楫 [正月掌詹事回部。] 嗣昌 [六月入閣,仍掌部事。] 三俊 [三月下獄。] 劉之鳳 [四月任。] 遵憲 周祚 [五月遷吏部尚書。] 鍾炌 [六月任。] 十二年己卯 莊欽鄰 [正月召。七月未至罷。] 謝陞 [八月復任。] 待問 欲楫 嗣昌 [九月督師討賊。] 傅宗龍 [五月任。十二月下獄。] 甄淑 [正月任。] 遵憲 [十一月加太子少保。] 炌 [□月削職。] 傅永淳 [七月任。] 十三年庚辰 陞 [四月入閣。] 傅永淳 [五月任。九月免。] 李日宣 [九月任。] 待問 欲楫 陳新甲 [正月任。] 淑 [七月免。] 李覺斯 [七月任。十二月削職。] 劉澤深 [十二月任。] 遵憲 永淳 [五月遷吏部尚書。] 王道直 [八月任。] 十四年辛巳 日宣 待問 欲楫 新甲 澤深 [十二月卒。] 遵憲 道直 十五年壬午 日宣 [六月下獄充軍。] 鄭三俊 [八月任。] 待問 [二月免。] 傅淑訓 [二月任。] 欲楫 [八月加太子太保。] 新甲 [八月下獄,棄市。] 張國維 [九月任。] 鄭三俊 [正月任。八月改吏部。] 范景文 [八月召,未任,改工部。] 徐石麒 [十一月任。] 遵憲 [四月加太子太保。] 范景文 [十月任。] 道直 [七月免。] 劉宗周 [八月任。十二月削職。] 李邦華 [十二月任。] 十六年癸未 三俊 [五月免。] 李遇知 [五月任。] 淑訓 [五月削職。] 倪元璐 [五月任。十月兼署禮部。] 欲楫 [十月致仕。] 倪元璐 [十月以戶部尚書兼署。] 國維 [五月免。] 馮元飇 [五月任。十一月告病。] 張縉彥 [十月任。] 石麒 [正月削職。] 張忻 [八月任。] 景文 邦華 十七年甲申三月,莊烈帝崩,明亡。 遇知 [三月病去。] 元璐 [二月解職。三月殉難。] 王鐸 [三月召,未赴。] 縉彥 [三月降賊。] 忻 [三月降賊。] 景文 [二月入閣。三月殉難。] 陳必謙 [三月任。] 邦華 [三月殉難 。] 后妃一 明太祖鑒前代女禍,立綱陳紀,首嚴內教。洪武元年命儒臣修女誡,諭翰林學士朱升曰:「治天下者,正家為先。正家之道,始於謹夫婦。后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俾預政事。至於嬪嬙之屬,不過備職事,侍巾櫛;恩寵或過,則驕恣犯分,上下失序。歷代宮闈,政由內出,鮮不為禍。惟明主能察於未然,下此多為所惑。卿等其纂女誡及古賢妃事可為法者,使後世子孫知所持守。」升等乃編錄上之。 五年六月命禮臣議宮官女職之制。禮臣上言:「周制,後宮設內官以贊內治。漢設內官一十四等,凡數百人。唐設六局二十四司,官凡一百九十人,女史五十餘人,皆選良家女充之。」帝以所設過多,命重加裁定。於是折衷曩制,立六局一司。局曰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功,司曰宮正,秩皆正六品。每局領四司,其屬二十有四,而尚宮總行六局之事。戒令責罰,則宮正掌之。官七十五人,女史十八人,視唐減百四十餘人,凡以服勞宮寢、祇勤典守而已。諸妃位號亦惟取賢、淑、莊、敬、惠、順、康、寧為稱,閨房雍肅,旨寓深遠。 又命工部制紅牌,鐫戒諭后妃之詞,懸於宮中。牌用鐵,字飾以金。復著令典,自后妃以下至嬪御女史,巨細衣食之費,金銀幣帛、器用百物之供,皆自尚宮取旨,牒內使監覆奏,移部臣取給焉。若尚宮不及奏,內使監不覆奏,而輒領於部者,論死。或以私書出外,罪亦如之。宮嬪以下有疾,醫者不得入宮,以證取藥。何其慎也。是以終明之代,宮壼肅清,論者謂其家法之善,超軼漢、唐。 爰自孝慈以迄愍后,考厥族里,次其世代,雖所遇不齊,顯晦異致,而凡居正號者並列於篇。其妃嬪有事實者,亦附見焉。 后妃一 太祖孝慈高皇后 孫貴妃 李淑妃 郭寧妃 惠帝馬皇后 成祖仁孝徐皇后 王貴妃 權賢妃 仁宗誠孝張皇后 宣宗恭讓胡皇后 孝恭孫皇后 吳賢妃 郭嬪 英宗孝莊錢皇后 孝肅周太后 景帝汪廢后肅孝杭皇后 憲宗吳廢后 孝貞王皇后 孝穆紀太后 孝惠邵太后 萬貴妃 太祖孝慈高皇后馬氏,宿州人。父馬公,母鄭媼,早卒。馬公素善郭子興,遂以后託子興。馬公卒,子興育之如己女。子興奇太祖,以后歸焉。 后仁慈有智鑒,好書史。太祖有劄記,輒命后掌之,倉卒未嘗忘。子興嘗信讒,疑太祖。后善事其妻,嫌隙得釋。太祖既克太平,后率將士妻妾渡江。及居江寧,吳、漢接境,戰無虛日,親緝甲士衣鞋佐軍。陳友諒寇龍灣,太祖率師禦之,后盡發宮中金帛犒士。嘗語太祖,定天下以不殺人為本。太祖善之。 洪武元年正月,太祖即帝位,冊為皇后。初,后從帝軍中,值歲大歉,帝又為郭氏所疑,嘗乏食。后竊炊餅,懷以進,肉為焦。居常貯糗糒脯脩供帝,無所乏絕,而己不宿飽。及貴,帝比之「蕪蔞豆粥」,「滹沱麥飯」,每對羣臣述后賢,同於唐長孫皇后。退以語后。后曰:「妾聞夫婦相保易,君臣相保難。陛下不忘妾同貧賤,願無忘羣臣同艱難。且妾何敢比長孫皇后也。」 后勤於內治,暇則講求古訓。告六宮,以宋多賢后,命女史錄其家法,朝夕省覽。或言宋過仁厚,后曰:「過仁厚,不愈於刻薄乎。」一日,問女史:「黃老何教也,而竇太后好之?」女史曰:「清淨無為為本。若絕仁棄義,民復孝慈,是其教矣。」后曰:「孝慈即仁義也,詎有絕仁義而為孝慈者哉。」后嘗誦小學,求帝表章焉。 帝前殿決事,或震怒,后伺帝還宮,輒隨事微諫。雖帝性嚴,然為緩刑戮者數矣。參軍郭景祥守和州,人言其子持矟欲殺父,帝將誅之。后曰:「景祥止一子,人言或不實,殺之恐絕其後。」帝廉之,果枉。李文忠守嚴州,楊憲誣其不法,帝欲召還。后曰:「嚴,敵境也,輕易將不宜。且文忠素賢,憲言詎可信。」帝遂已。文忠後卒有功。學士宋濂坐孫慎罪,逮至,論死,后諫曰:「民家為子弟延師,尚以禮全終始,況天子乎?且濂家居,必不知情。」帝不聽。會后侍帝食,不御酒肉。帝問故。對曰:「妾為宋先生作福事也。」帝惻然,投箸起。明日赦濂,安置茂州。吳興富民沈秀者,助築都城三之一,又請犒軍。帝怒曰:「匹夫犒天子軍,亂民也,宜誅。」后諫曰:「妾聞法者,誅不法也,非以誅不祥。民富敵國,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將災之,陛下何誅焉。」乃釋秀,戍雲南。帝嘗令重囚築城。后曰:「贖罪罰役,國家至恩。但疲囚加役,恐仍不免死亡。」帝乃悉赦之。帝嘗怒責宮人,后亦佯怒,令執付宮正司議罪。帝曰:「何為?」后曰:「帝王不以喜怒加刑賞。當陛下怒時,恐有畸重。付宮正,則酌其平矣。即陛下論人罪亦詔有司耳。」 一日,問帝:「今天下民安乎?」帝曰:「此非爾所宜問也。」后曰:「陛下天下父,妾辱天下母,子之安否,何可不問。」遇歲旱,輒率宮人蔬食,助祈禱;歲凶,則設麥飯野羹。帝或告以振卹。后曰:「振卹不如蓄積之先備也。」奏事官朝散,會食廷中,后命中官取飲食親嘗之。味弗甘,遂啟帝曰:「人主自奉欲薄,養賢宜厚。」帝為飭光祿官。帝幸太學還,后問生徒幾何,帝曰:「數千。」后曰:「人才衆矣。諸生有廩食,妻子將何所仰給?」於是立紅板倉,積糧賜其家。太學生家糧自后始。諸將克元都,俘寶玉至。后曰:「元有是而不能守,意者帝王自有寶歟。」帝曰:「朕知后謂得賢為寶耳。」后拜謝曰:「誠如陛下言。妾與陛下起貧賤,至今日。恒恐驕縱生於奢侈,危亡起於細微,故願得賢人共理天下。」又曰:「法屢更必弊,法弊則奸生;民數擾必困,民困則亂生。」帝嘆曰:「至言也。」命女史書之冊。其規正,類如此。 帝每御膳,后皆躬自省視。平居服大練浣濯之衣,雖敝不忍易。聞元世祖后煮故弓弦事,亦命取練織為衾裯,以賜高年煢獨。餘帛纇絲,緝成衣裳,賜諸王妃公主,使知蠶桑艱難。妃嬪宮人被寵有子者,厚待之。命婦入朝,待之如家人禮。帝欲訪后族人官之,后謝曰:「爵祿私外家,非法。」力辭而止。然言及父母早卒,輒悲哀流涕。帝封馬公徐王,鄭媼為王夫人,修墓置廟焉。 洪武十五年八月寢疾。羣臣請禱祀,求良醫。后謂帝曰:「死生,命也,禱祀何益。且醫何能活人。使服藥不效,得毋以妾故而罪諸醫乎。」疾亟,帝問所欲言。曰:「願陛下求賢納諫,慎終如始,子孫皆賢,臣民得所而已。」是月丙戌崩,年五十一。帝慟哭,遂不復立后。是年九月庚午葬孝陵,諡曰孝慈皇后。宮人思之,作歌曰:「我后聖慈,化行家邦。撫我育我,懷德難忘。懷德難忘,於萬斯年。毖彼下泉,悠悠蒼天。」永樂元年上尊諡曰孝慈昭憲至仁文德承天順聖高皇后。嘉靖十七年加上尊諡曰孝慈貞化哲順仁徽成天育聖至德高皇后。 成穆貴妃孫氏,陳州人。元末兵亂,妃父母俱亡,從仲兄蕃避兵揚州。青軍陷城,元帥馬世熊得之,育為義女。年十八,太祖納焉。及即位,冊封貴妃,位衆妃上。洪武七年九月薨,年三十有二。帝以妃無子,命周王橚行慈母服三年,東宮、諸王皆期。敕儒臣作孝慈錄。庶子為生母服三年,衆子為庶母期,自妃始。葬褚岡。賜兄瑛田租三百石,歲供祀。後附葬孝陵。 淑妃李氏,壽州人。父傑,洪武初,以廣武衞指揮北征,卒於陣。十七年九月,孝慈皇后服除,冊封淑妃,攝六宮事。未幾,薨。 寧妃郭氏,濠人郭山甫女。山甫善相人。太祖微時過其家,山甫相之,大驚曰:「公相貴不可言。」因謂諸子興、英曰:「吾相汝曹皆可封侯者以此。」亟遣從渡江,並遣妃侍太祖。後封寧妃。李淑妃薨,妃攝六宮事。山甫累贈營國公,興、英皆以功封侯,自有傳。 惠帝皇后馬氏,光祿少卿全女也。洪武二十八年冊為皇太孫妃。建文元年二月冊為皇后。四年六月,城陷,崩於火。 成祖仁孝皇后徐氏,中山王達長女也。幼貞靜,好讀書,稱女諸生。太祖聞后賢淑,召達謂曰:「朕與卿,布衣交也。古君臣相契者,率為婚姻。卿有令女,其以朕子棣配焉。」達頓首謝。 洪武九年冊為燕王妃。高皇后深愛之。從王之藩,居孝慈高皇后喪三年,蔬食如禮。高皇后遺言可誦者,后一一舉之不遺。 靖難兵起,王襲大寧,李景隆乘間進圍北平。時仁宗以世子居守,凡部分備禦,多禀命於后。景隆攻城急,城中兵少,后激勸將校士民妻,皆授甲登陴拒守,城卒以全。 王即帝位,冊為皇后。言:「南北每年戰鬬,兵民疲敝,宜與休息。」又言:「當世賢才皆高皇帝所遺,陛下不宜以新舊間。」又言:「帝堯施仁自親始。」帝輒嘉納焉。初,后弟增壽常以國情輸之燕,為惠帝所誅,至是欲贈爵,后力言不可。帝不聽,竟封定國公。命其子景昌襲,乃以告后。后曰:「非妾志也。」終弗謝。嘗言漢、趙二王性不順,官僚宜擇廷臣兼署之。一日,問:「陛下誰與圖治者?」帝曰:「六卿理政務,翰林職論思。」后因請悉召見其命婦,賜冠服鈔幣。諭曰:「婦之事夫,奚止饋食衣服而已,必有助焉。朋友之言,有從有違,夫婦之言,婉順易入。吾旦夕侍上,惟以生民為念,汝曹勉之。」嘗採女憲、女誡作內訓二十篇,又類編古人嘉言善行,作勸善書,頒行天下。 永樂五年七月,疾革,惟勸帝愛惜百姓,廣求賢才,恩禮宗室,毋驕畜外家。又告皇太子:曩者北平將校妻為我荷戈城守,恨未獲隨皇帝北巡,一賚卹之也。是月乙卯崩,年四十有六。帝悲慟,為薦大齋於靈谷、天禧二寺,聽羣臣致祭,光祿為具物。十月甲午,諡曰仁孝皇后。七年營壽陵於昌平之天壽山,又四年而陵成,以后葬焉,即長陵也。帝亦不復立后。仁宗即位,上尊諡曰仁孝慈懿誠明莊獻配天齊聖文皇后,祔太廟。 昭獻貴妃王氏,蘇州人。永樂七年封貴妃。妃有賢德,事仁孝皇后恭謹,為帝所重。帝晚年多急怒。妃曲為調護,自太子諸王公主以下皆倚賴焉。十八年七月薨,禮視太祖成穆孫貴妃。 恭獻賢妃權氏,朝鮮人。永樂時,朝鮮貢女充掖庭,妃與焉。姿質穠粹,善吹玉簫。帝愛憐之。七年封賢妃,命其父永均為光祿卿。明年十月侍帝北征。凱還,葬於臨城,葬嶧縣。 仁宗誠孝皇后張氏,永城人。父麒以女貴,追封彭城伯,具外戚傳。洪武二十八年封燕世子妃。永樂二年封皇太子妃。仁宗立,冊為皇后。宣宗即位,尊為皇太后。英宗即位,尊為太皇太后。 后始為太子妃,操婦道至謹,雅得成祖及仁孝皇后懽。太子數為漢、趙二王所間,體肥碩不能騎射。成祖恚,至減太子宮膳,瀕易者屢矣,卒以后故得不廢。及立為后,中外政事莫不周知。 宣德初,軍國大議多禀聽裁決。是時海內寧泰,帝入奉起居,出奉遊宴,四方貢獻,雖微物必先上皇太后。兩宮慈孝聞天下。三年,太后遊西苑,皇后皇妃侍,帝親掖輿登萬歲山,奉觴上壽,獻詩頒德。又明年謁長、獻二陵,帝親櫜鞬騎導。至河橋,下馬扶輦。畿民夾道拜觀,陵旁老稚皆山呼拜迎。太后顧曰:「百姓戴君,以能安之耳,皇帝宜重念。」及還,過農家,召老婦問生業,賜鈔幣。有獻蔬食酒漿者,取以賜帝,曰:「此田家味也。」從臣英國公張輔,尚書蹇義,大學士楊士奇、楊榮、金幼孜、楊溥請見行殿。太后慰勞之,且曰:「爾等先朝舊人,勉輔嗣君。」他日,帝謂士奇曰:「皇太后謁陵還,道汝輩行事甚習。言輔,武臣也,達大義。義重厚小心,第寡斷。汝克正,言無避忤,先帝或數不樂,然終從汝,以不敗事。又有三事,時悔不從也。」太后遇外家嚴,弟昇至淳謹,然不許預議國事。 宣宗崩,英宗方九歲,宮中訛言將召立襄王矣。太后趣召諸大臣至乾清宮,指太子泣曰:「此新天子也。」羣臣呼萬歲,浮言乃息。大臣請太后垂簾聽政,太后曰:「毋壞祖宗法。第悉罷一切不急務,時時勗帝向學,委任股肱。」以故王振雖寵於帝,終太后世不敢專大政。 正統七年十月崩。當大漸,召士奇、溥入,命中官問國家尚有何大事未辦者,士奇舉三事。一謂建庶人雖亡,當修實錄。一謂太宗詔有收方孝孺諸臣遺書者死,宜弛其禁。其三未及奏上,而太后已崩。遺詔勉大臣佐帝惇行仁政,語甚諄篤。上尊諡曰誠孝恭肅明德弘仁順天啟聖昭皇后,合葬獻陵,祔太廟。 宣宗恭讓皇后胡氏,名善祥,濟寧人。永樂十五年選為皇太孫妃。已,為皇太子妃。宣宗即位,立為皇后。時孫貴妃有寵,后未有子,又善病。三年春,帝令后上表辭位,乃退居長安宮,賜號靜慈仙師,而冊貴妃為后。諸大臣張輔、蹇義、夏原吉、楊士奇、楊榮等不能爭。張太后憫后賢,常召居清寧宮。內廷朝宴,命居孫后上。孫后常怏怏。正統七年十月,太皇太后崩,后痛哭不已,踰年亦崩,用嬪御禮葬金山。 后無過被廢,天下聞而憐之。宣宗後亦悔。嘗自解曰:「此朕少年事。」天順六年,孫太后崩,錢皇后為英宗言:「后賢而無罪,廢為仙師。其沒也,人畏太后,殮葬皆不如禮。」因勸復其位號。英宗問大學士李賢。賢對曰:「陛下此心,天地鬼神實臨之。然臣以陵寢、享殿、神主俱宜如奉先殿式,庶稱陛下明孝。」七年閏七月,上尊諡曰恭讓誠順康穆靜慈章皇后,修陵寢,不祔廟。 宣宗孝恭皇后孫氏,鄒平人。幼有美色。父忠,永城縣主簿也。誠孝皇后母彭城伯夫人,故永城人,時時入禁中,言忠有賢女,遂得入宮。方十餘歲,成祖命誠孝后育之。已而宣宗婚,詔選濟寧胡氏為妃,而以孫氏為嬪。宣宗即位,封貴妃。故事,皇后金寶金冊,貴妃以下,有冊無寶。妃有寵,宣德元年五月,帝請於太后,製金寶賜焉。貴妃有寶自此始。 妃亦無子,陰取宮人子為己子,即英宗也,由是眷寵益重。胡后上表遜位,請早定國本。妃偽辭曰:「后病痊自有子,吾子敢先后子耶?」三年三月,胡后廢,遂冊為皇后。英宗立,尊為皇太后。 英宗北狩,太后命郕王監國。景帝即位,尊為上聖皇太后。時英宗在迤北,數寄禦寒衣裘。及還,幽南宮,太后數入省視。石亨等謀奪門,先密白太后。許之。英宗復辟,上徽號曰聖烈慈壽皇太后。明興,宮闈徽號亦自此始。天順六年九月崩,上尊諡曰孝恭懿憲慈仁莊烈齊天配聖章皇后,合葬景陵,祔太廟。而英宗生母,人卒無知之者。 吳太后,景帝母也,丹徒人。宣宗為太子時,選入宮。宣德三年封賢妃。景帝即位,尊為皇太后。英宗復辟,復稱宣廟賢妃。成化中薨。 郭嬪,名愛,字善理,鳳陽人。賢而有文,入宮二旬而卒。自知死期,書楚聲以自哀。詞曰:「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悽悽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正統元年八月追贈皇庶母惠妃何氏為貴妃,諡端靜;趙氏為賢妃,諡純靜;吳氏為惠妃,諡貞順;焦氏為淑妃,諡莊靜;曹氏為敬妃,諡莊順;徐氏為順妃,諡貞惠;袁氏為麗妃,諡恭定;諸氏為淑妃,諡貞靜;李氏為充妃,諡恭順;何氏為成妃,諡肅僖。冊文曰:「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徽稱,用彰節行。」蓋宣宗殉葬宮妃也。 初,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恤。若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自錦衣衞所試百戶、散騎帶刀舍人進千百戶,帶俸世襲,人謂之「太祖朝天女戶」。歷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猶用其制,蓋當時王府皆然。至英宗遺詔,始罷之。 英宗孝莊皇后錢氏,海州人。正統七年立為后。帝憫后族單微,欲侯之,后輒遜謝。故后家獨無封。英宗北狩,傾中宮貲佐迎駕。夜哀泣籲天,倦即臥地,損一股。以哭泣復損一目。英宗在南宮,不自得,后曲為慰解。后無子,周貴妃有子,立為皇太子。英宗大漸,遺命曰:「錢皇后千秋萬歲後,與朕同葬。」大學士李賢退而書之冊。 憲宗立,上兩宮徽號,下廷臣議。大監夏時希貴妃意,傳諭獨尊貴妃為皇太后。大學士李賢、彭時力爭,乃兩宮並尊,而稱后為慈懿皇太后。及營裕陵,賢、時請營三壙,下廷議。夏時復言不可,事竟寢。 成化四年六月,太后崩,周太后不欲后合葬。帝使夏時、懷恩召大臣議。彭時首對曰:「合葬裕陵,主祔廟,定禮也。」翼日,帝召問,時對如前。帝曰:「朕豈不知,慮他日妨母后耳。」時曰:「皇上孝事兩宮,聖德彰聞。禮之所合,孝之所歸也。」商輅亦言:「不祔葬,損聖德。」劉定之曰:「孝從義,不從命。」帝默然久之,曰:「不從命尚得為孝耶!」時力請合葬裕陵左,而虛右以待周太后。已,復與大臣疏爭,帝再下廷議。吏部尚書李秉、禮部尚書姚夔集廷臣九十九人議,皆請如時言。帝曰:「卿等言是,顧朕屢請太后未得命。乖禮非孝,違親亦非孝。」明日,詹事柯潛、給事中魏元等上疏,又明日,夔等合疏上,皆執議如初。中旨猶諭別擇葬地。於是百官伏哭文華門外。帝命羣臣退。衆叩頭,不得旨不敢退。自巳至申,乃得允。衆呼萬歲出。事詳時、夔傳中。是年七月上尊諡曰孝莊獻穆弘惠顯仁恭天欽聖睿皇后,祔太廟。九月合葬裕陵,異隧,距英宗玄堂數丈許,中窒之,虛右壙以待周太后,其隧獨通,而奉先殿祭,亦不設后主。 弘治十七年,周太后崩。孝宗御便殿,出裕陵圖,示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陽曰:「陵有二隧,若者窒,若者可通往來,皆先朝內臣所為,此未合禮。昨見成化間彭時、姚夔等章奏,先朝大臣為國如此,先帝亦不得已耳。欽天監言通隧上干先帝陵堂,恐動地脈,朕已面折之。窒則天地閉塞,通則風氣流行。」健等因力贊。帝復問祔廟禮,健等言:「祔二后,自唐始也。祔三后,自宋始也,漢以前一帝一后。曩者定議合祔,孝莊太后居左,今大行太皇太后居右,且引唐、宋故事為證,臣等以此不敢復論。」帝曰:「二后已非,況復三后。」遷曰:「宋祔三后,一繼立,一生母也。」帝曰:「事須師古,太皇太后鞠育朕躬,朕豈敢忘,顧私情耳。祖宗來,一帝一后。今並祔,壞禮自朕始。且奉先殿祭皇祖,特座一飯一匙而已。夫孝穆皇太后,朕生母也,別祀之奉慈殿。今仁壽宮前殿稍寬,朕欲奉太皇太后於此,他日奉孝穆皇太后於後,歲時祭享,如太廟。」於是命羣臣詳議。議上,將建新廟,欽天監奏年方有礙。廷議請暫祀周太后於奉慈殿,稱孝肅太皇太后。殿在奉先殿西,帝以祀孝穆,至是中奉孝肅而徙孝穆居左焉。帝始欲通隧,亦以陰陽家言不果行。 孝肅周太后,英宗妃,憲宗生母也,昌平人。天順元年封貴妃。憲宗即位,尊為皇太后。其年十月,太后誕日,帝令僧道建齋祭。禮部尚書姚夔帥羣臣詣齋所,為太后祈福。給事中張寧等劾之。帝是其言,令自後僧道齋醮,百官不得行香。二十三年四月上徽號曰聖慈仁壽皇太后。孝宗立,尊為太皇太后。 先是,憲宗在位,事太后至孝,五日一朝,燕享必親。太后意所欲,惟恐不懽。至錢太后合葬裕陵,太后殊難之。憲宗委曲寬譬,乃得請。孝宗生西宮,母妃紀氏薨,太后育之宮中,省視萬方。及孝宗即位,事太后亦至孝。太后病瘍,久之愈,誥諭羣臣曰:「自英皇厭代,予正位長樂,憲宗皇帝以天下養,二十四年猶一日。茲予偶患瘍,皇帝夜籲天,為予請命,春郊罷宴,問視惟勤,俾老年疾體,獲厎康寧。以昔視今,父子兩世,孝同一揆,予甚嘉焉。」 弘治十一年冬,清寧宮災,太后移居仁壽宮。明年,清寧宮成,迺還居焉。太后弟長寧伯彧家有賜田,有司請釐正之,帝未許也,太后曰:「奈何以我故骫皇帝法。」使歸地於官。 弘治十七年三月崩,諡孝肅貞順康懿光烈輔天承聖睿皇后,合葬裕陵。以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陽議,別祀於奉慈殿,不祔廟,仍稱太皇太后。嘉靖十五年,與紀、邵二太后並移祀陵殿,題主曰皇后,不繫帝諡,以別嫡庶。其後穆宗母孝恪、神宗母孝定、光宗母孝靖、熹宗母孝和、莊烈帝母孝純,咸遵用其制。 景帝廢后汪氏,順天人。正統十年冊為郕王妃。十四年冬,王即皇帝位,冊為皇后。后有賢德,嘗念京師諸死事及老弱遇害者暴骨原野,令官校掩埋之。生二女,無子。景泰三年,妃杭氏生子見濟,景帝欲立為太子,而廢憲宗,后執不可。以是忤帝意,遂廢后,立杭氏為皇后。七年,杭后崩,諡肅孝。英宗復位,削皇后號,毀所葬陵,而后仍稱郕王妃。景帝崩,英宗以其後宮唐氏等殉,議及后。李賢曰:「妃已幽廢,況兩女幼,尤可憫。」帝乃已。 憲宗復立為太子,雅知后不欲廢立,事之甚恭。因為帝言,遷之外王府,得盡攜宮中所有而出。與周太后相得甚歡,歲時入宮,敘家人禮。然性剛執。一日,英宗問太監劉桓曰:「記有玉玲瓏繫腰,今何在?」桓言當在妃所。英宗命索之。后投諸井,對使者曰:「無之。」已而告人曰:「七年天子,不堪消受此數片玉耶!」已,有言后出所攜鉅萬計,英宗遣使檢取之,遂立盡。正德元年十二月薨,議祭葬禮。大學士王鏊曰:「葬以妃,祭以后。」遂合葬金山。明年上尊諡曰貞惠安和景皇后。 憲宗廢后吳氏,順天人。天順八年七月立為皇后。先是,憲宗居東宮,萬貴妃已擅寵。后既立,摘其過,杖之。帝怒,下詔曰:「先帝為朕簡求賢淑,已定王氏,育於別宮待期。太監牛玉輒以選退吳氏於太后前復選。冊立禮成之後,朕見舉動輕佻,禮度率略,德不稱位,因察其實,始知非預立者。用是不得已,請命太后,廢吳氏別宮。」立甫踰月耳。后父俊,先授都督同知,至是下獄戍邊。謫玉孝陵種菜,玉從子太常少卿綸、甥吏部員外郎楊琮並除名,姻家懷寧侯孫鏜閒住。於是南京給事中王徽、王淵、朱寬、李翺、李鈞等合疏言玉罪重罰輕,因並劾大學士李賢。帝怒,徽等皆貶邊州判官。 後孝宗生於西官,后保抱惟謹。孝宗即位,念后恩,命服膳皆如母后禮,官其姪錦衣百戶。正德四年薨。劉瑾欲焚之。大學士王鏊持不可,乃以妃禮葬。 孝貞皇后王氏,上元人。憲宗在東宮,英宗為擇配,得十二人,選后及吳氏、栢氏留宮中。吳氏既立而廢,遂冊為皇后,天順八年十月也。萬貴妃寵冠後宮,后處之淡如。孝宗即位,尊為皇太后。武宗即位,尊為太皇太后。正德五年十二月上尊號曰慈聖康壽。十三年二月崩,上尊諡曰孝貞莊懿恭靖仁慈欽天輔聖純皇后,合葬茂陵,祔太廟。 孝穆紀太后,孝宗生母也,賀縣人。本蠻土官女。成化中征蠻,俘入掖庭,授女史,警敏通文字,命守內藏。時萬貴妃專寵而妬,後宮有娠者皆治使墮。栢賢妃生悼恭太子,亦為所害。帝偶行內藏,應對稱旨,悅,幸之,遂有身。萬貴妃知而恚甚,令婢鈎治之。婢謬報曰病痞。乃謫居安樂堂。久之,生孝宗,使門監張敏溺焉。敏驚曰:「上未有子,奈何棄之。」稍哺粉餌飴蜜,藏之他室,貴妃日伺無所得。至五六歲,未敢剪胎髮。時吳后廢居西內,近安樂堂,密知其事,往來哺養,帝不知也。 帝自悼恭太子薨後,久無嗣,中外皆以為憂。成化十一年,帝召張敏櫛髮,照鏡嘆曰:「老將至而無子。」敏伏地曰:「死罪,萬歲已有子也。」帝愕然,問安在。對曰:「奴言即死,萬歲當為皇子主。」於是太監懷恩頓首曰:「敏言是。皇子潛養西內,今已六歲矣,匿不敢聞。」帝大喜,即日幸西內,遣使往迎皇子。使至,妃抱皇子泣曰:「兒去,吾不得生。兒見黃袍有鬚者,即兒父也。」衣以小緋袍,乘小輿,擁至階下,髮披地,走投帝懷。帝置之膝,撫視久之,悲喜泣下曰:「我子也,類我。」使懷恩赴內閣具道其故,羣臣皆大喜。明日,入賀,頒詔天下。移妃居永壽宮,數召見。萬貴妃日夜怨泣曰:「羣小紿我。」其年六月,妃暴薨。或曰貴妃致之死,或曰自縊也。諡恭恪莊僖淑妃。敏懼,亦吞金死。敏,同安人。 孝宗既立為皇太子,時孝肅皇太后居仁壽宮,語帝曰:「以兒付我。」太子遂居仁壽。一日,貴妃召太子食,孝肅謂太子曰:「兒去,無食也。」太子至,貴妃賜食,曰:「已飽。」進羹,曰:「疑有毒。」貴妃大恚曰:「是兒數歲即如是,他日魚肉我矣。」因恚而成疾。 孝宗即位,追諡淑妃為孝穆慈慧恭恪莊僖崇天承聖純皇后,遷葬茂陵,別祀奉慈殿。帝悲念太后,特遣太監蔡用求太后家,得紀父貴、紀祖旺兄弟以聞。帝大喜,詔改父貴為貴,授錦衣衞指揮同知,祖旺為旺,授錦衣衞指揮僉事,賜予第宅、金帛、莊田、奴婢不可勝計。追贈太后父為中軍都督府左都督,母為夫人,其曾祖、祖父亦如之。遣修太后先塋之在賀者,置守墳戶,復其家。 先是,太后在宮中,嘗自言家賀縣,姓紀,幼不能知親族也,太監郭鏞聞而識之。太監陸愷者,亦廣西人,故姓李,蠻中紀、李同音,因妄稱太后兄,令人訪其族人詣京師。愷女兄夫韋父成者出冒之,有司待以戚畹,名所居里曰迎恩里。貴、旺曰:「韋猶冒李,況我實李氏。」因詐為宗系上有司,有司莫辨也。二人既驟貴,父成亦詣闕爭辨。帝命郭鏞按之。鏞逐父成,猶令馳驛歸。及帝使治后先塋,蠻中李姓者數輩,皆稱太后家,自言於使者。使者還,奏貴、旺不實。復遣給事中孫珪、御史滕祐間行連、賀間,微服入猺、獞中訪之,盡得其狀,歸奏。帝謫罰鏞等有差,戍貴、旺邊海。自此帝數求太后家,竟不得。 弘治三年,禮部尚書耿裕奏曰:「粵西當大征之後,兵燹饑荒,人民奔竄,歲月悠遠,踪跡難明。昔孝慈高皇后與高皇帝同起艱難,化家為國,徐王親高皇后父,當后之身,尋求家族,尚不克獲,然後立廟宿州,春秋祭祀。今紀太后幼離西粵,入侍先帝,連、賀非徐、宿中原之地,嬪宮無母后正位之年,陛下訪尋雖切,安從得其實哉。臣愚謂可倣徐王故事,定擬太后父母封號,立祠桂林致祭。」帝曰:「孝穆皇太后早棄朕躬,每一思念,惄焉如割。初謂宗親尚可旁求,寧受百欺,冀獲一是。卿等謂歲久無從物色,請加封立廟,以慰聖母之靈。皇祖既有故事,朕心雖不忍,又奚敢違。」於是封后父推誠宣力武臣特進光祿大夫柱國慶元伯,諡端僖,后母伯夫人,立廟桂林府,有司歲時祀。大學士尹直撰哀冊有云:「覩漢家堯母之門,增宋室仁宗之慟。」帝燕閒念誦,輒欷歔流涕也。 孝惠邵太后,憲宗妃,興獻帝母也。父林,昌化人,貧甚,鬻女於杭州鎮守太監,妃由此入宮。知書,有容色。成化十二年封宸妃,尋進封貴妃。興王之藩,妃不得從。世宗入繼大統,妃已老,目眚矣,喜孫為皇帝,摸世宗身,自頂至踵。已,尊為皇太后。嘉靖元年上尊號曰壽安。十一月崩。帝欲明年二月遷葬茂陵,大學士楊廷和等言:「祖陵不當數興工作,驚動神靈。」不從。諡曰孝惠康肅溫仁懿順協天祐聖皇太后,別祀奉慈殿。七年七月改稱太皇太后。十五年遷主陵殿,稱皇后,與孝肅、孝穆等。 恭肅貴妃萬氏,諸城人。四歲選入掖廷,為孫太后宮女。及長,侍憲宗於東宮。憲宗年十六即位,妃已三十有五,機警,善迎帝意,遂讒廢皇后吳氏,六宮希得進御。帝每遊幸,妃戎服前驅。成化二年正月生皇第一子,帝大喜,遣中使祀諸山川,遂封貴妃。皇子未期薨,妃亦自是不復娠矣。 當是時,帝未有子,中外以為憂,言者每請溥恩澤以廣繼嗣。給事中李森、魏元,御史康永韶等先後言尤切。四年秋,彗星屢見。大學士彭時、尚書姚夔亦以為言。帝曰:「內事也,朕自主之。」然不能用。妃益驕。中官用事者,一忤意,立見斥逐。掖廷御幸有身,飲藥傷墜者無數。孝宗之生,頂寸許無髮,或曰藥所中也。紀淑妃之死,實妃為之。佞倖錢能、覃勤、汪直、梁芳、韋興輩皆假貢獻,苛斂民財,傾竭府庫,以結貴妃歡。奇技淫巧,禱祠宮觀,糜費無算。久之,帝後宮生子漸多,芳等懼太子年長,他日立,將治己罪,同導妃勸帝易儲。會泰山震,占者謂應在東宮。帝心懼,事乃寢。 二十三年春,暴疾薨,帝輟朝七日。諡曰恭肅端慎榮靖皇貴妃,葬天壽山。弘治初,御史曹璘請削妃諡號。魚臺縣丞徐頊請逮治診視紀太后諸醫,捕萬氏家屬,究問當時薨狀。孝宗以重違先帝意,已之。 后妃二 孝宗孝康張皇后 武宗孝靜夏皇后 世宗孝潔陳皇后 張廢后 孝烈方皇后 孝恪杜太后 穆宗孝懿李皇后 孝安陳皇后 孝定李太后 神宗孝端王皇后劉昭妃 孝靖王太后 鄭貴妃 光宗孝元郭皇后 孝和王太后 孝純劉太后 李康妃 李莊妃 趙選侍 熹宗懿安張皇后 張裕妃 莊烈帝愍周皇后 田貴妃 孝宗孝康皇后張氏,興濟人。父巒,以鄉貢入太學。母金氏,夢月入懷而生后。成化二十三年選為太子妃。是年,孝宗即位,冊立為皇后。帝頗優禮外家,追封巒昌國公,封后弟鶴齡壽寧侯,延齡建昌伯,為后立家廟於興濟,工作壯麗,數年始畢。鶴齡、延齡並注籍宮禁,縱家人為奸利,中外諸臣多以為言,帝以后故不問。 武宗即位,尊為皇太后。五年十二月,以寘鐇平,上尊號曰慈壽皇太后。世宗入繼,稱聖母,加上尊號曰昭聖慈壽。嘉靖三年加上昭聖康惠慈壽。已,改稱伯母。十五年復加上昭聖恭安康惠慈壽。二十年八月崩,諡曰孝康靖肅莊慈哲懿翊天贊聖敬皇后,合葬泰陵,祔廟。 武宗之崩也,江彬等懷不軌。賴后與大學士楊廷和定策禁中,迎立世宗,而世宗事后顧日益薄。元年大婚,初傳昭聖懿旨,既復改壽安太后。壽安者,憲宗妃,興獻帝生母也。廷和爭之,乃止。三年,興國太后誕節,敕命婦朝賀,燕賚倍常。及后誕日,敕免賀。修撰舒芬疏諫,奪俸。御史朱淛、馬明衡、陳逅、季本,員外郎林惟聰等先後言,皆得罪。竟罷朝賀。 初,興國太后以藩妃入,太后猶以故事遇之,帝頗不悅。及帝朝,太后待之又倨。會太后弟延齡為人所告,帝坐延齡謀逆論死,太后窘迫無所出。哀沖太子生,請入賀,帝謝不見。使人請,不許。大學士張孚敬亦為延齡請,帝手敕曰:「天下者,高皇帝之天下,孝宗皇帝守高皇帝法。卿慮傷伯母心,豈不慮傷高、孝二廟心耶?」孚敬復奏曰:「陛下嗣位時,用臣言,稱伯母皇太后,朝臣歸過陛下,至今未已。茲者大小臣工默無一言,誠幸太后不得令終,以重陛下過耳。夫謀逆之罪,獄成當坐族誅,昭聖獨非張氏乎,陛下何以處此!」冬月慮囚,帝又欲殺延齡,復以孚敬言而止。亡何,奸人劉東山者告變,并逮鶴齡下詔獄。太后至衣敝襦席藁為請,亦不聽。久之,鶴齡瘐死。及太后崩,帝竟殺延齡,事詳外戚傳。 武宗孝靜皇后夏氏,上元人。正德元年冊立為皇后。嘉靖元年上尊稱曰莊肅皇后。十四年正月崩,合葬康陵,祔廟。初,禮臣上喪儀,帝曰:「嫂叔無服,且兩宮在上,朕服青,臣民如母后服。」禮部尚書夏言曰:「皇上以嫂叔絕服,則羣臣不敢素服見皇上,請暫罷朝參。」許之。已而議諡,大學士張孚敬曰:「大行皇后,上嫂也,與累朝元后異,宜用二字或四字。」李時曰:「宜用八。」左都御史王廷相、吏部侍郎霍韜等曰:「均帝后也,何殊。」言集衆議,因奏曰:「古人尚質,諡法簡,稱其行,後人增加,臣子情也。生今世,宜行今制。大行皇后宜如列聖元后諡,二四及八,於禮無據。」帝不從,命再議。羣臣請如孚敬言。帝曰:「用六,合陰數焉。」於是上諡孝靜莊惠安肅毅皇后。十五年,帝覺孚敬言非是,敕曰:「孝靜皇后諡不備,不稱配武宗。」乃改諡孝靜莊惠安肅溫誠順天偕聖毅皇后。 世宗孝潔皇后陳氏,元城人。嘉靖元年冊立為皇后。帝性嚴厲。一日,與后同坐,張、方二妃進茗,帝循視其手。后恚,投杯起。帝大怒。后驚悸,墮娠崩,七年十月也。喪禮從殺。帝素服御西角門十日,即玄冠玄裳御奉天門,諡曰悼靈,葬襖兒峪。葬之日,梓宮出王門,百官一日臨。給事中王汝梅諫,不聽。十五年,禮部尚書夏言議請改諡。時帝意久釋矣,乃改諡曰孝潔。穆宗即位,禮臣議:「孝潔皇后,大行皇帝元配,宜合葬祔廟。若遵遺制祔孝烈,則舍元配也,若同祔,則二后也。大行皇帝升祔時,宜奉孝潔配,遷葬永陵,孝烈主宜別祀。」報可。隆慶元年二月上尊諡曰孝潔恭懿慈睿安莊相天翊聖肅皇后。 廢后張氏,世宗第二后也。初封順妃。七年,陳皇后崩,遂立為后。是時,帝方追古禮,令后率嬪御親蠶北郊,又日率六宮聽講章聖女訓於宮中。十三年正月廢居別宮。十五年薨,喪葬儀視宣宗胡廢后。 孝烈皇后方氏,世宗第三后也,江寧人。帝即位且十年,未有子。大學士張孚敬言:「古者天子立后,並建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所以廣嗣也。陛下春秋鼎盛,宜博求淑女,為子嗣計。」從之。十年三月,后與鄭氏、王氏、閻氏、韋氏、沈氏、盧氏、沈氏、杜氏同冊為九嬪,冠九翟冠,大采鞠衣,圭用次玉,穀文,冊黃金塗,視皇后殺五分之一,至期,帝袞冕告太廟,還服皮弁,御華蓋殿,傳制,遣大臣行冊禮。既冊,從皇后朝奉先殿。禮成,帝服皮弁,受百官賀,蓋創禮也。張后廢,遂立為后,而封沈氏為宸妃,閻氏為麗妃。舊制,立后,謁內廟而已,至是,下禮臣議廟見禮。於是羣臣以天子立三宮以承宗廟,禮經有廟見之文,乃考据禮經,參稽大明集禮,擬儀注以上。至期,帝率后謁太廟及世廟。越三日,頒詔天下。明日,受命婦朝。 二十一年,宮婢楊金英等謀弒逆,帝賴后救得免,乃進后父泰和伯銳爵為侯。初,曹妃有色,帝愛之,冊為端妃。是夕,帝宿端妃宮。金英等伺帝熟寢,以組縊帝項,誤為死結,得不絕。同事張金蓮知事不就,走告后。后馳至,解組,帝蘇。后命內監張佐等捕宮人雜治,言金英等弒逆,王寧嬪首謀。又曰,曹端妃雖不與,亦知謀。時帝病悸不能言,后傳帝命收端妃、寧嬪及金英等悉磔於市,并誅其族屬十餘人,然妃實不知也。久之,帝始知其冤。 二十六年十一月乙未,后崩。詔曰:「皇后比救朕危,奉天濟難,其以元后禮葬。」預名葬地曰永陵,諡孝烈,親定諡禮,視昔加隆焉。禮成,頒詔天下。及大祥,禮臣請安主奉先殿東夾室,帝曰:「奉先殿夾室,非正也,可即祔太廟。」於是大學士嚴嵩等請設位於太廟東,皇妣睿皇后之次,後寢藏主則設幄於憲廟皇祖妣之右,以從祔於祖姑之義。帝曰:「祔禮至重,豈可權就。后非帝,乃配帝者,自有一定之序,安有享從此而主藏彼之禮。其祧仁宗,祔以新序,即朕位次,勿得亂禮。」嵩曰:「祔新序,非臣下所敢言,且陰不可當陽位。」乃命姑藏主睿皇后側。 二十九年十月,帝終欲祔后太廟,命再議。尚書徐階言不可,給事中楊思忠是階議,餘無言者。帝覘知狀。及議疏入,謂:「后正位中宮,禮宜祔享,但遽及廟次,則臣子之情,不唯不敢,實不忍也。宜設位奉先殿。」帝震怒。階、思忠惶恐言:「周建九廟,三昭三穆。國朝廟制,同堂異室,與周禮不同。今太廟九室皆滿,若以聖躬論,仁宗當祧,固不待言,但此乃異日聖子神孫之事。臣聞夏人之廟五,商以七,周以九。禮由義起,五可七,七可九,九之外亦可加也。請於太廟及奉先殿各增二室,以祔孝烈,則仁宗可不必祧,孝烈皇后可速正南面之位,陛下亦無預祧以俟之嫌。」帝曰:「臣子之誼,當祧當祔,力請可也。苟禮得其正,何避豫為。」於是階等復會廷臣上言:「唐、虞、夏五廟,其祀皆止四世。周九廟,三昭三穆,然而兄弟相及,亦不能盡足六世。今仁宗為皇上五世祖,以聖躬論,仁宗於禮當祧,孝烈皇后於禮當祔。請祧仁宗,祔孝烈皇后於太廟第九室。」因上祧祔儀注。 已而請忌日祭,帝猶銜前議,報曰:「孝烈繼后,所奉者又入繼之君,忌不祭亦可。」階等請益力,帝曰:「非天子不議禮。后當祔廟,居朕室次,禮官顧謂今日未宜,徒飾說以惑衆聽。」因諭嚴嵩等曰:「禮官從朕言,勉強耳。即不忍祧仁宗,且置后主別廟,將來由臣下議處。忌日令奠一卮酒,不至傷情。」於是禮臣不敢復言,第請如敕行,乃許之。後二年楊思忠為賀表觸忌,予杖削籍。隆慶初,與孝潔皇后同日上尊諡曰孝烈端順敏惠恭誠祗天衞聖皇后,移主弘孝殿。 孝恪杜太后,穆宗生母也,大興人。嘉靖十年封康嬪。十五年進封妃。三十三年正月薨。是時,穆宗以裕王居邸,禮部尚書歐陽德奏喪儀,請輟朝五日,裕王主喪事,遵高皇帝孝慈錄,斬衰三年。帝謂當避君父之尊。大學士嚴嵩言:「高帝命周王橚為孫貴妃服慈母服,斬衰三年。是年,孝慈錄成,遂為定制,自後久無是事。及茲當作則垂訓於後。」帝命比賢妃鄭氏故事,輟朝二日,賜諡榮淑,葬金山。穆宗立,上諡曰孝恪淵純慈懿恭順贊天開聖皇太后,遷葬永陵,祀主神霄殿。追封后父林為慶都伯,命其子繼宗嗣。 穆宗孝懿皇后李氏,昌平人。穆宗為裕王,選為妃,生憲懷太子。嘉靖三十七年四月薨。帝以部疏稱薨非制,命改稱故,葬金山。穆宗即位,諡曰孝懿皇后,封后父銘德平伯。神宗即位,上尊諡曰孝懿貞惠順哲恭仁儷天襄聖莊皇后,合葬昭陵,祔太廟。 孝安皇后陳氏,通州人。嘉靖三十七年九月選為裕王繼妃。隆慶元年冊為皇后。后無子多病,居別宮。神宗即位,上尊號曰仁聖皇太后,六年加上貞懿,十年加康靜。初,神宗在東宮,每晨謁奉先殿、朝帝及生母畢,必之后所問安,后聞履聲輒喜。既嗣位,孝事兩宮無間。二十四年七月崩,諡曰孝安貞懿恭純溫惠佐天弘聖皇后,祀奉先殿別室。 孝定李太后,神宗生母也,漷縣人。侍穆宗於裕邸。隆慶元年三月封貴妃。生神宗。即位,上尊號曰慈聖皇太后。舊制,天子立,尊皇后為皇太后,若有生母稱太后者,則加徽號以別之。是時,太監馮保欲媚貴妃,因以並尊風大學士張居正下廷臣議,尊皇后曰仁聖皇太后,貴妃曰慈聖皇太后,始無別矣。仁聖居慈慶宮,慈聖居慈寧宮。居正請太后視帝起居,乃徙居乾清宮。 太后教帝頗嚴。帝或不讀書,即召使長跪。每御講筵入,嘗令效講臣進講於前。遇朝期,五更至帝寢所,呼曰「帝起」,敕左右掖帝坐,取水為盥面,挈之登輦以出。帝事太后惟謹,而諸內臣奉太后旨者,往往挾持太過。帝嘗在西城曲宴被酒,令內侍歌新聲,辭不能,取劍擊之。左右勸解,乃戲割其髮。翼日,太后聞,傳語居正具疏切諫,令為帝草罪己御札。又召帝長跪,數其過。帝涕泣請改乃已。六年,帝大婚,太后將返慈寧宮,敕居正曰:「吾不能視皇帝朝夕,先生親受先帝付託,其朝夕納誨,終先帝憑几之誼。」三月加尊號曰宣文。十年加明肅。十二年同仁聖太后謁山陵。二十九年加貞壽端獻。三十四年加恭熹。四十二年二月崩,上尊諡曰孝定貞純欽仁端肅弼天祚聖皇太后,合葬昭陵,別祀崇先殿。 后性嚴明。萬曆初政,委任張居正,綜覈名實,幾於富強,后之力居多。光宗之未冊立也,給事中姜應麟等疏請被謫,太后聞之弗善。一日,帝入侍,太后問故。帝曰:「彼都人子也。」太后大怒曰:「爾亦都人子!」帝惶恐,伏地不敢起。蓋內廷呼宮人曰「都人」,太后亦由宮人進,故云。光宗由是得立。羣臣請福王之藩,行有日矣,鄭貴妃欲遲之明年,以祝太后誕為解。太后曰:「吾潞王亦可來上壽乎!」貴妃乃不敢留福王。御史曹學程以建言論死。太后憐其母老,言於帝,釋之。后父偉封武清伯。家人嘗有過,命中使出數之,而抵其家人於法。顧好佛,京師內外多置梵剎,動費鉅萬,帝亦助施無算。居正在日,嘗以為言,未能用也。 神宗孝端皇后王氏,餘姚人,生京師。萬曆六年冊立為皇后。性端謹,事孝定太后得其懽心。光宗在東宮,危疑者數矣,調護備至。鄭貴妃顓寵,后不較也。正位中宮者四十二年,以慈孝稱。四十八年四月崩,諡孝端。光宗即位,上尊諡曰孝端貞恪莊惠仁明媲天毓聖顯皇后。會帝崩,熹宗立,始上冊寶,合葬定陵,主祔廟。 與后同日冊封者有昭妃劉氏。天啟、崇禎時,嘗居慈寧宮,掌太后璽。性謹厚,撫愛諸王。莊烈帝禮事之如大母。嘗以歲朝朝見,帝就便坐,俄假寐。太后戒勿驚,命尚衣謹護之。頃之,帝覺,攝衣冠起謝曰:「神祖時海內少事。今苦多難,兩夜省文書,未嘗交睫,在太妃前,困不自持如此。」太妃為之泣下。崇禎十五年薨,年八十有六。 孝靖王太后,光宗生母也。初為慈寧宮宮人。年長矣,帝過慈寧,私幸之,有身。故事,宮中承寵,必有賞賚,文書房內侍記年月及所賜以為驗。時帝諱之,故左右無言者。一日,侍慈聖宴,語及之。帝不應。慈聖命取內起居注示帝,且好語曰:「吾老矣,猶未有孫。果男者,宗社福也。母以子貴,寧分差等耶?」十年四月封恭妃。八月,光宗生,是為皇長子。既而鄭貴妃生皇三子,進封皇貴妃,而恭妃不進封。二十九年冊立皇長子為皇太子,仍不封如故。三十四年,元孫生,加慈聖徽號,始進封皇貴妃。四十年病革,光宗請旨得往省,宮門猶閉,抉鑰而入。妃目眚,手光宗衣而泣曰:「兒長大如此,我死何恨。」遂薨。大學士葉向高言:「皇太子母妃薨,禮宜從厚。」不報。復請,乃得允。諡溫肅端靖純懿皇貴妃,葬天壽山。 光宗即位,下詔曰:「朕嗣承基緒,撫臨萬方,遡厥慶源,則我生母溫肅端靖純懿皇貴妃恩莫大焉。朕昔在青宮,莫親溫凊,今居禁闥,徒痛桮棬,欲伸罔極之深悰,惟有肇稱乎殷禮。其準皇祖穆宗皇帝尊生母榮淑康妃故事,禮部詳議以聞。」會崩,熹宗即位,上尊諡曰孝靖溫懿敬讓貞慈參天胤聖皇太后,遷葬定陵,祀奉慈殿。后父天瑞,封永寧伯。 恭恪貴妃鄭氏,大興人。萬曆初入宮,封貴妃,生皇三子,進皇貴妃。帝寵之。外廷疑妃有立己子謀。羣臣爭言立儲事,章奏累數千百,皆指斥宮闈,攻擊執政。帝概置不問。由是門戶之禍大起。萬曆二十九年春,皇長子移迎禧宮,十月立為皇太子,而疑者仍未已。 先是,侍郎呂坤為按察使時,嘗集閨範圖說。太監陳矩見之,持以進帝。帝賜妃,妃重刻之,坤無與也。二十六年秋,或撰閨範圖說跋,名曰憂危竑議,匿其名,盛傳京師,謂坤書首載漢明德馬后由宮人進位中宮,意以指妃,而妃之刊刻,實藉此為立己子之據。其文託「朱東吉」為問答。「東吉」者,東朝也。其名憂危,以坤曾有憂危一疏,因借其名以諷,蓋言妖也。妃兄國泰、姪承恩以給事中戴士衡嘗糾坤,全椒知縣樊玉衡竝糾貴妃,疑出自二人手。帝重謫二人,而置妖言不問。踰五年,續憂危竑議復出。是時太子已立,大學士朱賡得是書以聞。書託「鄭福成」為問答。「鄭福成」者,謂鄭之福王當成也。大略言:「帝於東宮不得已而立,他日必易。其特用朱賡內閣者,實寓更易之義。」詞尤詭妄,時皆謂之妖書。帝大怒,敕錦衣衞搜捕甚急。久之,乃得皦生光者,坐極刑,語詳郭正域、沈鯉傳。 四十一年,百戶王曰乾又告變,言奸人孔學等為巫蠱,將不利於聖母及太子,語亦及妃。賴大學士葉向高勸帝以靜處之,而速福王之藩,以息羣言。事乃寢。其後「梃擊」事起,主事王之寀疏言張差獄情,詞連貴妃宮內侍龐保、劉成等,朝議洶洶。貴妃聞之,對帝泣,帝曰:「外廷語不易解,若須自求太子。」貴妃向太子號訴。貴妃拜,太子亦拜。帝又於慈寧宮太后几筵前召見羣臣,令太子降諭禁株連,於是張差獄乃定。神宗崩,遺命封妃皇后。禮部侍郎孫如游爭之,乃止。及光宗崩,有言妃與李選侍同居乾清宮謀垂簾聽政者,久之始息。 崇禎三年七月薨,諡恭恪惠榮和靖皇貴妃,葬銀泉山。 光宗孝元皇后郭氏,順天人。父維城以女貴,封博平伯,進侯。卒,兄振明嗣。后於萬曆二十九年冊為皇太子妃。四十一年十一月薨,諡恭靖。熹宗即位,上尊諡曰孝元昭懿哲惠莊仁合天弼聖貞皇后,遷葬慶陵,祔廟。 孝和王太后,熹宗生母也,順天人。侍光宗東宮,為選侍。萬曆三十二年進才人。四十七年三月薨。熹宗即位,上尊諡曰孝和恭獻溫穆徽慈諧天鞠聖皇太后,遷葬慶陵,祀奉先殿。崇禎十一年三月以加上孝純太后尊諡,於御用監得后及孝靖太后玉冊玉寶,始命有司獻於廟。忠賢黨王體乾坐怠玩,論死。蓋距上諡時十有八年矣。 孝純劉太后,莊烈帝生母也,海州人,後籍宛平。初入宮為淑女。萬曆三十八年十二月生莊烈皇帝。已,失光宗意,被譴,薨。光宗中悔,恐神宗知之,戒掖庭勿言,葬於西山。及莊烈帝長,封信王,追進賢妃。時莊烈帝居勗勤宮,問近侍曰:「西山有申懿王墳乎?」曰:「有。」「傍有劉娘娘墳乎?」曰:「有。」每密付金錢往祭。及即位,上尊諡曰孝純恭懿淑穆莊靜毗天毓聖皇太后,遷葬慶陵。 帝五歲失太后,問左右遺像,莫能得。傅懿妃者,舊與太后同為淑女,比宮居,自稱習太后,言宮人中狀貌相類者,命后母瀛國太夫人指示畫工,可意得也。圖成,由正陽門具法駕迎入。帝跪迎於午門,懸之宮中,呼老宮婢視之,或曰似,或曰否。帝雨泣,六宮皆泣。 故事,生母忌日不設祭,不服青。十五年六月,帝以太后故,欲追前代生繼七后,同建一廟,以展孝思。乃御德政殿,召大學士及禮臣入,問曰:「太廟之制,一帝一后,祧廟亦然,歷朝繼后及生母凡七位皆不得與,即宮中奉先殿亦尚無祭,奈何?」禮部侍郎蔣德璟曰:「奉先殿外尚有奉慈殿,所以奉繼后及生母者,雖廢可舉也。」帝曰:「奉慈殿外,尚有弘孝、神霄、本恩諸殿。」德璟曰:「內廷規制,臣等未悉。孝宗建奉慈殿,嘉靖間廢之,今未知尚有舊基否?」帝曰:「奉慈已撤,惟奉先尚可拓也。」於是別置一殿,祀孝純及七后云。 康妃李氏,光宗選侍也。時宮中有二李選侍,人稱東、西李。康妃者,西李也,最有寵,嘗撫視熹宗及莊烈帝。光宗即位,不豫,召大臣入,帝御煖閣,凭几,命封選侍為皇貴妃。選侍趣熹宗出曰:「欲封后。」帝不應。禮部侍郎孫如游奏曰:「今兩太后及元妃、才人諡號俱未上,俟四大禮舉行後未晚。」既而帝崩,選侍尚居乾清宮,外廷恟懼,疑選侍欲聽政。大學士劉一燝、吏部尚書周嘉謨、兵科都給事中楊漣、御史左光斗等上疏力爭,選侍移居仁壽殿。事詳一燝、漣傳。 熹宗即位,降敕暴選侍凌毆聖母因致崩逝及妄覬垂簾狀。而御史賈繼春進安選侍揭,與周朝瑞爭駁不已。帝復降敕曰:「九月一日,皇考賓天,大臣入宮哭臨畢,因請朝見。選侍阻朕煖閣,司禮監官固請,乃得出。既許復悔,又使李進忠等再三趣回。及朕至乾清丹陛,進忠等猶牽朕衣不釋。甫至前宮門,又數數遣人令朕還,毋御文華殿也。此諸臣所目覩。察選侍行事,明欲要挾朕躬,垂簾聽政。朕蒙皇考令選侍撫視,飲膳衣服皆皇祖、皇考賜也。選侍侮慢凌虐,朕晝夜涕泣。皇考自知其悞,時加勸慰。若避宮不早,則爪牙成列,朕且不知若何矣。選侍因毆崩聖母,自忖有罪,每使宮人竊伺,不令朕與聖母舊侍言,有輒捕去。朕之苦衷,外廷豈能盡悉。乃諸臣不念聖母,惟黨選侍,妄生謗議,輕重失倫,理法焉在!朕今停選侍封號,以慰聖母在天之靈;厚養選侍及皇八妹,以敬遵皇考之意。爾諸臣可以仰體朕心矣。」已,復屢旨詰責繼春,繼春遂削籍去。 是時,熹宗初即位,委任司禮太監王安,故敕諭如此。久之,魏忠賢亂政。四年封選侍為康妃。五年修三朝要典,漣、光斗等皆得罪死,復召繼春,與前旨大異矣。久之,始卒。 莊妃李氏,即所稱東李者也。仁慈寡言笑,位居西李前,而寵不及。莊烈帝幼失母,育於西李。既而西李生女,光宗改命東李撫視。天啟元年二月封莊妃。魏忠賢、客氏用事,惡妃持正,宮中禮數多被裁損,憤鬱薨。崇禎初,詔賜妃弟成棟田產。 選侍趙氏者,光宗時,未有封號。熹宗即位,忠賢、客氏惡之,矯旨賜自盡。選侍以光宗賜物列案上,西向禮佛,痛哭自經死。 熹宗懿安皇后張氏,祥符人。父國紀,以女貴,封太康伯。天啟元年四月冊為皇后。性嚴正,數於帝前言客氏、魏忠賢過失。嘗召客氏至,欲繩以法。客、魏交恨,遂誣后非國紀女,幾惑帝聽。三年,后有娠,客、魏盡逐宮人異己者,而以其私人承奉,竟損元子。帝嘗至后宮,后方讀書,帝問何書,對曰:「趙高傳也。」帝默然。時宮門有匿名書列忠賢逆狀者,忠賢疑出國紀及被逐諸臣手。其黨邵輔忠、孫杰等,欲因此興大獄,盡殺東林諸臣,而借國紀以搖動中宮,冀事成則立魏良卿女為后。順天府丞劉志選偵知之,首上疏劾國紀,御史梁夢環繼之,會有沮者乃已。及熹宗大漸,折忠賢逆謀、傳位信王者,后力也。莊烈帝上尊號曰懿安皇后。十七年三月,李自成陷都城,后自縊。順治元年,世祖章皇帝命合葬熹宗陵。 裕妃張氏,熹宗妃也。性直烈。客、魏恚其異己,幽於別宮,絕其飲食。天雨,妃匍匐飲簷溜而死。又慧妃范氏者,生悼懷太子不育,復失寵。李成妃侍寢,密為慧妃乞憐。客、魏知之怒,亦幽成妃於別宮。妃預藏食物簷瓦間,閉宮中半月不死,斥為宮人。崇禎初,皆復位號。 莊烈帝愍皇后周氏,其先蘇州人,徙居大興。天啟中,選入信邸。時神宗劉昭妃攝太后寶,宮中之政悉禀成於熹宗張皇后。故事,宮中選大婚,一后以二貴人陪。中選,則皇太后幕以青紗帕,取金玉跳脫繫其臂。不中,即以年月帖子納淑女袖,侑以銀幣遣還。懿安疑后弱,昭妃曰:「今雖弱,後必長大。」因冊為信王妃。帝即位,立為皇后。 后性嚴慎。嘗以寇急,微言曰:「吾南中尚有一家居。」帝問之,遂不語,蓋意在南遷也。至他政事,則未嘗預。田貴妃有寵而驕,后裁之以禮。歲元日,寒甚,田妃來朝,翟車止廡下。后良久方御坐,受其拜,拜已遽下,無他言。而袁貴妃之朝也,相見甚歡,語移時。田妃聞而大恨,向帝泣。帝嘗在交泰殿與后語不合,推后仆地,后憤不食。帝悔,使中使持貂裀賜后,且問起居。妃尋以過斥居啟祥宮,三月不召。一日,后侍帝於永和門看花,請召妃。帝不應。后遽令以車迎之,乃相見如初。帝以寇亂茹蔬。后見帝容體日瘁,具饌將進,而瀛國夫人奏適至,曰:「夜夢孝純太后歸,語帝瘁而泣,且曰:『為我語帝,食毋過苦。』」帝持奏入宮,后適進饌。帝追念孝純,且感后意,因出奏示后,再拜舉匕箸,相向而泣,淚盈盈沾案。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八日暝,都城陷,帝泣語后曰:「大事去矣。」后頓首曰:「妾事陛下十有八年,卒不聽一語,至有今日。」乃撫太子、二王慟哭,遣之出宮。帝令后自裁。后入室闔戶,宮人出奏,猶云「皇后領旨」。后遂先帝崩。帝又命袁貴妃自縊,繫絕,久之蘇。帝拔劍斫其肩,又斫所御妃嬪數人,袁妃卒不殊。世祖章皇帝定鼎,諡后曰莊烈愍皇后,與帝同葬田貴妃寢園,名曰思陵。下所司給袁妃居宅,贍養終其身。 有宮人魏氏者,當賊入宮,大呼曰:「我輩必遭賊污,有志者早為計。」遂躍入御河死,頃間從死者一二百人。宮人費氏,年十六,自投眢井中。賊鈎出,見其姿容,爭奪之。費氏紿曰:「我長公主也。」羣賊不敢逼,擁見李自成。自成命中官審視之,非是,以賞部校羅某者。費氏復紿羅曰:「我實天潢,義難苟合,將軍宜擇吉成禮。」羅喜,置酒極歡。費氏懷利刃,俟羅醉,斷其喉立死。因自詫曰:「我一弱女子,殺一賊帥足矣。」遂自刎死。自成聞大驚,令收葬之。 恭淑貴妃田氏,陝西人,後家揚州。父弘遇以女貴,官左都督,好佚遊,為輕俠。妃生而纖妍,性寡言,多才藝,侍莊烈帝於信邸。崇禎元年封禮妃,進皇貴妃。宮中有夾道,暑月駕行幸,御蓋行日中。妃命作蘧篨覆之,從者皆得休息。又易小黃門之舁輿者以宮婢。帝聞,以為知禮。嘗有過,謫別宮省愆,所生皇五子,薨於別宮,妃遂病。十五年七月薨。諡恭淑端惠靜懷皇貴妃,葬昌平天壽山,即思陵也。 贊曰:高皇后從太祖備歷艱難,贊成大業,母儀天下,慈德昭彰。繼以文皇后仁孝寬和,化行宮壼,後世承其遺範,內治肅雍。論者稱有明家法,遠過漢、唐,信不誣矣。萬、鄭兩貴妃,亦非有陰鷙之謀、干政奪嫡之事,徒以恃寵溺愛,遂滋謗訕。易曰:「閑有家,悔亡。」苟越其閑,悔將無及。聖人之垂戒遠矣哉。 興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呂太后 睿宗獻皇帝獻皇后 興宗孝康皇帝標,太祖長子也。母高皇后。元至正十五年生於太平陳迪家。太祖為吳王,立為王世子,從宋濂受經。 吳元年,年十三矣,命省臨濠墓,諭曰:「商高宗舊勞於外,周成王早聞無逸之訓,皆知小民疾苦,故在位勤儉,為守成令主。兒生長富貴,習於晏安。今出旁近郡縣,遊覽山川,經歷田野,其因道途險易以知鞍馬勤勞,觀閭閻生業以知衣食艱難,察民情好惡以知風俗美惡,即祖宗所居,訪求父老,問吾起兵渡江時事,識之於心,以知吾創業不易。」又命中書省擇官輔行。凡所過郡邑城隍山川之神,皆祭以少牢。過太平訪迪家,賜白金五十兩。至泗、濠告祭諸祖墓。是冬從太祖觀郊壇,令左右導之農家,徧觀服食器具,又指道旁荊楚曰:「古用此為扑刑,以其能去風,雖傷不殺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兒念之。」 洪武元年正月立為皇太子。帶刀舍人周宗上書乞教太子。帝嘉納。中書省都督府請倣元制,以太子為中書令。帝以元制不足法,令詹同考歷代東宮官制,選勳德老成及新進賢者,兼領東宮官。於是左丞相李善長兼太子少師,右丞相徐達兼太子少傅,中書平章錄軍國重事常遇春兼太子少保,右都督馮宗異兼右詹事,中書平章政事胡廷瑞、廖永忠、李伯昇兼同知詹事院事,中書左右丞趙庸、王溥兼副詹事,中書參政楊憲兼詹事丞,傅瓛兼詹事,同知大都督康茂才、張興祖兼左右率府使,大都督府副使顧時、孫興祖同知左右率府事,僉大都督府事吳楨、耿炳文兼左右率府副使,御史大夫鄧愈、湯和兼諭德,御史中丞劉基、章溢兼贊善大夫,治書侍御史文原吉、范顯祖兼太子賓客。諭之曰:「朕於東宮不別設府僚,而以卿等兼領者,蓋軍旅未息,朕若有事於外,必太子監國。若設府僚,卿等在內,事當啟聞,太子或聽斷不明,與卿等意見不合,卿等必謂府僚導之,嫌隙易生。又所以特置賓客諭德等官者,欲輔成太子德性,且選名儒為之,職此故也。昔周公教成王克詰戎兵,召公教康王張皇六師,此居安慮危,不忘武備。蓋繼世之君,生長富貴,昵於安逸,不諳軍旅,一有緩急,罔知所措。二公之言,其并識之。」 是年,命選國子生國琦、王璞、張傑等十餘人,侍太子讀書禁中。琦等入對謹身殿,儀狀明秀,應對詳雅。帝喜,因謂殿中侍御史郭淵友等曰:「諸生於文藝習矣,然與太子處,當端其心術,不流浮靡,庶儲德亦獲裨助。」因厚賜之。未幾,以梁貞、王儀為太子賓客,秦庸、盧德明、張昌為太子諭德。 先是,建大本堂,取古今圖籍充其中,徵四方名儒教太子諸王,分番夜直,選才俊之士充伴讀。帝時時賜宴賦詩,商搉古今,評論文字無虛日。命諸儒作鍾山龍蟠賦。置酒歡甚,自作時雪賦,賜東宮官。令三師、諭德朝賀東宮,東宮答拜。又命東宮及王府官編輯古人行事可為鑒戒者,訓諭太子諸王。四年春製大本堂玉圖記,賜太子。 十年令自今政事竝啟太子處分,然後奏聞。諭曰:「自古創業之君,歷涉勤勞,達人情,周物理,故處事咸當。守成之君,生長富貴,若非平昔練達,少有不謬者。故吾特命爾日臨羣臣,聽斷諸司啟事,以練習國政。惟仁不失於疎暴,惟明不惑於邪佞,惟勤不溺於安逸,惟斷不牽於文法。凡此皆心為權度。吾自有天下以來,未嘗暇逸,於諸事務惟恐毫髮失當,以負上天付託之意。戴星而朝,夜分而寢,爾所親見。爾能體而行之,天下之福也。」時令儒臣為太子講大學衍義。二十二年置詹事院。 二十四年八月敕太子巡撫陝西。先是,帝以應天、開封為南北京,臨濠為中都。御史胡子祺上書曰:「天下形勝地可都者四。河東地勢高,控制西北,堯嘗都之,然其地苦寒。汴梁襟帶河、淮,宋嘗都之,然其地平曠,無險可憑。洛陽周公卜之,周、漢遷之,然嵩、邙非有殽函、終南之阻,澗、瀍、伊、洛非有涇、渭、灞、滻之雄。夫據百二河山之勝,可以聳諸侯之望,舉天下莫關中若也。」帝稱善。至是,諭太子曰:「天下山川惟秦地號為險固,汝往以省觀風俗,慰勞秦父老子弟。」於是擇文武諸臣扈太子行。既行,使諭曰:「爾昨渡江,震雷忽起於東南,導爾前行,是威震之兆也。然一旬久陰不雨,占有陰謀,宜慎舉動,嚴宿衞,施仁布惠,以回天意。」仍申諭從行諸臣以宿頓聞。 比還,獻陝西地圖,遂病。病中上言經略建都事。明年四月丙子薨,帝慟哭。禮官議期喪,請以日易。及當除服,帝不忍。禮官請之,始釋服視朝。八月庚申祔葬孝陵東,諡曰懿文。 太子為人友愛。秦、周諸王數有過,輒調護之,得返國。有告晉王異謀者,太子為涕泣請,帝乃感悟。帝初撫兄子文正、姊子李文忠及沐英等為子,高后視如己出。帝或以事督過之,太子輒告高后為慰解,其仁慈天性然也。太子元妃常氏,繼妃呂氏。生子五:長雄英,次建文皇帝,次允熥,次允熞,次允熙。建文元年追尊為孝康皇帝,廟號興宗。燕王即帝位,復稱懿文皇太子。 孝康皇后常氏,開平王遇春女。洪武四年四月冊為皇太子妃。十一年十一月薨,諡敬懿。太祖為輟朝三日。建文元年追尊為孝康皇后。永樂元年復稱敬懿皇太子妃。 皇太后呂氏,壽州人。父本,累官太常卿。惠帝即位,尊為皇太后。燕兵至金川門,迓太后至軍中,述不得已起兵之故。太后還,未至,宮中已火。既而隨其子允熙居懿文陵。永樂元年復稱皇嫂懿文太子妃。 初,太祖冊常妃,繼冊呂妃。常氏薨,呂氏始獨居東宮。而其時秦王樉亦納王保保妹為妃,又以鄧愈女為配,皆前代故事所無也。 睿宗興獻皇帝祐杬,憲宗第四子。母邵貴妃。成化二十三年封興王。弘治四年建邸德安。已,改安陸。七年之藩,舟次龍江,有慈烏數萬繞舟,至黃州復然,人以為瑞。謝疏陳五事。孝宗嘉之,賜予異諸弟。 王嗜詩書,絕珍玩,不畜女樂,非公宴不設牲醴。楚俗尚巫覡而輕醫藥,乃選布良方,設藥餌以濟病者。長史張景明獻所著六益於王,賜之金帛,曰:「吾以此懸宮門矣。」邸旁有臺曰陽春,數與羣臣賓從登臨賦詩。正德十四年薨,諡曰獻。 王薨二年而武宗崩,召王世子入嗣大統,是為世宗。禮臣毛澄等援漢定陶、宋濮王故事,考孝宗,改稱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王妃為「皇叔母」。帝命廷臣集議,未決。進士張璁上書請考興獻王,帝大悅。會母妃至自安陸,止通州不入。帝啟張太后,欲避天子位,奉母妃歸藩。羣臣惶懼。太后命進王為興獻帝,妃為興獻后。璁更為大禮或問以進,而主事霍韜、桂萼,給事中熊浹議與璁合。帝因諭輔臣楊廷和、蔣冕、毛紀,帝、后加稱「皇」。廷和等合廷臣爭之,未決。嘉靖元年,禁中火,廷和及給事中鄧繼曾、朱鳴陽引五行五事,為廢禮之證。乃輟稱「皇」,加稱本生父興獻帝,尊園曰陵,黃屋監衞如制,設祠署安陸,歲時享祀用十二籩豆,樂用八佾。帝心終未慊。三年加稱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建廟奉先殿西,曰觀德殿,祭如太廟。七月諭去本生號。九月,詔稱孝宗皇伯考,稱獻皇帝曰皇考。 璁、萼等既驟貴,干進者爭以言禮希上意。百戶隨全、錄事錢子勳言獻皇帝宜遷葬天壽山。禮部尚書席書議:「高皇帝不遷祖陵,太宗不遷孝陵,蓋其慎也。小臣妄議山陵,宜罪。」工部尚書趙璜亦言不可。乃止。尊陵名曰顯陵。 明年修獻皇帝實錄,建世廟於太廟左。六年,以觀德殿狹隘,改建崇先殿。七年,命璁等集明倫大典成,加上尊諡曰恭睿淵仁寬穆純聖獻皇帝。親製顯陵碑,封松林山為純德山,從祀方澤,次五鎮,改安陸州為承天府。 十七年,通州同知豐坊請加尊皇考廟號,稱宗以配上帝。九月加上尊諡知天守道洪德淵仁寬穆純聖恭儉敬文獻皇帝,廟號睿宗,祔太廟,位次武宗上。明堂大享奉主配天,罷世廟之祭。四十四年,芝生世廟柱,復作玉芝宮祀焉。穆宗立,乃罷明堂配享。 初,楊廷和等議封益王次子崇仁王厚炫為興王,奉獻帝祀。不允。興國封除。獻帝有長子厚熙,生五日而殤。嘉靖四年贈岳王,諡曰懷獻。 皇后蔣氏,世宗母也。父斆,大興人,追封玉田伯。弘治五年冊為興王妃。世宗入承大統,即位三日,遣使詣安陸奉迎,而令廷臣議推尊禮。咸謂宜考孝宗,而稱興王為皇叔父,妃為皇叔母。議三上,未決。會妃將至,禮臣上入宮儀,由崇文門入東安門,皇帝迎於東華門。不許。再議由正陽門入大明、承天、端門,從王門入宮。又不許。王門,諸王所出入門也。敕曰:「聖母至,御太后車服,從御道入,朝太廟。」故事,后妃無謁廟禮,禮臣難之。時妃至通州,聞考孝宗,恚曰:「安得以吾子為他人子。」留不進。帝涕泣願避位。羣臣以慈壽太后命,改稱興獻后,乃入。以太后儀謁奉先、奉慈二殿,不廟見。元年改稱興國太后。三年乃上尊號曰本生章聖皇太后。是年秋,用張璁等言,尊為聖母章聖皇太后。五年,獻帝世廟成,奉太后入謁。七年上尊號曰慈仁。九年頒太后所製女訓於天下。十五年奉太后謁天壽山陵,命諸臣進賀行殿。是年加上尊號曰康靜貞壽。 十七年十二月崩,諭禮、工二部將改葬獻皇帝於大峪山,以駙馬都尉京山侯崔元為奉迎行禮使,兵部尚書張瓚為禮儀護行使,指揮趙俊為吉凶儀仗官,翊國公郭勛知聖母山陵事。已,帝親幸大峪相視,令議奉太后南詣合葬。而禮部尚書嚴嵩等言:「靈駕北來,慈宮南詣,共一舉耳。大峪可朝發夕至,顯陵遠在承天,恐陛下春秋念之。臣謂如初議便。」帝曰:「成祖豈不思皇祖耶,何以南孝陵?」因止崔元等毋行,而令趙俊往,且啟視幽宮。是年上尊諡曰慈孝貞順仁敬誠一安天誕聖獻皇后。明年,俊歸,謂顯陵不吉,遂議南巡。九卿大臣許讚等諫。不聽。左都御史王廷相又諫。帝曰:「朕豈空行哉,為吾母耳。」已而侍御呂柟、給事中曾烶、御史劉賢、郎中岳倫等復相繼疏諫。不聽。三月,帝至承天,謁顯陵,作新宮焉,曰:「待合葬也。」歸過慶都,御史謝少南言:「慶都有堯母墓,佚於祀典,請祀之。」帝曰:「帝堯父母異陵,可知合葬非古。」即拜少南左春坊左司直兼翰林院檢討,定議葬大峪山。四月,帝謁長陵,諭嚴嵩曰:「大峪不如純德。」仍命崔元護梓宮南祔。閏七月,合葬顯陵,主祔睿宗廟。 贊曰:興宗、睿宗雖未嘗身為天子,而尊號徽稱典禮具備,其實有不容泯者。史者所以記事也,記事必核其名與實。曰宗曰帝者,當時已定之名,名定而實著焉矣。爰據元史裕宗、睿宗列傳之例,別為一卷如右,而各以后附焉。 諸王一 明制,皇子封親王,授金冊金寶,歲祿萬石,府置官屬。護衞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萬九千人,隸籍兵部。冕服車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謁,無敢鈞禮。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則授金冊金寶,立為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視一品。諸子年十歲,則授塗金銀冊銀寶,封為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冠服視二品。諸子授鎮國將軍,孫輔國將軍,曾孫奉國將軍,四世孫鎮國中尉,五世孫輔國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其生也請名,其長也請婚,祿之終身,喪葬予費,親親之誼篤矣。考二百餘年之間,宗姓實繁,賢愚雜出。今據所紀載,自太祖時追封祔廟十五王以及列朝所封者,著於篇。而郡王以下有行義事實可採者,世系亦得附見焉。 諸王一 宗室十五王 太祖諸子一 秦王樉洴陽王誠洌 晉王棡慶成王濟炫 西河王奇溯 新堞 周王橚鎮平王有爌 博平王安〈氵戌〉 南陵王睦楧 鎮國中尉睦〈木挈〉鎮國將軍安〈氵侃〉 鎮國中尉勤熨 楚王楨武岡王顯槐 齊王榑 潭王梓 趙王〈木巳〉 魯王檀歸善王當沍 輔國將軍當濆 奉國將軍健根 安邱王當澻 壽〈金林〉 熙祖,二子。長仁祖,次壽春王,俱王太后生。壽春王四子,長霍邱王,次下蔡王,次安豐王,次蒙城王。霍邱王一子,寶應王。安豐王四子,六安王、來安王、都梁王、英山王。下蔡、蒙城及寶應、六安諸王先卒,皆無後。洪武元年追封,二年定從祀禮,祔享祖廟東西廡。壽春、霍邱、安豐、蒙城四王,皆以王妃配食。蒙城王妃田氏早寡,有節行,太祖甚重之。十王、四妃墓在鳳陽白塔祠,官歲祀焉。 仁祖,四子。長南昌王,次盱眙王,次臨淮王,次太祖,俱陳太后生。南昌王二子,長山陽王,無後,次文正。盱眙王一子,昭信王,無後。臨淮王無子。太祖起兵時,諸王皆前卒,獨文正在。洪武初,諸王皆追封從祀。文正以罪謫死。子守謙,封靖江王,自有傳。正德十一年,御史徐文華言:「宋儒程頤曰:『成人而無後者,祭終兄弟之孫之身。』蓋從祖而祔,亦從祖而毀,未有祖祧而祔食之孫獨存者。今懿、僖二祖既祧,太廟祔享諸王亦宜罷祀。」廷議不可,文華竟以妄言下獄。嘉靖中建九廟,東西廡如故。九廟災,復同堂異室之制,祔十五王於兩序。盱眙、臨淮王二妃配食。南昌王妃王氏,後薨,祔葬皇陵,不配食。 太祖,二十六子。高皇后生太子標、秦王樉、晉王棡、成祖、周王橚。胡充妃生楚王楨。達定妃生齊王榑、潭王梓。郭寧妃生魯王檀。郭惠妃生蜀王椿、代王桂、谷王橞。胡順妃生湘王柏。韓妃生遼王植。余妃生慶王〈木旃〉。楊妃生寧王權。周妃生岷王楩、韓王松。趙貴妃生瀋王模。李賢妃生唐王桱。劉惠妃生郢王棟。葛麗妃生伊王〈木彝〉。而肅王楧母郜無名號。趙王〈木巳〉、安王楹、皇子楠皆未詳所生母。 秦愍王樉,太祖第二子。洪武三年封。十一年就藩西安。其年五月賜璽書曰:「關內之民,自元氏失政,不勝其敝。今吾定天下,又有轉輸之勞,民未休息。爾之國,若宮室已完,其不急之務悉已之。」十五年八月,高皇后崩,與晉、燕諸王奔喪京師,十月還國。十七年,皇后大祥,復來朝,尋遣還。二十二年改大宗正院為宗人府,以樉為宗人令。二十四年,以樉多過失,召還京師,令皇太子巡視關陝。太子還,為之解。明年命歸藩。 二十八年正月命帥平羌將軍甯正征叛番於洮州,番懼而降。帝悅,賚予甚厚。其年三月薨,賜諡冊曰:「哀痛者,父子之情;追諡者,天下之公。朕封建諸子,以爾年長,首封於秦,期永綏祿位,以藩屏帝室。夫何不良於德,竟殞厥身,其諡曰愍。」樉妃,元河南王王保保女弟。次妃,寧河王鄧愈女。樉薨,王妃殉。 子隱王尚炳嗣。沔人高福興等為亂,尚炳巡邊境上捕盜。永樂九年,使者至西安,尚炳稱疾不出迎,見使者又傲慢。帝逮治王府官吏,賜尚炳書曰:「齊王拜胙,遂以國霸;晉侯惰玉,見譏無後。王勉之。」尚炳懼,來朝謝罪。明年三月薨。子僖王志〈土恒〉嗣,二十二年薨。無子,庶兄懷王志均由渭南王嗣,宣德元年薨。妃張氏,未婚,入宮守服。 弟康王志〈土絜〉嗣。好古嗜學。四年,護衞軍張嵩等訐其府中事。志〈土絜〉不安,辭三護衞。宣宗答書奬諭,予一護衞。志〈土絜〉顧數聽細人,正統十年誣奏鎮守都御史陳鎰,按問皆虛,而審理正秦弘等又交章奏王凌辱府僚,箠死軍役。帝再以書戒飭之。景泰六年薨。子惠王公錫嗣,以賢聞。成化二十二年薨。 子簡王誠泳嗣。性孝友恭謹,嘗銘冠服以自警。秦川多賜地,軍民佃以為業,供租稅,歲歉輒蠲之。長安有魯齊書院,久廢,故址半為民居,誠泳別易地建正學書院。又旁建小學,擇軍校子弟秀慧者,延儒生教之,親臨課試。王府護衞得入學,自誠泳始。所著有經進小鳴集。弘治十一年薨,無子。 從弟臨潼王誠澯子昭王秉欆嗣。十四年薨。子定王惟焯嗣,有賢行,有司以聞。嘉靖十九年,敕表以綽楔。獻金助太廟工,益歲祿二百石,賜玉帶襲衣。惟焯嘗奏請潼關以西、鳳翔以東河堧地,曰:「皇祖所賜先臣樉也。」戶部尚書梁材執奏:「陝西外供三鎮,內給四王,民困已極。豈得復奪堧地,濫給宗藩。」詔如材言。二十三年薨,無子。 再從子宣王懷埢由中尉嗣,奏以本祿千石贍諸宗,賜敕奬諭。四十五年薨。子靖王敬鎔嗣,萬曆四年薨。子敬王誼澏嗣,十四年薨。無子,弟誼漶由紫陽王嗣。薨,子存樞嗣。李自成破西安,存樞降於賊,偽授權將軍,妃劉氏死之。 汧陽王誠洌,康王諸孫也,事父及繼母以孝聞。父疾,經月不解帶。及薨,醯醬鹽酪不入口。明年,墓生嘉禾,一本雙穗,嘉瓜二實並蒂,慈烏異鳥環集。以母馬妃早卒,不逮養,追服衰食蔬者三年。雪中萱草生華,咸謂孝感所致。弘治十五年賜敕嘉獎。 時有輔國將軍秉樺,亦好學篤行。父病,禱於神,乞以身代,疾竟愈。母喪廬墓,有雙鶴集庭中。定王以聞。世宗表其門。 晉恭王棡,太祖第三子也。學文於宋濂,學書於杜環,洪武三年封。十一年就藩太原,中道笞膳夫。帝馳諭曰:「吾帥羣英平禍亂,不為姑息。獨膳夫徐興祖,事吾二十三年未嘗折辱。怨不在大,小子識之。」棡修目美髯,顧盼有威,多智數。然性驕,在國多不法。或告棡有異謀。帝大怒,欲罪之,太子力救得免。二十四年,太子巡陝西歸,棡隨來朝,敕歸藩。自是折節,待官屬皆有禮,更以恭慎聞。是時,帝念邊防甚,且欲諸子習兵事,諸王封並塞居者皆預軍務。而晉、燕二王,尤被重寄,數命將兵出塞及築城屯田。大將如宋國公馮勝、潁國公傅友德皆受節制。又詔二王,軍中事大者方以聞。三十一年二月薨,子定王濟熺嗣。 永樂初,帝以濟熺縱下,黜其長史龍潭。濟熺懼,欲上護衞。不許。弟平陽王濟熿,幼狠戾,失愛於父。及長,太祖召秦、晉、燕、周四世子及庶子之長者,教於京師。濟熿與燕王子高煦、周王子有〈火動〉邪詭相比,不為太祖所愛。濟熺既嗣王,成祖封濟熿平陽王。濟熿追憾父,并憾濟熺不為解,嗾其弟慶成王濟炫等日訴濟熺過於朝,又誘府中官校,文致其罪,歷年不已。十二年,帝奪濟熺爵,及世子美圭皆為庶人,俾守恭王園,而立濟熿為晉王。 濟熿既立,益橫暴,至進毒弒嫡母謝氏,逼烝恭王侍兒吉祥,幽濟熺父子,蔬食不給。父兄故侍從宮人多為所害,莫敢言。恭王宮中老媼走訴成祖,乃即獄中召晉府故承奉左微問之,盡得濟熿搆濟熺狀。立命微馳召濟熺父子,濟熺幽空室已十年矣。左微者,故因濟熺牽連繫獄,或傳微死已久。及至,一府大驚。微入空室,釋濟熺父子,相抱持大慟。時帝北征,駐驆沙城,濟熺父子謁行在所。帝見濟熺病,惻然,封美圭平陽王,使奉父居平陽,予以恭王故連伯灘田。會帝崩,濟熿遂不與美圭田。仁宗連以書諭,卒不聽。又聞朝廷賜濟熺王者冠服及他賚予,益怨望。成祖、仁宗之崩,不為服,使寺人代臨,幕中廣致妖巫為詛咒不輟。 宣宗即位,濟熿密遣人結高煦謀不軌,寧化王濟煥告變。比擒高煦,又得濟熿交通書,帝未之問也,而濟熿所遣使高煦人懼罪及,走京師首實。內使劉信等數十人告濟熿擅取屯糧十萬餘石,欲應高煦,并發其宮中詛咒事。濟煥亦至是始知嫡母被弒,馳奏。遣人察實,召至京,示以諸所發奸逆狀,廢為庶人,幽鳳陽。同謀官屬及諸巫悉論死。時宣德二年四月也。 晉國絕封凡八年,至英宗即位之二月,乃進封美圭為晉王,還居太原。正統六年薨。子莊王鍾鉉嗣,弘治十五年薨。世子奇源及其子表榮皆前卒,表榮子端王知烊嗣。知烊七歲而孤,能盡哀,居母喪嘔血,芝生寢宮。嘉靖十二年薨。無子,再從子簡王新〈土典〉嗣。新化王表槏、滎澤王表檈者,端王諸父也。表槏先卒,子知〈火節〉嗣為新化王,亦前卒,二子新〈土典〉、新墧。端王請新〈土典〉嗣新化王,未封而端王薨,表檈謀攝府事。端王妃王氏曰:「王無後,次及新化王,新化父子卒,有孫新〈土典〉在。」即召入府,拜几筵為喪主。表檈忿曰:「我尊行,顧不得王。」上疏言:「新〈土典〉故新化王長子,不得為人後,新〈土典〉宜嗣新化王,新墧宜嗣晉王。」禮部議新〈土典〉宜嗣,是為簡王。新〈土典〉母太妃尚氏嚴,教子以禮。太妃疾,新〈土典〉叩頭露禱。長史有敷陳,輒拜受教。其老也,以弟鎮國將軍新墧子慎鏡攝藩事。萬曆三年薨,慎鏡亦卒。弟惠王慎鋷嗣,七年薨。子穆王敏淳嗣,三十八年薨,子求桂嗣。李自成陷山西,求桂與秦王存樞並為賊所執,入北京,不知所終。 慶成王濟炫,晉恭王子。其生也,太祖方御慶成宴,因以為封。永樂元年徙居潞州,坐擅發驛馬,縱軍人為盜,被責,召還太原。十年徙汾州,薨,諡莊惠。曾孫端順王奇湞,正德中,以賢孝聞,賜敕褒獎。生子七十人,嘉靖初,尚書王瓊聞於朝。嗣王表欒樸茂寡言,孝友好文學。嘉靖三十年壽八十,詔書嘉獎,賚以金幣。輔國將軍奇添,端順王弟也,早卒。夫人王氏守節奉姑六十餘年,世宗時以節孝旌。又溫穆王曾孫中尉知〈火恚〉病篤,淑人賀氏欲先死以殉,取澒一勺咽之,左右救奪,遂絕飲食,與知〈火恚〉同時卒。表欒以聞。禮官言會典無旌命婦例,世宗特命旌之,諡曰貞烈。 西河王奇溯,定王曾孫。三歲而孤。問父所在,即慟哭。長,刻栴檀為父順簡王像,祀之。母病渴,中夜稽顙禱天,俄有甘泉自地湧出。母飲泉,病良已。及卒,哀毀骨立。子表相嗣,亦以仁孝聞,與寧河王表楠、河東嗣王奇淮並為人所稱。 新堞,恭王七世孫,家汾州。崇禎十四年由宗貢生為中部知縣。有事他邑,土寇乘間陷其城,坐免官。已而復任。署事者聞賊且至,亟欲解印去,新堞毅然曰:「此我致命之秋也。」即受之。得賊所傳偽檄,怒而碎之,議拒守。邑新遭寇,無應者,乃屬父老速去,而己誓必死。妻盧氏,妾薛氏、馮氏,請先死。許之。有女數歲,拊其背而勉之縊。左右皆泣下。乃書表封印,使人馳送京師,冠帶望闕拜,又望拜其母,遂自經。士民葬之社壇側,以妻女祔。先是,土寇薄城,縣丞光先與戰不勝,自焚死。新堞哭之慟,為之誄曰:「殺身成仁,雖死猶生。」至是,新堞亦死難。 周定王橚,太祖第五子。洪武三年封吳王。七年,有司請置護衞於杭州。帝曰:「錢塘財賦地,不可。」十一年改封周王,命與燕、楚、齊三王駐鳳陽。十四年就藩開封,即宋故宮地為府。二十二年,橚棄其國來鳳陽。帝怒,將徙之雲南,尋止,使居京師,世子有燉理藩事。二十四年十二月敕歸藩。建文初,以橚燕王母弟,頗疑憚之。橚亦時有異謀,長史王翰數諫不納,佯狂去。橚次子汝南王有〈火動〉告變。帝使李景隆備邊,道出汴,猝圍王宮,執橚,竄蒙化,諸子並別徙。已,復召還京,錮之。成祖入南京,復爵,加祿五千石。永樂元年正月詔歸其舊封,獻頌九章及佾舞。明年來朝,獻騶虞。帝悅,宴賜甚厚。以汴梁有河患,將改封洛陽。橚言汴堤固,無重勞民力。乃止。十四年疏辭所賜在城稅課。十八年十月有告橚反者。帝察之有驗。明年二月召至京,示以所告詞。橚頓首謝死罪。帝憐之,不復問。橚歸國,獻還三護衞。仁宗即位,加歲祿至二萬石。橚好學,能詞賦,嘗作元宮詞百章。以國土夷曠,庶草蕃廡,考核其可佐饑饉者四百餘種,繪圖疏之,名救荒本草。闢東書堂以教世子,長史劉淳為之師。洪熙元年薨。 子憲王有燉嗣,博學善書。弟有〈火動〉數訐有燉,宣宗書諭之。有〈火動〉與弟有熺詐為祥符王有爝與趙王書,繫箭上,置彰德城外,詞甚悖。都指揮王友得書以聞。宣宗逮友,訊無跡。召有爝至,曰:「必有〈火動〉所為。」訊之具服,並得有熺掠食生人肝腦諸不法事,於是並免為庶人。有燉,正統四年薨,無子。帝賜書有爝曰:「周王在日,嘗奏身後務從儉約,以省民力。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既而妃鞏氏、夫人施氏、歐氏、陳氏、張氏、韓氏、李氏皆殉死,詔諡妃貞烈,六夫人貞順。 弟簡王有爝嗣,景泰三年薨。子靖王子垕嗣,七年薨。弟懿王子埅嗣,成化二十一年薨。子惠王同鑣嗣,弘治十一年薨。世子安〈氵橫〉未襲封而卒,孫恭王睦〈木審〉嗣,諡安〈氵橫〉悼王。 初,安〈氵橫〉為世子,與弟平樂王安泛、義寧王安涘爭漁利,置囹圄刑具,集亡賴為私人。惠王戒安〈氵橫〉,不從,王怒。安泛因而傾之,安〈氵橫〉亦持安泛不法事。惠王薨,羣小交搆,安〈氵橫〉奏安泛私壞社稷壇,營私第,安泛亦誣奏安〈氵橫〉諸陰事。下鎮、巡官按驗。頃之,安〈氵橫〉死,其子睦〈木審〉立而幼。安泛侵陵世子妃,安涘亦訐妃出不正,其子不可嗣。十三年,帝命太監魏忠、刑部侍郎何鑑按治。安泛懼,益誣世子毒殺惠王並世子妃淫亂,所連逮千人。鑑等奏其妄,廢安泛為庶人,幽鳳陽,安涘亦革爵。 嘉靖十七年,睦〈木審〉薨。子勤熄先卒,孫莊王朝堈嗣,三十年薨。子敬王在鋌嗣,萬曆十年薨。子端王肅溱嗣,薨。子恭枵嗣。崇禎十四年冬,李自成攻開封,恭枵出庫金五十萬,餉守陴者,懸賞格,殪一賊予五十金。賊穴城,守者投以火,賊被爇死,不可勝計,乃解圍去。明年正月,帝下詔褒獎,且加勞曰:「此高皇帝神靈憫宗室子孫維城莫固,啟王心而降之福也。」其年四月,自成再圍汴,築長圍,城中樵採路絕。九月,賊決河灌城,城圮,恭枵從後山登城樓,率宮妃及寧鄉、安鄉、永壽、仁和諸王露棲雨中數日。援軍駐河北,以舟來迎,始獲免。事聞,賜書慰勞,並賜帑金文綺,命寄居彰德。汴城之陷也,死者數十萬,諸宗皆沒,府中分器寶藏盡淪於巨浸。踰年,乃從水中得所奉高帝、高后金容,迎至彰德奉焉。久之,王薨,贈諡未行,國亡。其孫南走,死於廣州。 鎮平王有爌,定王第八子。嗜學,工詩,作道統論數萬言。又採歷代公族賢者,自夏五子迄元太子真金百餘人,作賢王傳若干卷。 博平王安〈氵戌〉,惠王第十三子。惠王有子二十五人,而安〈氵戌〉獨賢,嘗輯貽後錄、養正錄諸書。勤於治生,田園僮奴車馬甚具。賓客造門,傾己納之。其時稱名德者,必曰博平。 南陵王睦楧,悼王第九子,敏達有識。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潤言:「天下財賦,歲供京師米四百萬石,而各藩祿歲至八百五十三萬石。山西、河南存留米二百三十六萬三千石,而宗室祿米五百四萬石。即無災傷蠲免,歲輸亦不足供祿米之半。年復一年,愈加蕃衍,勢窮弊極,將何以支。」事下諸王議。明年,睦楧條上七議:請立宗學以崇德教,設科選以勵人才,嚴保勘以杜冒濫,革冗職以除素餐,戒奔競以息饕貪,制拜掃以廣孝思,立憂制以省祿費。詔下廷臣參酌之。其後諸藩遂稍稍陳說利弊,尚書李春芳集而上焉。及頒宗藩條例,多採睦楧議云。 鎮國中尉睦〈木挈〉,字灌甫,鎮平王諸孫。父奉國將軍安河以孝行聞於朝,璽書旌賚。既沒,周王及宗室數百人請建祠。詔賜祠額曰「崇孝」。睦〈木挈〉幼端穎,郡人李夢陽奇之。及長,被服儒素,覃精經學,從河、洛間宿儒游。年二十通五經,尤邃於易、春秋。謂本朝經學一禀宋儒,古人經解殘闕放失,乃訪求海內通儒,繕寫藏弆,若李鼎祚易解、張洽春秋傳,皆敘而傳之。呂柟嘗與論易,歎服而去。益訪購古書圖籍,得江都葛氏、章邱李氏書萬卷,丹鉛歷然,論者以方漢之劉向。築室東坡,延招學者,通懷好士,而內行修潔。事親晨昏不離側,喪三年居外舍。有弟五人,親為教督,盡推遺產與之。萬曆五年舉文行卓異,為周藩宗正,領宗學。約宗生以三、六、九日午前講易、詩、書,午後講春秋、禮記,雖盛寒暑不輟。所撰有五經稽疑六卷,授經圖傳四卷,韻譜五卷,又作明帝世表、周國世系表、建文遜國褒忠錄、河南通志、開封郡志諸書。巡撫御史褚鈇議稍減郡王以下歲祿,均給貧宗,帝遣給事中萬象春就周王議。新會王睦樒號於衆曰:「裁祿之謀起於睦〈木挈〉。」聚宗室千餘人擊之,裂其衣冠,上書抗詔。帝怒,廢睦樒為庶人。睦〈木挈〉屢疏引疾乞休,詔勉起之。又三年卒,年七十。宗人頌功德者五百人,詔賜輔國將軍,禮葬之,異數也。學者稱為西亭先生。 時有將軍安〈氵侃〉者,一歲喪母,事其父以孝聞。父病革,刲臂為湯飲父,父良已。年七十,追念母不逮養,服衰廬墓三年,詔旌其門。素精名理,聲譽大著,人稱睦〈木挈〉為「大山」,安〈氵侃〉為「小山」云。 又勤熨者,鎮國中尉也,嘉靖中,上書曰:「陛下躬上聖之資,不法古帝王兢業萬幾,擇政任人,乃溺意長生,屢修齋醮,興作頻仍。數年來朝儀久曠,委任非人,遂至賄賂公行,刑罰倒置,奔競成風,公私殫竭,脫有意外變,臣不知所終。」帝覽疏怒,坐誹謗,降庶人,幽鳳陽。子朝〈土冒〉已賜名,以罪人子無敢為請封者,上書請釋父罪,且陳中興四事,詔並禁錮。穆宗登極,釋歸,命有司存恤。 楚昭王楨,太祖第六子。始生時,平武昌報適至,太祖喜曰:「子長,以楚封之。」洪武三年封楚王。十四年就藩武昌。嘗錄御註洪範及大寶箴置座右。十八年四月,銅鼓、思州諸蠻亂,命楨與信國公湯和、江夏侯周德興帥師往討。和等分屯諸洞,立柵與蠻人雜耕作。久之,擒其渠魁,餘黨悉潰。三十年,古州蠻叛,帝命楨帥師,湘王栢為副,往征。楨請餉三十萬,又不親涖軍。帝詰責之,命城銅鼓衞而還。是年,熒惑入太微,詔諭楨戒慎,楨書十事以自警。未幾,楨子巴陵王卒,帝復與敕曰:「舊歲熒惑入太微,太微天庭,居翼軫,楚分也。五星無故入,災必甚焉。爾子疾逝,恐災不止此,尚省慎以回天意。」至冬,王妃薨。時初設宗人府,以楨為右宗人。永樂初,進宗正。二十二年薨。 子莊王孟烷嗣,敬慎好學。宣德中,平江伯陳瑄密奏:「湖廣,東南大藩,襟帶湖、湘,控引蠻越,人民蕃庶,商賈輻聚。楚設三護衞,自始封至今,生齒日繁,兵強國富,小人行險,或生邪心。請選其精銳,以轉漕為名,俟至京師,因而留之,可無後患。」帝曰:「楚無過,不可。」孟烷聞之懼。五年上書請納兩護衞,自留其一。帝勞而聽之。正統四年薨。 子憲王季堄嗣,事母鄧妃至孝。英宗賜書獎諭。著東平河間圖贊,為士林所誦。八年薨。弟康王季埱嗣,天順六年薨。再從子靖王均鈋嗣,正德五年薨。子端王榮〈氵戒〉嗣,以仁孝著稱,武宗表曰「彰孝之坊」。嘉靖十三年薨。子愍王顯榕嗣,居喪哀痛,遇慶禮却賀。端王壻儀賓沈寶與顯榕有隙,使人誣奏顯榕左右呼顯榕萬歲,且誘顯榕設水戲以習水軍。世宗下其章,撫臣具言顯榕居喪能守禮。寶坐誣,削為民。 顯榕妃吳氏,生世子英燿,性淫惡,嘗烝顯榕宮人。顯榕知之,杖殺其所使陶元兒。英燿又使卒劉金納妓宋么兒於別館。顯榕欲罪金,金遂誘英燿謀為逆。嘉靖二十四年正月十八日,張燈置酒饗顯榕,別宴顯榕弟武岡王顯槐於西室。酒半,金等從座後出,以銅瓜擊顯榕腦,立斃。顯槐驚救,被傷,奔免。英燿徙顯榕屍宮中,命長史孫立以中風報。王從者朱貴抉門出告變,撫、按官以聞。英燿懼,具疏奏辨,且逼崇陽王顯休為保奏。通山王英炊不從,直奏英燿弒逆狀。詔遣中官及駙馬都尉鄔景和、侍郎喻茂堅往訊。英燿辭服。詔逮入京。是年九月,告太廟,伏誅,焚屍揚灰。悉誅其黨,革顯休祿十之三。顯槐、英炊皆賚金幣,而以顯榕次子恭王英〈火僉〉嗣。隆慶五年薨。 子華奎幼,萬曆八年,始嗣爵。衞官王守仁上告曰:「遠祖定遠侯弼,楚王楨妃父也,遺瓌寶數十萬寄楚帑,為嗣王侵匿。」詔遣中官清核。華奎奏辨,且請避宮搜掘。皆不報。久之,繫鞫王府承奉等,無所得。時諸璫方以搜括希上意,不欲暴守仁罪。帝頗悟,罷其事。華奎乃奏上二萬金助三殿工。 三十一年,楚宗人華赿等言:「華奎與弟宣化王華壁皆非恭王子。華奎乃恭王妃兄王如言子,抱養宮中。華壁則王如綍家人王玉子也。華赿妻,即如言女,知之悉。」禮部侍郎郭正域請行勘。大學士沈一貫右華奎,委撫、按訊,皆言偽王事無左驗。而華赿妻持其說甚堅,不能決,廷議令覆勘。中旨以楚王襲封已二十餘年,宜治華赿等誣罔。御史錢夢臯為一貫劾正域,正域發華奎行賄一貫事。華奎遂訟言正域主使,正域罷去。東安王英燧、武岡王華增、江夏王華塇等皆言偽跡昭著,行賄有據。諸宗人赴都投揭。奉旨切責,罰祿、削爵有差。華赿坐誣告,降庶人,錮鳳陽。未幾,華奎輸賄入都,宗人遮奪之。巡撫趙可懷屬有司捕治。宗人蘊鉁等方恨可懷治楚獄不平,遂大閧,毆可懷死。巡按吳楷以楚叛告。一貫擬發兵會剿。命未下,諸宗人悉就縛。於是斬二人,勒四人自盡,錮高墻及禁閒宅者復四十五人。三十三年四月也。自是無敢言楚事者。久之,禁錮諸人以恩詔得釋,而華奎之真偽竟不白。 其後,張獻忠掠湖廣,華奎募卒自衞,以張其在為帥。獻忠兵至武昌,其在為內應,執華奎沉之江,諸宗無得免者。 武岡王顯槐,端王第三子也。嘉靖四十三年上書條藩政,請「設宗學,擇立宗正、宗表,督課親郡王以下子弟。十歲入學,月餼米一石,三載督學使者考績,陟其中程式者全祿之,五試不中課則黜之,給以本祿三之二。其庶人暨妻女,月餼六石,庶女勿加恩。」其後廷臣集議,多采其意。 齊王榑,太祖第七子。洪武三年封。十五年就藩青州。二十三年命王帥護衞及山東徐、邳諸軍從燕王北征。二十四年復帥護衞騎士出開平。時已令潁國公傅友德調發山東都司各衞軍出塞,諭王遇敵當自為隊,奏凱之時勿與諸將爭功。榑數歷塞上,以武略自喜,然性凶暴,多行不法。建文初,有告變者。召至京,廢為庶人,與周王同禁錮。 燕兵入金川門,急遣兵護二王,二王卒不知所以,大怖,伏地哭。已知之,乃大喜。成祖令王齊如故,榑益驕縱。帝與書召來朝,面諭王無忘患難時。榑不悛,陰畜刺客,招異人術士為咒詛,輒用護衞兵守青州城,並城築苑墻斷往來,守吏不得登城夜巡。李拱、曾名深等上急變,榑拘匿以滅口。永樂三年詔索拱,諭榑改過。是時,周王橚亦中浮言,上書謝罪,帝封其書示榑。明年五月來朝,廷臣劾榑罪。榑厲聲曰:「奸臣喋喋,又欲效建文時耶!會盡斬此輩。」帝聞之不懌,留之京邸。削官屬護衞,誅指揮柴直等,盡出榑繫囚及所造不法器械。羣臣請罪教授葉垣等,帝曰:「王性凶悖,朕溫詔開諭至六七,猶不悟,教授輩如王何。垣等先自歸發其事,可勿問。」榑既被留,益有怨言。是年八月,召其子至京師,並廢為庶人。 宣德三年,福建妄男子樓濂詭稱七府小齊王,謀不軌。事覺,械至京,誅其黨數百人。榑及三子皆暴卒,幼子賢爀安置廬州。景泰五年徙齊庶人、谷庶人置南京,敕守臣慎防。後谷庶人絕,齊庶人請得谷庶人第。嘉靖十三年釋高墻庶人長鑋,榑曾孫也。萬曆中有承綵者,亦榑裔。齊宗人多凶狡,獨承綵頗好學云。 潭王梓,太祖第八子。洪武三年封。十八年就藩長沙。梓英敏好學,善屬文。嘗召府中儒臣,設醴賦詩,親品其高下,賚以金幣。妃於氏,都督顯女也。顯子琥,初為寧夏指揮。二十三年坐胡惟庸黨,顯與琥俱坐誅。梓不自安。帝遣使慰諭,且召入見。梓大懼,與妃俱焚死。無子,除其封。 趙王〈木巳〉,太祖第九子。洪武二年生。次年受封,明年殤。 魯荒王檀,太祖第十子。洪武三年生,生兩月而封。十八年就藩兗州。好文禮士,善詩歌。餌金石藥,毒發傷目。帝惡之。二十二年薨,諡曰荒。子靖王肇煇,甫彌月。母妃湯,信國公和女,撫育教誨有度。永樂元年三月始得嗣。成祖愛重之。車駕北巡過兗,錫以詩幣。宣德初,上言:「國長史鄭昭、紀善王貞,奉職三十年矣,宜以禮致其事。」帝謂蹇義曰:「皇祖稱王禮賢敬士,不虛也。」許之。成化二年薨。 子惠王泰堪嗣,九年薨。子莊王陽鑄嗣,嘉靖二年薨。莊王在位久,世子當漎,當漎子健杙皆前卒,健杙子端王觀〈火定〉嗣。狎典膳秦信等,游戲無度,挾娼樂,裸男女雜坐。左右有忤者,錐斧立斃,或加以炮烙。信等乘勢殘殺人。館陶王當淴亦淫暴,與觀〈火定〉交惡,相訐奏。帝念觀〈火定〉尚幼,革其祿三之二,逮誅信等,亦革當淴祿三之一。二十八年,觀〈火定〉薨。子恭王頤坦嗣,有孝行,捐邸中田湖,贍貧民,辭常祿,給貧宗。前後七賜璽書嘉勞。萬曆二十二年薨。世子壽〈金爵〉先卒,弟敬王壽鏳嗣,二十八年薨。弟憲王壽鋐嗣,崇禎九年薨。弟肅王壽鏞嗣,薨。子以派嗣,十二年,大清兵克兗州,被執死。弟以海轉徙台州,張國維等迎居於紹興,號魯監國。順治三年六月,大兵克紹興,以海遁入海。久之,居金門,鄭成功禮待頗恭。既而懈,以海不能平,將往南澳。成功使人沉之海中。 歸善王當沍,莊王幼子也。正德中,賊攻兗州,帥家衆乘城,取護衞弓弩射却賊。降敕獎諭,遂以健武聞。時有卒袁質與舍人趙巖俱家東平,武斷為鄉人所惡。吏部主事梁穀,亦東平人,少不檢,倚惡少為助,既貴,頗厭苦之,又與千戶高乾有怨。正德九年,穀邑人西鳳竹、屈昂誑穀云:「質、巖且為亂。」穀心動,因並指乾等,告變於尚書楊一清。兵部議以大兵駐濟南伺變。先是,當沍數與質、巖校射。至是當沍父莊王聽長史馬魁譖言當沍結質、巖欲反,虞禍及,奏於朝。帝遣司禮太監溫祥、大理少卿王純、錦衣衞指揮韓端往按問。祥等至,圍當沍第,執之。祥等讞穀所指皆平人。魁懼事敗,乃諷所厚陳環及術士李秀佐證之,復以書及賄抵鎮守太監畢真,使逮二人詰問。已而二人以實對,書賄事亦為真所發。於是御史李翰臣劾穀報怨邀功,長史魁惑王罔奏,宜即訊。詔下翰臣獄,謫廣德州判官,免穀罪不問。御史程啟充等疏言:「穀、魁鼓煽流言,死不蔽罪,縱首禍而謫言者,非國體。」不報。廷臣議當沍罪,卒無所坐。以藏護衞兵器違祖制,廢為庶人。戍質等於肅州。所連逮多瘐死,魁坐誣奏斬。鳳竹、昂流口外。中官送當沍之高墻,當沍大慟曰:「冤乎!」觸墻死。聞者傷之。 輔國將軍當濆,鉅野王泰墱諸孫也,慷慨有志節。嘉靖三年上書請停郡縣主、郡縣君卹典,以蘇民困。七年奏辭輔國將軍並子奉國將軍祿,佐疏運河。賜敕褒諭。又上書言:「各藩郡縣主、郡縣君先儀賓沒者,故事儀賓得支半祿。今四方災傷,邊陲多事,民窮財盡,而各儀賓暴橫侈肆,多不法,請勿論品級,減其月給。」明年又請以父子應得祿米佐振。因勸帝法祖宗,重國本,裁不急之費,息土木之工。詞甚愷切。帝嘉其意,特敕褒之,不聽辭祿。時東甌王健楸無子,上書言:「宗室所以蕃,由詐以媵子為嫡,糜費縣官。今臣無嫡嗣,請以所受府第屯廠盡歸魯府,待給新封,省民財萬一,乞著為例。」報可。 奉國將軍健根,鉅野王陽鎣諸孫。博通經術,年七十,猶縱談名理,亹亹不倦。嘉靖中,詔褒其賢孝。子鎮國中尉觀熰,字中立,居母喪,蔬食逾年,哀毀骨立。嘗繪太平圖上獻。世宗嘉獎之,賜承訓書院名額並五經諸書。弟觀〈韋美〉以詩畫著名。同時鉅野中尉頤堟、安坵將軍頤墉,聲詩清拔。樂陵王頤〈淺,氵改土〉亦喜稱詩。 安邱王當澻,靖王曾孫,少孤,事祖父母以孝聞。曾孫頤堀好學秉禮,尤諳練典故。藩邸中有大疑,輒就決。一意韜晦,監司守令希見其面。年七十餘,猶手不廢書。 魯府宗室壽〈金林〉,家兗州。崇禎中為雲南通判,有聲績。永明王由榔在廣西,以為右僉都御史,使募兵。值沙定州亂,兵不能集。孫可望兵至,壽〈金林〉知不免,張麾蓋往見之,行三揖禮曰:「謝將軍不殺不掠之恩。」可望脅之降,不從。繫他所,使人誘以官,終不從。從容題詩於壁,或以詩報可望,遂遇害。 諸王二 太祖諸子二 蜀王椿 湘王柏 代王桂襄垣王遜燂 靈丘王遜烇 成〈金具〉 廷鄣 肅王楧 遼王植 慶王〈木旃〉 寧王權 蜀獻王椿,太祖第十一子,洪武十一年封。十八年命駐鳳陽。二十三年就藩成都。性孝友慈祥,博綜典籍,容止都雅,帝嘗呼為「蜀秀才」。在鳳陽時,闢西堂,延李叔荊、蘇伯衡商榷文史。既至蜀,聘方孝孺為世子傅,表其居曰「正學」,以風蜀人。詣講郡學,知諸博士貧,分祿餼之,月一石,後為定制。造安車賜長史陳南賓。聞義烏王紳賢,聘至,待以客禮。紳父禕死雲南,往求遺骼,資給之。 時諸王皆備邊練士卒,椿獨以禮教守西陲。番人入寇,燒黑崖關。椿請於朝,遣都指揮瞿能隨涼國公藍玉出大渡河邀擊之。自是番人讋伏。前代兩川之亂,皆因內地不逞者鉤致為患。有司私市蠻中物,或需索啟爭端。椿請繒錦香扇之屬,從王邸定為常貢,此外悉免宣索。蜀人由此安業,日益殷富。川中二百年不被兵革,椿力也。 成祖即位,來朝。賜予倍諸藩。谷王橞,椿母弟也,圖不軌。椿子悅燇,獲咎於椿,走橞所,橞稱為故建文君以詭衆。永樂十四年,椿暴其罪。帝報曰:「王此舉,周公安王室之心也。」入朝,賚金銀繒綵鉅萬。二十一年薨。 世子悅熑先卒,孫靖王友堉嗣。初,華陽王悅爠謀奪嫡,椿覺之,會有他過,杖之百,將械於朝。友堉為力請,得釋。椿之薨,友堉方在京師,悅爠竊王帑,友堉歸不問。悅爠更誣奏友堉怨誹。成祖召入訊之,會崩。仁宗察其誣,命歸藩。召悅爠,悅爠猶執奏,仁宗抵其章於地,遷之武岡,復遷澧州。宣德五年,總兵官陳懷奏都司私遺蜀邸砲,用以警夜,非制。詔逮都司首領官。明年獻還二護衞。從之。是年薨。妃李、侍姬黃皆自經以殉。無子,弟僖王友〈土黨〉由羅江王嗣,九年薨。獻王第五子和王悅{邵火}由保寧王嗣,天順五年薨。繼妃徐氏,年二十六,不食死,諡靜節。子定王友垓嗣,七年薨。子懷王申鈘嗣,成化七年薨。弟惠王申鑿嗣,弘治六年薨。子昭王賓瀚嗣,正德三年薨。子成王讓栩嗣。 自椿以下四世七王,幾百五十年,皆檢飭守禮法,好學能文。孝宗恒稱蜀多賢王,舉獻王家範為諸宗法。讓栩尤賢明,喜儒雅,不邇聲伎,創義學,修水利,振災卹荒。嘉靖十五年,巡撫都御史吳山、巡按御史金粲以聞。賜敕嘉獎,署坊表曰「忠孝賢良」。二十年建太廟,獻黃金六十斤,白金六百斤。酬以玉帶幣帛。二十六年薨。子康王承爚嗣,三十七年薨。子端王宣圻嗣,萬曆四十年薨。子恭王奉銓嗣,四十三年薨。子至澍嗣。崇禎末,京師陷,蜀尚無恙。未幾,張獻忠陷成都,合宗被害,至澍率妃妾投於井。 湘獻王柏,太祖第十二子。洪武十一年封。十八年就藩荊州。性嗜學,讀書每至夜分。開景元閣,招納俊乂,日事校讐,志在經國。喜談兵,膂力過人,善弓矢刀槊,馳馬若飛。三十年五月,同楚王楨討古州蠻,每出入,縹囊載書以隨,遇山水勝境,輒徘徊終日。尤善道家言,自號紫虛子。建文初,有告柏反者,帝遣使即訊。柏懼,無以自明,闔宮焚死。諡曰戾。王無子,封除。永樂初,改諡獻,置祠官守其園。 代簡王桂,太祖第十三子。洪武十一年封豫王,二十五年改封代。是年就藩大同。糧餉艱遠,令立衞屯田以省轉運。明年詔帥護衞兵出塞,受晉王節制。桂性暴,建文時,以罪廢為庶人。 成祖即位,復爵。永樂元年正月還舊封。十一月賜璽書曰:「聞弟縱戮取財,國人甚苦,告者數矣,且王獨不記建文時耶?」尋命有司,自今王府不得擅役軍民、斂財物,聽者治之。已復有告其不軌者,賜敕列其三十二罪,召入朝,不至。再召,至中途,遣還,革其三護衞及官屬。王妃中山王徐達女,仁孝文皇后妹也,驕妒,嘗漆桂二侍女為癩。事聞,帝以中山王故,不罪。桂移怒世子遜煓,出其母子居外舍。桂已老,尚時時與諸子遜炓、遜焴窄衣禿帽,遊行市中,袖錘斧傷人。王府教授楊普上言:「遜炓狎軍人武亮,與博戲,致箠殺軍人。」朝廷杖治亮,降敕責戒,稍斂戢。十六年四月復護衞及官屬。 正統十一年,桂薨。世子遜煓先卒,孫隱王仕〈土廛〉嗣。景泰中,嘗上言總兵官郭登守城功,朝廷為勞登。天順七年薨。子惠王成鍊嗣,弘治二年薨。子聰沫先封武邑王,以肆酒革爵。已,居惠王喪,益淫酗,廢為庶人,遷太原。久之,惠王妃為疏理,復封武邑王,卒。子懿王俊杖襲封代王。 嘉靖三年,大同軍叛,圍王宮,俊杖走免。事平,賜書慰問。六年薨。子昭王充燿嗣。十二年,大同軍又叛,充燿走宣府,再賜慰問。事平,返國,奏:「亂賊既除,軍民交困,乞遣大臣振撫。」詔允行。二十四年,和川奉國將軍充灼坐罪奪祿,怨充燿不為解,乃與襄垣中尉充〈火取〉謀引敵入大同殺王。會應州人羅廷璽等以白蓮教惑衆,見充灼為妖言,因畫策,約奉小王子入塞,藉其兵攻雁門,取平陽,立充灼為主,事定,即計殺小王子。充灼然之。先遣人陰持火箭,焚大同草場五六所,而令通蒙古語者衞奉闌出邊,為總兵周尚文邏卒所獲,並得其所獻小王子表,鞫實以聞。逮充灼等至京,賜死,焚其屍,王府長史等官皆逮治。總督侍郎翁萬達疏言:「大同狹瘠,祿餉不支,代宗日繁衍,衆聚而貧。且地近邊,易生反側。請量移和川、昌化諸郡王於山、陝隙地。」詔改遷於山西。先是,景泰間,昌化王仕墰乞移封,景帝不許,至是乃遷。代宗自簡至懿。封郡王者凡二十有三,而外徙者十王。 二十六年,充燿薨。子恭王廷埼嗣。饒陽王充{〈弓吉〉灬}數以事侵廷埼,恐得罪,乃以陳邊事為名,三十一年奏鎮、巡官之罪。世宗為黜巡撫都御史何思,逮總兵官徐仁等。充{〈弓吉〉灬}益驕,遂與廷埼互訐,前後勘官莫能判。巡撫都御史侯鉞奏奪其祿,充{〈弓吉〉灬}怒不承。三十三年詔遣司禮少監王臻即訊,充{〈弓吉〉灬}乃伏,下法司,錮高牆。萬曆元年,廷埼薨。子定王鼐鉉嗣,三十二年薨。無子,弟新寧王鼐鈞嗣,薨。子康王鼎渭嗣,崇禎二年薨。再傳至孫傳〈火齊〉。崇禎十七年三月,李自成入大同,闔門遇害。 襄垣王遜燂,簡王第五子,分封蒲州。諸王就藩後,非請命不得歲時定省。遜燂念大同不置,作思親篇,詞甚悲切。其後,宗人聰瀺、聰泈、俊〈木難〉、俊榷、俊〈田朵〉、俊杓、俊噤、充焞,皆嫻於文章。俊噤,字若訥,尤博學,有盛名,不慕榮利。姊陵川縣君,適裴禹卿,地震城崩,禹卿死。縣君以首觸棺,嘔血卒。年二十有一。詔諡貞節。 靈邱王遜烇,簡王第六子。宣宗時封。好學工詩,尤善醫,嘗施藥治瘟疫,全活無算。子仕〈邊,辶改土〉、孫成鈠、曾孫聰滆,三王皆以孝旌。聰滆子俊格,能文善書。嘉靖時,獻皇儲明堂二頌、興獻帝后挽歌,賜金帛。聰滆嘗乞封其孫廷址為曾長孫,禮官奏無故事。帝以王壽考,特許之。已而復封廷址子鼐鐮為玄長孫。聰滆薨,年八十三。鼐鐮襲高祖爵。聰滆之從父成〈金微〉亦有孝行,聰滆聞於朝,賜金幣獎諭。詔禮官自今宗室中孝行卓異如成〈金微〉者,撫、按疏聞。 又成〈金具〉者,隰川王諸孫。父仕〈土則〉,坐罪幽鳳陽,病死。成〈金具〉微服走鳳陽視喪,上疏自劾越禁,乞負父骨歸葬澤州,即不得,願為庶人,止墓側,歲時省視。詔許歸葬。弟成鐎亦好學,有志槩。嘉靖十三年上言:「雲中叛卒之變幸獲銷弭。究其釁端,實貪酷官吏激成之。臣慮天下之禍隱於民心,異日不獨雲中而已。」指陳切直,帝下廷臣飭行。時以其兄弟為二難焉。萬曆二十年,西夏弗寧,山陰王俊柵奏詩八章,寓規諷之旨。代處塞上,諸宗洊經禍亂,其言皆憂深思遠,有中朝士大夫所不及者。 廷鄣,代府宗室也。崇禎中,為鞏昌府通判,署秦州事,有廉直聲。十六年冬,賊陷秦州,被執。使之跪,叱曰:「我天朝宗姓,頭可斷,膝不可屈。」賊欲活之,大呼曰:「今日惟求一死。」坐自若,遂見害。 肅莊王楧,太祖第十四子。洪武十一年封漢王。二十四年命偕衞、谷、慶、寧、岷五王練兵臨清。明年改封肅。又明年,詔之國,以陝西各衞兵未集,命駐平涼。二十八年始就藩甘州。詔王理陝西行都司甘州五衞軍務。三十年令督軍屯糧,遇征伐以長興侯耿炳文從。建文元年乞內徙,遂移蘭州。永樂六年,以捶殺衞卒三人及受哈密進馬,逮其長史官屬。已,又聽百戶劉成言,罪平涼衞軍,敕械成等京師。十七年薨。 子康王瞻燄嗣。宣德七年上二護衞。府中被盜,為榜募告捕者。御史言非制,罪其長史楊威。瞻燄又請加歲祿。敕曰:「洪武、永樂間,歲祿不過五百石,莊王不言者,以朝廷念遠地轉輸難故也。仁考即位,加五百石矣。朕守祖制不敢違。」正統元年上言:「甘州舊邸改都司,而先王墳園尚在,乞禁近邸樵採。」從之。天順三年上馬五百匹備邊,予直不受。帝強予之。八年薨。 子簡王祿埤嗣,成化十五年薨。子恭王貢錝嗣,嘉靖十五年薨。世子真淤、長孫弼桓皆早卒,次孫定王弼桄嗣,四十一年薨。子縉炯先卒,孫懷王紳堵嗣,踰二年薨。無子,靖王第四子弼柿子輔國將軍縉〈火貴〉,以屬近宜嗣。禮官言,縉〈火貴〉,懷王從父,不宜襲。詔以本職理府事,上冊寶,罷諸官屬。穆宗即位,定王妃吳氏及延長王真滰等先後上言:「聖祖刈羣雄,定天下,報功之典有隆無替。臣祖莊王受封邊境,操練征戍,屏衞天家。不幸大宗中絕,反拘於昭穆之次,不及勳武繼絕之典,非所以崇本支,厚藩衞也。」下部議,議以郡王理藩政。帝不許。隆慶五年,特命縉〈火貴〉嗣肅王,設官屬之半。萬曆十六年薨,諡曰懿。子憲王紳堯嗣,四十六年薨。子識鋐嗣。崇禎十六年冬,李自成破蘭州,被執,宗人皆死。 遼簡王植,太祖第十五子。洪武十一年封衞王,二十五年改封遼。明年就藩廣寧。以宮室未成,蹔駐大凌河北,樹柵為營。帝命武定侯郭英為築城郭宮室。英,王妃父也,督工峻急。會高麗自國中至鴨綠江皆積粟,帝慮其有陰謀,而役作軍士艱苦,令輟役。至三十年,始命都督楊文督遼東諸衞士繕治之,增其雉堞,以嚴邊衞。復圖西北沿邊要害,示植與寧王權,諭之曰:「自東勝以西至寧夏、河西、察罕腦兒,東勝以東至大同、宣府、開平,又東南至大寧,又東至遼東,抵鴨綠江,北至大漠,又自雁門關外,西抵黃河,渡河至察罕腦兒,又東至紫荊關,又東至居庸關及古北口,又東至山海衞,凡軍民屯種地,毋縱畜牧。其荒曠地及山場,聽諸王駙馬牧放樵採,東西往來營駐,因以時練兵防寇。違者論之。」植在邊,習軍旅,屢樹軍功。建文中,「靖難」兵起,召植及寧王權還京。植渡海歸朝,改封荊州。永樂元年入朝,帝以植初貳於己,嫌之。十年削其護衞,留軍校廚役三百人,備使令。二十二年薨。子長陽王貴烚嗣。 初,植庶子遠安王貴燮、巴東王貴煊嘗告其父有異謀。及父死,又不奔喪。仁宗即位,皆廢為庶人。正統元年,府僚乞加王祿。敕曰:「簡王得罪朝廷,成祖特厚待,仁宗朝加祿,得支二千石。宣宗又給旗軍三百人,親親已至。王素乖禮度,府臣不匡正,顧為王請乎!」不許。三年,巡撫侍郎吳政奏王不友諸弟,待庶母寡恩,捶死長史杜述,居國多過。召訊京師,盡得其淫穢黷倫、兇暴諸不法事。明年四月廢為庶人,守簡王園。弟肅王貴〈火受〉嗣,成化七年薨。子靖王豪墭嗣,十四年薨。子惠王恩〈金稽〉嗣。 弘治五年,松滋王府諸宗人恩鑡等闌入荊州府支歲祿,恩〈金稽〉禁之,皆怨。已,儀賓袁鏞復誘恩鑡等招羣小,奪軍民商賈利。恩〈金稽〉發其事,恩鑡等愈怨,謀殺王。朝廷遣官按實,幽恩鑡等鳳陽,謫戍其黨有差。恩〈金稽〉陰使送者刑梏之,斃八十餘人。不數日,世子暴卒。八年,恩〈金稽〉疽發背薨。子恭王寵涭嗣,與弟光澤王寵〈氵寰〉友愛,飲食服御必俱。寵〈氵寰〉有令德,寵涭有事必咨之後行。正德十六年薨。子莊王致格嗣,病不視事。妃毛氏明書史,沉毅有斷,中外肅然,賢聲聞天下。 嘉靖十六年,致格薨。子憲〈火節〉嗣,以奉道為世宗所寵,賜號清微忠教真人,予金印。隆慶元年,御史陳省劾憲〈火節〉諸不法事,詔奪真人號及印。明年,巡按御史郜光先復劾其大罪十三,命刑部侍郎洪朝選往勘,具得其淫虐僭擬諸罪狀。帝以憲〈火節〉宜誅,念宗親免死,廢為庶人,錮高牆。初,副使施篤臣憾憲〈火節〉甚,朝選至湖廣,篤臣詐為憲〈火節〉書餽朝選,因劫持之。憲〈火節〉建白纛,曰「訟冤之纛」。篤臣驚曰:「王反矣。」使卒五百圍王宮。朝選還朝,實王罪,不言王反。大學士張居正家荊州,故與憲〈火節〉有隙,嫌朝選不坐憲〈火節〉反。久之,屬巡撫都御史勞堪羅織朝選,死獄中。其後居正死,憲〈火節〉訟冤,籍居正家,而篤臣亦死。遼國除,諸宗隸楚藩,以廣元王術〈土周〉為宗理。 慶靖王〈木旃〉,太祖第十六子。洪武二十四年封。二十六年就藩寧夏。以餉未敷,令駐慶陽北古韋州城,就延安、綏、寧租賦。二十八年詔王理慶陽、寧夏、延安、綏德諸衞軍務。三十年始建邸。王好學有文,忠孝出天性。成祖善之,令歲一至韋州度夏。宣德初,言寧夏卑濕,水泉惡,乞仍居韋。不許,令歲一往來,如成祖時。正統初,寧夏總兵官史昭奏王沮邊務,占靈州草場畜牧,遣使由綏德草地往還,煽惑土民。章未下,或告王閱兵,造戎器,購天文書。〈木旃〉疑皆昭為之。三年上書,請徙國避昭。英宗不可,貽書慰諭。其年薨,子康王秩煃嗣。景泰元年以寧夏屢被兵,乞徙內地,不許。成化五年薨。子懹王邃{雝土}嗣,十五年薨。弟莊王邃塀嗣,弘治四年薨。子恭王寘錖嗣,十一年薨。子定王台浤嗣。 正德五年,安化王寘鐇反,台浤稽首行君臣禮。詔削護衞,革祿三之一,戍其承奉、長史。嘉靖三年,台浤賄鎮守太監李昕、總兵官种勛,求為奏請復祿。昕、勛不納,台浤銜之。會寧夏衞指揮楊欽等得罪於巡撫都御史張璿,謀藉王殺璿及勛。事覺,下都司、按察司按治,欽等誣台浤不軌,璿以聞。帝使太監扶安、副都御史王時中等復按,上言:「台浤他罪有之,無謀不軌事。」詔廷臣定議,坐前屈事寘鐇,蒙恩不悛,煽構羣小,謀害守臣,廢為庶人,留邸,歲與米三百石,以其叔父鞏昌王寘銂攝府事。 寘銂裁慶邸宮妃薪米,取邸中金帛萬計。台浤子鼒櫍幼失愛於父,逃寘銂所。寘銂造台浤謀逆謠語,使寺人誘鼒櫍吟誦,圖陷台浤自立。懷王妃王氏奏寘銂裁減衣食,至不能自存。豐林王台瀚亦欲陷寘銂,遂發其瀆亂人倫諸罪。驗實,廢為庶人,幽高牆。廷議謂台浤父子乖離,徙台浤西安,而封鼒櫍世子,視府事,十一年十月也。十五年以兩宮徽號恩復台浤冠帶,薨。 鼒櫍先卒,弟惠王鼒枋嗣。好學樂善,以禮飭諸宗。世宗賜之敕,建坊表之。寧夏築邊牆,鼒枋出銀米佐工。萬曆二年薨。子端王倪〈火貴〉嗣,十六年薨。子憲王伸域嗣,十九年薨。明年,寧夏賊哱拜反,王妃方氏匿其子帥鋅地窖中,自經死。時壽陽嗣王倪爋,哱拜脅降之,不屈,為所囚。鎮原王伸塇理府事,謀襲賊弗克,府中人皆被殺。賊平,御史劉芳譽言:「諸宗死節者俱應卹錄,方妃宜建祠旌表。」詔從之,給銀一萬五千兩,分振諸宗人。帥鋅嗣,薨。子倬〈氵隺〉嗣。崇禎十六年,流賊破寧夏,被執。 安塞王秩炅,靖王季子也,十二而孤,母位氏誨之。性通敏,過目不忘,善古文。遇縉紳學士,質難辨惑,移日不倦。所著有隨筆二十卷。 庶人寘鐇,祖秩炵,靖王第四子也。封安化王。父邃墁,鎮國將軍,以寘鐇襲王爵。性狂誕,相者言其當大貴,巫王九兒教鸚鵡妄言禍福,寘鐇遂覬望非分。寧夏指揮周昂,千戶何錦、丁廣,諸衞學生孫景文、孟彬、史連輩,皆往來寘鐇所。正德五年,帝遣大理少卿周東度寧夏屯田。東希劉瑾意,以五十畝為一頃,又畝斂銀為瑾賄,敲扑慘酷,戍將衞卒皆憤怨。而巡撫都御史安惟學數杖辱將士妻,將士銜刺骨。寘鐇知衆怒,令景文飲諸武臣酒,以言激之,諸武臣多願從寘鐇者。又令人結平虜城戍將及素所厚張欽等。會有邊警,參將仇鉞、副總兵楊英帥兵出防禦。總兵官姜漢簡銳卒六十人為牙兵,令周昂領之,遂與何錦定約。四月五日,寘鐇設宴,邀撫、鎮官飲於第,惟學、東不至。錦、昂帥牙兵直入,殺姜漢及太監李增、鄧廣於坐,分遣卒殺惟學、東及都指揮楊忠於公署。遂焚官府,釋囚繫,撤黃河渡船於西岸以絕渡者。遣人招楊英、仇鉞,皆佯許之。英率衆保王宏堡,衆潰,英奔靈州。鉞引還,寘鐇奪其軍,出金帛犒將士。偽署何錦大將軍,周昂、丁廣副將軍,張欽先鋒,魏鎮、楊泰等總兵都護。令孫景文作檄,以討劉瑾為名。 陝西總兵官曹雄聞變,遣指揮黃正駐靈州,檄楊英督靈州兵防黃河。都指揮韓斌、總兵官侯勳、參將時源各以兵會。英密使蒼頭報仇鉞為內應,令史墉浮渡奪西岸船,營河東,焚大、小二壩草。寘鐇懼,令錦等出禦,獨留昂守城,使使召鉞。鉞稱病,昂來問疾,鉞刺昂死。令親兵馳寘鐇第,擊殺景文、連等十餘人,遂擒寘鐇,迎英衆入。寘鐇反十有八日而擒。錦、廣、泰、欽先後皆獲,械送伏誅。寘鐇賜死,諸子弟皆論死。有孫鼒材逃出,削髮為僧,居永寧山中。未幾,為土僧所凌,詣官言狀。傳至京,安化宮人左寶瓶在浣衣局,使驗之,咤曰:「此鼒材殿下也。」帝念其自歸,免死。安置鳳陽。 寧獻王權,太祖第十七子。洪武二十四年封。踰二年,就藩大寧。大寧在喜峯口外,古會州地,東連遼左,西接宣府,為巨鎮。帶甲八萬,革車六千,所屬朶顏三衞騎兵皆驍勇善戰。權數會諸王出塞,以善謀稱。燕王初起兵,與諸將議曰:「曩余巡塞上,見大寧諸軍慓悍。吾得大寧,斷遼東,取邊騎助戰,大事濟矣。」建文元年,朝議恐權與燕合,使人召權,權不至,坐削三護衞。其年九月,江陰侯吳高攻永平,燕王往救。高退,燕王遂自劉家口間道趨大寧,詭言窮蹙來求救。權邀燕王單騎入城,執手大慟,具言不得已起兵故,求代草表謝罪。居數日,欵洽不為備。北平銳卒伏城外,吏士稍稍入城,陰結三衞部長及諸戍卒。燕王辭去,權祖之郊,伏兵起,擁權行。三衞彍騎及諸戍卒,一呼畢集。守將朱鑑不能禦,戰歿。王府妃妾世子皆隨入松亭關,歸北平,大寧城為空。權入燕軍,時時為燕王草檄。燕王謂權,事成,當中分天下。比即位,王乞改南土。請蘇州,曰:「畿內也。」請錢塘,曰:「皇考以予五弟,竟不果。建文無道,以王其弟,亦不克享。建寧、重慶、荊州、東昌皆善地,惟弟擇焉。」 永樂元年二月改封南昌,帝親製詩送之,詔即布政司為邸,瓴甋規制無所更。已而人告權巫蠱誹謗事,密探無驗,得已。自是日韜晦,搆精廬一區,鼓琴讀書其間,終成祖世得無患。 仁宗時,法禁稍解,乃上書言南昌非其封國。帝答書曰:「南昌,叔父受之皇考已二十餘年,非封國而何?」宣德三年請乞近郭灌城鄉土田。明年又論宗室不應定品級。帝怒,頗有所詰責。權上書謝過。時年已老,有司多齮齕以示威重。權日與文學士相往還,託志翀舉,自號臞仙。嘗奉敕輯通鑑博論二卷,又作家訓六篇,寧國儀範七十四章,漢唐祕史二卷,史斷一卷,文譜八卷,詩譜一卷,其他註纂數十種。正統十三年薨。 世子盤烒先卒,孫靖王奠培嗣。奠培善文辭,而性卞急,多嫌猜。景泰七年,弟弋陽王奠壏訐其反逆,巡撫韓雍以聞。帝遣官往讞,不實。時軍民連逮者六七百人,會英宗復辟,俱赦釋,惟謫戍其教授游堅。奠培由是憾守土官,不為禮。布政使崔恭積不平,王府事多持不行。奠培遂劾奏恭不法。恭與按察使原傑亦奏奠培私獻、惠二王宮人,逼內官熊璧自盡。按問皆實,遂奪護衞。踰三年,而奠壏以有罪賜死。初,錦衣衞指揮逯杲聽詗事者言,誣奠壏烝母。帝令奠培具實以聞,復遣駙馬都尉薛桓與杲按問。奠培奏無是事,杲按亦無實。帝怒,責問杲。杲懼,仍以為實,遂賜奠壏母子自盡,焚其屍。是日雷雨大作,平地水深數尺,衆咸冤之。 弘治四年,奠培薨。子康王覲鈞嗣,十年薨。子上高王宸濠嗣。其母,故娼也。始生,靖王夢蛇啖其室,旦日鴟鳴,惡之。及長,輕佻無威儀,而善以文行自飾。術士李自然、李日芳妄言其有異表,又謂城東南有天子氣。宸濠喜,時時詗中朝事,聞謗言輒喜。或言帝明聖,朝廷治,即怒。武宗末年無子,羣臣數請召宗室子子之。宸濠屬疎,顧深結左右,於帝前稱其賢。初,宸濠賄劉瑾,復所奪護衞。瑾誅,仍論奪。及陸完為兵部尚書,宸濠結嬖人錢寧、臧賢為內主,欲奏復,大學士費宏執不可。諸嬖人乘宏讀廷試卷,取中旨行之。宸濠益恣,擅殺都指揮戴宣,逐布政使鄭岳、御史范輅,幽知府鄭巘、宋以方。盡奪諸附王府民廬,責民間子錢,強奪田宅子女,養羣盜,劫財江、湖間,有司不敢問。日與致仕都御史李士實、舉人劉養正等謀不軌。副使胡世寧請朝廷早裁抑之。宸濠連奏世寧罪,世寧坐謫戍,自是無敢言者。 正德十二年,典儀閻順,內官陳宣、劉良間行詣闕上變。寧、賢等庇之,不問。宸濠疑出承奉周儀,殺儀家及典仗查武等數百人。巡撫都御史孫燧列其事,中道為所邀,不得達。宸濠又賄錢寧,求取中旨,召其子司香太廟。寧言於帝,用異色龍牋,加金報賜。異色龍牋者,故事所賜監國書牋也。宸濠大喜,列仗受賀。復勒諸生、父老奏闕下,稱其孝且勤。時邊將江彬新得幸,太監張忠附彬,欲傾寧、賢,乘間為帝言:「寧、賢盛稱寧王,陛下以為何如?」帝曰:「薦文武百執事,可任使也。薦藩王何為者?」忠曰:「賢稱寧王孝,譏陛下不孝耳。稱寧王勤,譏陛下不勤耳。」帝曰:「然。」下詔逐王府人,毋留闕下。是時宸濠與士實、養正日夜謀,益遣姦人盧孔章等分布水陸孔道,萬里傳報,浹旬往返,蹤跡大露,朝野皆知其必反。巡撫都御史孫燧七上章言之,皆為所邀沮。諸權姦多得宸濠金錢,匿其事不以聞。 十四年,御史蕭淮疏言宸濠諸罪,謂不早制,將來之患有不可勝言者。疏下內閣,大學士楊廷和謂宜如宣宗處趙府事,遣勳戚大臣宣諭,令王自新。帝命駙馬都尉崔元、都御史顏頤壽、太監賴義持諭往,收其護衞,令還所奪官民田。宸濠聞元等且至,乃定計,以己生辰日宴諸守土官。詰旦皆入謝。宸濠命甲士環之,稱奉太后密旨,令起兵入朝。孫燧及副使許逵不從,縛出斬之。執御史王金,主事馬思聰、金山,參議黃宏、許傚廉,布政使胡廉,參政陳杲、劉棐,僉事賴鳳,指揮許金、白昂等下獄。參政王綸、季斆,僉事潘鵬、師夔,布政使梁宸,按察使楊璋,副使唐錦皆從逆。以李士實、劉養正為左、右丞相,王綸為兵部尚書,集兵號十萬。命其承奉涂欽與素所蓄羣盜閔念四等,略九江、南康,破之。馳檄指斥朝廷。七月壬辰朔,宸濠出江西,留其黨宜春王拱樤、內官萬銳等守城,自帥舟師蔽江下,攻安慶。 汀贛巡撫僉都御史王守仁聞變,與吉安知府伍文定等檄諸郡兵先後至。乃使奉新知縣劉守緒破其墳廠伏兵。戊申,直攻南昌。辛亥,城破,拱樤、銳等皆就擒,宮人自焚死。宸濠方攻安慶不克,聞南昌破,大恐,解圍還,守仁逆擊之。乙卯,遇於黃家渡,賊兵乘風進薄,氣驕甚。文定及指揮余恩佯北,誘賊趨利,前後不相及。知府邢珣、徐璉、戴德孺從後急擊,文定帥還兵乘之,賊潰,斬溺萬計。又別遣知府陳槐、林瑊、曾璵、周朝佐復九江、南康。明日,復戰,官兵稍却,文定帥士卒殊死鬬,擒斬二千餘級,宸濠乃退保樵舍。明日,官軍以火攻之,宸濠大敗。諸妃嬪皆赴水死,將士焚溺死者三萬餘人。宸濠及其世子、郡王、儀賓並李士實、劉養正、涂欽、王綸等俱就擒。宸濠自舉事至敗,蓋四十有三日。 時帝聞宸濠反,下詔暴其罪,告宗廟,廢為庶人。逮繫尚書陸完,嬖人錢寧、臧賢等,籍其家。江彬、張忠從臾帝親征,至良鄉,守仁捷奏至,檄止之。守仁已械繫宸濠等,取道浙江。帝留南京,遣許泰、朱暉及內臣張永、張忠搜捕江西餘黨,民不勝其擾。檄守仁還江西。守仁至杭州,遇張永,以俘付之,使送行在。十五年十二月,帝受所獻俘回鑾,至通州誅之,封除。初,宸濠謀逆,其妃婁氏嘗諫。及敗,歎曰:「昔紂用婦言亡,我以不用婦言亡,悔何及。」 嘉靖四年,弋陽王拱樻等言:「獻王、惠王四服子孫所共祀,非宸濠一人所自出,如臣等皆得甄別,守職業如故,而二王不獲廟享,臣竊痛之。」疏三上,帝命弋陽王以郡王奉祀,樂舞齋郎之屬半給之。寧藩既廢,諸郡王勢頡頏,莫能一,帝命拱樻攝府事。卒,樂安王拱欏攝。拱欏奏以建安、樂安、弋陽三王分治八支,著為令。 石城王奠堵,惠王第四子。性莊毅,家法甚嚴。靖王奠培與諸郡王交惡,臨川、弋陽皆被搆得罪,奠堵獨謹約,不能坐以過失。子覲鎬,孝友有令譽,早卒。孫宸浮嗣,與母弟宸浦、庶兄宸潣、弟宸澅皆淫縱殺人。弘治十二年互訐奏,宸浮、宸浦並革為庶人,宸澅、宸潣奪祿。宸澅遂從宸濠反,雷震死。嘉靖二十四年,復宸浮、宸浦冠帶,宸潣子拱梃上書為父澡雪,亦還爵。 宸澅弟宸浫素方正,宸濠欲屈之,不得,數使人火其居,而諷諸宗資給之以示惠,宸浫辭不受。宸濠敗,宸浫得免。子輔國將軍拱槩,孫奉國將軍多〈火量〉,曾孫鎮國中尉謀〈土韋〉,三世皆端謹自好,而謀〈土韋〉尤貫串羣籍,通曉朝廷典故。諸王子孫好學敦行,自周藩中尉睦〈木挈〉而外,莫及謀〈土韋〉者。萬曆二十二年,廷議增設石城、宜春管理,命謀〈土韋〉以中尉理石城王府事,得劾治不法者。典藩政三十年,宗人咸就約束。暇則閉戶讀書,著易象通、詩故、春秋戴記魯論箋及他書,凡百十有二種,皆手自繕寫。黃汝亨為進賢令,投謁抗禮,劇談久之,逡巡改席。次日,北面稱弟子,人兩稱之。病革,猶與諸子說易。子八人,皆賢而好學。從弟謀{臸日}築室龍沙,躬耕賦詩以終。 奉國將軍拱榣,瑞昌王奠墠四世孫也。父宸渠為宸濠累,逮繫中都。兄拱枘請以身代,拱榣佐之,卒得白。嘉靖九年上書請建宗學,令宗室設壇墠,行耕桑禮,謹祀典,加意恤刑,皆得旨俞允。捐田白鹿洞贍學者。其後以議禮稱旨,拱枘上大禮頌,並賜敕褒諭。諸子羣從多知名者。多熅、多燩以孝友著。多煪、多〈火宁〉以秉禮嚴重稱。多〈火貴〉、多煃、多炘以善詞賦名。而多熅與從兄多煡獨杜門却掃,多購異書,校讐以為樂。萬曆中,督撫薦理瑞昌王府事,謝不起。多煪父拱樛以宸濠事被逮,多煪甫十餘齡,哭走軍門,乞以身代,王守仁見而異之。嘉靖二年疏訟父冤,得釋歸,復爵。時諸郡王統於弋陽,而瑞昌始王不祀。多煪自謂小宗宜典宗祏,請於朝,特敕許焉。乃益祭田,修飭家政,儼若朝典。四子皆莊謹嗜學。 奉國將軍多煌,惠王第五子弋陽王奠壏五世孫也。孝友嗜學。弋陽五傳而絕,宗人舉多煌賢能,敕攝府事,瑞昌諸宗皆屬焉。性廉靜寡欲,淑人熊氏早卒,不再娶,獨處齋閣者二十六年。萬曆四十一年,撫、按以行誼聞。詔褒之。會病卒,詔守臣加祭一壇。又多炡者,亦奉國將軍,潁敏善詩歌,嘗變姓名出遊,蹤跡遍吳、楚。晚病羸,猶不廢吟誦。卒,門人私諡曰清敏先生。子謀堚亦有父風。時樂安輔國將軍多〈綮,糸改火〉有詩癖,與謀堚等放志文酒,終其世。 諸王三 太祖諸子三 岷王楩 谷王橞 韓王松 瀋王模沁水王珵堦 清源王幼〈土予〉 安王楹 唐王桱三城王芝垝 文城王彌鉗 彌鋠 輔國將軍宇浹 郢王棟 伊王〈木彝〉 皇子楠 靖江王守謙 興宗諸子 虞王雄英 吳王允熥 衡王允熞 徐王允〈火熙〉 惠帝諸子 太子文奎 少子文圭 成祖諸子 高煦 趙王高燧 高爔 岷莊王楩,太祖第十八子。洪武二十四年封國岷州。二十八年以雲南新附,宜親王鎮撫,改雲南。有司請營宮殿,帝令暫居椶亭,俟民力稍紓後作。建文元年,西平侯沐晟奏其過,廢為庶人,徙漳州。永樂初復王,與晟交惡。帝賜書諭楩,而詔戒晟。楩沉湎廢禮,擅收諸司印信,殺戮吏民。帝怒,奪冊寶。尋念王建文中久幽繫,復予之,而楩不悛。六年,削其護衞,罷官屬。洪熙元年,徙武岡,寄居州治。久之,始建王邸。景泰元年薨。子恭王徽煣嗣。 初,世子徽焲,宣德初,訐其弟鎮南王徽煣誹謗仁廟。宣宗疑其詐,並召至京,及所連閹豎面質,事果誣,斬閹豎而遣徽煣等歸。徽煣嗣位。弟廣通王徽煠有勇力,家人段友洪以技術得寵。致仕後軍都事于利賓言徽煠有異相,當主天下,遂謀亂。作偽敕,分遣友洪及蒙能、陳添行入苗中,誘諸苗以銀印金幣,使發兵攻武岡。苗首楊文伯等不敢受。事覺,友洪為徽煣所執。都御史李實以聞,遣駙馬都尉焦敬、中官李琮徵徽煠入京師。湖廣總督王來、總兵官梁珤復發陽宗王徽焟通謀狀,亦徵入。皆除爵,幽高牆。時景泰二年十月也。 天順七年,徽煣薨。子順王音埑嗣,病瘋痺,屢年不起。次子安昌王膺鋪侍醫藥,晨夕不去左右。憲宗聞之,賜敕嘉獎。成化十六年,音埑薨。世子膺鉟居喪,飲博無度,承奉劉忠禁制之,遂殺忠。事聞,驗實,革冠帶停封。居四年,乃嗣。弘治十三年薨,諡曰簡。子靖王彥汰嗣。嘉靖四年,與弟南安王彥泥訐陰事,彥泥廢為庶人,彥汰亦坐抗制擅權革爵。八年令世子譽榮攝府事。譽榮上疏懇辭,謂:「臣坐享尊榮,而父困苦寂寞,臣心何安。且前曾舉臣弟善化王譽桔,廷議以子無制父理,奏寢不行。臣亦人子也,獨不愧臣弟乎!」帝覽疏憐之,下部議。十二年賜彥汰冠帶,理府事。十五年,以兩宮徽號恩復王。又八年始薨。子康王譽榮嗣,三十一年薨。子憲王定燿嗣,三十四年薨。曾孫禋洪,天啟二年嗣,崇禎元年薨。無子,從父企〈金豐〉嗣。十六年,流賊陷武岡,遇害。 谷王橞,太祖第十九子。洪武二十四年封。二十八年三月就藩宣府。宣府,上谷地,故曰谷王。燕兵起,橞走還京師。及燕師渡江,橞奉命守金川門,登城望見成祖麾蓋,開門迎降。成祖德之,即位,賜橞樂七奏,衞士三百,賚予甚厚。改封長沙,增歲祿二千石。 橞居國橫甚,忠誠伯茹瑺過長沙不謁橞,橞白之帝,瑺得罪,死。遂益驕肆,奪民田,侵公稅,殺無罪人。長史虞廷綱數諫,誣廷綱誹謗,磔殺之。招匿亡命,習兵法戰陣,造戰艦弓弩器械。大創佛寺,度僧千人,為咒詛。日與都指揮張成,宦者吳智、劉信謀,呼成「師尚父」,智、信「國老令公」。偽引讖書,云:「我高皇帝十八子,與讖合。」橞行次十九,以趙王〈木巳〉早卒,故云。謀於元夕獻燈,選壯士教之音樂,同入禁中,伺隙為變。又致書蜀王為隱語,欲結蜀為援。蜀王貽書切責。不聽。已而蜀王子崇寧王悅燇得罪,逃橞所。橞因詭衆:「往年我開金川門出建文君,今在邸中。我將為申大義,事發有日矣。」蜀王聞之,上變告。 初,護衞都督僉事張興見橞為不法,懼禍及,因奏事北京,白其狀。帝不信。興過南京,復啟於太子,且曰:「乞他日無連坐。」至是,帝歎曰:「朕待橞厚,張興常為朕言,不忍信,今果然。」立命中官持敕諭橞歸悅燇於蜀,且召橞入朝。橞至,帝示以蜀王章,伏地請死。諸大臣廷劾橞曰:「周戮管、蔡,漢辟濞、長,皆大義滅親,陛下縱念橞,奈天下何?」帝曰:「橞,朕弟,朕且令諸兄弟議。」永樂十五年正月,周王橚、楚王楨、蜀王椿等各上議:「橞違祖訓,謀不軌,蹤跡甚著,大逆不道,誅無赦。」帝曰:「諸王羣臣奉大義,國法固爾,吾寧生橞。」於是及二子皆廢為庶人,官屬多誅死,興以先發不坐。 韓憲王松,太祖第二十子。洪武二十四年封國開原。性英敏,通古今,恭謹無過。永樂五年薨。以未之國,命塟安德門外。十年,子恭王沖{或火}嗣。時棄大寧三衞地,開原逼塞不可居。二十二年改封平涼。仁宗即位,召沖{或火}與弟襄陵王沖秌、樂平王沖烌入朝,各獻詩頌。帝嘉悅,賜金幣有差。宣宗初,請徙江南。不許。請蠲護衞屯租,建邸第。許之。遣主事毛俊經度,並建襄陵、樂平二邸及岷州廣福寺。陝西守臣言歲歉,請輟工。帝令繕王宮,罷建寺役。平涼接邊徼,間諜充斥,沖{或火}習邊鄙利弊,正統元年上書極言邊事。賜書褒答。五年薨。子懷王範圯嗣,九年薨。弟靖王範〈土仰〉嗣,景泰元年薨。子惠王徵釙嗣。初,土木之變,沖秌赴京師勤王,會解嚴。下書慰勞。及成化六年,寇入河套,沖秌復請率子壻擊賊。憲宗止之。沖{或火}兄弟並急王事,以藩禁嚴不用。自是宗臣無預兵事者。 成化五年,徵釙薨。子悼王偕〈氵充〉嗣,十年薨。弟康王偕灊嗣,弘治十四年薨。子昭王旭櫏嗣。性忠孝,工詩,居藩有惠政。韓土瘠祿薄,弟建寧王旭〈木肴〉至,以所受金冊質於宗室偕泆,事聞,廢為庶人。諸貧宗往往淩劫有司,平涼知府吳世良、鄺衍、任守德、王松先後被窘辱。嘉靖十三年,旭櫏薨。子定王融燧嗣,懲宗室之橫,頗繩以法。不逞者怨之。三十二年,襄陵王融焚及諸宗二百餘人訐奏王奸利事。勘無實,革融焚等祿。四十四年,融燧薨。子謨〈土典〉先卒。世宗末年,以宗祿不足,詔身不及王者,許其嫡長子繼王,餘子如故秩。謨〈土典〉以世子不及王,王其長子朗錡,餘子止鎮國將軍。萬曆三十四年,朗錡薨,諡曰端。子孫皆早卒,曾孫亶塉嗣。崇禎十六年,賊陷平涼,被執。 襄陵王沖秌,憲王第二子,有至性。母病,刲股和藥,病良已。及卒,終喪毀瘠。每展墓,必率子孫躬畚鍤培冢。先後璽書褒美者六。子範址服其教,母荊罹危疾,亦刲股進之,愈。其後五世同居,門內雍肅。嘉靖十一年賚以羊酒文幣。韓諸王以襄陵家法為第一。王孫徵鑖病卒,聘杜氏女,未婚,歸王家,志操甚厲,詔賜旌表。 瀋簡王模,太祖第二十一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永樂六年就藩潞州。宣德六年薨。子康王佶焞嗣。景泰中,數與州官置酒大會,巡撫朱鑑以聞。帝令諸王,非時令壽節,不得輒與有司讌飲,著為令。天順元年薨。子莊王幼〈土學〉嗣,正德十一年薨。子恭王詮鉦嗣,嘉靖六年薨。孫允榿攝府事,九年卒。無子,再從弟憲王允栘攝府事,凡十年乃嗣封。當是時,瀋府諸郡王勛淯、詮鏋並爭襲,帝皆切責之,而令允栘嗣。二十八年薨。子宣王恬烄嗣,好學,工古文詞,審聲律。弟安慶王恬爖、鎮康王恬焯,穆宗時皆以孝義旌。萬曆十年,恬烄薨。子定王珵堯嗣,仁孝恭慎。弟六人,封郡王者二。餘例不得封,朝廷獎王恭,皆封郡王而不與祿。薨。子效鏞嗣,明亡,國除。 沁水王珵堦,簡王七世孫也,工詩喜士,名譽藉甚。前此,有德平王允梃負儁才,與衡府新樂王載璽,周宗人睦〈木挈〉、俊噤等齊名。 又清源王幼〈土予〉,康王第三子,博學能文詞。其後,輔國將軍勳漣,從子允杉、允柠、允析,及鎮國將軍恬烷與諸子珵圻等,並以能詩名,時稱瀋藩多才焉。 安惠王楹,太祖第二十二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永樂六年就藩平涼。十五年薨。無子,封除。府僚及樂戶悉罷,留典仗校尉百人守園。洪熙初,韓恭王改封平涼,就安王邸。英宗令官校隸韓,長史供安王祀,暇日給韓王子襄陵王沖秌使令。景泰五年,沖秌遂乞承安王祀。正德十二年嗣襄陵王徵鈐,請樂戶祀安王。明年,樂平王徵錏援徵鈐例以請。禮部言:「親王有樂戶。郡王別城居者,有事假鼓吹於有司。其附親王國者,假樂戶於長史司。」因並革安王供祀樂戶。嘉靖二年,韓王旭櫏復為代請。帝以安王故,報可之。徵鈐卒,韓王融燧令長史革之。徵鈐長孫旭橦上言:「禮樂自天子出,韓王不宜擅予奪。」融燧亦言:「親王、郡王禮樂宜有降殺。」帝曰:「樂戶為安王祀也。」給如故。 唐定王桱,太祖第二十三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永樂六年就藩南陽。十三年薨。子靖王瓊烴嗣。綜覈有矩矱,為成祖所喜。入朝,五日三召見。宣德元年薨。妃高氏未冊,自經以殉,詔封靖王妃。無子,弟憲王瓊炟嗣,成化十一年薨。子莊王芝址嗣,諸弟三城王芝垝、蕩陰王芝〈土瓦〉並好學,有令譽。而承休王芝垠,憲王繼妃焦氏子也,妃愛之。遇節旦,召樂婦入宮。芝址詰之,語不遜。焦妃怒,持鐵鎚擊宮門,芝址閉不敢出。芝垠與妃弟璟誣王詈繼母。按驗不實,得芝垠慢母詈兄狀,革爵。久之始復。 二十一年,芝址薨。子成王彌鍗嗣。弘治中,疏言:「朝廷待親藩,生爵歿諡,親親至矣。間有惡未敗聞,歿獲美諡,是使善者怠,惡者肆也。自今宜勘實,用寓彰癉。」禮臣請降敕獎諭,勉厲諸王。詔可。武宗喜遊幸,彌鍗作憂國詩,且上疏以用賢圖治為言。弟文城王彌鉗有學行,孝友篤至。嘉靖二年,彌鍗薨。無子,彌鉗子敬王宇溫嗣。二十一年,獻金助太廟工,賜玉帶,益祿二百石。時承休王芝垠子彌鋠以父與莊王交訐,失令名,折節蓋前愆。宇溫上其事。璽書褒獎。三十九年,宇溫薨。子順王宙栐嗣,四十三年薨。子端王碩熿嗣。惑於嬖人,囚世子器墭及其子聿鍵於承奉司,器墭中毒死。 崇禎五年,碩熿薨,聿鍵嗣。七年,流賊大熾,蠲金築南陽城,又援潞藩例,乞增兵三千人。不許。九年秋八月,京師戒嚴,倡義勤王。詔切責,勒還國。事定,下部議,廢為庶人,幽之鳳陽。弟聿鏌嗣。十四年,李自成陷南陽,聿鏌遇害。十七年,京師陷,福王由崧立於南京,乃赦聿鍵出。大清順治二年五月,南都降。聿鍵行至杭,遇鎮江總兵官鄭鴻逵、戶部郎中蘇觀生,遂奉入閩。南安伯鄭芝龍、巡撫都御史張肯堂與禮部尚書黃道周等定議,奉王稱監國。閏六月丁未,遂立於福州,號隆武,改福州為天興府。進芝龍、鴻逵為侯,封鄭芝豹、鄭彩為伯,觀生、道周俱大學士,肯堂為兵部尚書,餘拜官有差。 聿鍵好學,通典故,然權在鄭氏,不能有所為。是年八月,芝龍議簡戰守兵二十餘萬,計餉不支其半。請預借兩稅一年,令羣下捐俸,勸紳士輸助,徵府縣銀穀未解者。官吏督迫,閭里騷然。又廣開事例,猶苦不足。仙霞嶺守關兵僅數百人,皆不堪用。聿鍵屢促芝龍出兵,輒以餉詘辭。久之,芝龍知衆論不平,乃請以鴻逵出浙東,彩出江西,各擁兵數千,號數萬。既行,託候餉,皆行百里而還。先是,黃道周知芝龍無意出師,自請行,從廣信趨婺源,兵潰死,事詳道周傳。 是時,李自成兵敗,走死通山。其兄子李錦帥衆降於湖廣總督何騰蛟,一時增兵十餘萬。侍郎楊廷麟、祭酒劉同升起兵復吉安、臨江。於是廷麟等請聿鍵出江右,騰蛟請出湖南。原任知州金堡言騰蛟可恃,芝龍不可恃,宜棄閩就楚。聿鍵大喜,授堡給事中,遣觀生先行募兵。 先是,靖江王嘉亨僭稱監國,不奉聿鍵命,為巡撫瞿式耜等所擒,以捷聞。而魯王以海又稱監國於紹興,拒聿鍵使者,故聿鍵決意出江西、湖廣。十二月發福州,駐建寧。廣東布政湯來賀運餉十萬由海道至。明年二月駐延平。三月,大清兵取吉安、撫州,圍楊廷麟於贛州。尚書郭維經出閩,募兵援贛。六月,大兵克紹興,魯王以海遁入海,閩中大震。芝龍假言海寇至,徹兵回安平鎮,航海去。守關將士皆隨之,仙霞嶺空無一人。七月,何騰蛟遣使迎聿鍵,將至韶州。唯時我兵已抵閩關,守浦城御史鄭為虹、給事中黃大鵬、延平知府王士和死焉。八月,聿鍵出走,數日方至汀州。大兵奄至,從官奔散,與妃曾氏俱被執。妃至九瀧投於水,聿鍵死於福州。給事中熊緯、尚書曹學佺、通政使馬思禮等自縊死。 郢靖王棟,太祖第二十四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永樂六年之藩安陸。十二年薨。無子封除。留內外官校守園。王妃郭氏,武定侯英女。王薨踰月,妃慟哭曰:「未亡人無子,尚誰恃?」引鏡寫容付宮人,曰:「俟諸女長,令識母。」遂自經。妃四女,一夭,其三女封光化、穀城、南漳郡主,歲祿各八百石。宣德四年,以郢故邸封梁王瞻垍,移郢宮人居南京。 伊厲王〈木彝〉,太祖第二十五子。洪武二十一年生,生四年封。永樂六年之藩洛陽,歲祿僅二千石。王好武,不樂居宮中,時時挾彈露劍,馳逐郊外。奔避不及者,手擊之。髠裸男女以為笑樂。十二年薨。禮臣請追削封爵,不許。 二十二年,子簡王顒炴始得嗣。縱中官擾民,洛陽人苦之。河南知府李驥稍持以法。誣奏,驥被逮治。已而得白,罪王左右。英宗時上表,文不恭,屢被譙讓。天順六年薨。世孫悼王諟釩嗣,成化十一年薨。弟定王諟鋢嗣,好學崇禮,居喪哀毀,歲時祀先,致齋於外。郡王、諸將軍、中尉非慶賀不褻見。民間高年者,禮下之。正德三年薨。子莊王訏淵嗣,嘉靖五年薨。弟敬王訏淳嗣,居母喪,以孝聞。以祿薄上言:「先朝以河南課鈔萬七千七百貫,準祿米八千石。八年革諸王請乞租稅,伊府課鈔亦在革中,乞補祿。」戶部言:「課鈔本成、弘間請乞,非永樂時欽賜比。河南一省缺祿者八十餘萬,宜不許。」帝從部議。二十一年薨。 世子典楧嗣,貪而愎,多持官吏短長。不如指,必搆之去,既去復折辱之。御史行部過北邙山外,典楧要笞之。縉紳往來,率紆途取他境。經郭外者,府中人輒追挽其車,詈其不朝,入朝者復辱以非禮。府牆壞,請更築,乃奪取民舍以廣其宮。郎中陳大壯與邸鄰,索其居不與,使數十人從大壯臥起,奪其飲食,竟至餒死。所為宮,崇臺連城,擬帝闕。有錦衣官校之陝者,經洛陽,典楧忽召官屬迎詔,鼓吹擁錦衣入,捧一黃卷入宮。衆請開讀,曰:「密詔也。」遂趣錦衣去。錦衣謂王厚待之,不知所以。其夜大張樂,至曙,府中皆呼千歲,詐謂「天子特親我也」。閉河南府城,大選民間子女七百餘,留其姝麗者九十人。不中選者,令以金贖。都御史張永明、御史林潤、給事中邱岳相繼言其罪狀。再遣使往勘,革祿三之二,令壞所僭造宮城,歸民間女,執羣小付有司。典楧不奉詔。部牒促之,布政使持牒入見。典楧曰:「牒何為者,可用障櫺耳!」四十三年二月,撫、按官以聞。詔禮部會三法司議。僉謂:「典楧淫暴,無藩臣禮,陛下曲赦再四,終不湔改,奸回日甚。宜如徽王載〈土龠〉故事,禁錮高牆,削除世封。」詔從其議,與子褒〈火節〉俱安置開封。 皇子楠,太祖第二十六子。洪武二十六年生,踰月殤。 靖江王守謙,太祖從孫。父文正,南昌王子也。當太祖起兵時,南昌王前死,妻王氏攜文正依太祖。太祖、高后撫如己子。比長,涉獵傳記,饒勇略,隨渡江取集慶路。已,有功,授樞密院同僉。太祖從容問:「若欲何官?」文正對曰:「叔父成大業,何患不富貴。爵賞先私親,何以服衆。」太祖喜其言,益愛之。 太祖為吳王,命為大都督,節制中外諸軍事。及再定江西,以洪都重鎮,屏翰西南,非骨肉重臣莫能守。乃命文正統元帥趙得勝等鎮其地,儒士郭之章、劉仲服為參謀。文正增城浚池,招集山寨未附者,號令明肅,遠近震懾。居無何,友諒帥舟師六十萬圍洪都。文正數摧其鋒,堅守八十有五日,城壞復完者數十丈。友諒旁掠吉安、臨江,俘其守將徇城下,不為動。太祖親帥兵來援,友諒乃解去,與太祖相拒於彭蠡。友諒掠糧都昌,文正遣方亮焚其舟。糧道絕,友諒遂敗。復遣何文輝等討平未附州縣。江西之平,文正功居多。 太祖還京,告廟飲至,賜常遇春、廖永忠及諸將士金帛甚厚。念文正前言知大體,錫功尚有待也,而文正不能無少望。性素卞急,至是暴怒,遂失常度,任掾吏衞可達奪部中子女。按察使李飲冰奏其驕侈觖望,太祖遣使詰責。文正懼,飲冰益言其有異志。太祖即日登舟至城下,遣人召之。文正倉卒出迎,太祖數曰:「汝何為者?」遂載與俱歸,欲竟其事。高后力解之曰:「兒特性剛耳,無他也。」免官安置桐城,未幾卒。飲冰亦以他事伏誅。 文正之被謫也,守謙甫四歲,太祖撫其頂曰:「兒無恐,爾父倍訓教,貽我憂,我終不以爾父故廢爾。」育之宮中。守謙幼名鐵柱,吳元年以諸子命名告廟,更名煒。洪武三年更名守謙,封靖江王。祿視郡王,官屬親王之半,命耆儒趙壎為長史傅之。既長,之藩桂林。桂林有元順帝潛邸,改為王宮,上表謝。太祖敕其從臣曰:「從孫幼而遠鎮西南,其善導之。」守謙知書,而好比羣小,粵人怨咨。召還,戒諭之。守謙作詩怨望。帝怒,廢為庶人。居鳳陽七年,復其爵。徙鎮雲南,使其妃弟徐溥同往,賜書戒飭,語極摯切。守謙暴橫如故。召還,使再居鳳陽。復以強取牧馬,錮之京師。二十五年卒。子贊儀幼,命為世子。 三十年春,遣省晉、燕、周、楚、齊、蜀、湘、代、肅、遼、慶、谷、秦十三王,自湘、楚入蜀,歷陝西,抵河南、山西、北平,東至大寧、遼陽,還自山東,使知親親之義,熟山川險易,習勞苦。贊儀恭慎好學。永樂元年復之國桂林,使蕭用道為長史。用道善輔導,贊儀亦敬禮之。六年薨,謚曰悼僖。 子莊簡王佐敬嗣。初給銀印,宣德中,改用金塗。正統初,與其弟奉國將軍佐敏相訐奏,語連大學士楊榮。帝怒,戍其使人。成化五年薨。子相承先卒,孫昭和王規裕嗣,弘治二年薨。子端懿王約麒嗣,以孝謹聞。正德十一年薨。子安肅王經扶嗣,好學有儉德,嘗為敬義箴。嘉靖四年薨。子恭惠王邦薴嗣,與巡按御史徐南金相訐奏。奪祿米,罪其官校。隆慶六年薨。子康僖王任昌嗣,萬曆十年薨。子溫裕王履燾嗣,二十年薨。無子,從父憲定王任晟嗣,三十八年薨。子榮穆王履祜嗣,薨。子亨嘉嗣。李自成陷京師後,自稱監國於廣西,為巡撫瞿式耜所誅。時唐王聿鍵在福建,奏捷焉。 興宗五子。后常氏生虞懷王雄英、吳王允熥。呂后生惠帝、衡王允熞、徐王允〈火熙〉。 虞懷王雄英,興宗長子,太祖嫡長孫也。洪武十五年五月薨。年八歲。追加封諡。 吳王允熥,興宗第三子。建文元年封國杭州,未之藩。成祖即位,降為廣澤王,居漳州。未幾,召還京,廢為庶人,錮鳳陽。永樂十五年卒。 衡王允熞,興宗第四子,建文元年封。成祖降為懷恩王,居建昌。與允熥俱召還,錮鳳陽,先後卒。 徐王允〈火熙〉,興宗第五子,建文元年封。成祖降為敷惠王,隨母呂太后居懿文陵。永樂二年下詔改甌寧王,奉太子祀。四年十二月,邸中火,暴薨。諡曰哀簡。 惠帝二子。俱馬后生。 太子文奎。建文元年立為皇太子。燕師入,七歲矣,莫知所終。 少子文圭。年二歲,成祖入,幽之中都廣安宮,號為建庶人。英宗復辟,憐庶人無罪久繫,欲釋之,左右或以為不可。帝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大學士李賢贊曰:「此堯、舜之心也。」遂請於太后,命內臣牛玉往出之。聽居鳳陽,婚娶出入使自便。與閽者二十人,婢妾十餘人,給使令。文圭孩提被幽,至是年五十七矣。未幾卒。 成祖四子。仁宗、漢王高煦、趙王高燧俱文皇后生。高爔未詳所生母。 漢王高煦,成祖第二子。性凶悍。洪武時,召諸王子學於京師。高煦不肯學,言動輕佻,為太祖所惡。及太祖崩,成祖遣仁宗及高煦入臨京師。舅徐輝祖以其無賴,密戒之。不聽,盜輝祖善馬,徑渡江馳歸。途中輒殺民吏,至涿州,又擊殺驛丞,於是朝臣舉以責燕。成祖起兵,仁宗居守,高煦從,嘗為軍鋒。白溝河之戰,成祖幾為瞿能所及,高煦帥精騎數千,直前決戰,斬能父子於陣。及成祖東昌之敗,張玉戰死,成祖隻身走,適高煦引師至,擊退南軍。徐輝祖敗燕兵於浦子口,高煦引蕃騎來。成祖大喜,曰:「吾力疲矣,兒當鼓勇再戰。」高煦麾蕃騎力戰,南軍遂却。成祖屢瀕於危而轉敗為功者,高煦力為多。成祖以為類己,高煦亦以此自負,恃功驕恣,多不法。 成祖即位,命將兵往開平備邊。時議建儲,淇國公邱福、駙馬王寧善高煦,時時稱高煦功高,幾奪嫡。成祖卒以元子仁賢,且太祖所立,而高煦又多過失,不果。永樂二年,仁宗立為太子,封高煦漢王,國雲南。高煦曰:「我何罪,斥萬里。」不肯行。從成祖巡北京,力請並其子歸南京。成祖不得已,聽之。請得天策衞為護衞,輒以唐太宗自比。已,復乘間請益兩護衞,所為益恣。成祖嘗命同仁宗謁孝陵。仁宗體肥重,且足疾,兩中使掖之行,恒失足。高煦從後言曰:「前人蹉跌,後人知警。」時宣宗為皇太孫,在後應聲曰:「更有後人知警也。」高煦回顧失色。高煦長七尺餘,輕趫善騎射,兩腋若龍鱗者數片。既負其雄武,又每從北征,在成祖左右,時媒孽東宮事,譖解縉至死,黃淮等皆繫獄。十三年五月改封青州,又不欲行。成祖始疑之,賜敕曰:「既受藩封,豈可常居京邸。前以雲南遠憚行,今封青州,又託故欲留侍,前後殆非實意,茲命更不可辭。」然高煦遷延自如。私選各衞健士,又募兵三千人,不隸籍兵部,縱使劫掠。兵馬指揮徐野驢擒治之。高煦怒,手鐵瓜撾殺野驢,衆莫敢言。遂僭用乘輿器物。成祖聞之怒。十四年十月還南京,盡得其不法數十事,切責之,褫冠服,囚繫西華門內,將廢為庶人。仁宗涕泣力救,乃削兩護衞,誅其左右狎暱諸人。明年三月徙封樂安州,趣即日行。高煦至樂安,怨望,異謀益急。仁宗數以書戒,不悛。 成祖北征晏駕。高煦子瞻圻在北京,覘朝廷事馳報,一晝夜六七行。高煦亦日遣人潛伺京師,幸有變。仁宗知之,顧益厚遇。遺書召至,增歲祿,賜賚萬計,仍命歸藩。封其長子為世子,餘皆郡王。先是,瞻圻怨父殺其母,屢發父過惡。成祖曰:「爾父子何忍也。」至是高煦入朝,悉上瞻圻前後覘報中朝事。仁宗召示瞻圻曰:「汝處父子兄弟間,讒搆至此,穉子不足誅。」遣守鳳陽皇陵。 未幾,仁宗崩,宣宗自南京奔喪。高煦謀伏兵邀於路,倉卒不果。及帝即位,賜高煦及趙王視他府特厚。高煦日有請,並陳利國安民四事。帝命有司施行,仍復書謝之。因語羣臣曰:「皇祖嘗踰皇考,謂叔有異志,宜備之。然皇考待之極厚。如今所言,果出於誠,則是舊心已革,可不順從。」凡有求請,皆曲徇其意。高煦益自肆。 宣德元年八月,遂反。遣其親信枚青等潛至京師,約舊功臣為內應。英國公張輔執之以聞。時高煦已約山東都指揮靳榮等,又散弓刀旂幟於衞所,盡奪傍郡縣畜馬。立五軍:指揮王斌領前軍,韋達左軍,千戶盛堅右軍,知州朱恒後軍,諸子各監一軍,高煦自將中軍。世子瞻坦居守,指揮韋弘、韋興,千戶王玉、李智領四哨。部署已定,偽授王斌、朱恒等太師、都督、尚書等官。御史李濬以父喪家居,高煦招之,不從,變姓名,間道詣京師上變。帝猶不忍加兵,遣中官侯泰賜高煦書。泰至,高煦盛兵見泰,南面坐,大言曰:「永樂中信讒,削我護衞,徙我樂安。仁宗徒以金帛餌我,我豈能鬱鬱居此。汝歸報,急縛奸臣夏原吉等來,徐議我所欲。」泰懼,唯唯而已。比還,帝問漢王何言,治兵何如,泰皆不敢以實對。 是月,高煦遣百戶陳剛進疏,更為書與公侯大臣,多所指斥。帝歎曰:「漢王果反。」乃議遣陽武侯薛祿將兵往討。大學士楊榮等勸帝親征。帝是之。張輔奏曰:「高煦素懦,願假臣兵二萬,擒獻闕下。」帝曰:「卿誠足擒賊,顧朕初即位,小人或懷二心,不親行,不足安反側。」於是車駕發京師,過楊村,馬上顧從臣曰:「度高煦計安出?」或對曰:「必先取濟南為巢窟。」或對曰:「彼曩不肯離南京,今必引兵南下。」帝曰:「不然。濟南雖近,未易攻,聞大軍至,亦不暇攻。護衞軍家樂安,必內顧,不肯徑趨南京。高煦外誇詐,內實怯,臨事狐疑不能斷。今敢反者,輕朕年少新立,衆心未附,不能親征耳。今聞朕行,已膽落,敢出戰乎。至即擒矣。」 高煦初聞祿等將兵,攘臂大喜,以為易與。及聞親征,始懼。時有從樂安來歸者,帝厚賞之,令還諭其衆。仍遺書高煦曰:「張敖失國,始於貫高;淮南被誅,成於伍被。今六師壓境,王即出倡謀者,朕與王除過,恩禮如初。不然,一戰成擒,或以王為奇貨,縛以來獻,悔無及矣。」前鋒至樂安,高煦約詰旦出戰。帝令大軍蓐食兼行,駐蹕樂安城北,壁其四門。賊乘城守,王師發神機銃箭,聲震如雷。諸將請即攻城。帝不許。再敕諭高煦,皆不答。城中人多欲執獻高煦者,高煦大懼。乃密遣人詣行幄,願假今夕訣妻子,即出歸罪。帝許之。是夜,高煦盡焚兵器及通逆謀書。明日,帝移蹕樂安城南。高煦將出城,王斌等力止曰:「寧一戰死,無為人擒。」高煦紿斌等復入宮,遂潛從間道出見帝。羣臣請正典刑。不允。以劾章示之,高煦頓首言:「臣罪萬萬死,惟陛下命。」帝令高煦為書召諸子,餘黨悉就擒。赦城中罪,脅從者不問。命薛祿及尚書張本鎮撫樂安,改曰武定州,遂班師。廢高煦父子為庶人,築室西安門內錮之。王斌等皆伏誅,惟長史李默以嘗諫免死,謫口北為民。天津、青州、滄州、山西諸都督指揮約舉城應者,事覺相繼誅,凡六百四十餘人,其故縱與藏匿坐死戍邊者一千五百餘人,編邊氓者七百二十人。帝製東征記以示羣臣。高煦及諸子相繼皆死。 趙簡王高燧,成祖第三子。永樂二年封。尋命居北京,詔有司,政務皆啟王後行。歲時朝京師,辭歸,太子輒送之江東驛。高燧恃寵,多行不法,又與漢王高煦謀奪嫡,時時譖太子。於是太子宮寮多得罪。七年,帝聞其不法事,大怒,誅其長史顧晟,褫高燧冠服,以太子力解,得免。擇國子司業趙亨道、董子莊為長史輔導之,高燧稍改行。 二十一年五月,帝不豫。護衞指揮孟賢等結欽天監官王射成及內侍楊慶養子造偽詔,謀進毒於帝,俟晏駕,詔從中下,廢太子,立趙王。總旂王瑜姻家高以正者,為賢等畫謀,謀定告瑜。瑜上變。帝曰:「豈應有此!」立捕賢,得為偽詔。賢等皆伏誅,陞瑜遼海衞千戶。帝顧高燧曰:「爾為之耶?」高燧大懼,不能言。太子力為之解曰:「此下人所為,高燧必不與知。」自是益斂戢。 仁宗即位,加漢、趙二王歲祿二萬石。明年,之國彰德,辭常山左右二護衞。宣宗即位,賜田園八十頃。帝擒高煦歸,至單橋,尚書陳山迎駕,言曰:「趙王與高煦共謀逆久矣,宜移兵彰德,擒趙王。否則趙王反側不自安,異日復勞聖慮。」帝未決。時惟楊士奇以為不可。山復邀尚書蹇義、夏原吉共請。帝曰:「先帝友愛二叔甚。漢王自絕於天,朕不敢赦。趙王反形未著,朕不忍負先帝也。」及高煦至京,亦言嘗遣人與趙通謀。戶部主事李儀請削其護衞,尚書張本亦以為言。帝不聽。既而言者益衆。明年,帝以其詞及羣臣章遣駙馬都尉廣平侯袁容持示高燧。高燧大懼,乃請還常山中護衞及羣牧所、儀衞司官校。帝命收其所還護衞,而與儀衞司。宣德六年薨。 子惠王瞻塙嗣,景泰五年薨。子悼王祈鎡嗣,天順四年薨。子靖王見灂嗣。惠王、悼王皆頗有過失,至見灂惡尤甚,屢賊殺人,又嘗乘醉欲殺其叔父。成化十二年,事聞,詔奪祿米三之二,去冠服,戴民巾,讀書習禮。其後二年,見灂母妃李氏為之請,得冠服如故。見灂卒不能改。愛幼子祐枳,遂誣長子祐棌以大逆,復被詔誚讓。弘治十五年薨。子莊王祐棌嗣,正德十三年薨。 子康王厚煜嗣,事祖母楊妃以孝聞。嘉靖七年六月,璽書褒予。明年冬,境內大饑。厚煜上疏,請辭祿一千石以佐振。帝嘉王憂國,詔有司發粟,不允所辭。及帝南巡,厚煜遠出迎,命益祿三百石。厚煜性和厚,構一樓名「思訓」,嘗獨居讀書,文藻贍麗。宗人輔國將軍祐椋等數犯法,與有司為難。厚煜庇祐椋。祐椋卒得罪,並見責讓。其後有司益務以事裁抑諸宗。洛川王翊鏴奴與通判田時雨之隸爭瓜而毆,時雨捕王奴。厚煜請解不得,竟論奴充軍。未幾,宗室數十人索祿,時雨以宗室毆府官,白於上官。知府傅汝礪盡捕各府人。厚煜由是忿恚,竟自謚死。三十九年十月也。厚煜子成{自本}王載垸疏聞於朝,下法司按問。時雨斬河南市,汝礪戍極邊。厚煜子載培及載培子翊錙皆前卒。翊錙子穆王常清嗣,以善行見旌。萬曆四十二年薨。世子由松前卒,弟壽光王由桂子慈〈忄翰,羽改火〉嗣,薨。無子,穆王弟常〈氵臾〉嗣。崇禎十七年,彰德陷,被執。 諸王四 仁宗諸子 鄭王瞻埈廬江王載堙 越王瞻墉 蘄王瞻垠 襄王瞻墡棗陽王祐楒 荊王瞻堈 淮王瞻墺 滕王瞻塏 梁王瞻垍 衞王瞻埏 英宗諸子 德王見潾 許王見淳 秀王見澍 崇王見澤 吉王見浚 忻王見治 徽王見沛 景帝子 懷獻太子見濟 憲宗諸子 悼恭太子祐極 岐王祐棆 益王祐檳 衡王祐楎新樂王載壐 雍王祐橒 壽王祐榰 汝王祐梈 涇王祐橓 榮王祐樞 申王祐楷 孝宗子 蔚王厚煒 仁宗十子。昭皇后生宣宗、越王瞻墉、襄王瞻墡。李賢妃生鄭王瞻埈、蘄王瞻垠、淮王瞻墺。張順妃生荊王瞻堈。郭貴妃生滕王瞻塏、梁王瞻垍、衞王瞻埏。 鄭靖王瞻埈,仁宗第二子。永樂二十二年九月封。仁宗崩,皇后命與襄王監國,以待宣宗。宣德元年,帝征樂安,仍命與襄王居守。四年就藩鳳翔。正統八年詔遷懷慶,留京邸,明年之國。瞻埈暴厲,數斃人杖下。英宗以御史周瑛為長史,稍戢。成化二年薨。子簡王祁鍈嗣。祁鍈之為世子也,襄王朝京師,經新鄉,祁鍈不請命,遣長史往迎。英宗聞之,不悅,賜書責讓。及嗣王,多不法,又待世子寡恩。長史江萬程諫,被責辱,萬程以聞。帝遣英國公張懋、太監王允中齎敕往諭,始上書謝罪。弘治八年薨。世子見滋母韓妃不為祁鍈所禮,見滋悒悒先卒。子康王祐枔嗣,正德二年薨。無子,從弟懿王祐檡嗣,十六年薨。子恭王厚烷嗣。 世宗幸承天,厚烷迎謁於新鄉,加祿三百石。疏奏母閻太妃貞孝事蹟。詔付史館。其後帝修齋醮,諸王爭遣使進香,厚烷獨不遣。嘉靖二十七年七月上書,請帝修德講學,進居敬、窮理、克己、存誠四箴,演連珠十章,以神仙、土木為規諫。語切直。帝怒,下其使者於獄。詔曰:「前宗室有謗訕者置不治,茲復效尤。王,今之西伯也,欲為為之。」後二年而有祐橏之事,厚烷遂獲罪。 初,祁鍈有子十人,世子見滋,次盟津王見濍,次東垣王見〈氵貢〉。見濍母有寵於祁鍈,規奪嫡,不得,竊世子金冊以去。祁鍈索之急,因怨不復朝,所為益不法。祁鍈言之憲宗,革為庶人。及康王薨,無子,見濍子祐橏應及,以前罪廢,乃立東垣王子祐檡。至是祐橏求復郡王爵,怨厚烷不為奏,乘帝怒,摭厚烷四十罪,以叛逆告。詔駙馬中官即訊。還報反無驗,治宮室名號擬乘輿則有之。帝怒曰:「厚烷訕朕躬,在國驕傲無禮,大不道。」削爵,錮之鳳陽。隆慶元年復王爵,增祿四百石。厚烷自少至老,布衣蔬食。 世子載堉篤學有至性,痛父非罪見繫,築土室宮門外,席藳獨處者十九年。厚烷還邸,始入宮。萬曆十九年,厚烷薨。載堉曰:「鄭宗之序,盟津為長。前王見濍,既錫諡復爵矣,爵宜歸盟津。」後累疏懇辭。禮臣言:「載堉雖深執讓節,然嗣鄭王已三世,無中更理,宜以載堉子翊錫嗣。」載堉執奏如初,乃以祐橏之孫載壐嗣,而令載堉及翊錫以世子、世孫祿終其身,子孫仍封東垣王。二十二年正月,載堉上疏,請宗室皆得儒服就試,毋論中外職,中式者視才品器使。詔允行。明年又上曆算歲差之法,及所著樂律書,考辨詳確,識者稱之。卒諡端清。崇禎中,載壐子翊鍾以罪賜死,國除。 廬江王載堙,簡王元孫也。崇禎十七年二月,賊陷懷慶,載堙整冠服,端坐堂上。賊至,被執,欲屈之。厲聲曰:「吾天朝藩王,肯降汝逆賊耶!」詬罵不屈,遇害。賊執其長子翊檭,擁之北行。三月過定興,於旅店作絕命詞,遂不食死。 越靖王瞻墉,仁宗第三子。永樂二十二年封衢州。未之藩,宣宗賜以昌平莊田。正統四年薨。妃吳氏殉,諡貞惠。無後。 蘄獻王瞻垠,仁宗第四子。初封靜樂王。永樂十九年薨,諡莊獻。仁宗即位,追加封諡。無後。 襄憲王瞻墡,仁宗第五子。永樂二十二年封。莊敬有令譽。宣德四年就藩長沙。正統元年徙襄陽。英宗北狩,諸王中,瞻墡最長且賢,衆望頗屬。太后命取襄國金符入宮,不果召。瞻墡上書,請立皇長子,令郕王監國,募勇智士迎車駕。書至,景帝立數日矣。英宗還京師,居南內,又上書景帝宜旦夕省膳問安,率羣臣朔望見,無忘恭順。 英宗復辟,石亨等誣于謙、王文有迎立外藩語,帝頗疑瞻墡。久之,從宮中得瞻墡所上二書,而襄國金符固在太后閣中。乃賜書召瞻墡,比二書於金縢。入朝,宴便殿,避席請曰:「臣過汴,汴父老遮道,言按察使王槩賢,以誣逮詔獄,願皇上加察。」帝立出槩,命為大理卿。詔設襄陽護衞,命有司為王營壽藏。及歸,帝親送至午門外,握手泣別。瞻墡逡巡再拜,帝曰:「叔父欲何言?」頓首曰:「萬方望治如饑渴,願省刑薄斂。」帝拱謝曰:「敬受教。」目送出端門乃還。四年復入朝。命百官朝王於邸,詔王詣昌平謁三陵。及辭歸,禮送加隆,且敕王歲時與諸子得出城遊獵,蓋異數也。六年又召,以老辭。歲時存問,禮遇之隆,諸藩所未有。成化十四年薨。 子定王祁鏞嗣,弘治元年薨。子簡王見淑嗣,三年薨。子懷王祐材嗣。好鷹犬,蓄善馬,往返南陽八百里,日猶未晡。妃父井海誘使殺人。孝宗戒諭,戍海及其左右。祐材好道術,賜予無節,又嘗與興邸爭地,連逮七十餘家,獄久不決。大理卿汪綸兩解之,乃得已。十七年薨。弟康王祐櫍嗣,亦好道術。嘉靖二十九年薨。無子,從子莊王厚熲由陽山王嗣,定王曾孫也。 時王邸災,先世蓄積一空。厚熲折節為恭儉,節祿以餉邊,進金助三殿工。兩賜書幣。事嫡母王太妃及生母潘太妃,以孝聞。潘卒,殯之東偏。王太妃曰:「汝母有子,社稷是賴,無以我故避正寢。」厚熲泣曰:「臣不敢以非禮加臣母。」及葬,跣足扶櫬五十里。士大夫過襄者,皆為韋布交。四十五年薨。子靖王載堯嗣,萬曆二十三年薨。子翊銘嗣。崇禎十四年,張獻忠陷襄陽,遇害。 初,大學士楊嗣昌之視師也,以襄陽為軍府,增堞浚隍,貯五省餉金及弓刀火器。是年二月,獻忠邀殺嗣昌使於道,奪其符驗,以數十騎紿入襄城。夜半火作,遲明,賊大至。執翊銘南城樓,屬卮酒曰:「王無罪,王死,嗣昌得以死償王。」遂殺王及貴陽王常法,火城樓,焚其屍。賊去,僅拾顱骨數寸,妃妾輩死者四十三人。福清王常澄、進賢王常淦走免。事聞,帝震悼,命所司備喪禮,諡曰忠王。嗣昌朝惠王於荊州,謁者謝之曰:「先生惠顧寡人,願先之襄陽。」謂襄城之破,罪在嗣昌也。十七年以常澄嗣襄王,寄居九江,後徙汀州,不知所終。 棗陽王祐楒,憲王曾孫也,材武善文章,博涉星曆醫卜之書。嘉靖初上書,請考興獻帝。世宗以其議發自宗人,足厭服羣心,褒之。更請除宗人祿,使以四民業自為生,賢者用射策應科第。寢不行。時襄王祐櫍病廢不事事,承奉邵亨挾權自恣,至捶死鎮寧王舅。祐楒誘致之,抉其目。帝遣大理少卿袁宗儒偕中官、錦衣往訊。亨論死,祐楒坐奪爵。帝幸承天,念祐楒前疏,復之。 荊憲王瞻堈,仁宗第六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四年就藩建昌。宮中有巨蛇,蜿蜒自梁垂地,或凭王座。瞻堈大懼,請徙。正統十年徙蘄州。景泰二年上書請朝上皇。不許。四年薨。子靖王祁鎬嗣,天順五年薨。子見潚嗣。 靖王三子,長見潚,次都梁王見溥、樊山王見澋。見潚與見溥同母,怨母之暱見溥也,錮母,奪其衣食,竟死,出柩於竇。召見溥入後園,箠殺之。紿其妃何氏入宮,逼淫之。從弟都昌王見潭妻茆氏美,求通焉。見潭母馬氏防之嚴,見潚髠馬氏鞭之,囊土壓見潭死,械繫茆妃入宮。嘗集惡少年,輕騎微服,涉漢水,掠人妻女。見澋懼其及也,密聞於孝宗,召至京。帝御文華門,命廷臣會鞫。見潚引伏,廢為庶人,錮西內。居二年,見潚從西內摭奏見澋罪,誣其與楚府永安王謀不軌。帝遣使往按問,不實。見澋更奏見潚嘗私造弓弩,與子祐柄有異謀。驗之實,賜見潚死,廢祐柄,而以見溥子祐橺嗣為荊王。時弘治七年也。十七年薨,諡曰和。 子端王厚烇嗣。性謙和,銳意典籍。嘉靖中病,辭祿。不允,令富順王厚焜攝朝謁。厚焜,和王第二子,與弟永新王厚熿以能詩善畫名。厚烇子永定王載墭長,厚焜即謝攝事,人尤以為賢。嘉靖三十二年,厚烇薨。載墭已前卒,其子恭王翊鉅嗣。 荊自靖王諸子交惡,失令譽。及厚烇兄弟感先世家難,以禮讓訓飭宗人。見澋曾孫載埁尤折節恭謹,以文行稱。郡王女例請祿於朝,載埁四女皆妻士人,不請封。嘗上應詔、正禮二疏。不報。讀易窮理,著大隱山人集。子翊〈金氐〉、翊{麻金,广改厂}、翊{朔金}皆工詩,兄弟嘗共處一樓,號花萼社。翊鉅表載埁賢以訓諸子。諸子不率教,世子常泠尤殘恣。翊鉅言於朝,革為庶人。 隆慶四年,翊鉅薨。次子常〈氵言〉嗣,萬曆四年薨。無子,弟康王常泴由安城王嗣,萬曆二十五年薨。子定王由樊嗣,天啟二年薨。子慈{垔火}嗣。崇禎時,流賊革裏眼、左金王詭降於楚帥。慈{垔火}欲與為好,召宴,盛陳女樂。十六年正月,張獻忠陷蘄州,慈{垔火}先一月薨。賊圍王宮,盡掠其所見妓樂去。 淮靖王膽墺,仁宗第七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四年就藩韶州。英宗即位之十月,以韶多瘴癘,正統元年徙饒州。正統十一年薨。子康王祁銓嗣,弘治十五年薨。世子見濂早卒,無子,從子定王祐棨嗣。游戲無度,左右倚勢暴橫,境內苦之。長史莊典以輔導失職自免。詔不許。推官汪文盛數持王府事。有顧嵩者病狂,持刀斧入王門,官校執詰之,謬言出汪指使。典白之守臣。鎮守太監黎安嘗以事至饒,從騎入端禮門,被撻,銜祐棨甚。先是,祐棨有名琴曰「天風環珮」,寧王宸濠求之,不得。又求濱湖地,不與。至是嗾安奏祐棨過失及文盛被誣事。詔下撫、按訊。安與宸濠謀,不待報,遽繫典及府中官校鞫之。典辭倨,宸濠箠之,斃獄中,他所連坐甚衆。於是祐棨奏安挾仇殺典庇嵩。帝遣都御史金獻民、太監張欽往按治。祐棨畏宸濠,不能自明。欽等復言祐棨信奸徒為暴,請嚴戒之。軍校坐戍者二十餘人,典冤竟不白。 嘉靖三年,祐棨薨。無子,弟莊王祐楑嗣,十六年薨。子憲王厚燾嗣,四十二年薨。子恭王載坮嗣,萬曆五年薨。弟順王載堅嗣,二十三年薨。子翊〈金具〉嗣。翊〈金具〉之未王也,與妓王愛狎,冒妾額入宮,且令撫庶子常洪為子,陳妃與世子常清俱失愛,潛謀易嫡。御史陳王道以理諭王,出之外舍。常洪遂與宗人翊銂等謀,夜入王宮,盜冊寶、資貨以出。守臣上其事,王愛論死,勒常洪自盡,翊銂等削屬籍永錮,奪翊〈金具〉四歲祿。久之,薨。子常清嗣,國亡,不知所終。 滕懷王瞻塏,仁宗第八子。永樂二十二年封雲南,未之國,洪熙元年薨。無後。 梁莊王瞻垍,仁宗第九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初,詔鄭、越、襄、荊、淮五王歲給鈔五萬貫,惟梁倍之。四年就藩安陸,故郢邸也。襄王瞻墡自長沙徙襄陽,道安陸,與瞻垍留連不忍去。瀕別,瞻垍慟曰:「兄弟不復更相見,奈何!」左右皆泣下。正統元年言府卑濕,乞更爽塏地。帝詔郢中歲歉,俟有秋理之。竟不果。六年薨。無子,封除。梁故得郢田宅園湖,後皆賜襄王。及睿宗封安陸,盡得郢、梁邸田,供二王祠祀。 衞恭王瞻埏,仁宗第十子。永樂二十二年封懷慶。幼善病,宣宗撫愛之,未就藩。歲時謁陵,皆命攝祀。孝謹好學,以賢聞。正統三年薨。妃楊氏殉,賜諡貞烈。無子,封除。 英宗九子。周太后生憲宗、崇王見澤。萬宸妃生德王見潾及皇子見湜、吉王見浚、忻王見治。王惠妃生許王見淳。高淑妃生秀王見澍。韋德妃生徽王見沛。 德莊王見潾,英宗第二子。初名見清。景泰三年封榮王。天順元年三月復東宮,同日封德、秀、崇、吉四王,歲祿各萬石。初國德州,改濟南。成化三年就藩。請得齊、漢二庶人所遺東昌、兗州閒田及白雲、景陽、廣平三湖地。憲宗悉予之。復請業南旺湖,以漕渠故不許。又請漢庶人舊牧馬地,知府趙璜言地歸民間,供稅賦已久,不宜奪。帝從之。正德初,詔王府莊田畝徵銀三分,歲為常。見潾奏:「初年,兗州莊田歲畝二十升,獨清河一縣,成化中用少卿宋旻議,歲畝五升。若如新詔,臣將無以自給。」戶部執山東水旱相仍,百姓凋敝,宜如詔。帝曰:「王何患貧,其勿許。」十二年薨。子懿王祐榕嗣。 嘉靖中,戶部議覈王府所請山場湖陂,斷自宣德以後者皆還官。詔允行。於是山東巡撫都御史邵錫奏德府莊田俱在革中,與祐榕相訐奏,錫持之益急。儀衞司軍額千七百人,逃絕者以餘丁補。錫謂非制,檄濟南知府楊撫籍諸補充者勿與餉。軍校大譁,毀府門。詔逮問長史楊穀、楊孟法,戍儀衞副薛寧及軍校陶榮。諭王守侯度,毋徇羣小滋多事。議者謂錫故激致其罪,不盡祐榕過云。此十一年八月事。至十八年,涇、徽二王復請得所革莊田,祐榕援以為請。詔仍與三湖地,使自徵其課。其年薨。孫恭王載墱嗣,萬曆二年薨。子定王翊錧嗣,十六年薨。子常〈潔,糸改青〉嗣,崇禎五年薨。世子由樞嗣,十二年正月,大清兵克濟南,見執。 見湜,英宗第三子。早卒。復辟後,不復追贈。 許悼王見淳,英宗第四子。景泰三年封。明年薨。禮臣請用親王禮葬。帝以王幼,殺其制。 秀懷王見澍,英宗第五子。生於南宮,天順元年封。成化六年就藩汝寧。長史劉誠獻千秋日鑒錄,見澍朝夕誦之。就藩時,慮途中擾民,令併日行。王居隘,左右請遷文廟廣之。見澍不聽,曰:「居近學宮,時聞絃頌聲,顧不美乎!」論書至西伯戡黎,長史誠主吳氏說,曰:「戡黎者,武王也。」右長史趙銳主孔氏說,曰:「實文王事。」爭之失色。見澍曰:「經義未有定論,不嫌往復。今若此,非先皇帝簡二先生意也。」成化八年薨。無子,封除。 崇簡王見澤,英宗第六子。生於南宮,天順元年封。成化十年就藩汝寧,故秀邸也。弘治八年七月,皇太后春秋高,思一見王,帝特敕召之。禮部尚書倪岳言:「數年來三王之國,道路供億,民力殫竭。今召王復來,往返勞費,兼水溢旱蝗,舟車所經,恐有他虞。親王入朝,雖有故事,自宣德來,已鮮舉行。英宗復辟,襄王奉詔來朝,雖篤敦叙之恩,實塞疑讒之隙,非故事也。」大學士徐溥亦以為言。帝重違太后意,不允。既而言官交章及之,乃已。十八年薨。子靖王祐樒嗣,正德六年薨。子恭王厚燿嗣。三王並有賢名,而靖王尤孝友。嘉靖十六年,厚燿薨。子莊王載境嗣,三十六年薨。子端王翊〈金爵〉嗣,萬曆三十八年薨。孫由樻嗣。崇禎十五年閏十一月,李自成陷汝寧,執由樻去,偽封襄陽伯,令諭降州縣之未下者。由樻不從,殺之於泌陽城。弟河陽王由材、世子慈煇等皆遇害。 吉簡王見浚,英宗第七子。生於南宮。天順元年封,時甫二歲。成化十三年就藩長沙,刻先聖圖及尚書於嶽麓書院,以授學者。嘉靖六年薨。孫定王厚焨嗣。請湘潭商稅益邸租,不許。十八年薨。子端王載均由光化王嗣,四十年薨。子莊王翊鎮嗣,隆慶四年薨。無子,庶兄宣王翊鑾由龍陽王嗣,萬曆四十六年薨。孫由楝嗣,崇禎九年薨。子慈煃嗣。十六年,張獻忠入湖南,同惠王走衡州,隨入粵。國亡後,死於緬甸。 忻穆王見治,英宗第八子。成化二年封。未就藩,八年薨。無後。 徽莊王見沛,英宗第九子。成化二年封。十七年就藩鈞州。承奉司自置吏,左布政使徐恪革之,見沛以聞。憲宗書諭王:「置吏,非制也,恪無罪。」正德元年薨。子簡王祐檯嗣,嘉靖四年薨。子恭王厚爝嗣,二十九年薨。子浦城王載埨嗣。 初,厚爝好琴,斲琴者與知州陳吉交惡,厚爝庇之,劾吉,逮詔獄。都御史駱昂、御史王三聘白吉冤。帝怒,幷逮之,昂杖死,三聘、吉俱戍邊。議者不直厚爝。時方士陶仲文有寵於世宗,厚爝厚結之。仲文具言王忠敬奉道。帝喜,封厚爝太清輔元宣化真人,予金印。及載埨嗣王,益以奉道自媚於帝,命綰其父真人印。南陽人梁高輔自言能導引服食,載埨用其術和藥,命高輔因仲文以進帝。封高輔通妙散人,載埨清微翊教輔化忠孝真人。載埨遂益恣,壞民屋,作臺榭苑囿。庫官王章諫,杖殺之。嘗微服之揚州、鳳陽,為邏者所獲,羈留三月,走歸。 時高輔被上寵,不復親載埨,載埨銜之。已而為帝取藥不得,求載埨舊所蓄者,載埨不與,而與仲文。高輔大恨,乘間言載埨私往南中,與他過失。帝疑之,奪真人印。仲文知釁已成,不復敢言。三十五年有民耿安者,奏載埨奪其女,下按治。有司因發其諸不法事。獄成,降為庶人,錮高牆。時載埨居宮中,所司防守嚴,獄詞不得聞。及帝遣內臣同撫、按至,始大懼。登樓,望龍亭後有紅板輿,歎曰:「吾不能自明,徒生奚為!」遂自縊死。妃沈氏、次妃林氏爭取帛自縊。子安陽王翊錡、萬善王翊鈁并革爵,及未封子女,皆遷開封,聽周王約束,國除。 景皇帝一子,懷獻太子見濟。母杭妃。始為郕王世子。英宗北狩,皇太后命立憲宗為皇太子,而以郕王監國。及郕王即位,心欲以見濟代太子,而難於發,皇后汪氏又力以為不可,遲回久之。太監王誠、舒良為帝謀,先賜大學士陳循、高穀百金,侍郎江淵、王一寧、蕭鎡,學士商輅半之,用以緘其口,然猶未發也。會廣西土官都指揮使黃〈王厷〉以私怨戕其弟思明知府〈王岡〉,滅其家,所司聞於朝。〈王厷〉懼罪,急遣千戶袁洪走京師,上疏勸帝早與親信大臣密定大計,易建東宮,以一中外之心,絕覬覦之望。疏入,景帝大喜,亟下廷臣會議,且令釋〈王厷〉罪,進階都督。時景泰三年四月也。 疏下之明日,禮部尚書胡濙,侍郎薩琦、鄒幹集文武羣臣廷議。衆相顧,莫敢發言。惟都給事中李侃、林聰,御史朱英以為不可。吏部尚書王直亦有難色。司禮太監興安厲聲曰:「此事不可已,即以為不可者,勿署名,無持兩端。」羣臣皆唯唯署議。於是濙等暨魏國公徐承宗,寧陽侯陳懋,安遠侯柳溥,武清侯石亨,成安侯郭晟,定西侯蔣琬,駙馬都尉薛桓,襄城伯李瑾,武進伯朱瑛,平鄉伯陳輔,安鄉伯張寧,都督孫鏜、張軏、楊俊,都督同知田禮、范廣、過興、衞頴,都督僉事張輗、劉深、張通、郭瑛、劉鑑、張義,錦衣衞指揮同知畢旺、曹敬,指揮僉事林福,吏部尚書王直,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陳循,工部尚書東閣大學士高穀,吏部尚書何文淵,戶部尚書金濂,兵部尚書于謙,刑部尚書俞士悅,左都御史王文、王翺、楊善,吏部侍郎江淵、俞山、項文耀,戶部侍郎劉中敷、沈翼、蕭鎡,禮部侍郎王一寧,兵部侍郎李賢,刑部侍郎周瑄,工部侍郎趙榮、張敏,通政使李錫,通政欒惲、王復,參議馮貫,諸寺卿蕭維禎、許彬、蔣守約、齊整、李賓,少卿張固、習嘉言、李宗周、蔚能、陳誠、黃士儁、張翔、齊政,寺丞李茂、李希安、柴望、酈鏞、楊詢、王溢,翰林學士商輅,六科都給事中李讚、李侃、李春、蘇霖、林聰、張文質,十三道御史王震、朱英、涂謙、丁泰亨、強弘、劉琚、陸厚、原傑、嚴樞、沈義、楊宜、王驥、左鼎上言:「陛下膺天明命,中興邦家,統緒之傳宜歸聖子,黃〈王厷〉奏是。」制曰:「可。禮部具儀,擇日以聞。」即日,簡置東宮官,公孤詹事僚屬悉備。 五月,廢汪后,立杭妃為皇后,更封太子為沂王,立見濟為太子。詔曰:「天佑下民作之君,實遺安於四海;父有天下傳之子,斯本固於萬年。」大赦天下,令百官朔望朝太子,賜諸親王、公主、邊鎮、文武內外羣臣,又加賜陳循、高穀、江淵、王一寧、蕭鎡、商輅各黃金五十兩。四年二月乙未,太子冠。十一月,以御史張鵬言,簡東宮師傅講讀官。越四日,太子薨,諡曰懷獻,葬西山。天順元年,降稱懷獻世子,諸建議易儲者皆得罪。 憲宗十四子。萬貴妃生皇第一子。柏賢妃生悼恭太子祐極。紀太后生孝宗。邵太后生興獻帝祐杬、岐王祐棆、雍王祐橒。張德妃生益王祐檳、衡王祐楎、汝王祐梈。姚安妃生壽王祐榰。楊恭妃生涇王祐橓、申王祐楷。潘端妃生榮王祐樞。王敬妃生皇第十子。第一子、第十子皆未名殤。 悼恭太子祐極,憲宗次子。成化七年立為皇太子,薨。 岐惠王祐棆,憲宗第五子。成化二十三年與益、衡、雍三王同日封。弘治八年之藩德安。十四年薨。無子,封除。 益端王祐檳,憲宗第六子。弘治八年之藩建昌,故荊邸也。性儉約,巾服澣至再,日一素食。好書史,愛民重士,無所侵擾。嘉靖十八年薨。子莊王厚〈濕,氵改火〉嗣,性朴素,外物無所嗜。三十五年薨。無子,弟恭王厚炫嗣,自奉益儉,辭祿二千石。萬曆五年薨。孫宣王翊鈏嗣,嗜結客,厚炫所積府藏,悉斥以招賓從,通聘問於諸藩,不數年頓盡。三十一年薨。子敬王常〈氵遷〉嗣,四十三年薨。子由本嗣,國亡竄閩中。 衡恭王祐楎,憲宗第七子。弘治十二年之藩青州。嘉靖十七年薨。子莊王厚燆嗣,嘗辭祿五千石以贍宗室,宗人德之。隆慶六年薨。子康王載圭嗣,萬曆七年薨。無子,弟安王載封嗣,十四年薨。子定王翊鑊嗣,二十年薨。子常〈氵庶〉嗣。新樂王載壐,恭王孫也。博雅善文辭,索諸藩所纂述,得數十種,梓而行之。又撰洪武聖政頌、皇明政要諸書,多可傳者。從父高唐王厚煐、齊東王厚炳皆以博學篤行聞。嘉靖中,賜敕奬諭者再。 雍靖王祐橒,憲宗第八子。初封保寧,弘治十二年之藩衡州。地卑濕,宮殿朽敗不可居,邸中數有異,乞移山東東平州。廷臣以擇地別建,勞民傷財,四川叙州有申王故府,宜徙居之。詔可。既而以道遠不可徙。正德二年,地裂,宮室壞,王薨。無子,封除。 壽定王祐榰,憲宗第九子。弘治四年與汝、涇、榮、申四王同日封。十一年就藩保寧。正德元年以岐王世絕,改就岐邸於德安。校尉橫攖市民,知府李重抑之,奏逮重。安陸民劉鵬隨重詣大理對簿,重未之識也,訝之。鵬曰:「太守仁,為民受過,民皆得効死,豈待識乎!」重卒得白。祐榰聞而悔之,後以賢聞。嘉靖二十四年薨。無子,除封。 汝安王祐梈,憲宗第十一子。弘治十四年之藩衞輝。正德十五年請預支食鹽十年為婚費。詔別給長蘆鹽二千引,食鹽如故。世宗南巡,迓於途,甚恭。加祿五百石,錫金幣。嘉靖二十年薨。無子,封除。 涇簡王祐橓,憲宗第十二子。弘治十五年之藩沂州。嘉靖十六年薨。子厚烇未封而卒。無子,封除。 榮莊王祐樞,憲宗第十三子。正德初尚留京邸,乞霸州信安鎮田,故牧地也。部臣言:「永樂中,設立草場,蕃育馬匹,以資武備。至成化中,近倖始陳乞為莊。後岐、壽二府相沿,莫之改正。暨孝宗皇帝留神戎務,清理還屯,不以私廢公也。今榮王就國有期,所請宜勿與。」三年之藩常德。祐樞狀貌類高帝,居國稍驕縱。世宗詔以沅江酉港、天心、團坪河泊稅入王邸。嘉靖十八年薨。孫恭王載墐嗣,萬曆二十三年薨。子翊鉁嗣,四十年薨。子常溒嗣,薨。子憲王由枵嗣,薨。子慈炤嗣。張獻忠入湖南,奉母妃姚氏走辰溪,不知所終。 申懿王祐楷,憲宗第十四子。封叙州,未就藩。弘治十六年薨。無子,封除。 孝宗二子。武宗、蔚王厚煒,俱張皇后生。 蔚悼王厚煒,孝宗次子,生三歲薨。追加封諡。 諸王五 世宗諸子 哀冲太子載基 莊敬太子載{叡土} 景王載圳 潁王載{鹵土} 戚王載{〈戞斗〉土} 薊王載〈土匱〉 均王載〈土夙〉 穆宗諸子 憲懷太子翊釴 靖王翊鈴 潞王翊鏐 神宗諸子 邠王常溆 福王常洵 沅王常治 瑞王常浩 惠王常潤 桂王常瀛 光宗諸子 簡王由〈木學〉 齊王由楫 懷王由模 湘王由栩 惠王由橏 熹宗諸子 懷冲太子慈然 悼懷太子慈焴 獻懷太子慈炅 莊烈帝諸子 太子慈烺 懷王慈烜 定王慈炯 永王慈炤 悼靈王慈煥 悼懷王 世宗八子。閻貴妃生哀冲太子載基。王貴妃生莊敬太子載{叡土}。杜太后生穆宗。盧靖妃生景王載圳。江肅妃生潁王載{鹵土}。趙懿妃生戚王載{〈戞斗〉土}。陳雍妃生薊王載〈土匱〉。趙榮妃生均王載〈土夙〉。 哀冲太子載基,世宗第一子。生二月而殤。 莊敬太子載{叡土},世宗第二子。嘉靖十八年,世宗將南巡,立為皇太子,甫四歲,命監國,以大學士夏言為傅。尚書霍韜、郎中鄒守益獻東宮聖學圖冊,疑為謗訕,幾獲罪。帝既得方士段朝用,思習修攝術,諭禮部,具皇太子監國儀。太僕卿楊最諫,杖死,監國之議亦罷。贊善羅洪先、趙時春、唐順之請太子出閤,講學文華殿,皆削籍。太廟成,命太子攝祀。二十八年三月行冠禮,越二日薨。帝命與哀冲太子並建寢園,歲時祭祀,從諸陵後。 景恭王載圳,世宗第四子。嘉靖十八年冊立太子,同日封穆宗裕王、載圳景王。其後太子薨,廷臣言裕王次當立。帝以前太子不永,遲之。晚信方士語,二王皆不得見。載圳既與裕王並出邸,居處衣服無別。載圳年少,左右懷窺覬,語漸聞,中外頗有異論。四十年之國德安。居四年薨。帝謂大學士徐階曰:「此子素謀奪嫡,今死矣。」初,載圳之藩,多請莊田。部議給之。荊州沙市不在請中。中使責市租,知府徐學謨執不與,又取薪稅於漢陽之劉家塥,推官吳宗周持之,皆獲譴。其他土田湖陂侵入者數萬頃。王無子,歸葬西山,妃妾皆還居京邸,封除。 潁殤王載{鹵土},世宗第五子。生未踰月殤。 戚懷王載{〈戞斗〉土},世宗第六子。 薊哀王載〈土匱〉,世宗第七子。 均思王載〈土夙〉,世宗第八子。三王俱未踰歲殤,追加封諡。 穆宗四子。李皇后生憲懷太子翊釴。孝定太后生神宗、潞王翊鏐。其靖王翊鈴,母氏無考。 憲懷太子翊釴,穆宗長子。生五歲殤,贈裕世子。隆慶元年追諡。 靖悼王翊鈴,穆宗第二子。生未踰年殤,贈藍田王。隆慶元年追加封諡。 潞簡王翊鏐,穆宗第四子。隆慶二年生,生四歲而封。萬曆十七年之藩衞輝。初,翊鏐以帝母弟居京邸,王店、王莊徧畿內。比之藩,悉以還官,遂以內臣司之。皇店、皇莊自此益侈。翊鏐居藩,多請贍田、食鹽,無不應者。其後福藩遂緣為故事。明初,親王歲祿外,量給草場牧地,間有以廢壤河灘請者,多不及千頃。部臣得執奏,不盡從也。景王就藩時,賜予概裁省。楚地曠,多閒田,詔悉予之。景藩除,潞得景故籍田,多至四萬頃,部臣無以難。至福王常洵之國,版籍更定,民力益絀,尺寸皆奪之民間,海內騷然。論者推原事始,頗以翊鏐為口實云。翊鏐好文,性勤飭,恒以歲入輸之朝,助工助邊無所惜,帝益善之。四十二年,皇太后哀問至,翊鏐悲慟廢寢食,未幾薨。 世子常淓幼,母妃李氏理藩事。時福王奏請。輒取中旨,帝於王妃奏,亦從中下,示無異同。部臣言:「王妃奏陳四事,如軍校月糧之當給發,義和店之預防侵奪,義所當許;至歲祿之欲先給,王莊之欲更設,則不當許。且於王無絲豪益,徒令邸中人日魚肉小民,飽私囊。將來本支千億,請索日頻,盡天府之版章,給王邸而不足也。」不報。四十六年,常淓嗣。崇禎中,流賊擾秦、晉、河北。常淓疏告急,言:「衞輝城卑土惡,請選護衞三千人助守,捐歲入萬金資餉,不煩司農。」朝廷嘉之。盜發王妃塚,常淓上言:「賊延蔓漸及江北,鳳、泗陵寢可虞,宜早行剿滅。」時諸藩中能急國難者,惟周、潞二王云。後賊躙中州,常淓流寓於杭。順治二年六月降於我大清。 神宗八子。王太后生光宗。鄭貴妃生福王常洵、沅王常治。周端妃生瑞王常浩。李貴妃生惠王常潤、桂王常瀛。其邠王常溆、永思王常溥,母氏無考。 邠哀王常溆,神宗第二子。生一歲殤。 福恭王常洵,神宗第三子。初,王皇后無子,王妃生長子,是為光宗。常洵次之,母鄭貴妃最幸。帝久不立太子,中外疑貴妃謀立己子,交章言其事,竄謫相踵,而言者不止。帝深厭苦之。二十九年始立光宗為太子,而封常洵福王,婚費至三十萬,營洛陽邸第至二十八萬,十倍常制。廷臣請王之藩者數十百奏。不報。至四十二年,始令就藩。 先是,海內全盛,帝所遣稅使、礦使遍天下,月有進奉,明珠異寶文毳錦綺山積,他搜括贏羨億萬計。至是多以資常洵。臨行出宮門,召還數四,期以三歲一入朝。下詔賜莊田四萬頃。所司力爭,常洵亦奏辭,得減半。中州腴土不足,取山東、湖廣田益之。又奏乞故大學士張居正所沒產,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以自益。伴讀、承奉諸官,假履畝為名,乘傳出入河南北、齊、楚間,所至騷動。又請淮鹽千三百引,設店洛陽與民市。中使至淮、揚支鹽,乾沒要求輙數倍。而中州舊食河東鹽,以改食淮鹽故,禁非王肆所出不得鬻,河東引遏不行,邊餉由此絀。廷臣請改給王鹽於河東,且無與民市。弗聽。帝深居久,羣臣章奏率不省。獨福藩使通籍中左門,一日數請,朝上夕報可。四方姦人亡命,探風旨,走利如騖。如是者終萬曆之世。 及崇禎時,常洵地近屬尊,朝廷尊禮之。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秦中流賊起,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間藉藉,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於大內。援兵過洛者,喧言:「王府金錢百萬,而令吾輩枵腹死賊手。」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方家居,聞之懼,以利害告常洵,不為意。十三年冬,李自成連陷永寧、宜陽。明年正月,參政王胤昌帥衆警備,總兵官王紹禹,副將劉見義、羅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將入,賜宴加禮。越數日,賊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縋而出,用矛入賊營,賊稍却。夜半,紹禹親軍從城上呼賊相笑語,揮刀殺守堞者,燒城樓,開北門納賊。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尸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虀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兩人即其旁自縊死。王妃鄒氏及世子由崧走懷慶。賊火王宮,三日不絕。事聞,帝震悼,輟朝三日,令河南有司改殯。 十六年秋七月,由崧襲封,帝親擇宮中寶玉帶賜之。明年三月,京師失守,由崧與潞王常淓俱避賊至淮安。四月,鳳陽總督馬士英等迎由崧入南京。庚寅,稱監國。以兵部尚書史可法、戶部尚書高弘圖及士英俱為大學士,士英仍督鳳陽軍務。壬寅自立於南京,偽號弘光。史可法督師江北。召士英入,分淮、揚、鳳、廬為四鎮,以總兵官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高傑領之。 由崧性闇弱,湛於酒色聲伎,委任士英及士英黨阮大鋮,擢至兵部尚書,巡閱江防。二人日以鬻官爵、報私憾為事。事詳諸臣傳中。未幾,有王之明者,詐稱莊烈帝太子,下之獄。又有婦童氏,自稱由崧妃,亦下獄。於是中外譁然。明年三月,寧南侯左良玉舉兵武昌,以救太子誅士英為名,順流東下。阮大鋮、黃得功等帥師禦之。而我大清兵以是年五月己丑渡江。辛卯夜,由崧走太平,蓋趨得功軍也。壬辰,士英挾由崧母妃奔杭州。癸巳,由崧至蕪湖。丙申,大兵至南京城北,文武官出降。丙午,執由崧至南京。九月甲寅,以歸京師。 沅懷王常治,神宗第四子。生一歲殤。 瑞王常浩,神宗第五子。初,太子未立,有三王並封之旨,蓋謂光宗、福王及常浩也。尋以羣臣爭,遂寢。二十九年,東宮立,與福、惠、桂三王同日封。常洵以長,先之藩。常浩年已二十有五,尚未選婚。羣臣交章言,率不報,而日索部帑為婚費,贏十八萬,藏宮中,且言冠服不能備。天啟七年之藩漢中。崇禎時,流寇劇,封地當賊衝。七年上書言:「臣託先帝骨肉,獲奉西藩,未期年而寇至。比西賊再渡河,闌入漢興,破洵陽,逼興安,紫陽、平利、白河相繼陷沒。督臣洪承疇單騎裹甲出入萬山,賊始敗遁。臣捐犒軍振飢銀七千餘兩。此時撫臣練國事移兵商、洛,按臣范復粹馳赴漢中,近境稍寧。既而鳳縣再陷,蜀賊入秦州,楚賊上興安。六月遂犯郡界,幸諸將憑江力拒,賊力稍退。臣在萬山絕谷中,賊四面至,覆亡無日。臣肺腑至親,藩封最僻,而於寇盜至迫,惟陛下哀憐。」常浩在宮中,衣服禮秩降等,好佛不近女色。及寇逼秦中,將吏不能救,乞師於蜀。總兵官侯良柱援之,遂奔重慶。隴西士大夫多挈家以從。十七年,張獻忠陷重慶,被執,遇害。時天無雲而雷者三,從死者甚衆。 惠王常潤,神宗第六子。福王之藩,內廷蓄積為空。中官藉諸王冠婚,索部帑以實宮中,所需輒數十萬,珠寶稱是。戶部不能給。常潤與弟常瀛年二十,皆未選婚。其後兵事亟,始減殺成禮。天啟七年之藩荊州。崇禎十五年十二月,李自成再破彝陵、荊門,常潤走湘潭,自成入荊州據之。常潤之渡湘也,遇風於陵陽磯,宮人多漂沒,身僅以免,就吉王於長沙。十六年八月,張獻忠陷長沙,常潤走衡州,就桂王。衡州繼陷,與吉王、桂王走永州。巡按御史劉熙祚遣人護三王入廣西,以身當賊。永州陷,熙祚死之。 桂端王常瀛,神宗第七子。天啟七年之藩衡州。崇禎十六年,衡州陷,與吉、惠二王同走廣西,居梧州。 大清順治二年,大兵平江南,福王就擒。在籍尚書陳子壯等將奉常瀛監國,會唐王自立於福建,遂寢。是年,薨於蒼梧。 世子已先卒,次子安仁王由〈木愛〉亦未幾卒。次由榔,崇禎時,封永明王。 三年八月,大兵取汀州,執唐王聿鍵。於是兩廣總督丁魁楚、廣西巡撫瞿式耜、巡按王化澄與舊臣呂大器等共推由榔監國。母妃王氏曰:「吾兒不勝此,願更擇可者。」魁楚等意益堅,合謀迎於梧。十月十四日監國肇慶,以魁楚、大器、式耜為大學士,餘授官有差。是月大兵取贛州,內侍王坤倉卒奉由榔仍走梧州,式耜等力爭,乃回肇慶。十一月,唐王弟聿〈金粤〉自閩浮海至粵。時閩舊臣蘇觀生撤兵奔廣州,與布政使顧元鏡、總兵官林察等謀立聿〈金粤〉,偽號紹武,與由榔相拒。是月由榔亦自立於肇慶,偽號永曆,遣兵部侍郎林佳鼎討聿〈金粤〉。會大兵由福建取廣州,執聿〈金粤〉,觀生自縊,祭酒梁朝鍾、太僕卿霍子衡等俱死。肇慶大震,王坤復奉由榔走梧州。 明年二月,由平樂、潯州走桂林。魁楚棄由榔,走岑溪,降於大軍。既而平樂不守,由榔大恐。會武岡總兵官劉承胤以兵至全州,王坤請赴之。式耜力諫。不聽。乃以式耜及總兵官焦璉留守桂林,封陳邦傳為思恩侯,守昭平,遂趨承胤軍中。三月封承胤安國公,錦衣指揮馬吉翔等為伯。承胤挾由榔歸武岡,改曰奉天府,政事皆決焉。 是時,長沙、衡、永皆不守,湖廣總督何騰蛟與侍郎嚴起恒走白牙市。六月,由榔遣官召騰蛟至,密使除承胤,顧承胤勢盛,騰蛟復還白牙。大兵由寶慶趨武岡,馬吉翔等挾由榔走靖州,承胤舉城降。由榔又奔柳州。道出古泥,總兵官侯性、太監龐天壽帥舟師來迎。會天雨飢餓,性供帳甚備。九月,土舍覃鳴珂作亂,大掠城中,矢及由榔舟。先是,大兵趨桂林,焦璉拒守甚力,又廣州有警,大兵東向,桂林稍安。既而湖南十三鎮將郝永忠、盧鼎等俱奔赴桂林,騰蛟亦至,與式耜議分地給諸將,使各自為守。璉已先復陽朔、平樂,陳邦傳復潯州,合兵復梧州,廣西全省略定。十二月,由榔返桂林。 五年二月,大兵至靈川,郝永忠潰於興安,奔還,挾由榔走柳州。大兵攻桂林,式耜、騰蛟拒戰。時南昌金聲桓等叛,降於由榔。八月,由榔至肇慶。六年春,大兵下湘潭,何騰蛟死。明年,由榔走梧州。是年十二月,大兵入桂林,瞿式耜及總督張同敞死焉。由榔聞報大懼,自梧州奔南寧。時孫可望已據滇、黔,受封為秦王。八年三月,遣兵來衞,殺嚴起恒等。 九年二月,可望迎由榔入安隆所,改曰安龍府。久之,日益窮促,聞李定國與可望有隙,遣使密召定國,以兵來迎。馬吉翔黨於可望,偵知之,大學士吳貞毓以下十餘人皆被殺。事詳貞毓傳。後二年,李定國敗於新會,將由安隆入滇。可望患之,促由榔移貴陽就己。由榔故遲行。定國至,遂奉由榔由安南衞走雲南,居可望署中,封定國晉王。可望以妻子在滇,未敢動。明年,由榔送其妻子還黔,遂舉兵與定國戰於三岔。可望將白文選單騎奔定國軍。可望敗,挈妻子赴長沙大軍前降。 十五年三月,大兵三路入雲南。定國阨雞公背,斷貴州道,別將守七星關,抵生界立營,以牽蜀師。大兵出遵義,由水西取烏撒,守將棄關走,李定國連敗於安隆,由榔走永昌。明年正月三日,大兵入雲南,由榔走騰越。定國敗於潞江,又走南甸。二十六日,抵囊木河,是為緬境。緬勒從官盡棄兵仗,始啟關,至蠻莫。二月,緬以四舟來迎,從官自覓舟,隨行者六百四十餘人,陸行者自故岷王子而下九百餘人,期會於緬甸。十八日至井亘。黔國公沐天波等謀奉由榔走戶、獵二河,不果。五月四日,緬復以舟來迎。明日,發井亘,行三日,至阿瓦。阿瓦者,緬酋所居城也。又五日至赭硜。陸行者,緬人悉掠為奴,多自殺。惟岷王子八十餘人流入暹羅。緬人於赭硜置草屋居由榔,遣兵防之。 十七年,定國、文選與緬戰,索其主,連敗緬兵,緬終不肯出由榔。十八年五月,緬酋弟莽猛白代立,紿從官渡河盟。既至,以兵圍之,殺沐天波、馬吉翔、王維恭、魏豹等四十有二人,詳任國璽傳。存者由榔與其屬二十五人。十二月,大兵臨緬,白文選自木邦降,定國走景線,緬人以由榔父子送軍前。明年四月,死於雲南。六月,李定國卒,其子嗣興等降。 永思王常溥,神宗第八子。生二歲殤。 光宗七子。王太后生熹宗、簡王由〈木學〉。王選侍生齊王由楫。李選侍生懷王由模。劉太后生莊烈皇帝。定懿妃生湘王由栩。敬妃生惠王由橏。 簡懷王由〈木學〉,光宗第二子。生四歲殤。 齊思王由楫,光宗第三子。生八歲殤。 懷惠王由模,光宗第四子。生五歲殤。 湘懷王由栩,光宗第六子。 惠昭王由橏,光宗第七子。俱早殤。五王皆追加封諡。 熹宗三子。懷冲太子慈然,不詳其所生母。皇貴妃范氏生悼懷太子慈焴。容妃任氏生獻懷太子慈炅。 懷冲太子慈然,熹宗第一子。 悼懷太子慈焴,熹宗第二子。 獻懷太子慈炅,熹宗第三子。與懷冲、悼懷皆殤。 莊烈帝七子。周皇后生太子慈烺、懷隱王慈烜、定王慈炯。田貴妃生永王慈炤、悼靈王慈煥、悼懷王及皇七子。 太子慈烺,莊烈帝第一子。崇禎二年二月生,九月立為皇太子。十年預擇東宮侍班講讀官,命禮部尚書姜逢元,詹事姚明恭,少詹王鐸、屈可伸侍班;禮部侍郎方逢年,諭德項煜,修撰劉理順,編修吳偉業、楊廷麟、林曾志講讀;編修胡守恒、楊士聰校書。十一年二月,太子出閤。十五年正月開講,閣臣條上講儀。七月改慈慶宮為端本宮。慈慶,懿安皇后所居也。時太子年十四,議明歲選婚,故先為置宮,而移懿安后於仁壽殿。既而以寇警暫停。京師陷,賊獲太子,偽封宋王。及賊敗西走,太子不知所終。由崧時,有自北來稱太子者,驗之,以為駙馬都尉王昺孫王之明者偽為之,繫獄中,南京士民譁然不平。袁繼咸及劉良佐、黃得功輩皆上疏爭。左良玉起兵亦以救太子為名。一時真偽莫能知也。由崧既奔太平,南京亂兵擁王之明立之。越五日,降於我大清。 懷隱王慈烜,莊烈帝第二子。殤。 定王慈炯,莊烈帝第三子。崇禎十四年六月諭禮臣:「朕第三子,年已十齡,敬遵祖制,宜加王號。但既受冊封,必具冕服,而會典開載,年十二或十五始行冠禮。十齡受封加冠,二禮可並行乎?」於是禮臣歷考經傳及本朝典故以奏。定於是歲冊封,越二年行冠禮。九月封為定王。十一月選新進士為檢討,國子助教等官為待詔,充王講讀官,以兩殿中書充侍書。十七年,京師陷,不知所終。 永王慈炤,莊烈帝第四子。崇禎十五年三月封永王。賊陷京師,不知所終。 悼靈王慈煥,莊烈帝第五子。生五歲而病,帝視之,忽云:「九蓮菩薩言,帝待外戚薄,將盡殤諸子。」遂薨。九蓮菩薩者,神宗母,孝定李太后也。太后好佛,宮中像作九蓮座,故云。帝念王靈異,封為孺孝悼靈王玄機慈應真君,命禮臣議孝和皇太后、莊妃、懿妃道號。禮科給事中李焻言:「諸后妃祀奉先殿,不可崇邪教以亂徽稱。」不聽。十六年十二月,改封宣顯慈應悼靈王,去「真君」號。 悼懷王,莊烈帝第六子,生二歲殤。第七子,生三歲殤。名俱無考。 贊曰:有明諸藩,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蓋矯枉鑒覆,所以杜漢、晉末大之禍,意固善矣。然徒擁虛名,坐縻厚祿,賢才不克自見,知勇無所設施。防閑過峻,法制日增。出城省墓,請而後許,二王不得相見。藩禁嚴密,一至於此。當太祖時,宗藩備邊,軍戎受制,贊儀疎屬,且令遍歷各國,使通親親。然則法網之繁,起自中葉,豈太祖衆建屏藩初計哉! 公主 明制,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冊,祿二千石,壻曰駙馬都尉。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壻皆儀賓。郡主祿八百石,餘遞減有差。郡主以下,恩禮既殺,無足書者。今依前史例,作公主傳,而駙馬都尉附焉。 仁祖二女 太祖十六女福成慶陽二主附 興宗四女 成祖五女 仁宗七女 宣宗二女 英宗八女 景帝一女 憲宗五女 孝宗三女 睿宗二女 世宗五女 穆宗六女 神宗十女 光宗九女 熹宗二女 莊烈帝六女 仁祖二女 太原長公主,淳皇后所生,嫁王七一,早卒。洪武三年追冊,并贈七一榮祿大夫駙馬都尉,遣使具衣冠改葬於盱眙。 曹國長公主,太原主母妹,嫁李貞。主性純孝,助貞理家尤勤儉,早卒。貞攜子文忠避兵,依太祖於滁陽。洪武元年二月追冊主為孝親公主,封貞恩親侯駙馬都尉。先是兵亂,主未葬,命有司具禮葬於李氏先墓。詔曰:「公主祠堂碑亭,其制悉視功臣之贈爵為王者。」三年改冊主隴西長公主。五年,以文忠貴,加冊曹國長公主,幷進貞右柱國曹國公。貞性孝友恭謹。初,文忠守嚴州,屢以征伐事出,皆委貞權掌軍務。文忠克桐廬,以所俘卒送嚴。嚴城空虛,俘卒謀叛去。貞饗其衆,醉而縛之,以歸應天。太祖嘉之,累授官如子爵,賜甲第西華門玄津橋之西。帝數臨幸,太子諸王時往起居,親重無與比。晚歲尤折節謙抑,嘗曰:「富貴而忘貧賤,君子不為也。」十二年冬卒。贈隴西王,諡恭獻。文忠自有傳。 太祖十六女附福成慶陽二主 臨安公主,洪武九年下嫁李祺,韓國公善長子也。是時始定公主婚禮,先期賜駙馬冠誥並朝服,儀從甚盛。主執婦道甚備。祺,功臣子,帝長壻,頗委任之。四方水旱,每命祺往振濟。二十三年,善長坐事死。祺已前卒,主至永樂十九年薨。 寧國公主,孝慈皇后生。洪武十一年下嫁梅殷。殷字伯殷,汝南侯思祖從子也,天性恭謹,有謀略,便弓馬。太祖十六女諸駙馬中,尤愛殷。時李文忠以上公典國學,而殷視山東學政,賜敕褒美,謂殷精通經史,堪為儒宗。當世皆榮之。 帝春秋高,諸王強盛。殷嘗受密命輔皇太孫。及燕師日逼,惠帝命殷充總兵官鎮守淮安,悉心防禦,號令嚴明。燕兵破何福軍,執諸將平安等,遣使假道於殷,以進香為名。殷答曰:「進香,皇考有禁,不遵者為不孝。」王大怒,復書言:「今興兵誅君側惡,天命有歸,非人所能阻。」殷割使者耳鼻縱之,曰:「留汝口為殿下言君臣大義。」王為氣沮。而鳳陽守徐安亦拆浮橋,絕舟檝以遏燕。燕兵乃涉泗,出天長,取道揚州。王即帝位,殷尚擁兵淮上,帝迫公主齧血為書投殷。殷得書慟哭,乃還京。既入見,帝迎勞曰:「駙馬勞苦。」殷曰:「勞而無功耳。」帝默然。 永樂二年,都御史陳瑛奏殷畜養亡命,與女秀才劉氏朋邪詛咒。帝曰:「朕自處之。」因諭戶部考定公、侯、駙馬、伯儀仗從人之數,而別命錦衣衞執殷家人送遼東。明年冬十月,殷入朝,前軍都督僉事譚深、錦衣衞指揮趙曦擠殷笪橋下,溺死,以殷自投水聞。都督同知許成發其事。帝怒,命法司治深、曦罪,斬之,籍其家。遣官為殷治喪,諡榮定,而封許成為永新伯。 初,公主聞殷死,謂上果殺殷,牽衣大哭,問駙馬安在。帝曰:「為主跡賊,無自苦。」尋官殷二子,順昌為中府都督同知,景福為旗手衞指揮使,賜公主書曰:「駙馬殷雖有過失,兄以至親不問。比聞溺死,兄甚疑之。都督許成來首,已加爵賞,謀害之人悉置重法,特報妹知之。」瓦剌灰者,降人也,事殷久,謂深、曦實殺殷,請於帝,斷二人手足,剖其腸祭殷,遂自經死。十二月進封公主為寧國長公主。宣德九年八月薨,年七十一。 初,主聞成祖舉兵,貽書責以大義。不答。成祖至淮北,貽主書,命遷居太平門外,勿罹兵禍。主亦不答。然成祖故重主,即位後,歲時賜與無算,諸王莫敢望。殷孫純,成化中舉進士,知定遠縣,忤上官,棄歸。襲武階,為中都副留守。 崇寧公主,洪武十七年下嫁牛城,未幾薨。 安慶公主,寧國主母妹。洪武十四年下嫁歐陽倫。倫頗不法。洪武末,茶禁方嚴,數遣私人販茶出境,所至繹騷,雖大吏不敢問。有家奴周保者尤橫,輒呼有司科民車至數十輛。過河橋巡檢司,擅捶辱司吏。吏不堪,以聞。帝大怒,賜倫死,保等皆伏誅。 汝寧公主,洪武十五年與懷慶、大名二主先後下嫁,而主下嫁陸賢,吉安侯仲亨子也。 懷慶公主,母成穆孫貴妃。下嫁王寧。寧,壽州人,既尚主,掌後軍都督府事。建文中,嘗洩中朝事於燕,籍其家,繫錦衣衞獄。成祖即位,稱寧孝於太祖,忠於國家,正直不阿,橫遭誣搆,封永春侯,予世券。寧能詩,頗好佛。嘗侍帝燕語,勸帝誦佛經飯僧,為太祖資福。帝不懌,自是恩禮漸衰。久之,坐事下獄,見原,卒。子貞亮,官羽林前衞僉事,先寧卒。宣德十年,貞亮子彝援詔書言公主嫡孫當嗣侯,不許,命以衞僉事帶俸,奉主祀。寧又有子貞慶,工詩,與劉溥等稱「十才子」。 大名公主,下嫁李堅。堅,武陟人。父英,洪武初為驍騎右衞指揮僉事。從征雲南陣沒,贈指揮使。堅有才勇,既尚主,掌前軍都督府事。建文初,以左副將軍從伐燕。及戰,勝負略相當,封灤城侯,予世券。滹沱河之戰,燕卒薛祿刺堅墮馬被禽,械送北平,道卒。子莊年七歲,嗣侯。成祖即位,莊父姓名在姦黨中,以主故獲宥。主懼禍,遂納侯誥券。宣德元年,主薨。莊在南京師事劉溥,放浪詩酒,以壽終。 福清公主,母鄭安妃。洪武十八年下嫁張麟,鳳翔侯龍子也。麟未嗣侯卒。永樂十五年,主薨。 壽春公主,洪武十九年下嫁傅忠,潁國公友德子也。先是,九年二月定制:公主未受封者,歲給紵絲紗絹布線;已封,賜莊田一區,歲徵租一千五百石,鈔二千貫。主為太祖所愛,賜吳江縣田一百二十餘頃,皆上腴,歲入八千石,踰他主數倍。二十一年薨,賜明器儀仗以葬。 十公主,早薨。 南康公主,洪武二十一年下嫁胡觀,東川侯海子也。海嘗以罪奪祿田。及觀尚主,詔給田如故。觀初在選中,帝命黃巖、徐宗實教之。既婚,督課益嚴,又為書數千言,引古義相戒勸。觀執弟子禮甚恭。太祖為大喜。建文三年,觀從李景隆北征,為燕兵所執。永樂初,奉使晉府還,科道官劾觀僭乘晉王所賜椶輿。詔姑宥之。已,都御史陳瑛等劾觀強取民間子女,又娶娼為妾,且言:「預知李景隆逆謀,陛下曲加寬宥,絕無悛心,宜正其罪。」遂罷觀朝請,尋自經死。宣德中,主為子忠乞嗣,詔授孝陵衞指揮僉事,進同知。正統三年,主薨。 永嘉公主,母郭惠妃。洪武二十二年下嫁郭鎮,武定侯英子也。英卒,鎮不得嗣。宣德十年,主乞以子珍嗣,語在英傳。景泰六年,主薨。世宗即位,元孫勛有寵,為主乞追諡,特賜諡貞懿。 十三公主,早薨。 含山公主,母高麗妃韓氏。洪武二十七年下嫁尹清。建文初,清掌後府都督事,先主卒。主至天順六年始薨,年八十有二。 汝陽公主,永嘉主同母妹,與含山主同年下嫁謝達。達父彥,鳳陽人,少育於孫氏,冒其姓。數從征討有功,累官前軍都督僉事,詔復謝姓,選其子尚主。仁宗即位,主以屬尊,與寧國、懷慶、大名、南康、永嘉、含山、寶慶七主皆進稱大長公主。自後諸帝即位,公主進封長公主、大長公主皆如制。 寶慶公主,太祖最幼女,下嫁趙輝。輝父和以千戶從征安南陣沒,輝襲父官。先是,成祖即位,主甫八歲,命仁孝皇后撫之如女。永樂十一年,輝以千戶守金川門,年二十餘,狀貌偉麗,遂選以尚主。主既為后所撫,裝齎視他主倍渥,婚夕特詔皇太子送入邸。主性純淑,宣德八年薨。輝至成化十二年始卒。凡事六朝,歷掌南京都督及宗人府事。家故豪侈,姬妾至百餘人,享有富貴者六十餘年,壽九十。 福成公主,南昌王女,母王氏。嫁王克恭。克恭嘗為福建行省參政,後改福州衞指揮使。 慶陽公主,蒙城王女,嫁黃琛。琛本名寶,武昌人,以帳前參隨舍人擢兵馬副指揮。太祖愛其謹厚,配以王女。累從征討,積功至龍江翼守禦千戶。洪武元年冊兩王女為公主,授克恭、琛為駙馬都尉,遷琛淮安衞指揮使。四年三月,禮官上言:「皇姪女宜改封郡主,克恭、琛當上駙馬都尉誥。」帝曰:「朕惟姪女二人,不忍遽加降奪,其稱公主駙馬如故。」公主歲給祿米五百石,視他主減三之二,駙馬止食本官俸。擢琛中都留守,卒官。子鉉至都督僉事。主至建文時,改封慶成郡主。燕師南下,主嘗詣軍中議和,蓋成祖從姊。或謂福成、慶陽皆太祖從姊者,誤也。 興宗四女 江都公主,洪武二十七年下嫁耿璿,長興侯炳文子也。累官前軍都督僉事。主為懿文太子長女。初稱江都郡主,建文元年進公主,璿為駙馬都尉。炳文之伐燕也,璿嘗勸直搗北平。會炳文罷歸,謀不用。永樂初,稱疾不出,坐罪死。主復降為郡主,憂卒。 宜倫郡主,永樂十五年下嫁于禮。 三女,無考。 南平郡主,未下嫁,永樂十年薨,追冊。 成祖五女 永安公主,下嫁袁容。容,壽州人,父洪以開國功,官都督。洪武二十八年選容為燕府儀賓,配永安郡主。燕兵起,有戰守功。永樂元年進郡主為公主,容駙馬都尉;再論功,封廣平侯,祿一千五百石,予世券。凡車駕巡幸,皆命容居守。 初,都指揮欵台乘馬過容門,容怒其不下,箠之幾死。帝聞之,賜趙王高燧書曰:「自洪武來,往來駙馬門者,未聞令下馬也。昔晉王敦為駙馬,縱恣暴橫,卒以滅亡。汝其以書示容,令械辱欵台之人送京師。」容由是斂戢。 十五年,主薨,停容侯祿。宣宗即位,復故。卒,贈沂國公,諡忠穆。子禎嗣,卒,無子。庶弟瑄,正統初乞嗣。帝曰:「容封以公主恩,禎嗣以公主子。瑄庶子,可長陵衞指揮僉事。」天順元年詔復侯爵,卒。弟琇,成化十五年嗣,卒。姪輅乞嗣侯,言官持不可。帝曰:「詔書許子孫嗣。輅,容孫也,輅後毋嗣,仍世衞僉事。」輅卒,子夔,弘治間乞嗣侯。不許。 永平公主,下嫁李讓。讓,舒城人,與袁容同歲選為燕府儀賓。燕兵起,帥府兵執謝貴等,取大寧,戰白溝河有功,署掌北平布政司事,佐仁宗居守。其父申,官留守左衞指揮同知。惠帝欲誘致讓,曰:「讓來,吾宥爾父。」讓不從,力戰破平安兵。帝遂殺申,籍其家,姻族皆坐死或徙邊。永樂元年進讓駙馬都尉,封富陽侯,食祿千石,掌北京行部事。卒,贈景國公,諡恭敏。子茂芳嗣侯。仁宗即位,以茂芳母子在先帝時有逆謀,廢為庶人,追奪其父讓幷三代誥券毀之。是年,茂芳死。正統九年,主薨。天順元年詔與茂芳子輿伯爵,卒。成化間,授輿子欽長陵衞指揮僉事。 安成公主,文皇后生。成祖即位,下嫁宋琥,西寧侯晟子也。正統八年,主薨。 咸寧公主,安成主同母妹。永樂九年下嫁宋瑛,琥弟也。襲西寧侯。正統五年,主薨。十四年,瑛與武進伯朱冕禦也先於陽和,戰死。 常寧公主,下嫁沐昕,西平侯英子。主恭慎有禮,通孝經、女則。永樂六年薨,年二十二。 仁宗七女 嘉興公主,昭皇后生。宣德三年下嫁井源。正統四年薨。後十年,源死土木之難。 慶都公主,宣德三年下嫁焦敬。正統五年薨。 清河公主,宣德四年下嫁李銘。八年薨。 真定公主,母李賢妃,與清河主同年下嫁王誼。景泰元年薨。 德安公主,早薨。仁宗即位之十月,與蘄王瞻垠同日追封,諡悼簡。冊辭謂第四女,蓋早殤,名次未定也。又五女延平公主,六女德慶公主,俱未下嫁薨。 宣宗二女 順德公主,正統二年下嫁石璟。璟,昌黎人。天順五年,曹欽反,璟帥衆殺賊,禽其黨脫脫。詔獎勞。成化十四年奉祀南京,踰年卒。 常德公主,章皇后生。正統五年下嫁薛桓。成化六年薨。 英宗八女 重慶公主,與憲宗同母。天順五年下嫁周景。景字德彰,安陽人,好學能書。英宗愛之,間燕遊幸多從。憲宗立,命掌宗人府事。居官廉慎,詩書之外無所好。主事舅姑甚孝,衣履多手製,歲時拜謁如家人禮。景每早朝,主必親起視飲食。主之賢,近世未有也。弘治八年,景卒。又四年,主薨,年五十四。子賢歷官都指揮僉事,有聲。 嘉善公主,母王惠妃。成化二年下嫁王增,兵部尚書驥孫也。弘治十二年薨。 淳安公主,成化二年下嫁蔡震。震行醇謹。正德中,劉瑾下獄,詔廷訊。有問者,瑾輒指其人附己,廷臣無敢詰。震厲聲曰:「我皇家至戚,應不附爾!」趣獄卒考掠之,瑾乃服罪,以是知名。嘉靖中卒,贈太保,諡康僖。 崇德公主,母楊安妃。成化二年下嫁楊偉,興濟伯善孫也。弘治二年薨。 廣德公主,母萬宸妃。成化八年下嫁樊凱。二十年八月薨。 宜興公主,母魏德妃。成化九年下嫁馬誠。正德九年薨。 隆慶公主,母高淑妃。成化九年下嫁游泰。十五年薨。 嘉祥公主,母妃劉氏。成化十三年下嫁黃鏞。後六年薨。 景帝一女 固安公主,英宗復辟,降稱郡主。成化時,年已長,憲宗以閣臣奏,五年十一月下嫁王憲。禮儀視公主,以故尚書蹇義賜第賜之。 憲宗五女 仁和公主,弘治二年下嫁齊世美。嘉靖二十三年薨。 永康公主,弘治六年下嫁崔元。元,代州人,世宗入繼,以迎立功封京山侯,給誥券。禮部言:「奉迎乃臣子之分,遽膺封爵,無故事。」帝曰:「永樂初年,太宗入繼大統,駙馬都尉王寧以翊戴功封永春侯,何得言無故事。」給事中底蘊、御史高越等連章論其不可。皆不聽。已,坐張延齡事下詔獄,尋釋。元好交文士,播聲譽,寵幸優渥,勛臣戚畹莫敢望焉。嘉靖二十八年卒。贈左柱國太傅兼太子太傅,諡榮恭。駙馬封侯贈官不以軍功自元始。主先元薨。 德清公主,弘治九年下嫁林岳。岳字鎮卿,應天人,少習舉子業,奉母孝,撫弟巒極友愛。主亦有賢行,事姑如齊民禮。岳卒於正德十三年,主孀居三十一年始薨。 長泰公主,成化二十三年薨,追冊。 仙遊公主,弘治五年薨,追冊。 孝宗三女 太康公主,弘治十一年薨,未下嫁。 永福公主,嘉靖二年下嫁鄔景和。景和,崑山人,嘗奉旨直西苑,撰玄文,以不諳玄理辭。帝不悅。時有事清馥殿,在直諸臣俱行祝釐禮,景和不俟禮成而出。已而賞賚諸臣,景和與焉。疏言:「無功受賞,懼增罪戾。乞容辭免,俾洗心滌慮,以效他日馬革裹尸、啣環結草之報。」帝大怒,謂詛咒失人臣禮,削職歸原籍,時主已薨矣。三十五年入賀聖誕畢,因言:「臣自五世祖寄籍錦衣衞,世居北地。今被罪南徙,不勝犬馬戀主之私。扶服入賀,退而私省公主墳墓,丘封翳然,荊棘不剪。臣切自念,狐死尚正首丘,臣託命貴主,獨與逝者魂魄相弔於數千里外,不得春秋祭掃,拊心傷悔,五內崩裂。臣之罪重,不敢祈恩,惟陛下幸哀故主,使得寄籍原衞,長與相依,死無所恨。」帝憐而許之。隆慶二年復官。卒贈少保,諡榮簡。 永淳公主,下嫁謝詔。 睿宗二女 長寧公主,早薨。善化公主,早薨。嘉靖四年,二主同日追冊。 世宗五女 常安公主,未下嫁。嘉靖二十八年薨,追冊。 思柔公主,後常安主二月薨,年十二,追冊。 寧安公主,嘉靖三十四年下嫁李和。 歸善公主,嘉靖二十三年薨,追冊,葬祭視太康主。 嘉善公主,嘉靖三十六年下嫁許從誠。四十三年薨。 穆宗六女 蓬萊公主,早薨。 太和公主,早薨。隆慶元年與蓬萊主同日追冊。 壽陽公主,萬曆九年下嫁侯拱辰。國本議起,拱辰掌宗人府,亦具疏力爭。卒贈太傅,諡榮康。 永寧公主,下嫁梁邦瑞。萬曆三十五年薨。 瑞安公主,神宗同母妹。萬曆十三年下嫁萬煒。崇禎時,主累加大長公主。所產子及庶子長祚、弘祚皆官都督。煒官至太傅,管宗人府印。嘗以親臣侍經筵,每文華進講,佩刀入直。李建泰西征,命煒以太牢告廟,年七十餘矣。國變,同子長祚死於賊。弘祚投水死,長祚妻李氏亦赴井死。 延慶公主,萬曆十五年下嫁王昺。昺嘗救御史劉光復,觸帝怒,削職。光宗立,復官。 神宗十女 榮昌公主,萬曆二十四年下嫁楊春元。四十四年,春元卒。久之,主薨。 壽寧公主,二十七年下嫁冉興讓。主為神宗所愛,命五日一來朝,恩澤異他主。崇禎時,洛陽失守,莊烈帝命興讓同太監王裕民、給事中葉高標往慰福世子於河北。都城陷,興讓死於賊。 靜樂、雲和、雲夢、靈丘、仙居、泰順、香山、天台八公主,皆早世,追冊。 光宗九女 懷淑公主,七歲而薨,追冊。餘五女皆早世,未封。 寧德公主,下嫁劉有福。 遂平公主,天啟七年下嫁齊贊元。崇禎末,贊元奔南京,主前薨。 樂安公主,下嫁鞏永固。永固,字洪圖,宛平人,好讀書,負才氣。崇禎十六年二月,帝召公、侯、伯於德政殿,言:「祖制,勛臣駙馬入監讀書,習武經弓馬。諸臣各有子弟否?」成國公朱純臣、定國公徐允禎等皆以幼對。而永固獨上疏,請肄業太學。帝褒答之。總督趙光抃以邊事繫獄,特疏申救。又請復建文皇帝廟諡。事雖未行,時論韙焉。甲申春,賊破宣、大,李邦華請太子南遷,為異議所格。及事急,帝密召永固及新樂侯劉文炳護行。叩頭言:「親臣不藏甲,臣等難以空手搏賊。」皆相向涕泣。十九日,都城陷。時公主已薨,未葬,永固以黃繩縛子女五人繫柩旁,曰:「此帝甥也,不可汙賊手。」舉劍自刎,闔室自焚死。 熹宗二女。皆早世。 莊烈帝六女 坤儀公主,周皇后生。追諡。 長平公主,年十六,帝選周顯尚主。將婚,以寇警暫停。城陷,帝入壽寧宮,主牽帝衣哭。帝曰:「汝何故生我家!」以劍揮斫之,斷左臂;又斫昭仁公主於昭仁殿。越五日,長平主復甦。大清順治二年上書言:「九死臣妾,跼蹐高天,願髠緇空王,稍申罔極。」詔不許,命顯復尚故主,土田邸第金錢車馬錫予有加。主涕泣。踰年病卒。賜葬廣寧門外。 餘三女,皆早世,無考。 郭子興 韓林兒 郭子興,其先曹州人。父郭公,少以日者術遊定遠,言禍福輒中。邑富人有瞽女無所歸,郭公乃娶之,家日益饒。生三子,子興其仲也。始生,郭公卜之吉。及長,任俠,喜賓客。會元政亂,子興散家資,椎牛釃酒,與壯士結納。至正十二年春,集少年數千人,襲據濠州。太祖往從之。門者疑其諜,執以告子興。子興奇太祖狀貌,解縛與語,收帳下,為十夫長,數從戰有功。子興喜,其次妻小張夫人亦指目太祖曰:「此異人也。」乃妻以所撫馬公女,是為孝慈高皇后。 始,子興同起事者孫德崖等四人,與子興而五,各稱元帥不相下。四人者粗而戇,日剽掠,子興意輕之。四人不悅,合謀傾子興。子興以是多家居不視事。太祖乘閒說曰:「彼日益合,我益離,久之必為所制。」子興不能從也。 元師破徐州,徐帥彭大、趙均用帥餘衆奔濠。德崖等以其故盜魁有名,乃共推奉之,使居己上。大有智數,子興與相厚而薄均用。於是德崖等譖諸均用曰:「子興知有彭將軍耳,不知有將軍也。」均用怒,乘間執子興,幽諸德崖家。太祖自他部歸,大驚,急帥子興二子訴於大。大曰:「吾在,孰敢魚肉而翁者。」與太祖偕詣德崖家,破械出子興,挾之歸。元師圍濠州,乃釋故憾,共城守五閱月。圍解,大、均用皆自稱王,而子興及德崖等為元帥如故。未幾,大死,子早住領其衆。均用專狠益甚,挾子興攻盱眙、泗州,將害之。太祖已取滁,乃遣人說均用曰:「大王窮迫時,郭公開門延納,德至厚也。大王不能報,反聽細人言圖之,自剪羽翼,失豪傑心,竊為大王不取。且其部曲猶衆,殺之得無悔乎。」均用聞太祖兵甚盛,心憚之,太祖又使人賂其左右,子興用是得免,乃將其所部萬餘就太祖於滁。 子興為人梟悍善鬬,而性悻直少容。方事急,輒從太祖謀議,親信如左右手。事解,即信讒疎太祖。太祖左右任事者悉召之去,稍奪太祖兵柄。太祖事子興愈謹。將士有所獻,孝慈皇后輒以貽子興妻。子興至滁,欲據以自王。太祖曰:「滁四面皆山,舟楫商旅不通,非可旦夕安者也。」子興乃已。及取和州,子興命太祖統諸將守其地。德崖饑,就食和境,求駐軍城中,太祖納之。有讒於子興者。子興夜至和,太祖來謁,子興怒甚,不與語。太祖曰:「德崖嘗困公,宜為備。」子興默然。德崖聞子興至,謀引去。前營已發,德崖方留視後軍,而其軍與子興軍鬬,多死者。子興執德崖,太祖亦為德崖軍所執。子興聞之,大驚,立遣徐達往代太祖,縱德崖還。德崖軍釋太祖,達亦脫歸。子興憾德崖甚,將甘心焉,以太祖故強釋之,邑邑不樂。未幾,發病卒,歸業滁州。 子興三子。長子前戰死,次天敘、天爵。子興死,韓林兒檄天敘為都元帥,張天祐及太祖副之。天祐,子興婦弟也。太祖渡江,天敘、天祐引兵攻集慶,陳埜先叛,俱被殺。林兒復以天爵為中書右丞。已而太祖為平章政事。天爵失職怨望,久之謀不利於太祖,誅死,子興後遂絕。有一女,小張夫人出者,事太祖為惠妃,生蜀、谷、代三王。 洪武三年追封子興為滁陽王,詔有司建廟,用中牢祀,復其鄰宥氏,世世守王墓。十六年,太祖手書子興事蹟,命太常丞張來儀文其碑。滁人郭老舍者,宣德中以滁陽王親,朝京師。弘治中,有郭琥自言四世祖老舍,滁陽王第四子,予冠帶奉祀。已,為宥氏所訐。禮官言:「滁陽王祀典,太祖所定,曰無後,廟碑昭然,老舍非滁陽王子。」奪奉祀。 韓林兒,欒城人,或言李氏子也。其先世以白蓮會燒香惑衆,謫徙永年。元末,林兒父山童鼓妖言,謂「天下當大亂,彌勒佛下生」。河南、江、淮間愚民多信之。潁州人劉福通與其黨杜遵道、羅文素、盛文郁等復言「山童,宋徽宗八世孫,當主中國」。乃殺白馬黑牛,誓告天地,謀起兵,以紅巾為號。至正十一年五月,事覺,福通等遽入潁州反,而山童為吏所捕誅。林兒與母楊氏逃武安山中。福通據朱臯,破羅山、上蔡、真陽、確山,犯葉、舞陽,陷汝寧、光、息,衆至十餘萬,元兵不能禦。時徐壽輝等起蘄、黃,布王三、孟海馬等起湘、漢,芝蔴李起豐、沛,而郭子興亦據濠應之。時皆謂之「紅軍」,亦稱「香軍」。 十五年二月,福通物色林兒,得諸碭山夾河;迎至亳,僭稱皇帝,又號小明王,建國曰宋,建元龍鳳。拆鹿邑太清宮材,治宮闕於亳。尊楊氏為皇太后,遵道、文郁為丞相,福通、文素平章政事,劉六知樞密院事。劉六者,福通弟也。遵道寵用事。福通嫉之,陰命甲士撾殺遵道,自為丞相,加太保,事權一歸福通。既而元師大敗福通於太康,進圍亳,福通挾林兒走安豐。未幾,兵復盛,遣其黨分道略地。 十七年,李武、崔德陷商州,遂破武關以圖關中,而毛貴陷膠、萊、益都、濱州,山東郡邑多下。是年六月,福通帥衆攻汴梁,且分軍三道:關先生、破頭潘、馮長舅、沙劉二、王士誠趨晉、冀;白不信、大刀敖、李喜喜趨關中;毛貴出山東北犯。勢銳甚。田豐者,元鎮守黃河義兵萬戶也,叛附福通,陷濟寧,尋敗走。其秋,福通兵陷大名,遂自曹、濮陷衞輝。白不信、大刀敖、李喜喜陷興元,遂入鳳翔,屢為察罕帖木兒、李思齊所破,走入蜀。 十八年,田豐復陷東平、濟寧、東昌、益都、廣平、順德。毛貴亦數敗元兵,陷清、滄,據長蘆鎮,尋陷濟南;益引兵北,殺宣慰使董搏霄於南皮,陷薊州,犯漷州,略柳林以逼大都。順帝徵四方兵入衞,議欲遷都避其鋒,大臣諫乃止。貴旋被元兵擊敗,還據濟南。而福通出沒河南北,五月攻下汴梁,守將竹貞遁去,遂迎林兒都焉。關先生、破頭潘等又分其軍為二,一出絳州,一出沁州。踰太行,破遼、潞,遂陷冀寧;攻保定不克,陷完州,掠大同、興和塞外諸郡,至陷上都,毀諸宮殿,轉掠遼陽,抵高麗。十九年陷遼陽,殺懿州路總管呂震。順帝以上都宮闕盡廢,自此不復北巡。李喜喜餘黨復陷寧夏,略靈武諸邊地。 是時承平久,州郡皆無守備。長吏聞賊來,輒棄城遁,以故所至無不摧破。然林兒本起盜賊,無大志,又聽命福通,徒擁虛名。諸將在外者率不遵約束,所過焚劫,至啖老弱為糧,且皆福通故等夷,福通亦不能制。兵雖盛,威令不行。數攻下城邑,元兵亦數從其後復之,不能守。惟毛貴稍有智略。其破濟南也,立賓興院,選用元故官姬宗周等分守諸路。又於萊州立屯田三百六十所,每屯相距三十里,造輓運大車百輛,凡官民田十取其二。多所規畫,故得據山東者三年。及察罕帖木兒數破賊,盡復關、隴,是年五月大發秦、晉之師會汴城下,屯杏花營,諸軍環城而壘。林兒兵出戰輒敗,嬰城守百餘日,食將盡。福通計無所出,挾林兒從百騎開東門遁還安豐,後宮官屬子女及符璽印章寶貨盡沒於察罕。時毛貴已為其黨趙均用所殺,有續繼祖者,又殺均用,所部自相攻擊。獨田豐據東平,勢稍強。 二十年,關先生等陷大寧,復犯上都。田豐陷保定,元遣使招之,被殺。王士誠又躪晉、冀。元將孛羅敗之於臺州,遂入東平與豐合。福通嘗責李武、崔德逗撓,將罪之。二十一年夏,兩人叛去,降於李思齊。時李喜喜、關先生等東西轉戰,已多走死,餘黨自高麗還寇上都,孛羅復擊降之。而察罕既取汴梁,遂遣子擴廓討東平,脅降田豐、王士誠,乘勝定山東。惟陳猱頭者,獨守益都不下,與福通遙為聲援。 二十二年六月,豐、士誠乘閒刺殺察罕,入益都。元以兵柄付擴廓,圍城數重,猱頭等告急。福通自安豐引兵赴援,遇元師於火星埠,大敗走還。元兵急攻益都,穴地道以入,殺豐、士誠,而械送猱頭於京師,林兒勢大窘。明年,張士誠將呂珍圍安豐,林兒告急於太祖。太祖曰:「安豐破則士誠益強。」遂親帥師往救,而珍已入城殺福通。太祖擊走珍,以林兒歸,居之滁州。明年,太祖為吳王。又二年,林兒卒。或曰太祖命廖永忠迎林兒歸應天,至瓜步,覆舟沉於江云。 初,太祖駐和陽,郭子興卒,林兒牒子興子天敘為都元帥,張天祐為右副元帥,太祖為左副元帥。時太祖以孤軍保一城,而林兒稱宋後,四方響應,遂用其年號以令軍中。林兒歿,始以明年為吳元年。其年,遣大將軍定中原,順帝北走,距林兒亡僅歲餘。林兒僭號凡十二年。 贊曰:元之末季,羣雄蜂起。子興據有濠州,地偏勢弱。然有明基業,實肇於滁陽一旅。子興之封王祀廟,食報久長,良有以也。林兒橫據中原,縱兵蹂躪,蔽遮江、淮十有餘年。太祖得以從容締造者,藉其力焉。帝王之興,必有先驅者資之以成其業,夫豈偶然哉。 陳友諒 張士誠 方國珍 明玉珍 陳友諒,沔陽漁家子也。本謝氏,祖贅於陳,因從其姓。少讀書,略通文義。有術者相其先世墓地,曰「法當貴」,友諒心竊喜。嘗為縣小吏,非其好也。徐壽輝兵起,友諒往從之,依其將倪文俊為簿掾。 壽輝,羅田人,又名真一,業販布。元末盜起,袁州僧彭瑩玉以妖術與麻城鄒普勝聚衆為亂,用紅巾為號,奇壽輝狀貌,遂推為主。至正十一年九月陷蘄水及黃州路,敗元威順王寬徹不花。遂即蘄水為都,稱皇帝,國號天完,建元治平,以普勝為太師。未幾,陷饒、信。明年分兵四出,連陷湖廣、江西諸郡縣。遂破昱嶺關,陷杭州。別將趙普勝等陷太平諸路。勢大振。然無遠志,所得不能守。明年為元師所破,壽輝走免。已而復熾,遷都漢陽,為其丞相倪文俊所制。 十七年九月,文俊謀弒壽輝,不克,奔黃州。時友諒隸文俊麾下,數有功,為領兵元帥。遂乘釁殺文俊,幷其兵,自稱宣慰司,尋稱平章政事。 明年陷安慶,又破龍興、瑞州,分兵取邵武、吉安,而自以兵入撫州。已,又破建昌、贛、汀、信、衢。 當是時,江以南惟友諒兵最強。太祖之取太平也,與為鄰。友諒陷元池州,太祖遣常遇春擊取之,由是數相攻擊。趙普勝者,故驍將,號「雙刀趙」。初與俞通海等屯巢湖,同歸太祖,叛去歸壽輝。至是為友諒守安慶,數引兵爭池州、太平,往來掠境上。太祖患之,啗普勝客,使潛入友諒軍間普勝。普勝不之覺,見友諒使者輒訴功,悻悻有德色。友諒銜之,疑其貳於己,以會師為名,自江州猝至。普勝以燒羊逆於雁汊。甫登舟,友諒即殺普勝,幷其軍。乃以輕兵襲池州,為徐達等擊敗,師盡覆。 始友諒破龍興,壽輝欲徙都之,友諒不可。未幾,壽輝遽發漢陽,次江州。江州,友諒治所也,伏兵郭外,迎壽輝入,即閉城門,悉殺其所部。即江州為都,奉壽輝以居,而自稱漢王,置王府官屬。遂挾壽輝東下,攻太平。太平城堅不可拔,乃引巨舟薄城西南。士卒緣舟尾攀堞而登,遂克之。志益驕。進駐采石磯,遣部將陽白事壽輝前,戒壯士挾鐵撾擊碎其首。壽輝既死,以采石五通廟為行殿,即皇帝位,國號漢,改元大義,太師鄒普勝以下皆仍故官。會大風雨,羣臣班沙岸稱賀,不能成禮。 友諒性雄猜,好以權術馭下。既僭號,盡有江西、湖廣之地,恃其兵強,欲東取應天。太祖患友諒與張士誠合,乃設計令其故人康茂才為書誘之,令速來。友諒果引舟師東下,至江東橋,呼茂才不應,始知為所紿。戰於龍灣,大敗。潮落舟膠,死者無算,亡戰艦數百,乘輕舸走。張德勝追敗之慈湖,焚其舟。馮國勝以五翼軍蹙之,友諒出皂旗軍迎戰,又大敗。遂棄太平,走江州。太祖兵乘勝取安慶,其將于光、歐普祥皆降。明年,友諒遣兵復陷安慶。太祖自將伐之,復安慶,長驅至江州。友諒戰敗,夜挈妻子奔武昌。其將吳宏以饒降,王溥以建昌降,胡廷瑞以龍興降。 友諒忿疆土日蹙,乃大治樓船數百艘,皆高數丈,飾以丹漆,每船三重,置走馬棚,上下人語聲不相聞,艣箱皆裹以鐵。載家屬百官,盡銳攻南昌,飛梯衝車,百道並進。太祖從子文正及鄧愈堅守,三月不能下,太祖自將救之。友諒聞太祖至,撤圍,東出鄱陽湖,遇於康郎山。友諒集巨艦,連鎖為陣,太祖兵不能仰攻,連戰三日,幾殆。已,東北風起,乃縱火焚友諒舟,其弟友仁等皆燒死。友仁號五王,眇一目,有勇略,既死,友諒氣沮。是戰也,太祖舟雖小,然輕駛,友諒軍俱艨艟巨艦,不利進退,以是敗。 太祖所乘舟檣白,友諒約軍士明日併力攻白檣舟。太祖知之,令舟檣盡白。翌日復戰,自辰至午,友諒軍大敗。友諒欲退保鞵山,太祖已先扼湖口,邀其歸路。持數日,友諒謀於衆。右金吾將軍曰:「出湖難,宜焚舟登陸,直趨湖南圖再舉。」左金吾將軍曰:「此示弱也,彼以步騎躡我,進退失所據,大事去矣。」友諒不能決,既而曰:「右金吾言是也。」左金吾以言不用,舉所部來降。右金吾知之,亦降。友諒益困。太祖凡再移友諒書,其略曰:「吾欲與公約從,各安一方,以俟天命。公失計,肆毒於我。我輕師間出,奄有公龍興十一郡,猶不自悔禍,復搆兵端。一困於洪都,再敗於康郎,骨肉將士重罹塗炭。公即倖生還,亦宜却帝號,坐待真主,不則喪家滅姓,悔晚矣。」友諒得書忿恚,不報。久之乏食,突圍出湖口。諸將自上流邀擊之,大戰涇江口。漢軍且鬬且走,日暮猶不解。友諒從舟中引首出,有所指撝,驟中流矢,貫睛及顱死。軍大潰,太子善兒被執。太尉張定邊夜挾友諒次子理,載其屍遁還武昌。友諒豪侈,嘗造鏤金牀甚工,宮中器物類是。既亡,江西行省以牀進。太祖歎曰:「此與孟昶七寶溺器何異!」命有司毀之。友諒僭號凡四年。 子理既還武昌,嗣偽位,改元德壽。是冬,太祖親征武昌。明年二月再親征。其丞相張必先自岳州來援,次洪山。常遇春擊禽之,徇於城下。必先,驍將也,軍中號「潑張」,倚為重。及被禽,城中大懼,由是欲降者衆。太祖乃遣其故臣羅復仁入城招理。理遂降,入軍門,俯伏不敢視。太祖見理幼弱,掖之起,握其手曰:「吾不汝罪也。」府庫財物恣理取,旋應天,授爵歸德侯。 友諒之從徐壽輝也,其父普才止之。不聽。及貴,往迎之。普才曰:「汝違吾命,吾不知死所矣。」普才五子:長友富,次友直,又次友諒,又次友仁、友貴。友仁、友貴前死鄱陽。太祖平武昌,封普才承恩侯,友富歸仁伯,友直懷恩伯,贈友仁康山王,命所司立廟祀之,以友貴祔。理居京師,邑邑出怨望語。帝曰:「此童孺小過耳,恐細人蠱惑,不克全朕恩,宜處之遠方。」洪武五年,理及歸義侯明昇並徙高麗,遣元降臣樞密使延安答理護行。賜高麗王羅綺,俾善視之。亦徙普才等滁陽。 熊天瑞者,本荊州樂工,從徐壽輝抄略江、湘間。後受陳友諒命,攻陷臨江、吉安,又陷贛州。友諒俾以參知政事,守贛,兼統吉安、南安、南雄、韶州諸路。久之,陽言東下,署其幟曰「無敵」,自稱金紫光祿大夫、司徒、平章軍國重事。友諒不能制。陰圖取廣東,造戰艦於南雄,帥數萬衆趨廣州。元將何真以兵迎於胥江。會天大雷雨,震其艦檣折,天瑞懼而還。太祖兵克臨江,遣常遇春等攻贛,天瑞拒守五越月,二十五年正月,乃帥其養子元震肉袒詣軍門降。太祖宥之,授指揮使。明年從攻浙西,叛降於張士誠,教士誠飛礮擊外軍。城中木石俱盡,外軍多傷者。士誠滅,天瑞伏誅。 有周時中者,龍泉人,嘗為壽輝平章。後帥所部降,策天瑞必叛。後果如其言。時中累官吏部尚書,出為鎮江知府,歷福建鹽運副使。 元震本姓田氏,善戰有名。遇春之圍贛也,元震竊出覘兵,遇春亦引數騎出,猝與遇。元震不知為遇春也,過之。及遇春還,始覺,遂單騎前襲遇春。遇春遣從騎揮刀擊之,元震奮鐵撾且鬬且走。遇春曰:「壯男子也。」舍之。由是喜其才勇。既從天瑞降,薦以為指揮使。天瑞誅,復故姓云。 張士誠,小字九四,泰州白駒場亭人。有弟三人,並以操舟運鹽為業,緣私作姦利。頗輕財好施,得羣輩心。常鬻鹽諸富家,富家多陵侮之,或負其直不酬。而弓手邱義尤窘辱士誠甚。士誠忿,即帥諸弟及壯士李伯昇等十八人殺義,幷滅諸富家,縱火焚其居。入旁郡場,招少年起兵。鹽丁方苦重役,遂共推為主,陷泰州。高郵守李齊諭降之,復叛。殺行省參政趙璉,幷陷興化,結砦德勝湖,有衆萬餘。元以萬戶告身招之。不受。紿殺李齊,襲據高郵,自稱誠王,僭號大周,建元天祐。是歲至正十三年也。 明年,元右丞相脫脫總大軍出討,數敗士誠,圍高郵,隳其外城。城且下,順帝信讒,解脫脫兵柄,削官爵,以他將代之。士誠乘間奮擊,元兵潰去,由是復振。踰年,淮東饑,士誠乃遣弟士德由通州渡江入常熟。 十六年二月陷平江,幷陷湖州、松江及常州諸路。改平江為隆平府,士誠自高郵來都之。即承天寺為府第,踞坐大殿中,射三矢於棟以識。是歲,太祖亦下集慶,遣楊憲通好於士誠。其書曰:「昔隗囂稱雄於天水,今足下亦擅號於姑蘇,事勢相等,吾深為足下喜。睦鄰守境,古人所貴,竊甚慕焉。自今信使往來,毋惑讒言,以生邊釁。」士誠得書,留憲不報。已,遣舟師攻鎮江。徐達敗之於龍潭。太祖遣達及湯和攻常州。士誠兵來援,大敗,失張、湯二將,乃以書求和,請歲輸粟二十萬石,黃金五百兩,白金三百觔。太祖答書,責其歸楊憲,歲輸五十萬石。士誠復不報。 初,士誠既得平江,即以兵攻嘉興。元守將苗帥楊完者數敗其兵。乃遣士德間道破杭州。完者還救,復敗歸。明年,耿炳文取長興,徐達取常州,吳良等取江陰,士誠兵不得四出,勢漸蹙。亡何,徐達兵徇宜興,攻常熟。士德迎戰敗,為前鋒趙德勝所擒。士德,小字九六,善戰有謀,能得士心,浙西地皆其所略定。既被擒,士誠大沮。太祖欲留士德以招士誠。士德間道貽士誠書,俾降元。士誠遂決計請降。江浙右丞相達識帖睦邇為言於朝,授士誠太尉,官其將吏有差。士德在金陵竟不食死。士誠雖去偽號,擅甲兵土地如故。達識帖睦邇在杭與楊完者有隙,陰召士誠兵。士誠遣史文炳襲殺完者,遂有杭州。順帝遣使徵糧,賜之龍衣御酒。士誠自海道輸糧十一萬石於大都,歲以為常。既而益驕,令其下頌功德,邀王爵。不許。 二十三年九月,士誠復自立為吳王,尊其母曹氏為王太妃,置官屬,別治府第於城中,以士信為浙江行省左丞相,幽達識帖睦邇於嘉興。元徵糧不復與。參軍俞思齊者,字中孚,泰州人,諫士誠曰:「向為賊,可無貢;今為臣,不貢可乎!」士誠怒,抵案仆地,思齊即引疾去。當是時,士誠所據,南抵紹興,北踰徐州,達於濟寧之金溝,西距汝、潁、濠、泗,東薄海,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以士信及女夫潘元紹為腹心,左丞徐義、李伯昇、呂珍為爪牙,參軍黃敬夫、蔡彥文、葉德新主謀議,元學士陳基、右丞饒介典文章。又好招延賓客,所贈遺輿馬、居室、什器甚具。諸僑寓貧無籍者爭趨之。 士誠為人,外遲重寡言,似有器量,而實無遠圖。既據有吳中,吳承平久,戶口殷盛,士誠漸奢縱,怠於政事。士信、元紹尤好聚斂,金玉珍寶及古法書名畫,無不充牣。日夜歌舞自娛。將帥亦偃蹇不用命,每有攻戰,輒稱疾,邀官爵田宅然後起。甫至軍,所載婢妾樂器踵相接不絕,或大會遊談之士,樗蒲蹴踘,皆不以軍務為意。及喪師失地還,士誠概置不問。已,復用為將。上下嬉娛,以至於亡。 太祖與士誠接境。士誠數以兵攻常州、江陰、建德、長興、諸全,輒不利去。而太祖遣邵榮攻湖州,胡大海攻紹興,常遇春攻杭州,亦皆不能下。廖永安被執,謝再興叛降士誠,會太祖與陳友諒相持,未暇及也。友諒亦遣使約士誠夾攻太祖,而士誠欲守境觀變,許使者,卒不行。太祖既平武昌,師還,即命徐達等規取淮東,克泰州、通州,圍高郵。士誠以舟師溯江來援,太祖自將擊走之。達等遂拔高郵,取淮安,悉定淮北地。於是移檄平江,數士誠八罪。徐達、常遇春帥兵自太湖趨湖州,吳人迎戰於毗山,又戰於七里橋,皆敗,遂圍湖州。士誠遣朱暹、五太子等以六萬衆來援,屯於舊館,築五砦自固。達、遇春築十壘以遮之,斷其糧道。士誠知事急,親督兵來戰,敗於皂林。其將徐志堅敗於東遷,潘元紹敗於烏鎮,昇山水陸寨皆破,舊館援絕,五太子、朱暹、呂珍皆降。五太子者,士誠養子,短小精悍,能平地躍丈餘,又善沒水,珍、暹皆宿將善戰,至是降。達等以徇於湖州。守將李伯昇等以城降,嘉興、松江相繼降。潘原明亦以杭州降於李文忠。 二十六年十一月,大軍進攻平江,築長圍困之。士誠距守數月。太祖貽書招之曰:「古之豪傑,以畏天順民為賢,以全身保族為智,漢竇融、宋錢俶是也。爾宜三思,勿自取夷滅,為天下笑。」士誠不報,數突圍決戰,不利。李伯昇知士誠困甚,遣所善客踰城說士誠曰:「初公所恃者,湖州、嘉興、杭州耳,今皆失矣。獨守此城,恐變從中起,公雖欲死,不可得也。莫若順天命,遣使金陵,稱公所以歸義救民之意,開城門,幅巾待命,當不失萬戶侯。且公之地,譬如博者,得人之物而復失之,於公何損。」士誠仰觀良久曰:「吾將思之。」乃謝客,竟不降。士誠故有勇勝軍號「十條龍」者,皆驍猛善鬬,每被銀鎧錦衣出入陣中,至是亦悉敗,溺萬里橋下死。最後丞相士信中礮死,城中洶洶無固志。二十七年九月,城破,士誠收餘衆戰於萬壽寺東街,衆散走。倉皇歸府第,拒戶自縊。故部將趙世雄解之。大將軍達數遣李伯昇、潘元紹等諭意,士誠瞑目不答。舁出葑門,入舟,不復食。至金陵,竟自縊死,年四十七。命具棺葬之。 方士誠之被圍也,語其妻劉曰:「吾敗且死矣,若曹何為?」劉答曰:「君無憂,妾必不負君。」積薪齊雲樓下。城破,驅羣妾登樓,令養子辰保縱火焚之,亦自縊。有二幼子匿民間,不知所終。先是,黃敬夫等三人用事,吳人知士誠必敗,有「黃菜葉」十七字之謠,其後卒驗云。 莫天祐者,元末聚衆保無錫州,士誠招之,不從。以兵攻之,亦不克。士誠既受元官,天祐乃降。士誠累表為同僉樞密院事。及平江既圍,他城皆下,惟天祐堅守。士誠破,胡廷瑞急攻之,乃降。太祖以其多傷我兵,誅之。 李伯昇仕士誠至司徒,既降,命仍故官,進中書平章同知詹事府事。嘗將兵討平湖廣慈利蠻,又為征南右副將軍,同吳良討靖州蠻。後坐胡黨死。潘元明以平章守杭州降,仍為行省平章,與伯昇俱歲食祿七百五十石,不治事。雲南平,以元明署布政司事,卒官。 士誠自起至亡,凡十四年。 方國珍,黃巖人。長身黑面,體白如瓠,力逐奔馬。世以販鹽浮海為業。元至正八年,有蔡亂頭者,行剽海上,有司發兵捕之。國珍怨家告其通寇。國珍殺怨家,遂與兄國璋、弟國瑛、國珉亡入海,聚衆數千人,劫運艘,梗海道。行省參政朶兒只班討之,兵敗,為所執,脅使請於朝,授定海尉。尋叛,寇溫州。元以孛羅帖木兒為行省左丞,督兵往討,復敗,被執。乃遣大司農達識帖睦邇招之降。已而汝、潁兵起,元募舟師守江。國珍疑懼,復叛。誘殺台州路達魯花赤泰不華,亡入海。使人潛至京師,賂諸權貴,仍許降,授徽州路治中。國珍不聽命,陷台州,焚蘇之太倉。元復以海道漕運萬戶招之,乃受官。尋進行省參政,俾以兵攻張士誠。士誠遣將禦之崑山。國珍七戰七捷。會士誠亦降,乃罷兵。 先是,天下承平,國珍兄弟始倡亂海上,有司憚於用兵,一意招撫。惟都事劉基以國珍首逆,數降數叛,不可赦。朝議不聽。國珍既授官,據有慶元、溫、台之地,益強不可制。國珍之初作亂也,元出空名宣敕數十道募人擊賊。海濱壯士多應募立功。所司邀重賄,不輒與,有一家數人死事卒不得官者。而國珍之徒,一再招諭,皆至大官。由是民慕為盜,從國珍者益衆。元既失江、淮,資國珍舟以通海運,重以官爵羈縻之,而無以難也。有張子善者,好縱橫術,說國珍以師泝江窺江東,北略青、徐、遼海。國珍曰:「吾始志不及此。」謝之去。 太祖已取婺州,使主簿蔡元剛使慶元。國珍謀於其下曰:「江左號令嚴明,恐不能與抗。況為我敵者,西有吳,南有閩。莫若姑示順從,藉為聲援以觀變。」衆以為然。於是遣使奉書進黃金五十觔,白金百觔,文綺百匹。太祖復遣鎮撫孫養浩報之。國珍請以溫、台、慶元三郡獻,且遣次子關為質。太祖却其質,厚賜而遣之;復使博士夏煜往,拜國珍福建行省平章事,弟國瑛參知政事,國珉樞密分院僉事。國珍名獻三郡,實陰持兩端。煜既至,乃詐稱疾,自言老不任職,惟受平章印誥而已。太祖察其情,以書諭曰:「吾始以汝豪傑識時務,故命汝專制一方。汝顧中懷叵測,欲覘我虛實則遣侍子,欲却我官爵則稱老病。夫智者轉敗為功,賢者因禍成福,汝審圖之。」是時國珍歲歲治海舟,為元漕張士誠粟十餘萬石於京師,元累進國珍官至江浙行省左丞相衢國公,分省慶元。國珍受之如故,特以甘言謝太祖,絕無內附意。及得所諭書,竟不省。太祖復以書諭曰:「福基於至誠,禍生於反覆,隗囂、公孫述故轍可鑒。大軍一出,不可虛辭解也。」國珍詐窮,復陽為惶懼謝罪,以金寶飾鞍馬獻。太祖復却之。 已而苗帥蔣英等叛,殺胡大海,持首奔國珍,國珍不受,自台州奔福建。國璋守台,邀擊之,為所敗,被殺,太祖遣使弔祭。踰年,溫人周宗道以平陽來降。國珍從子明善守溫以兵爭。參軍胡深擊敗之,遂下瑞安,進兵溫州。國珍恐,請歲輸白金三萬兩給軍,俟杭州下,即納土來歸。太祖詔深班師。 吳元年克杭州。國珍據境自如,遣間諜假貢獻名覘勝負,又數通好於擴廓帖木兒及陳友定,圖為掎角。太祖聞之怒,貽書數其十二罪,復責軍糧二十萬石。國珍集衆議,郎中張本仁、左丞劉庸等皆言不可從。有丘楠者,獨爭曰:「彼所言均非公福也。惟智可以決事,惟信可以守國,惟直可以用兵。公經營浙東十餘年矣,遷延猶豫,計不早定,不可謂智。既許之降,抑又倍焉,不可謂信。彼之徵師,則有詞矣,我實負彼,不可謂直。幸而扶服請命,庶幾可視錢俶乎。」國珍不聽,惟日夜運珍寶,治舟楫,為航海計。 九月,太祖已破平江,命參政朱亮祖攻台州,國瑛迎戰敗走。進克溫州。征南將軍湯和以大軍長驅抵慶元。國珍帥所部遁入海。追敗之盤嶼,其部將相次降。和數令人示以順逆,國珍乃遣子關奉表乞降曰:「臣聞天無所不覆,地無所不載。王者體天法地,於人無所不容。臣荷主上覆載之德舊矣,不敢自絕於天地,故一陳愚衷。臣本庸才,遭時多故,起身海島,非有父兄相藉之力,又非有帝制自為之心。方主上霆擊電掣,至於婺州,臣愚即遣子入侍,固已知主上有今日矣,將以依日月之末光,望雨露之餘潤。而主上推誠布公,俾守鄉郡,如故吳越事。臣遵奉條約,不敢妄生節目。子姓不戒,潛搆釁端,猥勞問罪之師,私心戰兢,用是俾守者出迎。然而未免浮海,何也?孝子之於親,小杖則受,大杖則走,臣之情事適與此類。即欲面縛待罪闕廷,復恐嬰斧鉞之誅,使天下後世不知臣得罪之深,將謂主上不能容臣,豈不累天地大德哉。」蓋幕下士詹鼎詞也。 太祖覽而憐之,賜書曰:「汝違吾諭,不即斂手歸命,次且海外,負恩實多。今者窮蹙無聊,情詞哀懇,吾當以汝此誠為誠,不以前過為過,汝勿自疑。」遂促國珍入朝,面讓之曰:「若來得毋晚乎!」國珍頓首謝。授廣西行省左丞,食祿不之官。數歲,卒於京師。 子禮,官廣洋衞指揮僉事;關,虎賁衞千戶所鎮撫。關弟行,字明敏,善詩,承旨宋濂嘗稱之。 劉仁本,字德元,國珍同縣人。元末進士乙科,歷官浙江行省郎中,與張本仁俱入國珍幕。數從名士趙俶、謝理、朱右等賦詩,有稱於時。國珍海運輸元,實仁本司其事。朱亮祖之下溫州也,獲仁本。太祖數其罪,鞭背潰爛死。餘官屬從國珍降者皆徙滁州,獨赦丘楠,以為韶州知府。 詹鼎者,寧海人,有才學。為國珍府都事,判上虞,有治聲。既至京,未見用,草封事萬言,候駕出獻之。帝為立馬受讀,命丞相官鼎。楊憲忌其才,沮之。憲敗,除留守經歷,遷刑部郎中,坐累死。 明玉珍,隨州人。身長八尺餘,目重瞳子。徐壽輝起,玉珍與里中父老團結千餘人,屯青山。及壽輝稱帝,使人招玉珍曰:「來則共富貴,不來舉兵屠之。」玉珍引衆降,以元帥守沔陽。與元將哈麻禿戰湖中,飛矢中右目,遂眇。久之,玉珍帥斗船五十艘掠糧川、峽間,將引還。時元右丞完者都募兵重慶,義兵元帥楊漢應募至,欲殺之而幷其軍,不克。漢走出峽,遇玉珍為言:「重慶無重兵,完者都與右丞哈麻禿不相能,若回船出不意襲之,可取而有也。」玉珍意未決,部將戴壽曰:「機不可失也。可分船為二,半貯糧歸沔陽,半因漢兵攻重慶,不濟則掠財物而還。」玉珍從其策,襲重慶,走完者都,執哈麻禿獻壽輝。壽輝授玉珍隴蜀行省右丞。至正十七年也。 已而完者都自果州來,會平章朗革歹、參政趙資,謀復重慶,屯嘉定之大佛寺,玉珍遣萬勝禦之。勝,黃陂人,有智勇,玉珍寵愛之,使從己姓,衆呼為明二,後乃復姓名。勝攻嘉定,半年不下。玉珍帥衆圍之,遣勝以輕兵襲陷成都,虜朗革歹及資妻子。朗革歹妻自沉於江。以資妻子徇嘉定,招資降。資引弓射殺妻。俄城破,執資及完者都、朗革歹歸於重慶,館諸治平寺,欲使為己用。三人者執不可,乃斬於市,以禮葬之,蜀人謂之「三忠」。於是諸郡縣相次來附。 二十年,陳友諒弒徐壽輝自立。玉珍曰:「與友諒俱臣徐氏,顧悖逆如此。」命以兵塞瞿塘,絕不與通。立壽輝廟於城南隅,歲時致祀。自立為隴蜀王,以劉楨為參謀。 楨,字維周,瀘州人。元進士。嘗為大名路經歷,棄官家居。玉珍之攻重慶也,道瀘,部將劉澤民薦之。玉珍往見,與語大悅,即日延至舟中,尊禮備至。次年,楨屏人說曰:「西蜀形勝地,大王撫而有之,休養傷殘,用賢治兵,可以立不世業。不於此時稱大號以係人心,一旦將士思鄉土,瓦解星散,大王孰與建國乎。」玉珍善之,乃謀於衆,以二十二年春僭即皇帝位於重慶,國號夏,建元天統。立妻彭氏為皇后,子昇為太子。傚周制,設六卿,以劉楨為宗伯。分蜀地為八道,更置府州縣官名。蜀兵視諸國為弱,勝兵不滿萬人。玉珍素無遠略,然性節儉,頗好學,折節下士。既即位,設國子監,教公卿子弟,設提舉司教授,建社稷宗廟,求雅樂,開進士科,定賦稅,以十分取一。蜀人悉便安之。皆劉楨為之謀也。 明年,遣萬勝由界首,鄒興由建昌,又指揮李某者由八番,分道攻雲南。兩路皆不至,惟勝兵深入,元梁王走營金馬山。踰年,王挾大理兵擊勝,勝以孤軍無繼引還。復遣興取巴州。久之,復更六卿為中書省樞密院,改冢宰戴壽、司馬萬勝為左、右丞相,司寇向大亨、司空張文炳知樞密院事,司徒鄒興鎮成都,吳友仁鎮保寧,司寇莫仁壽鎮夔關,皆平章事。 是歲,遣勝取興元,使參政江儼通好於太祖。太祖遣都事孫養浩報聘,遺玉珍書曰:「足下處西蜀,予處江左,蓋與漢季孫、劉相類。近者王保保以鐵騎勁兵,虎踞中原,其志殆不在曹操下,使有謀臣如攸、彧,猛將如遼、郃,予兩人能高枕無憂乎。予與足下實唇齒邦,願以孫、劉相吞噬為鑒。」自後信使往返不絕。 二十六年春,玉珍病革,召壽等諭曰:「西蜀險固,若協力同心,左右嗣子,則可以自守。不然、後事非所知也。」遂卒。凡立五年,年三十六。 子昇嗣,改元開熙,葬玉珍於江水之北,號永昌陵,廟號太祖。尊母彭氏為皇太后,同聽政。昇甫十歲,諸大臣皆粗暴,不肯相下。而萬勝與張文炳有隙,勝密遣人殺之。文炳所善玉珍養子明昭,復矯彭氏旨縊殺勝。勝於明氏功最多,其死,蜀人多憐之。吳友仁自保寧移檄,以清君側為名。昇命戴壽討之。友仁遺壽書謂:「不誅昭,則國必不安,衆必不服。昭朝誅,吾當夕至。」壽乃奏誅昭,友仁入朝謝罪。於是諸大臣用事,而友仁尤專恣,國柄旁落,遂益不振。萬勝既死,劉楨為右丞相,後三年卒。是歲,昇遣使告哀於太祖,已,又遣使入聘。太祖亦遣侍御史蔡哲報之。 洪武元年,太祖克元都,昇奉書稱賀。明年,太祖遣使求大木。昇遂幷獻方物。帝答以璽書。其冬,遣平章楊璟諭昇歸命。昇不從。璟復遺昇書曰: 古之為國者,同力度德,同德度義,故能身家兩全,流譽無窮,反是者輒敗。足下幼沖,席先人業,據有巴、蜀,不咨至計,而聽羣下之議,以瞿塘、劍閣之險,一夫負戈,萬人無如之何。此皆不達時變以誤足下之言也。昔據蜀最盛者,莫如漢昭烈。且以諸葛武侯佐之,綜核官守,訓練士卒,財用不足,皆取之南詔。然猶朝不謀夕,僅能自保。今足下疆埸,南不過播州,北不過漢中,以此準彼,相去萬萬,而欲藉一隅之地,延命頃刻,可謂智乎? 我主上仁聖威武,神明響應,順附者無不加恩,負固者然後致討。以足下先人通好之故,不忍加師,數使使諭意。又以足下年幼,未歷事變,恐惑於狂瞽,失遠大計,故復遣璟面諭禍福。深仁厚德,所以待明氏者不淺,足下可不深念乎? 且向者如陳、張之屬,竊據吳、楚,造舟塞江河,積糧過山岳,強將勁兵,自謂無敵。然鄱陽一戰,友諒授首,旋師東討,張氏面縛。此非人力,實天命也。足下視此何如? 友諒子竄歸江夏,王師致伐,勢窮銜璧。主上宥其罪愆,剖符錫爵,恩榮之盛,天下所知。足下無彼之過,而能翻然覺悟,自求多福,則必享茅土之封,保先人之祀,世世不絕,豈不賢智矣哉?若必欲崛強一隅,假息頃刻,魚遊沸鼎,燕巢危幕,禍害將至,恬不自知。璟恐天兵一臨,凡今為足下謀者,他日或各自為身計,以取富貴。當此之時,老母弱子,將安所歸?禍福利害,瞭然可覩,在足下審之而已。 昇終不聽。 又明年,興元守將以城降。吳友仁數往攻之,不克。是歲,太祖遣使假道征雲南,昇不奉詔。 四年正月命征西將軍湯和帥副將軍廖永忠等以舟師由瞿塘趨重慶,前將軍傅友德帥副將軍顧時等以步騎由秦、隴趨成都,伐蜀。初,壽言於昇曰:「以王保保、李思齊之強,猶莫能與明抗,況吾蜀乎!一旦有警,計安出?」友仁曰:「不然,吾蜀襟山帶江,非中原比,莫若外交好而內修備。」昇以為然,遣莫仁壽以鐵索橫斷瞿塘峽口。至是又遣壽、友仁、鄒興等益兵為助。北倚羊角山,南倚南城砦,鑿兩岸石壁,引鐵索為飛橋,用木板置礮以拒敵。和軍至,不能進。傅友德覘階、文無備,進破之,又破綿州。壽乃留興等守瞿塘,而自與友仁還,會向大亨之師以援漢州。數戰皆大敗,壽、大亨走成都,友仁走保寧。時永忠亦破瞿塘關。飛橋鐵索皆燒斷,興中矢死,夏兵皆潰。遂下夔州,師次銅羅峽。昇大懼,右丞劉仁勸奔成都。昇母彭泣曰:「成都可到,亦僅延旦夕命。大軍所過,勢如破竹,不如早降以活民命。」於是遣使齎表乞降。昇面縛銜璧輿櫬,與母彭及官屬降於軍門。和受璧,永忠解縛,承旨撫慰,下令諸將不得有所侵擾。而壽、大亨亦以成都降於友德。昇等悉送京師,禮臣奏言:「皇帝御奉天殿,明昇等俯伏待罪午門外,有司宣制赦,如孟昹降宋故事。」帝曰:「昇幼弱,事由臣下,與孟昹異,宜免其伏地上表待罪之儀。」是日授昇爵歸義侯,賜第京師。 冬十月,和等悉定川、蜀諸郡縣,執友仁於保寧,遂班師。壽、大亨、仁壽皆鑿舟自沉死。 丁世貞者,文州守將也,友德攻文州,據險力戰,汪興祖死焉。文州破,遁去。已復以兵破文州,殺朱顯忠,友德擊走之。夏亡,復集餘衆圍秦州五十日。兵敗,夜宿梓潼廟,為其下所殺。友仁至京師,帝以其寇漢中,首造兵端,令明氏失國,僇於市。戍他將校於徐州。明年徙昇於高麗。 贊曰:友諒、士誠起刀筆負販,因亂僭竊,恃其富強,而卒皆敗於其所恃。迹其始終成敗之故,太祖料之審矣。國珍首亂,反覆無信,然竟獲良死,玉珍乘勢,割據一隅,僭號二世,皆不可謂非幸也。國珍又名谷珍,蓋降後避明諱云。 擴廓帖木兒蔡子英 陳友定伯顏子中等 把匝剌瓦爾密 擴廓帖木兒,沈丘人。本王姓,小字保保,元平章察罕帖木兒甥也。察罕養為子,順帝賜名擴廓帖木兒。汝、潁盜起,中原大亂,元師久無功。至正十二年,察罕起義兵,戰河南、北,擊賊關中、河東,復汴梁,走劉福通,平山東,降田豐,滅賊幾盡。既而總大軍圍益都,田豐叛,察罕為王士誠所刺,事具元史。察罕既死,順帝即軍中拜擴廓太尉、中書平章政事、知樞密院事,如察罕官。帥兵圍益都,穴地而入,克之。執豐、士誠,剖其心以祭察罕,縛陳猱頭等二十餘人獻闕下。東取莒州,山東地悉定。至正二十二年也。 初,察罕定晉、冀,孛羅帖木兒在大同,以兵爭其地,數相攻,朝廷下詔和解,終不聽。擴廓既平齊地,引軍還,駐太原,與孛羅搆難如故。會朝臣老的沙、禿堅獲罪於太子,出奔孛羅,孛羅匿之。詔削孛羅官,解其兵柄。孛羅遂舉兵反,犯京師,殺丞相搠思監,自為左丞相,老的沙為平章,禿堅知樞密院。太子求援於擴廓,擴廓遣其將白鎖住以萬騎入衞,戰不利,奉太子奔太原。踰年,擴廓以太子令舉兵討孛羅,入大同,進薄大都。順帝乃襲殺孛羅於朝。擴廓從太子入覲,以為太傅、左丞相。當是時,微擴廓,太子幾殆。擴廓功雖高,起行間,驟至相位,中朝舊臣多忌之者。而擴廓久典軍,亦不樂在內,居兩月,即請出治兵,南平江、淮。詔許之,封河南王,俾總天下兵,代皇太子出征,分省中官屬之半以自隨。鹵簿甲仗亙數十里,軍容甚盛。時太祖已滅陳友諒,盡有江、楚地,張士誠據淮東、浙西。擴廓知南軍強,未可輕進,乃駐軍河南,檄關中四將軍會師大舉。四將軍者,李思齊、張思道、孔興、脫列伯也。 思齊,羅山人,與察罕同起義兵,齒位略相埒。得檄大怒曰:「吾與若父交,若髮未燥,敢檄我耶!」令其下一甲不得出武關。思道等亦皆不聽調。擴廓歎曰:「吾奉詔總天下兵,而鎮將不受節制,何討賊為!」乃遣其弟脫因帖木兒以一軍屯濟南,防遏南軍,而自引兵西入關,攻思齊等。思齊等會兵長安,盟於含元殿舊基,併力拒擴廓。相持經年,數百戰未能決。順帝使使諭令罷兵,專事江、淮。擴廓欲遂定思齊等,然後引軍東。乃遣其驍將貊高趨河中,欲出不意擣鳳翔,覆思齊巢穴。貊高所將多孛羅部曲,行至衞輝,軍變,脅貊高叛擴廓,襲衞輝、彰德據之,罪狀擴廓於朝。 初,太子之奔太原也,欲用唐肅宗靈武故事自立。擴廓不可。及還京師,皇后諭指令以重兵擁太子入城,脅順帝禪位。擴廓未至京三十里,留其軍,以數騎入朝。由是太子銜之,而順帝亦心忌擴廓。廷臣譁言擴廓受命平江、淮,乃西攻關中,今罷兵不奉詔,跋扈有狀。及貊高奏至,順帝乃削擴廓太傅、中書左丞相,令以河南王就食邑汝南,分其軍隸諸將;而以貊高知樞密院事兼平章,總河北軍,賜其軍號「忠義功臣」。太子開撫軍院於京師,總制天下兵馬,專備擴廓。 擴廓既受詔,退軍澤州,其部將關保亦歸於朝。朝廷知擴廓勢孤,乃詔李思齊等東出關,與貊高合攻擴廓,而令關保以兵戍太原。擴廓憤甚,引軍據太原,盡殺朝廷所置官吏。於是順帝下詔盡削擴廓官爵,令諸軍四面討之。是時明兵已下山東,收大梁。梁王阿魯溫,察罕父也,以河南降。脫因帖木兒敗走,餘皆望風降遁,無一人抗者。既迫潼關,思齊等倉皇解兵西歸,而貊高、關保皆為擴廓所擒殺。順帝大恐,下詔歸罪於太子,罷撫軍院,悉復擴廓官,令與思齊等分道南討。詔下一月,明兵已逼大都,順帝北走。擴廓入援不及,大都遂陷,距察罕死時僅六年云。 明兵已定元都,將軍湯和等自澤州徇山西。擴廓遣將禦之,戰於韓店,明師大敗。會順帝自開平命擴廓復大都,擴廓乃北出雁門,將由保安徑居庸以攻北平。徐達、常遇春乘虛擣太原,擴廓還救。部將豁鼻馬潛約降於明。明兵夜劫營,營中驚潰。擴廓倉卒以十八騎北走,明兵遂西入關。思齊以臨洮降。思道走寧夏,其弟良臣以慶陽降,既而復叛,明兵破誅之。於是元臣皆入於明,唯擴廓擁兵塞上,西北邊苦之。 洪武三年,太祖命大將軍徐達總大兵出西安,擣定西。擴廓方圍蘭州,趨赴之。戰於沈兒峪,大敗,盡亡其衆,獨與妻子數人北走,至黃河,得流木以渡,遂奔和林。時順帝崩,太子嗣立,復任以國事。踰年,太祖復遣大將軍徐達、左副將軍李文忠、征西將軍馮勝將十五萬衆,分道出塞取擴廓。大將軍至嶺北,與擴廓遇,大敗,死者數萬人。劉基嘗言於太祖曰:「擴廓未可輕也。」至是帝思其言,謂晉王曰:「吾用兵未嘗敗北。今諸將自請深入,敗於和林,輕信無謀,致多殺士卒,不可不戒。」明年,擴廓復攻雁門,命諸將嚴為之備,自是明兵希出塞矣。其後,擴廓從其主徙金山,卒於哈剌那海之衙庭,其妻毛氏亦自經死,蓋洪武八年也。 初,察罕破山東,江、淮震動。太祖遣使通好。元遣戶部尚書張昹、郎中馬合謀浮海如江東,授太祖榮祿大夫、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賜以龍衣御酒。甫至而察罕被刺,太祖遂不受,殺馬合謀,以張昹才,留官之。及擴廓視師河南,太祖乃復遣使通好,擴廓輒留使者不遣。凡七致書,皆不答。既出塞,復遣人招諭,亦不應。最後使李思齊往。始至,則待以禮。尋使騎士送歸,至塞下,辭曰:「主帥有命,請公留一物為別。」思齊曰:「吾遠來無所齎。」騎士曰:「願得公一臂。」思齊知不免,遂斷與之。還,未幾死。太祖以是心敬擴廓。一日,大會諸將,問曰:「天下奇男子誰也?」皆對曰:「常遇春將不過萬人,橫行無敵,真奇男子。」太祖笑曰:「遇春雖人傑,吾得而臣之。吾不能臣王保保,其人奇男子也。」竟冊其妹為秦王妃。 張昹仕明,累官中書省參知政事,有才辨,明習故事,裁決如流,甚見信任。自以故元臣,心嘗戀戀。會太祖縱降人北還,昹附私書訪其子存亡。楊憲得書稿以聞,下吏按問。昹大書牘背曰:「身在江南,心思塞北。」太祖乃殺之。而擴廓幕下士不屈節縱出塞者,有蔡子英。 子英,永寧人,元至正中進士。察罕開府河南,辟參軍事,累薦至行省參政。元亡,從擴廓走定西。明兵克定西,擴廓軍敗,子英單騎走關中,亡入南山。太祖聞其名,使人繪形求得之,傳詣京師。至江濱,亡去,變姓名,賃舂。久之,復被獲。械過洛陽,見湯和,長揖不拜。抑之跪,不肯。和怒,爇火焚其鬚,不動。其妻適在洛,請與相見,子英避不肯見。至京,太祖命脫械以禮遇之,授以官,不受。退而上書曰:「陛下乘時應運,削平羣雄,薄海內外,莫不賓貢。臣鼎魚漏網,假息南山。曩者見獲,復得脫亡。七年之久,重煩有司追跡。而陛下以萬乘之尊,全匹夫之節,不降天誅,反療其疾,易冠裳,賜酒饌,授以官爵,陛下之量包乎天地矣。臣感恩無極,非不欲自竭犬馬,但名義所存,不敢輒渝初志。自惟身本韋布,智識淺陋,過蒙主將知薦,仕至七命,躍馬食肉十有五年,愧無尺寸以報國士之遇。及國家破亡,又復失節,何面目見天下士。管子曰:『禮義廉恥,國之四維。』今陛下創業垂統,正當挈持大經大法,垂示子孫臣民。奈何欲以無禮義、寡廉恥之俘囚,而厠諸維新之朝、賢士大夫之列哉!臣日夜思維,咎往昔之不死,至於今日,分宜自裁。陛下待臣以恩禮,臣固不敢賣死立名,亦不敢偷生苟祿。若察臣之愚,全臣之志,禁錮海南,畢其餘命,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昔王蠋閉戶以自縊,李芾闔門以自屠,彼非惡榮利而樂死亡,顧義之所在,雖湯鑊有不得避也。渺焉之軀,上愧古人,死有餘恨,惟陛下裁察。」帝覽其書,益重之,館之儀曹。忽一夜大哭不止。人問其故,曰:「無他,思舊君耳。」帝知不可奪,洪武九年十二月命有司送出塞,令從故主於和林。 陳友定,一名有定,字安國,福清人,徙居汀之清流。世業農。為人沉勇,喜遊俠。鄉里皆畏服。至正中,汀州府判蔡公安至清流募民兵討賊,友定應募。公安與語,奇之,使掌所募兵,署為黃土砦巡檢。以討平諸山寨功,遷清流縣尹。陳友諒遣其將鄧克明等陷汀、邵,略杉關。行省授友定汀州路總管禦之。戰於黃土,大捷,走克明。踰年,克明復取汀州,急攻建寧。守將完者帖木兒檄友定入援,連破賊,悉復所失郡縣。行省上其功第一,進參知政事。已,置分省於延平,以友定為平章,於是友定盡有福建八郡之地。 友定以農家子起傭伍,目不知書。及據八郡,數招致文學知名士,如閩縣鄭定、廬州王翰之屬,留置幕下。粗涉文史,習為五字小詩,皆有意理。然頗任威福,所屬違令者輒承制誅竄不絕。漳州守將羅良不平,以書責之曰:「郡縣者,國家之土地。官司者,人主之臣役。而廥廩者,朝廷之外府也。今足下視郡縣如室家,驅官僚如圉僕,擅廥廩如私藏,名雖報國,實有鷹揚跋扈之心。不知足下欲為郭子儀乎,抑為曹孟德乎?」友定怒,竟以兵誅良。而福清宣慰使陳瑞孫、崇安令孔楷、建陽人詹翰拒友定不從,皆被殺。於是友定威震八閩,然事元未嘗失臣節。是時張士誠據浙西,方國珍據浙東,名為附元,歲漕粟大都輒不至。而友定歲輸粟數十萬石,海道遼遠,至者嘗十三四。順帝嘉之,下詔褒美。 太祖既定婺州,與友定接境。友定侵處州。參政胡深擊走之,遂下浦城,克松溪,獲友定將張子玉,與朱亮祖進攻建寧,破其二柵。友定遣阮德柔以兵四萬屯錦江,繞出深後,斷其歸路,而自帥牙將賴政等以銳師搏戰,德柔自後夾擊。深兵敗,被執死。太祖既平方國珍,即發兵伐友定。將軍胡廷美、何文輝由江西趨杉關,湯和、廖永忠由明州海道取福州,李文忠由浦城取建寧,而別遣使至延平,招諭友定。友定置酒大會諸將及賓客,殺明使者,瀝其血酒甕中,與衆酌飲之。酒酣,誓於衆曰:「吾曹並受元厚恩,有不以死拒者,身磔,妻子戮。」遂往視福州,環城作壘。距壘五十步,輒築一臺,嚴兵為拒守計。已而聞杉關破,急分軍為二,以一軍守福,而自帥一軍守延平,以相掎角。及湯和等舟師抵福之五虎門,平章曲出引兵逆戰敗,明兵緣南臺蟻附登城。守將遁去,參政尹克仁、宣政使朶耳麻不屈死,僉院柏帖木兒積薪樓下,殺妻妾及二女,縱火自焚死。 廷美克建寧,湯和進攻延平。友定欲以持久困之,諸將請出戰,不許。數請不已,友定疑所部將叛,殺蕭院判。軍士多出降者。會軍器局災,城中礮聲震地,明師知有變,急攻城。友定呼其屬訣曰:「大事已去,吾一死報國,諸君努力。」因退入省堂,衣冠北面再拜,仰藥死。所部爭開城門納明師。師入,趨視之,猶未絕也。舁出水東門,適天大雷雨,友定復甦。械送京師。入見,帝詰之。友定厲聲曰:「國破家亡,死耳,尚何言。」遂併其子海殺之。 海,一名宗海,工騎射,亦喜禮文士。友定既被執,自將樂歸於軍門,至是從死。 元末所在盜起,民間起義兵保障鄉里,稱元帥者不可勝數,元輒因而官之。其後或去為盜,或事元不終,惟友定父子死義,時人稱完節焉。友定既死,興化、泉州皆望風納欵。獨漳州路達魯花赤迭里彌實具公服,北面再拜,引斧斫印章,以佩刀剚喉而死。時云「閩有三忠」,謂友定、柏帖木兒、迭里彌實也。 鄭定,字孟宣。好擊劍,為友定記室。及敗,浮海入交、廣間。久之,還居長樂。洪武末,累官至國子助教。王翰,字用文,仕元為潮州路總管。友定敗,為黃冠,棲永泰山中者十載。太祖聞其賢,強起之,自刎死,有子偁知名。 為友定所辟者,又有伯顏子中。子中,其先西域人,後仕江西,因家焉。子中明春秋,五舉有司不第,行省辟授東湖書院山長,遷建昌教授。子中雖儒生,慷慨喜談兵。江西盜起,授分省都事,使守贛州,而陳友諒兵已破贛。子中倉卒募吏民,與鬬城下,不勝,脫身間道走閩。陳友定素知之,辟授行省員外郎。出奇計,以友定兵復建昌,浮海如元都獻捷。累遷吏部侍郎。持節發廣東何真兵救閩,至則真已降於廖永忠。子中跳墮馬,折一足,致軍前。永忠欲脅降之,不屈。永忠義而舍之。乃變姓名,冠黃冠,遊行江湖間。太祖求之不得,簿錄其妻子,子中竟不出。嘗齎鴆自隨,久之事寖解,乃還鄉里。洪武十二年詔郡縣舉元遺民。布政使沈立本密言子中於朝,以幣聘。使者至,子中太息曰:「死晚矣。」為歌七章,哭其祖父師友,飲鴆而死。 當元亡時,守土臣仗節死者甚衆。明兵克太平,總管靳義赴水死。攻集慶,行臺御史大夫福壽戰敗,嬰城固守。城破,猶督兵巷戰,坐伏龜樓指揮。左右或勸之遁,福壽叱而射之,遂死於兵。參政伯家奴、達魯花赤達尼達思等皆戰死。克鎮江,守將段武、平章定定戰死。克寧國,百戶張文貴殺妻妾自刎死。克徽州,萬戶吳訥戰敗自殺。克婺州,浙東廉訪使楊惠、婺州達魯花赤僧住戰死。克衢州,總管馬浩赴水死。石抹宜孫守處州,其母與弟厚孫先為明兵所獲,令為書招之。不聽。比克處,宜孫戰敗,走建寧,收集士卒,欲復處州。攻慶元,為耿再成所敗,還走建寧。半道遇鄉兵,被殺,部將李彥文葬之龍泉。太祖嘉其忠,遣使致祭,復其處州生祠。又祠福壽於應天,余闕於安慶,李黼於江州。闕、黼事具元史。 其後大軍北克益都,平章普顏不花不屈死。克東昌,平章申榮自經死。真定路達魯花赤鈒納錫彰聞王師取元都,朝服登城西崖,北面再拜,投崖死。克奉元,西臺御史桑哥失里與妻子俱投崖死,左丞拜泰古逃入終南山,郎中王可仰藥死,檢校阿失不花自經死。三原縣尹朱春謂其妻曰:「吾當死以報國。」妻曰:「君能盡忠,妾豈不能盡節。」亦俱投繯死。又大軍攻永州,右丞鄧祖勝固守,食盡力窮,仰藥死。克梧州,吏部尚書普顏帖木兒戰死,張翺赴水死。克靖江,都事趙元隆、陳瑜、劉永錫,廉訪使僉事帖木兒不花,元帥元禿蠻,萬戶董丑漢,府判趙世傑皆自殺。至如劉福通、徐壽輝、陳友諒等所破郡縣,守吏將帥多死節者,已見元史,不具載,載其見明實錄者。 又有劉諶,江西人,為仁壽教官。明玉珍入蜀,棄官隱瀘州。玉珍欲官之,不就。鳳山趙善璞隱深山,明玉珍聘為學士,亦不就。而張士誠破平江時,參軍楊椿挺身戰,刃交於胸,瞋目怒罵死,妻亦自經。士誠又以書幣徵故左司員外郎楊乘於松江,乘具酒醴告祖禰,顧西日晴明,曰:「人生晚節,如是足矣。」夜分自經死。其親藩死事最烈者,有雲南梁王。 梁王把匝剌瓦爾密,元世祖第五子雲南王忽哥赤之裔也。封梁王,仍鎮雲南。順帝之世,天下多故,雲南僻遠,王撫治有威惠。至正二十三年,明玉珍僭號於蜀,遣兵三道來攻,王走營金馬山。明年以大理兵迎戰,玉珍兵敗退。久之,順帝北去,大都不守,中國無元尺寸地,而王守雲南自若;歲遣使自塞外達元帝行在,執臣節如故。 未幾,明師平四川,天下大定。太祖以雲南險僻,不欲用兵。明年正月,北平守將以所得王遣往漠北使者蘇成來獻,太祖乃命待制王禕齎詔偕成往招諭。王待禕以禮。會元嗣君遣使脫脫來徵餉,脫脫疑王有他意,因脅以危語。王遂殺禕而以禮斂之。踰三年,太祖復遣湖廣參政吳雲偕大軍所獲雲南使臣鐵知院等往。知院以己奉使被執,誘雲改制書紿王。雲不從,被殺。王聞雲死,收其骨,送蜀給孤寺。 太祖知王終不可以諭降,乃命傅友德為征南將軍,藍玉、沐英為副,帥師征之。洪武十四年十二月下普定。王遣司徒平章達里麻率兵駐曲靖。沐英引軍疾趨,乘霧抵白石江。霧解,達里麻望見大驚。友德等率兵進擊,達里麻兵潰被擒。先是,王以女妻大理酋段得功,嘗倚其兵力,後以疑殺之,遂失大理援。至是達里麻敗,失精甲十餘萬。王知事不可為,走普寧州之忽納砦,焚其龍衣,驅妻子赴滇池死。遂與左丞達的、右丞驢兒夜入草舍,俱自經。太祖遷其家屬於耽羅。 贊曰:洪武九年,方谷珍死,宋濂奉敕撰墓碑,於一時羣雄,皆直書其名,獨至察罕,曰齊國李忠襄王,順逆之理昭然可見矣。擴廓百戰不屈,欲繼先志,而齎恨以死。友定不作何真之偷生,梁王恥為納哈出之背國,要皆元之忠臣也。詩曰「其儀一兮,心如結兮」,易曰「苦節悔亡」,其伯顏子中、蔡子英之謂歟。嘗謂元歸塞外,一時從臣必有賦式微之章於沙漠之表者,惜其姓字湮沒,不得見於人間。然則若子英者,又豈非厚幸哉! 徐達 常遇春 徐達,字天德,濠人,世業農。達少有大志,長身高顴,剛毅武勇。太祖之為郭子興部帥也,達時年二十二,往從之,一見語合。及太祖南略定遠,帥二十四人往,達首與焉。尋從破元兵於滁州澗,從取和州,子興授達鎮撫。子興執孫德崖,德崖軍亦執太祖,達挺身詣德崖軍請代,太祖乃得歸,達亦獲免。從渡江,拔采石,取太平,與常遇春皆為軍鋒冠。從破擒元將陳埜先,別將兵取溧陽、溧水,從下集慶。太祖身居守,而命達為大將,帥諸軍東攻鎮江,拔之。號令明肅,城中宴然。授淮興翼統軍元帥。 時張士誠已據常州,挾江東叛將陳保二以舟師攻鎮江。達敗之於龍潭,遂請益兵以圍常州。士誠遣將來援。達以敵狡而銳,未易力取,乃離城設二伏以待,別遣將王均用為奇兵,而自督軍戰。敵退走遇伏,大敗之,獲其張、湯二將,進圍常州。明年克之。進僉樞密院事。繼克寧國,徇宜興,使前鋒趙德勝下常熟,擒士誠弟士德。明年復攻宜興,克之。太祖自將攻婺州,命達留守應天,別遣兵襲破天完將趙普勝,復池州。遷奉國上將軍、同知樞密院事。進攻安慶,自無為陸行,夜掩浮山寨,破普勝部將於青山,遂克潛山。還鎮池州,與遇春設伏,敗陳友諒軍於九華山下,斬首萬人,生擒三千人。遇春曰:「此勁旅也,不殺為後患。」達不可,乃以狀聞。而遇春先以夜阬其人過半,太祖不懌,悉縱遣餘衆。於是始命達盡護諸將。陳友諒犯龍江,達軍南門外,與諸將力戰破之,追及之慈湖,焚其舟。 明年,從伐漢,取江州。友諒走武昌,達追之。友諒出戰艦沔陽,達營漢陽沌口以遏之。進中書右丞。明年,太祖定南昌,降將祝宗、康泰叛。達以沌口軍討平之。從援安豐,破吳將呂珍,遂圍廬州。會漢人寇南昌,太祖召達自廬州來會師,遇於鄱陽湖。友諒軍甚盛,達身先諸將力戰,敗其前鋒,殺千五百人,獲一巨舟。太祖知敵可破,而慮士誠內犯,即夜遣達還守應天,自帥諸將鏖戰,竟斃友諒。 明年,太祖稱吳王,以達為左相國。復引兵圍廬州,克其城。略下江陵、辰州、衡州、寶慶諸路,湖、湘平。召還,帥遇春等徇淮東,克泰州。吳人陷宜興,達還救復之。復引兵渡江,克高郵,俘吳將士千餘人。會遇春攻淮安,破吳軍於馬騾港,守將梅思祖以城降。進破安豐,獲元將忻都,走左君弼,盡得其運艘。元兵侵徐州,迎擊,大破之,俘斬萬計。淮南、北悉平。 師還,太祖議征吳。右相國李善長請緩之。達曰:「張氏汰而苛,大將李伯昇輩徒擁子女玉帛,易與耳。用事者,黃、蔡、葉三參軍,書生不知大計。臣奉主上威德,以大軍蹙之,三吳可計日定。」太祖大悅,拜達大將軍,平章遇春為副將軍,帥舟師二十萬人薄湖州。敵三道出戰,達亦分三軍應之,別遣兵扼其歸路。敵戰敗返走,不得入城。還戰,大破之,擒將吏二百人,圍其城。士誠遣呂珍等以兵六萬赴救,屯舊館,築五寨自固。達使遇春等為十壘以遮之。士誠自以精兵來援,大破之於皂林。士誠走,遂拔昇山水陸寨。五太子、朱暹、呂珍等皆降,以徇於城下,湖州降。遂下吳江州,從太湖進圍平江。達軍葑門,遇春軍虎丘,郭子興軍婁門,華雲龍軍胥門,湯和軍閶門,王弼軍盤門,張溫軍西門,康茂才軍北門,耿炳文軍城東北,仇成軍城西南,何文輝軍城西北,築長圍困之。架木塔與城中浮屠等。別築臺三成,瞰城中,置弓弩火筒。臺上又置巨礮,所擊輒糜碎。城中大震。達遣使請事,太祖敕勞之曰:「將軍謀勇絕倫,故能遏亂略,削羣雄。今事必稟命,此將軍之忠,吾甚嘉之。然將在外,君不御。軍中緩急,將軍其便宜行之,吾不中制。」既而平江破,執士誠,傳送應天,得勝兵二十五萬人。城之將破也,達與遇春約曰:「師入,我營其左,公營其右。」又令將士曰:「掠民財者死,毀民居者死,離營二十里者死。」既入,吳人安堵如故。師還,封信國公。 尋拜征虜大將軍,以遇春為副,帥步騎二十五萬人,北取中原,太祖親禡於龍江。是時稱名將,必推達、遇春。兩人才勇相類,皆太祖所倚重。遇春剽疾敢深入,而達尤長於謀略。遇春下城邑不能無誅僇,達所至不擾,即獲壯士與諜,結以恩義,俾為己用。由此,多樂附大將軍者。至是,太祖諭諸將御軍持重有紀律,戰勝攻取得為將之體者,莫如大將軍達。又謂達,進取方略,宜自山東始。師行,克沂州,降守將王宣。進克嶧州,王宣復叛,擊斬之。莒、密、海諸州悉下。乃使韓政分兵扼河,張興祖取東平、濟寧,而自帥大軍拔益都,徇下濰、膠諸州縣。濟南降,分兵取登、萊。齊地悉定。 洪武元年,太祖即帝位,以達為右丞相。冊立皇太子,以達兼太子少傅。副將軍遇春克東昌,會師濟南,擊斬樂安反者。還軍濟寧,引舟師泝河,趨汴梁,守將李克彝走,左君弼、竹貞等降。遂自虎牢關入洛陽,與元將脫因帖木兒大戰洛水北,破走之。梁王阿魯溫以河南降,略定嵩、陝、陳、汝諸州,遂擣潼關。李思齊奔鳳翔,張思道奔鄜城,遂入關,西至華州。 捷聞,太祖幸汴梁,召達詣行在所,置酒勞之,且謀北伐。達曰:「大軍平齊魯,掃河洛,王保保逡巡觀望;潼關既克,思齊輩狼狽西奔。元聲援已絕,今乘勢直擣元都,可不戰有也。」帝曰:「善。」達復進曰:「元都克,而其主北走,將窮追之乎?」帝曰:「元運衰矣,行自澌滅,不煩窮兵。出塞之後,固守封疆,防其侵軼可也。」達頓首受命。遂與副將軍會師河陰,遣裨將分道徇河北地,連下衞輝、彰德、廣平。師次臨清,使傅友德開陸道通步騎,顧時浚河通舟師,遂引而北。遇春已克德州,合兵取長蘆,扼直沽,作浮橋以濟師。水陸並進,大敗元軍於河西務,進克通州。順帝帥后妃太子北去。踰日,達陳兵齊化門,填濠登城。監國淮王帖木兒不花,左丞相慶童,平章迭兒必失、朴賽因不花,右丞張康伯,御史中丞滿川等不降,斬之,其餘不戮一人。封府庫,籍圖書寶物,令指揮張勝以兵千人守宮殿門,使宦者護視諸宮人、妃、主,禁士卒毋所侵暴。吏民安居,巿不易肆。 捷聞,詔以元都為北平府,置六衞,留孫興祖等守之,而命達與遇春進取山西。遇春先下保定、中山、真定,馮勝、湯和下懷慶,度太行,取澤、潞,達以大軍繼之。時擴廓帖木兒方引兵出雁門,將由居庸以攻北平。達聞之,與諸將謀曰:「擴廓遠出,太原必虛。北平有孫都督在,足以禦之。今乘敵不備,直擣太原,使進不得戰,退無所守,所謂批亢擣虛者也。彼若西還自救,此成擒耳。」諸將皆曰:「善。」乃引兵趨太原。擴廓至保安,果還救。達選精兵夜襲其營。擴廓以十八騎遁去。盡降其衆,遂克太原。乘勢收大同,分兵徇未下州縣。山西悉平。 二年引兵西渡河。至鹿臺,張思道遁,遂克奉元。時遇春下鳳翔,李思齊走臨洮,達會諸將議所向。皆曰:「張思道之才不如李思齊,而慶陽易於臨洮,請先慶陽。」達曰:「不然,慶陽城險而兵精,猝未易拔也。臨洮北界河、湟,西控羌、戎,得之,其人足備戰鬬,物產足佐軍儲。蹙以大兵,思齊不走,則束手縛矣。臨洮既克,於旁郡何有。」遂渡隴,克秦州,下伏羌、寧遠,入鞏昌,遣右副將軍馮勝逼臨洮,思齊果不戰降。分兵克蘭州,襲走豫王,盡收其部落輜重。還出蕭關,下平涼。思道走寧夏,為擴廓所執,其弟良臣以慶陽降。達遣薛顯受之。良臣復叛,夜出兵襲傷顯。達督軍圍之。擴廓遣將來援,逆擊敗去,遂拔慶陽。良臣父子投於井,引出斬之。盡定陝西地。詔達班師,賜白金文綺甚厚。 將論功大封,會擴廓攻蘭州,殺指揮使,副將軍遇春已卒,三年春帝復以達為大將軍,平章李文忠為副將軍,分道出兵。達自潼關出西道,擣定西,取擴廓。文忠自居庸出東道,絕大漠,追元嗣主。達至定西,擴廓退屯沈兒峪,進軍薄之。隔溝而壘,日數交。擴廓遣精兵從間道劫東南壘,左丞胡德濟倉卒失措,軍驚擾,達帥兵擊却之。德濟,大海子也,達以其功臣子,械送之京師,而斬其下指揮等數人以徇。明日,整兵奪溝,殊死戰,大破擴廓兵。擒郯王、文濟王及國公、平章以下文武僚屬千八百六十餘人,將士八萬四千五百餘人,馬駝雜畜以巨萬計。擴廓僅挾妻子數人奔和林。德濟至京,帝釋之,而以書諭達:「將軍效衞青不斬蘇建耳,獨不見穰苴之待莊賈乎?將軍誅之,則已。今下廷議,吾且念其信州、諸暨功,不忍加誅。繼自今,將軍毋事姑息。」 達既破擴廓,即帥師自徽州南一百八渡至略陽,克沔州,入連雲棧,攻興元,取之。而副將軍文忠亦克應昌,獲元嫡孫妃主將相。先後露布聞,詔振旅還京師。帝迎勞於龍江。乃下詔大封功臣,授達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太傅、中書右丞相參軍國事,改封魏國公,歲祿五千石,予世券。明年帥盛熙等赴北平練軍馬,修城池,徙山後軍民實諸衞府,置二百五十四屯,墾田一千三百餘頃。其冬,召還。 五年復大發兵征擴廓。達以征虜大將軍出中道,左副將軍李文忠出東道,征西將軍馮勝出西道,各將五萬騎出塞。達遣都督藍玉擊敗擴廓於土剌河。擴廓與賀宗哲合兵力拒,達戰不利,死者數萬人。帝以達功大,弗問也。時文忠軍亦不利,引還。獨勝至西涼獲全勝,坐匿駝馬,賞不行,事具文忠、勝傳。明年,達復帥諸將行邊,破敵於答剌海,還軍北平,留三年而歸。十四年,復帥湯和等討乃兒不花。已,復還鎮。 每歲春出,冬暮召還,以為常。還輒上將印,賜休沐,宴見歡飲,有布衣兄弟稱,而達愈恭慎。帝嘗從容言:「徐兄功大,未有寧居,可賜以舊邸。」舊邸者,太祖為吳王時所居也。達固辭。一日,帝與達之邸,強飲之醉,而蒙之被,舁臥正寢。達醒,驚趨下階,俯伏呼死罪。帝覘之,大悅。乃命有司即舊邸前治甲第,表其坊曰「大功」。胡惟庸為丞相,欲結好於達,達薄其人,不答,則賂達閽者福壽使圖達。福壽發之,達亦不問;惟時時為帝言惟庸不任相。後果敗,帝益重達。十七年,太陰犯上將,帝心惡之。達在北平病背疽,稍愈,帝遣達長子輝祖齎敕往勞,尋召還。明年二月,病篤,遂卒,年五十四。帝為輟朝,臨喪悲慟不已。追封中山王,諡武寧,贈三世皆王爵。賜葬鍾山之陰,御製神道碑文。配享太廟,肖像功臣廟,位皆第一。 達言簡慮精。在軍,令出不二。諸將奉持凜凜,而帝前恭謹如不能言。善拊循,與下同甘苦,士無不感恩效死,以故所向克捷。尤嚴戢部伍,所平大都二,省會三,郡邑百數,閭井宴然,民不苦兵。歸朝之日,單車就舍,延禮儒生,談議終日,雍雍如也。帝嘗稱之曰:「受命而出,成功而旋,不矜不伐,婦女無所愛,財寶無所取,中正無疵,昭明乎日月,大將軍一人而已。」 子四:輝祖、添福、膺緒、增壽。長女為文皇帝后,次代王妃,次安王妃。 輝祖,初名允恭,長八尺五寸,有才氣,以勳衞署左軍都督府事。達薨,嗣爵。以避皇太孫諱,賜今名。數出練兵陝西、北平、山東、河南。元將阿魯帖木兒隸燕府,有異志,捕誅之。還領中軍都督府。建文初,加太子太傅。燕王子高煦,輝祖甥也。王將起兵,高煦方留京師,竊其善馬而逃。輝祖大驚,遣人追之,不及,乃以聞,遂見親信。久之,命帥師援山東,敗燕兵於齊眉山。燕人大懼。俄被詔還,諸將勢孤,遂相次敗績。及燕兵渡江,輝祖猶引兵力戰。成祖入京師,輝祖獨守父祠弗迎。於是下吏命供罪狀,惟書其父開國勳及券中免死語。成祖大怒,削爵幽之私第。永樂五年卒。萬曆中錄建文忠臣,廟祀南都,以輝祖居首。後追贈太師,諡忠貞。 輝祖死踰月,成祖詔羣臣:「輝祖與齊、黃輩謀危社稷。朕念中山王有大功,曲赦之。今輝祖死,中山王不可無後。」遂命輝祖長子欽嗣。九年,欽與成國公勇、定國公景昌、永康侯忠等,俱以縱恣為言官所劾。帝宥勇等,而令欽歸就學。十九年來朝,遽辭歸。帝怒,罷為民。仁宗即位,復故爵,傳子顯宗、承宗。承宗,天順初,守備南京,兼領中軍府,公廉恤士有賢聲。卒,子俌嗣。俌字公輔,持重,善容止。南京守備體最隆,懷柔伯施鑑以協同守備位俌上。俌不平,言於朝,詔以爵為序,著為令。弘治十二年,給事中胡易、御史胡獻以災異陳言下獄,俌上章救之。正德中,上書諫遊畋,語切直。嘗與無錫民爭田,賄劉瑾,為時所譏。俌嗣五十二年而卒,贈太傅,諡莊靖。孫鵬舉嗣,嬖其妾,冒封夫人,欲立其子為嫡,坐奪祿。傳子邦瑞,孫維志,曾孫弘基。自承宗至弘基六世,皆守備南京,領軍府事。弘基累加太傅,卒,諡莊武,子文爵嗣。明亡,爵除。 增壽以父任仕至左都督。建文帝疑燕王反,嘗以問增壽。增壽頓首曰:「燕王先帝同氣,富貴已極,何故反。」及燕師起,數以京師虛實輸於燕。帝覺之,未及問。比燕兵渡江,帝召增壽詰之,不對,手劍斬之殿廡下。王入,撫屍哭。即位,追封武陽侯,諡忠愍。尋進封定國公,祿二千五百石。以其子景昌嗣。驕縱,數被劾,成祖輒宥之。成祖崩,景昌坐居喪不出宿,奪冠服歲祿,已而復之。三傳至玄孫光祚,累典軍府,加太師,嗣四十五年卒,諡榮僖。傳子至孫文璧,萬曆中,領後軍府。以小心謹畏見親於帝,數代郊天,加太師。累上書請建儲,罷礦稅,釋逮繫。嗣三十五年卒,諡康惠。再傳至曾孫允禎,崇禎末為流賊所殺。 洪武諸功臣,惟達子孫有二公,分居兩京。魏國之後多賢,而累朝恩數,定國常倍之。嘉靖中詔裁恩澤世封,有言定國功弗稱者,竟弗奪也。 添福早卒。膺緒,授尚寶司卿,累遷中軍都督僉事,奉朝請,世襲指揮使。 常遇春,字伯仁,懷遠人。貌奇偉,勇力絕人,猿臂善射。初從劉聚為盜,察聚終無成,歸太祖於和陽。未至,困臥田間,夢神人被甲擁盾呼曰:「起起,主君來。」驚寤,而太祖適至,即迎拜。時至正十五年四月也。無何,自請為前鋒。太祖曰:「汝特饑來就食耳,吾安得汝留也。」遇春固請。太祖曰:「俟渡江,事我未晚也。」及兵薄牛渚磯,元兵陳磯上,舟距岸且三丈餘,莫能登。遇春飛舸至,太祖麾之前。遇春應聲,奮戈直前。敵接其戈,乘勢躍而上,大呼跳蕩,元軍披靡。諸將乘之,遂拔采石,進取太平。授總管府先鋒,進總管都督。 時將士妻子輜重皆在和州,元中丞蠻子海牙復以舟師襲據采石,道中梗。太祖自將攻之,遣遇春多張疑兵分敵勢。戰既合,遇春操輕舸,衝海牙舟為二。左右縱擊,大敗之,盡得其舟。江路復通。尋命守溧陽,從攻集慶,功最。從元帥徐達取鎮江,進取常州。吳兵圍達於牛塘,遇春往援,破解之,擒其將,進統軍大元帥。克常州,遷中翼大元帥。從達攻寧國,中流矢,裹創鬬,克之。別取馬駝沙,以舟師攻池州,下之,進行省都督馬步水軍大元帥。從取婺州,轉同僉樞密院事,守婺。移兵圍衢州,以奇兵突入南門甕城,毀其戰具,急攻之,遂下,得甲士萬人,進僉樞密院事。攻杭州,失利,召還應天。從達拔趙普勝之水寨,從守池州,大破漢兵於九華山下,語具達傳。 友諒薄龍灣,遇春以五翼軍設伏,大破之,遂復太平,功最。太祖追友諒於江州,命遇春留守,用法嚴,軍民肅然無敢犯,進行省參知政事。從取安慶。漢軍出江游徼,遇春擊之,皆反走,乘勝取江州。還守龍灣,援長興,俘殺吳兵五千餘人,其將李伯昇解圍遁。命甓安慶城。 先是,太祖所任將帥最著者,平章邵榮、右丞徐達與遇春為三。而榮尤宿將善戰,至是驕蹇有異志,與參政趙繼祖謀伏兵為變。事覺,太祖欲宥榮死,遇春直前曰:「人臣以反名,尚何可宥,臣義不與共生。」太祖乃飲榮酒,流涕而戮之,以是益愛重遇春。 池州帥羅友賢據神山寨,通張士誠,遇春破斬之。從援安豐。比至,呂珍已陷其城,殺劉福通,聞大軍至,盛兵拒守。太祖左右軍皆敗,遇春橫擊其陣,三戰三破之,俘獲士馬無算。遂從達圍廬州。城將下,陳友諒圍洪都,召還。會師伐漢,遇於彭蠡之康郎山。漢軍舟大,乘上流,鋒銳甚。遇春偕諸將大戰,呼聲動天地,無不一當百。友諒驍將張定邊直犯太祖舟,舟膠於淺,幾殆。遇春射中定邊,太祖舟得脫,而遇春舟復膠於淺。有敗舟順流下,觸遇春舟乃脫。轉戰三日,縱火焚漢舟,湖水皆赤,友諒不敢復戰。諸將以漢軍尚強,欲縱之去,遇春獨無言。比出湖口,諸將欲放舟東下,太祖命扼上流。遇春乃溯江而上,諸將從之。友諒窮蹙,以百艘突圍。諸將邀擊之,漢軍遂大潰,友諒死。師還,第功最,賚金帛土田甚厚。從圍武昌,太祖還應天,留遇春督軍困之。 明年,太祖即吳王位,進遇春平章政事。太祖復視師武昌。漢丞相張必先自岳來援。遇春乘其未集,急擊擒之。城中由是氣奪,陳理遂降,盡取荊、湖地。從左相國達取廬州,別將兵略定臨江之沙坑、麻嶺、牛陂諸寨,擒偽知州鄧克明,遂下吉安。圍贛州,熊天瑞固守不下。太祖使使諭遇春:「克城無多殺。苟得地,無民何益?」於是遇春浚壕立柵以困之。頓兵六月,天瑞力盡乃降,遇春果不殺。太祖大喜,賜書褒勉。遇春遂因兵威諭降南雄、韶州,還定安陸、襄陽。復從徐達克泰州,敗士誠援兵,督水軍壁海安壩以遏之。 其秋拜副將軍,伐吳。敗吳軍於太湖,於毗山,於三里橋,遂薄湖州。士誠遣兵來援,屯於舊館,出大軍後。遇春將奇兵由大全港營東阡,更出其後。敵出精卒搏戰,奮擊破之。襲其右丞徐義於平望,盡燔其赤龍船,復敗之於烏鎮,逐北至昇山,破其水陸寨,悉俘舊館兵,湖州遂下。進圍平江,軍虎丘。士誠潛師趨遇春,遇春與戰北濠,破之,幾獲士誠。久之,諸將破葑門,遇春亦破閶門以入,吳平。進中書平章軍國重事,封鄂國公。 復拜副將軍,與大將軍達帥兵北征。帝親諭曰:「當百萬衆,摧鋒陷堅,莫如副將軍。不慮不能戰,慮輕戰耳。身為大將,顧好與小校角,甚非所望也。」遇春拜謝。既行,以遇春兼太子少保,從下山東諸郡,取汴梁,進攻河南。元兵五萬陳洛水北。遇春單騎突其陣,敵二十餘騎攢〈木朔〉刺之。遇春一矢殪其前鋒,大呼馳入,麾下壯士從之。敵大潰,追奔五十餘里。降梁王阿魯溫,河南郡邑以次下。謁帝於汴梁,遂與大將軍下河北諸郡。先驅取德州,將舟師並河而進,破元兵於河西務,克通州,遂入元都。別下保定、河間、真定。 與大將軍攻太原,擴廓帖木兒來援。遇春言於達曰:「我騎兵雖集,步卒未至,驟與戰必多殺傷,夜劫之可得志。」達曰:「善。」會擴廓部將豁鼻馬來約降,且請為內應,乃選精騎夜銜枚往襲。擴廓方燃燭治軍書,倉卒不知所出,跣一足,乘孱馬,以十八騎走大同。豁鼻馬降,得甲士四萬,遂克太原。遇春追擴廓至忻州而還。詔改遇春左副將軍,居右副將軍馮勝上。北取大同,轉徇河東,下奉元路,與勝軍合,西拔鳳翔。 會元將也速攻通州,詔遇春還備,以平章李文忠副之,帥步騎九萬,發北平,徑會州,敗敵將江文清於錦州,敗也速於全寧。進攻大興州,分千騎為八伏。守將夜遁,盡擒之,遂拔開平。元帝北走,追奔數百里。獲其宗王慶生及平章鼎住等將士萬人,車萬輛,馬三千匹,牛五萬頭,子女寶貨稱是。師還,次柳河川,暴疾卒,年僅四十。太祖聞之,大震悼。喪至龍江,親出奠,命禮官議天子為大臣發哀禮。議上,用宋太宗喪韓王趙普故事。制曰「可」。賜葬鍾山原,給明器九十事納墓中。贈翊運推誠宣德靖遠功臣、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太保、中書右丞相,追封開平王,諡忠武。配享太廟,肖像功臣廟,位皆第二。 遇春沉鷙果敢,善撫士卒,摧鋒陷陣,未嘗敗北。雖不習書史,用兵輒與古合。長於大將軍達二歲,數從征伐,聽約束惟謹,一時名將稱徐、常。遇春嘗自言能將十萬衆,橫行天下,軍中又稱「常十萬」云。 遇春從弟榮,積功為指揮同知,從李文忠出塞,戰死臚朐河。遇春二子,茂、昇。 茂以遇春功,封鄭國公,食祿二千石,予世券,驕稚不習事。洪武二十年命從大將軍馮勝征納哈出於金山。勝,茂婦翁也。茂多不奉勝約束,勝數誚責之。茂應之慢,勝益怒,未有以發也。會納哈出請降,詣右副將軍藍玉營,酒次,與玉相失,納哈出取酒澆地,顧其下咄咄語。茂方在坐,麾下趙指揮者,解蒙古語,密告茂:「納哈出將遁矣。」茂因出不意,直前搏之。納哈出大驚,起欲就馬。茂拔刀,砍其臂傷。納哈出所部聞之,有驚潰者。勝故怒茂,增飾其狀,奏茂激變,遂械繫至京。茂亦言勝諸不法事。帝收勝總兵印,而安置茂於龍州,二十四年卒。初,龍州土官趙貼堅死,從子宗壽當襲。貼堅妻黃以愛女予茂為小妻,擅州事。茂既死,黃與宗壽爭州印,相告訐。或搆蜚語,謂茂實不死,宗壽知狀。帝怒,責令獻茂自贖,命楊文、韓觀出師討龍州。已而知茂果死,宗壽亦輸欵,乃罷兵。 茂無子,弟昇,改封開國公,數出練軍,加太子太保。昇之沒,實錄不載。其他書紀傳謂,建文末,昇及魏國公輝祖力戰浦子口,死於永樂初。或謂昇洪武中坐藍玉黨,有告其聚兵三山者,誅死。常氏為興宗外戚,建文時恩禮宜厚,事遭革除,無可考,其死亦遂傳聞異詞。昇子繼祖,永樂元年遷雲南之臨安衞,時甫七歲。繼祖子寧,寧子復。弘治五年詔曰:「太廟配享諸功臣,其贈王者,皆佐皇祖平定天下,有大功。而子孫或不沾寸祿,淪於氓隸。朕不忍,所司可求其世嫡,量授一官,奉先祀。」乃自雲南召復,授南京錦衣衞世指揮使。嘉靖十一年紹封四王後,封復孫玄振為懷遠侯,傳至曾孫延齡,有賢行。崇禎十六年,全楚淪陷,延齡請統京兵赴九江協守。又言江都有地名常家沙,族丁數千皆其始祖遠裔,請鼓以忠義,練為親兵。帝嘉之,不果行。南都諸勳戚多恣睢自肆,獨延齡以守職稱。國亡,身自灌園,蕭然布衣終老。 贊曰:明太祖奮自滁陽,戡定四方,雖曰天授,蓋二王之力多焉。中山持重有謀,功高不伐,自古名世之佐無以過之。開平摧鋒陷陣,所向必克,智勇不在中山下;而公忠謙遜,善持其功名,允為元勳之冠。身依日月,剖符錫土,若二王者,可謂極盛矣。顧中山賞延後裔,世叨榮寵;而開平天不假年,子孫亦復衰替。貴匹勳齊,而食報或爽,其故何也?太祖嘗語諸將曰:「為將不妄殺人,豈惟國家之利,爾子孫實受其福。」信哉,可為為將帥者鑑矣。 李文忠 鄧愈 湯和 沐英 李文忠,字思本,小字保兒,盱眙人,太祖姊子也。年十二而母死,父貞攜之轉側亂軍中,瀕死者數矣。踰二年乃謁太祖於滁陽。太祖見保兒,喜甚,撫以為子,令從己姓。讀書穎敏如素習。年十九,以舍人將親軍,從援池州,破天完軍,驍勇冠諸將。別攻青陽、石埭、太平、旌德,皆下之。敗元院判阿魯灰於萬年街,復敗苗軍於於潛、昌化。進攻淳安,夜襲洪元帥,降其衆千餘,授帳前左副都指揮兼領元帥府事。尋會鄧愈、胡大海之師,取建德,以為嚴州府,守之。 苗帥楊完者以苗、僚數萬水陸奄至。文忠將輕兵破其陸軍,取所馘首,浮巨筏上。水軍見之亦遁。完者復來犯,與鄧愈擊却之。進克浦江,禁焚掠,示恩信。義門鄭氏避兵山谷,招之還,以兵護之。民大悅。完者死,其部將乞降,撫之,得三萬餘人。 與胡大海拔諸暨。張士誠寇嚴州,禦之東門,使別將出小北門,間道襲其後,夾擊大破之。踰月,復來攻,又破之大浪灘,乘勝克分水。士誠遣將據三溪,復擊敗之,斬陸元帥,焚其壘。士誠自是不敢窺嚴州。進同僉行樞密院事。 胡大海得漢將李明道、王漢二,送文忠所,釋而禮之,使招建昌守將王溥。溥降。苗將蔣英、劉震殺大海,以金華叛。文忠遣將擊走之,親撫定其衆。處州苗軍亦殺耿再成叛。文忠遣將屯縉雲以圖之。拜浙東行省左丞,總制嚴、衢、信、處、諸全軍事。 吳兵十萬方急攻諸全,守將謝再興告急,遣同僉胡德濟往援。再興復請益兵,文忠兵少無以應。會太祖使邵榮討處州亂卒,文忠乃揚言徐右丞、邵平章將大軍刻日進。吳軍聞之懼,謀夜遁。德濟與再興帥死士夜半開門突擊,大破之,諸全遂完。 明年,再興叛降於吳,以吳軍犯東陽。文忠與胡深迎戰於義烏,將千騎橫突其陣,大敗之。已,用深策去諸全五十里別築一城,以相掎角。士誠遣司徒李伯昇以十六萬衆來攻,不克。踰年,復以二十萬衆攻新城。文忠帥朱亮祖等馳救,去新城十里而軍。德濟使人告賊勢盛,宜少駐以俟大軍。文忠曰:「兵在謀不在衆。」乃下令曰:「彼衆而驕,我少而銳,以銳遇驕,必克之矣。彼軍輜重山積,此天以富汝曹也。勉之。」會有白氣自東北來覆軍上,占之曰「必勝」。詰朝會戰,天大霧晦冥,文忠集諸將仰天誓曰:「國家之事在此一舉,文忠不敢愛死以後三軍。」乃使元帥徐大興、湯克明等將左軍,嚴德、王德等將右軍,而自以中軍當敵衝。會處州援兵亦至,奮前搏擊。霧稍開,文忠橫槊引鐵騎數十,乘高馳下,衝其中堅。敵以精騎圍文忠數重。文忠手所格殺甚衆,縱騎馳突,所向皆披靡。大軍乘之,城中兵亦鼓譟出,敵遂大潰。逐北數十里,斬首數萬級,溪水盡赤,獲將校六百,甲士三千,鎧仗芻粟收數日不盡,伯昇僅以身免。捷聞,太祖大喜,召歸,宴勞彌日,賜御衣名馬,遣還鎮。 明年秋,大軍伐吳,令攻杭州以牽制之。文忠帥亮祖等克桐廬、新城、富陽,遂攻餘杭。守將謝五,再興弟也,諭之降,許以不死。五與再興子五人出降。諸將請僇之,文忠不可。遂趨杭州,守將潘元明亦降,整軍入。元明以女樂迎,麾去之。營於麗譙,下令曰:「擅入民居者死。」一卒借民釜,斬以徇,城中帖然。得兵三萬,糧二十萬。就加榮祿大夫、浙江行省平章事,復姓李氏。大軍征閩,文忠別引軍屯浦城以逼之。師還,餘寇金子隆等聚衆剽掠,文忠復討擒之,遂定建、延、汀三州。命軍中收養道上棄兒,所全活無算。 洪武二年春,以偏將軍從右副將軍常遇春出塞,薄上都,走元帝,語具遇春傳。遇春卒,命文忠代將其軍,奉詔會大將軍徐達攻慶陽。行次太原,聞大同圍急,謂左丞趙庸曰:「我等受命而來,閫外之事苟利於國,專之可也。今大同甚急,援之便。」遂出雁門,次馬邑,敗元游兵,擒平章劉帖木,進至白楊門。天雨雪,已駐營,文忠令移前五里,阻水自固。元兵乘夜來劫,文忠堅壁不動。質明,敵大至。以二營委之,殊死戰,度敵疲,乃出精兵左右擊,大破之,擒其將脫列伯,俘斬萬餘人,窮追至莽哥倉而還。 明年拜征虜左副將軍。與大將軍分道北征,以十萬人出野狐嶺,至興和,降其守將。進兵察罕腦兒,擒平章竹真。次駱駝山,走平章沙不丁。次開平,降平章上都罕等。時元帝已崩,太子愛猷識里達臘新立。文忠諜知之,兼程趨應昌。元嗣君北走,獲其嫡子買的立八剌暨后妃宮人諸王將相官屬數百人,及宋、元玉璽金寶十五,玉冊二,鎮圭、大圭、玉帶、玉斧各一。出精騎窮追至北慶州而還。道興州,擒國公江文清等,降三萬七千人。至紅羅山,又降楊思祖之衆萬六千餘人。獻捷京師,帝御奉天門受朝賀。大封功臣,文忠功最,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右柱國、大都督府左都督,封曹國公,同知軍國事,食祿三千石,予世券。 四年秋,傅友德等平蜀,令文忠往拊循之。築成都新城,發軍戍諸郡要害,乃還。明年復以左副將軍由東道北征,出居庸,趨和林,至口溫,元人遁。進至臚朐河,令部將韓政等守輜重,而自帥大軍,人齎二十日糧,疾馳至土剌河。元太師蠻子哈剌章悉衆渡河,列騎以待。文忠引軍薄之,敵稍却。至阿魯渾河,敵來益衆。文忠馬中流矢,下馬持短兵鬬。指揮李榮以所乘馬授文忠,而自奪敵馬乘之。文忠得馬,益殊死戰,遂破敵,虜獲萬計。追奔至稱海,敵兵復大集。文忠乃斂兵據險,椎牛饗士,縱所獲馬畜於野。敵疑有伏,稍稍引去。文忠亦引還,失故道。至桑哥兒麻,乏水,渴甚,禱於天。所乘馬跑地,泉湧出,三軍皆給,乃刑牲以祭。遂還。是役也,兩軍勝負相當,而宣寧侯曹良臣,指揮使周顯、常榮、張耀俱戰死,以故賞不行。 六年行北平、山西邊,敗敵於三角村。七年遣部將分道出塞。至三不剌川,俘平章陳安禮。至順寧、楊門,斬真珠驢。至白登,擒太尉不花。其秋帥師攻大寧、高州,克之,斬宗王朶朶失里,擒承旨百家奴。追奔至氈帽山,擊斬魯王,獲其妃及司徒答海等。進師豐州,擒元故官十二人,馬駝牛羊甚衆,窮追至百干兒乃還。是後屢出備邊。 十年命與韓國公李善長議軍國重事。十二年,洮州十八番族叛,與西平侯沐英合兵討平之,築城東籠山南川,置洮州衞。還言西安城中水鹹鹵不可飲,請鑿地引龍首渠入城以便汲,從之。還掌大都督府兼領國子監事。 文忠器量沉宏,人莫測其際。臨陣踔厲風發,遇大敵益壯。頗好學問,常師事金華范祖幹、胡翰,通曉經義,為詩歌雄駿可觀。初,太祖定應天,以軍興不給,增民田租,文忠請之,得減額。其釋兵家居,恂恂若儒者,帝雅愛重之。家故多客,嘗以客言,勸帝少誅僇,又諫帝征日本,及言宦者過盛,非天子不近刑人之義。以是積忤旨,不免譴責。十六年冬遂得疾。帝親臨視,使淮安侯華中護醫藥。明年三月卒,年四十六。帝疑中毒之,貶中爵,放其家屬於建昌衞,諸醫並妻子皆斬。親為文致祭,追封岐陽王,諡武靖。配享太廟,肖像功臣廟,位皆第三。父貞前卒,贈隴西王,諡恭獻。 文忠三子,長景隆,次增枝、芳英,皆帝賜名。增枝初授勳衞,擢前軍左都督。芳英官至中都正留守。 景隆,小字九江。讀書通典故。長身,眉目疎秀,顧盼偉然。每朝會,進止雍容甚都,太祖數目屬之。十九年襲爵,屢出練軍湖廣、陝西、河南,巿馬西番。進掌左軍都督府事,加太子太傅。 建文帝即位,景隆以肺腑見親任,嘗被命執周王橚。及燕兵起,長興侯耿炳文討燕失利,齊泰、黃子澄等共薦景隆。乃以景隆代炳文為大將軍,將兵五十萬北伐。賜通天犀帶,帝親為推輪,餞之江滸,令一切便宜行事。景隆貴公子,不知兵,惟自尊大,諸宿將多怏怏不為用。景隆馳至德州,會兵進營河間。燕王聞之喜,語諸將曰:「李九江,紈綺少年耳,易與也。」遂命世子居守,戒勿出戰,而自引兵援永平,直趨大寧。景隆聞之,進圍北平。都督瞿能攻張掖門,垂破。景隆忌能功,止之。及燕師破大寧,還軍擊景隆。景隆屢大敗,奔德州,諸軍皆潰。明年正月,燕王攻大同,景隆引軍出紫荊關往救,無功而還。帝慮景隆權尚輕,遣中官齎璽書賜黃鉞弓矢,專征伐。方渡江,風雨舟壞,賜物盡失,乃更製以賜。四月,景隆大誓師於德州,會武定侯郭英、安陸侯吳傑等於真定。合軍六十萬,進營白溝河。與燕軍連戰,復大敗,璽書斧鉞皆委棄,走德州,復走濟南。斯役也,王師死者數十萬人,南軍遂不支,帝始詔景隆還。黃子澄慚憤,執景隆於朝班,請誅之以謝天下。燕師渡江,帝旁皇甚,方孝孺復請誅景隆。帝皆不問。使景隆及尚書茹瑺、都督王佐如燕軍,割地請和。燕兵屯金川門,景隆與谷王橞開門迎降。 燕王即帝位,授景隆奉天輔運推誠宣力武臣、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增歲祿千石。朝廷有大事,景隆猶以班首主議,諸功臣咸不平。永樂二年,周王發其建文時至邸受賂事,刑部尚書鄭賜等亦劾景隆包藏禍心,蓄養亡命,謀為不軌。詔勿問。已,成國公朱能、吏部尚書蹇義與文武羣臣,廷劾景隆及弟增枝逆謀有狀,六科給事中張信等復劾之。詔削勳號,絕朝請,以公歸第,奉長公主祀。亡何,禮部尚書李至剛等復言:「景隆在家,坐受閽人伏謁如君臣禮,大不道;增枝多立莊田,蓄僮僕無慮千百,意叵測。」於是奪景隆爵,並增枝及妻子數十人錮私第,沒其財產。景隆嘗絕食旬日不死,至永樂末乃卒。 正統十三年始下詔令增枝等啟門第,得自便。弘治初,錄文忠後,以景隆曾孫璿為南京錦衣衞世指揮使。卒,子濂嗣。卒,子性嗣。嘉靖十一年詔封性為臨淮侯,祿千石。踰年卒,無子,復以濂弟沂紹封。卒,子庭竹嗣。屢典軍府,提督操江,佩平蠻將軍印,鎮湖廣。卒,子言恭嗣。守備南京,入督京營,累加少保。言恭,字惟寅,好學能詩,折節寒素。子宗城,少以文學知名。萬曆中,倭犯朝鮮,兵部尚書石星主封貢,薦宗城才,授都督僉事,充正使,持節往,指揮楊方亨副之。宗城至朝鮮釜山,倭來益衆,道路籍籍,言且劫二使。宗城恐,變服逃歸。而方亨渡海,為倭所辱。宗城下獄論戍,以其子邦鎮嗣侯。明亡,爵絕。 鄧愈,虹人。初名友德,太祖為賜名。父順興據臨濠,與元兵戰死,兄友隆代之,復病死,衆推愈領軍事。愈年甫十六,每戰必先登陷陣,軍中咸服其勇。太祖起滁陽,愈自盱眙來歸,授管軍總管。從渡江。克太平,破擒陳埜先,略定溧陽、溧水,下集慶,取鎮江,皆有功。進廣興翼元帥,出守廣德州,破長鎗帥謝國璽於城下,俘其總管武世榮,獲甲士千人。移鎮宣州,以其兵取績溪,與胡大海克徽州,遷行樞密院判官守之。 苗帥楊完者以十萬衆來攻,守禦單弱,愈激厲將士,與大海合擊,破走之。進拔休寧、婺源,獲卒三千,徇下高河壘。與李文忠、胡大海攻建德,道遂安,破長鎗帥余子貞,逐北至淳安,又破其援兵,遂克建德。楊完者來攻,破擒其將李副樞,降溪洞兵三萬。踰月,復破完者於烏龍嶺。再遷僉行樞密院事。略臨安,李伯昇來援,敗之閑林寨。遣使說降饒州守將于光,遂移守饒。饒濱彭蠡湖,與友諒接境,數來侵,輒擊却之。進江南行省參政,總制各翼軍馬。取浮梁,徇樂平,餘干、建昌皆下。 友諒撫州守將鄧克明為吳宏所攻,遣使偽降以緩師。愈知其情,卷甲夜馳二百里,比明入其城。克明出不意,單騎走。愈號令嚴肅,秋毫不犯,遂定撫州。克明不得已降。會友諒丞相胡廷瑞獻龍興路,改洪都府,以愈為江西行省參政守之,而命降將祝宗、康泰以所部從。二人初不欲降,及奉命從徐達攻武昌,遂反。舟次女兒港,趨還,乘夜破新城門而入。愈倉卒聞變,以數十騎走,數與賊遇。從騎死且盡,窘甚。連易三馬,馬輒踣。最後得養子馬乘之,始得奪撫州門以出,奔還應天。太祖弗之罪也。既而徐達還師復洪都,復命愈佐大都督朱文正鎮之。其明年,友諒衆六十萬入寇,樓船高與城等,乘漲直抵城下,圍數百重。愈分守撫州門,當要衝。友諒親督衆來攻,城壞且三十餘丈,愈且築且戰。敵攻益急,晝夜不解甲者三月。太祖自將來援,圍始解,論功與克敵等。太祖已平武昌,使愈帥兵徇江西未附州縣。鄧克明之弟志清據永豐,有卒二萬。愈擊破之,擒其大帥五十餘人。從常遇春平沙坑、麻嶺諸寨,進兵取吉安,圍贛州,五月乃克之。進江西行省右丞,時年二十八。兵興,諸將早貴未有如愈與李文忠者。 愈為人簡重慎密,不憚危苦,將軍嚴,善撫降附。其徇安福也,部卒有虜掠者。判官潘樞入謁,面責之。愈驚起謝,趣下令掠民者斬,索軍中所得子女盡出之。樞因閉置空舍中,自坐舍外,作糜食之。卒有謀乘夜劫取者,愈鞭之以徇。樞悉護遣還其家,民大悅。已而遇春克襄陽,以愈為湖廣行省平章鎮其地,賜以書曰:「爾戍襄陽,宜謹守法度。山寨來歸者,兵民悉仍故籍,小校以下悉令屯種,且耕且戰。爾所戍地鄰擴廓,若爾愛加於民,法行於軍,則彼所部皆將慕義來歸,如脫虎口就慈母。我賴爾如長城,爾其勉之。」愈披荊棘,立軍府營屯,拊循招徠,威惠甚著。 吳元年建御史臺,召為右御史大夫,領臺事。洪武元年兼太子諭德。大軍經略中原,愈為征戍將軍,帥襄、漢兵取南陽以北未附州郡。遂克唐州,進攻南陽,敗元兵於瓦店,逐北抵城下,遂克之,擒史國公等二十六人。隨、葉、舞陽、魯山諸州縣相繼降。攻下牛心、光石、洪山諸山寨,均、房、金、商之地悉定。三年,以征虜左副副將軍從大將軍出定西。擴廓屯車道峴,愈直抵其壘,立柵逼之,擴廓敗走。分兵自臨洮進克河州,招諭吐蕃諸酋長,宣慰何鎖南普等皆納印請降。追豫王至西黃河,抵黑松林,破斬其大將。河州以西朶甘、烏斯藏諸部悉歸附。出甘肅西北數千里而還。論功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右柱國,封衞國公,同參軍國事,歲祿三千石,予世券。 四年伐蜀,命愈赴襄陽練軍馬,運糧給軍士。五年,辰、澧諸蠻作亂,以愈為征南將軍,江夏侯周德興、江陰侯吳良為副,討之。愈帥楊璟、黃彬出澧州,克四十八洞,又捕斬房州反者。六年,以右副將軍從徐達巡西北邊。十年,吐番川藏為梗,剽貢使,愈以征西將軍偕副將軍沐英討之。分兵為三道,窮追至崑崙山,俘斬萬計,獲馬牛羊十餘萬,留兵戍諸要害乃還。道病,至壽春卒,年四十一。追封寧河王,諡武順。 長子鎮嗣,改封申國公,以征南副將軍平永新龍泉山寇。再出塞,有功。其妻,李善長外孫也,善長敗,坐姦黨誅。弟銘錦衣衞指揮僉事,征蠻,卒於軍。有子源為鎮後。弘治中,授源孫炳為南京錦衣衞世指揮使。嘉靖十一年詔封炳子繼坤定遠侯。五傳至文明,崇禎末,死流賊之難。 湯和,字鼎臣,濠人,與太祖同里閈。幼有奇志,嬉戲嘗習騎射,部勒羣兒。及長,身長七尺,倜儻多計略。郭子興初起,和帥壯士十餘人歸之,以功授千戶。從太祖攻大洪山,克滁州,授管軍總管。從取和州。時諸將多太祖等夷,莫肯為下。和長太祖三歲,獨奉約束甚謹,太祖甚悅之。從定太平,獲馬三百。從擊陳埜先,流矢中左股,拔矢復鬬,卒與諸將破擒埜先。別下溧水、句容,從定集慶。從徐達取鎮江,進統軍元帥。徇奔牛、呂城,降陳保二。取金壇、常州,以和為樞密院同僉守之。 常與吳接境,張士誠間諜百出,和防禦嚴密,敵莫能窺。再寇,再擊却之,俘斬千計。進攻無錫,大破吳軍於錫山,走莫天祐,獲其妻子,進中書左丞。以舟師徇黃楊山,敗吳水軍,獲千戶四十九人,拜平章政事。援長興,與張士信戰城下。城中兵出夾擊,大敗之,俘卒八千,解圍而還。討平江西諸山寨。永新守將周安叛,進擊敗之,連破其十七寨,圍城三月,克之,執安以獻,還守常州。從大軍伐士誠,克太湖水寨,下吳江州,圍平江,戰於閶門,飛礮傷左臂,召還應天,創愈復往,攻克之,論功賜金帛。 初建御史臺,以和為左御史大夫兼太子諭德。尋拜征南將軍,與副將軍吳禎帥常州、長興、江陰諸軍,討方國珍。渡曹娥江,下餘姚、上虞,取慶元。國珍走入海,追擊敗之,獲其大帥二人、海舟二十五艘,斬馘無算,還定諸屬城。遣使招國珍,國珍詣軍門降,得卒二萬四千,海舟四百餘艘。浙東悉定。遂與副將軍廖永忠伐陳友定,自明州由海道乘風抵福州之五虎門,駐師南臺,使人諭降。不應,遂圍之。敗平章曲出於城下。參政袁仁請降,遂乘城入。分兵徇興化、漳、泉及福寧諸州縣。進拔延平,執友定送京師。時洪武元年正月也。 大軍方北伐,命造舟明州,運糧輸直沽。海多颶風,輸鎮江而還。拜偏將軍。從大將軍西征,與右副將軍馮勝自懷慶踰太行,取澤、潞、晉、絳諸州郡。從大將軍拔河中。明年,渡河入潼關,分兵趨涇州,使部將招降張良臣,既而叛去。會大軍圍慶陽,執斬之。又明年,復以右副副將軍從大將軍敗擴廓於定西,遂定寧夏,逐北至察罕腦兒,擒猛將虎陳,獲馬牛羊十餘萬。徇東勝、大同、宣府皆有功。還,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榮祿大夫、柱國,封中山侯,歲祿千五百石,予世券。 四年拜征西將軍,與副將軍廖永忠帥舟師溯江伐夏。夏人以兵扼險,攻不克。江水暴漲,駐師大溪口,久不進,而傅友德已自秦、隴深入,取漢中。永忠先驅破瞿塘關,入夔州。和乃引軍繼之,入重慶,降明昇。師還,友德、永忠受上賞,而和不及。明年從大將軍北伐,遇敵於斷頭山,戰敗,亡一指揮,帝不問。尋與李善長營中都宮闕。鎮北平,甓彰德城。征察罕腦兒,大捷。九年,伯顏帖木兒為邊患,以征西將軍防延安。伯顏乞和,乃還。十一年春,進封信國公,歲祿三千石,議軍國事。數出中都、臨清、北平練軍伍,完城郭。十四年以左副將軍出塞,征乃兒不花,破敵灰山營,獲平章別里哥、樞密使久通而還。十八年,思州蠻叛,以征虜將軍從楚王討平之,俘獲四萬,擒其酋以歸。 和沉敏多智數,頗有酒過。守常州時,嘗請事於太祖,不得,醉出怨言曰:「吾鎮此城,如坐屋脊,左顧則左,右顧則右。」太祖聞而銜之。平中原師還論功,以和征閩時放遣陳友定餘孽,八郡復擾,師還,為秀蘭山賊所襲,失二指揮,故不得封公。伐蜀還,面數其逗撓罪。頓首謝,乃已。其封信國公也,猶數其常州時過失,鐫之券。於時,帝春秋寖高,天下無事,魏國、曹國皆前卒,意不欲諸將久典兵,未有以發也。和以間從容言:「臣犬馬齒長,不堪復任驅策,願得歸故鄉,為容棺之墟,以待骸骨。」帝大悅,立賜鈔治第中都,並為諸公、侯治第。 既而倭寇上海,帝患之,顧謂和曰:「卿雖老,強為朕一行。」和請與方鳴謙俱。鳴謙,國珍從子也,習海事,常訪以禦倭策。鳴謙曰:「倭海上來,則海上禦之耳。請量地遠近,置衞所,陸聚步兵,水具戰艦,則倭不得入,入亦不得傅岸。近海民四丁籍一以為軍,戍守之,可無煩客兵也。」帝以為然。和乃度地浙西東,並海設衞所城五十有九,選丁壯三萬五千人築之,盡發州縣錢及籍罪人貲給役。役夫往往過望,而民不能無擾,浙人頗苦之。或謂和曰:「民讟矣,奈何?」和曰:「成遠算者不恤近怨,任大事者不顧細謹,復有讟者,齒吾劍。」踰年而城成。稽軍次,定考格,立賞令。浙東民四丁以上者,戶取一丁戍之,凡得五萬八千七百餘人。明年,閩中並海城工竣,和還報命,中都新第亦成。和帥妻子陛辭,賜黃金三百兩、白金二千兩、鈔三千錠、彩幣四十有副,夫人胡氏賜亦稱是。並降璽書褒諭,諸功臣莫得比焉。自是和歲一朝京師。 二十三年朝正旦,感疾失音。帝即日臨視,惋嘆久之,遣還里。疾小間,復命其子迎至都,俾以安車入內殿,宴勞備至,賜金帛御膳法酒相屬。二十七年,病寖篤不能興。帝思見之,詔以安車入覲,手拊摩之,與叙里閈故舊及兵興艱難事甚悉。和不能對,稽首而已。帝為流涕,厚賜金帛為葬費。明年八月卒,年七十,追封東甌王,諡襄武。 和晚年益為恭慎,入聞國論,一語不敢外泄。媵妾百餘,病後悉資遣之。所得賞賜,多分遺鄉曲,見布衣時故交遺老,歡如也。當時公、侯諸宿將坐姦黨,先後麗法,稀得免者,而和獨享壽考,以功名終。嘉靖間,東南苦倭患,和所築沿海城戍,皆堅緻,久且不圮,浙人賴以自保,多歌思之。巡按御史請於朝,立廟以祀。 和五子。長子鼎為前軍都督僉事,從征雲南,道卒。少子醴,積功至左軍都督同知,征五開,卒於軍。鼎子晟,晟子文瑜,皆早世,不得嗣。英宗時,文瑜子傑乞嗣爵,竟以歷四十餘年未襲,罷之。傑無子,以弟倫之子紹宗為後。孝宗錄功臣後,授紹宗南京錦衣衞世指揮使。嘉靖十一年封靈璧侯,食祿千石。傳子至孫世隆,隆慶中協守南京,兼領後府,改提督漕運,歷四十餘年,以勞加太子太保,進少保。卒,諡僖敏。傳爵至明亡乃絕。 和曾孫胤勣,字公讓。為諸生,工詩,負才使氣。巡撫尚書周忱使作啟事,即席具數萬言。忱薦之朝。少保于謙召詢古今將略及兵事,胤勣應對如響。累授錦衣千戶。偕中書舍人趙榮通問英宗於沙漠,脫脫不花問中朝事,慷慨酬答不少屈。景泰中,用尚書胡濙薦,署指揮僉事。天順中,錦衣偵事者摭胤勣舊事以聞,謫為民。成化初,復故官。三年擢署都指揮僉事,為延綏東路參將,分守孤山堡。孤山最當寇衝,胤勣奏請築城聚糧,增兵戍守。未報,寇大至。胤勣病,力疾上馬,陷伏死。事聞,贈祭如例。 沐英,字文英,定遠人。少孤,從母避兵,母又死。太祖與孝慈皇后憐之,撫為子,從朱姓。年十八,授帳前都尉,守鎮江。稍遷指揮使,守廣信。已,從大軍征福建,破分水關,略崇安,別破閔溪十八寨,縛馮谷保。始命復姓。移鎮建寧,節制邵武、延平、汀州三衞。尋遷大都督府僉事,進同知。府中機務繁積,英年少明敏,剖決無滯。后數稱其才,帝亦器重之。 洪武九年命乘傳詣關、陝,抵熙河,問民疾苦,事有不便,更置以聞。明年充征西副將軍,從衞國公鄧愈討吐番,西略川、藏,耀兵崑崙。功多,封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榮祿大夫、柱國、西平侯,食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明年拜征西將軍,討西番,敗之土門峽。徑洮州,獲其長阿昌失納,築城東籠山,擊擒酋長三副使癭嗉子等,平朶甘納兒七站,拓地數千里,俘男女二萬、雜畜二十餘萬,乃班師。元國公脫火赤等屯和林,數擾邊。十三年命英總陝西兵出塞,略亦集乃路,渡黃河,登賀蘭山,涉流沙,七日至其境。分四翼夜擊之,而自以驍騎衝其中堅。擒脫火赤及知院愛足等,獲其全部以歸。明年,又從大將軍北征,異道出塞,略公主山長寨,克全寧四部,度臚朐河,執知院李宣,盡俘其衆。 尋拜征南右副將軍,同永昌侯藍玉從將軍傅友德取雲南。元梁王遣平章達里麻以兵十餘萬拒於曲靖。英乘霧趨白石江。霧霽,兩軍相望,達里麻大驚。友德欲渡江,英曰:「我兵罷,懼為所扼。」乃帥諸軍嚴陳,若將渡者。而奇兵從下流濟,出其陳後,張疑幟山谷間,人吹一銅角。元兵驚擾。英急麾軍渡江,以善泅者先之,長刀斫其軍。軍却,師畢濟。鏖戰良久,復縱鐵騎,遂大敗之,生擒達里麻,僵屍十餘里。長驅入雲南,梁王走死,右丞觀音保以城降,屬郡皆下。獨大理倚點蒼山、洱海,扼龍首、龍尾二關。關故南詔築,土酋段世守之。英自將抵下關,遣王弼由洱水東趨上關,胡海由石門間道渡河,扳點蒼山而上,立旗幟。英亂流斬關進,山上軍亦馳下,夾擊,擒段世,遂拔大理。分兵收未附諸蠻,設官立衞守之。回軍,與友德會滇池,分道平烏撒、東川、建昌、芒部諸蠻,立烏撒、畢節二衞。土酋楊苴等復煽諸蠻二十餘萬圍雲南城。英馳救,蠻潰竄山谷中,分兵捕滅之,斬級六萬。明年詔友德及玉班師,而留英鎮滇中。 十七年,曲靖亦佐酋作亂,討降之。因定普定、廣南諸蠻,通田州糧道。二十年平浪穹蠻,奉詔自永寧至大理,六十里設一堡,留軍屯田。明年,百夷思倫發叛,誘羣蠻入寇摩沙勒寨,遣都督甯正擊破之。二十二年,思倫發復寇定邊,衆號三十萬。英選騎三萬馳救,置火礮勁弩為三行。蠻敺百象,被甲荷欄楯,左右挾大竹為筒,筒置摽鎗,銳甚。英分軍為三,都督馮誠將前軍,甯正將左,都指揮同知湯昭將右。將戰,令曰:「今日之事,有進無退。」因乘風大呼,礮弩並發,象皆反走。昔剌亦者,寇梟將也,殊死鬬,左軍小却。英登高望之,取佩刀,命左右斬帥首來。左帥見一人握刀馳下,恐,奮呼突陣。大軍乘之,斬馘四萬餘人,生獲三十七象,餘象盡殪。賊渠帥各被百餘矢,伏象背以死。思倫發遁去,諸蠻震慴,麓川始不復梗。已,會穎國公傅友德討平東川蠻,又平越州酋阿資及廣西阿赤部。是年冬,入朝,賜宴奉天殿,賚黃金二百兩、白金五千兩、鈔五百錠、綵幣百疋,遣還。陛辭,帝親拊之曰:「使我高枕無南顧憂者,汝英也。」還鎮,再敗百夷於景東。思倫發乞降,貢方物。阿資又叛,擊降之。南中悉定。使使以兵威諭降諸番,番部有重譯入貢者。 二十五年六月,聞皇太子薨,哭極哀。初,高皇后崩,英哭至嘔血。至是感疾,卒於鎮,年四十八。軍民巷哭,遠夷皆為流涕。歸葬京師,追封黔寧王,諡昭靖,侑享太廟。 英沉毅寡言笑,好賢禮士,撫卒伍有恩,未嘗妄殺。在滇,百務具舉,簡守令,課農桑,歲較屯田增損以為賞罰,墾田至百萬餘畝。滇池隘,浚而廣之,無復水患。通鹽井之利以來商旅,辨方物以定貢稅,視民數以均力役。疎節濶目,民以便安。居常讀書不釋卷,暇則延諸儒生講說經史。太祖初起時,數養他姓為子,攻下郡邑,輒遣之出守,多至二十餘人,惟英在西南勳最大。子春、晟、昂皆鎮雲南。昕駙馬都尉,尚成祖女常寧公主。 春,字景春,材武有父風。年十七,從英征西番,又從征雲南,從平江西寇,皆先登。積功授後軍都督府僉事。羣臣請試職,帝曰:「兒,我家人,勿試也。」遂予實授。嘗命錄烈山囚,又命鞫叛黨於蔚州,所開釋各數百人。英卒,命嗣爵,鎮雲南。洪武二十六年,維摩十一寨亂,遣瞿能討平之。明年平越嶲蠻,立瀾滄衞。其冬,阿資復叛,與何福討之。春曰:「此賊積年逋誅者,以與諸土酋姻婭,輾轉亡匿。今悉發諸酋從軍,縻繫之,而多設營堡,制其出入,授首必矣。」遂趨越州,分道逼其城,伏精兵道左,以羸卒誘賊,縱擊大敗之。阿資亡山谷中,春陰結旁近土官,詗知所在,樹壘斷其糧道。賊困甚。已,出不意擣其巢,遂擒阿資,並誅其黨二百四十人。越州遂平。廣南酋儂貞佑糾黨蠻拒官軍,破擒之,俘斬千計。寧遠酋刀拜爛依交阯不順命,遣何福討降之。 三十年,麓川宣慰使思倫發為其屬刀幹孟所逐,來奔。春挾與俱朝,受上方略,遂拜春為征虜前將軍,帥何福、徐凱討之。先以兵送思倫發於金齒,檄幹孟來迎。不應。乃選卒五千,令福與瞿能將,踰高良公山,直擣南甸,大破之,斬其酋刀名孟。回軍擊景罕寨。賊乘高堅守,官軍糧且盡,福告急。春帥五百騎救之,夜渡怒江,旦抵寨,下令騎騁,揚塵蔽天。賊大驚潰。乘勝擊崆峒寨,亦潰。前後降者七萬人。將士欲屠之,春不可。幹孟乞降,帝不許,命春總滇、黔、蜀兵攻之。未發而春卒,年三十六。諡惠襄。 春在鎮七年,大修屯政,闢田三十餘萬畝,鑿鐵池河,灌宜良涸田數萬畝,民復業者五千餘戶,為立祠祀之。無子,弟晟嗣。 晟,字景茂,少凝重,寡言笑,喜讀書。太祖愛之。歷官後軍左都督。建文元年嗣侯。比就鎮,而何福已破擒刀幹孟,歸思倫發。亡何,思倫發死,諸蠻分據其地,晟討平之。以其地為三府二州五長官司,又於怒江西置屯衞千戶所戍之,麓川遂定。初,岷王封雲南,不法,為建文帝所囚。成祖即位,遣歸藩,益驕恣。晟稍持之。王怒,譖晟。帝以王故詔誡晟,貽書岷王,稱其父功,毋督過。 永樂三年,八百大甸寇邊,遏貢使,晟會車里、木邦討定之。明年大發兵討交阯,拜晟征夷左副將軍,與大將軍張輔異道自雲南入。遂由蒙自徑野蒲斬木通道,奪猛烈、掤華諸關隘。舁舟夜出洮水,渡富良江,與輔會師。共破多邦城,擣其東西二都,盪諸巢,擒偽王黎季犛,語在輔傳。論功封黔國公,歲祿三千石,予世券。 交阯簡定復叛,命晟佩征夷將軍印討之,戰生厥江,敗績。輔再出帥師合討,擒定送京師。輔還,晟留捕陳季擴,連戰不能下。輔復出帥師會晟,窮追至占城,獲季擴,乃班師,晟亦受上賞。十七年,富州蠻叛,晟引兵臨之,弗攻,使人譬曉,竟下之。 仁宗立,加太傅,鑄征南將軍印給之。沐氏繼鎮者,輒予印以為常。宣德元年,交阯黎利勢熾,詔晟會安遠侯柳升進討。升敗死,晟亦退兵。羣臣交劾晟,帝封其章示之。正統三年,麓川思任發反。晟抵金齒,與弟昂及都督方政會兵。政為前鋒,破賊沿江諸寨,大軍逐北至高黎共山下,再破之。明年復破其舊寨。政中伏死,官軍敗績。晟引還,慚懼發病,至楚雄卒。贈定遠王,諡忠敬。 晟席父兄業,用兵非所長,戰數不利。朝廷以其絕遠,且世將,寬假之。而滇人懾晟父子威信,莊事如朝廷。片楮下,土酋具威儀出郭迎,盥而後啟,曰:「此令旨也。」晟久鎮,置田園三百六十區,資財充牣,善事朝貴,賂遺不絕,以故得中外聲。晟有子斌,字文輝,幼嗣公爵,居京師,而以昂代鎮。 昂,字景高,初為府軍左衞指揮僉事。成祖將使晟南討,乃擢昂都指揮同知,領雲南都司,累遷至右都督。正統四年佩將印,討麓川,抵金齒。畏賊盛,遷延者久之。參將張榮前驅至芒部敗,昂不救,引還,貶秩二級。已,思任發入寇,擊却之,又捕斬師宗反者。六年,兵部尚書王驥、定西伯蔣貴將大軍討思任發,昂主餽運。賊破,復昂職,命督軍捕思任發,不能得。十年,昂卒。贈定邊伯,諡武襄。 斌始之鎮,會緬甸執思任發送京師,其子思機發來襲,斌擊却之。思機發復據孟養。十三年復大發兵,使驥等討之,而斌為後拒,督餉無乏。卒,贈太傅,諡榮康。 子琮幼,景泰初,命昂孫璘以都督同知代鎮。璘字廷章,素儒雅,滇人易之,既而號令肅然不可犯,天順初卒。琮猶幼,擢璘弟錦衣副千戶瓚為都督同知,往代。居七年,先後討平霑祿諸寨及土官之搆兵者,降思卜發,勒還諸蠻侵地。功多,然頗黷貨。 成化三年春,琮始之鎮,而以瓚為副總兵,移鎮金齒。琮字廷芳,通經義,能詞章,屬夷餽贄無所受。尋甸酋殺兄子,求為守,琮捕誅之。廣西土官虐,所部為亂,琮請更設流官,民大便。以次討平馬龍、麗江、劍川、順寧、羅雄諸叛蠻,捕擒橋甸、南窩反者。卒,贈太師,諡武僖。無子,以瓚孫崑嗣。 崑字元中,初襲錦衣指揮僉事。琮撫為子,朝議以崑西平侯裔孫當嗣侯,而守臣爭之,謂滇人知黔國公不知西平侯也,侯之恐為所輕。孝宗以為然,令嗣公,佩印如故。弘治十二年平龜山、竹箐諸蠻,又平普安賊,再益歲祿。正德二年,師宗民阿本作亂,與都御史吳文度督兵分三道進。一出師宗,一出羅雄,一出彌勒,而別遣一軍伏盤江,截賊巢,遂大破之。七年,安南長官司那代爭襲,殺土官,復與都御史顧源討擒之,再加太子太傅。崑初喜文學,自矜厲,其後通賂權近,所請無不得。寖驕,凌三司,使從角門入。諸言官論劾者,輒得罪去。卒,贈太師,諡莊襄。 子紹勛嗣。尋甸土舍安銓叛,都御史傅習討之,敗績。武定土舍鳳朝文亦叛,與銓連兵攻雲南,大擾。世宗遣尚書伍文定將大軍征之。未至,而紹勛督所部先進,告土官子弟當襲者,先予冠帶,破賊後當為請。衆多奮戰,賊大敗。朝文絕普渡河走,追斬之東川。銓還尋甸,列砦數十,官軍攻破之,擒銓於芒部。先後擒賊黨千餘人,俘斬無算。時嘉靖七年也。捷聞,加太子太傅,益歲祿。而是時老撾、木邦、孟養、緬甸、孟密相仇殺,師宗、納樓、思陀、八寨皆亂,久不解。紹勛使使者徧歷諸蠻,諷以武正、尋甸事,皆慴伏,願還侵地,而木邦、孟養俱貢方物謝罪。南中悉定。紹勛有勇略,用兵輒勝。卒,贈太師,諡敏靖。 子朝輔嗣。都御史劉渠索賂,朝輔與之,因上章言:「臣家世守茲土,上下相承。今有司紛更典制,關臣職守,率不與聞,接見不循故例。臣疎遠孤危,動作掣肘,無以彈壓蠻方。乞申敕諸臣,悉如其舊。」詔許之。給事中萬虞愷劾朝輔,並論渠。詔罷渠而令朝輔治事如故。卒,贈太保,諡恭僖。 二子融、鞏皆幼。詔視琮、璘故事,令融嗣公,給半祿,而授朝輔弟朝弼都督僉事,佩印代鎮,居三年,融卒,鞏當嗣,朝弼心害之,於是朝弼嫡母李請護鞏居京師,待其長而還鎮,報可。鞏未至京卒,朝弼遂得嗣。嘉靖三十年,元江土舍那鑑叛。詔朝弼與都御史石簡討之,分五軍薄其城。城垂拔,以瘴發引還。詔罷簡,將再出師。鑑懼仰藥死,乃已。四十四年討擒叛蠻阿方李向陽。隆慶初,平武定叛酋鳳繼祖,破賊巢三十餘。朝弼素驕,事母嫂不如禮,奪兄田宅,匿罪人蔣旭等,用調兵火符遣人詗京師。乃罷朝弼,以其子昌祚嗣,給半祿。朝弼怏怏,益放縱。葬母至南京,都御史請留之。詔許還滇,毋得預滇事。朝弼恚,欲殺昌祚。撫、按交章言狀,並發其殺人通番諸不法事,逮繫詔獄論死。援功,錮之南京,卒。 昌祚初以都督僉事總兵官鎮守,久之嗣公爵。萬曆元年,姚安蠻羅思等叛,殺郡守。昌祚與都御史鄒應龍發土、漢兵討之,破向寧、鮓摩等十餘寨,犁其巢,盡得思等。十一年,隴川賊岳鳳叛附緬甸,挾其兵侵旁近土司。昌祚壁洱海,督裨將鄧子龍、劉綎等斬木邦叛酋罕虔,以暑瘴退師。明年復攻罕虔故巢,三道並入,擒其酋罕招等,又破緬兵於猛臉。岳鳳隆。論功太子太保,悉食故祿。復以次平羅雄諸叛蠻,再賜銀幣。緬兵攻猛廣,昌祚會師壁永昌,緬人遁,追擊至那莫江,瘴作而還。二十一年,緬人復入寇,昌祚逐之。連戰俱捷,遂傅於緬,會羣蠻內亂乃還。 沐氏在滇久,威權日盛,尊重擬親王。昌祚出,僉事楊寅秋不避道,昌祚笞其輿人。寅秋訴於朝,下詔切責。已,以病,命子叡代鎮。武定土酋阿克叛,攻會城,脅府印去。叡被逮下獄,昌祚復理鎮事。卒,孫啟元嗣。卒,子天波嗣。十餘年而土司沙定洲作亂,天波奔永昌。亂定,復歸於滇。永明王由榔入滇,天波任職如故。已,從奔緬甸。緬人欲劫之,不屈死。初,沙定洲之亂,天波母陳氏、妻焦氏自焚死。後天波奔緬,妾夏氏不及從,自縊死。踰數十日收葬,支體不壞,人以為節義所感焉。 贊曰:明興諸將,以六王為稱首。非獨功茂,亦由其忠誠有以契主知焉。親莫如岐陽,舊莫如東甌,而寧河、黔寧皆以英年膺腹心之寄。汗馬宣勞,純勤不二,旂常炳燿,洵無愧矣。岐陽敦詩說禮,以儒雅見重,東甌乞身歸第,以明哲自全,皆卓然非人所能及。獨黔寧威震遐荒,剖符弈世,勳名與明相始終。而寧河盡瘁馳驅,功高齡促,後嗣亦少所表見。論者謂諸王之遺澤,隆替有殊,然而中山有增壽,與岐陽之有景隆,追溯先烈,不無遺憾。榮遇之弗齊,亦安見其有幸有不幸哉。 李善長 汪廣洋 李善長,字百室,定遠人。少讀書有智計,習法家言,策事多中。太祖略地滁陽,善長迎謁。知其為里中長者,禮之,留掌書記。嘗從容問曰:「四方戰鬬,何時定乎?」對曰:「秦亂,漢高起布衣,豁達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殺人,五載成帝業。今元綱既紊,天下土崩瓦解。公濠產,距沛不遠。山川王氣,公當受之。法其所為,天下不足定也。」太祖稱善。從下滁州,為參謀,預機畫,主饋餉,甚見親信。太祖威名日盛,諸將來歸者,善長察其材,言之太祖。復為太祖布欵誠,使皆得自安。有以事力相齟齬者,委曲為調護。郭子興中流言,疑太祖,稍奪其兵柄。又欲奪善長自輔,善長固謝弗往。太祖深倚之。太祖軍和陽,自將擊雞籠山寨,少留兵佐善長居守。元將諜知來襲,設伏敗之,太祖以為能。 太祖得巢湖水師,善長力贊渡江。既拔采石,趨太平,善長預書榜禁戢士卒。城下,即揭之通衢,肅然無敢犯者。太祖為太平興國翼大元帥,以為帥府都事。從克集慶。將取鎮江,太祖慮諸將不戢下,乃佯怒欲置諸法,善長力救得解。鎮江下,民不知有兵。太祖為江南行中書省平章,以為參議。時宋思顏、李夢庚、郭景祥等俱為省僚,而軍機進退,賞罰章程,多決於善長。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命兼領府司馬,進行省參知政事。 太祖為吳王,拜右相國。善長明習故事,裁決如流,又嫺於辭命。太祖有所招納,輒令為書。前後自將征討,皆命居守,將吏帖服,居民安堵,轉調兵餉無乏。嘗請榷兩淮鹽,立茶法,皆斟酌元制,去其弊政。既復制錢法,開鐵冶,定魚稅,國用益饒,而民不困。吳元年九月論平吳功,封善長宣國公。改官制,尚左,以為左相國。太祖初渡江,頗用重典,一日,謂善長:「法有連坐三條,不已甚乎?」善長因請自大逆而外皆除之,遂命與中丞劉基等裁定律令,頒示中外。 太祖即帝位,追帝祖考及冊立后妃太子諸王,皆以善長充大禮使。置東宮官屬,以善長兼太子少師,授銀青榮祿大夫、上柱國,錄軍國重事,餘如故。已,帥禮官定郊社宗廟禮。帝幸汴梁,善長留守,一切聽便宜行事。尋奏定六部官制,議官民喪服及朝賀東宮儀。奉命監修元史,編祖訓錄、大明集禮諸書。定天下嶽瀆神祇封號,封建諸王,爵賞功臣,事無巨細,悉委善長與諸儒臣謀議行之。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帝謂:「善長雖無汗馬勞,然事朕久,給軍食,功甚大,宜進封大國。」乃授開國輔運推誠守正文臣、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太師、中書左丞相,封韓國公,歲祿四千石,子孫世襲。予鐵券,免二死,子免一死。時封公者,徐達、常遇春子茂、李文忠、馮勝、鄧愈及善長六人。而善長位第一,制詞比之蕭何,褒稱甚至。 善長外寬和,內多忮刻。參議李飲冰、楊希聖,稍侵善長權,即按其罪奏黜之。與中丞劉基爭法而訽。基不自安,請告歸。太祖所任張昶、楊憲、汪廣洋、胡惟庸皆獲罪,善長事寄如故。貴富極,意稍驕,帝始微厭之。四年以疾致仕,賜臨濠地若干頃,置守塚戶百五十,給佃戶千五百家,儀仗士二十家。踰年,病愈,命董建臨濠宮殿。徒江南富民十四萬田濠州,以善長經理之,留濠者數年。七年擢善長弟存義為太僕丞,存義子伸、佑皆為羣牧所官。九年以臨安公主歸其子祺,拜駙馬都尉。初定婚禮,公主修婦道甚肅。光寵赫奕,時人豔之。祺尚主後一月,御史大夫汪廣洋、陳寧疏言:「善長狎寵自恣,陛下病不視朝幾及旬,不問候。駙馬都尉祺六日不朝,宣至殿前,又不引罪,大不敬。」坐削歲祿千八百石。尋命與曹國公李文忠總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同議軍國大事,督圜丘工。 丞相胡惟庸初為寧國知縣,以善長薦,擢太常少卿,後為丞相,因相往來。而善長弟存義子佑,惟庸從女壻也。十三年,惟庸謀反伏誅,坐黨死者甚衆,善長如故。御史臺缺中丞,以善長理臺事,數有所建白。十八年,有人告存義父子實惟庸黨者,詔免死,安置崇明。善長不謝,帝銜之。又五年,善長年已七十有七,耄不檢下。嘗欲營第,從信國公湯和假衞卒三百人,和密以聞。四月,京民坐罪應徙邊者,善長數請免其私親丁斌等。帝怒按斌,斌故給事惟庸家,因言存義等往時交通惟庸狀。命逮存義父子鞫之,詞連善長,云:「惟庸有反謀,使存義陰說善長。善長驚叱曰:『爾言何為者!審爾,九族皆滅。』已,又使善長故人楊文裕說之云:『事成當以淮西地封為王。』善長驚不許,然頗心動。惟庸乃自往說善長,猶不許。居久之,惟庸復遣存義進說,善長歎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為之。』」或又告善長云:「將軍藍玉出塞,至捕魚兒海,獲惟庸通沙漠使者封績,善長匿不以聞。」於是御史交章劾善長。而善長奴盧仲謙等,亦告善長與惟庸通賂遺,交私語。獄具,謂善長元勳國戚,知逆謀不發舉,狐疑觀望懷兩端,大逆不道。會有言星變,其占當移大臣。遂幷其妻女弟姪家口七十餘人誅之。而吉安侯陸仲亨、延安侯唐勝宗、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等,皆同時坐惟庸黨死,而已故營陽侯楊璟、濟寧侯顧時等追坐者又若干人。帝手詔條列其罪,傅著獄辭,為昭示姦黨三錄,布告天下。善長子祺與主徙江浦,久之卒。祺子芳、茂,以公主恩得不坐。芳為留守中衞指揮,茂為旗手衞鎮撫,罷世襲。 善長死之明年,虞部郎中王國用上言:「善長與陛下同心,出萬死以取天下,勳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親戚拜官,人臣之分極矣。藉令欲自圖不軌,尚未可知,而今謂其欲佐胡惟庸者,則大謬不然。人情愛其子,必甚於兄弟之子,安享萬全之富貴者,必不僥倖萬一之富貴。善長與惟庸,猶子之親耳,於陛下則親子女也。使善長佐惟庸成,不過勳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納妃而已矣,寧復有加於今日?且善長豈不知天下之不可倖取。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身為齏粉,覆宗絕祀,能保首領者幾何人哉?善長胡乃身見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為此者,必有深讐激變,大不得已,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今善長之子祺備陛下骨肉親,無纖芥嫌,何苦而忽為此。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殺之以應天象,則尤不可。臣恐天下聞之,謂功如善長且如此,四方因之解體也。今善長已死,言之無益,所願陛下作戒將來耳。」太祖得書,竟亦不罪也。 汪廣洋,字朝宗,高郵人,流寓太平。太祖渡江,召為元帥府令史,江南行省提控。置正軍都諫司,擢諫官,遷行省都事,累進中書右司郎中。尋知驍騎衞事,參常遇春軍務。下贛州,遂居守,拜江西參政。 洪武元年,山東平,以廣洋廉明持重,命理行省,撫納新附,民甚安之。是年召入為中書省參政。明年出參政陝西。三年,李善長病,中書無官,召廣洋為右丞。時左丞楊憲專決事。廣洋依違之,猶為所忌,嗾御史劾廣洋奉母無狀。帝切責,放還鄉。憲再奏,徙海南。憲誅,召還。其冬,封忠勤伯,食祿三百六十石。誥詞稱其剸繁治劇,屢獻忠謀,比之子房、孔明。及善長以病去位,遂以廣洋為右丞相,參政胡惟庸為左丞。廣洋無所建白,久之,左遷廣東行省參政,而帝心終善廣洋,復召為左御史大夫。十年復拜右丞相。廣洋頗耽酒,與惟庸同相,浮沉守位而已。帝數誡諭之。 十二年十二月,中丞凃節言劉基為惟庸毒死,廣洋宜知狀。帝問之,對曰:「無有。」帝怒,責廣洋朋欺,貶廣南。舟次太平,帝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在中書不發楊憲姦,賜敕誅之。 廣洋少師余闕,淹通經史,善篆隸,工為歌詩。為人寬和自守,與姦人同位而不能去,故及於禍。 贊曰:明初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筦領樞要,率以勳臣領其事。然徐達、李文忠等數受命征討,未嘗專理省事。其從容丞弼之任者,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人而已。惟庸敗後,丞相之官遂廢不設。故終明之世,惟善長、廣洋得稱丞相。獨惜善長以布衣徒步,能擇主於草昧之初,委身勠力,贊成鴻業,遂得剖符開國,列爵上公,乃至富極貴溢,於衰暮之年自取覆滅。廣洋謹厚自守,亦不能發姦遠禍。俱致重譴,不亦大負爰立之初心,而有愧置諸左右之職業也夫。 劉基子璉 璟 宋濂 葉琛 章溢子存道 劉基,字伯溫,青田人。曾祖濠,仕宋為翰林掌書。宋亡,邑子林融倡義旅。事敗,元遣使簿錄其黨,多連染。使道宿濠家,濠醉使者而焚其廬,籍悉毀。使者計無所出,乃為更其籍,連染者皆得免。基幼穎異,其師鄭復初謂其父爚曰:「君祖德厚,此子必大君之門矣。」元至順間,舉進士,除高安丞,有廉直聲。行省辟之,謝去。起為江浙儒學副提舉,論御史失職,為臺臣所阻,再投劾歸。基博通經史,於書無不窺,尤精象緯之學。西蜀趙天澤論江左人物,首稱基,以為諸葛孔明儔也。 方國珍起海上,掠郡縣,有司不能制。行省復辟基為元帥府都事。基議築慶元諸城以逼賊,國珍氣沮。及左丞帖里帖木兒招諭國珍,基言方氏兄弟首亂,不誅無以懲後。國珍懼,厚賂基。基不受。國珍乃使人浮海至京,賄用事者。遂詔撫國珍,授以官,而責基擅威福,羇管紹興,方氏遂愈橫。亡何,山寇蜂起,行省復辟基剿捕,與行院判石抹宜孫守處州。經略使李國鳳上其功,執政以方氏故抑之,授總管府判,不與兵事。基遂棄官還青田,著郁離子以見志。時避方氏者爭依基,基稍為部署,寇不敢犯。 及太祖下金華,定括蒼,聞基及宋濂等名,以幣聘。基未應,總制孫炎再致書固邀之,基始出。既至,陳時務十八策。太祖大喜,築禮賢館以處基等,寵禮甚至。初,太祖以韓林兒稱宋後,遙奉之。歲首,中書省設御座行禮,基獨不拜,曰:「牧豎耳,奉之何為!」因見太祖,陳天命所在。太祖問征取計,基曰:「士誠自守虜,不足慮。友諒劫主脅下,名號不正,地據上流,其心無日忘我,宜先圖之。陳氏滅,張氏勢孤,一舉可定。然後北向中原,王業可成也。」太祖大悅曰:「先生有至計,勿惜盡言。」會陳友諒陷太平,謀東下,勢張甚,諸將或議降,或議奔據鍾山,基張目不言。太祖召入內,基奮曰:「主降及奔者,可斬也。」太祖曰:「先生計安出?」基曰:「賊驕矣,待其深入,伏兵邀取之,易耳。天道後舉者勝,取威制敵以成王業,在此舉矣。」太祖用其策,誘友諒至,大破之,以克敵賞賞基。基辭。友諒兵復陷安慶,太祖欲自將討之,以問基。基力贊,遂出師攻安慶。自旦及暮不下,基請逕趨江州,擣友諒巢穴,遂悉軍西上。友諒出不意,帥妻子奔武昌,江州降。其龍興守將胡美遣子通欵,請勿散其部曲。太祖有難色。基從後蹋胡牀。太祖悟,許之。美降,江西諸郡皆下。 基喪母,值兵事未敢言,至是請還葬。會苗軍反,殺金、處守將胡大海、耿再成等,浙東搖動。基至衢,為守將夏毅諭安諸屬邑,復與平章郡榮等謀復處州,亂遂定。國珍素畏基,致書唁。基答書,宣示太祖威德,國珍遂入貢。太祖數以書即家訪軍國事,基條答悉中機宜。尋赴京,太祖方親援安豐。基曰:「漢、吳伺隙,未可動也。」不聽。友諒聞之,乘間圍洪都。太祖曰:「不聽君言,幾失計。」遂自將救洪都,與友諒大戰鄱陽湖,一日數十接。太祖坐胡牀督戰,基侍側,忽躍起大呼,趣太祖更舟。太祖倉卒徙別舸,坐未定,飛礮擊舊所御舟立碎。友諒乘高見之,大喜。而太祖舟更進。漢軍皆失色。時湖中相持,三日未決,基請移軍湖口扼之,以金木相犯日決勝,友諒走死。其後太祖取士誠,北伐中原,遂成帝業,略如基謀。 吳元年以基為太史令,上戊申大統曆。熒惑守心,請下詔罪己。大旱,請決滯獄。即命基平反,雨隨注。因請立法定制,以止濫殺。太祖方欲刑人,基請其故,太祖語之以夢。基曰:「此得土得衆之象,宜停刑以待。」後三日,海寧降。太祖喜,悉以囚付基縱之。尋拜御史中丞兼太史令。 太祖即皇帝位,基奏立軍衞法。初定處州稅糧,視宋制畝加五合,惟青田命毋加,曰:「令伯溫鄉里世世為美談也。」帝幸汴梁,基與左丞相善長居守。基謂宋、元寬縱失天下,今宜肅紀綱。令御史糾劾無所避,宿衞宦侍有過者,皆啟皇太子置之法,人憚其嚴。中書省都事李彬坐貪縱抵罪,善長素暱之,請緩其獄。基不聽,馳奏。報可。方祈雨,即斬之。由是與善長忤。帝歸,愬基僇人壇壝下,不敬。諸怨基者亦交譖之。會以旱求言,基奏:「士卒物故者,其妻悉處別營,凡數萬人,陰氣鬱結。工匠死,胔骸暴露,吳將吏降者皆編軍戶,足干和氣。」帝納其言,旬日仍不雨,帝怒。會基有妻喪,遂請告歸。時帝方營中都,又銳意滅擴廓。基瀕行,奏曰:「鳳陽雖帝鄉,非建都地。王保保未可輕也。」已而定西失利,擴廓竟走沙漠,迄為邊患。其冬,帝手詔叙基勳伐,召赴京,賜賚甚厚,追贈基祖、父皆永嘉郡公。累欲進基爵,基固辭不受。 初,太祖以事責丞相李善長,基言:「善長勳舊,能調和諸將。」太祖曰:「是數欲害君,君乃為之地耶?吾行相君矣。」基頓首曰:「是如易柱,須得大木。若束小木為之,且立覆。」及善長罷,帝欲相楊憲,憲素善基,基力言不可,曰:「憲有相才無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義理為權衡,而己無與者也,憲則不然。」帝問汪廣洋,曰:「此褊淺殆甚於憲。」又問胡惟庸,曰:「譬之駕,懼其僨轅也。」帝曰:「吾之相,誠無逾先生。」基曰:「臣疾惡太甚,又不耐繁劇,為之且孤上恩。天下何患無才,惟明主悉心求之,目前諸人誠未見其可也。」後憲、廣洋、惟庸皆敗。三年授弘文館學士。十一月大封功臣,授基開國翊運守正文臣、資善大夫、上護軍,封誠意伯,祿二百四十石。明年賜歸老於鄉。 帝嘗手書問天象。基條答甚悉而焚其草。大要言霜雪之後,必有陽春,今國威已立,宜少濟以寬大。基佐定天下,料事如神。性剛嫉惡,與物多忤。至是還隱山中。惟飲酒弈棋,口不言功。邑令求見不得,微服為野人謁基。基方濯足,令從子引入茆舍,炊黍飯令。令告曰:「某青田知縣也。」基驚起稱民,謝去,終不復見。其韜跡如此,然究為惟庸所中。 初,基言甌、括間有隙地曰談洋,南抵閩界,為鹽盜藪,方氏所由亂,請設巡檢司守之。奸民弗便也。會茗洋逃軍反,吏匿不以聞。基令長子璉奏其事,不先白中書省。胡惟庸方以左丞掌省事,挾前憾,使吏訐基,謂談洋地有王氣,基圖為墓,民弗與,則請立巡檢逐民。帝雖不罪基,然頗為所動,遂奪基祿。基懼入謝,乃留京,不敢歸。未幾,惟庸相,基大慼曰:「使吾言不驗,蒼生福也。」憂憤疾作。八年三月,帝親製文賜之,遣使護歸。抵家,疾篤,以天文書授子璉曰:「亟上之,毋令後人習也。」又謂次子璟曰:「夫為政,寬猛如循環。當今之務在修德省刑,祈天永命。諸形勝要害之地,宜與京師聲勢連絡。我欲為遺表,惟庸在,無益也。惟庸敗後,上必思我,有所問,以是密奏之。」居一月而卒,年六十五。基在京病時,惟庸以醫來,飲其藥,有物積腹中如拳石。其後中丞涂節首惟庸逆謀,幷謂其毒基致死云。 基虬髯,貌修偉,慷慨有大節,論天下安危,義形於色。帝察其至誠,任以心膂。每召基,輒屏人密語移時。基亦自謂不世遇,知無不言。遇急難,勇氣奮發,計畫立定,人莫能測。暇則敷陳王道。帝每恭己以聽,常呼為老先生而不名,曰:「吾子房也。」又曰:「數以孔子之言導予。」顧帷幄語秘莫能詳,而世所傳為神奇,多陰陽風角之說,非其至也。所為文章,氣昌而奇,與宋濂並為一代之宗。所著有覆瓿集,犁眉公集傳於世。子璉、璟。 璉,字孟藻,有文行。洪武十年授考功監丞,試監察御史,出為江西參政。太祖常欲大用之,為惟庸黨所脅,墮井死。璉子廌,字士端,洪武二十四年三月嗣伯,食祿五百石。初,基爵止及身,至是帝追念基功,又憫基父子皆為惟庸所厄,命增其祿,予世襲。明年坐事貶秩歸里。洪武末,坐事戍甘肅,尋赦還。建文帝及成祖皆欲用之,以奉親守墓力辭。永樂間卒,子法停襲。景泰三年命錄基後,授法曾孫祿世襲五經博士。弘治十三年以給事中吳士偉言,乃命祿孫瑜為處州衞指揮使。 正德八年加贈基太師,諡文成。嘉靖十年,刑部郎中李瑜言,基宜侑享高廟,封世爵,如中山王達。下廷臣議,僉言:「高帝收攬賢豪,一時佐命功臣並軌宣猷。而帷幄奇謀,中原大計,往往屬基,故在軍有子房之稱,剖符發諸葛之喻。基亡之後,孫廌實嗣,太祖召諭再三,鐵券丹書,誓言世祿。廌嗣未幾,旋即隕世,褫圭裳於末裔,委帶礪於空言。或謂後嗣孤貧,弗克負荷;或謂長陵紹統,遂至猜嫌。雖一辱泥塗,傳聞多謬,而載書盟府,績效具存。昔武王興滅,天下歸心,成季無後,君子所歎。基宜侑享太廟,其九世孫瑜宜嗣伯爵,與世襲。」制曰:「可。」瑜卒,孫世延嗣。嘉靖末,南京振武營兵變,世延掌右軍都督府事,撫定之。數上封事,不報,忿而恣橫。萬曆三十四年,坐罪論死,卒。適孫萊臣年幼,庶兄藎臣借襲。藎臣卒,萊臣當襲,藎臣子孔昭復據之。崇禎時,出督南京操江,福王之立,與馬士英、阮大鋮比,後航海不知所終。 璟,字仲璟,基次子,弱冠通諸經。太祖念基,每歲召璟同章溢子允載、葉琛子永道、胡深子伯機,入見便殿,燕語如家人。洪武二十三年命襲父爵。璟言有長兄子廌在。帝大喜,命廌襲封,以璟為閤門使,且諭之曰:「考宋制,閤門使即儀禮司。朕欲汝日夕左右,以宣達為職,不特禮儀也。」帝臨朝,出侍班,百官奏事有闕遺者,隨時糾正。都御史袁泰奏車牛事失實,帝宥之,泰忘引謝。璟糾之,服罪。帝因諭璟:「凡似此者,即面糾,朕雖不之罪,要令知朝廷綱紀。」已,復令同法司錄獄囚冤滯。谷王就封,擢為左長史。 璟論說英侃,喜談兵。初,溫州賊葉丁香叛,延安侯唐勝宗討之,決策於璟。破賊還,稱璟才略。帝喜曰:「璟真伯溫兒矣。」嘗與成祖弈,成祖曰:「卿不少讓耶?」璟正色曰:「可讓處則讓,不可讓者不敢讓也。」成祖默然。靖難兵起,璟隨谷王歸京師,獻十六策,不聽。令參李景隆軍事。景隆敗,璟夜渡盧溝河,冰裂馬陷,冒雪行三十里。子貊自大同赴難,遇之良鄉,與俱歸。上聞見錄,不省,遂歸里。成祖即位,召璟,稱疾不至。逮入京,猶稱殿下。且云:「殿下百世後,逃不得一『篡』字。」下獄,自經死。法官希旨,緣坐其家。成祖以基故,不許。宣德二年授貊刑部照磨。 宋濂,字景濂,其先金華之潛溪人,至濂乃遷浦江。幼英敏強記,就學於聞人夢吉,通五經,復往從吳萊學。已,遊柳貫、黃溍之門,兩人皆亟遜濂,自謂弗如。元至正中,薦授翰林編修,以親老辭不行,入龍門山著書。 踰十餘年,太祖取婺州,召見濂。時已改寧越府,命知府王顯宗開郡學,因以濂及葉儀為五經師。明年三月,以李善長薦,與劉基、章溢、葉琛並徵至應天,除江南儒學提舉,命授太子經,尋改起居注。濂長基一歲,皆起東南,負重名。基雄邁有奇氣,而濂自命儒者。基佐軍中謀議,濂亦首用文學受知,恒侍左右,備顧問。嘗召講春秋左氏傳,濂進曰:「春秋乃孔子褒善貶惡之書,苟能遵行,則賞罰適中,天下可定也。」太祖御端門,口釋黃石公三略。濂曰:「尚書二典、三謨,帝王大經大法畢具,願留意講明之。」已,論賞賚,復曰:「得天下以人心為本。人心不固,雖金帛充牣,將焉用之。」太祖悉稱善。乙巳三月,乞歸省。太祖與太子並加勞賜。濂上箋謝,幷奉書太子,勉以孝友敬恭、進德修業。太祖覽書大悅,召太子,為語書音,賜札褒答,幷令太子致書報焉。尋丁父憂。服除,召還。 洪武二年詔修元史,命充總裁官。是年八月史成,除翰林院學士。明年二月,儒士歐陽佑等採故元元統以後事蹟還朝,仍命濂等續修,六越月再成,賜金帛。是月,以失朝參,降編修。四年遷國子司業,坐考祀孔子禮不以時奏,謫安遠知縣,旋召為禮部主事。明年遷贊善大夫。是時,帝留意文治,徵召四方儒士張唯等數十人,擇其年少俊異者,皆擢編修,令入禁中文華堂肄業,命濂為之師。濂傅太子先後十餘年,凡一言動,皆以禮法諷勸,使歸於道,至有關政教及前代興亡事,必拱手曰:「當如是,不當如彼。」皇太子每斂容嘉納,言必稱師父云。 帝剖符封功臣,召濂議五等封爵。宿大本堂,討論達旦,歷據漢、唐故實,量其中而奏之。甘露屢降,帝問災祥之故。對曰:「受命不於天,於其人,休符不於祥,於其仁。春秋書異不書祥,為是故也。」皇從子文正得罪,濂曰:「文正固當死,陛下體親親之誼,置諸遠地則善矣。」車駕祀方丘,患心不寧,濂從容言曰:「養心莫善於寡欲,審能行之,則心清而身泰矣。」帝稱善者良久。嘗問以帝王之學,何書為要。濂舉大學衍義。乃命大書揭之殿兩廡壁。頃之御西廡,諸大臣皆在,帝指衍義中司馬遷論黃、老事,命濂講析。講畢,因曰:「漢武溺方技謬悠之學,改文、景恭儉之風,民力既敝,然後嚴刑督之。人主誠以禮義治心,則邪說不入,以學校治民,則禍亂不興,刑罰非所先也。」問三代曆數及封疆廣狹,既備陳之,復曰:「三代治天下以仁義,故多歷年所。」又問:「三代以上,所讀何書?」對曰:「上古載籍未立,人不專講誦。君人者兼治教之責,率以躬行,則衆自化。」嘗奉制詠鷹,令七舉足即成,有「自古戒禽荒」之言。帝忻然曰:「卿可謂善陳矣。」濂之隨事納忠,皆此類也。 六年七月遷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兼贊善大夫。命與詹同、樂韶鳳修日曆,又與吳伯宗等修寶訓。九月定散官資階,給濂中順大夫,欲任以政事。辭曰:「臣無他長,待罪禁近足矣。」帝益重之。八年九月,從太子及秦、晉、楚、靖江四王講武中都。帝得輿圖濠梁古蹟一卷,遣使賜太子,題其外,令濂詢訪,隨處言之。太子以示濂,因歷歷舉陳,隨事進說,甚有規益。 濂性誠謹,官內庭久,未嘗訐人過。所居室,署曰「溫樹」。客問禁中語,即指示之。嘗與客飲,帝密使人偵視。翼日,問濂昨飲酒否,坐客為誰,饌何物。濂具以實對。笑曰:「誠然,卿不朕欺。」間召問羣臣臧否,濂惟舉其善者曰:「善者與臣友,臣知之;其不善者,不能知也。」主事茹太素上書萬餘言。帝怒,問廷臣。或指其書曰:「此不敬,此誹謗非法。」問濂,對曰:「彼盡忠於陛下耳。陛下方開言路,惡可深罪。」既而帝覽其書,有足採者。悉召廷臣詰責,因呼濂字曰:「微景濂幾誤罪言者。」於是帝廷譽之曰:「朕聞太上為聖,其次為賢,其次為君子。宋景濂事朕十九年,未嘗有一言之偽,誚一人之短,始終無二,非止君子,抑可謂賢矣。」每燕見,必設坐命茶,每旦必令侍膳,往復咨詢,常夜分乃罷。濂不能飲,帝嘗強之至三觴,行不成步。帝大懽樂。御製楚辭一章,命詞臣賦醉學士詩。又嘗調甘露於湯,手酌以飲濂曰:「此能愈疾延年,願與卿共之。」又詔太子賜濂良馬,復為製白馬歌一章,亦命侍臣和焉。其寵待如此。九年進學士承旨知制誥,兼贊善如故。其明年致仕,賜御製文集及綺帛,問濂年幾何,曰:「六十有八。」帝乃曰:「藏此綺三十二年,作百歲衣可也。」濂頓首謝。又明年,來朝。十三年,長孫慎坐胡惟庸黨,帝欲置濂死。皇后太子力救,乃安置茂州。 濂狀貌豐偉,美鬚髯,視近而明,一黍上能作數字。自少至老,未嘗一日去書卷,於學無所不通。為文醇深演迤,與古作者並。在朝,郊社宗廟山川百神之典,朝會宴享律曆衣冠之制,四裔貢賦賞勞之儀,旁及元勳巨卿碑記刻石之辭,咸以委濂,屢推為開國文臣之首。士大夫造門乞文者,後先相踵。外國貢使亦知其名,數問宋先生起居無恙否。高麗、安南、日本至出兼金購文集。四方學者悉稱為「太史公」,不以姓氏。雖白首侍從,其勳業爵位不逮基,而一代禮樂制作,濂所裁定者居多。 其明年,卒於夔,年七十二。知事葉以從葬之蓮花山下。蜀獻王慕濂名,復移塋華陽城東。弘治九年,四川巡撫馬俊奏:「濂真儒翊運,述作可師,黼黻多功,輔導著績。久死遠戍,幽壤沉淪,乞加卹錄。」下禮部議,復其官,春秋祭葬所。正德中,追諡文憲。 仲子璲最知名,字仲珩,善詩,尤工書法。洪武九年,以濂故,召為中書舍人。其兄子慎亦為儀禮序班。帝數試璲與慎,幷教誡之。笑語濂曰:「卿為朕教太子諸王,朕亦教卿子孫矣。」濂行步艱,帝必命璲、慎扶掖之。祖孫父子,共官內庭,衆以為榮。慎坐罪,璲亦連坐,並死,家屬悉徙茂州。建文帝即位,追念濂興宗舊學,召璲子懌官翰林。永樂十年,濂孫坐姦黨鄭公智外親,詔特宥之。 葉琛,字景淵,麗水人。博學有才藻。元末從石抹宜孫守處州,為畫策,捕誅山寇,授行省元帥。王師下處州,琛避走建寧。以薦徵至應天,授營田司僉事。尋遷洪都知府,佐鄧愈鎮守。祝宗、康泰叛,愈脫走,琛被執,不屈,大罵,死之。追封南陽郡侯,塑像耿再成祠,後祀功臣廟。 章溢,字三益,龍泉人。始生,聲如鐘。弱冠,與胡深同師王毅。毅,字叔剛,許謙門人也,教授鄉里,講解經義,聞者多感悟。溢從之遊,同志聖賢學,天性孝友。嘗遊金華,元憲使禿堅不花禮之,改官秦中,要與俱行。至虎林,心動,辭歸。歸八日而父歿,未葬,火焚其廬。溢搏顙籲天,火至柩所而滅。 蘄、黃寇犯龍泉,溢從子存仁被執,溢挺身告賊曰:「吾兄止一子,寧我代。」賊素聞其名,欲降之,縛於柱,溢不為屈。至夜紿守者脫歸,集里民為義兵,擊破賊。俄府官以兵來,欲盡誅詿誤者。溢走說石抹宜孫曰:「貧民迫凍餒,誅之何為。」宜孫然其言,檄止兵,留溢幕下。從平慶元、浦城盜。授龍泉主簿,不受歸。宜孫守台州,為賊所圍。溢以鄉兵赴援,却賊。已而賊陷龍泉,監縣寶忽丁遁去,溢與其師王毅帥壯士擊走賊。寶忽丁還,內慚,殺毅以反。溢時在宜孫幕府,聞之馳歸,偕胡深執戮首惡,因引兵平松陽、麗水諸寇。長槍軍攻婺,聞溢兵至,解去。論功累授浙東都元帥府僉事。溢曰:「吾所將皆鄉里子弟,肝腦塗地,而吾獨取功名,弗忍也。」辭不受。以義兵屬其子存道,退隱匡山。 明兵克處州,避入閩。太祖聘之,與劉基、葉琛、宋濂同至應天。太祖勞基等曰:「我為天下屈四先生,今天下紛紛,何時定乎?」溢對曰:「天道無常,惟德是輔,惟不嗜殺人者能一之耳。」太祖偉其言,授僉營田司事。巡行江東、兩淮田,分籍定稅,民甚便之。以病久在告,太祖知其念母也,厚賜遣歸省,而留其子存厚於京師。浙東設提刑按察使,命溢為僉事。胡深出師溫州,令溢守處州,饋餉供億,民不知勞。山賊來寇,敗走之。遷湖廣按察僉事。時荊、襄初平,多廢地,議分兵屯田,且以控制北方。從之。會浙東按察使宋思顏、孔克仁等以職事被逮,詞連溢。太祖遣太史令劉基諭之曰:「素知溢守法,毋疑也。」 會胡深入閩陷沒,處州動搖,命溢為浙東按察副使往鎮之。溢以獲罪蒙宥,不應遷秩,辭副使,仍為僉事。既至,宣布詔旨,誅首叛者,餘黨悉定。召舊部義兵分布要害。賊寇慶元、龍泉,溢列木柵為屯,賊不敢犯。浦城戍卒乏食,李文忠欲運處州糧餉之。溢以舟車不通,而軍中所掠糧多,請入官均給之,食遂足。溫州茗洋賊為患,溢命子存道捕斬之。朱亮祖取溫州,軍中頗掠子女,溢悉籍還其家。吳平,詔存道守處,而召溢入朝。太祖諭羣臣曰:「溢雖儒臣,父子宣力一方,寇盜盡平,功不在諸將後。」復問溢征閩諸將如何。對曰:「湯和由海道,胡美由江西,必勝。然閩中尤服李文忠威信。若令文忠從浦城取建寧,此萬全計也。」太祖立詔文忠出師如溢策。處州糧舊額一萬三千石,軍興加至十倍。溢言之丞相,奏復其舊。浙東造海舶,徵巨材於處。溢曰:「處、婺之交,山巖峻險,縱有木,從何道出?」白行省罷之。 洪武元年與劉基並拜御史中丞兼贊善大夫。時廷臣伺帝意,多嚴苛,溢獨持大體。或以為言。溢曰:「憲臺百司儀表,當養人廉恥,豈恃搏擊為能哉。」帝親祀社稷,會大風雨,還坐外朝,怒儀禮不合,致天變。溢委曲明其無罪,乃貰之。文忠之征閩也,存道以所部鄉兵萬五千人從。閩平,詔存道以所部從海道北征。溢持不可,曰:「鄉兵皆農民,許以事平歸農,今復調之,是不信也。」帝不懌。既而奏曰:「兵已入閩者,俾還鄉里。昔嘗叛逆之民,宜籍為軍,使北上,一舉而恩威著矣。」帝喜曰:「孰謂儒者迂濶哉!然非先生一行,無能辦者。」溢行至處州,遭母喪,乞守制。不許。鄉兵既集,命存道由永嘉浮海而北,再上章乞終制。詔可。溢悲戚過度,營葬親負土石,感疾卒,年五十六。帝痛悼,親撰文,即其家祭之。 存道,溢長子。溢應太祖聘,存道帥義兵歸總管孫炎。炎令守上游,屢却陳友定兵。及以功授處州翼元帥副使,戍浦城。總制胡深死,命代領其衆,為遊擊。溢即處城坐鎮之。溢謂父子相統,於律不宜,奏罷存道官。不允。旋分兵征閩,而詔存道守處,復部鄉兵,從李文忠入閩。及還,浮海至京師。帝褒諭之,命從馮勝北征。積功授處州衞指揮副使。洪武三年從徐達西征,留守興元,敗蜀將吳友仁,再守平陽,轉左衞指揮同知。五年從湯和出塞征陽和,遇敵於斷頭山,力戰死焉。 贊曰:太祖既下集慶,所至收攬豪雋,徵聘名賢,一時韜光韞德之士幡然就道。若四先生者,尤為傑出。基、濂學術醇深,文章古茂,同為一代宗工。而基則運籌帷幄,濂則從容輔導,於開國之初,敷陳王道,忠誠恪慎,卓哉佐命臣也。至溢之宣力封疆,琛之致命遂志,宏才大節,建豎偉然,洵不負弓旌之德意矣。基以儒者有用之學,輔翊治平,而好事者多以讖緯術數妄為傅會。其語近誕,非深知基者,故不錄云。 馮勝兄國用 傅友德 廖永忠趙庸 楊璟 胡美 馮勝,定遠人。初名國勝,又名宗異,最後名勝。生時黑氣滿室,經日不散。及長,雄勇多智略,與兄國用俱喜讀書,通兵法,元末結寨自保。太祖略地至妙山,國用偕勝來歸,甚見親信。太祖嘗從容詢天下大計,國用對曰:「金陵龍蟠虎踞,帝王之都,先拔之以為根本。然後四出征伐,倡仁義,收人心,勿貪子女玉帛,天下不足定也。」太祖大悅,俾居幕府,從克滁、和,戰三叉河、板門寨、雞籠山,皆有功。從渡江,取太平,遂命國用典親兵,委以心腹。太祖既擒陳埜先,釋之,令招其部曲。國用策其必叛,不如弗遣。尋果叛,為其下所殺,其從子兆先復擁衆屯方山。蠻子海牙扼采石,國用與諸將攻破海牙水寨,又破擒兆先,盡降其衆三萬餘人。衆疑懼,太祖擇驍勇者五百人為親軍,宿衞帳中。悉屏舊人,獨留國用侍榻側,五百人者始安。即命國用將之,以攻集慶,爭效死先登。與諸將下鎮江、丹陽、寧國、泰興、宜興,從征金華,攻紹興,累擢親軍都指揮使。卒於軍,年三十六。太祖哭之慟。洪武三年追封郢國公,肖像功臣廟,位第八。 國用之卒,子誠幼,勝先已積功為元帥,遂命襲兄職,典親軍。 陳友諒逼龍灣。太祖禦之,戰石灰山。勝攻其中堅,大破之,又追破之采石,遂復太平。從征友諒,破安慶水寨,長驅至江州,走友諒。進親軍都護。從解安豐圍,遷同知樞密院事。從戰鄱陽,下武昌,克廬州,移兵取江西諸路。與諸將收淮東,克海安壩,取泰州。徐達圍高郵未下,還師援宜興,以勝督軍。高郵守將詐降,勝令指揮康泰帥數百人先入城,敵閉門盡殺之。太祖怒,召勝決大杖十,令步詣高郵。勝慚憤,攻甚力。達亦自宜興還,益兵攻克之,遂取淮安。安豐破,擒吳將呂珍於舊館。下湖州,克平江,功次平章常遇春,再遷右都督。從大將軍達北征,下山東諸州郡。 洪武元年兼太子右詹事。坐小法貶一官,為都督同知。引兵遡河,取汴、洛,下陝州,趨潼關。守將宵遁,遂奪關,取華州。還汴,謁帝行在。授征虜右副將軍,留守汴梁。尋從大將軍征山西,由武陟取懷慶,踰太行,克碗子城,取澤、潞,擒元右丞賈成於猗氏。克平陽、絳州,擒元左丞田保保等,獲將士五百餘人。帝悅,詔右副將軍勝居常遇春下,偏將軍湯和居勝下,偏將軍楊璟居和下。 二年渡河趨陝西,克鳳翔。遂渡隴,取鞏昌,進逼臨洮,降李思齊。還從大將軍圍慶陽。擴廓遣將攻原州,為慶陽聲援。勝扼驛馬關敗其將,遂克慶陽,執張良臣。陝西悉平。 九月,帝召大將軍還,命勝駐慶陽,節制諸軍。勝以關陝既定,輒引兵還。帝怒,切責之。念其功大,赦勿治。而賞賚金幣,不能半大將軍。 明年正月復以右副將軍同大將軍出西安,擣定西,破擴廓帖木兒,獲士馬數萬。分兵自徽州南出一百八渡,徇略陽,擒元平章蔡琳,遂入沔州。遣別將自連雲棧取興元,移兵吐番,征哨極於西北。凱旋,論功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右柱國、同參軍國事,封宋國公,食祿三千石,予世券。誥詞謂勝兄弟親同骨肉,十餘年間,除肘腋之患,建爪牙之功,平定中原,佐成混一。所以稱揚之者甚至。五年,以勝宣力四方,與魏國公達、曹國公文忠各賜彤弓。 擴廓在和林,數擾邊。帝患之,大發兵三道出塞。命勝為征西將軍,帥副將軍陳德、傅友德等出西道,取甘肅。至蘭州,友德以驍騎前驅,再敗元兵,勝復敗之掃林山。至甘肅,元將上都驢迎降。至亦集乃路,守將卜顏帖木兒亦降。次別篤山,岐王朶兒只班遁去,追獲其平章長加奴等二十七人及馬駝牛羊十餘萬。是役也,大將軍達軍不利,左副將軍文忠殺傷相當,獨勝斬獲甚衆,全師而還。會有言其私匿駝馬者,賞不行。自後數出練兵臨清、北平,出大同征元遺衆,鎮陝西及河南。冊其女為周王妃。 久之,大將軍達、左副將軍文忠皆卒,而元太尉納哈出擁衆數十萬屯金山,數為遼東邊害。二十年命勝為征虜大將軍,潁國公傅友德、永昌侯藍玉為左右副將軍,帥南雄侯趙庸等以步騎二十萬征之。鄭國公常茂、曹國公李景隆、申國公鄧鎮等皆從。帝復遣故所獲納哈出部將乃剌吾者奉璽書往諭降。勝出松亭關,分築大寧、寬河、會州、富峪四城。駐大寧踰兩月,留兵五萬守之,而以全師壓金山。納哈出見乃剌吾驚曰:「爾尚存乎!」乃剌吾述帝恩德。納哈出喜,遣其左丞、探馬赤等獻馬,且覘勝軍。勝已深入,踰金山,至女直苦屯,降納哈出之將全國公觀童。大軍奄至,納哈出度不敵,因乃剌吾請降。勝使藍玉輕騎受之。玉飲納哈出酒,歡甚,解衣衣之。納哈出不肯服,顧左右咄咄語,謀遁去。勝之壻常茂在坐,遽起砍其臂。都督耿忠擁以見勝。納哈出將士妻子十餘萬屯松花河,聞納哈出傷,驚潰。勝遣觀童諭之乃降,得所部二十餘萬人,牛羊馬駝輜重亙百餘里。還至亦迷河,復收其殘卒二萬餘、車馬五萬。而都督濮英殿後,為敵所殺。師還,以捷聞,並奏常茂激變狀,盡將降衆二十萬人入關。帝大悅,使使者迎勞勝等,械繫茂。會有言勝多匿良馬,使閽者行酒於納哈出之妻求大珠異寶,王子死二日強娶其女,失降附心,又失濮英三千騎,而茂亦訐勝過。帝怒,收勝大將軍印,命就第鳳陽,奉朝請,諸將士亦無賞。勝自是不復將大兵矣。 二十一年奉詔調東昌番兵征曲靖。番兵中道叛,勝鎮永寧撫安之。二十五年命籍太原、平陽民為軍,立衞屯田。皇太孫立,加太子太師,偕潁國公友德練軍山西、河南,諸公、侯皆聽節制。 時詔列勳臣望重者八人,勝居第三。太祖春秋高,多猜忌。勝功最多,數以細故失帝意。藍玉誅之月,召還京。踰二年,賜死,諸子皆不得嗣。而國用子誠積戰功雲南,累官至右軍左都督。 納哈出者,元木華黎裔孫,為太平路萬戶。太祖克太平被執,以名臣後,待之厚。知其不忘元,資遣北歸。元既亡,納哈出聚兵金山,畜牧蕃盛。帝遣使招諭之,終不報。數犯遼東,為葉旺所敗。勝等大兵臨之,乃降,封海西侯。從傅友德征雲南,道卒。子察罕,改封瀋陽侯,坐藍玉黨死。 傅友德,其先宿州人,後徙碭山。元末從劉福通黨李喜喜入蜀。喜喜敗,從明玉珍,玉珍不能用。走武昌,從陳友諒,無所知名。 太祖攻江州,至小孤山,友德帥所部降。帝與語,奇之,用為將。從常遇春援安豐,略廬州。還,從戰鄱陽湖,輕舟挫友諒前鋒。被數創,戰益力,復與諸將邀擊於涇江口,友諒敗死。從征武昌,城東南高冠山下瞰城中,漢兵據之,諸將相顧莫前。友德帥數百人,一鼓奪之。流矢中頰洞脅,不為沮。武昌平,授雄武衞指揮使。從徐達拔廬州,別將克夷陵、衡州、襄陽。攻安陸,被九創,破擒其將任亮。從大軍下淮東,破張士誠援兵於馬騾港,獲戰艘千,復大破元將竹貞於安豐。同陸聚守徐州,擴廓遣將李二來攻,次陵子村。友德度兵寡不敵,遂堅壁不戰。詗其衆方散掠,以二千人泝河至呂梁,登陸擊之,單騎奮槊刺其將韓乙。敵敗去。度且復至,亟還,開城門而陣於野,臥戈以待,約聞鼓即起。李二果至,鳴鼓,士騰躍搏戰,破擒二。召還,進江淮行省參知政事,撤御前麾蓋,鼓吹送歸第。 明年從大將軍北征,破沂州,下青州。元丞相也速來援,以輕騎誘敵入伏,奮擊敗走之。遂取萊陽、東昌。明年從定汴、洛,收諸山寨。渡河取衞輝、彰德,至臨清,獲元將為嚮導,取德州、滄州。既克元都,偵邏古北隘口,守盧溝橋,略大同,還下保定、真定,守定州。從攻山西,克太原。擴廓自保安來援,萬騎突至。友德以五十騎衝却之,因夜襲其營。擴廓倉卒遁去,追至土門關,獲其士馬萬計。復敗賀宗哲於石州,敗脫列伯於宣府,遂西會大將軍,圍慶陽,以偏師駐靈州,遏其援兵,遂克慶陽。還,賜白金文綺。 洪武三年從大將軍擣定西,大破擴廓。移兵伐蜀,領前鋒出一百八渡,奪略陽關,遂入沔。分兵自連雲棧合攻漢中,克之。以饋餉不繼,還軍西安。蜀將吳友仁寇漢中。友德以三千騎救之,攻斗山寨,令軍中人燃十炬布山上,蜀兵驚遁。是冬,論功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榮祿大夫、柱國、同知大都督府事,封潁川侯,食祿千五百石,予世券。 明年充征虜前將軍,與征西將軍湯和分道伐蜀。和帥廖永忠等以舟師攻瞿塘,友德帥顧時等以步騎出秦、隴。太祖諭友德曰:「蜀人聞我西伐,必悉精銳東守瞿塘,北阻金牛,以抗我師。若出不意,直擣階、文,門戶既隳,腹心自潰。兵貴神速,患不勇耳。」友德疾馳至陝,集諸軍聲言出金牛,而潛引兵趨陳倉,攀援巖谷,晝夜行。抵階州,敗蜀將丁世珍,克其城。蜀人斷白龍江橋。友德修橋以渡,破五里關,遂拔文州。渡白水江,趨綿州。時漢江水漲,不得渡,伐木造戰艦。欲以軍聲通瞿塘,乃削木為牌數千,書克階、文、綿日月,投漢水,順流下。蜀守者見之,皆解體。 初,蜀人聞大軍西征,丞相戴壽等果悉衆守瞿塘。及聞友德破階、文,擣江油,始分兵援漢州,以保成都。未至,友德已破其守將向大亨於城下,謂將士曰:「援師遠來,聞大亨破,已膽落,無能為也。」迎擊,大敗之。遂拔漢州,進圍成都。壽等以象戰。友德令強弩火器衝之,身中流矢不退,將士殊死戰。象反走,躪藉死者甚衆。壽等聞其主明昇已降,乃籍府庫倉廩面縛詣軍門。成都平。分兵徇州邑未下者,克保寧,執吳友仁送京師,蜀地悉定。友德之攻漢州也,湯和尚頓軍大溪口。既於江流得木牌,乃進師。而戴壽等撤其精兵西救漢州,留老弱守瞿塘,故永忠等得乘勝擣重慶,降明昇。於是太祖製平西蜀文,盛稱友德功為第一,廖永忠次之。師還,受上賞。 五年副征西將軍馮勝征沙漠,敗失剌罕於西涼,至永昌,敗太尉朶兒只巴,獲馬牛羊十餘萬。略甘肅,射殺平章不花,降太尉鎖納兒等。至瓜沙州,獲金銀印及雜畜二萬而還。是時師出三道,獨友德全勝。以主將勝坐小法,賞不行。明年復出雁門,為前鋒,獲平章鄧孛羅帖木兒。還鎮北平,陳便宜五事。皆從之。召還,從太子講武於荊山,益歲祿千石。九年破擒伯顏帖木兒於延安,降其衆。帝將征雲南,命友德巡行川、蜀、雅、播之境,修城郭,繕關梁,因兵威降金筑、普定諸山寨。 十四年副大將軍達出塞,討乃兒不花,渡北黃河,襲灰山,斬獲甚衆。其年秋充征南將軍,帥左副將軍藍玉、右副將軍沐英,將步騎三十萬征雲南。至湖廣,分遣都督胡海等將兵五萬由永寧趨烏撒,而自帥大軍由辰、沅趨貴州。克普定、普安,降諸苗蠻。進攻曲靖,大戰白石江,擒元平章達里麻。遂擊烏撒,循格孤山而南,以通永寧之兵,遣兩將軍趨雲南。元梁王走死。友德城烏撒,羣蠻來爭,奮擊破之,得七星關以通畢節。又克可渡河,降東川、烏蒙、芒部諸蠻。烏撒諸蠻復叛,討之,斬首三萬餘級,獲牛馬十餘萬,水西諸部皆降。十七年論功進封潁國公,食祿三千石,予世券。 十九年帥師討平雲南蠻。二十年副大將軍馮勝,征納哈出於金山。二十一年,東川蠻叛,復為征南將軍,帥師討平之。移兵討越州叛酋阿資,明年破之於普安。二十三年從晉王、燕王征沙漠,擒乃兒不花,還駐開平,復征寧夏。明年為征虜將軍,備邊北平。復從燕王征哈者舍利,追元遼王。軍甫行,遽令班師。敵不設備,因潛師深入至黑嶺,大破敵衆而還。再出,練兵山、陝,總屯田事。加太子太師,尋遣還鄉。 友德喑啞跳盪,身冒百死。自偏裨至大將,每戰必先士卒。雖被創,戰益力,以故所至立功,帝屢敕獎勞。子忠,尚壽春公主,女為晉世子濟熺妃。 二十五年,友德請懷遠田千畝。帝不悅曰:「祿賜不薄矣,復侵民利何居?爾不聞公儀休事耶?」尋副宋國公勝分行山西,屯田於大同、東勝,立十六衞。是冬再練軍山西、河南。明年,偕召還。又明年賜死。以公主故,錄其孫彥名為金吾衞千戶。弘治中,晉王為友德五世孫瑛援六王例,求襲封。下禮官議,不許。嘉靖元年,雲南巡撫都御史何孟春請立祠祀友德。詔可,名曰「報功」。 廖永忠,巢人,楚國公永安弟也。從永安迎太祖於巢湖,年最少。太祖曰:「汝亦欲富貴乎?」永忠曰:「獲事明主,掃除寇亂,垂名竹帛,是所願耳。」太祖嘉焉。副永安將水軍渡江,拔采石、太平,擒陳埜先,破蠻子海牙及陳兆先,定集慶,克鎮江、常州、池州,討江陰海寇,皆有功。 永安陷於吳,以永忠襲兄職,為樞密僉院,總其軍。攻趙普勝柵江營,復池州。陳友諒犯龍江,大呼突陣,諸軍從其後,大敗之。從伐友諒,至安慶,破其水寨,遂克安慶。從攻江州,州城臨江,守備甚固。永忠度城高下,造橋於船尾,名曰天橋,以船乘風倒行,橋傅於城,遂克之。進中書省右丞。 從下南昌,援安豐,戰鄱陽湖,決圍殊死戰。敵將張定邊直犯太祖舟,常遇春射走之。永忠乘飛舸追且射,定邊被百餘矢,漢卒多死傷。明日,復與俞通海等以七舟載葦荻,乘風縱火,焚敵樓船數百。又以六舟深入搏戰,復旋繞而出,敵驚為神。又邀擊之涇江口,友諒死。從征陳理,分兵柵四門,於江中連舟為長寨,絕其出入,理降。還京,太祖以漆牌書「功超羣將,智邁雄師」八字賜之,懸於門。已,從徐達取淮東,張士誠遣舟師薄海安,太祖令永忠還兵水寨禦之,達遂克淮東諸郡。從伐士誠,取德清,進克平江,拜中書平章政事。 尋充征南副將軍,帥舟師自海道會湯和,討降方國珍,進克福州。洪武元年兼同知詹事院事。略定閩中諸郡,至延平,破執陳友定。尋拜征南將軍,以朱亮祖為副,由海道取廣東。永忠先發書諭元左丞何真,曉譬利害。真即奉表請降。至東莞,真帥官屬出迎。至廣州,降盧左丞。擒海寇邵宗愚,數其殘暴斬之。廣人大悅。馳諭九真、日南、朱厓、儋耳三十餘城,皆納印請吏。進取廣西,至梧州,降元達魯花赤拜住,潯、柳諸路皆下。遣亮祖會楊璟收未下州郡。永忠引兵克南寧,降象州。兩廣悉平。永忠善撫綏,民懷其惠,為之立祠。明年九月還京師,帝命太子帥百官迎勞於龍江。入見,仍命太子送還第。復出,撫定泉、漳。三年從大將軍徐達北征,克察罕腦兒。還,封德慶侯,食祿一千五百石,予世券。 明年,以征西副將軍從湯和帥舟師伐蜀。和駐大溪口,永忠先發。及舊夔府,破守將鄒興等兵。進至瞿塘關,山峻水急,蜀人設鐵鎖橋,橫據關口,舟不得進。永忠密遣數百人持糗糧水筒,舁小舟踰山渡關,出其上流。蜀山多草木,令將士皆衣青蓑衣,魚貫走崖石間。度已至,帥精銳出墨葉渡,夜五鼓,分兩軍攻其水陸寨。水軍皆以鐵裹船頭,置火器而前。黎明,蜀人始覺,盡銳來拒。永忠已破其陸寨,會將士舁舟出江者,一時並發,上下夾攻,大破之,鄒興死。遂焚三橋,斷橫江鐵索,擒同僉蔣達等八十餘人。飛天張、鐵頭張等皆遁去,遂入夔府。明日,和始至,乃與和分道進,期會於重慶。永忠帥舟師直擣重慶,次銅鑼峽。蜀主明昇請降,永忠以和未至辭。俟和至,乃受降,承制撫慰。下令禁侵掠。卒取民七茄,立斬之。慰安戴壽、向大亨等家,令其子弟持書往成都招諭。壽等已為傅友德所敗,及得書,遂降。蜀地悉平。帝製平蜀文旌其功,有「傅一廖二」之語,褒賚甚厚。明年北征,至和林。六年督舟師出海捕倭,尋還京。 初,韓林兒在滁州,太祖遣永忠迎歸應天,至瓜步覆其舟死,帝以咎永忠。及大封功臣,諭諸將曰:「永忠戰鄱陽時,忘軀拒敵,可謂奇男子。然使所善儒生窺朕意,徼封爵,故止封侯而不公。」及楊憲為相,永忠與相比。憲誅,永忠以功大得免。八年三月坐僭用龍鳳諸不法事,賜死。年五十三。 子權,十三年嗣侯,從傅友德征雲南,守畢節及瀘州,召還。十七年卒。子鏞不得嗣,以嫡子為散騎舍人,累官都督。建文時與議兵事,宿衞殿廷。與弟銘皆嘗受學於方孝孺。孝孺死,鏞、銘收其遺骸,葬聚寶門外山上。甫畢,亦見收,論死。弟鉞及從父指揮僉事昇俱戍邊。 初,廖永忠等之歸太祖也,趙庸兄弟亦俱降,後亦有過不得封公,與永忠類。 庸,廬州人,與兄仲中聚衆結水寨,屯巢湖,歸太祖。仲中累功為行樞密院僉事,守安慶。陳友諒陷安慶,仲中棄城走還龍江,法當誅。常遇春請原之。太祖不許,曰:「法不行,無以懲後。」遂誅仲中,而以其官授庸。從復安慶,徇江西諸路,進參知政事。從戰康郎山,與俞通海、廖永忠等以六舟深入敗敵。平武昌,克廬州,援安豐,皆有功。大軍取淮東,庸與華高帥舟師克海安、泰州,進圍平江。吳平,擢中書左丞。從大將軍取山東。洪武元年命兼太子副詹事。河南平,命庸留守。復分兵渡河,徇下河北州縣,進克河間,守之。尋移守保定,幷收未復山寨。又從大軍克太原,下關陝。從常遇春北追元帝。師還,遇春卒,命庸為副將軍,同李文忠攻慶陽。行至太原,元兵攻大同急,文忠與庸謀,以便宜援大同,再敗元兵於馬邑,擒其將脫列伯。論功,賞賚亞於大將軍。三年復從文忠北伐,出野狐嶺,克應昌。師還,論功最,以在應昌私納奴婢,不得封公,封南雄侯,食祿一千五百石,予世券。已,從伐蜀,中途還。 十四年,閩、粵盜起,命庸討之。踰年悉平諸盜及陽山、歸善叛蠻,戮其魁,散遣餘衆,民得復業。奏籍蜑戶萬人為水軍。又平廣東盜號鏟平王者,獲賊黨萬七千八百餘人,斬首八千八百餘級,降其民萬三千餘戶。還,賜綵幣、上尊、良馬。其冬出理山西軍務,巡撫北邊。二十年,以左參將從傅友德討納哈出。二十三年,以左副將軍從燕王出古北口,降乃兒不花。還,坐胡惟庸黨死。爵除。 楊璟,合肥人。本儒家子。以管軍萬戶從太祖下集慶,進總管。下常州,進親軍副都指揮使。從下婺州,遷樞密院判官。再從伐漢,以功擢湖廣行省參政,移鎮江陵。進攻湖南蠻寇,駐師三江口。復以招討功遷行省平章政事。帥左丞周德興、參政張彬將武昌諸衞軍,取廣西。 洪武元年春進攻永州。守將鄧祖勝迎戰敗,斂兵固守。璟進圍之。元兵來援,駐東鄉,倚湘水列七營,軍勢甚盛。璟擊敗之,俘獲千餘人。全州守將平章阿思蘭及周文貴再以兵來援,輒遣德興擊敗之。遣千戶王廷取寶慶,德興、彬取全州,略定道州、藍山、桂陽、武岡諸州縣。而永州久不下,令裨將分營諸門,築壘困之,造浮橋西江上,急攻之。祖勝力盡,仰藥死。百戶夏昇約降。璟兵踰城入,參政張子賢巷戰,軍潰被執,遂克永州。而征南將軍廖永忠、參政朱亮祖亦自廣東取梧州,定潯、貴、鬱林。亮祖以兵來會。進攻靖江不下,璟謂諸將曰:「彼所恃西濠水耳。決其隄岸,破之必矣。」乃遣指揮丘廣攻牐口關,殺守隄兵,盡決濠水,築土隄五道,傅於城。城中猶固守。急攻二月,克之,執平章也兒吉尼。先是張彬攻南關,為守城者所詬,怒欲屠其民。璟甫入,立下令禁止之,民乃安。復移師徇郴州,降兩江土官黃英岑、伯顏等,而永忠亦定南寧、象州。廣西悉平。 還,與偏將軍湯和從徐達取山西,至澤州,及元平章韓扎兒戰於韓店,敗績。還,捕唐州亂卒,留鎮南陽。未幾,詔璟往使於夏。是時夏主昇幼,母彭及諸大臣用事。璟既至,數諭昇以禍福,俾從入覲。昇集其下共議。而諸大臣方專恣,不利昇歸朝,皆持不可,昇亦莫能決。璟還,再以書諭昇,終不聽。踰二年而夏亡。璟遷湖廣行省平章。 慈利土官覃垕搆諸洞蠻為亂,命帥師往討,連敗之。垕詐降,璟使部卒往報,為所執。太祖遣使讓璟。璟督戰士力攻,賊乃遁。 三年大封功臣,封璟營陽侯,祿千五百石,予世券。 四年從湯和伐夏,戰於瞿塘,不利。明年充副將軍,從鄧愈討定辰、沅蠻寇。再從大將軍徐達鎮北平,練兵遼東。十五年八月卒,追封芮國公,諡武信。子通嗣,二十年帥降軍戍雲南,多道亡,降普定指揮使。二十三年,詔書坐璟胡惟庸黨,謂以瞿塘之敗被責,有異謀云。 胡美,沔陽人。初名廷瑞,避太祖字,易名美。初仕陳友諒,為江西行省丞相,守龍興。太祖既下江州,遣使招諭美。美遣使鄭仁傑詣九江請降,且請無散部曲。太祖初難之,劉基蹴所坐胡牀。太祖悟,賜書報曰:「鄭仁傑至,言足下有効順之誠,此足下明達也;又恐分散所部,此足下過慮也。吾起兵十年,奇才英士,得之四方多矣。有能審天時,料事機,不待交兵,挺然委身來者,嘗推赤心以待,隨其才任使之,兵少則益之以兵,位卑則隆之以爵,財乏則厚之以賞,安肯散其部曲,使人自危疑,負來歸之心哉。且以陳氏諸將觀之,如趙普勝驍勇善戰,以疑見戮。猜忌若此,竟何所成。近建康龍灣之役,予所獲長張、梁鉉、彭指揮諸人,用之如故,視吾諸將,恩均義一。長張破安慶水寨,梁鉉等攻江北,並膺厚賞。此數人者,其自視無復生理,尚待之如此,況如足下不勞一卒,以完城來歸者耶?得失之機,間不容髮,足下當早為計。」美得書,乃遣康泰至九江來降。太祖遂如龍興,至樵舍。美以陳氏所授丞相印及軍民糧儲之數來獻,迎謁於新城門。太祖慰勞之,俾仍舊官。 美之降也,同僉康泰、平章祝宗不欲從,美微言於太祖。太祖命將其兵,從徐達征武昌。二人果叛,攻陷洪都。達等還兵擊定之。祝宗走死,執康泰歸於建康。太祖以泰為美甥,赦勿誅。美從征武昌,復與達等帥馬步舟師取淮東,進伐張士誠,下湖州,圍平江,別將取無錫,降莫天祐。師還,加榮祿大夫。 其冬,命為征南將軍,帥師由江西取福建,諭之曰:「汝以陳氏丞相來歸,事吾數年,忠實無過,故命汝總兵取閩。左丞何文輝為爾副,參政戴德聽調發,二人雖皆吾親近,勿以其故廢軍法。聞汝嘗攻閩中,宜深知其地利險易。今總大軍攻圍城邑,必擇便宜可否為進退,無失機宜。」美遂渡杉關,下光澤,邵武守將李宗茂以城降。次建陽,守將曹復疇亦降。進圍建寧,守將同僉達里麻、參政陳子琦謀堅守以老我師。美數挑戰,不出,急攻之,乃降。整軍入城,秋毫無所犯。執子琦等送京師,獲將士九千七百餘人,糧糗馬畜稱是。會湯和等亦取福州、延平、興化,美遂遣降將諭降汀、泉諸郡。福建悉平。美留守其地。尋召還,從幸汴梁。 太祖即位,以美為中書平章、同知詹事院事。洪武三年命赴河南,招集擴廓故部曲。是年冬論功,封豫章侯,食祿千五百石,予世券,誥詞以竇融歸漢為比。十三年改封臨川侯,董建潭府於長沙。太祖榜列勳臣,謂持兵兩雄間,可觀望而不觀望來歸者七人。七人者,韓政、曹良臣、楊璟、陸聚、梅思祖、黃彬及美,皆封侯。美與璟有方面勳,帝遇之尤厚。 十七年坐法死。二十三年,李善長敗,帝手詔條列奸黨,言美因長女為貴妃,偕其子壻入亂宮禁,事覺,子壻刑死,美賜自盡云。 贊曰:馮勝、傅友德,百戰驍將也。考當日功臣位次,與太祖褒美之詞,豈在湯和、鄧愈下哉。廖永忠智勇超邁,功亞宋、潁,皆不得以功名終,身死爵除,為可慨矣。江夏侯周德興之得罪也,太祖宥之,因誡諭公、侯,謂多粗暴無禮,自取敗亡。又謂永忠數犯法,屢宥不悛。然則洪武功臣之不獲保全者,或亦有以自取歟。楊璟、胡美功雖不逮,然嘗別將,各著方面勳,故次列之云。 吳良 康茂才 丁德興 耿炳文 郭英 華雲龍 韓政 仇成 張龍 吳復周武 胡海 張赫 華高 張銓 何真 吳良,定遠人。初名國興,賜名良。雄偉剛直,與弟禎俱以勇略聞。從太祖起濠梁,並為帳前先鋒。良能沒水偵探,禎每易服為間諜。禎別有傅。良從取滁、和,戰采石,克太平,下溧水、溧陽,定集慶,功多。又從徐達克鎮江,下常州,進鎮撫,守丹陽。與趙繼祖等取江陰。張士誠兵據秦望山,良攻奪之,遂克江陰。即命為指揮使守之。 時士誠全據全吳,跨淮東、浙西,兵食足。江陰當其要衝,枕大江,扼南北襟喉,士誠數以金帛啗將士,窺釁。太祖諭良曰:「江陰我東南屏蔽,汝約束士卒,毋外交,毋納逋逃,毋貪小利,毋與爭鋒,惟保境安民而已。」良奉命惟謹,備禦修飭。以敗敵功,進樞密院判官。士誠大舉兵來寇,艨艟蔽江,其將蘇同僉駐君山,指畫進兵。良遣弟禎出北門與戰,而潛遣元帥王子明帥壯士馳出南門,合擊,大敗之,俘斬甚衆。敵宵遁。尋復寇常州,良遣兵從間道殲其援兵於無錫。當是時,太祖數自將爭江、楚上流,與陳友諒角,大軍屢出,金陵空虛,士誠不敢北出侵尺寸地,以良在江陰為屏蔽也。 良仁恕儉約,聲色貨利無所好。夜宿城樓,枕戈達旦,訓將練兵,常如寇至。暇則延儒生講論經史,新學宮,立社學,大開屯田,均徭省賦。在境十年,封疆宴然。太祖常召良勞曰:「吳院判保障一方,我無東顧憂,功甚大,車馬珠玉不足旌其勞。」命學士宋濂等為詩文美之,仍遣還鎮。尋大發兵取淮東,克泰州。士誠兵復出馬馱沙,侵鎮江,巨艦數百,泝江而上。良戒嚴以待。太祖親督大軍禦之。士誠兵遁,追至浮子門。良出兵夾擊,獲卒二千。太祖詣江陰勞軍,周巡壁壘,歎曰:「良,今之吳起也。」吳平,加昭勇大將軍、蘇州衞指揮使,移鎮蘇州。武備益修,軍民輯睦。進都督僉事,移守全州。 洪武三年進都督同知,封江陰侯,食祿千五百石,予世券。 四年討靖州、綏寧諸蠻。五年,廣西蠻叛,副征南將軍鄧愈帥平章李伯昇出靖州討之。數月盡平左右兩江及五溪之地,移兵入銅鼓、五開,收潭溪,開太平,殲清洞、崖山之衆於銅關鐵寨。諸蠻皆震慴內附,粵西遂平。八年督田鳳陽。十二年,齊王封青州。王妃,良女也,遂命良往建王府。十四年卒於青,年五十八。贈江國公,諡襄烈。 子高嗣侯,屢出山西、北平、河南練兵,從北征,帥蕃軍討百夷。二十八年,有罪調廣西,從征趙宗壽。燕師起,高守遼東,與楊文數出師攻永平。燕王謀去高,曰:「高雖怯,差密,文勇而無謀,去高,文無能為也。」乃遺二人書,盛譽高,極詆文,故易其函授之。二人得書,並以聞。建文帝果疑高,削爵徙廣西,獨文守遼東,竟敗。永樂初,復召高鎮守大同,上言備邊方略。八年,帝北征班師,高稱疾不朝。被劾,廢為庶人,奪券。洪熙元年,帝見高名,曰:「高往年多行無禮,其謫戍海南。」高已死,徙其家,會赦得釋。宣德十年,子昇乞嗣,不許。 康茂才,字壽卿,蘄人。通經史大義。事母孝。元末寇亂陷蘄,結義兵保鄉里。立功,自長官累遷淮西宣慰司、都元帥。 太祖既渡江,將士家屬留和州。時茂才移戍采石,扼江渡。太祖遣兵數攻之,茂才力守。常遇春設伏殲其精銳。茂才復立寨天寧洲,又破之,奔集慶。太祖克集慶,乃帥所部兵降。太祖釋之,命統所部從征。明年授秦淮翼水軍元帥,守龍灣。取江陰馬馱沙,敗張士誠兵,獲其樓船。從廖永安攻池州,取樅陽。太祖以軍興,民失農業,命茂才為都水營田使,仍兼帳前總制親兵左副指揮使。 陳友諒既陷太平,謀約張士誠合攻應天。太祖欲其速來,破之。知茂才與友諒有舊,命遣僕持書,紿為內應。友諒大喜,問康公安在,曰:「守江東木橋。」使歸,太祖易橋以石。友諒至,見橋愕然,連呼「老康」,莫應,退至龍灣。伏兵四起,茂才合諸將奮擊,大破之。太祖嘉茂才功,賜賚甚厚。明年,太祖親征友諒,茂才以舟師從克安慶,破江州,友諒西遁。遂下蘄州、興國、漢陽,沿流克黃梅寨,取瑞昌,敗友諒八指揮,降士卒二萬人。遷帳前親兵副都指揮使。攻左君弼廬州,未下。從援南昌,戰彭蠡,友諒敗死,從征武昌,皆有功。進金吾侍衞親軍都護。從大將軍徐達再攻廬州,克之,取江陵及湖南諸路。改神武衞指揮使,進大都督府副使。 士誠攻江陰,太祖自將擊之。比至鎮江,士誠已焚瓜洲遁。茂才追北至浮子門。吳軍遮海口,乘潮來薄。茂才力戰,大敗之。搗淮安馬騾港,拔其水寨,淮安平。尋拔湖州,進逼平江。士誠遣銳卒迎鬬,大戰尹山橋。茂才持大戟督戰,盡覆敵衆。與諸將合圍其城,軍齊門。平江下,還取無錫。遷同知大都督府事兼太子右率府使。 洪武元年從大將軍經略中原,取汴、洛,留守陝州。規運饋餉,造浮橋渡師,招徠絳、解諸州,扼潼關,秦兵不敢東向。茂才善撫綏,民立石頌德焉。是年復從大將軍征定西,取興元。還軍,道卒。追封蘄國公,諡武康。 子鐸,年十歲,入侍皇太子讀書大本堂。以父功封蘄春侯,食祿一千五百石,予世券。督民墾田鳳陽。帥兵征辰州蠻,平施、疊諸州。從大將軍達北征。又從征南將軍傅友德征雲南,克普定,破華楚山諸砦。卒於軍,年二十三。追封蘄國公,諡忠愍。子淵幼未襲,授散騎舍人。已,坐事革冠服,勒居山西,遂不得嗣。弘治末,錄茂才後為世襲千戶。 丁德興,定遠人。歸太祖於濠。偉其狀貌,以「黑丁」呼之。從取洪山寨,以百騎破賊數千,盡降其衆。從克滁、和,敗青山盜。從渡江,拔采石,取太平,分兵取溧水、溧陽,皆先登。從破蠻子海牙水砦,搗方山營,擒陳兆先,下集慶,取鎮江,以功進管軍總管。下金壇、廣德、寧國,從平常州,擢左翼元帥。寧國復叛,從胡大海復之。分兵下江陰,取徽州、石埭、池州、樅陽,攻江州,移兵擊安慶,所向皆捷。復援江陰,略江西傍近州縣,攻雙刀趙,挫其鋒。時徐達、邵榮攻宜興,久不下,太祖遣使謂曰:「宜興城西通太湖口,士誠餉道所由,斷其餉則必破。」達乃遣德興絕太湖口,而幷力急攻,城遂拔,論功授鳳翔衞指揮使。 陳友諒犯龍江,德興軍於石灰山,力戰擊敗之。遂從征友諒,搗安慶,克九江,援安豐,敗呂珍,走左君弼。從戰鄱陽,平武昌,克廬州,略定湖南衡州諸郡。又從大將軍收淮東,征浙西,敗士誠兵於舊館,下湖州,圍平江。卒於軍,贈都指揮使。洪武元年追封濟國公,列祀功臣廟。子忠,龍江衞指揮使,予世襲。 耿炳文,濠人。父君用,從太祖渡江,積功為管軍總管。援宜興,與張士誠兵爭柵,力戰死。炳文襲職,領其軍。取廣德,進攻長興,敗士誠將趙打虎,獲戰船三百餘艘,擒其守將李福安等,遂克長興。長興據太湖口,陸通廣德,與宣、歙接壤,為江、浙門戶。太祖既得其地,大喜,改為長安州,立永興翼元帥府,以炳文為總兵都元帥守之。溫祥卿者,多智數,避亂來歸,炳文引入幕府,畫守禦計甚悉。張士誠左丞潘元明、元帥嚴再興帥師來爭。炳文奮擊,大敗去。久之,士誠復遣司徒李伯昇帥衆十萬,水陸進攻。城中兵七千,太祖患之,命陳德、華高、費聚往援。伯昇夜劫營,諸將皆潰。炳文嬰城固守,攻甚急,隨方禦之,不解甲者月餘。常遇春復帥援兵至,伯昇棄營遁,追斬五千餘人。其明年,改永興翼元帥府為永興衞親軍指揮使司,以炳文為使。已而士誠大發兵,遣其弟士信復來爭。炳文又敗之,獲其元帥宋興祖。士信憤甚,益兵圍城。炳文與費聚出戰,又大敗之。長興為士誠必爭地,炳文拒守凡十年,以寡禦衆,大小數十戰,戰無不勝,士誠迄不得逞。大軍伐士誠,炳文將所部克湖州,圍平江。吳平,進大都督府僉事。 從征中原,克山東沂、嶧諸州,下汴梁,徇河南,扈駕北巡。已,又從常遇春取大同,克晉、冀。從大將軍徐達征陝西,走李思齊、張思道,即鎮其地。浚涇陽洪渠十萬餘丈,民賴其利。尋拜秦王左相都督僉事。 洪武三年,封長興侯,食祿千五百石,予世券。 十四年從大將軍出塞,破元平章乃兒不花於北黃河。十九年從潁國公傅友德征雲南,討平曲靖蠻。二十一年從永昌侯藍玉北征,至捕魚兒海。二十五年帥兵平陝西徽州妖人之亂。三十年,以征西將軍擒蜀寇高福興,俘三千人。 始炳文守長興,功最高,太祖榜列功臣,以炳文附大將軍達為一等。及洪武末年,諸公、侯且盡,存者惟炳文及武定侯郭英二人;而炳文以元功宿將,為朝廷所倚重。 建文元年,燕王兵起,帝命炳文為大將軍,帥副將軍李堅、甯忠北伐,時年六十有五矣。兵號三十萬,至者惟十三萬。八月次真定,分營滹沱河南北。都督徐凱軍河間,潘忠、楊松駐鄚州,先鋒九千人駐雄縣。值中秋,不設備,為燕王所襲,九千人皆死。忠等來援,過月漾橋,伏發水中。忠、松俱被執,不屈死,鄚州陷。而炳文部將張保者降燕,備告南軍虛實。燕王縱保歸,使張雄、鄚敗狀,謂北軍且至。於是炳文移軍盡渡河,並力當敵。軍甫移,燕兵驟至,循城蹴擊。炳文軍不得成列,敗入城。爭門,門塞,蹈藉死者不可數計。燕兵遂圍城。炳文衆尚十萬,堅守不出。燕王知炳文老將,未易下,越三日,解圍還。而帝驟聞炳文敗,憂甚。太常卿黃子澄遂薦李景隆為大將軍,乘傳代炳文。比至軍,燕師已先一日去。炳文歸,景隆代將,竟至於敗。燕王稱帝之明年,刑部尚書鄭賜、都御史陳瑛劾炳文衣服器皿有龍鳳飾,玉帶用紅鞓,僭妄不道。炳文懼,自殺。 子璿,前軍都督僉事,尚懿文太子長女江都公主。炳文北伐,璿嘗勸直搗北平。炳文受代歸,不復用,璿憤甚。永樂初,杜門稱疾,坐罪死。璿弟瓛,後軍都督僉事,與江陰侯吳高、都指揮楊文,帥遼東兵圍永平,不克,退保山海關。高被間,徙廣西。文守遼東,瓛數請攻永平以動北平,文不聽。後與弟尚寶司卿瑄,皆坐罪死。 郭英,鞏昌侯興弟也。年十八,與興同事太祖。親信,令值宿帳中,呼為郭四。從克滁、和、采石、太平,征陳友諒,戰鄱陽湖,皆與有功。從征武昌,陳氏驍將陳同僉持槊突入,太祖呼英殺之,衣以戰袍。攻岳州,敗其援兵,還克廬州、襄陽,授驍騎衞千戶。克淮安、濠州、安豐,進指揮僉事。從徐達定中原,又從常遇春攻太原,走擴廓,下興州、大同。至沙淨州渡河,取西安、鳳翔、鞏昌、慶陽,追敗賀宗哲於亂山,遷本衞指揮副使。進克定西,討察罕腦兒,克登寧州,斬首二千級,進河南都指揮使。時英女弟為寧妃,英將赴鎮,命妃餞英於第,賜白金二十罌,廐馬二十匹。在鎮綏輯流亡,申明約束,境內大治。九年移鎮北平。十三年召還,進前軍都督府僉事。 十四年從潁川侯傅友德征雲南,與陳桓、胡海分道進攻赤水河路。久雨,河水暴漲。英斬木為筏,乘夜濟。比曉,抵賊營。賊大驚潰。擒烏撒幷阿容等。攻克曲靖、陸涼、越州、關索嶺、椅子寨,降大理、金齒、廣南,平諸山寨。十六年復從友德平蒙化、鄧川,濟金沙,取北勝、麗江。前後斬首一萬三千餘級,生擒二千餘人,收精甲數萬,船千餘艘。 十七年論平雲南功,封武定侯,食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十八年加靖海將軍,鎮守遼東。二十年從大將軍馮勝出金山,納哈出降,進征虜右副將軍。從藍玉至捕魚兒海。師還,賞賚甚厚,遣還鄉。明年召入京,命典禁兵。三十年副征西將軍耿炳文備邊陝西,平沔縣賊高福興。及還,御史裴承祖劾英私養家奴百五十餘人,又擅殺男女五人。帝弗問。僉都御史張春等執奏不已,乃命諸戚里大臣議其罪。議上,竟宥之。 建文時,從耿炳文、李景隆伐燕,無功。靖難後,罷歸第。永樂元年卒,年六十七。贈營國公,諡威襄。 英孝友,通書史,行師有紀律,以忠謹見親於太祖。又以寧妃故,恩寵尤渥,諸功臣莫敢望焉。 子十二人。鎮,尚永嘉公主。銘,遼府典寶。鏞,中軍右都督。女九人,二為遼郢王妃。女孫為仁宗貴妃,銘出也,以故銘子玹得嗣侯。宣德中,玹署宗人府事,奪河間民田廬,又奪天津屯田千畝,罪其奴而宥玹。英宗初,永嘉公主乞以其子珍嗣侯。珍,英嫡孫也,授錦衣衞指揮僉事。玹卒,子聰與珍爭嗣,遂並停襲,亦授聰如珍官。天順元年,珍子昌以詔恩得襲,聰爭之不得。昌卒,子良當嗣,聰又言良非昌子,復停嗣,授指揮僉事。以屢乞嗣下獄,尋釋復官。既而郭宗人共乞擇英孫一人嗣英爵。廷臣皆言良本英嫡孫,宜嗣侯。詔可。正德初卒。子勛嗣。 勛桀黠有智數,頗涉書史。正德中,鎮兩廣,入掌三千營。世宗初,掌團營。大禮議起,勛知上意,首右張璁,世宗大愛幸之。勛怙寵,頗驕恣。大學士楊一清惡之,因其賕請事覺,罷營務,奪保傅官階。一清罷,仍總五軍營,董四郊興造。明年督團營。十八年兼領後府。從幸承天,請以五世祖英侑享太廟。廷臣持不可,侍郎唐冑爭尤力。帝不聽,英竟得侑享。其明年,獻皇稱宗,入太廟,進勛翊國公,加太師。 先是,妖人李福達自言能化藥物為金銀。勛與相暱。福達敗,力持其獄,廷臣多得罪者。至是復進方士段朝用,云以其所化金銀為飲食器,可不死。帝益以為忠。給事中戚賢劾勛擅作威福,網利虐民諸事。李鳳來等復以為言。下有司勘,勛京師店舍多至千餘區。副都御史胡守中又劾勛以族叔郭憲理刑東廠,肆虐無辜,帝置勿治。會帝用言官言,給勛敕,與兵部尚書王廷相、遂安伯陳譓同清軍役。敕具,勛不領。言官劾其作威植黨。勛疏辯,有「何必更勞賜敕」語。帝乃大怒,責其強悖無人臣禮。於是給事中高時盡發勛奸利事,且言交通張延齡。帝益怒,下勛錦衣獄。二十年九月也。 尋諭鎮撫司勿加刑訊。奏上,當勛死罪。帝令法司覆勘。而給事中劉大直復勘勛亂政十二罪,請併治。法司乃盡實諸疏中罪狀,當勛罪絞。帝令詳議。法司更當勛不軌罪斬,沒入妻孥田宅。奏上,留中不下。帝意欲寬勛,屢示意指。而廷臣惡勛甚,謬為不喻者,更坐勛重辟。明年考察言官,特旨貶高時二級以風廷臣,廷臣終莫為勛請。其冬,勛死獄中。帝憐之,責法司淹繫。褫刑部尚書吳山職,侍郎都御史以下鐫降有差,而免勛籍沒,僅奪誥券而已。 自明興以來,勳臣不與政事。惟勛以挾恩寵、擅朝權、恣為姦慝致敗。勛死數年,其子守乾嗣侯,傳至曾孫培民,崇禎末,死於賊。 華雲龍,定遠人。聚衆居韭山,太祖起兵,來歸。從克滁、和,為千夫長。從渡江,破采石水寨及方山營,下集慶路,生擒元將,得兵萬人,克鎮江,遷總管。攻拔廣德,戰舊館,擒湯元帥,進右副元帥。龍江之役,雲龍伏石灰山,接戰,殺傷相當。雲龍躍馬大呼,擣其中堅,遂大敗友諒兵,乘勝復太平。從下九江、南昌,分兵攻下瑞州、臨江、吉安。從援安豐,戰彭蠡,平武昌。累功至豹韜衞指揮使。從徐達帥兵取高郵,進克淮安,遂命守之,改淮安衞指揮使。尋攻嘉興,降吳將宋興,圍平江,軍於胥門。從大軍北征,徇下山東郡縣,與徐達會師通州,進克元都。擢大都督府僉事,總六衞兵留守兼北平行省參知政事。踰年,攻下雲州,獲平章火兒忽答、右丞哈海,進都督同知,兼燕王左相。 洪武三年冬,論功封淮安侯,祿一千五百石,予世券。雲龍上言:「北平邊塞,東自永平、薊州,西至灰嶺下,隘口一百二十一,相去可二千二百里。其王平口至官坐嶺,隘口九,相去五百餘里。俱衝要,宜設兵。紫荊關及蘆花山嶺尤要害,宜設千戶守禦所。」又言:「前大兵克永平,留故元八翼軍士千六百人屯田,人月支糧五斗,所得不償費,宜入燕山諸衞,補伍操練。」俱從之。行邊至雲州,襲元平章僧家奴營於牙頭,突入其帳,擒之,盡俘其衆。至上都大石崖,攻克劉學士諸寨,驢兒國公奔漠北。自是無內犯者,威名大著。建燕邸,增築北平城,皆其經畫。 洪武七年,有言雲龍據元相脫脫第宅,僭用故元宮中物。召還,命何文輝往代。未至京,道卒。子中襲。李文忠之卒也,中侍疾進藥,坐貶死。二十三年追論中胡黨,爵除。 韓政,睢人。嘗為義兵元帥,帥衆歸太祖,授江淮行省平章政事。李濟據濠州,名為張士誠守,實觀望。太祖使右相國李善長以書招之,不報。太祖歎曰:「濠,吾家也,濟如此,我有國無家可乎!」乃命政帥指揮顧時以雲梯礮石四面攻濠。濟度不能支,始出降。政歸濟於應天。太祖大悅,以時守濠州。 政從徐達攻安豐,扼其四門,潛穴城東龍尾壩,入其城二十餘丈。城壞,遂破之。元將忻都、竹貞、左君弼皆走。追奔四十餘里,擒都。俄而貞引兵來援,與戰城南門,再破走之。淮東、西悉平。已,從大軍平吳,又從北伐,降梁城守將盧斌,分兵扼黃河,斷山東援軍,遂取益都、濟寧、濟南,皆有功。克東平,功尤多,改山東行省平章政事。以師會大將軍於臨清,檄政守東昌。既下大都,命政分兵守廣平。政遂諭降白土諸寨。移守彰德,下蟻尖寨。蟻尖者,在林慮西北二十里,為元右丞吳庸、王居義、小鎖兒所據。大將軍之北伐也,遣將士收復諸山寨,降者相繼,蟻尖獨恃險不下。至是兵逼之,庸誘殺居義及小鎖兒以降,得士卒萬餘人。尋調征陝西,還兵守禦河北。 洪武三年封東平侯,祿千五百石,予世券。移鎮山東。未幾,復移河北。招撫流民,復業甚衆。從左副將軍李文忠擣應昌,至臚朐河。文忠深入,令政守輜重。還,命巡河南、陝西。再從信國公湯和練兵於臨清。十一年二月卒,帝親臨其喪。追封鄆國公,子勳襲。二十六年坐藍黨誅,爵除。 仇成,含山人。初從軍充萬戶,屢遷至秦淮翼副元帥。太祖攻安慶,敵固守不戰。廖永忠、張志雄破其水寨,成以陸兵乘之,遂克安慶。初,元左丞余闕守安慶,陳友諒將趙普勝陷之。友諒既殺普勝,元帥余某者襲取之。張定邊復來犯,余帥走死。至是以成為橫海指揮同知,守其地。時左君弼據廬州,羅友賢以池州叛,無為知州董曾陷死,四面皆賊境。成撫集軍民,守禦嚴密,漢兵不敢東下。從征鄱陽,殲敵涇江口,功最。征平江,敗張士誠兵於城西南。 洪武三年,僉大都督府事,鎮遼東。久之,以屯戍無功,降永平衞指揮使,尋復官。 十二年論藍玉等征西功,當封。帝念成舊勳,先封為安慶侯,歲祿二千石。二十年充征南副將軍,討平容美諸峒。復從大軍征雲南,功多,予世券,加祿五百石。 二十一年七月有疾。賜內醞,手詔存問。卒,贈皖國公,諡莊襄。子正襲爵。 張龍,濠人。從渡江,定常州、寧國、婺州,皆有功。從征江州,為都先鋒。平武昌,授花槍所千戶。從平淮東,守禦海安,與張士誠將戰於海口,擒彭元帥,俘其卒數百。進攻通州,擊斬賊將,擢威武衞指揮僉事。從平山東、河南。大兵克潼關,以龍為副留守。 洪武三年調守鳳翔,改鳳翔衞指揮。賀宗哲悉衆圍城,龍固守。宗哲攻北門,龍出兵搏戰,矢傷右脅,不為動。遂大敗之,進克鳳州,擒李參政等二十餘人。大將軍達入沔州,遣龍別將一軍,由鳳翔入連雲棧,攻興元,降其守將劉思忠。蜀將吳友仁來犯,龍擊却之。友仁復悉兵薄城,大治攻具。龍從北門突出,繞友仁軍後,敵盡棄甲仗走,自是不復窺興元。召僉大都督府事。 十一年副李文忠征西番洮州。論功,封鳳翔侯,祿二千石,世指揮使。復從傅友德征雲南,鎮七星關,破大理、鶴慶,平諸洞蠻,加祿五百石,予世券。二十年從馮勝出金山,降納哈出。明年,勝調降軍征雲南,次常德,叛去。龍追至重慶,收捕之。二十三年春同延安侯唐勝宗督屯田於平越、鎮遠、貴州,議置龍里衞。都勻亂,佐藍玉討平之。以老疾請告,三十年卒。 子麟尚福清公主,授駙馬都尉。孫傑侍公主京師。永樂初,失侯。傑子嗣,宣德十年,援詔恩乞嗣。吏部言龍侯不嗣者四十年,不許。 吳復,字伯起,合肥人。少負勇略。元末,集衆保鄉里。歸太祖於濠,從克泗、滁、和、采石、太平,累官萬戶。從破蠻子海牙水寨,定集慶。從徐達攻鎮江,斬元平章定定,下丹陽、金壇,克常州,進統軍元帥。徇江陰、無錫,還守常州。張士誠兵奄至,力戰敗之,追奔至長興,連敗之於高橋、太湖及忠節門,士誠奪氣。從援安豐,平武昌。從徐達克廬州,下漢、沔、荊諸郡縣,授鎮武衞指揮同知,守沔陽。從常遇春下襄陽,別將破安陸,擒元同僉任亮,遂守之。克汝州、魯山。 洪武元年授懷遠將軍、安陸衞指揮使,悉平鄖、均、房、竹諸山寨之不附者。三年從大將軍征陝西,敗擴廓,擒其將。又敗擴廓於秦州。征吐番,克河州,援漢中,拔南鄭。明年從傅友德平蜀。又明年從鄧愈平九溪、辰州諸蠻,克四十八洞,還守安陸。七年進大都督府僉事。巡北平還,授世襲指揮使。十一年從沐英再征西番,擒三副使,得納鄰哈七站之地。明年,師還,論功封安陸侯,食祿二千石。 十四年,從傅友德征雲南,克普定,城水西。充總兵官,剿捕諸蠻。遂由關索嶺開箐道,取廣西。十六年克墨定苗,至吉剌堡,築安莊、新城,平七百房諸寨,斬獲萬計,轉餉盤江。是年十月,金瘡發,卒於普定,追封黔國公,諡威毅,加祿五百石,予世券。 復臨陣奮發,衝犯矢石,體無完膚。平居恂恂,口不言征伐事。在普定買妾楊氏,年十七。復死,視殮畢,沐浴更衣自經死。封貞烈淑人。 子傑嗣,屢出山、陝、河南、北平,練兵從征。二十八年,有罪,從征龍州,建功自贖。建文中,帥師援真定,戰白溝河,失律,謫南寧衞指揮使。永樂元年,子璟乞嗣,正統間,再三乞,皆不許。弘治六年,璟孫鐸援詔乞嗣,亦不許。十八年錄復子孫世職千戶。 初,與復以征西番功侯者,又有周武。武,開州人,從定江東,滅漢,收淮東,平吳,積功為指揮僉事。從定中原,進都督僉事。洪武十一年以參將從沐英討西番朶甘,功多。師還,封雄武侯,祿二千石,世指揮使,出理河南軍務,巡撫北邊。二十三年卒,贈汝國公,諡勇襄。 胡海,字海洋,定遠人。嘗入土豪赤塘王總管營,自拔來歸,授百戶。從敗元將賈魯兵,克泗、滁,進萬戶。從渡江,拔蠻子海牙水寨,破陳埜先兵,從取集慶、鎮江。敗元將謝國璽於寧國,選充先鋒。從大軍圍湖州,墮其東南門月城。從攻宜興,下婺州,鏖戰紹興,生得賊四百餘人,進都先鋒。又從戰龍江,克安慶,與漢人相持,八戰皆大捷,遂入江州。從徐達攻廬州,皆有功。 海驍勇,屢戰屢傷,手足胸腹間金痍皆遍,而鬬益力,士卒從之者無不激勵自效。太祖壯之,授花槍上千戶。 復從大軍克荊、澧、衡、潭,擢寶慶衞指揮僉事,遷指揮使,命鎮益陽。從平章楊璟征湖南、廣西未下郡縣。由祁陽進圍永州,與守兵戰於東鄉橋,生得千、萬戶四人,以夜半先登拔之。抵靖江,戰南門,生得萬戶二人。夜四鼓,自北門八角亭先登,功最,命為左副總兵。剿平左江上思蠻。調征蜀,克龍伏隘、天門山及溫湯關,予世襲指揮使,仍鎮益陽。武岡、靖州、五開諸苗蠻先後作亂,悉捕誅首亂而撫其餘衆,遷都督僉事。 十四年從征雲南,由永寧趨烏撒,進克可渡河。與副將軍沐英會師攻大理,敵悉衆扼上、下關。定遠侯王弼自洱水東趨上關,英帥大軍趨下關,而遣海以夜四鼓取石門。間道渡河,繞點蒼山後,攀大樹緣崖而上,立旂幟。英士卒望見,皆踴躍大呼,敵衆驚擾。英遂斬關入,海亦麾山上軍馳下,前後夾攻,敵悉潰走。 十七年論功封東川侯,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 踰三年,以左參將從征金山。又二年,以征南將軍討平澧州九溪諸蠻寇。師還,乞歸鄉里,厚賚金帛以行。二十四年七月,病疽卒,年六十三。 長子斌,龍虎衞指揮使,從征雲南。過曲靖,猝遇寇,中飛矢卒。贈都督同知。次玉,坐藍黨死。次觀,尚南康公主,為駙馬都尉,未嗣卒。宣德中,公主乞以子忠嗣。詔授孝陵衞指揮僉事,予世襲。 張赫,臨淮人。江淮大亂,團義兵以捍鄉里。嘉山繆把頭招之,不往。聞太祖起,帥衆來附。授千戶,以功進萬戶。從渡江,所至攻伐皆預,以功擢常春翼元帥,守禦常州。尋從戰鄱陽,攻武昌。已,又從大將軍伐張士誠,進圍平江。諸將分門而軍,赫軍閶門。士誠屢出兵突戰,屢挫其鋒。又從大軍克慶元,幷下溫、台。 洪武元年,擢福州衞都指揮副使,進本衞同知,復命署都指揮使司事。是時,倭寇出沒海島中,乘間輒傅岸剽掠,沿海居民患苦之。帝數遣使齎詔書諭日本國王,又數絕日本貢使,然竟不得倭人要領。赫在海上久,所捕倭不可勝計。最後追寇至琉球大洋,與戰,擒其魁十八人,斬首數十級,獲倭船十餘艘,收弓刀器械無算。帝偉赫功,命掌都指揮印。尋調興化衞。召還,擢大都督府僉事。會遼東漕運艱,軍食後期,帝深以為慮。以赫習海道,命督海運事。 久之,封航海侯,予世券。前後往來遼東十二年,凡督十運,勞勩備至,軍中賴以無乏。病卒,追封恩國公,諡莊簡。 子榮,從征雲南有功,為水軍右衞指揮使。孫鑑,福建都指揮使。永樂中,留鎮交阯。 華高,和州人。與俞通海等以巢湖水師來附。從克太平,授總管。從破采石、方山兵,下集慶、鎮江,遷秦淮翼元帥。與鄧愈徇廣德。守將嚴兵城下,高以數騎挑戰,元兵堅壁不動。高衝擊大破之,遂取其城,得兵萬人,糧數千斛。從平常州,進僉行樞密院事。副俞通海擊破趙普勝柵江營。再敗陳友諒,援長興,克武昌,授湖廣行省左丞。帥舟師從克淮東,收浙西,進行省平章政事。洪武三年封廣德侯,歲祿六百石。 高性怯,且無子,請得宿衞。有所征討,輒稱疾不行。令練水師,復以不習辭。帝以故舊優容之。時諸勳臣多出行邊,惟高不遣。最後繕廣東邊海城堡,高請行。帝曰:「卿復自力,甚善。」四年四月事竣,至瓊州卒。初,有言高殖利者,故歲祿獨薄。至是貧不能葬。帝憐之,命補支祿三百石。以無子,納誥券墓中。贈巢國公,諡武莊。授從子岳指揮僉事。 張銓,定遠人。從取太平,定集慶、鎮江、常州、婺州。擣江州,戰鄱陽湖,取鄂渚。收淮東,平吳。累功為指揮僉事。從取中原、燕、晉、秦、蜀,進都督僉事。使建齊王府,事竣,副江夏侯周德興征五溪蠻。已而水盡源、通塔平、散毛諸洞酋作亂,復副德興討平之。從征雲南,由永寧克烏撒。久之,復從傅友德平烏撒及曲靖、普定、龍海、孟定諸蠻。洪武二十三年封永定侯,食祿千五百石,世指揮使。 何真,字邦佐,東莞人。少英偉,好書劍。元至正初,為河源縣務副使,轉淡水場管勾,棄官歸。元末盜起,真聚衆保鄉里。十四年,縣人王成、陳仲玉作亂,真赴告元帥府。帥受賂,反捕真。逃居坭岡,舉兵攻成,不克。久之,惠州人王仲剛與叛將黃常據惠。真擊走常,殺仲剛。以功授惠陽路同知、廣東都元帥,守惠州。海寇邵宗愚陷廣州。真以兵破走之,復其城,擢廣東分省參政,尋擢右丞。贛州熊天瑞引舟師數萬欲圖真,真迎之胥江。天大雷雨,折天瑞舟檣,擊走之。廣人賴以完。先是真再攻成,誅仲玉而成卒固守。二十六年復圍成,募擒成者,予鈔十千。成奴縛成以出。真予之鈔,命具湯鑊,趨烹奴,號於衆曰:「奴叛主者視此。」緣海叛者皆降。時中原大亂,嶺表隔絕,有勸真效尉佗故事者。不聽。屢遣使由海道貢方物於朝,累進資德大夫、行省左丞。 洪武元年,太祖命廖永忠為征南將軍,帥舟師取廣東。永忠至福州,以書諭真,遂航海趨潮州。師既至,真遣都事劉克佐詣軍門上印章,籍所部郡縣戶口兵糧,奉表以降。永忠聞於朝,賜詔褒真曰:「朕惟古之豪傑,保境安民,以待有德。若竇融、李勣之屬,擁兵據險,角立羣雄間,非真主不屈,此漢、唐名臣,於今未見。爾真連數郡之衆,乃不煩一兵,保境來歸,雖竇、李奚讓焉。」永忠抵東莞,真帥官屬迎勞,遂奉詔入朝。擢江西行省參知政事,且諭之曰:「天下分爭,所謂豪傑有三。易亂為治者,上也。保民達變、知所歸者,次也。負固偷安,身死不悔,斯其下矣。卿輸誠納土,不逆顏行,可謂識時務者。」真頓首謝。在官頗著聲望,尤喜儒術,讀書綴文。 已,轉山東參政。四年命還廣東,收集舊卒。事竣,仍莅山東。九年致仕。 大軍征雲南,命真偕其子兵馬指揮貴往,規畫軍餉,置郵驛。遷山西右布政使。再與貴勾軍廣東,擢貴鎮南衞指揮僉事。尋命真為浙江布政使,改湖廣。 二十年復致仕,封東莞伯,祿一千五百石,予世券,卒。 子榮嗣。與弟貴及尚寶司丞宏皆坐藍黨死。真弟迪疑禍及己,遂作亂,擊殺南海官軍三百餘人,遁入海島。廣東都司發兵討擒之,伏誅。 贊曰:陳友諒之克太平也,其鋒甚銳,微茂才則金陵之安危未可知矣。吳良守江陰,耿炳文守長興,而吳人不得肆其志,締造之基,其力為多。至若華雲龍、張赫、吳復、胡海之屬,或威著邊疆,或功存海運,搴旗陷陣,所向皆摧,揆之前代功臣,何多讓焉。而又皆能保守祿位,以恩禮令終,斯其尤足嘉美者歟! 顧時 吳禎 薛顯 郭興 陳德 王志 梅思祖 金朝興 唐勝宗 陸仲亨 費聚 陸聚 鄭遇春 黃彬 葉昇 顧時,字時舉,濠人。倜儻好奇略。從太祖渡江,積功由百夫長授元帥。取安慶、南昌、廬州、泰州,擢天策衞指揮同知。李濟據濠州,時從平章韓政討降之。攻張士誠昇山水寨,引小舫繞敵舟,舟中多俯視而笑。時乘其懈,帥壯士數人,大呼躍入舟。衆大亂,餘舟競進。五太子來援,薛顯又敗之,五太子等降。遂從大將軍平吳,旋師取山東。 洪武元年拜大都督府副使兼同知率府事。從大將軍定河南北,浚牐以通舟師,自臨清至通州。下元都,與諸將分邏古北諸隘口。從大軍取平陽,克崞州,獲逃將王信等四十六人。取蘭州,圍慶陽。張良臣耀兵城下,擊敗之,獲其勁將九人。良臣乃不敢復出。慶陽平。徐達還京,令時將騎兵略靜寧州,走賀宗哲。西邊悉平。三年進大都督同知,封濟寧侯,祿千五百石,予世券。 四年為左副將軍,副傅友德帥河南、陝西步騎伐蜀。自興元進克階、文,敗蜀兵於漢州,遂克成都。明年副李文忠北征,分道入沙漠。迷失道,糧且盡,遇寇,士疲不能戰。時帥麾下數百人,躍馬衝擊。敵衆引去,獲其輜重糧畜以歸,軍聲大振。六年從徐達鎮北平。踰年,召還。八年復出鎮。十二年卒,年四十六。葬鍾山。追封滕國公,諡襄靖,祔祭功臣廟。 時能以少擊衆,沉鷙不伐。帝甚重之。子敬,金吾衞鎮撫,十五年嗣侯,為左副將軍,平龍泉山寇有功。二十三年追論胡惟庸黨,榜列諸臣,以時為首,敬坐死,爵除。 吳禎,江國襄烈公良弟也。初名國寶,賜名禎。與良俱從克滁、和,渡江克采石,從定集慶,下鎮江、廣德、常州、宣城、江陰,皆有功。又從常遇春自銅陵取池州,以舟師毀其北門,入城。敵艦百餘至,復大敗之,遂克池州。積功由帳前都先鋒,累遷為天興翼副元帥。以千人助良守江陰,數敗吳兵,破士誠水寨,擒其驍將朱定。授英武衞親軍指揮使。又大破吳兵於浮子門。從大將軍徐達帥馬步舟師取湖州,勒奇兵出舊館,大捷。湖州平,遂戍之。從圍平江,破葑、胥二門,進僉大都督府事,撫平江。尋副征南將軍湯和討方國珍,乘潮入曹娥江,毀壩通道,出不意直抵軍廐。國珍亡入海,追及之盤嶼,合戰,自申至戌,敗之,盡獲其戰艦士卒輜重,國珍降。復自海道進取福州,圍其西、南、水部三門,一鼓克之。 洪武元年進兵破延平,擒陳友定。閩海悉平。還次昌國。會海寇劫蘭秀山,剿平之。兼率府副使,尋為吳王左相兼僉大都督府事。二年,大將軍平陝西還,禎與副將軍馮勝駐慶陽。三年討平沂州答山賊。命為靖海將軍,練軍海上。其冬,封靖海侯,食祿千五百石,予世券。與秦、晉二王傅金朝興、汪興祖並專傅王,解都督府事。 仇成戍遼陽,命禎總舟師數萬,由登州餉之。海道險遠,經理有方,兵食無乏。完城練卒,盡收遼海未附之地,降平章高家奴等。坐事謫定遼衞指揮使,尋召還。七年,海上有警,復充總兵官,同都督僉事於顯總江陰四衞舟師出捕倭,至琉球大洋,獲其兵船,獻俘京師。自是常往來海道,總理軍務數年,海上無寇。 十一年奉詔出定遼,得疾,輿還京師。明年卒。追封海國公,諡襄毅,與良俱肖像功臣廟。子忠嗣侯。二十三年追論禎胡惟庸黨,爵除。 薛顯,蕭人。趙均用據徐州,以顯為元帥,守泗州。均用死,以泗州來降。授親軍指揮,從征伐。南昌平,命顯從大都督朱文正守之。陳友諒寇南昌,顯守章江、新城二門。友諒攻甚急。顯隨方禦之,間出銳卒搏戰,斬其平章劉進昭,擒副樞趙祥。固守三月,乃解。武昌既平,鄧仲謙據新淦不下,顯討斬之,因徇下未附諸郡縣。以功擢江西行省參政。從徐達等收淮東,遂伐張士誠。與常遇春攻湖州,別將游軍取德清,攻昇山水寨。士誠遣其五太子盛兵來援,遇春與戰小却。顯帥舟師奮擊,燒其船。衆大潰,五太子及朱暹、呂珍等以舊館降,得兵六萬人。遇春謂顯曰:「今日之戰,將軍功,遇春弗如也。」五太子等既降,吳人震恐,湖州遂下。進圍平江,與諸將分門而軍。吳平,進行省右丞。 命從大將軍徐達取中原。瀕行,太祖諭諸將,謂薛顯、傅友德勇略冠軍,可當一面。進克兗、沂、青、濟,取東昌、棣州、樂安。還收河南,搗關、陝。渡河,取衞輝、彰德、廣平、臨清。帥馬步舟師取德州、長蘆,敗元兵於河西務,又敗之通州,遂克元都。分兵邏古北諸隘口,略大同,獲喬右丞等三十四人。進征山西,次保定,取七垛寨,追敗脫因帖木兒。與友德將鐵騎三千,略平定西,取太原,走擴廓,降豁鼻馬。邀擊賀宗哲於石州,拔白崖、桃花諸山寨。與大將軍達會平陽,以降將杜旺等十一人見,遂從入關中,抵臨洮。別將攻馬鞍山西番寨,大獲其畜產,襲走元豫王,敗擴廓於寧夏,復與達會師取平涼。張良臣偽以慶陽降,顯往納之。良臣蒲伏道迎,夜劫顯營,突圍免。良臣據城叛,達進圍之。擴廓遣韓扎兒攻原州,以撓明師。顯駐兵靈州遏之。良臣援絕,遂敗。追賀宗哲於六盤山,逐擴廓出塞外,陝西悉平。 洪武三年冬大封功臣,以顯擅殺胥吏、獸醫、火者、馬軍及千戶吳富,面數其罪。封永城侯,勿予券,謫居海南。分其祿為三,一以贍所殺吳富及馬軍之家,一以給其母妻,令功過無相掩。顯居海南踰年,帝念之,召還,予世券,食祿一千五百石。復從大將軍征漠北。數奉命巡視河南,屯田北平,練軍山西,從魏國公巡北邊,從宋國公出金山。二十年冬召還,次山海衞,卒。贈永國公,諡桓襄。無子,弟綱幼。二十三年追坐顯胡惟庸黨,以死不問,爵除。 郭興,一名子興,濠人。滁陽王郭子興據濠,稱元帥,興隸麾下。太祖在甥館,興歸心焉。軍行,嘗備宿衞,累功授管軍總管,進統軍元帥。圍常州,晝夜不解甲者七月。城下,受上賞。從攻寧國、江陰、宜興、婺州、安慶、衢州,皆下之。戰於鄱陽,陳友諒連巨艦以進,我師屢却,興獻計以火攻之。友諒死。從征武昌,斬獲多,進鷹揚衞指揮使。從徐達取廬州,援安豐,大敗張士誠兵。平襄陽、衡、澧,還克高郵、淮安,轉戰湖州,圍平江,軍於婁門。吳平,擢鎮國將軍、大都督府僉事。 洪武元年從達取中原,克汴梁,守禦河南。馮勝取陝州,請益兵守潼關。達曰:「無如興者。」遂調守之。潼關,三秦門戶,時哈麻圖據奉元,李思齊、張思道等與為掎角,日窺伺欲東向,興悉力捍禦。王左丞來攻,大敗之。從徐達帥輕騎直擣奉元。大軍繼進,遂克之。移鎮鞏昌,邊境帖然。 三年為秦王武傅,兼陝西行都督府僉事。其冬,封功臣,興以不守紀律,止封鞏昌侯,食祿一千五百石,予世券。四年伐蜀,克漢州、成都。六年從徐達鎮北平,同陳德敗元兵於答剌海口。十一年練兵臨清。十六年巡北邊。召還,踰年卒。贈陝國公,諡宣武。二十三年追坐胡惟庸黨,爵除。 興女弟為寧妃,弟英武定侯。 季弟德成,性通敏,嗜酒。兩兄積功至列侯,而德成止驍騎舍人。太祖以寧妃故,欲貴顯之。德成辭。帝不悅。頓首謝曰:「臣性耽麯糵,庸闇不能事事。位高祿重,必任職司,事不治,上殆殺我。人生貴適意,但多得錢,飲醇酒足矣,餘非所望。」帝稱善,賜酒百罌,金幣稱之,寵遇益厚。嘗侍宴後苑醉,匍匐脫冠謝。帝顧見德成髮種種,笑曰:「醉風漢,髮如此,非酒過耶?」德成仰首曰:「臣猶厭之,盡薙始快。」帝默然。既醒,大懼,佯狂自放,剃髮衣僧衣,唱佛不已。帝謂寧妃曰:「始以汝兄戲言,今實為之,真風漢也。」後黨事起,坐死者相屬,德成竟得免。 陳德,字至善,濠人。世農家,有勇力。從太祖於定遠,以萬夫長從戰皆有功,為帳前都先鋒。同諸將取寧、徽、衢、婺諸城,擢元帥。李伯昇寇長興,德往援,擊走之。從援南昌,大戰鄱陽湖,擒水寨姚平章。太祖舟膠淺,德力戰,身被九矢,不退。從平武昌。大敗張士誠兵於舊館,擢天策衞親軍指揮使。吳平,進僉大都督府事。從大將軍北取中原,克元汴梁。立河南行都督府,以德署府事,討平羣盜。征山西,破澤州磨盤寨,獲參政喻仁,遂會大軍克平陽、太原、大同。渡河取奉元、鳳翔,至秦州。元守將呂國公遁,追擒之。徐達圍張良臣於慶陽,良臣恃其兄思道為外援,間使往來,德悉擒獲,慶陽遂下。又大破擴廓於古城,降其卒八萬。 洪武三年封臨江侯,食祿一千五百石,予世券。明年從潁川侯傅友德伐蜀,分道入綿州,破龍德,大敗吳友仁之衆,乘勝拔漢州。向大亨、戴壽等走成都,追敗之,遂與友德圍成都。蜀平,賜白金綵幣,復還汴。五年為左副將軍,與馮勝征漠北,破敵於別篤山,俘斬萬計。克甘肅,取亦集乃路,留兵扼關而還。明年復總兵出朔方,敗敵三岔山,擒其副樞失剌罕等七十餘人。其秋,再出戰於答剌海口,斬首六百級,獲其同僉忻都等五十四人。凡三戰三捷。七年練兵北平。十年還鳳陽。十一年卒。追封杞國公,諡定襄。 子鏞襲封。十六年為征南左副將軍,討平龍泉諸山寇,練兵汴梁。十九年與靖海侯吳禎城會州。二十年從馮勝征納哈出,將至金山,與大軍異道相失,敗沒。二十三年追坐德胡惟庸黨,詔書言其征西時有過被鐫責,遂與惟庸通謀。爵除。 王志,臨淮人。以鄉兵從太祖於濠,下滁、和。從渡江,屢騰柵先登,身冒矢石。授右副元帥。從取常州、寧國、江陰,復宜興,攻高郵,搗九江,下黃梅,鏖戰鄱陽。從平武昌,還克廬州,敗張士誠兵,追奔四十里。以親軍衞指揮使改六安衞,守六安。從幸汴梁,渡河,取懷慶、澤、潞,留守平陽。大將軍徐達西伐,會師克興元。 洪武三年進同知都督府事,封六安侯,歲祿九百石,予世券。移守漢中,帥兵出察罕腦兒塞,還鎮平陽。復從大將軍征沙漠。其後用兵西南,皆以偏將軍從,雖無首功,然持重,未嘗敗衄。其攻合肥敗樓兒張,擒吳副使,為戰功第一。領山西都司衞所軍務,帝稱其處置得宜。十六年督兵往雲南品甸,繕城池,立屯堡,置驛傳,安輯其民。十九年卒。追封許國公,諡襄簡。 子威,二十二年嗣侯。明年,坐事謫安南衞指揮使。卒,無子。弟琙嗣,改清平衞,世襲。志亦追坐胡惟庸黨,以死不問。 梅思祖,夏邑人。初為元義兵元帥,叛從劉福通。擴廓醢其父。尋棄福通歸張士誠,為中書左丞,守淮安。徐達兵至,迎降,幷獻四州。士誠殺其兄弟數人。太祖擢思祖大都督府副使。從大軍伐吳,克昇山水寨,下湖州,圍平江,皆有功。吳平,遷浙江行省右丞。從大將軍伐中原,克山東,取汴、洛,破陝州,下潼關。旋師徇河北,至衞輝。元平章龍二棄城走彰德,師從之。龍二復出走,遂降其城,守之。略定北平未下州郡。從大軍平晉、冀,復從平陝西,別將克邠州,獲元參政毛貴等三十人。從大將軍破擴廓於定西。還自秦州,破略陽,入沔州,取興元。 洪武三年論功封汝南侯,食祿九百石,予世券。四年伐蜀。五年征甘肅。還命巡視山、陝、遼東城池。十四年,四川水盡源、通塔平、散毛諸洞長官作亂,命思祖為征南副將軍,與江夏侯周德興帥兵討平之。十五年復與傅友德平雲南,置貴州都司,以思祖署都指揮使。尋署雲南布政司事,與平章潘元明同守雲南。 思祖善撫輯,遠人安之。是年卒,賜葬鍾山之陰。 子義,遼東都指揮使。二十三年追坐思祖胡惟庸黨,滅其家。思祖從子殷,為駙馬都尉,別有傳。 金朝興,巢人。淮西亂,聚衆結寨自保。俞通海等既歸太祖,朝興亦帥衆來附。從渡江,征伐皆預,有功。克常州,為都先鋒。復宜興,為左翼副元帥。平武昌,進龍驤衞指揮同知。平吳,改鎮武衞指揮使。克大同,改大同衞指揮使。取東勝州,獲元平章劉麟等十八人。 洪武三年論功為都督僉事兼秦王左相。未幾,解都督府事,專傅王。四年從大軍伐蜀。七年帥師至黑城,獲元太尉盧伯顏、平章帖兒不花幷省院等官二十五人。遂從李文忠分領東道兵,取和林,語具文忠傳。 朝興沉勇有智略,所至以偏師取勝,雖未為大帥,而功出諸將上。十一年從沐英西征,收納鄰七站地。明年論功封宣德侯,祿二千石,世襲指揮使。十五年從傅友德征雲南,駐師臨安,元右丞兀卜台、元帥完者都、土酋楊政等俱降。朝興撫輯有方,軍民咸悅。進次會川卒,追封沂國公,諡武毅。十七年論平雲南功,改錫世侯券,增祿五百石。 長子鎮嗣封。二十三年追坐朝興胡惟庸黨,降鎮平壩衞指揮使。從征有功,進都指揮使,其後世襲衞指揮使。嘉靖元年,命立傅友德、梅思祖及朝興廟於雲南,額曰「報功」。 唐勝宗,濠人。太祖起兵,勝宗年十八,來歸。從渡江,積功為中翼元帥。從徐達克常州,進圍寧國,扼險力戰,敗其援兵。城遂降。從征婺州,克之。從征池州,力戰敗陳友諒兵,擢龍驤衞指揮僉事。從征友諒,至安慶,敵固守。勝宗為陸兵疑之,出不意,擣克其水寨。從下南昌,略定江西諸郡。援安豐,攻廬州,戰鄱陽,邀擊涇江口,皆有功,擢驃騎衞指揮同知。從定武昌,徇長沙、沅陵、澧陽。從徐達取江陵,還定淮東,穴城克安豐,追獲元將忻都,為安豐衞指揮使守之。從大將軍伐中原,克汴梁、歸德、許州,輒留守。從大軍克延安,進都督府同知。 洪府三年冬封延安侯,食祿千五百石,予世券。坐擅馳驛騎,奪爵,降指揮。捕代縣反者。久之,復爵。十四年,浙東山寇葉丁香等作亂,命總兵討之,擒賊首併其黨三千餘人。分兵平安福賊,至臨安,降元右丞兀卜台等。十五年巡視陝西,督屯田,簡軍士。明年鎮遼東,奉敕勿通高麗。高麗使至,察其奸,表聞。賜敕褒美,比魏田豫却烏桓賂,稱名臣。在鎮七年,威信大著。召還,帥師討平貴州蠻,練兵黃平。二十三年坐胡惟庸黨誅,爵除。 陸仲亨,濠人。歸太祖,從征滁州,取大柳樹諸寨。克和陽,擊敗元兵,逐青山羣盜。從渡江,取太平,定集慶,從徐達下諸郡縣,授左翼統軍元帥。從征陳友諒,功多,進驃騎衞指揮使。從常遇春討贛州,降熊天瑞,為贛州衞指揮使,節制嶺南北新附諸郡。調兵克梅州、會昌、湘鄉,悉平諸山寨。洪武元年帥衞軍與廖永忠等征廣東,略定諸郡縣,會永忠於廣州,降元將盧左丞。廣東平。改美東衞指揮使,擢江西行省平章。代鄧愈鎮襄陽,改同知都督府事。 三年冬封吉安侯,祿千五百石,予世券。與唐勝宗同坐事降指揮使。捕寇雁門,同復爵。十二年與周德興、黃彬等從湯和練兵臨清。未幾,即軍中逮三人至京,既而釋之。移鎮成都,平巨津州叛蠻。烏撒諸蠻復叛,從傅友德討平之。 二十三年治胡惟庸逆黨,家奴封帖木告仲亨與勝宗、費聚、趙庸皆與通謀,下吏訊。獄具,帝曰:「朕每怪其居貴位有憂色。」遂誅仲亨,籍其家。 初,仲亨年十七,為亂兵所掠,父母兄弟俱亡,持一升麥伏草間。帝見之,呼曰「來」,遂從征伐,至封侯。帝嘗曰:「此我初起時腹心股肱也。」竟誅死。 費聚,字子英,五河人。父德興,以材勇為游徼卒。聚少習技擊。太祖遇於濠,偉其貌,深相結納。定遠張家堡有民兵無所屬,郭子興欲招之,念無可使者。太祖力疾請行,偕聚騎而往,步卒九人俱。至寶公河,望其營甚整,弓弩皆外向。步卒懼,欲走。太祖曰:「彼以騎蹴我,走將安往?」遂前抵其營。招諭已定,約三日,太祖先歸,留聚俟之。其帥欲他屬,聚還報。太祖復偕聚以三百人往,計縛其帥,收卒三千人。豁鼻山有秦把頭八百餘人,聚復招降之。遂從取靈璧,克泗、滁、和州。授承信校尉。 既定江東,克長興,立永興翼元帥府,以聚副耿炳文為元帥。張士誠入寇,擊敗之。召領宿衞。授安豐,兩定江西,克武昌,皆從。改永興翼元帥府為永興親軍指揮司,仍副炳文為指揮同知。士誠復入寇,獲其帥宋興祖,再敗之。士誠奪氣,不敢復窺長興。隨征淮安、湖州、平江,皆有功,進指揮使。湯和討方國珍,聚以舟師從海道邀擊。浙東平,復由海道取福州,破延平。歸次昌國,剿海寇葉、陳二姓於蘭秀山,至是聚始獨將。 洪武二年會大軍取西安,改西安衞指揮使,進都督府僉事,鎮守平涼。三年封平涼侯,歲祿千五百石,予世券。時諸將在邊屯田募伍,歲有常課。聚頗耽酒色,無所事事。又以招降無功,召還,切責之。明年從傅友德征雲南,大戰白石江,擒達里麻。雲南平,進取大理。未幾,諸蠻復叛,命副安陸侯吳復為總兵,授以方略,分攻關索嶺及阿咱等寨,悉下之。蠻地始定。置貴州都指揮使司,以聚署司事。十八年命為總兵官,帥指揮丁忠等征廣南,擒火立達,俘其衆萬人。還鎮雲南。二十三年召還。李善長敗,語連聚。帝曰:「聚曩使姑蘇不稱旨,朕嘗詈責,遂欲反耶!」竟坐黨死,爵除。 子超,征方國珍,沒於陣。璿,以人材舉官江西參政。孫宏,從征雲南,積功為右衞指揮使。坐奏對不實,戍金齒。 陸聚,不知何許人,元樞密院同知。脫脫敗芝{艹麻}李於徐州,彭大等奔濠,聚撫戢流亡,繕城保境,寇不敢犯。徐達經理江、淮,聚以徐、宿二州降。太祖嘗詔諭:「二州吾桑梓地,未忍加兵。」及歸附,大悅,以聚為江南行省參政,仍守徐州。遣兵略定沛、魚臺、邳、蕭、宿遷、睢寧。擴廓遣李左丞侵徐,駐陵子村。聚遣指揮傅友德擊之,俘其衆,擒李左丞。又敗元兵於宿州,擒僉院邢端等。從定山東,平汴梁。還鎮,改山東行省參政。從平元都,略大同、保定、真定,攻克車子山及鳳山、城山、鐵山諸寨,分守井陘故關,會師陝西,克承天寨。聚所部皆淮北勁卒,雖燕、趙精騎不及也。北征,沂、邳山民乘間作亂,召聚還,討平之。 洪武三年封河南侯,歲祿九百石,予世券。八年同衞國公愈屯田陝西,置衞戍守。十二年同信國公和練兵臨清。尋理福建軍務。召還,賜第鳳陽。二十三年坐胡惟庸黨死,爵除。 鄭遇春,濠人。與兄遇霖俱以勇力聞。遇霖與里人有郤,欲殺之,遇春力護得解。衆皆畏遇霖,而以遇春為賢。太祖下滁州,遇霖為先鋒,取鐵佛岡、三〈氵义〉河、大柳等寨,遇春亦累功至總管。攻蕪湖,遇霖戰死,遇春領其衆。時諸將所部不過千人,遇春兼兩隊,而所部尤驍果,累戰功多,授左翼元帥。從平陳友諒,身先士卒,未嘗自言功,太祖異之。取六安,為六安衞指揮僉事。從大將軍定山東、河南北,克朔州,改朔州衞指揮副使。 洪武三年進同知大都督府事,封滎陽侯,歲祿九百石,予世券。明年命駐臨濠,開行大都督府,坐累奪爵。尋復之,復守朔州。從傅友德平雲南,帥楊文等經略城池屯堡。還京,督金吾諸衞,造海船百八十艘,運餉遼東,籍陝西岷州諸衞官馬。二十三年坐胡惟庸黨死,爵除。 黃彬,江夏人。從歐普祥攻陷袁、吉屬縣,徐壽輝以普祥守袁州。及陳友諒殺壽輝,僭偽號,彬言於普祥曰:「公與友諒比肩,奈何下之?友諒驕恣,非江東敵也,保境候東師,當不失富貴。」普祥遂遣使納欵。友諒遣弟友仁攻之。彬與普祥敗其衆,獲友仁。友諒懼,約分界不相犯,乃釋友仁。時江、楚諸郡皆為陳氏有,袁扼其要害,潭、岳、贛兵不得出,友諒勢大蹙。太祖兵臨之,遂棄江州,彬力也。 太祖至龍興,令普祥仍守袁州,而以彬為江西行省參政。未幾,普祥死,彬領其衆。普祥故殘暴,彬盡反所為,民甚安之。從常遇春征贛州。饒鼎臣據吉安,為熊天瑞聲援。遇春兵至,鼎臣走安福,彬以兵躡之。鼎臣走茶陵,天瑞乃降。永新守將周安叛,彬從湯和執安,鼎臣亦殪。移鎮袁州,招集諸山寨,江西悉定。進江淮行省中書左丞。 洪武三年封宜春侯,歲祿九百石,予世券。四年,贛州上猶山寇叛,討平之。五年,古州等洞蠻叛,以鄧愈為征南將軍,三道出師,彬與營陽侯璟出澧州。師還,賜第中都。明年從徐達鎮北平,出練兵沂州、臨清。二十三年坐胡惟庸黨死,爵除。 葉昇,合肥人。左君弼據廬,昇自拔來歸。以右翼元帥從征江州,以指揮僉事從取吳,以府軍衞指揮使從定明州。洪武三年論功,僉大都督府事。明年從征西將軍湯和以舟師取蜀。越二年,出為都指揮使,鎮守西安,討平慶陽叛寇。十二年復僉大都督府事。西番叛,與都督王弼征之,降乞失迦,平其部落。復討平延安伯顏帖木兒,擒洮州番酋。論功,封靖寧侯,歲祿二千石,世指揮使。鎮遼東,修海、蓋、復三城。在鎮六年,邊備修舉,外寇不敢犯。發高麗賂遺,帝屢賜敕,與唐勝宗同褒。 二十年命同普定侯陳桓總制諸軍於雲南定邊、姚安,立營屯田,經理畢節衞。明年,東川、龍海諸蠻叛,昇以參將從沐英討平之。已而湖廣安福所千戶夏德忠誘九溪洞蠻為寇,昇同胡海等討之。潛兵出賊後掩擊,擒德忠,立永定、九溪二衞,因留屯襄陽。贛州山賊復結湖廣峒蠻為寇。昇為副將軍,同胡海等討平之,俘獲萬七千人。昇凡三平叛蠻,再出練兵甘肅、河南。二十五年八月坐交通胡惟庸事覺,誅死。涼國公藍玉,昇姻也,玉敗,復連及昇,以故名隸兩黨云。 贊曰:諸將當草昧之際,上觀天命,委心明主,戰勝攻取,克建殊勳,皆一時之智勇也。及海內寧謐,乃名隸黨籍,或追論,或身坐,鮮有能自全者。圭裳之錫固足酬功,而礪帶之盟不克再世,亦可慨矣夫。 朱亮祖 周德興 王弼 藍玉曹震 張翼 張溫 陳桓 朱壽 曹興 謝成 李新 朱亮祖,六安人。元授義兵元帥。太祖克寧國,擒亮祖,喜其勇悍,賜金幣,仍舊官。居數月,叛歸於元,數與我兵戰,為所獲者六千餘人,遂入宣城據之。太祖方取建康,未暇討也。已,遣徐達等圍之。亮祖突圍戰,常遇春被創而還,諸將莫敢前。太祖親往督戰,獲之,縛以見。問曰:「爾將何如?」對曰:「生則盡力,死則死耳。」太祖壯而釋之。累功授樞密院判。從下南昌、九江,戰鄱陽湖,下武昌,進廣信衞指揮使。李文忠破李伯昇於新城,亮祖乘勝燔其營落數十,獲同僉元帥等六百餘人、軍士三千、馬八百匹,輜重鎧甲無算,伯昇僅以數騎遁。太祖嘉其功,賜賚甚厚。胡深請會兵攻陳友定,亮祖由鉛山進取浦城,克崇安、建陽,功最多。會攻桐廬,圍餘杭,遷浙江行省參政,副李文忠守杭州。帥馬步舟師數萬討方國瑛,下天台,進攻台州。國瑛出走,追至黃巖,降其守將哈兒魯,徇下仙居諸縣。進兵溫州。方明善拒戰,擊敗之,克其城。徇下瑞安,復敗明善於盤嶼,追至楚門。國瑛及明善詣軍降。 洪武元年副征南將軍廖永忠由海道取廣東。何真降,悉定其地。進取廣西,克梧州。元尚書普賢帖木兒戰死,遂定鬱林、潯、貴諸郡。與平章楊璟會師攻克靖江,同廖永忠克南寧、象州。廣西平。班師,太子帥百官迎勞龍灣。三年封永嘉侯,食祿千五百石,予世券。四年伐蜀。帝以諸將久無功,命亮祖為征虜右副將軍。濟師至蜀,而明昇已降。徇下未附州縣。師還,以擅殺軍校不預賞。八年同傅友德鎮北平。還,又同李善長督理屯田,巡海道。十二年出鎮廣東。 亮祖勇悍善戰而不知學,所為多不法,番禺知縣道同以聞。亮祖誣奏同,同死,事見同傳。帝尋悟,明年九月召亮祖至,與其子府軍衞指揮使暹俱鞭死。御製壙誌,仍以侯禮葬。二十三年追論亮祖胡惟庸黨,次子昱亦坐誅。 周德興,濠人。與太祖同里,少相得。從定滁、和。渡江,累戰皆有功,遷左翼大元帥。從取金華、安慶、高郵,援安豐,征廬州,進指揮使。從討贛州、安福、永新,拔吉安,再進湖廣行省左丞。同楊璟討廣西,攻永州。元平章阿思蘭及周文貴自全州來援。德興再擊敗之,斬朱院判,追奔至全州,遂克之。道州、寧州、藍山皆下。進克武岡州,分兵據險,絕靖江聲援。廣西平,功多。 洪武三年封江夏侯,歲祿千五百石,予世券。是歲,慈利土酋覃垕連茅岡諸寨為亂,長沙洞苗俱煽動。太祖命德興為征南將軍,帥師討平之。明年伐蜀,副湯和為征西左將軍,克保寧。先是,傅友德已克階、文,而和所帥舟師未進。及保寧下,兩路軍始合。蜀平,論功,帝以和功由德興,賞德興而面責和。且追數征蠻事,謂覃垕之役,楊璟不能克,趙庸中道返,功無與德興比者。復副鄧愈為征南左將軍,帥趙庸、左君弼出南寧,平婪鳳、安田諸州蠻,克泗城州,功復出諸將上。賞倍於大將,命署中立府,行大都督府事。德興功既盛,且恃帝故人,營第宅踰制。有司列其罪,詔特宥之。 十三年命理福建軍務,旋召還。明年,五溪蠻亂,德興已老,力請行。帝壯而遣之,賜手書曰:「趙充國圖征西羌,馬援請討交阯,朕常嘉其事,謂今人所難。卿忠勤不怠,何忝前賢,靖亂安民,在此行也。」至五溪,蠻悉散走。會四川水盡源、通塔平諸洞作亂,仍命德興討平之。十八年,楚王楨討思州五開蠻,復以德興為副將軍。 德興在楚久,所用皆楚卒,威震蠻中。定武昌等十五衞,歲練軍士四萬四千八百人。決荊州嶽山壩以溉田,歲增官租四千三百石。楚人德之。還鄉,賜黃金二百兩,白金二千兩,文綺百匹。居無何,帝謂德興:「福建功未竟,卿雖老,尚勉為朕行。」德興至閩,按籍僉練,得民兵十萬餘人。相視要害,築城一十六,置巡司四十有五,防海之策始備。逾三年,歸第,復令節制鳳陽留守司,幷訓練屬衞軍士。諸勳臣存者,德興年最高,歲時入朝,賜予不絕。二十五年八月,以其子驥亂宮,幷坐誅死。 王弼,其先定遠人,後徙臨淮。善用雙刀,號雙刀王。初結鄉里,依三臺山樹柵自保。踰年,帥所部來歸。太祖知其才,使備宿衞。破張士誠兵於湖州,取池州石埭,攻婺源州,斬守將鐵木兒不花,拔其城,獲甲三千。擢元帥。下蘭溪、金華、諸暨,援池州,復太平,下龍興、吉安。大戰鄱陽,邀擊陳友諒於涇江口。從平武昌,還克廬州,拔安豐,破襄陽、安陸。取淮東,克舊館,降士誠將朱暹,遂取湖州。遷驍騎右衞親軍指揮使。 進圍平江,弼軍盤門。士誠親帥銳士突圍,出西門搏戰,將奔常遇春軍。遇春分兵北濠截其後,而別遣兵與戰。士誠軍殊死鬬,遇春拊弼臂曰:「軍中皆稱爾健將,能為我取此乎?」弼應曰:「諾。」馳騎揮雙刀奮擊,敵小却。遇春帥衆乘之,吳兵大敗,人馬溺死沙盆潭者甚衆。士誠馬逸墮水,幾不救,肩輿入城,自是不敢復出。吳平,賞賚甚厚。 從大軍征中原,下山東,略定河南北,遂取元都。克山西,走擴廓。自河中渡河,克陝西,進征察罕腦兒,師還。洪武三年授大都督府僉事,世襲指揮使。十一年副西平侯沐英征西番,降朶甘諸酋及洮州十八族,殺獲甚衆。論功,封定遠侯,食祿二千石。十四年從傅友德征雲南,至大理,土酋段世扼龍尾關。弼以兵由洱水趨上關,與沐英兵夾擊之,拔其城,擒段世,鶴慶、麗江諸郡以次悉平。加祿五百石,予世券。 二十年,以副將軍從馮勝北伐,降納哈出。明年復以副將軍從藍玉出塞。深入不見敵,玉欲引還。弼持不可,玉從之。進至捕魚兒海,以弼為前鋒,直薄敵營,走元嗣主脫古思帖木兒,盡獲其輜重,語在玉傳。二十三年奉詔還鄉。二十五年從馮勝、傅友德練軍山西、河南。明年同召還,先後賜死。爵除。弼子六人,女為楚王妃。 藍玉,定遠人。開平王常遇春婦弟也。初隸遇春帳下,臨敵勇敢,所向皆捷。遇春數稱於太祖,由管軍鎮撫積功至大都督府僉事。洪武四年從傅友德伐蜀,克綿州。五年從徐達北征,先出雁門,敗元兵於亂山,再敗之於土剌河。七年帥兵拔興和,獲其國公帖里密赤等五十九人。十一年同西平侯沐英討西番,擒其酋三副使,斬獲千計。明年,師還,封永昌侯,食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十四年,以征南左副將軍從潁川侯傅友德征雲南,擒元平章達里麻於曲靖,梁王走死。滇地悉平,玉功為多。益祿五百石。冊其女為蜀王妃。 二十年,以征虜左副將軍從大將軍馮勝征納哈出,次通州。聞元兵有屯慶州者,玉乘大雪,帥輕騎襲破之,殺平章果來,擒其子不蘭溪還。會大軍進至金山,納哈出遣使詣大將軍營納欵,玉往受降。納哈出以數百騎至,玉大喜,飲以酒。納哈出酌酒酬玉,玉解衣衣之,曰:「請服此而飲。」納哈出不肯服,玉亦不飲,爭讓久之。納哈出覆酒於地,顧其下咄咄語,將脫去。鄭國公常茂在坐,直前砍傷之,都督耿忠擁以見勝。其衆驚潰,遣降將觀童諭降之。還至亦迷河,悉降其餘衆。會馮勝有罪,收大將軍印,命玉行總兵官事,尋即軍中拜玉為大將軍,移屯薊州。 時順帝孫脫古思帖木兒嗣立,擾塞上。二十一年三月命玉帥師十五萬征之。出大寧,至慶州,諜知元主在捕魚兒海,間道兼程進至百眼井。去海四十里,不見敵,欲引還。定遠侯王弼曰:「吾輩提十餘萬衆,深入漠北,無所得,遽班師,何以復命?」玉曰:「然。」令軍士穴地而爨,毋見烟火,乘夜至海南。敵營尚在海東北八十餘里,玉令弼為前鋒,疾馳薄其營。敵謂我軍乏水草,不能深入,不設備。又大風揚沙,晝晦。軍行,敵無所覺。猝至前,大驚,迎戰,敗之。殺太尉蠻子等,降其衆。元主與太子天保奴數十騎遁去。玉以精騎追之,不及。獲其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以下百餘人。又追獲吳王朶兒只、代王達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屬三千人、男女七萬七千餘人,並寶璽符敕金牌金銀印諸物、馬駝牛羊十五萬餘,焚其甲仗蓄積無算。奏捷京師,帝大喜,賜敕褒勞,比之衞青、李靖。又破哈剌章營,獲人畜六萬。師還,進涼國公。 明年命督修四川城池。二十三年,施南、忠建二宣撫司蠻叛,命玉討平之。又平都勻安撫司散毛諸洞,益祿五百石,詔還鄉。二十四年命玉理蘭州、莊浪等七衞兵,以追逃寇祁者孫,遂略西番罕東之地。土酋哈昝等遁去。會建昌指揮使月魯帖木兒叛,詔移兵討之。至則都指揮瞿能等已大破其衆,月魯走柏興州。玉遣百戶毛海誘縛其父子,送京師誅之,而盡降其衆,因請增置屯衞。報可。復請籍民為兵,討朶甘、百夷。詔不許,遂班師。 玉長身頳面,饒勇略,有大將才。中山、開平即沒,數總大軍,多立功。太祖遇之厚。寖驕蹇自恣,多蓄莊奴、假子,乘勢暴橫。嘗佔東昌民田,御史按問。玉怒,逐御史。北征還,夜扣喜峯關。關吏不時納,縱兵毀關入。帝聞之不樂。又人言其私元主妃,妃慚自經死,帝切責玉。初,帝欲封玉梁國公,以過改為涼,仍鐫其過於券。玉猶不悛,侍宴語傲慢,在軍擅黜陟將校,進止自專,帝數譙讓。西征還,命為太子太傅。玉不樂居宋、潁兩公下,曰:「我不堪太師耶!」比奏事多不聽,益怏怏。 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衞指揮蔣瓛告玉謀反,下吏鞫訊。獄辭云:「玉同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為變,將伺帝出耤田舉事。」獄具,族誅之。列侯以下坐黨夷滅者不可勝數。手詔布告天下,條列爰書為逆臣錄。至九月,乃下詔曰:「藍賊為亂,謀泄,族誅者萬五千人。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胡謂丞相惟庸也。於是元功宿將相繼盡矣。凡列名逆臣錄者,一公、十三侯、二伯。葉昇前坐事誅,胡玉等諸小侯皆別見。其曹震、張翼、張溫、陳桓、朱壽、曹興六侯,附著左方。 曹震,濠人。從太祖起兵,累官指揮使。洪武十二年,以征西番功封景川侯,祿二千石。從藍玉征雲南,分道取臨安諸路,至威楚,降元平章閻乃馬歹等。雲南平,因請討容美、散毛諸洞蠻及西番朶甘、思曩日諸族。詔不許。又請以貴州、四川二都司所易番馬,分給陝西、河南將士。又言:「四川至建昌驛,道經大渡河,往來者多死瘴癘。詢父老,自眉州峨眉至建昌,有古驛道,平易無瘴毒,已令軍民修治。請以瀘州至建昌驛馬,移置峨眉新驛。」從之。二十一年與靖寧侯葉昇分道討平東川叛蠻,俘獲五千餘人。尋復命理四川軍務,同藍玉覈征南軍士。 會永寧宣慰司言,所轄地有百九十灘,其八十餘灘道梗不利。詔震疏治之。震至瀘州按視,有支河通永寧,乃鑿石削崖令深廣,以通漕運。又闢陸路,作驛舍郵亭,駕橋立棧,自茂州,一道至松潘,一道至貴州,以達保寧。先是行人許穆言:「松州地磽瘠,不宜屯種,戍卒三千,糧運不給,請移戍茂州,俾就近屯田。」帝以松州控制西番,不可動。至是運道既通,松潘遂為重鎮,帝嘉其勞。踰年復奏四事。一,請於雲南大寧境就井煑鹽,募商輸粟以贍邊。一,令商入粟雲南建昌,給以重慶、綦江市馬之引。一,請蠲馬湖逋租。一,施州衞軍儲仰給湖廣,泝江險遠,請以重慶粟順流輸之。皆報可。 震在蜀久,諸所規畫,並極周詳。蜀人德之。藍玉敗,謂與震及朱壽誘指揮莊成等謀不軌。論逆黨,以震為首,並其子炳誅之。 張翼,臨淮人。父聚,以前翼元帥從平江南、淮東,積功為大同衞指揮同知,致仕。翼隨父軍中,驍勇善戰,以副千戶嗣父職。從征陝西,擒叛寇。擢都指揮僉事,進僉都督府事。從藍玉征雲南,克普定、曲靖,取鶴慶、麗江,剿七百房山寨,擣劍川,擊石門。十七年論功封鶴慶侯,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二十六年坐玉黨死。 張溫,不詳何許人。從太祖渡江,授千戶,積功至天策衞指揮僉事。從大軍收中原,克陝西,攻下蘭州守之。元將擴廓偵大將軍南還,自甘肅帥步騎奄至。諸將請固守以待援。溫曰:「彼遠來,未知我虛實,乘暮擊之,可挫其銳。倘彼不退,固守未為晚也。」於是整兵出戰,元兵少却。已而圍城數重,溫斂兵固守,敵攻不能下,乃引去。太祖稱為奇功,擢大都督府僉事。已,又命兼陝西行都督府僉事。 當蘭州之受圍也,元兵乘夜梯城而登。千戶郭佑被酒臥,他將巡城者擊退之。圍既解,溫將斬佑,天策衞知事朱有聞爭曰:「當賊犯城時,將軍斬佑以令衆,軍法也。賊既退,始追戮之,無及於事,且有擅殺名。」溫謝曰:「非君不聞是言。」遂杖佑釋之。帝聞而兩善焉,幷賞有聞綺帛。 其明年,以參將從傅友德伐蜀,功多。十一年,以副將會王弼等討西羌。明年論功封會寧侯,祿二千石。又明年命往理河南軍務。十四年從傅友德征雲南。二十年秋帥師討納哈出餘衆,從北伐,皆有功。後以居室器用僭上,獲罪,遂坐玉黨死。 陳桓,濠人。從克滁、和。渡江,克集慶先登。從取寧國、金華,戰龍江、彭蠡,收淮東、浙西,平中原。累功授都督僉事。洪武四年從伐蜀。十四年從征雲南,與胡海、郭英帥兵五萬,由永寧趨烏撒。道險隘,自赤河進師,與烏撒諸蠻大戰,敗走之。再破芒部土酋,走元右丞實卜,遂城烏撒,降東川烏蒙諸蠻,進克大理,略定汝寧、靖寧諸州邑。十七年封普定侯,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二十年同靖寧侯葉昇征東川,俘獲甚衆。就令總制雲南諸軍。再平九溪洞蠻,立營堡,屯田。還,坐玉黨死。 朱壽,未詳何許人。以萬戶從渡江,下江東郡邑,進總管。收常、婺,克武昌,平蘇、湖,轉戰南北,積功為橫海衞指揮,進都督僉事。與張赫督漕運,有功。洪武二十年封舳艫侯,祿二千石,予世券。坐玉黨死。 曹興,一名興才,未詳何許人。從平武昌,授指揮僉事。取平江,進指揮使。克蘇九疇炭山寨。進都督僉事,兼太原衞指揮。進山西行省參政,領衞事,為晉王相。洪武十一年從沐英討洮州羌,降朶甘酋,擒三副使等。師還,封懷遠侯,世襲指揮使。理軍務山西,從北征有功。後數年,坐玉黨死。 同時以黨連坐者,都督則有黃輅、湯泉、馬俊、王誠、聶緯、王銘、許亮、謝熊、汪信、蕭用、楊春、張政、祝哲、陶文、茆鼎凡十餘人,多玉部下偏裨。於是勇力武健之士芟夷略盡,罕有存者。 謝成,濠人。從克滁、和。渡江,定集慶,授總管。克寧國、婺州,進管軍千戶。戰鄱陽,平武昌,下蘇、湖,進指揮僉事。從大軍征中原,克元都,攻慶陽,擣定西,為都督僉事、晉王府相。從沐英征朶甘,降乞失迦,平洮州十八族。洪武十二年封永平侯,祿二千石,世指揮使。二十年同張溫追討納哈出餘衆,召還。二十七年坐事死,沒其田宅。 李新,濠州人。從渡江,數立功。戰龍灣,授管軍副千戶。取江陵,進龍驤衞正千戶。克平江,遷神武衞指揮僉事,調守茶陵衞,屢遷至中軍都督府僉事。十五年,以營孝陵,封崇山侯,歲祿千五百石。二十二年命改建帝王廟於雞鳴山。新有心計,將作官吏視成畫而已。明年遣還鄉,頒賜金帛田宅。 時諸勳貴稍僭肆,帝頗嫉之,以黨事緣坐者衆。新首建言,公、侯家人及儀從戶各有常數,餘者宜歸有司。帝是之,悉發鳳陽隸籍為民,命禮部纂稽制錄,嚴公侯奢侈踰越之禁。於是武定侯英還佃戶輸稅,信國公和還儀從戶,曹國公景隆還莊田,皆自新發之。二十六年督有司開胭脂河於溧水,西達大江,東通兩浙,以濟漕運。河成,民甚便之。二十八年以事誅。 贊曰:治天下不可以無法,而草昧之時法尚踈,承平之日法漸密,固事勢使然。論者每致慨於鳥盡弓藏,謂出於英主之猜謀,殊非通達治體之言也。夫當天下大定,勢如磐石之安,指麾萬里,奔走恐後,復何所疑忌而芟薙之不遺餘力哉?亦以介冑之士桀驁難馴,乘其鋒銳,皆能豎尺寸於疆埸,迨身處富貴,志滿氣溢,近之則以驕恣啟危機,遠之則以怨望扞文網。人主不能廢法而曲全之,亦出於不得已,而非以剪除為私計也。亮祖以下諸人既昧明哲保身之幾,又違制節謹度之道,駢首就僇,亦其自取焉爾。 廖永安 俞通海弟通源 淵 胡大海養子德濟 欒鳳 耿再成 張德勝汪興祖 趙德勝南昌康郎山兩廟忠臣附 桑世傑劉成 茅成楊國興 胡深 孫興祖 曹良臣周顯 常榮 張耀 濮英于光等 廖永安,字彥敬,德慶侯永忠兄也。太祖初起,永安兄弟偕俞通海等以舟師自巢湖來歸。太祖親往收其軍,遂以舟師攻元中丞蠻子海牙於馬場河。元人駕樓船,不利進退,而永安輩操舟若飛,再戰再破元兵,始定渡江策。頃之,發江口。永安舉帆,請所向,命直指牛渚。西北風方驟,頃刻達岸。太祖急揮甲士鼓勇以登,采石鎮兵皆潰,遂乘勝取太平。授管軍總管。以舟師破海牙水柵,擒陳兆先,入集慶。擢建康翼統軍元帥。 以舟師從取鎮江,克常州,擢同僉江南行樞密院事。又以舟師同常遇春自銅陵趨池州,合攻,破其北門,執徐壽輝守將,遂克池州。偕俞通海拔江陰之石牌戍,降張士誠守將欒瑞,擢同知樞密院事。又以舟師破士誠兵於常熟之福山港,再破之通州之狼山,獲其戰艦以歸。遂從徐達復宜興,乘勝深入太湖。遇吳將呂珍,與戰,後軍不繼,舟膠淺,被執。永安長水戰,所至輒有功。士誠愛其才勇,欲降之。不可,為所囚。太祖壯永安不屈,遙授行省平章政事,封楚國公。永安被囚凡八年,竟死於吳。吳平,喪還,太祖迎祭於郊。 洪武六年,帝念天下大定,諸功臣如永安及俞通海、張德勝、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桑世傑皆已前沒,猶未有諡號,乃下禮部定議。議曰:「有元失馭,四海糜沸。英傑之士,或起義旅,或保一方,泯泯棼棼,莫知所屬。真人奮興,不期自至,龍行而雲,虎嘯而風。若楚國公臣永安等,皆熊羆之士,膂力之才,非陷堅沒陣,即罹變捐軀,義與忠俱,名耀天壤。陛下混一天下,追維舊勞,爵祿及子孫,烝嘗著祀典,易名定諡,於禮為宜。臣謹按諡法,以赴敵逢難,諡臣永安武閔;殺身克戎,諡臣通海忠烈;奉上致果,諡臣張德勝忠毅;勝敵致強,諡臣大海武莊;闢土斥境,武而不遂,諡臣再成武壯;折衝禦侮,壯而有力,諡臣趙德勝武桓。臣世傑,業封永義侯,與漢世祖封寇恂、景丹相類,當即以為諡。」詔曰:「可。」九年皆加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光祿大夫、柱國。已,又改封永安鄖國公。無子,授其從子昇為指揮僉事。 俞通海,字碧泉,其先濠人也。父廷玉徙巢,子三人,通海、通源、淵。元末,盜起汝、潁。廷玉父子與趙普勝、廖永安等結寨巢湖,有水軍千艘,數為廬州左君弼所窘,遣通海間道歸太祖。太祖方駐師和陽,謀渡江,無舟楫。通海至,大喜曰:「天贊我也。」親往撫其軍,而趙普勝叛去。元兵以樓船扼馬場河等口,瀕湖惟一港可通,亦久涸。會天大雨,水深丈餘,乃引舟出江,至和陽。 通海為人沉毅,治軍嚴而有恩,士樂為用。巢湖諸將皆長於水戰,而通海為最。從破海牙諸水寨,授萬戶。從渡江,克采石,取太平,徇下諸屬縣。海牙復以戰艦截采石,而陳兆先合淮兵二十萬屯方山,相掎角。通海與廖永安等擊之,大敗其衆,海牙遁。進破兆先,取集慶路。從湯和拔鎮江,遷秦淮翼元帥。偕諸將取丹陽、金壇、常州,遷行樞密院判官。從克寧國,下水陽,因以舟師略太湖,降張士誠守將於馬蹟山,艤舟胥口。呂珍兵暴至,諸將欲退。通海曰:「不可,彼衆我寡,退則情見,不如擊之。」乃身先疾鬬,矢下如雨,中右目,不能戰,命帳下士被己甲督戰。敵以為通海也,不敢逼,徐解去。由是一目遂眇。已,偕永安等克石牌戍,奪馬馱沙而還。普勝既叛歸友諒,陷池州,遣別將守,而自據樅陽水寨。太祖方征浙東,以樅陽為憂。通海往攻,大破之。普勝陸走,盡獲其舟,遂復池州。遷僉樞密院事。陳友諒犯龍灣,偕諸將擊走之,追焚其舟於慈湖,擒七帥,逐北至采石。功最,進樞密院同知。 從攻友諒,下銅陵,克九江,掠蘄、黃。從徐達擊叛將祝宗、康泰,復南昌。從援安豐,敗士誠兵,還攻廬州。友諒大舉圍南昌,從太祖擊之。遇於康郎山,舟小不能仰攻,力戰幾不支。通海乘風縱火焚其舟二十餘,敵少挫。太祖舟膠,友諒驍將張定邊直前犯太祖舟。常遇春射中定邊,通海飛舸來援,舟驟進水湧,太祖舟得脫。而通海舟復為敵巨艦所壓,兵皆以頭抵艦,兜鍪盡裂,僅免。明日復戰,偕廖永忠等以七舟置火藥,焚敵舟數百。踰二日,復以六舟深入。敵連大艦力拒。太祖登舵樓望,久之無所見,意已沒。有頃,六舟繞敵艦出,飄颻若游龍。軍士讙譟,勇氣百倍,戰益力。友諒兵大敗。師次左蠡,通海進曰:「湖有淺,舟難回旋。莫若入江,據敵上流。彼舟入,即成擒矣。」遂移師出湖,水陸結柵。友諒不敢出,居湖中一月,食盡,引兵突走,竟敗死。是役也,通海功最多。師還,賜良田金帛。 明年從平武昌。拜中書省平章政事。總兵略劉家港,進逼通州,敗士誠兵,擒其將朱瓊、陳勝。進攝江淮行中書省事,鎮廬州。從徐達平安豐。又從克湖州,略太倉,秋毫不犯。民大悅。圍平江,戰滅渡橋,搗桃花塢,中流矢,創甚,歸金陵。太祖幸其第,問曰:「平章知予來問疾乎?」通海不能語。太祖揮涕而出。翼日卒,年三十八。太祖臨哭甚哀,從官衞士皆感涕。追封豫國公,侑享太廟,肖像功臣廟。洪武三年改封虢國公,諡忠烈。通海父廷玉官僉樞密院事,先卒,追封河間郡公。通海無子,弟通源嗣其官。 通源,字百川。從大將軍征中原,偕副將軍馮勝等會兵太原,定河中,渡河,克鹿臺,取鳳翔、鞏昌、涇州,守開城。會張良臣據慶陽再叛,大將軍命諸將分兵蹙之。通源自臨洮疾趨至涇,略其西,顧時略其北,傅友德略其東,陳德略其南,大將軍逼城下。良臣援絕糧盡,敗死,遂克慶陽。征定西,克興元,皆先登。洪武三年封南安侯,歲祿千五百石,予世券。四年從廖永忠伐蜀,又從徐達出塞,撫甘肅,有功。徙江南豪民十四萬田鳳陽。又攻雲南,征廣南蠻,俘斬數萬。二十二年詔還鄉,賜鈔五萬,置第於巢,未行卒。子祖,病不能嗣。逾年,追論胡黨,以通源死不問,爵除。 淵以父兄故,充參侍舍人。從征,積功授都督僉事。通源既坐黨,太祖念廷玉、通海功,二十五年封淵越巂侯,歲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帥師討建昌叛賊,城越巂。明年坐累失侯,遣還里。建文元年召復爵,隨大軍征燕,戰沒於白溝河。次子靖嗣官。 胡大海,字通甫,虹人。長身鐵面,智力過人。太祖初起,大海走謁滁陽,命為前鋒。從渡江,與諸將略地,以功授右翼統軍元帥,宿衞帳下。從破寧國,副院判鄧愈戍之,遂拔徽州,略定其境內。元將楊完者以十萬衆來攻,大海戰城下,大破走之。遂與鄧愈、李文忠自昱嶺關攻建德。敗元師於淳安,遂克建德。再敗楊完者,降溪洞兵三萬人。進樞密院判官。克蘭溪,從取婺州,遷僉樞密院事。 下諸暨,守將宵遁,萬戶沈勝既降復叛。大海擊敗之,生擒四千餘人。改諸暨為諸全州,移兵攻紹興,再破張士誠兵。太祖以寧、越重地,召大海使守之。士誠將呂珍圍諸全,大海救之。珍堰水灌城,大海奪堰反灌珍營。珍勢蹙,於馬上折矢誓,請各解兵。許之。郎中王愷曰:「珍猾賊不可信,不如因擊之。」大海曰:「言出而背之,不信。既縱而擊之,不武。」師還,人皆服其威信。尋攻處州,走元將石抹宜孫,遂定處州七邑。 陳友諒寇龍江,命分軍擣信州,以牽制敵。大海用王愷言,親引兵往,遂克信州,以為廣信府。信方絕糧,或勸還師。大海曰:「此閩、楚襟喉地也,可棄之乎?」築城浚隍以守之。先是,軍糧少,所得郡縣,將士皆徵糧於民,名曰寨糧,民甚病之。大海以為言,始命罷去。進江南行省參知政事,鎮金華。 初,嚴州既下,苗將蔣英、劉震、李福皆自桐廬來歸。大海喜其驍勇,留置麾下。至是,三人者謀作亂,晨入分省署,請大海觀弩於八詠樓。大海出,英遣其黨跪馬前,詐訴英過。大海未及答,反顧英。英出袖中槌擊大海,中腦仆地,幷其子關住、郎中王愷皆遇害。英等大掠城中,奔於吳。其後李文忠攻杭州,杭人執英以降。太祖命誅英,刺其血以祭大海。 大海善用兵,每自誦曰:「吾武人不知書,惟知三事而已:不殺人,不掠婦女,不焚毀廬舍。」以是軍行遠近爭附。及死,聞者無不流涕。又好士,所至輒訪求豪雋。劉基、宋濂、葉琛、章溢之見聘也,大海實薦之。追封越國公,諡武莊,肖像功臣廟,配享太廟。初,太祖克婺州,禁釀酒,大海子首犯之。太祖怒,欲行法。時大海方征越,都事王愷請勿誅,以安大海心。太祖曰:「寧可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竟手刃之。及關住復被殺,大海遂無後。 養子德濟,字世美,不知何許人,大海帥以歸太祖。從攻婺州,為誘兵,大破元兵於梅花門外,擒其將季彌章,由是知名。既下信州,太祖以德濟為行樞密院同僉,使守之。陳友諒將李明道來寇,德濟與力戰。大海來援,夾擊之,擒明道及其宣慰王漢二。及大海為蔣英所害,處州降將李祐之亦殺院判耿再成以叛。張士誠聞浙東亂,遣其弟士信寇諸全。德濟自信州往救,乘懈得入城,與知州欒鳳、院判謝再興分門守。夜半,出敵不意,砍士信營,破走之。擢浙江行省參知政事,移守新城。士誠將李伯昇帥步騎大入寇。德濟固守,乞師於李文忠。文忠馳救,德濟出兵夾擊,大破之,詳文忠傳。 時德濟所部有潛移家入新城者,文忠疑德濟使然,誅其都事羅彥敬,欲微戒德濟。將士皆怒,走告德濟。德濟怡然曰:「右丞殺彥敬,自為廣信作戰衣有弊耳,再言者斬。」於是太祖召德濟褒諭之,而責文忠失將士心,且曰:「胡德濟之量,汝不及也。」擢浙江行省右丞,賜駿馬。未幾,改左丞,移鎮杭州。從大將軍徐達出定西。德濟軍失利,達斬其部將數人,械至京師。帝念舊功,釋之。復以為都指揮使,鎮陝西,卒。 欒鳳,高郵人,知諸全,有能聲。方士信來攻,與謝再興力守,數出奇兵挫敵。再興使部校鬻貨於杭,太祖慮其輸我軍虛實,召再興還,而以參軍李夢庚總制諸全軍馬。既而念再興功,為兄子文正娶其長女,命徐達娶其幼女,復遣守諸全。再興忿夢庚出己上,鳳復以細故繩之,遂叛,殺鳳。鳳妻王氏以身蔽鳳,並殺之。執夢庚,降於士誠,夢庚亦死之。太祖以再興數有功,叛非其志,故鳳與夢庚皆不得卹云。 耿再成,字德甫,五河人。從太祖於濠,克泗、滁州。元兵圍六合。太祖救之,與再成軍瓦梁壘,力戰,度不敵引還。元兵尾至,太祖設伏澗側,令再成誘敵,大敗之。以鎮撫從渡江,下集慶。以元帥守鎮江,以行樞密院判官守長興,再守揚州。從取金華,為前鋒,屯縉雲之黃龍山以遏敵衝。與胡大海破石抹宜孫於處州,克其城,守之。宜孫來攻,又敗之慶元。 再成持軍嚴。士卒出入民間,蔬果無所捐。金華苗帥蔣英等叛,殺胡大海。處州苗帥李祐之等聞之,亦作亂。再成方對客飯,聞變上馬,收戰卒不滿二十人,迎賊罵曰:「賊奴!國家何負汝,乃反。」賊攢槊刺再成。再成揮劍連斷數槊,中傷墜馬,大罵不絕口死。胡深等收其屍,藁葬之。後改葬金陵聚寶山,追封高陽郡公,侑享太廟,肖像功臣廟。洪武十年加贈泗國公,諡武壯。 子天璧,聞父難,糾部曲殺賊。比至,李文忠已破賊斬之。遂以天璧守處州,拒方國珍、張士誠皆有功,擢指揮副使。克浦城,搗建寧,走陳友定。征襄陽,進至西安,招諭河州、臨洮,皆下。改杭州指揮同知。七年出海捕倭,深入外洋,溺死。 張德勝,字仁輔,合肥人。才略雄邁。與俞通海等以舟師自巢來歸。從渡江,克采石、太平。陳埜先來攻,與湯和等破擒之,授太平興國翼總管。破蠻子海牙水寨,擒陳兆先。下集慶,克鎮江,授秦淮翼元帥。取常州,擢樞密院判。克寧國,收長槍兵。下太湖,略馬蹟山。攻宜興,取馬馱沙及石牌寨。進僉樞密院事。趙普勝陷池州,德勝往援,弗及,還從徐達拔宜興。普勝復掠青陽、石埭。德勝與戰柵江口,破走之。已,復同通海擊敗其衆,遂復池州。引兵自無為趨浮山,走普勝將胡總管,追敗之青山,逐北至潛山。陳友諒將郭泰逆戰沙河,破斬之,遂克潛山。友諒犯龍江,德勝總舟師迎戰,殺傷相當。德勝大呼,麾諸將奮擊。友諒軍披靡,遂大敗。與諸將追及之慈湖,縱火焚其舟。至采石,大戰,沒於陣。追封蔡國公,諡忠毅,肖像功臣廟,侑享太廟。子宣幼,養子興祖嗣職。 興祖,巢人。本汪姓。既嗣職,從破安慶,克江州,拔蘄、黃,取南昌。從援安豐,大敗張士誠兵。鄱陽之戰,與廖永忠等以六舟深入,又邀擊友諒於涇江口,功最,擢湖廣行省參政。從平武昌,遂克廬州,略地至通州而還。進大都督府僉事。從徐達取淮東,下浙西。進同知大都督府事。大軍北征,別將衞軍由徐州克沂、青、東平,乘勝至東阿,降元參政陳璧及所部五萬餘人。孔子五十六世孫衍聖公希學帥曲阜知縣希舉、鄒縣主簿孟思諒等迎謁於軍門,興祖禮之。兗東州縣聞風皆下,遂取濟寧、濟南。 洪武元年,以都督兼右率府使,從攻樂安,克汴梁、河、洛,還守濟寧。與大將軍會師德州,帥舟師並河進,遂克元都。徇下永平,西取大同,將三衞卒守之。再敗元兵,斬獲無算。時德勝子宣已長,命為宣武衞指揮同知。而興祖復姓為汪。三年進克武、朔二州,獲元知院馬廣等。帥兵至大同北口,大敗元兵,獲擴廓弟金剛奴等四百餘人。未幾,命為晉王武傅,兼山西行都督府僉事。四年從前將軍傅友德合兵伐蜀,克階、文,乘勝至五里關,中飛石死。蜀平,詔都督興祖歿於王事,優賞其子,追封東勝侯,予世券。興祖子幼,命與宣同居。以疾卒,爵除。 趙德勝,濠人。為元義兵長,善馬槊,每戰先登。隸王忙哥麾下,察其必敗。太祖取滁陽,德勝母在軍中,乃棄其妻來從。太祖喜,賜之名,為帳前先鋒。從取鐵佛岡,攻三汊河,破張家寨,克全椒、後河諸寨。援六合,中流矢,幾殆。擊雞籠山,搗烏江,下和州、含山。夜襲陳埜先營,拔板門、鐵長官二寨,遂取儀真。授總管府先鋒。從渡江,下太平,克蕪湖、句容、溧水、溧陽,皆有功。從常遇春敗蠻子海牙於采石,破陳兆先營於方山,下集慶,功最。從徐達取鎮江,破苗軍水寨。下丹陽、金壇,平寧國。轉領軍先鋒。取廣德,破張士誠水寨,復從遇春攻常州,解牛塘圍,復廣德、寧國。取江陰,攻常熟,擒張士德。從攻湖州。宜興叛,還兵定之。擢中翼左副元帥。陳友諒犯龍江。龍江第一關曰虎口城,太祖以屬德勝。友諒至,力戰。伏兵起,友諒大敗,遂復太平。下銅陵臨山寨,略黃山橋及馬馱沙,征高郵有功。進後翼統軍元帥。 從太祖西征,破安慶水寨,乘風泝小孤山。距九江五里,友諒始知,倉皇遁去。遂克九江,徇黃梅、廣濟,克瑞昌、臨江、吉安,還下安慶,進克撫州,取新淦。討南昌叛將,復其城,礮傷肩。授僉江南行樞密院事。與朱文正、鄧愈共守南昌。平羅友賢於池州,破友諒將於西山,復臨江、吉安、撫州。未幾,友諒大舉兵圍南昌,德勝帥所部數千背城逆戰,射殺其將,敵大沮。明日復合,環城數匝。友諒親督戰,晝夜攻,城且壞。德勝帥諸將死戰,且戰且築,城壞復完。暮坐城門樓,指揮士卒,弩中腰膂,鏃入六寸,拔出之,歎曰:「吾自壯歲從軍,傷矢石屢矣,無重此者。丈夫死不恨,恨不能掃清中原耳。」言畢而絕,年三十九。追封梁國公,諡武桓,列祀功臣廟,配享太廟。 德勝剛直沉鷙,馭下嚴肅。未嘗讀書,臨機應變,動合古法。平居篤孝友如修士。 友諒圍南昌八十五日,先後戰死者凡十四人。 張子明者,領兵千戶也。洪都圍久,內外隔絕,朱文正遣子明告急於應天。以東湖小漁舟從水關潛出,夜行晝止,半月始得達。太祖問友諒兵勢。對曰:「兵雖盛,戰鬬死者不少。今江水日涸,賊巨艦將不利,援至可破也。」太祖謂子明:「歸語而帥,堅守一月,吾自取之。」還至湖口,為友諒所獲,令誘城中降,子明佯諾。至城下,大呼:「我張大舍。已見主上,令諸公堅守,救且至。」賊怒,攢槊殺之。追封忠節侯。 友諒攻撫州,樞密院判李繼先乘城戰死;左翼元帥牛海龍突圍死;左副元帥趙國旺引兵燒戰艦,敵追至,投橋下死;百戶徐明躍馬出射賊,賊知明名,併力攻,被執死;軍士張德山夜半潛出城,焚賊舟,賊覺,死;夏茂成守城樓,中飛礮死;右翼元帥同知朱潛、統軍元帥許珪俱戰死。蔣必勝陷吉安,參政劉齊、知府朱文華被執,不屈死。趙天麟守臨江,友諒攻之,城陷不屈死。祝宗、康泰叛,陷洪都,知府葉琛與行省都事萬思誠迎戰,皆死。事平,皆贈爵侯伯以下有差,立忠臣廟於豫章,並祠十四人,以德勝為首。而康郎山戰死者三十五人,首丁普郎。 普郎初為陳友諒將,守小孤山,偕傅友德來降,授行樞密院同知,數有功。及援南昌,大戰鄱陽湖,自辰至午,普郎身被十餘創,首脫猶直立,執兵作鬬狀,敵驚為神。時七月己丑也。追贈濟陽郡公。張志雄亦友諒將,素驍勇,號長張。從趙普勝守安慶。友諒殺普勝,志雄怨來降,為樞密院判。至是舟檣折,敵攢刺之,知不能脫,遂自刎。元帥余昶、右元帥陳弼、徐公輔皆以其日戰沒。先一日,左副指揮韓成,元帥宋貴、陳兆先戰沒。兆先者,埜先從子,既被擒,太祖以其兵備宿衞,感帝大度,効死力,至是戰死。韓成子觀至都督,別有傳。越四日,辛卯,復大戰,副元帥昌文貴、左元帥李信、王勝、劉義死。八月壬戌扼敵涇江口,同知元帥李志高、副使王咬住亦戰死。其他偏裨死事者,千戶姜潤、王鳳顯、石明、王德、朱鼎、王清、常德勝、袁華、陳沖、王喜仙、汪澤、丁宇、史德勝、裴軫、王理、王仁,鎮撫常惟德、鄭興、逯德山、羅世榮、曹信。凡贈公一人、侯十二人、伯二人、子十五人、男六人,肖像康郎山忠臣廟,有司歲致祭。 又程國勝者,徽人。以義兵元帥來歸,敗楊完者,累功至萬戶,守南昌。與牛海龍夜劫友諒營。海龍中流矢死,國勝泅水得脫,抵金陵。從太祖戰鄱陽。張定邊直前犯太祖舟。國勝與韓成、陳兆先駕舸左右奮擊。太祖舟脫,國勝等繞出敵艦後,援絕力戰死。而南昌城中謂國勝已前死,故豫章、康山兩廟俱得預祀云。 桑世傑,無為人,亦自巢湖來歸。趙普勝有異志,世傑發其謀,普勝逸去。從渡江,以舟師破元水軍。授秦淮翼元帥。下鎮江,徇金壇、丹陽,攻寧國長槍諸軍,克水陽,平常州。判行樞密院事。略地江陰、宜興。 初,石牌民朱定販鹽無賴,與富民趙氏有隙,遂告變,滅趙氏,授江陰判官。尋復為盜,元遣兵捕之。定聞張士誠據高郵,乃導士誠由通州渡江。遂陷平江,以定為參政,而遣元帥欒瑞戍石牌。及大兵既取江陰,瑞尚據石牌,導舟師往來。太祖命永安及世傑擊之,世傑力戰死,瑞亦降,張氏窺江路絕。太祖念其功,贈安遠大將軍、輕車都尉、永義侯,侑享太廟。 子敬以父死事,累官都督府僉事。洪武二十三年封徽先伯,歲祿千七百石,予世券。明年同徐輝祖等防邊,尋令屯軍平陽,坐藍玉黨死。 又劉成者,靈璧人。以統兵總管從耿炳文定長興,為永興翼左副元帥,數佐炳文敗士誠兵。李伯昇以十萬衆來攻,城中兵僅七千。太祖遣兵援之,未至,炳文嬰城守。成引數十騎出西門,擊敗伯昇兵,擒其將宋元帥,轉至東門。敵悉兵圍之,遂戰死。贈懷遠將軍,立廟長興。 茅成,定遠人。自和州從軍,隸常遇春麾下,克太平,始授萬戶。從定常州、寧國,進總管。克衢州,授副元帥。守金華,改太平興國翼元帥。從克安慶,援安豐,戰鄱陽,克武昌,授武德衞千戶。尋進指揮副使。取贛州、安陸、襄陽、泰州,皆有功。從徐達攻平江,焚張士誠戰船,築長圍困之。達攻婁門,士誠出兵戰,成擊敗之,突至外郛,中叉死。贈東海郡公,祀功臣廟。 同時死者,有楊國興,亦定遠人,以右翼元帥守宜興。初,常州人陳保二聚衆號「黃包軍」,既降復叛,誘執詹、李二將,國興執斬之。授神武衞指揮使。至是攻閶門戰死,以其子益襲指揮使。 胡深,字仲淵,處州龍泉人。穎異有智略,通經史百家之學。元末兵亂,嘆曰:「浙東地氣盡白,禍將及矣。」乃集里中子弟自保。石抹宜孫以萬戶鎮處州,辟參軍事,募兵數千,收捕諸山寇。溫州韓虎等殺主將叛,深往諭之。軍民感泣,殺虎以城降。已,偕章溢討龍泉之亂,搜旁縣盜,以次平之。宜孫時已進行省參政,承制命深為元帥。戊戌十二月,太祖親征婺州,深帥兵車數百輛往援,至松溪不能救,敗去,婺遂下。明年,耿再成侵處州,宜孫分遣元帥葉琛、參謀林彬祖、鎮撫陳中真及深帥兵拒戰。會胡大海兵至,與再成合,大破之,進抵城下。宜孫戰敗,與葉琛、章溢走建寧,處州遂下。深以龍泉、慶元、松陽、遂昌四縣降。 太祖素知深名,召見,授左司員外郎,遣還處州,招集部曲。從征江西,既定,命以親軍指揮守吉安。處州苗軍叛,殺守將耿再成,深從平章邵榮討誅之。會改中書分省為浙東行中書省,遂以深為行省左右司郎中,總制處州軍民事。時山寇竊發,人情未固。深募兵萬餘人,捕誅渠帥。沿海軍素驍,誅其尤橫者數人,患遂息。癸卯九月,諸全叛將謝再興以張士誠兵犯東陽。左丞李文忠令深引兵為前鋒,再興敗走。深建議以諸全為浙東藩屏,乃度地去諸全五十里並五指山築新城,分兵戍守。太祖初聞再興叛,急馳使詣文忠,別為城守計,至則工已竣。後士誠將李伯昇大舉來侵,頓新城下,不能拔,敗去。太祖嘉深功,賜以名馬。 太祖稱吳王,以深為王府參軍,仍守處州。溫州豪周宗道聚衆據平陽,數為方國珍從子明善所偪,以城來歸。明善怒攻之。深遣兵擊走明善,遂下瑞安,進兵溫州。方氏懼,請歲輸銀三萬充軍實。乃命深班師,復還鎮。陳友定兵至,破之,追至浦城,又敗其守兵,城遂下。進拔松溪,獲其守將張子玉。因請發廣信、撫州、建昌三路兵,規取八閩。太祖喜曰:「子玉驍將,擒之則友定破膽,乘勢攻之,理無不克。」因命廣信指揮朱亮祖由鉛山、建昌,左丞王溥由杉關,會深齊進。 已,亮祖等克崇安,進攻建寧。友定將阮德柔固守。深視氛祲不利,欲緩之。亮祖曰:「師已至此,庸可緩乎?且天道幽遠,山澤之氣變態無常,何足徵也。」時德柔兵屯錦江,逼深陣後,亮祖督戰益急。深引兵還,擊破其二柵。德柔軍力戰,友定自以銳師夾擊。日已暮,深突圍走,馬蹶被執,遂遇害,年五十二,追封縉雲郡伯。 太祖嘗問宋濂曰:「胡深何如人?」對曰:「文武才也。」太祖曰:「誠然。浙東一障,吾方賴之。」而深以久任鄉郡,志圖平閩以報効,竟以死徇。深馭衆寬厚,用兵十餘年,未嘗妄戮一人。守處州,興學造士。縉雲田稅重,以新沒入田租償其數。鹽稅什一,請半取之,以通商賈。軍民皆懷其惠云。 孫興祖,濠人。從太祖渡江,積功為都先鋒。戰龍江,遷統軍元帥。破瑞昌八陣營,擢天策衞指揮使。興祖沉毅有謀,大將軍徐達雅重之。克泰州,以達請,命守海陵。海陵,士誠兵入淮要地也,興祖整軍令,練士伍,防禦甚嚴。吳兵自海口來侵,擊敗之,擒彭元帥。平江既下,命興祖取通州,士誠守將已詣徐達降。進大都督府副使,移鎮彭城。達既定關陝,旋師北向,檄興祖會東昌。從克元都,置燕山六衞,留兵三萬人,命興祖守之,領大都督分府事。大兵西征,擴廓由居庸窺北平,達謂諸將「北平有孫都督,不足慮」,遂直搗太原,語詳達傳。洪武三年帥六衞卒從達出塞,次三不剌川,遇敵力戰死,年三十五。太祖悼惜之,追封燕山侯,諡忠愍,配享通州常遇春祠。 未幾,中書省以都督同知汪興祖兼俸事入奏。帝聞奏興祖名,歎息,命以月俸給故燕山侯興祖家。以其長子恪襲武德衞指揮使。久之,歷都督僉事。二十一年,以右參將從藍玉北征,至捕魚兒海,論功封全寧侯,歲祿二千石,予世券。恪謹敏有儒將風。從征楚、蜀,還駐沔陽,簡閱各衞所軍士備邊。二十五年進兼太子太保。未幾,籍兵山西,從宋國公勝練兵。旋召還,賜第中都。後坐藍玉黨死。 曹良臣,安豐人。潁寇起,聚鄉里築堡自固。歸太祖於應天,為江淮行省參政。從取淮東,收浙西,進行省左丞。從大軍取元都,略地至澤、潞。進山西行省平章,還守通州。時大兵出山西,通州守備單弱,所部不滿千人。元丞相也速將萬騎營白河。良臣曰:「吾兵少不可與戰。彼衆雖多,亡國之餘,敗氣不振,當以計走之。」乃密遣指揮仵勇等於瀕河舟中多立赤幟,亙三十餘里,鉦鼓聲相聞。也速大駭,遁去。良臣出精騎逐北百餘里,元兵自是不敢窺北平。復從大將軍達擊擴廓帖木兒於定西,敗之。 洪武三年封宣寧侯,歲祿九百石,予世券。明年從伐蜀,克歸州山寨,取容美諸土司。會周德興拔茅岡覃垕寨,自白鹽山伐木開道,出紙坊溪以趨夔州,進克重慶。明年從副將軍文忠北征,至臚朐河,收其部落。文忠帥良臣持二十日糧,兼程進至土剌河。哈剌章渡河拒戰,少却。追至阿魯渾河,敵騎大集。將士皆殊死戰,敵大敗走,而良臣與指揮周顯、常榮、張耀皆戰死。事聞,贈良臣安國公,諡忠壯,列祀功臣廟。子泰襲侯,坐藍玉黨死,爵除。 顯,合肥人。從渡江,累功至指揮同知。洪武三年以收應昌紅羅山寨,遷指揮使。榮,開平王遇春再從弟,歷指揮僉事。遇春卒於軍,榮護喪還。從朱亮祖平蜀,累官至振武衞指揮同知。耀,壽州人,初從陳埜先。建康下,始歸附。累功為守禦福建指揮使,守興化。至是俱戰沒,帝厚卹諸臣家,命有司各表其墓。 濮英,廬州人。初以勇力為百夫長,積功至西安衞指揮,坐軍政不修,召還詰責,遣葉昇代之。昇更言其賢,令還衞。洪武十九年,太祖命耿炳文選陝西都司衞所卒備邊,惟英所練稱勁旅,加都督僉事。明年命帥所部隨大將軍馮勝北征。抵金山,降納哈出,遂班師,而以英將奇兵三千人為殿。納哈出餘衆竄匿者尚數十萬,聞師旋,設伏於途,謀俟大軍過竄取之,未發。英後至,猝為所乘,衝突不能出,馬踣遂見執。敵既得英,思挾為質。英絕食不言,乘間引佩刀剖腹死。事聞,贈金山侯,諡忠襄。明年進贈樂浪公。封其子璵為西涼侯,祿二千五百石,予世券。二十三年,命練兵東昌,又令駐臨清,訓練士卒。二十五年,召還,同宋國公勝等簡閱山西士馬。璵能修父職,帝甚嘉之。復令籍山西民兵,所籍州縣最多,事集而不擾。明年坐藍玉黨,戍五開死。 洪武中指揮使死事者,又有于光、嚴德、孫虎。 光,都昌人。初事徐壽輝,鎮浮梁。陳友諒弒壽輝,光以浮梁來降,授樞密院判,積功為鷹揚衞指揮,鎮鞏昌。擴廓圍蘭州,光赴援,至馬蘭灘,戰敗被執,以徇城下。光大呼曰:「公等但堅守,徐將軍將大軍旦夕至矣。」賊怒,批其頰,遂被殺,祀功臣廟。 嚴德,太平人。從起兵,積功為海寧衞指揮。從朱亮祖討方國珍,戰歿於台州。追封天水郡公。 孫虎,不知何許人。從援池州,下於潛、昌化,定建德、諸全,皆有功,授千戶。克新城、桐、廬,進海寧衞指揮使。平嘉興盜。從副將軍李文忠北征,由東道入應昌,至落馬河與元兵戰死。追封康安郡伯。 又指揮僉事劉廣,戍永平,禦寇戰死。涼州衞百戶劉林戍涼州,也先帖木兒叛,戰死。邊人壯之,名其所居竇融臺為劉林臺。錢塘衞千戶袁興,全椒人,從征雲南,自請為前鋒,陷陣死。並褒贈有差。 贊曰:明祖之興,自決策渡江,始力爭於東南數千里之內,摧友諒,滅士誠,然後北定中原,南圖閩、粵,則廖永安胡大海以下諸人,厥功豈細哉!計不旋踵,効命疆埸,雖勳業未竟,然褒崇廟祀,竹帛爛然。以視功成命爵、終罹黨籍者,其猶幸也夫。 何文輝徐司馬 葉旺馬雲 繆大亨武德 蔡遷陳文 王銘 甯正袁義 金興旺費子賢 花茂 丁玉 郭雲王溥 何文輝,字德明,滁人。太祖下滁州,得文輝,年十四,撫為己子,賜姓朱氏。太祖初起,多蓄義子。及長,命偕諸將分守諸路。周舍守鎮江,道舍守寧國,馬兒守婺州,柴舍、真童守處州,金剛奴守衢州,皆義子也。金剛奴後無考。周舍即沐英,軍中又呼沐舍。柴舍者,朱文剛,與耿再成死處州難。又有朱文遜,史不傳其小字,亦以義子死太平。自沐英外,最著者唯道舍、馬兒,馬兒即徐司馬,而道舍即文輝也。 文輝以天寧翼元帥守寧國,進江西行省參政。數攻江西未下州縣,討新淦鄧仲廉,斬之。援安福,走饒鼎臣,平山尖寨。從徐達取淮東,復從下平江。賜文綺,進行省左丞,復其姓。以征南副將軍與平章胡美由江西取福建,度杉關,入光澤,徇邵武、建陽,直趨建寧。元同僉達里麻、參政陳子琦閉門拒守。文輝與美環攻之。踰十日,達里麻不能支,夜潛至文輝營乞降。詰旦,總管翟也先不花亦以衆降於文輝。美怒兩人不詣己,欲屠其城。文輝馳告美曰:「與公同受命至此,為安百姓耳。今既降,奈何以私忿殺人。」美乃止。師入城,秋毫無所犯。汀、泉諸州縣聞之,皆相次歸附。會車駕幸汴梁,召文輝扈從,因命為河南衞指揮使,定汝州餘寇。從大將軍取陝西,留守潼關。洪武三年授大都督府都督僉事,予世襲指揮使。復以參將從傅友德等平蜀,賜金幣,留守成都。 文輝號令明肅,軍民皆德之。帝嘗稱其謀略威望。遷大都督府同知。五年命帥山東兵從李文忠出應昌。明年移鎮北平。文忠北征,文輝督兵巡居庸關,以疾召還。九年六月卒,年三十六。遣官營葬滁州東沙河上,卹賚甚厚。子環,成都護衞指揮使,征迤北陣歿。 徐司馬,字從政,揚州人。元末兵亂,年九歲,無所依。太祖得之,養為子,亦賜姓。既長,出入侍左右。及取婺州,除總制,命助元帥常遇春守婺。吳元年授金華衞指揮同知。洪武元年從副將軍李文忠北征,擒元宗王慶生。擢杭州衞指揮使,尋進都指揮使。詔復姓。 九年遷鎮河南。時新建北京於汴梁,號重地,帝素賢司馬,特委任之。宋國公馮勝方練兵河南。會有星變,占在大梁。帝使使密敕勝,且曰:「幷以此語馬兒知之。」既復敕二人曰:「天象屢見,大梁軍民錯處,尤宜慎防。今秦、晉二王還京,當嚴兵宿衞。王抵汴時,若宋國公出迓,則都指揮居守;都指揮出迓,則宋國公亦然。」敕書官而不名,倚重與宋公等。十九年入覲,遂擢中軍都督府僉事。二十五年,以左副總兵從藍玉征建昌,討越巂。明年正月還至成都卒。追坐藍玉黨,二子皆獲罪。 司馬好文學,性謙厚,所至撫循士卒,甚得衆心。在河南久,尤有惠政。公暇退居,一室蕭然如寒素。雖戰功不及文輝,而雅量過之,並稱賢將云。 葉旺,六安人。與合肥人馬雲同隸長鎗軍謝再興為千戶。再興叛,二人自拔歸。數從征,積功並授指揮僉事。洪武四年偕鎮遼東。初,元主北走,其遼陽行省參政劉益屯蓋州,與平章高家奴相為聲援,保金、復等州。帝遣斷事黃儔齎詔諭益。益籍所部兵馬、錢糧、輿地之數來歸。乃立遼陽指揮使司,以益為指揮同知。未幾,元平章洪保保、馬彥翬合謀殺益。右丞張良佐、左丞商暠擒彥翬殺之,保保挾儔走納哈出營。良佐因權衞事,以狀聞。且言:「遼東僻處海隅,肘腋皆敵境。平章高家奴守遼陽山寨,知院哈剌章屯瀋陽古城,開元則右丞也先不花,金山則太尉納哈出,彼此相依,時謀入犯。今保保逃往,釁必起,乞留斷事吳立鎮撫軍民。而以所擒平章八丹、知院僧孺等械送京師。」帝命立、良佐、暠俱為蓋州衞指揮僉事。既念遼陽重地,復設都指揮使司統轄諸衞,以旺及雲並為都指揮使往鎮之。已,知儔被殺,納哈出將內犯,敕旺等預為備。 未幾,納哈出果以衆至,見備禦嚴,不敢攻,越蓋至金州。金州城未完,指揮韋富、王勝等督士卒分守諸門。乃剌吾者,敵驍將也,率精騎數百挑戰城下,中伏弩仆,為我兵所獲。敵大沮。富等縱兵擊,敵引退,不敢由故道,從蓋城南十里沿柞河遁。旺先以兵扼柞河。自連雲島至窟駝寨十餘里,緣河壘冰為牆,沃以水,經宿凝冱如城。布釘板沙中,旁設坑穽,伏兵以伺。雲及指揮周鶚、吳立等建大旗城中,嚴兵不動,寂若無人。已,寇至城南,伏四起,兩山旌旗蔽空,矢石雨下。納哈出倉皇趨連雲島,遇冰城,旁走,悉陷於穽,遂大潰。雲自城中出,合兵追擊至將軍山、畢栗河,斬獲及凍死者無算,乘勝追至猪兒峪。納哈出僅以身免。第功,進旺、雲俱都督僉事。時洪武八年也。 十二年命雲征大寧。捷聞,受賞,召還京。後數年卒。旺留鎮如故。會高麗遣使致書及禮物,而龍州鄭白等請內附。旺以聞。帝謂人臣無外交,此間諜之漸,勿輕信,彼特示弱於我,以窺邊釁,還之,使無所藉口。明年,旺復送高麗使者周誼入京。帝以其國中弒逆,又詭殺朝使,反覆不可信,切責旺等絕之,而留誼不遣。十九年召旺為後軍都督府僉事。居三月,遼東有警,復命還鎮。二十一年三月卒。 旺與雲之鎮遼也,翦荊棘,立軍府,撫輯軍民,墾田萬餘頃,遂為永利。旺尤久,先後凡十七年。遼人德之。嘉靖初,以二人有功於遼,命有司立祠,春秋祀之。 繆大亨,定遠人。初糾義兵為元攻濠,不克,元兵潰,大亨獨以衆二萬人與張知院屯橫澗山,固守月餘。太祖以計夜襲其營,破之,大亨與子走免。比明,復收散卒,列陣以待。太祖遣其叔貞諭降之,命將所部從征,數有功,擢元帥。總兵取揚州,克之。降青軍元帥張明鑑。 初,明鑑聚衆淮西,以青布為號,稱「青軍」,又以善長鎗,稱「長鎗軍」。由含山轉掠揚州,元鎮南王孛羅普化招降之,以為濠、泗義兵元帥。踰年,食盡,謀擁王作亂。王走死淮安,明鑑遂據城,屠居民以食。大亨言於太祖,賊饑困,若掠食四出則難制矣,且驍鷙可用,無為他人得。太祖命大亨亟攻,明鑑降,得衆數萬、馬二千餘匹,悉送其將校妻子至應天。改淮海翼元帥府為江南分樞密院,以大亨為同僉樞密院事,總制揚州、鎮江。 大亨有治略,寬厚不擾,而治軍嚴肅,禁暴除殘,民甚悅之。未幾卒。太祖過鎮江,嘆曰:「繆將軍生平端直,未嘗有過,惜不見矣。」遣使祭其墓。 武德,安豐人。元至正中為義兵千戶。知元將亡,言於其帥張鑑曰:「吾輩才雄萬夫,今東衄西挫,事勢可知,不如早擇所依。」鑑然其言,相率歸太祖。隸李文忠,從赴池州,力戰,流矢中右股,拔去,戰自若。取於潛、昌化,克嚴州,皆預,進萬戶。苗帥楊完者軍烏龍嶺,德請曰:「此可襲而取也。」文忠問故。對曰:「乘高覘之,其部曲徙舉不安而聲囂。」文忠曰:「善。」即襲完者,覆其營。取蘭溪,克諸暨,攻紹興,皆先登陷陣,傷右臂不顧。文忠嘆曰:「將士人人如此,何戰不捷哉。」 蔣英、賀仁德之叛,浙東大震。從文忠定金華,又從攻處州,遇仁德於劉山,戈中右股。德引刀斷戈,追擊之。仁德再戰,再敗走,遂為其下所殺。德還師守嚴。後二年,定官制,改管軍百戶。從文忠破張士誠兵於諸暨,與諸將援浦城,所過山寨皆下。復從文忠下建、延、汀三州,悉定閩溪諸寨,進管軍千戶,移守衢,予世襲。最後從靖海侯吳禎巡海上。禎以德可任,令守平陽。在任八年,致仕。及征雲南,帝以德宿將,命與諸大帥偕行。 張鑑,又名明鑑,淮西人。既歸太祖,每攻伐必與德俱,先德卒。官至江淮行樞密院副使。 蔡遷,不詳其鄉里,元末從芝麻李據徐州。李敗,歸太祖,為先鋒。從渡江,下采石,克太平,取溧水,破蠻子海牙水寨及陳埜先,皆有功。定集慶,授千戶。從徐達取廣德、寧國,遷萬戶。進攻常州,獲黃元帥,遂為都先鋒。從征馬馱沙,克池州,攻樅陽,從征衢、婺二州,授帳前左翼元帥。敗陳友諒於龍江,進復太平,取安慶水寨,收九江,敗友諒八陣指揮於瑞昌,遂克南昌。從援安豐,攻合肥,戰鄱陽,從征武昌,進指揮同知。從常遇春討平鄧克明餘黨,進攻贛州,取南安、南雄諸郡,還兵追饒鼎臣於茶陵,遷龍驤衞同知。從徐達克高郵,破馬港,授武德衞指揮使,守淮安,移守黃州。從下湘潭、辰、全、道、永諸州,轉荊州衞指揮。進克廣西,遷廣西行省參政,兼靖江王相,討平諸叛蠻。洪武三年九月卒,詔歸葬京師,贈安遠侯,諡武襄。 遷為將十五年,未嘗獨任,多從諸將征討。身經數十戰,輒奮勇突出,橫刀左右擊,敵皆披靡不敢近。既還,金瘡滿體,人視之不可堪,而遷略不為意,為太祖所愛重。及卒,尤痛惜之,親製文祭焉。 合肥陳文者,南北征伐,累立戰功,亦遷亞也。文少孤,奉母至孝,元季挈家歸太祖,積官都督僉事。卒,追封東海侯,諡孝勇。明臣得諡孝者,文一人而已。 王銘,字子敬,和州人。初隸元帥俞通海麾下,從攻蠻子海牙於采石。以銘驍勇,選充奇兵。戰方合,帥敢死士大譟突之,拔其水寨,自是數有功。與吳軍戰太湖,流矢中右臂,引佩刀出其鏃,復戰。通海勞之。復拔通州之黃橋、鵝項諸寨。賜白金文綺。龍灣之戰,逐北至采石,銘獨突敵陣。敵兵攢〈木朔〉刺銘,傷頰。銘三出三入,所殺傷過當。賜文綺銀椀,選充宿衞。從取江州,戰康郎山及涇江口,復克英山諸寨,擢管軍百戶。從副將軍常遇春戰湖州之昇山,再戰舊館,已,又戰烏鎮。前後數十戰,功多,命守松江。移太倉,捕斬倭寇千餘人,再賜金幣。 洪武四年都試百戶諸善用槍者,率莫能與銘抗。累官至長淮衞指揮僉事,移守溫州。上疏曰:「臣所領鎮,外控島夷,城池樓櫓仍陋襲簡,非獨不足壯國威,猝有風潮之變,捍禦無所,勢須改為。」帝報可。於是繕城濬濠,悉倍於舊。加築外垣,起海神山屬郭公山,首尾二千餘丈,宏敞壯麗,屹然東浙巨鎮。帝甚嘉之,予世襲。銘嘗請告暫還和州。溫士女遮道送迎。長吏皆相顧歎曰:「吾屬為天子牧民,民視吾屬去來漠然,愧王指揮多矣。」歷右軍都督僉事,二十六年坐藍玉黨死。 甯正,字正卿,壽州人。幼為韋德成養子,冒韋姓。元末隨德成來歸,從渡江。德成戰歿宣州,以正領其衆,積功授鳳翔衞指揮副使。從定中原,入元都,招降元將士八千餘人。傅友德自真定略平定州,以正守真定。已,從大軍取陝西。馮勝克臨洮,留正守之。大軍圍慶陽,正駐邠州,絕敵聲援。慶陽下,還守臨洮。從鄧愈破定西,克河州。 洪武三年授河州衞指揮使。上言:「西民轉粟餉軍甚勞,而茶布可易粟。請以茶布給軍,令自相貿易,省輓運之苦。」詔從之。正初至衞,城邑空虛,勤於勞徠。不數年,河州遂為樂土。璽書嘉勞,始復甯姓。兼領寧夏衞事,修築漢、唐舊渠,引河水溉田,開屯數萬頃,兵食饒足。 十三年從沐英北征,擒元平章脫火赤、知院愛足,取全寧四部。十五年遷四川都指揮使,討平松、茂諸州。雲南初定,命正與馮誠共守之。思倫發作亂,正破之於摩沙勒寨,斬首千五百。已,敵衆大集,圍定邊。沐英分兵三隊,正將左軍,鏖戰,大敗之,語在英傳。土酋阿資叛,復從英討降之。英卒,詔授正左都督代鎮。已,復命為平羌將軍,總川、陝兵討平階、文叛寇張者。二十八年從秦王討平洮州番,還京。明年卒。 又袁義,廬江人,本張姓,德勝族弟也。初為雙刀趙總管,守安慶,敗趙同僉、丁普郎於沙子港。左君弼招之,弗從。德勝戰死。始來附,為帳前親軍元帥,賜姓名。數從征伐,積功為興武衞指揮僉事。從大將軍北征,敗元平章俺普達等於通州,走賀宗哲、詹同於澤、潞,功最。復從定陝西,敗元豫王兵。與諸將合攻慶陽。張良臣兵驟薄義營,義堅壁不為動,俟其懈,力擊破之。走擴廓軍於定西,南取興元,進本衞同知,調羽林衞,移鎮遼東。 已,從沐英征雲南,克普定諸城,留鎮楚雄。蠻人屢叛,義積糧高壘,且守且戰,以功遷楚雄衞指揮使。嘗入朝,帝厚加慰勞。以其老,命醫為染鬚鬢,俾還任以威遠人,且特賜銀印寵異之。歷二十年,墾田築堰,治城郭橋梁,規畫甚備。軍民德之。建文元年徵還,為右軍都督府僉事,進同知,卒官。 金興旺,不詳所始。為威武衞指揮僉事,進同知。洪武元年,大將軍徐達自河南至陝西,請益兵守潼關,以興旺副郭興守之,進指揮使。明年攻臨洮,移興旺守鳳翔,轉軍餉。未幾,賀宗哲攻鳳翔,興旺與知府周煥嬰城守。敵編荊為大箕,形如半舫。每箕五人,負之攻城,矢石不能入。投藁焚之,輒颺起。乃置鉤藁中,擲著其隙,火遂熾,敵棄箕走。復為地道薄城,城中以矛迎刺,敵死甚衆,而攻不已。興旺與煥謀曰:「彼謂我援師不至,必不敢出。乘其不意擊之,可敗也。」潛出西北門,奮戰,敵少却。會百戶王輅自臨洮收李思齊降卒東還,即以其衆入城共守。敵拔營去,衆欲追之,輅曰:「未敗而退,誘我也。」遣騎偵之,至五里坡,伏果發,還師復圍城。衆議欲走,興旺叱曰:「天子以城畀我,寧可去耶!」以輅所將皆新附,慮生變,乃括城中貲畜積庭中,令曰:「敵少緩,當大犒新兵。」新兵喜,協力固守。相持十五日,敵聞慶陽下,乃引去。帝遣使以金綺勞興旺等。 明年,達入沔州,遣興旺與張龍由鳳翔入連雲棧,合攻興元。守將降,以興旺守之,擢大都督府僉事。蜀將吳友仁帥衆三萬寇興元,興旺悉城中兵三千禦敵。面中流矢,拔矢復戰,斬數百人。敵益衆,乃斂兵入城。友仁決濠填塹,為必克計。達聞之,令傅友德夜襲木槽關,攻斗山寨,人持十炬,連亙山上。友仁驚遁。興旺出兵躡之,墜崖石死者無算,友仁自是氣奪。時興旺威鎮隴、蜀。而國初諸都督中,城守功,興旺外尤推費子賢。 子賢,亦不詳所始。從渡江,為廣德翼元帥,數有功。取武康,又取安吉,築城守之。張士誠兵數來犯,輒敗去。最後張左丞以兵八萬來攻,子賢所部僅三千人,而守甚固。設車弩城上,射殺其梟將二人,敵乃解去。以功進指揮同知。取福建,克元都、定西俱有功,授大都督府僉事,世指揮使。 花茂,巢縣人。初從陳埜先,已而來歸。從定江左,滅陳友諒,平中原、山西、陝西,積功授武昌衞副千戶。征西蜀,克瞿唐關,入重慶,下左、右兩江及田州,進神策衞指揮僉事,調廣州左衞。平陽春、清遠、英德、翁源、博羅諸山寨叛蠻及東莞、龍川諸縣亂民,進指揮同知。平電白、歸善賊,再遷都指揮同知,世襲指揮使。數剿連州、廣西、湖廣諸瑤賊。上言:「廣東南邊大海,姦宄出沒,東莞、筍岡諸縣逋逃蜑戶,附居海島,遇官軍則詭稱捕魚,遇番賊則同為寇盜,飄忽不常,難於訊詰。不若籍以為兵,庶便約束。」又請設沿海依山廣海、碣石、神電等二十四衞所,築城浚池,收集海島隱料無籍等軍,仍於山海要害地立堡屯軍,以備不虞,皆報可。進都指揮使。久之卒,賜葬安德門。 長子榮襲職。次子英,果毅有父風,亦以軍功為廣東都指揮使,有聲永樂中。 丁玉,初名國珍,河中人。仕韓林兒為御史,才辨有時譽。呂珍破安豐,玉來歸。隨征彭蠡,為九江知府。大兵還建康,彭澤山民叛,玉聚鄉兵討平之。太祖嘉其武略,命兼指揮,更名玉。從傅友德克衡州,以指揮同知鎮其地,復調守永州。玉有文武才,撫輯新附,威望甚著。 洪武元年進都指揮使,尋兼行省參政,鎮廣西。十年召為右御史大夫。四川威茂土酋董貼里叛,以玉為平羌將軍討之。至威州,貼里降。承制設威州千戶所。十二年平松州,玉遣指揮高顯等城之,請立軍衞。帝謂松州山多田少,耕種不能贍軍,守之非策。玉言松州為西羌要地,軍衞不可罷,遂設官築戍如玉議。會四川妖人彭普貴為亂,焚掠十四州縣,指揮普亮等不能克,命玉移軍討滅之。帝手敕褒美,轉左御史大夫。師還,拜大都督府左都督。十三年坐胡惟庸姻誅。 郭雲,南陽人。長八尺餘,狀貌魁偉。元季聚義兵保裕州泉白寨,累官湖廣行省平章政事。元主北奔,河南郡縣皆下,雲獨堅守。大將軍徐達遣指揮曹諒圍之,雲出戰,被執。大將軍呵之跪。雲植立,嫚罵求死。脅以刃,不動。大將軍壯之,繫送京師。太祖奇其狀貌,釋之。時帝方閱漢書,問識字否,對曰:「識。」因以書授之。雲誦其書甚習。帝大喜,厚加賞賜,用為溧水知縣,有政聲。帝益以為賢,特擢南陽衞指揮僉事,使還鄉收故部曲,就戍其地,凡數年卒。 長子洪,年甫十三。帝為下制曰:「雲出田間,倡義旗保鄉曲,崎嶇累年,竭心所事。王師北伐,人神嚮應,而雲數戰不屈,勢窮援絕,終無異志。朕嘉其節概,試之有司,則閭閻頌德,俾鎮故鄉,則軍民樂業。雖無汗馬之勳,倒戈之效,治績克著,忠義凜然。子洪可入開國功臣列,授宣武將軍、飛熊衞親軍指揮使司僉事,世襲。」其同時以降將予世職者有王溥。 溥,安仁人。仕陳友諒為平章,守建昌。太祖命將攻之,不克。朱亮祖擊於饒之安仁港,亦失利。友諒將李明道之寇信州也,溥弟漢二在軍,俱為胡大海擒,歸於行省李文忠,文忠命二人招溥。是歲太祖拔江州,友諒走武昌,溥乃遣使降,命仍守建昌。明年,太祖次龍興,帥其衆來見,數慰勞。從歸建康,賜第聚寶門外,號其街曰「宰相街」,以寵異之。尋遣取撫州及江西未附郡縣。從克武昌,進中書右丞。洪武元年命兼詹事府副詹事。從大將軍北征,屢有功。賜文幣,擢河南行省平章,不署事,歲祿視李伯昇、潘元明。 初,溥未仕時,奉母葉氏避兵貴溪,遇亂與母相失,凡十八年,嘗夢母若告以所在。至是從容言於帝,請歸省墳墓。許之,且命禮官具祭物。溥率士卒之貴溪,求不得,晝夜號泣。居人吳海言夫人為賊逼,投井中死矣。溥求得井,有鼠自井出,投溥懷中,旋復入井。汲井索之,母屍在焉,哀呼不自勝。乃具棺斂,即其地以葬。溥卒,子孫世襲指揮同知。 贊曰:文輝、司馬任寄股肱,葉旺、馬雲效著邊域,大亨以端直見思,郭雲以政績蒙寵。他如蔡遷、王銘、甯正、金興旺輩,或善戰,或善守,或善撫綏,要皆一時良將也。蓋明運初興,人材蔚起,鐵券、丹符之外,其可稱者猶如此。以視詩人兔罝之詠,何多讓哉。 陳遇秦從龍 葉兌 范常潘庭堅 宋思顏夏煜 郭景祥李夢庚 王濂 毛騏 楊元杲阮弘道 汪河 孔克仁 陳遇,字中行,先世曹人。高祖義甫,宋翰林學士,徙居建康,子孫因家焉。遇天資沉粹,篤學博覽,精象數之學。元末為溫州教授,已而棄官歸隱,學者稱為靜誠先生。太祖渡江,以秦從龍薦,發書聘之,引伊、呂、諸葛為喻。遇至,與語大悅,遂留參密議,日見親信。太祖為吳王,授供奉司丞,辭。即皇帝位,三授翰林學士,皆辭。乃賜肩輿一乘,衞士十人護出入,以示榮寵。 洪武三年奉命至浙江廉察民隱,還賜金帛。除中書左丞,又辭。明年召對華蓋殿,賜坐,命草平西詔。授禮部侍郎,兼弘文館大學士,復辭。西域進良馬,遇引漢故事以諫。除太常少卿,固辭。強之,不可。最後除禮部尚書,又固辭。帝沉吟良久,從之。自是不復強以官。帝嘗從容言欲官其子,遇曰:「臣三子皆幼,學未成,請俟異日。」帝亦弗強也。 遇自開基之始,即侍帷幄。帝嘗問保國安民至計。遇對以不嗜殺人,薄斂任賢,復先王禮樂為首務。廷臣或有過被譴責,遇力為解,多得全釋。其計畫多秘不傳,而寵禮之隆,勳戚大臣無與比者。數臨幸其第,語必稱先生,或呼為君子。命爵輒辭,終成其高。十七年卒,賜葬鍾山。 子恭,舉人,累官工部尚書,有能聲。遇弟遠,字中復,嘗隨遇侍帝。永樂初,為翰林待詔,精繪事。遠子孟顒,善書。 秦從龍,字元之,洛陽人。仕元,官江南行臺侍御史。兵亂,避居鎮江。徐達之攻鎮江也,太祖謂之曰:「聞有秦元之者,才器老成,汝當詢訪,致吾欲見意。」達下鎮江,訪得之。太祖命從子文正、甥李文忠奉金綺造其廬聘焉。從龍與妻陳偕來,太祖自迎之於龍江。 時太祖居富民家,因邀從龍與同處,朝夕訪以時事。已,即元御史臺為府,居從龍西華門外,事無大小悉與之謀。嘗以筆書漆簡,問答甚密,左右皆不能知。從龍生日,太祖與世子厚有贈遺,或親至其家燕飲。至正二十五年冬,從龍子澤死,請告歸。太祖出郊握手送之。尋病卒,年七十,太祖驚悼。時方督軍至鎮江,親臨哭之,厚卹其家,命有司營葬。 葉兌,字良仲,寧海人。以經濟自負,尤精天文、地理、卜筮之書。元末知天運有歸,以布衣獻書太祖,列一綱三目,言天下大計。時太祖已定寧越,規取張士誠、方國珍,而察罕兵勢甚盛,遣使至金陵招太祖,故兌書於三者籌之為詳。其略曰: 愚聞取天下者,必有一定之規模。韓信初見高祖,畫楚、漢成敗,孔明臥草廬,與先主論三分形勢者是也。今之規模,宜北絕李察罕,南併張九四,撫溫、台,敗閩、越,定都建康,拓地江、廣,進則越兩淮以北征,退則畫長江而自守。夫金陵古稱龍蟠虎踞,帝王之都,藉其兵力資財,以攻則克,以守則固,百察罕能如吾何哉。江之所備,莫急上流。今義師已克江州,足蔽全吳。況自滁、和至廣陵,皆吾所有,非直守江,兼可守淮矣。張氏傾覆可坐而待,淮東諸郡亦將來歸。北略中原,李氏可併也。今聞察罕妄自尊大,致書明公,如曹操之招孫權。竊以元運將終,人心不屬,而察罕欲效操所為,事勢不侔。宜如魯肅計,鼎足江東,以觀天下之釁,此其大綱也。 至其目有三。張九四之地,南包杭、紹,北跨通、泰,而以平江為巢穴。今欲攻之,莫若聲言掩取杭、紹、湖、秀,而大兵直擣平江。城固難以驟拔,則以鎖城法困之。於城外矢石不到之地別築長圍,分命將卒四面立營,屯田固守,斷其出入之路,分兵略定屬邑,收其稅糧以贍軍中。彼坐守空城,安得不困?平江既下,巢穴已傾,杭、越必歸,餘郡解體,此上計也。 張氏重鎮在紹興。紹興懸隔江海,所以數攻而不克者,以彼糧道在三江斗門也。若一軍攻平江,斷其糧道,一軍攻杭州,絕其援兵,紹興必拔。所攻在蘇、杭,所取在紹興,所謂多方以誤之者也。紹興既拔,杭城勢孤,湖、秀風靡,然後進攻平江,犁其心腹,江北餘孽隨而瓦解,此次計也。 方國珍狼子野心,不可馴狎。往年大兵取婺州,彼即奉書納欵。後遣夏煜、陳顯道招諭,彼復狐疑不從。顧遣使從海道報元,謂江東委之納欵,誘令張昹齎詔而來,且遣韓叔義為說客,欲說明公奉詔。彼既降我,而反欲招我降元,其反覆狡獪如是。宜興師問罪。然彼以水為命,一聞兵至,挈家航海,中原步騎無如之何。夫上兵攻心,彼言杭、越一平,即當納土,不過欲欵我師耳。攻之之術,宜限以日期,責其歸順。彼自方國璋之沒,自知兵不可用,又叔義還稱義師之盛,氣已先挫。今因陳顯道以自通,正可脅之而從也。事宜速不宜緩。宣諭之後,更置官吏,拘集舟艦,潛收其兵權,以消未然之變,三郡可不勞而定。 福建本浙江一道,兵脆城陋。兩浙既平,必圖歸附,下之一辯士力耳。如復稽遲,則大兵自溫、處入,奇兵自海道入,福州必不支,福州下,旁郡迎刃解矣。威聲已震,然後進取兩廣,猶反掌也。 太祖奇其言。欲留用之,力辭去。賜銀幣襲衣。後數歲,削平天下,規模次第略如兌言。 范常,字子權,滁人。太祖軍滁,杖策謁軍門。太祖夙知其名,與語意合,留置幕下,有疑輒問,常悉以實對。諸將克和州,兵不戢。常言於太祖曰:「得一城而使人肝腦塗地,何以成大事?」太祖乃切責諸將,搜軍中所掠婦女,還其家,民大悅。太祖以四方割據,戰爭無虛日,命常為文,禱於上帝。其辭曰:「今天下紛紜,生民塗炭,不有所屬,物類盡矣。倘元祚未終,則羣雄當早伏其辜,某亦在羣雄中,請自某始。若已厭元德,有天命者宜歸之,無使斯民久阽危苦。存亡之機,驗於三月。」太祖嘉其能達己意,命典文牘,授元帥府都事。取太平,命為知府,諭之曰:「太平吾股肱郡,其民數困於兵,當令得所。」常以簡易為治,興學恤民。官廩有穀數千石,請給民乏種者,秋稔輸官,公私皆足。居三年,民親愛之,召入為侍儀。 洪武元年擢翰林直學士兼太常卿。帝銳意稽古禮文。羣臣集議,間有異同,常能參合衆言,委曲當上意。尋以病免歸。歲餘,手詔徵詣闕,仍故官。帝宴閒,輒命儒臣列坐賦詩為樂。常每先成,語多率。帝笑曰:「老范詩質樸,殊似其為人也。」遷起居注。常有足疾,數在告,賜以安車。尋乞歸,帝賦詩四章送之,賜宅於太平。子祖,歷官雲南左參政,有修潔稱。 潘庭堅,字叔聞,當塗人。元末為富陽教諭,謝去。太祖駐太平,以陶安薦,徵庭堅為帥府教授,慎密謙約,為太祖所稱。下集慶,擢中書省博士。婺州下,改為金華府,以庭堅同知府事。時上游諸郡次第平定,擇儒臣撫綏之,先後用陶安、汪廣洋於江西,而庭堅與王愷守浙東。太祖為吳王,設翰林院,與安同召為學士,而庭堅已老,遂告歸。洪武四年復召至,主會試。 子黼,字章甫,有文名,官至江西按察使。會修律令,留為議律官。書成,卒。黼謹飭類父,而文采清雅過之。父子皆以鄉校顯,時以為榮。 宋思顏,不知何許人。太祖克太平,以思顏居幕府。及定集慶,置江南行中書省,太祖總省事,以李善長及思顏為參議。同時所設省中官李夢庚、郭景祥、侯元善、楊元杲、陶安、阮弘道、孔克仁、王愷、欒鳳、夏煜等數十人,而思顏獨與善長並授參議,其任較諸人為重。已,建大都督府,以思顏兼參軍事。 太祖嘗視事東閣,天暑,汗沾衣。左右更以衣進,皆數經浣濯者。思顏曰:「主公躬行節儉,真可示法子孫,惟願終始如一。」太祖嘉其直,賜之幣。他日又進曰:「句容虎為害,既捕獲,宜除之,今豢養民間何益?」太祖欣然,即命殺虎。其隨事納忠類如此。後出為河南道按察僉事,坐事死。 夏煜,字允中,江寧人。有俊才,工詩,辟為中書省博士。婺州平,調浙東分省,兩使方國珍,咸稱旨。太祖征陳友諒,儒臣惟劉基與煜侍。鄱陽戰勝,太祖所與草檄賦詩者,煜其一也。洪武元年使總制浙東諸府,與高見賢、楊憲、凌說四人以伺察搏擊為事,後俱以不良死。 郭景祥,濠人。與鳳陽李夢庚皆從渡江,典文書,佐謀議,分任行中書省左右司郎中。既同調浙東分省,尋復同入為大都督府參軍。景祥性諒直,博涉書史,遇事敢言,太祖親信之。嘗曰:「景祥文吏,而有折衝禦侮才,能盡忠於我,可大任也。」先是,克滁州、太平、溧陽,以城郭不完,輒命景祥董治之。既而和州守臣言州城久廢,命景祥相度,即故址城之,九旬而工畢。太祖以為能,授和州總制。景祥益治城隍樓櫓,廣屯田,練士卒,威望肅然。和遂為重鎮,璽書褒勞。仕終浙江行省參政。 謝再興之守諸全也,部將私販易吳境。太祖怒殺部將,召諭再興,命夢庚往諸全總制軍事。再興還鎮,忿夢庚出己上,遂叛,執夢庚降於吳,夢庚死之。其時,參佐行省者,又有毛騏、王濂。 濂,字習古,定遠人,李善長婦兄也。少嗜學,事親孝。初從汝、潁賊,太祖克集慶,乃渡江來歸。善長為言,得召見,除執法官,讞獄平允。遷中書省員外郎,出為浙江按察僉事,治行著聞。大風晝晦,濂應詔言民瘼,請緩征。太祖納之。洪武三年卒。帝謂善長曰:「濂有王佐才,今死,朕失一臂。」後善長坐事,帝歎曰:「使王濂在,必不至是。」 騏,字國祥,與濂同里。太祖自濠引兵趨定遠,騏扶縣令出降。太祖喜,留與飲食,籌兵事,悉當意。取滁州,擢總管府經歷,典倉廩,兼掌晨昏曆,稽將帥之失伍者。從渡江,擢行省郎中。是時太祖左右,惟善長及騏,文書機密,皆兩人協贊。尋授參議官。征婺州,命權理中書省事,委以心膂。俄病卒,太祖親為文哭之,臨視其葬。 子驤,管軍千戶,積功擢親軍指揮僉事。從定中原,進指揮使。滕州段士雄反,驤討平之。捕倭浙東,斬獲多,擢都督僉事,見親任,嘗掌錦衣衞事,典詔獄。後坐胡惟庸黨死。 楊元杲、阮弘道,皆滁人,家世皆儒者。從渡江,同為行省左右司員外郎,與陶安等更番掌行機宜文字。元杲以郎中擢理軍儲於金華,而弘道亦於是歲以郎中從大都督文正守南昌,皆有功。二人皆於太祖最故,又皆儒雅嗜文學,練達政體,而元杲知慮尤周密。帝嘗曰:「文臣從渡江,掌簿書文字,勤勞十餘年,無如楊元杲、阮弘道、李夢庚、侯元善、樊景昭者。」其後,元杲歷應天府尹,弘道歷福建、江西行省參政,皆卒官。 元杲子賁,博學強記,以詞翰知名,薦授大名知縣,仕至周府紀善。 元善,全椒人,歷官參知政事,與樊景昭俱無所表見。 又汪河者,舒城人,嘗師余闕,以文章名。從渡江,為行中書省掾,數陳時務。太祖高其才,進大都督府都事。使察罕,議論稱旨。後奉命偕錢楨至河南,報擴廓聘,為所留。太祖前後七致擴廓書,終不報。洪武元年,大軍下河、洛,擴廓走定西,河始得歸,被拘凡六年。帝甚嘉之,進吏部侍郎,備陳西征方略。二年改御史臺侍御史。九年拜晉王左相,親御便殿諭遣之。居數歲,卒於官。 孔克仁,句容人。由行省都事進郎中。嘗偕宋濂侍太祖,太祖數與論天下形勢及前代興亡事。陳友諒既滅,太祖志圖中原,謂克仁曰:「元運既隳,豪傑互爭,其釁可乘。吾欲督兩淮、江南諸郡之民,及時耕種,加以訓練,兵農兼資,進取退守。仍於兩淮間餽運可通之處,儲糧以俟。兵食既足,中原可圖,卿以為何如?」克仁對曰:「積糧訓兵,觀釁待時,此長策也。」當是時,江左兵勢日盛,太祖以漢高自期,嘗謂克仁曰:「秦政暴虐,漢高帝起布衣,以寬大馭羣雄,遂為天下主。今羣雄蜂起,皆不知修法度以明軍政,此其所以無成也。」因感歎久之。又曰:「天下用兵,河北有孛羅帖木兒,河南有擴廓帖木兒,關中有李思齊、張良弼。然有兵而無紀律者河北也,稍有紀律而兵不振者河南也,道途不通、餽餉不繼者關中也。江南則惟我與張士誠耳。士誠多奸謀,尚間諜,御衆無紀律。我以數十萬衆,修軍政,任將帥,相時而動,其勢有不足平者。」克仁頓首曰:「主上神武,當定天下於一矣。」 嘗閱漢書,濂與克仁侍。太祖曰:「漢治道不純者何?」克仁對曰:「王霸雜故也。」太祖曰:「誰執其咎?」克仁曰:「責在高祖。」太祖曰:「高祖創業,遭秦滅學,民憔悴甫蘇,禮樂之事固所未講。孝文為令主,正當制禮作樂,以復三代之舊,乃逡巡未遑,使漢業終於如是。帝王之道,貴不違時。三代之王有其時而能為之,漢文有其時而不為,周世宗則無其時而為之者也。」又嘗問克仁:「漢高起徒步為萬乘主,所操何道?」克仁對曰:「知人善任使。」太祖曰:「項羽南面稱孤,仁義不施,而自矜功伐。高祖知其然,承以柔遜,濟以寬仁,卒以勝之。今豪傑非一,我守江左,任賢撫民,以觀天下之變,若徒與角力,則猝難定也。」 及徐達等下淮東、西,又謂克仁曰:「壬辰之亂,生民塗炭。中原諸將,孛羅擁兵犯闕,亂倫干紀,行已夷滅。擴廓挾太子以稱戈,急私讐,無敵愾之志。思齊輩碌碌,竊據一方,民受其害。士誠外假元名,反覆兩端。明玉珍父子據蜀僭號,喜於自用而無遠謀。觀其所為,皆不能有成。予揆天時,審人事,有可定之機。今師西出襄、樊,東踰淮、泗,首尾相應,擊之必勝,大事可成,天下不難定。既定之後,生息猶難,方勞思慮耳。」克仁侍帷幄最久,故獲聞太祖謀略居多。洪武二年四月命克仁等授諸子經,功臣子弟亦令入學。已,出知江州,入為參議,坐事死。 贊曰:太祖起布衣,經營天下。渡江以來,規模宏遠,聲教風馳。雖曰天授,抑亦左右丞弼多國士之助歟。陳遇見禮不下劉基,而超然利祿之外。葉兌於天下大計,籌之審矣,亦能抗節肥遯,其高致均非人所易及。孔克仁無可稱述,以太祖之雄謀大略具其事中,故叙列於篇。 陶安錢用壬 詹同 朱升 崔亮牛諒 答祿與權 張籌 朱夢炎 劉仲質 陶凱 曾魯 任昂 李原名 樂韶鳳 陶安,字主敬,當塗人。少敏悟,博涉經史,尤長於易。元至正初,舉江浙鄉試,授明道書院山長,避亂家居。太祖取太平,安與耆儒李習率父老出迎。太祖召與語。安進曰:「海內鼎沸,豪傑並爭,然其意在子女玉帛,非有撥亂救民安天下心。明公渡江,神武不殺,人心悅服,應天順人,以行弔伐,天下不足平也。」太祖問曰:「吾欲取金陵何如?」安曰:「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撫形勝以臨四方,何向不克?」太祖曰:「善。」留參幕府,授左司員外郎,以習為太平知府。習字伯羽,年八十餘矣,卒於官。 安從克集慶,進郎中。及聘劉基、宋濂、章溢、葉琛至,太祖問安:「四人者何如?」對曰:「臣謀略不如基,學問不如濂,治民之才不如溢、琛。」太祖多其能讓。黃州初下,思得重臣鎮之,無逾安者,遂命知黃州。寬租省徭,民以樂業。坐事謫知桐城,移知饒州。陳友定兵攻城。安召吏民諭以順逆,嬰城固守。援兵至,敗去。諸將欲盡戮民之從寇者,安不可。太祖賜詩褒美。州民建生祠事之。 吳元年,初置翰林院,首召安為學士。時徵諸儒議禮,命安為總裁官。尋與李善長、劉基、周禎、滕毅、錢用壬等刪定律令。洪武元年命知制誥兼修國史。帝嘗御東閣,與安及章溢等論前代興亡本末。安言喪亂之源,由於驕侈。帝曰:「居高位者易驕,處佚樂者易侈。驕則善言不入,而過不聞。侈則善道不立,而行不顧。如此者,未有不亡。卿言甚當。」又論學術。安曰:「道不明,邪說害之也。」帝曰:「邪說害道,猶美味之悅口,美色之眩目。邪說不去,則正道不興,天下何從治?」安頓首曰:「陛下所言,可謂深探其本矣。」安事帝十餘歲,視諸儒最舊。及官侍從,寵愈渥。御製門帖子賜之曰:「國朝謀略無雙士,翰苑文章第一家。」時人榮之。御史或言安隱過。帝詰曰:「安寧有此,且若何從知?」曰:「聞之道路。」帝大怒,立黜之。 洪武元年四月,江西行省參政闕,帝以命安,諭之曰:「朕渡江,卿首謁軍門,敷陳王道。及參幕府,裨益良多。繼入翰林,益聞讜論。江西上游地,撫綏莫如卿。」安辭。帝不許。至任,政績益著。其年九月卒於官。疾劇,草上時務十二事。帝親為文以祭,追封姑孰郡公。 子晟,洪武中為浙江按察使,以貪賄誅。其兄昱亦坐死,發家屬四十餘人為軍。後死亡且盡,所司復至晟家勾補。安繼妻陳詣闕訴,帝念安功,除其籍。 初,安之裁定諸禮也,廣德錢用壬亦多所論建。 用壬,字成夫,元南榜進士第一,授翰林編修。出使張士誠,留之,授以官。大軍下淮、揚,來歸。累官御史臺經歷,預定律令。尋與陶安等博議郊廟、社稷諸儀。其議釋奠、耤田,皆援據經文及漢、魏以來故事以定其制,詔報可,語詳禮志。洪武元年分建六部官,拜用壬禮部尚書。凡禮儀、祭祀、宴享、貢舉諸政,皆專屬禮官。又詔與儒臣議定乘輿以下冠服諸式。時儒生多習古義,而用壬考証尤詳確,然其後諸典禮亦多有更定云。其年十二月,請告歸。 詹同,字同文,初名書,婺源人。幼穎異,學士虞集見之曰「才子也」,以其弟槃女妻之。至正中,舉茂才異等,除郴州學正。遇亂,家黃州,仕陳友諒為翰林學士承旨。太祖下武昌,召為國子博士,賜名同。時功臣子弟教習內府,諸博士治一經,不盡通貫。同學識淹博,講易、春秋最善。應教為文,才思泉湧,一時莫與並。遷考功郎中,直起居注。會議祫禘禮,同議當,遂用之。洪武元年與侍御史文原吉、起居注魏觀等循行天下,訪求賢才。還進翰林直學士,遷侍讀學士。 帝御下峻,御史中丞劉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盤水加劍,詣請室自裁,所以勵廉恥,存國體也。」同時侍側,遂取戴記及賈誼疏以進,復剴切言之。帝嘗與侍臣言聲色之害甚於鴆毒,創業之君為子孫所承式,尤不可不謹。同因舉成湯不邇聲色,垂裕後昆以對。其因事納忠如此。 四年進吏部尚書。六年兼學士承旨,與學士樂韶鳳定釋奠先師樂章。又以渡江以來,征討平定之蹟,禮樂治道之詳,雖有紀載,尚未成書,請編日曆。帝從之,命同與宋濂為總裁官,吳伯宗等為纂修官。七年五月書成,自起兵臨濠至洪武六年,共一百卷。同等又言,日曆秘天府,人不得見,請仿唐貞觀政要,分輯聖政,宣示天下。帝從之。乃分四十類,凡五卷,名曰皇明寶訓。嗣後凡有政蹟,史官日記錄之,隨類增入焉。是年賜敕致仕,語極褒美。未行,帝復命與濂議大祀分獻禮。久之,起承旨,卒。 同以文章結主知,應制占對,靡勿敏贍。帝嘗言文章宜明白顯易,通道術,達時務,無取浮薄。同所為多稱旨,而操行尤耿介,故至老眷注不衰。 子徽,字資善,洪武十五年舉秀才。官至太子少保兼吏部尚書。有才智,剛決不可犯,勤於治事,為帝所獎任。然性險刻。李善長之死,徽有力焉。藍玉下獄,語連徽及子尚寶丞紱,並坐誅。 同從孫希原,為中書舍人,善大書。宮殿城門題額,往往皆希原筆也。 朱升,字允升,休寧人。元末舉鄉薦,為池州學正,講授有法。蘄、黃盜起,棄官隱石門。數避兵逋竄,卒未嘗一日廢學。太祖下徽州,以鄧愈薦,召問時務。對曰:「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太祖善之。吳元年授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以年老,特免朝謁。洪武元年進翰林學士,定宗廟時享齋戒之禮。尋命與諸儒修女誡,采古賢后妃事可法者編上之。大封功臣,制詞多升撰,時稱典核。踰年,請老歸,卒年七十二。 升自幼力學,至老不倦。尤邃經學。所作諸經旁注,辭約義精。學者稱楓林先生。子同官禮部侍郎,坐事死。 崔亮,字宗明,藁城人。元浙江行省掾。明師至舊館,亮降,授中書省禮曹主事。遷濟南知府。以母憂歸。洪武元年冬,禮部尚書錢用壬請告去,起亮代之。初,亮居禮曹時,即位、大祀諸禮皆其所條畫,丞相善長上之朝,由是知名。及為尚書,一切禮制用壬先所議行者,亮皆援引故實,以定其議。考證詳確,逾於用壬。 二年,議上仁祖陵曰英陵,復請行祭告禮。太常博士孫吾與以漢、唐未有行者,駁之。亮曰:「漢光武加先陵曰昌,宋太祖亦加高祖陵曰欽,曾祖陵曰康,祖陵曰定,考陵曰安,蓋創業之君尊其祖考,則亦尊崇其陵。既尊其陵,自應祭告,禮固緣人情而起者也。」廷議是亮。頃之,亮言:「禮運曰『禮行於郊,則百神受職。』今宜增天下神祇壇於圜丘之東,方澤之西。」又言:「郊特牲『器用陶匏』,周禮疏『外祀用瓦』,今祭祀用瓷,與古意合。而槃盂之屬,與古尚異,宜皆易以瓷,惟籩用竹。」又請大祀前七日,陪祀官詣中書受誓戒,戒辭如唐禮。又依周禮定五祀及四時薦新、祼禮、圭瓚、鬱鬯之制,幷言旗纛月朔望致祭,煩而瀆,宜止行於當祭之月。皆允行。帝嘗謂亮:「先賢有言『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今祭祀省牲於神壇甚邇,心殊未安。」亮乃奏考古省牲之儀,遠神壇二百步。帝大喜。 帝慮郊社諸祭,壇而不屋,或驟雨沾服。亮引宋祥符九年南郊遇雨,於太尉廳望祭,及元經世大典壇垣內外建屋避風雨故事,奏之。遂詔建殿於壇南,遇雨則望祭。而靈星諸祠亦皆因亮言建壇屋焉。時仁祖已配南北郊,而郊祀禮成後,復詣太廟恭謝。亮言宜罷,惟先祭三日,詣太廟以配享告。詔可。帝以日中有黑子,疑祭天不順所致,欲增郊壇從祀之神。亮執奏漢、唐煩瀆,不宜取法,乃止。 帝一日問亮曰:「朕郊祀天地,拜位正中,而百官朝參則班列東西,何也?」亮對曰:「天子祭天,升自午陛,北向,答陽之義也。祭社,升自子陛,南向,答陰之義也。若羣臣朝參,當避君上之尊,故升降皆由卯陛,朝班分列東西,以避馳道,其義不同。」亮倉卒占對,必傅經義,多此類。 自郊廟祭祀外,朝賀山呼、百司箋奏、上下冠服、殿上坐墩諸儀及大射軍禮,皆亮所酌定。惟言大祀帝親省牲,中祀、小祀之牲當遣官代,帝命親祭者皆親省。又請依唐制,令郡國奏祥瑞。帝以災異所係尤重,命有司驛聞,與亮議異焉。三年九月卒於官。其後牛諒、答祿與權、張籌、朱夢炎、劉仲質之屬,亦各有所論建。 牛諒,字士良,東平人。洪武元年舉秀才,為典簿。與張以寧使安南還,稱旨,三遷至禮部尚書。更定釋奠及大祀分獻禮,與詹同等議省牲、冠服。御史答祿與權請祀三皇。太祖下其議禮官,併命考歷代帝王有功德者廟祀之。七年正月,諒奏三皇立廟京師,春秋致祭,漢、唐以下,就陵立廟。帝為更定行之,亦詳禮志。是年怠職,降主事。未幾,復官,後仍以不任職罷。諒著述甚多,為世傳誦。 答祿與權,字道夫,蒙古人。仕元為河南北道廉訪司僉事。入明,寓河南永寧。洪武六年用薦授秦府紀善,改御史。請重刊律令。盱眙民進瑞麥,與權請薦宗廟。帝曰:「以瑞麥為朕德所致,朕不敢當,其必歸之祖宗。御史言是也。」明年出為廣西按察僉事。未行,復為御史。上書請祀三皇。下禮官議,遂幷建帝王廟。且遣使者巡視歷代諸陵寢,設守陵戶二人,三年一祭,其制皆由此始。又請行禘禮,議格不行。改翰林修撰,坐事降典籍,尋進應奉。十一年以年老致仕。禘禮至嘉靖中始定。 張籌,字惟中,無錫人。父翼,嘗勸張士誠將莫天佑降,復請於平章胡美勿僇降人,城中人得完。以詹同薦,授翰林應奉,改禮部主事。奉詔與尚書陶凱編集漢、唐以來藩王事蹟為昭鑑錄。洪武九年由員外郎進尚書,與學士宋濂定諸王妃喪服之制。籌記誦淹博,在禮曹久,諳於歷代禮文沿革。然頗善附會。初,陶安等定圜丘、方澤、宗廟、社稷諸儀,行數年矣。洪武九年,籌為尚書,乃更議合社稷為一壇,罷勾龍、棄配位,奉仁祖配饗,以明祖社尊而親之之道,遂以社稷與郊廟祀並列上祀。識者竊非之。已,出為湖廣參政。十年坐事罰輸作。十二年仍起禮部員外郎。後復官,以事免。 朱夢炎,字仲雅,進賢人。元進士,為金谿丞。太祖召居賓館,命與熊鼎集古事為質直語,教公卿子弟,名曰公子書。洪武十一年,自禮部侍郎進尚書。帝方稽古右文,夢炎援古証今,剖析源流,如指諸掌,文章詳雅有根據。帝甚重之。卒於官。 劉仲質,字文質,分宜人。洪武初,以宜春訓導薦入京,擢翰林典籍,奉命校正春秋本末。十五年拜禮部尚書,命與儒臣定釋奠禮,頒行天下學校,每歲春秋仲月通祀孔子如儀。時國子學新成,帝將行釋菜。侍臣有言,孔子雖聖,人臣也,禮宜一奠再拜。帝曰:「昔周太祖如孔子廟,左右謂不宜拜。周太祖曰:『孔子百世帝王師,何敢不拜。』今朕有天下,敬禮百神,於先師禮宜加崇。」乃命仲質詳議。仲質請帝服皮弁執圭,詣先師位前再拜,獻爵,又再拜,退易服,乃詣彝倫堂命講,庶典禮隆重。詔曰「可」。又立學規十二條,合欽定九條,頒賜師生。已,復奉命頒劉向說苑、新序於學校,令生員講讀。是年冬改華蓋殿大學士,帝為親製誥文。坐事貶御史,後以老致仕。仲質為人厚重篤實,博通經史,文體典確,常當帝意焉。 陶凱,字中立,臨海人。領至正鄉薦,除永豐教諭,不就。洪武初,以薦徵入,同修元史。書成,授翰林應奉,教習大本堂,授楚王經。三年七月與崔亮並為禮部尚書,各有敷奏。軍禮及品官墳塋之制,凱議也。其年,亮卒,凱獨任,定科舉式。明年會試,以凱充主考官,取吳伯宗等百二十人程文進御,凱序其首簡,遂為定例。帝嘗諭凱曰:「事死如事生,朕養已不逮,宜盡追遠之道。」凱以太廟已有常祀,乃請於乾清宮左,別建奉先殿以奉神御。明奉先殿之制自此始。 五年,凱言:「漢、唐、宋時皆有會要,紀載時政。今起居注雖設,其諸司所領諭旨及奏事簿籍,宜依會要,編類為書,庶可以垂法後世。下臺省府者,宜各置銅櫃藏之,以備稽考,俾無遺闕。」從之。明年二月出為湖廣參政。致仕。八年起為國子祭酒。明年改晉王府左相。 凱博學,工詩文。帝嘗厭前代樂章多諛辭,或未雅馴,命凱與詹同更撰,甚稱旨。長至侍齋宮,言宜有篇什以紀慶成。遂命凱首唱,諸臣俱和,而宋濂為之序。其後扈行陪祀,有所獻,帝輒稱善。一時詔令、封冊、歌頌、碑誌多出其手云。凱嘗自號耐久道人。帝聞而惡之。坐在禮部時、朝使往高麗、主客曹誤用符驗,論死。 曾魯,字得之,新淦人。年七歲,能暗誦五經,一字不遺。稍長,博通古今。凡數千年國體人才,制度沿革,無不能言者。以文學聞於時。元至正中,魯帥里中豪,集少壯保鄉曲。數具牛酒,為開陳順逆。衆皆遵約束,無敢為非義者。人號其里曰君子鄉。 洪武初,修元史,召魯為總裁官。史成,賜金帛,以魯居首。乞還山,會編類禮書,復留之。時議禮者蜂起。魯衆中揚言曰:「某禮宜據某說則是,從某說則非。」有辨詰者,必歷舉傳記以告。尋授禮部主事。開平王常遇春薨,高麗遣使來祭。魯索其文視之,外襲金龍黃帕,文不署洪武年號。魯讓曰:「龍帕誤耳,納貢稱藩而不奉正朔,於義何居?」使者謝過,即令易去。安南陳叔明篡立,懼討,遣使入貢以覘朝廷意。主客曹已受其表,魯取副封視之,白尚書詰使者曰:「前王日熞,今何驟更名?」使者不敢諱,具言其實。帝曰:「島夷乃狡獪如此耶!」卻其貢。由是器重魯。 五年二月,帝問丞相:「魯何官?」對曰:「主事耳。」即日超六階,拜中順大夫、禮部侍郎。魯以順字犯其父諱辭,就朝請下階。吏部持典制,不之許。戍將捕獲倭人,帝命歸之。儒臣草詔,上閱魯藁大悅曰:「頃陶凱文已起人意,魯復如此,文運其昌乎!」未幾,命主京畿鄉試。甘露降鍾山,羣臣以詩賦獻,帝獨褒魯。是年十二月引疾歸,道卒。淳安徐尊生嘗曰:「南京有博學士二人,以筆為舌者宋景濂,以舌為筆者曾得之也。」魯屬文不留藁,其徒間有所輯錄,亦未成書云。 洪武中,禮部侍郎二十餘人,其知名者,自曾魯外,有劉崧、秦約、陳思道、張衡數人。崧自有傳。 約,崇明人,字文仲。博學,工辭章。洪武初,以文學舉,召試慎獨箴,約文第一,立擢禮部侍郎。母老乞歸。已,復召入陳三事,皆切直,仍乞歸,卒。 思道,山陰人,字執中。以進士授刑部主事。帝賞其執法,超拜兵部侍郎,益勵風節,人莫敢干以私。改禮部,乞歸。居家不殖生產,守令造門不得見。久之,卒。 衡事別載。 任昂,字伯顒,河陰人。元末舉進士,除知寧晉縣,不赴。洪武初,薦起為襄垣訓導,擢御史。十五年拜禮部尚書。帝加意太學,罷祭酒李敬、吳顒,命昂增定監規八條。遂以曹國公李文忠、大學士宋訥兼領國子監事。會司諫關賢上言:「邇來郡邑所司非人,師道不立,歲選士多缺;甚至俊秀生員,點充承差,乖朝廷育賢意。」昂乃奏定天下歲貢士從翰林院考試,以為殿最。明年,命科舉與薦舉並行。昂條上科場成式,視前加詳,取士制始定。廣東都指揮狄崇、王臻以妾為繼室乞封。下廷議,昂持不可。從之。遂命昂及翰林院定嫡妾封贈例,因詔偕吏部定文官封贈例十一,廕叙例五,頒示中外。 尋請更定冕服之制,及朝參坐次。又奏毀天下淫祠,正祀典稱號。「蜀祀秦守李冰,附以漢守文翁、宋守張詠,密縣祀太傅卓茂,鈞州祀丞相黃霸,彭澤祀丞相狄仁傑,皆遺愛在民。李龍遷祀於隆州,謝夷甫祀於福州,皆為民捍患。吳丞相陸遜以勞定國,宜祀於吳,以子抗、從子凱配。元總管李黼立祀江州,元帥余闕立廟安慶,皆以死勤事。從闕守皖,全家殉義者,有萬戶李宗可,宜配享闕廟。」皆報可。明年命以鄉飲酒禮頒天下,復令制大成樂器,分頒學宮。是時,以八事考課外吏,及次第雲南功賞,事不隸禮部,帝皆令昂主其議。尋予告歸。 李原名,字資善,安州人。洪武十五年以通經儒士舉為御史。二十年使平緬歸,言:「思倫發懷詐窺伺,宜嚴邊備。靖江王以大理印行令旨,非法,為遠人所輕。」稱旨,擢禮部尚書。自是遠方之事多咨之。高麗奏遼東文、高、和、定州皆其國舊壤,乞就鐵嶺屯戍。原名言:「數州皆入元版圖,屬於遼,高麗地以鴨綠江為界。今鐵嶺已置衞,不宜復有陳請。」帝命諭其國守分土,無生釁。安南歲貢方物,帝念其勞民,原名以帝意諭之,令三年一貢,自是為定制。又以帝命行養老之政,申明府州縣歲貢多寡之數,定官民巾服之式,皆著為令。 初,以答祿與權言,建歷代帝王廟,至是原名請以風后、力牧等三十六人侑享。帝去趙普、安童、阿术而增陳平、馮異、潘美、木華黎,餘悉如原名奏。魯王薨,定喪服之制。進士王希曾請喪出母,原名謂非禮,宜禁。凡郊祀、宗廟、社稷、嶽瀆諸制,先後儒臣論定,時有詳略,帝悉令原名更正之。諸禮臣惟原名在任久。二十三年以老致仕。 樂韶鳳,字舜儀,全椒人。博學能文章。謁太祖於和陽,從渡江,參軍事。洪武三年授起居注,數遷。六年拜兵部尚書,與中書省、御史臺、都督府定教練軍士法。改侍講學士,與承旨詹同正釋奠先師樂章,編集大明日曆。七年,帝以祭祀駕還,應用樂舞前導,命韶鳳等撰詞,因撰神降祥、神貺惠、酣酒、色荒、禽荒諸曲以進,凡三十九章,曰回鑾樂歌,皆寓規諫。禮部具樂舞圖以上,命太常肄習之。 明年,帝以舊韻出江左,多失正,命與廷臣參考中原雅音正之。書成,名洪武正韻。又命考陵寢朔望祭祀及登壇脫舄諸禮儀,皆詳稽故實,俱從之。尋病免,未幾,復起為祭酒。奉詔定皇太子與諸王往復書劄禮,考據精詳,屢被褒答。十三年致仕歸,以壽終。弟暉、禮、毅,皆知名。 贊曰:明初之議禮也,宋濂方家居,諸儀率多陶安裁定。大祀禮專用安議,其餘參彙諸說,從其所長:祫禘用詹同,時享用朱升,釋奠、耕耤用錢用壬,五祀用崔亮,朝會用劉基,祝祭用魏觀,軍禮用陶凱。皆能援據經義,酌古準今,郁然成一代休明之治。雖折中斷制,裁自上心,諸臣之功亦曷可少哉。 劉三吾汪叡 朱善 安然王本等 吳伯宗鮑恂 任亨泰 吳沉 桂彥良李希顏 徐宗實 陳南賓 劉淳 董子莊 趙季通 楊黼 金實等 宋訥許存仁 張美和 聶鉉 貝瓊 趙俶錢宰 蕭執 李叔正 劉崧 羅復仁孫汝敬 劉三吾,茶陵人。初名如孫,以字行。兄耕孫、燾孫皆仕元。耕孫,寧國路推官,死長槍賊難。燾孫,常寧州學正,死僚寇。三吾避兵廣西,行省承制授靜江路儒學副提舉。明兵下廣西,乃歸茶陵。 洪武十八年以茹瑺薦召至,年七十三矣,奏對稱旨,授左贊善,累遷翰林學士。時天下初平,典章闕略。帝銳意制作,宿儒凋謝,得三吾晚,悅之。一切禮制及三場取士法多所刊定。三吾博學善屬文。帝製大誥及洪範注成,皆命為序。敕修省躬錄、書傳會選、寰宇通志、禮制集要諸書,皆總其事,賜賚甚厚。帝嘗曰:「朕觀奎壁間嘗有黑氣,今消矣,文運其興乎。卿等宜有所述作,以稱朕意。」帝製詩,時令屬和,嘗賜以朝鮮玳瑁筆。朝參,命列侍衞前。燕享,賜坐殿中。與汪叡、朱善稱「三老」。既而三吾年日益老,才力日益減,往往忤意,禮遇亦漸輕。二十三年授晉世子經,吏部侍郎侯庸劾其怠職。降國子博士,尋還職。 三吾為人慷慨,不設城府,自號坦坦翁。至臨大節,屹乎不可奪。懿文太子薨,帝御東閣門,召對羣臣,慟哭。三吾進曰:「皇孫世嫡承統,禮也。」太孫之立由此。戶部尚書趙勉者,三吾壻也,坐贓死。三吾引退。許之。未幾,復為學士。三十年偕紀善白信蹈等主考會試。榜發,泰和宋琮第一,北士無預者。於是諸生言三吾等南人,私其鄉。帝怒,命侍講張信等覆閱,不稱旨。或言信等故以陋卷呈,三吾等實屬之。帝益怒,信蹈等論死,三吾以老戍邊,琮亦遣戍。帝親賜策問,更擢六十一人,皆北士,時謂之「南北榜」,又曰「春夏榜」云。建文初,三吾召還,久之卒。 琮起刑部檢校。鄉人楊士奇輩貴顯,琮無所攀援。宣德中猶以檢討掌助教事,卒官。 汪叡,字仲魯,婺源人。元末與弟同集衆保鄉邑,助復饒州,授浮梁州同知,不就。胡大海克休寧,叡兄弟來附,設星源翼分院於婺源,以同為院判。叡歸田里。庚子秋,同將兵爭鄱陽,不克,棄妻孥,亡之浙西。幕府疑之,檄叡入應天為質。已,聞同為張士誠所殺,乃授叡安慶稅令。未幾,徵參贊川、蜀軍事,以疾辭去。洪武十七年復召見,命講西伯戡黎篇,授左春坊左司直。常命續薰風自南來詩及他應制,皆稱旨。請春夏停決死罪,體天地生物之仁。從之。踰年,疾作,請假歸。叡敦實閒靜,不妄言笑,及進講,遇事輒言。帝嘗以「善人」呼之。 朱善,字備萬,豐城人。九歲通經史大義,能屬文。元末兵亂,隱山中,事繼母以孝聞。洪武初,為南昌教授。八年,廷對第一,授修撰。踰年,奏對失旨,改典籍,放還鄉。復召為翰林待詔。上疏論婚姻律曰:「民間姑舅及兩姨子女,法不得為婚。讐家詆訟,或已聘見絕,或既婚復離,甚至兒女成行,有司逼奪。按舊律,尊長卑幼相與為婚者有禁。蓋謂母之姊妹,與己之身,是為姑舅兩姨,不可以卑幼上匹尊屬。若姑舅兩姨子女,無尊卑之嫌。成周時,王朝相與為婚者,不過齊、宋、陳、〈木巳〉,故稱異姓大國曰伯舅,小國曰叔舅。列國齊、宋、魯、秦、晉亦各自為甥舅之國。後世,晉王、謝,唐崔、盧,潘、楊之睦,朱、陳之好,皆世為婚媾。溫嶠以舅子娶姑女,呂滎公夫人張氏即其母申國夫人姊女。古人如此甚多,願下羣臣議,弛其禁。」帝許之。十八年擢文淵閣大學士。嘗講家人卦、心箴,帝大悅。未幾,請告歸。卒年七十二。著有詩經解頤、史輯傳於世。正德中,諡文恪。 安然,祥符人,徙居潁州。元季以左丞守萊州。明兵下山東,率衆歸附。累官山東參政。撫綏流移,俸餘悉給公用,帝聞而嘉之。洪武二年召為工部尚書,出為河南參政,歷浙江布政使,入為御史臺右大夫。十三年改左中丞,坐事免。未幾,召為四輔官。 先是,胡惟庸謀反伏誅,帝以歷代丞相多擅權,遂罷中書省,分其職於六部。既又念密勿論思不可無人,乃建四輔官,以四時為號,詔天下舉賢才。戶部尚書范敏薦耆儒王本、杜佑、龔斆、杜斆、趙民望、吳源等。召至,告於太廟,以本、佑、龔斆為春官,杜斆、民望、源為夏官,秋、冬闕,命本等攝之。位都督次,屢賜敕諭,隆以坐論之禮,命協贊政事,均調四時。會立冬,朔風釀寒。帝以為順冬令,乃本等功,賜敕嘉勉。又月分三旬,人各司之,以雨暘時若,驗其稱職與否。刑官議獄,四輔及諫院覆覈奏行,有疑讞,四輔官封駁。居無何,斆等四人相繼致仕,召然代之。本後坐事誅。諸人皆老儒,起田家,惇朴無他長。獨然久歷中外,練達庶務,眷注特隆。十四年八月卒。帝念然來歸之誠,親製文祭之。繼然為四輔者,李幹、何顯周。幹出為知府,佑、顯周俱罷去,是官遂廢不復設。 本不詳其籍里。佑,安邑人。嘗三主本布政司鄉試,稱得人。龔斆,鉛山人。以行誼重於鄉。致仕後,復起為國子司業,歷祭酒。坐放諸生假不奏聞,免。杜斆,字致道,壺關人。舉元鄉試第一,歷官臺州學正。歸家教授,通易、詩、書三經。源,莆田人。亦再徵為國子司業,卒於官。民望,藁城人。幹,絳州人。顯周,內黃人。 吳伯宗,名祐,以字行,金谿人。洪武四年,廷試第一。時開科之始,帝親製策問,得伯宗甚喜,賜冠帶袍笏,授禮部員外郎,與修大明日曆。胡惟庸用事,欲人附己,伯宗不為屈。惟庸銜之,坐事謫居鳳陽。上書論時政,因言惟庸專恣不法,不宜獨任,久之必為國患。辭甚愷切。帝得奏召還,賜衣鈔。奉使安南,稱旨。除國子助教,命進講東宮,首陳正心誠意之說。改翰林典籍。帝製十題命賦,援筆立就,詞旨雅潔,賜織金錦衣。除太常司丞,辭。改國子司業,又辭。忤旨,貶金縣教諭。未至,召還為翰林檢討。十五年進武英殿大學士。明年冬,坐弟仲實為三河知縣薦舉不實,詞連伯宗,降檢討。 伯宗為人溫厚,然內剛,不苟媕阿,故屢躓。踰年,卒於官。伯宗成進士,考試官則宋濂、鮑恂也。 恂,字仲孚,崇德人。受易於臨川吳澄,好古力行,著大易傳義,學者稱之。元至正中,以薦授溫州路學正。尋召入翰林,不就。洪武四年,初科舉取士,召為同考官。試已,辭去。十五年與安吉余詮、高郵張長年、登州張紳,皆以明經老成為禮部主事劉庸所薦,召至京。恂年八十餘,長年、詮亦皆踰七十矣,賜坐顧問。翌日並命為文華殿大學士。皆以老疾固辭,遂放還。紳後至,以為鄠縣教諭,尋召為右僉都御史,終浙江左布政使。其明年以耆儒徵者,曰全思誠,字希賢,上海人,亦授文華殿大學士。又明年請老,賜敕致仕。 伯宗之使安南也,以名德為交人所重。其後,襄陽任亨泰亦舉洪武二十一年進士第一,以禮部尚書使安南,交人以為榮。前後使安南者,並稱吳、任云。 亨泰為禮部尚書時,日照民江伯兒以母病殺其三歲子祀岱嶽。有司以聞。帝怒其滅絕倫理,杖百,戍海南,因命亨泰定旌表孝行事例。亨泰議曰:「人子事親,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有疾則謹其醫藥。臥氷割股,事非恒經。割股不已,至於割肝,割肝不已,至於殺子,違道傷生,莫此為甚。墮宗絕祀,尤不孝之大者,宜嚴行戒諭。倘愚昧無知,亦聽其所為,不在旌表之例。」詔曰「可」。明年,議秦王喪禮,因定凡世子襲爵之禮。會討龍州趙宗壽,命偕御史嚴震直使安南,諭以謹邊方,無納逋逃。時帝以安南篡弒,絕其貢使。至是聞詔使至,震恐。亨泰為書,述朝廷用兵之故以安慰之,交人大悅。使還,以私市蠻人為僕,降御史。未幾,思明土官與安南爭界,詞復連亨泰,坐免官。 吳沉,字濬仲,蘭溪人。元國子博士師道子也,以學行聞。太祖下婺州,召沉及同郡許元、葉瓚玉、胡翰、汪仲山、李公常、金信、徐孳、童冀、戴良、吳履、孫履、張起敬會食省中,日令二人進講經史。已,命沉為郡學訓導。 洪武初,郡以儒士舉,誤上其名曰信仲,授翰林院待制。沉謂修撰王釐曰:「名誤不更,是欺罔也。」將白於朝。釐言恐觸上怒。沉不從,牒請改正。帝喜曰:「誠慤人也。」遂眷遇之,召侍左右。以事降編修。給事中鄭相同言:「故事啟事東宮,惟東宮官屬稱臣,朝臣則否。今一體稱臣,於禮未安。」沉駁之曰:「東宮,國之大本。尊東宮。所以尊主上也。相同言非是。」帝從之。尋以奏對失旨,降翰林院典籍。已,擢東閣大學士。 初,帝謂沉曰:「聖賢立教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親。散在經卷,未易會其要領,爾等以三事編輯。」至是書成,賜名精誠錄,命沉撰序。居一年,降翰林侍書,改國子博士,以老歸。沉嘗著辯,言孔子封王為非禮。後布政使夏寅、祭酒丘濬皆沿其說。至嘉靖九年更定祀典,改稱「至聖先師」,實自沉發之也。 桂彥良,名德偁,以字行,慈谿人。元鄉貢進士,為平江路學教授,罷歸。張士誠、方國珍交辟,不就。洪武六年徵詣公車,授太子正字。帝嘗出御製詩文,彥良就御座前朗誦,聲徹殿外。左右驚愕,帝嘉其朴直。時選國子生蔣學等為給事中,舉人張唯等為編修,肄業文華堂。命彥良及宋濂、孔克表為之師。嘗從容有所咨問,彥良對必以正。帝每稱善,書其語揭便殿。七年冬至,詞臣撰南郊祝文用「予」「我」字。帝以為不敬。彥良曰:「成湯祭上帝『予小子履』,武王祀文王之詩曰『我將我享』,古有此言。」帝色霽曰:「正字言是也。」時御史臺具獄,令詞臣覆讞。彥良所論釋者數十人。 遷晉王府右傅。帝親為文賜之。彥良入謝。帝曰:「江南大儒,惟卿一人。」對曰:「臣不如宋濂、劉基。」帝曰:「濂,文人耳。基峻隘,不如卿也。」彥良至晉,製格心圖獻王。後更王府官制,改左長史。朝京師,上太平十二策。帝曰:「彥良所陳,通達事體,有裨治道。世謂儒者泥古不通今,若彥良可謂通儒矣。」十八年請告歸,越二年卒。 明初,特重師傅。既命宋濂教太子,而諸王傅亦慎其選。彥良與陳南賓等皆宿儒老生,而李希顏與駙馬都尉胡觀傅徐宗實,尤以嚴見憚。 李希顏,字愚菴,郟人。隱居不仕。太祖手書徵之,至京,為諸王師。規範嚴峻。諸王有不率教者,或擊其額。帝撫而怒。高皇后曰:「烏有以聖人之道訓吾子,顧怒之耶?」太祖意解,授左春坊右贊善。諸王就藩,希顏歸舊隱。閭里宴集,常著緋袍戴笠往。客問故,笑曰:「笠本質,緋君賜也。」 徐宗實,名垕,以字行,黃巖人。少穎悟,篤於學。洪武中,被薦,除銅陵簿。請告迎養,忤帝意,謫戍淮陰驛。會東川侯胡海子觀選尚主,帝為觀擇師,難其人,以命宗實。中使援他府例,置駙馬位中堂南向,而布師席於西階上東向。宗實手引駙馬位使下,然後為說書。左右大驚,相顧以目。帝聞而嘉之,召宗實慰勞數四。洪武末,授蘇州通判,奏發官粟二十萬石以活饑民。春水暴齧隄,倡議修築。吳人皆以為便。請旌元節婦王氏,禮部以前朝事不當允。宗實言:「武王封比干墓,獨非前朝事乎!」遂得旌。建文二年,超擢兵部右侍郎坐事貶官,尋復職。燕事急,使兩浙招義勇。成祖即位,疏乞歸。逾二年,以事被逮,道卒。 陳南賓,名光裕,以字行,茶陵人。元末為全州學正。洪武三年聘至都,除無棣丞,歷膠州同知,所至以經術為治。召為國子助教。嘗入見。講洪範九疇。帝大喜,書姓名殿柱。後御注洪範,多採其說。擢蜀府長史。蜀獻王好學,敬禮尤至,造安車以賜。為搆第,名「安老堂」。二十九年,與方孝孺同為四川考試官。詩文清勁有法。卒年八十。其後諸王府長史劉淳、董子莊、趙季通、楊黼、金實、蕭用道、宋子環之屬,皆有名。 劉淳,南陽人。洪武末為原武訓導,周王聘為世子師。尋言於朝,補右長史,以正輔王。端禮門槐盛夏而枯。淳陳咎徵進戒。王用其言修省,枯枝復榮。王旌其槐曰「攄忠」。致仕十餘年而卒,年九十有七。 董子莊,名琰,以字行,江西樂安人。有學行。洪武中,以學官遷知茂名縣。永樂時,由國子司業出為趙王府右長史,隨事匡正。王多過,帝輒以責長史。子莊以能諫,得無過。十八年春當陪祀國社,夙起,衣冠端坐而卒。 趙季通,字師道,天台人。亦由教官歷知永豐、龍溪,與修太祖實錄,累進司業。出為趙王府左長史,與子莊同心輔導,藩府賢僚首稱趙、董云。 楊黼,吉水人。官御史。仁宗即位,上疏言十事。擢衞王府右長史。盡心獻替,未嘗苟取一錢。宣德初,卒。 金實,開化人。永樂初,上書言治道。帝嘉之。復對策稱旨,除翰林典籍。與修太祖實錄、永樂大典,選為東宮講官,歷左春坊左司直。仁宗立,除衞府左長史。正統初,卒。為人孝友,敦行誼,閱經史,日有程限,至老不輟。 蕭用道,泰和人。建文中,舉懷才抱德,詣闕試文章。擢靖江王府長史,召入翰林,修類要。燕師渡淮,與周是修同上書,指斥用事者。永樂時,預修太祖實錄,改右長史,從王之藩桂林。嘗為王陳八事,曰:慎起居,寡嗜慾,勤學問,養德性,簡鞭扑之刑,無侵下人利,常接府僚以通羣情,簡擇謹厚人以備差遣。又作端禮、體仁、遵義、廣智四門箴獻王。久之,以疾乞歸。成祖怒,貶宣府鷂兒嶺巡檢,卒。子晅,由進士官湖廣左布政使。天順四年舉治行卓異,拜禮部尚書。初,兩京尚書缺,多用布政使為之。自晅後,遂無拜尚書者。晅重厚廉靜,而不善奏對,調南京,卒。 宋子環,廬陵人。由庶吉士歷考功郎中。從師逵採木湖廣,以寬厚得衆心。仁宗即位,授梁府右長史,改越府。和易澹泊,所至有賢聲。宣德中,卒官。自是以後,王府官不為清流,遂無足紀者矣。 宋訥,字仲敏,滑人。父壽卿,元侍御史。訥性持重,學問該博。至正中,舉進士,任鹽山尹,棄官歸。洪武二年徵儒士十八人編禮、樂諸書,訥與焉。事竣,不仕歸。久之,用四輔官杜斆薦,授國子助教,以說經為學者所宗。十五年超遷翰林學士,命撰宣聖廟碑。稱旨,賞賚甚厚。改文淵閣大學士。嘗寒附火,燎脅下衣,至膚始覺。帝製文警之。未幾,遷祭酒。時功臣子弟皆就學,及歲貢士嘗數千人。訥為嚴立學規,終日端坐講解無虛晷,夜恒止學舍。十八年復開進士科,取士四百七十有奇,由太學者三之二。再策士,亦如之。帝大悅,製詞褒美。 助教金文徵等疾訥,搆之吏部尚書余熂,牒令致仕。訥陛辭。帝驚問,大怒,誅熂、文徵等,留訥如故。訥嘗病,帝曰:「訥有壽骨,無憂也。」尋愈。帝使畫工瞷訥圖其像,危坐有怒色。明日入對,帝問昨何怒。訥驚對曰:「諸生有趨踣者,碎茶器。臣愧失教,故自訟耳。且陛下何自知之?」帝出圖。訥頓首謝。 長子麟,舉進士,擢御史,出為望江主簿。帝念訥老,召還侍。二十三年春,訥病甚,乃止學舍。麟請歸私第,叱曰:「時當丁祭,敢不敬耶!」祭畢,舁歸舍而卒,年八十。帝悼惜,自為文祭之。又遣官祭於家,為治葬地。文臣四品給祭葬者,自訥始。正德中,諡文恪。 訥嘗應詔陳邊事,言;「海內乂安,惟沙漠尚煩聖慮。若窮追遠擊,未免勞費。陛下為聖子神孫計,不過謹邊備而已。備邊在乎實兵,實兵在乎屯田。漢趙充國將四萬騎,分屯緣邊九郡,而單于引却。陛下宜於諸將中選謀勇數人,以東西五百里為制,立法分屯,布列要害,遠近相應,遇敵則戰,寇去則耕,此長策也。」帝頗採用其言。訥既卒,帝思之,官其次子復祖為司業,誡諸生守訥學規,違者罪至死。 明開國時即重師儒官,許存仁、魏觀為祭酒,老成端謹。訥稍晚進,最蒙遇。與訥定學規者,司業王嘉會、龔斆。三人年俱高,鬚髮皓白,終日危坐,堂上肅然。而張美和、聶鉉、貝瓊等皆名儒,當洪武時,先後為博士、助教、學錄,以故諸生多所成就。魏觀事別載。 嘉會,字原禮,嘉興人。以薦徵,累官國子監司業。十六年,亦以老請歸,優詔留之。年八十卒,賻卹甚厚。 許存仁,名元,以字行,金華許謙子也。太祖素聞謙名,克金華,訪得存仁,與語大悅,命傅諸子。擢國子博士。嘗命講尚書洪範休咎徵之說。又嘗問孟子何說為要。存仁以行王道、省刑、薄賦對。吳元年擢祭酒。存仁出入左右垂十年,自稽古禮文事,至進退人才,無不與論議。既將議即大位,而存仁告歸。司業劉丞直曰:「主上方應天順人,公宜稍待。」存仁不聽,果忤旨。僉事程孔昭劾其隱事,遂逮死獄中。 張美和,名九韶,以字行,清江人。能詞賦。元末,累舉不仕。洪武三年,以薦為縣學教諭,後遷國子助教,改翰林院編修。致仕歸,帝親為文賜之。復與錢宰等並徵修書傳,既成,遣還。 聶鉉,字器之,美和同邑人。洪武四年進士。為廣宗丞,疏免旱災稅。秩滿入覲,獻南都賦及洪武聖德詩。授翰林院待制,改國子助教,遷典籍,與美和同賜歸。十八年復召典會試,欲留用之。乞便地自養。令食廬陵教諭俸,終其身。 貝瓊,字廷琚,崇德人。性坦率,篤志好學,年四十八,始領鄉薦。張士誠屢辟不就。洪武初,聘修元史。既成,受賜歸。六年以儒士舉,除國子助教。瓊嘗慨古樂不作,為大韶賦以見志。宋濂之為司業也,建議立四學,並祀舜、禹、湯、文為先聖。太祖既絀其說,瓊復為釋奠解駁之,識者多是瓊議。與美和、鉉齊名,時稱「成均三助」。九年改官中都國子監,教勳臣子弟。瓊學行素優,將校武臣皆知禮重。十一年致仕。卒。 趙俶,字本初,山陰人。元進士。洪武六年徵授國子博士。帝嘗御奉天殿,召俶及錢宰、貝瓊等曰:「汝等一以孔子所定經書為教,慎勿雜蘇秦、張儀縱橫之言。」諸臣頓首受命。俶因請頒正定十三經於天下,屏戰國策及陰陽讖卜諸書,勿列學宮。明年擇諸生穎異者三十五人,命俶專領之,教以古文。尋擢李擴、黃義等入文華、武英二堂說書,皆見用。九年,御史臺言博士俶以詩經教成均四年,其弟子多為方岳重臣及持節各部者,今年逾懸車,請賜骸骨。於是以翰林院待制致仕,賜內帑錢治裝。宋濂率同官暨諸生千餘人送之。卒年八十一。子圭玉,兵部侍郎,出知萊州,有聲。 錢宰,字子予,會稽人。吳越武肅王十四世孫。至正間中甲科,親老不仕。洪武二年徵為國子助教。作金陵形勝論、歷代帝王廟樂章,皆稱旨。十年乞休。進博士,賜敕遣歸。至二十七年,帝觀蔡氏書傳,象緯運行,與朱子詩傳相悖,其他註與鄱陽鄒季友所論有未安者,徵天下宿儒訂正之。兵部尚書唐鐸舉宰及致仕編修張美和、助教靳權等。行人馳傳徵至,命劉三吾總其事。江東諸門酒樓成,賜百官鈔,宴其上。宰等賦詩謝。帝大悅。諭諸儒年老願歸者,先遣之。宰年最高,請留。帝喜。書成,賜名書傳會選,頒行天下。厚賜,令馳驛歸。卒年九十六。 又蕭執者,字子所,泰和人。洪武四年鄉舉。為國子學錄。明年夏至,帝有事北郊,召尚書吳琳、主事宋濂率文學士以從。執偕陶凱等十二人入見齋所。令賦詩,復令賦山梔花。獨喜執作,遍示諸臣,寵眷傾一時。時帝留意文學,往往親試廷臣,執與陳觀知遇尤異。 觀以訓導入覲,試王猛捫蝨論,立擢陝西參政。尋召還侍左右,應制作鍾山賦,賜金幣。在陝以廉謹稱。或問陝產金何狀。觀大驚曰:「吾備位藩寮,何金之問。」其卒也,妻子幾無以自存。而執以親老乞歸,親沒廬墓側。申國公鄧鎮剿龍泉寇,不戢下。執往責之,鎮為禁止,邑人以安。兩人皆篤行君子也。 李叔正,字克正,初名宗頤,靖安人。年十二能詩,長益淹博。時江西有十才子,叔正其一也。以薦授國子學正。洪武初,告歸。 未幾,復以薦為學正,遷渭南丞。同州蒲城人爭地界,累年不決,行省以委叔正。單騎至,剖數語立決。渭南歲輸糧二萬,豪右與猾吏為奸,田無定額。叔正履畝丈量,立法精密,諸弊盡剔。 遷興化知縣。尋召為禮部員外郎,以年老乞歸,不許,改國子助教,於是叔正三至太學矣。帝方銳意文治,於國學人材尤加意。然諸生多貴冑,不率教。叔正嚴立規條,旦夕端坐,督課無倦色。朝論賢之。 擢監察御史,奉命巡嶺表。瓊州府吏訐其守踞公座簽表文。叔正鞫之。守得白,抵吏罪。太祖嘉之曰:「人言老御史懦,乃明斷如是耶。」累官禮部侍郎。十四年進尚書,卒於官。叔正妻夏氏,陳友諒陷南昌時,投井死。叔正感其義,終身不復娶。 劉崧,字子高,泰和人,舊名楚。家貧力學,寒無罏火,手皸裂,而鈔錄不輟。元末舉於鄉。洪武三年舉經明行修,改今名。召見奉天殿,授兵部職方司郎中。奉命徵糧鎮江。鎮江多勳臣田,租賦為民累,崧力請得少減。遷北平按察司副使,輕刑省事,招集流亡,民咸復業。立文天祥祠於學宮之側。勒石學門,示府縣勿以徭役累諸生。嘗請減僻地驛馬以益宛平。帝可其奏,顧謂侍臣曰:「驛傳勞逸不均久矣,崧能言之,牧民不當如是耶。」為胡惟庸所惡,坐事謫輸作,尋放歸。十三年,惟庸誅,徵拜禮部侍郎。未幾,擢吏部尚書。雷震謹身殿,帝廷諭羣臣陳得失。崧頓首,以修德行仁對。尋致仕。 明年三月與前刑部尚書李敬並徵。拜敬國子祭酒,而崧為司業。賜鞍馬,令朝夕見,見輒燕語移時。未旬日卒。疾作,猶強坐訓諸生。及革,敬問所欲言。曰:「天子遣崧教國子,將責以成功,而遽死乎!」無一語及家事。帝命有司治殯殮,親為文祭之。 崧幼博學,天性廉慎。兄弟三人共居一茅屋,有田五十畝。及貴,無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傷,始易之,仍葺以衣其子。居官未嘗以家累自隨。之任北平,攜一童往,至則遣還。晡時吏退,孤燈讀書,往往達旦。善為詩,豫章人宗之為「西江派」云。 羅復仁,吉水人。少嗜學,陳友諒辟為編修。已,知其無成,遁去。謁太祖於九江,留置左右。從戰鄱陽,齎蠟書諭降江西未下諸郡。授中書諮議。從圍武昌。太祖欲招陳理降,以復仁故友諒臣也,遣入城諭,且曰:「理若來,不失富貴。」復仁頓首曰:「如陳氏遺孤得保首領,俾臣不食言於異日,臣死不憾。」太祖曰:「汝行,吾不汝誤也。」復仁至城下,號慟者竟日。理縋之入。見理大哭,陳太祖意,且曰:「大兵所向皆摧,不降且屠,城中民何罪?」理聽其言,遂率官屬出降。 遷國子助教,以老特賜乘小車出入。每宴見,賜坐飲食。已,復使擴廓。前使多拘留,復仁議論慷慨,獨得還。洪武元年擢編修,復偕主事張福往諭安南還占城侵地。安南奉詔,遺復仁金、貝、土產甚厚,悉却不受。帝聞而賢之。 三年置弘文館,以復仁為學士,與劉基同位。在帝前率意陳得失,嘗操南音。帝顧喜其質直,呼為「老實羅」而不名。間幸其舍,負郭窮巷,復仁方堊壁,急呼其妻抱杌以坐帝。帝曰:「賢士豈宜居此。」遂賜第城中。天壽節製水龍吟一闋以獻。帝悅,厚賜之。尋乞致仕。陛辭,賜大布衣,題詩衣襟上褒美之。已,又召至京師,奏減江西秋糧。報可。留三月,賜玉帶、鐵拄杖、坐墩、裘馬、食具遣還,以壽終。 孫汝敬,名簡,以字行。永樂二年庶吉士,就學文淵閣,誦書不稱旨,即日遣戍江南,數日復之。自此刻厲為學,累遷侍講。仁宗時,上言時政十五事,忤旨下獄。既與李時勉同改御史,直聲震一時。宣宗初,上書大學士楊士奇曰:「太祖高皇帝奄有四海,太宗文皇帝再造寰區,然猶翼翼兢兢,無敢豫怠。先皇帝嗣統未及期月,奄棄羣臣。揆厥所由,皆憸壬小夫,獻金石之方以致疾也。去冬,簡以愚戇應詔上書,言涉不敬,罪當萬死。先皇帝憐其孤直,寬雷霆之誅,俾居言路,撫躬循省,無可稱塞。伏見今年六月,車駕幸天壽山,躬謁二陵,京師之人瞻望咨嗟,以為聖天子大孝。既而道路喧傳,禮畢即較獵講武,扈從惟也先土干與其徒數百人,風馳電掣,馳逐先後。某聞此言,心悸膽落。夫蒐苗獮狩,固有國之常經。然以謁陵出,而與降將較獵於山谷間,垂堂之戒,銜橛之虞,不可不深慮也。執事四朝舊臣,二聖元輔,於此不言,則孰得而言之者?惟特加採納,以弘靖獻之思,光弼直之義。」 尋擢工部右侍郎,兩使安南。時黎利言其主陳暠已死,而張筵設女樂。汝敬叱之,利懼謝。還督兩浙漕運,理陝西屯田,多所建置。坐受餽,充為事官。英宗立,遇赦,汝敬誤引詔復職,復逮繫。以在陝措置勞,宥死戍邊。尋復職,涖故任。塞上有警,汝敬往督餉。遇敵紅城子,中流矢,墜馬得免。以疾告歸,卒。 贊曰:明始建國,首以人材為務,徵辟四方,宿儒羣集闕下,隨其所長而用之。自議禮定制外,或參列法從,或預直承明,而成均冑子之任尤多稱職,彬彬乎稱得人焉。夫諸臣當元之季世,窮經績學,株守草野,幾於沒齒無聞。及乎泰運初平,連茹利見,乃各展所蘊,以潤色鴻猷,黼黻文治。昔人謂天下不患無才,惟視上之網羅何如耳,顧不信哉! 陳修滕毅 趙好德 翟善 李仁 吳琳 楊思義滕德懋 范敏 費震 張琬 周禎劉惟謙 周湞 端復初 李質 黎光 劉敏 楊靖凌漢 嚴德珉 單安仁朱守仁 薛祥秦逵 趙翥 趙俊 唐鐸沈溍 開濟 陳修,字伯昂,上饒人。從太祖平浙東,授理官,援引律令,悉本寬厚,盡改元季弊政。擢兵部郎中,遷濟南知府。時亂後比戶彫殘,且多衞將練兵屯田其間,修撫治有方,兵民相安,流亡復業。帝嘉之。洪武四年拜吏部尚書。 六部之設,始自洪武元年。鎮江滕毅首長吏部,佐省臺裁定銓除考課諸法略具。至是修與侍郎李仁詳考舊典,參以時宜,按地衝僻,為設官煩簡。凡庶司黜陟及課功覈實之法,皆精心籌畫,銓法秩然。未幾,卒官。其後部制屢創。令入覲官各舉所知,定內外封贈廕叙之典,自浮山李信始。天下朝正官各造事蹟文冊圖畫土地人民以進,及撥用吏員法,自崑山余熂始。倣唐六典,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諸司設官分職,編集為書曰諸司職掌,定吏役考滿給由法以為司、衞、府、縣首領,選監生能文章者兼除州縣官及學正、教諭,自泰興翟善始。三年一朝,考覈等第,自沂水杜澤始。此洪武時銓政大略也。 六部初屬中書省,權輕,多仰承丞相意指。毅、修及詹同、吳琳、趙好德輩,居吏部稱賢,然亦無大建豎。至十三年,中書省革,部權乃專,而銓衡為尤要。顧帝用法嚴,熂以排宋訥誅,善貶,澤拜尚書,未數月罷。惟信歷侍郎,拜尚書,幾二載,卒於官云。 滕毅,字仲弘。太祖征吳,以儒士見,留徐達幕下。尋除起居注,命與楊訓文集古無道之君若桀、紂、秦始皇、隋煬帝行事以進,曰:「吾欲觀喪亂之由,以為炯戒耳。」吳元年出為湖廣按察使。尋召還,擢居吏部一月,改江西行省參政,卒。 趙好德,字秉彝,汝陽人。由安慶知府入為戶部侍郎。進尚書,改吏部。帝嘉其典銓平,嘗召與四輔官入內殿,坐論治道,命畫史圖像禁中。終陝西參政。子毅,永樂中,官至工部侍郎。 翟善,字敬夫,以貢舉歷官吏部文選司主事。二十六年,尚書詹徽、侍郎傅友文誅,命善署部事,再遷至尚書。明於經術,奏對合帝意。帝曰:「善雖年少,氣宇恢廓,他人莫及也。」欲為營第於鄉,善辭。又欲除其家戍籍,善曰:「戍卒宜增,豈可以臣破例。」帝益以為賢。二十八年坐事降宣化知縣以終。 李仁,唐縣人。初仕陳友諒。王師克武昌,來歸。以常遇春薦,代陶安知黃州府。歷官侍郎,進尚書。坐事謫青州,政最,擢戶部侍郎,致仕。 吳琳,黃崗人。太祖下武昌,以詹同薦,召為國子助教,經術逾于同。吳元年除浙江按察司僉事,復入為起居注,命齎幣帛求書於四方。洪武六年,自兵部尚書改吏部,嘗與同迭主部事。踰年,乞歸。帝嘗遣使察之。使者潛至旁舍,一農人坐小杌,起拔稻苗布田,貌甚端謹。使者前曰:「此有吳尚書者,在否?」農人斂手對曰:「琳是也。」使者以狀聞。帝為嘉歎。 楊思義,不詳其籍里。太祖稱吳王,授起居注。初,錢穀隸中書省。吳元年始設司農卿,以思義為之。明年設六部,改為戶部尚書。大亂之後,人多廢業。思義請令民間皆植桑麻,四年始徵其稅,不種桑者輸絹,不種麻者輸布,如周官里布法。詔可。帝念水旱不時,緩急無所恃,命思義令天下立預備倉,以防水旱。思義首邦計,以農桑積貯為急。凡所興設,雖本帝意,而經畫詳密,時稱其能。調陝西行省參政,卒於官。 終洪武朝,為戶部尚書者四十餘人,皆不久於職,績用罕著。惟茹太素、楊靖、滕德懋、范敏、費震之屬,差有聲。太素、靖自有傳。 德懋,字思勉,吳人。由中書省掾歷外任。洪武三年召拜兵部尚書,尋改戶部。為人有才辨,器量弘偉,長於奏疏,一時招徠詔諭之文多出其手。以事免官,卒。 范敏,閿鄉人。洪武八年舉秀才,擢戶部郎中。十三年授試尚書。薦耆儒王本等,皆拜四輔官。帝以徭役不均,命編造黃冊。敏議百一十戶為里,丁多者十人為里長,鳩一里之事以供歲役,十年一周,餘百戶為十甲,後遂仍其制不廢。明年以不職罷。 費震,鄱陽人。洪武初以賢良徵,為吉水知州,寬惠得民,擢知漢中。歲凶盜起,發倉粟十餘萬斛貸民,俾秋成還倉。盜聞,皆來歸。令占宅自為保伍,得數千家。帝聞而嘉之。後坐事被逮,以有善政,特釋為寶鈔提舉。十一年,帝謂吏部曰:「資格為常流設耳,有才能者當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而拜震戶部侍郎,尋進尚書。奉命定丞相、御史大夫以下歲祿之制。出為湖廣布政使,以老致仕。 洪武初,有張琬者,鄱陽人。以貢士試高等,授給事中,改戶部主事。一日,帝問天下財賦、戶口之數。口對無遺。帝悅,立擢左侍郎。謹身殿災,上言時政。歲饑,請蠲民租百萬餘石。俱見嘉納。琬才敏有心計,年二十七,卒於官。時人惜之。 周禎,字文典,江寧人。元末流寓湖南。太祖平武昌,用為江西行省僉事,歷大理卿。太祖以唐、宋皆有成律斷獄,惟元以一時行事為條格,胥吏易為奸。詔禎與李善長、劉基、陶安、滕毅等定律令,少卿劉惟謙、丞周湞與焉。書成,太祖稱善。 洪武元年設刑部,以禎為尚書,尋改治書侍御史。明年出為廣東行省參政。時省治初開,正官多缺,吏治鮮勸懲。香山丞沖敬有治行,以勞卒官,禎為文祭之。聞者感動。一時郡邑良吏雷州同知余騏孫、惠州知府萬迪、乳源知縣張安仁、清流知縣李鐸、揭陽縣丞許德、廉州知府脫因、歸善知縣木寅,禎皆列其政績以聞。寅,土司。脫因,蒙古人也。於是屬吏益勸。三年九月召為御史中丞。尋引疾致仕。帝初即位,懲元寬縱,用法太嚴,奉行者重足立。律令既具,吏士始知循守。其後數有釐正,皆以禎書為權輿云。 劉惟謙,不詳何許人。吳元年以才學舉。洪武初,歷官刑部尚書。六年命詳定新律,刪繁損舊,輕重得宜。帝親加裁定頒行焉。後坐事免。 周湞,字伯寧,鄱陽人,江西十才子之一也,官亦至刑部尚書。 終洪武世,為刑部者亦幾四十人,楊靖最著,而端復初、李質、黎光、劉敏亦有名。 復初,字以善,溧水人。子貢裔也,從省文,稱端氏。元末為小吏。常遇春鎮金華,召致幕下。未幾,辭去。太祖知其名,召為徽州府經歷。令民自實田,彙為圖籍,積弊盡刷。稍遷至磨勘司令。時官署新立,案牘填委,復初鈎稽無遺。帝嘗廷譽之。性嚴峭,人不敢干以私。僚屬多貪敗,復初獨以清白免。洪武四年超拜刑部尚書,用法平。杭州飛糧事覺,逮繫百餘人。詔復初往治,誠偽立辨,知府以下皆服罪。明年出為湖廣參政,令民來歸者,復其賦一年。流亡畢集,以治辦聞。坐事召還,卒。子孝文,翰林待詔;孝思,翰林侍書。先後使朝鮮,並著清節,朝鮮人為立雙清館云。 李質,字文彬,德慶人。有材略。元末居何真麾下,嘗募兵平德慶亂民,旁郡多賴其保障。名士客嶺南者,茶陵劉三吾、江右伯顏子中、羊城孫蕡、建安張智等,皆禮之。洪武元年從真降,授中書斷事。明年改都督府斷事,強力執法。五年擢刑部侍郎,進尚書,治獄平恕。遣振饑山東,御製詩餞之。尋出為浙江行省參政。居三年,惠績著聞。帝念質老,召還。嘗入見便殿,訪時政。質直言無隱。拜靖江王右相。王罪廢,質竟坐死。 黎光,東莞人。以鄉薦拜御史,巡蘇州,請振水災,全活甚衆。巡鳳陽,上封事,悉切時弊。帝嘉之。洪武九年擢刑部侍郎,執法不阿,為御史大夫陳寧所忌,坐事死貶所。 劉敏,肅寧人。舉孝廉,為中書省吏。嘗暮市蘆龍江,旦載於家,俾妻織蓆,鬻以奉母,而後入治事。性廉介,或遺之瓷瓦器,亦不受。為楚相府錄事,中書以沒官女婦給文臣家,衆勸其請給以事母。敏固辭曰:「事母,子婦事,何預他人。」及省臣敗,吏多坐誅,敏獨無所預。帝賢之,擢工部侍郎,改刑部。出為徽州府同知,有惠政,卒於官。 楊靖,字仲寧,山陽人。洪武十八年進士,選吏科庶吉士。明年擢戶部侍郎。時任諸司者,率進士及太學生,然時有不法者。帝製大誥,舉通政使蔡瑄、左通政茹瑺、工部侍郎秦逵及靖以諷厲之曰:「此亦進士太學生也,能率職以稱朕心。」其見稱如此。 二十二年進尚書。明年五月詔在京官三年皆遷調,著為令。乃以刑部尚書趙勉與靖換官。諭曰:「愚民犯法,如啗飲食。設法防之,犯者益衆。推恕行仁,或能感化。自今惟犯十惡並殺人者死,餘罪皆令輸粟北邊。」又曰:「在京獄囚,卿等覆奏,朕親審決,猶恐有失。在外各官所擬,豈能盡當?卿等當詳讞,然後遣官審決。」靖承旨研辨,多所平反。帝嘉納之。嘗鞫一武弁,門卒撿其身,得大珠,屬僚驚異。靖徐曰:「偽也,安有珠大如此者乎。」碎之。帝聞,歎曰:「靖此舉,有四善焉。不獻朕求悅,一善也。不窮追投獻,二善也。不獎門卒,杜小人僥倖,三善也。千金之珠卒然而至,略不動心,有過人之智,應變之才,四善也。」 二十六年兼太子賓客,並給二祿。已,坐事免。會征龍州趙宗壽,詔靖諭安南輸粟餉師。以白衣往。安南相黎一元以陸運險艱,欲不奉詔。靖宣示反覆開諭,且許以水運。一元乃輸粟二萬至沲海江,別造浮橋以達龍州。帝大悅,拜靖左都御史。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劇,治獄明察而不事深文。寵遇最厚,同列無與比。三十年七月坐為鄉人代改訴冤狀草,為御史所劾。帝怒,遂賜死。時年三十八。 時有凌漢,字斗南,原武人。以秀才舉,獻烏鵲論。授官,歷任御史。巡按陝西,疏所部疾困數事。帝善之,召其子賜衣鈔。漢鞫獄平允。及還京,有德漢者,邀置酒,欲厚贈以金。漢曰:「酒可飲,金不可受也。」帝聞之嘉歎,擢右都御史。時詹徽為左,論議不合,每面折徽,徽銜之。左遷刑部侍郎,改禮部。後為徽所劾,降左僉都御史。帝憫其衰,令歸田里。漢以徽在,有後憂,不敢去。歲餘徽誅,復擢右僉都御史,尋致仕歸。漢出言不檢,居官屢躓。然以廉直見知於帝,故終得保全。 又吳人嚴德珉,由御史擢左僉都御史,以疾求歸。帝怒,黥其面,謫戍南丹,遇赦放還。布衣徒步,自齒齊民,宣德中猶存。嘗以事為御史所逮。德珉跪堂下,自言曾在臺勾當公事,曉三尺法。御史問何官。答言:「洪武中臺長,所謂嚴德珉是也。」御史大驚,揖起之。次日往謁,則擔囊徙矣。有教授與飲,見其面黥,戴敝冠,問:「老人犯何法?」德珉述前事,因言「先時國法甚嚴,仕者不保首領,此敝冠不易戴也。」乃北面拱手,稱「聖恩,聖恩」云。 單安仁,字德夫,濠人。少為府吏。元末江淮兵亂,安仁集義兵保鄉里,授樞密判官。從鎮南王孛羅普化守揚州。時羣雄四起,安仁歎曰:「此輩皆為人驅除耳。王者之興,當自有別。」鎮南王為長槍軍所逐,安仁無所屬,聞太祖定集慶,乃曰:「此誠是已。」率衆歸附。太祖悅,即命將其軍守鎮江。嚴飭軍伍,敵不敢犯。移守常州,其子叛降張士誠,太祖知安仁忠謹,弗疑也。久之,遷浙江副使。悍帥橫斂民,名曰寨糧,安仁置於法。進按察使,徵為中書左司郎中,佐李善長裁斷。調瑞州守禦千戶,入為將作卿。 洪武元年擢工部尚書,仍領將作事。安仁精敏多智計,諸所營造,大小中程,甚稱帝意。逾年改兵部尚書,請老歸。賜田三千畝,牛七十角,歲給尚書半俸。六年起山東參政。懇辭,許之。家居,嘗奏請濬儀真南壩至朴樹灣以便官民輸輓,疏轉運河江都深港以防淤淺,移瓜州倉厫置揚子橋西,免大江風潮之患。帝善其言。再授兵部尚書,致仕。初,尚書階正三品。十三年,中書省罷,始進為正二,而安仁致仕在前。帝念安仁勳舊,二十年特授資善大夫。其年十二月卒,年八十五。 徐州朱守仁者,字元夫,元末亦以保障功官樞密同知,守舒城。明兵下廬州,以城來歸,歷官工部侍郎。洪武四年進尚書,奉命察山東官吏,稱旨。尋改北平行省參政。以餽餉不繼,謫蒼梧知縣。初,守仁知袁州,撫安創殘,民甚德之。至是連知容州、高唐州,皆有善政。十年進四川布政使,治尚簡嚴。以年老致仕。坐事罰輸作,特宥之。十五年,雲南平,改威楚、開南等路宣撫司為楚雄府,遂命守仁知府事。招集流移,均徭役,建學校,境內大治。二十八年上計入朝,郡人垂涕送之。拜太僕卿。首請立牧馬草場於江北滁州諸處。所轄十四監九十八羣,馬大蕃息。馬政之修,自守仁始。久之,致仕。永樂初,入朝,遇疾卒。 薛祥,字彥祥,無為人。從俞通海來歸,渡江為水寨管軍鎮撫,數從征有功。洪武元年轉漕河南。夜半抵蔡河,賊驟至。祥不為動,好語諭散之。帝聞大喜。以方用兵,供億艱,授京畿都漕運使,分司淮安。濬河築堤,自揚達濟數百里,徭役均平,民無怨言。有勞者立奏,授以官。元都下,官民南遷,道經淮安,祥多方存恤。山陽、海州民亂,駙馬都尉黃琛捕治,詿誤甚衆。祥會鞫,無驗者悉原之。治淮八年,民相勸為善。及考滿還京,皆焚香祝其再來,或肖像祀之。 八年授工部尚書。時造鳳陽宮殿。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鬬殿脊者。太師李善長奏諸工匠用厭鎮法,帝將盡殺之。祥為分別交替不在工者,並鐵石匠皆不預,活者千數。營謹身殿,有司列中匠為上匠。帝怒其罔,命棄市。祥在側爭曰:「奏對不實,竟殺人,恐非法。」得旨用腐刑。祥復徐奏曰:「腐,廢人矣,莫若杖而使工。」帝可之。明年改天下行省為承宣布政司。以北平重地,特授祥,三年治行稱第一。為胡惟庸所惡,坐營建擾民,謫知嘉興府。惟庸誅,復召為工部尚書。帝曰:「讒臣害汝,何不言?」對曰:「臣不知也。」明年坐累杖死,天下哀之。子四人,謫瓊州,遂為瓊山人。 孫遠,正統七年進士,景泰時,官戶部郎中。天順元年擢本部右侍郎,改工部。奉詔塞開封決河。還,仍改戶部。成化初,督兩廣軍餉,位至南京兵部尚書,以忤汪直免官。 其繼祥為工部尚書有名者,有秦逵等。 逵,字文用,宣城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歷事都察院。奉檄清理囚徒,寬嚴得宜。帝嘉其能,擢工部侍郎。時營繕事繁,部中缺尚書,凡興作事皆逵領之。初,議籍四方工匠,驗其丁力,定三年為班,更番赴京,三月交代,名曰「輪班匠」,未及行。至是逵議量地遠近為班次,置籍,為勘合付之,至期齎至部,免其家徭役,著為令。帝念逵勤勩,詔有司復其家。二十二年進尚書。明年改兵部。未幾,復改工部。帝以學校為國儲材,而士子巾服無異胥吏,宜更易之,命逵製式以進。凡三易,其製始定。賜監生藍衫縧各一,以為天下先。明代士子衣冠,蓋創自逵云。 有趙翥者,永寧人。有志節,以學行聞。由訓導舉賢良,擢贊善大夫,拜工部尚書。奏定天下歲造軍器之數,及議定藩王宮城制度。 趙俊者,不知何許人。自工部侍郎進尚書。帝以國子監所藏書板,歲久殘剝,命諸儒考補,工部督匠修治。俊奉詔監理,古籍始備。洪武十二年,翥改署刑部,尋致仕去,俊,十七年免。而逵於二十五年九月坐事自殺。 唐鐸,字振之,虹人。太祖初起兵,即侍左右。守濠州,從定江州,授西安縣丞,召為中書省管勾。洪武元年,湯和克延平,以鐸知府事,拊輯新附,士民安之。居三年,入為殿中侍御史。復出知紹興府。六年十二月召拜刑部尚書。明年改太常卿。丁母憂,特給半俸。 十四年,服闋,起兵部尚書。明年,初置諫院,以為諫議大夫。帝嘗與侍臣論歷代興廢曰:「使朕子孫如成、康,輔弼如周、召,則可祈天永命。」鐸因進曰:「豫教元良,選左右為輔導,宗社萬年福也。」帝又謂鐸曰:「人有公私,故言有邪正。正言務規諫,邪言務謗諛。」鐸曰:「謗近忠,諛近愛,不為所眩,則讒佞自遠。」未幾,左遷監察御史。請選賢能京官徧歷郡縣,訪求賢才,體察官吏,選歷練老成望隆名重者,居布政、按察之職。帝從之。既復擢為右副都御史,歷刑、兵二部尚書。二十二年,置詹事院,命吏部曰:「輔導太子,必擇端重之士。三代保傅,禮甚尊嚴。兵部尚書鐸,謹厚有德量,以為詹事,食尚書俸如故。」以鐸嘗請豫教故也。其年,致仕。 二十六年起太子賓客,進太子少保。二十八年,龍州土官趙宗壽以奏鄭國公常茂死事不實,被召又不至,帝怒,命楊文統大軍往討,而命鐸招諭。鐸至,廉得茂實病死,宗壽亦伏罪來朝。乃詔文移兵征奉議諸州叛蠻,即以鐸參議軍事。逾月,諸蠻平。鐸相度形勢,請設奉議衞及向武、河池、懷集、武仙、賀縣諸處守禦千戶所,鎮以官軍。皆報可。 鐸為人長者,性慎密,不妄取予。帝以故舊遇之,嘗曰:「鐸自友及臣至今三十餘年,其與人交,不至變色,絕亦不出惡聲。」又曰:「都御史詹徽剛斷嫉惡,胥吏不得肆其貪,謗訕滿朝。唐鐸重厚,又謂懦而無為。人心不古,有若是耶!」後徽卒坐罪誅死,而鐸恩遇不替。三十年七月卒於京師,年六十九。賻贈甚厚,命有司護其喪歸葬。 沈溍,字尚賢,錢塘人。與鐸同官兵部,以明敏稱。帝嘗以勳臣子弟多骫法,撰大誥二十二篇,諭天下武臣皆令誦習,使知儆惕。已,又以諭戒八條,頒示將士。時溍以試兵部侍郎掌部事,一切訓飭事宜,皆承旨行之。尋進尚書。廣西都司建譙樓,青州衞造軍器,皆擅科民財。溍請凡都司衞所營作,必都督府奏准,官給物料,毋擅役民,違者治罪,仍禁武臣預民事。時干戈甫息,武臣暴橫,數扞文法,至是始戢,溍力也。帝嘗諭致治之要,在進賢退不肖。溍因言:「君子常少,小人常多,在上風厲之耳,賢者舉而不仁者遠矣。」帝善其言。二十三年以溍與工部尚書秦逵換官,賜誥獎諭。尋復舊任,後以事免。 明初,衞所世籍及軍卒勾補之法,皆溍所定。然名目瑣細,簿籍煩多,吏易為奸,終明之世頗為民患,而軍衞亦日益耗減,語詳兵志。潮州生陳質,父在戍籍。父沒,質被勾補,請歸卒業。帝命除其籍。溍以缺軍伍,持不可。帝曰:「國家得一卒易,得一士難。」遂除之。然此皆特恩云。 開濟,字來學,洛陽人。元末為察罕帖木兒掌書記。洪武初,以明經舉。授河南府訓導,入為國子助教。以疾罷歸。十五年七月,御史大夫安然薦濟有吏治才,召試刑部尚書,踰年實授。 濟以綜覈為己任,請天下諸司設文簿,日書所行事,課得失,又各部勘合文移,立程限,定功罪。又言,軍民以細故犯罪者,宜即決遣。數月間,滯牘一清。帝大以為能。會都御史趙仁言,曩者以「賢良方正」、「孝弟力田」諸科所取士列置郡縣,多不舉職,宜覈其去留。濟條議,以「經明行修」為一科,「工習文詞」為一科,「通曉書義」為一科,「人品俊秀」為一科,「練達治理」為一科,「言有條理」為一科,六科備者為上,三科以上為中,不及三科者為下。從之。 濟敏慧有才辯,凡國家經制、田賦、獄訟、工役、河渠事,衆莫能裁定,濟一算畫,即有條理品式,可為世守。以故帝甚信任,數備顧問,兼預他部事。人以是忌之,謗議滋起。然濟亦深刻,好以法中傷人。嘗奉命定詐偽律。濟議法巧密。帝曰:「張密網以羅民,可乎?」又設籍曰「寅戌之書」,以程僚屬出入。帝切責曰:「古人以卯酉為常,今使趨事者朝寅暮戌,奉父母,會妻子,幾何時耶!」又為榜戒其僚屬,請揭文華殿。帝曰:「告誡僚屬之言,欲張殿廷,豈人臣禮。」濟慚謝。 尋令郎中仇衍脫囚死,為獄官所發。濟與侍郎王希哲、主事王叔徵執獄官斃之。其年十二月,御史陶垕仲等發其事。且言「濟奏事時,置奏劄懷中,或隱而不言,覘伺上意,務為兩端,奸狡莫測。役甥女為婢。妹早寡,逐其姑而略其家財。」帝怒,下濟獄,併希哲、衍等皆棄市。 贊曰:六部之制仿於周官,所以佐王理邦國,熙庶績,任至重也。明興,建官分職,立法秩然。又三途用人,求賢彌廣。若陳修、滕毅之典銓法,楊思義、范敏之治賦役,周禎之定律令,單安仁之領將作,以至沈溍、開濟輩之所經畫,皆委曲詳備,細大不遺。考其規模,固一代政治之權輿者歟。 錢唐程徐 韓宜可周觀政 歐陽韶 蕭岐門克新 馮堅 茹太素曾秉正 李仕魯陳汶輝 葉伯巨 鄭士利方徵 周敬心 王朴 錢唐,字惟明,象山人。博學敦行。洪武元年舉明經。對策稱旨,特授刑部尚書。二年詔孔廟春秋釋奠,止行於曲阜,天下不必通祀。唐伏闕上疏言:「孔子垂教萬世,天下共尊其教,故天下得通祀孔子,報本之禮不可廢。」侍郎程徐亦疏言:「古今祀典,獨社稷、三皇與孔子通祀。天下民非社稷、三皇則無以生,非孔子之道則無以立。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皆聖人也,然發揮三綱五常之道,載之於經,儀範百王,師表萬世,使世愈降而人極不墜者,孔子力也。孔子以道設教,天下祀之,非祀其人,祀其教也,祀其道也。今使天下之人,讀其書,由其教,行其道,而不得舉其祀,非所以維人心扶世教也。」皆不聽。久之,乃用其言。帝嘗覽孟子,至「草芥」「寇讐」語,謂非臣子所宜言,議罷其配享,詔有諫者以大不敬論。唐抗疏入諫曰:「臣為孟軻死,死有餘榮。」時廷臣無不為唐危。帝鑒其誠懇,不之罪。孟子配享亦旋復。然卒命儒臣修孟子節文云。 唐為人強直。嘗詔講虞書,唐陛立而講。或糾唐草野不知君臣禮,唐正色曰:「以古聖帝之道陳於陛下,不跪不為倨。」又嘗諫宮中不宜揭武后圖。忤旨,待罪午門外竟日。帝意解,賜之食,即命撤圖。未幾,謫壽州,卒。 程徐,字仲能,鄞人。元名儒端學子也。至正中,以明春秋知名。歷官兵部尚書,致仕。明兵入元都,妻金抱二歲兒與女瓊赴井死。洪武二年偕危素等自北平至京。授刑部侍郎,進尚書,卒。徐精勤通敏,工詩文,有集傳於世。 韓宜可,字伯時,浙江山陰人。元至正中,行御史臺辟為掾,不就。洪武初,薦授山陰教諭,轉楚府錄事。尋擢監察御史,彈劾不避權貴。時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陳寧、中丞涂節方有寵於帝,嘗侍坐,從容燕語。宜可直前,出懷中彈文,劾三人險惡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寵,內懷反側,擢置臺端,擅作威福,乞斬其首以謝天下。帝怒曰:「快口御史,敢排陷大臣耶!」命下錦衣衞獄,尋釋之。 九年出為陝西按察司僉事。時官吏有罪者,笞以上悉謫屯鳳陽,至萬數。宜可疏爭之曰:「刑以禁淫慝,一民軌,宜論其情之輕重,事之公私,罪之大小。今悉令謫屯,此小人之幸,君子殆矣,乞分別以協衆心。」帝可之。已,入朝京師。會賜諸司沒官男女,宜可獨不受。且極論:「罪人不孥,古之制也。有事隨坐,法之濫也。況男女,人之大倫,婚姻踰時,尚傷和氣。合門連坐,豈聖朝所宜。」帝是其言。後坐事將刑,御謹身殿親鞫之,獲免。復疏陳二十餘事,皆報可。未幾,罷歸。已,復徵至,命撰祀鍾山、大江文,諭日本、征烏蠻詔,皆稱旨,特授山西右布政使。尋以事安置雲南。惠帝即位,用檢討陳性善薦,起雲南參政,入拜左副都御史,卒於官。是夜大星隕,櫪馬皆驚嘶,人謂宜可當之云。 帝之建御史臺也,諸御史以敢言著者,自宜可外,則稱周觀政。 觀政亦山陰人。以薦授九江教授,擢監察御史。嘗監奉天門。有中使將女樂入,觀政止之。中使曰:「有命。」觀政執不聽。中使慍而入,頃之出報曰:「御史且休,女樂已罷不用。」觀政又拒曰:「必面奉詔。」已而帝親出宮,謂之曰:「宮中音樂廢缺,欲使內家肄習耳。朕已悔之,御史言是也。」左右無不驚異者。觀政累官江西按察使。 前觀政者,有歐陽韶,字子韶,永新人。薦授監察御史。有詔,日命兩御史侍班。韶嘗侍直,帝乘怒將戮人。他御史不敢言,韶趨跪殿廷下,倉卒不能措詞,急捧手加額,呼曰:「陛下不可。」帝察韶朴誠,從之。未幾,致仕,卒於家。 蕭岐,字尚仁,泰和人。五歲而孤,事祖父母以孝聞,有司屢舉不赴。洪武十七年詔徵賢良,強起之。上十便書,大意謂帝刑罰過中,訐告風熾,請禁止實封以杜誣罔,依律科獄以信詔令,凡萬餘言。召見,授潭王府長史。力辭,忤旨,謫雲南楚雄訓導。岐即日行,遣騎追還。歲餘,改授陝西平涼,再歲致仕。復召與錢宰等考定書傳,賜幣鈔,給驛歸。嘗輯五經要義,又取刑統八韻賦,引律令為之解,合為一集。嘗曰:「天下之理本一,出乎道必入乎刑。吾合二書,使觀者有所省也。」學者稱正固先生。 當是時,太祖治尚剛嚴,中外凜凜,奉法救過不給,而岐所上書過切直,帝不為忤。厥後以言被超擢者,有門克新。 克新,鞏昌人。泰州教諭也。二十六年,秩滿來朝。召問經史及政治得失。克新直言無隱。授贊善。時紹興王俊華以善文辭,亦授是職。上諭吏部曰:「左克新,右俊華,重直言也。」初,教官給由至京,帝詢民疾苦。岢嵐吳從權、山陰張桓皆言臣職在訓士,民事無所與。」帝怒曰:「宋胡瑗為蘇、湖教授,其教兼經義治事。漢賈誼、董仲舒皆起田里,敷陳時務。唐馬周不得親見太宗,且教武臣言事。今既集朝堂,朕親詢問,俱無以對,志聖賢之道者固如是乎!」命竄之邊方,且榜諭天下學校,使為鑒戒。至是克新以亮直見重。不數年,擢禮部尚書。尋引疾,命太醫給藥物,不輟其俸。及卒,命有司護喪歸葬。 馮堅,不知何許人,為南豐典史。洪武二十四年上書言九事。一曰養聖躬。請清心省事,不與細務,以為民社之福。二曰擇老成。諸王年方壯盛,左右輔導,願擇取老成之臣出為王官,使得直言正色以圖匡救。三曰攘要荒。請務農講武,屯戍邊圉,以備不虞。四曰勵有司。請得廉正有守之士,任以方面,旌別屬吏,具實以聞而黜陟之,使人勇於自治。五曰褒祀典。請敕有司採歷代忠烈諸臣,追加封諡,俾末俗有所興勸。六曰省宦寺。晨夕密邇,其言易入,養成禍患而不自知。請裁去冗員,可杜異日陵替之弊。七曰易邊將。假以兵柄,久在邊圉,多致縱佚。請時遷歲調,不使久居其任。不惟保全勳臣,實可防將驕卒惰、內輕外重之漸。八曰訪吏治。廉幹之才,或為上官所忌,僚吏所嫉,上不加察,非激勸之道。請廣布耳目,訪察廉貪,以明黜陟。九曰增關防。諸司以帖委胥吏,俾督所部,輒加箠楚,害及於民。請增置勘合以付諸司,聽其填寫差遣,事訖繳報,庶所司不輕發以病民,而庶務亦不致曠廢。書奏,帝嘉之,稱其知時務,達事變。又謂侍臣曰:「堅言惟調易邊將則未然。邊將數易,則兵力勇怯,敵情出沒,山川形勝,無以備知。倘得趙充國、班超者,又何取數易為哉!」乃命吏部擢堅左僉都御史,在院頗持大體。其明年,卒於任。 茹太素,澤州人。洪武三年鄉舉,上書稱旨,授監察御史。六年擢四川按察使,以平允稱。七年五月召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書省內外百司,聽御史、按察使檢舉,而御史臺未有定考,宜令守院御史一體察核。磨勘司官吏數少,難以檢覈天下錢糧,請增置若干員,各分為科。在外省衞,凡會議軍民事,各不相合,致稽延,請用按察司一員糾正。」帝皆從之。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陳時務累萬言。太祖令中書郎王敏誦而聽之。中言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觸。帝怒,召太素面詰,杖於朝。次夕,復於宮中令人誦之,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為君難,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於情事。文詞太多,便至熒聽。太素所陳,五百餘言可盡耳。」因令中書定奏對式,俾陳得失者無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頒示中外。 十年,與同官曾秉正先後同出為參政,而太素往浙江。尋以侍親賜還里。十六年召為刑部試郎中。居一月,遷都察院僉都御史,復降翰林院檢討。十八年九月擢戶部尚書。 太素抗直不屈,屢瀕於罪,帝時宥之。一日,宴便殿,賜之酒曰:「金盃同汝飲,白刃不相饒。」太素叩首,即續韻對曰:「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帝為惻然。未幾,謫御史,復坐排陷詹徽,與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後竟坐法死。 曾秉正,南昌人。洪武初,薦授海州學正。九年,以天變詔羣臣言事。秉正上疏數千言,大略曰:「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喜,惟以祗懼天譴為心。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天之付與,可謂盛矣。兵動二十餘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於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創業與守成之政,大抵不同。開創之初,則行富國強兵之術,用趨事赴功之人。大統既立,邦勢已固,則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所成,皆邦家倉庫之積,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養之人。不患不富庶,惟保成業於永久為難耳。於此之時,當盡革向之所為,何者足應天心,何者足慰民望,感應之理,其效甚速。」又言天既有警,則變不虛生。極論大易、春秋之旨。帝嘉之,召為思文監丞。未幾,改刑部主事。十年擢陝西參政。會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為使。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尋竟以忤旨罷。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 李仕魯,字宗孔,濮人。少穎敏篤學,足不窺戶外者三年。聞鄱陽朱公遷得宋朱熹之傳,往從之遊,盡受其學。太祖故知仕魯名,洪武中,詔求能為朱氏學者,有司舉仕魯。入見,太祖喜曰:「吾求子久,何相見晚也。」除黃州同知,曰:「朕姑以民事試子,行召子矣。」期年,治行聞。十四年,命為大理寺卿。 帝自踐阼後,頗好釋氏教,詔徵東南戒德僧,數建法會於蔣山,應對稱旨者輒賜金襴袈裟衣,召入禁中,賜坐與講論。吳印、華克勤之屬,皆拔擢至大官,時時寄以耳目。由是其徒橫甚,讒毀大臣。舉朝莫敢言,惟仕魯與給事中陳汶輝相繼爭之。汶輝疏言:「古帝王以來,未聞縉紳緇流,雜居同事,可以相濟者也。今勳舊耆德咸思辭祿去位,而緇流憸夫乃益以讒間。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去幾何哉?伏望陛下於股肱心膂,悉取德行文章之彥,則太平可立致矣。」帝不聽。諸僧怙寵者,遂請為釋氏創立職官。於是以先所置善世院為僧錄司,設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講經覺義等官,皆高其品秩。道教亦然。度僧尼道士至踰數萬。 仕魯疏言:「陛下方創業,凡意指所向,即示子孫萬世法程,奈何捨聖學而崇異端乎!」章數十上,亦不聽。 仕魯性剛介,由儒術起,方欲推明朱氏學,以闢佛自任。及言不見用,遽請於帝前曰:「陛下深溺其教,無惑乎臣言之不入也。還陛下笏,乞賜骸骨,歸田里。」遂置笏於地。帝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階下。 陳汶輝,字耿光,詔安人。以薦授禮科給事中,累官至大理寺少卿,數言得失,皆切直。最後忤旨,懼罪,投金水橋下死。 仕魯與汶輝死數歲,帝漸知諸僧所為多不法,有詔清理釋道二教云。 葉伯巨,字居升,寧海人。通經術。以國子生授平遙訓導。洪武九年星變,詔求直言。伯巨上書,略曰: 臣觀當今之事,太過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過三國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強幹弱枝,遏亂源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諸王各有分地,蓋懲宋、元孤立,宗室不競之弊。而秦、晉、燕、齊、梁、楚、吳、蜀諸國,無不連邑數十,城郭宮室亞於天子之都,優之以甲兵衞士之盛。臣恐數世之後,尾大不掉,然後削其地而奪之權,則必生觖望,甚者緣間而起,防之無及矣。議者曰,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雖廣,立法雖侈,豈有抗衡之理?臣竊以為不然。何不觀於漢、晉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孫也,七國諸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孫也,一削其地,則遽構兵西向。晉之諸王,皆武帝親子孫也,易世之後,迭相攻伐,遂成劉、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踰制,禍患立生,援古証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為太過者也。昔賈誼勸漢文帝,盡分諸國之地,空置之以待諸王子孫。向使文帝早從誼言,則必無七國之禍。願及諸王未之國之先,節其都邑之制,減其衞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諸王之子孫。此制一定,然後諸王有賢且才者入為輔相。其餘世為藩屏,與國同休。割一時之恩,制萬世之利,消天變而安社稷,莫先於此。 臣又觀歷代開國之君,未有不以任德結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國祚長短,悉由於此。古者之斷死刑也,天子撤樂減膳,誠以天生斯民,立之司牧,固欲其並生,非欲其即死。不幸有不率教者入於其中,則不得已而授之以刑耳。議者曰,宋、元中葉,專事姑息,賞罰無章,以致亡滅。主上痛懲其弊,故制不宥之刑,權神變之法,使人知懼而莫測其端也。臣又以為不然。開基之主垂範百世,一動一靜,必使子孫有所持守。況刑者,民之司命,可不慎歟!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用此五刑,既無假貸,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際,多裁自聖衷,遂使治獄之吏務趨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獄之平,豈易得哉!近者特旨,雜犯死罪免死充軍,又刪定舊律諸則,減宥有差矣。然未聞有戒敕治獄者務從平恕之條,是以法司猶循故例。雖聞寬宥之名,未見寬宥之實。所謂實者,誠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輕之意,而後好生之德洽於民心,此非可以淺淺期也。 何以明其然也。古之為士者,以登仕為榮,以罷職為辱。今之為士者,以溷跡無聞為福,以受玷不錄為幸,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以鞭笞捶楚為尋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網羅捃摭,務無餘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師,而除官多以貌選,所學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學。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誅戮,則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為常,不少顧惜,此豈陛下所樂為哉?誠欲人之懼而不敢犯也。竊見數年以來,誅殺亦可謂不少矣,而犯者相踵。良由激勸不明,善惡無別,議賢議能之法既廢,人不自勵,而為善者怠也。有人於此,廉如夷、齊,智如良、平,少戾於法,上將錄長棄短而用之乎?將舍其所長、苛其所短而置之法乎?苟取其長而舍其短,則中庸之材爭自奮於廉智。倘苛其短而棄其長,則為善之人皆曰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貸之,吾屬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謀夕,棄其廉恥,或事掊克,以備屯田工役之資者,率皆是也。若是非用刑之煩者乎?漢嘗徙大族於山陵矣,未聞實之以罪人也。今鳳陽皇陵所在,龍興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聲充斥園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廟意也。 且夫強敵在前,則揚精鼓銳,攻之必克,擒之必獲,可也。今賊突竄山谷,以計求之,庶或可得。顧勞重兵,彼方驚散,入不可蹤跡之地。捕之數年,既無其方,而乃歸咎於新附戶籍之細民,而遷徙之。騷動數千里之地,室家不得休居,雞犬不得寧息。況新附之衆,向者流移他所,朝廷許其復業。今附籍矣,而又復遷徙,是法不信於民也。夫戶口盛而後田野闢,賦稅增。今責守令年增戶口,正為是也。近者已納稅糧之家,雖承旨分釋還家,而其心猶不自安。已起戶口,雖蒙憐恤,而猶見留開封祗候,訛言驚動,不知所出。況太原諸郡,外界邊境,民心如此,甚非安邊之計也。臣願自今朝廷宜存大體,赦小過,明詔天下,修舉「八議」之法,嚴禁深刻之吏。斷獄平允者超遷之,殘酷裒斂者罷黜之。鳳陽屯田之制,見在居屯者,聽其耕種起科。已起戶口、見留開封者,悉放復業。如此則足以隆好生之德,樹國祚長久之福,而兆民自安,天變自消矣。 昔者周自文、武至於成、康,而教化大行,漢自高帝至於文、景,而始稱富庶。蓋天下之治亂,氣化之轉移,人心之趨向,非一朝一夕故也。今國家紀元,九年於茲,偃兵息民,天下大定,紀綱大正,法令修明,可謂治矣。而陛下切切以民俗澆漓,人不知懼,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故或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進,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而尋改,已赦而復收,天下臣民莫之適從。臣愚謂天下之趨於治,猶堅冰之泮也。冰之泮,非太陽所能驟致,陽氣發生,土脈微動,然後得以融釋。聖人之治天下,亦猶是也。刑以威之,禮以導之,漸民以仁,摩民以義,而後其化熙熙。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此非空言也。 求治之道,莫先於正風俗。正風俗之道,莫先於守令知所務。使守令知所務,莫先於風憲知所重。使風憲知所重,莫先於朝廷知所尚。古郡守縣令,以正率下,以善導民,使化成俗美。征賦期會獄訟簿書,固其末也。今之守令以戶口錢糧獄訟為急務,至於農桑學校,王政之本,乃視為虛文而置之,將何以教養斯民哉?以農桑言之,方春州縣下一白帖,里甲回申文狀而已,守令未嘗親視種藝次第、旱澇戒備之道也。以學校言之,廩膳諸生,國家資之以取人才之地也。今四方師生,缺員甚多,縱使具員,守令亦鮮有以禮讓之實,作其成器者。朝廷切切於社學,屢行取勘師生姓名,所習課業。乃今社鎮城郭,或但置立門牌,遠村僻處則又徒存其名,守令不過具文案,備照刷而已。上官分部按臨,亦但循習故常,依紙上照刷,未嘗巡行點視也。興廢之實,上下視為虛文。小民不知孝弟忠信為何物,而禮義廉恥掃地矣。風紀之司,所以代朝廷宣導德化,訪察善惡。聽訟讞獄,其一事耳。今專以獄訟為要。忠臣孝子義夫節婦,視為末節而不暇舉,所謂宣導風化者安在哉?其始但知以去一贓吏、決一獄訟為治,而不知勸民成俗,使民遷善遠罪,乃治之大者。此守令風憲未審輕重之失也。 王制論鄉秀士升於司徒曰選士,司徒論其秀士而升於太學曰俊士,大樂正又論造士之秀升之司馬曰進士,司馬辨論官材,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其考之之詳若此,故成周得人為盛。今使天下諸生考於禮部,升於太學,歷練衆職,任之以事,可以洗歷代舉選之陋,上法成周。然而升於太學者,或未數月,遽選入官,間或委以民社。臣恐其人未諳時務,未熟朝廷禮法,不能宣導德化,上乖國政,而下困黎民也。開國以來,選舉秀才不為不多,所任名位不為不重,自今數之,在者有幾?臣恐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昔年所舉之人,豈不深可痛惜乎!凡此皆臣所為求治太速之過也。 昔者宋有天下蓋三百餘年。其始以禮義教其民,當其盛時,閭閻里巷皆有忠厚之風,至於恥言人之過失。洎乎末年,忠臣義士視死如歸,婦人女子羞被污辱,此皆教化之效也。元之有國,其本不立,犯禮義之分,壞廉恥之防。不數十年,棄城降敵者不可勝數。雖老儒碩臣甘心屈辱,此禮義廉恥不振之弊。遺風流俗至今未革,深可怪也。臣謂莫若敦仁義,尚廉恥,守令則責其以農桑學校為急,風憲則責其先教化、審法律,以平獄緩刑為急。如此則德澤下流,求治之道庶幾得矣。郡邑諸生升於太學者,須令在學肄業,或三年,或五年,精通一經,兼習一藝,然後入選,或宿衞,或辦事,以觀公卿大夫之能,而後任之以政,則其學識兼懋,庶無敗事。且使知祿位皆天之祿位,而可以塞覬覦之心也。治道既得,陛下端拱穆清,待以歲月,則陰陽調而風雨時,諸福吉祥莫不畢至,尚何天變之不消哉? 書上,帝大怒曰:「小子間吾骨肉,速逮來,吾手射之。」既至,丞相乘帝喜以奏,下刑部獄,死獄中。 先是,伯巨將上書,語其友曰:「今天下惟三事可患耳,其二事易見而患遲,其一事難見而患速。縱無明詔,吾猶將言之,況求言乎。」其意蓋謂分封也。然是時諸王止建藩號,未曾裂土,不盡如伯巨所言。迨洪武末年,燕王屢奉命出塞,勢始強。後因削奪稱兵,遂有天下,人乃以伯巨為先見云。 鄭士利,字好義,寧海人。兄士元,剛直有才學,由進士歷官湖廣按察使僉事。荊、襄卒乘亂掠婦女,吏不敢問,士元立言於將領還所掠。安陸有冤獄,御史臺已讞上,士元奏其冤,得白。會考校錢穀冊書,空印事覺,凡主印者論死,佐貳以下榜一百,戍遠方。士元亦坐是繫獄。 時帝方盛怒,以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諫。士利歎曰:「上不知,以空印為大罪。誠得人言之,上聖明,寧有不悟。」會星變求言。士利曰「可矣」。既而讀詔,有假公言私者罪。士利曰:「吾所欲言,為天子殺無罪者耳。吾兄非主印者,固當出。需吾兄杖出乃言,即死不恨。」 士元出,士利乃為書數千言,言數事,而於空印事尤詳。曰:「陛下欲深罪空印者,恐奸吏得挾空印紙,為文移以虐民耳。夫文移必完印乃可。今考較書策,乃合兩縫印,非一印一紙比。縱得之,亦不能行,況不可得乎?錢穀之數,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數難懸決,至部乃定。省府去部遠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冊成而後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以故先印而後書,此權宜之務,所從來久,何足深罪。且國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後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國至今,未嘗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誅之,何以使受誅者無詞。朝廷求賢士,置庶位,得之甚難。位至郡守,皆數十年所成就。通達廉明之士,非如草菅然,可刈而復生也。陛下奈何以不足罪之罪,而壞足用之材乎?臣竊為陛下惜之。」 書成,閉門逆旅泣數日。兄子問曰:「叔何所苦?」士利曰:「吾有書欲上,觸天子怒必受禍。然殺我生數百人,我何所恨。」遂入奏。帝覽書,大怒,下丞相御史雜問,究使者。士利笑曰:「顧吾書足用否耳。吾業為國家言事,自分必死,誰為我謀?」獄具,與士元皆輸作江浦,而空印者竟多不免。 方徵,字可久,莆田人。以鄉舉授給事中。嘗侍遊後苑,與聯詩句。太祖知其有母在,賜白金,馳驛歸省。還改監察御史,出為懷慶知府。徵志節甚偉,遇事敢直言。居郡時,因星變求言,疏言:「風憲官以激濁揚清為職。今不聞旌廉拔能,專務羅織人罪,多徵贓罰,此大患也。朝廷賞罰明信,乃能勸懲。去年各行省官吏以用空印罹重罪,而河南參政安然、山東參政朱芾俱有空印,反遷布政使,何以示勸懲?」帝問羅織及多徵贓罰者為誰。徵指河南僉事彭京以對。貶沁陽驛丞。十三年,以事逮至京,卒。 周敬心,山東人,太學生也。洪武二十五年詔求曉曆數者,敬心上疏極諫,且及時政數事。略曰: 臣聞國祚長短,在德厚薄,不在曆數。三代尚矣,三代而下,最久莫如漢、唐、宋,最短莫如秦、隋、五代,其久也以有道,其短也以無道。陛下膺天眷命,救亂誅暴,然神武威斷則有餘,寬大忠厚則不足。陛下若效兩漢之寬大,唐、宋之忠厚,講三代所以有道之長,則帝王之祚可傳萬世,何必問諸小道之人耶? 臣又聞陛下連年遠征,北出沙漠,為恥不得傳國璽耳。昔楚平王時,琢卞和之玉,至秦始名為璽,歷代遞嬗以訖後唐。治亂興廢,皆不在此。石敬瑭亂,潞王攜以自焚,則秦璽固已毀矣。敬瑭入洛,更以玉製,晉亡入遼,遼亡遺於桑乾河。元世祖時,札剌爾者漁而得之。今元人所挾,石氏璽耳。昔者三代不知有璽,仁為之璽,故曰「聖人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陛下奈何忽天下之大璽,而求漢、唐、宋之小璽也? 方今力役過煩,賦斂過厚,教化溥而民不悅,法度嚴而民不從。昔汲黯言於武帝曰:「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方今國則願富,兵則願強,城池則願高深,宮室則願壯麗,土地則願廣,人民則願衆。於是多取軍卒,廣籍資財,征伐不休,營造無極,如之何其可治也。臣又見洪武四年錄天下官吏,十三年連坐胡黨,十九年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二十三年罪妄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其中豈無忠臣烈士善人君子?於茲見陛下之薄德而任刑矣。水旱連年,夫豈無故哉! 言皆激切。報聞。 王朴,同州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本名權,帝為改焉。除吏科給事中,以直諫忤旨罷。旋起御史,陳時事千餘言。性鯁直,數與帝辨是非,不肯屈。一日,遇事爭之強。帝怒,命戮之。及市,召還,諭之曰:「汝其改乎?」朴對曰:「陛下不以臣為不肖,擢官御史,奈何摧辱至此!使臣無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用生之?臣今日願速死耳。」帝大怒,趣命行刑。過史館,大呼曰:「學士劉三吾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殺無罪御史朴也!」竟戮死。帝撰大誥,謂朴誹謗,猶列其名。 有張衡者,萬安人,朴同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奏疏剴切。擢禮部侍郎。以清慎見褒,載於大誥。後亦以言事坐死。 贊曰:太祖英武威斷,廷臣奏對,往往失辭。而錢唐、韓宜可、李仕魯輩,抱其朴誠,力諍於堂陛間,可謂古之遺直矣。伯巨、敬心以縫掖諸生言天下至計,雖違於信而後諫之義,然原厥本心,由於忠愛,以視末季沽名賣直之流,有不可同日而語者也。 魏觀 陶垕仲王佑 劉仕貆王溥 徐均 王宗顯王興宗 呂文燧 王興福 蘇恭讓 趙庭蘭 王觀楊卓 羅性 道同歐陽銘 盧熙兄熊 王士弘 倪孟賢 郎敏 青文勝 魏觀,字〈木巳〉山,蒲圻人。元季隱居蒲山。太祖下武昌,聘授國子助教,再遷浙江按察司僉事。吳元年遷兩淮都轉運使,入為起居注。奉命偕吳琳以幣帛求遺賢於四方。洪武元年建大本堂,命侍太子說書,及授諸王經。未幾,又命偕文原吉、詹同、吳輔、趙壽等分行天下,訪求遺才,所舉多擢用。三年轉太常卿,考訂諸祀典。稱旨,改侍讀學士,尋遷祭酒。明年坐考祀孔子禮不以時奏,謫知龍南縣,旋召為禮部主事。 五年,廷臣薦觀才,出知蘇州府。前守陳寧苛刻,人呼陳烙鐵。觀盡改寧所為,以明教化、正風俗為治。建黌舍,聘周南老、王行、徐用誠,與教授貢潁之定學儀,王彝、高啟、張羽訂經史,耆民周壽誼、楊茂、林文友行鄉飲酒禮。政化大行,課績為天下最。明年擢四川行省參知政事。未行,以部民乞留,命還任。 初,張士誠以蘇州舊治為宮,遷府治於都水行司。觀以其地湫隘,還治舊基。又濬錦帆涇,興水利。或譖觀興既滅之基。帝使御史張度廉其事,遂被誅。帝亦尋悔,命歸葬。 陶垕仲,名鑄,以字行,鄞人。洪武十六年,以國子生擢監察御史。糾彈不避權貴,劾刑部尚書開濟至死,直聲動天下。未幾,擢福建按察使,誅贓吏數十人,興學勸士,撫恤軍民。帝下詔褒異。布政使薛大方貪暴,垕仲劾奏之。大方辭相連,幷逮至京。訊實,坐大方罪,詔垕仲還官。垕仲言:「臣父昔為方氏部曲,以故官例徙鳳陽。臣幼弱,依兄撫養,至於有成,今兄亦為鳳陽軍吏。臣叨聖恩,備位司憲,欲推祿養報生育恩,使父母兄弟得復聚處,實戴聖天子孝治天下至意。」帝特許迎養,去徙籍。垕仲清介自持,祿入悉以贍賓客。未幾,卒官。 時廣西僉事王佑,泰和人。按察使尋适嘗咨以政體。佑曰:「蠻方之人瀆倫傷化,不及此時明禮法,示勸懲,後難治。」适從之,廣西稱治。蜀平,徙佑知重慶州,招徠撫輯,甚得民和,坐事免官,卒。 劉仕貆,字伯貞,安福人。父閈,元末隱居不仕。仕貆少受父學。紅巾賊亂,掠其鄉,母張氏率羣婦女沉茨潭死。賊械仕貆,久之得釋。洪武初,以供役為安福丞張禧所辱,仕貆憤,益力學。 十五年應「賢良」舉,對策稱旨,授廣東按察司僉事,分司瓊州。瓊俗善蠱。上官至,輒致所產珍貨為贄。受則喜,不受則懼按治,蠱殺之,仕瓊者多為所汙。仕貆廉且惠,輕徭理枉,大得民和。雖却其贄,夷人不忍害也。辱仕貆者張禧,適調丞瓊山,以屬吏謁,大慚怖。仕貆待之與他吏等。未幾,朝議省僉事官,例降東莞河泊使。渡河遇風,歿於水。同僚張仕祥葬之鴉磯。 後有王溥者,桂林人。洪武末為廣東參政,亦以廉名。其弟自家來省,屬吏與同舟,贈以布袍。溥命還之,曰:「一衣雖微,不可不慎,此汙行辱身之漸也。」糧運由海道多漂沒。溥至庾嶺,相度形勢,命有司鑿石填塹,修治橋梁,易以車運。民甚便之。居官數年,笥無重衣,庖無兼饌。以誣逮下詔獄,僚屬餽贐皆不受,曰:「吾豈以患難易其心哉!」事白得歸,卒。 時有徐均者,陽春主簿也。地僻,土豪得盤踞為姦。邑長至,輒餌以厚賂,從而把持之。均至,吏白應往視莫大老。莫大老者,洞主也。均曰:「此非王民邪,不來且誅。」出雙劍示之。大老恐,入謁。均廉得其不法事,繫之獄。詰朝,以兩瓜及安石榴數枚為饋,皆黃金美珠也。均不視,械送府。府官受賕縱之歸,復致前饋。均怒,欲捕治之,而府檄調均攝陽江,陽江大治。以憂去官。 王宗顯,和州人,僑居嚴州。胡大海克嚴,禮致幕中。太祖征婺州,大海以宗顯見,太祖曰:「我鄉里也。」命至婺覘敵。宗顯潛得城中虛實及諸將短長,還白太祖。太祖喜曰:「我得婺,以爾為知府。」既而元樞密同僉甯安慶與守將帖木烈思貳,遣都事縋城請降,開東門納兵,與宗顯所刺事合。改婺州為寧越府,以宗顯知府事。宗顯故儒者,博涉經史,開郡學,聘葉儀、宋濂為五經師,戴良為學正,吳沉、徐源等為訓導。自兵興,學校久廢,至是始聞絃誦聲。未幾,卒官。 太祖之下婺也,又以王興宗為金華知縣。興宗,故隸人也,李善長、李文忠皆以為不可。太祖曰:「興宗從我久,勤廉能斷,儒生法吏莫先也。」居三年,果以治行聞。遷判南昌,改知嵩州。時方籍民為軍,興宗奏曰:「元末聚民為兵,散則仍為民。今軍民分矣,若籍為軍,則無民,何所徵賦?」帝曰:「善。」遷懷慶知府。上計至京,帝以事詰諸郡守,至興宗,獨曰:「是守公勤不貪,不須問。」再遷蘇州,擢河南布政使。陛辭,帝曰:「久不見爾,老矣,我鬚亦白。」宴而遣之,益勤其職。後坐累得白,卒於官。 同時有呂文燧,字用明,永康人。元末盜起,文燧散家財,募壯士得三千人,與盜連戰,破走之。三授以官,皆不受。太祖定婺,置永康翼,以文燧為左副元帥兼知縣事。尋召為營田司經歷,擢知廬州府。浙西平,徙知嘉興。松江民作亂,寇嘉興,文燧柵內署,帥壯士拒守。李文忠援至,賊就擒,諸將因欲屠城。文燧曰:「作亂者賊也。民何罪?」力止之。滿三載,入朝。奉詔持節諭闍婆國,次興化,疾卒。明年,嘉興佐貳以下坐鹽法死者數十人,有司以文燧嘗署名公牘,請籍其家。帝曰:「文燧誠信,必不為姦利,且沒於使事,可念也,勿籍。」 一時郡守以治行稱者,又有王興福、蘇恭讓二人。 興福,隨人。初守徽州,有善政,遷杭州。杭初附,人心未安,興福善撫輯。民甚德之。秩滿當遷,郡人遮道攀留。興福諭遣之曰:「非余能惠父老,父老善守法耳。」太祖嘉之,擢吏部尚書。坐事左遷西安知府,卒官。 恭讓,玉田人。舉「聰明正直」。任漢陽知府,為治嚴明而不苛。有重役,輒詣上官反復陳說,多得減省。 而知漢陽縣者趙庭蘭,徐人,亦能愛民任事。朝廷嘗遣使徵陳氏散卒,他縣多以民丁應,庭蘭獨言縣無有。漢陽人言郡守則稱恭讓,言縣令則稱庭蘭云。 王觀,字尚賓,祥符人。性耿介,儀度英偉,善談論。由鄉薦入太學,擢知蘇州府,公廉有威。黠吏錢英屢陷長官,觀捶殺之。事聞,太祖遣行人齎敕褒之,勞以御酒。歲大侵,民多逋賦,部使者督甚急。觀置酒,延諸富人,勸貸貧民償,辭指誠懇,富人皆感動,逋賦以完。朝廷嘉其能,榜以勵天下。守蘇者前有季亨、魏觀,後有姚善、況鍾,皆賢,稱「姑蘇五太守」,並祀學宮。 楊卓,字自立,泰和人。洪武四年進士,授吏部主事。踰年,遷廣東行省員外郎。田家婦獨行山中,遇伐木卒,欲亂之。婦不從,被殺。官拷同役卒二十人,皆引服。卓曰:「卒人衆,必善惡異也,可盡抵罪乎?」列二十人庭下,熟視久之,指兩卒曰:「殺人者汝也。」兩卒大驚,服罪。坐事謫田鳳陽,復起為杭州通判。有兄弟爭田者,累歲不決,卓至垂涕開諭,遂罷爭。卓精吏事,吏不能欺。而治平恕,民悅服焉。病免,卒。 卓同邑羅性,字子理。洪武初舉於鄉,授德安同知。有大盜久不獲,株連繫獄者數百人。性至郡,悉出所繫,約十日得賊即盡貸。衆叩頭願盡力,七日果得。嘗治蔬圃,得窖鐵萬餘斤。會方賦鐵造軍器,民爭求售。性曰:「此天所以濟民也,吾何預焉。」悉以充賦。秩滿赴京,坐用棗木染軍衣,謫戍西安。性博學。時四方老師宿儒在西安者數十人,吳人鄒奕曰:「合吾輩所讀書,庶幾羅先生之半。」年七十卒。 道同,河間人。其先蒙古族也。事母以孝聞。洪武初,薦授太常司贊禮郎,出為番禺知縣。番禺故號煩劇,而軍衞尤橫,數鞭辱縣中佐吏,前令率不能堪。同執法嚴,非理者一切抗弗從,民賴以少安。 未幾,永嘉侯朱亮祖至,數以威福撼同,同不為動。土豪數十輩抑買市中珍貨,稍不快意,輒巧詆以罪。同械其魁通衢,諸豪家爭賄高祖求免。亮祖置酒召同,從容言之。同厲聲曰:「公大臣,奈何受小人役使!」亮祖不能屈也。他日,亮祖破械脫之,借他事笞同。富民羅氏者,納女於亮祖,其兄弟因怙勢為奸。同復按治,亮祖又奪之去。同積不平,條其事奏之。未至,亮祖先劾同訕傲無禮狀。帝不知其由,遂使使誅同。會同奏亦至,帝悟,以為同職甚卑,而敢斥言大臣不法事,其人骨鯁可用,復使使宥之。兩使者同日抵番禺,後使者甫到,則同已死矣。縣民悼惜之,或刻木為主祀於家,卜之輒驗,遂傳同為神云。 當同未死時,布政使徐本雅重同。同方笞一醫未竟,而本急欲得醫,遣卒語同釋之。同岸然曰:「徐公乃亦效永嘉侯耶?」笞竟始遣。自是上官益嚴憚,然同竟用此取禍。 先是有歐陽銘者,亦嘗以事抗將軍常遇春。 銘,字日新,泰和人。以薦除江都縣丞。兵燹後,民死徙者十七八。銘招徠拊循,漸次復業。有繼母告子不孝者。呼至案前,委曲開譬,母子泣謝去,卒以慈孝稱。嘗治廨後隙地,得白金百兩,會部符徵漆,即市之以輸。 遷知臨淄,遇春師過其境,卒入民家取酒,相毆擊,一市盡譁。銘笞而遣之。卒訴令罵將軍,遇春詰之。曰:「卒,王師,民亦王民也。民毆且死,卒不當笞耶?銘雖愚,何至詈將軍。將軍大賢,奈何私一卒撓國法。」遇春意解,為責軍士以謝。後大將軍徐達至,軍士相戒曰:「是健吏,曾抗常將軍者,毋犯也。」銘為治廉靜平恕,暇輒進諸生講文藝,或單騎行田間,課耕穫,邑大治。秩滿入覲,卒。 盧熙,字公暨,崑山人。兄熊,字公武,為兗州知府。時兵革甫定,會營魯王府,又濬河,大役並興。熊竭心調度,民以不擾。後坐累死。熙以薦授睢州同知,有惠愛,命行知府事。適御史奉命搜舊軍,睢民濫入伍者千人,檄熙追送。熙令民自實,得嘗隸尺籍者數人畀之。御史怒,繫曹吏,必盡得,不則以格詔論。同官皆懼。熙曰:「吾民牧也。民散,安用牧。」乃自詣御史曰:「州軍籍盡此矣。迫之,民且散,獨有同知在耳,請以充役。」御史怒斥去,堅立不動。已,知不能奪,乃罷去。後卒於官,貧不能喪,官為具殮。喪歸,吏民挽哭者塞道,大雨,無一人却者。 又王士弘者,知寧海縣。靖海侯吳禎奉命收方氏故卒。無賴子誣引平民,台、溫騷然。士弘上封事,辭極懇切。詔罷之,民賴以安。 倪孟賢,南昌人。知麗水縣。民有賣卜者,干富室不應,遂詣京告大姓陳公望等五十七人謀亂。命錦衣衞千戶周原往捕之。孟賢廉得實,謂僚屬曰:「朝廷命孟賢令是邑,忍坐視善良者橫被荼毒耶?」即具疏聞。復令耆老四十人赴闕訴。下法司鞫實,論告密者如律。 又樂平奸民亦詣闕訴大姓五十餘家謀逆,饒州知州郎敏力為奏辨。詔誅奸民,而被誣者得盡釋。 青文勝,字質夫,夔州人。仕為龍陽典史。龍陽瀕洞庭,歲罹水患,逋賦數十萬,敲扑死者相踵。文勝慨然詣闕上疏,為民請命。再上,皆不報。歎曰:「何面目歸見父老!」復具疏,擊登聞鼓以進,遂自經於鼓下。帝聞大驚,憫其為民殺身,詔寬龍陽租二萬四千餘石,定為額。邑人建祠祀之。妻子貧不能歸,養以公田百畝。萬曆十四年詔有司春秋致祭,名其祠曰惠烈。 贊曰:太祖起閭右,稔墨吏為民害,嘗以極刑處之。然每旌舉賢能,以示勸勉,不專任法也。嘗遣行人齎敕併鈔三十錠,內酒一尊,賜平陽知縣張礎。又建陽知縣郭伯泰、丞陸鎰,為政不避權勢,遣使勞以酒醴,遷其官。丹徒知縣胡夢通、丞郭伯高,金壇丞李思進,坐事當逮,民詣闕,言多善政,帝並賜內尊,降敕褒勞。永州守余彥誠、齊東令鄭敏等十人坐事下獄,部民列政績以請,皆復官。宜春令沈昌等四人更擢郡守。其自下僚不次擢用者,寧遠尉王尚賢為廣西參政,祥符丞鄒俊為大理卿,靜寧州判元善為僉都御史,芝陽令李行素為刑部侍郎。至如懷寧丞陳希文、宜興簿王復春,先以善政擢,已知其貪肆,旋置重典。所以風厲激勸者甚至,以故其時吏治多可紀述云。 齊泰 黃子澄 方孝孺盧原質 鄭公智 林嘉猷 胡子昭 鄭居貞 劉政 方法 樓璉 練子寧宋徵 葉希賢 茅大芳周璿 卓敬郭任 盧迥 陳迪黃魁 巨敬 景清連楹 胡閏高翔 王度戴德彝 謝昇 丁志方 甘霖 董鏞 陳繼之 韓永 葉福 齊泰,溧水人。初名德。洪武十七年舉應天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歷禮、兵二部主事。雷震謹身殿,太祖禱郊廟,擇歷官九年無過者陪祀,德與焉,賜名泰。二十八年以兵部郎中擢左侍郎。太祖嘗問邊將姓名,泰歷數無遺。又問諸圖籍,出袖中手冊以進,簡要詳密,大奇之。 皇太孫素重泰。及即位,命與黃子澄同參國政,尋進尚書。時遺詔諸王臨國中,毋奔喪,王國吏民聽朝廷節制。諸王謂泰矯皇考詔,間骨肉,皆不悅。先是,帝為太孫時,諸王多尊屬,擁重兵,患之,至是因密議削藩。 建文元年,周、代、湘、齊、岷五王相繼以罪廢。七月,燕王舉兵反,師名「靖難」,指泰、子澄為奸臣。事聞,泰請削燕屬籍,聲罪致討。或難之,泰曰:「明其為賊,敵乃可克。」遂定議伐燕,布告天下。時太祖功臣存者甚少,乃拜長興侯耿炳文為大將軍,帥師分道北伐,至真定為燕所敗。子澄薦曹國公李景隆代將,泰極言不可。子澄不聽,卒命景隆將。當是時,帝舉五十萬兵畀景隆,謂燕可旦夕滅。燕王顧大喜曰:「昔漢高止能將十萬。景隆何才,其衆適足為吾資也。」是冬,景隆果敗,帝有懼色。會燕王上書極詆泰、子澄。帝乃解二人任以謝燕,而陰留之京師,仍參密議。景隆遺燕王書,言二人已竄,可息兵,燕王不聽。明年,盛庸捷東昌,帝告廟,命二人任職如故。及夾河之敗,復解二人官求罷兵,燕王曰:「此緩我也。」進益急。 始削藩議起,帝入泰、子澄言,謂以天下制一隅甚易。及屢敗,意中悔,是以進退失據。迨燕兵日逼,復召泰還。未至,京師已不守,泰走外郡謀興復。時購泰急。泰墨白馬走,行稍遠,汗出墨脫。或曰:「此齊尚書馬也。」遂被執赴京,同子澄、方孝孺不屈死。泰從兄弟敬宗等皆坐死,叔時永、陽彥等謫戍。子甫六歲,免死給配,仁宗時赦還。 黃子澄,名湜,以字行,分宜人。洪武十八年會試第一。由編修進修撰,伴讀東宮,累遷太常寺卿。 惠帝為皇太孫時,嘗坐東角門謂子澄曰:「諸王尊屬擁重兵,多不法,奈何?」對曰:「諸王護衞兵,纔足自守,倘有變,臨以六師,其誰能支?漢七國非不強,卒底亡滅。大小強弱勢不同,而順逆之理異也。」太孫是其言。比即位,命子澄兼翰林學士,與齊泰同參國政,謂曰:「先生憶昔東角門之言乎?」子澄頓首曰:「不敢忘。」退而與泰謀,泰欲先圖燕。子澄曰:「不然,周、齊、湘、代、岷諸王,在先帝時,尚多不法,削之有名。今欲問罪,宜先周。周王,燕之母弟,削周是剪燕手足也。」謀定,明日入白帝。 會有言周王橚不法者。遂命李景隆帥兵襲執之,詞連湘、代諸府。於是廢橚及岷王楩為庶人,幽代王桂於大同,囚齊王榑於京師。湘王柏自焚死。下燕議周王罪。燕王上書申救。帝覽書惻然,謂事宜且止。子澄與泰爭之,未決,出相語曰:「今事勢如此,安可不斷?」明日又入言曰:「今所慮者獨燕王耳,宜因其稱病襲之。」帝猶豫曰:「朕即位未久,連黜諸王,若又削燕,何以自解於天下?」子澄對曰:「先人者制人,毋為人制。」帝曰:「燕王智勇善用兵,雖病,恐猝難圖。」乃止。於是命都督宋忠調緣邊官軍屯開平,選燕府護衞精壯隸忠麾下,召護衞胡騎指揮關童等入京,以弱燕。復調北平永清左、右衞官軍分駐彰德、順德,都督徐凱練兵臨清,耿瓛練兵山海關,以控制北平。皆泰、子澄謀也。時燕王憂懼,以三子皆在京師,稱病篤,乞三子歸。泰欲遂收之,子澄曰:「不若遣歸,示彼不疑,乃可襲而取也。」竟遣還。未幾,燕師起,王泣誓將吏曰:「陷害諸王,非由天子意,乃奸臣齊泰、黃子澄所為也。」 始帝信任子澄與泰,驟事削藩。兩人本書生,兵事非其所長。當耿炳文之敗也,子澄謂勝敗常事,不足慮,因薦曹國公李景隆可大任。帝遂以景隆代炳文。而景隆益無能為,連敗於鄭村壩、白溝河,喪失軍輜士馬數十萬。已,又敗於濟南城下。帝急召景隆還,赦不誅。子澄慟哭,請正其罪。帝不聽。子澄拊膺曰:「大事去矣,薦景隆誤國,萬死不足贖罪。」 及燕兵漸南,與齊泰同謫外,密令募兵。子澄微服由太湖至蘇州,與知府姚善倡義勤王。善上言:「子澄才足捍難,不宜棄閒遠以快敵人。」帝復召子澄,未至而京城陷。欲與善航海乞兵。善不可,乃就嘉興楊任謀舉事,為人告,俱被執。子澄至,成祖親詰之。抗辨不屈。磔死。族人無少長皆斬,姻黨悉戍邊。一子變姓名為田經,遇赦,家湖廣咸寧。正德中,進士黃表其後云。 楊任,洪武中由人材起家,歷官袁州知府。時致仕,匿子澄於家,亦磔死。二子禮、益俱斬。親屬戍邊。 方孝孺,字希直,一字希古,寧海人。父克勤,洪武中循吏,自有傳。孝孺幼警敏,雙眸炯炯,讀書日盈寸,鄉人目為「小韓子」。長從宋濂學,濂門下知名士皆出其下。先輩胡翰、蘇伯衡亦自謂弗如。孝孺顧末視文藝,恒以明王道、致太平為己任。嘗臥病,絕糧。家人以告,笑曰:「古人三旬九食,貧豈獨我哉。」父克勤坐「空印」事誅,扶喪歸葬,哀動行路。既免喪,復從濂卒業。 洪武十五年,以吳沉、揭樞薦,召見。太祖喜其舉止端整,謂皇太子曰:「此莊士,當老其才。」禮遣還。後為仇家所連,逮至京,太祖見其名,釋之。二十五年,又以薦召至。太祖曰:「今非用孝孺時。」除漢中教授,日與諸生講學不倦。蜀獻王聞其賢,聘為世子師。每見,陳說道德。王尊以殊禮,名其讀書之廬曰「正學」。 及惠帝即位,召為翰林侍講。明年遷侍講學士,國家大政事輒咨之。帝好讀書,每有疑即召使講解。臨朝奏事,臣僚面議可否,或命孝孺就扆前批答。時修太祖實錄及類要諸書,孝孺皆為總裁。更定官制,孝孺改文學博士。燕兵起,廷議討之,詔檄皆出其手。 建文三年,燕兵掠大名。王聞齊、黃已竄,上書請罷盛庸、吳傑、平安兵。孝孺建議曰:「燕兵久頓大名,天暑雨,當不戰自疲。急令遼東諸將入山海關攻永平,真定諸將渡盧溝搗北平,彼必歸救。我以大兵躡其後,可成擒也。今其奏事適至,宜且與報書,往返踰月,使其將士心懈。我謀定勢合,進而蹴之,不難矣。」帝以為然。命孝孺草詔,遣大理寺少卿薛嵓馳報燕,盡赦燕罪,使罷兵歸藩。又為宣諭數千言授嵓,持至燕軍中,密散諸將士。比至,嵓匿宣諭不敢出,燕王亦不奉詔。 五月,吳傑、平安、盛庸發兵擾燕餉道。燕王復遣指揮武勝上書伸前請。帝將許之。孝孺曰:「兵罷,不可復聚,願毋為所惑。」帝乃誅勝以絕燕。未幾,燕兵掠沛縣,燒糧艘。時河北師老無功,而德州又饋餉道絕,孝孺深以為憂。以燕世子仁厚,其弟高煦狡譎,有寵於燕王,嘗欲奪嫡,謀以計間之,使內亂。乃建議白帝,遣錦衣衞千戶張安齎璽書往北平賜世子,世子得書不啟封,幷安送燕軍前,間不得行。 明年五月,燕兵至江北,帝下詔徵四方兵。孝孺曰:「事急矣。遣人許以割地,稽延數日,東南募兵漸集,北軍不長舟楫,決戰江上,勝負未可知也。」帝遣慶成郡主往燕軍,陳其說。燕王不聽。帝命諸將集舟師江上,而陳瑄以戰艦降燕,燕兵遂渡江,時六月乙卯也。帝憂懼,或勸帝他幸,圖興復。孝孺力請守京城以待援兵,即事不濟,當死社稷。乙丑,金川門啟,燕兵入,帝自焚。是日,孝孺被執下獄。 先是,成祖發北平,姚廣孝以孝孺為託,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殺之。殺孝孺,天下讀書種子絕矣。」成祖頷之。至是欲使草詔。召至,悲慟聲徹殿陛。成祖降榻勞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輔成王耳。」孝孺曰:「成王安在?」成祖曰:「彼自焚死。」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成祖曰:「國賴長君。」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成祖曰:「此朕家事。」顧左右授筆札,曰:「詔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孺投筆於地,且哭且罵曰:「死即死耳,詔不可草。」成祖怒,命磔諸市。孝孺慨然就死,作絕命詞曰:「天降亂離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計兮謀國用猶。忠臣發憤兮血淚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嗚呼哀哉兮庶不我尤。」時年四十有六。其門人德慶侯廖永忠之孫鏞與其弟銘檢遺骸瘞聚寶門外山上。 孝孺有兄孝聞,力學篤行,先孝孺死。弟孝友與孝孺同就戮,亦賦詩一章而死。妻鄭及二子中憲、中愈先自經死,二女投秦淮河死。 孝孺工文章,醇深雄邁。每一篇出,海內爭相傳誦。永樂中,藏孝孺文者罪至死。門人王稌潛錄為侯城集,故後得行於世。 仁宗即位,諭禮部:「建文諸臣,已蒙顯戮,家屬籍在官者,悉宥為民,還其田土。其外親戍邊者,留一人戍所,餘放還。」萬曆十三年三月釋坐孝孺謫戍者後裔,浙江、江西、福建、四川、廣東凡千三百餘人。而孝孺絕無後,惟克勤弟克家有子曰孝復。洪武二十五年嘗上書闕下,請減信國公湯和所加寧海賦,謫戍慶遠衞,以軍籍獲免。孝復子琬,後亦得釋為民。世宗時,松江人俞斌自稱孝孺後,一時士大夫信之,為纂歸宗錄。既而方氏察其偽,言於官,乃已。神宗初,有詔褒錄建文忠臣,建表忠祠於南京,首徐輝祖,次孝孺云。 孝孺之死,宗族親友前後坐誅者數百人。其門下士有以身殉者,盧原質、鄭公智、林嘉猷,皆寧海人。 原質字希魯,孝孺姑子也,由進士授編修,歷官太常少卿。建文時,屢有建白。燕兵至,不屈,與弟原朴等皆被殺。 公智字叔貞。嘉猷名昇,以字行。皆師事孝孺。孝孺嘗曰:「匡我者,二子也。」公智以賢良舉,為御史有聲。 嘉猷,洪武丙子以儒士校文四川。建文初,入史館為編修,尋遷陝西僉事。嘗以事入燕邸,知高煦謀傾世子狀。孝孺間燕之謀,實嘉猷發之。 胡子昭,字仲常,初名志高,榮縣人。孝孺為漢中教授時往從學,蜀獻王薦為縣訓導。建文初,與修太祖實錄,授檢討,累遷至刑部侍郎。 鄭居貞,閩人。與孝孺友善,以明經歷官鞏昌通判、河南參政,所至有善績。孝孺教授漢中,居貞作鳳雛行勖之。諸人皆坐黨誅死。 孝孺主應天鄉試,所得士有長洲劉政、桐城方法。 政,字仲理。燕兵起,草平燕策,將上之,以病為家人所沮。及聞孝孺死,遂嘔血卒。 法,字伯通,官四川都司斷事,諸司表賀成祖登極,當署名,不肯,投筆出。被逮,次望江,瞻拜鄉里曰:「得望我先人廬舍足矣。」自沉於江。 成祖既殺孝孺,以草詔屬侍讀樓璉。璉,金華人,嘗從宋濂學,承命不敢辭。歸語妻子曰:「我固甘死,正恐累汝輩耳。」其夕,遂自經。或曰草詔乃括蒼王景,或曰無錫王達云。 練子寧,名安,以字行,新淦人。父伯尚,工詩。洪武初,官起居注,以直言謫外任,終鎮安通判。 子寧英邁不羣,十八年以貢士廷試對策,力言:「天之生材有限,陛下忍以區區小故,縱無窮之誅,何以為治?」太祖善其意,擢一甲第二,授翰林修撰。丁母艱,力行古禮。服闋,復官,歷遷工部侍郎。 建文初,與方孝孺並見信用,改吏部左侍郎,以賢否進退為己任,多所建白。未幾,拜御史大夫。燕師起,李景隆北征屢敗,召還。子寧從朝中執數其罪,請誅之,不聽,憤激叩首大呼曰:「壞陛下事者,此賊也。臣備員執法,不能為朝廷除賣國奸,死有餘罪。即陛下赦景隆,必無赦臣。」因大哭求死,帝為罷朝。宗人府經歷宋徵、御史葉希賢皆抗疏言景隆失律喪師,懷二心,宜誅。並不納。燕師既渡淮,靖江府長史蕭用道、衡府紀善周是修上書論大計,指斥用事者。書下廷臣議,用事者盛氣以詬二人。子寧曰:「國事至此,尚不能容言者耶?」詬者愧而止。 燕王即位,縛子寧至。語不遜,磔死,族其家,姻戚俱戍邊。子寧從子大亨,官嘉定知縣,聞變,同妻沉劉家河死。里人徐子權以進士為刑部主事,聞子寧死,慟哭賦詩自經。 子寧善文章,孝孺稱其多學而文。弘治中,王佐刻其遺文曰金川玉屑集。提學副使李夢陽立金川書院祀子寧,名其堂曰「浩然」。 徵,不知何許人。嘗疏請削罪藩屬籍。燕師入,不屈,幷妻子俱死。 希賢,松陽人。亦坐奸黨被殺。或曰去為僧,號雪菴和尚云。 茅大芳,名誧,以字行,泰興人。博學能詩文。洪武中,為淮南學官,召對稱旨。擢秦府長史,制詞以董仲舒為言。大芳益奮激,盡心輔導,額其堂曰「希董」,方孝孺為之記。建文元年遷副都御史。燕師起,遺詩淮南守將梅殷,辭意激烈。聞者壯之。 周璿,洪武末以天策衞知事建言,擢左僉都御史。燕王稱帝,與大芳並見收,不屈死。而大芳子順童、道壽俱論誅,二孫死獄中。 卓敬,字惟恭,瑞安人。穎悟過人,讀書十行俱下。舉洪武二十一年進士。除戶科給事中,鯁直無所避。時制度未備,諸王服乘擬天子。敬乘間言:「京師,天下視效。陛下於諸王不早辨等威,而使服飾與太子埒,嫡庶相亂,尊卑無序,何以令天下?」帝曰:「爾言是,朕慮未及此。」益器重之。他日與同官見,適八十一人,命改官為元士。尋以六科為政事本源,又改曰源士。已,復稱給事中。歷官戶部侍郎。 建文初,敬密疏言燕王智慮絕倫,雄才大略,酷類高帝。北平形勝地,士馬精強,金、元所由興。今宜徙封南昌,萬一有變,亦易控制。「夫將萌而未動者,幾也;量時而可為者,勢也。勢非至剛莫能斷,幾非至明莫能察。」奏入,翌日召問。敬叩首曰:「臣所言天下至計,願陛下察之。」事竟寢。 燕王即位,被執,責以建議徙燕,離間骨肉。敬厲聲曰:「惜先帝不用敬言耳。」帝怒,猶憐其才,命繫獄,使人諷以管仲、魏徵事。敬泣曰:「人臣委贄,有死無二。先皇帝曾無過舉,一旦橫行篡奪,恨不即死見故君地下,乃更欲臣我耶?」帝猶不忍殺。姚廣孝故與敬有隙,進曰:「敬言誠見用,上寧有今日。」乃斬之,誅其三族。 敬立朝慷慨,美丰姿,善談論,凡天官、輿地、律曆、兵刑諸家無不博究。成祖嘗歎曰:「國家養士三十年,惟得一卓敬。」萬曆初,用御史屠叔方言,表墓建祠。 同時戶部侍郎死者,有郭任、盧迥。 任,丹徒人,一曰定遠人。廉慎有能。建文初,佐戶部,飲食起居,俱在公署。時方貶削諸藩,任言:「天下事先本後末則易成。今日儲財粟,備軍實,果何為者?乃北討周,南討湘,舍其本而末是圖,非策也。且兵貴神速,苟曠日持久,銳氣既竭,姑息隨之,將坐自困耳。」燕王聞而惡之。兵起,任與同官盧迥主調兵食,京師失守,被擒,不屈,死之。子經亦論死,少子戍廣西。 迥,仙居人。爽朗不拘細行。喜飲酒,飲後輒高歌,人謂迥狂。及仕,折節恭慎。建文三年拜戶部侍郎。燕兵入,不屈,縛就刑,長謳而死。台人祀之八忠祠。 陳迪,字景道,宣城人。祖宥賢,明初,從征有功,世撫州守禦百戶,因家焉。迪倜儻有志操。辟府學訓導,為郡草賀萬壽表。太祖異之。久之,以通經薦,歷官侍講。出為山東左參政,多惠政。丁內艱,起復,除雲南右布政使。普定、曲靖、烏撒、烏蒙諸蠻煽亂。迪率土兵擊破之,賜金幣。 建文初,徵為禮部尚書。時更修制度,沿革損益,迪議為多。會以水旱詔百官集議,迪請清刑獄,招流民,凡二十餘事,皆從之。尋加太子少保。李景隆等數戰敗,迪陳大計。命督運軍儲。已,聞變,趨赴京師。 燕王即帝位,召迪責問,抗聲不屈。命與子鳳山、丹山等六人磔於市。既死,人於衣帶中得詩及五噫歌,辭意悲烈。蒼頭侯來保拾其遺骸歸葬。妻管縊死。幼子珠生五月,乳母潛置溝中得免。八歲,為怨家所訐,成祖宥其死,戍撫寧,尋徙登州,為蓬萊人。洪熙初,赦還鄉,給田產。成化中,寧國知府涂觀建祠祀迪。弘治間,裔孫鼎舉進士,仕至應天府尹,剛鯁有聲。 黃魁,不知何許人。為禮部侍郎,有學行,習典禮,迪及侍郎黃觀皆愛敬之。燕兵入,不屈死。 有巨敬者,平涼人。為御史,改戶部主事,充史官,以清慎稱。與迪同不屈死,夷其族。 景清,本耿姓,訛景,真寧人。倜儻尚大節,讀書一過不忘。洪武中進士,授編修,改御史。三十年春召見,命署左僉都御史。以奏疏字誤,懷印更改,為給事中所劾,下詔獄。尋宥之。詔巡察川、陝私茶,除金華知府。建文初,為北平參議。燕王與語,言論明晰,大稱賞。再遷御史大夫。 燕師入,諸臣死者甚衆。清素預密謀,且約孝孺等同殉國,至是獨詣闕自歸。成祖命仍其官,委蛇班行者久之。一日早朝,清衣緋懷刃入。先是,日者奏異星赤色犯帝座,甚急。成祖故疑清。及朝,清獨著緋。命搜之,得所藏刃。詰責,清奮起曰:「欲為故主報讎耳。」成祖怒,磔死,族之。籍其鄉,轉相攀染,謂之瓜蔓抄,村里為墟。 初,金川門之啟,御史連楹叩馬欲刺成祖,被殺,屍植立不仆。楹,襄垣人。 胡閏,字松友,鄱陽人。太祖征陳友諒,過長沙王吳芮祠,見題壁詩,奇之,立召見帳前。洪武四年,郡舉秀才,入見。帝曰:「此書生故題詩鄱陽廟壁者邪?」授都督府都事,遷經歷。建文初,選右補闕,尋進大理寺少卿。 燕師起,與齊、黃輩晝夜畫軍事。京師陷,召閏,不屈,與子傳道俱死,幼子傳慶戍邊。四歲女郡奴入功臣家,稍長識大義,日以爨灰污面。洪熙初,赦還鄉。貧甚,誓不嫁。見者競遺以錢穀,曰:「此忠臣女也。」 高翔,朝邑人。洪武中,以明經為監察御史。建文時,戮力兵事。成祖聞其名,與閏同召,欲用之。翔喪服入見,語不遜,族之。發其先冢,親黨悉戍邊。諸給高氏產者皆加稅,曰:「令世世罵翔也。」 王度,字子中,歸善人。少力學,工文辭,用明經薦為山東道監察御史。建文時,燕兵起,度悉心贊畫。及王師屢敗,度奏請募兵。小河之捷,奉命勞軍徐州。還,方孝孺與度書,誓死社稷。燕王稱帝,坐方黨謫戍賀縣,又坐語不遜,族。 度有智計。盛庸之代景隆,度密陳便宜,是以有東昌之捷。景隆徵還,赦不誅,反用事,忌庸等功,讒間之,度亦見疎。論者以其用有未盡,惜之。 戴德彝,奉化人。洪武二十七年進士。累官侍講。太祖諭之曰:「翰林雖職文學,然既列禁近,凡國家政治得失,民生利害,當知無不言。昔唐陸贄、崔羣、李絳在翰林,皆能正言讜論,補益當時,汝宜以古人自期。」已,改監察御史。建文時,改左拾遺。燕王入,召見,不屈,死之。德彝死時,兄弟並從京師。嫂項家居,聞變,度禍且族,令闔舍逃去,匿德彝二子山中,毀戴氏族譜,獨身留家。收者至,無所得,械項至京,搒掠終無一言,戴族獲全。 時御史不屈死者,有諸城謝昇、聊城丁志方,而懷寧甘霖從容就戮,子孫相戒不復仕。又董鏞,不知何許人。諸御史有志節者,時時會鏞所,誓以死報國。諸將校觀望不力戰,鏞輒露章劾之。城破被殺,家戍極邊。 而給事中死者,則有陳繼之、韓永、葉福三人。 繼之,莆田人,建文二年進士。時江南僧道多腴田,繼之請人限五畝,餘以賦民。從之。兵事亟,數條奏機宜。燕兵入,不屈,見殺,父母兄弟悉戍邊。 永,西安人,或曰浮山。貌魁梧,音吐洪亮,每慷慨論兵事。燕王入,欲官之,抗辭不屈死。 福,侯官人,繼之同年生。燕兵至,守金川門,城陷,死之。 贊曰:帝王成事,蓋由天授。成祖之得天下,非人力所能禦也。齊、黃、方、練之儔,抱謀國之忠,而乏制勝之策。然其忠憤激發,視刀鋸鼎鑊甘之若飴,百世而下,凜凜猶有生氣。是豈泄然不恤國事而以一死自謝者所可同日道哉!由是觀之,固未可以成敗之常見論也。 鐵鉉 暴昭侯泰 陳性善陳植 王彬 崇剛 張昺謝貴 彭二 葛誠 余逢辰 宋忠余瑱 馬宣曾濬 卜萬 朱鑑 石撰 瞿能莊得 楚智 皂旗張 王指揮 楊本 張倫陳質 顏伯瑋唐子清 黃謙 向朴 鄭恕 鄭華 王省 姚善錢芹 陳彥回張彥方 鐵鉉,鄧人。洪武中,由國子生授禮科給事中,調都督府斷事。嘗讞疑獄,立白。太祖喜,字之曰鼎石。 建文初,為山東參政。李景隆之北伐也,鉉督餉無乏。景隆兵敗白溝河,單騎走德州,城戍皆望風潰。鉉與參軍高巍感奮涕泣,自臨邑趨濟南,偕盛庸、宋參軍等誓以死守。燕兵攻德州,景隆走依鉉。德州陷,燕兵收其儲蓄百餘萬,勢益張,遂攻濟南。景隆復大敗,南奔。鉉與庸等乘城守禦。燕兵隄水灌城,築長圍,晝夜攻擊。鉉以計焚其攻具,間出兵奮擊。又遣千人出城詐降。燕王大喜,軍中皆歡呼。鉉伏壯士城上,候王入,下鐵板擊之,別設伏斷橋。既而失約,王未入城,板驟下,王驚走。伏發,橋倉卒不可斷,王鞭馬馳去。憤甚,百計進攻。凡三閱月,卒固守不能下。當是時,平安統兵二十萬,將復德州,以絕燕餉道。燕王懼,解圍北歸。 燕王自起兵以來,攻真定二日不下,即舍去。獨以得濟南斷南北道,即畫疆守,金陵不難圖,故乘大破景隆之銳,盡力以攻,期於必拔,而竟為鉉等所挫。帝聞大悅,遣官慰勞,賜金幣,封其三世。鉉入謝,賜宴。凡所建白皆採納。擢山東布政使,尋進兵部尚書。以盛庸代景隆為平燕將軍,命鉉參其軍務。是年冬,庸大敗燕王於東昌,斬其大將張玉。燕王奔還北平。自燕兵犯順,南北日尋干戈,而王師克捷,未有如東昌者。自是燕兵南下由徐、沛,不敢復道山東。 比燕兵漸逼,帝命遼東總兵官楊文將所部十萬與鉉合,絕燕後。文師至直沽,為燕將宋貴等所敗,無一至濟南者。四年四月,燕軍南綴王師於小河,鉉與諸將時有斬獲。連戰至靈璧,平安等師潰被擒。既而庸亦敗績。燕兵渡江,鉉屯淮上,兵亦潰。 燕王即皇帝位,執之至,反背坐廷中嫚罵。令其一回顧,終不可,遂磔於市,年三十七。子福安,戍河池。父仲名,年八十三,母薛,並安置海南。 宋參軍者,逸其名。燕兵攻濟南不克,舍之南去。參軍說鉉直搗北平。鉉以卒困甚,不果。後不知所終。 暴昭,潞州人。洪武中,由國子生授大理寺司務。三十年擢刑部右侍郎。明年進尚書。耿介有峻節,布衣麻履,以清儉知名。建文初,充北平採訪使,得燕不法狀,密以聞,請預為備。燕兵起,設平燕布政司於真定,昭以尚書掌司事,與鐵鉉輩悉心經畫。平安諸軍敗,召歸。金川門陷,出亡,被執。不屈,磔死。 繼昭為刑部尚書者侯泰,字順懷,南和人。以薦舉起家。建文初,仕至尚書。燕王舉兵,力主抗禦之策。嘗督餉於濟寧、淮安。京師不守,行至高郵,被執下獄,與弟敬祖,子玘,俱被殺。 陳性善,名復初,以字行,山陰人。洪武三十年進士。臚唱過御前,帝見其容止凝重,屬目久之,曰:「君子也。」授行人司副,遷翰林檢討。性善工書,嘗召入便殿,繙錄誠意伯劉基子璉所獻其父遺書。帝威嚴,見者多惴恐,至惶汗不成一字。性善舉動安詳,字畫端好。帝大悅,賜酒饌,留竟日出。 惠帝在東宮,習知性善名。及即位,擢為禮部侍郎,薦起流人薛正言等數人。雲南布政使韓宜可隸謫籍,亦以性善言,起副都御史。一日,帝退朝,獨留性善賜坐,問治天下要道,手書以進。性善盡所言,悉從之。已,為有司所格,性善進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猥承顧問。既僭塵聖聽,許臣必行,未幾輟改,事同反汗,何以信天下?」帝為動容。 燕師起,改副都御史,監諸軍。靈璧戰敗,與大理丞彭與明、欽天監副劉伯完等皆被執。已,悉縱還。性善曰:「辱命,罪也,奚以見吾君?」朝服躍馬入於河以死。餘姚黃墀、陳子方,與性善友,亦同死。燕王入京師,詔追戮性善,徙其家於邊。 與明,萬安人。貢入太學,歷給事中。建文初,為大理右丞,廉勤敏達。以督軍被執。縱歸,慚憤,裂冠裳,變姓名,與伯完俱亡去,不知所終。 時以侍郎監軍者,有廬江陳植。植,元末舉鄉試,不仕。洪武間,官吏部主事。建文二年官兵部右侍郎。燕兵臨江,植監戰江上,慷慨誓師。部將有議迎降者,植責以大義甚厲。部將殺之以降,且邀賞。燕王怒,立誅部將,具棺殮葬植白石山上。 燕師之至江北也,御史王彬巡按江淮,駐揚州,與鎮撫崇剛嬰城堅守。時盛庸兵既敗,人無固志,守將王禮謀舉城降。彬執之及其黨,繫獄。剛出練兵,彬修守具,晝夜不懈。有力士能舉千斤,彬嘗以自隨。燕兵飛書城中,「縛王御史降者,官三品。」左右憚力士,莫敢動。禮弟崇賂力士母,誘其子出。乘彬解甲浴,猝縛之。出禮於獄,開門納燕師。彬與剛皆不屈死。彬,字文質,東平人,洪武中進士。剛,逸其里籍。 又兵部主事樊士信,應城人。守淮,力拒燕兵,不勝,死之。 張昺,澤州人。洪武中,以人材累官工部右侍郎。謝貴者,不知所自起,歷官河南衞指揮僉事。 建文初,廷臣議削燕,更置守臣。乃以昺為北平布政使,貴為都指揮使,並受密命。時燕王稱疾久不出,二人知其必有變,乃部署在城七衞及屯田軍士,列九門防守,將執王。昺庫吏李友直預知其謀,密以告王,王遂得為備。建文元年七月六日,朝廷遣人逮燕府官校。王偽縛官校置廷中,將付使者。紿昺、貴入,至端禮門,為伏兵所執,俱不屈死。 燕將張玉、朱能等帥勇士攻九門,克其八,獨西直門不下。都指揮彭二躍馬呼市中曰:「燕王反,從我殺賊者賞。」集兵千餘人,將攻燕府。會燕健士從府中出,格殺二,兵遂散,盡奪九門。 初,昺被殺,喪得還。「靖難」後,出昺屍焚之,家人及近戚皆死。 葛誠,不知所由進。洪武末,為燕府長史。嘗奉王命奏事京師。帝召見,問府中事。誠具以實對。遣還,王佯病,盛暑擁爐坐,呼寒甚。昺、貴等入問疾。誠言王實無病,將為變。又密疏聞於帝。及昺、貴將圖王,誠與護衞指揮盧振約為內應。事敗,誠、振俱被殺,夷其族。 又伴讀余逢辰,字彥章,宣城人。有學行,王信任之,以故得聞異謀,乘間力諫。知變將作,貽書其子,誓必死。兵起,復泣諫,言君父兩不可負,死之。 北平人杜奇者,才雋士也。燕王起兵,徵入府,奇因極諫當守臣節。王怒,立斬之。 宋忠,不知何許人。洪武末,為錦衣衞指揮使。有百戶以非罪論死,忠疏救。御史劾之,太祖曰:「忠率直無隱,為人請命,何罪?」遂宥百戶。尋為僉都御史劉觀所劾,調鳳陽中衞指揮使。三十年,平羌將軍齊讓征西南夷無功,以忠為參將,從將軍楊文討之。師旋,復官錦衣。 建文元年以都督奉敕總邊兵三萬屯開平,悉簡燕府護衞壯士以從。又以都督徐凱屯臨清,耿瓛屯山海關,相掎角。北平故有永清左、右衞,忠調其左屯彰德、右屯順德以備燕。及張昺、謝貴謀執燕王,忠亦帥兵趨北平。未至而燕兵起,居庸失守,不得進,退保懷來。燕王度忠必爭居庸,帥精兵八千,卷甲倍道趨懷來。時北平將士在忠部下者,忠告以家屬並為燕屠滅,盍努力復讎報國恩。燕王偵知之,急令其家人張故旂幟為前鋒,呼父兄子弟相問勞。將士咸喜曰:「我家固亡恙,宋總兵欺我。」遂無鬬志。忠倉卒布陣,未成列。燕王一麾渡河,鼓譟進。忠敗,死之。 忠之守懷來也,都指揮余瑱、彭聚、孫泰與俱。及戰,瑱被執,不屈死。泰中流矢,血被甲,裹創力鬬,與聚俱沒於陣。當是時,諸將校為燕所俘者百餘人,皆不肯降以死,惜姓名多不傳。 馬宣,亦不知何許人。官都指揮使。宋忠之趨居庸,宣亦自薊州帥師赴北平,聞變走還。燕王既克懷來,旋師欲南下。張玉進曰:「薊州外接大寧,多騎士,不取恐為後患。」會宣發兵將攻北平,與燕兵戰公樂驛,敗歸,與鎮撫曾濬城守。玉等往攻之,宣出戰被擒,罵不絕口,與濬俱死。 燕兵之襲大寧也,守將都指揮卜萬與都督劉真、陳亨帥兵扼松亭關。亨欲降燕,畏萬不敢發。燕行反間,貽萬書,盛稱萬,極詆亨,厚賞所獲大寧卒,緘書衣中,俾密與萬,故使同獲卒見之,亦縱去而不與賞。不得賞者發其事。真、亨搜卒衣,得書,遂執萬下獄死,籍其家。萬忠勇而死於間,論者惜之。及大寧陷,指揮使朱鑑力戰不屈死。 寧府左長史石撰者,平定人。以學行稱。燕王舉兵,撰輒為守禦計,每以臣節諷寧王,王亦心敬之。及城陷,憤詈不屈,支解死。 瞿能,合肥人。父通,洪武中,累官都督僉事。能嗣官,以四川都指揮使從藍玉出大渡河擊西番,有功。又以副總兵討建昌叛酋月魯帖木兒,破之雙狼寨。 燕師起,從李景隆北征。攻北平,與其子帥精騎千餘攻彰義門,垂克。景隆忌之,令候大軍同進。於是燕人夜汲水沃城,方大寒,冰凝不可登,景隆卒致大敗。已,又從景隆進駐白溝河,與燕師戰。能父子奮擊,所向披靡。日暝,各收軍。明日復戰,燕王幾為所及。王急佯招後軍以疑之,得脫去。薄暮,能復引衆搏戰,大呼滅燕,斬馘數百。諸將俞通淵、滕聚復帥衆來會。會旋風起,王突入馳擊。能父子死於陣,通淵、聚俱死,精兵萬餘並沒。南軍由是不振。 時與北兵戰死者,有都指揮莊得、楚智、皂旗張等。 得,故隸宋忠。懷來之敗,一軍獨全。後從盛庸戰夾河,斬燕將譚淵。已而燕王以驍騎乘暮掩擊,得力戰死。 智,嘗從馮勝、藍玉出塞有功。建文初,守北平,尋召還。及討燕,帥兵從景隆,戰輒奮勇,北人望旂幟股栗。至是,馬陷被執死。 皂旗張,逸其名,或曰張能力挽千斤,每戰輒麾皂旗先驅,軍中呼「皂旗張」。死時猶執旗不仆。又王指揮者,臨淮人。常騎小馬,軍中呼「小馬王」。戰白溝河被重創,脫冑付其僕曰:「吾為國捐軀,以此報家人。」立馬植戈而死。二人死尤異云。 又中牟楊本,初為太學生,通禽遁術,應募授錦衣鎮撫。從景隆討燕有功。景隆忌之,不以聞。尋劾景隆喪師辱國,遂以孤軍獨出,被擒,繫北平獄,後被殺。 張倫,不知何許人。河北諸衞指揮使也,勇悍負氣,喜觀古忠義事。馬宣自薊州起兵攻北平,不克,死。倫發憤,合兩衞官,帥所部南奔,結盟報國。從李景隆、盛庸戰,皆有功。燕王即帝位,招倫降。倫笑曰:「張倫將自賣為丁公乎!」死之。京師陷,武臣皆降附,從容就義者,倫一人而已。 又陳質者,以參將守大同,進中軍都督同知。助宋忠保懷來。忠敗,退守大同。代王欲舉兵應燕,質持之不得發。及燕兵攻大同不下,蔚州、廣昌附於燕,質復取之。成祖即位,以質劫制代王,剽掠已附,誅死。 顏伯瑋,名瓌,以字行,廬陵人。唐魯國公真卿後。建文元年以賢良徵,授沛縣知縣。李景隆屯德州,沛人終歲輓運。伯瑋善規畫,得不困。會設豐、沛軍民指揮司,乃集民兵五千人,築七堡為備禦計。尋調其兵益山東,所存疲弱不任戰。燕兵攻沛,伯瑋遣縣丞胡先間行至徐州告急。援不至,遂命其弟珏、子有為還家侍父,題詩公署壁上,誓必死。燕兵夜入東門,指揮王顯迎降。伯瑋冠帶升堂,南向拜,自經死。有為不忍去,復還,見父屍,自刎其側。 主簿唐子清、典史黃謙俱被執,燕將欲釋子清。子清曰:「願隨顏公地下。」遂死之。遣謙往徐州招降。謙不從,亦死。 又向朴,慈谿人。力學養親。洪武末,以人才召見,知獻縣。縣無城郭。燕將譚淵至,朴集民兵與戰,被執,懷印死。 鄭恕,仙居人。蕭縣知縣。燕將王聰破蕭,不屈死。二女當配,亦死之。 鄭華,臨海人。由行人貶東平吏目。燕兵至,州長貳盡棄城走。華謂妻蕭曰:「吾義必死,奈若年少何?」蕭泣曰:「君不負國,妾敢負君?」華曰:「足矣。」帥吏民憑城固守,城破,力戰不屈死。 王省,字子職,吉水人。洪武五年領鄉舉。至京,詔免會試,命吏部授官。省言親老,乞歸養。尋以文學徵。太祖親試,稱旨,當殊擢。自陳才薄親老,乞便養。授浮梁教諭。凡三為教官,最後得濟陽。 燕兵至,為游兵所執。從容引譬,詞義慷慨。衆舍之。歸坐明倫堂,伐鼓聚諸生,謂曰:「若等知此堂何名,今日君臣之義何如?」因大哭,諸生亦哭。省以頭觸柱死。女靜,適即墨主簿周岐鳳,聞燕兵至濟陽,知父必死,三遣人往訪,得遺骸歸葬。 姚善,字克一,安陸人。初姓李。洪武中由鄉舉歷祁門縣丞,同知廬州、重慶二府。三十年遷蘇州知府。初,太祖以吳俗奢僭,欲重繩以法,黠者更持短長相攻訐。善為政持大體,不為苛細,訟遂衰息,吳中大治。 好折節下士,敬禮隱士王賓、韓奕、俞貞木、錢芹輩。以月朔會學宮,迎芹上座,請質經義。芹曰:「此非今所急也。」善悚然起問。芹乃授以一冊。視之,皆守禦策。時燕兵已南下,密結鎮、常、嘉、松四郡守,練民兵為備。薦芹於朝,署行軍斷事。善尋至京師。會朝廷以燕王上書貶齊泰、黃子澄於外,善言不當貶,遂復召二人。 建文四年詔兼督蘇、松、常、鎮、嘉興五府兵勤王。兵未集,燕王已入京師。時子澄匿善所,約共航海起兵。善謝曰:「公,朝臣,當行收兵圖興復。善守土,與城存亡耳。」子澄去,善為麾下許千戶者縛以獻,不屈死。年四十三。子節等四人俱戍配。 芹,字繼忠,少好奇節,元末,干諸將,不遇。洪武初,辟大都督府掾,從中山王出北平,至大漠。還解職。家居二十年,甘貧樂道。以善薦起。從李景隆北行,遣入奏事。道病將卒,猶條上兵事。年七十三。 陳彥回,字士淵,莆田人。父立誠,為歸安縣丞,被誣論死。彥回謫戍雲南,家人從者多道死。比至蜀,唯彥回與祖母郭在。會赦,又弗原,監送者憐而縱之。貧不能歸,依鄉人知縣黃積良,冒黃姓。久之,以閬中教諭嚴德政薦,授保寧訓導。考滿至京,召見以為平江知縣。逾年,太祖崩,彥回入臨。又以給事中楊維康薦,擢徽州知府。 建文元年以循良受上賞。祖母郭卒,當去,百姓走京師乞留。彥回衰絰赴闕自陳,乞復姓。當彥回之戍雲南也,其弟彥囦亦戍遼東,至是,詔除彥囦籍。連乞終喪。不許。葬郭徽城北十里北山之陽。時走墓下,哭甚哀,人目之曰「太守山」。嘗對百姓泣曰:「吾罪人也,向亡命冒他姓。以祖母存,恐陳首獲罪,隱忍二十年。今祖母沒,宜自請死。上特宥我,終當死報國耳。」燕兵逼京師,彥回糾義勇赴援。已而被擒,械至京,死之。 張彥方,龍泉人。初為給事中,以便養乞改樂平知縣。應詔勤王,帥所部抵湖口。被執,械至樂平,斬之。梟其首譙樓,當暑月,一蠅不集,經旬面如生。邑人竊葬之清白堂後。 同時以勤王死者,有松江同知,死尤烈云。同知姓名不可考,或曰周繼瑜也。勤王詔下,榜募義勇入援,極言大義,感動人心,幷斥「靖難」兵乖恩悖道。械至京,磔於市。 贊曰:燕師之南嚮也,連敗二大將,其鋒蓋不可當。鐵鉉以書生竭力抗禦於齊、魯之間,屢挫燕衆。設與耿、李易地而處,天下事固未可知矣。張昺、謝貴、葛誠圖燕於肘腋,而事不就。宋忠、馬宣東西繼敗,瞿能諸將垂勝戰亡,燕兵卒得長驅南下。而姚善、陳彥回之屬,欲以郡邑之甲奮拒於大勢已去之後,此黃鉞所謂兵至江南,禦之無及者也。 王艮高遜志 廖昇魏冕 鄒瑾 龔泰 周是修 程本立 黃觀 王叔英林英 黃鉞曾鳳韶 王良 陳思賢龍溪六生 台溫二樵 程通黃希范 葉惠仲 黃彥清 蔡運 石允常 高巍韓郁 高賢寧 王璡 周縉 牛景先程濟等 王艮,字敬止,吉水人。建文二年進士。對策第一。貌寢,易以胡靖,即胡廣也,艮次之,又次李貫。三人皆同里,並授修撰,如洪武中故事,設文史館居之。預修太祖實錄及類要、時政記諸書。一時大著作皆綜理之。數上書言時務。 燕兵薄京城,艮與妻子訣曰:「食人之祿者,死人之事,吾不可復生矣。」解縉、吳溥與艮、靖比舍居。城陷前一夕,皆集溥舍。縉陳說大義,靖亦奮激慷慨,艮獨流涕不言。三人去,溥子與弼尚幼,歎曰:「胡叔能死,是大佳事。」溥曰:「不然,獨王叔死耳。」語未畢,隔牆聞靖呼:「外喧甚,謹視豚。」溥顧與弼曰:「一豚尚不能舍,肯舍生乎?」須臾艮舍哭,飲鴆死矣。縉馳謁,成祖甚喜。明日薦靖,召至,叩頭謝。貫亦迎附。後成祖出建文時羣臣封事千餘通,令縉等編閱。事涉兵農錢穀者留之,諸言語干犯及他一切皆焚毀。因從容問貫、縉等曰:「爾等宜皆有之。」衆未對,貫獨頓首曰:「臣實未嘗有也。」成祖曰:「爾以無為美耶?食其祿,任其事,當國家危急,官近侍獨無一言可乎?朕特惡夫誘建文壞祖法亂政者耳。」後貫遷中允,坐累,死獄中。臨卒歎曰:「吾愧王敬止矣。」 有高遜志者,艮座主也,蕭縣人,寓嘉興。幼嗜學,師貢師泰、周伯琦等,文章典雅,成一家言。徵修元史,入翰林,累遷試吏部侍郎,以事謫朐山。建文初,召為太常少卿,與董倫同主會試。得士自艮外,胡靖、吳溥、楊榮、金幼孜、楊溥、胡濙、顧佐等皆為名臣。燕師入,存歿無可考。 廖昇,襄陽人。不知其所以進,學行最知名,與方孝孺、王紳相友善。洪武末,由左府斷事擢太常少卿。建文初,修太祖實錄,董倫、王景為總裁官,昇與高遜志為副總裁官,李貫、王紳、胡子昭、楊士奇、羅恢、程本立為纂修官,皆一時選。 燕師渡江,朝廷遣使請割地。不許。昇聞而慟哭,與家人訣,自縊死。殉難諸臣,昇死最先。其後陳瑛奏諸臣逆天命,效死建文君,請行追戮,亦首及昇云。 時為瑛追論者,有魏冕等。冕官御史,燕兵犯闕,都督徐增壽徘徊殿廷,有異志。冕率同官毆之,與大理丞鄒瑾大呼,請速加誅。明日,宮中火起,有勸冕降者,厲聲叱之,遂自殺,瑾亦死。瑾、冕皆永豐人。其同里鄒朴,官秦府長史,聞瑾死,憤甚,不食卒。或曰即瑾子也。 又都給事中龔泰,義烏人。由鄉薦起家。燕王入金川門,泰被縛,以非奸黨釋不殺,自投城下死。泰嘗遊學宮,狂人擠之,溺池中幾死,弗校,人服其量。 周是修,名德,以字行,泰和人。洪武末,舉明經,為霍丘訓導。太祖問家居何為。對曰:「教人子弟,孝弟力田。」太祖喜,擢周府奉祀正。逾年,從王北征至黑山,還遷紀善。建文元年,有告王不法者,官屬皆下吏。是修以嘗諫王得免,改衡府紀善。衡王,惠帝母弟,未之藩。是修留京師,預翰林纂修,好薦士,陳說國家大計。 燕兵渡淮,與蕭用道上書指斥用事者。用事者怒,共挫折之,是修屹不為動。京城失守,留書別友人江仲隆、解縉、胡靖、蕭用道、楊士奇,付以後事,具衣冠,為贊繫衣帶間。入應天府學,拜先師畢,自經於尊經閣,年四十九。燕王即帝位,陳瑛言是修不順天命,請追戮。帝曰:「彼食其祿,自盡其心,勿問。」 是修外和內剛,志操卓犖,非其義,一介不苟得也。嘗曰:「忠臣不計得失,故言無不直;烈女不慮死生,故行無不果。」嘗輯古今忠節事為觀感錄。其學自經史百家,陰陽醫卜,靡不通究,為文援筆立就,而雅贍條達。初與士奇、縉、靖及金幼孜、黃淮、胡儼約同死。臨難,惟是修竟行其志云。 程本立,字原道,崇德人。先儒頤之後。父德剛,負才氣不仕。元將路成兵過皂林,暴掠。德剛為陳利害。成悅,戢其部衆,欲奏官之,辭去。本立少有大志,讀書不事章句。洪武中,旌孝子,太祖嘗謂之曰:「學者爭務科舉,以窮經為名,而無實學。子質近厚,當志聖賢之學。」本立益自力。聞金華朱克修得朱熹之傳於許謙,往從之遊。舉明經、秀才,除秦府引禮舍人,賜楮幣鞍馬。母憂去官,服除,補周府禮官,從王之開封。 二十年春進長史,從王入覲。坐累謫雲南馬龍他郎甸長官司吏目,留家大梁,攜一僕之任。土酋施可伐煽百夷為亂,本立單騎入其巢,諭以禍福,諸酋咸附。未幾,復變。西平侯沐英、布政使張紞知本立賢,屬行縣典兵事,且撫且禦,自楚雄、姚安抵大理、永昌、鶴慶、麗江,山行野宿,往來綏輯凡九年,民夷安業。 三十一年奏計京師。學士董倫、府尹向寶交薦之。徵入翰林,預修太祖實錄,遷右僉都御史。俸入外,不通餽遺。建文三年坐失陪祀貶官,仍留纂修。實錄成,出為江西副使。未行,燕兵入,自縊死。 黃觀,字伯瀾,一字尚賓,貴池人。父贅許,從許姓。受學於元待制黃冔。冔死節,觀益自勵。洪武中,貢入太學。繪父母墓為圖,瞻拜輒淚下。二十四年,會試、廷試皆第一。累官禮部右侍郎,乃奏復姓。建文初,更官制,左、右侍中次尚書,改觀右侍中,與方孝孺等並親用。 燕王舉兵,觀草制諷其散軍歸藩,束身謝罪,辭極詆斥。四年奉詔募兵上游,且督諸郡兵赴援。至安慶,燕王已渡江入京師,下令暴左班文職奸臣罪狀,觀名在第六。既而索國寶,不知所在,或言已付觀出收兵矣。命有司追捕,收其妻翁氏幷二女給象奴。奴索釵釧市酒肴,翁氏悉與之持去,急攜二女及家屬十人,投淮清橋下死。觀聞金川門不守,歎曰:「吾妻有志節,必死。」招魂葬之江上。命舟至羅剎磯,朝服東向拜,投湍急處死。 觀弟覯,先匿其幼子,逃他處。或云覯妻畢氏孀居母家,遺腹生子,故黃氏有後於貴池。 初,觀妻投水時,嘔血石上,成小影,陰雨則見,相傳為大士像。僧舁至庵中,翁氏見夢曰:「我黃狀元妻也。」比明,沃以水,影愈明,有愁慘狀。後移至觀祠,名翁夫人血影石。今尚存。 王叔英,字原采,黃巖人。洪武中,與楊大中、葉見泰、方孝孺、林右並徵至。叔英固辭歸。二十年以薦為仙居訓導,改德安教授。遷漢陽知縣,多惠政。歲旱,絕食以禱,立應。 建文時,召為翰林修撰。上資治八策,曰務問學,謹好惡,辨邪正,納諫諍,審才否,慎刑罰,明利害,定法制。皆援證古今,可見之行事。又曰:「太祖除奸剔穢,抑強鋤梗,如醫去病,如農去草。去病急或傷體膚,去草嚴或傷禾稼。病去則宜調燮其血氣,草去則宜培養其根苗。」帝嘉納之。 燕兵至淮,奉詔募兵。行至廣德,京城不守。會齊泰來奔,叔英謂泰貳心,欲執之。泰告以故。乃相持慟哭,共圖後舉。已,知事不可為,沐浴更衣冠,書絕命詞,藏衣裾間,自經於玄妙觀銀杏樹下。天台道士盛希年葬之城西五里。其詞曰:「人生穹壤間,忠孝貴克全。嗟予事君父,自省多過愆。有志未及竟,奇疾忽見纏。肥甘空在案,對之不下咽。意者造化神,有命歸九泉。嘗念夷與齊,餓死首陽巔,周粟豈不佳,所見良獨偏。高蹤渺難繼,偶爾無足傳。千秋史官筆,慎勿稱希賢。」又題其案曰:「生既已矣,未有補於當時。死亦徒然,庶無慚於後世。」燕王稱帝,陳瑛簿錄其家。妻金氏自經死,二女下錦衣獄,赴井死。 叔英與孝孺友善,以道義相切劘。建文初,孝孺欲行井田。叔英貽書曰:「凡人有才固難,能用其才尤難。子房於漢高,能用其才者也;賈誼於漢文,不能用其才者也。子房察高帝可行而言,故高帝用之,一時受其利,雖親如樊、酈,信如平、勃,任如蕭、曹,莫得間焉。賈生不察而易言,且言之太過,故絳、灌之屬得以短之。方今明良相值,千載一時。但事有行於古,亦可行於今者,夏時周冕之類是也。有行於古,不可行於今者,井田封建之類是也。可行者行,則人之從之也易,而民樂其利。難行而行,則從之也難,而民受其患。」時井田雖不行,然孝孺卒用周官更易制度,無濟實事,為燕王藉口。論者服叔英之識,而惜孝孺不能用其言也。 時御史古田林英亦在廣德募兵,知事無濟,再拜自經。妻宋氏下獄,亦自經死。 黃鉞,字叔揚,常熟人。少好學。家有田在葛澤陂,鉞父令督耕其中。鉞從友人家借書,竊讀不廢。縣舉賢良,授宜章典史。建文元年舉湖廣鄉試。明年賜進士,授刑科給事中。三年丁父憂。方孝孺弔之,屏人問曰:「燕兵日南,蘇、常、鎮江,京師左輔也。君吳人,朝廷近臣,今雖去,宜有以教我。」鉞曰:「三府唯鎮江最要害。守非其人,是撤垣而納盜也。指揮童俊狡不可任,奏事上前,視遠而言浮,心不可測也。蘇州知府姚善,忠義激烈,有國士風,然仁有餘而禦下寬,恐不足定亂。且國家大勢,當守上游,兵至江南,禦之無及也。」孝孺乃因鉞附書於善。善得書,與鉞相對哭,誓死國。鉞至家,依父殯以居。 燕兵至江上,善受詔統兵勤王,以書招鉞。鉞知事不濟,辭以營葬畢乃赴。既而童俊果以鎮江降燕。鉞聞國變,杜門不出。明年以戶科左給事中召,半途自投於水。以溺死聞,故其家得不坐。 曾鳳韶,廬陵人。洪武末年進士。建文初,嘗為監察御史。燕王稱帝,以原官召,不赴。又以侍郎召,知不可免,乃刺血書衣襟曰:「予生廬陵忠節之邦,素負剛鯁之腸。讀書登進士第,仕宦至繡衣郎。慨一死之得宜,可以含笑於地下,而不愧吾文天祥。」囑妻李氏、子公望:「勿易我衣,即以此殮。」遂自殺,年二十九。李亦守節死。 王良,字天性,祥符人。洪武末,累官僉都御史,坐緩其僚友獄,貶刑部郎中。建文中,歷遷刑部左侍郎。議減燕府人罪,不稱旨,出為浙江按察使。 燕王即位,頗德之,遣使召良。良執使者將斬之,衆劫之去。良集諸司印於私第,將自殺,未即決。妻問故。曰:「吾分應死,未知所以處汝耳。」妻曰:「君男子,乃為婦人謀乎?」饋良食。食已,抱其子入後園,置子池旁,投水死。良殮妻畢,以子付友人家,遂積薪自焚,印俱毀。成祖曰:「死固良分,朝廷印不可毀。毀印,良不得無罪。」徙其家於邊。 陳思賢,茂名人。洪武末,為漳州教授,以忠孝大義勖諸生。每部使者涖漳,參謁時必請曰:「聖躬安否?」燕王登極詔至,慟哭曰:「明倫之義,正在今日。」堅臥不迎詔。率其徒吳性原、陳應宗、林珏、鄒君默、曾廷瑞、呂賢六人,即明倫堂為舊君位,哭臨如禮。有司執之送京師,思賢及六生皆死。六生皆龍溪人。嘉靖中,提學副使邵銳立祠祀思賢,以六生侑食。 又台州有樵夫,日負薪入市,口不貳價。聞燕王即帝位,慟哭投東湖死。而溫州樂清亦有樵夫,聞京師陷,其鄉人卓侍郎敬死,號慟投於水。二樵皆逸其名。 程通,績溪人。嘗上書太祖,乞除其祖戍籍。詞甚哀,竟獲請。已,授遼府紀善。燕師起,從王泛海歸京師,上封事數千言,陳禦備策,進左長史。永樂初,從王徙荊州。有言其前上封事多指斥者。械至,死於獄。家屬戍邊。幷捕其友人徽州知府黃希范,論死,籍其家。 葉惠仲,臨海人。與兄夷仲並有文名,以知縣徵修太祖實錄,遷知南昌府。永樂元年坐直書「靖難」事,族誅。 黃彥清,歙人。官國子博士,以名節自勵,坐在梅殷軍中私諡建文帝,誅死。 蔡運,南康人。歷官四川參政,勁直不諧於俗,罷歸。復起知賓州,有惠政。永樂初,亦追論奸黨死。 石允常,寧海人。洪武二十七年進士。官河南僉事,廉介有聲。坐事謫常州同知。建文末,帥兵防江。軍潰,棄官去。後追錄廢周藩事,繫獄二年,免死戍邊。 高巍,遼州人,尚氣節,能文章。母蕭氏有痼疾,巍左右侍奉,至老無少懈。母死,蔬食廬墓三年。洪武中,旌孝行,由太學生試前軍都督府左斷事。疏墾河南、山東、北平荒田,又條上抑末技、慎選舉、惜名器數事。太祖嘉納之。尋以決事不稱旨,當罪,減死戍貴州關索嶺,特許弟姪代役,曰:「旌孝子也。」 及惠帝即位,上疏乞歸田里。未幾,遼州知州王欽應詔辟巍。巍因赴吏部上書論時政。用事者方議削諸王,獨巍與御史韓郁先後請加恩。略曰:「高皇帝分封諸王,比之古制,既皆過當,諸王又率多驕逸不法,違犯朝制。不削,朝廷綱紀不立;削之,則傷親親之恩。賈誼曰:『欲天下治安,莫如衆建諸侯而少其力。』今盍師其意,勿行晁錯削奪之謀,而效主父偃推恩之策。在北諸王,子弟分封於南;在南,子弟分封於北。如此則藩王之權,不削而自削矣。臣又願益隆親親之禮,歲時伏臘使人餽問。賢者下詔褒賞之。驕逸不法者,初犯容之,再犯赦之,三犯不改,則告太廟廢處之。豈有不順服者哉!」書奏,帝頷之。 已而燕兵起,命從李景隆出師參贊軍務。巍復上書,言:「臣願使燕,披忠膽,陳義禮,曉以禍福,感以親親之誼,令休兵歸藩。」帝壯其言,許之。巍至燕,自稱: 國朝處士高巍再拜上書燕王殿下:太祖上賓,天子嗣位,布維新之政,天下愛戴,皆曰「內有聖明,外有藩翰,成、康之治,再見於今矣。」不謂大王顯與朝廷絕,張三軍,抗六師,臣不知大王何意也。今在朝諸臣,文者智輳,武者勇奮,執言仗義,以順討逆,勝敗之機明於指掌。皆云「大王藉口誅左班文臣,實則吳王濞故智,其心路人所共知。」巍竊恐奸雄無賴,乘隙奮擊,萬一有失,大王得罪先帝矣。 今大王據北平,取密雲,下永平,襲雄縣,掩真定,雖易若建瓴,然自兵興以來,業經數月,尚不能出蕞爾一隅地。且大王所統將士,計不過三十萬,以一國有限之衆應天下之師,亦易罷矣。大王與天子,義則君臣,親則骨肉,尚生離間,況三十萬異姓之士能保其同心協力,效死於殿下乎?巍每念至此,未始不為大王灑泣流涕也。 願大王信巍言,上表謝罪,再修親好。朝廷鑒大王無他,必蒙寬宥,太祖在天之靈亦安矣。倘執迷不悟,舍千乘之尊,捐一國之富,恃小勝,忘大義,以寡抗衆,為僥倖不可成之悖事,巍不知大王所稅駕也。況大喪未終,毒興師旅,其與泰伯、夷、齊求仁讓國之義,不大逕庭乎?雖大王有肅清朝廷之心,天下不無篡奪嫡統之議,即幸而不敗,謂大王何如人? 巍白髮書生,蜉蝣微命,性不畏死。洪武十七年蒙太祖高皇帝旌臣孝行。巍竊自負,既為孝子,當為忠臣,死忠死孝,巍至願也。如蒙賜死,獲見太祖在天之靈,巍亦可以無愧矣。 書數上,皆不報。 已而景隆兵敗,巍自拔南歸。至臨邑,遇參政鐵鉉,相持痛哭。奔濟南,誓死拒守,屢敗燕兵。及京城破,巍自經死驛舍。 郁疏略曰: 諸王親則太祖遺體,貴則孝康皇帝手足,尊則陛下叔父,使二帝在天之靈,子孫為天子,而弟與子遭殘戮,其心安乎?臣每念至此,未嘗不流涕也。此皆豎儒偏見,病藩封太重,疑慮太深,乃至此。夫唇亡齒寒,人人自危。周王既廢,湘王自焚,代府被摧,而齊臣又告王反矣。為計者必曰,兵不舉則禍必加,是朝廷執政激之使然。 燕舉兵兩月矣,前後調兵不下五十餘萬,而一矢無獲,謂之國有謀臣可乎?經營既久,軍興輒乏,將不效謀,士不效力,徒使中原無辜赤子困於轉輸,民不聊生,日甚一日。九重之憂方深,而出入帷幄與國事者,方且揚揚自得。彼其勸陛下削藩國者,果何心哉?諺曰:「親者割之不斷,疎者續之不堅。」殊有理也。陛下不察,不待十年,悔無及矣。 臣至愚,感恩至厚,不敢不言。幸少垂洞鑒,興滅繼絕,釋代王之囚,封湘王之墓,還周王於京師,迎楚、蜀為周公,俾各命世子持書勸燕,罷兵守藩,以慰宗廟之靈。明詔天下,撥亂反正,篤厚親親,宗社幸甚。 不聽。燕師渡江,郁棄官遁去,不知所終。 高賢寧,濟陽儒學生,嘗受學于教諭王省,以節義相砥礪。建文中,貢入太學。燕兵破德州,圍濟南,賢寧適在圍中,不及赴。是時燕兵勢甚張,黃子澄等謀遣使議和以怠之。尚寶司丞李得成者,慷慨請行,見燕王城下。王不聽,圍益急。參政鐵鉉等百計禦之。王射書城中諭降,賢寧作周公輔成王論,射城外。王悅其言,為緩攻。相持兩月,卒潰去。 燕王即位後,賢寧被執入見。成祖曰:「此作論秀才耶?秀才好人,予一官。」賢寧固辭。錦衣衞指揮紀綱,故劣行被黜生也,素與賢寧善,勸就職。賢寧曰:「君為學校所棄,故應爾。我食廩有年,義不可,且嘗辱王先生之教矣。」綱為言於帝,竟得歸,年九十七卒。 王璡,字器之,日照人。博通經史,尤長於春秋。初為教授,坐事謫遠方。洪武末,以賢能薦,授寧波知府。夜四鼓即秉燭讀書,聲徹署外。間詣學課諸生,諸生率四鼓起,誦習無敢懈。毀境內淫祠,三皇祠亦在毀中,或以為疑。璡曰:「不當祠而祠曰淫,不得祠而祠曰瀆,惟天子得祭三皇,於士庶人無預,毀之何疑。」自奉儉約,一日饌用魚羹,璡謂其妻曰:「若不憶吾啖草根時耶?」命撤而埋之,人號「埋羹太守」。 燕師臨江,璡造舟艦謀勤王,為衞卒縛至京,成祖問造舟何為。對曰:「欲泛海趨瓜洲,阻師南渡耳。」帝亦不罪,放還里,以壽終。 周縉,字伯紳,武昌人。以貢入太學,授永清典史,攝令事。成祖舉兵,守令相率迎降,永清地尤近,縉獨為守禦計。已,度不可為,懷印南奔。道聞母卒,歸終喪。燕兵已迫,糾義旅勤王,聞京師不守,乃走匿。吏部言:「前北平所屬州縣官朱寧等二百九十人,當皇上靖難,俱棄職逃亡,宜置諸法。」詔令入粟贖罪,遣戍興州。有司遂捕縉,械送戍所。居數歲,子代還,年八十而沒。朱寧等皆無考。 牛景先,不知何許人。官御史。金川門開,易服宵遁,卒於杭州僧寺。已而窮治齊、黃黨,籍其家。 燕兵之入,一夕朝臣縋城去者四十餘人。其姓名爵里,莫可得而考。然世相傳,有程濟及河西傭、補鍋匠之屬。 程濟,朝邑人。有道術。洪武末官岳池教諭。恵帝即位,濟上書言,某月日北方兵起。帝謂非所宜言,逮至,將殺之。濟大呼曰:「陛下幸囚臣。臣言不驗,死未晚。」乃下之獄。已而燕兵起,釋之,改官編修。參北征軍淮上,敗,召還。或曰,徐州之捷,諸將樹碑紀功,濟一夜往祭,人莫測。後燕王過徐,見碑大怒,趣左右椎之。再椎,遽曰:「止,為我錄文來。」已,按碑行誅,無得免者,而濟名適在椎脫處。然考其實,徐州未嘗有捷也。金川門啟,濟亡去。或曰帝亦為僧出亡,濟從之。莫知所終。 河西傭,不知何許人。建文四年冬,披葛衣行乞金城市中。已,至河西為傭於莊浪魯氏,取直買羊裘,而以故葛衣覆其上,破縷縷不肯棄。力作倦,輒自吟哦,或夜聞其哭聲。久之,有京朝官至,識傭,欲與語,走南山避之,或問京朝官,傭何人,官亦不答。在莊浪數年,病且死,呼主人屬曰:「我死勿殮。西北風起,火我,勿埋我骨。」魯家從其言。 補鍋匠者,常往來夔州、重慶間,業補鍋,凡數年,川中人多識之。一日,於夔州市遇一人,相顧愕然。已,相持哭,共入山巖中,坐語竟日。復相持哭,別去。其人即馮翁也。翁在夔以章句授童子,給衣食,能為古詩。詩後題馬二子,或馬公,或塞馬先生。後二人皆不知所終。 又會稽有二隱者:一雲門僧,一若耶溪樵。僧每泛舟賦詩,歸即焚之。樵每於溪沙上以荻畫字,已,輒亂其沙。人有疑之者,從後抱持觀之,則皆孤臣去國之詞也。 時又有玉山樵者,居金華之東山,麻衣戴笠,終身不易。嘗為王姓者題詩曰「宗人」,故疑其王姓云。雪庵和尚,人疑其為葉希賢,見練子寧傳。 其後數十年,松陽王詔游治平寺,於轉輪藏上得書一卷,載建文亡臣二十餘人事蹟,楮墨斷爛,可識者僅九人。梁田玉、梁良玉、梁良用、梁中節,皆定海人,同族,同仕於朝。田玉,官郎中,京師破,去為僧。良玉,官中書舍人,變姓名,走海南,鬻書以老。良用為舟師,死於水。中節好老子、太玄經,為道士。何申、宋和、郭節,俱不知何許人,同官中書。申使蜀,至峽口聞變,嘔血,疽發背死。和及節挾卜筮書走異域,客死。何洲,海州人。不知何官,亦去為卜者,客死。郭良,官籍俱無考,與梁中節相約棄官為道士。餘十一人並失其姓名。縉雲鄭僖紀其事為忠賢奇秘錄,傳於世。 及萬曆時,江南又有致身錄,云得之茅山道書中。建文時,侍書吳江史仲彬所述,紀帝出亡後事甚具。仲彬、程濟、葉希賢、牛景先皆從亡之臣。又有廖平、金焦諸姓名,而雪菴和尚、補鍋匠等,具有姓名、官爵,一時士大夫皆信之。給事中歐陽調律上其書於朝,欲為請諡立祠。然考仲彬實未嘗為侍書,錄蓋晚出,附會不足信。 贊曰:「靖難」之役,朝臣多捐軀殉國。若王艮以下諸人之從容就節,非大義素明者不能也。高巍一介布衣,慷慨上書,請歸藩服;其持論甚偉,又能超然遠引,晦跡自全,可稱奇士。若夫行遯諸賢,雖其姓字雜出於諸家傳紀,未足徵信,而忠義奇節,人多樂道之者。傳曰:「與其過而去之,寧過而存之。」亦足以扶植綱常。使懦夫有立志也。 盛庸 平安 何福 顧成 盛庸,不知何許人。洪武中,累官至都指揮。建文初,以參將從耿炳文伐燕。李景隆代炳文,遂隸景隆麾下。 二年四月,景隆敗於白溝河,走濟南。燕師隨至,景隆復南走。庸與參政鐵鉉悉力固守,燕師攻圍三月不克。庸、鉉乘夜出兵掩擊,燕衆大敗,解圍去,乘勝復德州。九月論功封歷城侯,祿千石。尋命為平燕將軍,充總兵官。陳暉、平安為左右副總兵,馬溥、徐真為左右參將,進鉉兵部尚書參贊軍務。 時吳傑、平安守定州,庸駐德州,徐凱屯滄州,為掎角。是冬,燕兵襲滄州,破擒凱,掠其輜重,進薄濟寧。庸引兵屯東昌以邀之,背城而陣。燕王帥兵直前薄庸軍左翼,不動。復衝中堅,庸開陣縱王入,圍之數重。燕將朱能帥番騎來救,王乘間突圍出。而燕軍為火器所傷甚衆,大將張玉死於陣。王獨以百騎殿,退至館陶。庸檄吳傑、平安自真定遮燕歸路。明年正月,傑、平安戰深州不利,燕師始得歸。是役也,燕精銳喪失幾盡,庸軍聲大振,帝為享廟告捷。 三月,燕兵復南出保定。庸營夾河。王將輕騎來覘,掠陣而過。庸遣千騎追之,為燕兵射却。及戰,庸軍列盾以進。王令步卒先攻,騎兵乘間馳入。庸麾軍力戰,斬其將譚淵。而朱能、張武等帥衆殊死鬬,王以勁騎貫陣與能合,庸部驍將莊得、皂旗張等俱戰死。是日,燕軍幾敗。明日復戰,燕軍東北,庸軍西南,自辰至未,互勝負。兩軍皆疲,將士各坐息。復起戰,忽東北風大起,飛塵蔽天。燕兵乘風大呼,左右橫擊。庸大敗,走還德州,自是氣沮。已而燕將李遠焚糧艘於沛縣,庸軍遂乏餉。 明年,靈璧戰敗,平安等被執。庸獨引軍而南,列戰艦淮南岸。燕將丘福等潛濟,出庸後。庸不能支,退為守江計。燕兵渡淮,由盱眙陷揚州。庸禦戰于六合及浦子口,皆失利。都督陳瑄帥舟師降燕,燕兵遂渡江。庸倉卒聚海艘出高資港迎戰,復敗,軍益潰散。 成祖入京師,庸以餘衆降,即命守淮安。尋賜敕曰:「比以山東未定,命卿鎮守淮安。今鐵鉉就獲,諸郡悉平。朕念山東久困兵革,憊于轉輸。卿宜輯兵養民,以稱朕意。」永樂元年致仕。無何,千戶王欽訐庸罪狀,立進欽指揮同知。於是都御史陳瑛劾庸怨望有異圖。庸自殺。 平安,滁人,小字保兒。父定,從太祖起兵,官濟寧衞指揮僉事。從常遇春下元都,戰沒。安初為太祖養子,驍勇善戰,力舉數百斤。襲父職,遷密雲指揮使,進右軍都督僉事。 建文元年伐燕,安以列將從征。及李景隆代將,用安為先鋒。燕王將渡白溝河,安伏萬騎河側邀之。燕王曰:「平安,豎子耳,往歲從出塞,識我用兵,今當先破之。」及戰,不能挫安。時南軍六十萬,列陣河上。王帥將士馳入陣,戰至暝,互有殺傷。及夜深,乃各斂軍。燕王失道,從者僅三騎,下馬伏地視河流辨東西,始知營壘所在。明日再戰,安擊敗燕將房寬、陳亨。燕王見事急,親冒矢石力戰。馬創矢竭,劍折不可擊。走登堤,佯舉鞭招後騎以疑敵。會高煦救至,乃得免。當是時,諸將中安戰最力,王幾為安槊所及。已而敗,語詳成祖紀。 燕兵圍濟南。安營單家橋,謀出御河奪燕餉舟。又選善水卒五千人渡河,將攻德州。圍乃解。安與吳傑進屯定州。明年,燕敗盛庸於夾河,迴軍與安戰單家橋。安奮擊大破之,擒其將薛祿,無何,逸去。再戰滹沱河,又破之。安於陣中縛木為樓,高數丈。戰酣,輒登樓望,發強弩射燕軍,死者甚衆。忽大風起,發屋拔樹,聲如雷。都指揮鄧戩、陳鵬等陷敵中,安遂敗走真定。燕王與南軍數大戰,每親身陷陣,所向皆靡,惟安與庸二軍屢挫之。滹沱之戰,矢集王旗如蝟毛。王使人送旗北平,諭世子謹藏以示後世。顧成已先被執在燕,見而泣曰:「臣自少從軍。今老矣,多歷戰陣,未嘗見若此也。」 踰月,燕師出大名。安與庸及吳傑等分兵擾其餉道。燕王患之,遣指揮武勝上書於朝,請撤安等息兵,為緩師計。帝不許。燕王亦決計南下,遣李遠等潛走沛縣,焚糧舟,掠彰德,破尾尖寨,諭降林縣。時安在真定,度北平空虛,帥萬騎直走北平。至平村,去城五十里而軍。燕王懼,遣劉江等馳還救。安戰不利,引還。時大同守將房昭引兵入紫荊關,據易州西水寨以窺北平,安自真定餉之。八月,燕兵北歸。安及燕將李彬戰於楊村,敗之。 四年,燕兵復南下,破蕭縣。安引軍躡其後,至淝河。燕將白義、王真、劉江迎敵。安轉戰,斬真。真,驍將,燕王嘗曰:「諸將奮勇如王真,何事不成。」至是為安所殺。燕王乃身自迎戰。安部將火耳灰挺槊大呼,直前刺王。馬忽蹶被擒,安稍引却。已,復進至小河,張左右翼擊燕軍,斬其將陳文。已,復移軍齊眉山,與諸將列陣大戰,自午至酉,又敗之。燕諸將謀北還,圖後舉。王不聽。尋何福軍亦至,與安合。燕軍益大懼,王晝夜擐甲者數日。 福欲持久老燕師,移營靈璧,深塹高壘自固,而糧運為燕兵所阻,不得達。安分兵往迎,燕王以精騎遮安軍,分為二。福開壁來援,為高煦所敗。諸將謀移軍淮河就糧,夜令軍中聞三礮即走。翌日,燕軍猝薄壘,發三礮。軍中誤以為己號,爭趨門,遂大亂。燕兵乘之,人馬墜壕塹俱滿。福單騎走,安及陳暉、馬溥、徐真、孫成等三十七人皆被執。文臣宦官在軍被執者又百五十餘人,時四月辛巳也。安久駐真定,屢敗燕兵,斬驍將數人,燕將莫敢嬰其鋒。至是被擒,軍中歡呼動地曰:「吾屬自此獲安矣。」爭請殺安。燕王惜其材勇,選銳卒衞送北平,命世子及郭資等善視之。 王即帝位,以安為北平都指揮使,尋進行後府都督僉事。永樂七年三月,帝巡北京。將至,覽章奏見安名,謂左右曰:「平保兒尚在耶?」安聞之,遂自殺。命以指揮使祿給其子。 何福,鳳陽人。洪武初,累功為金吾後衞指揮同知。從傅友德征雲南,擢都督僉事。又從藍玉出塞,至捕魚兒海。二十一年,江陰侯吳高帥迤北降人南征。抵沅江,衆叛,由思州出荊、樊,道渭河,欲遁歸沙漠。明年正月,福與都督聶緯追擊,及諸鄜、延,盡殲之,移兵討平都勻蠻,俘斬萬計。 二十四年,拜平羌將軍,討越州叛蠻阿資,破降之。擇地立柵處其衆,置寧越堡。遂平九名、九姓諸蠻。尋與都督茅鼎會兵徇五開。未行,而畢節諸蠻復叛,大掠屯堡,殺吏士。福令畢節諸衞嚴備,而檄都督陶文等從鼎擣其巢。擒叛酋,戮之,分兵盡捕諸蠻,建堡設戍,乃趨五開。請因兵力討水西奢香。不許。 三十年三月,水西蠻居宗必登等作亂,會顧成討平之。其冬拜征虜左將軍,副西平侯沐春討麓川叛蠻刀幹孟。明年,福與都督瞿能踰高良公山,擣南甸,擒其酋刀名孟。回軍擊景罕寨,不下。春以銳軍至,賊驚潰,幹孟懼,乞降。已而春卒,賊復懷貳。是時太祖已崩,惠帝初即位,拜福征虜將軍。福遂破擒刀幹孟,降其衆七萬,分兵徇下諸寨,麓川地悉定。建文元年還京師,論功進都督同知。練兵德州,進左都督。與盛庸、平安會兵伐燕,戰淮北不利,奔還。 成祖即位,以福宿將知兵,推誠用之,聘其甥女徐氏為趙王妃。尋命佩征虜將軍印,充總兵官,鎮寧夏,節制山、陝、河南諸軍。福至鎮,宣布德意,招徠遠人,塞外諸部降者相踵。邊陲無事,因請置驛屯田積穀,定賞罰,為經久計。會有讒之者。帝不聽,降敕褒慰。 永樂五年八月移鎮甘肅。福馭軍嚴,下多不便者。帝間使使戒福,善自衞,毋為小人所中。六年,福請遣京師蕃將將迤北降人。帝報曰:「爾久總蕃、漢兵,恐勢衆致讒耳。爾老將,朕推誠倚重,毋顧慮。」尋請以布市馬,選其良者別為羣,置官給印專領之。于是馬大蕃息。永昌苑牧馬自此始。 明年,本雅失里糾阿魯台將入寇,為瓦剌所敗,走臚朐河,欲收諸部潰卒窺河西。詔福嚴兵為備。迤北王子、國公、司徒以下十餘人帥所部駐亦集乃,乞內附。福以聞。帝令庶子楊榮往佐福經理,其衆悉降。福親至亦集乃鎮撫之,送其酋長於京師。帝嘉福功,命榮即軍中封福為寧遠侯,祿千石,且詔福軍中事先行後聞。 八年,帝北征,召福從出塞。初,帝以福有才略,寵任踰諸將。福亦善引嫌,有事未嘗專決。在鎮嘗請取西平侯家鞏昌蓄馬,以充孳牧。帝報曰:「皇考時貴近家多許養馬,以示共享富貴之意。爾所奏固為國矣,然非待勳戚之道。」不聽。其餘有請輒行,委寄甚重。及從征,數違節度。羣臣有言其罪者,福益怏怏有怨言。師還,都御史陳瑛復劾之。福懼,自縊死,爵除。而趙王妃亦尋廢。 顧成,字景韶,其先湘潭人。祖父業操舟,往來江、淮間,遂家江都。成少魁岸,膂力絕人,善馬槊,文其身以自異。太祖渡江,來歸,以勇選為帳前親兵,擎蓋出入。嘗從上出,舟膠於沙,成負舟而行。從攻鎮江,與勇士十人轉鬬入城,被執,十人皆死,成躍起斷縛,仆持刀者,脫歸。導衆攻城,克之,授百戶。大小數十戰,皆有功,進堅城衞指揮僉事。從伐蜀,攻羅江,擒元帥以下二十餘人,進降漢州,蜀平,改成都後衞。洪武六年擒重慶妖賊王元保。 八年調守貴州。時羣蠻叛服不常。成連歲出兵,悉平之。已,從潁川侯傅友德征雲南,為前鋒,首克普定,留成列柵以守。蠻數萬來攻,成出柵,手殺數十百人,賊退走。餘賊猶在南城,成斬所俘而縱其一曰:「吾夜二鼓來殺汝。」夜二鼓,吹角鳴礮。賊聞悉走,獲器甲無算,進指揮使。諸蠻隸普定者悉平。十七年平阿黑、螺螄等十餘寨。明年奏罷普定府,析其地為三州、六長官司,進貴州都指揮同知。有告其受賕及僭用玉器等物者,以久勞不問。二十九年遷右軍都督僉事,佩征南將軍印,會何福討水西蠻,斬其酋居宗必登。明年,西堡、滄浪諸寨蠻亂。成遣指揮陸秉與其子統分道討平之。成在貴州凡十餘年,討平諸苗洞寨以百數,皆誅其渠魁,撫綏餘衆。恩信大布,蠻人帖服。是年二月,召還京。 建文元年為左軍都督,從耿炳文禦燕師,戰真定,被執。燕王解其縛曰:「此天以爾授我也。」送北平,輔世子居守。南軍圍城,防禦調度一聽於成。燕王即位,論功封鎮遠侯,食祿千五百石,予世券,命仍鎮貴州。 永樂元年上書,請嚴備西北諸邊,及早建東宮。帝褒答之。六年三月召至京,賜金帛遣還。思州宣慰使田琛與思南宣慰使田宗鼎搆兵,詔成以兵五萬壓其境,琛等就擒。於是分思州、思南地更置州縣,遂設貴州布政司。其年八月,臺羅苗普亮等作亂,詔成帥二都司三衞兵討平之。 成性忠謹,涉獵書史。始居北平,多效謀畫,然終不肯將兵,賜兵器亦不受。再鎮貴州,屢平播州、都勻諸叛蠻,威鎮南中,土人立生祠祀焉。其被召至京也,命輔太子監國。成頓首言:「太子仁明,廷臣皆賢,輔導之事非愚臣所及,請歸備蠻。」時羣小謀奪嫡,太子不自安。成入辭文華殿,因曰:「殿下但當竭誠孝敬,孳孳恤民,萬事在天,小人不足措意。」十二年五月卒,年八十有五。贈夏國公,諡武毅。 八子。長統,普定衞指揮,以成降燕被誅。 統子興祖嗣侯。仁宗即位,廣西蠻叛。詔興祖為總兵官討之。先後討平潯州、平樂、思恩、宜山諸苗,降附甚衆。宣德中,交阯黎利復叛,陷隘留關,圍丘溫。時興祖在南寧,坐擁兵不援,徵下錦衣衞獄,踰年得釋。正統末,從北征,自土木脫歸,論死。也先逼都城,復冠帶,充副總兵,禦敵於城外。授都督同知,守備紫荊關。景泰三年坐受賄,復下獄,尋釋。以立東宮恩,予伯爵。天順初,復侯,守備南京,卒。孫淳嗣,卒,無子。 從弟溥嗣,掌五軍右掖。弘治二年拜平蠻將軍,鎮湖廣。始至,捕斬苗中首惡。五年十月,貴州都勻苗乜富架作亂,自稱都順王,梗滇、蜀道。詔溥充總兵官,帥兵八萬討之,分五路刻期並進。誅富架父子,斬首萬計,加太子太保,增祿二百石。召入提督團營,掌前軍都督府事。十六年卒。諡襄恪。溥清慎守法,卒之日,囊無餘資,英國公張懋出布帛以斂。 子仕隆嗣,管神機營左哨,得士心。正德初,出為漕運總兵,數請恤軍卒。鎮淮安十餘年,以清白聞。武宗南巡,江彬橫甚,折辱諸大吏,惟仕隆不為屈。嘉靖初,移鎮湖廣。尋召還,論奉迎防守功,加太子太傅,掌中軍都督府事。錦衣千戶王邦奇者,怨大學士楊廷和、兵部尚書彭澤,上疏言:「哈密失策,事由兩人。」帝怒,逮繫廷和諸子壻。給事中楊言疏救,忤旨,事下五府九卿科道議。仕隆言:「廷和功在社稷。邦奇小人,假邊事惑聖聽,傷國體。」有詔切責,移病解營務,卒。贈太傅,諡榮靖。 子寰嗣,守備南京,奉詔讞獄,多所平反。十七年為漕運總兵官。明年,獻皇后梓宮赴承天,漕舟以避梓宮後期者三千。而江南北多灾傷。寰請被灾地停漕一年,令改折色。軍民交便。又條上漕政七事,並施行。諸為漕蠹者病之,遂布蜚語,為給事中王交所劾。已,按驗不實,再鎮淮安。會安南事起,移鎮兩廣。 莫宏瀷者,安南都統使莫福海子也。福海死,宏瀷幼,其權臣阮敬與族人莫正中構兵,國內亂,正中逃入欽州。時有議乘釁取安南者。寰與提督侍郎周延決策,請于朝,令宏瀷襲都統使,安南遂定。三十年事也。尋以兵討平桂林、平樂叛瑤。 復命鎮淮,有禦倭功。入總京營,加太子太保。復出督漕。召還。請老。隆慶五年特起授京營總督。尋乞休。神宗嗣位,起掌左府。久之,致仕。加少保。萬曆九年卒。贈太傅,諡榮僖。 自溥至寰,三世皆寬和廉靖,內行飭謹,曉文藝。仕隆、寰兩世督漕,皆勤於職。三傳至孫肇跡,京師陷,死於賊。 贊曰:東昌、小河之戰,盛庸、平安屢挫燕師,斬其驍將,厥功甚壯。及至兵敗被執,不克引義自裁,隱忍偷生,視鐵鉉、暴昭輩,能無愧乎?何福、顧成皆太祖時宿將,著功邊徼,而一遇燕兵,或引却南奔,或身遭俘馘。成祖棄瑕錄舊,均列茅土,亦云幸矣。福固不以功名終,而成之延及苗裔,榮不勝辱,亦奚足取哉。 姚廣孝 張玉子輗 軏 從子信 朱能 丘福李遠 王忠 王聰 火真 譚淵 王真 陳亨子懋 徐理 房寬 劉才 姚廣孝,長洲人,本醫家子。年十四,度為僧,名道衍,字斯道,事道士席應真,得其陰陽術數之學。嘗游嵩山寺,相者袁珙見之曰:「是何異僧,目三角,形如病虎,性必嗜殺,劉秉忠流也。」道衍大喜。 洪武中,詔通儒書僧試禮部。不受官,賜僧服還。經北固山,賦詩懷古。其儕宗泐曰:「此豈釋子語耶?」道衍笑不答。高皇后崩,太祖選高僧侍諸王,為誦經薦福。宗泐時為左善世,舉道衍。燕王與語甚合,請以從。至北平,住持慶壽寺。出入府中,跡甚密,時時屏人語。及太祖崩,惠帝立,以次削奪諸王,周、湘、代、齊、岷相繼得罪,道衍遂密勸成祖舉兵。成祖曰:「民心向彼,奈何?」道衍曰:「臣知天道,何論民心。」乃進袁珙及卜者金忠。於是成祖意益決,陰選將校,勾軍卒,收材勇異能之士。燕邸,故元宮也,深邃。道衍練兵後苑中。穴地作重屋,繚以厚垣,密甃瓴甋瓶缶,日夜鑄軍器,畜鵝鴨亂其聲。 建文元年六月,燕府護衞百戶倪諒上變。詔逮府中官屬。都指揮張信輸誠於成祖,成祖遂決策起兵。適大風雨至,簷瓦墮地,成祖色變。道衍曰:「祥也。飛龍在天,從以風雨。瓦墮,將易黃也。」兵起,以誅齊泰、黃子澄為名,號其衆曰「靖難之師」。道衍輔世子居守。其年十月,成祖襲大寧,李景隆乘間圍北平。道衍守禦甚固,擊却攻者。夜縋壯士擊傷南兵。授師至,內外合擊,斬首無算。景隆、平安等先後敗遁。成祖圍濟南三月,不克,道衍馳書曰:「師老矣,請班師。」乃還。復攻東昌,戰敗,亡大將張玉,復還。成祖意欲稍休,道衍力趣之,益募勇士,敗盛庸,破房昭西水寨。道衍語成祖:「毋下城邑,疾趨京師。京師單弱,勢必舉。」從之。遂連敗諸將於淝河、靈璧,渡江入京師。 成祖即帝位,授道衍僧錄司左善世。帝在藩邸,所接皆武人,獨道衍定策起兵。及帝轉戰山東、河北,在軍三年,或旋或否,戰守機事皆決於道衍。道衍未嘗臨戰陣,然帝用兵有天下,道衍力為多,論功以為第一。永樂二年四月拜資善大夫、太子少師,復其姓,賜名廣孝,贈祖父如其官。帝與語,呼少師而不名。命蓄髮,不肯。賜第及兩宮人,皆不受。常居僧寺,冠帶而朝,退仍緇衣。出振蘇、湖,至長洲,以所賜金帛散宗族鄉人。重修太祖實錄,廣孝為監修。又與解縉等纂修永樂大典。書成,帝褒美之。帝往來兩都,出塞北征,廣孝皆留輔太子於南京。五年四月,皇長孫出閤就學,廣孝侍說書。 十六年三月入覲,年八十有四矣,病甚,不能朝,仍居慶壽寺。車駕臨視者再,語甚歡,賜以金唾壺,問所欲言。廣孝曰:「僧溥洽繫久,願赦之。」溥洽者,建文帝主錄僧也,初,帝入南京,有言建文帝為僧遁去,漙洽知狀,或言匿溥洽所。帝乃以他事禁溥洽,而命給事中胡濙等徧物色建文帝,久之不可得,溥洽坐繫十餘年。至是,帝以廣孝言,即命出之。廣孝頓首謝。尋卒。帝震悼,輟視朝二日,命有司治喪,以僧禮葬。追贈推誠輔國協謀宣力文臣、特進榮祿大夫、上柱國、榮國公,諡恭靖。賜葬房山縣東北。帝親製神道碑誌其功,官其養子繼尚寶少卿。 廣孝少好學,工詩。與王賓、高啟、楊孟載友善。宋濂、蘇伯衡亦推獎之。晚著道餘錄,頗毀先儒,識者鄙焉。其至長洲,候同產姊。姊不納。訪其友王賓。賓亦不見,但遙語曰:「和尚誤矣,和尚誤矣。」復往見姊。姊詈之。廣孝惘然。 洪熙元年加贈少師,配享成祖廟庭。嘉靖九年,世宗諭閣臣曰:「姚廣孝佐命嗣興,勞烈具有。顧係釋氏之徒,班諸功臣,侑食太廟,恐不足尊敬祖宗。」於是尚書李時偕大學士張璁、桂萼等議請移祀大興隆寺,太常春秋致祭。詔曰:「可。」 張玉,字世美,祥符人。仕元為樞密知院。元亡。從走漠北。洪武十八年來歸。從大軍出塞,至捕魚兒海,以功授濟南衞副千戶,遷安慶衞指揮僉事。又從征遠順、散毛諸洞,北逐元人之擾邊者,至鴉寒山還,調燕山左護衞。從燕王出塞,至黑松林。又從征野人諸部,以驍果善謀畫,為王所親任。 建文元年,成祖起兵。玉帥衆奪北平九門,撫諭城內外,三日而定。師將南,玉獻計,遣朱能東攻薊州,殺馬宣,降遵化,分兵下永平、密雲,皆致其精甲以益師。擢都指揮僉事。 是時朝廷遣大兵討燕,都督徐凱軍河間,潘忠、楊松軍鄚州,長興侯耿炳文以三十萬衆軍真定。玉進說曰:「潘、楊勇而無謀,可襲而俘也。」成祖命玉將親兵為前鋒,抵樓桑。值中秋,南軍方宴會。夜半,疾馳破雄縣。忠、松來援,邀擊於月漾橋,生擒之,遂克鄚州。自以輕騎覘炳文軍。還言軍無紀律,其上有敗氣,宜急擊。成祖遂引兵西,至無極,顧諸將謀所嚮。諸將以南軍盛,請屯新樂。玉曰:「彼雖衆,皆新集。我軍乘勝徑趨真定,破之必矣。」成祖喜曰:「吾倚玉足濟大事。」明日抵真定,大破炳文軍,獲副將李堅、甯忠,都督顧成等,斬首三萬,復敗安陸侯吳傑軍,燕兵由是大振。 江陰侯吳高以遼東兵圍永平。曹國公李景隆引數十萬衆將攻北平。成祖與玉謀,先援永平。至則高遁走,玉追斬甚衆。遂從間道襲大寧,拔其衆而還。次會州。初立五軍,以玉將中軍。時李景隆已圍北平,成祖旋師,大戰於鄭村壩。景隆敗,成祖乘勝抵城下。城中兵鼓譟出,內外夾攻,南軍大潰。 明年從攻廣昌、蔚州、大同。諜報景隆收潰卒,號百萬,且復至。玉曰:「兵貴神速,請先據白溝河,以逸待勞。」駐河上三日,景隆至,以精騎馳擊,復大敗之。進拔德州,追奔至濟南,圍其城三月,解圍還。尋再出,破滄州,擒徐凱,進攻東昌,與盛庸軍遇。成祖以數十騎繞出其後。庸圍之數重,成祖奮擊得出。玉不知成祖所在,突入陣中力戰,格殺數十人,被創死。年五十八。 燕兵起,轉鬬三年,鋒銳甚。至是失大將,一軍奪氣。師還北平,諸將叩頭請罪。成祖日:「勝負常事,不足計,恨失玉耳。艱難之際,失吾良輔。」因泣下不能止,諸將皆泣。其後譚淵沒於夾河,王真沒於淝河,雖悼惜,不如玉也。建文四年六月,成祖稱帝,贈玉都指揮同知。九月甲申追贈榮國公,諡忠顯。洪熙元年三月加封河間王,改諡忠武,與東平王朱能、金鄉侯王真、榮國公姚廣孝並侑享成祖廟廷。 子三人,長輔,次輗,次軏。從子信。輔自有傳。 輗,以功臣子為神策衞指揮使。正統五年,英國公輔訴輗毆守墳者,斥及先臣,詞多悖慢。帝命錦衣衞鞫實,錮之,尋釋。三遷至中府右都督,領宿衞。景泰三年加太子太保。英宗復位,以軏迎立功,幷封輗文安伯,食祿千二百石。天順六年卒。贈侯,諡忠僖。子斌嗣,坐詛咒,奪爵。 軏,永樂中入宿衞,為錦衣衞指揮僉事。從宣宗征高煦,又從成國公朱勇出塞至氈帽山。正統十三年以副總兵征麓川。還,討貴州叛苗。積功為前府右都督,總京營兵。景泰二年坐驕淫不道下獄,尋釋。景帝不豫,與石亨、曹吉祥迎上皇於南城,封太平侯,食祿二千石。于謙、王文、范廣之死,軏有力焉。納賄亂政,亞于亨。天順二年卒,贈裕國公,諡勇襄。子瑾嗣,成化元年,革「奪門」功,奪侯,授指揮使。 信,舉建文二年鄉試第一。永樂中,歷刑科都給事中,數言事。擢工部右侍郎。奉命視開封決河,請疏魚王口至中灤故道二十餘里。詔如其議,詳宋禮傳。出治浙江海塘,坐事謫交阯。洪熙初,召為兵部左侍郎。帝嘗謂英國公輔:「有兄弟可加恩者乎?」輔頓首言:「輗、軏蒙上恩,備近侍,然皆奢侈,獨從兄侍郎信賢,可使也。」帝召見信曰:「是英國公兄耶?」趣武冠冠之,改錦衣衞指揮同知,世襲。時去開國未遠,武階重故也。居職以平恕稱。宣德六年遷四川都指揮僉事。在蜀十五年致仕。 朱能,字士弘,懷遠人。父亮,從太祖渡江,積功至燕山護衞副千戶。能嗣職,事成祖藩邸。嘗從北征,降元太尉乃兒不花。 燕兵起,與張玉首謀殺張昺、謝貴,奪九門。授指揮同知。帥衆拔薊州,殺馬宣,下遵化。從破雄縣,戰月漾穚,執楊松、潘忠,降其衆於鄚州。長驅至真定,大敗耿炳文軍。獨與敢死士三十騎追奔至滹沱河,躍馬大呼突南軍。軍數萬人皆披靡,蹂藉死者甚衆,降三千餘人。成祖以手札勞之,進都指揮僉事。從援永平,走吳高,襲克大寧。還,將左軍。破李景隆於鄭村壩。從攻廣昌、蔚州、大同,戰白溝河,為前鋒,再敗平安軍。進攻濟南,次鏵山。南軍乘高而陣,能以奇兵繞其後,襲破之,降萬餘人。從攻滄州,破東門入,斬首萬餘級。 東昌之戰,盛庸、鐵鉉圍成祖數重,張玉戰死。事急,能帥周長等殊死鬬,翼成祖潰圍出。復從戰夾河,譚淵死,燕師挫。能至,再戰再捷,軍復振。與平安戰藁城,敗之,追奔至真定,略地彰德、定州,破西水寨。將輕騎千人掠衡水,獲指揮賈榮,克東阿、東平,盡破汶上諸寨。 既而王真戰死淝河,燕軍屢敗,諸將議旋師。能獨按劍曰:「漢高十戰九敗,終有天下。今舉事連得勝,小挫輒歸,更能北面事人耶!」成祖亦叱諸將曰:「任公等所之。」諸將乃不敢言。遂引兵南,敗平安銀牌軍。都督陳暉來援,又敗之。遂拔靈璧軍,擒平安等,降十萬衆。累遷右軍都督僉事。進克泗州,渡淮,敗盛庸兵。拔盱眙,下揚州,渡江,入金川門。 九月甲申論功,次丘福,授奉天靖難推誠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右柱國、左軍都督府左都督,封成國公,祿二千二百石,與世券。永樂二年兼太子太傅,加祿千石。四年七月詔能佩征夷將軍印,西平侯沐晟為左副將軍,由廣西、雲南分道討安南,帝親送之龍江。十月行次龍州,卒於軍。年三十七。 能於諸將中年最少,善戰,張玉善謀,帝倚為左右手。玉歿後,軍中進止悉諮能。能身長八尺。雄毅開豁,居家孝友。位列上公,未嘗以富貴驕人。善撫士卒,卒之日,將校皆為流涕。敕葬昌平,追封東平王,諡武烈。洪熙時,配享成祖廟廷。 子勇嗣。以元勳子特見任用。歷掌都督府事,留守南京。永樂二十二年從北征。宣宗即位,從平漢庶人,征兀良哈。張輔解兵柄,詔以勇代。勇以南北諸衞所軍備邊轉運,錯互非便。請專令南軍轉運,北軍備邊。又言:「京軍多遠戍,非居重馭輕之道,請選精兵十萬益之。」又請令公、侯、伯、都督子弟操練。皆報可。正統九年出喜峯口,擊朶顏諸部,至富峪川而還,為兵部尚書徐晞所劾。詔不問。尋論功,加太保。 勇頳面虬鬚,狀貌甚偉,勇略不足,而敬禮士大夫。十四年從駕至土木,迎戰鷂兒嶺,中伏死,所帥五萬騎皆沒。于謙等追論勇罪,奪封。景泰元年,勇子儀乞葬祭,帝以勇大將,喪師辱國,致陷乘輿,不許。已,請襲,禮部尚書胡濙主之,又以立東宮恩得嗣,減歲祿至千石。天順初,追封勇平陰王,諡武愍。儀及子輔皆守備南京。 又三傳至希忠,從世宗幸承天,掌行在左府事。至衞輝,行宮夜火。希忠與都督陸炳翼帝出。由是被恩遇,入直西苑。歷掌後、右兩府,總神機營,提督十二團營及五軍營,累加太師,益歲祿七百石。代郊天者三十九,賞賚不可勝紀。卒,追封定襄王,諡恭靖。萬曆十一年以給事中余懋學言,追奪王爵。弟希孝亦至都督,加太保。卒,贈太傅,諡忠僖。 希忠五傳至曾孫純臣,崇禎時見倚任。李自成薄京師,帝手敕純臣總督中外諸軍,輔太子。敕未下,城已陷,為賊所殺。 丘福,鳳陽人。起卒伍,事成祖藩邸。積年勞,授燕山中護衞千戶。燕師起,與朱能、張玉首奪九門。大戰真定,突入子城。戰白溝河,以勁卒擣中堅。夾河、滄州、靈璧諸大戰,皆為軍鋒。盛庸兵扼淮,戰艦數千艘蔽淮岸。福與朱能將數百人,西行二十里,自上流潛濟,猝薄南軍。庸驚走,盡奪其戰艦,軍乃得渡。累遷至中軍都督同知。 福為人樸戇鷙勇,謀畫智計不如玉,敢戰深入與能埒。每戰勝,諸將爭前效虜獲,福獨後。成祖每歎曰:「丘將軍功,我自知之。」即位,大封功臣,第福為首。授奉天靖難推誠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右柱國、中軍都督府左都督,封淇國公,祿二千五百石,與世券。命議諸功臣封賞,每奉命議政,皆首福。 漢王高煦數將兵有功,成祖愛之。福武人,與之善,數勸立為太子。帝猶豫久之,竟立仁宗,以福為太子太師。六年加歲祿千石。尋命與蹇義、金忠等輔導皇長孫。明年七月將大軍出塞,至臚朐河,敗沒。 先是,本雅失里殺使臣郭驥,帝大怒,發兵討之。命福佩征虜大將軍印,充總兵官,武城侯王聰、同安侯火真,為左、右副將,靖安侯王忠、安平侯李遠,為左、右參將,以十萬騎行。帝慮福輕敵,諭以:「兵事須慎重。自開平以北,即不見寇,宜時時如對敵,相機進止,不可執一。一舉未捷,俟再舉。」已行,又連賜敕,謂軍中有言敵易取者,慎勿信之。 福出塞,帥千餘人先至臚朐河南。遇遊騎,擊敗之,遂渡河。獲其尚書一人,飲之酒,問本雅失里所在。尚書言:「聞大兵來,惶恐北走,去此可三十里。」福大喜曰:「當疾馳擒之。」諸將請俟諸軍集,偵虛實而後進。福不從。以尚書為鄉導,直薄敵營。戰二日,每戰,敵輒佯敗引去,福銳意乘之。李遠諫曰:「將軍輕信敵閒,懸軍轉鬬,敵示弱誘我深入,進必不利,退則懼為所乘,獨可結營自固。畫揚旂伐鼓,出奇兵與挑戰;夜多燃炬鳴礮,張軍勢,使彼莫測。俟我軍畢至,併力攻之,必捷,否亦可全師而還。始上與將軍言何如,而遂忘之乎?」王聰亦力言不可。福皆不聽,厲聲曰:「違命者斬!」即先馳,麾士卒隨行。控馬者皆泣下。諸將不得已與俱。俄而敵大至,圍之數重,聰戰死,福及諸將皆被執遇害,年六十七,一軍皆沒。敗聞,帝震怒,以諸將無足任者,決計親征。奪福世爵,徙其家海南。 李遠,懷遠人。襲父職為蔚州衞指揮僉事。燕兵攻蔚州,舉城降。南軍駐德州,運道出徐、沛間。遠以輕兵六千,詐為南軍袍鎧,人插柳一枝於背,徑濟寧、沙河至沛,無覺者。焚糧舟數萬,河水盡熱,魚鱉皆浮死。南將袁宇三萬騎來追,伏兵擊敗之。建文四年正月,燕軍駐蠡縣。遠分哨至藁城,遇德州將葛進步騎萬餘,乘冰渡滹沱河。遠迎擊之。進繫馬林間,以步兵接戰。遠佯却,潛分兵出其後,解所繫馬,再戰。進引退失馬,遂大敗。斬首四千,獲馬千匹。成祖以歲首大捷,賜書嘉勞曰:「將軍以輕騎八百,破敵數萬,出奇應變,雖古名將不過也。」復遣哨淮上,敗守淮將士,斬千餘級。累功為都督僉事,封安平侯,祿千石,予世伯券。永樂元年偕武安侯鄭亨備宣府。 遠沈毅有膽略,言論慷慨。既從丘福出塞,至臚朐河。諫福,不聽。師敗,遠帥五百騎突陣,殺數百人,馬蹶被執,罵不絕口死。年四十六。追封莒國公,諡忠壯。 子安,嗣伯爵。洪熙元年為交阯參將,失律,謫為事官。已,從王通棄交阯還,下獄奪券,謫赤城立功。英宗即位,起都督僉事。征阿台、朶兒只伯。遷都督同知,充總兵官,鎮松潘。正統六年副定西伯蔣貴征麓川。貴令安駐軍潞江護餉,而自帥大軍進。賊破,安恥無功,聞有餘賊屯高黎貢山,徑往擊之。為所敗,失士卒千餘人,都指揮趙斌等皆死。逮下獄,謫戍獨石。卒,詔授子清都指揮同知。 王忠,孝感人。與李遠同降於蔚州。每戰,帥精騎為奇兵,多斬獲。累遷都督僉事,封靖安侯,祿千石。出塞戰歿,年五十一,爵除。 王聰,蘄水人。以燕山中護衞百戶從起兵。取薊州,攻遵化,徇涿州。轉戰茌平、滑口,破南軍,獲馬千五百,還守保定。從次江上,略南軍舟濟師。累遷都指揮使,封武城侯,祿千五百石。偕同安侯火真備禦宣府。屢奉詔巡邊。從丘福出塞,戰死,年五十三。追封漳國公,諡武毅。子琰嗣。聰及遠嘗諫福,故得褒卹。 火真,蒙古人,初名火里火真。洪武時歸附,為燕山中護衞千戶。從攻真定,先馳突耿炳文陣。大軍乘之,遂捷。從襲大寧,戰鄭村壩。日暝,天甚寒,真斂敝鞍爇火成祖前。甲士數人趨附火,衞士止之。成祖曰:「吾衣重裘猶寒。此皆壯士,勿止也。」聞者感泣。真嘗將騎兵,每戰輒有斬獲,呼噪歸營,衆服其勇。累遷都督僉事,封同安侯,祿千五百石。出塞戰歿,年六十一,爵除。子孫世襲觀海衞千戶。 裔孫斌,嘉靖中武舉。倭寇浙東,帥海舟與賊戰。賊然火毬擲斌舟,斌輒手接之,還燒賊舟。賊屯補陀山。斌直搗其營,多殺傷。後軍不繼,被擒,不屈。賊支解之。官為建祠曰「忠勇」。 譚淵,清流人。嗣父職為燕山右護副千戶。燕兵起,從奪九門。破雄縣。潘忠、楊松自鄚州來援。淵帥壯士千餘人,伏月漾橋水中,人持茭草一束,蒙頭通鼻息。南軍已過,即出據穚。忠等戰敗,趨橋不得渡,遂被擒。累進都指揮同知。 淵驍勇善戰,引兩石弓,射無不中。然性嗜殺。滄州破,成祖命給牒散降卒。未遣者三千餘人,待明給牒。淵一夜盡殺之。王怒。淵曰:「此曹皆壯士,釋之為後患。」王曰:「如爾言,當盡殺敵。敵可盡乎?」淵慚而退。 夾河之戰,南軍陣動塵起。淵遽前搏戰,馬蹶被殺。成祖悼惜之。即位,贈都指揮使,追封崇安侯,諡壯節,立祠祀之。 子忠,從入京師有功。又以淵故封新寧伯,祿千石。永樂二十一年將右哨從征沙漠。宣德元年從征樂安。三年坐征交阯失律,下獄論死,已得釋,卒。子璟乞嗣。吏部言忠罪死,不當襲。帝曰:「券有免死文,其予嗣。」再傳至孫祐,成化中,協守南京。還,掌前府提督團營,累加太傅,嗣伯,六十九年始卒。諡莊僖。子綸嗣。嘉靖十四年鎮湖廣。剿九溪蠻有功,益祿。坐占役軍士奪爵。數傳至弘業,國亡,死於賊。 王真,咸寧人。洪武中,起卒伍。積功至燕山右護衞百戶。燕兵起,攻九門。戰永平、真定,下廣昌,徇雁門。從破滄州,追南兵至滑口,俘獲七千餘人。累遷都指揮使。 淝河之戰,真與白義、劉江各帥百騎誘平安軍,縛草置囊中為束帛狀。安追擊,真等佯棄囊走,安軍士競取之。伏發,兩軍鏖戰。真帥壯士直前,斬馘無算。後軍不繼,安軍圍之數匝。真被重創,連格殺數十人,顧左右曰:「我義不死敵手。」遂自刎。成祖即位,追封金鄉侯,諡忠壯。 真勇健有智略。成祖每追悼之曰:「奮武如王真,何功不成。不死,功當冠諸將。」仁宗時,追封寧國公,加號効忠。子通自有傳。 陳亨,壽州人。元末揚州萬戶。從太祖於濠,為鐵甲長,擢千戶。從大將軍北征,守東昌。敵數萬奄至,亨固守,出奇兵誘敗之。復從徇未下諸城。洪武二年守大同。積功至燕山左衞指揮僉事。數從出塞。遷北平都指揮使。及惠帝即位,擢都督僉事。 燕師起,亨與劉真、卜萬守大寧。移兵出松亭關,駐沙河,謀攻遵化。燕兵至,退保關。當是時,李景隆帥五十萬衆將攻北平。北平勢弱,而大寧行都司所領興州、營州二十餘衞,皆西北精銳。朶顏、泰寧、福餘三衞,元降將所統番騎彍卒,尤驍勇。卜萬將與景隆軍合,成祖懼,以計紿亨囚萬,遂從劉家口間道疾攻大寧。亨及劉真自松亭回救,中道聞大寧破,乃與指揮徐理、陳文等謀降燕。夜二鼓,襲劉真營。真單騎走廣寧,亨等帥衆降。成祖盡拔諸軍及三衞騎卒,挾寧王以歸。自是衝鋒陷陣多三衞兵。成祖取天下,自克大寧始。 亨、理既降,累從破南軍。白溝河之戰,亨中創幾死。已,攻濟南,與平安戰鏵山,大敗。創甚,輿還北平。進都督同知。成祖還軍,親詣亨第勞問。其年十月卒。成祖自為文以祭。比即位,追封涇國公,諡襄敏。長子恭,嗣都督同知。 少子懋,初以舍人從軍,立功為指揮僉事。已而將亨兵,功多,累進右都督。永樂元年封寧陽伯,祿千石。六年三月佩征西將軍印,鎮寧夏,善撫降卒。明年秋,故元丞相昝卜及平章、司徒、國公、知院十餘人,皆帥衆相繼來降。已而平章都連等叛去,懋追檎之黑山,盡收所部人口畜牧。進侯,益祿二百石。八年從北征,督左掖。十一年巡寧夏邊。尋命將山西、陝西二都司及鞏昌、平涼諸衞兵,駐宣府。明年從北征,領左哨。戰忽失溫,與成山侯王通先登,都督朱崇等乘之,遂大捷。明年復鎮寧夏。 二十年從北征。領御前精騎,破敵於屈裂河。別將五千騎循河東北,捕餘寇,殲之山澤中。師還,武安侯鄭亨將輜重先行,懋伏隘以待。敵來躡,伏起縱擊,敵死過半。還京,賜龍衣玉帶,冊其女為麗妃。明年將陝西、寧夏、甘肅三鎮兵,從征阿魯台,為前鋒。又明年復領前鋒,從北征。 成祖之崩於榆木川也,六軍在外,京師守備虛弱。仁宗召懋與陽武侯薛祿帥精騎三千馳歸衞京師。命掌前府,加太保,與世侯。 宣德元年,從討樂安。還,仍鎮寧夏。三年奏徙靈州城,得黑白二兔以獻。宣宗喜,親畫馬賜之。懋在鎮久,威名震漠北。顧恃寵自恣,乾沒鉅萬。屢被劾,帝曲宥之,命所司徵其贓。懋自陳用已盡,詔貸免。 英宗即位,命偕張輔參議朝政,出為平羌將軍,鎮甘肅。其冬,寇掠鎮番,懋遣兵援之,解去,以斬獲聞。參贊侍郎柴車劾懋失律致寇,又取所遺老弱,冒為都指揮馬亮等功,受陞賞,論斬。詔免死,奪祿。久之還祿,奉朝請。 十三年,福建賊鄧茂七反。都御史張楷討之無功,乃詔懋佩征南將軍印,充總兵官,帥京營、江浙兵往討。至浙江,有欲分兵扼海口者,懋曰:「是使賊致死於我也。」明年抵建寧,茂七已死,餘賊聚尤溪、沙縣。諸將欲屠之,懋曰:「是堅賊心也。」乃下令招撫,賊黨多降。分道逐捕,悉平之。已而沙縣賊復熾,久不定。會英宗北狩,景帝立,遂詔班師。言官劾之,以賊平不問。仍加太保,掌中府,兼領宗人府事。英宗復位,益祿二百石。天順七年卒,年八十四。贈濬國公,諡武靖。 懋修髯偉貌,聲如洪鐘。胸次磊落,敬禮士大夫。「靖難」功臣至天順時無在者。惟懋久享祿位,數廢數起,卒以功名終。 長子晟有罪,弟潤嗣。潤卒,弟瑛嗣,減祿之半,嗣侯。十六年而晟子輔已長,乃令輔嗣,瑛免為勳衞。輔後坐事失侯。卒,無子,復封瑛孫繼祖為侯,傳爵至明亡。 徐理,西平人。洪武時,為永清中護衞指揮僉事,改營州衞。既降,為右軍副將。每戰先登,有功。成祖將襲滄州,命理及陳旭潛於直沽造浮橋以濟師。累進都指揮僉事,封武康伯。還守北平。理馭下寬,得士卒心。永樂六年卒。再傳至孫勇,無子絕封。 陳文,降後為前軍左副將。戰小河,死於陣。 房寬,陳州人。洪武中,以濟寧左衞指揮從徐達練兵北平,遂為北平都指揮同知,移守大寧。寬在邊久,凡山川阸塞,殊域情偽,莫不畢知,然不能撫士卒。燕兵奄至,城中縛寬以降。成祖釋之,俾領其衆。戰白溝河,將右軍,失利。從克廣昌、彰德,進都督僉事。以舊臣,略其過,封思恩侯,祿八百石,世指揮使。永樂七年卒。 劉才,字子才,霍丘人。元末為元帥,明興歸附,歷營州中護衞指揮僉事。燕師襲大寧,才降。從戰有功。封廣恩伯,祿九百石,世指揮同知。永樂八年從北征,督右掖。失律議罪,既而宥之。二十一年偕隆平侯張信理永平、山海邊務。明年復從北征,至懷來,以疾還。才悃愊無華,不為苟合,亦不輕訾毀人,甚為仁宗所重。宣德五年卒。 贊曰:惠帝承太祖遺威餘烈,國勢初張,仁聞昭宣,衆心悅附。成祖奮起方隅,冒不韙以爭天下,未嘗有萬全之計也。乃道衍首贊密謀,發機決策,張玉、朱能之輩戮力行間,轉戰無前,隕身不顧。於是收勁旅,摧雄師,四年而成帝業。意者天之所興,羣策羣力,應時並濟。諸人之得為功臣首也,可不謂厚幸哉。 張武 陳珪 孟善 鄭亨 徐忠 郭亮趙彝 張信唐雲 徐祥 李濬 孫巖房勝 陳旭 陳賢 張興 陳志 王友 張武,瀏陽人。豁達有勇力,稍涉書史。為燕山右護衞百戶。從成祖起兵,克薊州,取雄縣,戰月漾橋,乘勝抵鄚州。與諸將敗耿炳文於真定。夾河之戰,帥壯士為前鋒,突陣,佯敗走。南軍追之,武還擊,南軍遂潰。攻西水寨,前軍夜失道,南軍來追。武引兵伏要路,擊却之。戰小河,陳文歿於陣,武帥敢死士自林間突出,與騎兵合,大破南軍,斬首二萬級,溺死無算。累授都督同知。 成祖即位,論功封成陽侯,祿千五百石,位次朱能下。是時侯者,陳珪、鄭亨、孟善、火真、顧成、王忠、王聰、徐忠、張信、李遠、郭亮、房寬十三人,武為第一。還守北平。永樂元年十月卒。出內廐馬以賻,贈潞國公,諡忠毅。無子,爵除。 陳珪,泰州人。洪武初,從大將軍徐達平中原,授龍虎衞百戶,改燕山中護衞。從成祖出塞為前鋒,進副千戶。已,從起兵,積功至指揮同知,還佐世子居守。累遷都督僉事,封泰寧侯,祿千二百石,佐世子居守如故。 永樂四年董建北京宮殿,經畫有條理,甚見獎重。八年,帝北征,偕駙馬都尉袁容輔趙王留守北倞。十五年命鑄繕工印給珪,並設官屬,兼掌行在後府。十七年四月卒,年八十五。贈靖國公,諡忠襄。 子瑜嗣。二十年從北征。失律,下獄死。兄子鐘嗣。再傳至瀛,歿土木,贈寧國公,諡恭愍。弟涇嗣。天順六年鎮廣西。明年九月,瑤賊作亂,涇將數千人駐梧州。是冬,大籐賊數百人夜入城,殺掠甚衆。涇擁兵不救,徵還,下獄論斬,尋宥之。卒,子桓嗣。弘治初,鎮寧夏。中貴人多以所親冒功賞。桓拒絕之,為所譖,召還,卒。數傳至延祚,明亡,爵除。 孟善,海豐人,仕元為山東樞密院同僉。明初歸附,從大軍北征,授定遠衞百戶。從平雲南,進燕山中護衞千戶。燕師起,攻松亭關,戰白溝河,皆有功。已,守保定。南軍數萬攻城,城中兵纔數千,善固守,城完。累遷右軍都督同知。封保定侯,祿千二百石。永樂元年鎮遼東。七年召還北京,鬚眉皓白。帝憫之,命致仕。十年六月卒。贈滕國公,諡忠勇。 子瑛嗣。將左軍,再從北征,督運餉。仁宗即位,為左參將,鎮交阯。坐庶兄常山護衞指揮賢永樂中謀立趙王事,並奪爵,毀其券,謫雲南。宣德六年放還,充為事官於宣府。英宗即位,授京衞指揮使。卒,子俊嗣官。天順初,以恩詔與伯爵。卒,子昂嗣。卒,爵除。 鄭亨,合肥人。父用,洪武時,積功為大興左衞副千戶。請老,亨嗣職。洪武二十五年應募持檄諭韃靼,至斡難河。還,遷密雲衞指揮僉事。 燕師起,以所部降。戰真定,先登,進指揮使。襲大寧,至劉家口,諸將將攻關。成祖慮守關卒走報大寧得為備,乃令亨將勁騎數百,卷旆登山,潛出關後,斷其歸路,急攻之,悉縛守關者,遂奄至大寧,進北平都指揮僉事。夜帥衆破鄭村壩兵,西破紫荊關,掠廣昌,取蔚州,直抵大同。還戰白溝河,逐北至濟南,進都指揮同知。攻滄州,軍北門,扼餉道東昌。戰敗,收散卒,還軍深州。明年戰夾河、藁城,略地至彰德,耀兵河上。還屯完縣。明年從破東平、汶上,軍小河。戰敗,王真死,諸將皆欲北還,惟亨與朱能不可。入京師,歷遷中府左都督,封武安侯,祿千五百石,予世券。留守北京。時父用猶在,受封爵視亨。 永樂元年充總兵官,帥武成侯王聰、安平侯李遠備宣府。亨至邊,度宣府、萬全、懷來形便,每數堡相距,中擇一堡可容數堡士馬者,為高城深池,浚井蓄水,謹瞭望。寇至,夜舉火,晝鳴礮,併力堅守,規畫周詳,後莫能易。三年二月召還,旋遣之鎮。 七年秋,備邊開平。明年,帝北征,命亨督運。出塞,將右哨,追敗本雅失里。大軍與阿魯台遇。亨帥衆先,大破之。論功為諸將冠。其冬仍出鎮宣府。十二年復從北征,領中軍。戰忽失溫,追敵中流矢却,復與大軍合破之。二十年復從出塞,將左哨,帥卒萬人,治龍門道過軍,破兀良哈於屈裂河。將輜重還,擊破寇之追躡者,仍守開平。成祖凡五出塞,亨皆在行。 仁宗即位,鎮大同。洪熙元年二月頒制諭及將軍印於各邊總兵官。亨佩征西前將軍印。在鎮墾田積穀,邊備完固,自是大同希寇患。宣德元年召掌行後府事。已,仍鎮大同,轉餉宣府。招降迤北部長四十九人,請於朝,厚撫之,歸附者相屬。九年二月卒於鎮。 亨嚴肅重厚,善撫士卒,恥掊克。在大同時,鎮守中官撓軍政,亨裁之以理,其人不悅,然其卒也,深悼惜之。贈漳國公,諡忠毅。妾張氏,自經以殉,贈淑人。子能嗣,傳爵至明亡。 徐忠,合肥人,襲父爵為河南衞副千戶。累從大軍北征,多所俘獲,進濟陽衞指揮僉事。洪武末,鎮開平。燕兵破居庸、懷來,忠以開平降。從徇灤河,與陳旭拔其城。李景隆攻北平,燕師自大寧還救。至會州,置五軍。張玉將中軍,朱能將左軍,李彬將右軍,房寬將後軍,忠號驍勇,使將前軍。遂敗陳暉於白河,破景隆於鄭村壩。白溝河之戰,忠單騎突陣。一指中流矢,未暇去鏃,急抽刀斷之,控滿疾驅,殊死戰。燕王乘高見之,謂左右曰:「真壯士也。」進攻濟南,克滄州,大戰東昌、夾河。攻彰德,破西水寨,克東阿、東平、汶上,大戰靈璧。遂從渡江入京師。自指揮同知累遷都督僉事,封永康侯,祿一千一百石,予世券。 忠每戰,摧鋒跳盪,為諸將先。而馭軍甚嚴,所過無擾。善撫降附,得其死力。事繼母以孝聞。夜歸必揖家廟而後入。儉約恭謹,未嘗有過。成祖北巡,以忠老成,輔太子監國。永樂十一年八月卒。贈蔡國公,諡忠烈。 傳爵至裔孫錫登,崇禎末,死於賊。從兄錫胤嘗襲侯,卒,無子。其妻朱氏,成國公純臣女也。夫歿,樓居十餘年,不履地。城陷,捧廟主自焚死。 郭亮,合肥人,為永平衞千戶。燕兵至永平,與指揮趙彝以城降,即命為守。時燕師初起,先略定旁郡邑,既克居庸、懷來,山後諸州皆下。而永平地接山海關,障隔遼東,既降,北平益無患,成祖遂南敗耿炳文於真定。既而遼東鎮將江陰侯吳高、都督楊文等圍永平,亮拒守甚固。援師至,內外合擊,高退走。未幾,高中讒罷,楊文代將,復率衆來攻。亮及劉江合擊,大敗之。累進都督僉事。成祖即位,以守城功封成安侯,祿千二百石,世伯爵。永樂七年守開平,以不檢聞。二十一年三月卒。贈興國公,諡忠壯。妾韓氏自經以殉,贈淑人。 子晟當嗣伯,仁宗特命嗣侯。宣德五年坐扈駕先歸革爵,尋復之。無子,弟昂嗣伯,傳爵至明亡。 趙彝,虹人。洪武時,為燕山右衞百戶。從傅友德北征,城宣府、萬全、懷來,擢永平衞指揮僉事。降燕,歷諸戰皆有功,累遷都指揮使。成祖稱帝,封忻城伯,祿千石。永樂八年鎮宣府。嘗從北征,坐盜餉下獄,得釋。尋以呂梁洪湍險,命彝鎮徐州經理。復以擅殺運丁,盜官糧,為都御史李慶所劾。命法司論治,復得釋。仁宗立,召還。宣德初卒。子榮嗣。數傳至之龍,崇禎末,協守南京。大清兵下江南,之龍迎降。 張信,臨淮人。父興,永寧衞指揮僉事。信嗣官,移守普定、平越,積功進都指揮僉事。 惠帝初即位,大臣薦信謀勇,調北平都司。受密詔,令與張昺、謝貴謀燕王。信憂懼不知所為。母怪問之,信以告。母大驚曰:「不可。汝父每言王氣在燕。汝無妄舉,滅家族。」成祖稱病,信三造燕邸,辭不見。信固請,入拜牀下,密以情輸成祖。成祖戄然起立,召諸將定計起兵,奪九門。成祖入京師,論功比諸戰將,進都督僉事,封隆平侯,祿千石,與世伯券。 成祖德信甚,呼為「恩張」。欲納信女為妃,信固辭。以此益見重。凡察藩王動靜諸密事,皆命信。信怙寵頗驕。永樂八年冬,都御史陳瑛言信無汗馬勞,忝冒侯爵,恣肆貪墨,強占丹陽練湖八十餘里,江陰官田七十餘頃,請下有司驗治。帝曰:「瑛言是也。昔中山王有沙洲一區,耕農水道所經,家僮阻之以擅利。王聞,即歸其地於官。今信何敢爾!」命法司雜治之,尋以舊勳不問。 二十年從北征,督運餉。大閱於隰寧,信辭疾不至,謫充辦事官。已而復職。仁宗即位,加少師,並支二俸,與世侯券。宣德元年從征樂安。三年,帝巡邊,征兀良哈,命居守。明年督軍萬五千人浚河西務河道。正統七年五月卒於南京。贈鄖國公,諡恭僖。 子鏞,自立功為指揮僉事,先卒。子淳嗣,傳爵至明亡。 有唐雲者,燕山中護衞指揮也,不知所自起。成祖既殺張昺、謝貴等,將士猶據九門,閉甕城,陳戈戟內向。張玉等夜襲之,已克其八,惟西直門不下。成祖令雲解甲,騎馬導從如平時,諭守者曰:「天子已聽王自制一方。汝等急退,後者戮。」雲於諸指揮中年最長,素信謹,將士以為不欺,遂散。時衆心未附,雲告以天意所嚮,衆乃定。雲從成祖久,出入左右,甚見倚任。先後出師,皆留輔世子。南兵數攻城,拒守甚力,戰未嘗失利,累遷都指揮使。成祖稱帝,封新昌伯,世指揮使。明年七月卒。賜賚甚厚。 徐祥,大冶人。初仕陳友諒,歸太祖於江州,積功至燕山右護衞副千戶。成祖以其謹直,命侍左右。從起兵,轉戰四年,皆有功,累進都指揮使。成祖即位,論功封興安伯,祿千石。時封伯者,祥及徐理、李濬、張輔、唐雲、譚忠、孫巖、房勝、趙彝、陳旭、劉才、茹瑺、王佐、陳瑄十四人,祥第一。祥在諸將中年稍長。及封,益勤慎。永樂二年五月卒。年七十三。 孫亨嗣。十二年從北征,為中軍副將。至土剌河,獲馬三千。還守開平,將輕騎往來興和、大同備邊。後屢從出塞。宣德元年以右副將征交阯,無功,奪爵。英宗即位,復之。正統九年征兀良哈,出界嶺口、河北川,進侯,出鎮陝西,召還。天順初卒,諡武襄。 子賢嗣伯,以跛免朝謁,給半祿,卒。子盛嗣,卒,無子。再從弟良嗣。良祖母,故小妻也。繼祖母,定襄伯郭登女,至是其孫爭襲。朝議以郭氏初嘗適人,法不當為正嫡,良竟得嗣。良時年五十,家貧,傭大中穚汲水。都督府求興安伯後,良乃謝其隣而去,僉書南京中府。忤劉瑾,革祿二百石。傳爵至明亡。 李濬,和州人。父旺,洪武中燕山左護衞副千戶。濬嗣官,從起兵,奪九門。招募薊州、永平壯勇數千人,破南軍於真定。從收大寧。鄭村壩之戰,帥精騎突陣。衆鼓譟乘之,大捷。轉戰山東,為前鋒。至小河,猝與南軍遇,帥敢死士先斷河橋,南軍不能爭。成祖至,遂大敗之。累遷都指揮使,封襄城伯,祿千石。永樂元年出鎮江西。永新盜起,捕誅其魁。尋召還。三年十一月卒。 子隆,字彥平,年十五嗣封。雄偉有將略。數從北征,出奇料敵,成祖器之。既遷都,以南京根本地,命隆留守。仁宗即位,命鎮山海關。未幾,復守南京。隆讀書好文,論事侃侃,清慎守法,尤敬禮士大夫。在南京十八年,前後賜璽書二百餘。及召還,南都民流涕送之江上。正統五年入總禁軍。十一年巡大同邊,賜寶刀一,申飭戒備,內外凜凜。訖還,不僇一人。明年卒。子珍嗣。歿於土木,贈侯,諡悼僖。無子。 弟瑾嗣。成化三年,四川都掌蠻叛。命佩征夷將軍印,充總兵官往討,兵部尚書程信督之。師至永寧,分六路進。瑾與信居中節制,盡破諸蠻寨。前後斬首四千五百有奇,獲鎧仗牲畜無算。分都掌地,設官建治控制之。師還,進侯,累加太保。弘治二年卒。贈芮國公,諡壯武。瑾性寬弘,能下士。兄璉以貌寢,不得嗣。瑾敬禮甚厚。璉卒,撫其子鄌如己子。瑾子黼嗣伯,數年卒。無子,鄌得嗣。 四傳至守錡,累典營務,加太子少保。崇禎初,總督京營,坐營卒為盜落職,憂憤卒。子國禎嗣。有口辯。嘗召對,指陳兵事甚悉,帝信以為才。十六年命總督京營,倚任之,而國禎實無他能。明年三月,李自成犯京師,三大營兵不戰而潰。再宿,城陷。賊勒國禎降,國禎解甲聽命。責賄不足,被拷折踝,自縊死。 孫巖,鳳陽人。從太祖渡江,累官燕山中護衞千戶,致仕。燕師起,通州守將房勝以城降。王以巖宿將,使與勝協守。南軍至,攻城甚急,樓堞皆毀。巖、勝多方捍禦。已,復突門力戰,追奔至張家灣,獲餉舟三百。累擢都指揮僉事。論功,以舊臣有守城功,封應城伯,祿千石。永樂十一年備開平,旋移通州。以私憾椎殺千戶,奪爵,安置交阯。已而復之,十六年卒。贈侯,諡威武。子亨嗣,傳至明亡,爵除。 房勝,景陵人。初從陳友諒。來歸,累功至通州衞指揮僉事。燕兵起北平,勝首以通州降。成祖即位,以守城功,封富昌伯,祿千石,世指揮使。永樂四年卒。 陳旭,全椒人。父彬,從太祖為指揮僉事。旭嗣官,為會州衞指揮同知。舉城降燕。從徇灤河,功多。力戰真定。守德州,盛庸兵至,棄城走。置不問。從入京師,封雲陽伯,祿千石。 永樂元年命巡視中都及直隸衞所軍馬城池。四年從英國公張輔征交阯,為右參將。偕豐城侯李彬破西都。師還,與彬各加祿五百石。已而陳季擴叛,復從輔往剿。輔還,又命副沐晟。八年以疾卒於軍。無子,封絕。 陳賢,壽州人。初從太祖立功,授雄武衞百戶。從征西番、雲南,北征至捕魚兒海,皆有功。歷燕山右護衞指揮僉事。燕師起,從諸將轉戰,常突陣陷堅。軍中稱其驍勇。累遷都督僉事。永樂元年四月,成祖慮功臣封有遺闕,令丘福等議。福等言都督僉事李彬功不在房寬下,涇國公子懋、金鄉侯子通俱未襲爵,而陳賢、張興、陳志、王友功與劉才等。於是封彬豐城侯,懋、通與賢等四人並封伯,祿皆千石。賢封榮昌伯。八年充神機將軍,從北征。十三年十一月卒。 子智,前立功為常山右護衞指揮,嗣父爵。宣德中以參將佩征夷將軍印,鎮交阯。怯不任戰。又與都督方政相失。黎利勢盛,不能禦,敗績。奪爵,充為事官。從王通立功。尋以棄地還,下獄,得釋。正統初,復為指揮使。 張興,壽州人。起卒伍,為燕山左護衞指揮僉事。從起兵,功多,累遷都指揮同知。從子勇有力敢戰,從興行陣為肘腋。興嘗單騎追敵,被數十創,傷重不任戰。以勇嗣指揮使,代將其兵。再論功,興封安鄉伯。永樂五年正月卒。無子。 勇嗣。永樂八年從北征,失律,謫交阯。赦還復爵,卒。子安嗣。正統十三年鎮廣東。黃蕭養寇廣州,安帥舟師遇賊於戙船澳。安方醉臥,官軍不能支,退至沙角尾。賊薄之,軍潰,安溺死。傳爵至光燦,死流寇。 陳志,巴人。洪武中,為燕山中護衞指揮僉事。從起兵,累遷都指揮同知,封遂安伯。志素以恭謹受知,戮力戎行,始終不懈。永樂八年五月卒。 孫瑛嗣。屢從出塞,鎮永平、山海、薊州,城雲州、獨石。爽闓有將材,然貪殘,人多怨者。卒,子塤嗣。歿於土木,諡榮懷。弟韶嗣。卒,孫鏸嗣。總薊州兵。朶顏入寇,禦却之。嘉靖初,叙奉迎功,加太子太保,進少保,委寄亞武定侯郭勛。嗣伯六十餘年卒。又五傳而明亡。 王友,荊州人。襲父職為燕山護衞百戶。從起兵,定京師,論功當侯,以驕縱授都指揮僉事。及丘福等議上,乃封清遠伯。明年充總兵官,帥舟師沿海捕倭。倭數掠海上,友無功,帝切責之。已,大破倭。帝喜,降敕褒勞,尋召還。四年從征交阯,與指揮柳琮合兵破籌江柵,困枚、普賴諸山,斬首三萬七千餘級。六年七月進侯,加祿五百石,與世券。明年再征交阯,為副總兵。 八年還,從北征,督中軍。別與劉才築城飲馬河上。會知院失乃干欲降,帝令友將士卒先行,諭以遇敵相機剿滅。友等至,與敵相距一程,迂道避之應昌。軍中乏食,多死者。帝震怒,屢旨切責,奪其軍屬張輔。還令羣臣議罪,已而赦之。十二年坐妾告友夫婦誹謗。有驗,奪爵。未幾卒。仁宗即位,官其子順為指揮僉事。 贊曰:張武、陳珪諸人,或從起藩封,或率先歸附,皆偏裨列校,非有勇略智計稱大將材也。一旦遘風雲之會,剖符策功,號稱佐命,與太祖開國諸臣埒,酬庸之義不亦厚歟。 解縉 黃淮 胡廣 金幼孜 胡儼 解縉,字大紳,吉水人。祖子元,為元安福州判官。兵亂,守義死。父開,太祖嘗召見論元事,欲官之,辭去。 縉幼穎敏,洪武二十一年舉進士。授中書庶吉士。甚見愛重,常侍帝前。一日,帝在大庖西室,諭縉:「朕與爾義則君臣,恩猶父子,當知無不言。」縉即日上封事萬言,略曰: 臣聞令數改則民疑,刑太繁則民玩。國初至今,將二十載,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嘗聞陛下震怒,鋤根翦蔓,誅其姦逆矣。未聞褒一大善,賞延於世,復及其鄉,終始如一者也。 臣見陛下好觀說苑、韻府雜書與所謂道德經、心經者,臣竊謂甚非所宜也。說苑出於劉向,多戰國縱橫之論。韻府出元之陰氏,抄輯穢蕪,略無可採。陛下若喜其便於檢閱,則願集一二志士儒英,臣請得執筆隨其後,上泝唐、虞、夏、商、周、孔,下及關、閩、濂、洛,根實精明,隨事類別,勒成一經,上接經史,豈非太平制作之一端歟?又今六經殘缺。禮記出於漢儒,踳駁尤甚,宜及時刪改。訪求審樂之儒,大備百王之典,作樂書一經以惠萬世。尊祀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禹、湯、文、武、臯陶、伊尹、太公、周公、稷、契、夷、益、傅說、箕子於太學。孔子則自天子達於庶人,通祀以為先師,而以顏、曾、子思、孟子配。自閔子以下,各祭於其鄉。魯之闕里,仍建叔梁紇廟,贈以王爵,以顏路、曾晳、孔鯉配。一洗歷代之因仍,肇起天朝之文獻,豈不盛哉! 若夫祀天宜復掃地之規,尊祖宜備七廟之制。奉天不宜為筵宴之所,文淵未備夫館閣之隆。太常非俗樂之可肄,官妓非人道之所為。禁絕倡優,易置寺閹。執戟陛墀,皆為吉士,虎賁趣馬,悉用俊良。除山澤之禁稅,蠲務鎮之征商。木輅朴居,而土木之工勿起。布墾荒田,而四裔之地勿貪。釋、老之壯者驅之,俾復於人倫。經咒之妄者火之,俾絕其欺誑。絕鬼巫,破淫祀,省冗官,減細縣,痛懲法外之威刑,永革京城之工役。流十年而聽復,杖八十以無加。婦女非帷薄不修,毋令逮繫。大臣有過惡當誅,不宜加辱。治曆明時,授民作事,但申播植之宜,何用建除之謬。所宜著者,日月之行,星辰之次,仰觀俯察,事合逆順,七政之齊,正此類也。 近年以來,臺綱不肅,以刑名輕重為能事,以問囚多寡為勳勞,甚非所以勵清要、長風采也。御史糾彈,皆承密旨,每聞上有赦宥,則必故為執持,意謂如此,則上恩愈重。此皆小人趨媚効勞之細術,陛下何不肝膽而鏡照之哉。 陛下進人不擇賢否,授職不量重輕。建不為君用之法,所謂取之盡錙銖,置朋姦倚法之條,所謂用之如泥沙。監生進士,經明行修,而多屈於下僚。孝廉人材,冥蹈瞽趨,而或布於朝省。椎埋嚚悍之夫,闒茸下愚之輩,朝捐刀鑷,暮擁冠裳,左棄筐篋,右綰組符。是故賢者羞為之等列,庸人悉習其風流。以貪婪苟免為得計,以廉潔受刑為飾辭。出於吏部部者無賢否之分,入於刑部者無枉直之判。天下皆謂陛下任喜怒為生殺,而不知皆臣下之乏忠良也。 古者善惡,鄉鄰必記。今雖有申明旌善之舉,而無黨庠鄉學之規,互知之法雖嚴,訓告之方未備。臣欲求古人治家之禮,睦鄰之法,若古藍田呂氏之鄉約,今義門鄭氏之家範,布之天下。世臣大族,率先以勸,旌之復之,為民表帥,將見作新於變,至於比屋可封不難矣。 陛下天資至高,合於道微。神怪妄誕,臣知陛下洞矚之矣。然猶不免所謂神道設教者,臣謂不必然也。一統之輿圖已定矣,一時之人心已服矣,一切之姦雄已慴矣。天無變災,民無患害,聖躬康寧,聖子聖孫繼繼繩繩,所謂得真符者矣。何必興師以取寶為名,諭衆以神仙為徵應也哉。 臣觀地有盛衰,物有盈虛,而商稅之征,率皆定額。是使其或盈也,姦黠得以侵欺;其歉也,良善困於補納。夏稅一也,而茶椒有糧,菓絲有稅。既稅於所產之地,又稅於所過之津,何其奪民之利至於如此之密也。且多貧下之家,不免拋荒之咎。今日之土地,無前日之生植,而今日之徵聚,有前日之稅糧。或賣產以供稅,產去而稅存;或賠辦以當役,役重而民困。土田之高下不均,起科之輕重無別,膏腴而稅反輕,瘠鹵而稅反重。欲拯困而革其弊,莫若行授田均田之法,兼行常平義倉之舉。積之以漸,至有九年之食無難者。 臣聞仲尼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近世狃於晏安,墮名城,銷鋒鏑,禁兵諱武,以為太平。一旦有不測之虞,連城望風而靡。及今宜敕有司整葺,寬之以歲月,守之以里胥,額設弓手,兼教民兵。開武舉以收天下之英雄,廣鄉校以延天下之俊乂。古時多有書院學田,貢士有莊,義田有族,皆宜興復而廣益之。 夫罪人不孥,罰弗及嗣。連坐起於秦法,孥戮本於偽書。今之為善者妻子未必蒙榮,有過者里胥必陷其罪。況律以人倫為重,而有給配婦女之條,聽之於不義,則又何取夫節義哉。此風化之所由也。 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尚書、侍郎,內侍也,而以加於六卿。郎中、員外,內職也,而以名於六屬。御史詞臣,所以居寵臺閣,郡守縣令,不應迴避鄉邦。同寅協恭,相倡以禮。而今內外百司捶楚屬官,甚於奴隸。是使柔懦之徒,蕩無廉恥,進退奔趨,肌膚不保,甚非所以長孝行、勵節義也。臣以為自今非犯罪惡解官,笞杖之刑勿用,催科督厲,小有過差,蒲鞭示辱,亦足懲矣。 臣但知罄竭愚衷,急於陳獻,略無次序,惟陛下幸垂鑒焉。 書奏,帝稱其才。已,復獻太平十策,文多不錄。 縉嘗入兵部索皂隸,語嫚。尚書沈溍以聞。帝曰:「縉以冗散自恣耶。」命改為御史。韓國公李善長得罪死,縉代郎中王國用草疏白其冤。又為同官夏長文草疏,劾都御史袁泰。泰深銜之。時近臣父皆得入覲。縉父開至,帝謂曰:「大器晚成,若以而子歸,益令進學,後十年來,大用未晚也。」 歸八年,太祖崩,縉入臨京師。有司劾縉違詔旨,且母喪未葬,父年九十,不當舍以行。謫河州衞吏。時禮部侍郎董倫方為惠帝所信任,縉因寓書於倫曰:「縉率易狂愚,無所避忌,數上封事,所言分封勢重,萬一不幸,必有厲長、吳濞之虞。恒哈术來歸,欽承顧問,謂宜待之有禮,稍忤機權,其徒必貳。此類非一,頗皆億中。又嘗為王國用草諫書,言韓國事,為詹徽所疾,欲中以危法。伏蒙聖恩,申之慰諭,重以鏹賜,令以十年著述,冠帶來廷。元史舛誤,承命改修,及踵成宋書,刪定禮經,凡例皆已留中。奉親之暇,杜門纂述,漸有次第,洊將八載。賓天之訃忽聞,痛切欲絕。母喪在殯,未遑安厝,家有九十之親,倚門望思,皆不暇戀,冀一拜山陵,隕淚九土。何圖詿誤,蒙恩遠行。揚、粵之人,不耐寒暑,復多疾病,俯仰奔趨,伍於吏卒,誠不堪忍。晝夜涕泣,恆懼不測,負平生之心,抱萬古之痛。是以數鳴知感。冀還京師,得望天顏,或遂南還,父子相見,即更生之日也。」倫乃薦縉,召為翰林待詔。 成祖入京師,擢侍讀,命與黃淮、楊士奇、胡廣、金幼孜、楊榮、胡儼並直文淵閣,預機務。內閣預機務自此始。 尋進侍讀學士,奉命總裁太祖實錄及列女傳。書成,賜銀幣。永樂二年,皇太子立,進縉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帝嘗召縉等曰:「爾七人朝夕左右,朕嘉爾勤慎,時言之宮中。恒情,慎初易,保終難,願共勉焉。」因各賜五品服,命七人命婦朝皇后於柔儀殿,后勞賜備至。又以立春日賜縉等金綺衣,與尚書埒。縉等入謝,帝曰:「代言之司,機密所繫,且旦夕侍朕,裨益不在尚書下也。」一日,帝御奉天門,諭六科諸臣直言,因顧縉等曰:「王、魏之風,世不多有。若使進言者無所懼,聽言者無所忤,天下何患不治,朕與爾等共勉之。」其年秋,胡儼出為祭酒,縉等六人從容獻納。帝嘗虛己以聽。 縉少登朝,才高,任事直前,表裏洞達。引拔士類,有一善稱之不容口。然好臧否,無顧忌,廷臣多害其寵。又以定儲議,為漢王高煦所忌,遂致敗。先是,儲位未定,淇國公丘福言漢王有功,宜立。帝密問縉。縉稱:「皇長子仁孝,天下歸心。」帝不應。縉又頓首曰:「好聖孫。」謂宣宗也。帝頷之。太子遂定。高煦由是深恨縉。會大發兵討安南,縉諫。不聽。卒平之,置郡縣。而太子既立,又時時失帝意。高煦寵益隆,禮秩踰嫡。縉又諫曰:「是啟爭也,不可。」帝怒,謂其離間骨肉,恩禮寖衰。四年賜黃淮等五人二品紗羅衣,而不及縉。久之,福等議稍稍傳達外廷,高煦遂譖縉洩禁中語。明年,縉坐廷試讀卷不公,謫廣西布政司參議。既行,禮部郎中李至剛言縉怨望,改交阯,命督餉化州。 永樂八年,縉奏事入京,值帝北征,縉謁皇太子而還。漢王言縉伺上出,私覲太子,徑歸,無人臣禮。帝震怒。縉時方偕檢討王偁道廣東,覽山川,上疏請鑿贛江通南北。奏至,逮縉下詔獄,拷掠備至。詞連大理丞湯宗,宗人府經歷高得暘,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編修朱紘,檢討蔣驥、潘畿、蕭引高幷及至剛,皆下獄。汝玉、貫、紘、引高、得暘皆瘐死。十三年,錦衣衞帥紀綱上囚籍。帝見縉姓名曰:「縉猶在耶?」綱遂醉縉酒,埋積雪中,立死。年四十七。籍其家,妻子宗族徙遼東。 方縉居翰林時,內官張興恃寵笞人左順門外。縉叱之,興斂手退。帝嘗書廷臣名,命縉各疏其短長。縉言:「蹇義天資厚重,中無定見。夏原吉有德量,不遠小人。劉儁有才幹,不知顧義。鄭賜可謂君子,頗短於才。李至剛誕而附勢,雖才不端。黃福秉心易直,確有執守。陳瑛刻於用法,尚能持廉。宋禮戇直而苛,人怨不卹。陳洽疏通警敏,亦不失正。方賓簿書之才,駔儈之心。」帝以付太子,太子因問尹昌隆、王汝玉。縉對曰:「昌隆君子而量不弘。汝玉文翰不易得,惜有市心耳。」後仁宗即位,出縉所疏示楊士奇曰:「人言縉狂,觀所論列,皆有定見,不狂也。」詔歸縉妻子宗族。 縉初與胡廣同侍成祖宴。帝曰:「爾二人生同里,長同學,仕同官。縉有子,廣可以女妻之。」廣頓首曰:「臣妻方娠,未卜男女。」帝笑曰:「定女矣。」已而果生女,遂約婚。縉敗,子禎亮徙遼東,廣欲離婚。女截耳誓曰:「薄命之婚,皇上主之,大人面承之,有死無二。」及赦還,卒歸禎亮。 正統元年八月詔還所籍家產。成化元年復縉官,贈朝議大夫。始縉言漢王及安南事得禍。後高煦以叛誅。安南數反,置吏未久,復棄去。悉如縉言。 縉兄綸,洪武中,亦官御史,性剛直。後改應天教授。子禎期,以書名。 黃淮,字宗豫,永嘉人。父性,方國珍據溫州,遁跡避偽命。 淮舉洪武末進士,授中書舍人。成祖即位,召對稱旨,命與解縉常立御榻左,備顧問。或至夜分,帝就寢,猶賜坐榻前語,機密重務悉預聞。既而與縉等六人並直文淵閣,改翰林編修,進侍讀。議立太子,淮請立嫡以長。太子立,遷左庶子兼侍讀。永樂五年,解縉黜,淮進右春坊大學士。明年與胡廣、金幼孜、楊榮、楊士奇同輔導太孫。七年,帝北巡,命淮及蹇義、金忠、楊士奇輔皇太子監國。十一年再北巡,仍留守。明年,帝征瓦剌還,太子遣使迎稍緩,帝重入高煦譖,悉徵東宮官屬下詔獄,淮及楊溥、金問皆坐繫十年。 仁宗即位,復官。尋擢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與楊榮、金幼孜、楊士奇同掌內制。丁母憂,乞終制。不許。明年進少保、戶部尚書,兼大學士如故。仁宗崩,太子在南京。漢王久蓄異志,中外疑懼,淮憂危嘔血。宣德元年,帝親征樂安,命淮居守。明年以疾乞休,許之。父性年九十,奉養甚歡。及性卒,賜葬祭,淮詣闕謝。值燈時,賜遊西苑,詔乘肩輿登萬歲山。命主會試。比辭歸,餞之太液池,帝為長歌送之,且曰:「朕生日,卿其復來。」明年入賀。英宗立,再入朝。正統十四年六月卒。年八十三,諡文簡。 淮性明果,達於治體。永樂中,長沙妖人李法良反。仁宗方監國,命豐城侯李彬討之。漢王忌太子有功,詭言彬不可用。淮曰:「彬,老將,必能滅賊,願急遣。」彬卒擒法良。又時有告黨逆者。淮言於帝曰:「洪武末年已有敕禁,不宜復理。」吏部追論「靖難」兵起時,南人官北地不即歸附者,當編戍。淮曰:「如是,恐示人不廣。」帝皆從之。阿魯台歸款,請得役屬吐蕃諸部。求朝廷刻金作誓詞,磨其金酒中,飲諸酋長以盟。衆議欲許之。淮曰:「彼勢分則易制,一則難圖矣。」帝顧左右曰:「黃淮論事,如立高岡,無遠不見。」西域僧大寶法王來朝,帝將刻玉印賜之,以璞示淮。淮曰:「朝廷賜諸番制敕,用『敕命』、『廣運』二寶。今此玉較大,非所以示遠人、尊朝廷。」帝嘉納。其獻替類如此。然量頗隘。同列有小過,輒以聞。或謂解縉之謫,淮有力焉。其見疎於宣宗也,亦謂楊榮言淮病瘵,能染人云。 胡廣,字光大,吉水人。父子祺,名壽昌,以字行。陳友諒陷吉安,太祖遣兵復之,將殺脅從者千餘人。子祺走謁帥,力言不可,得免。洪武三年以文學選為御史,上書請都關中。帝稱善,遣太子巡視陝西,後以太子薨,不果。子祺出為廣西按察僉事,改知彭州。所至平冤獄,毀淫祀,修廢堰,民甚德之。遷延平知府,卒於任。廣,其次子也。建文二年廷試,時方討燕,廣對策有「親藩陸梁,人心搖動」語,帝親擢廣第一,賜名靖,授翰林修撰。 成祖即位,廣偕解縉迎附,擢侍講,改侍讀,復名廣,遷右春坊右庶子。永樂五年進翰林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帝北征,與楊榮、金幼孜從。數召對帳殿,或至夜分。過山川阨塞,立馬議論,行或稍後,輒遣騎四出求索。嘗失道,脫衣乘驏馬渡河,水沒馬及腰以上,帝顧勞良苦。廣善書,每勒石,皆命書之。十二年再北征,皇長孫從,命廣與榮、幼孜軍中講經史。十四年進文淵閣大學士,兼職如故。帝徵烏思藏僧作法會,為高帝、高后薦福,言見諸祥異。廣乃獻聖孝瑞應頌。帝綴為佛曲,令宮中歌舞之。禮部郎中周訥請封禪。廣言其不可,遂不許。廣上却封禪頌,帝益親愛之。 廣性縝密。帝前所言及所治職務,出未嘗告人。時人以方漢胡廣。然頗能持大體。奔母喪還朝,帝問百姓安否。對曰:「安,但郡縣窮治建文時姦黨,株及支親,為民厲。」帝納其言。十六年五月卒,年四十九。贈禮部尚書,諡文穆。文臣得諡,自廣始。喪還,過南京,太子為致祭。明年官其子穜翰林檢討。仁宗立,加贈廣少師。 金幼孜,名善,以字行,新淦人。建文二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成祖即位,改翰林檢討,與解縉等同直文淵閣,遷侍講。時翰林坊局臣講書東宮,皆先具經義,閣臣閱正,呈帝覽,乃進講。解縉書,楊士奇易,胡廣詩,幼孜春秋,因進春秋要旨三卷。 永樂五年遷右諭德兼侍講,因諭吏部,直內閣諸臣胡廣、金幼孜等考滿,勿改他任。七年從幸北京。明年北征,幼孜與廣、榮扈行,駕駐清水源,有泉湧出。幼孜獻銘,榮獻詩,皆勞以上尊。帝重幼孜文學,所過山川要害,輒命記之。幼孜據鞍起草立就。使自瓦剌來,帝召幼孜等傍輿行,言敵中書,親倚甚。嘗與廣、榮及侍郎金純失道陷谷中。暮夜,幼孜墜馬,廣、純去不顧。榮為結鞍行,行又輒墜,榮乘以己騎,明日始達行在所。是夜,帝遣使十餘輩迹榮、幼孜,不獲。比至,帝喜動顏色。自後北征皆從,所撰有北征前後二錄。十二年命與廣、榮等纂五經四書性理大全,遷翰林學士。十八年與榮並進文淵閤大學士。 二十二年從北征,中道兵疲,帝以問羣臣。莫敢對,惟幼孜言不宜深入。不聽。次開平,帝謂榮、幼孜曰:「朕夢神人語上帝好生者再,是何祥也?」榮、幼孜對曰:「陛下此舉,固在除暴安民。然火炎崑岡,玉石俱燬,惟陛下留意。」帝然之,即命草詔,招諭諸部。還軍至榆木川,帝崩。祕不發喪。榮訃京師,幼孜護梓宮歸。 仁宗即位,拜戶部右侍郎兼文淵閣大學士。尋加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學士。是年十月命幼孜、榮、士奇會錄罪囚於承天門外。詔法司,錄重囚必會三學士,委寄益隆。帝御西角門閱廷臣制誥,顧三學士曰:「汝三人及蹇、夏二尚書,皆先帝舊臣,朕方倚以自輔。嘗見前代人主惡聞直言,雖素所親信,亦畏威順旨,緘默取容。賢良之臣,言不見聽,退而杜口。朕與卿等當深用為戒。」因取五人誥詞,親增二語云:「勿謂崇高而難入,勿以有所從違而或怠。」幼孜等頓首稱謝。洪熙元年進禮部尚書兼大學士、學士如故,並給三俸。尋乞歸省母。明年,母卒。 宣宗立,詔起復,修兩朝實錄,充總裁官。三年持節寧夏,冊慶府郡王妃。所過詢兵民疾苦,還奏之,帝嘉納焉。從巡邊,度雞鳴山。帝曰:「唐太宗恃其英武征遼,嘗過此山。」幼孜對曰:「太宗尋悔此役,故建憫忠閣。」帝曰:「此山崩於元順帝時,為元亡徵。」對曰:「順帝亡國之主,雖山不崩,國亦必亡。」宣德六年十二月卒。年六十四。贈少保,諡文靖。 幼孜簡易靜默,寬裕有容。眷遇雖隆,而自處益謙。名其宴居之室曰「退庵」。疾革時,家人囑請身後恩,不聽,曰:「此君子所恥也。」 胡儼,字若思,南昌人。少嗜學,於天文、地理、律曆、醫卜無不究覽。洪武中以舉人授華亭教諭,能以師道自任。母憂,服除,改長垣,乞便地就養,復改餘干。學官許乞便地自儼始。 建文元年薦授桐城知縣。鑿桐陂水,溉田為民利。縣有虎傷人。儼齋沐告於神,虎遁去。桐人祀之朱邑祠。四年,副都御史練子寧薦於朝曰:「儼學足達天人,智足資帷幄。」比召至,燕師已渡江。 成祖即位,曰:「儼知天文,其令欽天監試。」既試,奏儼實通象緯、氣候之學。尋又以解縉薦,授翰林檢討,與縉等俱直文淵閣,遷侍講,進左庶子。父喪,起復。儼在閣,承顧問,嘗不欲先人,然少戇。永樂二年九月拜國子監祭酒,遂不預機務。時用法嚴峻,國子生託事告歸者坐戍邊。儼至,即奏除之。七年,帝幸北京,召儼赴行在。明年北征,命以祭酒兼侍講,掌翰林院事,輔皇太孫留守北京。十九年改北京國子監祭酒。 當是時,海內混一,垂五十年。帝方內興禮樂,外懷要荒,公卿大夫彬彬多文學之士。儼館閣宿儒,朝廷大著作多出其手,重修太祖實錄、永樂大典、天下圖誌皆充總裁官。居國學二十餘年,以身率教,動有師法。洪熙改元,以疾乞休,仁宗賜敕獎勞,進太子賓客,仍兼祭酒。致仕,復其子孫。 宣宗即位,以禮部侍郎召,辭歸。家居二十年,方岳重臣咸待以師禮。儼與言,未嘗及私。自處淡泊,歲時衣食纔給。初為湖廣考官,得楊溥文,大異之,題其上曰:「必能為董子之正言,而不為公孫之阿曲。」世以為知人。正統八年八月卒,年八十三。 贊曰:明初罷丞相,分事權於六部。成祖始命儒臣直文淵閣,預機務。沿及仁、宣,而閣權日重,實行丞相事。解縉以下五人,則詞林之最初入閣者也。夫處禁密之地,必以公正自持,而尤貴於厚重不洩。縉少年高才,自負匡濟大略,太祖俾十年進學,愛之深矣。彼其動輒得謗,不克令終,夫豈盡嫉賢害能者力固使之然歟。黃淮功在輔導,胡廣、金幼孜勞著扈從,胡儼久於國學。觀諸臣從容密勿,隨事納忠,固非僅以文字翰墨為勳績已也。 楊士奇 楊榮曾孫旦 楊溥馬愉 楊士奇,名寓,以字行,泰和人。早孤,隨母適羅氏,已而復宗。貧甚。力學,授徒自給,多游湖、湘間,館江夏最久。建文初,集諸儒修太祖實錄,士奇已用薦徵授教授當行,王叔英復以史才薦。遂召入翰林,充編纂官。尋命吏部考第史館諸儒。尚書張紞得士奇策,曰:「此非經生言也。」奏第一。授吳王府審理副,仍供館職。成祖即位,改編修。已,簡入內閣,典機務,數月進侍講。 永樂二年選宮僚,以士奇為左中允。五年進左諭德。士奇奉職甚謹,私居不言公事,雖至親厚不得聞。在帝前,舉止恭慎,善應對,言事輒中。人有小過,嘗為揜覆之。廣東布政使徐奇載嶺南土物饋廷臣,或得其目籍以進。帝閱無士奇名,召問。對曰:「奇赴廣時,羣臣作詩文贈行,臣適病弗預,以故獨不及。今受否未可知,且物微,當無他意。」帝遽命燬籍。 六年,帝北巡,命與蹇義、黃淮留輔太子。太子喜文辭,贊善王汝玉以詩法進。士奇曰:「殿下當留意六經,暇則觀兩漢詔令。諸小技,不足為也。」太子稱善。 初,帝起兵時,漢王數力戰有功。帝許以事成立為太子。既而不得立,怨望。帝又憐趙王年少,寵異之。由是兩王合而間太子,帝頗心動。九年還南京,召士奇問監國狀。士奇以孝敬對,且曰:「殿下天資高,即有過必知,知必改,存心愛人,決不負陛下託。」帝悅。十一年正旦,日食。禮部尚書呂震請勿罷朝賀。侍郎儀智持不可。士奇亦引宋仁宗事力言之。遂罷賀。明年,帝北征。士奇仍輔太子居守。漢王譖太子益急。帝還,以迎駕緩,盡徵東宮官黃淮等下獄。士奇後至,宥之。召問太子事。士奇頓首言:「太子孝敬如初。凡所稽遲,皆臣等罪。」帝意解。行在諸臣交章劾士奇不當獨宥,遂下錦衣衞獄,尋釋之。 十四年,帝還京師,微聞漢王奪嫡謀及諸不軌狀,以問蹇義。義不對,乃問士奇。對曰:「臣與義俱侍東宮,外人無敢為臣兩人言漢王事者。然漢王兩遣就藩,皆不肯行。今知陛下將徙都,輒請留守南京。惟陛下熟察其意。」帝默然,起還宮。居數日,帝盡得漢王事,削兩護衞,處之樂安。明年進士奇翰林學士,兼故官。十九年改左春坊大學士,仍兼學士。明年復坐輔導有闕,下錦衣衞獄,旬日而釋。 仁宗即位,擢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帝御便殿,蹇義、夏原吉奏事未退。帝望見士奇,謂二人曰:「新華蓋學士來,必有讜言,試共聽之。」士奇入言:「恩詔減歲供甫下二日,惜薪司傳旨徵棗八十萬斤,與前詔戾。」帝立命減其半。服制二十七日期滿,呂震請即吉。士奇不可。震厲聲叱之。蹇義兼取二說進。明日,帝素冠麻衣絰而視朝。廷臣惟士奇及英國公張輔服如之。朝罷,帝謂左右曰:「梓宮在殯,易服豈臣子所忍言,士奇執是也。」進少保,與同官楊榮、金幼孜並賜「繩愆糾繆」銀章,得密封言事。尋進少傅。 時藩司守令來朝,尚書李慶建議發軍伍餘馬給有司,歲課其駒。士奇曰:「朝廷選賢授官,乃使牧馬,是貴畜而賤士也,何以示天下後世。」帝許中旨罷之,已而寂然。士奇復力言。又不報。有頃,帝御思善門,召士奇謂曰:「朕向者豈真忘之。聞呂震、李慶輩皆不喜卿,朕念卿孤立,恐為所傷,不欲因卿言罷耳,今有辭矣。」手出陝西按察使陳智言養馬不便疏,使草敕行之。士奇頓首謝。羣臣習朝正旦儀,呂震請用樂,士奇與黃淮疏止。未報。士奇復奏,待庭中至夜漏十刻。報可。越日,帝召謂曰:「震每事誤朕,非卿等言,悔無及。」命兼兵部尚書,並食三祿。士奇辭尚書祿。 帝監國時,憾御史舒仲成,至是欲罪之。士奇曰:「陛下即位,詔向忤旨者皆得宥。若治仲成,則詔書不信,懼者衆矣。如漢景帝之待衞綰,不亦可乎?」帝即罷弗治。或有言大理卿虞謙言事不密。帝怒,降一官。士奇為白其罔,得復秩。又大理少卿弋謙以言事得罪。士奇曰:「謙應詔陳言。若加之罪,則羣臣自此結舌矣。」帝立進謙副都御史,而下敕引過。 時有上書頌太平者,帝以示諸大臣,皆以為然。士奇獨曰:「陛下雖澤被天下,然流徙尚未歸,瘡痍尚未復,民尚艱食。更休息數年,庶幾太平可期。」帝曰:「然。」因顧蹇義等曰:「朕待卿等以至誠,望匡弼。惟士奇曾五上章,卿等皆無一言。豈果朝無闕政,天下太平耶?」諸臣慚謝。是年四月,帝賜士奇璽書曰:「往者朕膺監國之命,卿侍左右,同心合德,徇國忘身,屢歷艱虞,曾不易志。及朕嗣位以來,嘉謨入告,期予於治,正固不二,簡在朕心。茲創制『楊貞一印』賜卿,尚克交修,以成明良之譽。」尋修太宗實錄,與黃淮、金幼孜、楊溥俱充總裁官。未幾,帝不豫,召士奇與蹇義、黃淮、楊榮至思善門,命士奇書敕召太子於南京。 宣宗即位,修仁宗實錄,仍充總裁。宣德元年,漢王高煦反。帝親征,平之。師還,次獻縣之單家橋,侍郎陳山迎謁,言漢、趙二王實同心,請乘勢襲彰德執趙王。榮力贊決。士奇曰:「事當有實,天地鬼神可欺乎?」榮厲聲曰:「汝欲撓大計耶!今逆黨言趙實與謀,何謂無辭?」士奇曰:「太宗皇帝三子,今上惟兩叔父。有罪者不可赦,其無罪者宜厚待之,疑則防之,使無虞而已。何遽加兵,傷皇祖在天意乎?」時惟楊溥與士奇合。將入諫,榮先入,士奇繼之,閽者不納。尋召義、原吉入。二人以士奇言白帝。帝初無罪趙意,移兵事得寢。比還京,帝思士奇言,謂曰:「今議者多言趙王事,奈何?」士奇曰:「趙最親,陛下當保全之,毋惑羣言。」帝曰:「吾欲封羣臣章示王,令自處何如?」士奇曰:「善,更得一璽書幸甚。」於是發使奉書至趙。趙王得書大喜。泣曰:「吾生矣。」即上表謝,且獻護衞,言者始息。帝待趙王日益親而薄陳山。謂士奇曰:「趙王所以全,卿力也。」賜金幣。 時交阯數叛。屢發大軍征討,皆敗沒。交阯黎利遣人偽請立陳氏後。帝亦厭兵,欲許之。英國公張輔、尚書蹇義以下,皆言與之無名,徒示弱天下。帝召士奇、榮謀。二人力言:「陛下卹民命以綏荒服,不為無名。漢棄珠厓,前史以為美談,不為示弱,許之便。」尋命擇使交阯者。蹇義薦伏伯安口辯。士奇曰:「言不忠信,雖蠻貊之邦不可行。伯安小人,往且辱國。」帝是之,別遣使。於是棄交阯,罷兵,歲省軍興鉅萬。 五年春,帝奉皇太后謁陵,召英國公張輔、尚書蹇義及士奇、榮、幼孜、溥,朝太后於行殿。太后慰勞之。帝又語士奇曰:「太后為朕言,先帝在青宮,惟卿不憚觸忤,先帝能從,以不敗事。又誨朕當受直言。」士奇對曰:「此皇太后盛德之言,願陛下念之。」尋敕鴻臚寺,士奇老有疾,趨朝或後,毋論奏。帝嘗微行,夜幸士奇宅。士奇倉皇出迎,頓首曰:「陛下奈何以社稷宗廟之身自輕?」帝曰:「朕欲與卿一言,故來耳。」後數日,獲二盜,有異謀。帝召士奇,告之故。且曰:「今而後知卿之愛朕也。」 帝以四方屢水旱,召士奇議下詔寬恤,免災傷租稅及官馬虧額者。士奇因請並蠲逋賦薪芻錢,減官田額,理冤滯,汰工役,以廣德意。民大悅。踰二年,帝謂士奇曰:「恤民詔下已久,今更有可恤者乎?」士奇曰:「前詔減官田租,戶部徵如故。」帝怫然曰:「今首行之,廢格者論如法。」士奇復請撫逃民,察墨吏,舉文學武勇之士,令極刑家子孫皆得仕進。又請廷臣三品以上及二司官,各舉所知,備方面郡守選。皆報可。當是時,帝勵精圖治,士奇等同心輔佐,海內號為治平。帝乃倣古君臣豫遊事,每歲首,賜百官旬休。車駕亦時幸西苑萬歲山,諸學士皆從,賦詩賡和,從容問民間疾苦。有所論奏,帝皆虛懷聽納。 帝之初即位也,內閣臣七人。陳山、張瑛以東宮舊恩入,不稱,出為他官。黃淮以疾致仕。金幼孜卒。閣中惟士奇、榮、溥三人。榮疏闓果毅,遇事敢為。數從成祖北征,能知邊將賢否,阨塞險易遠近,敵情順逆。然頗通饋遺,邊將歲時致良馬。帝頗知之,以問士奇。士奇力言:「榮曉暢邊務,臣等不及,不宜以小眚介意。」帝笑曰:「榮嘗短卿及原吉,卿乃為之地耶?」士奇曰:「願陛下以曲容臣者容榮。」帝意乃解。其後,語稍稍聞,榮以此愧士奇,相得甚歡。帝亦益親厚之,先後所賜珍果牢醴金綺衣幣書器無算。 宣宗崩,英宗即位,方九齡,軍國大政關白太皇太后。太后推心任士奇、榮、溥三人,有事遣中使詣閣諮議,然後裁決。三人者亦自信,侃侃行意。士奇首請練士卒,嚴邊防,設南京參贊機務大臣,分遣文武鎮撫江西、湖廣、河南、山東,罷偵事校尉。又請以次蠲租稅,慎刑獄,嚴覈百司。皆允行。正統之初,朝政清明,士奇等之力也。三年,宣宗實錄成,進少師。四年乞致仕。不允。敕歸省墓。未幾,還。 是時中官王振有寵於帝,漸預外庭事,導帝以嚴御下,大臣往往下獄。靖江王佐敬私饋榮金。榮先省墓,歸不之知。振欲借以傾榮,士奇力解之,得已。榮尋卒,士奇、溥益孤。其明年遂大興師征麓川,帑藏耗費,士馬物故者數萬。又明年,太皇太后崩,振勢益盛,大作威福,百官小有牴牾,輒執而繫之。廷臣人人惴恐,士奇亦弗能制也。 士奇既耄,子稷傲很,嘗侵暴殺人。言官交章劾稷。朝議不即加法,封其狀示士奇。復有人發稷橫虐數十事,遂下之理。士奇以老疾在告。天子恐傷士奇意,降詔慰勉。士奇感泣,憂不能起。九年三月卒,年八十。贈太師,諡文貞。有司乃論殺稷。 初,正統初,士奇言瓦剌漸強,將為邊患,而邊軍缺馬,恐不能禦。請於附近太僕寺關領,西番貢馬亦悉給之。士奇歿未幾,也先果入寇,有土木之難,識者思其言。又雅善知人,好推轂寒士,所薦達有初未識面者。而于謙、周忱、況鍾之屬,皆用士奇薦,居官至一二十年,廉能冠天下,為世名臣云。 次子〈暫缺E712〉,以廕補尚寶丞。成化中,進太常少卿,掌司事。 楊榮,字勉仁,建安人,初名子榮。建文二年進士。授編修。成祖初入京,榮迎謁馬首曰:「殿下先謁陵乎,先即位乎?」成祖遽趣駕謁陵。自是遂受知。既即位,簡入文淵閣,為更名榮。同值七人,榮最少,警敏。一日晚,寧夏報被圍。召七人,皆已出,獨榮在,帝示以奏。榮曰:「寧夏城堅。人皆習戰,奏上已十餘日,圍解矣。」夜半,果奏圍解。帝謂榮曰:「何料之審也。」江西盜起,遣使撫諭,而令都督韓觀將兵繼其後。賊就撫奏至,帝欲賜敕勞觀。榮曰:「計發奏時,觀尚未至,不得論功。」帝益重之,再遷至侍講。太子立,進右諭德,仍兼前職,與在直諸臣同賜二品服。評議諸司事宜,稱旨,復賜衣幣。帝威嚴,與諸大臣議事未決,或至發怒。榮至,輒為霽顏,事亦遂決。 五年命往甘肅經畫軍務,所過覽山川形勢,察軍民,閱城堡。還奏武英殿。帝大悅。值盛暑,親剖瓜噉之。尋進右庶子,兼職如故。明年以父喪給傳歸。既葬,起復視事。又明年,母喪乞歸。帝以北行期迫不許,命同胡廣、金幼孜扈從。甘肅總兵官何福言脫脫不花等請降,需命於亦集乃。命榮往甘肅偕福受降,持節即軍中封福寧遠侯。因至寧夏,與寧陽侯陳懋規畫邊務。還陳便宜十事。帝嘉納之。 八年從出塞,次臚朐河。選勇士三百人為衞,不以隸諸將,令榮領之。師旋,餉不繼。榮請盡以供御之餘給軍,而令軍中有餘者得相貸,入塞,官為倍償。軍賴以濟。明年乞奔喪,命中官護行。還詢閩中民情及歲豐歉。榮具以對。尋命侍諸皇孫讀書文華殿。 十年,甘肅守臣宋琥言,叛寇老的罕逃赤斤蒙古,且為邊患。乃復遣榮至陝西,會豐城侯李彬議進兵方略。榮還奏言,隆冬非用兵時,且有罪不過數人,兵未可出。帝從其言,叛者亦降。明年復與廣、幼孜從北巡。又明年征瓦剌,太孫侍行。帝命榮以間陳說經史,兼領尚寶事。凡宣詔出令,及旗志符驗,必得榮奏乃發。帝嘗晚坐行幄,召榮計兵食。榮對曰:「擇將屯田,訓練有方,耕耨有時,即兵食足矣。」十四年與金幼孜俱進翰林學士,仍兼庶子,從還京師。明年復從北征。 十六年,胡廣卒,命榮掌翰林院事,益見親任。諸大臣多忌榮,欲疏之,共舉為祭酒。帝曰:「吾固知其可,第求代榮者。」諸大臣乃不敢言。十八年進文淵閣大學士,兼學士如故。明年定都北京。會三殿災,榮麾衞士出圖籍制誥,舁東華門外。帝褒之。榮與幼孜陳便宜十事。報可。 二十年復從出塞,軍事悉令參決,賚予優渥。師還,勞將士,分四等賜宴,榮、幼孜皆列前席,受上賞。已,復下詔征阿魯台。或請調建文時江西所集民兵。帝問榮。榮曰:「陛下許民復業且二十年,一旦復徵之,非示天下信。」從之。明年從出塞,軍務悉委榮,晝夜見無時。帝時稱楊學士,不名也。又明年復從北征。當是時,帝凡五出塞,士卒饑凍,饋運不繼,死亡十二三。大軍抵答蘭納木兒河,不見敵。帝問羣臣當復進否。羣臣唯唯,惟榮、幼孜從容言宜班師。帝許之。 還次榆木川,帝崩。中官馬雲等莫知所措,密與榮、幼孜入御幄議。二人議,六師在外,去京師尚遠,祕不發喪,以禮斂,鎔錫為椑,載輿中。所至朝夕進膳如常儀,益嚴軍令,人莫測。或請因他事為敕,馳報皇太子。二人曰:「誰敢爾!先帝在則稱敕,賓天而稱敕,詐也,罪不小。」衆曰:「然。」乃具大行月日及遺命傳位意,啟太子。榮與少監海壽先馳訃。既至,太子命與蹇義、楊士奇議諸所宜行者。 仁宗即位,進太常卿,餘官如故。尋進太子少傅、謹身殿大學士。既而有言榮當大行時,所行喪禮及處分軍事狀。帝賜敕褒勞,賚予甚厚,進工部尚書,食三祿。時士奇、淮皆辭尚書祿,榮、幼孜亦固辭。不允。 宣德元年,漢王高煦反。帝召榮等定計。榮首請帝親征,曰:「彼謂陛下新立,必不自行。今出不意,以天威臨之,事無不濟。」帝從其計。至樂安,高煦出降。師還,以決策功,受上賞,賜銀章五,褒予甚至。 三年從帝巡邊,至遵化。聞兀良哈將寇邊,帝留扈行諸文臣於大營,獨命榮從。自將輕騎出喜峰口,破敵而還。五年進少傅,辭大學士祿。九年復從巡邊,至洗馬林而還。 英宗即位,委寄如故。正統三年,與士奇俱進少師。五年乞歸展墓,命中官護行。還至武林驛而卒,年七十。贈太師,諡文敏,授世襲都指揮使。 榮歷事四朝,謀而能斷。永樂末,浙、閩山賊起,議發兵。帝時在塞外,奏至,以示榮。榮曰:「愚民苦有司,不得已相聚自保。兵出,將益聚不可解。遣使招撫,當不煩兵。」從之,盜果息。安南之棄,諸大臣多謂不可,獨榮與士奇力言不宜以荒服疲中國。其老成持重類如此。論事激發,不能容人過。然遇人觸帝怒致不測,往往以微言導帝意,輒得解。夏原吉、李時勉之不死,都御史劉觀之免戍邊,皆賴其力。嘗語人曰:「事君有體,進諫有方,以悻直取禍,吾不為也。」故其恩遇亦始終無間。重修太祖實錄及太宗、仁、宣三朝實錄,皆為總裁官。先後賜賚,不可勝計。性喜賓客,雖貴盛無稍崖岸,士多歸心焉。或謂榮處國家大事,不愧唐姚崇,而不拘小節,亦頗類之。 家富,曾孫曄為建寧指揮,以貲敗。詳宦官傳。 曄從弟旦,字晉叔,弘治中進士。歷官太常卿。以忤劉瑾,左遷知溫州府,治最,稍遷浙江提學副使。瑾誅,累擢至戶部侍郎,督京、通倉,出理餉甘肅。還,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討平番禺、清遠、河源諸瑤。嘉靖初,遷至南京吏部尚書。張璁、桂萼驟進,旦率九卿極言不可。會吏部尚書喬宇罷,召旦代之,未至,為給事中陳洸所劾,勒致仕。年七十餘卒。 楊溥,字弘濟,石首人。與楊榮同舉進士。授編修。永樂初,侍皇太子為洗馬。太子嘗讀漢書,稱張釋之賢。溥曰:「釋之誠賢,非文帝寬仁,未得行其志也。」採文帝事編類以獻。太子大悅。久之,以喪歸。時太子監國,命起視事。十二年,東宮遣使迎帝遲,帝怒。黃淮逮至北京繫獄。及金問至,帝益怒曰:「問何人,得侍太子!」下法司鞫,連溥,逮繫錦衣衞獄。家人供食數絕。而帝意不可測,旦夕且死。溥益奮,讀書不輟。繫十年,讀經史諸子數周。 仁宗即位,釋出獄,擢翰林學士。嘗密疏言事。帝褒答之,賜鈔幣。已,念溥由己故久困,尤憐之。明年建弘文閣於思善門左,選諸臣有學行者侍值。士奇薦侍講王進、儒士陳繼,蹇義薦學錄楊敬、訓導何澄。詔官繼博士,敬編修,澄給事中,日值閣中。命溥掌閣事,親授閣印,曰:「朕用卿左右,非止學問。欲廣知民事,為治道輔。有所建白,封識以進。」尋進太常卿,兼職如故。 宣宗即位,弘文閣罷,召溥入內閣,與楊士奇等共典機務。居四年,以母喪去,起復。九年遷禮部尚書,學士值內閣如故。 英宗初立,與士奇、榮請開經筵,豫擇講官,必得學識平正、言行端謹、老成達大體者數人供職。且請慎選宮中朝夕侍從內臣。太后大喜。一日,太后坐便殿,帝西向立,召英國公張輔及士奇、榮、溥、尚書胡濙入,諭曰:「卿等老臣,嗣君幼,幸同心共安社稷。」又召溥前曰:「仁宗皇帝念卿忠。屢加歎息,不意今尚見卿。」溥感泣,太后亦泣,左右皆悲愴。始仁宗為太子,被讒,官僚多死詔獄,溥及黃淮一繫十年,瀕死者數矣。仁宗時時於宮中念諸臣,太后亦久憐之,故為溥言之如此。太后復顧帝曰:「此五臣,三朝簡任,俾輔後人。皇帝萬幾,宜與五臣共計。」正統三年,宣宗實錄成,進少保、武英殿大學士。溥後士奇、榮二十餘年入閣,至是乃與士奇、榮並。六年歸省墓,尋還。 是時,王振尚未橫,天下清平,朝無失政,中外臣民翕然稱「三楊」。以居第目士奇曰西楊,榮曰東楊,而溥嘗自署郡望曰南郡,因號為南楊。溥質直廉靜,無城府。性恭謹,每入朝,循牆而走。諸大臣論事爭可否,或至違言。溥平心處之,諸大臣皆歎服。時謂士奇有學行,榮有才識,溥有雅操,皆人所不及云。比榮、士奇相繼卒,在閣者馬愉、高穀、曹鼐皆後進望輕。溥孤立,王振益用事。十一年七月,溥卒,年七十五。贈太師,諡文定。官其孫壽尚寶司丞。後三年,振遂導英宗北征,陷土木,幾至大亂。時人追思此三人者在,當不至此。而後起者爭暴其短,以為依違中旨,釀成賊奄之禍,亦過刻之端也。 馬愉,字性和,臨朐人。宣德二年進士第一。授翰林修撰。九年秋特簡史官及庶吉士三十七人進學文淵閣,以愉為首。正統元年充經筵講官,再遷至侍讀學士。時王振用事,一日,語楊士奇、榮曰:「朝廷事久勞公等,公等皆高年,倦矣。」士奇曰:「老臣盡瘁報國,死而後已。」榮曰:「吾輩衰殘,無以効力,當擇後生可任者,報聖恩耳。」振喜而退。士奇咎榮失言。榮曰:「彼厭吾輩矣,一旦內中出片紙令某人入閣,且奈何?及此時進一二賢者,同心協力,尚可為也。」士奇以為然。翼日,遂列侍讀學士苗衷、侍講曹鼐及愉名以進。由是愉被擢用。五年詔以本官入內閣,參預機務,尋進禮部右侍郎。十二年卒。贈尚書兼學士。贈官兼職,自愉始。 愉端重簡默,門無私謁。論事務寬厚。嘗奏天下獄久者多瘐死,宜簡使者分道決遣。帝納焉。邊警,方命將,而別部使至,衆議執之。愉言:「賞善罰惡,為治之本。波及於善,非法。乘人之來執之,不武。」帝然之,厚遣其使。 贊曰:成祖時,士奇、榮與解縉等同直內閣,溥亦同為仁宗宮僚,而三人逮事四朝,為時耆碩。溥入閣雖後,德望相亞,是以明稱賢相,必首三楊。均能原本儒術,通達事幾,協力相資,靖共匪懈。史稱房、杜持衆美効之君,輔贊彌縫而藏諸用。又稱姚崇善應變,以成天下之務;宋璟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三楊其庶幾乎。 蹇義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鄒師顏 蹇義,字宜之,巴人,初名瑢。洪武十八年進士。授中書舍人,奏事稱旨。帝問:「汝蹇叔後乎?」瑢頓首不敢對。帝嘉其誠篤,為更名義,手書賜之。滿三載當遷,特命滿九載,曰:「朕且用義。」由是朝夕侍左右,小心敬慎,未嘗忤色。惠帝既即位,推太祖意,超擢吏部右侍郎。是時齊泰、黃子澄當國,外興大師,內改制度,義無所建明。國子博士王紳遺書責之,義不能答。 燕師入,迎附,遷左侍郎。數月,進尚書。時方務反建文之政,所更易者悉罷之。義從容言曰:「損益貴適時宜。前改者固不當,今必欲盡復者,亦未悉當也。」因舉數事陳說本末。帝稱善,從其言。 永樂二年兼太子詹事。帝有所傳諭太子,輒遣義,能委曲導意。帝與太子俱愛重之。七年,帝巡北京,命輔皇太子監國。義熟典故,達治體,軍國事皆倚辦。時舊臣見親用者,戶部尚書夏原吉與義齊名,中外稱曰「蹇、夏」。滿三考,帝親宴二人便殿,褒揚甚至。數奉命兼理他部事,職務填委,處之裕如。十七年以父喪歸,帝及太子皆遣官賜祭。詔起復。十九年,三殿災,敕廷臣二十六人巡行天下。義及給事中馬俊分巡應天諸府,問軍民疾苦,黜文武長吏擾民者數人,條興革數十事奏行之。還治部事。明年,帝北征還,以太子曲宥呂震壻主事張鶴朝參失儀,罪義不匡正,逮義繫錦衣衞獄。又明年春得釋。 仁宗即位,義、原吉皆以元老為中外所信。帝又念義監國時舊勞,尤厚倚之。首進義少保,賜冠服、象笏、玉帶,兼食二祿。歷進少師,賜銀章一,文曰「繩愆糾繆」。已,復賜璽書曰:「曩朕監國,卿以先朝舊臣,日侍左右。兩京肇建,政務方殷,卿勞心焦思,不恤身家,二十餘年,夷險一節。朕承大統,贊襄治理,不懈益恭。朕篤念不忘,茲以己意,創製『蹇忠貞印』賜卿,俾藏於家,傳之後世,知朕君臣共濟艱難,相與有成也。」時惟楊士奇亦得賜「貞一」印及敕。尋命與英國公輔及原吉同監修太宗實錄。義視原吉尤重厚,然過於周慎。士奇嘗於帝前謂義曰:「何過慮?」義曰:「恐鹵莽為後憂耳。」帝兩是之。楊榮嘗毀義。帝不直榮。義頓首言:「榮無他。即左右有讒榮者,願陛下慎察。」帝笑曰:「吾固弗信也。」 宣宗即位,委寄益重。時方修獻陵,帝欲遵遺詔從儉約,以問義、原吉。二人力贊曰:「聖見高遠,出於至孝,萬世之利也。」帝親為規畫,三月而陵成,宏麗不及長陵,其後諸帝因以為制。迨世宗營永陵,始益崇侈云。 帝征樂安,義、原吉及諸學士皆從,預軍中機務,賜鞍馬甲冑弓劍。及還,賚予甚厚。三年從巡邊還。帝以義、原吉、士奇、榮四人者皆已老,賜璽書曰:「卿等皆祖宗遺老,畀輔朕躬。今黃髮危齒,不宜復典冗劇,傷朝廷優老待賢之禮。可輟所務,朝夕在朕左右討論至理,共寧邦家。官祿悉如舊。」明年,郭璡代為尚書。尋以胡濙言,命義等四人議天下官吏軍民建言章奏。復賜義銀章,文曰「忠厚寬宏」。七年詔有司為義營新第於文明門內。 英宗即位,齋宿得疾。遣醫往視,問所欲言。對曰:「陛下初嗣大寶,望敬守祖宗成憲,始終不渝耳。」遂卒,年七十三。贈太師,諡忠定。 義為人質直孝友,善處僚友間,未嘗一語傷物。士奇常言:「張詠之不飾玩好,傅堯俞之遇人以誠,范景仁之不設城府,義兼有之。」 子英,有詩名,以廕為尚寶司丞,歷官太常少卿。 夏原吉,字維喆,其先德興人。父時敏,官湘陰教諭,遂家焉。原吉早孤,力學養母。以鄉薦入太學,選入禁中書制誥。諸生或喧笑,原吉危坐儼然。太祖詗而異之。擢戶部主事。曹務叢脞,處之悉有條理,尚書郁新甚重之。有劉郎中者,忌其能。會新劾諸司怠事者。帝欲宥之,新持不可。帝怒,問:「誰教若?」新頓首曰:「堂後書算生。」帝乃下書算生於獄。劉郎中遂言:「教尚書者,原吉也。」帝曰:「原吉能佐尚書理部事,汝欲陷之耶!」劉郎中與書算生皆棄市。建文初,擢戶部右侍郎。明年充採訪使。巡福建,所過郡邑,核吏治,咨民隱。人皆悅服。久之,移駐蘄州。 成祖即位,或執原吉以獻。帝釋之,轉左侍郎。或言原吉建文時用事,不可信。帝不聽,與蹇義同進尚書。偕義等詳定賦役諸制。建白三十餘事,皆簡便易遵守。曰:「行之而難繼者,且重困民,吾不忍也。」 浙西大水,有司治不效。永樂元年命原吉治之。尋命侍郎李文郁為之副,復使僉都御史俞士吉齎水利書賜之。原吉請循禹三江入海故蹟,濬吳淞下流,上接太湖,而度地為閘,以時蓄洩。從之。役十餘萬人。原吉布衣徒步,日夜經畫,盛暑不張蓋,曰:「民勞,吾何忍獨適。」事竣,還京師,言水雖由故道入海,而支流未盡疏洩,非經久計。明年正月,原吉復行,浚白茆塘、劉家河、大黃浦。大理少卿袁復為之副。已,復命陝西參政宋性佐之。九月工畢,水洩,蘇、松農田大利。三年還。其夏,浙西大饑,命原吉率俞士吉、袁復及左通政趙居任往振,發粟三十萬石,給牛種。有請召民佃水退淤田益賦者,原吉馳疏止之。姚廣孝還自浙西,稱原吉曰:「古之遺愛也。」 亡何,郁新卒,召還,理部事。首請裁冗食,平賦役,嚴鹽法、錢鈔之禁,清倉場,廣屯種,以給邊蘇民,且便商賈。皆報可。凡中外戶口、府庫、田賦贏縮之數,各以小簡書置懷中,時檢閱之。一日,帝問天下錢穀幾何,對甚悉,以是益重之。當是時,兵革初定,論「靖難」功臣封賞,分封諸藩,增設武衞百司。已,又發卒八十萬問罪安南,中官造巨艦通海外諸國,大起北都宮闕,供億轉輸以鉅萬萬計,皆取給戶曹。原吉悉心計應之,國用不絀。 六年命督軍民輸材北都,詔以錦衣官校從,治怠事者。原吉慮犯者衆,告戒而後行,人皆感悅。 七年,帝北巡,命兼攝行在禮部、兵部、都察院事。有二指揮冒月廩,帝欲斬之。原吉曰:「非律也,假實為盜,將何以加?」乃止。 八年,帝北征,輔太孫留守北京,總行在九卿事。時諸司草創,每旦,原吉入佐太孫參決庶務。朝退,諸曹郎御史環請事。原吉口答手書,不動聲色。北達行在,南啟監國,京師肅然。帝還,賜鈔幣、鞍馬、牢醴,慰勞有加。尋從還南京,命侍太孫周行鄉落,觀民間疾苦。原吉取齏黍以進,曰:「願殿下食此,知民艱。」九載滿,與蹇義皆宴便殿,帝指二人謂羣臣曰:「高皇帝養賢以貽朕。欲觀古名臣,此其人矣。」自是屢侍太孫,往來兩京,在道隨事納忠,多所裨益。 十八年,北京宮室成,使原吉南召太子、太孫。既還,原吉言:「連歲營建,今告成。宜撫流亡,蠲逋負以寬民力。」明年,三殿災,原吉復申前請。亟命所司行之。初以殿災詔求直言,羣臣多言都北京非便。帝怒,殺主事蕭儀,曰:「方遷都時,與大臣密議,久而後定,非輕舉也。」言者因劾大臣。帝命跪午門外質辨。大臣爭詈言者,原吉獨奏曰:「彼應詔無罪。臣等備員大臣,不能協贊大計,罪在臣等。」帝意解,兩宥之。或尤原吉背初議。曰:「吾輩歷事久,言雖失,幸上憐之。若言官得罪,所損不細矣。」衆始歎服。 原吉雖居戶部,國家大事輒令詳議。帝每御便殿闕門,召語移時,左右莫得聞。退則恂恂若無預者。交阯平,帝問遷官與賞孰便。對曰:「賞費於一時,有限;遷官為後日費,無窮也。」從之。西域法王來朝,帝欲郊勞,原吉不可。及法王入,原吉見,不拜。帝笑曰:「卿欲效韓愈耶?」 山東唐賽兒反,事平,俘脅從者三千餘人至。原吉請於帝,悉原之。谷王橞叛,帝疑長沙有通謀者。原吉以百口保之,乃得寢。 十九年冬,帝將大舉征沙漠。命原吉與禮部尚書呂震、兵部尚書方賓、工部尚書吳中等議,皆言兵不當出。未奏,會帝召賓,賓力言軍興費乏,帝不懌。召原吉問邊儲多寡,對曰:「比年師出無功,軍馬儲蓄十喪八九,災眚迭作,內外俱疲。況聖躬少安,尚須調護,乞遣將往征,勿勞車駕。」帝怒,立命原吉出理開平糧儲。而吳中入對如賓言,帝益怒。召原吉繫之內官監,幷繫大理丞鄒師顏,以嘗署戶部也。賓懼自殺。遂幷籍原吉家,自賜鈔外,惟布衣瓦器。明年北征,以糧盡引還。已,復連歲出塞,皆不見敵。還至榆木川,帝不豫,顧左右曰:「夏原吉愛我。」崩聞至之三日,太子走繫所,呼原吉,哭而告之。原吉伏地哭,不能起。太子令出獄,與議喪禮,復問赦詔所宜。對以振饑,省賦役,罷西洋取寶船及雲南、交阯採辦諸道金銀課。悉從之。 仁宗即位,復其官。方原吉在獄,有母喪,至是乞歸終制。帝曰:「卿老臣,當與朕共濟艱難。卿有喪,朕獨無喪乎?」厚賜之,令家人護喪,馳傳歸葬,有司治喪事。原吉不敢復言。尋加太子少傅。呂震以太子少師班原吉上,帝命鴻臚引震列其下。進少保,兼太子少傅、尚書如故,食三祿。原吉固辭,乃聽辭太子少傅祿。賜「繩愆糾繆」銀章,建第於兩京。 已而仁宗崩,太子至自南京。原吉奉遺詔迎於盧溝橋。宣宗即位,以舊輔益親重。明年,漢王高煦反,亦以靖難為辭,移檄罪狀諸大臣,以原吉為首。帝夜召諸臣議。楊榮首勸帝親征。帝難之。原吉曰:「獨不見李景隆已事耶?臣昨見所遣將,命下即色變,臨事可知矣。且兵貴神速,卷甲趨之,所謂先人有奪人之心也。榮策善。」帝意遂決。師還,賚予加等,賜閽者三人。原吉以無功辭。不聽。 三年,從北巡。帝取原吉橐糗嘗之,笑曰:「何惡也?」對曰:「軍中猶有餒者。」帝命賜以大官之饌,且犒將士。從閱武兔兒山,帝怒諸將慢,褫其衣。原吉曰:「將帥,國爪牙,奈何凍而斃之。」反覆力諫。帝曰:「為卿釋之。」再與蹇義同賜銀印,文曰「含弘貞靖」。帝雅善繪事,嘗親畫壽星圖以賜。其他圖畫、服食、器用、銀幣、玩好之賜,無虛日。五年正月,兩朝實錄成,復賜金幣、鞍馬。旦入謝,歸而卒,年六十五。贈太師,諡忠靖。敕戶部復其家,世世無所與。 原吉有雅量,人莫能測其際。同列有善,即採納之。或有小過,必為之掩覆。吏污所服金織賜衣。原吉曰:「勿怖,污可浣也。」又有污精微文書者,吏叩頭請死。原吉不問,自入朝引咎,帝命易之。呂震嘗傾原吉。震為子乞官,原吉以震在「靖難」時有守城功,為之請。平江伯陳瑄初亦惡原吉,原吉顧時時稱瑄才。或問原吉:「量可學乎?」曰:「吾幼時,有犯未嘗不怒。始忍於色,中忍於心,久則無可忍矣。」嘗夜閱爰書,撫案而歎,筆欲下輒止。妻問之。曰:「此歲終大辟奏也。」與同列飲他所,夜歸值雪,過禁門,有欲不下者。原吉曰「君子不以冥冥墮行」。其慎如此。 原吉與義皆起家太祖時。義秉銓政,原吉筦度支,皆二十七年,名位先於三楊。仁、宣之世,外兼臺省,內參館閣,與三楊同心輔政。義善謀,榮善斷,而原吉與士奇尤持大體,有古大臣風烈。 子瑄,以廕為尚寶司丞。喜談兵,景泰時,數上章言兵事,有沮者,不獲用。終南京太常少卿。 俞士吉,字用貞,象山人。建文中,為兗州訓導。上書言時政,擢御史。出按鳳陽、徽州及湖廣,能辨釋冤獄。成祖即位,進僉都御史。奉詔以水利書賜原吉,因留督浙西農政。湖州逋糧至六十萬石,同事者欲減其數以聞。士吉曰:「欺君病民,吾不為也。」具以實奏,悉得免。尋為都御史陳瑛所劾,與大理少卿袁復同繫獄。復死獄中,土吉謫為事官,治水蘇、松。既而復職,還上聖孝瑞應頌。帝曰:「爾為大臣,不言民問利病,乃獻諛耶!」擲還之。宣德初,仕至南京刑部侍郎,致仕。 李文郁,襄陽人。永樂初,以戶部侍郎副原吉治水有勞。後坐事謫遼東二十年。仁宗即位,召還,為南京通政參議,致仕。 鄒師顏,宜都人。永樂初,為江西參政,坐事免。尋以薦擢御史,有直聲,遷大理丞,署戶部,與原吉同下獄。仁宗立,釋為禮部侍郎。省墓歸,還至通州,卒,貧不能歸葬。尚書呂震聞於朝,宣宗命驛舟送之。詔京官卒者,皆給驛,著為令。 贊曰:書曰「敷求哲人,俾輔于爾後嗣」。蹇義、夏原吉自筮仕之初,即以誠篤幹濟受知太祖,至成祖益任以繁劇。而二人實能通達政體,諳練章程,稱股肱之任。仁、宣繼體,委寄優隆,同德協心,匡翼令主。用使吏治修明,民風和樂,成績懋著,蔚為宗臣。樹人之效,遠矣哉。 郁新 趙羾 金忠 李慶 師逵 古朴向寶 陳壽馬京 許思溫 劉季箎 劉辰 楊砥 虞謙呂升 仰瞻 嚴本 湯宗 郁新,字敦本,臨淮人。洪武中,以人才徵,授戶部度支主事。遷郎中。踰年,擢本部右侍郎。嘗問天下戶口田賦,地理險易,應答無遺,帝稱其才。尋進尚書。時親王歲祿米五萬石,新定議減五之四,並定郡王以下祿有差。又以邊餉不繼,定召商開中法,令商輸粟塞下,按引支鹽,邊儲以足。夏原吉為戶部主事,新重之,諸曹事悉委任焉。建文二年引疾歸。 成祖即位,召掌戶部事,以古朴為侍郎佐之。永樂元年,河南蝗,有司不以聞,新劾治之。初,轉漕北京,新言:「自淮抵河,多淺灘跌坡,運舟艱阻。請別用淺船載三百石者,自淮河、沙河運至陳州潁溪口跌坡下,復用淺船載二百石者運至跌坡上,別用大船運入黃河。至八柳樹諸處,令河南車夫陸運入衞河,轉輸北京。」從之。又言:「湖廣屯田所產不一,請皆得輸官。粟穀、穈黍、大麥、蕎穄二石,准米一石。稻穀、蔑秫二石五斗,穇稗三石,各准米一石。豆、麥、芝{艹麻}與米等。」著為令。二年議公、侯、伯、駙馬、儀賓祿,二百石以上者,請如文武官例,米鈔兼給。三年以士卒勞困,議減屯田歲收不如額者十之四五,又議改納米北京贖罪者於南京倉。皆允行。是年八月卒於官。帝歎曰:「新理邦賦十三年,量計出入,今誰可代者?」輟朝一日,賜葬祭,而召夏原吉還理部事。 新長於綜理,密而不繁。其所規畫,後不能易。 趙羾,字雲翰,夏人,徙祥符。洪武中,由鄉舉入太學,授兵部職方司主事。圖天下要害阨塞,並屯戍所宜以進。帝以為才,遷員外郎。建文初,遷浙江參政,建策捕海寇,有功。 永樂二年使交阯,還奏稱旨。擢刑部侍郎,改工部,再改禮部。五年進尚書,賜宴華蓋殿,撤膳羞遺其母。初,羾每以事為言者所劾,帝不問。九年秋,朝鮮使臣將歸,例有賜賚,羾不以奏。帝怒曰:「是且使朕失遠人心。」遂下之獄。尋得釋,使督建隆慶、保安、永寧諸州縣,撫綏新集,民安其業。十五年丁母艱。起復,改兵部尚書,專理塞外兵事。帝北征,轉餉有方。 仁宗嗣位,改南京刑部。宣德五年,御史張楷劾羾及侍郎俞士吉怠縱。召至,命致仕。 羾性精敏,歷事五朝,位列卿,自奉如寒素。正統元年卒,年七十三。 金忠,鄞人。少讀書,善易卜。兄戍通州亡,忠補戍,貧不能行,相者袁珙資之。既至,編卒伍,賣卜北平市,多中。市人傳以為神。僧道衍稱於成祖。成祖將起兵,託疾召忠卜,得鑄印乘軒之卦。曰:「此象貴不可言。」自是出入燕府中,常以所占勸舉大事。成祖深信之。燕兵起,自署官屬,授忠王府紀善,守通州。南兵數攻城不克。已,召置左右,有疑輒問,術益驗,且時進謀畫。遂拜右長史,贊戎務,為謀臣矣。 成祖稱帝,論佐命功,擢工部右侍郎,贊世子守北京。尋召還,進兵部尚書。帝起兵時,次子高煦從戰有功,許以為太子。至是淇國公丘福等黨高煦,勸帝立之。獨忠以為不可,在帝前歷數古嫡孽事。帝不能奪,密以告解縉、黃淮、尹昌隆。縉等皆以忠言為是。於是立世子為皇太子,而忠為東宮輔導官,以兵部尚書兼詹事府詹事。六年命兼輔皇太孫。 帝北征,留忠與蹇義、黃淮、楊士奇輔太子監國。是時高煦奪嫡謀愈急,蜚語譖太子。十二年北征還,悉徵東宮官屬下獄。以忠勳舊不問,而密令審察太子事。忠言無有。帝怒。忠免冠頓首流涕,願連坐以保之。以故太子得無廢,而宮僚黃淮、楊溥等亦以是獲全。 忠起卒伍至大位,甚見親倚,每承顧問,知無不言,然慎密不洩。處僚友不持兩端,退恒推讓之。明年四月卒。給驛歸葬,命有司治祠墓,復其家。洪熙元年,追贈榮祿大夫少師,諡忠襄。官子達翰林檢討。達剛直敢言,仕至長蘆都轉運使。 忠有兄華,負志節。忠守通州有功,欲推恩官之,辭不就。嘗召賜金綺,亦不受。成祖目為迂叟,放還。一日,讀宋史至王倫附秦檜事,放聲長歎而逝。里中稱為白雲先生。 李慶,字德孚,順義人。洪武中,以國子生署右僉都御史,後授刑部員外郎,遷紹興知府。永樂元年召為刑部侍郎。性剛果,有幹局,馭下甚嚴。帝以為才,數命治他事,不得時至部。然屬吏與罪人交通私饋餉,慶輒知之,繩以重法。五年改左副都御史。兩遭親喪,並起復。時勳貴武臣多令子弟家人行商中鹽,為官民害。慶言:「舊制,四品以上官員家不得與民爭利。今都督蔡福等既行罰,公侯有犯,亦乞按問。」帝命嚴禁如制。忻成伯趙彝擅殺運夫,盜賣軍餉。都督譚青、朱崇貪縱。慶劾之,皆下吏。已,劾都督費瓛欺罔,梁銘貪暴,鎮守德州都督曹得黷貨。皆被責。中外凜其風采。十八年進工部尚書,尋兼領兵部事。 仁宗立,改兵部,加太子少保。弋謙以言事忤旨,呂震等交口詆之,惟慶與夏原吉無所言。帝尋悟,降敕自責,並責震等,震等甚愧此兩人。山陵事多,趣辦中官有求,執不與,人多嚴憚之,號為「生李」。奉命侍皇太子謁孝陵,在途約束將士,秋毫無所擾。太子欲獵,慶諫止。及太子還北京,遂留慶南京兵部。 宣德二年,安遠侯柳升討黎利,命慶參贊軍務,許擇部曹賢能者自隨。師至鎮夷關,升意輕賊,不為備。郎中史安、主事陳鏞言於慶。時慶已病甚,強起告升。升不聽,直前,中伏敗死。慶病遂篤,明日亦死,一軍盡沒。 師逵,字九達,東阿人。少孤,事母至孝。年十三,母疾,思藤花菜。逵出城南二十餘里求得之。及歸,夜二鼓,遇虎。逵驚呼天,虎舍之去。母疾尋愈。洪武中,以國子生從御史出按事,為御史所劾,逮至。帝偉其貌,釋之,謫御史臺書案牘。久之,擢御史,遷陝西按察使。獄囚淹繫千人,浹旬盡決遣,悉當其罪。母憂去官,廬墓側,不飲酒食肉者三年。 成祖即位,召為兵部侍郎,改吏部。永樂四年建北京宮殿,分遣大臣出採木。逵往湖、湘,以十萬衆入山闢道路,召商賈,軍役得貿易,事以辦。然頗嚴刻,民不堪,多從李法良為亂。左中允周幹劾之。時仁宗監國,以帝所特遣,置不問。八年,帝北征,命總督餽餉,逵請量程置頓堡,更遞轉輸。從之。 逵佐蹇義在吏部二十年,人不敢干以私。仁宗嗣位,與趙羾、古朴皆改官南京,而逵進戶部尚書,兼掌吏部。宣德二年正月卒官,年六十二。 逵廉,不殖生產,祿賜皆分宗黨。有子八人,至無以自贍。成祖在北京嘗語左右曰:「六部扈從臣,不貪者惟逵而已。」 古朴,字文質,陳州人。洪武中以太學生清理郡縣田賦圖籍,還隸五軍斷事理刑。自陳家貧,願得祿養母。帝嘉之,除工部主事。母歿,官給舟歸葬。服闋,改兵部,累遷郎中。建文三年擢兵部侍郎。 成祖即位,改戶部。永樂二年,朴奏:「先奉詔令江西、湖廣及蘇、松諸府輸糧北京,今聞並患水潦,轉運艱難,而北京諸郡歲幸豐。宜發鈔命有司增價收糴,減南方運。」從之。營建北京,命採木江西,以恤民見褒。七年,帝北巡,皇太子監國,召還,佐夏原吉理戶部。仁宗即位,改南京通政使。明年就拜戶部尚書,出督畿內田賦。師逵病,命朴代之。宣德三年二月卒於官。 初,戶部主事劉良不檢,乞中貴人求上考。朴不可。良遂誣奏朴罪,朴就逮。成祖察其誣,得釋。他日,吏部奏予良誥。仁宗曰:「此人素無行,且嘗誣大臣,不可與。」良後果以贓敗。朴在朝三十餘年,自郎署至尚書,確然有守,不通干請,與右都御史向寶,俱以清介稱。 寶,字克忠,進賢人。洪武中,以進士授兵部員外郎。九年無過,擢通政使,以不善奏對力辭,改應天府尹。建文時,坐事謫廣西。成祖即位,召復職。已,復坐事下獄,降兩浙鹽運判官。仁宗在東宮,知其廉。及即位,召為右都御史兼詹事,並給兩俸。尋應詔陳八事,多可採者。宣德初,改南京。三年入覲,帝憫其老,命致仕。歸卒於途。 寶有文學,寬厚愛民,而持身廉直,屢遭困阨不稍易,平居言不及利。歷仕四十餘年,卒之日,家具蕭然。 陳壽,隨人。洪武中,由國子生授戶部主事。永樂元年遷員外郎。出為山東參政,所至以愛民為務。用夏原吉薦,召為工部左侍郎。皇太子監國南京,壽日陳兵民困,又乘間言左右干恩澤者多,恐累明德。太子深納之。嘗目送之出,顧侍臣曰:「侍郎中第一人也。」 九年以漢王高煦譖,下獄,貧不能給朝夕。官屬有饋之者,拒不受,竟死獄中。踰年,啟殯如生。仁宗即位,贈工部尚書,諡敏肅,官其子瑺中書舍人,後亦至工部侍郎。 與壽同下獄死者,有馬京、許思溫。 京,武功人。洪武中,以進士授翰林編修,歷左通政、大理卿。永樂元年為行部左侍郎。皇太子守北京,命兼輔導,盡誠翊贊,太子甚重之。數為高煦所譖,謫戍廣西,仍坐前事,逮下獄。 思溫,字叔雍,吳人。以國子生署刑部主事,累官北平按察副使。燕師起,思溫佐城守有勞,擢刑部侍郎,改吏部,兼贊善。亦以讒下獄。皆瘐死。仁宗立,贈京少傅,諡文簡;思溫吏部尚書,官其子俊贊禮郎,進學翰林。 劉季箎,名韶,以字行,餘姚人。洪武中進士。除行人。使朝鮮,却其餽贐。帝聞,賜衣鈔,擢陝西參政。陝有逋賦,有司峻刑督,民不能輸。季箎至,與其僚分行郡縣,悉縱械者,緩為期。民感其德,悉完納。陝不產碙砂,而歲有課。季箎言於朝,罷之。洪渠水溢,為治堰蓄洩,遂為永利。 建文中,召為刑部侍郎。民有為盜所引者。逮至,盜已死,乃召盜妻子使識之。聽其辭,誣也,釋之。吏虧官錢,誣千餘人,悉為辨免。河陽逆旅朱、趙二人異室寢。趙被殺,有司疑朱殺之,考掠誣服。季箎獨曰:「是非夙讎,且其裝無可利。」緩其獄,竟得殺趙者。揚州民家,盜夜入殺人,遺刀屍傍,刀有記識,其隣家也。官捕鞫之。隣曰:「失此刀久矣。」不勝掠,誣服。季箎使人懷刀就其里潛察之。一童子識曰:「此吾家物。」盜乃得。 永樂初,纂修大典,命姚廣孝、解縉及季箎總其事。八年坐失出下獄,謫外任。逡巡未行,復下獄。久之始釋。命以儒服隸翰林院編纂。尋授工部主事,卒於官。 劉辰,字伯靜,金華人。國初,以署典籤使方國珍。國珍飾二姬以進,叱却之。李文忠駐師嚴州,辟置幕下。元帥葛俊守廣信,盛冬發民浚城濠。文忠止之。不聽。文忠怒,欲臨以兵。辰請往諭之。俊悔謝,事遂已。以親老辭歸。 建文中,用薦擢監察御史,出知鎮江府,勤於職事。瀕江田八十餘頃,久淪於水,賦如故,以辰言得除。京口閘廢,轉漕者道新河出江,舟數敗。辰修故閘,公私皆便。漕河易涸,仰練湖益水,三斗門久廢。辰修築之。運舟既通,湖下田益稔。 永樂初,李景隆言辰知國初事,召至,預修太祖實錄。遷江西布政司參政,奏蠲九郡荒田糧。歲饑,勸富民貸饑者,蠲其徭役以為之息。官為立券,期年而償。辰居官廉勤尚氣,與都司、按察使不相得,數爭,坐免官。十四年起行部左侍郎,復留南京者三年。帝念其老,賜敕及鈔幣,令致仕。卒於途,年七十八。 楊砥,字大用,澤州人。洪武末,由進士授行人司右司副。上疏言:「揚雄為莽大夫,貽譏萬世。董仲舒天人三策及正誼明道之言,足以扶翼世教。今孔廟從祀有雄無仲舒,非是。」帝從之。歷官湖廣布政司參議。建文中,言:「帝堯之德始於親九族。今宜惇睦諸藩,無自剪枝葉。」不報。父喪歸。 成祖即位,起鴻臚寺卿,乞終制。服闋,擢禮部侍郎,坐視河渠失職,降工部主事,改禮部。永樂十年遷北京行太僕寺卿。時吳橋至天津大水決堤傷稼。砥請開德州東南黃河故道及土河以殺水勢。帝命工部侍郎藺芳經理之。定牧馬法,請令民五丁養種馬一匹,十馬立羣頭一人,五十馬立羣長一人,養馬家歲蠲租糧之半。而薊州以東至山海諸衞,土地寬廣,水草豐美,其屯軍人養種馬一匹,租亦免半。帝命軍租盡蠲之,餘悉從其議。於是馬大蕃息。 砥剛介有守,尤篤孝行。十六年,母喪哀毀,未至家,卒。 虞謙,字伯益,金壇人。洪武中,由國子生擢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 建文中請限僧道田,人無過十畝,餘以均給貧民。從之。永樂初召為大理寺少卿。時有詔,建文中上言改舊制者悉面陳。謙乃言前事請罪。帝見謙怖,笑曰:「此秀才闢老、佛耳。」釋弗問。而僧道限田制竟罷。都察院論誆騙罪,準洪武榜例梟首以徇。謙奏:「比奉詔準律斷罪,誆騙當杖流,梟首非詔書意。」帝從之。天津衞倉災,焚糧數十萬石。御史言主者盜用多,縱火自蓋。逮幾八百人,應死者百。謙白其濫,得論減。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奏謙為右副都御史。明年偕給事中杜欽巡視淮、鳳抵陳州災傷,免田租,贖民所鬻子女。明年,謙請振,太子諭之曰:「軍民困極,而卿等從容請啟,彼汲黯何如人也。」 尋命督兩浙、蘇、松諸府糧,輸南、北京及徐州、淮安。富民賂有司,率得近地,而貧民多遠運。謙建議分四等:丁多糧最少者運北京,次少者運徐州,丁糧等者運南京、淮安,丁少糧多者存留本土。民利賴之。又言:徐州、呂梁二洪,行舟多阻,請每洪增挽夫二百,月給廩,官牛一百,暇時聽民耕,大舟至,用以挽。人以為便。嘗督運木,役者大疫。謙令散處之,疫遂息。未幾,偕給事中許能巡撫浙江。 仁宗即位召還,改大理寺卿。時呂升為少卿,仰瞻為丞,而謙又薦嚴本為寺正。帝方矜慎刑獄,謙等亦悉心奏當。凡法司及四方所上獄,謙等再四參復,必求其平。嘗語人曰:「彼無憾,斯我無憾矣。」嘗應詔上言七事,皆切中時務。有言其奏事不密,巿恩於外者。帝怒,降少卿。一日,楊士奇奏事畢,不退。帝問:「欲何言,得非為虞謙乎?」士奇因具白其誣,且言謙歷事三朝,得大臣體。帝曰:「吾亦悔之。」遂命復職。宣宗立,謙言:「舊制,犯死罪者,罰役終身。今所犯不等,宜依輕重分年限。」報可。宣德二年三月卒於官。 謙美儀觀,風采凝重。工詩畫,自負才望。工部侍郎蘇瓚以鄙猥班謙上,恒怏怏,人以是隘其量云。 呂升,山陰人,永樂初為溧陽教諭,歷官江西、福建按察僉事,所至有清慎聲。入為大理寺少卿。宣德八年致仕卒。 仰瞻,長洲人。永樂中由虎賁衞經歷遷大理寺丞。正統間,宦官王振用事,百官多奔走其門,惟瞻與大理卿薛瑄不往。會與瑄辨殺夫冤獄,益忤振,下獄,謫戍大同。景泰初,召為右寺丞,執法愈堅,在位者多不悅。移疾歸,加大理少卿。 嚴本,字志道,江陰人。少通羣籍,習法律,以傅霖刑統賦辭約義博,註者非一,乃著輯義四卷。永樂十一年以薦徵,試以疑律,敷析明暢。授刑部主事。侍郎張本掌部事,官吏少當意者,獨重本,疑獄輒俾訊之。奉命使徽州,時督辦後期,例罰工,本不忍迫民。或以為言,本曰:「吾辦矣。」蓋已寓書其子,鬻田為工作償也。 仁宗立,以刑部尚書金純及虞謙薦,改大理寺正。斷獄者多以「知情故縱」及「大不敬」論罪。本爭之曰:「律自叛逆數條外,無『故縱』之文。即『不敬』,情有重輕,豈可概入重比。」謙韙之,悉為駁正。良鄉民失馬,疑其隣,告於丞,拷死。丞坐決罰不如法,當徒,而告者坐紋。本曰:「丞罪當。告者因疑而訴,律以誣告致死,是丞與告者各殺一人,可乎?」駁正之。莒縣屯卒奪民田,民訟於官,卒被笞。夜盜民驢,民搜得之,卒反以為誣,擒送千戶,民被禁死。法司坐千戶徒。本曰:「千戶生,則死者冤矣。」遂正其故勘罪。蘇州衞卒十餘人夜劫客舟於河西務,一卒死。懼事覺,誣隣舟解囚人為盜,其侶往救見殺。皆誣服。本疑之曰:「解人與囚同舟。為盜,囚必知之。」按驗,果得實,遂抵卒罪。 本立身方嚴,非禮弗履。其使徽也,知府饋酒肴亦不受。年七十八卒。 湯宗,字正傳,浙江平陽人。洪武末,由太學生擢河南按察僉事,改北平。建文時上變,言按察使陳瑛受燕邸金錢,有異謀。詔逮瑛,安置廣西,而遷宗山東按察使。坐事,左遷刑部郎中,出知蘇州府。蘇連歲水,民流,逋租百餘萬石。宗諭富民出米代輸。富民知其愛民,不三月悉完納。 永樂元年有言其坐視水患者。逮下獄,謫判祿州。以黃淮薦,召為大理寺丞。或言宗曾發潛邸事。帝曰:「帝王惟才是使,何論舊嫌。」時外國貢使病死,從人謂醫殺之。獄具,宗閱牘歎曰:「醫與使者何讐,而故殺之乎?」卒辨出之。尋命振饑河南,還署戶部事。解縉下獄,詞連宗,坐繫十餘年。仁宗立,復官,再遷南京大理卿。宣宗初,清軍山東。會天久不雨,極陳民間饑困狀。帝為蠲租免役,罷不急之務。宣德二年卒。 贊曰:永、宣之際,嚴飭吏治,職事修舉。若郁新之理賦,楊砥之馬政,劉季箎、虞謙之治獄,可謂能其官矣。李慶、師逵諸人,清介有執,皆列卿之良也。陳壽、馬京遭讒早廢,惜乎未竟其用。金忠奮身卒伍,進自藝術末流,而有士君子之行。當其侃侃持論於文皇父子間,忠直不撓,卒以誠信悟主,豈不偉哉。 茹瑺 嚴震直 張紞毛泰亨 王鈍 鄭賜 郭資 呂震 李至剛 方賓 吳中 劉觀 茹瑺,衡山人。洪武中,由監生除承敕郎,歷通政使。勤於職,太祖賢之。二十三年拜右副都御史,又試兵部尚書,尋實授,加太子少保。及惠帝即位,改吏部,與黃子澄不相能。刑部尚書暴昭發其贓罪,出掌河南布政司事。尋復召為兵部尚書。 燕兵至龍潭,帝遣瑺及曹國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詣燕軍議和。瑺等見成祖,伏地流汗,不能發一言。成祖曰:「公等言即言耳,何懼至是。」久之乃言奉詔割地講和。成祖笑曰:「吾無罪而削為庶人,今救死,何以地為!且皇考封諸子,已各有分地矣。其縛姦臣來,吾即解甲謁孝陵歸藩。」瑺等唯唯頓首還。 成祖入京師,召瑺。瑺首勸進。成祖既即位,下詔言景隆、瑺、佐及陳瑄事太祖忠,功甚重。封瑺忠誠伯,食祿一千石,終其身。仍兵部尚書、太子少保。選其子鑑為秦府長安郡主儀賓。即命瑺出營郡主府第。 還朝,坐不送趙王,遣歸里。既而為家人所訟,逮至京,釋還。過長沙不謁谷王,王以為言。時方重藩王禮,谷王又開金川門有功,帝意嚮之。陳瑛遂劾瑺違祖制,逮下錦衣獄。瑺知不免,命子銓巿毒藥,服之死。時永樂七年二月也。法司劾銓毒其父,請以謀殺父母論。後以銓實承父命,減死,與兄弟家屬二十七人謫戍廣西河池。仁宗立,釋還。宣宗與所沒田廬。 瑺居官謹慎,謙和有容。其死也,人頗惜之。 嚴震直,字子敏,烏程人。洪武時以富民擇糧長,歲部糧萬石至京師,無後期,帝才之。二十三年特授通政司參議,再遷為工部侍郎。二十六年六月進尚書。時朝廷事營建,集天下工匠於京師,凡二十餘萬戶。震直請戶役一人,書其姓名所業於官,有役則按籍更番召之,役者稱便。鄉民訴其弟姪不法,帝付震直訊。具獄上,帝以為不欺,赦其弟姪。已,坐事降御史,數雪冤獄。 二十八年討龍州,使震直偕尚書任亨泰諭安南。還,條奏利病,稱旨。尋命修廣西興安縣靈渠。審度地勢,導湘、灕二江,浚渠五千餘丈,築渼潭及龍母祠土堤百五十餘丈,又增高中江石堤,建陡閘三十有六,鑿去灘石之礙舟者,漕運悉通。歸奏,帝稱善。 三十年二月疏言:「廣東舊運鹽八十五萬餘引於廣西,召商中買。今終年所運,纔十之一。請分三十萬八千餘引貯廣東,別募商入粟廣西乏糧衞所,支鹽廣東,鬻之江西南安、贛州、吉安、臨江四府便。」帝從之。廣鹽行於江西自此始。 其年四月擢右都御史,尋復為工部尚書。建文中,嘗督餉山東,已而致仕。成祖即位,召見,命以故官巡視山西。至澤州,病卒。 張紞,字昭季,富平人。洪武中,舉明經。為東宮侍書,累遷試左通政。十五年,雲南平,出為左參政。陛辭,帝賦詩二章賜之。歷左布政使。二十年春入覲,治行為天下第一,特令吏部勿考。賜璽書曰:「曩者討平西南,命官撫守,爾紞實先往,於今五年。諸蠻聽服,誠信相孚,克恭乃職,不待考而朕知其功出天下十二牧上。故嘉爾績,命爾仍治滇南。往,欽哉。」紞在滇凡十七年,土地貢賦、法令條格皆所裁定。民間喪祭冠婚咸有定制,務變其俗。滇人遵用之。朝士董倫、王景輩謫其地,皆接以禮意。 惠帝即位,召為吏部尚書。詔徵遺逸士集闕下。紞所選用,皆當其才。會修太祖實錄,命試翰林編纂官,紞奏楊士奇第一。士奇由是知名。 成祖入京師,錄中朝姦臣二十九人,紞與焉。以茹瑺言,宥仍故職。無何,帝臨朝而歎,咎建文時之改官制者。乃令紞及戶部尚書王鈍解職務,月給半俸,居京師。紞懼,自經於吏部後堂,妻子相率投池中死。 紞在吏部,值變官制,小吏張祖言曰:「高皇帝立法創制,規模甚遠。今更之,未必勝,徒滋人口,願公力持之。」紞不能用,然心賢祖,奏為京衞知事。後紞死,屬吏無敢視者,唯祖經紀其喪。世傳燕師入京,紞即自經死;嚴震直奉使至雲南,遇建文君悲愴吞金死。考諸國史,非其實也。 時有毛泰亨者,建文時為吏部侍郎,與紞同事。紞死,泰亨亦死。 王鈍,字士魯,太康人。元末猗氏縣尹。洪武中,徵授禮部主事,歷官福建參政,以廉慎聞。遣諭麓川,却其贈。或曰:「不受,恐遠人疑貳。」鈍乃受之,還至雲南,輸之官庫。二十三年遷浙江左布政使。在浙十年,名與張紞埒。帝嘗稱於朝,以勸庶僚。 建文初,拜戶部尚書。成祖入,踰城走,為邏卒所執,詔仍故官。未幾,與紞俱罷。尋命同工部尚書嚴震直等分巡山西、河南、陝西、山東,又同新昌伯唐雲經理北平屯種。承制再上疏言事,皆允行。永樂二年四月賜敕以布政使致仕。既歸,鬱鬱死。 子瀹,永樂四年進士。仁宗時遷鄭王府左長史,數以禮諫王。嘗擬荀卿成相篇,撰十二章以獻。語切,與王不合。召改戶部郎中。英宗即位,擢戶部右侍郎,巡撫浙江,有惠政。母喪起復,入覲,留攝部事。尋以老乞歸,卒。 鄭賜,字彥嘉,建寧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時天下郡邑吏多坐罪謫戍,賜嘗奉命於龍江編次行伍。方暑,諸囚憊甚。賜脫其械,俾僦舍止息,周其飲食,病者與醫藥,多所全活。秩滿當遷,湖廣布政司參議闕,命賜與檢討吳文為之。二人協心剗弊,民以寧輯,苗、僚畏懷。母喪,去。服除,改北平參議,事成祖甚謹。復坐累謫戍安東屯。及惠帝即位,成祖及楚王楨皆舉賜為長史。不許,召為工部尚書。燕兵起,督河南軍扼燕。成祖入京師,李景隆訐賜罪亞齊、黃。逮至,帝曰:「吾於汝何如,乃相背耶?」賜曰:「盡臣職耳。」帝笑釋之,授刑部尚書。 永樂元年劾都督孫岳擅毀太祖所建寺,詔安置海南。岳,建文時守鳳陽,嘗毀寺材,修戰艦以禦燕軍,燕知其有備,取他道南下,故賜劾之。二年劾李景隆陰養亡命,謀不軌。又與陳瑛同劾耿炳文僭侈,炳文自經死。皆揣帝意所惡者。祁陽教諭康孔高朝京師還,枉道省母,會母疾,留侍九閱月不行。賜請逮問孔高,罪當杖。帝曰:「母子暌數年,一旦相見難遽舍,況有疾,可矜也。」命復其官。 三年秋,代李至剛為禮部尚書。四年正月,西域貢佛舍利,賜因請釋囚。帝曰:「梁武、元順溺佛教,有罪者不刑,紀綱大壞,此豈可效!」是年六月朔,日當食,陰雲不見,賜請賀。不許。賜言「宋盛時嘗行之」。帝曰:「天下大矣,京師不見,如天下見之何。」卒不許。 賜為人頗和厚,然不識大體,帝意輕之。為同官趙羾所間,六年六月憂悸卒。帝疑其自盡。楊士奇曰:「賜有疾數日,惶懼不敢求退。昨立右順門,力不支仆地,口鼻有噓無吸。」語未竟,帝曰:「微汝言,幾誤疑賜。賜固善人,才短耳。」命予葬祭。洪熙元年贈太子少保,諡文安。 郭資,武安人。洪武十八年進士。累官北平左布政使,陰附於成祖。及兵起,張昺等死,資與左參政孫瑜、按察司副使墨麟、僉事呂震率先降,呼萬歲。成祖悅,命輔世子居守。 成祖轉戰三年,資主給軍餉。及即位,以資為戶部尚書,掌北平布政司。北京建,改行部尚書,統六曹事。定都,仍改戶部。時營城郭宮殿,置官吏及出塞北征,工役繁興,資舉職無廢事。仁宗立,以舊勞兼太子賓客。尋以老病,加太子太師,賜敕致仕。宣德四年復起戶部尚書,奉職益勤。八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三。贈湯陰伯,諡忠襄。官其子佑戶部主事。 資治錢穀有能稱,仁宗嘗以問楊士奇。對曰:「資性強毅,人不能干以私。然蠲租詔數下不奉行,使陛下恩澤不流者,資也。」 呂震,字克聲,臨潼人。洪武十九年以鄉舉入太學。時命太學生出稽郡邑壤地,以均貢賦。震承檄之兩浙,還奏稱旨,擢山東按察司試僉事。入為戶部主事,遷北平按察司僉事。燕兵起,震降於成祖,命侍世子居守。永樂初,遷真定知府,入為大理寺少卿。三年遷刑部尚書。六年改禮部。皇太子監國,震壻主事張鶴朝參失儀,太子以震故宥之。帝聞之怒,下震及蹇義於錦衣衞獄,已,復職。仁宗即位,命兼太子少師,尋進太子太保兼禮部尚書。宣德元年四月卒。 震嘗三奉命省親,兩值關中饑,令所司出粟振之,還始以聞。然無學術,為禮官,不知大體。成祖崩,遺詔二十七日釋縗服。及期,震建議羣臣皆易烏紗帽,黑角帶。近臣言:「仁孝皇后崩,既釋縗服,太宗易素冠布腰絰。」震勃然變色,詆其異己。仁宗黜震議,易素冠布腰絰。洪熙元年分遣羣臣祀嶽鎮海瀆及先代帝王陵。震乞祀周文、武、成、康。便道省母,私以妻喪柩與香帛同載。祀太廟致齋,飲酒西番僧舍,大醉歸,一夕卒。 震為人佞諛傾險。永樂時,曹縣獻騶虞,榜葛剌國、麻林國進麒麟,震請賀。帝曰:「天下治安,無麒麟何害?」貴州布政使蔣廷瓚言:「帝北征班師,詔至思南大巖山,有呼萬歲者三。」震言:「此山川效靈。」帝曰:「山谷之聲,空虛相應,理或有之。震為國大臣,不能辯其非,又欲因之進媚,豈君子事君之道。」郎中周訥請封禪,震力贊之,帝責其謬。震雖累受面斥,然終不能改。金水河、太液池冰,具樓閣龍鳳花卉狀。帝召羣臣觀之。震因請賀。不許。而隆平侯張信奏太和山五色雲見,侍郎胡濙圖上瑞光榔梅靈芝,震率羣臣先後表賀云。 成祖初巡北京,命定太子留守事宜。震請常事聽太子處分,章奏分貯南京六科,回鑾日通奏。報可。十一年、十四年,震再請如前制。十七年,帝在北京,因事索章奏,侍臣言留南京。帝忘震前請,曰:「章奏宜達行在,豈禮部別有議耶?」問震。震懼罪,曰:「無之,奏章當達行在。」三問,對如前。遂以擅留奏章,殺右給事中李能。衆知能冤,畏震莫敢言。尹昌隆之禍,由震搆之。事具昌隆傳。夏原吉、方賓以言北征餉絀得罪,以震兼領戶、兵部事。震亦自危。帝令官校十人隨之,曰:「若震自盡,爾十人皆死。」 震有精力,能強記,才足以濟其為人。凡奏事,他尚書皆執副本,又與左右侍郎更進迭奏。震既兼三部,奏牘益多,皆自占奏,侍郎不與也。情狀委曲,千緒萬端,背誦如流,未嘗有悮。嘗扈北狩,帝見碑立沙磧中,率從臣讀其文。後一年,與諸文學臣語及碑,詔禮部遣官往錄之。震言不須遣使,請筆札帝前疏之。帝密使人拓其本校之,無一字脫悮者。 子熊。宣宗初立,震數於帝前乞官,至流涕。帝不得已,授兵科給事中。 李至剛,名鋼,以字行,松江華亭人。洪武二十一年舉明經。選侍懿文太子,授禮部郎中。坐累謫戍邊,尋召為工部郎中,遷河南右參議。河決汴堤,至剛議借王府積木,作筏濟之。建文中,調湖廣左參議,坐事繫獄。 成祖即位,左右稱其才,遂以為右通政。與修太祖實錄,朝夕在上左右,稱說洪武中事,甚見親信,尋進禮部尚書。永樂二年冊立皇太子,至剛兼左春坊大學士,直東宮講筵,與解縉後先進講。已,復坐事下獄,久之得釋,降禮部郎中。恨解縉,中傷之。縉下獄,詞連至剛,亦坐繫十餘年。仁宗即位,得釋,復以為左通政。給事中梁盛等劾至剛輩十餘人,當大行晏駕,不宿公署,飲酒食肉,恬無戚容。帝念至剛先朝舊人,出為興化知府,時年已七十。再歲,歿於官。 至剛為人敏給,能治繁劇,善傅會。首發建都北平議,請禁言事者挾私,成祖從之。既得上心,務為佞諛。嘗言太祖忌辰,宜傚宋制,令僧道誦經。山東野蠶成繭,至剛請賀。陝西進瑞麥,至剛率百官賀。帝皆不聽。中官使真臘,從者逃三人,國王以國中三人補之,帝令遣還。至剛言:「中國三人,安知非彼私匿?」帝曰:「朕以至誠待內外,何用逆詐。」所建白多不用。 妻父麗重法,至剛為乞免。帝曰:「獄輕重,外人何以知之?」至剛曰:「都御史黃信為臣言。」帝怒,誅信。初,至剛與解縉交甚厚。帝書大臣姓名十人,命縉疏其人品,言至剛不端。縉謫廣西,至剛遂奏其怨望,改謫交阯。 方賓,錢塘人。洪武時由太學生試兵部郎中。建文中,署應天府事。坐罪戍廣東。以茹瑺薦,召復官。成祖入京師,賓與侍郎劉儁等迎附,特見委用,進兵部侍郎。四年,儁以尚書出征黎利,賓理部事,有幹才,應務不滯。性警敏,能揣上意,見知於帝,頗恃寵貪恣。七年進尚書,扈從北京,兼掌行在吏部事。明年從北征,與學士胡廣、金幼孜、楊榮,侍郎金純並與機密。自後帝北巡,賓輒扈從。 十九年議親征。尚書夏原吉、吳中、呂震與賓共議,宜且休兵養民。未奏,會帝召賓,賓言糧餉不足,召原吉,亦以不給對。帝怒,遣原吉視糧開平,旋召還下獄。賓方提調靈濟宮。中使進香至,語賓以帝怒。賓懼,自縊死。帝實無意殺賓,聞賓死,乃益怒,戮其屍。 吳中,字思正,武城人。洪武末,為營州後屯衞經歷。成祖取大寧,迎降。以轉餉捍禦功,累遷至右都御史。永樂五年改工部尚書。從北征,艱歸。起復,改刑部。十九年與夏原吉、方賓等同以言北征餉絀,忤旨繫獄。仁宗即位,出之,復其官,兼詹事,加太子少保。宣德元年從征樂安。三年坐以官木石遺中官楊慶作宅,下獄,落宮保,奪祿一年。正統六年,殿工成,進少師。明年卒,年七十。追封茌平伯,諡榮襄。 中勤敏多計算。先後在工部二十餘年,北京宮殿,長、獻、景三陵,皆中所營造。職務填委,規畫井然。然不恤工匠,又湛於聲色,時論鄙之。 劉觀,雄縣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授太谷縣丞,以薦擢監察御史。三十年遷署左僉都御史。坐事下獄,尋釋。出為嘉興知府,丁父憂去。 永樂元年擢雲南按察使,未行,拜戶部右侍郎。二年調左副都御史。時左都御史陳瑛殘刻,右都御史吳中寬和,觀委蛇二人間,務為容悅。四年,北京營造宮室,觀奉命採木浙江,未幾還。明年冬,帝以山西旱,命觀馳傳往,散遣採木軍民。六年,鄭賜卒,擢禮部尚書。十二月與刑部尚書呂震易官。坐事為皇太子譴責。帝在北京聞之,以大臣有小過,不宜遽折辱,特賜書諭太子。八年,都督僉事費瓛討涼州叛羌,命觀贊軍事。還,坐事,謫本部吏。十三年還職,改左都御史。十五年督浚河漕。十九年命巡撫陝西,考察官吏。 仁宗嗣位,兼太子賓客,旋加太子少保,給二俸。時大理少卿弋謙數言事,帝厭其繁瑣。尚書呂震、大理卿虞謙希旨劾奏,觀復令十四道御史論其誣妄,以是為輿論所鄙。 時未有官妓之禁。宣德初,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觀私納賄賂,而諸御史亦貪縱無忌。三年六月朝罷,帝召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至文華門,諭曰:「祖宗時,朝臣謹飭。年來貪濁成風,何也?」士奇對曰:「永樂末已有之,今為甚耳。」榮曰:「永樂時,無踰方賓。」帝問:「今日誰最甚者?」榮對曰:「劉觀。」又問:「誰可代者?」士奇、榮薦通政使顧佐。帝乃出觀視河道,以佐為右都御史。於是御史張循理等交章劾觀,並其子輻諸贓污不法事。帝怒,逮觀父子,以彈章示之。觀疏辯。帝益怒,出廷臣先後密奏,中有枉法受賕至千金者。觀引伏,遂下錦衣衞獄。明年將置重典。士奇、榮乞貸其死。乃謫輻戍遼東,而命觀隨往,觀竟客死。七年,士奇請命風憲官考察奏罷有司之貪污者,帝曰:「然。向使不罷劉觀,風憲安得肅。」 贊曰:成祖封茹瑺,以事太祖有功。然考之,未有所表見,意史軼之歟?嚴震直之於廣西,張紞之於雲南,治效卓然。王鈍、鄭賜為方伯、監司,聲績頗著,至其晚節,皆不克自振,惜夫。郭資、呂震之徒,有幹濟才,而操行無取。李至剛之險,吳中、劉觀之墨,又不足道矣。 董倫王景 儀智子銘 鄒濟徐善述 王汝玉 梁潛 周述弟孟簡 陳濟陳繼 楊翥 俞山 俞綱 潘辰 王英 錢習禮 周叙劉儼 柯潛羅璟 孔公恂司馬恂 董倫,字安常,恩人。洪武十五年以張以寧薦,授贊善大夫,侍懿文太子,陳說剴切。太祖嘉之,進左春坊大學士。太子薨,出為河南左參議。肇州吏目蘭溪諸葛伯衡廉,倫薦之。帝遽擢為陝西參議。又言儒學訓導宜與冠帶,別於士子。訓導始注選。三十年坐事謫雲南教官。雲南初設學校,倫以身教,人皆嚮學。 建文初,召拜禮部侍郎兼翰林學士,與方孝孺同侍經筵。御書「怡老堂」額寵之,又賜髹几、玉鳩杖。解縉謫河州,以倫言得召還。倫質直敦厚,嘗勸帝睦親藩,不聽。成祖即位,倫年已八十,命致仕,尋卒。 其與倫同時為禮部侍郎者,有王景,字景彰,松陽人。洪武初,為懷遠教諭。以博學應詔。命作朝享樂章,定藩王朝覲儀。累官山西參政,與倫先後謫雲南。建文初,召入翰林,修太祖實錄。用張紞薦,除禮部侍郎兼翰林侍講。成祖即位,擢學士。帝問葬建文帝禮,景頓首言:「宜用天子禮。」從之。永樂六年卒於官。 儀智,字居真,高密人。洪武末,舉耆儒,授高密訓導,遷莘縣教諭。擢知高郵州,課農興學,吏民愛之。 永樂元年遷寶慶知府。土人健悍,獨畏智,相戒不敢犯。召為右通政兼右中允。未幾,遷湖廣右布政使。坐事謫役通州。六年冬,湖廣都指揮使龔忠入見。帝問湖湘間老儒,忠以智對,即日召之。既至,拜禮部左侍郎。十一年元旦,日當食,尚書呂震請朝賀如常,智持不可。會左諭德楊士奇亦以為言,乃免賀如智議。 十四年詔吏部、翰林院擇耆儒侍太孫。士奇及蹇義首薦智。太子曰:「吾嘗舉李繼鼎,大悞,悔無及。智誠端士,然老矣。」士奇頓首言:「智起家學官,明理守正。雖耄,精神未衰。廷臣中老成正大,無踰智者。」是日午朝,帝顧太子曰:「侍太孫講讀得人未?」太子對曰:「舉禮部侍郎儀智,議未決。」帝喜曰:「智雖老,能直言,可用也。」遂命輔導皇太孫。每進講書史,必反覆啟迪,以正心術為本。十九年,年八十,致仕,卒於家。洪熙元年贈太子少保,諡文簡。 季子銘,字子新。宣宗即位,以侍郎戴綸薦,授行在禮科給事中。九年秩滿,帝念智舊勞,改銘修撰。正統三年預修宣廟實錄成,遷侍講,後改郕府長史。 郕王監國,視朝午門。廷臣劾王振,叫號莫辨人聲。銘獨造膝前,免冠敷奏。下令旨族振,衆譁始息。景帝即位,力贊征伐諸大事。尋以潛邸恩,授禮部右侍郎。明年兼經筵官。帝每臨講幄,輒命中官擲金錢於地,任講官遍拾之,號恩典。文臣與者,內閣高穀等外,惟銘與俞山、俞綱、蕭鎡、趙琬數人而已。尋進南京禮部尚書。懷獻太子立,加太子太保,召為兵部尚書兼詹事。 蘇州、淮安諸郡積雪,民凍餓死相枕。沙灣築河,役山東、河南九萬人,責民間鐵器數萬具。銘請於帝,多所寬恤。因災異,言消弭在敬天法祖,省刑薄斂,節用愛人,錄皇明祖訓錄以進,深見獎納。卒,諡忠襄。 銘少學於吳訥。天性孝友,易直有父風。長子海,錦衣衞百戶。季子泰,舉於鄉,為禮科給事中。並以父恩授云。 鄒濟,字汝舟,餘杭人。事母以孝聞。博學強記,尤長春秋。為餘杭訓導,師法嚴。累遷國子學錄、助教,以薦知平度州。永樂初,預修太祖實錄成,除禮部郎中。征安南,從幕府司奏記。還為廣東右參政,再遷左春坊左庶子,授皇孫經。 濟為人和易坦夷,無貴賤皆樂親之。秩滿,進少詹事。當是時,宮僚多得罪,徐善述、王汝玉、馬京、梁潛輩被讒,相繼下獄死。濟積憂得疾。皇太子以書慰曰:「卿善自攝。即有不諱,當提攜卿息,不使墜蓬蒿也。」卒,年六十八。洪熙元年贈太子少保,諡文敏。命有司立祠墓側,春秋祀之。 子幹,字宗盛,濟卒時尚幼。仁宗監國,命為應天府學生,月賜鈔米。舉正統四年進士。景帝初,由兵部郎中超擢本部右侍郎,以才為于謙所倚。也先入寇,九門皆閉。百姓避兵者,號城下求入,幹開門納之。尋改禮部,兼庶子,考察山西官吏,黜布政使侯復以下五十餘人。巡視河南、鳳陽水災,與王竑請振。又請令諸生輸粟入監讀書。納粟入監自此始。成化二年振畿內饑,再遷禮部尚書,加太子少保。被劾乞休,卒,諡康靖。 徐善述,字好古,天台人。洪武中,行歲貢法,善述首貢入太學。授桂陽州學正。永樂初,以國子博士擢春坊司直郎。見重於皇太子,每稱為先生,嘗致書賜酒及詩。遷左贊善,坐累死。與鄒濟同日贈太子少師,諡文肅。立祠,春秋祀亦如濟。 王汝玉,名璲,以字行,長洲人。穎敏強記。少從楊維楨學。年十七,舉於鄉。永樂初,由應天府學訓導,擢翰林五經博士,歷遷右春坊右贊善,預修永樂大典。仁宗在東宮,特被寵遇。羣臣應制撰神龜賦,汝玉第一,解縉次之。七年坐修禮書紊制度,當戍邊。皇太子監國,宥之,以為翰林典籍。尋進左贊善,坐解縉累,瘐死。洪熙初,贈太子賓客,諡文靖,遣官祭其家。 梁潛,字用之,泰和人。洪武末,舉鄉試。授四川蒼溪訓導。以薦除知四會縣,改陽江、陽春,皆以廉平稱。永樂元年召修太祖實錄。書成,擢修撰。尋兼右春坊右贊善,代鄭賜總裁永樂大典。帝幸北京,屢驛召赴行在。十五年復幸北京,太子監國。帝親擇侍從臣,翰林獨楊士奇,以潛副之。有陳千戶者,擅取民財,令旨謫交阯。數日後念其有軍功,貸還。或讒於帝曰:「上所謫罪人,皇太子曲宥之矣。」帝怒,誅陳千戶,事連潛及司諫周冕,逮至行在,親詰之。潛等具以實對。帝謂楊榮、呂震曰:「事豈得由潛!」然卒無人為白者,俱繫獄。或毀冕放恣,遂併潛誅。潛妻楊氏痛潛非命,不食死。 子楘,由進士為刑部主事,善辨冤獄。用薦擢廣西副使,進布政使。將士多殺良民報功。楘諭其帥,生致難民一人,准功一級,全活無算。田州土官岑鑑兄弟相讐。楘為解之,却其厚餽。撫服梗化女土官,民夷服其信義。終浙江布政使。 周述,字崇述,吉水人。永樂二年與從弟孟簡並進士及第。帝手題二人策,獎賞之,並授翰林編修。尋詔解縉選曾棨等二十八人讀書文淵閣,述、孟簡皆與焉。司禮監給紙筆,光祿給朝暮饌,禮部月給膏燭鈔人三錠,工部擇近宅居之,一時以為榮。 述嘗扈北巡,累進左春坊諭德。仁宗即位,命從皇太子謁陵南京。召至榻前,問所以匡弼儲君者,對稱旨。宣宗時,進左庶子。正統初,卒官。 孟簡在翰林二十年,始遷詹事府丞,出為襄王府長史。有言宜留備顧問者,帝曰:「輔朕弟,尤勝於輔朕也。」 述溫厚簡靜,未嘗有疾言遽色,文章雅贍。孟簡謙退不伐,生平無睚眦於人。並為世所重云。 陳濟,字伯載,武進人。讀書過目成誦。嘗以父命如錢塘,家人齎貨以從。比還,以其貲之半巿書,口誦手鈔。十餘年,盡通經史百家之言。成祖詔修永樂大典,用大臣薦,以布衣召為都總裁,修撰曾棨等為之副。詞臣纂修者,及太學儒生數千人,繙秘庫書數百萬卷,浩無端倪。濟與少師姚廣孝等數人,發凡起例,區分鉤考,秩然有法。執筆者有所疑,輒就濟質問,應口辨析無滯。書成,授右贊善。謹慎無過,皇太子甚禮重之。凡稽古纂集之事,悉以屬濟。隨事敷奏,多所裨益。五皇孫皆從受經。居職十五年而卒。年六十二。 濟少有酒過,母戒之,終其身未嘗至醉。弟洽為兵部尚書,事濟如父。濟深懼盛滿,彌自謙抑。所居蓬戶葦壁,裁蔽風雨,終日危坐,手不釋卷。為文根據經史,不事葩藻。嘗云:「文貴如布帛菽粟,有益於世爾。」 其後有陳繼、楊翥者,亦以布衣通經。用楊士奇薦,繼由博士入翰林。而翥竟用景帝潛邸恩,與俞山、俞綱等皆至大官。自天順後,始漸拘資格。編修馬昇、檢討傅宗不由科目,李賢皆出之為參議。布衣無得預館閣者,而弘治間潘辰獨以才望得之,一時詫異數焉。 陳繼,字嗣初,吳人。幼孤,母吳氏,躬織以資誦讀。比長,貫穿經學,人呼為陳五經。奉母至孝,府縣交薦,以母老不就。母卒,哀毀過人。永樂中,復舉孝行,旌其母曰貞節。仁宗即位,開弘文閣。帝臨幸,問:「今山林亦有名士乎?」楊士奇初不識繼。夏原吉治水蘇、松,得其文,歸以示士奇,士奇心識之。及帝問,遂以繼對。召為國子博士,尋改翰林五經博士,直弘文閣。宣宗初,遷檢討。引疾歸,卒。 楊翥,字仲舉,亦吳人。少孤貧,隨兄戍武昌,授徒自給。楊士奇微時,流寄窘乏,翥輒解館舍讓之,而己教授他所。士奇心賢之。及貴,薦翥經明行修。宣宗詔試吏部,稱旨,授翰林院檢討,歷修撰。正統中,詔簡郕王府僚。諸翰林皆不欲行,乃出侍講儀銘及翥為左右長史。久之,引年歸。王即大位,入朝,拜禮部右侍郎。景泰三年進尚書,給祿致仕。明年卒,年八十五。翥篤行絕俗,一時縉紳厚德者,翥為最。既沒,景帝念之,召其子珒入覲,授本邑主簿。 俞山,字積之,秀水人。由鄉舉為郕府伴讀。景帝時,拜吏部右侍郎。而嘉興俞綱由諸生繕寫實錄,試中書舍人,授郕府審理。景帝時,以兵部右侍郎入閣預機務。居三日,固辭,守本官。景帝將易東宮,山密疏諫。不聽。懷獻太子立,加太子少傅,山意不自安,致仕去。綱加太子少保。英宗復辟,山以致仕得免。而綱當景泰時,能周旋二帝間,故得調南京禮部。成化初致仕,卒。 潘辰,字時用,景寧人。少孤,隨從父家京師,以文學名。弘治六年詔天下舉才德之士隱於山林者。府尹唐恂舉辰,吏部以辰生長京師,寢之。恂復奏,給事中王綸、夏昂亦交章薦,乃授翰林待詔。久之,掌典籍事。預修會典成,進五經博士。正德中,劉瑾摘會典小疵,復降為典籍,俄還故官。南京缺祭酒,吏部推石珤及辰。帝以命珤,而擢辰編修。居九年,超擢太常少卿,致仕歸,卒,特賜祭葬。辰居官勤慎,晨入夜歸。典制誥時,有以幣酬者,堅却之。士大夫重其學行,稱為南屏先生。 王英,字時彥,金谿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讀書文淵閣。帝察其慎密,令與王直書機密文字。與修太祖實錄,授翰林院修撰,進侍讀。 二十年扈從北征。師旋,過李陵城。帝聞城中有石碑,召英往視。既至,不識碑所。而城北門有石出土尺餘。發之,乃元時李陵臺驛令謝某德政碑也,碑陰刻達魯花赤等名氏。具以奏。帝曰:「碑有蒙古名,異日且以為己地,啟爭端。」命再往擊碎之。沉諸河,還奏。帝喜其詳審,曰:「爾是二十八人中讀書者,朕且用爾。」因問以北伐事。英曰:「天威親征,彼必遠遁,願勿窮追。」帝笑曰:「秀才謂朕黷武邪?」因曰:「軍中動靜,有聞即入奏。」且諭中官勿阻。立功官軍有過,命勿與糧,相聚泣。以英奏,復給予。仁宗即位,累進右春坊大學士,乞省親歸。 宣宗立,還朝。是時海內宴安,天子雅意文章,每與諸學士談論文藝,賞花賦詩,禮接優渥。嘗謂英曰:「洪武中,學士有宋濂、吳沉、朱善、劉三吾,永樂初,則解縉、胡廣。汝勉之,毋俾前人獨專其美。」修太宗仁宗實錄成,遷少詹事,賜麒麟帶。母喪,特與葬祭,遣中官護歸。尋起復。正統元年命侍經筵,總裁宣宗實錄,進禮部侍郎。八年命理部事。浙江民疫,遣祭南鎮。時久旱,英至,大雨,民呼侍郎雨。年七十,再乞休。不許。十二年,英子按察副使裕坐事下獄。英上疏待罪。宥不問。明年進南京禮部尚書,俾就閒逸。居二年卒,年七十五。賜祭葬,諡文安。 英端凝持重,歷仕四朝。在翰林四十餘年,屢為會試考官,朝廷制作多出其手,四方求銘志碑記者不絕。性直諒,好規人過,三楊皆不喜,故不得柄用。裕後累官四川按察使。 錢習禮,名幹,以字行,吉水人。永樂九年進士。選庶吉士,尋授檢討。習禮與練子寧姻戚。既仕,鄉人以奸黨持之,恒惴惴。楊榮乘間言於帝,帝笑曰:「使子寧在,朕猶當用之,況習禮乎。」仁宗即位,遷侍讀,知制誥,以省親歸。 宣德元年修兩朝實錄,與侍講陳敬宗、陳循同召還,進侍讀學士。英宗開經筵,為講官。宣宗實錄成,擢學士,掌院事。七年以故鴻臚寺為翰林院。落成,諸殿閣大學士皆至,習禮不設楊士奇、楊溥座,曰:「此非三公府也。」士奇等以聞。帝命具座。後遂為故事。 正統九年乞致仕。不許。明年,六部侍郎多闕,帝命吏部尚書王直會大臣推舉,而特旨擢習禮於禮部。習禮力辭。不允。王振用事,達官多造其門,習禮恥為屈。十二年六月復上章乞骸骨,乃得歸。習禮篤行誼,好古秉禮,動有矩則。家居十五年卒,年八十有九。諡文肅。 周叙,字公叙,吉水人。年十一,能詩。永樂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作黃鸚鵡賦,稱旨,授編修。歷官侍讀,直經筵。正統六年上疏言事,帝嘉納焉。八年夏又上言:「比天旱,陛下責躬虔禱,而臣下不聞效忠補過之言,徒陳情乞用而已。掌銓選者罔論賢否,第循資格。司國計者不問耕桑,惟勤賦斂。軍士困役作,刑罰失重輕,風憲無激揚,言官務緘默。僧道數萬,日耗戶口,流民衆多,莫為矜恤。」帝以章示諸大臣。王直等皆引罪求罷。十一年遷南京侍講學士。 郕王監國,馳疏言:「君父之讐不共戴天,殿下宜臥薪嘗膽,如越之報吳。使智者獻謀,勇者効力,務掃北庭,雪國恥。先遣辯士,卑詞重幣乞還鑾輿,暫為君父屈。」因條上勵剛明、親經史、修軍政、選賢才、安民心、廣言路、謹微漸、修庶政八事。王嘉納之。景泰二年又請復午朝,日接大臣,咨諏治道,經筵之餘,召文學從臣講論政事,幷詔天下臣民直言時政缺失。帝因詔求言。 叙負氣節,篤行誼。曾祖以立,在元時以宋、遼、金三史體例未當,欲重修。叙思繼先志,正統末,請於朝。詔許自撰,銓次數年,未及成而卒。 同邑劉儼,字宣化。正統七年進士第一。歷官太常少卿。景泰中,典順天鄉試,黜大學士陳循、王文子,幾得危禍。詳高穀傳。天順初,改掌翰林院事,卒官。贈禮部侍郎,諡文介。儼立朝正直,居鄉亦有令德云。 柯潛,字孟時,莆田人。景泰二年舉進士第一。歷洗馬。天順初,遷尚寶少卿,兼修撰。憲宗即位,以舊宮僚擢翰林學士。英宗實錄成,進少詹事。慈懿太后之喪,潛與修撰羅璟上章,請合葬裕陵。廷臣相繼爭。未報。潛曰:「朝廷大事,臣子大節,舍是奚所用心。」與璟皆再疏爭,竟得如禮。連遭父母喪,詔起為祭酒,固乞終制。許之。未幾卒。 潛邃於文學,性高介。為學士時,即院中後圃構清風亭,鑿池蒔芙蓉,植二柏於後堂,人稱其亭為柯亭,柏為學士柏。院中有井,學士劉定之所浚也。柯亭、劉井,翰林中以為美談云。 羅璟,字明仲,泰和人。天順末,進士及第。授編修,進修撰。預修宋元通鑑綱目。累官洗馬。孝宗為太子,簡侍講讀。母喪歸。璟與尚書尹旻子侍講龍同娶於孔氏。旻得罪,李孜省指璟為旻黨,調南京禮部員外郎。孝宗嗣位,王恕等言璟才,乃授福建提學副使。弘治五年召為南京祭酒。久之,卒。 孔公恂,字宗文,先聖五十八世孫也。景泰五年舉會試,聞母疾,不赴廷對。帝以問禮部,具言其故,乃遣使召之。日且午,不及備試卷,命翰林院給以筆札。登第,即丁母憂歸。 衍聖公孔彥縉卒,孫弘緒幼弱,詔遣禮部郎治喪,公恂理其家事。天順初,授禮科給事中。弘緒已襲封,大學士李賢妻以女,公恂因得交於賢。賢言:「公恂,大聖人後,贊善司馬恂,宋大賢溫國公光後。宜輔導太子。」帝喜。同日超拜少詹事,侍東宮講讀。入語孝肅皇后曰:「吾今日得聖賢子孫為汝子傅。」孝肅皇后者,憲宗生母,方以皇貴妃有寵。於是具冠服拜謝,宮中傳以為盛事云。 憲宗嗣位,改公恂大理左少卿。公恂言不通法律,乃復少詹事。成化二年上章言兵事,諸武臣譁然,給事御史交章駁之。下獄,謫漢陽知府。未至,丁父憂。服闋,商輅請復建言得罪者官,乃還故秩,涖南京詹事府。久之,卒。 司馬恂,字恂如,浙江山陰人。正統末,由舉人擢刑科給事中,累遷少詹事。憲宗立,命兼國子祭酒。卒,贈禮部左侍郎。恂強記敦厚,與物無忤,居官無所表見。 贊曰:建文之初,修尊賢敬老之節。董倫以宿儒見重,雖寡所表見,當非苟焉已也。儀智父子仍世以儒術進,從容輔導,蓋其賢哉。鄒濟諸人,以宮僚被遇而讒搆不免,陳濟輩起布衣,列禁近而善始終,固有幸不幸歟。二周、王英、錢習禮、周叙、柯潛謙和直諒,各著其美,蓋皆異於浮華博習之徒矣。 宋禮藺芳 陳瑄王瑜 周忱 宋禮,字大本,河南永寧人。洪武中,以國子生擢山西按察司僉事,左遷戶部主事。建文初,薦授陝西按察僉事,復坐事左遷刑部員外郎。成祖即位,命署禮部事,以敏練擢禮部侍郎。永樂二年拜工部尚書。嘗請給山東屯田牛種,又請犯罪無力准工者徙北京為民,並報可。七年丁母憂,詔留視事。 九年命開會通河。會通河者,元至元中,以壽張尹韓仲暉言,自東平安民山鑿河至臨清,引汶絕濟,屬之衞河,為轉漕道,名曰會通。然岸狹水淺,不任重載,故終元世海運為多。明初輸餉遼東、北平,亦專用海運。洪武二十四年,河決原武,絕安山湖,會通遂淤。永樂初,建北京,河海兼運。海運險遠多失亡,而河運則由江、淮達陽武,發山西、河南丁夫,陸輓百七十里入衞河,歷八遞運所,民苦其勞。至是濟寧州同知潘叔正上言:「舊會通河四百五十餘里,淤者乃三之一,濬之便。」於是命禮及刑部侍郎金純、都督周長往治之。禮以會通之源,必資汶水。乃用汶上老人白英策,築堽城及戴村壩,橫亙五里,遏汶流,使無南入洸而北歸海。匯諸泉之水,盡出汶上,至南旺,中分之為二道,南流接徐、沛者十之四,北流達臨清者十之六。南旺地勢高,決其水,南北皆注,所謂水脊也。因相地置閘,以時蓄洩。自分水北至臨清,地降九十尺,置閘十有七,而達於衞;南至沽頭,地降百十有六尺,置閘二十有一,而達於淮。凡發山東及徐州、應天、鎮江民三十萬,蠲租一百一十萬石有奇,二十旬而工成。又奏濬沙河入馬常泊,以益汶。語詳河渠志。是年,帝復用工部侍郎張信言,使興安伯徐亨、工部侍郎蔣廷瓚會金純,濬祥符魚王口至中灤下,復舊黃河道,以殺水勢,使河不病漕,命禮兼董之。八月還京師,論功第一,受上賞。潘叔正亦賜衣鈔。 明年,以御史許堪言衞河水患,命禮往經畫。禮請自魏家灣開支河二,泄水入土河,復自德州西北開支河一,泄水入舊黃河,使至海豐大沽河入海。帝命俟秋成後為之。禮還言:「海運經歷險阻,每歲船輒損敗,有漂沒者。有司修補,迫於期限,多科斂為民病,而船亦不堅。計海船一艘,用百人而運千石,其費可辦河船容二百石者二十,船用十人,可運四千石。以此而論,利病較然。請撥鎮江、鳳陽、淮安、揚州及兗州糧,合百萬石,從河運給北京。其海道則三歲兩運。」已而平江伯陳瑄治江、淮間諸河功,亦相繼告竣。於是河運大便利,漕粟益多。十三年遂罷海運。 初,帝將營北京,命禮取材川蜀。禮伐山通道,奏言:「得大木數株,皆尋丈。一夕,自出谷中抵江上,聲如雷,不偃一草。」朝廷以為瑞。及河工成,復以採木入蜀。十六年命治獄江西。明年造番舟,自蜀召還。以老疾免朝參,有奏事令侍郎代。二十年七月卒於官。 禮性剛,馭下嚴急,故易集事,以是亦不為人所親。卒之日,家無餘財。洪熙改元,禮部尚書呂震請予葬祭如制。弘治中,主事王寵始請立祠。詔祀之南旺湖上,以金純、周長配。隆慶六年贈禮太子太保。 藺芳,夏縣人。洪武中舉孝廉。累遷刑部郎中。永樂中,出為吉安知府。寬厚廉潔,民甚德之。吉水民詣闕言縣有銀礦,遣使覆視。父老遮芳訴曰:「聞宋季嘗有言此者,卒以妄得罪。今皆樹藝地,安所得銀礦?」芳詰告者,知其誣。獄具,同官不敢署名,芳請獨任之。奏上,帝曰:「吾固知妄也。」得寢。已,坐事謫辦事官,從宋禮治會通河,復為工部都水主事。 十年,河決陽武,灌中牟、祥符、尉氏,遣芳按視。芳言:「中鹽隄當暴流之衝,請加築塞。」又言:「自中灤分導河流,使由故道北入海,誠萬世利。」又言:「新築岸埽,止用草索,不能堅久。宜編木成大囷,貫樁其中,實以瓦石,復以木橫貫樁表,牽築隄上,則殺水固隄之長策也。」詔悉從之。其後築隄者遵用其法。以宋禮薦,擢工部右侍郎。亡何,行太僕卿楊砥言:「吳橋、東光、興濟、交河及天津屯田,雨水決隄傷稼。乞開德州良店東南黃河故道,以分水勢。」復命芳往治之。所經郡邑,有不便民者輒疏以聞。事竣還,十五年十一月卒於官。 芳自奉約,布衣蔬食。事母至孝。母甚賢。芳所治事,暮必告母。有不當,輒加教誡。芳受命唯謹,由是為良吏云。 陳瑄,字彥純,合肥人。父聞,以義兵千戶歸太祖,累官都指揮同知。瑄代父職。父坐事戍遼陽,瑄伏闕請代,詔併原其父子。瑄少從大將軍幕,以射雁見稱。屢從征南番,又征越巂,討建昌叛番月魯帖木兒,踰梁山,平天星寨,破寧番諸蠻。復征鹽井,進攻卜水瓦寨。賊熾甚。瑄將中軍,賊圍之數重。瑄下馬射,傷足,裹創戰。自巳至酉,全師還。又從征賈哈剌,以奇兵涉打沖河,得間道,作浮梁渡軍。既渡,撤梁,示士卒不返,連戰破賊。又會雲南兵征百夷有功,遷四川行都司都指揮同知。 建文末,遷右軍都督僉事。燕兵逼,命總舟師防江上。燕兵至浦口,瑄以舟師迎降,成祖遂渡江。既即位,封平江伯,食祿一千石,賜誥券,世襲指揮使。 永樂元年命瑄充總兵官,總督海運,輸粟四十九萬餘石,餉北京及遼東。遂建百萬倉於直沽,城天津衞。先是,漕舟行海上,島人畏漕卒,多閉匿。瑄招令互市,平其直,人交便之。運舟還,會倭寇沙門島。瑄追擊至金州白山島,焚其舟殆盡。 九年命與豐城侯李彬統浙、閩兵捕海寇。海溢隄圮,自海門至鹽城凡百三十里。命瑄以四十萬卒築治之,為捍潮隄萬八千餘丈。明年,瑄言:「嘉定瀕海地,江流衝會。海舟停泊於此,無高山大陵可依。請於青浦築土山,方百丈,高三十餘丈,立堠表識。」既成,賜名寶山,帝親為文記之。 宋禮既治會通河成,朝廷議罷海運,仍以瑄董漕運。議造淺船二千餘艘,初運二百萬石,寖至五百萬石,國用以饒。時江南漕舟抵淮安,率陸運過壩,踰淮達清河,勞費甚鉅。十三年,瑄用故老言,自淮安城西管家湖,鑿渠二十里,為清江浦,導湖水入淮,築四閘以時宣洩。又緣湖十里築隄引舟,由是漕舟直達於河,省費不訾。其後復濬徐州至濟寧河。又以呂梁洪險惡,於西別鑿一渠,置二閘,蓄水通漕。又築沛縣刁陽湖、濟寧南旺湖長隄,開泰州白塔河通大江。又築高郵湖隄,於隄內鑿渠四十里,避風濤之險。又自淮至臨清,相水勢置閘四十有七,作常盈倉四十區於淮上,及徐州、臨清、通州皆置倉,便轉輸。慮漕舟膠淺,自淮至通州置舍五百六十八,舍置卒,導舟避淺。復緣河隄鑿井樹木,以便行人。凡所規畫,精密宏遠,身理漕河者三十年,舉無遺策。 仁宗即位之九月,瑄上疏陳七事。一曰南京國家根本,乞嚴守備。二曰推舉宜覈實,無循資格,選朝臣公正者分巡天下。三曰天下歲運糧餉,湖廣、江西、浙江及蘇、松諸府並去北京遠,往復踰年,上逋公租,下妨農事。乞令轉至淮、徐等處,別令官軍接運至京。又快船、馬船所載不過五六十石,每船官軍足用,有司添差軍民遞送,拘集聽候,至有凍餒,請革罷。四曰教職多非其人,乞考不職者黜之,選俊秀補生員,而軍中子弟亦令入學。五曰軍伍竄亡,乞覈其老疾者,以子弟代,逃亡者追補,戶絕者驗除。六曰開平等處,邊防要地,兵食虛乏,乞選練銳士,屯守兼務。七曰漕運官軍,每歲北上,歸即修船,勤苦終年。該衞所又於其隙,雜役以重困之,乞加禁絕。帝覽奏曰:「瑄言皆當。」令所司速行。遂降敕獎諭,尋賜券,世襲平江伯。 宣宗即位,命守淮安,督漕運如故。宣德四年言:「濟寧以北,自長溝至棗林淤塞,計用十二萬人疏濬,半月可成。」帝念瑄久勞,命尚書黃福往同經理。六年,瑄言:「歲運糧用軍十二萬人,頻年勞苦。乞於蘇、松諸郡及江西、浙江、湖廣別僉民丁,又於軍多衞所僉軍,通為二十四萬人,分番迭運。又江南之民,運糧赴臨清、淮安、徐州,往返一年,失悮農業,而湖廣、江西、浙江及蘇、松、安慶軍士,每歲以空舟赴淮安載糧。若令江南民撥糧與附近衞所,官軍運載至京,量給耗米及道里費,則軍民交便。」帝命黃福及侍郎王佐議行之。更民運為兌運,自此始也。八年十月卒於官,年六十有九。追封平江侯,贈太保,諡恭襄。 初,瑄以濬河有德於民,民立祠清河縣。正統中,命有司春秋致祭。 孫豫,字立卿,讀書修謹。正統末,福建沙縣賊起,以副總兵從寧陽侯陳懋分道討平之,進封侯。也先入犯,出鎮臨清,建城堡,練兵撫民,安靜不擾。明年召還,父老詣闕請留。從之。景泰五年,山東饑,奉詔振卹。尋守備南京。天順元年召還,益歲祿百石。七年卒。贈黟國公,諡莊敏。 子銳嗣伯。成化初,分典三千營及團營。尋佩平蠻將軍印,總制兩廣。移鎮淮陽,總督漕運。建淮河口石閘及濟寧分水南北二閘。築隄疏泉,修舉廢墜。總漕十四年,章數十上。日本貢使買民男女數人以歸,道淮安。銳留不遣,贖還其家。淮、揚饑疫,煮糜施藥,多所存濟。弘治六年,河決張秋,奉敕塞治。還,增祿二百石,累加太傅兼太子太傅。十三年,火篩寇大同。銳以總兵官佩將軍印往援。既至,擁兵自守,為給事中御史所劾,奪祿閒住,其年卒。 子熊嗣。正德三年出督漕運。劉瑾索金錢,熊不應,銜之。坐事,逮下詔獄,謫戍海南衞,奪誥券。熊故黷貨,在淮南頗殃民。雖為瑾搆陷,人無惜之者。瑾誅,赦還復爵。卒,無子。 再從子圭嗣。以薦出鎮兩廣。封川寇起,圭督諸將往討,擒其魁,俘斬數千,加太子太保。復平柳慶及賀連山賊,加太保,蔭一子。安南范子儀等寇欽、廉,黎岐賊寇瓊厓,相掎角。圭移文安南,曉以利害,使縛子儀,而急出兵攻黎岐,敗走之。論功,復蔭一子,加歲祿四十石。圭能與士卒同甘苦。聞賊所在,輒擐甲先登。深箐絕壑,衝冒瘴毒,無所避,以故所向克捷。在粵且十年,殲諸小賊不可勝數。召還,掌後軍府。圭妻仇氏,咸寧侯鸞女弟也。圭深嫉鸞,鸞數短圭於世宗,幾得罪。鸞敗,帝益重圭,命總京營兵。寇入紫荊關,圭請出戰,營於盧溝,寇退而止。明年,寇復入古北口,或議列營九門為備,圭以徒示弱無益,寇亦尋退。董築京師外城,加太子太傅。卒,贈太傅,諡武襄。 子王謨嗣。僉書後軍,出鎮兩廣。賊張璉反,屠掠數郡。王謨會提督張臬討平之,擒斬三萬餘。論功加太子太保,蔭一子。萬曆中出鎮淮安,總漕運,入掌前軍府事。卒,贈少保,諡武靖。傳至明亡,爵絕。 王瑜,字廷器,山陽人。以總旗隸趙王府。永樂末,常山護衞指揮孟賢等與宦官黃儼結,謀弒帝,廢太子而立趙王。其黨高正者,瑜舅也,密告瑜。瑜大驚曰:「奈何為此族滅計。」垂涕諫。不聽。正懼謀泄,將殺瑜,瑜遂詣闕告變。按治有驗,賢等盡伏誅,而授瑜遼海衞千戶。仁宗即位,擢錦衣衞指揮同知,厚賜之,幷戒同官,事必白瑜乃行。瑜持大體,不為苛細,廷中稱其賢。 宣德八年進都指揮僉事,充左副總兵,代陳瑄鎮淮安,董漕運,累進左軍都督僉事。淮安,瑜故鄉也,人以為榮。在淮數年,守瑄成法不變,有善政。民有親在與弟訟產者。瑜曰:「訟弟不友,無親不孝。」杖而斥之。又有負金不能償,至翁壻兄弟相訟者。瑜曰:「奈何以財故傷恩。」即代償,勸其敦睦。二卒盜敗舟一板,有司以盜官物,坐卒死。瑜曰:「兩卒之命,抵敗舟一板耶?」竟得末減。歲凶,發官廩以振。然性好貨,為英宗切責,而前所發不軌事有枉者。正統四年,議事入京。得疾,束兩手如高懸狀,號救求解而卒。 周忱,字恂如,吉水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明年,成祖擇其中二十八人,令進學文淵閣。忱自陳年少乞預。帝嘉其有志,許之。尋擢刑部主事,進員外郎。 忱有經世才,浮沉郎署二十年,人無知者,獨夏原吉奇之。洪熙改元,稍遷越府長史。宣德初,有薦為郡守者。原吉曰:「此常調也,安足盡周君。」五年九月,帝以天下財賦多不理,而江南為甚,蘇州一郡,積逋至八百萬石,思得才力重臣往釐之。乃用大學士楊榮薦,遷忱工部右侍郎,巡撫江南諸府,總督稅糧。 始至,召父老問逋稅故,皆言豪戶不肯加耗,幷徵之細民,民貧逃亡,而稅額益缺。忱乃創為平米法,令出耗必均。又請敕工部頒鐵斛,下諸縣準式,革糧長之大入小出者。舊例,糧長正副三人,以七月赴南京戶部領勘合。既畢,復齎送部。往反資費,皆科斂充之。忱止設正副各一人,循環赴領。訖事,有司類收上之部。民大便。忱見諸縣收糧無團局,糧長即家貯之,曰:「此致逋之由也。」遂令諸縣於水次置囤,囤設糧頭、囤戶各一人,名轄收。至六七萬石以上,始立糧長一人總之,名總收。民持帖赴囤,官為監納,糧長但奉期會而已。置撥運、綱運二簿。撥運記支撥起運之數,預計所運京師、通州諸倉耗,以次定支。綱運聽其填注剝淺諸費,歸以償之。支撥羨餘,存貯在倉,曰餘米。次年餘多則加六徵,又次年加五徵。 初,太祖平吳,盡籍其功臣子弟莊田入官,後惡富民豪幷,坐罪沒入田產,皆謂之官田,按其家租籍征之,故蘇賦比他府獨重。官民田租共二百七十七萬石,而官田之租乃至二百六十二萬石,民不能堪。 時宣宗屢下詔減官田租,忱乃與知府況鍾曲算累月,減至七十二萬餘石,他府以次減,民始少甦。七年,江南大稔,詔令諸府縣以官鈔平糴備振貸,蘇州遂得米二十九萬石。故時公侯祿米,軍官月俸,皆支於南戶部。蘇、松民轉輸南京者,石加費六斗。忱奏令就各府支給,與船價米一斗,所餘五斗,通計米四十萬石有奇,幷官鈔所糴,共得米七十萬餘石,遂置倉貯之,名曰濟農。振貸之外,歲有餘羨。凡綱運、風漂、盜奪者,皆借給於此,秋成,抵數還官。其修圩、築岸、開河、濬湖所支口糧,不責償。耕者借貸,必驗中下事力及田多寡給之,秋與糧並賦,凶歲再振。其姦頑不償者,後不復給。定為條約以聞。帝嘉獎之。終忱在任,江南數大郡,小民不知凶荒,兩稅未嘗逋負,忱之力也。 時漕運,軍民相半。軍船給之官,民則僦舟,加以雜耗,率三石致一石,往復經年失農業。忱與平江伯陳瑄議,民運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兌,漕軍運抵通州。淮安石加五斗,瓜洲又益五升。其附近幷南京軍未過江者,即倉交兌,加與過江米二斗,襯墊蘆蓆與折米五合。兌軍或後期阻風,則令州縣支贏米。設厫於瓜洲水次,遷米貯之,量支餘米給守者。由是漕費大省。 民間馬草歲運兩京,勞費不訾。忱請每束折銀三分,南京則輕齎即地買納。京師百官月俸,皆持俸帖赴領南京。米賤時,俸帖七八石,僅易銀一兩。忱請檢重額官田、極貧下戶兩稅,準折納金花銀,每兩當米四石,解京兌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嘉定、崑山諸縣歲納布,疋重三斤抵糧一石。比解,以縷粗見斥者十八九。忱言:「布縷細必輕,然價益高。今既貴重,勢不容細。乞自今不拘輕重,務取長廣如式。」從之。各郡驛馬及一切供帳,舊皆領於馬頭。有耗損,則馬頭橫科補買。忱令田畝出米升九合,與秋糧俱征,驗馬上中下直給米。 正統初,淮、揚災,鹽課虧,敕忱巡視。奏令蘇州諸府,撥餘米一二萬石運揚州鹽場,聽抵明年田租,竈戶得納鹽給米。時米貴鹽賤,官得積鹽,民得食米,公私大濟。尋敕兼理松江鹽課。華亭、上海二縣逋課至六十三萬餘引,竈丁逃亡。忱謂田賦宜養農夫,鹽課宜養竈丁。因上便宜四事,命速行之。忱為節竈戶運耗,得米三萬二千餘石。亦倣濟農倉法,置贍鹽倉,益補逃亡缺額。由是鹽課大殖。浙江當造海船五十艘,下忱計度。忱召問都匠,言一艘須米千石。忱以成大事不宜惜費,第減二十石,奏於朝,竟得報可。以九載秩滿,進左侍郎。六年命兼理湖州、嘉興二府稅糧,又命同刑科都給事中郭瑾錄南京刑獄。 忱素樂易。先是,大理卿胡槩為巡撫,用法嚴。忱一切治以簡易,告訐者輒不省。或面訐忱:「公不及胡公。」忱笑曰:「胡卿敕旨,在祛除民害。朝廷命我,但云安撫軍民。委寄正不同耳。」既久任江南,與吏民相習若家人父子。每行村落,屏去騶從,與農夫餉婦相對,從容問所疾苦,為之商略處置。其馭下也,雖卑官宂吏,悉開心訪納。遇長吏有能,如況鍾及松江知府趙豫、常州知府莫愚、同知趙泰輩,則推心與咨畫,務盡其長,故事無不舉。常詣松江相視水利,見嘉定、上海間,沿江生茂草,多淤流,乃濬其上流,使崑山、顧浦諸所水,迅流駛下,壅遂盡滌。暇時以匹馬往來江上,見者不知其為巡撫也。歷宣德、正統二十年間,朝廷委任益專。兩遭親喪,皆起復視事。忱以此益發舒,見利害必言,言無不聽。 初,欲減松江官田額,依民田起科。戶部郭資、胡濙奏其變亂成法,請罪之,宣宗切責資等。忱嘗言:「吳淞江畔有沙塗柴場百五十頃,水草茂盛,蟲蜢多生其中。請募民開墾,可以足國課,消蟲災。」又言:「丹徒、丹陽二縣田沒入江者,賦尚未除。國初蠲稅之家,其田多併於富室,宜徵其租,沒於江者除之,則額不虧而貧富均。無錫官田賦白米太重,請改征租米。」悉報可。其因災荒請蠲貸,及所陳他利病無算,小者用便宜行之,無所顧慮。久之見財賦充溢,益務廣大。修葺廨舍學校、先賢祠墓、橋梁道路,及崇飾寺觀,贈遺中朝官,資餉過客,無稍吝惜。胥吏漁蠹其中,亦不甚訾省。以故屢召人言。 九年,給事中李素等劾忱妄意變更,專擅科斂,忱上章自訴。帝以餘米既為公用,置不問。先是,奸民尹崇禮欲撓忱法,奏忱不當多徵耗米,請究問倉庫主者,忱因罷前法。既而兩稅復逋,民無所賴,咸稱不便。忱乃奏按崇禮罪,舉行前法如故。再以九載滿,進戶部尚書。尋以江西人不得官戶部,乃改工部,仍巡撫。 景泰元年,溧陽民彭守學復訐忱如崇禮言,戶部遂請遣御史李鑑等往諸郡稽覈。明年又以給事中金達言,召忱還朝。忱乃自陳:「臣未任事之先,諸郡稅糧無歲不逋。自臣涖任,設法剗弊,節省浮費,於是歲無逋租,更積贏羨。凡向之公用所須、科取諸民者,悉於餘米隨時支給。或振貸未還,遇赦宥免,或未估時值,低昂不一。緣奉宣宗皇帝幷太上皇敕諭,許臣便宜行事,以此支用不復具聞,致守學訐奏,戶部遣官追徵,實臣出納不謹,死有餘罪。」禮部尚書楊寧言:「妄費罪乃在忱,今估計餘值,悉征於民間,至有棄家逃竄者,乞將正統以前者免追。」詔許之,召鑑等還。既而言官猶交章劾忱,請正其罪。景帝素知忱賢,大臣亦多保持之,但令致仕。 然當時言理財者,無出忱右。其治以愛民為本。濟農倉之設也,雖與民為期約,至時多不追取。每歲徵收畢,踰正月中旬,輒下檄放糧,曰:「此百姓納與朝廷賸數,今還與百姓用之,努力種朝廷田,秋間又納朝廷稅也。」其所弛張變通,皆可為後法。諸府餘米,數多至不可校,公私饒足,施及外郡。景泰初,江北大饑,都御史王竑從忱貸米三萬石。忱為計至來年麥熟,以十萬石畀之。 性機警。錢穀鉅萬,一屈指無遺算。嘗陰為冊記陰晴風雨。或言某日江中遇風失米,忱言是日江中無風,其人驚服。有奸民故亂其舊案嘗之。忱曰:「汝以某時就我決事,我為汝斷理,敢相紿耶?」三殿重建,詔徵牛膠萬觔,為綵繪用。忱適赴京,言庫貯牛皮,歲久朽腐,請出煎膠,俟歸市皮償庫。土木之變,當國者議欲焚通州倉,絕寇資。忱適議事至,言倉米數百萬,可充京軍一歲餉,令自往取,則立盡,何至遂付煨燼。頃之,詔趣造盔甲數百萬。忱計明盔浴鐵工多,令且沃錫,數日畢辦。 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無輕易忱法。然自是戶部括所積餘米為公賦,儲備蕭然。其後吳大饑,道殣相望,課逋如故矣。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處處祀之。景泰四年十月卒。諡文襄。況鍾等自有傳。 贊曰:宋禮、陳瑄治河通運道,為國家經久計,生民被澤無窮。周忱治財賦,民不擾而廩有餘羨。此無他故,殫公心以體國,而才力足以濟之。誠異夫造端興事,徼一時之功,智籠巧取,為科斂之術者也。然河渠之利,世享其成,而忱之良法美意,未幾而澌滅無餘,民用重困。豈非成功之有迹者易以循,而用法之因人者難其繼哉。雖然,見小利而樂紛更,不能不為當日之嘵嘵者惜也。 張輔高士文 徐政 黃福 劉儁呂毅 劉昱 陳洽侯保 馮貴 伍雲 陳忠 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陳鏞 李宗昉 潘禋 梁銘 王通陶季容 陳汀 張輔,字文弼,河間王玉長子也。燕師起,從父力戰,為指揮同知。玉歿東昌,輔嗣職。從戰夾河、藁城、彰德、靈璧,皆有功。從入京師,封信安伯,祿千石,予世券。妹為帝妃。丘福、朱能言輔父子功俱高,不可以私親故薄其賞。永樂三年進封新城侯,加祿三百石。 是時安南黎季犛弒其主,自稱太上皇,立子蒼為帝。其故王之孫陳天平自老撾來奔,季犛佯請歸國。帝遣都督黃中以兵五千送之,前大理卿薛嵓為輔。季犛伏兵芹站,殺天平,嵓亦死。帝大怒,命成國公朱能為征夷將軍,輔為右副將軍,帥豐城侯李彬等十八將軍,兵八十萬,會左副將軍西平侯沐晟,分道進討。兵部尚書劉儁贊軍事,行部尚書黃福、大理寺卿陳洽給饋餉。 四年十月,能卒於軍,輔代領其衆。自憑祥進師,度坡壘關,望祭安南境內山川,檄季犛二十罪。進破隘留、雞陵二關,道芹站,走其伏兵,抵新福。晟軍亦自雲南至,營於白鶴。安南有東、西二都,依宣、洮、沲、富良四江為險,賊緣江南北岸立柵,聚舟其中,築城於多邦隘,城柵橋艦相連九百餘里,兵衆七百萬,欲據險以老輔師。輔自新福移軍三帶州,造船圖進取。會帝聞朱能卒,敕拜輔為將軍,制詞以李文忠代開平王常遇春為比,且言乘冬月瘴癘未興,宜及時滅賊。十二月,輔軍次富良江北,遣驃騎將軍朱榮破賊嘉林江,遂與晟合軍進攻多邦城。佯欲他攻以懈賊,令都督黃中等將死士,人持炬火銅角,夜四鼓,越重濠,雲梯傅其城。都指揮蔡福先登,士蟻附而上,角鳴,萬炬齊舉,城下兵鼓噪繼進,遂入城。賊驅象迎戰。輔以畫獅蒙馬衝之,翼以神機火器。象皆反走,賊大潰。斬其帥二人,追至傘圓山,盡焚緣江木柵,俘斬無算。進克東都,輯吏民,撫降附,來歸者日以萬計。遣別將李彬、陳旭取西都,又分軍破賊援兵。季犛焚宮室倉庫逃入海,三江州縣皆望風降。 明年春,輔遣清遠伯王友等濟自注江,悉破籌江、困枚、萬劫、普賴諸寨,斬首三萬七千餘級。賊將胡杜聚舟盤灘江。輔使降將陳封襲走之,盡得其舟。遂定東潮、諒江諸府州。尋擊破季犛舟師於木丸江,斬首萬級,擒其將校百餘人,溺死者無算。追至膠水縣悶海口,還軍。築城鹹子關,令都督柳升守之。已,賊由富良江入。輔與晟夾岸迎戰。升等以舟師橫擊,大破之,馘斬數萬,江水為赤,乘勝窮追。時天旱水淺,賊棄舟陸走。官軍至,忽大雨水漲,遂畢渡。五月至奇羅海口,獲季犛及其子蒼,並偽太子諸王將相大臣等,檻送京師。安南平。得府州四十八,縣一百八十,戶三百十二萬。求陳氏後不得,遂設交阯布政司,以其地內屬。自唐之亡,交阯淪於蠻服者四百餘年,至是復入版圖。帝為詔告天下,諸王百官奉表稱賀。 六年夏,輔振旅還京師。再賜宴奉天殿,帝為賦平安南歌,進封英國公,歲祿三千石,予世券。其年冬,陳氏故臣簡定復叛。命沐晟討之,敗績於生厥江。明年春,復命輔佩征虜將軍印,帥師往討。時簡定已僭稱越上皇,別立陳季擴為皇,勢張甚。輔就叱覽山伐木造舟,招諒江北諸避寇者復業。遂進至慈廉州,破喝門江,克廣威州孔目柵。遇賊鹹子關。賊舟六百餘,保江東南岸。輔帥陳旭等以划船戰,乘風縱火,擒賊帥二百餘人,盡得其舟。追至太平海口。賊將阮景異以三百艘迎敵,復大破之。於是季擴自言陳氏後,遣使求紹封。輔曰:「向者遍索陳王後不應,今詐也。吾奉命討賊,不知其他。」遂遣朱榮、蔡福等以步騎先進,輔帥舟師繼之。自黃江至神投海,會師清化,分道入磊江,獲簡定於美良山中,及其黨送京師。八年正月進擊賊餘黨,斬數千人,築京觀,惟季擴未獲。帝留沐晟討之,召輔班師。謁帝於興和,命練兵宣府、萬全,督運北征。 時陳季擴雖請降,實無悛心,乘輔歸,攻剽如故,晟不能制。交人苦中國約束,又數為吏卒侵擾,往往起附賊,乍服乍叛,將帥益玩寇。九年正月仍命輔與沐晟協力進討。輔至,申軍令。都督黃中素驕,違節度。詰之不遜,斬以徇。將士惕息,無敢不用命者。其年七月破賊帥阮景異於月常江,獲船百餘,生擒偽元帥鄧宗稷等,又捕斬別部賊首數人。以瘴癘息兵。明年八月擊賊於神投海。賊舟四百餘,分三隊,銳甚。輔衝其中堅,賊却,左右隊迭進,官軍與相鉤連,殊死戰。自卯至巳,大破賊,擒渠帥七十五人。進軍乂安府,賊將降者相繼。 十一年冬,與晟會順州,戰愛子江。賊驅象前行。輔戒士卒,一矢落象奴,二矢射象鼻。象奔還,自蹂其衆。裨將楊鴻、韓廣、薛聚等乘勢繼進,矢落如雨,賊大敗。擒其帥五十六人。追至愛母江,盡降其衆。明年正月進至政平州。聞賊屯暹蠻、昆蒲諸柵,遂引兵往。懸崖側徑,騎不得進。輔與將校徒步行山箐中。夜四鼓抵其巢,悉擒阮景異,鄧容等。季擴走老撾,遣指揮師祐以兵索之,破其三關。遂縛季擴及其孥,送京師。賊平。承制,以賊所取占城地,設升、華、思、義四州,增置衞所,官其降人,留軍守之而還。十三年春至京。旋命為交阯總兵官往鎮。而餘寇陳月湖等復作亂,輔悉討平之。十四年冬召還。 輔凡四至交阯,前後建置郡邑及增設驛傳遞運,規畫甚備。交人所畏惟輔。輔還一年而黎利反,累遣將討之,無功。至宣德時,柳升敗沒,王通與賊盟,倉卒引還。廷議棄交阯,輔爭之不能得也。 仁宗即位,掌中軍都督府事,進太師,並支二俸。尋命輔所受太師俸於北京倉支給。時百官俸米皆給於南京,此蓋特恩云。成祖喪滿二十七日,帝素冠麻衣以朝。而羣臣皆已從吉,惟輔與學士楊士奇服如帝。帝歎曰:「輔,武臣也,而知禮過六卿。」益見親重。尋命知經筵事,監修實錄。 宣德元年,漢王高煦謀反,誘諸功臣為內應,潛遣人夜至輔所。輔執之以聞,盡得其反狀,因請將兵擊之。帝決策親征,命輔扈行。事平,加祿三百石。輔威名益盛,而久握兵。四年,都御史顧佐請保全功臣。詔輔解府務,朝夕侍左右,謀畫軍國重事,進階光祿大夫左柱國,朝朔望。英宗即位,加號翊運佐理,知經筵、監修實錄如故。 輔雄毅方嚴,治軍整肅,屹如山岳。三定交南,威名聞海外。歷事四朝,連姻帝室,而小心敬慎,與蹇、夏、三楊,同心輔政。二十餘年,海內宴然,輔有力焉。王振擅權,文武大臣望塵頓首,惟輔與抗禮。也先入犯,振導英宗親征,輔從行,不使預軍政。輔老矣,默默不敢言。至土木,死於難,年七十五。追封定興王,諡忠烈。 子懋,九歲嗣公。憲宗閱騎射西苑。懋三發連中,賜金帶。歷掌營府,累加至太師。嘗上言防邊事宜,諫止發京營兵作圓通寺。弘治中,御史李興、彭程下獄,懋論救。復請罷作真武觀,免織造,召還中官董織者。武宗即位,與羣小狎遊,懋率文武大臣諫,其言皆切直。然性豪侈,又頗朘削軍士,屢為言者所糾。嗣公凡六十六年,握兵柄者四十年,尊寵為勳臣冠。正德十年卒,年亦七十五。贈寧陽王,諡恭靖。萬曆十一年與朱希忠並削王號。孫崙嗣。傳爵至世澤,流寇陷京師,遇害。 初,輔之定交阯也,先後百餘戰。其從征死事最著者,有高士文、徐政。 士文,咸陽人。洪武中,以小校從征雲南及金山有功,為燕山左護衞百戶。質直剛果,善騎射。從成祖起兵,累官都督僉事。從張輔征交阯。黎季犛既擒,餘黨竄山谷中,出沒為寇。五年八月,士文帥所部敗之廣源,進圍其寨。晝夜急攻,垂破,賊突走。士文追與戰,中飛石死。所部復追賊,賊失巢潰散,遂為指揮程瑒所滅。朝廷念士文功,追封建平伯,令其子福嗣,祿千三百石,予世券。三傳至孫霳,無子,以義子為嗣,事覺,爵除。 徐政,儀真人。建文時,為揚州衞副千戶,以城降成祖,累遷都指揮同知。從征交阯,奪船於三帶江以濟大軍。拔西都,戰鹹子關,皆有功。陳季擴反,盤灘地最要衝,張輔遣政守之。七年八月,賊黨阮景異來攻,與戰,飛鎗貫脇,猶督兵力戰,竟敗賊。賊退,腹潰而死。 黃福,字如錫,昌邑人。洪武中,由太學生歷金吾前衞經歷。上書論國家大計。太祖奇之,超拜工部右侍郎。建文時,深見倚任。成祖列姦黨二十九人,福與焉。成祖入京師,福迎附。李景隆指福姦黨,福曰:「臣固應死,但目為姦黨,則臣心未服。」帝置不問,復其官。未幾,拜工部尚書。永樂三年,陳瑛劾福不恤工匠,改北京行部尚書。明年坐事,逮下詔獄,謫充為事官。已,復職,督安南軍餉。 安南既平,郡縣其地,命福以尚書掌布政、按察二司事。時遠方初定,軍旅未息,庶務繁劇,福隨事制宜,咸有條理。上疏言:「交阯賦稅輕重不一,請酌定,務從輕省。」又請:「循瀘江北岸至欽州,設衞所,置驛站,以便往來。開中積鹽,使商賈輸粟,以廣軍儲。官吏俸廩,倉粟不足則給以公田。」又言:「廣西民餽運,陸路艱險,宜令廣東海運二十萬石以給。」皆報可。於是編氓籍,定賦稅,興學校,置官師。數召父老宣諭德意,戒屬吏毋苛擾。一切鎮之以靜,上下帖然。時羣臣以細故謫交阯者衆,福咸加拯恤,甄其賢者與共事,由是至者如歸。鎮守中官馬騏怙寵虐民,福數裁抑之。騏誣福有異志。帝察其妄,不問。仁宗即位,召還,命兼詹事,輔太子。福在交阯凡十九年。及還,交人扶攜走送,號泣不忍別。福還,交阯賊遂劇,訖不能靖。仁宗崩,督獻陵工。 宣德元年,馬騏激交阯復叛。時陳洽以兵部尚書代福,累奏乞福還撫交阯。會福奉使南京,召赴闕,敕曰:「卿惠愛交人久,交人思卿,其為朕再行。」仍以工部尚書兼詹事,領二司事。比至,柳升敗死,福走還。至雞陵關,為賊所執,欲自殺。賊羅拜下泣曰:「公,交民父母也,公不去,我曹不至此。」力持之。黎利聞之曰:「中國遣官吏治交阯,使人人如黃尚書,我豈得反哉!」遣人馳往守護,饋白金、餱糧,肩輿送出境。至龍州,盡取所遺歸之官。還為行在工部尚書。 四年與平江伯董漕事,議令江西、湖廣、浙江及江南北諸郡民,量地遠近,轉粟於淮、徐、臨清,而令軍士接運至北京,民大稱便。五年陳足兵食省役之要。其言足食,謂:「永樂間雖營建北京,南討交阯,北征沙漠,資用未嘗乏。比國無大費,而歲用僅給。即不幸有水旱,征調將何以濟?請役操備營繕軍士十萬人,於濟寧以北,衞輝、真定以東,緣河屯種。初年自食,次年人收五石,三年收倍之。既省京倉口糧六十萬石,又省本衞月糧百二十萬石,歲可得二百八十萬石。」帝善之,下行在戶、兵二部議。郭資、張本言:「緣河屯田實便,請先以五萬頃為率,發附近居民五萬人墾之。但山東近年旱饑,流徙初復,衞卒多力役,宜先遣官行視田以俟開墾。」帝從之。命吏部郎中趙新等經理屯田,福總其事。既而有言軍民各有常業,若復分田,役益勞擾,事竟不行。改戶部尚書。 七年,帝於宮中覽福漕事便宜疏,出以示楊士奇曰:「福言智慮深遠,六卿中誰倫比者?」對曰:「福受知太祖,正直明果,一志國家。永樂初,建北京行部,綏輯凋瘵,及使交阯,總藩憲,具有成績,誠六卿所不及。福年七十矣,諸後進少年高坐公堂理政事,福四朝舊人,乃朝暮奔走勞悴,殊非國家優老敬賢之道。」帝曰:「非汝不聞此言。」士奇又曰:「南京根本重地,先帝以儲宮監國。福老成忠直,緩急可倚。」帝曰:「然。」明日改福官南京。明年兼掌南京兵部。英宗即位,加少保,參贊南京守備襄城伯李隆機務。留都文臣參機務,自福始。隆用福言,政肅民安。正統五年正月卒,年七十八。 福丰儀修整,不妄言笑。歷事六朝,多所建白。公正廉恕,素孚於人。當官不為赫赫名,事微細無不謹。憂國忘家,老而彌篤。自奉甚約,妻子僅給衣食,所得俸祿,惟待賓客周匱乏而已。初,成祖手疏大臣十人,命解縉評之,惟於福曰:「秉心易直,確乎有守。」無少貶。福參贊南京時,嘗坐李隆側。士奇寄聲曰:「豈有孤卿而旁坐者?」福曰:「焉有少保而贊守備者邪?」卒不變。然隆待福甚恭。公退,即推福上坐,福亦不辭。士奇之省墓也,道南京,聞福疾,往候之。福驚曰:「公輔幼主,一日不可去左右,奈何遠出?」士奇深服其言。兵部侍郎徐琦使安南回,福與相見石城門外。或指福問安南來者曰:「汝識此大人否?」對曰:「南交草木,亦知公名,安得不識?」福卒,贈諡不及,士論頗不平。成化初,始贈太保,諡忠宣。 劉儁,字子士,江陵人。洪武十八年進士。除兵部主事,歷郎中。遇事善剖決,為帝所器。二十八年擢右侍郎。建文時,為侍中。成祖即位,進尚書。 永樂四年大征安南,以儁參贊軍務。儁為人縝密勤敏,在軍佐畫籌策有功,還受厚賚。未幾,簡定復叛,儁再出參贊沐晟軍務。六年冬,晟與簡定戰生厥江,敗績。儁行至大安海口,颶風作,揚沙晝晦,且戰且行,為賊所圍,自經死。洪熙元年三月,帝以儁陷賊不屈,有司不言,未加褒卹,敕責禮官。乃賜祭,贈太子少傅,諡節愍。官其子奎給事中。 與儁同死者呂毅、劉昱。 毅,項城人。以濟南衞百戶從成祖渡江,積功至都督僉事。與同官黃中充左右副將軍,佐征南將軍韓觀鎮廣西。尋與中將兵送故安南王孫陳天平歸國,至芹站,天平被劫去,坐奪官。帝薄毅罪,起為鷹揚將軍,從張輔討季犛有功,掌交阯都司事。至是與賊戰,深入陷陣死。 昱,武城人。自吏科給事中遷左通政,出為河南參政,改交阯。嚴肅有治材,吏民畏憚。軍敗,亦死之。 陳洽,字叔遠,武進人。好古力學,與兄濟、弟浚並有名。洪武中,以善書薦授兵科給事中。嘗奉命閱軍,一過輒識之。有再至者,輒叱去。帝嘉其能,賜金織衣。父戍五開歿,洽奔喪。會蠻叛道梗,冒險間行,負父骨以歸。建文中以茹瑺薦,起文選郎中。 成祖即位,擢吏部右侍郎,改大理卿。安南兵起,命洽赴廣西,與韓觀選士卒從征。及大軍出,遂命贊軍務,主饋餉。安南平,轉吏部左侍郎。是時黃福掌布、按二司事,專務寬大,拊循其民。洽甄拔才能,振以風紀,覈將士功罪,建置土官,經理兵食,剖決如流。還朝,命兼署禮部、工部事。七年復參張輔軍討簡定,平之。還,從帝北征,與輔練兵塞外。九年復與輔往交阯,討陳季擴。居五年,進兵部尚書,復留贊李彬軍事。 仁宗召黃福還,以洽掌布、按二司,仍參軍務。中官馬騏貪暴,洽不能制,反者四起,黎利尤桀黠。而榮昌伯陳智、都督方政不相能,寇勢日張。洽上疏言:「賊雖乞降,內懷詭詐,黨羽漸盛,將不可制。乞諭諸將速滅賊,毋為所餌。」宣宗降敕切責智等,令進兵,復敗於茶籠州,帝乃削智、政官爵。命成山侯王通佩征夷將軍印往討,洽仍贊其軍。宣德元年九月,通至交阯。十一月進師應平,次寧橋。洽與諸將言地險惡,恐有伏,宜駐師覘賊。通不聽,麾兵徑渡,陷泥淖中。伏發,官軍大敗。洽躍馬入賊陣,創甚墜馬。左右欲扶還,洽張目叱曰:「吾為國大臣,食祿四十年,報國在今日,義不苟生。」揮刀殺賊數人,自剄死。事聞,帝歎曰:「大臣以身殉國,一代幾人!」贈少保,諡節愍。官其子樞刑科給事中。 自黎利反,用兵三四年,將吏先後死者甚衆。 侯保,贊皇人。由國子生歷知襄城、贛榆、博興三縣,有善政。交阯初設府縣,擇人撫綏,以保知交州府,遷右參政。永樂十八年,黎利反,保以黃江要害,築堡守之。賊至,力拒數月,出戰,不勝死。 馮貴,武陵人。舉進士,為兵科給事中。從張輔征交阯,督兵餉。累遷左參政。涖事明敏,善撫流亡。土兵二千人,驍果善戰,貴撫以恩意,數擊賊有功,中官馬騏盡奪之。黎利反,貴以羸卒數百,禦賊於瑰縣,力屈而死。仁宗時,尚書黃福言狀,贈貴左布政使,保右布政使。然貴嘗言交阯產金,遂命以參議提督金場,時論非之。 伍雲,定遠人。以荊州護衞指揮同知從征交阯,破坡壘、隘留、多邦城,拔東、西二都,皆有功。賊平,調昌江衞。仁宗初,隨方政討黎利於茶籠,深入陷陣死。 陳忠,臨淮人。初為寬河副千戶。以「靖難」功,積官指揮同知。坐事戍廣西。從征交阯,自箇招市舁小舟入江,劫黎季犛水寨,破之。攻多邦城,先登。論功,還故官,調交州左衞。屢與賊戰有功,進都指揮同知。黎利寇清化,忠戰死。仁宗憫之,與雲皆優恤如制。 李任,永康人。以燕山衞指揮僉事從成祖起兵,累功為都指揮同知。宣德元年從征交阯,守昌江。黎利以昌江為官軍往來要路,悉力攻之。時都督蔡福為賊所獲,逼令招任降。任於城上罵福曰:「汝為大將,不能殺賊,反為賊用,狗彘不食汝餘。」發礮擊之。賊擁福去,大集兵象飛車衝梯,薄城環攻。任與指揮顧福帥精騎出城掩擊,燒其攻具。賊又築土山,臨射城中,鑿地道潛入城。任、福隨方禦之。死守九月餘,前後三十戰。賊聞征夷將軍柳升兵將至,益兵來攻。二年四月城陷,任、福猶帥死士三戰三敗賊。賊驅象大至,不能支,皆自剄死。內官馮智、指揮劉順俱自經。城中軍民婦女不屈死者數千人。 劉子輔,廬陵人。由國子生擢監察御史,巡按浙江。性廉平,浙人德之。按察使周新不苟許與,獨稱子輔賢。遷廣東按察使。坐累,左遷諒江知府,善撫循其民。黎利反,子輔與守將集兵民死守亦九閱月,與昌江先後同陷。子輔曰:「吾義不污賊刃。」即自縊死。一子一妾皆死。 何忠,字廷臣,江陵人。由進士為監察御史。廉慎,人莫敢干以私。永樂中,三殿災,言事忤旨,出為政平知州,民安其政。寧橋之敗,王通詭與賊和,而請濟師於朝,為賊所遮不得達。賊遣使奉表入謝。通乃遣忠及副千戶桂勝與偕行,以奏還土地為辭,陰令請兵。至昌江,內官徐訓泄其謀。賊遂拘忠、勝,臨以白刃。二人瞋目怒罵不屈,並忠子皆被害。 徐麒,桂林中衞指揮使,與南寧千戶蔡顒守丘溫。時賊勢已熾,將吏多棄城遁。丘溫被圍,麒與顒猶帥疲卒固守,城陷皆死,無一降者。 易先,湘陰人。以國子生授諒山知府,有善政。歲滿還朝,郡人乞留。詔進秩三品還任。賊破諒山,先自縊死。 周安以指揮僉事守備乂安。黎利勢張,都督蔡福以芻糧將盡,退就東關。既行,千戶包宣以其衆詣賊降。安等至富良江為賊所蹙,俱陷賊。賊逼蔡福詣諸城說降。安憤甚,潛與衆謀,俟官軍至為內應。包宣覺之,以告利。利收安,將殺之,安曰:「吾天朝臣子,豈死賊手!」與指揮陳麟躍起奪賊刀,殺數人,皆自刎死。所部九千餘人,悉被殺。 交阯布政使弋謙以任等十二人死事聞。宣宗歎息,贈任都督同知,福、順、麒都指揮同知,安指揮同知,顒指揮僉事,勝正千戶,並令子孫承襲。子輔、先布政司參政,忠府同知,智太監,並予誥賜祭。惟麟嘗與朱廣開門納賊,故贈恤不及。已而黎利稱臣,歸蔡福、朱廣等六人,盡棄市,籍其家。 李彬,字質文,鳳陽人。父信,從太祖渡江,積功為濟川衞指揮僉事。彬嗣職,從潁國公傅友德出塞,斬獲多。還,與築諸邊城。成祖起兵,彬歸附,為前鋒,轉戰有功,累遷右軍都督僉事。永樂元年四月,以丘福議,封豐城侯,祿千石,予世券。明年,襄城伯李濬討永新叛寇,命彬帥師策應。未至,寇平,命以所統鎮廣東。四年召還,捕南陽皁君山寇。其年七月,以左參將賷征夷副將軍印授沐晟,進討安南。十二月,彬及雲陽伯陳旭破安南西都,又大敗賊於木丸江。安南平,論功,與旭皆以臨敵稽緩,不益封,加祿五百石。尋充總兵官,備倭海上,移兵討擒長沙賊李法良,又帥浙、閩兵捕海寇。 十年命往甘肅與西寧侯宋琥經略降酋。彬與柳升嚴兵境上,而令土官李英防野馬川。涼州酋老的罕叛,都指揮何銘戰死,英追躡,盡俘其衆。老的罕走赤斤蒙古。帝欲發兵,彬言道遠餉難繼,宜緩圖之。明年代琥鎮甘肅,赤斤蒙古縛老的罕以獻。帝嘉彬功,賜賚甚厚。十二年從北征,領右哨,破敵於忽失溫,追奔至土剌河。師還,受上賞,移鎮陝西。 十五年二月命佩征夷將軍印,鎮交阯。至則破擒陸那縣賊阮貞,遣都督朱廣等平順州及北晝諸寨。明年,清化府土巡檢黎利反,彬遣廣討破之。利遁去。十七年遣都督同知方政襲利於可藍柵,獲其將軍阮箇立等。利走老撾。師還,復出為寇。都指揮黃誠擊走之,以暑雨旋師。 當是時,交人反者四起,彬遣諸將分道往討:方政討車綿子等於嘉興,鄭公証於南策,丁宗老於大灣;朱廣討譚興邦等於別部;都指揮徐謜討范軟於俄樂;指揮陳原瑰討陳直誠於惡江;都指揮王忠討楊恭於峽山。皆先後報捷。而賊勢尤劇者,彬輒自將往擊。潘僚者,乂安土知府也。為中官馬騏所虐,反衙儀。彬擊敗之,追至玉麻州,擒其酋,進焚賊柵。僚竄老撾,彬遣都指揮師祐帥師往。僚以老撾兵迎戰,破之農巴林,悉降其衆。范玉者,塗山寺僧也,反東潮州。彬往討,敗之江中。玉脫走,追獲之東潮。而鄭公証之黨黎姪復起,都指揮陳忠等累敗之於小黃江,彬自將追捕,至鎮蠻,盡縛其衆。於是諸賊略平,惟黎利數出沒,聚衆磊江,屢為徐謜、方政所敗,復遁去。 十九年,彬以餽運不繼,請令官軍與土軍參錯屯田,並酌屯守征行多寡之數以聞。帝從之。將發兵入老撾索黎利。老撾懼,請自捕以獻,會彬疾作而罷。明年正月卒。繼之者孟瑛、陳智、李安、方政,皆不能討。王通代鎮,賊勢益盛,交阯遂不可守。 彬卒,贈茂國公,諡剛毅。 子賢嗣,宣德三年從出塞,還修永寧、隆慶諸城。正統初,鎮大同,尋守備南京。景泰二年卒,贈豐國公,諡忠憲。 子勇嗣,再傳至孫旻。正德中鎮貴州,擒思南、石阡流賊,平武定諸蠻有功,加太子太傅。嘉靖初,鎮湖廣,有威惠,楚人安之。徙兩廣。武定侯郭勛典京營,以罪罷。世宗以旻遠鎮無內黨,召代之,尋坐事罷。卒諡武襄,無子。 從子熙嗣,出鎮湖廣。楚世子獄,株連甚衆,熙言於御史,平反二百餘人。討平沅州、麻陽叛蠻。卒,無子。從子儒嗣,傳至孫承祚,天啟時附魏忠賢,請設海外督理內臣,又請予忠賢九錫。崇禎初,奪爵戍邊。子開先嗣為伯,都城陷,遇害。 柳升,懷寧人。襲父職為燕山護衞百戶。大小二十餘戰,累遷左軍都督僉事。永樂初,從張輔征交阯,破賊魯江,斬其帥阮子仁等。守鹹子關。賊入富良江,舟亙十餘里,截江立寨,陸兵亦數萬人。輔將步騎,升將水軍,夾攻,大敗之,獲偽尚書阮希周等。又敗賊於奇羅海口,得舟三百。部卒得季犛及其子澄。升賫露布獻俘,被賞賚。師還,封安遠伯,祿千石,予世券。 七年同陳瑄帥舟師巡海,至青州海中,大破倭,追至金州白山島而還。明年從北征,至回曲津,將神機火器為前鋒,大敗阿魯台。進封侯,加祿五百石,仍世伯爵。出鎮寧夏,討斬叛將馮答蘭帖木兒等。召還,總京營兵。十二年復從北征,將大營兵戰忽蘭、忽失溫,以火器破敵。 十八年,蒲臺妖婦唐賽兒反。命升與都指揮劉忠將京軍往剿,圍其寨。升自以大將,意輕賊。賊乞降,信之。夜為所襲,忠中流矢死,賽兒遁去。及明始覺,追獲其黨百餘人。都指揮衞青力戰解安丘圍。升忌其功,摧辱之。徵下獄,已,得釋。 二十年復從北征,將中軍破兀良哈於屈裂兒河,予世侯。帝五出塞,升皆從,數有功,寵待在列侯右。仁宗即位,命掌右府,加太子太傅。 宣德元年冬,成山侯王通征黎利,敗聞。命升為征虜副將軍,充總兵官,保定伯梁銘為左副總兵,都督崔聚為參將,尚書李慶贊軍務,帥步騎七萬,會黔國公沐晟往討。時賊勢已盛,道路梗絕,朝廷久不得交阯奏報。二年六月,有軍丁李茂先者三人,間道走京師,言昌江被圍急。帝授三人百戶,敕升急進援,而昌江已於四月陷。九月,升始入隘留關。利偽為國人上書,請立陳氏後,升不啟封以聞。賊緣途據險列柵,官軍連破之,抵鎮夷關。升以賊屢敗,易之。時李慶、梁銘皆病甚。郎中史安、主事陳鏞言於慶曰:「柳將軍辭色皆驕。驕者,兵家所忌。賊或示弱以誘我,未可知也。防賊設伏,璽書告誡甚切,公宜力言之。」慶強起告升,升不為意。至倒馬坡,與百餘騎先馳度橋,橋遽壞,後隊不得進。賊伏四起,升陷泥淖中,中鏢死。其日,銘病卒。明日,慶亦卒。又明日,崔聚帥軍至昌江。賊來益衆,官軍殊死鬬。賊驅象大戰。陣亂,賊大呼:「降者不死。」官軍或死或走,無降者,全軍盡沒。史安、陳鏞及李宗昉、潘禋皆死之。 崔聚,懷遠人。從成祖起兵。八年從北征,敗敵於廣漠戍。洪熙元年累遷左軍都督僉事。至是力戰被執,賊百計降之,終不屈死。 升質直寬和,善撫士卒,勇而寡謀,遂及於敗。升敗,沐晟師不得進,亦引還。王通孤軍援絕,遂棄交阯。朝議以升喪師,不令子溥襲爵,久之乃許。正統十二年贈升融國公,諡襄愍。 溥,初掌中府,出鎮廣西。廉慎,然無將略,承山雲後,不能守成法,過於寬弛。瑤、僮相煽為亂,溥先後討斬大藤峽賊渠,破柳州、思恩諸蠻寨,而賊滋蔓如故。景泰初,兵事亟,召掌右府,總神機營。事定,復出鎮。天順初召還,防宣府、大同,累進太傅。陝西有警,命佩平虜大將軍印往禦。敵再入涼州,溥閉壁不出,敵飽掠去,躡取數十級報捷,被劾,落太傅閒住。尋復起掌神機營。卒,諡武肅。 孫景嗣,景子文,文子珣,凡三世皆鎮兩廣,有平蠻功。嘉靖十九年命珣佩征夷副將軍印,征安南莫登庸。登庸乞降,加太子太傅。又以討瓊州黎賊功,加少保。卒贈太保,諡武襄。傳至明亡,爵絕。 史安,字志靜,豐城人。廉重好學,由進士歷官儀制司郎中。 陳鏞,字叔振,錢塘人。由庶吉士授祠祭司主事。楊士奇稱其清介端確,表裏一出於正。 李宗昉,不知何許人,亦以主事從。 潘禋,鄞人。以後軍都事從,嘗勸升持重,廣偵探,引芹站、寧橋事為戒,升不聽。軍敗,格鬬死。 梁銘,汝陽人。以燕山前衞百戶從仁宗守北平。李景隆圍城,戰甚力。積功至後軍都督僉事,侍仁宗監國。永樂八年坐事下獄。十九年赦復職,副都督胡原捕倭廣東。仁宗即位,進都督同知。以參將佩征西將軍印,同都督同知陳懷鎮寧夏。追論守城功,封保定伯,祿千石,予世券。宣德初,御史石璞劾其貪黷,下獄,當奪爵,宥之。副柳升征交阯。升敗,銘病卒。銘勇敢善戰,能得士卒心。既死,崔聚獨以衆入,全軍遂覆。 子珤嗣。正統末,充副總兵,討福建盜鄧茂七,擊斬餘賊於九龍山。班師,而賊黨復作,謫充為事官。從石亨立功,復爵。景泰元年拜平蠻將軍,代王驥討貴州苗。其冬,分四道進攻,大敗之,斬首七千有奇,破寨五百。明年自沅州進兵,與都督方瑛破賊於興澤,又大破之香罏山,俘偽王韋同烈等,擒斬數千人。分兵攻都勻、草塘諸苗,悉震恐降。師還,苗復叛,珤復與瑛討平之。論功,進侯,益祿五百石。四年討平湖廣清浪叛苗。天順元年出鎮陝西,破敵涼州,又破敵靖虜堡。召還,理左府事。成化初卒。贈蠡國公,諡襄靖。 珤天資平恕,數總兵柄,未嘗妄殺一人。子弟從征,以功授官,輒辭不受,人以為賢。傳爵至世勳,崇禎初提督京營。京師陷,遇害。 王通,咸寧人,金鄉侯真子也。嗣父官為都指揮使,將父兵,轉戰有功,累進都督僉事。復以父死事故,封武義伯,祿千石,予世券。永樂七年董營長陵。十一年進封成山侯,加祿二百石。明年從北征,領左掖。二十年從出塞,以大軍殿,連出塞,並領右掖。仁宗即位,命掌後府,加太子太保。 時交阯總兵官豐城侯李彬已前卒,榮昌伯陳智、都督方政以參將代鎮,不協。黎利益張,數破郡邑,殺將吏,智出兵數敗。宣宗削智爵,而命通佩征夷將軍印,帥師往討。黎利弟善攻交州城,都督陳濬等擊却之。會通至,分道出擊。參將馬瑛破賊於石室縣。通引軍與瑛合,至應平之寧橋中伏,軍大潰,死者二三萬人,尚書陳洽與焉。通中傷還交州,利在乂安聞之,自將精卒圍東關。通氣沮,陰遣人許為利乞封,而檄清化迤南地歸利。按察使楊時習執不可,通厲聲叱之。清化守羅通亦不肯棄城,與指揮打忠堅守。朝廷遣柳升等助通,未至。 二年二月,利攻城。通以勁兵五千出不意擣賊營,破之,斬其司空丁禮以下萬餘級。利惶懼欲走。諸將請乘勝急擊。通猶豫三日不出,賊勢復振。樹柵掘濠塹,四出攻掠,分兵陷昌江、諒江,而圍交益急。通斂兵不出。利乞和,通以聞。會柳升戰歿,沐晟師至水尾縣不得進。通益懼,更啗利和,為利馳上謝罪表。 其年十月大集官吏軍民出城,立壇與利盟,約退師,因宴利,遺利錦綺,利亦以重寶為謝。十二月,通令太監山壽與陳智等由水路還欽州,而自帥步騎還廣西,至南寧,始以聞。會廷議厭兵,遂棄交阯。交阯內屬者二十餘年,前後用兵數十萬,餽餉至百餘萬,轉輸之費不與焉,至是棄去。官吏軍民還者八萬六千餘人,其陷於賊及為賊所戮者不可勝計。而土官嚮義者陶季容、陳汀之屬,乃往往自拔來歸。 明年,通還京,羣臣交劾,論死繫獄,奪券,籍其家。正統四年特釋為民。景帝立,起都督僉事,守京城。禦也先有功,進同知,守天壽山,還其家產。景泰三年卒。天順元年詔通子琮嗣成山伯。琮子鏞,成化時,賜原券。傳爵至明亡。 陶季容者,世為水尾土官。交阯平,以為土知縣。歷歸化知州,遷宣化府同知,守北閑堡。宣德元年遣所部阮執先等追賊,至清波縣為所獲。既而遣執先還,招季容,脅以兵,不為動。宣宗聞之,擢宣化知府,降敕獎勞。賊復遣人誘季容,季容執以送沐晟,而導官軍敗賊於水尾。王通棄交阯,季容率官屬入朝。 陳汀,古雷縣千夫長,數從方政擊賊有功,政信倚之。王通棄地,汀北行,為賊所得,授以官,令守交州東關。汀挈其家九十餘人從間道走。賊追之,家屬盡陷,汀獨身入欽州。帝嘉其義,以為指揮,厚賚之。 他若土官阮世寧、阮公庭,皆不願從利,率所部來歸,乞居龍州、陳州之地。帝命加意撫卹,資糧器用官給之。 贊曰:成祖因季犛篡立,興師問罪以彰天討,求陳氏後不得,從而郡縣其地,得取亂侮亡之道矣。蠻疆險遠,易動難馴,數年之間叛者數起,柳升以輕敵喪師,王通以畏怯棄地。雖黃福惠愛在交,叛人心折,而大勢已去,再至無功。宣宗用老成謀國之言,廓然置之度外,良以其得不為益,失不為損,事勢所不必爭,非獨憚於勞民而絀於籌餉也。嘗考黃福與張輔書言:「惡本未盡除,守兵不足用。馭之有道,可以漸安。守之無法,不免再變。」權交事之始終,蓋惜張輔之不得為滇南之沐氏也。 宋晟 薛祿郭義 金玉 劉榮 朱榮 費瓛 譚廣 陳懷馬亮 蔣貴孫琬 任禮 趙安 趙輔 劉聚 宋晟,字景陽,定遠人。父朝用,兄國興,並從渡江,皆積功至元帥。攻集慶,國興戰歿,晟嗣其職。既而朝用請老,晟方從鄧愈克徽州,召還,襲父官。累進都指揮同知,歷鎮江西、大同、陝西。洪武十二年坐法降涼州衞指揮使。十七年五月討西番叛酋,至亦集乃路,擒元海道千戶也先帖木兒、國公吳把都剌赤等,俘獲萬八千人,送酋長京師,簡其精銳千人補卒伍,餘悉放遣。召還,復為都指揮,進右軍都督僉事,仍鎮涼州。 二十四年充總兵官,與都督劉真討哈梅里。其地去肅州千餘里。晟令軍中多具糧糗,倍道疾馳,乘夜至城下。質明,金鼓聲震地,闔城股栗,遂克之。擒其王子別兒怯帖木兒,及偽國公以下三十餘人,收其部落輜重以歸。自是番戎慴服,兵威極於西域。明年五月從藍玉征罕東,徇阿真川,土酋哈昝等遁去。師還,調中軍都督僉事。 二十八年六月從總兵官周興出開原,至忽剌江。部長西陽哈遁,追至甫答迷城,俘人畜而還。明年拜征南右副將軍,討廣西帡幪諸寨苗,擒斬七千餘人。又明年,總羽林八衞兵討平五開、龍里苗。三十一年出鎮開平,從燕王出塞,還城萬全諸衞。建文改元,仍鎮甘肅。 成祖即位,入朝,進後軍左都督,拜平羌將軍,遣還鎮。永樂三年招降把都帖木兒、倫都兒灰等部落五千人,獲馬駝牛羊萬六千。封西寧侯,祿千一百石,世指揮使。 晟凡四鎮涼州,前後二十餘年,威信著絕域。帝以晟舊臣,有大將材,專任以邊事,所奏請輒報可。御史劾晟自專。帝曰:「任人不專則不能成功,況大將統制一邊,寧能盡拘文法。」即敕晟以便宜從事。晟嘗請入朝。報曰:「西北邊務,一以委卿,非召命,毋輒來。」尋命營河西牧地,及圖出塞方略。會病卒,五年七月也。 晟三子。長瑄,建文中為府軍右衞指揮使,戰靈璧,先登,斬數級,力鬬死。 瑄弟琥,尚成祖女安成公主,得嗣侯,予世券。八年佩前將軍印,鎮甘肅。十年與李彬捕叛酋老的罕,俘斬甚衆。召還。洪熙元年坐不敬奪爵,幷削駙馬都尉官。宣德中復都尉。 琥既廢,弟瑛嗣。瑛尚咸寧公主。正統中,歷掌左軍前府事。瓦剌也先入寇,瑛充總兵官,督大同守將朱冕、石亨等戰陽和,全軍敗沒,瑛及冕皆戰死。贈鄆國公,諡忠順。 子傑嗣。景泰中典禁兵宿衞,以謹慎稱。卒,子誠嗣。署右府事,復佩平羌將軍印,鎮甘肅。誠有材武,嘗出獵至涼州,遇寇掠牛馬北去。誠三矢殪三人,寇驚散,盡驅所掠還。九傳至孫裕德,死流寇難。 薛祿,膠人。行六,軍中呼曰薛六。既貴、乃更名祿。祿以卒伍從燕起兵,首奪九門。真定之戰,左副將軍李堅迎鬬。鋒始交,祿持槊刺堅墜馬,擒之。擢指揮僉事。從援永平,下大寧、富峪、會州、寬河。還救北平,先驅敗南軍游騎,進指揮同知。攻大同,為先鋒。戰白溝河,追奔至濟南,遷指揮使。戰東昌,以五十騎敗南兵數百。時成祖為盛庸所敗,還走北平。庸檄真定諸將屯威縣、深州,邀燕歸路。祿皆擊走之。戰滹沱河,右軍却。祿馳赴陣,出入數十戰,破之,追奔至夾河,斬馘無算。戰單家橋,為平安所執,奮脫縛,拔刀殺守卒,馳還復戰,大敗安軍。掠順德、大名、彰德。攻西水寨,生擒都指揮花英。乘勝下東阿、東平、汶上,連戰淝河、小河、靈璧,功最。入京師,擢都督僉事。 永樂六年進同知。八年充驃騎將軍,從北征,進右都督。十年上言:「自古用人,必資豫教。今武臣子弟閒暇不教,恐緩急無可使者。」帝韙其言。會四方送幼軍數萬至,悉隸祿操習之。十五年以行在後軍都督董營造。 十八年十二月定都北京,授奉天靖難推誠宣力武臣,封陽武侯,祿千一百石。二十一年將右哨從北征。還,討平長興盜。二十二年再領右哨從北征。 仁宗即位,命掌左府,加太子太保,予世券。洪熙元年充總兵官,備禦塞外。尋以獲寇功,益祿五百石。是年頒諸將軍印於各邊鎮,祿佩鎮朔大將軍印,巡開平,至大同邊。 宣宗即位,召還,陳備邊五事。尋復遣巡邊。宣德元年從征樂安,為前鋒。高煦就擒,留祿與尚書張本鎮撫之。明年春,奉詔巡視畿南諸府城池,嚴戒軍士毋擾民,違者以軍法論。是夏復佩大將軍印,北巡開平,還駐宣府。敵犯開平,無所得而退,去城三百餘里。祿帥精兵晝伏夜行,三夕至。縱輕騎蹂敵營,破之,大獲人畜。師還,敵躡其後,復奮擊敗之,敵由是遠遁。召還。三年從北征,破敵於寬河,留鎮薊州、永平。復數佩鎮朔印,巡邊護餉,出開平、宣府間。五年遇敵於鳳凰嶺,斬獲多,加太保。上言永寧衞團山及鵰鶚、赤城、雲州、獨石宜築城堡,便守禦。詔發軍民三萬六千赴工,精騎一千五百護之,皆聽祿節制。臨行賜詩,以山甫、南仲為比。祿武人不知書,以問楊士奇。士奇曰:「上以古賢人待君也。」祿拊心曰:「祿安敢望前賢,然敢不勉圖報上恩萬一。」其年六月有疾,召還。踰月卒。贈鄞國公,諡忠武。 祿有勇而好謀,謀定後戰,戰必勝。紀律嚴明,秋毫無犯。善撫士卒,同甘苦,人樂為用。「靖難」諸功臣,張玉、朱能及祿三人為最,而祿逮事三朝,巋然為時宿將。 孫詵嗣。至曾孫翰卒,無子,族人爭襲,久之不得請,田宅並入官,世絕者三十餘年。萬曆五年乃復封翰族子鋹為侯。再傳至濂。崇禎末,京師陷,被害。 永樂中從起兵北平,後積功至大將,封侯伯不以「靖難」功者,薛祿及郭義、金玉、劉榮、朱榮凡五人,而義、玉與祿同日封云。 郭義,濟寧人。洪武時,累功為燕山千戶。從成祖入京師,累遷左都督。永樂九年坐曠職謫交阯立功,已而宥之。數從出塞,有功,封安陽侯,祿千一百石,亦授奉天靖難武臣號。時義在南京,疾革,聞命而卒。 金玉,江浦人。襲父官為羽林衞百戶,調燕山護衞。從起兵有功,累遷河南都指揮使。永樂三年進都督僉事。八年充鷹揚將軍從北征。師旋,為殿。至長秀川,收敵所棄牛羊雜畜亙數十里。十四年討平山西妖賊劉子進。論前後功,封惠安伯,祿九百石。十九年卒。妾田氏自經以殉,贈淑人。 劉榮,宿遷人。初冒父名江。從魏國公徐達戰灰山、黑松林。為總旗,給事燕邸。雄偉多智略,成祖深器之,授密雲衞百戶。從起兵為前鋒,屢立戰功。徇山東,與朱榮帥精騎三千,夜襲南軍於滑口,斬數千人,獲馬三千,擒都指揮唐禮等。累授都指揮僉事。戰滹沱河,奪浮橋,掠館陶、曹州,大獲。還軍救北平,敗平安軍於平村。楊文以遼東兵圍永平,江往援,文引却。江聲言還北平,行二十餘里,卷甲夜入永平。文聞江去,復來攻。江突出掩擊,大敗之,斬首數千,擒指揮王雄等七十一人。遷都指揮使。從至淝河,與白義、王真以輕騎誘致平安,敗之。 時南軍駐宿州,積糧為持久計。成祖患之,議絕其餉道。命江將三千人往,趦趄不行。成祖大怒,欲斬之。諸將叩首請,乃免。渡江策功,以前罪不封,止授都督僉事。遷中府右都督。 永樂八年從北征,以遊擊將軍督前哨。乘夜據清水源,敗敵斡難河,復敗阿魯台於靖虜鎮。師還為殿,即軍中進左都督,遣鎮遼東。敵闌入殺官軍。帝怒,命斬江,既而宥之。九年復鎮遼東。十二年再從北征,仍為前鋒,將勁騎偵敵於飲馬河。見敵騎東走,追至康哈里孩,擊斬數十人。復與大軍合擊馬哈木於忽失溫,下馬持短兵突陣,斬獲多,受上賞。復充總兵官,鎮遼東。 倭數寇海上,北抵遼,南訖浙、閩,瀕海郡邑多被害。江度形勢,請於金線島西北望海堝築城堡,設烽堠,嚴兵以待。十七年六月,瞭者言東南海島中舉火。江急引兵赴堝上。倭三十餘舟至,泊馬雄島,登岸奔望海堝。江依山設伏,別遣將斷其歸路,以步卒迎戰,佯却。賊入伏中,礮舉伏起,自辰至酉,大破賊。賊走櫻桃園空堡中。江開西壁縱之走,復分兩路夾擊,盡覆之,斬首千餘級,生擒百三十人。自是倭大創,不敢復入遼東。詔封廣寧伯,祿千二百石,予世券,始更名榮。尋遣還鎮。明年四月卒。 榮為將,常為軍鋒,所向無堅陣。馭士卒有紀律,恩信嚴明。諸欵塞者,撫輯備至。既卒,人咸思之。贈侯,諡忠武。 子湍嗣。卒,無子,弟安嗣。正統十四年與郭登鎮大同,也先擁英宗至城下,邀登出見,登不可。安出見,伏哭帝前。景帝降敕切責。安馳至京師,言奉上皇命來告敵情,且言進己為侯。羣臣交劾,下獄論死。會京師戒嚴,釋安充總兵官,陣東直門。寇退,進都督同知,守備白羊口,復伯爵。英宗復位,予世侯,再益祿三百石。曹欽反,安被創,加太子少傅。成化中卒。贈嶧國公,諡忠僖。傳爵至明亡。 朱榮,字仲華,沂人。洪武十四年以總旗從西平侯沐英征雲南。累官副千戶。守大寧,降於成祖。襲孫霖於滑口,圍定州,斷南軍餉道,大小二十餘戰,論功授都督僉事。 永樂四年從新城侯張輔征交阯,破雞陵關,會沐晟於白鶴。輔等議於嘉林江上流濟師,遣榮陣下流十八里,日增其數以惑賊。又作舟筏為欲濟狀,以牽制之。賊果分兵渡江登岸。榮等奮擊,大破之。大軍進克多邦城,榮功為多。帝以榮嘗怠事,師還論功,僅擢右都督,賜白金鈔幣。七年復從輔討賊餘黨,平之。 明年督右掖,從征阿魯台,與劉榮並進左都督。十二年復從北征,與榮俱為前鋒。其冬充總兵官,鎮大同。修忙牛嶺、兔毛河、赤山、榆楊口、來勝諸城,寇不敢近。居三年,召還。 十八年代劉榮鎮遼東。二十年復從北征,為前鋒。駐鵰鶚詗寇,以五千騎視敵所向。大軍次玉沙泉。榮帥銳士三百人,人三馬,齎二十日糧深入。敵已棄牛羊馬駝北走,悉收之,焚其輜重,移師破兀良哈。師還,封武進伯,祿千二百石,仍鎮遼東。二十二年復從北征。已,還鎮。洪熙元年佩征虜前將軍印,鎮如故。其年七月卒於鎮。贈侯,諡忠靖。 子冕嗣。以晉王濟熿新廢,命鎮山西,尋召還。六年命輸餉獨石,因巡其地。正統四年,佩征西將軍印,鎮大同。十四年從北征,戰於陽和,死之。諡忠慤。子瑛嗣。傳爵至明亡。 費瓛,定遠人。祖愚,洪武時為燕府左相,改授燕山中護衞指揮使,傳子肅。至瓛從成祖起兵有功,累進後軍都督僉事。 永樂八年春,涼州衞千戶虎保、永昌衞千戶亦令真巴等叛,衆數千,屯據驛路。新附伯顏帖木兒等應之。西鄙震動。都指揮李智擊之不勝。賊聲言攻永昌、涼州城。皇太子命瓛往討。至涼州,智及都指揮陳懷以師會,遂進兵鎮番。遇賊於雙城。瓛擊其左,懷等擊其右。賊大敗走,斬首三百餘級。追奔至黑魚海,獲賊千餘,馬駝牛羊十二萬。虎保等遠遁。乃班師。 十二年充總兵官,鎮甘肅。瓛以肅州兵多糧少,脫有調發,猝難措置,請以臨鞏稅糧付近邊軍丁轉運。又以涼州多閒田,請給軍屯墾。從之。洪熙元年予平羌將軍印。永樂時,諸邊率用宦官協鎮,恣睢專軍務,瓛亦為所制。仁宗知之,賜璽書責之曰:「爾以名臣後,受國重寄,乃俯首受制於人,豈大丈夫所為!其痛自懲艾,圖後效。」瓛得書陳謝。 宣宗嗣位,進右府左都督。元年七月入朝,封崇信伯,祿千一百石。從征高煦,次流河驛。帝念前鋒薛祿軍少,命瓛帥兵益之。還,予世券,復鎮甘肅。二年,沙州衞賊屢劫撒馬兒罕及亦力把里貢使,瓛討破之。明年卒於鎮。 瓛為人和易,善撫士。在鎮十五年,境內寧謐。 子釗嗣。從征鄧茂七,還掌都督府。天順中,受武定侯郭英次孫昭賂,誣嫡孫昌不孝,欲奪其爵。法司請逮治。詔解府事。卒,子淮嗣爵。傳至明亡乃絕。 譚廣,字仲宏,丹徒人。洪武初,起卒伍,從征金山,為燕山護衞百戶。從成祖起兵,以百騎掠涿州,生得將校三十人。戰白溝、真定、夾河咸有功,屢遷指揮使,留守保定。都督韓觀帥師十二萬來攻,廣以孤軍力拒四十餘日,伺間破走之。 永樂九年進大寧都指揮僉事。董建北京。既而領神機營,從北征,充驍騎將軍。十一年練軍山西。明年從征九龍口,為前鋒。賊數萬憑岸,廣命挽強士射之。萬矢齊發,死者無算。乘勝夾擊,賊大敗。論功,進都督僉事。 仁宗嗣位,擢左都督,佩鎮朔將軍印,鎮宣府。宣德三年請軍衞如郡縣例,立風雲雷雨山川社稷壇。六年以宣府糧少,請如開平、獨石召商中鹽納粟,以足兵食。俱從之。明年,帝從戶部議,令他衞軍戍宣府者,悉遣還屯種。廣上言:「臣所守邊一千四百餘里,敵人窺伺,竊發無時。脫有警,徵兵數百里外,勢豈能及。屯種之議,臣愚未見其可。」帝以邊卒戍守有餘,但命永樂中調戍者勿遣。 正統初,朝議以脫歡雖款塞,狡謀未可測,命廣及他鎮總兵官陳懷、李謙、王彧圖上方略。廣等各上議,大要謂:「邊寇出沒不常,惟守禦為上策。宜分兵扼要害,而間遣精銳巡塞外,遇敵則量力戰守,間諜以偵之,輕兵以躡之。寇來無所得,去有所懼,則邊患可少弭。」帝納其言。六年十一月以禦敵功,封永寧伯,祿千二百石,仍鎮宣府。八年乞致仕。優詔不許。明年十月召還陛見。帝憫其老,免常朝。是月卒,年八十二。諡襄毅。 廣長身多力,奮跡行伍至大將,大小百餘戰,未嘗挫衄。在宣府二十年,修屯堡,嚴守備,增驛傳,又請頒給火器於各邊。將校失律,即奏請置罪,而撫士卒有恩。邊徼帖然,稱名將。嘗逞憤杖殺都司經歷,又以私憾杖百戶,並為言官所劾。置不問。既卒,吏部言非世券,授其子序指揮使。 陳懷,合肥人。襲父職為真定副千戶。永樂初,積功至都指揮僉事。從平安南,進都指揮使,涖山西都司事。再從張輔擒安南賊簡定,從都督費瓛征涼州叛人虎保,皆有功。仁宗立,進都督同知。 宣德元年代梁銘為總兵官,鎮寧夏。時官軍征交阯者屢敗,詔發松潘軍援之,將士憚行。千戶錢宏與衆謀,詐言番叛,帥兵掠麥匝諸族。番人震恐,遂反。殺指揮陳傑等,陷松潘、疊溪,圍威、茂諸州。指揮吳玉、韓整、高隆相繼敗績,西鄙騷然。詔遣鴻臚丞何敏、指揮吳瑋往招之,而命懷統劉昭、趙安、莊貴帥師數萬隨其後。瑋等至,賊不順命。瑋與龍州知州薛繼賢擊賊,復松潘。比懷至,仍用瑋前鋒,遂復疊溪,降二十餘寨,招撫復業者萬二千二百餘戶,歸所掠軍民二千二百餘人,事遂定。進左都督,厚賚金幣,而絀瑋功不錄。懷留鎮四川。在鎮驕縱不法,干預民事,受賕庇罪人,侵奪屯田,笞辱僉事柴震等,數為言官所劾。帝降敕責讓,復以御史王禮彈章示之。懷引罪。置不問。 六年,松潘勒都、北定諸族暨空郎、龍溪諸寨番復叛。懷遣兵戰敗,指揮安寧等死者三百餘人。懷乃親督兵深入,破革兒骨寨,進攻空郎乞兒洞。賊敗,斬首墜崖死者無算。革兒骨賊復聚生苗邀戰。擊破之,剿戮殆盡。於是任昌、牛心諸寨番聞風乞降,羣寇悉平。久之,巡按御史及按察使復奏:「懷僭侈踰分。每旦,令三司官分班立,有事跪白。懷中坐,稱旨行遣。且日荒於酒,不飭邊備,致城寨失陷。」宣宗怒,召懷還,命文武大臣鞫之,罪當斬。下都察院獄,宥死落職。 正統二年以原官鎮大同。時北人來貢者日給廩餼,為軍民累。懷言於朝,得減省。居二年,以老召還,命理中府事。九年春,與中官但住出古北口,征兀良哈。還與馬亮等同封,而懷得平鄉伯。十四年扈駕北征,死土木。贈侯,諡忠毅。 子輔乞襲爵,吏部言非世券,執不許。景帝以懷死事,許之。輔卒,子政請襲,吏部執如初,中旨許嗣。政鎮兩廣久,自陳軍功,乞世券,吏部復執不可,詔予之。政卒,子信嗣。弘治中卒,無子,弟俊嗣指揮使。 馬亮,淇人。以燕山衞卒從成祖起兵,累功至都指揮僉事。宣宗時官至左都督。兀良哈之役,偕中官劉永誠出劉家口,至黑山、大松林、流沙河諸處,遇賊勝之,還封招遠伯。是役也,王振主之,故諸將功少率得封。 亮善騎射,每戰身先士卒,所向克捷,時稱驍將。為伯三年卒。諡榮毅。 蔣貴,字大富,江都人。以燕山衞卒從成祖起兵。雄偉多力,善騎射,積功至昌國衞指揮同知。從大軍征交阯及沙漠,遷都指揮僉事,掌彭城衞事。 宣德二年,四川松潘諸番叛,充右參將,從總兵官陳懷討之。募鄉導,絕險而進,薄其巢,一日十數戰,大敗之。進都指揮同知,鎮守密雲。七年復命為參將,佐懷鎮松潘。明年進都督僉事,充副總兵,協方政鎮守。又明年,諸番復叛,政等分道進討。貴督兵四千,攻破任昌大寨,會都指揮趙得、宮聚兵以次討平龍溪等三十七寨,斬首一千七百級,投崖墜水死者無算。捷聞,進都督同知,充總兵官,佩平蠻將軍印,代政鎮守。 英宗即位,以所統皆極邊地,奏增軍士月糧。正統元年召還,為右都督。阿台寇甘、涼,邊將告急,命佩平虜將軍印,帥師討之。賊犯莊浪,都指揮江源戰死,亡士卒百四十餘人。侍郎徐晞劾貴,朝議以貴方選軍甘州,勢不相及,而莊浪乃晞所統,責晞委罪,置貴不問。 明年春,諜報敵駐賀蘭山後。詔大同總兵官方政、都指揮楊洪出大同迤西,貴與都督趙安出涼州塞會剿。貴至魚兒海子,都指揮安敬言前途無水草,引還。鎮守陝西都御史陳鎰言狀,尚書王驥出理邊務,斬敬,責貴立功。貴感奮,會朶兒只伯懼罪,連遣使入貢,敵勢稍弱。貴帥輕騎敗之於狼山,追抵石城。已,聞朶兒只伯依阿台於兀魯乃地,貴將二千五百人為前鋒往襲。副將李安沮之,貴拔劍厲聲叱安曰:「敢阻軍者死。」遂出鎮夷,間道疾馳三日夜,抵其巢。阿台方牧馬,貴猝入馬羣,令士卒以鞭擊弓韣驚馬,馬盡佚。敵失馬,挽弓步鬬。貴縱騎蹂擊,指揮毛哈阿奮入其陣,大敗之。復分軍為兩翼,別遣百騎乘高為疑兵,轉戰八十里。會任禮亦追敵至黑泉,阿台與朶兒只伯以數騎遠遁,西邊悉平。三年四月,王驥以捷聞,論功封定西伯,食祿一千二百石,給世券。明年代任禮鎮甘肅。又明年冬,以征麓川蠻思任發,召還京。 六年命佩平蠻將軍印,充總兵官,與王驥帥師抵金齒。分路進搗麓川上江寨,破杉木籠山七寨及馬鞍山象陣,功皆第一。事詳王驥傳。明年,師還,進封侯,益祿三百石。 八年夏,復佩平蠻將軍印,與王驥討思任發子思機發,攻破其寨。明年,師還,賞賚甚渥,加歲祿五百石。是役也,貴子雄乘敵敗,帥三十人深入。敵扼其後,自刎沉於江。贈懷遠將軍、彭城衞指揮使。 十四年正月,貴卒,年七十。贈涇國公,諡武勇。 貴起卒伍,不識字,天性樸實,忘己下人,能與士卒同甘苦。出境討賊,衣糧器械常身自囊負,不役一人,臨陣輒身先之,以故所向有功。 子義,病不能嗣,以義子琬嗣侯。天順末,佩平羌將軍印,總兵甘肅,築甘州沙河諸屯堡。 成化八年召還,協守南京,兼督操江。十年入督十二團營,尋兼總神機營兵。上言:「太祖肇建南京,京城外復築土城以衞居民,誠萬世之業。今北京但有內城。己巳之變,敵騎長驅直薄城下,可以為鑒。今西北隅故址猶存,亟行勸募之令,濟以工罰,成功不難。」又言:「大同、宣府諸塞下,腴田無慮數十萬,悉為豪右所占。畿內八府,良田半屬勢要家,細民失業。脫使邊關有警,內郡何資?運道或梗,京師安給?請遣給事、御史按覈塞下田,定其科額;畿內民田,嚴戢豪右毋得侵奪。庶兵民足食而內外有備。」章下所司。雖不盡行,時論韙之。十三年帥京軍防秋大同、宣府,陳機宜十餘事。皆報可。十五年偕汪直按遼東邊事。 二十年佩將軍印,出禦邊寇。寇退班師,累加太保兼太子太傅。卒,贈涼國公,諡敏毅。 子驥嗣,典京營兵。弘治中充總兵官,歷鎮薊州、遼東、湖廣。官中外二十年,家無餘貨。再傳至孫傅。嘉靖中,累典軍府。佩征蠻將軍印,鎮兩廣。以平海賊及慶遠瑤功,加太子太保。明亡,爵絕。 任禮,字尚義,臨漳人。以燕山衞卒從成祖起兵,積功至山東都指揮使。永樂二十年擢都督僉事,從北征,前行偵敵,還受厚賞。仁宗即位,命掌廣西都司事,尋改遼東。宣宗立,進都指揮同知。從平樂安,又從征兀良哈,還為後拒。英宗立,進左都督。 正統元年佩平羌將軍印,充左副總兵鎮甘肅。阿台、朶兒只伯數犯肅州,璽書譙讓。二年復寇莊浪。都指揮魏榮擊却之,擒朶兒只伯姪把禿孛羅。禮以聞。三年與王驥、蔣貴出塞,敗朶兒只伯於石城,復分道至梧桐林、亦集乃,進至黑泉而還。斬獲多,封寧遠伯,祿千二百石。明年還朝。又明年代貴鎮甘肅。 八年,赤斤蒙古衞都督且旺失加苦也先暴橫,欲移駐也洛卜剌。禮以其地近肅州,執不許。已,奏請建寺於其地。禮復言許其建寺,彼必移居,遺後患,事竟寢。時邊將家僮墾塞上田者,每頃輸糧十二石。禮連請於朝,得減四石。是時邊塞無警,禮與巡撫曹翼屯田積粟,繕甲訓兵,邊備甚固。 十一年,沙州衞都督喃哥兄弟爭,部衆離貳。禮欲乘其饑窘,遷之內地。會喃哥亦請居肅州境內。禮因遣都指揮毛哈剌往撫其衆,而親帥兵繼其後。比至,喃哥復持兩端。其部下欲奔瓦剌,禮進兵逼之,遂收其全部千二百餘人以還。事聞,賜賚甚厚。時瓦剌也先方盛,封喃哥弟鎖南奔為祁王。禮以二寇合則勢益難制,遣人招之。鎖南奔欲從未決,禮潛師直抵罕東,縶之以歸。帝大喜,賜禮鐵券,令世襲。 十四年,也先分道入寇,抵肅州。禮遣裨將禦之,再戰再敗,失士馬萬計。徵還,以伯就第。景泰初,提督三千營,以老致仕。久之,復起守備南京,入掌中府。 禮自起卒伍,至大將,恪謹奉法。成化初卒。贈侯,諡僖武。子壽嗣,總兵鎮陝西。坐征滿四失律,宥死戍邊。子弘,予世指揮使。 趙安,狄道人。從兄琦,土指揮同知,坐罪死,安謫戍甘州。永樂元年進馬,除臨洮百戶,使西域。從北征有功,累進都指揮同知。 宣德二年,松潘番叛。充左參將,從總兵陳懷討平之,進都督僉事。時議討兀良哈,詔安與史昭統所部赴京師。兀良哈旋來朝,命回原衞。使烏思藏,四年還。明年復以左參將從史昭討曲先,斬獲多。九年,中官宋成等使烏思藏,命安帥兵千五百人送之畢力术江。尋與侍郎徐晞出塞討阿台、朶兒只伯,敗之。 正統元年進都督同知,充右副總兵官,協任禮鎮甘肅。明年與蔣貴出塞,剿寇無功。三年,復與王驥、任禮、蔣貴分道進師,至刁力溝執右丞、達魯花赤等三十人。以功封會川伯,祿千石。明年移鎮涼州。安家臨洮,姻黨厮養多為盜,副使陳斌以聞。在涼州又多招無賴為僮奴,擾民,復為御史孫毓所劾。詔皆不問。 安勇敢有將略,與貴、禮並稱西邊良將。九年十二月卒。子英為指揮使,立功,進都督同知。 趙輔,字良佐,鳳陽人。襲職為濟寧衞指揮使。景帝嗣位,尚書王直等以將才薦,擢署都指揮僉事,充左參將,守懷來。天順初,徵入右府涖事。 成化元年以中府都督同知拜征夷將軍,與韓雍討兩廣蠻,克大藤峽,還封武靖伯。已而蠻入潯州,言官交劾。廣西巡按御史端宏謂:「賊流毒方甚,而輔妄言賊盡,冒封爵,不罪輔無以示戒。」輔乃自陳戰閥,委其罪於守將歐信。帝皆弗問。三年總兵征迤東,與都御史李秉從撫順深入,連戰有功,進侯。 八年,廷議大舉搜河套,拜輔將軍,陝西、延綏、寧夏三鎮兵皆聽節制。輔至榆林,寇已深入大掠。輔不能制,與王越疏請罷兵。言官交論其罪。命給事中郭鏜往勘,還言:「寇於六月入平涼、鞏昌、臨洮,殺掠人畜。迨七月而縱橫慶陽境內。輔與越至榆林不進,宜治其弛兵玩寇罪。」帝不納。輔還,猶督京營。言者攻益力,詔姑置之。輔辭侯,乞世伯。帝許其世伯,侯如故,僅減祿二百石。言官力爭。不聽。輔復上疏暴功,言減祿無以贍老。又言上命內官盧永征南蠻,黃順、汪直征東北,皆莫大功,宜付史館。余子俊等請置輔於法,卒不問。十二年解營務。家居十年卒。贈容國公,諡恭肅。 輔少俊辯有才,善詞翰,多交文士,又好結權幸。故屢遭論劾,卒無患。 子承慶嗣伯,協守南京。正德初,坐傳寫諫官劉〈茳,工改臣〉疏,為劉瑾所惡,削半祿閒住。四傳至玄孫光遠,萬曆中鎮湖廣。明亡乃絕。 劉聚者,太監永誠從子也。為金吾指揮同知。以「奪門」功,進都指揮僉事,復超擢都督同知。與討曹欽,進右都督。 成化六年以右副總兵從朱永赴延綏,追賊黃草梁。遇伏,鏖戰傷頦,麾下力捍以免。頃復與都督范瑾等擊寇青草溝,敗之。永等追寇牛家砦,聚亦據南山力攻。寇大敗,出境。論功進左都督,以內援特封寧晉伯。 八年冬代趙輔為將軍,總陝西諸鎮兵。寇入花馬池,率副總兵孫鉞、遊擊將軍王璽等擊却之。還至高家堡,寇復至,敗之。追奔至漫天嶺,伏起夾擊,又敗之。鉞、璽亦別破賊於井油山。捷聞,予世券。 其冬,孛羅忽、滿都魯、癿加思蘭連兵深入,至秦州、安定、會寧諸州縣,縱橫數千里。賊退,適王越自紅鹽池還,妄以大捷聞,璽書嘉勞。頃之,紀功兵部員外郎張謹劾聚及總兵官范瑾等六將,殺被掠者冒功。部科及御史交章劾。詔遣給事中韓文往勘,還奏如謹言。所報首功百五十,僅十九級。帝以寇既遁,置不問。聚尋卒。贈侯,諡威勇。 傳子祿及福。福,弘治中掌三千營,加太子太保。卒,子岳嗣。卒,從子文請嗣。吏部言聚無大功,子孫不宜再襲。世宗不允,命文嗣。亦傳至明亡乃絕。 贊曰:宋晟在太祖時,即與開國諸元勳參迹戎行,其後四鎮涼州,威著西鄙。兩子尚主,世列徹侯,功名盛矣。薛祿以下諸人,皆與「靖難」。祿東昌、滹沱之戰,劉榮守永平,譚廣守保定,宣力最著。雖策勳之日,未即剖符,而各以積閥受封。其善撫士卒,慎固封守,恪謹奉職,有足尚者。趙輔、劉聚猷績遠遜前人,而帶礪之盟,與國終始,誠厚幸哉。請人並以勳爵鎮禦邊陲,故類著於篇。 吳允誠子克忠 孫瑾 薛斌子綬 弟貴 李賢 吳成滕定 金順 金忠蔣信 李英從子文 毛勝 焦禮 毛忠孫銳 和勇 羅秉忠 吳允誠,蒙古人。名把都帖木兒,居甘肅塞外塔溝地,官至平章。永樂三年與其黨倫都兒灰率妻子及部落五千、馬駝萬六千,因宋晟來歸。帝以蒙古人多同名,當賜姓別之。尚書劉儁請如洪武故事,編為勘合。允誠得賜姓名,授右軍都督僉事。倫都兒灰亦賜姓名柴秉誠,授後軍都督僉事。餘授官賜冠帶,給畜產鈔幣有差,使領所部居涼州耕牧。晟以招徠功,封西寧侯。自是降附者益衆,邊境日安,由允誠始。 七年往亦集乃覘敵,擒哈剌等二十餘人,進都督同知。明年從出塞,敗本雅失里,進右都督。尋進左都督。與中官王安追闊脫赤,至把力河獲之。封恭順伯,食祿千二百石,予世券。 允誠三子:答蘭、管者、克勤。允誠與二子從軍,留其妻及管者居涼州。番人虎保等誘脅允誠衆,欲叛去。允誠妻與管者謀,召部將都指揮保住、卜顏不花等擒其黨,誅之。帝喜,降敕獎之,賜縑鈔羊米甚厚,授管者指揮僉事。保住賜姓名楊效誠,授指揮僉事。韃靼可汗鬼力赤遇弒,其下多潰。答蘭與別立哥請出塞自效,有功。別立哥者,秉誠子也。 帝征瓦剌,允誠父子皆從。師還,命仍居涼州備邊。允誠卒,贈國公,諡忠壯。 命答蘭更名克忠,襲其爵。再征阿魯台,從行。三征阿魯台,復從。兄弟皆有功。洪熙元年以戚里恩,克忠進侯。時管者已積功至都指揮同知,亦封廣義伯。克忠嘗充副總兵巡邊。正統九年統兵出喜峰口,征兀良哈,有功,加太子太保。 土木之變,克忠與其弟都督克勤子瑾為後拒,寇突至,驟戰不勝。敵兵據山上,飛矢石如雨,官軍死傷略盡。克忠下馬射,矢竭,猶殺數人,與克勤俱歿於陣。贈邠國公,諡忠勇。克勤贈遵化伯,諡僖敏。 瑾被執,逃歸,嗣侯。英宗嘗欲使瑾守甘肅,辭曰:「臣,外人,若用臣守邊,恐外裔輕中國。」帝善其言,乃止。曹欽反,瑾與從弟琮聞變,椎長安門上告。門閉,欽攻不得入,遂縱火。瑾將五六騎與欽力戰死。贈涼國公,諡忠壯,予世券。 三傳至曾孫繼爵,嘗守備南京。傳子汝胤孫惟英,與繼爵皆總督京營戎政。崇禎末,都城陷,汝胤弟勳衞汝徵偕妻女投繯死。 管者卒,子玘嗣。管者妻早奴亦有智略,嘗親入朝獻良馬。朝廷多其忠。玘卒,管者弟克勤子琮嗣,鎮守寧夏。成化四年,滿四反。琮坐激變,且臨陣先退,下獄論死。謫戍邊,爵除。 薛斌,蒙古人,本名脫歡。父薛台,洪武中歸附,賜姓薛,累官燕山右護衞指揮僉事。斌嗣職,從起兵,累遷都督僉事。從北征有功,進都督同知。永樂十八年封永順伯,祿九百石,世指揮使。 斌卒,子壽童方五歲,從父貴引見仁宗,立命嗣伯,賜名綬。長,驍勇善戰。正統十四年秋與成國公朱勇等遇敵於鷂兒嶺。軍敗,弦斷矢盡,猶持空弓擊敵。敵怒,支解之。既而知其本蒙古人也,曰:「此吾同類,宜勇健若此。」相與哭之。諡武毅。子輔,孫勳,並得嗣伯。勳子璽乃嗣指揮使,如券文。 貴,本名脫火赤,斌之弟。以舍人從燕王起兵,屢脫王於險,積官都指揮使。再從北征,進都督僉事。永樂二十年封安順伯,祿九百石。宣德元年進侯,加祿三百石,予世券。卒,贈濱國公,諡忠勇。無子,從子山嗣為指揮使。天順改元,以復辟恩,命山子忠嗣伯。卒,子瑤嗣。弘治中卒,子昂降襲指揮使。 李賢,初名丑驢,韃靼人。元工部尚書。洪武二十一年來歸,通譯書。太祖賜姓名,授燕府紀善。侍燕世子最恭謹。「靖難」師起,有勞績,累遷都指揮同知。凡塞外表奏及朝廷所降詔敕,皆命賢譯。賢亦屢陳所見。成祖皆採納之。仁宗即位,念舊勞,進後軍都督僉事,再進右都督,賜賚甚渥。尋召見,憫其病,封忠勤伯。食祿千一百石。尋卒。 吳成,遼陽人,初名買驢。父通伯,元遼陽行省右丞。太祖時,觀童來降,通伯父子與俱。買驢更今姓名,充總旗,數從大軍出塞。建文元年授永平衞百戶。降燕,從戰皆有功,三遷都指揮僉事,始知名。南軍聞吳買驢名,多於陣上指目之。設伏淝河,進兵小河,合戰齊眉山,攻敗靈璧軍,皆殊死鬬,功多。 成祖即位,授都指揮使。從征本雅失里。疾戰,本雅失里以七騎遁。從征阿魯台,合朱榮兵為前鋒,追至闊灣海。召還,進都督僉事。又三從出塞。洪熙元年進左都督。從陽武侯薛祿征大松嶺,為前鋒,有功,增祿米。宣宗初,以成嘗宿衞東宮,錄舊勞,封清平伯,祿千一百石,予世券。從征樂安,復與薛祿為前鋒。事定,出守備興和。成好畋獵而不修武備。寇伺其出獵,卒入城,掠其妻孥以去。帝聞之,置不罪。已而阿魯台入貢,還其家口。三年,帝北征,從敗賊於寬河,進侯,祿如故。八年卒。贈渠國公,諡壯勇。 子忠前死,忠子英嗣伯。卒,子璽嗣。坐貪淫奪爵。久乃復之。卒,無子,從弟琮嗣。四傳至玄孫遵周。崇禎末,京師陷,被殺。 滕定,父瓚住,元樞密知院。洪武中,來降。授會州衞指揮僉事,賜姓滕。從燕起兵,進燕山右衞指揮使。卒,定嗣官,屢從出塞,有功,進至都督僉事。宣德四年封奉化伯,祿八百石。正統初卒。子福嗣,為指揮使。 金順,本名阿魯哥失里。永樂中來降,授大寧都指揮僉事。從敗本雅失里,又敗阿魯台,累進都督僉事。宣德三年從巡北邊,有斬捕功。明年封順義伯,祿八百石。卒,子忠嗣,為指揮僉事。 金忠者,蒙古王子也先土干也。素桀黠,為阿魯台所忌。永樂二十一年,成祖親征漠北,至上莊堡,率妻子部屬來降。時六師深入,寇已遠遁。帝方恥無功,見其來歸,大喜,賜姓名,封忠勇王,賜冠帶織金襲衣,命坐列侯下,輟御前珍羞賜之,復賜金銀寶器。忠大喜過望。班師在道,忠騎從,數問寇中事,眷寵日隆。明年,忠請為前鋒,討阿魯台自效。帝初不許。會大同、開平警報至,諸將請從忠言。帝復出塞,忠與陳懋為前鋒,而阿魯台聞王師復出,倉皇渡答蘭納木兒河遁去。忠、懋至河不見寇,抵白邙山,卒無所遇,乃班師。仁宗嗣位,加太子太保,並支二俸。 宣德三年親征兀良哈,敗寇於寬河。忠與把台請自效,帝許之。或言不可遣,帝曰:「去留任所欲耳。朕有天下,獨少此二人邪。」二人獲數十人、馬牛數百來獻。帝喜,命中官酌以金卮,遂賜之。明年加太保。六年秋卒。命有司治喪葬。 把台者,忠之甥,從忠來降,授都督僉事。宣德初,賜姓名蔣信。正統中,封忠勇伯。從駕陷土木,也先使隸賽罕王帳下。信雖居朔漠,志常在中國。每詣上皇所慟哭,擁衞頗至。已,竟從駕還,詔復給其祿。景泰五年卒。贈侯,諡僖順。子也兒索忽襲爵。天順初,更名善。弘治中卒。無子,爵絕。 李英,西番人。父南哥,洪武中率衆歸附,授西寧州同知,累功進西寧衞指揮僉事。英嗣官。 永樂十年,番酋老的罕叛。英擊之。討來川,俘斬三百六十人。夜雪,賊遁,追盡獲之,進都指揮僉事。番僧張答里麻者,通譯書。成祖授以左覺義。居西寧,恣甚。以計取西番貢使貲,納逋逃,交通外域,肆惡十餘年。英發其事,磔死,籍其家。西陲快之。 末年,中官喬來喜、鄧誠等使西域,道安定、曲先,遇賊見殺,掠所齎金幣。仁宗璽書諭赤斤、罕東及安定、曲先,詰賊主名,而敕英與土官指揮康壽等進討。英詗知安定指揮哈三孫散哥、曲先指揮散即思實殺使者,遂率兵西入。賊驚走。追擊,踰崑崙山,深入數百里。至雅令闊,與安定賊遇,大敗之,俘斬千一百餘人,獲馬牛雜畜十四萬。曲先賊聞風遠遁,安定王桑爾加失夾等懼,詣闕謝罪。宣宗嘉英功,遣使褒諭,宴勞之,令馳驛入朝。既至,擢右府左都督,賜賚加等。宣德二年封會寧伯,祿千一百石,幷封南哥如子爵。 英恃功而驕,所為多不法。寧夏總兵官史昭奏英父子有異志。南哥上章辯。賜敕慰諭之。英家西寧,招逋逃七百餘戶,置莊墾田,豪奪人產,復為兵部及言官所劾。帝宥英,追逃者入官。七年,西寧指揮祁震子成當襲父職。庶兄監藏,英甥也,欲奪之。成從祖太平攜成赴京辯。英遣人篡取太平及其義兒杖之,義兒竟死。言官交劾,幷及前罪,遂下英詔獄,奪爵論死。正統二年始釋。後稍給其祿。尋卒。英宗復辟,官其子昹錦衣指揮同知。尋進都指揮使,用薦擢左軍都督僉事,屢分典營務,以嚴慎稱。 英從子文,宣德間為陝西行都司都指揮僉事。西番思俄可嘗盜他部善馬,都指揮穆肅求不得。會思俄可以畜產鬻於邊,肅誣以盜,收掠致死,番人惶駭思亂。文劾之,逮肅下吏,西陲以寧。累官都指揮使。 天順元年冒迎駕功,進都督僉事。未幾,以右都督出鎮大同。寇二千餘騎犯威遠,文率師敗之,封高陽伯。石亨敗,革奪門冒功者官。文自首,帝以守邊不問。 四年秋,孛來大舉入寇,文按兵不戰,遂入雁門,大掠忻、代諸州,京師震恐。寇退,徵文下詔獄,論斬。帝宥文死,降都督僉事,立功延綏。既而進都督同知。成化中,哈密為土魯番所併,求救於朝。詔文與右通政劉文往甘肅經略之,無功而還。弘治初卒。正德初贈高陽伯。 毛勝,字用欽,初名福壽,元右丞相伯卜花之孫。伯父那海,洪武中歸附,以「靖難」功至都指揮同知,無子。勝父安太嗣為羽林指揮使,傳子濟,無子,勝嗣。論濟征北功,進都指揮使。嘗逃歸塞外,尋復自還。 正統七年以征麓川功,擢都督僉事。靖遠伯王驥請選在京番將舍人,捕苗雲南。乃命勝與都督冉保統六百人往。已,再征麓川,即命二人充左右參將。賊平,進都督同知。 十四年夏,也先謀入寇,勝偕平鄉伯陳懷等率京軍三萬鎮大同。懷遇寇戰歿,勝脫還。以武清伯石亨薦,景帝進勝左都督,督三千營操練。 貴州苗大擾,詔勝往討。未行,而也先逼京師。勝禦之彰義門北,擊退之。越二日,引兵西直門外,解都督孫鏜圍。明日,都督武興戰歿於彰義門,寇乘勝進。勝與都御史王竑急援之,寇遂引却。勝追襲至紫荊關,頗有斬獲。事定,乃命以左副總兵統河間、東昌降夷赴貴州。賊首韋同烈據香罏山作亂,勝與總兵梁珤、右副總兵方瑛等從總督王來分道夾擊。勝進自重安江,大破之。會師山下,環四面攻之。賊窘,縛同烈降。 還討湖廣巴馬諸處反賊,克二十餘寨,擒賊首吳奉先等百四十人,斬首千餘級,封南寧伯,予世券。疏請更名,從之。移鎮騰衝。金齒芒市長官刀放革潛結麓川遺孽思卜發為變,勝設策擒之。 巡按御史牟俸劾其貪暴不法數十事,且言勝本降人,狡猾難制,今又數通外夷,恐貽邊患。詔巡撫覆實,卒置不問。天順二年卒。贈侯,諡莊毅。 子榮嗣。坐石亨黨,發廣西立功。成化初,鎮貴州,尋移兩廣。卒,子文嗣。弘治初協守南京,傳爵至明亡乃絕。 焦禮,字尚節,蒙古人。父把思台,洪武中歸附,為通州衞指揮僉事。子勝嗣,傳至義榮,無子,以勝弟謙嗣,累功至都指揮同知。卒,子管失奴幼,謙弟禮借襲其職,備禦遼東。 宣德初,禮當還職。宣宗念禮守邊勞,命居職如故,別授管失奴指揮使。禮尋以年勞,累進都指揮同知。正統中,積功至右都督。英宗北狩,景帝命充左副總兵,守寧遠。未幾,也先逼京城,詔禮率師入衞。寇退還鎮。景泰四年,賊二千餘騎犯興水堡,禮擊走之。璽書獎勵,進左都督。 英宗復辟,以禮守邊有功,召入覲,封東寧伯,世襲,賜賚甚厚,遣還鎮。兵部以禮年垂八十,不可獨任,奏遣都指揮鄧鐸協同守備。居無何,禮奏鐸欺侮,請更調。命都指揮張俊代鐸。天順七年卒於鎮。贈侯,諡襄毅。 禮有膽略,精騎射,善以少擊衆。守寧遠三十餘年,士卒樂為用,邊陲寧謐。 孫壽嗣爵。卒,無子,弟俊嗣。成化末,歷鎮甘肅、寧夏。弘治中,掌南京前府,兼督操江,出鎮貴州、湖廣。俊少事商販,既貴,能下士,而折衝非所長。卒,子淇嗣。嘗分典京營。正德中,賄劉瑾,出鎮兩廣。踰年卒,弟洵嗣。洵雖嗣爵,先業盡為淇妻所有。生母卒,無以葬,哀憤得疾卒。無子,以再從子棟嗣。嘉靖中,提督五軍營,兼掌中府。踰十年,改總兵湖廣。卒,贈太子太保,諡莊僖。傳爵至明亡乃絕。 毛忠,字允誠,初名哈喇,西陲人。曾祖哈喇歹,洪武初歸附,起行伍為千戶,戰歿。祖拜都從征哈密,亦戰歿。父寶以驍勇充總旗,至永昌百戶。 忠襲職時,年二十,膂力絕人,善騎射。常從太宗北征。宣德五年征曲先叛寇,有功。八年征亦不剌山,擒偽少師知院。九年出脫歡山,十年征黑山寇,皆擒其酋。各進一官,歷指揮同知。 正統三年從都督蔣貴征朶兒只伯,先登陷陣,大獲,擢都指揮僉事。十年以守邊勞,進同知,始賜姓。明年從總兵官任禮收捕沙洲衞都督喃歌部落,徙之塞內,進都指揮使。十三年率師至罕東,生縶喃歌弟偽祁王鎖南奔幷其部衆,擢都督僉事,始賜名忠。尋充右參將,協守甘肅。 景泰初,侍郎李實使漠北,還言忠數遣使通瓦剌。詔執赴京。既至,兵部論其罪,請置大辟。景帝不許。請貶官,發福建立功。乃遣之福建,而官秩如故,令甘肅守臣徙其家屬京師。初忠之征沙漠也,獲番僧加失領真以獻。英宗赦不誅。後逃之瓦剌,為也先用,憾忠,欲陷之,遂宣言忠與也先交通,而朝廷不察也。英宗在塞外獨知之,比復辟,即召還。而忠在福建亦屢有斬馘功,乃擢都督同知,充左副總兵,鎮守甘肅。陛見,慰諭甚至,賜玉帶、織金蟒衣。 天順二年,寇大入甘肅,巡撫芮釗劾奏諸將失事罪。部議忠功足贖罪,置不問。三年以鎮番破賊功,進左都督。五年,孛來以數萬騎分掠西寧、莊浪、甘肅諸道,入涼州。忠鏖戰一日夜,矢盡力疲。賊來益衆,軍中皆失色。忠意氣彌厲,拊循將士,復殊死鬬。賊見終不可勝,而援軍亦至,遂解去,忠竟全師還。七年,永昌、涼州、莊浪塞外諸番屢為邊患。忠與總兵官衞穎分討之。忠先破巴哇諸大族。其昝咂、馬吉思諸族,他將不能下者,忠復擊破之。論功,忠止增祿百石,而穎乃得世券,忠以為言,遂封伏羌伯。 成化四年,固原賊滿四據石城反。詔忠移師討之,與總督項忠等夾攻賊巢。忠由木頭溝直抵礮架山下,多所斬獲。賊稍却,冒矢石連奪山北、山西兩峰。而項忠等軍亦克山之東峰,及石城東、西二門。賊大窘,相對哭。忽昏霧起,他哨舉烟掣軍,賊遂併力攻忠。忠力戰不已,為流矢所中,卒,年七十五。從子海、孫鎧前救忠,亦死。 忠為將嚴紀律,善撫士。其卒也,西陲人弔哭者相望於道。事聞,贈侯,諡武勇,予世券。弘治中,從有司言,建忠義坊於蘭州,以表其里。又從巡撫許進言,建武勇祠於甘州城東,春秋致祭。 孫銳,襲伯爵。成化中,協守南京。弘治初,出鎮湖廣,改兩廣。平蠻賊,累有功,咸璽書獎勵。九年以廣西破賊,增歲祿二百石。言官劾銳廣置邸舍,私造大舶以通番商。置不問。思恩土官岑濬反,與總督潘蕃討平之。既又討平賀縣僮賊。加官至太子太傅。正德三年,劉瑾欲殺尚書劉大夏,坐以處置田州事失宜,并逮銳下詔獄。獄具,革其加官并歲祿五百石。已而賄瑾,起督漕運。踰年,瑾誅,被劾罷。六年,盜劉宸等擾畿甸,命銳與中官谷大用討之。所統京軍皆驕惰不習戰。明年正月遇賊於長垣,與戰大敗,身被傷,亡將印。會許泰援軍至,僅免。言官交劾,乃召還。以與大用同事,竟不罪。世宗即位,復起鎮湖廣。居三年卒。贈太傅,諡威襄。 傳子江及漢。漢,嘉靖中掌南京左府,提督操江,改總督漕運。未上,給事中楊上林劾其所至貪墨,詔褫職逮問。卒,無子,從子桓嗣。卒,子登嗣,萬曆中,掌中軍府事垂二十年。又再傳而明亡。 和勇,初名脫脫孛羅,和寧王阿魯台孫也。阿魯台既為瓦剌脫歡所殺,子阿卜只俺窮蹙,款塞來歸。宣宗授以左都督,賜第京師。卒,勇襲指揮使,帶俸錦衣衞,積功至都督僉事。天順元年詔加同知,賜姓名。久之以兩廣多寇,命充遊擊將軍,統降夷千人往討。時總兵顏彪無將略,賊勢愈熾。廣西巡撫吳禎殺降冒功,得優賞。彪效之,亦殺平民報捷。朝廷進彪官,勇亦進右都督。既而師久無功,言官劾文武將吏之失事者。詔停勇俸,充為事官。 成化初,趙輔、韓雍征大藤峽賊,詔勇以所部從征。其冬,賊大破,進左都督,增祿百石。三年召督効勇營訓練。尋上言:「大藤峽之役,臣與趙輔同功。輔還京,餘賊復叛。臣親搗賊巢,縶其魁,誅其黨,還被掠男女四千人。今輔已封伯,而臣止進秩,惟陛下憐察。」憲宗以勇再著戰功,特封靖安伯。十年卒。諡武敏,世襲指揮使。 勇性廉謹。在兩廣時,諸將多營私漁利,勇獨無所取。時論稱之。 羅秉忠,初名克羅俄領占,沙州衞都督僉事困即來子也。兄喃哥既襲父職,英宗復命秉忠為指揮使,協理衞事。既而喃哥率千二百人內徙,詔居之東昌、平山二衞,給田廬什器,所以撫恤甚厚。喃哥卒,秉忠為都指揮使,代領其衆。 英宗北狩,塞上多警。朝議恐降人乘機為變,欲徙之南方。會貴州苗亂,都督毛福壽南征,即擢秉忠都督僉事,率所部援剿。積戰功至左都督。天順初,始賜姓名。曹欽之反,番官多從之者。秉忠亦坐下獄,籍其家。久之,上章自辯,乃得釋。成化初,尚書程信討山都掌蠻,秉忠以遊擊將軍從。既抵永寧,分兵六道。秉忠由金鵝江進,大破之。論功,封順義伯。十六年卒。諡榮壯,子孫世指揮使。 贊曰:明興,諸番部懷太祖功德,多樂內附,賜姓名授官職者不可勝紀。繼以成祖銳意遠圖,震耀威武,於是吳允誠、金忠之徒,率衆來屬,遂得列爵授任,比肩勳舊。或以戰功自奮,錫券受封,傳世不絕。視夫陸梁倔強者,順逆殊異,不其昭歟!土木以還,勢以不競,邊政日弛,火篩、俺答諸部騷動無寧歲。盛衰之故概可考焉。 金純 張本 郭敦 郭璡 鄭辰 柴車 劉中敷孫機 張鳳 周瑄子紘 楊鼎翁世資 黃鎬 胡拱辰 陳俊 林鶚 潘榮 夏時正 金純,字德修,泗州人。洪武中國子監生。以吏部尚書杜澤薦,授吏部文選司郎中。三十一年出為江西布政司右參政。成祖即位,以蹇義薦,召為刑部右侍郎。時將營北京,命採木湖廣。永樂七年從巡北京。八年從北征,遷左侍郎。 九年命與宋禮同治會通河,又同徐亨、蔣廷瓚濬魚王口黃河故道。初,太祖用兵梁、晉間,使大將軍徐達開塌場口,通河於泗,又開濟寧西耐牢坡引曹、鄆河水,以通中原之運。其後故道寖塞,至是純疏治之。自開封北引水達鄆城,入塌場,出穀亭北十里為永通、廣運二閘。 十四年改禮部左侍郎。越二月,進尚書。十五年從巡北京。十九年同給事中葛紹祖巡撫四川。仁宗即位,改工部。居數月,又改刑部。明年兼太子賓客。 宣德三年,純有疾,帝命醫視療。稍間,免其朝參,俾護疾視事。會暑,敕法司理滯囚。純數從朝貴飲,為言官所劾。帝怒曰:「純以疾不朝而燕於私,可乎?」命繫錦衣獄。既念純老臣,釋之,落太子賓客。八月予致仕去。 純在刑部,仁宗嘗諭純:「法司近尚羅織,言者輒以誹謗得罪,甚無謂。自今告誹謗者勿論。」純亦務寬大,每誡屬吏不得妄椎擊人。故當純時,獄無瘐死者。正統五年卒。贈山陽伯。 張本,字致中,東阿人。洪武中,自國子生授江都知縣。燕兵至揚州,御史王彬據城抗,為守將所縛。本率父老迎降。成祖以滁、泰二知州房吉、田慶成率先歸附,命與本並為揚州知府,偕見任知府譚友德同涖府事。尋擢本江西布政司右參政。 永樂四年召為工部左侍郎。坐事免官,冠帶辦事。明年五月復官。尋以奏牘書銜誤左為右,為給事中所劾。帝命改授本部右侍郎而宥其罪。 七年,皇太子監國,奏為刑部右侍郎。善摘奸。命督北河運。躬自相視,立程度,舟行得無滯。會疾作,太子賜之狐裘冠鈔,遣醫馳視。十九年將北征,命本及王彰分往兩直隸、山東、山西、河南,督有司造車挽運。明年即命本督北征餉。 仁宗即位,拜南京兵部尚書兼掌都察院事。召見,言時政得失,且請嚴飭武備。帝嘉納之,遂留行在兵部。 宣德初,工部侍郎蔡信乞徵軍匠家口隸錦衣衞。本言:「軍匠二萬六千人,屬二百四十五衞所,為匠者暫役其一丁。若盡取以來,家以三四丁計之,數近十萬。軍伍既缺,人情驚駭,不可。」帝善本言。 征漢庶人,從調兵食。庶人就擒,命撫輯其衆,而錄其餘黨。還以軍政久敝,奸人用貨脫籍,而援平民實伍,言於帝。擇廷臣四出釐正之。時馬大孳息,畿內軍民為畜牧所困。本請分牧於山東、河南及大名諸府。山東、河南養馬自此始。晉王濟熿坐不軌奪爵,本奉命散其護衞軍於邊鎮。 四年命兼太子賓客。戶部以官田租減,度支不給,請減外官俸及生員軍士月給。帝以軍士艱,不聽減,餘下廷議。本等持不可,乃止。陽武侯薛祿城獨石諸戍成,本往計守禦之宜。還奏稱旨,命兼掌戶部。本慮邊食不足,而諸邊比歲稔,請出絲麻布帛輸邊易穀,多者三四十萬石,少者亦十萬石,儲偫頓充。六年病卒,賜賻三萬緡,葬祭甚厚。 本廉介有執持,尚刻少恕。錄高煦黨,脅從者多不免。成祖宴近臣,銀器各一案,因以賜之。獨本案設陶器,諭曰:「卿號『窮張』,銀器無所用。」本頓首謝,其為上知如此。 郭敦,字仲厚,堂邑人。洪武中,以鄉舉入太學。授戶部主事。遷衢州知府,多惠政。衢俗,貧者死不葬,輒焚其屍。敦為厲禁,且立義阡,俗遂革。禁民聚淫祠。敦疾,民勸弛其禁。弗聽,疾亦瘳。 在衢七年,永樂初,坐累徵,耆老數百人伏闕乞留,不得。後廷臣言敦廉正,召補監察御史。遷河南左參政,調陝西。十六年春,胡濙言敦有大臣體,擢禮部右侍郎兼太僕寺卿,偕給事中陶衎巡撫順天。二十年督北征餉。 仁宗即位,以大行喪不齋宿,降太僕卿。旋進戶部左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宣德二年進尚書。陝西旱,命與隆平侯張信整飭庶務當行者,同三司官計議奏行。敦乃請蠲逋賦,振貧乏,考黜貪吏,罷不急之務,凡十數事。悉從之。歲餘,召還。在部多所興革,罷王田之奪民業者,令民開荒不起科。建漕運議,民運至瓜洲、儀真,資衞卒運至京。民甚便之。 敦事親孝,持身廉。同官有為不義者,輒厲色待之,其人悔謝乃已。性好學。公退,手不釋卷。六年,卒官,年六十二。 郭璡,字時用,初名進,新安人。永樂初,以太學生擢戶部主事。歷官吏部左、右侍郎。仁宗即位,命兼詹事府少詹事,更名璡。 宣宗初,掌行在詹事府。吏部尚書蹇義老,輟部務,帝欲以璡代。璡厚重勤敏,然寡學術。楊士奇言恐璡不足當之,宜妙擇大臣通經術知今古者。帝乃止。踰年,卒為尚書。諭以呂蒙正夾袋,虞允文材館錄故事。璡由是留意人才。識進士李賢輔相器,授吏部主事,後果為名相。時外官九年考滿,部民走闕下乞留,輒增秩復任。璡慮有妄者,請覆實。從之。 璡雖長六卿,然望輕。又政歸內閣,自布政使至知府闕,聽京官三品以上薦舉。既又命御史、知縣,皆聽京官五品以上薦舉。要職選擢,皆不關吏部。正統初,左通政陳恭言:「古者擇任庶官,悉由選部,職任專而事體一。今令朝臣各舉所知,恐開私謁之門,長奔競之風,乞杜絕,令歸一。」下吏部議。璡遜謝不敢當,事遂寢。 正統六年,御史曹恭以災異請罷大臣不職者。帝命科道官參議。璡及尚書吳中、侍郎李庸等被劾者二十人。璡等自陳。帝切責而宥之。璡子亮受賂為人求官。事覺,御史孫毓等劾璡。乃令璡致仕,而以王直代。 鄭辰,字文樞,浙江西安人。永樂四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江西安福民告謀逆事,命辰往廉之,具得誣狀。福建番客殺人,復命辰往。止坐首惡,釋其餘。南京敕建報恩寺,役囚萬人。蜚語言役夫謗訕,恐有變,命辰往驗。無實,無一得罪者。谷庶人謀不軌,復命辰察之,盡得其踪跡。帝語方賓曰:「是真國家耳目臣矣。」 十六年超遷山西按察使,糾治貪濁不少貸。潞州盜起,有司以叛聞,詔發兵討捕。辰方以事朝京師,奏曰:「民苦徭役而已,請無發兵。」帝然之。還則屏騶從,親入山谷撫諭。盜皆感泣,復為良民。禮部侍郎蔚綬轉粟給山海軍,辰統山西民輦任。民勞,多逋耗,綬令即山海貸償之。辰曰:「山西民貧而悍,急之恐生變。不如緩之,使自通有無。」用其言,卒無逋者。丁內艱歸,軍民詣御史乞留。御史以聞,服闋還舊任。 宣德三年召為南京工部右侍郎。初,兩京六部堂官缺,帝命廷臣推方面官堪內任者。蹇義等薦九人。獨辰及邵玘、傅啟讓,帝素知其名,即真授,餘試職而已。 英宗即位,分遣大臣考察天下方面官。辰往四川、貴州、雲南,悉奏罷其不職者。雲南布政使周璟居妻喪,繼娶。辰劾其有傷風教,璟坐免。正統二年,奉命振南畿、河南饑。時河堤決,即命辰伺便修塞。或議自大名開渠,引諸水通衞河,利灌輸。辰言勞民不便,事遂寢。遷兵部左侍郎,與豐城侯李彬轉餉宣府、大同。鎮守都督譚廣撓令,劾之,事以辦。八年得風疾,告歸。明年卒。 辰為人重義輕財。初登進士,產悉讓兄弟。在山西與同僚杜僉事有違言。杜卒,為治喪,資遣其妻子。 柴車,字叔輿,錢塘人。永樂二年以舉人授兵部武選司主事,歷員外郎。八年,帝北征,從尚書方賓扈行。還遷江西右參議。坐事,左遷兵部郎中,出知岳州府,復入為郎中。 宣德五年擢兵部侍郎。明年,山西巡按御史張勖言大同屯田多為豪右占據,命車往按。得田幾二千頃,還之軍。 英宗初,西鄙不靖。以車廉幹,命協贊甘肅軍務。調軍給餉,悉得事宜。初,朶兒只伯寇涼州,副總兵劉廣喪師,不以實聞,顧飾功要賞。車劾其罪。械廣至京,賜車金幣,旌其直。岷州土官后能冒功得陞賞,車奏請加罪。能復請,命宥之。車反覆論其不可,曰:「詐冒如能者,實繁有徒,臣方次第按覈。今宥能,何以戢衆?若無功得官,則捐軀死敵者,何以待之?」朝廷雖從能請,然嘉車賢,遣使勞賜之。 正統三年,以破朶兒只伯功,增俸一級。在邊,章數十上,悉中時病。同事多不悅,車持益堅。嘗建言:「漠北降人,朝廷留之京師,雖厚爵賞,其心終異。如長脫脫木兒者,昔隨其長來歸,未幾叛去。今乃復來,安知他日不再叛,宜徙江南,離其黨類。」事下兵部,請處之河間、德州。帝報可。後降者悉以此令從事。稽覈屯田豪占者,悉清出之,得六百餘頃。 四年進兵部尚書,參贊如故。尋命兼理陝西屯田。明年召還,命與僉都御史曹翼歲更代出鎮。及期病甚,詔遣大理寺少卿程富代翼,而命車歸治疾。未及行,六年六月卒。 車在江西時,以採木入閩,經廣信。廣信守,故人也,餽蜜一罌。發視之,乃白金。笑曰,「公不知故人矣」,却不受。同事邊塞者多以宴樂為豪舉。車惡之,遂斷酒肉。其介特多此類。 劉中敷,大興人,初名中孚。燕王舉兵,以諸生守城功,授陳留丞。擢工部員外郎。仁宗監國,命署部事,賜今名,遷江西右參議。宣德三年遷山東右參政,進左布政使。質直廉靜,吏民畏懷。歲大侵,言於巡撫,減賦三之二。 正統改元,父憂奪情,俄召拜戶部尚書。帝沖年踐阼,慮羣下欺己,治尚嚴。而中官王振假以立威,屢摭大臣小過,導帝用重典,大臣下吏無虛歲。三年諷給事御史劾中敷與左侍郎吳璽等,下獄,釋還職。 六年,言官劾中敷專擅。詔法司於內廷雜治。當流,許輸贖。帝特宥之。其冬,中敷、璽及右侍郎陳瑺請以供御牛馬分牧民間。言官劾其變亂成法,並下獄論斬。詔荷校長安門外,凡十六日而釋。瓦剌入貢,詔問馬駝芻菽數,不能對,復與璽、瑺論斬繫獄。中敷以母病,特許歸省。明年冬,當決囚,法司以請。命璽、瑺戍邊,中敷俟母終具奏。已,釋為民。 景帝立,起戶部左侍郎兼太子賓客。時方用兵,論功行賞無虛日。中敷言府庫財有限,宜撙節以備緩急。帝嘉納。景泰四年卒。贈尚書。 中敷性淡泊,食不重味,仕宦五十年,家無餘貲。 子璉,正統十年進士。授刑科給事中,累官太僕寺卿。恥華靡,居官剛果。左遷遼東苑馬寺卿,卒。 子機,幼有孝行。成化十四年進士。改庶吉士。正德中,代張綵為吏部尚書,以人言乞歸。起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流賊犯江上,衆議擇將。適都督李昂自貴州罷官至,機即召任之,昂以無朝命辭。機曰:「機奉敕有云,『敕所不載,聽便宜』。此即朝命也。」衆服其膽識。致仕歸,卒。 張鳳,字子儀,安平人。父益,官給事中。永樂八年從征漠北,歿於陣。鳳登宣德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讞江西叛獄,平反數百人。 正統三年十二月,法司坐事盡繫獄,遂擢鳳本部右侍郎。以主事擢侍郎,前時未有也。明年命提督京倉。六年改戶部,尋調南京。適尚書久闕,鳳遂掌部事。貴州奏軍衞乏糧,乞運龍江倉及兩淮鹽於鎮遠府易米。鳳以龍江鹽雜泥沙,不堪易米給軍,盡以淮鹽予之,然後以聞。帝嘉賞。又言留都重地,宜歲儲二百萬石,為根本計。從之,遂為令。南京糧儲,舊督以都御史。十二年冬命鳳兼理。廉謹善執法,號「板張」。 景泰二年進尚書。四年改兵部,參贊軍務。戶部尚書金濂卒,召鳳代之。時四方兵息,而災傷特甚,帝屢詔寬恤。鳳偕廷臣議上十事。明年復先後議上八事。咸報可。鳳以災傷蠲賦多,國用益詘,乃奏言:「國初天下田八百四十九萬餘頃,今數既減半,加以水旱停征,國用何以取給。京畿及河南、山東無額田,甲方墾闢,乙即訐其漏賦。請準輕則征租,不惟永絕爭端,亦且少助軍國。」報可。給事中成章等劾鳳擅更祖制,楊穟等復爭之。帝曰:「國初都江南,轉輸易。今居極北,可守常制耶?」四方報凶荒者,鳳請令御史勘實。議者非之。 英宗復辟,調南京戶部,仍兼督糧儲。五年二月卒。 鳳有孝行。性淳樸。故人死,聘其女為子婦,教其子而養其母終身。同學友蘇洪好面斥鳳過,及為鳳屬官猶然。鳳待之如初。聞其貧,即賙給之。 周瑄,字廷玉,陽曲人。由鄉舉入國學。正統中,除刑部主事,善治獄。十三年遷員外郎。明年,帝北征。郎中當扈從者多託疾,瑄請行。六師覆沒,瑄被創歸,擢署郎中。校尉受賕縱盜,以讐人代。瑄辨雪之,抵校尉罪。外郡送囚,一日至八百人。瑄慮其觸熱,三日決遣之殆盡。 景泰元年,以尚書王直薦,超拜刑部右侍郎。久之,出振順天、河間饑。未竣,而英宗復位。有司請召還。不聽。復賜敕,令便宜處置。瑄遍歷所部,大舉荒政,先後振饑民二十六萬五千,給牛種各萬餘,奏行利民八事。事竣還,明年轉左。帝方任門達、逯杲,數興大獄。瑄委曲開諭,多所救正,復飭諸郎毋避禍。以故移部定罪者,不至冤濫。官刑部久,屬吏不敢欺。意主寬恕,不為深文。同佐部者安化孔文英,為御史時按黃巖妖言獄,當坐者三千人,皆白其誣,獨械首從一人論罪。及是居部,與瑄並稱長者。七年命瑄署掌工部事。 瑄恬靜淡榮利。成化改元,為侍郎十六年矣,始遷右都御史。督理南京糧儲,捕懲作奸者數輩,宿弊為清。鳳陽、淮、徐饑,以瑄言發廩四十萬以振。久之,遷南京刑部尚書。令諸司事不須勘者,毋出五日,獄無滯囚。暑疫,悉遣輕繫者,曰:「召汝則至。」囚歡呼去,無失期者。 為尚書九載,屢疏乞休。久之乃得請。家無田園,卜居南京。卒,贈太子少保,諡莊懿。 長子經,尚書,自有傳。次子紘,進士,為南京吏科給事中。兩以災異言事。帝並嘉納。未幾,與御史張昺閱軍,為中官蔣琮誣奏,貶南京光祿署丞。仕終山東參議。 楊鼎,字宗器,陝西咸寧人。家貧力學,舉鄉會試第一。正統四年,殿試第二。授編修。久之,與侍講杜寧等十人,簡入東閣肄業。鼎居侍從,雅欲以功名見。嘗建言修飭戎備、通漕三邊二事。同輩誚其迂,鼎益自信。也先將寇京師,詔行監察御史事,募兵兗州。 景泰三年進侍講兼中允。五年超擢戶部右侍郎。天順初轉左。陳汝言譖之。帝不聽。三年冬以陪祀陵寢不謹下獄,贖杖還職。帝嘗命中官牛玉諭旨,欲取江南折糧銀實內帑,而以他稅物充武臣俸。鼎不可。馬牛芻乏,議徵什二,又以民艱力沮。皆報罷。七年,尚書年富有疾,詔鼎掌部事。 成化四年代馬昂為戶部尚書,而以翁世資為侍郎。六年,鼎疏言:「陝西外患四寇,內患流民。然寇害止邊塞,流民則疾在腹心。漢中僻居萬山,襟喉川蜀,四方流民數萬,急之生變,置之有後憂。請暫設監司一人,專領其事。其願附籍者聽之,不願者資遣。兼與守臣練士馬,修城池,庶可弭他日患。」詔從之。湖廣頻歲饑,發廩已盡,及是有秋,用鼎言,發庫貯銀布,易米備災。淮、徐、臨、德四倉,舊積糧百餘萬石,後餉乏民饑,輒請移用,粟且匱。鼎議上贖罪、中鹽、折鈔、徵逋六事行之。由是諸倉有儲蓄。尋加太子少保。 鼎居戶部,持廉,然性頗拘滯。十五年秋,給事御史劾鼎非經國才,鼎再疏求去。賜敕馳驛歸,命有司月給米二石,歲給役四人,終其身。大臣致仕有給賜,自鼎始也。卒,贈太子太保,諡莊敏。 子時畼,進士,累官侍講學士。多識典故,有用世才。時敷,舉人,廬墓被旌,官兵部司務。 翁世資者,莆田人。正統七年進士。除戶部主事,歷郎中。天順元年拜工部右侍郎。四年命中官往蘇、松、杭、嘉、湖增織彩幣七千匹。世資以東南水潦,民艱食,議減其半。尚書趙榮、左侍郎霍瑄難之,世資請身任其咎,乃連署以諫。帝果怒,詰主議者。榮等委之世資,遂下詔獄,謫衡州知府。成化初,擢江西左布政使。坐事下吏,尋得白。大軍征兩廣,轉江西餉,需十萬人,世資議齎直就易嶺南米。民得不擾。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歲總督倉場,進尚書。十七年還理部事。閱二年,致仕。 黃鎬,字叔高,侯官人。正統十二年以進士試事都察院。未半歲,以明習法律授御史。 十四年按貴州。羣苗盡叛,道梗塞。靖遠伯王驥等自麓川還,軍無紀律,苗襲其後,官軍大敗。鎬赴平越,遇賊幾死。夜跳入城,賊圍之。議者欲棄城走,鎬曰:「平越,貴州咽喉,無平越是無貴州也。」乃偕諸將固守。置密疏竹筒中,募土人間行乞援於朝,且劾驥等覆師狀。景帝命保定伯梁珤等合川、湖軍救之,圍始解。城被困已九月,掘草根煮弩鎧而食之,死者相枕籍,城卒全,鎬功為多。復留按一年。久之,遷廣東僉事,改浙江。 成化初,以大臣會薦,擢廣東左參政。高、雷、廉負海多盜,鎬討平之。再遷廣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歷吏部左、右侍郎。十六年拜南京戶部尚書。 鎬有才識,敏吏事,理鹽政,多所釐剔,時論稱之。十九年致仕,道卒。贈太子少保,諡襄敏。 胡拱辰,字共之,淳安人。正統四年進士。為黟縣知縣,有惠政,擢御史。疏陳時弊八事。父艱歸。 景帝即位,詔科道官憂居者悉起復。拱辰至,屢疏以選將、保邦、修德、弭災為言,出為貴州左參政。白水堡仡佬頭目沈時保素梗化,拱辰言於總兵官方瑛遣將擒之。一方遂寧。至畢節,平宣慰使隴富亂,威行邊徼。母憂去,御史追劾其受賕事,下浙江按臣執訊。事白,調廣東。歷廣西、四川左、右布政使,皆有平寇功。 成化八年拜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一年就遷兵部右侍郎。儲位虛久,與尚書崔恭等請冊立,言甚切。其年復就改左副都御史總理糧儲,就進工部尚書。節財省事,人皆便之。以年至乞歸。 弘治中,巡按御史陳銓言:「拱辰退休十餘年,生平清操如一日,乞加禮異以勵臣節。」詔有司月給廩二石,歲隸四人。正德元年,年九十,遣行人齎敕存問,賚羊酒,加賜廩、隸。三年正月卒。贈太子少傅,諡莊懿。 陳俊,字時英,莆田人。舉鄉試第一。正統十三年進士。除戶部主事。督天津諸衞軍採草,奏減新增額三十五萬束。豪猾侵蘇、松改折銀七十餘萬兩,俊往督,不數月畢輸。尚書金濂以為能,俾典諸曹章奏。歷郎中。 天順五年,兩廣用兵,俊督餉。時州縣殘破,帑藏殫虛,弛鹽商越境令,引加米二斗,軍興賴以無乏。母喪,不聽歸,蠻平始還。初,俊為主事,奔父喪,賻者皆却之。至是文武將吏醵金賻,亦不納。 成化初。擢南京太常少卿。四年召拜戶部右侍郎。俊練習錢穀。四方災傷,邊鎮急芻餉,奏請遝至,裁決咸當,尚書楊鼎深倚之。京師大饑,先後發太倉粟八十萬石平糶。石值六錢,豪猾乘時射利。俊請糴以升斗為率,過一石勿與,饑民獲濟。尋議用兵河套,敕俊赴河南、山、陝,會巡撫諸臣畫芻餉,發帑金二十萬助之。俊以邊庾空竭,歲又不登,而榆林道險遠,轉輸難,乃發金於內地市易,修西安、韓城、同官徑道,以利飛輓。還朝,進俸一級,歷吏部左、右侍郎。 九載滿,拜南京戶部尚書。尋改兵部,參贊機務。先是,參贊之任,不專屬兵部,自薛遠後,繼以俊,遂為定制。久之,就改吏部。二十一年,星變,率九卿陳時弊二十事,皆極痛切。帝多采納。而權倖所不便者,終格不行。明年乞致仕。詔加太子少保,賜敕馳傳還。卒,諡康懿。 林鶚,字一鶚,浙江太平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監京畿鄉試。陳循等訐考官,鶚邑子林挺預薦,疑鶚有私,逮挺考訊。挺實無他,得白。 英宗復辟,倣先朝故事,出廷臣為知府,鶚得鎮江。召見,賜膳及道里費,諭所以擢用意。鶚感激,革弊舉廢,治甚有聲。漕故經孟瀆,險甚。巡撫崔恭議鑿河,自七里港引金山上流通丹陽避之。鶚言:「道里遠,多石,且壞民廬墓。請按京口閘、甘露壩故迹,濬之令通舟。春夏啟閘,秋冬度壩,功力省便。」恭從其議,遂為永利。居五年,以才任治劇,調蘇州。 成化初,超遷江西按察使。有犯大辟賄達官求生者,鶚執愈堅。廣東寇剽贛州急。調兵禦之,遁去。廣信妖賊妄稱天神惑衆,捕戮其魁,立解散。歷左、右布政使。歲饑,奏減民租十五萬石。 成化六年擢南京刑部右侍郎。母憂服除,召為刑部右侍郎。執法不撓。十二年得疾卒。 鶚事母孝謹,對妻子無惰容。不妄交與,公餘輒危坐讀書。歿不能具棺斂,友人為經紀其喪。鶚在蘇州,先聖像剝落。鶚曰:「塑像,非古也,昔太祖於國學用木主。」命改從之。嘉靖中,御史趙大佑上其節行,贈刑部尚書,諡恭肅。 潘榮,字尊用,龍溪人。正統十三年進士。犒師廣東,還,除吏科給事中。 景泰初,疏論停起復、抑奔競數事。帝納之。尋進右給事中。四年九月上言:「致治之要,莫切於納諫。比以言者忤聖意,諭禮部,凡遇建言,務加審察,或假以報復,具奏罪之。此令一下,廷臣喪氣,以言為諱。國家有利害,生民有得失,大臣有奸慝,何由而知?況今巨寇陸梁,塞上多事,奈何反塞言者路。望明詔臺諫,知無不言,緘默者罪。並敕閣部大臣,勿搜求參駁,虧傷治體。」疏入,報聞。 天順六年使琉球,還,遷都給事中。成化六年三月偕同官上言:「近雨雪愆期,災異迭見。陛下降詔自責,躬行祈禱,詔大臣盡言,宜上天感格。而今乃風霾晝晦,沴氣赤而復黑,豈非應天之道有未盡歟?夫人君敬天,不在齋戒祈禱而已。政令乖宜,下民失所,崇尚珍玩,費用不經,後宮無序,恩澤不均,爵濫施於賤工,賞妄及於非分,皆非敬天之道。願陛下日御便殿,召大臣極陳缺失而釐革之,庶災變可弭。」時萬妃專寵,羣小夤緣進寶玩,官賞冗濫,故榮等懇言之。帝不能用。是年遷南京太常少卿。 又七年,就擢戶部右侍郎。尋改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積奇羨數萬石以備荒。十七年召為戶部左侍郎,尋署部事。英國公張懋等四十三人自陳先世以大功錫爵,子孫承繼,所司輒減歲祿,非祖宗報功意。榮等言:「懋等於無事時妄請增祿,若有功何以勸賞?況頻年水旱,國用未充,所請不可許。」事乃寢。中官趙陽等乞兩淮鹽十萬引,帝已許之。榮等言:「近禁勢家中鹽,詔旨甫頒,而陽等輒違犯,宜正其罪。」帝為切責陽等。 南京戶部尚書黃鎬罷,以榮代之。孝宗嗣位,謝政歸。賜月廩、歲夫如制。九年卒,年七十有八。贈太子太保。 夏時正,字季爵,仁和人。正統十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景泰六年以郎中錄囚福建,出死罪六十餘人。中有減死、詔充所在濱海衞軍者,時正慮其入海島為變,轉發之山東,然後以聞。因言:「凡福建減死囚,俱宜戍之北方。」法司是其言,而請治違詔罪。帝特宥之。時正又言:「通番及劫盜諸獄,以待會讞,淹引時月,囚多瘐死。請令所司斷決。」詔從之,且推行之天下。 天順初,擢大理寺丞。久之,以便養,遷南京大理少卿。成化五年遷本寺卿。明年春命巡視江西災傷。除無名稅十餘萬石,汰諸司冗役數萬,奏罷不職吏二百餘人,增築南昌濱江堤及豐城諸縣陂岸,民賴其利。嘗上奏,不具齎奏人姓名,吏科論其簡恣。帝宥其罪,錄彈章示之,遂乞休歸。僦居民舍,布政使張瓚為築西湖書院居之。家食三十年,年近九十而卒。 時正雅好學。閒居久,多所著述,於稽古禮文事尤詳。 贊曰:金純等黽勉奉公,當官稱職。加之禔躬清白,操行無虧,固列卿之良也。鄭辰之廉事,周瑄之治獄,皆有仁人之用心,君子哉。 黃宗載 顧佐邵玘 陳勉 賈諒 嚴升 段民吾紳 章敞徐琦 劉戩 吳訥朱與言 魏驥 魯穆 耿九疇 軒輗陳復 黃孔昭 黃宗載,一名垕,字厚夫,豐城人。洪武三十年進士。授行人。奉使四方,未嘗受餽遺,累遷司正。 永樂初,以薦為湖廣按察司僉事。巨奸宿猾,多謫戍銅鼓、五開間,陰持官吏短長。宗載榜數其罪,曰:「不改,必置之法。」衆莫敢犯。武陵多戎籍,民家慮與為婚姻,徭賦將累己,男女至年四十尚不婚。宗載以理諭之,皆解悟,一時婚者三百餘家。鄰邑效之,其俗遂變。徵詣文淵閣修永樂大典。書成,受賜還任。董造海運巨艦數十艘,事辦而民不擾。車駕北征,徵兵湖廣,使者貪暴失期。宗載坐不舉劾,謫楊青驛驛夫。 尋起御史,出按交阯。時交阯新定,州縣官多用兩廣、雲南舉人及歲貢生員之願仕遠方者,皆不善撫字。宗載因言:「有司率不稱職。若俟九年黜陟,恐益廢弛。請任二年以上者,巡按御史及兩司覈實舉按以聞。」帝是之。及歸,行李蕭然,不攜交阯一物。尚書黃福語人曰:「吾居此久,所接御史多矣,惟宗載知大體。」丁祖母憂,起復,改詹事府丞。 洪熙元年擢行在吏部侍郎。少師蹇義領部事,宗載一輔以正。宣德元年奉命清軍浙江。三年督採木湖、湘。英宗初,以侍郎羅汝敬巡撫陝西,坐事戴罪辦事。汝敬妄引詔書復職,而吏部不言,為御史所劾,宗載及尚書郭璡俱下獄。未幾,得釋,遷南京吏部尚書。居九年,乞休。章四上,乃許。九年七月卒於家,年七十九。 宗載持廉守正,不矯不隨,學問文章俱負時望。公卿大夫齒德之盛,推宗載云。 顧佐,字禮卿,太康人。建文二年進士。除莊浪知縣。端陽日,守將集官僚校射,以佐文士,難之。持弓矢一發而中,守將大服。 永樂初,入為御史。七年,成祖在北京,命吏部選御史之才者赴行在,佐預焉。奉命招慶遠蠻,督採木四川,從北征,巡視關隘。遷江西按察副使,召為應天尹。剛直不撓,吏民畏服,人比之包孝肅。北京建,改尹順天。權貴人多不便之,出為貴州按察使。洪熙元年召為通政使。 宣德三年,都御史劉觀以貪被黜,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薦佐公廉有威,歷官並著風采,為京尹,政清弊革。帝喜,立擢右都御史,賜敕獎勉,命察諸御史不稱者黜之,御史有缺,舉送吏部補選。佐視事,即奏黜嚴暟、楊居正等二十人,謫遼東各衞為吏,降八人,罷三人;而舉進士鄧棨、國子生程富、謁選知縣孔文英、教官方瑞等四十餘人堪任御史。帝使歷政三月而後任之。居正等六人辨愬。帝怒,幷諸為吏者悉戍之。既而暟自戍所潛還京,脅他賄,為佐所奏,且言暟謀害己。詔戮暟於市。帝北巡,命偕尚書張本等居守。還復賜敕,令約束諸御史。於是糾黜貪縱,朝綱肅然。 居歲餘,姦吏奏佐受隸金,私遣歸。帝密示士奇曰:「爾不嘗舉佐廉乎?」對曰:「中朝官俸薄,僕馬薪芻資之隸,遣隸半使出資免役。隸得歸耕,官得資費,中朝官皆然,臣亦然。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帝歎曰:「朝臣貧如此。」因怒訴者曰:「朕方用佐,小人敢誣之,必下法司治。」士奇對曰:「細事不足干上怒。」帝乃以吏狀付佐曰:「汝自治之。」佐頓首謝,召吏言:「上命我治汝,汝改行,吾當貸汝。」帝聞之益喜,謂佐得大體。或告佐不理冤訴。帝曰:「此必重囚教之。」命法司會鞫,果千戶臧清殺無罪三人當死,使人誣佐。帝曰:「不誅清,則佐法不行。」磔清於市。 八年秋,佐有疾,乞歸。不許。以南京右都御史熊概代理其事。踰年而概卒。佐疾良已,入見。帝慰勞之,令免朝賀,視事如故。 正統初考察御史不稱者十五人,降黜之。邵宗九載滿,吏部已考稱,亦與焉。宗奏辨,尚書郭璡亦言宗不應與在任者同考。帝遂責佐。而御史張鵬等復劾宗微過。帝以鵬朋欺,幷切責佐。佐上章致仕去。賜敕獎慰,賚鈔五十貫,命戶部復其家。十一年九月卒。 佐孝友,操履清白,性嚴毅。每旦趨朝,小憩外廬,立雙藤戶外。百僚過者,皆折旋避之。入內直廬,獨處小夾室,非議政不與諸司羣坐。人稱為「顧獨坐」云。然持法深,論者以為病。 時雩都陳勉、嶧縣賈諒先後為副都御史,與佐同舉臺職,而蘭谿邵玘官南京,與佐齊名,繁昌嚴升名亦亞於玘。 玘,字以先,永樂中進士。授御史。仁宗監國,知其廉直。每法司缺官,即命玘署,有重獄輒付之。歷仕中外,所過人不敢犯。宣德三年由福建按察使入為南京左副都御史。奏黜御史不職者十三人,簡黜諸司庸懦不肖者八十餘人,風紀大振。居二年,以疾卒官。玘負氣,好侮同列,治獄頗刻深。然持身廉潔。內行修,事母以孝聞。 陳勉,與玘同年進士。仁宗初,以楊士奇薦,由廣東副使擢左副都御史。信、豐諸縣盜起,命勉撫之,招徠三千六百餘人,亂遂定。景泰初,仕至南京右都御史,掌院事。致仕,卒。勉外和內剛,精通法律,吏不敢欺。 賈諒,字子信。永樂中由鄉舉入太學,選侍皇太孫說書,擢刑科給事中。宣德四年劾清軍侍郎金庠受賄,罷之。郎中胡珏、蕭翔等十一人,御史方鼎三人,以不職被劾。帝未信,命諒及張居傑密察之。得實,悉貶官。明年又劾陽武侯薛祿朋比不敬,廷中肅然。尋拜右副都御史。偕錦衣指揮王裕、參議黃翰、中官張義等巡視四川、江西、湖廣,按治豪強不少假。正統二年,江北、河南大水,命諒及工部侍郎鄭辰往振。芒、碭山盜為患,諒捕獲甚衆。四年還至德州,卒。諒內行修,當官有風采。 嚴升,建文時進士。歷官大理寺右少卿。清軍蘇、松,執法不撓。調南京僉都御史,與玘同心治事。剛果自信,嘗著神羊賦以見志焉。 段民,字時舉,武進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與章敞、吾紳輩俱讀書文淵閣,又俱授刑部主事。民旋進郎中。 山東妖婦唐賽兒作亂,三司官坐縱寇誅,擢民左參政。當是時索賽兒急,盡逮山東、北京尼及天下出家婦女,先後幾萬人。民力為矜宥,人情始安。 車駕北征,餉舟由濟寧達潞河,陸輓出居庸至塞外。民深計曲算,下不擾而事集。既還,敕與巡按御史考所過府縣吏廉墨以聞。 宣德三年召入京,命署南京戶部右侍郎,踰年實授。又明年改刑部。初,二部皆以不治聞。民至,紀綱修舉,宿弊以革。上元人有為姪毆者,憤甚,詣通政司告。時方令納米贖罪,而越訴禁甚嚴,犯者戍遼東。民上言:「依定例,卑幼之罪得贖,而尊長反遠竄,揆於理有未安,請更擬。」帝是之。帝以民廉介端謹,特賜敕,令考察南京百官。八年,詔書罪囚自十惡外並減一等。有重囚三十餘人,例不得赦,民亦減其罪。後有旨報決,乃復追還,而逃已數人。民自陳狀,給事中年富等劾民。帝知民賢,不問。 九年二月卒於官,年五十九。貧不能殮,都御史吳訥裞以衣衾。帝聞,命有司營葬。成化間,葉盛請襃卹不果。其後百有餘年,始追諡襄介。 吾紳,字叔縉,衢州人。官刑部主事,治獄有聲。歷郎中,拜禮部侍郎。成祖謂呂震曰:「紳出自翰林,可佐卿典禮矣。」既而為震所擠,出為廣東參政。尋召為南京刑部侍郎,奉敕考察兩廣、福建方面官。有故人官參政,素貪黷,權要多為之地。紳至,竟黜之,時稱其公。復改禮部。正統六年卒於官。 紳清強有執,澹於榮利。初拜侍郎,賀者畢集,而一室蕭然,了無供具,衆笑而起。 章敞,字尚文,會稽人。由庶吉士授刑部主事。山西盜發,捕逮數百人。敞察其冤,留詞色異者一人,餘悉遣出。明日訊之,留者盜,餘非也。遷郎中,改吏部。 宣德六年擢禮部侍郎。偕徐琦使安南,命黎利權國事。利遣人白相見禮,敞曰:「汝敬使者,所以尊朝廷,奚白為?」利聽命,趨拜下坐。噉以聲色,不為動。還致厚贐,不受,利以付貢使。及關,悉閱貢物,封其贐,付關吏。利死,子麟嗣,敞復奉詔往,却贐如初。 正統初,纂洪武以來條格,使諸司參酌,吏無能為奸。尚書胡濙寬大,敞佐以嚴肅。二年十二月卒。子瑾亦累官至禮部侍郎。 徐琦,字良玉。先世錢塘人,其祖謫戍寧夏,遂家焉。幼力學,通經史。永樂十三年舉進士。授行人,歷兵部員外郎。明敏有斷,居官務持大體。宣德六年擢右通政。副敞使安南,亦不受餽。還拜南京兵部右侍郎。八年,帝以安南貢賦不如額,南征士卒未盡返,命琦復往。時黎利已死,其子麟疑未決。琦曉以禍福,麟懼,鑄代身金人,貢方物以謝。帝悅,命落琦戍籍,宴賚甚厚。 正統初,與工部侍郎鄭辰考察南畿有司,黜不法者三十人。時災異屢見,琦陳弭災十事。悉嘉納。五年命參贊南京機務。十四年進尚書,參贊如故。有言往年分調南京軍家屬悉宜北徙,朝議欲行之。琦奏:「安土重遷,人之情也。今驟徙數萬衆,人心一搖,事或叵測。」事得寢。軍衞無學校,琦請天下衞所視府州縣例皆立學。從之。 景泰元年,靖遠伯王驥贊機務,琦專理部事。驥解任,琦仍參贊。四年三月卒,年六十八。諡貞襄。 敞、琦皆以使安南不辱命著稱。安南多寶貨,後使者率從水道挾估客往以為利,交人頗輕之。 弘治時,侍講劉戩往頒詔,由南寧乘傳抵其國,交人大驚。戩依舊制,受陪臣拜謁,不交一語,越宿即行,餽遺一無所受。使人要於途,固致之,卒麾去,與敞、琦皆為交人所重。戩,字景元,安福人。 吳訥,字敏德,常熟人。父遵,任沅陵簿,坐事繫京師。訥上書乞身代。事未白而父歿,訥感奮力學。 永樂中,以醫薦至京。仁宗監國,聞其名,命教功臣子弟。成祖召對稱旨。俾日侍禁廷,備顧問。 洪熙元年,侍講學士沈度薦訥經明行修,授監察御史。敬慎廉直,不務矯飾。宣德初,出按浙江,以振風紀植綱常為務。時軍犯逃者,往往令家人妄愬,逮繫至千人。訥請嚴禁,即冤不得越告。從之。繼按貴州,恩威幷行,蠻人畏服。將代還,部民詣闕乞留。不許。五年七月,進南京右僉都御史,尋進左副都御史。 正統初,光祿丞董正等盜官物,訥發之,謫戍四十四人。右通政李畛者,奉使蘇、松,行事多不謹。訥微誡之。畛不悅,誣訥稽延詔書等事。訥疏辯。互為臺省所劾,俱逮下獄,既而釋之。英宗初御經筵,錄所輯小學集解上之。四年三月,以老致仕,以朱與言代。 訥博覽,議論有根柢。於性理之奧,多有發明,所著書皆可垂於後。歸家,布衣蔬食,環堵蕭然。周忱撫江南,欲新其居,不可。家居十六年而卒,年八十六。諡文恪,鄉人祀之言偃祠。 朱與言,字一鶚,萬安人。永樂九年進士,授湖廣按察僉事。宣德中遷四川副使。合州盜起,督吏目熊鼎斬六十餘人,賊勢遂衰。事聞,擢鼎合州同知。雅州妖人為亂,與言執送京師,境內以寧。正統元年召為南京右副都御史,入代訥領院事。年老致仕,卒。與言剛方廉慎,為政務大體。數建白,多切時弊。家居門庭清肅。鄉人有不善,惟恐與言知之。 魏驥,字仲房,蕭山人。永樂中,以進士副榜授松江訓導。常夜分攜茗粥勞諸生。諸生感奮。多成就者。召修永樂大典。書成,還任。用師逵薦,遷太常博士。帝謂曰:「劉履節為御史九年,高皇帝方授是官,不輕予人也。」 宣德初,遷吏部考功員外郎,歷南京太常寺少卿。正統三年召試行在吏部左侍郎。踰年實授。屢命巡視畿甸遺蝗,問民疾苦。八年改禮部,尋以老請致仕。吏部尚書王直言驥未衰,如念其老,宜令去繁就簡。乃改南京吏部。復以老辭。不允。十四年進尚書。英宗北狩,驥率諸司條上時務,多施行。景泰元年,年七十七,致仕。 驥居官務大體。在太常,山川壇獲雙白兔,圻內生瑞麥,皆却不進。在吏部,有進士未終制,求考功。同官將許之。驥持不可。法司因旱卹刑,有王綱者,惡逆當辟,或憫其少,欲緩之。驥曰:「此婦人之仁,天道不時,正此故也。」獄決而雨。 正統中,王振怙寵,凌公卿,獨嚴重驥,呼「先生」。景泰初,以請老至京師。大學士陳循,驥門生也,請間曰:「公雖位冢宰,然未嘗立朝。願少待,事在循輩。」驥正色曰:「君為輔臣,當為天下進賢才,不得私一座主。」退語人曰:「渠以朝廷事為一己事,安得善終。」竟致仕去。 驥端厚祗慎。顧勁直,好別白君子小人。恒曰:「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家居,憂國憂民,老而彌篤。蕭山故多水患,有宋時縣令楊時湖隄遺跡。驥倡修螺山、石巖、畢公諸塘堰,捍江潮,興湖利。鄉人賴之。居恒布衣糲食,不殖生產。事兄教諭騏,雖耄益恭。時戴笠行田間。嘗遇錢塘主簿,隸訶之。答曰「蕭山魏驥也」。主簿倉皇謝慰而去。 成化七年,御史梁昉言:「臣先任蕭山,見致仕尚書臣魏驥里居,與里人稠處,教子孫孝弟力田,增隄濬湖,捍禦災患。所行動應禮法,倡理學,勖後進。雖在林野,有補治化。驥生平學行醇篤,心術正大,諳世事,瞭國體。致仕二十餘年,年九十八歲,四方仰德,有如卿雲,百年化育,滋此人瑞。臣讀前史,有以歸老賜祿畢其身者,有尊養三老五更者,有安車蒲輪召者,有賜几杖者,上齒德也。驥齒德有餘,爵在上卿,可稱達尊。乞下所司,酌前代故事施行。」帝覽奏嘉歎,遣行人存問,賜羊酒,命有司月給米三石。使命未至而驥卒。賜祭葬如禮,諡文靖。其子完以驥遺言詣闕辭葬,乞以其金振饑民。帝憮然曰:「驥臨終遺命,猶恐勞民,可謂純臣矣。」許之。蕭山民德驥不已,詣闕請祀於德惠祠,以配楊時。制曰「可」。 魯穆,字希文,天台人。永樂四年進士。家居,褐衣蔬食,足跡不入州府。比謁選,有司餽之贐,穆曰:「吾方從仕,未能利物,乃先厲州里乎?」弗受。除御史。仁宗監國,屢上封事。漢王官校多不法,人莫敢言。穆上章劾之,不報,然直聲振朝廷。 遷福建僉事。理冤濫,摧豪強。泉州人李某調官廣西,其姻富民林某遣僕酖李於道,而室其妻。李之宗人訴於官,所司納林賂,坐訴者,繫獄久。穆廉得其實,立正林罪。漳民周允文無子,以姪為後,晚而妾生子,因析產與姪,屬以妾子。允文死,姪言兒非叔子,逐去,盡奪其貲,妾訴之。穆召縣父老及周宗族,密置妾子羣兒中。咸指兒類允文,遂歸其產。民呼「魯鐵面」。時楊榮當國,家人犯法,穆治之不少貸。榮顧謂穆賢,薦之朝。 英宗即位,擢右僉都御史。明年奉命捕蝗大名。還,以疾卒。命給舟歸其喪。 始穆入為僉都御史,所載不過囊衣,尚書吳中贈以器用,不受。至是中為治棺衾,乃克殯。子崇志,歷官應天尹,廉直有父風。 耿九疇,字禹範,盧氏人。永樂末進士。宣德六年授禮科給事中。議論持大體,有清望。 正統初,大臣言兩淮鹽政久壞,宜得重名檢者治之,於是推擇為鹽運司同知。痛革宿弊,條奏便宜五事,著為令。母喪去官,場民數千人詢闕乞留。十年正月起為都轉運使。節儉無他好,公退焚香讀書,廉名益振,婦孺皆知其名。 以事見誣,逮下吏,已,得白,即留為刑部右侍郎。屢辨疑獄,無所撓屈。禮部侍郎章瑾下獄,九疇及江淵等議貶其官。瑾壻給事中王汝霖銜之,與同官葉盛、張固、林聰等論刑部不公。九疇、淵遂劾盛等,且言汝霖父永和死土木,嬉笑自如,不宜居職。時景帝新立,急於用人,置汝霖等不問,瑾如奏。鳳陽歲凶,盜且起,敕往巡視招撫。奏留英武、飛熊諸衞軍耕守,招來流民七萬戶,境內以安。 兩淮自九疇去,鹽政復弛。景泰元年仍命兼理。尋敕錄諸府重囚,多所平反。十月命兼撫江北諸府。 三年三月代陳鎰鎮陝西。都指揮楊得青等私役操卒,九疇劾之。詔按治,且命諸邊如得青者,具劾以聞。邊將請增臨洮諸衞戍,九疇言:「邊城士卒非乏。將帥能嚴紀律,賞罰明信,則人人自奮。不然,徒冗食耳。」乃不增戍。邊民春夏出作田,秋冬輒徙入塞,九疇言:「邊將所以禦寇衞民也,今使民避寇失業,安用將帥?」因禁民入徙。有被寇者,治守帥罪。 四年,布政使許資言:「侍郎出鎮,與巡按御史不相統,事多拘滯,請改授憲職便。」乃轉右副都御史。大臣鎮守、巡撫皆授都御史,自九疇始。有旨市羊角為燈。九疇引宋蘇軾諫神宗買浙燈事,事乃寢。災異求言,請帝延儒碩,公賞罰,擇守令,簡將帥。優詔報焉。 天順初,議事京師。帝顧侍臣曰:「九疇,廉正人也。」留為右都御史。罪人繫都察院獄者不給米。九疇為言,乃日給一升,遂為令。已,上疏陳崇廉恥、清刑獄、勸農桑、節軍賞、重臺憲五事。帝皆嘉納。是年六月,御史張鵬等劾石亨、曹吉祥。亨等謂九疇實使之,遂幷下獄,謫江西布政使,尋調四川。 明年,禮部缺尚書。帝問李賢。賢曰:「老成清介,無如九疇。」乃召還。既至,憐其老,改南京刑部尚書。四年卒。諡清惠。子裕,自有傳。 軒輗,字惟行,鹿邑人。永樂末年進士。授行人司副。宣德六年用薦改御史。按福建,剔蠹鋤奸,風采甚峻。 正統元年清軍浙江,劾不職官四十餘人。五年言:「祖宗設御史官,為職綦重。今內外諸司有事,多擅遣御史,非制,請禁之。」立報可。是年,超擢浙江按察使。前使奢汰,輗力矯之。寒暑一青布袍,補綴殆遍,居常蔬食,妻子親操井臼。與僚屬約,三日出俸錢市肉,不得過一斤。僚屬多不能堪。故舊至,食惟一豆。或具雞黍,則人驚以為異。時鎮守內臣阮隨、布政使孫原貞、杭州知府陳復、仁和知縣許璞居官皆廉,一方大治。 溫、處有銀場,洪武間歲課僅二千八百餘兩,永樂時增至八萬二千兩,民不堪命。帝即位,以大臣議罷之。至是參政俞士悅請復開,謂利歸於上,則礦盜自絕。下三司議,輗力持不可,乃止。既而給事中陳傅復請,朝廷遽從之,遂致葉宗留之變。 會稽趙伯泰,宋苗裔也,奏孝宗、理宗及福王陵墓,俱為豪民侵奪。御史王琳謂福王降於元,北去,山陰安得墓?伯泰不平,復訴。帝命輗及巡按御史歐陽澄覆按。輗言福王蓋衣冠之藏,伯泰言非誣。詔戍豪民於邊,停琳等俸。遭親喪,起復。十三年奏陳四事,俱切時弊,帝悉從之。 景帝立,以右副都御史鎮守浙江。景泰元年命兼理兩浙鹽課。閩賊吳金八等流劫青田諸縣,輗與原貞討平之。賊首羅丕、廖寧八復自閩抵浙。輗等防遏有功,進秩一等。明年改督南京糧儲。五年復改左副都御史,掌南院事。考黜御史不職者數人。 天順元年二月召拜刑部尚書。數月,引疾乞歸。帝召見,問曰:「昔浙江廉使考滿歸,行李僅一簏,乃卿耶?」輗頓首謝。賜白金慰遣之。明年,南京督理糧儲缺官,帝問李賢,大臣中誰曾居此職者。賢以輗對,且稱其廉,乃命以左都御史往。八年夏以老乞骸骨,不待報徑歸。抵家趣具浴,欠伸而卒。 輗孤峭,遇人無賢否,拒不與接。為按察使,嘗飲同僚家,歸撫其腹曰:「此中有贓物也。」在南都,都御史張純置酒延客。輗惡其汰,不往。徹饌遺之,亦不納。歲時詣禮部拜表慶賀,屏居一室,撤燭端坐,事竣竟歸,未嘗與僚友一語。僚友聞其來,亦輒避去,不樂與之處。量頗褊隘。御史有訐人陰私者,輒獎其能。嘗令御史劾南京祭酒吳節,節亦發輗私事,衆頗不直輗。然清操聞天下,與耿九疇齊名,語廉吏必曰軒、耿。 陳復,福建懷安人。輗同年進士,由戶部主事知杭州。廉靜無私,獄訟大省。日端坐堂皇,與曹掾講讀律令而已。遭喪,部民乞留,詔起復,未幾卒。輗倡僚屬助之,乃克斂。吏民相率致賻,其子盡却之,稱貸歸。 黃孔昭,黃巖人。初名曜,後以字行,改字世顯。年十四,遭父母喪,哀毀骨立,舉天順四年進士,授屯田主事。奉使江南,却餽弗受,進都水員外郎。 成化五年,文選郎中陳雲等為吏所訐,盡下獄貶官,尚書姚夔知孔昭廉,調之文選。九年進郎中。故事,選郎率閉門謝客。孔昭曰:「國家用才,猶富家積粟。粟不素積,豈足贍饑;才不預儲,安能濟用?苟以深居絕客為高,何由知天下才俊。」公退,遇客至,輒延見,訪以人才,書之於冊。除官,以其才高下配地繁簡。由是銓叙平允。其以私干者,悉拒之。嘗與尚書尹旻爭,至推案盛怒。孔昭拱立,俟其怒止,復言之。旻亦信其諒直。旻暱通政談倫,欲用為侍郎,孔昭執不可。旻卒用之,倫果敗。旻欲推故人為巡撫,孔昭不應。其人入都謁孔昭,至屈膝。孔昭益鄙之。旻令推舉,孔昭曰:「彼所少者,大臣體耳。」旻謂其人曰:「黃君不離銓曹,汝不能遷也。」 為郎中滿九載,始擢右通政。久之,遷南京工部右侍郎。有官地十餘區為勢家所侵,奏復之。奉詔薦舉方面,以知府樊瑩、僉事章懋應。後皆為名臣。郎官主藏者以羨銀數千進,斥退之。掘地得古鼎,急命工鐫文廟二字,送之廟中。俄中貴欲獻諸朝,見鐫字而止。 孔昭嗜學敦行,與陳選、林鶚、謝鐸友善,並為士類所宗。弘治四年卒。嘉靖中,贈禮部尚書,諡文毅。子俌,亦舉進士,為文選郎中。俌子綰,以議「大禮」至禮部尚書,自有傳。 贊曰:國家盛時,士大夫多以廉節自重,豈刻意勵行,好為矯飾名譽哉。亦其澹嗜欲,恥營競,介特之性然也。仁、宣之際,懲吏道貪墨,登進公廉剛正之士。宗載佐銓衡,顧佐掌邦憲,風紀為之一清。段民、吳訥、魏驥、魯穆皭然秉羔羊素絲之節。軒、耿、孔昭矯厲絕俗,物不能干。章敞、徐琦、劉戩律己嚴正,異域傾心。廉之足尚也卓矣。 熊概葉春 陳鎰 李儀丁璿 陳泰 李棠曾翬 賈銓 王宇 崔恭 劉孜宋傑 邢宥 李侃雷復 李綱 原傑 彭誼 牟俸 夏壎子鍭 高明 楊繼宗 熊概,字元節,豐城人。幼孤,隨母適胡氏,冒其姓。永樂九年進士。授御史。十六年擢廣西按察使。峒谿蠻大出掠,布政使議請靖江王兵遏之。概不可,曰:「吾等居方面,寇至無捍禦,顧煩王耶?且寇必不至,戒嚴而已。」已而果然。久之,調廣東。 洪熙元年正月命以原官與布政使周幹、參政葉春巡視南畿、浙江。初,夏原吉治水江南還,代以左通政趙居任,兼督農務。居任不恤民,歲以豐稔聞。成祖亦知其誣罔。既卒,左通政岳福繼之,庸懦不事事。仁宗監國時,嘗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賢,故有是命。是年八月,幹還,言有司多不得人,土豪肆惡,而福不任職。宣宗召福還,擢概大理寺卿,與春同往巡撫。南畿、浙江設巡撫自此始。 浙西豪持郡邑短長為不法。海鹽民平康暴橫甚,御史捕之,遁去。會赦還,益聚黨八百餘人。概捕誅之。已,悉捕豪惡數十輩,械至京,論如法,於是奸宄帖息。諸衞所糧運不繼,軍乏食。概以便宜發諸府贖罪米四萬二千餘石贍軍,乃聞於朝。帝悅,諭戶部勿以專擅罪概。 概用法嚴,姦民憚之,騰謗書於朝。宣德二年,行在都御史劾概與春所至作威福,縱兵擾民。帝弗問,陰使御史廉之,無所得。由是益任概。明年七月賜璽書獎勵。概亦自信,諸當興革者皆列以聞。時屢遣部官至江南造紙、市銅鐵。概言水澇民饑,乞罷之。 五年還朝,始復姓。亡何,遷右都御史,治南院事。行在都御史顧佐疾,驛召概代領其職,兼署刑部。九年十月錄囚,自朝至日宴,未暇食。忽風眩卒。賜祭,給舟歸其喪。 概性剛決,巡視江南,威名甚盛。及掌臺憲,聲稱漸損於初。 葉春者,海鹽人。起家掾吏,歷禮部郎中兩淮鹽運使,改四川右參政,與概巡撫江、浙諸府。既復奉命與錦衣指揮任啟、御史賴英、太監劉寧巡視。先後凡三涖浙西,治事於鄉,人無議其私者。概遷都御史,春同日進刑部右侍郎。卒於官。 陳鎰,字有戒,吳縣人。永樂十年進士。授御史。遷湖廣副使,歷山東、浙江,皆有聲。 英宗即位之三月,擢右副都御史,與都督同知鄭銘鎮守陝西。北方饑民多流移就食。鎰道出大名見之,疏陳其狀,詔免賦役。正統改元,鎰言陝西用兵,民困供億,派徵物料,乞悉停免。詔可。明年五月,以勞績下敕獎勵,因命巡延綏、寧夏邊。所至條奏軍民便宜,多所廢置。所部六府饑,請發倉振。帝從輔臣請,修荒政。鎰請徧行於各邊,由是塞上咸有儲蓄。 六年春,以鎰久勞於外,命與王翺歲一更代。七年,翺調遼東,鎰復出鎮。歲滿當代,以陝人乞留,詔仍舊任。時倉儲充溢,有軍衞者足支十年,無者直可支百年。鎰以陳腐委棄可惜,請每歲春夏時,給官軍為月餉,不復折鈔。從之。 九年春進右都御史,鎮守如故。秦中饑,乞蠲租十之四,其餘米布兼收。時瓦剌也先漸強,遣人授罕東諸衞都督喃哥等為平章,又置甘肅行省名號。鎰以聞,請嚴為之備。已,命與靖遠伯王驥巡視甘肅、寧夏、延綏邊務,聽便宜處置。以災沴頻仍,條上撫安軍民二十四事,多議行。 鎰嘗恐襄、漢間流民嘯聚為亂,請命河南、湖廣、陝西三司官親至其地撫恤之。得旨允行,而當事者不以為意。王文亦相繼力言有司怠忽,恐遺禍。至成化時,乃有項忠之役,人益思鎰言。 英宗北狩,景帝監國,鎰合大臣廷論王振。於是振姪王山伏誅。也先將入犯,以于謙薦,出撫畿內。事寧,召還,進左都御史。 景泰二年,陝西饑,軍民萬餘人,「願得陳公活我」。監司以聞,帝復命之。鎰至是凡三鎮陝,先後十餘年,陝人戴之若父母。每還朝,必遮道擁車泣。再至,則歡迎數百里不絕。其得軍民心,前後撫陝者莫及也。 三年春召還,加太子太保,與王文並掌都察院。文威嚴,諸御史畏之若神。鎰性寬恕,少風裁,譽望損於在陝時。明年秋以疾致仕。卒,贈太保,諡僖敏。天順七年詔官其子伸為刑部照磨。 李儀,涿人。永樂間以薦舉授戶部主事。宣宗既平高煦,儀請去趙王護衞。尚書張本亦言:「往歲孟賢謀逆,趙王未必不知。高煦亦謂與趙合謀。儀言是。」帝不聽。既而言者益衆。帝封其詞,遣使諭王如儀指。王即獻護衞,趙卒無事。儀尋出知九江府,有惠政。 英宗即位之歲,始設諸邊巡撫。僉都御史丁璿方督大同、宣府軍儲,而儀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其地,盛有所建置。明年請以大同東西二路分責於總兵官羅文、方政。從之。時朝議遣方政、楊洪出塞,與甘肅將蔣貴、史昭合擊朶兒只伯。儀言:「四裔為患,自古有之,在備禦有方耳。和寧殘部,窮無所歸,乍臣乍叛,小為邊寇,邊將謹待之,將自遁,何必窮兵。萬一乘虛襲我,少有失,適足為笑,乞敕政等無窮追。」不納。 督糧參政劉璉不職,儀劾之。璉乃誣儀淫亂事。適參將石亨欲奏鎮守中官郭敬罪,先咨儀。儀誤緘咨牒於核餉主事文卷中,戶部以聞,致亨、敬相奏訐。詔儀、璉自陳,而切責敬等。璉止停俸二歲。儀雖引罪,自負其直,詞頗激,遂被劾下吏瘐死。正統二年二月也。儀居官廉謹,邊人素德之。聞其死,建昭德祠以祀。 丁璿,上元人。永樂中進士。由御史擢居是職。正統五年將征麓川,命乘傳往備儲餉。尋言用兵便宜,遂命撫雲南。麓川平,召為左副都御史,所至有聲。 陳泰,字吉亨,光澤人。幼從外家曹姓,既貴,乃復故。舉鄉試第一,除安慶府學訓導。 正統初,廷臣交薦,擢御史,巡按貴州。官軍征麓川,歲取土兵二千為鄉導,戰失利,輒殺以冒功,泰奏罷之。再按山西。時百官俸薄,折鈔又不能即得。泰上章乞量增祿廩,俾足養廉,然後治贓污,則貪風自息。事格不行。六年夏言:「連歲災異,咎在廷臣,請敕御史給事中糾彈大臣,去其尤不職者,而後所司各考覈其屬。」帝從之。於是御史馬謹等交章劾吏部尚書郭璡等數十人。已,復出按山東。泰素勵操行,好搏擊。三為巡按,懲奸去貪,威稜甚峻。 九年超擢四川按察使,與鎮守都御史寇深相失。十二年八月,參議陳敏希深指,劾泰擅杖武職,毆輿夫至死。逮刑部獄,坐斬。泰奏辯,大理卿俞士悅亦具狀以聞。皆不聽。 景帝監國,赦復官。于謙薦守紫荊關。也先入犯,關門不守,復論死。景帝宥之,命充為事官,從總兵官顧興祖築關隘自効。景泰元年擢大理右少卿,守備白羊口。四月,都督同知劉安代寧遠伯任禮巡備涿、易、真、保諸城,命泰以右僉都御史參其軍務。三年兼巡撫保定六府。尋命督治河道。自儀真至淮安,濬渠百八十里,塞決口九,築壩三,役六萬人,數月而畢。七年移撫蘇、松。 天順改元,罷巡撫官,改廣東副使,以憂去。四川盜起,有言泰嘗莅其地,有威名,乃復故官,往巡撫。八年進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諸府。莅淮三年,謝政歸。成化六年卒。 李棠,字宗楷,縉雲人。宣德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為尚書魏源所器。金濂代源,以剛嚴懾下。棠與辯論是非,譴訶不為動。濂亦器之,進員外郎。錄囚南畿,多所平反,進郎中。景帝嗣位,超擢本部侍郎。未幾,巡撫廣西,提督軍務。所部多寇,棠以次討平之。正己帥下,令行政舉。 景泰三年,思明土知府黃〈王岡〉老,子鈞嗣。〈王岡〉庶兄〈王厷〉使其子殺〈王岡〉父子,滅其家,而以他盜為亂告。棠檄右參政曾翬、副使劉仁宅按其事。翬等誘執〈王厷〉父子下之獄。〈王厷〉窘則遣使走京師,上書請帝廢太子立己子。帝大喜,立擢〈王厷〉都督同知,出其子於獄。事具懷獻太子及土司傳。棠既不得竟黃〈王厷〉獄,鬱鬱累疏謝病歸。不攜嶺表一物,以清節顯。 曾翬,字時升,泰和人。宣德八年進士。治秦府永興王葬,却有司饋遺。歷刑部員外郎。尚書金濂器之,俾典奏牘。有重獄,諸郎不能決,輒以屬翬。秦王訐巡撫陳鎰狎妓。翬按得其情,劾藩府誣大臣,鎰得白。 正統十三年進郎中。以何文淵薦,擢廣西右參政。李棠檄翬及副使劉仁宅按黃〈王厷〉父子。〈王厷〉使人持千金賄於道,且擁精兵挾之。二人佯許諾,已,誘執〈王厷〉下之獄。棠以聞。未幾,〈王厷〉以上書擢都督同知,父子俱出獄,翬等太息而已。尋以憂去。服闋,起官河南御史。清軍者利得軍,多枉及民,翬辨釋甚衆。南陽諸府多流戶,衆議驅逐,人情惶急,翬與巡撫撫安之。 天順五年遷山東右布政使。民墾田無賦者,姦民指為閒田,獻諸戚畹。部使者來勘,翬曰:「祖制,民墾荒田,永不科稅,奈何奪之?」使者奏如言,乃免。成化初,轉左。河南歲饑,計開封積粟多,奏請平糶,貧民賴以濟。召拜刑部左侍郎,仍食從二品俸。尋巡視浙江,考察官吏,奏罷不職者百餘人,他弊政多所釐革。還朝,久之,謝病去。 翬操行謹,所至有聲。及歸,生計蕭然,絕跡公府,鄉人以為賢。 賈銓,字秉鈞,邯鄲人。永樂末進士。宣德四年授禮科給事中,數有參駁。 英宗踐阼,既肆赦,復命讞在京重囚,多所原宥。從銓請,推之南京。秩滿,出為大理知府。王驥征麓川,饋運有勞。驥薦之。麓川平,擢雲南左參政,仍知府事。尋以驥言,還治司事。正統十二年,左布政使闕,軍民數萬人頌銓,參贊軍務侍郎侯璡等亦疏請,銓遂得擢。土官十餘部,歲當貢馬輸差發銀及海〈貝巴〉,八府民歲當輸食鹽米鈔,至景泰初,皆積逋不能償。銓等為言除之。治行聞,賜誥旌異。景泰七年,九載滿,當入都,軍民乞留。命還任。 天順四年與梁楘等舉政績卓異。戶部初闕尚書,王翺欲擢銓。帝問李賢,賢曰:「聞其名,未見其人也。」及是來覲,帝命賢視之,還奏貌寢。乃以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尋兼撫河南。山東歲侵,請召還清軍御史。河南饑,請停徵課馬。皆許之。成化初,左都御史李秉督師遼東,召銓署院事。中官唐慎等從征荊、襄還,杖死淮安知事谷淵,自奏丐免。銓請罪之。乃付慎等司禮監,命法司罪其從人。未幾,卒官。諡恭靖。 銓在雲南,治行為一時冠。比為巡撫,清靜不自表暴,吏民亦安之。 王宇,字仲宏,祥符人。童丱時,日記萬言,巡撫侍郎于謙奇之。登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秩滿當轉郎中,吏部以宇才,特用為撫州知府。為政簡靜,而鋤強遏姦,凜不可犯,一府大治。 天順元年,所司上其治行,詔賜誥命。頃之,擢山東右布政使,命撫恤所屬饑民。明年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宣府。中官嚴順、都督張林等令家人承納芻糧。宇劾奏,都御史寇深為解,帝切責深。尋命兼撫大同。石亨及從子彪驕恣,大同其舊鎮地,徵索尤橫。宇抗疏論其姦,乞置之法。疏雖不行,聞者敬憚。督餉郎中楊益不能備芻藁,為宇所劾。戶部庇之,宇幷劾尚書沈固等。皆輸罪。遭喪,起復為大理卿。固辭,不許。 宇剛介,所至有盛名。居大理,平反為多。七年卒。 崔恭,字克讓,廣宗人。正統元年進士。除戶部主事。出理延綏倉儲,有能聲。以楊溥薦,擢萊州知府。內地輸遼東布,悉貯郡庫,歲久朽敝,守者多破家。恭別搆屋三十楹貯之,請約計歲輸外,餘以充本府軍餉,遂放遣守者八百人。也先犯京師,遣民兵數千入援。廷議城臨清,檄發役夫。恭以方春民乏食,請俟秋成。居府六年,萊人以比漢楊震。 景泰中,超遷湖廣右布政使。諸司供給,率取之民。恭與僚佐約,悉罷之。公安、監利流民擅相殺,恭下令願附籍者聽,否則迨秋遣歸,衆遂定。尋遷江西左布政使。司有廣濟庫,官吏乾沒五十萬。恭白於巡撫韓雍,典守者咸獲罪。定均徭法,酌輕重,十年一役,遂為定例。 天順二年,寧王奠培不法,恭劾之。削其護衞,王稍戢。遷右副都御史,代李秉巡撫蘇、松諸府。按部,進耆老言利病,為興革。與都督徐恭浚儀真漕河,又浚常、鎮河,避江險。已,大治吳淞江。起崑山夏界口,至上海白鶴江,又自白鶴江至嘉定卞家渡,迄莊家涇,凡浚萬四千二百餘丈。又浚曹家港、蒲匯塘、新涇諸水。民賴其利,目曹家港為「都堂浦」。初,周忱奏定耗羨則例,李秉改定以賦之輕重遞盈縮。其例甚平,而難於稽算,吏不勝煩擾。恭乃罷去,悉如忱舊。 吏部缺右侍郎,李賢、王翺舉恭。遂召用。置勸懲簿,有聞皆識之。翺甚倚恭,轉左。父憂起復。憲宗即位,乞致仕。不允。成化五年,尚書李秉罷,商輅欲用姚夔,彭時欲用王概,而北人居言路者,謂時實逐秉,喧謗於朝。時稱疾不出,侍讀尹直以時、概皆己鄉人,恐因此得罪,急言於輅,以恭代秉。越五月,母喪歸。服除,起南京吏部,劾罷諸司不職者數人。十一年春命參贊機務。居三年,致仕。又二年卒。贈太子少保,諡莊敏。 劉孜,字顯孜,萬安人。正統十年進士。授御史,出按遼東。景帝即位,有建南遷議者。孜馳奏,乞斬言者以定人心。期滿當代,朝議邊務方殷,復留一歲。再按畿輔。時方築滄州城,以孜言罷。擢山東按察使。 天順四年,吏部舉天下治行卓異,按察使惟孜一人,遷左布政使。明年春,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江南十府。蘇、松財賦,自周忱立法後,代者多紛更。孜首訪忱遺蹟,斟酌行之,民稱便。成化元年,應天饑,方振貸,而江北饑民就食者衆。孜請盡發諸縣廩,全活無算。時民間多積困。瀕江官田久廢沒,仍責輸賦。蘇、松、杭、嘉諸府僉補富戶。南京廊房既傾圮,猶征鈔。上元、江寧農民代河泊所網戶採鰣魚。應天都稅宣課諸司額外增稅。江陰諸縣民戶償納荒租。六合、江浦官牛歲徵犢。孜皆疏罷之。 召拜南京刑部尚書,以宋傑代。四年致仕,道卒。 孜廉慎,治事精審。然持法過嚴,時議其刻。傑為人長者。居二年,罷去,而邢宥代。 宥,文昌人。正統十三年進士。授御史,出巡福建。民十人被誣為盜,當刑呼冤。宥為緩之,果得真盜。天順中,出為台州知府,有治績,坐累謫晉江丞。憲宗復其職,改知蘇州。姦民攬納秋賦,置之法,得其贓萬緡,以隄沙河,甓官道。大水,民饑,不待奏輒發米二十萬斛以振。宥素廉介,及治蘇,嚴而不苛。傑薦於朝,詔加浙江左參政仍理府事,賜璽書。居半歲,遂以右僉都御史代傑巡撫。開丹陽河,築奔牛閘,省兌運冗費,民以為便。尋兼理兩浙鹽政,考察屬吏,奏黜不職者百七十餘人。居數載,引疾歸。 李侃,字希正,東安人。正統七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景帝監國,陳簡將才、募民壯、用戰車三事。也先逼京師,議者欲焚城外馬草。侃言敵輕剽,無持久心,乞勿焚,免復斂為民累。皆報許。時父母在容城,侃曉夜悲泣,乞假,冒險迎之。景泰初,議錄扈從死事諸臣後。侃因言避難偷生者,宜嚴譴以厲臣節。上皇將還,與同官劉福等言禮宜從厚。忤旨,被詰,尚書胡濙為解,乃已。 再遷都給事中。軍興,減天下學校師儒俸廩。侃奏復之。戶部尚書金濂違詔徵租,侃論濂,下之吏。石亨從子彪侵民業,侃請置重典,幷嚴禁勳戚、中官不得豪奪細民,有司隱者同罪。帝宥亨、彪,餘如其請。時給事中敢言者,林聰稱首,侃亦矯抗有直聲。廷議易儲,諸大臣唯唯。侃泣言東宮無失德,聰與御史朱英亦言不可,時議壯之。擢詹事府丞。 天順元年改太常丞,進太僕卿。明年復設山西巡撫,遷侃右僉都御史任之。奏言:「塞北之地,與窮荒無異。非生長其間者,未有能寧居而狎敵者也。今南人戍西北邊,怯風寒,聞寇股栗。而北人戍南,亦不耐暑,多潛逃。宜令南北清勾之軍,各就本土補伍,人情交便,戎備得修。」時不能用。奏發巡按李傑罪,傑亦訐侃。按傑事有驗,除名。侃無贓罪,獲宥。六年考察屬吏,奏罷布政使王允、李正芳以下百六十人。因言:「諸臣年與臣若、不堪任事者,臣悉退之,臣亦當罷。」詔不許。侃性剛方,力振風紀,貪墨者屏跡。其年冬以母喪歸,軍民擁泣,至不得行。服除,遂不出,家居十餘年卒。 侃事親孝,好學安貧,歿幾不能殮。弘治初,國子生江紀等言,前祭酒胡儼,都御史高明、李侃學行事功,彰著耳目,並乞賜諡。寢不行。侃二子:德恢,嚴州知府;德仁,河東鹽運使。 雷復,字景暘,湖廣寧遠人。正統初進士。授行人,歷官廣西副使。藤縣民胡趙成搆瑤陷縣治,復與參將范信討斬之。成化初以大臣會薦,擢山東右布政使。七年徵拜禮部右侍郎。尋改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繼李侃後,端恪守法,得軍民心。敗寇紅沙烟,再敗之烟寺溝、石人村,賜敕獎勞。時山西大祲,而廷議以陝西用兵,令預徵芻餉,轉輸榆林。復上言:「自山西至榆林,道路險絕,民齎銀往易,價騰踴,不免稱貸,償責多破產。今雨雪愆違,饑民疾病流離,困悴萬狀,而應輸綾帛、藥果諸物,又不下萬計。乞依山東例蠲除,仍發帑振贍。」帝從之。及發金三萬不足,請鬻鹽四十萬引,幷令民入粟授散官。皆報可。十年夏卒於官。 李綱,字廷張,長清人。幼從父入都,墜車下,車轢體過,竟不傷,人咸異之。登天順元年進士,授御史。歷按南畿、浙江,劾去浙江贓吏至四百餘人,時目為「鐵御史」。奉敕編集陝西延綏土兵。還,遷太僕寺少卿,巡畿輔馬政,盡却有司饋。按冀州,遇盜問隸人曰:「太僕李公耶?是何從得金。」不啟篋而去。成化十三年遷右僉都御史。轉左,出督漕運,與平江伯陳銳共事。踰年卒。銳見笥中惟敝衣,揮涕曰:「君子也。」為具棺斂,聞其清節於朝。帝特命賜祭葬,不為令。綱清剛似李侃,為時所重。 原傑,字子英,陽城人。正統十年進士。又二年,授南京御史,尋改北。巡按江西,捕誅劇盜,姦宄斂跡。復按順天諸府。大水,牧官馬者乏芻,馬多斃,有司責償。傑請免之,開中鹽引入米振饑。疏入,為部所格,景帝卒從傑議。超擢江西按察使。發寧王奠培淫亂事,革其護衞。治行聞,賜誥旌異,遷山東左布政使。 成化二年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歲凶振救,民無流移。召為戶部左侍郎。時黃河遷決不常,彼陷則此淤。軍民就淤墾種,姦徒指為園場屯地,獻王府邀賞,王府輒據有之。傑請獻者謫戍,幷罪受獻者。從之。江西盜起,以傑嘗再莅其地得民,詔往治。捕戮六百餘人,餘悉解散。改左副都御史,還佐院事。 荊、襄流民數十萬,朝廷以為憂。祭酒周洪謨嘗著流民圖說,謂當增置府縣,聽附籍為編氓,可實襄、鄧戶口,俾數百年無患。都御史李賓以聞。帝善之。十二年,遂命傑出撫。徧歷山谿,宣朝廷德意,諸流民欣然願附籍。於是大會湖廣、河南、陝西撫、按官籍之,得戶十一萬三千有奇,口四十三萬八千有奇。其初至,無產及平時頑梗者,驅還其鄉,而附籍者用輕則定田賦。民大悅。因相地勢,以襄陽所轄鄖縣,居竹、房、上津、商、洛諸縣中,道路四達,去襄陽五百餘里,山林阻深,將吏鮮至,猝有盜賊,府難遙制,乃拓其城,置鄖陽府,以縣附之。且置湖廣行都司,增兵設戍,而析竹山置竹谿,析鄖置鄖西,析漢中之洵陽置白河,與竹山、上津、房咸隸新府。又於西安增山陽,南陽增南召、桐柏,汝州增伊陽,各隸其舊府。制既定,薦知鄧州吳遠為鄖陽知府,諸縣皆擇鄰境良吏為之。流人得所,四境乂安。將還,以地界湖廣、河南、陝西,事無統紀,因薦御史吳道宏自代。詔即擢道宏大理少卿,撫治鄖陽、襄陽、荊州、南陽、西安、漢中六府。鄖陽之有撫治,自此始也。傑以功進右都御史。 傑數〈易夂〉歷於外,既居內臺,不欲出。荊、襄之命,非其意也。事竣,急請還朝。會南京兵部缺尚書,以傑任之。傑疏辭。不許。遂卒於南陽,年六十一。鄖、襄民為立祠,詔贈太子太保,錄其子宗敏為國子生。 彭誼,字景宜,東莞人。正統中,由鄉舉除工部司務。嘗與尚書辯事,無所阿。景帝立,用薦改御史。從尚書石璞塞沙灣決河,進秩二等。復決,再往塞之。 景泰五年,以從大學士王文巡視江、淮,擒獲蘇州賊,擢大理寺丞。明年二月擢右僉都御史,提督紫荊、倒馬諸關。劾都指揮胡璽納賄縱軍罪。天順初,罷巡撫官。中朝有不悅誼者,下遷紹興知府。歲饑,輒發廩振貸。吏白當俟朝命,誼曰:「民方急,安得循故事耶?」築白馬閘障海潮。歷九載,多惠政。超擢山東左布政使,入為工部左侍郎。 成化四年,遼東巡撫張岐得罪,吏部舉代者。帝曰:「遼東自王翺後,屢更巡撫,多不稱,可於大臣中求之。」乃改誼右副都御史以往。鎮守中官橫徵諸屬衞。誼下令,凡文牒不經巡撫審定者,所司毋輒行,虐燄為息。十年冬,戶部檄所司開黑山金場。誼奏永樂中太監王彥等開是山,督夫六千人,三閱月止得金八兩,請罷之。遂止。 誼好古博學,通律曆、占象、水利、兵法之屬。平居謙厚簡默,臨事毅然有斷。鎮遼八年,軍令振肅。年未老,四疏告歸,家居四十餘年卒。 牟俸,巴人。景泰初進士。授御史,巡按雲南。南寧伯毛勝鎮金齒,俸列其違縱罪,將吏皆聳。天順元年出為福建僉事。成化初,進秩副使。久之,遷江西按察使,政尚嚴厲,入為太僕卿。 八年以左僉都御史巡撫山東。歲祲,請發濟南倉儲減價以糶,令臨清關稅收米麥濟振。皆從之。時大饑,雖獲振,饑民衆,轉徙益多。俸請敕鄰境撫、按隨所在安輯,秋成資遣復業。又乞開中淮、浙鹽百萬引,盡蠲州縣逋課。詔如所請,更命移臨清倉粟十萬石振之。至七月,俸又言公私困竭,救荒靡策,乞開納粟例,令胥吏得就選,富民授散官,且截留漕糧備振。十月復言:「今救荒者止救其饑,不謀其寒。縱得食,終不免僵死,乞貸貧民布棉。」帝皆嘉納。俸又檄發東昌、濟寧倉粟十萬餘石為軍士月糧,而以德州、臨清寄庫銀易米振濟,奏請伏專擅罪。帝特宥之。已,復以俸奏免柴夫折價銀,移河南輸邊粟濟山東,而別給銀為邊餉,山東輸京租二十萬石,給本地用。十年又饑,請發倉儲出貸。撫山東五年,盡心荒政,活饑民不可勝數。 以右副都御史改撫蘇、松。俸性嚴。以所部多巨室,欲故摧抑之,乃禁索私租,勸富家出穀備振動千計,怨謗紛然。中官汪直有事南京,或譖俸。直歸,未發也。俸初在山東,與布政陳鉞負氣不相下。後鉞從容言俸短,直信之。十四年,俸議事至京,直請執俸下詔獄。先是,所親學士江朝宗除服還朝,俸迓之九江,聯舟並下,所至,有司供張頗盛。直因謂朝宗有所關說,幷下獄。詞連僉事吳〈王扁〉等十餘人,俱被逮。繫獄半歲,謫戍湖廣。 俸在江西時,共成許聰獄,人多議其深文。至是被禍,皆知為直誣,然無白其冤者。踰年,卒戍所。 夏壎,字宗成,天台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天順初,巡授福建,繼清軍江西,發鎮守中官葉達恣橫狀,達為斂威。以薦超擢廣東按察使。時用師歲久,役民守城,壎至悉遣之。 成化初,奏:「瑤、僮弗靖,用兵無功,由有司撫字乖方,賊因得誘良民為徒黨。劇寇數百,脅從萬千,進則驅之當前,退則殺以抒憤,害常在民,而利常在彼。況用兵不已,供斂日增,以易搖之人心,責無窮之軍費,恐外患未除,內變先作。請慎選監司守令,撫綏遺民,彼被脅之衆自聞風來歸。」帝深納其言。尋遷布政使,調江西。 八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苗、僚時為寇。壎立互知會捕法,賊為之戢。古州苗萬餘,居爛土久,時議逐之,壎謂非計。松潘參將堯彧請益戍兵三千,又力陳不可。皆得寢。已,奏所部將校多犯法,奏請踰時,輒至遁逸。請先逮繫,然後奏聞。帝可之。 壎剛介,善聽斷,所至民不冤。在蜀二年,民夷畏服。然厭繁劇,與時多齟齬。子鍭獻詩勸歸,壎欣然納焉。年未五十,即求退。章四上,得請。既歸,杜門養親,不接賓客。又五年卒。 鍭舉進士。弘治四年謁選入都,上書請復李文祥、鄒智等官,罷大學士劉吉。忤旨,下獄,得釋。久之,除南京大理評事。疏論賦斂、徭役、馬政、鹽課利弊,及宗藩、戚里侵漁狀。不報。鍭素無宦情。居官僅歲餘,念母老,乞侍養,遂歸。家居三十餘年,竟不復出。 高明,字上達,貴溪人。幼事母以孝聞。登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聞內苑造龍舟,切諫。有指揮為大臣所陷,論死,辯出之。徐州民訴有司於朝。時例,越訴者戍邊。明言:「戍邊,防誣訴也。今訴不誣,法止當杖。」民有為妖言者,吏貪功,誣以謀反。明按無反狀,止坐妖言律。皆報許。 巡按河南,黜屬吏六十人。再按畿輔,入總諸道章奏。天順初,尚書陳汝言有罪,偕諸御史劾,下之獄。四年,御史趙明等劾天下朝覲官,觸帝怒,詰草疏主名。衆大懼,明獨自承。都御史寇深言:「頻年章疏,盡出明手,幸勿以細故加罪。」帝意解,反稱明能。石亨既誅,僮僕皆收。明言不宜,坐免者百人。擢大理寺丞。 憲宗立,拜南京右僉都御史。以留都春夏淫雨,請修人事以回天意。時納馬入監者至萬餘人,明請區別。薦郎中孫瓊、陳鴻漸、梅倫、何宜,主事宋瑛,皆端方廉潔,恬於進取,宜顯擢以風有位。疏下所司。 成化三年,揚州鹽寇起,守兵失利,詔明討之。造巨艦,名曰籌亭,往來江上督戰,並江置邏堡候望。賊蹤跡無所匿,遂平之。內官鬻私鹽,據法沒入,鹽政大治。因條上利病十餘事,多議行。仍還原任,以親老乞終養歸。 十四年,上杭盜發。詔起巡撫福建,督兵往討。擒誅首惡,餘皆減死遣戍。以上杭地接江西、廣東,盜易嘯聚,請析置永定縣。移疾徑歸。久之,卒。 楊繼宗,字承芳,陽城人。天順初進士。授刑部主事。囚多疫死,為時其食飲,令三日一櫛沐,全活甚衆。又善辨疑獄。河間獲盜,遣里民張文、郭禮送京師,盜逸。文謂禮曰:「吾二人並當死。汝母老,鮮兄弟,以我代盜,庶全汝母子命。」禮泣謝,從之。文桎梏詣部,繼宗察非盜,竟辨出之。 成化初,用王翺薦,擢嘉興知府。以一僕自隨,署齋蕭然。性剛廉孤峭,人莫敢犯。而時時集父老問疾苦,為祛除之。大興社學。民間子弟八歲不就學者,罰其父兄。遇學官以賓禮。師儒競勸,文教大興。御史孔儒清軍,里老多撻死。繼宗榜曰:「御史杖人至死者,詣府報名。」儒怒。繼宗入見曰:「為治有體。公但剔姦弊,勸懲官吏。若比戶稽核,則有司事,非憲體也。」儒不能難,而心甚銜之。瀕行,突入府署,發篋視之,敝衣數襲而已,儒慙而去。中官過者,繼宗遺以菱芡、曆書。中官索錢,繼宗即發牒取庫金,曰:「金具在,與我印券。」中官咋舌不敢受。入覲,汪直欲見之,不可。憲宗問直朝覲官孰廉,直對曰:「天下不愛錢者,惟楊繼宗一人耳。」 九載秩滿,超遷浙江按察使。數與中官張慶忤。慶兄敏在司禮,每於帝前毀繼宗。帝曰:「得非不私一錢之楊繼宗乎?」敏惶恐,遺書慶曰:「善遇之,上已知其人矣。」聞母喪,立出,止驛亭下,盡籍廨中器物付有司。惟攜一僕、書數卷而還。 服除,以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畿內多權貴莊田,有侵民業者,輒奪還之。按行關塞,武備大飭。星變,應詔陳言,歷指中官及文武諸臣貪殘狀,且請召還中官出鎮者,益為權貴所嫉。治中陳翼訐其過,權貴因中之,左遷雲南副使。 孝宗立,遷湖廣按察使。既至,命汲水百斛,洗滌廳事而後視事,曰:「吾以除穢也。」居無何,復以僉都御史巡撫雲南。三司多舊僚,相見歡然。既而出位揖之曰:「明日有公事,諸君幸相諒。」遂劾罷不職者八人。未幾卒。 繼宗力持風節,而居心慈厚,自處必以禮。為知府,謁上官必衣繡服,朝覲謁吏部亦然。或言不可,笑曰:「此朝廷法服也,此而不服,將安用之?」為浙江按察時,倉官十餘人坐缺糧繫獄,至鬻子女以償。繼宗欲寬之而無由。一日,送月俸至,命量之,則溢原數。較他司亦然。因悟倉吏缺糧之由,將具實以聞。衆懼,請於繼宗,願捐俸代償。由是十人者獲釋。嘗監鄉試得二卷,具朝服再拜曰:「二子當大魁天下,吾為朝廷得人賀耳。」及拆卷,王華、李旻也,後果相繼為狀元。人服其鑑。天啟初,諡貞肅。 贊曰:明初以十五布政司分治天下,諸邊要害則遣侯伯勳臣鎮扼之。永樂之季,敕蹇義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撫軍民,事竣還朝,不為經制。宣德初,始命熊概巡撫蘇、松、兩浙。越數年,而江西、河南諸省以次專設巡撫官。天順初,暫罷復設,諸邊亦稍用廷臣出鎮或參贊軍務。蓋以地大物衆,法令滋章,三司謹奉教條,修其常職,而興利除弊,均賦稅,擊貪濁,安善良,惟巡撫得以便宜從事。熊概以下諸人,強幹者立聲威,愷悌者流惠愛,政績均有可紀。于謙、周忱巡撫最為有名,而勳業尤盛,故別著焉。 王彰 魏源 金濂 石璞王〈丞,一改巴〉 羅通 羅綺張固 張瑄 張鵬 李裕 王彰,字文昭,鄭人。洪武二十年舉於鄉,補國子生。使山東平糴,以廉幹稱,擢吏科源士。踰年,革源士,改給事中,累遷山西左參政。 永樂五年召為禮部侍郎。父喪,服除,改戶部。陝西大疫,奉使祀西嶽。新安民鬻子女償賦。彰奏為蠲除,贖還所鬻。改右副都御史。 陝西僉事馬英激肅州番為變,殺御史及都指揮。彰劾英,置極典。又劾御史陳孟旭受賕枉法,文獻盜銀課,及金吾指揮李嚴逐母不養,皆坐死。他所論劾甚衆。十一年從帝北巡。彰有母年八十餘矣,命歸省,賜其母冠服金幣。諭之曰:「君子居官不忘親,居家不忘君。凡所過,民安否,吏賢不肖,悉以聞。」彰還,奏事稱旨。久之,進右都御史。 十九年,帝遣廷臣二十六人巡撫天下,彰與給事中王勵往河南。終明世,大臣得撫鄉土者,彰與葉春而已。河南水災,民多流亡,長吏不加恤。彰奏黜貪刻者百餘人,罷不急之徵十餘事,招復流民,發廩振貸,多所全活。還朝,命督餉北征。仁宗即位,河溢開封,命彰與都指揮李信往振恤。 宣德元年五月命彰自良鄉抵南京巡撫軍民。尋以所言率常事,降敕切責,令詳具利病以聞。復諭侍臣曰:「兩京相距數千里,驛使往來為擾,或遘水旱,小民失所,朝使還及御史巡歷皆不以告,故遣彰往視。今所奏多細故。大臣如此,朕復何望。卿等當悉朕意,君臣同體,勿有所疑。」尋召還,命與都督山雲巡山海至居庸諸關隘。踰二月還,奏將士擅離者,帝命逮治。遂命兵部三月一遣御史、給事中點閱。明年四月卒於官。 彰嚴介自持,請托皆絕,然用法過刻。其母屢以為言,不能改。時劉觀為左都御史。人謂彰公而不恕,觀私而不刻云。 魏源,字文淵,建昌縣人。永樂四年進士。除監察御史。辨松江知府黃子威誣,奏減浙東瀕海漁課。巡按陝西。西安大疫,療活甚衆。奏言:「諸府倉粟積一千九十餘萬石,足支十年。今民疫妨農,請輸鈔代兩稅之半。」從之。涼州土寇將為變。亟請剿,亂遂息。兩遭喪,俱起復。洪熙元年出為浙江按察副使。 宣德三年召署刑部右侍郎。五年,河南旱荒,民多轉徙。帝以源廉正有為,命為左布政使,俾馳驛之任。時侍郎許廓往撫輯,廷議又起丁憂布政使李昌祺原官。源與廓、昌祺發倉廩,免逋賦雜役,流民漸歸。雨亦旋降,歲大豐。居三年,召還,授刑部左侍郎。明年,永豐民夏九旭等據大盤山為亂。帝以源江西人,命撫之,都督任禮帥兵隨其後。未至,官軍擒九旭,因命二人採木四川,兼飭邊務。 英宗即位,進尚書。正統二年五月命整飭大同、宣府諸邊,許便宜行事。源遣都督僉事李謙守獨石,楊洪副之,劾萬全衞指揮杜衡戍廣西。明年奏大同總兵官譚廣老,帝命黃真、楊洪充左右參將協鎮,諸將肅然。按行天城、朔州諸險要,令將吏分守。設威遠衞,增修開平、龍門城,自獨石抵宣府,增置墩堠。免屯軍租一年,儲火器為邊備,諸依權貴避役者悉括歸伍。尋以宣、大軍務久弛,請召還巡撫僉都御史盧睿,而薦兵部侍郎于謙為鎮守參贊。朝廷以謙方撫山西、河南,不聽。于是言官以臨邊擅易置大臣為源罪,合疏劾之。且言源為御史嘗犯贓,乃冒領誥命。帝以源有勞,置不問。事竣還朝,與都御史陳智相詈於直廬。智以聞,詔兩責之。 歲旱,錄上疑獄,且請推行於天下,報可。旋坐決獄不當,與侍郎何文淵俱下獄。得宥,復以上遼王貴烚罪狀,不言其內亂事,與三司官皆繫詔獄。累月,釋還職。 源在刑部久,議獄多平恕。陝西僉事計資言,武臣雜犯等罪,予半俸,謫極邊。源以所言深刻,奏寢之。郎中林厚言禁刁訟、告訐及擇理刑官、勘重囚務憑贓具四事,皆以源議得施行。六年以足疾命朝朔望。八年致仕,卒。 金濂,字宗瀚,山陽人。永樂十六年進士。授御史。宣德初,巡按廣東,廉能最。改按江西、浙江。捕巨盜不獲,坐免。盜就執,乃復官。嘗言郡縣吏貪濁,宜敕按察司、巡按御史察廉能者,如洪武間故事,遣使勞賚,則漬濁分,循良勸。帝嘉納之。用薦遷陝西副使。 正統元年上書請補衞所缺官,益寧夏守兵,設漢中鎮守都指揮使,多議行。三年擢僉都御史,參贊寧夏軍務。濂有心計,善籌畫,西陲晏然。寧夏舊有五渠,而鳴沙洲七星、漢伯、石灰三渠淤。濂請濬之,溉蕪田一千三百餘頃。時詔富民輸米助邊,千石以上褒以璽書。濂言邊地粟貴,請幷旌不及額者,儲由此充。六年詔僉都御史盧睿與濂更代。明年,睿召還,濂復出鎮。尋加右副都御史,與睿代者再。 八年秋拜刑部尚書,侍經筵。十一年,安鄉伯張安與弟爭祿,詔逮治。法司與戶部相諉,言官劾濂及戶部尚書王佐,右都御史陳鎰,侍郎丁鉉、馬昂,副都御史丁璿、程富等,俱下獄。數日,釋之。 福建賊鄧茂七等為亂,都督劉聚、都御史張楷征之,不克。十三年十一月大發兵,命寧陽侯陳懋等為將軍往討,以濂參軍務。比至,御史丁瑄已大破賊,茂七死,餘賊擁其兄子伯孫據九龍山,拒官軍。濂與衆謀,羸師誘之出,伏精兵,入其壘,遂擒伯孫。帝乃移楷討浙寇,而留濂擊平餘賊未下者。會英宗北狩,兵事棘,召還。言者交劾濂無功,景帝不問,加濂太子賓客,給二俸。尋改戶部尚書,進太子太保。 時四方用兵,需餉急,濂綜核無遺,議上撙節便宜十六事,國用得無乏。未幾,上皇還,也先請遣使往來如初。帝堅意絕之。濂再疏諫。不聽。初,帝即位,詔免景泰二年天下租十之三。濂檄有司,但減米麥,其折收銀布絲帛者徵如故。三年二月,學士江淵以為言,命部查理。濂內慚,抵無有。給事中李侃等請詰天下有司違詔故。濂恐事敗,乃言:「銀布絲帛,詔書未載,若概減免,國用何資?」於是給事中御史劾濂失信於民,為國斂怨,且訐其陰事。帝欲宥之,而侃與御史王允力爭,遂下都察院獄。越三日釋之,削宮保,改工部。吏部尚書何文淵言理財非濂不可,乃復還戶部。濂上疏自理,遂乞骸骨,帝慰留之。東宮建,復宮保。尋復條上節軍匠及僧道冗食共十事。五年卒官,以軍功追封沭陽伯,諡榮襄。 濂剛果有才,所至以嚴辦稱,然接下多暴怒。在刑部持法稍深。及為戶部,值兵興財詘,頗厚斂以足用云。 石璞,字仲玉,臨漳人。永樂九年舉於鄉,入國學。選授御史。 正統初,歷任江西按察使。三年坐逸囚,降副使。璞善斷疑獄。民娶婦,三日歸寧,失之。婦翁訟婿殺女,誣服論死。璞禱於神,夢神示以麥字。璞曰:「麥者,兩人夾一人也。」比明,械囚趣行刑。未出,一童子窺門屏間。捕入,則道士徒也。叱曰:「爾師令爾偵事乎?」童子首實,果二道士匿婦槁麥中。立捕,論如法。在江西數年,風紀整肅,雖婦豎無不知石憲使者。 七年遷山西布政使。明年,以朝廷歲用物料,有司科派擾民,請于折糧銀內歲存千兩,令官買辦,庶官用可完,民亦不擾。從之。 工部尚書王〈丞,一改巴〉以不能屈意王振,十三年致仕去。璞為振所善,遂召為尚書。明年,處州賊葉宗留作亂,總兵官徐恭等往討,以璞參其軍事。師未至,宗留已為其黨陳鑑胡所殺。巡撫張驥招降鑑胡,賊勢稍息。璞等逗遛無功,為御史張洪等所劾,詔俟師旋以聞。 已而景帝嗣位,召還。論功,兼大理寺卿。尋出募天下義勇,還朝。會中官金英下獄,法司劾璞嘗賂英,遂幷下璞獄,當斬,特宥之,出理大同軍餉。敵犯馬營,命提督宣府軍務。至則寇已退,還理部事。加太子太保,給二俸。 河決沙灣,命治之。璞以決口未易塞,別濬渠,自黑洋山至徐州,以通漕艘,而決口如故。乃命內官黎賢等偕御史彭誼助之。于沙灣築石堤以禦決河,開月河二,引水益運河以殺水勢,決乃塞。璞還言:「京師盜賊多出軍伍,間有獲者,輒云『糧餉虧減,妻孥饑凍故』。又聞兩畿、山東、河南被災窮民多事剽掠,不及今拊循,恐方來之憂甚於邊患。口外守軍,夜行晝伏,艱苦萬狀。今邊疆未靖,宜增餉以作士氣,乃反減其月糧,此實啟盜悮國之端,非節財足用之術。」帝深納其言。沙灣復決,璞再往治之。以母憂歸,起復。 六年改兵部尚書,與于謙協理部事。明年,湖廣苗亂,命璞總督軍務,與南和伯方瑛討之。天順元年以捷聞。召還,命致仕。既而論功,賜鈔幣。四年冬用李賢薦,召為南京左都御史。時璞已老聵,不能任事。七年為錦衣衞指揮僉事門達所劾罷,歸卒。 王〈丞,一改巴〉,郿人。永樂中鄉薦,歷山東左布政使,所至有惠政。正統六年入為工部侍郎,代吳中為尚書。歸家十五年卒。 羅通,字學古,吉水人。永樂十年進士。授御史,巡按四川。都指揮郭贇與清軍御史汪琳中交通為奸利,通劾奏,逮治之。三殿災,偕同官何忠等極陳時政闕失。忤旨,出為交阯清化知州。 宣德元年,黎利反,王通戰敗,擅傳檄割清化迤南畀賊。賊方圍清化,通與指揮打忠堅守,乘間破賊,殺傷甚衆。賊將遁而檄至,通曰:「吾輩殺賊多,出城必無全理,與就縛,曷若盡忠死。」乃與忠益固守。賊久攻不下,令降將蔡福說降,通登陴大罵。賊知城不可拔,引去。及還京,宣宗大獎勞之。改戶部員外郎,出理宣府軍餉。奏言:「朝議儲餉開平,令每軍運一石,又當以騎士護行,計所費率二石七斗而致一石。今軍民多願輸米易鹽,請捐舊例五分之二,則人自樂輸,餉足而兵不疲。」帝可之。 正統初,遷兵部郎中,從尚書王驥整飭甘肅邊務。從破敵于兀魯乃還,以貪淫事為驥所覺。驥遣通奏邊情,即疏通罪。下獄,謫廣西容山閘官。已,調東莞河泊所官。九年,都督僉事曹儉薦其有文武才,乞收用。吏部執不可。 景帝監國,以于謙、陳循薦,起兵部員外郎,守居庸關。俄進郎中。帝即位,進右副都御史。也先犯京師,別部攻居庸甚急。天大寒,通汲水灌城,氷堅不得近。七日遁走,追擊破之。 景泰元年召還。時楊洪督京營,命通參軍務兼理院事。言:「諸邊報警,率由守將畏徵調,飾詐以惑朝廷,遇賊數十輒稱殺敗數千。向者德勝等門外不知斬馘幾何,而獲官者至六萬六千餘人。輦下且然,何況塞外。且韓信起自行伍,穰苴拔於寒微,宜博搜將士中如信、苴者,與議軍事。若今腰玉珥貂,皆苟全性命保爵祿之人,憎賢忌才,能言而不能行,未足與議也。」意蓋詆謙與石亨輩。謙疏辨,言:「概責邊報不實,果有警,不奏必致悮事。德勝門外官軍升級,惟武清侯石亨功次冊當先者萬九千八百餘人,及陣亡三千餘人而已,安所得六萬之多?通以為濫,宜將臣及亨等陞爵削奪。有如韓信、穰苴者,乞即命指薦,幷罷臣營務,俾專治部事。」疏下廷議。廷臣共言謙及石亨、楊洪實堪其任,又謂通志在滅賊,無他。帝兩解之。尋敕謙錄功,不得如從前冒濫,蓋因通言而發也。給事中覃浩等言通本以知兵用,不宜理院事,乃解其兼職。 塞上軍民多為寇所掠。通請榜諸邊能自歸者,軍免戍守三年,民復徭役終身。又請懸封爵重賞,募能擒斬也先、伯顏帖木兒、喜寧者。已,又言:「古之將帥務搜拔衆才,如知山川形勢者可使導軍,能騰高越險者可使覘敵,能風角鳥占者可使備變。今軍中未見其人,乞敕廷臣各舉所知,命總兵官楊洪、副將孫鏜同臣考驗。」詔皆行之。 宣府有警,總兵官朱謙告急。廷推都督同知范廣帥兵往,以通提督軍務。寇退,駐師懷來、宣府,以邊儲不敷,召還。六月,于謙以山西近寇,請遣大臣往鎮,楊洪亦乞遣重臣從雁門關護餉大同。帝以命通。通不欲行,請得與謙、洪俱。謙言國家多難,非臣子辭勞之日,奏乞躬往。帝不允,卒命通。通本謙所舉,而每事牴牾,人由是不直通。 二年召還,仍贊軍務。東宮改建,加太子少保。上言:「貢使攜馬四萬餘匹,宜量增價酬之。價增則後來益衆,此亦強中國弱外裔之一策。」帝以所貢馬率不堪用,若增價正墮賊計,寢通奏。四年進右都御史,贊軍務如故。 通好大言,遇人輒談兵。自陳殺賊功,求世襲武職,為給事中王竑所劾。帝釋不罪。天順初,自陳預謀迎駕,恐為石亨等所掩,乃授其二子所鎮撫。三年致仕。成化六年卒。賜祭葬如例。 羅綺,磁州人。宣德五年進士。英宗即位,授御史,按直隸、福建有能名。 正統九年參贊寧夏軍務。踰年當代,軍民詣鎮守都御史陳鎰乞留。以聞,命復任。尋擢大理右寺丞,參贊如故。常以事劾指揮任信、陳斌。二人皆王振黨。十一年四月,信、斌訐綺不法事,下總兵官黃真覆覈。真謂綺常詈宦官為老奴,以激怒振。召還京。法司擬贖,振改令錦衣衞再鞫。指揮同知馬順鍛鍊成獄,謫戍遼東。景帝立,綺訴冤,不聽。尋用尚書于謙、金濂薦,召復故官,進右少卿,副李實使瓦剌。 上皇還,以勞擢刑部左侍郎。明年二月,出督雲南、四川軍儲。已,代寇深鎮守松潘。賊首卓勞糾他砦阿兒結等頻為寇,綺擒斬之。土官王永、高茂林、董敏相讐殺,守將不能制,綺搗永巢誅之。又敗黑虎諸塞番,斬馘三百五十。在鎮七年,威名甚震。 天順初,召為左副都御史,以功賜二品祿。御史張鵬、楊瑄劾石亨。亨謂綺與右都御史耿九疇使之,幷下獄,降廣東參政。綺鞅鞅未赴。明年閏二月,綺鄉人告磁州同知龍約自京還,與綺言天子仍寵宦官,刻香木為王振形以葬,綺微笑云:「朝廷失政,致吾輩降黜。」奏上,捕綺下吏,坐死,籍其家,陳所籍財賄于文華門示百官,家屬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憲宗立,赦為民,還其資產。 時與綺先後鎮四川者,張固,字公正,新喻人。宣德八年進士。正統初,授刑科給事中。改吏科,奉命撫裕州流民。景泰改元,給事中李實請於四川行都司設鎮守大臣,乃遷固大理右少卿,鎮建昌。有政績。三年還理寺事。山東盜起,奉命督捕。適霖潦災,流人載道,固盡心振卹,盜賊弭散。還,卒於官。固在諫職敢言,大臣多被彈劾,又劾都御史陳鎰等舉屬官出身掾吏者為知府。自是掾吏不得歷知府,著為例。英宗將北征,偕同官疏諫。復辟,追念之,已卒。遣使諭祭,官其一子。子黼,仕至廣西按察使。 張瑄,字廷璽,江浦人。正統七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有能聲。 景泰時,賜敕為吉安知府。俗尚巫,迎神無休日。瑄遇諸途,投神水中。俄遘危疾,父老皆言神為祟,請復之。瑄怒,不許,疾亦愈。歲大饑,陳牒上官,不俟報,輒發廩振貸。 居八年,用薦擢廣東右布政使。廣西賊莫文章等越境陷連山,瑄擊斬之。又破陽山賊周公轉、新興賊鄧李保等。既而大藤峽賊頻陷屬邑,瑄坐停俸。成化初,韓雍平賊,錄瑄轉餉勞,賜銀幣,給俸如初。瑄按行所部,督建預備倉六十二,修陂塘圩岸四千六百,增築廣州新會諸城垣一十二。民德瑄,惟恐其去。既轉左布政使,會滿九載,當赴京,軍民相率乞留。巡撫陳濂等為之請,乃仍故任。 八年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平賊林壽六、魏懷三等。福安、壽寧諸縣鄰江、浙,賊首葉旺、葉春等負險。瑄捕誅之,餘盡解散。帝降敕勞之,改撫河南。議事入都,陳撫流民、振滯才十八事,所司多議行。黃河水溢,瑄請振,且移王府祿米於他所,留應輸榆林餉濟荒,石取直八錢輸榆林,民稱便。 還理院事。尋遷南京刑部侍郎。久之,進尚書。二十年,星變,被劾,帝弗問。居三年,給事御史復劾之,遂落職。孝宗立,復官,致仕。 張鵬,字騰霄,淶水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上疏言:「懷利事君,人臣所戒。比每遇聖節,或進羊馬錦綺,交錯殿廷。自非貪賄,安有餘財充進奉?且陛下富有四海,豈藉是足國哉?宜一切停罷,塞諂諛奔競之途。」疏凡四事,帝頗採用。出按大同、宣府,奏:「兩鎮軍士敝衣菲食,病無藥,死無棺,乞官給醫藥棺槥,設義塚,俾饗厲祭,死者蒙恩,則生者勸。」帝立報可,且命諸邊概行之。奏停淮、揚征賦,給牛種。 天順元年,同官楊瑄劾石亨、曹吉祥。鵬亦偕劉泰、魏瀚、康驥論劾。俱得罪,下詔獄。諸御史多謫官,而鵬、瑄戍遼東。頃之赦免,復戍南丹。憲宗立,廷臣交薦,召復原官,尋超擢福建按察使。 成化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剿蠻寇有功。其冬罷巡撫官,命還理南京都察院事。改督漕運,兼撫淮、揚四府。尋解漕務,專理巡撫事。復還南院,進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召還,歷兵部左、右侍郎。 十八年代陳鉞為兵部尚書。守珠池宦官韋助乞往來高、肇、瓊、廉,會守巡官捕寇。鵬執不可,帝竟許之。南北印馬,率遣勛臣、內侍,後以災傷止遣御史。是年,帝復欲遣內侍,鵬等執不可。帝勉從之,命俟後仍如故事。鎮守大同中官汪直言小王子將大舉,請發京兵援。鵬等言:「大同士馬四萬已足用,所請宜勿許。且京軍困營造,精力銷沮,猝有急,何以作威厲氣,請悉停其役。」詔可。尋加太子少保。 鵬初為御史,剛直尚氣節,有盛名。後敭歷中外,惟事安靜。羣小竊柄,閣臣萬安、劉吉輩專營私,鵬循職而已,不能有所匡救。二十一年,星變,鵬偕僚屬言:「傳奉武職至八百餘人,乞悉令閒住,非軍功毋濫授。四方鎮守、監槍、守備內官,非正統間原設者,悉宜召還。」廷臣亦交以請,下兵部覆覈。鵬畏中官,不敢堅其議,帝遂盡留之。時論皆咎鵬。奸民章瑾獻珍寶,得為錦衣鎮撫。理刑缺,鵬所上不允。知帝意屬瑾,即推用焉。臺諫劾大臣不職者多及鵬,鵬力求去,遂賜敕給驛以歸。弘治四年卒。諡懿簡。 李裕,字資德。豐城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御史。天順中。巡按陝西,上安邊八事。石彪濫報首功,詔裕覈實。彪從父亨以書抵裕,裕焚之,以實聞。亨亦旋敗。由是有強直聲。都御史寇深遇僚屬嚴,惟裕不為屈。 以才擢山東按察使。重囚二百餘人,或經十餘年未判,裕旬月間決遣殆盡。大峴山賊寨七十餘,裕捕戮其魁,縱脅從,除其逋負,亂遂平。 成化初,遷陝西左布政使,入為順天府尹。政聲大著。進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江北諸府。濬白塔、孟瀆二河以便漕。張秋南旺及淮安西湖舊編木捍衝激,勞費無已。裕與郎中楊恭等謀,易以石,遂為永利。淮、鳳方饑,而太僕徵預備馬二萬匹。裕論罷之。在淮六歲,每歲入計事,陳利病,多施行。父憂歸,服除,留佐院事。 十九年代戴縉為右都御史。縉附汪直,嘗請復立西廠者也,在臺綱紀不立。裕欲振之。御史有過,或遭箠撻,由是得謗。汪直敗,偕副都御史屠滽請雪諸忤直得罪者。帝不悅,奪俸。又坐累,調南京都察院。考績赴都,留為工部尚書。 初,吏部尚書尹旻罷,耿裕代之。以持正不為萬安所喜。而李孜省方貴幸用事,欲引鄉人,乃協謀去耿裕,以裕代之。裕本廉介負時望,以孜省故,名頗損。其銓叙亦平。故事,考察目有四:曰老疾,曰罷軟,曰貪酷,曰不謹。裕言:「人材質不同。偏執類酷,遲鈍類軟。乞立『才力不及』一途,以寓愛惜人才之意。」帝善之,遂著為令。孝宗立,言官交章劾裕進由孜省。裕不平,為辨誣錄,連疏乞休去。正德中卒,年八十八。 贊曰:王彰等或以性行未純,為時訾議。綜其生平,瑕瑜互見。然〈易夂〉歷中外,勞績多有可紀。書稱「與人不求備」,春秋之義善善長,則諸人固不失為國家幹濟材歟。 周新 李昌祺蕭省身 陳士啟 應履平 林碩 況鍾朱勝 陳本深羅以禮 莫愚 趙泰 彭勗孫鼎 夏時 黃潤玉 楊瓚王懋 葉錫 趙亮 劉實 陳選 夏寅 陳壯 張昺 宋端儀 周新,南海人。初名志新,字日新。成祖常獨呼「新」,遂為名,因以志新字。洪武中以諸生貢入太學。授大理寺評事,以善決獄稱。 成祖即位,改監察御史。敢言,多所彈劾。貴戚震懼,目為「冷面寒鐵」。京師中至以其名怖小兒,輒皆奔匿。巡按福建,奏請都司衞所不得凌府州縣,府衞官相見均禮,武人為之戢。改按北京。時令吏民罪徒流者耕北京閒田,監禁詳擬,往復待報,多瘐死。新請從北京行部或巡按詳允就遣,以免淹滯。從之。且命畿內罪人應決者許收贖。帝知新,所奏無不允。 還朝,即擢雲南按察使。未赴,改浙江。冤民繫久,聞新至,喜曰:「我得生矣。」至果雪之。初,新入境,羣蚋迎馬頭,跡得死人榛中,身繫小木印。新驗印,知死者故布商。密令廣市布,視印文合者捕鞫之,盡獲諸盜。一日,視事,旋風吹葉墜案前,葉異他樹。詢左右,獨一僧寺有之。寺去城遠,新意僧殺人。發樹,果見婦人屍。鞫實,磔僧。一商暮歸,恐遇劫,藏金叢祠石下,歸以語其妻。旦往求金不得,訴於新。新召商妻訊之,果商妻有所私。商驟歸,所私尚匿妻所,聞商語,夜取之。妻與所私皆論死。其他發奸摘伏,皆此類也。 新微服行部,忤縣令。令欲拷治之,聞廉使且至,繫之獄。新從獄中詢諸囚,得令貪污狀。告獄吏曰:「我按察使也。」令驚謝罪,劾罷之。永樂十年,浙西大水,通政趙居任匿不以聞,新奏之。夏原吉為居任解。帝命覆視,得蠲振如新言。嘉興賊倪弘三劫旁郡,黨數千人,累敗官軍。新督兵捕之,列木柵諸港汊。賊陸走,追躡之桃源,縶以獻。當是時,周廉使名聞天下。 錦衣衞指揮紀綱使千戶緝事浙江,攫賄作威福。新欲按治之,遁去。頃之,新齎文冊入京,遇千戶涿州,捕繫州獄,脫走訴於綱,綱誣奏新罪。帝怒,命逮新。旗校皆錦衣私人,在道榜掠無完膚。既至,伏陛前抗聲曰:「陛下詔按察司行事,與都察院同。臣奉詔擒奸惡,奈何罪臣?」帝愈怒,命戮之。臨刑大呼曰:「生為直臣,死當作直鬼!」竟殺之。 他日,帝悔,問侍臣曰:「周新何許人?」對曰:「南海。」帝嘆曰:「嶺外乃有此人,枉殺之矣。」後帝若見人緋衣立日中,曰「臣周新已為神,為陛下治奸貪吏」云。後紀綱以罪誅,事益白。 妻有節操。新未遇時,縫紉自給。及貴,偶赴同官妻內讌,荊布如田家婦。諸婦慚,盡易其衣飾。新死無子。妻歸,貧甚。廣東巡撫楊信民曰:「周志新當代第一人,可使其夫人終日餒耶?」時時賙給之。妻死,浙人仕廣東者皆會葬。 李昌祺,名禎,以字行,廬陵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預修永樂大典,僻書疑事,人多就質。擢禮部郎中,遷廣西左布政使。坐事謫役,尋宥還。洪熙元年起故官河南。與右布政使蕭省身繩豪猾,去貪殘,疏滯舉廢,救災恤貧,數月政化大行。憂歸,宣宗已命侍郎魏源代。而是時河南大旱,廷臣以昌祺廉潔寬厚,河南民懷之,請起昌祺。命奪喪赴官,撫恤甚至。正統改元,上書言三事,皆報可。四年致仕。家居二十餘年,屏跡不入公府,故廬裁蔽風雨,伏臘不充。景泰二年卒。 蕭省身,泰和人。與昌祺同舉進士。洪熙元年,布政考滿,當給誥命。奏父年八十餘,願以給父。帝嘉而許之,後遂為例。居河南十二年,治行與昌祺等。 陳士啟,名雷,以字行,泰和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擢禮部郎中。尚書呂震險忮,屬吏皆憚之,承奉唯謹,士啟獨不少徇。 十二年三月,吏部言布、按二司多缺官。帝曰:「布政、按察,吾方岳臣,方數千里地懸數人手,其簡廷臣賢能者,分別用之。」於是諸曹郎、給事中出為監司者二十餘人,而士啟得山東右參政。盡心吏事,不為察察名。督徭賦,不峻期約。青州饑,疏請振之粟。使至,而饑民倍。士啟復上疏,先出粟予民,謂使者曰:「有罪吾獨任。」廷議竟從之。 坐唐賽兒亂下獄。數月,釋還職。高煦謀不軌,士啟自青州暮馳歸語三司,密聞於朝。高煦既執,從薛祿、張本錄餘黨,撫安人民。事竣,命清理山東軍籍。宣德六年卒於官。 應履平,奉化人。建文二年進士。授德化知縣。歷官吏部郎中,出為常德知府。 宣宗初,擢貴州按察使。所至祛除奸蠹,數論時政。舊制,都督府遣使於外,必領內勘合,下都司,不敢輒下衞。至是軍府寖橫,使者挾關文四馳,歷諸衞,朘軍伍。宣德七年,履平抗疏言:「勘合之設,所以防詐偽。今右軍府遣發至黔者,不遵故事,小人憑勢橫求,詐冒何從省。」宣宗善其言,都督陳政引罪。帝令諸司永守之,軍府為之戢。 山雲鎮廣西以備蠻,歲調貴州軍萬人,春秋更代,還多逃亡,則取原衞軍以補,不逐逃者。履平奏:「貴州四境皆苗蠻,軍伍虛,有急孰與戰守?今衞軍逃於廣西,而以在衞者補。不數年,貴州軍伍盡空,邊釁且起。」帝乃命雲嚴責廣西諸衞,追還逃軍,俟足用,即遣歸,罷貴州戍卒。雲,名將,鎮粵有功,輕履平書生。正統元年,履平劾雲弄權,擅作威福,帝令雲自陳。雲大驚,引罪。帝宥之。 明年,上書言四事。一,鎮遠六府,自湖廣改屬貴州,當食川鹽,去蜀道遠,仍食淮鹽為便。一,軍衞糧支於重慶,舟楫不通,易就輕衆多耗費,請以鎮遠秋糧輸湖廣者就近支給。一,停黎平諸府歲辦黃白蠟。一,貴州初開,三司月俸止一石,今糧漸充裕,請增給。並從之。 時方面以公事行部者,例不給驛。履平言僦車舟必擾民,請給驛便。又以軍伍不足,請令衞所官旂犯雜死及徒流者,俱送鎮將立功,期滿還伍;邊軍犯盜及土官民與官旂罪輕者,入粟缺儲所贖罪。並從之。三年遷雲南左布政使。時麓川用兵,屢奏勞績。八年致仕歸。 林碩,字懋弘,閩縣人。永樂十年進士。授御史,出按山東。 宣德初,按浙江。為治嚴肅,就擢按察使。千戶湯某結中官裴可烈為奸利,碩將繩以法。中官誣碩毀詔書,被逮。碩叩頭言:「臣前為御史,官七品。今擢按察使,官三品。日夜淬勵,思報上恩。小人不便,欲去臣,唯陛下裁察。」帝動容曰:「朕固未之信,召汝面訊耳。」立釋碩,復其官,敕責可烈。碩在浙久,人懷其惠。 正統三年誤引赦例出人死,僉事耿定劾之。逮訊,輸贖還職。其冬遷廣東布政使,未及任而卒。其後寧波知府鄭珞劾可烈不法,可烈竟罷去。 況鍾,字伯律,靖安人。初以吏事尚書呂震,奇其才,薦授儀制司主事。遷郎中。 宣德五年,帝以郡守多不稱職,會蘇州等九府缺,皆雄劇地,命部、院臣舉其屬之廉能者補之。鍾用尚書蹇義、胡濙等薦,擢知蘇州,賜敕以遣之。 蘇州賦役繁重,豪猾舞文為奸利,最號難治。鍾乘傳至府。初視事,羣吏環立請判牒。鍾佯不省,左右顧問,惟吏所欲行止。吏大喜,謂太守闇易欺。越三日,召詰之曰:「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強我行;若輩舞文久,罪當死。」立捶殺數人,盡斥屬僚之貪虐庸懦者。一府大震,皆奉法。鍾乃蠲煩苛,立條教,事不便民者,立上書言之。 清軍御史李立勾軍暴,同知張徽承風指,動以酷刑抑配平人。鍾疏免百六十人,役止終本身者千二百四十人。屬縣逋賦四年,凡七百六十餘萬石。鍾請量折以鈔,為部議所格,然自是頗蠲減。又言:「近奉詔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準民田起科,無人種者除賦額。崑山諸縣民以死徙從軍除籍者,凡三萬三千四百餘戶,所遺官田二千九百八十餘頃,應減稅十四萬九千餘石。其他官田沒海者,賦額猶存,宜皆如詔書從事。臣所領七縣,秋糧二百七十七萬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糧止十五萬三千餘石,而官糧乃至二百六十二萬五千餘石,有畝徵至三石者,輕重不均如此。洪、永間,令出馬役於北方諸驛,前後四百餘匹,期三歲遣還,今已三十餘歲矣。馬死則補,未有休時。工部征三梭闊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蘇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處置。」帝悉報許。 當是時,屢詔減蘇、松重賦。鍾與巡撫周忱悉心計畫,奏免七十餘萬石。凡忱所行善政,鍾皆協力成之。所積濟農倉粟歲數十萬石,振荒之外,以代民間雜辦及逋租。其為政,孅悉周密。嘗置二簿識民善惡,以行勸懲。又置通關勘合簿,防出納奸偽。置綱運簿,防運夫侵盜。置館夫簿,防非理需求。興利除害,不遺餘力。鋤豪強,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先是,中使織造採辦及購花木禽鳥者踵至。郡佐以下,動遭笞縛。而衞所將卒,時凌虐小民。鍾在,斂跡不敢肆。雖上官及他省吏過其地者,咸心憚之。 鍾雖起刀筆,然重學校,禮文儒,單門寒士多見振贍。有鄒亮者,獻詩於鍾。鍾欲薦之,或為匿名書毀亮。鍾曰「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奏之朝。召授吏、刑二部司務。遷御史。 初,鍾為吏時,吳江平思忠亦以吏起家,為吏部司務,遇鍾有恩。至是鍾數延見,執禮甚恭,且令二子給侍,曰:「非無僕隸,欲籍是報公耳。」思忠家素貧,未嘗緣故誼有所干。人兩賢之。 鍾嘗丁母憂,郡民詣闕乞留。詔起復。正統六年,秩滿當遷,部民二萬餘人,走訴巡按遣還,今已三十餘歲矣。馬死則補,未有休時。工部征三梭闊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蘇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處置。」帝悉報許。 當是時,屢詔減蘇、松重賦。鍾與巡撫周忱悉心計畫,奏免七十餘萬石。凡忱所行善政,鍾皆協力成之。所積濟農倉粟歲數十萬石,振荒之外,以代民間雜辦及逋租。其為政,孅悉周密。嘗置二簿識民善惡,以行勸懲。又置通關勘合簿,防出納奸偽。置綱運簿,防運夫侵盜。置館夫簿,防非理需求。興利除害,不遺餘力。鋤豪強,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先是,中使織造採辦及購花木禽鳥者踵至。郡佐以下,動遭笞縛。而衞所將卒,時凌虐小民。鍾在,斂跡不敢肆。雖上官及他省吏過其地者,咸心憚之。 鍾雖起刀筆,然重學校,禮文儒,單門寒士多見振贍。有鄒亮者,獻詩於鍾。鍾欲薦之,或為匿名書毀亮。鍾曰「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奏之朝。召授吏、刑二部司務。遷御史。 初,鍾為吏時,吳江平思忠亦以吏起家,為吏部司務,遇鍾有恩。至是鍾數延見,執禮甚恭,且令二子給侍,曰:「非無僕隸,欲籍是報公耳。」思忠家素貧,未嘗緣故誼有所干。人兩賢之。 鍾嘗丁母憂,郡民詣闕乞留。詔起復。正統六年,秩滿當遷,部民二萬餘人,走訴巡按里,本深遣人與相結。為具召與飲,伏壯士後堂,拉殺之,皆曳其屍以出,一府大驚。樂安大盜曾子良據大盤山,衆萬餘。本深設伏大破之,斬子良。 本深為政舉大綱,不屑苛細。大猾既殲,府中無事。晨起,鼓而升堂,吏無所白,輒鼓而休。間有所訟,呼至榻前,析曲直遣之,亦不受狀。有抑不伸者,雖三尺童子,皆得往白。久之,民恥爭訟。尤折節士人,飾治學宮,奏新先儒歐陽修、周必大、楊邦乂、胡銓、楊萬里、文天祥祠廟。正統六年,滿九載當遷,郡人乞留,詔予正三品俸。廨前民嫁女,本深聞鼓樂聲,笑曰:「吾來時,乳下兒也。今且嫁,我尚留此耶?」遂請老。前後守吉安十八年,既去,郡人肖像祀之。 羅以禮,桂陽人。永樂十三年進士。由郎中知西安府。遭喪,補紹興。再以喪去。代者不稱職,部民追思,乞以禮於朝。詔起復視事。歲滿,進秩復任。已,移知建昌。所至皆有惠愛。歷三郡,凡二十七年,乃致仕。 莫愚,臨桂人。由鄉舉,以郎中出知常州。奏請減宜興歲進茶數,禁公差官凌虐有司,嚴核上官薦劾之實。皆報可。郡民陳思保年十二,世業漁。其父兄行劫,思保在舟中,有司以為從論,當斬。愚疏言:「小兒依其父兄,非為從比。令全家舟居,將舉家坐耶?」宣宗命釋之,謂廷臣曰:「為守能言此,可謂有仁心矣。」正統六年秩滿,郡民乞留,巡撫周忱以聞。詔進二階復任。 與愚同時為同知時,潞城趙泰,字熙和。由鄉舉入國子監。歷事都察院,授常州同知。濬孟瀆、得勝二河,作魏村閘。周忱、況鍾議減蘇州重糧,泰亦檢常州官田租,請並減之。遷工部郎中,命塞東昌決河。忱薦為協同都運,益勤其職。亡何,疾卒。 彭勗,字祖期,永豐人。七歲,入佛寺不拜。僧強之,叱曰:「彼不衣冠而袒跣,何拜為!」 永樂十三年舉進士。親老,乞近地以養,除南雄府教授。學舍後有祠,數現光怪。學官弟子率禱祀,勗撤而焚之。滿考,補建寧教授。副使王增有疾,醫者許宗道誣諸生游亨魘魅,以舍旁童五郎祠為徵。增怒,置亨家七人重罪,下近祠居民獄四百家。勗抗論游氏非巫者,五郎非邪神,初捐地築城人也,事載郡志中。增愕,索圖經證之,大慚悔,事得解。建寧朱子故宅,有祠無祭。勗疏請春秋祭,蠲子孫徭。又創尊賢堂,祀胡安國、蔡沈、真德秀。諸生翕然嚮學。 正統元年,以楊士奇薦,召授御史。時初設提學官,命督南畿學校。詳立教條,士風大振。疏言:「國朝祠祭,載在禮官。修齋起梁武帝,設醮起宋徽宗,宜一切除之。禁立庵院,罷給僧尼度牒。」又言:「真定、保定、山東民逃鳳陽、潁州以萬計,皆守令匿災暴斂所致,乞厚軫恤。守令課績,宜以戶口增耗為殿最。」又請設南京諸衞武學。皆報可。所至葺治先賢墳祠。母憂歸,以孫鼎代。勗起復,改吏部考功郎中,出為山東副使。土木之變,數言兵事。以直不容於時,致仕歸。 孫鼎,字宜鉉,廬陵人。永樂間舉人。歷松江教授。正統八年,楊溥薦為御史,董南畿學政。置本源錄,錄諸生善行。行部不令人知,單輿猝至。諸生謁,輒閉門試之,即日定甲乙。諸生試歸,榜已揭通衢,請託者無所措手。通州旱饑,奏蠲糧三千四百餘石。英宗北狩,鼎試罷,謂諸生曰:「故事當簪花宴,今臣子枕戈之秋,不敢陷諸君不義。」設茗飲,步送諸門。既而詣闕上書,請隨所用效死。不報。未幾,以親老致仕。知府張瑄疏言:「鼎孝追曾、閔,學繼朱、程,宜起居論思之職。」帝不允。天順元年卒於家。 夏時,字以正,錢塘人。永樂十六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 洪熙元年議改鈔法。時力言其擾市肆,無裨國用,疏留中。鈔果大沮,民多犯禁,議竟寢。帝思時言,命侍皇太子祀孝陵,所過有災傷,輒白太子,發粟以振。留署南京戶科。 宣德初,一日三上封事。稱旨,命署尚寶司,兼理吏、禮、兵、刑四科,視七篆,無留事。命覈後湖黃冊,陳便宜十四事。邳、徐、濟寧、臨清、武清旱,以時請,遣官振之。尋擢江西僉事。 正統三年奏:「今守令多刻刑無辜,傷和干紀。乞令御史、按察司官遍閱罪囚,釋冤滯,逮按枉法官吏。」從之。遷參議。七年奏恤民六事,多議行。十二年以大臣薦,超擢廣西左布政使。前後所上又十餘疏,雖不盡用,天下壯其敢言。年未七十,致仕歸,卒。其為僉事時,進知州柯暹所撰教民條約及均徭冊式,刊為令,人皆便之。 時為人廉潔好義。親歿,廬墓有異徵。歿而鄉人祀之,名其祠曰「孝廉」。 黃潤玉,字孟清,鄞人。五歲,侍母疾,夜不就寢。十歲,道見遺金不拾。永樂初,徙南方富民實北京,潤玉請代父行,官少之。對曰:「父去,日益老,兒去,日益長。」官異其言,許之。 十八年舉順天鄉試。授建昌府學訓導。父喪除,改官南昌。宣德中,用薦擢交阯道御史。出按湖廣,斥兩司以下不職者至百有二十人。 正統初,詔推舉提學官。以楊士奇薦,擢廣西僉事,提督學政。時寇起軍興,有都指揮妄掠子女萬餘口,潤玉劾而歸之。副使李立入民死罪至數百人,亦為辨釋。南丹衞處萬山中,戍卒冒瘴多死,為奏徙夷曠地。 母憂歸,起官湖廣。論罷巡撫李實親故二人。實憤,奏潤玉不諳刑律,坐謫含山知縣。以年老歸。歸二十年,年八十有九卒。學者稱南山先生。 楊瓚,蠡縣人。永樂末進士。知趙城縣,課績為山西最,超擢鳳陽知府。正統十年大計天下羣吏,始命舉治行卓異者,瓚及王懋、葉錫、趙亮等與焉。鳳陽帝鄉,勛臣及諸將子孫多犯令。瓚請立戶稽出入,由是始遵約束。瓚言民間子弟可造者多,請增廣生員毋限額。禮部採瓚言,考取附學。天下學校之有附學生,由瓚議始。 擢浙江右布政使。與鎮守侍郎孫原貞共平陶得二之亂。景泰二年,瓚以湖州諸府官田賦重,請均之民田賦輕者,而嚴禁詭寄之弊,詔與原貞督之,田賦稱平。久之,卒官。 王懋,修武人。永樂末進士,為海豐知縣。後超擢西安知府,亦有聲。 葉錫,永嘉人。宣德五年進士。為吳縣知縣,舉卓異遷。奸民訐於朝,將逮繫,吳人羣詣闕頌錫,乃令視事如故,抵誣者罪。尋擢寧國知府。而趙亮為慶雲典史,亦在舉中,同被宴賚。時人以為榮。秩滿,擢知本縣。 劉實,字嘉秀,安福人。宣德五年舉進士。居三年,選庶吉士。正統初,授金華府通判。仍歲荒旱,請蠲租,且贖還饑民子女。義門鄭氏族大,不能自給,又買馬出丁,供山西郵傳,困甚,亦以實言獲免。母喪歸,廬墓三載,起順天府治中。 景泰時,侍臣薦其文學。召修宋元通鑑綱目。實為人耿介,意所不可,雖達官貴人不稍遜。然頗自是。見同曹所纂不當,輒大笑,聲徹廷陛,人亦以此忌之。 天順初,還原任。四年擢知南雄府。商稅巨萬,舊皆入守橐,實無所私。中官至南雄,入譖言,府僚參謁,留實折辱之,民競前擁之出。中官慚,將召謝之,實不往。中官去,至韶州,聞韶人言南雄守且訟於朝矣,懼,馳奏,誣實毀敕,大不敬,逮下詔獄。實從獄中上書言:「臣官三十年,未嘗以妻子自隨,食麤衣敝,為國家愛養小民,不忍困之,以是忤朝使。」帝覽書,意稍解,且釋之,而實竟瘐死。 實苦節自持。政務紛遝,未嘗廢書,士大夫重其學行。其歿也,南雄人哀而祠之。孫丙,自有傳。 陳選,字士賢,臨海人。父員韜,宣德五年進士。為御史,出按四川,黜貪獎廉,雪死囚四十餘人。正統末,大軍征鄧茂七,往撫其民,釋被誣為賊者千餘家。都指揮蔣貴要所部賄,都督范雄病不能治軍,皆劾罷之。歷廣東右參政,福建右布政使。廣東值黃蕭養亂後,而福建亦寇盜甫息,員韜所至,拊循教養,得士民心。 選自幼端慤寡言笑,以聖賢自期。天順四年會試第一,成進士。授御史,巡按江西,盡黜貪殘吏。時人語曰:「前有韓雍,後有陳選。」廣寇流入贛州,奏聞,不待報,遣兵平之。 憲宗即位,嘗劾尚書馬昂、侍郎吳復、鴻臚卿齊政,救修撰羅倫,學士倪謙、錢溥。言雖不盡行,一時憚其風采。已,督學南畿,頒冠、婚、祭、射儀於學宮,令諸生以時肄之。作小學集註以教諸生。按部常止宿學宮,夜巡兩廡,察諸生誦讀。除試牘糊名之陋,曰:「己不自信,何以信於人?」 成化六年遷河南副使。尋改督學政,立教如南畿。汪直出巡,都御史以下皆拜謁,選獨長揖。直問何官,選曰:「提學副使。」直曰:「大於都御史耶?」選曰:「提學何可比都御史,但忝人師,不敢自詘辱。」選詞氣嚴正,而諸生亦羣集署外。直氣懾,好語遣之。 久之,進按察使。決遣輕繫數百人,重囚多所平反,囹圄為空。治尚簡易,獨於贓吏無所假。然受賂百金以上者,坐六七鐶而止。或問之,曰:「奸人惜財亦惜命,若盡挈所賂以貨要人,即法撓矣。」歷廣東左、右布政使。肇慶大水,不待報,輒發粟振之。 二十一年詔減省貢獻,而市舶中官韋眷奏乞均徭戶六十人添辦方物。選持詔書爭,帝命與其半,眷由是怒選。番人馬力麻詭稱蘇門答剌使臣欲入貢,私市易。眷利其厚賄,將許之,選立逐之去。撒馬兒罕使者自甘肅貢獅子,將取道廣東浮海歸,云欲往滿喇加更市以進。選疏言不可許,恐遺笑外番,輕中國。帝納其言,而眷憾選甚。 先是,番禺知縣高瑤沒眷通番資鉅萬,選移檄獎之,且聞於朝。至是眷誣奏選、瑤朋比為貪墨。詔遣刑部員外郎李行會巡按御史徐同愛訊之。選有所黜吏張褧,眷意其怨選,引令誣証選。褧堅不從,執褧拷掠無異辭。行、同愛畏眷,竟坐選如眷奏,與瑤俱被徵。士民數萬號泣遮留,使者辟除乃得出。至南昌,病作。行阻其醫藥,竟卒。年五十八。 編修張元禎為選治喪,殮之。褧聞選死,哀悼,乃上書曰: 臣聞口能鑠金,毀足銷骨。竊見故罪人選,抱孤忠,孑處羣邪之中,獨立衆憎之地。太監眷通番敗露,知縣瑤按法持之。選移文獎厲,以激貪懦,固賢監司事也。都御史宋旻及同愛怯勢養奸,致眷橫行胸臆,穢衊清流。勘官行頤指鍛煉,竟無左証。臣本小吏,詿誤觸法,被選黜罷,實臣自取。眷意臣憾選,厚賂噉臣,臣雖胥役,敢昧素心。眷知臣不可誘,嗾行等逮臣致理,拷掠彌月。臣忍死籲天,終無異口。行等乃依傍眷語,文致其詞,劾選勘災不實,擅便發倉,曲庇屬官,意圖報謝。必如所云,是毀共姜為夏姬,詬伯夷為莊蹻也。 頃年嶺外地震水溢,漂民廬舍,屬郡交牒報災,老弱引領待哺,而撫、按、藩臬若罔聞知。選獨抱隱憂,食不下咽。謂展轉行勘,則民命垂絕,所以便宜議振,志在救民,非有他也。選故剛正,不堪屈辱,憤懣旬日,嬰疾而殂。行幸其殞身,阻其醫療。訖命之日,密走報眷,小人佞毒,一至於此!臣擯黜罪人,秉耒田野,百無所圖,誠痛忠良銜屈,而為聖朝累也。 不報。 員韜父子皆持操甚潔。而員韜量能容物,選務克己,因自號克菴,遇物亦稍峻。人謂員韜德性,四時皆備,選得其秋焉。嘗割田百四十畆贍其族人,暨卒,族人以選子戴貧還之,戴不可而止。弘治初,主事林沂疏雪選冤,詔復官禮葬。正德中,追贈光祿卿,諡忠愍。 夏寅,字正夫,松江華亭人。正統十三年舉進士。授南京吏部主事。力學,為文以宏奧稱。進郎中。 成化元年考滿入都,上言:「徐州旱澇,民不聊生,饑餒切身,必為盜賊,乞特遣大臣鎮撫,蠲租發廩。沿途貢船,丁夫不足,役及老稚。而所載官物僅一箱,餘皆私齎,乞嚴禁絕。淮、徐、濟寧軍士,赴京操練,然其地實南北要衝,宜各設文武官鎮守,訓兵屯田,常使兩京聲勢聯絡,倉猝可以制變。」章下所司行之,唯不設文武官。 遷江西副使,提督學校。其教務先德行。進浙江右參政。處州民苦虐政,走山谷。寅檄招之,衆皆解散。久之,進山東右布政使。弘治初,致仕歸。 寅清直無黨援。嘗語人曰:「君子有三惜。此生不學,一可惜。此日閒過,二可惜。此身一敗,三可惜。」世傳為名言。 陳壯,字直夫,先浙江山陰人。祖坐事謫戍交阯,後調京衞,遂家焉。壯舉天順八年進士,授南京御史。編修章懋等建言得罪,抗疏救之。帝遣中官采花木,復疏諫。尚書陳翌請以馬豆代百官俸,壯言飼馬之物,不可養士大夫。事乃寢。 壯家素寠,常祿外一無所取。父母歿,廬墓側,居喪一循古禮。歷江西僉事,致仕歸。家居十餘年,弘治中,以尚書張悅薦,起官福建。居二年,又乞致仕。時倪岳為吏部,素賢之,擢河南副使。歲荒振饑,民懷其惠。僉都御史林俊謝病,舉以自代。未及遷,而壯又乞致仕。巡撫孫需奏留之。又二年,竟致仕去。 張昺,字仲明,慈谿人,都御史楷孫也。舉成化八年進士,授鉛山知縣。性剛明,善治獄。有嫁女者,及壻門而失女,互以訟於官,不能決。昺行邑界,見大樹妨稼,欲伐之。民言樹有神巢其巔。昺不聽,率衆往伐。有衣冠三人拜道左。昺叱之,忽不見。比伐樹,血流出樹間。昺怒手斧之,卒仆其樹。巢中墮二婦人,言狂風吹至樓上。其一即前所嫁女也。有巫能隱形,淫人婦女。昺執巫痛杖之,無所苦。已,並巫失去。昺馳縛以歸,印巫背鞭之,立死。乃盡毀諸淫祠。寡婦惟一子,為虎所噬,訴於昺。昺與婦期五日,乃齋戒祀城隍神。及期,二虎伏庭下,昺叱曰:「孰傷吾民,法當死。無罪者去。」一虎起,斂尾去。一虎伏不動,昺射殺之,以畀節婦,一縣稱神。鉛山俗,婦人夫死輒嫁;有病未死,先受聘供湯藥者。昺欲變其俗,令寡婦皆具牒受判。署二木。曰「羞」,嫁者跪之。曰「節」,不嫁者跪之。民傅四妻祝誓死守,舅姑紿令跪「羞」木下,昺判從之,祝投後園池中死。邑大旱,昺夢婦人泣拜,覺而識其里居姓氏,往詰其狀。及啟土,貌如生。昺哭之慟曰:「殺婦者,吾也。」為文以祭,改葬焉,天遂大雨。諸異政多類此。 擢南京御史。弘治元年七月偕同官上言:「邇臺諫交章論事矣,而扈蹕糾儀者不免錦衣捶楚之辱,是言路將塞之漸也。經筵既舉矣,而封章累進,卒不能回寒暑停免之說,是聖學將怠之漸也。內倖雖斥梁芳,而賜祭仍及便辟,是復啟寵倖之漸也。外戚雖罪萬喜,而莊田又賜皇親,是驕縱姻婭之漸也。左道雖斥,而符書尚揭於官禁,番僧旋復於京師,是異端復興之漸也。傳奉雖革,而千戶復除張質,通政不去張苗,是傳奉復啟之漸也。織造停矣,仍聞有蟒衣牛斗之織,淫巧其漸作乎?寶石廢矣,又聞有戚里不時之賜,珍玩其漸崇乎?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願陛下以為戒。」帝嘉納之。 先是,昺以雷震孝陵柏樹,與同官劾大學士劉吉等十餘人,給事中周紘亦與同官劾吉,吉銜之。其冬,昺、紘奉命閱軍,軍多缺伍,兩人欲劾奏守備中官蔣琮,琮先事劾兩人。章下內閣,吉修隙,擬黜之外。尚書王恕抗章曰:「不治失伍之罪,而罪執法之臣,何以服天下!」再疏爭,言官亦論救。乃調昺南京通政司經歷,紘南京光祿寺署丞。 久之,昺用薦遷四川僉事。富豪殺人,屢以賄免。御史檄昺治,果得其情。尋進副使。守備中官某將進術士周慧於朝,昺擒慧,論徙之極邊。歲餘,引疾歸。環堵蕭然,擁經史自娛。都御史王璟以振荒至,餽昺百金。堅拒不得,授下戶饑民粟以答其意。知縣丁洪,昺令鉛山所取士也,旦夕候起居,為具蔬食。昺曰:「吾誠不自給,奈何以此煩令君。」卒弗受。炊烟屢絕,處之澹如。及卒,含斂不具,洪為經紀其喪。 宋端儀,字孔時,莆田人。成化十七年進士。官禮部主事。雲南缺提學官,部議屬端儀,吏先期洩之。端儀曰:「啟事未登,已喧衆口,人其謂我干乞乎!」力辭之。已,進主客員外郎,貢使以贄見,悉却不納。 初在國學,為祭酒丘濬所知。及濬柄政,未嘗一造其門。廣東提學缺,部以端儀名上,濬竟沮之。濬卒,始以按察僉事督廣東學校。卒官。 端儀慨建文朝忠臣湮沒,乃搜輯遺事,為革除錄。建文忠臣之有錄,自端儀始也。 贊曰:明初重監司守牧之任。尚書有出為布政使,而侍郎為參政者,監司之入為卿貳者,比比也。守牧稱職,增秩或至二品。天順而後,巡撫之寄專,而監司守牧不得自展布,重內輕外之勢成矣。夫賦政於外,於民最親。李昌祺、陳本深之屬,靜以愛民,況鍾、張昺能於其職。所謂承宣德化,為天子分憂者,非耶?周新、陳選,冤死為可哀。讀張褧書,又以見公正之服人者至,而直道之終不泯也。 尹昌隆 耿通陳諤 戴綸林長懋 陳祚郭循 劉球子鉞 釪 陳鑑何觀 鍾同孟玘 楊集 章綸子玄應 廖莊 倪敬盛昹等 楊瑄子源 盛顒等 尹昌隆,字彥謙,泰和人。洪武中進士及第。授修撰,改監察御史。 惠帝初即位,視朝晏。昌隆疏諫曰:「高皇帝雞鳴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臨百官,故能庶績咸熙,天下乂安。陛下嗣守大業,宜追繩祖武,兢兢業業,憂勤萬幾。今乃即於晏安,日上數刻,猶未臨朝。羣臣宿衞,疲於伺候,曠職廢業,上下懈弛。播之天下,傳之四裔,非社稷福也。」帝曰:「昌隆言切直,禮部其宣示天下,使知朕過。」未幾,以地震上言,謫福寧知縣。燕兵既逼,昌隆以北來奏章動引周公輔成王為詞,勸帝罷兵,許王入朝。設有蹉跌,便舉位讓之。若沈吟不斷,進退失據,將求為丹徒布衣且不可得。成祖入京師,昌隆名在奸臣中,以前奏貸死,命傅世子於北平。 永樂二年冊世子為皇太子,擢昌隆左春坊左中允。隨事匡諫,太子甚重之。解縉之黜,同日改昌隆禮部主事。尚書呂震方用事,性刻忮。當其獨處精思,以手指刮眉尾,則必有密謀深計,官屬相戒,無敢白事者。昌隆前白事,震怒不應。移時又白之,震愈怒,拂衣起。昌隆退白太子,取令旨行之。震大怒,奏昌隆假托宮僚,陰欲樹結,潛蓄無君心。逮下獄。尋遇赦復官。父憂起復,謁震,震溫言接之。入理前奏,復下錦衣衞獄,籍其家。帝凡巡幸,下詔獄者率輿以從,謂之隨駕重囚,昌隆與焉。 後數年,谷王謀反事發。以王前奏昌隆為長史,坐以同謀,詔公卿雜問。昌隆辯不已,震折之。獄具,置極刑死,夷其族。後震病且死,號呼「尹相」,言見昌隆守欲殺之云。 耿通,齊東人。洪武中舉於鄉。授襄陽教授。永樂初,擢刑科給事中,歷左右給事。剛直敢言。嘗劾都御史陳瑛,御史袁綱、覃珩朋比為蒙蔽,搆陷無辜,綱、珩已下獄,瑛長官,不宜獨宥。又言驍騎諸衞倉壞,工部侍郎陳壽不預修,糧至無所受,多損耗病民;工部尚書宋禮不卹下,匠役滿,不即遣歸,多至失所。瑛等皆被鐫責。當是時,給事中敢言者,通與陳諤,舉朝憚其風采。久之,擢大理寺右丞。 帝北巡,太子監國。漢王高煦謀奪嫡,陰結帝左右為讒間,宮僚多得罪者。監國所行事,率多更置。通從容諫帝:「太子事無大過誤,可無更也。」數言之。帝不悅。十年秋,有言通受請托故出人罪者。帝震怒,命都察院會文武大臣鞫之午門,曰:「必殺通無赦。」羣臣如旨,當通罪斬。帝曰:「失出,細故耳,通為東宮關說,壞祖法,離間我父子,不可恕,其置之極刑。」廷臣不敢爭,竟論姦黨,磔死。 陳諤,字克忠,番禺人。永樂中,以鄉舉入太學,授刑科給事中。遇事剛果,彈劾無所避。每奏事,大聲如鐘。帝令餓之數日,奏對如故。曰:「是天性也。」每見,呼為「大聲秀才」。嘗言事忤旨,命坎瘞奉天門,露其首。七日不死,赦出還職。已,復忤旨,罰修象房。貧不能僱役,躬自操作。適駕至,問為誰。諤匍匐前,具道所以。帝憐之,命復官。 歷任順天府尹,政尚嚴鷙,執政忌之,出為湖廣按察使。改山西,坐事落職。仁宗即位,遇赦當還故官。帝以諤前在湖廣頗摭楚王細故,謫海鹽知縣。遷荊王長史,為王府所厭苦。宣德三年遷鎮江同知。致仕歸,卒。 戴綸,高密人。永樂中,自昌邑訓導擢禮科給事中,與編修林長懋俱侍皇太孫說書。歷中允、諭德。仁宗即位,太孫為太子,遷洗馬,仍侍講讀。始成祖命太孫習武事,太孫亦雅好之,時出騎射。綸與長懋以太孫春秋方富,不宜荒學問而事游畋,時時進諫。綸又具疏為帝言之。他日,太孫侍,帝問:「宮臣相得者誰也?」太孫以綸對。因出綸奏付之,太孫由此怨綸。 長懋者,莆田人。以鄉薦歷青州教授,擢編修。仁宗初,進中允。為人剛嚴,累進直言,與綸善。 宣宗即位,加恩宮僚,擢綸兵部侍郎。頃之,復以諫獵忤旨,命參贊交阯軍務。而長懋自南京來,後至,亦出為鬱林知州。無何,坐怨望,並逮至京,下錦衣衞獄。帝臨鞫之,綸抗辯,觸帝怒,立箠死,籍其家。諸父河南知府賢、太僕寺卿希文皆被繫。 而長懋在獄十年,英宗立,乃得釋。復其官,還守鬱林,有惠政。其卒也,州人立廟祀之。 陳祚,字永錫,吳人。永樂中進士。擢河南參議。十五年與布政使周文褒、王文振合疏言建都北京非便,並謫均州太和山佃戶。躬耕力作,處之晏然。仁宗立,詔選用遷謫諸臣,祚在選中。會帝崩,不果用。 宣德二年命憲臣即均州羣試之,祚策第一。試吏部,復第一。遂擢御史,巡按福建。方面大吏多被彈擊,禁止和買,閩人德之。還奏白塔河上通邵伯湖,下注大江,蘇、松舟楫,多從往來,淺狹湮塞,請開濬。從之,轉漕果便。尋出按江西。 時天下承平,帝頗事遊獵玩好。祚馳疏勸勤聖學。其略曰:「帝王之學先明理,明理在讀書。陛下雖有聖德,而經筵未甚興舉,講學未有程度,聖賢精微,古今治亂,豈能周知洞晰。真德秀大學衍義一書,聖賢格言,無不畢載。願於聽政之暇,命儒臣講說,非有大故,無得間斷。使知古今若何而治,政事若何而得,必能開廣聰明,增光德業,而邪佞之以奇巧蕩聖心者自見疎遠,天下人民受福無窮矣。」帝見疏大怒曰:「豎儒謂朕未讀大學耶!薄朕至此,不可不誅。」學士陳循頓首曰:「俗士處遠,不知上無書不讀也。」帝意稍解。下祚獄,逮其家人十餘口,隔別禁繫者五年,其父竟瘐死。其時,刑部主事郭循諫拓西內皇城修離宮,逮入面詰之。循抗辯不屈,亦下獄。英宗立,祚與循皆得釋復官。 祚再按湖廣。以奏遼王貴烚罪有所隱,與巡撫侍郎吳政逮至京,下獄。尋赦出。時王振用事,法務嚴峻,祚上言:「乃者法司論獄,多違定律。如侍郎吳璽誤舉主事吳軏,宜坐貢舉非其人律,乃坐以奏事有規避律斬。及軏自經死,獄官獄卒罪應遞減,乃援不應為重罪,概杖之。一事如此,餘可推矣。天時不順,災沴數見,未必非此。」帝是之,以其章示法司。尋改南京,遷福建按察使僉事。有威惠,神祠不載祀典者悉撤去。久之,以疾歸,卒。 祚天資嚴毅,雖子弟罕接其言笑,獨重里人邢量。量博學士,隱於卜,敝屋數椽,或竟日不舉火。祚數挾冊就質疑,往往至暮。 郭循,字循初,廬陵人。居官有才譽。既復職,進郎中,以尚書魏源薦,擢廣東參政,有剿寇功。景泰初卒。 劉球,字廷振,安福人。永樂十九年進士。家居讀書十年,從學者甚衆。授禮部主事。胡濙薦侍經筵,與修宣宗實錄,改翰林侍講。從弟玭知莆田,遺一夏布。球封還,貽書戒之。 正統六年,帝以王振言,大舉征麓川。球上疏曰: 帝王之馭四裔,必宥其小而防其大,所以適緩急之宜,為天下久安計也。周伐崇不克,退修德教以待其降。至於玁狁,則命南仲城朔方以備之。漢征南越不利,即罷兵賜書通好。至於匈奴,雖已和親,猶募民徙居塞下,入粟實邊,復命魏尚守雲中拒之。 今麓川殘寇思任發素本羈屬,以邊將失馭,致勤大兵。雖渠魁未殲,亦多戮羣醜,為誅為舍,無繫輕重。璽書原其罪釁,使得自新,甚盛德也。邊將不達聖意,復議大舉,欲屯十二萬衆於雲南,以趣其降,不降則攻之。不慮王師不可輕出,蠻性不可驟馴,地險不可用衆,客兵不可久淹。況南方水旱相仍,軍民交困,若復動衆,紛擾為憂。臣竊謂宜緩天誅,如周、漢之於崇、越也。 至於瓦剌,終為邊患。及其未即騷動,正宜以時防禦。迺欲移甘肅守將以事南征,卒然有警,何以為禦?臣竊以為宜慎防遏,如周、漢之於玁狁、匈奴也。 伏望陛下罷大舉之議,推選智謀將帥,輔以才識大臣,量調官軍,分屯金齒諸要害,結木邦諸蠻以為援,乘間進攻,因便撫諭,寇自可服。至於西北障塞,當敕邊臣巡視,濬築溝垣,增繕城堡,勤訓練,嚴守望,以防不虞,有備無患之道也。 章下兵部。謂南征已有成命,不用球言。 八年五月雷震奉天殿。球應詔上言所宜先者十事。其略曰: 古聖王不作無益,故心正而天不違之。臣願皇上勤御經筵,數進儒臣,講求至道,務使學問功至,理欲判然,則聖心正而天心自順。夫政由己出,則權不下移。太祖、太宗日視三朝,時召大臣於便殿裁決庶政,權歸總於上。皇上臨御九年,事體日熟,願守二聖成規,復親決故事,使權歸於一。 古之擇大臣者,必詢諸左右、大夫、國人。及其有犯,雖至大辟亦不加刑,第賜之死。今用大臣未嘗皆出公論,及有小失,輒桎梏箠楚之。然未幾時,又復其職,甚非所以待大臣也。自今擇任大臣,宜允愜衆論。小犯則置之。果不可容,下法司定罪,使自為計。勿輒繫,庶不乖共天職之意。 今之太常,即古之秩宗,必得清慎習禮之臣,然後可交神明。今卿貳皆缺,宜選擇儒臣,使領其職。 古者省方巡狩,所以察吏得失,問民疾苦。兩漢、唐、宋盛時,數遣使巡行郡縣,洪、永間亦嘗行之。今久不舉,故吏多貪虐,民不聊生,而軍衞尤甚。宜擇公明廉幹之臣,分行天下。 古人君不親刑獄,必付理官,蓋恐徇喜怒而有所輕重也。邇法司所上獄,多奉敕增減輕重,法司不能執奏,及訊他囚,又觀望以為輕重,民用多冤,宜使各舉其職。至運磚輸米諸例,均非古法,尤宜罷之。 春秋營築悉書,戒勞民也。京師興作五六年矣,曰不煩民而役軍,軍獨非國家赤子乎?況營作多完,宜罷工以蘇其力。 各處水旱,有司既不振救,請減租稅,或亦徒事虛文。宜令戶部以時振濟,量加減免,使不致失業。 麓川連年用兵,死者十七八,軍貲爵賞不可勝計。今又遣蔣貴遠征緬甸,責獻思任發。果擒以歸,不過梟諸通衢而已。緬將挾以為功,必求與木邦共分其地。不與則致怒,與之則兩蠻坐大,是減一麓川生二麓川也。設有蹉跎,兵事無已。臣見皇上每錄重囚,多宥令從軍,仁心若此。今欲生得一失地之竄寇,而驅數萬無罪之衆以就死地,豈不有乖於好生之仁哉。況思機發已嘗遣人來貢,非無悔過乞免之意。若敕緬斬任發首來獻,仍敕思機發盡削四境之地,分於各寨新附之蠻,則一方可寧矣。 迤北貢使日增,包藏禍心,誠為難測。宜分遣給事、御史閱視京邊官軍,及時訓練,勿使借工各廠,服役私家。公武舉之選以求良將,定召募之法以來武勇,廣屯田,公鹽法,以厚儲蓄,庶武備無缺,而外患有防。疏入,下廷議。言球所奏,惟擇太常官宜從,令吏部推舉。修撰董璘遂乞改官太常,奉享祀事。 初,球言麓川事,振固已銜之。欽天監正彭德清者,球鄉人也,素為振腹心。凡天文有變,皆匿不奏,倚振勢為姦,公卿多趨謁,球絕不與通。德清恨之,遂摘疏中攬權語,謂振曰:「此指公耳。」振益大怒。會璘疏上,振遂指球同謀,並逮下詔獄,屬指揮馬順殺球。順深夜攜一小校持刀至球所。球方臥,起立,大呼太祖、太宗。頸斷,體猶植。遂支解之,瘞獄戶下。璘從旁竊血裙遺球家。後其子鉞求得一臂,裹裙以殮。順有子病久,忽起捽順髮,拳且蹴之曰:「老賊,令爾他日禍逾我!我,劉球也。」順驚悸。俄而子死,小校亦死。璘,字德文,高郵人。有孝行。獄解,遂歸,不復出。 球死數年,瓦剌果入寇。英宗北狩,振被殺。朝士立擊順,斃之。而德清自土木遁還,下獄論斬,尋瘐死。詔戮其屍。景帝憐球忠,贈翰林學士,諡忠愍,立祠於鄉。 球二子,長鉞、次釪。皆篤學,躬耕養母。球既得卹,兄弟乃出應舉,先後成進士。鉞,廣東參政;釪,雲南按察使。 陳鑑,字貞明,高安人。宣德二年進士。授行人。正統中,擢御史。 出按順天。言京師風俗澆漓,其故有五:一,事佛過甚;二,營喪破家;三,服食靡麗;四,優倡為蠹;五,博塞成風。章下禮部,格不行。 改按貴州。時麓川酋思任發子思機發遁孟養,屢上書求宥罪通貢。不許,復大舉遠征,兵連不解,雲、貴軍民疲敝。苗乘機煽動,閩、浙間盜賊大起。舉朝皆知其不可,懲劉球禍,無敢諫者。十四年正月,鑑抗疏言賊酋遠遁,不為邊患,宜專責雲南守臣相機剿滅,無遠勞禁旅。王振怒,欲困之,改鑑雲南參議,使赴騰衝招賊。已,復摭鑑為巡按時嘗請改四川播州宣慰司隸貴州,為鑑罪,令兵部劾之,論死繫獄。景帝嗣位,乃得赦。尋授河南參議。致仕歸,卒。 自正統中,劉球以忤王振冤死,鑑繼下獄,中外莫敢言事者數年。至景帝時,言路始開,爭發憤上書。有何觀者,復以言得罪去。 觀以善書為中書舍人。景泰二年劾尚書王直輩正統時阿附權奸,不宜在左右。中貴見權奸語,以為侵己,激帝怒,下科道參議。吏科毛玉主奏稿,力詆觀,林聰、葉盛持之,乃刪削奏上。會御史疏亦上,中有「觀考滿不遷,私憾吏部」語。帝怒,下觀詔獄,杖之,謫九溪衞經歷。 鍾同,字世京,吉安永豐人。父復,宣德中進士及第。歷官修撰,與劉球善。球上封事,約與俱,復妻勸止之。球詣復邸,邀偕行。復已他往,妻從屏間詈曰:「汝自上疏,何累他人為!」球出歎曰:「彼乃謀及婦人。」遂獨上奏,竟死。居無何,復亦病死。妻深悔之,每哭輒曰:「早知爾,曷若與劉君偕死。」同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父志。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歎曰:「死不入此,非夫也。」 景泰二年舉進士,明年授御史。懷獻太子既薨,中外望復沂王於東宮。同與郎中章綸早朝,語及沂王,皆泣下,因與約疏請復儲。五年五月,同因上疏論時政,遂及復儲事,其略曰: 近得賊諜,言也先使偵京師及臨清虛實,期初秋大舉深入,直下河南。臣聞之不勝寒心,而廟堂大臣皆恬不介意。昔秦伐趙,諸侯自若,孔子順獨憂之,人皆以為狂。臣今者之言,何以異此。臣草茅時,聞寺人搆惡,戕戮直臣劉球,遂致廷臣箝口。假使當時犯顏有人,必能諫止上皇之行,何至有蒙塵之禍。 陛下赫然中興,鋤奸黨,旌忠直,命六師禦敵於郊,不戰而三軍之氣自倍。臣謂陛下方且鞭撻四裔,坐致太平,奈何邊氛甫息,瘡痍未復,而侈心遽生,失天下望。伏願取鑒前車,厚自奮厲。毋徇貨色,毋甘嬉遊。親庶政以總威權,敦倫理以厚風俗,辨邪正以專委任,嚴賞罰以彰善惡,崇風憲以正紀綱。去浮費,罷冗員,禁僧道之蠹民,擇賢將以訓士。然後親率羣臣,謝過郊廟,如成湯之六事自責,唐太宗之十漸即改,庶幾天意可回,國勢可振。 又言: 父有天下,固當傳之於子。乃者太子薨逝,足知天命有在。臣竊以為上皇之子,即陛下之子。沂王天資厚重,足令宗社有託。伏望擴天地之量,敦友于之仁,蠲吉具儀,建復儲位,實祖宗無疆之休。 又言: 陛下命將帥各陳方略,經旬踰時,互相委責。及石亨、柳溥有言,又不過庸人孺子之計。平時尚爾,一旦有急,將何策制之?夫禦敵之方,莫先用賢。陛下求賢若渴,而大臣之排抑尤甚,所舉者率多親舊富厚之家。即長材屈抑,孰肯為言。朝臣欺謾若此,臣所以撫膺流涕,為今日妨賢病國者醜也。疏入,帝不懌,下廷臣集議。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因引罪求罷。帝慰留之。越數日,章綸亦疏言復儲事,遂並下詔獄。明年八月,大理少卿廖莊亦以言沂王事予杖。左右言事由同倡,帝乃封巨梃就獄中杖之,同竟死。時年三十二。 同之上疏也,策馬出,馬伏地不肯起。同叱曰:「吾不畏死,爾奚為者?」馬猶盤辟再四,乃行。同死,馬長號數聲亦死。 英宗復位,贈同大理左寺丞,錄其子啟為國子生,尋授咸寧知縣。啟請父遺骸歸葬,詔給舟車路費。成化中,授次子越通政知事,給同妻羅氏月廩。尋賜同諡恭愍,從祀忠節祠,與球聯位,竟如同初志。 方同下獄時,有禮部郎孟玘者,亦疏言復儲事。帝不罪。而進士楊集上書于謙曰:「奸人黃玘獻議易儲,不過為逃死計耳,公等遽成之。公國家柱石,獨不思所以善後乎?今同等又下獄矣,脫諸人死杖下,而公等坐享崇高,如清議何!」謙以書示王文。文曰:「書生不知忌諱,要為有膽,當進一官處之。」乃以集知安州。玘,閩人;集,常熟人也。 章綸,字大經,樂清人。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 景泰初,召為儀制郎中。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嘗上太平十六策,反覆萬餘言。也先既議和,請力圖修攘以待其變。中官興安請帝建大隆福寺成,將臨幸,綸具疏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楊浩除官未行,亦上章諫。帝即罷幸。浩後累官副都御史,巡撫延綏。綸又因災異請求致變之由,語頗切至。 五年五月,鍾同上奏請復儲。越二日,綸亦抗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其大者謂:「內官不可干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凡陰盛之屬,請悉禁罷。」又言:「孝弟者,百行之本。願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后,修問安視膳之儀。上皇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親受冊封,是上皇之臣也。陛下與上皇,雖殊形體,實同一人。伏讀奉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望陛下允蹈斯言,或朔望,或節旦,率羣臣朝見延和門,以展友于之情,實天下之至願也。更請復汪后於中宮,正天下之母儀;還沂王之儲位,定天下之大本。如此則和氣充溢,災沴自弭。」疏入,帝大怒。時日已暝,宮門閉。乃傳旨自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鍾同下詔獄。榜掠慘酷,逼引主使及交通南宮狀。瀕死,無一語。會大風揚沙,晝晦,獄得稍緩,令錮之。明年杖廖莊闕下,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同各百。同竟死,綸長繫如故。 英宗復位,郭登言綸與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皆直言忤時,宜加旌擢。帝乃立釋綸。命內侍檢前疏,不得。內侍從旁誦數語,帝嗟歎再三,擢禮部右侍郎。 綸既以大節為帝所重,而性亢直,不能諧俗。石亨貴倖招公卿飲,綸辭不往,又數與尚書楊善論事不合。亨、善共短綸,乃調南京禮部,就改吏部。 憲宗即位,有司以遺詔請大婚。綸言:「山陵尚新,元朔未改,百日從吉,必寧自安。陛下踐阼之初,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原於此。乞俟來春舉行。」議雖不從,天下咸重其言。 成化元年,兩淮饑,奏救荒四事。皆報可。四年秋,子玄應以冒籍舉京闈。給事中朱清、御史楊智等因劾綸,命侍郎葉盛勘之。明年,綸及僉都御史高明考察庶官,兩人議不協。疏既上,綸復獨奏給事中王讓不赴考察,且言明剛愎自用,己言多不見從,乞與明俱罷。章並下盛等。於是讓及下考諸臣連章劾綸。綸亦屢疏求罷。帝不聽。既而盛等勘上玄應實冒籍。帝宥綸,而所奏他事,亦悉不問。未幾,復轉禮部。溫州知府范奎被論調官。綸言:「溫州臣鄉郡,奎大得民心。解官之日,士民三萬人哭泣攀轅,留十八日乃得去。請還之以慰民望。」章下所司,竟報寢。 綸性戇,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為侍郎二十年,不得遷,請老去。久之卒。居數年,其妻張氏上其奏稿,且乞恩。帝嘉歎,贈南京禮部尚書,諡恭毅,官一子鴻臚典簿。 玄應後舉進士,為南京給事中。偕同官論陳鉞罪,忤旨停俸。孝宗嗣位,上治本五事。仕終廣東布政使。 廖莊,字安止,吉水人。宣德五年進士。八年改庶吉士,與知縣孔友諒等七人歷事六科。 英宗初,授刑科給事中。正統二年,御史元亮請如詔書蠲邊軍侵沒糧餉,不允。按察使龔鐩亦請如詔書宥盜犯之未獲者,法司亦寢不行。莊以詔書當信,上章爭之。五年詔京官出修荒政,兼徵民逋。莊慮使者督趣困民,請寬災傷州縣,俟秋成,從之。振荒陝西,全活甚衆。還奏寬卹九事,多議行。楊士奇家人犯法,偕同官論列。或曰:「獨不為楊公地乎?」曰:「正所以為楊公也。」八年命與御史張驥同署大理寺事。踰月,授左寺丞。 十一年遷南京大理少卿。踰二年,奸人陳玞者,與所親賈福爭襲指揮職。南京刑部侍郎齊韶納玞賄,欲奪福官與之,為莊所駁。韶捶福至死,被逮,玞亦誣莊,俱徵下詔獄。會韶他罪並發,棄市,莊乃得釋。 景泰五年七月上疏曰:「臣曩在朝,見上皇遣使冊封陛下,每遇慶節,必令羣臣朝謁東廡,恩禮隆洽,羣臣皆感歎,謂上皇兄弟友愛如此。今陛下奉天下以事上皇,願時時朝見南宮,或講明家法,或商略治道,歲時令節,俾羣臣朝見,以慰上皇之心,則祖宗在天之神安,天地之心亦安矣。太子者,天下之本。上皇之子,陛下之猶子也。宜令親儒臣,習書策,以待皇嗣之生,使天下臣民曉然知陛下有公天下之心,豈不美歟?蓋天下者,太祖、太宗之天下。仁宗、宣宗繼體守成者,此天下也。上皇北征,亦為此天下也。今陛下撫而有之,宜念祖宗創業之艱難,思所以係屬天下之人心,即弭災召祥之道莫過於此。」疏入,不報。明年,莊以母喪,赴京關給勘合,詣東角門朝見。帝憶莊前疏,命廷杖八十,謫定羌驛丞。 天順初,召還。時母喪未終,復遭父喪,特予祭葬,命起復,仍官南京。天順五年就擢禮部右侍郎,改刑部。成化初,召為刑部左侍郎。逾年卒。贈尚書,諡恭敏。 莊性剛,喜面折人過,而實坦懷無芥蔕。不屑細謹,好存謝賓客為歡狎。既官法司,或勸稍屏謝往來,遠嫌疑。莊笑曰:「昔人有言『臣門如市,臣心如水』,吾無媿吾心而已。」卒之日,無以為斂,衆裒錢助其喪。 初,景帝時,英宗在南宮,左右為離間。及懷憲太子薨,羣小恐沂王復立,讒搆愈甚。故鍾同、章綸與莊相繼力言,皆得罪,然帝頗感悟。六年七月辛巳,刑科給事中徐正請間言事。亟召入,乃言:「上皇臨御歲久,沂王嘗位儲副,天下臣民仰戴。宜遷置所封之地,以絕人望。別選親王子育之宮中。」帝驚愕,大怒,立叱出之,欲正其罪。慮駭衆,乃命謫遠任,而帝怒未解。已,復得其淫穢事,謫戍鐵嶺衞。蓋帝雖怒同等所言過激,而小人之言亦未遽聽也。迨英宗復辟,于謙、王文以謀立外藩,誅死,其事遂不白云。 倪敬,字汝敬,無錫人。正統十三年進士。擢御史。景泰初,畿輔饑,命出視。請蠲田租,戶部持不可。再疏爭,竟得請。巡按山西。時有入粟補官令,敬奏罷之。戍將侵餉者,悉按治,豪猾斂迹。再按福建。時議將復銀冶,敬未行,抗疏論,得寢。既至,奏罷諸司器物濫取於民者。鎮守內臣戴細保貪橫,敬列其罪以聞。帝召細保還,命敬捕治其黨,吏民相慶。代還,留家四月,逮治,尋復職。 六年七月,以時多災異,偕同官吳江盛昹、江陰杜宥、蕪湖黃讓、安福羅俊、固始汪清上言:「府庫之財,不宜無故而予;遊觀之事,不宜非時而行。曩以齋僧,屢出帑金易米,不知櫛風沐雨之邊卒,趨事急公之貧民,又何以濟之?近聞造龍舟,作燕室,營繕日增,嬉遊不少,非所以養聖躬也。章綸、鍾同直言見忤,幽錮踰年,非所以昭聖德也。願罷桑門之供,輟宴佚之娛,止興作之役,寬直臣之囚。」帝得疏不懌,下之禮部。部臣稱其忠愛。帝報聞,然意終不釋。未幾,詔都御史蕭維禎考察其屬,諭令去之。御史罷黜者十六人,而敬等預焉;皆謫為典史,敬得廣西宜山。英宗復辟,詔皆授知縣,乃以敬知祥符。安遠侯柳溥器敬,西征,請以自隨,改都督府都事。踰年師還卒。士類惜之。 盛昹等五人,皆進士。昹雋爽負氣。嘗按廣東,劾巡撫侍郎揭稽不職,稽坐左遷。昹後為羅江知縣,擢叙州知府,並有禦寇功。杜宥為英德知縣。鄰境多寇,創立縣城。嘗被圍糧盡,宥死守不下。夜縋死士焚其營,賊始驚潰。移韶州通判,謝病歸。黃讓知安岳,遷中府都事。以撻錦衣衞隸,為門達所譖,戍廣西。赦還,復冠帶。貧甚,課耕自給。羅俊嘗巡按四川,有廉聲。仕終南雄知府。 楊瑄,字廷獻,豐城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御史。剛直尚氣節。景帝不豫,廷臣請立東宮。帝不允。瑄與同官錢璡、樊英等約疏爭,會「奪門」事起,乃已。 天順初,印馬畿內。至河間,民訴曹吉祥、石亨奪其田。瑄以聞,並列二人怙寵專權狀。帝語大學士李賢、徐有貞曰:「真御史也。」遂遣官按覈,而命吏部識瑄名,將擢用。吉祥聞之懼,訴於帝,請罪之。不許。 未幾,亨西征還,適彗星見,十三道掌道御史張鵬、盛顒、周斌、費廣、張寬、王鑑、趙文博、彭烈、張奎、李人儀、邵銅、鄭冕、陶復及御史劉泰、魏翰、康驥將劾亨、吉祥諸違法事。先一日,給事中王鉉洩於亨。亨與吉祥泣訴帝,誣鵬等為已誅內官張永從子,結黨排陷,欲為永報讐。明日疏入,帝大怒,收鵬及瑄。御文華殿,悉召諸御史,擲彈章,俾自讀。斌且讀且對,神色自若。至冒功濫職,帝詰之曰:「彼帥將士迎駕,朝廷論功行賞,何云冒濫?」斌曰:「當時迎駕止數百人,光祿賜酒饌,名數具在。今超遷至數千人,非冒濫而何?」帝默然,竟下瑄、鵬及諸御史於獄。榜掠備至,詰主使者,瑄等無所引,乃坐都御史耿九疇、羅綺主謀,亦下獄。論瑄、鵬死,餘遣戍。 亨等復譖諸言官。帝諭吏部,給事、御史年踰三十者留之,餘悉調外。尚書王翺列上給事中何玘等十三人,御史吳禎等二十三人。詔以玘等為州判官,禎等為知縣。會大風震雷,拔木發屋,須臾大雨雹。亨、吉祥家大木俱折,二人亦懼。掌欽天監禮部侍郎湯序本亨黨,亦言上天示警,宜恤刑獄。於是帝感悟,戍瑄、鵬鐵嶺衞,餘貶知縣,泰、翰、驥三人復職,而玘、禎等亦得無調。瑄、鵬行半道,適承天門災,肆赦放還。或謂當詣亨、吉祥謝,二人卒不往,復謫戍南丹。 憲宗即位,並還故官。瑄尋遷浙江副使。按行海道,禁將校私縱戍卒。修捍海塘,築海鹽堤岸二千三百丈,民得奠居。為副使十餘年,政績卓然,進按察使。西湖水舊可溉諸縣田四十六萬頃,時堙塞過半,瑄請浚之。設防置牐,以利灌溉,功未就,卒。海鹽人祠祀之。 子源,字本清,幼習天文,授五官監候。正德元年,劉瑾等亂政,源上言:「自八月初,大角及心宿中星動搖不止。大角,天王之坐,心宿中星,天王正位也,俱宜安靜,今乃動搖。其占曰:『人主不安,國有憂。』意者陛下輕舉逸遊,弋獵無度,以致然也。又北斗第二第三第四星,明不如常。第二曰天璇,后妃之象。后妃不得其寵則不明,廣營宮室妄鑿山陵則不明。第三曰天機,不愛百姓,驟興征徭則不明。第四曰天權,號令不當則不明。伏願陛下祗畏天戒,安居深宮,絕嬉戲,禁遊畋,罷騎射,停工作,申嚴號令,毋輕出入,抑遠寵倖,裁節賜予,親元老大臣,日事講習,克修厥德,以弭災變。」疏下禮部,尚書張昇等稱源忠愛。報聞。 迨十月,霾霧時作,源言:「此衆邪之氣,陰冒於陽,臣欺其君,小人擅權,下將叛上。」引譬甚切。瑾怒,矯旨杖三十,釋之。又上言:「自正德二年來,占得火星入太微垣帝座前,或東或西,往來不一,乞收攬政柄,思患預防。」蓋專指瑾也。瑾大怒,召而叱之曰:「若何官,亦學為忠臣?」源厲聲曰:「官大小異,忠一也。」又矯旨杖六十,謫戍肅州。行至河陽驛,以創卒。其妻斬蘆荻覆之,葬驛後。 楊氏父子以忠諫名天下,為士論重。而源小臣抗節,尤人所難。天啟初,賜諡忠懷。 盛顒,字時望,無錫人。周斌,字國用,昌黎人。王鑑,太原人。趙文博,代州人。彭烈,峽江人。李人儀,隆昌人。邵銅,閩縣人。鄭冕,樂平人。皆進士,授御史。顒降束鹿知縣;斌,江陰;鑑,膚施;文博,淳化;烈,江浦;人儀,襄陽;銅,博羅;冕,衡山。並有善政。 束鹿徭役苦不均,顒為立九則法,繼者莫能易。母憂去。服除,民相率詣闕乞還。顒再任,益不用鞭扑。訟者,諭之,輒叩頭不復辯。鄰邑訟不決,亦皆赴訴,片言折之,各心厭去。郊外有隙地,爭來築室居之,遂成市,號為「清官店」。 斌在江陰,有惠政。民歌曰:「旱為災,周公禱之甘露來;水為患,周公禱之陰雨散。」天順七年,先以薦擢開封知府。而顒等至憲宗嗣位,所司以治行聞。帝曰:「諸臣直諫為權倖所排,又能稱職,其悉予郡。」於是擢顒知邵武;鑑,延安;文博,衞輝;烈,河南;人儀,荊州;銅,溫州;冕,衡州。顒復以任治劇,調延平。巡按御史上顒政績,陝西、湖廣守臣亦上鑑、人儀居縣時治行,皆特賜封誥。 顒累遷陝西左布政使。時三邊多警,歲復洊饑。顒經畫餽餉無缺,軍民悉安。成化十七年召為刑部右侍郎。居二年,山東旱饑,盜起,改顒左副都御史往巡撫。顒至露禱,大雨霑溉,稿禾復蘇。舉救荒之政,既振,餘粟尚百餘萬石。又推行九則法於諸府,黜暴除苛,民甚德之。居三年,以老致仕。弘治中卒。 斌,歷廣東右布政使。初去江陰,民立生祠。及自開封遷去,民亦涕泣追送焉。鑑,初為御史,嘗於左順門面斥中官非禮。中官怒甚,因考察屬都御史蕭維禎去之,維禎不可而止。文博,終巡撫河南右副都御史。烈,廣東左布政使。費廣等無考。 贊曰:直言敢諫之士,激於事變,奮不顧身,獲罪固其所甘心耳。然觀尹昌隆死於呂震;耿通陷於高煦;劉球之斃,陳鑑之繫,由於王振;楊瑄之戍,厄於石亨、曹吉祥;乃至戴綸諫遊獵,陳祚請勤學,鍾同、章綸、廖莊倡復儲,倪敬等直言時事,皆用賈禍。忠臣之志抑而不伸,亦可悲夫。 李時勉 陳敬宗 劉鉉薩琦 邢讓李紹 林瀚子庭〈木昂〉 庭機 孫燫 烴 謝鐸 魯鐸趙永 李時勉,名懋,以字行,安福人。成童時,冬寒以衾裹足納桶中,誦讀不已。中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進學文淵閣,與修太祖實錄。授刑部主事,復與重修實錄。書成,改翰林侍讀。 性剛鯁,慨然以天下為己任。十九年,三殿災,詔求直言。條上時務十五事。成祖決計都北京,時方招徠遠人。而時勉言營建之非,及遠國入貢人不宜使羣居輦下,忤帝意。已,觀其他說,多中時病,抵之地,復取視者再,卒多施行。尋被讒下獄。歲餘得釋,楊榮薦復職。 洪熙元年復上疏言事。仁宗怒甚,召至便殿,對不屈。命武士撲以金瓜,脅折者三,曳出幾死。明日,改交阯道御史,命日慮一囚,言一事。章三上,乃下錦衣衞獄。時勉於錦衣千戶某有恩,千戶適涖獄,密召醫,療以海外血竭,得不死。仁宗大漸,謂夏原吉曰:「時勉廷辱我。」言已,勃然怒,原吉慰解之,其夕,帝崩。 宣宗即位已踰年,或言時勉得罪先帝狀。帝震怒,命使者:「縛以來,朕親鞫,必殺之。」已,又令王指揮即縛斬西市,毋入見。王指揮出端西旁門,而前使者已縛時勉從端東旁門入,不相值。帝遙見罵曰:「爾小臣敢觸先帝!疏何語?趣言之。」時勉叩頭曰:「臣言諒闇中不宜近妃嬪,皇太子不宜遠左右。」帝聞言,色稍霽。徐數至六事止。帝令盡陳之。對曰:「臣惶懼不能悉記。」帝意益解,曰:「是第難言耳,草安在?」對曰:「焚之矣。」帝乃太息,稱時勉忠,立赦之,復官侍讀。比王指揮詣獄還,則時勉已襲冠帶立階前矣。 宣德五年修成祖實錄成,遷侍讀學士。帝幸史館,撒金錢賜諸學士。皆俛取,時勉獨正立。帝乃出餘錢賜之。正統三年以宣宗實錄成,進學士,掌院事兼經筵官。六年代貝泰為祭酒。八年乞致仕,不允。 初,時勉請改建國學。帝命王振往視,時勉待振無加禮。振銜之,廉其短,無所得。時勉嘗芟彝倫堂樹旁枝,振遂言時勉擅伐官樹入家。取中旨,與司業趙琬、掌饌金鑑並枷國子監前。官校至,時勉方坐東堂閱課士卷,徐呼諸生品第高下,顧僚屬定甲乙,揭榜乃行。方盛暑,枷三日不解。監生李貴等千餘人詣闕乞貸。有石大用者,上章願以身代。諸生圜集朝門,呼聲徹殿庭。振聞諸生不平,恐激變。及通政司奏大用章,振內慚。助教李繼請解於會昌侯孫忠。忠,皇太后父也。忠生日,太后使人賜忠家。忠附奏太后,太后為言之帝。帝初不知也,立釋之。繼不拘檢柙,時勉嘗規切之。繼不能盡用,然心感時勉言,至是竟得其助。大用,豐潤人。樸魯,初不為六館所知,及是名動京師。明年中鄉試,官至戶部主事。 九年,帝視學。時勉進講尚書,辭旨清朗。帝悅,賜予有加。連疏乞致仕,不允。十二年春乃得請。朝臣及國子生餞都門外者幾三千人,或遠送至登舟,候舟發乃去。 英宗北狩,時勉日夜悲慟。遣其孫驥詣闕上書,請選將練兵,親君子,遠小人,褒表忠節,迎還車駕,復讐雪恥。景泰元年得旨褒答,而時勉卒矣,年七十七。諡文毅。成化五年,以其孫顒請,改諡忠文,贈禮部侍郎。 時勉為祭酒六年,列格、致、誠、正四號,訓勵甚切。崇廉恥,抑奔競,別賢否,示勸懲。諸生貧不能婚葬者,節省餐錢為贍給。督令讀書,燈火達旦,吟誦聲不絕,人才盛於昔時。 始,太祖以宋訥為祭酒,最有名。其後寧化張顯宗申明學規,人比之訥。而胡儼當成祖之世,尤稱人師。然以直節重望為士類所依歸者,莫如時勉。英國公張輔暨諸侯伯奏,願偕詣國子監聽講。帝命以三月三日往。時勉升師席,諸生以次立,講五經各一章。畢事,設酒饌,諸侯伯讓曰:「受教之地,當就諸生列坐。」惟輔與抗禮。諸生歌鹿鳴之詩,賓主雍雍,盡暮散去,人稱為太平盛事。 陳敬宗,字光世,慈谿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進學文淵閣,與修永樂大典。書成,授刑部主事。又與修五經四書大全,再修太祖實錄,授翰林侍講。內艱歸。 宣德元年起修兩朝實錄。明年轉南京國子監司業。帝諭之曰:「侍講,清華之選;司業,師儒之席。位雖不崇,任則重矣。」九年,秩滿,遷祭酒。正統三年上書言:「舊制,諸生以在監久近,送諸司歷事。比來,有因事予告者,遷延累歲,至撥送之期始赴,實長奸惰,請以肄業多寡為次第。又近有願就雜職之例,士風卑陋,誠非細故,請加禁止。」從之。 敬宗美鬚髯,容儀端整,步履有定則,力以師道自任。立教條,革陋習。六館士千餘人,每升堂聽講,設饌會食,整肅如朝廷。稍失容,即令待罪堂下。僚屬憚其嚴,誣以他事,訟之法司。周忱與敬宗善,曰:「盍具疏自理。」為屬草,辭稍遷就。敬宗驚曰:「得無誑君耶?」不果上,事亦竟白。 滿考,入京師,王振欲見之,令忱道意。敬宗曰:「吾為諸生師表,而私謁中貴,何以對諸生?」振知不可屈,乃貽之文錦羊酒,求書程子四箴,冀其來謝。敬宗書訖,署名而已。返其幣,終不往見。王直為吏部尚書,從容謂曰:「先生官司成久,將薦公為司寇。」敬宗曰:「公知我者,今與天下英才終日論議,顧不樂耶?」 性善飲酒,至數斗不亂。襄城伯李隆守備南京,每留飲,聲伎滿左右。竟日舉杯,未嘗一盼。其嚴重如此。 十二年冬乞休,不允。景泰元年九月與尚書魏驥同引年致仕。家居不輕出。有被其容接者,莫不興起。天順三年五月卒,年八十三。後贈禮部侍郎,諡文定。 初,敬宗與李時勉同在翰林,袁忠徹嘗相之,曳二人並列曰:「二公他日功名相埒。」敬宗儀觀魁梧,時勉貌稍寢,後二人同時為兩京祭酒。時勉平恕得士,敬宗方嚴。終明世稱賢祭酒者,曰南陳北李。 劉鉉,字宗器,長洲人。生彌月而孤。及長,刲股療母疾。母卒,哀毀,以孝聞。永樂中,用善書徵入翰林。舉順天鄉試,授中書舍人。宣德時,預修成祖、仁宗實錄,遷兵部主事,仍供事內廷。正統中,再修宣宗實錄,進侍講。以學士曹鼐等薦,與修撰王振教習庶吉士。 景帝立,進侍講學士,直經筵。三年,以高穀薦,遷國子祭酒。時以國計不足,放遣諸生,不願歸者停其月廩。鉉言:「養才,國家急務。今倉廩尚盈,奈何靳此?」遂得復給。又令甄別六館生,年老貌寢、學藝疎淺者,斥為民。鉉言:「諸生荷教澤久,豈無片長。況離親戚,棄墳墓,艱苦備至,一旦被斥,非朝廷育才意。乞揀年貌衰而有學者,量授之官。」帝可其奏。尋以母喪歸。服闋,赴都,陳詢已為祭酒。帝重鉉,命與詢並任。天順初,改少詹事,侍東宮講讀。明年十月卒。帝及太子皆賜祭,賻贈有加。憲宗立,贈禮部侍郎,諡文恭。 鉉性介特,言行不苟。教庶吉士及課國子生,規條嚴整,讀書至老彌篤。仲子瀚以進士使南方。瀕行,閱其衣篋。比還,篋如故,乃喜曰:「無玷吾門矣。」瀚官終副使,能守父訓。 薩琦,字廷珪,其先西域人,後著籍閩縣。舉宣德五年進士。歷官禮部侍郎兼少詹事。天順元年卒。琦有文德,狷潔不苟合。名行與鉉相頡頏云。 邢讓,字遜之,襄陵人。年十八,舉於鄉,入國子監。為李時勉所器,與劉珝齊名。登正統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 景泰元年,李實自瓦剌還,請再遣使迎上皇。景帝不許。讓疏曰:「上皇於陛下有君之義,有兄之恩,安得而不迎?且令寇假大義以問我,其何辭以應。若從羣臣請,仍命實齎敕以往,且述迎復之指,雖上皇還否未可必,而陛下恩義之篤昭然於天下。萬一迎而不許,則我得責直於彼,以興問罪之師,不亦善乎。」疏入,帝委曲諭解之。天順末,父憂歸。未終喪,起修英宗實錄,進修撰。 成化二年超遷國子祭酒。慈懿太后崩,議祔廟禮,讓率僚屬疏諫。兩京國學教官,例不得遷擢,讓等以為言,由科目者,滿考得銓叙。讓在太學,亦力以師道自任,修辟雍通志,督諸生誦小學及諸經。痛懲謁告之弊,時以此見稱,而謗者亦衆。為人負才狹中。意所輕重,輒形於詞色,名位相軋者多忌之。 五年擢禮部右侍郎。越二年,以在國子監用會饌錢事,與後祭酒陳鑑、司業張業、典籍王允等,俱得罪坐死。諸生訴闕下,請代。復詔廷臣雜治,卒坐死,贖為民。 鑑既得罪,吏部尚書姚夔請起致仕禮部侍郎李紹為祭酒。馳召之,而紹已卒。 紹字克述,安福人。宣德八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大學士楊士奇臥病,英宗遣使詢人才,士奇舉紹等五人以對。土木之敗,京師戒嚴,朝士多遣家南徙。紹曰:「主辱臣死,奚以家為?」卒不遣。累遷翰林學士。以李賢、王翱薦,擢禮部侍郎。成化二年以疾求解職。紹好學問,居官剛正有器局,能獎掖後進。其卒也,帝深惜之。 林瀚,字亨大,閩人。父元美,永樂末進士,撫州知府。瀚舉成化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再遷諭德,請急歸。 弘治初,召修憲宗實錄,充經筵講官。稍遷國子監祭酒,進禮部右侍郎,掌監事如故。典國學垂十年,饌銀歲以百數計,悉貯之官,以次營立署舍。師儒免僦居,由瀚始。歷吏部左、右侍郎。 十三年拜南京吏部尚書。以災異,率羣僚陳十二事。御史王獻臣自遼東逮下詔獄,儒士孫伯堅等夤緣為中書舍人。瀚疏爭,忤旨。乞罷,不許。已,奏請重根本:曰保固南京,曰佑啟皇儲,曰撫綏百姓,曰增進賢才。 正德元年四月,吏部尚書馬文升去位,言官丘俊、石介等薦瀚。帝用侍郎焦芳,乃改瀚南京兵部,參贊機務。命未至,瀚引疾乞休,因陳養正心、崇正道、務正學、親正人四事。優詔慰留。時災異數見,瀚及南京諸臣條時政十二事。語涉近倖,多格不行。 瀚素剛方,與守備中官不合,他內臣進貢道其地者,瀚每裁抑之,遂交譖於劉瑾。會劉健、謝遷罷政,瀚聞太息。言官戴銑等以留健、遷被徵,瀚獨贐送,瑾聞益恨。明年二月假銑等獄詞,謫瀚浙江參政。致仕。旋指為奸黨。瑾誅,復官,致仕。予月廩歲隸如故事。尋命有司歲時存問。瀚為人謙厚,而自守介然。卒年八十六。贈太子太保,諡文安。子九人,庭〈木昂〉、庭機最顯。 庭〈木昂〉,字利瞻,瀚次子也。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兵部主事。歷職方郎中。吏部尚書張綵欲改為御史,固謝之,乃以為蘇州知府。頻歲大水,疏請停織造,罷繁征,割關課備振。再上,始報可。遷雲南左參政。正德九年,以父老乞侍養。時子炫已成進士,官禮部主事,亦謁假歸。三世一堂,鄉人稱盛事。 嘉靖初,父憂,服闋,起官江西,歷湖廣左、右布政使。舉治行卓異,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歷工部右侍郎。應詔言郊壇大工,南城、西苑相繼興作,請以儉約先天下。又因災傷,乞撤還採木、燒造諸使。進左,拜尚書,加太子太保。時帝方大興土木功,庭〈木昂〉所規畫多稱意。會詔建沙河行宮,庭〈木昂〉議加天下田賦,為御史桑喬、給事中管見所劾。乞罷,歸卒。贈少保,諡康懿。炫終通政司參議。 庭機,字利仁,瀚季子也。嘉靖十四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遷司業,擢南京祭酒,累遷至工部尚書。穆宗立,調禮部,俱官陪京。時子燫已為祭酒,遂致仕歸。萬曆九年卒,年七十有六。贈太子太保,諡文僖。子燫、烴。燫,字貞恒,庭機長子。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景恭王就邸,命燫侍講讀。三遷國子祭酒。自燫祖瀚,父庭機,三世為祭酒,前此未有也。隆慶改元,擢禮部右侍郎,充日講官。寇犯邊,條上備邊七事。改吏部,調南京吏部,署禮部事。魏國公徐鵬舉廢長立幼,燫持不可。萬曆元年進工部尚書,改禮部,仍居南京。名位一與父庭機等。母喪去官。服闋,以庭機篤老侍養,家居七年,先父庭機卒。贈太子少保,諡文恪。明代三世為尚書,並得諡文,林氏一家而已。子世勤,性篤孝。芝生者三,枯篁復青。御史上其事,被旌。烴字貞燿,庭機次子也。嘉靖四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廣西副使。兄燫卒,請急歸養。久之,歷太僕少卿。因災異極陳礦稅之害,請釋逮繫諸臣。不報。終南京工部尚書致仕。林氏三世五尚書,皆內行修潔,為時所稱。 謝鐸,字鳴治,浙江太平人。天順末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預修英宗實錄。性介特,力學慕古,講求經世務。 成化九年校勘通鑑綱目,上言:「綱目一書,帝王龜鑑。陛下命重加考定,必將進講經筵,為致治資也。今天下有太平之形,無太平之實,因仍積習,廢實徇名。曰振綱紀,而小人無畏忌;曰勵風俗,而縉紳棄廉恥。飭官司,而汙暴益甚;恤軍民,而罷敝益極。減省有制,而興作每疲於奔命;蠲免有詔,而徵斂每困於追呼。考察非不舉,而倖門日開;簡練非不行,而私撓日衆。賞竭府庫之財,而有功者不勸;罰窮讞覆之案,而有罪者不懲。以至修省祈禱之命屢頒,水旱災傷之來不絕。禁垣被震,城門示災,不思竦動旋轉,以大答天人之望,是則誠可憂也。願陛下以古證今,兢兢業業,然後可長治久安,而載籍不為無用矣。帝不能從。 時塞上有警,條上備邊事宜,請養兵積粟,收復東勝、河套故疆。又言:「今之邊將,無異晚唐債帥。敗則士卒受其殃,捷則權豪蒙其賞。且剋侵軍餉,辦納月錢,三軍方怨憤填膺,孰肯為國效命者?」語皆切時弊。秩滿,進侍講,直經筵。遭兩喪,服除,以親不逮養,遂不起。 弘治初,言者交薦,以原官召修憲宗實錄。三年擢南京國子祭酒。上言六事,曰擇師儒,慎科貢,正祀典,廣載籍,復會饌,均撥歷。其正祀典,請進宋儒楊時而罷吳澄。禮部尚書傅瀚持之,乃進時而澄祀如故。 明年謝病去。家居將十年,薦者益衆。會國子缺祭酒,部議起之。帝素重鐸,擢禮部右侍郎,管祭酒事。屢辭,不許。時章懋為南祭酒,兩人皆人師,諸生交相慶。居五年,引疾歸。 鐸經術湛深,為文章有體要。兩為國子師,嚴課程,杜請謁,增號舍,修堂室,擴廟門,置公廨三十餘居其屬。諸生貧者周恤之,死者請官定制為之殮。家居好周恤族黨,自奉則布衣蔬食。正德五年卒。贈禮部尚書,諡文肅。 魯鐸,字振之,景陵人。弘治十五年會試第一。歷編修。閉門自守,不妄交人。武宗立,使安南,却其餽。 正德二年遷國子監司業。累擢南祭酒,尋改北。鐸屢典成均,教士切實為學,不專章句。士有假歸廢學者,訓飭之,悔過乃已。久之,謝病歸。 嘉靖初,以刑部尚書林俊薦,用孝宗朝謝鐸故事,起南祭酒。踰年,復請致仕。累徵不起,卒。諡文恪。 鐸以德望重於時。居鄉,有盜掠牛馬。或紿云「魯祭酒物也」,舍之去。大學士李東陽生日,鐸為司業,與祭酒趙永皆其門生也,相約以二帕為壽。比檢笥,亡有,徐曰:「鄉有饋乾魚者,盍以此往?」詢諸庖,食過半矣,以其餘詣東陽。東陽喜,為烹魚置酒,留二人飲,極歡乃去。 永,字爾錫,臨淮人。與鐸同年進士,亦官編修。復與鐸相繼為祭酒。尋遷南京禮部侍郎。大學士楊一清重其才,欲引以自助,乃為他語挑之。永正色曰:「可以纓冠污吾道乎?」遂請致仕去。人服其廉介。 贊曰:明太祖時,國學師儒,體貌優重。魏觀、宋訥為祭酒,造就人才,克舉其職。諸生銜命奉使,往往擢為大官,不專以科目進也。中葉以還,流品稍雜,撥歷亦為具文,成均師席,不過為儒臣序遷之地而已。李時勉、陳敬宗諸人,方廉清鯁,表範卓然,類而傳之,庶觀者有所法焉。 鄒緝鄭維桓 柯暹 弋謙黃驥 黃澤孔友諒 范濟 聊讓郭佑 胡仲倫 華敏 賈斌 左鼎練綱 曹凱許仕達 劉煒尚褫 單宇姚顯 楊浩 張昭賀煬 高瑤虎臣 鄒緝,字仲熙,吉水人。洪武中舉明經,授星子教諭。建文時入為國子助教。成祖即位,擢翰林侍講。立東宮,兼左中允,屢署國子監事。 永樂十九年,三殿災,詔求直言,緝上疏曰: 陛下肇建北京,焦勞聖慮,幾二十年。工大費繁,調度甚廣,冗官蠶食,耗費國儲。工作之夫,動以百萬,終歲供役,不得躬親田畝以事力作。猶且征求無藝,至伐桑棗以供薪,剝桑皮以為楮。加之官吏橫征,日甚一日。如前歲買辦顏料,本非土產,動科千百。民相率斂鈔,購之他所。大青一斤,價至萬六千貫。及進納,又多留難,往復展轉,當須二萬貫鈔,而不足供一柱之用。其後既遣官采之產所,而買辦猶未止。蓋緣工匠多派牟利,而不顧民艱至此。 夫京師天下根本。人民安則京師安,京師安則國本固而天下安。自營建以來,工匠小人假託威勢,驅迫移徙,號令方施,廬舍已壞。孤兒寡婦哭泣叫號,倉皇暴露,莫知所適。遷移甫定,又復驅令他徙,至有三四徙不得息者。及其既去,而所空之地,經月逾時,工猶未及。此陛下所不知,而人民疾怨者也。 貪官污吏,徧布內外,剝削及於骨髓。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養活之計。虐取苛求,初無限量。有司承奉,惟恐不及。間有廉強自守、不事干媚者,輒肆讒毀,動得罪譴,無以自明。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貨賂,剝下媚上,有同交易。夫小民所積幾何,而內外上下誅求如此。 今山東、河南、山西、陝西水旱相仍,民至剝樹皮掘草根以食。老幼流移,顛踣道路,賣妻鬻子以求苟活。而京師聚集僧道萬餘人,日耗廩米百餘石,此奪民食以養無用也。 至報効軍士,朝廷厚與糧賜。及使就役,乃驕傲橫恣,閑遊往來。此皆姦詭之人,懼還原伍,假此規避,非真有報効之心也。 朝廷歲令天下織錦、鑄錢,遣內官買馬外蕃,所出常數千萬,而所取曾不能一二。馬至雖多,類皆駑下,責民牧養,騷擾殊甚。及至死傷,輒令賠補。馬戶貧困,更鬻妻子。此尤害之大者。 漠北降人,賜居室,盛供帳,意欲招其同類也。不知來者皆懷窺覘,非真遠慕王化,甘去鄉土。宜於來朝之後,遣歸本國,不必留為後日子孫患。 至宮觀禱祠之事,有國者所當深戒。古人有言,淫祀無福。況事無益以害有益,蠹財妄費者乎! 凡此數事,皆下失民心,上違天意。怨讟之興,實由於此。 夫奉天殿者,所以朝羣臣,發號令,古所謂明堂也,而災首及焉,非常之變也。非省躬責己,大布恩澤,改革政化,疏滌天下窮困之人,不能回上天譴怒。前有監生生員,以單丁告乞侍親,因而獲罪遣戍者,此實有虧治體。近者大赦,法司執滯常條,當赦者尚復拘繫。並乞重加湔洗,蠲除租賦,一切勿征,有司百官全其廩祿,拔簡賢才,申行薦舉,官吏貪贓蠹政者覈其罪而罷黜之。則人心歡悅,和氣可臻,所以保安宗社,為國家千萬年無窮之基,莫有大於此者矣。 且國家所恃以久長者,惟天命人心,而天命常視人心為去留。今天意如此,不宜勞民。當還都南京,奉謁陵廟,告以災變之故,保養聖躬休息於無為,毋聽小人之言,復有所興作,以誤陛下於後也。 書奏,不省。 時三殿初成,帝方以定都詔天下,忽罹火災,頗懼,下詔求直言。及言者多斥時政,帝不懌,而大臣復希旨詆言者。帝於是發怒,謂言事者謗訕,下詔嚴禁之,犯者不赦。侍讀李時勉、侍講羅汝敬俱下獄,御史鄭維桓、何忠、羅通、徐瑢,給事中柯暹俱左官交阯,惟緝與主事高公望、庶吉士楊復得無罪。是年冬,緝進右庶子兼侍講。明年九月卒於官。 緝博極羣書,居官勸慎,清操如寒士。子循,宣德中為翰林待詔,請贈父母。帝諭吏部曰:「曩皇祖征沙漠,朕守北京,緝在左右,陳說皆正道,良臣也,其予之。」 鄭維桓,慈谿人。永樂十三年進士。出知交阯南清州,卒。柯暹,池州建德人。由鄉舉出知交阯驩州。累官浙江、雲南按察使。 弋謙,代州人。永樂九年進士。除監察御史。出按江西,言事忤旨,貶峽山知縣。復坐事免歸。 仁宗在東宮,素知謙骨鯁。及嗣位,召為大理少卿。直陳時政,言官吏貪殘,政事多非洪武之舊,及有司誅求無藝。帝多採納。既復言五事,詞太激,帝乃不懌。尚書呂震、吳中,侍郎吳廷用,大理卿虞謙等因劾謙誣罔,都御史劉觀令衆御史合糾謙。帝召楊士奇等言之,士奇對曰:「謙不諳大體,然心感超擢恩,欲圖報耳。主聖則臣直,惟陛下優容之。」帝乃不罪謙。然每見謙,詞色甚厲。士奇從容言:「陛下詔求直言,謙言不當,觸怒。外廷悚惕,以言為戒。今四方朝覲之臣皆集闕下,見謙如此,將謂陛下不能容直言。」帝惕然曰:「此固朕不能容,亦呂震輩迎合以益朕過,自今當置之。」遂免謙朝參,令專視司事。 未幾,帝以言事者益少,復召士奇曰:「朕怒謙矯激過實耳,朝臣遂月餘無言。爾語諸臣,白朕心。」士奇曰:「臣空言不足信,乞親降璽書。」遂令就榻前書敕引過曰:「朕自即位以來,臣民上章以數百計,未嘗不欣然聽納。苟有不當,不加譴訶,羣臣所共知也。間者,大理少卿弋謙所言,多非實事,羣臣迎合朕意,交章奏其賣直,請置諸法。朕皆拒而不聽,但免謙朝參。而自是以來,言者益少。今自去冬無雪,春亦少雨,陰陽愆和,必有其咎,豈無可言。而為臣者,懷自全之計,退而默默,何以為忠。朕于謙一時不能含容,未嘗不自愧咎。爾羣臣勿以前事為戒,於國家利弊、政令未當者,直言勿諱。謙朝參如故。」時中官採木四川,貪橫。帝以謙清直,命往治之。擢謙副都御史,賜鈔以行,遂罷採木之役。 宣德初,交阯右布政戚遜以貪淫黜,命謙往代。王通棄交阯,謙亦論死。正統初,釋為民。土木之變,謙布衣走闕下,薦通及甯懋、阮遷等十三人,皆奇才可用。衆議以通副石亨,謙請專任通,事遂寢。廷臣以謙負重名,奏留之,亦不報。景泰二年復至京,疏薦通等,不納。罷歸,未幾卒。仁宗性寬大,容直言,謙以故得無罪,反責呂震等。而黃驥言西域事,帝亦誚震而行其言。 驥,全州人。洪武中,中鄉舉。為沙縣教諭。永樂時擢禮科給事中,常三使西域。仁宗初,上疏言:「西域貢使多商人假托,無賴小人投為從者,乘傳役人,運貢物至京師,賞賚優厚。番人慕利,貢無虛月,致民失業妨農。比其使還,多齎貨物,車運至百餘輛。丁男不足,役及婦女。所至辱驛官,鞭夫隸,無敢與較者。乞敕陝西行都司,惟哈密諸國王遣使入貢者,許令來京,止正副使得乘驛馬,陝人庶少甦。至西域所產,惟馬切邊需,應就給甘肅軍士。其碙砂、梧桐、鹻之類,皆無益國用,請一切勿受,則來者自稀,浮費益省。」帝以示尚書呂震,且讓之曰:「驥嘗奉使,悉西事。卿西人,顧不悉邪?驥言是,其即議行。」後遷右通政,與李琦、羅汝敬撫諭交阯,不辱命。使還,尋卒。 黃澤,閩縣人。永樂十年進士。擢河南左參政。南陽多流民,拊循使復業。嘗率丁役至北京,周恤備至。久之,調湖廣。仁宗即位,入覲,言時政,多見采。 宣宗立,下詔求言。澤上疏言正心、恤民、敬天、納諫、練兵、重農、止貢獻、明賞罰、遠嬖倖、汰冗官十事。其言遠嬖倖曰:「刑餘之人,其情幽陰,其慮險譎,大姦似忠,大詐似信,大巧似愚。一與之親,如飲醇酒,不知其醉;如噬甘腊,不知其毒。寵之甚易,遠之甚難。是以古者宦寺不使典兵干政,所以防患於未萌也。涓涓弗塞,將為江河。此輩宜一切疎遠,勿使用事。漢、唐已事,彰彰可監。」當成祖時,宦官稍稍用事,宣宗寖以親幸,澤於十事中此為尤切。帝雖嘉歎,不能用也。其後設內書堂,而中人多通書曉文義。宦寺之盛,自宣宗始。 宣德三年擢浙江布政使。復上言平陽、麗水等七縣銀冶宜罷,幷請盡罷諸坑冶,語甚切。帝歎息曰:「民困若此,朕何由知。遣官驗視,酌議以聞。」 澤在官有政績,然多暴怒。鹽運使丁鎡不避道,撻之,為所奏。巡按御史馬謹亦劾澤九載秩滿,自出行縣,斂白金三千兩償官物,且越境過家,遂逮下獄。正統六年黜為民。初,澤奏金華、台州戶口較洪武時耗減,而歲造弓箭如舊,乞減免。下部議得允,而澤已罷官踰月矣。 孔友諒,長洲人。永樂十六年進士。改庶吉士,出知雙流縣。宣宗初,上言六事: 一曰,守令親民之官,古者不拘資格,必得其人,不限歲月,使盡其力。今居職者多不知撫字之方,而廉幹得民心者,又遷調不常,差遣不一。或因小事連累,朝夕營治,往來道路,日不暇給。乞敕吏部,擇才望素優及久歷京官者任之。諭戒上司,毋擅差遣,假以歲月,責成治効。至遠缺佐貳,多經裁減,獨員居職,或遇事赴京,多委雜職署事,因循苟且,政令無常,民不知畏。今後路遠之缺,常留一正員任事,不得擅離,庶法有常守。 二曰,科舉所以求賢,必名實相副,非徒誇多而已。今秋闈取士動一二百人。弊既多端,僥倖過半。會試下第,十常八九。其登第者,實行或乖。請於開科之歲,詳核諸生行履。孝弟忠信、學業優贍者,乃許入試。庶浮薄不致濫收,而國家得真才之用。 三曰,祿以養廉,祿入過薄,則生事不給。國朝制祿之典,視前代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祿,其餘大小官自折鈔外,月不過米二石,不足食數人。仰事俯育,與道路往來,費安所取資。貪者放利行私,廉者終窶莫訴。請敕戶部勘實天下糧儲,以歲支之餘,量增官俸,仍令內外風憲官,採訪廉潔之吏,重加旌賞。則廉者知勸,貪者知戒。 四曰,古者賦役量土宜,驗丁口,不責所無,不盡所有。今自常賦外,復有和買、採辦諸事。自朝廷視之,不過令有司支官錢平買。而無賴之輩,關通吏胥,壟斷貨物,巧立辨驗、折耗之名,科取數倍,姦弊百端。乞盡停採買,減諸不急務,則國賦有常,民無科擾。 其二事言汰冗員,任風憲,言者多及之,不具載。 宣德八年命吏部擇外官有文學者六十八人試之,得友諒及進士胡端禎等七人,悉令辦事六科。居二年,皆授給事中,惟友諒未授官而卒。 范濟,元進士。洪武中,以文學舉為廣信知府,坐累謫戍興州。宣宗即位,濟年八十餘矣,詣闕言八事。 其一曰,楮幣之法,昉於漢、唐。元造元統交鈔,後又造中統鈔。久而物重鈔輕,公私俱敝,乃造至元鈔與中統鈔兼行,子母相權,新陳通用。又令民間以昏鈔赴平準庫,中統鈔五貫得換至元鈔一貫。又其法日造萬錠,共計官吏俸稍、內府供用若干,天下正稅雜課若干,斂發有方,周流不滯,以故久而通行。太祖皇帝造大明寶鈔,以鈔一貫當白金一兩,民歡趨之。迄今五十餘年,其法稍弊,亦由物重鈔輕所致。願陛下因時變通,重造寶鈔,一準洪武初制,使新舊兼行。取元時所造之數而增損之,審國家度支之數而權衡之,俾鈔少而物多,鈔重而物輕。嚴偽造之條,開倒換之法,推陳出新,無耗無阻,則鈔法流通,永永無弊。 其二曰,備邊之道,守險為要。若朔州、大同、開平、宣府、大寧,乃京師之藩垣,邊徼之門戶。土可耕,城可守。宜盛兵防禦,廣開屯田,修治城堡,謹烽火,明斥堠。毋貪小利,毋輕遠求,堅壁清野,使無所得。俟其憊而擊之,得利則止,毋窮追深入。此守邊大要也。 其三曰,兵不在多,在於堪戰。比者多發為事官吏人民充軍塞上,非白面書生,則老弱病廢。遇有征行,有力者得免,貧弱者備數。器械不完,糗糧不具。望風股栗,安能效死。今宜選其壯勇,勤加訓練,餘但令乘城擊柝,趨走牙門,庶幾各得其用。 其四曰,民病莫甚於勾軍。衞所差官至六七員,百戶差軍旗亦二三人,皆有力交結及畏避征調之徒,重賄得遣。既至州縣,擅作威福,迫脅里甲,恣為姦私。無丁之家,誅求不已;有丁之戶,詐稱死亡。託故留滯,久而不還。及還,則以所得財物,徧賄官吏,朦朧具覆。究其所取之丁,十不得一,欲軍無缺伍難矣。自今軍士有故,令各衞報都督府及兵部,府、部諜布政、按察司,令府州縣準籍貫姓名,勾取送衞,則差人騷擾之弊自絕。 其五曰,洪武中令軍士七分屯田,三分守城,最為善策。比者調度日繁,興造日廣,虛有屯種之名,田多荒蕪。兼養馬、採草、伐薪、燒炭,雜役旁午,兵力焉得不疲,農業焉得不廢。願敕邊將課卒墾荒,限以頃畝,官給牛種,稽其勤惰,明賞罰以示勸懲。則塞下田可盡墾,轉餉益紓,諸邊富實,計無便於此者。 其六曰,學校者,風化之源,人材所自出,貴明體適用,非徒較文藝而已也。洪武中妙選師儒,教養甚備,人材彬彬可觀。邇來士習委靡,立志不弘,執節不固。平居無剛方正大之氣,安望其立朝為名公卿哉!宜選良士為郡縣學官,擇民間子弟性行端謹者為生徒,訓以經史,勉以節行,俟其有成,貢於國學。磨礱砥礪,使其氣充志定,卓然成材,然後舉而用之,以任天下國家事無難矣。 其七曰,兵者凶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漢高祖解平城之圍,未聞蕭、曹勸以復讎;唐太宗禦突厥於便橋,未聞房、杜勸以報怨。古英君良相不欲疲民力以誇武功,計慮遠矣。洪武初年嘗赫然命將,欲清沙漠。既以餽運不繼,旋即頒師。遂撤東勝衞於大同,塞山西陽武谷口,選將練兵,扼險以待。內修政教,外嚴邊備,廣屯田,興學校,罪貪吏,徙頑民。不數年間,朶兒只巴獻女,伯顏帖木兒、乃兒不花等相繼擒獲,納哈出亦降,此專務內治,不勤遠略之明效也。伏望遠鑒漢、唐,近法太祖,毋以窮兵黷武為快,毋以犁庭掃穴為功。棄捐不毛之地,休養冠帶之民,俾竭力於田桑,盡心於庠序。邊塞絕傷痍之苦,閭里絕呻吟之聲,將無倖功,士無夭閼,遠人自服,荒外自歸,國祚靈長於萬年矣。 其八曰,官不在衆,在乎得人。國家承大亂後,因時損益,以府為州,以州為縣。繼又裁併小縣之糧不及俸者,量民數以設官。民多者縣設丞簿,少者知縣、典史而已。其時官無廢事,民不愁勞。今藩、臬二司及府州縣官,視洪武中再倍,政愈不理,民愈不寧,姦弊叢生,詐偽滋起。甚有官不能聽斷,吏不諳文移,乃容留書寫之人,在官影射,賄賂公行,獄訟淹滯,皆官冗吏濫所致也。望斷自宸衷,凡內外官吏,並依洪武中員額,冗濫者悉汰,則天工無曠,庶績咸熙,而天下大治矣。 奏上,命廷臣議之。尚書呂震以為文辭冗長,且事多已行,不足采。帝曰:「所言甚有學識,多契朕心,當察其素履以聞。」震乃言:「濟故元進士,曾守郡,坐事戍邊。」帝曰:「惜哉斯人,令久淹行伍,今猶足用。」震曰:「年老矣。」帝曰:「國家用人,正須老成,但不宜任以繁劇。」乃以濟為儒學訓導。 聊讓,蘭州人。肅府儀衞司餘丁也。好學有志尚,明習時務。景帝嗣位,懲王振蒙蔽,大闢言路,吏民皆得上書言事。景泰元年六月,讓詣闕陳數事,其略曰: 邇歲土木繁興,異端盛起,番僧絡驛,污吏縱橫,相臣不正其非,御史不劾其罪,上下蒙蔽,民生凋瘵。狡寇犯邊,上皇播越。陛下枕戈嘗膽之秋,可不拔賢舉能,一新政治乎?昔宗、岳為將,敵國不敢呼名;韓、范鎮邊,西賊聞之破膽。司馬光居相位,強鄰戒勿犯邊。今文武大臣之有威名德望者,宜使典樞要,且延訪智術才能之士,布滿朝廷,則也先必畏服,而上皇可指日還矣。 大臣,陽也;宦寺,陰也。君子,陽也;小人,陰也。近日食地震,陰盛陽微,謫見天地。望陛下總攬乾綱,抑宦寺使不得預政,遏小人俾不得居位,則陰陽順而天變弭矣。 天下治亂,在君心邪正。田獵是娛,宮室是侈,宦寺是狎,三者有一,足蠱君心。願陛下涵養克治,多接賢士大夫,少親宦官宮妾,自能革奢靡,戒遊佚,而心無不正矣。 堯立謗木,恐人不言,所以聖;秦除諡法,恐人議己,所以亡。陛下廣從諫之量,旌直言之臣,則國家利弊,閭閻休戚,臣下無所顧忌,而言無不盡矣。蘇子曰:「平居無犯顏敢諫之臣,則臨難必無仗節死義之士。」願陛下恒念是言而審察之。 書奏,帝頗嘉納之。後四年,讓登進士。官知縣卒。 景泰二年,監生郭佑亦上書言兵事,略曰:「逆寇犯順,上皇蒙塵,此千古非常之變,百世必報之讎也。今使臣之來,動以數千,務驕蹇責望於我,而我乃隱忍姑息,致賊勢日張,我氣日索,求和與和,求戰與戰,是和戰之權,不在我而在賊也。願陛下結人心,親賢良,以固國本;廣儲蓄,練將士,以壯國氣。正分定名,裁之以義。如桀驁侵軼,則提兵問罪。使大漠之南,不敢有匹馬闌入,乃可保百年無虞。不然西北力罷,東南財竭,不能一日安枕矣。昨以國用耗乏,謀國大臣欲紓一時之急,令民納粟者賜冠帶。今軍旅稍寧,行之如故。農工商販之徒,不較賢愚,惟財是授。驕親戚,誇鄉里,長非分之邪心。贓污吏罷退為民,欲掩閭黨之恥,納粟納草,冠帶而歸。前以冒貨去職,今以輸貨得官,何以禁貪殘,重名爵?況天下統一,藏富在民,未至大不得已,而舉措如此,是以空乏啟寇心也。」章下廷議,格不行。 又有胡仲倫者,雲南鹽課提舉司吏目也。緣事入都,會上皇北狩,也先欲妻以妹,上皇因遣廣寧伯劉安入言於帝,仲倫上疏爭之。言:「今日事不可屈者有七。降萬乘之尊,與諧婚媾,一也。敵假和議,使我無備,二也。必欲為姻,驕尊自大,三也。索金帛,使我坐困,四也。以送駕為名,乘機入犯,五也。逼上皇手詔,誘取邊城,六也。欲求山後之地,七也。稍從其一,大事去矣。曩上皇在位,王振專權,忠諫者死,鯁直者戍,君子見斥,小人驟遷,章奏多決中旨,黑白混淆,邪正倒置。閩、浙之寇方殷,瓦剌之釁大作。陛下宜親賢遠姦,信賞必罰,通上情,達下志,賣國之姦無所投隙,倉卒之變末由發機,朝廷自此尊,天下自此安矣。」帝嘉納焉。 又有華敏者,南京錦衣衞軍餘也。意氣慷慨,讀書通大義,憤王振亂國,與儕輩言輒裂眥怒詈。景泰三年九月上書曰:「近年以來,內官袁琦、唐受、喜寧、王振專權害政,致國事傾危。望陛下防微杜漸,總攬權綱,為子孫萬世法。不然恐禍稔蕭牆,曹節、侯覽之害,復見於今日。臣雖賤陋,不勝痛哭流涕。謹以虐軍害民十事,為陛下痛切言之。內官家積金銀珠玉,累室兼籯,從何而至?非內盜府藏,則外朘民膏。害一也。怙勢矜寵,占公侯邸舍,興作工役,勞擾軍民。害二也。家人外親,皆市井無籍之子,縱橫豪悍,任意作奸,納粟補官,貴賤淆雜。害三也。建造佛寺,耗費不貲,營一己之私,破萬家之產。害四也。廣置田莊,不入賦稅,寄戶郡縣,不受征徭,阡陌連亙,而民無立錐。害五也。家人中鹽,虛占引數,轉而售人,倍支鉅萬,壞國家法,豪奪商利。害六也。奏求塌房,邀接商旅,倚勢賒買,恃強不償,行賈坐敝,莫敢誰何。害七也。賣放軍匠,名為伴當,俾辦月錢,致內府監局營作乏人,工役煩重幷力不足。害八也。家人貿置物料,所司畏懼,以一科十,虧官損民。害九也。監作所至,非法酷刑,軍匠塗炭,不勝怨酷。害十也。」章下禮部,寢不行。 又有賈斌者,商河人,山西都司令史也。亦疏言宦官之害,引漢桓帝、唐文宗、宋徽欽為戒。且獻所輯忠義集四卷,採史傳所記直諫盡忠守節之士,而宦官恃寵蠹政,可為鑒戒者附焉,乞命工刊布。禮部以其言當,乞垂鑒納,不必刊行。帝報聞。 左鼎,字周器,永新人。正統七年進士。明年,都御史王文以御史多闕,請會吏部於進士選補。帝從之。尚書王直考鼎及白圭等十餘人,曉諳刑名,皆授御史。而鼎得南京。尋改北,巡按山西。 時英宗北狩,兵荒洊臻。請蠲太原諸府稅糧,停大同轉餉夫,以蘇其困。也先請和,抗言不可。尋以山東、河南饑,遣鼎巡視,民賴以安。律,官吏故勘平人致死者抵罪,時以給事中于泰言,悉得寬貰。鼎言:「小民無知,情貸可也。官吏深文巧詆,與故殺何異?法者,天下之公,不可意為輕重。」自是論如律。 景泰四年疏言:「瓦剌變作,將士無用,由軍政不立。謂必痛懲前弊,乃今又五年矣。貂蟬盈座,悉屬公侯;鞍馬塞途,莫非將帥。民財歲耗,國帑日虛。以天下之大,土地兵甲之衆,曾不能振揚威武,則軍政仍未立也。昔太祖定律令,至太宗,暫許有罪者贖,蓋權宜也。乃法吏拘牽,沿為成例,官吏受枉法財,悉得減贖。骫骳如此,復何顧憚哉。國初建官有常,近始因事增設。主事每司二人,今有增至十人者矣。御史六十人,今則百餘人矣。甚至一部有兩尚書,侍郎亦倍常額,都御史以數十計,此京官之冗也。外則增設撫民、管屯官。如河南參議,益二而為四,僉事益三而為七,此外官之冗也。天下布、按二司各十餘人,乃歲遣御史巡視,復遣大臣巡撫鎮守。夫今之巡撫鎮守,即曩之方面御史也。為方面御史,則合衆人之長而不足,為巡撫鎮守,則任一人之智而有餘,有是理邪?至御史遷轉太驟,當以六年為率。令其通達政事,然後可以治人。巡按所係尤重,毋使初任之員,漫然嘗試。其餘百執事,皆當慎擇而久任之。」帝頗嘉納。 未幾,復言:「國家承平數十年,公私之積未充。一遇軍興,抑配橫徵,鬻官市爵,率行衰世苟且之政,此司邦計者過也。臣請痛抑末技,嚴禁遊惰,斥異端使歸南畝,裁冗員以省虛糜,開屯田而實邊,料士伍而紓饟。寺觀營造,供佛飯僧,以及不急之工,無益之費,悉行停罷。專以務農重粟為本,而躬行節儉以先之,然後可阜民而裕國也。倘忽不加務,任掊克聚斂之臣行朝三暮四之術,民力已盡而征發無已,民財已竭而賦斂日增。苟紓目前之急,不恤意外之虞,臣竊懼焉。」章下戶部。尚書金濂請解職,帝不許。鼎言亦不盡行。 踰月,以災異,偕同官陳救弊恤民七事。末言:「大臣不乏奸回,宜黜罷其尤,用清政本。」帝善其言,下詔甄別,而大臣辭職並慰留。給事中林聰請明諭鼎等指實劾奏,鼎、聰等乃共論吏部尚書何文淵、刑部尚書俞士悅、工部侍郎張敏、通政使李錫不職狀。錫罷,文淵致仕。 鼎居官清勤,卓有聲譽。御史練綱以敢言名,而鼎尤善為章奏。京師語曰:「左鼎手,練綱口。」自公卿以下咸憚之。 鼎出為廣東右參政。會英宗復位,以郭登言,召為左僉都御史。踰年卒。 練綱,字從道,長洲人。祖則成,洪武時御史。綱舉鄉試,入國子監。歷事都察院。郕王監國,上中興八策。也先將入犯,復言:「和議不可就,南遷不可從,有持此議者,宜立誅。安危所倚,惟于謙、石亨當主中軍,而分遣大臣守九門,擇親王忠孝著聞者,令同守臣勤王。檄陝西守將調番兵入衞。」帝悉從之。 綱有才辨,急功名。都御史陳鎰、尚書俞士悅皆綱同里,念綱數陳時政有聲,且畏其口,遂薦之,授御史。 景泰改元,上時政五事。巡視兩淮鹽政。駙馬都尉趙輝侵利,劾奏之。三年冬,偕同官應詔陳八事,並允行。亡何,復偕同官上言:「吏部推選不公,任情高下,請置尚書何文淵、右侍郎項文曜於理。尚書王直、左侍郎俞山素行本端,為文曜等所罔,均宜按問。」帝雖不罪,終以綱等為直。明年命出贊延綏軍務,自陳名輕責重,乞授僉都御史。帝曰:「遷官可自求耶?」遂寢其命。 初,京師戒嚴,募四方民壯分營訓練,歲久多逃,或赴操不如期,廷議編之尺籍。綱等言:「召募之初,激以忠義,許事定罷遣。今展轉輪操,已孤所望,況其逃亡,實迫寒餒,豈可遽著軍籍。邊方多故,倘更召募,誰復應之?」詔即除前令。 五年巡按福建,與按察使楊珏互訐,俱下吏。謫珏黃州知府,綱邠州判官。久之卒。 曹凱,字宗元,益都人。正統十年進士。授刑科給事中。磊落多壯節。 英宗北征,諫甚力,且曰:「今日之勢,大異澶淵。彼文武忠勇,士馬勁悍。今中貴竊權,人心玩愒。此輩不惟以陛下為孤注,即懷、愍、徽、欽亦何暇恤?」帝不從,乘輿果陷。凱痛哭竟日,聲徹禁庭,與王竑共擊馬順至死。 景泰中,遷左。給事中林聰劾何文淵、周旋,詔宥之。凱上殿力諍,二人遂下吏。時令輸豆得補官,凱爭曰:「近例,輸豆四千石以上,授指揮。彼受祿十餘年,費已償矣,乃令之世襲,是以生民膏血養無功子孫,而彼取息長無窮也。有功者必相謂曰,吾以捐軀獲此,彼以輸豆亦獲此,是朝廷以我軀命等於荏菽,其誰不解體!乞自今惟令帶俸,不得任事傳襲,文職則止原籍帶俸。」帝以為然,命已授者如故,未授者悉如凱議。 福建巡按許仕達與侍郎薛希璉相訐,命凱往勘。用薦,擢浙江右參政。時諸衞武職役軍辦納月錢,至四千五百餘人,以凱言禁止。鎮守都督李信擅募民為軍,糜餉萬餘石,凱劾奏之。信雖獲宥,諸助信募軍者咸獲罪。在浙數年,聲甚著。 初,凱為給事,常劾武清侯石亨。亨得志,修前憾,謫凱衞經歷,卒。 許仕達,歙人。正統十年進士。擢御史。景泰元年四月上疏言災沴數見,請帝痛自修省。帝深納之。未幾,復請於經筵之餘,日延儒臣講論經史。帝亦優詔襃答。巡按福建,劾鎮守中官廖秀,下之獄。秀訐仕達,下鎮守侍郎薛希璉等廉問。會仕達亦劾希璉貪縱,乃命凱及御史王豪往勘。還奏,兩人互有虛實,而耆老數千人乞留仕達。給事中林聰,閩人也,亦為仕達言。乃命留任,且敕希璉勿搆郤。仕達厲風紀,執漳州知府馬嗣宗送京師。大理寺劾其擅執,帝以執贓吏不問。期滿當代,耆老詣闕請留,不許。未幾,即以為福建左參政。天順中,歷山東、貴州左、右布政使。 劉煒,字有融,慈谿人。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刑科給事中。副都御史周銓以私憾撻御史。諸御史范霖、楊永與尚褫等十人共劾銓,煒與同官盧祥等復劾之。銓下詔獄,亦訐霖、永及煒、祥等。王振素惡言官,盡逮下詔獄。霖、永坐絞,後減死。他御史或戍或謫。煒、祥事白留任,而銓已先瘐死。煒累進都給事中。 景泰四年,戶部以邊儲不足,奏令罷退官非贓罪者,輸米二十石,給之誥敕。煒等言:「考退之官,多有罷軟酷虐、荒溺酒色、廉恥不立者,非止贓罪已也。賜之誥敕,以何為辭。若但襃其納米,則是朝廷誥敕止直米二十石,何以示天下後世。此由尚書金濂不識大體,有此謬舉。」帝立為已之。山東歲歉,戶部以尚書沈翼習其地民瘼,請令往振。及往,初無方略。煒因劾翼,且言:「其地已有尚書薛希璉、少卿張固鎮撫,又有侍郎鄒幹、都御史王竑振濟,而復益之以翼,所謂『十羊九牧』。乞還翼南京戶部,而專以命希璉等。」從之。平江侯陳豫鎮臨清,事多違制。煒劾之,豫被責讓。 明年,都督黃〈王厷〉以易儲議得帝眷,奏求霸州、武清縣地。煒等抗章言:「〈王厷〉本蠻僚,遽蒙重任。怙寵妄干,乞地六七十里,豈盡無主者,請正其罪。」帝宥〈王厷〉,遣戶部主事黃岡、謝昹往勘。還奏,果民產。戶部再請罪〈王厷〉,帝卒宥焉。昹官至貴州巡撫,以清慎稱。 煒,天順初出為雲南參政,改廣東,分守惠、潮二府。潮有巨寇,招之不服,會兵進剿,誅其魁。改涖南韶。會大軍征兩廣,以勞瘁卒官。 尚褫,字景福,羅山人。正統四年進士。除行人。上書請毋囚繫大臣。擢南御史。以劾周銓下獄,與他御史皆謫驛丞,得雲南虛仁驛。景泰五年冬因災異上書陳數事,中言:「忠直之士,冒死陳言。執政者格以條例,輕則報罷,重則中傷,是言路雖開猶未開也。釋教盛行,誘煽聾俗,由掌邦禮者畏王振勢,度僧多至此,宜盡勒歸農。」章下禮部,尚書胡濙惡其刺己,悉格不行。量移豐城知縣,為邑豪誣搆繫獄,尋得釋。 成化初,大臣會薦,擢湖廣僉事。初有詔,荊、襄流民,許所在附籍。都御史項忠復遣還鄉,督甚急,多道死。褫憫之,陳牒巡撫吳琛請進止。琛以報忠,忠怒劾褫。中朝知其意在卹民,卒申令流民聽附籍,不願,乃遣還鄉。褫為僉事十年,所司上其治行,賜誥旌異。致仕卒。 單宇,字時泰,臨川人。正統四年進士。除嵊縣知縣。馭吏嚴。吏欲誣奏宇,宇以聞。坐不幷上吏奏,逮下獄。事白,調諸暨。 遭喪服除,待銓京師。適英宗北狩,宇憤中官監軍,諸將不得專進止,致喪師,疏請盡罷之,以重將權。景帝不納。 初,王振佞佛,請帝歲一度僧。其所修大興隆寺,日役萬人,糜帑數十萬,閎麗冠京都。英宗為賜號「第一叢林」,命僧大作佛事,躬自臨幸,以故釋教益熾。至是宇上書言:「前代人君尊奉佛氏,卒致禍亂。近男女出家累百千萬,不耕不織,蠶食民間。營搆寺宇,徧滿京邑,所費不可勝紀。請撤木石以建軍營,銷銅鐵以鑄兵仗,罷遣僧尼,歸之民俗,庶皇風清穆,異教不行。」疏入,為廷議所格。復知侯官。 而咸陽姚顯以鄉舉入國學,亦上言:「曩者修治大興隆寺,窮極壯麗,又奉僧楊某為上師,儀從侔王者。食膏粱,被組繡,藐萬乘若弟子。今上皇被留賊庭,乞令前赴瓦剌,化諭也先。誠能奉駕南還,庶見護國之力。不然,佛不足信彰彰矣。」 當景泰時,廷臣諫事佛者甚衆,帝卒不能從。而中官興安最用事,佞佛甚於振,請帝建大隆福寺,嚴壯與興隆並。四年三月,寺成,帝剋期臨幸。河東鹽運判官濟寧楊浩切諫,乃止。 宇好學有文名,三為縣,咸以慈惠聞。居侯官,久之卒。 顯後為齊東知縣,移武城,公廉剛正。用巡撫翁世資薦,擢太僕丞。浩初以鄉舉入國學,除官未行,遂抗疏,聲譽籍甚。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 張昭,不知何許人。天順初,為忠義前衞吏。英宗復辟甫數月,欲遣都指揮馬雲等使西洋,廷臣莫敢諫。昭聞之,上疏曰:「安內救民,國家之急務;慕外勤遠,朝廷之末策。漢光武閉關謝西域,唐太宗不受康國內附,皆深知本計者也。今畿輔、山東仍歲災歉,小民絕食逃竄,妻子衣不蔽體,被薦裹蓆,鬻子女無售者。家室不相完,轉死溝壑,未及埋瘞,已成市臠,此可為痛哭者也。望陛下用和番之費,益以府庫之財,急遣使振卹,庶饑民可救。」奏下公卿博議,言雲等已罷遣,宜籍記所市物俟命。帝命姑已之。 天順三年秋,建安老人賀煬亦上書論時事,言:「今銓授縣令,多年老監生。逮滿九載,年幾七十,苟且貪污。宜擇年富有才能者,其下僚及山林抱德士,亦當推舉。景泰朝,錄先賢顏、孟、程、朱子孫,授以翰林博士,俾之奉祀。然有官無祿,宜班給以昭崇儒之意。黃幹、劉爚、蔡沈、真德秀配祠朱子,亦景泰間從僉事呂昌之請,然未入祝辭,宜增補。預備義倉,本以振貧民,乃豪猾多冒支不償,致廩庾空虛。乞令出粟義民,各疏里內饑民,同有司散放。」 未幾,又言:「朝廷建學立師,將以陶鎔士類。而師儒鮮積學,草野小夫夤緣津要,初解兔園之冊,已厠鶚薦之羣。及受職泮林,猥瑣貪饕,要求百故,而授業解惑,莫措一詞。生徒亦往往玩愒歲月,佻達城闕,待次循資,濫升太學。侵尋老耋,倖博一官。但厪身家之謀,無復功名之念。及今不嚴甄選,人材日陋,士習日非矣。」帝善其言,下所司行之。 高瑤,字庭堅,閩縣人。由鄉舉為荊門州學訓導。成化三年五月抗疏陳十事。其一言:「正統己巳之變,先帝北狩,陛下方在東宮,宗社危如一髮。使非郕王繼統,國有長君,則禍亂何由平,鑾輿何由返。六七年間,海宇寧謐,元元樂業,厥功不細。迨先帝復辟,貪天功者遂加厚誣,使不得正其終,節惠隮祀,未稱典禮。望特敕禮官集議,追加廟號,盡親親之恩。」章下,廷議久不決。至十二月始奏:「追崇廟號,非臣下敢擅議,惟陛下裁決。」而左庶子黎淳力爭,謂不當復,且言:「瑤此言有死罪二:一誣先帝為不明,一陷陛下於不孝。臣以謂瑤此舉,非欲尊郕王,特為羣邪進用階,必有小人主之者。」帝曰:「景泰往過,朕未嘗介意,豈臣子所當言。淳為此奏,欲獻諂希恩耶?」議遂寢。然帝終感瑤言。久之,竟復郕王帝號。 瑤後知番禺縣,多異政。發中官韋眷通番事,沒其貲鉅萬於官。眷憾甚,誣奏於朝。瑤及布政使陳選俱被逮,士民泣送者塞道。瑤竟謫戍永州。釋還,卒。 黎淳,華容人。天順元年進士第一。官至南京禮部尚書,頗有名譽。其與瑤爭郕王廟號也,專欲阿憲宗意,至以昌邑、更始比景帝,為士論所薄。當成化時,言路大阻,給事、御史多獲譴。惟瑤以卑官建危議,卒無罪,時皆稱帝盛德云。 又有虎臣者,麟遊人。成化中貢入太學。上言天下士大夫過先聖廟,宜下輿馬。從之。省親歸,會陝西大饑,巡撫鄭時將請振,臣齎奏行,陳饑歉狀,詞激切,大獲振貸。已,上言:「臣鄉比歲災傷,人相食,由長吏貪殘,賦役失均。請敕有司審民戶,編三等以定科徭。」從之。孝宗踐阼,將建棕棚萬歲山,備登眺。臣抗疏切諫。祭酒費誾懼禍及,鋃鐺縶臣堂樹下。俄官校宣臣至左順門,傳旨慰諭曰:「若言是,棕棚已毀矣。」誾大慚,臣名遂聞都下。頃之,命授七品官,乃以為雲南〈石咢〉嘉知縣,卒官。 贊曰:明自太祖開基,廣闢言路。中外臣寮,建言不拘所職。草野微賤,奏章咸得上聞。沿及宣、英,流風未替。雖升平日久,堂陛深嚴,而逢掖布衣,刀筆掾史,抱關之冗吏,荷戈之戍卒,朝陳封事,夕達帝閽。採納者榮顯其身,報罷者亦不之罪。若仁宗之復弋謙朝參,引咎自責,即懸鞀設鐸,復何以加。以此為招,宜乎忼慨發憤之徒扼腕而談世務也。英、景之際,實錄所載,不可勝書。今掇其著者列於篇。迨憲宗季年,閹尹擅朝,事勢屢變,別自為卷,得有考焉。 陶成子魯 陳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葉禎 伍驥 毛吉 林錦 郭緒 姜昂子龍 陶成,字孔思,鬱林人。永樂中,舉於鄉,除交阯鳳山典史。尚書黃福知其賢,命署諒江府教授,交人化之。秩滿,遷山東按察司檢校,用薦擢大理評事。 正統中,以劉中敷薦,超擢浙江僉事。成有智略,遇事敢任。倭犯桃渚,成密布釘板海沙中。倭至,艤舟躍上,釘洞足背。倭畏之,遠去。秩滿,進副使。 處州賊葉宗留、陳鑑胡、陶得二等寇蘭谿,成擊斬數百人。進屯武義,立木城以守。誘賊黨為內應,前後斬首數百,生擒百餘人。又自抵賊巢,諭降者三千餘人。賊勢漸衰,惟得二尚在。久之,勢復熾,擁衆來犯。先遣其黨十餘輩偽為鄉民避賊者,以敝縕裹薪,闌入城。及成出戰,賊持薪縱火,焚木城。官軍驚潰,成與都指揮僉事崔源戰死。時景泰元年五月也。事聞,贈成左參政,錄其子魯為八品官。 魯,字自強,廕授新會丞。當是時,廣西瑤流劫高、廉、惠、肇諸府,破城殺吏無虛月。香山、順德間,土寇蜂起,新會無賴子羣聚應之。魯召父老語曰:「賊氣吞吾城,不早備且陷,若輩能率子弟捍禦乎?」皆曰「諾」。乃築堡砦,繕甲兵,練技勇,以孤城捍賊衝,建郭掘濠,布鐵蒺藜刺竹于外,城守大固。賊來犯,輒擊破之。天順七年,秩滿,巡撫葉盛上其績,就遷知縣。尋以破賊功,進廣州同知,仍知縣事。 成化二年從總督韓雍征大藤峽。雍在軍嚴重,獨於魯未嘗不虛己。用其策,輒有功。雍請擢魯為僉事,專治新會、陽江、陽春、瀧水、新興諸縣兵。其冬會參將王瑛破劇賊廖婆保等於欽、化二州,大獲,璽書嘉勞。明年,賊首黃公漢等猖獗,偕參將夏鑑等連破之思恩、潯州。未幾,賊陷石康,執知縣羅紳。復偕鑑追擊至六菊山,敗之。兩廣自韓雍去,罷總督不設,帥臣觀望相推諉,寇盜滋蔓。魯奏請重臣仍開府梧州,遂為永制。秩滿,課最,進副使。兵部尚書余子俊奏其撫輯勞,賚銀幣。 魯治兵久。賊剽兩粵,大者會剿,小者專征,所向奏捷。賊讐之次骨,劫其鬱林故居,焚誥命,發先塋,戕其族黨。魯聞大慟。詔徙籍廣東,補給封誥,慰勞有加,益奮志討賊。 二十年,以征荔浦瑤功,增俸一級。又九載,課最,進湖廣按察使,治兵兩廣如故。鬱林、陸川賊黃公定、胡公明等為亂,與參將歐磐分五路進討,大破之,毀賊巢一百三十。 弘治四年,總督秦紘遣平德慶瑤,進湖廣右布政使。魯言身居兩廣,而官以湖廣為名,於事體非便,乃改湖廣左布政使兼廣東按察副使,領嶺西道事。人稱之為「三廣公」。 十一年,總督鄧廷瓚請官其子,俾統魯所募健卒備征討。乃授其子荊民錦衣百戶。是年,魯卒。荊民復陳父功,遂進副千戶,世襲。 魯善撫士,多智計,謀定後戰。鑿池公署後,為亭其中,不置橋。夜則召部下計事。以版度一人,語畢,令退。如是凡數人,乃擇其長而參伍用之,故常得勝算而機不洩。羽書狎至,戎裝宿戒,聲色不動。審賊可乘,潛師出城,中夜合圍,曉輒奏凱。賊善偵,終不能得要領。歷官四十五年,始終不離兵事。大小數十戰,凡斬馘二萬一千四百有奇,奪還被掠及撫安復業者十三萬七千有奇,兩廣人倚之如長城。然魯將兵不專尚武,嘗言:「治寇賊,化之為先,不得已始殺之耳。」每平賊,率置縣建學以興教化。 魯初為丞,年纔弱冠,知縣王重勉之學。重故老儒,魯遂請執弟子禮。每晨,授經史講解而後視事。後重卒官,魯執喪如父禮,且資其二子。又敬事名儒陳獻章,獻章亦重之。宋陸秀夫、張世傑盡節崖山,未有廟祀,特為建祠,請祠額,賜名大忠。嘉靖初,魯歿三十載矣,新會人思其德,頌於朝,賜祠祀之。 陳敏,陝西華亭人。宣德時,為四川茂州知州。遭喪去官,所部諸長官司及番民百八十人詣闕奏言:「州僻處邊徼萬山中,與松潘、疊溪諸番鄰,歲被其患。自敏涖州,撫馭有方,民得安業。今以憂去職,軍民失所依。乞矜念遠方,還此良牧。」帝立報可。 正統中,九載滿,軍民復請留。進成都府同知,視茂州事。都司徐甫言,敏及指揮孫敬在職公勤,羣番信服。章下都御史王翺等覈實,進敏右參議,仍視州事。以監司秩涖州,前此未有也。 黑虎寨番掠近境,為官軍所獲。敏從其俗,與誓而遣之。既復出掠,為巡按御史陳員韜所劾。詔貰之。提督都御史寇深器其才,言敏往來撫卹番人,贊理軍政,乞別除知州,俾敏專戎務。吏部以敏涖茂久,別除恐未悉番情,猝難馴服,宜增設同知一人佐之。報可。敏既以參議治州,其體儷監司,遂劾按察使陳泰無故杖死番人。泰亦訐敏,帝不問,而泰下獄論罪。 景泰改元,參議滿九載,進右參政,視州事如前。涖州二十餘年,威信大行,番民胥悅。秩漸高,諸監司郡守反位其下,同事多忌之者。為按察使張淑所劾,罷去。 丁瑄,不知何許人。正統間為御史。初,福建多礦盜,命御史柳華捕之。華令村聚皆置望樓,編民為甲,擇其豪為長,得自置兵仗,督民巡徼。沙縣佃人鄧茂七素無賴,既為甲長,益以氣役屬鄉民。其俗佃人輸租外,例餽田主。茂七倡其黨令毋餽,而田主自往受粟。田主訴於縣,縣逮茂七。不赴。下巡檢追攝,茂七殺弓兵數人。上官聞,遣軍三百捕之。被殺傷幾盡,巡檢及知縣並遇害。茂七遂大剽略,偽稱剷平王,設官屬。黨數萬人,陷二十餘縣。都指揮范真、指揮彭璽等先後被殺。時福建參政交阯人宋新,賄王振得遷左布政使,侵漁貪惡,民不能堪,益相率從亂,東南騷動。 十三年四月,茂七圍延平。刷卷御史張海登城撫諭。賊訴乞貰死,免三年徭役,即解散為良民。海以聞。命瑄往招討,以都督劉聚、僉都御史張楷大軍繼其後。瑄既至,先令人齎敕往撫。茂七不肯降,瑄馳赴沙縣圖之。賊首林宗政等萬餘人攻後坪,欲立砦。瑄令通判倪冕等率衆先據要害,而身與都指揮雍埜等邀其歸路,斬賊二百餘級,獲其渠陳阿巖。 明年二月,瑄誘賊復攻延平,督衆軍分道衝擊。賊大敗,遁走。指揮劉福追之,遂斬茂七,招脅從復業。未幾,復擒其黨林子得等。尤溪賊首鄭永祖率四千人攻延平。瑄偕埜等邀擊,擒之,斬首五百有奇,餘黨潰散。 楷之監大軍討賊也,至建寧頓不進,日置酒賦詩為樂。聞瑄破賊,則馳至延平攘其功。瑄被脅依違具奏。福不能平,愬之。詔責瑄具狀。楷等皆獲罪,瑄有功不問,功亦竟不錄。茂七雖死,其從子伯孫等復熾。朝廷更遣陳懋等以大軍討,瑄乃還朝。景泰初,出為廣東副使,卒。 當是時,浙、閩盜所在剽掠為民患。將帥率玩寇,而文吏勵民兵拒賊,往往多斬獲。閩則有張瑛、王得仁之屬。浙江則金華知府石瑁擒遂昌賊蘇才於蘭谿,處州知府張佑擊敗賊衆,擒斬千餘人。於是帝降敕,數詰讓諸將帥。都指揮鄧安等因歸咎於前御史柳華。時王振方欲殺朝士威衆,命逮華。華已出為山東副使,聞命,仰藥死。詔籍其家,男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以是得罪。 初,澄按福建,以茂七亂,檄浙江、江西會討。尋以賊方議降,止兵毋進。既知賊無降意,復趣進兵,而賊已不可制。浙江巡按御史黃英恐得罪,具白澄止兵狀,兵部因劾澄失機。福建三司亦言,賊初起,按臣柴文顯匿不奏,釀成今患。遂俱下吏。獄成,詔磔文顯,籍其家,澄棄市。而宋新及按察使方冊等十人俱坐斬。遇赦,謫驛丞。天順初,復官。 論者謂華所建置未為過,澄、文顯罪不至死。武將不能滅賊,反罪文吏,華、文顯至與叛逆同科,失刑實由王振云。華,吳縣人。文顯,浙江建德人。澄仁和人。 王得仁,名仁,以字行,新建人。本謝姓,父避讐外家,因冒王氏。得仁五歲喪母,哀號如成人。初為衞吏,以才薦授汀州府經歷。廉能勤敏,上下愛之。秩滿當遷,軍民數千人乞留,詔增秩再任。居三年,推官缺,英宗從軍民請,就令遷擢。數辯冤獄,却饋遺,抑鎮守內臣苛索,政績益著。 沙縣賊陳政景,故鄧茂七黨也,糾清流賊藍得隆等攻城。得仁與守將及知府劉能擊敗之,擒政景等八十四人,餘賊驚潰。諸將議窮搜,得仁恐濫及百姓,下令招撫,辨釋難民三百人。都指揮馬雄得通賊者姓名,將按籍行戮,得仁力請焚其籍。賊復寇寧化,率兵往援,斬首甚衆。民多自拔歸,賊勢益衰。 賊退屯將樂,得仁將追滅之,俄遘疾。衆欲輿歸就醫,得仁不可,曰:「吾一動,賊必長驅。」乃起坐帳中,諭將吏戮力平賊,遂卒。時正統十四年夏也。軍民哀慟。喪還,哭奠者道路相屬,多繪像祀之。天順末,吏民乞建祠。有司為請,詔如廣東楊信民故事,春秋致祭。 子一夔,天順四年舉進士第一。授修撰,進左諭德。成化七年,彗星見,應詔陳五事,請正宮闈,親大臣,開言路,慎刑獄,戒妄費。語極剴摯,被旨切責。累遷工部尚書。卒,贈太子少保。正德中,諡文莊。 葉禎,字夢吉,高要人。舉於鄉,授潯州府同知。補鳳翔,調慶遠。 兩廣瑤賊蜂起,列郡咸被害,將吏率縮朒觀望。禎誓不與賊俱生,募健兒日訓練。峒酋韋父強數敗官軍,禎生縶之。其黨忿,悉衆攻城,旗山守將擁兵不救。禎率健兒出戰,賊却去。旋躡禎,戰相當,禎子公榮殲焉。 頃之,賊圍雞刺諸村,禎率三百人趨赴。道遇賊人頭山下,鏖戰,禎被數鎗,手刃賊一人,與從子官慶及三百人皆死。時天順三年正月晦也。嶺南素無雪,是夜大雷電,雪深尺許。賊釋圍去,諸村獲全。事聞,贈朝列大夫,廣西參議,守臣為立廟祀之。 伍驥,字德良,安福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御史。莊重寡言笑,見義敢為。 天順七年巡按福建。先是,上杭賊起,都指揮僉事丁泉,汶上人,善捍禦。賊屢攻城,皆為所却。已而賊轉熾。驥聞,立馳入汀州,調援兵四集。驥單騎詣賊壘。賊不意御史猝至,皆擐甲露刃。驥從容立馬,諭以禍福。賊見其至誠,感悟泣下,歸附者千七百餘戶。給以牛種,俾復故業。 惟賊首李宗政負固不服,遂與泉深入破之。泉力戰,為賊所害。驥弔死恤傷,激以忠義,復與賊戰。連破十八砦,俘斬八百餘人,四境悉平。而驥冒瘴癘成疾,班師至上杭卒。軍民哀之如父母,旦夕臨者數千人,爭出財立祠。成化中以知縣蕭宏請,詔與泉並祀,賜祠名褒忠。 毛吉,字宗吉,餘姚人。景泰五年進士。除刑部廣東司主事。司轄錦衣衞。衞卒伺百官陰事,以片紙入奏即獲罪,公卿大夫莫不惴恐。公行請屬,狎侮官司,即以罪下刑部者,亦莫敢捶撻。吉獨執法不撓,有犯必重懲之。其長門達怙寵肆虐。百官道遇率避馬,吉獨舉鞭拱手過,達怒甚。吉以疾失朝,下錦衣獄。達大喜,簡健卒,用巨梃搒之。肉潰見骨,不死。 天順五年擢廣東僉事,分巡惠、潮二府。痛抑豪右,民大悅。及期當代,相率籲留之。 程鄉賊楊輝者,故劇賊羅劉寧黨也。已撫復叛,與其黨曾玉、謝瑩分據寶龍、石坑諸洞,攻陷江西安遠,剽閩、廣間。已,欲攻程鄉。吉先其未至,募壯士合官軍得七百人,抵賊巢。先破石坑,斬玉,次擊瑩,馘之,復生擒輝。諸洞悉破,凡俘斬千四百人。捷聞,憲宗進吉副使,璽書嘉勞。移巡高、雷、廉三府。 時民遭賊躪,數百里無人烟,諸將悉閉城自守,或以賊告,反被撻。有自賊中逸歸者,輒誣以通賊,撲殺之。吉不勝憤,以平賊為己任。按部雷州。海康知縣王騏,雲南太和人也,日以義激其民,賊至輒奮擊。吉壯其勇節,獎勵之。適報賊掠鄉聚,吉與騏各率所部擊敗之。薦騏,遷雷州通判。未聞命,戰死。贈同知,蔭其子為國子生。 成化元年二月,新會告急。吉率指揮閻華、掌縣事同知陶魯,合軍萬人,至大磴破賊,乘勝追至雲岫山,去賊營十餘里。時已乙夜,召諸將分三哨,黎明進兵。會陰晦,衆失期。及進戰,賊棄營走上山。吉命潘百戶者據其營,衆競取財物。賊馳下,殺百戶,華亦馬躓,為賊所殺,諸軍遂潰。吉勒馬大呼止軍。吏勸吉避,吉曰:「衆多殺傷,我獨生可乎?」言未已,賊持鎗趨吉。吉且罵且戰,手劍一人,斷其臂。力絀,遂被害。是日,雷雨大作,山谷皆震動。又八日,始得屍,貌如生。事聞,贈按察使,錄其子科入國子監。尋登進士,終雲南副使。 方吉出軍時,衆千金犒,委驛丞余文司出入,已用十之三。吉既死,文憫其家貧,以所餘金授吉僕,使持歸治喪。是夜,僕婦忽坐中堂作吉語,顧左右曰:「請夏憲長來。」舉家大驚,走告按察使夏壎。壎至,起揖曰:「吉受國恩,不幸死於賊。今余文以所遺官銀付吉家,雖無文簿可考,吉負垢地下矣。願亟還官,毋污我。」言畢,仆地,頃之始甦。於是歸金於官。吉死時年四十,後賜諡忠襄。 林錦,字彥章,連江人。景泰初,由鄉貢授合浦訓導。瑤寇充斥,內外無備。錦條具方略,悉中機宜。巡撫葉盛異之,檄署靈山縣事。城毀於賊,錦因形便,為柵以守,廣設戰具,賊不敢逼。滿秩去官,民曰:「公去,賊復至,誰禦者?」悉逃入山。盛以狀聞,詔即以錦為知縣。馳驛之官,民復來歸。 適歲饑,諸瑤益剽掠無虛日。錦單騎詣壘,曉以禍福。瑤感悟,附縣二十五部咸聽命。其不服者則討之。天順六年破賊羅禾水,再破之黃姜嶺,又大破之新莊。先後斬獲千餘級,還所掠人口,賊悉平,乃去柵,築土城。 盛及監司屢薦其才。成化改元,會廉州為賊所陷,乃以錦為試知府。歲復大饑,賊四出劫掠。錦諭散千餘人,誅梗化者,而綏輯其流移。境內悉平。 四年,上官交薦,請改授憲職,令專備欽、廉羣盜。乃以為按察使僉事,益勤於政。十年賜敕旌異。久之,進副使。錦以所部屢有盜警,思為經久計,乃設團河營於西,設新寮營於南,而別設洪崖營以杜諸寇出沒路。易靈山土城,更築高墉,亙五百丈,卒為巖邑。十四年,兵部上其撫輯功,被賚。 錦在兵間,以教化為務。靈山尚鬼,則禁淫祠,修學校,勸農桑。其治廉、欽,皆飭學宮,振起文教。為人誠實,洞見肺腑,瑤蠻莫不愛信。其行軍,與士卒同甘苦,有功輒推以與人,以故士多效死,所在祠祀。 郭緒,字繼業,太康人。成化十七年進士。使楚府,却其饋。授戶部主事,督餉二十萬於陝西給軍。主者以羨告,悉還之。歷遷雲南參議。 初,孟密宣撫司之設也,實割木邦宣慰司地。既而孟密思揲復於界外侵木邦地二十七所。屢諭之還,不聽。乃調孟養宣撫思祿兵脅之。思揲始還所侵地,然多殺孟養兵。思祿讐之,發兵越金沙江奪木邦故割孟密地十有三所。兩酋搆怨不已。 巡撫陳金承詔,遣緒與副使曹玉往諭之。旬餘抵金齒。參將盧和先統軍距所據地二程而舍,遣官馳驛往諭,皆留不報。和懼,還軍至干崖遇緒,語故,戒勿進。緒不可。玉以疾辭。緒遂單騎從數人行,旬日至南甸,峻險不可騎,乃斬棘徒步引繩以登。又旬日至一大澤。土官以象輿來,緒乘之往。行毒霧中,泥沙踸踔。又旬日至孟賴,去金沙江僅二舍。手自為檄,使持過江,諭以朝廷招徠意。蠻人相顧驚曰:「中國使竟至此乎?」發兵率象馬數萬夜渡江,持長槊勁弩,環之數重。從行者懼,請勿進。緒拔刀叱曰:「明日必渡江,敢阻者斬。」 思祿既得檄,見譬曉禍福甚備,又聞至者纔數人,乃遣酋長來聽令,且致饋。緒却之,出敕諭宣示。思祿亦繼至。緒先叙其勞,次白其冤狀,然後責其叛。諸酋聞,咸俛伏呼萬歲,請歸侵地。緒詰前所留使人,乃盡出而歸之。和及玉聞報馳至,則已歸地納款矣。時弘治十四年五月也。 越三年,擢緒四川督儲參政。武宗即位,始以雲南功,加俸一級。明年致仕歸。 姜昂,字恒頫,太倉人。成化八年進士。除棗強知縣。授御史。偕同官劾方士李孜省,杖午門外。以母老乞改南,尋出為河南知府。吏白事畢,退闔門讀書,鞭箠懸不用。藩府人有犯,立決遣之。改知寧波,擢福建參政。請終養歸,服闋而卒。 昂在官,日市少肉供母,而自食菜茹。子弟學書,不聽用官紙筆,家居室不蔽風雨。 子龍,字夢賓,正德三年進士。歷禮部郎中。武宗南巡,率同官諫。罰跪五日,杖幾死。出為建寧同知,尋遷雲南副使,備兵瀾滄、姚安。滇故盜藪,龍讓土酋曰:「爾世官,縱盜寧非賄乎?」酋懼,撫諭羣盜,悉聽命。巨盜方定者,既降而貧,為妻妾所詬,卒不忍負龍,竟仰藥死。南安大盜千人,御史欲徵兵,龍檄三日散盡。四川鹽井剌馬仁、雲南曬江和歌仲讐殺數十年,龍撫諭,遂解。大候州土官猛國恃險肆暴,龍擒之。在滇四年,番、漢大治。鄧川州立三正人祠,祀袁州郭紳、莆田林俊及龍。 贊曰:陶成、陳敏諸人,以監司守令著征剿功,而成及毛吉、葉禎身死王事,勞烈顯著,亦可以愧戎帥之畏懦〈足戚〉蹜者矣。林錦威能臨制,材足綏懷,邊疆皆得斯人,何憂不治。郭緒單騎入險,諭服兩酋,令當洪、永間亦何至尚淹常調哉。平世秉國者,多抑邊功,謂恐生事。然大帥倚內援,叙錄又多踰等,適足以長武夫玩寇之心,而無以獎勞臣致死之節。國家以賞罰馭世,曷可不公乎! 韓觀 山雲 蕭授吳亮 方瑛陳友 李震 王信都勝 郭鋐 彭倫 歐磐 張祐 韓觀,字彥賓,虹人,高陽忠壯侯成子也。以舍人宿衞,忠謹為太祖所知,授桂林右衞指揮僉事。 洪武十九年討平柳州、融縣諸蠻,累遷廣西都指揮使。二十二年平富川蠻,設靈亭千戶所。二十五年平賓州上林蠻。二十七年會湖廣兵討全州、灌陽諸瑤,斬千四百餘人。明年捕擒宜山諸縣蠻,斬其偽王及萬戶以下二千八百餘人。以征南左副將軍從都督楊文討龍州土官趙宗壽,宗壽伏罪。移兵征南丹、奉議及都康、向武、富勞、上林、思恩、都亮諸蠻,先後斬獲萬餘級。 觀生長兵間,有勇略。性鷙悍,誅罰無所假。下令如山,人莫敢犯。初,羣蠻所在蜂起,剽郡縣,殺守吏,勢甚熾。將士畏觀法,爭死鬬。觀得賊必處以極刑。間縱一二,使歸告諸蠻,諸蠻膽落。由是境內得安。 二十九年召還,進都督同知。明年復從楊文討平吉州及五開叛苗,與顧成討平水西諸蠻堡,還理左府事。建文元年練兵德州,禦燕師無功。成祖即位,委任如故。命往江西練軍城守,兼節制廣東、福建、湖廣三都司。 廬陵民嘯聚山澤,帝不欲用兵,遣行人許子謨齎敕招諭,命觀臨撫之。觀至,衆皆復業,賜璽書褒勞。命佩征南將軍印,鎮廣西,節制兩廣官軍。帝知觀嗜殺,賜璽書戒之曰:「蠻民易叛難服,殺愈多愈不治。卿往鎮,務綏懷之,毋專殺戮。」會羣蠻復叛,帝遣員外郎李宗輔齎敕招之。觀大陳兵示將發狀,而遣使與宗輔俱。桂林蠻復業者六千家,惟思恩蠻未附。而慶遠、柳、潯諸蠻方殺掠吏民,乃上章請討。 永樂元年與指揮葛森等擊斬理定諸縣山賊千一百八十有奇,擒其酋五十餘人,斬以徇。還所掠男女於民,而撫輯其逃散者。明年遣都指揮朱輝諭降宜山、忻城諸山寨。荔波瑤震恐,乞為編戶。帝屬觀撫之,八十餘洞皆歸附。明年,潯、桂、柳三府蠻作亂,已撫復叛,遣朱輝以偏師破之。蠻大懼。會朝廷遣郎中徐子良至,遂來降,歸所掠人畜器械。 四年大發兵討安南,詔觀畫方略,轉粟二十萬石餉軍。已,復命偕大理卿陳洽選土兵三萬會太平,仍令觀偵安南賊中動靜。尋從大兵發憑祥,抵坡壘關,以所部營關下,伐木治橋梁,給軍食。安南平,命措置交阯緣途諸堡,而柳、潯諸蠻乘觀出,復叛。 五年,觀旋師抵柳州。賊望風遁匿。觀請俟秋涼深入,且請濟師。帝使使發湖廣、廣東、貴州三都司兵,又敕新城侯張輔遣都督朱廣、方政以征交阯兵協討。十月,諸軍皆集,分道進剿。觀自以貴州、兩廣兵由柳州攻馬平、來賓、遷江、賓州、上林、羅城、融縣,皆破之。會兵象州,復進武宣、東鄉、桂林、貴平、永福。斬首萬餘級,擒萬三千餘人,羣蠻復定。捷聞,帝嘉勞之。 九年拜征夷副將軍,仍佩故印,總兵鎮交阯。明年復命轉粟給張輔軍。輔再出師定交阯,觀皆主饋運,不為將,故功不著。 觀在廣西久,威震南中,蠻人惴惴奉命。繼之者,自山雲外,皆不能及。十二年九月卒,無子。宣德二年,保定伯梁銘奏求觀南京故宅,帝許之。既聞觀妻居其中,曰:「觀,功臣也,雖歿,豈可奪之。」遂不許。令有司以他宅賜銘。 山雲,徐人。父青,以百戶從成祖起兵,積功至都督僉事。雲貌魁梧,多智略。初襲金吾左衞指揮使。數從出塞,有功。時幼軍二十五所,隸府軍前衞,掌衞者不任事,更命雲及李玉等五人撫戢之。仁宗立,擢行在中軍都督僉事。 宣德元年改北京行都督府,命偕都御史王彰自山海抵居庸,巡視關隘,以便宜行事。帝征樂安,召輔鄭王、襄王居守。 明年,柳、慶蠻韋朝烈等掠臨桂諸縣。時鎮遠侯顧興祖以不救丘溫被逮,公侯大臣舉雲。帝亦自知之。三年正月命佩征蠻將軍印,充總兵官往鎮。雲至,討朝烈,破之。賊保山巔。山峻險,掛木於藤,壘石其上。官軍至,輒斷藤下木石,無敢近者。雲夜半束火牛羊角,以金鼓隨其後,驅向賊。賊謂官軍至,亟斷藤。比明,木石且盡,衆譟而登,遂盡破之。南安、廣源諸蠻悉下。是夏,忻城蠻譚團作亂,雲討擒之。四年春,討平柳、潯諸蠻。其秋,雒容蠻出掠,遣指揮王綸破之。雲上綸功,並劾其殺良民罪。帝宥綸而心重雲。廣西自韓觀卒後,諸蠻漸橫。雲以廣西兵少,留貴州兵為用,先後討平潯、柳、平樂、桂林、宜山、思恩諸蠻。九年又以慶遠、鬱林苗、瑤非大創不服,請濟師。詔發廣東兵千五百人益雲。雲分道剿捕,擒斬甚衆。復遣指揮田真攻大藤峽賊,破之。 雲在鎮,先後大戰十餘,斬首萬二千二百六十,降賊酋三百七十,奪還男女二千五百八十,築城堡十三,舖舍五百,陶磚鑿石,增高益厚。自是瑤、僮屏跡,居民安堵。論功,進都督同知,璽書褒勞。 雲謀勇深沉,而端潔不苟取,公賞罰,嚴號令,與士卒同甘苦。臨機應變,戰無不捷。廣西鎮帥初至,土官率饋獻為故事。帥受之,即為所持。雲始至,聞府吏鄭牢剛直,召問曰:「饋可受乎?」牢曰:「潔衣被體,一污不可湔,將軍新潔衣也。」雲曰:「不受,彼且生疑,奈何?」牢曰:「黷貨,法當死。將軍不畏天子法,乃畏土夷乎?」雲曰:「善。」盡却饋獻,嚴馭之。由是土官畏服,調發無敢後者。雲所至,詢問里老,撫善良,察誣枉,土人皆愛之。 英宗即位,雲墜馬傷股。帝遣醫馳視。以病請代,優詔不許。進右都督。正統二年上言:「潯州與大藤峽諸山相錯,瑤寇出沒,占耕旁近田。左右兩江土官,所屬人多田少,其狼兵素勇,為賊所畏。若量撥田州土兵於近山屯種,分界耕守,斷賊出入,不過數年,賊必坐困。」報可。嗣後東南有急,輒調用狼兵,自此始也。明年冬,卒於鎮。贈懷遠伯,諡忠毅。長子俊,襲府軍前衞指揮使。廣西人思雲不置,立祠肖像祀焉。 初,韓觀鎮廣西,專殺戮。慶遠諸生來迓。觀曰:「此皆賊覘我也。」悉斬之。雲平恕。參佐有罪,輒上請,不妄殺人,人亦不敢犯。鄭牢嘗逮事觀。觀醉,輒殺人,牢輒留之,醒乃以白。牢為士大夫所重,然竟以隸終。 蕭授,華容人。由千戶從成祖起兵,至都指揮同知。永樂十六年擢右軍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湖廣、貴州。 宣德元年,鎮遠邛水蠻銀總作亂。指揮祝貴往撫,被殺。授遣都指揮張名破斬之。貴州宣慰所轄乖西巴香諸峒寨,山箐深險,諸蠻錯居,攻剽他部,傷官軍,發民塚,而昆阻比諸寨亦恃險不輸賦。二年,授遣都指揮蘇保會宣慰宋斌攻破昆阻比寨,窮追,斬偽王以下數百人。乖西諸蠻皆震懾歸命。 水西蠻阿閉妨宜作亂,授結旁寨酋,以計誅之。而西堡蠻阿骨等與寨底、豐寧、清平、平越、普安諸苗復相聚為寇,四川筠連諸蠻應之。授且捕且撫。諸蠻先後聽命,承制赦之。以豐寧酋稔惡,械送京師,伏誅。七年諭降安隆酋岑俊。已,討辰州蠻,擒其酋八十,斬馘無算。移兵擊江華苗,討富川山賊,先後破擒之。 先是,貴州治古、答意二長官司苗數出掠。授築二十四堡,環其地,分兵以戍,賊不得逞。久之,其酋吳不爾覘官軍少,復掠清浪,殺官吏。授遣張名擊破之。賊走湖廣境,結生苗,勢復張。授乃發黔、楚、蜀軍分道捕討。進軍筸子坪,誅不爾,斬首五百九十餘級。賊悉平。九年,都勻蠻為亂,引廣西賊入掠。授遣指揮陳原、顧勇分道邀擊,獲賊首韋萬良等,降下合江蔡郎等五十餘寨。 英宗即位,命佩征蠻副將軍印,鎮守如故。念授年老,以都督僉事吳亮副之。正統元年,普定蠻阿遲等叛,僭稱王,四出攻掠。授遣顧勇等擣其巢,破之。而廣西蒙顧十六洞與湖廣逃民相聚蜂起,授督兵圍之。再戰,悉擒斬其酋,餘黨就誅。捷聞,進右都督。上言:「靖州與廣西接壤,時苦苗患。永樂、宣德間,嘗儲糧數萬石,備軍興。比年儲糧少,有警,發人徒轉輸,賊輒先覺,以故不能得賊。乞於清浪、靖州二衞,各增儲五萬石,庶緩急可藉。」報可。 四年,貴州計沙賊苗金蟲、苗總牌糾洪江生苗作亂,偽立統千侯、統萬侯號。授督兵抵計沙,分遣都指揮鄭通攻三羊洞,馬曄攻黃柏山,大破之。吳亮窮追至蒲頭、洪江,斬總牌,千戶尹勝誘斬金蟲,於是生苗盡降。授沉毅多計算,裨校皆盡其材,而馭軍嚴整。自鎮遠侯顧成歿,羣蠻所在屯結。官軍討之,皆無功。授在鎮二十餘年,規畫多本於成,久益明練,威信大行,寇起輒滅,前後諸帥莫及也。論功,進左都督。是年六月召還,以老致仕。尋起視事右府。十年卒。贈臨武伯,諡靖襄。 吳亮,來安人。永樂初,為旗手衞指揮僉事。宣德中,署湖廣都指揮僉事。尋以右副總兵與王瑜督漕運。 英宗初,討新淦賊有功,累進都督僉事,副授鎮湖廣、貴州。破普定蠻,進都督同知。平計沙苗,進右都督。方政歿於麓川,召亮還京,命為副總兵,將兵五萬往討。至雲南,賊益熾,坐金齒參將張榮敗不救,逮下獄。左遷都督僉事,仍佩征南副將軍印,鎮湖廣、貴州,討平四川都掌蠻。尋召還,視右府事。正統十一年卒。 亮姿貌魁梧,性寬簡,不喜殺戮,所至蠻人懷附。好讀書,至老,手不釋卷。 方瑛,都督政之子。正統初,以舍人從父征麓川。父戰死,瑛發憤,矢報父讐。初襲指揮使,已,論政死事功,遷都指揮同知。 六年從王驥征麓川。帥兵六千突賊壘。賊渠衣黃衣帳中。瑛直前,左右擊斬數百人,躪死者無算,遂平其地。進都指揮使。尋復從驥破貢章、沙壩、阿嶺諸蠻。進都督僉事,涖後府事,充右參將,協守雲南。十三年復從驥征麓川。破鬼山大寨,留鎮雲南。 景泰元年,廷議以瑛有將略,命都督毛福壽代,還,進都督同知。甫抵京,而貴州羣苗叛,道梗,驥請瑛還討。其年四月拜右副總兵,與保定伯梁珤、侍郎侯璡次第破走之。進右都督。復破賞改諸砦,擒偽苗王王阿同等。璡卒,都御史王來代督軍務,分道擊賊香爐山。瑛入自龍場,大破平之。 三年秋,來劾瑛違法事,置不問。來召還,命瑛鎮守貴州。其冬,討白石崖賊,俘斬二千五百人,招降四百六十砦。進左都督。五年,四川草塘苗黃龍、韋保作亂,自稱平天大王,剽播州西坪、黃灘。瑛與巡撫蔣琳會川兵進剿,賊魁皆就縛。因分兵克中潮山及三百灘、乖西、谷種、乖立諸砦,執偽王谷蟻丁等,斬首七千餘。詔封南和伯。 瑛為將,嚴紀律,信賞罰,臨陣勇敢,善撫士。士皆樂為用,以故數有功。廷臣言宜委以禁旅,乃召還,同石亨督京營軍務。明年,琳奏瑛前守貴州,邊境寧,苗蠻畏服,乞遣還。帝不許。未幾,湖廣苗叛,拜瑛平蠻將軍,率京軍討之,而使御史張鵬偵其後。還奏,瑛所過秋毫不犯,帝大喜。 七年,賊渠蒙能攻平溪衞。都指揮鄭泰等擊却之,能中火槍死。瑛遂進沅州,連破鬼板等一百六十餘砦。與尚書石璞移兵天柱,率陳友等分擊天堂諸砦,復大破之。克砦二百七十,擒偽侯伯以下一百二人。時英宗已復位。捷聞,璞召還,瑛留鎮貴州、湖廣。瑛討蒙能餘黨,克銅鼓、藕洞一百九十五砦,覃洞、上隆諸苗各斬其渠納款。帝嘉瑛功,進侯。天順二年,東苗干把豬等僭偽號,攻都勻諸衞。命瑛與巡撫白圭合川、湖、雲、貴軍討之,克六百餘砦。邊方悉定。瑛前後克砦幾二千,俘斬四萬餘。平苗之功,前此無與比者。尋卒於鎮,年四十五。帝震悼,賜諡忠襄。 瑛天姿英邁,曉古兵法。嘗上練兵法及陣圖,老將多稱之。為人廉,謙和不伐。所至鎮以安靜,民思之,久而不忘。 子毅,嗣伯爵,誘祖母誣從父瑞不孝,坐奪爵閒住。卒,子壽祥嗣。正德中,歷鎮貴州、湖廣。傳爵至明亡乃絕。 陳友,其先西域人,家全椒。正統初,官千戶,累遷都指揮僉事。頻年使瓦剌有勞,尋復進都指揮使。九年充寧夏游擊將軍,與總兵官黃真擊兀良哈。多獲,進都督僉事。未幾,出塞招答哈卜等四百人來歸。 景帝即位,進都督同知,征湖廣、貴州苗。尋充左參將,守備靖州。景泰二年偕王來等擊賊香爐山。自萬潮山入,大破之。留鎮湖廣。論功,進右都督。四年春奏斬苗五百餘級,五年又奏斬苗三百餘,而都指揮戚安等八人戰死。兵部疑首功不實,指揮蔡昇亦奏友欺妄。命總督石璞廉之,斬獲僅三四十人,陷將士千四百人,宜罪。詔令殺賊自効。 天順元年隨瑛征天堂諸苗,大獲。命充左副總兵,仍鎮湖廣。已,又偕瑛破蒙能餘黨。召封武平伯,予世券。孛來犯邊,充游擊將軍,從安遠侯柳溥等往禦。率都指揮趙瑛等與戰,敵敗遁。再犯鎮番,復擊却之,俘百六十人。尋佩將軍印,充總兵官,討寧夏寇。先是,寇大入甘、涼,溥及總兵衞穎等不能禦,惟友稍獲。至是巡撫芮釗列諸將失事狀,兵部請免友罪。詔並宥溥等,召還,進侯,卒。 傳子至孫綱,弘治中,請友贈諡。詔贈沔國公,諡武僖。綱傳子勳及熹。嘉靖中,吏部以友征苗功多冒濫,請停襲。帝不從。熹子大策復得嗣,至明亡乃絕。 李震,南陽人。父謙,都督僉事,震襲指揮使。正統九年從征兀良哈有功,進都指揮僉事。已,從王驥平麓川,進同知。 景帝即位,充貴州右參將。擊苗於偏橋,敗之。景泰二年從王來征韋同烈,破鎖兒、流源諸砦,俘斬千六百人,共克香爐山,獲同烈。進都指揮使,守靖州。尋坐罪徵還。方瑛討苗,乞震隨軍,詔許立功贖。已,從瑛大破天堂諸苗,仍充左參將。瑛平銅鼓諸賊,震亦進武岡,克牛欄等五十四砦。斬獲多,進都督僉事。 天順中,復從瑛平貴東苗干把豬。瑛卒,即以震充總兵官,代鎮貴州、湖廣。初,麻城人李添保以逋賦逃入苗中,偽稱唐太宗後,衆萬餘,僭王,建元武烈,剽掠遠近。震進擊,大破之。添保遁入貴州鬼池諸苗中,復誘羣苗出掠。震擒之,送京師。尋破西堡苗。 五年春剿城步瑤、僮,攻橫水、城溪、莫宜、中平諸砦,皆破之。長驅至廣西西延,會總兵官過興軍,克十八團諸瑤,前後俘斬數千人。其冬命震專鎮湖廣,以李安充總兵,守貴州。明年夏率師由錦田、江華抵雲川、桂嶺、橫江諸砦,破瑤,俘斬二千八百餘人。七年冬,苗據赤谿湳洞長官司。震與安分道進,斬賊渠飛天侯等,破砦二百,遂復長官司。進都督同知。明年冬,廣西瑤侵湖南,夜入桂陽州大掠。震遣兵分道追擊,連敗之,俘斬千餘人。 成化改元,守備靖州。都指揮同知莊榮奏貴州黎平諸府密邇湖廣五開諸衞,非大將總領不可,乃復命震兼鎮貴州。未幾,獲賊首苗蟲蝦。 荊、襄賊劉千斤、石和尚為亂,震進討。賊屢敗,乘勝追及於梅溪賊巢。官軍不利,都指揮以下死者三十八人,有詔切責。白圭等大軍至,震自南漳進兵合擊,大破之,賊遂平。論功,進右都督。 時武岡、沅靖、銅鼓、五開苗復蜂起,而貴州亦告警。震言貴州終難遙制,請專鎮湖廣。許之,乃還兵。由銅鼓、天柱分四道進,連破賊,直抵清水江。因苗為導,深入賊境。兩月間破巢八百,焚廬舍萬三千,斬獲三千三百,而廣西瑤劫桂陽者,亦擊斬三千八百有奇。當是時,震威名著西南,苗、僚聞風畏懾,呼為「金牌李」。七年,與項忠討平流賊李原,招撫流民九十萬人,荊、襄遂定。語具忠傳。 十一年,苗復犯武岡、靖州,湖湘大擾。震與巡撫劉敷等分五道進,破六百二十餘砦,俘斬八千五百餘人,獲賊孥萬計。論功封興寧伯。時武靖侯趙輔、寧晉伯劉聚皆以功封,論者多訾議之,獨震功最高,人無異言。 參將吳經者,與震有隙。弟千戶綬為汪直腹心,經屬綬譖之。會直方傾項忠,詞連震,遂逮下獄,奪爵,降左都督,南京閒住。未幾,直遣校尉緝事,言震陰結守備太監覃包,私通貨賂。帝怒,遣直赴南京數包等罪,責降包孝陵司香,勒震回京。直敗,震訴復爵,尋卒。 震在湖湘久,熟知苗情,善用兵。一時征苗功,方瑛後震為最。然貪功好進,事交結,竟以是敗。 王信,字君實,南鄭人。生半歲,父忠征北戰歿,母岳氏苦節育之,後俱獲旌。正統中,信襲寬河衞千戶。 成化初,積功至都指揮僉事,守備荊、襄。劉千斤反,信以房縣險,進據之,民兵不滿千人。賊衆四千突至,圍其城。拒四十餘日,選死士,出城五六里舉礮。賊疑援至,驚走,追敗之。已,白圭統大軍至,以信為右參將,分道抵後巖山,賊遂滅。論功,進都指揮同知。賊黨石龍復陷巫山,信與諸將共平之。而流民仍嘯荊、襄、南陽間。信以為憂,言於朝,即命信兼督南陽軍務。賊首李原等果亂,信復與項忠討平之。擢署都督僉事,鎮守臨清。 十三年以本官佩平蠻將軍印,移鎮湖廣。永順、保靖二宣慰世相讐殺,信諭以禍福,兵即解。靖州及武岡蠻久不戢,守臣議剿之。信親詣,犒以牛酒,責其無狀,衆稽顙服罪。 十七年疏言:「湖廣諸蠻雖腹心蠹,實無能為。久不靖者,由我將士利其竊發以邀功也。選精銳,慎隄防,其患自息。荊、襄流逋,本避徭役,濫誅恐傷天和。南畝之氓咸無蓄積。收穫未竟,餱糧已空;機杼方停,布縷何在。乞選公正仁惠守令,加意撫綏。濫授冗員,無慮千百,無一矢勞,冒崇階之賞,乞察勘削奪。」部指揮劉斌、張全智勇,力薦於朝。且云:「英雄之士,處心剛正,安肯俯首求媚。若不加意延訪,則志士沈淪,朝廷安得而用之。」 二十一年,巡撫馬馴等言,副總兵周賢、參將彭倫官皆都督僉事,而信反止署職,宜量進一秩以重其權。兵部言信無軍功。帝特擢為都督同知。頃之,改總督漕運。帥府舊有湖,擅為利,信開以泊漕艘。勢要壅水,一裁以法,漕務修舉。明年卒。 信沉毅簡重,好觀書,被服儒雅。歷大鎮,不營私產,嘗曰:「儉足以久,死後不累子孫,所遺多矣。」故人婚喪,傾資助之。子繼善、從善皆舉進士。 繼信總漕運者,寧津都勝、合肥郭鋐。勝襲職南京羽林左衞指揮僉事,鋐襲彭城衞指揮使。成化初,勝擢署都指揮僉事;而鋐亦以從征荔浦功,進都指揮僉事,中武舉,遷同知。勝備倭揚州,擊敗鹽徒為亂者。尹旻等舉勝將才,鋐亦為張懋所舉,乃命勝充參將,協同漕運,而鋐代之備倭。陝西大饑,勝奉詔輸米百萬石往振。信卒,遂遷署都指揮使,充總兵官代之,鋐代勝為參將。弘治中,勝以都督僉事帶俸南京前府。時鋐已鎮守廣西副總兵,破府江僮賊,遂以時望擢總漕運。 鋐沈毅有將略。而勝無汗馬勳,徒以居官廉靜,故頻有任使。歷任五十七年,所處皆膏腴地,而自奉簡淡,日食止豆腐,時因以為號。鋐累進都督同知,凡軍民利病多陳於朝。嘗濬通州河二十里,置壩,令淺船搬運,歲省白金數萬。當孝宗時,朝政整肅,文武大臣率得人。鋐筦漕十三年不易。正德初,始召佐後府,尋卒。 彭倫,初職為湖廣永定衞指揮使,累功至都指揮同知。 成化初,從趙輔平大藤峽賊。進都指揮使,守備貴州清浪諸處,討破茅坪、銅鼓叛苗。賊掠乾溪,倫討之。賊還所掠,與盟而退。倫以賊入時,道邛水諸砦,不即邀遏,乃下令,賊入境能生致者予重賞,縱者置諸法。由是諸司各約所屬,凡生苗軼入,即擒之,送帳下者纍纍。倫大會所部目、把縛俘囚,置高竿,集健卒亂射殺之,復割裂肢體,烹噉諸壯士。罪輕者截耳鼻使去,曰:「以此識,再犯不赦矣。」因令諸砦樹牌為界,羣苗股栗不敢犯。 明年充右參將,仍鎮清浪。益盡心邊計,戎事畢舉。妖賊石全州潛入絞洞,煽動古州苗,洪江、甘篆諸苗咸應之。倫遣兵截擒,並搜獲其妻子。諸苗將攻鎮遠,倫大敗之,斬首及墮崖死者無算。無何,邛水十四砦苗糾洪江生苗為逆。倫分五哨往,甫行,雨如注,倫曰:「賊不虞我,急趨之,可得志也。」競進夾攻,縶其魁,俘斬餘黨。賊盡平。 靖州苗亂,湖廣總兵官李震檄倫會討。軍至邛水江,諸熟苗驚,欲竄。倫與僉事李晃計曰「苗竄必助賊」,乃急撫定之。又緣道降天堂、小坪諸苗。既抵靖州,倫將右哨,出賊背布營。賊走據高山,倫軍仰攻之,賊敗走。遂渡江,搗其巢,大獲。乘勝攻白崖塘。崖高萬仞,下臨深淵,稱絕險。倫會左哨同進,得徑路。夜登,賊倉皇潰。追斬二千餘級,俘獲如之,盡夷其砦。 初,臻剖六洞苗侵熟苗田,不輸賦,又不供驛馬,有司莫敢問。倫遣人諭之,頓首請如制。錄功,進都督僉事。久之,御史鄧庠、員外郎費瑄勘事貴州,總兵官吳經等皆被劾,獨薦倫智謀老成。弘治初,經論罷,即以倫代。 倫用師,先計後戰,故多功。四年以老致仕。卒,予卹如制。 歐磐,滁人。襲世職指揮使。成化中,擢廣東都指揮僉事。屢剿蠻寇有功。用總督朱英薦,充廣西右參將,分守柳州、慶遠。與左參將馬義討融縣八砦瑤,克之。師旋,餘賊復出掠,被劾。帝絀磐等功,但卹死事家。瑤賊方公強亂,兵部劾總鎮中官顧恒,並及磐,當謫戍。督撫奏:「磐所守乃瑤、僮出沒地。磐募死士,夜入賊巢,斬其渠胡公返,威震羣蠻,論功,可贖罪。」帝乃宥之,還故任。二十三年,鬱林陸川賊黃公定、胡公明等亂。磐偕按察使陶魯等分五道攻破之。進都指揮同知。 弘治初,謝病解職。總督秦紘言磐多歷戰陣,有才有守,乞起用。詔還任。八年,府江、永安諸僮亂。總督閔珪調兵六萬,分四哨往討。磐自象州、修仁直搗陸峒,所向摧破。已,偕諸軍連破山砦百八十,斬首六千有奇。進都指揮使,遷廣西副總兵。思恩土官岑濬築石城於丹良莊,截江括商利。帥府令毀之,不聽。磐自田州還,督兵將毀城。濬率衆拒,擊敗之,卒夷其城。都御史鄧廷瓚等以磐功多,言於朝,進都督僉事。十五年命佩平蠻將軍印,鎮守湖廣。 磐為將廉,能得士。久鎮南邦,蠻人畏服。十八年請老。又二年卒。祭葬如制。 張祐,字天祐,廣州人。幼好學能文。弘治中襲世職為廣州右衞指揮使。年十九,從總督潘蕃征南海寇禤元祖,先登有功。 正德二年擢署都指揮僉事,守備德慶、瀧水。瑤、僮負險者聞其威信,稍稍遁去。總督林廷選引為中軍,事無大小咨焉。守備惠、潮,擣盜魁劉文安、李通寶穴,平之。遷廣西右參將,分守柳、慶。總督陳金討府江賊,命祐進沈沙口,大破之。增俸一等,擢副總兵,鎮守廣西。尋進署都督僉事。 古田諸瑤、僮亂。祐言:「先年征討,率倚兩江土兵,賞不酬勞。今調多失期,乞定議優賚。」從之。督都指揮沈希儀等討臨桂、灌陽諸瑤,斬首五百餘級,璽書獎勞。又連破古田賊,俘斬四千七百,進署都督同知。已,復討平洛容、肇慶、平樂諸蠻。增俸一等,蔭子,世百戶。 嘉靖改元,母喪,哀毀骨立。尋以疾乞休,還衞。 初,上思州土目黃鏐作亂,祐購其黨黃廷寶縛獻之。總督張嵿惡祐不白己,至劾祐懷奸避難,逮繫德慶獄。數上書訟冤,釋令閒住。盧蘇、王受亂田州。總督姚鏌召至軍中,待以賓禮,多所裨贊。後王守仁代鏌,詢撫剿之宜,祐曰:「以夷治夷,可不煩兵而下。」守仁納之,蘇、受果效順,因命祐部分其衆。事寧,守仁言:「思、田初定,宜設一副總兵鎮之,請即以命祐。」報可。破封川賊盤古子,又剿廣東會寧劇賊丘區長等,斬首一千二百,勒銘大隆山。 十一年,楊春賊趙林花陷高州。總督陶諧檄祐討。深入,多所斬獲。忽中危疾卒,軍中為哀慟。 祐身長八尺,智識絕人。馭軍有節制,與下同甘苦,不營私產。性好書,每載以自隨,軍暇即延儒生講論。嘗過烏蠻灘,謁馬伏波祠,太息曰:「歿不俎豆其間,非夫也。」題詩而去。後田州人立祠橫山祀之。 贊曰:苗蠻阻險自固,易動難服,自其性然。而草薙禽獮,濫殺邀功,貪貨賄,興事端,控馭乖方,綏懷無策,則鎮將之過也。韓觀諸人,雖功最焯著,而皆以威信震懾蠻荒。若山雲、王信、張祐之廉儉有守,士君子何以過,故尤足尚云。 曹鼐張益 鄺埜 王佐丁鉉等 孫祥謝澤 袁彬哈銘 袁敏 曹鼐,字萬鍾,寧晉人。少伉爽有大志,事繼母以孝聞。宣德初,由鄉舉授代州訓導,願授別職,改泰和縣典史。七年督工匠至京師,疏乞入試,復中順天鄉試。明年舉進士一甲第一,賜宴禮部。進士宴禮部,自鼐始。入翰林,為修撰。 正統元年充經筵講官。宣宗實錄成,進侍講,錫三品章服。五年,以楊榮、楊士奇薦,入直文淵閣,參預機務。鼐為人內剛外和,通達政體。榮既歿,士奇常病不視事,閣務多決於鼐。帝以為賢,進翰林學士。十年進吏部左侍郎兼學士。 十四年七月,也先入寇,中官王振挾帝親征。朝臣交章諫,不聽,鼐與張益以閣臣扈從。未至大同,士卒已乏糧,宋瑛、朱冕全軍沒,諸臣請班師。振不許,趣諸軍進。大將朱勇膝行聽命,尚書鄺埜、王佐跪草中,至暮不得請。欽天監正彭德清言天象示警,若前,恐危乘輿。振詈曰:「爾何知!若有此,亦天命也。」鼐曰:「臣子固不足惜,主上繫天下安危,豈可輕進?」振終不從。前驅敗報踵至,始懼,欲還。定襄侯郭登言於鼐、益曰:「自此趨紫荊,裁四十餘里,駕宜從紫荊入。」振欲邀帝至蔚州幸其第,不聽,復折而東,趨居庸。 八月辛酉次土木。地高,掘地二丈不及水。瓦剌大至,據南河。明日佯却,且遣使通和。帝召鼐草詔答之。振遽令移營就水,行亂。寇騎蹂陣入,帝突圍不得出,擁以去。鼐、益等俱及於難。景帝立,贈鼐少傅、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諡文襄,官其子恩大理評事。英宗復位,加贈太傅,改諡文忠,復官其孫榮錦衣百戶。鼐弟鼎進士,歷吏科都給事中。 張益,字士謙,江寧人。永樂十三年進士。由庶吉士授中書舍人,改大理評事。與修宣宗實錄成,改修撰。博學強記,詩文操筆立就,三楊雅重之。尋進侍讀學士。正統十四年入文淵閣。未三月,遽蒙難以歿。景帝立,贈學士,諡文僖。曾孫琮進士。嘉靖初歷官南京右都御史。 鄺埜,字孟質,宜章人。永樂九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成祖在北京,或奏南京鈔法為豪民沮壞,帝遣埜廉視。衆謂將起大獄,埜執一二市豪歸,奏曰:「市人聞令震懼,鈔法通矣。」事遂已。倭犯遼東,戍守失律者百餘人,皆應死。命埜按問,具言可矜狀,帝為宥之。營造北京,執役者鉅萬,命埜稽省,病者多不死。 十六年有言秦民羣聚謀不軌者,擢埜陝西按察副使,敕以便宜調兵剿捕。埜白其誣,詔誅妄言者。宣德四年振關中饑。在陝久,刑政清簡。父憂服除,擢應天府尹。蠲苛急政,市征田稅皆酌其平。 正統元年進兵部右侍郎。明年,尚書王驥出督軍,埜獨任部事。時邊陲多警,將帥乏人,埜請令中外博舉謀略材武士,以備任使。六年,山東災。埜請寬民間孳牧馬賠償之令,以甦其力。 十年進尚書。舊例諸衞自百戶以下當代者,必就試京師;道遠無資者,終身不得代。埜請就令各都司試之,人以為便。瓦剌也先勢盛,埜請為備,又與廷臣議上方略,請增大同兵,擇智謀大臣巡視西北邊務。尋又請罷京營兵修城之役,令休息以備緩急。時不能用。 也先入寇,王振主親征,不與外廷議可否。詔下,埜上疏言:「也先入犯,一邊將足制之。陛下為宗廟社稷主,奈何不自重。」不聽。既扈駕出關,力請回鑾。振怒,令與戶部尚書王佐皆隨大營。埜墜馬幾殆,或勸留懷來城就醫。埜曰:「至尊在行,敢託疾自便乎?」車駕次宣府,朱勇敗沒。埜請疾驅入關,嚴兵為殿。不報。又詣行在申請。振怒曰:「腐儒安知兵事,再言者死!」埜曰:「我為社稷生靈言,何懼?」振叱左右扶出。埜與佐對泣帳中。明日,師覆,埜死,年六十五。 埜為人勤廉端謹,性至孝。父子輔為句容教官,教埜甚嚴。埜在陝久,思一見父,乃謀聘父為鄉試考官。父怒曰:「子居憲司,而父為考官,何以防閑?」馳書責之。埜又嘗寄父褐,復貽書責曰:「汝掌刑名,當洗冤釋滯,以無忝任使,何從得此褐,乃以污我。」封還之。埜奉書跪誦,泣受教。景泰初,贈埜少保,官其子儀為主事。成化初,諡忠肅。 王佐,海豐人。永樂中舉於鄉。卒業太學,以學行聞,擢吏科給事中。器宇凝重,奏對詳雅,為宣宗所簡注。 宣德二年超拜戶部右侍郎。以太倉、臨清、德州、淮、徐諸倉多積弊,敕佐巡視。平江伯陳瑄言,漕卒十二萬人,歲漕艱苦,乞僉南方民如軍數,更番轉運。詔佐就瑄及黃福議之。佐還奏,東南民力已困,議遂寢。受命治通州至直沽河道。已,赴宣府議屯田事宜。 英宗初立,出鎮河南。奏言軍衞收納稅糧,奸弊百出,請變其制。廷議自邊衞外,皆改隸有司。尋召還,命督理甘肅軍餉。正統元年理長蘆鹽課,三年提督京師及通州倉場,所至事無不辦。 六年,尚書劉中敷得罪,召理部事,尋進尚書。十一年承詔訊安鄉伯張安兄弟爭祿事,坐與法司相諉,被劾下吏,獲釋。時軍旅四出,耗費動以鉅萬,府庫空虛。佐從容調劑,節縮有方。在戶部久,不為赫赫名,而寬厚有度,政務糺紛,未嘗廢學,人稱其君子。 土木之變,與鄺埜、丁鉉、王永和、鄧棨同死難。贈少保,官其子道戶部主事。成化初,諡忠簡。 丁鉉,字用濟,豐城人。永樂中進士。授太常博士。歷工、刑、吏三部員外郎,進刑部郎中。正統三年超拜刑部侍郎。九年出理四川茶課,奏減其常數,以俟豐歲。振饑江、淮及山東、河南,民咸賴之。平居恂恂若無能,臨事悉治辦。從征歿,贈刑部尚書,官其子琥大理評事。後諡襄愍。 王永和,字以正,崑山人。少至孝。父病伏枕十八年,侍湯藥無少懈。永樂中舉於鄉,歷嚴州、饒州訓導。以蹇義薦,為兵科給事中。嘗劾都督王彧鎮薊州縱寇,及錦衣馬順不法事。持節冊韓世子妃,糺中官蹇傲罪。以勁直聞。正統六年進都給事中。八年擢工部右侍郎。從征歿,贈工部尚書,官其子汝賢大理評事。後諡襄敏。 鄧棨,字孟擴,南城人。永樂末年進士。授監察御史,奉敕巡按蘇、松諸府。期滿將代去,父老赴闕乞留,得請。旋以憂去。宣德十年,陝西闕按察使,詔廷臣舉清慎有威望者。楊士奇薦棨,遂以命之。正統十年入為右副都御史。北征扈從,師出居庸關,疏請回鑾,以兵事專屬大將。至宣府、大同,復再上章。皆不報。及遇變,同行者語曰:「吾輩可自脫去。」棨曰:「鑾輿失所,我尚何歸!主辱臣死,分也。」遂死。贈右都御史,官其子瑺大理評事。後諡襄敏。 英宗之出也,備文武百官以行。六師覆於土木,將相大臣及從官死者不可勝數,英國公張輔及諸侯伯自有傳,其餘姓氏可考者,卿寺則龔全安、黃養正、戴慶祖、王一居、劉容、淩壽,給事、御史則包良佐、姚銑、鮑輝、張洪、黃裳、魏貞、夏誠、申祐、尹竑、童存德、孫慶、林祥鳳,庶寮則齊汪、馮學明、王健、程思溫、程式、逯端、俞鑑、張瑭、鄭瑄、俞拱、潘澄、錢昺、馬預、尹昌、羅如墉、劉信、李恭、石玉。景帝立,既贈卹諸大臣,自給事、御史以下,皆降敕褒美,錄其子為國子生,一時卹典綦備云。 龔全安,蘭谿人。進士,授工科給事中,累遷左通政。歿贈通政使。黃養正,名蒙,以字行,瑞安人。以善書授中書舍人,累官太常少卿。歿贈太常卿。戴慶祖,溧陽人,王一居,上元人。俱樂舞生,累官太常少卿。歿,俱贈太常卿。包良佐,字克忠,慈谿人。進士,授吏科給事中。鮑輝,字淑大,浙江平陽人。進士,授工科給事中,數有建白。張洪,安福人,黃裳,字元吉,曲江人。俱進士,授御史。裳嘗言寧、紹、台三府疫死三萬人,死者宜蠲租,存者宜振恤。巡視兩浙鹽政,請卹水災。報可。魏貞,懷遠人。進士,官御史。申祐,字天錫,貴州婺川人。父為虎齧,祐持梃奮擊之,得免。舉於鄉,入國學,帥諸生救祭酒李時勉。旋登進士,拜四川道御史,以謇諤聞。尹竑,字太和,巴人。童存德,字居敬,蘭谿人。俱進士,官御史。林祥鳳,字鳴臯,莆田人。由鄉舉授訓導,擢御史。齊汪,字源澄,天台人。以進士歷兵部車駕司郎中。程思溫,婺源人。程式,常熟人。逯端,仁和人。俱進士,官員外郎。俞鑑,字元吉,桐廬人。以進士授兵部職方司主事。駕北征,郎中胡寧當從,以病求代,鑑慷慨許諾。或曰:「家遠子幼奈何?」鑑曰:「為國,臣子敢計身家!」尚書鄺埜知其賢,數與計事,鑑曰:「惟力勸班師耳。」時不能用。張瑭,字廷玉,慈谿人。進士,授刑部主事。尹昌,吉水人。進士,官行人司正。羅如墉,字本崇,廬陵人。進士,授行人。從北征,瀕行,訣妻子,誓以死報國,屬翰林劉儼銘其墓。儼驚拒之,如墉笑曰:「行當驗耳。」後數日果死。劉容,太僕少卿。淩壽,尚寶少卿。夏誠、孫慶皆御史。馮學明,郎中。王健,員外郎。俞拱、潘澄、錢昺,皆中書舍人。馬預,大理寺副。劉信,夏官正。李恭、石玉,序班。里居悉無考。 孫祥,大同人。正統十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擢右副都御史,守備紫荊關。也先逼關,都指揮韓青戰死,祥堅守四日。也先由間道入,夾攻之,關破。祥督兵巷戰,兵潰被殺,言官誤劾祥棄城遁。寇退,有司修關,得其屍戰地,焚而瘞之,不以聞。祥弟祺詣闕言冤,詔卹其家。成化改元,錄其子紳為大理寺右評事。 又謝澤者,上虞人。永樂十六年進士。由南京刑部主事出為廣西參政。正統末,擢通政使,守備白羊口。王師敗於土木,守邊者無固志,澤與其子儼訣而行。受事未數日,也先兵大入,守將呂鐸遁。澤督兵扼山口,大風揚沙,不辨人馬。或請移他關避敵,澤不可。寇至,衆潰,澤按劍厲聲叱賊,遂被殺。事聞,遣官葬祭,錄儼為大理評事。 袁彬,字文質,江西新昌人。正統末,以錦衣校尉扈帝北征。土木之變,也先擁帝北去,從官悉奔散,獨彬隨侍,不離左右。也先之犯大同、宣府,逼京師,皆奉帝以行。上下山坂,涉溪澗,冒危險,彬擁護不少懈。帝駐蹕土城,欲奉書皇太后貽景帝及諭羣臣,以彬知書令代草。帝既入沙漠,所居止毳帳敝幃,旁列一車一馬,以備轉徙而已。彬周旋患難,未嘗違忤。夜則與帝同寢,天寒甚,恒以脅溫帝足。 有哈銘者,蒙古人。幼從其父為通事,至是亦侍帝。帝宣諭也先及其部下,嘗使銘。也先輩有所陳請,亦銘為轉達。帝獨居氊廬,南望悒鬱。二人時進諧語慰帝,帝亦為解顏。 中官喜寧為也先腹心。也先嘗謂帝曰:「中朝若遣使來,皇帝歸矣。」帝曰:「汝自送我則可,欲中朝遣使,徒費往返爾。」寧聞,怒曰:「欲急歸者彬也,必殺之。」寧勸也先西犯寧夏,掠其馬,直趨江表,居帝南京。彬、銘謂帝曰:「天寒道遠,陛下又不能騎,空取凍飢。且至彼而諸將不納,奈何?」帝止寧計。寧又欲殺二人,皆帝力解而止。也先將獻妹於帝,彬請駕旋而後聘,帝竟辭之。也先惡彬、銘二人,欲殺者屢矣。一日縛彬至曠埜,將支解之。帝聞,如失左右手,急趨救,乃免。彬嘗中寒。帝憂甚,以身壓其背,汗浹而愈。帝居漠北期年,視彬猶骨肉也。 及帝還京,景帝僅授彬錦衣試百戶。天順復辟,擢指揮僉事。尋進同知。帝眷彬甚,奏請無不從。內閣商輅既罷,彬乞得其居第。既又以湫隘,乞官為別建,帝亦報從。彬娶妻,命外戚孫顯宗主之,賜予優渥。時召入曲宴,叙患難時事,歡洽如故時。其年十二月進指揮使,與都指揮僉事王喜同掌衞事。二人嘗受中官夏時囑,私遣百戶季福偵事江西。福者,帝乳媼夫也。詔問誰所遣,二人請罪。帝曰:「此必有主使者。」遂下福吏,得二人受囑狀。所司請治時及二人罪。帝宥時,二人贖徒還職,而詔自今受囑遣官者,必殺無赦。已而坐失囚,喜解職,彬遂掌衞事。五年秋,以平曹欽功,進都指揮僉事。 時門達恃帝寵,勢傾朝野。廷臣多下之,彬獨不為屈。達誣以罪,請逮治。帝欲法行,語之曰:「任汝往治,但以活袁彬還我。」達遂鍛鍊成獄。賴漆工楊塤訟冤,獄得解。然猶調南京錦衣衞,帶俸閒住。語詳達傳。 越二月,英宗崩,達得罪,貶官都勻。召彬復原職,仍掌衞事。未幾,達徵下獄,充軍南丹。彬餞之於郊,餽以贐。成化初,進都指揮同知。久之,進都指揮使。先是,掌錦衣衞者,率張權勢,罔財賄。彬任職久,行事安靜。 十三年擢都督僉事,涖前軍都督府。卒於官。世襲錦衣僉事。 哈銘從帝還,賜姓名楊銘,歷官錦衣指揮使,數奉使外蕃為通事。孝宗嗣位,汰傳奉官,銘以塞外侍衞功,獨如故。以壽卒於官。 袁敏者,金齒衞知事也。英宗北征,應募從至大同。及駕還,駐萬全左衞。敏見敵騎逼,請留精兵三四萬人扼其衝,而車駕疾驅入關。王振不納,六師遂覆。敏跳還,上書景帝曰:「上皇曩居九重,所服者袞繡,所食者珍羞,所居者瓊宮瑤室。今駕陷沙漠,服有袞繡乎?食有珍羞乎?居有宮室乎?臣聞之,主辱臣死。上皇辱至此,臣子何以為心,臣不惜碎首刳心。乞遣官一人,或就令臣齎書及服御物問安塞外,以盡臣子之義。臣雖萬死,心實甘之。」命禮部議,竟報寢。 贊曰:異哉,土木之敗也。寇非深入之師,國非積弱之勢,徒以宦豎竊柄,狎寇弄兵,逆衆心而驅之死地,遂致六師撓敗,乘輿播遷,大臣百官身膏草野。夫始之不能制其不出,出不能使之早旋,枕藉疆埸,無益於敗。然值倉皇奔潰之時,主辱臣死,志異偷生,亦可無譏於傷勇矣。 陳循蕭鎡 王文 江淵 許彬 陳文 萬安彭華 劉珝子鈗 劉吉 尹直 陳循,字德遵,泰和人。永樂十三年進士第一。授翰林修撰。習朝廷典故。帝幸北京,命取秘閣書詣行在,遂留侍焉。 洪熙元年進侍講。宣德初,受命直南宮,日承顧問。賜第玉河橋西,巡幸未嘗不從。進侍講學士。正統元年兼經筵官。久之,進翰林院學士。九年入文淵閣,典機務。 初,廷議天下吏民建言章奏,皆三楊主之。至是榮、士奇已卒,循及曹鼐、馬愉在內閣,禮部援故事請。帝以楊溥老,宜優閒,令循等預議。明年進戶部右侍郎,兼學士。土木之變,人心洶懼。循居中,所言多採納。進戶部尚書,兼職如故。也先犯京師,請敕各邊精騎入衞,馳檄回番以疑敵。帝皆從其計。 景泰二年,以葬妻與鄉人爭墓地,為前後巡按御史所不直,循輒訐奏。給事中林聰等極論循罪。帝是聰言,而置循不問。循本以才望顯,及是素譽隳焉。 二年十二月進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帝欲易太子,內畏諸閣臣,先期賜循及高穀白金百兩,江淵、王一寧、蕭鎡半之。比下詔議,循等遂不敢諍,加兼太子太傅。尋以太子令旨賜百官銀帛。踰月,帝復賜循等六人黃金五十兩,進華蓋殿大學士,兼文淵閣如故。循子英及王文子倫應順天鄉試被黜,相與搆考官劉儼、黃諫,為給事中張寧等所劾。帝亦不罪。 英宗復位,于謙、王文死,杖循百,戍鐵嶺衞。 循在宣德時,御史張楷獻詩忤旨。循曰「彼亦忠愛也」,遂得釋。御史陳祚上疏,觸帝怒,循婉為解,得不死。景帝朝,嘗集古帝王行事,名勤政耍典,上之。河南江北大雪,麥苗死,請發帑市麥種給貧民。因事進言,多足採者。然久居政地,刻躁為士論所薄。其嚴譴則石亨輩為之,非帝意也。 亨等既敗,循自貶所上書自訟,言:「天位,陛下所固有。當天與人歸之時,羣臣備法駕大樂,恭詣南內,奏請臨朝。非特宮禁不驚,抑亦可示天下萬世。而亨等儌倖一時,計不出此,卒皆自取禍敗。臣服事累葉,曾著微勞,實為所擠,惟陛下憐察。」詔釋為民,一年卒。成化中,于謙事雪,循子引例請卹,乃復官賜祭。 同邑蕭鎡,字孟勤。宣德二年進士,需次於家。八年,帝命楊溥合選三科進士,拔二十八人為庶吉士,鎡為首。英宗即位,授編修。正統三年進侍讀。久之,代李時勉為國子監祭酒。景泰元年以老疾辭。既得允,監丞鮑相率六館生連章乞留。帝可其奏。明年以本官兼翰林學士,與侍郎王一寧並入直文淵閣。又明年進戶部右侍郎,兼官如故。易儲議起,鎡曰:「無易樹子,霸者所禁,矧天朝乎。」不聽。加太子少師。寰宇通志成,進戶部尚書。帝不豫,諸臣議復憲宗東宮。李賢私問鎡,鎡曰:「既退,不可再也。」英宗復位,遂削籍。天順八年卒。成化中,復官賜祭。鎡學問該博,文章爾雅。然性猜忌,遇事多退避云。 王文,字千之,初名強,束鹿人。永樂十九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持廉奉法,為都御史顧佐所稱。宣德末,奉命治彰德妖賊張普祥獄。還奏稱旨,賜今名。 英宗即位,遷陝西按察使。遭父憂,命奔喪,起視事。正統三年正月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五年召為大理寺卿。明年與刑部侍郎何文淵錄在京刑獄,尋遷右都御史。九年出視延綏、寧夏邊務,劾治定邊營失律都督僉事王禎、都督同知黃真等罪,邊徼為肅。明年代陳鎰鎮守陝西。平涼、臨洮、鞏昌饑,奏免其租。尋進左都御史。在陝五年,鎮靜不擾。 景泰改元,召掌院事。文為人深刻有城府,面目嚴冷,與陳鎰同官,一揖外未嘗接談。諸御史畏之若神,廷臣無敢干以私者,然中實柔媚。初,按大理少卿薛瑄獄,希王振指,欲坐瑄死。至是治中官金英縱家奴不法事,但抵奴罪。給事中林聰等劾文、鎰畏勢長奸,下詔獄。二人俱伏,乃宥之。二年六月,學士江淵上言法司斷獄多枉。文及刑部尚書俞士悅求罷,且言淵嘗私以事,不聽,故見誣。帝兩置之。 三年春,加太子太保。時陳鎰鎮陝西,將還,文當代。諸御史交章留之,乃改命侍郎耿九疇。南京地震,江、淮北大水,命巡視。偕南九卿議上軍民便宜九事。又言徐、淮間饑甚,而南京儲蓄有餘,請盡發徐、淮倉粟振貸,而以應輸南京者輸徐、淮,補其缺。皆報可。 是時,陳循最任,好剛自用。高穀與循不相能,以文強悍,思引與共政以敵之,乃疏請增閣員。循舉其鄉人蕭維禎,穀遂舉文。而文得中官王誠助,於是詔用文。尋自江、淮還朝,改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直文淵閣。二品大臣入閣自文始。尋遭母喪,奪哀如前。文雖為穀所引,而穀遲重,循性明決,文反與循合而不附穀。其後以子倫故,欲傾考官,又用穀言而罷。由是兩人卒不相得。 五年三月,江、淮大水,復命巡視。先是蘇、松、常、鎮四府糧,四石折白銀一兩,民以為便。後戶部復徵米,令輸徐、淮,凡一百十餘萬石。率三石而致一石,有破家者。文用便宜停之,又發廩振饑民三百六十餘萬。時年饑多盜,文捕長洲盜許道師等二百人。欲張其功,坐以謀逆。大理卿薛瑄辨其誣。給事中王鎮乞會廷臣勘實,得為盜者十六人置之法,而餘得釋。還進少保,兼東閣大學士。再進謹身殿大學士,仍兼東閣。 初,英宗之還也,廷臣議奉迎禮。文時為都御史,厲聲曰:「公等謂上皇果還耶?也先不索土地、金帛而遽送駕來耶?」衆素畏文,皆愕然不決而罷。及易儲議起,文率先承命。景帝不豫,羣臣欲乞還沂王東宮。文曰:「安知上意誰屬?」乃疏請早選元良。以是中外諠傳文與中官王誠等謀召取襄世子。 英宗復位,即日與于謙執於班內。言官劾文與謙等謀立外藩,命鞫於廷。文力辯曰:「召親王須用金牌信符,遣人必有馬牌,內府兵部可驗也。」辭氣激壯。逮車駕主事沈敬按問,無迹。廷臣遂坐謙、文召敬謀未定,與謙同斬於市,諸子悉戍邊。敬亦坐知謀反故縱,減死,戍鐵嶺。文之死,人皆知其誣。以素刻忮,且迎駕、復儲之議不愜輿論,故冤死而民不思。成化初,赦其子還,尋復官,贈太保,諡毅愍。 倫,改名宗彝。成化初進士。歷戶部郎中,出理遼東餉。中官汪直東征,言宗彝督餉勞,擢太僕少卿。弘治中,累官南京禮部尚書。卒,諡安簡。 江淵,字世用,江津人。宣德五年庶吉士,授編修。正統十二年詔與杜寧、裴綸、劉儼、商輅、陳文、楊鼎、呂原、劉俊、王玉共十人,肄業東閣,曹鼐等為之師。 郕王監國,徐有貞倡議南遷,太監金英叱出之,踉蹌過左掖門。淵適入,迎問之。有貞曰:「以吾議南遷不合也。」於是淵入,極陳固守之策。遂見知於王,由侍講超擢刑部右侍郎。也先薄京師,命淵參都督孫鏜軍事。 景泰元年出視紫荊、倒馬、白羊諸關隘,與都指揮同知翁信督修雁門關。其秋遂以本官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尋改戶部侍郎,兼職如故。 明年六月以天變條上三事:一,厚結朶顏、赤斤諸衞,為東西藩籬;一,免京軍餘丁,以資生業;一,禁訐告王振餘黨,以免枉濫。詔悉從之。又明年二月改吏部,仍兼學士。是春,京師久雨雪。淵上言:「漢劉向曰,凡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仲春少陽用事,而寒氣脅之,占法謂人君刑法暴濫之象。陛下恩威溥洽,未嘗不赦過宥罪,竊恐有司奉行無狀,冤抑或有未伸。且向者下明詔,免景泰二年田租之三,今復移檄追徵,則是朝廷自失大信於民,怨氣鬱結,良由此也。」帝乃令法司申冤濫,詰戶部違詔,下尚書金濂於獄,卒免稅如詔。東宮既易,加太子少師。四川巡撫僉都御史李匡不職,以淵言罷之。母憂起復。初侍講學士倪謙遭喪,淵薦謙為講官,謙遂奪哀。至是御史周文言淵引謙,正自為今日地。帝以事既處分,不問,而令自今羣臣遭喪無濫保。 五年春,山東、河南、江北饑,命同平江侯陳豫往撫。淵前後條上軍民便宜十數事。幷請築淮安月城以護常盈倉,廣徐州東城以護廣運倉。悉議行。時江北洊饑,淮安糧運在塗者,淵悉追還備振,漕卒乘機侵耗。事聞,遣御史按實。淵被劾,當削籍。廷臣以淵守便宜,不當罪。帝宥之。 閣臣既不相協,而陳循、王文尤刻私。淵好議論,每為同官所抑,意忽忽不樂。會兵部尚書于謙以病在告,詔推一人協理部事,淵心欲得之。循等佯推淵而密令商輅草奏,示以「石兵江工」四字,淵在旁不知也。比詔下,調工部尚書石璞於兵部,而以淵代璞,淵大失望。英宗復位,與陳循等俱謫戍遼東,未幾卒。 初,黃〈王厷〉之奏易儲也,或疑淵主之。丘濬曰:「此易辨也,廣西紙與京師紙異。」索奏視之,果廣西紙,其誣乃白。成化初,復官。 許彬,字道中,寧陽人。永樂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正統末,累遷太常少卿,兼翰林待詔,提督四夷館。上皇將還,遣彬至宣府奉迎,上皇命書罪己詔及諭羣臣敕,遣祭土木陣亡官軍,以此受知上皇,還擢本寺卿。石亨等謀復上皇,以其謀告彬,彬進徐有貞,語具有貞傳。英宗復位,進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入直文淵閣。未幾,為石亨所忌,出為南京禮部右侍郎,甫行,貶陝西參政。至則乞休去。憲宗立,命以侍郎致仕,尋卒。 彬性坦率,好交游,不能擇人,一時浮蕩士多出其門。晚參大政,方欲杜門謝客,而客惡其變態,競相騰謗,竟不安其位。 陳文,字安簡,廬陵人。鄉試第一,正統元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十二年命進學東閣。秩滿,遷侍講。 景泰二年,閣臣高穀薦文才,遂擢雲南右布政使。貴州比歲用兵,資餉雲南,民困轉輸。文令商賈代輸,而民倍償其費,皆稱便。稅課額鈔七十餘萬,吏俸所取給,典者侵蝕,吏或累歲不得俸。文悉按治,課日羨溢。雲南產銀,民間用銀貿易,視內地三倍。隸在官者免役,納銀亦三之,納者不為病。文曰:「雖如是,得無傷廉乎?」損之,復令減隸額三之一。名譽日起,遷廣東左布政使,母憂未赴。 英宗既復位,一日謂左右曰:「向侍朕編修,晳而長者安在?」左右以文對,即召為詹事。乞終制。不允。入侍東宮講讀。學士呂原卒,帝問李賢誰可代者,曰:「柯潛可。」出告王翺,翺曰:「陳文以次當及,奈何抑之?」明日,賢入見,如翺言。 七年二月進禮部右侍郎兼學士,入內閣。文既入,數撓賢以自異,曰:「吾非若所薦也。」侍讀學士錢溥與文比舍居,交甚歡。溥嘗授內侍書,其徒多貴幸,來謁,必邀文共飲。英宗大漸,東宮內侍王綸私詣溥計事,不召文。文密覘之。綸言:「帝不豫,東宮納妃,如何?」溥謂:「當奉遺詔行事。」已而英宗崩,賢當草詔。文起奪其筆曰:「無庸,已有草者。」因言綸、溥定計,欲逐賢以溥代之,而以兵部侍郎韓雍代尚書馬昂。賢怒,發其事。是時憲宗初立,綸自謂當得司禮,氣張甚。英宗大殮,綸衰服襲貂,帝見而惡之。太監牛玉恐其軋己,因數綸罪,逐之去。溥謫知順德縣,雍浙江參政。詞所連,順天府尹王福,通政參議趙昂,南寧伯毛榮,都督馬良、馮宗、劉聚,錦衣都指揮僉事門達等皆坐謫。雍亦文素所不悅者也。改吏部左侍郎,同知經筵事。 成化元年進禮部尚書。羅倫論賢奪情。文內媿,陰助賢逐倫,益為時論所鄙。三年春,帝命戶部尚書馬昂、副都御史林聰及給事中潘禮、陳越清理京營。文奏必得內臣共事,始可剗除宿弊,因薦太監懷恩。帝從之。英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四年卒。贈少傅,諡莊靖。 文素以才自許,在外頗著績效,士大夫多冀其進用。及居宮端,行事鄙猥。既參大政,無所建明。朝退則引賓客故人置酒為曲宴,專務請屬。性卞急,遇睚眦怨必報。及賢卒,文益恣意行,名節大喪。歿後,禮部主事陸淵之、御史謝文祥皆疏論文不當得美諡。帝以事已施行,不許。 萬安,字循吉,眉州人。長身魁顏,眉目如刻畫,外寬而深中。正統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成化初,屢遷禮部左侍郎。五年命兼翰林學士,入內閣參機務。同年生詹事李泰,中官永昌養子也,齒少於安。安兄事之,得其驩。自為同官,每當遷,必推安出己上。至是議簡閣臣,泰復推安曰:「子先之,我不患不至。」故安得入閣,而泰忽暴病死。 安無學術,既柄用,惟日事請託,結諸閹為內援。時萬貴妃寵冠後宮,安因內侍致殷勤,自稱子姪行。妃嘗自媿無門閥,聞則大喜。妃弟錦衣指揮通,遂以族屬數過安家。其妻王氏有母至自博興。王謂母曰:「嚮家貧時,以妹為人娣,今安在?」母曰:「第憶為四川萬編修者。」通心疑是安,訪之則安小婦,由是兩家婦日往來。通妻著籍禁內,恣出入,安得備知宮中動靜,益自固。侍郎邢讓、祭酒陳鑑與安同年不相能。安搆獄,除兩人名。 七年冬,彗見天田,犯太微。廷臣多言君臣否隔,宜時召大臣議政。大學士彭時、商輅力請。司禮中官乃約以御殿日召對,且曰:「初見,情未洽,勿多言,姑俟他日。」將入,復約如初。此見,時言天變可畏,帝曰:「已知,卿等宜盡心。」時又言:「昨御史有疏,請減京官俸薪,武臣不免觖望,乞如舊便。」帝可之。安遂頓首呼萬歲,欲出。時、輅不得已,皆叩頭退。中官戲朝士曰:「若輩嘗言不召見。及見,止知呼萬歲耳。」一時傳笑,謂之「萬歲閣老」。帝自是不復召見大臣矣。 其後尹直入閣,欲請見帝計事。安止之曰:「往彭公請召對,一語不合,輒叩頭呼萬歲,以此貽笑。今吾輩每事盡言,太監擇而聞之,上無不允者,勝面對多矣。」其容悅不識大體,且善歸過於人如此。 九年進禮部尚書。久之,改戶部。十三年加太子少保,俄改文淵閣大學士。孝宗出閤,進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尋加太子太保。時彭時已歿,商輅以忤汪直去,在內閣者劉珝、劉吉。而安為首輔,與南人相黨附,珝與尚書尹旻、王越又以北人為黨,互相傾軋。然珝疏淺而安深鷙,故珝卒不能勝安。 十八年,汪直寵衰,言官請罷西廠。帝不許。安具疏再言之,報可,中外頗以是稱安。文華大訓成,進太子太傅、華蓋殿大學士。復進少傅、太子太師,再進少師。 當是時,朝多秕政,四方災傷日告。帝崇信道教,封金闕、玉闕真君為上帝,遣安祭於靈濟宮。而李孜省、鄧常恩方進用,安因彭華潛與結,藉以排異己。於是珝及王恕、馬文升、秦紘、耿裕諸大臣相繼被逐,而華遂由詹事遷吏部侍郎,入內閣。朝臣無敢與安牴牾者。 華,安福人,大學士時之族弟,舉景泰五年會試第一。深刻多計數,善陰伺人短,與安、孜省比。嘗嗾蕭彥莊攻李秉,又逐尹旻、羅璟,人皆惡而畏之。踰年,得風疾去。 孝宗嗣位,安草登極詔書,禁言官假風聞挾私,中外譁然。御史湯鼐詣閣。安從容言曰:「此裏面意也。」鼐即以其語奏聞,謂安抑塞言路,歸過於君,無人臣禮。於是庶吉士鄒智,御史文貴、姜洪等交章列其罪狀。先是,歙人倪進賢者,粗知書,無行,諂事安,日與講房中術。安暱之,因令就試,得進士。授為庶吉士,除御史。帝一日於宮中得疏一小篋,則皆論房中術者,末署曰「臣安進」。帝命太監懷恩持至閣曰:「此大臣所為耶?」安媿汗伏地,不能出聲。及諸臣彈章入,復令恩就安讀之。安數跪起求哀,無去意。恩直前摘其牙牌曰:「可出矣。」始惶遽索馬歸第,乞休去。時年已七十餘,尚於道上望三台星,冀復用。居一年卒,贈太師,諡文康。 初,孝穆皇太后之薨,內庭籍籍指萬貴妃。孝宗立,魚臺縣丞徐頊上書發其事。廷臣議逮鞫萬氏戚屬曾出入宮掖者。安驚懼不知所為,曰:「我久不與萬氏往來矣。」而劉吉先與萬氏姻,亦自危。其黨尹直尚在閣,共擬旨寢之。孝宗仁厚,亦置不問,安、吉得無事。 安在政府二十年,每遇試,必令其門生為考官,子孫甥壻多登第者。子翼,南京禮部侍郎。孫弘璧,翰林編修。安死無幾,翼、弘璧相繼死,安竟無後。 劉珝,字叔溫,壽光人。正統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天順中,歷右中允,侍講東宮。 憲宗即位,以舊宮僚屢遷太常卿,兼侍讀學士,直經筵日講。成化十年進吏部左侍郎,充講官如故。珝每進講,反覆開導,詞氣侃侃,聞者為悚。學士劉定之稱為講官第一,憲宗亦愛重之。明年詔以本官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帝每呼「東劉先生」,賜印章一,文曰「嘉猷贊翊」。尋進吏部尚書,再加太子少保、文淵閣大學士。文華大訓成,加太子太保,進謹身殿大學士。 珝性疎直。自以宮僚舊臣,遇事無所回護。員外郎林俊以劾梁芳、繼曉下獄,珝於帝前解之。李孜省輩左道亂政,欲動搖東宮。珝密疏諫,謀少阻。素薄萬安,嘗斥安負國無恥。安積忿,日夜思中珝。初,商輅之劾汪直也,珝與萬安、劉吉助之爭,得罷西廠。他日,珝又折王越於朝,越慚而退。已而西廠復設,珝不能有所諍。至十八年,安見直寵衰,揣知西廠當罷,邀珝同奏。珝辭不與,安遂獨奏,疏上,帝頗訝無珝名。安陰使人訐珝與直有連。會珝子鎡邀妓狎飲,里人趙賓戲為劉公子曲,或增飾穢語,雜教坊院本奏之。帝大怒,決意去珝。遣中官覃昌召安、吉赴西角門,出帝手封書一函示之。安等佯驚救。次日,珝具疏乞休。令馳驛,賜月廩、歲隸、白金、楮幣甚厚。其實排珝使去者,安、吉兩人謀也。 時內閣三人。安貪狡,吉陰刻。珝稍優,顧喜譚論,人目為狂躁。珝既倉卒引退,而彭華、尹直相繼入內閣,安、吉之黨乃益固。珝初遭母憂,廬墓三年。比歸,侍父盡孝。父歿,復廬於墓。弘治三年卒,諡文和。嘉靖初,以言官請,賜祠額曰昭賢,仍遣官祭之。 子鈗,字汝中。八歲時,憲宗召見,愛其聰敏,且拜起如禮,即命為中書舍人。宮殿門閾高,同官楊一清常提之出入。帝慮牙牌易損,命易以銀。歷官五十餘年,嘉靖中至太常卿,兼五經博士,仍供事內閣誥敕房。博學有行誼,與長洲劉棨並淹貫故實,時稱「二劉」。 劉吉,字祐之,博野人。正統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充經筵官。寰宇通志成,進修撰。天順四年侍講讀於東宮,以憂歸。 憲宗即位,召纂英宗實錄。至京,上疏乞終制。不允,進侍讀。實錄成,遷侍讀學士,直經筵。累遷禮部左侍郎。 成化十一年與劉珝同受命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尋進禮部尚書。孝宗出閤,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十八年遭父喪,詔起復。吉三疏懇辭,而陰屬貴戚萬喜為之地,得不允。文華大訓成,加太子太保,進武英殿大學士。久之,進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尋加少保兼太子太傅。 孝宗即位,庶吉士鄒智、御史姜洪力詆萬安、尹直及吉皆小人,當斥。吉深銜之。安、直皆去,吉獨留,委寄愈專。慮言者攻不已,乃建議超遷科道官,處以不次之位。詔起廢滯,給事中賀欽、御史強珍輩十人已次第擬擢,吉復上疏薦之,部曹預薦者惟林俊一人,冀以此籠絡言路,而言者猶未息。庶子張昇,御史曹璘、歐陽旦,南京給事中方向,御史陳嵩等相繼劾吉。吉憤甚,中昇逐之。數興大獄,智、向囚繫遠貶,洪亦謫官。復與中官蔣琮比,逐南御史姜綰等,臺署為空。中外側目,言者亦少衰。 初,吉與萬安、劉珝在成化時,帝失德,無所規正,時有「紙糊三閣老,泥塑六尚書」之謠。至是見孝宗仁明,同列徐溥、劉健皆正人,而吉於閣臣居首,兩人有論建,吉亦署名,復時時為正論,竊美名以自蓋。 弘治二年二月旱,帝令儒臣撰文禱雨。吉等言:「邇者奸徒襲李孜省、鄧常恩故術,見月宿在畢,天將陰雨,遂奏請祈禱,覬一驗以希進用。倖門一開,爭言祈禱,要寵召禍,實基於此,祝文不敢奉詔。」帝意悟,遂已之。五月以災異請帝修德防微,慎終如始。八月又以災異陳七事。代王獻海青,吉等言登極詔書已却四方貢獻,乞勿受。明年三月偕同列上言:「陛下聖質清羸,與先帝不同。凡宴樂游觀,一切嗜好之事,宜悉減省。左右近臣有請如先帝故事者,當以太祖、太宗典故斥退之。祖宗令節宴游皆有時,陛下法祖宗可也。」土魯番使者貢獅子還,帝令內閣草敕,遣中官送之。吉等言不宜優寵太過,使番戎輕中國。事遂寢。既又言:「獅子諸獸,日飼二羊,歲當用七百二十,又守視校尉日五十人,皆繁費。宜絕諸獸食,聽自斃。」帝不能用。十二月,星變,又言:「邇者妖星出天津,歷杵臼,迫營室,其占為兵,為饑,為水旱。今兩畿、河南、山西、陝西旱蝗,四川、湖廣歲不登。倘明年復然,恐盜賊竊發,禍亂將作。願陛下節用度,罷宴游,屏讒言,斥異教,留懷經史,講求治道。沙河修橋,江西造瓷器,南海子繕垣牆,俱非急務,宜悉停止。」帝嘉納之。帝惑近習言,頗崇祈禱事,發經牌令閣臣作贊,又令擬神將封號。吉等極言邪說當斥。 吉自帝初即位進少傅,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及憲宗實錄成,又進少師、華蓋殿大學士。吉柄政久,權勢烜赫。帝初傾心聽信,後眷頗衰,而吉終無去志。五年,帝欲封后弟伯爵,命吉撰誥券。吉言必盡封二太后家子弟方可。帝不悅,遣中官至其家,諷令致仕,始上章引退。詔賜敕,馳驛如故事。 吉多智數,善附會,自緣飾,銳於營私,時為言路所攻。居內閣十八年,人目之為「劉緜花」,以其耐彈也。吉疑其言出下第舉子,因請舉人三試不第者,不得復會試。時適當會試期,舉子已羣集都下,禮部為請。詔姑許入試,後如令。已而吉罷,令亦不行。吉歸,踰年卒。贈太師,諡文穆。 尹直,字正言,泰和人。景泰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成化初,充經筵講官,與修英宗實錄。總裁欲革去景泰帝號,引漢昌邑、更始為比。直辨曰:「實錄中有初為大臣,後為軍民者。方居官時,則稱某官某,既罷去而後改稱。如漢府以謀逆降庶人,其未反時,書王書叔如故也。豈有逆計其反,而即降從庶人之號者哉!且昌邑旋立旋廢,景泰帝則為宗廟社稷主七年。更始無所受命,景泰帝則策命於母后。當時定傾危難之中,微帝則京師非國家有。雖易儲失德,然能不惑於盧忠、徐振之言,卒全兩宮,以至今日。其功過足相準,不宜去帝號。」時不能難。既成,進侍讀,歷侍讀學士。 六年上疏乞纂修大明通典,幷續成宋元綱目。章下所司。十一年遷禮部右侍郎,辭,不許。丁父憂,服除,起南京吏部右侍郎,就改禮部左侍郎。 二十二年春,召佐兵部。占城王古來為安南所逼,棄國來求援。議者欲送之還,直曰:「彼窮來歸,我若驅使還國,是殺之也。宜遣大臣即詢,量宜處置。」詔從之,命都御史屠滽往。貴州鎮巡官奏苗反,請發兵,廷議將從之。直言起釁邀功,不可信。命官往勘,果無警。是年九月改戶部兼翰林學士,入內閣。踰月,進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直明敏博學,練習朝章,而躁於進取。性矜忌,不自檢飭,與吏部尚書尹旻相惡。直初覬禮部侍郎,而旻薦他人,直以中旨得之。次日遇旻於朝,舉笏謝。旻曰:「公所謂簡在帝心者。」自是怨益深。後在南部八年,鬱鬱不得志,屬其黨萬安、彭華謀內召,旻輒持不可。諸朝臣亦皆畏直,幸其在南。及推兵部左、右侍郎,吏部列何琮等八人。詔用琮,而直以安、華及李孜省力,中旨召還。至是修怨,與孜省等比,陷旻父子得罪,又搆罷江西巡撫閔珪,物論喧然不平。刑部郎袁清者,安私人,又幸於內侍郭閏。勘事浙江,輘轢諸大吏,吏部尚書李裕惡之。比還,即除紹興知府。清懼,累章求改。裕極論其罪,下詔獄。安、閏以屬直,為言於孜省,取中旨赦之,改知鄖陽。 孝宗立,進士李文祥,御史湯鼐、姜洪、繆樗,庶吉士鄒智等連章劾直。給事中宋琮及御史許斌言直自初為侍郎以至入閣,夤緣攀附,皆取中旨。帝於是薄其為人,令致仕。弘治九年表賀萬壽,幷以太子年當出閤,上承華箴,引先朝少保黃淮事,冀召對。帝却之。正德中卒,諡文和。 贊曰:易稱內君子外小人,為泰;外君子內小人,為否。況端揆之寄,百僚具瞻者乎!陳循以下諸人,雖不為大奸慝,而居心刻忮,務逞己私。同己者比,異己者忌。比則相援,忌則相軋。至萬安、劉吉要結近倖,蒙恥固位,猶幸同列多賢,相與彌縫匡救,而穢跡昭彰,小人之歸,何可掩哉! 高穀 胡濙 王直 高穀,字世用,揚州興化人。永樂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中書舍人。仁宗即位,改春坊司直郎,尋遷翰林侍講。英宗即位,開經筵,楊士奇薦穀及苗衷、馬愉、曹鼐四人侍講讀。正統十年由侍講學士進工部右侍郎,入內閣典機務。 景泰初,進尚書,兼翰林學士,掌閣務如故。英宗將還,奉迎禮薄。千戶龔遂榮投書於穀,具言禮宜從厚,援唐肅宗迎上皇故事。穀袖之入朝,徧示廷臣曰:「武夫尚知禮,況儒臣乎!」衆善其言。胡濙、王直欲以聞。穀曰:「迎復議上,上意久不決。若進此書,使上知朝野同心,亦一助也。」都御史王文不可。已而言官奏之。詰所從得,穀對曰:「自臣所。」因抗章懇請如遂榮言。帝雖不從,亦不之罪。 二年進少保、東閣大學士。易儲,加太子太傅,給二俸。應天、鳳陽災,命祀三陵,振貧民。七年進謹身殿大學士,仍兼東閣。內閣七人,言論多齟齬。穀清直,持議正。王文由穀薦,數擠穀。穀屢請解機務,不許。都給事中林聰忤權要論死,穀力救,得薄譴。陳循及文搆考官劉儼、黃諫,帝命禮部會穀覆閱試卷。穀力言儼等無私,且曰:「貴冑與寒士競進,已不可,況不安義命,欲因此搆考官乎?」帝乃賜循、文子中式,惟黜林挺一人,事得已。 英宗復位,循、文等皆誅竄,穀謝病。英宗謂穀長者,語廷臣曰:「穀在內閣議迎駕及南內事,嘗左右朕。其賜金帛襲衣,給驛舟以歸。」尋復賜敕獎諭。 穀既去位,杜門絕賓客。有問景泰、天順間事,輒不應。天順四年正月卒,年七十。 穀美丰儀,樂儉素,位至台司,敝廬瘠田而已。成化初,贈太保,諡文義。 胡濙,字源潔,武進人。生而髮白,彌月乃黑。建文二年舉進士,授兵科給事中。永樂元年遷戶科都給事中。 惠帝之崩於火,或言遁去,諸舊臣多從者,帝疑之。五年遣濙頒御製諸書,幷訪仙人張邋遢,徧行天下州郡鄉邑,隱察建文帝安在。濙以故在外最久,至十四年乃還。所至,亦間以民隱聞。母喪乞歸,不許,擢禮部左侍郎。十七年復出巡江、浙、湖、湘諸府。二十一年還朝,馳謁帝於宣府。帝已就寢,聞濙至,急起召入。濙悉以所聞對,漏下四鼓乃出。先濙未至,傳言建文帝蹈海去,帝分遣內臣鄭和數輩浮海下西洋,至是疑始釋。 皇太子監國南京,漢王為飛語謗太子。帝改濙官南京,因命廉之。濙至,密疏馳上監國七事,言誠敬孝謹無他,帝悅。 仁宗即位,召為行在禮部侍郎。濙陳十事,力言建都北京非便,請還南都,省南北轉運供億之煩。帝皆嘉納。既聞其嘗有密疏,疑之,不果召。轉太子賓客,兼南京國子祭酒。 宣宗即位,仍遷禮部左侍郎。明年來朝,乃留行在禮部,尋進尚書。漢王反,與楊榮等贊親征。事平,賚予甚厚。明年賜第長安右門外,給閽者二人,賜銀章四。生辰,賜宴其第。四年命兼理詹事府事。六年,張本卒,又兼領行在戶部。時國用漸廣,濙慮度支不足。蠲租詔下,輒沮格。帝嘗切戒之,然眷遇不少替。嘗曲宴濙及楊士奇、夏原吉、蹇義,曰:「海內無虞,卿等四人力也。」 英宗即位,詔節冗費。濙因奏減上供物,及汰法王以下番僧四五百人,浮費大省。正統五年,山西災,詔行寬卹,既而有採買物料之命。濙上疏言詔旨宜信。又言軍旗營求差遣,因而擾民,宜罷之。皆報可。行在禮部印失,詔弗問,命改鑄。已,又失,被劾下獄。未幾,印獲,復職。九年,年七十,乞致仕,不許。英宗北狩,羣臣聚哭於朝,有議南遷者。濙曰:「文皇定陵寢於此,示子孫以不拔之計也。」與侍郎于謙合,中外始有固志。 景帝即位,進太子太傅。楊善使也先,濙言上皇蒙塵久,宜附進服食,不報。上皇將還,命禮部具奉迎儀。濙等議遣禮部迎於龍虎臺,錦衣具法駕迎居庸關,百司迎土城外,諸將迎教場門,上皇自安定門入,進東安門,於東上北門南面坐,皇帝謁見畢,百官朝見,上皇入南城大內。議上,傳旨以一轎二馬迎於居庸關,至安定門易法駕,餘如奏。給事中劉福等言禮太薄,帝報曰:「朕尊大兄為太上皇帝,尊禮無加矣。福等顧云太薄,其意何居?禮部其會官詳察之。」濙等言:「諸臣意無他,欲陛下篤親親耳。」帝曰:「昨得太上皇書,具言迎駕之禮宜從簡損,朕豈得違之。」羣臣乃不敢言。會千戶龔遂榮為書投大學士高穀,言奉迎宜厚,具言唐肅宗迎上皇故事。穀袖之以朝,與王直等共觀之。直與濙欲聞之帝,為都御史王文所阻,而給事中葉盛竟以聞。盛同官林聰復劾直、濙、穀等,皆股肱大臣,有聞必告,不宜偶語竊議。有詔索書。濙等因以書進,且言:「肅宗迎上皇典禮,今日正可倣行。陛下宜躬迎安定門外,分遣大臣迎龍虎臺。」帝不悅曰:「第從朕命,無事紛更。」 上皇至,居南城宮。濙請帝明年正旦率羣臣朝延安門,不許。上皇萬壽節,請令百官拜賀延安門,亦不許。三年正月與王直並進少傅。易太子,加兼太子太師。王文惡林聰,文致其罪,欲殺之。濙不肯署,遂稱疾,數日不朝。帝使興安問疾。對曰:「老臣本無疾,聞欲殺林聰,殊驚悸耳。」聰由是得釋。 英宗復位,力疾入朝,遂求去。賜璽書、白金、楮幣、襲衣,給驛,官其一子錦衣,世鎮撫。濙歷事六朝,垂六十年,中外稱耆德。及歸,有三弟,年皆七十餘,鬚眉皓白,燕聚一堂,因名之曰壽愷。又七年始卒,年八十九。贈太保,諡忠安。 濙節儉寬厚,喜怒不形於色,能以身下人。在禮部久,表賀祥瑞,以官當首署名,人因謂其性善承迎。南城人龔謙多妖術,濙薦為天文生,又薦道士仰彌高曉陰陽兵法,使守邊,時頗譏之。 王直,字行儉,泰和人。父伯貞,洪武十五年以明經聘至京。時應詔者五百餘人,伯貞對第一。授試僉事,分巡廣東雷州。復呂塘廢渠,清鹽法。會罷分巡官,召還為戶部主事。以父喪服闋,不時起,謫居安慶。建文初,復以薦知瓊州。崖州黎相仇殺,以反聞,且用兵。伯貞捕其首惡,兵遂罷。瓊田歲常三穫,以賦軍,軍不時受,俟民乏,乃急斂以要利。伯貞為立期,三輸之,弊始絕。居數年,大治,流民占籍者萬餘。憂歸,卒於家。 直幼而端重,家貧力學。舉永樂二年進士,改庶吉士,與曾棨、王英等二十八人同讀書文淵閣。帝善其文,召入內閣,俾屬草。尋授修撰。歷事仁宗、宣宗,累遷少詹事兼侍讀學士。 正統三年,宣宗實錄成,進禮部侍郎,學士如故。五年出涖部事,尚書胡濙悉以部政付之,直處之若素習者。八年正月代郭璡為吏部尚書。十一年,戶部侍郎奈亨附王振,搆郎中趙敏,詞連直及侍郎曹義、趙新,並下獄。三法司廷鞫,論亨斬,直等贖徒。帝宥直、義,奪亨、新俸。 帝將親征也先,直率廷臣力諫曰:「國家備邊最為謹嚴。謀臣猛將,堅甲利兵,隨處充滿,且耕且守,是以久安。今敵肆猖獗,違天悖理,陛下但宜固封疆,申號令,堅壁清野,蓄銳以待之,可圖必勝,不必親御六師,遠臨塞下。況秋暑未退,旱氣未回,青草不豐,水泉猶塞,士馬之用未充,兵凶戰危,臣等以為不可。」帝不從,命直留守。王師覆於土木,大臣羣請太后立皇子為皇太子,命郕王攝政。已,勸王即位,以安反側。時變起倉卒,朝臣議屢上,皆直為首。而直自以不如于謙,每事推下之,雍容鎮率而已。加太子太保。 景泰元年,也先使使議和,且請還上皇,下禮部議未決。直率羣臣上言曰:「太上皇惑細人言,輕身一出,至於蒙塵。陛下宵衣旰食,徵天下兵,與羣臣兆姓同心僇力,期滅此朝食,以雪不共戴天之恥。迺者天誘其衷,也先有悔心之萌,而來求成於我,請還乘輿,此轉禍為福之機也。望陛下俯從其請,遣使往報,因察其誠偽而撫納之,奉太上皇以歸,少慰祖宗之心。陛下天位已定,太上皇還,不復涖天下事,陛下第崇奉之,則天倫厚而天眷益隆,誠古今盛事也。」帝曰:「卿等言良然。但前後使者五輩往,終不得要領。今復遣使,設彼假送駕為名,來犯京師,豈不為蒼生患。賊詐難信,其更議之。」 已而瓦剌別部阿剌使復至,胡濙等復以為言。於是帝御文華殿門,召諸大臣及言官諭以宜絕狀。直對曰:「必遣使,毋貽後悔。」帝不悅。于謙前為解,帝意釋。羣臣既退,太監興安匍匐出呼曰:「若等固欲遣使,有文天祥、富弼其人乎?」直大言曰:「廷臣惟天子使,既食其祿,敢辭難乎!」言之再,聲色愈厲。安語塞,乃議遣使,命李實、羅綺往。 既行,而瓦剌可汗脫脫不花及也先使先後至,將遣歸。使者謂館伴曰:「中國關外十四城皆為我有。前阿剌知院使來,尚遣人偕往。今亦必得大臣同行,庶有濟。」胡濙以聞,下廷議。直等固請,乃遣楊善等報之。 比實還,又以也先使至,具言也先欲和狀。直與寧陽侯陳懋等上疏,請更遣使齎禮幣往迎上皇,不許。復上疏曰:「臣等與李實語,具得彼中情事。其所需衣物資斧者,上皇言也,而奉迎車駕,也先意也。昨者脫脫不花及阿剌知院使來,皆有報使,今也先使以迎請為辭,乃不遣使與偕,是疑敵而召兵也。」又不許。 已而實自言於帝。帝第報也先書,就令楊善迎歸而已。直等復上言:「今北使已發,願本上皇之心,順臣民之願,因彼悔心,遣使往報,以圖迎復,此不待計而決者也。不然,衆志難犯,違天不祥,彼將執為兵端,邊事益棘,京師亦不得高枕臥矣。」帝乃命羣臣擇使,直與陳懋等請仍遣實。報曰:「候善歸議之。」御史畢鑾等復上疏,力言:「就令彼以詐來,我以誠往,萬一不測,則我之兵力固在。」帝終不聽。已而善竟奉上皇還。 二年,也先遣使入貢,且請答使。直屢疏言:「邊備未修,芻糧未積,瘡痍未復,宜如其請。遣使往以觀虛實,開導其善。」不許。無何,也先遣騎入塞,以報使為辭。直與羣臣復請之,卒不許。直等乃上疏言:「陛下銳意治兵,為戰守計,真大有為之主。然使命不通,難保其不為寇。宜敕沿邊守臣,發兵遊徼,有警則入保,無事則力耕。陛下於機務之暇,時召京營總督、總兵,詢以方略,誠接而禮貌之,信賞罰以持其後,斯戰守可言也。」帝曰「善」。 明年正月進少傅。帝欲易太子,未發。會思明土知府黃〈王厷〉以為請。帝喜,下禮部議。胡濙唯唯,文武諸臣議者九十一人當署名,直有難色。陳循濡筆強之,乃署,竟易皇太子。直進兼太子太師,賜金幣加等。頓足歎曰:「此何等大事,乃為一蠻酋所壞,吾輩愧死矣。」景帝疾亟,直、濙等會諸大臣臺諫,請復立沂王為皇太子,推大學士商輅草疏。未上,而石亨、徐有貞等奪門迎上皇復位,殺王文等。疏草留姚夔所,嘗出以示郎中陸昶,歎曰:「是疏不及進,天也。」直遂乞休。賜璽書、金綺、楮幣,給驛歸。 直為人方面修髯,儀觀甚偉。性嚴重,不苟言笑。及與人交,恂恂如也,在翰林二十餘年,稽古代言編纂紀注之事,多出其手。與金谿王英齊名,人稱「二王」,以居地目直曰「東王」,英曰「西王」。直以次當入閣,楊士奇不欲也。及長吏部,益廉慎。時初罷廷臣薦舉方面大吏,專屬吏部。直委任曹郎,嚴抑奔競。凡御史巡方歸者,必令具所屬賢否以備選擢,稱得人。其子〈禾資〉為南國子博士,考績至部,文選郎欲留侍直,直不可,曰:「是亂法自我始也。」朝廷以直老,命何文淵為尚書佐之。文淵去,又命王翺,部遂有二尚書。直為尚書十四年,年益高,名德日益重。帝優禮之,免其常朝。 比家居,嘗從諸佃僕耕蒔,擊鼓歌唱。諸子孫更迭舉觴上壽,直歎曰:「曩者西楊抑我,令不得共事,然使我在閣,今上復辟,當不免遼陽之行,安得與汝曹為樂哉!」天順六年卒,年八十四。贈太保,諡文端。 〈禾資〉仕至翰林檢討,亦以學行稱。曾孫思,自有傳。 贊曰:高穀之清直,胡濙之寬厚,王直之端重,蓋皆有大臣之度焉。當英、景之間,國勢初更,人心觀望,執政任事之臣多阿意取容。而穀、濙惓惓於迎駕之儀,直侃侃於遣使之請,皆力持正議,不隨衆俛仰,故能身負碩望,始終一節,可謂老成人矣。 于謙子冕 吳寧 王偉 于謙,字廷益,錢塘人。生七歲,有僧奇之曰:「他日救時宰相也。」舉永樂十九年進士。 宣德初,授御史。奏對,音吐鴻暢,帝為傾聽。顧佐為都御史,待寮屬甚嚴,獨下謙,以為才勝己也。扈蹕樂安,高煦出降,帝命謙口數其罪。謙正詞嶄嶄,聲色震厲。高煦伏地戰慄,稱萬死。帝大悅。師還,賞賚與諸大臣等。 出按江西,雪冤囚數百。疏奏陝西諸處官校為民害,詔遣御史捕之。帝知謙可大任,會增設各部右侍郎為直省巡撫,乃手書謙名授吏部,超遷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謙至官,輕騎徧歷所部,延訪父老,察時事所宜興革,即具疏言之。一歲凡數上,小有水旱,輒上聞。 正統六年疏言:「今河南、山西積穀各數百萬。請以每歲三月,令府州縣報缺食下戶,隨分支給。先菽秫,次黍麥,次稻。俟秋成償官,而免其老疾及貧不能償者。州縣吏秩滿當遷,預備糧有未足,不聽離任。仍令風憲官以時稽察。」詔行之。河南近河處,時有衝決。謙令厚築隄障,計里置亭,亭有長,責以督率修繕。並令種樹鑿井,榆柳夾路,道無渴者。大同孤懸塞外,按山西者不及至,奏別設御史治之。盡奪鎮將私墾田為官屯,以資邊用。威惠流行,太行伏盜皆避匿。在官九年,遷左侍郎,食二品俸。 初,三楊在政府,雅重謙。謙所奏,朝上夕報可,皆三楊主持。而謙每議事京師,空橐以入,諸權貴人不能無望。及是,三楊已前卒,太監王振方用事,適有御史姓名類謙者,嘗忤振。謙入朝,薦參政王來、孫原貞自代。通政使李錫阿振指,劾謙以久不遷怨望,擅舉人自代。下法司論死,繫獄三月。已而振知其誤,得釋,左遷大理寺少卿。山西、河南吏民伏闕上書,請留謙者以千數,周、晉諸王亦言之,乃復命謙巡撫。時山東、陝西流民就食河南者二十餘萬,謙請發河南、懷慶二府積粟以振。又奏令布政使年富安集其衆,授田給牛種,使里老司察之。前後在任十九年,丁內外艱,皆令歸治喪,旋起復。 十三年以兵部左侍郎召。明年秋,也先大入寇,王振挾帝親征。謙與尚書鄺埜極諫,不聽。埜從治兵,留謙理部事。及駕陷土木,京師大震,衆莫知所為。郕王監國,命羣臣議戰守。侍講徐珵言星象有變,當南遷。謙厲聲曰:「言南遷者,可斬也。京師天下根本,一動則大事去矣,獨不見宋南渡事乎!」王是其言,守議乃定。時京師勁甲精騎皆陷沒,所餘疲卒不及十萬,人心震恐,上下無固志。謙請王檄取兩京、河南備操軍,山東及南京沿海備倭軍,江北及北京諸府運糧軍,亟赴京師,以次經畫部署,人心稍安。即遷本部尚書。 郕王方攝朝,廷臣請族誅王振。而振黨馬順者,輒叱言官。於是給事中王竑廷擊順,衆隨之。朝班大亂,衞卒聲洶洶。王懼欲起,謙排衆直前掖王止,且啟王宣諭曰:「順等罪當死,勿論。」衆乃定。謙袍袖為之盡裂。退出左掖門,吏部尚書王直執謙手歎曰:「國家正賴公耳。今日雖百王直何能為!」當是時,上下皆倚重謙,謙亦毅然以社稷安危為己任。 初,大臣憂國無主,太子方幼,寇且至,請皇太后立郕王。王驚謝至再。謙颺言曰:「臣等誠憂國家,非為私計。」王乃受命。九月,景帝立,謙入對,慷慨泣奏曰:「寇得志,要留大駕,勢必輕中國,長驅而南。請飭諸邊守臣協力防遏。京營兵械且盡,宜亟分道募民兵,令工部繕器甲。遣都督孫鏜、衞穎、張軏、張儀、雷通分兵守九門要地,列營郭外。都御史楊善、給事中王竑參之,徙附郭居民入城。通州積糧,令官軍自詣關支,以贏米為之直,毋棄以資敵。文臣如軒輗者,宜用為巡撫。武臣如石亨、楊洪、柳溥者,宜用為將帥。至軍旅之事,臣身當之,不効則治臣罪。」帝深納之。 十月敕謙提督各營軍馬。而也先挾上皇破紫荊關直入,窺京師。石亨議斂兵堅壁老之。謙不可,曰:「奈何示弱,使敵益輕我。」亟分遣諸將,率師二十二萬,列陣九門外:都督陶瑾安定門,廣寧伯劉安東直門,武進伯朱瑛朝陽門,都督劉聚西直門,鎮遠侯顧興祖阜成門,都指揮李端正陽門,都督劉得新崇文門,都指揮湯節宣武門,而謙自與石亨率副總兵范廣、武興陳德勝門外,當也先。以部事付侍郎吳寧,悉閉諸城門,身自督戰。下令,臨陣將不顧軍先退者,斬其將。軍不顧將先退者,後隊斬前隊。於是將士知必死,皆用命。副總兵高禮、毛福壽却敵彰義門北,擒其長一人。帝喜,令謙選精兵屯教場以便調用,復命太監興安、李永昌同謙理軍務。 初,也先深入,視京城可旦夕下,及見官軍嚴陣待,意稍沮。叛閹喜寧嗾使邀大臣迎駕,索金帛以萬萬計,復邀謙及王直、胡濙等出議。帝不許,也先氣益沮。庚申,寇窺德勝門。謙令亨設伏空舍,遣數騎誘敵。敵以萬騎來薄,副總兵范廣發火器,伏起齊擊之。也先弟孛羅、平章卯那孩中礮死。寇轉至西直門,都督孫鏜禦之,亨亦分兵至,寇引退。副總兵武興擊寇彰義門,與都督王敬挫其前鋒。寇且却,而內官數百騎欲爭功,躍馬競前。陣亂,興被流矢死。寇逐至土城,居民升屋,號呼投磚石擊寇,譁聲動天。王竑及福壽援至,寇乃却。相持五日,也先邀請既不應,戰又不利,知終弗可得志,又聞勤王師且至,恐斷其歸路,遂擁上皇由良鄉西去。謙調諸將追擊,至關而還。論功,加謙少保,總督軍務。謙曰:「四郊多壘,卿大夫之恥也,敢邀功賞哉!」固辭,不允。乃益兵守真、保、涿、易諸府州,請以大臣鎮山西,防寇南侵。 景泰元年三月,總兵朱謙奏敵二萬攻圍萬全,敕范廣充總兵官禦之。已而寇退,謙請即駐兵居庸,寇來則出關剿殺,退則就糧京師,大同參將許貴奏,迤北有三人至鎮,欲朝廷遣使講和。謙曰:「前遣指揮季鐸、岳謙往,而也先隨入寇。繼遣通政王復、少卿趙榮,不見上皇而還。和不足恃,明矣。況我與彼不共戴天,理固不可和。萬一和而彼肆無厭之求,從之則坐敝,不從則生變,勢亦不得和。貴為介冑臣,而恇怯如此,何以敵愾,法當誅。」移檄切責。自是邊將人人主戰守,無敢言講和者。 初,也先多所要挾,皆以喜寧為謀主。謙密令大同鎮將擒寧,戮之。又計授王偉誘誅間者小田兒。且因諜用間,請特釋忠勇伯把台家,許以封爵,使陰圖之。也先始有歸上皇意,遣使通款,京師稍解嚴。謙上言:「南京重地,撫輯須人。中原多流民,設遇歲荒,嘯聚可虞。乞敕內外守備及各巡撫加意整飭,防患未然,召還所遣召募文武官及鎮守中官在內地者。」 於時八月,上皇北狩且一年矣。也先見中國無釁,滋欲乞和,使者頻至,請歸上皇。大臣王直等議遣使奉迎,帝不悅曰:「朕本不欲登大位,當時見推,實出卿等。」謙從容曰:「天位已定,寧復有他,顧理當速奉迎耳。萬一彼果懷詐,我有辭矣。」帝顧而改容曰:「從汝,從汝。」先後遣李實、楊善往,卒奉上皇以歸,謙力也。 上皇既歸,瓦剌復請朝貢。先是,貢使不過百人,正統十三年至三千餘,賞賚不饜,遂入寇。及是又遣使三千來朝,謙請列兵居庸關備不虞,京師盛陳兵,宴之。因言和議難恃,條上安邊三策。請敕大同、宣府、永平、山海、遼東各路總兵官增修備禦。京兵分隸五軍、神機、三千諸營,雖各有總兵,不相統一,請擇精銳十五萬,分十營團操。團營之制自此始。具兵志中。瓦剌入貢,每攜故所掠人口至。謙必奏酬其使,前後贖還累數百人。 初,永樂中,降人安置近畿者甚衆。也先入寇,多為內應。謙謀散遣之。因西南用兵,每有征行,輒選其精騎,厚資以往,已更遣其妻子,內患以息。楊洪自獨石入衞,八城悉以委寇。謙使都督孫安以輕騎出龍門關據之,募民屯田,且戰且守,八城遂復。貴州苗未平,何文淵議罷二司,專設都司,以大將鎮之。謙曰:「不設二司,是棄之也。」議乃寢。謙以上皇雖還,國恥未雪,會也先與脫脫不花搆,請乘間大發兵,身往討之,以復前仇,除邊患。帝不許。 謙之為兵部也,也先勢方張,而福建鄧茂七、浙江葉宗留、廣東黃蕭養各擁衆僭號,湖廣、貴州、廣西、瑤、僮、苗、僚所至蜂起。前後征調,皆謙獨運。當軍馬倥偬,變在俄頃,謙目視指屈,口具章奏,悉合機宜。僚吏受成,相顧駭服。號令明審,雖勳臣宿將小不中律,即請旨切責。片紙行萬里外,靡不惕息。其才略開敏,精神周至,一時無與比。至性過人,憂國忘身。上皇雖歸,口不言功。東宮既易,命兼宮僚者支二俸。諸臣皆辭,謙獨辭至再。自奉儉約,所居僅蔽風雨。帝賜第西華門,辭曰:「國家多難,臣子何敢自安。」固辭,不允。乃取前後所賜璽書、袍、錠之屬,悉加封識,歲時一省視而已。 帝知謙深,所論奏無不從者。嘗遣使往真定、河間采野菜,直沽造乾魚,謙一言即止。用一人,必密訪謙。謙具實對,無所隱,不避嫌怨。由是諸不任職者皆怨,而用弗如謙者,亦往往嫉之。比寇初退,都御史羅通即劾謙上功簿不實。御史顧〈日寉〉言謙太專,請六部大事同內閣奏行。謙據祖制折之,戶部尚書金濂亦疏爭,而言者捃摭不已。諸御史以深文彈劾者屢矣,賴景帝破衆議用之,得以盡所設施。 謙性故剛,遇事有不如意,輒拊膺歎曰:「此一腔熱血,竟灑何地!」視諸選耎大臣、勳舊貴戚,意頗輕之,憤者益衆。又始終不主和議,雖上皇實以是得還,不快也。徐珵以議南遷,為謙所斥。至是改名有貞,稍稍進用,嘗切齒謙。石亨本以失律削職,謙請宥而用之,總兵十營,畏謙不得逞,亦不樂謙。德勝之捷,亨功不加謙而得世侯,內媿,乃疏薦謙子冕。詔赴京師,辭,不允。謙言:「國家多事,臣子義不得顧私恩。且亨位大將,不聞舉一幽隱,拔一行伍微賤,以裨軍國,而獨薦臣子,於公議得乎?臣於軍功,力杜僥倖,決不敢以子濫功。」亨復大恚。都督張軏以征苗失律,為謙所劾,與內侍曹吉祥等皆素憾謙。 景泰八年正月壬午,亨與吉祥、有貞等既迎上皇復位,宣諭朝臣畢,即執謙與大學士王文下獄。誣謙等與黃〈王厷〉搆邪議,更立東宮,又與太監王誠、舒良、張永、王勤等謀迎立襄王子。亨等主其議,嗾言官上之。都御史蕭惟禎定讞,坐以謀逆,處極刑。文不勝誣,辯之疾,謙笑曰:「亨等意耳,辯何益?」奏上,英宗尚猶豫曰:「于謙實有功。」有貞進曰:「不殺于謙,此舉為無名。」帝意遂決。丙戌改元天順,丁亥棄謙市,籍其家,家戍邊。遂溪教諭吾豫言謙罪當族,謙所薦舉諸文武大臣並應誅。部議持之而止。千戶白琦又請榜其罪,鏤板示天下。一時希旨取寵者,率以謙為口實。 謙自值也先之變,誓不與賊俱生。嘗留宿直廬,不還私第。素病痰,疾作,景帝遣興安、舒良更番往視。聞其服用過薄,詔令上方製賜,至醯菜畢備。又親幸萬歲山,伐竹取瀝以賜。或言寵謙太過,興安等曰:「彼日夜分國憂,不問家產,即彼去,令朝廷何處更得此人?」及籍沒,家無餘貲,獨正室鐍鑰甚固。啟視,則上賜蟒衣、劍器也。死之日,陰霾四合,天下冤之。指揮朶兒者,本出曹吉祥部下,以酒酹謙死所,慟哭。吉祥怒,抶之。明日復酹奠如故。都督同知陳逵感謙忠義,收遺骸殯之。踰年,歸葬杭州。逵,六合人。故舉將才,出李時勉門下者也。皇太后初不知謙死,比聞,嗟悼累日。英宗亦悔之。 謙既死,而亨黨陳汝言代為兵部尚書。未一年敗,贓累巨萬。帝召大臣入視,愀然曰:「于謙被遇景泰朝,死無餘貲,汝言抑何多也。」亨俯首不能對。俄有邊警,帝憂形於色。恭順侯吳瑾侍,進曰:「使于謙在,當不令寇至此。」帝為默然。是年,有貞為亨所中,戍金齒。又數年,亨亦下獄死,吉祥謀反族誅,謙事白。 成化初,冕赦歸,上疏訟冤,得復官賜祭。誥曰:「當國家之多難,保社稷以無虞,惟公道之獨持,為權奸所並嫉。在先帝已知其枉,而朕心實憐其忠。」天下傳誦焉。弘治二年用給事中孫需言,贈特進光祿大夫、柱國、太傅,諡肅愍,賜祠於其墓曰旌功,有司歲時致祭。萬曆中,改諡忠肅。杭州、河南、山西皆世奉祀不絕。 冕,字景瞻,廕授副千戶,坐戍龍門。謙冤既雪,幷復冕官。自陳不願武職,改兵部員外郎。居官有幹局,累遷至應天府尹。致仕卒。無子,以族子允忠為後,世襲杭州衞副千戶,奉祠。 吳寧,字永清,歙人。宣德五年進士。除兵部主事。正統中,再遷職方郎中。郕王監國,謙薦擢本部右侍郎。謙禦寇城外,寧掌部事,命赴軍中議方略。比還,城門弗啟,寇騎充斥,寧立雨中指揮兵士,移時乃入。寇既退,畿民猶日數驚,相率南徙,或議仍召勤王兵。寧曰:「是益之使驚也,莫若告捷四方,人心自定。」因具奏行之。景泰改元,以疾乞歸,後不復出。家居三十餘年卒。 寧方介有識鑑。嘗為謙擇婿,得千戶朱驥。謙疑之,寧曰:「公他日當得其力。」謙被刑,驥果歸其喪,葬之。驥自有傳。 王偉,字士英,攸人。年十四,隨父謫戍宣府。宣宗巡邊,獻安邊頌,命補保安州學生。舉正統元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部主事。英宗北狩,命行監察御史事,集民壯守廣平。謙引為職方司郎中。軍書填委,處分多中窾會,遂薦擢兵部右侍郎。出視邊,叛人小田兒為敵間,謙屬偉圖之。會田兒隨貢使入,至陽和城,壯士從道旁突出,斷其頭去,使者不敢詰。 偉喜任智數。既為謙所引,恐嫉謙者目己為朋附,嘗密奏謙誤,冀自解。帝以其奏授謙,謙叩頭謝。帝曰:「吾自知卿,何謝為?」謙出,偉問:「上與公何言?」謙笑曰:「我有失,望君面規我,何至爾邪?」出奏示之,偉大慙沮。然竟坐謙黨,罷歸。成化三年復官,請毀白琦所鏤板。踰年,告病歸卒。 贊曰:于謙為巡撫時,聲績表著,卓然負經世之才。及時遘艱虞,繕兵固圉。景帝既推心置腹,謙亦憂國忘家,身繫安危,志存宗社,厥功偉矣。變起奪門,禍機猝發,徐、石之徒出力而擠之死,當時莫不稱冤。然有貞與亨、吉祥相繼得禍,皆不旋踵,而謙忠心義烈,與日月爭光,卒得復官賜卹。公論久而後定,信夫。 王驥孫瑾 徐有貞 楊善李實 趙榮 霍瑄 沈固 王越 王驥,字尚德,束鹿人。長身偉幹,便騎射,剛毅有膽,曉暢戎略。中永樂四年進士。為兵科給事中。使山西,奏免鹽池逋課二十餘萬,尋遷山西按察司副使。 洪熙元年入為順天府尹。宣德初,擢兵部右侍郎,代顧佐署都察院。久之,署兵部尚書。九年命為真。 正統元年奉詔議邊事,越五日未奏。帝怒,執驥與侍郎鄺埜下之獄。尋得釋。阿台、朶兒只伯數寇甘、涼,邊將屢失利。侍郎柴車、徐晞,都御史曹翼相繼經理邊務,未能制。二年五月命驥往,許便宜行事。驥疾驅至軍,大會諸將,問往時追敵魚兒海子,先退敗軍者誰。僉曰「都指揮安敬」。驥先承密旨戮敬,遂縛敬斬轅門,幷宣敕責都督蔣貴。諸將皆股慄。驥乃大閱將士,分兵畫地,使各自防禦,邊境肅然。閱軍甘、涼,汰三之一。定更番法,兵得休息,而轉輸亦省。 俄阿台復入寇。帝以任禮為平羌將軍,蔣貴、趙安為副,驥督軍。三年春,偕諸將出塞,以貴為前鋒,而自與任禮帥大軍後繼,與貴約曰:「不捷,無相見也。」貴擊敵石城,敵走兀魯乃。貴帥輕騎二千五百人出鎮夷,間道兼行,三日夜及之。擒左丞脫羅,斬首三百餘,獲金銀印各一,駝馬兵甲千計。驥與禮自梧桐林至亦集乃,擒樞密、同知、僉院十五人,萬戶二人,降其部落,窮進至黑泉。而趙安等出昌寧,至刁力溝,亦擒右丞、達魯花赤三十人。分道夾擊,轉戰千餘里,朶兒只伯遠遁。論功,貴、禮皆封伯,而驥兼大理卿,支二俸。尋召還,理部事。 久之,麓川之役起。麓川宣慰使思任發叛,數敗王師。黔國公沐晟討之,不利,道卒,以沐昂代。昂條上攻取策,徵兵十二萬人。中官王振方用事,喜功名,以驥可屬,思大舉。驥亦欲自效。 六年正月遂拜蔣貴平蠻將軍,李安、劉聚為副,而驥總督軍務,大發東南諸道兵十五萬討之。刑部侍郎何文淵、侍講劉球先後疏諫,不納。瀕行,賜驥、貴金兜鍪、細鎧、蟒繡緋衣、朱弓矢。驥請得以便宜從事。馳傳至雲南,部署諸將,遣參將冉保由東路趨孟定,大軍由中路至騰衝,分道夾擊。是年十一月與貴以二萬人趨上江,圍其寨,五日不下。會大風,縱火焚柵,拔之,斬首五萬餘級。進自夾象石,渡下江,通高黎貢山道。閏月至騰衝,長驅抵杉木籠山。賊乘高據險,築七壘相救。驥遣參將宮聚、副將劉聚分左右翼緣嶺上,而自將中軍奮擊之,賊大潰,乘勝至馬鞍山。 踰月,抵賊巢。山陡絕,深塹環之,東南面江,壁立不可上。驥遣前軍覘賊,敗其伏兵。賊更自間道立柵馬鞍山,出大軍後。驥戒軍中無動,而令都指揮方瑛以六千人突賊寨,斬首數百,復誘敗其象陣。會東路軍冉保等已合木邦、車里、大侯諸土軍,破烏木弄、戞邦諸寨,遣別將守西峩渡,防賊軼,刻期與大軍會。驥乃督諸將環攻其七門,積薪縱火。風大作,賊焚死無算,溺江死者數萬人。思任發攜二子走孟養。獲其虎符、金牌、宣慰司印及所掠騰衝諸衞所印章三十有奇。犁其巢穴,留兵守之而還。 明年四月遣偏師討維摩土司韋郎羅。郎羅走安南,俘其妻子。傳檄安南,縛之以獻。五月,師還。帝遣戶部侍郎王質齎羊酒迎勞,賜宴奉天門,封推誠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上柱國、靖遠伯,歲祿千二百石,世襲指揮同知,賜貂蟬冠玉帶。貴進侯,劉聚等遷賞有差。從征少卿李蕡,郎中侯璡、楊寧皆擢侍郎,士卒賜予加等。府庫為竭。 思任發之竄緬甸也,其子思機發復帥餘衆居者藍,乞入朝謝罪。廷議因而撫之,王振不可。是年八月復命驥總督雲南軍務,帥參將冉保、毛福壽以往。未至而思機發遣弟招賽入貢,緬甸亦奏獲思任發,要麓川地。朝廷不納其貢,且敕驥圖緬甸,驥因請濟師。 八年五月復命蔣貴為平蠻將軍,調土兵五萬往,發卒轉餉五十萬人。驥初檄緬甸送思任發。緬人陽聽命,持兩端。是年冬,大軍逼緬甸,緬人以樓船載思任發覘官軍,而潛以他舟載之歸。驥知緬人資木邦水利為唇齒,且慮思機發將以獻其父故仇之,故終不肯獻思任發。驥乃趨者藍,破思機發巢,得其妻子部落,而思機發獨脫去。 明年召還,加祿三百石,命與都御史陳鎰巡延綏、寧夏、甘肅諸邊。初,寧夏備邊軍,半歲一更,後邊事亟,三年乃更。軍士日久疲罷,又益選軍餘防冬,家有五六人在邊者,軍用重困。驥請歲一更,當代者以十月至,而代者留至來年正月乃遣歸,邊備足而軍不勞。帝善其議,行之諸邊。當是時,緬人已以思任發來獻,而思機發竊駐孟養地,屢遣使入貢謝罪。中外咸願罷兵。振意終未慊,要思機發躬入朝謝。沐斌帥師至金沙江招之,不至。諭孟養執之以獻,亦不聽命。於是振怒,欲盡滅其種類。 十三年春復命驥總督軍務,宮聚為平蠻將軍,帥師十五萬人往。明年造舟浮金沙江,蠻人柵西岸拒守。官軍聯舟為浮橋以濟,拔其柵,進破鬼哭山,連下十餘寨,墜溺死者無算,而思機發終脫去,不可得。是時,官軍踰孟養,至孟〈冉阝〉海。地在金沙江西,去麓川千里,自古兵力所不至,諸蠻見大軍皆震怖。而大軍遠涉,驥慮餽餉不繼,亟謀引還。時思機發雖遁匿,而思任發少子思陸復擁衆據孟養。驥度賊終不可滅,乃與思陸約,立石表,誓金沙江上,曰:「石爛江枯,爾乃得渡。」遂班師。 驥凡三征麓川,卒不得思機發。議者咎驥等老師費財,以一隅騷動天下。而會川衞訓導詹英抗疏劾之,大略謂:「驥等多役民夫,舁綵繒,散諸土司以邀厚利。擅用腐刑,詭言進御,實充私役。師行無紀,十五萬人一日起行,互相蹂踐。每軍負米六斗,跋陟山谷,自縊者多。抵金沙江,徬徨不敢渡,既渡不敢攻,攻而失都指揮路宣、翟亨等。俟賊解,多捕魚戶為俘,以地分木邦、緬甸,掩敗為功。此何異李宓之敗,而楊國忠以捷聞也。」奏下法司。王振左右之,得不問。而命英從驥軍自效。英知往且獲罪,匿不去。 當是時,湖廣、貴州諸苗,所在蜂起,圍平越及諸城堡,貴州東路閉。驥至武昌,詔還軍討苗。會英宗北狩,羣臣劾王振幷及驥。以驥方在軍,且倚之平苗,置弗問。命佩平蠻將軍印,充總兵官,侍郎侯璡總督軍務。已而苗益熾,衆至十餘萬。平越被圍半歲,巡按御史黃鎬死守,糧盡掘草根食之,而驥頓軍辰、沅不進。景泰元年,鎬草疏置竹筒中,募人自間道出,聞於朝。更命保定伯梁珤為平蠻將軍,益兵二萬人。侯璡自雲南督之前,疾戰,大破賊,盡解諸城圍,而驥亦俘剗平王蟲富等以獻。 驥還,命總督南京機務。其冬,乞世券,與之。南畿軍素偷惰。驥至,以所馭軍法教之。于謙弗重也,朝廷以其舊臣寵禮之。三年四月,賜敕解任,奉朝請。驥年七十餘,躍馬食肉,盛聲伎如故。 久之,石亨、徐有貞等奉英宗復辟,驥與謀。賞稍後,上章自訟,言:「臣子祥入南城,為諸將所擠,墮地幾死。今論功不及,疑有蔽之者。」帝乃官祥指揮僉事,而命驥仍兵部尚書,理部事,加號奉天翊衞推誠宣力守正文臣、光祿大夫,餘如故。數月請老,又三年乃卒,年八十三。贈靖遠侯,諡忠毅。傳子瑺及孫添。添尚嘉善長公主。 再傳至孫瑾。嘉靖初,提督三千營,協守南京,還掌左府。久之,佩征蠻將軍印,鎮兩廣。廣東新寧、新興、思平間,多高山叢箐,亡命者輒入諸瑤中,吏不得問,衆至萬餘人,流劫高要、陽江諸縣。官軍討之,輒失利。三十五年春,瑾與巡撫都御史談愷檄諸路土兵誅其魁陳以明,悉平諸巢。捷聞,加太子太保。而扶藜、葵梅諸山峝馮天恩等,據險為寇者亦數十年。瑾復督軍分道進剿,破巢二百餘,復以功廕一子錦衣百戶。言官劾其暴橫,召還。爵傳至明亡乃絕。 徐有貞,字元玉,初名珵,吳人。宣德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為人短小精悍,多智數,喜功名。凡天官、地理、兵法、水利、陰陽方術之書,無不諳究。 時承平既久,邊備媮惰,而西南用兵不息,珵以為憂。正統七年疏陳兵政五事,帝善之而不能用。十二年進侍講。十四年秋,熒惑入南斗。珵私語友人劉溥曰「禍不遠矣」,亟命妻子南還。及土木難作,郕王召廷臣問計。珵大言曰:「驗之星象,稽之曆數,天命已去,惟南遷可以紓難。」太監金英叱之,胡濙、陳循咸執不可。兵部侍郎于謙曰:「言南遷者,可斬也。」珵大沮,不敢復言。 景帝即位,遣科道官十五人募兵於外,珵行監察御史事,往彰德。寇退,召還,仍故官。珵急於進取,自創南遷議為內廷訕笑,久不得遷。因遺陳循玉帶,且用星術,言「公帶將玉矣」。無何,循果加少保,大喜,因屢薦之。而是時用人多決於少保于謙。珵屬謙門下士遊說,求國子祭酒。謙為言於帝,帝曰:「此議南遷徐珵邪?為人傾危,將壞諸生心術。」珵不知謙之薦之也,以為沮己,深怨謙。循勸珵改名,因名有貞。 景泰三年遷右諭德。河決沙灣七載,前後治者皆無功。廷臣共舉有貞,乃擢左僉都御史,治之。至張秋,相度水勢,條上三策:一置水門,一開支河,一濬運河。議既定,督漕都御史王竑以漕渠淤淺滯運艘,請急塞決口。帝敕有貞如竑議。有貞守便宜,言:「臨清河淺,舊矣,非因決口未塞也。漕臣但知塞決口為急,不知秋冬雖塞,來春必復決,徒勞無益。臣不敢邀近功。」詔從其言。有貞於是大集民夫,躬親督率,治渠建閘,起張秋以接河、沁。河流之旁出不順者,為九堰障之。更築大堰,楗以水門,閱五百五十五日而工成。名其渠曰「廣濟」,閘曰「通源」。方工之未成也,帝以轉漕為急,工部尚書江淵等請遣中書偕文武大臣督京軍五萬人往助役,期三月畢工。有貞言:「京軍一出,日費不貲,遇漲則束手坐視,無所施力。今泄口已合,決堤已堅,但用沿河民夫,自足集事。」議遂寢。事竣,召還,佐院事。帝厚勞之。復出巡視漕河。濟寧十三州縣河夫多負官馬及他雜辦,所司趣之亟,有貞為言免之。七年秋,山東大水,河堤多壞,惟有貞所築如故。有貞乃修舊隄決口,自臨清抵濟寧,各置減水閘,水患悉平。還朝,帝召見,獎勞有加,進左副都御史。 八年正月,景帝不豫。石亨、張軏等謀迎上皇,以告太常卿許彬。彬曰:「此不世功也。彬老矣,無能為。徐元玉善奇策,盍與圖之。」亨即夜至有貞家。聞之,大喜,曰:「須令南城知此意。」軏曰:「陰達之矣。」令太監曹吉祥入白太后。辛巳夜,諸人復會有貞所。有貞升屋覽乾象,亟下曰:「時至矣,勿失。」時方有邊警,有貞令軏詭言備非常,勒兵入大內。亨掌門鑰,夜四鼓,開長安門納之。既入,復閉以遏外兵。時天色晦冥,亨、軏皆惶惑,謂有貞曰:「事當濟否?」有貞大言必濟,趣之行。既薄南城,門錮,毀牆以入。上皇燈下獨出問故。有貞等俯伏請登位,乃呼進轝。兵士惶懼不能舉,有貞率諸人助挽以行。星月忽開朗,上皇各問諸人姓名。至東華門,門者拒弗納,上皇曰「朕太上皇帝也」,遂反走。乃升奉天門,有貞等常服謁賀,呼萬歲。 景帝明當視朝,羣臣咸待漏闕下。忽聞殿中呼噪聲,方驚愕。俄諸門畢啟,有貞出號於衆曰:「太上皇帝復位矣。」趣入賀。即日命有貞兼學士,入內閣,參預機務。明日加兵部尚書。有貞謂亨曰:「願得冠側注從兄後。」亨為言於帝,封武功伯兼華蓋殿大學士,掌文淵閣事,賜號奉天翊衞推誠宣力守正文臣,祿千一百石,世錦衣指揮使,給誥券。有貞遂誣少保于謙、大學士王文,殺之。內閣諸臣斥逐略盡。陳循素有德於有貞,亦弗救也。事權盡歸有貞,中外咸側目。而有貞愈益發舒,進見無時,帝亦傾心委任。 有貞既得志,則思自異於曹、石。窺帝於二人不能無厭色,乃稍稍裁之,且微言其貪橫狀,帝亦為之動。御史楊瑄奏劾亨、吉祥侵占民田。帝問有貞及李賢,皆對如瑄奏。有詔獎瑄。亨、吉祥大怨恨,日夜謀搆有貞。帝方眷有貞,時屏人密語。吉祥令小豎竊聽得之,故洩之帝。帝驚問曰:「安所受此語?」對曰:「受之有貞,某日語某事,外間無弗聞。」帝自是疏有貞。會御史張鵬等欲糾亨他罪,未上,而給事中王鉉泄之亨、吉祥。二人乃泣訴於帝,謂內閣實主之。遂下諸御史獄,併逮繫有貞及李賢。忽雷雹交作,大風折木。帝感悟,重違亨意,乃釋有貞出為廣東參政。 亨等憾未已,必欲殺之。令人投匿名書,指斥乘輿,云有貞怨望,使其客馬士權者為之。遂追執有貞於德州,幷士權下詔獄,榜治無驗。會承天門災,肆赦。亨、吉祥慮有貞見釋,言於帝曰:「有貞自撰武功伯券辭云『纘禹成功』,又自擇封邑武功。禹受禪為帝,武功者曹操始封也,有貞志圖非望。」帝出以示法司,刑部侍郎劉廣衡等奏當棄市。詔徙金齒為民。 亨敗,帝從容謂李賢、王翺曰:「徐有貞何大罪,為石亨輩所陷耳,其釋歸田里。」成化初,復冠帶閒住。有貞既釋歸,猶冀帝復召,時時仰觀天象,謂將星在吳,益自負。常以鐵鞭自隨,數起舞。及聞韓雍征兩廣有功,乃擲鞭太息曰:「孺子亦應天象邪?」遂放浪山水間,十餘年乃卒。 有貞初出獄時,拊士權背曰:「子,義士也,他日一女相託。」金齒歸,士權時往候之,絕不及婚事。士權辭去,終身不言其事,人以是薄有貞而重士權。 楊善,字思敬,大興人。年十七為諸生。成祖起兵,預城守有勞,授典儀所引禮舍人。 永樂元年改鴻臚寺序班。善偉風儀,音吐洪亮,工進止。每朝謁引進奏時,上目屬之,累進右寺丞。仁宗即位,擢本寺卿。宣德六年被劾下獄,褫冠帶,踰月。 正統六年,子容詐作中官書,假金於尚書吳中。事覺,謫戍威遠衞,置善不問。久之,擢禮部左侍郎,仍視鴻臚事。 十四年八月扈駕北征,及土木,師潰,善間行得脫。也先將入寇,改左副都御史,與都督王通提督京城守備。寇退,進右都御史,視鴻臚如故。景泰元年,廷臣朝正畢,循故事,相賀於朝房。善獨流涕曰:「上皇在何所,而我曹自相賀乎!」衆媿,為之止。是年夏,李實、羅綺使瓦剌,議罷兵,未還,而也先使至,言朝廷遣使報阿剌知院,而不遣大臣報可汗及太師,事必不濟。尚書王直等奏其言,廷議簡四人為正副使,與偕行,帝命俟李實還議之。已而實將至,乃命善及侍郎趙榮為使,齎金銀書幣往。 先是袁敏者,請齎服御物問上皇安,不納。及是,尚書胡濙等言,上皇蒙塵久,御用服食宜付善等隨行,亦不報。時也先欲還上皇,而敕書無奉迎語,自齎賜也先外,善等無他賜。善乃出家財,悉市彼中所需者,攜以往。 既至,其館伴與飲帳中,詫善曰:「土木之役,六師何怯也?」善曰:「彼時官軍壯者悉南征,王司禮邀大駕幸其里,不為戰備,故令汝得志耳。今南征將士歸,可二十萬。又募中外材官技擊,可三十萬。悉教以神鎗火器藥弩,百步外洞人馬腹立死。又用策士言,緣邊要害,隱鐵椎三尺,馬蹄踐輒穿。又刺客林立,夜度營幕若猿猱。」伴色動。善曰:「惜哉,今皆置無用矣。」問:「何故?」曰:「和議成,歡好且若兄弟,安用此?」因以所齎遺之。其人喜,悉以語也先。 明日謁也先,亦大有所遺,也先亦喜。善因詰之曰:「太上皇帝朝,太師遣貢使必三千人,歲必再賚,金幣載途,乃背盟見攻何也?」也先曰:「奈何削我馬價,予帛多剪裂,前後使人往多不歸,又減歲賜?」善曰:「非削也,太師馬歲增,價難繼而不忍拒,故微損之。太師自度,價比前孰多也?帛剪裂者,通事為之,事露,誅矣。即太師貢馬有劣弱,貂或敝,亦豈太師意耶?且使者多至三四千人,有為盜或犯他法,歸恐得罪,故自亡耳,留若奚為?貢使受宴賜,上名或浮其人數,朝廷核實而予之。所減乃虛數,有其人者,固不減也。」也先屢稱善。善復曰:「太師再攻我,屠戮數十萬,太師部曲死傷亦不少矣。上天好生,太師好殺,故數有雷警。今還上皇,和好如故,中國金幣日至,兩國俱樂,不亦美乎?」也先曰:「敕書何以無奉迎語?」善曰:「此欲成太師令名,使自為之。若載之敕書,是太師迫於朝命,非太師誠心也。」也先大喜,問:「上皇歸將復得為天子乎?」善曰:「天位已定,難再移。」也先曰:「堯、舜如何?」善曰:「堯讓舜,今兄讓弟,正相同也。」其平章昂克問善:「何不以重寶來購?」善曰:「若齎貨來,人謂太師圖利。今不爾,乃見太師仁義,為好男子,垂史策,頌揚萬世。」也先笑稱善。知院伯顏帖木耳勸也先留使臣,而遣使要上皇復位。也先懼失信,不可,竟許善奉上皇還。 時舉朝競奇善功,而景帝以非初遣旨,薄其賞。遷左都御史,仍涖鴻臚事。二年,廷臣朝正旦畢,修賀朝房。善又曰:「上皇不受賀,我曹何相賀也?」三年正月加太子太保。六年以衰老乞致仕,優詔不許。 善狀貌魁梧,應對捷給。然無學術,滑稽,對客鮮莊語。家京師,治第郭外。園多善果,歲時饋公卿戚里中貴,無不得其歡心。王振用事,善媚事之。至是又與石亨、曹吉祥結。天順元年正月,亨、吉祥奉上皇復辟,善以預謀,封奉天翊衞推誠宣力武臣、特進光祿大夫、柱國、興濟伯,歲祿千二百石,賜世券,掌左軍都督府事。尚書胡濙頌善迎駕功,命兼禮部尚書,尋改守正文臣。善使瓦剌,攜子四人行,至是並得官。又為從子、養子乞恩,得官者復十數人。氣勢烜赫,招權納賄,亨輩嫉而間之,以是漸疎外。二年五月卒。贈興濟侯,謚忠敏。 善負才辨,以巧取功名,而憸忮為士論所棄。其為序班,坐事與庶吉士章樸同繫獄,久之,相狎。時方窮治方孝孺黨,樸言家有孝孺集,未及燬。善從借觀,密奏之。樸以是誅死,而善得復官。于謙、王文之戮,陳循之竄,善亦有力焉。子宗襲爵,後革「奪門」功,降金吾指揮使。孫增尚公主。 李實,字孟誠,合州人。正統七年進士。為人恣肆無拘檢,有口辨。景泰初,為禮科給事中。也先令完者脫歡議和,實請行。擢禮部右侍郎以往,少卿羅綺為副。至則見上皇,頗得也先要領,還言也先請和無他意。及楊善往,上皇果還。是年十月進右都御史,巡撫湖廣。五年召還,掌院事。初,實使謁上皇,請還京引咎自責,失上皇意。後以居鄉暴橫,斥為民。 趙榮,字孟仁,其先西域人。元時入中國,家閩縣。舅薩琦,官翰林,從入都,以能書授中書舍人。 正統十四年十月,也先擁上皇至大同,知府霍瑄謁見,慟哭而返。也先遂犯京師,奉上皇登土城,邀大臣出迓。榮慨然請行。大學士高穀拊其背曰:「子,忠義人也。」解所佩犀帶贈之,即擢大理右少卿,充鴻臚卿。偕右通政王復出城朝見,進羊酒諸物。也先以非大臣,遣之還,而邀于謙、石亨、王直、胡濙出。景帝不遣。改榮太常少卿,仍供事內閣。景泰元年七月擢工部右侍郎,偕楊善等往。敕書無奉迎語,善口辯,榮左右之,竟奉上皇歸。進左侍郎。 行人王晏請開沁河通漕運,再下廷議,言不便,遣榮往勘。還,亦言不便。尋奉敕會山東、河南三司相度河道。衆以榮不由科目,慢之。榮怒,多所撻辱,又自攝衣探水深淺。三司各上章言榮單馬馳走,驚駭軍民,杖傷縣官,鬻廩米多取其直。撫、按薛希璉、張琛亦以聞。章下治河僉都御史徐有貞覈奏。法司言,榮雖失大體,終為急於國事,鬻米從人所為;諸臣侮大臣,抗敕旨,宜逮治,希璉、琛亦宜罪。帝令按臣責取諸臣供狀,宥之。 天順元年進尚書。曹欽反,榮策馬大呼於市曰:「曹賊作逆,壯士同我討罪。」果有至者,即率之往。賊平,英宗與李賢言,歎榮忠,命兼大理寺卿,食其俸。七年以疾罷。成化十一年卒。賜恤如制。 霍瑄,字廷璧,鳳翔人。由鄉舉入國學,授大同通判。正統十二年,以武進伯朱冕薦,就擢知府。也先擁英宗至城下,瑄與理餉侍郎沈固等出謁,叩馬號泣。衆露刃叱之,不為動。上皇命括城內金帛,瑄悉所有獻之,上皇嘉歎。寇數出沒大同、渾源,伺軍民樵棌,輒驅掠。或幸脫歸,率殘傷肢體。遺民相率入城,無所棲,又乏食。瑄俱為奏之。老弱聽暫徙,發粟振,而所留城守丁壯除賦役。秩滿當遷,鎮巡諸臣乞留。詔加山西右參政,仍治府事。 英宗復位,徵拜瑄工部右侍郎,而固亦以石亨薦,起為戶部尚書。既而巡撫上瑄治行,賜誥旌異。初,瑄在大同,巡撫年富被逮,瑄資其家還里,為鎮守太監韋力轉所惡,撻之十餘。至是瑄以聞,且言力轉每宴輒用妓樂,服御僭侈如王者,強取部民女為妾。力轉亦訐瑄違法事。帝兩釋焉。其年轉左,賜二品服。成化初,屢為言官所劾。命致仕。卒於京師。 瑄初治郡有聲,晚節不檢。特以艱危時見知天子,遂久列顯位。 沈固,丹陽人。永樂中,起家鄉舉,積官至尚書。石亨敗,乞休去。 王越,字世昌,濬人。長身,多力善射,涉書史,有大略。登景泰二年進士。廷試日,旋風起,颺其卷去,更給卷,乃畢事。授御史,出按陝西。聞父訃,不俟代輒歸,為都御史所劾。帝特原之。 天順初,起掌諸道章奏,超拜山東按察使。七年,大同巡撫都御史韓雍召還,帝難其代,喟然曰:「安得如雍者而任之?」李賢薦越,召見。越偉服短袂,進止便利。帝喜,擢右副都御史以行。甫至,遭母憂,奪情視事。越乃繕器甲,簡卒伍,修堡砦,減課勸商,為經久計。 成化三年,撫寧侯朱永征毛里孩,以越贊理軍務。其秋,兼巡撫宣府。 五年冬,寇入河套,延綏巡撫王銳請濟師,詔越帥師赴之。河套者,周朔方、秦河南地,土沃,豐水草。東距山西偏頭關,西距寧夏,可二千里。三面阻河,北拊榆林之背。唐三受降城在河外,故內地。明初,阻河為守,延綏亦無事。自天順間,毛里孩等三部始入為寇。然時出沒,不敢久駐。至是始屯牧其中,屢為邊患。越至榆林,遣遊擊將軍許寧出西路龍州、鎮靖諸堡,范瑾出東路神木、鎮羌諸堡,而自與中官秦剛按榆林城為聲援。寧戰黎家澗,瑾戰崖窰川,皆捷,右參將神英又破敵於鎮羌,寇乃退。 明年正月以捷聞,越引還。抵偏頭關,延綏告警。兵部劾越擅還。詔弗罪,而令越屯延綏近地為援。寇萬餘騎五路入掠,越令寧等擊退之。進右副都御史。是年三月,朝廷以阿羅出等擾邊不止,拜撫寧侯朱永為將軍,與越共圖之。破敵開荒川,諸將追奔至牛家寨,阿羅出中流矢走。論功,進右都御史。 又明年,越以方西征,辭大同巡撫。詔聽之,加總督軍務,專辦西事。然是時寇數萬,而官軍堪戰者僅萬人,又分散防守,勢不敵。永、越乃條上戰守二策。尚書白圭亦難之,請敕諸將守。其年,寇復連入懷遠諸堡,永、越禦却之。圭復請大舉搜套。 明年遣侍郎葉盛至軍議。時永已召還,越以士卒衣裝盡壞,馬死過半,請且休兵,與盛偕還。而廷議以套不滅,三邊終無寧歲。先所調諸軍已踰八萬,將權不一,迄無成功,宜專遣大將調度。乃拜武靖侯趙輔為平虜將軍,敕陝西、寧夏、延綏三鎮兵皆受節制,越總督軍務。比至,寇方深入環慶、固原飽掠,軍竟無功。 越、輔以滿都魯、孛羅忽、癿加思蘭方強盛,勢未可破,乃奏言:「欲窮搜河套,非調精兵十五萬不可。今餽餉煩勞,公私困竭,重加科斂,內釁可虞。宜姑事退守,散遣士馬,量留精銳,就糧鄜、延,沿邊軍民悉令內徙。其寇所出沒之所,多置烽燧,鑿塹築牆,以為保障。」奏上,廷議不決。越等又奏:「寇知我軍大集,移營近河,潛謀北渡,殆不戰自屈。但山、陝荒旱,芻糧缺供,邊地早寒,凍餒相繼。以時度之,攻取實難,請從防守之策,臣等亦暫還朝。」於是部科諸臣劾越、輔欺謾。會輔有疾,召還,以寧晉伯劉聚代。 明年,越與聚敗寇漫天嶺,進左都御史。是時三遣大將,皆以越總督軍務。寇每入,小擊輒去,軍罷即復來,率一歲數入。將士益玩寇,而寇勢轉熾。其年九月,滿都魯及孛羅忽、癿加思蘭留妻子老弱於紅鹽池,大舉深入,直抵秦州、安定諸州縣。越策寇盡銳西,不備東偏,乃率延綏總兵官許寧、遊擊將軍周玉各將五千騎為左右哨,出榆林,踰紅兒山,涉白鹽灘,兩晝夜行八百里。將至,暴風起,塵翳目。一老卒前曰:「天贊我也。去而風,使敵不覺。還軍,遇歸寇,處下風。乘風擊之,蔑不勝矣。」越遽下馬拜之,擢為千戶。分兵千為十覆,而身率寧、玉張兩翼,薄其營,大破之。擒斬三百五十,獲駝馬器械無算,焚其廬帳而還。及滿都魯等飽掠歸,則妻子畜產已蕩盡,相顧痛哭。自是遠徙北去,不敢復居河套,西陲息肩者數年。初,文臣視師者,率從大軍後,出號令行賞罰而已。越始多選跳盪士為腹心將,親與寇搏,又以間覘敵累重邀劫之,或剪其零騎,用是數有功。 十年春,廷議設總制府於固原,舉定西侯蔣琬為總兵官,越提督軍務,控制延綏、寧夏、甘肅三邊。總兵、巡撫而下,並聽節制。詔罷琬,即以越任之,三邊設總制自此始。論功,加太子少保,增俸一級。紀功郎中張謹、兵科給事中郭鏜等論劉聚等濫殺冒功,幷劾越妄奏。越方自以功大賞薄,遂怏怏,稱疾還朝。 明年與左都御史李賓同掌院事,兼督十二團營。越素以才自喜,不修小節,為朝議所齮。至是乃破名檢,與羣小關通。奸人韋英者,以官奴從征延綏,冒功得百戶。汪直掌西廠用事,英為爪牙,越因英自結於直。內閣論罷西廠,越遇大學士劉吉、劉珝於朝,顯謂之曰:「汪直行事亦甚公。如黃賜專權納賂,非直不能去。商、萬在事久,是非多有所忌憚。二公入閣幾日,何亦為此?」珝曰:「吾輩所言,非為身謀。使直行事皆公,朝廷置公卿大夫何為?」越不能對。 兵部尚書項忠罷,越當遷,而朝命予陝西巡撫余子俊。越彌不平,請解營務,優詔不許。因自陳搗巢功,為故尚書白圭所抑,從征將士多未錄,乞移所加官酬之。子俊亦言越賞不酬功,乃進兵部尚書,仍掌院事。尋加太子太保。 越急功名。汪直初東征,越望督師,為陳鉞所沮。鉞驟寵,心益豔之。十六年春,延綏守臣奏寇潛渡河入靖虜,越乃說直出師。詔拜保國公朱永為平虜將軍,直監軍,而越提督軍務。越說直令永率大軍由南路,己與直將輕騎循塞垣而西,俱會榆林。越至大同,聞敵帳在威寧海子,則盡選宣、大兩鎮兵二萬,出孤店,潛行至貓兒莊,分數道。值大風雨雪晦冥,進至威寧,寇猶不覺,掩擊大破之。斬首四百三十餘級,獲馬駞牛羊六千,師不至榆林而還。永所出道迂,不見敵,無功。由是封越威寧伯,世襲,歲祿千二百石。越受封,不當復領都察院,而越不欲就西班。御史許進等頌其功,引王驥、楊善例,請仍領院事,提督團營。從之。 明年復與直、永帥師出大同。適寇入掠,追擊至黑石崖,擒斬百二十餘人,獲馬七百匹。進太子太傅,增歲祿四百石。明制,文臣不得封公侯。越從勳臣例,改掌前軍都督府,總五軍營兵,督團營如故。自是真為武人,且望侯矣。其年五月,宣府告警,命佩平胡將軍印,充總兵官。復以直監督軍務,率京軍萬人赴之。比至,寇已去,因留屯其地。至冬,而直為其儕所間,寵衰。越等再請班師,不許。陳鉞居兵部,亦代直請。帝切責之,兩人始懼。已,大同總兵官孫鉞卒,即命越代之,而以直總鎮大同、宣府,悉召京營將士還。 明年,寇犯延綏。越等調兵援之,頗有斬獲,益祿五十石。帝是時益知越、直交結狀。大學士萬安等以越有智計,恐誘直復進,乃請調越延綏以離之,兩人勢益衰。明年,直得罪,言官幷劾越。詔奪爵除名,謫居安陸,三子以功廕得官者,皆削籍,且使使齎敕諭之。越聞使至,欲自裁,見敕有從輕語,乃稍自安。越既為禮法士所疾,自負豪傑,驁然自如。飲食供奉擬王者,射獵聲樂自恣,雖謫徙不少衰。故其得罪,時議頗謂太過,而竟無白之者。孝宗立,赦還。 弘治七年,越屢疏訟冤。詔復左都御史,致仕。越年七十,耄矣,復結中官李廣,以中旨召掌都察院事。給事中季源、御史王一言等交章論,乃寢。 十年冬,寇犯甘肅。廷議復設總制官,先後會舉七人,不稱旨。吏部尚書屠滽以越名上,乃詔起原官,加太子太保,總制甘、涼邊務兼巡撫。越言甘鎮兵弱,非籍延、寧兩鎮兵難以克敵,請兼制兩鎮,解巡撫事。從之。明年,越以寇巢賀蘭山後,數擾邊,乃分兵三路進剿。斬四十三級,獲馬駝百餘。加少保,兼太子太傅。遂條上制置哈密事宜。會李廣得罪死,言官連章劾廣黨,皆及越。越聞憂恨,其冬卒於甘州。贈太傅,諡襄敏。 越姿表奇偉,議論飆舉。久歷邊陲,身經十餘戰,知敵情偽及將士勇怯,出奇制勝,動有成算。獎拔士類,籠罩豪俊,用財若流水,以故人樂為用。又嘗薦楊守隨、佀鍾、屠滽輩,皆有名於世。睦族敦舊,振窮卹貧,如恐不及。其膽智過絕於人。嘗與朱永帥千人巡邊,寇猝至,永欲走,越止之,列陣自固,寇疑未敢前。薄暮,令騎皆下馬,銜枚魚貫行,自率驍勇為殿,從山後行五十里抵城,謂永曰:「我一動,寇追擊,無噍類矣,示暇以惑之也。下馬行,無軍聲,令寇不覺耳。」 性故豪縱。嘗西行謁秦王,王開筵奏妓。越語王:「下官為王吠犬久矣,寧無以相酬者?」因盡乞其妓女以歸。一夕大雪,方圍爐飲,諸妓擁琵琶侍。一小校詗敵還,陳敵情。未竟,越大喜,酌金卮飲之,命彈琵琶侑酒,即以金卮賜之。語畢益喜,指妓絕麗者,目之曰:「若得此何如?」校惶恐謝。越大笑,立予之。校所至為盡死力。 越在時,人多咎其貪功。及死,而將餒卒惰,冒功糜餉滋甚,邊臣竟未有如越者。 贊曰:人非有才之難,而善用其才之難。王驥、王越之將兵,楊善之奉使,徐有貞之治河,其才皆有過人者。假使隨流平進,以幹略自奮,不失為名卿大夫。而顧以躁於進取,依附攀援,雖剖符受封,在文臣為希世之遇,而譽望因之隳損,甚亦不免削奪。名節所繫,可不重哉! 羅亨信 侯璡 楊寧 王來 孫原貞孫需 張憲 朱鑑 楊信民 張驥竺淵 耿定 王晟 鄧顒 馬謹 程信 白圭子鉞 張瓚謝士元 孔鏞李時敏 鄧廷瓚 王軾 劉丙 羅亨信,字用實,東莞人。永樂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出視浙江水災,奏蠲三縣租。進吏科右給事中,坐累謫交阯為吏。居九年,仁宗嗣位,始召入為御史。覈通州倉儲,巡按畿內,清軍山西,皆有聲。宣德中,有薦其堪方面者。命食按察僉事俸,待遷。 英宗即位之三月,擢右僉都御史,練兵平涼、西寧。正統二年,蔣貴討阿台、朶兒只伯,亨信參其軍務。至魚兒海,貴等以芻餉不繼,留十日引還。亨信讓之曰:「公等受國厚恩,敢臨敵退縮耶?死法孰與死敵?」貴不從。亨信上章言貴逗遛狀。帝以其章示監督尚書王驥等。明年進兵,大破之。亨信以參贊功,進秩一等。 父喪歸葬。還朝,改命巡撫宣府、大同。參將石亨請簡大同民三之一為軍,亨信奏止之。十年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時遣官度二鎮軍田,一軍八十畝外,悉徵稅五升。亨信言:「文皇帝時,詔邊軍盡力墾田,毋徵稅,陛下復申命之,今奈何忽為此舉?塞上諸軍,防邊勞苦,無他生業,惟事田作。每歲自冬徂春,迎送瓦剌使臣,三月始得就田,七月又復刈草,八月以後,修治關塞,計一歲中曾無休暇。況邊地磽瘠,霜早收薄,若更徵稅,則民不復耕,必致竄逸。計臣但務積粟,不知人心不固,雖有粟,將誰與守?」帝納其言而止。 初,亨信嘗奏言:「也先專候釁端,以圖入寇。宜預於直北要害,增置城衞為備。不然,恐貽大患。」兵部議,寢不行。及土木之變,人情洶懼,有議棄宣府城者,官吏軍民紛然爭出。亨信仗劍坐城下,令曰:「出城者斬。」又誓諸將為朝廷死守,人心始定。也先挾上皇至城南,傳命啟門。亨信登城語曰:「奉命守城,不敢擅啟。」也先逡巡引去。赤城、鵰鶚、懷來、永寧、保安諸守將棄城遁,並按其罪。 當是時,車駕既北,寇騎日薄城下,關門左右皆戰場。亨信與總兵楊洪以孤城當其衝,外禦強寇,內屏京師。洪既入衞,又與朱謙共守,勞績甚著。著兜鍪處,顛髮盡禿。景帝即位,進左副都御史。明年,年七十有四矣,乞致仕。許之。歸八年,卒於家。 侯璡,字廷玉,澤州人。少慷慨有志節。登宣德二年進士,授行人。 烏撒、烏蒙土官以爭地相讐殺,詔遣璡及同官章聰諭解之,正其疆理而還。副侍郎章敞使交阯,關門卑,前驅傴而入,璡叱曰:「此狗竇耳,奈何辱天使!」交人為毀關,乃入。及歸,餽遺無所受。遷兵部主事。 正統初,從尚書柴車等出鐵門關禦阿台有功,進郎中。從王驥征麓川,至金齒。驥自統大軍擊思任發,而遣璡援大侯州。賊衆三萬至,督都指揮馬讓、盧鉞擊走之。遂由高黎貢山兼程夜行,會大軍,壓其巢。麓川平,拜禮部右侍郎,參贊雲南軍務,詔與楊寧二年更代。驥再征麓川,璡以功遷左。九年代還。母憂,起復,尋調兵部。十一年復代寧鎮雲南。思機發竄孟養,驥復南征。璡與都督張軏分兵進抵金沙江,破之鬼哭山。璽書褒賚。 景泰初,貴州苗韋同烈叛,圍新添、平越、清平、興隆諸衞。命璡總督貴州軍務討之。時副總兵田禮已解新添、平越圍,璡遂遣兵攻敗都盧、水西諸賊,貴州道始通。又調雲南兵,由烏撒會師,開畢節諸路,檄普安土兵援安南衞,而自率師攻紫塘、彌勒等十餘寨。會賊復圍平越,回師擊退之。遂分哨七盤坡、羊腸河、楊老堡,解清平圍,東至重安江,與驥兵會。興隆抵鎮遠道皆通。捷聞,進兵部尚書。進克賞改苗,擒其渠王阿同等三十四人。別賊阿趙偽稱趙王,率衆掠清平,璡復討擒之。水西苗阿忽等六族皆自乞歸化,詔璡隨方處置。 景泰元年八月以勞瘁卒於普定,年五十三。賜祭葬,廕其子錦衣衞世襲千戶。 楊寧,字彥謐,歙人。宣德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機警多才能,負時譽。 正統初,從尚書魏源巡視宣、大。四年與都督吳亮征麓川。賊款軍門約降,寧曰:「兵未加而先降,誘我也,宜嚴兵待之。」不聽,令寧督運金齒。已而賊果大至,官兵敗績。諸將獲罪,寧擢郎中。復從王驥至騰衝破賊,寧與太僕少卿李蕡督戰,並有功。師還,寧超拜刑部右侍郎。遭母憂,奪情。 九年代侯璡參贊雲南軍務。時麓川甫平,寧以騰衝地要害,與都督沐昂築城置衞,設戍兵控諸蠻。邊方遂定。居二年,召還。 閩、浙盜起,命寧鎮江西。賊至,輒擊敗之。暇則詢民疾苦,境內嚮服。景泰初,召拜禮部尚書,偕胡濙理部事。迤北可汗遣使入貢,寧言:「宜留使數日,宴勞賜予,視也先使倍厚。彼性多猜,二人必內搆,邊患可緩。」帝務誠信,不許。其冬,以足疾調南刑部。七年為御史莊昇所劾,遣覈未報。寧力詆言官,都察院再劾寧脅制言路。詔免其罪,錄狀示之。英宗復辟,命致仕。踰年卒。 寧有才而善交權貴。嘗自叙前後戰功,乞世廕。子堣方一歲,遂得新安衞副千戶。 王來,字原之,慈谿人。宣德二年以會試乙榜授新建教諭。寧王府以諸生充樂舞,來請易以道士。諸王府設樂舞生始此。 六年以薦擢御史,出按蘇、松、常、鎮四府。命偕巡撫周忱考察屬吏,敕有「請自上裁」語。來言:「賊民吏,去之惟恐不速,必請而後行,民困多矣。」帝為改敕賜之。中官陳武以太后命使江南,橫甚,來數抑之。武還,愬於帝。帝問都御史顧佐:「巡按誰也?」佐以來對。帝歎息稱其賢,曰「識之」。及報命,獎諭甚至。 英宗即位,以楊士奇薦,擢山西左參政。言:「流民所在成家。及招還故土,每以失產復逃去。乞請隨在附籍便。」又言:「郡縣官不以農業為務,致民多游惰,催徵輒致已命。朝廷憫其失業,下詔蠲除,而田日荒閒,租稅無出,累及良民。宜擇守長賢者,以課農為職。其荒田,令附近之家通力合作,供租之外,聽其均分,原主復業則還之。蠶桑可裨本業者,聽其規畫。仍令提學風憲官督之,庶人知務本。」從之。 來居官廉,練達政事。侍郎于謙撫山西,亟稱其才,可置近侍。而來執法嚴,疾惡尤甚,以公事仗死縣令不職者十人。逮下獄,當徒。遇赦,以原官調補廣東。來自此始折節為和平,而政亦修舉。正統十三年遷河南左布政使。明年改左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及湖廣襄陽諸府。也先逼京師,來督兵勤王。渡河,聞寇退,乃引還。 景泰元年,貴州苗叛。總督湖廣、貴州軍務侯璡卒於軍,進來右都御史代之。與保定伯梁珤,都督毛勝、方瑛會兵進討。至靖州,賊掠長沙、寶慶、武岡。來等分道邀擊,俘斬三千餘人,賊遁去。已,復出掠,官軍連戰皆捷。賊魁韋同烈據興隆,劫平越、清平諸衞,來與方瑛擊敗之。賊退保香爐山,山陡絕。勝、瑛與都督陳友三道進,來與珤大軍繼之。先後破三百餘寨,會師香爐山下。發礮轟崖石,聲動地。賊懼,縛同烈幷賊將五十八人降。餘悉解散。遂移軍清平,且檄四川兵共剿都勻、草塘諸賊。賊望風具牛酒迎降。 賊平,班師。詔留來、珤鎮撫。尋命來兼巡撫貴州。奏言:「近因黔、楚用兵,暫行鬻爵之例。今寇賊稍寧,惟平越、都勻等四衞乏餉。宜召商中鹽,罷納米例。」從之。 三年十月召還,加兼大理寺卿。珤以來功大,乞加旌異。都給事中蘇霖駁之,乃止。來還在道,以貴州苗復反,敕回師進討。明年,事平。召為南京工部尚書。英宗復辟,六尚書悉罷。來歸。成化六年卒於家。 孫原貞,名瑀,以字行,德興人。永樂十三年進士。授禮部主事,歷郎中。英宗初,用薦擢河南右參政。居官清慎,有吏才。 正統八年,大臣會薦,遷浙江左布政使。久之,盜大起閩、浙間,赦而再叛。景帝即位,發兵討之。原貞嘗策賊必叛,上方略,請為備。至是即命原貞參議軍事,深入擒其魁。而溫州餘賊猶未滅,命都指揮李信為都督僉事,調軍討之。遂拜原貞兵部左侍郎,參信軍務,鎮守浙江。丁母憂,當去,副都御史軒輗請留之。報可。 景泰元年,原貞進兵搗賊巢。俘斬賊首陶得二等,招撫三千六百餘人,追還被掠男女。捷聞,璽書獎勵。請奔喪。踰月,還鎮。復分兵剿平餘寇。奏析瑞安地增置泰順,析麗水、青田二縣地置雲和、宣平、景寧四邑,建官置戍,盜患遂息。論功,進秩一等。浙官田賦重,右布政使楊瓚請均於民田輕額者。詔原貞督之,田賦以平。三年請褒贈禦賊死事武臣。指揮同知脫綱、王瑛,都指揮僉事沈轔、崔源,皆得贈卹。六月進兵部尚書,鎮守如故。未幾,命考察福建庶官,因留鎮焉。福州、建寧二府,舊有銀冶,因寇亂罷。朝議復開,原貞執不可,乃寢。 五年冬,疏言: 四方屯軍,率以營繕、轉輸諸役妨耕作。宜簡精銳實伍,餘悉歸之農。苟增萬人屯,即歲省支倉糧十二萬石,且積餘糧六萬石,兵食豈有不足哉。 今歲漕數百萬石,道路費不貲。如浙江糧軍兌運米,石加耗米七斗,民自運米,石加八斗,其餘計水程遠近加耗。是田不加多,而賦斂實倍,欲民無困,不可得也。況今太倉無十數年之積,脫遇水旱,其何以濟!宜量入為出,汰冗食浮費。俟倉儲既裕,漸減歲漕數,而民困可蘇也。 臣昔官河南,稽諸逃民籍凡二十餘萬戶,悉轉徙南陽、唐、鄧、襄、樊間。羣聚謀生,安保其不為盜。宜及今年豐,遣近臣循行,督有司籍為編戶,給田業,課農桑,立社學、鄉約、義倉,使敦本務業。生計既定,徐議賦役,庶無他日患。 時不能盡用。後劉千斤之亂,果如原貞所料。 已,復鎮浙江。英宗復位,罷歸。成化十年卒,年八十七。 原貞所至有勞績,在浙江尤著名。 孫需,字孚吉,成化八年進士。為常州府推官,疑獄立剖,擢南京御史。劾僧繼曉,忤旨,予杖,出為四川副使。弘治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歲凶,募民築汴河堤,堤成而饑者亦濟。鎮守中官劉瑯貪橫。奸民赴瑯訟者,需以法論之遣戍。瑯為跪請,執不聽,瑯恨次骨。大臣子橫于鄉,需抑之。瑯與謀,改需撫陝西。尋改撫鄖陽,安輯流民,占籍者九萬餘戶。正德元年召為南京兵部右侍郎。四年就拜禮部尚書。未兩月,劉瑾惡之,追論撫河南時事,罰米輸邊。廷推需刑部尚書,中旨令致仕。瑾誅,起南京工部尚書,就改刑部,再改吏部。十三年乞休去。嘉靖初卒,諡清簡。 張憲,字廷式,與需同里,同舉進士,相代為尚書。嘗為浙江右布政使,後以工部右侍郎督易州山廠,公帑無毫髮私。歷南京禮部尚書。劉瑾勒致仕。瑾誅,起工部,卒。 朱鑑,字用明,晉江人。童時刲股療父疾。舉鄉試,授蒲圻教諭。 宣德二年與廬陵知縣孔文英等四十三人,以顧佐薦,召於各道觀政三月,遂擢御史。巡按湖廣,諭降梅花峒賊蕭啟寧等。請復舊制,同副使、僉事按行所部,問民疾苦。湖湘俗,男女婚嫁多踰三十。鑑申明禮制,其俗遂變。三載代歸。 正統五年復按廣東。奏設欽州守備都指揮。奉命錄囚,多所平反,招撫逋叛甚衆。還朝,請天下按察司增僉事一人,專理屯田,遂為定制。 七年用薦擢山西左參政。奏減平陽採薪供邊夫役。景帝監國,進布政使。尋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上言:「也先奸詭百端,殺掠無已。復假和親,遣使覘伺。以送駕為名,覬得開關延接。稍示抗拒,彼即有辭。其謀既深,我慮宜遠。宜暫罷中貴監軍之制,假總兵以生殺權,使志無所撓,計有所施。整散兵,募勇士,重懸賞格,鼓勸義旅,徵勤王兵,數道並進,戮力復讐,庶大駕可還,敵兵自退。曩者江南寇發,皆以誅王振為名。夫事歸朝廷則治,歸宦官則亂。昔高皇帝與羣臣議事,必屏去左右,恐泄事機。乞杜權倖之門,凡軍國重事,屬任大臣,必當有濟。」景帝嘉納之。 時瓦剌窺塞下,鑑日夜為守禦計。景泰元年,敵數萬騎攻雁門,都指揮李端擊却之。尋犯河曲及義井堡,殺二指揮,圍忻、代諸州,石亨等不能禦,長驅抵太原城北,山西大震。命鑑移鎮雁門,而別遣都督僉事王良鎮太原。援兵漸集,敵亦饜,乃引去。時山西仍遘兵荒,鑑外飭戎備,內撫災民,勞瘁備至。 二年十月,鎮守山西都御史羅通召還,命鑑兼領其事。明年詔遣大臣行天下,黜陟有司。禮部侍郎鄒幹至山西,多所論劾。鑑請召幹還,幹因極論鑑徇護,帝是幹言。其年十月召鑑佐院事。至京,致仕去。 初,景帝易儲,鑑貽大學士陳循書,言不可。且曰:「陛下於上皇,當避位以全大義。」循大駭。英宗復位,鑑詣闕上表賀。帝曰:「鑑老疾,何妄來?其速令還。」家居二十餘年卒。 楊信民,名誠,以字行,浙江新昌人。鄉舉入國學。宣德時,除工科給事中。母憂歸。營葬土石必躬舁數百步,曰:「吾葬吾母,而專役他人,吾不安也。」服闋,改刑科。 正統中,清軍江西,還奏民隱五事,多議行。尋以王直薦,擢廣東左參議。清操絕俗,嘗行田野,訪利弊為更置。性剛負氣,按察使郭智不法,信民劾之下獄。黃翰代智,信民復發其奸。已,又劾僉事韋廣,廣遂訐信民,因與翰俱被逮。軍民譁然,詣闕下乞留信民。詔復信民官,而翰、廣鞫實,除名。 景帝監國,于謙薦之,命守備白羊口。會廣東賊黃蕭養圍廣州急,嶺南人乞信民,乃以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其地。士民聞而相慶曰:「楊公來矣。」時廣州被圍久,將士戰輒敗,禁民出入,樵采絕,而鄉民避賊來者拒不納,多為賊所害,民益愁苦歸賊。信民至,開城門,發倉廩,刻木鍥給民,得出入。賊見木鍥曰,「此楊公所給也」,不敢傷。避賊者悉收保,民若更生。信民益厲甲兵,多方招撫,降者日至。乃使使持檄入賊營,諭以恩信。蕭養曰:「得楊公一言,死不恨。」剋日請見。信民單車詣之,隔濠與語。賊黨望見,讙曰:「果楊公也。」爭羅拜,有泣下者。賊以大魚獻,信民受之不疑。 蕭養且降,而都督董興大軍至,賊忽中變。夜有大星隕城外,七日而信民暴疾卒。時景泰元年三月乙卯也。軍民聚哭,城中皆縞素。賊聞之,亦泣曰:「楊公死,吾屬無歸路矣。」未幾,興平賊,所過村聚多殺掠。民仰天號曰:「楊公在,豈使吾曹至是!」訃聞,賜葬祭,錄其子玖為國子生。廣東民赴京請建祠,許之。成化中,賜諡恭惠。久之,從選人盧從愿請,命有司歲以其忌日祭焉。 張驥,字仲德,安化人。永樂中舉於鄉,入國學。宣德初授御史。出按江西,慮囚福建,有仁廉聲。 正統八年,吏部尚書王直等應詔,博舉廷臣公廉有學行者,驥與焉。遷大理右寺丞,巡撫山東。先是,濟南設撫民官,專撫流民,後反為民擾,驥奏罷之。俗遇旱,輒伐新葬塚墓,殘其肢體,以為旱所由致,名曰「打旱骨樁」,以驥言禁絕。還朝,進右少卿。已,命巡視濟寧至淮、揚饑民。驥立法捕蝗,停不急務,蠲逋發廩,民賴以濟。 十三年冬,巡撫浙江,初,慶元人葉宗留與麗水陳鑑胡,聚衆盜福建寶豐諸銀礦,已而羣盜自相殺,遂為亂。九年七月,福建參議竺淵往捕,被執死。宗留僭稱王。時福建鄧茂七亦聚衆反,勢甚張。宗留、鑑胡附之,流剽浙江、江西、福建境上。參議耿定,僉事王晟及都督僉事陳榮,指揮劉真,都指揮吳剛、龔禮,永豐知縣鄧顒,前後敗歿。遂昌賊蘇牙、俞伯通剽蘭溪,又與相應,遠近震動。驥至,遣金華知府石瑁擊斬牙等,撫定其餘黨。而鑑胡方以爭忿殺宗留,專其衆,自稱大王,國號太平,建元泰定,偽署將帥,圍處州,分掠武義、松陽、龍泉、永康、義烏、東陽、浦江諸縣。未幾,茂七死,鑑胡勢孤。驥命麗水丞丁寧率老人王世昌等齎榜入賊巢招之,鑑胡遂偕其黨出降。惟陶得二不就撫,殺使者,入山為亂如故。時十四年四月也。驥既招降鑑胡,而別賊蘇記養等掠金華,亦為官軍所獲,賊勢乃益衰。 其秋,景帝嗣位,召驥還,卒於道。驥所至,咸有建樹,山東、兩浙民久而思之。鑑胡至京,帝宥不誅。更遇赦,釋充留守衞軍。也先入犯,鑑胡乘間亡,被獲,伏誅。 竺淵,奉化人。耿定,和州人。王晟,鄆城人。鄧顒,樂昌人。俱進士。顒兵潰被執,不屈死。詔為營葬。淵等贈官,錄一子。 馬謹,字守禮,新樂人。宣德二年進士。事父母孝,遭喪,親負土以葬。 正統中,以御史按浙江。時修備倭海船,徵材于嚴、衢諸郡。謹恐軍士藉勢肆斬伐,請禁飭之,報可。所至,貪猾屏跡。疏振台、處、寧、紹四府饑。吏部驗封郎中缺人久,帝令推擇。會謹九載滿,尚書郭璡薦謹廉直,遂用之。十年薦擢湖廣右布政使。 正統末,湖南叛苗掠靖州。命謹同御史侯爵撫諭,參將張善率兵繼之。謹等至,招數千人復業,其出掠者擊敗之。尋與善破淇溪諸寨。景泰初,復與善大破臘婆諸洞。已,同參將李震擊破青龍渡、馬楊山諸賊,追奔至雞心嶺,先後斬首千四百有奇。師還,靖州賊復出掠,搗其巢,斬獲如前。武岡、城溪諸賊結廣西蠻,據青肺山,復與震攻破之。獲賊楊光拳等五百六十人,斬首倍之。扶城諸砦,聞風欵附。 謹出入行間三歲,衝冒鋒鏑,與諸將同,而運籌轉餉功尤多。轉左布政使。錄功,進秩一等。六年五月,遷右副都御史,仍支二品俸。巡撫河南,撫流民三萬一千餘戶。天順初,廢巡撫官,謹亦罷歸,久之卒。 謹性廉介,楊士奇嘗稱為「冰霜鐵石。」 程信,字彥實,其先休寧人,洪武中戍河間,因家焉。信舉正統七年進士,授吏科給事中。 景帝即位,薦起薛瑄等三人。也先犯京師,信督軍守西城,上言五事。都督孫鏜擊也先失利,欲入城,信不納,督軍從城上發箭礮助之。鏜戰益力,也先遂却。 景泰元年請振畿輔饑民,復河間學官、生徒因用兵罷遣者,皆報可。進左給事中。以天變上中興固本十事。其言敬天,則請帝敦孝友之實以答天心。帝嘉納之。 明年二月出為山東右參政,督餉遼東。巡撫寇深奏盜糧一石以上者死,又置新斛視舊加大,屬信鈎考。信立碎之,曰:「奈何納人於死!」深由是不悅信。尋以憂去。服闋,起四川參政。理松潘餉,偕侍郎羅綺破黑虎諸寨。 天順元年,信入賀。時方錄景泰間進言者,特擢信太僕卿。京衞馬舊多耗,信定期徵之。三營大將石亨、孫鏜、曹欽並以「奪門」功有寵,庇諸武臣,為言太僕苛急,請改隸兵部。信言:「高皇帝令太僕馬數,勿使人知。若隸兵部,馬登耗,太僕不得聞。脫有警,馬不給,誰任其咎?」帝是之,乃隸太僕如故。 明年,改左僉都御史,巡撫遼東。都指揮夏霖恣不法,僉事胡鼎發其四十罪,信以聞,下霖錦衣獄。門達言信不當代奏,帝責令陳狀。時寇深方掌都察院,修前郤,劾信。徵下詔獄,降南京太僕少卿。五年召為刑部右侍郎。母憂歸。 成化元年起兵部,尋轉左。四川戎縣山都掌蠻數叛,陷合江等九縣。廷議發大軍討之。以襄城伯李瑾充總兵官,太監劉恒為監督,進信尚書,提督軍務。至永寧,分道進。都督芮成由戎縣,巡撫貴州都御史陳宜、參將吳經由芒部,都指揮崔旻由普市冰腦,南寧伯毛榮由李子關,巡撫四川都御史汪浩、參將宰用由渡船鋪,左右遊擊將軍羅秉忠、穆義由金鵝池,而信與瑾居中節制。轉戰六日,破龍背、豹尾諸寨七百五十餘。明年至大壩,焚寨千四百五十。前後斬首四千五百有奇,俘獲無算。按諸九姓不奉化者遷瀘州衞,於渡船鋪增置關堡。改大壩為太平川長官司,分山都掌地,設官建治控制之。帝降璽書嘉勞。錄功,進兼大理寺卿,與白圭同涖兵部。言官劾信上首功不實。信四疏乞休,不許。信欲有為,而阻於圭,不自得,數稱疾。 六年春旱,應詔言兵事宜更張者四,兵弊宜申理者五。大略言:延綏、兩廣歲遭劫掠,宜擇大臣總制;四方流民多聚荊、襄,宜早區畫;京軍操練無法,功次陞賞未當。語多侵圭。圭奏寢之。改南京兵部,參贊機務。明年致仕,踰年卒。贈太子少保,諡襄毅。 信有才力,識大體。征南蠻時,制許便宜從事。迄班師,未嘗擅賞戮一人。曰:「刑賞,人主大柄也,不得已而假之人。幸而事集,輒自專,非人臣所宜。」在南京,守備臣欲預錢穀訟獄事,信曰:「守備重臣,所以謹非常也。若此,乃有司職耳。」論者韙之。子敏政,見文苑傳。 白圭,字宗玉,南宮人。正統七年進士。除御史,監朱勇軍,討兀良哈有功。巡按山西,辨疑獄百餘。從車駕北征,陷土木。脫還,景帝命往澤州募兵。尋遷陝西按察副使,擢浙江右布政使。福建賊鄭懷冒流剽處州,協諸將平之。 天順二年,貴州東苗干把猪等僭號,攻劫都勻諸處。詔進右副都御史,贊南和侯方瑛軍往討。圭以谷種諸夷為東苗羽翼,先剿破百四十七砦。遂會兵青崖,復破四百七十餘砦,乘勝攻六美山。干把猪就擒,諸苗震讋。湖廣災,就命圭巡撫。 四年召為兵部右侍郎。明年,孛來寇莊浪。圭與都御史王竑贊都督馮宗軍務,分兵巡邊。圭敗之固原州。七年進工部尚書。 成化元年,荊、襄賊劉千斤等作亂。敕撫寧伯朱永為總兵官,都督喜信、鮑政為左右參將,中官唐慎、林貴奉監之,而以圭提督軍務,發京軍及諸道兵會討。 千斤,名通,河南西華人。縣門石狻猊重千斤,通隻手舉之,因以為號。正統中,流民聚荊、襄間,通竄入為妖言,潛謀倡亂。石龍者,號石和尚,聚衆剽掠,通與共起兵,偽稱漢王,建元德勝,流民從者四萬人。圭等至南漳,賊迎戰,敗之,乘勝逼其巢。通奔壽陽,謀走陝西。圭遣兵扼其道,通乃退保大市,與苗龍合。官軍又破之雁坪,斬通子聰及其黨苗虎等。賊退保後巖山,據險下木石如雨。諸軍四面攻,圭往來督戰,士皆蟻附登。賊大敗,擒通及其衆三千五百餘人,獲賊子女萬一千有奇,焚其廬舍,夷險阻而還。石龍與其黨劉長子等逸去,轉掠四川,連陷巫山、大昌。圭等分兵蹙之,長子縛龍以降,餘寇悉平。錄功,加圭太子少保,增俸一級。遭父憂,葬畢,視事。 三年改兵部尚書,兼督十二團營。六年,阿羅出等駐牧河套,陝西數被寇。圭言鎮巡官偷肆宜治,延綏巡撫王銳、鎮守太監秦剛、總兵官房能俱獲罪去。圭乃議大舉搜河套,發京兵及他鎮兵十萬屯延綏,而以輸餉責河南、山西、陝西民,不給,則預徵明年賦,於是內地騷然。而前後所遣三大將朱永、趙輔、劉聚,皆畏怯不任戰,卒以無功。十年卒官,年五十六。贈少傅,諡恭敏。 圭性簡重,公退即閉閣臥,請謁皆不得通。在貴州時,有憤中官虐而欲刺之者,悮入圭所。圭擁衾問之,其人驚曰:「乃吾公耶?」即自刎,不殊,仆於地。圭呼燭起視,傅以善藥,遣之,人服其量。 次子鉞,字秉德。進士及第,授編修。累官太子少保,禮部尚書。習典故,以詞翰稱。卒,贈太子太保,諡文裕。 張瓚,字宗器,孝感人。正統十三年進士。授工部主事,遷郎中,歷知太原、寧波二府,有善政。 成化初,市舶中官福住貪恣,瓚禁戢其下。住誣瓚於朝,瓚遂列住罪。住被責,其黨多抵法。大臣會薦,遷廣東參政,轉浙江左布政使。 十年冬,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播州致仕宣慰楊輝言,所屬夭壩干、灣溪諸寨及重安長官司為生苗竊據,請王師進討。詔瓚諭還侵地,不服則征之。瓚率兵討定,請設安寧宣撫司,即授輝子友為宣撫以鎮。詔可,賜敕獎勞。以母老乞歸,母已卒。 會松、茂番寇邊,詔起復視事。先是,僉事林璧言:「松茂曩為大鎮。都御史寇深、侍郎羅綺嘗假便宜,專制其地,故有功。今惟設兩參將,以副使居中調度。事權輕,臨敵禀令制府,千里請戰,謀洩機緩,未有能獲利者。宜別置重臣彈壓,或即命瓚兼領,專其責成。」十二年七月命瓚兼督松茂、安綿、建昌軍務。瓚至軍,審度形勢,改大壩舊設副使於安綿,而令副總兵堯彧軍松潘,參將孫暠軍威、疊,為夾攻計。乘間修河西舊路,作浮梁,治月城,茂州、疊溪,所過降附。抵曲山三砦,攻破之。再討平白草壩餘寇。先後破滅五十二砦,賊魁撒哈等皆殲。他一百五砦悉獻馬納款,諸番盡平。留兵戍要害,增置墩堡,乃班師。帝嘉其功,徵拜戶部左侍郎,辭歸終制。 十五年起左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江北諸府。十八年,歲大祲,疏請振濟。發銀五萬兩,復敕瓚移淮安倉糧分振,而瓚已卒。 瓚功名著西蜀。其後撫蜀者如謝士元輩,雖有名,不及瓚。惟夭壩干之役,或言楊輝溺愛庶長子友,欲官之,詐言生苗為亂,瓚信而興師,其功不無矯飾云。 謝士元,字仲仁,長樂人。景泰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督通州倉,陳四弊,屢與監倉宦官忤。天順七年擢建昌知府。地多盜,為軍將所庇。士元以他事持軍將,奸發輒得。民懷券訟田宅,士元叱曰:「偽也,券今式,而所訟乃二十年事。」民驚服,訟為衰止。考滿,進從三品俸,治府事如故,以憂去。 服闋,起知廣信。永豐有銀礦,處州民盜發之,聚數千人。將士憚其驍彍,不敢剿。士元勒兵趨之,賊遮刺士元,傷左股。裹創力戰,獲其魁,塞礦穴而還。入覲,改永平。遭喪不赴。 服闋,擢四川右參政,進右布政使。弘治元年就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土番大小娃者,將煽亂,士元託行邊,馳詣其地。賊恐,羅拜道左,徐慰遣之。歲大祲,流民趨就食。士元振恤有方,全活者數萬。明年,坐事下獄。事白,遂致仕。 孔鏞,字韶文,長洲人。景泰五年進士。知都昌縣。分戶九等以定役,設倉水次,便收斂,民甚賴之。以弟銘尚寧府郡主,改知連山。瑤、僮出沒鄰境,縣民悉竄。鏞往招之,民驚走。鏞炊飯民舍,留錢償其直以去。民乃漸知親鏞,相率還。鏞慰勞振恤,俾復故業,教以戰守,道路漸通,縣治遂復。都御史葉盛征廣西,以鏞從。諸將妄殺者,鏞輒力爭,所全活甚衆。 成化元年,用葉盛等薦,擢高州試知府。前知府劉海以瑤警,閉城門自護。鄉民避瑤至者輒不納,還為瑤所戕。又疑民陰附賊,輒戮之。賊緣是激衆怒,為內應,城遂陷。鏞至,開門納來者,流亡日歸。城不能容,別築城東北居之。附郭多暴骸,民以疫死,復為義塚瘞焉。 時賊屯境內者凡十餘部,而其魁馮曉屯化州,鄧公長屯茅峒,屢招不就。鏞一日單騎從二人直抵茅峒。峒去城十里許,道遇賊徒,令還告曰:「我新太守也。」公長驟聞新守至,亟呼其黨擐甲迎。及見鏞坦易無騶從,氣大沮。鏞徐下馬,入坐庭中,公長率其徒弛甲羅拜。鏞諭曰:「汝曹故良民,迫凍餒耳。前守欲兵汝,吾今奉命為汝父母。汝,我子也。信我,則送我歸,賚汝粟帛。不信,則殺我,即大軍至,無遺種矣。」公長猶豫,其黨皆感悟泣下。鏞曰:「餒矣,當食我。」公長為跪上酒饌。既食,曰:「日且暮,當止宿。」夜解衣酣寢。賊相顧駭服。再宿而返。見道旁裸而懸樹上者纍纍,詢之,皆諸生也,命盡釋之。公長遣數十騎擁還,城中人望見,皆大驚,謂知府被執,來紿降也,盡登陴。鏞止騎城外,獨與羸卒入,取穀帛,使載歸。公長益感激,遂焚其巢,率黨數千人來降。 公長既降,諸賊次第納款,惟曉恃險不服。鏞選壯士二百人,乘夜抵化州。曉倉皇走匿,獲其妻子以歸,撫恤甚厚,曉亦以五百人降。已,與僉事陶魯敗賊廖婆保。他賊先後來犯,多敗去。境內大定。上官交薦,擢按察副使,分巡高、雷二府。益招劇賊梁定、侯大六、鄧辛酉等,給田產,分處內地為官,備他盜。廣西賊犯信宜、岑溪,皆擊敗之。治績聞,賜誥命旌異。遭喪,服除,改廣西。瑤、僮聞鏞至,悉遠遁。 十四年,兵部上其功,賚銀幣,尋進按察使。荔浦賊來寇,總督朱英以兵屬鏞,擊平之,進食二品祿。 已,遷左布政使。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清平部苗阿溪者,桀驁多智,其養子阿賴尤有力,橫行諸部中。守臣皆納溪賂,驕不可制。鏞行部至清平,詢得溪所昵者二人。遂以計擒溪,磔之,幷討平雞背苗,郡蠻震懾。 鏞居官廉。歷仕三十餘年,皆在邊陲,觸瘴成疾。乞骸骨,不許。弘治二年召為工部右侍郎,道卒,年六十三。 平樂李時敏者,為信宜知縣。嘗與鏞共平瑤亂有功,遷知化州。粵人以孔、李並稱。 鄧廷瓚,字宗器,巴陵人。景泰五年進士。知淳安縣,有惠政。丁母憂,服除,遷太僕寺丞。 貴州新設程番府,地在萬山中,蠻僚雜居,吏部難其人,特擢廷瓚為知府。至則悉心規畫,城郭、衢巷、學校、壇廟、廨舍,以次興建。榜諭諸僚受約束。政平令和,巡撫陳儼上其治行。帝令久任。九載秩滿,始遷山東左參政,尋進右布政使。 弘治二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廷瓚自令至守,淹常調者踰三十年。至是去知府止三歲,遂得開府。以生母憂歸。服闋,還原任。都勻苗乜富架、長脚等作亂,敕廷瓚提督軍務,同湖廣總兵官顧溥、貴州總兵官王通等討之。副使吳倬遣熟苗詐降富架,誘令入寇,伏兵擒其父子。官軍乘勝連破百餘寨,生繫長脚以歸,羣蠻震慴。廷瓚言:「都勻、清平舊設二衞、九長官司,其人皆世祿,自用其法,恣虐,激變苗民,亂四十餘年。今元兇就除,非大更張不可。請改為府縣,設流官與土官兼治,庶可久安。」因上善後十一事,帝悉從之。遂設府一,曰都勻;州二,曰獨山、麻哈;縣一,曰清平。苗患自此漸戢。論功,進右都御史。 八年召掌南京都察院事。甫數月,命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越二年,進左。廷瓚治尚簡易,於吏事但總大綱,結羣蠻以恩信,不輕用兵,而兵出必成功。鬱林、雲罏、大桂諸蠻及四會饑民作亂,以次討平,兩廣遂無事。十三年復召掌南院。未行,卒。贈太子少保,諡襄敏。 廷瓚有雅量,待人不疑,時多稱其長者。至所設施,動中機宜。其在貴州平苗功為尤偉云。 王軾,字用敬,公安人。天順八年進士。授大理右評事,遷右寺正。錄囚四川,平反百餘人,擢四川副使。歲凶,請官銀十萬兩為糴費。以按嘉定同知盛崇仁贓罪,被訐下吏。事白,還職,改陝西。 弘治初,擢四川按察使。三年遷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八年進右副都御史,總理南京糧儲,旋命巡撫貴州。明年入為大理卿,詔與刑部裁定條例頒天下。 十三年拜南京戶部尚書。尋命兼左副都御史,督貴州軍務,討普安賊婦米魯。時鎮守中官楊友、總兵官曹愷、巡撫錢鉞共發兵討魯,大敗於阿馬坡。都指揮吳遠被執,普安幾陷。友等請濟師,乃以命軾。軾未至,而友等遣人招賊。賊揚言欲降,益擁衆攻圍普安、安南衞城,斷盤江道,勢愈熾。又乘間劫執友。右布政使閭鉦,按察使劉福,都指揮李宗武、郭仁、史韜、李雄、吳達等死焉。 軾至,以便宜調廣西、湖廣、雲南、四川官軍、土兵八萬人,合貴州兵,分八道進,使致仕都督王通將一軍。十五年正月,參將趙晟破六墜砦。賊遁,過盤江。都指揮張泰等渡江追擊,指揮劉懷等遂進解安南衞圍,而愷、通及都指揮李政亦各破賊砦。賊還攻平夷衞及大河、扼勒諸堡,都御史陳金以雲南兵禦之。賊遁歸馬尾籠寨,官軍聚攻益急,土官鳳英等格殺米魯,餘黨遂平。用兵凡五月,破賊砦千餘,斬首四千八百有奇,俘獲一千二百。捷聞,帝大喜,嘉勞。召還京,賜賚有加,錄功,加太子少保。已,改南京兵部,參贊機務。連乞致仕,不允。武宗立,遇疾復請。詔加太子太保,賜敕乘傳歸。卒,贈太保,諡襄簡。 劉丙,字文煥,南雄知府實孫也。成化末,登進士。選庶吉士,改御史,巡按雲南。雲南諸司吏,舊不得給由,父滿子代,丙請如例考入官。流戍僉發,必經兵部,多淹延致死,丙請屬之撫、按。土官無後者,請錄其弟姪,勿令妻妾冒冠服。俱著為例。後督兩淮鹽課,中官請引二萬為織造費,部議許之,丙執不可,得減四之三。歷福建、四川副使,俱督學校,三遷四川左布政使。 正德六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所部鎮溪千戶所、筸子坪長官司與貴州銅仁,四川酉陽、梅桐諸土司,犬牙相錯。弘治中,錯溪苗龍麻陽與銅仁苗龍童保聚衆攻剽,土官李椿等實縱之,而筸子百夫長龍真與通謀。後遂四出劫掠,遠近騷然,先後守臣莫能制。丙將討之,賊入連山深箐,為拒守計。丙率師破其數寨。賊走據天生崖及六龍山。貴州巡撫沈林兵繼至,連攻破之。前後擒童保等二百人,斬首八百九十餘級。都指揮潘勛又破鎮、筸諸寨,擒麻陽等百六十人,斬首級如前,餘賊遠遁。璽書獎勵。 丙操履清介,敢任事。所至嚴明,法令修舉。遷工部右侍郎,採木入山。越二載,犯風痹得疾,卒。詔贈尚書,諡恭襄。 贊曰:英、景間,瓦剌逼西陲,邊圉孔棘,而黃蕭養、葉宗留之徒劫掠嶺南、浙、閩境上。其後荊、襄流民嘯聚,則以劉通、石龍為之魁。他若都勻、松、茂、黔、楚諸苗、瑤,叛者數起。羅亨信、侯璡諸人,保固封圻,誅虓禁亂,討則有功,撫則信著,宣力封疆,無忝厥任矣。孔鏞以知府服叛瑤,其才力有過人者。韓愈言柳中丞行事適機宜,風采可畏愛。不如是,惡能以有為哉。 楊洪子俊 從子能 信 石亨從子彪 從孫後 郭登 朱謙子永 孫暉等 孫鏜趙勝 范廣 楊洪,字宗道,六合人。祖政,明初以功為漢中百戶。父璟,戰死靈璧。洪嗣職,調開平。善騎射,遇敵輒身先突陣。初,從成祖北征,至斡難河,獲人馬而還。帝曰:「將才也。」令識其名,進千戶。宣德四年命以精騎二百,專巡徼塞上。繼命城西猫兒峪,留兵戍之。敗寇於紅山。 英宗立,尚書王驥言邊軍怯弱,由訓練無人,因言洪能。詔加洪遊擊將軍。洪所部才五百,詔選開平、獨石騎兵益之,再進都指揮僉事。時先朝宿將已盡,洪後起,以敢戰著名。為人機變敏捷,善出奇搗虛,未嘗小挫。雖為偏校,中朝大臣皆知其能,有毀之者,輒為曲護,洪以是得展其才。 尚書魏源督邊事,指揮杜衡、部卒李全皆訐奏洪罪。帝從源言,謫衡廣西,執全付洪自治。尋命洪副都督僉事李謙守赤城、獨石。謙老而怯,故與洪左。洪每調軍,謙輒陰沮之。洪嘗勵將士殺敵,謙笑曰:「敵可盡乎?徒殺吾人耳。」御史張鵬劾罷謙,因命洪代,洪益自奮。朝廷亦厚待之,每奏捷,功雖微必叙。 洪初敗兀良哈兵,執其部長朶欒帖木兒。既代謙任,復敗其兵於西涼亭。帝賜敕嘉獎。又敕宣大總兵官譚廣等曰:「此即前寇延綏,為指揮王禎所敗者,去若軍甚邇,顧不能撲滅,若視洪等媿不?」 三年春,擊寇於伯顏山。洪馬蹶傷足,戰益力,擒其部長也陵台等四人。追至寶昌州,又擒阿台答剌花等五人。寇大敗,遁去。璽書慰勞,遣醫視,進都指揮同知,賜銀幣。尋以譚廣老,命充右參將佐之。洪建議加築開平城,拓龍門所,自獨石至潮河川,增置堠臺六十。尋進都指揮使。與兀良哈兵戰三岔口,又嘗追寇至亦把禿河。再遷都督同知。九年,兀良哈寇延綏,洪與內臣韓政等出大同,至黑山迤北,邀破之克列蘇。進左都督,軍士蒙賞者九千九百餘人。洪嘗請給旗牌,不許,乃自製小羽箭、木牌,令軍中。有司論其專擅,帝不問。 十二年充總兵官,代郭玹鎮宣府。自宣德以來,迤北未嘗大舉入寇,惟朶顏三衞衆乘間擾邊,多不過百騎,或數十騎。他將率巽愞,洪獨以敢戰至大將。諸部亦憚之,稱為「楊王」。瓦剌可汗脫脫不花、太師也先皆嘗致書於洪,並遺之馬。洪聞於朝,敕令受之而報以禮。嗣後數有贈遺,帝方倚任洪,不責也。帝既北狩,道宣府,也先傳帝命趣開門。城上人對曰:「所守者主上城池。天已暮,門不敢開。且洪已他往。」也先乃擁帝去。 景帝監國,論前後功,封昌平伯。也先復令帝為書遺洪,洪封上之。時景帝已即位,馳使報洪:「上皇書,偽也。自今雖真書,毋受。」於是洪一意堅守。也先逼京師,急詔洪將兵二萬入衞。比至,寇已退。敕洪與孫鏜、范廣等追擊餘寇,至霸州破之,獲阿歸等四十八人,還所掠人畜萬計。及關,寇返鬬,殺官軍數百人,洪子俊幾為所及。寇去,以功進侯,命率所部留京師,督京營訓練,兼掌左府事。朝廷以洪宿將,所言多采納。嘗陳禦寇三策,又奏請簡汰三千諸營將校,不得以貧弱充伍,皆從之。 景泰元年,于謙以邊警未息,宜令洪等條上方略。洪言四事,命兵部議行。都督宮聚、王喜、張斌先坐罪繫獄,洪與石亨薦三人習戰,請釋令立功。詔已許,而言官劾其黨邪撓政。帝以國家多事,務得人,置不問。上皇還,洪與石亨俱授奉天翊衞宣力武臣,予世券。 明年夏,佩鎮朔大將軍印,還鎮宣府。從子能、信充左右參將,其子俊為右都督,管三千營。洪自以一門父子官極品,手握重兵,盛滿難居,乞休致,請調俊等他鎮。帝不許。八月,以疾召還京,踰月卒。贈潁國公,諡武襄。妾葛氏自經以殉,詔贈淑人。 洪久居宣府,御兵嚴肅,士馬精強,為一時邊將冠,然未嘗專殺。又頗好文學,嘗請建學宣府,教諸將子弟。 子傑嗣,上言:「臣家一侯三都督,蒼頭得官者十六人,大懼不足報稱。乞停蒼頭楊釗等職。」詔許之,仍令給俸。傑卒,無子,庶兄俊嗣。 俊,初以舍人從軍。正統中累官署都指揮僉事,總督獨石、永寧諸處邊務。景帝即位,給事中金達奉使獨石,劾俊貪侈,乃召還。也先犯京師,俊敗其別部於居庸,進都督僉事。尋充右參將,佐朱謙鎮宣府。太監喜寧數誘敵入寇,中朝患之,購擒斬寧者賞黃金千兩,白金二萬兩,爵封侯。寧為都指揮江福所獲,而俊冒其功。廷臣請如詔。帝以俊邊將,職所當為,不允。加右都督,賜金幣。 俊恃父勢橫恣,嘗以私憾杖都指揮陶忠至死。洪懼,奏俊輕躁,恐悞邊事,乞令來京,隨臣操練。許之。既至,言官交劾,下獄論斬。詔令隨洪立功。未幾,冒擒喜寧功事覺,詔追奪冒陞官軍,別賞福等,而降俊官,令剿賊自効。俄充遊擊將軍,巡徼真、保、涿、易諸城,還督三千營訓練。 景泰三年,俊上疏曰:「也先既弒其主,併其衆,包藏禍心,窺伺邊境,直須時動耳。聞其妻孥輜重,去宣府纔數百里。我緣邊宿兵不下數十萬,宜分為奇正以待,誘使來攻。正兵列營大同、宣府,堅壁觀變,而出奇兵倍道搗其巢。彼必還自救,我軍夾攻,可以得志。」疏下廷議,于謙等以計非萬全,遂寢。團營初設,命俊分督四營。 明年復充遊擊將軍,送瓦剌使歸。至永寧,被酒,杖都指揮姚貴八十,且欲斬之,諸將力解而止。貴訴於朝,宣府參政葉盛亦論俊罪。以俊嘗潰於獨石,斥為敗軍之將。俊上疏自理,封還所賜敕書,以明己功。言官劾其跋扈,論斬,錮之獄。會傑卒,傑母魏氏請暫釋俊營傑葬事。乃宥死,降都督僉事。旋襲洪職。家人告俊盜軍儲,再論死,輸贖還爵。久之,又以陰事告俊。免死奪爵,命其子珍襲。 俊初守永寧、懷來,聞也先欲奉上皇還,密戒將士毋輕納。既還,又言是將為禍本。及上皇復位,張軏與俊不協,言於朝。遂徵下詔獄,坐誅。奪珍爵,戍廣西。憲宗立,授龍虎衞指揮使。 能,字文敬。沈毅善騎射。從洪屢立功,為開平衞指揮使,進都指揮僉事。景泰元年進同知,充遊擊將軍,沿邊巡徼。寇犯蔚州,畏不進,復與紀廣禦寇野狐嶺,敗傷右膝,為御史張昊所劾。宥之。尋命與石彪各統精兵三千,訓練備調遣。再加都督僉事,累進左副總兵,協守宣府。巡撫李秉劾其貪惰,弗問。五年召還,總神機營。天順初,以左都督為宣府總兵官,與石彪破寇磨兒山,封武強伯。也先已死,孛來繼興,能欲約兀良哈共襲劫之,與以信礮。兵部劾其非計。帝以能志在滅賊,置不罪。寇犯宣府,能失利,復為兵部所劾,帝亦宥之。是年卒。無子,弟倫襲羽林指揮使。 信,字文實。幼從洪擊敵興州。賊將方躍馬出陣前,信直前擒之,以是知名。累功至指揮僉事。正統末,進都指揮僉事,守柴溝堡。也先犯京師,入衞,進都指揮同知。 景泰改元,守懷來,寇入不能禦。護餉永寧,聞礮聲奔還,皆被劾。朝議以方用兵,不問。累進都督僉事,代能為左副總兵,協鎮宣府。上言:「鹿角之制,臨陣可捍敵馬,結營可衞士卒,每隊宜置十具。遇敵團牌拒前,鹿角列後,神銃弓矢相繼迭發,則守無不固,戰無不克。」從之。 天順初,移鎮延綏,進都督同知。明年破寇青陽溝,大獲。封彰武伯,佩副將軍印,充總兵官,鎮守如故。延綏設總兵官佩印,自信始也。頃之,破寇高家堡。三年與石彪大破寇於野馬澗。明年,寇二萬騎入榆林,信擊却之,追奔至金雞峪,斬平章阿孫帖木兒,還所掠人畜萬計。其冬,代李文鎮大同。 憲宗即位,信自陳前後戰功,予世券。成化元年冬禦寇延綏無功,召還,督三千營。毛里孩據河套,命佩將軍印,總諸鎮兵往禦。寇既渡河北去,已,復還據套,分掠水泉營及朔州,信等屢却之。寇遂東入大同,因詔信還鎮大同。六年,信與副將徐恕、參將張瑛分道出塞,敗寇於胡柴溝,獲馬五百餘匹。璽書獎勵。 信在邊三十年,鎮以安靜,人樂為用。然性好營利。代王嘗奏其違法事,詔停一歲祿。十三年冬卒於鎮。贈侯,諡武毅。 洪父子兄弟皆佩將印,一門三侯伯。其時稱名將者,推楊氏。昌平侯既廢,能以流爵弗世。而信獨傳其子瑾,弘治初領將軍宿衞。三傳至曾孫炳。隆慶時,協守南京。召掌京營戎政,屢加少師。卒,諡恭襄。傳子至孫崇猷。李自成陷京師,被殺。 石亨,渭南人。生有異狀,方面偉軀,美髯及膝。其從子彪魁梧似之,鬚亦過腹。就飲酒肆,相者曰:「今平世,二人何乃有封侯相?」亨嗣世父職,為寬河衞指揮僉事。善騎射,能用大刀。每戰輒摧破。 正統初,以獲首功,累遷都指揮僉事。敗敵黃牛坡,獲馬甚衆。三年正月,敵三百餘騎飲馬黃河,亨追擊至官山下,多所斬獲。進都指揮同知。尋充左參將,佐武進伯朱冕守大同。六年上言:「邊餉難繼,請分大同左右、玉林、雲川四衞軍,墾淨水坪迤西曠土,官給牛種,可歲增糧萬八千石。」明年又言:「大同西路屯堡,皆臨極邊。玉林故城去右衞五十里,與東勝單于城接,水草便利。請分軍築壘,防護屯種。」詔皆允行。尋以敗敵紅城功,進都指揮使。敵犯延安,追至金山敗之,再遷都督僉事。亨以國制搜將才未廣,請倣漢、唐制,設軍謀宏遠、智識絕倫等科,令人得自陳,試驗擢用,不專保舉。報可。 十四年,與都督僉事馬麟巡徼塞外。至箭豁山,敗兀良哈衆,進都督同知。是時,邊將智勇者推楊洪,其次則亨。亨雖偏將,中朝倚之如大帥,故亨亦盡力。其秋,也先大舉寇大同,亨及西寧侯宋瑛、武進伯朱冕等戰陽和口,瑛、冕戰沒,亨單騎奔還。降官,募兵自効。 郕王監國,尚書于謙薦之。召掌五軍大營,進右都督。無何,封武清伯。也先逼京師,命偕都督陶瑾等九將,分兵營九門外。德勝門當敵衝,特以命亨。于謙以尚書督軍。寇薄彰義門,都督高禮等却之。轉至德勝門外,亨用謙令,伏兵誘擊,死者甚衆。既而圍孫鏜西直門外,以亨救引卻。相持五日,寇斂衆遁。論功,亨為多,進侯。 景泰元年二月命佩鎮朔大將軍印,帥京軍三萬人,巡哨大同。遇寇,敗之。其秋,予世襲誥券。易儲,加亨太子太師。于謙立團營,命亨提督,充總兵官如故。 八年,帝將郊,宿齋宮,疾作不能行禮,召亨代。亨受命榻前,見帝病甚,遂與張軏、曹吉祥等謀迎立上皇。上皇既復辟,以亨首功,進爵忠國公。眷顧特異,言無不從。其弟姪家人冒功錦衣者五十餘人,部曲親故竄名「奪門」籍得官者四千餘人。兩京大臣,斥逐殆盡。納私人重賄,引用太僕丞孫弘,郎中陳汝言、蕭璁、張用瀚、郝璜、龍文、朱銓,員外郎劉本道為侍郎。時有語曰「朱三千,龍八百」。勢燄熏灼,嗜進者競走其門。既以私憾殺于謙、范廣等,又以給事中成章、御史甘澤等九人嘗攻其失,貶黜之。數興大獄,搆陷耿九疇、岳正,而戍楊瑄、張鵬,謫周斌、盛顒等。又惡文臣為巡撫,抑武臣不得肆,盡撤還。由是大權悉歸亨。 亨無日不進見,數預政事。所請或不從,艴然見於辭色。即不召,必假事以入,出則張大其勢,巿權利。久之,帝不能堪,嘗以語閣臣李賢。賢曰:「惟獨斷乃可。」帝然之。一日語賢曰:「閣臣有事,須燕見。彼武臣,何故頻見?」遂敕左順門,非宣召毋得納總兵官。亨自此稀燕見。 亨嘗白帝立碑於其祖墓。工部希亨指,請敕有司建立,翰林院撰文。帝以永樂以來,無為功臣祖宗立碑故事,責部臣,而令亨自立。初,帝命所司為亨營第。既成,壯麗踰制。帝登翔鳳樓見之,問誰所居。恭順侯吳瑾謬對曰:「此必王府。」帝曰:「非也。」瑾曰:「非王府,誰敢僭踰若此?」帝頷之。亨既權侔人主,而從子彪亦封定遠侯,驕橫如亨。兩家蓄材官猛士數萬,中外將帥半出其門。都人側目。 三年秋,彪謀鎮大同,令千戶楊斌等奏保。帝覺其詐,收斌等拷問得實,震怒,下彪詔獄。亨懼,請罪,帝慰諭之。亨請盡削弟姪官,放歸田里,帝亦不許。及鞫彪,得繡蟒龍衣及違式寢牀諸不法事,罪當死。遂籍彪家,命亨養病。亨嘗遣京衞指揮裴瑄出關巿木,遣大同指揮盧昭追捕亡者。至是事覺,法司請罪亨,帝猶置不問。法司再鞫彪,言彪初為大同遊擊,以代王增祿為己功,王至跪謝。自是數款彪,出歌妓行酒。彪凌侮親王,罪亦當死。因劾亨招權納賕,肆行無忌,與術士鄒叔彝等私講天文,妄談休咎,宜置重典。帝命錮彪於獄,亨閒住,罷朝參。時方議革「奪門」功,窮治亨黨,由亨得官者悉黜,朝署一清。 明年正月,錦衣指揮逯杲奏亨怨望,與其從孫後等造妖言,蓄養無賴,專伺朝廷動靜,不軌迹已著。廷臣皆言不可輕宥,乃下亨詔獄,坐謀叛律斬,沒其家貲。踰月,亨瘐死,彪、後並伏誅。 彪驍勇敢戰,善用斧。初以舍人從軍。正統末,積功至指揮同知。也先逼京師,既退,追襲餘寇,頗有斬獲,進署都指揮僉事。 景泰改元,詔予實授,充遊擊將軍,守備威遠衞。敵圍土城,彪用礮擊死百餘人,遁去。塞上日用兵,彪勇冠流輩,每戰必捷,以故一歲中數遷,至都督僉事。 恃亨勢,多縱家人占民產,又招納流亡五十餘戶,擅越關置莊墾田,為給事中李侃、御史張奎所劾,請並罪亨。景帝皆宥不問,但令給還民產,遣流亡戶復業而已。 三年冬,充右參將,協守大同。嘗憾巡撫年富抑己不得逞。及英宗復辟,召彪還。亨方得志,彪遂誣奏富罪,致之獄。未幾,進都督同知,再以遊擊將軍赴大同備敵。與參將張鵬等哨磨兒山。寇千餘騎來襲,彪率壯士衝擊,斬把禿王,搴其旗,俘斬百二十人。追至三山墩,又斬七十二人。以是封定遠伯,遊擊如故。 天順二年命偕高陽伯李文赴延綏禦寇,以疾召還,尋充總兵官。明年,寇二萬騎入掠安邊營。彪與彰武伯楊信等禦之,連戰皆捷,斬鬼力赤,追出塞,轉戰六十餘里,生擒四十餘人,斬首五百餘級,獲馬駝牛羊二萬餘,為西北戰功第一。捷聞,進侯。彪本以戰功起家,不藉父兄廕,然一門二公侯,勢盛而驕,多行不義。謀鎮大同,與亨表裏握兵柄,為帝所疑,遂及於禍。 後,天順元年進士,助亨籌畫。都督杜清出亨門下,後造妖言,有「土木掌兵權」語,蓋言杜也。事覺,後伏誅,清亦流金齒。 郭登,字元登,武定侯英孫也。幼英敏。及長,博聞強記,善議論,好談兵。洪熙時,授勳衞。 正統中,從王驥征麓川有功,擢錦衣衞指揮僉事。又從沐斌征騰衝,遷署都指揮僉事。十四年,車駕北征,扈從至大同,超拜都督僉事,充參將,佐總兵官廣寧伯劉安鎮守。朱勇等軍覆,倉猝議旋師。登告學士曹鼐、張益曰「車駕宜入紫荊關」,王振不從,遂及於敗。當是時,大同軍士多戰死,城門晝閉,人心洶洶。登慷慨奮勵,修城堞,繕兵械,拊循士卒,弔死問傷,親為裹創傅藥,曰:「吾誓與此城共存亡,不令諸君獨死也。」八月,也先擁帝北去,經大同,使袁彬入城索金幣。登閉城門,以飛橋取彬入。登與安及侍郎沈固、給事中孫祥、知府霍瑄等出謁,伏地慟哭,以金二萬餘及宋瑛、朱冕、內臣郭敬家資進帝,以賜也先等。是夕,敵營城西。登謀遣壯士劫營迎駕,不果。明日,也先擁帝去。 景帝監國,進都督同知,充副總兵。尋令代安為總兵官。十月,也先犯京師,登將率所部入援,先馳蠟書奏。奏至,敵已退。景帝優詔褒答,進右都督。登計京兵新集,不可輕用,上用兵方略十餘事。 景泰元年春,偵知寇騎數千,自順聖川入營沙窩。登率兵躡之,大破其衆,追至栲栳山,斬二百餘級,得所掠人畜八百有奇。邊將自土木敗後,畏縮無敢與寇戰。登以八百人破敵數千騎,軍氣為之一振。捷聞,封定襄伯,予世券。 四月,寇騎數千奄至,登出東門戰。佯北,誘之入土城。伏起,敵敗走。登度敵且復至,令軍士齎毒酒、羊豕、楮錢,偽為祭冢者,見寇即棄走。寇至,爭飲食之,死者甚衆。六月,也先復以二千騎入寇,登再擊却之。越數日,奉上皇至城外,聲言送駕還。登與同守者設計,具朝服候駕月城內,伏兵城上,俟上皇入,即下月城閘。也先及門而覺,遂擁上皇去。 時鎮守中官陳公忌登。會有發公奸贓者,公疑登使之,遂與登搆。帝謂于謙曰:「大同,吾藩籬也。公與登如是,其何以守!」遣右監丞馬慶代公還,登愈感奮。初,也先欲取大同為巢穴,故數來攻。及每至輒敗,有一營數十人不還者,敵氣懾,始有還上皇意。上皇既還,代王仕〈土廛〉頌登功,乞降敕獎勞。兵部言登已封伯,乃止。 二年,登以老疾乞休,舉石彪自代,且請令其子嵩宿衞。帝以嵩為散騎舍人,不聽登辭。是時邊患甫息,登悉心措置,思得公廉有為者與俱。遂劾奏沈固廢事,而薦尚書楊寧、布政使年富。又言大同既有御史,又有巡按御史,僉都御史任寧宜止巡撫宣府。帝悉從之,以年富代固,而徵還固及寧。其秋,以疾召還。登初至大同,士卒可戰者纔數百,馬百餘匹。及是馬至萬五千,精卒數萬,屹然成巨鎮。登去,大同人思之。 初,英宗過大同,遣人謂登曰:「朕與登有姻,何拒朕若是?」登奏曰:「臣奉命守城,不知其他。」英宗銜之。及復辟,登懼不免,首陳八事,多迎合。尋命掌南京中府事。明年召還。言官劾登結陳汝言獲召,鞫實論斬。宥死,降都督僉事,立功甘肅。 憲宗即位,詔復伯爵,充甘肅總兵官。奏邊軍償馬艱甚,至鬻妻子,乞借楚、慶、肅三王府馬各千匹,官酬其直。從之。用朱永等薦,召掌中府事,總神機營兵。成化四年復設十二團營,命登偕朱永提督。八年卒。贈侯,諡忠武。 登儀觀甚偉,髯垂過腹。為將兼智勇,紀律嚴明,料敵制勝,動合機宜。嘗以意造「攪地龍」、「飛天網」,鑿深塹,覆以土木如平地。敵入圍中,發其機,自相撞擊,頃刻皆陷。又倣古製造偏箱車、四輪車,中藏火器,上建旗幟,鉤環聯絡,布列成陣,戰守皆可用。其軍以五人為伍,教之盟於神祠,一人有功,五人同賞,罰亦如之。十伍為隊,隊以能挽六十斤弓者為先鋒。十隊領以一都指揮,令功無相撓,罪有專責,一時稱善。 登事母孝,居喪秉禮。能詩,明世武臣無及者。無子,以兄子嵩為子。登謫甘肅,留家京師,嵩窘其衣食。登妾縫紉自給,幾殆,弗顧。登還,欲黜之,以其壻於會昌侯,侯嘗活己,隱忍不發。及卒,嵩遂襲爵。後以非登嫡嗣,止嵩身,子參降錦衣衞指揮使。 朱謙,夏邑人。永樂初,襲父職,為中都留守左衞指揮僉事。洪熙時,隸陽武侯薛祿,征北有功,進指揮使。宣德元年進萬全都指揮僉事。 正統六年與參將王真巡哨至伯顏山,遇寇擊走之。次閔安山,遇兀良哈三百騎,又敗之。追至莽來泉,寇越山澗遁去,乃還。時謙已遷都指揮同知,乃以為都指揮使。 八年充右參將,守備萬全左衞。明年與楊洪破兀良哈兵於克列蘇,進都督僉事。所部發其不法事。帝以方防秋,宥之。復以北征功,進都督同知。 帝北狩,也先擁至宣府城下,令開門。謙與參將紀廣、都御史羅亨信不應,遂去。進右都督。與楊洪入衞,會寇已退,追襲之近畿。戰失利,洪劾之,兵部並劾洪不救。景帝俱弗問。洪入總京營,廷議欲得如洪者代之,咸舉謙。乃進左都督,充總兵官,鎮守宣府。 景泰元年四月,寇三百騎入石烽口,復由故道去,降敕切責。踰月,復入犯。謙率兵禦之,次關子口。寇數千騎突至,謙拒以鹿角,發火器擊之,寇少却,如是數四。謙軍且退,寇復來追。都督江福援之,亦失利。謙卒力戰,寇不得入。六月復有二千騎南侵。謙遣都指揮牛璽等往禦,戰南坡。謙見塵起,率參將紀廣等馳援。自巳至午,寇敗遁。論功,封撫寧伯。是時,寇氣甚驕,屢擾宣府、大同,意二城且旦夕下。而謙守宣府,郭登守大同,數挫其衆。也先知二人難犯,始一意歸上皇。八月,上皇還,道宣府,謙率子永出見,厚犒其使者。既而謙謬報寇五千騎毀牆入。察之,則也先貢使也。詔切責之,謙惶恐謝。明年二月,卒於鎮。贈侯。子永襲。 謙在邊久,善戰。然勇而寡謀,故其名不若楊洪、石亨、郭登之著。成化中,諡武襄。 永,字景昌。偉軀貌,顧盼有威。初見上皇於宣府,數目屬焉。景泰中,嗣爵奉朝請。英宗復辟,睹永識之曰:「是見朕宣府者耶?」永頓首謝。即日召侍左右,分領宣威營禁軍。天順四年,宣、大告警,命帥京軍巡邊。七年統三千營,尋兼神機營。憲宗立,改督團營,領三千營如故。 成化元年,荊、襄盜劉通作亂。命永與尚書白圭往討。進師南漳,擊斬九百有奇。會疾留南漳,而圭率大軍破賊。永往會,道遇餘賊,俘斬數百人。其秋復進討石龍、馮喜,皆捷。論功,進侯。 毛里孩犯邊,命佩將軍印,會彰武伯楊信禦之。會遣使朝貢,乃班師。六年,阿羅出寇延綏。復拜將軍,偕都御史王越,都督劉玉、劉聚往討,擊敗之蘇家寨。寇萬騎自雙山堡分五道至,戰於開荒川。寇少却,乘勢馳之,皆棄輜重走。至牛家寨,遇都指揮吳瓚兵少,寇圍之。指揮李鎬、滕忠至,復力戰。聚及都指揮范瑾、神英分據南山夾擊,寇乃大敗。斬首一百有六,獲馬牛數千,阿羅出中流矢遁。時斬獲無多,然諸將咸力戰追敵,邊人以為數十年所未有。論功,予世侯。 阿羅出雖少挫,猶據河套。明年正月,寇屢入,永所部屢有斬獲。三月復以萬餘騎分掠懷遠諸堡。永與越等分兵為五,設伏敗之,追至山口及滉忽都河,寇敗走。而遊擊孫鉞、蔡瑄別破他部於鹿窖山。捷聞,璽書獎勞。永等再請班師,皆不許。寇復以二萬餘騎入掠,擊退之。歲將盡,乃召永還,留越總制三邊。 十四年加永太子太保。明年冬,拜靖虜將軍,東伐,以中官汪直監督軍務。還,進爵保國公。又明年正月,延綏告警。命永為將軍,越提督軍務,直仍監督,分道出塞。越與直選輕騎出孤店關,俘寇於威寧海子。而永率大軍由南路出榆林,不見寇,道回遠,費兵食巨萬,馬死者五千餘匹。於是越得封伯,直廕錫踰等,而永無功,賞不行。久之,進太子太傅。十七年二月,復偕直、越出師大同,禦亦思馬,獲首功百二十,遂賜襲世公。 十九年秋,小王子入邊,宣、大告急。越與直已得罪,以永為鎮朔大將軍,中官蔡新監其軍,督諸將周玉、李璵等擊敗之。還,仍督團營。或投匿名書言永圖不軌,永乞解兵柄,不許。其冬,手敕加太傅、太子太師。弘治四年監修太廟成,進太師。 永治軍嚴肅,所至多奏功。前後八佩將軍印,內總十二團營兼掌都督府,列侯勛名無與比。九年卒。追封宣平王,諡武毅,子暉嗣。給事中王廷言永功不當公,朝議止予襲一世,後皆侯。詔可。 暉,字東陽。長身美髯,人稱其威重類父。又屢從父塞下,歷行陣,時以為才。弘治五年授勳衞。年垂五十,始嗣爵,分典神機營。十三年更置京營大師,命暉督三千營兼領右府事。 火篩入大同,平江伯陳銳等不能禦,命暉佩大將軍印代之。比至,寇已退,乃還。明年春,火篩連小王子,大入延綏、寧夏。右都御史史琳請濟師。復命暉佩大將軍印,統都督李俊、李澄、楊玉、馬儀、劉寧五將往,而以中官苗逵監其軍。至寧夏,寇已飽掠去,乃與琳、逵率五路師搗其巢於河套。寇已徙帳,僅斬首三級,獲馬駝牛羊千五百以歸。未幾,寇入固原,轉掠平涼、慶陽,關中大震。兩鎮將嬰城不敢戰,而暉等畏怯不急赴。比至,斬首十二人,還所掠生口四千,遂以捷聞。 是役也,大帥非制勝才,師行紆迴無紀律,邊民死者徧野,諸郡困轉輸餉軍,費八十餘萬,他徵發稱是,先後僅獲首功十五級。廷臣連章効三人罪。帝不問。已而上搗巢有功將士萬餘人,尚書馬文升、大學士劉健持之,帝先入逵等言,竟錄二百十人,署職一級,餘皆被賚。及班師,帝猶遣中官齎羊酒迎勞。言官極論暉罪,終不聽,以暉總督團營,領三千營右府如故。 武宗即位,寇大入宣府,復命暉偕逵、琳帥師往。寇轉掠大同,參將陳雄擊斬八十餘級,還所掠人口二千七百有奇。暉等奏捷,列有功將士二萬餘人,兵部侍郎閻仲宇、大理丞鄧璋往勘,所報多不實。終以逵故,衆咸給賜。劉瑾用事,暉等更奏錄功太薄,請依成化間白狐莊例。兵部力爭,不納,竟從暉言,得擢者千五百六十三人,暉加太保。正德六年卒。 子麒,襲侯。嘗充總兵官,鎮兩廣。與姚鏌平田州,誅岑猛,加太子太保。嘉靖初,召還。久之,守備南京,卒。子岳嗣,亦守備南京。隆慶中卒。四傳至孫國弼。天啟中,楊漣劾魏忠賢,國弼亦乞速賜處分。忠賢怒,停其歲祿。崇禎時,總督京營。溫體仁柄國,國弼抗疏劾之。詔捕其門客及繕疏者下獄,停祿如初。及至南京,進保國公。乃與馬士英、阮大鋮相結,以訖明亡。 孫鏜,字振遠,東勝州人。襲濟陽衞指揮同知。用朱勇薦,進署指揮使。正統末,擢指揮僉事,充左參將,從總兵官徐恭討葉宗留。敗賊金華,復破之烏龍嶺。 英宗北狩,景帝召鏜還,超擢都督僉事,典三千營。也先將入犯,進右都督,充總兵官,統京軍一萬禦之紫荊關。將發,寇已入,遂營都城外。寇薄德勝門,為于謙等所却,轉至西直門。鏜與大戰,斬其前鋒數人,寇稍北,鏜逐之,寇益兵圍鏜。鏜力戰不解。高禮、毛福壽來援,禮中流矢。會石亨兵至,寇乃退。詔鏜副楊洪追之。戰於涿州深溝,頗有斬獲。師還,仍典營務。 景泰初,楊洪劾鏜下獄。石亨請赦鏜,江淵亦言城下之役,惟鏜戰最力,乃釋之。 三年冬充副總兵,協郭登鎮大同。登節制嚴,鏜不得逞,欲與分軍,且令子百戶宏侮登。帝械宏,竟以鏜故貰之。召還,典三千營如故。英宗復辟,以「奪門」功封懷寧伯,尋予世券。 天順初,甘肅告警,詔鏜充總兵官,帥京軍往討。將陛辭,病宿朝房。夜二鼓,太監曹吉祥、昭武伯曹欽反。其部下都指揮馬亮告變於恭順侯吳瑾,瑾趨語鏜。鏜草奏,叩東長安門,自門隙投入內廷,始得集兵縛吉祥,守皇城諸門。鏜走太平侯張瑾家,邀兵擊賊,瑾不敢出。鏜倉猝復走宣武街,急遣二子輔、軏呼征西將士,紿之曰:「刑部囚反獄,獲者重賞。」衆稍聚至二千人,始語之故。時已黎明,遂擊欽。欽方攻東長安門,不得入,轉攻東安門。鏜兵追及,賊稍散。軏斫欽中膊,軏亦被殺。欽知事不成,竄歸其家,猶督衆拒鏜力戰,至晡始定。論功第一,進爵世侯,仍典三千營。贈軏百戶,世襲。 鏜粗猛善戰,然數犯法。初賄太監金英,得遷都督。事覺,論斬,景帝特宥之。天順末,以受將士賄,屢被劾。不自安,求退。詔解營務及府軍前衞事,猶掌左府。 憲宗即位,中官牛玉得罪。鏜坐與玉婚,停祿閒住。尋陳情,予半祿。已,復自陳功狀,給祿如故。成化七年卒。贈淶國公,諡武敏。 子輔請嗣,吏部言「奪門」功,例不得世傳。帝以鏜捕反者,予之。傳子至孫應爵,正德中總督團營。四傳至曾孫世忠。萬曆中鎮守湖廣,總督漕運凡二十年。又三傳至孫維藩。流賊陷京師,被殺。 鏜之冒「奪門」功封伯爵也,都督董興及曹義、施聚、趙勝等皆乘是時冒封,予世券。興、義、聚自有傳。 趙勝,字克功,遷安人。襲職為永平衞指揮使。正統末,禦寇西直門,進都指揮僉事。天順初,與孫鏜等預「奪門」功,超遷都督僉事。又與鏜擊反者曹欽,進同知。孛來犯甘肅,勝與李杲充左右參將,從白圭西征至固原,擊寇,却之。憲宗立,典鼓勇營訓練。成化改元,山西告警,拜將軍。次雁門,寇已退,乃還。明年復出延綏禦寇。會方納款,遂旋師。尋典耀武營。四年充總兵官,鎮遼東。七年召典五軍營,已,改三千營。癿加思蘭犯宣府,詔勝為將軍,統京兵萬人禦之,亦以寇遁召還。久之,進左都督,加太子太保。十九年封昌寧伯。 勝初與李杲並有名。後屢督大師,未見敵,無功,夤緣得封,名大損。後加太保,營萬貴妃塋,墮崖石間死。贈侯,諡壯敏。弘治初,孫鑑乞襲爵。吏部言勝無功,不當傳世,乃授錦衣衞指揮使。 范廣,遼東人。正統中嗣世職,為寧遠衞指揮僉事,進指揮使。十四年,積功遷遼東都指揮僉事。 廣精騎射,驍勇絕倫。英宗北狩,廷議舉將材,尚書于謙薦廣。擢都督僉事,充左副總兵,為石亨副。也先犯京師,廣躍馬陷陣,部下從之,勇氣百倍。寇退,又追敗之紫荊關。錄功,命實授。俄進都督同知,出守懷來。尋召還。 景泰元年二月,亨出巡邊。時都督衞穎統大營,命廣協理。三月,寇犯宣府。敕兵部會諸營將遴選將材,僉舉廣。命充總兵官偕都御史羅通督兵巡哨,駐居庸關外。數月還京,副石亨提督團營軍馬。 亨所為不法,其部曲多貪縱,廣數以為言。亨銜之,譖罷廣,止領毅勇一營。廣又與都督張軏不相能。及英宗復辟,亨、軏恃「奪門」功,誣廣黨附于謙,謀立外藩,遂下獄論死。子昇戍廣西,籍其家,以妻孥第宅賜降丁。明年春,軏早朝還,途中為拱揖狀。左右怪問之,曰:「范廣過也。」遂得疾不能睡,痛楚月餘而死。成化初,廷臣訟廣冤。命子昇仍襲世職。 廣性剛果。每臨陣,身先士卒,未嘗敗衄,一時諸將盡出其下。最為于謙所信任,以故為儕輩所忌。 贊曰:楊洪、石亨輩,遭時多事,奮爪牙之力,侯封世券,照耀一門,酬庸亦過厚矣。洪知盛滿可懼,而亨邪狠粗傲,怙寵而驕,其赤族宜哉。朱謙勇略不及郭登,登乃無後,而謙子永,進爵上公,子孫世侯勿絕。孫鏜、范廣善戰略相等,而廣以冤死。所遇有幸有不幸,相去豈不遠哉! 史昭劉昭 李達 巫凱曹義 施聚 許貴子寧 周賢子玉 歐信 王璽 魯鑑子麟 孫經 劉寧周璽 莊鑑 彭清 姜漢子奭 孫應熊 安國 杭雄 史昭,合肥人。永樂初,積功至都指揮僉事。八年充總兵官,鎮涼州。土軍老的罕先與千戶虎保作亂,虎保敗,老的罕就撫。昭上書言其必叛狀。未至,而老的罕果叛。昭與都指揮滿都等擊平之。移鎮西寧。 仁宗立,進都督僉事。上言西寧風俗鄙悍,請設學校如中土。報可。宣德初,昭以衞軍守禦,不暇屯種,其家屬願力田者七百七十餘人,請俾耕藝,收其賦以足軍食。從之。五年,曲先衞都指揮使散即思邀劫西域使臣,昭率參將趙安偕中官王安、王瑾討之。長驅至曲先,散即思望風遁,擒其黨答答不花等,獲男女三百四十人,馬駝牛羊三十餘萬,威震塞外。捷聞,璽書慰勞,賞賚加等。 七年春,以征西將軍鎮寧夏。孛的達里麻犯邊,遣兵擊之,至庫爾台察罕,俘獲甚衆。進都督同知。 正統初,昭以寧夏孤懸河外,東抵綏德二千里,曠遠難守,請於花馬池築哨馬營,增設烽堠,直接哈剌兀速之境。邊備大固。尋進右都督。時阿台、朶兒只伯數寇邊。詔昭與甘肅守將蔣貴、趙安進剿。並無功,被詔切責,貶都督僉事。三年復右都督。八年以老召還。明年卒。 昭居寧夏十二年,老成持重,兵政修舉,亦會敵勢衰弱,邊境得無事。兵部尚書王驥、寧夏參將王榮嘗舉其過。朝議以昭守邊久,習兵事,不易也。而與昭並為邊將最久,有勳績可稱者,都督同知劉昭鎮西寧二十年,都指揮李達鎮洮州至四十年,並為蕃漢所畏服。 劉昭,全椒人。永樂五年以都指揮同知使朶甘、烏思藏,建驛站。還至靈藏,番賊邀劫,昭敗之。進都指揮使,鎮河州。宣德二年,副陳懷討平松潘寇。累進都督同知,移西寧,復鎮河州,兼轄西寧。罕東酋劄兒加邀殺中官使西域者,奪璽書金幣去。命昭副甘肅總兵官劉廣討之。劄兒加請還所掠書幣,貢馬贖罪。帝以窮寇不足深治,命昭等還。 李達,定遠人。累官都督僉事。正統中,致仕。 巫凱,句容人。由廬州衞百戶積功至都指揮同知。永樂六年以從英國公張輔平交阯功,遷遼東都指揮使。十一年召帥所部會北京。明年從征沙漠,命先還。凱言諸衞兵宜以三之二守禦,而以其一屯糧,開原巿馬悉給本衞乘操。從之。 宣宗立,以都督僉事佩征虜前將軍印,代朱榮鎮遼東。時中國人自塞外脫歸者,令悉送京師,俟親屬赴領。凱言遠道往來,恐致失所,阻遠人慕歸心。乃更令有馬及少壯者送京師,餘得自便。敵掠西山,凱擊敗之,盡得所掠者,降敕褒勉。 帝嘗遣使造舟松花江招諸部。地遠,軍民轉輸大困,多逃亡。會有警,凱力請罷其役,而逃軍入海西諸部者已五百餘人。既而造舟役復興,中官阮堯民、都指揮劉清等董之。多不法,致激變。凱劾堯民等,下之吏。 英宗登極,進都督同知,上言邊情八事。請厚恤死事者家,益官吏折俸鈔,歲給軍士冬衣布棉,軍中口糧芻粟如舊制,且召商實邊。俱允行。未幾,為兵部尚書王驥所劾。朝廷知凱賢,令凱自陳。幷諭廷臣,文武官有罪得實始奏,誣者罪不貸。凱由是得行其志。正統三年十二月有疾,命醫馳視,未至而卒。 凱性剛毅,饒智略,馭衆嚴而有恩。在遼東三十餘年,威惠並行,邊務修飭。前後守東陲者,曹義外皆莫及。 義,字敬方,儀真人。以燕山左衞指揮僉事累功至都督僉事,副凱守遼東。凱卒,代為總兵官。凱,名將,義承其後,廉介有守,遼人安之。兀良哈犯廣寧前屯,詔切責,命王翺往飭軍務,劾義死罪。頃之,義獲犯邊孛台等,詔戮於布。自是義數與兀良哈戰。正統九年,會朱勇軍夾擊,斬獲多,進都督同知,累官左都督。義在邊二十年,無赫赫功,然能謹守邊陲。其麾下施聚、焦禮等皆至大將。英宗復辟,特封義豐潤伯,聚亦封懷柔伯。居四年,義卒,贈侯,諡莊武。繼室李氏殉,詔旌之。 施聚,其先沙漠人,居順天通州。父忠為金吾右衞指揮使,從北征,陣歿,聚嗣職。宣德中,備禦遼東,累擢都指揮同知。以義薦,進都指揮使。義與兀良哈戰,聚皆從。也先逼京師,景帝詔聚與焦禮俱入衞。聚慟哭,即日引兵西。部下進牛酒,聚揮之曰:「天子安在?吾屬何心饗此。」比至,寇已退,乃還。聚以勇敢稱,官至左都督。值英宗推恩,得封伯。後義二年卒,贈侯,諡威靖。義三傳至棟,聚四傳至瑾,吏部皆言不當復襲,世宗特許之。傳爵至明亡。 許貴,字用和,江都人,永新伯成子也。襲職為羽林左衞指揮使。安鄉伯張安舉貴將才,試騎射及策皆最,擢署都指揮同知。尋以武進伯朱冕薦擢山西行都司,督操大同諸衞士馬。 正統末,守備大同西路。也先入寇,從石亨戰陽和後口,敗績,貴力戰得還。英宗北狩,邊城悉殘破,大同當敵衝,人心尤恟懼。貴以忠義激戰士。敵來,擊敗之。進都指揮使。 景泰元年春,充右參將。敵寇威遠,追敗之蒲州營,奪還所掠人畜。敵萬騎逼城下,禦却之。再遷都督同知。大同乏馬,命求民間,得八百餘匹。所司不給直,貴為請,乃予之。嘗募死士入賊壘,劫馬百餘,悉畀戰士,士皆樂為用。分守中官韋力轉淫虐,衆莫敢言,貴劾奏之。三年,疾還京。英宗復辟,命理左府事,尋調南京。 松潘地雜番苗,密邇董卜韓胡,舊設參將一人。天順五年,守臣告警,廷議設副總兵,以貴鎮守。未抵鎮而山都掌蠻叛,詔便道先翦之。貴分兩哨直抵其巢,連破四十餘砦,斬首千一百級,生擒八百餘人,餘賊遠遁。貴亦感嵐氣,未至松潘卒。帝為輟朝一日,賜賻及祭葬如制。 子寧,字志道。正統末,自以舍人從軍有功,為錦衣千戶。貴歿,嗣指揮使。用薦擢署都指揮僉事,守禦柴溝堡。 成化初,充大同遊擊將軍。寇入犯,與同官秦傑等禦之小龍州澗,擒其右丞把禿等十一人。改督宣府操練,移延綏。地逼河套,寇數入掠孤山堡。寧提孤軍奮擊之,三戰皆捷,寇渡河走。明年復以三千騎入沙河墩,與總兵官房能禦之。寇退,復掠康家岔。寧出塞百五十里,追與戰,獲馬牛羊千餘而還。 時能守延綏,無將略,巡撫王銳請濟師。詔大同巡撫王越帥衆赴。越遣寧出西路,破敵黎家澗。進都指揮同知。復遣寧與都指揮陳輝追寇,獲馬騾六百。朝廷以阿羅出復入河套,頻擾邊,命越與朱永禦,而以寧才,擢都督僉事,佩靖虜副將軍印,代能充總兵官。寧起世冑,不十年至大將,同列推讓不及,父友多隸部下,亦不以為驟。踰月,寇大入,永遣寧及遊擊孫鉞禦之。至波羅堡,相持三日夜,寇乃解去。亡失多,寧以力戰得出,卒被賞。至冬,賊入安邊,寧追擊有功。 七年又與諸將孫鉞、祝雄等敗寇於滉忽都河,璽書褒獎。迤北開元王把哈孛羅屢欲降,內懼朝廷見罪,外畏阿羅出讐之,徬徨不決。寧請撫慰以固其心,卒降之。明年,參將錢亮敗績於師婆澗,士卒死者十三四,寧與越等俱被劾。帝不罪。時滿都魯等屢犯延綏,寧帥鎮兵力戰。寇不得志,乃出西路,直犯環慶、固原。寧將輕騎夜襲之鴨子湖,奪馬畜而還。又明年,寇入榆林澗,與巡撫余子俊敗之。滿都魯等大入西路,留其家紅鹽池。越乘間與寧及宣府將周玉襲破其巢。進署都督同知。與子俊築邊牆,增營堡,寇患少衰。 十八年,寇分數道入,寧蹙之邊牆,獲級百二十。予實授。時越方鎮大同,命寧與易鎮。至則與鎮守太監汪直不協。巡撫郭鏜以聞,調直南京。小王子大入。寧知敵勢盛,欲持重俟隙,乃斂兵守,而別遣將劉寧、董升與周璽相掎角。寇大掠,焚代王別堡。王趣戰,使衆哭於轅門。寧憤,與鏜等營城外。寇以十餘人為誘,太監蔡新部騎馳擊。寧將士爭赴之,遇伏大敗,死者千餘人。寧奔夏米莊,鏜、新馳入城。會璽等來援,寇乃退。寧還,陣亡家婦子號呼詬詈,擲以瓦礫,寧大喪氣。已而寇復入,劉寧、宋澄、莊鑑等禦之。十戰,少利,寇退。寧等掩其敗,更以捷聞。巡按程春震發之,與鏜、新俱下獄。鏜降六官,新以初任降三官,寧降指揮同知閒住。 弘治中,用薦署都指揮使,分領操練。十一年十二月卒。贈都督僉事。 寧束髮從軍,大小百十餘戰,身被二十七創。性沉毅,守官廉,待士有恩,不屑干進。劉寧、神英、李杲皆出麾下。子泰,自有傳。 周賢,滁人,襲宣府前衞千戶。景泰初,累功至都指揮僉事,守備西猫兒峪,助副總兵孫安守石八城。尋充右參將,代安鎮守。兀良哈入寇,總兵官過興令宣府副將楊信及賢合擊。賢不俟信,徑擊敗之。信被劾,都御史李秉言信緩師,賢亦棄約。帝兩宥之。 天順初,總兵官楊能奏賢擢都督僉事。寇駐塞下,能檄賢與大軍會,失期,徵下獄。以故官赴寧夏,隸定遠伯石彪。寇二萬騎入安邊營。彪率賢等擊之,連戰皆捷,追至野馬澗、半坡墩,寇大敗。而賢追不已,中流矢卒。詔贈都督同知。賢初下吏,自以不復用,及得釋,感激誓死報,竟如其志。 子玉,字廷璧,當嗣指揮使。以父死事,超二官為萬全都司都指揮同知,督理屯田。進都指揮使,充宣府遊擊將軍。 成化九年,會昌侯孫繼宗等奉詔舉將才,玉為首。詔率所部援延綏,從王越襲紅鹽池。進署都督僉事,還守宣府。寇入馬營、赤城,擊敗之。兵部言宣府諸大帥無功,玉所部三千人能追敵出境,請加一秩酬其勞,乃予實授。尋充宣府副總兵。 十三年佩征朔將軍印,鎮宣府。破敵紅崖,追奔至水磨灣。進署都督同知。十七年五月,寇復入犯,參將吳儼、少監崖榮追出塞,至赤把都,為所遮,兵分為三,皆被圍。儼、榮走據北山,困甚。守備張澄率兵進,力戰,解二圍。抵北山下,儼、榮已夜遁。澄拔其衆而還,死者過半。澄所部七百人,亦多戰死。詔錄澄功,治儼等罪。玉先以葛谷堡、赤城頻受掠,凡三被論,至是復以節制不嚴見劾。帝皆置不問。 十九年,小王子犯大同,敗總兵官許寧。入順聖川大掠,以六千騎寇宣府。玉將二千人前行,巡撫秦紘兵繼進,至白腰山擊敗之。指揮曹洪邀擊至西陽河,都指揮孫成亦敗寇七馬房。時寇乘勝,氣甚銳,竟為玉等所挫,一時稱其功。未幾,寇復入,玉伏兵敗之。朱永至大同,復會玉軍擊敗之鵓鴿峪。進署右都督。 余子俊築邊牆,玉不為力,且與紘不相能。子俊惡之,奏與寧夏神英易鎮。久之,復移鎮甘肅。孝宗嗣位,實授右都督。 玉督邊牆工峻急,部卒張伏興等以瓦石投之。兵部言,悍卒漸不可長,遂戮伏興,戍其黨。 土魯番貢獅子,願獻還哈密城及金印,贖所留使者。玉為之奏,帝命與巡撫王繼經畫。既果來歸,玉等皆受賚。七年,病歸,尋卒。諡武僖。 玉初為偏裨,及鎮宣府,甚有名。後涖甘肅,部下屢失事,又侵屯田。死後事發,子襲職,降二等。 歐信,嗣世職金吾右衞指揮使。景泰三年以廣東破賊功,擢都指揮同知。已,命守備白羊口,遷大寧都指揮使。 天順初,以都督僉事充參將,守備廣東雷、廉諸府。巡撫葉盛薦其廉勇,進都督同知,代副總兵翁信。兩廣瑤僮陷開建,殺官吏,帝趣進兵。信破賊化州之馬里村,再破之石城,擊斬海南衞反者邵瑄。 時所在盜羣起,將吏不能定。廣西參將范信守潯、梧,瑤盡在境內,陰納瑤賂,縱使越境流劫,約毋犯己。於是雷、廉、高、肇悉被寇。帝命廣西總兵官陳涇及信合剿。時有斬馘,而賊勢不衰,朝廷猶倚范信。會涇以罪徵,乃擢范信都督僉事充副總兵,鎮廣東,而命信佩征蠻將軍印,代涇鎮廣西。 成化元年,賊掠英德諸縣,信討斬五百餘人,奪還人口。韓雍督師,令信等分五哨,攻破大藤峽。已而餘賊復入潯州,信被劾獲宥,召還,理前府事。 七年春,充總兵官,鎮守遼東,累敗福餘三衞。言者謂信已老,請召還。巡撫彭誼奏:「官軍耆老五千餘人,皆言信忠謹有謀勇,累立戰功,威鎮邊陲。年六旬,騎射勝壯士,不宜召回。」乃留鎮如故。久之,陳鉞代誼。鉞貪功,信不能違,十四年為巡按王崇之所劾。其冬,乃召歸。尋遣中官汪直等往按,直右鉞,歸罪信等。下獄,鐫一官閒住,飲恨而卒。 范信既徙廣東,賊勢愈盛,劫掠不止,乃語人曰:「今賊仍犯廣東,亦我遣之耶。」而是時都督顏彪佩征夷將軍印,討賊久無功,濫殺良民報捷。嶺南人咸疾之。 王璽,太原左衞指揮同知也。成化初,擢署都指揮僉事,守禦黃河七墅。巡撫李侃薦於朝。阿魯出寇延綏,命充遊擊將軍赴援,戰孤山堡,敗之。寇再入,戰漫天嶺、劉宗塢及漫塔、水磨川,皆有功。進都指揮同知,充副總兵,鎮守寧夏。九年以將才與周玉同薦。十二年擢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守甘肅。 黃河以西,自莊浪抵肅州南山,其外番人阿吉等二十九族所居也。洪武間,立石畫界,約樵牧毋越疆。歲久湮廢,諸番往往闌入,而中國無賴人又潛與交通為邊患。璽請「復畫疆域,召集諸番,諭以界石廢,恐官軍欺凌諸部,今復立之,聽界外駐牧,互巿則入關。如此,番人必聽命,可潛消他日憂」。帝稱善,從之。 十七年進署都督同知。時璽以都督僉事為總兵官,而魯鑑以署都督同知為參將,璽恐難於節制,乞解兵柄,故有是命。 初,哈密為土魯番所擾,使其將牙蘭守之。都督罕慎寄居苦峪口,近赤斤、罕東,數相攻,罕慎勢窮無援。朝議敕璽築城苦峪,別立哈密衞以居之。璽遣諜者間牙蘭。牙蘭不聽,得其所羈掠九十餘人以歸,具悉虛實。十七年召集赤斤、罕東將士,犒以牛酒,令助罕慎。罕慎合二衞兵,夜襲哈密及剌木等八城,遂復其地,仍令罕慎居之。事聞,獎勞,賚金幣。已,罕東入寇,璽禦却之,請興師以討。帝念其常助罕慎,第遣使責諭。明年,北寇殺哨卒,璽率參將李俊及赤斤兵擊之於狼心山、黑河西,多所斬獲。 二十年移鎮大同。璽有復哈密功,官不進,陳於朝,乃實授都督同知。 璽習韜略,諳文事,勇而有謀。廷臣多稱之。在邊二十餘年,為番人所憚。弘治元年卒。賜祭葬,贈卹有加。 魯鑑,其先西大通人。祖阿失都鞏卜失加,明初率部落歸附,太祖授為百夫長,俾統所部居莊浪。傳子失加,累官莊浪衞指揮同知。正統末,鑑嗣父職。久之,擢署都指揮僉事。 成化四年,固原滿四反,鑑以土兵千人從征。諸軍圍石城,日挑戰,鑑出則先驅,入則殿後,最為賊所憚。賊平,進署都督同知。尋充左參將,分守莊浪。命其子麟為百戶,統治土軍。十七年坐寇入境,戴罪立功。尋充左副總兵,協守甘肅。寇犯永昌,被劾。鑑疏辨,第停其俸兩月。俄命充總兵官,鎮守延綏。自陳往功,予實授。 孝宗立,得疾,致仕。弘治初,命麟襲指揮使,加都指揮僉事。已,進同知,充甘肅遊擊將軍。 魯氏世守西陲,有捍禦功,至鑑官益顯,其世業益大,而所部土軍生齒又日盛。麟既移甘肅,帝以土軍非鑑不能治,特起治之,且命有司建坊旌其世績。鑑乃條上邊務四事,多議行。鑑有材勇,遇敵輒冒矢石,數被傷不為沮,故能積功至大將。十五年以舊創疾發卒。贈右都督,賜卹如制。 時麟已由甘肅參將擢左副總兵,豪健如其父,而恭順不如。先為遊擊時,寇入永昌,失律,委罪副將陶禎,下御史按,當戍邊,但貶一秩,遊擊如故。暨為副將,調韋州禦寇。寇大入不能擊,遣都指揮楊琳邀之孔壩溝。琳大敗,不救,連被劾。麟自愬,止停俸二月。時已授麟子經官,令約束土軍。而麟奏經幼,土人不受要束,乞歸治之。不俟報,徑歸。帝用劉大夏言,從其請。 武宗立,甘肅巡撫畢亨薦經及麟謀勇,令率所部協戰守。正德二年,經既襲指揮使,自陳嘗隨父有功,乃以為都指揮僉事。未幾,麟卒,贈都督僉事,賜祭葬。故事,都指揮無卹典,以經乞,破例予之。 經積戰功,再遷都指揮使充左參將,分守莊浪。復自陳功閥,兵部執不可。帝特命為署都督僉事。世宗立,乞休。巡撫許鳳翔言經力戰被創,疾行愈,且世將敢戰,知名異域,今邊患棘,不宜聽其去。帝乃諭留,且勞以銀幣。尋充副總兵分守如故。嘉靖六年冬,以都督同知充總兵官,鎮守延綏,大學士楊一清言:「經守莊浪二十餘戴,屢立戰功,其部下土軍非他人所能及。雖其子瞻已為指揮僉事,奉命統轄,然年尚少。今陝西總兵官張鳳乃延綏世將,若調鳳延綏,而改經陝西,自可彈壓莊浪,無西顧患。」帝立從之。居二年,竟以疾致仕。 久之,命瞻以本官守備山丹。經奏言:「自臣高祖後,世守茲土。今臣家居,瞻又移他鎮,土軍皇皇,不欲別附。若因此生他患,是隳先業而負世恩也,乞令守故業。」可。 二十二年,宣、大有警,詔經簡壯士五千赴援。至而邊患已息,乃遣還。以經力疾趨召,厚賚之。明年瞻卒。經以次子及孫皆幼,請得自轄土軍。詔許之。 經驍勇,奉職寡過,繼祖父為大帥,保功名,稱良將。三十五年卒。賜卹如制。 劉寧,字世安,其先山陽人。襲世職,為永寧衞指揮使。勇敢善戰。自以冗散無所見,會延綏用兵,疏請效死。尚書白圭許之。屢以功遷都指揮使,充宣府遊擊將軍。 周璽,字廷玉,遷安人。嗣職為開平衞指揮使。負氣習兵書,善騎射。以征北功,擢署都指揮僉事充右參將,分守陽和,敕部兵三千訓肄聽調。成化十六年從王越征威寧海子,累進都指揮使。 時邊寇無虛歲。十八年分道入掠,璽與遊擊董昇戰黑石崖,寧戰塔兒山,皆有功。璽進署都督僉事,遷大同副總兵。寧進都督僉事,改左參將,分守陽和。 十九年秋,亦思馬因大入。大同總兵官許寧分遣璽守懷仁,寧與董昇營西山,自將中軍,擊之夏米莊,敗績。寧、昇被圍數重,幾陷。亟發巨礮擊之,敵多死,圍乃解。璽聞中軍失利,亟還兵援。夜遇敵,乘勝前,銳甚。璽厲將士曰:「今日有進無退。」大呼陷陣,敵少却。久之,短兵接,臂中流矢,拔鏃戰益急,與子鵬及麾下壯士擊殺數十人。會寧兵至,中軍潰卒亦稍集,敵乃退,許寧等亦還。無何復入掠。寧將兵三千,遇之聚落站西,連戰敗之。復敗之白登、柳林,又追敗之小鵓鴿谷。而大同西路參將莊鑑亦邀其歸路,戰於牛心山,敵遂遁。時諸將多失利,許寧以下獲罪,而璽以功予實授,寧超遷都督同知,莊鑑以所部無失亡,亦賚銀幣。 鑑,遼東人。天順中,襲定遼右衞指揮使。驍猛有膽決。遇賊輒奮,數有功,累官都督僉事,掌左府。弘治十一年佩鎮朔將軍印,鎮宣府。以才與大同總兵官張俊易鎮。兵部侍郎熊繡奏其經畫功,進都督同知。 璽尋以右副總兵分守代州,兼督偏頭諸關,而改寧左副總兵,協守大同。二人並著功北邊,稱名將。璽以偏頭去太原遠,請改分守為鎮守,又以鎮守不當聽節制,乞易總兵銜。憲宗皆曲從之。弘治初,移鎮陝西,討平扶風諸縣附籍回回。三年佩征西將軍印,鎮守寧夏,甫一歲卒。且死,召諸子曰:「吾佩印分閫,分已足,獨未嘗大破敵,抱恨入地矣。」連呼「殺賊」而瞑。子鵬,累官錦衣衞指揮僉事。 璽歿後三年,而寧佩平羌將軍印,鎮甘肅。其冬,寇犯涼州,寧與戰抹山墩,擒斬五十餘,相持至暮,收輜重南行。寇復來襲,擒其長一人。明日,參將顏玉來援,副將陶禎兵亦至,寇乃遁。俘其稚弱,獲馬駝牛羊二千,進右都督。明年,與巡撫許進襲破土魯番於哈密,進左都督,增俸百石,以疾還京。十三年,大同告警,命寧為副總兵,從平江伯陳銳禦之。銳無將略,與寧不協,止毋戰,寇遂得志去,坐停半俸閒住。尋以參將贊畫朱暉軍務,亦無功。寧自陳哈密功,乞封伯,詔還全俸。 寧有膽智,為大同副將時,入貢者數萬人懷異志。寧率二十騎直抵其營,衆駭愕。有部長勒馬引弓出。寧前下馬,與諸部長坐,舉策指畫,宣天子威德。一人語不遜,寧摑其面,奮臂起,其長叱之退。寧復坐與語,呼酒歡飲,皆感悟,卒如約。嘗仿古番上法,以五十八人為隊,隊伍重為陣,建五色幟。又各建五巨幟於中軍,中幟起,五陣各視其色應之,循環無端,每戰用是取勝。晚再赴大同,已老病,帥又怯懦,故無成功,然孝宗朝良將稱寧。十七年卒,贈廣昌伯。 彭清,字源潔,榆林人。初襲綏德衞指揮使,以功擢都指揮僉事。弘治初,充右參將,分守肅州。寇入犯,率兵躡之,獲馬駝器仗及所掠人畜而還。尋與巡撫王繼恢復哈密有功。 清雖位偏校,而好謀有勇略,名聞中朝,尤為尚書馬文升所器。嘗引疾乞休,文升力言於朝,慰留之。八年,甘肅有警,以文升薦,擢左副總兵,仍守甘肅。未幾,巡撫許進乞移清涼州。而是時哈密復為土魯番所據,文升方密圖恢復,倚清成功,言「肅州多故,而清名著西域,不可易」,乃寢。 文升既得楊翥策,銳欲搗哈密襲牙蘭,乃發罕東、赤斤暨哈密兵,令清統之為前鋒,從許進潛往。行半月,抵其城下,攻克之。牙蘭已先遁,乃撫安哈密遺種,全師而還。是役也,文升授方略,擬從間道往,而進仍由故道,牙蘭遂逸去,斬獲無幾,然番人素輕中國,謂不能涉其地,至是始知畏。清功居多,稍遷都指揮使。 十年,總兵官劉寧罷,擢清都督僉事代之。其冬,土魯番歸哈密忠順王陝巴,且乞通貢,西域復定。屢辭疾,請解兵柄,不允。十五年卒。 清御士有恩,久鎮西陲,威名甚著,番夷憚之。性廉潔,在鎮遭母及妻妹四喪,貧不能歸葬。卒之日,將士及庶民婦豎皆流涕。遺命其子不得受賻贈,故其喪亦不能歸。帝聞之,命撫臣發帑錢,資送歸里,賜祭葬如制。 姜漢,榆林衞人。弘治中,嗣世職,為本衞指揮使。御史胡希顏薦其材勇,進都指揮僉事,充延綏遊擊將軍。十八年春,寇犯寧夏興武營,漢帥所部馳援,遇於中沙墩,擊敗之。賜敕獎勞。武宗嗣位,寇大舉犯宣、大,漢偕副總兵曹雄、參將王戟分道援,有功。尋代雄為副總兵,協守延綏。正德三年移守涼州。明年冬,擢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寧夏。 漢馭軍嚴整,得將士心。甫數月而安化王寘鐇謀逆,置酒召漢及巡撫安惟學等宴。酒半,其黨何錦等率衆入,即座上執漢。漢奮起,怒罵不屈,遂殺之。子奭逃免。賊平,訟於朝。詔賜祭葬。有司為立祠,春秋祭之。嘉靖時,復從巡撫張珩請,賜額「憫忠」。 奭當嗣職,帝以漢死事,特進一官,為都指揮僉事。十一年,回賊魏景陽作亂,華陰諸縣悉被害,巡撫蕭翀檄奭討之,獲景陽。進署都指揮同知,充右參將守肅州。嘉靖二年,擢右副總兵,分守涼州,進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甘肅。 回賊犯甘州,奭與戰張欽堡,敗走之。未幾,西海賊八千騎犯涼州,奭率遊擊周倫等襲擊於苦水墩,大敗之,斬首百餘級,殲其長,還所掠人口千二百、畜產二千。都指揮張錦亦戰死。錄功,進署都督同知。吉囊他部寇莊浪,奭與遇分水嶺,再勝之,遂至平嶺。敵騎大集,奭伏兵誘之,復斬其長一人,獲首功七十,予實授。十六年春,寇大入甘州,不能禦,貶二秩戴罪。尋以永昌破敵功,復署都督僉事。其冬,坐前罪罷。久之,以薦擢副總兵,協守大同,為總督翁萬達劾罷,卒。 子應熊,嗣指揮使,擢宣府西路參將。二十七年春,俺答寇大同,總兵官周尚文戰曹家莊,應熊從萬達自懷來鼓譟揚塵而西。寇不測衆寡,遂遁。累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守寧夏。三十二年,套寇數萬騎屯賀蘭山,遣精騎掠紅井。應熊戒將士固守以綴敵,而潛師攻敵營,斬首百四十級,進都督同知。越二年,套寇數萬踏冰西渡,由寧夏山後直抵莊涼。應熊等掩擊,獲首功百餘,進右都督。御史崔揀劾其縱寇,褫職逮問,充為事官,赴塞上立功。四十年秋,寇六萬餘騎犯居庸岔道口,應熊被圍於南溝,中五鎗墮馬,參將胡鎮殺數人奪之歸。其冬,復為右都督,充總兵官,鎮守大同。以招徠塞外人口,增俸一級。 四十二年,寇大舉犯畿輔,詔應熊等入援,諸鎮兵盡集,見敵勢盛,不敢擊。給事中李瑜遂劾應熊及宣大總督江東、保定總兵官祝福坐視胡鎮被圍,一卒不發。帝怒,降敕嚴責。會寇將遁,應熊禦之密雲,頗有斬獲。寇退,帝令江東第諸將功,以應熊為首,詔增其祖職二級。已,錄防秋勞,進左都督。總督趙炳然劾其縱寇互巿,殘害朔州,坐戍邊。穆宗立,赦還。 子顯祚襲職,累官署都督僉事,總兵官,歷鎮山西、宣府。子弼,亦至都督僉事,為援遼總兵官。姜氏為大將,著邊功,凡五世。 安國,字良臣,綏德衞人,初為諸生,通春秋子史,知名里中。後襲世職,為指揮僉事。 正德三年中武會舉第一,進署指揮使,赴陝西三邊立功,劉瑾要賄,國同舉六十人咸無貲,瑾乃編之行伍,有警聽調,禁其擅歸。六十人者悉大窘,儕於戍卒,不聊生。而邊臣憚瑾,竟無有收恤之者。寘鐇反,肆赦,始放還。通政叢蘭請收用,瑾怒,諷給事中張瓚等劾諸人皆庸才,悉停其加官。瑾誅,始以故官分守寧夏西路。尋進署都指揮僉事,充右參將,擢右副總兵,協守大同,徙延綏, 十一年冬,寇二萬騎分掠偏頭關諸處,國偕遊擊杭雄馳敗之岢嵐州,斬首八十餘級,獲馬千餘匹。寇遂遁。 初,寇大入白羊口,帝遣中官張忠、都督劉暉、侍郎丁鳳統京軍討之,比至,已飽掠去。忠、暉恥無功,紀功御史劉澄甫攘國等功歸之,大行遷賞,忠等悉增祿,予世廕。尚書王瓊亦加少保,廕子錦衣。國時以署都督僉事為寧夏總兵官,僅予實授,意不平,不敢自列,乃具疏力辭,為部卒重傷者乞叙錄。瓊請再叙國功,始進都督同知。 當是時,佞倖擅朝,債帥風大熾,獨國以材武致大將。端謹練戎務,所至思盡職,推將材者必歸焉。在鎮四年卒。特謚武敏。 杭雄,字世威,世為綏德衞總旗。雄承廕,數先登,積首功,六遷至指揮使。 正德七年進署都指揮僉事,剿賊四川,尋守備西寧。用尚書楊一清薦,擢延綏遊擊將軍。從都御史彭澤經略哈密,偕副將安國破敵岢嵐,進都督僉事,改參將,擢都督同知,統邊兵操於西內。武宗幸宣府、大同,雄扈從,即拜大同總兵官。 嘉靖初,汰傳奉官,雄當貶,以方守邊,命署都督僉事,鎮守如故。小王子萬餘騎入沙河堡,雄戰却之。未幾,復大入,不能禦,求罷不許。移延綏,召僉書後軍都督府。 三年秋,土魯番侵甘肅,詔尚書金獻民視師,以雄佩平虜大將軍印,充總兵官,提督陝西、延綏、寧夏、甘肅四鎮軍務。列侯出征,始佩大將軍印,無授都督者,至是特以命雄。甫至,寇已破走,而雄亦得廕錦衣千戶。既班師,復出鎮寧夏。吉囊大入,總督王憲檄雄等破之,進都督同知。寇八千騎乘冰犯寧夏。雄及副總兵趙鎮禦之,前鋒陷伏中,雄等皆敗。總督王瓊劾之,奪官閒住。明年卒。 雄敢戰。嘗以數騎行邊,敵麕至。乃下馬積鞍為壘,跪而射之。敵退,解衣,腋凝血,乃知中飛矢。武宗在大同,見雄氊帷敝甚,曰:「老杭窮乃爾。」寇至,帝將親擊。雄叩馬諫曰:「主人畜犬,不使吠盜,奚用犬為。願聽臣等効力。」帝笑而止。少役延綏巡撫行臺,既貴,每至臺議事,不敢正席坐,曰:「此當年役所也。」正德、嘉靖間,西北名將,馬永而下稱雄云。 贊曰:時平,則將略無由見。或綰符出鎮,守疆禦侮,著有勞效,以功名終,亦足尚矣。許貴、周賢、魯鑑、姜漢家世為將,勳閥相承,而賢與漢死事尤烈。彭清、杭雄之清節,斯又其最優者歟。 衞青子穎 董興 何洪劉雄 劉玉 仇鉞 神英子周 曹雄子謙 馮禎 張俊李鋐 楊銳崔文 衞青,字明德,松江華亭人。以薊州百戶降成祖,積功至都指揮僉事,莅中都留守司事,改山東備倭。 永樂十八年二月,蒲臺妖婦林三妻唐賽兒作亂。自言得石函中寶書神劍,役鬼神,剪紙作人馬相戰鬬。徒衆數千,據益都卸石柵寨。指揮高鳳敗歿,勢遂熾。其黨董彥昇等攻下莒、即墨,圍安丘。總兵官安遠侯柳升帥都指揮劉忠圍賽兒寨。賽兒夜劫官軍。軍亂,忠戰死,賽兒遁去。比明,升始覺,追不及,獲賊黨劉俊等及男女百餘人。而賊攻安丘益急,知縣張旟、丞馬撝死戰,賊不能下,合莒、即墨衆萬餘人以攻。青方屯海上,聞之,帥千騎晝夜馳至城下。再戰,大敗之,城中亦鼓譟出,殺賊二千,生擒四千餘,悉斬之。時城中旦夕不能支,青救稍遲,城必陷。比賊敗,升始至,青迎謁。升怒其不待己,捽之出。是日,鰲山衞指揮王真亦以兵百五十人殲賊諸城,賊遂平。而賽兒卒不獲。帝賜書勞青,切責升。尚書吳中等劾升,且言升媢青功。於是下升獄,而擢青山東都指揮使,真都指揮同知,旟、撝左右參議,賞賚有差。 青還備倭海上。尋坐事繫獄。宣德元年,帝念其功,釋之,俾復職。時京師營繕役繁,調及防海士卒。青以為言,得番代。英宗立,進都督僉事,尋卒。 青有孝行,善撫士卒,居海上十餘年,海濱人思之,請於朝,立祠以祀。 次子穎,正統初,襲濟南衞指揮使。景帝立,奉詔入衞,再遷至都指揮同知。以石亨薦,擢署都督僉事,管五軍營右哨。論黃花鎮、白羊口及西直門禦寇功,累進都督同知。景泰三年協鎮宣府。逾年,召還。天順元年,以「奪門」功,封宣城伯,予世券,出鎮甘肅。孛來入犯,不能禦,為有司所劾,詔不問。亨敗,穎以守邊故得無奪。憲宗即位,廷議以穎不勝任,乃召還。會盡革「奪門」世爵,穎以天順間征西番馬吉思、冬沙諸族功自愬,詔如故。成化二年為遼東總兵官,尋引疾罷。給事中陳鉞等劾之,下獄,尋宥之。弘治中卒。贈侯,諡壯勇。 傳子至孫錞。嘉靖時,督神機營,屢加太保兼太子太師。四傳至時泰。崇禎時,掌後府。京師陷,懷鐵券,闔門十七人皆赴井死。 董興,長垣人。初為燕山右衞指揮使,累遷署都指揮同知。正統中,新建伯李玉等舉興將才,進署都指揮使,京營管操。復用薦,擢署都督僉事,充右參將,從寧陽侯陳懋討鄧茂七,破餘黨於建寧,進都督同知。 南海賊黃蕭養圍廣州,安鄉伯張安、都指揮王清戰死,賊衆攻城益急。詔拜興左副總兵,調江西、兩廣軍往討,而以侍郎孟鑑贊理軍務。興用天文生馬軾自隨。興果銳,不能戢下,軾戒之。景泰元年二月,師至廣州,賊舟千餘艘,勢甚熾,而徵兵未至,諸將請濟師。軾曰:「廣民延頸久矣,即以狼兵往擊,猶拉朽耳。」興從之。既而兵大集,進至大洲擊賊,殺溺死者萬餘人,餘多就撫。蕭養中流矢死,函首以獻,俘其父及子等,餘黨皆伏誅。論功,進右都督,留鎮廣東。給事中黃士儁劾興寬縱,降其官。明年復職。 久之,召還,分督京營。與曹吉祥結姻,冒「奪門」功,封海寧伯。未幾,充總兵官,鎮遼東,予世券。議革「奪門」者爵,興以守邊得免。吉祥誅,乃奪興爵,仍右都督,發廣西立功。以錦衣李貴薦,復爵,總兵宣府,再予世券。憲宗嗣位,罷還。已,停世襲。家居十餘年卒。 何洪,全椒人。嗣世職,為成都前衞指揮使。正統中,從征麓川,景泰末,從征天柱、銅鼓,皆有功。屢遷都指揮使,掌四川都司事,與平東苗。憲宗即位,論功,擢都督僉事。巡撫汪浩乞留洪四川,許之。 德陽人趙鐸反,自稱趙王,漢州諸賊皆歸之。連番衆,數陷城,殺將吏。遣其黨何文讓及僧悟昇掠安岳諸縣。洪斬悟昇,生擒文讓。鐸將逼成都,官軍分三路討。洪偕都指揮寧用趨彰明,賊引去。追至梓潼朱家河,力戰,賊少却。洪乘勝陷陣,後軍不繼,為賊所圍,左右跳盪,殺賊甚衆,力竭而死。 洪勇敢,善撫士,號令嚴,蜀將無及之者。既死,官軍奪氣。而四川都指揮僉事臨淮劉雄亦戰死。雄剛勁,遇敵輒前,嘗捕賊漢州,生擒七十餘人。及鐸亂,追之羅江大水河,手馘數人,賊連敗。千戶周鼎傷,雄前救之,徑奔賊陣,叢刺死。詔贈洪都督同知,予祭葬,子節襲都指揮僉事。雄贈都指揮同知,賜祭,命子襲職,超二官。 洪雖死,綿竹典史蕭讓帥鄉兵擊鐸,破之。官兵頻進擊,其黨稍散去。鐸勢孤,帥餘賊趨彰明。千戶田儀等設伏梓潼,而參將周貴直搗其巢。賊大敗,夜奔石子嶺。儀亟進,斬鐸,賊盡平。成化元年五月也。 劉玉,字仲璽,磁州人。生有膂力,給侍曹吉祥家。從征麓川,授副千戶,積功至都指揮僉事。天順元年以「奪門」功進都督僉事,尋充右參將,守備潯州。慶遠蠻剽博白及廣東之寧川,玉偕左參將范信邀擊,敗之。俄命分守貴州。從方瑛討東苗,殲干把猪。討西堡苗,縶其魁楚得。先後斬首千級,毀其巢而還。旋改右副總兵,鎮守貴州。吉祥誅,玉下吏當斬。以道遠不與謀,免死,謫海南副千戶。 六年,帝將以谷登為甘肅副總兵。李賢言登不任,玉老成。乃復以為都督僉事、右副總兵,鎮守涼州。咎咂族叛,會兵平之,進都督同知。 成化四年,滿俊亂固原,白圭舉玉為總兵官,統左右參將夏正、劉清討之,兵分為七。玉與總督項忠抵石城,賊已數敗。會毛忠死,玉亦被圍,中流矢,力戰得出。相持兩月,大小百十戰,竟平之。進左都督,掌右府事。自愬前西堡功,命增俸百石,掌耀武營。六年充左副總兵,從朱永出延綏。五月,河套部入犯,玉帥衆禦却之。逾年卒。贈固原伯,諡毅敏。 玉雖起僕隸,勇決過人,善撫士,所至未嘗衄。滿俊之叛,據石城險,屢敗官軍,玉戰最力。及論功,衹賜秩一級,時惜其薄。子文,襲指揮使。 仇鉞,字廷威,鎮原人。初以傭卒給事寧夏總兵府,大見信愛。會都指揮僉事仇理卒,無嗣,遂令鉞襲其世職,為寧夏前衞指揮同知。理,江都人,故鉞自稱江都仇氏。再以破賊功,進都指揮僉事。 正德二年用總制楊一清薦,擢寧夏遊擊將軍。五年,安化王寘鐇及都指揮何錦、周昂,指揮丁廣反。鉞時駐城外玉泉營,聞變欲遁去。顧念妻子在城中,恐為所屠滅,遂引兵入城。解甲覲寘鐇,歸臥家稱病,以所將兵分隸賊營。錦等信之,時時就問計。鉞亦謬輸心腹。而陰結壯士,遣人潛出城,令還報官軍旦夕至。鉞因紿錦、廣,宜急出兵守渡口,遏東岸兵,勿使渡河。錦、廣果傾營出,而昂獨守城。寘鐇以禡牙召鉞,鉞稱病亟。昂來視,鉞方堅臥呻吟。伏卒猝起,捶殺昂。鉞乃被甲橫刀,提其首,躍馬大呼,壯士皆集,徑馳詣寘鐇第,縛之。傳寘鐇令,召錦等還,而密諭其部曲以擒寘鐇狀,衆遂大潰。錦、廣單騎走賀蘭山,為邏卒所獲,舉事凡十八日而敗。 先是,中朝聞變,議以神英為總兵官,而命鉞為副。俄傳鉞降賊,欲追敕還。大學士楊廷和曰:「鉞必不從賊,令知朝廷擢用,志當益堅。不然,棄良將資敵人耳。」乃不追。事果定。而劉瑾暱陝西總兵官曹雄,盡以鉞功歸之,鉞竟無殊擢。巡按御史閻睿訟其功,詔奪俸三月。瑾誅,始進署都督僉事,充寧夏總兵官。尋論功,封咸寧伯,歲祿千石,予世券。明年冬,召掌三千營。 七年二月拜平賊將軍,偕都御史彭澤討河南盜劉惠、趙鐩,以中官陸誾監其軍。未至,而參將馮禎戰死洛南,賊勢益熾。已,聞官軍將至,遂奔汝州。又聞官軍扼要害,乃走寶豐,復由舞陽、遂平轉掠汝州東南,敗奔固始,抵潁州,屯朱臯鎮。永順宣慰彭明輔等擊之,賊倉猝渡河,溺死者二千人。餘衆走光山,鉞追及之。命諸將神周、姚信、時源、金輔左右夾擊,賊大敗,斬首千四百有奇。湖廣軍亦破其別部賈勉兒於羅田。賊沿途潰散。自六安陷舒城,復還光山,至商城。官軍追之急,賊復南攻六安。將陷,時源等涉河進,敗之七里岡。賊趨廬州,至定遠西又敗。還至六安,分其衆為二。劉惠與趙鐩二弟鐇、鎬帥萬餘人,北走商城。而鐩道遇其徒張通及楊虎遺黨數千人,勢復振,掠鳳陽,陷泗、宿、睢寧、定遠。於是澤與鉞計,使神周追鐩,時源、金輔追惠,姚信追勉兒。勉兒、鐩復合,周信連敗之宿州,追奔至應山,其衆略盡。鐩薙髮懷度牒,潛至江夏,飯村店,軍士趙成執送京師,伏誅。源、輔追劉惠,連戰皆捷。惠窘走南召,指揮王謹追及於土地嶺,射中惠左目,自縊死。勉兒數為都指揮朱忠、夏廣所敗,獲之項城丁村。餘黨邢本道、劉資及楊寡婦等先後皆被擒。凡出師四月,而河南賊悉平。 趙鐩,一名風子,文安諸生也。劉七等亂起,鐩挈家匿渚中,賊驅之登陸,將汚其妻女。鐩素驍健,有膂力,手格殺二賊,賊聚執之,遂入其黨為之魁。賊專事淫掠,鐩稍有智計,定為部伍,勸其黨無妄殺。移檄府縣,約官吏師儒毋走避,迎者安堵。由是橫行中原,勢出劉六等上。嘗攻鈞州五日,以馬文升方家居,舍之去。有司遣人齎招撫榜至,鐩具疏附奏言:「今羣奸在朝,舞弄神器,濁亂海內,誅戮諫臣,屏棄元老,舉動若此,未有不亡國者。乞陛下睿謀獨斷,梟羣奸之首以謝天下,即梟臣之首以謝羣奸。」其桀黠如此。 鉞既平河南賊,移師會陸完,共滅劉七等於江北。論功,進世侯,增祿百石,仍督三千營。 八年,大同有警,命充總兵官,統京軍禦之。鉞上五事,中請遣還京操邊軍,停京軍出征,以省公私之擾,尤切時弊,時不能用。鉞既至,值寇犯萬全沙河。擊之,斬首三級,而軍士亡者二十餘人,寇亦引去。奏捷蒙賚,朝論恥之。 帝詔諸邊將入侍豹房。鉞嘗一入,後輒力辭。十年冬,稱疾解營務。詔給軍三十人役其家。世宗立,再起督三千營,掌前府事。未上卒,年五十七。諡武襄。 子昌以病廢,孫鸞嗣侯。世宗時,怙寵通邊,磔死,爵除。 神英,字景賢,壽州人。天順初,襲父職,為延安衞指揮使,守備寧塞營,屢將騎兵,從都督張欽等征討有功。 成化元年,尚書王復行邊,薦英有謀勇,進都指揮僉事。以從征滿四功,遷都指揮使,充延綏右參將。屢敗癿加思蘭兵,進署都督僉事。巡撫余子俊築邊牆,命英董役,工成受賚。久之,充總兵官,鎮守寧夏,移延綏,復移宣府。弘治改元,移大同。十一年,馬市開,英違禁貿易,寇掠蔚州又不救,言官連劾,召還閒住。尋起督果勇營。嘗充右參將,從朱暉禦寇延綏。武宗立,寇犯宣府,與李俊並充左參將,帥京軍以援。尋以都督同知僉書左府,剿近畿劇賊,進右都督。 正德五年,給事中段豸劾英老,命致仕。當是時,劉瑾竊政。總兵官曹雄等以附瑾得重權。英素習瑾,厚賄之。因自陳邊功,乞叙錄,特詔予伯爵。吏、兵二部持之,下廷議。而廷臣希瑾指,無不言當封者,遂封涇陽伯,祿八百石。未幾,寘鐇反,命充總兵官討之。未至,賊已滅。其秋,瑾敗,為言官所劾。詔奪爵,以右都督致仕。越二年卒。 子周,輸粟為指揮僉事。累官都指揮使,充延綏右參將。正德六年命以所部兵討河南流賊,數有功,再進都督同知。賊平,遂以副總兵鎮山西。九年秋,寇大入寧武關,躪忻、定襄、寧化。周擁兵不戰,軍民死者數千。詔巡撫官執歸京師。周潛結貴近,行至易州,偽稱病,自陳戰功。帝乃宥周罪,盡削其秩,為總旗,而輸粟指揮如故。已,夤緣江彬入豹房,驟復都督,賜國姓,典兵禁中。遂與彬相倚為聲勢,納賄不貲。彬敗,周亦下獄,伏誅。 曹雄,西安左衞人。弘治末,歷官都指揮僉事,為延綏副總兵。武宗即位,用總督楊一清薦,擢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固原。以瑾同鄉,自附於瑾。瑾欲廣樹黨,日相親重。 正德四年,雄上言:「故事,布、按二司及兵備道臣文移達總兵官者,率由都司轉達。今邊務亟,徵調不時,都司遠在會城,往返千里,恐誤軍機。乞如巡撫大同例,徑呈總兵官便。」兵部尚書曹元希瑾意,覆如其言。既復受瑾屬,奏雄鎮守未佩印,宜如各邊例,特賜印以重其權。乃進雄署都督同知,以延綏總兵官吳江所佩征西將軍印佩之,而別鑄靖虜將軍印予江。及總督才寬禦寇沙窩為所殺,雄擁兵不救,佯引罪,乞解兵柄,令子謐齎奏詣京師。瑾異謐貌,妻以從女,而優詔褒雄,令居職如故,糾者反被責。 寘鐇反寧夏,雄聞變,即統兵壓境上。令都指揮黃正以兵三千入靈州,固士卒心,約鄰境刻期討。密焚大、小二壩積草,與守備史鏞等奪河西船,盡泊東岸。賊黨何錦懼,急帥兵出守大壩,以防決河。雄乃令鏞潛通書仇鉞,俾從中舉事,賊遂成擒。是役也,功雖成於鉞,而居外布置,賊不內顧,雄有勞焉。捷聞,瑾以平賊功歸之,進左都督,謐亦官千戶。雄不安,引咎自劾,推功諸將,降旨慰勞。未幾,瑾敗,言官交劾,降指揮僉事,尋徵下獄,以黨逆論死,籍其家。詔宥之,與家屬永戍海南,遇赦不原。 雄長子謙,讀書能文,有機略,好施予。故參政李崙、主事孔琦家貧甚。雄請周卹其妻子,以勸廉吏,謙意也。御史高胤先被逮,無行貲。謙為治裝,並卹其家。受業楊一清,聞一清將起用,貽書止之曰:「近日關中人材,連茹而起,實山川不幸。獨不留三五輩為後日地耶。」時陝人率附瑾以進,故謙云然。雄下獄,謙亦被繫,為怨家箠死。 馮禎,綏德衞人。起家卒伍,累功為本衞指揮僉事。弘治末,擢署都指揮僉事,守備偏頭關。尋充參將,分守寧夏西路,以勇敢聞。寘鐇反,馳奏告變。事平,進署都指揮同知。已,擢副總兵,協守延綏。 正德六年七月,盜起中原。詔以所部千五百人入討。至阜城,遇賊。禎令軍中毋顧首級、貪虜獲,遂大敗賊。逐北數十里,俘斬八百六十有奇。進解曹州圍,執其魁朱諒。錄功,進都督僉事。 明年春,劉惠、趙鐩亂河南,連陷鹿邑、上蔡、西平、遂平、舞陽、葉,縱掠南頓、新蔡、商水、襄城,復還駐西平。禎偕副總兵時源,參將神周、金輔擊敗之。賊奔入城,官軍塞其門。乘夜焚死千餘人,斬首稱是,餘賊潰而西。巡撫鄧璋等朝崇王於汝寧,宴飲連日。賊招散亡,勢復振,陷鄢陵、滎陽、汜水、鞏。圍河南府三日,諸軍始集。賊屯洛南,覘官軍饑疲,迎戰。右哨金輔不敢渡洛,禎及源、周方陣,而後哨參將姚信所部京軍先馳,失利遽遁。陣亂,賊乘之。禎下馬殊死鬬,援絕死焉。贈洛南伯,賜祭葬,授其子大金都督僉事。後賊平,論功,復廕一子世百戶。明年是日,禎死所風霾大作,又明年,亦如之。伊王奏聞,敕有司建祠,歲以死日致祭。尋用給事中李鐸言,歲給米二石,帛二疋,贍其家。 張俊,宣府前衞人。嗣世職,為本衞指揮使。累擢大同遊擊將軍。弘治十二年以功進都指揮同知。 火篩入大同左衞,大掠八日。俊遣兵三百邀其前,復分兵三百為策應,而親禦之荊東莊。依河結營,擊卻三萬餘騎。帝大喜,立擢都督僉事。未幾,總兵官王璽失事被徵,即命俊代之。其冬,以寇入戴罪,尋移鎮宣府。中官苗逵督師延綏,檄大同、宣府卒為探騎。俊持不遣,逵遂劾俊。帝宥俊,而命發卒如逵言。 武宗初立,寇乘喪大入,連營二十餘里。俊遣諸將李稽、白玉、張雄、王鎮、穆榮各帥三千人,分扼要害。俄,寇由新開口毀垣入,稽遽前迎敵,玉、雄、鎮、榮各帥所部拒於虞臺嶺。俊急帥三千人赴援,道傷足,以兵屬都指揮曹泰。泰至鹿角山,被圍。俊力疾,益調兵五千人,持三日糧,馳解泰圍,復援出鎮。又分兵救稽、玉,稽、玉亦潰圍出。獨雄、榮阻山澗,援絕死。諸軍已大困,收兵還。寇追之,行且戰,僅得入萬全右衞城,士馬死亡無算。俊及中官劉清、巡撫李進皆徵還。御史郭東山言,俊扶病馳援,勸懲不宜偏廢,乃許贖罪。 正德五年,起署都督同知,典神威營操練。明年六月,賊楊虎等自山西十八盤還,破武安,掠威、曲周、武城、清河、故城、景州,轉入文安,與劉六等合。都指揮桑玉屢敗,僉事許承芳請濟師。乃命俊充副總兵,與參將王琮統京軍千人討之。往來近畿數月,不能創賊。已,朝議調邊軍協守,賊遂連敗。明年三月,劉六、劉七、齊彥名、龐文宣等敗奔登、萊海套。陸完檄俊軍萊州,合諸將李鋐等邀之。賊遂北走,轉掠寶坻、香河、玉田,俊急偕許泰、卻永遏之。帝喜,勞以白金。賊由武清西去。未幾,得疾召還。後賊平,實授都督同知。久之,卒。 俊為邊將,持廉,有謀勇,其歿也,家無贏資。 李鋐,大同右衞人。世指揮同知,累功進都指揮僉事,充參將,協守大同。山東盜起,詔改遊擊將軍,尋充副總兵,與俊等邀賊,復與劉暉部將傅鎧、張椿等數立功。賊平,進都指揮同知,充總兵官,鎮鳳陽諸府。尋以江西盜猖獗,擢署都督僉事,與都御史俞諫同提督軍務。賊王浩八據裴源山,憑高發矢石,官軍幾不支。鋐下馬持刀,督將士殊死鬬,賊乃走。追數十里,擒之。復以次討平劉昌三、胡浩三等。移駐餘干,將擊遺賊之未下者,疽發背,卒於軍。詔贈右都督,廕子都指揮僉事。 楊銳,字進之,蕭縣人。嗣世職,為南京羽林前衞指揮使。正德初,以才擢掌龍江右衞事,督造漕舟於淮安。 寧王宸濠有異謀,王瓊以安慶居要害,宜置戍,乃進銳署都指揮僉事,守備其地。銳與知府張文錦治戰艦,日督士肄水戰。十四年六月丙子,宸濠反。東下,焚彭澤、湖口、望江。己丑,奄至安慶城下,舟五十餘艘。銳、文錦與指揮崔文、同知林有祿、通判何景暘、懷寧知縣王誥等禦之江滸。已,收兵入城,被圍。銳、文軍城西,文錦、有祿軍城北,景暘、誥軍東南。城西尤要衝。銳晝夜拒戰,殺傷賊二百餘,斬其間諜,乃稍卻。 七月丁酉,賊悉兵至,號十萬,舳艫相銜六十餘里。宸濠乘黃艦,泊黃石磯,身自督戰。江西僉事潘鵬在賊軍,安慶人也,宸濠令諭降。呼銳及文錦語,衆心頗搖。吏黃洲者,以大義責數之,鵬慚而退。既復持偽檄至,其家僮見,遙呼之,銳腰斬以徇。將射鵬,鵬遯去,衆心乃定。賊怒,圍城數周,攻益急,銳等殊死戰。賊雲樓數十瞰城中,城中亦造飛樓射賊,夜縋人焚賊樓。賊置天梯,廣二丈,高於城,版蔽之,前後有門,伏兵其中,輪轉以薄城。城上束葦沃膏,燃其端,梯稍近即投之,須臾盡焚,賊多死。時軍衞卒不滿百,乘城皆民兵。老弱婦女饋餉,人運石一二,數日積如山。賊攻城,城上或投石,或沸湯沃之,賊輒傷。銳等射書賊營,諭令解散,有亡去者。乃募死士夜劫賊營,賊大驚擾,比曉稍定。宸濠慚憤,謂其下曰:「安慶且不克,安望南都。」會聞伍文定等破南昌,遂解圍去。文出城襲擊,又破之,旬有八日而圍解。 事聞,武宗大喜,擢銳參將,分守安徽池、太、寧國及九江、饒、黃。銳薦鄭岳、胡世寧,帝即召用。世宗立,論功,擢都督僉事,廕子世千戶。再遷僉書左府,改南京右府。充總兵官,鎮遼東。改督漕運,鎮淮安。嘉靖十年為巡按御史李循義劾罷,踰年卒。 崔文,世為安慶衞指揮使,守城勞亞於銳。世宗錄其功,超三階為都指揮使,廕子世百戶。江、淮多盜,廷議設總兵官,督上下江防,擢文都督僉事任之。改涖南京前府,專督操江。久之,卒。 贊曰:衞青等當承平時,不逞竊發,列城擾攘,賴其戡定。雖所敵非堅,然勇敢力戰,功多可紀。或遂身膏原野,若何洪、劉雄、馮禎輩,壯節有足惜者。鉞以心計定亂,銳以城守摧逆,干城之寄,克稱廟謨。神英、曹雄亦有勞績,而以附閹損名,且獲罪,為將者其以跅弛為戒哉。 李賢 呂原子{常心} 岳正 彭時 商輅 劉定之 李賢,字原德,鄧人。舉鄉試第一,宣德八年成進士。奉命察蝗災於河津,授驗封主事。少師楊士奇欲一見,賢竟不往。 正統初,言:「塞外降人居京師者盈萬,指揮使月俸三十五石,實支僅一石,降人反實支十七石五斗,是一降人當京官十七員半矣。宜漸出之外,省宂費,且消患未萌。」帝不能用。時詔文武臣誥敕,非九年不給。賢言:「限以九年,或官不能滿秩,或親老不待,不得者十八九,無以勸臣下。請仍三年便。」從之。遷考功郎中,改文選。扈從北征,師覆脫還。 景泰二年二月上正本十策,曰勤聖學,顧箴警,戒嗜慾,絕玩好,慎舉措,崇節儉,畏天變,勉貴近,振士風,結民心。帝善之,命翰林寫置左右,備省覽。尋又陳車戰火器之利,帝頗採納。是冬,擢兵部右侍郎,轉戶部。也先數貢馬,賢謂輦金帛以強寇自弊,非策。因陳邊備廢弛狀,于謙請下其章厲諸將。轉吏部,採古二十二君行事可法者,曰鑑古錄,上之。 英宗復位,命兼翰林學士,入直文淵閣,與徐有貞同預機務。未幾,進尚書。賢氣度端凝,奏對皆中機宜,帝深眷之。山東饑,發帑振不足,召有貞及賢議,有貞謂頒振多中飽。賢曰:「慮中飽而不貸,坐視民死,是因噎廢食也。」遂命增銀。 石亨、曹吉祥與有貞爭權,並忌賢。諸御史論亨、吉祥,亨、吉祥疑出有貞、賢意,訴之帝,下二人獄。會有風雷變,得釋,謫賢福建參政。未行,王翺奏賢可大用,遂留為吏部左侍郎。踰月,復尚書,直內閣如故。亨知帝嚮賢,怒,然無可如何,乃佯與交驩。賢亦深自匿,非宣召不入,而帝益親賢,顧問無虛日。 孛來近塞獵。亨言傳國璽在彼,可掩而取,帝色動。賢言釁不可啟,璽不足寶,事遂寢。亨益惡賢。時帝亦厭亨、吉祥驕橫,屏人語賢曰:「此輩干政,四方奏事者先至其門,為之奈何?」賢曰:「陛下惟獨斷,則趨附自息。」帝曰:「向嘗不用其言,乃怫然見辭色。」賢曰:「願制之以漸。」當亨、吉祥用事,賢顧忌不敢盡言,然每從容論對,所以裁抑之者甚至。 及亨得罪,帝復問賢「奪門」事。賢曰:「迎駕則可,『奪門』豈可示後。天位乃陛下固有,奪即非順。且爾時幸而成功,萬一事機先露,亨等不足惜,不審置陛下何地。」帝悟曰:「然。」賢曰:「若郕王果不起,羣臣表請陛下復位,安用擾攘為。此輩又安所得邀陞賞,招權納賄安自起。老成耆舊依然在職,何至有殺戮降黜之事,致干天象。易曰『開國承家,小人勿用』,正謂此也。」帝曰:「然。」詔自今章奏勿用「奪門」字,併議革冒功者四千餘人。至成化初,諸被革者愬請。復以賢言,幷奪太平侯張瑾、興濟伯楊宗爵,時論益大快之。 帝既任賢,所言皆見聽。于謙嘗分遣降人南征,陳汝言希宦官指,盡召之還。賢力言不可。帝曰:「吾亦悔之。今已就道,後當聽其願去者。」帝憂軍官支俸多,歲入不給。賢請汰老弱於外,則費省而人不覺。帝深納焉。時歲有邊警,天下大水,江南北尤甚。賢外籌邊計,內請寬百姓,罷一切徵求。帝用其言,四方得蘇息。七年二月,空中有聲,帝欲禳之,命賢撰青詞。賢言君不恤民,天下怨叛,厥有鼓妖。因請行寬恤之政,又請罷江南織造,清錦衣獄,止邊臣貢獻,停內外採買。帝難之。賢執爭數四,同列皆懼。賢退曰:「大臣當知無不言,可卷舌偷位耶?」終天順之世,賢為首輔,呂原、彭時佐之,然賢委任最專。 初,御史劉濬劾柳溥敗軍罪,觸帝怒。賢言御史耳目官,不宜譴。石亨譖賢曲護。帝寖疎賢,尋悟,待之如初。每獨對,良久方出。遇事必召問可否,或遣中官就問。賢務持大體,尤以惜人才、開言路為急。所薦引年富、軒輗、耿九疇、王竑、李秉、程信、姚夔、崔恭、李紹等,皆為名臣。時勸帝延見大臣,有所薦,必先與吏、兵二部論定之。及入對,帝訪文臣,請問王翺;武臣,請問馬昂。兩人相左右,故言無不行,而人不病其專,惟羣小與為難。 曹欽之反也,擊賢東朝房,執將殺之,逼草奏釋己罪。賴王翺救,乃免。賢密疏請擒賊黨。時方擾攘,不知賢所在。得疏,帝大喜。裹傷入見,慰勞之,特加太子太保。賢因言,賊既誅,急宜詔天下停不急務,而求直言以通閉塞。帝從之。 門達方用事,錦衣官校恣橫為劇患,賢累請禁止,帝召達誡諭之。達怙寵益驕,賢乘間復具陳達罪,帝復召戒達。達銜次骨,因袁彬獄陷賢,賢幾不免,語載達傳。 帝不豫,臥文華殿。會有間東宮於帝者,帝頗惑之,密告賢。賢頓首伏地曰:「此大事,願陛下三思。」帝曰:「然則必傳位太子乎?」賢又頓首曰:「宗社幸甚。」帝起,立召太子至。賢扶太子令謝。太子謝,抱帝足泣,帝亦泣,讒竟不行。 憲宗即位,進少保、華蓋殿大學士,知經筵事。是年春,日黯無光,賢偕同官上言:「日,君象。君德明,則日光盛。惟陛下敬以修身,正以御下,剛以斷事,明以察微,持之不怠,則天變自弭,和氣自至。」翌日又言:「天時未和,由陰氣太盛。自宣德至天順間,選宮人太多,澣衣局沒官婦女愁怨尤甚,宜放還其家。」帝從之,中外欣悅。五月大雨雹,大風飄瓦,拔郊壇樹。賢言:「天威可畏,陛下當凜然加省,無狎左右近幸。崇信老成,共圖國是。」有司請造鹵簿。賢言:「內庫尚有未經御者,今恩詔甫頒,方節財用,奈何復為此。」帝即日寢之。每遇災變,必與同官極陳無隱,而於帝初政,申誡尤切。 門達既竄,其黨多投匿名書搆賢。賢乞罷,有詔慰留。吳后廢,言官請誅牛玉,語侵賢,又有造蜚語搆賢者。帝命衞士宿賢家,護出入。成化二年三月遭父喪,詔起復。三辭不許,遣中官護行營葬。還至京,又辭。遣使宣意,遂視事。其年冬卒,年五十九。帝震悼,贈太師,諡文達。 賢自以受知人主,所言無不盡。景帝崩,將以汪后殉葬,用賢言而止。惠帝少子幽禁已六十年,英宗憐欲赦之,以問賢。賢頓首曰:「此堯、舜用心也,天地祖宗實式憑之。」帝意乃決。帝嘗祭山川壇,以夜出未便,欲遣官代祀。賢引祖訓爭之,卒成禮而還。嘗言內帑餘財,不以卹荒濟軍,則人主必生侈心,而移之於土木禱祠聲色之用。前後頻請發帑振貸卹邊,不可勝計。故事,方面官敕三品京官保舉。賢患其營競,令吏部每缺舉二人,請帝簡用。並推之例始此。 自三楊以來,得君無如賢者。然自郎署結知景帝,超擢侍郎,而所著書顧謂景帝為荒淫。其抑葉盛,擠岳正,不救羅倫,尤為世所惜云。 呂原,字逢原,秀水人。父嗣芳,萬泉教諭。兄本,景州訓導。嗣芳老,就養景州,與本相繼卒。貧不能歸葬,厝於景,原時至墓慟哭。久之,奉母南歸,家益貧。知府黃懋奇原文,補諸生,遣入學,舉鄉試第一。 正統七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十二年,與侍講裴綸等十人同選入東閣肄業,直經筵。景泰初,進侍講,與同官倪謙授小內侍書於文華殿東廡。帝至,命謙講國風,原講堯典,皆稱旨。問何官,並以中允兼侍講對。帝曰:「品同耳,何相兼為。」進二人侍講學士,兼中允。尋進左春坊大學士。 天順初,改通政司右參議,兼侍講。徐有貞、李賢下獄之明日,命入內閣預機務。石亨、曹吉祥用事,貴倨,獨敬原。原朝會衣青袍,亨笑曰:「行為先生易之。」原不答。尋與岳正列亨、吉祥罪狀,疏留中。二人怒,摘敕諭中語,謂閣臣謗訕。帝大怒,坐便殿,召對,厲聲曰:「正大膽敢爾,原素恭謹,阿正何也?」正罷去,原得留。李賢既復官入閣柄政,原佐之。未幾,彭時亦入,三人相得甚歡。賢通達,遇事立斷。原濟以持重,庶政稱理。其年冬,進翰林院學士。 六年遭母喪,水漿不入口三日。詔葬畢即起視事。原乞終制。不允。乃之景州,啟父兄殯歸葬,舟中寢苫哀毀。體素豐,至是羸瘠。抵家甫襄事而卒,年四十五。贈禮部左侍郎,諡文懿。 原內剛外和,與物無競。性儉約,身無紈綺。歸裝惟賜衣數襲,分祿恤宗姻。 子{常心},字秉之。以蔭補國子生,供事翰林,遷中書舍人。疏乞應試,所司執故事不許。憲宗特許之,遂舉順天鄉試。舍人得赴試自{常心}始。累遷禮部郎中。好學能文,諳掌故。琉球請歲一入貢,回回貢使乞道廣東歸國,皆以非制格之。以薦進南京太僕寺少卿。故事,太僕馬數,不令他官知。以是文籍磨滅,登耗無稽。{常心}曰:「他官不與聞,是也;當職者,可貿貿耶?」議請三年一校勘,著為例。累遷南京太常卿,輯典故因革若干卷。正德初,致仕歸。 岳正,字季方,漷縣人。正統十三年會試第一,賜進士及第,授編修,進左贊善。 天順初,改修撰,教小內侍書。閣臣徐有貞、李賢下獄,帝既用呂原預政,頃之,薛瑄又致仕,帝謀代者。王翺以正薦,遂召見文華殿。正長身美鬚髯,帝遙見,色喜。既登陛,連稱善。問年幾何,家安在,何年進士,正具以對。復大喜曰:「爾年正強仕,吾北人,又吾所取士,今用爾內閣,其盡力輔朕。」正頓首受命。趨出,石亨、張軏遇之左順門,愕然曰:「何自至此?」比入,帝曰:「朕今日自擇一閣臣。」問為誰,帝曰:「岳正。」兩人陽賀。帝曰:「但官小耳,當與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兩人曰:「陛下既得人,俟稱職,加秩未晚。」帝默然,遂命以原官入閣。 正素豪邁,負氣敢言。及為帝所拔擢,益感激思自効。掌欽天監侍郎湯序者,亨黨也,嘗奏災異,請盡去奸臣。帝問正,正言:「奸臣無指名。即求之,人人自危。且序術淺,何足信也。」乃止。有僧為妖言,錦衣校邏得之,坐以謀反。中官牛玉請官邏者,正言:「事縱得實,不過坐妖言律,邏者給賞而已,不宜與官。」僧黨數十人皆得免。或為匿名書列曹吉祥罪狀,吉祥怒,請出榜購之。帝使正撰榜格,正與呂原入見曰:「為政有體,盜賊責兵部,姦宄責法司,豈有天子出榜購募者?且事緩之則自露,急之則愈匿,此人情也。」帝是其言,不問。亨從子彪鎮大同,獻捷,下內閣問狀。使者言捕斬無算,不能悉致,皆梟置林木間。正按地圖指詰之,曰:「某地至某地,皆沙漠,汝梟置何所?」其人語塞。 時亨、吉祥恣甚,帝頗厭之。正從容言:「二人權太重,臣請以計間之。」帝許焉。正出見吉祥曰:「忠國公常令杜清來此何為者?」吉祥曰:「辱石公愛,致誠款耳。」正曰:「不然,彼使伺公所為耳。」因勸吉祥辭兵柄。復詣亨,諭令自戢。亨、吉祥揣知正意,怒。吉祥見帝,免冠,泣請死。帝內愧,慰諭之,召正責漏言。 會承天門災,正極言亨將為不軌,且言:「陳汝言,小人。今既為尚書,可用盧彬為侍郎。二人者俱譎悍,若同事必相齮齕,乘其隙可並去之。」徐有貞再下獄,復云:「用有貞則天變可弭。」帝皆不納。及敕諭廷臣,命正視草。正草敕曰:「乃者承天門災,朕心震驚,罔知所措。意敬天事神,有未盡歟?祖宗成憲有不遵歟?善惡不分,用舍乖歟?曲直不辨,刑獄冤歟?征調多方,軍旅勞歟?賞賚無度,府庫虛歟?請謁不息,官爵濫歟?賄賂公行,政事廢歟?朋奸欺罔,附權勢歟?羣吏弄法,擅威福歟?征斂徭役太重,而閭閻靡寧歟?讒諂奔競之徒倖進,而忠言正士不用歟?抑有司闒茸酷暴,貪冒無厭,而致軍民不得其所歟?此皆傷和致災之由,而朕有所未明也。今朕省愆思咎,怵惕是存。爾羣臣休戚惟均,其洗心改過,無蹈前非,當行者直言無隱。」 敕下,舉朝傳誦。而亨、吉祥搆蜚語,謂正賣直謗訕。帝怒,命仍授內侍書。明日,謫欽州同知。道漷,以母老留旬日。陳汝言令巡校言狀,且言正嘗奪公主田。遂逮繫詔獄,杖百,戍肅州。行至涿,夜宿傳舍。手拲急,氣奔且死。涿人楊四醉卒酒,脫正拲,刳其中,且厚賂卒,乃得至戍所。亨、吉祥既誅,帝謂李賢曰:「岳正固嘗言之。」賢曰:「正有老母,得放歸田里,幸甚。」乃釋為民。 憲宗立,御史呂洪等請復正與楊瑄官,詔正以原官直經筵,纂修英宗實錄。初,正得罪,都督僉事季鐸乞得其宅,至是敕還正。正還朝,自謂當大用,而賢欲用為南京祭酒,正不悅。忌者偽為正劾賢疏草,賢嗛之。 成化元年四月,廷推兵部侍郎清理貼黃,以正與給事中張寧名並上。詔以為私,出正為興化知府,而寧亦補外。正至官,築隄溉田數千頃,節縮浮費,經理預備倉,欲有所興革。鄉士大夫不利其所為,騰謗言。正亦厭吏職,五年入覲,遂致仕。又五年卒,年五十五。無子,大學士李東陽、御史李經,其壻也。 正博學能文章,高自期許,氣屹屹不能下人。在內閣才二十八日,勇事敢言,便殿論奏,至唾濺帝衣。有規以信而後諫者,慨然曰:「上顧我厚,懼無以報稱,子乃以諫官處我耶?」英宗亦悉其忠,其在戍所,嘗念之曰:「岳正倒好,只是大膽。」正聞自為像贊,述帝前語,末言:「臣嘗聞古人之言,蓋將之死而靡憾也。」其自信不回如此。然意廣才疏,欲以縱橫之術離散權黨,反為所噬,人皆迂而惜之。嘉靖中,追贈太常寺卿,諡文肅。 彭時,字純道,安福人。正統十三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明年,郕王監國,令同商輅入閣預機務。聞繼母憂,力辭,不允,乃拜命。釋褐踰年參大政,前此未有也。尋進侍讀。 景泰元年以兵事稍息,得請終制。然由此忤旨。服除,命供事翰林院,不復與閣事。易儲,遷左春坊大學士。寰宇通志成,遷太常寺少卿。俱兼侍讀。 天順元年,徐有貞既得罪,岳正、許彬相繼罷。帝坐文華殿召見時,曰:「汝非朕所擢狀元乎?」時頓首。明日仍命入閣,兼翰林院學士。閣臣自三楊後,進退禮甚輕。為帝所親擢者,唯時與正二人。而帝方嚮用李賢,數召賢獨對。賢雅重時,退必咨之。時引義爭可否,或至失色。賢初小忤,久亦服其諒直,曰:「彭公,真君子也。」 慈壽皇太后上尊號,詔告天下。時欲推恩,賢謂一年不宜再赦。時曰:「非赦也,宜行優老典。朝臣父母七十與誥敕,百姓八十給冠帶,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也。」賢稱善,即奏行之。 帝愛時風度,選庶吉士。命賢盡用北人,南人必若時者方可。賢以語時。俄中官牛玉宣旨,時謂玉曰:「南士出時上者不少,何可抑之。」已,選十五人,南六人與焉。 門達搆賢,帝惑之,曰:「去賢,行專用時矣。」或傳其語,時矍然曰:「李公有經濟才,何可去?」因力直之。且曰:「賢去,時不得獨留。」語聞,帝意乃解。 帝大漸,口占遺命,定后妃名分,勿以嬪御殉葬,凡四事,付閣臣潤色。時讀竟,涕下,悲愴不自勝。中官復命,帝亦為隕涕。 憲宗即位,議上兩宮尊號。中官夏時希周貴妃旨,言錢后久病,不當稱太后。而貴妃,帝所生母,宜獨上尊號。賢曰:「遺詔已定,何事多言。」時曰:「李公言是也。朝廷所以服天下,在正綱常。若不爾,損聖德非小。」頃之,中官復傳貴妃旨:「子為皇帝,母當為太后,豈有無子而稱太后者?宣德間有故事。」賢色變,目時。時曰:「今日事與宣德間不同。胡后表讓位,退居別宮,故在正統初不加尊。今名分固在,安得為比?」中官曰:「如是何不草讓表?」時曰:「先帝存日未嘗行,今誰敢草?若人臣阿意順從,是萬世罪人也。」中官厲聲怵以危語。時拱手向天曰:「太祖、太宗神靈在上,孰敢有二心。錢皇后無子,何所規利而為之爭?臣義不忍默者,欲全主上聖德耳。若推大孝之心,則兩宮並尊為宜。」賢亦極言之,議遂定。及將上寶冊,時曰:「兩宮同稱則無別,錢太后宜加兩字,以便稱謂。」乃尊為慈懿皇太后,貴妃為皇太后。越數日,中官覃包至內閣曰:「上意固如是。但迫於太后,不敢自主,非二公力爭,幾悞大事。」時閣臣陳文默無語,聞包言,甚愧。禮成,進吏部右侍郎,兼學士,同知經筵。 成化改元,進兵部尚書,兼官如故。明年秋,乞歸省。三年二月詔趣還朝。英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四年,慈懿太后崩,詔議山陵。時及商輅、劉定之言:「太后作配先帝,正位中宮,陛下尊為太后,詔示天下。先帝全夫婦之倫,陛下盡母子之愛,於義俱得。今梓宮當合葬裕陵,主當祔廟,此不易之禮。比聞欲別卜葬地,臣等實懷疑懼。竊謂皇上所以遲疑者,必以今皇太后萬壽後,當與先帝同尊,自嫌二后並配,非祖宗制。考之於古,漢文帝尊所生母薄太后,而呂后仍祔長陵。宋仁宗追尊生母李宸妃,而劉后仍祔太廟。今若陵廟之制稍有未合,則有乖前美,貽譏來葉。」於是諸大臣相繼言之。帝猶重違太后意,時偕朝臣伏文華門泣請。帝與太后皆感動,始從時議。 彗見三台,時等言:「外廷大政固所當先,宮中根本尤為至急。諺云『子出多母』。今嬪嬙衆多,維熊無兆。必陛下愛有所專,而專寵者已過生育之期故也。望均恩愛,為宗社大計。」時帝專寵萬貴妃,妃年已近四十,時故云然。又言:「大臣黜陟,宜斷自宸衷,或集羣臣僉議。不可悉委臣下,使大權旁落。」帝雖不能從,而心嘉其忠。 都御史項忠討滿四不利,朝議命撫寧侯朱永將京軍往赴。永故難其行,多所邀請。時惡其張大,且度軍可無行,第令整裝待。會忠馳奏,已圍賊石城。帝遣中官懷恩、黃賜偕兵部尚書白圭、程信等至閣議。時曰:「賊四出攻剽,鋒誠不可當。今入石城自保,我軍圍甚固,此困獸易擒耳。」信曰:「安知忠不退師?」時曰:「彼部分已定,何故自退?且今出師,度何時到?」信曰:「來春。」時曰:「如此,益緩不及事。事成敗,冬月決矣。」信忿,出危言曰:「忠若敗,必斬一二人,然後出師。」衆危之,問時何見。曰:「觀忠疏曲折,知其能。若聞別遣禁軍,將退避不敢任,賊不可知矣。」時惟商輅然其言。至冬,賊果平,人乃大服。改吏部尚書。 五年得疾在告。踰三月,帝趣赴閣視事,免朝參。是冬,無雪。疏言:「光祿寺採辦,各城門抽分,掊剋不堪。而獻珍珠寶石者,倍估增直,漁竭帑藏。乞革其弊,以惠小民。」帝優詔褒納。畿輔、山東、河南旱,請免夏稅鹽鈔,及太僕寺賠課馬。京師米貴,請發倉儲五十萬石平糶。並從之。時以舊臣見倚重,遇事爭執無所避。而是時帝怠於政,大臣希得見。萬安同在閣,結中貴戚畹,上下壅隔,時頗懷憂。 七年,疾復作,乞致仕。帝慰留之,不得去。冬,彗復見,時言政本七事:一,毋惑佛事,糜金錢;二,傳旨專委司禮監,毋令他人,以防詐偽;三,延見大臣議政事;四,近幸賜予太多,工匠冒官無紀,而重囚死徙者,法不蔽罪,宜戒淫刑僭賞;五,虛懷受諫,勿惡切直;六,戒廷臣毋依違,凡政令失當,直言論奏;七,清理牧馬草地,減退勢要莊田。皆切中時弊。 寧晉伯劉聚為從父太監永誠請封諡,且乞祠額,禮部執故事却之。帝特賜額曰褒功,命內閣擬封諡。時等言:「即予永誠,將來守邊內臣皆援此陳乞,是變祖宗法自今日始。」或言宋童貫封王,時曰:「貫封王在徽宗末年,豈盛世事耶?」乃寢。 時每因災變上言,或留中,或下所司,多阻隔,悒悒不得志。五年以後,凡七在告,帝輒命醫就視,數遣內臣賜賚。十一年正月,以秩滿進少保。踰月卒,年六十。贈太師,諡文憲。 時立朝三十年,孜孜奉國,持正存大體,公退未嘗以政語子弟。有所論薦,不使其人知。燕居無惰容,服御儉約,無聲樂之奉,非其義不取,有古大臣風。 商輅,字弘載,淳安人。舉鄉試第一。正統十年,會試、殿試皆第一。終明之世,三試第一者,輅一人而已。除修撰,尋與劉儼等十人進學東閣。輅丰姿瓌偉,帝親簡為展書官。 郕王監國,以陳循、高穀薦入內閣,參機務。徐珵倡南遷議,輅力沮之。其冬,進侍讀。景泰元年遣迎上皇於居庸,進學士。 三年,錦衣指揮盧忠令校尉上變,告上皇與少監阮浪、內使王瑤圖復位。帝震怒,捕二人下詔獄,窮治之。忠筮於術者同寅,寅以大義折之,且曰:「此大凶兆,死不足贖。」忠懼,佯狂以冀免。輅及中官王誠言於帝曰:「忠病風,無足信,不宜聽妄言,傷大倫。」帝意少解。乃並下忠獄,坐以他罪,降為事官立功。殺瑤,錮浪於獄,事得不竟。 太子既易,進兵部左侍郎,兼左春坊大學士如故,賜第南薰里。塞上腴田率為勢豪侵據,輅請覈還之軍。開封、鳳陽諸府饑民流濟寧、臨清間,為有司驅逐。輅憂其為變,請招墾畿內八府閒田,給糧種,民皆有所歸。鍾同、章綸下獄,輅力捄得無死。寰宇通志成,加兼太常卿。 景帝不豫,羣臣請建東宮,不許。將繼奏,輅援筆曰:「陛下宣宗章皇帝之子,當立章皇帝子孫。」聞者感動。以日暮,奏未入,而是夜石亨輩已迎復上皇。明日,王文、于謙等被收,召輅與高穀入便殿,溫旨諭之,命草復位詔。亨密語輅,赦文毋別具條欵。輅曰:「舊制也,不敢易。」亨輩不悅,諷言官劾輅朋奸,下之獄。輅上書自愬復儲疏在禮部,可覆驗,不省。中官興安稍解之,帝愈怒。安曰:「向者此輩創議南遷,不審置陛下何地。」帝意漸釋,乃斥為民。然帝每獨念「輅,朕所取士,嘗與姚夔侍東宮」,不忍棄之。以忌者,竟不復用。 成化三年二月召至京,命以故官入閣。輅疏辭,帝曰:「先帝已知卿枉,其勿辭。」首陳勤學、納諫、儲將、防邊、省冗官、設社倉、崇先聖號、廣造士法,凡八事。帝嘉納之。其言納諫也,請召復元年以後建言被斥者。於是羅倫、孔公恂等悉復官。 明年,彗星見,給事中董旻、御史胡深等劾不職大臣,並及輅。御史林誠詆輅曾與易儲,不宜用,帝不聽,輅因求罷。帝怒,命廷鞫諸言者,欲加重譴。輅曰:「臣嘗請優容言者,今論臣反責之,如公論何。」帝悅,旻等各予杖復職。尋進兵部尚書。久之,進戶部。宋元通鑑綱目成,改兼文淵閣大學士。皇太子立,加太子少保,進吏部尚書。十三年進謹身殿大學士。 輅為人,平粹簡重,寬厚有容,至臨大事,決大議,毅然莫能奪。 仁壽太后莊戶與民爭田,帝欲徙民塞外。輅曰:「天子以天下為家,安用皇莊為。」事遂寢。乾清宮門災,工部請採木川、湖。輅言宜少緩,以存警畏,從之。 悼恭太子薨,帝以繼嗣為憂。紀妃生皇子,六歲矣,左右畏萬貴妃,莫敢言。久之,乃聞於帝。帝大喜,欲宣示外廷,遣中官至內閣諭意。輅請敕禮部擬上皇子名,於是廷臣相率稱賀。帝即命皇子出見廷臣。越數日,帝復御文華殿,皇子侍,召見輅及諸閣臣。輅頓首曰:「陛下踐祚十年,儲副未立,天下引領望久矣。當即立為皇太子,安中外心。」帝頷之。是冬,遂立皇子為皇太子。 初,帝召見皇子留宮中,而紀妃仍居西內。輅恐有他患,難顯言,偕同官上疏曰:「皇子聰明岐嶷,國本攸繫。重以貴妃保護,恩踰己出。但外議謂皇子母因病別居,久不得見。宜移就近所,俾母子朝夕相接,而皇子仍藉撫育於貴妃,宗社幸甚。」由是紀妃遷永壽宮。踰月,妃病篤,輅請曰:「如有不諱,禮宜從厚。」且請命司禮監奉皇子,過妃宮問視,及製衰服行禮。帝皆是之。 帝將復郕王位號,下廷議。輅極言王有社稷功,位號當復,帝意遂決。帝建玉皇閣於宮北,命內臣執事,禮與郊祀等,輅等爭罷之。黑眚見,疏弭災八事,曰:番僧國師法王,毋濫賜印章;四方常貢外,勿受玩好;許諸臣直言;分遣部使慮囚,省冤獄;停不急營造;實三邊軍儲;守沿邊關隘;設雲南巡撫。帝優詔褒納。 中官汪直之督西廠也,數興大獄。輅率同官條直十一罪,言:「陛下委聽斷於直,直又寄耳目於羣小如韋瑛輩。皆自言承密旨,得顓刑殺,擅作威福,賊虐善良。陛下若謂擿奸禁亂,法不得已,則前此數年,何以帖然無事。且曹欽之變,由逯杲刺事激成,可為懲鑒。自直用事,士大夫不安其職,商賈不安於途,庶民不安於業,若不亟去,天下安危未可知也。」帝慍曰:「用一內豎,何遽危天下,誰主此奏者?」命太監懷恩傳旨,詰責厲甚。輅正色曰:「朝臣無大小,有罪皆請旨逮問,直擅抄沒三品以上京官。大同、宣府,邊城要害,守備俄頃不可缺,直一日械數人。南京,祖宗根本地,留守大臣,直擅收捕。諸近侍在帝左右,直輒易置。直不去,天下安得無危?」萬安、劉珝、劉吉亦俱對,引義慷慨,恩等屈服。輅顧同列謝曰:「諸公皆為國如此,輅復何憂。」會九卿項忠等亦劾直,是日遂罷西廠。直雖不視廠事,寵幸如故。譖輅嘗納指揮楊曄賄,欲脫其罪。輅不自安,而御史戴縉復頌直功,請復西廠,輅遂力求去。詔加少保,賜敕馳傳歸。輅既去,士大夫益俛首事直,無敢與抗者矣。 錢溥嘗以不遷官,作禿婦傳以譏輅。高瑤請復景帝位號,黎淳疏駁,極詆輅。輅皆不為較,待之如平時。萬貴妃重輅名,出父像,屬為贊,遺金帛甚厚。輅力辭,使者告以妃意。輅曰:「非上命,不敢承也。」貴妃不悅,輅終不顧。其和而有執如此。 及謝政,劉吉過之,見其子孫林立,歎曰:「吉與公同事歷年,未嘗見公筆下妄殺一人,宜天之報公厚。」輅曰:「正不敢使朝廷妄殺一人耳。」居十年卒,年七十三。贈太傅,諡文毅。 子良臣,成化初進士,官翰林侍講。 劉定之,字主靜,永新人。幼有異稟。父授之書,日誦數千言。不令作文,一日偶見所為祀竈文,大異之。舉正統元年會試第一,殿試及第,授編修。 京城大水,應詔陳十事,言:「號令宜出大公,裁以至正,不可苟且數易。公卿侍從,當數召見,察其才能心術而進退之。降人散處京畿者,宜漸移之南方。郡縣職以京朝官補,使迭相出入,內外無畸重。薦舉之法,不當拘五品以上。可倣唐制,朝臣遷秩,舉一人自代,吏部籍其名而簡用之。武臣子孫,教以韜略。守令牧養為先務,毋徒取幹辦。羣臣遭喪,乞永罷起復以教孝。僧尼蠹國當嚴絕。富民輸粟授官者,有犯宜追奪。」疏入留中。十三年,弟寅之與鄉人相訐,辭連定之,下獄,得白。秩滿,進侍講。 景帝即位,復上言十事,曰: 自古如晉懷、愍,宋徽、欽,皆因邊塞外破,藩鎮內潰,救援不集,馴致播遷。未有若今日以天下之大,數十萬之師,奉上皇於漠北,委以與寇者也。晉、宋遭禍亂,棄故土,偏安一隅,尚能奮於既衰,以禦方張之敵。未有若今日也先乘勝直抵都城,以師武臣之衆,既不能奮武以破賊,又不能約和以迎駕,聽其自來而自去者也。國勢之弱,雖非旦夕所能強,豈可不思自強之術而力行之。臣愚敢略陳所見。 近日京軍之戰,但知堅壁持重,而不能用奇制勝。至前敗而後不救,左出而右不隨。謂宜倣宋吳玠、吳璘三疊陣法,互相倚恃,迭為救護。至鐵騎衝突,必資刀斧以制之。郭子儀破安祿山八萬騎,用千人執長刀如牆而進。韓世忠破兀术拐子馬,用五百人執長斧,上揕人胸,下斫馬足。是刀斧揮霍便捷,優於火鎗也。 紫荊、居庸二關,名為關塞,實則坦途。今宜增兵士,繕亭障,塞蹊隧。陸則縱橫掘塹,名曰地網。水則瀦泉令深,名曰水櫃。或多植榆柳,以制奔突,或多招鄉勇,以助官軍。此皆古所嘗為,已有明效。 往者奉使之臣,充以驛人駔夫,招釁啟戎,職此之故。今宜擇內蘊忠悃,外工專對,若陸賈、富弼其人者,使備正介之選,庶不失辭辱國。 臣於上皇朝,乞徙漠北降人,知謀短淺,未蒙採納。比乘國釁,奔歸故土,寇掠畿甸者屢見告矣。宜乘大兵聚集時,遷之南方。使與中國兵民相錯雜,以牽制而變化之。且可省俸給,減漕輓,其事甚便。 天下農出粟,女出布,以養兵也。兵受粟於倉,受布於庫,以衞國也。向者兵士受粟布於公門,納月錢於私室。於是手不習擊刺之法,足不習進退之宜。第轉貨為商,執技為工,而以工商所得,補納月錢。民之膏血,兵之氣力,皆變為金銀以惠奸宄。一旦率以臨敵,如驅羊拒狼,幾何其不敗也。今宜痛革其弊,一新簡練之政,將帥踵舊習者誅毋赦。如是而兵威不振者,未之有也。 守令朘民,猶將帥之剝兵也。宜嚴糾考,慎黜陟。犯贓者舉主與其罰,然後貪墨者寡,薦舉者慎,民安而邦本固矣。 古販繒屠狗之夫,俱足助成帝業。今于謙、楊善亦非出自將門。然將能知將,宜令各舉所知,不限門閥。公卿侍從,亦令舉勇力知謀之士,以備將材。庶搜羅既廣,禦侮有人。 昔者漢圖恢復,所恃者諸葛亮。南宋禦金,所恃者張浚。彼皆忠義夙著,功業久立。及街亭一敗,亮辭丞相。符離未捷,浚解都督。何則?賞罰明則將士奮也。昨德勝門下之戰,未聞摧陷強寇,但迭為勝負,互殺傷而已。雖不足罰,亦不足賞。乃石亨則自伯進侯,于謙則自二品遷一品。天下未聞其功,但見其賞,豈不怠忠臣義士之心乎?可令仍循舊秩,勿躐新階,他日勛名著而爵賞加,正未為晚。夫既與不忍奪者,姑息之政;既進不肯退者,患失之心。上不行姑息之政,下不懷患失之心,則治平可計日而望也。 向者御史建白,欲令大臣入內議政,疏寢不行。夫人主當總攬威權,親決機務。政事早朝未決者,日御便殿,使大臣敷奏。言官察其邪正而糾劾之,史官直書簡冊,以示懲勸。此前代故事,祖宗成法也,願陛下遵而行之。若僅封章入奏,中旨外傳,恐偏聽獨任,致生奸亂,欲治化之成難矣。 人主之德,欲其明如日月以察直枉,仁如天地以覆羣生,勇如雷霆以收威柄。故司馬光之告君,以仁明武為言,即中庸所謂知仁勇也。知仁勇非學而能之哉?夫經莫要於尚書、春秋,史莫正於通鑑綱目。陛下留心垂覽。其於君也,既知禹、湯、文、武之所以興,又知桀、紂、幽、厲之所以替,而趨避審矣。於馭內臣也,既知有呂強、張承業之忠,又知有仇士良、陳弘志之惡;於馭廷臣也,既知有蕭、曹、房、杜之良,又知有李林甫、楊國忠之奸,而用舍當矣。如是則於知仁勇之德,豈不大有助哉。苟徒如嚮者儒臣進講,誦述其善,諱避其惡,是猶恐道路之有陷穽,閉目而過之,其不至於冥行顛仆者幾何。 今天下雖遭大創,尚如金甌之未缺。誠能本聖學以見之政治,臣見國勢可強,讐恥可雪,兄弟之恩可全,祖宗之制可復,亦何憚而不為此。 書奏,帝優詔答之。 三年遷洗馬。也先使者乞遣報使,帝堅不許。定之疏引故事以請,帝下廷議,竟不果遣。久之,遷右庶子。天順改元,調通政司左參議,仍兼侍講,尋進翰林學士。憲宗立,進太常少卿,兼侍讀學士,直經筵。 成化二年十二月以本官入直文淵閣,進工部右侍郎,兼翰林學士。江西、湖廣災,有司方徵民賦。定之言國儲充積,倉庾至不能容,而此張口待哺之氓,乃責其租課,非聖主恤下意。帝感其言,即命停徵。四年進禮部左侍郎。萬貴妃專寵,皇后希得見,儲嗣未兆。郕王女及筓未下嫁。定之因久旱,並論及之。且請經筵兼講太祖御製諸書,斥異端邪教,勿令害政耗財。帝留其疏不下。五年卒官。贈禮部尚書,諡文安。 定之謙恭質直,以文學名一時。嘗有中旨命製元宵詩,內使却立以俟。據案伸紙,立成七言絕句百首。又嘗一日草九制,筆不停書。有質宋人名字者,就列其世次,若譜系然,人服其敏博。 贊曰:英宗之復辟也,當師旅饑饉之餘,民氣未復,權奸內訌,柱石傾移,朝野多故,時事亦孔棘矣。李賢以一身搘拄其間,沛然若有餘。獎厲人材,振飭綱紀。迨憲、孝之世,名臣相望,猶多賢所識拔。偉哉宰相才也。彭時、商輅侃侃守義,盡忠獻納,粹然一出於正。其於慈懿典禮,非所謂善成君德者歟。輅科名與宋王曾、宋庠埒,德望亦無媿焉。呂原、岳正、劉定之雖相業未優,而原之行誼,正之氣概,定之之建白,咸有可稱,故以時次,並列於篇。 王翺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復 林聰 葉盛 王翺,字九臯,鹽山人。永樂十三年,初會試貢士於行在。帝時欲定都北京,思得北士用之。翺兩試皆上第,大喜。特召賜食,改庶吉士,授大理寺左寺正,左遷行人。 宣德元年以楊士奇薦,擢御史。時官吏有罪,不問重輕,許運磚還職。翺請犯贓吏但許贖罪,不得復官,以懲貪黷。帝從之。五年巡按四川。松潘蠻竊發,都督陳懷駐成都,相去八百餘里,不能制。翺上便宜五事:請移懷松潘;而松茂軍糧於農隙齊力起運,護以官軍,毋專累百姓,致被劫掠;吏不給由為民蠹,令自首毋隱;州縣土司徧設社學;會川銀場歲運米八千餘石給軍,往返勞費,請令有罪者納粟自贖。詔所司議詳運糧事,而遷蠹吏北京,餘悉允行。 英宗即位,廷議遣文武大臣出鎮守。擢翱右僉都御史,偕都督武興鎮江西,懲貪抑奸,吏民畏愛。正統二年召還院。四年,處州賊流劫廣信,命翱往捕,盡俘以還。是年冬,松潘都指揮趙諒誘執國師商巴,掠其財,與同官趙得誣以叛。其弟小商巴怒,聚衆剽掠。命翱及都督李安軍二萬征之。而巡按御史白其枉,詔審機進止。翱至,出商巴於獄,遣人招其弟,撫定餘黨,而劾誅諒,戍得,復商巴國師。松潘遂平。六年代陳鎰鎮陝西,軍民之借糧不能償者,覈免之。 七年冬,提督遼東軍務。翱以軍令久弛,寇至,將士不力戰,因諸將庭謁,責以失律罪,命左右曳出斬之。皆惶恐叩頭,願効死贖。翱乃躬行邊,起山海關抵開原,繕城垣,濬溝塹。五里為保,十里為屯,使烽燧相接。練將士,室鰥寡。軍民大悅,又以邊塞孤遠,軍餉匱,緣俗立法,令有罪得收贖。十餘年間,得穀及牛羊數十萬,邊用以饒。 八年以九載滿,進右副都御史。指揮孫璟鞭殺戍卒,其妻女器之亦死。他卒訴璟殺一家三人。翱曰:「卒死法,妻死夫,女死父,非殺也。」命璟償其家葬薶費,璟感激。後參將遼東,追敵三百里,事李秉為名將。 十二年與總兵曹義等出塞,擊兀良哈,擒斬百餘人,獲畜產四千六百,進右都御史。十四年,諸將破敵廣平山,進左。脫脫不花大舉犯廣寧,翺方閱兵,寇猝至,衆潰。翱入城自保。或謂城不可守,翱手劍曰;「敢言棄城者斬。」寇退,坐停俸半載。 景奉三年召還掌院事。易儲,加太子太保。潯、梧瑤亂,總兵董興、武毅推委不任事,于謙請以翁信、陳旺易之,而特遣一大臣督軍務,乃以命翱。雨廣有總督自翱始。翱至鎮,將吏讋服,推誠撫諭,瑤人嚮化,部內無事。明年召人為吏部尚書。初,何文淵協王直掌銓,多私,為言官攻去。翱代,一循成憲。 天順改元,直致仕,翱始專部事。石亨欲去翺,翺乞休。已得請,李賢力爭乃留。及賢為亨所逐,亦以翺言留,兩人相得歡甚。帝每用人必咨賢,賢以推翺,以是翱得行其志。 帝眷翺厚,時召對便殿,稱先生不名。而翺年幾八十,多忘,嘗令郎談倫隨入。帝問故,翺頓首曰;「臣老矣,所聆聖諭,恐遣悞,令此郎代識之,其人誠謹可信也。」帝喜。吏部主事曹恂已遷江西參議,遇疾還,翺以聞。命以主事回籍。恂怒,伺翺入朝,捽翺胸,摑其面,大聲詬詈。事聞,下詔獄。翺具言恂實病,得斥歸,時服其量。 五年加太子少保。成化元年進太子太保,雨雪免朝參。屢疏乞歸,輒慰留,數遣醫視疾。三年,疾甚,乃許致仕。未出都卒,年八十有四。贈太保,謚忠肅。 翺在銓部,謝絕請謁,公餘恒宿直廬,非歲時朔望謁先祠,未嘗歸私第。每引選,或值召對,侍郎代選。歸雖暮,必至署閱所選,惟恐有不當也。論薦不使人知,曰:「吏部豈快恩怨地耶。」自奉儉素。景帝知其貧,為治第鹽山。孫以廕入太學,不使應舉,曰:「勿妨寒士路。」壻賈傑官近畿,翺夫人數迎女,傑恚曰:「若翁典銓,移我官京師,反手爾,何往來不憚煩也。」夫人聞之,乘間請翺。翺怒,推案,擊夫人傷面。傑卒不得調。其自遼東還朝也,中官同事者重翺,贐明珠數顆,翺固辭。其人曰:「此先朝賜也,公得毋以贓卻我乎。」不得已,納而藏焉。中官死,召其從子還之。為都御史時,夫人為娶一妾,逾半歲語翺。翺怒曰:「汝何破我家法。」即日具金幣返之。妾終不嫁,曰:「豈有大臣妾嫁他人者。」翺卒,妾往奔喪,其子養之終身。李賢嘗語人曰:「臯陶言九德,王公有其五:亂而敬,擾而毅,簡而廉,剛而塞,強而義也。」然性頗執。嘗有詔舉賢良方正、經明行修及山林隱逸士。至者率下部試,翺黜落,百不取一二。性不喜南士。英宗嘗言:「北人文雅不及南人,顧質直雄偉,緩急當得力。」翺由是益多引北人。晚年徇中官郭聰囑,為都御史李秉所劾,翺自引伏,蓋不無小損云。子孫世官錦衣千戶。 年富,字大有,懷遠人。本姓嚴,訛為年。以會試副榜授德平訓導。年甫踰冠,嚴重如老儒。 宣德三年課最,擢吏科給事中。糾正違失,務存大體。帝以六科任重,命科二人掌其事,乃以富與賈銓並掌刑科。都御史顧佐等失入死罪十七人,富劾之。帝詰責佐等。 英宗嗣位,上言:「永樂中,招納降人,縻以官爵,坐耗國帑,養亂招危,宜遣還故土。府軍前衞幼軍,本選民間子弟,隨侍青宮。今死亡殘疾,僉補為擾。請於二十五所內,以一所補調,勿更累民。軍民之家,規免稅徭,冒僧道者累萬,宜悉遣未度者復業。」議多施行。 遷陝西左參政,尋命總理糧儲。陝西歲織綾絹〈暫缺E717〉毼九百餘匹。永樂中,加織駞毼五十匹,富請罷之。官吏諸生衞卒祿廩,率以邊餉減削,富請復其舊。諸邊將校占墾腴田有至三四十頃者,富奏每頃輸賦十二石。都督王禎以為過重,疏爭之。廷議滅三之二,遂為定額。又會計歲用,以籌軍餉,言:「臣所部歲收二稅百八十九萬石,屯糧七十餘萬石。其間水旱流移,蠲逋負,大率三分減一,而歲用乃至百八十餘萬,入少出多。今鎮守諸臣不量國計,競請益兵,餉何由給。請滅冗卒,汰駑馬,杜侵耗之弊。」帝可其奏。三邊士馬,供億浩繁。軍民疲遠輸,豪猾因緣為奸利。富量遠近,定徵科,出入慎鈎考,宿弊以革,民困大蘇。富遇事,果敢有為,權勢莫能撓,聲震關中。然執法過嚴,僥倖者多不悅,以是屢遭誣謗。陝西文武將吏恐失富,咸上章陳其勞,乃得停俸留任。 九載滿,遷河南右布政使。復有言富苛虐者,帝命覈舉主,將坐之。既知舉富者,少師楊溥也,意乃解。富至河南,歲饑,流民二十餘萬,公剽掠。巡撫于謙委富輯之,皆定。土木敗後,邊境道阻,部檄富轉饟,無後期者,進左。 景泰二年春,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提督軍務。時經喪敗,法弛,弊尤甚。富一意拊循,奏免秋賦,罷諸州縣稅課局,停太原民轉餉大同。武清侯石亨、武安侯鄭宏、武進伯朱瑛,令家人領官庫銀帛,糴米實邊,多所乾沒。富首請按治。詔宥亨等,抵家人罪。亨所遣卒越關抵大同,富復劾亨專擅。亨輸罪。巳,削襄垣王府菜戶,又杖其廚役之署教授事者。又劾分守中官韋力轉、參將石彪及山西參政林厚罪。是時,富威名重天下,而諸豪家愈側目,相與摭富罪。于謙方當事,力保持之。帝亦知富深,故得行其志。林厚力詆富,帝曰:「厚怨富,誣富耳。朕方付富邊事,豈輕聽人言加辱耶。」削厚官。 六年,母憂,起復。七年,富上言:「諸邊鎮守監鎗內官增於前,如陽和、天城,一城二人,擾民殊甚,請減滅汰。」事格不行。又言:「高皇帝定制,軍官私罪收贖,惟笞則然。杖即降授,徒流俱充軍,律明甚。近犯贓者,輕皆復職,重惟立功。刑不足懲,更無顧憚。此皆法官過也。」下廷議,流徒輸贖如故,惟於本衞差操,不得領軍。英國公張懋及鄭宏各置田莊於邊境,歲役軍耕種,富劾之,還軍於伍。 天順元年革巡撫官,富亦罷歸。頃之,石彪以前憾劾富,逮下詔獄。帝問李賢,賢稱富能袪弊。帝曰:「此必彪為富抑,不得逞其私耳。」賢曰:「誠如聖諭,宜早雪之。」諭門達從公問事。果無驗,乃令致仕。 明年,以廷臣薦,起南京兵部右侍郎,未上,改戶部,巡撫山東。道聞屬邑蝗,馳疏以聞。改左副都御史,巡撫如故。官吏習富威名,望之讋服,豪猾屏跡。 四年春,戶部缺尚書,李賢舉富,左右巧阻之。帝語賢曰:「戶部非富不可,人多不喜富,此富所以為賢也。」特召任之。富酌贏縮,謹出納,躬親會計,吏不能欺。事關利害者,僚屬或不敢任,富曰:「第行之,吾當其責,諸君毋署名可也。」由是部事大理。丁父憂,奪哀如初。 憲宗立,富以陝西頻用兵,而治餉者非人,請黜左布政孫毓,用右布政楊璿、參政婁良、西安知府余子俊。吏部尚書王翺論富侵官,請下於理。富力辯曰:「薦賢為國,非有所私也。」因乞骸骨。帝慰留之,為黜毓。頃之,病疽卒。賜諡恭定。 富廉正強直,始終不渝,與王翺同稱名臣。初,英宗嘗諭李賢曰:「戶部如年富不易得。」賢對曰:「若他日繼翺為吏部,非富不可。」然性好疑,尤惡干請。屬吏黠者,故反其意嘗之。欲事行,故言不可;即不行,故言可。富輒為所賣。 王竑,字公度,其先江夏人。祖俊卿,坐事戍河州,遂著籍。竑登正統四年進士。十一年授戶科給事中,豪邁負氣節,正色敢言。 英宗北狩,郕王攝朝午門,羣臣劾王振誤國罪。讀彈文未起,王使出待命。衆皆伏地哭,請族振。錦衣指揮馬順者,振黨也,厲聲叱言者去。竑憤怒,奮臂起,捽順髮呼曰:「若曹奸黨,罪當誅,今尚敢爾!」且罵且齧其面,衆共擊之,立斃,朝班大亂。王恐,遽起入,竑率羣臣隨王後。王使中官金英問所欲言,曰:「內官毛貴、王長隨亦振黨,請置諸法。」王命出二人。衆又捶殺之,血漬廷陛。當是時,竑名震天下,王亦以是深重竑。且召諸言官,慰諭甚至。 王即帝位,也先犯京師,命竑與王通、楊善守禦京城,擢右僉都御史,督毛福壽、高禮軍。寇退,詔偕都指揮夏忠等鎮守居庸。竑至,簡士馬,繕阨塞,劾將帥不職者,壁壘一新。 景泰元年四月,浙江鎮守中官李德上言:「馬順等有罪,當請命行誅,諸臣乃敢擅殺。非有內官擁護,危矣。是皆犯闕賊臣,不宜用。」章下廷議。于謙等奏曰:「上皇蒙塵,禍由賊振,順等實振腹心。陛下監國,羣臣共請行戮,而順猶敢呵叱。是以在廷文武及宿衞軍士忠憤激發,不暇顧忌,捶死三人。此正春秋誅亂賊之大義也。向使乘輿播遷,奸黨猶在,國之安危殆未可知。臣等以為不足問。」帝曰:「誅亂臣,所以安衆志。廷臣忠義,朕已知之,卿等勿以德言介意。」八月,竑以疾還朝。尋命同都督僉事徐恭督漕運,治通州至徐州運河。明年,尚寶司檢順牙牌不得,順子請責之竑,帝許焉。諸諫官言:「順黨奸罪重,廷臣共除之,遑問牙牌。且非竑一人事,若責之竑,忠臣懼矣。」乃寢前旨。是年冬,耿九疇召還,敕竑兼巡撫淮、揚、廬三府,徐、和二州,又命兼理兩淮鹽課。 四年正月以災傷疊見,方春盛寒,上言:「請敕責諸臣痛自修省,省刑薄斂,罷無益之工,嚴無功之賞,散財以收民心,愛民以植邦本。陛下益近親儒臣,講道論德,進君子,退小人,以回天意。」且引罪乞罷。帝納其言,遂下詔修省,求直言。 先是,鳳陽、淮安、徐州大水,道殣相望,竑上疏奏,不待報,開倉振之。至是山東、河南饑民就食者坌至,廩不能給。惟徐州廣運倉有餘積,竑欲盡發之,典守中官不可。竑往告曰:「民旦夕且為盜。若不吾從,脫有變,當先斬若,然後自請死耳。」中官憚竑威名,不得已從之。竑乃自劾專擅罪,因言「廣運所儲僅支三月,請令死罪以下,得於被災所入粟自贖」。帝復命侍郎鄒幹齎帑金馳赴,聽便宜。竑乃躬自巡行散振,不足,則令沿淮上下商舟,量大小出米,全活百八十五萬餘人。勸富民出米二十五萬餘石,給饑民五十五萬七千家。賦牛種七萬四千餘,復業者五千五百家,他境流移安輯者萬六百餘家。病者給藥,死者具槥,所鬻子女贖還之,歸者予道里費。人忘其饑,頌聲大作。初帝聞淮、鳳饑,憂甚。及得竑發廣運倉自劾疏,喜曰:「賢哉都御史,活我民矣。」尚書金濂、大學士陳循等皆稱竑功。是年十月,就進左副都御史。時濟寧亦饑,帝遣尚書沈翼齎帑金三萬兩往振。翼散給僅五千兩,餘以歸京庫。竑劾翼奉使無狀,請仍易米備振,從之。 明年二月上言:「比年饑饉薦臻,人民重困。頃冬春之交,雪深數尺,淮河抵海冰凍四十餘里,人畜僵死萬餘,弱者鬻妻子,強者肆劫敓,衣食路絕,流離載途。陛下端居九重,大臣安處廊廟,無由得見。使目擊其狀,未有不為之流涕者也。陛下嗣位以來,非不敬天愛民,而天變民窮特甚者,臣竊恐聖德雖修而未至,大倫雖正而未篤,賢才雖用而未收其效,邪佞雖屏而未盡其類,仁愛施而實惠未溥,財用省而上供未節,刑罰寬而冤獄未伸,工役停而匠力未息,法制頒而奉行或有更張,賦稅免而有司或仍牽制。有一於此,皆足以干和召變。伏望陛下修厥德以新厥治。欽天命,法祖宗,正倫理,篤恩義,戒逸樂,絕異端,斯修德有其誠矣。進忠良,遠邪佞,公賞罰,寬賦役,節財用,戒聚斂,却貢獻,罷工役,斯圖治有其實矣。如是而災變不息,未之有也。」帝襃納之,敕內外臣工同加修省。 六年,霍山民趙玉山自稱宋裔,以妖術惑衆為亂,竑捕獲之。先後劾治貪濁吏,革糧長之蠹民者,民大稱便。 英宗復辟,革巡撫官,改竑浙江參政。數日,石亨、張軏追論竑擊馬順事,除名,編管江夏。居半歲,帝於宮中得竑疏,見「正倫理,篤恩義」語,感悟。命遣官送歸田里,敕有司善視之。 天順五年,孛來寇莊浪,都督馮宗等出討。用李賢薦,起竑故官,與兵部侍郎白圭參贊軍務。明年正月,竑與宗擊退孛來於紅崖子川。圭等還,竑仍留鎮。至冬,乃召還。明年春,復令督漕撫淮、揚。淮人聞竑再至,歡呼迎拜,數百里不絕。 憲宗即位,給事中蕭斌、御史呂洪等,共薦竑及宣府巡撫李秉堪大用。下廷議,尚書王翺、大學士李賢請從其言。帝曰:「古人君夢卜求賢,今獨不能從輿論所與乎?」即召竑為兵部尚書,秉為左都御史。命下,朝野相慶。 時將用兵兩廣,竑舉韓雍為總督。雍新得罪,衆難之。竑曰:「天子方棄瑕錄用,雍有罪不當用,竑非罪廢者耶?」卒用雍。竑條上進剿事宜,且言將帥征討,毋得奏攜私人,妄冒首功。又請復京營舊額,禁勢家豪帥擅役禁軍。於是命竑同給事中、御史六人簡閱十二營軍士。竑以擇兵不若擇將,共奏罷營職八十餘人,而慎簡材武補之。 兵部清理貼黃缺官,竑偕諸大臣舉修撰岳正、都給事中張寧,為李賢所沮,竟出二人於外,幷罷會舉例。竑憤然曰:「吾尚可居此耶?」即引疾求退,帝方嚮用竑,優詔慰留,日遣醫視疾。竑請益切。九月命致仕去。竑為尚書一年,謝病者四月,人以未竟其用為惜。既去,中外薦章百十上,並報寢。 初,竑號其室曰「戇庵」。既歸,改曰「休庵」。杜門謝客,鄉人希得見。時李秉亦罷歸,日出入里閈,與故舊談笑遊燕。竑聞之曰:「大臣何可不養重自愛。」秉聞之,亦笑曰:「所謂大臣,豈以立異鄉曲,尚矯激為賢哉。」時兩稱之。竑居家二十年,弘治元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五。正德間,贈太子少保,諡莊毅。淮人立祠祀之。 李秉,字執中,曹縣人。少孤力學,舉正統元年進士,授延平推官。沙縣豪誣良民為盜而淫其室,秉捕治豪。豪誣秉,坐下獄。副使侯軏直之,論豪如法,由是知名。徵入都察院理刑,將授御史,都御史王文薦為本院經歷,尋改戶部主事。宣府屯田為豪占,秉往視,歸田於民,而請罷科索,邊人賴之。兩淮鹽課弊覺,逮數百人。秉往覈,搜得偽印,逮者以白。 景帝立,進郎中。景泰二年命佐侍郎劉璉督餉宣府,發璉侵牟狀。即擢右僉都御史代璉,兼參贊軍務。宣府軍民數遭寇,牛具悉被掠。朝廷遣官市牛萬五千給屯卒。人予直,市穀種。璉盡以畀京軍之出守者,一不及屯卒,更停其月餉,而徵屯糧甚急。秉盡反璉政,厚恤之。軍卒自城守外,悉得屯作。凡使者往來及宦官鎮守供億科斂者,皆奏罷,以官錢給費。尋上邊備六事,言:「軍以有妻者為有家,月餉一石,無者減其四。即有父母兄弟而無妻,概以無家論,非義。當一體增給。」從之。時宣府億萬庫頗充裕,秉益召商中鹽納糧,料飭戎裝,市耕牛給軍,軍愈感悅。 三年冬命兼理巡撫事。頃之,又命提督軍務。秉盡心邊計,不恤嫌怨。劾都指揮楊文、楊鑑,都督江福貪縱,罪之。論守獨石內官弓勝田獵擾民,請徵還。又劾總兵官紀廣等罪,廣訐秉自解。帝召秉還,以言官交請,乃命御史練綱、給事中嚴誠往勘,卒留秉。時邊民多流移,秉廣行招徠,復業者奏給月廩。瘞土木、鷂兒嶺暴骸,乞推行諸塞。軍家為寇所殺掠無依者,官為養贍,或資遣還鄉。釐諸弊政,所條奏百十章,多允行。諜報寇牧近邊,廷議遣楊俊會宣府兵出剿。秉曰:「塞外原諸部牧地,非犯邊也。掩殺倖功,非臣所敢聞。」乃止。諸部質所掠男婦求易米,朝議成丁者予一石,幼者半之。諸部概乞一石,鎮將不可。秉曰:「是輕人重粟也。」如其言予之。自請專擅罪,帝以為識體。 天順初,罷巡撫官,改督江南糧儲。初,江南蘇、松賦額不均。陳泰為巡撫,令民田五升者倍征,官田重者無增耗,賦均而額不虧。秉至,一守其法。尋坐舉知府違例被逮,帝以秉過微,宥之。復任,請滸墅關稅悉徵米備荒。又發內官金保監淮安倉科索罪。 御史李周等左遷,秉疏救。帝怒,將罪之。會廷議復設巡撫,大臣薦秉才,遂命巡撫大同。都指揮孫英先以罪貶職還衞,總兵李文妄引詔書,令復職。秉至,即斥之。裨將徐旺領騎卒操練,秉以旺不勝任,解其官。未幾,天城守備中官陳例久病,秉請易以羅付。帝責秉專擅,徵下詔獄。指揮門達幷以前舉知府、救御史及斥孫英等為秉罪。法司希旨,斥為民。居三年,用閣臣薦,起故官,涖南京都察院。憲宗立,進右副都御史,復撫宣府。數月,召拜左都御史。 成化改元,掌大計,黜罷貪殘,倍於其舊。明年秋,命整飭遼東抵大同邊備。至即劾鎮守中官李良、總兵武安侯鄭宏失律罪,出都指揮裴顯於獄,舉指揮崔勝、傅海等,擊敵鳳皇山。捷聞,璽書嘉勞。秉乃往巡宣府、大同,更將帥,申軍令而還。未幾,命為總督,與武清伯趙輔分五道出塞,大捷。帝勞以羊酒,賜麒麟服,加太子少保。 三年冬,吏部尚書王翺致仕,廷推代者,帝特擢秉任之。秉銳意澄仕路。監生需次八千餘人,請分別考核,黜庸劣者數百人,於是怨謗紛起。左侍郎崔恭以久次當得尚書,而秉得之,頗不平。右侍郎尹旻嘗學於秉,秉初用其言,既而疎之。侍讀彭華附中貴,數以私干秉,秉不聽。胥怨秉。御史戴用請兩京堂上官及方面正佐,如正統間例,會廷臣保舉;又吏部司屬與各部均陞調,不得久擅要地,且驟遷。語侵吏部,吏部持之。帝令兩京官四品以上,吏部具缺,取上裁。而御史劉璧、吳遠、馮徽爭請仍歸吏部。帝怒,詰責言者。會朝覲考察,秉斥退者衆,又多大臣鄉故,衆怨交集。而大理卿王槩亦欲去秉代其位,乃與華謀,嗾同鄉給事中蕭彥莊劾秉十二罪,且言其陰結年深御史附己以攬權。帝怒,下廷議。恭、旻輒言「吾兩人諫之不聽」,刑部尚書陸瑜等附會二人意為奏。帝以秉徇私變法,負任使,落秉太子少保致仕。所連鮑克寬、李沖調外任,丘陵、張穆、陳民弼、孫遇、李齡、柳春皆罷。命彥莊指秉所結御史,不能對。久之,以璧等三人名上,遂俱下詔獄,出之外。陵等實良吏有名,以讒黜,衆議不平。陵尤不服,連章訐彥莊。廷訊,陵詞直。帝惡彥莊誣罔,謫大寧驛丞。 方秉之被劾也,勢洶洶,且逮秉。秉謂人曰:「為我謝彭先生,秉罪惟上所命。第毋令入獄,入則秉必不出,恐傷國體。」因具疏引咎,略不自辨。時天下舉子方會試集都下,奮罵曰:「李公天下正人,為奸邪所誣。若罪李公,願罷我輩試以贖。」及帝薄責秉,乃已。秉行,官屬餞送,皆欷歔,有泣下者。秉慷慨揖諸人,登車而去。秉去,恭遂為尚書。 秉誠心直道,夷險一節,與王竑並負重望。家居二十年,中外薦疏十餘上,竟不起。弘治二年卒。贈太子太保。後諡襄敏。 子聰、明、智,孫邦直,皆舉鄉試。聰,南宮知縣,以彥莊劾罷歸。明,建寧府同知。智,南陽府知府。邦直,寧波府同知;彥莊謫後,署大寧縣,以科斂為盜所殺。 姚夔,字大章,桐廬人。孝子伯華孫也。正統七年進士,鄉、會試皆第一。明年授吏科給事中,陳時政八事。又言:「預備倉本振貧民。而里甲慮貧者不能償,輒隱不報。致稱貸富室,倍稱還之。收穫甫畢,遽至乏絕。是貧民遇凶年饑,豐年亦饑也。乞敕天下有司,歲再發廩,必躬勘察,先給其最貧者。」帝立命行之。 景帝監國,諸大臣議勸即位,未決。以問諸言官,夔曰:「朝廷任大臣,正為社稷計,何紛紛為?」議遂定。也先薄京城,請急徵宣府、遼東兵入衞。景泰元年超擢南京刑部右侍郎。四年就改禮部,奉敕考察雲南官吏。還朝,留任禮部。 景帝不豫,尚書胡濙在告,夔強起之,偕羣臣疏請復太子。不允。明日,夔欲率百官伏闕請,而石亨輩已奉上皇復位,出夔南京禮部。英宗雅知夔,及聞復儲議,驛召還,進左侍郎。天順二年改吏部。知府某以貪敗,賄石亨求復,夔執不可,遂止。七年代石瑁為禮部尚書。 成化二年,帝從尚書李賓言,令南畿及浙江、江西、福建諸生,納米濟荒得入監。夔奏罷之。四年以災異屢見,疏請「均愛六宮,以廣繼嗣。乞罷西山新建塔院,斥遠阿叱哩之徒。勤視經筵,裁決庶政。親君子,遠小人,節用度,愛名器,服食言動,悉遵祖宗成憲,以回天意」。且言「今日能守成化初政足矣」。帝優旨答之。他所請十事,皆立報可。 慈懿太后崩,中旨議別葬,閣臣持不可,下廷議。夔言:「太后配先帝二十餘年,合葬升祔,典禮具在。一有不慎,違先帝心,損母后之德。他日有據禮議改者,如陛下孝德何。」疏三上,又率羣臣伏文華門哭諫。帝為固請周太后,竟得如禮。後孝宗見夔及彭時疏,謂劉健曰:「先朝大臣忠厚為國乃如此。」 彗星見,言官連劾夔,夔求去,不允。帝信番僧,有封法王、佛子者,服用僭擬無度。奸人慕之,競為其徒。夔力諫,勢稍減。 五年代崔恭為吏部尚書。雨雪失時,陳時弊二十事。七年加太子少保。彗星見,復偕羣臣陳二十八事,大要以絕求請,禁採辦,恤軍匠,減力役,撫流民,節冗費為急。帝多採納。明年九月,南畿、浙江大水。夔請命廷臣共求安民弭患之術。每遇災異,輒請帝振恤,憂形於色。明年卒,贈少保,諡文敏。 夔才器宏遠,表裏洞達。朝議未定者,夔一言立決。其在吏部,留意人才,不避親故。初,王翺為吏部,專抑南人,北人喜之。至夔,頗右南人,論薦率能稱職。 子璧,由進士歷官兵部郎中。項忠劾汪直,璧預其謀。直搆忠,連璧下獄,謫廣西思明同知,謝病歸。 夔從弟龍,與夔同舉進士,除刑部主事,累官福建左布政使。右布政使劉讓同年不相能。讓粗暴,龍亦乏清操。成化初入覲,王翺兩罷之。 王復,字初陽,固安人。正統七年進士。授刑科給事中。聲容宏偉,善敷奏。擢通政參議。 也先犯京師,邀大臣出迎上皇。衆憚行,復請往。乃遷右通政,假禮部侍郎,與中書舍人趙榮偕。敵露刃夾之,復等不為懾。還仍涖通政事,再遷通政使。天順中,歷兵部左右侍郎。 成化元年,延綏總兵官房能奏追襲河套部衆,有旨獎勞。復以七百里趨戰非宜,且恐以僥倖啟釁,請敕戒諭,帝是之。進尚書。錦衣千戶陳珏者,本畫工。及卒,從子錫請襲百戶。復言:「襲雖先帝命,然非軍功,宜勿許。」遂止。 毛里孩擾邊,命復出視陝西邊備。自延綏抵甘肅,相度形勢,上言:「延綏東起黃河岸,西至定邊營,接寧夏花馬池,縈紆二千餘里。險隘俱在內地,而境外乃無屏障,止憑墩保以守。軍反居內,民顧居外。敵一入境,官軍未行,民遭掠已盡矣。又西南抵慶陽,相去五百餘里,烽火不接,寇至,民猶不知。其迤北墩堠,率皆曠遠,非禦邊長策。請移府谷、響水等十九堡,置近邊要地。而自安邊營接慶陽,自定邊營接環州,每二十里築墩臺一,計凡三十有四。隨形勢為溝牆,庶息響相聞,易於守禦。」 其經略寧夏,則言:「中路靈州以南,本無亭燧。東西二路,營堡遼絕,聲聞不屬,致敵每深入。亦請建置墩臺如延綏,計為臺五十有八。」 其經略甘肅,則言:「永昌、西寧、鎮番、莊浪俱有險可守。惟涼州四際平曠,敵最易入。又水草便利,輒輕年宿留。遠調援軍,兵疲銳挫,急何能濟。請於甘州五衞內,各分一千戶所,置涼州中衞,給之印信。其五所軍伍,則於五衞內餘丁選補。且耕且練,斯戰守有資,兵威自振。」又言:「洪武間建東勝衞,其西路直達寧夏,皆列烽堠。自永樂初,北寇遠遁,因移軍延綏,棄河不守。誠使兵強糧足,仍準祖制,據守黃河,萬全計也。今河套未靖,豈能遽復,然亦宜因時捐益。延綏將校視他鎮為少,調遣不足,請增置參將二人,統軍九千,使駐要地,互相援接,實今日急務。」奏上,皆從之。 復在邊建置,多合機宜。及還朝,言者謂治兵非復所長。特命白圭代之,改復工部。謹守法度,聲名逾兵部。時中官請修皇城西北迴廊,復議緩其役。給事中高斐亦言災沴頻仍,不宜役萬人作無益。帝皆不許。中官領騰驤四衞軍者,請給胖襖鞋袴。復執不可,曰:「朝廷制此,本給征行之士,使得刻日戒途,無勞縫紉。京軍則歲給冬衣布棉,此成憲也,奈何渝之。」大應法王劄實巴死,中官請造寺建塔。復言:「大慈法王但建塔,未嘗造寺。今不宜創此制。」乃止命建塔,猶發軍四千人供役云。十四年加太子少保。 復好古嗜學,守廉約,與人無城府,當官識大體。居工部十二年,會災異,言官言其衰老,乞休。不許。居二月,汪直諷言官更劾復及鄒幹、薛遠。乃傳旨,並令致仕歸。久之,卒。贈太子太保,諡莊簡。 林聰,字季聰,寧德人。正統四年進士。授吏科給事中。景泰元年進都給事中。時方多故,聰慷慨論事,無所諱。中官金英家人犯法,都御史陳鎰、王文治之,不罪英。聰率同列劾鎰、文畏勢縱奸,幷及御史宋瑮、謝琚,皆下獄。已而復職。聰又言瑮、琚不任風紀,二人竟調外。中官單增督京營有寵,朝士稍忤者輒遭辱。家奴白晝殺人,奪民產,侵商稅。聰發其奸,下詔獄,獲宥。增自是不敢肆。 三年春,疏言:「臣職在糾察刑獄。妖僧趙才興之疎族百口,律不當坐,而抄提至京。叛人王英,兄不知情,家口律不當逮,而俱配流所。雖終見原,然其始受害已不堪矣。湖廣巡撫蔡錫以劾副使邢端,為所訐,繫獄經年,而端居職如故。侍郎劉璉督餉侵隱,不為無罪,較沈固、周忱乾沒萬計,孰為輕重?璉下獄追徵,而固、忱不問。犯人徐南與子中書舍人頤,俱坐王振黨當斬,乃論南大辟,頤止除名。皆刑罰之失平者。」帝是之。端下獄,璉得釋,南亦減死,除名。 東宮改建,聰有異論,遷春坊司直郎。四年春,學士商輅言聰敢言,不宜置之散地,乃復為吏科都給事中。上言奪情非令典,請永除其令。帝納之。初,正統中,福建銀場額重,民不堪。聰恐生變,請輕之。時弗能用,已果大亂。及是復極言其害,竟得減免。 五年三月以災異偕同官條上八事,雜引五行諸書,累數千言。大略以絕玩好,謹嗜欲,為崇德之本,而修人事,在進賢退奸。武清侯石亨、指揮鄭倫身享厚祿,而多奏求田地,百戶唐興多至一千二百餘頃,宜為限制。餘如罷齋醮,汰僧道,慎刑獄,禁私役軍士,省輪班工匠,皆深中時弊。帝多採納。 先是,吏部尚書何文淵以聰言下獄,致仕去。及是,吏部除副使羅箎為按察使,參政李輅、僉事陳永為布政使。聰疏爭之,幷言山西布政使王瑛老,宜罷。箎等遂還故官,瑛致仕。御史白仲賢以久次,擢廣東按察使。聰言仲賢奔競,不當超擢,乃遷鎮江知府。兵部主事吳誠夤緣得吏部,聰劾之,遂改工部。諸司憚聰風裁,聰所言,無敢不奉行者,吏部尤甚。內閣及諸御史亦並以聰好論建,弗善也。 其年冬,聰甥陳和為教官,欲得近地便養,聰為言於吏部。御史黃溥等遂劾聰挾制吏部;幷前劾仲賢為私其鄉人參政方員,欲奪仲賢官予之;與吳誠有怨,輒劾誠;福建參政許仕達囑聰求進,聰舉仕達堪巡撫。幷劾尚書王直阿聰。章下廷訊,坐專擅選法,論斬。高穀、胡濙力救。帝亦自知聰,止貶國子學正。 英宗復辟,超拜左僉都御史,出振山東饑,活饑民百四十五萬。還進右副都御史,捕江、淮鹽盜。以便宜,擒戮渠魁數人,餘悉解散,而奏籍指揮之受盜賂者。母憂起復,再辭。不許。 天順四年,曹欽反。將士妄殺,至割乞兒首報功,市人不敢出戶。聰署院事,急令獲賊者必生致,濫殺為止。錦衣官校惡欽殺指揮逯杲,悉捕欽姻識。千戶龔遂榮及外舅賀三亦在繫中。人知其冤,莫敢直,聰辨出之。其他湔雪者甚衆。七年冬,以刑部囚自縊,諸給事中劾紀綱廢弛,與都御史李賓俱下獄。尋釋。 成化二年,淮南、北饑,聰出巡視。奏貸漕糧及江南餘糧以振,民德之如山東。明年偕戶部尚書馬昂清理京軍,進右都御史。七年代王越巡撫大同。歲餘,遇疾致仕。再歲,以故官起掌南院。前掌院多不樂御史言事,聰獨獎勵之。或咎聰,聰曰:「己既不言,又禁他人言,可乎?」 十三年秋,召拜刑部尚書,尋加太子少保。聰以舊德召用,持大體,秉公論,不嚴而肅,時望益峻。十五年偕中官汪直、定西侯蔣琬按遼東失事狀。直庇巡撫陳鉞,聰不能爭,論者惜焉。十八年乞歸不得,卒於位,年六十八。贈少保,諡莊敏。 聰為諫官,嚴重不可犯。實恂恂和易,不為嶄絕之行。以故不肖者畏之,而賢者多樂就焉。景泰時,士大夫激昂論事,朝多直臣,率聰與葉盛為之倡。 葉盛,字與中,崑山人。正統十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師覆土木,諸將多遁還,盛率同列請先正扈從失律者罪,且選將練兵,為復讐計。郕王即位,例有賞賚,盛以君父蒙塵辭。不許。 也先迫都城,請罷內府軍匠備征操。又請令有司儲糧料給戰士,遣散卒取軍器於天津,以張外援。三日間,章七八上,多中機宜。寇退,進都給事中。言:「勸懲之道,在明賞罰。敢戰如孫鏜,死事如謝澤、韓青,當賞。其他守禦不嚴,赴難不力者,皆當罰。」大臣陳循等議召還鎮守居庸都御史羅通,幷留宣府都督楊洪掌京營。盛言:「今日之事,邊關為急。往者獨石、馬營不棄,駕何以陷土木?紫荊、白羊不破,寇何以薄都城?今紫荊、倒馬諸關,寇退幾及一月,尚未設守禦。宣府為大同應援,居庸切近京師,守之尤不可非人。洪等既留,必求如洪者代之,然後可以副重寄而集大功。」帝是之。尋命出安集陳州流民。 景泰元年還朝,言:「流民雜五方,其情不一。雖幸成編戶,而鬬爭讐殺時時有之,宜專官綏撫。」又言:「畿輔旱蝗相仍,請加寬恤。」帝多採納。京衞武臣及其子弟多驕惰不習兵。盛請簡拔精壯,備操守京城。勳戚所置市廛,月徵稅。盛以國用不足,請籍其稅佐軍餉。皆從之。明年,上弭災防患八事。帝以兵革稍息,頗事宴遊。盛請復午朝故事,立報可。當是時,帝虛懷納諫,凡六科聯署建請,多盛與林聰為首。廷臣議事,盛每先發言,往復論難。與議大臣或不悅曰,「彼豈少保耶」,因呼為「葉少保」。然物論皆推盛才。 擢右參政,督餉宣府。尋以李秉薦,協贊都督僉事孫安軍務。初,安嘗領獨石,馬營,龍門衞、所四城備禦。英宗既北狩,安以四城遠在塞外,勢孤,奏棄之內徙。至是廷議命安修復。盛與闢草萊,葺廬舍,庀戰具,招流移,為行旅置煖鋪,請帑金買牛千頭以賦屯卒,立社學,置義冢,療疾扶傷。兩歲間,四城及赤城、鵰鶚諸堡次第皆完,安由是進副總兵。而守備中官弓勝害安,奏安疾宜代。帝以問盛,言:「安為勝所持,故病。今諸將無踰安者。」乃留安,且遣醫視疾。已又劾勝,卒調之他鎮。 英宗復位,盛遭父憂,奔喪。天順二年召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兩廣。乞終制,不許。瀧水瑤鳳弟吉肆掠,督諸將生擒之。時兩廣盜蜂起,所至破城殺將。諸將怯不敢戰,殺平民冒功,民相率從賊。盛以蠻出沒不常,請自今攻劫城池者始以聞,餘止類奏。疏至兵部,駁不行。盛與總兵官顏彪破賊砦七百餘所。彪頗濫殺,謗者遂以咎盛。六年命吳禎撫廣西,而盛專撫廣東。 憲宗立,議事入都,給事中張寧等欲薦之入閣。以御史呂洪言遂止,而以韓雍代撫廣東。初,編修丘濬與盛不相能。大學士李賢入濬言,及是草雍敕曰:「無若葉盛之殺降也。」盛不置辨。稍遷左僉都御史,代李秉巡撫宣府。請量減中鹽米價,以勸商裕邊。復舉官牛官田之法,墾田四千餘頃。以其餘積市戰馬千八百匹,修堡七百餘所,邊塞益寧。 成化三年秋,入為禮部右侍郎,偕給事毛弘按事南京。還改吏部。出振真定、保定饑,議清莊田,分養民間種馬,置倉涿州、天津,積粟備荒,皆切時計。 滿都魯諸部久駐河套,兵部尚書白圭議以十萬衆大舉逐之,沿河築城抵東勝,徙民耕守。帝壯其議。八年春,敕盛往會總督王越,巡撫馬文升、余子俊、徐廷璋詳議。初,盛為諫官,喜言兵,多所論建。既往來三邊,知時無良將,邊備久虛,轉運勞費,搜河套復東勝未可輕議。乃會諸臣上疏,言守為長策。「如必決戰,亦宜堅壁清野,伺其惰歸擊之,令一大創,庶可遏再來。又或乘彼入掠,遣精卒進搗其巢,令彼反顧,內外夾擊,足以有功。然必守固,而後戰可議也。」帝善其言,而圭主復套。師出,竟無功。人以是服盛之先見。 八年轉左侍郎。十年卒,年五十五。諡文莊。 盛清修積學,尚名檢,薄嗜好,家居出入常徒步。生平慕范仲淹,堂寢皆設其像。志在君民,不為身計,有古大臣風。 贊曰:天順、成化間,六部最稱得人。王翺等正直剛方,皆所謂名德老成人也。觀翺與李秉、年富之任封疆,王竑之擊奸黨、活饑民,王復之籌邊備,姚夔之典秩宗,林聰、葉盛之居言路,所表見,皆自卓卓。其聲實茂著,繫朝野重望,有以哉。 項忠 韓雍 余子俊阮勤 朱英 秦紘 項忠,字藎臣,嘉興人。正統七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從英宗陷於瓦剌,令飼馬,乘間挾二馬南奔。馬疲,棄之,徒跣行七晝夜,始達宣府。 景泰中,由郎中遷廣東副使。按行高州,諜報賊攜男女數百剽村落。忠曰:「賊無攜家理,必被掠良民也。」戒諸將毋妄殺。已,訊所俘獲,果然,盡釋之。從征瀧水瑤有功,增俸一秩。 天順初,歷陝西按察使。母憂歸,部民詣闕乞留,詔起復。時陝西連歲災傷,忠發廩振,且請輕罪納米,民賴以濟。 七年以大理卿召,民乞留如前,遂改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洮、岷羌叛,忠疏言:「羌志在劫掠,盡誅則傷仁,遽撫則不威,請聽臣便宜從事。」報可。乃發兵據險,揚聲進討,衆盡降。西安水泉鹵不可飲,為開龍首渠及皁河,引水入城。又疏鄭、白二渠,溉涇陽、三原、醴泉、高陵、臨潼五縣田七萬餘頃,民祠祀之。 陝西數苦兵。成化元年上言:「三邊大將遇敵逗留,雖云才怯,亦由權輕。士卒畏敵不畏將,是以戰無成功,宜許以軍法從事。廟堂舉將才,踰年不聞有一人應詔。陝西風土強勁,古多名將,豈無其人,但格於不能答策耳。今天下學校生徒善答策者百不一二,奈何責之武人。」帝善其言,而所司守故事不能用。 毛里孩寇延綏,詔忠偕彰武伯楊信禦之,無功。明年,信議大舉搜河套,敕忠提督軍務。忠方赴延綏,而寇復陷開城,深入靜寧、隆德六州縣,大掠而去。兵部劾忠,帝特宥之,搜套師亦不出。又明年,召理院事。 四年,滿俊反。滿俊者,亦名滿四。其祖巴丹。自明初率所部歸附,世以千戶畜牧為雄長。仍故俗,無科徭。其地在開城縣之固原里,接邊境。俊獷悍,素藏匿姦盜,出邊抄掠。會有獄連俊,有司跡逋至其家,多要求。俊怒,遂激衆為亂。守臣遣俊姪指揮璹往捕。俊殺其從者,劫璹叛,入據石城。石城,即唐吐番石堡。城稱險固,非數萬人不能克者也。山上有城砦,四面峭壁,中鑿五石井以貯水,惟一徑可緣而上。俊自稱招賢王,有衆四千。都指揮邢端等禦之,敗績。不再月,衆至二萬,關中震動。乃命忠總督軍務,與監督軍務太監劉祥、總兵官都督劉玉帥京營及陝西四鎮兵討之。師未行,而巡撫陳价等先以兵三萬進討,復大敗。賊因官軍器甲,勢益張。朝議欲益兵。忠慮京軍脆弱不足恃,且更遣大將撓事權,因上言:「臣等調兵三萬三千餘人,足以滅賊。今秋深草寒,若更調他軍,恐往復需時,賊得遠遁。且邊兵不能久留,益兵非便。」大學士彭時、商輅主其議,京軍得毋遣。 忠遂與巡撫都御史馬文升分軍七道,抵石城下,與戰,斬獲多。伏羌伯毛忠乘勝奪其西北山,幾破,忽中流矢死。玉亦被圍。諸軍欲退,忠斬一千戶以徇。衆力戰,玉得出,乃列圍困之。適有星孛於台斗,中朝多言占在秦分,師不利。忠曰:「李晟討朱泚,熒惑守歲,此何害。」日遣兵薄城下,焚芻草,絕汲道。賊窘欲降,邀忠與文升相見。忠偕劉玉單騎赴之,文升亦從數十騎至,呼俊、璹諭以速降。賊遙望羅拜,忠直前挾璹以歸。俊氣沮,猶豫不出。忠命縛木為橋,人負土囊填濠塹,擊以銅礮,死者益衆。賊倚愛將楊虎貍為謀主,夜出汲被擒。忠貰其死,諭以購賊賞格,示之金,且賜金帶鈎,縱歸,使誘俊出戰,伏兵擒焉。急擊下石城,盡獲餘寇。毀其城,鑿石紀功。增一衞於固原西北西安廢城,留兵戍之而還。 初,石城未下,天甚寒,士卒頗困。忠慮賊奔突,乘凍渡河與套寇合,日夜治攻具,身當矢石不少避,大小三百餘戰。彭時、商輅知忠能辦賊,不從中制,卒用殄賊。論功,進右都御史,與林聰協掌院事。 白圭既平劉通,荊、襄間流民屯結如故。通黨李鬍子者名原,偽稱平王,與小王洪、王彪等掠南漳、房、內鄉、渭南諸縣。流民附賊者至百萬。六年冬,詔忠總督軍務,與湖廣總兵官李震討之。忠乃奏調永順、保靖土兵。而先分軍列要害,多設旗幟鉦鼓,遣人入山招諭。流民歸者四十餘萬,彪亦就擒。時白圭為兵部,遣錦衣百戶吳綬贊參將王信軍。綬欲攘功,不利賊瓦解。縱流言,圭信之,止土兵毋調。忠疏爭,且劾綬罪,帝為召綬還,而聽調土兵如故。合二十五萬,分八道逼之,流民歸者又數萬。賊潛伏山砦,伺間出劫。忠命副使余洵、都指揮李振擊之,遇於竹山。乘溪漲半渡截擊,擒李原、小王洪等,賊多溺死。忠移軍竹山,捕餘孽。復招流民五十萬,斬首六百四十,俘八百有奇,家口三萬餘人。戶選一丁,戍湖廣邊衞,餘令歸籍給田。疏陳善後十事,悉允行。 忠之下令逐流民也,有司一切驅逼。不前,即殺之。民有自洪武中占籍者,亦在遣中。戍者舟行多疫死。給事中梁璟因星變求言,劾忠妄殺。白圭亦言流民既成業者,宜隨所在著籍,又駁忠所上功次互異。帝皆不聽。進忠左都御史,廕子綬錦衣千戶,諸將錄功有差。 忠上疏言:「臣先後招撫流民復業者九十三萬餘人,賊黨遁入深山,又招諭解散自歸者五十萬人。俘獲百人,皆首惡耳。今言皆良家子,則前此屢奏猖獗難禦者,伊誰也?賊黨罪固當死,正因不忍濫誅,故令丁壯謫發遣戍。其久附籍者,或乃占山四十餘里,招聚無賴千人,爭鬬劫殺。若此者,可以久居故不遣乎?臣揭榜曉賊,謂已殺數千,蓋張虛勢怵之,非實事也。且圭固嘗身任其事,今日之事又圭所遺。先時,中外議者謂荊、襄之患何日得寧。今幸平靖,而流言沸騰,以臣為口實。昔馬援薏苡蒙謗,鄧艾檻車被徵。功不見錄,身更不保。臣幸際聖明,願賜骸骨,勿使臣為馬、鄧之續。」帝溫詔答之。 八年召還,與李賓協掌院事。後二年拜刑尚書,尋代圭為兵部。 汪直開西廠,恣橫,忠屢遭侮不能堪。會大學士商輅等劾直,忠亦倡九卿劾之。奏留中,而西廠遂罷,直深恨之。未幾,西廠復設,直以吳綬為腹心,綬挾前憾,伺忠益急。忠不自安,乞歸治病。未行,而綬嗾偵事者誣忠罪。給事中郭鏜、御史馮貫等復交章劾忠,事連其子經、太監黃賜、興寧伯李震、彰武伯楊信等。詔法司會錦衣衞廷鞫,忠抗辯不少屈。然衆知出直意,無敢為之白者,竟斥為民,賜與震等亦得罪。直敗,復官,致仕。家居二十六年,至弘治十五年乃卒,年八十二。贈太子太保,諡襄毅。 忠倜儻多大略,練戎務,彊直不阿,敏於政事,故所在著稱。 子經,經子錫,錫子治元,皆舉進士。經,江西參政。錫,南京光祿寺卿。治元,員外郎。 韓雍,字永熙,長洲人。正統七年進士。授御史。負氣果敢,以才略稱。錄囚南畿。碭山教諭某笞膳夫,膳夫逃匿,父訴教諭殺其子,取他尸支解以證。既誣服,雍踪跡得之,白其冤。出巡河道。已,巡按江西,黜貪墨吏五十七人。廬陵、太和盜起,捕誅之。 十三年冬,處州賊葉宗留自福建轉犯江西。官軍不利,都督僉事陳榮、指揮劉真遇伏死。詔雍及鎮守侍郎楊寧督軍民協守。會福建巡按御史汪澄牒隣境會討賊鄧茂七,俄以賊議降,止兵。雍曰:「賊果降,退未晚也。」趨進,賊已叛,澄坐得罪死。人以是服雍識。 景泰二年擢廣東副使。大學士陳循薦為右僉都御史,代楊寧巡撫江西。歲饑,奏免秋糧。劾奏寧王不法事,王府官皆得罪。時雍年甫三十,赫然有才望,所規畫措置,咸可為後法。 天順初,罷天下巡撫官,改山西副使。寧王以前憾劾其擅乘肩輿諸事,下獄,奪官。起大理少卿。尋復為右僉都御史,佐寇深理院事。石亨既誅,錦衣指揮劉敬坐飯亨直房,用朋黨律論死。雍言:「律重朋黨,謂阿比亂朝政也。以一飯當之,豈律意。且亨盛時,大臣朝夕趨門,不坐,獨坐敬何也?」深歎服,出之。母憂,起復。四年,巡撫宣府、大同。七年議事入覲,帝壯其貌,留為兵部右侍郎。 憲宗立,坐學士錢溥累,貶浙江左參政。廣西瑤、僮流剽廣東,殘破郡邑殆徧。成化元年正月大發兵,拜都督趙輔為總兵官,以太監盧永、陳瑄監其軍。兵部尚書王竑曰:「韓雍才氣無雙,平賊非雍莫可。」乃改雍左僉都御史,贊理軍務。 雍馳至南京,集諸將議方略。先是,編修丘濬上書大學士李賢,言賊在廣東者宜驅,在廣西者宜困。欲宿兵大藤峽,扼其出入,蹂其禾稼,期一二年盡賊。賢善之,獻於朝,詔錄示諸將。諸將主其說,請令遊擊將軍和勇率番騎趨廣東,而大軍直趨廣西,分兵撲滅。雍曰:「賊已蔓延數千里,而所至與戰,是自敝也。當全師直搗大藤峽。南可援高、肇、雷、廉,東可應南、韶,西可取柳、慶,北可斷陽峒諸路。首尾相應,攻其腹心,巢穴既傾,餘迎刃解耳。舍此不圖,而分兵四出,賊益奔突,郡邑益殘,所謂救火而噓之也。」衆曰「善。」輔亦知雍才足辦賊,軍謀一聽雍。 雍等遂倍道趨全州。陽峒苗掠興安,擊破之。至桂林,斬失機指揮李英等四人以徇。按地圖與諸將議曰:「賊以修仁、荔浦為羽翼,當先收二縣以孤賊勢。」乃督兵十六萬人,分五道,先破修仁賊,窮追至力山。擒千二百餘人,斬首七千三百級。荔浦亦定。 十月至潯州,延問父老,皆曰:「峽,天險,不可攻,宜以計困。」雍曰:「峽延廣六百餘里,安能使困。兵分則力弱,師老則財匱,賊何時得平。吾計決矣。」遂長驅至峽口。儒生、里老數十人伏道左,願為嚮導。雍見即罵曰:「賊敢紿我!」叱左右縛斬之,左右皆愕。既縛,而袂中利刃出。推問,果賊也。悉支解刳腸胃,分挂林箐中,纍纍相屬。賊大驚曰:「韓公天神也。」 雍令總兵官歐信等為五哨,自象州、武宣攻其北;身與輔督都指揮白全等為八哨,自桂平、平南攻其南;參將孫震等為二哨,從水路入;而別分兵守諸隘口。賊魁侯大狗等大懼,先移其累重於桂州橫石塘,而立柵南山,多置滾木、礧石、鏢鎗、藥弩拒官軍。 十二月朔,雍等督諸軍水陸並進,擁團牌登山,殊死戰。連破石門、林峒、沙田、古營諸巢,焚其室廬積聚,賊皆奔潰。伐木開道,直抵橫石塘及九層樓諸山。賊復立柵數重,憑高以拒。官軍誘賊發矢石,度且盡,雍躬督諸軍緣木攀藤上。別遣壯士從間道先登,據山頂舉礮。賊不能支,遂大敗。先後破賊三百二十四砦,生擒大狗及其黨七百八十人,斬首三千二百有奇,墜溺死者不可勝計。峽有大藤如虹,橫亙兩厓間,雍斧斷之,改名斷藤峽,勒石紀功而還。分兵擊餘黨,鬱林、陽江、洛容、博白次第皆定。 帝大喜,賜敕嘉勞,召輔等還,遷雍左副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雍乃散遣諸軍,以省饋餉,而遺孽侯鄭昂等遂乘虛陷潯州及洛容、北流二縣。雍被劾引罪,帝宥之。雍益發兵撲討。時諸賊所在蜂起,思恩、潯、賓、柳城悉被擾掠。流劫至廣東,欽、化二州皆應時破殄。 四年春,雍以兩廣地大事殷,請東西各設巡撫,帝可之。命陳濂撫廣東,張鵬撫廣西,而雍專理軍事。尋以憂歸。明年,兩廣盜復起,僉事陶魯言:「兩廣地勢錯互,當如臂指相使,不可離析。近賊犯廣西,臣與廣東三司議調兵,匝月未決,盜賊無所憚。乞仍命大臣總督便。」會僉事林錦、巡按御史龔晟亦以為請。乃罷兩巡撫,而起復雍右都御史,總督如故。又明年正月,雍疏辭新命,乞終制,不許。雍抵任,遣參將張壽、遊擊馮昇等分道討賊,忻州八砦蠻及諸山瑤、僮掠州縣者,皆摧破之。蠻民素懾雍威,寇盜寖息。 九年,柳、潯諸蠻復叛,參將楊廣等俘斬九百人。方更進,而賊破懷集縣。兵部劾雍奏報不實。廣西鎮守中官黃沁素憾雍抑己,因訐雍,且言其貪欲縱酒,濫賞妄費。帝遣給事中張謙等往勘,而廣西布政使何宜、副使張斆銜雍素輕己,共醞釀其罪。謙還奏,事虛實交半,竟命致仕去。 雍洞達闓爽,重信義。撫江西時,請追諡文天祥、謝枋得。詔諡天祥忠烈、枋得文節。有雄略,善斷,動中事機。臨戰,率躬親矢石,不目瞬。自奉尊嚴,三司皆長跪白事。軍門設銅鼓數十,儀節詳密。裨將以下,繩柙無所假。兩地鎮守宦官素驕恣,亦惕息無敢肆。疾惡嚴,坦中不為崖岸,揮斥財帛不少惜。故雖令行禁止,民得安堵,而謗議亦易起。為中官所齮齕,公論皆不平。兩廣人念雍功,尤惜其去,為立祠祀焉。家居五年卒,年五十七。正德間,諡襄毅。 初以軍功予一子錦衣百戶,雍以授其弟睦。至是,錄一子國子生。 余子俊,字士英,青神人。父祥,戶部郎中。子俊舉景泰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進員外郎。在部十年,以廉幹稱。出為西安知府。歲饑,發廩十萬石振貸。區畫以償,官不損而民濟。 成化初,所司上治行當旌者,知府十人,而子俊為首。以林聰薦,為陝西右參政,歲餘擢右布政使。六年轉左,調浙江。甫半載,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 先是,巡撫王銳請沿邊築牆建堡,為久遠計,工未興而罷。子俊上疏言:「三邊惟延慶地平易,利馳突。寇屢入犯,獲邊人為導,徑入河套屯牧。自是寇顧居內,我反屯外,急宜於沿邊築牆置堡。況今舊界石所在,多高山陡厓。依山形,隨地勢,或剷削,或壘築,或挑塹,緜引相接,以成邊牆,於計為便。」尚書白圭以陝民方困,奏緩役。既而寇入孤山堡,復犯榆林,子俊先後與朱永、許寧擊敗之。 是時,寇據河套,歲發大軍征討,卒無功。八年秋,子俊復言:「今征套士馬屯延綏者八萬,芻茭煩內地。若今冬寇不北去,又須備來年軍資。姑以今年之數約之,米豆需銀九十四萬,草六十萬。每人運米豆六斗、草四束,應用四百七萬人,約費行資八百二十五萬。公私煩擾至此,安得不變計。臣前請築牆建堡,詔事寧舉行。請於明年春夏寇馬疲乏時,役陝西運糧民五萬,給食興工,期兩月畢事。」圭猶持前議阻之。帝是子俊言,命速舉。 子俊先用軍功進左副都御史。明年,又用紅鹽池搗巢功,進右都御史。寇以搗巢故遠徙,不敢復居套。內地患稍息,子俊得一意興役。東起清水營,西抵花馬池,延袤千七百七十里,鑿崖築牆,掘塹其下,連比不絕。每二三里置敵臺崖砦備巡警。又於崖砦空處築短牆,橫一斜二如箕狀,以瞭敵避射。凡築城堡十一,邊墩十五,小墩七十八,崖砦八百十九,役軍四萬人,不三月而成。牆內之地悉分屯墾,歲得糧六萬石有奇。十年閏六月,子俊具上其事,因以母老乞歸,慰留不許。 初,延綏鎮治綏德州,屬縣米脂、吳堡悉在其外。寇以輕騎入掠,鎮兵覺而追之,輒不及,往往得利去。自子俊徙鎮榆林,增衞益兵,拓城置戍,攻守器畢具,遂為重鎮,寇抄漸稀,軍民得安耕牧焉。 十二年十二月移撫陝西。子俊知西安時,以居民患水泉鹹苦,鑿渠引城西潏河入灌,民利之。久而水溢無所洩。至是,乃於城西北開渠洩水,使經漢故城達渭。公私益便,號余公渠。又於涇陽鑿山引水,溉田千餘頃。通南山道,直抵漢中,以便行旅。學校、公署圮者悉新之。奏免岷、河、洮三衞之戍南方者萬有奇。易置南北之更戍者六千有奇,就戍本土。岷州栗林羌為寇,子俊潛師設伏擊走之。 十三年召為兵部尚書。奏申明條例十事,又列上軍功賞格,由是中外有所遵守。緬甸酋卜剌浪欲奪思洪發貢章地,設詞請於朝。子俊言不宜許,乃諭止之。貴州巡撫陳儼等以播州苗竊發,請調湖廣、廣西、四川兵五萬,合貴州兵會剿。子俊言賊在四川,而貴州請討,是邀功也,奏寢其事。初,子俊論陳鉞掩殺貢夷罪,帝以汪直故宥之。鉞多方搆子俊於直,會母憂歸,得免。 子俊之築邊牆也,或疑沙土易傾,寇至未可恃。至十八年,寇入犯,許寧等逐之。寇扼於牆塹,散漫不得出,遂大衄,邊人益思子俊功。 服闋,拜戶部尚書,尋加太子太保。二十年命兼左副都御史,總督大同、宣府軍務。其冬還朝。明年正月,星變,陳時弊八事,帝多采納。未幾,復出行邊。 初,子俊巡歷宣、大,請以延綏邊牆法行之兩鎮,因歲歉而止。比復出,銳欲行之。言東起四海冶,西抵黃河,延袤千三百餘里,舊有墩百七十,應增築四百四十,墩高廣皆三丈,計役夫八萬六千,數月可成。詔明年四月即工。然是時,歲比不登,公私耗敝,驟興大役,上下難之。子俊又欲責成於邊臣,而己不親其事,謗議由是起。至冬,疏請還京。帝入蜚語,命改左都御史,巡撫大同。中官韋敬讒子俊假修邊多侵耗,又劾子俊私恩怨,易將帥。兵部侍郎阮勤等為白。帝怒,讓勤等。而給事、御史復交章劾,中朝多欲傾子俊。工部侍郎杜謙等往勘,平情按之。還奏易置將帥如勤等言,所費無私。然為銀百五十萬,米菽二百三十萬,耗財煩民,不得無罪。遂落太子太保,致仕去,時二十二年二月也。 明年正月,兵部缺尚書。帝悟子俊無罪,復召任之,仍加太子太保。孝宗嗣位,以先朝老臣,待之彌厚。弘治元年疏陳十事,已,又上邊防七事,帝多允行。明年,疾亟,猶手削奏稿,陳救荒弭盜之策,甫得請而卒,年六十一。贈太保,諡肅敏。 子俊沉毅寡言,有偉略。凡奏疏公移,必自屬草,每夜分方寢。嘗曰:「大臣謀國,當身任利害,豈得遠怨市恩為自全計。」故榆林始事,怨讟叢起,子俊持之益堅,竟以成功,為數世利。性孝友,居母憂時,令子寘毋會試,曰:「雖無律令,吾心不忍也。」當廕子,移以廕弟。 子寰,舉進士,終戶部員外郎。寘,就武廕為錦衣千戶,終指揮同知。曾孫承勛、承業,皆進士。承勛,翰林修撰。承業,雲南僉事。 阮勤,本交阯人,其父內徒,占籍長子。勤舉景泰五年進士。歷台州知府。清慎有惠政,賜誥旌異。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築墩臺十四所,治垣塹三十餘里。歲饑,奏免七府租四十餘萬石。入為侍郎,調南京刑部。蠻邦人著聲中國者,勤為最。 朱英,字時傑,桂陽人。五歲而孤。力學,舉正統十年進士,授御史。浙、閩盜起,簡御史十三人與中官分守諸府,英守處州。而葉宗留黨四出剽掠,處州道梗。英間道馳至,撫降甚衆,戮賊首周明松等,賊散去乃還。 景泰初,御史王豪嘗以勘陳循爭地事,忤循,為所訐。至是,循草詔,言風憲官被訐者,雖經赦宥,悉與外除。於是豪當改知縣,英言:「若如詔書,則凡遭御史抨擊之人,皆將挾讐誣訐,而御史愈緘默不言矣。」章下法司,請如英言,乃復豪職。未幾,出為廣東右參議。過家省母,橐中惟賜金十兩。抵任,撫凋瘵流亡。立均徭法,十歲一更,民稱便。 天順初,兩廣賊愈熾,諸將多濫殺冒功。巡撫葉盛屬英督察。參將范信誣宋泰、永平二鄉民為賊,屠戮殆盡,又欲屠進城鄉。英馳訊,悉縱去。信忿,留師不還。英密請於盛,檄信班師,一方始靖。潮州賊羅劉寧等流劫遠近,屢挫官兵。英會師破滅之。還所掠人口數千,別置一營以處婦女,人莫敢犯。 官參議十年,進右參政。遭母憂。成化初服闋,補陝西。大軍討滿四,英主饋餉有功。歷福建、陝西左、右布政使,皆推行均徭法。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先後陳安邊二十八事。其請徙居戎、安流離、簡貢使,於時務尤切。明年冬,兩廣總督吳琛卒,廷議以英前在廣東有威信,遂以代琛。 自韓雍大征以來,將帥喜邀功,利俘掠,名為「鵰剿」。英至,鎮以寧靜,約飭將士,毋得張賊聲勢,妄請用師。招撫瑤、僮效順者,定為編戶,給復三年。於是馬平、陽朔、蒼梧諸縣蠻悉望風附。而荔波賊李公主有衆數萬,久負固,亦遣子納款。為置永安州處之,俾其子孫世吏目。自是歸附日衆,凡為戶四萬三千有奇,口十五萬有奇。帝甚嘉之。 鎮守中官與督撫、總兵官坐次,中官居中,總督居總兵官左。時總兵官陳政以伯爵欲抑英居右,英不可,奏乞裁定。命解英總督,止為巡撫,居政下。尚書余子俊言英招徠功多,當增秩褒賞,乃反削其事權,恐無以鎮諸蠻。乃擢英右都御史仍總督,位次如故。 田州酋黃明烝其知府岑溥祖母,欲殺溥。溥出走思恩,明因肆屠戮。英將進討,檄溥族人恩城知州岑欽殺明雪恥。欽遂誅明幷其族屬,傳首軍門。 英淳厚,然持法無所假借。與市舶中官韋眷忤,眷摭奏英專權玩賊。潯州知府史芳以事見責,亦訐英奸貪欺罔。按皆無驗,乃鐫芳二官,論眷協和共事。 十六年,交阯攻老撾,議者恐其內寇,詔問英處置之宜。英對言彼不過爭甌脫耳,諭之當自悔懼。帝從其言,果上表謝。潯、梧、高、廉賊起,偕政等分道擊之,再戰,俘斬甚衆。十九年,桂林平樂蠻攻城殺將,英、政復分兵十二道擊破之。 明年入掌都察院事,尋加太子少保。又明年正月,星變,疏陳八事:請禁邊將節旦獻馬;鎮守中官、武將不得私立莊田,侵奪官地;燒丹符咒左道之人,當置重典;四方分守監槍內官勿進貢品物;罷撤倉場、馬房、上林苑增設內侍;召還建言得罪諸臣;清內府收白糧積弊;治奸民投獻莊田及貴戚受獻者罪。權倖皆不便,執政多持之不行,英造內閣力爭,竟不能盡從也。時流民集京師者多,英請人給米月三斗,幼者半之,報許。其年秋卒。贈太子太保。 英為總督承韓雍、吳琛後。雍雖有大功,恢廓自奉,贈遺過侈,有司困供億,公私耗竭。而琛務謹廉,至英益持清節,僅攜一蒼頭之官。先後屢賜璽書、金幣,英藏璽書,貯金幣於庫。其威望不及雍,而惠澤過之。在甘肅積軍儲三十萬兩,廣四十餘萬,皆不以聞。或問之,答曰:「此邊臣常分,何足言。」人服其知大體。正德中,追諡恭簡。 子守孚,進士,刑部郎中。 秦紘,字世纓,單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南京御史。劾治內官傅鎖兒罪,諫止江南采翠毛、魚魫等使。權貴忌之,蜚語聞。會考察,坐謫湖廣驛丞。 天順初,以御史練綱薦,遷雄縣知縣。奉御杜堅捕天鵝暴橫,紘執杖其從者,坐下詔獄。民五千詣闕訟,乃調知府谷。憲宗即位,遷葭州知州,調秦州。母喪去官,州人乞借紘,服闋還故任。尋擢鞏昌知府,改西安,遷陝西右參政。岷州番亂,提兵三千破之,進俸一級。 成化十三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奏鎮國將軍奇澗等罪。奇澗父慶成王鍾鎰為奏辯,且誣紘。帝重違王意,逮紘下法司治,事皆無驗。而內官尚亨籍紘家,以所得敝衣數事奏。帝歎曰:「紘貧一至此耶?」賜鈔萬貫旌之。於是奪奇澗等三人爵,王亦削祿三之一,而改紘撫河南。尋復調宣府。 小王子數萬騎寇大同,長驅入順聖川,掠宣府境。紘與總兵官周玉等邀擊,遁去。尋入掠興寧口,連戰却之,追還所掠,璽書勞焉。進左僉都御史,巡撫如故。未幾,召還理院事,遷戶部右侍郎。萬安逐尹旻,誣紘旻黨,降廣西右參政。進福建左布政使。 弘治元年以王恕薦,擢左副都御史,督漕運。明年三月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奏言:「中官、武將總鎮兩廣者,率縱私人擾商賈,高居私家,擅理公事,賊殺不辜,交通土官為奸利。而天下鎮守官皆得擅執軍職,受民訟,非制,請嚴禁絕。總鎮府故有賞功所,歲儲金錢數萬,費出無經,宜從都御史勾稽。廣、潮、南、韶多盜,當設社學,編保甲,以絕盜源。」帝悉從其請。恩城知州岑欽攻逐田州知府岑溥,與泗城知州岑應分據其地。紘入田州逐走欽,還溥於府,留官軍戍之,亂遂定。復遣將討平黎賊陵水,瑤賊德慶。 紘之初涖鎮也,劾總兵官安遠侯柳景貪暴,逮下獄。景亦訐紘,勘無左證,法司當景死。景連姻周太后家,有奧援,訐紘不已。詔幷逮紘,廷鞫卒無罪。詔宥景死,奪爵閒住,而紘亦罷歸。大臣王恕等請留紘,不納。廷臣復連章言紘可大用。居數月,起南京戶部尚書。十一年引疾去。 十四年秋,寇大入花馬池,敗官軍孔壩溝,直抵平涼。言者謂紘有威名,雖老可用。詔起戶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制三邊軍務。紘馳至固原,按行敗所。躬祭陣亡將士,掩其骼。奏錄死事指揮朱鼎等五人,恤軍士戰歿者家。劾治敗將楊琳等四人罪,更易守將。練壯士,興屯田,申明號令,軍聲大振。 初,寇未入河套,平涼、固原皆內地無患。自孛來住牧後,固原當兵衝,為平、慶、臨、鞏門戶,而城隘民貧,兵力單弱,商販不至。紘乃拓治城郭,招徠商賈,建改為州,而身留節制之。奏言:「固原主、客兵止萬八千人,散守城堡二十四。勢分力弱,宜益兵。舊臨、鞏、秦州諸軍歲赴甘、涼備禦。及他方有警,又調兵甘、涼,或發京軍征討。夫京師天下本,邊將手握重兵,而一遇有事輒請京軍,非強幹弱枝之道。請自今京兵毋輕發,臨、鞏、甘、涼諸軍亦宜各還本鎮。但選知兵宿將一二人各守其地,人以戍為家,軍以將為命,自樂趨役,而有戰心,計之得者也。」 紘見固原迤北延袤千里,閒田數十萬頃,曠野近邊,無城堡可依。議於花馬池迤西至小鹽池二百里,每二十里築一堡,堡周四十八丈,役軍五百人。固原迤北諸處亦各築屯堡,募人屯種,每頃歲賦米五石,可得五十萬石。規畫已定,而寧夏巡撫劉憲為梗。紘乃奏曰:「竊見三邊情形,延綏、甘、涼地雖廣,而士馬精強。寧夏怯弱矣,然河山險阻。惟花馬池至固原,軍既怯弱,又墩臺疏遠,敵騎得長驅深入,故當增築墩堡,韋州、豫望城諸處亦然。今固原迤南修築將畢,惟花馬池迤北二百里,當築十堡。而憲危言阻衆,且廢垂成之功。乞令憲制三邊,而改臣撫寧夏,俾得終邊防,於事為便。」帝下詔責憲,憲引罪,卒行紘策。修築諸邊城堡一萬四千餘所,垣塹六千四百餘里,固原屹為重鎮。紘又以意作戰車,名「全勝車」,詔頒其式於諸邊。在事三年,四鎮晏然,前後經略西陲者莫及。 十七年加太子少保,召還視部事。以年老連章力辭,乞致仕。詔賜敕乘傳歸,月廩歲隸如制。明年九月卒,年八十。贈少保,諡襄毅。 紘廉介絕俗,妻孥菜羹麥飯常不飽。性剛果,勇於除害,不自顧慮,士大夫識與不識稱為偉人。在兩廣被逮時,方議討後山賊。治軍事畢,從容就道,儀衞騶從不貶損。既踰嶺,始囚服就繫。謂官校曰:「兩廣蠻夷雜處,總制體尊,遽就拘執,損國威。今既踰嶺,真囚矣。」其嚴重得體如此。正德五年,劉瑾亂政。紘家奴憾紘婦弟楊瑾,以紘所遺火礮投緝事校尉,誣瑾畜違禁軍器。劉瑾怒,歸罪於紘。籍其家,無所得。言官張九叙、涂敬等復希瑾意劾紘,士類嗤之。 贊曰:項忠、韓雍皆以文學通籍,而親提桴鼓,樹勳戎馬之場。其應機決勝,成畫遠謀,雖宿將殆無以過,豈不壯哉。賞不酬勞,謠諑繼起,文法吏從而繩其後,功名之士所為發憤而太息也。余子俊盡心邊計,數世賴之。朱英廉威名粵嶠,秦紘經略著西陲,文武兼資,偉哉一代之能臣矣。 羅倫涂棐 章懋從子拯 黃仲昭 莊昹 鄒智 舒芬崔桐 馬汝驥 羅倫,字彝正,吉安永豐人。五歲嘗隨母入園,果落,衆競取,倫獨賜而後受。家貧樵牧,挾書誦不輟。及為諸生,志聖賢學,嘗曰:「舉業非能壞人,人自壞之耳。」知府張瑄憫其貧,周之粟,謝不受。居父母喪,踰大祥,始食鹽酪。 成化二年,廷試,對策萬餘言。直斥時弊,名震都下。擢進士第一,授翰林修撰。踰二月,大學士李賢奔喪畢,奉詔還朝。倫詣賢沮之,不聽。乃上疏曰: 臣聞朝廷援楊溥故事,起復大學士李賢。臣竊謂賢大臣,起復大事,綱常風化繫焉,不可不慎。曩陛下制策有曰:「朕夙夜拳拳,欲正大綱,舉萬目,使人倫明於上,風俗厚於下。」竊謂明人倫,厚風俗,莫先於孝。在禮,子有父母之喪,君三年不呼其門。子夏問:「三年之喪,金革無避,禮歟?」孔子曰:「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今以三年之喪從其利者,吾弗知也。」陛下於賢,以為金革之事起復之歟?則未之有也。以大臣起復之歟?則禮所未見也。 夫為人君,當舉先王之禮教其臣;為人臣,當守先王之禮事其君。昔宋仁宗嘗起復富弼矣,弼辭曰:「不敢遵故事以遂前代之非,但當據禮經以行今日之是。」仁宗卒從其請。孝宗嘗起復劉珙矣,珙辭曰:「身在草土之中,國無門庭之寇,難冒金革之名,私竊利祿之實。」孝宗不抑其情。此二君者,未嘗以故事強其臣。二臣者,未嘗以故事徇其君。故史冊書之為盛事,士大夫傳之為美談。無他,君能教臣以孝,臣有孝可移於君也。自是而後,無復禮義。王黼、史嵩之、陳宜中、賈似道之徒,皆援故事起復。然天下壞亂,社稷傾危,流禍當時,遺譏後代。無他,君不教臣以孝,臣無孝可移於君也。陛下必欲賢身任天下之事,則賢身不可留,口實可言。宜降溫詔,俾如劉珙得以言事。使賢於天下之事知必言,言必盡。陛下於賢之言聞必行,行必力。賢雖不起復,猶起復也。苟知之而不能盡言,言之而不能力行,賢雖起復無益也。 且陛下無謂廟堂無賢臣,庶官無賢士。君,盂也;臣,水也。水之方圓,盂實主之。臣之直佞,君實召之。陛下誠於退朝之暇,親直諒博洽之臣,講聖學君德之要,詢政事得失,察民生利病,訪人才賢否,考古今盛衰,舍獨信之偏見,納逆耳之苦言,則衆賢羣策畢萃於朝,又何待違先王之禮經,損大臣之名節,然後天下可治哉。 臣伏見比年以來,朝廷以奪情為常典,縉紳以起復為美名,食稻衣錦之徒,接踵廟堂,不知此人於天下之重何關耶。且婦於舅姑,喪亦三年,孫於祖父母,服則齊衰。奪情於夫,初無預其妻。奪情於父,初無干其子。今或舍館如故,妻孥不還,乃號於天下曰「本欲終喪,朝命不許」,雖三尺童子,臣知其不信也。為人父者所以望其子之報,豈擬至於此哉。為人子者所以報其親之心,豈忍至於此哉。枉己者不能直人,忘親者不能忠君。陛下何取於若人,而起復之也。 今大臣起復,羣臣不以為非,且從而贊之。羣臣起復,大臣不以為非,且從而成之。上下成俗,混然同流,率天下之人為無父之歸,臣不忍聖明之朝,致綱常之壞,風俗之弊,一至此極也。願陛下斷自聖衷,許賢歸家持服。其他已起復者,仍令奔喪,未起復者,悉許終制。脫有金革之變,亦從墨衰之權,使任軍事於外,盡心喪於內。將朝廷端則天下一,大臣法則羣臣效,人倫由是明,風俗由是厚矣。 疏入,謫福建市舶司副提舉。御史陳選疏救,不報。御史楊琅復申救,帝切責之。尚書王翺以文彥博救唐介事諷賢,賢曰:「潞公市恩,歸怨朝廷,吾不可以效之。」亡何,賢卒。明年以學士商輅言召復原職,改南京。居二年,引疾歸,遂不復出。 倫為人剛正,嚴於律己。義所在,毅然必為,於富貴名利泊如也。里居倡行鄉約,相率無敢犯。衣食粗惡,或遺之衣,見道殣,解以覆之。晨留客飲,妻子貸粟鄰家,及午方炊,不為意。以金牛山人跡不至,築室著書其中,四方從學者甚衆。十四年卒,年四十八。嘉靖初,從御史唐龍請,追贈左春坊諭德,諡文毅。學者稱一峰先生。 方倫為提舉時,御史豐城涂棐巡按福建。司禮中官黃賜,延平人也,請見,棐不可。泉州知府李宗學以受賕為棐所按,訐棐自解,賜從中主其奏。棐、宗學俱被徵,詞連倫,當幷逮。鎮撫司某曰:「羅先生可至此乎?」即日鞫成上之。倫得免,棐亦復官。 棐,天順四年進士。成化中嘗言:「祖宗朝,政事必與大臣面議。自先帝幼沖,未能裁決,柄國者慮其缺遺,假簡易之辭,以便宣布。凡視朝奏事,諭旨輒曰『所司知之』。此一時權宜,非可循為定制。況批答多參以中官,內閣或不與,尤乖祖制。乞復面議,杜蔽壅之弊。」憲宗不能用。終廣東副使。 章懋,字德懋,蘭谿人。成化二年會試第一,成進士,改庶吉士。明年冬,授編修。 憲宗將以元夕張燈,命詞臣撰詩詞進奉。懋與同官黃仲昭、檢討莊昹疏諫曰:「頃諭臣等撰鰲山煙火詩詞,臣等竊議,此必非陛下本懷,或以兩宮聖母在上,欲備極孝養奉其歡心耳。然大孝在乎養志,不可徒陳耳目之玩以為養也。今川東未靖,遼左多虞,江西、湖廣赤地數千里,萬姓嗷嗷,張口待哺,此正陛下宵旰焦勞,兩宮母后同憂天下之日。至翰林官以論思為職,鄙俚之言豈宜進於君上。伏讀宣宗皇帝御製翰林箴有曰『啟沃之言,唯義與仁。堯、舜之道,鄒、魯以陳』。張燈豈堯、舜之道,詩詞豈仁義之言。若謂煙火細故不足為聖德累,則舜何必不造漆器,禹何必不嗜旨酒,漢文何必不作露臺。古帝王慎小謹微必矜細行者,正以欲不可縱,漸不可長也。伏乞將煙火停止,移此視聽以明目達聰,省此貲財以振饑恤困,則災祲可銷,太平可致。」帝以元夕張燈,祖宗故事,惡懋等妄言,並杖之闕下,左遷其官。修撰羅倫先以言事被黜,時稱「翰林四諫」。 懋既貶臨武知縣,未行,以給事中毛弘等論救,改南京大理左評事。踰三年,遷福建僉事。平泰寧、沙、尤賊,聽福安民採礦以杜盜源,建議番貨互通貿易以裕商民,政績甚著。滿考入都,年止四十一,力求致仕。吏部尚書尹旻固留之,不可。 既歸,屏跡不入城府。奉親之暇,專以讀書講學為事,弟子執經者日益進。貧無供具,惟脫粟菜羹而已。四方學士大夫高其風,稱為楓山先生。家居二十餘年,中外交薦,部檄屢起之,以親老堅不赴。 弘治中,孝宗登用羣賢。衆議兩京國學當用名儒,起謝鐸於北監。及南監缺祭酒,遂以懋補之。懋方遭父憂不就。時南監缺司業且二十年,詔特以羅欽順為之,而虛位以待懋。十六年,服闋,懋復固辭。不允,始涖任,六館士人人自以為得師。監生尤樾母病,例不得歸省,晝夜泣。懋遣之歸,曰:「吾寧以違制獲罪。」 武宗立,陳勤聖學、隆繼述、謹大婚、重詔令、敬天戒五事。正德元年乞休,五疏不允。復引疾懇辭,明年三月始得請。五年起南京太常卿,明年又起為南京禮部右侍郎,皆力辭不就。言者屢陳懋德望,請加優禮,詔有司歲時存問。世宗嗣位,即家進南京禮部尚書,致仕。其冬,遣行人存問,而懋已卒,年八十六。贈太子少保,諡文懿。 懋為學,恪守先儒訓。或諷為文章,曰:「小技耳,予弗暇。」有勸以著述者,曰:「先儒之言至矣,芟其繁可也。」通籍五十餘年,歷俸僅滿三考。難進易退,世皆高之。 生三子,兼令業農。縣令過之,諸子釋耒跪迎,人不知其貴公子也。子省懋於南監,徒步往,道為巡檢所笞,已知而請罪,懋慰遣之。晚年,三子一孫盡死。年八十二生少子接,後以廕為國子生。 從子拯,字以道。幼從懋學,登弘治十五年進士,為刑部主事。正德初,忤劉瑾,下詔獄,謫梧州府通判。瑾誅,擢南京兵部郎中。嘉靖中,累官工部尚書。桂萼欲復海運,延公卿議得失,拯曰:「海運雖有故事,而風濤百倍於河。且天津海口多淤,自古不聞有濬海者。」議遂寢。南北郊議起,拯言不可,失帝意。尋坐郊壇祭器缺供,落職歸。久之復官。致仕,卒。 黃仲昭,名潛,以字行,莆田人。祖壽生,翰林檢討,有學行。父嘉,束鹿知縣,以善政聞。 仲昭性端謹,年十五六即有志正學。登成化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與章懋、莊昹同以直諫被杖,謫湘潭知縣。在道,用諫官言,改南京大理評事。兩京諸司隸卒率放還而取其月錢,為故事,惟仲昭與羅倫不取。御史縱子弟取賂,刑部曲為地,仲昭駁正之。有羣掠民婦轉鬻者,部坐首惡一人,仲昭請皆坐。連遭父母喪,不離苫塊者四年。服除,以親不逮養,遂不出。 弘治改元,御史姜洪疏薦,吏部尚書王恕檄有司敦趣。比至,恕迓之大門外,揖讓升堂,相向再拜,世兩高之。除江西提學僉事,誨士以正學。久之再疏乞休,日事著述。學者稱未軒先生。卒年七十四。 仲昭兄深,御史。深子乾亨,行人。使滿剌加,歿於海。乾亨子如金,廣西提學副使;希雍,蘇州同知。仲昭孫懋,南京戶部侍郎。 莊昹,字孔暘,江浦人。自幼豪邁不羣,嗜古博學。舉成化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翰林檢討。與編修章懋、黃仲昭疏諫內廷張燈,忤旨廷杖二十,謫桂陽州判官。尋以言官論救,改南京行人司副。居三年,母憂去。繼丁父憂,哀毀,喪除不復出。卜居定山二十餘年,學者稱定山先生。巡撫王恕嘗欲葺其廬,辭之。 昹生平不尚著述,有自得,輒見之於詩。薦章十餘上,部檄屢趣,俱不赴。大學士丘濬素惡昹,語人曰:「率天下士背朝廷者,昹也。」弘治七年有薦昹者,奉詔起用。昹念濬當國,不出且得罪,強起入都。大學士徐溥語郎中邵寶曰:「定山故翰林,復之。」濬聞曰:「我不識所謂定山也。」乃復以為行人司副。俄遷南京吏部郎中,得風疾。明年乞身歸,部臣不為奏。又明年京察,尚書倪岳以老疾罷之。居二年卒,年六十三。天啟初,追諡文節。 鄒智,字汝愚,合州人。年十二能文。家貧,讀書焚木葉繼晷者三年。舉成化二十二年鄉試第一。 時帝益倦於政,而萬安、劉吉、尹直居政府,智憤之。道出三原,謁致仕尚書王恕,慨然曰:「治天下,在進君子退小人。方今小人在位,毒痡四海,而公顧屏棄田里。智此行非為科名,欲上書天子,別白賢奸,拯斯民於塗炭耳。」恕奇其言,笑而不答。明年登進士。改庶吉士。遂上疏曰: 陛下於輔臣,遇事必咨,殊恩異數必及,亦云任矣。然或進退一人,處分一事,往往降中旨,使一二小人陰執其柄,是既任之而又疑之也。陛下豈不欲推誠待物哉?由其進身之初,多出私門,先有以致陛下之厭薄。及與議事,又唯諾惟謹,伈伈俔俔,若有所不敢,反不如一二俗吏足以任事。此陛下所為疑也,臣竊以為過矣。昔宋仁宗知夏竦懷詐則黜之,知呂夷簡能改過則容之,知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可任則不次擢之,故能北拒契丹,西臣元昊。未聞一任一疑,可以成天下事也。願陛下察孰為竦,孰為夷簡,而黜之容之,孰為衍、琦、仲淹、弼而擢之,日與講論治道,不使小人得參其間,則天工亮矣。 臣又聞天下事惟輔臣得議,惟諫官得言。諫官雖卑,與輔臣等。乃今之諫官以軀體魁梧為美,以應對捷給為賢,以簿書刑獄為職業,不畏天變,不恤人窮。或以忠義激之,則曰:「吾非不欲言,言出則禍隨,其誰吾聽?」嗚呼,既不能盡言效職,而復引過以歸於上,有人心者固如是乎。臣願罷黜浮冗,廣求風節之臣。令仗下糾彈,入閣參議。或請對,或輪對,或非時召對,霽色接之,溫言導之,使得畢誠盡蘊,則天聽開矣。 臣又聞汲黯在朝,淮南寢謀,君子之有益人國也大矣。以陛下之聰明,寧不知君子可任,而故屈抑之哉?乃小人巧讒間以中傷之耳。今碩德如王恕,忠鯁如強珍,亮直剛方如章懋、林俊、張吉,皆一時人望,不宜貶錮,負上天生才之意。陛下誠召此數人,置要近之地,使各盡其平生,則天心協矣。 臣又聞高皇帝制閽寺,惟給掃除,不及以政。近者舊章日壞,邪徑日開,人主大權盡出其手。內倚之為相,外倚之為將,藩方倚之為鎮撫,伶人賤工倚之以作奇技淫巧,法王佛子倚之以恣出入宮禁,此豈高皇帝所許哉!願陛下以宰相為股肱,以諫官為耳目,以正人君子為腹心,深思極慮,定宗社長久之計,則大綱正矣。 然其本則在陛下明理何如耳。竊聞侍臣進講無反覆論辨之功,陛下聽講亦無從容沃心之益。如此而欲明理以應事,臣不信也。願陛下念義理之難窮,惜日月之易邁,考之經史,驗之身心,使終歲無間,則聖學明而萬事畢治,豈特四事之舉措得其當已耶。 疏入,不報。 智既慷慨負奇,其時御史湯鼐、中書舍人吉人、進士李文祥亦並負意氣,智皆與之善。因相與品覈公卿,裁量人物。未幾,孝宗嗣位,弊政多所更。智喜,以為其志且得行,乃復因星變上書曰: 伏讀明詔云「天下利弊所當興革,所在官員人等條具以聞」。此殆陛下知前日登極詔書為奸臣所誤,禁言官毋風聞挾私言事,物論囂然,故復下此條自解耳。夫不曰「朕躬有過,朝政有闕」,而曰「利弊當興革」;不曰「許諸人直言無隱」,而曰「官員人等條具以聞」。陛下所以求言者,已不廣矣。今欲興天下之利,革天下之弊,當求利弊之本原而興且革之,不當毛舉細故,以為利弊在是也。 本原何在?閣臣是已。少師安持祿怙寵,少保吉附下罔上,太子少保直挾詐懷奸,世之小人也。陛下留之,則君德必不就,朝政必不修,此弊所當革者也。致仕尚書王恕忠亮可任大事,尚書王竑剛毅可寢大奸,都御史彭韶方正可決大疑,世之君子也。陛下用之,則君德開明,朝政清肅,此利所當興也。 然君子所以不進,小人所以不退,大抵由宦官權重而已。漢元帝嘗任蕭望之、周堪矣,卒制於弘恭、石顯。宋孝宗嘗任劉俊卿、劉珙矣,卒間於陳源、甘昇。李林甫、牛仙客與高力士相附和,而唐政不綱。賈似道、丁大全與董宋臣相表裏,而宋室不振。君子小人進退之機,未嘗不繫此曹之盛衰。願陛下鑒既往,謹將來,攬天綱,張英斷。凡所以待宦官者,一以高皇帝為法,則君子可進,小人可退,而天下之治出於一矣。 以陛下聰明冠世,豈不知刑臣不可委信,然而不免誤用者,殆正心之學未講也。心發於天理,則耳目聰明,言動中節,何宦官之能惑。發於人欲,則一身無主,萬事失綱,投間抵隙,蒙蔽得施。雖有神武之資,亦將日改月化而寖失其初。欲進君子退小人,興天下之利,革天下之弊,豈可得哉。 帝得疏,頷之。居無何,安、直相繼罷斥。而吉任寄如故,銜智刺骨。 鼐常朝當侍班,智告之曰:「祖宗盛時,御史侍班,得面陳政務得失,立取進止。自後惟退而具疏,此君臣情意所由隔也。君幸值維新之日,盍倣先朝故事行之。」及恕赴召至京,智往謁曰:「後世人臣不獲時見天子,故事多苟且。願公且勿受官,先請朝見,取時政不善者歷陳之,力請除革,而後拜命,庶其有濟。若先受官,無復見天子之日矣。」鼐與恕亦未能用其言。 會劉槩獄起,吉使其黨魏璋入智名,遂下詔獄。智身親三木,僅屬喘息,慷慨對簿曰:「智見經筵以寒暑輟講,午朝以細事塞責,紀綱廢弛,風俗浮薄,生民憔悴,邊備空虛,私竊以為憂。與鼐等往來論議誠有之,不知其他。」讞者承吉意,竟謫廣東石城所吏目,事具湯鼐傳。 智至廣東,總督秦紘檄召修書,乃居會城。聞陳獻章講道新會,往受業,自是學益粹。弘治四年十月得疾遽卒,年二十有六。同年生吳廷舉為順德知縣,殮而歸其喪。天啟初,追諡忠介。 舒芬,字國裳,進賢人。年十二,獻馴鴈賦於知府祝瀚,遂知名。正德十二年舉進士第一,授修撰。 時武宗數微行,畋遊無度。其明年,孝貞皇后崩甫踰月,欲幸宣府。託言往視山陵,罷沿道兵衞。芬上言:「陛下三年之內當深居不出,雖釋服之後,固儼然煢疚也。且自古萬乘之重,非奔竄逃匿,未有不嚴侍衞者。又等威莫大於車服,以天子之尊下同庶人,舍大輅袞冕而羸車褻服是御,非所以辨上下,定禮儀。」不聽。 孝貞山陵畢,迎主祔廟,自長安門入。芬又言:「孝貞皇后作配茂陵,未聞失德。祖宗之制,既葬迎主,必入正門。昨孝貞之主,顧從陛下駕由旁門入,他日史臣書之曰『六月己丑,車駕至自山陵,迎孝貞純皇后主入長安門』,將使孝貞有不得正終之嫌,其何以解於天下後世。昨祔廟之夕,疾風迅雷甚雨,意者聖祖列宗及孝貞皇后之靈,儆告陛下也。陛下宜即明詔中外,以示改過。」不報。遂乞歸養,不許。 又明年三月,帝議南巡。時寧王宸濠久蓄異謀,與近倖相結,人情惶懼。言官伏闕諫,忤旨被責讓。芬憂之,與吏部員外郎夏良勝、禮部主事萬潮、庶吉士汪應軫要諸曹連章入諫,衆許諾。芬遂偕編修崔桐,庶吉士江暉、王廷陳、馬汝驥、曹嘉及應軫上疏曰:「古帝王所以巡狩者,協律度,同量衡,訪遺老,問疾苦,黜陟幽明,式序在位,是以諸侯畏焉,百姓安焉。若陛下之出,不過如秦皇、漢武,侈心為樂而已,非能行巡狩之禮者也。博浪、柏谷,其禍亦可鑒矣。近者西北再巡,六師不攝,四民告病。哀痛之聲,上徹蒼昊,傳播四方,人心震動。故一聞南巡詔書,皆鳥驚獸散。而有司方以迎奉為名,徵發嚴急,江、淮之間蕭然煩費。萬一不逞之徒,乘勢倡亂,為禍非細。且陛下以鎮國公自命,苟至親王國境,或據勛臣之禮以待陛下,將北嚮朝之乎,抑南面受其朝乎?假令循名責實,深求悖謬之端,則左右寵倖無死所矣。尚有事堪痛哭不忍言者:宗藩蓄劉濞之釁,大臣懷馮道之心,以祿位為故物,以朝署為巿廛,以陛下為弈棋,以革除年間為故事。特左右寵倖知術短淺,無能以此言告陛下耳。使陛下得聞此言,雖禁門之外,亦將警蹕而出,尚敢輕騎慢遊哉。」 疏入,陸完迎謂曰:「上聞有諫者輒恚,欲自引決。諸君且休,勿歸過君上,沽直名。」芬等不應而出。有頃,良勝、潮過芬,扼腕恨完。芬因邀博士陳九川至,酌之酒曰:「匹夫不可奪志,君輩可遂已乎?」明日遂偕諸曹連疏入。帝大怒,命跪闕下五日,期滿復杖之三十。芬創甚,幾斃,舁至翰林院中。掌院者懼得罪,命摽出之,芬曰:「吾官此,即死此耳。」竟謫福建巿舶副提舉,裹創就道。 世宗即位,召復故官。嘉靖三年春,昭聖太后壽旦,詔免諸命婦朝賀。芬言:「前者興國太后令旦,命婦朝賀如儀。今遇皇太后壽節,忽行傳免,恐失輕重之宜。乞收成命,以彰聖孝。」帝怒,奪俸三月。時帝欲尊崇本生,芬偕其僚連章極諫。及張璁、桂萼、方獻夫驟擢學士,芬及同官楊維聰、編修王思羞與同列,拜疏乞罷。未幾,復偕同官楊慎等伏左順門哭爭。帝怒,下獄廷杖,奪俸如初。旋遭母喪歸,卒於家,年四十四。世稱「忠孝狀元」。 芬丰神玉立,負氣峻厲,端居竟日無倦容,夜則計過自訟。以倡明絕學為己任。其學貫串諸經,兼通天文律曆,而尤精於周禮。嘗曰:「周禮視儀禮、禮記,猶蜀之視吳、魏也。賈氏謂儀禮為本,周禮為末,妄矣。朱子不加是正,何也?」疾革,其子請所言,惟以未及表章周禮為恨。學者稱梓溪先生。萬曆中,追諡文節。先是,修撰羅倫以諫謫福建提舉,踰六十年而芬繼之。與倫同鄉同官,所謫地與官又同,福建士大夫遂祀芬配倫云。 崔桐,字來鳳,海門人。鄉試第一,與芬同進士及第。授編修。既諫南巡,並跪闕下,受杖奪俸。嘉靖中,以侍讀出為湖廣右參議,累擢國子祭酒,禮部右侍郎。 馬汝驥字仲房,綏德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偕芬等諫南巡,罰跪受杖。教習期滿,當授編修,特調澤州知州。懲王府人虐小民,比王有所屬,輒投其書櫝中不視。陵川知縣貪,汝驥欲黜之。巡按御史為曲解,汝驥不聽,竟褫其官。世宗立,召復編修,尋錄直諫功,增秩一等。預修武宗實錄,進修撰。歷兩京國子司業,擢南京右通政,就改國子祭酒,召拜禮部右侍郎。尚書嚴嵩愛重汝驥,入閣稱之,帝特加侍讀學士。汝驥行己峭厲,然性故和易,人望歸焉。卒贈尚書,諡文簡。 應軫等自有傳。 贊曰:詞臣以文學侍從為職,非有言責也。激於名義,侃侃廷諍,抵罪謫而不悔,豈非皎然志節之士歟。奪情之典不始李賢,然自羅倫疏傳誦天下,而朝臣不敢以起復為故事,於倫理所裨,豈淺鮮哉。章懋等引宣宗箴,明國家設官意,不為彰君之過。鄒智指列賢奸,矯拂媮末。舒芬危言聳切,有爰盎〈扌監〉轡之風。況夫清修峻節,行無瑕尤,若諸子者,洵足以矯文士浮夸之習矣。 張寧 王徽王淵等 毛弘 丘弘 李森 魏元康永韶等 強珍 王瑞張稷 李俊 汪奎從子舜民 崔陞等 湯鼐吉人 劉槩 董傑 姜綰余濬等 姜洪歐陽旦 暢亨 曹璘 彭程 龐泮呂獻 葉紳 胡獻武衢等 張弘至 屈伸 王獻臣吳一貫 余濂 張寧,字靖之,海鹽人。景泰五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七年夏,帝從唐瑜等奏,考覈南京大小諸臣。寧言:「京師尤根本地,不可獨免。」又言:「京衞帶俸武職,一衞至二千餘人,通計三萬餘員。歲需銀四十八萬,米三十六萬,幷他折俸物,動經百萬。耗損國儲,莫甚於此。而其間多老弱不嫻騎射之人。莫若簡可者,補天下都司、衞所缺官,而悉汰其餘。」議格不行。 帝得疾,適遇星變,詔罷明年元會,百官朝參如朔望。寧言:「四方來覲,不得一覩天顏,疑似之際,必至訛言相驚,願勉循舊典,用慰人心。」帝疾不能從,而「奪門」之變作。 天順中,曹、石竊柄。事關禮科者,寧輒裁損,英宗以是知寧。朝鮮與鄰部毛憐衞讐殺,詔寧同都指揮武忠往解。寧辭義慷慨,而忠驍健,張兩弓折之,射雁一發墜,朝鮮人大驚服,兩人竟解其讐而還。中官覃包邀與相見,不往。尋擢都給事中。 憲宗初御經筵,請日以大學衍義進講。是年十月,皇太后生辰,禮部尚書姚夔仍故事,設齋建醮,會百官赴壇行香。寧言無益,徒傷大體,乞禁止。帝嘉納之。未幾,給事中王徽以牛玉事劾大學士李賢,得罪。寧率六科論救,由是寖與內閣忤。會王竑等薦寧堪僉都御史清軍職貼黃,與岳正並舉。得旨,會舉多私,皆予外任。寧出為汀州知府,以簡靜為治,期年善政具舉。 寧才高負志節,善章奏,聲稱籍甚。英宗嘗欲重用之,不果。久居諫垣,不為大臣所喜。既出守,益鬱鬱不得志,以病免歸。家居三十年,言者屢薦,終不復召。 無子。有二妾,寧沒,剪髮誓死,樓居不下者四十年。詔旌為「雙節」。 王徽,字尚文,應天人。天順四年進士。除南京刑科給事中。憲宗即位數月,與同官王淵、朱寬、李翔、李鈞疏陳四事。末言:「自古宦官賢良者少,奸邪者多。若授以大權,致令敗壞,然後加刑,是始愛而終殺之,非所以保全之也。願法高皇帝舊制,毋令預政典兵,置產立業。家人義子,悉編原籍為民。嚴禁官吏與之交接,惟厚其賞賚,使得豐足,無復他望。此國家之福,亦宦官之福也。」 其冬,帝入萬妃譖,廢吳后,罪中官牛玉擅易中宮,讁之南京,徽復與淵等劾之曰: 陛下冊立中宮,此何等事,而賊臣牛玉乃大肆奸欺。中宮既退,人情咸謂玉必萬死。顧僅斥陪京,猶全首領,則凡侍陛下左右者將何所忌憚哉。內閣大臣,身居輔弼,視立后大事漠然不以加意。方玉欺肆之初,婚禮未成,禮官畏權,輒為阿附。及玉事發之後,國法難貸,刑官念舊,竟至苟容。而李賢等又坐視成敗,不出一言,黨惡欺君,莫此為甚。請幷罪賢等,為大臣不忠者戒。 臣等前疏請保全宦官,正欲防患於未萌。乃處置之道未聞,牛玉之禍果作。然往不可諫,來猶可追,臣等不敢遠引,請以近事徵之。正統末,有王振矣,詎意復有曹吉祥。天順初,有吉祥矣,詎意復有牛玉。若又不思預防,安知後不有甚於牛玉者哉。 夫宦者無事之時似乎恭慎,一聞國政,即肆奸欺。將用某人也,必先賣之以為己功。將行某事也,必先泄之以張己勢。迨趨附日衆,威權日盛,而禍作矣。此所以不可預聞國政也。內官在帝左右,大臣不識廉恥,多與交結。餽獻珍奇,伊優取媚,即以為賢,而朝夕譽之。有方正不阿者,即以為不肖,而朝夕讒謗之,日加浸潤,未免致疑。由是稱譽者獲顯,讒謗者被斥,恩出於內侍,怨歸於朝廷,此所以不可許其交結也。內官弟姪授職任事,倚勢為非,聚奸養惡,廣營財利,奸弊多端。身雖居內,心實在外。內外交通,亂所由起,此所以不可使其子姪在外任職營立家產也。 臣等職居言路,不為苟容,雖死無悔,惟陛下裁察。 詔謂妄言邀譽,欲加罪。諸給事、御史交章論救,乃並讁州判官。徽得貴州普安,淵茂州,寬潼川,翔寧州,鈞綏德。奏蓋鈞筆也。侍郎葉盛、編修陳音相繼請留,不納。最後御史楊琅言尤切,幾得罪。 徽至普安,興學校教士,始有舉於鄉者。卻土官隴暢及白千戶賄,治甚有聲。居七年,棄官歸,言者屢薦,終以宦官惡之不復錄。徽嘗曰:「今仕者以剛方為刻,怠緩為寬。學者以持正為滯,恬軟為通。為文以典雅為膚淺,怪異為古健。」其論治,嘗誦張宣公語「無求辦事之人,當求曉事之人」,時皆服其切中。 弘治初,吏部尚書王恕薦起陝西左參議。踰年,謝病還,卒,年八十三。子韋,見文苑傳。 王淵,浙江山陰人。天順元年進士,除南京吏科給事中。素伉直,終順天府治中。 朱寬,莆田人,李翔,大足人,皆天順元年進士。李鈞,永新人,景泰二年進士。寬為南京禮科給事中,翔兵科,鈞工科。既被謫,寬進表入京,道卒。翔、鈞皆以判官終。 毛弘,字士廣,鄞人。登天順初進士。六年授刑科給事中。成化三年夏,偕六科諸臣上言:「比塞上多事,正陛下宵衣旰食時。乃聞退朝之暇,頗事逸遊。礮聲數聞於外,非禁城所宜有。況災變頻仍,兩畿水旱,川、廣兵革之餘,公私交困。願省遊戲宴飲之娛,停金豆、銀豆之賞,日御經筵,講求正學,庶幾上解天怒,下慰人心。」御史展毓等亦以為言,皆嘉納。 帝從學士商輅請,改元後建言罷官者悉錄用。弘請斷自踐阼而後,召還給事中王徽等,不許。慈懿太后崩,詔別葬。弘偕魏元等疏諫,未得請。朝罷,弘倡言曰:「此大事,吾輩當以死諫,請合大小臣工伏闕固爭。」衆許諾。有退却者,給事中張賓呼曰:「君輩獨不受國恩乎,何為首鼠兩端。」乃伏哭文華門,竟得如禮。 弘在垣中所論列最多,聲震朝宁。帝頗厭苦之,嘗曰:「昨日毛弘,今日毛弘。」前後所陳,或不見聽,而弘慷慨論議無所屈。欽天監正谷濱受賕當除名,命輸贖貶秩。正一真人張元吉有罪論死,詔繫獄。弘等皆固爭,終不聽。三遷至都給事中。得疾,暴卒。 丘弘,字寬叔,上杭人。天順末進士。授戶科給事中。數陳時政。成化四年春,偕同官上言:「洪武、永樂間,以畿輔、山東土曠人稀,詔聽民開墾,永不科稅。邇者權豪怙勢,率指為閒田,朦朧奏乞。如嘉善長公主求文安諸縣地,西天佛子劄實巴求靜海縣地,多至數十百頃。夫地踰百頃,古者百家產也。豈可徇一人之私情,而奪百家恒產哉。」帝納其言,詔自今請乞,皆不許,著為令。劄實巴所乞地,竟還之民。弘再遷,至都給事中。 六年夏,山東、河南大旱,弘請振。因言:「四方告災,部臣拘成例,必覆實始免。上雖蠲租,下鮮實惠。請自今遇災,撫按官勘實,即與蠲除。」從之。 萬貴妃有寵,中官梁芳、陳喜爭進淫巧,奸人屠宗順輩日獻奇異寶石,輒厚酬之,糜帑藏百萬計,有因以得官者。都人倣傚,競尚侈靡,僭擬無度。弘偕同官疏論宗順等罪,請追還帑金,嚴禁侈俗。事下刑部,尚書陸瑜因請置宗順等於理,沒其貲以振饑民。帝不許,但命僭侈者罪無赦,然竟不能禁也。 京師歲歉米貴,而四方游僧萬數,弘請驅逐,以省冗食。又請發太倉米,減價以糶,給貧民最甚者。帝悉從之。復言:「在京百獸房及清河寺諸處,所育珍禽野獸,日飼魚肉米菽,乞並縱放,以省冗費。」報聞。明年使琉球,道卒。 弘與毛弘同居言路,皆敢言,人稱「二弘」云。 李森,字時茂,歷城人。天順元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負氣敢言。 憲宗立,上疏請禁朝覲官科斂徵求為民害者。吏部尚書王翺請從其言,帝為下詔禁止。頃之,言:「近有無功而晉侯、伯、都督者,有無才德而位九列者,有以畫、弈、彈琴、醫、卜技能而得官職者。名爵日輕,廩祿日費,是玩天下之公器,棄國家之大柄也。自今宜擇人授,毋令匪才競進。」且請嚴軍官黜陟,覈逃伍虛糧。皆報可。御史謝文祥以劾姚夔下獄,森偕同官救之,不納。 明年夏,日食,瓊山縣地震,森疏陳十事。未幾,以貴倖侵奪民產,率諸給事言:「昔奉先帝敕,皇親強占軍民田者,罪毋赦,投獻者戍邊。一時貴戚莫敢犯。比給事中丘弘奏絕權貴請乞,陛下亦既俯從。乃外戚錦衣指揮周彧求武強、武邑田六百餘頃,翊聖夫人劉氏求通州、武清地三百餘頃,詔皆許之,何其與前敕悖也!彼谿壑難厭,而畿內膏腴有限,小民衣食皆出於此,一旦奪之,何以為生。且本朝百年來戶口日滋,安得尚有閒田不耕不稼。名為奏求,實豪奪而已。」帝善其言,而已賜者仍不問。山西災,山東及杭、紹、嘉、湖大水,森等請蠲振,帝並從之。 時帝未有儲嗣,而萬貴妃專寵,後宮莫得進。言者每勸上普恩澤,然未敢顯言妃妬也。惟森抗章為言,帝心慍。森已再遷左給事中,會戶科都給事中缺,吏部列森名上,詔予外任。部擬興化知府,不允,乃出為懷慶通判。未幾,投劾歸,不復出。 魏元,字景善,朝城人。天順元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成化初,萬貴妃兄弟驕橫,元疏劾之。四年,慈懿太后崩,將別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極諫,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爭之,伏哭文華門,竟得如禮。 其年九月,彗星見。元率諸給事上言: 入春以來,災異疊至,近又彗星見東方,光拂台垣,皆陰盛陽微之證。臣聞君之與后,猶天之與地,不可得而參貳也。傳聞宮中乃有盛寵,匹耦中宮。尚書姚夔等向嘗言之,陛下謂「內事朕自裁置」。屏息傾聽,將及半載,而昭德宮進膳未聞少減,中宮未聞少增。夫宮闈雖遠,而視聽猶咫尺,袵席之微,謫見玄象,不可不懼。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虛。豈可以宗社大計一付之愛專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國本安民心哉。願明伉儷之義,嚴嫡妾之防。俾尊卑較然,各安其分。本支百世之基,實在於此。 四方旱澇相仍,民困日棘,荊、襄流民告變。陛下作民父母,初無儆惕,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戶部尚書馬昂,凡有奏報,遇上意喜,則曰「移所司處置」;遇上意怒,則曰「事窒難行」;微有利害,即乞聖裁。首鼠依違,民更何望。惟亟罷征稅,發內帑,遣官振贍,庶可少慰人心。 陛下崇信異教,每遇生愍之辰,輒重糜貲財,廣建齋醮。而西僧劄實巴等,至加法王諸號,賜予駢蕃。出乘椶輿,導用金吾仗,縉紳避道,奉養過於親王。悖理亂紀,孰甚於此。乞革奪名號,遣還其國,追錄橫賜,用振饑民。仍敕寺觀,永不得再請齋醮,以蠹國用。 天下之財,不在官則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賞賚無節。或營立塔寺,或購巿珍奇。一物之微,累價巨萬,國帑安得不絀。願屏絕淫巧,停罷宴遊,諸銀場及不急務悉為禁止。 至兩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貪,爭為蒙蔽。陛下勿謂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謂其舊臣而姑且寬容。宜令各自陳免,用全大體。其貪位不去者,則言官糾劾。而臣等濫居言路,無補於時,亦望罷歸,為不職戒。 帝優詔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元屢遷都給事中,出為福建右參政。巡視海道,嚴禁越海私販。巨商以重寶賂,元怒叱出之。母憂歸,廬墓三年,服除,起江西參政,卒。 康永韶,字用和,祁門人。舉於鄉,入國學,選授御史。成化初,巡按畿輔,劾尚書馬昂抑巿民地。四年偕同官胡深、鄭己等爭慈懿太后山陵事。彗星見,復偕同官上言八事,大旨與元前疏相類。兩京大臣考察庶寮,去留多不當。永韶等復劾大臣行私,且摘刑部主事余志等十二人罪,為志所訐,俱下詔獄。永韶謫順昌知縣,再調福清、惠安。久之,有薦其知天文者,中旨召還,授欽天監正,進太常少卿,掌監事。永韶為御史有直聲,及是乃更迎合取寵,占候多隱諱,甚者以災為祥。陝西大饑,永韶言:「今春星變當有大咎,賴秦民饑死,足當之,誠國家無疆福。」帝甚悅,中旨擢禮部右侍郎,仍掌監事。坐曆多訛字,落職歸。 胡深,定遠衞人。天順末進士。既爭慈懿太后山陵事,復與同官陳宏、鄭己、何純、方昇、張進祿上疏請斥奸邪,痛詆學士商輅,尚書程信、姚夔、馬昂。帝不納。翌日,給事中董旻、陳鶴、胡智亦劾輅等,疏呈御前。故事,諫官彈章非大廷宣讀則封進,未有不讀而面呈者。帝不悅,曰:「大臣進退有體,旻等敢不循舊章亂朝儀耶?」輅等乞休,帝惟聽昂去。夔憤甚,連疏求去。深、旻等復合辭攻,而詆夔甚力。帝怒,下深等九人獄。先是,御史林誠亦嘗劾輅,不納,引病去,帝幷屬誠吏。毛弘等皆論救,輅亦請寬之,乃各杖二十,復其官。未幾,深坐按陝時杖殺訴冤者,謫黔陽丞,稍遷鬱林知州,卒。 鄭己,山海衞人。成化二年進士。巡按陝西,請蠲邊地逋賦,分別邊兵,令壯者戰守,老弱耕牧,章下所司。定西侯蔣琬鎮甘肅,己欲按其罪,語洩,為所劾,戍宣府。己性矜傲,時論不甚惜。 董旻,樂平人。成化二年進士。歷吏科都給事中。為吏所訐,下詔獄,謫石臼知縣。孝宗時,卒官四川參議。 強珍,宇廷貴,滄州人。成化二年進士。除涇縣知縣。請減額賦,民德之。擢御史。 初,遼東巡撫陳鉞啟釁召敵,敵至,務為蔽欺。巡按御史王崇之劾鉞,鉞大恐。謀之汪直,誣逮崇之下詔獄,輸贖,調延安推官。及直、鉞用兵,方論功而敵大入,中官韋朗、總兵官緱謙等匿不以聞。珍往巡按,請正鉞罪。兵部尚書余子俊等奏鉞累犯重辟,不當貸。帝弗從。未幾,指揮王全等誘殺朶顏衞人,珍發其狀,全等俱獲罪。直方自矜有大功,聞珍疏怒。適巡邊還,鉞郊迎五十里,訴珍誣己,直益怒,奏珍所劾皆妄。詔遣錦衣千戶蕭聚往勘,械赴京。比至,直先榜掠,然後奏聞,坐奏事不實,當輸贖。詔特謫戍遼東,而責兵部及言官先嘗劾鉞者。居三年,直敗,復珍官,致仕。 弘治初,起山東副使,擢大理少卿。明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時緱謙已罷,珍奏留謙才力可用。給事中言謙數失機,珍不應奏保,遂改南京右通政。尋以母老乞休,久之卒。 王瑞,字良璧,望江人。成化五年進士。授吏科給事中。嘗於文華殿抗言內寵滋甚,詞氣鯁直。帝震怒,同列戰慄,瑞無懼色。十五年疏請天下進表官各陳地方利病,帝惡其紛擾,杖之。 湖廣、江西撫、按官以所部災傷盜起,請免有司朝覲。瑞等言:「歲侵民困,由有司不職,正當加罪,乃為請留。正官既留,則人才進退,何由審辨?是朝覲、考察兩大典,皆從此廢壞矣。」帝然其言,即命吏部禁之。進都給事中,言:「三載黜陟,朝廷大典。今布、按二司賢否,由撫、按牒報,其餘由布、按評覆。任情毀譽,多至失真。舉劾謬者,請連坐。」 十九年冬,瑞以傳奉冗員淆亂仕路,率同官奏曰:「祖宗設官有定員,初無倖進之路,近始有納粟冠帶之制,然止榮其身,不任以職。今倖門大開,鬻販如巿。恩典內降,遍及吏胥。武階蔭襲,下逮白丁。或選期未至,超越官資;或外任雜流,驟遷京職。以至厮養賤夫、巿井童稚,皆得攀援,妄竊名器,踰濫至此,有識寒心。伏覩英廟復辟,景泰倖用者卒皆罷斥,陛下臨御,天順冒功者一切革除。乞斷自宸衷,悉皆斥汰,以存國體。」御史寶應張稷等亦言:「比來末流賤伎妄厠公卿,屠狗販繒濫居清要。文職有未識一丁,武階亦未挾一矢。白徒驟貴,間歲頻遷,或父子並坐一堂,或兄弟分踞各署。甚有軍匠逃匿,易姓進身;官吏犯贓,隱罪希寵。一日而數十人得官,一署而數百人寄俸。自古以來,有如是之政令否也?」帝得疏,意頗動。居三日,貶李孜省、淩中等四人秩,奪黃謙、錢通等九人官。人心快之。 明年正月,太監尚銘罷斥,而其黨李榮、蕭敬等猶用事。瑞等復奏劾之,不從。 瑞居諫垣十餘年,遷湖廣右參議,謝病歸,卒。 李俊,字子英,岐山人。成化五年進士。除吏科給事中,屢遷都給事中。十五年,帝以李孜省為太常寺丞,俊偕同官言:「孜省本贓吏,不宜玷清班,奉郊廟百神祀。」會御史亦有言,乃改上林監副。 時汪直竊柄,陷馬文升、牟俸遣戍。帝責言官不糾,杖俊及同官二十七人,御史王濬等二十九人。當是時,帝耽於燕樂,羣小亂政,屢致災譴。至二十一年正月朔申刻,有星西流,化白氣,聲如雷。帝頗懼,詔求直言,俊率六科諸臣上疏曰: 今之弊政最大且急者,曰近倖干紀也,大臣不職也,爵賞太濫也,工役過煩也,進獻無厭也,流亡未復也。天變之來,率由於此。 夫內侍之設,國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監而叢一二十人,或一事而參五六七輩;或分布藩郡,享王者之奉;或總領邊疆,專大將之權;或依憑左右,援引憸邪;或交通中外,投獻奇巧。司錢穀則法外取財,貢方物則多端責賂,兵民坐困,官吏蒙殃。殺人者見原,僨事者逃罪。如梁芳、韋興、陳喜輩,不可枚舉。惟陛下大施剛斷,無令干紀,奉使於外者悉為召還,用事於內者嚴加省汰,則近倖戢而天意可回矣。 今之大臣,其未進也,非夤緣內臣則不得進;其既進也,非依憑內臣則不得安。此以財貿官,彼以官鬻財,無怪其漁獵四方,而轉輸權貴也。如尚書殷謙、張鵬、李本,侍郎艾福、杜銘、劉俊,皆既老且懦。尚書張鎣、張瑄,侍郎尹直,大理卿田景暘,皆清論不愜。惟陛下大加黜罰,勿為姑息,則大臣知警而天意可回矣。 夫爵以待有德,賞以待有功也。今或無故而爵一庸流,或無功而賞一貴倖。祈雨雪者得美官,進金寶者射厚利。方士獻煉服之書,伶人奏曼延之戲。掾史胥徒皆叨官祿,俳優僧道亦玷班資。一歲而傳奉或至千人,數歲而數千人矣。數千人之祿,歲以數十萬計。是皆國之命脉,民之脂膏,可以養賢士,可以活饑民,誠可惜也。方士道流如左通政李孜省、太常少卿鄧常恩輩,尤為誕妄,此招天變之甚者。乞盡罷傳奉之官,毋令汙玷朝列,則爵賞不濫而天意可回矣。 今都城佛剎迄無寧工,京營軍士不復遺力。如國師繼曉假術濟私,糜耗特甚,中外切齒。願陛下內惜資財,外惜人力,不急之役姑賜停罷,則工役不煩而天意可回矣。 近來規利之徒,率假進奉以耗國財。或錄一方書,巿一玩器,購一畫圖,製一簪珥,所費不多,獲利十倍。願陛下洞燭此弊,留府庫之財為軍國之備,則進獻息而天意可回矣。 陝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屍骸枕籍,流亡日多,萑苻可慮。願體天心之仁愛,憫生民之困窮,追錄貴倖鹽課,暫假造寺資財,移振饑民,俾苟存活,則流亡復而天意可回矣。 夫天下譬之人身。人主,元首也;大臣,股肱也;諫官,耳目也;京師,腹心也;藩郡,軀幹也。大臣不職則股肱痿痹,諫官緘默則耳目塗塞,京師不戢則腹心受病,藩郡災荒則軀幹削弱,元首豈能宴然而安哉?伏望陛下聽言必行,事天以實,疏斥羣小,親近賢臣,咨治道之得失,究前代之興亡,以聖賢之經代方書,以文學之臣代方士;則必有正誼足以廣聖學,讜論足以究天變,而手足便利,耳目聰明,腹心安泰,軀幹強健,元首於是乎大明矣。 帝優詔答之。降孜省上林丞,常恩本寺丞,繼曉革國師為民,令巡按御史追其誥敕。制下,舉朝大悅。五月,俊出為湖廣布政司參議。弘治中,屢官山西參政,卒。 汪奎,字文燦,婺源人。成化二年進士。為秀水知縣,擢御史。 二十一年,星變,偕同官疏陳十事,言:「建言貶謫諸臣,効忠於國,宜復其職。妖僧繼曉結中官梁芳,耗竭內藏,乞治芳罪,斬繼曉都巿。傳奉官顧賢等皆中官恒從子而冒錦衣,李孜省小吏而授通政,宜盡斥以清仕路。尚書殷謙、李本,侍郎杜銘、尹直,皆素乏清譽,尚書張鵬、張鎣、張瑄,侍郎杜謙、艾福、馬顯、劉俊,大理卿宋欽,巡撫都御史魯能、馬馴,皆老懦無能,侍郎談倫奔競無恥,巡撫趙文博粗鄙妄為,大理卿田景暘素行不謹,宜令致仕。鎮守、守備內官視天順間逾數倍,作威福,凌虐有司,浙江張慶、四川蔡用得逮治四品以下官,尤傷國體,宜悉撤還。內外坐營、監鎗內官增置過多,皆私役軍士,辦納月錢,多者至二三百人。武將亦皆私役健丁,行伍惟存老弱。勳戚、內官奏乞鹽利,滿載南行,所至張欽賜黃旗,商旅不行,邊儲虧損。並宜嚴禁。陝西、山西、河南頻年水旱,死徙大半,山、陝之民僅存無幾,宜核被災郡縣,概與蠲除。給事張善吉先坐罪謫官,考績至京,昏夜乞憐,得授茲職,大玷清班,宜罷斥。山、陝、河、洛饑民多流鄖、襄,至骨肉相噉,請大發帑庾振濟,消弭他變。」 當是時,帝以災變求言,奎疏入,雖觸帝忌,未加譴。無何,有御史失儀,奎當面糾,退朝乃奏。帝以其怠緩,杖之於廷。居數月,復出為夔州通判,討平雲陽劇賊。 孝宗立,量移叙州同知。以薦,擢成都知府。歲饑多盜,振救多復業。三遷廣西左布政使。弘治十四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未浹歲,普安賊婦米魯作亂,被劾致仕。正德六年卒。 從子舜民,字從仁。成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出按甘肅。劾中官將帥失事,陳邊計,章數十上。先是,奎杖闕下,舜民扶掖之,帝聞而怒。至是,奏獄情詞不當,貶蒙化衞經歷。 弘治初,遷知東莞,未上,擢江西僉事。善讞獄,剖析如流。其清軍法,後人遵守之。改雲南屯田副使。田為勢要奪者,釐而歸之官。麓川遺孽思祿渡金沙江,據孟密,承檄撫定之。母憂歸。服除,適淮、揚大饑,以故官奉命振濟。用便宜發粟,奏停不急務,活饑民百二十萬人,流冗復業者八千餘戶。進福建按察使。盜竊福清縣庫,或誣其怨家,已成獄。 舜民廉得真盜,脫三十人於死,抵誣者罪。歲旱,禱不應。躬涖福州獄,釋枉繫輕罪者,所部有司皆清獄,遂大雨。歷河南左、右布政使。正德二年以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甫一月,罷天下巡撫官,改莅南京都察院,道卒。 奎性簡靜,不苟取與,以篤實見稱。而舜民好學砥行,矯矯持風節,尤負時望。 方星變求言時,九卿各條奏數事,率有所避,無甚激切者,唯奎與李俊等言最直。而武選員外郎崔陞、彭綱,主事蘇章,戶部主事周軫,邢部主事李旦皆有言。陞、章言宦官妖僧罪,請亟誅竄,而尚書王恕今伊、傅,不宜置南京。綱斥李孜省、繼曉,請誅之以謝天下。軫亦請誅梁芳、李孜省,幷汰內侍,罷方書。旦陳十事,且言:「神仙、佛老、外戚、女謁,聲色貨利,奇技淫巧,皆陛下素所惑溺,而左右近習交相誘之。」言甚切。帝以方修省,皆不罪。後以吏盜鬻舊賜外蕃故敕事,下綱、章吏,貶之外。而密諭吏部尚書尹旻出旦等,且書六十人姓名於屏,俟奏遷則貶遠惡地。旦乃與給事中盧瑀、秦昇、童柷同日俱謫。部臣見遠謫者多,有應遷者輒故遲之,陞、軫遂得免。 崔陞,字廷進,本樂安人。父為彰德庫大使,因家焉。成化五年進士。由工部主事改兵部。稍遷延安知府,四川參政。守官廉,居常服布袍,家童拾馬矢給爨。家居三十年,年八十八卒。子銑,自有傳。 彭綱,清江人。與蘇章、周軫、秦昇、童柷皆成化十一年進士。貶永寧知州,改汝州。鑿渠溉田數千畝。再遷雲南提學副使。蘇章,餘干人。貶姚安通判,再遷延平知府。有政績。終浙江參政。周軫,莆田人,副使瑛從子。後進郎中,終山東運使。李旦,字啟東,獻縣人。成化十七年進士。貶鎮遠通判,未幾卒。 盧瑀,鄞縣人。成化五年進士。為刑科給事中,疏蠲淮、揚逋課十餘萬,清西北勒巿戰馬宿弊。嘗觸帝怒,杖之。遷工科都給事中,與昇、柷皆因星變陳言,獲譴。瑀貶長沙通判,終廣平知府。秦昇,南昌人,貶廣安州同知。童柷,蘭谿人,貶興國州同知,終袁州知府。 是時,崔陞以請召王恕忤旨,而工部主事王純亦以諫罷王恕被杖謫官。純,仙居人。成化十七年進士。貶思南推官。弘治中,屢遷湖廣提學僉事。 湯鼐,字用之,壽州人。成化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 孝宗嗣位,首劾大學士萬安罔上誤國。明日,宣至左順門。中官森列,令跪。鼐曰:「令鼐跪者,旨耶,抑太監意耶?」曰:「有旨。」鼐始跪。及宣旨,言疏已留中。鼐大言:「臣所言國家大事,奈何留中?」已而安斥,鼐亦出畿輔印馬,馳疏言:「陛下視朝之餘,宜御便殿,擇侍臣端方謹厚若劉健、謝遷、程敏政、吳寬者,日與講學論道,以為出治之本。至如內閣尹直、尚書李裕、都御史劉敷、侍郎黃景,奸邪無恥,或夤緣中官進用,或依附佞倖行私。不早驅斥,必累聖明。司禮中官李榮、蕭敬曩為言官劾罷,尋夤緣復入。遂摭言官過,貶竄殆盡,致士氣委靡。宜亟正典刑,勿為姑息。諸傳奉得官者,請悉編置瘴鄉,示天下戒。且召致仕尚書王恕、王竑,都御史彭韶,僉事章懋等,而還建言得罪諸臣,以厲風節。」報聞。 弘治元年正月,鼐又劾禮部尚書周洪謨,侍郎倪岳、張悅,南京兵部尚書馬文升,因言:「少傅劉吉,與萬安、尹直奸貪等耳。安、直斥,而吉獨進官,不以為恥。請大申黜陟,明示勸懲。」又劾李榮、蕭敬,而薦謫降進士李文祥為臺諫。尚書王恕以盛暑請輟經筵,鼐極言不可,語侵恕。 當是時,帝更新庶政,言路大開。新進者爭欲以功名自見。封章旁午,頗傷激訐,鼐意氣尤銳。其所抨擊,間及海內人望,以故大臣多畏之,而吉尤不能堪。使人啗御史魏璋曰:「君能去鼐,行僉院事矣。」璋欣然,日夜伺鼐短。未幾,而吉人之獄起。 吉人者,長安人。成化末進士,為中書舍人。四川饑,帝遣郎中江漢往振。人言漢不勝任,宜遣四使分道振,且擇才能御史為巡按,庶荒政有裨。因薦給事中宋琮、陳璚、韓鼎,御史曹璘,郎中王沂、洪鍾,員外郎東思誠,評事王寅,理刑知縣韓福及壽州知州劉槩可使,而巡按則鼐足任之。璋遂草疏,偽署御史陳景隆等名,言吉人抵抗成命,私立朋黨。帝怒,下人詔獄,令自引其黨。人以鼐、璘、思誠、槩、福對。璋又嗾御史陳璧等言:「璘、福、思誠非其黨,其黨則鼐、槩及主事李文祥、庶吉士鄒智、知州董傑是也。槩嘗餽鼐白金,貽之書,謂夜夢一人騎牛幾墮,鼐手挽之得不仆,又見鼐手執五色石引牛就道。因解之曰:『人騎牛謂朱,乃國姓;意者國將傾,賴鼐扶之,而引君當道也。』鼐、槩等自相標榜,詆毀時政,請並文祥、智、傑逮治。」疏上,吉從中主之,悉下詔獄,欲盡置之死。 刑部尚書何喬新、侍郎彭韶等持之,外議亦洶洶不平。乃坐槩妖言律斬;鼐受賄,戍肅州;人欺罔,削籍;智、文祥、傑皆謫官。吏部尚書王恕奏曰:「律重妖言,謂造作符讖類耳。槩書詞雖妄,良以鼐數言事不避利害,因推詡之。今當以妖言,設有如造亡秦讖者,更何以罪之?」帝得疏意動,命姑繫獄。既而熱審,喬新等言:「槩本不應妖言律。且槩五歲而孤,無兄弟,母孫氏守節三十年,曾被旌,老病且貧。槩死,母必不全,祈聖恩矜恤。」乃減槩死,戍海州。 槩,濟寧人。成化二十年進士。除壽州知州,毀境內淫祠幾盡,三年教化大行。弘治初上言:「刑賞予奪,人主大柄,後世乃有為女子、小人、強臣、外戚所攘竊者,由此輩心險術巧,人主稍加親信,輒墮計中。愛者,乘君之喜而游言以揚之;惡者,乘君之怒而微言以中之,使賢人君子卒受曖昧而去。卿相缺人,則遷延餌引,待有交通請屬軟美易制之人,然後薦用。其剛正不阿者,輒媒孽而放棄之,俟其氣衰慮易,不至大立異同,乃更收錄。巧計既行,刑賞予奪雖名人主獨操,實一出於其所簸弄。迨黨立勢成,復恐一旦敗露,則又極意以排諫諍之士,務使其君孤立於上,耳無聞,目無見,以圖便其私,不至其身與國俱敗不止。故夫刑賞予奪,必由大臣奏請,臺諫集議,而後可行。或有矯誣,窮治不輕貸,則讒佞莫能間,而權不下移矣。」考績赴都,遂遇禍,竟卒於戍所。 鼐既戍,無援之者,久之始釋歸。 董傑,涇縣人。成化末進士。鼐之論暑月輟講也,傑方謁選,亦抗疏爭,由是知名。授沔陽知州,甫數月,逮繫詔獄,謫四川行都司知事,歷遷河南左布政使。所在盡職業,為民所懷。正德六年,江西盜起,巡撫王哲兵敗召還,擢傑右副都御史代之。未幾卒。 璋既為吉心腹,果擢大理寺丞。坐事下獄,黜為九江同知,悒悒死。 姜綰,字玉卿,弋陽人。成化十四年進士。由景陵知縣擢南京御史。弘治初,陳治道十事。又言午朝宜論大政,毋泛陳細故,皆報聞。 二年二月,南京守備中官蔣琮以蘆場事下綰覆按,琮囑綰求右己。綰疏言:「琮以守備重臣與小民爭利,假公事以適私情,用揭帖而抗詔旨,揚言陰中,脅以必從。其他變亂成法,厥罪有十。以內官侵言官職,罪一。妬害大臣,妄論都御史秦紘,罪二。怒河閘官失迎候,欲奏罷之,罪三。受民詞不由通政,罪四。分遣腹心,侵漁國課,罪五。按季收班匠工銀,罪六。擅收用罷閑都事,罪七。官僚忤意,輒肆中傷,罪八。妄奏主事周琦罪,欺罔朝廷,罪九。保舉罷斥內臣,竊天子威柄,罪十。」事下南京三法司。既,復特遣官覆治以奏。 先是,御史余濬劾中官陳祖生違制墾後湖田,湖為之淤。奏下南京主事盧錦勘報。錦故與祖生有隙。而給事中方向嘗率同官繆樗等劾祖生及文武大臣不職狀,又因雷震孝陵柏,劾大學士劉吉等十一人,而詆祖生益力。祖生銜向切骨。時向方監後湖黃冊,祖生遂揭向、錦實侵湖田。詔下法司勘。勘未上,而琮為綰所劾。於是琮、祖生及吉合謀削錦籍,謫向官,復逮綰及同官孫紘、劉遜、金章、紀傑、曹玉、譚肅、徐禮、余濬,給事中繆樗,赴京論鞫,皆謫為州判官。 綰謫判桂陽,量移寧國同知,遷慶遠知府。斬劇賊韋七旋、韋萬妙。其黨糾賊數萬攻城,綰堅守,檄民兵夾擊,破走之,東蘭諸州蠻悉歸侵地。總督劉大夏奇其材,薦為右江兵備副使。思恩知府岑濬逐田州知府岑猛,綰獻策總督潘蕃。蕃令與都指揮金堂合諸路兵大破賊,思恩平。綰條二府形勢,請改設流官,比中土,廷議從之。綰引疾還。俄起河南按察使,尋復以疾歸,卒於家。 余濬,慈谿人。成化十七年進士。孝宗初,疏請永除納粟入監令。又劾浙江鎮守中官張慶、廣東鎮守中官韋眷,因薦王恕堪內閣,馬文升、彭韶、張悅、阮勤、黃孔昭堪吏部。後湖之勘,自濬啟之。貶平度州判官,終知府。 方向,字與義,桐城人。成化十七年進士。謫雲南多羅驛丞,歷官瓊州知府。入覲時,僕私巿一珠,索而投諸海。 繆樗,字全之,溧陽人。成化十一年進士。孝宗初,陳時政八事。因劾大學士尹直等,時號敢言。終營州判官。 孫紘,字文冕,鄞人。成化十四年進士。謫膠州判官,遷廣德知州,卒官。紘少貧,傭書巿肉以養母。既通籍,終身不食肉。 劉遜,安福人。成化十四年進士。謫澧州判官,遷武岡知州。岷王不檢下,遜裁抑之,又欲損其歲祿。王怒,奏於朝,徵下詔獄,貶四川行都司斷事,歷湖廣副使。劉瑾徵賄不得,坐缺軍儲被逮,已而釋之。再坐斷獄稽延,罰米百石。先是,榮王乞辰州、常德田二千頃、山場八百里、民舍巿廛千餘間,遜與巡撫韓重持勿予。至是,瑾悉予之。部議補遜瓊州副使,瑾勒令致仕。瑾誅,起官,歷福建按察使。 金章等無他表見。 姜洪,字希範,廣德人。成化十四年進士。除盧氏知縣。單騎勸農桑。民姜仲禮願代父死罪,洪奏免之。徵拜御史。 孝宗即位,陳時政八事。歷詆太監蕭敬,內閣萬安、劉吉,學士尹直,侍郎黃景、劉宣,都御史劉敷,尚書李裕、李敏、杜銘,大理丞宋經,而薦致仕尚書王恕、王竑、李秉,去任侍郎謝鐸,編修張元禎,檢討陳獻章,僉事章懋,評事黃仲昭,御史強珍、徐鏞、于大節,給事中王徽、蕭顯、賀欽,員外林俊,主事王純及現任尚書余子俊、馬文升,巡撫彭韶,侍郎張悅,詹事楊守陳。且言指揮許寧、內官懷恩,並拔出曹輩,足副任使。他所陳,多斥近倖,疏辭幾萬言。帝嘉納之。為所斥者憾不置。 弘治元年出按湖廣,與督漕都御史秦紘爭文移,被劾,所司白洪無罪。劉吉欲中之,再下禮部會議,遂貶夏縣知縣。御史歐陽旦請召還洪及暢亨等,不納。遷桂林知府。瑤、僮侵擾古田,請兵討平之,擢雲南參政。土官陶洪與八百媳婦約為亂,洪乘間翦滅。歷山東左參政。正德二年遷山西布政使。劉瑾索賀印錢,不應。四年二月,中旨令致仕。瑾誅,起山東左布政使。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未滿歲卒。 洪性廉直,身後喪不能舉。天啟初,追諡莊介。 歐陽旦,安福人。成化十七年進士。由休寧知縣擢御史。嘗請逐劉吉,罷皇莊。歷湖廣僉事、浙江副使,終南京右副都御史。 暢亨,字文通,河津人。成化十四年進士。由長垣知縣擢御史,巡按浙江。歲饑,奏罷上供綾紗等物。弘治元年二月,景寧縣屏風山異獸萬餘,大如羊,白色,銜尾浮空去。亨請罷溫、處銀課,而置鎮守中官張慶於法。章下所司,銀課得減,責慶陳狀。慶因訐亨考察不公,停亨俸三月。亨又劾僉事鄒滂,滂亦訐亨。慶等搆之,逮亨,謫涇陽知縣。給事中龐泮上疏爭,不聽。 曹璘,字廷暉,襄陽人。成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久之,選授御史。 孝宗嗣位,疏言:「梓宮發引,陛下宜衰絰杖履送至大明門外,拜哭而別,率宮中行三年喪。貴妃萬氏有罪,宜告於先帝,削其諡,遷葬他所。」帝納其奏,而戒勿言貴妃事。頃之,請進用王恕等諸大臣,復先朝言事于大節等諸臣官,放遣宮中怨女,罷撤監督京營及鎮守四方太監。又言:「梁芳以指揮袁輅獻地建寺,請令襲廣平侯爵。以數畝地得侯,勛臣誰不解體,宜亟為革罷。」疏奏,帝頗采焉。 弘治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隕地震,金木二星晝現,雷擊禁門,皇陵雨雹,南京內園災,狂夫叫閽,景寧白氣飛騰,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盡弭災之實。經筵雖御,徒為具文。方舉輒休,暫行遽罷,所謂『一日暴之,十日寒之』者。願日御講殿與儒臣論議,罷斥大學士劉吉等,以消天變。臣昨冬曾請陛下墨衰視政,今每遘節序,輒漸御黃袞,從官朱緋。三年之間,為日有幾,宜但御淺服。且陛下方諒陰,少監郭鏞乃請選妃嬪。雖拒勿納,鏞猶任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嚴自宮之禁,今此曹干進紛紜,當論罪。朝廷特設書堂,令翰林官教習內使,本非高皇帝制。詞臣多夤緣以干進,而內官亦且假儒術以文奸,宜速罷之。諸邊有警,輒命京軍北征,此輩驕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師之費賞邊軍。」帝得疏,不喜,降旨譙讓。 已,出按廣東,訪陳獻章於新會,服其言論,遂引疾歸。居山中讀書,三十年不入城巿。 彭程,字萬里,鄱陽人。成化末進士。弘治初,授御史,巡視京城。降人雜處畿甸多為盜,事發則投戚里、奄豎為窟穴。程每先機制之,有發輒得。巡鹽兩浙,代還,巡視光祿。 五年上疏言:「臣適見光祿造皇壇器。皇壇者,先帝修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類廢斥盡,何復有皇壇煩置器。光祿金錢,悉民膏血。用得其當,猶恐病民,況投之無用地。頃李孜省、繼曉輩倡邪說,而先帝篤信之者,意在遠希福壽也。今二人已伏重辟,則禍患之來,二人尚不能自免,豈能福壽他人。倘陛下果有此舉,宜遏之將萌。如無,請治所司逢迎罪。」帝初無皇壇造器之命,特光祿姑為備。帝得程奏大怒,以為暴揚先帝過,立下錦衣獄。給事中叢蘭亦巡視光祿,繼上疏論之。帝宥蘭,奪光祿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尚書彭韶等擬贖杖還職。帝欲置之死,命繫之。韶等復疏救,程子尚三上章乞代父死,終不聽。 是時巡按陝西御史嵩縣李興亦坐酷刑繫獄。及朝審,上興及程罪狀。詔興斬,程及家屬戍隆慶。文武大臣英國公張懋等合疏言:「興所斃多罪犯,不宜當以死。程用諫為職,坐此戍邊,則作奸枉法者何以處之。」尚書王恕又特疏救。乃減興死,杖之百,偕妻子戍賓州,程竟無所減。程母李氏年老無他子,叩闕乞留侍養。南京給事中毛珵等亦奏曰:「昔劉禹錫附王叔文當竄遠方,裴度以其母老為請,得改連州。陛下聖德,非唐中主可比,而程罪亦異禹錫。祈少矜憐,全其母子。」不許。子尚隨父戍所,遂舉廣西鄉試。明年,帝念程母老,放還。其後,劉瑾亂政,追論程巡鹽時稍虧額課,勒其家償。程死久矣,止遺一孫女。罄產不足,則並女鬻之,行道皆為流涕。 龐泮,字元化,天台人。成化二十年進士。授工科給事中。弘治中,中旨取善擊銅鼓者,泮疏諫。屢遷刑科都給事中。副使楊茂元被逮,泮率同列救之,茂元得薄譴。 九年四月,帝以岷王劾武岡知州劉遜,命逮之。泮率同官呂獻等言:「錦衣天子親軍,非不軌及妖言重情不可輕遣。遜所坐微,而王奏牽左證百人,勢難盡逮。宜敕撫、按官體勘。」疏入,忤旨,下泮等四十二人及御史劉紳等二十人詔獄。六科署空,吏部尚書屠滽請令中書代收部院封事。御史張淳奉使還,恥獨不與,抗疏論之。考功郎中儲巏亦諫,滽等復率九卿救之。帝乃釋泮等,皆停俸三月。 中官何鼎以直言下獄,楊鵬、戴禮夤緣入司禮監。泮等言:「鼎狂直宜容。鵬等得罪先朝,俾參機密,害非小。」會御史黃山、張泰等亦以為言。帝怒,詰外廷何由知內廷事,令對狀,停泮等俸半歲。威寧伯王越謀起用,中官蔣琮、李廣有罪,外戚周彧、張鶴齡縱家奴殺人,泮皆極論,直聲甚著。 十一年擢福建右參政。中官奪宋儒黃幹宅為僧菴,泮改為書院以祀幹。遷河南右布政使。中旨取洛陽牡丹,疏請罷之。轉廣西左布政使,致仕。 呂獻,浙江新昌人。成化二十年進士。授刑科給事中。坐事,杖闕廷。弘治時,詔選駙馬。李廣受富人金,陰為地,為獻所發,有直聲。正德中,終南京兵部右侍郎。 葉紳,字廷縉,吳江人。成化末進士。除戶科給事中,改吏科,歷禮科左給事中。 弘治十年,太子年七歲,猶未出閤,紳請擇講官教諭。尋以修省,陳八事。斥中官李廣,又劾尚書徐瓊、童軒、侯瓚,侍郎鄭紀、王宗彝,巡撫都御史劉瓛、張誥、張岫等二十人,乞賜罷斥。而末言「去大奸」,則專劾李廣八大罪:「誑陛下以燒鍊,而進不經之藥,罪一。為太子立寄壇,而興煖疏之說,罪二。撥置皇親,希求恩寵,罪三。盜引玉泉,經繞私第,罪四。首開倖門,大肆奸貪,罪五。太常崔志端、真人王應裿輩稱廣為教主真人,廣即代求善官,乞賜玉帶,罪六。假果戶為名,侵奪畿民土地,幾至激變,罪七。四方輸納上供,威取勢逼,致民破產,罪八。內而皇親駙馬事之如父,外而總兵鎮守稱之為公。陛下奈何養此大奸於肘腋,而不思驅斥哉!」御史張縉等亦以為言。帝曰:「姑置之。」踰數月,廣竟得罪,飲酖死。 紳又極陳大臣恩蔭葬祭之濫。下所司議,頗有減損。擢尚寶少卿,卒。 胡獻,字時臣,揚州興化人。弘治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御史。踰月,即極論時政數事,言:「屠滽為吏部尚書,王越、李蕙為都御史,皆交通中官李廣得之。廣得售奸,由陛下議政不任大臣,而任廣輩也。祖宗時,恒御內閣商決章奏,經筵日講悉陳時政得失,又不時接見儒臣,願陛下追復舊制。京、通二倉總督、監督內臣,每收米萬石勒白金十兩。以歲運四百萬石計之,人四千兩。又各占斗級二三百人,使納月錢。夫監督倉儲,自有戶部,焉用中官,願賜罷遣。京操軍士自數千里至,而總兵、坐營等官各使分屬辦納月錢,乞嚴革以蘇其困。陛下遇災修省,去春求言,諫官及郎中王雲鳳、主事胡爟皆有論奏,留中不報,雲鳳尋得罪。如此,則與不修省何異。願斷自聖心,凡利弊當興革者,即見施行。東廠校尉,本以緝奸,邇者但為內戚、中官泄憤報怨。如御史武衢忤壽寧侯張鶴齡及太監楊鵬,主事毛廣忤太監韋泰,皆為校尉所發,推求細事,誣以罪名,舉朝皆知其枉,無敢言者。臣亦知今日言之,異日必為所陷,然臣弗懼也。」 疏入,鶴齡與泰各疏辨。會給事中胡易劾監庫中官賀彬貪黷八罪,彬亦訐易。帝遂下獻、易詔獄,謫獻藍山丞。久之,釋易。獻未赴官,遷宜陽知縣。馬文升數薦於朝,遷南都察院經歷。武宗即位,擢廣西提學僉事,遷福建提學副使,未任卒。 武衢,沂水人。成化二十年進士。以御史謫雲南通海主簿,終汾州知州。毛廣,平湖人。成化二十年進士。其事蹟無考。胡易,寧都人。弘治三年進士。為吏科給事中。華昶劾程敏政,法司白昂、閔珪據舊章令六科共鞫。東廠劾易等皆昶同僚,不當與訊。得旨下詔獄。昂、珪請罪,皆停俸。比昶獄成,易等猶被繫,大臣以為言,始令復職。 當弘治時,言官以忤內臣得罪者,又有任儀、車梁。 任儀,閬中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為御史。弘治三年秋,詔修齋於大興隆寺。理刑知縣王嶽騎過之,中使捽辱嶽,使跪於寺前。儀不平,劾中使罪。姓名偶誤,乃並儀下吏。出為中部知縣,終山西參政。 車梁,山西永寧人。弘治三年進士,為御史。十五年條列時政,中言東廠錦衣衞所獲盜,先嚴刑具成案,然後送法司,法司不敢平反。請自今徑送法司,毋先刑訊。章下,未報。主東廠者言梁從父郎中霆先以罪為東廠所發,挾私妄言,遂下梁詔獄。給事御史交章論救,乃得釋,終漢陽知府。 張弘至,字時行,華亭人,南安知府弼子也。舉弘治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 十二年冬,陳初政漸不克終八事:「初汰傳奉官殆盡,近匠官張廣寧等一傳至百二十餘人,少卿李綸、指揮張玘等再傳至百八十餘人。異初政者一。初追戮繼曉,逐番僧、佛子,近齋醮不息。異初政者二。初去萬安、李裕輩,朝彈夕斥,近被劾數十疏,如尚書徐瓊者猶居位。異初政者三。初聖諭有大政召大臣面議,近上下否隔。異初政者四。初撤增設內官,近已還者復去,已革者復增。異初政者五。初慎重詔旨,左右不敢妄干,近陳情乞恩率俞允。異初政者六。初令兵部申舊章,有妄乞陞武職者奏治,近乞陞無違拒。異初政者七。初節光祿供億,近冗食日繁,移太倉銀賒市廛物。異初政者八。」帝下所司。 邊將王杲、馬昇、秦恭、陳瑛失機論死,久繫。弘至請速正典刑。親王之藩者,所次舍率營蓆殿,並從官幕次,俱飾絨毯、錦帛,因弘至言多減省。孝宗晚年,從廷臣請,遣官覈騰驤四衞虛冒弊,以太監甯瑾言而止。弘至抗章爭,會兵部亦以為言,乃卒覈之。 武宗立,以戶科右給事中奉使安南。還遷都給事中,母憂歸卒。 屈伸,字引之,任丘人。成化末進士。選庶吉士,授禮科給事中。 弘治九年詔度僧,禮部爭不得。伸極陳三不可,不納。京師民訛言寇近邊,兵部請榜諭。伸言:「若榜示,人心愈驚。昔漢建始中,都人訛言大水至,議令吏民上城避之。王商不從,頃之果定。今當以為法。」事遂寢。寇犯大同,游擊王杲匿敗績狀。伸率同官發之,並劾罪總兵官王璽等。 屢遷兵科都給事中。泰寧衞部長大掠遼陽,部議令守臣遺書,稱朝廷寬大不究已往,若還所掠,則予重賞。伸等言:「在我示怯弱之形,在彼無創艾之意,非王者威攘之道。前日犯邊不以為罪,今日歸俘反以為功,誨以為盜之利,啟無賴心,又非王者懷柔之道。」帝悟,書不果遣。 已,劾鎮守中官孫振、總兵官蔣驥、巡撫陳瑤僨事罪,帝不問。廣寧復失事,瑤等以捷聞。伸及御史耿明等交章劾其欺罔,乃按治之。 太監苗逵、成國公朱暉等搗巢獲三級,及寇大入固原,不敢救,既而斬獲十二級,先後以捷聞。伸等數劾之。及班師,又極論曰:「暉等西討無功,班師命甫下,將士已入國門,不知奉何詔書。且此一役糜京帑及邊儲共一百六十餘萬兩,而首功止三級。是以五十萬金易一無名之首也,乃所上有功將士至萬餘人。假使馘一渠魁如火篩,或斬級至千百,將竭天下財不足供費,而報功者不知幾萬萬也。暉、逵及都御史史琳、監軍御史王用宜悉置重典。」帝不聽。 雲南有鎮守中官,復遣監丞孫叙鎮金騰,伸等極言不可。錦衣指揮孫鑾坐罪閒住,中旨復之,令掌南鎮撫事。伸等力爭,乃命止帶俸。中旨令指揮胡震分守天津,伸力爭,不聽。鎮守河南中官劉瑯乞皂隸,帝命予五十人。故事,尚書僅十二人,伸等力爭,詔止減二十人。自後中官咸援例陳乞,祖制遂壞。 伸居諫垣久,持議侃侃不撓,未及遷而卒。 王獻臣,字敬止,其先吳人,隸籍錦衣衞。弘治六年舉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大同邊,請亟正諸將姚信、陳廣閉營避寇及馬昇、王杲、秦恭喪師罪,悉蠲大同、延綏旱傷逋賦,以寬軍民。帝多從之。嘗令部卒導從遊山,為東廠緝事者所發,並言其擅委軍政官。徵下詔獄,罪當輸贖。特命杖三十,謫上杭丞。 十七年復以張天祥事被逮。天祥者,遼東都指揮僉事斌孫也。斌以罪廢,天祥入粟得祖官。有泰寧衞部十餘騎射傷海西貢使,天祥出毛喇關掩殺他衞三十八人以歸,指為射貢使者。巡撫張鼐等奏捷,獻臣疑之。方移牒駁勘,會斌婦弟指揮張茂及子欽與天祥有郤,詐為前屯衞文書呈獻臣,具言劫營事。獻臣即以聞。未報,而獻臣被徵。帝命大理丞吳一貫、錦衣指揮楊玉會新按臣余濂勘之,盡得其實。斌等皆論死,天祥斃於獄。 天祥叔父洪屢訟冤,帝密令東廠廉其事,還奏所勘皆誣。帝信之,欲盡反前獄,召內閣劉健等,出東廠揭帖示之,命盡逮一貫等會訊闕下。健等言東廠揭帖不可行於外。既退,復爭之。帝再召見,責健等。健對曰:「獄經法司讞,皆公卿士大夫,言足信。」帝曰:「法司斷獄不當,身且不保,言足信乎?」謝遷曰:「事當從衆,若一二人言,安可信?」健等又言衆證遠,不可悉逮。帝曰:「此大獄,逮千人何恤。苟功罪不明,邊臣孰肯効力者?」健等再四爭執,見帝聲色厲,終不敢深言東廠非。一貫等既至,帝親御午門鞫之,欲抵一貫死。閔珪、戴珊力救,乃謫嵩明州同知,獻臣廣東驛丞,濂雲南布政司照磨,茂父子論死,而斌免,洪反得論功。武宗立,獻臣遷永嘉知縣。 吳一貫,字道夫,海陽人。成化十七年進士。由上高知縣擢御史。弘治中,歷按浙江、福建、南畿,以強幹聞。擢大理右寺丞。畿輔、河南饑,請發粟二十萬石以振,又別請二萬石給京邑及昌平民。既讁官,正德初,遷江西副使。討華林賊有功,進按察使。行軍至奉新卒,士民立忠節祠祀焉。 余濂,字宗周,都昌人。弘治六年進士。武宗時,終雲南副使。 孝宗勵精圖治,委任大臣,中官勢稍絀。而張天祥及滿倉兒事皆發自東廠,廷議猶為所撓云。滿倉兒事,具孫磐傳。 贊曰:御史為朝廷耳目,而給事中典章奏,得爭是非於廷陛間,皆號稱言路。天順以後居其職者,振風裁而恥緘默。自天子、大臣、左右近習無不指斥極言。南北交章,連名列署。或遭譴謫,則大臣抗疏論救,以為美談。顧其時門戶未開,名節自勵,未嘗有承意指於政府,効搏噬於權璫,如末季所為者。故其言有當有不當,而其心則公。上者愛國,次亦愛名。然論國事而至於愛名,則將惟其名之可取,而事之得失有所不顧,於匡弼之道或者其未善乎。 徐溥 丘濬 劉健 謝遷 李東陽 王鏊 劉忠 徐溥,字時用,宜興人。祖鑑,瓊州知府,有惠政。溥,景泰五年進士及第。授編修。憲宗初,擢左庶子,再遷太常卿兼學士。成化十五年拜禮部右侍郎,尋轉左,久之改吏部。孝宗嗣位,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旋進禮部尚書。 弘治五年,劉吉罷,溥為首輔,屢加少傅、太子太傅。溥承劉吉恣睢之後,鎮以安靜,務守成法,與同列劉健、李東陽、謝遷等協心輔治,事有不可,輒共爭之。欽天監革職監正李華為昌國公張巒擇葬地,中旨復官。溥等言:「即位以來,未嘗有內降。倖門一開,末流安底。臣等不敢奉詔。」八年,太皇太后召崇王來朝,溥等與尚書倪岳諫,帝為請乃已。占城奏安南侵擾,帝欲遣大臣往解。溥等言:「外國相侵,有司檄諭之足矣,無勞遣使。萬一抗令,則虧損國體,問罪興師,後患滋大。」於是罷不遣。 是年十二月,詔撰三清樂章。溥等言:「天至尊無對。漢祀五帝,儒者猶非之,況三清乃道家妄說耳。一天之上,安得有三大帝。且以周柱下史李耳當其一,以人鬼列天神,矯誣甚矣。郊祀樂章皆太祖所親製,今使製為時俗詞曲以享神明,褻瀆尤甚。臣等誦讀儒書,邪說俚曲素所不習,不敢以非道事陛下。國家設文淵閣,命學士居之,誠欲其謨謀政事,講論經史,培養本原,匡弼闕失,非欲其阿諛順旨,惟言莫違也。今經筵早休,日講久曠,異端乘間而入。此皆臣等無狀,不足以啟聖心,保初政。憂愧之至,無以自容。數月以來,奉中旨處分未當者封還,執奏至再至三。願陛下曲賜聽從,俾臣等竭駑鈍,少有裨益,非但樂章一事而已。」奏入,帝嘉納之。 帝自八年後,視朝漸晏,溥等屢以為言。中官李廣以燒鍊齋醮寵。十年二月,溥等上疏極論曰:「舊制,內殿日再進奏,事重者不時上聞,又常面召儒臣,咨訪政事。今奏事日止一次,朝參之外,不得一望天顏。章奏批答不時斷決,或稽留數月,或竟不施行。事多壅滯,有妨政體。經筵進講,每歲不過數日,正士疎遠,邪說得行。近聞有以齋醮修鍊之說進者。宋徽宗崇道教,科儀符籙最盛,卒至乘輿播遷。金石之藥,性多酷烈。唐憲宗信柳泌以殞身,其禍可鑒。今龍虎山上清宮、神樂觀、祖師殿及內府番經廠皆焚燬無餘,彼如有靈,何不自保。天厭其穢,亦已明甚。陛下若親近儒臣,明正道,行仁政,福祥善慶,不召自至,何假妖妄之說哉!自古奸人蠱惑君心者,必以太平無事為言。唐臣李絳有云:『憂先於事,可以無憂。事至而憂,無益於事。』今承平日久,溺於晏安。目前視之,雖若無事,然工役繁興,科斂百出,士馬罷敝,閭閻困窮,愁歎之聲上干和氣,致熒惑失度,太陽無光,天鳴地震,草木興妖,四方奏報殆無虛月,將來之患灼然可憂。陛下高居九重,言官皆畏罪緘默。臣等若復不言,誰肯為陛下言者。」帝感其言。 三月甲子,御文華殿,召見溥及劉健、李東陽、謝遷,授以諸司題奏曰:「與先生輩議。」溥等擬旨上,帝應手改定。事端多者,健請出外詳閱。帝曰:「盍就此面議。」既畢,賜茶而退。自成化間,憲宗召對彭時、商輅後,至此始再見,舉朝詡為盛事。然終溥在位,亦止此一召而已。 尋以災異求言,廷臣所上封事,經月不報,而言官論救何鼎忤旨待罪者久,溥等皆以為言。於是悉下諸章,而罷諸言官弗問。溥時年七十,引年求退。不許,詔風雨寒暑免朝參。 十一年,皇太子出閤,加少師兼太子太師,進華蓋殿大學士。以目疾乞歸。帝眷留,久之乃許,恩賚有加。踰年卒,贈太師,諡文靖。 溥性凝重有度,在內閣十二年,從容輔導。人有過悞,輒為掩覆,曰:「天生才甚難,不忍以微瑕棄也。」屢遇大獄及逮繫言官,委曲調劑。孝宗仁厚,多納溥等所言,天下陰受其福。嘗曰:「祖宗法度所以惠元元者備矣,患不能守耳。」卒無所更置。性至孝,嘗再廬墓。自奉甚薄,好施予。置義田八百畝贍宗族,請籍記於官,以垂永久,帝為復其徭役。 丘濬,字仲深,瓊山人。幼孤,母李氏教之讀書,過目成誦。家貧無書,嘗走數百里借書,必得乃已。舉鄉試第一,景泰五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濬既官翰林,見聞益廣,尤熟國家典故,以經濟自負。 成化元年,兩廣用兵,濬奏記大學士李賢,指陳形勢,纚纚數千言。賢善其計,聞之帝,命錄示總兵官趙輔、巡撫都御史韓雍。雍等破賊,雖不盡用其策,而濬以此名重公卿間。秩滿,進侍講。與修英宗實錄,進侍講學士。續通鑑綱目成,擢學士,遷國子祭酒。時經生文尚險怪,濬主南畿鄉試,分考會試皆痛抑之。及是,課國學生尤諄切告誡,返文體於正。尋進禮部右侍郎,掌祭酒事。 濬以真德秀大學衍義於治國平天下條目未具,乃博採羣書補之。孝宗嗣位,表上其書,帝稱善,賚金幣,命所司刊行。特進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修憲宗實錄,充副總裁。弘治四年,書成,加太子太保,尋命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尚書入內閣者自濬始,時年七十一矣。濬以衍義補所載皆可見之行事,請摘其要者奏聞,下內閣議行之。帝報可。 明年,濬上言:「臣見成化時彗星三見,徧掃三垣,地五六百震。邇者彗星見天津,地震天鳴無虛日,異鳥三鳴於禁中。春秋二百四十年,書彗孛者三,地震者五,飛禽者二。今乃屢見於二十年之間,甚可畏也。願陛下體上天之仁愛,念祖宗之艱難,正身清心以立本而應務,謹好尚不惑於異端,節財用不至於耗國,公任使不失於偏聽,禁私謁,明義理,慎儉德,勤政務,則承風希寵、左道亂政之徒自不敢肆其奸,而天災弭矣。」因列時弊二十二事。帝納之。六年以目疾免朝參。 濬在位,嘗以寬大啟上心,忠厚變士習。顧性褊隘,嘗與劉健議事不合,至投冠於地。言官建白不當意,輒面折之。與王恕不相得,至不交一言。六年大計羣吏,恕所奏罷二千人。濬請未及三載者復任,非貪暴有顯跡者勿斥,留九十人。恕爭之不得,求去。太醫院判劉文泰嘗往來濬家,以失職訐恕,恕疑文泰受濬指,而言者譁然言疏稿出濬手。恕竟坐罷,人以是大不直濬。給事中毛珵,御史宋悳、周津等交章劾濬不可居相位,帝不問。踰年,加少保。八年卒,年七十六。贈太傅,謚文莊。 濬廉介,所居邸第極湫隘,四十年不易。性嗜學,既老,右目失明,猶披覽不輟。議論好矯激,聞者駭愕。至修英宗實錄,有言于謙之死當以不軌書者。濬曰:「己巳之變,微于公社稷危矣。事久論定,誣不可不白。」其持正又如此。正德中,以巡按御史言賜祠於鄉,曰「景賢」。 劉健,字希賢,洛陽人。父亮,三原教諭,有學行。健少端重,與同邑閻禹錫、白良輔遊,得河東薛瑄之傳。舉天順四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謝交遊,鍵戶讀書,人以木強目之。然練習典故,有經濟志。 成化初,修英宗實錄,起之憂中,固辭,不許。書成,進修撰,三遷至少詹事,充東宮講官,受知於孝宗。既即位,進禮部右侍郎兼翰林學士,入內閣參預機務。弘治四年進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累加太子太保,改武英殿。十一年春,進少傅兼太子太傅,代徐溥為首輔。 健學問深粹,正色敢言,以身任天下之重。清寧宮災,太監李廣有罪自殺。健與同列李東陽、謝遷疏言:「古帝王未有不遇災而懼者。向來奸佞熒惑聖聽,賄賂公行,賞罰失當,災異之積,正此之由。今幸元惡殄喪,聖心開悟,而餘慝未除,宿弊未革。伏願奮發勵精,進賢黜姦,明示賞罰。凡所當行,斷在不疑,毋更因循,以貽後悔。」帝方嘉納其言,而廣黨蔡昭等旋取旨予廣祭葬、祠額。健等力諫,僅寢祠額。南北言官指陳時政,頻有所論劾,一切皆不問。國子生江瑢劾健、東陽杜抑言路。帝慰留健、東陽,而下瑢於獄,二人力救得釋。 十三年四月,大同告警,京師戒嚴。兵部請甄別京營諸將,帝召健及東陽、遷至平臺面議去留。乃去遂安伯陳韶等三人,而召鎮遠侯顧溥督團營。時帝視朝頗晏,健等以為言,頷之而已。 十四年秋,帝以軍興缺餉,屢下廷議。健等言:「天下之財,其生有限。今光祿歲供增數十倍,諸方織作務為新巧,齋醮日費鉅萬。太倉所儲不足餉戰士,而內府取入動四五十萬。宗藩、貴戚之求土田奪鹽利者,亦數千萬計。土木日興,科斂不已。傳奉冗官之俸薪,內府工匠之餼廩,歲增月積,無有窮期,財安得不匱。今陝西、遼東邊患方殷,湖廣、貴州軍旅繼動,不知何以應之。望陛下絕無益之費,躬行節儉,為中外倡,而令羣臣得畢獻其誠,講求革弊之策,天下幸甚。」 明年四月,以災異陳勤朝講、節財用、罷齋醮、公賞罰數事。及冬,南京、鳳陽大水,廷臣多上言時務,久之不下。健等因極陳怠政之失,請勤聽斷以振紀綱,帝皆嘉納。大明會典成,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與東陽、遷同賜蟒衣。閣臣賜蟒自健等始。 帝孝事兩宮太后甚謹,而兩宮皆好佛、老。先是,清寧宮成,命灌頂國師設壇慶讚,又遣中官齎真武像,建醮武當山,使使詣泰山進神袍,或白晝散燈市上。帝重違太后意,曲從之,而健等諫甚力。十五年六月詔擬釋迦啞塔像讚,十七年二月詔建延壽塔朝陽門外,除道士杜永祺等五人為真人,皆以健等力諫得寢。 是年夏,小王子謀犯大同,帝召見閣臣。健請簡京營大帥,因言京軍怯不任戰,請自今罷其役作以養銳氣。帝然之。退復條上防邊事宜,悉報允。未幾,邊警狎至,帝惑中官苗逵言銳欲出師。健與東陽、遷委曲阻之,帝意猶未回。兵部尚書劉大夏亦言京軍不可動,乃止。 帝自十三年召對健等後,閣臣希得進見。及是在位久,益明習政事,數召見大臣,欲以次革煩苛,除宿弊。嘗論及理財,東陽極言鹽政弊壞,由陳乞者衆,因而私販數倍。健進曰:「太祖時茶法始行,駙馬歐陽倫以私販坐死,高皇后不能救。如倫事,孰敢為陛下言者。」帝曰:「非不敢言,不肯言耳。」遂詔戶部覈利弊,具議以聞。 當是時,健等三人同心輔政,竭情盡慮,知無不言。初或有從有不從,既乃益見信,所奏請無不納,呼為先生而不名。每進見,帝輒屏左右。左右間從屏間竊聽,但聞帝數數稱善。諸進退文武大臣,釐飭屯田、鹽、馬諸政,健翊贊為多。 未幾,帝疾大漸,召健等入乾清宮。帝力疾起坐,自敘即位始末甚詳,令近侍書之。已,執健手曰:「先生輩輔導良苦。東宮聰明,但年尚幼,好逸樂,先生輩常勸之讀書,輔為賢主。」健等欷歔頓首受命而出。翌日帝崩。 武宗嗣位,健等釐諸弊政,凡孝宗所欲興罷者悉以遺詔行之。劉瑾者,東宮舊豎也,與馬永成、谷大用、魏彬、張永、丘聚、高鳳、羅祥等八人俱用事,時謂之「八黨」,日導帝遊戲,詔條率沮格不舉。京師淫雨自六月至八月。健等乃上言:「陛下登極詔出,中外歡呼,想望太平。今兩月矣,未聞汰冗員幾何,省冗費幾何。詔書所載,徒為空文。此陰陽所以失調,雨暘所以不若也。如監局、倉庫、城門及四方守備內臣增置數倍,朝廷養軍匠費鉅萬計,僅足供其役使,寧可不汰。文武臣曠職僨事、虛糜廩祿者,寧可不黜。畫史、工匠濫授官職者多至數百人,寧可不罷。內承運庫累歲支銀數百餘萬,初無文簿,司鑰庫貯錢數百萬,未知有無,寧可不勾校。至如縱內苑珍禽奇獸,放遣先朝宮人,皆新政所當先,而陛下悉牽制不行,何以慰四海之望。」帝雖溫詔答之,而左右宦豎日恣,增益且日衆。享祀郊廟,帶刀被甲擁駕後。內府諸監局僉書多者至百數十人,光祿日供驟益數倍。健等極陳其弊,請勤政、講學,報聞而已。 正德元年二月,帝從尚書韓文言,畿甸皇莊令有司徵課,而每莊仍留宦官一人、校尉十人。健等言「皇莊既以進奉兩宮,自宜悉委有司,不當仍主以私人,反失朝廷尊親之意」,因備言內臣管莊擾民。不省。 吏、戶、兵三部及都察院各有疏爭職掌為近習所撓。健等擬旨,上不從,令再擬。健等力諫,謂:「奸商譚景清之沮壞鹽政,北征將士之無功授官,武臣神英之負罪玩法,御用監書篆之濫收考較,皆以一二人私恩,壞百年定制。況今政令維新,而地震天鳴,白虹貫日,恒星晝見,太陽無光。內賊縱橫,外寇猖獗,財匱民窮,怨謗交作。而中外臣僕方且乘機作奸,排忠直猶仇讐,保奸回如骨肉。日復一日,愈甚於前,禍變之來恐當不遠。臣等受知先帝,叨任腹心。邇者旨從中下,略不與聞。有所擬議,竟從改易。似此之類,不可悉舉。若復顧惜身家,共為阿順,則罔上悞國,死有餘辜。所擬四疏,不敢更易,謹以原擬封進。」不報。 居數日,又言:「臣等遭逢先帝,臨終顧命,惓惓以陛下為託,痛心刻骨,誓以死報。即位詔書,天下延頸,而朝令夕改,迄無寧日。百官庶府,倣傚成風,非惟廢格不行,抑且變易殆盡。建言者以為多言,幹事者以為生事,累章執奏謂之瀆擾,釐剔弊政謂之紛更;憂在於民生國計,則若罔聞知,事涉於近幸貴戚,則牢不可破。臣等心知不可,義當盡言。比為鹽法、賞功諸事,極陳利害,拱俟數日,未蒙批答。若以臣等言是,宜賜施行,所言如非,即當斥責。乃留中不報,視之若無。政出多門,咎歸臣等。宋儒朱子有言『一日立乎其位,則一日業乎其官;一日不得乎其官,則不敢一日立乎其位』。若冒顧命之名而不盡輔導之實,既負先帝,又負陛下,天下後世其謂臣何。伏乞聖明矜察,特賜退休。」帝優旨慰留之,疏仍不下。 越五日,健等復上疏,歷數政令十失,指斥貴戚、近倖尤切。因再申前請。帝不得已,始下前疏,命所司詳議。健知志終不行,首上章乞骸骨,李東陽、謝遷繼之,帝皆不許。既而所司議上,一如健等指。帝勉從之,由是諸失利者咸切齒。 六月庚午復上言:「近日以來,免朝太多,奏事漸晚,遊戲漸廣,經筵日講直命停止。臣等愚昧,不知陛下宮中復有何事急於此者。夫濫賞妄費非所以崇儉德,彈射釣獵非所以養仁心,鷹犬狐兔田野之物不可育於朝廷,弓矢甲冑戰鬬之象不可施於宮禁。今聖學久曠,正人不親,直言不聞,不情不達,而此數者雜交於前,臣不勝憂懼。」帝曰:「朕聞帝王不能無過,貴改過。卿等言是,朕當行之。」健等乃錄廷臣所陳時政切要者,請置坐隅朝夕省覽:曰無單騎馳驅,輕出宮禁,曰無頻幸監局,泛舟海子,曰無事鷹犬彈射,曰無納內侍進獻飲膳。疏入,報聞。 先是,孝宗山陵畢,健等即請開經筵。帝初勉應之,後數以朝謁兩宮停講,或云擇日乘馬。健等陳諫甚切至。八月,帝既大婚,健等又請開講。命俟九月,至期又命停午講。健等以先帝故事,日再進講,力爭不得。 當是時,健等懇切疏諫者屢矣,而帝以狎近羣小,終不能改。既而遣中官崔杲等督織造,乞鹽萬二千引。所司執奏,給事中陶諧、徐昂,御史杜旻、邵清、楊儀等先後諫,健等亦言不可。帝召健等至煖閣面議,頗有所詰問,健等皆以正對。帝不能難,最後正色曰:「天下事豈皆內官所壞,朝臣壞事者十常六七,先生輩亦自知之。」因命鹽引悉如杲請。健等退,再上章言不可。帝自愧失言,乃俞健等所奏。於是中外咸悅,以帝庶幾改過。 健等遂謀去「八黨」,連章請誅之。言官亦交論羣閹罪狀,健及遷、東陽持其章甚力。帝遣司禮詣閣曰:「朕且改矣,其為朕曲赦若曹。」健等言:「此皆得罪祖宗,非陛下所得赦。」復上言曰:「人君之於小人,不知而誤用,天下尚望其知而去之。知而不去則小人愈肆,君子愈危,不至於亂亡不已。且邪正不並立,今舉朝欲決去此數人,陛下又知其罪而故留之左右,非特朝臣疑懼,此數人亦不自安。上下相猜,中外不協,禍亂之機始此矣。」不聽。健等以去就爭。瑾等八人窘甚,相對涕泣。而尚書韓文等疏復入,於是帝命司禮王岳等詣閣議,一日三至,欲安置瑾等南京。遷欲遂誅之,健推案哭曰:「先帝臨崩,執老臣手,付以大事。今陵土未乾,使若輩敗壞至此,臣死何面目見先帝!」聲色俱厲。岳素剛正疾邪,慨然曰:「閣議是。」其儕范亨、徐智等亦以為然。是夜,八人益急,環泣帝前。帝怒,立收岳等下詔獄,而健等不知,方倚岳內應。明日,韓文倡九卿伏闕固爭,健逆謂曰:「事且濟,公等第堅持。」頃之,事大變,八人皆宥不問,而瑾掌司禮。健、遷遂乞致仕,賜敕給驛歸,月廩、歲夫如故事。 健去,瑾憾不已。明年三月辛未詔列五十三人為奸黨,榜示朝堂,以健為首。又二年削籍為民,追奪誥命。瑾誅,復官,致仕。後聞帝數巡遊,輒歎息不食曰:「吾負先帝。」世宗立,命行人齎敕存問,以司馬光、文彥博為比,賜賚有加。及年躋九十,詔撫臣就第致束帛、餼羊、上尊,官其孫成學中書舍人。嘉靖五年卒,年九十四。遺表數千言,勸帝正身勤學,親賢遠佞。帝震悼,賜卹甚厚,贈太師,諡文靖。 健器局嚴整,正己率下。朝退,僚寀私謁,不交一言。許進輩七人欲推焦芳入吏部,健曰:「老夫不久歸田,此座即焦有,恐諸公俱受其害耳。」後七人果為芳所擠。東陽以詩文引後進,海內士皆抵掌談文學,健若不聞,獨教人治經窮理。其事業光明俊偉,明世輔臣鮮有比者。 孫望之,進士。 謝遷,字于喬,餘姚人。成化十年鄉試第一。明年舉進士,復第一。授修撰,累遷左庶子。 弘治元年春,中官郭鏞請豫選妃嬪備六宮。遷上言:「山陵未畢,禮當有待。祥禫之期,歲亦不遠。陛下富於春秋,請俟諒陰既終,徐議未晚。」尚書周洪謨等如遷議,從之。帝居東宮時,遷已為講官,及是,與日講,務積誠開帝意。前夕必正衣冠習誦,及進講,敷詞詳切,帝數稱善。進少詹事兼侍講學士。 八年詔同李東陽入內閣參預機務。遷時居憂,力辭,服除始拜命。進詹事兼官如故。皇太子出閤,加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上疏勸太子親賢遠佞,勤學問,戒逸豫,帝嘉之。尚書馬文升以大同邊警,餉饋不足,請加南方兩稅折銀。遷曰:「先朝以南方賦重,故折銀以寬之。若復議加,恐民不堪命。且足國在節用,用度無節,雖加賦奚益。」尚書倪岳亦爭之,議遂寢。 孝宗晚年慨然欲釐弊政。而內府諸庫及倉場、馬坊中官作奸骫法,不可究詰。御馬監、騰驤四衞勇士自以禁軍不隸兵部,率空名支餉,其弊尤甚。遷乘間言之,帝令擬旨禁約。遷曰:「虛言設禁無益,宜令曹司搜剔弊端,明白奏聞。然後嚴立條約,有犯必誅,庶積蠹可去。」帝俞允之。 遷儀觀俊偉,秉節直亮。與劉健、李東陽同輔政,而遷見事明敏,善持論。時人為之語曰:「李公謀,劉公斷,謝公尤侃侃。」天下稱賢相。 武宗嗣位,屢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數諫,帝弗聽。因天變求去甚力,帝輒慰留。及請誅劉瑾不克,遂與健同致仕歸,禮數俱如健。而瑾怨遷未已。焦芳既附瑾入內閣,亦憾遷嘗舉王鏊、吳寬自代,不及己,乃取中旨勒罷其弟兵部主事迪,斥其子編修丕為民。 四年二月,以浙江應詔所舉懷才抱德士餘姚周禮、徐子元、許龍,上虞徐文彪,皆遷同鄉,而草詔由健,欲因此為二人罪。矯旨謂餘姚隱士何多,此必徇私援引,下禮等詔獄,詞連健、遷。瑾欲逮健、遷,籍其家,東陽力解。芳從旁厲聲曰:「縱輕貸,亦當除名。」旨下,如芳言,禮等咸戍邊。尚書劉宇復劾兩司以上訪舉失實,坐罰米,有削籍者。且詔自今餘姚人毋選京官,著為令。其年十二月,言官希瑾指,請奪健、遷及尚書馬文升、劉大夏、韓文、許進等誥命,詔幷追還所賜玉帶服物,同時奪誥命者六百七十五人。當是時,人皆為遷危,而遷與客圍棋、賦詩自若。瑾誅,復職,致仕。 世宗即位,遣使存問,起迪參議,丕復官翰林。遷乃遣子正入謝,勸帝勤學、法祖、納諫,優旨答之。嘉靖二年復詔有司存問。六年,大學士費宏舉遷自代,楊一清欲阻張璁,亦力舉遷。帝乃遣行人齎手敕即家起之,命撫、按官敦促上道。遷年七十九矣,不得已拜命。比至,而璁已入閣,一清以官尊於遷無相下意。遷居位數月,力求去。帝待遷愈厚,以天寒免朝參,除夕賜御製詩,及以病告則遣醫賜藥餌,光祿致酒餼,使者相望於道。遷竟以次年三月辭歸。十年卒於家,年八十有三。贈太傅,諡文正。 迪仕至廣東布政使。丕鄉試第一,弘治末進士及第。歷官吏部左侍郎,贈禮部尚書。 李東陽,字賓之,茶陵人,以戍籍居京師。四歲能作徑尺書,景帝召試之,甚喜,抱置膝上,賜果鈔。後兩召講尚書大義,稱旨,命入京學。天順八年,年十八,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侍講學士,充東宮講官。 弘治四年,憲宗實錄成,由左庶子兼侍講學士,進太常少卿,兼官如故。五年,旱災求言。東陽條摘孟子七篇大義,附以時政得失,累數千言,上之。帝稱善。閣臣徐溥等以詔敕繁,請如先朝王直故事,設官專領。乃擢東陽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入內閣專典誥敕。八年以本官直文淵閣參預機務,與謝遷同日登用。久之,進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十七年,重建闕里廟成,奉命往祭。還上疏言: 臣奉使遄行,適遇亢旱。天津一路,夏麥已枯,秋禾未種,輓舟者無完衣,荷鋤者有菜色。盜賊縱橫,青州尤甚。南來人言,江南、浙東流亡載道,戶口消耗,軍伍空虛,庫無旬日之儲,官缺累歲之俸。東南財賦所出,一歲之饑已至於此。北地呰窳,素無積聚,今秋再歉,何以堪之。事變之生,恐不可測。臣自非經過其地,則雖久處官曹,日理章疏,猶不得其詳,況陛下高居九重之上耶? 臣訪之道路,皆言冗食太衆,國用無經,差役頻煩,科派重疊。京城土木繁興,供役軍士財力交殫,每遇班操,寧死不赴。勢家鉅族,田連郡縣,猶請乞不已。親王之藩,供億至二三十萬。游手之徒,託名皇親僕從,每於關津都會大張市肆,網羅商稅。國家建都於北,仰給東南,商賈驚散,大非細故。更有織造內官,縱羣小掊擊,閘河官吏莫不奔駭,鬻販窮民所在騷然,此又臣所目擊者。 夫閭閻之情,郡縣不得而知也。郡縣之情,廟堂不得而知也。廟堂之情,九重亦不得而知也。始於容隱,成於蒙蔽。容隱之端甚小,蒙蔽之禍甚深。臣在山東,伏聞陛下以災異屢見,敕羣臣盡言無諱。然詔旨頻降,章疏畢陳,而事關內廷、貴戚者,動為掣肘,累歲經時,俱見遏罷。誠恐今日所言,又為虛文。乞取從前內外條奏,詳加採擇,斷在必行。 帝嘉歎,悉付所司。 是時,帝數召閣臣面議政事。東陽與首輔劉健等竭心獻納,時政闕失必盡言極諫。東陽工古文,閣中疏草多屬之。疏出,天下傳誦。明年,與劉健、謝遷同受顧命。 武宗立,屢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劉瑾入司禮,東陽與健、遷即日辭位。中旨去健、遷,而東陽獨留。恥之,再疏懇請,不許。初,健、遷持議欲誅瑾,詞甚厲,惟東陽少緩,故獨留。健、遷瀕行,東陽祖餞泣下。健正色曰:「何泣為?使當日力爭,與我輩同去矣。」東陽默然。 瑾既得志,務摧抑縉紳。而焦芳入閣助之虐,老臣、忠直士放逐殆盡。東陽悒悒不得志,亦委蛇避禍。而焦芳嫉其位己上,日夕搆之瑾。先是,東陽奉命編通鑑纂要。既成,瑾令人摘筆畫小疵,除謄錄官數人名,欲因以及東陽。東陽大窘,屬芳與張綵為解,乃已。 瑾兇暴日甚,無所不訕侮,於東陽猶陽禮敬。凡瑾所為亂政,東陽彌縫其間,亦多所補救。尚寶卿崔璿、副使姚祥、郎中張瑋以違制乘肩輿,從者妄索驛馬,給事中安奎,御史張彧以覈邊餉失瑾意,皆荷重校幾死。東陽力救,璿等謫戍,奎、彧釋為民。 三年六月壬辰,朝退,有遺匿名書於御道數瑾罪者,詔百官悉跪奉天門外。頃之,執庶僚三百餘人下詔獄。次日,東陽等力救,會瑾亦廉知其同類所為,衆獲宥。後數日,東陽疏言寬恤數事,章下所司。既而戶部覆奏,言糧草虧折,自有專司,巡撫官總領大綱,宜從輕減。瑾大怒,矯旨詰責數百言,中外駭歎。瑾患盜賊日滋,欲戍其家屬並鄰里及為之囊橐者。或自陳獲盜七十人,所司欲以新例從事。東陽言,如是則百年之案皆可追論也,乃免。劉健、謝遷、劉大夏、楊一清及平江伯陳熊輩幾得危禍,皆賴東陽而解。其潛移默奪,保全善類,天下陰受其庇,而氣節之士多非之。侍郎羅玘上書勸其早退,至請削門生籍。東陽得書,俛首長歎而已。 焦芳既與中人為一,王鏊雖持正,不能與瑾抗,東陽乃援楊廷和共事,差倚以自強。已而鏊辭位,代者劉宇、曹元皆瑾黨,東陽勢益孤。東陽前已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後瑾欲加芳官,詔東陽食正一品祿。四年五月,孝宗實錄成,編纂諸臣當序遷,所司援會典故事。詔以劉健等前纂修會典多糜費,皆奪陞職,東陽亦坐降俸。居數日,乃以實錄功復之。 五年春,久旱,下詔恤刑。東陽等因上詔書所未及者數條,帝悉從之。而法司畏瑾,減死者止二人。其秋,瑾誅,東陽乃上疏自列曰:「臣備員禁近,與瑾職掌相關。凡調旨撰敕,或被駁再三,或徑自改竄,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或遞出謄黃,逼令落藁,真假混淆,無從別白。臣雖委曲匡持,期於少濟,而因循隱忍,所損亦多。理宜黜罷。」帝慰留之。 寘鐇平,加特進左柱國,廕一子尚寶司丞,為御史張芹所劾。帝怒,奪芹俸。東陽亦乞休辭廕,不許。時焦芳、曹元已罷,而劉忠、梁儲入,政事一新。然張永、魏彬、馬永成、谷大用等猶用事,帝嬉遊如故。皇子未生,多居宿於外,又議大興豹房之役,建寺觀禁中。東陽等憂之,前後上章切諫,不報。七年,東陽等以京師及山西、陝西、雲南、福建相繼地震,而帝講筵不舉,視朝久曠,宗社祭享不親,禁門出入無度,谷大用仍開西廠,屢上疏極諫,帝亦終不聽。 九載秩滿,兼支大學士俸。河南賊平,廕子世錦衣千戶。再疏力辭,改廕六品文官。其冬,帝欲調宣府軍三千入衞,而以京軍更番戍邊。東陽等力持不可,大臣、臺諫皆以為言。中官旁午索草敕,帝坐乾清宮門趣之,東陽等終不奉詔。明日竟出內降行之,江彬等遂以邊兵入豹房矣。東陽以老疾乞休,前後章數上,至是始許。賜敕、給廩隸如故事。又四年卒,年七十。贈太師,諡文正。 東陽事父淳有孝行。初官翰林時,常飲酒至夜深,父不就寢,忍寒待其歸,自此終身不夜飲於外。為文典雅流麗,朝廷大著作多出其手。工篆隸書,碑版篇翰流播四裔。奬成後進,推挽才彥,學士大夫出其門者,悉粲然有所成就。自明興以來,宰臣以文章領袖縉紳者,楊士奇後,東陽而已。立朝五十年,清節不渝。既罷政居家,請詩文書篆者填塞戶限,頗資以給朝夕。一日,夫人方進紙墨,東陽有倦色。夫人笑曰:「今日設客,可使案無魚菜耶?」乃欣然命筆,移時而罷,其風操如此。 王鏊,字濟之,吳人。父琬,光化知縣。鏊年十六,隨父讀書,國子監諸生爭傳誦其文。侍郎葉盛、提學御史陳選奇之,稱為天下士。成化十年鄉試,明年會試,俱第一。廷試第三,授編修。杜門讀書,避遠權勢。 弘治初,遷侍講學士,充講官。中貴李廣導帝遊西苑,鏊講文王不敢盤於遊田,反覆規切,帝為動容。講罷,謂廣曰:「講官指若曹耳。」壽寧侯張巒故與鏊有連,及巒貴,鏊絕不與通。東宮出閣,大臣請選正人為宮僚,鏊以本官兼諭德。尋轉少詹事,擢吏部右侍郎。 嘗奏陳邊計,略言:「昨火篩入寇大同,陛下宵旰不寧,而緣邊諸將皆嬰城守,無一人敢當其鋒者,此臣所不解也。臣竊謂今日火篩、小王子不足畏,而嬖倖亂政,功罪不明,委任不專,法令不行,邊圉空虛,深可畏也。比年邊將失律,往往令戴罪殺賊。副總兵姚信擁兵不進,亦得逃罪。此人心所以日懈,士氣所以不振也。望陛下大奮乾剛,時召大臣,咨詢邊將勇怯,有罪必罰,有功必賞,專主將之權。起致仕尚書秦紘為總制,節制諸邊,提督右都御史史琳坐鎮京營,遙為聲援。厚恤沿邊死事之家,召募邊方驍勇之士,用間以攜其部曲。分兵掩擊,出奇制勝,寇必不敢長驅深入。」從之。又言:「宜倣前代制科,如博學宏詞之類,以收異材。六年一舉,尤異者授以清要之職,有官者加秩。數年之後,士類濯磨,必以通經學古為高,脫去謏聞之陋。」時不能用。尋以父憂歸。 正德元年四月起左侍郎,與韓文諸大臣請誅劉瑾等「八黨」。俄瑾入司禮,大學士劉健、謝遷相繼去,內閣止李東陽一人。瑾欲引焦芳,廷議獨推鏊。瑾迫公論,命以本官兼學士與芳同入內閣。踰月,進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明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景帝汪后薨,疑其禮。鏊曰:「妃廢不以罪,宜復故號,葬以妃,祭以后。」乃命輟朝,致祭如制。憲宗廢后吳氏之喪,瑾議欲焚之以滅迹,曰「不可以成服」。鏊曰:「服可以不成,葬不可薄也。」從之。尚寶卿崔璿等三人荷校幾死,鏊謂瑾曰:「士可殺,不可辱。今辱且殺之,吾尚何顏居此。」李東陽亦力救,璿等得遣戍。瑾銜尚書韓文,必欲殺之,又欲以他事中健、遷,鏊前後力救得免。或惡楊一清於瑾,謂築邊牆糜費。鏊爭曰:「一清為國修邊,安得以功為罪。」瑾怒劉大夏,逮至京,欲坐以激變罪死。鏊爭曰:「岑猛但遷延不行耳,未叛何名激變?」 時中外大權悉歸瑾,鏊初開誠與言,間聽納。而芳專媕阿,瑾橫彌甚,禍流縉紳。鏊不能救,力求去。四年,疏三上,許之。賜璽書、乘傳、有司給廩隸,咸如故事。家居十四年,廷臣交薦不起。 世宗即位,遣行人存問。鏊疏謝,因上講學、親政二篇。帝優詔報聞,官一子中書舍人。嘉靖三年復詔有司存問。未幾卒,年七十五。贈太傅,諡文恪。 鏊博學有識鑒,文章爾雅,議論明暢。晚著性善論一篇,王守仁見之曰:「王公深造,世未能盡也。」少善制舉義,後數典鄉試,程文魁一代。取士尚經術,險詭者一切屏去。弘、正間,文體為一變。 劉忠,字司直,陳留人。成化十四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弘治四年,憲宗實錄成,遷侍講,直經筵,尋兼侍東宮講讀。又九年進侍讀學士。 武宗即位,以宮寮擢學士,掌翰林院,仍直經筵。正德二年,劉瑾用事,日導帝遊戲,亂祖宗舊章。忠上言戒逸遊、崇正學數事。已,因進講與楊廷和傅經義,規帝闕失,而指斥近倖尤切。帝謂瑾曰:「經筵,講書耳,浮詞何為?」瑾素惡兩人,因諷吏部尚書許進出之南京。南京諸部惟右侍郎一人,進特請用為禮部左侍郎。命下,外議籍籍,進患之,甫兩月,即擢忠本部尚書。其冬,就改吏部。時留都一御史,素驕橫,一郎中,張綵所暱也,秩滿,皆署下考。疾吏胥詭名寄籍,督諸曹核汰千人。大計京官,所黜多於前。又疏請不時糾劾,以示勸懲,無待六年考黜。詔可之。忠在南京正直有風采。然是時,瑾方以嚴苛折辱士大夫,而忠操繩墨待下,糾劾過峻。時論遂謂忠附會瑾意,頗歸怨焉。 五年二月改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專典制詔。兩疏乞休,不報。瑾誅,以本官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預機務。甫數日,以平寧夏功,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故事,閣臣加官無遽至三孤者。忠無功驟得,不自安,連疏固辭,不許。瑾雖誅,張永、魏彬輩擅政,大臣復爭與交驩,忠獨無所顧。永嘗遣廖鵬謁忠,忠僕隸遇之,又却其餽,由是與永輩左。前後乞休疏七八上,皆慰留。明年命典會試。甫畢,帝以試錄文義多舛,召李東陽示之。忠知為中官所掎,乞省墓。詔乘傳還。抵家,再上章乞致仕,報許。給月廩、歲隸終其身。 世宗即位,屢薦不起。遣行人存問,忠奏謝,因有所獻納,帝褒其忠愛。嘉靖二年卒,年七十二。贈太保,諡文肅。 贊曰:徐溥以寬厚著,丘濬以博綜聞。觀其指事陳言,懇懇焉為憂盛危明之計,可謂勤矣。劉健、謝遷正色直道,蹇蹇匪躬。閹豎亂政,秉義固諍。志雖不就,而剛嚴之節始終不渝。有明賢宰輔,自三楊外,前有彭、商,後稱劉、謝,庶乎以道事君者歟。李東陽以依違蒙詬,然善類賴以扶持,所全不少。大臣同國休戚,非可以決去為高,遠蹈為潔,顧其志何如耳。王鏊、劉忠持正不阿,奉身早退。此誠明去就之節,烏能委蛇俛仰以為容悅哉。 王恕子承裕 馬文升 劉大夏 王恕,字宗貫,三原人。正統十三年進士。由庶吉士授大理左評事,進左寺副。嘗條刑罰不中者六事,皆議行之。遷揚州知府,發粟振饑不待報,作資政書院以課士。天順四年以治行最,超遷江西右布政使,平贛州寇。憲宗嗣位,詔大臣嚴覈天下方面官,乃黜河南左布政使侯臣等十三人,而以恕代臣。 成化元年,南陽、荊、襄流民嘯聚為亂,擢恕右副都御史撫治之。會丁母憂,詔奔喪兩月即起視事。恕辭,不許。與尚書白圭共平大盜劉通,復討破其黨石龍。嚴束所部毋濫殺,流民復業。移撫河南。論功,進左副都御史,稍遷南京刑部右侍郎。父憂,服除,以原官總督河道。浚高郵、邵伯諸湖,修雷公、上下句城、陳公四塘水閘。因災變,請講求弭災策。帝為賜山東租一年,畿輔亦多減免。旋改南京戶部左侍郎。 十二年,大學士商輅等以雲南遠在萬里,西控諸夷,南接交阯,而鎮守中官錢能貪恣甚,議遣大臣有威望者為巡撫鎮壓之,乃改恕左副都御史以行,就進右都御史。初,能遣指揮郭景奏事京師,言安南捕盜兵闌入雲南境,帝即命景齎敕戒約之。舊制,使安南必由廣西,而景直自雲南往。能因景遺安南王黎灝玉帶、寶縧、蟒衣、珍奇諸物。灝遣將率兵送景還,欲遂通雲南道。景懼後禍,紿先行白守關者。因脫歸,揚言安南寇至,關吏戒嚴。黔國公沐琮遣人諭其帥,始返。而諸臣畏能,匿不奏。能又頻遣景及指揮盧安、蘇本等交通干崖、孟密諸土官,納其金寶無算。恕皆廉得之。遣騎執景,景懼自殺,因劾能私通外國,罪當死。詔遣刑部郎中潘蕃往按之。能又以其間,驛進黃鸚鵡。恕請禁絕,且盡發能貪暴狀,言:「昔交阯以鎮守非人,致一方陷沒,今日之事殆又甚焉。陛下何惜一能,不以安邊徼。」能大懼,急屬貴近請召恕還。而是時商輅、項忠諸正人方以忤汪直罷,遂改恕掌南京都察院,參贊守備機務。能事立解,蕃勘上得實,置不問。 恕居雲南九月,威行徼外,黔國以下咸惕息奉令。疏凡二十上,直聲動天下。當是時,安南納江西叛人王姓者為謀主,潛遣諜入臨安,又於蒙自市銅鑄兵器,將伺間襲雲南。恕請增設副使二員,以飭邊備,謀遂沮。 還南京數月,遷兵部尚書,參贊如故。考選官屬,嚴拒請託,同事者咸不悅。而錢能歸,屢譖恕於帝。帝亦銜恕數直言,遂命兼右副都御史巡撫南畿。舊制,應天、鎮江、太平、寧國、廣德官田徵半租,民田全免。其後,民田率歸豪右而官田累貧民。恕乃量減官田耗,稍增之民田。常州時有羨米,乃奏以六萬石補夏稅,又補他府戶口鹽鈔六百萬貫,公私便焉。所部水災,奏免秋糧六十餘萬石。周行振貸,全活二百餘萬口。江南歲輸白糧,民多至破產,而光祿概以給庖人、賤工。又中官暴橫,四方輸上供物,監收者率要羨入。織造繒綵及採花卉禽鳥者,絡繹道路。恕先後論列,皆不納。 中官王敬挾妖人千戶王臣南行採藥物、珍玩,所至騷然,長吏多被辱。至蘇州,召諸生寫妖書,諸生大譁。敬奏諸生抗命。恕亟疏言:「當此凶歲,宜遣使振濟,顧乃橫索玩好。昔唐太宗諷梁州獻名鷹,明皇令益州織半臂褙子,進琵琶桿撥鏤牙合子諸物,李大亮、蘇頲不奉詔。臣雖無似,有慕斯人。」因盡列敬等罪狀。敬亦誣奏恕并及常州知府孫仁,仁被逮。仁,新淦人,由進士歷知府,為人方峻,敬至不為禮,以是見忤。恕抗章救,三疏劾敬。會中官尚銘亦發敬奸狀,乃下敬等獄,戍其黨十九人,而棄臣市,傳首南京。仁亦得釋歸,後積官至巡撫寧夏右副都御史。 二十年復改恕南京兵部尚書。時錢能亦守備南京,語人曰:「王公,天人也,吾敬事而已。」恕坦懷待之,能卒斂戢。林俊之下獄也,恕言:「天地止一壇,祖宗止一廟,而佛至千餘寺。一寺立,而移民居且數百家,費內帑且數十萬,此舛也。俊言當,不宜罪。」帝得疏不懌。恕侃侃論列無少避。先後應詔陳言者二十一,建白者三十九,皆力阻權倖。天下傾心慕之,遇朝事有不可,必曰「王公胡不言也?」則又曰「公疏且至矣」。已,恕疏果至。時為謠曰:「兩京十二部,獨有一王恕。」於是貴近皆側目,帝亦頗厭苦之。 二十二年起用傳奉官,恕諫尤切,帝愈不悅。恕先加太子少保,會南京兵部侍郎馬顯乞罷,忽附批落恕宮保致仕,朝野大駭。恕數為巡撫,歷侍郎至尚書,皆在留都。以好直言,終不得立朝。既歸,名益高,臺省推薦無虛月。工部主事仙居王純比恕汲黯,至予杖,謫思南推官。 孝宗即位,始用廷臣薦,召入為吏部尚書,尋加太子太保。先是,中外劾大學士劉吉者,必薦恕,吉以是大恚。凡恕所推舉,必陰撓之。弘治元年閏正月,言官劾兩廣總督宋旻、漕運總督丘鼐等三十七人,宜降黜,中多素有時望者。吉竟取中旨允之,章不下吏部。恕以不得其職,拜疏乞去,不許。陝西缺巡撫,恕推河南布政使蕭禎。詔別推,恕執奏曰:「陛下不以臣不肖,任臣銓部。倘所舉不效,臣罪也。今陛下安知禎不才而拒之?是必左右近臣意有所屬。臣不能承望風指,以固祿位。且陛下既以禎為不可用,是臣不可用也,願乞骸骨。」帝乃卒用禎。 時言官多稱恕賢且老,不當任劇職,宜置內閣參大政。最後,南京御史吳泰等復言之。帝曰:「朕用蹇義、王直故事,官恕吏部,有謀議未嘗不聽,何必內閣也。」恕嘗侍經筵,見帝困熱暑,請依故事大寒暑暫停,仍進講義於宮中。進士董傑、御史湯鼐、給事中韓重等遂交章論駁,恕待罪請解職,優詔不許。恕上言:「臣蒙國厚恩,日夕思報。人見陛下任臣過重,遂望臣太深,欲臣盡取朝政更張之,如宋司馬光故事。無論臣才遠不及光,即今亦豈元祐時。且六卿分職,各有攸司,臣豈敢越而謀之。但傑等責臣良是,臣無所逃罪,惟乞放還。」帝復優詔勉留之。恕感激眷遇,益以身任國事。方以疾在告,聞帝頗擢用宦官,至有賜蟒衣給莊田者,具疏切諫。中官黃順請起復匠官潘俊供役,恕言不可以小臣壞重典。再執奏,竟報許。 劉吉既憾恕,吉所陷壽州知州劉槩及言官周紘、張昺、湯鼐、姜綰等,恕又抗章力救,吉以是益恨,乃合私人魏璋等共排之。恕先後推用羅明、熊懷、強珍、陳壽、丘鼐、白思明等,咸諷璋等糾駁。恕知志不得行,連章求去。帝輒慰留,且以其老特免午朝,遇大風雨雪,早朝亦免。 徽王見沛乞歸德州田,已得旨。恕言王國懿親,不當爭尺寸地,使小民失業,帝婉辭報焉。盧溝橋成,中官李興乞進文思院副使潘俊等官。恕言:「營造常職,安得錄功。成化季始有此事,陛下初政幸已革汰,奈何復行。且山陵大工未聞陞職,援例奏乞,將何詞拒之。」帝納其言。已,修京城河橋,帝復從興請授四人官,許五人冠帶。恕執奏,不從,再疏爭曰:「臣職掌銓選,義當盡言,而再疏莫回天聽,以為業已許之不可易。夫事求其當,設未當,雖十易何害。不然,流弊有不可救者。」報聞。先後以災異條七事,以星變陳二十事,咸切時弊。壽寧伯張巒請勳號、誥券。恕言:「錢、王兩太后正位中宮數十年,錢承宗、王源始邀封爵。今皇后立甫三年,巒已封伯,遽有此請,累聖德,不可許。」通政經歷高祿,巒妹壻也,超遷本司參議。恕言:「天下之官以待天下之士,勿私貴戚,妨公議。」中旨以次等御醫徐生超補院判,恕請選上考者,不納。文華殿中書舍人杜昌等夤緣遷秩,御醫王玉自陳乞進官,恕皆力爭寢之。 是時劉吉已罷,而丘濬入閣,亦與恕不相能。初,濬以禮部尚書掌詹事,與恕同為太子太保。恕長六卿,位濬上。及濬入閣,恕以吏部弗讓也,濬由是不悅。恕考察天下庶官,已黜而濬調旨留之者九十餘人。恕屢爭不能得,因力求罷,不許。太醫院判劉文泰者,故往來濬家以求遷官,為恕所沮,銜恕甚。恕里居日,嘗屬人作傳,鏤板以行。濬謂其沽直謗君,上聞罪且不小。文泰心動,乃自為奏草,示除名都御史吳禎潤色之。訐恕變亂選法,且傳中自比伊、周,於奏疏留中者,概云不報,以彰先帝拒諫,無人臣禮,欲中以奇禍。恕以奏出濬指,抗言:「臣傳作於成化二十年,致仕在二十二年,非有望於先帝也。且傳中所載,皆足昭先帝納諫之美,何名彰過。文泰無賴小人,此必有老於文學多陰謀者主之。」帝下文泰錦衣獄,鞫之得實,因請逮濬、恕及禎對簿。帝心不悅恕,乃貶文泰御醫,責恕沽名,焚所鏤版,置濬不問。恕再疏請辨理,不從,遂力求去。聽馳驛歸,不賜敕,月廩、歲隸亦頗減。廷論以是不直濬。及濬卒,文泰往弔,濬妻叱之出曰:「以若故,使相公齮王公,負不義名,何弔為!」 恕〈易夂〉歷中外四十餘年,剛正清嚴,始終一致。所引薦耿裕、彭韶、何喬新、周經、李敏、張悅、倪岳、劉大夏、戴珊、章懋等,皆一時名臣。他賢才久廢草澤者,拔擢之恐後。弘治二十年間,衆正盈朝,職業修理,號為極盛者,恕力也。武宗嗣位,遣行人齎敕存問,賚羊酒,益廩隸,且諭以讜論無隱。恕陳國家大政數事,帝優詔報之。正德三年四月卒,年九十三。平居食噉兼人,卒之日小減。閉戶獨坐,忽有聲若雷,白氣瀰漫,矙之瞑矣。訃聞,輟朝,贈特進左柱國太師,諡端毅。五子、十三孫,多賢且顯。 少子承裕,字天宇。七歲能詩,弱冠著太極動靜圖說。恕官吏部,令日接賓客,以是周知天下賢才,選用無不當。舉弘治六年進士。恕致政,承裕即告歸侍養。起授兵科給事中,出理山東、河南屯田。減登、萊糧額,三畝徵一斗,還青州、彰德軍田先賜王府者三百六十餘頃。武宗立,屢遷吏科都給事中。以言事忤劉瑾,罰米輸塞上。再遷太僕卿。嘉靖六年累官南京戶部尚書。清逋稅一百七十萬石,積羨銀四萬八千餘兩。帝手書「清平正直」褒之。在部三年,致仕,卒。贈太子少保,諡康僖。 馬文升,字負圖,鈞州人。貌瓌奇多力。登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歷按山西、湖廣,風裁甚著。還領諸道章奏。母喪除,超遷福建按察使。成化初,召為南京大理卿,以父喪歸。 滿四之亂,陝西巡撫陳价下吏,即家起文升右副都御史代价。馳至軍,與總督項忠討平之。事具忠傳。錄功進左副都御史,巡撫如故。文升數條奏便宜,務選將練兵,修安邊營至鐵鞭城烽堠,剪除劇賊。西固番族不即命者悉滅之。修茶政,易番馬八千有奇,以給士卒。振鞏昌、臨洮饑民,撫安流移。績甚著。是時,孛羅忽、滿都魯、癿加思蘭比歲犯邊。文升請駐兵韋州,而設伏諸堡待之。遂敗寇黑水口,擒其平章迭烈孫,又敗之湯羊嶺,斬首二百,名其嶺曰「得勝坡」,勒石紀之而還。文升軍功甚盛,奏捷不為誇張,中亦無主之者,以是賞薄。至九年冬,總制王越以大捷奏,文升亦遣子琇報功。廷臣勘奏不實,坐停俸三月。 十一年春,代越總制三邊軍務,尋入為兵部右侍郎。明年八月整飭遼東軍務。巡撫陳鉞貪而狡,將士小過輒罰馬,馬價騰踴。文升上邊計十五事,因請禁之,鉞由是嗛文升。文升還部轉左。十四年春,鉞以掩殺冒功激變,中官汪直欲自往定之。帝令司禮太監懷恩等七人詣內閣會兵部議。恩欲遣大臣往撫,以沮直行。文升疾應曰:「善。」恩入白,帝即命文升往。直不悅,欲令其私人王英與俱,文升謝絕之。疾馳至鎮,宣璽書撫慰,無不聽撫者。又請前以也先亂失授官璽書者十餘人,得襲官。事定,直欲攘其功,請於帝,挾王英馳至開原,再下令招撫。文升乃推功與直,然直內慚。文升又與直抗禮,奴視其左右,直益不喜。而陳鉞益諂事直,得直懽,日夜譖文升,思中之未有以發也。文升還,賜牢醴。明年春,以遼東屢失事,遣直偕定西侯蔣琬、尚書林聰等按之。會余子俊劾鉞,鉞疑出文升意,傾之益急。直因奏文升行事乖方,禁邊人市農器,致怨叛。乃下文升詔獄,謫戍重慶衞。直既傾文升,則與鉞大發兵徼功,鉞以是驟遷至尚書。 十九年,直敗,文升復官。明年起為左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文升凡三至遼,軍民聞其來皆鼓舞。益禁抑中官、總兵,使不得朘削,衆益大喜。 二十一年進右都御史,總督漕運。淮、徐、和饑,移江南糧十萬石、鹽價銀五萬兩振之。是年冬,召為兵部尚書。明年,以李孜省譖,調南京。 孝宗即位,召拜左都御史。弘治元年上言:「憲宗朝,岳鎮海瀆諸廟,用方士言置石函,周以符篆,貯金書道經、金銀錢、寶石及五穀為厭勝具,宜毀。」從之。又上言十五事,悉議行。帝耕耤田,教坊以雜戲進。文升正色曰:「新天子當使知稼穡艱難,此何為者?」即斥去。御史徐瑁、賀霖失承旨下獄。文升言初政不宜輒罪言官,遂得釋。尋命提督十二團營。 明年,代余子俊為兵部尚書,督團營如故。承平既久,兵政廢弛,西北部落時伺塞下。文升嚴覈諸將校,黜貪懦者三十餘人。奸人大怨,夜持弓矢伺其門,或作謗書射入東長安門內。帝聞,詔錦衣緝捕,給騎士十二,衞文升出入。文升乞休,優詔不許。 小王子以數萬騎牧大同塞下,勢洶洶。文升以疾在告,帝使中官挾醫視,因就問計。文升謂彼方敗於他部,無能為。請密為備,而揚聲逼之,必徙去。已而果然。遭繼母憂,詔起復,再疏辭,不許。西北別部野乜克力,其長曰亦剌思王,曰滿哥王,曰亦剌因王,各遣使款肅州塞,乞貢且互市。巡撫許進、總兵官劉寧為請,文升言互市可許,入貢不可許,乃却之。 土魯番既襲執陝巴,而令牙蘭據守哈密,僭稱可汗,侵沙州,迫罕東諸部附己。文升議,此寇桀驁,不大創終不知畏,宜用漢陳湯故事襲斬之。察指揮楊翥熟番情,召詢以方略。翥備陳罕東至哈密道路,請調罕東兵三千為前鋒,漢兵三千繼之,持數日糧,間道兼程進,可得志。文升喜,遂請於帝,敕發罕東、赤斤、哈密兵,令副總兵彭清將之,隸巡撫許進往討,果克之,語詳進傳。 團營軍不足,請於錦衣及騰驤四衞中選補。已得請矣,中官甯瑾阻之。文升及兵科蔚春等言詔旨宜信,不納。陝西地大震。文升言:「此外寇侵凌之兆。今火篩方跳梁,而海內民困財竭,將懦兵弱。宜行仁政以養民,講武備以固圉。節財用,停齋醮,止傳奉冗員,禁奏乞閒地,日視二朝,以勤庶政。且撤還陝西織造內臣,振卹被災者家。」帝納其言,內臣立召還。 文升為兵部十三年,盡心戎務,於屯田、馬政、邊備、守禦,數條上便宜。國家事當言者,即非職守,亦言無不盡。嘗以太子年及四齡,當早諭教。請擇醇謹老成知書史如衞聖楊夫人者,保抱扶持,凡言語動止悉導之以正。若內庭曲宴,鐘鼓司承應,元宵鼇山,端午競渡諸戲,皆勿令見。至於佛、老之教,尤宜屏絕,恐惑眩心志。山東久旱,浙江及南畿水灾,文升請命所司振卹,練士卒以備不虞。帝皆深納之。民困賦役,文升極陳其害,謂:「今民田十稅四五,其輸邊塞者糧一石費銀一兩以上,豐年用糧八九石方易一兩。若絲綿布帛之輸京師者,交納之費過於所輸,南方轉漕通州至有三四石致一石者。中州歲役五六萬人治河,山東、河南修塞決口夫不下二十萬,蘇、松治水亦如之。湖廣建吉、興、岐、雍四王府,江西益、壽二府,山東衡府,通計役夫不下百萬。諸王之國役夫供應亦四十萬。加以湖廣征蠻,山、陝防邊,供餽餉給軍旅者又不知凡幾。賦重役繁,未有甚於此時者也。宜嚴敕內外諸司,省煩費,寬力役,毋擅有科率,王府之工宜速竣,庶令困敝少蘇。更乞崇正學,抑邪術,以清聖心;節財用,省工作,以培邦本。」詔下所司詳議。他所論奏者甚衆。在班列中最為耆碩,帝亦推心任之。自太子太保屢加至少保兼太子太傅,歲時賜賚,諸大臣莫敢望也。 吏部尚書屠滽罷,廷推文升。御史魏英等言兵部非文升不可,帝亦以為然。乃命倪岳代滽,而加文升少傅以慰之。岳卒,以文升代。南京、鳳陽大風雨壞屋拔木,文升請帝減膳撤樂,修德省愆,御經筵,絕遊宴,停不急務,止額外織造,振饑民,捕盜賊。已,又上吏部職掌十事。帝悉褒納。一品九載滿,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帝以將考察,特召文升及都御史戴珊、史琳至煖閣,諭以秉公黜陟。又以文升年高重聽,再呼告之,命左右掖之下階。始文升為都御史,王恕在吏部,兩人皆以正直任天下事。疏出,天下傳誦。恕去,人望皆歸文升。迨為吏部,年已八十。修髯長眉,遇事侃侃不少衰。 孝宗崩,文升承遺詔請汰傳奉官七百六十三人,命留太僕卿李綸等十七人,餘盡汰之。正德元年,御用監中官王瑞復請用新汰者七人,文升不奉詔。給事中安奎刺得瑞納賄狀,劾之。瑞恚,誣文升抗旨,更下廷議,皆是文升,帝終不聽。文升因乞歸,不許。 是時,朝政已移於中官,文升老,日懷去志。會兩廣缺總督,文升推兵部侍郎熊繡。繡怏怏不欲出,其鄉人御史何天衢遂劾文升徇私欺罔。文升連疏求去,許之。賜璽書、乘傳,月廩歲隸有加。家居,非事未嘗入州城。語及時事,輒顰蹙不答。居三年,劉瑾亂政,坐文升前用雍泰為朋黨,除其名。五年六月卒,年八十五。瑾誅,復官,贈特進光祿大夫、太傅,諡端肅。 文升有文武才,長於應變,朝端大議往往待之決。功在邊鎮,外國皆聞其名。尤重氣節,厲廉隅,直道而行。雖遭讒詬,屢起屢仆,迄不少貶。子璁,以鄉貢士待選吏部,文升使請外,曰:「必大臣子而京秩,誰當外者?」卒後踰年,大盜趙鐩等剽河南,至鈞州,以文升家在,捨之去。攻泌陽,燬焦芳家,束草若芳像裂之。嘉靖初,加贈文升左柱國、太師。 劉大夏,字時雍,華容人。父仁宅,由鄉舉知瑞昌縣。流民千餘家匿山中,邏者索賂不得,誣民反,衆議加兵。仁宅單騎招之,民爭出訴,遂罷兵,擢廣西副使。 大夏年二十舉鄉試第一。登天順八年進士,改庶吉士。成化初,館試當留,自請試吏。乃除職方主事,再遷郎中。明習兵事,曹中宿弊盡革。所奏覆多當上意,尚書倚之若左右手。汪直好邊功,以安南黎灝敗於老撾,欲乘間取之。言於帝,索永樂間討安南故牘。大夏匿弗予,密告尚書余子俊曰:「兵釁一開,西南立糜爛矣。」子俊悟,事得寢。朝鮮貢道故由鴉鶻關,至是請改由鴨綠江。尚書將許之,大夏曰:「鴨綠道徑,祖宗朝豈不知,顧紆迴數大鎮,此殆有微意。不可許。」乃止。中官阿九者,其兄任京衞經歷,以罪為大夏所笞。憲宗入其譖,捕繫詔獄,令東廠偵之無所得。會懷恩力救,乃杖二十而釋之。十九年,遷福建右參政,以政績聞。聞父訃,一宿即行。 弘治二年服闋,遷廣東右布政使。田州、泗城不靖,大夏往諭,遂順命。後山賊起,承檄討之。令獲賊必生致,驗實乃坐,得生者過半。改左,移浙江。 六年春,河決張秋,詔博選才臣往治。吏部尚書王恕等以大夏薦,擢右副都御史以行。乃自黃陵岡浚賈魯河,復浚孫家渡、四府營上流,以分水勢。而築長隄,起胙城歷東明、長垣抵徐州,亙三百六十里。水大治,更名張秋鎮曰「安平鎮」。孝宗嘉之,賜璽書褒美,語詳河渠志。召為左副都御史,歷戶部左侍郎。 十年命兼左僉都御史,往理宣府兵餉。尚書周經謂曰:「塞上勢家子以市糴為私利,公毋以剛賈禍。」大夏曰:「處天下事,以理不以勢,俟至彼圖之。」初,塞上糴買必粟千石、芻萬束乃得告納,以故,中官、武臣家得操利權。大夏令有芻粟者,自百束十石以上皆許,勢家欲牟利無所得。不兩月儲積充羨,邊人蒙其利。明年秋,三疏移疾歸,築草堂東山下,讀書其中。越二年,廷臣交薦,起右都御史,總制兩廣軍務。敕使及門,攜二僮行。廣人故思大夏,鼓舞稱慶。大夏為清吏治,捐供億,禁內外鎮守官私役軍士,盜賊為之衰止。 十五年拜兵部尚書,屢辭乃拜命。既召見,帝曰:「朕數用卿,數引疾何也?」大夏頓首言:「臣老且病,竊見天下民窮財盡,脫有不虞,責在兵部,自度力不辦,故辭耳。」帝默然。南京、鳳陽大風拔木,河南、湖廣大水,京師苦雨沈陰。大夏請凡事非祖宗舊而害軍民者,悉條上釐革。十七年二月又言之。帝命事當興革者,所司具實以聞,乃會廷臣條上十六事,皆權倖所不便者,相與力尼之。帝不能決,下再議。大夏等言:「事屬外廷,悉蒙允行。稍涉權貴,復令察覈。臣等至愚,莫知所以。」久之,乃得旨:「傳奉官疏名以請;幼匠、廚役減月米三斗;增設中官,司禮監覈奏;四衞勇士,御馬監具數以聞。餘悉如議。」織造、齋醮皆停罷,光祿省浮費鉅萬計,而勇士虛冒之弊亦大減。制下,舉朝歡悅。先是,外戚、近倖多干恩澤,帝深知其害政,奮然欲振之。因時多災異,復宣諭羣臣,令各陳缺失。大夏乃復上數事。 其年六月再陳兵政十害,且乞歸。帝不許,令弊端宜革者更詳具以聞。於是,大夏舉南北軍轉漕番上之苦,及邊軍困敝、邊將侵剋之狀,極言之。帝乃召見大夏於便殿,問曰:「卿前言天下民窮財盡。祖宗以來徵斂有常,何今日至此?」對曰:「正謂不盡有常耳。如廣西歲取鐸木,廣東取香藥,費固以萬計,他可知矣。」又問軍,對曰:「窮與民等。」帝曰:「居有月糧,出有行糧,何故窮?」對曰:「其帥侵剋過半,安得不窮。」帝太息曰:「朕臨御久,乃不知天下軍民困,何以為人主!」遂下詔嚴禁。當是時,帝方銳意太平,而劉健為首輔,馬文升以師臣長六卿,一時正人充布列位。帝察知大夏方嚴,且練事,尤親信。數召見決事,大夏亦隨事納忠。 大同小警,帝用中官苗逵言,將出師。內閣劉健等力諫,帝猶疑之,召問大夏曰:「卿在廣,知苗逵延綏搗巢功乎?」對曰:「臣聞之,所俘婦稚十數耳。賴朝廷威德,全師以歸。不然,未可知也。」帝默然良久,問曰:「太宗頻出塞,今何不可?」對曰:「陛下神武固不後太宗,而將領士馬遠不逮。且淇國公小違節制,舉數十萬衆委沙漠,奈何易言之。度今上策惟守耳。」都御史戴珊亦從旁贊決,帝遽曰:「微卿曹,朕幾誤。」由是,師不果出。 莊浪土帥魯麟為甘肅副將,求大將不得,恃其部衆強,徑歸莊浪。廷臣懼生變,欲授以大帥印,又欲召還京,處之散地。大夏請奬其先世忠順,而聽麟就閒。麟素貪虐失衆心,兵柄已去無能為,竟怏怏病死。 帝欲宿兵近地為左右輔。大夏言:「保定設都司統五衞,祖宗意當亦如此。請遣還操軍萬人為西衞,納京東兵密雲、薊州為東衞。」帝報可。中官監京營者恚失兵,揭飛語宮門。帝以示大夏曰:「宮門豈外人能至,必此曹不利失兵耳。」由是,間不得行。 帝嘗諭大夏曰:「臨事輒思召卿,慮越職而止。後有當行罷者,具揭帖以進。」大夏頓首曰:「事之可否,外付府部,內咨閣臣可矣。揭帖滋弊,不可為後世法。」帝稱善。又嘗問:「天下何時太平?」對曰:「求治亦難太急。但用人行政悉與大臣面議,當而後行,久之天下自治。」嘗乘間言四方鎮守中官之害。帝問狀,對曰:「臣在兩廣見諸文武大吏供億不能敵一鎮守,其煩費可知。」帝曰:「然祖宗來設此久,安能遽革。第自今必廉如鄧原、麥秀者而後用,不然則已之。」大夏頓首稱善。大夏每被召,跪御榻前。帝左右顧,近侍輒引避。嘗對久,憊不能興,呼司禮太監李榮掖之出。一日早朝,大夏固在班,帝偶未見,明日諭曰:「卿昨失朝耶?恐御史糾,不果召卿。」其受眷深如此。特賜玉帶、麒麟服,所賚金幣、上尊,歲時不絕。 未幾,孝宗崩,武宗嗣位,承詔請撤四方鎮守中官非額設者。帝止撤均州齊元。大夏復議上應撤者二十四人,又奏減皇城、京城守視中官,皆不納。頃之,列上傳奉武臣當汰者六百八十三人,報可。大漢將軍薛福敬等四十八人亦當奪官,福敬等故不入侍以激帝怒。帝遽命復之,而責兵部對狀,欲加罪。中官甯瑾頓首曰:「此先帝遺命,陛下列之登極詔書,不宜罪。」帝意乃解。中官韋興者,成化末得罪久廢,至是夤緣守均州。言官交諫,大夏等再三爭,皆不聽。正德元年春,又言:「鎮守中官,如江西董讓、薊州劉瑯、陝西劉雲、山東朱雲貪殘尤甚,乞按治。」帝不悅。大夏自知言不見用,數上章乞骸骨。其年五月,詔加太子太保,賜敕馳驛歸,給廩隸如制。給事中王翊、張襘請留之,吏部亦請如翊、襘言,不報。 大夏忠誠懇篤,遇知孝宗,忘身徇國,於權倖多所裁抑。嘗請嚴覈勇士,為劉瑾所惡。劉宇亦憾大夏,遂與焦芳譖於瑾曰:「籍大夏家,可當邊費十二。」三年九月,假田州岑猛事,逮繫詔獄。瑾欲坐以激變律死,都御史屠滽持不可,瑾謾罵曰:「即不死,可無戍耶?」李東陽為婉解,且瑾詗大夏家實貧,乃坐戍極邊。初擬廣西,芳曰「是送若歸也」,遂改肅州。大夏年巳七十三,布衣徒步過大明門下,叩首而去。觀者歎息泣下,父老攜筐送食,所至為罷市、焚香祝劉尚書生還。比至戍所,諸司憚瑾,絕餽問,儒學生徒傳食之。遇團操,輒荷戈就伍。所司固辭,大夏曰:「軍,固當役也。」所攜止一僕。或問何不挈子姓,曰:「吾宦時,不為子孫乞恩澤。今垂老得罪,忍令同死戍所耶?」大夏既遣戍,瑾猶摭他事罰米輸塞上者再。 五年夏,赦歸。瑾誅,復官,致仕。清軍御史王相請復廩隸,錄其子孫。中官用事者終嗛之,不許。大夏歸,教子孫力田謀食。稍贏,散之故舊宗族。預自為壙志,曰:「無使人飾美,俾懷愧地下也。」十一年五月卒,年八十一。贈太保,諡忠宣。 大夏嘗言:「居官以正己為先。不獨當戒利,亦當遠名。」又言:「人生蓋棺論定,一日未死,即一日憂責未巳。」其被逮也,方鋤菜園中,入室攜數百錢,跨小驢就道。赦歸,有門下生為巡撫者,枉百里謁之。道遇扶犁者,問孰為尚書家,引之登堂,即大夏也。朝鮮使者在鴻臚寺館遇大夏邑子張生,因問起居曰:「吾國聞劉東山名久矣。」安南使者入貢曰:「聞劉尚書戍邊,今安否?」其為外國所重如此。 贊曰:王恕砥礪風節,馬文升練達政體,劉大夏篤棐自將,皆具經國之遠猷,蘊畜君之正志。綢繆庶務,數進讜言,迹其居心行己,磊落光明,剛方鯁亮,有古大臣節概。歷事累朝,享有眉壽,朝野屬望,名重遠方,詩頌老成,書稱黃髮,三臣者近之矣。恕昧遠名之戒,以作傳見疎。而文升、大夏被遇孝宗之朝,明良相契,荃宰一心。迨至宦豎乘權,耆舊擯斥,進退之際所係詎不重哉! 何喬新 彭韶 周經 耿裕 倪岳 閔珪 戴珊 何喬新,字廷秀,江西廣昌人。 父文淵,永樂十六年進士。授御史,歷按山東、四川。烏蒙奸民什伽私其知府祿昭妻,懼誅,誣昭反,詔發軍討。文淵檄止所調軍,而白其誣。宣德五年用顧佐薦,賜敕知溫州府。居六年,治最,增俸賜璽書。以胡濙薦,擢刑部右侍郎,督兩淮鹽課。正統三年,兩議獄不當,與尚書魏源下獄,皆得釋。朝議征麓川,文淵疏諫曰:「麓川徼外彈丸地,不足煩大兵。若遣雲南守將屯金齒,令三司官撫諭之,遠人獲更生,而朝廷免調兵轉餉,策之善者也。」帝下其議,廷臣多主用兵。於是西南騷動,僅乃克之,而失亡多。其冬,以疾乞歸。景帝即位,起吏部左侍郎,尋進尚書,佐王直理部事。東宮建,加太子太保。災異見,給事中林聰等劾文淵憸邪。左庶子周旋疏言其枉,聰并劾旋。御史曹凱復廷爭之,遂與旋俱下獄。聰疏有「囑內臣」語,太監興安請詰主名。聰不敢堅對,乃釋文淵命致仕。英宗復位,削其加官。而景泰中易儲詔書「父有天下傳之子」,語出文淵,或傳朝命逮捕,懼而自縊。 時喬新已登景泰五年進士,官南京禮部主事,奔喪歸里。里人故侍郎揭稽嘗受業文淵,而與喬新兄弟不協,奏文淵死實諸子迫之自經,又逼嫁父所愛妾。喬新亦訐稽為巡撫時,嘗薦黃〈王厷〉,且代草易儲疏。皆被徵比對簿。父妾斷指,為諸郎訟冤,獄得少解。帝亦以事經赦,釋不問。已,復丁母憂。服除,改刑部主事,歷廣東司郎中。錦衣衞卒犯法,捕治不少貸。都指揮袁彬有所囑,執不從。彬怒,使人捃摭無所得。由是名大起。 成化四年遷福建副使。所屬壽寧銀礦,盜採者聚衆千餘人,所過剽掠,募兵擊擒其魁福寧豪尤氏殺人,出入隨兵甲,拒捕者二十年。福清薛氏時出諸番互市,事覺,謀作亂。皆捕殺之。福安、寧德銀礦久絕,有司責課,民多破產。喬新以為言,減三之二。興化民自洪武初受牛於官,至是猶歲課其租,奏免之。清流歸化里介沙縣、將樂間,恃險不供賦,白都御史置歸化縣,其民始奉要束。遷河南按察使。歲大饑,故事,振貸迄秋止,喬新曰:「止於秋,謂秋成可仰也,今秋可但已乎?」振至明年麥熟乃止。都御史原傑以招撫流民至南陽,引喬新自助。初,項忠驅流民過當,民聞傑至,益竄山谷。喬新躬往招之,附籍者六萬餘戶。遷湖廣右布政使。荊州民苦徭役,驗丁口貧富,列為九等,民便之。 十六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邊地軍民每出塞伐木捕獸,喬新言:「此輩苟遇敵,必輸情求生,皆賊導也。宜毋聽闌出,犯者罪守將。」詔可。敵犯塞,偕參將支玉伏兵灰溝營,擊斬甚衆,進左副都御史。歲饑,奏免雜辦及戶口鹽鈔十之四。劾僉事尚敬、劉源稽獄,請敕天下斷獄官,淹半載以上者悉議罪。帝稱善,亟從之。召拜刑部右侍郎。山西大饑,人相食,命往振,活三十餘萬人,還流冗十四萬戶。還朝,會安寧宣撫使楊友欲奪嫡弟播州宣慰使愛爵,誣愛有異謀。喬新往勘,與巡撫劉璋共白愛誣。友奪官安置他府,播人遂安。 孝宗嗣位,萬安、劉吉等忌喬新剛正,出為南京刑部尚書。沿江蘆洲率為中官占奪,託言備進奉費,喬新奏還之民。初,喬新之出,中官懷恩不平。一日以事詣閣言:「新君踐阼,當用正人,胡為出何公?」安等默然。既而刑部尚書杜銘罷,羣望屬喬新,而吉代安為首輔,終忌之,久不補。弘治改元,用王恕薦,始召喬新代銘。奏言:「舊制遣官勘事及逮捕,必齎精微批文,赴所在官司驗視乃行。近止用駕帖不合符,宜復舊制,以防矯詐。」帝立報許。時吉仇正人,頻興大獄,喬新率據法直之。吉愈銜恨,數摭他事奪俸。二年夏,京城大水,喬新請恤被災者家,又慮刑獄失平,條上律文當更議者數事,吉悉格不行,大理丞闕,御史鄒魯覬遷,而喬新薦郎中魏紳。會喬新外家與鄉人訟,魯即誣喬新受賕曲庇。吉取中旨下其外家詔獄,喬新乃拜疏乞歸。頃之,窮治無驗,魯坐停俸,喬新亦許致仕。 喬新性廉介。觀政工部時,嘗使淮西。巢令閻徽少學於文淵,以金幣餽。喬新卻之,閻曰:「以壽吾師耳。」喬新曰:「子欲壽吾親,因他人致之則可,因吾致之則不可。」卒不受。福建市舶中官死,鎮守者分其貲遺三司,喬新獨固辭。不得,輸之於庫。既家居,楊愛遣使厚致贈,且獻良材可為櫬者,喬新堅却之。 喬新年十一時,侍父京邸。修撰周旋過之,喬新方讀通鑑續編。旋問曰:「書法何如綱目?」對曰:「呂文煥降元不書叛,張世傑溺海不書死節,曹彬、包拯之卒不書其官,而紀羲、軒多採怪妄,似未有當也。」旋大驚異。比長,博綜羣籍,聞異書輒借鈔,積三萬餘帙,皆手較讐,著述甚富。與人寡合,氣節友彭韶,學問友丘濬而已。 罷歸後,巡按江西御史陳詮奏:「喬新始終全節,中間祇以受親故餽遺之嫌,勒令致仕,進退黯昧,誠為可惜。乞行勘,本官如無疾則行取任用,有疾則加慰勞,以存故舊之恩,全進退之節。」不許。後中外多論薦,竟不復起。十五年卒,年七十六。 江西巡撫林俊為彭韶及喬新請諡,吏部覆從之。有旨令上喬新致仕之由,給事中吳世忠言:「喬新學行、政事莫不優,忠勤剛介,老而彌篤。御史鄒魯挾私誣劾,一辭不辨,恬然退歸,杜門著書,人事寡接,士大夫莫不高其行。若必考退身之由,疑旌賢之典,則如宋蔣之奇嘗誣奏歐陽修矣,胡紘輩嘗誣奏朱熹矣,未聞以一人私情廢萬世公論也。」事竟寢。正德十一年,廣昌知縣張傑復以為言,乃贈太子太保,予廕。明年賜諡文肅。 喬新五世孫源,萬曆初,為刑部右侍郎。亦有清節。 彭韶,字鳳儀,莆田人。天順元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成化二年疏論僉都御史張岐憸邪,宜召王竑、李秉、葉盛,忤旨,下詔獄。給事中毛弘等救之,不聽,卒輸贖。尋遷郎中。 錦衣指揮周彧,太后弟也,奏乞武強、武邑民田不及賦額者,籍為閒田。命韶偕御史季琮覆勘。韶等周視徑歸,上疏自劾曰:「真定田,自祖宗時許民墾種,即為恒產,除租賦以勸力農。功臣、戚里家與國咸休,豈當與民爭尺寸地。臣誠不忍奪小民衣食,附益貴戚,請伏奉使無狀罪。」疏入,詔以田歸民,而責韶等邀名方命,復下詔獄。言官爭論救,得釋。當是時,韶與何喬新同官,並有重名,一時稱何、彭。 遷四川副使。安岳扈氏焚滅劉某家二十一人,定遠曹氏殺其兄一家十二人,所司以為疑獄,久不決。韶一訊得實,咸伏辜。進按察使,盡撤境內淫祠。王府祭葬舊遣內官,公私煩費,奏罷之。雲南鎮守太監錢能進金燈,擾道路,韶劾之,不報。 十四年春,遷廣東左布政使。中官奉使紛遝,鎮守顧恒、市舶韋眷、珠池黃福,皆以進奉為名,所至需求,民不勝擾。韶先後論奏。最後,梁芳弟錦衣鎮撫德以廣東其故鄉,歸採禽鳥花木,害尤酷。韶抗疏極論,語侵芳。芳怒,搆於帝,調之貴州。 二十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明年正月,星變,上言:「彗星示災,見於歲暮,遂及正旦。歲暮者,天道之終。正旦者,歲事之始。此天心仁愛,欲陛下善始善終也。陛下嗣位之初,家禮正,防微周,儉德昭,用人慎。乃邇年以來,進奉貴妃,加於嫡后,褒寵其家,幾與先帝后家埒,此正家之道未終也。監局內臣數以萬計,利源兵柄盡以付之,犯法縱奸,一切容貸,此防微之道未終也。四方鎮守中官,爭獻珍異,動稱敕旨,科擾小民,此持儉之道未終也。六卿並加師保,監寺兼領崇階,及予告而歸,廩食輿夫濫加庸鄙。爵賞一輕,人誰知勸,此用人之道未終也。惟陛下慎終如始,天下幸甚。」時方召為大理卿,帝得疏不悅,命仍故官巡撫順天、永平二府。均大興、宛平、昌平諸縣徭役,劾奏鎮守中官陶弘罪。 孝宗即位,召為刑部右侍郎。嘉興百戶陳輔緣盜販為亂,陷府城大掠,遁入太湖。遣韶巡視。韶至,賊已滅,乃命兼僉都御史,整理鹽法。尋進左侍郎。韶以商人苦抑配,為定折價額,蠲宿負。憫竈戶煎辦、徵賠、折閱之困,繪八圖以獻,條利病六事,悉允行。弘治二年秋,還朝。明年,改吏部。與尚書王恕甄人才,覈功實,仕路為清。彗星見,上言宦官太盛,不可不亟裁損。因請午朝面議大政,毋祇具文。已,又言濫授官太多,乞嚴杜倖門,痛為釐正。帝是其言,然竟不能用。 四年秋,代何喬新為刑部尚書。故安遠侯柳景贓敗至數千兩,徵僅十一,以其母訴免。韶執奏曰:「昔唐宣宗元舅鄭光官租不入,京兆尹韋澳械其莊吏。宣宗欲寬之,澳不奉詔。景無元舅之親,贓非負租之比,獨蒙宥除,是臣等守法媿於澳也。」不從。御史彭程以論皇壇器下獄,韶疏救,因極陳光祿冗食濫費狀,乃命具歲辦數以聞。荊王見潚有罪,奏上,淹旬不下。內官王明、苗通、高永殺人,減死遣戍。昌國公張巒建墳踰制,役軍至數萬。畿內民冒充陵廟戶及勇士旗校,輒免徭役,致見戶不支,流亡日衆。韶皆抗疏極論,但下所司而已。 韶涖部三年,昌言正色,秉節無私,與王恕及喬新稱三大老,而為貴戚、近習所疾,大學士劉吉亦不之善。韶志不能盡行,連章乞休,乃命乘傳歸。月廩、歲隸如制。明年,南京地震,御史宗彝等言韶、喬新、強珍、謝鐸、陳獻章、章懋、彭程俱宜召用,不報。又明年,卒,年六十六。諡惠安,贈太子少保。 韶嗜學,公暇手不釋書。正德初,林俊言韶諡不副行,乞如魏驥、吳訥、葉盛,改諡文。竟不行。 周經,字伯常,刑部尚書瑄子也。天順四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成化中,歷侍讀、中允,侍孝宗於東宮。講文華大訓,太子起立,閣臣以為勞,議請坐聽。經與諸講官皆不可,乃已。 孝宗立,進太常少卿兼侍讀。弘治二年擢禮部右侍郎。中官請修黃村尼寺,奉祀孝穆太后。土魯番貢獅子不由甘肅,假道滿剌加,浮海至廣東。經倡議毀其寺,卻貢不與通。改吏部,進左侍郎。通政經歷沈祿者,皇后姑壻也。尚書王恕在告,中官傳旨擢祿本司參議。經言非面承旨,又無御札,不敢奉詔,復與恕疏爭之。事雖不能止,朝論韙焉。靈壽奸民獻地於中官李廣,戶部持不得。經倡九卿疏爭,卒罪獻地者。嘗上言:「外戚家無功求遷,無勞乞賞,兼齋醮遊宴,濫費無紀,致帑藏殫虛,宜大為撙節。近例,預備倉積粟多者,守令賜誥敕,不次遷官,遂致剝下干進。請如洪武間例,悉出官帑平糴,毋奪民財,考績毋專以積粟為能。至清軍之弊,洪熙以前在旗校,宣德以後在里胥。弊在旗校者,版籍猶存,若里胥則並版籍而淆亂之,宜考故冊洗奸弊。災傷民,乞省恤。惜薪司薪炭約支數年,災荒郡縣,宜盡與停免,四方顏料雜辦亦然。此救民急務也。」帝多採納之。 八年,文武大臣以災異陳時政,經為具奏草,而斥戲樂一事,語尤切直。帝密令中官廉草奏者,尚書耿裕曰:「疏首吏部,裕實具草。」經曰:「疏草出經手,即有罪,罪經。」世兩賢之。 明年,代葉淇為戶部尚書。時孝宗寬仁,而戶部尤奸蠹所萃,挾勢行私者不可勝紀。少不如意,讒毀隨之。經悉按祖宗成憲,無所顧。寬逋緩征,裁節冗濫,四方告災,必覆奏蠲除。每委官監稅課,入多者與下考,苛切之風為之少衰。 奉御趙瑄獻雄縣地為東宮莊。經等劾瑄違制,下詔獄。而帝復從鎮撫司言遣官勘實,經等復爭之曰:「太祖、太宗定制,閒田任民開墾。若因奸人言而籍之官,是土田予奪,盡出奸人口,小民無以為生矣。」既而勘者及巡撫高銓言閒田止七十頃,悉與民田錯。於是從經言仍賦之民,治瑄罪。中官何鼎劾外戚張鶴齡下獄,經疏救之,忤旨切責。 雍王祐橒乞衡州稅課司及衡陽縣河泊所,經言不可許。帝納之,命自今四方稅課,王府不得請。中官織造者,請增給兩浙鹽課二萬引,經等言:「鹽筴佐邊,不宜濫給。且祖宗朝織染諸局供御有常數,若曰取用有加,則江南、兩浙已例外增造。若曰工匠不足,則仰食公家不下千餘人,所為何事。是知供用未必缺,而徒導陛下以勞民傷財之事也。」帝不從。經恐歲以為常,再疏請斷其後,乃命歲予五千引。 先是,倉場監督內官依成化末年例裁減。十一年秋,帝復增用少監莫英等三人。經上疏力爭,帝以已遣不聽。內靈臺請錦衣餘丁百人供灑掃,經等諫,不納。經曰:「祖宗設內臺,其地至密。今一旦增百人,將必有漏洩妄言者。」帝悟,立已之。 崇王見澤乞河南退灘地二十餘里,經言不宜予。興王祐杬前後乞赤馬諸河泊所及近湖地千三百餘頃,經三疏爭之,竟不許。帝以肅寧諸縣地四百餘頃賜壽寧侯張鶴齡,其家人因侵民地三倍,且毆民至死,下巡撫高銓勘報。銓言可耕者無幾,請仍賦民,不許。時王府、勳戚莊田例畝徵銀三分,獨鶴齡奏加徵二分,且概加之沙鹻地。經抗章執奏,命侍郎許進偕太監朱秀覆覈。經言:「地已再勘,今復遣使,徒滋煩擾。昔太祖以劉基故減青田賦,徵米五合,欲使基鄉里子孫世世頌基。今興濟篤生皇后,正宜恤民減賦,俾世世戴德,何乃使小民銜怨無已也。」頃之,進等還言此地乃憲廟皇親柏權及民恒產,不可奪。帝竟予鶴齡,如其請加稅,而命償權直,除民租額。經等復諫曰:「東宮、親王莊田徵稅自有例,鶴齡不宜獨優。權先帝妃家,亦戚畹也,名雖償直,實乃奪之。天下將謂陛下惟厚椒房親,不念先朝外戚。」帝終不納。 大同缺戰馬,馬文升請太倉銀以市。經言:「糧馬各有司存。祖訓六部毋相壓,兵部侵戶部權,非祖訓。」帝為改撥太僕銀給之。給事中魯昂請盡括稅役金錢輸太倉,經曰:「不節織造、賞賚、齋醮、土木之費,而欲括天下財,是舛也。」內官傳旨索太倉銀三萬兩為燈費,持不與。 經剛介方正,好強諫,雖重忤旨不恤,宦官、貴戚皆憚而疾之。太監李廣死,帝得朝臣與餽遺簿籍,大怒。科道因劾諸臣交通狀,有及經者,經上疏曰:「昨科道劾廷臣奔競李廣,闌入臣名。雖蒙恩不問,實含傷忍痛,無以自明。夫人奔競李廣,冀其進言左右,圖寵眷耳。陛下試思廣在時,曾言及臣否。且交結餽遺簿籍具在,乞檢曾否有臣姓名。更嚴鞫廣家人,臣但有寸金、尺帛,即治臣交結之罪,斬首市曹,以為奔競無恥之戒。若無干涉,亦乞為臣洗雪,庶得展布四體,終事聖明。若令含汙忍垢,即死填溝壑,目且不瞑。」帝慰答之。十三年,星變,自陳乞休。報許,賜敕馳驛,加太子太保,以佀鍾代。廷臣爭上章留之,中外論薦者至八十餘疏,咸報寢。 武宗即位,言官復薦,召為南京戶部尚書,遭繼母憂未任。正德三年,服闋。經壻兵部尚書曹元方善劉瑾,言經雖老尚可用,乃召為禮部尚書。固辭不許,強赴召。受事數月即謝病去。五年三月卒,年七十一。贈太保,諡文端。 子曾,進士。浙江右參政。 耿裕,字好問,刑部尚書九疇子也。景泰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科給事中,改工科。天順初,以九疇為右都御史,改裕檢討。九疇坐劾石亨貶,裕亦謫泗州判官。終父喪,補定州。 成化初,召復檢討,歷國子司業、祭酒。侯伯年幼者皆肄業監中,裕采古諸侯、貴戚言行可法者為書授之,帝聞而稱善。歷吏部左右侍郎。坐尚書尹旻累,停俸者再。已,代旻為尚書。大學士萬安與裕不協,而李孜省私其同鄉李裕,欲使代裕,相與謀中之。坐以事,調侍郎黎淳南京,而奪裕俸。言官復交劾,宥之。裕入謝,既出,帝怒曰:「吾再寬裕罪,當再謝。今一謝,以奪俸故,意鞅鞅耶?」孜省等因而傾之,遂調南京禮部,而以李裕代。踰年,孝宗嗣位,轉南京兵部參贊機務。 弘治改元,召拜禮部尚書。時公私侈靡,耗費日廣。裕隨事救正,因災異條上時事及申理言官,先後陳言甚衆,大要歸於節儉。給事中鄭宗仁疏節光祿供應,裕等請納其奏。巡視光祿御史田奫以供費不足累行戶,請借太倉銀償之。裕等言,疑有侵盜弊,請敕所司禁防,帝皆從之。南京守備中官請增奉先殿日供品物,裕等不可。帝方踐阼,斥番僧還本土,止留乳奴班丹等十五人。其後多潛匿京師,轉相招引,齋醮復興。言官以為言,裕等因力請驅斥。帝乃留百八十二人,餘悉逐之。禮部公廨火,裕及侍郎倪岳、周經等請罪,被劾下獄。已,釋之,停其俸。 初,撒馬兒罕及土魯番皆貢獅子,甘肅鎮守太監傅悳先圖形以進,巡按御史陳瑤請却之。裕等乞從瑤請,而治悳違詔罪,帝不從。後番使再至,留京師,頻有宣召。裕等言:「番人不道,因朝貢許其自新。彼復潛稱可汗,興兵犯順。陛下優假其使,適遇倔強之時,彼將謂天朝畏之,益長桀驁。且獅子野獸,無足珍異。」帝即遣其使還。 尋代王恕為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御用監匠人李綸等以內降得官,裕言:「先有詔,文官不由臣部推舉傳乞除授者,參送法司按治。今除用綸等,不信前詔,不可。」給事中呂獻等皆論奏,裕亦再疏爭,終不聽。 裕為人坦夷諒直,諳習朝章。秉銓數年,無愛憎,亦不徇毀譽,銓政稱平。自奉澹泊。兩世貴盛,而家業蕭然,父子並以名德稱。九年正月卒,年六十七。贈太保,諡文恪。 倪岳,字舜咨,上元人。父謙,奉命祀北岳,母夢緋衣神入室,生岳,遂以為名。謙終南京禮部尚書,諡文僖。 岳,天順八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成化中,歷侍讀學士,直講東宮。二十二年擢禮部右侍郎,仍直經筵。弘治初,改左侍郎。岳好學,文章敏捷,博綜經世之務。尚書耿裕方正持大體,至禮文制度率待岳而決。六年,裕改吏部,岳遂代為尚書。 詔召國師領占竹於四川,岳力諫,帝不從。給事中夏昂、御史張禎等相繼爭之,事竟寢。時營造諸王府,規制宏麗,踰永樂、宣德之舊,岳請頒成式。又以四方所報災異,禮部於歲終類奏,率為具文,乃詳次其月日,博引經史徵應。勸帝勤講學,開言路,寬賦役,慎刑罰,黜奸貪,進忠直,汰冗員,停齋醮,省營造,止濫賞。帝頗採納焉。 左侍郎徐瓊與后家有連,謀代岳。九年,南京吏部缺尚書,廷推瓊。詔加岳太子太保往任之,而瓊果代岳。尋改岳南京兵部參贊機務。還,代屠滽為吏部尚書,嚴絕請托,不徇名譽,銓政稱平。 岳狀貌魁岸,風采嚴峻,善斷大事。每盈廷聚議,決以片言,聞者悅服。同列中,最推遜馬文升,然論事未嘗苟同。前後陳請百餘事,軍國弊政剔抉無遺。疏出,人多傳錄之。論西北用兵害尤切,其略云: 近歲毛里孩、阿羅忽、孛羅出、癿加思蘭大為邊患。蓋緣河套之中,水草甘肥,易於屯牧,故賊頻據彼地,擁衆入掠。諸將怯懦,率嬰城自守。苟或遇敵,輒至挫衄。既莫敢折其前鋒,又不能邀其歸路。敵進獲重利,退無後憂,致兵鋒不靖,邊患靡寧。命將徂征,四年三舉,絕無寸功。或高臥而歸,或安行以返。析圭擔爵,優游朝行,輦帛輿金,充牣私室。且軍旅一動,輒報捷音,賜予濫施,官秩輕授。甚至妄殺平民,謬稱首級。敵未敗北,輒以奔遁為辭。功賞所加,非私家子弟即權門厮養。而什伍之卒,轉餉之民,則委骨荒城,膏血野草。天怒人怨,禍幾日深,非細故也。 京營素號冗怯。留鎮京師,猶恐未壯根本,顧乃輕於出禦,用褻天威。臨陣輒奔,反墮邊軍之功,為敵人所侮。且延綏邊也,去京師遠,宣府、大同亦邊也,去京師近。彼有門庭之喻,此無陛楯之嚴,可乎?頃兵部建議:令宣府出兵五千,大同出兵一萬,併力以援延綏,而不慮其相去既遠,往返不逮,人心苦於轉移,馬力疲於奔軼。夫聲東擊西者,賊寇之奸態也。擣虛批亢者,兵家之長策也。精銳既盡乎西,老弱乃留於北,萬一北或有警,而西未可離,首尾衡決,遠近坐困,其可為得計哉。 至於延綏士馬屯集,糧糗不貲,乃以山西、河南之民任飛芻轉粟之役。徒步千里,夫運而妻供,父輓而子荷,道路愁怨,井落空虛。幸而得至,束芻百錢,斗粟倍直,不幸遇賊,身且斃矣,他尚何云。輸將不足則有輕齎,輕齎不足又有預徵。水旱不可先知,豐歉未能逆卜,徵如何其可預也。又令民輸芻粟補官,而媚權貴私親故者,或出空牒以授,倉庾無升合之入。至若輸粟給鹽,則豪右請託,率占虛名鬻之,而商賈費且倍蓰。官爵日輕,鹽法日沮,而邊儲之不充如故也。 又朝廷出帑藏給邊,歲為銀數十萬。山西、河南輸輕齎於邊者,歲不下數十萬。銀日積而多則銀益賤,粟日散而少則粟益貴。而不知者,遂於養兵之中,寓養狙之術。或以茶鹽,或以銀布,名為準折糧價,實則侵剋軍需。故朝廷有糜廩之虞,軍士無果腹之樂。至兵馬所經,例須應付。居平,人日米一斗,馬日芻一束,追逐,一日之間或一二堡,或三四城,豈能俱給哉?而典守者巧為竊攘之謀,凡所經歷悉有開支,罔上行私,莫此為甚。 及訪禦敵之策,則又論議紛紜。有謂復受降之故險,守東勝之舊城,使聲援交接,掎角易制。夫欲復城河北,即須塞外屯兵。出孤遠之軍,涉荒漠之地,輜重為累,饋餉惟艱。彼或抄掠於前,躡襲於後。曠日持久,軍食乏絕。進不得城,退不得歸,一敗而聲威大損矣。又有謂統十萬之衆,裹半月之糧,奮揚武威,掃蕩窟穴,使河套一空。事非不善也。然帝王之兵,以全取勝;孫、吳之法,以逸待勞。今欲鼓勇前行,窮搜遠擊,乘危履險,覬萬一之倖。贏糧遠隨則重不及事,提兵深入則孤不可援。且其間地方千里,無城郭之居,委積之守。彼或往來遷徙,罷我馳驅。我則情見勢屈,為敵所困。既失坐勝之機,必蹈覆沒之轍。其最無策者,又欲棄延綏勿守,使兵民息肩,不知一民尺土皆受之祖宗,不可忽也。向失東勝,故今日之害萃於延綏,而關、陝震動。今棄延綏,則他日之害鍾於關、陝,而京師震動。賊愈近而禍愈大矣。 因陳重將權、增城堡、廣斥堠、募民壯、去客兵、明賞罰、嚴間諜、實屯田、復邊漕數事。時兵部方主用兵,不能盡用也。 十四年十月卒,年五十八。贈少保,諡文毅。明世父子官翰林,俱諡文,自岳始。 閔珪,字朝瑛,烏程人。天順八年進士。授御史。出按河南,以風力聞。成化六年擢江西副使,進廣東按察使。久之,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南、贛諸府多盜,率強宗家僕。珪請獲盜連坐其主,法司議從之。尹直輩謀之李孜省,取中旨責珪不能弭盜,左遷廣西按察使。 孝宗嗣位,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入為刑部右侍郎,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與總兵官毛銳討古田僮。副總兵馬俊、參議馬鉉自臨桂深入,敗死,軍遂退。詔停俸討賊。珪復進兵,連破七寨,他賊悉就撫。 弘治七年遷南京刑部尚書,尋召為左都御史。十一年,東宮出閤,加太子少保。十三年代白昂為刑部尚書,再加太子太保。以災異與都御史戴珊共陳時政八事,又陳刑獄四事,多報可。 珪久為法官,議獄皆會情比律,歸於仁恕。宣府妖人李道明聚衆燒香,巡撫劉聰信千戶黃珍言,株連數十家,謂道明將引北寇攻宣府。及逮訊無驗,珪乃止坐道明一人,餘悉得釋,而抵珍罪,聰亦下獄貶官。帝之親鞫吳一貫也,將置大辟,珪進曰:「一貫推案不實,罪當徒。」帝不允,珪執如初。帝怒,戴珊從旁解之。帝乃霽威,令更擬。珪終以原擬上,帝不悅,召語劉大夏。對曰:「刑官執法乃其職,未可深罪。」帝默然久之,曰:「朕亦知珪老成不易得,但此事太執耳。」卒如珪議。 正德元年六月,以年踰七十再疏求退,不允。及劉瑾用事,九卿伏闕固諫,韓文被斥,珪復連章乞休。明年二月詔加少保,賜敕馳傳歸。六年十月卒,年八十二。贈太保,諡莊懿。 從孫如霖,南京禮部尚書。如霖曾孫洪學,吏部尚書。洪學從弟夢得,兵部戎政尚書。他為庶僚者復數人。 戴珊,字廷珍,浮梁人。父哻,由鄉舉官嘉興教授,有學行。富人數輩遣其奴子入學,哻不可。賄上官強之,執愈堅,見忤,坐他事去。 珊幼嗜學,天順末,與劉大夏同舉進士。久之,擢御史,督南畿學政。成化十四年遷陝西副使,仍督學政。正身率教,士皆愛慕之。歷浙江按察使,福建左、右布政使,終任不攜一土物。 弘治二年以王恕薦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蜀盜野王剛流劫竹山、平利。珊合川、陝兵,檄副使朱漢等討擒其魁,餘皆以脅從論,全活甚衆。入歷刑部左、右侍郎,與尚書何喬新、彭韶共事。晉府寧化王鍾鈵淫虐不孝,勘不得實,再遣珊等勘之,遂奪爵禁錮。進南京刑部尚書。久之,召為左都御史。 十七年,考察京官,珊廉介不苟合。給事中吳蕣、王蓋自疑見黜,連疏詆吏部尚書馬文升,並言珊縱妻子納賄。珊等乞罷,帝慰留之。御史馮允中等言:「文升、珊歷事累朝,清德素著,不可因浮詞廢計典。」乃下蕣、蓋詔獄,命文升、珊即舉察事。珊等言:「兩人逆計當黜,故先劾臣等。今黜之,彼必曰是挾私也。苟避不黜,則負委任,而使詐諼者得志。」帝命上兩人事蹟,皆黜之。已,劉健等因召對,力言蓋罪輕,宜調用。帝方嚮用文升、珊,卒不納。 帝晚年召對大臣,珊與大夏造膝宴見尤數。一日,與大夏侍坐。帝曰:「時當述職,諸大臣皆杜門。如二卿者,雖日見客何害。」袖出白金賚之,曰:「少佐而廉。」且屬勿廷謝,曰:「恐為他人忌也。」珊以老疾數求退,輒優詔勉留,遣醫賜食,慰諭有加。珊感激泣下,私語大夏曰:「珊老病子幼,恐一旦先朝露,公同年好友,何惜一言乎?」大夏曰:「唯唯。」後大夏燕對畢,帝問珊病狀,言珊實病,乞憫憐聽其歸。帝曰:「彼屬卿言耶?主人留客堅,客則強留。珊獨不能為朕留耶?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輩,猶家人父子。今太平未兆,何忍言歸。」大夏出以告珊,珊泣曰:「臣死是官矣。」帝既崩,珊以新君嗣位不忍言去,力疾視事。疾作,遂卒。贈太子太保,諡恭簡。 贊曰:孝宗之為明賢君,有以哉。恭儉自飭,而明於任人。劉、謝諸賢居政府,而王恕、何喬新、彭韶等為七卿長,相與維持而匡弼之。朝多君子,殆比隆開元、慶曆盛時矣。喬新、韶雖未究其用,而望著朝野。史稱宋仁宗時,國未嘗無嬖倖,而不足以累治世之體,朝未嘗無小人,而不足以勝善類之氣。孝宗初政,亦略似之。不然,承憲宗之季,而欲使政不旁撓,財無濫費,滋培元氣,中外乂安,豈易言哉。 周洪謨 楊守陳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張元禎陳音 傅瀚 張昇 吳寬 傅珪 劉春 吳儼 顧清 劉瑞 周洪謨,字堯弼,長寧人。正統十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博聞強記,善文詞,熟國朝典故,喜談經濟。 景泰元年疏勸帝親經筵,勤聽政,因陳時務十二事。再遷侍讀。天順二年掌南院事。憲宗嗣位,復陳時務,言人君保國之道有三:曰力聖學,曰修內治,曰攘外侮。力聖學之目一:曰正心。修內治之目五:曰求真才,去不肖,旌忠良,罷冗職,恤漕運。攘外侮之目六:曰選將帥,練士卒,講陳法,治兵器,足饋餉,靖邊陲。帝嘉納焉。 成化改元,廷議討四川山都掌蠻,洪謨上方略六事,詔付軍帥行之。進學士。尋為南京祭酒。上言南監有紅板倉二十間,高皇后積粟以養監生妻孥者,宜修復,帝允行之。母喪服闋,改北監。十一年,言士風澆浮,請復洪武中學規。帝嘉納,命禮部榜諭。崇信伯費淮入監習禮,久不至。洪謨劾之,奪冠帶,以儒巾赴監,停歲祿之半,學政肅然。先聖像用冕旒十二,而舞佾豆籩數不稱,洪謨請備天子制。又言:「古者鳴球琴瑟為堂上之樂,笙鏞柷敔為堂下之樂,而干羽則舞於兩階。今舞羽居上,樂器居下,非古制,當改。」尚書鄒幹駁止之,洪謨再疏爭。帝竟俞其議。 遷禮部右侍郎。久之,轉左。以蔡傳所釋璿璣玉衡,後人遵用其制,考驗多不合,宜改製,帝即屬洪謨。洪謨易以木,旬日而就。十七年進尚書。二十年加太子少保。二十一年,星變,有所條奏,帝多採納。 弘治元年四月,天壽山震雷風雹,樓殿瓦獸多毀。洪謨復力勸修省,帝深納之。洪謨矜莊寡合,與萬安同鄉,安居政府時頗與之善。至是,言官先後論奏,致仕歸。又三年卒,年七十二。諡文安。 洪謨嘗言:「士人出仕,或去鄉數千里,既昧土俗,亦拂人情,不若就近選除。王府官終身不遷,乖祖制,當稍變更。都掌蠻及白羅羅羿子數叛,宜特設長官司,就擇其人任之,庶無後患。」將歿,猶上安中國、定四裔十事。其好建白如此。 楊守陳,字維新,鄞人。祖範,有學行,嘗誨守陳以精思實踐之學。舉景泰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成化初,充經筵講官,進侍講。英宗實錄成,遷洗馬。尋進侍講學士,同修宋元通鑑綱目。母憂服闋,起故官。孝宗出閤,為東宮講官。時編文華大訓,事涉宦官者皆不錄。守陳以為非,備列其善惡得失。書成,進少詹事。 孝宗嗣位,宮僚悉遷秩,執政擬守陳南京吏部右侍郎,帝舉筆去「南京」字。左右言劉宣見為右侍郎,帝乃改宣左,而以守陳代之。修憲宗實錄,充副總裁。弘治改元正月,上疏曰: 孟子言「我非堯、舜之道不敢陳於王前」。夫堯、舜之道何道?書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此堯、舜之得於內者深,而為出治之本也。詢四岳,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聰,此堯、舜之資於外者博,而為致治之綱也。臣昔忝宮僚,伏覩陛下朗讀經書,未嘗勤睿問以究聖賢奧旨。儒臣略陳訓詁,未嘗進詳說以極帝王要道。是陛下得於內者未深也。今視朝,所接見者,大臣之丰采而已。君子、小人之情狀,小臣、遠臣之才行,何由識?退朝所披閱者,百官之章奏而已。諸司之典則,羣吏之情弊,何由見?宮中所聽信者,內臣之語言而已。百官之正議,萬姓之繁言,何由聞?恐陛下資於外者未博也。 願遵祖宗舊制,開大小經筵,日再御朝。大經筵及早朝,但如舊儀。若小經筵,必擇端方博雅之臣,更番進講。凡所未明,輒賜清問。凡聖賢經旨,帝王大道,以及人臣賢否,政事得失,民情休戚,必講之明而無疑,乃可行之篤而無弊。若夫前朝經籍,祖宗典訓,百官章奏,皆當貯文華殿後,陛下退朝披覽。日令內閣一人、講官二人居前殿右廂,有疑則詢,必洞晰而後已。一日之間,居文華殿之時多,處乾清宮之時少,則欲寡心清,臨政不惑,得於內者深而出治之本立矣。午朝則御文華門,大臣臺諫更番侍直。事已具疏者用揭帖,略節口奏,陛下詳問而裁決之。在外文武官來覲,俾條列地方事,口陳大要,付諸司評議。其陛辭赴任者,隨其職任而戒諭之。有大政則御文華殿,使大臣各盡其謀,勿相推避。不當則許言官駁正。其他具疏進者,召閣臣面議可否,然後批答。而於奏事、辭朝諸臣,必降詞色,詳詢博訪,務竭下情,使賢才常接於目前,視聽不偏於左右,合天下之耳目以為聰明,則資於外者博而致治之綱舉矣。 若如經筵、常朝祇循故事,凡百章奏皆付內臣調旨批答,臣恐積弊未革,後患滋深。且今積弊不可勝數。官鮮廉恥之風,士多浮競之習。教化凌夷,刑禁弛懈。俗侈而財滋乏,民困而盜日繁。列衞之城池不修,諸郡之倉庫鮮積。甲兵朽鈍,行伍空虛。將驕惰而不知兵,士疲弱而不習戰。一或有警,何以禦之?此臣所以朝夕憂思,至或廢寢忘食者也。 帝深嘉納。後果復午朝,召大臣面議政事,皆自守陳發之。尋以史事繁,乞解部務。章三上,乃以本官兼詹事府,專事史館。二年卒。諡文懿,贈禮部尚書。 弟守阯。子茂元、茂仁。守阯,字維立。成化初,鄉試第一,入國學。祭酒邢讓下獄,率六館生伏闕訟冤。十四年,進士及第。授編修。秩滿,故事無遷留都者。會從兄守隨為李孜省所逐,欲并逐守阯,乃以為南京侍讀。 弘治初,召修憲宗實錄,直經筵,再遷侍講學士。給事中龐泮等以救知州劉遜悉下獄,吏部尚書屠滽奏遣他官攝之。守阯貽書,極詆滽失。十年大計京官。守阯時掌院事,言:「臣與掌詹事府學士王鏊,俱當聽部考察。但臣等各有屬員。進與吏部會考所屬,則坐堂上,退而聽考,又當候階下。我朝優假學士,慶成侍宴,班四品上,車駕臨雍,坐彝倫堂內,視三品,此故事也。今四品不與考察,則學士亦不應與。臣等職講讀撰述,稱否在聖鑒,有不待考察者。」詔可。學士不與考察,自守阯始。修會典,充副總裁。尋遷南京吏部右侍郎。嘗署兵部,陳時弊五事。改署國子監。考績入都,會典猶未成,仍留為總裁。事竣,遷左侍郎還任,進二秩。武宗立,引年乞休,不待報竟歸,詔加尚書致仕。劉瑾亂政,奪其加官。瑾敗乃復,久之卒。 守阯博極羣書,師事兄守陳,學行相埒。其為解元、學士、侍郎,皆與兄同。又對掌兩京翰林院,人尤豔稱之。守陳卒,守阯為位哭奠者三年。 茂元,字志仁。成化十一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出為湖廣副使,改山東。弘治七年,河決張秋,詔都御史劉大夏治之,復遣中官李興、平江伯陳銳繼往。興威虐,縶辱按察使。茂元攝司事,奏言:「治河之役,官多而責不專。有司供億,日費百金。諸臣初祭河,天色陰晦,帛不能燃。所焚之餘,宛然人面,具耳目口鼻,觀者駭異。鬼神示怪,夫豈偶然。乞召還興、銳等,專委大夏,功必可成。且水者陰象,今后戚家威權太盛,假名姓肆貪暴者,不可勝數,請加禁防,以消變異。畫工、藝士,宜悉放遣。山東既有內臣鎮守,復令李全鎮臨清,宜撤還。」疏入,下山東撫、按勘,奏言:「焚帛之異誠有之,所奏供億,多過其實。」於是興、銳連章劾茂元妄,詔遣錦衣百戶胡節逮之。父老遮道愬節,乞還楊副使。及陛見,茂元長跪不伏,帝怒,置之詔獄。節遍叩中官,備言父老愬冤狀,中官多感動。會言者交論救,部擬贖杖還職,特謫長沙同知。謝病歸。久之,起安慶知府,遷廣西左參政。正德四年,劉瑾遣御史孫迪校勘錢穀,索賄不予。瑾又惡茂元從父守隨,遂勒致仕。瑾誅,起官江西,尋遷雲南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改涖南京都察院,終刑部右侍郎。 茂仁,字志道,成化末進士。歷刑部郎中。遼東鎮守中官梁玘被劾,偕給事中往按,盡發其罪。終四川按察使。 張元禎,字廷祥,南昌人。五歲能詩,寧靖王召見,命名元徵。巡撫韓雍器之曰「人瑞也」,乃易元禎。舉天順四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憲宗嗣位,疏請行三年喪,不省。其年五月,疏陳三事:「一,勤講學。願不廢寒暑,所講必切於修德為治之實,不必以亂亡忌觸為諱。講退,更凝神靜味,驗之於身心政化。講官,令大臣公舉剛明正大之人,不拘官職大小。一,公聽政。請日御文華殿,午前進講,午後聽政。天下章奏,命諸臣詳議面陳可否,陛下親臨決其是非。暇則召五品以下官,隨意問以時事得失利病,令下情得以畢達。一,廣用賢。請命給事中、御史,各陳兩京堂上官賢否。如有不盡,亦許在京五品官指陳之,以為進退。又令共薦有德望者,以代所去之位,則大臣皆得其人。於是命之各言其所屬及方面郡縣官之賢否,付內閣吏部陞黜之。中外羣臣,有剛正敢言者,舉為臺諫,不必論其言貌、官職、出身。但不宜委之堂上官,恐憚其剛方,而薦柔媚者以充數,所舉之人感其推薦,不敢直斥其非。是以古者大臣不舉臺諫。」疏入,以言多窒礙難行,寢之。預修英宗實錄,與執政議不合,引疾家居,講求性命之學。閱二十年,中外交薦,皆不赴。 弘治初,召修憲宗實錄,進左贊善。上言:「人君不以行王道為心,非大有為之主也。陛下毓德青宮,已負大有為之望。邇者頗崇異端,嬖近習,以蠱此心;殖貨利,耽玩好,以荒此心;開倖門,塞言路,以昧此心。則不能大有為矣。願定聖志,一聖學,廣聖智。」疏反覆累萬言,帝頗納之。實錄成,遷南京侍講學士,以養母歸。久之,召為會典副總裁。至則進學士,充經筵日講官,帝甚傾向。元禎體清癯,長不踰中人,帝特設低几聽之。數月,以母憂去。服闋,遷南京太常卿。已,修通鑑纂要,復召為副總裁。以故官兼學士,改掌詹事府。帝晚年德益進。元禎因請講筵增講太極圖、通書、西銘諸書。帝亟取觀之,喜曰:「天生斯人,以開朕也。」欲大用之,未幾晏駕。 武宗立,擢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入東閣,專典誥敕。元禎素有盛譽。林居久,晚乃復出。館閣諸人悉後輩,見元禎言論意態,以為迂濶,多姍笑之。又名位相軋,遂騰謗議,言官交章劾元禎。元禎七疏乞休,劉健力保持之。健去,元禎亦卒。天啟初,追諡文裕。 陳音,字師召,莆田人。天順末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成化六年三月,以災異陳時政,言:「講學莫先於好問。陛下雖間御經筵,然勢分嚴絕,上有疑未嘗問,下有見不敢陳。願引儒臣賜坐便殿,從容咨論,仰發聖聰。異端者,正道之反,法王、佛子、真人,宜一切罷遣。」章下禮部。越數日,又奏:「國家養士百年,求其可用,不可多得。如致仕尚書李秉,在籍修撰羅倫、編修張元禎、新會舉人陳獻章皆當世人望,宜召還秉等,而置獻章臺諫。言官多緘默,願召還判官王徽、評事章懋等,以開言路。」忤旨切責。 司禮太監黃賜母死,廷臣皆往弔,翰林不往。侍講徐瓊謀於衆,音大怒曰:「天子侍從臣,相率拜內豎之室,若清議何!」瓊愧沮。秩滿,進侍講。汪直黨韋瑛夜帥邏卒入兵部郎中楊士偉家,縛士偉,考掠及其妻子。音與比隣,乘墉大呼曰:「爾擅辱朝臣,不畏國法耶!」其人曰:「爾何人,不畏西廠!」音厲聲曰:「我翰林陳音也。」久之,遷南京太常少卿。劉吉父喪起復,音貽書勸其固辭,吉不悅。後吏部擬用音,吉輒阻之曰「腐儒」,以故十年不得調。嘗與守備中官爭事,為所劾,事卒得直。弘治五年,吉罷,始進本寺卿。越二年卒。 音負經術,士多遊其門者。然性健忘,世故璅屑事皆不解。世多以不慧事附之以為笑,然不盡實也。 傅瀚,字曰川,新喻人。天順八年進士。選庶吉士,除檢討。嗜學強記,善詩文。再遷左諭德,直講東宮。孝宗嗣位,擢太常少卿兼侍讀,歷禮部左、右侍郎。尋命兼學士入東閣,專典誥敕,兼掌詹事府事。 弘治十三年代徐瓊為禮部尚書。保定獻白鵲,疏斥之。陝西巡撫熊翀以鄠縣民所得玉璽來獻,以為秦璽復出也。瀚率同列言:「秦璽完毀,具載簡冊。今所進璽,形色、篆紐皆不類,蓋後人倣為之。且帝王受命在德不在璽,太祖製六璽,列聖相承,百三十餘載,天休滋至,受命之符不在秦璽明矣。請姑藏內府。」帝是其言,薄賞得璽者。 京師星變、地震、雨雹,四方多變異。瀚條上軍民所不便者,請躬行節儉以先天下。光祿寺逋行戶物價至四萬餘兩。瀚言由供億之濫,願敦儉素,俾冗費不生。所條奏,率傅正議。十五年卒,贈太子太保,諡文穆。 張昇,字啟昭,南城人。成化五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歷諭德。弘治改元,遷庶子。 大學士劉吉當國,昇因天變,疏言:「陛下即位,言者率以萬安、劉吉、尹直為言,安、直被斥,吉獨存。吉乃傾身阿佞,取悅言官,昏暮款門,祈免糾劾,許以超遷。由是諫官緘口,奸計始遂。貴戚萬喜依憑宮壼,凶燄熾張,吉與締姻。及喜下獄,猶為營捄。父存則異居各爨,父歿則奪情起官。談笑對客,無復戚容。盛納豔姬,恣為淫黷。」且歷數其納賄、縱子等十罪。吉憤甚,風科道劾昇誣詆,調南京工部員外郎。吉罷,復故官,歷禮部左、右侍郎。十五年代傅瀚為尚書。 孝宗崩,真人陳應〈衤盾〉、西番灌頂大國師那卜堅參等以祓除,率其徒入乾清宮,昇請置之法。詔奪真人、國師、高士等三十餘人名號,逐之。昇在部五年,遇災異,輒進直言。亦數為言者所攻,然自守謹飭。 武宗嬉遊怠政,給事中胡煜、楊一渶、張襘皆以為言,章下禮部。昇因上疏,請親賢遠佞,克謹天戒。帝是之而不能用,昇遂連疏乞休,不允。正德二年,秦府鎮國將軍誠漖請襲封保安王,昇執不可。忤劉瑾,謝病。詔加太子太保,乘傳歸,月米、歲夫如制。卒於家。 吳寬,字原博,長洲人。以文行有聲諸生間。成化八年,會試、廷試皆第一,授修撰。侍孝宗東宮,秩滿進右諭德。孝宗即位,以舊學遷左庶子,預修憲宗實錄,進少詹事兼侍讀學士。 弘治八年擢吏部右侍郎。丁繼母憂,吏部員缺,命虛位待之。服滿還任,轉左,改掌詹事府,入東閣,專典誥敕,仍侍武宗東宮。宦豎多不欲太子近儒臣,數移事間講讀。寬率其僚上疏曰:「東宮講學,寒暑風雨則止,朔望令節則止,一年不過數月,一月不過數日,一日不過數刻。是進講之時少,輟講之日多,豈容復以他事妨誦讀。古人八歲就傅,即居宿於外,欲離近習,親正人耳。庶民且然,矧太子天下本哉?」帝嘉納之。 十六年進禮部尚書,餘如故。先是,孝莊錢太后崩,廷議孝肅周太后萬歲後,並葬裕陵,祔睿廟,禮皆如適。至是,孝肅崩,將祔廟,帝終以並祔為疑,下禮官集議。寬言魯頌閟宮、春秋考仲子之宮皆別廟,漢、唐亦然。會大臣亦多主別廟,帝乃從之。時詞臣望重者,寬為最,謝遷次之。遷既入閣,嘗為劉健言,欲引寬共政,健固不從。他日又曰:「吳公科第、年齒、聞望皆先於遷,遷實自愧,豈有私於吳公耶。」及遷引退,舉寬自代,亦不果用。中外皆為之惜,而寬甚安之,曰:「吾初望不及此也。」年七十,數引疾,輒慰留,竟卒於官。贈太子太保,諡文定。授長子奭中書舍人,補次子奐國子生,異數也。 寬行履高潔,不為激矯,而自守以正。於書無不讀,詩文有典則,兼工書法。有田數頃,嘗以周親故之貧者。友人賀恩疾,遷至邸,旦夕視之。恩死,為衣素一月。 傅珪,字邦瑞,清苑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弘治中,授編修,尋兼司經局校書。與修大明會典成,遷左中允。武宗立,以東宮恩,進左諭德,充講官,纂修孝宗實錄。時詞臣不附劉瑾,瑾惡之。謂會典成於劉健等,多所糜費,鐫與修者官,降珪修撰。俄以實錄成,進左中允,再遷翰林學士,歷吏部左、右侍郎。 正德六年代費宏為禮部尚書。禮部事視他部為簡,自珪數有執爭,章奏遂多。帝好佛,自稱大慶法王。番僧乞田百頃為法王下院,中旨下部,稱大慶法王與聖旨並。珪佯不知,執奏:「孰為大慶法王,敢與至尊並書,大不敬。」詔勿問,田亦竟止。 珪居閒類木訥者。及當大事,毅然執持,人不能奪,卒以此忤權倖去。教坊司臧賢請易牙牌,製如朝士,又請改鑄方印,珪格不行。賢日夜騰謗於諸閹間,冀去珪。流寇擾河南,太監陸誾謀督師,下廷議,莫敢先發。珪厲聲曰:「師老民疲,賊日熾,以冒功者多,僨事者漏罰,失將士心。先所遣已無功,可復遣耶?今賊橫行郊圻肘腋間,民囂然思亂,禍旦夕及宗社。吾儕死不償責,諸公安得首鼠兩端。」由是議罷。疏上,竟遣誾,而中官皆憾珪。御史張羽奏雲南災,珪因極言四方災變可畏。八年五月,復奏四月災,因言:「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災變六十九事。今自去秋來,地震天鳴,雹降星殞,龍虎出見,地裂山崩,凡四十有二,而水旱不與焉,災未有若是甚者。」極陳時弊十事,語多斥權倖,權倖益深嫉之。會戶部尚書孫交亦以守正見忤,遂矯旨令二人致仕。兩京言官交章請留,不聽。 珪歸三年,御史盧雍稱珪在位有古大臣風,家無儲蓄,日給為累,乞頒月廩、歲隸,以示優禮。又謂珪剛直忠讜,當起用。吏部請如雍言,不報。而珪適卒,年五十七。遺命毋請卹典。撫、按以為言,詔廕其子中書舍人。嘉靖元年錄先朝守正大臣,追贈太子少保,諡文毅。 劉春,字仁仲,巴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屢遷翰林學士。正德六年擢吏部右侍郎,進左。八年代傅珪為禮部尚書。淮王祐棨、鄭王祐檡皆由旁支襲封,而祐棨稱其本生為考,祐檡并欲追封入廟。交城王秉杋由鎮國將軍嗣爵,而進其妹為縣主。春皆據禮駁之,遂著為例。 帝崇信西僧,常襲其衣服,演法內廠。有綽吉我些兒者,出入豹房,封大德法王,遣其徒二人還烏思藏,請給國師誥命如大乘法王例,歲時入貢,且得齎茶以行,春持不可。帝命再議,春執奏曰:「烏思藏遠在西方,性極頑獷。雖設四王撫化,其來貢必有節制,使不為邊患。若許其齎茶,給之誥敕,萬一假上旨以誘羌人,妄有請乞,不從失異俗心,從之則滋害。」奏上,罷齎茶,卒與誥命。春又奏:「西番俗信佛教,故祖宗承前代舊,設立烏思藏諸司,及陝西洮、岷,四川松潘諸寺,令化導番人,許之朝貢。貢期、人數皆有定制。比緣諸番僻遠,莫辨真偽。中國逃亡罪人,習其語言,竄身在內,又多創寺請額。番貢日增,宴賞繁費。乞嚴其期限,酌定人數,每寺給勘合十道,緣邊兵備存勘合底簿,比對相同,方許起送。并禁自後不得濫營寺宇。」報可。廣東布政使羅榮等入覲,各言鎮守內臣入貢之害。春列上累朝停革貢獻詔旨,且言四方水旱盜賊,軍民困苦狀,乞罷諸鎮守臣。不納。 春掌禮三年,慎守彝典。宗藩請封、請婚及文武大臣祭葬、贈諡,多所裁正。遭憂,服闋起南京吏部尚書。尋以禮部尚書專典誥敕,掌詹事府事。十六年卒。贈太子太保,諡文簡。 劉氏世以科第顯。春父規,御史。弟台,雲南參政。子彭年,巡撫貴州右副都御史。彭年子起宗,遼東苑馬寺卿。起宗子世賞,廣東左布政使。台子鶴年,雲南布政使,以清譽聞。鶴年孫世曾,巡撫雲南右副都御史,有征緬功。皆由進士。 吳儼,字克溫,宜興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正德初,召修孝宗實錄,直講筵。劉瑾竊柄,聞儼家多貲,遣人啗以美官。儼峻拒之。瑾怒。會大計羣吏,中旨罷儼官。瑾誅,復職歷禮部左、右侍郎,拜南京禮部尚書。 十二年,武宗北巡,儼抗疏切諫。明年復偕諸大臣上疏曰:「臣等初聞駕幸昌平,曾具疏極論,不蒙採納。既聞出居庸,幸宣、大,宰輔不及知,羣臣不及從,三軍之士不及衞,京師內外人心動搖。徐、淮以南,荒饉千里,去冬雨雪為災,民無衣食,安保其不為盜。所禦之寇尚遠隔陰山,而不虞之禍或猝起於肘腋,臣所大懼也。」不報。 十四年卒官。贈太子少保,諡文肅。 顧清,字士廉,松江華亭人。弘治五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與同年生毛澄、羅欽順、汪俊,相砥以名節。進侍讀。 正德初,劉瑾竊柄,清邑子張文冕為謀主,附者立尊顯。清絕不與通,瑾銜之。四年摘會典小誤,挫諸翰林,清降編修。又以諸翰林未諳政事,調外任及兩京部屬,清得南京兵部員外郎。會父憂,不赴。瑾誅,還侍讀,擢侍讀學士掌院事。尋遷少詹事,充經筵日講官,進禮部右侍郎。時澄已為尚書,清協恭守職,前後請建儲宮,罷巡幸,疏凡十數上。世宗嗣位,為御史李獻所劾,罷歸。 清學端行謹,恬於進取。家居,薦者相繼,悉報寢。嘉靖六年詔舉老成堪用內閣者,廷推及清,乃以為南京禮部右侍郎。上言:「錦衣職侍衞,祖宗朝非機密不遣。正德間,營差四出,海內騷然,陛下所親見。近乃遣千戶勘揚州高瀹爭私財事,囚其女婦,憯毒備加。請自今悉付所司,停旂校無遣。」從之。 屢疏引疾,詔進尚書致仕。時方進表入都,道卒。諡文僖。 劉瑞,字德符,內江人。父時斆,官山東僉事,以廉惠稱。瑞舉弘治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好學潔修,遇事輒有論建。清寧宮災,請罷醮壇。時召內閣講官延訪治道,又言:「故閹李廣門下內臣,宜悉治罪。前太監汪直,先帝罪人,今來覬用,當斥遠之。副使楊茂元、郎中王雲鳳以直言獲罪,宜召復其官。京師之萬春宮,興濟真武廟、壽寧侯第,在外之興、岐、衡、雍、汝、涇諸府,土木繁興,宜悉罷不急者。都勻之捷,鄧廷瓚冒其功,賀蘭之征,王越啟其釁,請追正欺罔之罪。」報聞。闕里廟成,遣大學士李東陽祭告。瑞請更定先師封諡,不果行。 武宗即位,疏陳端治本九事。請召祭酒章懋,侍郎王鏊,都御史林俊、雍泰,而超擢參政王綸、副使王雲鳳、僉事胡獻、知府楊茂元、照磨余濂。由是,諸臣多獲進用。 劉瑾用事,瑞即謝病。貧不能還鄉,依從母子李充嗣於澧州。瑾榜瑞為奸黨,又以前薦雍泰除其名,罰米輸塞上。坐是益困,授徒自給。 瑾誅,以副使督浙江學校,召為南京太僕少卿。嘉靖二年,由南太常卿就遷禮部右侍郎。因災變偕同官條上六事,且言齋醮無益且妨政,織造多費且病民。帝多納用之。大禮議起,瑞偕九卿合疏。極言大宗、小宗之義,凡數千言。四年卒官。贈尚書。隆慶初,諡文肅。 贊曰:周洪謨等以詞臣歷卿貳。或職事拳拳,或侃侃建白,進講以啟沃為心,守官以獻替自效。於文學侍從之選,均無愧諸。 李敏葉淇 賈俊劉璋 黃紱 張悅張鎣 佀鍾 曾鑑 梁璟王詔 徐恪 李介子昆 黃珂 王鴻儒 叢蘭 吳世忠 李敏,字公勉,襄城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御史。天順初,奉敕撫定貴州蠻。還,巡按畿內。以薊州餉道經海口,多覆溺,建議別開三河達薊州,以避其險,軍民利之。 成化初,用薦超遷浙江按察使。再任湖廣。歷山西、四川左、右布政使。十三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敵騎出沒塞下,掩殺守墩軍,敏伏壯士突擒之。修治垣塹,敵不敢犯。十五年召為兵部右侍郎。踰四年,病歸。河南大饑,條上救荒數事。詔以左副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二十一年改督漕運,尋召拜戶部尚書。 先是,敏在大同,見山東、河南轉餉至者,道遠耗費,乃會計歲支外,悉令輸銀。民輕齎易達,而將士得以其贏治軍裝,交便之。至是,并請畿輔、山西、陝西州縣歲輸糧各邊者,每糧一石徵銀一兩,以十九輸邊,依時值折軍餉,有餘則召糴以備軍興。帝從之。自是北方二稅皆折銀,由敏始也。崇文門宣課司稅,多為勢要所侵漁。敏因馬文升言請增設御史主事監視。御史陳瑤斥敏聚斂,敏再疏求去。帝慰留之。貴戚請隙地及鷹房、牧馬場千頃,敏執不可,事得寢。 當憲宗末,中官、佞倖多賜莊田。既得罪,率辭而歸之官,罪重者奪之,然不以賦民。敏請召佃,畝科銀三分,帝從之,然他莊田如故也。會京師大水,敏乃極陳其害,言:「今畿輔皇莊五,為地萬二千八百餘頃;勛戚、中官莊三百三十有二,為地三萬三千一百餘頃。官校招無賴為莊頭,豪奪畜產,戕殺人,污婦女,民心痛傷,災異所由生。皇莊始正統間,諸王未封,相閒地立莊。王之藩,地仍歸官,其後乃沿襲。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何必皇莊。請盡革莊戶,賦民耕,畝概徵銀三分,充各宮用度。無皇莊之名,而有足用之效。至權要莊田,亦請擇佃戶領之,有司收其課,聽諸家領取。悅民心,感和氣,無切於此。」時不能用。 南京御史與守備太監蔣琮相訐,御史咸逮謫,而琮居職如故。敏再疏力爭,皆不聽。弘治四年得疾乞休,帝為遣醫視療。已,復力請,乃以葉淇代,詔敏乘傳歸。未抵家卒。贈太子少保,諡恭靖。 敏生平篤行誼,所得祿賜悉以分昆弟、故人。里居時,築室紫雲山麓,聚書數千卷,與學者講習。及巡撫大同,疏籍之於官,詔賜名紫雲書院。大同孔廟無雅樂,以敏奏得頒給如制云。 葉淇,字本清,山陽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御史。天順初,石亨譖之下吏,考訊無驗,出為武陟知縣。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撫。孝宗立,召為戶部侍郎。弘治四年代李敏為尚書,尋加太子少保。哈密為土魯番所陷,守臣請給其遺民廩食,處之內地,淇曰:「是自貽禍也。」寢其奏。奸民獻大名地為皇莊,淇議歸之有司。內官龍綬請開銀礦,淇不可。帝從之。已,綬請長蘆鹽二萬引,鬻於兩淮以供織造費。淇力爭,竟不納。 淇居戶部六年,直亮有執,能為國家惜財用。每廷議用兵,輒持不可。惟變開中之制,令淮商以銀代粟,鹽課驟增至百萬,悉輸之運司,邊儲由此蕭然矣。九年四月乞休,歸卒。贈太子太保。 從子贄,進士,歷官刑部右侍郎,以清操聞。 賈俊,字廷杰,束鹿人。以鄉舉入國學。天順中,選授御史。歷巡浙江、山西、陝西、河南、南畿,所至有聲。 成化十三年自山東副使超拜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在鎮七年,軍民樂業,召為工部右侍郎。二十一年奉敕振饑河南。尋轉左,數月拜尚書。時專重進士,舉人無至六卿者,俊獨以重望得之。及孝宗踐阼,尚書王恕、李敏、周洪謨、余子俊、何喬新,都御史馬文升,皆一時民譽,俊參其間,亦稱職。 諸王府第、塋墓悉官予直,而儀仗時繕修。內官監欲頻興大工,俊言王府既有祿米、莊田,請給半直;儀仗非甚敝,不得煩有司;公家所宜營,惟倉庫、城池,餘皆停罷。帝報可。弘治四年,中官奏修沙河橋,請發京軍二萬五千及長陵五衞軍助役。內府寶鈔司乞增工匠。浙江及蘇、松諸府方罹水災而織造錦綺至數萬匹。俊皆執奏,並得寢。 工部政務與內府監局相表裏,而內官監專董工役,職尤相關。俊不為所撓,工役大省。太廟後殿成,加太子少保。足疾,致仕。詔許乘傳歸,給夫廩如制。踰年卒。 俊廉慎,居工部八年,望孚朝野。 代之者劉璋,字廷信,延平人。天順初進士。歷官中外有聲。居工部,亦數有爭執,名亞於俊。 黃紱,字用章,其先封丘人。曾祖徙平越,遂家焉。紱登正統十三年進士,除行人,歷南京刑部郎中。剛廉,人目之曰「硬黃」。大猾譚千戶者,占民蘆場,莫敢問,紱奪還之民。 成化九年遷四川左參議。久之,進左參政。按部崇慶,旋風起輿前,不得行。紱曰:「此必有冤,吾當為理。」風遂散。至州,禱城隍神,夢若有言州西寺者。寺去州四十里,倚山為巢,後臨巨塘。僧夜殺人沉之塘下,分其貲。且多藏婦女於窟中。紱發吏兵圍之,窮詰,得其狀,誅僧毀其寺。倉吏倚皇親乾沒官糧巨萬,紱追論如法,威行部中。歷四川、湖廣左、右布政使。奏閉建昌銀礦。兩京工興,湖廣當輸銀二萬,例徵之民,紱以庫羨充之。荊王奏徙先壟,紱恐為民擾,執不可。 二十二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劾參將郭鏞,都指揮鄭印、李鐸、王琮等抵罪,計捕奸豪張綱。申軍令,增置墩堡,邊政一新。出見士卒妻衣不蔽體,歎曰:「健兒家貧至是,何面目臨其上。」亟豫給三月餉,親為拊循。會有詔毀庵寺,紱因盡汰諸尼,以給壯士無妻者。及紱去,多攜子女拜送於道。 弘治三年拜南京戶部尚書。言官以紱進頗驟,頻有言。帝不聽,就改左都御史,焚差歷簿於庭曰:「事貴得人耳,資勞久近,豈立官意哉。」 紱歷官四十餘年,性卞急,不能容物。然操履潔白,所至有建樹。六年乞休,未行卒。 張悅,字時敏,松江華亭人。舉天順四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 成化中出為江西僉事,改督浙江學校。力拒請託,校士不糊名,曰:「我取自信而已。」遷四川副使,進按察使。遭喪,服闋補湖廣。王府承奉張通縱恣,悅繩以法。及入覲,中官尚銘督東廠,衆競趨其門,悅獨不往。銘銜甚,伺察無所得。銘敗,召拜左僉都御史。 孝宗立,遷工部右侍郎,轉吏部左侍郎。王恕為尚書,悅左右之,嘗兩攝選事。弘治六年夏,大旱,求言。陳遵舊章、卹小民、崇儉素、裁冗食、禁濫罰數事,又上修德、圖治二疏,並嘉納。俄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吏部尚書。九年復改兵部,參贊機務。以年至,累疏乞休。詔加太子少保,馳傳歸。卒贈太子太保,諡莊簡。 時與悅同里而先為南京兵部尚書者張鎣,字廷器,正統十三年進士。景泰初,擢御史。歷江西副使按察使、陝西左布政使。成化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寧夏城,土築,鎣始甃以甎。道河流,溉靈州屯田七百餘頃。以父喪去。服除,起撫河間諸府,改大同,歷刑部左、右侍郎。十八年擢本部尚書。明年加太子少保。又明年,再以憂歸。弘治元年起南京兵部尚書,卒官,贈太子太保,諡莊懿。 佀鍾,字大器,鄆城人。成化二年進士。授御史,巡鹽兩淮。按浙江還,掌諸道章奏。汪直諷鍾劾馬文升,鍾不可,被譖杖闕下。以都御史王越薦,擢大理寺丞,再遷右少卿。 寇入大同,廷議遣大臣巡視保定諸府,乃以命鍾。居數月,即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河間瀕海民地為勢家所據,鍾奪還之。召為刑部右侍郎。丁內艱,僦運艘載母柩南還。督漕總兵官王信奏之,逮下吏。會當路方逐尹旻黨,而鍾與旻為同鄉,乃貶二秩為曲靖知府。改徽州,復入為大理寺左少卿。 弘治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蘇、松諸府,盡心荒政。召為戶部侍郎總督倉場,尋改吏部。十一年遷右都御史。居二年,進戶部尚書。 十五年上天下會計之數,言:「常入之賦,以蠲免漸減,常出之費,以請乞漸增,入不足當出。正統以前軍國費省,小民輸正賦而已。自景泰至今,用度日廣,額外科率。河南、山東邊餉,浙江、雲南、廣東雜辦,皆昔所無。民已重困,無可復增。往時四方豐登,邊境無調發,州縣無流移。今太倉無儲,內府殫絀,而冗食冗費日加於前。願陛下惕然省憂,力加損節,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術。」帝乃下廷臣議。議上十二事,其罷傳奉冗官,汰內府濫收軍匠,清騰驤四衞勇士,停寺觀齋醮,省內侍、畫工、番僧供應,禁王府及織造濫乞鹽引,令有司徵莊田租,皆權倖所不便者。疏留數月不下,鍾乃復言之。他皆報可,而事關權幸者終格不行。 奸商投外戚張鶴齡,乞以長蘆舊引十七萬免追鹽課,每引納銀五分,別用價買各場餘鹽如其數,聽鬻販,帝許之。後奸民援例乞兩淮舊引至百六十萬,鍾等力持,皆不聽。自此鹽法大壞,奸人橫行江湖,官司無如何矣。 東廠偵事者發鍾子瑞受金事,鍾屢疏乞休,命馳驛歸。正德時,劉瑾摭鍾在部時事,至罰米者三。又數年卒。 曾鑑,字克明,其先桂陽人,以戍籍居京師。天順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通州民十餘人坐為盜,獄已具,鑑辨其誣。已,果獲真盜。成化末,歷右通政,累遷工部左侍郎。弘治十三年進尚書。 孝宗在位久,海內樂業,內府供奉漸廣,司設監請改造龍毯、素毯一百有奇。鑑等言:「毯雖一物,然徵毛毳於山、陝,採綿紗諸料於河南,召工匠於蘇、松,經累歲,勞費百端,祈賜停止。」不聽。內府針工局乞收幼匠千人,鑑等言:「往年尚衣監收匠千人,而兵仗局效之,收至二千人。軍器局、司設監又效之,各收千人。弊源一開,其流無已。」於是命減其半。太監李興請辦元夕煙火,有詔裁省,因鑑奏盡罷之。十六年,帝納諸大臣言召還織造中官,中官鄧瑢以請,帝又許之。鑑等極言,乃命減三之一。其冬,言諸省方用兵,且水旱多盜賊,乞罷諸營繕及明年煙火、龍虎山上清宮工作。帝皆報從。 正德元年,雷震南京報恩寺塔,守備中官傅容請修之。鑑言天心示儆,不宜重興土木以勞民力,乃止。御馬監太監陳貴奏遷馬房,欽天監官倪謙覆視,請從之。給事中陶諧等劾貴假公營私,并劾謙阿附,不聽。鑑執奏,謂馬房皆由欽天監相視營造,其後任意增置者,宜令拆毀改正,葺以己資,庶牧養無妨而民不勞。報可。內織染局請開蘇、杭諸府織造,上供錦綺為數二萬四千有奇。鑑力請停罷,得減三分之半。太監許鏞等各齎敕於浙江諸處抽運木植,亦以鑑言得寢。 孝宗末,閣部大臣皆極一時選,鑑亦持正。及與韓文等請誅宦官不勝,諸大臣留者率巽順避禍,鑑獨守故操。有詔賜皇親夏儒第,帝嫌其隘,欲拓之。鑑力爭,不從。明年春,中官黃準守備鳳陽,從其請,賜旗牌。鑑等言大將出征及諸邊守將,乃有旗牌,內地守備無故事,乃寢。其年閏正月致仕,旋卒。贈太子太保。 梁璟,字廷美,崞縣人。天順八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 成化時,屢遷都給事中。項忠征荊、襄,驅流民復業。璟劾其縱兵逼迫,較賊更慘,語具忠傳。延綏用兵,令山西預征芻粟,民相率逃亡。璟疏陳其困,得寬減。畿輔八府舊止設巡撫一人,駐薊州以禦邊,不能兼顧。璟請順天、永平二府分設一巡撫,以薊州邊務屬之,令巡撫陳濂專撫保定六府兼督紫荊諸關。朝議從之,遂為定制。已,與同官韓文、王詔等奏請起致仕尚書王竑、李秉,而斥都御史王越,并及宮闈隱事,被撻文華殿。武靖伯趙輔西征不敢戰,稱病求還,復謀典營府事。璟等極論其罪,乃令養疾歸。 九載秩滿,擢陝西左參政,分守洮、岷。西番入寇,督兵斬其魁。內艱服闋,還原任,歷左、右布政使。先後在陝十五年,多政績。 孝宗嗣位,遷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弘治二年,民饑,請免徵兩京漕糧八十九萬餘石,從之。帝登極詔書已罷四方額外貢獻,而提督武當山中官復貢黃精、梅笋、茶芽諸物。武當道士先止四百,至是倍之,所度道童更倍,咸衣食於官,月給油蠟、香楮,灑掃夫役以千計。中官陳喜又攜道士三十餘人,各領護持敕,所至張威虐。璟皆奏請停免,多見採納。外艱服除,再撫四川。七年召拜南京吏部右侍郎。久之,就進戶部尚書。致仕歸,卒。 王詔,字文振,趙人。生有異姿,學士曹鼐奇之,妻以女。天順末,登進士,授工科給事中。睿皇后崩,值秋享太廟,時議謂不當以卑廢尊。詔言禮有喪不祭,無已,則移日俟釋服。議雖不行,識者是焉。勘牧馬草場,劾會昌侯孫繼宗、撫寧侯朱永侵占罪。時方面官缺,令京卿三品保舉。詔言恐長奔競風,不聽。累遷都給事中。八年七月敕修隆善寺工竣,授工匠三十人官尚寶少卿,任道遜等以書碑皆進秩。詔上疏力諫,不省。已,偕梁璟等論及宮闈事,帝大怒,召至文華殿面詰之。詔仰呼曰:「臣等言雖不當,然區區犬馬之誠,知為國而已。」乃杖而釋之。出為湖廣右參政。原傑經略荊、襄,詔襄理功為多。以父憂去。服除再任,遷右布政使。 弘治元年轉貴州左布政使。其冬,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土官好爭襲,所司入其賄,變亂曲直,生邊患。詔不通苞苴,一斷以法,且去弊政之不便者。諸夷歸命,邊徼寧戢。有故官不能歸者,妻子多鬻為奴。詔為資遣,得歸者甚衆。洪武中,尚書吳雲繼王禕死事,後禕諡忠文,歲祀之,而不及雲。詔以為請,乃諡雲忠節,與禕並祀。四年召拜南京兵部右侍郎,未上,卒。 徐恪,字公肅,常熟人。成化二年進士。授工科給事中。中官欲出領抽分廠,恪等疏爭。中官怒,請即遣恪等,將摭其罪,無所得乃已。出為湖廣左參議,遷河南右參政。陝西饑,當轉粟數萬石。恪以道遠請輸直,上下稱便。 弘治初,歷遷左、右布政使。徽王府承奉司違制置吏,恪革之。王奏恪侵侮,帝賜書誡王。河徙逼開封,有議遷藩府三司於許州者,恪言非便,遂寢。四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奏言:「秦項梁、唐龐勛、元方谷珍輩往往起東南。今東南民力已竭,加水旱洊臻,去冬彗掃天津,直吳、越地。乞召還織造內臣,敕撫按諸臣加意拊循,以弭異變。」帝不從。故事,王府有大喪,遣中官致祭,所過擾民。成化末,始就遣王府承奉。及帝即位,又復之。恪請如先帝制,并條上汰冗官、清賦稅、禁科擾、定贖例、革抽分數事,多議行。戶部督逋急,恪以災變請緩其事。御史李興請於鄖陽別設三司,割南陽、荊州、襄陽、漢中、保寧、夔州隸之。恪陳五不可,乃止。 恪素剛正。所至,抑豪右,祛奸弊。及為巡撫,以所部多王府,持法尤嚴,宗人多不悅。平樂、義寧二王遂訐恪減祿米、改校尉諸事。勘無驗,坐恪入王府誤行端禮門,欲以平二王忿。帝知恪無他,而以二王幼,降敕切責,命湖廣巡撫韓文與恪易任。吏民罷市,泣送數十里不絕。屬吏以羨金贐,揮之去。至則值岐王之國,中使攜鹽數百艘,抑賣於民,為恪所持阻不行。其黨密搆於帝。居一歲,中旨改南京工部右侍郎。恪上疏曰:「大臣進用,宜出廷推,未聞有傳奉得者。臣生平不敢由他途進,請賜罷黜。」帝慰留,乃拜命。勢要家濫索工匠者,悉執不予。十一年考績入都,得疾,遂致仕,卒。 李介,字守貞,高密人。成化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改御史,巡鹽兩浙,還掌河南道事。以四方災傷,陳時政數事,帝多採用之。介敢言,遇事不可,輒率同列論奏。忤帝意,兩撻於庭。九載滿,擢大理丞,進少卿。 弘治改元,遷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尋召佐院事。歷兵部左、右侍郎。十年夏,北寇謀犯大同,命介兼左僉都御史,往督軍餉,且經略之。比至,寇已退,乃大修戎備。察核官田牛具錢還之軍,以其資償軍所逋馬價,邊人感悅。先後條上便宜二十事。卒,贈尚書。 子昆,字承裕。弘治初進士。歷禮部主事。中官何鼎建言下獄,臺諫救之,咸被責。昆復論救,弗聽。父憂歸,起改兵部主事。帝將建延壽塔於城外,昆復疏諫。正德初,羣小用事。請黜邪枉,進忠直,杜宦戚請乞,節中外侈費,皆不報。進員外郎,忤尚書劉宇,貶知解州。屢遷陝西左布政使。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與總督彭澤經略哈密,兵部尚書王瓊劾澤處置失宜,語連昆,下吏。法司言昆設謀遏強寇,功不可掩。瓊不從,謫浙江副使。世宗立,瓊得罪。復官,巡撫順天。尋召為兵部右侍郎,嘉靖初,改左。大同軍亂,殺巡撫張文錦。昆奉命往撫,承制曲赦之,還請收卹文錦。帝方惡其激變,不從。遇疾歸,久之卒。 黃珂,字鳴玉,遂寧人。成化二十年進士。授龍陽知縣。治行聞,擢御史,出按貴州。金達長官何碖謀不軌,計擒之,改設流官。賊婦米魯亂,奏劾巡撫錢鉞、總兵官焦俊等,皆得罪。改按畿輔,歷山西按察使。 正德四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安化王寘鐇反,傳檄四方,用討劉瑾為名。他鎮畏瑾,不敢以聞。珂封上其檄,因陳便宜八事,而急令副總兵侯勛、參將時源分兵扼河東,賊遂不敢出。亦不剌寇邊,珂偕總兵官馬昂督軍戰,敗之木瓜山。六年復寇邊,珂檄副總兵王勛等七將分據要害夾擊,復敗之。屢賜璽書、銀幣。 是年秋,入為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河南用兵,出理軍餉。主客兵十餘萬,追奔轉戰,遷止無常。珂隨方轉輸,軍興無乏,錄功增俸一級。改刑部,進左侍郎,已改佐兵部。寧王宸濠謀復護衞,珂執議獨堅。九年擢南京右都御史,尋就拜工部尚書。以年至乞休歸,卒。贈太子少保,諡簡肅。 王鴻儒,字懋學,南陽人。少工書,家貧為府書佐。知府段堅愛其書,留署中,親教之。遣入學校為諸生,遂舉鄉試第一。成化末,登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累遷郎中,擢山西僉事,進副使,俱督學政。居九年,士風甚盛。孝宗嘗語劉大夏曰:「藩臬中若王鴻儒,他日可大用也。」 正德改元,謝病歸。劉瑾擅政,改召名流。四年夏,起為國子祭酒,以父喪去。再起南京戶部侍郎,歷吏部右侍郎,尋轉左。十四年遷南京戶部尚書。甫履任,宸濠反,命督軍餉。疽發於背,遂卒,諡文莊。 鴻儒為學,務窮理致用,為世所推。在吏部,清正自持,門無私謁。 弟鴻漸,鄉試亦第一。以進士累官山東右布政使,以廉靜稱。 叢蘭,字廷秀,文登人。弘治三年進士。為戶科給事中。中官梁芳、陳喜、汪直、韋興,先以罪擯斥,復夤緣還京。蘭因清寧宮災,疏陳六事,極論芳等罪,諸人遂廢。尋言:「吏部遵詔書,請擢用建言詿誤諸臣,而明旨不盡從,非所以示信。失儀被糾,請免送詔獄。畿內征徭繁重,富民規免,他戶代之,宜釐正。」章下所司。進兵科右給事中。都督僉事吳安以傳奉得官,蘭請罷之。時命撥團營軍八千人修九門城濠,蘭言:「臣頃簡營軍,詔許專事訓諫,無復差撥,命下未幾,旋復役之,如前詔何。」遂罷遣。遷通政參議。小王子犯大同,命經略紫荊、倒馬諸關塞蹊隧可通敵騎者百十所。 正德三年進左通政。明年冬出理延綏屯田。安化王寘鐇反,蘭奏陳十事,中言:「文武官罰米者,鬻產不能償。朝臣謫戍,刑官妄引新例鍛鍊成獄,沒其家貲。校尉徧行邊塞,勢燄薰灼,人不自保。」劉瑾大惡之,矯旨嚴責。給事中張瓚、御史汪賜等遂希旨劾蘭。瑾方憂邊事,置不問。數月,瑾誅,進通政使。俄擢戶部右侍郎,督理三邊軍餉。 六年,陝西巡撫都御史藍章以四月寇亂,移駐漢中。會河套有警,乃命蘭兼管固、靖等處軍務。蘭上言:「陝西起運糧草,數為大戶侵牟,請委官押送。每鎮請發內帑銀數萬,預買糧草。御史張彧清出田畝,請蠲免子粒,如弘治十八年以前科則。靈州鹽課,請照例開中,召商糴糧。軍士折色,主者多剋減,乞選委鄰近有司散給。」從之。 是年冬,南畿及河南歲侵,命蘭往振。未赴而河北賊自宿遷渡河,將逼鳳陽。乃命蘭以本官巡視廬、鳳、滁、和,兼理振濟。河南白蓮賊趙景隆自稱宋王,掠歸德,蘭遣指揮石堅、知州張思齊等擊斬之。九月,賊平,論功賚金幣,增俸一級,召還理部事。部無侍郎缺,乃命添註。明年,大同有警,命巡視居庸、龍泉諸關。尋兼督宣、大軍餉,進右都御史,總制宣、大、山東軍務。令內地皆築堡,寇至收保如塞下。寇五萬騎自萬全右衞趨蔚州大掠,又三萬騎入平虜南城,以失事停半歲俸。 十年夏,改督漕運,尋兼巡撫江北。中官劉允取佛烏思藏,道蘭境,入謁,辭不見。允需舟五百餘艘、役夫萬餘人,蘭馳疏極陳其害。不報。居四年,以事忤兵部尚書王瓊,解漕務,專任巡撫。寧王宸濠反,蘭移鎮瓜州。十五年遷南京工部尚書。 世宗即位,御史陳克宅劾蘭附江彬。帝以蘭素清謹,釋勿問。蘭遂乞休去。卒,贈太子少保。 吳世忠,字懋貞,金谿人。弘治三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兩畿及山東、河南、浙江民饑,有詔振恤,所司俟勘覆。世忠極言其弊,因條上興水利、復常平二事,多施行。已,請恤建文朝殉難諸臣,乞賜爵諡,崇廟食,且錄其子孫,復其族屬,為忠義勸。章下禮官,寢不行。尚書王恕被訐求去,上疏請留之。壽寧侯張鶴齡求勘河間賜地,其母金夫人復求不已。帝命遣使,世忠言:「侯家仰托肺腑,豈宜與小民爭尺寸。命部勘未已,內臣繼之。內臣未已,大臣又繼之。剝民斂怨,非國家福,尤非外戚之福。」不聽。 大同總兵官神英、副總兵趙昶等,因馬市令家人以違禁綵繒易馬,番人因闌入私易鐵器。既出塞,復潛兵掠蔚州,陷馬營,轉剽中東二路。英等擁兵不救,巡撫劉瓛、鎮守中官孫振又不以實聞。十一年,事發,世忠往勘。上疏備陳大同邊備廢弛,士卒困苦之狀。因極言英、瓛等貪利畏敵,蕩無法度。英落職,瓛、振召還,昶及遊擊劉淮、參將李嶼等俱逮問。已而瓛改大理少卿,昶以大理丞吳一貫覆讞僅鐫級。世忠復極論瓛罪,且詆一貫,帝皆不問。闕里文廟災,陳八事,不能盡用。 寇犯延綏、大同,世忠言:「國初設七十二衞,軍士不下百萬。近軍政日壞,精卒不能得一二萬人。此兵足憂也。太倉之儲,本以備軍。近支費日廣,移用日多。倘興師十萬,犒賜無所取給。此食足憂也。正統己巳之變尚有石亨、楊洪,邇所用李杲、阮興、趙昶、劉淮之屬,先後皆敗。今王璽、馬昇又以失事告。此將帥足憂也。國家多事,大臣有以鎮之。邇者忠正多斥,貪庸獲存。既鮮匡濟之才,又昧去就之節,安能懾強敵壯國勢乎。此任人足憂也。政多舛乖,民日咨怨。京軍敝力役,京民苦催科,畿甸覬恩尤切。顧使不樂其生至此,臨難誰與死守。此民心足憂也。天變屢徵,火患頻發。雲南地震壓萬餘家,大同馬災踣二千匹。此天意足憂也。願順好惡以收人心,肅念慮以回天意,遣文武重臣經略宣、大,以飭邊防。策免諸臣不肖者,而起素有才望,如何喬新、劉大夏、倪岳、戴珊、張敷華、林俊諸人,以任國事。則賊將望風遠遁,而邊境可無憂矣。」帝以言多詆毀,切責之。尋乞大同增置臺堡,以閒田給軍耕墾,不徵其稅。江西歲饑盜起,請簡巡撫,黜有司貪殘者。又請築京師外城。所司多從其議。再遷吏科左給事中,擢湖廣參議,坐事降山東僉事。 正德四年閏九月召為光祿少卿,旋改尚寶司卿。其年冬,與通政叢蘭等出理邊屯,世忠往薊州。明年奏言:「占種盜賣,積弊已久。若一一究問,恐人情不安,請量為處分。」從之。劉瑾敗,言官劾其嘗請清核屯田,助瑾為虐。世忠故方鯁,朝議寬之,得免。再遷大理少卿。八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寇在河套,逐之失利,乃引疾歸。 贊曰:明至英宗以後,倖門日開。傳奉請乞,官冗役繁,用度奓汰,盛極孽衰,國計坐絀。李敏諸人斤斤為國惜財,抵抗近倖,以求紓民。然涓滴之助,無補漏卮。國家當承平殷阜之世,侈心易萌。近習乘之,糜費日廣。易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又曰「不節若,則嗟若」,此恭儉之主所為凜凜也。 韓文顧佐 陳仁 張敷華 楊守隨弟守隅 許進子誥 讚 論 雍泰張津 陳壽 樊瑩 熊繡 潘蕃 胡富 張泰吳文度 張鼐冒政 王璟 朱欽 韓文,字貫道,洪洞人,宋宰相琦後也。生時,父夢紫衣人抱送文彥博至其家,故名之曰文。成化二年舉進士,除工科給事中。覈韋州軍功,劾寧晉伯劉聚,都御史王越、馬文升等濫殺妄報。尋劾越薦李秉、王竑,語頗涉兩宮,帝怒,撻之文華殿庭。已,進右給事中,出為湖廣右參議。中貴督太和山,乾沒公費。文力遏之,以其羨易粟萬石,備振貸。九谿土酋與鄰境爭地相攻,文往諭,皆服。閱七年,轉左。 弘治改元,王恕以文久淹,用為山東左參政。居二年,用倪岳薦,擢雲南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移撫河南,召為戶部右侍郎。母喪除,起改吏部,進左。十六年拜南京兵部尚書。歲侵,米價翔踴。文請預發軍餉三月,戶部難之。文曰:「救荒如救焚,有罪,吾自當之。」乃發廩十六萬石,米價為平。明年召拜戶部尚書。 文凝厚雍粹,居常抑抑。至臨大事,剛斷無所撓。武宗即位,賞賚及山陵、大婚諸費,需銀百八十萬兩有奇,部帑不給。文請先發承運庫,詔不許。文言:「帑藏虛,賞賚自京邊軍士外,請分別給銀鈔,稍益以內庫及內府錢,并暫借勳戚賜莊田稅,而敕承運庫內官核所積金銀,著之籍。且盡罷諸不急費。」帝不欲發內帑,命文以漸經畫。文持大體,務為國惜財。真人陳應〈衤盾〉、大國師那卜堅參等落職,文請沒其貲實國帑。舊制,監局、倉庫內官不過二三人,後漸添注,或一倉十餘人,上林苑、林衡署至三十二人,文力請裁汰。淳安公主賜田三百頃,復欲奪任丘民業,文力爭乃止。 孝宗時,外戚慶雲、壽寧侯家人及商人譚景清等奏請買補殘鹽至百八十萬引,文條鹽政夙弊七事,論殘鹽尤切。孝宗嘉納,未及行而崩,即入武宗登極詔中,罷之。侯家復奏乞,下部更議,文等再三執奏,弗從,竟如侯請。正德元年,內閣及言官復論之,詔下廷議。文言:「鹽法之設,專以備邊。今山、陝饑,寇方大入,度支匱絀,飛輓甚難。奈何壞祖宗法,忽邊防之重。」景清復陳乞如故,文等劾其桀悍,請執付法官。帝不得已,始寢前命。 榮王乞霸州莊田,崇王請自徵莊田租,勿令有司與,文皆持却之。保定巡撫王璟請革皇莊,廷議從之,帝命再議。文請命巡撫官召民佃,畝徵銀三分輸內庫,而盡撤中官管莊者,大學士劉健等亦力言內臣管莊擾民。乃命留中官各一人、校尉十人,餘如文議。中旨索寶石、西珠,文請屏絕珍奇,以養儉德。報可。帝將大婚,取戶部銀四十萬兩,文連疏請,得免四之一。 文司國計二年,力遏權倖,權倖深疾之。而是時青宮舊奄劉瑾等八人號「八虎」,日導帝狗馬、鷹兔、歌舞、角觝,不親萬幾。文每退朝,對僚屬語及,輒泣下。郎中李夢陽進曰:「公大臣,義共國休戚,徒泣何為。諫官疏劾諸奄,執政持甚力。公誠及此時率大臣固爭,去『八虎』易易耳。」文捋鬚昂肩,毅然改容曰:「善。縱事勿濟,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報國。」即偕諸大臣伏闕上疏,略曰:「人主辨奸為明,人臣犯顏為忠。況羣小作朋,逼近君側,安危治亂胥此焉關。臣等伏覩近歲朝政日非,號令失當。自入秋來,視朝漸晚。仰窺聖容,日漸清削。皆言太監馬永成、谷大用、張永、羅祥、魏彬、丘聚、劉瑾、高鳳等造作巧偽,淫蕩上心。擊毬走馬,放鷹逐犬,俳優雜劇,錯陳於前。至導萬乘與外人交易,狎暱媟褻,無復禮體。日遊不足,夜以繼之,勞耗精神,虧損志德。遂使天道失序,地氣靡寧,雷異星變,桃李秋華,考厥占候,咸非吉徵。此輩細人,惟知蠱惑君上以便己私,而不思赫赫天命。皇皇帝業,在陛下一身。今大婚雖畢,儲嗣未建。萬一遊宴損神,起居失節,雖齏粉若輩,何補於事。高皇帝艱難百戰,取有四海。列聖繼承,以至陛下。先帝臨崩顧命之語,陛下所聞也。奈何姑息羣小,置之左右,以累聖德。竊觀前古奄宦誤國,為禍尤烈,漢十常侍、唐甘露之變,其明驗也。今永成等罪惡既著,若縱不治,將來益無忌憚,必患在社稷。伏望陛下奮乾剛,割私愛,上告兩宮,下諭百僚,明正典刑,以回天地之變,泄神人之憤,潛削禍亂之階,永保靈長之業。」疏入,帝驚泣不食。瑾等大懼。 時內閣劉健、謝遷等方持言官章不肯下,文疏復入。帝遣司禮太監李榮、王岳等詣閣議。一日三至,健等持益堅。岳素剛直,獨曰:「閣議是。」是夜,八人者環泣帝前。帝怒,立收岳下詔獄,而外廷固未之知也。明日,文倡九卿科道再詣闕固爭。俄有旨,宥八人不問。健、遷倉皇致仕去。八人各分據要地,瑾掌司禮,時事遂大變。 瑾恨文甚,日令人伺文過。踰月,有以偽銀輸內庫者,遂以為文罪。詔降一級致仕,郎中陳仁謫鈞州同知。給事中徐昂乞留文原官,中旨謂顯有囑託,落文職,以顧佐代,並除昂名。二年三月榜奸黨姓名,自劉健、謝遷外,尚書則文為首,餘若張敷華、楊守隨、林瀚等凡五十三人,列於朝堂。文子高唐知州士聰,刑部主事士奇,皆削籍。文出都門,乘一藍輿,行李一車而已。瑾恨未已,坐以遺失部籍,逮文及侍郎張縉下詔獄。數月始釋,罰米千石輸大同。尋復罰米者再,家業蕩然。 瑾誅,復官,致仕。世宗即位,遣行人齎璽書存問,賚羊酒。令有司月給廩四石,歲給役夫六人終其身。復加太子太保,廕一孫光祿寺署丞。嘉靖五年卒,年八十有六。贈太傅,諡忠定。 士聰,舉人。罷官後,不復仕。士奇進士,終湖廣參政。少子士賢,亦由舉人為開封同知。孫廷瑋,進士,行太僕卿。 顧佐,字良弼,臨淮人。成化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按錦衣指揮牛循,中官顧雄、鍾欽罪,無所撓。出為河間知府。弘治中,再遷大理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宗室第宅,官為繕,費不貲,佐請悉令自營治。正統末,權發太原、平陽民戍邊,後久不代,佐奏令更代。入為左副都御史,勘罷遼東總兵官李杲、太監任良、巡撫張玉。歷戶部左、右侍郎,出理陝西軍食。善區畫,儲蓄餘三年。正德改元,代韓文為尚書。劉瑾憾文,捃摭萬端。部有故冊逸,欲以為文罪,逼佐上其事。佐不可,坐事奪俸三月。佐乃再疏乞歸,從之。瑾憾不置,三罰米輸塞上,至千餘石。家貧,稱貸以償。卒,贈太子太保。 陳仁,字子居,莆田人。成化末進士。弘治中,官戶部郎中。闕里先聖廟災,疏請修省。陝西進古璽,仁抗疏斥其偽。詔召番僧領占竹於四川,仁疏諫。又請復建文忠臣方孝孺等官。多格不行。正德初,瑾以贋銀事坐尚書文罪,仁並謫。後瑾誅,累擢至浙江右布政使。 張敷華,字公實,安福人。父洪,御史,死土木難。敷華少負氣節。年七歲,里社樹為祟,麾羣兒盡伐之。景泰初,錄死事後,入國學。舉天順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成化元年,與劉大夏願就部曹。除兵部主事,歷郎中。廉重不撓,名等於大夏。 十一年出為浙江參議。景寧礦盜起,至數千人。敷華諭散之,執其魁十二人。居浙十餘年,歷布政使。弘治初,遷湖廣。歲饑,令府縣大修學宮,以傭直資餓者。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中道奔喪,服闋還故官。部內賦輸大同,困於折價。敷華請太原以北可通車者仍輸米,民便之。改撫陝西,製婚娶、喪葬之式,納民於禮。妖僧據終南山為逆,廷議用兵,尚書馬文升曰:「張都御史能辦此。」敷華果以計縛僧歸。遷南京兵部右侍郎。 十二年改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諸府。高郵湖堤圮,浚深溝以殺水勢。又築寶應堤。民利賴焉。改掌南京都察院。與吏部尚書林瀚、僉都御史林俊、祭酒章懋,稱「南都四君子」,就遷刑部尚書。 正德元年召為左都御史。其冬,大臣與言官請去劉瑾等,內閣力主之。帝猶豫,敷華乃上言:「陛下宴樂逸遊,日狎憸壬,政令與詔旨相背,行事與成憲交乖,致天變上干,人心下拂。今給事中劉〈藻,喿改臣〉,御史朱廷聲、徐鈺等連章論列,但付所司。英國公懋與臣等列名上請,但云『朕自處置』。臣竊歎惑,請略言時政之弊。如四十萬庫藏已竭,而取用不已。六七歲童子何知,而招為勇士。織造已停,傳奉已革,尋復如故。鹽法、莊田方遣官清覈,而奏乞之疏隨聞。中官監督京營、鎮守四方者,一時屢有更易。政令紛拏,弊端滋蔓。夫國家大事,百人爭之不足,數人壞之有餘。願陛下審察。」疏入,不報。 既而朝事大變,宦官勢益張。至除夕朝罷,忽傳旨與楊守隨俱致仕。敷華即日就道。至徐州洪,坐小艇,觸石幾溺死。瑾恨未已,欲借湖廣倉儲浥爛,坐以贓罪。修撰康海過瑾曰:「吾秦人愛張公如父母,公忍相薄耶?」瑾意稍解,猶坐敷華奸黨,與守隨等榜名朝堂。明年六月病且革,衣冠揖家廟,就榻而卒。瑾誅後二年,贈太子少保,諡簡肅。 敷華性剛介。弘治時,劉大夏常薦之,帝曰:「敷華誠佳,但為人太峻耳。」為部郎奉使,盜探其囊,得七金而已。 孫鰲山,官御史。 楊守隨,字維貞,鄞人,侍郎守陳從弟也。舉成化二年進士,授御史。巡視漕運,覈大同軍餉,巡按江西,所至以風采見憚。 六年疏陳六事,言:「郕王受命艱危時,削平禍亂,功甚大。歿乃諡以『戾』,公論不平。此非先帝意,權奸逞私憾者為之也。亟宜改易,彰陛下親親之仁。尚書李秉効忠守法,一時良臣,為蕭彥莊誣劾致仕,乞即召還。律令犯公罪者不罷,近御史朱賢、婁芳等並除名,乞復其官,且戒所司毋法外加罪,一以律令從事。西征之役,以數萬甲兵討出沒不常之寇,千里轉輸,曠日持久,恐外患未平,內地先敝,乞速班師,戒邊臣慎封守。近例,軍官犯罪未結正者,遇赦即原,致此曹遷延,以希倖免。自今衆證明白者,即據律定案,毋使逃罪。雖遇赦免,亦不得管軍。在外官俸、兵餉,有踰年不給者,由郡縣蓄積少也。請於起運外,量加存留,以濟乏匱。」疏奏,時不能從。太常少卿孫廣安母喪起復,守隨與給事中李和等連章論之,乃令守制。 八年冬以災異陳時政九事。廷議四方災傷,停遣刷卷御史。會昌侯孫繼宗請并停在京者,守隨言:「繼宗等任情作奸,恐罪及,假此祈免。」帝置繼宗不問,而刷卷如故。山東饑,廷議吏納銀免考,授冠帶。守隨極言不可,帝即罷之。擢應天府丞,未上,母憂歸。服除無缺,添註視事。初,李孜省授太常寺丞,因守隨言改上林監副,憾之。至是譖於帝,中旨責守隨不當添註,調南寧知府。 弘治初,召為應天府尹,勘南京守備中官蔣琮罪。琮嗾其黨郭鏞劾守隨按給事方向獄不公,謫廣西右參政。久之,進按察使。八年召為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歷兩京大理卿。九載滿,進工部尚書,仍掌大理寺。刑部獄送寺覆讞者多加刑,主事朱瑬論其非。守隨言:「自永樂間,寺已設刑具。部囚多未得實,安得不更訊。」帝乃寢瑬奏。孝宗崩,中官張瑜等以誤用御藥下獄,守隨會訊杖之。 正德元年四月,守隨奏:「每歲熱審,行於京師而不行於南京,五歲一審錄,詳於在京而略於在外,皆非是。請更定其制。」報可。中官李興擅伐陵木論死,令家人以銀四十萬兩求變其獄。守隨持之堅,獄不得解。廷臣之爭餘鹽也,中旨詰是何大事。守隨語韓文曰:「事誠有大於是者。」文遂偕九卿伏闕論「八黨」。文等既逐,守隨憤,獨上章極論之曰: 陛下嗣位以來,左右近臣,不能祗承德意,盡取先朝良法而更張之,盡誣先朝碩輔而剗汰之。天下嗷嗷,莫措手足,致古今罕見之災,交集數月以內。陛下獨不思其故乎? 內臣劉瑾等八人,奸險佞巧,誣罔恣肆,人目為「八虎」,而瑾尤甚,日以荒縱導陛下。或在西海擎鷹搏兔,或於南城躡峻登高,禁內鼓鉦震於遠邇,宮中火礟聲徹晝夜。淆雜尊卑,陵夷貴賤,引車騎而供執鞭之役,列市肆而親商賈之為。致陛下日高未朝,漏盡不寢。此數人者,方且竊攬威權,詐傳詔旨,放逐大臣,刑誅臺諫,邀阻封章,廣納貨賂。傳奉冗員,多至千百,招募武勇,收及孩童。紫綬金貂盡予爪牙之士,蟒衣玉帶濫授心腹之人。附己者進官,忤意者褫職。內外臣僚,但知畏瑾,不知畏陛下。向也二三大臣受遺夾輔,今則有潛交默附,漏泄事機者矣。向也南北羣僚,矢心痛疾,今則有畫策主文,依附時勢者矣。而且數易邊境將帥之臣,大更四方鎮守之職,志欲何為? 夫太阿之柄不可授人。今陛下於兵刑財賦之區,機務根本之地,悉以委之。或掌團營,或主兩廠,或典司禮,或督倉場,大權在手,彼復何憚。於是大行殺戮,廣肆誅求。府藏竭於上,財力匱於下,武勇疲於邊。上下胥讒,神人共憤。陛下猶不覺悟,方且謂委任得人,何其舛也。伏望大奮乾綱,立置此曹重典,遠鑒延熹之失,毋使臣蹈蕃、武已覆之轍。 疏入,帝不省。瑾輩深銜之,傳旨致仕。守隨去,李興遂以中旨免死矣。 瑾憾未釋。三年四月坐覆讞失出,逮赴京繫獄,罰米千石輸塞上。踰年,復坐庇鄉人重獄,除名,追毀誥命,再罰米二百石。守隨家立破。瑾誅,復官。又十年卒,年八十五。贈太子少保,諡康簡。 從弟守隅,由進士歷官江西參政,有政績。寧府祿米,石徵銀一兩,後漸增十之五。守隅入請於王,裁減如舊。瑾惡守隨,並罷守隅官。瑾死後,起官四川,終廣西布政使。 許進,字季升,靈寶人。成化二年進士。除御史。歷按甘肅、山東,皆有聲。陳鉞激變遼東,為御史強珍所劾,進亦率同官論之。汪直怒,搆珍下獄,摘進他疏譌字,廷杖之幾殆。滿三考,遷山東副使。辨疑獄,人稱神明。分巡遼東,坐累,徵下詔獄。孝宗嗣位,釋還。 弘治元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小王子久不通貢,遣使千五百餘人款關,進以便宜納之。請於朝,詔許五百人至京師。已而屢盜邊,進被劾,不問。三年復窺邊,進等整軍待之。新寧伯譚祐以京軍援,乃遁去。又乞通貢,進再為請,帝許之。當是時,大同士馬盛強,邊防修整。貢使每至關,率下馬脫弓矢入館,俛首聽命,無敢譁者。會進與分守中官石岩相訐,岩徵還,進亦謫兗州知府。 七年遷陝西按察使。土魯番阿黑麻攻陷哈密,執忠順王陝巴去,使其將牙蘭守之。尚書馬文升謂復哈密非進不可,乃薦為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明年涖鎮,告諸將曰:「小醜陸梁,謂我不敢深入耳。堂堂天朝不能發一鏃塞外,何以慰遠人。」諸將難之。乃獨與總兵官劉寧謀,厚結小列禿,使以四千騎往,殺數百人,小列禿中流矢卒。小列禿故與土魯番世相讐,及死,其子卜六阿歹益憤。進復厚結之,使斷賊道,無令東援牙蘭,而重犒赤斤、罕東及哈密遺種之居苦峪者,令出兵助討。十一月,副將彭清以精騎千五百出嘉峪關前行,寧與中官陸誾統二千五百騎繼之。越八日,諸軍俱會,羽集乜川。薄暮大風揚沙,軍士寒栗僵臥。進出帳外勞軍,有異烏悲鳴,將士多雨泣。進慷慨曰:「男兒報國,死沙場幸耳,何泣為?」將士皆感奮。夜半風止,大雨雪。時番兵俱集,惟罕東兵未至,衆欲待之。進曰:「潛師遠襲,利在捷速,兵已足用,不須待也。」及明,冒雪倍道進。又六日奄至哈密城下。牙蘭已先遁去,餘賊拒守。官軍四面並進,拔其城,獲陝巴妻女。賊退保土剌。土剌,華言大臺也。守者八百人,諸軍再戰不下。問其俘,則皆哈密人為牙蘭所劫者,進乃令勿攻。或欲盡殲之,進不可,遣使撫諭即下。於是探牙蘭所嚮,分守要害,而疏請懷輯罕東諸衞為援,散土魯番黨與孤其勢,遂班師。錄功,加右副都御史。明年移撫陝西,歷戶部右侍郎,進左。十三年,火篩大舉犯大同,邊將屢敗。敕進與太監金輔、平江伯陳銳率京軍禦之,無功。言官劾輔等玩寇,并論進,致仕去。 武宗即位,乃起為兵部左侍郎,提督團營。正德元年代劉大夏為尚書。七月應詔陳時政八事,極言內監役京軍,守皇城內侍橫索月錢諸弊,多格不行。又以帝狎比羣小,請崇聖學,以古荒淫主為戒,不納。中官王岳奏官校王縉等緝事捕盜功,各進一秩。進言:「邊將出萬死馘一賊,始獲晉級。此輩乃冒濫得之,孰不解體?」又言:「團營軍非為營造設,宜悉令歸伍。」居兵部半歲,改吏部,明年加太子少保。 進以才見用,能任人,性通敏。劉瑾弄權,亦多委蛇徇其意,而瑾終不悅。方進督團營時,與瑾同事。每閱操,談笑指揮,意度閒雅,瑾及諸將咸服。一日操畢,忽呼三校前,各杖數十。瑾請其故,進出權貴請託書示之。瑾陽稱善,心不喜。至是,欲去進用劉宇代。焦芳以干請不得,亦因擠進。三年八月,南京刑部郎中闕,適無實授員外郎,進循故事以署事主事二人上。瑾以為非制,令對狀。進不引咎,三降嚴旨譙責。不得已請罪,乃令致仕。未幾,坐用雍泰削其籍。二子誥、讚在翰林,俱輸贖調外任。尋與劉健等六百七十五人,並追奪誥命。瑾又摘進在大同時籍軍出雇役錢,失勾校,欲籍其家。會瑾誅得解,復官致仕。未聞命卒,年七十四。嘉靖五年諡襄毅。 子誥、讚、詩、詞、論。詩,工部郎中。詞,知府。 誥,字廷綸,進次子也。弘治十二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出視延綏軍儲,論丁糧、丁草之害,帝褒納之。尋劾監督中官苗逵貪肆罪,進刑科右給事中。正德元年,父進為兵部尚書。故事,大臣子不得居言職,遂改翰林檢討。及進忤劉瑾削籍,並謫誥全州判官。父喪歸。久之,薦起尚寶丞,復引疾歸,家居授徒講學。嘉靖初,起南京通政參議,改侍講學士,直經筵,遷太常卿掌國子監。請於太學中建敬一亭,勒御製敬一箴註、程子四箴、范浚心箴於石,帝悅從之。帝將正文廟祀典,誥請用木主。文華殿東室舊有釋像,帝命撤去。誥所撰道統書言宜崇祀五帝、三王,以周公、孔子配,帝即採用其言。十一年擢吏部右侍郎。其冬,拜南京戶部尚書,弟讚亦長戶部。兄弟並司兩京邦計,縉紳以為榮。卒官,贈太子太保,諡莊敏。 誥官祭酒時,諸生旅櫬不能歸者三十餘,皆為葬之,衣食不繼者並周卹。然頗善傅會。時有白鵲之瑞,誥獻論,司業陳寰獻頌,並宣付史館。給事中張裕、謝存儒,御史馮恩皆劾誥,裕至比之祝欽明。帝怒,下裕獄,謫福建布政司照磨,存儒亦調邊方。恩詆誥學術迂邪,誥求罷。帝曰:「恩所詆乃指前日去土偶用木主事也,爾以是介意邪?」其為帝眷寵如此。 讚,字廷美,進第三子也。弘治九年進士。授大名推官。亦以辨疑獄知名,召拜御史。正德元年改編修。劉瑾逐進,讚亦出為臨淄知縣。累遷浙江左布政使。 嘉靖六年入為光祿卿,歷刑部左、右侍郎。知州金輅謫戍,賂武定侯郭勛。勛遣人篡取之,指揮王臣不與。縛臣以歸,掠取其賄。事覺,讚等請論如律。帝憐勛,諭法司毋刑輅等,輅等遂不承。尚書高友璣在告,坐畏縮,被劾去。讚請如常訊,具得勛納賄狀,乃再奪其祿。 八年,進尚書。詔許六部歷事監生發廷臣奸弊。有詹{〈戶攵〉山}者,訐吏部侍郎徐縉,下都御史汪鋐訊。{〈戶攵〉山}語塞,已論罪,{〈戶攵〉山}復訐縉及通政陳經等。再下鋐訊,鋐力斥其妄。會太常卿彭澤欲傾縉代之,偽為縉書抵張孚敬求解,復惎孚敬劾縉賄己。縉疏辨,詔法司會錦衣衞訊。讚等卒論{〈戶攵〉山}誣罔,而縉行賄事莫能白,坐除名。帝方嘉{〈戶攵〉山}能奉詔言事,竟宥{〈戶攵〉山}罪。於是無賴子率持朝士陰事,索貲財,妄搆事端入奏,諸司為惕息。軍人童源訐中官張永造塋,犯天壽山龍脈,復嗾永弟容僕王謙等發容違法事。奸人張雄又為謙草奏,詆讚與兄誥及汪鋐、廖道南、史道,內臣黃錦輩數十人受容重賂,源亦上疏助之。鞫得實,源等並戍極邊,告訐始少衰。 十年改讚戶部尚書。馳驛歸省母,母先卒。服未闋,詔以為吏部尚書,服除始入朝。帝以讚醇謹,虛位待。及至,論列不當意。詔選宮僚,閣臣多引私黨,言官劾罷十餘人,帝以屬吏部。讚乃舉霍韜、毛伯溫、顧璘、呂柟、鄒守益、徐階、任瀚、薛蕙、周鈇、趙時春等,詔璘、柟、蕙仍故官,餘俱用之。屢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九廟災,自陳免。居半歲,帝難其代,復起讚任之。請發內帑,借百官俸,括富民財,開鬻爵之令,以濟邊需。時議內地築墩堡,讚謂非計。帝以借俸、括財非盛世事,已之,墩堡議亦寢。翟鑾、嚴嵩柄政,多所請托。郎中王與齡勸讚發之。嵩辨之強,帝眷嵩,反切責讚,除與齡籍。讚自是懾嵩不敢抗,亦頗以賄聞矣。鑾罷,帝謀代者。嵩以讚柔和易制,引之。詔以本官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政事一決於嵩,讚無所可否。久之加少傅。以年踰七十,數乞休。帝責其忘君愛身,落職閒住。歸三年卒。後復官,贈少師,諡文簡。 論,字廷議,進少子也。嘉靖五年進士。授順德推官,入為兵部主事,改禮部。好談兵。幼從父歷邊境,盡知阨塞險易,因著九邊圖論上之。帝喜,頒邊臣議行,自是以知兵聞。累遷南京大理寺丞。會廷推順天巡撫,論名列第二。帝曰「是上九邊圖論者」,即拜右僉都御史,任之。白通事以千餘騎犯黃崖口,論督將士敗之。再犯大木谷,復為官軍所却。錄功,進右副都御史。歲餘,以病免。俺答薄都城,起故官撫山西。錄防秋功,進兵部右侍郎,召理京營戎政。以築京師外城轉左。 三十三年出督宣、大、山西軍務。奸人呂鶴初與丘富以左道惑衆。富叛降俺答,為之謀主。鶴遣其黨闌出塞外,引寇入犯,為偵卒所獲。論遣兵捕鶴,並誅其黨。以功進右都御史,再以功進兵部尚書,廕子錦衣世千戶。翁萬達為總督,築大同邊牆六百里,里建一墩臺於牆內。後以兵少牆不能守,盡撤而守臺。論言:「兵既守臺,則寇攻牆不得用其力。及寇入牆,率震駭逃散。請改築於牆外,每三百步建一臺,俾矢石相及。去牆不得越三十步,高廣方四丈五尺,其顛損三之一,上置女牆、營舍,守以壯士十人。下築月城,穴門通出入。度工費不過九萬金,數月而足。」詔立從之。寇萬騎犯山西,論督軍遮破之朔州川。其犯宣府、龍門者,亦為將士所敗,先後俘斬五百三十有奇。加太子太保,廕子如初。 三十五年,兵部尚書楊博以父喪去,召論代之。當是時,嚴嵩父子用事,將帥率以賄進。南北用兵,帝責中樞甚急。丁汝夔、王邦瑞、趙錦、聶豹,咸不得善去。論時已老,重自顧念。一切將帥黜陟,兵機進止,悉聽世蕃指揮,望由此損。俺答子辛愛憤總督楊順納其逃妾,擁衆圍大同右衞城數重,城中析屋而爨。帝聞,深以為憂,密問嵩。嵩意欲棄之而難於發言,則請降諭問本兵。論請復右衞軍馬,歲辦五十萬金,故為難詞,冀以動帝。帝顧亟措餉發兵,易置文武將吏,右衞圍亦尋解。給事中吳時來劾楊順,因言論雷同附和,日昏酣,置邊警度外。帝遂削論籍。嵩微為之解,亦不能救也。 三十八年復起故官,督薊、遼、保定軍務。把都兒犯薊西,論厚集精銳以待。至則為遊擊胡鎮所破。分掠沙兒嶺、燕子窩,又却,乃遁去。事聞,厚賚銀幣。尋又奏密雲、昌平二鎮防秋,須餉銀三十餘萬。給事中鄭茂言論奏請過多,請察其侵冒弊,詔論回籍聽勘。給事中鄧棟往覈,具得虛冒狀,奪官閒住。未幾卒,年七十二。隆慶初,復官,諡恭襄。 曾孫浩然,由世廕歷官太子太保,左都督。浩然子達胤,錦衣指揮。李自成陷京師,不屈死。其從兄佳胤,弘農衞指揮。崇禎十四年賊破靈寶,持刀赴鬬,死焉。 雍泰,字世隆,咸寧人。成化五年進士。除吳縣知縣。太湖漲沒田千頃,泰作堤為民利,稱雍公堤。民妾亡去,妾父訟其夫密殺女匿屍湖石下。泰詰曰:「彼密殺汝女,汝何以知匿所。且此非兩月尸,必汝殺他人女,冀得賂耳。」一考而服。 召為御史,巡鹽兩淮。竈丁無妻者,泰為婚匹。出知鳳陽府。父憂去,服闋起知南陽。余子俊督師,薦為大同兵備副使,擢山西按察使。泰剛廉,所至好搏擊豪強。太原知府尹珍塗遇弗及避,泰召至,跽而數之。珍不服,泰竟笞珍。珍訴於朝,且告泰非罪杖人死,逮下詔獄。王恕請寬泰罪,會事經赦,乃降湖廣參議。弘治四年轉浙江右布政使,復以母憂去。 十二年起右副都御史,巡撫宣府。官馬死,軍士不能償,泰言於朝,以官帑市。邊軍貧,有妻者輒鬻,泰請官為資給。尚書周經因令貧者給聘財,典賣者收贖,軍盡歡。參將王傑有罪,泰劾之,下泰逮問。泰又請按千戶八人,帝以泰屢抑武臣,方詔都察院行勘。而參將李稽坐事畏泰重劾,乞受杖,泰取大杖決之。稽乃奏泰凌虐,帝遣給事中徐仁偕錦衣千戶往按。傑復使人走登聞鼓下,訟泰妄逮將校至八十六人,并及其壻納賂事。法司覈上,褫為民。 武宗立,給事中潘鐸等薦泰有敢死之節,克亂之才。吏部尚書馬文升遂起泰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固辭不赴。正德三年春,許進為吏部,復起前官。七月擢南京戶部尚書。劉瑾,泰鄉人也,怒泰不與通,甫四日即令致仕。謂進私泰,遂削二人籍,而追斥馬文升及前薦泰者尚書劉大夏、給事中趙士賢、御史張津等為民,其他罰米輸邊者又五十餘人。泰歸,居韋曲別墅,不入城市。瑾誅,復官,致仕。年八十卒。卒時榻下有聲若霆者。 泰奉身儉素。貴賓至,不過二肉。為尚書,無緋衣。及卒,家人始製以斂。天啟中,追諡端惠。 張津,字廣漢,博羅人。成化末進士,除建陽知縣。築城郭,遏礦盜,建朱熹、蔡元定諸賢祠,置祭田畀其子孫。憂歸,補大冶,徵授御史。弘治十四年冬,吏部缺尚書,廷臣推馬文升、閔珪,而津偕同官文森、曾大有請用致仕尚書周經、兩廣總督劉大夏。忤旨下詔獄。給事御史論救,得釋。已,言:「陛下延訪大臣,而庶官不預,非所以明目達聰也。乞命卿佐侍從及考滿朝覲諸外僚,咸得以時進見,通達下情。」武宗初,巡按廣西,劾總鎮中官韋經擅移官帑。預平富賀賊,被賚,出為泉州知府。坐嘗舉泰,勒為民。劉瑾敗,起寧波知府,遷山東左參政,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進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諸府。所部水旱,請停織造。車駕北巡,疏諫,不報。浙孝豐奸民據深山拒捕,積二十年莫能制。津托別事赴浙,悉縛之。加戶部右侍郎,巡撫如故。帝自宣府還,復欲北幸,津疏切諫,不報。卒,贈南京戶部尚書。 陳壽,字本仁,其先新淦人。祖志弘,洪武間代兄戍遼東,遂籍寧遠衞。壽少貧甚,得遺金,坐守至夜分,還其主。從鄉人賀欽學,登成化八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視宣、大邊防,劾去鎮守中官不檢者。又嘗劾萬貴妃兄弟及中官梁芳、僧繼曉,繫詔獄。得釋,屢遷都給事中。 弘治元年,王恕為吏部,擢壽大理丞。劉吉憾恕,諷御史劾壽不習刑名,冀以罪恕。竟調壽南京光祿少卿,就轉鴻臚卿。 十三年冬,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火篩數盜邊,前鎮巡官俱得罪去。壽至,蒐軍實,廣間諜,分布士馬為十道,使互相應援,軍勢始振。明年,諸部大入,先以百餘騎來誘。諸將請擊之,壽不可。自出帳,擁數十騎,據胡牀指麾飲食。寇望見,疑之,引去。諸道襲擊,斬獲甚多。朝廷方遣苗逵等重兵至,而壽已奏捷。孝宗嘉之,加祿一等。逵欲乘勝搗巢。駐延綏久,戰馬三萬匹日費芻菽不貲。壽請出牧近塞,就水草,衆有難色。壽跨馬先行,衆皆從之,省費數十萬。當戰捷時,或勸注子弟名籍,壽曰:「吾子弟不知弓槊,寧當與血戰士同受賞哉。」竟不許。 十六年以右副都御史掌南院。正德初,劉瑾矯詔逮南京科道戴銑、薄彥徽等,壽抗章論救。瑾怒,令致仕。尋坐延綏倉儲虧損,罰米二千三百石、布千五百匹。貧不能償,上章自訴。瑾廉知壽貧,特免之。中官廖堂鎮陝西貪暴,楊一清以壽剛果,九年正月起撫其地。堂初奉詔製氈幄百六十間,贏金數萬,將遺權倖。壽檄所司留備振,復戒諭堂勿假貢獻名有所科取。堂怒,將傾之。壽四疏乞休,不得。堂爪牙數十輩散府縣漁利,壽命捕之,皆逃歸,氣益沮。其秋,拜南京兵部侍郎,陝人號呼擁輿,移日不得行。踰年,乞駭骨,就進刑部尚書,致仕。 壽為給事中,言時政無隱,獨不喜劾人,曰:「吾父戒吾勿作刑官,易枉人。言官枉人尤甚,吾不敢妄言也。」嘉靖改元,詔進一品階,遣有司存問,時年八十有三。壽廉,歷官四十年,無家可歸。寓南京,所居不蔽風雨。其卒也,尚書李充嗣、府尹寇天敘為之斂。又數年,親舊賻助,始得歸葬新淦。 樊瑩,字廷璧,常山人。天順末,舉進士,引疾歸養。久之,授行人,使蜀不受餽,土官作却金亭識之。 成化八年擢御史。山東盜起,奉命捕獲其魁。清軍江北,所條奏多著為例。改按雲南。交阯誘邊氓為寇,馳檄寢其謀。出知松江府。運夫苦耗折,瑩革民夫,令糧長專運,而寬其綱,用以優之。賦役循周忱舊法,稍為變通,民困大甦。憂歸,起知平陽。 弘治初,詔大臣舉方面官。侍郎黃孔昭以瑩應,尚書王恕亦器之,擢河南按察使。黃河為患,民多流移。瑩巡振,全活甚衆。河南田賦多積弊,巡撫都御史徐恪欲考本末,衆難之。瑩曰:「視萬猶千,視千猶百耳,何難。」恪以屬瑩部吏鈎考,旬日間,宿蠹一清。四年遷應天府尹。守備中官蔣琮與言官訐奏,所蔓引多至罪黜。瑩承命推鞫,初若不為異者,琮大喜。後奏其傷孝陵山脈事,琮遂下獄,充淨軍。 七年遷南京工部右侍郎,尋改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錦田賊結兩廣瑤、僮為寇,瑩諭散餘黨,戮首惡十八人。歲餘,以疾乞休。家居七年,中外交薦,起故官撫治鄖陽,旋改南京刑部右侍郎。 十六年,雲南景東衞晝晦七日,宜良地震如雷,曲靖大火數發,貴州亦多災異,命瑩巡視。至則劾鎮巡官罪,黜文武不職者千七百人。廉知景東之變,乃指揮吳勇侵官帑,圖脫罪,因雲霧晦冥虛張其事,劾罪之。還進本部尚書。 武宗踐阼,致仕歸。劉瑾以會勘隆平侯爭襲事,連及瑩,削籍。明年又坐減松江官布,罰米五百石輸邊。瑩素貧,至是益窘。三年十一月卒,年七十五。瑾敗,復官,贈太子少保,諡清簡。 瑩性誠慤,農月坐籃輿戴笠,子孫舁行田間,曰:「非徒視稼,欲子孫習勞也。」其後人率教,多愿朴力學者。 熊繡,字汝明,道州人,其先以戍籍自豐城徙焉。繡舉成化二年進士,授行人。奉使楚府,巡茶四川,力拒餽遺。擢御史,巡按陝西。左布政于璠以官帑銀餽苑馬卿邵進,繡發其罪。璠遁赴京訐繡,帝并下繡吏,謫知清豐,璠、進亦除名。久之,鳳翔闕知府,擢繡任之。 弘治初,遷山東左參政,進右布政使。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榆林初僅小堡,屯兵備冬。景泰中,始移巡撫、總兵官居之,遂為西北巨鎮,城隘弗能容,繡因請增築千二百餘丈。涖鎮數年,練兵積粟,邊政修舉。歷兵部左、右侍郎,尚書劉大夏深倚信之。騰驤四衞勇士額三四萬人,率虛籍。歲糜錢穀數十萬,多入奄人家。廷臣屢請稽核,輒被撓。十八年命繡清釐,未竟而孝宗崩。朝政漸變,繡力持不顧,得詭冒者萬四千人。御馬太監甯瑾等疏請復舊,給事御史交章劾瑾,大夏亦力爭。武宗不得已從之,而宥瑾等不問。 正德元年擢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事。既抵鎮,盡裁幕府供億,秋毫無所取。二年與總兵官伏羌伯毛銳討平賀縣僮。劉瑾以前汰勇士事深疾繡,伺察無所得。召掌南京都察院事,尋以中旨罷之。已,復摭延綏倉儲浥爛為繡罪,罰米五百石,責繡躬輸於邊。繡家遂破。 十年閏四月卒,無子。巡撫秦金頌其清節於朝,贈刑部尚書。太僕少卿何孟春以繡承繼孫幼且貧,無以為養,請如主事張鳳翔孔琦例,賜月廩,且乞予諡。遂諡莊簡,給其孫米月一石。 潘蕃,字廷芳,崇德人。初冒鍾姓,既顯始復。成化二年舉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雲南鎮守中官錢能為巡撫王恕所劾,詔蕃按,盡得其實。出為安慶知府,改鄖陽。時府治初設,陝、洛流民畢聚。蕃悉心撫循,皆成土著。累遷山東、湖廣左右布政使。 弘治九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兼提督松潘軍務。宣布威信,蠻人畏服,單車行松、茂莫敢犯。遷南京兵部右侍郎,就改刑部。 十四年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帳下士舊不下萬人,蕃汰之,纔給使令而已。黎寇符南蛇亂海南,聚衆數萬。蕃令副使胡富調狼土兵討斬之,平賊巢千二百餘所。論功,進左都御史。已,又平歸善劇賊古三仔、唐大鬢等。思恩知府岑濬與田州知府岑猛相讐殺,攻陷田州,猛窮乞援。蕃諭濬罷兵,不從,乃與鎮守太監韋經、總兵官伏羌伯毛銳集兵十餘萬,分六哨討之。濬死,傳首軍門,斬級四千七百,盡平其地。迴軍討平南海縣豐湖賊褟元祖。捷聞,璽書嘉勞。蕃奏,思恩宜設流官,猛搆兵失地,宜降同知,俾還守舊土。兵部尚書劉大夏議,猛世濟凶惡,不宜歸舊治,請兩府皆設流官,而降猛為千戶,徙之福建。帝從之。正德改元之正月召為南京刑部尚書。踰年,致仕。 初,蕃去兩廣,岑猛據田州不肯徙,知府謝湖畏猛悍,亦逗遛。事聞,逮湖詔獄。湖委罪蕃及韋經、毛銳,經復委罪於尚書大夏。劉瑾方惡大夏,遂并逮四人。大夏以不從蕃言為罪,而蕃亦坐不能撫猛,俱謫戍肅州。三年九月也。既而瑾從戶部郎中莊襗言,遣太監韋霦覈廣東庫藏,奏應解贓罰諸物多朽敝,梧州貯鹽利軍賞銀六十餘萬兩不以時解。逮問蕃及前總督大夏、前左布政使仁和沈銳等八百九十九人,罰米輸邊。銳廉介,已遷南京刑部右侍郎,乞休歸,至是奪職。瑾誅,蕃以原官致仕。踰六年,卒。銳至嘉靖初,始復職致仕。 方蕃解官歸,無屋,稅他人宅居之。與鄉人飲,露坐花下,醉則任所之。其風致如此。 胡富,字永年,績溪人。成化十四年進士。授南京大理評事。弘治初,歷福建僉事。福寧繫囚二百餘人,富一訊皆定,囹圄頓空。以憂去,起補山東,遷廣東副使。四會瑤亂,剿擒五百餘人。瀧水瑤出沒無時,富度其所經地,得荒田三千餘頃,招僮戶耕牧其中。瑤畏僮不敢出擾,居民得田作。符南蛇圍儋州,富與參議劉信往覘。賊突至,殺信,富手斬劇賊一人,賊乃退。還益兵討平之。歷陝西左、右布政使。 正德初,入為順天府尹。三年進南京大理寺卿,就遷戶部右侍郎。五年正月坐大理時勘事遲緩,勒致仕,亦瑾意也。瑾敗,起故官。七年拜本部尚書。南都倉儲僅支一年,富在部三載,有六年積。上十餘事,率權貴所不便,格不行,遂引年歸。嘉靖元年卒。贈太子少保,諡康惠。 張泰,字叔亨,廣東順德人。成化二年進士。除知沙縣。時經鄧茂七之亂,泰撫綏招集,流亡盡復。入為御史,偕同官諫萬貴妃干政,廷杖幾斃。出督京畿學校,以憂去,家居十餘年。 弘治五年起故官,按雲南。孟密土舍思揲搆亂,以兵遏木邦宣慰使罕穵法於孟乃砦。守臣撫諭,拒不聽。泰與巡撫張誥集兵示必討,思揲懼,始罷兵。滇池溢,為民災,泰築堤以弭其患。還朝,乞罷織造內臣,減皇莊及貴戚莊田被災稅賦,給畿省災民牛種。詔止給牛種,餘不行。寇入永昌,甘肅遊擊魯麟委罪副總兵陶禎,而總兵官劉寧疏言守臣不和,詔泰往勘。泰奏鎮守太監傅悳、故總兵官周玉侵據屯田,巡撫馮續減削軍餉,寇數入莫肯為禦,失士卒六百餘、馬駝牛羊二萬皆不以聞。帝怒,下之吏。悳降內使,錮南京,續編氓口外。泰又言甘州膏腴地悉為中官、武臣所據,仍責軍稅;城北草湖資戍卒牧馬,今亦被占。請悉歸之軍,且推行於延、寧二鎮,詔皆從之。遷太僕少卿,改大理。 初,薊州民田多為牧馬草場所侵,又侵御馬監及神機營草場、皇莊,貧民失業,草場亦虧故額。孝宗屢遣給事中周旋,侍郎顧佐、熊翀等往勘,皆不能決。至是命泰偕錦衣官會巡撫周季麟復勘。泰密求得永樂間舊籍,參互稽考,田當歸民者九百三十餘頃,而京營及御馬監牧地咸不失故額。奏入,駁議者再,尚書韓文力持之,留中未下。及武宗嗣位,文再請,始出泰奏,流亡者咸得復業。 尋遷右副都御史督儲南京。奏釐革十二事,多報可。正德二年召為工部右侍郎,踰年遷南京右都御史。泰清謹。劉瑾專權,朝貴爭賂遺。泰奏表至京,惟餽土葛,瑾憾之。其年十月令以南京戶部尚書致仕。明年七月卒,摭他事罰米數百石。瑾誅,予葬祭如制。 吳文度,字憲之,晉尪人,從父客江寧,遂家焉。登成化八年進士,除龍泉知縣,徵授南京御史。偕同官孫需等論妖僧繼曉,被廷杖。尋遷汀州知府。瑤弗靖,設方略綏撫,瑤承賦如居民。弘治中歷江西左參政,山西、河南左、右布政使。正德元年遷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師宗州賊阿本等作亂,諭不從,乃遣參議陳一經等督軍二萬攻之,別遣兵截盤江,據賊巢背,先後俘斬千人。入歷戶部侍郎。三年冬進南京右都御史。方文度召自雲南,劉瑾以地產金寶,屢責賄。文度無以應,瑾深銜之。會工部尚書李鐩致仕,廷推文度及南京戶部侍郎王珩,遂改文度南京戶部尚書,與珩俱致仕。命下,舉朝駭異。既歸,所居屋僅數椽。瑾誅,未及用而卒。珩,趙人。起家進士,亦以清操聞。 張鼐,字用和,歷城人。成化十一年進士。授襄陵知縣,入為御史。憲宗末年數笞言官,鼐力諫。又嘗劾妖僧繼曉、方士鄧常恩等。帝心惡之。出按江西。盜賊多強宗佃僕,鼐與巡撫閔珪交奏其事。尹直等搆之,乃貶珪而坐鼐尹旻黨,謫郴州判官。 弘治初,擢河南僉事,進參議,以協治黃陵岡遷副使。十五年進按察使。鼐官河南久,屢遭河患,督治有方,民為立祠。是年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時軍政久弛,又許餘丁納貲助驛遞,給冠帶,復其身,邊人競援例避役。鼐言不可,因條上定馬制、核屯糧、清隱占、稽客戶、減軍伴數事,悉允行。尋劾分守中官劉恭貪虐罪,築邊牆自山海關迄開原靉陽堡凡千餘里。遼撫自徐貫後,歷張岫、張玉、陳瑤、韓重四人,多得罪去,至鼐稱能。 武宗立,移撫宣府。正德改元,召還,尋進右副都御史署院事。有知縣犯贓當褫職,卒殺人當抵死。劉瑾納重賄,欲寬之,鼐執不可,出為南京右都御史。焦芳子黃中欲強市其居,畀通政魏訥,鼐不從,芳父子亦怨之。會瑾遣給事中王翊等覈遼東軍餉,還奏芻粟多浥爛,遂以為守臣罪,逮鼐及繼任巡撫馬中錫、鄧章,前參政冒政,參議方矩,郎中王藎、劉繹,下詔獄,令其家人輸米遼東。鼐坐輸二千石,以力不辦,繫遼東。久之,總兵官毛倫等具奏諸人苦狀,請得折價,瑾勉從之。閱三年事始竟,皆斥為民。瑾誅,復官。鼐前卒,世宗初予卹。 冒政,泰州人。鼐同年進士,歷官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守官廉,劉瑾覬賄不得,遂假遼東事逮之,罰米至三千石。瑾誅,復職致仕。久之,卒。 王璟,字廷采,沂人。成化八年進士。為登封知縣。歷兩京御史。 弘治十四年以南京鴻臚卿拜右僉都御史,理兩浙鹽政。振荒浙江,奏行荒政十事,多所全活。十七年冬巡撫保定。武宗立,太監夏綬乞於真定諸府歲加葦場稅,少監傅琢請履畝覈靜海、永清、隆平諸縣田,太監張峻欲稅寧晉小河往來客貨,詔皆許之。又以莊田故,遣緹騎逮民魯堂等二百餘人,畿南騷動。璟抗疏切諫,尚書韓文等力持之,管莊內臣稍得召還。 正德元年四月引疾致仕,命馳傳歸。三年坐累奪官閒住。六年起撫山西。製火槍萬餘,槍藏箭六,皆傅毒藥,用以禦寇。寇不敢西。累遷右都御史。已,遷左,以張綸為右都御史代之。後陳金以太子太保左都御史入院,位璟上,人號璟「中都御史」焉。時羣小用事,大臣靡然附之,璟獨守故操。再進太子太保。世宗立,致仕,卒贈少保,諡恭靖。 初,璟自保定巡撫歸,其後兵科給事中高淓勘滄州鹽山牧地,劾六十一人,及璟與前巡撫都御史高銓,銓即淓父也。詔去職者勿問,璟、銓並獲免。 銓,江都人,累官南京戶部尚書。正德二年廷推左都御史,瑾勒令致仕。尋坐事逮下獄,復坐隆平侯家襲爵事除名,罰米五百石。後瑾益事操切,每遣使勘核,多務苛急承瑾意,淓遂并銓在劾中。淓後官至光祿少卿,以劾父不齒於人。瑾誅,銓復官致仕,卒。贈太子少保。 朱欽,字懋恭,邵武人。師吳與弼,以學行稱。舉成化八年進士,授寧波推官。治最,徵授御史。出督漕運,按河南,清軍廣西,並著風節。 弘治中,遷山東副使,歷浙江按察使。十五年入覲。吏部舉天下治行卓異者六人,欽與焉。僉都御史林俊又舉欽自代,乃稍遷湖廣左布政使。 武宗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中官王岳被謫,道死。欽上言:「岳謫守祖陵,罪狀未暴,賜死道路,不厭人心。臣知岳為劉瑾輩所惡,必瑾譖毀以至此。望陛下察岳非辜,懲瑾讒賊。」疏至,瑾屏不奏,銜之。欽以山東俗淫酗,嚴禁市酤,令濟南推官張元魁察之,犯者罪及鄰。比有懼而自縊者,其母欲奏訴,元魁與知府趙璜賄之乃已。瑾使偵事校尉發之,俱逮下詔獄,勒欽致仕,璜除名,元魁謫戍。瑾憾欽未已,摭前湖廣時小故,下巡按御史逮問。俄坐山東勘地事,斥為民。又坐修曲阜先聖廟會計數多,罰輸米六百石塞下。又坐撫山東時,以民夫給事尚書秦紘家,再下巡按御史逮問。瑾誅,乃復官。十五年卒,年七十七。與弼之門以宦學顯者,欽為稱首。 贊曰:武宗初,劉、謝受遺輔政,韓文、張敷華等為列卿長,當路多正人,國事有賴。「八虎」潛伏左右,雖未敢顯與朝士為難,固腹心之蠹也。夫以外攻內,勢所甚難。況相權之輕,遠異前代,雖抱韓琦之忠,初無書敕之柄。區區爭勝於筆舌間,此難必之剛明之主,而以望之武宗,庸有濟乎。一擊不勝,反噬必毒,消長之機,間不容髮。宦豎之貽禍烈也,吁可畏哉! 何鑑 馬中錫 陸完 洪鍾陳鎬 蔣昇 陳金 俞諫 周南孫祿 馬昊 何鑑,字世光,浙江新昌人。成化五年進士。授宜興知縣。徵拜御史,巡宣府、大同。劾巡撫鄭寧以下數十人不職,按裨將孟璽等罪。還巡太倉。總督太監卒犯法,逮治之,為所搆,下錦衣獄。得釋,再按江北。鳳陽皇陵所在,近境取寸木法皆死,陵軍多倚禁虐民。鑑請以山麓為限,他樵採勿禁,遂著為令。出為河南知府。振累歲饑,條行荒政十事。歷四川左、右布政使。 弘治六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江南,兼理杭、嘉、湖三府稅糧。蘇、松水災,用便宜發漕米十五萬石振之。與侍郎徐貫疏吳淞、白茆諸渠,泄水入海,水患以除。復巡撫山東,遷刑部侍郎。母憂去。 十八年還朝。時承平久,生齒日繁。孝宗覽天下戶籍數乃視國初反減,咎所司溺職,欲釐正之。敕鑑以故官兼左僉都御史往河南、湖廣、陝西閱實戶口。得戶二十三萬五千有奇,口七十三萬九千有奇,因疏善後十事及軍民利病以聞。會孝宗已崩,武宗悉採納之。 正德二年拜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鑑前撫江南,嘗按千戶張文冕罪,文冕亡去。至是搆於劉瑾,而瑾亦嗛鑑不與通,遂坐以事連罰米。貧不能償,奏愬獲免。 六年正月召為刑部尚書。時大盜並起,劉寵、劉宸、楊虎、劉惠、齊彥名、朱諒等亂畿輔,方四、曹甫、藍廷瑞、鄢本恕等躪四川,汪澄二、羅光權、王浩八、王鈺五等擾江西,皆稱王,四方告急無虛日。兵部尚書王敞不能辦賊。帝既命洪鍾、陳金、馬中錫督師分討,其年五月,罷敞,以鑑代之。鑑乃選將練兵,錄民間材武士,令鄉聚悉樹柵浚溝,團結相救。河南、山西兵守黃河,斷太行。京操班軍,留守所在城邑。每漕艘運卒一人屯河濱,護運道,通行旅。文武大吏軼賊,請敕峻責之,而褒縣令能擊賊者。以中錫玩寇,奏遣陸完代還,調邊將從完討賊。賊連為邊軍所破,奔迸四出。會中官谷大用、伏羌伯毛銳率師駐臨清,賊遂謀以十二月朔伺帝省牲南郊,乘間犯駕,先一日趨霸州。鑑立奏聞,夜設備。厥明,帝召問鑑。鑑請早出安人心,遂成禮而還。賊知有備,西掠保定諸州縣以去。河南巡撫鄧璋請濟師,鑑言:「山東賊不及萬,官軍奚啻十倍。緣勢要私人營充頭目,撓律攘功,失將士心。請盡遣若屬還。都指揮以下失事,即軍前行戮。益調邊軍助璋。」帝悉從之。尋以捷書屢聞,加鑑太子少保。 明年正月,賊突霸州,京師戒嚴。鑑令邊兵亟邀賊,賊遁去。賊渠楊虎、朱諒死,其黨分擾山東、河南。鑑以山東賊劉寵、劉宸、齊彥名等,責邊將許泰、郤永、劉暉、李鋐;以河南賊劉惠、趙鐩、邢老虎等,責邊將馮禎、時源、神周、金輔。未幾,毛銳敗績,與大用俱召還。鑑乃請用彭澤,與仇鉞同辦河南賊,而以山東賊專委陸完。五月,河南賊平。七月,山東餘賊亦平。陳金、洪鍾亦以次平江西、四川諸賊。帝喜,加鑑太子太保,廕子錦衣世百戶。鑑乃上言:「羣盜蕩平,民罹兵久,乞量免田租,多方振贍。黜貪殘長吏,停不急工役。還民故業,貸以牛種,復其家三年。有訐舊事及怙惡者,並置於理。」帝悉報可。 先是,七月中,鑑以羣盜未盡,請留邊將劉暉戍山東,時源戍河南,郤永戍畿輔,李鋐戍淮、揚,各假總兵之職,俟事寧始罷。仇鉞言,邊軍久勞,風土不習,人馬俱病。今賊已漸平,請留三之一討賊,餘悉遣還。廷議,二人議俱是,請四將各千人鎮壓,他將許泰、神周、金輔、溫恭輩俱統所部還邊鎮。帝許之,命延綏軍徑還,遼東、宣府、大同軍過闕勞賜。 帝時好弄兵。羣小寵幸者言,邊軍憨健過京軍遠甚,宜留之京營,帝以為然。至十一月,三鎮軍畢至,遂命留之,以京軍往代。鑑力陳不可,廷臣集議,復極言其害,帝竟不從。自是,邊軍於大內團操,號為「外四家軍」,而江彬進用矣。 八年,宣府送迤北降人脫脫太等至京,命充御馬監勇士。鑑等上言:「漢、魏徙氐、羌於關中,郭欽、江統皆勸晉武早絕亂階。苻堅處鮮卑於漢南,苻融亦慮其窺測虛實。今使降人出入禁中,假寵踰分,且生慢侮。萬一北寇聞之,潛使黠賊偽降,以為間諜,寧不為將來患哉。」帝不聽。 寧王宸濠謀復護衞,鑑力遏之。都督白玉以失事罷,厚賄豹房諸倖臣求復,鑑執不從。諸倖臣嗾詗事者發鑑家僮取將校金錢,言官遂交章劾鑑,致仕去。閱九年卒,年八十。 馬中錫,字天祿,故城人。父偉,為唐府長史,以直諫忤王,械送京師,而盡縲其家人。中錫以幼免,乃奔訴巡按御史。御史言於王,釋其家。復奉母走京師訴冤,父竟得白,終處州知府。 中錫舉成化十年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刑科給事中。萬貴妃弟通驕橫,再疏斥之,再被杖。公主侵畿內田,勘還之民。又嘗劾汪直違恣罪。歷陝西督學副使。 弘治五年召為大理右少卿。南京守備太監蔣琮與兵部郎中婁性、指揮石文通相訐,連數百人,遣官按,不服。中錫偕司禮太監趙忠等往,一訊得實。性除名,琮下獄抵罪。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宣府。劾罷貪耄總兵官馬儀,革鎮守以下私役軍士,使隸尺籍。寇嘗犯邊,督軍敗之。引疾歸,中外交薦。 武宗即位,起撫遼東。還屯田於軍,而劾鎮守太監朱秀置官店、擅馬市諸罪。正德元年入歷兵部左右侍郎。劉瑾初得志,其黨朱瀛冒邊功至數百人。尚書閻仲宇許之,中錫持不可。瑾大恚,中旨改南京工部。明年勒致仕。其冬,逮繫詔獄,械送遼東,責償所收腐粟。踰年事竣,斥為民。瑾誅,起撫大同。中錫居官廉,所至革弊任怨,以故有名。 六年三月,賊劉六等起,吏部尚書楊一清建議遣大臣節制諸道兵。乃薦中錫為右都御史提督軍務,與惠安伯張偉統禁兵南征。 劉六名寵,其弟七名宸,文安人也,並驍悍善騎射。先是,有司患盜,召寵、宸及其黨楊虎、齊彥名等協捕,頻有功。會劉瑾家人梁洪徵賄於寵等不得,誣為盜,遣甯杲、柳尚義繪形捕之,破其家。寵等乃投大盜張茂。茂家高樓重屋,複壁深窖,素招亡命為逋逃主。宦官張忠與鄰,茂結為兄,夤緣馬永成、谷大用、于經輩得出入豹房,侍帝蹴鞠,而乘間為盜如故。後數為河間參將袁彪所敗。茂窘,求救於忠。忠置酒私第,招茂、彪東西坐。酒酣,舉觴屬彪字茂曰:「彥實吾弟也,自今毋相厄。」又舉觴屬茂曰:「袁公善爾,爾慎毋犯河間。」彪畏忠,唯唯而已。已,茂為甯杲所擒,寵等相率詣京謀自首。忠與永成為請於帝,且曰:「必獻萬金乃赦。」寵、宸不能辦,逃去。既而瑾誅,有詔許自首。寵等乃出詣官。兵部奏赦之,令捕他盜自効。寵等憚要束,未幾復叛。黨日衆,所至陷城殺將吏。 中錫等受命出師,敗賊於彰德,既又敗之河間,進左都御史。然賊方熾,諸將率畏懦莫敢當其鋒,或反與之結。參將桑玉嘗遇賊文安村中。寵、宸窘蹙,跳民家樓上,欲自剄。而玉素受賊賂,故緩之。有頃,彥名持大刀至,殺傷數十人,大呼抵樓下。寵、宸知救至,出,射殺數人。玉大敗。參將宋振禦賊棗強,不發一矢,城遂陷,死者七千人。 當是時,寵、宸等自畿輔犯山東、河南,南下湖廣,抵江西。復自南而北,直窺霸州。楊虎等由河北入山西,復東抵文安,與寵等合,破邑百數,縱橫數千里,所過若無人。中錫雖有時望,不習兵。偉亦紈袴子,見賊強,諸將怯,度不能破賊,乃議招撫。謂盜本良民,由酷吏甯杲與中官貪黷所激,若推誠待之,可毋戰降也。遂下令:賊所在勿捕,過勿邀擊,饑渴則食飲之,降者待以不死。賊聞,欲就撫,相戒毋焚掠,猶豫未定。而朝廷以京軍弱,議發邊兵。中錫欲戰,則兵未集,欲撫,則賊時向背,終不得要領。既建議主撫,不能變。會寵等聞邊兵且至,退屯德州桑園。中錫肩輿入其營,與酒食,開誠慰諭之。衆拜且泣,送馬為壽。寵慷慨請降,宸乃仰天咨嗟曰:「騎虎不得下。今奄臣柄國,人所知也。馬都堂能自主乎?」遂罷會。而是時方詔懸賞格購賊。寵等偵知之,益疑懼,徑去,焚掠如故。獨至故城,戒毋犯馬都堂家。由是,中錫謗大起,謂其以家故縱賊。言官交劾之,下詔切責。中錫猶堅持其說以請。兵部尚書何鑑謂賊誠解甲則貰死,即不然,毋為所誑。既而寵等終不降,乃遣侍郎陸完督師,而召中錫、偉還。 初,中錫受命討賊,大學士楊廷和謂楊一清曰:「彼文士耳,不足任也。」竟無功,與偉同下獄論死。中錫死獄中,偉革爵。十一年,巡按御史盧雍追訟中錫冤,謂:「賊實聽撫,僉事許承芳忌之,潛請益兵,疑賊心。及賊再受約,方至軍門,而檻車已就道矣。」朝廷乃復中錫官,賜祭,予廕。 陸完,字全卿,長洲人。為諸生。中官王敬至蘇,以事庭曳諸生。諸生競起擊之,完不與。惡完者中之,敬遂首列完名上聞。巡撫王恕極論敬罪,完乃得免。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謁選,恕方為吏部,曰:「是嘗擊奄人者,當為御史。」入臺,果有聲。 正德初,歷江西按察使。寧王宸濠雅重之,時召預曲宴,以金罍為贈。三年冬,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劉瑾惡完赴闕後期,命以試職視事。明年夏,復改南院,督江防軍。完以都御史試職非故事,懼甚,賄瑾,召為左僉都御史。五年春,拜兵部侍郎。瑾敗,言者劾其黨附,帝不問。 明年,霸州賊劉六、劉七等起,奉楊虎為首。惠安伯張偉、右都御史馬中錫師出無功,逮繫論死。八月,詔完兼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統京營、宣府、延綏軍討之。行及涿州,忽傳賊且逼京師,命還軍入衞。會副總兵許泰、游擊郤永等敗楊虎等於霸州,賊南走,京師始解嚴。指揮賀勇等再敗賊信安,副總兵馮槙復大敗之阜城,分兵追擊。賊東圍滄州。會劉六、七中流矢,乃解而南,陷山東縣二十。楊虎兵亦北殘威縣、新河。於是完頻請濟師。益發遼東、山西諸鎮兵逐賊。賊益南,圍濟寧,焚運舟,轉寇曹州。楨、泰、永擊斬二千餘人,獲其魁朱諒。錄功,進完右都御史,諸將皆增秩。中官谷大用、張忠意賊旦暮平,乃自請督師。詔以大用總督軍務,伏羌伯毛銳充總兵官,忠監神鎗,統京軍五千人,會完討賊。 時劉六等縱橫沂、莒間,而楊虎陷宿遷,執淮安知府劉祥、靈璧知縣陳伯安,連陷虹、永城、虞城、夏邑及歸德州。邊兵追及,賊退至小黃河渡口。百戶夏時設伏蹙之,虎溺死。餘賊奔河南,推劉惠為首,大敗副總兵白玉軍,攻陷沈丘,殺都指揮王保,執都指揮潘翀,北陷鹿邑。有陳翰者,與甯龍謀奉惠為奉天征討大元帥,趙鐩副之。翰自為侍謀軍國重務元帥府長史,與龍立東西二廠治事。分其軍為二十八營,以應列宿,營各置都督,聚衆至十三萬。欲牽制官軍,於是惠、鐩擾河南,劉六及齊彥名等擾山東,黨分為二。已而六復轉而北,永敗之濰縣。還趨霸州,帝將出郊省牲,聞之懼,急召完赴援,完擊破之文安。賊南至湯陰,完又督諸將追敗之,先後俘斬千人。 當是時,六等衆號數萬,然多脅從,精銳不過千餘人。自兵部下首功令,官軍追賊,賊輒驅良民前行,急則棄所掠逸去。官軍所殺皆良民,以故捷書屢奏,而賊勢不衰。 明年正月,六等復突霸州,京師戒嚴。詔完及大用、銳還禦近畿,賊乃西掠博野,攻蠡縣、臨城。大用、銳與遇於長垣,大敗。廷議召二人還,別命都御史彭澤同咸寧伯仇鉞辦河南賊,以畿輔、山東賊委完。完遣永追敗劉六於宋家莊。賊南犯滕縣,副總兵劉暉大敗之,賊遂奔登、萊海套。完師次平度,檄永、玉與游擊溫恭三道進攻,命副總兵張俊、李鋐及泰、暉分軍邀其奔逸。賊走,連戰皆大敗之,賊乃變服易馬而遁,先後擒斬二千六百餘人。賊止三百人北走,沿途招聚,勢復張。剽香河、寶坻、玉田,轉攻武清。游擊王杲敗沒,巡撫甯杲兵亦敗,畿輔復震動。而賊轉南至冠縣,暉襲敗之,指揮張勛又敗之平原。賊南奔邳州,渡河抵固始。會河南賊已平,劉六等勢益衰,遂走湖廣。奪舟至夏口,遇都御史馬炳然,殺之。復登陸,焚漢口,為指揮滿弼等追及,劉六中流矢,與子仲淮赴水死。 劉七、齊彥名率五百人舟行,自黃州順流抵鎮江。南京告急,完疾趨而南。帝命彭澤、仇鉞會完軍進剿。大兵盡集江南、北,賊猶乘潮上下肆掠。操江武靖伯趙弘澤、都御史陳世良遇之,敗績,死者無算。七月,賊治舟孟瀆。完等至鎮江,留鉞防守,令恭以騎駐江北,暉、永以舟趨江陰,完率都指揮孫文、傅鎧趨福山港。賊懼,抵通州。颶風大作,棄舟走保狼山。完命同知羅瑋夜導軍登山南蹙之。彥名中槍死,七中矢亦赴水死,餘賊盡平。還朝,進完太子少保左都御史,廕子錦衣世百戶。明年代何鑑為兵部尚書。 完有才智,急功名,善交權勢。劉暉、許泰、江彬皆其部將,後並寵倖用事,完遂得其力。 時宸濠已萌異志。聞完為兵部,致書盛陳舊好,欲復護衞及屯田。完答書,令以祖制為詞。宸濠遂遣人輦金帛鉅萬,寓所善教坊臧賢家,徧遺用事貴人,屬錢寧為內主。比奏下,完遂為覆請,而以屯田屬戶部,請付廷議。內閣擬旨上,並予之。舉朝譁然。六科給事中高淓、十三道御史汪賜等力爭,章並下部,久不覆。南京給事中徐文溥繼言之,完乃請納諫官言,帝竟不許。十年改吏部尚書。 宸濠反,就執。中官張永至南昌,搜其籍,得完平日交通事,上之。帝大怒。還至通州,執完,收其母妻子女,封識其家。比還京,反縛之竿,揭姓名於首,雜俘囚中,列凱旋前部以入,將置極刑。值武宗崩,世宗立,法司覆奏完交外藩而遺金不却,處護衞而執奏不堅,當斬。完復乞哀,下廷臣覆讞。以平賊功,在八議之列,遂得減死,戍福建靖海衞。母年九十餘,竟死獄中。 初,完嘗夢至一山曰「大武」。及抵戍所,有山如其名,歎曰:「吾戍已久定,何所逃乎!」竟卒於戍所。 洪鍾,字宣之,錢塘人。成化十一年進士。為刑部主事,遷郎中,奉命安輯江西、福建流民。還言福建武平、上杭、清流、永定,江西安遠、龍南,廣東程鄉皆流移錯雜,習鬬爭,易亂,宜及平時令有司立鄉社學,教之詩書禮讓。 弘治初,再遷四川按察使。馬湖土知府安鼇恣淫虐,士人怨之刺骨,有司利其金置不問,遷延二十年。僉事曲銳請巡按御史張鸞按治,鍾贊決,捕鼇送京師,置極刑。安氏自唐以來世有馬湖,至是改流官,一方始靖。歷江西、福建左、右布政使。 十一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整飭薊州邊備,建議增築塞垣。自山海關西北至密雲古北口、黃花鎮直抵居庸,延亙千餘里,繕復城堡二百七十所,悉城緣邊諸縣,因奏減防秋兵六千人,歲省輓輸犒賚費數萬計。所部潮河川去京師二百里,居兩山間,廣百餘丈,水漲成巨浸,水退則坦然平陸,寇得長驅直入。鍾言:「關以東三里許,其山外高內庳,約餘二丈,可鑿為兩渠,分殺水勢,而於口外斜築石堰以束水。置關堰內,守以百人,使寇不得馳突,可免京師北顧憂,且得屯種河壖地。」兵部尚書馬文升等請從之。比興工,鑿山,山石崩,壓死者數百人。御史弋福、給事中馬予聰等劾鍾,巡撫張烜等請罷役,不聽。未幾,工成,侍郎張達偕司禮中官往視。還言石洞僅洩小水,地近邊垣多沙石,不利耕種。給事中屈伸等劾鍾欺妄三罪,諸言官及兵部皆請逮鍾。帝以鍾為國繕邊,不當罪,停俸三月。 正德元年由巡撫貴州召督漕運兼巡撫江北。明年就進右都御史。蘇、松、浙江運舟由下港口及孟瀆河泝大江以達瓜洲,遠涉二百八十餘里,往往遭風濤。鍾言:「孟瀆對江有夾河,可抵白塔河口。舊置四閘,徑四十里。至宜陵鎮再折而北,即抵揚州運河。開濬為便。」從之。改掌南京都察院,就遷刑部尚書。四年冬,加太子少保兼左都御史,掌院事。 五年春,湖廣歲饑盜起。命鍾以本官總制軍務,陝西、河南、四川亦隸焉。沔陽賊楊清、丘仁等僭稱天王、將軍,出沒洞庭間。圍岳州,陷臨湘,官軍屢失利。鍾及總兵官毛倫檄都指揮潘勳、柴奎,布政使陳鎬,副使蔣昇擊破之於麻穰灘,擒斬七百四十餘人,賊遂平。初,鍾掌院事,劉瑾方熾。及瑾誅,言官劾鍾徇瑾撻御史。朝議以鍾討賊,置不問。 時保寧賊藍廷瑞自稱順天王,鄢本恕自稱刮地王,其黨廖惠稱掃地王,衆十萬餘,置四十八總管,延蔓陝西、湖廣之境。廷瑞與惠謀據保寧,本恕謀據漢中,取鄖陽,由荊、襄東下。巡撫林俊方議遏通江,而惠已至,攻陷其城,殺參議黃瓚,僉事錢朝鳳等遁去。適官軍自他郡還,賊疑援兵至,亦遁。俊益發羅、回及石砫土兵助朝鳳進剿,參議公勉仁亦會。龍灘河漲,賊半渡,羅、回奮擊之,擒斬八百餘人,墜崖溺水甚衆。俊復遣知府張敏、何珊等追之,獲惠,餘衆奔陝西西鄉。鍾乃下令招撫,歸者萬餘人。既而賊收散亡,陷營山,殺僉事王源,縱掠蓬、劍二州。 鍾赴四川,與俊議多不合,軍機牽制,賊益熾。已,乃檄陝西、湖廣、河南兵分道進,湖廣兵先追及於陝西石泉。廷瑞走漢中,都指揮金冕圍之。陝西巡撫藍章方駐漢中,廷瑞遣其黨何虎詣章,乞還川就撫。章以廷瑞本川賊,恐急之必致死,陝且受患,遂令冕護之出境。廷瑞既入川,求降,鍾等令至東鄉聽撫。賊意在緩師,遷延累月,依山結營,耍求營山縣或臨江市屯其衆,遣官為質。鍾令漢中通判羅賢入其營。本恕來謁,約既定,會官軍有殺其樵採者,賊復疑懼,遂殺賢,剽如故。官軍為七壘守之,賊不得逸,其黨漸潰。廷瑞以所掠女子詐為己女,結婚於永順土舍彭世麟,冀得間逸去。世麟密白鍾,鍾授方略使圖之。及期,廷瑞、本恕暨其黨王金珠等二十八人咸來會。伏發悉就擒,惟廖麻子得脫。其衆聞變,驚潰渡河。鍾遣兵追擊,俘斬七百餘人,以功進太子太保。 未幾,廖麻子及其黨曹甫掠營山、蓬州。七年,總兵官楊宏,副使張敏、馬昊、何珊等合擊之。賊勢蹙,鍾乃議招撫。敏以單騎詣甫營,甫聽命,遂赴軍門受約束,歸散其黨。而麻子忿甫背己,殺之,并其衆,轉掠川東。官軍不敢擊,潛躡賊後,馘良民為功,土兵虐尤甚。時有謠曰:「賊如梳,軍如篦,土兵如鬀。」巡按御史王綸、紀功御史汪景芳劾鍾縱兵不戢。綸復奏鍾樂飲縱遊,致賊自合州渡江陷州縣。詔召鍾還,以彭澤代,鍾遂乞歸。嘉靖三年卒,諡襄惠。 陳鎬,會稽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既平賊,就遷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蔣昇,祁陽人,鎬同年進士。 陳金,字汝礪,應城人,徙武昌。祖坦,夔州知府。父琳,廣西僉事。金舉成化八年進士,除婺源知縣,擢南京御史。 弘治初,出按浙江,還因災異劾文武大僚十九人,侍郎丁永中、南京大理卿吳道宏、南寧伯毛文等多罷去。尋遷山西副使,歷雲南左布政使,討平竹子箐叛苗。 十三年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孟養酋思祿與孟密酋思揲搆兵積年。金奉詔發緬甸、干崖、隴川、南甸諸部兵,聚糧十二萬,為征討計,而遣參議郭緒往撫之。思祿懼,遂罷兵修貢,金以功賚銀幣。貴州兵敗賊婦米魯,米魯退攻平夷衞及大河、扼勒諸堡。金發兵連破之,增俸一等,召為南京戶部右侍郎。 正德改元,給事中周璽等劾不職大臣,金與焉。詔不問。金以母老乞歸,不允。尋以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時內臣韋霦等建議,請輸兩廣各司所貯銀於京師。金疏不可,詔留二十餘萬。馬平、洛容僮猖獗,金偕總兵官毛銳發兵十三萬征之,俘斬七千餘人,進左都御史。斷藤峽苗時出剽。金念苗嗜魚鹽,可以利縻也,乃立約束,令民與苗市,改峽曰永通。苗性貪而黠,初陽受約,既乃不予直,殺掠益甚。潯州人為語曰:「永通不通,來葬江中,誰其作者?噫,陳公!」蓋咎金失計也。 三年十月遷南京戶部尚書。明年冬,召為左都御史,未聞命,以母喪歸。六年二月,江西盜起。詔起金故官,總制軍務。南畿、浙江、福建、廣東、湖廣文武將吏俱隸焉。許便宜從事,都指揮以下不用命者專刑戮。當是時,撫州則東鄉賊王鈺五、徐仰三、傅傑一、揭端三等,南昌則姚源賊汪澄二、王浩八、殷勇十、洪瑞七等,瑞州則華林賊羅光權、陳福一等,而贛州大帽山賊何積欽等又起,官軍累年不能克。金以屬郡兵不足用,奏調廣西狼土兵。明年二月先進兵東鄉,遣參議徐蕃等分屯要害,而令副總兵張勇,土官岑瑬、岑猛各統官兵、目兵擊賊熟塘。進戰南〈土尞〉,追敗之赤岸蔭嶺。擒仰三,馘鈺五等,克柵二百六十五,斬首萬一千六百餘級,俘七百五十餘人。五月移師姚源,令參政董朴、吳廷舉等分營餘干、安仁、貴溪、鄱陽、樂平遏賊,而親統大軍搗其巢,勇十重創死。會張勇以目兵至,毒弩射殺瑞七、成七等,俘斬共五千餘人。七月乘勝斬光權。華林賊盡平。又督副使王秩等擊大帽山賊,獲積欽,俘斬千七百餘人。半歲間,剿賊幾盡。遂即東鄉立縣,並立萬年縣,招降人居之。前後每奏捷。輒賜璽書嘉勞,賚銀幣。加太子少保,廕子錦衣世百戶。 金累破劇賊,然所用目兵貪殘嗜殺,剽掠甚於賊,有巨族數百口闔門罹害者。所獲婦女率指為賊屬,載數千艘去。民間謠曰:「土賊猶可,土兵殺我。」金亦知民患之,方倚其力,不為禁。又不能持廉,軍資頗私入。功雖多,士民皆深怨焉。 東鄉之役,瑬兵縱弩射,趫捷若飛,賊大窘。瑬兵耍賞千金,金靳不予,乃縱賊使逸。桀黠者多不死,尚數千人。金急欲成功,遂下令招撫。其破姚源賊也,金喜,謂功在旦夕,與將吏置酒高會。賊覘諸耍害無守者,乃悉所有賂目兵,乘暮遁去。時賊絕爨已三日,自分必死,沿途棄稚弱,散婦女。及抵貴溪,始得一飽食,遂轉掠衢、徽間。金知失策,亦下令招降。賊首王浩八等故偽降以緩官兵,攻剽如故,卒不能盡賊。紀功給事中黎奭及兩京言官交章劾金。乃召金還。以俞諫代。金遂請終喪去。 十年再起,督兩廣軍務。府江賊王公珣等為亂,金集諸道兵偕總兵官郭勛等分六路討之,斬公珣,大有所俘獲。加少保太子太保,廕子如初。復以饒平捷,詔子先受廕者進一秩。金承召還朝,道得疾歸,詔強起之。十四年冬入掌都察院事。世宗立,請老,命乘傳還。久之,卒。 俞諫,字良佐,桐廬人。父藎,舉進士,官御史,按江西,治外戚王氏、萬氏宗族恣橫罪。坐事,謫澧州判官。大築陂堰,溉田可萬頃。累遷鄖陽知府。 諫舉弘治三年進士,授長清知縣,擢南京御史。遷河南僉事,擒嵩賊呂梅。歷江西參議,平大帽山賊。遷廣東副使,中道召為大理少卿。 正德六年擢右僉都御史,治水蘇、杭諸府,修治圩塘,民享其利。尋進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八年春,姚源降賊王浩八叛,詔以諫代陳金督江西、浙江、福建諸軍討之。時浩八衆萬餘,屯浙江開化,為同知伍文定等所敗,遁還江西德興,以所執都指揮白弘、江洪為質,求撫於按察使王秩。秩受之,為傳送姚源。浩八奔據貴溪裴源山,餘衆復集,連營十里。諫令秩與副使胡世寧、參政吳廷舉列屯要害,斷其歸路,而躬與都督李鋐乘夜冒雨潛進,大破之,俘斬數千人,遂擒浩八。其黨潰走玉山。諫與南贛巡撫周南、江西巡撫任漢復擊斬七百餘人。餘賊奔姚源,諫督廷舉等進剿,逼擒之。 諫懲金失,一意用兵,而任漢懦。先為布政使,嘗贊金主撫。雖亟上首功,追賊緩,餘黨復起。先是,東鄉賊為金所敗乞降,隸世寧,號新兵,而剽掠如故。既懼罪復叛,遣參將桂勇等討擒之。萬年雖立縣,賊尚衆,吏胥多賊黨,官府動息必知之。副使李情治峻急,衆欲叛,畏鋐在餘干不敢發。會鋐卒,王垂七、胡念二等遂作亂。殺情及饒州通判陳達、秦碧,指揮邢世臣等,焚廨舍。諫發兵擒之,亂乃定。言官劾諫及漢、南。兵部請召漢還,命諫兼領巡撫。明年擊臨川賊,斬其魁,而遣參將李隆擊新淦賊。賊踞萬山中,僭稱王且八年。隆等深入,悉就擒,俘斬千七百餘人。錄功,進諫右都御史,巡撫如故。劇賊徐九齡者,初嘯聚建昌、醴源,已,出沒江、湖間,積三十年,黃州、德安、九江、安慶、池州、太平咸被其害。諫討斬之,羣盜悉平。寧王宸濠諷御史張鰲山劾諫,十一年召還,遂乞致仕。 嘉靖改元,用薦起故官,總督漕運。青州礦盜王堂等起顏神鎮,流劫東昌、兗州、濟南。都指揮楊紀及指揮楊浩等擊之,浩死,紀僅免。詔責山東將吏,於是諸臣分道逐賊,賊不復屯聚,流劫金鄉、魚臺間。突曹州,欲渡河不得,復掠考城並河西岸,至東明、長垣。河南及保定守臣咸告急。賊黨王友賢等轉掠祥符、封丘,南抵徐州。廷議以諸道巡撫權位相埒,乃命諫與都督魯綱並提督兩畿、山東、河南軍務,以便宜節制諸道兵討之。賊復流至考城。官軍方欲擊,而河南降賊張進引三百騎馳至。中都留守顏愷與俱前,方戰,進忽三麾其旗先却。賊乘之,官軍大潰,將士死者八百餘人。諫等連營進,賊始滅。其秋,召掌都察院事。踰年卒官,贈太子太保,諡莊襄。 周南,字文化,縉雲人。成化十四年進士。除六合知縣,擢御史,出按畿輔。弘治初,再按廣東,劾總兵官柳景。歷江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 武宗初立,寇入宣府,參將陳雄等邀擊,敗之。錄功,增南俸一秩,母喪歸。正德三年,劉瑾擅政,以大同倉粟有浥爛者,逮南及督糧郎中孫祿下詔獄,械送大同,責倍輸。會赦,大同總兵官葉椿等為請,免其倍數。輸畢,釋為民。瑾誅,以故官撫宣府不就,引病歸。明年起督南、贛軍務。南贛巡撫之設,自南始。 汀州大帽山賊張時旺、黃鏞、劉隆、李四仔等聚衆稱王,攻剽城邑,延及江西、廣東之境,數年不靖,官軍討之輒敗。推官莫仲昭、知縣蔣璣、指揮楊澤等被執,賊勢愈熾。南集諸道兵擊之龍牙,擒時旺。義民林富別擊斬鏞於鐵坑。其他諸砦為指揮孫堂等所破。而副使楊璋、僉事淩相等亦擊隆、四仔,擒之。先後斬獲五千人,仲昭等得逸還。捷聞,賜敕奬勞。南乃移師會總督陳金,共平姚源諸賊,境內遂寧。九年春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踰年乞歸,卒。贈太子少保。 孫祿,棲霞人。弘治九年進士。由戶部主事歷郎中。瑾敗,起故官,累遷至應天府尹。 馬昊,本姓鄒,字宗大,寧夏人。弘治十二年進士。由行人選御史。正德初,遷山東僉事,坐累謫真定推官。境內數有盜,昊教吏士習射,廣設方略,盜發輒獲。再坐累,謫判開州。真定吏民伏闕請留,乃免。 遷四川僉事。昊長身驍捷,善騎射,知兵。巨寇方四、曹甫等方熾,洪鍾討之久無功。昊至,閱所部,笑曰:「將不知兵,其何以戰?」於是擇健卒千人分數隊,隊立長,教之。會甫將襲江津,昊從巡撫林俊剿賊,大敗之,俘斬及焚死者二千餘人。明年,方四陷江津,破綦江,薄重慶。昊夜出百騎,舉火擊賊,賊驚潰。乘之,斬獲多,遂合羅、回土兵搏賊。賊陳左而伏兵其右,昊以正兵當左,身率百騎搗其伏。伏潰,趨左,左亦潰。四奔婺川,與甫相攻,衆遂散。四變姓名走,為他將所獲。昊再被奬,進副使,與總兵官楊宏擊敗甫。 甫降,而其黨廖麻子併其衆,連陷銅梁、榮昌。坐奪冠帶。時洪鍾已召還,巡撫高崇熙恇怯,復主撫。麻子等陽受約,崇熙遽罷諸軍,令副使張敏徙開縣臨江市民,空其地處之,許給復三年,為請於朝。昊力爭,謂臨江市蜀襟喉,上達重、敘,下連湖、湘,地土饒衍,奈何棄以資賊,自遺患。崇熙不從,昊乃益治兵觀變。其明年,賊果執敏叛。詔逮崇熙,而擢昊右僉都御史代之。賊圍中江,將趨成都。昊以五千騎與總督彭澤敗之。遊擊閻勳追斬麻子劍州,餘衆走,推其黨喻思俸為主。總兵官陳珣追至富村,賊偽降。因北渡江,襲殺都指揮姚震,轉入巴山故巢。尋出走大安鎮,珣不敢前。而陝西兵與賊戰潰,賊遂越寧羌犯略陽。珣軍鼓譟,賊夜走,度廣元,為官軍所遏,還趨通、巴招餘黨。諸將率稱病不擊賊,詔逮珣,且讓昊。昊乃與彭澤督諸軍獲思俸西鄉山中,復與澤平內江賊駱松祥,羣盜悉靖。錄功,進副都御史。 十年,亦不剌寇松潘,番人磨讓六少等乘機亂,為之鄉導,西土大震。昊招土番為間,發兵掩擊之。千戶張倫等夜率熟番攻破賊,獲磨讓六少,亦不剌遁去。昊以松潘地險阻,番人往往邀劫饋運,乃督參將張傑等修築牆柵,自三舍堡至風洞關,凡五十里。賜敕褒之。 烏蒙、芒部二府壤接筠連、珙縣,圍亙千里,山箐深阻,諸蠻僰人子、羿子、仲家子、苗子、猓、狢等雜居其中。有僰人子普法惡者,通漢語,曉符籙,妄言彌勒出世,自稱蠻王,煽諸夷作亂。流民謝文禮、謝文義應之。都指揮杜琮戰敗,文義奪其冑。十二年,昊督指揮曹昱進討,法惡敗,走保青山砦。昊分據水口,絕其汲道,闕南方圍待之。賊乏水渴,突南圍,官軍遮擊。法惡中流矢死,諸蠻大奔。以功,再進右都御史,廕子錦衣世百戶。 昊有才氣,能應變,揮霍自喜,所向輒有功。然官川中久,狎其俗,銳意立功名,卒以是敗。先是,亦不剌既遁,昊移兵攻小東路番砦未下,茂州羣蠻懼見侵,遂糾生苗圍城堡。參將芮錫等討之,兵敗,指揮龐昇等皆死。又嘗遣副總兵張傑、副使吳澧擊松潘南北二路番,不利,亡軍士三千餘人,匿不以聞。僰蠻平,不置戍守,遽班師。請改高縣為州,設長吏,增高、珙、筠連田租千八百石,令指揮魏武度田奪降人業給之軍民。而珙縣知縣步梁窺昊意,誘殺降人阿尚。杜琮以亡冑故,怨文義,潛使人購其頭。於是文義乘羣蠻怨,嗾之,遂大訌,攻高、慶符二縣,破其城。琮率兵禦之,又敗,死傷七百人。自黎雅以西,天全六番皆相繼亂。南京給事中孫懋暨巡按御史盧雍、黎龍先後劾昊。十四年遂遣官逮昊。行至河南,疏稱疾篤,留於家。世宗即位,始就逮,尋削籍歸。楊一清、胡世寧薦之,為桂蕚所駁而止。久之,卒。 贊曰:何鑑綰中樞。能任諸將滅賊,蓋其時楊廷和在政府,閣部同心,故克奏効云爾。馬中錫雅負時望,而軍旅非其所長,適用取敗。然觀劉宸阻降之言,亦可以觀朝事矣。陸完交結之罪浮於首功,得從八議,有佚罰焉。洪鍾、陳金威略甚著,而土兵之謠,聞之心惻,斯又統戎旃者所當留意也。 劉〈藻,喿改臣〉呂翀 艾洪 葛嵩 趙佑朱廷聲等 戴銑李光翰等 陸崑薄彥徽等 蔣欽 周璽涂禎 湯禮敬王渙 何紹正 許天錫周鑰等 徐文溥翟唐 王鑾 張士隆 張文明陳鼎等 范輅 張欽 周廣曹琥 石天柱 劉〈藻,喿改臣〉,字惟馨,涪州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劾戶部尚書佀鍾縱子受賕,論外戚慶雲侯、壽寧侯家人侵牟商利,阻壞鹺法,又論文選郎張綵顛倒銓政。有直聲。 武宗踐阼,未數月,漸改孝宗之政。〈藻,喿改臣〉疏諫曰:「先帝大漸,召閣臣劉健、李東陽、謝遷於榻前,託以陛下。今梓宮未葬,德音猶存,而政事多乖,號令不信。張瑜、劉文泰方藥弗慎,致先帝升遐,不即加誅,容其奏辨。中官劉瑯貽害河南,宜按治,僅調之薊州。戶部奏汰冗員,兵部奏革傳奉,疏皆報罷。夫先帝留健等輔陛下,乃近日批答章奏,以恩侵法,以私揜公,是閣臣不得與聞,而左右近習陰有干預矣。願遵遺命。信老成,政無大小,悉咨內閣,庶事無壅蔽,權不假竊。」報聞。 正德元年,吏部尚書馬文升致仕,廷議推補。御史王時中以閔珪、劉大夏不宜在推舉之列。〈藻,喿改臣〉恐耆德益疎,上疏極論其謬。章下所司,是〈藻,喿改臣〉言,詔為飭言官毋挾私妄奏。孝宗在位時,深悉內臣出鎮之害,所遣皆慎選。劉瑾竊柄,盡召還之,而代以其黨。〈藻,喿改臣〉言:「用新人不若用舊人,猶養饑虎不若養飽虎。」不聽。尋與給事中張文等極言時政缺失五事,忤旨,奪俸三月。 劉健、謝遷去位,〈藻,喿改臣〉與刑科給事中呂翀各抗章乞留,語侵瑾。先是,兵科都給事中艾洪劾中官高鳳姪得林營掌錦衣衞。諸疏傳至南京守備武靖伯趙承慶所,應天尹陸珩錄以示諸僚,兵部尚書林瀚聞而太息。於是給事中戴銑、御史薄彥徽等,各馳疏極諫,請留健、遷。瑾等大怒,矯旨逮銑、彥徽等,下詔獄鞫治,並〈藻,喿改臣〉、翀、洪俱廷杖削籍,承慶停半祿閒住,瀚、珩貶秩致仕。既而列健、遷等五十三人為奸黨,〈藻,喿改臣〉及翀、洪並預焉。 瑾敗,起〈藻,喿改臣〉金華知府,舉治行卓異,未及遷輒告歸。嘉靖初,起知長沙,遷江西副使卒。御史范永奎訟於朝,特予祭葬。 呂翀,廣信永豐人。弘治十二年進士。其請留健、遷言:「二臣不可聽去者有五。孔子稱孟莊子之孝,以不改父之臣為難。二臣皆先帝所簡以遺陛下,今陵土未乾,無故罷遣,何以慰在天之靈,不可一也。二臣雖以老疾辭,實由言違計沮,不得其職而去。陛下聽之,亦以其不善將順,非實有意優老也。在二臣得去就之義,在陛下有棄老成之嫌,不可二也。今民窮財殫,府藏虛罄,水旱盜賊、星象草木之變迭見雜出,萬一禍生不測,國無老成,誰與共事,不可三也。自古剛正者難容,柔順者易合。二臣既去,則柔順之人必進,將一聽陛下所為,非國家之福,不可四也。書曰『無遺壽耈』。健等諳練有素,非新進可侔,今同日去國,天下後世將謂陛下喜新進而厭舊人,不可五也。」既削籍歸,後起雲南僉事。遷四川副使,修成都江堰以資灌溉,水利大興。嘉靖初卒。 艾洪,濱州人。弘治九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武宗立,詔清覈騰驤諸衞及在京七十二衞軍。給事中葛嵩剔抉無所徇,得各監局占役者七千五百餘人,有旨送各營備操。既而中官魏興、蕭壽等撓之,格不行。洪率同官抗論。竟不能得。又劾英國公張懋、懷寧侯孫應爵、新寧伯譚佑、彭城伯張信,並請斥陝西鎮監劉雲、薊州鎮監劉瑯。不聽。雲尋調南京守備,乞以其養子偉為錦衣千戶。洪復率同官劾之,事乃寢。洪在兵科久,諫疏多可稱。削籍後,復罰米二百石輸宣府。後起官,終福建左參政。 葛嵩,字鍾甫,無錫人。弘治十二年進士。由行人擢禮科給事中,閱薊州軍儲,核貴戚所侵地,歸之民。正德初,以釐營弊力抗權倖。請出先朝宮人,諫射獵,因劾魏國公徐俌。又偕九卿請誅劉瑾。瑾怒,斥為奸黨,罷歸。 趙佑,字汝翼,雙流人。弘治十二年進士。由繁昌知縣召為御史。 正德元年六月,災異求言,佑上言:「太監劉瑾、丘聚、馬永成輩日獻鷹犬,導騎射,萬一有銜橜之變,豈不為兩宮憂。鎮守內臣鄧原、麥秀頗簡靜,而劉璟、梁裕擠代之。戶部議馬房草場召民佃種,甯瑾竟自奏止。李興擅伐陵木,已坐大辟,乃欲賂左右祈免。他如南京守備劉雲。倉場監督趙忠、韋雋、段循,俱夤緣增設。乞置瑾等於法,罷璟、裕毋遣,而汰革額外冗員。自今政事必諮大臣、臺諫,不為近習所搖,則災變自弭。」奏入,羣奄大恨。 帝將大婚,詔取太倉銀四十萬兩。佑言:「左右以婚禮為名,將肆無厭之欲。計臣懼禍而不敢阻,閣臣避怨而不敢爭。用如泥沙,坐致耗國。不幸興師旅,遘饑饉,將何以為計哉?」九月,宛平郊外李花盛開,佑言:「此陰擅陽權,非偶然也。」帝皆不納。 是時,中官益橫,佑與同官朱廷聲、徐鈺交章極論。章下閣議,將重罪中官。事忽中變,劉健、謝遷去位。瑾遂大逐廷臣忤己者,指佑與廷聲、鈺及陳琳、潘鏜等為奸黨,勒罷之。瑾誅,佑用薦起山西僉事卒。 朱廷聲字克諧,進賢人。弘治十二年進士。嘉靖中,終刑部右侍郎。 徐鈺字用礪,江夏人。弘治九年進士,終四川左布政使。 陳琳字玉疇,莆田人。弘治九年進士。由庶吉士改御史,上端本修政十五事。出督南畿學政。劉瑾逐健、遷,逮戴銑、陸崑等,琳抗章言:「南京窮冬雷震,正旦日食,正宜修德弭災,委心元寮,博采忠言,豈宜自棄股肱,隔塞耳目。」瑾大怒,謫揭陽丞。瑾敗,遷嘉興同知。世宗時,終南京兵部右侍郎。 潘鏜字宗節,六安人。弘治九年進士。有孝行。為滿城知縣,憂歸。繼知滑縣,擢御史,陳時務大計四事。孝宗嘉納之。正德初,以論高鳳為中人所惡,傳旨鏜黨太監王岳,除其名。八年起廣東僉事,謝病歸。 戴銑,字寶之,婺源人。弘治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數有建白。久之,以便養調南京戶科。武宗嗣位,偕同官請敕六科檢詳弘治間所行進賢、退奸、節財、訓兵、重祀、慎刑、救災、恤困諸大政,備錄進覽,凡裁決機務悉以為準。報聞。踰月,言四方歲辦多非土產,勞費滋甚,宜蠲其所無。又請勤御經筵,俾密勿大臣從容獻納。既乃與給事中李光翰、徐蕃、牧相、任惠、徐暹及御史薄彥徽等連章奏留劉健、謝遷,且劾中官高鳳。帝怒,逮繫詔獄,廷杖除名。銑創甚,遂卒。世宗立,追贈光祿少卿。 李光翰,新鄉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南京戶科給事中。正德改元,災異求言。光翰偕同官疏劾太監苗逵、高鳳、李榮及保國公朱暉,且言大學士劉健等疏陳鹽法事,留中不報,將使老臣不安其位。帝不省。既削籍歸,後起台州知府,與蕃同舉治行卓異,尋卒。 徐蕃,泰州人。弘治六年進士。授南京禮科給事中。武宗嗣位,復先朝所汰諸冗費,番等力爭,不納。後起江西參議,從都御史陳金討平東鄉寇。嘉靖時,累官工部右侍郎。 牧相,餘姚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南京兵科給事中。論救宣府都御史雍泰,又公疏請罷禮部尚書崔志端等,皆不聽。正德元年奉命與御史呂鏜清查御馬監,因陳濫役濫費之弊,及太監李棠扞詔旨營私罪。至是,受杖歸,授徒養母。後復官,擢廣西參議。命下,相已前卒。 任惠,灤州人。弘治九年進士。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正德元年九月偕同官諫佚遊,語切直。後起山東僉事,未任卒。 徐暹,歷城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武宗即位,擢南京工科給事中。正德改元,因災異上言七事,且請斥英國公張懋、尚書張昇等,撤諸添註內官,明正張瑜、劉文泰用藥失宜致悞先帝,及太監李興擅伐陵木,新寧伯譚佑、侍郎李鐩同事不舉之罪。帝下之所司。後起山西僉事,進副使。平巨盜混天王,民德之。卒於官。 陸崑,字如玉,歸安人。弘治九年進士。授清豐知縣。以廉幹徵,擢南京御史。 武宗即位,疏陳重風紀八事:一,奬直言。古者,臣下不匡,其刑墨。宋制,御史入臺,踰十旬無言,有辱臺之罰。今郎署建言,如李夢陽、楊子器輩,當加旌擢,而言官考績,宜以章疏多寡及當否為殿最。二,復面劾。舊制,御史上殿,被劾者趨出待罪,即唐人對仗讀彈文遺意。近率封章奏聞,批答未行,彌縫先入。乞遵舊典面奏,立取睿裁。三,明淑慝。尚書劉大夏、王軾以病乞休,侍郎張元禎、陳清屢劾不去,賢不肖倒置,實治亂消長之關。宜勉留二人,放元禎等還田里。四,覈命令。近者言妨左右,頻見留中。事涉所私,輒收成命。乞令諸曹章奏俱具數送閣,已行者得考稽,未行者易奏請。五,養銳氣。御史與都御史,例得互相糾繩,行事不宜牽制。六,均差遣。御史以南北為限,顯分重輕。自今除巡按面命外,其他差遣及遷轉資格,宜均擬上請,以示一體。七,專委任。河南道有考覈之責,請擇人專任。八,勵庶官。郎中田岩、姚汀、張憲,員外郎李承勛、胡世寧、張嵿、顧璘等二十人,皆宜顯擢。章下所司。又劾中官高鳳、苗逵、保國公朱暉,因請汰南京增設守備內臣,廣開言路,屏絕宴遊騎射。帝不能從。 時「八黨」竊柄,朝政日非。崑偕十三道御史薄彥徽、葛浩、貢安甫、王蕃、史良佐、李熙、任諾、姚學禮、張鳴鳳、蔣欽、曹閔、黃昭道、王弘、蕭乾元等,上疏極諫曰:「自古奸臣欲擅主權,必先蠱其心志。如趙高勸二世嚴刑肆志,以極耳目之娛;和士開說武成毋自勤約,宜及少壯為樂;仇士良教其黨以奢靡導君,勿使親近儒生,知前代興亡之故。其君惑之,卒皆受禍。陛下嗣位以來,天下顒然望治。乃未幾寵倖奄寺,顛覆典刑。太監馬永成、魏彬、劉瑾、傳興、羅祥、谷大用輩共為蒙蔽,日事宴遊。上干天和,災祲疊告,廷臣屢諫,未蒙省納。若輩必謂宮中行樂,何關治亂,此正奸人欺君之故術也。陛下廣殿細旃,豈知小民窮簷蔀屋風雨之不庇;錦衣玉食,豈知小民祁寒暑雨凍餒之弗堪;馳騁宴樂,豈知小民疾首蹙頞赴訴之無路。昨日雷震郊壇,彗出紫微,夏秋亢旱,江南米價騰貴,京城盜賊橫行,可恣情縱欲,不一顧念乎?閣部大臣受顧命之寄,宜隨事匡救,弘濟艱難,言之不聽,必伏闕死諫,以悟聖意。顧乃怠緩悅從,巽順退託。自為謀則善矣,如先帝付委、天下屬望何?伏望側身修行,亟屏永成輩以絕禍端,委任大臣,務學親政,以還至治。」 疏至,朝事已變,劉健、謝遷皆被逐。於是彥徽為首,復上公疏,請留健、遷,而罪永成、瑾等。瑾怒,悉逮下詔獄,各杖三十,除名。昭道、弘、乾元逮捕未至,命即南京闕下杖之。江西清軍御史王良臣聞崑等被逮,馳疏救,並逮下詔獄,杖三十,斥為民。後列奸黨五十三人,崑、彥徽等並與焉。瑾誅,復崑官致仕。世宗初,起用,未行而卒。 薄彥徽,陽曲人。弘治九年進士。授四川道御史。嘗劾崔志端以羽士玷春卿,有直聲。至是,被杖歸,未及起官卒。 葛浩,字天宏,上虞人。弘治九年進士。由五河知縣擢御史,數陳時政闕失,孝宗多采納。正德元年,帝允司禮中官高鳳請,令其從子得林掌錦衣衞事。浩等爭之,言:「先帝詔錦衣官悉由兵部推舉,陛下亦悉罷傳奉乞官。今得林由傳奉,不關兵部,廢先帝命,壞銓舉法,虛陛下詔,一舉三失,由鳳致之。乞治鳳罪,而罷得林。」御史潘鏜亦言:「鳳、得林操中外大柄,中人效尤,弊將安底。」帝皆不聽。浩既削籍,瑾憾未釋,復坐先所劾武昌知府陳晦不實,與安甫、蕃、熙、學禮、崑六人,逮杖闕下。瑾誅,起浩知邵武府。入覲,陳利弊五事,悉施行。嘉靖中,歷官兩京大理卿。帝郊祀,有犯蹕者,法司欲置重典,浩執奏,得不死。十年夏,雷震午門,自劾致仕歸,年九十二卒。 貢安甫,字克仁,江陰人。弘治九年進士。授長垣知縣。孝宗時,擢御史,嘗疏劾壽寧侯張鶴齡。正德初,考功郎楊子器以山陵事下詔獄,安甫疏力救。兵部尚書劉大夏為中官所扼謝病去,戶部侍郎陳清遷南京工部尚書,安甫率御史請還大夏而罷清。報聞。彥徽等公疏,安甫筆也,瑾知之,故列奸黨以安甫首南御史。家居十年,終歲不入城市。後起山東僉事,甫三月,引疾歸。 史良佐,字禹臣,亦江陰人。弘治十二年進士。由行人擢御史。後起雲南副使。平十八寨苗,賜白金文綺。濬海口,溉田千頃,滇人頌之。 李熙,上元人。弘治九年進士。由將樂知縣擢御史。十八年。奸人徐俊等造謠言,帝遣官齎駕帖至南京,有所捕治,已而知其妄。熙公疏言:「陛下於此事威與明少損矣。儻奸人效尤,妄以蜚語中善類,害何可勝言。」事下法司,亦力言駕帖之害,帝納之。正德元年九月,以災異,復偕御史陳十事。瑾誅,得禍者皆起,熙獨廢。世宗嗣位,始起饒州知府,遷浙江副使,以清操聞。 姚學禮,巴人,家京師。弘治六年進士。正德元年,公疏諫佚遊,不納。後起雲南僉事,終參議。 張鳴鳳,清平人。弘治九年進士,為永康知縣。有政績,擢御史。後起湖廣僉事,進副使,母憂歸,卒。蔣欽杖死,別有傳。 曹閔,上海人。弘治九年進士,為沙縣知縣。被徵,民號泣攀留,累日不得去。既與崑等同得罪。後當起官,以養母不出。母終,枕塊,得寒疾卒。 黃昭道,平江人,弘治十二年進士。後起廣西僉事,再遷雲南參政。撫木邦、孟密有功。終左布政使。 王弘,六合人,弘治六年進士。 蕭乾元,萬安人,弘治十二年進士。王蕃、任諾鞫獄時,抵不與知,不足載。 王良臣,陳州人。弘治六年進士。官南京御史。瑾誅,起山東副使,終按察使。 蔣欽,字子修,常熟人。弘治九年進士。授衞輝推官。徵擢南京御史,數有論奏。 正德元年,劉瑾逐大學士劉健、謝遷,欽偕同官薄彥徽等切諫。瑾大怒,逮下詔獄,廷杖為民。居三日,欽獨具疏曰:「劉瑾,小豎耳。陛下親以腹心,倚以耳目,待以股肱,殊不知瑾悖逆之徒,蠹國之賊也。忿臣等奏留二輔,抑諸權奸,矯旨逮問,予杖削職。然臣思畎畝猶不忘君,況待命袵席,目擊時弊,烏忍不言。昨瑾要索天下三司官賄,人千金,甚有至五千金者,不與則貶斥,與之則遷擢。通國皆寒心,而陛下獨用之於左右,是不知左右有賊,而以賊為腹心也。給事中劉〈藻,喿改臣〉指陛下闇於用人,昏於行事,而瑾削其秩,撻辱之。矯旨禁諸言官,無得妄生議論。不言則失於坐視,言之則虐以非法。通國皆寒心,而陛下獨用之於前後,是不知前後有賊,而以賊為耳目股肱也。一賊弄權,萬民失望,愁歎之聲動徹天地。陛下顧懵然不聞,縱之使壞天下事,亂祖宗法。陛下尚何以自立乎?幸聽臣言,急誅瑾以謝天下,然後殺臣以謝瑾。使朝廷一正,萬邪不能入,君心一正,萬欲不能侵,臣之願也。今日之國家,乃祖宗之國家也。陛下苟重祖宗之國家,則聽臣所奏。如其輕之,則任瑾所欺。」疏入,再杖三十,繫獄。 越三日,復具疏曰:「臣與賊瑾勢不兩立。賊瑾蓄惡已非一朝,乘間起釁,乃其本志。陛下日與嬉遊,茫不知悟。內外臣庶,凜如冰淵。臣昨再疏受杖,血肉淋漓,伏枕獄中,終難自默,願借上方劍斬之。朱雲何人,臣肯少讓?陛下試將臣較瑾,瑾忠乎,臣忠乎?忠與不忠,天下皆知之,陛下亦洞然知之,何仇於臣,而信任此逆賊耶?臣骨肉都銷,涕泗交作,七十二歲老父,不顧養矣。臣死何足惜,但陛下覆國喪家之禍起於旦夕,是大可惜也。陛下誠殺瑾梟之午門,使天下知臣欽有敢諫之直,陛下有誅賊之明。陛下不殺此賊,當先殺臣,使臣得與龍逢、比干同遊地下,臣誠不願與此賊並生。」疏入,復杖三十。 方欽屬草時,燈下微聞鬼聲。欽念疏上且掇奇禍,此殆先人之靈欲吾寢此奏耳。因整衣冠立曰:「果先人,盍厲聲以告。」言未已,聲出壁間,益悽愴。欽歎曰:「業己委身,義不得顧私,使緘默負國為先人羞,不孝孰甚!」復坐,奮筆曰:「死即死,此藁不可易也!」聲遂止。杖後三日,卒於獄,年四十九。瑾誅,贈光祿少卿。嘉靖中,賜祭葬,錄一子入監。 周璽,字天章,廬州衞人。弘治九年進士。授吏科給事中。三遷禮科都給事中。慷慨好言事。 武宗初即位,請毀新立寺觀,屏逐法王、真人,停止醮事,並論前中官齊玄煉丹糜金罪。頃之,以久雨,偕同官劾侍郎李溫、太監苗逵。九月,以星變,復劾溫及尚書崔志端、熊翀、賈斌,都御史金澤、徐源等,翀、溫、澤因是罷。帝遣中官韋興守鄖陽,璽力言不可。尋復偕同官言:「邇者聰明日蔽,膏澤未施。講學一暴而十寒,詔令朝更而夕改。冗員方革復留,鎮監撤還更遣。解戶困於交收,鹽政壞於陳乞。厚戚畹而駕帖頻頒,私近習而帑藏不覈。不可不亟為釐正。」不聽。 正德元年復應詔陳八事,中劾大寮賈斌等十一人,中官李興等三人,勳戚張懋等七人,邊將朱廷、解端、李稽等三人。未幾,言:「陛下即位以來,鷹犬之好,糜費日甚。如是不已,則酒色游觀,便佞邪僻,凡可以悅耳目蕩心志者,將無所不至。光祿上供,視舊十增七八,新政已爾,何以克終。」御史何天衢等亦以為言。章下禮部,尚書張昇請從之。帝雖不加譴,不能用也。 明年擢順天府丞。璽論諫深切,率與中官牴牾,劉瑾等積不能堪。至是,命璽與監丞張淮、侍郎張縉、都御史張鸞、錦衣都指揮楊玉勘近縣皇莊。玉,瑾黨,三人皆下之。璽辭色無假,且公移與玉止牒文。玉奏璽侮慢敕使,瑾即矯旨逮下詔獄,搒掠死。瑾誅,詔復官賜祭,恤其家。嘉靖初,錄一子。 又御史涂禎,新淦人也。弘治十二年進士。初為江陰知縣。正德初,巡鹽長蘆。瑾縱私人中鹽,又命其黨畢真託取海物,侵奪商利,禎皆據法裁之。比還朝,遇瑾止長揖。瑾怒,矯旨下詔獄。江陰人在都下者,謀斂錢賂瑾解之,禎不可,喟然曰:「死耳,豈以汙父老哉。」遂杖三十,論戍肅州,創重竟死獄中。瑾怒未已,取其子樸補伍。瑾誅,樸乃還,禎復官賜祭。 湯禮敬,字仁甫,丹徒人。弘治九年進士。授行人,擢刑科給事中。 正德初,上言:「陛下踐阼以來,上天屢示災譴。不謹天戒,惟走馬射獵,遊樂無度。頃四月中旬,雷電雨雹,當六陽用事時,陰氣乃與之抗,此倖臣竊權,忠鯁疎遠之應也。」已,又論兩廣鎮監韋經,又偕九卿伏闕請誅「八黨」。劉瑾銜之,尋以其請當審奏囚決之日,有愬冤者屏勿奏,指為變祖制,謫薊州判官。後列奸黨給事中十六人,禮敬居首,罷歸。未幾卒。 瑾惡言官譏切時政多刺己,輒假他事坐之。禮敬得罪後,有王渙、何紹正。 王渙,字時霖,象山人。弘治九年進士。由長樂知縣徵授御史。正德元年,應詔條上應天要道五事,語多斥宦官。明年出視山海諸關,以病謝事未行。盜發其部內,都御史劉宇承瑾指劾渙失報。逮下詔獄,杖之,斥為民。瑾敗,復官致仕。 何紹正,淳安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行人。正德三年擢吏科給事中。中官廖堂鎮河南,奏保方面數人,且擅擬遷調,吏部尚書許進等不能難,紹正劾之。瑾不得已責堂自陳,而心甚銜紹正。及冬,坐頒曆導駕失儀,杖之闕下,謫海州判官。屢遷池州知府,築銅陵五十餘圩以備旱潦。宸濠反,攻安慶,池人震恐,紹正登陴固守。事平,增俸一級,遷江西參政致仕。池人為立祠,與宋包拯並祀。 許天錫,字啟衷,閩縣人。弘治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思親成疾,陳情乞假。孝宗賜傳以行。還朝,授吏科給事中。時言官何天衢、倪天明與天錫並負時望,都人有「臺省三天」之目。 十二年,建安書林火。天錫言:「去歲闕里孔廟災,今茲建安又火,古今書版蕩為灰燼。闕里,道所從出;書林,文章所萃聚也。春秋書宣榭火,說者曰:『榭所以藏樂器也。天意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禮樂為?禮樂不行,天故火其藏以戒也。』頃師儒失職,正教不修。上之所尚者浮華,下之所習者枝葉。此番災變,似欲為儒林一掃積垢。宜因此遣官臨視,刊定經史有益之書。其餘晚宋陳言,如論範、論草、策略、策海、文衡、文髓、主意、講章之類,悉行禁刻,其於培養人才,實非淺鮮。」所司議從其言,就令提學官校勘。 大同失事,天錫往核,具得其狀,巡撫洪漢、中官劉雲、總兵官王璽以下咸獲罪。內使劉雄怒儀真知縣徐淮廚傳不飭,愬之南京守備中官以聞,逮淮繫詔獄。天錫及御史馮允中論救,卒調淮邊縣。御史文森、張津、曾大有言事下吏,崔志端由道士擢尚書,天錫皆力爭。 十七年五月,天變求言。上疏曰:「外官三年考察,又有撫按監臨,科道糾劾,其法已無可加。惟兩京堂上官例不考覈。而五品以下雖有十年考察之條,居官率限九載,或年勞轉遷,或服除改補,不能及期。今請以六年為期,通行考察。其大寮曾經彈劾者,悉令自陳而簡去之,用儆有位。古者,災異策免三公,陰霖輒避位。今大臣不引咎,陛下又不行策免,宜且革公孤銜,俟天心既回,徐還厥職。祖宗御內官,恩不泛施,法不輕貸。內府二十四監局及在外管事者,並有常員。近年諸監局掌印、僉事多至三四十人,他管事無數,留都亦然。憑陵奢暴,蠹蝕民膏,第宅連雲,田園遍野,膏粱厭於輿臺,文繡被乎狗馬。凡若此類,皆足召變。乞敕司禮監會內閣嚴行考察,以定去留。此後,或三年、五年一行,永為定制。」帝善之。於是令兩京四品以上並自陳聽命,五品下六年考察,遂著為令。惟大臣削公孤及內官考察,事格不行。尋與御史何深覈牛馬房,條上便利十四事,歲省芻豆費五十餘萬。 武宗即位之七月,因災異上疏,請痛加修省,廣求直言,遷工科左給事中。正德元元,奉使封安南,在道進都給事中。三年春,竣事還朝。見朝事大變,敢言者皆貶斥,而劉瑾肆虐加甚,天錫大憤。六月朔,清覈內庫,得瑾侵匿數十事。知奏上必罹禍,乃夜具登聞鼓狀,將以尸諫,令家人於身後上之,遂自經。時妻子無從者,一童侍側,匿其狀而遁。或曰瑾懼天錫發其罪,夜令人縊殺之,莫能明也。時有旨令錦衣衞點閱六科給事中,不至者劾之。錦衣帥劾天錫三日不至。訊之,死矣。聞者哀之。 方瑾用事,橫甚,尤惡諫官,懼禍者往往自盡。 海陽周鑰,弘治十五年進士。為兵科給事中,勘事淮安,與知府趙俊善。俊許貸千金,既而不與。時奉使還者,瑾皆索重賄。鑰計無所出,舟行至桃源,自刎。從者救之,已不能言,取紙書「趙知府悞我」,遂卒。事聞,繫俊至京,責鑰死狀,竟坐俊罪。 平定郗夔,弘治十五年進士,為禮科給事中。正德五年,出覈延綏戰功,瑾屬其私人。夔念從之則違國典,不從則得禍,遂自經死。 瓊山馮顒,弘治九年進士。為御史,嘗以事忤瑾,為所誣,自經死。顒初為主事,官軍討叛黎符南蛇久不克,顒歷陳致變之由,請購已革土官子孫,俾召集舊卒,以夷攻夷,有功則復舊職。尚書劉大夏亟稱之,奏行其策。正德初,偕中官高金勘涇王所乞莊地,清還二千七百餘頃。而不得其死,人皆惜之。 瑾誅,天錫、鑰、夔、顒俱復官賜祭,且恤其家。嘉靖中,天錫子春訟冤,復賜祭葬。 方瑾敗時,刑部員外郎夾江宿進疏陳六事,言:「忤逆瑾死者,內臣如王岳、范亨,言官如許天錫、周鑰,並宜卹贈。又附瑾大臣,如兵部尚書王敞等及內侍餘黨,俱宜斥。」疏入,帝怒將親鞫之,命張永召閣臣李東陽。東陽語永曰:「後生狂妄,且日暮非見君時,幸少寬之。」永入,少頃執進至午門,杖五十,削籍歸,未幾卒。世宗初,贈光祿少卿。 徐文溥,字可大,開化人。正德六年進士。授南京禮科給事中。劾尚書劉櫻、都御史李士實、侍郎呂獻、大理卿茆欽,而請召還致仕尚書孫交、傅珪。時論以為當。 寧王宸濠求復護衞,文溥諫曰:「曩因寧藩不靖,英廟革其護衞、屯田。及逆瑾亂政,重賄謀復。瑾既伏誅,陛下又革之,正欲制以義而安全之耳。乃曰『驅使乏人』。夫晏居深邃,靡征討之勞,安享尊榮,無居守之責,何所用而乏人?且王暴行大彰:剝削商民,挾制官吏,招誘無賴,廣行劫掠,致舟航斷絕,邑里蕭條,萬民莫不切齒。及今止之,猶恐不逮,顧可縱之加恣,假翼於虎乎?貢獻本有定制,乃無故馳騁飛騎,出入都城,伺察動靜。況今海內多故,天變未息,意外之虞實未易料。宜裁以大義,勿徇私情,罪其獻謀之人,逐彼偵事之使,宗社幸甚。」時宸濠奧援甚衆,疏入,人咸危之,帝但責其妄言而已。又請擇建儲貳,不報。 十年四月復偕同官上疏曰:「頃因災異,禮部奏請修省。伏讀聖諭,謂『事關朕躬者,皆已知之』。臣惟茲一念之誠,足以孚上帝迓休命矣。雖然,知之非艱,行之維艱。陛下誠能經筵講學,早朝勤政;布寬恤以安人心,躬獻享以重宗廟;孝養慈闈,敬事蒼昊;舍豹房而居大內,遠嬖倖而近儒臣;禁中不為貿易,皇店不以罔財;還邊兵於故伍,斥番僧於外寺;毋昵俳優,盡屏義子;馬氏已醮之女弗留乎後宮,馬昂梟獍之族立奪其兵柄;停諸路之織造,罷不急之土木;汰倉局門戶之內官,禁水陸舟車之進奉;出留中奏牘以達下情,省傳奉冗員以慎名器;則陛下所謂『事關朕躬』,非徒知之,且一一行之,而不轉禍為福者,未之有也。」報聞。 初,帝聽中官崔瑤、史宣、劉瑯、于喜誣奏,先後逮知府翟唐,部曹王鑾、王瑞之,御史施儒、張經等,又入中官王堂譖,下僉事韓邦奇獄。文溥言:「朝廷刑威所及,乃在奄侍一言。旗校繹絡於道途,縉紳駢首於狴犴,遠近震駭,上下屏氣。向一瑾亂政於內,今數瑾縱橫於外。乞并下堂法司,且追治瑤等誣罔罪。」帝不聽,遂引疾去。 世宗即位,廷臣交薦,起河南參議。未幾,以念母乞歸。撫按請移近地便養,乃改福建。尋遷廣東副使。上言十事,多涉權要,恐貽母憂,復引疾歸。行至玉山卒。 翟唐,字堯佐,長垣人。弘治十二年進士。由壽光知縣召為御史。正德四年出按湖廣,奏言:「四川賊首劉烈僭號設官,必將為大患。湖廣、陝西壤地相接,入竹山可抵荊、襄,入漢中可抵秦、隴。今內外壅蔽,奬諭切責,率皆虛文,宜切圖預備之策。」時劉瑾竊柄,以唐言「壅蔽」,尤惡之。兵部尚書王敞希指,言今盪滌宿弊,唐乃云然,宜令指實。會瑾怒稍解,乃切責而宥之。久之,遷知寧波府。市舶中官崔瑤藉貢物擾民,為唐所裁抑,且杖其黨王臣,臣尋病死。瑤奏唐阻截貢獻,笞殺貢使。帝怒,逮下詔獄。巡按御史趙春等交章救之。給事中范洵亦言唐被逮日,軍民遮道涕泣,請宥令還任。帝不聽,謫雲南嵩明知州。再遷陝西副使卒。 王鑾,字廷和,大庾人。正德三年進士。授邵武知縣。入為都水主事,出轄徐沛牐河。十一年,織造中官史宣過其地,索輓夫千人,沛縣知縣胡守約給其半。宣怒,自至縣捕吏,鑾助守約與抗。宣誣奏於朝,逮繫詔獄。以言官論救,守約罷官,鑾輸贖還職。已,分司南旺,又捕誅中官廖堂姪廖鵬之黨。嘉靖初,遷武昌知府。鎮守中官李景儒歲進魚鮓多科率,鑾疏請罷之。楚府征稅,茶商重困。鑾謂稅當歸官,力與爭,王詆為毀辱親王。鑾遂請終養,不待報竟歸。後吏部坐以擅離職守,奪官。 張士隆,字仲修,安陽人。弘治八年舉鄉試,入太學。與同縣崔銑及寇天敘、馬卿、呂柟輩相砥礪,以學行聞。十八年成進士,授廣信推官。 正德六年入為御史。巡鹽河東,劾去貪汙運使劉愉。建正學書院,興起文教。九年,乾清宮災,上疏曰:「陛下前有逆瑾之變,後遭薊盜之亂,猶不知警。方且興居無度,狎暱匪人。積戎醜於禁中,戲干戈於臥內。徹旦燕遊,萬幾不理。寵信內侍,濁亂朝綱。致民困盜起,財盡兵疲。禍機潛蓄,恐大命難保。夫裒衣博帶之雅,孰與市井狡儈之羣;廣厦細旃之娛,孰與鞍馬驅馳之險。」不報。 出按鳳陽。織造中官史宣列黃梃二於騶前,號為「賜棍」,每以抶人,有至死者,自都御史以下莫敢問,士隆劾奏之。又劾錦衣千戶廖鎧奸利事,且曰:「鎧虐陝西,即其父鵬虐河南故習也。河南以鵬故召亂,鎧又欲亂陝西。乞置鎧父子於法,并召還廖鑾,以釋陝人之憤。」鑾,鎧所從鎮陝西者也。錢寧素暱鎧,見疏大恨,遂因士隆按薛鳳鳴獄以陷之。鳳鳴者,寶坻人,先為御史,坐罪削籍,諂事諸佞倖,尤善寧。與從弟鳳翔有隙,嗾緝事者發其私,下吏論死。刑部疑有冤,并捕鞫鳳鳴。鳳鳴懼,使其妾訴枉,自剄長安門外,詞連寶坻知縣周在及素所讐者數十人,悉逮付法司,而鳳鳴得釋。士隆與御史許完先後按治,復捕鳳鳴對簿,釋在還職。寧怒,令鳳鳴女告士隆、完治獄偏枉。遂下詔獄,謫士隆晉州判官。久之,擢知州。 世宗立,詔復故官,出為陝西副使。漢中賊王大等匿豪家,結回回為亂。士隆下令,匿賊者罪及妻孥無赦。賊無所容,遂就擒滅。築堰溉田千頃,民利之。卒於官。 張文明,字應奎,陽曲人。正德六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按遼東,尋按陝西。鎮守中官廖堂貪恣,文明捕治其爪牙二十四人,堂大恨。 十三年,車駕幸延綏。文明馳疏諫,極陳災異,且言江彬逢惡導非,亟宜行誅,朝臣匡救無聞,亦當罰治。帝不省。既而文明朝行在。諸權倖扈從者,文明裁抑之,所需多不應。司禮太監張忠等譖於帝,言諸生毆旗校,文明縱勿治,帝怒,命械赴京師,下詔獄。明年春,言官交章請宥,不報。比駕旋,命執至豹房,帝將親鞫。文明自謂必死。及見帝,命釋之,謫電白典史。時劉瑾雖誅,佞幸猶熾,中外諫官被禍者不可勝數。文明止於貶謫,人以為幸。 世宗立,召復故官,尋出為松江知府。甫抵任,卒。巡按御史馬錄頌其忠,詔贈太常少卿。 陳鼎,字大器,其先宣城人。高祖尚書迪,死惠帝之難,子孫戍登州衞,遂占籍焉。鼎舉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四年授禮科試給事中。鎮守河南中官廖堂,福建人也,弟鵬之子鎧冒籍中河南鄉試。物議沸騰,畏堂莫敢與難。鼎上章發其事,鎧遂除名,堂、鵬大恨。會流寇起,鼎陳弭盜機宜。堂囑權倖摘其語激帝怒,下詔獄掠治。謂鼎前籍平江伯貲產,附劉瑾增估物價,疑有侵盜。尚書楊一清救之,乃釋為民。世宗立,復故官,遷河南參議。妖人馬隆等為亂,鼎督兵誅之。改陝西副使,擢浙江按察使,廉介正直,不通私謁。召為應天府尹,未任卒。 賀泰,字志同,吳縣人。弘治十二年進士。由衢州府推官入為御史。武宗收京師無賴及宦官厮養為義子,一日而賜國姓者百二十七人,泰抗言其非。諸人激帝怒,謫衢州推官。終廣東參議。 張璞,字中善,江夏人。弘治十八年進士。由歸安知縣召授御史。正德八年出按雲南,鎮守中官梁裕貪橫,璞裁抑之。為所誣,逮赴詔獄,死獄中。世宗嗣位,贈太僕少卿,賜祭葬。 成文,大同山陰人。弘治十五年進士。由知縣擢御史。正德中,阿爾禿厮、亦不剌與小王子戰敗,引所部駐甘肅塞外,時入寇,掠陷堡砦五十有三。巡撫張翼、鎮守太監朱彬等反冒奏首功千九百有餘,以捷奏者十有一。文出巡按,盡發其奸,翼等賄中人傾文。會文劾僉事趙應龍,應龍亦訐文細事,遂逮文,斥為民。嘉靖中起用,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告歸,卒。 李翰臣,大同人。正德三年進士。官御史,巡按山東。吏部主事梁穀誣歸善王當沍謀叛,翰臣劾穀挾私。近倖方欲邀功,責翰臣為叛人掩飾。逮繫詔獄,謫德州判官。終山東副使。 張經,興州左衞人。正德六年進士。官御史。出按宣府,劾鎮守中官于喜貪肆罪。為喜所訐,逮繫詔獄,謫雲南河西典史。尋卒。世宗初,贈祭如張璞。 毛思義,陽信人。弘治十五年進士。官永平知府。正德十三年駕幸昌平,民間婦女驚避。思義下令言:「大喪未舉,車駕必不遠出。非有文書。妄稱駕至擾民者,治以法。」鎮守中官郭原與思義有隙,以聞。立逮下詔獄,繫半歲,謫雲南安寧知州。嘉靖中,累遷副都御史、應天巡撫。 胡文璧,耒陽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正德初,由戶部郎中改御史。出知鳳陽,遷天津副使。中官張忠督直沽皇莊,縱羣小牟利,文璧捕治之。為所搆,械繫詔獄,謫延安府照磨。嘉靖初,累官四川按察使。 王相,光山人。正德三年進士。官御史。十二年巡按山東。鎮守中官黎鑑假進貢苛斂,相檄郡縣毋輒行。鑑怒,誣奏於朝。逮繫詔獄,謫高郵判官。未幾卒。嘉靖初。贈光祿少卿。 董相,嵩縣人,正德六年進士。官御史。巡視居庸諸關。江彬遣小校米英執人於平谷,恃勢橫甚。相收而杖之,將以聞。彬遽譖於帝,械繫詔獄,謫判徐州。嘉靖初,召復故官。終山東副使。 劉士元,彭縣人。正德六年進士。官御史,巡按畿輔。十三年,帝獵古北口,將招朶顏衞花當、把兒孫等燕勞,士元陳四不可。先是,帝幸河西務,指揮黃勳假供奉擾民,士元按之。勳懼,逃赴行在,因嬖倖譖於帝,云士元聞駕至,令民間盡嫁其女,藏匿婦人。帝怒,命裸縛面訊之。野次無杖,取生柳榦痛笞之四十,幾死,囚檻車馳入京。并執知縣曹俊等十餘人,同繫詔獄。都御史王璟及科道陳霑、牛天麟等交章論救,不報,謫麟山驛丞。世宗立,復故官,出為湖州知府,遷湖廣副使。修荒政,積粟百萬餘石。事聞,被旌勞。嘉靖九年屢遷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居三年罷。 范輅,字以載,桂陽人。正德六年進士。授行人,除南京御史。武宗久無子,輅偕同官請擇宗室賢者育宮中,以宋仁宗為法,不報。先後劾中官黎安、劉瑯及衞官簡文、王忠罪。又論馬姬有娠,不當入宮。語皆切直。 尋命清軍江西。寧王宸濠令諸司以朝服見,輅不可。奏言:「高帝定制,王府屬僚稱官,後乃稱臣,其餘文武及京官出使者皆稱官,朝使相見以便服。今天下王府儀注,制未畫一。臣以為尊無二上,凡不稱臣者,皆不宜具朝服,以嚴大防。」章下禮官議。宸濠馳疏爭之,廷議請如輅言。宸濠伶人秦榮僭侈,輅劾治之。又劾鎮守太監畢真貪虐十五事,疏留不下。真乃摭他事誣之,遂逮下詔獄。值帝巡幸,淹繫經年。至十四年四月始謫龍州宣撫司經歷。未幾,宸濠及真謀逆誅,御史謝源、伍希儒等交章薦輅。未及召,世宗立,復故官。遷福建僉事,轉江西副使,致仕歸。又用胡世寧薦,起密雲兵備副使。討礦賊有功,歷江西、福建左、右布政使。卒官。 張欽,字敬之,順天通州人。正德六年進士。由行人授御史,巡視居庸諸關。 十二年七月,帝聽江彬言,將出關幸宣府。欽上疏諫曰:「臣聞明主不惡切直之言以納忠,烈士不憚死亡之誅以極諫。比者,人言紛紛,謂車駕欲度居庸,遠遊邊塞。臣度陛下非漫遊,蓋欲親征北寇也。不知北寇猖獗,但可遣將徂征,豈宜親勞萬乘。英宗不聽大臣言,六師遠駕,遂成己巳之變。且匹夫猶不自輕,陛下奈何以宗廟社稷之身蹈不測之險。今內無親王監國,又無太子臨朝。外之甘肅有土番之患,江右有輂賊之擾,淮南有漕運之艱,巴蜀有採辦之困。京畿諸郡夏麥少收,秋潦為沴。而陛下不虞禍變,欲縱轡長驅,觀兵絕塞,臣竊危之。」已,聞朝臣切諫皆不納,復疏言:「臣愚以為乘輿不可出者有三:人心搖動,供億浩繁,一也;遠涉險阻,兩宮懸念,二也;北寇方張,難與之角,三也。臣職居言路,奉詔巡關,分當效死,不敢愛身以負陛下。」疏入,不報。 八月朔,帝微行至昌平,傳報出關甚急。欽命指揮孫璽閉關,納門鑰藏之。分守中官劉嵩欲詣昌平朝謁,欽止之曰:「車駕將出關,是我與君今日死生之會也。關不開,車駕不得出,違天子命,當死。關開,車駕得出,天下事不可知。萬一有如『土木』,我與君亦死。寧坐不開關死,死且不朽。」頃之,帝召璽。璽曰:「御史在,臣不敢擅離。」乃更召嵩。嵩謂欽曰:「吾主上家奴也,敢不赴。」欽因負敕印手劍坐關門下曰:「敢言開關者,斬。」夜草疏曰:「臣聞天子將有親征之事,必先期下詔廷臣集議。其行也,六軍翼衞,百官扈從,而後有車馬之音,羽旄之美。今寂然一不聞,輒云『車駕即日過關』,此必有假陛下名出邊勾賊者,臣請捕其人,明正典刑。若陛下果欲出關,必兩宮用寶,臣乃敢開,不然萬死不奉詔。」奏未達,使者復來。欽拔劍叱之曰:「此詐也。」使者懼而返,為帝言「張御史幾殺臣」。帝大怒,顧朱寧:「為我趣捕殺御史。」會梁儲、蔣冕等追至沙河,請帝歸京師。帝徘徊未決,而欽疏亦至,廷臣又多諫者,帝不得已乃自昌平還,意怏怏未已。又二十餘日,欽巡白羊口。帝微服自德勝門出,夜宿羊房民舍,遂疾馳出關,數問御史安在。欽聞,追之,已不及,欲再疏諫,而帝使中官谷大用守關,禁毋得出一人。欽感憤,西望痛哭。於是京師盛傳張御史閉關三疏云。明年,帝從宣府還。至關,笑曰「前御史阻我,我今已歸矣」,然亦不之罪也。 世宗嗣位,出為漢中知府。累官太僕卿。嘉靖十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召為工部左侍郎,被論罷。 欽初姓李。既通顯,始復其姓。事父母孝。有不悅,長跪請,至解乃已。 周廣,字克之,崑山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歷知莆田、吉水二縣。 正德中,以治最徵授御史,疏陳四事,略言: 三代以前,未有佛法。況剌麻尤釋教所不齒。耳貫銅環,身衣赭服,殘破禮法,肆為淫邪。宜投四裔,以禦魑魅,奈何令近君側,為羣盜興兵口實哉! 昔禹戒舜曰:「毋若丹朱傲,惟慢遊是好。」周公戒成王曰:「毋若商王紂之迷亂,酗於酒德。」今之伶人,助慢遊迷亂者也。唐莊宗與伶官戲狎,一夫夜呼,倉皇出走。臣謂宜遣逐樂工,不復籍之禁內,乃所以放鄭聲也。 陛下承祖宗統緒,而羣小獻媚熒惑,致三宮鎖怨,蘭殿無徵。雖陛下春秋鼎盛,獨不思萬世計乎?中人稍有資產,猶畜妾媵以圖嗣續。未有專養螟蛉,不顧祖宗繼嗣者也。義子錢寧本宦豎蒼頭,濫寵已極,乃復攘敓貨賄,輕蔑王章。甚至投刺於人,自稱皇庶子,僭踰之罪所不忍言。陛下何不慎選宗室之賢者,置諸左右,以待皇嗣之生。諸義兒、養子俱奪其名爵,乃所以遠佞人也。 近兩京言官論大臣禦寇不職者,陛下率優容,即武將失律亦赦不誅。故兵氣不揚,功成無日,川原白骨,積如丘山。夫出師十萬,日費千金。今海內困憊已骨見而肉消矣,諸統兵大臣如陳金、陸完輩可任其優游玩寇,不加切責哉!請定期責令成功,以贖前罪。 寧見疏大怒,留之不下,傳旨謫廣東懷遠驛丞。主事曹琥救之,亦被謫。寧怒不已,使人遮道刺廣。廣知之,易姓名,變服,潛行四百餘里乃免。武定侯郭勛鎮廣東,承寧風旨以白金試廣,廣拒不受。伺廣謁御史,攝致軍門,箠繫幾死,御史救之始解。越二年,遷建昌知縣,有惠政。寧矯旨再謫竹寨驛丞。 世宗即位,復故官,歷江西副使,提督學校。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擢福建按察使。鎮守中官以百金餽,廣貯之庫,將劾之。中官懼,謝罪,自是不敢撓。六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墨吏望風去。將限豪右田,不果。明年拜南京刑部右侍郎。居二年,暴疾卒。嘉靖末,贈右都御史。 廣初以鄉舉入太學,師章懋。在里閈,與魏校友善。平生嚴冷無笑容。居官公強,弗受請託,士類莫不憚之。 曹琥,字瑞卿,巢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改戶部。既抗疏救廣,吏部擬調河南通判。寧欲遠竄,乃改尋甸,再遷廣信同知。寧王暨鎮守中貴託貢獻,頻有徵斂。琥攝府事,堅持不予,士民德之。擢鞏昌知府,未任卒。嘉靖初,贈光祿卿。 石天柱,字季瞻,岳池人。正德三年進士。當除給事中,吏科李憲請如御史例,試職一年,授戶科試給事中。乾清宮災,上言:「今日外列皇店,內張酒館。寵信番僧,從其鬼教。招集邊卒,襲其衣裝。甚者結為昆弟,無復尊卑。數離深宮,馳驅郊外。章疏置之高閣,視朝月止再三。視老成為贅疣,待義子以心腹。時享不親,慈闈罕至。不思前星未耀,儲位久虛。既不常御宮中,又弗預選宗室。何以消禍本,計久長哉!」屢遷工科都給事中。 十一年,都督馬昂進其女弟,已有娠,帝嬖之。天柱率同官合詞抗論,未報。又上疏曰:「臣等請出孕婦,未蒙進止。竊疑陛下之意將遂立為己子歟?秦以呂易嬴而嬴亡,晉以牛易馬而馬滅。彼二君者特出不知,致墮奸計,謂陛下亦為之耶?天位至尊,神明之冑,尚不易負荷,而況幺麼之子。借使以陛下威力成於一時,異日諸王宗室肯坐視祖宗基業與他人乎?內外大臣肯俯首立於其朝乎?望急遣出,以清宮禁,消天下疑。」卒不報。 泰山有碧霞元君祠,中官黎鑑請收香錢為修繕費。天柱言祀典惟有東嶽神,無所謂碧霞元君者,淫祀非禮,不可許。十二年四月詔毀西安門外鳴玉、積慶二坊民居,有所營建,天柱等疏請停止。帝皆不省。 是年,帝始巡遊塞外,營鎮國府於宣府,天柱率同官力諫。孝貞純皇后將葬,帝假啟土為名,欲復巡幸。天柱念帝盤遊無度,廷臣雖諫,帝意不回,思所以感動之者,乃刺血草疏,略曰:「臣竊自念,生臣之身者,臣之親也。成臣之身者,累朝之恩也。感成身之恩欲報之於陛下者,臣之心也。因刺臣血,以寫臣心,明臣愚忠,冀陛下憐察。數年以來,星變地震,大水奇荒,災異不可勝數,而陛下不悟,禍延太皇太后。天之意,欲陛下居衰絰中,悔過自新,以保大業也。尚或不悟,天意或幾乎息矣。喪禮大事,人子所當自盡。陛下於太皇太后未能盡孝,則羣臣於陛下必不能盡忠。不忠,將無所不至,猝有變故,人心瓦解矣。夫大位者,奸之窺也。昔太康田於洛、汭,煬帝行幸江都,皆以致敗,可不鑒哉!方今朝廷空,城市空,倉廩空,邊鄙空,天下皆知危亡之禍,獨陛下不知耳。治亂安危,在此行止。此臣所痛心為陛下惜,復昧死為陛下言也。」凡數千言。當天柱刺血時,恐為家人所阻,避居密室,雖妻子不知。既上,即易服待罪。聞者皆感愴,而帝不悟也。 踰月,兵部尚書王瓊欲因哈密事殺都御史彭澤。廷臣集議,瓊盛氣以待,衆不敢發言。天柱與同官王爌力明澤無罪,乃得罷為民。瓊怒,取中旨出兩人於外,天柱得臨安推官。世宗即位,召復舊職。遷大理丞,未幾卒。久之,子請恤,特予祭。 贊曰:諫臣之職,在糾慝弼違。諸臣戒盤遊,斥權倖,引義力爭,無忝厥職矣。武宗主德雖荒,然文明止於遠竄,入關不罪張欽,其天姿固非殘暴酷烈者比。而義兒、閹豎,煬竈為奸。桁楊交錯於闕庭,忠直負痛於狴戶。批鱗者尚獲生全,投鼠者必陷死地。元氣日削,朝野震驚,祚以不延,統幾中絕。風愆之訓,垂戒不亦切乎。 李文祥 孫磐徐珪 胡爟周時從 王雄 羅僑 葉釗劉天麒 戴冠 黃鞏 陸震 夏良勝萬潮等 何遵劉校等 李文祥,字天瑞,麻城人。祖正芳,山西布政使。父〈氵靚〉,陝西參政。文祥自幼俊異。弱冠舉於鄉,成化末登進士。萬安當國,重其才。以孫弘璧與同榜,款於家,文祥意弗慊也。屬題畫鳩,語含刺,安深銜之。未幾,孝宗嗣位,即上封事,略曰: 祖宗設內閣、六部,贊萬幾,理庶務,職至重也。頃者,在位多匪人,權移內侍。賞罰任其喜怒,禍福聽其轉移。讐視言官,公行賄賂。阿之則交引驟遷,忤之則巧讒遠竄。朝野寒心,道路側目。望陛下密察渠魁,明彰國憲,擇謹厚者供使令。更博選大臣,諮諏治理,推心委任,不復嫌疑,然後體統正而近習不得肆也。 祖宗定律,輕重適宜。頃法司專徇己私,不恤國典。豪強者雖重必寬,貧弱者雖輕必罪。惠及奸宄,養成玩俗。兼之風尚奢麗,禮制蕩然。豪民僭王者之居,富室擬公侯之服。奇技淫巧,上下同流。望陛下申明舊章,俾法曹遵律令,臣庶各守等威,然後禮法明而人心不敢玩也。 然國無其人,誰與共理?致仕尚書王恕、王竑,孤忠自許,齒力未衰;南京主事林俊、思南通判王純,剛方植躬,才品兼茂。望陛下起列朝端,資其議論,必有裨益,可翊明時。且賢才難得,自古為然。習俗移人,豪杰不免。惟茲臣庶,不盡庸愚。能知自愧,即屬名流;樂其危菑,乃為猥品。願陛下明察羣倫,罷其罔上營私違天蠹物者,餘則勉以自新。既開改過之路,必多遷善之人。 臣見登極詔書,不許風聞言事。古聖王懸鼓設木,自求誹謗。言之縱非其情,聽者亦足為戒,何害於國,遽欲罪之。昔李林甫持此以禍唐,王安石持此以禍宋。遠近驟聞,莫不驚駭。願陛下再頒明詔,廣求直言,庶不墮奸謀,足彰聖德。大率君子之言決非小人之利,諮問倘及,必肆中傷。如有所疑,請試面對。 疏奏,宦官及執政萬安、劉吉、尹直等咸惡之,數日不下。忽詔詣左順門,以疏內有「中興再造」語,傳旨詰責。文祥從容辨析而出。謫授陝西咸寧丞。南京主事夏崇文論救,不納。工部主事莆田林沂復請召文祥及湯鼐,納崇文言,且召陳獻章、謝鐸等。時安已去,吉、直激帝怒,嚴旨切責之。廷臣多薦文祥,率為吉、直所沮。 弘治二年以王恕薦召為兵部主事,監司以下餽贐皆不納。到官未踰月,復以吉人事下獄,貶貴州興隆衞經歷。都御史鄧廷瓚征苗,咨以兵事,大奇之,欲薦為監司。文祥曰:「昔以言事出,今以軍功進,不可。」固辭不得,乃請齎表入都,固乞告歸。疏再上,不許。還經商城,渡冰陷,死焉,年僅三十。 孫磐,遼陽人。弘治九年進士。觀政在部時,刑部典吏徐珪以滿倉兒事劾中官楊鵬得罪,磐上疏曰:「近諫官以言為諱,而排寵倖觸權奸者乃在胥吏,臣竊羞之。請定建言者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彈權貴者。其次揚清激濁,能補闕拾遺。又其次,建白時政,有裨軍國。皆分別擢敘。而粉飾文具、循默不言者,則罷黜之。庶言官知警,不至曠瘝」時不見用。 徐珪者,應城人。先是,千戶吳能以女滿倉兒付媒者鬻於樂婦張,紿曰:「周皇親家也。」後轉鬻樂工袁璘所。能歿,妻聶訪得之。女怨母鬻己,詭言非己母。聶與子劫女歸。璘訟於刑部,郎中丁哲、員外郎王爵訊得情。璘語不遜,哲笞璘,數日死。御史陳玉、主事孔琦驗璘屍,瘞之。東廠中官楊鵬從子嘗與女淫,教璘妻訴冤於鵬而令張指女為妹,又令賈校尉屬女亦如張言。媒者遂言聶女前鬻周皇親矣。奏下鎮撫司,坐哲、爵等罪。復下法司、錦衣衞讞,索女皇親周彧家,無有。復命府部大臣及給事、御史廷訊,張與女始吐實。都察院奏,哲因公杖人死,罪當徒。爵、玉、琦及聶母女當杖。獄上,珪憤懣,抗疏曰:「聶女之獄,哲斷之審矣。鵬拷聶使誣服,鎮撫司共相蔽欺。陛下令法司、錦衣會問,懼東廠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隱。夫女誣母僅擬杖,哲等無罪反加以徒,輕重倒置如此,皆東廠威劫所致也。臣在刑部三年,見鞫問盜賊,多東廠鎮撫司緝獲,有稱校尉誣陷者,有稱校尉為人報讐者,有稱校尉受首惡贓而以為從、令傍人抵罪者。刑官洞見其情,無敢擅更一字。上干天和,災異迭見。臣願陛下革去東廠,戮鵬叔姪並賈校尉及此女於市,謫戍鎮撫司官極邊,進哲、爵、琦、玉各一階,以洗其冤,則天意可回,太平可致。如不罷東廠,亦當推選謹厚中官如陳寬、韋泰者居之,仍簡一大臣與共理。鎮撫司理刑亦不宜專用錦衣官。乞推選在京各衞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人,共涖其事。或三年、六年一更,則巡捕官校,當無有作奸擅刑,誣及無辜者矣。臣一介微軀,左右前後皆東廠鎮撫司之人,禍必不免。顧與其死於此輩,孰若死於朝廷。願斬臣頭,以行臣言,給臣妻子送骸骨歸,臣雖死無恨。」帝怒,下都察院考訊。都御史閔珪等抵以奏事不實,贖徒還役。帝責具狀,皆上疏引罪,奪俸有差。珪贖徒畢,發為民。既而給事中龐泮等言哲等獄詞覆奏已餘三月,繫獄者凡三十八人,乞早為省釋。乃杖滿倉兒,送浣衣局;哲給璘埋葬貲,發為民。爵及琦、玉俱贖杖還職。時弘治九年十二月也。 磐尋擢吏部主事。正德元年,宦官漸用事,磐復上疏曰:「今日弊政,莫甚於內臣典兵。夫臣以內稱,外事皆不當預,矧可使握兵柄哉。前代盛時,未嘗有此。唐、宋季世始置監軍,而其國遂以不永。今九邊鎮守、監槍諸內臣,恃勢專恣,侵剋百端。有警則擁精卒自衞,克敵則縱部下攘功。武弁藉以夤緣,憲司莫敢訐問。所攜家人頭目,率惡少無賴。吞噬爭攫,勢同狼虎,致三軍喪氣,百職灰心。乞盡撤還京,專以邊務責將帥,此今日修攘要務也。」不從。及劉瑾得志,斥磐為奸黨,勒之歸。瑾誅,起河南僉事,坐累罷。 珪以刑部主事陳鳳梧薦,授桐鄉丞。正德中,歷贛州通判。招降盜魁何積玉。已,復叛,下珪獄,尋釋之。後以平盜功擢知州。 胡爟,字仲光,蕪湖人。弘治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部主事。十年三月,災異求言。爟應詔,疏言「中官李廣、楊鵬引左道劉良輔輩惑亂聖聰,濫設齋醮,耗蠹國儲。而不肖士大夫方昏暮乞憐於其門,交通請託。陰盛陽微,災何由弭」。因極陳戚畹、方士、傳奉冗員之害。疏留中。未幾,廣死,故爟得無罪。 當成化時,宦官用事。孝宗嗣位,雖間有罷黜,而勢積重不能驟返。忤之者必結黨排陷,不勝不止。前後庶僚以忤璫被陷者,如弘治元年戶部員外郎周時從疏請置先朝遺奸汪直、錢能、蔡用輩於重典,而察核兩京及四方鎮守中官。諸宦官摘其奏中「宗社」字不越格,命法司逮治。已而釋之。 十三年秋,大同有警,命保國公朱暉禦之。行人永清王雄極言暉不足任,且請罷中官監督,以重將權。苗逵方督暉軍,謂雄阻軍,乃下詔獄,謫雲南浪穹丞。 羅僑,字維升,吉水人。性純靜,寡嗜慾。受業張元禎,講學里中。舉弘治十二年進士,除新會知縣,有惠愛。 正德初,入為大理右評事。五年四月,京師旱霾,上疏曰:「臣聞人道理則陰陽和,政事失則災沴作。頃因京師久旱,陛下特沛德音,釋逋戍之囚,弛株連之禁,而齋禱經旬,雨澤尚滯。臣竊以為天心仁愛未已也。陛下視朝,或至日昃,狎侮羣小,號呶達旦,其何以承天心基大業乎!文網日密,誅求峻急,盜賊白晝殺人,百姓流移載道,元氣索然。科道知之而不敢言,內閣言之而不敢盡,此壅蔽之大患也。古者進退大臣,必有體貌,黥劓之罪不上大夫。邇來公卿去不以禮。先朝忠藎如劉大夏者,謫戍窮邊,已及三載,陛下置之不問,非所以待耆舊、敬大臣也。本朝律例,參酌古今,足以懲奸而蔽罪。近者法司承望風旨,巧中善類。傳曰:『賞僭則及淫人,刑濫則及善人。不幸而過,寧僭無濫。』今之刑罰,濫孰甚焉。願陛下慎逸游,屏玩好,放棄小人,召還舊德,與在廷臣工,宵旰圖治,并敕法司慎守成律。即有律輕情重者,亦必奏請裁決,毋擅有輕重。庶可上弭天變,下收人心。」時朝士久以言為諱。僑疏上,自揣必死,輿櫬待命。劉瑾大怒,矯中旨詰責數百言,令廷臣議罪。大學士李東陽力救,得改原籍教職。其秋,瑾敗,僑尋召復官,引病去。宸濠反,王守仁起兵吉安,僑首赴義。 世宗即位,即家授台州知府。建忠節祠,祀方孝孺。延布衣張尺,詢民間疾苦。歲時循行阡陌,課農桑,講明冠婚喪祭禮,境內大治。嘉靖二年舉行卓異。都御史姚鏌上書訟僑曰:「人臣犯顏進諫,自古為難。曩『八黨』弄權,逆瑾亂政,廷臣結舌,全軀自保。而給事中劉〈藻,喿改臣〉、評事羅僑殉國忘身,發摘時弊,幸存餘息。遭遇聖朝,謂宜顯加奬擢,用厲具臣。乃僑知台州,〈藻,喿改臣〉知長沙,使懷忠竭節之士淹於常調,臣竊為朝廷惜之。」帝納其言,擢僑廣東左參政,僑辭。部牒敦趣,不得已之官。踰年,遂謝病歸。 僑敦行誼,動則古人。羅洪先居喪,不廢講學,僑以為非禮,遺書責之。其峭直如此。 葉釗,字時勉,豐城人。弘治十五年進士。除南京刑部主事。獄囚久淹,悉按法出之。守備中官侵蘆洲,判歸之民。應天諸府災,上荒政四事。尋進員外郎。 武宗立,應詔陳八事,中言:「宣、大被寇,殺卒幾千人。監督中官苗逵妄報首功,宜召還候勘。宦官典兵,於古未見。唐始用之,而宗社丘墟,我正統朝用之,而鑾輿北狩。自今軍務勿遣監督,鎮守者亦宜撤還。且國初宦官悉隸禮部,秩不過四品,職不過掃除。今請仍隸之部,易置司禮,俾供雜役。罷革東廠,移為他署。斯左右不得擅權,而後天下可安也。」又乞召還劉大夏,宥諫官戴銑等。劉瑾怒,坐斷獄詿誤,逮下詔獄,削籍歸。講學西江。瑾誅,起禮部員外郎,未聞命卒。學者祀之石鼓書院。 時又有工部主事劉天麒者,臨桂人,釗同年進士。分司呂梁。奄人過者不為禮,愬之瑾,逮下詔獄,謫貴州安莊驛丞卒。嘉靖初,復官予祭。 戴冠,信陽人。正德三年進士。為戶部主事。見寵倖日多,廩祿多耗,乃上疏極諫,略曰:「古人理財,務去冗食。近京師勢要家子弟僮奴苟竊爵賞,錦衣官屬數至萬餘,次者繫籍勇士,投充監局匠役,不可數計,皆國家蠹也。歲漕四百萬,宿有嬴餘。近絀水旱,所入不及前,而歲支反過之,計為此輩耗三之一。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養無用之蠹乎!兵貴精,不貴多。邊軍生長邊土,習戰陣,足以守禦。今遇警輒發京軍,而宣府調入京操之軍,累經臣下論列,堅不遣還。不知陛下何樂於邊軍,而不為關塞慮也。天子藏富天下,務鳩聚為帑藏,是匹夫商賈計也。逆瑾既敗,所籍財產不歸有司,而貯之豹房,遂創新庫。夫供御之物,內有監局,外有部司,此庫何所用之。」疏入,帝大怒,貶廣東烏石驛丞。 嘉靖初,起官,歷山東提學副使,以清介聞。 黃鞏,字仲固,莆田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中,由德安推官入為刑部主事,掌諸司奏牘。歷職方武選郎中。十四年三月,有詔南巡,鞏上疏曰: 陛下臨御以來,祖宗之綱紀法度一壞於逆瑾,再壞於佞倖,又再壞於邊帥,蓋蕩然無餘矣。天下知有權臣,不知有天子,亂本已成,禍變將起。試舉當今最急者陳之。 一,崇正學。臣聞聖人主靜,君子慎動。陛下盤遊無度,流連忘反,動亦過矣。臣願陛下高拱九重,凝神定慮,屏紛華,斥異端,遠佞人,延故老,訪忠良,可以涵養氣質,薰陶德性,而聖學維新,聖政自舉。 二,通言路。言路者,國家之命脈也。古者,明王導人以言,用其言而顯其身。今則不然。臣僚言及時政者,左右匿不以聞。或事關權臣,則留中不出,而中傷以他事。使其不以言獲罪,而以他事獲罪。由是,雖有安民長策,謀國至計,無因自達。雖必亂之事,不軌之臣,陛下亦何由知。臣願廣開言路,勿罪其出位,勿責其沽名,將忠言日進,聰明日廣,亂臣賊子亦有所畏而不敢肆矣。 三,正名號。陛下無故降稱大將軍太師鎮國公,遠近傳聞,莫不驚嘆。如此,則誰為天子者?天下不以天子事陛下,而以將軍事陛下,天下皆為將軍之臣矣。今不削去諸名號,昭上下之分,則體統不正,朝廷不尊。古之天子亦有號稱獨夫,求為匹夫而不得者,竊為陛下懼焉。 四,戒遊幸。陛下始時遊戲,不出大庭,馳逐止於南內,論者猶謂不可。既而幸宣府矣,幸大同矣,幸太原、榆林矣,所至費財動衆,郡縣騷然,至使民間夫婦不相保。陛下為民父母,何忍使至此極也。近復有南巡之命。南方之民爭先挈妻子避去,流離奔踣,怨讟煩興。今江、淮大饑,父子兄弟相食。天時人事如此,陛下又重蹙之,幾何不流為盜賊也。奸雄窺伺,待時而發。變生在內,則欲歸無路;變生在外,則望救無及。陛下斯時,悔之晚矣。彼居位大臣,用事中官,親暱羣小,夫豈有毫髮愛陛下之心哉?皆欲陛下遠出,而後得以擅權自恣,乘機為利也。其不然,則亦袖手旁觀,如秦、越人不相休戚也。陛下宜翻然悔悟,下哀痛罪己之詔。罷南巡,撤宣府離宮,示不復出。發內帑以振江、淮,散邊軍以歸卒伍。雪已往之謬舉,收既失之人心。如是,則尚可為也。 五,去小人。自古未有小人用事,不亡國喪身者也。今之小人簸弄威權、貪溺富貴者,實繁有徒。至於首開邊事,以兵為戲,使陛下勞天下之力,竭四海之財,傷百姓之心者,則江彬之為也。彬,行伍庸流,兇狠傲誕,無人臣禮。臣但見其有可誅之罪,不聞其有可賞之功。今乃賜以國姓,封以伯爵,託以心腹,付以京營重寄,使其外持兵柄,內蓄逆謀,以成騎虎之勢,此必亂之道也。天下切齒怒罵,皆欲食彬之肉。陛下亦何惜一彬,不以謝天下哉! 六,建儲貳。陛下春秋漸高,前星未耀,祖宗社稷之託搖搖無所寄。方且遠事觀遊,屢犯不測,收養義子,布滿左右,獨不能豫建親賢以承大業,臣以為陛下殆倒置也。伏望上告宗廟,請命太后,旁諏大臣,擇宗室親賢者一人養於宮中,以繫四海之望。他日誕生皇子,仍俾出藩,實宗社無疆之福也。 員外郎陸震草疏將諫,見鞏疏稱歎,因毀己藁,與鞏連署以進。帝怒甚,下二人詔獄,復跪午門。衆謂天子且出,鞏曰:「天子出,吾當牽裾死之。」跪五日,期滿,仍繫獄。越二十餘日,廷杖五十,斥為民。彬使人沿途刺鞏,有治洪主事知而匿之,間行得脫。 既歸,潛心著述。或米盡,日中未爨,晏如也,嘗歎曰:「人生至公卿富貴矣,然不過三四十年。惟立身行道,千載不朽。世人顧往往以此易彼,何也?」 世宗立,召為南京大理丞。疏請稽古正學,敬天勤民,取則堯、舜,保全君子,辨別小人。明年入賀,卒於京師。行人張岳訟其直節,贈大理少卿,賜祭葬。天啟初,追諡忠裕。 陸震,字汝亨,蘭谿人。受業同縣章懋,以學行知名。正德三年進士。除泰和知縣。時劉瑾擅政。以逋鹽課責縣民償者連數百人,震力白之上官,得免。鎮守中官歲徵貢絺,為減其額。增築學舍居諸生,毀淫祠祀忠節。浮糧累民,稽賦籍,得詭寄隱匿者萬五千石以補之。建倉縣左,儲穀待振。親行鄉落,勸課農桑。立保伍法,使民備盜。甓城七里,外為土城十里周之。時發狼兵討賊,所至擾民。震言於總督,令毋聽檥舟,官具糧糗,以次續食,兵行肅然。督捕永豐、新淦賊,以功受賞。撫按交薦,徵為兵部主事。泰和人生祠之。 在部,主諸司章奏,與中人忤,改巡紫荊諸關。又以論都御史彭澤、副使胡世寧無罪,忤尚書王瓊、陸完。 孝貞皇后崩,武宗至自宣府。既發喪數日,復欲北出。震抗疏曰:「日者,昊天不弔,威降大戚。車駕在狩,羣情惶惶。陛下單騎衝雪還宮,百官有司莫不感愴,以為陛下前蔽而今明也。乃者梓宮在殯,遽擬遊巡,臣知陛下之心必有慼然不安者,且陛下即位十有二年矣,十者干之終,十有二者支之終。當氣運周會,正修德更新時,顧乃營宣府以為居,縱騎射以為樂,此臣所深懼也。古人君車馬遊畋之好,雖或有之,至若以外為主,以家為客,挈天下大器、賞罰大柄付之於人,漠然不關意念,此古今所絕無者。伏望勉終喪制,深戒盤遊。」不報。 進武選員外郎。已,偕黃鞏諫南巡,遂下詔獄。獄中與鞏講易九卦,明憂患之道。同繫者率處分後事,震獨無一言。既杖,創甚,作書與諸子,「吾雖死,汝等當勉為忠孝。吾筆亂,神不亂也」,遂卒。世宗立,贈太常少卿,予祭。 方震等繫獄,江彬必欲致之死,絕其飲食。震季子體仁,年十五,變服為他囚親屬,職納槖饘焉。後有詔錄一子官,諸兄讓體仁,為漳州通判,有政聲。孫可教,由進士歷南京禮部侍郎。 夏良勝,字于中,南城人。少為督學副使蔡清所知,曰「子異日必為良臣,當無有勝子者」,遂名良勝。正德二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調吏部,進考功員外郎。 南巡詔下,良勝具疏,與禮部主事萬潮、太常博士陳九川連署以進,言:「方今東南之禍,不獨江、淮;西北之憂,近在輦轂。廟祀之鬯位,不可以久虛;聖母之孝養,不可以恒曠。宮壼之孕祥,尚可以早圖;機務之繁重,未可以盡委。『鎮國』之號,傳聞海內,恐生覬覦之階;邊將之屬,納於禁近,詎忘肘腋之患。巡遊不已,臣等將不知死所矣。」 時舒芬、黃鞏、陸震疏已前入。吏部郎中張衍瑞等十四人、刑部郎中陸俸等五十三人繼之,禮部郎中姜龍等十六人、兵部郎中孫鳳等十六人又繼之。而醫士徐鏊亦以其術諫,略言:「養身之道,猶置燭然,室閉之則堅,風暴之則淚。陛下輕萬乘,習嬉娛,躍馬操弓,捕魚玩獸。邇復不憚遠遊,冒寒暑,涉關河,饍飲不調,餚蓛無擇,誠非養生道也。況南方卑濕,尤易致病。乞念宗廟社稷之重,勿事鞍馬,勿過醉飽,喜無傷心,怒無傷肝,慾無傷腎,勞無傷脾,就密室之安,違暴風之禍。臣不勝至願。」 諸疏既入,帝與諸倖臣皆大怒,遂下良勝、潮、九川、鞏、震、鏊詔獄,芬及衍瑞等百有七人罰跪午門外五日。而大理寺正周敘等十人,行人司副余廷瓚等二十人,工部主事林大輅、何遵、蔣山卿連名疏相繼上。帝益怒,並下詔獄。俄令敘、廷瓚、大輅等,與良勝等六人,俱跪闕下五日,加梏拲焉。至晚,仍繫獄。諸臣晨入暮出,纍纍若重囚,道途觀者無不泣下。而廷臣自大學士楊廷和、戶部尚書石玠疏救外,莫有言者。士民咸憤,爭擲瓦礫詬詈之。諸大臣皆恐,入朝不待辨色,請下詔禁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是時,天連曀晝晦,禁苑南海子水涌四尺餘,橋下七鐵柱皆折如斬。金吾衞都指揮僉事張英曰:「此變徵也,駕出必不利。」乃肉袒戟刃於胸,囊土數升,持諫疏當蹕道跪哭,即自刺其胸,血流滿地。衞士奪其刃,縛送詔獄。問囊土何為?曰:「恐污帝廷,灑土掩血耳。」詔杖之八十,遂死。 芬等百有七人,跪既畢,杖各三十。以芬、衍瑞、俸、龍、鳳為倡首,謫於外,餘奪俸半歲。良勝等六人及敘、廷瓚、大輅各杖五十,餘三十人四十。鞏、震、良勝、潮、九川除名,他貶黜有差,鏊戍邊。而車駕亦不復出矣。 良勝既歸,講授生徒。世宗立,召復故官。尚書喬宇賢之,奏為文選郎中,公廉多所振拔。「大禮」議起,數偕僚長力爭。及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用中旨超擢,又執不可。由是為議禮者所切齒。以久次遷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轉。給事中陳洸上書,傅會張璁等議,斥良勝與尚書宇等羣結朋黨,任情擠排,遂謫良勝茶陵知州。及明倫大典成,詔責前郎中良勝脅持庶官,釀禍特深,黜為民。初,良勝輯其部中章奏,名曰銓司存藁,凡議禮諸疏具在。為讐家所發,再下獄。論杖當贖,特旨謫戍遼東三萬衞。踰五年,卒於戍所。穆宗立,贈太常卿。舒芬等自有傳。 萬潮,字汝信,進賢人。正德六年進士。由寧國推官入為儀制主事,與芬、良勝、九川稱「江西四諫」。世宗立,起故官,歷浙江提學副使。久之遷參政,以忤權貴調廣西。屢遷陝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所至著聲。 陳九川,字惟濬,臨川人。正德九年進士。從王守仁遊。尋授太常博士。既削籍,復從守仁卒業。世宗嗣位,召復故官,再遷主客郎中。正貢獻名物,節貢使犒賞費數萬。會天方國貢玉石,九川簡去其不堪者,所求蟒衣,不為奏覆,復怒罵通事胡士紳等。士紳恚,假番人詞訐九川及會同館主事陳邦偁。帝怒,下二人詔獄。而是時張璁、桂萼欲傾費宏奪其位,乃屬士紳再訐九川盜貢玉饋宏製帶,詞連兵部郎中張〈羽惠〉、錦衣指揮張潮等。帝益怒,并下〈羽惠〉等詔獄。指揮駱安請攝士紳質訊,給事中解一貫等亦以為言,帝不許。獄成,九川戍鎮海衞,邦偁等削籍有差。久之,遇赦放還,卒。 張衍瑞,字元承,汲人。弘治十八年進士。為清豐知縣。以執法忤劉瑾,逮下詔獄,幾死。瑾誅,得釋,官吏部文選郎中。既杖,謫平陽同知。嘉靖初,召還,擢太常少卿。尋卒,贈太僕卿。 姜龍,太倉人,見父昂傳。孫鳳,洛陽人。陸俸,吳縣人。周敘,九谿衞人。林大輅,莆田人。蔣山卿,儀真人。皆由進士。山卿遊顧璘門,以詩名於時。既杖,鳳、俸並謫府同知,敘縣丞,大輅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世宗立,悉召復故官。鳳終副使,俸知府,敘工部尚書,大輅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山卿廣西參政。 徐鏊,嘉定人,本高氏子。少孤,依舅京師,冒徐姓,從其業為醫,供事內殿。既杖,謫戍烏撒。世宗即位,召還,尋擢御醫。鏊性耿介,時朝士多新貴,不知鏊,鏊亦不言前事,一官垂三十年不調。年七十,求致仕。值同縣徐學謨為禮部郎中,引見尚書吳山。山閱牘,有諫南巡事,瞿然曰:「此武廟時徐先生耶?何淹也。」兩侍郎嫌其老,學謨抗聲曰:「鏊雖老,然少與舒狀元同患難,為可敬耳。」又久之,始遷院判。自引歸,卒年八十三。 時同受杖者,吏部則姚繼巖,行人則陶滋、巴思明、李錫、顧可久、鄧顯麒、熊榮、楊秦、王懋、黃國用、李儼、潘銳、劉黻、張岳,大理寺則寺正金罍,寺副孟庭柯、張士鎬、郝鳳升、傅尚文、郭五常,評事姚如臯、蔡時,並謫官。世宗立,召還。張英亦得贈官予祭,授弟雄都指揮僉事。 姚繼巖,南通州人,張衍瑞同年生也。當遷文選郎中,讓衍瑞。嘉靖初,歷太常少卿,伏闕爭「大禮」。甘貧約,遠權勢。及卒,不能成喪。 何遵,字孟循,江寧人。家貧,父命之賈,不願也,去為儒。舉正德九年進士。吏部尚書陸完聞其名,使子弟從學。及選臺諫,遵引疾曰:「不可因人進也。」授工部主事,榷木荊州。下令稅自百金以下減三之一,風濤敗貲者勿算。入算者手實其數自識之,藏於郡帑,數日一會所入。比去,不私一錢。 帝將南巡,以進香東嶽為詞。遵抗言:「淫祠無福。萬一宗藩中藉口奉迎,潛懷不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蓋指宸濠也。諸權倖見疏,遏勿進。時黃鞏等已得罪,遵復與同官林大輅、蔣山卿上疏乞罷南巡,極言江彬怙權倡亂,鞏等無罪,願特寬宥,毋使後世有殺諫臣名。帝怒,下詔獄,廷杖四十。創甚,肢體俱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家貧,僚友助而殮之。 當遵草疏時,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縱不自計,獨不念老親幼子乎?」遵執筆從容曰:「為我謝大人,兒子勿令廢學足矣。」死之日,其父方與家人祭墓歸,有鳥悲鳴,心異之。或傳工部有以言獲罪者,父長號曰:「遵死矣!」已而果然。 時先遵受杖死者,刑部主事郾城劉校、照磨汲人劉珏。與遵同死杖下者,陸震而外,大理評事長樂林公黼,行人司副鄱陽余廷瓚,行人盱眙李紹賢、澤州孟陽、玉山詹軾、安陸劉概、祥符李惠。 劉校,字宗道。性至孝。母胡教子嚴,偶不悅,輒長跪請罪,母悅乃起。正德六年與詹軾、劉概同舉進士,授刑部主事。迎父就養,卒於途。校奔赴,抱屍痛哭幾絕。面有塵,以舌舐而拭之。及起故官,帝將南巡,刑曹諫疏,校所草也。杖將死,大呼曰:「校無恨,恨不見老母耳!」子元婁,年十一,哭於旁。校曰:「爾讀書不多,獨不識事君致身義乎?善事祖母及母,毋媿而父。」遂絕。劉珏,由貢士。 林公黼,字質夫。父母喪,三年蔬粥,不入內。正德十二年與李紹賢、李惠同舉進士。諸曹諫南巡者,皆罰跪闕前,諸奸又日以危言恫喝,聞者惴惴。以故,戶曹不敢出疏,工曹諫者止三人。獨大理闔署諫,故帝怒加甚。公黼夜草疏,時聞暗中泣歎聲,不顧。比入獄,黃鞏與語,歎曰:「吾取友徧天下,乃近遺質夫。古人謂入險不驚,殆斯人乎!」公黼體羸,竟不勝杖而卒。 余廷瓚,字伯獻。與孟陽皆正德九年進士。當禮、兵二曹之進諫也,廷瓚亦率其僚陳巡遊十不可,通政司獨留之。居數日,諸曹已罰跪,疏始上。帝愈怒,掠治尤嚴。 李紹賢,字崇德。嘗頒詔至徐州,監倉中使席班首,紹賢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比逮繫,見中官猶奴視之。 孟陽,字子乾。吏部侍郎春之子。為行人,久不遷,或諷之見當路,陽不可。及是,語諸僚:「此舉繫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與有憂,豈必言官乃當効死。」父春,前巡撫宣府,有軍功,忤中官張永罷歸。聞子死諫,哭之以詩,語甚悲壯,人爭傳之。 詹軾,字敬之。為人開爽磊落,善談論。從父瀚,字汝約,與公黼同舉進士。時方為刑部主事,亦以諫受杖。軾死,為經紀其喪以歸。嘉靖中,瀚爭「大禮」,再受杖。每陰雨創痛,曰:「吾無媿敬之地下,足矣。」積官刑部侍郎。 劉概,字平甫。李惠,字德卿,尚書鉞之子。世宗立,贈遵、校尚寶卿,珏刑部主事,公黼、廷瓚太常丞,紹賢御史。各賜祭,錄一子入國學。 其以創死稍後者,禮部員外郎慈谿馮涇,驗封郎中吳江王鑾,行人昌黎王瀚。 馮涇,字伯清,與瀚皆正德九年進士。涇以孝友稱。既卒,家貧不能還喪。世宗立,吏部以狀聞,賜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 王鑾,字汝和。正德六年進士。試政吏部,為尚書楊一清所知,擢文選主事。朝夕扃戶,人罕得見。再遷驗封郎中。被創,踰年卒。王瀚亦前卒。世宗立,贈御史,賜祭。 當諸曹連章迭諫,江彬怒甚。陰屬典詔獄者重其杖,以故諸臣多死。哭聲徹禁掖,帝亦為感動,竟罷南巡,諸臣之力也。 嘉靖初,主事仵瑜上疏曰:「正德間,給事、御史挾勢凌人,趨權擇便,凡朝廷大闕失,羣臣大奸惡,緘口不言。一時犯顏敢諍,視死如歸,或拷死闕廷,或流竄邊塞,皆郎中、員外、主事、評事、行人、照磨、庶吉士,非有言責者。張英本一武夫,抗言就死,行道悲傷。今幸聖皇御極,褒恤忠良,諸給事、御史更何顏復立清明之朝。請加黜罰,以示創懲。」章下吏部。瑜後以爭「大禮」杖死,自有傳。 贊曰:李文祥、孫磐甫釋褐觀政,未列庶位;胡爟以下率諸曹尚書郎,或冗散卑末。非司風憲,當言路,以諫諍為盡職也。抗言極論,竄謫接踵,而來者愈多;死相枕籍,而赴蹈恐後。其抵觸權倖,指斥乘輿,皆切於安危之至計。若張英陷胸以悟主,徐鏊託術以諷諭,誠心出於忠愛,抑尤人所難能者矣。 楊廷和 梁儲 蔣冕 毛紀 石珤兄玠 楊廷和,字介夫,新都人。父春,湖廣提學僉事。廷和年十二舉於鄉。成化十四年,年十九,先其父成進士。改庶吉士,告歸娶,還朝授檢討。廷和為人美風姿,性沉靜詳審,為文簡暢有法。好考究掌故、民瘼、邊事及一切法家言,鬱然負公輔望。 弘治二年進修撰。憲宗實錄成,以預纂修進侍讀。改左春坊左中允,侍皇太子講讀。修會典成,超拜左春坊大學士,充日講官。正德二年由詹事入東閣,專典誥敕。以講筵指斥佞幸,忤劉瑾,傳旨改南京吏部左侍郎。五月遷南京戶部尚書。又三月召還,進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明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瑾摘會典小誤,奪廷和與大學士李東陽等俸二級。尋以成孝宗實錄功還之。明年加光祿大夫、柱國,遷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時瑾橫益甚,而焦芳、張綵為中外媾。廷和與東陽委曲其間,小有劑救而已。安化王寘鐇反,以誅瑾為名。廷和等草赦詔,請擢邊將仇鉞,以離賊黨。鉞果執寘鐇。會張永發瑾罪,瑾伏誅,廷和等乃復論功進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予一子中書舍人。 流賊劉六、劉七、齊彥名反,楊一清薦馬中錫討之。廷和言:「中錫,文士也,不任此。」時業已行,果不能平賊。廷和請逮中錫下獄,以陸完代之,而斬故受賕縱賊者參將桑玉。已,又用學士陳霽言,調諸邊兵討河南賊趙鐩等,而薦彭澤為總制。賊平論功,錄廷和一子錦衣衞千戶。辭,特加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東陽致政,廷和遂為首輔。 張永既去瑾而驕,捕得男子臂龍文者以為功,援故太監劉永誠例,覬封侯。廷和言「永誠從子聚自以戰功封伯耳,且非永誠身受之也」,乃止。彭澤將西討鄢本恕,問計廷和。廷和曰:「以君才,賊不足平,所戒者班師早耳。」澤後破誅本恕等即班師,而餘黨復蝟起不可制。澤既發復留,乃歎曰:「楊公先見,吾不及也。」 乾清宮災,廷和請帝避殿,下詔罪己,求直言。因與其僚上疏,勸帝早朝晏罷,躬九廟祭祀,崇兩宮孝養,勤日講。復面奏開言路,達下情,還邊兵,革宮市,罷皇店,出西僧,省工作,減織造,凡十餘條,皆切至。帝不省。尋以父卒乞奔喪,不許。三請乃許,遣中官護行。旋復起之,三疏辭,始許。閣臣之得終父母喪者,自廷和始也。 服甫闋,即召至。帝方獵宣府,使使賜廷和羊酒、銀幣。廷和疏謝,因請迴鑾,不報。復與大學士蔣冕馳至居庸,欲身出塞請。帝令谷大用扼關門,乃歸。帝命迴鑾日羣臣各製旗帳迎,廷和曰:「此里俗以施之親舊耳。天子至尊,不敢瀆獻。」帝再使使諭意,執不從,乃已。 當廷和柄政,帝恆不視朝,恣游大同、宣府、延綏間,多失政。廷和未嘗不諫,俱不聽。廷和亦不能執奏。以是邑邑不自得,數移疾乞骸骨,帝亦不聽。中官谷大用、魏彬、張雄,義子錢寧、江彬輩,恣橫甚。廷和雖不為下,然亦不能有所裁禁,以是得稍自安。 御史蕭淮發寧王宸濠反謀,錢寧輩猶庇之,詆淮離間。廷和請如宣宗諭趙王故事,遣貴戚大臣齎敕往諭,收其護衞屯田。於是命中官賴義、駙馬都尉崔元等往,未至而宸濠反。帝欲帥師親征,廷和等力阻之。帝乃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壽,統各京邊將士南討。而安邊伯許泰為威武副將軍、左都督劉暉為平賊將軍前驅,鎮守、撫、按悉聽節制。命廷和與大學士毛紀居守。以乾清、坤寧二宮工成,推恩錄一子錦衣衞副千戶,辭。時廷和當草大將軍征南敕諭,謝弗肯,帝心恚。會推南京吏部尚書劉春理東閣誥敕,以廷和私其鄉人,切責之。廷和謝罪,乞罷,不許。少師梁儲等請與俱罷,復不許。廷和方引疾不入,帝遂傳旨行之。時十四年八月也。 帝既南,兩更歲朔。廷和頗以鎮靜持重,為中外所推服。凡請迴鑾者數十疏,皆不復省。帝歸,駐蹕通州。廷和等舉故事,請帝還大內御殿受俘,然後正宸濠等誅,而帝已不豫。趨召廷和等至通州受事,即行在執宸濠等僇之,駕乃旋。 明年正月,帝郊祀,嘔血輿疾歸,逾月益篤。時帝無嗣。司禮中官魏彬等至閣言,國醫力竭矣,請捐萬金購之草澤。廷和心知所謂,不應,而微以倫序之說風之,彬等唯唯。三月十四日丙寅,谷大用、張永至閣,言帝崩於豹房,以皇太后命,移殯大內,且議所當立。廷和舉皇明祖訓示之曰:「兄終弟及,誰能瀆焉。興獻王長子,憲宗之孫,孝宗之從子,大行皇帝之從弟,序當立。」梁儲、蔣冕、毛紀咸贊之,乃令中官入啟皇太后,廷和等候左順門下。頃之,中官奉遺詔及太后懿旨,宣諭羣臣,一如廷和請,事乃定。 廷和遂以遺詔令太監張永、武定侯郭勛、安邊伯許泰、尚書王憲選各營兵,分布皇城四門、京城九門及南北要害,廠衞御史以其屬扞掫。傳遺命罷威武營團練諸軍,各邊兵入衞者俱重賚散歸鎮,革皇店及軍門辦事官校悉還衞,哈密、土魯番、佛郎機諸貢使皆給賞遣還國,豹房番僧及少林僧、教坊樂人、南京快馬船、諸非常例者,一切罷遣。又以遺詔釋南京逮繫囚,放遣四方進獻女子,停京師不急工務,收宣府行宮金寶歸諸內庫。中外大悅。 時平虜伯江彬擁重兵在肘腋間,知天下惡之,心不自安。其黨都督僉事李琮尤狠黠,勸彬乘間以其家衆反,不勝則北走塞外。彬猶豫未決。於是廷和謀以皇太后旨捕誅彬,遂與同官蔣冕、毛紀及司禮中官溫祥四人謀。張永伺知其意,亦密為備。司禮魏彬者,故與彬有連。廷和以其弱可脅也,因題大行銘旌,與彬、祥及他中官張銳、陳嚴等為詳言江彬反狀,以危語怵之。彬心動,惟銳力言江彬無罪,廷和面折之。冕曰:「今日必了此,乃臨。」嚴亦從旁贊決,因俾祥、彬等入白皇太后。良久未報,廷和、冕益自危。頃之,嚴至曰:「彬已擒矣。」彬既誅,中外相慶。 廷和總朝政幾四十日,興世子始入京師即帝位。廷和草上登極詔書,文書房官忽至閣中,言欲去詔中不便者數事。廷和曰:「往者事齟齬,動稱上意。今亦新天子意耶?吾儕賀登極後,當面奏上,問誰欲削詔草者。」冕、紀亦相繼發危言,其人語塞。已而詔下,正德中蠹政釐抉且盡。所裁汰錦衣諸衞、內監局旗校工役為數十四萬八千七百,減漕糧百五十三萬二千餘石,其中貴、義子、傳陞、乞陞一切恩倖得官者大半皆斥去。中外稱新天子聖人,且頌廷和功。而諸失職之徒銜廷和次骨,廷和入朝有挾白刃伺輿旁者。事聞,詔以營卒百人衞出入。帝御經筵,廷和知經筵事。修武宗實錄,充總裁。廷和先已加特進,一品滿九載,兼支大學士俸,賜敕旌諭。至是加左柱國。帝召對者三,慰勞備至。廷和益欲有所發攄,引用正人,布列在位。 給事、御史交章論王瓊罪狀,下詔獄。瓊迫,疏訐廷和以自解。法司當瓊奸黨律論死,瓊力自辨,得減戍邊。或疑法司承廷和指者。會石珤自禮部尚書掌詹事府,改吏部,廷和復奏改之掌詹事司誥敕。人或謂廷和太專。然廷和以帝雖沖年,性英敏,自信可輔太平,事事有所持諍。錢寧、江彬雖伏誅,而張銳、張忠、于經、許泰等獄久不決。廷和等言:「不誅此曹,則國法不正,公道不明,九廟之靈不安,萬姓之心不服,禍亂之機未息,太平之治未臻。」帝乃籍沒其貲產。廷和復疏請敬天戒,法祖訓,隆孝道,保聖躬,務民義,勤學問,慎命令,明賞罰,專委任,納諫諍,親善人,節財用。語多剴切,皆優詔報可。及議「大禮」,廷和持論益不撓,卒以是忤帝意。 先是,武宗崩,廷和草遺詔。言皇考孝宗敬皇帝親弟興獻王長子某,倫序當立。遵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告於宗廟,請於慈壽皇太后,迎嗣皇帝位。既令禮官上禮儀狀,請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翼日,百官三上箋勸進,俟令旨俞允,擇日即位。其箋文皆循皇子嗣位故事。世宗覽禮部狀,謂:「遺詔以吾嗣皇帝位,非為皇子也。」及至京,止城外。廷和固請如禮部所具儀,世宗不聽。乃御行殿受箋,由大明門直入,告大行几筵,日中即帝位。詔草言「奉皇兄遺詔入奉宗祧」,帝遲回久之,始報可。越三日,遣官往迎帝母興獻妃。未幾,命禮官議興獻王主祀稱號。廷和檢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尚書毛澄曰:「是足為據,宜尊孝宗曰皇考,稱獻王為皇叔考興國大王,母妃為皇叔母興國太妃,自稱姪皇帝名,別立益王次子崇仁王為興王,奉獻王祀。有異議者即奸邪,當斬。」進士張璁與侍郎王瓚言,帝入繼大統,非為人後。瓚微言之,廷和恐其撓議,改瓚官南京。 五月,澄會廷臣議上,如廷和言。帝不悅。然每召廷和從容賜茶慰諭,欲有所更定,廷和卒不肯順帝指。乃下廷臣再議。廷和偕蔣冕、毛紀奏言:「前代入繼之君,追崇所生者,皆不合典禮。惟宋儒程頤濮議最得義理之正,可為萬世法。至興獻王祀,雖崇仁王主之,他日皇嗣繁衍,仍以第二子為興獻王後,而改封崇仁王為親王,則天理人情,兩全無失。」帝益不悅,命博考典禮,務求至當。廷和、冕、紀復言:「三代以前,聖莫如舜,未聞追崇其所生父瞽瞍也。三代以後,賢莫如漢光武,未聞追崇其所生父南頓君也。惟皇上取法二君,則聖德無累,聖孝有光矣。」澄等亦再三執奏。帝留中不下。 七月,張璁上疏謂當繼統,不繼嗣。帝遣司禮太監持示廷和,言此議遵祖訓,據古禮,宜從。廷和曰「秀才安知國家事體」,復持入。無何,帝御文華殿召廷和、冕、紀,授以手敕,令尊父母為帝后。廷和退而上奏曰:「禮謂為所後者為父母,而以其所生者為伯叔父母,蓋不惟降其服而又異其名也。臣不敢阿諛順旨。」仍封還手詔。羣臣亦皆執前議。帝不聽。 迨九月,母妃至京,帝自定儀由中門入,謁見太廟,復申諭欲加稱興獻帝、后為皇。廷和言:「漢宣帝繼孝昭後,諡史皇孫、王夫人曰悼考、悼后,光武上繼元帝,鉅鹿、南頓君以上立廟章陵,皆未嘗追尊。今若加皇字,與孝廟、慈壽並,是忘所後而重本生,任私恩而棄大義,臣等不得辭其責。」因自請斥罷。廷臣諍者百餘人。帝不得已,乃以嘉靖元年詔稱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不稱皇。 當是時,廷和先後封還御批者四,執奏幾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左右因乘間言廷和恣無人臣禮。言官史道、曹嘉遂交劾廷和。帝為薄謫道、嘉以安廷和,然意內移矣。尋論定策功,封廷和、冕、紀伯爵,歲祿千石,廷和固辭。改廕錦衣衞指揮使,復辭。帝以賞太輕,加廕四品京職世襲,復辭。會滿四考,超拜太傅,復四辭而止。特賜敕旌異,錫宴於禮部,九卿皆與焉。 帝頗事齋醮。廷和力言不可,引梁武、宋徽為喻,優旨報納。江左比歲不登,中官請遣官督織造。工部及給事、御史言之,皆不聽,趣內閣撰敕。廷和等不奉命,因極言民困財竭,請毋遣。帝趣愈急,且戒毋瀆擾執拗。廷和力爭,言:「臣等與舉朝大臣、言官言之不聽,顧二三邪佞之言是聽,陛下能獨與二三邪佞共治祖宗天下哉?且陛下以織造為累朝舊例,不知洪武以來何嘗有之,創自成化、弘治耳。憲宗、孝宗愛民節財美政非一,陛下不取法,獨法其不美者,何也?即位一詔,中官之倖路絀塞殆盡,天下方傳誦聖德,今忽有此,何以取信?」因請究擬旨者何人,疑有假御批以行其私者。帝為謝不審,俾戒所遣官毋縱肆而已,不能止也。 廷和先累疏乞休,其後請益力。又以持考獻帝議不合,疏語露不平。三年正月,帝聽之去。責以因辭歸咎,非大臣道。然猶賜璽書,給輿廩郵護如例,申前廕子錦衣衞指揮使之命。給事、御史請留廷和,皆不報。廷和去,始議稱孝宗為皇伯考。於是,廷和子修撰慎率羣臣伏闕哭爭,杖謫雲南。既而王邦奇誣訐廷和及其次子兵部主事惇、壻修撰金承勛、鄉人侍讀葉桂章與彭澤弟沖交關請屬,俱逮下詔獄。鞫治無狀,乃得解。 七年,明倫大典成,詔定議禮諸臣罪。言廷和謬主濮議,自詭門生天子、定策國老,法當僇市,姑削職為民。明年六月卒,年七十一。居久之,帝問大學士李時太倉所積幾何,時對曰:「可支數年。由陛下初年詔書裁革冗員所致。」帝慨然曰:「此楊廷和功,不可沒也。」隆慶初,復官,贈太保,諡文忠。 初,廷和入閣,東陽謂曰:「吾於文翰,頗有一日之長,若經濟事須歸介夫。」及武宗之終,卒安社稷者,廷和力也,人以東陽為知言。 弟廷儀,兵部右侍郎。子慎、惇,孫有仁,皆進士。慎自有傳。 梁儲,字叔厚,廣東順德人。受業陳獻章。舉成化十四年會試第一,選庶吉土,授編修,尋兼司經局校書。 弘治四年進侍講。改洗馬,侍武宗於東宮。冊封安南,却其饋。久之,擢翰林學士,同修會典,遷少詹事,拜吏部右侍郎。正德初,改左,進尚書,專典誥敕,掌詹事府。劉瑾摘會典小疵,儲坐降右侍郎。孝宗實錄成,復尚書,尋加太子少保,調南京吏部。瑾誅,以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屢加少傅、太子太傅,進建極殿。 十年,楊廷和遭喪去,儲為首輔。進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時方建乾清、坤寧宮,又營太素殿、天鵝房、船塢,儲偕同官靳貴、楊一清切諫。明年春,以國本未定,請擇宗室賢者居京師,備儲貳之選,皆不報。其秋,一清罷,蔣冕代之。至明年,貴亦罷,毛紀入閣。 帝好微行,嘗出西安門,經宿返。儲等諫,不聽,然猶慮外廷知。是春,從近倖言召百官至左順門,明告以郊祀畢幸南海子觀獵。儲等暨廷臣諫,皆不納。八月朔,微服從數十騎幸昌平。次日,儲、冕、紀始覺,追至沙河不及,連疏請回鑾,越十有三日乃旋。儲等以國無儲副,而帝盤游不息,中外危疑,力申建儲之請,亦不報。九月,帝馳出居庸關,幸宣府,命谷大用守關,無縱廷臣出。遂由宣府抵大同,遇寇於應州,幾殆。儲等憂懼,請回鑾益急。章十餘上,帝不為動,歲除竟駐宣府。 當是時,帝失德彌甚。羣小竊權,濁亂朝政,人情惶惶。儲懼不克任,以廷和服闋,屢請召之。廷和還朝,儲遂讓而處其下。鳳陽守備中官丘德及鎮守延綏、寧夏、大同、宣府諸中官皆乞更敕書兼理民事,帝許之。儲等極言不可,弗聽。 十三年七月,帝從江彬言,將徧游塞上。託言邊關多警,命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統六師往征,令內閣草敕。閣臣不可,帝復集百官左順門面諭。廷和、冕在告,儲、紀泣諫,衆亦泣,帝意不可回。已而紀亦引疾,儲獨廷爭累日,帝竟不聽。踰月,帝以大將軍壽肅清邊境,令加封鎮國公。儲、紀上言:「公雖貴,人臣耳。陛下承祖宗業,為天下君,奈何謬自貶損。既封國公,則將授以誥券,追封三代,祖宗在天之靈亦肯如陛下貶損否?況鐵券必有免死之文,陛下壽福無疆,何甘自菲薄,蒙此不祥之辭。名既不正,言自不順。臣等斷不敢阿意苟從,取他日戮身亡家之禍也。」不報。帝遂歷宣府、大同,直抵延綏。儲等疏數十上,悉置不省。 秦王請關中閒田為牧地,江彬、錢寧、張忠等皆為之請。帝排羣議許之,命閣臣草制。廷和、冕引疾,帝怒甚。儲度不可爭,乃上制草曰:「太祖高皇帝著令,茲土不畀藩封。非吝也,念其土廣饒,藩封得之,多蓄士馬,富而且驕,奸人誘為不軌,不利宗社。王今得地,宜益謹。毋收聚奸人,毋多蓄士馬,毋聽狂人謀不軌,震及邊方,危我社稷,是時雖欲保親親不可得已。」帝駭曰:「若是其可虞!」事遂寢。明年,帝將南巡。言官伏闕諫,儲、冕、紀亦以為言。會諸曹多諫者,乃止。 寧王宸濠反,帝南征,儲、冕扈從。在道聞賊滅,連疏請駕旋。抵揚州,帝議南京行郊禮。儲、冕計此議行,則回鑾益無日,極陳不可,疏三上始得請。帝以宸濠械將至,問處置之宜。儲等請如宣宗征高煦故事,罪人既得,即日班師。又因郊期改卜,四方災異、邊警,乞還乘輿。疏八九上,帝殊無還意。是秋,行在有物若豕首墮帝前,色碧,又進御婦人室中,若懸人首狀,人情益驚。儲、冕危言諫,帝頗心動。而羣小猶欲導帝游浙西,泛江、漢。儲、冕益懼,手疏跪泣行宮門外,歷未至酉。帝遣人取疏入,諭之起。叩頭言:「未奉俞旨,不敢起也。」帝不得已,許不日還京,乃叩頭出。 帝崩,楊廷和等定策迎興世子。故事,當以內閣一人與中貴勳戚偕禮官往。廷和欲留蔣冕自助,而慮儲老或憚行,乃佯惜儲憊老,阻其行。儲奮曰:「事孰有大於此者,敢以憊辭!」遂與定國公徐光祚等迎世子安陸邸。既即位,給事中張九敘等劾儲結納權奸,持祿固寵。儲三疏求去,命賜敕馳傳,遣行人護行,歲給廩隸如制。卒,子鈞奏請贈諡。吏部侍郎桂萼等言,儲立身輔政,有干公議,因錄上兩京言官彈章。帝念先朝舊臣,特贈太師,諡文康。 先是,儲子次攄為錦衣百戶。居家與富人楊端爭民田,端殺田主,次攄遂滅端家二百餘人。事發,武宗以儲故,僅發邊衞立功。後還職,累冒功至廣東都指揮僉事。 蔣冕,字敬之,全州人。兄昇,南京戶部尚書,以謹厚稱。冕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弘治十三年,太子出閤,兼司經局校書。 正德中,累官吏部左侍郎,改掌詹事府,典誥敕,進禮部尚書,仍掌府事。冕清謹有器識,雅負時望。十一年命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明年改武英殿,加太子太傅。近倖冒邊功,大行陞賞,冕及梁儲亦廕錦衣世千戶。兩人力辭,乃改文廕。 帝之以威武大將軍行邊也,冕時病在告,疏諫曰:「陛下自損威重,下同臣子,倘所過諸王以大將軍禮見,陛下何辭責之?曩睿皇帝北征,六軍官屬近三十萬,猶且陷於土木。今宿衞單弱,經行邊徼,寧不寒心?請治左右引導者罪。」不報。十四年扈帝南征還,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帝崩,與楊廷和協誅江彬。 世宗即位,議定策功,加伯爵,固辭。改廕錦衣世指揮,又辭。乃廕五品文職,仍進一階。御史張鵬疏評大臣賢否,請罷冕。御史趙永亨詆石珤不可掌銓衡。冕、珤遂求去。朝議不平,諸給事、御史皆言其不可去。帝乃命鴻臚諭留,再下優詔,始起視事。嘉靖三年遣官織造江南,命冕草敕。冕以江南被災,具疏請止,帝不從,敕亦久不進。帝責其違慢,冕引罪而止。 「大禮」議起,冕固執為人後之說,與廷和等力爭之。帝始而婉諭,繼以譙讓,冕執議不回。及廷和罷政,冕當國,帝愈欲尊崇所生。逐禮部尚書汪俊以怵冕,而用席書代之,且召張璁、桂萼。物情甚沸,冕乃抗疏極諫曰:「陛下嗣承丕基,固因倫序素定。然非聖母昭聖皇太后懿旨,與武宗皇帝遺詔,則將無所受命。今既受命於武宗,自當為武宗之後。特兄弟之名不容紊,故但兄武宗,考孝宗,母昭聖,而於孝廟、武廟皆稱嗣皇帝,稱臣,稱御名,以示繼統承祀之義。今乃欲為本生父母立廟奉先殿側,臣雖至愚,斷斷知其不可。自古人君嗣位謂之承祧踐阼,皆指宗祀而言。禮為人後者惟大宗,以大宗尊之統也,亦主宗廟祭祀而言。自漢至今,未有為本生父母立廟大內者。漢宣帝為叔祖昭帝後,止立所生父廟於葬所。光武中興,本非承統平帝,而止立四親廟於章陵。宋英宗父濮安懿王,亦止即園立廟。 陛下先年有旨,立廟安陸,與前代適同,得其當矣。豈可既奉大宗之祀,又兼奉小宗之祀。夫情既重於所生,義必不專於所後,將孝、武二廟之靈安所托乎!竊恐獻帝之靈亦將不能安,雖聖心亦自不能安也。邇者復允汪俊之去,趣張璁、桂萼之來,人心益駭。是日廷議建廟,天本晴明,忽變陰晦,至暮風雷大作。天意如此,陛下可不思變計哉?」因力求去。帝得疏不悅,猶以大臣故,優詔答之。未幾,復請罷建廟之議,且乞休,疏中再以天變為言。帝益不悅,遂令馳傳歸,給月廩、歲夫如制。 冕當正德之季,主昏政亂,持正不撓,有匡弼功。世宗初,朝政雖新,而上下扞格彌甚,冕守之不移。代廷和為首輔僅兩閱月,卒齟齬以去,論者謂有古大臣風。明倫大典成,落職閒住,久之卒。隆慶初復官,諡文定。 毛紀,字維之,掖縣人。成化末,舉鄉試第一,登進士,選庶吉士。弘治初,授檢討,進修撰,充經筵講官,簡侍東宮講讀。會典成,遷侍讀。武宗立,改左諭德,坐會典小誤,降侍讀。孝宗實錄成,擢侍講學士,為講官。 正德五年進學士,遷戶部右侍郎。十年由吏部左侍郎拜禮部尚書。烏思藏入貢,其使言有活佛能前知禍福。帝遣中官劉允迎之,攜錦衣官百三十,衞卒及私僕隸數千人,芻糧、舟車費以百萬計。紀等上言:「自京師至烏思藏二萬餘里,公私煩費,不可勝言。且自四川雅州出境,過長河西行數月而後至。無有郵驛、村市。一切資費,取辦四川。四川連歲用兵,流賊甫平,蠻寇復起。困竭之餘,重加此累,恐生意外變。」疏再上,內閣梁儲、靳貴、楊一清皆切諫,不報。郊祀畢,請勤朝講,又以儲嗣未建,乞早定大計,亦不聽。尋改理誥敕,掌詹事府。十二年兼東閣大學士入預機務。其秋加太子太保,改文淵閣。帝南征,紀佐楊廷和居守。駕旋,晉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世宗即位,錄定策功,加伯爵,再疏辭免。 嘉靖初,帝欲追尊興獻帝,閣臣執奏,忤旨。三年,廷和、冕相繼去國,紀為首輔,復執如初。帝欲去本生之稱,紀與石珤合疏爭之。帝召見平臺,委曲諭意,紀終不從。朝臣伏闕哭爭者,俱逮繫,紀具疏乞原。帝怒,傳旨責紀要結朋奸,背君報私。紀乃上言曰:「曩蒙聖諭,國家政事商確可否,然後施行。此誠內閣職業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邇者大禮之議,平臺召對,司禮傳諭,不知其幾似乎商確矣,而皆斷自聖心,不蒙允納,何可否之有。至於笞罰廷臣,動至數百,乃祖宗來所未有者,亦皆出自中旨,臣等不得與聞。宣召徒勤,扞格如故。慰留雖切,詰責隨加。臣雖有體國之心,不能自盡。宋司馬光告神宗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官私非其人也。臣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正,是徒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臣於陛下,敢舉以為告。夫要結朋奸,背君報私,正臣平日所痛憤而深疾者。有一於此,罪何止罷黜。今陛下以之疑臣,尚可一日靦顏朝宁間哉。乞賜骸骨歸鄉里,以全終始。尤望陛下法祖典學,任賢納諫,審是非,辨忠邪,以養和平之福。」帝銜紀亢直,允其去,馳驛給夫廩如故事。 紀有學識,居官廉靜簡重。與廷和、冕正色立朝,並為縉紳所倚賴。其代冕亦僅三月。後明倫大典成,追論奪官。久之,廷和、冕皆淪喪,紀以恩詔敘復,帝亦且忘之。二十一年,年八十,撫按以聞。詔遣官存問,再賜夫廩。又三年卒。贈太保,諡文簡。子渠,進士,太僕卿。 石珤,字邦彥,稾城人。父玉,山東按察使。珤與兄玠同舉成化末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數謝病居家。 孝宗末,始進修撰。正德改元,擢南京侍讀學士。歷兩京祭酒,遷南京吏部右侍郎。召改禮部,進左侍郎。武宗始遊宣府,珤上疏力諫,不報。改掌翰林院事。廷臣諫南巡,禍將不測,珤疏救之。十六年拜禮部尚書,掌詹事府。 世宗立,代王瓊為吏部尚書。自羣小竊柄,銓政混濁。珤剛方,謝請託,諸犯清議者多見黜,時望大孚,而內閣楊廷和有所不悅。甫二月,復改掌詹事府,典誥敕。嘉靖元年遣祀闕里及東嶽。事竣還家,屢乞致仕。言官以珤望重,交章請留,乃起赴官。三年五月詔以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 帝欲以奉先殿側別建一室祀獻帝,珤抗疏言其非禮。及廷臣伏闕泣爭,珤與毛紀助之。無何,「大禮」議定,紀去位。珤復諫曰:「大禮一事已奉宸斷,無可言矣。但臣反覆思之,終有不安於心者。心所不安而不以言,言恐觸忤而不敢盡,則陛下將焉用臣,臣亦何以仰報君父哉。夫孝宗皇帝與昭聖皇太后,乃陛下骨肉至親也。今使疏賤讒佞小人輒行離間,但知希合取寵,不復為陛下體察。茲孟冬時享在邇,陛下登獻對越,如親見之,寧不少動於中乎?夫事亡如事存。陛下承列聖之統,以總百神,臨萬方,焉得不加慎重,顧聽細人之說,干不易之典哉。」帝得奏不悅,戒勿復言。 明年建世廟於太廟東,帝欲從何淵言,毀神宮監,伐林木,以通輦道。給事中韓楷,御史楊秦、葉忠等交諫,忤旨奪俸。給事中衞道繼言之,貶秩調外。珤復抗章,極言不可,弗聽。及世廟成,帝欲奉章聖皇太后謁見,張璁、桂萼力主之。禮官劉龍等爭不得,諸輔臣以為言,帝不報,趣具儀。珤乃上疏曰:「陛下欲奉皇太后謁見世廟,臣竊以為從令固孝,而孝有大於從令者。臣誠不敢阿諛以誤君上。竊惟祖宗家法,后妃已入宮,未有無故復出者。且太廟尊嚴,非時享祫祭,雖天子亦不輕入,況后妃乎?璁輩所引廟見之禮,今奉先殿是也。聖祖神宗行之百五十年,已為定制,中間納后納妃不知凡幾,未有敢議及者,何至今日忽倡此議?彼容悅佞臣豈有忠愛之實,而陛下乃欲聽之乎?且陰陽有定位,不可侵越。陛下為天地百神之主,致母后無故出入太廟街門,是坤行乾事,陰侵陽位,不可之大者也。臣豈不知君命當承,第恐上累聖德,是以不敢順旨曲從,以成君父之過,負覆載之德也。」奏入,帝大慍。 珤為人清介端亮,孜孜奉國。數以力行王道,清心省事,辨忠邪,敦寬大,毋急近效為帝言。帝見為迂濶,弗善也。議「大禮」時,帝欲援以自助,而珤據禮爭,持論堅確,失帝意,璁、萼輩亦不悅。璁、萼朝夕謀輔政,攻擊費宏無虛日,以珤行高,不能有所加。至明年春,奸人王邦奇訐楊廷和,誣珤及宏為奸黨,兩人遂乞歸。帝許宏馳驛,而責珤歸怨朝廷,失大臣誼,一切恩典皆不予。歸裝襆被車一輛而已。都人歎異,謂自來宰臣去國,無若珤者。自珤及楊廷和、蔣冕、毛紀以強諫罷政,迄嘉靖季,密勿大臣無進逆耳之言者矣。珤加官,自太子太保至少保。七年冬卒,諡文隱。隆慶初,改諡文介。 玠,字邦秀。弘治中,由氾水知縣召為御史。出覈大同軍儲,按甘肅及陝西,所條上邊務,悉中機宜,為都御史戴珊所委寄。嘗因災異,劾南京刑部尚書翟瑄以下二十七人。 正德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召拜兵部右侍郎。海西部長數犯邊,泰寧三衞與別部相攻,久缺貢市,遣玠以左侍郎兼僉都御史往遼東巡視。出關撫諭,皆受約束。帝大喜,璽書嘉勞,召還。左都御史陸完遷,廷推代者,三上悉不用,最後推玠,乃以為右都御史掌院事。御史李隱劾玠夤緣,不報。 十年拜戶部尚書。中官史大鎮雲南,請獨領銀場務。杜甫鎮湖廣,請借鹽船稅銀為進貢資。劉德守涼州,請帶食茶六百引。玠皆執不可。西僧闡教王請船三百艘販載食鹽,玠極言其害。帝初出居庸,玠切諫。及在宣府,需銀百萬兩,玠持不可。帝弗從,乃進其半。王瓊欲以哈密事害彭澤,玠獨廷譽之。奸民欲牟鹽利者,賄朱寧為請,玠不可,連章執奏。廷臣諫南巡跪闕下,諸大臣莫敢言,玠獨論救。羣小激帝怒,嚴旨責令自陳,遂引疾去。賜敕馳傳給廩隸如故事。家居二年卒,贈太子少傅。 玠有操行,居官亦持正。其為都御史時,胡世寧論寧王,玠與李士實請罪世寧,以是為人所譏。 贊曰:武宗之季,君德日荒,嬖倖盤結左右。廷和為相,雖無能改於其德,然流賊熾而無土崩之虞,宗藩叛而無瓦解之患者,固賴廟堂有經濟之遠略也。至其誅大奸,決大策,扶危定傾,功在社稷,即周勃、韓琦殆無以過。儲雖蒙物議,而大節無玷。蔣冕、毛紀、石珤,清忠鯁亮,皆卓然有古大臣風。自時厥後,政府日以權勢相傾。或脂韋淟涊,持祿自固。求如諸人,豈可多得哉。 毛澄 汪俊弟偉 吳一鵬 朱希周 何孟春 豐熙子坊 徐文華 薛蕙胡侍 王祿 侯廷訓 毛澄,字憲清,崑山人。舉弘治六年進士第一。授修撰。預修會典成,進右諭德,直講東宮。武宗為太子,以澄進講明晰稱之帝。帝大喜。方秋夜置宴,即徹以賜。 武宗立,進左庶子,直經筵。以母憂歸。正德四年,劉瑾摘會典小疵貶諸纂修者秩,以澄為侍讀。服闋還朝,進侍講學士。再進學士,掌院事,歷禮部侍郎。 十二年六月拜尚書。其年八月朔,帝微行。澄率侍郎王瓚、顧清等疏請還宮。既又出居庸,幸宣府,久留不返。澄等頻疏諫,悉不報。明年正月,駕旋,命百官戎服郊迎。澄等請用常服,不許。七月,帝自稱威武大將軍朱壽,統六師巡邊。遂幸宣府,抵大同,歷山西至榆林。澄等屢疏馳諫。至十二月,復偕廷臣上疏曰:「去歲正月以來,鑾輿數駕,不遑寧居。今茲之行,又已半歲。宗廟、社稷享祀之禮並係攝行,萬壽、正旦、冬至朝賀之儀悉從簡略。臘朔省牲,闕而不行,遂二年矣。歲律將周,郊禋已卜。皇祖之訓曰:『凡祀天地,精誠則感格,怠慢則禍生。』今六龍遐騁,旋軫無日。萬一冰雪阻違,道途梗塞,元正上日不及躬執玉帛於上帝前,陛下何以自安。且邊地荒寒,隆冬尤甚。臣等處重城,食厚祿,仰思聖體勞頓,根本空虛,遙望清塵,憂心如醉。伏祈趣駕速還,躬親祼享,宗社臣民幸甚。」不報。 十四年二月,駕甫還京,即諭禮部:「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朱壽遣往兩畿,瞻東嶽,奉安聖像,祈福安民。」澄等駭愕,復偕廷臣上言:「陛下以天地之子,承祖宗之業,九州四海但知陛下有皇帝之號。今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者,臣等莫知所指。夫出此旨者,陛下也。加此號者,陛下也。不知受此號者何人。如以皇儲未建,欲遍告名山大川,用祈默相,則遣使走幣,足將敬矣。何必躬奉神像,獻寶香,如佛、老所為哉。」因歷陳五不可。亦不報。 宸濠反江西,帝南征示威武,駐蹕留都者踰歲。澄屢請回鑾。及駕返通州,用江彬言,將即賜宸濠死。澄據漢庶人故事,請還京告郊廟,獻俘行戮。不從。中官王堂鎮浙江,請建生祠,西番闡化王使者乞額外賜茶九萬斤,澄皆力爭。不聽。王瓊欲陷彭澤,澄獨白其無罪。 武宗崩,澄偕大學士梁儲、壽寧侯張鶴齡、駙馬崔元、太監韋霦等迎世宗於安陸。既至,將謁見,有議用天子禮者。澄曰:「今即如此,後何以加?豈勸進、辭讓之禮,當遂廢乎?」 世宗踐阼甫六日,有旨議興獻王主祀及尊稱。五月七日戊午,澄大會文武羣臣,上議曰:「考漢成帝立定陶王為皇太子,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共王祀。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時大司空師丹以為恩義備至。今陛下入承大統,宜如定陶王故事,以益王第二子崇仁王厚炫繼興王後,襲興王主祀事。又考宋濮安懿王之子入繼仁宗後,是為英宗。司馬光謂濮王宜尊以高官大爵,稱王伯而不名。范鎮亦言:『陛下既考仁宗,若復以濮王為考,於義未當。』乃立濮王園廟,以宗樸為濮國公奉濮王祀。程頤之言曰:『為人後者,謂所後為父母,而謂所生為伯、叔父母,此生人之大倫也。然所生之義,至尊至大,宜別立殊稱。曰皇伯、叔父某國大王,則正統既明,而所生亦尊崇極矣。』今興獻王於孝宗為弟,於陛下為本生父,與濮安懿王事正相等。陛下宜稱孝宗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妃為『皇叔母興獻王妃』。凡祭告興獻王及上箋於妃,俱自稱姪皇帝某,則正統、私親,恩禮兼盡,可以為萬世法。」議上,帝怒曰:「父母可更易若是耶!」命再議。 其月二十四日乙亥,澄復會廷臣上議曰:「禮為人後者為之子,自天子至庶人一也。興獻王子惟陛下一人,既入繼大統,奉祀宗廟,是以臣等前議欲令崇仁王厚炫主興獻王祀。至於稱號,陛下宜稱為皇叔父興獻大王,自稱姪皇帝名,以宋程頤之說為可據也。本朝之制,皇帝於宗藩尊行,止稱伯父、叔父,自稱皇帝而不名。今稱興獻王為皇叔父大王,又自稱名,尊崇之典已至,臣等不敢復有所議。」因錄程頤代彭思永議濮王禮疏進覽。帝不從,命博考前代典禮,再議以聞。 澄乃復會廷臣上議曰:「臣等會議者再,請改稱興獻王為叔父者,明大統之尊無二也。然加皇字於叔父之上,則凡為陛下伯、叔諸父皆莫能與之齊矣。加大字於王之上,則天下諸王皆莫得而並之矣。興獻王稱號既定,則王妃稱號亦隨之,天下王妃亦無以同其尊矣。況陛下養以天下,所以樂其心,不違其志,豈一家一國之養可同日語哉。此孔子所謂事之以禮者。其他推尊之說,稱親之議,似為非禮。推尊之非,莫詳於魏明帝之詔。稱親之非,莫詳於宋程頤之議。至當之禮,要不出於此。」并錄上魏明帝詔書。 當是時,帝銳意欲推崇所生,而進士張璁復抗疏極言禮官之謬。帝心動,持澄等疏久不下。至八月庚辰朔,再命集議。澄等乃復上議曰:「先王制禮,本乎人情。武宗既無子嗣,又鮮兄弟,援立陛下於憲廟諸孫之中。是武宗以陛下為同堂之弟,考孝宗,母慈壽,無可疑矣,可復顧私親哉?」疏入,帝不懌,復留中。會給事中邢寰請議憲廟皇妃邵氏徽號,澄上言:「王妃誕生獻王,實陛下所自出。但既承大統,則宜考孝宗,而母慈壽太后矣。孝宗於憲廟皇妃宜稱皇太妃,則在陛下宜稱太皇太妃。如此,則彝倫既正,恩義亦篤。」疏入,報聞。其月,帝以母妃將至,下禮官議其儀。澄等請由崇文門入東安門,帝不可。乃議由正陽左門入大明東門,帝又不可。澄等執議如初,帝乃自定其儀,悉由中門入。 時尊崇禮猶未定,張璁復進大禮或問,帝益嚮之。至九月末,乃下澄等前疏,更令博採輿論以聞。澄等知勢不可已,謀於內閣,加稱興王為帝,妃為后,而以皇太后懿旨行之。乃疏言:「臣等一得之愚,已盡於前議。茲欲仰慰聖心,使宜於今而不戾乎情,合乎古而無悖乎義,則有密勿股肱在。臣等有司,未敢擅任。」帝遂於十月二日庚辰,以慈壽皇太后旨加興獻王號曰興獻帝,妃曰興國太后,皇妃邵氏亦尊為皇太后,宣示中外。顧帝雖勉從廷議,意猶慊之。十二月十一日己丑復傳諭加稱皇帝。內閣楊廷和等封還御批,澄抗疏力爭,又偕九卿喬宇等合諫,帝皆不允。明年,嘉靖改元正月,清寧宮後三小宮災。澄復以為言,會朝臣亦多諫者,事獲止。 澄端亮有學行,論事侃侃不撓。帝欲推尊所生,嘗遣中官諭意,至長跪稽首。澄駭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無父母,奈何使我不獲伸』,必祈公易議。」因出囊金畀澄。澄奮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禮。獨有一去,不與議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輒慰留不允。二年二月疾甚,復力請,乃許之。舟至興濟而卒。 先是,論定策功,加澄太子太傅,廕錦衣世指揮同知,力辭不受。帝雅敬憚澄,雖數忤旨,而恩禮不衰。既得疾,遣醫診視,藥物之賜時至。其卒也,深悼惜之。贈少傅,諡文簡。 汪俊,字抑之,弋陽人。父鳳,進士,貴州參政。俊舉弘治六年會試第一,授庶吉士,進編修。正德中,與修孝宗實錄,以不附劉瑾、焦芳,調南京工部員外郎。瑾、芳敗,召復原官。累遷侍讀學士,擢禮部右侍郎。嘉靖元年轉吏部左侍郎。 時議興獻王尊號,與尚書喬宇、毛澄輩力爭。澄引疾去,代者羅欽順不至,乃以俊為禮部尚書。是時獻王已加帝號矣,主事桂萼復請稱皇考。章下廷議。三年二月,俊集廷臣七十有三人上議曰:「祖訓『兄終弟及』,指同產言。今陛下為武宗親弟,自宜考孝宗明矣。孰謂與人為後,而滅武宗之統也。儀禮傳曰:『為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漢宣起民間,猶嗣孝昭。光武中興,猶考孝元。魏明帝詔皇后無子,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孰謂入繼之主與為人後者異也。宋范純仁謂英宋親受詔為子,與入繼不同,蓋言恩義尤篤,尤當不顧私親,非以生前為子者乃為人後,身後入繼者不為人後也。萼言『孝宗既有武宗為之子,安得復為立後』。臣等謂陛下自後武宗而上考孝宗,非為孝宗立後也。又言『武宗全神器授陛下,何忍不繼其統』。臣等謂陛下既稱武宗皇兄矣,豈必改孝宗稱伯,乃為繼其統乎?又言『禮官執者不過前宋濮議』。臣等愚昧,所執實不出此。蓋宋程頤之議曰:『雖當專意於正統,豈得盡絕於私恩。故所繼,主於大義;所生,存乎至情。至於名稱,統緒所繫,若其無別,斯亂大倫。』殆為今日發也。謹集諸章奏,惟進士張璁、主事霍韜、給事中熊浹與萼議同,其他八十餘疏二百五十餘人,皆如臣等議。」 議上,留中。而特旨召桂萼、張璁、席書於南京。越旬有五日,乃下諭曰:「朕奉承宗廟正統,大義豈敢有違。第本生至情,亦當兼盡。其再集議以聞。」俊不得已,乃集羣臣請加皇字,以全徽稱。議上,復留十餘日。至三月朔,乃詔禮官,加稱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母章聖皇太后,擇日祭告郊廟,頒詔天下,而別諭建室奉先殿側,恭祀獻皇。俊等復爭曰:「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猶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昔興獻帝奉藩安陸,則不得祭憲宗。今陛下入繼大統,亦不得祭興獻帝。是皆以禮抑情者也。然興獻帝不得迎養壽安皇太后於藩邸,陛下得迎興國太后於大內,受天下之養,而尊祀興獻帝以天子之禮樂,則人子之情獲自盡矣。乃今聖心無窮,臣等敢不將順,但於正統無嫌,乃為合禮。」帝曰:「朕但欲奉先殿側別建一室,以伸追慕之情耳。迎養藩邸,祖宗朝無此例,何容飾以為詞。其令陳狀。」俊具疏引罪。乃嚴旨切責,而趣立廟益急。俊等乃上議曰:「立廟大內,有干正統。臣實愚昧,不敢奉詔。」 帝不納,而令集廷臣大議。俊等復上議曰:「謹按先朝奉慈別殿,蓋孝宗皇帝為孝穆皇太后附葬初畢,神主無薦享之所而設也。當時議者,皆據周制特祀姜嫄而言。至為本生立廟大內,則從古未聞。惟漢哀帝為定陶恭王立廟京師。師丹以為不可,哀帝不聽,卒遺後世之譏。陛下有可以為堯、舜之資,臣等不敢導以衰世之事。請於安陸特建獻帝百世不遷之廟,俟他日襲封興王子孫世世獻饗,陛下歲時遣官持節奉祀,亦足伸陛下無窮至情矣。」 帝仍命遵前旨再議,俊遂抗疏乞休。再請益力,帝怒,責以肆慢,允其去。召席書未至,令吳一鵬署事。明倫大典成,落俊職,卒於家。隆慶初,贈少保,諡文莊。 俊行誼修潔,立朝光明端介。學宗洛、閩,與王守仁交好,而不同其說。學者稱石潭先生。 弟偉,字器之。由庶吉士授檢討。與俊皆忤劉瑾,調南京禮部主事。瑾誅,復故官。屢遷南京國子祭酒。武宗以巡幸至,率諸生請幸學,不從。江彬矯旨取玉硯,偉曰:「有秀才時故硯,可持去。」俊罷官之歲,偉亦至吏部右侍郎,偕廷臣數爭「大禮」,又伏闕力爭。及席書、張璁等議行,猶持前說不變。轉官左侍郎,為陳洸劾罷,卒於家。 吳一鵬,字南夫,長洲人。弘治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戶部尚書周經以讒去,上疏乞留之。正德初,進侍講,充經筵講官。劉瑾出諸翰林為部曹,一鵬得南京刑部員外郎。遷禮部郎中。瑾誅,復為侍講。進侍講學士,歷國子祭酒、太常卿。並在南京。母喪除,起故官。 世宗踐阼,召拜禮部右侍郎。尋轉左。數與尚書毛澄、汪俊力爭「大禮」。俊去國,一鵬署部事,而帝趣建獻帝廟甚亟。一鵬集廷臣上議曰:「前世入繼之君,間有為本生立廟園陵及京師者。第歲時遣官致祀,尋亦奏罷。然猶見非當時,取議後代。若立廟大內而親享之,從古以來未有也。臣等寧得罪陛下,不欲陛下失禮於天下後世。今張璁、桂萼之言曰『繼統公,立後私』。又曰『統為重,嗣為輕』竊惟正統所傳之謂宗,故立宗所以繼統,立嗣所以承宗,統之與宗初無輕重。況當我朝傳子之世,而欲倣堯、舜傳賢之例,擬非其倫。又謂『孝不在皇不皇,惟在考不考』,遂欲改稱孝宗為皇伯考。臣等歷稽前古,未有神主稱皇伯考者。惟天子稱諸王曰伯叔父則有之,非可加於宗廟也。前此稱本生皇考,實裁自聖心。乃謂臣等留一皇字以覘陛下,又謂『百皇字不足當父子之名』,何肆言無忌至此。乞速罷建室之議,立廟安陸,下璁、萼等法司按治。」帝報曰:「朕起親藩,奉宗祀豈敢違越。但本生皇考寢園,遠在安陸,於卿等安乎?命下再四,爾等欺朕沖歲,黨同執違,敗父子之情,傷君臣之義。往且勿問,其奉先殿西室亟修葺,盡朕歲時追遠之情。」時嘉靖三年四月也。 頃之,一鵬極陳四方災異,言:「自去年六月迄今二月,其間天鳴者三,地震者三十八,秋冬雷電雨雹十八,暴風、白氣、地裂、山崩、產妖各一,民饑相食二。非常之變,倍於往時。願陛下率先羣工,救疾苦,罷營繕,信大臣,納忠諫,用回天意。」帝優詔報之。 踰月,手敕名奉先殿西室為觀德殿,遂命一鵬偕中官賴義、京山侯崔元迎獻帝神主於安陸。一鵬等復上言:「歷考前史,並無自寢園迎主入大內者。此天下後世觀瞻所係,非細故也。且安陸為恭穆啟封之疆,神靈所戀,又陛下龍興之地,王氣所鍾。故我太祖重中都,太宗重留都,皆以王業所基,永修世祀。伏乞陛下俯納羣言,改題神主,奉安故宮,為百世不遷。其觀德殿中別設神位香几以慰孝思,則本生之情既隆,正統之義亦盡。」奏入,不納。一鵬乃行。慮使者為道途患,疏請禁約,帝善其言而戒飭之。 比還朝,則廷臣已伏闕哭爭,朝事大變,而給事中陳洸譸張尤甚。一鵬抗疏曰:「大禮之議斷自聖心,正統本生,昭然不紊。而洸妄謂陛下誕生於孝宗沒後三年,嗣位於武宗沒後二月,無從授受,其說尤為不經。謹按春秋以受命為正始,故魯隱公上無所承,內無所受,則不書即位。今陛下承武宗之遺詔,奉昭聖之懿旨,正合春秋之義。而洸謂孰從授受,是以陛下為不得正始也。洸本小人,不痛加懲艾,無以杜效尤之漸。」不聽。 其年九月,一鵬以本官入內閣專典誥敕兼掌詹事府事。武宗實錄成,進尚書,領職如故。尋以省墓歸,還朝仍典誥敕。未幾,出理部事。前此典內閣誥敕者,皆需次柄政。而張璁、桂萼新用事,素銜一鵬異己,乃出為南京吏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居二年,南京官劾諸大臣王瓊等不職,一鵬與焉,遂乞致仕。給廩如故事。卒贈太子太保,諡文端。子子孝,湖廣參政。 朱希周,字懋忠,崑山人,徙吳縣。高祖吉,戶科給事中。父文雲,按察副使。希周舉弘治九年進士。孝宗喜其姓名,擢為第一。授修撰,進侍講,充經筵講官。劉瑾摘修會典小疵,降修撰。孝宗實錄成,復官。久之,進侍讀學士,擢南京吏部右侍郎。閱五年,召為禮部右侍郎。 時方議「大禮」,數偕其長爭執。會左侍郎吳一鵬奉使安陸,尚書席書未至,希周獨理部事。而帝方營觀德殿,令協律郎崔元初習樂舞生於大內。太常卿汪舉劾之。帝遂令太常官一人同入內教習。希周上言:「太常樂舞有定數,不當更設。」帝不從。舉復爭,帝責其妄議。而是時張璁、桂萼已召至,益交章請去本生之號。帝悅從之,趣禮官具上冊儀。希周率郎中余才、汪必東等疏諫曰:「陛下考孝宗、母昭聖三年矣,而更定之論忽從中出,則明詔為虛文,不足信天下,祭告為瀆禮,何以感神祇。且本生非貶詞也,不妨正統,而親之義寓焉。何嫌於此,而必欲去之,以滋天下之議。」 時羣臣諫者甚衆,疏皆留中,遂相率詣左順門跪伏。希周走告諸閣臣曰:「羣臣伏闕,公等能坐視乎?」亦偕羣臣跪伏以請。帝聞,大怒,命希周與何孟春等俱待罪,而盡繫庶僚於詔獄。明日,上章聖皇太后冊文,希周及尚書秦金、金獻民、趙鑑、趙璜,侍郎何孟春,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俱不赴。帝怒,責陳狀。希周等伏罪,復嚴旨譙責乃已。而是時庶僚繫獄者猶未釋,希周上言:「諸臣狂率,固不可宥。但今獻皇帝神主將至,必百官齋迎,乃克成禮。乞早寬縲絏,用襄大典。」不納。「大禮」遂自此定矣。 其明年,由左侍郎遷南京吏部尚書。嘉靖六年,大計京官,南六科無黜者。桂萼素以議禮嗛希周,且惡兩京言官嘗劾己,因言希周畏勢曲庇。希周言:「南京六科止七人,實無可去者。臣以言路私之固不可,如避言路嫌,誅責之,尤不可。且使舉曹皆賢,必去一二人示公,設舉曹皆不肖,亦但去一二人塞責乎?」因力稱疾乞休。溫旨許之,仍敕有司歲給夫廩。 林居三十年,中外論薦者三十餘疏,竟不復起。性恭謹,不妄取予。卒年八十有四。贈太子少保。瀕歿,屬諸子曰:「他日儻蒙易名典,勿犯我家諱。」乃避「文」,諡恭靖。 何孟春,字子元,郴州人。祖俊,雲南按察司僉事。父說,刑部郎中。孟春少遊李東陽之門,學問該博。第弘治六年進士,授兵部主事。言官龐泮等下獄,疏救之。詔修萬歲山毓秀亭、乾清宮西室,役軍九千人,計費百餘萬。抗疏極諫。清寧宮災,陳八事,疏萬餘言。進員外郎、郎中,出理陝西馬政,條目畢張。還,上釐弊五事,並劾撫臣不職。 正德初,請釐正孔廟祀典,不果行。出為河南參政,廉公有威。擢太僕少卿,進為卿。駕幸宣府,馳疏諫。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討平十八寨叛蠻阿勿、阿寺等,奏設永昌府,增五長官司、五守禦所。錄功,廕一子,辭不受。 世宗即位,遷南京兵部右侍郎,半道召為吏部右侍郎。會蘇、松諸府旱潦相繼,而江、淮北河水大溢,漂沒田廬人畜無算。孟春倣漢魏相條奏八事,帝嘉納焉。尋進左侍郎。尚書喬宇罷,代署部事。 先是,「大禮」議起。孟春在雲南聞之,上疏言: 臣閱邸報,見進士屈儒奏中請尊聖父為「皇叔考興獻大王」,聖母為「皇叔母興獻大王妃」。得旨下部,知猶未奉俞命也。臣惟前世帝王,自旁支入奉大統,推尊本生,得失之迹具載史冊。宣帝不敢加號於史皇孫,光武不敢加號於南頓君,晉元帝不敢加號於恭王,抑情守禮。宋司馬光所謂當時歸美,後世頌聖者也。哀、安、桓、靈乃追尊其父祖,犯義侵禮。司馬光所謂取譏當時,見非後世者也。儀禮喪服「為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傳曰「何以期也?不二斬也」,「重大宗者,降其小宗也」。夫父母,天下莫隆焉。至繼大宗則殺其服,而移於所後之親,蓋名之不可以二也。為人後者為之子,不敢復顧私親。聖人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敬之心分於彼,則不得專於此故也。今者廷臣詳議,事猶未決,豈非皇叔考之稱有未當者乎?抑臣愚亦不能無疑。禮,生曰父母,死曰考妣,有世父母、叔父母之文,而無世叔考、世叔妣之說。今欲稱興獻王為皇叔考,古典何據?宋英宗時有請加濮王皇伯考者,宋敏求力斥其謬。然則皇叔考之稱,豈可加於興獻王乎?即稱皇叔父,於義亦未安也。經書稱伯父、叔父皆生時相呼,及其既歿,從無通親屬冠於爵位之上者。然則皇叔父之稱,其可復加先朝已諡之親王乎?臣伏覩前詔,陛下稱先皇帝為皇兄,誠於獻王稱皇叔,如宋王珪、司馬光所云,亦已愜矣。而議者或不然,何也?天下者,太祖之天下也。自太祖傳至孝宗,孝宗傳之先皇帝,特簡陛下,授之大業。獻王雖陛下天性至親,然而所以光臨九重,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南面者,皆先皇帝之德,孝宗之所貽也。臣故願以漢宣、光武、晉元三帝為法,若非古之名,不正之號,非臣所願於陛下也。 及孟春官吏部,則已尊本生父母為興獻帝、興國太后,繼又改稱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孟春三上疏乞從初詔,皆不省。於是帝益入張璁、桂萼等言,復欲去本生二字。璁方盛氣,列上禮官欺妄十三事,且斥為朋黨。孟春偕九卿秦金等具疏,略曰:「伊尹謂『有言逆於心,必求諸道。有言遜於志,必求諸非道』。邇者,大禮之議,邪正不同。若諸臣匡拂,累千萬言,此所謂逆於心之言也,陛下亦嘗求諸道否乎?一二小人,敢託將順之說,招徠罷閒不學無恥之徒,熒惑聖聽,此所謂遜於志之言也,陛下亦嘗求諸非道否乎?何彼言之易行,而此言之難入也。」遂發十三難以辨折璁,疏入留中。 其時詹事、翰林、給事、御史及六部諸司、大理、行人諸臣各具疏爭,並留中不下,羣情益洶洶。會朝方罷,孟春倡言於衆曰:「憲宗朝,百官哭文華門,爭慈懿皇太后葬禮,憲宗從之,此國朝故事也。」修撰楊慎曰:「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翀等遂遮留羣臣於金水橋南,謂今日有不力爭者,必共擊之。孟春、金獻民、徐文華復相號召。於是九卿則尚書獻民及秦金、趙鑑、趙璜、俞琳,侍郎孟春及朱希周、劉玉,都御史王時中、張潤,寺卿汪舉、潘希曾、張九敘、吳祺,通政張瓚、陳霑,少卿徐文華及張縉、蘇民、金瓚,府丞張仲賢,通政參議葛禬,寺丞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翰林則掌詹事府侍郎賈詠,學士豐熙,侍講張璧,修撰舒芬、楊維聰、姚淶、張衍慶,編修許成名、劉棟、張潮、崔桐、葉桂章、王三錫、余承勳、陸釴、王相、應良、王思,檢討金臯、林時及慎、元正,凡二十有二人;給事中則張翀、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謝蕡、毛玉、曹懷、張嵩、王瑄、張〈羽廷〉、鄭一鵬、黃重、李錫、趙漢、陳時明、鄭自璧、裴紹宗、韓楷、黃臣、胡納,凡二十有一人;御史則王時柯、余翺、葉奇、鄭本公、楊樞、劉潁、祁杲、杜民表、楊瑞、張英、劉謙亨、許中、陳克宅、譚纘、劉翀、張錄、郭希愈、蕭一中、張恂、倪宗嶽、王璜、沈教、鍾卿密、胡瓊、張濂、何鰲、張曰韜、藍田、張鵬翰、林有孚,凡三十人;諸司郎官,吏部則郎中余寬、党承志、劉天民,員外郎馬理、徐一鳴、劉勳,主事應大猷、李舜臣、馬冕、彭澤、張鵾,司務洪伊,凡十有二人;戶部則郎中黃待顯、唐昇、賈繼之、楊易、楊淮、胡宗明、栗登、党以平、何巖、馬朝卿,員外郎申良、鄭漳、顧可久、婁志德,主事徐嵩、張庠、高奎、安璽、王尚志、朱藻、黃一道、陳儒、陳騰鸞、高登、程旦、尹嗣忠、郭日休、李錄、周詔、戴亢、繆宗周、丘其仁、俎琚、張希尹,司務金中夫,檢校丁律,凡三十有六人;禮部則郎中余才、汪必東、張〈羽惠〉、張懷,員外郎翁磐、李文中、張澯,主事張鏜、豐坊、仵瑜、丁汝夔、臧應奎,凡十有二人;兵部則郎中陶滋、賀縉、姚汝臯、劉淑相、萬潮,員外郎劉漳、楊儀、王德明,主事汪溱、黃嘉賓、李春芳、盧襄、華鑰、鄭曉、劉一正、郭持平、余禎、陳賞,司務李可登、劉從學,凡二十人;刑部則郎中相世芳、張峩、詹潮、胡璉、范錄、陳力、張大輪、葉應驄、白轍、許路,員外郎戴欽、張儉、劉士奇,主事祁敕、趙廷松、熊宇、何鰲、楊濂、劉仕、蕭樟、顧鐸、王國光、汪嘉會、殷承敘、陸銓、錢鐸、方一蘭,凡二十有七人;工部則郎中趙儒、葉寬、張子衷、汪登、劉璣、江珊,員外郎金廷瑞、范鏓、龐淳,主事伍餘福、張鳳來、張羽、車純、蔣珙、鄭騮,凡十有五人;大理之屬則寺正毋德純、蔣同仁,寺副王暐、劉道,評事陳大綱、鍾雲瑞、王光濟、張徽、王天民、鄭重、杜鸞,凡十有一人;俱跪伏左順門。帝命司禮中官諭退,衆皆曰:「必得俞旨乃敢退。」自辰至午,凡再傳諭,猶跪伏不起。 帝大怒,遣錦衣先執為首者。於是豐熙、張翀、余翺、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毋德純八人,並繫詔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衆皆哭,聲震闕廷。帝益怒,命收繫五品以下官若干人,而令孟春等待罪。翼日,編修王相等十八人俱杖死,熙等及慎、元正俱謫戍,始下孟春等前疏,責曰:「朕嗣承大統,祗奉宗廟,尊崇大禮,自出朕心。孟春等毀君害政,變亂是非。且張璁等所上十三條尚留中未發,安得先知?其以實對。」於是孟春等具疏伏罪,言:「璁等所條者,於未進之日先以私藁示人,且有副本存通政司,故臣等知之。臣等忝從大臣後,得與議禮之末。竊以璁等欺罔,故昌言論辨,以瀆天聽,罪應萬死。惟望聖明加察,辨其孰正孰邪,則臣等雖死亦幸。」帝怒不已,責孟春倡衆逞忿,非大臣事君之道,法宜重治,姑從輕奪俸一月。旋出為南京工部左侍郎。故事,南部止侍郎一人,時已有右侍郎張琮,復以孟春為左,蓋賸員也。孟春屢疏引疾,至六年春始得請。及明倫大典成,削其籍。久之,卒於家。隆慶初,贈禮部尚書,諡文簡。孟春所居有泉,用燕去來時盈涸得名,遂稱燕泉先生云。 豐熙,字原學,鄞人,布政司慶孫也。幼有異禀。嘗大書壁間曰:「立志當以聖人為的。遜第一等事於人,非夫也。」年十六喪母,水漿不入口數日,居倚廬三年。弘治十二年舉殿試第二。孝宗奇其策,賜第一人袍帶寵之。授編修,進侍講,遷右諭德。以不附劉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父喪闋,起故官。 世宗即位,進翰林學士。興獻王「大禮」議起,熙偕禮官數力爭。及召張璁、桂萼為學士,方獻夫為侍讀學士,熙昌言於朝曰:「此冷褒、段猶流也,吾輩可與並列耶?」抗疏請歸,不允。既而尊稱禮定,卜日上恭穆獻皇帝諡冊。熙等疏諫曰:「大禮之議頒天下三年矣,乃以一二人妄言,欲去本生之稱,專隆鞠育之報。臣等聞命,驚惶罔知攸措。竊惟陛下為宗廟神人之主,必宗廟之禮加隆,斯繼統之義不失。若乖先王之禮,貽後世之譏,豈不重累聖德哉。」不得命,相率伏哭左順門。遂下詔獄掠治,復杖之闕廷,遣戍。熙得福建鎮海衞。 既璁等得志,乃相率請釋謫戍諸臣罪,皆首及熙,帝不聽。最後謹身殿災,熙年且七十,給事中田濡復請矜宥,卒不聽。居十有三年,竟卒於戍所。隆慶初,贈官賜恤。 子坊,字存禮。舉鄉試第一。嘉靖二年成進士。出為南京吏部考功主事。尋謫通州同知。免歸。坊博學工文,兼通書法,而性狂誕。熙既卒,家居貧乏,思效張璁、夏言片言取通顯。十七年詣闕上書,言建明堂事,又言宜加獻皇帝廟號稱宗,以配上帝,世宗大悅。未幾,進號睿宗,配饗玄極殿。其議蓋自坊始,人咸惡坊畔父云。明年復進卿雲雅詩一章,詔付史館。待命久之,竟無所進擢,歸家悒悒以卒。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或謂世所傳子貢詩傳,亦坊偽纂也。 徐文華,字用光,嘉定州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大理評事。擢監察御史,巡按貴州。乖西苗阿雜等倡亂,偕巡撫魏英討之,破寨六百三十。璽書奬勞。 江西副使胡世寧坐論寧王宸濠繫詔獄,文華抗疏救曰:「世寧上為聖朝,下為宗室,竭誠發憤,言甫脫口,而禍患隨之,亦可哀也。寧王威燄日以張,隱患日以甚。失今不戢,容有紀極。顧又置世寧重法,杜天下之口,奪忠鯁之氣,弱朝廷之勢,啟宗藩之心,招意外之變,皆自今日始矣。」不納。 帝遣中官劉允迎佛烏斯藏,文華力諫。不報。馬昂納妊身女弟於帝,又疏諫曰:「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婦。陛下萬乘至尊,乃有此舉,返之於心則不安,宣之於口則不順,傳之天下後世則可醜。誰為陛下進此者,罪可族也。萬一防閑闊略,不幸有李園、呂不韋之徒乘間投隙,豈細故哉。今昂兄弟子姪出入禁闥,陛下降絀等威,與之亂服雜坐,或同臥起,壞祖宗法,莫此為甚。馬姬專寵於內,昂等弄權於外,禍機竊發,有不可勝言者。乞早誅以絕禍源。」亦不報。 文華既數進直言,帝及諸近倖皆銜之。會文華條上宗廟禮儀,祧廟、禘祫、特享、出主、祔食,凡五事。考證經義,悉可施行。帝怒,責其出位妄言,章下所司。禮官闇於經術,又阿帝意,遂奏文華言非是。命下詔獄,黜為民。時正德十一年十月也。 世宗即位,起故官,歷河南按察副使。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入為大理右少卿,尋轉左。時方議興獻帝「大禮」,文華數偕諸大臣力爭。明年七月復倡廷臣伏闕哭諫,坐停俸四月。已,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會廷臣大議,文華與汪偉、鄭岳猶力爭。武定侯郭勛遽曰:「祖訓如是,古禮如是,璁等言當。書曰大臣事君,當將順其美。」議乃定。及改題廟主,文華諫曰:「孝宗有祖道焉,不可以伯考稱。武宗有父道焉,不可以兄稱。不若直稱曰孝宗敬皇帝、武宗毅皇帝,猶兩全無害也。」疏入,命再奪俸。 六年秋,李福達獄起。主獄者璁、萼、獻夫,以議禮故憾文華等,乃盡反獄詞,下文華與諸法官獄。獄具,責文華阿附御史殺人,遣戍遼陽。遇赦,卒於道。隆慶初,贈左僉都御史。 自大學士毛紀、侍郎何孟春去位,諸大臣前爭「大禮」者或依違順旨,文華顧堅守前議不變。其被譴不以罪,士論深惜之。 薛蕙,字君采,亳州人。年十二能詩。舉正德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諫武宗南巡,受杖奪俸。旋引疾歸。起故官,改吏部,歷考功郎中。 嘉靖二年,廷臣數爭「大禮」,與張璁、桂萼等相持不下。蕙撰為人後解、為人後辨及辨璁、萼所論七事,合數萬言上於朝。解有上下二篇,推明大宗義。其辨曰: 陛下繼祖體而承嫡統,合於為人後之義,坦然無疑。乃有二三臣者,詭經畔禮,上惑聖聰。夫經傳纖悉之指,彼未能覩其十一,遽欲恃小慧,騁夸詞,可謂不知而作者也。 其曰「陛下為獻帝不可奪之適嗣」。按漢石渠議曰:「大宗無後,族無庶子,己有一適子,當絕父嗣以後大宗否?」戴聖云:「大宗不可絕。禮言適子不為後者,不得先庶子耳。族無庶子,則當絕父以後大宗。」晉范汪曰:「廢小宗,昭穆不亂。廢大宗,昭穆亂矣。先王所以重大宗也。豈得不廢小宗以繼大宗乎?」夫人子雖有適庶,其親親之心一也。而禮適子不為後,庶子得為後者,此非親其父母有厚薄也,直繫於傳重收族不同耳。今之言者不知推本祖禰,惟及其父母而止,此弗忍薄其親,忍遺其祖也。 其曰「為人後者為之子,乃漢儒邪說」。按此踵歐陽修之謬也。夫「為人後者為之子」,其言出於公羊,固漢儒所傳者。然於儀禮實相表裏,古今以為折衷,未有異論者也。藉若修之說,其悖禮甚矣。禮「為人後者,斬衰三年」,此子於父母之喪也。以其父母之喪服之,非為之子而何?其言之悖禮一也。傳言「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其若子者,由為之子故耳。傳明言「若子」,今顧曰「不為之子」,其言之悖禮二也。且為人後者不為之子,然則稱謂之間,將不曰父,而仍曰伯父、叔父乎?其言之悖禮三也。又立後而不為之子,則古立後者,皆未嘗實子之,而姑偽立是人也。是聖人偽教人以立後,而實則無後焉耳。其言之悖禮四也。夫無後者,重絕祖考之祀,故立後以奉之。今所後既不得而子,則祖考亦不得而孫矣。豈可以入其廟而奉其祀乎?其言之悖禮五也。由此觀之,名漢臣以邪說,無乃其自名耶?抑二三臣者亦自度其說之必窮也,於是又為遁辭以倡之曰:「夫統與嗣不同,陛下之繼二宗,當繼統而不繼嗣。」此一言者,將欲以廢先王為人後之義與?則尤悖禮之甚者也。然其牽合附會,眩於名實,苟不辨而絕之,殆將為後世禍矣。 夫禮為大宗立後者,重其統也。重其統不可絕,乃為之立後。至於小宗不為之後者,統可以絕,則嗣可以不繼也。是則以繼統故繼嗣,繼嗣所以繼統也。故禮「為人後」,言繼嗣也。「後大宗」,言繼統也。統與嗣,非有二也,其何不同之有?自古帝王入繼者,必明為人後之義,而後可以繼統。蓋不為後則不成子也。若不成子,夫安所得統而繼之。故為後也者成子也,成子而後繼統,又將以絕同宗覬覦之心焉。聖人之制禮也,不亦善乎。抑成子而後繼統,非獨為人後者爾也。禮無生而貴者。雖天子諸侯之子,苟不受命於君父,亦不敢自成尊也。春秋重授受之義,以為為子受之父,為臣受之君。故穀梁子曰「臣子必受君父之命」。斯義也,非直尊君父也,亦所以自尊焉耳。蓋尊其君父,亦將使人之尊己也。如此則義禮明,而禍亂亡。今說者謂『倫序當立斯立已』,是惡知禮與春秋之意哉! 若夫前代之君,間有弟終而兄繼,姪終而伯叔父繼者,此遭變不正者也。然多先君之嗣。先君於己則考也,己於先君則子也。故不可考後君,而亦無兩統二父之嫌,若晉之哀帝、唐之宣宗是也。其或諸王入嗣,則未有仍考諸王,而不考天子者也。陛下天倫不先於武宗,正統不自於獻帝,是非予奪,至為易辨。而二三臣者猥欲比於遭變不正之舉,故曰悖禮之尤者也。 其他所辨七事,亦率倣此。 書奏,天子大怒,下鎮撫司考訊。已,貰出之,奪俸三月。會給事中陳洸外轉,疑事由文選郎夏良勝及蕙。良勝已被訐見斥,而蕙故在。時亳州知州顏木方坐罪,乃誣蕙與木同年相關通,疑有奸利。章下所司,蕙亦奏辨。帝不聽,令解任聽勘。蕙遂南歸。既而事白,吏部數移文促蕙起。蕙見璁、萼等用事,堅臥不肯起。十八年詔選宮僚,擬蕙春坊司直兼翰林檢討。帝猶以前憾故,報罷。而蕙亦卒矣。 蕙貌臞氣清,持己峻潔,於書無所不讀。學者重其學行,稱為西原先生。 當是時,廷臣力持「大禮」,而璁、萼建異議,舉朝非之。其不獲與廷議,而以璁、萼得罪者,又有胡侍、王祿、侯廷訓云。 胡侍,寧夏人。舉進士。歷官鴻臚少卿。張璁、桂萼既擢學士,侍劾二人越禮背經。因據所奏,反覆論辨,凡千餘言。帝怒,命逮治。言官論救,謫潞州同知。瀋府宗室勛注以事憾之,奏侍試諸生題譏刺,且謗「大禮」。逮至京,訊斥為民。 王祿,新城人。舉於鄉,為福建平和知縣。嘉靖九年疏請建獻帝廟於安陸,封崇仁王以主其祀,不當考獻帝,伯孝宗,涉二本之嫌。宗藩子有幼而岐嶷者,當養之宮中,備儲貳選。疏奏,即棄官歸。命按臣逮治,亦斥為民。 侯廷訓,樂清人。與張璁同郡,同舉進士,而持論不合。初釋褐,即上疏請考孝宗,且言不當私藩邸舊臣,語最切直。除南京禮部主事。嘉靖三年冬,「大禮」定,廷訓心非之。私刊所著議禮書,潛寄京師,下詔獄拷訊。子一元,年十三,伏闕訟冤,得釋。後起官至漳南僉事。以貪虐,被劾為民。一元舉進士,官至江西布政使。 贊曰:「大禮」之議,楊廷和為之倡,舉朝翕然同聲,大抵本宋司馬光、程頤濮園議。然英宗長育宮中,名稱素定。而世宗奉詔嗣位,承武宗後,事勢各殊。諸臣徒見先賢大儒成說可據,求無得罪天下後世,而未暇為世宗熟計審處,準酌情理,以求至當。爭之愈力,失之愈深,惜夫。 楊慎王元正 王思王相 張翀 劉濟 安磐 張漢卿 張原 毛玉裴紹宗 王時柯余翺 鄭本公 張曰韜胡瓊 楊淮申良 張澯仵瑜 臧應奎 胡璉 余禎 李可登 安璽 殷承敘 郭楠俞敬 李繼先 王懋 楊慎,字用修,新都人,少師廷和子也。年二十四,舉正德六年殿試第一,授翰林修撰。丁繼母憂,服闋起故官。十二年八月,武宗微行,始出居庸關,慎抗疏切諫。尋移疾歸。 世宗嗣位,起充經筵講官。常講舜典,言:「聖人設贖刑,乃施於小過,俾民自新。若元惡大奸,無可贖之理。」時大璫張銳、于經論死,或言進金銀獲宥,故及之。 嘉靖三年,帝納桂萼、張璁言,召為翰林學士。慎偕同列三十六人上言:「臣等與萼輩學術不同,議論亦異。臣等所執者,程頤、朱熹之說也。萼等所執者,冷褒、段猶之餘也。今陛下既超擢萼輩,不以臣等言為是,臣等不能與同列,願賜罷斥。」帝怒,切責,停俸有差。踰月,又偕學士豐熙等疏諫。不得命,偕廷臣伏左順門力諫。帝震怒,命執首事八人下詔獄。於是慎及檢討王元正等撼門大哭,聲徹殿庭。帝益怒,悉下詔獄,廷杖之。閱十日,有言前此朝罷,羣臣已散,慎、元正及給事中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御史王時柯實糾衆伏哭。乃再杖七人於廷。慎、元正、濟並謫戍,餘削籍。慎得雲南永昌衞。先是,廷和當國,盡斥錦衣冒濫官。及是伺諸途,將害慎。慎知而謹備之。至臨清始散去。扶病馳萬里,憊甚。抵戍所,幾不起。 五年聞廷和疾,馳至家。廷和喜,疾愈。還永昌,聞尋甸安銓、武定鳳朝文作亂,率僮奴及步卒百餘,馳赴木密所與守臣擊敗賊。八年聞廷和訃,奔告巡撫歐陽重請於朝,獲歸葬,葬訖復還。自是,或歸蜀,或居雲南會城,或留戍所,大吏咸善視之。及年七十,還蜀,巡撫遣四指揮逮之還。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卒,年七十有二。 慎幼警敏,十一歲能詩。十二擬作古戰場文、過秦論,長老驚異。入京,賦黃葉詩,李東陽見而嗟賞,令受業門下。在翰林時,武宗問欽天監及翰林:「星有注張,又作汪張,是何星也?」衆不能對。慎曰:「柳星也。」歷舉周禮、史記、漢書以復。預修武宗實錄,事必直書。總裁蔣冕、費宏盡付藁草,俾削定。嘗奉使過鎮江,謁楊一清,閱所藏書。叩以疑義,一清皆成誦。慎驚異,益肆力古學。既投荒多暇,書無所不覽。嘗語人曰:「資性不足恃。日新德業,當自學問中來。」故好學窮理,老而彌篤。世宗以議禮故,惡其父子特甚,每問慎作何狀。閣臣以老病對,乃稍解。慎聞之,益縱酒自放。明世記誦之博,著作之富,推慎為第一。詩文外,雜著至一百餘種,並行於世。隆慶初,贈光祿少卿。天啟中,追諡文憲。 王元正,字舜卿,盩厔人。與慎同年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武宗幸宣、大,元正述五子之歌以諷。竟以爭「大禮」,謫戍茂州卒。隆慶初,贈修撰。 王思,字宜學,太保直曾孫也。正德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九年春,乾清宮災。思應詔上疏曰:「天下之治賴紀綱,紀綱之立係君身而已。私恩不偏於近習,政柄不移於左右,則紀綱立,而宰輔得行其志,六卿得專其職。今者內閣執奏方堅,而或撓於傳奉,六卿擬議已定,而或阻於內批,此紀綱所由廢也。惟陛下抑私恩,端政本,用舍不以讒移,刑賞不以私拒,則體統正而朝廷尊矣。祖宗故事,正朝之外,日奏事左順門,又不時召對便殿。今每月御朝不過三五日,每朝進奉不踰一二事。其養德之功,求治之實,宰輔不得而知也。聞見之非,嗜好之過,宰輔不得而知也。天下之大,四海之遠,生民愁苦之狀,盜賊縱橫之由,豈能一一上達。伏願陛下悉遵舊典,凡遇宴閒,少賜召問,勿以遇災而懼,災過而弛,然後可以享天心,保天命。」 其年九月,帝狎虎而傷,閱月不視朝。思復上封事曰:「孝宗皇帝之子惟陛下一人,當為天下萬世自重。近者道路傳言,虎逸於柙,驚及聖躬。臣聞之,且駭且懼。陛下即位以來,於茲九年。朝宁不勤政,太廟不親享。兩宮曠於問安,經筵倦於聽講。揆厥所自,蓋有二端:嗜酒而荒其志,好勇而輕其身。由是,戒懼之心日忘,縱恣之欲日進,好惡由乎喜怒,政令出於多門。紀綱積弛,國是不立。士氣摧折,人心危疑。上天示警,日食地震。宗社之憂,凜若朝夕。夫勇不可好,陛下已薄有所懲矣。至於荒志廢業,惟酒為甚。書曰:『甘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陛下露處外宮,日湎於酒。厮養雜侍,禁衞不嚴。即不幸變起倉卒,何以備之。此臣所大憂也。」疏入,留中者數日,忽傳旨降遠方雜職,遂謫潮州三河驛丞。 思年少氣銳,每衆中指切人是非。已悔之,自斂為質訥。及被謫,怡然就道。夜過瀧水,舟飄巨石上,緣石坐浩歌。家人後至,聞歌聲乃檥舟以濟。王守仁講學贛州,思從之遊。及守仁討宸濠,檄思贊軍議。 世宗嗣位,召復故官,仍加俸一級。思疏辭,且言:「陛下欲作敢言之氣,以防壅蔽之奸,莫若省覽奏章,召見大臣,勿使邪僻阿徇之說蠱惑聖聽,則堯、舜之治可成。不然,縱加恩於先朝譴責之臣,抑末矣。」帝不允,因命近日遷俸者,皆不得辭。尋充經筵講官。 嘉靖三年與同官屢爭「大禮」,不報。時張璁、桂萼、方獻夫為學士,思羞與同列,疏乞罷歸。不許。其年七月,偕廷臣伏左順門哭諫。帝大怒,繫之詔獄,杖三十。踰旬,再杖之。思與同官王相,給事中張原、毛玉、裴紹宗,御史張曰韜、胡瓊,郎中楊淮、胡璉,員外郎申良、張澯,主事安璽、仵瑜、臧應奎、余禎、殷承敘,司務李可登,凡十有七人,皆病創先後卒。隆慶初,各廕一子,贈官有差。思贈右諭德。 思志行邁流俗,與李中、鄒守益善。高陵呂柟亟稱之,嘗曰:「聞過而喜似季路,欲寡未能似伯玉,則改齋其人也。」改齋者,思別號也。 王相,字懋卿,鄞人。正德十六年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豪邁尚志節。事親篤孝。家貧屢空,晏如。仕僅四年而卒。 張翀,字習之,潼川人。正德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改刑科給事中。引疾歸,起戶科。 世宗即位,詔罷天下額外貢獻。其明年,中都鎮守內官張陽復貢新茶。禮部請遵詔禁,不許。翀言:「陛下詔墨未乾,旋即反汗,人將窺測朝廷,玩侮政令。且陽名貢茶,實雜致他物。四方效尤,何所抵極。願守前詔,無墮奸謀。」不聽。寧夏歲貢紅花,大為軍民害,內外鎮守官涖任,率貢馬謝恩,翀皆請罷之。帝雖是其言,不能從。尋言:「中官出鎮,非太祖、太宗舊制。景帝遭國家多故,偶一行之。謂內臣是朝廷家人,但有急事,令其來奏。乃往歲宸濠謀叛,鎮守太監王宏反助為逆,內臣果足恃耶?時平則坐享尊榮,肆毒百姓,遇變則心懷顧望,不恤封疆。不可不亟罷。」後張孚敬為相,竟罷諸鎮守,其論實自翀發之。 屢遷禮科都給事中。又言:「頃聞紫禁之內,禱祠繁興。乾清宮內官十數輩,究習經典,講誦科儀,賞賚踰涯,寵幸日密。此由先朝罪人遺黨若太監崔文輩,挾邪術為嘗試計。陛下為其愚弄,而已得肆其奸欺。干撓政事,牽引羣邪,傷太平之業,失四海之望。竊計陛下寧遠君子而不忍斥其徒,寧棄讜言而不欲違其教,亦謂可以延年已疾耳。側聞頃來嬪御女謁,充塞閨幃,一二黠慧柔曼者為惑尤甚。由是,怠日講,疏召對,政令多僻,起居愆度。小人窺見間隙,遂以左道蠱惑。夫以齋醮為足恃而恣欲宮壼之間,以荒淫為無傷而邀福邪妄之術,甚非古帝王求福不回之道也。」 嘉靖二年四月,以災異,偕六科諸臣上疏曰:「昔成湯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歟?民失職歟?宮壼崇歟?女謁盛歟?苞苴行歟?讒夫昌歟?』今誠以近事較之。快船方減而輒允戴保奏添,鎮戍方裁而更聽趙榮分守。詔核馬房矣,隨格于閻洪之一言;詔汰軍匠矣,尋奪於監門之羣咻。是政不可謂節也。末作競於奇巧,遊手半於閭閻。耕桑時廢,缺俯仰之資;教化未聞,成偷薄之習。是民不可謂不失職也。兩宮營建,採運艱辛。或一木而役夫萬千,或一椽而廢財十百。死亡枕藉之狀,呻吟號嘆之聲,陛下不得而見聞。是宮壼不可謂不崇也。奉聖、保聖之後,先女寵於冊后;莊奉、肅奉之名,聯殊稱於乳母。或承恩漸隣於飛燕,或黠慧不下於婉兒,內以移主上之性情,外以開近習之負倚。是女謁不可謂不盛也。窮奸之銳、雄,公肆賂遺而逃籍沒之律;極惡之鵬、鎧,密行請託而逋三載之誅。錢神靈而王英改問於錦衣,關節通而于喜竟漏於禁網。是苞苴不可謂不行也。獻廟主祀,屈府部之議,而用王槐諛佞之謀。重臣批答,乏體貌之宜,而入羣小惎間之論。或譖發於內,陰肆毒螫,或讒行於外,顯逞擠排,上以汨朝廷之是非,下以亂人物之邪正。是讒夫不可謂不昌也。凡此,皆成湯之所無,而今日之所有,是以不避斧鉞之誅,用附責難之義。望陛下採納。」其年冬,命中官督蘇、杭織造,舉朝阻之不能得。翀復偕同官張原等力爭。時世宗初政,楊廷和等在內閣。羣小雖已用事,正論猶伸,翀前後指斥無所避。帝雖不見用,然亦嘗報聞,不罪也。 及明年三月,帝以桂萼言,銳欲考獻帝,且欲立廟禁中,翀復偕同官力諫。帝於是責以朋言亂政,命奪俸。既又助尚書喬宇等再疏爭內殿建室之議,被詔切讓。呂柟、鄒守益下獄,翀等抗疏捄。及張璁、桂萼召至,翀與給事三十餘人連章言:「兩人賦性奸邪,立心憸佞,變亂宗廟,離間宮闈,詆毀詔書,中傷善類。望亟出之,為人臣不忠之戒。」皆不納。 帝愈欲考獻帝,改孝宗為伯考,翀等憂之。會給事中張漢卿劾席書振荒不法,戶部尚書秦金請命官往勘,帝是之。翀等乃取廷臣劾萼等章疏,送刑部令上請,且私相語曰:「倘上亦云是者,即撲殺之。」璁等以其語聞。帝留疏不下,而責刑部尚書趙鑑等朋邪害正,翀等陷義罔忠,而進璁、萼學士。廷臣相顧駭歎。諸曹乃各具一疏,力言孝宗不可稱伯考,署名者凡二百二十餘人。帝皆留中不報。七月戊寅,諸臣相率伏左順門懇請。帝兩遣中官諭之不退,遂震怒。先逮諸曹為首者八人於詔獄,翀與焉。尋杖於廷,謫戍瞿塘衞,而璁、萼寵益盛。翀居戍所十餘年,以東宮冊立恩放還,卒。 劉濟,字汝楫,騰驤衞人。正德六年進士。由庶吉士授吏科給事中。山西巡撫李鉞劾左、右布政使倪天民、陳達。吏部請黜之,帝不許。濟疏爭,不省。帝幸宣府、榆林,濟皆疏請回鑾。詔封許泰、江彬伯爵,又與諸給事中力爭,皆不報。世宗即位,出核甘肅邊餉。奏革涼州分守中官及永昌新添遊兵。再遷工科左給事中。 嘉靖改元,進刑科都給事中。主事陳嘉言坐事下獄,濟疏救,不許。廖鵬父子及錢寧黨王欽等,皆以從逆論斬,鵬等夤緣中人冀脫死。濟上言:「自來死囚臨斬,鼓下猶受訴詞,奏上得報,已及日旰,再請而後行刑,則已薄暮,殊非與衆棄之之意。乞自三請後,鼓下不得受詞。鵬、欽等罪甚當,幸陛下勿疑。」詔自今以申酉行刑。鵬等竟緩決,欽後以中旨免死。濟力爭,不聽。故事,廠衞有所逮,必取原奏情事送刑科簽發駕帖。千戶白壽齎帖至,濟索原奏,壽不與,濟亦不肯簽發。兩人列詞上。帝先入壽言,竟詘濟議。中官崔文僕李陽鳳坐罪,已下刑部。帝受文愬,移之鎮撫。濟率六科爭之,不聽。都督劉暉以奸黨論戍,有詔復官。甘肅總兵官李隆嗾亂軍殺巡撫許銘,逮入都,營免赴鞫。濟皆力陳不可,帝從其言。暉奪職,隆受訊伏辜。 定國公徐光祚規占民田,嗾灤州民訐前永平知府郭九臯。太監芮景賢主之,緹騎逮訊。濟請并治光祚,章下所司。給事中劉最以劾中官崔文調外任,景賢復劾其違禁,與御史黃國用皆逮下詔獄,戍最而謫國用。法司爭不得,濟言:「國家置三法司,專理刑獄,或主質成,或主平反。權臣不得以恩怨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為重輕。自錦衣鎮撫之官專理詔獄,而法司幾成虛設。如最等小過耳,羅織於告密之門,鍛鍊於詔獄之手,旨從內降,大臣初不與知,為聖政累非淺。且李洪、陳宣罪至殺人,降級而已。王欽兄弟黨奸亂政,謫戍而已。以最等視之,奚啻天淵,而罪顧一律,何以示天下。」帝怒,奪濟俸一月。后父陳萬言奴何璽毆人死,帝命釋之。濟執奉曰:「萬言縱奴殺人,得免為幸,乃并釋璽等,是法不行於戚畹奴也。」 濟在諫垣久,言論侃侃,多與權幸相枝柱,直聲甚震,帝滋不能堪。「大禮」議起,廷臣爭者多得罪。濟疏救修撰呂柟,編修鄒守益,給事中鄧繼曾,御史馬明衡、朱淛、陳逅、季本,郎中林應驄,不聽。既而遮諸朝臣於金水橋,伏哭左順門,受杖闕廷。越十二日再杖,謫戍遼東。十六年冊立皇太子,赦諸謫戍者,濟不與,卒於戍所。隆慶初復官,贈太常少卿。 安磐,字公石,嘉定州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改庶吉士。正德時,歷吏、兵二科給事中,乞假去。 世宗踐阼,起故官。帝手詔欲加興獻帝皇號,磐言:「興,藩國也,不可加於帝號之上。獻,諡法也,不可加於生存之母。本生、所後,勢不俱尊。大義私恩,自有輕重。」會廷臣多力爭,事得且止。 嘉靖元年,主事霍韜言,科道官褻服受詔,大不敬。磐偕同官論韜先以議禮得罪名教,恐言官發其奸,故摭拾細事,意在傾排。帝置不問。尋因事言:「先朝內外巨奸,若張忠、劉養、韋霦、魏彬、王瓊、甯杲等,漏網得全要領。其貨賂可以通神,未嘗不夤緣覬復用。宜嚴察預防,天下事毋令若輩再壞。」帝納其言,命錦衣官密訪緝之。中官張欽家人李賢者,帝許任為錦衣指揮。磐極言不可,不聽。 錦衣千戶張儀以附中官張銳黜革,御史楊百之忽為訟冤,言:「儀當宸濠逆謀時,首倡大義,勸銳卻其餽遺。今銳以是免死,儀功不錄,無以示報。」磐疏言:「百之憸邪,陽為儀遊說,而陰與銳交關,為銳再起地。」百之情得,乃誣磐因請屬不行,挾私行謗。吏部尚書喬宇等議黜百之,刑部謂情狀未明,宜俱逮治。帝兩宥之,奪百之俸三月,磐一月。帝頻興齋醮,磐又抗言:「曩武宗為左右所蠱,命番僧鎖南綽吉出入豹房,內官劉允迎佛西域。十數年間糜費大官,流謗道路。自劉允放,而鎖南囚,供億減,小人伏。奈何甫及二年,遽襲舊轍。不齋則醮,月無虛日。此豈陛下本意,實太監崔文等為之。文鐘鼓厮役,夤緣冒遷,既經降革,乃營求還職。導陛下至此,使貽譏天下後世,文可斬也。文嘗試陛下,欲行香則從之,欲登壇則從之,欲拜疏則又從之。無已則導以遊幸、土木,導以征伐,方且連類以進,伺便以逞。臣故曰文可斬也。」疏入,報聞。 戶部主事羅洪載以杖錦衣百戶張瑾下詔獄,磐與同官張漢卿、張逵、葛鴊等請付之法司。不聽。永福長公主下嫁,擇昏於七月下旬。磐言:「長公主於孝惠皇太后為在室孫女,期服未滿,宜更其期。舊儀,駙馬見公主行兩拜禮,公主坐受,乖夫婦之分,亦當革正。」帝以遺旨格之,相見禮如故。 錦衣革職旗校王邦奇屢乞復職,磐言:「邦奇等在正德世,貪饕搏噬,有若虎狼。其捕奸盜也,或以一人而牽十餘人,或以一家而連數十家,鍛鍊獄詞,付之司寇,謂之『鑄銅板』。其緝妖言也,或用番役四出搜愚民詭異之書,或購奸僧潛行誘愚民彌勒之教,然後從而掩之,無有解脫,謂之『種妖言』。數十年內,死者填獄,生者冤號。今不追正其罪,使得保首領,亦已幸矣,尚敢肆然無忌,屢瀆天聽,何為者哉。且陛下收已渙之人心,奠將危之國脈,實在登極一詔。若使此輩攘臂一朝壞之,則奸人環立蜂起,隄防潰決,不知所紀極矣。宜嚴究治,絕禍源。」帝不能從。其後邦奇卒為大厲如磐言。 帝驛召席書、桂萼等,磐請斥之以謝天下,且言:「今欲別立一廟於大內,是明知恭穆不可入太廟矣。夫孝宗既不得考,恭穆又不得入,是無考也。世豈有無考之太廟哉。此其說之自相矛盾者也。」不聽。 歷兵科都給事中。以率衆伏闕再受杖,除名為民。卒於家。 張漢卿,字元傑,儀封人。正德六年進士。授魏縣知縣,徵拜刑科給事中。嘗陳杜僥倖、廣儲積、慎刑獄三事,深切時弊,不報。武宗將南巡,偕同官伏闕諫。世宗嗣位,從巡撫李鐸言,發帑金二十萬優卹宣府軍民。以漢卿言,併發十三萬於大同。屢遷戶科都給事中。 嘉靖元年冬,與同官上言:「陛下軫念畿輔莊田之害,遣官會勘。敕自正德以後投獻及額外侵占者,盡以給民。王言一布,天下孰不誦陛下之仁。乃者給事中夏言、御史樊繼祖、主事張希尹勘上涿州薰皮廠、安州鷹房草場,詔旨留用。所司執奏,迄不肯從,非所以全大信昭至公也。皮廠起於馬永成,鷹房創於谷大用,皆奪民業為之。今馬俊、趙霦恃藩邸舊恩,妄求免革,是復蹈永成、大用故轍也。乞盡還之民,而嚴罪俊、霦為欺罔者戒。」后父陳萬言請營新第,既又乞莊田,內官吳勳等請督蘇州織造,漢卿皆極諫。不納。應天諸府大旱,帝將鬻淮、浙餘鹽及所沒產,易銀振之。漢卿言:「易銀緩,非發帑金不可。」帝為發銀十五萬。 未幾,復偕同官言:「今天下一歲之供,不給一歲之用,加以水旱頻仍,物力殫屈。陛下方躬行節儉,而中官梁棟等奏營造缺珠寶,是欲括戶部之銀也。梁政等又以蠲免三分之數,欲行京倉撥補,是欲耗太倉之粟也。夫內庫不足,取之計部,計部不足,取之郡邑小民,郡邑小民將安取哉?今東南洊饑,民至骨肉相食,而搜括之令頻行,臣等竊以為不可。」報聞。已,又劾席書振濟乖方,乞遣官往勘,正其欺罔罪。帝方眷書甚,驛召為禮部尚書,不罪也。 初,興獻帝議加皇號,漢卿力爭,至是又倡衆伏闕。兩受杖,斥為民。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賈準等會薦天下遺賢,及漢卿,終不召。 張原,字士元,三原人。正德九年進士。授吏科給事中。疏陳汰冗食、慎工作、禁貢獻、明賞罰、廣言路、進德學六事。中言:「天下幅員萬里,一舉事而計臣輒告匱,民貧故也。民何以貧?守令之裒斂,中臣之貢獻,為之也。比年軍需雜輸十倍前制,皆取辦守令。守令假以自殖,又十倍於上供。民既困矣,而貢獻者復巧立名目,爭新競異,號曰『孝順』。取於民者十百,進於上者一二,朝廷何樂於此而受之。人君馭下惟賞與罰。邇者庸才厮養莫不封侯腰玉。或足不出門而受賞,身不履陳而奏功。禦敵者竟未沾恩,覆軍者多至逃罪。此士卒所由解體也。」疏入,權倖惡之,傳旨謫新添驛丞。 嘉靖初,召復兵科,仍加俸一級。南寧伯毛良殺其子,錦衣掌印指揮朱震等多違縱,原先後論之,皆奪職閒住。帝進張鶴齡昌國公,封陳萬言泰和伯,世襲,授萬言子紹祖尚寶丞,又以外戚蔣泰等五人為錦衣千、百戶,原抗疏極言,請行裁節。未幾,劾建昌侯張延齡強占民地,定國公徐光祚子、外戚玉田伯蔣輪、昌化伯邵蕙家人擅作威福。事雖不盡行,權貴皆震懾。 進戶科右給事中。撼門哭,再被杖,創重卒。貧不能歸葬。久之,都御史陳洪謨備陳原與毛玉、裴紹宗、王思、王相、胡瓊等妻子流離狀,請卹於朝。不許。隆慶元年贈光祿少卿。 毛玉,字國珍,更字用成,雲南右衞軍家子也,其先良鄉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五年,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劉瑾既敗,大盜蜂起。玉言大學士焦芳、劉宇實亂天下,請顯僇,以謝萬姓。羣盜擾山東、河南,玉請備留都。已而盜果渡江,以備嚴不敢犯。外艱去,起南京兵科。御史林有年諫迎佛烏思藏下獄,玉抗疏救之,有年得薄罰。又以繼母艱去。服闋,除吏科。 世宗即位逾年,興邸諸內官怙帝寵,漸驕佚。又故太監谷大用、魏彬等相次謀復起,事有萌芽。玉即抗疏歷敘武宗時事,勸帝戒嗜欲,杜請託,以破僥倖之門,塞蠱惑之隙。帝嘉納焉。 御史曹嘉素輕險,倣宋范仲淹百官圖,分廷臣四等,加以品題。給事中安磐疏駁之,言唐王珪之論房玄齡等,本朝解縉之論黃福等,皆承君命而品藻之,未有漫然恣其口吻,如嘉者也。玉復言嘉背違成法,變亂國是,乞斥。帝從其言,貶嘉於外。御史許宗魯為嘉訟,請斥玉,其同官倫以謀亦助為言。給事中張原以庶僚聚訟,朝廷為之多事,重損國體,乞身先斥罷。玉亦上疏求去,言:「宗魯等知朋友私恩,不顧朝廷大體。臣一身所係絕微,公論所關甚大,乞罷臣以謝御史。」帝皆慰留之。時宸濠戚屬連逮者數百人,玉奉命往訊,多所全活。且言宸濠稱亂,由左右貪賂釀成之。因劾守臣不死事者,而禁天下有司與藩府交通。帝俱從之。再遷左給事中。尋伏闕爭「大禮」,下獄受杖,竟卒。後贈光祿少卿。 裴紹宗,字伯修,渭南人。正德十二年進士。除海門知縣。武宗南巡,受檄署江都事,權倖憚之,供億大省。 世宗即位,召入為兵科給事中。即疏請法祖定制,言:「太祖貽謀盡善。如重大臣,勤視朝,親歷田野,服浣濯衣,種蔬宮中,毀鏤金牀,碎水晶漏,造觀心亭,揭大學衍義之類,陛下所當繹思祖述。而二三大臣尤宜朝夕納誨,以輔養聖德。陛下日御便殿,親儒臣,使耳目不蔽於淫邪,左右不惑於險佞,則君志素定,治功可成。」帝嘉納之。帝欲加興獻帝皇號,紹宗力諫。嘉靖二年冬,帝以災異頻仍,欲罷明年郊祀慶成宴。紹宗言:「祭祀之禮莫重於郊丘,君臣之情必通於宴享。往以國戚廢大禮,今且從吉,宜即舉行,豈可以災傷復免。」修撰唐臯亦言之。竟得如禮。明年,以伏闕受杖卒。贈官如毛玉。 王時柯,字敷英,萬安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嘉靖三年擢御史,疏言:「桂萼輩以議禮迎合,傳陞美官。薛蕙、陳相、段續、胡侍等,連章論劾,實出至公。今佞人超遷而羣賢獲罪,恐海內聞之,謂陛下好諛惡直。願採忠讜之言,消朋比之禍,特寬蕙等而聽席書、方獻夫辭職,除張璁、桂萼別任,則是非不謬,人情悅服。」忤旨切責。未幾,有伏闕之事,再予杖,除名。 時御史疏爭「大禮」居首者余翺,字大振,定遠人,正德中進士。嘉靖二年為御史,嘗劾司禮太監張佐蒙蔽罪。明年七月,與時柯等被杖戍邊。居戍所十四年。皇子生,赦還。穆宗即位,時柯、翱皆復官,贈時柯光祿少卿。 鄭本公,朔州衞人。正德九年進士。歷御史。武宗不豫,國本未建,本公請慎選宗室親賢者正位東宮,繫天下望。不報。 世宗嗣位,及冬而乾清宮成,帝由文華殿入居之。本公上言:「事之可思者有六。是宮八年營搆,一旦告成。陛下居安思危,當遠羣小,節燕遊,以防一朝之患。重妃配,廣繼嗣,以為萬世之計。慎終如始,兢兢業業,常若天祖之臨。求言益切,訪政益勤,用防壅蔽之患。持聖心,遠貨色,毋溺于鴆毒。重興作,惜財力,永鑒于先朝。」帝嘉納之。踰月,帝欲加興獻帝皇號,本公力言不可。 嘉靖改元,出按遼東。劾罷副總兵張銘、都指揮周輔。還朝,論救給事中劉最,忤旨切責。二年十月,時享太廟,帝不親行。本公與同官彭占祺極言遣代非宜,報聞。 明年三月,帝欲考興獻帝,立廟禁中。本公偕同官力爭,謂:「陛下潛邸之日,則為孝宗之姪,興獻王之子。臨御之日,則為孝宗之子,興獻帝之姪。可兩言決也。至立廟大內,實為不經。獻帝之靈既不得入太廟,又空去一國之祀而託享于大內焉。陛下享太廟,其文曰『嗣皇帝』,於獻帝之廟,又當何稱?愛敬精誠,兩無所屬,獻帝將蹙然不安。」帝怒,責其朋言亂政,奪俸三月。其年六月,以席書為禮部尚書,召張璁、桂萼入京。本公偕同官四十四人連章言:「萼首為亂階,璁再肆欺罔,黃綰、黃宗明、方獻夫、席書連彙接踵。尚書之命,由中而下。行取之旨,已罷再頒。大臣因此被逐,言官由之得罪,雖往日瑾、彬之奸,流禍不若是酷也。」不納。已,偕廷臣伏闕哭諫。繫獄,廷杖還職。當是時,爭「大禮」者,諸御史中,本公言最切中。 尋遷通政參議。九年不調,以疾請改南京。乃授大理寺丞,稍遷南京太僕少卿。謝病歸。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賈準等會薦,詔用不赴,卒。 張曰韜,字席珍,莆田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常州推官。武宗南巡,江彬縱其黨橫行州縣。將抵常州,民爭欲亡匿。時知府暨武進知縣咸入覲,曰韜兼綰府縣印,召父老約曰:「彬黨至,若等力與格。」又釋囚徒,令與丐者各具瓦石待。已,彬黨果累騎來。父老直遮之境上,曰:「常州比歲災,物力大屈,無可啗若曹。府中惟一張推官,一錢不入,即欲具芻秣,亦無以辦。」言已,彬黨疑有他變,乃稍退,馳使告彬。曰韜即上書巡按御史言狀。御史東郊行部過常州,謂曰:「事迫矣,彬將以他事縛君。」命曰韜登己舟先發,自以小舟尾之。彬黨果大至,索曰韜,誤截御史舟。郊使嚴捕截舟者,而陰令緩之。其黨恐御史上聞,咸散去,曰韜遂免。彬亦戒其黨毋擾,由是常以南諸府得安。 世宗即位,召為御史。楊廷和等之爭織造也,曰韜亦上言:「陛下既稱閣臣所奏惟愛主惜民,是明知織造之害矣。既知之,而猶不已,實由信任大臣弗專,而羣小為政也。自古未有羣小蒙蔽於內,而大臣能盡忠於外者。崔文輩二三小人嘗濁亂先朝,今復蒙惑聖衷,竊弄威福。陛下奈何任其逞私,不早加斥逐哉?臣聞織造一官,行金數萬方得之。既營之以重貲,而欲其不責償於下,此必無之事也。」帝不能用。 席書以中旨拜尚書,曰韜與同官胡瓊各抗疏力爭。既受杖,猶占疏劾奸人陳洸罪。未幾,竟死。隆慶初,追贈光祿少卿。 胡瓊,字國華,南平人。正德六年進士。由慈谿知縣入為御史。歷按貴州、浙江有聲。哭諫,受杖卒。後贈官如曰韜。 楊淮,字東川,無錫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始監京倉,革胥徒積弊殆盡。繼監淮、通二倉,罷中官茶果之供,除囤基及額外席草費。最後監內庫,奄人例有供餽,淮悉絕之。公勤廉慎,為尚書孫交、秦金所重。伏闕受杖,月餘卒。囊無一物,家人賣屋以斂。金與淮同里,為經紀歸其喪。後贈太常少卿。 申良,字延賢,高平人。登鄉薦,授招遠知縣。山東盜起,良豫為戰守具。盜至,追擊至黃縣,俘斬數百人。已,復至,再破走之。歷知諸城、良鄉。權貴人往來要索,良悉拒之。進安吉知州。錦衣葉瓊倚錢寧勢奪民田,良讞還之民。瓊因嗾奸人誣奏良,事竟得白。稍遷常州同知,入為戶部員外郎。與淮俱杖死。贈太僕少卿。招遠民懷其政,繪像祀之。 張澯,字景川,廣東順德人。 祖善昭,四川僉事,謫臨江通判。先是,練子寧親黨戍臨江者八十餘人,善昭上書曰:「子寧忠貫日月,太宗謂『若使子寧在,朕固當用之』。仁宗亦謂『方孝孺等忠臣』。夫既忠之矣,何外親末屬,尚以奸惡賜配,百年不宥哉?」疏雖不行,中外皆壯之。 澯登正德九年進士,授建平知縣。忤巡江御史賀洪,改調廣昌。訟洪罪,洪坐削籍。澯自廣昌遷禮部主事,監督會同館。尚書王瓊與都御史彭澤有隙,以澤遣使土魯番許金幣贖哈密城印為澤罪,嗾番人在館者暴澤過惡,誘澯為署牒,且曰:「澤所為,南宋覆轍也。事成當顯擢。」澯力拒曰:「王公誤矣。澤與土魯番檄具在,豈宋和戎比。昔范仲淹亦嘗致書元昊,寧獨澤也。」不肯署。尋進員外郎,受杖死。 仵瑜,字忠父,蒲圻人。父紳,工部主事。瑜少有志操,正德十二年釋褐,即謝病去。起補禮部主事,復引疾歸。世宗踐阼,起故官。疏陳勤聖學、篤親親、開言路、敬大臣、選諍臣、去浮屠、拯困窮、重守令、修武備、儲人材十事。已,竟死杖下。 臧應奎,字賢徵,長興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南京車駕主事。進貢中官索舟踰額,力裁損之。中官遣卒譁於部,叱左右執之,遁去。父所生母卒,法不得承重,執私喪三年。入為禮部主事,未幾杖死。應奎受業湛若水之門,以聖賢自期。嘗過文廟,慨然謂其友曰「吾輩歿,亦當俎豆其間」,其立志如此。 郎中胡璉,字重器,新喻人。正德六年進士,官刑部。嘗諫武宗南巡受杖。 主事余禎,字興邦,奉新人。正德九年進士。司務李可登,字思善,輝縣人。弘治末鄉薦。俱官兵部。可登素慷慨,以忠義自許,竟如其志。 戶部主事安璽,宛平人。正德十六年進士。刑部主事殷承敘,江夏人。正德九年進士。 穆宗嗣位,贈璉太常少卿,澯太僕少卿,瑜、應奎、承敘、璽、禎光祿少卿,可登寺丞。 郭楠,字世重,晉江人。正德九年進士。授浦江知縣。課最,入為御史。 世宗即位,請召還直臣舒芬、王思、黃鞏、張衍瑞等。從之。嘉靖元年,核餉兩廣。劾總兵官撫寧侯朱麒貪懦,詔為戒飭。尋上章,請退朝之暇延見大臣,如祖宗故事。且言,主事陳嘉言忤中官,不宜逮繫。帝怒,奪其俸。 諸臣伏闕爭「大禮」,皆得罪。楠方巡按雲南,馳疏言:「人臣事君,阿意者未必忠,犯顏者未必悖。今羣臣伏闕呼號,或榜掠殞身,或間關謫戍,不意聖明之朝,而忠良獲罪若此。乞復生者之職,卹死者之家,庶以收納人心,全君臣之義。」帝大怒,遣緹騎逮治,言官論救皆不納。既至,下鎮撫獄掠治,復廷杖之,削其籍。 先是,諸人既死,廷臣莫敢上聞。後府經歷俞敬奏言:「學士豐熙等皆以冒觸宸嚴,繫獄拷訊。諸臣跡雖狂悖,心實忠誠。今聞給事裴紹宗、編修王相、主事余禎等俱已死,熙等在獄者亦垂亡矣。其呻吟袵席,創重不能起者,又不知凡幾。竊惟獻皇帝神主已奉迎入廟,正宜赦過宥罪,章大孝於天下。望霽雷霆之威,施雨露之澤。已死者恤其後,垂亡者宥其身,使人臣無復以言為諱,宗社之幸也。」通政司經歷李繼先亦上言:「陛下追崇尊號,乃人子至情,誠不容已。羣臣一時冒觸天威,重得罪譴,死者遂十餘人。大臣紛紛去位,小臣苟默自容。今日大同告變,曾無一人進一疏、畫一策者,則小大之臣,志不奮而氣不揚,亦可見矣。乞錄卹已死,赦還謫戍,追復去國諸臣,而在位者委任寬假之,使各陳邊計。臣愚不勝惓惓。」帝皆不省。 明年三月,御史王懋言:「廷臣以議禮死杖下者十有七人,其父母妻子顛沛可憫,乞賜優卹,贈官錄廕。」帝大怒,謫懋四川高縣典史。逾數日,而楠疏至。帝益怒,遂逮治削籍。 六年春,以災變修省,從吏部言量與楠一官,得吉水教諭。終南寧知府。 贊曰:「大禮」之爭,羣臣至撼門慟哭,亦過激且戇矣。然再受廷杖,或死或斥,廢錮終身,抑何慘也。楊慎博物洽聞,於文學為優。王思、張翀諸人,或納諫武宗之朝,或抗論世宗初政,侃侃鑿鑿,死節官下,非徒意氣奮發立效一時已也。 費宏弟寀 從子懋中 子懋賢 世父瑄 翟鑾 李時 顧鼎臣 嚴訥袁煒 李春芳孫思誠等 陳以勤 趙貞吉殷士儋 高儀 費宏,字子充,鉛山人。甫冠,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第一,授修撰。弘治中,遷左贊善,直講東宮,進左諭德。 武宗立,擢太常少卿,兼侍講讀。預修孝宗實錄。充日講官。正德二年拜禮部右侍郎,尋轉左。五年進尚書。帝耽於逸樂,早朝日講俱廢。宏請勤政、務學、納諫,報聞。魯府鄒平王子當潩當襲父爵,為弟當涼所奪且數年矣。宏因當潩奏辨,據法正之。當涼怒,誣宏受賂,宏不為動。明年冬十二月命宏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尋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進戶部尚書。 倖臣錢寧陰黨宸濠,欲交歡宏,餽綵幣及他珍玩。拒却之,寧慚且恚。宸濠謀復護衞、屯田,輦白金鉅萬,徧賂朝貴,寧及兵部尚書陸完主之。宏從弟編修寀,其妻與濠妻,兄弟也,知之以告宏。宏入朝,完迎問曰:「寧王求護衞,可復乎?」宏曰:「不知當日革之者何故。」完曰:「今恐不能不予。」宏峻却之。及中官持奏至閣,宏極言不當予,詔卒予之。於是宸濠與寧合,而恚宏。寧數偵宏事無所得。以御史余珊嘗劾寀不當留翰林,即指為宏罪。中旨責陳狀,宏乞休。命并寀致仕。寧遣騎伺宏後,抵臨清,焚其舟,資裝盡燬。宏歸,杜門謝客。宸濠復求與通,宏謝絕之,益怒。會宏族人與邑奸人李鎮等訟,宸濠陰令鎮賊宏。鎮等遂據險作亂,率衆攻費氏。索宏不得,執所與訟者支解之,發宏先人塚,毀其家,劫掠遠近,衆至三千人。宏馳使愬於朝。下巡撫孫燧按狀,始遣兵剿滅。 宸濠敗,言者爭請召宏。世宗即位,遣行人即家起宏,加少保,入輔政。宏持重識大體,明習國家故事。與楊廷和、蔣冕、毛紀同心協贊,數勸帝革武宗弊政。「大禮」之議,諸臣力與帝爭,帝不能堪。宏頗揣知帝旨,第署名公疏,未嘗特諫,以是帝心善之。及廷和等去位,宏為首輔。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委任甚至。戶部議督正德時逋賦,宏偕石珤、賈詠請斷自十年以後。從之。帝以四方災異,敕羣臣修省。宏等因言:「陛下用度無節,工役不休。畿內土地半成莊田,內庫收納要求踰倍。太倉無三年之積而冗食日增,京營無十萬之兵而赴工不已。直臣得罪未見原,言官舉職乃被詰。律所當行者數經讞不誅,罪無可辨者遽傳旨獲免。干和召怨,自非一端。」帝引咎褒答,然不能用也。大同兵變,張璁請討之。宏曰:「討而勝,玉石俱焚;不勝,彼將據城守,損威重多矣。莫若觀變而徐圖之。」事果旋定。 宏為人和易,好推轂後進。其於「大禮」不能強諫,亦未嘗附離。而是時席書、張璁、桂萼用事。書弟檢討春,故由他曹改用。及武宗實錄成,宏議出為僉事,書由是憾宏。璁、萼由郎署入翰林,驟至詹事,舉朝惡其人,宏每示裁抑,璁、萼亦大怨。帝嘗御平臺,特賜御製七言一章,命輯倡和詩集,署其銜曰「內閣掌參機務輔導首臣」。其見尊禮,前此未有也。璁、萼滋害宏寵,萼言:「詩文小技,不足勞聖心,且使宏得馮寵靈,凌壓朝士。」帝置不省。萼遂與璁毀宏於帝,言宏納郎中陳九川所盜天方貢玉,受尚書鄧璋賕謀起用,并及其居鄉事。宏上書乞休,略曰:「萼、璁挾私怨臣屢矣。不與經筵講官則怨,不與修獻皇帝實錄則怨,不為兩京鄉試考官則怨,不為教習則又怨。萼、璁疑內閣事屬臣操縱,抑知臣下采物望,上稟聖裁,非可專擅。萼、璁日攘袂搤掔,覬覦臣位。臣安能與小人相齮齕,祈賜骸骨。」不允。及璁居兵部,宏欲用新寧伯譚綸掌奮武營,璁遂劾宏劫制府部。無何,又因宏子懋良坐罪下吏,攻之益力,復錄前後劾疏上之。不得請,則力求罷,詆宏尤切,章數上。宏亦連疏乞休,帝輒下優詔慰留,然終不以譴璁、萼。於是奸人王邦奇承璁、萼指,上書汙故大學士廷和等,并誣宏。宏竟致仕去。時六年二月也。十月,璁遂以尚書、大學士入直內閣,間一歲萼亦入矣。 十四年,萼既前死,璁亦去位,帝始追念宏。四月再遣行人即家起官如故。七月至京師。使中使勞以上尊御饌,面諭曰:「與卿別久,卿康健無恙,宜悉心輔導稱朕意。」宏頓首謝。自是眷遇益厚。偕李時召入無逸殿,與周覽殿廬,從容笑語,移時始出。賜銀章曰「舊輔元臣」。數有咨問,宏亦竭誠無隱。承璁、萼操切之後,易以寬和,朝士皆慕樂之。未幾卒,年六十有八。帝嗟悼,賻卹加等,贈太保,諡文憲。 宏三入內閣,佐兩朝殆十年。中遭讒搆,訖以功名終。其自少保入也,弟寀為贊善,從子懋中由進士及第為編修,宏長子懋賢方改庶吉士,父子兄弟並列禁近。寀官至少保、禮部尚書,諡文通。懋中終湖廣提學副使。懋賢歷兵部郎中。 宏世父瑄,成化十一年進士。弘治時為兵部員外郎。貴州巡撫謝昹、總兵官吳經等奏爛土苗反,僭稱王,乞發大軍征討。以兵部尚書馬文升請,令瑄與御史鄧庠往按。白苗無反狀,撫定之。劾昹、經及鎮守中官張成罪。遷貴州參議以終。 翟鑾,字仲鳴,其先諸城人。曾祖為錦衣衞校尉,因家京師。舉弘治十八年進士,改庶吉士。正德初,授編修。劉瑾改翰林於他曹,以鑾為刑部主事。旋復官,進侍讀。 嘉靖中,累遷禮部右侍郎。六年春,廷推閣臣。帝意在張孚敬,弗與。命再推,乃及鑾。中貴人多譽鑾者,帝遂踰次用之。楊一清以鑾望輕,請用吳一鵬、羅欽順。帝不許,命鑾以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入直文淵閣。尋賜銀章曰「清謹學士」。 鑾初入閣,一清、謝遷輔政,既而孚敬與桂萼入,鑾皆謹事之。孚敬、萼皆以所賜銀章密封言事,鑾獨無所言。詰之,則頓首謝曰:「陛下明聖,臣將順不暇,何獻替之有。」帝心愛之。一清、萼、孚敬先後罷,鑾留獨秉政者兩月。其後李時、方獻夫入,位皆居鑾上,鑾亦無所怫。帝數召時、鑾入見,嘗問:「都察院擬籍谷大用貲產,當乎?」時、鑾皆北人,與中貴合。時曰:「所擬不中律。」鑾曰:「按律,籍沒止三條,謀反、叛逆及奸黨耳。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帝曰:「大用亂政先朝,正奸黨也。」鑾曰:「陛下,即天也。春生秋殺,何所不可。」帝卒從重擬。 丁生母憂歸。服闋,久不召。夏言、顧鼎臣居政府,鑾與謀召己。會帝將南巡,慮塞上有警,議遣重臣巡視,言等因薦鑾充行邊使。十八年二月改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諸邊文武將吏咸受節制。且齎帑金五十萬犒邊軍,東西往返三萬餘里。明年春入京,遂命以原官入閣。在大同與總督毛伯溫議築五堡,過甘肅與總督劉天和議拓嘉峪關,皆受廕敘。 二十一年,言罷,鑾為首輔。時已加少保、武英殿大學士,進少傅、謹身殿。嚴嵩初入,鑾以資地居其上,權遠出嵩下,而嵩終惡鑾,不能容。御史趙大佑劾鑾私同年,吏部尚書許讚亦發鑾請屬私書,帝皆不問。會鑾子汝儉、汝孝與其師崔奇勛所親焦清同舉二十三年進士,嵩遂屬給事中王交、王堯日劾其有弊。帝怒,下吏部、都察院。鑾疏辨,引西苑入直自解。帝益怒,勒鑾父子、奇勛、清及分考官編修彭鳳、歐陽〈日奐〉為民,而下主考少詹事江汝璧及鄉試主考諭德素鳴夏、贊善浦應麒詔獄,並杖六十,褫其官。 鑾初輔政,有修潔聲。中持服家居,至困頓不能自給。其用行邊起也,諸邊文武大吏俱櫜鞬郊迎,恒恐不得當鑾意,饋遺不貲。事竣,歸裝千輛,用以遺貴近,得再柄政,聲譽頓衰。又為其子所累,訖不復振。踰三年卒,年七十。穆宗即位,復官,諡文懿。 李時,字宗易,任丘人。父棨,進士,萊州知府。時舉弘治十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正德中,歷侍讀、右諭德。世宗嗣位,為講官,尋遷侍讀學士。 嘉靖三年擢禮部右侍郎。俄以憂歸。服除,為戶部右侍郎。復改禮部,尋代方獻夫為尚書。帝既定尊親禮,慨然有狹小前人之志,欲裁定舊章,成一朝制作。張孚敬、夏言用事,咸好更張。所建諸典禮,咸他人發端,而時傅會成之。或廷議不合,率具兩端,待帝自擇,終未嘗顯爭。以故帝愛其恭順。四方上嘉瑞,輒拜疏請賀。帝謙讓,時必再請。由是益以時為忠。賜銀章曰「忠敏安慎」,俾密封言事。久而失之,請罪,帝再賜焉。 十年七月,四郊成,加太子太保。雷震午門,彗星見東井,時請敕臣工修省,令言官指陳利害興革。帝以建言乃科道專責,寢不行。光祿寺廚役王福、錦衣衞千戶陳昇請遷顯陵於天壽山,時等力陳不可。巡檢徐震奏於安陸建京師,時等駁其非制,遂議改州為承天府。 其秋,桂萼卒,命時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時張孚敬已罷,翟鑾獨相。時後入,以宮保官尊,反居鑾上。兩人皆謙遜,無齟齬。帝御無逸殿,召時坐講無逸篇,鑾講豳風七月詩,武定侯郭勛及九卿翰林俱入侍。講畢,帝退御豳風亭賜宴。自是,數召見,諮謀政務。 明年春,孚敬還內閣,事取獨裁,時不敢有所評議。未幾,方獻夫入,與時亦相得。彗星復出,帝召見時等,諭以引咎修省之意,從容語及乏才。時等退,條上務安靜、惜人才、慎刑獄三事,頗及「大禮」大獄廢斥諸臣。帝優詔褒答之,然卒不能用也。給事中魏良弼、御史馮恩先後劾吏部尚書汪鋐,觸帝怒,時皆為論救。 十二年,孚敬復入,鑾以憂去,獻夫致仕。時隨孚敬後,拱手唯諾而已,以故孚敬安之。孚敬謝政,費宏再入,未幾卒,時遂獨相。時素寬平,至是益鎮以安靜。帝亦恒召對便殿,接膝咨詢。時雖無大匡救,而議論恒暑忠厚,廷論咸以時為賢。客星見天棓旁,帝問所主事應。對曰:「事應之說起漢京房,未必皆合。惟在人君修德以弭之。」帝稱善。扈蹕謁陵,道沙河,帝見居民蕭索,愴然曰:「七陵在此,宜加守護。」時對曰:「昔丘濬建議,京師當設四輔,以臨清為南,昌平為北,薊州、保定為東西,各屯兵一二萬。今若於昌平增一總兵,可南衞京師,北護陵寢。」帝乃下廷臣勘議,於沙河築鞏華城,為置戍焉。屢加少傅、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會夏言入輔,時不與抗,每事推讓言,言亦安之。帝待時不如孚敬、言,然少責辱,始終不替,孚敬、言亦不敢望也。十七年十二月卒官,贈太傅,諡文康。 顧鼎臣,字九和,崑山人。弘治十八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正德初,再遷左諭德。 嘉靖初,直經筵。進講范浚心箴,敷陳剴切。帝悅,乃自為註釋,而鼎臣特受眷。累官詹事、給事中劉世揚、李仁劾鼎臣汙佞。帝下世揚等獄,以鼎臣救,得薄譴。拜禮部右侍郎。帝好長生術,內殿設齋醮。鼎臣進步虛詞七章,且列上壇中應行事。帝優詔褒答,悉從之。詞臣以青詞結主知,由鼎臣倡也。 改吏部左侍郎,掌詹事府。請令曾子後授五經博士,比三氏子孫,從之。大同軍變,張孚敬主用兵,鼎臣言不可,帝嘉納。十三年孟冬,享廟,命鼎臣及侍郎霍韜捧主。二人有期功服,當辭。乃上言:「古禮,諸侯絕期。今公卿即古諸侯,請得毋避。」禮部尚書夏言極詆其非,乃已。尋進禮部尚書,仍掌府事。京師淫雨,四方多水災,鼎臣請振饑弭盜,報可。 十七年八月,以本官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尋加少保、太子太傅、進武英殿。初,李時為首輔,夏言次之,鼎臣又次之。時卒,言當國專甚,鼎臣素柔媚,不能有為,充位而已。帝將南巡,立皇太子,命言扈行,鼎臣輔太子監國。御史蕭祥曜劾吏部侍郎張潮受鼎臣屬,調刑部主事陸崑為吏部。潮言:「兵部主事馬承學恃鼎臣有聯,自詭必得銓曹,臣故抑承學而用崑。」帝下承學詔獄,鼎臣不問。十九年十月卒官,年六十八。贈太保,諡文康。 鼎臣官侍從時,憫東南賦役失均,屢陳其弊,帝為飭撫按。巡撫歐陽鐸釐定之。崑山無城,言於當事為築城。後倭亂起,崑山獲全,鄉人立祠祀焉。 嚴訥,字敏卿,常熟人。舉鄉試,以主司試錄觸忌,一榜皆不得會試。嘉靖二十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遷侍讀。三吳數中倭患,歲復大祲,民死徙幾半,有司徵斂益急。訥疏陳民困,請蠲貸。帝得疏感動,報如其請。尋與李春芳入直西苑。撰青詞,超授翰林學士。歷太常少卿,禮部左、右侍郎,改吏部,皆兼學士,仍直西苑。所撰青詞皆稱旨。 禮部尚書郭朴遷吏部,遂以訥代之。朴遭父喪,復代為吏部尚書。嚴嵩當國,吏道汙雜。嵩敗,朴典銓猶未能盡變。訥雅意自飭,徐階亦推心任之。訥乃與朝士約,有事白於朝房,毋謁私邸。慎擇曹郎,務抑奔競,振淹滯。又以資格太拘,人才不能盡,倣先朝三途並用法,州縣吏政績異者破格超擢,銓政一新。尋錄供奉勞,加太子太保。 四十四年,袁煒罷,命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參機務。以代者郭朴未至,仍掌銓政。帝齋居西苑,侍臣直廬皆在苑中。訥晨出理部事,暮宿直廬,供奉青詞,小心謹畏,至成疾久不愈。其年冬十一月,遂乞歸。踰年,世宗崩,遂不復出。 訥既歸里,父母皆在。晨夕潔餐孝養,人以為榮。訥嘗語人曰:「銓臣與輔臣必同心乃有濟。吾掌銓二年,適華亭當國,事無阻。且所任選郎賢,舉無失人。」華亭謂徐階,選郎則陸光祖也。家居二十年卒,年七十有四。贈少保,諡文靖。 袁煒,字懋中,慈谿人。嘉靖十七年會試第一,殿試第三,授編修。煒性行不羈,為御史包孝所劾,帝宥不罪。進侍讀。久之,簡直西苑。撰青詞,最稱旨。三十五年,閣臣推修撰全元立掌南京翰林院,帝特用煒。煒疏辭,願以故官供奉。帝大喜,立擢煒侍講學士。甫兩月,手詔拜禮部右侍郎。明年,加太子賓客兼學士,賜一品服。三十九年,復以供奉恩加俸二等,俄進左侍郎。明年二月調吏部,兼官供奉如故。踰月遷禮部尚書,加太子少保,仍命入直。煒自供奉以後,六年中進宮保、尚書,前未有也。 先是二月朔,日食微陰,煒言不當救護。禮部尚書吳山不從,得譴去。帝聞煒言善之,遂以代山。及七月朔,又日食。曆官言食止一分五杪,例免救護。煒乃阿帝意上疏言:「陛下以父事天,以兄事日,羣陰退伏,萬象輝華。是以太陽晶明,氛祲銷爍,食止一分,與不食同。臣等不勝欣忭。」疏入,帝益喜。其冬,遂命以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閣典機務。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四十四年春,疾篤,請假歸,道卒,年五十八。贈少師,諡文榮。 煒才思敏捷。帝中夜出片紙,命撰青詞,舉筆立成。遇中外獻瑞,輒極詞頌美。帝畜一貓死,命儒臣撰詞以醮。煒詞有「化獅作龍」語,帝大喜悅。其詭詞媚上多類此。以故帝急枋用之,恩賜稠疊,他人莫敢望。 自嘉靖中年,帝專事焚修,詞臣率供奉青詞。工者立超擢,卒至入閣。時謂李春芳、嚴訥、郭朴及煒為「青詞宰相」。而煒貴倨鮮淟,故出徐階門,直以氣凌之。與階同總裁承天大志,諸學士呈稿,煒竄改殆盡,不以讓階。諸學士不平,階第曰任之而已。其後煒死,階亦盡竄改之。煒自負能文。見他人所作,稍不當意,輒肆詆誚。館閣士出其門者,斥辱尤不堪,以故人皆畏而惡之。 李春芳,字子實,揚州興化人。嘉靖二十六年舉進士第一,除修撰。簡入西苑撰青詞,大被帝眷,與侍讀嚴訥超擢翰林學士。尋遷太常少卿,拜禮部右侍郎,俱兼學士,直西苑如故。佐理部事,進左侍郎,轉吏部,代訥為禮部尚書。時宗室蕃衍,歲祿苦不繼。春芳考故事,為書上之。諸吉凶大禮及歲時給賜,皆嚴為之制。帝嘉之,賜名宗藩條例。尋加太子太保。四十四年命兼武英殿大學士,與訥並參機務。世宗眷侍直諸臣厚,凡遷除皆出特旨。春芳自學士至柄政,凡六遷,未嘗一由廷推。 春芳恭慎,不以勢凌人。居政府持論平,不事操切,時人比之李時;其才力不及也,而廉潔過之。時徐階為首輔,得君甚。春芳每事必推階,階亦雅重之。隆慶元年春,有詔修翔鳳樓,春芳曰:「上新即位,而遽興土木,可乎?」事遂止。 齊康之劾徐階也,語侵春芳。春芳疏辨求去,帝慰留之。及代階為首輔,益務以安靜,稱帝意。時同列者陳以勤、張居正。以勤端謹,而居正恃才凌物,視春芳蔑如也。始階以人言罷,春芳歎曰:「徐公尚爾,我安能久,容旦夕乞身耳。」居正遽曰:「如此,庶保令名。」春芳愕然,三疏乞休,帝不允。既而趙貞吉入代以勤,剛而負氣。及高拱再入直,凌春芳出其上,春芳不能與爭,謹自飭而已。俺答款塞求封,春芳偕拱、居正即帝前決之。會貞吉為拱逐,拱益張,修階故怨。春芳嘗從容為階解,拱益不悅。時春芳已累加少師兼太子太師,進吏部尚書,改中極殿,度拱輩終不容己,兩疏請歸養,不允。南京給事中王禎希拱意,疏詆之,春芳求去益力。賜敕乘傳,遣官護行,有司給夫廩如故事。閱一歲,拱復為居正所擠,幾不免。而春芳歸,父母尚無恙,晨夕置酒食為樂,鄉里豔之。父母歿數年乃卒,年七十五。贈太師,諡文定。 孫思誠,天啟六年官禮部尚書,尋罷。崇禎初,坐頌璫閒住。 思誠孫清,字映碧。崇禎四年進士。由寧波推官擢刑科給事中。熊文燦撫張獻忠,清論其失策。以久旱請寬刑,忤旨,貶浙江按察司照磨。未赴,憂歸。起吏科給事中。俄出封淮府,國變得不與。福王時,請追諡開國名臣及武、熹兩朝忠諫諸臣,於是李善長等十四人,陸震等十四人,左光斗等九人,並得諡。 春芳曾孫信,廣東平和知縣。城破,與二子泓遠、淑遠同時死。 陳以勤,字逸甫,南充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久之,充裕王講官,遷修撰,進洗馬。時東宮位號未定,羣小多搆釁。世宗於父子素薄,王歲時不得燕見。常祿外,例有給賜,王亦不敢請。積三歲,邸中窘甚。王左右以千金賄嚴世蕃,世蕃喜,以屬戶部,得并給三歲資。然世蕃常自疑,一日屏人語以勤及高拱曰:「聞殿下近有惑志,謂家大人何?」拱故為謔語,以勤正色曰:「國本默定久矣。生而命名,從后從土,首出九域,此君意也。故事,諸王講官止用檢討,今兼用編修,獨異他邸,此相意也。殿下每謂首輔社稷臣,君安從受此言?」世蕃默然去,裕邸乃安。 為講官九年,有羽翼功,而深自晦匿,王嘗書「忠貞」二字賜之。父喪除,還為侍讀學士,掌翰林院。進太常卿,領國子監。擢禮部右侍郎,尋轉左,改吏部,掌詹事府。 穆宗即位,以勤自以潛邸舊臣,條上謹始十事,曰定志、保位、畏天、法祖、愛民、崇儉、攬權、用人、接下、聽言。其言攬權、聽言尤切,詔嘉其忠懇。 隆慶元年春,擢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武英殿。穆宗朝講希御,政無所裁決,近倖多緣內降得厚恩。以勤請勵精修政。帝心動,欲有所舉措,卒為內侍所阻,疏亦留中。四年,條上時務因循之弊,請慎擢用,酌久任,治贓吏,廣用人,練民兵,重農穀。帝嘉之,下所司議。高拱掌吏部,惡所言侵己職,寢其奏,惟都察院議行贓吏一事而已。 初,以勤之入閣也,徐階為首輔,而拱方嚮用,朝士各有所附,交相攻。以勤中立無所比,亦無私人,竟階與拱去,無訾及之者。及拱再入,與趙貞吉相軋,張居正復中搆之。以勤與拱舊僚,貞吉其鄉人,而居正則所舉士也,度不能為解,恐終不為諸人所容,力引疾求罷。遂進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賜敕馳傳歸,詔其子編修于陛侍行。後二年,拱被逐,倉皇出國門,歎曰:「南充,哲人也。」以勤歸十年,年七十。復頒上方銀幣,命于陛馳歸賜之,且敕有司存問。又六年卒。贈太保,諡文端。于陛別有傳。 趙貞吉,字孟靜,內江人。六歲日誦書一卷。及長,以博洽名。最善王守仁學。舉嘉靖十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時方士初進用,貞吉請求真儒贊大業。執政不懌,因請急歸。還朝遷中允,掌司業事。 俺答薄都城,謾書求貢。詔百官廷議,貞吉奮袖大言曰:「城下之盟,春秋恥之。既許貢則必入城,倘要索無已,奈何?」徐階曰:「君必有良策。」貞吉曰:「為今之計,請至尊速御正殿,下詔引咎。錄周尚文功以勵邊帥,出沈束於獄以開言路,輕損軍之令,重賞功之格,遣官宣諭諸將,監督力戰,退敵易易耳。」時帝遣中使瞷廷臣,日中莫發一語,聞貞吉言,心壯之,諭嚴嵩曰:「貞吉言是,第不當及周尚文、沈束事耳。」召入左順門,令手疏便宜。立擢左諭德兼監察御史,奉敕宣諭諸軍。給白金五萬兩,聽隨宜勞賞。初,貞吉廷議罷,盛氣謁嚴嵩。嵩辭不見,貞吉怒叱門者。適趙文華至,貞吉復叱之。嵩大恨。及撰敕,不令督戰,以輕其權,且不與一卒護行。時敵騎充斥,貞吉馳入諸將營,散金犒士,宣諭德意,明日即復命。帝大怒,謂貞吉漫無區畫,徒為尚文、束游說。下之詔獄,杖於廷,謫荔波典史。稍遷徽州通判,進南京吏部主事。 四十年遷至戶部右侍郎。廷議遣大臣赴薊州督餉練兵,嵩欲用貞吉,召飲示之意。貞吉曰:「督餉者,督京運乎,民運乎?若二運已有職掌,添官徒增擾耳。況兵之不練,其過宜不在是,即十戶侍出,何益練兵?」嵩怫然罷。會嵩請告,吏部用倉場侍郎林應亮。比嵩出,益怒。令都給事中張益劾應亮,調之南京,而改用僉都御史霍冀。益又言:「督餉戶部專職,今貞吉與左侍郎劉大賓廷推不及,是不職也,宜罷。」於是二人皆奪官。 隆慶初,起禮部左侍郎,掌詹事府。穆宗幸太學,祭酒胡杰適論罷,以貞吉攝事。講大禹謨稱旨,命充日講官。貞吉年踰六十,而議論侃直,進止有儀,帝深注意焉。尋遷南京禮部尚書。既行,帝念之,仍留直講。 三年秋,命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貞吉入謝,奏:「朝綱邊務一切廢弛,臣欲捐軀任事,惟陛下主之。」帝益喜。會寇入大同,總兵官趙岢失事,總督陳其學反以捷聞,為御史燕如宦所發。貞吉欲置重罰,兵部尚書霍冀僅議貶秩。貞吉與同官爭不得,因上言:「邊帥失律,祖宗法具在。今當事者屈法徇人,如公論何。臣老矣,效忠無術,乞賜罷。」不許。俄加太子太保。 貞吉以先朝禁軍列三大營,營各有帥,今以一人總三營,權重難制。因極言其弊,請分五營,各統以大將,稍復祖宗之舊。帝善之,命兵部會廷臣議。尚書霍冀前與貞吉議不合,頗不然其言。廷臣亦多謂強兵在擇將,不在變法。冀等乃上議三大營宜如故,惟以一人為總督,權太重,宜三營各設一大將,而罷總督,以文臣為總理。報可。 初,給事中楊鎔劾冀貪庸。帝已留冀,冀以鎔貞吉鄉人,疑出貞吉意,疏辨乞罷,且詆貞吉。貞吉亦疏辨求去。詔留貞吉,褫冀官。其後營制屢更,未踰年即復其舊,貞吉亦不能爭也。俺答款塞求封,貞吉力贊其議。 先是,高拱再入閣即掌吏部。貞吉言於李春芳,亦得掌都察院。拱以私憾欲考察科道。貞吉與同事上言:「頃因御史葉夢熊言事忤旨,陛下嚴諭考覈言官,并及陞任在籍者。應考近二百人,其中豈無懷忠報主謇諤敢言之士。今一以放肆奸邪罪之,竊恐所司奉行過當,忠邪不分,致塞言路,沮士氣,非國家福也。」帝不從。拱以貞吉得其情,憾甚。及考察,拱欲去貞吉所厚者,貞吉亦持拱所厚以解。於是斥者二十七人,而拱所惡者咸與。拱猶以為憾也,嗾門生給事中韓楫劾貞吉庸橫,考察時有私。貞吉疏辨乞休,且言:「臣自掌院務,僅以考察一事與拱相左。其他壞亂選法,縱肆作奸,昭然耳目者,臣噤口不能一言,有負任使,臣真庸臣也。若拱者,斯可謂橫也已。臣放歸之後,幸仍還拱內閣,毋令久專大權,廣樹衆黨。」疏入,竟允貞吉去,而拱握吏部權如故。 貞吉學博才高。然好剛使氣,動與物迕。九列大臣,或名呼之,人亦以是多怨。高拱、張居正名輩出貞吉後,而進用居先。咸負才好勝不相下,竟齟齬而去。萬曆十年卒,贈少保,諡文肅。 殷士儋,字正甫,歷城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久之,充裕王講官。凡關君德治道,輒危言激論,王為動色。遷右贊善,進洗馬,直論如故。 隆慶元年擢侍讀學士,掌翰林院事,進禮部右侍郎,未幾改吏部。明年春,拜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其冬,還理部事。四年正月朔望,日月俱食。士儋疏請布德、緩刑、納諫、節用,飭內外臣工講求民瘼。報聞。以舊恩,進太子太保。時寒暑皆罷講,士儋請如故事,四時無輟,并進講祖訓及大學衍義、貞觀政要。帝嘉納之。 始世宗定宗藩條例,親王無後,以兄弟及兄弟之子嗣,不得以旁繼。嘉靖末,肅懷王薨,無子。其大母定王妃請以輔國將軍縉〈火貴〉嗣,禮部議縉〈火貴〉實懷王從叔,不可承祧。詔許以將軍攝府事。及帝即位,王妃復請,前尚書高儀執不可。縉〈火貴〉重賄中官,屬宗人為奏,祈必得,士儋持之甚力。帝以肅藩越在遠塞,不王無以鎮之,遂許縉〈火貴〉嗣。士儋爭曰:「肅府自甘州徙蘭州,實內地。且請別選郡王賢者理府事,毋遂私請,壞條例。」而帝意堅不可奪。士儋乃請封為郡王,諸宗率以此令從事,帝終不許。 故事,郊畢,舉慶成宴。自世宗倦勤,典禮久廢。帝即位三載,猶未舉行,士儋始考定舊儀行之。十一月命以本官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俄俺答封事成,進少保,改武英殿。 始士儋與陳以勤、高拱、張居正並為裕邸僚,三人皆柄用,士儋仍尚書,不能無望。拱素善張四維,欲引共政,而惡士儋不親己,不為援。士儋遂藉太監陳洪力,取中旨入閣,以故怨拱及四維。四維父擅鹽利,為御史郜永春所劾。事已解,他御史復及之。拱、四維疑出士儋指,益相搆。御史趙應龍遂劾士儋進由陳洪,不可以參大政。士儋再辨求去,不允。而拱門生都給事中韓楫復揚言脅之,士儋亦疑出拱指。故事,給事中朔望當入閣會揖。士儋面詰楫曰:「聞君有憾於我,憾自可耳,毋為他人使。」拱曰:「非體也。」士儋勃然起,詬拱曰:「若逐陳公,逐趙公,復逐李公,今又為四維逐我,若能常有此座耶?」奮臂欲毆之。居正從旁解,亦誶而對。御史侯居良復劾士儋始進不正,求退不勇。士儋再疏請益力,乃賜道里費,乘傳歸,有司給廩隸如故事。家居十一年卒。時居正垂沒,四維為政,怨士儋,贈太保,諡文通。久之,改諡文莊。 高儀,字子象,錢塘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召為太常卿,掌國子監事。擢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教習庶吉士。四十五年代高拱為禮部尚書。 穆宗即位,諸大典禮皆儀所酌定。世宗遺命,郊社及祔享祔葬諸禮,悉稽祖制更定。儀乃會廷臣議:天地分祀不必改;既祭先農,不當復祈穀西苑;帝社、帝稷、睿宗明堂配天與玉芝宮專祀,當廢;孝潔皇后當祔廟,別祀孝烈於他所。帝皆報可。既而中官李芳復請天地合祀如洪武制,御史張檟請易皇極諸殿名,盡復其舊,儀皆持不可。帝踐阼四月,未召對大臣,儀屢請。 隆慶二年正月饗太廟,帝將遣代,儀偕僚屬諫,閣臣亦以為言,乃親祀如禮。慶府輔國將軍縉〈火貴〉請襲王爵,儀執不從。太子生七齡,儀疏請出閤,帝命待十齡行之。詔取光祿銀二十萬兩,儀力爭。初,世宗崇道教,太常多濫員,儀奏汰四十八人。寺卿陳慶奏供事乏缺,儀堅持不可。 掌禮部四年,每歲暮類奏四方災異,遇事秉禮循法,居職甚稱。引疾章六上,卒見留。會御史傅寵以先帝時撰文叩壇事劾儀,儀四疏求去,乃加太子少保馳傳歸。 歸二年,用高拱薦,命以故官侍東宮講讀,掌詹事府。六年四月詔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踰月,帝崩,預顧命。及拱為張居正所逐,儀已病,太息而已。未幾卒。贈太子太保,諡文端。 儀性簡靜,寡嗜慾,室無妾媵。舊廬燬於火,終身假館於人。及沒,幾無以殮。 贊曰:費宏等皆起家文學,致位宰相。宏却錢寧,拒宸濠,忤張、桂,再躓再起,終亦無損清譽。李時、翟鑾皆負才望,而鑾晚節不振。貞吉負氣自高,然處傾軋之勢,即委蛇,庸得免乎。顧鼎臣等雍容廟堂,可謂極遭逢之盛。而陳以勤誠心輔導,獻納良多。後賢濟美。繼登相位。終明之世,稱韋、平者,數以勤父子。天之報之,何其厚哉。 喬宇 孫交子元 林俊子達 張黻 金獻民 秦金孫柱 趙璜 鄒文盛 梁材 劉麟 蔣瑤 王廷相 喬宇,字希大,山西樂平人。祖毅,工部左侍郎。父鳳,職方郎中。皆以清節顯。宇登成化二十年進士,授禮部主事。弘治初,王恕為吏部,調之文選,三遷至郎中。門無私謁。擢太常少卿。 武宗嗣位,遣祀中鎮、西海。還朝,條上道中所見軍民困苦六事。巳,遷光祿卿,歷戶部左、右侍郎。劉瑾敗,大臣多以黨附見劾,宇獨無所染。拜南京禮部尚書。乾清宮災,率同列言視朝不勤,經筵久輟,國本未建,義子猥多,番僧處禁寺,優伶侍起居,立皇店,留邊兵,習戰鬬,土木繁興,織造不息,凡十事。帝不省。久之,改兵部,參贊機務。以帝遠遊塞上,而監國無人,請早建儲貳。帝將自擊寇,宇復率同列諫。皆不報。 未幾,寧王宸濠反,揚言旦夕下南京。宇嚴為警備,而談笑自如。時攜客燕城外,密察地險易,置戍守。綜理周密,內外宴然。指揮楊銳有才略,署為安慶守備。鎮守中官劉瑯與濠通,為預伏死士。宇刺得其情,詰瑯用事者,瑯懼不敢動,宇乃大索城中,斬所伏壯士三百人,懸首江上。宸濠失內應,且知有備,不敢東。攻安慶,銳固守不得下。未幾敗。 帝至南京,詔百官戎服朝明年正旦。宇不可,率諸臣朝服賀。江彬索城門諸鑰,都督府問宇。宇曰:「守備者,所以謹非常。禁門鎖鑰,孰敢索,亦孰敢予,雖天子詔不可得。」都督府以宇言復,乃已。彬矯旨有所求,日數十至,宇必廷白之,彬亦稍稍止。彬欲譖去宇。守備太監王偉者,初為帝伴讀,帝信之,每從中調護,故彬謀不行。帝駐南京九月,宇倡諸臣三請回鑾,又自伏闕請。駕旋,扈至揚州。明年加太子太保。論保障功,復加少保。 世宗即位,召為吏部尚書。宇自為選郎,有人倫鑒,及是銓政一清。帝求治銳甚。宇與林俊、彭澤、孫交,皆海內重望,帝亦委任之。凡為權倖所黜者,皆起列庶位,天下欣欣望治。帝性剛,好自用,宇所執漸不見聽。興府需次官六十三人,乞遷敘。宇言此輩虛隸名籍,與見供事者不同。黜罰之有差,皆怨宇。帝欲封駙馬都尉崔元為侯,外戚蔣輪、邵喜為伯,宇不可。無何,詔進壽寧侯張鶴齡為公,封后父陳萬言為伯,授萬言子紹祖尚寶丞。宇言:「累朝太后戚屬無生封公者,張巒亦歿後贈,今奈何以父贈為子封。萬言封伯視巒更驟,而子授尚寶非制。願陛下守典章,以垂萬世。」帝並不從。史道訐楊廷和,宇言道挾私,遂下之詔獄。曹嘉助道劾宇,宇求罷,帝命鴻臚趨視事。 宇遇事不可,無不力爭,而爭「大禮」尤切。帝欲加興獻帝皇號,宇言加皇於本生之親,則干正統,非所以重宗廟,正名分。及禮官請稱獻帝為本生考,帝改稱本生皇考,又詔建獻帝廟於大內,宇等復連章諫。特旨用席書為禮部尚書,宇又偕九卿言:「陛下罷汪俊,用席書,謫馬明衡、季本、陳逅,召張璁、桂萼、霍韜,舉措乖違,人心駭愕。夫以一二人邪說,廢天下萬世公議,內離骨肉,外間君臣,名為効忠,實累聖德。且書不繇廷推,特出內降,此祖宗來所未有。乞令俊與書各仍舊職,宥明衡等,止璁、萼毋召。」尋復請罷璁、萼、書,而出爭「大禮」者呂柟、鄒守益於獄。 會璁、萼至京,詔皆用為學士。宇等又言:「內降恩澤,先朝率施於佞倖小人。若士大夫一預其間,即不為清議所齒。況學士最清華,而俾萼等居之,誰復肯與同列哉。」帝怒,切責。宇遂乞休,許之。馳傳給夫廩,猶如故事。御史許中、劉隅等請留宇,帝曰:「朕非不用宇,宇自以疾求去耳。」後明倫大典成,追論前議,奪官。楊一清卒,宇渡江弔之。南都父老皆出迎,舉手加額曰:「活我者,公也。」 宇幼從父京師,學於楊一清。成進士後,復從李東陽遊。詩文雄雋,兼通篆籀。性好山水,嘗陟太華絕頂。遇虎,僕夫皆驚仆,宇端坐不動,虎徐帖尾去。家居澹泊,服御若寒士。身歿,二妾劉、許皆從死。穆宗即位,復官,贈少傅,諡莊簡。 孫交,字志同,安陸人。成化十七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為尚書王恕所知。弘治初,恕入吏部,薦授稽勳員外郎,歷文選郎中。居吏部十四年,於善類多所推引。遷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館。大同有警,命經略黃花鎮諸邊。增垣塹,廣樹藝,制敵騎馳突。永樂時,歲遣隆慶諸衞軍採薪炭。其後罷之,令歲輸銀二萬兩,軍重困。交奏免之。 正德初,擢光祿卿。三年進戶部右侍郎,提督倉場,改吏部。尚書張綵附劉瑾,交數規切。綵怒,調之南京。瑾敗,召拜戶部尚書。時征討流寇,調度煩急,仍歲凶,正賦不足,交區畫適宜。四方告饑,輒請蠲租遣振,以故民不至甚敝,而小人用事者皆不便之。帝欲以太平倉賜倖臣裴德,雲南鎮守中官張倫請採銀礦,南京織造中官吳經奏費乏,交皆力爭。八年六月,中旨與禮部尚書傅珪並致仕。言官多請留,不報。 世宗在潛邸知交名,甫即位,召復故官。首請帝日讀祖訓,言動悉取準則,經筵日講寒暑勿輟。帝褒納焉。或議遷顯陵天壽山,交言:「山陵事重,太祖於欲遷仁祖於鍾山,慮泄靈氣而止,具載皇陵碑。」事乃止。武宗侈汰之後,庫藏殫虛。交裁冗食,定經制,宿弊為清。然事涉中官者,帝亦不能盡從也。嘗會廷臣議發內帑給軍廩官俸,已報可,為中官梁諫等所沮。交言:「宮府異同,令出復反,非新政所宜。」不聽。 中官監督倉場者,初止數人,正德中增至五十五人。以交言罷撤過半,其後復漸增。帝已罷三十七人,交欲盡去之,並臨清、徐、淮諸倉,一切勿遣。帝令自今毋更加而已。守珠池中官,詔毋得預守土事,而安川夤緣復故。交劾川,命如前詔。正德中,上林苑內臣至九十九人,侵奪公私地無算。帝即位,命留十八人,如弘治時。已復傳奉至六十二人,交乞汰如初,且盡歸侵奪地。報許。又論御馬監內臣宜如祖制,毋監收芻豆,並令戶部通知馬數,杜其侵耗。不從。 錦衣百戶張瑾率校尉支俸通倉,橫取狼藉,主事羅洪載欲按之。瑾紿請受杖,奏洪載擅笞禁衞官。帝怒,逮下詔獄謫外。交與林俊、喬宇先後論救,不納。御馬監閻洪乞外豹房地,交言:「先帝以豹房故,貽禍無窮。洪等欲修復以開游獵之端,非臣等所敢聞。」詔以地十頃給豹房,餘令百戶趙愷等佃如故。奉詔上各宮莊田數,視舊籍不同,帝詰其故。交言:「舊籍多以奏請投獻,數多妄報也。新籍少,以奉命清核,田多除豁也。」帝意稍解,令考成、弘間籍以聞。 交年已七十,連章乞罷。帝輒慰留,遣醫視療。請益力,乃許之。手詔加太子太保,馳驛。令子編修元侍行,有司時存問,給食米輿隸,復賜道里費。卒年八十,諡榮僖。 交言論恂恂,不以勢位驕人。清慎恬慤,終始一致。初在南京,僚友以事簡多暇,相率談諧飲弈為樂,交默處一室,讀書不輟。或以為言,交曰:「對聖賢語,不愈於賓客、妻妾乎?」興獻王素愛重交,嘗割陽春臺東偏地益其宅。後中官言孫尚書侵地,世宗曰:「此先皇所賜,吾敢奪耶?」 元,進士,終四川副使。謹厚有父風。 林俊,字待用,莆田人。成化十四年進士。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性侃直,不隨俗浮湛。事涉權貴,尚書林聰輒屬俊治之。上疏請斬妖僧繼曉並罪中貴梁芳,帝大怒,下詔獄考訊。後府經歷張黻救之,並下獄。太監懷恩力救,俊得謫姚州判官,黻師宗知州。時言路久塞,兩人直聲震都下,為之語曰:「御史在刑曹,黃門出後府。」尋以正月朔星變,帝感悟,復俊官,改南京。 弘治元年用薦擢雲南副使。鶴慶玄化寺稱有活佛,歲時集士女萬人,爭以金塗其面。俊命焚之,得金悉以償民逋。又毀淫祠三百六十區,皆撤其材修學宮。干崖土舍刀怕愈欲奪從子宣撫官,劫其印數年。俊檄諭之,遂歸印。進按察使。五年調湖廣。以雨雪災異上疏陳時政得失。又言德安、安陸建王府及增修吉府,工役浩繁,財費鉅萬,民不堪命。乞循寧、襄、德府故事,一切省儉,勿用琉璃及白石雕闌,請著為例。不從。 九年引疾,不待報徑歸。久之,薦起廣東右布政使,不拜。起南京右僉都御史,督操江。十四年正月朔,陝西、山西地震水涌。疏述古宮闈、外戚、內侍、柄臣之禍,乞罷齋醮,減織造,清役占,汰冗員,止工作,省供應,節賞賜,戒逸欲,遠佞幸,親賢人。又請豫教皇儲,因薦侍郎謝鐸,少卿儲瓘、楊廉,致仕副使曹時中,處士劉閔堪輔導。報聞。已,屢疏乞休,薦時中自代。不許。江西新昌民王武為盜,巡撫韓邦問不能靖,命俊巡視。身入武巢,武請自効,悉擒賊黨。詔即以俊代邦問,俊引朱熹代唐仲友、包拯代宋祁事,力辭。不允。乃更定要約,庶務一新。王府徵歲祿,率倍取於民,以俊言大減省。寧王宸濠貪暴,俊屢裁抑之。王請易琉璃瓦,費二萬。俊言宜如舊,毋涉叔段京鄙之求,吳王几杖之賜。王怒,伺其過,無所得。會俊以聖節按部,遂劾奏之,停俸三月。尋以母憂歸。 武宗即位,言官交薦,江西人在朝者合疏乞還俊。乃進右副都御史,再撫江西,遭父憂不果。正德四年起撫四川。眉州人劉烈倡亂,敗而逃,諸不逞假其名剽掠。俊繪形捕,莫能得。會保寧賊藍廷瑞、鄢本恕、廖惠等繼起,勢益張,轉寇巴州。猝遇之華壟,單輿抵其營,譬曉利害,賊羅拜約降。淫雨失期,復叛去,攻陷通江。俊擊敗之龍灘河,遣知府張敏等追敗之門鎮子,遂擒廖惠。而廷瑞奔陝西西鄉,越漢中三十六盤,至大巴山。官軍追及,復大破之。遂移師擊瀘州賊曹甫,且遣人招諭。甫佯聽令,使弟琯劫如故。指揮李蔭斬琯首,賊遂移江津,分七營,將攻重慶。俊發酉陽、播州土兵助蔭,以元日掩破其四營。賊遁入民家,焚之盡斃。乘勝搗老營,指揮汪洋等中伏死。蔭復進,去賊十五里。甫以數十騎出,遇蔭兵,敗走。官軍乘勝進圍之,俘及焚死者二千有奇。已,本恕、廷瑞為永順土舍彭世麟所擒。俊論功進右都御史。甫黨方四亡命思南,復攻南川、綦江,以窺瀘州。俊益發土兵,令副使何珊、李鉞等敗之去。捷聞,璽書奬勵。 俊在軍,與總督洪鍾議多左。中貴子弟欲冒從軍功,輒禁止。御史俞緇走避賊,而僉事吳景戰歿。緇慚,欲委罪俊,遂劾俊累報首功,賊終不滅,加鑿井毀寺,逐僧徒,迫為賊。於是俊前後被切責。比方四敗,賊且盡,俊辭加秩及賞,乞以舊職歸田。詔不許辭秩,聽其致仕。言官交請留,不報。俊歸,士民號哭追送。時正德六年十一月也。 世宗即位,起工部尚書,改刑部。在道數引疾,不許。因請帝親近儒臣,正其心以出號令,用渾樸為天下先,初詔所革,無遷就以廢公議。既抵京師,會暑月經筵輟講,舉祖宗勤學故事以諫。俊時年已七十,寓止朝房,示無久居意。數為帝言親大臣,勤聖學,辨異端,節財用。朝有大政,必侃侃陳論,中外想望其風釆。 中官葛景等奸利事覺,為言官所糾,詔下司禮監察訊。俊言內臣犯法,法司不得訊,是宮府異體也,乞下法司公訊,以昭平明之治。都督劉暉下獄,俊當以交結朋黨律,言與許泰同罪,請斬以謝天下。廖鵬、廖鎧、齊佐、王瓛論死,屢詔緩刑,俊乞亟行誅。又劾谷大用占民田萬餘頃。皆不聽。中官崔文家人李陽鳳索匠師宋鈺賄不獲,嗾文杖之幾死,下刑部治未決,而中旨移鎮撫司。俊留不遣,力爭不納。明日又奏,帝怒責陳狀。俊言:「祖宗以刑獄付法司,以緝獲奸盜付鎮撫。訊鞫既得,猶必付法司擬罪。未有奪取未定之囚,反付推問者。文先朝漏奸,罪不容誅,茲復干內降。臣不忍朝廷百五十年紀綱,為此輩壞亂。」帝憚其言直,乃不問。 俊以耆德起田間,持正不避嫌,既屢見格,遂乞致仕。詔加太子太保,給驛賜隸廩如制。 俊數爭「大禮」,與楊廷和合。嘗上言推尊所生有不容已之情,有不可易之禮,因輯堯、舜至宋理宗事凡十條,以上。及「大禮」議定,得罪者或杖死。四年秋,俊從病中上書言:「古者鞭撲之刑,辱之而已,非欲糜爛其體膚而致之死也,又非所以加於士大夫也。成化時,臣及見廷杖二三臣,率容厚棉底衣,重氊疊裹,然且沉臥,久乃得痊。正德朝,逆瑾竊權,始令去衣,致末年多杖死。臣又見成化、弘治時,惟叛逆、妖言、劫盜下詔獄,始命打問,他犯但言送問而已。今一概打問,亦非故事。自去歲舊臣斥逐殆盡,朝署為空。乞聖明留念,既去者禮致,未去者慰留。碩德重望如羅欽順、王守仁、呂柟、魯鐸輩,宜列置左右。臣衰病待盡,無復他望,敢效古人遺表之意,敬布犬馬之心。」帝但下所司而已。又明年,疾革,復上書請懋學隆孝,任賢納諫,保躬導和,且預辭身後卹典,遂卒。年七十六。 後一年,明倫大典成,追論俊附和廷和,削其官,其子達以士禮葬之。俊歷事四朝,抗辭敢諫,以禮進退,始終一節。隆慶初,復官,贈少保,諡貞肅。 達,正德九年進士。官至南京吏部郎中。工篆籀,能古文。 張黻,吉水人。成化八年進士。歷知涪州、宿州,介特不避權貴。弘治中,俊蒙顯擢,而黻老不用。王恕為之請,特予誥命。 金獻民,字舜舉,綿州人。成化二十年進士。除行人。弘治初,選授御史,按雲南、順天,並著風裁。出為天津副使,歷湖廣按察使。 正德初,劉瑾亂政,追坐獻民勘天津地不實,與巡撫柳應辰等械繫詔獄,斥為民。未幾,又坐湖廣事,再下獄,罰贖歸。踰年,又以瀏陽民劉道隆獄讞不實,罰米輸塞下。瑾誅,起貴州按察使。擢僉都御史,巡撫延綏,歷南京刑部尚書。 世宗即位,召為左都御史。李鳳陽下刑部,程貴下都察院,皆改詔獄,獻民力爭。已,遷刑部尚書。執奏奸黨王欽、王銓不宜貸死。皆不納。尋代彭澤為兵部尚書。五星聚營室,其占主兵。獻民因請敕天下鎮巡官預守戰之備,且請用賢納諫,罷土木,屏玩好。帝頗采納。獻民性伉直,有執持,帝或不能從,卒無所徇。帝初即位,盡斥先朝傳奉官。已,太監丘福、潘傑等死,詔官其弟姪錦衣。及司禮太監張欽死,以家人李賢承廕,賢死復欲官其子儒。獻民先後執奏,帝皆不從。土魯番速檀滿速兒寇肅州,命獻民兼右都御史總制陝西四鎮軍務。比至蘭州,巡撫陳九疇已破敵,獻民再以捷聞。還京,仍理部事。論功,廕錦衣世百戶。 錦衣百戶俞賢,中官泰養子也,以中旨管事,諫官爭之。獻民言:「祖宗有舊制,孝廟有禁例,陛下登極有明詔。賢無公家庸,又非泰子姓,猥以厮養竊名器,紊斁典章,不可之大者。宜納諫官言。」弗聽。錦衣副千戶李全、王邦奇等以冒濫汰去,至是奏辨不已,下部覆議。獻民言:「全等足不履行陣而坐論首功,身不隸公家而躐躋顯秩。陛下登極,汰去者三百餘人,人心稱快。萬一倖端再啟,則前詔皆虛,將來奏擾,有何紀極。」帝竟授全等試百戶。獻民復奏曰:「令出惟行勿惟反。今以小人奏辨,一旦復官九十餘人,徇左右私,壞祖宗法,竊為陛下惜之。明旨不許夤緣管事,而奔競已成風矣;不許比例陳乞,而奏擾已踵至矣。誰生厲階,至今為梗。望仍斥全等,以息人言,消天變。」言官任洛等亦以為言,不聽。 會寧夏總兵官种勛行賂京師,偵事者獲其籍,獻民名在焉。給事蔡經、御史高世魁等交章劾之,獻民因引疾歸。居二年,邦奇訐前尚書彭澤,詞連獻民,逮下刑部獄。法司劾獻民奉命專征,未至其地,掠功妄報,失大臣體,宜奪職閒住,削其世廕。詔可。初,「大禮」議起,獻民數偕廷臣疏爭。及左順門哭諫,又與徐文華倡之。帝由此不悅,卒得罪。隆慶初,贈卹如制。 秦金,字國聲,無錫人。弘治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 正德初,遷河南提學副使,改右參政。守開封,破趙鐩於陳橋。歷山東左、右布政使。承寇躪後,與巡撫趙璜共拊循,瘡痍始起。九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諸王府所據山場湖蕩,皆奏還之官。降盜賀璋、羅大洪復叛,討平之。郴州桂陽瑤龔福全稱王,金先後破砦八十餘,斬首二千級,擒福全及其黨劉福興等。錄功,增俸一級,廕錦衣世百戶,力辭得請。入為戶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改吏部。言官論金無人倫鑑,復改戶部,轉左,署部事。外戚邵喜乞莊田,金述祖制,請按治。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中旨各宮仍置皇莊,遣官校分督。金言:「西漢盛時以苑囿賦貧民,今奈何剝民以益上。乞勘正德間額外侵占者,悉歸其主,而盡撤管莊之人。」帝稱善,即從其議。 嘉靖二年擢南京禮部尚書,率諸臣上疏曰:「陛下繼統以來,昭德塞違,勵精圖治,動無過舉,宜召天和,而災眚頻告者,何也?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陛下登極一詔,百度咸貞,天下拭目望至治。比來多與詔違,百司罔遵,萬民失仰,此詔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舊。比內閣擬旨輒中改,至疏請,徒答溫語,此任賢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聽言如流,朝請暮報。比來事涉戚畹、宦寺,雖九卿執奏,科道交章,皆曰『業經有旨』,此聽納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先朝傳陞、乞陞等官,一切釐革。此來恩澤過濫,封拜頻煩,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奸黨巨惡俱付三法司。此來輒下鎮撫,此謹國法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首命戶部減馬房糧芻之半,且令科道官備覈馬數。乃因太監閻洪等言,遂寢前詔,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遣斥法王、佛子、國師、禪師。比來於禁地設齋醮,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精明充盛。比來聖躬弗豫,天顏未復,此嗇精神不能如初也。夫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預也;今政所以淆溷者,政在左右,而外廷不知也。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權不可一日移於左右。所謂政在朝廷者,非必皆獨運也。股肱有託,耳目有寄,即主威重於九鼎,國勢安於泰山。自古帝王制御天下,操此術而已。不則宮府之勢隔而信任有所偏,婦寺之情親而聽受有所蔽,名曰總攬,而太阿之鐏實移於下矣。」章下禮部,尚書汪俊力勸帝採納,報聞。 尋就改兵部。孫交去,召為戶部尚書。帝欲考興獻帝,金偕廷臣伏闕爭,又與何孟春等條張璁建議之非。及上聖母冊,金及趙璜等復不至,帝頻詰讓。金為人樂易。及居官,一以廉正自持。在戶部,尤孜孜為國。永福長公主乞寶坻、武清地,以金言頗減。撫寧、山海莊地賜魏國公徐達者,達卒仍歸之官,定國公光祚請之,金執不可。給事中黃重、御史張珩等先後爭,金等復以為言,始報許。內府諸監局軍匠至數千人,中官梁諫請下部採金玉珠石,金皆執奏,不聽。奸人逯俊等乞兩淮鹽引三十萬,帝許之。金力爭不可,積失帝旨。 六年春以考察自陳致仕,馳驛給夫廩如制。歸五年,薦者不已,乃起南京戶部,疏陳利民六事。尋召為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帝與張孚敬、李時評諸大臣,以金為賢,頗嫌其老。居數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踰歲致仕歸。二十三年卒,年七十八。贈少保,諡端敏。 孫柱,以諸生授中書舍人。大學士高拱得罪,倉黃去京師,門生皆避匿,柱獨追送百里外。吳中行疏論張居正奪情,被杖下詔獄。柱挾醫視湯藥,遂忤居正,遷魯府審理。尋假考察罷之。 趙璜,字廷實,安福人。少從父之官,墜江中不死。稍長,行道上,得遺金,悉還其主。登弘治三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改兵部,歷員外郎。 出為濟南知府。猾吏舞文,積歲為蠹。璜擇愿民教之律令,得通習者二十餘人,逐吏而代之。漢庶人牧場久籍於官,募民佃。德王府奏乞之,璜勘還之民。閱七年,政績大著。 正德初,擢順天府丞,未上,劉瑾惡璜,坐巡撫朱欽事,逮下詔獄,除名。瑾誅,復職。遷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尋調山東。河灘地數百里,賦流民墾而除其租。番僧乞徵以充齋糧,帝許之,璜力爭得免。曲阜為賊破,闕里林廟在曠野,璜請移縣就闕里,從之。擢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以邊警改理畿輔戎備。事定,命振順天諸府饑,還佐部事。 世宗即位,進左侍郎,掌部事。裁宦官賜葬費及御用監料價,革內府酒醋麵局歲徵鐵甎價銀歲鉅萬。 嘉靖元年進尚書。劉瑾創玄明宮,糜財數十萬,瑾死,奸人獻為皇莊。帝即位,斥以予民,既而中旨令仍舊。璜言詔下數月而忽更,示天下不信,帝即報許。會方修仁壽、清寧宮,費不繼。璜因請與石景山諸房舍並斥賣以資用,可無累民,帝可之。給事中徐景嵩等謂詔書許還民,官不當自鬻,劾璜。璜疏辨,并發景嵩他事。御史張鵬翰言璜摭言官,無大臣誼。帝責鵬翰黨庇景嵩,竟斥。其同官陳江亦以劾璜被責,求去。給事中章僑言璜一舉逐兩諫官,甚損國體。尚書彭澤復奏僑非是,僑再辨,帝兩解之。詔營后父陳萬言第,估工值六十萬,璜持之。萬言愬於帝,下郎中、員外二人詔獄。璜言:「二臣無與,乞罪臣。」帝不聽。其後論救踵至,萬言不自安,再請貸。二人獲釋,工價亦大減。 三年,顯陵司香內官言陵制狹小,請改營,視天壽山諸陵。璜言陵制與山水相稱,難概同,帝納其言。已,帝欲遷顯陵,璜不可,乃寢。詔建玉德殿,景福、安喜二宮,璜請俟仁壽宮成,徐議其事,帝不許。頃之,以災異申前請,帝始從之,并罷仁壽役。江西建真人府,陝西督織造,皆遣中使,璜皆疏爭。營建世廟,中官所派物料,戶部多裁省。帝以問璜,璜言曩造乾清、坤寧兩宮所積餘貲,足移用,帝遂報可。 璜為尚書六年,值帝初政,銳意釐剔,中官不敢撓,故得舉其職。後論執不已,諸權倖嫉者衆,帝意亦寖疏。璜素與秦金齊名。考察自陳,與金俱致仕。廷臣乞留,不許,馳驛給夫廩如故事。 璜有幹局,多智慮。事棼錯,他人相顧愕眙,璜立辦。既去,人爭薦之。十一年召復故官,未上卒。贈太子太保,諡莊靖。 鄒文盛,字時鳴,公安人。弘治六年進士。除吏科給事中。遼東巡撫韓重劾鎮守中官廖玘,文盛偕郎中楊茂仁勘實其罪,謫長陵司香。朶顏三衞屢擾邊,文盛還奏制馭六策。尚書劉大夏深善之,下之邊吏。 尋出覈兩廣糧儲。思恩土官岑濬與田州岑猛搆兵,文盛言:「田州廣西之藩蔽,李蠻田州之干城,參政武清受濬重賂,以計殺蠻釀成禍亂。制敕房供事參議岑業,濬懿親,為彌縫於中,漏我機事。請先誅二人,而後行討。」業有內援,帝不聽。清尋以考察罷。 正德初,歷戶科都給事中,出為保定知府,累遷福建左布政使。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清平苗阿旁、阿階、阿革稱王,巡撫曹祥調永順、保靖土兵討之,尋被劾罷。阿旁等據香爐山,興隆、偏橋、平越、新添、龍里諸衞咸被其患。文盛至,檄川、湖兵協剿,以貴州兵擣礟木砦,擒阿革。川、湖兵至,抵山下,山壁立,惟小徑五,賊皆樹柵。仰攻不能克,乃製戰樓與崖齊,乘夜雨附崖登,拔柵焚廬舍。賊奔後山,據絕頂。官軍乘間梯籐木以上,遂擒阿旁,餘賊盡平。移師討平龍頭、都黎、都蘭、都蓬、密西、大支、馬羅諸砦黑苗,先後斬降無算。錄功,增俸一等,廕子錦衣世百戶,力辭免。芒部陳聰等為亂,討破之。四川土舍重安馮綸與凱里楊弘有怨。弘卒,綸糾緒苗相讐殺,侵軼貴州境。文盛遣參議蔡潮詣播州,督宣慰楊斌撫定之。請復設安寧宣撫司,以弘子襲,而錄潮功。尚書王瓊以專擅為潮罪,不敘。頃之,改涖南京都察院。 世宗即位,召為戶部左、右侍郎,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戶部尚書。嘉靖六年,戶部尚書秦金罷,召文盛代之。首疏鹽政、錢法十一事。文盛為人廉謹,踆踆若無能。與孫交、秦金、趙璜咸稱長者。歲餘,以年至,再疏乞歸。卒贈太子少保,諡莊簡。 梁材,字大用,南京金吾右衞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德清知縣,勤敏有異政。 正德初,遷刑部主事,改御史。出為嘉興知府,調杭州。田租例參差,材為酌輕重,立畫一之法。遷浙江右參政,進按察使。鎮守中官畢真與宸濠通,將舉城應之。材與巡按張縉劫持真,奪其兵衞。尋以憂去。 嘉靖初,起補雲南。土官相讐殺累年,材召其酋曰:「汝罪當死。今貰汝,以牛羊贖。」御史訝其輕,材曰:「如是足矣,急之變生。」諸酋衷甲待變,聞無他廼止。歷貴州、廣東左、右布政使。吏民輸課,令自操權衡,吏不得預。時天下布政使廉名最著者二人,材與姚鏌也。 六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甫兩月,召為刑部左侍郎。尋改戶部,遂代鄒文盛為尚書。自外僚登六卿,不滿二載。自以受恩深,益盡職。上言:「臣考去年所入止百三十萬兩,而所出至二百四十萬。加催徵不前,邊費無節,凶荒又多奏免,國計安所辦?詳求弊端:一宗藩,二武職,三冗食,四冗費,五逋負。乞集廷臣計畫條請。」於是宗藩、武職各議上三事,其他皆嚴為節,帝悉報可。惟武職閒住者議停半俸,帝不納。經費大省,國用亦充。中官麥福請盡徵牧馬草場租,材不可。侍郎王軏清勳戚莊田,言宜量等級為限。材奏:「成周班祿有土田,祿由田出,非常祿外復有土田。今勳戚祿已踰分,而陳乞動千萬,請申禁之。自特賜外,量存三之一,以供祀事。」帝命並清已賜者,額外侵據悉還之民,勢豪家乃不敢妄請乞。畿輔屯田,御史督理,正統間易以僉事,權輕,屯政日弛。材請仍用御史。御史郭弘化言天下土田視國初減半,宜通行清丈。材恐紛擾,請但敕所司清釐,籍難稽者始履畝而丈。帝悉可之。 母喪去。服除,起故官。大同巡撫樊繼祖請益軍餉,材言:「大同歲餉七十七萬有奇,例外解發又累萬,較昔已數倍。日益月增,太倉銀不足供一鎮,無論九邊也。」繼祖數請不得,議開事例,下戶、兵二部行之。時修建兩宮、七陵,役京軍七萬,郭勛請給月糧冬衣。材言非故事,如所請,當歲費銀四十五萬;且冬衣例取內庫,非部事。勛怒,劾材悞公。帝詰責材,竟如勛奏。勛復建言三事,請開礦助工,餘鹽盡輸邊,漕卒得攜貨物。材議,不盡行,勛益怒。 材初為戶部,值帝勤政,力祛宿弊,多見從。及是屢忤權倖,不得志,乃乞改南。為給事中周珫所劾,下吏部,尚書許讚等請留之。帝不悅,令與材俱對狀。材引罪得宥,而讚等坐奪俸。材由此失帝意。考尚書六年滿,遂令致仕。初,徽王守莊者與佃人訟,材請革守莊者,令有司納租於王,報可。王奏不便,帝又從之。材已去,侍郎唐冑等執初詔。帝大怒,并責材。令以右侍郎閒住,而奪冑俸,下郎官詔獄。 明年,戶部尚書李廷相罷。帝念材廉勤,大臣亦多薦者,乃召復故官,加太子少保。三掌國計,砥節守公如一日,帝眷亦甚厚。其秋,考察京官,特命監之。有大獄不能決,又命兼掌刑部事。帝歎曰:「尚書得如材者十二人,吾無憂天下矣。」大工頻興,役外衞班軍四萬六千人。郭勛籍其不至者,責輸銀雇役,廩食視班軍。廷相嘗量給之,材堅持不予。勛劾材,帝命補給。勛又以軍不足,籍逃亡軍布棉折餉銀募工。材言:「今京班軍四萬餘,已足用,不宜藉口耗國儲。」帝從其奏。勛益怒,劾材變亂舊章。先是,醮壇須龍涎香,材不以時進,帝銜之。遂責材沽名誤事,落職閒住。歸,旋卒,年七十一。隆慶初。贈太子太保,諡端肅。 當嘉靖中歲,大臣或阿上取寵,材獨不撓,以是終不容。自材去,邊儲、國用大窘。世宗乃歎曰:「材在,當不至此。」 劉麟,字元瑞,本安仁人。世為南京廣洋衞副千戶,因家焉。績學能文,與顧璘、徐禎卿稱「江東三才子」。弘治九年成進士。言官龐泮等下獄,麟偕同年生陸崑抗疏救。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錄囚畿內,平反三百九十餘人。 正德初,進郎中,出為紹興府知府。劉瑾銜麟不謁謝,甫五月,摭前錄囚細故,罷為民。士民醵金贐不受,為建小劉祠以配漢劉寵,因寓湖州。與吳琬、施侃、孫一元、龍霓為「湖南五隱」。瑾誅,起補西安。遭父憂,樂吳興山水,奉父柩葬焉,遂居湖州。起陝西左參政,督糧儲。都御史鄧璋督師,議加賦充餉,麟力爭。會陝民詣闕愬,得寢。尋遷雲南按察使,謝病歸。 嘉靖初,召拜太僕卿。進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六府。中官耿忠守備紫荊多縱,麟劾奏之。請捐天津三衞屯田課,及出庫儲給河間三衞軍月餉,逋課以償,皆報可。帝因諭戶部,中外軍餉未給者,悉補給之。再引疾歸。起大理卿,拜工部尚書。侍衞軍不給衣履,錦衣帥駱安援紅盔軍例以請,麟執不可。詔量給銀自製,後五載一給為常。四司財物悉貯後堂大庫,司官出納多侵漁,麟請特除一郎官主之。帝稱善,因賜名「節慎庫」。已,上節財十四事,汰內府諸監局冒破錢,中貴大恨。及顯陵工竣,執役者咸覬官。麟止擬賚,羣小愈怨。會帝納諫官言,停中外雜派工役,麟牒停浙江、蘇、松織造,而上供袍服在停中。中官吳勳以為言,遂勒麟致仕。久之,顯陵殿閣雨漏,追論麟,落職。 麟清修直節,當官不撓。居工部,為朝廷惜財謹費,僅踰年而罷。居郊外南坦,賦詩自娛。守為築一臺,令為搆堂,始有息游之所。家居三十餘年,廷臣頻論薦。晚好樓居,力不能搆,懸籃輿於梁,曲臥其中,名曰神樓。文徵明繪圖遺之。年八十七卒。贈太子少保,諡清惠。 蔣瑤,字粹卿,歸安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行人。正德時,歷兩京御史。陳時弊七事,中言:「內府軍器局軍匠六千,中官監督者二人,今增至六十餘人,人占軍匠三十。他局稱是,行伍安得不耗。」并言:「傳奉官及濫收校尉勇士並宜釐革。劉瑾雖誅,權猶在宦豎。」有旨詰問,且言「自今如瑤議者,毋覆奏」。 尋出為荊州知府。築黃潭隄。調揚州。武宗南巡至揚,瑤供御取具而已,無所贈遺。諸嬖倖皆怒。江彬欲奪富民居為威武副將軍府,瑤執不可。彬閉瑤空舍挫辱之,脅以帝所賜銅瓜,不為懾。會帝漁獲一巨魚,戲言直五百金,彬即畀瑤責其直。瑤懷其妻簪珥、袿服以進,曰:「庫無錢,臣所有惟此。」帝笑而遣之。府故有瓊花觀,詔取瓊花。瑤言自宋徽、欽北狩,此花已絕,今無以獻。又傳旨徵異物,瑤具對非揚產。帝曰:「苧白布,亦非揚產耶?」瑤不得已,為獻五百疋。當是時,權倖以揚繁華,要求無所不至。微瑤,民且重困。駕旋,瑤扈至寶應。中官丘得用鐵絙繫瑤,數日始釋,竟扈至臨清而返。揚人見瑤,無不感泣。迨遷陝西參政,爭出貲建祠祀之,名自此大震。 嘉靖初,歷湖廣、江西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帝命桂萼等覈巡撫官去留,令瑤歸候調。已,累遷工部尚書。四郊工竣,加太子少保。西苑宮殿成,帝置宴。見瑤與王時中席在外,命移殿內,而移皇親於殿右以讓瑤,曰:「親親不如尊賢。」其重瑤如此。 時土木繁興,歲費數百萬計。瑤規畫咸稱帝意,數有賚予。以憂去。久之,自南京工部尚書,召改北部。帝幸承天,瑤扈從。京師營建,率役京軍,多為豪家占匿。至是大工頻仍,歲募民充役,費二百餘萬。瑤以為言,因請停不急者。豪家所匿軍畢出,募直大減。以老致仕去。 瑤端亮清介。既歸,僻處陋巷。與尚書劉麟、顧應祥輩結文酒社,徜徉峴山間。卒年八十九。贈太子太保,諡恭靖。 王廷相,字子衡,儀封人。幼有文名。登弘治十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以憂去。正德初,服闋至京。劉瑾中以罪,謫亳州判官,量移高淳知縣。 召為御史,疏言:「大盜四起,將帥未能平。由將權輕,不能禦敵,兵機疏,不能扼險也。盜賊所至,鄉民奉牛酒,甚者為効力。盜有生殺權,而將帥反無之,故兵不用命。宜假便宜,退却者必斬。河南地平曠,賊易奔,山西地險阻,亦縱深入,將帥罪也。若陳兵黃河之津,使不得西,分扼井陘、天井,使不得東,而主將以大軍蹙之,則賊進退皆窮,可不戰擒矣。」帝切責總督諸臣,悉從其議。已,出按陝西,裁抑鎮守中官廖堂,被誣。時已改督京畿學校,逮繫詔獄,謫贛榆丞。屢遷四川僉事,山東副使,皆提督學校。 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再遷山東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討平芒部賊沙保。尋召理院事。歷兵部左、右侍郎,遷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初有詔,省進貢快船。守備太監賴義復求增,廷相請酌物輕重以定船數,而大減宣德以後傳旨非祖制者。龍江、大勝、新江、浦子、江淮五關守臣藉稽察榷利,安慶、九江藉春秋閱視索賂,廷相皆請革之。草場、蘆課銀率為中官楊奇、卜春及魏國公徐鵬舉所侵蝕。以廷相請,逮問奇、春,奪鵬舉祿。三月入為左都御史,疏言南京守備權太重,不宜令魏國世官。給事中曾忭亦言之,遂解鵬舉兵柄。 居二年,加兵部尚書兼前官,提督團營,仍理院事。兩考滿,加太子少保。畿民盜天壽山陵樹,巡按楊紹芳引盜大祀神御物律斬。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內祭器帷帳之物而言。律文盜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年。今舍本律,非刑之平。」忤旨,罰俸一月。帝將幸承天,廷相與諸大臣諫,不納。扈從還,以九年滿,加太子太保。雷震奉先殿,廷相言:「人事修而後天道順,大臣法而後小臣廉。今廉隅不立,賄賂盛行,先朝猶暮夜之私,而今則白日之攫。大臣污則小臣悉傚,京官貪則外臣無畏。臣職憲紀,不能絕其弊,乞先罷斥。」用以刺尚書嚴嵩、張瓚輩。帝但諭留而已。 初,廷相請以六條考察差還御史。帝令疏其所未盡,編之憲綱。乃取張孚敬、汪鋐所奏列,及新所定凡十五事以進,悉允行之。及九廟災,下詔修省,因敕廷相曰:「御史巡方職甚重。卿總憲有年,自定六條後,不考黜一人,今宜痛修省。」廷相惶恐謝。 廷相掌內臺最久,有威重。督團營,與郭勛共事,逡巡其間,不能有所振飭。給事中李鳳來等論權貴奪民利,章下都察院,廷相檄五城御史覈實,遲四十餘日。給事中章允賢遂劾廷相徇私慢上。帝方詰責,而廷相以御史所覈聞,惟郭勛侵最多。帝令勛自奏,於是劾勛者羣起。勛復以領敕稽留觸帝怒,下獄。責廷相朋比阿黨,斥為民。越三年卒。 廷相博學好議論,以經術稱。於星曆、輿圖、樂律、河圖、雒書及周、邵、程、張之書,皆有所論駁,然其說頗乖僻。隆慶初,復官,贈少保,諡肅敏。 贊曰:「喬宇守南京,從容鎮靜,內嚴警備,可謂能當大事者矣。觀宇與孫交等砥節奉公,懇懇廷諍,意在杜塞倖門,裨益國是。雖得君行政,未能媲美蹇、夏,要其清嚴不苟,行無瑕尤,於前人亦不多讓。蔣瑤為尚書,功名損於治郡,王廷相掌內臺,風力未著,是殆其時為之歟。 王守仁冀元亨 王守仁,字伯安,餘姚人。 父華,字德輝,成化十七年進士第一。授修撰。弘治中,累官學士、少詹事。華有器度,在講幄最久,孝宗甚眷之。李廣貴幸,華講大學衍義,至唐李輔國與張后表裏用事,指陳甚切。帝命中官賜食勞焉。正德初,進禮部左侍郎。以守仁忤劉瑾,出為南京吏部尚書,坐事罷。旋以會典小誤,降右侍郎。瑾敗,乃復故,無何卒。華性孝,母岑年踰百歲卒。華已年七十餘,猶寢苫蔬食,士論多之。 守仁娠十四月而生。祖母夢神人自雲中送兒下,因名雲。五歲不能言,異人拊之,更名守仁,乃言。年十五,訪客居庸、山海關。時闌出塞,縱觀山川形勝。弱冠舉鄉試,學大進。顧益好言兵,且善射。登弘治十二年進士。使治前威寧伯王越葬,還而朝議方急西北邊,守仁條八事上之。尋授刑部主事。決囚江北,引疾歸。起補兵部主事。 正德元年冬,劉瑾逮南京給事中御史戴銑等二十餘人。守仁抗章救,瑾怒,廷杖四十,謫貴州龍場驛丞。龍場萬山叢薄,苗、僚雜居。守仁因俗化導,夷人喜,相率伐木為屋,以棲守仁。瑾誅,量移廬陵知縣。入覲,遷南京刑部主事,吏部尚書楊一清改之驗封。屢遷考功郎中,擢南京太僕少卿,就遷鴻臚卿。 兵部尚書王瓊素奇守仁才。十一年八月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當是時,南中盜賊蜂起。謝志山據橫水、左溪、桶岡,池仲容據浰頭,皆稱王,與大庾陳曰能、樂昌高快馬、郴州龔福全等攻剽府縣。而福建大帽山賊詹師富等又起。前巡撫文森托疾避去。志山合樂昌賊掠大庾,攻南康、贛州,贛縣主簿吳玭戰死。守仁至,知左右多賊耳目,乃呼老黠隸詰之。隸戰栗不敢隱,因貰其罪,令詗賊,賊動靜無勿知。於是檄福建、廣東會兵,先討大帽山賊。 明年正月,督副使楊璋等破賊長富村,逼之象湖山,指揮覃桓、縣丞紀鏞戰死。守仁親率銳卒屯上杭。佯退師,出不意搗之,連破四十餘寨,俘斬七千有奇,指揮王鎧等擒師富。疏言權輕,無以令將士,請給旗牌,提督軍務,得便宜從事。尚書王瓊奏從其請。乃更兵制:二十五人為伍,伍有小甲;二伍為隊,隊有總甲;四隊為哨,哨有長,協哨二佐之;二哨為營,營有官,參謀二佐之;三營為陣,陣有偏將;二陣為軍,軍有副將。皆臨事委,不命於朝;副將以下,得遞相罰治。 其年七月進兵大庾。志山乘間急攻南安,知府季斆擊敗之。副使楊璋等亦生縶曰能以歸。遂議討橫水、左溪。十月,都指揮許清、贛州知府邢珣、寧都知縣王天與各一軍會橫水,斆及守備郟文、汀州知府唐淳、縣丞舒富各一軍會左溪,吉安知府伍文定、程鄉知縣張戩遏其奔軼。守仁自駐南康,去橫水三十里,先遣四百人伏賊巢左右,進軍逼之。賊方迎戰,兩山舉幟。賊大驚,謂官軍已盡犁其巢,遂潰。乘勝克橫水,志山及其黨蕭貴模等皆走桶岡。左溪亦破。守仁以桶岡險固,移營近地,諭以禍福。賊首藍廷鳳等方震恐,見使至大喜,期仲冬朔降,而珣、文定已冒雨奪險入。賊阻水陣,珣直前搏戰,文定與戩自右出,賊倉卒敗走,遇淳兵又敗。諸軍破桶岡,志山、貴模、廷鳳面縛降。凡破巢八十有四,俘斬六千有奇。時湖廣巡撫秦金亦破福全。其黨千人突至,諸將擒斬之。乃設崇義縣於橫水,控諸瑤。還至贛州,議討浰頭賊。 初,守仁之平師富也,龍川賊盧珂、鄭志高、陳英咸請降。及征橫水,浰頭賊將黃金巢亦以五百人降,獨仲容未下。橫水破,仲容始遣弟仲安來歸,而嚴為戰守備。詭言珂、志高,讐也,將襲我,故為備。守仁佯杖繫珂等,而陰使珂弟集兵待,遂下令散兵。歲首大張燈樂,仲容信且疑。守仁賜以節物,誘入謝。仲容率九十三人營教場,而自以數人入謁。守仁呵之曰:「若皆吾民,屯於外,疑我乎?」悉引入祥符宮,厚飲食之。賊大喜過望,益自安。守仁留仲容觀燈樂。正月三日大享,伏甲士於門,諸賊入,以次悉擒戮之。自將抵賊巢,連破上、中、下三浰,斬馘二千有奇。餘賊奔九連山。山橫亙數百里,陡絕不可攻。乃簡壯士七百人衣賊衣,奔崖下,賊招之上。官軍進攻,內外合擊,擒斬無遺。乃於下浰立和平縣,置戍而歸。自是境內大定。 初,朝議賊勢強,發廣東、湖廣兵合剿。守仁上疏止之,不及。桶岡既滅,湖廣兵始至。及平浰頭,廣東尚未承檄。守仁所將皆文吏及偏裨小校,平數十年巨寇,遠近驚為神。進右副都御史,予世襲錦衣衞百戶,再進副千戶。 十四年六月命勘福建叛軍。行至豐城而寧王宸濠反,知縣顧佖以告。守仁急趨吉安,與伍文定徵調兵食,治器械舟楫,傳檄暴宸濠罪,俾守令各率吏士勤王。都御史王懋中,編修鄒守益,副使羅循、羅欽德,郎中曾直,御史張鰲山、周魯,評事羅僑,同知郭祥鵬,進士郭持平,降謫驛丞王思、李中,咸赴守仁軍。御史謝源、伍希儒自廣東還,守仁留之紀功。因集衆議曰:「賊若出長江順流東下,則南都不可保。吾欲以計撓之,少遲旬日無患矣。」乃多遣間諜,檄府縣言:「都督許泰、郤永將邊兵,都督劉暉、桂勇將京兵,各四萬,水陸並進。南贛王守仁、湖廣秦金、兩廣楊旦各率所部合十六萬,直擣南昌,所至有司缺供者,以軍法論。」又為蠟書遺偽相李士實、劉養正,敘其歸國之誠,令從臾早發兵東下,而縱諜洩之。宸濠果疑。與士實、養正謀,則皆勸之疾趨南京即大位,宸濠益大疑。十餘日詗知中外兵不至,乃悟守仁紿之。七月壬辰朔留宜春王拱樤居守,而劫其衆六萬人,襲下九江、南康,出大江,薄安慶。 守仁聞南昌兵少則大喜,趨樟樹鎮。知府臨江戴德孺、袁州徐璉、贛州邢珣,都指揮余恩,通判瑞州胡堯元童琦、撫州鄒琥、安吉談儲,推官王暐、徐文英,知縣新淦李美、泰和李楫、萬安王冕、寧都王天與,各以兵來會,合八萬人,號三十萬。或請救安慶,守仁曰:「不然。今九江、南康已為賊守,我越南昌與相持江上,二郡兵絕我後,是腹背受敵也。不如直搗南昌。賊精銳悉出,守備虛。我軍新集氣銳,攻必破。賊聞南昌破,必解圍自救。逆擊之湖中,蔑不勝矣。」衆曰「善」。己酉次豐城,以文定為前鋒,先遣奉新知縣劉守緒襲其伏兵。庚戌夜半,文定兵抵廣潤門,守兵駭散。辛亥黎明,諸軍梯絙登,縛拱樤等,宮人多焚死。軍士頗殺掠,守仁戮犯令者十餘人,宥脅從,安士民,慰諭宗室,人心乃悅。 居二日,遣文定、珣、璉、德孺各將精兵分道進,而使堯元等設伏。宸濠果自安慶還兵。乙卯遇於黃家渡。文定當其前鋒,賊趨利。珣繞出賊背貫其中,文定、恩乘之,璉、德孺張兩翼分賊勢,堯元等伏發,賊大潰,退保八字腦。宸濠懼,盡發南康、九江兵。守仁遣知府撫州陳槐、饒州林城取九江,建昌曾璵、廣信周朝佐取南康。丙辰復戰,官軍却,守仁斬先却者。諸軍殊死戰,賊復大敗,退保樵舍,聯舟為方陣,盡出金寶犒士。明日,宸濠方晨朝其羣臣,官軍奄至。以小舟載薪,乘風縱火,焚其副舟,妃婁氏以下皆投水死。宸濠舟膠淺,倉卒易舟遁,王冕所部兵追執之。士實、養正及降賊按察使楊璋等皆就擒。南康、九江亦下。凡三十五日而賊平。京師聞變,諸大臣震懼。王瓊大言曰:「王伯安居南昌上游,必擒賊。」至是,果奏捷。 帝時已親征,自稱威武大將軍,率京邊驍卒數萬南下。命安邊伯許泰為副將軍,偕提督軍務太監張忠、平賊將軍左都督劉暉將京軍數千,泝江而上,抵南昌。諸嬖倖故與宸濠通,守仁初上宸濠反書,因言:「覬覦者非特一寧王,請黜奸諛以回天下豪傑心。」諸嬖倖皆恨。宸濠既平,則相與媢功。且懼守仁見天子發其罪,競為蜚語,謂守仁先與通謀,慮事不成,乃起兵。又欲令縱宸濠湖中,待帝自擒。 守仁乘忠、泰未至,先俘宸濠,發南昌。忠、泰以威武大將軍檄邀之廣信。守仁不與,間道趨玉山,上書請獻俘,止帝南征。帝不許。至錢唐遇太監張永。永提督贊畫機密軍務,在忠、泰輩上,而故與楊一清善,除劉瑾,天下稱之。守仁夜見永,頌其賢,因極言江西困敝,不堪六師擾。永深然之,曰:「永此來,為調護聖躬,非邀功也。公大勛,永知之,但事不可直情耳。」守仁乃以宸濠付永,而身至京口,欲朝行在。聞巡撫江西命,乃還南昌。忠、泰已先至,恨失宸濠。故縱京軍犯守仁,或呼名嫚罵。守仁不為動,撫之愈厚。病予藥,死予棺,遭喪於道,必停車慰問良久始去。京軍謂王都堂愛我,無復犯者。忠、泰言:「寧府富厚甲天下,今所蓄安在?」守仁曰:「宸濠異時盡以輸京師要人,約內應,籍可按也。」忠、泰故嘗納宸濠賄者,氣懾不敢復言。已,輕守仁文士,強之射。徐起,三發三中。京軍皆歡呼,忠、泰益沮。會冬至,守仁命居民巷祭,已,上塚哭。時新喪亂,悲號震野。京軍離家久,聞之無不泣下思歸者。忠、泰不得已班師。比見帝,與紀功給事中祝續、御史章綸讒毀百端,獨永時時左右之。忠揚言帝前曰:「守仁必反,試召之,必不至。」忠、泰屢矯旨召守仁。守仁得永密信,不赴。及是知出帝意,立馳至。忠、泰計沮,不令見帝。守仁乃入九華山,日晏坐僧寺。帝覘知之,曰:「王守仁學道人,聞召即至,何謂反?」乃遣還鎮,令更上捷音。守仁乃易前奏,言奉威武大將軍方略討平叛亂,而盡入諸嬖倖名,江彬等乃無言。 當是時,讒邪搆煽,禍變叵測,微守仁,東南事幾殆。世宗深知之。甫即位,趣召入朝受封。而大學士楊廷和與王瓊不相能。守仁前後平賊,率歸功瓊,廷和不喜,大臣亦多忌其功。會有言國哀未畢,不宜舉宴行賞者,因拜守仁南京兵部尚書。守仁不赴,請歸省。已,論功封特進光祿大夫、柱國、新建伯,世襲,歲祿一千石。然不予鐵券,歲祿亦不給。諸同事有功者,惟吉安守伍文定至大官,當上賞。其他皆名示遷,而陰絀之,廢斥無存者。守仁憤甚。時已丁父憂,屢疏辭爵,乞錄諸臣功,咸報寢。免喪,亦不召。久之,所善席書及門人方獻夫、黃綰以議禮得幸,言於張璁、桂萼,將召用,而費宏故銜守仁,復沮之。屢推兵部尚書,三邊總督,提督團營,皆弗果用。 嘉靖六年,思恩、田州土酋盧蘇、王受反。總督姚鏌不能定,乃詔守仁以原官兼左都御史,總督兩廣兼巡撫。綰因上書訟守仁功,請賜鐵券歲祿,並敘討賊諸臣,帝咸報可。守仁在道,疏陳用兵之非,且言:「思恩未設流官,土酋歲出兵三千,聽官征調。既設流官,我反歲遣兵數千防戍。是流官之設,無益可知。且田州隣交阯,深山絕谷,悉瑤、僮盤據,必仍設土官,斯可藉其兵力為屏蔽。若改土為流,則邊鄙之患,我自當之,後必有悔。」章下兵部,尚書王時中條其不合者五,帝令守仁更議。十二月,守仁抵潯州,會巡按御史石金定計招撫。悉散遣諸軍,留永順、保靖土兵數千,解甲休息。蘇、受初求撫不得,聞守仁至益懼,至是則大喜。守仁赴南寧,二人遣使乞降,守仁令詣軍門。二人竊議曰:「王公素多詐,恐紿我。」陳兵入見。守仁數二人罪,杖而釋之。親入營,撫其衆七萬。奏聞於朝,陳用兵十害,招撫十善。因請復設流官,量割田州地,別立一州,以岑猛次子邦相為吏目,署州事,俟有功擢知州。而於田州置十九巡檢司,以蘇、受等任之,並受約束於流官知府。帝皆從之。 斷藤峽瑤賊,上連八寨。下通仙臺、花相諸洞蠻,盤亙三百餘里,郡邑罹害者數十年。守仁欲討之,故留南寧。罷湖廣兵,示不再用。伺賊不備,進破牛腸、六寺等十餘寨,峽賊悉平。遂循橫石江而下,攻克仙臺、花相、白竹、古陶、羅鳳諸賊。令布政使林富率蘇、受兵直抵八寨,破石門,副將沈希儀邀斬軼賊,盡平八寨。 始,帝以蘇、受之撫,遣行人奉璽書奬諭。及奏斷藤峽捷,則以手詔問閣臣楊一清等,謂守仁自誇大,且及其生平學術。一清等不知所對。守仁之起由璁、萼薦,萼故不善守仁,以璁強之。後萼長吏部,璁入內閣,積不相下。萼暴貴喜功名,風守仁取交阯,守仁辭不應。一清雅知守仁,而黃綰嘗上疏欲令守仁入輔,毀一清,一清亦不能無移憾。萼遂顯詆守仁征撫交失,賞格不行。獻夫及霍韜不平,上疏爭之,言:「諸瑤為患積年,初嘗用兵數十萬,僅得一田州,旋復召寇。守仁片言馳諭,思、田稽首。至八寨、斷藤峽賊,阻深巖絕岡,國初以來未有輕議剿者,今一舉蕩平,若拉枯朽。議者乃言守仁受命征思、田,不受命征八寨。夫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國家,利社稷,專之可也。況守仁固承詔得便宜從事者乎?守仁討平叛藩,忌者誣以初同賊謀,又誣其輦載金帛。當時大臣楊廷和、喬宇飾成其事,至今未白。夫忠如守仁,有功如守仁,一屈於江西,再屈於兩廣。臣恐勞臣灰心,將士解體,後此疆圉有事,誰復為陛下任之!」帝報聞而已。 守仁已病甚,疏乞骸骨,舉鄖陽巡撫林富自代,不俟命竟歸。行至南安卒,年五十七。喪過江西,軍民無不縞素哭送者。 守仁天姿異敏。年十七謁上饒婁諒,與論朱子格物大指。還家,日端坐,講讀五經,不苟言笑。游九華歸,築室陽明洞中。泛濫二氏學,數年無所得。謫龍場,窮荒無書,日繹舊聞。忽悟格物致知,當自求諸心,不當求諸事物,喟然曰:「道在是矣。」遂篤信不疑。其為教,專以致良知為主。謂宋周、程二子後,惟象山陸氏簡易直捷,有以接孟氏之傳。而朱子集註、或問之類,乃中年未定之說。學者翕然從之,世遂有「陽明學」云。 守仁既卒,桂萼奏其擅離職守。帝大怒,下廷臣議。萼等言:「守仁事不師古,言不稱師。欲立異以為高,則非朱熹格物致知之論;知衆論之不予,則為朱熹晚年定論之書。號召門徒,互相倡和。才美者樂其任意,庸鄙者借其虛聲。傳習轉訛,背謬彌甚。但討捕軬賊,擒獲叛藩,功有足錄,宜免追奪伯爵以章大信,禁邪說以正人心。」帝乃下詔停世襲,卹典俱不行。隆慶初,廷臣多頌其功。詔贈新建侯,諡文成。二年予世襲伯爵。既又有請以守仁與薛瑄、陳獻章同從祀文廟者。帝獨允禮臣議,以瑄配。及萬曆十二年,御史詹事講申前請。大學士申時行等言:「守仁言致知出大學,良知出孟子。陳獻章主靜,沿宋儒周敦頤、程顥。且孝友出處如獻章,氣節文章功業如守仁,不可謂禪,誠宜崇祀。」且言胡居仁純心篤行,衆論所歸,亦宜並祀。帝皆從之。終明之世,從祀者止守仁等四人。 始守仁無子,育弟子正憲為後。晚年,生子正億,二歲而孤。既長,襲錦衣副千戶。隆慶初,襲新建伯。萬曆五年卒。子承勛嗣,督漕運二十年。子先進,無子,將以弟先達子業弘繼。先達妻曰:「伯無子,爵自傳吾夫。由父及子,爵安往?」先進怒,因育族子業洵為後。及承勛卒,先進未襲死。業洵自以非嫡嗣,終當歸爵先達,且虞其爭,乃謗先達為乞養,而別推承勛弟子先通當嗣,屢爭於朝,數十年不決。崇禎時,先達子業弘復與先通疏辨。而業洵兄業浩時為總督,所司懼忤業浩,竟以先通嗣。業弘憤,持疏入禁門訴。自刎不殊,執下獄,尋釋。先通襲伯四年,流賊陷京師,被殺。 守仁弟子盈天下,其有傳者不復載。惟冀元亨嘗與守仁共患難。 冀元亨,字惟乾,武陵人。篤信守仁學。舉正德十一年鄉試。從守仁於贛,守仁屬以教子。宸濠懷不軌,而外務名高,貽書守仁問學,守仁使元亨往。宸濠語挑之,佯不喻,獨與之論學,宸濠目為癡。他日講西銘,反覆君臣義甚悉。宸濠亦服,厚贈遣之,元亨反其贈於官。已,宸濠敗,張忠、許泰誣守仁與通。詰宸濠,言無有。忠等詰不已,曰:「獨嘗遣冀元亨論學。」忠等大喜,搒元亨,加以炮烙,終不承,械繫京師詔獄。 世宗嗣位,言者交白其冤,出獄五日卒。元亨在獄,善待諸囚若兄弟,囚皆感泣。其被逮也,所司繫其妻李,李無怖色,曰:「吾夫尊師樂善,豈他慮哉。」獄中與二女治麻枲不輟。事且白,守者欲出之。曰:「未見吾夫,出安往?」按察諸僚婦聞其賢,召之,辭不赴。已就見,則囚服見,手不釋麻枲。問其夫學,曰:「吾夫之學,不出閨門袵席間。」聞者悚然。 贊曰:王守仁始以直節著。比任疆事,提弱卒,從諸書生掃積年逋寇,平定孽藩。終明之世,文臣用兵制勝,未有如守仁者也。當危疑之際,神明愈定,智慮無遺,雖由天資高,其亦有得於中者歟。矜其創獲,標異儒先,卒為學者譏。守仁嘗謂胡世寧少講學,世寧曰:「某恨公多講學耳。」桂萼之議雖出於媢忌之私,抑流弊實然,固不能以功多為諱矣。 張璁胡鐸 桂萼 方獻夫 夏言 張璁,字秉用,永嘉人。舉於鄉,七試不第。將謁選,御史蕭鳴鳳善星術,語之曰:「從此三載成進士,又三載當驟貴。」璁乃歸。正德十六年登第,年四十七矣。 世宗初踐阼,議追崇所生父興獻王。廷臣持之,議三上三却。璁時在部觀政,以是年七月朔上疏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陛下嗣登大寶,即議追尊聖考以正其號,奉迎聖母以致其養,誠大孝也。廷議執漢定陶、宋濮王故事,謂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顧私親。夫天下豈有無父母之國哉?記曰:『禮非天降,非地出,人情而已。』漢哀帝、宋英宗固定陶、濮王子,然成帝、仁宗皆預立為嗣,養之宮中,其為人後之義甚明。故師丹、司馬光之論行於彼一時則可。今武宗無嗣,大臣遵祖訓,以陛下倫序當立而迎立之。遺詔直曰『興獻王長子』,未嘗著為人後之義。則陛下之興,實所以承祖宗之統,與預立為嗣養之宮中者較然不同。議者謂孝廟德澤在人,不可無後。假令聖考尚存,嗣位今日,恐弟亦無後兄之義。且迎養聖母,以母之親也。稱皇叔母,則當以君臣禮見,恐子無臣母之義。禮『長子不得為人後』,聖考止生陛下一人,利天下而為人後,恐子無自絕其父母之義。故在陛下謂入繼祖後,而得不廢其尊親則可,謂為人後以自絕其親則不可。夫統與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漢文承惠帝後,則以弟繼;宣帝承昭帝後,則以兄孫繼。若必奪此父子之親,建彼父子之號,然後謂之繼統,則古有稱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謂之統乎?臣竊謂今日之禮,宜別立聖考廟於京師,使得隆尊親之孝,且使母以子貴,尊與父同,則聖考不失其為父,聖母不失其為母矣。」 帝方扼廷議,得璁疏大喜,曰:「此論出,吾父子獲全矣。」極下廷臣議。廷臣大怪駭,交起擊之,禮官毛澄等執如初。會獻王妃至通州,聞尊稱禮未定,止不肯入。帝聞而泣,欲避位歸藩。璁乃著大禮或問上之,帝於是連駁禮官疏。廷臣不得已,合議尊孝宗曰皇考,興獻王曰「本生父興獻帝」,璁亦除南京刑部主事以去,追崇議且寢。 至嘉靖三年正月,帝得桂萼疏心動,復下廷議。汪俊代毛澄為禮部,執如澄。璁乃復上疏曰:「陛下遵兄終弟及之訓,倫序當立。禮官不思陛下實入繼大統之君,而強比與為人後之例,絕獻帝天性之恩,蔑武宗相傳之統,致陛下父子、伯姪、兄弟名實俱紊。寧負天子,不敢忤權臣,此何心也?伏睹聖諭云:『興獻王獨生朕一人,既不得承緒,又不得徽稱,罔極之恩何由得報?』執政窺測上心,有見於推尊之重,故今日爭一帝字,明日爭一皇字,而陛下之心,亦日以不帝不皇為歉。既而加稱為帝,謂陛下心既慰矣,故留一皇字以覘陛下將來未盡之心,遂敢稱孝宗為皇考,稱興獻帝為本生父。父子之名既更,推崇之義安在?乃遽詔告天下,乘陛下不覺,陷以不孝。禮曰:『君子不奪人之親,亦不可奪親也。』陛下尊為萬乘,父子之親,人可得而奪之,又可容人之奪之乎?故今日之禮不在皇與不皇,惟在考與不考。若徒爭一皇字,則執政必姑以是塞今日之議,陛下亦姑以是滿今日之心,臣恐天下知禮者,必將非笑無已也。」與桂萼第二疏同上。帝益大喜,立召兩人赴京。命未達,兩人及黃宗明、黃綰復合疏力爭。 及獻帝改稱本生皇考,閣臣以尊稱既定,請停召命,帝不得已從之。二人已在道,復馳疏曰:「禮官懼臣等面質,故先為此術,求遂其私。若不亟去本生之稱,天下後世終以陛下為孝宗之子,墮禮官欺蔽中矣。」帝益心動,趣召二人。五月抵都,復條上七事。衆洶洶,欲撲殺之。萼懼,不敢出。璁閱數日始朝。給事御史張翀、鄭本公等連章力攻,帝益不悅,特授二人翰林學士。二人力辭,且請面折廷臣之非。給事御史李學曾、吉棠等言:「璁、萼曲學阿世,聖世所必誅。以傳奉為學士,累聖德不少。」御史段續、陳相又特疏論,并及席書。帝責學曾等對狀,下續、相詔獄。刑部尚書趙鑑亦請置璁、萼於理,語人曰:「得俞旨,便捶殺之。」帝責以朋奸,亦令對狀。璁、萼乃復列欺罔十三事,力折廷臣。及廷臣伏闕哭爭,盡繫詔獄予杖。死杖下者十餘人,貶竄相繼,由是璁等勢大張。其年九月卒用其議定尊稱。帝益眷倚璁、萼,璁、萼益恃寵讐廷臣,舉朝士大夫咸切齒此數人矣。 四年冬,大禮集議成,進詹事兼翰林學士。後議世廟神道、廟樂、武舞及太后謁廟,帝率倚璁言而決。璁緣飾經文,委曲當帝意,帝益器之。 璁急圖柄用,為大學士費宏所抑,遂與萼連章攻宏。帝亦知其情,留宏不即放。五年七月,璁以省墓請。既辭朝,帝復用為兵部右侍郎,兼官如故。給事中杜桐、楊言、趙廷瑞交章力詆,并劾吏部尚書廖紀引用邪人。帝怒,切責之。兩京給事御史解一貫、張錄、方紀達、戴繼先等復交章論不已,皆不聽。尋進璁左侍郎,復與萼攻費宏。明年二月興王邦奇獄,搆陷楊廷和等,宏及石珤同日罷。 吏部郎中彭澤以浮躁被斥,璁言:「昔議禮時,澤勸臣進大禮或問,致招衆忌。今諸臣去之,將以次去臣等。」澤乃得留。居三日,復言:「臣與舉朝抗四五年,舉朝攻臣至百十疏。今修大禮全書,元惡寒心,羣奸側目。故要略方進,讒謗繁興。使全書告成,將誣陷益甚。」因引疾求退以要帝,帝優詔慰留。吏部闕尚書,推前尚書喬宇、楊旦;禮部尚書亦缺,推侍郎劉龍、溫仁和。仁和以俸深爭。璁言宇、旦乃楊廷和黨,而仁和亦不宜自薦。帝命大臣休致者,非奉詔不得推舉,宇等遂廢。 璁積怒廷臣,日謀報復。會山西巡按馬錄治反賊李福達獄,詞連武定侯郭勛,法司讞如錄擬。璁讒於帝,謂廷臣以議禮故陷勛。帝果疑諸臣朋比,乃命璁署都察院,桂萼署刑部,方獻夫署大理,覆讞,盡反其獄,傾諸異己者。大臣顏頤壽、聶賢以下咸被搒掠,錄等坐罪遠竄。帝益以為能,奬勞之便殿,賚二品服,三代封誥。京察及言官互糾,已黜御史十三人,璁掌憲,復請考察斥十二人。又奏行憲綱七條,鉗束巡按御史。其年冬,遂拜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去釋褐六年耳。 楊一清為首輔,翟鑾亦在閣,帝待之不如璁。嘗諭璁:「朕有密諭毋泄,朕與卿帖悉親書。」璁因引仁宗賜楊士奇等銀章事,帝賜璁二章,文曰「忠良貞一」,曰「繩愆弼違」,因并及一清等。 璁初拜學士,諸翰林恥之,不與並列,璁深恨。及侍讀汪佃講洪範不稱旨,帝令補外。璁乃請自講讀以下量才外補,改官及罷黜者二十二人,諸庶吉士皆除部屬及知縣,由是翰苑為空。七年正月,帝視朝,見璁、萼班兵部尚書李承勛下,意嗛之。一清因請加散官,乃手敕加二人太子太保。璁辭以未建青宮,官不當設,乃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明倫大典成,復進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一清再相,頗由璁、萼力,傾心下二人。而璁終以壓於一清,不獲盡如意,遂相齟齬。指揮聶能遷劾璁,璁欲置之死。一清擬旨稍輕,璁益恨,斥一清為奸人鄙夫。一清再疏引退,且刺璁隱情。帝手敕慰留,因極言璁自伐其能,恃寵不讓,良可歎息。璁見帝忽暴其短,頗愧沮。八年秋,給事中孫應奎劾一清、萼并及璁,其同官王準復劾璁私參將陳璠,宜斥。璁乞休者再,詞多陰詆一清,帝乃褒諭璁。而給事中陸粲復劾其擅作威福,報復恩怨。帝大感悟,立罷璁。頃之,其黨霍韜力攻一清,微為璁白。璁行抵天津,帝命行人齎手敕召還。一清遂罷去,璁為首輔。 帝自排廷議定「大禮」,遂以制作禮樂自任。而夏言始用事,乃議皇后親蠶,議勾龍、棄配社稷,議分祭天地,議罷太宗配祀,議朝日、夕月別建東、西二郊,議祀高禖,議文廟設主更從祀諸儒,議祧德祖正太祖南向,議祈穀,議大禘,議帝社帝稷,奏必下璁議。顧帝取獨斷,璁言亦不盡入。其諫罷太宗配天,三四往復,卒弗能止也。 十年二月,璁以名嫌御諱請更,乃賜名孚敬,字茂恭,御書四大字賜焉。 夏言恃帝眷,數以事訐孚敬。孚敬銜之,未有以發。納彭澤言搆陷行人司正薛侃,因侃以害言。廷鞫事露,旨斥其忮罔。御史譚纘、端廷赦、唐愈賢交章劾之。帝諭法司令致仕,孚敬乃大慚去。未幾,遣行人齎敕召之。明年三月還朝,言已擢禮部尚書,益用事。李時、翟鑾在閣,方獻夫繼入,孚敬亦不能專恣如曩時矣。 八月,彗星見東井,帝心疑大臣擅政,孚敬因求罷。都給事中魏良弼詆孚敬奸,孚敬言:「良弼以濫舉京營官奪俸,由臣擬旨,挾私報復。」給事中秦鰲劾孚敬強辨飾奸,言官論列輒文致其罪,擬旨不密,引以自歸,明示中外,若天子權在其掌握。帝是鰲言,令孚敬自陳狀,許之致仕。李時請給廩隸、敕書,不許。再請,乃得馳傳歸。十二年正月,帝復思之,遣鴻臚齎敕召。四月還朝。六月,彗星復見畢昴間,乞避位,不許。明年進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 初,潞州陳卿亂,孚敬主用兵,賊竟滅。大同再亂,亦主用兵,薦劉源清為總督,師久無功。其後亂定,代王請大臣安輯。夏言遂力詆用兵之謬,請如王言,語多侵孚敬。孚敬怒,持王疏不行。帝諭令與言交好,而遣黃綰之大同,相機行事。孚敬以議不用,稱疾乞休,疏三上。已而子死,請益力。帝報曰:「卿無疾,疑朕耳。」孚敬復上奏,不引咎,且歷詆同議禮之萼、獻夫、韜、綰等。帝詰責之,乃復起視事。帝於文華殿後建九五齋、恭默室為齋居所,命輔臣賦詩。孚敬及時各為四首以上。已,數召見便殿,從容議政。十四年春得疾,帝遣中官賜尊牢,而與時言,頗及其執拗,且不惜人才以叢怨狀。又遣中官賜藥餌,手敕言:「古有剪鬚療大臣疾者,朕今以己所服者賜卿。」孚敬幸得溫諭,遂屢疏乞骸骨。命行人御醫護歸,有司給廩隸如制。明年五月,帝復遣錦衣官齎手敕視疾,趣其還。行至金華,疾大作,乃歸。十八年二月卒。帝在承天,聞之傷悼不已。 孚敬剛明果敢,不避嫌怨。既遇主,亦時進讜言。帝欲坐張延齡反,族其家。孚敬諍曰:「延齡,守財虜耳,何能反。」數詰問,對如初。及秋盡當論,孚敬上疏謂:「昭聖皇太后春秋高,卒聞延齡死,萬一不食,有他故,何以慰敬皇帝在天之靈。」帝恚,責孚敬:「自古強臣令主非一,若今愛死囚令主矣。當悔不從廷和事敬皇帝耶?」帝故為重語愒止孚敬,而孚敬意不已。以故終昭聖皇太后世,延齡得長繫。他若清勛戚莊田,罷天下鎮守內臣,先後殆盡,皆其力也。持身特廉,痛惡贓吏,一時苞苴路絕。而性狠愎,報復相尋,不護善類。欲力破人臣私黨,而己先為黨魁。「大禮」大獄,叢詬沒世。顧帝始終眷禮,廷臣卒莫與二,嘗稱少師羅山而不名。其卒也,禮官請諡。帝取危身奉上之義,特諡文忠,贈太師。 時有胡鐸者,字時振,餘姚人。弘治末進士。正德中,官福建提學副使。嘉靖初,遷湖廣參政,累官南京太僕卿。鐸與璁同舉於鄉。「大禮」議起,鐸意亦主考獻王,與璁合。璁要之同署,鐸曰:「主上天性固不可違,天下人情亦不可拂。考獻王不已則宗,宗不已則入廟,入廟則當有祧。以藩封虛號之帝,而奪君臨治世之宗,義固不可也。入廟則有位,將位於武宗上乎,武宗下乎?生為之臣,死不得躋於君。然魯嘗躋僖公矣。恐異日不乏夏父之徒也。」璁議遂上。旋被召。鐸方服闋赴京,璁又要同疏,鐸復書謝之,且與辨繼統之義。「大禮」既定,鐸又貽書勸召還議禮諸人,養和平之福,璁不能從。鐸與王守仁同鄉,不宗其學,與璁同以考獻王為是,不與同進。然其辨繼統,謂國統絕而立君寓立賢之意,蓋大謬云。 桂萼,字子實,安仁人。正德六年進士。除丹徒知縣。性剛使氣,屢忤上官,調青田不赴。用薦起知武康,復忤上官下吏。 嘉靖初,由成安知縣遷南京刑部主事。世宗欲尊崇所生,廷臣力持,已稱興獻王為帝,妃為興國太后,頒詔天下二歲矣,萼與張璁同官,乃以二年十一月上疏曰:「臣聞帝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未聞廢父子之倫,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今禮官失考典章,遏絕陛下純孝之心,納陛下於與為人後之非,而滅武宗之統,奪獻帝之宗,且使興國太后壓於慈壽太后,禮莫之盡,三綱頓廢,非常之變也。乃自張璁、霍韜獻議,論者指為干進,逆箝人口,致達禮者不敢駁議。切念陛下侍興國太后,慨興獻帝弗祀,已三年矣,拊心出涕,不知其幾。願速發明詔,稱孝宗曰皇伯考,興獻帝皇考,別立廟大內,正興國太后之禮,定稱聖母,庶協事天事地之道。至朝臣所執不過宋濮議耳。按宋范純仁告英宗曰『陛下昨受仁宗詔,親許為之子,至於封爵,悉用皇子故事,與入繼之主不同』,則宋臣之論,亦自有別。今陛下奉祖訓入繼大統,未嘗受孝宗詔為之子也,則陛下非為人後,而為入繼之主也明甚。考興獻帝,母興國太后,又何疑。臣聞非天子不議禮;天下有道,禮樂自天子出。臣久欲以請,乃者復得席書、方獻夫二疏。伏望奮然裁斷,將臣與二臣疏並付禮官,令臣等面質。」帝大喜,明年正月手批議行。 三月,萼復上疏曰:「自古帝王相傳,統為重,嗣為輕。故高皇帝法前王,著兄終弟及之訓。陛下承祖宗大統,正遵高皇帝制。執政乃無故任己私,背祖訓,其為不道,尚可言哉。臣聞道路人言,執政窺伺陛下至情不已,則加一皇字而已。夫陛下之孝其親,不在於皇不皇,惟在於考不考。使考獻帝之心可奪,雖加千百字徽稱,何益於孝。陛下遂終其身為無父人矣。逆倫悖義如此,猶可使與斯議哉!」與璁疏並上。帝益大喜,召赴京。初,議禮諸臣無力詆執政者,至萼遂斥為不道,且欲不使議。其言恣肆無忌,朝士尤疾之。召命下,衆益駭愕,羣起排擊,帝不為動。萼復偕璁論列不已,遂召為翰林學士,卒用其言。萼自是受知特深。 四年春,給事中柯維熊言:「陛下親君子而君子不容,如林俊、孫交、彭澤之去是也。遠小人而小人尚在,如張璁、桂萼之用是也。且今伏闕諸臣多死徙,而御史王懋、郭楠又謫譴,竊以為罰過重矣。」萼、璁遂求去,優詔慰留。尋進詹事兼翰林學士。議世廟神道及太后謁廟禮,復排廷議,希合帝指。帝益以為賢,兩人氣益盛。而閣臣抑之,不令與諸翰林等。兩人乃連章攻費宏并石珤,齮之去。 給事中陳洸犯重辟,萼與尚書趙鑑攘臂爭,為南京給事中所劾,不問。嘗陳時政,請預蠲六年田租,更登極初宿弊,寬登聞鼓禁約,復塞上開中制,懲奸徒阻絕養濟院,聽窮民耕城垣陾地,停外吏赴部考滿,申聖敬,廣聖孝,凡數事。多議行。 六年三月進禮部右侍郎,兼官如故。時方京察,南京言官拾遺及萼。萼上言:「故輔楊廷和廣植私黨,蔽聖聰者六年,今次第斥逐,然遺奸在言路。昔憲宗初年,命科道拾遺後,互相糾劾,言路遂清,請舉行如制。」章下吏部,侍郎孟春等言:「憲宗無此詔。萼被論報復,無以厭衆心。」萼言:「詔出憲宗文集。春欲媚言官,宜并按問。」章下部再議,春等言成化中科道有超擢巡撫不稱者,憲宗命互劾,去者七人,非考察拾遺比。帝終然萼言,趣令速舉。給事御史爭之,並奪俸。春等乃以御史儲良才等四人名上。帝獨黜良才,而特旨斥給事中鄭自璧、孟奇。且令部院再覈,復黜給事中余經等四人,南京給事中顧溱等數人,乃已。 其年九月改吏部左侍郎。是月拜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故事,尚書無兼學士者,自萼始。甫踰月,遷吏部尚書,賜銀章二,曰「忠誠靜慎」,曰「繩愆匡違」,令密封言事與輔臣埒。七年正月,手敕加太子太保。明倫大典成,加少保兼太子太傅。 萼既得志,日以報怨為事。陳九疇、李福達、陳洸之獄,先後株連彭澤、馬錄、葉應驄等甚衆,或被陷至謫戍。廷臣莫不畏其兇威。獨疏薦建言獲罪鄧繼曾、季本等,因事貶謫黃國用、劉秉鑑等,諸人得量移。世亦稍以此賢萼。然王守仁之起也,萼實薦之。已,銜其不附己,力齮齕。及守仁卒,極言醜詆,奪其世封,諸卹典皆不予。 八年二月命以本官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參機務。初,萼、璁赴召,廷臣欲倣先朝馬順故事,於左順門捶殺之,走武定侯郭勛家以免。勛遂與深相結,亦蒙帝眷典禁兵。久之,勛奸狀大露,璁、霍韜力庇勛。萼知帝已惡之,獨疏其兇暴貪狡數事,勛遂獲罪。楊一清為首輔持重,萼、璁好紛更,且惡其壓己,遂不相能。給事中孫應奎請鑒別三臣賢否,詆萼最力。帝已疑萼,令滌宿愆,全君臣終始之義。萼乃大懼,疏辨,且稱疾乞休。帝報曰:「卿行事須勉徇公議,庶不負前日忠。」萼益懼。給事中王準因劾萼舉私人李夢鶴為御醫。詔下吏部,言夢鶴由考選無私。帝終以為疑,命太醫院更考。言官知帝意已移,給事中陸粲極論其罪,并言夢鶴與萼家人吳從周、序班桂林居間行賄事。奏入,帝大悟,立奪萼官,以尚書致仕。璁亦罷政。帝復列二人罪狀詔廷臣,略言:「其自用自恣,負君負國,所為事端昭然衆見,而萼尤甚。法當置刑典,特寬貸之。」遂下夢鶴等法司,皆首服。 無何,霍韜兩疏訟萼,言一清與法司搆成萼贓罪。一清遂去位,刑部尚書周倫調南京,郎中、員外皆奪職,命法司會錦衣鎮撫官再讞。乃言夢鶴等假託行私,與萼無與。詔削夢鶴、林籍,從周論罪,萼復散官。是時璁已召還。史館儒士蔡圻知帝必復萼,疏頌萼功,請召之。帝乃賜敕,令撫按官趣上道。萼未至,國子生錢潮等復請趣萼。帝怒曰:「大臣進退,么麼敢與聞耶」?并圻下吏。明年四月還朝,盡復所奪官,仍參機務。萼初銳意功名,勇任事,不恤物議,驟被摧抑,氣為之懾,不敢復放恣。居位數月,屢引疾,帝輒優旨慰留。十年正月得請歸,卒於家。贈太傅,諡文襄。 萼所論奏,帝王心學論、皇極論、易復卦、禮月令及進禹貢圖、輿地圖說,皆有裨君德時政。性猜狠,好排異己,以故不為物論所容。始與璁相得歡甚,比同居政府,遂至相失。 方獻夫,字叔賢,南海人。生而孤。弱冠舉弘治十八年進士,改庶吉士。乞歸養母,遂丁母憂。正德中,授禮部主事,調吏部,進員外郎。與主事王守仁論學,悅之,遂請為弟子。尋謝病歸,讀書西樵山中者十年。 嘉靖改元夏還朝,道聞「大禮」議未定,草疏曰: 先王制禮,本緣人情。君子論事,當究名實。竊見近日禮官所議,有未合乎人情,未當乎名實者,一則守禮經之言,一則循宋儒之說也。臣獨以為不然。按禮經喪服傳曰「何如而可以為人後,支子可也」。又曰「為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大宗者,尊之統也」。「不可以絕,故族人以支子後大宗也。適子不得後大宗」。為是禮者,蓋謂有支子而後可以為人後,未有絕人之後以為人後者也。今興獻帝止生陛下一人,別無支庶,乃使絕其後而後孝宗,豈人情哉!且為人後者,父嘗立之為子,子嘗事之為父,故卒而服其服。今孝宗嘗有武宗矣,未嘗以陛下為子。陛下於孝宗未嘗服三年之服,是實未嘗後孝宗也,而強稱之為考,豈名實哉!為是議者,未見其合於禮經之言也。 又按程頤濮議謂「英宗既以仁宗為父,不當以濮王為親」。此非宋儒之說不善,實今日之事不同。蓋仁宗嘗育英宗於宮中,是實為父子。孝宗未嘗育陛下於宮中,其不同者一。孝宗有武宗為子矣,仁宗未嘗有子也,其不同者二。濮王別有子可以不絕,興獻帝無別子也,其不同者三。豈得以濮王之事比今日之事哉?為是議者,未見其善述宋儒之說也。 若謂孝宗不可無後,故必欲陛下為子,此尤不達於大道者也。推孝宗之心,所以必欲有後者,在不絕祖宗之祀,不失天下社稷之重而已,豈必拘拘父子之稱,而後為有後哉。孝宗有武宗,武宗有陛下,是不絕祖宗之祀,不失天下社稷之重矣,是實為有後也。且武宗君天下十有六年。不忍孝宗之無後,獨忍武宗之無後乎?此尤不通之說也。夫興獻帝當父也,而不得父。孝宗不當父也,而強稱為父。武宗當繼也,而不得繼。是一舉而三失焉,臣未見其可也。 且天下未嘗有無父之國也。瞽瞍殺人,舜竊負而逃。今使陛下舍其父而有天下,陛下何以為心哉!臣知陛下純孝之心,寧不有天下,決不忍不父其父也。說者又謂興獻帝不當稱帝,此尤不達於大道者也。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周公追王太王王季,子思以為達孝。豈有子為天子,父不得稱帝者乎? 今日之事,臣嘗為之說曰:陛下之繼二宗,當繼統而不繼嗣。興獻之異羣廟,在稱帝而不稱宗。夫帝王之體,與士庶不同。繼統者,天下之公,三王之道也。繼嗣者,一人之私,後世之事也。興獻之得稱帝者,以陛下為天子也。不得稱宗者,以實未嘗在位也。伏乞宣示朝臣,復稱孝宗曰皇伯,興獻帝曰皇考,別立廟祀之。夫然後合於人情,當乎名實,非唯得先王制禮之意,抑亦遂陛下純孝之心矣。 疏具,見廷臣方觝排異議,懼不敢上。為桂萼所見,與席書疏並表上之。帝大喜,立下廷議。廷臣遂目獻夫為奸邪,至不與往還。獻夫乃杜門乞假,既不得請,則進大禮上下二論,其說益詳。時已召張璁、桂萼於南京,至即用為翰林學士,而用獻夫為侍講學士。攻者四起,獻夫亦力辭。帝卒用諸人議定「大禮」,由是荷帝眷與璁、萼埒。四年冬進少詹事。獻夫終不自安,謝病歸。 六年召修明倫大典。獻夫與霍韜同里,以議禮相親善,又同赴召,乃合疏言:「自古力主為後之議者,宋莫甚於司馬光,漢莫甚於王莽。主濮議者,光為首,呂誨、范純仁、呂大防附之,而光之說惑人最甚。主哀帝議者,莽為首,師丹、甄邯、劉歆附之,而莽之說流毒最深。宋儒祖述王莽之說以惑萬世,誤後學。臣等謹按漢書、魏志、宋史,略采王莽、師丹、甄邯之奏,與其事始末,及魏明帝之詔,濮園之議,論正以附其後。乞付纂修官,參互考訂,俾天下臣子知為後之議實起於莽,宋儒之論實出於莽,下洗羣疑,上彰聖孝。」詔下其書於史館。還朝未幾,命署大理寺事,與璁、萼覆讞李福達獄。萼等議馬錄重辟,獻夫力爭得減死。其年九月拜禮部右侍郎,仍兼學士,直經筵日講。尋代萼為吏部左侍郎,復代為禮部尚書。明倫大典成,加太子太保。 獻夫視璁、萼性寬平,遇事亦間有執持,不盡與附會。萼反陳洸獄,請盡逮問官葉應驄等,以獻夫言多免逮。思恩、田州比歲亂,獻夫請專任王守仁,而罷鎮守中官鄭潤、總兵官朱騏,帝乃召潤、騏還。思、田既平,守仁議築城建邑,萼痛詆之。獻夫歷陳其功狀,築城得毋止。璁、萼與楊一清搆,獻夫因災異進和衷之說,且請收召謫戍削籍余寬、馬明衡輩,而倍取進士之數。帝優詔答之,寬等卒不用。獻夫以尼僧、道姑傷風化,請勒令改嫁,帝從之。又因霍韜言,盡汰僧道無牒、毀寺觀私創者。帝欲殺陳后喪,獻夫引禮固爭。尋復代萼為吏部尚書。萼、璁罷政,詔吏部核兩人私黨。獻夫言:「陸粲等所劾百十人,誣者不少。昔攻璁、萼者,以為黨而去之。今附璁、萼者,又以為黨而去之。縉紳之禍何時已。」乃奏留黃綰等二十三人,而黜儲良才等十二人。良才者,初為御史,以考察黜。上疏詆楊廷和,指吏部侍郎孟春等為奸黨,萼因請復其職。至是斥去,時論快之。安昌伯錢維圻卒,庶兄維垣請嗣爵。獻夫言外戚之封不當世及,歷引漢、唐、宋事為證。帝善其言,下廷議,外戚遂永絕世封。 璁、萼既召還,羽林指揮劉永昌劾都督桂勇,語侵萼及兵部尚書李承勛。又劾御史廖自顯,自顯坐逮。已,又訐兵部郎中盧襄等。獻夫請按治永昌,毋令奸人以蜚語中善類,帝不從。獻夫遂求退,帝亦不允。給事中孫應奎劾獻夫私其親故大理少卿洗光、太常卿彭澤,帝不聽。都給事中夏言亦劾獻夫壞選法,徙張璁所惡浙江參政黃卿於陝西,而用璁所愛党以平代,邪回之彭澤踰等躐遷太常,及他所私昵,皆有迹,疑獻夫交通賄賂,疏入,帝令卿等還故官。獻夫及璁疏辨,因引退。帝重違二人意,復令卿等如前擬。 頃之,給事中薛甲言:「劉永昌以武夫劾冢宰,張瀾以軍餘劾勛臣,下凌上替,不知所止,願存廉遠堂高之義,俾小人不得肆攻訐。」章下吏部。獻夫等請從甲言,敕都察院嚴禁吏民,毋得譸張亂政,并飭兩京給事御史及天下撫按官論事,先大體毋責小疵。當是時,帝方欲廣耳目,周知百僚情偽,得獻夫議不懌,報罷。於是給事中饒秀劾甲阿附:「自劉永昌後,言官未聞議大臣,獨夏言、孫應奎、趙漢議及璁、獻夫耳。漢已蒙詰譴,言、應奎所奏皆用人行政之失,甲乃指為毛舉細故,而頌大臣不已。貪縱如郭勛,亦不欲人言。必使大臣橫行,羣臣緘口。萬一有逆人厠其間,奈何!」奏入,帝心善其言,下吏部再議。甲具疏自明,帝惡其不俟部奏,命削二官出之外。部謂甲已處分,不復更議。帝責令置對,停獻夫俸一月,郎官倍之。獻夫不自得,兩疏引疾。帝即報允,然猶虛位以俟。 十年秋有詔召還。獻夫疏辭,舉梁材、汪鋐、王廷相自代。帝手詔褒答,遣行人蔡靉趣之。靉及門,獻夫潛入西樵,以疾辭。既而使命再至,云將別用,乃就道。明年五月至京,命以故官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閣輔政。初,賜獻夫銀章曰「忠誠直諒」,令有事密封奏聞。獻夫歸,上之朝,至是復賜如故。吏部尚書王瓊卒,命獻夫掌之。獻夫家居,引體自尊,監司謁見,輒稱疾不報。家人姻黨橫於郡中,鄉人屢訐告,僉事龔大稔聽之。獻夫還朝,囑大稔。會大稔坐事落職,疑獻夫為之,遂上疏列其不法數事,詞連霍韜。獻夫疏辨,帝方眷獻夫,大稔遂被逮削籍。十月彗見東井。御史馮恩詆獻夫兇奸肆巧辨,播弄威福,將不利於國家,故獻夫掌吏部而彗見。帝怒,下之獄。獻夫亦引疾乞休,優詔不允。 獻夫飾恬退名,連被劾,中恧。雖執大政,氣厭厭不振。獨帝欲殺張延齡,常力爭。而其時桂萼已前卒。張璁最寵,罷相者屢矣。霍韜、黃宗明言事一不當,輒下之吏。獻夫見帝恩威不測,居職二歲,三疏引疾。帝優詔許之,令乘傳,予道里費。家居十年卒。先已加柱國、少保,乃贈太保,諡文襄。 獻夫緣議禮驟貴。與璁、萼共事,持論頗平恕,故人不甚惡之。 夏言,字公謹,貴溪人。父鼎,臨清知州。言舉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擢兵科給事中。性警敏,善屬文。及居言路,謇諤自負。世宗嗣位,疏言:「正德以來,壅蔽已極。今陛下維新庶政,請日視朝後,御文華殿閱章疏,召閣臣面決。或事關大利害,則下廷臣集議。不宜謀及褻近,徑發中旨。聖意所予奪,亦必下內閣議而後行,絕壅蔽矯詐之弊。」帝嘉納之。奉詔偕御史鄭本公、主事汪文盛覈親軍及京衞冗員,汰三千二百人,復條九事以上。輦下為肅清。 嘉靖初,偕御史樊繼祖等出按莊田,悉奪還民產。劾中官趙霦、建昌侯張延齡,疏凡七上。請改後宮負郭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一切禁戚里求請及河南、山東奸人獻民田王府者。救被逮永平知府郭九臯。莊奉夫人弟邢福海、肅奉夫人弟顧福,傳旨授錦衣世千戶,言力爭不可。諸疏率諤諤,為人傳誦。屢遷兵科都給事中。勘青羊山平賊功罪,論奏悉當。副使牛鸞獲賊中交通名籍,言請毀之以安衆心。孝宗朝,令吏、兵二部每季具兩京大臣及在外文武方面官履歷進御,正德後漸廢,以言請復之。七年,調吏科。 當是時,帝銳意禮文事。以天地合祀非禮,欲分建二郊,并日月而四。大學士張孚敬不敢決,帝卜之太祖亦不吉,議且寢。會言上疏請帝親耕南郊,后親蠶北郊,為天下倡。帝以南北郊之說,與分建二郊合,令孚敬諭旨,言乃請分祀天地。廷臣持不可,孚敬亦難之,詹事霍韜詆尤力。帝大怒,下韜獄。降璽書奬言,賜四品服俸,卒從其請。又贊成二郊配饗議,語詳禮志。言自是大蒙帝眷。郊壇工興,即命言監之。延綏饑,言薦僉都御史李如圭為巡撫。吏部推代如圭者,帝不用,再推及言。御史熊爵謂言出如圭為己地,至比之張綵。帝切責爵,令言毋辨。而言不平,訐爵且辭新命,帝乃止。 孚敬頤指百僚,無敢與抗者。言自以受帝知,獨不為下。孚敬乃大害言寵,言亦怨孚敬驟用彭澤為太常卿不右己,兩人遂有隙。言抗疏劾孚敬及吏部尚書方獻夫。孚敬、獻夫皆疏辨求去。帝顧諸人厚,為兩解之。言既顯,與孚敬、獻夫、韜為難,益以強直厚自結。帝欲輯郊禮為成書,擢言侍讀學士,充纂修官,直經筵日講,仍兼吏科都給事中。言又贊帝更定文廟祀典及大禘禮,帝益喜。十年三月遂擢少詹事,兼翰林學士,掌院事,直講如故。言眉目疎朗,美鬚髯,音吐弘暢,不操鄉音。每進講,帝必目屬,欲大用之。孚敬忌彌甚,遂與彭澤搆薛侃獄,下言法司。已,帝覺孚敬曲,乃罷孚敬而釋言。八月,四郊工成,進言禮部左侍郎,仍掌院事。踰月,代李時為本部尚書。去諫官未浹歲拜六卿,前此未有也。 時士大夫猶惡孚敬,恃言抗之。言既以開敏結帝知,又折節下士。御史喻希禮、石金請宥「大禮」大獄得罪諸臣。帝大怒,令言劾。言謂希禮、金無他腸,請帝寬恕。帝責言對狀,逮二人詔獄,遠竄之,言引罪乃已。以是大得公卿間聲。帝制作禮樂,多言為尚書時所議,閣臣李時、翟鑾取充位。帝每作詩,輒賜言,悉酬和勒石以進,帝益喜。奏對應制,倚待立辦。數召見,諮政事,善窺帝旨,有所傅會。賜銀章一,俾密封言事,文曰「學博才優」。先後賜繡蟒飛魚麒麟服、玉帶、兼金、上尊、珍饌、時物無虛月。 孚敬、獻夫復相繼入輔。知帝眷言厚,亦不敢與較。已而皆謝事,議禮諸人獨霍韜在,讎言不置。十五年以順天府尹劉淑相事,韜、言相攻訐。韜卒不勝,事詳韜傳中。言由是氣遂驕。郎中張元孝、李遂與小忤,即奏謫之。皇子生,帝賜言甚渥。初加太子太保,進少傅兼太子太傅。閏十二月遂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參機務。扈蹕謁陵,還至沙河,言庖中火,延郭勛、李時帳,帝付言疏六亦焚。言當獨引罪,與勛等合謝,被譙責焉。時李時為首輔,政多自言出。顧鼎臣入,恃先達且年長,頗欲有所可否。言意不悅,鼎臣遂不敢與爭。其冬,時卒,言為首輔。十八年,以祗薦皇天上帝冊表,加少師、特進光祿大夫、上柱國。明世人臣無加上柱國者,言所自擬也。 武定侯郭勛得幸,害言寵。而禮部尚書嚴嵩亦心妒言。言與嵩扈蹕承天,帝謁顯陵畢,嵩再請表賀,言乞俟還京。帝報罷,意大不懌。嵩知帝指,固以請,帝乃曰:「禮樂自天子出可也。」令表賀,帝自是不悅言。帝幸大峪山,言進居守敕稍遲。帝責讓,言懼請罪。帝大怒曰:「言自卑官,因孚敬議郊禮進,乃怠慢不恭,進密疏不用賜章,其悉還累所降手敕。」言益懼,疏謝。請免追銀章、手敕,為子孫百世榮,詞甚哀。帝怒不解,疑言毀損,令禮部追取。削少師勳階,以少保尚書大學士致仕。言乃以手敕四百餘,并銀章上之。居數日,怒解,命止行。復以少傅、太子太傅入直,言疏謝。帝悅,諭令勵初忠,秉公持正,免衆怨。言心知所云衆怨者,郭勛輩也,再疏謝。謂自處不敢後他人,一志孤立,為衆所忌。帝復不悅,詰責之。惶恐謝,乃已。未幾,雷震奉天殿。召言及鼎臣,不時至。帝復詰讓,令禮部劾之。言等請罪,帝復讓言傲慢,并責鼎臣。已,乃還所追銀章、御書。陝西奏捷,復少師、太子太師,進吏部尚書,華蓋殿。江、淮賊平,璽書奬勵,賜金幣,兼支大學士俸。 鼎臣已歿,翟鑾再入,恂恂若屬吏然,不敢少齟齬。而霍韜入掌詹事府,數修怨。以郭勛與言有隙,結令助己,三人日相搆。既而韜死,言、勛交惡自若。九廟災,言方以疾在告,乞罷,不允。昭聖太后崩,詔問太子服制,言報疏有譌字。帝切責言,言謝罪且乞還家治疾。帝益怒,令以少保、尚書、大學士致仕。言始聞帝怒己,上御邊十四策,冀以解。帝曰:「言既蘊忠謀,何堅自愛,負朕眷倚,姑不問。」初,言撰青詞及他文,最當帝意。言罷,獨翟鑾在,非帝所急也。及將出都,詣西苑齋宮叩首謝。帝聞而憐之,特賜酒饌,俾還私第治疾,俟後命。會郭勛以言官重劾,亦引疾在告。京山侯崔元新有寵,直內苑,忌勛。帝從容問元:「言、勛皆朕股肱,相妒何也?」元不對。帝問言歸何時,曰:「俟聖誕後,始敢請。」又問勛何疾,曰:「勛無疾,言歸即出耳。」帝頷之。言官知帝眷言惡勛,因共劾勛。勛辨語誖謾,帝怒,削勛同事王廷相籍。給事中高時者,言所厚也,盡發勛貪縱不法十數事。遂下勛獄,復言少傅、太子太師、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疾愈入直。言雖在告,閣事多取裁。治勛獄,悉其指授。二十一年春,一品九年滿,遣中使賜銀幣、寶鈔、羊酒、內饌,盡復其官階,璽書奬美,賜宴禮部,尚書、侍郎、都御史陪侍。當是時,帝雖優禮言,然恩眷不及初矣。 慈慶、慈寧兩宮宴駕,勛嘗請改其一居太子。言不可,合帝意。至是帝猝問太子當何居,言忘前語,念興作費煩,對如勛指。帝不悅。又疑言官劾勛出言意。及建大享殿,命中官高忠監視,言不進敕槀。入直西苑諸臣,帝皆令乘馬,又賜香葉束髮巾,用皮帛為履。言謂非人臣法服,不受,又獨乘腰輿。帝積數憾欲去言,而嚴嵩因得間之。 嵩與言同鄉,稱先達,事言甚謹。言入閣援嵩自代,以門客畜之,嵩心恨甚。言既失帝意,嵩日以柔佞寵。言懼斥,呼嵩與謀。嵩則已潛造陶仲文第,謀齮言代其位。言知甚慍,諷言官屢劾嵩。帝方憐嵩不聽也,兩人遂大郄。六月,嵩燕見,頓首雨泣,愬言見凌狀。帝使悉陳言罪,嵩因振暴其短。帝大怒,手敕禮部,歷數言罪,且曰:「郭勛已下獄,猶千羅百織。言官為朝廷耳目,專聽言主使。朕不早朝,言亦不入閣。軍國重事,取裁私家。王言要密,視等戲玩。言官不一言,徒欺謗君上,致神鬼怒,雨甚傷禾。」言大懼,請罪。居十餘日,獻帝諱辰,猶召入拜,候直西苑。言因謝恩乞骸骨,語極哀。疏留八日,會七月朔日食既,下手詔曰:「日食過分,正坐下慢上之咎,其落言職閒住。」帝又自引三失,布告天下。御史喬佑、給事中沈良才等皆具疏論言,且請罪。帝大怒,貶黜十三人。高時以劾勛故,獨謫遠邊。於是嚴嵩遂代言入閣。 言久貴用事,家富厚,服用豪侈,多通問遺。久之不召,監司府縣吏亦稍慢易之,悒悒不樂。遇元旦、聖壽必上表賀,稱草土臣,帝亦漸憐之,復尚書、大學士。至二十四年,帝微覺嵩貪恣,復思言,遣官齎敕召還,盡復少師諸官階,亦加嵩少師,若與言並者。言至,直陵嵩出其上。凡所批答,略不顧嵩,嵩噤不敢吐一語。所引用私人,言斥逐之,亦不敢救,銜次骨。海內士大夫方怨嵩貪忮,謂言能壓嵩制其命,深以為快。而言以廢棄久,務張權。文選郎高簡之戍,唐龍、許成名、崔桐、王用賓、黃佐之罷,王杲、王暐、孫繼魯之獄,皆言主之。貴州巡撫王學益、山東巡撫何鰲為言官論劾,輒擬旨逮訊。龍故與嵩善,暐事牽世蕃,其他所譴逐不盡當,朝士仄目。最後御史陳其學以鹽法事劾崔元及錦衣都督陸炳,言擬旨令陳狀,皆造言請死,炳長跪乃得解。二人與嵩比而搆言,言未之悟也。帝數使小內豎詣言所,言負氣岸,奴視之。嵩必延坐,親納金錢袖中。以故日譽嵩而短言。言進青詞往往失帝旨,嵩聞益精治其事。 未幾,河套議起。言故慷慨以經濟自許,思建立不世功。因陝西總督曾銑請復河套,贊決之。嵩與元、炳媒孽其間,竟以此敗。江都人蘇綱者,言繼妻父也,雅與銑善。銑方請復河套,綱亟稱於言。言倚銑可辦,密疏薦之,謂羣臣無如銑忠者。帝令言擬旨,優奬之者再。銑喜,益銳意出師。帝忽降旨詰責,語甚厲。嵩揣知帝意,遂力言河套不可復,語侵言。言始大懼謝罪,且言嵩未嘗異議,今乃盡諉於臣。帝責言強君脅衆,嵩復騰疏攻言,言亦力辨。而帝已入嵩譖,怒不可解。二十七年正月盡奪言官階,以尚書致仕,猶無意殺之也。會有蜚語聞禁中,謂言去時怨謗。嵩復代仇鸞草奏訐言納銑金,交關為奸利,事連蘇綱,遂下銑、綱詔獄。嵩與元、炳謀,坐銑交結近侍律斬,綱戍邊,遣官校逮言。言抵通州,聞銑所坐,大驚墮車曰:「噫!吾死矣。」再疏訟冤,言:「鸞方就逮,上降諭不兩日,鸞何以知上語,又何知嵩疏而附麗若此。蓋嵩與崔元輩詐為之以傾臣。嵩靜言庸違似共工,謙恭下士似王莽,奸巧弄權父子專政似司馬懿。在內諸臣受其牢籠,知有嵩不知有陛下。在外諸臣受其箝制,亦知有嵩不知有陛下。臣生死係嵩掌握,惟歸命聖慈,曲賜保全。」帝不省。獄成,刑部尚書喻茂堅、左都御史屠僑等當言死,援議貴議能條以上。帝不從,切責茂堅等,奪其俸,猶及言前不戴香冠事。其年十月竟棄言市。妻蘇流廣西,從子主事克承、從孫尚寶丞朝慶,削籍為民。言死時年六十有七。 言豪邁有俊才,縱橫辨博,人莫能屈。既受特眷,揣帝意不欲臣下黨比,遂日與諸議禮貴人抗。帝以為不黨,遇益厚,然卒為嚴嵩所擠。言死,嵩禍及天下,久乃多惜言者。而言所推轂徐階,後卒能去嵩為名相。隆慶初,其家上書白冤狀,詔復其官,賜祭葬,諡文愍。言始無子。妾有身,妻忌而嫁之,生一子。言死,妻逆之歸,貌甚類言。且得官矣,忽病死。言竟無後。 贊曰:璁、萼、獻夫議尊興獻帝,本人子至情,故其說易入。原其初議未嘗不準情禮之中,乃至遭時得君,動引議禮自固,務快恩讎。於是知其建議之心,非有惓惓忠愛之實,欲引其君於當道也。言所奏定典禮,亦多可採。而志驕氣溢,卒為嵩所擠。究觀諸人立身本末與所言是非,固兩不相掩云。 席書弟春 篆 霍韜子與瑕 熊浹 黃宗明 黃綰陸澄 席書,字文同,遂寧人。弘治三年進士。授郯城知縣。入為工部主事,移戶部,進員外郎。十六年,雲南晝晦地震,命侍郎樊瑩巡視,奏黜監司以下三百餘人。書上疏言:「災異係朝廷,不係雲南。如人元氣內損,然後瘡瘍發四肢。朝廷,元氣也。雲南,四肢也。豈可舍致毒之源,專治四肢之末?今內府供應數倍往年,冗食官數千,投充校尉數萬,齋醮寺觀無停日,織造頻煩,賞賚踰度;皇親奪民田,宦官增遣不已;大獄據招詞不敢辯,刑官亦不敢伸;大臣賢者未起用,小臣言事謫者未復;文武官傳陞,名器大濫。災異之警,偶泄雲南,欲以遠方外吏當之,此何理也?漢遣八使巡行天下,張綱獨曰:『豺狼當道,安問狐狸。』今樊瑩職巡察,不能劾戚畹、大臣,獨考黜雲南官吏,舍本而治末。乞陛下以臣所言弊政,一切釐革。他大害當祛,大政當舉者,悉令所司條奏而興革之。」時不能用。 武宗時,歷河南僉事、貴州提學副使。時王守仁謫龍場驛丞,書擇州縣子弟,延守仁教之,士始知學。屢遷福建左布政使。寧王宸濠反,急募兵二萬討之。至則賊已平,乃返。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中官李鎮、張暘假進貢及御鹽名斂財十餘萬,書疏發之。 嘉靖元年改南京兵部右侍郎。江南北大饑,奉命振江北。令州縣十里一廠,煮糜哺之,全活無算。 初,書在湖廣,見中朝議「大禮」未定,揣帝向張璁、霍韜,獻議言:「昔宋英宗以濮王第十三子出為人後,今上以興獻王長子入承大統。英宗入嗣在袞衣臨御之時,今上入繼在宮車晏駕之後。議者以陛下繼統武宗,仍為興獻帝之子,別立廟祀,張璁、霍韜之議未為非也。然尊無二帝。陛下於武宗親則兄弟,分則君臣。既奉孝宗為宗廟主,可復有他稱乎?宜稱曰『皇考興獻王』,此萬世不刊之典。禮臣三四執奏,未為失也。然禮本人情,陛下尊為天子,慈聖設無尊稱,可乎?故尊所生曰帝后,上慰慈闈,此情之不能已也。為今日議,宜定號曰『皇考興獻帝』。別立廟大內,歲時祀太廟畢,仍祭以天子之禮,似或一道也。蓋別以廟祀則大統正而昭穆不紊,隆以殊稱則至愛篤而本支不淪,尊尊親親,並行不悖。至慈聖宜稱皇母某后,不可以興獻加之。獻,諡也,豈宜加於今日。」 議既具,會中朝競詆張璁為邪說,書懼不敢上,而密以示桂萼,萼然其議。三年正月,萼具疏并上之。帝大喜,趣召入對。無何,詔改稱獻帝為本生皇考,遂寢召命。會禮部尚書汪俊以爭建廟去位,特旨用書代之。故事,禮部長貳率用翰林官。是時廷臣排異議益力,書進又不由廷推,因交章詆書,至訾其振荒無狀,多侵漁。書亦屢辭新命,并錄上大禮考議,且乞遣官勘振荒狀。帝為遣司禮中官,戶、刑二部侍郎,錦衣指揮往勘,而趣書入朝益急。比至德州,則廷臣已伏闕哭爭,盡繫詔獄。書馳疏言:「議禮之家,名為聚訟。兩議相持,必有一是。陛下擇其是者,而非者不必深較。乞宥其愆失,俾獲自新。」不允。 其年八月入朝,帝慰勞有加。踰月乃會廷臣大議,上奏曰: 三代之法,父死子繼,兄終弟及,自夏歷漢二千年,未有立從子為皇子者也。漢成帝以私意立定陶王,始壞三代傳統之禮。宋仁宗立濮王子,英宗即位,始終不稱濮王為伯。今陛下生於孝宗崩後二年,乃不繼武宗大統,超越十有六年上考孝宗,天倫大義固已乖悖。又未嘗立為皇子,與漢、宋不同。自古天子無大宗、小宗,亦無所生、所後。禮經所載,乃大夫士之禮,不可語於帝王。伯父子姪皆天經地義,不可改易。今以伯為父,以父為叔,倫理易常,是為大變。 夫得三代傳統之義,遠出漢、唐繼嗣之私者,莫若祖訓。祖訓曰「朝廷無皇子,必兄終弟及」。則嗣位者實繼統,非繼嗣也。伯自宜稱皇伯考,父自宜稱皇考,兄自宜稱皇兄。今陛下於獻帝、章聖已去本生之稱,復下臣等大議。臣書、臣璁、臣萼、臣獻夫及文武諸臣皆議曰:世無二道,人無二本。孝宗皇帝,伯也,宜稱皇伯考。昭聖皇太后,伯母也,宜稱皇伯母。獻皇帝,父也,宜稱皇考。章聖皇太后,母也,宜稱聖母。武宗仍稱皇兄,莊肅皇后宜稱皇嫂。尤願陛下仰遵孝宗仁聖之德,念昭聖擁翊之功,孝敬益隆,始終無間,大倫大統兩有歸矣。奉神主而別立禰室,於至親不廢,隆尊號而不入太廟,於正統無干,尊親兩不悖矣。一遵祖訓,允合聖經。復三代數千年未明之典禮,洗漢、宋悖經違禮之陋習,非聖人其孰能之。 議上,詔布告天下,尊稱遂定。 帝既加隆所生,中外獻諛希恩者紛然遝至。錦衣百戶隨全、光祿錄事錢子勛既以罪褫,希旨請遷獻帝顯陵梓宮北葬天壽山。工部尚書趙璜等斥其謬,帝復下廷議。書乃會廷臣上言:「顯陵,先帝體魄所藏,不可輕動。昔高皇帝不遷祖陵,文皇帝不遷孝陵。全等諂諛小人,妄論山陵,宜下法司按問。」帝報曰:「先帝陵寢在遠,朕朝夕思望,不勝哀痛,其再詳議以聞。」書復集衆議,極言不可,乃已。 書以「大禮」告成,宜有以答天下望,乃條新政十二事以獻,帝優旨報焉。大同軍變,殺巡撫張文錦,燬總兵官江桓印,而出故帥朱振於獄,令代桓。帝因而命之,諭禮部鑄新印。書持不可,請討之,與政府忤。時執政者費宏、石珤、賈詠,書心弗善也,乃力薦楊一清、王守仁入閣,且曰:「今諸大臣皆中材,無足與計天下事。定亂濟時,非守仁不可。」帝曰:「書為大臣,當抒猷略,共濟時艱,何以中材自諉。」守仁迄不獲柄用。 四年,光祿寺丞何淵請建世室,祀獻皇帝於太廟。帝命禮官集議,書等上議:「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周以文、武有大功德,乃立世室,與后稷廟皆百世不遷。我太祖立四親廟,德祖居北,後改同堂異室。議祧則以太祖擬文世室,太宗擬武世室。今獻皇帝以藩王追崇帝號,何淵乃欲比之太祖、太宗,立世室於太廟,甚無據。」不報。頃之,張璁特奏上,力言不可,書亦三疏如璁議。帝遣中官即其家諭之,書復密疏切諫。帝不悅,責以畏衆飾奸。乃議別立禰廟,而世室之議竟寢。 五年秋,章聖太后將謁世廟,禮官議不合。書以目眚在告,上言:「母后謁廟,事出創聞,禮官實無所據,惟聖明裁酌。且世廟既成,宜有肆赦之典,請盡還議禮遣戍諸臣。所謂合萬國之歡心以祀先王,此天子大孝也。」報聞。 書以議禮受帝知,倚為親臣。初進大禮集議,加太子太保,尋以獻帝實錄成,進少保。眷顧隆異,雖諸輔臣莫敢望。而書得疾不能視事,屢疏乞休,舉羅欽順自代,帝輒慰留不允。其後疾篤,請益力,詔加武英殿大學士,賜第京師,支俸如故。甫聞命而卒。贈太傅,諡文襄,任一子尚寶丞,異數也。 書遇事敢為,性頗偏愎。初,長沙人李鑑為盜,知府宋卿論之死。書方巡撫湖廣,發卿贓私,因劾卿故入鑑罪。帝遣大臣按,不如書言。而書時已得幸,乃命逮鑑入京再訊。書遂言:「臣以議禮犯衆怒,故刑官率右卿而重鑑罪,請敕法司辨雪。」及法司讞上無異詞,帝重違書意,特減鑑死遣戍。其他庇陳洸,排費宏,率恣行私意,為時論所斥。 弟春、篆。春由庶吉士授御史,巡雲南。以兄為都御史,改翰林檢討。預修武宗實錄成,當進秩。內閣費宏以春由他官入,與檢討劉夔並擬按察僉事。夔亦故御史,以避兄侍郎龍改授者也。書大怒,疏言:「故事,無纂修書成,出為外任者。」帝以書故留春,擢修撰,而夔亦留,擢編修。書由是怨宏,數詆諆。及書卒,帝念其議禮功,累進春翰林學士。嘉靖十二年由禮部右侍郎改吏部。詔舉堪翰林者,春欲召還故翰林楊惟聰、陳沂,尚書汪鋐不可,遂有隙。後鋐有所推舉,不與春議,春怒詬鋐。鋐訐春前附楊廷和排議禮諸臣,遂落職。卒於家。 篆為戶科給事中。黔國公沐崑劾按察使沈恩等,篆與同官李長私語崑奏多誣,長即劾崑。武宗責長誣重臣,下詔獄。詞連篆,并繫治謫外,篆得夷陵判官。世宗嗣位,復故官,未上卒。予祭,贈光祿少卿。 霍韜,字渭先,南海人。舉正德九年會試第一。謁歸成婚,讀書西樵山,經史淹洽。 世宗踐阼,除職方主事。楊廷和方柄政,韜上言:「閣臣職參機務,今止票擬,而裁決歸近習。輔臣失參贊之權,近習起干政之漸。自今章奏,請召大臣面決施行,講官、臺諫,班列左右,衆議而公駁之。宰相得取善之名,內臣免招權之謗。」因言錦衣不當典刑獄,東廠不當預朝議,撫按兵備官不當以軍功授秩廕,興府護衞軍不當盡取入京概授官職,御史謝源、伍希儒赴難有功不當罷黜,平逆藩功自安慶、南昌外,不當濫敘。帝嘉納之。 及「大禮」議起,禮部尚書毛澄力持考孝宗,韜私為大禮議駁之。澄貽書相質難,韜三上書極辨其非。已,知澄意不可回,其年十月上疏曰: 按廷議謂陛下宜以孝宗為父,興獻王為叔,別擇崇仁王子為獻王後,考之古禮則不合,質之聖賢之道則不通,揆之今日之事體則不順。 考儀禮喪服章云「斬衰為所後者」。又云「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是於所後者,蓋無稱為父母之說,而於本生父母又無改稱伯叔父母之云也。漢儒不明其義,謬為邪說曰「為人後者為之子」。果如其言,則漢宣帝當為昭帝後矣。然昭帝從祖也,宣帝從孫也,孫將謂祖為父,可乎?唐宣宗當為武宗後矣,然武宗姪也,宣宗叔也,叔反謂姪為父,可乎?吳諸樊兄弟四人以國相授受,蓋迭相為後矣,是兄弟自具高曾祖考也,而可乎?故曰考之古禮則不合也。 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所得私也。宋人之告其君曰:「仁宗於宗室中特簡聖明,授以大業,陛下所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孫萬世柤承,皆先帝之德。」蓋謂仁宗以天下授英宗,宜舍本生父母而以仁宗為父母也。臣以聖賢之道觀之,孟子言舜為天子,瞽瞍殺人,臯陶執之,舜則竊負而逃,是父母重而天下輕也。若宋儒之說,則天下重而父母輕矣。故曰求之聖賢之道則不通也。 武宗嗣孝宗歷十有六年,孝宗非無嗣也。今強欲陛下重為孝宗之嗣,何為也哉?夫陛下為孝宗子矣,誰為武宗子乎?孝宗有兩嗣子矣,武宗獨無嗣子,可乎?臣子於君父一也,既不忍孝宗之無嗣,獨忍武宗之無嗣乎?若曰武宗以兄,固得享弟之祀,則孝宗以伯,獨不得享姪之祀乎?既可越武宗直繼孝宗矣,獨不可并越孝宗直繼憲宗乎?武宗無嗣,無可如何矣。孝宗有嗣,復強繼其嗣,而絕興獻之嗣,是於孝宗無所益,而於興獻不大有損乎?故曰揆之今日之事體則不順也。 然臣下之為此議也,其故有三:曰前代故事之拘也,曰不忘孝宗之德也,曰避迎合之嫌也。今陛下既考孝宗矣,尊興獻王以帝號矣,則將如斯而已乎?臣竊謂帝王之相繼也,繼其統而已矣,固不屑屑於父子之稱也。惟繼其統,則不惟孝宗之統不絕,即武宗之統亦不絕矣。然則如之何而可乎?惟陛下於興獻王得正父子之稱,以不絕天性之恩。於國母之迎,得正天子之母之禮。復於昭聖太后、武宗皇后處之有其道,事之盡其誠,則於尊尊親親兩不悖矣。 帝得疏喜甚,迫羣議不遽行。而朝士咸指目韜為邪說。韜意不自得,尋謝病歸。 嘉靖三年,帝議尊崇所生益急,兩詔召韜。韜辭疾不赴,馳疏言: 今日大禮之議,兩端而已。曰崇正統之大義也,曰正天倫之大經也。徒尊正統,其弊至於利天下而棄父母;徒重天倫,其弊至於小加大而卑踰尊。故臣謂陛下宜稱孝宗曰皇伯考,獻帝曰皇考,此天倫之當辨者也。尊崇之議,則姑在所緩,此大統之當崇者也。乃廷議欲陛下上考孝宗,又兼考獻帝,此漢人兩統之失也。本原既差,則愈議愈失。臣之愚慮,則願陛下預防未然之失,母重將來之悔而已,始陛下尊昭聖皇太后為母,雖於禮未合,然宮闈之內亦既相安,今一旦改稱,大非人情所堪,願陛下以臣等建議之情,上啟皇太后,必中心悅豫無疑貳之隙。萬一未喻,亦得歸罪臣等,加賜誅斥,然後委曲申請,務得其歡心。陛下朝夕所以承迎其意,慰釋其憂者,亦無所不用其極,庶名分正而嫌隙消,天下萬世無所非議,此臣愚慮者一也。 昭聖之嫡嗣,武宗一人而已。武宗無嗣,莊肅皇后之屬望已矣。臣謂陛下之事昭聖,禮秩雖極尊崇,然其勢日輕。陛下之事聖母,尊稱雖或未至,然其勢日重。故今日廷臣惓惓以尊大統,母昭聖為請者,蓋預防陛下將來之失,而追報孝宗之職分也。臣嘗伏讀明詔,正統大義,不敢有違,知陛下尊昭聖,敬莊肅,此心可上質天地,下信士庶矣。但恐左右之人不達聖意,妄生疑間,或以彌文小節,遂搆兩宮之隙,此不可不早慮而預防之也。願陛下以臣等建議之情,上啟聖母曰,昭聖皇太后實大統嫡宗,至尊無對,伏願聖母時自謙抑,示尊敬至意。莊肅皇后母儀天下十六年,聖母接見之儀,不可輕忽,凡正旦、賀壽,聖母每致謙讓不敢受納之意,俾宮闈大權一歸昭聖,而聖母若無與焉,則天下萬世稱頌懿德與天無極。萬一聖母意猶未喻,亦得歸罪臣等,加賜誅斥,然後委曲申請,務得允從,庶宗統正而嫌隙消,天下萬世無所非議,此臣愚慮者二也。 帝深嘉其忠義,趣令趨朝。明年擢少詹事兼侍講學士。韜固辭,且請令六部長貳、翰林、給事、御史俱調外任,練政體;監司、守令政績卓異,即擢卿丞,有文學者擢翰林;舉貢入仕皆得擢翰林,陞部院,不宜困資格。帝不允辭,趣令赴職。下其奏於有司,悉格不用。 六年,還朝,命直經筵日講。韜自以南音力辭日講,請撰古今政要及詩書直解以進。帝褒許之。其年九月遷詹事兼翰林學士,韜復固辭,言:「自楊榮、楊士奇、楊溥以及李東陽、楊廷和顓權植黨,籠翰林為屬官,中書為門吏,故翰林遷擢不由吏部,而中書至有進秩尚書者。臣嘗建議,謂翰林去留,盡屬吏部,庶不陰倚內閣為腹心,內閣亦不陰結翰林為羽翼。且欲京官補外以均勞逸,議未即行,躬自蹈之,而又躐居學士徐縉上,何愧如之。」帝優詔不允。 明年四月進禮部右侍郎。韜力辭,且舉康海、王九思、李夢陽、魏校、顏木、王廷陳、何瑭自代,帝不允。再辭,乃允之。六月,「大禮」成,超拜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韜因言翰林院修書遷官、日講廕子、及巡撫子弟廕武職之非,而以為己不能力挽,不可隨衆趨。且稱給事中陳洸冤,薦監生陳雲章才可用。帝優詔褒答,不允辭。韜復奏曰:「今異議者謂陛下特欲尊崇皇考,遂以官爵餌其臣,臣等二三臣苟圖官爵,遂阿順陛下之意。臣嘗自慨,若得禮定,決不受官,俾天下萬世知議禮者非利官也。苟疑議禮者為利官,則所議雖是,彼猶以為非,何以塞天下口。」因固辭不拜,帝猶不允。三辭,乃允之。 韜先後薦王守仁、王瓊諸人,帝皆納用。嘗因災異陳時弊十餘事,多議行。張璁、桂萼之罷政也,韜謂言官陸粲等受楊一清指使,兩疏力攻一清,奪其職,而璁、萼召還。帝從夏言議,將分祀天地,建二郊,韜極言其非。帝不悅,責韜罔上自恣。言亦疏辨,力詆韜。韜素護前自遂,見帝怒,不敢辨,乃遺言書,痛詆之,復錄其書送法司。言怒,疏陳其狀,且劾韜無君七罪,并以其書進呈。帝大怒,責韜謗訕君上,醜正懷邪,遂下都察院獄。韜從獄中上書祈哀,璁亦再申救,帝皆不納。南京御史鄧文憲言,宜察韜心,容其戇,且天地分祀是置父母異處,郊外親蠶是廢內外防閑。帝怒,謫之邊方。韜繫獄踰月,帝終念其議禮功,令輸贖還職。尋以母喪歸。廣東僉事龔大稔訐韜及方獻夫居鄉不法事,大稔反被逮削籍。 十二年,韜起歷吏部左、右侍郎。時部事多主於尚書,兩侍郎率不預。韜爭於尚書汪鋐,侍郎始獲參部事。韜素剛愎,屢與鋐爭,鋐等亦嚴憚之。既而鋐罷,帝久不置尚書,以韜掌部事。閣臣李時傳旨,用鴻臚卿王道中為順天府丞。韜言:「輔臣承天語無可疑,然臣等猶當奏請,用杜矯偽。」因守故事,列道中及應天府丞郭登庸二人名上。帝嘉其守法,乃用登庸,而改道中大理少卿。久之,出韜為南京禮部尚書。 順天府尹劉淑相坐所親贓私被鞫,疑禮部尚書夏言姻通判費完陷之,訐言請屬事。帝怒,下淑相詔獄。淑相與韜善,言亦疑韜主之,遂訐韜扈蹕謁陵,遠遊銀山寺大不敬。韜自訴,因論言:「請諡故少師費宏為文憲,不敘宏累被劾狀,按律,增減緊關情節者斬。且『憲』乃純皇帝廟號,人臣安得用。」會南京給事中曾鈞騎馬,不避尚書劉龍、潘珍轎,龍與鈞互訐奏。韜劾鈞,且請禁小臣乘轎。給事中李充濁、曹邁等交章,言近侍之臣不當避道,雜舉公會宴次得與尚書同列以證,語頗侵韜。韜疑充濁倚言為內主,訐充濁為奸黨,復摭言他事。言益怒,奏韜大罪十餘事。且言彭時、宋濂皆於正德間諡文憲,不避廟號,韜陋不知故事。帝方不直韜,淑相復從獄中摭言他事,帝益怒,考訊之。辭服韜主使,乃斥淑相為民,降韜俸一級。當議乘轎時,言被劾不預,都御史王廷相會禮部侍郎黃宗明、張璧請禁飭小臣如韜奏,而南京諸給事、御史自如。韜以為言,帝復申飭,衆情滋不悅。曹邁及同官尹相等遂與韜忿爭。相劾韜遷南部怨望;擅取海子魚,與鄉人羣飲郊壇松下;侍郎袁宗儒期喪不當進表,逼使行。韜上疏自理。下廷議。帝為停韜俸四月,相等亦停二月。 韜既與言交惡,及言柄用,韜每欲因事陷之。上言:「頃吏部選劉文光等為給事中,尋忽報罷,人皆曰閣臣抑之。給事中李鶴鳴考察謫官,尋復故,人皆曰賄得。宜諭吏部毋受當事頤指,使天下知威福出朝廷,而大臣有李林甫、秦檜者,不得播弄於左右。」其意為言發也。於是鶴鳴上疏自白,並摭韜居鄉不法諸事。帝兩置之。無何,韜劾南京御史龔湜、郭本。湜等自辨,亦劾韜。帝並置不問。 十八年簡補宮僚,命韜以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協掌詹事府事。疏辭加秩,且詆大臣受祿不讓,晉秩不辭,或有狐鼠鑽結,陰固寵權,怨氣召災,實有所自。其意亦為言發。既屢擊言不勝,最後見郭勛與言有隙,乃陰比勛,與共齮齕言。時中外訛言帝復南幸,韜因顯頌勛,言:「六飛南狩時,臣下多納賄不法。文官惟袁宗儒,武官惟郭勛不受饋。今訛言復播,宜有以禁戢之。」帝既下詔安羣情,乃詰韜曰:「朕昨南巡,卿不在行,受賄事得自何人?據實以奏。」韜對,請問諸郭勛。帝責其支詞,務令指實。韜窘,乃言:「扈從諸臣無不受餽遺、折取夫隸直者,第問之夏言,令自述。至各官取賄實跡,勛具悉始末,當不欺。如必欲臣言,請假臣風憲職,循途按之,當備列以奏。」章下所司。韜懼不當帝旨,尋赴京,列所遇進鮮船內臣貪橫狀,帝亦不問。明年十月卒於官,年五十有四。贈太子太保,諡文敏。 韜學博才高,量褊隘,所至與人競。帝頗心厭之,故不大用。先後多所建白,亦頗涉國家大計。且嘗薦「大禮」大獄得罪諸臣,及廢籍李夢陽、康海等。在南都,禁喪家宴飲,絕婦女入寺觀,罪娼戶市良人女,毀淫祠,建社學,散僧尼,表忠節。既去,士民思之。始與璁、萼結,既而比郭勛。舉進士出毛澄門下,素執弟子禮,議禮不合,遂不復稱為座主。及總裁己丑會試,亦遂不以唐順之等為門生。其議禮時,詆司馬光。後議薛瑄從祀,至追論光不可祀孔廟。其不顧公論如此。 子與瑕,舉進士。授慈谿知縣。鄢懋卿巡鹽行部,與瑕不禮,為所劾罷。起知鄞縣,終廣西僉事。 熊浹,字悅之,南昌人。正德九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寧王宸濠將為變,浹與同邑御史熊蘭草奏,授御史蕭淮上之。濠倉卒舉事,卒敗,本兩人早發之力。出核松潘邊餉。副總兵張傑倚江彬勢,贓累鉅萬,誘殺熟番上功啟邊釁,箠死千戶以下至五百人。又嘗率家衆遮擊副使胡澧。撫、按莫敢言。浹至,盡發其狀,傑遂褫職。 世宗踐阼,廷議追崇禮未定。浹馳疏言:「陛下起自藩服,入登大寶,倘必執為後之說,考孝宗而母慈壽,則興獻母妃當降稱伯叔父母矣。不知陛下承懽內庭時,將仍舊稱乎,抑改而從今稱乎?若仍舊稱,而不得尊之為后,則於慈壽徒有為後之虛文,於母妃則又缺尊崇之大典,無一而可也。臣愚謂興獻王尊以帝號,別建一廟,以示不敢上躋於列聖。母妃則尊為皇太后,而少殺其徽稱,以示不敢上同於慈壽。此於大統固無所妨,而天性之恩亦得以兼盡。」疏至,會興王及妃已稱為帝后,下之禮官。 嘉靖初,由右給事中出為河南參議。外艱歸。六年,服闋,召修明倫大典。超擢右僉都御史,協理院事。明年四月遷大理寺卿,俄遷右副都御史。大典成,轉左。八年二月遂擢右都御史,掌院事。 京師民張福訴里人張柱殺其母,東廠以聞,刑部坐柱死。不服,福姊亦泣訴官,謂母福自殺之,其鄰人之詞亦然。詔郎中魏應召覆按,改坐福。東廠奏法司妄出人罪,帝怒,下應召詔獄。浹是應召議,執如初。帝愈怒,褫浹職。給事中陸粲、劉希簡爭之,帝大怒,並下兩人詔獄。侍郎許讚等遂抵柱死,應召及鄰人俱充軍,杖福姊百,人以為冤。當是時,帝方深疾孝、武兩后家,柱實武宗后家夏氏僕,故帝必欲殺之。 浹家居十年。至帝幸承天與近臣論舊人,乃召為南京禮部尚書,改兵部,參贊機務。二十一年召為兵部尚書,掌都察院事。居二年,代許讚為吏部尚書。 帝於禁中築乩仙臺,間用其言決威福,浹論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議禮故不遽斥。二品六年滿,加太子太保,坐事奪俸者再。浹知帝意終不釋,遂稱病乞休。帝大怒,褫職為民。又十年卒。 浹少有志節,自守嚴。雖由議禮顯,然不甚黨比,尤愛護人才。故其去吏部也,善類多思之。隆慶初,復官,予祭葬,諡恭肅。 黃宗明,字誠甫,鄞人。正德九年進士。除南京兵部主事,進員外郎。嘗從王守仁論學。寧王宸濠反,上江防三策。武宗南征,抗疏諫,尋請告歸。 嘉靖二年起南京刑部郎中。張璁、桂萼爭「大禮」,自南京召入都,未上。三年四月,璁、萼、黃綰及宗明聯疏奏曰:「今日尊崇之議,以陛下與為人後者,禮官附和之私也。以陛下為入繼大統者,臣等考經之論也。人之言曰,兩議相持,有大小衆寡不敵之勢。臣等則曰,惟理而已。大哉舜之為君,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不順於父母,如窮人無所歸。今言者徇私植黨,奪天子之父母而不顧,在陛下可一日安其位而不之圖乎?此聖諭令廷臣集議,終日相視莫敢先發者,勢有所壓,理有所屈故也。臣等大懼欺蔽因循,終不能贊成大孝。陛下何不親御朝堂,進百官而詢之曰:『朕以憲宗皇帝之孫,孝宗皇帝之姪,興獻帝之子,遵太祖兄終弟及之文,奉武宗倫序當立之詔,入承大統,非與為人後者也。前者未及詳稽,遽詔天下,尊孝宗皇帝為皇考,昭聖太后為聖母,而興獻帝后別加本生之稱,朕深用悔艾。今當明父子大倫,繼統大義,改稱孝宗為皇伯考,昭聖為皇伯母,而去本生之稱,為皇考恭穆獻皇帝,聖母章聖皇太后,此萬世通禮。爾文武廷臣尚念父子之親,君臣之義,與朕共明大倫於天下。』如此,在朝百工有不感泣而奉詔者乎,更以此告於天下萬姓,其有不感泣而奉詔者乎,此即周禮詢羣臣詢萬民之意也。」奏入,帝大悅,卒如其言。宗明亦遂蒙帝眷。 明年出為吉安知府,遷福建鹽運使。六年召修明倫大典,以母憂歸。服闋,徵拜光祿卿。十一年擢兵部右侍郎。其冬,編修楊名以劾汪鋐下詔獄,詞連同官程文德,亦坐繫。詔書責主謀者益急。宗明抗疏救,且曰:「連坐非善政。今以一人妄言,必究主使,廷臣孰不懼。況名搒掠已極,當嚴冬或困斃,將為仁明累。」帝大怒,謂宗明即其主使,並下詔獄,謫福建右參政。帝終念宗明議禮功,明年召拜禮部右侍郎。 遼東兵變,捶辱巡撫呂經。而帝務姑息,納鎮守中官王純等言,將逮經。宗明言:「前者遼陽之變,生於有激。今重賦苛徭悉已釐正,廣寧復變,又誰激之?法不宜復赦。請令新撫臣韓邦奇勒兵壓境,揚聲討罪,取其首惡,用振國威,不得專事姑息。」帝不從,經卒被逮。宗明尋轉左侍郎,卒於官。 初,議禮諸臣恃帝恩眷,驅駕氣勢,恣行胸臆。宗明雖由是驟顯,持論頗平,於諸人中獨無畏惡之者。 黃綰,字宗賢,黃巖人,侍郎孔昭孫也。承祖廕官後府都事。嘗師謝鐸、王守仁。嘉靖初,為南京都察院經歷。 張璁、桂萼爭「大禮」,帝心嚮之。三年二月,綰亦上言曰:「武宗承孝宗之統十有六年,今復以陛下為孝宗之子,繼孝宗之統,則武宗不應有廟矣。是使孝宗不得子武宗,乃所以絕孝宗也。由是,使興獻帝不得子陛下,乃所以絕興獻帝也。不幾於三綱淪,九法斁哉!」奏入,帝大喜,下之所司。其月,再上疏申前說。俄聞帝下詔稱本生皇考,復抗疏極辨。又與璁、萼及黃宗明合疏爭,「大禮」乃定。綰自是大受帝知。及明年,何淵請建世室,綰與宗明斥其謬。尋遷南京刑部員外郎,再謝病歸。帝念其議禮功,六年六月召擢光祿少卿,預修明倫大典。 王守仁中忌者,雖封伯,不給誥券歲祿;諸有功若知府邢珣、徐璉、陳槐,御史伍希儒、謝源,多以考察黜。綰訟之於朝,且請召守仁輔政。守仁得給賜如制,珣等亦敘錄。綰尋遷大理左少卿。其年十月,璁、萼逐諸翰林於外,引己所善者補之,遂用綰為少詹事兼侍講學士,直經筵。以任子官翰林,前此未有也。 明年,大典成,進詹事。錦衣僉事聶能遷者,初附錢寧得官,用登極詔例還為百戶。後附璁、萼議「大禮」,且交關中貴崔文,得復故職。大典成,諸人皆進秩,能遷獨不與,大恨。囑罷閒主事翁洪草奏,誣王守仁賄席書得召用,詞連綰及璁。綰疏辨,且乞引避。帝優旨留之,而下能遷法司,遣之戍,洪亦編原籍為民。 綰與璁輩深相得。璁欲用為吏部侍郎,且令典試南京,並為楊一清所抑,又以其南音不令與經筵。綰大恚,上疏醜詆一清而不斥其名。帝心知其為一清也,以浮詞責之。其年十月出為南京禮部右侍郎,徧攝諸部印。十二年召拜禮部左侍郎。 初,綰與璁深相結。至是,夏言長禮部,帝方嚮用,綰乃潛附之,與璁左。其佐南禮部也,郎中鄒守益引疾,詔綰覈實。久不報,而守益竟去。吏部尚書汪鋐希璁指疏發其事,詔奪守益官,令鋐覆覈,鋐遂劾綰欺蔽。璁調旨削三秩出之外。會禮部請祈穀導引官,帝留綰供事。鋐於是再疏攻綰,且掇及他事,帝復命調外。綰上疏自理,因詆鋐為璁鷹犬,乞賜罷黜以避禍。帝終念綰議禮功,仍留任如故。綰自是顯與璁貳矣。 初,大同軍變,殺總兵官李瑾,據城拒守。總制侍郎劉源清、提督郤永議屠之。城中恟懼,外勾蒙古為助,塞上大震。巡撫潘倣急請止兵,源清怒,馳疏力詆倣。璁及廷議並右源清,綰獨言非策。及源清罷,侍郎張瓚往代。未至,而郎中詹榮等已定亂。叛卒未盡獲,軍民瘡痍甚,代王請遣大臣綏輯之。疏下禮部,夏言以為宜許,而極詆前用兵之謬,語侵璁。璁怒,力持不欲遣。帝委曲諭解之,乃特以命綰,且令察軍情,勘功罪,得便宜行事。綰馳至大同,宗室軍民牒訴官軍暴掠者以百數,無告叛軍者。綰一無所問,以安其心。有為叛軍使蒙古歸者,綰執戮之,反側者復相煽。綰大集軍民,曉以禍福。罹害者陳牒,綰佯不問,而密以牒授給振官,按里核實,一日捕首惡數十人。卒尚欽殺一家三人,懼不免,夜鳴金倡亂,無應者,遂就擒。綰復圖形購首惡數人,軍民乃不復虞詿誤。遂令有司樹木柵,設保甲四隅,創社學,教軍民子弟,城中大安。還朝,列上文武將吏功罪,極詆源清、永。綰以勞增俸一等,璁及兵部庇源清,陰抑綰。綰累疏論,帝亦意嚮之,源清、永卒被逮。綰尋以母憂歸。 十八年,禮官以恭上皇天上帝大號及皇祖諡號,請遣官詔諭朝鮮。時帝方議討安南,欲因以覘之,乃曰:「安南亦朝貢之國,不可以邇年叛服故,不使與聞。其擇大臣有學識者往。」廷臣屢以名上,皆不用。特起綰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為正使,諭德張治副之。帝方幸承天,趣綰詣行在受命。綰憚往,至徐州先馳使奏疾不能前,致失期。帝責綰不馳赴行在,而舟詣京師為大不敬,令陳狀,已而釋之。綰數陳便宜,請得節制兩廣、雲、貴重臣,遣給事御史同事,吏、禮、兵三部擇郎官二人備任使。帝悉從之。最後為其父母請贈,且援建儲恩例請給誥命如其官。帝怒,褫尚書新命,令以侍郎閒住,使事亦竟寢。久之卒於家。 綰起家任子,致位卿貳。初附張璁,晚背璁附夏言,時皆以傾狡目之。 方「大禮」之興也,首繼璁上疏者為襄府棗陽王祐楒。其言曰:「孝廟止宜稱『皇伯考』,聖父宜稱『皇考興獻大王』。即興國之陵廟祀用天子禮樂,祝稱孝子皇帝某。聖母宜上徽號稱太妃,迎養宮中。庶繼體之道不失,天性之親不泯。」時世宗登極歲之八月也。自時厥後,諸希寵干進之徒,紛然而起。失職武夫、罷閒小吏亦皆攘臂努目,抗論廟謨。即璁、萼輩亦羞稱之,不與為伍。故自璁等八人外,率無殊擢。至致仕教諭王价,遂請加諸臣貶竄誅戮之刑,懲朋黨欺蔽之罪。而最陋者南京刑部主事歸安陸澄。初極言追尊之非,逮服闋入都,明倫大典已定,璁、萼大用事,澄乃言初為人誤,質之臣師王守仁乃大悔恨。萼悅其言,請除禮部主事。而帝見澄前疏惡之,謫高州通判以去。 嘉靖四年七月,席書將輯大禮集議,因言:「近題請刊布,多繫建言於三年以前,若臣書及璁、萼、獻夫、韜,所正取者不過五人。禮科右給事中熊浹、南京刑部郎中黃宗明、都察院經歷黃綰、通政司經歷金述、監生陳雲章、儒士張少連及楚王、棗陽王二宗室外,所附取者不過六人。有同時建議,若監生何淵、主事王國光、同知馬時中、巡檢房濬,言或未純,義多未正,亦在不取。其他罷職投閒之夫,建言於璁、萼等召用後者,皆望風希旨,有所覬覦,亦一切不錄。其錦衣百戶聶能遷、昌平致仕教諭王价建言三年二三月,未經採入。今二臣奏乞附名,應如其請。」帝從之。因詔「大禮」已定,自今有假言陳奏者,必罪不宥。 至十二年正月,蒲州諸生秦鏜伏闕上書,言:「孝宗之統訖於武宗,則獻皇帝於孝宗實為兄終弟及。陛下承獻皇帝之統,當奉之於太廟,而張孚敬議禮,乃別創世廟以祀之,使不得預昭穆之次,是幽之也。」又謂:「分祀天地日月於四郊,失尊卑大小之序。去先師王號,撤其塑像,損其禮樂。增啟聖祠,皆非聖祖之意。請復其初。」帝得奏,大怒。責以毀上不道,下詔獄嚴訊,令供主謀。鏜服妄議希恩,實無主使者。乃坐妖言律論死,繫獄。其後又從豐坊之請,入廟稱宗,以配上帝,則璁輩已死,不及見矣。 贊曰:席書等亦由議禮受知,而持論差平。然事以激成,末流多變。蓋至入廟稱宗,則亦非諸人倡議之初心矣。書、韜在官頗有所建樹,浹、宗明能自斂戢,時論為優。至綰之傾狡,乃不足道矣。 楊一清 王瓊 彭澤 毛伯溫汪文盛 鮑象賢 翁萬達 楊一清,字應寧,其先雲南安寧人。父景,以化州同知致仕,攜之居巴陵。少能文,以奇童薦為翰林秀才。憲宗命內閣擇師教之。年十四舉鄉試,登成化八年進士。父喪葬丹徒,遂家焉。 服除,授中書舍人。久之,遷山西按察僉事,以副使督學陝西。一清貌寢而性警敏,好談經濟大略。在陝八年,以其暇究邊事甚悉。入為太常寺少卿,進南京太常寺卿。 弘治十五年用劉大夏薦,擢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督理陝西馬政。西番故饒馬,而仰給中國茶飲以去疾。太祖著令,以蜀茶易番馬資軍中用。久而寖弛,奸人多挾私茶闌出為利,番馬不時至。一清嚴為禁,盡籠茶利於官,以服致諸番,番馬大集。會寇大入花馬池,帝命一清巡撫陝西,仍督馬政。甫受事,寇已退。乃選卒練兵,創平虜、紅古二城以援固原,築垣瀕河以捍靖虜,劾罷貪庸總兵武安侯鄭宏,裁鎮守中官冗費,軍紀肅然。 武宗初立,寇數萬騎抵固原,總兵曹雄軍隔絕不相聞。一清帥輕騎自平涼晝夜行,抵雄軍為之節度,多張疑兵脅寇,寇移犯隆德。一清夜發火礮,響應山谷間。寇疑大兵至,遁出塞。一清以延綏、寧夏、甘肅有警不相援,患無所統攝,請遣大臣兼領之。大夏請即命一清總制三鎮軍務。尋進右都御史。一清遂建議修邊,其略曰: 陝西各邊,延綏據險,寧夏、甘肅扼河山,惟花馬池至靈州地寬延,城堡復疎。寇毀牆入,則固原、慶陽、平涼、鞏昌皆受患。成化初,寧夏巡撫徐廷璋築邊牆綿亙二百餘里。在延綏者,余子俊修之甚固。由是,寇不入套二十餘年。後邊備疎,牆塹日夷。弘治末至今,寇連歲侵略。都御史史琳請於花馬池、韋州設營衞,總制尚書秦紘僅修四五小堡及靖虜至環慶治塹七百里,謂可無患。不一二年,寇復深入。是紘所修不足捍敵。臣久官陝西,頗諳形勢。寇動稱數萬,往來倏忽。未至徵兵多擾費,既至召援輒後時。欲戰則彼不來,持久則我師坐老。臣以為防邊之策,大要有四:修濬牆塹,以固邊防;增設衞所,以壯邊兵;經理靈、夏,以安內附;整飭韋州,以遏外侵。 今河套即周朔方,漢定襄,赫連勃勃統萬城也。唐張仁愿築三受降城,置烽堠千八百所,突厥不敢踰山牧馬。古之舉大事者,未嘗不勞於先,逸於後。夫受降據三面險,當千里之蔽。國初舍受降而衞東勝,已失一面之險。其後又輟東勝以就延綏,則以一面而遮千餘里之衝,遂使河套沃壤為寇巢穴。深山大河,勢乃在彼,而寧夏外險反南備河。此邊患所以相尋而不可解也。誠宜復守東勝,因河為固,東接大同,西屬寧夏,使河套方千里之地,歸我耕牧,屯田數百萬畝,省內地轉輸,策之上也。如或不能,及今增築防邊,敵來有以待之,猶愈無策。 因條具便宜:延綏安邊營石澇池至橫城三百里,宜設墩臺九百座,暖譙九百間,守軍四千五百人;石澇池至定邊營百六十三里,平衍宜牆者百三十一里,險崖峻阜可剷削者三十二里,宜為墩臺,連接寧夏東路;花馬池無險,敵至仰客兵,宜置衞,興武營守禦所兵不足,宜召募;自環慶以西至寧州,宜增兵備一人;橫城以北,黃河南岸有墩三十六,宜修復。帝可其議。大發帑金數十萬,使一清築牆。而劉瑾憾一清不附己,一清遂引疾歸。其成者,在要害間僅四十里。瑾誣一清冒破邊費,逮下錦衣獄。大學士李東陽、王鏊力救得解。仍致仕歸,先後罰米六百石。 安化王寘鐇反。詔起一清總制軍務,與總兵官神英西討,中官張永監其軍。未至,一清故部將仇鉞已捕執之。一清馳至鎮,宣布德意。張永旋亦至,一清與結納,相得甚歡。知永與瑾有隙,乘間扼腕言曰:「賴公力定反側。然此易除也,如國家內患何。」永曰:「何謂也?」一清遂促席畫掌作「瑾」字。永難之曰:「是家晨夕上前,枝附根據,耳目廣矣。」一清慷慨曰:「公亦上信臣,討賊不付他人而付公,意可知。今功成奏捷,請間論軍事,因發瑾奸,極陳海內愁怨,懼變起心腹。上英武,必聽公誅瑾。瑾誅,公益柄用,悉矯前弊,收天下心。呂強、張承業暨公,千載三人耳。」永曰:「脫不濟,奈何?」一清曰:「言出於公必濟。萬一不信,公頓首據地泣,請死上前,剖心以明不妄,上必為公動。苟得請,即行事,毋須臾緩。」於是永勃然起曰:「嗟乎,老奴何惜餘年不以報主哉!」竟如一清策誅瑾。永以是德一清,左右之,得召還,拜戶部尚書。論功,加太子少保,賜金幣。尋改吏部。 一清於時政最通練,而性闊大。愛樂賢士大夫,與共功名。凡為瑾所搆陷者,率見甄錄。朝有所知,夕即登薦,門生徧天下。嘗再帥關中,起偏裨至大將封侯者,累累然不絕。饋謝有所入,緣手即散之。大盜躪中原,一清疏請命將調兵。前後凡數上,皆報可。盜平,加少保、太子太保,廕錦衣百戶。再推內閣,不用。用尚書靳貴,而進一清少傅、太子太傅。給事中王昂論選法弊,指一清植私黨,帝為謫昂。一清更申救,優旨報聞。乾清宮災,詔求直言。一清上書言視朝太遲,享祀太慢,西內創梵宇,禁中宿邊兵,畿內皇店之害,江南織造之擾。因引疾乞歸,帝慰留之。大學士楊廷和憂去,命一清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參機務。 張永尋得罪罷,而義子錢寧用事。寧故善一清,有搆之者因蓄怨。會災異,一清自劾,極陳時政,中有「狂言惑聖聽,匹夫搖國是,禁廷雜介冑之夫,京師無藩籬之託」語,譏切近倖,帝弗省。寧與江彬輩聞之,大怒。使優人於帝前為蜚語,刺譏一清。時有考察罷官者,嗾武學生朱大周訐一清陰事,而以寧為內主。給事御史周金、陳軾等交章劾大周妄言,請究主使,帝不聽。一清乃力請骸骨歸,賜敕褒諭,給夫廩如制。帝南征,幸一清第,樂飲兩晝夜,賦詩賡和以十數。一清從容諷止,帝遂不為江、浙行。 世宗為世子時,獻王嘗言楚有三傑,劉大夏、李東陽及一清也,心識之。及即位,廷臣交薦一清,乃遣官賜金幣存問,諭以宣召期,趣使有言。一清陳謝,特予一子官中書舍人。嘉靖三年十二月戊午詔一清以少傅、太子太傅改兵部尚書、左都御史,總制陝西三邊軍務。故相行邊,自一清始。溫詔褒美,比之郭子儀。一清至是三為總制,部曲皆踴躍喜。亦不剌竄西海,為西寧洮河害,金獻民言撫便,獨一清請剿。土魯番求貢,陳九疇欲絕之,一清則請撫。時帥諸將肄習行陣,嘗曰:「無事時當如有事隄防,有事時當如無事鎮靜。」 會張璁等力排費宏,御史吉棠因請還一清內閣。給事中章僑、御史侯秩等爭之。帝謫秩官,召一清為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既入見,加少師,仍兼太子太傅,非故事也。亡何,獻皇帝實錄成,加太子太師、謹身殿大學士。一清以不預纂修辭,不許。王憲奏捷,推功一清,加特進左柱國、華蓋殿大學士。費宏已去,一清遂為首輔。帝賜銀章二,曰「耆德忠正」,曰「繩愆糾違」,令密封言事。與張璁論張永前功,起為提督團營。給事中陸粲請增築邊牆,推明一清曩時議,一清因力從臾之。帝為發帑金,命侍郎王廷相往,然久之亦竟止。明倫大典成,加正一品俸。 初,「大禮」議起,一清方家居,見張璁疏,寓書門人喬宇曰:「張生此議,聖人復起,不能易也。」又勸席書早赴召,以定大議。璁等既驟顯,頗引一清。帝亦以一清老臣,恩禮加渥。免常朝日講侍班,朔望朝參,令晨初始入閣視事。御書、和章及金幣、牢醴之賜甚渥。所言邊事、國計,大小無不傾聽。 璁與桂萼既攻去費宏,意一清必援己,一清顧請召謝遷,心怨之。遷未至,璁已入內閣,多所更建。一清引故事稍裁抑,其黨積不平。錦衣聶能遷訐璁,璁欲置之死,一清不可。璁怒,上疏陰詆一清,又嗾黃綰排之甚力。一清疏辨,言璁以能遷故排己,且傍及璁他語。因乞骸骨。帝為兩解之。一清又因災變請戒飭百官和衷,復乞宥議禮諸臣罪,璁益憾。桂萼入內閣,亦不相能。一清屢求去,且言:「今持論者尚紛更,臣獨主安靜;尚刻覈,臣獨主寬平。用是多齟齬,願避賢者路。」帝復溫旨褒之。而給事中王準、陸粲發璁、萼招權納賄狀,帝立罷璁、萼,且暴其罪。其黨霍韜攘臂曰:「張、桂行,勢且及我。」遂上疏力攻一清,言其受張永、蕭敬賄。一清再疏辨,乞罷。帝雖慰留之,而璁復召還,韜攻益急,且言法司承一清風指,搆成萼罪。帝果怒,令法司會廷臣雜議。出刑部尚書周倫於南京,以侍郎許讚代。讚乃實韜言,請削一清籍,帝令一清自陳。璁乃三上密疏,引一清贊禮功,乞賜寬假,實以堅帝意俾之去。帝果允致仕,馳驛歸,仍賜金幣。明年,璁等搆朱繼宗獄,坐一清受張永弟容金錢,為永誌墓,又與容世錦衣指揮,遂落職閒住。一清大恨曰:「老矣,乃為孺子所賣!」疽發背死。遺疏言身被汚衊,死且不瞑,帝令釋贓罪不問。後數年復故官。久之,贈太保,諡文襄。 一清生而隱宮,貌寺人,無子。博學善權變,尤曉暢邊事。羽書旁午,一夕占十疏,悉中機宜。人或訾己,反薦揚之。惟晚與璁、萼異,為所軋,不獲以恩禮終。然其才一時無兩,或比之姚崇云。 王瓊,字德華,太原人。成化二十年進士。授工部主事,進郎中。出治漕河三年,臚其事為志。繼者按稽之,不爽毫髮,由是以敏練稱。改戶部,歷河南右布政使。 正德元年擢右副都御史督漕運。明年入為戶部右侍郎。衡府有賜地,蕪不可耕,勒民出租以為常,王反誣民趙賢等侵據。瓊往按,奪旁近民地予之,賢等戍邊,民多怨者。三年春,廷推吏部侍郎,前後六人,皆不允。最後以瓊上,許之。坐任戶部時邊臣借太倉銀未償,所司奏遲,尚書顧佐奪俸,而瓊改南京。已,復改戶部。八年進尚書。瓊為人有心計,善鈎校。為郎時悉錄故牘條例,盡得其斂散盈縮狀。及為尚書,益明習國計。邊帥請芻糗,則屈指計某倉、某場庤糧草幾何,諸郡歲輸、邊卒歲採秋青幾何,曰:「足矣。重索妄也。」人益以瓊為才。 十年代陸完為兵部尚書。時四方盜起,將士以首功進秩。瓊言:「此嬴秦弊政。行之邊方猶可,未有內地而論首功者。今江西、四川妄殺平民千萬,縱賊貽禍,皆此議所致。自今內地征討,惟以蕩平為功,不計首級。」從之。帝時遠遊塞外,經歲不還,近畿盜竊發。瓊請於河間設總兵一人,大名、武定各設兵備副使一人,責以平賊,而檄順天、保定兩巡撫,嚴要害為外防,集遼東、延綏士馬於行在,以護車駕。中外恃以無恐。孝豐賊湯麻九反,有司請發兵剿。瓊請密敕勘糧都御史許廷光,出不意擒之,無一脫者。四方捷奏上,多推功瓊,數受廕賚,累加至少師兼太子太師,子錦衣世千戶。及營建乾清宮,又廕錦衣千戶者二,寵遇冠諸尚書。 十四年,寧王宸濠反。瓊請敕南和伯方壽祥督操江兵防南都,南贛巡撫王守仁、湖廣巡撫秦金各率所部趨南昌,應天巡撫李充嗣鎮京口,淮揚巡撫叢蘭扼儀真。奏上,帝意欲親征,持三日不下。大學士楊廷和趣之,竟下親征詔,命瓊與廷和等居守。先是,瓊用王守仁撫南、贛,假便宜提督軍務。比宸濠反,書聞,舉朝惴惴。瓊曰:「諸君勿憂,吾用王伯安贛州,正為今日,賊旦夕擒耳。」未幾,果如其言。 瓊才高,善結納。厚事錢寧、江彬等,因得自展,所奏請輒行。其能為功於兵部者,亦彬等力也。陸完敗,代為吏部尚書。瓊忌彭澤平流賊,聲望出己上,搆於錢寧,中澤危法。又陷雲南巡撫范鏞、甘肅巡撫李昆、副使陳九疇於獄,中外多畏瓊。而大學士廷和亦以瓊所誅賞,多取中旨,不關內閣,弗能堪。明年,世宗入繼,言官交劾瓊,繫都察院獄。瓊力訐廷和,帝愈不直瓊,下廷臣雜議。坐交結近侍律論死,命戍莊浪。瓊復訴年老,改戍綏德。 張璁、桂萼、霍韜用事,以瓊與廷和讎,首薦之,不納。至嘉靖六年有邊警,萼力請用瓊,不果。帝亦憫瓊老病,令還籍為民。御史胡松因劾萼謫外任,其同官周在請宥松,並下詔獄。萼復言瓊前攻廷和,故廷臣羣起排之。帝乃命復瓊尚書待用。明年遂以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代王憲督陝西三邊軍務。 土魯番據哈密,廷議閉關絕其貢,四年矣。至是,其將牙木蘭為酋速檀滿速兒所疑,率衆二千求內屬。沙州番人帖木哥、土巴等,素為土魯番役屬者,苦其徵求,亦率五千餘人入附。番人來寇,連為參將雲昌等所敗。其引瓦剌寇肅州者,遊擊彭濬擊退之。賊既失援,又數失利,乃獻還哈密,求通貢,乞歸羈留使臣,而語多謾。瓊奏乞撫納,帝從兵部尚書王時中議,如瓊請。霍韜難之,瓊再疏請詔還番使,通貢如故。自是西域復定,而北寇常為邊患。初入犯莊浪,瓊部諸將遮擊之,斬數十級。俄由紅城子入,殺部餉主簿張文明。明年以數萬騎寇寧夏。已又犯靈州,瓊督遊擊梁震等邀斬七十餘人。其秋,集諸道精卒三萬,按行塞下。寇聞,徙帳遠遁。諸軍分道出,縱野燒,耀兵而還。 先是,南京給事中丘九仞劾瓊,帝慰留之。及璁、萼罷政,諸劾璁、萼黨者咸首瓊,乃令致仕。俄寢前詔,遣慰諭。會番大掠臨洮,瓊集兵討若籠、板爾諸族,焚其巢,斬首三百六十,撫降七十餘族。錄功,加太子太保。瓊在邊,戎備甚飭。寇嘗入山西得利,踰歲復獵境上,陽欲東,瓊令備其西。寇果入,大敗之。諸番蕩平,西陲益靖。甘肅軍民素苦土魯番侵暴,恐瓊去,相率乞守臣奏留。於是巡撫唐澤、巡按胡明善具陳其功,乞如軍民請。優詔奬之。 初,帝惡楊廷和,疑廷臣悉其黨,故連用桂萼、方獻夫為吏部。及獻夫去,帝不欲授他人,久不補。至十年冬,遣行人齎敕召瓊為吏部尚書。南京御史馬〈易夂〉等十人力詆瓊先朝遺奸。帝大怒,盡逮〈易夂〉等下詔獄,慰諭瓊。未幾,〈易夂〉等亦還職。花馬池有警,兵部尚書王憲請發兵。瓊言花馬池備嚴,寇不能入,大軍至,且先退,徒耗中國。憲竟發六千人,比至彰德,寇果遁。明年秋卒官。贈太師,諡恭襄。是年,彭澤已先卒矣。 當正、嘉間,澤、瓊並有才略,相中傷不已,亦迭為進退。而瓊險忮,公論尤不予。然在本兵時功多。而其督三邊也,人以比楊一清云。 彭澤,字濟物,蘭州人。幼學於外祖段堅,有志節。會試二場畢,聞母病,徑歸,母病亦已。登弘治三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歷刑部郎中。勢豪殺人,澤置之辟。中貴為祈免,執不聽。出為徽州知府。澤將遣女,治漆器數十,使吏送其家。澤父大怒,趣焚之,徒步詣徽。澤驚出迓,目吏負其裝。父怒曰:「吾負此數千里,汝不能負數步耶?」入,杖澤堂下。杖已,持裝徑去。澤益痛砥礪。政最,人以方前守孫遇。遇見循吏傳中。父喪歸。 正德初,起知真定。閹人數撓禁,澤治一棺於廳事,以死怵之,其人不敢逞。遷浙江副使,歷河南按察使,所至以威猛稱。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進右副都御史,改保定。未赴,而劉惠、趙鐩等亂河南,命澤與咸寧伯仇鉞提督軍務討之。陳便宜十一事,厚賞峻罰,以激勸將吏。澤體幹修偉,腰帶十二圍,大音聲,與人語若叱咤。始至,大陳軍容,引見諸將校,責以畏縮當死。諸將校股栗伏罪,良久乃釋。遂下令鼓行薄賊,大小數十戰,連破之。甫四月,賊盡平,語詳鉞傳。錄功,進右都御史、太子少保,廕子錦衣世百戶。 尋代洪鍾總督川、陝諸軍,討四川賊。時鄢本恕、藍廷瑞、廖惠、曹甫已平,惟廖麻子、喻思俸猖獗如故。澤偕總兵官時源數敗賊,部將閻勳追擒麻子於劍州。思俸竄通、巴間,勢復振。澤督諸軍圍之,卒就擒。澤遂移漢中,請班師。未報,而內江、榮昌賊復熾。澤又移師討平之,且平成都亂卒之執知州、指揮者。請班師益力,詔暫留保寧鎮撫。進左都御史、太子太保,廕子如初。 澤復請還者再,乃召還。未行,會土魯番據哈密,執忠順王速檀拜牙郎,以其印去,投謾書甘肅,要索金幣。總制鄧璋、甘肅巡撫趙鑑以聞,請遣大臣經略。大學士楊廷和等共薦澤。澤久在兵間,厭之。以鄉土為辭,且引疾,推璋及咸寧侯鉞可任。帝優詔慰勉,乃行。澤材武知兵,然性疎闊負氣。經略哈密事頗不當,錢寧、王瓊等交齮齕之,遂因此得罪。澤至甘州,土魯番方寇赤斤、苦峪諸衞,遣使索金幣,請還哈密。澤以番人可利啗也,與鑑謀,遣哈密都督寫亦虎仙以幣二千、銀酒鎗一賂之,令還哈密城印。未得報,輒奏事平,乞骸骨。召還理院事。巡按御史馮時雍言城未歸,澤不宜遽召。不納。 初,兵部缺尚書,廷臣共推澤,而王瓊得之,且陰阻澤。言官多劾瓊者,由是有隙。澤又使酒常凌瓊,瓊愈欲傾之。澤時時罵錢寧,瓊以語寧,寧未信。瓊乃邀澤飲,匿寧所親屏間,挑澤醉罵使聞之,寧果大怒。會寇大入宣府,廷議以許泰將兵,澤總制東西兩邊軍務。及詔下,罷泰不遣,又不命澤總制,獨令提督兩遊擊兵六千人以行,意以困澤。澤言:「臣文臣,摧鋒陷陣非臣所能獨任。」瓊乃奏遣成國公朱輔。會寇遁,澤還理院事。 寫亦虎仙者,素桀黠。雖居肅州,陰通土魯蕃酋速檀滿速兒,為之耳目,據城奪印皆其謀。澤初不知而遣之。滿速兒以城印來歸,留速檀拜牙郎如故。虎仙復啗使入寇,曰:「肅州可得也。」滿速兒悅,使其壻馬黑木隨入貢,以覘虛實,且徵賄。澤已還,鑑亦遷去,李昆代巡撫,慮他變,質其使於甘州,而驅虎仙出關。虎仙懼弗去。滿速兒聞之怒,復取哈密,分兵據沙州,自率萬騎寇嘉峪關。遊擊芮寧與參將蔣存禮禦之。寧以七百人先遇寇沙子壩。寇圍寧,而分兵綴存禮軍。寧軍盡沒,遂墮城堡,縱殺掠。詔澤提督三邊軍務往禦。會副使陳九疇繫其使失拜煙答及虎仙等,內應絕,乃復求和。澤兵遂罷。尋乞骸骨歸,馳驛給夫廩如制。澤既去,瓊追論嘉峪之敗,請窮詰增幣者主名。錢寧從中下其事,大學士梁儲等持之,乃已。會失拜煙答子訟父冤,下法司議,釋寫亦虎仙等。瓊因請遣給事御史勘失事狀,還報無所引。瓊遂劾澤妄增金幣,遺書議和,失信啟釁,辱國喪師,昆、九疇俱宜罪。詔斥澤為民,昆、九疇逮訊。昆謫官,九疇除名。 世宗入繼,錢寧敗,瓊亦得罪。御史楊秉中請召澤,遂即家起兵部尚書、太子太保。昆、九疇亦復官。部事積壞久,澤覈功罪,杜干請,兵政一新。初,正德時,廷臣建白戎務奉俞旨者,多廢格。澤請臚列成書,次第修舉。又請敕九邊守臣,策防禦方略,毋畫境自保。鎮、巡居中調度,毋相牽制。諸邊各以農隙築牆濬濠,修墩臺,飭屯堡,為經久計。內地盜甫息,敕守臣練卒伍,立保甲,懲匿盜不舉者。且撫西南諸苗蠻,申海禁,汰京軍老弱。帝咸嘉納。詔遣中官楊金、鄭斌、安川更代鎮守,復令張弼、劉瑤守涼州、居庸。澤持不可,罷弗遣。四川巡撫胡世寧劾分守中官趙欽,澤因請盡罷諸鎮守。時雖不從,其後鎮守竟罷。 嘉靖元年,澤言天下軍官,部皆有帖黃籍,用以黜陟,錦衣獨無,於是置籍如諸衞。錦衣千戶劉瓚等,詔書黜汰,復求還官,司禮中官蕭敬請補監局工匠千五百人,澤皆持不可,帝並從之。帝將授外戚蔣泰等五人為錦衣,澤爭,不納。在部多所執持。會御史史道以訐楊廷和下獄,澤復劾道。帝因諭言官,惟大奸及機密事專疏奏,餘只具公疏,毋挾私中傷善類。詔下,給事御史交章劾澤阻言路,壞祖宗法。帝乃從吏部言,停前諭。澤不自安,累疏乞休。言者復交劾之,乃加少保,賜敕乘傳歸。錦衣百戶王邦奇憾澤嘗抑己,上書言哈密失國,由澤賂番求和所致,語侵楊廷和、陳九疇等。張璁、桂萼方疾廷和,遂逮九疇廷訊,戍邊。澤復奪官為民,家居鬱鬱以卒。 總制尚書唐龍言:「澤孝友廉直,先後討平羣盜,功在盟府。陛下起之田間,俾掌邦政。澤孜孜奉國,復為讒言搆罷。今歿已五年,所遺二妾,衣食不給。請覈澤往勞,復官加卹,以作忠臣之氣。」不從。隆慶初,復官,諡襄毅。 毛伯溫,字汝厲,吉水人。祖超,廣西知府。伯溫登正德三年進士,授紹興府推官。擢御史,巡按福建、河南。世宗即位,中官張銳、張忠等論死,其黨蕭敬、韋霦陰緩之。伯溫請并誅敬、霦,中官為屏氣。 嘉靖初,遷大理寺丞。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李福達獄起,坐為大理時失入,褫職歸。用薦起故官,撫山西,移順天,皆未赴。改理院事,進左副都御史。為趙府宗人祐椋所訐,解官候勘。已,復褫職。 十五年冬,皇嗣生,將頒詔外國。禮部尚書夏言以安南久失朝貢,不當遣使,請討之。遂起伯溫右都御史,與咸寧侯仇鸞治兵待命。以父喪辭,不許。明年五月至京,上方略六事。會安南世孫黎寧遣陪臣鄭惟僚等愬莫登庸弒逆,請興師復讐。帝疑其不實,命暫緩師,敕兩廣、雲南守臣勘報,而命伯溫協理院事。御史何維柏請聽伯溫終制,不許。伯溫引疾不出,至禫除始起視事。其冬遷工部尚書。 十七年春,黔國公沐朝輔等以登庸降表至,請宥罪許貢。先是,雲南巡撫汪文盛奏登庸聞發兵進討,遣使潛覘。帝已敕遵前詔進兵,文盛又納安南降人武文淵策,具言登庸可破狀,復傳檄安南令奉表獻地。及是,下朝輔奏付廷議,僉言不可許。乃改伯溫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剋期啟行。帝以用兵事重,無必討意,特欲威服之。而兵部尚書張瓚無所畫,視帝意為可否。朝論多主不當興師,顧不敢顯諫。制下數月,兩廣總督侍郎張經以用兵方略上,且言須兵三十萬,餉百六十萬石。欽州知州林希元則極言登庸易取,請即日出師。瓚不敢決,復請廷議。議上無成策,帝不懌,讓瓚,師復止。命伯溫仍協理院事。 明年二月,帝幸承天。詔伯溫總督宣、大、山西軍務。俄選宮僚,加兼太子賓客。大同所轄鎮邊、鎮川、弘賜、鎮河、鎮虜五堡,相距二百餘里,極邊近賊帳。自巡撫張文錦以築堡致亂後,無敢議修者。伯溫曰:「變所由生,以任用匪人,非建議謬也。」卒營之。募軍三千防守,給以閒田,永除其賦。邊防賴焉。錄功,加太子少保。 是時登庸懼討,數上表乞降。帝亦欲因撫之,遣侍郎黃綰招諭。綰多所要求,帝怒,罷綰。再下廷議,咸言當討,帝從之。閏七月命伯溫、鸞南征。文武三品以下不用命者,許軍令從事。伯溫等至廣西,會總督張經,總兵官安遠侯柳珣,參政翁萬達、張岳等議,徵兩廣、福建、湖廣狼土官兵凡十二萬五千餘人,分三哨,自憑祥、龍峒、思陵州入,而以奇兵二為聲援。檄雲南巡撫汪文盛帥兵駐蓮花灘,亦分三道進。部署已定,會鸞有罪召還,即以珣代。十九年秋,伯溫等進駐南寧,檄安南臣民,諭以天朝興滅繼絕之義,罪止登庸父子,舉郡縣降者以其地授之。懸重購購登庸父子,而宣諭登庸籍土地、人民納款,即如詔書宥罪。登庸大懼,遣使詣萬達乞降,詞甚哀。萬達送之伯溫所。伯溫承制許之,宣天子恩威,納其圖籍,并所還欽州四峒地。權令還國聽命。馳疏以聞,帝大悅。詔改安南國為安南都統使司,以登庸為都統使,世襲,置十三宣撫司,令自署置。伯溫受命歲餘,不發一矢,而安南定,由帝本不欲用兵故也。論功,加太子太保。 二十一年正月還朝,復理院事。邊關數有警,伯溫請築京師外城。帝已報可,給事中劉養直言,廟工方興,物力難繼,乃命暫止。其年十月,張瓚卒,伯溫代為兵部。瓚貪黷,在部八年,戎備盡墮。伯溫會廷臣議上防邊二十四事,軍令一新。言官建議,請覈實新軍、京軍及內府力士、匠役,以裕國儲。伯溫因上冗濫當革者二十餘條,凡錦衣、騰驤諸衞,御馬、內官、尚膳諸監,素為中貴盤踞者,盡在革中。帝稱善,立命清汰。宿弊頗釐,而左右近習多不悅。 二十三年秋,順天巡撫朱方以防秋畢請撤客兵。未幾,寇大入,直逼畿輔。帝震怒,并械總督翟鵬遣戍,斃方杖下。御史舒汀言,方止議撤薊兵,而并撤宣、大,則伯溫與職方郎韓最也。帝遂削伯溫籍,杖最八十,戍極邊。伯溫歸,疽發背卒。穆宗立,復官,賜卹。天啟初,追諡襄懋。 伯溫氣宇沉毅,飲啖兼十人。臨事決機,不動聲色。安南之役,萬達、岳策為多。伯溫力薦於朝,二人遂得任用。 汪文盛,字希周,崇陽人。正德六年進士。授饒州推官。有顧嵩者,挾刃入淮王祐棨府,被執,誣文盛使刺王。下獄訊治,久之得白,還官。事詳淮王傳。入為兵部主事,偕同官諫武宗南巡,杖闕下。嘉靖初,歷福州知府,遷浙江、陝西副使,皆督學校。擢雲南按察使。 十五年冬,廷議將討安南。以文盛才,就拜右僉都御史,巡撫其地。黔國公沐朝輔幼,兵事一決於文盛。副使鮑象賢言剿不如撫,文盛然之。會聞莫登庸已篡位,安南舊臣不服,多據地搆兵。有武文淵者,據宣光,以所部萬人降。獻進兵地圖,且言舊臣阮仁蓮、黎景瑂等皆分據一方與登庸抗,天兵至,號召國中義士,諸方並起,登庸可擒也。文盛以聞。授文淵四品章服,子弟給冠帶。文盛又招安南旁近諸國助討,皆聽命。乃奏言:「老撾地廣兵衆,可使當一面。八百、車里、孟艮多兵象,可備徵調。酋長俱未襲職,乞免其保勘,先授以官,彼必鼓勇為用。」帝悉從之。文盛乃檄安南所部以土地歸者,仍故職,并諭登庸歸命。攻破鎮守營,方瀛救之失利。登庸部衆多來附,文盛列營樹柵蓮花灘處之。蓮花灘者,蒙自縣地,當交、廣水陸衝,為安南腹裏。登庸益懼,請降,願修貢,因言黎寧阮氏子,所持印亦偽。文盛以聞,朝議不許。既而毛伯溫至南寧,受登庸降如文盛議,安南遂定。是役也,功成於伯溫,然伐謀制勝,文盛功為多。及論功,伯溫及兩廣鎮巡官俱進秩,而文盛止賚銀幣。奸人唐弼請開大理銀礦,帝許之。文盛斥其妄,下之吏。召為大理卿。九廟災,道病,自陳疏少緩,令致仕。卒,賜卹如制。 從子宗伊,字子衡,為文盛後。嘉靖十七年進士。除浮梁知縣,累官兵部郎中。楊繼盛劾嚴嵩及其孫鵠冒功事,宗伊議不撓。忤嵩,自免歸。隆慶初,起南京吏部郎中,歷應天府尹。裁諸司供億,歲省民財萬計。萬曆初,進南京大理卿。三遷戶部尚書總督倉場,致仕,卒。天啟初,追諡恭惠。 鮑象賢,歙人。由進士授御史,歷雲南副使。毛伯溫檄文盛會師,以象賢領中哨。屢遷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代石簡撫雲南。初,元江土舍那鑑殺知府那憲以叛,布政使徐樾往招降被殺。簡攻之未克,坐樾事罷,而象賢代之。乃集土、漢兵七萬以討,鑑懼,仰藥死,擇那氏後立之。遷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賊魁徐銓等糾倭橫海上,檄副使汪柏等擊斬之。廣西賊黃父將等擾慶遠,擣其巢,大獲。予象賢一子官。入佐南京兵部。被劾,回籍聽勘。家居十年,起太僕卿。復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召拜兵部左侍郎。年老引去。隆慶初卒。 翁萬達,字仁夫,揭陽人。嘉靖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出為梧州知府。咸寧侯仇鸞鎮兩廣,縱部卒為虐。萬達縛其尤橫者,杖之。閱四年,聲績大著。會朝議將討安南,擢萬達廣西副使,專辦安南事。萬達請於總督張經曰:「莫登庸大言『中國不能正土官弒逆罪,安能問我。』今憑祥州土舍李寰弒其土官珍,思恩府土目盧回煽九司亂,龍州土舍趙楷殺從子燧、煖,又結田州人韋應殺燧弟寶,斷藤峽瑤侯公丁負固。此曹同惡共濟,一旦約為內應,我且不自保。先擒此數人問罪,安南易下耳。」經曰:「然,惟君之所為。」於是誅寰、應,擒回,招還九司,誘殺楷,佯繫訟公丁者紿公丁,執諸坐,以兩軍破平其巢。又議割四峒屬南寧,降峒豪黃賢相。登庸始懼。遷浙江右參政。經以征安南非萬達不可,奏留之,乃命以參政涖廣西。已而毛伯溫集兵進剿,萬達上書伯溫,言:「揖讓而告成功,上策也。懾之以不敢不從,中策也。芟夷絕滅,終為下策。」伯溫然之。會獲安南諜者丁南傑,萬達解其縛,厚遇,遣之去,怵以天朝兵威。登庸大懼,乃詣伯溫乞降。是役也,萬達功最,賞不逾常格。然帝知其能,遷四川按察使。歷陝西左、右布政使。 二十三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尋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代翟鵬總督宣、大、山西、保定軍務。劾罷宣府總兵官郤永、副總兵姜奭,薦何卿、趙卿、沈希儀。趙卿遂代永。萬達謹偵候,明賞罰。每當防秋,發卒乘障,陰遣卒傾硃於油,察離次者硃其處。卒歸輒縛,毋敢復離次者。嚴殺降禁,違輒抵死。得降人,撫之如所親,以是益知敵情。寇數萬騎犯大同中路,入鐵裹門,故總兵官張達力戰却之。又犯鵓鴿谷,參將張鳳、諸生王邦直等戰死。萬達與總兵官周尚文備陽和,而遣騎四出邀擊,頗有斬獲。寇登山,見官兵大集,乃引去。事聞,賜敕奬賚。屢疏請修築邊牆,議自大同東路陽和口至宣府西陽河,須帑銀二十九萬。帝已許之,兵部撓其議,以大同舊有二邊,不當復於邊內築牆。帝不聽。乃自大同東路天城、陽和、開山口諸處為牆百二十八里,堡七,墩臺百五十四;宣府西路西陽河、洗馬林、張家口諸處為牆六十四里,敵臺十。斬崖削坡五十里。工五十餘日成。進右都御史。發代府宗室充灼等叛謀,進左都御史。 已,會宣、大、山西鎮巡官議上邊防修守事宜,其略曰: 山西起保德州黃河岸,歷偏頭,抵老營,二百五十四里。大同西路起丫角山,歷中北二路,東抵東陽河鎮口臺,六百四十七里。宣府起西陽河,歷中北二路,東抵永寧四海冶,千二十三里。凡千九百二十四里,皆逼巨寇,險在外,所謂極邊也。山西老營堡轉南而東,歷寧武、雁門,至平刑關八百里。又轉南而東,歷龍泉、倒馬、紫荊之吳王口、插箭嶺、浮圖峪,至沿河口千七十餘里。又東北,歷高崖、白羊,至居庸關一百八十餘里。凡二千五十餘里,皆峻山層岡,險在內,所謂次邊也。外邊,大同最難守,次宣府,次山西之偏、老。大同最難守者,北路。宣府最難守者,西路。山西偏關以西百五十里,恃河為險,偏關以東百有四里,略與大同西路等。內邊,紫荊、寧武、雁門為要,次則居庸、倒馬、龍泉、平刑。邇年寇犯山西,必自大同;犯紫荊,必自宣府。 先年山西防秋,止守外邊偏、老一帶,歲發班軍六千人備禦,大同仍置兵,寧、雁為聲援。比棄極衝,守次邊,非守要之意。宣府亦專備西、中二路,而北路空虛。且連年三鎮防秋,徵調遼、陝兵馬,糜糧賞不訾,恐難持久。併守之議,實為善經。外邊四時皆防,城堡兵各有分地,冬春徂夏,不必參錯徵發。若泥往事臨時調遣,近者數十里,遠者百餘里,首尾不相應。萬一如往年潰牆而入,越關而南,京師震駭,方始徵調,何益事機。擺邊之兵,未可遽罷。 易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設」之云者,築垣乘障、資人力之謂也。山川之險,險與彼共。垣塹之險,險為我專。百人之堡,非千人不能攻,以有垣塹可憑也。修邊之役,必當再舉。 夫定規畫,度工費,二者修邊之事。慎防秋,併兵力,重責成,量徵調,實邊堡,明出塞,計供億,節財用,八者守邊之事。 因條十事上之,帝悉報許。乃請帑銀六十萬兩,修大同西路、宣府東路邊牆,凡八百里。工成,予一子官。 萬達精心計,善鈎校,牆堞近遠,濠塹深廣,曲盡其宜。寇乃不敢輕犯。牆內戍者得以暇耕牧,邊費亦日省。初,客兵防秋,歲帑金一百五十餘萬,添發且數十萬,其後減省幾半。又議掣山西兵并力守大同,巡撫孫繼魯沮之。帝為逮繼魯,悉納萬達言。 萬達更事久,帝深倚之,所請無不從,獨言俺答貢事與帝意左。先是,二十一年,俺答阿不孩使石天爵等款鎮遠堡求貢。言小王子等九部牧青山,豔中國縑帛,入掠止人畜,所得寡,且不能無亡失,故令天爵輸誠。朝議不納。天爵等復至,巡撫龍大有執之。大有進一官,將吏悉遷擢,磔天爵於市。寇怒,大入屠村堡,信使絕五年。會玉林衞百戶楊威為所掠,威詭能定貢市,遂釋還。俺答阿不孩復遣使款大同左衞塞,邊帥家丁董寶等狃天爵前事,復殺之,以首功報。萬達言:「北敵,弘治前歲入貢,疆埸稍寧。自虞臺嶺之戰覆我師,漸輕中國,侵犯四十餘年。石天爵之事,臣嘗痛邊臣失計。今復通款,即不許,當善相諭遣。誘而殺之,此何理也。請亟誅寶等,榜塞上,明告以朝廷德意,解其蓄怨搆兵之謀。」帝不聽。 未幾,俺答阿不孩復奉印信番文,欲詣邊陳款。萬達為奏曰:「今屆秋,彼可一逞。乃屢被殺戮,猶請貢不已者,緣入犯則利在部落,獲貢則利歸其長。處之克當,邊患可弭。若臣等封疆臣,貢亦備,不貢亦備,不緣此懈也。」兵部尚書陳經等言敵難信,請敕邊臣詰實,責萬達十日內回奏。萬達還其使,與約。至期,使者不至。萬達慮帝督過,以使者去無可究為辭。已而使狎至,牢拒之,好言慰答而已。俺答以通好,散處其衆,不設備,亦不殺哨卒。頃之,復至,詞益恭。萬達又為奏曰:「敵懇懇求貢,去而復來。今宣、大興版築,正當羈縻,使無擾。請限以地、以人、以時。悉聽,即許之貢,不聽則曲在彼,即拒絕之。」帝責其瀆奏,卒不許。蓋是時曾銑有復套之議,夏言主之,故力絀貢議,且以復套事行諸邊臣議之。 萬達議曰: 河套本中國故壤。成祖三犂王庭,殘其部落,舍黃河,衞東勝。後又撤東勝以就延綏,套地遂淪失。然正統、弘治間,我未守,彼亦未取。乃因循畫地守,捐天險,失沃野之利。弘治前,我猶歲搜套,後乃任彼出入,盤據其中,畜牧生養。譬之為家,成業久矣,欲一舉復之,毋乃不易乎!提軍深入,山川之險易,途徑之迂直,水草之有無,皆未熟知。我馬出塞三日已疲,彼騎一呼可集。我軍數萬衆,緩行持重則備益固,疾行趨利則輜重在後。即得小利,歸師尚艱。倘失嚮導,全軍殆矣。彼遷徙遠近靡常。一戰之後,彼或保聚,或佯遁,笳角時動,壁壘相持,已離復合,終不渡河。我軍於此,戰耶,退耶,兩相守耶?數萬衆出塞,亦必數萬衆援之,又以驍將通糧道,是皆至難而不可任者也。 夫馳擊者彼所長,守險者我所便。弓矢利馳擊,火器利守險。舍火器守險,與之馳擊於黃沙白草間,大非計。議者欲整六萬衆,為三歲期。春夏馬瘦,彼弱,我利於征,秋冬馬肥,彼強,我利於守。春蒐套,秋守邊,三舉彼必遠遁,我乃拒河守。夫馬肥瘦,我與敵共之。即彼弱,然坐以待,懼其擾擊我,及彼強,又懼其報復我。且六萬之衆,千里襲人,一舉失利,議論蜂起,烏能待三。即三舉三勝,彼敗而守,終不渡河,版築亦無日。 議者見近時搗巢,恒獲首功,昔年城大同五堡,寇不深競,以為套易復。然搗巢,因其近塞,乘不備,勝則倏歸,舉足南向即家門。復套,則深入其地,後援不繼,事勢異也。往城諸邊,近我土,彼原不以為利。套,自其四時駐牧地,肯晏然已乎?事體異也。曰伺彼出套,據河守,先亟築渡口垣牆,以次移置邊堡。彼控弦十餘萬,豈肯空套出。築垣二千餘里,豈不日可成。堡非百數十不相聯絡,堡兵非千人不可居,而遊徼瞭望者不與,當三十萬衆不止也。況循邊距河,動輒千里,一歲食糜億萬。自內輸邊,自邊輸河,飛輓之艱不可不深慮。若令彼有其隙,我乘其敝,從而圖之,未嘗不可。今塞下喘息未定,邊卒瘡痍未起,橫挑強寇以事非常,愚所不解也。 議上,不省。 其後,俺答與小王子隙。小王子欲寇遼東,俺答以其謀告,請與中國夾攻以立信。萬達不敢聞。使者再至,為言於朝,帝不許。 二十七年三月,萬達又言諸部求貢不遂,慚且憤,聲言大舉犯邊,乞令邊臣得便宜從事。帝怒,切責之,通貢議乃絕。其年八月,俺答犯大同不克,退攻五堡,官軍戰彌陀山却之。趨山西,復敗還。踰月,犯宣府,大掠永寧、隆慶、懷來,軍民死者數萬。萬達坐停俸二級,俄錄彌陀山功,還其俸。俺答將復寇宣府,總兵官趙卿怯,萬達奏以周尚文代。未至,寇犯滴水崖,指揮董暘、江瀚、唐臣、張淮等戰死,遂南下駐隆慶石河營,分遊騎東掠。遊擊王鑰、大同遊擊袁正却之,寇移而南。會尚文萬騎至,參將田琦騎千餘與合,連戰曹家莊、斬四首,搴其旗,寇據險不退。萬達督參將姜應熊等馳赴,順風鼓譟,揚沙蔽天。寇驚曰:「翁太師至矣!」是夜東去。諸將追擊,連敗之。帝偵萬達督戰狀,大喜,立進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尋召理部事。以父憂歸。 明年秋,大同失事,督撫郭宗臯、陳耀被逮,詔起萬達代宗臯。萬達方病疽,廬墓間,疏請終制。未達,而俺答犯都城。兵部尚書丁汝夔得罪,遂即以萬達代之。萬達家嶺南,距京師八千里,倍道行四十日抵近京。時寇氛熾,帝日夕徯萬達至。遲之,以問嚴嵩。嵩故不悅萬達,言寇患在肘腋,諸臣觀望,非君召不俟駕之義。帝遂用王邦瑞於兵部。不數日萬達至,具疏自明。帝責其欺慢,念守制,姑奪職聽別用。仇鸞時為大將軍,寵方盛,銜宿怨,讒言搆於帝。萬達遂失眷,降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經略紫荊諸關。 三十年二月,京察,自陳乞終制。帝疑其避事,免歸。瀕行疏謝,復摘譌字為不敬,斥為民。明年十月,兵部尚書趙錦以附仇鸞戍邊,復起萬達代之。未聞命卒,年五十五。 萬達事親孝。父歿,負土成墳。好談性命之學,與歐陽德、羅洪先、唐順之、王畿、魏良政善。通古今,操筆頃刻萬言。為人剛介坦直,勇於任事,履艱危,意氣彌厲。臨陣嘗身先士卒,尤善御將士,得其死力。嘉靖中,邊臣行事適機宜、建言中肯窾者,萬達稱首。隆慶中,追諡襄毅。 贊曰:楊一清、王瓊俱負才略,著績邊陲。有人倫鑒,鋤奸定難因以成功。亦俱任智數。然瓊,其權譎之尤歟!彭澤望甚偉,顧處置哈密,抑何舛也。毛伯溫能任翁萬達、張岳,以成安南之功,不失為持重將。萬達飭邊備,整軍實,其爭復套,知彼知己,尤深識遠慮云。 李鉞子惠 王憲 胡世寧子純 繼 李承勛 王以旂 范鏓 王邦瑞子正國 鄭曉 李鉞,字虔甫,祥符人。弘治九年進士。除御史。巡視中城,理河東鹽政,歷有聲績。 正德改元,天鳴星變。偕同官陳數事,論中官李興、甯謹、苗逵、高鳳等罪,而請斥尚書李孟暘、都督神英。武宗不能用。以喪歸。劉瑾惡鉞劾其黨,假他事罰米五百石輸邊。瑾敗,起故官,出為鞏昌知府,尋遷四川副使。巡撫林俊委鉞與副使何珊討敗流賊方四等,賜金加俸。遷陝西按察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寇入白羊口。鉞度宣、大有備,必窺岢嵐、五臺間,乃亟畫戰守。寇果犯岢嵐,鉞與延綏援將安國、杭雄敗之。加俸一級。尋討平內寇武廷章等。召入理院事。 世宗即位,歷兵部左、右侍郎,出總制陝西三邊軍務。鉞長軍旅,料敵多中。初至固原,寇入犯,援兵未集。鉞下令大開諸營門,晝夜不閉。寇疑有備,未敢逼。乃礮擊之,寇引去。以其間增築墩堡,謹烽堠,廣儲蓄,選壯勇為備。未幾,寇復深入平涼、邠州。鉞令遊擊時陳、周尚文等,分伏要害遏其歸,斬獲多。鉞策寇失利必東犯延綏,檄諸將設伏待。寇果至,又敗去,已而言官論邠州失事罪,請罷總兵官劉淮、巡撫王珝等,並及鉞。詔奪淮職,責鉞圖後效。鉞自劾乞休,不許。盜楊錦等剽延綏,殺指揮翟相,鉞討擒之。 嘉靖二年,以塞上無警召還。給事中劉世揚請留鉞陝西,而久任諸邊巡撫。帝卒召鉞,進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入掌都察院事。 四年代金獻民為兵部尚書兼督團營。中官刁永等多所陳乞,帝皆許之。又錄司禮扶安家八人官錦衣。南京守備已三人,復命卜春添注以往。御馬監閻洪因軍政,請自考騰驤四衞及牧馬所官。鉞累疏力爭,帝皆不納,至責以抗旨,令對狀。鉞引罪乃罷。武定侯郭勛以會武宴列尚書下,疏爭之。鉞言:「中府官之有會武宴,猶禮部之有恩榮宴也。恩榮,禮部為主,會武,中府為主,故皆列諸尚書之次。宴圖可徵,不得引團營故事。」帝竟從勛言。錦衣革職百戶李全奏乞復任,鉞請治其違旨罪,帝不問。於是官旗鄭彪等皆援全例以請,鉞執奏如初,而疏有「猿攀狐媚」語。帝惡之,復責對狀,奪俸一月。 鉞既屢諫不用,失上意,且知為近倖所嫉。會病,遂再疏乞休,許馳驛,未行卒。贈太子少保,遣官護喪歸葬。久之,賜諡恭簡。 子惠,正德十二年進士,官行人。諫武宗南巡,死於廷杖。贈監察御史。 王憲,字維綱,東平人。弘治三年進士。歷知阜平、滑二縣。召拜御史。正德初,擢大理寺丞。遷右僉都御史,清理甘肅屯田。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歷鄖陽、大同。以應州禦寇功,廕錦衣世百戶。遷戶部右侍郎,改撫陝西,入為兵部右侍郎。近畿盜起,偕太監張忠、都督朱泰捕之,復以功廕錦衣。武宗南征,命率戶、兵、工三部郎各一人督理軍儲。駕旋,以中旨代王瓊為兵部尚書。世宗即位,為給事中史道劾罷。 嘉靖四年,廷推鄧璋及憲為三邊總制,言官持不可,帝竟用憲。部將王宰、史經連敗寇,璽書褒諭。吉囊數萬騎渡河從石臼墩深入,憲督總兵官鄭卿、杭雄、趙瑛等分據要害擊之,都指揮卜雲斷其歸路。寇至青羊嶺,大敗去。五日四捷,斬首三百餘級,獲馬駞器仗無算。帝大喜,加憲太子太保,復予一子廕。至是凡三廕錦衣世百戶矣。中官織花絨於陝,憲請罷之。又因九廟成,請釋還議禮得罪者,頗為士大夫所稱。張璁、桂萼欲用王瓊為總制,乃改憲南京兵部尚書。已,入為左都御史。朔州告急,廷推憲總督宣、大。憲不肯行,曰:「我甫入中臺,何見驅亟也。」給事中夏言、趙廷瑞劾憲託疾避難,復罷歸。 未幾,帝追念憲,召為兵部尚書。小王子入寇,條上平戎及諸邊防禦事宜。又請立京營分伍操練法,諸將不得藉內府供事,規避營操。帝皆嘉納。舊制,軍功論敘,有生擒、斬首、當先、殿後、奇功、頭功諸等,其後濫冒日多。憲定軍功襲替格,自永樂至正德,酌其輕重大小之差,臚析以上。詔著之會典為成式。尋兼督團營。西番諸國來貢,稱王號者百餘人。憲與禮臣夏言等請如成化、弘治間例,答敕止國王一人,仍限貢期、人數。議乃定。 大同兵變,憲初言首亂當誅,餘宜散遣。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憲乃不敢堅前議。源清攻城不能下,北寇又內侵,請別遣大臣禦北寇,己得專攻城。憲亦議從其奏,論者多尤憲。會帝悟大同重鎮,不宜破壞,乃寢其事,亂亦旋定。源清竟得罪去。居數年,憲引年歸,卒。贈少保,諡康毅。子汝孝,副都御史。見丁汝夔傳。 胡世寧,字永清,仁和人。弘治六年進士。性剛直,不畏強禦,且知兵。除德安推官。岐王初就藩,從官驕,世寧裁之。他日復請湖田,持不可。遷南京刑部主事。應詔陳邊備十策,復上書極言時政闕失。時孝宗已不豫,猶頷之。再遷郎中。與李承勛、魏校、余祐善,時稱「南都四君子」。 遷廣西太平知府。太平知州李濬數殺掠吏民,世寧密檄龍英知州趙元瑤擒之。思明叛族黃文昌四世殺知府,占三州二十七村。副總兵康泰偕世寧入思明,執其兄弟三人。而泰畏文昌夜遯,委世寧空城中,危甚。諸土酋德世寧,發兵援,乃得還。文昌懼,歸所侵地降。土官承襲,長吏率要賄不時奏,以故諸酋怨叛。世寧令:「生子即聞府。應世及者,年十歲以上,朔望謁府。父兄有故,按籍請官於朝。」土官大悅。 母喪歸。服闋赴京。道滄州,流寇攻城急。世寧即馳入城,畫防守計。賊攻七日夜,不能拔,引去。再知寶慶府。岷王及鎮守中官王潤皆嚴憚之。遷江西副使。與都御史俞諫畫策擒盜,討平王浩八。以暇城廣昌、南豐、新城。 當是時,寧王宸濠驕橫有異志,莫敢言,世寧憤甚。正德九年三月上疏曰:「江西之盜,剿撫二說相持,臣愚以為無難決也。已撫者不誅,再叛者毋赦,初起者亟剿,如是而已。顧江西患非盜賊。寧府威日張,不逞之徒羣聚而導以非法,上下諸司承奉太過。數假火災奪民廛地,採辦擾旁郡,蹂籍徧窮鄉。臣恐良民不安,皆起為盜。臣下畏禍,多懷二心,禮樂刑政漸不自朝廷出矣。請於都御史俞諫、任漢中專委一人,或別選公忠大臣鎮撫。敕王止治其國,毋撓有司,以靖亂源,銷意外變。」章下兵部。尚書陸完議,令諫往計賊情撫剿之宜,至所言違制擾民,疑出偽託,宜令王約束之。得旨報可。 宸濠聞,大怒。列世寧罪,徧賂權幸,必殺世寧。章下都察院。右都御史李士實,宸濠黨也,與左都御史石玠等上言,世寧狂率當治。命未下,宸濠奏復至,指世寧為妖言。乃命錦衣官校逮捕世寧。世寧已遷福建按察使,取道還里。宸濠遂誣世寧逃,馳使令浙江巡按潘鵬執送江西。鵬盡繫世寧家人,索之急。李承勛為按察使,保護之。世寧乃亡命抵京師,自投錦衣獄。獄中三上書言宸濠逆狀,卒不省。繫歲餘,言官程啟充、徐文華、蕭鳴鳳、邢寰等交章救,楊一清復以危言動錢寧,乃謫戍瀋陽。 居四年,宸濠果反。世寧起戍中為湖廣按察使。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道聞世宗即位,疏以司馬光仁、明、武三言進,因薦魏校、何瑭、邵銳可講官,林俊、楊一清、劉忠、林廷玉可輔弼,知府劉涖、徐鈺先為諫官有直聲宜擢用。時韙其言。松潘所部熟番,將吏久不能制,率輸貨以假道。番殺官軍,憚不敢詰。官軍殺番,輒抵罪。世寧陳方略,請選將益兵,立賞罰格,嚴隱匿禁,修烽堠,時巡徼,以振軍威,通道路。詔悉行之。又劾罷副總兵張傑、中官趙欽。甫兩月,召為吏部右侍郎。未上,以父憂歸。 既免喪家居,朝廷方議「大禮」,異議者多得罪。世寧意是張璁等,疏乞早定追崇「大禮」。未上,語聞京師。既有議遷顯陵祔天壽山者,世寧極言不可,乃並前疏上之。帝深嘉歎。無何,聞廷臣伏闕爭,有杖死者,馳疏言:「臣向以仁、明、武三言進,然尤以仁為本。仁,生成之德,明,日月之臨,皆不可一日無。武則雷霆之威,但可一震而已。今廷臣忤旨,陛下赫然示威,辱以箠楚,體羸弱者輒斃。傳之天下,書之史冊,謂鞭撲行殿陛,刑辱及士夫,非所以光聖德。新進一言偶合,後難保必當。舊德老成一事偶忤,後未必皆非。望陛下以三無私之心,照臨於上,無先存適莫於中。」帝雖不能從,亦不忤。 尋召為兵部左侍郎。條戍邊時所見險塞利害二十五事以上。又請善保聖躬,毋輕餌藥物。獻大學秦誓章、洪範「惟辟威福」、繫辭節初爻講義,並乞留中。給事中余經遂劾世寧啟告密之漸。世寧乞罷,不許。「大禮」成,進秩一等。復陳用人二十事。工匠趙奎等五十四人以中官請,悉授職。世寧言賞過濫,不納。屢疏引疾。改南京吏部,就遷工部尚書。 已,復召為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辭宮銜,許之。世寧故方嚴。及掌憲,務持大體。條上憲綱十餘條,末言:「近士習忌刻,一遭讒毀,則終身廢棄。僉事彭祺發豪強罪,受謗奪官。諸如此者,宜許大臣申理。」帝採其言,惟祺報寢。執政請禁私謁,世寧曰:「臣官以察為名。人非接其貌,聽其言,無由悉其才行。」帝以為然,遂弗禁。俄改刑部尚書。每重獄,別白為帝言之,帝輒感悟。中官剛聰誣漕卒掠御服,坐二千人,世寧劾其妄。已,聰情得抵罪,帝乃益信世寧。王瓊修郤陳九疇,將致之死。以世寧救,得戍。 兵部尚書王時中罷,以世寧代,加太子太保。再辭不得命,乃陳兵政十事,曰定武略、崇憲職、重將權、增武備、更賞罰、馭土夷、足邊備、絕弊源、正謬誤、惜人才。所言多破常格,帝優旨答之。土魯番貢使乞歸哈密城,易降人牙木蘭。王瓊上其事。世寧言:「先朝不惜棄大寧、交阯,何有於哈密。況初封忠順為我外藩,而自罕慎以來三為土魯番所執,遂狎與戎比,以疲我中國,耗財老師,戎得挾以邀索。臣以為此與國初所封元孽和順、寧順、安定三王等耳。安定在哈密內,近甘肅,今存亡不可知,我一切不問,獨重哈密何也?宜專守河西,謝絕哈密。牙木蘭本曲先衞人,反正歸順,非納降比,彼安得索之,唐悉怛謀事可鑑也。」張璁等皆主瓊議,格不用,獨留牙木蘭不遣。居兵部三月求去,帝不許,免朝參。世寧又上備邊三事。固稱疾篤,乃聽乘傳歸,給廪隸如制。歸數月,復起南京兵部尚書,固辭不拜。九年秋卒。贈少保,諡端敏。 世寧風格峻整,居官廉。疾惡若讐,而薦達賢士如不及。都御史馬昊、陳九疇坐累廢,副使施儒、楊必進考察被黜,御史李潤、副使范輅為時所抑,連章薦之。與人語,吶不出口。及具疏,援据古今,洞中窾會。與李承勛善,而持議不苟合。承勛欲授隴勝官,復芒部故地,世寧言勝非隴氏子,芒氏不當復立。始以議禮與張璁、桂萼合,璁、萼德之,欲援以自助。世寧不肯附會,論事多牴牾。萼議欲銷兵,世寧力折之。昌化伯以他姓子冒封,下廷議。世寧言吾輩不得以厚賂故,誣朝廷,萼為色變。萼方為吏部,而世寧引疾,言:「天變人窮,盜賊滋起,咎在吏、戶、兵三部不得人。兵部尤重,請避賢路。」又以哈密議,語侵璁,諸大臣皆忌之。帝始終優禮不替。 子純、繼。純以父任知肇慶府,有才行。繼幼不慧,不為世寧知。世寧在江西出討賊,部將入見繼。繼為指陣法,進退離合甚詳,凡三日。世寧歸閱,大異之。知其故,嘆曰:「吾有子不自識,何也?」自是擊賊,輒令繼從,與策方略。世寧十不失三,繼十不失一。世寧方草疏論宸濠,繼請曰:「是且重得禍。」世寧曰:「吾已許國,遑恤其他。」及世寧下獄,繼念其父,病死。 李承勛,字立卿,嘉魚人。父田,進士,官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有操執,為政不苛。承勛舉弘治六年進士。由太湖知縣遷南京刑部主事。歷工部郎中,遷南昌知府。 正德六年,贛州賊犯新淦,執參政趙士賢。靖安賊據越王嶺瑪瑙岸,華林賊又陷瑞州。諸道兵不敢前。承勛督民兵剿,數有功。華林賊殺副使周憲,憲軍大潰。承勛單騎入憲營,衆乃復集。都御史陳金即檄承勛討之。賊黨王奇聽撫,搜得其衷刃,縱使還。奇感泣,誓以死報。承勛令奇密入砦,說降其黨為內應,而親率所部登山。奇夜拔柵,官軍奮而前,降者自內出,賊遂潰。已,從金斬賊渠羅光權、胡雪二,華林賊平。鎮守中貴黎安誣承勛擅易賊首王浩八獄詞,坐下吏。大理卿燕忠即訊,得白。 舉治行卓異,超遷浙江按察使。歷陝西、河南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邊備久弛,開原尤甚。士馬纔十二,牆堡墩臺圮殆盡。將士依城塹自守,城外數百里悉為諸部射獵地,承勛疏請修築。會世宗立,發帑銀四十餘萬兩。承勛命步將四人各一軍守要害,身負畚鍤先士卒。凡為城塹各九萬一千四百餘丈,墩堡百八十有一。招逋逃三千二百人,開屯田千五百頃。又城中固、鐵嶺,斷陰山、遼河之交,城蒲河、撫順,扼要衝,邊防甚固。錄功,進秩一等。又數陳軍民利病,咸報可。以疾歸。起故官,涖南院。三遷刑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帝以京營多弊,欲振飭之。遂加承勛太子太保,改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專督團營。尋兼掌都察院。以疾,三疏乞休,且言:「山西潞城賊以四道兵討之,不統於一人,故無功。川、貴芒部之役措置乖方,再勝再叛,宜命伍文定深計,毋專用兵。豐、沛河工,二年三易大臣,工不就,宜令知水利者各陳所見,而俾侍郎潘希曾度可否。其尤要者,在決壅蔽患。倣唐、宋轉對、次對故事,不時召見大臣。」帝不允辭,下其議於所司。時秦、晉、楚、蜀歲祲,詔免田賦。承勛言:「有司例十月始徵賦。今九月矣,恐官吏督趣,陰圖乾沒。宜及其未徵,遣官馳告以所蠲數。山陬僻壤,俾悉戶曉。有司不能奉宣德意者,罪之。撫按失舉奏,并坐。」帝褒納之。奏奪京營把總湯清職。郭勛為求復,語侵承勛。承勛因求退,給事中王準等劾勛恣。乃敕責勛,而下清法司。 兵部尚書胡世寧致仕,詔承勛還部代之。疏言:「朝廷有大政及推舉文武大臣,必下廷議。議者率相顧不發,拱手聽。宜及未議前,備條所議,布告與議者,俾先諗其故,然後平心商質,各盡所懷。議苟不合,聽其別奏。庶足盡諸臣之見,而所議者公。」帝然其言,下詔申飭。尋命兼督團營。言官攻張璁、桂萼黨,并及承勛。承勛連章求退,帝復溫旨答之。中官出鎮者,率暴橫。承勛因諫官李鳳毛等言,先後裁二十七人,又革錦衣官五百人,監局冒役數千人。獨御馬監未汰,復因給事中田秋奏,多所裁減。而請以騰驤四衞屬部,覈詭冒,制可。中官言曩彰義門破也先,東市剿曹賊,皆四衞功,以直內故易集,隸兵部不便。承勛言:「彰義門之戰,禍由王振。東市作賊,即曹吉祥也。」帝卒從承勛議,歸兵部。寇犯大同,議遣大臣督兵。衆推都御史王憲,憲不肯行。給事中夏言謂承勛曰:「事急,公當請行。」承勛竟不請。給事中趙廷瑞並劾之。會寇退,罷。 十年春,大風晝晦,帝憂邊事。承勛言:「去歲冰合,敵騎盡入河套。廷、寧、固原皆當警備。甘肅軍餉專仰河東,宜於蘭州糴貯,以備緩急。曩河西患土魯番,今亦卜喇又深入。兩寇雲擾,孤危益甚。套寇出入,並經莊浪。急宜繕塞設險,斷臂截踵,使不得相合。兀良哈最近京師,不善撫,即門庭寇。雲南安鳳之叛,軍民困敝,臨安、蒙自盜賊復興,曠日淹時,恐釀大患。交阯世子流寓老撾,異日歸命請援,或據地求封,皆未可測。惟急用人理財,俾邊鄙無虞。」帝嘉納焉。 承勛沉毅有大略。帝所信任,自輔臣外,獨承勛與胡世寧,大事輒咨訪。二人亦孜孜奉國,知無不言。世寧卒半歲,承勛亦卒,帝深嗟悼。贈少保,諡康惠。所賚予,常典外,特賜白金、綵幣、米蔬諸物。承勛官四十年,家無餘貲。其議「大禮」,亦與世寧相合云。 王以旂,字士招,江寧人。正德六年進士。除上高知縣。華林賊方熾,以旂訓鄉兵禦之,賊不敢犯。徵授御史,出按河南。宸濠反,鎮守太監劉璟倡議停鄉試。以旂言河南去江西遠,罷試無名。乃止。璟又言,帝親征,道且出汴,牒取供頓銀四萬兩。巡撫議予之,以旂執不予。 世宗即位,欲加興獻帝皇號,以旂抗言不可。已,上弭災要務,言:「司禮取中旨免張漢贓科,臣不預聞,此啟矯偽之漸也。」帝不聽。累遷兵部右侍郎。徐、呂二洪竭,漕舟膠。命兼右僉都御史總理河漕。踰年,渠水通,進秩一等。尋拜南京右都御史。召為工部尚書,改左都御史,代陳經為兵部尚書兼督團營。 三邊總督曾銑議復河套,大學士夏言主之。數下優旨奬銑,令以旂集廷臣議。以旂等力主銑議。議上,帝意忽變,嚴旨咎銑,令再議。以旂等惶恐,盡反前說。帝逮銑,令以旂代之。套寇自西海還,肆掠永昌,鎮羌總兵官王繼祖禦却之。已,復來犯,并及鎮番、山丹。部將蔡勳、馬宗援三戰皆捷。前後斬首一百四十餘級。論功,廕以旂一子。已而寇數萬復屯寧夏塞外,將大入。官軍擊之,斬首六十餘級,寇宵遁。延綏、寧夏開馬市,二鎮市五千匹。其長狠台吉等約束所部,終市無譁。以旂以聞。詔大賚二鎮文武將吏,以旂復賜金幣。錄延綏將士破敵功,再廕一子。 在鎮六年,修延綏城堡四千五百餘所,又築蘭州邊垣,加官至太子太保。比卒,軍民為罷市。贈少保,諡襄敏,再予一子官。 范鏓,字平甫,其先江西樂平人,遷瀋陽。鏓登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工部主事,遷員外郎。嘉靖三年伏闕爭「大禮」,下獄廷杖。由戶部郎中改長蘆運司同知,遷河南知府。歲大饑,巡撫都御史潘塤駁諸請振文牒,候勘實乃發。鏓不待報,輒開倉振之,全活十餘萬。民爭謳頌鏓,語聞禁中。帝為責戶部及塤與巡按御史匿災狀。塤歸罪鏓以自解,被劾罷去,鏓名由此顯。遷兩淮鹽運使,條上鹺政十要。歷四川參政,湖廣按察使,浙江、河南左、右布政使。 二十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鏓為人持重,有方略。既涖重鎮,不上首功。一意練步騎,廣儲蓄,繕治關隘亭障,寇為遠徙,俘歸者五百人。上疏言:「邊將各有常祿,無給田之制。自武定侯郭勛奏以軍餘開墾田園給將領,委奸軍為莊頭,害殊大。宜給還軍民,任耕種便。」帝從其請。 居數年,引疾歸。起故官,撫河南。尋召為兵部右侍郎,轉左。尚書王以旂出督三邊,鏓署部事。頃之,奉詔總理邊關阨隘。奉上經略潮河川、居庸關諸處事宜,請於古道門外蜂窩嶺增墩臺一為外屏,濬濠設橋,以防衝突。川西南兩山對處,各設敵臺,以控中流,分戍兵番直守要害。又薊鎮五里垛、划車、开連口、慕田谷等地,宜設墩臺。惡谷、紅土谷、香鑪石等地,宜斬崖塹。居庸關外諸口,在宣府為內地,在居庸則為邊藩,宜敕東中路文武臣修築。加潮河川提督為守備,增副將居庸關,領天壽山、黃花鎮。設橫嶺守備,塞懷來路,增置新軍二千餘人,資團練。又議紫荊、倒馬、龍泉等關及山海關、古北口經略事宜,請於紫荊之桑谷,倒馬之中窰關峪,龍泉之陡石嶺諸要害,創築城垣,增設敵樓營舍。薊州所轄燕河、太平、馬蘭、密雲四路,修築未竟者,括諸司贖鍰竣之。而浮圖峪、插箭嶺尤為紫荊、倒馬二關衝,移參將分駐石門杜家莊,俾保定總兵駐紫荊。薊、遼懸絕千里,移建昌營遊擊於山海關。三屯等營缺軍,應速募,馬不足者補入。其常戍之兵介冑不備,量給鎧仗,番上者悉予行糧,毋俾荷戈枵腹。又言:「諸路緩急,以密雲之分守為最。各關要害,以密雲之迤西為最。若燕河之冷口,馬蘭之黃崖,太平之榆木嶺、擦崖子,皆所急也。宜敕撫鎮督諸將領分各營士馬,兼側近按伏之兵,迭為戰守。」兵部言:「軍戍久,戀土。猝移置,恐他變。莫若山海關增置能將一員,募軍三千屯駐,聽薊、遼撫臣調度,援燕河。」餘如鏓言,下守臣議。 帝才鏓甚。會兵部尚書趙廷瑞罷,即命鏓入代。鏓以老辭,且言隨事通變,乏將順之宜。帝怒,責鏓不恭,削其籍。時嚴嵩當國,而鏓本由徐階薦,天下推為長者,惜其去不以罪。然鏓罷,帝召翁萬達,甫至以憂去,丁汝夔代之。明年,俺答逼都城,汝夔遂誅死,而鏓歸久之乃卒。隆慶元年復官。 王邦瑞,字惟賢,宜陽人。早有器識。為諸生,山東盜起,上剿寇十四策於知府。正德十二年成進士。改庶吉士。與王府有連,出為廣德知州。 嘉靖初,祖憂去。補滁州。屢遷南京吏部郎中,出為陝西提學僉事。坐歲貢不中式五名以上,貶濱州知州。再遷固原兵備副使。涇、邠巨盜李孟春,流劫河東、西,剿平之。以祖母憂去。服除,復提學陝西,轉參政。母憂解職。起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寇乘冰入犯,設伏敗之。改南京大理卿。未上,召為兵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 俺答犯都城,命邦瑞總督九門。邦瑞屯禁軍郭外,以巡捕軍營東、西長安街,大啟郭門,納四郊避寇者。兵部尚書丁汝夔下獄,命邦瑞攝其事,兼督團營。寇退,請治諸將功罪,且濬九門濠塹,皆報可。邦瑞見營制久弛,極陳其弊。遂罷十二團營,悉歸三大營,以咸寧侯仇鸞統之。邦瑞亦改兵部左侍郎,專督營務。復條上興革六事。中言宦官典兵,古今大患,請盡撤提督監槍者。帝報從之。又舉前編修趙時春、工部主事申旞知兵,並改兵部,分理京營事。未幾,帝召兵部尚書翁萬達未至,遲之,遂命邦瑞代。條上安攘十二事。 仇鸞搆邦瑞於帝,帝眷漸移,會鸞奏革薊州總兵官李鳳鳴、大同總兵官徐珏任,而薦京營副將成勳代鳳鳴,密雲副將徐仁代珏。旨從中下。邦瑞言:「朝廷易置將帥,必采之公卿,斷自宸衷,所以慎防杜漸,示臣下不敢專也。且京營大將與列鎮將不相統攝,何緣京營,乃黜陟各鎮。今曲徇鸞請,臣恐九邊將帥悉奔走托附,非國之福也。」帝不悅,下旨譙讓。鸞又欲節制邊將,罷築薊鎮邊垣。邦瑞皆以為不可。鸞大憾,益肆讒搆。會邦瑞復陳安攘大計,遂嚴旨落職,以冠帶辦事。居數日,大計自陳。竟除名,以趙錦代。 邦瑞去,鸞益橫,明年誅死,錦亦坐黨比遣戍,於是帝漸思之。踰十年,京營缺人,帝曰:「非邦瑞不可。」乃起故官。既至,疏便宜數事,悉允行。踰年卒。贈太子少保,諡襄毅,遣行人護喪歸葬。 邦瑞嚴毅有識量。歷官四十年,以廉節著。子正國,南京刑部侍郎。 鄭曉,字窒甫,海鹽人。嘉靖元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職方主事。日披故牘,盡知天下阨塞,士馬虛實強弱之數。尚書金獻民屬撰九邊圖志,人爭傳寫之。以爭「大禮」廷杖。大同兵變,上疏極言不可赦。張孚敬柄政,器之,欲改置翰林及言路,曉皆不應。父憂歸,久之不起。 許讚為吏部尚書,調之吏部。歷考功郎中。夏言罷相,帝惡言官不糾劾,詔考察去留。大學士嚴嵩因欲去所不悅者,而曉去喬佑等十三人,多嵩所厚。嵩大憾曉,調文選。嵩欲用趙文華為考功,曉言於讚曰:「昔黃禎為文選,調李開先考功,皆山東人,詔不許。今調文華,曉避位而已。」讚以謝嵩。嵩欲以子世蕃為尚寶丞,曉曰:「治中遷知府,例也。遷尚寶丞,無故事。」嵩益怒。以推謫降官周鈇等,貶曉和州同知。稍遷太僕丞,歷南京太常卿。召拜刑部右侍郎。俄改兵部,兼副都御史總督漕運。 大江南北皆中倭,漕艘幾阻。曉請發帑金數十萬,造戰舸,築城堡,練兵將,積芻糗。詔從之。中國奸民利倭賄,多與通。通州人顧表者尤桀黠,為倭導。以故營砦皆據要害,盡知官兵虛實。曉懸重賞捕戮之。募鹽徒驍悍者為兵,增設泰州海防副使,築瓜洲城,廟灣、麻洋、雲梯諸海口皆增兵設堠。遂破倭於通州,連敗之如臯、海門,襲其軍呂泗,圍之狼山,前後斬首九百餘。賊潰去。錄功,再增秩,三賚銀幣。 時賊多中國人。曉言:「武健才諝之徒,困無所逞,甘心作賊。非國家廣行網羅,使有出身之階,恐有如孫恩、盧循輩出乎其間,禍滋大矣。洪武時倭寇近海州縣。以高皇帝威靈,兼謀臣宿將,築城練兵,經略數年,猶未乂安。乃招漁丁、島人、鹽徒、蜑戶籍為水軍至數萬人,又遣使出海宣布威德。久之,倭始不為患。今江北雖平,而風帆出沒,倏忽千里。倭恃華人為耳目,華人借倭為爪牙,非詳為區畫,後患未易弭也。」帝頗採納之。 尋召為吏部左侍郎,遷南京吏部尚書。帝以曉知兵,改右都御史協理戎政。尋拜刑部尚書。俺答圍大同右衞急,帝命兵部尚書楊博往督大師,乃以曉攝兵部。曉言:「今兵事方棘,而所簡聽征京軍三萬五千人,乃令執役赴工,何以備戰守。乞歸之營伍。」帝立從之。 尋還視刑部事。嚴嵩勢益熾。曉素不善嵩。而其時大獄如總督王忬以失律,中允郭希顏以言事,曉並予輕比,嵩則置重典。南都叛卒周山等殺侍郎黃懋官,海寇汪直通倭為亂,曉置重典,嵩故寬假之。惟巡撫阮鶚、總督楊順、御史路楷,以嵩曲庇,曉不能盡法,議者譏其失出云。 故事,在京軍民訟,俱投牒通政司送法司問斷。諸司有應鞫者,亦參送法司,無自決遣者。後諸司不復遵守,獄訟紛拏。曉奏循故事,帝報許,於是刑部間捕囚畿府。而巡按御史鄭存仁謂訟當自下而上,檄州縣,法司有追取,毋輒發。曉聞,率侍郎趙大祐、傅頤守故事爭,存仁亦據律執奏。章俱下都察院會刑科平議。議未上,曉疏辨。嵩激帝怒切讓,遂落曉職,兩侍郎亦貶二秩。 曉通經術,習國家典故,時望蔚然。為權貴所扼,志不盡行。既歸,角巾布衣與鄉里父老遊處,見者不知其貴人也。既卒,子履淳等訟曉禦倭功於朝,詔復職。隆慶初,贈太子少保,諡端簡。履淳自有傳。 贊曰:李鉞諸人皆以威略幹濟顯於時。鉞與王憲、王以旂之治軍旅,李承勛、范鏓之畫邊計,才力均有過人者。胡世寧奮不顧身,首發奸逆,危言正色,始終一節。易稱「王臣蹇蹇」,世寧近之矣。王邦瑞抵抗權倖,躓而復起,鄭曉諳悉掌故,博洽多聞,兼資文武,所在著效,亦不愧名臣云。 姚鏌子淶 張嵿 伍文定邢珣等 蔡天祐胡瓚 張文錦 詹榮劉源清 劉天和 楊守禮 張岳李允簡 郭宗臯 趙時春 姚鏌,字英之,慈谿人。弘治六年進士。除禮部主事,進員外郎。擢廣西提學僉事。立宣成書院,延五經師以教士子。桂人祀山魈卓旺。鏌毀像,俗遂變。遷福建副使,未幾改督學政。正德九年擢貴州按察使。十五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上邊務六事,皆議行。 嘉靖元年,吉囊入涇陽。鏌遣遊擊彭楧出西路,釋指揮卜雲於獄,使副之。夜半邀擊,斬其二將,乃遁。璽書褒諭。尋召為工部右侍郎,出督漕運,改兵部左侍郎。 四年遷右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田州土官岑猛謀不軌。鏌調永順、保靖兵,使沈希儀與張經、李璋、程鑒各統兵八萬,分道討。而鏌與總兵官朱麒等攻破定羅、丹梁。用希儀計,結猛婦翁岑璋使為內應,大破之,斬猛子邦彥。璋誘殺猛,獻其首。詔進鏌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任一子官,諸將進秩有差。鏌請改設流官,陳善後七事,制可,乃命參議汪必東、僉事申惠與參將張經以兵萬人鎮其地。必東、惠移疾他駐。猛黨盧蘇、王受等詐言猛不死,借交阯兵二十萬且至,夷民信之。蘇等薄城,經突圍走,城遂陷。王受亦攻入思恩府。巡按御史石金劾鏌失策罔上,並論前總督盛應期。帝以鏌有功,許便宜撫剿。蘇、受數求赦,鏌不許,將大討之。會廷議起王守仁督兩廣軍,令鏌與同事。鏌引疾乞罷,許馳驛歸。 初,廣東提學道魏校毀諸寺觀田數千畝,盡入霍韜、方獻夫諸家。鏌至廣,追還之官。韜、獻夫恨甚,與張璁、桂萼合排鏌。謂大同當征而反撫,田州當撫而反征,皆費宏謀國不臧,釀成南北患。時宏雖去,猶借鏌以排之也。鏌既得請,方候代,千夫長韋貴、徐伍攻復思恩。鏌上其狀。詔先賞貴等,而以撫剿事宜俟守仁處置。既而鏌奏辯石金前疏,詆金阻撓養寇。金亦再疏詆鏌。帝先入璁等言,落鏌職閒住。 其後,蘇、受復叛,帝漸思鏌。十三年,三邊闕總制。大學士費宏、李時同召對。宏薦鏌,時亦助之。遂命以兵部尚書總制三邊軍務。未赴,宏卒,鏌辭。帝不悅,仍落職閒住。鏌既罷,薦者至二十疏,不用。家居數年卒。 子淶,字維東。嘉靖二年殿試第一。授翰林修撰。爭「大禮」,廷杖。又議郊祀合祀,不當輕易。召修明倫大典,懇辭不與。累官侍讀學士。 張嵿,字時俊,蕭山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弘治初,修憲宗實錄,命往蘇、松諸府採軼事。事竣,授上饒知縣。遷南京兵部主事,就進刑部郎中。 正德初,遷興化知府。隆平侯張祐無子,弟祿與族人爭襲,訴於南京法司,久不決,復訴京師。劉瑾方擅政,遂削尚書樊瑩、都御史高銓籍。嵿以郎承勘,為民。 瑾敗,起知南雄。擢江西參政,進右布政使。舉治行卓異,遷左。寧王宸濠欲拓地廣其居,嵿執不可。大恚,遣人餽之。嵿發視,則棗梨薑芥,蓋隱語也。未幾,召為光祿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忤中貴,移疾歸。 世宗即位,命以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廣西上思州賊黃鏐糾峝兵劫州縣,嵿討擒之。廣東新寧、恩平賊蔡猛三等剽掠,衆至數萬。嵿合兵三萬餘人擊新寧諸賊,破巢二百,擒斬一萬四千餘人,俘賊屬五千九百餘人,猛三等皆授首。自嶺南用兵,以寡勝衆未有若是役者。捷聞,奬賚。程鄉賊梁八尺等與福建上杭流賊相應。遣都指揮李臯等會福建官兵夾搫,俘斬五百餘人。歸善李文積聚奸宄拒捕,討之,久弗克。嵿遣參政徐度等剿之,俘斬千餘人。佛郎機國人別都盧剽劫滿剌加諸國,復率其屬疎世利等擁五舟破巴西國,遂入寇新會。嵿遣將出海擒之,獲其二舟,賊乃遁。 尋召掌南京都察院事,就改工部尚書。六年大計京官,拾遺被劾,致仕。後數年卒。 伍文定,字時泰,松滋人。父琇,貴州參議。文定登弘治十二年進士。有膂力,便弓馬,議論慷慨。授常州推官,精敏善決獄,稱強吏。魏國公徐俌與民爭田,文定勘歸之民。劉瑾入俌重賄,興大獄,巡撫艾樸以下十四人悉被逮。文定已遷成都同知,亦下詔獄,斥為民。瑾敗,起補嘉興。 江西姚源賊王浩八等流劫浙江開化,都御史俞諫檄文定與參將李隆、都指揮江洪、僉事儲珊討之,軍華埠。而都指揮白弘與湖州知府黃衷別營馬金。賊黨劉昌三破執弘,官軍大挫。浩八突華埠,洪、文定擊敗之,追及於孔埠。隆、珊亦追至池淮,破其巢,進攻淫田。洪以奇兵深入,中賊誘,與指揮張琳等皆被執。文定等殿後得還,賊亦遁歸江西。諫等上文定忠勇狀,詔所司奬勞。擢河南知府,計擒劇賊張勇、李文簡。以才任治劇,調吉安。計平永豐及大茅山賊。已,佐巡撫王守仁平桶岡、橫水。 宸濠反,吉安士民爭亡匿。文定斬亡者一人,衆乃定。乃迎守仁入城。知府邢珣、徐璉、戴德孺等先後至,共討賊。文定當大帥。丙辰之戰,身犯矢石,火燎鬚不動。賊平,功最,擢江西按察使。張忠、許泰至南昌,欲冒其功,而守仁已俘宸濠赴浙江。忠等失望,大恨。文定出謁,遂縛之。文定罵曰:「吾不恤九族為國家平大賊,何罪?汝天下腹心,屈辱忠義,為逆賊報讐,法當斬。」忠益怒,椎文定仆地。文定求解任,不報。 尋遷廣東右布政使。未赴,而世宗嗣位。上忠等罪狀,且曰:「曩忠、泰與劉暉至江西,忠自稱天子弟,暉稱天子兒,泰稱威武副將軍,與天子同僚。折辱命吏,誣害良民,需求萬端,漁獵盈百萬,致餓殍遍野,盜賊縱橫。雖寸斬三人,不足謝江西百姓。今大憝江彬、錢寧皆已伏法,三人實其黨與。乞速正天誅,用章國典。」又請發宸濠貲財,還之江西,以資經費;矜釋忠、泰所陷無辜及寧府宗人不預謀者,以清冤獄。帝並嘉納之。 論功,進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嘉靖三年討獲海賊董效等二百餘人,賜敕奬勞。尋謝病歸。六年召拜兵部右侍郎。其冬擢右都御史,代胡世寧掌院事。 雲南土酋安銓反,敗參攻黃昭道,攻陷尋甸、嵩明。明年,武定土酋鳳朝文亦反,殺同知以下官,與銓合兵圍雲南。詔進文定兵部尚書兼前職,提督雲南、四川、貴州、湖廣軍討之,以侍郎梁材督餉。會芒部叛酋沙保子普奴為亂,并以屬文定。文定未至雲南,銓等已為巡撫歐陽重所破,遂移師征普奴。左都御史李承勛極言川、貴殘破,不當用兵,遂召還,命提督京營。文定至湖廣,疏乞省祭歸。已,四川巡按御史戴金復上言:「叛酋稱亂之初,勢尚可撫。而文定決意進兵,一無顧惜。飛芻輓糧,糜數十萬。及有詔罷師,尚不肯已。又極論土酋阿濟等罪。軍民訛言,幾復生變。臣愚以為文定可罪也。」尚書方獻夫、李承勛因詆文定好大喜功,傷財動衆,乃令致仕。 文定忠義自許,遇事敢為,不與時俯仰。芒部之役,憤小醜數亂,欲為國伸威,為議者旁撓。廟堂專務姑息,以故功不克就。九年七月卒於家。天啟初,追諡忠襄。 邢珣,當塗人,弘治六年進士。正德初,歷官南京戶部郎中。忤劉瑾,除名。瑾誅,起南京工部,遷贛州知府。招降劇盜滿總等,授廬給田,撫之甚厚。後討他盜,多藉其力。守仁征橫水、桶岡,珣常為軍鋒。功最,增二秩。宸濠反,以重賞誘總。總執其使送珣,遂從珣共平宸濠。 徐璉,朝邑人。文定同年進士。由戶部郎中出為袁州知府。從討宸濠,獲首功千餘。事定,珣、璉遷江西右參政。世宗錄功,各增秩二等。嘉靖二年大計,給事御史劾監司不職者二十二人,珣、璉與焉。吏部以軍功未酬,請進秩布政使致仕,從之。二人竟廢。 珣子埴嘗學於張璁。嘉靖初登鄉薦。璁貴顯,屢欲援之,辭不應。授浦城知縣。有徐浦者,役公府。埴一見異之,令與子同學,為娶妻。後登第為給事中。其家世世祀埴。弟址,進士,歷御史,終山東鹽運使。以清操聞。 戴德孺,臨海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歷工部員外郎。監蕪湖稅,有清名。再遷臨江知府。宸濠反,遣使收府印,德孺斬之。與家人誓曰:「吾死守孤城。脫有急,若輩沉池中,吾不負國也。」即日戒嚴。旋與守仁共滅宸濠。以憂去。世宗以德孺馭軍最整,獨增三秩,為雲南右布政使。舟次徐州,覆水死。後贈光祿寺卿,予一子官。 珣、璉等倡義討賊,月餘成大功。當事者以嫉守仁故,痛裁抑之。或賞或否,又往往借考功法逐之去。守仁之再疏辭爵也,為諸人訟曰: 宸濠變初起,勢燄猖熾,人心疑懼退阻。當時首從義師,自伍文定、邢珣、徐璉、戴德孺諸人外,又有知府陳槐、曾璵、胡堯元等,知縣劉源清、馬津、傅南喬、李美、李楫居無何,天祐捕戮徐氊兒等,瓚等遂班師。明年正月,侍郎李昆、孟春,總兵官馬永交章言疤子潛逃塞外,必為後患。帝將遣使勘,會瓚還京言逃卒無足患,帝乃罷勘官勿遣。疤子復潛入城,焚振第。明旦,天祐閉城大索。獲疤子及其黨三十四人,悉斬以徇。盡宥脅從,人心乃大定。事聞,賚銀幣。已,進副都御史,巡撫如故。 尋就進兵部右侍郎。久之,召還部。天祐以藩祿久缺,又歲當繕邊垣,用便宜增淮鹽引價,每引萬加銀五千,被訐。帝宥之。至是,御史李宗樞復追論前事,天祐因引疾去。居二年,奉詔起用。未至京,得疾告歸卒。年九十五。 天祐有才智。兵變時,左右皆賊耳目,幕府動靜悉知之。天祐廣招星卜藝士往來軍中,因具得其情,卒賴以成功。在鎮七年,威德大著,父老為立安輯祠。 胡瓚,字伯珩,永平人。進士。官終南京工部尚書。 張文錦,安丘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正德初,為劉瑾所陷,逮繫詔獄,斥為民。瑾誅,起故官。再遷郎中。督稅陝西,條上籌邊裕民十事。遷安慶知府。度寧王宸濠必反,與都指揮楊銳為禦備計。宸濠果反,浮江下。文錦等慮其攻南都,令軍士登城詬之。宸濠乃留攻,卒不能克。事具楊銳傳。璽書褒美,擢太僕少卿。 嘉靖元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文錦性剛。以拒賊得重名,遂銳意振刷,操切頗無序。大同北四望平衍,寇至無可禦。文錦曰:「寇犯宣府不能近鎮城者,以葛谷、白陽諸堡為外蔽也。今城外即戰場,何以示重?」議於城北九十里外,增設五堡,曰水口、宣寧、只河、柳溝、樺溝。參將賈鑑督役嚴,卒已怨。及堡成,欲徙鎮卒二千五百家戍之。衆憚行,請募新丁,僚吏咸以為言。文錦怒曰:「如此,則令不行矣。鎮親兵先往,孰敢後!」親兵素游惰有室。聞當發,大恐。請孑身往,得分番。又不聽,嚴趣之。鑑承風,杖其隊長。諸邊卒自甘州五衞殺巡撫許銘,朝廷處之輕,頗無忌。至是,卒郭鑑、柳忠等乘衆憤,遂倡亂。殺賈鑑,裂其屍,走出塞,屯焦山墩。文錦恐與外寇連,令副將時陳等招之入城,即索治首亂者。郭鑑等大懼,復聚為亂,焚大同府門,入行都司縱獄囚,又焚都御史府門。文錦踰垣走,匿博野王府第。亂卒欲燔王宮。王懼,出文錦。郭鑑等殺之,亦裂其屍,遂焚鎮守總兵公署。出故總兵朱振於獄,脅為帥。時嘉靖三年八月也。 事聞,帝命侍郎李昆赦亂卒。昆為文錦請卹典,不報。久之,文錦父政訟其子守安慶功,禮部為之請,終不許。文錦妻李氏復上疏哀請。帝怒,命執齎疏者治之。副都御史陳洪謨言:「文錦僨事,朝廷戮之可也。假手士卒,傳之四方,損國威不小。」復降旨詰責。自是,廷臣不敢言。萬曆中,始贈右都御史。天啟初,追謚忠愍。 詹榮,字仁甫,山海衞人。嘉靖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督餉大同,值兵變,殺總兵官李瑾。總督劉源清率師圍城,久不下。榮素有智略,善應變。叛卒掠城中,無犯榮者。外圍益急,榮密約都指揮紀振、遊擊戴濂、鎮撫王寧同盟討賊。察叛卒馬昇、楊麟無逆志,乃陽令寧持官民狀詣源清所,為叛卒乞原,而陰以榮謀告,請宥昇、麟死,畀三千金,俾募死士自効。會源清已罷,巡撫樊繼祖許之。昇、麟遂結心腹,擒首惡黃鎮等九人戮之。榮乃開城門,延繼祖入,復捕斬二十六人。錄功,擢光祿寺少卿,再遷太常寺少卿。 二十二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魯迷貢使留甘州者九十餘人,總兵官楊信驅以禦寇,死者十之一。榮言:「彼以好來,而用之鋒鏑,失遠人心,且示中國弱。」詔奪信官,槥死者送之歸。番人感悅。 踚年,以大同巡撫趙錦與總兵官周尚文不相能,詔榮與錦易任。俺答數萬騎入掠,榮與尚文破之黑山陽,進右副都御史。寇復大舉犯中路,參將張鳳等陣歿。榮與尚文及總督翁萬達嚴兵備陽和,而遣騎邀擊,多所殺傷,寇乃引去。代府奉國將軍充灼行剽,榮奏奪其祿。充灼等結小王子入寇,謀據大同。榮告尚文捕得,皆伏辜。榮以大同無險,乃築東路邊牆百三十八里,堡七,墩臺百五十四。又以守邊當積粟,而近邊弘賜諸堡三十一所,延亙五百餘里,闢治之皆膏腴田,可數十萬頃,乃奏請召軍佃作,復其租徭,移大同一歲市馬費市牛賦之,秋冬則聚而遏寇。帝立從焉。寇入犯,與尚文破之彌陀山,斬一部長。 榮先以靖亂功,進兵部右侍郎,又以繕邊破敵,累被奬賚。召還理部事,進左。尚書趙廷瑞罷,榮署部務,奏行秋防十事。已而翁萬達入為尚書,遭母喪,榮復當署部務,辭疾乞休。帝怒,奪職閒住。越二年卒。 當榮之撫大同也,萬達為總督,尚文為總兵。三人皆有才略,寇數入不能得志。自後代者不能任,寇無歲不入躪邊,人益思榮等。明年,俺答薄京師,萬達、榮皆已去。論者謂二人在,寇未必至此。萬曆中,榮孫延為順天通判,上書訟榮功。贈工部尚書,予卹如制。 劉源清,字汝澄,東平人。正德九年進士。授進賢知縣。宸濠反,源清積薪環室,命家人曰:「事急,火吾家。」一僕逸,手刃以徇。縣中諸惡少與賊通者,悉杖殺之。宸濠妃弟婁伯歸上饒募兵,源清邀戮之。賊檄至,立斬其使。會餘干知縣馬津、龍津驛丞孫天祐亦起兵拒賊。賊七殿下者,奪運舟於龍津,天祐與戰,殺數人。賊黨募兵過龍津,天祐追殺之,焚其舟。婁氏家衆西下,亦為天祐所遏,擒七十餘人。賊兵不敢經湖東以窺兩浙者,三人力也。賊平,源清徵為御史。嘉靖改元,津亦入為御史。津,滁州人。終福建副使。源清尋遷大理丞,謝病歸。 六年夏,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滴水崖賊郭春據城叛,稱王。源清遣卒捕之,為所覺。副總兵劉淵令曰「止擒元惡」,以旗遶城而呼。其黨皆散,春等自剄死。總兵官郤永虐下,源清劾罷之。進副都御史。 十二年,以邊警遷兵部左侍郎,總制宣、大、山西、保定諸鎮軍務。大同總兵官李瑾浚天城左孤店濠四十里,趣工急。卒王福勝等焚殺瑾,因焚巡撫潘倣署。倣奏瑾激變,帝命源清同總兵郤永討之。源清榜令解散。而榜言五堡變,處之過寬,五堡遺孽大懼。師次陽和,倣等密捕亂卒杖死十餘人,繫賊首王保等七十餘人以獻,請旋師。源清懲昔胡瓚事,不欲已,以囚屬御史蘇祐。囚妄言前總兵朱振失職首亂,且多引無辜。源清遣參將趙綱入城大索。城中訛言城且屠,亂卒遂鼓噪,殺千戶張欽。會僉事孫允中自源清所至,諭源清意,撫慰之始定。振前為亂卒所擁,實不反,詣源清自明。不能白,發憤自殺。 永兵至城下大掠,五堡遺孽遂盡反。迎戰,殺遊擊曹安。官軍攻據四關,晝夜圍擊。亂卒出前參將黃鎮等於獄,奉為帥,死守。倣與鎮國將軍俊〈木隱〉等登城,止毋攻。俊〈木隱〉出見永請緩兵,皆不聽。允中縋城出,言將士妄殺狀。源清叱曰:「汝為賊游說耶!」欲囚之。允中不敢歸。源清因多設邏卒,遏王府及有司軍民章疏,而請益師至五萬。帝命侍郎錢如京、都督江桓統京軍八千以往。已忽悟,罷弗遣,專責源清、永討賊。倣馳疏言,將士妄殺激變,速旋師,亂可已。源清亦詆倣媚賊。張孚敬主源清,侍郎顧鼎臣、黃綰言用兵謬,帝不能決。 城圍久大困,毀王府及諸廨舍供爨。兵部復下安撫令,源清亦樹幟招降,叛卒稍稍自投。首惡黃鎮等亦分日出見,乞通樵採路,永許諾。翌日採薪者出,永悉執之。城中人益懼,亂卒復叛,勾外寇為助。永遇之,大敗而遁。叛卒遂引寇十餘騎入城,指代府曰:「以此為那顏居。」「那顏」者,華言大人也。城中人聞之,皆巷哭。明日,外寇攻東南二關,叛卒與掎角,官軍殊死戰,互有殺傷。寇知叛卒不足賴,倒戈擊之,大詬而去。是時,寇游騎南掠至朔、應。源清請募九邊兵,增總制官禦之,己得一意攻城,帝不許。源清乃百道攻,穴城,為毒烟熏死者相籍。復請壅水灌之。帝大不懌,奪其職閒住,以兵部侍郎張瓚代之。瓚未至,郎中詹榮等已悉捕首惡。 黃綰勘功罪,言源清、永實罪魁,具劾其婪賄不貲狀。兵科曾忭等言,宸濠亂,源清有保障功,當蒙八議之貸。帝怒,下忭等詔獄,逮源清治之。獄久不決,綰憂去,乃減死斥為民。俺答薄京師,即家起之,未赴而卒。隆慶初,贈兵部尚書。 劉天和,字養和,麻城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劉瑾黜御史十八人,改他曹二十四人補之,天和與焉。出按陝西。鎮守中官廖堂奉詔辦食御物於蘭州,天和謂非所部,辭不往。堂奏天和拒命,詔逮之。部民哭送者萬人。錮詔獄久不釋,吏部尚書楊一清疏救,法司奏當贖杖還職,中旨謫金壇丞。刑部主事孫繼芳抗章救,不報。屢遷湖州知府,多惠政。 嘉靖初,擢山西提學副使。累遷南京太常少卿。以右僉都御史督甘肅屯政。請以肅州丁壯及山、陝流民於近邊耕牧,且推行於諸邊。尋奏當興革者十事,田利大興。 改撫陝西。請撤鎮守中官及罷為民患者三十餘事,帝皆從之。洮、岷番四十二族蠢動,天和誅不順命者。又討平湖店大盜及漢中妖賊,就進右副都御史。 母憂,服闋以故官總理河道。黃河南徙,歷濟、徐皆旁溢。天和疏汴河,自朱仙鎮至沛飛雲橋,殺其下流。疏山東七十二泉,自鳬、尼諸山達南旺河,濬其下流。役夫二萬,不三月訖工。加工部右侍郎。故事,河南八府歲役民治河,不赴役者人出銀三兩。天和因歲饑,請盡蠲旁河受役者課,遠河未役者半之。詔可。 十五年改兵部左侍郎,總制三邊軍務。兵車皆雙輪,用二十人,遇險即困,又行遲不適於用。天和請倣前總督秦紘隻輪車,上置砲槍斧戟,廂前樹狻猊牌,左右虎盾,連二車可蔽三四十人。一人輓之,推且翼者各二人。戰則護騎士其中,敵遠則施火器,稍近發弓弩,又近乃出短兵。敵走,則騎兵追。復製隨車小帳,令士不露宿。又毒弩矢,修邊牆濠塹。皆從之。 吉囊十萬衆屯賀蘭山後,遣別部寇涼州,副將王輔逐奪其纛。寇莊浪,總兵官姜奭屢敗之。進天和右都御史。寇復大集兵將入犯。天和策寇矙西有備必東,密檄延綏副將白爵宵行,與參將吳瑛合。寇果東入黑河墩,遇爵伏兵,大創而去。既又入蒺藜川,爵尾擊之,寇多死。尋入寇家澗、張家塔,為爵、瑛所敗。犯寧夏者,總兵官王效復破之。帝大喜,進天和左都御史。吉囊犯河西,天和禦却之,進兵部尚書。寇將入平虜城,天和伏兵花馬池。寇戰不勝,走河上,遇伏兵,多死於水。吉囊乘虛寇固原,剽掠且饜。會淫潦,弓矢盡膠,無鬬志。而諸將多畏縮,天和斬指揮二人,召故總兵周尚文令立功。會陝西總兵官魏時角寇至黑水苑,尚文盡銳夾擊,殺吉囊子小十王。寇退寧夏,巡撫楊守禮、總兵官任傑等復邀擊,敗之鐵柱泉,斬獲共四百四十餘級。論功,加天和太子太保,廕一子錦衣千戶,前後賚銀幣十數。遷南京戶部尚書,召為兵部尚書督團營。言官論天和衰老,遂乞休歸。家居三年卒。贈少保,諡莊襄。 天和初舉進士,劉瑾欲與敘宗姓,謝不往。晚年內召,陶仲文以刺迎,稱戚屬。天和返其刺曰:「悞矣,吾中外姻連無是人。」仲文恚,其罷官有力焉。 楊守禮,字秉節,蒲州人。正德六年進士。除戶部主事。嘉靖初,屢遷湖廣僉事。以計擒公安賊魁。坐事謫敘州通判。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與副將何卿平諸番亂,賚銀幣。初,守禮貶敘州,為僉事張文奎所辱。至是,文奎遷四川參議,恐守禮修隙,先以所摭事奏。詔二人俱解職歸。 守禮才器敏達,中外以為能。居家未久,工部尚書秦金等會薦,起河南參政。再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寇犯固原,為總督劉天和所敗。欲自寧夏去,守禮與總兵任傑等邀敗之。會天和召還,進守禮右都御史總督軍務代之。錄前功,進兵部尚書。總兵官李義、楊信連却吉囊,三賜璽書銀幣。尋上疏乞休,帝惡其避難,降俸二級。 其秋,寇三萬騎抵綏德。遊擊張鵬却之,總兵官吳英等追至塞外,東路參將周文兵亦至,夾擊敗之。巡按御史殷學言,寇入內地五百里,請治諸將罪。部議延綏游兵俱調宣、大,寇方避實擊虛,而我能以寡勝衆,宜錄其功。乃加守禮太子少保,學謫外。守禮尋以憂去。俺答薄都城,廷臣首以守禮薦,詔趣上道。寇退,止不行。久之卒。 張岳,字維喬,惠安人。自幼好學,以大儒自期。登正德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武宗寢疾豹房。請令大臣侍從,臺諫輪直起居,視藥餌,防意外變。不報。與同官諫南巡,杖闕下,謫南京國子學正。 世宗嗣位,復故官,遷右司副。母老乞便養,改南京武選員外郎,歷主客郎中。方議大禘禮。張璁求始祖所自出者實之,禮官皆唯唯。岳言於尚書李時曰:「不如為皇初祖位,毋實以人。」時大喜,告璁。璁不謂然,以初議上。帝竟令題皇初祖主,如岳言。璁銜之,出為廣西提學僉事。行部柳州,軍缺餉大譁,城閉五日。岳令守城啟門,召詰譁者予餉去。尋以計擒首惡,置之理。入賀,改提學江西。不謝璁,璁黜廣西選貢七人,謫岳廣東鹽課提舉。遷廉州知府。督民墾棄地,教以桔橰運水。廉民多盜珠池。岳居四年,未嘗入一珠。 帝使使往安南詰莫登庸殺主,岳言於總督張經曰:「莫氏篡黎,可無勘而知也。使往受謾詞辱國,請留使者毋前。」經不可。知欽州林希元上書請決討莫氏,岳貽書止之,復條上不可討六事。為書貽執政曰:「據邊民報,黎賙襲封無嗣,以兄子譓為子。陳暠作亂,賙遇害,暠篡。未幾國人擁立譓,暠奔諒山。譓立七年為莫登庸所逼,出居升華。登庸立譓幼弟懬而相之,卒弒懬自立,國分為三。黎在南,莫居中,陳在西北。後諒山亦為登庸有,陳遂絕。而黎所居即古日南地,與占城隣,限大海,登庸不能踰之南,故兩存。近登庸又以交州付其孫福海,而自營海東府地都齋居之。蓋安南諸府,惟海東地最大,即所謂王山郡也。此賊負篡逆名,常練兵備我,又時揚言求入貢。邊人以非故王也,弗敢聞。愚以為彼內亂未嘗有所侵犯,可且置之,待其亂定乃貢。若必用兵,勝負利鈍非岳所敢知。」執政得書不能決。已,毛伯溫來視師,張經一以軍事委岳。又以翁萬達才,進二人於伯溫。岳與伯溫語數日,伯溫曰:「交事屬君矣。」許登庸如岳議。會岳遷浙江提學副使,又遷參政,伯溫馳奏留之,乃改廣東參政,分守海北。登庸降,加岳俸一級,賜銀幣。尋以征瓊州叛黎功,加俸及賜如之。 塞上多事,言官薦岳邊才。伯溫言:「岳可南,翁萬達可北也。」遂擢岳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旋移撫江西,進右副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討破廣東封川僮蘇公樂等,進兵部右侍郎。平廣西馬平諸縣瑤賊,先後俘斬四千,招撫二萬餘人,誅賊魁韋金田等,增俸一級。召為刑部右侍郎,以御史徐南金言命留任。連山賊李金與賀縣賊倪仲亮等,出沒衡、永、郴、桂,積三十年不能平,岳大合兵討擒之。涖鎮四年,巨寇悉平,召拜兵部左侍郎。 湖貴間有山曰蜡爾,諸苗居之。東屬鎮溪千戶所筸子坪長官司,隸湖廣,西屬銅仁、平頭二長官司,隸貴州,北接四川酉陽,廣袤數百里。諸苗數反,官兵不能制。侍郎萬鏜征之,四年不克。乃授其魁龍許保冠帶。湖苗暫息,而貴苗反如故。鏜班師,龍許保及其黨吳黑苗復亂。貴州巡撫李義壯告警,乃命岳總督湖廣、貴州、四川軍務,討之。進右都御史。義壯持鏜議欲撫,岳劾其阻兵,罷之。先義壯撫貴州者,僉都御史王學益與鏜附嚴嵩,主撫議,數從中撓岳。岳持益堅。許保襲執印江知縣徐文伯及石阡推官鄧本忠以去,岳坐停俸。乃使總兵官沈希儀、參將石邦憲等分道進,躬入銅仁督之。先後斬賊魁五十三人,獨許保、黑苗跳不獲。岳以捷聞,言貴苗漸平,湖苗聽撫,請遣土兵歸農,朝議許之。未幾,酉陽宣慰冉元嗾許保、黑苗突思州,劫執知府李允簡。邦憲兵邀奪允簡還,允簡竟死。嵩父子故憾岳,欲逮治之,徐階持不可。乃奪右都御史,以兵部侍郎督師。邦憲等旋破賊。岳搜山箐,餘賊獻思州印及許保。湖廣兵亦破擒首惡李通海等。岳以黑苗未獲,不敢報功。已而冉元謀露,岳發其奸。元賄嚴世蕃責岳絕苗黨。邦憲竟得黑苗以獻,苗患乃息。 岳卒於沅州。喪歸,沅人迎哭者不絕。已,敘功,復右都御史,贈太子少保,諡襄惠。 岳博覽工文章,經術湛深,不喜王守仁學,以程、朱為宗。 李允簡,融縣人。由舉人起家。以郡境多寇,遣孥歸,獨與孫炳文居。祖孫皆被執,許保挾以求厚贖。允簡則傳語邦憲令亟進兵。在賊中自投高崖下,賊拽出,棄之途。思人舁還,至清浪衞而卒。詔贈貴州副使,賜祭葬,官一子。 郭宗臯,字君弼,福山人,嘉靖八年進士。選庶吉士。尋詔與選者皆改除,得刑部主事。擢御史。十二年十月,星隕如雨。未幾,哀沖太子薨,大同兵亂。宗臯勸帝惇崇寬厚,察納忠言,勿專以嚴明為治。帝大怒,下詔獄,杖四十釋之。歷按蘇、松、順天。行部乘馬,不御肩輿。會廷推保定巡撫劉夔還理院事,宗臯論夔嘗薦大學士李時子,諂媚無行,不任風紀。坐奪俸兩月。尋出為雁門兵備副使,轉陝西參政,遷大理少卿。 二十三年十月,寇入萬全右衞,抵廣昌,列營四十里。順天巡撫朱方下獄,擢宗臯右僉都御史代之,寇已去。宗臯言:「密雲最要害,宜宿重兵。乞敕馬蘭、太平、燕河三屯歲發千人,以五月赴密雲,有警則總兵官自將赴援。居庸、白楊,地要兵弱,遇警必待部奏,不能及事。請預擬借調之法,令建昌三屯軍,平時則協助密雲,遇警則移駐居庸。」俱報可。久之,宗臯聞敵騎四十萬欲分道入,奏調京營、山東、河南兵為援。已竟無實,坐奪俸一年。故事,京營歲發五軍詣薊鎮防秋。宗臯請罷三軍,以其犒軍銀充本鎮募兵費。又請發修邊餘銀,增築燕河營、古北口。帝疑有侵冒,令罷歸聽勘。既而事得白,起故官,巡撫大同,與宣府巡撫李仁易鎮。尋進兵部右侍郎,總督宣、大、山西軍務。 俺答三萬騎犯萬全左衞,總兵官陳鳳、副總兵林椿與戰鷂兒嶺,殺傷相當,宗臯坐奪俸。明年再犯大同,總兵官張達及椿皆戰死,宗臯與巡撫陳燿坐奪俸。給事中唐禹追論死事狀,因言全軍悉陷,乃數十年未有之大衄。帝乃逮宗臯及燿,各杖一百,燿遂死,宗臯戍陝西靖虜衞。 隆慶改元,從戍所起刑部右侍郎,改兵部,協理戎政。旋進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兵部尚書參贊機務。給事中莊國禎劾宗臯衰庸,宗臯亦自以年老求去,詔許之。萬曆中,再存問,歲給廩隸。十六年,宗臯年九十,又遣行人存問。是年卒。贈太子太保,諡康介。 趙時春,字景仁,平涼人。幼與羣兒嬉,輒列旂幟,部勒如兵法。年十四舉於鄉。踰四年為嘉靖五年,會試第一。選庶吉士。以張璁言改官,得戶部主事。尋轉兵部。 九年七月上疏曰:「陛下以災變求言已旬月,大小臣工率浮詞面謾。蓋自靈寶知縣言河清受賞,都御史汪鋐繼進甘露,今副都御史徐讚、訓導范仲斌進瑞麥,指揮張楫進嘉禾,鋐及御史楊東又進鹽華,禮部尚書李時再請表賀。仲斌等不足道,鋐、讚司風紀,時典三禮,乃罔上欺君,壞風傷政。」 帝責其妄言,且令獻讜言善策。時春惶恐引咎未對。帝趣之,於是時春上言: 當今之務最大者有四,最急者有三。 最大者,曰崇治本。君之喜怒,賞罰所自出,勿以逆心事為可怒,則賞罰大公而天下治。曰信號令。無信一人之言,必參諸公論。毋狃一時之近,必稽之永遠。苟利十而害一則利不必興,功百而費半則功不必舉,如是而天下享安靜之福矣。曰廣延訪。宜倣古人輪對及我朝宣召之制,使大臣、臺諫、侍從各得敷納殿陛間,羣吏則以其職事召問之。曰勵廉恥。大臣宜待以禮,取大節略小過,臺諫言是者用之,非者寬容之,庶臣工自愛,不敢不勵。 其最急者,曰惜人才。凡得罪諸臣,其才不當棄,其過或可原,宜霈然發命,召還故秩。且因南郊禮成,除謫戍之罪,與之更始。曰固邊圉。敗軍之律宜嚴,臨陣而退者,裨將得以戮士卒,大將得以戮裨將,總制官得以戮大將,則人心震悚,而所向用命。曰正治教。請復古冠婚、喪祭之禮,絕醮祭、禱祀之術。凡佛老之徒有假引符籙、依託經懺、幻化黃白、飛昇遐景以冒寵祿者,即賜遣斥,則正道修明而民志定。 帝覽之,益怒,下詔獄掠治,黜為民。久之,選東宮官屬,起翰林編修兼司經局校書。 帝有疾,時春與羅洪先、唐順之疏請東宮御殿,受百官正旦朝賀。帝大怒,復黜為民。京師被寇,朝議以時春知兵,起兵部主事,贊理京營務,統民兵訓練。大將軍仇鸞倡馬市,時春憤曰:「此秦檜續耳。身為大將,而效市儈,可乎?」忤鸞,為所搆,幾重得罪。稍遷山東僉事,進副使。 三十二年擢僉都御史,巡撫山西。時春慷慨負奇氣,善騎射。慨寇縱橫,將帥不任戰,數謂人:「使吾領選卒五千,俺答、丘福不足平也。」作禦寇論,論戰守甚悉。既秉節鉞,益思以武功自奮。其年九月,寇入神池、利民諸堡,時春率馬步兵往禦之。至廣武,諸將畢會。諜報寇騎二千餘,去兩舍。時春擐甲欲馳,大將李淶固止之。時春大言曰:「賊知吾來必遁,緩追即不及。」遂策馬前。及於大蟲嶺,伏兵四起,敗績。倉皇投一墩,守卒縋之上乃得免,淶軍竟覆。被論,解官聽調。時春喜談兵,至是一戰而敗。然當是時將帥率避寇不擊。為督撫者安居堅城,遙領軍事,無躬搏寇者。時春功雖不就,天下皆壯其氣。 時春讀書善強記,文章豪肆,與唐順之、王慎中齊名。詩,伉浪自喜類其為人。 贊曰:姚鏌等封疆宣其擘畫,軍務暢其機謀,勳績咸有可記。伍文定從王守仁平宸濠之難,厥功最懋。趙時春將略自命,一出輒躓。夫危事而易言之,固知兵者所弗取乎。 陶琰子滋 王縝 李充嗣 吳廷舉弟廷弼 方良永弟良節 子重杰 王爌 王軏 徐問 張邦奇族父時徹 韓邦奇弟邦靖 周金 吳嶽譚大初 陶琰,字廷信,絳州人。父銓,進士,陝西右參議。琰舉成化七年鄉試第一,十七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弘治初,進員外郎。歷固原兵備副使。練士卒,廣芻粟。歷九年,部內晏如。遷福建按察使,浙江左布政使。 正德初,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遷刑部右侍郎。陝西遊擊徐謙訐御史李高。謙故劉瑾黨,行厚賂,欲中高危法。琰往按,直高。瑾怒,假他事下琰詔獄,禠其職,又罰米四百石輸邊。瑾誅,起左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諸府。 六年轉南京刑部侍郎。明年,賊劉七等將犯江南,王浩八又入衢州。進琰右都御史,巡視浙江。至則七等已滅,浩八聽撫。會寧、紹瀕海地颶風大作,居民漂沒萬數。琰出帑金振救,而大築蕭山至會稽堤五萬餘丈。奏設兵備道守耍害,防浩八黨出沒,遣將擊斬其渠魁。遂城開化、常山、遂安、蘭谿,境內以靖。復命總督漕運,七疏乞歸。世宗嗣位,起故官。凡三督漕,軍民習其政,不嚴而肅。 琰性清儉,飯惟一疏。每到官及罷去,行李止三竹笥。尋加戶部尚書。嘉靖元年召拜工部尚書。其冬,改南京兵部,加太子少保。未浹歲,屢引年乞休。加太子太保,乘傳歸,有司歲時存問。又九年卒,年八十有四。贈少保,諡恭介。 子滋,以進士授行人。諫武宗南巡,杖闕下,謫國子學正。嘉靖初,歷兵部郎中。率同官伏闕爭「大禮」,再受杖,謫戍榆林。兵部尚書王時中等言,琰老病呻吟,冀父子一相見,乞改調近衞。不許。十五年赦還,卒。 王縝,字文哲,東莞人。父恪,寶慶知府。縝登弘治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劾三邊總制王越附汪直、李廣,不可復玷節鉞。出理南畿屯田。有司徵松江白紵六千疋,縝言紵非正供,且請停上清宮役。詔皆罷之。累遷工科都給事中。 武宗初立,內府工匠以營造加恩。縝率同官言:「陛下初登大寶,工匠末技已有以微勞進者,誠不可示後世。宜散遣先朝諸畫士,革工匠所授官。」帝不能用。中官張永請改築通州新城,縝言泰陵工作方興,不當復興無益之役。帝乃止。 正德元年出為山西右參政。歷福建布政使,遷右副都御史,巡撫蘇、松諸府。協平江西賊王浩八。乾清宮災,疏請養宗室子宮中,定根本,去南京新增內官,召還建言被黜諸臣。不報。已,調鄖陽巡撫,遷南京刑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陳正本十事。嘉靖二年就擢戶部尚書。卒官。 李充嗣,字士修,內江人。給事中蕃孫也。登成化二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弘治初,授戶部主事。以從父臨安為郎中。改刑部。坐累,謫岳州通判。久之,移隨州知州,擢陝西僉事,歷雲南按察使。 正德九年舉治行卓異,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歲大祲。請發帑金移粟振之,不足則勸貸富室。時流民多聚開封,煮糜哺之。踰月,資遣還鄉。初,鎮守中官廖堂黨於劉瑾,假進貢名,要求百端,繼者以為常。充嗣言:「近中官進貢,有古銅器、窰變盆、黃鷹、角鷹、錦雞、走狗諸物,皆借名科斂。外又有拜見銀、須知銀及侵扣驛傳快手月錢、河夫歇役之屬,無慮十餘事,苛派動數十萬。其左右用事者,又私於境內抑買雜物,擅榷商賈貨利。乞嚴行禁絕。」詔但禁下人科取而已。 十二年移撫應天諸府。寧王宸濠反,充嗣謂尚書喬宇曰:「都城守禦屬於公,畿輔則充嗣任之。」乃自將精兵萬人,西屯采石。遣使入安慶城中,令指揮楊銳等堅守。傳檄部內,聲言京邊兵十萬旦夕至,趣供餉,以紿賊。賊果疑懼。事定,兵部及巡按御史胡潔言其功。時已就進戶部右侍郎,乃賜敕嘉勞。 有建議修蘇、松水利者,進充嗣工部尚書兼領水利事。未幾,世宗嗣位,遣工部郎林文霈、顏如瓌佐之。開白茅港,疏吳淞江,六閱月而訖工。語詳河渠志。 嘉靖元年論平宸濠功,加太子少保。蘇、松白糧輸內府。正德時驟增內使五千人,糧亦加十三萬石。帝用充嗣言,減從故額。又請常賦外盡蠲歲辦之浮額者,內府徵收,監以科道官,毋縱內臣苛索。帝俱從之。尋改南京兵部尚書。七年致仕,卒。久之,詔贈太子太保,諡康和。 吳廷舉,字獻臣,其先嘉魚人,祖戍梧州,遂家焉。成化二十三年登進士,除順德知縣。上官屬修中貴人先祠,廷舉不可。市舶中官市葛,以二葛與之,曰:「非產也。」中官大怒。御史汪宗器亦惡廷舉,曰:「彼專抗上官,市名耳。」會廷舉毀淫祠二百五十所,撤其材作堤,葺學宮、書院。宗器謂有所侵盜,執下獄。按之不得間,慚而止。 為縣十年,稍遷成都同知。憂歸,補松江。用尚書馬文升、劉大夏薦,擢廣東僉事。從總督潘蕃討平南海、清遠諸盜。正德初,歷副使。發總鎮中官潘忠二十罪。忠亦訐廷舉他事,逮繫詔獄。劉瑾矯詔,枷之十餘日,幾死。戍雁門,旋赦免。 楊一清薦其才,擢江西右參政,敗華林賊於連河。從陳金大破姚源賊。其黨走裴源,復從俞諫破之。賊首胡浩三既撫復叛,廷舉往諭,為所執。居三月,盡得其要領,誘使攜。及得還,浩三果殺其兄浩二,內亂。官兵乘之,遂擒浩三。 與副使李夢陽不協,奏夢陽侵官,因乞休。不俟命竟去,坐停一歲俸。起廣東右布政使,復佐陳金平府江賊。擢右副都御史,振湖廣饑。已,復出湖南定諸夷疆地。寧王宸濠有逆謀,疏陳江西軍政六事,為豫防計。 世宗立,召為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上疏詆陸完、王瓊、梁儲及少傅蔣冕,而自以為己昔居憲職無一言,乞罷黜以儆幸位。時完早得罪,瓊及儲已罷去,廷舉借以傾冕。冕遂求罷。帝頗不直廷舉,調南京工部,而慰諭冕。冕固請留之,不聽。 嘉靖元年,廷舉乞休。尋以災異復自劾求罷,勸帝修德應天,因奏行其部興革十二事。尋就改戶部,遷右都御史,巡撫應天諸府。長洲知縣郭波以事挫織造中官張志聰。志聰伺波出,倒曳之車後。典史蕭景腆操兵教場,急率兵救。百姓登屋,飛瓦擊志聰。志聰奏逮波、景腆,廷舉具白志聰貪黷狀。帝乃降波五級,調景腆遠方,志聰亦召還。 三年,以「大禮」議未定,請如洪武中修孝慈錄故事,令兩京部、寺、臺、省及天下督、撫各條所見,並詢家居老臣,采而行之,彙為一書,以詔後世。時已定稱本生考,廷舉窺帝意不慊,故為此奏。給事中張原、劉祺交劾之,不報。尋改南京工部尚書,辭不拜,稱疾乞休。帝慰留。已,復辭,且引白居易、張詠詩,語多詼諧,中復用嗚呼字。帝怒,以廷舉怨望無人臣禮,勒致仕。 廷舉面如削瓜。衣敝帶穿,不事藻飾。言行必自信,人莫能奪。其在太學時,兄事羅玘。玘病痢,僕死,自煮藥飲之。負以如厠,一晝夜數十反。玘嘗語人曰:「獻臣生我。」廷舉好薛瑄、胡居仁學,尊事陳獻章。居湫隘,亡郭外田,有書萬卷。及卒,總督姚鏌庀其喪。隆慶中,追諡清惠。 弟廷弼,舉於鄉。廷舉枷吏部前。廷弼臥其械下。刑部主事宿進為奏記張綵,乃得釋。 方良永,字壽卿,莆田人。弘治三年進士。督逋兩廣,峻卻饋遺,為布政使劉大夏所器。還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擢廣東僉事。瓊州賊符南蛇為亂,大夏時為總督,檄攝海南兵備,會師討平之。御史坐良永失利。大夏已入為本兵,為白於朝,賚銀幣。 正德初,父喪除,待銓闕下。外官朝見畢,必謁劉瑾。鴻臚導良永詣左順門叩頭畢,令東向揖瑾,良永竟出。或勸詣瑾家,良永不可。及吏部除良永河南撫民僉事,中旨勒致仕。既去,瑾怒未已,欲假海南殺人事中之。刑部郎中周敏力持,乃不坐。瑾誅,起湖廣副使。尋擢廣西按察使。發巡按御史朱志榮罪至謫戍。遷山東右布政使。旋調浙江,改左。 錢寧以鈔二萬鬻於浙,良永上疏曰:「四方盜甫息,瘡痍未瘳,浙東西雨雹。寧厮養賤流,假義子名,躋公侯之列。賜予無算,納賄不貲,乃敢攫民財,戕邦本。有司奉行急於詔旨,胥吏緣為奸,椎膚剝髓,民不堪命。鎮守太監王堂、劉璟畏寧威,受役使。臣何敢愛一死,不以聞。乞陛下下寧詔獄,明正典刑,並治其黨,以謝百姓。」寧懼,留疏不下。謀遣校尉捕假勢鬻鈔者,以自飾於帝,而請以鈔直還之民,陰召還前所遣使。寧初欲散鈔徧天下,先行之浙江、山東,山東為巡撫趙璜所格,而良永白發其奸,寧自是不敢鬻鈔矣。寧方得志,公卿、臺諫無敢出一語。良永以外僚訟言誅之,聞者震悚。良永念母老,恐中禍,三疏乞休去。 世宗即位,中外交薦。拜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以母老,再疏乞終養。都御史姚鏌請破格褒寵。尚書喬宇、孫交言,良永家無贏貲,宜用侍郎潘禮、御史陳茂烈故事,賜廩米。詔月給三石。久之,母卒,詔賜祭葬。皆異數也。服除,以故官巡撫應天,即家賜敕。至衢州疾作,連疏乞致仕,未報遽歸,卒。卒後有南京刑部尚書之命。暨訃聞,賜卹如制,諡簡肅。 良永侍父疾,衣不解帶者三月。母病,良永年六十餘矣,手進湯藥無少怠。居倚廬哀毀,稱純孝焉。素善王守仁,而論學與之異。嘗語人曰:「近世專言心學,自謂超悟獨到,推其說以自附於象山,而上達於孔子。目賢聖教人次第為小子無用之學,程、朱而下無不受擯,而不知其入於妄。」 弟良節,官廣東左布政使,亦有治行。子重杰,舉於鄉,以孝聞。 王爌,字存納,黃巖人。弘治十五年進士。除太常博士。正德時,屢遷刑科都給事中。武定侯郭勛鎮兩廣,行事乖謬。詔自陳,勛強辨,爌等駁之。都察院覆奏,不錄爌言,爌並劾都御史彭澤。帝責澤,置勛不問。御史林有年直言下獄,浙江僉事韓邦奇忤中官被逮,爌皆救之。帝幸大同久不反,爌力請回鑾。又與工科石天柱救彭澤,忤王瓊。中旨調兩人於外,爌得惠州推官。 世宗立,召復都給事中。旋擢太僕少卿,改太常。嘉靖三年遷應天府尹。歲大祲,奏免其賦。居四年,遷南京刑部右侍郎,以母老歸養。 家居十年,起故官。尋擢南京右都御史。守備中官進表,率以兩御史監禮。爌曰:「中官安得役御史?」止之。奉賀入朝,謁內閣夏言。言倨甚,大臣多隅坐,爌獨引坐正之。言不悅,爌遂謝病歸。 爌與御史潘壯不相能。壯坐大獄,詔爌提問。爌力白壯罪,至忤旨。人以此稱爌長者。卒,贈工部尚書。 王軏,開平衞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正德初,歷工部員外郎,屢遷山東左布政使。 嘉靖初,入為順天府尹。房山地震,軏言召災有由,語多指斥。忤旨切責。尋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芒部土官知府隴慰死,庶子政與嫡子壽爭立,朝議立壽。政倚烏撒,數搆兵,使人誘殺壽,奪其印。軏請討之。乃會貴州兵分道進,擒政於水西,招降四十九砦。璽書奬勞。 時將營仁壽宮,就拜軏工部右侍郎,督採大木。工罷,召還,改戶部。覈九門苜蓿地,以餘地歸之民。勘御馬監草埸,釐地二萬餘頃,募民以佃。房山民以牧馬地獻中官韋恒,軏釐歸之官。奸人馮賢等復獻中官李秀,秀為請於帝,軏抗疏劾之。帝雖宥秀,竟治賢等如律。出覈勛戚莊田,請如周制,計品秩,別親疏,以定多寡,非詔賜而隱占者俱追斷。戶部尚書梁材採其言,兼并者悉歸官。稍進左侍郎。 初,軏之平隴政也,以隴氏無後,請改設流官,兵部尚書李鉞等然之。遂改芒部為鎮雄府,分置四長官司,授隴氏疎屬阿濟等為長官,而擢重慶通判程洸為試知府。隴氏舊部沙保等攻執洸,奪其印,欲復立隴氏後。巡撫王廷相等破保,洸得還。保子普奴復連烏撒、水西苗攻剽畢節諸衞。帝命伍文定圖之。以朝議不合,召還。御史戴金因言:「芒部改流之議,諸司咸執不可。軏徇洸邪說,違衆獨行,致疆埸不靖。」遂罷軏官。 以兵部尚書李承勛薦,起故官,總督倉場,再遷南京戶部尚書。御史龔湜劾軏老悖,吏部言軏居官儉素,搢紳儀表。帝乃責湜妄言。久之,就改兵部,參贊機務。詔舉將材,薦鄭卿、沈希儀等二十一人,皆擢用。居四年,以老乞罷。疏中言享年若干,帝以為非告君體,勒為民。久之卒。 徐問,字用中,武進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廣平推官。遷刑部主事,歷兵部,出為登州知府。地濱海多盜,問盡捕之。調臨江。修築壞堤七十二。轉長蘆鹽運使。運司故利藪,自好者不樂居。問曰:「吾欲清是官也。」終任不取一錢。累遷廣東左布政使。 嘉靖十一年以治行卓異,拜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獨山州賊蒙鉞弒父為亂。問聞南丹、泗城欲助逆,檄廣西撫按伐其謀。又檄鉞弟釗復父讐,事平得承襲。鉞援絕。問督大兵分道入,誅之。捷聞,賜金綺,召為兵部右侍郎。疏陳武備八事。又言:「兩廣、雲、貴半土司,深山密菁,瑤、僮、羅、僰所窟穴。邊將喜功召釁,好為掃穴之舉。王師每入。巨憝潛踪,所誅戮率無辜赤子。興大兵,費厚餉,以易無辜命,非陛下好生意。宜敕邊臣布威信,嚴阨塞,謹哨探,使各安邊境,以絕禍萌。」帝深納其言。尋引疾歸。 二十一年召為南京禮部侍郎。久之,就遷戶部尚書。復引疾去,卒於家。 問清節自勵。居官四十年,敝廬蕭然,田不滿百畝。好學不倦,粹然深造,為士類所宗。隆慶初,諡莊裕。 張邦奇,字常甫,鄞人。年十五,作易解及釋國語。登弘治末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出為湖廣提學副使。下教曰:「學不孔、顏,行不曾、閔,雖文如雄、褒,吾且斥之。」在任三四年,諸生競勸。時世宗方為興世子,獻皇遣就試。乃特設兩案,己居北而使世子居南。文成,送入學。世宗由此知邦奇。 嘉靖初,提學四川,以親老乞歸。久之,桂萼掌銓,去留天下提學官,起邦奇福建。未幾,選外僚入坊局,改右庶子,遷南京祭酒。以身為教,學規整肅。就遷吏部侍郎。丁外艱歸。 帝嘗奉太后謁天壽諸陵,語及擇相。太后曰:「先皇嘗言提學張邦奇器識,他日可為宰相,其人安在?」帝憬然曰:「尚未用也。」服闋,即召為吏部右侍郎,掌部事。推轂善類,人不可干以私。銓部升除,多受教政府,邦奇獨否,大學士李時銜之,郭勛家人犯法,舁重賄請寬,邦奇不從。帝欲即授邦奇尚書,為兩人沮止。尋改掌翰林院事,充日講官,加太子賓客,改掌詹事府。 九載考績,晉禮部尚書。以母老欲便養,乃改南京吏部。復改兵部,參贊機務。帝猶念邦奇,時與嚴嵩語及之。嵩曰:「邦奇性至孝,母老,不樂北來。」帝信其言,遂不召。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一。贈太子太保,諡文定。 邦奇之學以程、朱為宗。與王守仁友善,而語每不合。躬修力踐,跬步必謹。晝之所為,夕必書於冊。性篤孝,以養親故,屢起輒退。其母後邦奇卒,壽至百歲。邦奇事寡嫂如事母。所著學庸傳、五經說及文集,粹然一出於正。 族父時徹,少邦奇二十歲,受業於邦奇。仕至南京兵部尚書。有文名。 韓邦奇,字汝節,朝邑人。父紹宗,福建副使。邦奇登正德三年進士,除吏部主事,進員外郎。 六年冬,京師地震,上疏陳時政闕失。忤旨,不報。會給事中孫禎等劾臣僚不職者,並及邦奇。吏部已議留,帝竟以前疏故,黜為平陽通判。遷浙江僉事,轄杭、嚴二府。宸濠令內豎假飯僧,聚千人於杭州天竺寺,邦奇立散遣之。其儀賓託進貢假道衢州,邦奇詰之曰:「入貢當沿江下,奚自假道?歸語王,韓僉事不可誑也。」 時中官在浙者凡四人,王堂為鎮守,晁進督織造,崔珤主市舶,張玉管營造。爪牙四出,民不聊生。邦奇疏請禁止,又數裁抑堂。邦奇閔中官採富陽茶魚為民害,作歌哀之。堂遂奏邦奇沮格上供,作歌怨謗。帝怒,逮至京,下詔獄。廷臣論救,皆不聽,斥為民。 嘉靖初,起山東參議。乞休去。尋用薦,以故官涖山西。再乞休去。起四川提學副使,入為春坊右庶子。七年偕同官方鵬主應天鄉試,坐試錄謬誤,謫南京太僕丞。復乞歸。起山東副使,遷大理丞,進少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入佐院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時遼陽兵變,侍郎黃宗明言邦奇素有威望,請假以便宜,速往定亂。帝方事姑息,不從,命與山西巡撫任洛換官。至山西,為政嚴肅,有司供具悉不納,間日出俸米易肉一斤。 居四年,引疾歸。中外交薦,以故官起督河道。遷刑部右侍郎,改吏部,拜南京右都御史,進兵部尚書,參贊機務。致仕歸。三十四年,陝西地大震,邦奇隕焉。贈太子少保,諡恭簡。 邦奇性嗜學。自諸經、子、史及天文、地理、樂律、術數、兵法之書,無不通究。著述甚富。所撰志樂,尤為世所稱。 弟邦靖,字汝度。年十四舉於鄉。與邦奇同登進士,授工部主事,榷木浙江,額不充,被劾,以守官廉得免。進員外郎。乾清宮災,指斥時政甚切。武宗大怒,下之詔獄。給事中李鐸等以為言,乃奪職為民。世宗即位,起山西左參議,分守大同。歲饑,人相食,奏請發帑,不許。復抗疏千餘言,不報。乞歸,不待命輒行。軍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未幾,邦奇亦以參議涖大同。父老因邦靖故,前迎,皆泣下。邦奇亦泣。 邦奇嘗廬居,病歲餘不能起。邦靖藥必分嘗,食飲皆手進。後邦靖病亟,邦奇日夜持弟泣,不解衣者三月。及歿,衰絰蔬食,終喪弗懈。鄉人為立孝弟碑。 周金,字子庚,武進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工科給事中。累遷戶科都給事中。疏言:「京糧歲入三百五萬,而食者乃四百三萬,當痛為澄汰。中官迎佛及監織造者濫乞引鹽,暴橫道路,當罷。都督馬昂納有妊女弟,當誅昂而還其女。」朝議用兵土魯番,復哈密。金言西邊虛憊,而土魯番險遠,且青海之寇窺伺西寧,不宜計哈密。已,卒從金議。 嘉靖元年由太僕寺少卿遷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邊人貧甚。金為招商聚粟,廣屯積芻,以時給其食。改撫宣府,進右副都御史。大同叛卒殺張文錦,邊鎮兵皆驕。宣府總督侍郎馮清苛刻。諸軍請糧不從,且欲鞭之,衆轟然圍清府署。金方病,出坐院門,召諸軍官數之曰:「是若輩剝削之過。」欲痛鞭之。軍士氣稍平,擁而前請曰:「總制不恤我耳。」金從容諭以利害,衆乃散解去,得無變。 改撫保定。巡按御史李新芳疑廣平知縣謀己,欲抶之。知府為之解,並欲執知府,發兵二千捕之。知府及佐貳皆走,一城盡空。金發其罪狀,而都御史王廷相庇新芳,與相爭。帝卒下新芳刑部,黜官。 金遷兵部右侍郎。未幾,進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久之,擢南京刑部尚書,就轉戶部。二十四年致仕歸,歲餘卒。贈太子太保,諡襄敏。 吳嶽,字汝喬,汶上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督餉宣府,吏進羨金數千,拒之。出知廬州府。稅課歲萬金,例輸府,嶽以代郵傳費。西山薪故供官爨,嶽弛以利民。以憂去。服除,改保定,治如廬州。歷山西副使、浙江參政、湖廣按察使、山西右布政使,並以清靜得民。 遷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六府。奏裁徵發冗費十六七,民力遂寬。甫浹歲,引疾去。久之,以貴州巡撫徵。尋進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 隆慶元年歷吏部左、右侍郎。京察竣,給事中胡應嘉有所申捄。嶽詣內閣抗聲曰:「科臣敢留考察罷黜官,有故事乎?」應嘉遂得譴。遷南京禮部尚書,就改吏部。抑浮薄,社僥倖,南都縉紳憚之。上疏陳六事,帝頗納其言。尋改兵部,參贊機務。未上,給由家過,病卒。詔贈太子太保,諡介肅。 嶽清望冠一時,禔躬嚴整。尚書馬森言平生見廉節士二人,嶽與譚大初耳。嶽知廬州時,王廷守蘇州,以公事遇京口。嶽召為金山遊,攜酒一缻,肉一斤,菜數束。廷笑曰:「止是乎?」嶽亦笑曰:「足供我兩人食矣。」歡竟日而還。去廬日,假一蓋禦雨,至即命還之。 譚大初,字宗元,始興人,嘉靖十七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憂歸。起補戶部,改戶科給事中。數論事。歷兵科左給事中,出為江西副使。清軍,多所釋。御史孫慎以失額為疑,大初曰:「失額罪小,殃民罪大。」嚴嵩親黨奪民田,治之不少貸。遷廣西右參政,投劾歸。久之,起故官河南。未上,擢南京右通政。俄遷應天府尹。將赴南都,而穆宗即位,乞以參政 致仕,不許。隆慶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尋遷戶部左侍郎,督倉場。海瑞為僉都御史,大初力薦瑞。已而屢疏乞休,不允。拜南京戶部尚書,引疾去。家居,田不及百畝。卒年七十五。諡莊懿。 贊曰:當正、嘉之際,士大夫刓方為圓,貶其素履,羔羊素絲之節寖以微矣。陶琰諸人清操峻特,卓然可風。南都列卿,後先相望,不其賢乎。琰之督漕,充嗣之守禦,良永之遏錢寧,周金之弭亂卒,所豎立甚偉。至琰子之直節,廷弼、邦靖之篤行,尤無忝其父兄云。 廖紀 王時中 周期雍 唐龍子汝楫 王杲王暐 周用宋景 屠僑 聞淵 劉訒胡纘宗 孫應奎餘姚孫應奎 方鈍 聶豹 李默萬鏜 周延潘恩 賈應春 張永明 胡松績溪胡松 趙炳然 廖紀,字時陳,東光人。弘治三年進士。授考功主事,屢遷文選郎中。 正德中,歷工部右侍郎。提督易州山廠,羨金無所私。遷吏部左、右侍郎。世宗立,拜南京吏部尚書。調兵部,參贊機務。被論解職。 嘉靖三年,「大禮」議既定,吏部尚書楊旦赴召,道劾張璁、桂萼。璁、萼之黨陳洸遂劾旦而薦紀。帝罷旦,以紀代之。紀疏辭,言:「臣年已七十,精力不如喬宇,聰明不如楊旦。」時宇、旦方為帝所惡,不許。光祿署丞何淵請建世室,祀興獻帝,下廷議。紀等執不可,帝弗從。紀力爭曰:「淵所言,干君臣之分,亂昭穆之倫,蔑祖宗之制,臣謹昧死請罷勿議。」不納。會廷臣多諍者,議竟寢。 已,條奏三事。其末言人材當惜,謂:「正德之季,宗社幾危。議者但知平定逆藩之功,而不知保護京師之力。自陛下繼統,老成接踵去,新進連茹登,以出位喜事為賢,以凌分犯禮為貴。伏望陛下於昔年致仕大臣,念其保護之勳,量行召用。其他降職、除名、遣戍者,使得以才自効。」帝但納其正士風、重守令二事而已。三邊總督楊一清召還內閣,璁等欲起王瓊,紀推彭澤、王守仁,帝不允。復以鄧璋、王憲名上,竟用憲。 五年正月,御史張袞、喻茂堅、朱實昌以世廟禮成,請宥議禮得罪諸臣,璁、萼亦以為請,章俱下吏部。紀等列上四十七人,卒報罷。御史魏有本以劾郭勛、救馬永謫官,給事中沈漢等論救,帝不聽。紀從容為言,且薦永及楊銳。帝納之,有本得無謫。紀在南都,持議與璁合,坐是劾罷。璁輩欲引助己,遂首六卿。而紀顧數與牴牾,璁輩亦不喜。年老稱病乞歸,許之去。初,獻皇實錄成,加太子太保。至是進少保,賜敕乘傳,夫廩視故事有加。卒,贈少傅,諡僖靖。 王時中,字道夫,黃縣人。弘治三年進士。授鄢陵知縣。嘗出郊,旋風擁馬首。時中曰:「冤氣也。」跡得屍眢井,乃婦與所私者殺之,遂伏辜。召拜御史,督察畿輔馬政。 正德初,請革近畿皇莊,不報。吏部尚書馬文升致仕,時望屬劉大夏、閔珪。時中詆珪和媚,大夏昏耄。兩人各求退,焦芳遂得之,衆咸咎時中。出按宣、大,逮繫武職貪污者百餘,為東廠太監丘聚所奏。劉瑾捕時中下詔獄,荷重枷於都察院門。時中病甚,其妻往省,遇都御史劉宇,哭且詬。宇不得已言於瑾,釋之,謫戍鐵嶺衞。瑾誅,起四川副使,遷湖廣按察使。十二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 世宗立,召為右副都御史。父喪除,起故官。會上章聖太后尊號,時中言本生二字不當去。及上冊寶,百官陪列不至者九人,時中與焉。帝責對狀,已而貰之。 歷兵部左侍郎,代李鉞為尚書。中官黃英等多所陳請,時中皆執不可。敘薊州平盜功,濫及通州守備鄢祐,為言官李鳴鶴等所劾。時中乞休,且詆言者。給事中劉世揚等言時中不當逞忿箝言官,帝乃切責時中,令歸聽勘。 嘉靖十年四月起復為兵部尚書。御史郭希愈請重兵部侍郎之選,以邊臣有才者兩人分掌邊方、內地軍務。吏部議從之。時中言非祖宗臨時遣將意,帝遂從其議。帝欲用王憲於兵部,乃調時中刑部尚書。坐論御史馮恩獄,落職閒住。始,恩疏詆時中,及是以寬恩得罪,時稱為長者。久之,遇赦,復官致仕。 周期雍,字汝和,江西寧州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南京御史。劉瑾既誅,為瑾斥者悉起,而給事中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趙士賢,御史貢安甫、史良佐、曹閔、王弘、葛浩、姚學禮、張鳴鳳、王良臣、徐鈺、趙佑、楊璋、朱廷聲、劉玉,部郎李夢陽、王綸、孫磐等,以兼劾羣閹未得錄。期雍偕同官王佩力請,皆召用。兵部尚書王敞附瑾進,期雍請斥之。焦芳、劉宇猶在列,而劉大夏、韓文、楊守隨、林瀚、張敷華未雪,期雍皆極論。陳金討江西賊,縱苗殺掠,期雍發其狀。尋清軍廣東,劾鎮守武定侯郭勛,金與勛皆被責。出為福建僉事。宸濠反,簡銳卒赴討。會賊平乃還。 嘉靖初,為浙江參議。討平溫、處礦盜,予一子官。再遷湖廣按察使。九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薊州、密雲關堡數十,以避寇警移入內地,關外益無備,期雍悉修復之。數列上便宜。入為大理卿,歷刑部左、右侍郎,右都御史,拜刑部尚書。大計京官,言官劾期雍納賄。吏部白其誣,詔為飭言者。 十九年,郭勛修前郤,因風霾勸帝罷免大臣,期雍遂去位。家居十年卒。 唐龍,字虞佐,蘭谿人。受業於同縣章懋,登正德三年進士。除郯城知縣。禦大盜劉六,數敗之,加俸二等。 父喪,服除,徵授御史,出按雲南。錢寧義父參將盧和坐罪當死,寧為奏辯,下鎮撫覆勘。會遣官錄囚,受寧屬欲出和,為龍所持,卒正其罪。土官鳳朝明坐罪死,革世職。寧令滇人為保舉,而矯旨許之。龍抗疏爭,寢其事。再按江西,疏趣張忠、許泰班師。三司官從宸濠叛者猶居位,龍召數之曰:「脅從罔治,謂凡民耳。若輩讀書食祿,何靦顏乃爾。」立收其印綬。擢陝西提學副使,遷山西按察使,召為太僕卿。 嘉靖七年改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奏罷淮西官馬種牛,罷壽州正陽關榷稅,通、泰二州虛田租及漕卒船料,民甚德之。召拜左副都御史,歷吏部左、右侍郎。 十一年,陝西大饑。吉囊擁衆臨邊,延綏告警。詔進龍兵部尚書,總制三邊軍務兼理振濟,齎帑金三十萬以行。龍奏行救荒十四事。時吉囊居套中,西抵賀蘭山,限以黃河不得渡,用牛皮為渾脫,渡入山後。俺答亦自豐州入套為患。龍用總兵官王效、梁震,數敗敵,屢被奬賚。 召為刑部尚書。大猾劉東山搆陷建昌侯張延齡,興大獄。延齡,昭聖皇太后母弟,帝所惡也。吏坐獄不窮竟去者數十人,龍獨執正東山罪。「大禮」大獄及諸建言獲罪者,廷臣屢請寬,不能得。會九廟成,覃恩,龍錄上充軍應赦者百四十人,率得宥,所不原惟豐熙、楊慎、王元正、馬錄、呂經、馮恩、劉濟、邵經邦而已。考尚書六年滿,加太子少保。以母老乞歸侍養。久之,用薦起南京刑部尚書,就改吏部。兵部尚書戴金罷,召龍代之。太廟成,加太子太保。 尋代熊浹為吏部尚書。龍有才,居官著勞績。及為吏部,每事咨僚佐。年老多疾,輒為所欺。御史陳九德劾前選郎高簡罔上行私,并論龍衰暮,乃下簡詔獄。龍引疾,未報。吏科楊上林、徐良輔復論簡。詔杖簡六十遣戍。上林、良輔以不早言罷職,龍黜為民。龍已有疾,輿出國門卒。 後數年,子修撰汝楫疏辯。詔復官,贈少保,諡文襄。龍故與嚴嵩善。龍之罷,實夏言主之。而汝楫素附嵩,得第一人及第。官至左諭德。後坐嵩黨奪官。 王杲,字景初,汶上人。正德九年進士。授臨汾知縣。擢御史,巡視陝西茶馬。帝遣中官分守蘭、靖。杲言窮邊饑歲,不宜設官累民,不報。 嘉靖三年,帝將遣中官督織造於蘇、杭,杲疏諫,不納。久之,擢太僕少卿,改大理,再遷左副都御史,進戶部右侍郎。河南大饑,命杲往振。杲請急發帑金,詔齎臨清倉銀五萬兩以行。既至,復請發十五萬兩。全活不可勝計。事竣,賜銀幣。尋以右都御史總督漕運。故事,繕運艘,軍三民七。總兵官顧寰以軍民困敝,請發兩淮餘鹽銀七十萬,戶部尚書李如圭不可。杲請改折兩年漕運十之三,以所省轉輸費治運艘,勿重困軍民,報可。 踰年,入為戶部尚書。后父安平侯方銳乞張家莊馬房地。杲言此地二千餘頃,正供所出,不可許,宜以大慈恩寺入官地二十頃予之。帝從其議。時國儲告匱,諸邊請增餉無虛月,四方多水旱,給事中李文進請議廣儲蓄。杲列九事以獻,已又上制財用十事,帝咸納之。舊制,歲漕四百萬石。杲以粟有餘而用不足,遇災傷率改折以便民。一日,帝見改折者過半,大驚,以詰戶部,杲等引罪。敕自今務遵祖制,毋輕變。 杲掌邦計,事無不辦,帝深倚之。後有詔買龍涎香,久不進,帝以此不悅。給事中馬錫劾杲及巡倉御史艾朴受賄,給事中厲汝進言倉場尚書王暐亦然,並下獄。杲、朴遣戍,暐斥為民。杲竟卒於雷州戍所。隆慶初,給事中辛自修等訟杲冤。詔復官,賜祭葬,贈太子太保。 王暐,句容人。由進士除吉安推官。從王守仁平宸濠,遷大理寺副。爭「大禮」,下獄廷杖。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歷兩京戶部侍郎,出督漕運,進尚書。歷官著清操。 周用,字行之,吳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行人。正德初,擢南京兵科給事中。父憂服闋,留補禮科。已,乞南。改南京兵科。諫迎佛烏斯藏及以中旨遷黜尚書、都給事中等官,且請治鎮守江西中官黎安罪。出為廣東參議,預平番禺盜,有功。歷浙江、山東副使。擢福建按察使,改河南右布政使。代監司鞫南陽滯獄,獄為之空。 嘉靖八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召協理院事。歷吏部左、右侍郎。以起廢不當,尚書汪鋐委罪僚屬,乃調用南京刑部。就遷右都御史,工、刑二部尚書。九廟災,自陳致仕。 用端亮有節概。既罷,中外皆惜之,頻有推薦。久之,以工部尚書起督河道,數月,改漕運。未上,召拜左都御史。二品九年滿,加太子少保。二十五年代唐龍為吏部尚書。明年卒官。贈太子太保,諡恭肅。曾孫宗建,自有傳。 用掌憲時,慎自持而已,無所獻替。其後宋景、屠僑繼之,大略皆廉潔,與用相似。景未久卒,而僑居職八年。屬嚴嵩柄政,風紀不振。議丁汝夔獄,受杖不能去。 宋景,字以賢,奉新人。弘治十八年進士。知睢州。正德五年入為河南道御史。故事,知州無改御史者,劉瑾創之也。瑾誅,景引疾去。嘉靖三年以薦補浙江僉事,進山西副使。民饑為盜,殺守禦指揮。景樹幟,令被脅者赴之。賊咸歸命,乃擒斬其魁。四遷山西左布政使,累官南京吏工二部尚書。改兵部,參贊機務。入為左都御史。卒,贈太子少保、吏部尚書,諡莊靖。 屠僑,字安卿,吏部尚書滽再從子也。正德六年進士。授御史。巡視居庸諸關。武宗遣中官李嵩等捕虎豹,僑力言不可。世宗時,歷左都御史。卒,贈少保,諡簡肅。 聞淵,字靜中,鄞人。弘治十八年進士。初授禮部主事,已改刑部。楊一清為吏部,調淵稽勳員外郎。歷考功郎中,改掌文選,遷南京右通政。 嘉靖初,擢應天府尹,改尹順天。累遷南京兵部右侍郎,攝部事。薦馬永等十餘人。召為刑部右侍郎,遷左。進南京刑部尚書,就移吏部。召為刑部尚書。周用卒,代為吏部尚書。 侍郎徐階得帝眷,前尚書率推讓之。淵自以前輩,事取獨斷。大學士夏言柄政,淵老臣,不能委曲徇。及後議言獄,淵謂言事祗任意,跡涉要君,請帝自裁決。帝大怒,切責淵。嚴嵩既殺言,勢益橫,部權無不侵,數以小故奪淵俸。淵年七十矣,遂乞骸骨歸。家居十四年卒。先累加太子太保,卒贈少保,諡莊簡。 淵居官始終一節。晚扼權相,功名頗損。在南刑部時,張璁先為曹屬,嘗題詩於壁,屬淵勒石後堂。淵曰:「此尚書堂也,吾敢以相君故,為郎官勒石耶?」 劉訒,鄢陵人。父璟,刑部尚書。訒登正德十二年進士,為寧國推官,攝蕪湖縣事。武宗南巡,中貴索賄不得,繫訒詔獄。世宗立,復官。尋擢御史,遷南京通政參議。歷南京刑部尚書,召改北。 初,帝幸承天,河南巡撫胡纘宗嘗以事笞陽武知縣王聯。聯尋為巡按御史陶欽夔劾罷。聯素兇狡,嘗毆其父良,論死。久之,以良請出獄。復坐殺人,求解不得。知帝喜告訐,乃摭纘宗迎駕詩「穆王八駿」語為謗詛。言纘宗命己刊布,不從,屬欽夔論黜,羅織成大辟。候長至日,令其子詐為常朝官,闌入闕門訟冤。凡所不悅,若副都御史劉隅,給事中鮑道明,御史胡植、馮章、張洽,參議朱鴻漸,知府項喬、賈應春等百十人,悉搆入之。帝大怒,立遣官捕纘宗等下獄,命訒會法司嚴訊。訒等盡得其誣罔,仍坐聯死,當其子詐冒朝官律斬,而為纘宗等乞宥。帝既從法司奏坐聯父子辟,然心嗛纘宗,頗多詰讓,下禮部都察院參議。嚴嵩為之解,乃革纘宗職,杖四十。訒亦除名,法司正貳停半歲俸,郎官承問者下詔獄。嵩以對制平獄有功,令兼支大學士俸,嵩辭乃允。時法官率骫法徇上意。稍執正,譴責隨至。訒於是獄能持法,身雖黜,而天下稱之。 胡纘宗,陝西秦安人。正德三年進士。由檢討出為嘉定判官。歷山東巡撫,改河南。 孫應奎,字文宿,洛陽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章丘知縣。 嘉靖四年入為兵科給事中,上疏言:「輔臣之任,必忠厚鯁亮、純白堅定者乃足當之。今大學士楊一清雖練達國體,而雅性尚通,難以獨任。張璁學博性偏,傷於自恃,猶飭厲功名,當抑其過而用之。至於桂萼以梟雄桀驁之資,作威福,納財賄,阻抑氣節,私比黨與,勢侵六官,氣制言路,天下莫不怨憤。乞鑒別三臣賢否,以定用舍。」其意特右璁。而帝因其奏,慰留一清,戒諭璁、萼。既而同官王準、陸粲劾璁、萼罷相,準、粲亦下吏遠謫,以應奎首抗章不罪。未幾,劾吏部尚書方獻夫,帝頗納其言。獻夫援汪鋐為助,遂詘應奎議。再遷戶科左給事中。行人薛侃建言忤旨,下廷訊,詞連張璁。應奎與同官曹汴揖璁避,且上疏言狀。帝怒,下之詔獄,尋釋還職。 十一年大計天下庶官,王準謫富民典史。應奎言汪鋐為璁、萼修郤,誣以不謹而黜之。乞復準官,責鋐,為黨比戒。吏部尚書王瓊亦言準當黜,乃謫應奎高平縣丞。屢遷湖廣副使,督采大木,坐累復逮繫。尋釋還。歷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召理院事,遷戶部侍郎,進尚書。 俺答犯京師後,羽書旁午徵兵餉。應奎乃建議加派。自北方諸府暨廣西、貴州外,其他量地貧富,驟增銀一百十五萬有奇,而蘇州一府乃八萬五千。御史郭仁,吳人也,詣應奎請減,不從。仁遂劾奏,應奎疏辨。帝以仁不當私屬,調之外。既而國用猶不足,應奎言:「今歲入二百萬,而諸邊費六百餘萬,一切取財法行之已盡。請令諸曹所隸官吏、儒士、廚役、校卒,悉去其冗者。而臣部出入贏縮之數,亦綜其大綱,列籍進御,使百司庶府咸知為國惜財。」報可。 三十一年正月命應奎條上京邊備用芻糧之數。應奎言:「自臣入都至今,計正稅、加賦、餘鹽五百餘萬外,他所搜括又四百餘萬。而所出自諸邊年例二百八十萬外,新增二百四十五萬有奇,修邊振濟諸役又八百餘萬。」帝以耗費多,疑有侵冒,分遣科道官往諸邊覈實。給事中徐公遴劾應奎粗疏自用,遂改南京工部尚書,以方鈍代。諸邊餉銀益增。鈍計無所出,請令諸臣條上理財策。議行二十九事,益纖屑傷大體。應奎就移戶部,致仕歸,卒。 應奎為諫官,屢犯權貴,以風節自厲。晚官計曹,一切為苟且計,功名大損於前。 有與應奎同姓名者,餘姚人,字文卿。由進士授行人,擢禮科給事中。疏劾汪鋐奸,忤旨下詔獄。已復杖闕下,謫華亭縣丞。鋐亦罷去。兩孫給諫之名,並震於朝廷。累官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踰年罷歸。為山東布政時,有創開膠萊河議者,應奎力言不可。入覲,與吏部尚書爭官屬賢否,時稱其直。 方鈍,巴陵人。掌戶部七年,廉慎無過。嚴嵩中之,詔改南京,遂乞骸骨歸。 聶豹,字文蔚,吉安永豐人。正德十二年進士。除華亭知縣。濬陂塘,民復業者三千餘戶。 嘉靖四年召拜御史,巡按福建。出為蘇州知府。憂歸,補平陽知府。山西頻中寇,民無寧居。豹令富民出錢,罪疑者贖,得萬餘金,修郭家溝、冷泉、靈石諸關隘,練鄉勇六千守之。寇却,廷議以豹為知兵。給事中劉繪、大學士嚴嵩皆薦之。擢陝西副使,備兵潼關。大計拾遺,言官論豹在平陽乾沒,大學士夏言亦惡豹,逮下詔獄,落職歸。 二十九年秋,都城被寇。禮部尚書徐階,豹知華亭時所取士也,為豹訟冤,言其才可大用。立召拜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未赴,擢兵部右侍郎,尋轉左。仇鸞請調宣、大兵入衞,豹陳四慮,謂宜固守宣、大,宣、大安則京師安。鸞怒。伺豹過無所得,乃已。三十一年召翁萬達為兵部尚書,未至,卒,以豹代之。奏上防秋事宜,又請增築京師外城,皆報可。明年秋,寇大入山西,覆總兵官李淶軍,大掠二十日而去。總督蘇祐反以大捷聞,為巡按御史毛鵬所發,章下兵部。豹言:「寇雖有所掠,而我師斬獲過當,實上玄垂祐,陛下威靈所致。宜擇吉祭告,論功行賞。」帝喜。進秩任子者數十人,豹亦加太子少保,廕錦衣世千戶。京師外城成,進太子少傅。南北屢奏捷,及類奏諸邊功,豹率歸功玄祐。祭告行賞如初,豹亦進太子太保。 當是時,西北邊數遭寇,東南倭又起,羽書日數至。豹本無應變才,而大學士嵩與豹鄉里,徐階亦入政府,故豹甚為帝所倚。久之,寇患日棘,帝深以為憂。豹卒無所謀畫,條奏皆具文,帝漸知其短。會侍郎趙文華陳七事致仕,侍郎朱隆禧請設巡視福建大臣,開海濱互市禁,豹皆格不行。帝大怒切責。豹震懾請罪,復辨增官、開市之非,再下詔譙讓。豹愈惶懼,條便宜五事以獻。帝意終不懌,降俸二級。頃之,竟以中旨罷,而用楊博代之。歸數年卒,年七十七。隆慶初,贈少保,諡貞襄。 豹初好王守仁良知之說,與辨難,心益服。後聞守仁歿,為位哭,以弟子自處。及繫獄,著困辨錄,於王守仁說頗有異同云。 李默,字時言,甌寧人。正德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嘉靖初,改戶部主事,進兵部員外郎,調吏部,歷驗封郎中。真人邵元節貴幸,請封誥,默執不予。十一年為武會試同考官。及宴兵部,默據賓席,欲坐尚書王憲上。憲劾其不遜,謫寧國同知。屢遷浙江左布政使,入為太常卿,掌南京國子監事。博士等官得與科道選,自默發之。歷吏部左、右侍郎,代夏邦謨為尚書。自正德初焦芳、張綵後,吏部無侍郎拜尚書者。默出帝特簡,蓋異數也。 嚴嵩柄政,擅黜陟權。默每持己意,嵩銜之。會推遼東巡撫,列布政使張臬、謝存儒以上。帝問嵩,嵩言其不任。奪默職為民,以萬鏜代。默掌銓僅七月。逾年,鏜罷,特旨復用默。已,命入直西內,賜直廬,許苑中乘馬。尋進太子少保。未幾,復命兼翰林學士。給事中梁夢龍劾默徇私,帝為責夢龍。會大計羣吏,默戒門下謝賓客,同直大臣亦不得燕見,嵩甚恨。趙文華視師還,默氣折之。總督楊宜罷,嵩、文華欲用胡宗憲,默推王誥代,兩人恨滋甚。 初,文華為帝言餘倭無幾,而巡按御史周如斗以敗狀聞。帝疑,數詰嵩。文華謀所以自解,稔帝喜告訐,會默試選人策問,言「漢武、唐憲以英睿興盛業,晚節用匪人而敗」,遂奏默誹謗。且言:「殘寇不難滅,以督撫非人,敗衄。由默恨臣劾其同鄉張經,思為報復。臣論曹邦輔,即嗾給事中夏栻、孫濬媒孽臣。延今半載,疆事日非。昨推總督,又不用宗憲而用誥。東南塗炭何時解,陛下宵旰憂何時釋。」帝大怒,下禮部及法司議。奏默偏執自用,失大臣體;所引漢、唐事,非所宜言。帝責禮部尚書王用賓等黨護,各奪俸三月,而下默詔獄。刑部尚書何鰲遂引子罵父律絞。帝曰:「律不著臣罵君,謂必無也。今有之,其加等斬。」錮於獄,默竟瘐死。時三十五年二月也。 默博雅有才辨,以氣自豪。同考武試,得陸炳為門生。炳貴盛,力推轂。默由外吏驟顯,有所恃,不附嵩。凡有銓除,與爭可否,氣甚壯。然性褊淺,用愛憎為軒輊,頗私鄉舊,以恩威自歸,士論亦不甚附之。默既得罪,繼之者吳鵬、歐陽必進,視嵩父子意,承順惟謹,吏部權盡失。隆慶中,復默官,予祭葬。萬曆中,賜諡文愍。 萬鏜,字仕鳴,進賢人。父福,金華知府。鏜登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中,由刑部主事屢遷吏部文選郎中。司署火,下獄,贖還職。歷太常、大理少卿。 世宗嗣位,以鏜嘗貽書知縣劉源清,令預防宸濠,賚金幣。尋遷順天府尹,累遷右副都御史。歷兵部侍郎、右都御史,皆南京。彗星見,應詔陳八事。中言:「人邪正相懸,而形迹易混。其大較有四。人主所取於下者,曰任怨,曰任事,曰恭順,曰無私。而邪臣之恣強戾、好紛更、巧逢迎、肆攻訐者,其迹似之。人主所惡於下者,曰避事,曰沽名,曰朋黨,曰矯激。而正臣之守成法、恤公議、體羣情、規君失者,其迹似之。察之不精,則邪正倒置,而國是亂矣,此不可不慎也。治天下貴實不貴文。今陛下議禮制度考文,至明備矣,而於理財用人安民講武之道,或有缺焉。願輟聲容之繁飾,略太平之美觀,而專從事於實用,斯治天下之道得矣。至大禮大獄得罪諸臣,幽錮已久,乞量加寬錄。」帝大怒,斥為民,令吏部錮勿用。 家居十年,屢推薦,輒報罷。同年生嚴嵩柄政,援引之,湖廣蜡爾山蠻叛,起鏜副都御史,相機剿撫。鏜納土指揮田應朝策,誘致其酋,督兵破之。條上善後七事,帝咸報可。召鏜還。未幾,銅平酋龍子賢復叛,御史繆文龍言鏜剿撫皆失。詔下撫按官勘覆,歸罪於參將李經,事乃解。鏜得為兵部侍郎。遷南京刑、禮二部尚書。召掌刑部。俄代李默為吏部尚書。 鏜既為嵩所引,每事委隨,又頗通饋遺。撫治鄖陽都御史闕,鏜以通政使趙文華名上。會給事中朱伯辰劾文華,文華上言:「納言之職,例不外推。鏜意在出臣,又嗾所親伯辰論劾,欲去臣。且鏜以侍郎起用,乃朦朧奏二品九年滿,得加太子少保。又以不得一品,面謾腹誹,無大臣禮。」帝怒,遂與伯辰並黜為民。久之卒。隆慶初,復官,贈太子太保。 周延,字南喬,吉水人。嘉靖二年進士。除潛江知縣,改新會。擢兵科給事中。時議新建伯王守仁罪,將奪其爵。延抗疏為訟,坐謫太倉州判官。歷南京吏部郎中,出為廣東參政。撫安南,征黎寇,皆預,有功。三遷廣東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靖海寇林成亂。進兵部右侍郎,提督兩廣軍務。召為刑部左侍郎。歷南京右都御史,吏、兵二部尚書。 嘉靖三十四年召為左都御史。帝用給事中徐浦議,令廷臣及督撫各舉邊才。於是故侍郎郭宗臯,都御史曹邦輔、吳嶽,祭酒鄒守益,修撰羅洪先,御史吳悌、方涯,主事唐樞,參政周大禮、曹亨,參議劉志,知府黃華在舉中。御史羅廷唯駁曰:「浦疏本言邊才,而今廷臣乃以清修、苦節、實學、懿行舉,去初議遠矣。況又有夤緣進者。是假明詔開倖門。」帝納其言,責吏部濫舉,命與都察院更議。延與尚書吳鵬等言所舉皆人望,公無私。帝終不悅,切責延等,而舉者悉報罷。世宗時,海內賢士大夫被斥者衆,及是舉上,稍冀復用,而為廷唯所阻,自是皆不復召矣。 延顏面寒峭,砥節奉公。權臣用事,政以賄成,延未嘗有染。然居臺端七年,無諫諍名。卒官,贈太子太保,諡簡肅。 延卒,歐陽必進代。踰月,遷吏部,乃以潘恩繼之。 恩,字子仁,上海人。嘉靖二年進士。授祁州知州,調繁鈞州。鈞,徽王封國也,宗戚豪悍,恩約束之。擢南京刑部員外郎。遷廣西提學僉事,署按察使事。有大猾匿靖江王所,捕之急,王不得已出之。憾恩,誣以事,按無實得免。累遷山東副使。御史葉經以試錄忤旨,並恩下詔獄,謫廣東河源典史。四遷,復為江西副使,進浙江左參政。按部海鹽,倭猝至,圍城數匝。恩與參將湯克寬、僉事姜廷頤力禦却之。俄遷浙江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偕按臣劾徽王載埨貪虐,遂奪國。伊王典楧驕橫,恩一切裁之。河南民素苦藩府,恩制兩悍王,名大著。久之,由刑部尚書改左都御史。 子允端,為刑部主事。吏部尚書郭朴,恩門生也,調之禮部。給事中張益劾允端奔競,恩溺愛,朴徇私。帝置朴不問,改允端南京工部,令恩致仕。萬曆初,賜存問。卒年八十七。贈太子少保,諡恭定。 賈應春,字東陽,真定人。嘉靖二年進士。授南陽知縣,遷和州知州。入為刑部郎中。歷知潞安、開封二府。遷陝西副使。未赴,河南巡按陳蕙劾其貪濫,謫山東鹽運同知,蕙亦坐貶。久之,由漢陽知府復遷陝西副使,進右參政。寧羌賊起,會兵討平之。遷按察使,左、右布政使,皆在陝西。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 三十二年進兵部右侍郎,總督三邊軍務。俺答諸部歲擾邊,應春言:「諸邊間諜不通,每寇入莫測其向,我則無所不備。兵分勢孤,往往失事。夫寇將內犯,必聚衆治器,腊肉飼馬,傳箭祭旗,其形先露。而我民被掠者,間亦臨邊傳報,頗有左驗。使邊臣厚以官賞,令密偵候,視漫然散守者,功相十百。」乃定賞格以請。帝立從之。其秋,寇大入延綏,殺掠五千餘人。應春督諸將邀擊,獲首功二百四十,以捷聞。而巡按御史吉澄極言敗狀。帝竟錄應春功,官其一子。 明年罷宣、大總督蘇祐,以應春代。時秋防將屆,代應春者江東未至,令仍舊任。套寇數萬人屯寧夏山後,先遣騎五百餘入掠。總兵官姜應熊守紅井以綴敵,而密遣精兵薄其營,斬首百四十餘級,進應春右都御史。踰月,寇別部入永昌、西寧,為守將所破。番人入鎮羌,總兵官王繼祖擊敗之,並賜應春銀幣。久之,寇五千騎犯環慶,為都督袁正所破,掠莊涼,守將邀斬百二十人,再予應春一子官。在鎮數載,築邊垣萬一千八百餘丈,以花馬池閒田二萬頃給軍屯墾,邊人賴之。 徵拜南京戶部尚書。論邊垣功,進秩一等。旋召為刑部尚書,改戶部。國用不足,應春以為言。因命徵不及七分者,所司毋遷官。漕政廢弛,運艘多逋負,亦以應春言重其罰。歲餘,致仕去。卒,贈太子太保。 張永明,字鍾誠,烏程人。嘉靖十四年進士。除蕪湖知縣。獻皇后梓宮南祔,所過繁費不貲。永明堊江岸佛舍為殿,供器飾箔金,財用大省。 尋擢南京刑科給事中。寇入大同,山西總督樊繼祖,巡撫史道、陳講等不能禦,永明偕同官論其罪。已,又劾兵部尚書張瓚黷貨悞國,又劾大學士嚴嵩及子世蕃貪汚狀。已,又劾兵部尚書戴金為御史巡鹽時,增餘鹽羨銀,阻壞邊計。疏雖不盡行,中外憚之。 出為江西參議。累遷雲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伊王典楧恣橫,永明發其惡,後竟伏辜。 四十年遷刑部右侍郎。未上,改吏部,進左。尋拜刑部尚書。居數月,改左都御史。條上飭厲撫按六事。御史黃廷聘按浙歸,道湘潭,慢知縣陳安。安發其裝,得所攜金銀貨幣。廷聘皇恐謝,乃還之。永明聞,劾罷廷聘。浙江參政劉應箕先為廷聘論罷,見廷聘敗,摭其陰事自辨。永明惡之,劾應箕,亦斥。 故事,京官考滿,自翰林外皆報名都察院,修庭謁禮。後吏部郎恃權,張濂廢報名,陸光祖廢庭謁。永明榜令遵故事,列儀節奏聞,詔諸司遵守。郎中羅良當考滿,先詣永明邸,約免報名庭謁乃過院。永明怒,疏言:「此禮行百年,非臣所能損益。良輕薄無狀,當罷。又卿貳大臣考滿,詣吏部與堂官相見訖,即詣四司門揖,司官輒南面答揖,亦非禮,當改正。」良疏辨,奪俸。詔禮部會禮科議之,奏言:「永明議是。自今吏部郎其承舊制。九卿翰林官揖四司,當罷。」詔可。 永明素清謹。掌憲在嚴嵩罷後,以整飭綱維為己任。會給事中魏時亮劾,永明力求去,詔許馳驛歸。明年卒。贈太子少保,諡莊僖。 胡松,字汝茂,滁人。幼嗜學。嘗輯古名臣章奏,慨然有用世志。登嘉靖八年進士,知東平州。設方略捕盜,民賴以安。再遷南京禮部郎中,歷山西提學副使。 三十年秋,上邊務十二事,謂: 去秋俺答掠興、嵐,即傳箭徵兵,剋期深入,守臣皆稔聞之。而巡撫史道、總兵官王陛等備禦無素。待其壓境,始以求貢上聞。又陰致賄遺,令勿侵己分地,冀嫁禍他境。今山西之禍,實大同貽之。宜亟置重典,以厲諸鎮。 大同自兵變以來,壯士多逃漠北為寇用,今宜招使歸。有攜畜產器械來者,聽其自有。更給牛種費,優復數年。則我捐金十萬,可得壯士二萬。拊而用之,皆勁旅也。孰與棄之以資強敵哉。 大同最敵衝,為鎮巡者較諸邊獨難。今宜不拘資格,精擇其人。豐給祿廩,使得收召猛士,畜豢健丁。又久其期,非十年不得代。彼知不可驟遷,必不為苟且旦夕計,而邊圉自固。又必稍寬文網,非大干憲典,言官毋得輕劾,以壞其成功。 至用間之道,兵家所貴。今寇諜獲於山西者已數十人,他鎮類是。故我之虛實,彼無不知。今宜厚養死士,潛縱遣之。得間則斬其名王、部長及諸用事貴人。否亦可覘強弱虛實,而陰為備。 又寇貪而好利,我誠不愛金帛。東賂黃、毛三衞以牽其左,西收亦不剌遺種,予善地,以綴其右,使首尾掣曳,自相狼顧,則我可起承其敝,坐收全勝矣。 他所條析,咸切邊計。帝嘉其忠懇,進秩左參政。 松疏上,當事者已惡其侵官。及遷擢,益忌之。不畀以兵柄,令於三關聽用,欲因以陷之。寇大入,抵太原。給事中馮良知遂劾松建言冒賞,無寸功。紀功科道官張堯年、王珩劾總兵官張達等,並論松虛議無補,遂斥為民。家居十餘年。屢薦,輒報罷。 至三十五年,以趙文華言,起陝西參政,分守平涼。復條嚴保甲、均賦稅、置常平、簡伉健數事。三遷江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所部多盜,松奏設南昌、南豐、萬安三營,遣將討捕,以次削平。進兵部右侍郎,巡撫如故。以會討廣東巨寇張璉及援閩破倭功,兩賜銀幣。 居三年,召理部事。進左侍郎,改吏部。遷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代郭朴為吏部尚書。奏言:「撫按舉劾,每舉數十人,虛譽浮詞,往往失實。所劾犯贓,僅擬降調,罷輭貪殘,僅擬改教。賞罰不當,人何所激勸。且巡撫歲終例有冊,第屬吏賢否,今皆寢閣,乞申飭其欺玩者。」帝嘉納之。 松潔己好修,富經術,鬱然有聲望。晚主銓柄,以振拔淹滯為己任。甫七月,病卒。贈太子少保,諡恭肅。 時又有胡松者,字茂卿,績溪人。正德九年進士。嘉靖時為御史。桂萼薦王瓊,松論之。忤旨,謫廉州推官。累官工部尚書。伊王欲拓其洛陽府第,計直十萬金,以十二賕嚴嵩,期必得。松據祖制爭,乃止。俺答入寇,仇鸞以邊衆入衞,欲悉召其衆實京師,移武庫仗於營,便給調。松言邊兵外也而內之,武庫仗內也而外之,非所以重肘腋,杜微慎防也,執弗許。尋引疾歸。卒年八十三。居家以孝友稱。 趙炳然,字子晦,劍州人。嘉靖十四年進士。除新喻知縣。徵拜御史。與給事中李文進覈宣、大、山西兵餉。劾前後督撫樊繼祖、史道,監司楊銳,指揮馮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坐謫有差。條上備邊十二事。歷按雲南、浙江。擢大理寺丞,進少卿。尋改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進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 浙江、福建總督胡宗憲下獄,詔罷總督毋設。大學士徐階以浙江寇甫平,請設巡撫綏輯,遂進炳然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往任之。浙罹兵燹久,又當宗憲汰侈後,財匱力絀。炳然廉以率下,悉更諸政令不便者,仍奏減軍需之半。民皆尸祝之。 福建巡撫游震得請浙兵剿賊。詔發義烏精兵一萬,命副總兵戚繼光將以往,仍諭炳然協剿。炳然言:「福建所以致亂者,由將吏撫馭無術,民變為兵,兵變為盜耳。今又驅浙兵以赴閩急,竊懼浙之復為閩也。請令一意團練土著,使人各為用,家自為守,急則兵,緩則農,然後聚散兩有所歸。即不得已而召募,亦必先本土後鄰壤,庶無釀禍本。」又條上防海八事,中言:「蘇、松、浙江水師皆統於總兵,駐定海,陸師皆統於副總兵,駐金山衞,並受總督節制。今督府既革,則已判為二鎮,彼此牽制,不得調發。請畫地分轄,各兼水陸軍務。」俱報可。其年,繼光破賊,瀕海餘寇流入浙江。官軍迎戰於連嶼、陡橋、石坪,斬首百餘級。新倭復犯石坪,將士乘勝殲之。炳然以援剿功,再賜金幣,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 給事中辛自修劾罷戎政都御史李鐩,請擇素知兵者代之。乃召炳然為兵部尚書,協理戎政。踰年,詔兼右都御史,總督宣、大、山西軍務。新平、平遠、保平三堡密邇宣府,舊屬大同。天城相去六十里,孤懸塞外,隔崇山,寇騎時出沒。炳然奏添設參將,別為一營,報可。尋以總兵官馬芳等却敵功,被賚。已,召還部,代楊博為尚書。考滿,加太子少保。 炳然清勤練達,所至有聲績。隆慶初,以病乞休去。卒,贈太子太保,諡恭襄。 贊曰:世宗朝,璁、萼、言、嵩相繼用事,六卿之長不得其職。大都波流茅靡,淟涊取容。廖紀以下諸人,其矯矯者與。應奎司邦計,不能節以制度,顧務加賦以病民。豹也碌碌,彌無足觀矣。 鄭岳 劉玉子慤 汪元錫邢寰 寇天敘 唐冑 潘珍族子旦 余光 李中李楷 歐陽鐸 陶諧孫大順 大臨 潘塤呂經 歐陽重 朱裳 陳察 孫懋 王儀子緘 王學夔 曾鈞 鄭岳,字汝華,莆田人。弘治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刑部主事。董天錫偕錦衣千戶張福決囚,福坐天錫上,岳言其非體。且言:「糾劾非鎮監職,而董讓行之。太常本禮部屬,而崔志端專之。內外效尤,益無忌憚。」忤旨,繫獄。尚書周經、侍郎許進等救,不聽。贖杖還職。 尋進員外郎。許進督師大同,貴近惡其剛方,議代之。罷職總兵官趙昹謀起用,京軍屢出無功。岳言進不可代,昹不可用,京軍不可出。朝論韙之。 遷湖廣僉事,歸宗藩侵地於民。施州夷民相讐殺者,有司以叛告。岳擒治其魁,餘悉縱遣。荊、岳饑,勸富民出粟,弛河泊禁。屬縣輸糧遠衞,率二石致一石。岳以其直給衞,而留粟備振,民乃獲濟。 正德初,擢廣西副使。土官岑猛當徙福建,據田州不肯徙。岳許為奏改近地,猛乃請自效。尋改廣東。遷江西按察使,就遷左布政使。宸濠奪民田億萬計,民立砦自保。宸濠欲兵之,岳持不可。會提學副使李夢陽與巡按御史江萬實相訐,岳承檄按之。夢陽執岳親信吏,言岳子沄受賕,欲因以脅岳。宸濠因助夢陽奏其事,囚掠沄。巡撫任漢顧慮不能決,帝遣大理卿燕忠會給事中黎奭按問。忠等奏勘岳子私有迹,而夢陽挾制撫、按,俱宜斥。岳遂奪官為民。宸濠敗,中外交薦,起四川布政使。以憂不赴。 世宗初,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甫兩月,召為大理卿。嘉靖元年冬,上言內臣有犯,宜聽部院問理,毋從中決,不能從。帝數不豫,岳請遵聖祖寡欲勤治之訓,宮寢有制,進御以時,而退朝即御文華,裁決章奏,日暮還宮,以養壽命之源。報聞。出按甘肅亂卒事,總兵官李隆等皆伏罪。還朝,以災異陳刑獄失平八事。 尋遷兵部右侍郎。時「大禮」未定。岳言若以兩考為嫌,第稱孝宗廟號,毋稱伯考,以稍存正統。大學士石珤請從之。帝切責珤,奪岳俸兩月。轉左侍郎。請罷山海關稅,弗許。中官崔文欲用其兄子為副將,岳持不可。寧夏總兵官仲勛行賄京師,御史聶豹以風聞論岳。岳自白,因乞休。歸十五年而卒。 劉玉,字咸栗,萬安人。祖廣衡,永樂末進士。正統間,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積粟數百萬,督治陂塘為旱澇備。景泰初,歷左副都御史,鎮守陝西。請遇災傷,毋俟勘報,即除其賦,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陰行科率,從之。還治院事。福建、浙江盜起,命往督兵捕。議創壽寧縣於官臺山,以清盜窟。討平處州賊。已,復巡撫遼東。居官以廉節稱。終刑部尚書。父喬,成化初進士。累官湖廣左布政使。 玉登弘治九年進士,授輝縣知縣。發粟振饑,奏蠲虛稅,復業者千家。擢御史。初,孫伯堅、金琦、王寧皆以傳奉得官,已,又以指揮胡震為都指揮,分守通州。玉抗疏言:「傳奉不已,繼之內批,累聖德,乞皆罷之。」不納。 武宗即位甫四月,災異迭見,玉陳修省六事。出按京畿,中官吳忠奉命選后妃,肆貪虐。玉奏。不問。劉健、謝遷罷,玉馳疏言:「劉瑾等佞幸小臣,巧戲弄,投陛下一笑。顧讒邪而棄輔臣,此亂危所自起。況今白虹貫日,彗見紫微宮,星搖天王之位。民窮財殫,所在空虛,陛下不改圖,天下將殆。乞置瑾等於理,仍留健、遷輔政。」不報。玉遂引疾歸。後瑾榜玉奸黨,復誣搆之。罰輸粟塞下者三,最後逮繫詔獄,削籍放歸。瑾誅,起河南僉事,遷福建副使,皆董學政。正德十五年累擢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江防。宸濠反,攻安慶,玉以舟師赴援。事定,改撫鄖陽。 世宗即位,召為左僉都御史。論遏亂功,進右副都御史。嘉靖元年改左。歷刑部左、右侍郎。初,偕九卿爭興獻帝不宜稱皇,及帝欲考獻帝,又偕廷臣伏闕哭爭。六年秋坐李福達獄削籍,卒於家。 玉所居僅庇風雨。天文、地理、兵制、刑律皆有論著。隆慶初,贈刑部尚書,諡端毅。 子慤,南京工部右侍郎。歷官亦有聲。 汪元錫,字天啟,婺源人。正德六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三遷都給事中。 陝西鎮守中官廖鸞族子鎧,冒功為錦衣千戶,隋鸞於陝。元錫爭之,言鎧父鵬已亂中州,勿使鎧復亂陝右。乞徵還鸞,置鎧父子於理。偏頭關之捷,錄功太濫,偕同官言太監張忠、總兵官劉暉等不宜賞。湖廣鎮守太監杜甫請巡歷所部,帝許之,元錫等據祖制力爭。帝幸昌平、宣府、大同,元錫偕同官邢寰累疏諫;復言宣府守將朱振等皆扈從西巡,寇乘虛入塞,何以禦之。已,聞帝將選禁軍親征四海冶部寇,復極陳不可。安遠侯柳文鎮湖廣,奏攜參隨七十餘人,元錫乞寢所奏。車駕還京,以應州之捷大賚文武羣臣。元錫等言:「是役殺邊民無算,六軍多傷。今君臣欣喜交賀,而軍民繫賊庭,南向號哭,臣等何忍受賜。」中旨以納粟都指揮馬昊守備儀真,復遣內官分守潼關、山海關,駕又幸大喜臁口,欲招三衞花當、把兒孫,元錫等皆抗章諫。 帝欲南幸,舒芬、黃鞏切諫得罪,給事御史遂不敢爭。及帝將親征宸濠,元錫復諫沮。宸濠就執,元錫、寰偕六科馳疏請迴鑾。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錫等復屢申前請,且言:「供億繁費,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離宮。陛下不以宗社為重,專事逸遊,豈能長保天下。」語甚危切。 中旨以內官晁進、楊保分守蘭州、肅州,元錫等言:「二州逼強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羣小不悅,矯旨責之。詔改團營西官廳為威武團練營,以江彬、許泰等提督之,別擇地為團營教場。元錫言:「拓地則擾居民,興工則費財力,以朝廷自將之軍而彬等概加提督,則僭名分。」不從。會帝崩,事已。 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獄,宜釋而用之。錦衣都指揮郭鰲等十人皆彬黨,宜下獄治。」咸報可。張銑、許泰繫獄,帝忽宥其死。元錫爭,不聽。屢遷至太僕卿。嘉靖六年,帝以李福達獄下三法司於理。元錫不能平,有後言,聞於張璁,并下獄奪職。後用薦起故官。歷戶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邢寰,黃梅人。正德三年進士。數言事,有直聲。 寇天敘,字子惇,榆次人。由鄉舉入太學。與崔銑、呂柟善。登正德三年進士,除南京大理評事,進寺副。累遷應天府丞。武宗駐南京,從官衞士十餘萬,日費金萬計,近幸求索倍之。尹齊宗道憂懼卒,天敘攝其事,日青衣皁帽坐堂上。江彬使者至,好語之曰:「民窮官帑乏,無可結歡,丞專待譴耳。」彬使累至皆然,彬亦止。他權幸有求,則曰:「俟若奏即予。」禁軍攫民物,天敘與兵部尚書喬宇選拳勇者與搏戲。禁軍卒受傷,慙且畏,不敢橫。其隨事禁制多類此。駕駐九月,南京不大困者,天敘與宇力也。 嘉靖三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未行,改鄖陽。甫二月,又改甘肅。回賊犯山丹,督將士擒其長脫脫木兒。西域貢獅子、犀牛、西狗,天敘請却之,不聽。 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寇入固原,擊敗之,斬首百餘。又討平大盜王居等,累賜銀幣。織造太監至,有司議奏罷之。天敘曰:「甫至遽請罷,即不罷,燄且益張。」會歲祲,乃請蠲租稅,發粟振饑民;因言織造非儉歲所宜設,帝立召還。歷兵部右侍郎,卒。家貧,喪事不具。天敘在太學時,嘗聞父疾,馳六晝夜抵家,父疾亦瘳。 唐冑,字平侯,瓊山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以憂歸。劉瑾斥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奪職。瑾誅,召用,以母老不出。 嘉靖初,起故官。疏諫內官織造,請為宋死節臣趙與珞追諡立祠。進員外郎,遷廣西提學僉事。令土官及瑤、蠻悉遣子入學。擢金騰副使。土酋莽信虐,計擒之。木邦、孟養搆兵,冑遣使宣諭,木邦遂獻地。屢遷廣西左布政使。官軍討古田賊,久無功,冑遣使撫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入學者。」即解甲。 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移山東。遷南京戶部右侍郎。十五年改北部,進左侍郎。 帝以安南久不貢,將致討,郭勛復贊之。詔遣錦衣官問狀,中外嚴兵待發。冑上疏諫曰: 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貢而已,兵不必用,官亦無容遣。若欲討之,則有不可者七,請一一陳之。 古帝王不以中國之治治蠻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訓。一也。 太宗既滅黎季犛,求陳氏後不得,始郡縣之。後兵連不解,仁廟每以為恨。章皇帝成先志,棄而不守,今日當率循。二也。 外夷分爭,中國之福。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劉、紹、吳、丁、黎、李、陳八姓,迭興迭廢,而嶺南外警遂稀。今紛爭,正不當問,奈何殃赤子以威小醜,割心腹以補四肢,無益有害。三也。 若謂中國近境,宜乘亂取之。臣考馬援南征,深歷浪泊,士卒死亡幾半,所立銅柱為漢極界,乃近在今思明府耳。先朝雖嘗平之,然屢服屢叛,中國士馬物故者以數十萬計,竭二十餘年之財力,僅得數十郡縣之虛名而止。況又有征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憲宗、世祖朝故事乎?此可為殷鑒。四也。 外邦入貢,乃彼之利。一則奉正朔以威其鄰,一則通貿易以足其國。故今雖兵亂,尚累累奉表牋、具方物,欵關求入,守臣以姓名不符却之。是彼欲貢不得,非抗不貢也。以此責之,詞不順。五也。 興師則需餉。今四川有採木之役,貴州有凱口之師,而兩廣積儲數十萬,率耗於田州岑猛之役。又大工頻興,所在軍儲悉輸將作,興師數十萬,何以給之。六也。 然臣所憂,又不止此。唐之衰也,自明皇南詔之役始。宋之衰也,自神宗伐遼之役始。今北寇日強,據我河套。邊卒屢叛,毀我藩籬。北顧方殷,更啟南征之議,脫有不測,誰任其咎。七也。 錦衣武人,闇於大體。倘稍枉是非之實,致彼不服,反足損威。即令按問得情,伐之不可,不伐不可,進退無據,何以為謀。且今嚴兵待發之詔初下,而征求騷擾之害已形,是憂不在外夷,而在邦域中矣。請停遣勘官,罷一切征調,天下幸甚。 章下兵部,請從其議。得旨,待勘官還更議。明年四月,帝決計征討。侍郎潘珍、兩廣總督潘旦、巡按御史余光相繼諫,皆不納。後遣毛伯溫往,卒撫降之。 郭勛為祖英請配享,冑疏爭。帝欲祀獻皇帝明堂,配上帝,冑力言不可。帝大怒,下詔獄拷掠,削籍歸。遇赦復冠帶,卒。隆慶初,贈右都御史。 冑耿介孝友,好學多著述,立朝有執持,為嶺南人士之冠。 潘珍,字玉卿,婺源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正德中,歷官山東僉事,分巡兗州。賊劉七等猝至,有備不敢攻,引去,掠曲阜。珍奏徙縣治而城之。遷福建副使,湖廣左布政使。 嘉靖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累遷兵部左侍郎。時議諫討安南,珍上疏諫曰:「陳暠、莫登庸皆弒逆之賊,黎寧與其父譓不請封入貢亦二十年,揆以大義,皆所當討,何獨徇寧請為左右。且其地不足郡縣置,叛服無與中國。今北敵曰蕃,聯帳萬里,烽警屢聞,顧釋門庭防,遠事瘴蠻,非計之得。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聲言進討。檄數登庸罪,赦其脅從,且令黎寧合剿。賊父子不擒則降,何必勞師。」帝責珍撓成命,褫職歸。尋以恩詔復官,致仕。珍廉直有行誼,中外十餘薦,皆報寢。卒,贈右都御史。 珍族子旦,字希周。弘治十八年進士。知漳州邵武。三遷浙江左布政使。斥羨金不取。嘉靖八年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數平巨寇。累遷刑部右侍郎。 十五年冬,以兵部左侍郎提督兩廣軍務。詔起復毛伯溫討安南。旦行過其里,語之曰:「安南非門庭寇。公宜以終喪辭。往來之間,少緩師期。俟其聞命求款,因撫之,可百全也。」旦抵廣,適安南使至,馳疏言:「莫登庸之篡黎氏,猶黎氏之篡陳氏也。朝廷將興問罪師,登庸即有求貢之使,何嘗不畏天威?乞容臣等觀變,待彼國自定。若登庸奉表獻琛,於中國體足矣,豈必窮兵萬里哉。」 章下禮、兵二部。族父珍適以言得罪,尚書嚴嵩、張瓚絀旦議不用。會伯溫入都,見旦疏不悅。言總督任重,宜擇知兵者。遂改旦南京兵部,以張經代之。未行,引疾乞休,語侵伯溫。帝怒,勒致仕。將還,吏白例支庫金為道里費。旦笑曰:「吾不以妄取為例。」卒,贈工部尚書。 旦上書半歲,廣東巡按御史余光亦言:「黎氏魚肉國君,在陳氏為賊子;抗拒中國,在我朝為亂魁。今失國,或天假手登庸以報之也。自宋以來,丁移於李,李奪於陳,陳篡於黎,今黎又轉於莫。欲興黎氏,勢必不能。臣已遣官責其修貢。道里懸遠,往復陳請,必失事機。乞令臣便宜從事。」帝以光疏中引五季、六朝事,下之兵部。咎光輕率,奪其俸。無何,光進鄉試錄。禮部尚書嚴嵩摘其誤,奏之,被逮削籍。光,江寧人。 李中,字子庸,吉水人,正德九年進士。楊一清為吏部,數召中應言官試,不赴。 及授工部主事,武宗自稱大慶法王,建寺西華門內,用番僧住持,廷臣莫敢言。中拜官三月即抗疏曰:「曩逆瑾竊權,勢燄薰灼。陛下既悟,誅之無赦,聖武可謂卓絕矣。今大權未收,儲位未建,義子未革,紀綱日弛,風俗日壞,小人日進,君子日退,士氣日靡,言路日閉,名器日輕,賄賂日行,禮樂日廢,刑罰日濫,民財日殫,軍政日弊。瑾既誅矣,而善治一無可舉者,由陛下惑異端故也。夫禁掖嚴邃,豈異教所得雜居。今乃建寺西華門內,延止番僧,日與聚處。異言日沃,忠言日遠,用舍顛倒,舉錯乖方。政務廢弛,職此之故。伏望陛下翻然悔悟,毀佛寺,出番僧,妙選儒臣,朝夕勸講,攬大權以絕天下之奸,建儲位以立天下之本,革義子以正天下之名,則所謂振紀綱、勵風俗、進君子、退小人諸事,可次第舉矣。」帝怒。罪將不測,以大臣救得免。踰日,中旨謫廣東通衢驛丞。王守仁撫贛州,檄中參其軍事。預平宸濠。 世宗踐阼,復故官。未任,擢廣東僉事。再遷廣西提學副使,以身為教。擇諸生高等聚五經書院,五日一登堂講難。三遷廣東右布政使。忤總督及巡撫御史,坐以不稱職,當罷。霍韜署吏部事,稱中素廉節有才望,當留。會政府有不悅者,降四川右參政。 十八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歲歉,令民捕蝗者倍予穀,蝗絕而饑者濟。擒劇盜關繼光,隣境攘其功,中不與辯。進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御史金燦按四川時,嘗薦中。中不謝,燦憾之,至是摭他事誣劾。方議調用而中卒。光宗時,追諡莊介。 中守官廉。自廣西歸,欲飯客,貸米隣家。米至,又乏薪,將以浴器爨。會日已暮,竟不及飯而別。少學於同里楊珠,既而擴充之,沉潛邃密,學者稱谷平先生。門人羅洪先、王龜年、周子恭皆能傳其學。中族人楷,又傳洪先之學。 楷,字邦正。由舉人授湯溪知縣。母艱服闋,補青田。時倭躪東南,楷積穀資守禦。青田故無城。倭至,楷禦於沙埠,倭不得渡,乃以間築城。倭又至,登陴守,日殺賊數人,倭遁去。改知昌樂,亦以治行聞。 歐陽鐸,字崇道,泰和人。正德三年進士。授行人。上書極論時政,不報。使蜀府,王厚遺之,不受。歷工部郎中,改南兵部。出為延平知府。毀淫祠數十百所,以其材葺學宮。司禮太監蕭敬家奴殺人,置之法。調福州,議均徭曰:「郡多士大夫,其士大夫又多田產。民有產者無幾耳,而徭則盡責之民。請分民半役。」士大夫率不便。巡按御史汪珊力持之,議乃行。 嘉靖三年擢廣東提學副使。累遷南京光祿卿,歷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十府。蘇、松田不甚相懸。下者畝五升,上者至二十倍。鐸令賦最重者減耗米,派輕齎;最輕者徵本色,增耗米。陰輕重之,賦乃均。諸推收田,從圩不從戶,詭寄無所容。州縣荒田四千四百餘頃,歲勒民償賦。鐸以所清漏賦及他奇羨補之。議徭役及裁郵置費凡數十百條,民皆稱便。遷南京兵部侍郎,進吏部右侍郎。九廟災,自陳去。 鐸有文學,內行修潔。仕雖通顯,家具蕭然。卒,贈工部尚書,諡恭簡。 陶諧,字世和,會稽人。弘治八年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請命儒臣日講大學衍義,孝宗嘉納之。 正德改元,劉瑾等亂政。諧請以瑾等誤國罪告先帝,罪之勿赦。瑾摘其譌字令對狀,伏罪乃宥之。帝命中官崔杲等往江南、浙江織造,杲等復乞長蘆鹽引。諧再疏爭,皆不聽。諧當出理邊儲,以工科掌印無人,請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諧,下詔獄廷杖,斥為民。旋榜為奸黨。又誣以巡視十庫時缺布不奏,復械至闕下杖之,謫戍肅州。瑾誅,釋還鄉,其黨猶用事,竟不獲召。 嘉靖元年復官。未至,除江西僉事,轉河南管河副使。命沿河植柳,傍藝葭葦,有事採以為埽。總理都御史請推行之諸道,歲省費鉅萬。遷參政,歷左、右布政使,皆在河南。 久之,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汀、漳軍務。疏言:「守令遷太驟,宜以六年為期。言官忤旨,當優容。養病官才力堪任者,毋終棄。」時南京御史馬〈易夂〉等劾王瓊被逮,而新例養病久者率不復收敘,故諧以為言。又奏:「今天下差徭煩重。既有河夫、機兵、打手、富戶、力士諸役,乃編審里甲,復徵曠丁課及供億諸費。乞皆罷免。」帝採納之。 尋遷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海寇陳邦瑞、許折桂等突入波羅廟,欲犯廣州,為指揮李嶅所蹙。邦瑞投水死,折桂還所執指揮二人,乞就撫。諧居折桂等東莞,編為總甲,使約束其黨五百人為新民。兵部以降賊羣聚,恐乘隙為變,令解散其黨。已,陽春賊趙林花等攻城,與德慶賊鳳二全相倚為患,諧討破百二十五砦。帝曰:「諧功足錄,第前縱患者誰?」乃僅賚銀幣。瓊山沙灣洞賊黎佛二等殺典史,諧復剿平。為總督三年,俘斬累萬。母憂歸。起兵部左侍郎。九廟災,自陳致仕歸。卒,贈兵部尚書。隆慶初,諡莊敏。 孫大順,字景熙。嘉靖四十五年進士。歷官福建右布政使。司帑失銀,吏卒五十人皆坐繫。大順言於左使曰:「盜者兩三人耳,何盡繫之為。請為公治之。」乃縱囚令跡盜,果得真者。終右副都御史,廣西巡撫。 弟大臨,字虞臣。嘉靖三十五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吳時來劾嚴嵩,大臨為定疏草。時來下詔獄,詰所共謀。大臨不顧,日餉之藥物,時來亦忍死無一言。萬曆初,累官吏部侍郎。卒,贈吏部尚書,諡文僖。大臨少應舉杭州,隣婦夜奔,拒之,旦遂徙舍。為人寬然長者,而內持貞介,不以勢利易。 大順子允淳,與父同登進士。終尚寶丞。 潘塤,字伯和,山陽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工科給事中。性剛決,彈劾無所避。論諸大寮王鼎、劉機、甯杲、陳天祥等,多見納。 乾清宮災,塤上疏曰:「陛下涖阼九年,治效未臻,災祥迭見。臣願非安宅不居,非大道不由,非正人不親,非儒術不崇,非大閱不觀兵,非執法不成獄,非骨肉之親不干政,非汗馬之勞不濫賞。臣聞陛下好戲謔矣。臣以為入而內庭琴瑟鐘鼓人倫之樂,不必遊離宮以為歡,狎羣小以為快也。出而外廷華裔一統莫非臣妾,不必收朝官為私人,集遠人為勇士也。聞陛下好佛矣。臣以為南郊有天地,太廟有祖宗。錫祉迎庥,佛於何有?番僧可逐而度僧可止也。聞陛下好勇、好貨、好土木矣。臣以為誅奸遏亂大勇也,不須馳馬試劍以自勞。三軍六師,大武也,不須邊將邊軍以自擁。任土作貢,皇店奚為?闤闠駢闐,內巿安用?阿房壯麗,古以為金塊珠礫也,況養豹乎!金碧熒煌,古以為塗膏釁血也,況供佛乎!是數者之好皆可已而不已者也。」疏入,報聞。 十一年正月,上書言:「陛下始者血氣未定,禮度或踰。今春秋已盛,更絃易轍,此其時也。昔太甲居桐,處仁遷義,不失中興。漢武下輪臺之詔,年已七十,猶為令主。況陛下過未浮於太甲,悔又早於武帝,何愆不可蓋,何治不可建乎?」時欲毀西安門外民居,有所興作。塤與御史熊相、曹雷復切諫,皆不報。 三遷至兵科都給事中。右都督毛倫以附劉瑾論死,削世廕。倫嘗有德於錢寧,恃為內援,其子求復襲。塤等力爭,寧從中主之,寢其奏。忽中旨命塤與吏科給事中呂經各進一階,外調,舉朝大駭。給事中邵錫、御史王金等交章請留,不報。遂添註塤開州同知。 嘉靖七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潞州巨盜陳卿據青羊山為亂,山西巡撫江潮、常道先後討賊無功,乃敕塤會剿。塤謀於道曰:「賊守險,難以陣。合諸路夾攻,出不意奪其險,乃可擒也。」遂分五哨三路入,募土人為導。首攻奪井腦,賊悉衆爭險。官軍奮擊,大破之,追奔至莎草嶺,燬安陽諸巢。山東副使牛鸞由潞城入,破賊李莊泉。其夕,河南副使翟瓚搗卿巢,卿敗走。瓚追敗之欒莊山,又敗之神河。山西僉事陳大綱亦屢蹙賊,先後降二千三百餘人。自進兵至搜滅賊巢,凡二十九日。捷聞,帝將大賚,遣給事中夏言往覈,未報。河南大饑,塤不以時振,而河南知府范鏓不待報,輒開倉發粟,民德而頌之。塤怨聲大起,流聞禁中。帝切責撫、按匿災狀。塤惶恐引罪,且歸罪於鏓,遂為給事中蔡經等所劾。詔罷塤,永不敘用。言覈上平賊功,塤為首。桂萼惡之,但賚銀幣。年八十七卒。 呂經,字道夫,陝西寧州人。正德三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九年,乾清宮災,經上疏極論義子、番僧、邊帥之害。屢遷吏科都給事中,復極論馬昂女弟入宮事,又劾方面最貪暴者四人。羣小咸惡,遂謫蒲州同知。又以事忤中官黃玉,誣劾繫獄。 世宗即位,擢山東參政。嘉靖十三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故事,每軍一,佐以餘丁三;每馬一,給牧地五十畝。經損餘丁之二編入均徭冊,盡收牧地還官。又役軍築邊牆,督趣過當。諸軍詣經乞罷役,都指揮劉尚德叱之不退,經呼左右榜訴者。卒遂爭毆尚德,經竄苑馬寺幽室中。亂卒毀府門,火均徭冊,搜得經,裂其冠裳,幽之都司署。帝詔經還朝。都指揮袁璘將剋諸軍草價為辦裝,卒復執經,裸而置之獄,虐辱之,脅鎮守中官王純等奏經十一罪。帝逮經。亂卒復置官校於獄,久之始解。經下詔獄,謫戍茂州。數年釋還。隆慶初,復官,卒。亂卒為曾銑所定,見銑傳。 歐陽重,字子重,廬陵人。正德三年進士。殿試對策,歷詆闕政。授刑部主事。劉瑾兄死,百官往弔,重不往。張銳、錢寧掌廠衞,連搆搢紳獄,重皆力與爭。銳等假他事繫之獄,贖杖還職,仍停俸。再遷郎中。歷四川、雲南提學副使。遷浙江按察使,未上。 嘉靖六年春拜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會尋甸土酋安銓、鳳朝文反,廷議以重諳滇事,乃改雲南。初,武定土知府鳳詔母子坐事留雲南,朝文紿其衆,言詔已戮,官軍將盡滅其部黨,以故諸蠻悉從為亂,攻圍會城。重督兵擊敗之,而遣詔母子還故地。其黨愕,相率歸之。朝文計窮,絕普渡河走。追兵至,殲焉。銓逃尋甸故巢。官軍攻破其砦,執銓,賊盡平。乃散其黨二萬人,遷尋甸府於鳳梧山下,更設守禦千戶所。重推功於前撫臣傅習,並進秩任子。緬甸、木邦、隴川、孟密、孟養諸酋相讐殺,各訐奏於朝,下重等勘覆。遣參政王汝舟、知府嚴時泰等遍歷諸蠻,譬以禍福。皆還侵地,供貢如故。重列善後數事。悉報可,賜璽書褒諭。重乃卹創殘,振貧乏,輕徭賦,規畫鹽鐵商稅、屯田諸務。民咸便之。 雲南歲貢金千兩,費不貲。大理太和蒼山產奇石,鎮守中官遣軍匠攻鑿。山崩,壓死無算。重皆疏罷之,浮費大省。 當是時,鎮守太監杜唐、黔國公沐紹勛相比為奸利,長吏不敢問,羣盜由此起。重疏言,盜率唐、紹勛莊戶,請究主者。又奏紹勛任千戶何經廣誘奸人,奪民產;唐役占官軍,歲取財萬計。因極言鎮守中官宜革。帝頗納其言,頻下詔飭紹勛,命唐還京待勘。二人懼且怒,遣人結張璁,謀去重。會重奉命清異姓冒軍弊,都司久未報,給餉後期。唐等遂嗾六衞軍譁於軍門。巡按御史劉臬以聞,劾重及唐、紹勛處置失當。璁從中主之,解重職,責臬黨庇,調外任,唐、紹勛不問。都給事中夏言等抗章曰:「以軍士譟罪撫、按,紀綱謂何?況重奉詔非生事。臬言唐、紹勛罪與重等,今處分失宜,無以服天下。頃年士卒驕悍,相效成風,類以月糧借口。如甘肅、大同、福州、保定,事變屢見。失今不治,他日當事之臣以此為諱,專務姑息,孰肯為陛下任事哉!願曲宥二臣,全朝廷之體。」帝怒,奪言等俸。 重罷歸在道,聞御史王化劾其為桂萼黨,不勝忿,抗疏陳辨,請錄「大禮」大獄被逐諸臣,而自乞褫職。又言得紹勛所遣百戶丁鎮私書,知行賄張璁,乞其覆護,璁奸佞,不宜在左右。璁疏辨。帝以重失職怨望,黜為民。重以臬被謫,言等奪俸,皆由己致之,復疏乞重譴代言官罪。帝益怒,以已除名,置不問。重家居二十餘年,言者屢薦,竟不復召。 朱裳,字公垂,沙河人。年十四為諸生,讀書黌舍,躬執爨。提學御史顧潛俾受學於崔銑。登正德九年進士,擢御史,巡鹽河南。錢寧遣人牟鹽利,裳禁不予。巡按山東。前御史王相忤鎮守中官黎鑑,被誣下詔獄。裳抗疏直相,劾鑑八罪。帝還自宣府,裳請下罪己詔,新庶政,以結人心。不報。山東大水,淹城武、單二城。以裳言,命相地改築。帝幸南都久,裳極陳小人熒惑之害。出為鞏昌知府。 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遷浙江副使。日啜菜羹,妻操井臼,迎父就養。同列知其貧,製衣一襲為壽,父亦拒不納。三遷至浙江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數條上方略。外艱歸,久不起。帝南巡,謁行在,命以故官總理河道。迎章聖太后梓宮,冒暑卒。隆慶中,追贈戶部右侍郎,諡端簡。 陳察,字元習,常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南昌推官。正德初,擢南京御史。尋改北。劉瑾既誅,武宗猶日狎羣小。察偕同官請務講學,節嗜欲,勤視朝,語甚切直。以養親歸。家居九年,始赴補。會帝將親征宸濠。察請無行,而亟下罪己詔。忤旨,奪俸一年。諭羣臣更諫,必置極典。 俄巡按雲南。助巡撫何孟春討定彌勒州,以功增秩。世宗即位,疏言金齒、騰衝地極邊徼,既統以巡撫總兵,又有監司守備分轄,無事鎮守中官。因劾太監劉玉、都督沐崧罪。詔並罷還。 嘉靖初,按四川。請罷鎮守中官,不聽。帝親鞫楊言,落其一指。察大呼曰:「臣願以不肖軀易言命,不忍言獨死。」帝目攝之,察不為動。退具疏申理,且請下王邦奇於獄,直聲震朝野。巡視京營,與給事中王科極陳武定侯郭勛貪橫狀。擢南京太僕少卿。疏辭,因請召前給事中劉世賢等二十餘人。帝怒,責以市恩要名,貶遠方雜職。給事中王俊民、鄭一鵬論救,皆奪俸。察補海陽教諭。累遷山西左布政使,入為光祿卿。 十二年,以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居二年,乞休,因薦前都御史萬鏜、大理卿董天錫等十四人可用。吏部請從其言。帝奪部臣俸,責察徇私妄舉,斥為民。察居官廉,既歸,敝衣糲食而已。 孫懋,字德夫,慈谿人。正德六年進士。授浦城知縣,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御史張經、寧波知府翟唐忤奄人被逮,懋偕同官論救。織造太監史宣誣主事王鑾、知縣胡守約,下之詔獄。懋言:「宣妄言御賜黃棍,聽撻死官吏,脅主簿孫錦死,今又誣守職臣。乞治宣罪,還鑾、守約故任。」未幾,復偕諸給事言:「臣等屢建白,不擇可否,一概留中。萬一奸人陰結黨類,公行阻遏,朝有大事,陛下不聞,大臣不知,禍可勝言!」皆不報。已,又劾罷鹽法侍郎薛章,請黜太僕少卿馬陟,留御史徐文華,召還謝遷、韓文、孫交、張原、周廣、高公韶、王思等,罷游畋射獵,復御朝常儀,還久留邊兵,汰錦衣冗官,諸疏皆侃侃。 江彬導帝巡幸。懋言:「彬梟桀憸邪,挾至尊出居庸,無大臣保護,獨處沙漠將半載。兩宮違養,郊廟不親,四方災異迭見,盜賊蜂起。留彬一日,為宗社一日憂,乞立置重典。」時中外章奏,帝率不省視。規主闕者,往往得無罪。一觸權倖,禍立至,人皆為懋危。而彬方日侍帝娛樂,亦不之見也。請回鑾,諫南幸,懋皆與。宸濠反,帝在南都,懋從行。請急定平賊功賞,既又數請還京,率同官伏闕,皆不省。 世宗即位,疏薦建言貶謫諸臣周廣、范輅等二十人,皆召用。劾南京祭酒陳霽、太常卿張道榮,皆罷。未幾,言:「謝遷、韓文起用,乞倣宋起文彥博故事,不煩職務,大禮大政,時令參預,必有裨新政。」帝雖善之不能用。 出為廣東參議,遷副使。嘉靖四年有錦衣官校偵事廣東。懋與按察使張祐疑其偽,執之。事聞,逮下詔獄,謫藤縣典史。屢遷至廣西布政使。十六年入為應天府尹。坐所進鄉試錄忤旨,致仕,卒。 王儀,字克敬,文安人。嘉靖二年進士。除靈璧知縣。以能,調嘉定。七年擢御史,巡按陝西。秦府豪占民產,儀悉奪還民。延綏大饑,朝命陝西布政使胡忠為巡撫,儀論罷之。 已,巡按河南。趙府輔國將軍祐椋招亡命殺人劫敓,積十餘年莫敢發。儀偕巡撫吳山奏之,奪爵禁錮。會儀出為蘇州知府。甫三月,祐椋潛入都,奏儀捃摭,并訐都御史毛伯溫以私憾入己罪。且言「臣嘗建醮祈皇嗣,為知府王天民訕笑」,請并按問。帝心知祐椋罪,而悅其建醮語,為遣使覆按,解儀、伯溫任,下天民獄。使者奏儀不誣,第祐椋罪在赦前,宜輕坐。帝終憐祐椋愛己,竟復其爵,除儀名,伯溫、山、天民皆得罪。終嘉靖世多以誹謗齋醮獲重禍,由祐椋訐奏始。 儀去蘇州,士民走闕下乞留,帝不許。既而薦起知撫州。蘇州士民復走闕下乞還儀,至再,不報。歸愬於巡撫侯位。位以聞,帝乃許之。至則歎曰:「蘇賦當天下什二,而田額淆無可考,何以定賦。」乃履畝丈之,使縣各為籍。以八事定田賦,以三條核稅課,徭役、雜辦維均。治為知府第一,進浙江副使,飭蘇、松、常、鎮兵備。時巡撫歐陽鐸均田賦,儀佐之,以治蘇者推行於旁郡。坐與操江王學夔討賊敗績,停俸戴罪。未幾,殪賊江中,進秩一等,遷山西右參政,分守冀、寧。寇抵清源城,儀洞開城門,寇疑引去。按行所部,築城郭,積糗糧,榆次、平定間遂皆有城。 二十一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寇入龍門,總兵官郤永等敗之。儀進右副都御史。尋以築邊垣,賚銀幣。寇自萬全右衞入,游騎犯完、唐。奪俸二級。考察拾遺,貶一官。已,勘上失事罪,貶秩如初。久之,除肅州兵備副使,協巡撫楊博徙哈密遺種於境外。稍遷右參政,復拜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未行,俺答犯京師,詔儀馳鎮通州。仇鸞部卒掠民貲,捕笞之,枷市門外。鸞訴於帝,逮訊斥為民,卒。隆慶初,子緘訟冤,復官賜卹。 緘,官按察使,分巡遼陽,以知兵名。 王學夔,安福人。正德時,以吏部主事諫南巡,跪闕下,受杖。嘉靖初,奏請裁戚畹,又申救言官。歷考功、文選郎中,廉謹為時所稱。嘗撫治鄖陽。有偽稱皇子者,諸司議用兵。學夔曰:「妄豎子耳。」密捕致之辟。累遷南京吏、禮、兵三部尚書。隆慶、萬曆間,存問者再。年九十四卒。贈太子少保。 曾鈞,字廷和,進賢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擢南京禮科給事中。時四方銀場得不償費,且為盜窟,鈞奏罷之。 鈞剛廉疾俗。首劾罷參贊尚書劉龍。已劾翊國公郭勛、禮部尚書嚴嵩。未幾劾工部侍郎蔣淦、延綏巡撫趙錦。最後劾罷操江都御史柴經。直聲震一時。 出為雲南副使。兩司詣黔國公率廷謁,鈞始正其禮,且釐還所侵麗江民地。遷四川參政。黔寇亂,撫定之。屢遷河南左布政使。 三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徐、邳等十七州縣連被水患,帝憂之,趣上方略。鈞請濬劉伶臺至赤晏廟八十里,築草灣老黃河口,增高家堰長堤,繕新莊等舊牐。閱數月,工成。進工部右侍郎。 治河四年,入為南京刑部右侍郎。久之,乞歸。家居十餘年卒。贈刑部尚書,諡恭肅。 贊曰:鄭岳等居官,歷著風操。箴主闕,抑近倖,本末皆有可觀。斤斤奉職,所至以治辦聞,殆列卿之良歟。唐冑論安南,切於事理。歐陽鐸之均田賦,惠愛在民;令久於其任,幾與周忱比矣。 陳九疇 翟鵬張漢 孫繼魯 曾銑 丁汝夔 楊守謙 商大節 王忬 楊選 陳九疇,字禹學,曹州人。倜儻多權略。自為諸生,即習武事。弘治十五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有重囚越獄,人莫敢攖,九疇挺槊逐得之,遂以武健名。 正德初,錄囚南畿,忤劉瑾,謫陽山知縣。瑾敗,復故官,歷郎中,遷肅州兵備副使。總督彭澤之賂土魯番也,遣哈密都督寫亦虎仙往。九疇奮曰:「彭公受天子命,制邊疆,不能身當利害,何但模棱為!」乃練卒伍,繕營壘,常若臨大敵。寫亦虎仙果通賊。番酋速檀滿速兒犯嘉峪關,遊擊芮寧敗死。尋復遣斬巴思等以駞馬乞和,而陰遺書虎仙及其姻黨阿剌思罕兒、失拜烟答等俾內應。九疇知賊計,執阿剌思罕兒及斬巴思付獄。通事毛鑑等守之。鑑等故與通,欲縱去,衆番皆伺隙為變。九疇覺之,僇鑑等。賊失內應,遂拔帳走。兵部尚書王瓊惡澤,并坐九疇失事罪,逮繫法司獄。以失拜烟答繫死為罪,除其名。 世宗即位,起故官。俄進陝西按察使。居數月,甘肅總兵官李隆嗾部卒毆殺巡撫許銘,焚其屍。乃擢九疇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按驗銘事,誅隆及亂卒首事者。九疇抵鎮,言額軍七萬餘,存者不及半,且多老弱,請令召募。詔可。 嘉靖三年,速檀滿速兒復以二萬餘騎圍肅州。九疇自甘州晝夜馳入城,射賊,賊多死。已,又出兵擊走之。其分掠甘州者,亦為總兵官姜奭所敗。論功,進副都御史,賚金幣。九疇上言:「番賊敢入犯者,以我納其朝貢,縱商販,使得稔虛實也。寫亦虎仙逆謀已露,輸貨權門,轉蒙寵幸,以犯邊之寇,為來享之賓。邊臣怵利害,拱手聽命,致內屬番人勾連接引,以至於今。今即不能如漢武興大宛之師,亦當效光武絕西域之計。先後入貢未歸者二百人,宜安置兩粵,其謀逆有迹者加之刑僇,則賊內無所恃,必不復有侵軼。倘更包含隱忍,恐河西十五衞所,永無息肩之期也。」事下,總制楊一清頗採其議。四年春致仕歸。 初,土魯番敗遁,都指揮王輔言速檀滿速兒及牙木蘭俱死於礮,九疇以聞。後二人上表求通貢,帝怪且疑。而番人先在京師者為蜚語,言肅州之圍,由九疇激之,帝益信。會百戶王邦奇訐楊廷和、彭澤,詞連九疇。吏部尚書桂萼等欲緣九疇以傾澤,因請許通貢,而追治九疇激變狀。大學士一清言事已前決。帝不聽,逮下詔獄。刑部尚書胡世寧言於朝曰:「世寧司刑而殺忠臣,寧殺世寧。」乃上疏為訟冤曰:「番人變詐,妄騰謗讟,欲害我謀臣耳。夫其畜謀內寇,為日已久。一旦擁兵深入,諸番約內應,非九疇先幾奮僇,且近遣屬夷却其營帳,遠交瓦剌擾其窟巢,使彼內顧而返,則肅州孤城豈復能保。臣以為文臣之有勇知兵忘身殉國者,無如九疇,宜番人深忌而欲殺也。惟聽部下卒妄報,以滿速兒等為已死,則其罪有不免耳。」已,法司具獄亦如世寧言。帝卒中萼等言,謫戍極邊。居十年,赦還。 翟鵬,字志南,撫寧衞人。正德三年進士。除戶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出為衞輝知府,調開封。擢陝西副使,進按察使。性剛介,歷官以清操聞。 嘉靖七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時邊政久弛,壯卒率占工匠私役中官家,守邊者並羸老不任兵。又番休無期,甚者夫守墩,妻坐鋪。鵬至,盡清占役,使得迭更。野雞臺二十餘墩孤懸塞外,久棄不守,鵬盡復之。歲大侵,請於朝以振。坐寇入停俸。復坐劾總兵官趙瑛失事,為所訐,奪職歸。 二十年八月,俺答入山西內地。兵部請遣大臣督軍儲,因薦鵬。乃起故官,整飭畿輔、山西、河南軍務兼督餉。鵬馳至,俺答已飽去,而吉囊軍復寇汾、石諸州。鵬往來馳驅,不能有所挫。寇退,乃召還。 明年三月,宣大總督樊繼祖罷,除鵬兵部右侍郎代之。上疏言:「將吏遇被掠人牧近塞,宜多方招徠。殺降邀功者,宜罪。寇入,官軍遏敵雖無功,竟賴以安者,當錄。若賊衆我寡,奮身戰,雖有傷折、未至殘生民者,罪當原。於法,俘馘論功,損挫論罪。乃有摧鋒陷陣不暇斬首,而在後掩取者反積級受功,有逡巡觀望幸苟全,而力戰當先者反以損軍治罪,非戎律之平。」帝皆從其議。會有降人言寇且大入,鵬連乞兵餉。帝怒,令革職閒住,因罷總督官不設。鵬受事僅百日而去。 其年七月,俺答復大入山西,縱掠太原、潞安。兵部請復設總督,乃起鵬故官,令兼督山東、河南軍務,巡撫以下並聽節制。鵬受命,寇已出塞。即馳走朔州,請調陝西、薊、遼客兵八支,及宣、大三關主兵,兼募土著,選驍銳者十萬,統以良將,列四營,分布塞上,每營當一面。寇入境,游兵挑之,誘其追,諸營夾攻。脫不可禦,急趨關南依牆守,邀擊其困歸。帝從之。鵬乃浚壕築垣,修邊牆三百九十餘里,增新墩二百九十二,護墩堡一十四,建營舍一千五百間,得地萬四千九百餘頃,募軍千五百人,人給五十畆,省倉儲無。疏請東自平刑,西至偏關,畫地分守。增游兵三支,分駐雁門、寧武、偏關。寇攻牆,戍兵拒,游兵出關夾攻,此守中有戰。東大同,西老營堡,因地設伏,伺寇所向。又於宣、大、三關間,各設勁兵,而別選戰士六千,分兩營,遇警令總督武臣張鳳隨機策應,此戰中有守。帝從其議,且命自今遇敵,逗遛者都指揮以下即斬,總兵官以下先取死罪狀奏請。 先是,鵬遣千戶火力赤率兵三百哨至豐州灘,不見寇。復選精銳百,遠至豐州西北,遇牧馬者百餘人,擊斬二十三級,奪其馬還。未入塞,寇大至,官軍饑憊,盡棄所獲奔。鵬具實陳狀。帝以將士敢深入,仍行遷賞。舊例,兵皆團操鎮城,聞警出戰。自邊患熾,每夏秋間分駐邊堡,謂之暗伏。鵬請入秋悉令赴塞,畫地分守,謂之擺邊,九月中還鎮。遂著為令。 二十三年正月,帝以去歲無寇為將帥力,降敕奬鵬,賜以襲衣。至三月,俺答寇宣府龍門所,總兵官郤永等却之,斬五十一級。論功,進兵部尚書。帝倚鵬殄寇,錫命屢加,所請多從,而責效甚急。鵬亦竭智力,然不能呼吸應變。御史曹邦輔嘗劾鵬,鵬乞罷,弗允。是年九月,薊州巡撫朱方請撤諸路防秋兵,兵部尚書毛伯溫因併撤宣、大、三關客兵。俺答遂以十月初寇膳房堡。為郤永所拒,乃於萬全右衞毀牆入。由順聖川至蔚州,犯浮屠峪,直抵完縣,京師戒嚴。帝大怒,屢下詔責鵬。鵬在朔州聞警。夜半至馬邑,調兵食,復趨渾源,遣諸將遏敵。御史楊本深劾鵬逗遛,致賊震畿輔。兵科戴夢桂繼之。遂遣官械鵬,而以兵部左侍郎張漢代。鵬至,下詔獄,坐永戍。行至河西務,為民家所窘,告鈔關主事杖之,廠衞以聞。復逮至京,卒於獄,人皆惜之。 初,鵬在衞輝,將入覲,行李蕭然,通判王江懷金遺之。鵬曰:「豈我素履未孚於人耶?」江慚而退,其介如此。隆慶初,復官。 張漢,鍾祥人。代鵬時,寇已出境,乃命翁萬達總督宣、大,而以漢專督畿輔、河南、山東諸軍。漢條上選將、練兵、信賞、必罰四事,請令大將得專殺偏裨,而總督亦得斬大將,人知退怯必死,自爭赴敵。帝不欲假臣下權,惡之。兵部言,漢老邊事,言皆可從。帝令再議。部臣乃言漢議皆當,而專殺大將,與會典未合。帝姑報可。會考察拾遺,言官劾漢剛愎。遂械繫詔獄,謫戍鎮西衞。後數年邊警,御史陳九德薦漢。帝怒,斥九德為民。漢居戍所二十年卒。隆慶初,贈兵部尚書。 孫繼魯,字道甫,雲南右衞人。嘉靖二年進士。授澧州知州。坐事,改國子助教。歷戶部郎中,監通州倉。歷知衞輝、淮安二府。織造中官過淮,繼魯與之忤。誣逮至京,大學士夏言救免。繼魯不謝,言不悅。改補黎平。擢湖廣提學副使,進山西參政。數繩宗藩。暨遷按察使,宗藩百餘人擁馬發其裝,敝衣外無長物,乃載酒謝過。遷陝西右布政使。 二十六年擢右副都御史,代楊守謙巡撫山西。繼魯耿介,所至以清節聞,然好剛使氣。總督都御史翁萬達議撤山西內邊兵,并力守大同外邊,帝報可。繼魯抗章爭,言:「紫荊、居庸、山海諸關,東枕溟渤;雁門、寧武、偏頭諸關,西據黃河。天設重險,以藩衞國家,豈可聚師曠野,洞開重門以延敵。夫紫荊諸關之拱護京師,與雁門諸關之屏蔽全晉,一也。今議者不撤紫荊以并守宣府,豈可獨撤雁門以并守大同耶?況自偏頭、寧武、雁門東抵平刑關為山西長邊,自右衞雙溝墩至東陽河、鎮口臺為大同長邊,自丫角山至雙溝百四十里為大同緊邊,自丫角山至老牛灣百四十里為山西緊邊,論長邊則大同為急,山西差緩,論緊邊則均為最急。此皆密邇河套,譬之門闔。山西守左,大同守右。山西并力守左尚不能支,又安能分力以守大同之右。近年寇不敢犯山西內郡者,以三關備嚴故也。使三關將士遠離堡戍,欲其不侵犯難矣。全師在外,強寇內侵,即紫荊、倒馬諸關不將徒守哉!」萬達聞之不悅,上疏言:「增兵擺邊,始於近歲,與額設守邊者不同。繼魯乃以危言相恐,復遺臣書,言往歲建雲中議,宰執幾不免。近年撤各路兵,督撫業蒙罪。其詆排如此。今防秋已逼,乞別調繼魯,否則早罷臣,無悞邊事。」兵部是繼魯言。帝不從,下廷議。廷臣請如萬達言。帝方倚萬達,怒繼魯騰私書,引往事議君上。而夏言亦惡繼魯,不為地,遂逮下詔獄。疽發於項,瘐死。 繼魯為巡撫僅四月。山西人習其前政,冀有所設施,遽以非罪死,咸為痛惜。宗藩有上書訟其冤者,即前奪視其裝者也。穆宗即位,贈兵部左侍郎,賜祭葬,廕一子,諡清愍。 曾銑,字子重,江都人。自為諸生,以才自豪。嘉靖八年成進士,授長樂知縣。徵為御史,巡按遼東。遼陽兵變,執辱都御史呂經。銑時按金、復,急檄副總兵李鑑罷經苛急事,為亂軍乞赦。經罷,趨廣寧,悍卒于蠻兒等復執辱經。其月,撫順卒亦縛指揮劉雄父子。會朝廷遣侍郎林庭〈木昂〉往勘,亂卒懼。遼陽倡首者趙劓兒潛詣廣寧與蠻兒合謀,欲俟鎮城官拜表,集衆亂,為總兵官劉淮所覺,計不行。復結死囚,欲俟庭〈木昂〉至,閉城門為變。而銑已刺得二城及撫順為惡者姓名,密授諸將,劓兒等數十人同日捕獲。銑上言:「往者甘肅、大同軍變,處之過輕。羣小謂辱命臣,殺主帥,罪不過此,遂相率為亂。今首惡宜急誅。」乃召還庭〈木昂〉,命銑勘實,悉斬諸首惡,懸首邊城,全遼大定。 擢銑大理寺丞,遷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俺答數入內地,銑請築臨清外城。工畢,進副都御史。居三年,改撫山西。經歲寇不犯邊,朝廷以為功,進兵部侍郎,巡撫如故。 二十五年夏,以原官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寇十萬餘騎由寧塞營入,大掠延安、慶陽境。銑率兵數千駐塞門,而遣前參將李珍搗寇巢於馬梁山陰,斬首百餘級。寇聞之,始遁。捷奏,賚銀幣。既而寇屢入,遊擊高極死焉,副總兵蕭漢敗績。銑疏諸將罪,治如律。時套寇牧近塞,零騎往來,居民不敢樵採。銑方築塞,慮為所擾,乃選銳卒擊之。寇稍北,間以輕騎入掠,銑復率諸軍驅之遠徙。參將李珍及韓欽功為多,詔增銑俸一級,賜銀幣有加。 銑素喜功名,又感帝知遇,益圖所報稱。念寇居河套,久為中國患,上疏曰:「賊據河套,侵擾邊鄙將百年。孝宗欲復而不能,武宗欲征而不果,使吉囊據為巢穴。出套則寇宣、大、三關,以震畿輔;入套則寇延、寧、甘、固,以擾關中。深山大川,勢顧在敵而不在我。封疆之臣曾無有以收復為陛下言者,蓋軍興重務也;小有挫失,媒孽踵至,鼎鑊刀鋸,面背森然。臣非不知兵凶戰危,而枕戈汗馬,切齒痛心有日矣。竊嘗計之:秋高馬肥,弓矢勁利,彼聚而攻,我散而守,則彼勝;冬深水枯,馬無宿稾,春寒陰雨,壤無燥土,彼勢漸弱,我乘其弊,則中國勝。臣請以銳卒六萬,益以山東鎗手二千,每當春夏交,攜五十日餉,水陸交進,直搗其巢。材官騶發,礮火雷激,則寇不能支。此一勞永逸之策,萬世社稷所賴也。」遂條八議以進。是時,銑與延、寧撫臣欲西自定邊營,東至黃甫川一千五百里,築邊牆禦寇,請帑金數十萬,期三年畢功。疏並下兵部。部臣難之,請令諸鎮文武將吏協議。詔報曰:「賊據套為中國患久矣,朕宵旰念之,邊臣無分主憂者。今銑倡恢復議甚壯,其令銑與諸鎮臣悉心上方略,予修邊費二十萬。」銑乃益銳。而諸巡撫延綏張問行、陝西謝蘭、寧夏王邦瑞及巡按御史盛唐以為難,久不會奏。銑怒,疏請於帝,帝為責讓諸巡撫。會問行已罷,楊守謙代之,意與銑同。銑遂合諸臣條上方略十八事,已又獻營陣八圖,並優旨下廷議。 廷臣見上意向銑,一如銑言。帝忽出手詔諭輔臣曰:「今逐套賊,師果有名否?兵食果有餘,成功可必否?一銑何足言,如生民荼毒何。」初,銑建議時,輔臣夏言欲倚以成大功,主之甚力。及是,大駭,請帝自裁斷。帝命刊手詔,徧給與議諸臣。時嚴嵩方與言有隙,欲因以傾言,乃極言套必不可復。陰詆言,故引罪乞罷,以激帝怒。旋復顯攻言,謂「向擬旨褒銑,臣皆不預聞。」兵部尚書王以旂會廷臣覆奏,遂盡反前說,言套不可復。帝乃遣官逮銑,出以旂代之;責科道官不言,悉杖於廷,停俸四月。帝雖怒銑,然無意殺之也。咸寧侯仇鸞鎮甘肅時,以阻撓為銑所劾,逮問。嵩故雅親鸞。知銑所善同邑蘇綱者,言繼妻父,綱與銑、言嘗交關傳語,乃代鸞獄中草疏,誣銑掩敗不奏,剋軍餉鉅萬,遣子淳屬所親蘇綱賂當途。其言絕無左驗,而帝深入其說,立下淳、綱詔獄。給事中齊譽等見帝怒銑甚,請早正刑章。帝責譽黨奸避事,鐫級調外任。及銑至,法司比擬邊帥失陷城砦者律。帝必欲依正條,當銑交結近侍律斬,妻子流二千里,即日行刑。銑既死,言亦坐斬,而鸞出獄。 銑有膽略,長於用兵。歲除夜,猝命諸將出。時塞上無警,諸將方置酒不欲行,賂鈴卒求緩於銑妾。銑斬鈴卒以徇。諸將不得已,丙夜被甲行。果遇寇,擊敗之。翼日入賀畢,前請故。銑笑曰:「見烏鵲非時噪,故知之耳。」皆大服。銑廉,既歿,家無餘貲。 隆慶初,給事中辛自修、御史王好問訟銑志在立功,身罹重辟,識與不識,痛悼至今。詔贈兵部尚書,諡襄愍。萬曆中,從御史周磐請,建祠陝西。 李珍者,故坐事失官。銑從徒中錄用,復積戰功至參將。銑既被誣,詔遣給事中申价等往覈,因并劾珍與指揮田世威、郭震為銑爪牙,下之詔獄。連及巡撫謝蘭、張問行,御史盛唐,副總兵李琦等,皆斥罰。勒淳、綱贓,卹陣亡軍及居民被難者。銑嘗檄府衞銀三萬兩製車仗,亦責償於淳。且酷刑拷珍,令其實剋餉行賂事,幾死,卒不承。淳用是免,珍竟論死,世威、震謫戍。其後,俺答歲入寇,帝卒不悟,輒曰:「此銑欲開邊,故行報復耳。」 丁汝夔,字大章,霑化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改庶吉士。嘉靖初,授禮部主事。爭「大禮」被杖,調吏部。累官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歷撫保定、應天。入為左副都御史。坐事調湖廣參政。復以故官撫河南。歷吏部左、右侍郎。 二十八年十月拜兵部尚書兼督團營。條上邊務十事,皆報可。當是時,俺答歲寇邊,羽書疊至。天子方齋居西內,厭兵事,而大學士嚴嵩竊權,邊帥率以賄進,疆事大壞。其明年八月甲子,俺答犯宣府,諸將拒之不得入。汝夔即上言:「寇不得志於宣府,必東趨遼、薊。請敕諸將嚴為備。潮河川乃陵京門戶,宜調遼東一軍赴白馬關,保定一軍赴古北口。」從之。寇果引而東,駐大興州,去古北口百七十里。大同總兵官仇鸞知之,率所部馳至居庸南。順天巡撫王汝孝駐薊州,誤聽諜者謂寇向西北。汝夔信之,請令鸞還大同勿東,詔俟後報。及興州報至,命鸞壁居庸,汝孝守薊州。未幾,寇循潮河川南下至古北口,薄關城。總兵官羅希韓、盧鉞不能却,汝孝師大潰。寇遂由石匣營達密雲,轉掠懷柔,圍順義城。聞保定兵駐城內,乃解而南,至通州。阻白河不得渡,駐河東孤山,分剽昌平、三河,犯諸帝陵,殺掠不可勝紀。 京師戒嚴。召各鎮勤王,分遣文武大臣各九人,守京城九門,定西侯蔣傳、吏部侍郎王邦瑞總督之,而以錦衣都督陸炳,禮部侍郎王用賓,給事御史各四人,巡視皇城四門。詔大小文臣知兵者,許汝夔委用。汝夔條上八事,請列正兵四營於城外四隅,奇兵九營於九門外近郊。正兵營各一萬,奇兵營各六千。急遣大臣二人經略通州、涿州,且釋罪廢諸將使立功贖罪。帝悉從之。然是時冊籍皆虛數。禁軍僅四五萬,老弱半之,又半役內外提督大臣家不歸伍,在伍者亦涕泣不敢前。從武庫索甲仗,主庫奄人勒常例,不時發。久之不能軍。乃發居民及四方應武舉諸生乘城,且大頒賞格。仇鸞與副將徐珏、遊擊張騰等軍白河西,楊守謙與副將朱楫等軍東直門外,諸路援兵亦稍集。議者率謂城內虛,城外有邊兵足恃,宜移京軍備內釁,汝夔亦以為然。遂量掣禁軍入營十王府、慶壽寺前。掌營務者成國公朱希忠恐以兵少獲譴,乃東西抽掣為掩飾計。士疲不得息,出怨言,而莫曉孰為調者,則爭詈汝夔。鸞兵無紀律,掠民間。帝方眷鸞,令勿捕。汝夔亦戒勿治鸞兵。民益怨怒。 寇游騎四出,去都城三十里。及辛巳,遂自通州渡河而西,前鋒七百騎駐安定門外教場。明日,大營薄都城。分掠西山、黃村、沙河、大小榆河,畿甸大震。初,寇逼通州,部所遣偵卒出城不數里,道遇傷者,輒奔還妄言誑汝夔。既而言不讎,汝夔弗罪也。募他卒偵之復如前。以故寇衆寡遠近皆不能知。 宣府總兵趙國忠,參將趙臣、孫時謙、袁正,遊擊姚冕,山西遊擊羅恭等,各以兵入援,營玉河諸處。詔兵部核諸鎮兵數,行賞賚。勤王兵先後五六萬人,皆聞變即赴,未齎糗糧。制下犒師,牛酒無所出。越二三日,援軍始得數餅餌,益饑疲不任戰。 帝久不視朝,軍事無由面白。廷臣多以為言,帝不許。禮部尚書徐階復固請,帝乃許。癸未,羣臣昧爽入。至日晡,帝始御奉天殿,不發一詞,但命階奉敕諭至午門,集羣臣切責之而已。帝怒文武臣不任事,尤怒汝夔。吏部因請起楊守禮、劉源清、史道、許論於家。汝夔不自安,請督諸將出城戰,而以侍郎謝蘭署部事。帝責其推委,命居中如故。寇縱橫內地八日,諸軍不敢發一矢。寇本無意攻城,且所掠過望,乃整輜重,從容趨白羊口而去。 方事棘,帝趣諸將戰甚急。汝夔以咨嵩。嵩曰:「塞上敗或可掩也,失利輦下,帝無不知,誰執其咎?寇飽自颺去耳。」汝夔因不敢主戰,諸將亦益閉營,寇以此肆掠無所忌。既退,汝夔、蘭及戶工尚書李士翺、胡松,侍郎駱顒、孫襘皆引罪。命革士翺職,停松俸,俱戴罪辦事,侍郎各停俸五月,而下汝夔獄。帝欲大行誅以懲後。汝夔窘,求救於嵩。嵩曰:「我在,必不令公死。」及見帝怒甚,竟不敢言。給事御史劾汝夔禦寇無策。帝責其不早言,奪俸有差。趣具獄,怒法司奏當緩,杖都御史屠僑、刑部侍郎彭黯、大理卿沈良才各四十,降俸五等。刑科張侃等循故事覆奏,各杖五十,斥侃為民。坐汝夔守備不設,即日斬於市,梟其首,妻流三千里,子戍鐵嶺。汝夔臨刑,始悔為嵩所賣。 方廷訊時,職方郎王尚學當從坐。汝夔曰,「罪在尚書,郎中無預」,得減死論戍。比赴市,問左右:「王郎中免乎?」尚學子化適在旁,謝曰:「荷公恩,免矣。」汝夔歎曰:「汝父勸我速戰,我為政府悞。汝父免,我死無恨。」聞者為泣下。隆慶初,復官。 汝夔既下獄,并逮汝孝、希韓、鉞。寇未盡去,官校不敢前,託言汝孝等追寇白羊口,遠不可卒至。比逮至,論死。帝怒漸解,而汝孝復以首功聞,命俱減死戍邊。 楊守謙,字允亨,徐州人。父志學,字遜夫,弘治六年進士。巡撫大同、寧夏,邊人愛之。累官刑部尚書,卒,諡康惠。 守謙登嘉靖八年進士,授屯田主事。改職方,歷郎中,練習兵計。出為陝西副使,改督學政,有聲,就拜參政。未任,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上言偏頭、老營堡二所,餘地千九百餘頃,請興舉營田。因薦副使張鎬為提調,牛種取給本土。帝稱為忠,即報可。俄移撫延綏。請久任鎬,終其事。其後二年,營田大興。計秋穫可當帑銀十萬,邊關穀價減十五。守謙薦鎬可大用,且言延綏安定諸邊可如例。戶部請推行之九邊。帝悅,命亟行之,錄守謙、鎬功。守謙未去延綏,而鎬已巡撫寧夏矣。 守謙至延綏,言:「激勸軍士在重賞。令斬一首者陞一級,不願者予白金三十兩。賞已薄,又文移察勘,動涉歲時,以故士心不勸。近宣、大事棘,稍加賞格,請倍增其數,鎮巡官驗明即給。蓋增級、襲廕,有官者利之,窮卒覬賞而已。」兵部以為然,定斬首一級者與五十兩,著為令。以前山西修邊功,增俸一級,賜金幣有加。請給新設游兵月餉,發倉儲貸饑卒,皆報許。 二十九年進副都御史,巡撫保定兼督紫荊諸關。去鎮之日,傾城號泣,有追送數百里外者。未幾,俺答入寇,守謙率師倍道入援。帝聞其至,甚喜,令營崇文門外。會副總兵朱楫,參將祝福、馮登亦各以兵至,人心稍安。寇游騎散掠枯柳諸村,去京城二十里。守謙及楫等兵移營東直門外。詔同仇鸞調度京城及各路援兵,相機戰守。 寇薄都城,諸將高秉元、徐鏞等禦之,不能却。帝拜鸞大將軍,進守謙兵部右侍郎,協同提督內外諸軍事。鸞時自孤山還,至東直門觀望,斬死人首六級,報功。守謙孤軍薄俺答營,而陣無後繼,不敢戰。帝聞不悅。而尚書丁汝夔慮喪師,戒勿輕戰。諸將離城遠,見守謙不戰,亦堅壁,輒引汝夔及守謙為辭。流聞禁中,帝益怒。 初,寇抵安定門,詔守謙與楫等合擊,莫敢前。守謙亦委無部檄,第申儆備。寇遂燬城外廬舍。城西北隅火光燭天,內臣園宅在焉,環泣帝前,稱將帥為文臣制,故寇得至此。帝怒曰:「守謙擁衆自全,朕親降旨趣戰,何得以部檄為解。」寇退,遂執守謙與汝夔廷鞫之。坐失悞軍機,即日戮於市。守謙臨刑時,慨然曰:「臣以勤王反獲罪,讒賊之口實蔽聖聰。皇天后土知臣此心,死何恨。」邊陲吏士知守謙死,無不流涕者。 守謙坦易無城府,馭下多恩意。守官廉,位至開府,蕭然若寒士。然性遲重,客有勸之戰者,應曰:「周亞夫何人乎?」客曰:「公悞矣,今日何得比漢法。」守謙不納,竟得罪。隆慶初,贈兵部尚書,諡恪愍。 商大節,字孟堅,鍾祥人。嘉靖二年進士。授豐城知縣。始為築城,捕境內盜幾盡。 擢兵科給事中。京察竣,復命科道互相劾,被謫鹽城縣丞。三遷刑部郎中,出為廣東僉事。搗海南叛黎巢,增秩,賜金幣。累官山東按察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兼提督紫荊諸關。慮俺答內侵,疏請重根本,護神京。居四年,召理院事。俺答果大舉薄都城。詔城中居民及四方入應武舉者悉登陴守,以大節率五城御史統之。發帑金五千兩,命便宜募壯士。屢條上軍民急務。比寇退,復命兼管民兵,經略京城內外。訓練鼓舞,軍容甚壯。擢右副都御史,經略如故。所募民兵已四千,請以三等授餉。上者月二石,其次遞減五斗。帝亟從之。 仇鸞為大將軍,盡統中外兵馬,惡大節獨為一軍,不受其節制,欲困之。乃請畫地分守,以京師四郊委大節。大節言:「臣雖經略京城,實非有重兵專戰守責者也。京城四郊利害,鸞欲專以臣當。臣節制者,止巡捕軍,鸞又頻調遣,奸宄猝發,誰為捍禦哉?」所爭甚晰,而帝方寵鸞,不欲人撓其事,責大節懷奸避難,立下詔獄。法司希旨,當大節斬。嚴嵩言:「大節誠有罪,但法司引律非是。幸赦其死,戍極邊。」亦不聽。時三十年四月也。 明年八月,鸞死,大節故部曲石鏜、孫九思等數百人伏闕訟冤,章再上。兵部侍郎張時徹等言:「大節為逆鸞制肘,以抵於法,乞順羣情赦之。」帝怒,鐫時徹二秩。明年竟卒於獄。隆慶初,復故官,贈兵部尚書,諡端愍。 王忬,字民應,太倉人。父倬,南京兵部右侍郎,以謹厚稱。忬登嘉靖二十年進士,授行人,遷御史。皇太子出閤,疏以武宗居青宮為戒。又劾罷東廠太監宋興。出視河東鹽政,以疾歸。已,起按湖廣,復按順天。 二十九年,俺答大舉犯古北口。忬奏言潮河川有徑道,一日夜可達通州。因疾馳至通為守禦計,盡徙舟楫之在東岸者。夜半,寇果大至。不得渡,遂壁於河東。帝密遣中使覘軍,見忬方厲士乘城。還奏,帝大喜。副都御史王儀守通州,御史姜廷頤劾其不職,忬亦言儀縱士卒虐大同軍。大同軍者,仇鸞兵也。帝立命逮儀,而超擢忬右僉都御史代之。寇退,忬請振難民,築京師外郭,修通州城,築張家灣大小二堡,置沿河敵臺。皆報可。尋罷通州、易州守禦大臣,召忬還。 三十一年出撫山東。甫三月,以浙江倭寇亟,命忬提督軍務,巡視浙江及福、興、漳、泉四府。先後上方略十二事,任參將俞大猷、湯克寬,又奏釋參將尹鳳、盧鏜繫。賊犯溫州,克寬破之。其據昌國衞者,為大猷擊退。而賊首汪直復糾島倭及漳、泉羣盜連巨艦百餘蔽海至,濱海數千里同告警。上海及南匯、吳淞、乍浦、蓁嶼諸所皆陷,蘇、松、寧、紹諸衞所州縣被焚掠者二十餘。留內地三月,飽而去。忬乃言將士逐燬其船五十餘艘。於是先所奪文武將吏俸,皆得復。尋以給事王國禎言,改巡撫。忬方視師閩中,賊復大至,犯浙江,盧鏜等頻失利。御史趙炳然劾其罪,帝特宥忬,忬因請築嘉善、崇德、桐鄉、德清、慈谿、奉化、象山城,而恤被寇諸府。 時已遣尚書張經總督諸軍。大同適中寇,督撫蘇祐、侯鉞俱被逮,乃進忬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秋防事竣,就加兵部右侍郎。薊遼總督楊博還朝,即移忬代之。尋進右都御史。忬言:「騎兵利平地,步兵利險阻。今薊鎮畫地守,請去他郡防秋馬兵八千,易之以步,歲省銀五萬六千餘兩。」從之。打來孫十餘萬騎深入廣寧諸處,總兵官殷尚質等戰歿。忬停俸三月。未幾,打來孫復以十萬騎屯青城,分遣精騎犯一片石、三道關。總兵官歐陽安拒却之。事聞,賚銀幣。把都兒等犯遷安,副總兵蔣承勛戰死。降忬兵部侍郎,留任。 初,帝器忬才,甚眷之。及所部屢失事,則以為不足辦寇,諭嚴嵩與兵部計防守之宜。嵩奏流河口邊牆有缺,故寇乘之入,宜大修邊牆。且令忬選補額兵,操練戰守,不得專恃他鎮援兵。部條六事,如嵩指。帝乃下詔責忬,赦其罪,實主兵,減客兵,如議。於是練兵之議起。時寇別部入瀋陽,有鄉兵金仲良者擒其長討賴。忬賚銀幣,官仲良三級。防秋畢,復忬官。尋復用瀋陽却寇功,廕一子。已而寇復入遼陽,副總兵王重祿敗績。御史周斯盛以聞。帝置忬不問,治他將吏如律。 初,帝從楊博言,命薊鎮入衞兵聽宣大調遣。忬言:「古北諸口無險可守,獨恃入衞卒護陵京,奈何聽調發。」帝怒曰:「曩令薊鎮練兵,今一卒不練,遇防秋輒調他鎮兵,兵部詳議以聞。」部臣言:「薊鎮額兵多缺,宜察補」。乃遣郎中唐順之往覈。還奏額兵九萬有奇,今惟五萬七千,又皆羸老。忬與總兵官安、巡撫馬珮及諸將袁正等,俱宜按治。乃降忬俸二級。帝因問嵩:「邊兵入衞,舊制乎?」嵩曰:「祖宗時無調邊兵入內地者。正德中劉六猖獗,始調許泰、郤永領邊兵討賊。庚戌之變,仇鸞選邊兵十八支護陵京,未用以守薊鎮。至何棟始借二支防守,忬始盡調邊兵守要害,去歲又徵全遼士馬入關,致寇乘虛入犯,遼左一空。若年復一年,調發不已,豈惟糜餉,更有他憂。」帝由是惡忬甚。踰月,寇犯清河,總兵官楊照禦之,斬首八百餘級。越四日,土蠻十萬騎薄界嶺口,副將馬芳拒却之。明日,敵騎二百奔還,芳及安俘斬四十級。忬猶被賚。 三十八年二月,把都兒、辛愛數部屯會州,挾朶顏為鄉導,將西入,聲言東。忬遽引兵東。寇乃以其間由潘家口入,渡灤河而西,大掠遵化、遷安、薊州、玉田,駐內地五日,京師大震。御史王漸、方輅遂劾忬、安及巡撫王輪罪。帝大怒,斥安,貶輪於外,切責忬,令停俸自効。至五月,輅復劾忬失策者三,可罪者四,遂命逮忬及中軍遊擊張倫下詔獄。刑部論忬戍邊,帝手批曰:「諸將皆斬,主軍令者顧得附輕典耶?」改論斬。明年冬竟死西市。 忬才本通敏。其驟拜都御史,及屢更督撫也,皆帝特簡,所建請無不從。為總督數以敗聞,由是漸失寵。既有言不練主兵者,益大恚,謂:「忬怠事,負我。」嵩雅不悅忬。而忬子世貞復用口語積失歡於嵩子世蕃。嚴氏客又數以世貞家瑣事搆於嵩父子。楊繼盛之死,世貞又經紀其喪,嵩父子大恨。灤河變聞,遂得行其計。穆宗即位,世貞與弟世懋伏闕訟冤。復故官,予卹。 楊選,字以公,章丘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遷易州兵備副使。俺答圍大同右衞,巡撫朱笈被逮,超拜選右僉都御史代之。與侍郎江東、總兵官張承勛解其圍。憂歸,再起,仍故職。 四十年擢總督薊遼副都御史。條上封疆極弊十五事,多從其請。以居庸岔道却敵功,進兵部右侍郎。 明年五月,古北口守將遣哨卒出塞,朶顏衞掠其四人。部長通漢叩關索賞,副總兵胡鎮執之,并縛其黨十餘人。通漢子懼,擁所執哨卒至牆下,請易其父。通漢者,辛愛妻義父也,選欲以牽制辛愛,要其子入質,乃遣還父。自是諸子迭為質,半歲而代。選馳疏以聞,自詡方略。選及巡撫徐紳等俱受賞。 十月丁卯,辛愛與把都兒等大舉自牆子嶺、磨刀峪潰牆入犯,京師戒嚴。帝大驚,諭閣臣徐階曰:「朕東見火光,此賊去京不遠,其令兵部諭諸軍并力剿逐。」明日,選以寇東遁聞,為將士祈賞。帝疑,以問階。對曰:「寇營尚在平谷,選等往通州矣,謂追殺者,妄也。」帝銜之。寇稍東,大掠三河、順義,圍諸將傅津等於鄭官屯。選遣副將胡鎮偕總兵官孫臏、遊擊趙溱擊之。臏、溱戰歿,鎮力戰得脫。寇留內地八日不退。給事中李瑜遂劾選、紳與副使盧鎰,參將馮詔、胡粲,遊擊嚴瞻等,俱逮下詔獄。又二日,寇始北去,京師解嚴。 初,諜者言寇將窺牆子嶺,部檄嚴待之,而三衞為寇導者紿選赴潘家口。寇已入,選、紳懼得罪,徑趨都城,屯東直門外,旋還通州。及遣鎮等禦,又不勝。內侍家薊西者,譁言通漢父子實召寇。帝入其言,益怒。法司坐選、紳、詔守備不設律斬,鎰等戍。帝諭錦衣朱希孝坐以縱通漢勾賊罪,復下選詔獄。選不承,止承質通漢父子事,且言事已上聞。希孝錄其語上,刑部如帝指論選死。即戮於市,梟其首示邊,妻子流二千里。紳論死繫獄,詔及鎰等戍邊。帝雖怒選甚,但欲誅其身,法司乃并坐其妻子。隆慶初,始釋還。 贊曰:世宗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繩臣下,而弄權者借以行其私。於是闒冗廢職之徒事敗伏辜,而出力任事之臣亦中危法受戮,邊臣不得自展布,而武備隳矣。陳九疇、翟鵬、孫繼魯、曾銑皆可用之才,或謫或死,不以其罪。銑復套之議甚偉。然權臣當軸,而敵勢方強,雖頗、牧烏能有為。丁汝夔之戮,於法誠不為過。然戎律之弛,有由來矣,而汝夔獨蒙其咎。王忬、楊選於邊備甚踈,宜不免云。 朱紈 張經李天寵 周珫 楊宜 彭黯等 胡宗憲阮鶚 宗禮 曹邦輔任環 吳成器 李遂弟逢 進 唐順之子鶴徵 朱紈,字子純,長洲人。正德十六年進士。除景州知州,調開州。嘉靖初,遷南京刑部員外郎。歷四川兵備副使。與副總兵何卿共平深溝諸砦番。五遷至廣東左布政使。二十五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明年七月,倭寇起,改提督浙、閩海防軍務,巡撫浙江。 初,明祖定制,片板不許入海。承平久,奸民闌出入。勾倭人及佛郎機諸國入互市。閩人李光頭、歙人許棟踞寧波之雙嶼為之主,司其質契。勢家護持之,漳、泉為多,或與通婚姻。假濟渡為名,造雙桅大船,運載違禁物,將吏不敢詰也。或負其直,棟等即誘之攻剽。負直者脅將吏捕逐之。泄師期令去,期他日償。他日至,負如初。倭大怨恨,益與棟等合。而浙、閩海防久隳,戰船、哨船十存一二,漳、泉巡檢司弓兵舊額二千五百餘,僅存千人。倭剽掠輒得志,益無所忌,來者接踵。 紈巡海道,採僉事項高及士民言,謂不革渡船則海道不可清,不嚴保甲則海防不可復,上疏具列其狀。於是革渡船,嚴保甲,搜捕奸民。閩人資衣食於海,驟失重利,雖士大夫家亦不便也,欲沮壞之。紈討平覆鼎山賊。明年將進攻雙嶼,使副使柯喬、都指揮黎秀分駐漳、泉、福寧,遏賊奔逸,使都司盧鏜將福清兵由海門進。而日本貢使周良違舊約,以六百人先期至。紈奉詔便宜處分。度不可却,乃要良自請,後不為例。錄其船,延良入寧波賓館。奸民投書激變,紈防範密,計不得行。夏四月,鏜遇賊於九山洋,俘日本國人稽天,許棟亦就擒。棟黨汪直等收餘衆遁,鏜築塞雙嶼而還。番舶後至者不得入,分泊南麂、礁門、青山、下八諸島。 勢家既失利,則宣言被擒者皆良民,非賊黨,用搖惑人心。又挾制有司,以脅從被擄予輕比,重者引強盜拒捕律。紈上疏曰:「今海禁分明,不知何由被擄,何由脅從。若以入番導寇為強盜,海洋敵對為拒捕,臣之愚暗,實所未解。」遂以便宜行戮。 紈執法既堅,勢家皆懼。貢使周良安插已定,閩人林懋和為主客司,宣言宜發回其使。紈以中國制馭諸番,宜守大信,疏爭之強。且曰:「去外國盜易,去中國盜難。去中國瀕海之盜猶易,去中國衣冠之盜尤難。」閩、浙人益恨之,竟勒周良還泊海嶼,以俟貢期。吏部用御史閩人周亮及給事中葉鏜言,奏改紈巡視,以殺其權。紈憤,又明年春上疏言:「臣整頓海防,稍有次第,亮欲侵削臣權,致屬吏不肯用命。」既又陳明國是、正憲體、定紀綱、扼要害、除禍本、重斷決六事,語多憤激。中朝士大夫先入浙、閩人言,亦有不悅紈者矣。 紈前討溫、盤、南麂諸賊,連戰三月,大破之,還平處州礦盜。其年三月,佛郎機國人行劫至詔安。紈擊擒其渠李光頭等九十六人,復以便宜戮之。具狀聞,語復侵諸勢家。御史陳九德遂劾紈擅殺。落紈職,命兵科都給事杜汝禎按問。紈聞之,慷慨流涕曰:「吾貧且病,又負氣,不任對簿。縱天子不欲死我,閩、浙人必殺我。吾死,自決之,不須人也。」製壙志,作俟命詞,仰藥死。二十九年,給事汝禎、巡按御史陳宗夔還,稱奸民鬻販拒捕,無僭號流劫事,坐紈擅殺。詔逮紈,紈已前死。柯喬、盧鏜等并論重辟。 紈清強峭直,勇於任事。欲為國家杜亂源,乃為勢家搆陷,朝野太息。自紈死,罷巡視大臣不設,中外搖手不敢言海禁事。浙中衞所四十一,戰船四百三十九,尺籍盡耗。紈招福清捕盜船四十餘,分布海道,在台州海門衞者十有四,為黃巖外障。副使丁湛盡散遣之,撤備弛禁。未幾,海寇大作,毒東南者十餘年。 張經,字廷彝,侯官人。初冒蔡姓,久之乃復。正德十二年進士。除嘉興知縣。嘉靖四年召為吏科給事中,歷戶科都給事中。數有論劾。言官指為張、桂黨,吏部言經行修,不問。擢太僕少卿,歷右副都御史,協理院事。 十六年進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斷藤峽賊侯公丁據弩灘為亂。經與御史鄒堯臣等定計,以軍事屬副使翁萬達,誘執公丁。參議田汝成請乘勢進討。命副總兵張經將三萬五千人為左軍,萬達監之,指揮王良輔等六將分六道會南寧,都指揮高乾將萬六千人為右軍,副使梁廷振監之,指揮馬文傑等四將分四道會賓州,抵賊巢夾擊。賊奔林峒而東。良輔等邀之,賊中斷,復西奔,斬首千二百級。其東者遁入羅運山,萬達等移師攻之。檄右軍沿江而東,繞出其背。賊刊巨木塞隘口,布蒺藜箛簽,伏機弩毒鏢,懸石樹杪,急則撼其樹,石皆墜,官軍並以計破之。右軍愆期,田州土酋盧受乃縱賊去。俘其衆四百五十,招降者二千九百有奇。土人言,祖父居羅運八世矣,未聞官軍涉茲土也。捷聞,進經左侍郎,加秩一級。 尋與毛伯溫定計,撫定安南,再進右都御史。平思恩九土司及瓊州黎,進兵部尚書。副使張瑤等討馬平瑤屢敗,帝罪瑤等而宥經。給事中周怡劾經,經乞罷,不允。以憂歸。服闋,起三邊總督。給事中劉起宗言經在兩廣剋餉銀,寢前命。 三十二年起南京戶部尚書,就改兵部。明年五月,朝議以倭寇猖獗,設總督大臣。命經不解部務,總督江南、江北、浙江、山東、福建、湖廣諸軍,便宜行事。經徵兩廣狼土兵聽用。其年十一月,用兵科言改經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專辦討賊。倭二萬餘據柘林川沙窪,其黨方踵至。經日選將練兵,為搗巢計。以江、浙、山東兵屢敗,欲俟狼土兵至用之。明年三月,田州瓦氏兵先至,欲速戰,經不可。東蘭諸兵繼至。經以瓦氏兵隸總兵官俞大猷,以東蘭、那地、南丹兵隸遊擊鄒繼芳,以歸順及思恩、東莞兵隸參將湯克寬,分屯金山衞、閔港、乍浦,掎賊三面,以待永順、保靖兵之集。會侍郎趙文華以祭海至,與浙江巡按胡宗憲比,屢趨經進兵。經曰:「賊狡且衆,待永、保兵至夾攻,庶萬全。」文華再三言,經守便宜不聽。文華密疏經糜餉殃民,畏賊失機,欲俟倭飽颺,剿餘寇報功,宜亟治,以紓東南大禍。帝問嚴嵩,嵩對如文華指,且謂蘇、松人怨經。帝怒,即下詔逮經。三十四年五月也。 方文華拜疏,永、保兵已至,其日即有石塘灣之捷。至五月朔,倭突嘉興,經遣參將盧鏜督保靖兵援,以大猷督永順兵由泖湖趨平望,以克寬引舟師由中路擊之,合戰於王江涇,斬賊首一千九百餘級,焚溺死者甚衆。自軍興來稱戰功第一。給事中李用敬、閻望雲等言:「王師大捷,倭奪氣,不宜易帥。」帝大怒曰:「經欺誕不忠,聞文華劾,方一戰。用敬等黨奸。」杖於廷,人五十,斥為民。已而帝疑之,以問嵩。嵩言:「徐階、李本江、浙人,皆言經養寇不戰。文華、宗憲合謀進剿,經冒以為功。」因極言二人忠。帝深入其言。經既至,備言進兵始末,且言:「任總督半載,前後俘斬五千,乞賜原宥。」帝終不納,論死繫獄。其年十月,與巡撫李天寵俱斬。天下冤之。 天寵,孟津人。由御史遷徐州兵備副使,却倭通州、如臯。三十三年六月擢右僉都御史,代王忬巡撫浙江。倭掠紹興,殲焉,賚銀幣。頃之,賊犯嘉善,圍嘉興,劫秀水、歸安,副使陳宗夔戰不利,百戶賴榮華中礮死,嘉善知縣鄧植棄城走。入城大掠。賊復陷崇德,攻德清,殺裨將梁鄂等。文華謗天寵嗜酒廢事,帝遂除天寵名,而擢宗憲以代。未幾,御史葉恩以倭躪北新關,劾天寵,宗憲亦言其縱寇。帝怒,逮下獄,遂與經同日死。 代經者應城周珫、衡水楊宜。節制不行,狼土兵肆焚掠。東南民既苦倭,復苦兵矣。隆慶初,復經官,諡襄愍。 珫為戶科給事中,坐諫世宗南幸,謫鎮遠典史。累官右僉都御史,巡撫蘇、松諸府。疏陳禦倭有十難,有三策。經既得禍,即擢珫兵部右侍郎代之,無所展。會宗憲已代天寵,因欲奪珫位。文華遂劾珫,薦宗憲。帝為奪珫俸,尋勒為民。珫在官僅三十有四日,而楊宜代。 宜撫河南,平劇賊師尚詔。遷南京戶部右侍郎,未幾代珫。時倭勢猶盛。宜為總督,而文華督察軍務,威出宜上。易置文武大吏,惟其愛憎。宜懲經、天寵禍,曲意奉之。文華視之蔑如也。倭據陶宅,官軍久無功,文華遂劾宜。宜以狼兵徒剽掠不可用,請募江、浙義勇,山東箭手,益調江、浙、福建、湖廣漕卒,河南毛兵。比客兵大集,宜不能馭。川兵與山東兵私鬬,幾殺參將。酉陽兵潰於高橋,奪舟徑歸蘇州。明年正月,文華還朝,請罷宜,以宗憲代。會御史邵惟中上失事狀,遂奪宜職閒住。宜在事僅踰半歲,以諂事文華,故得禍輕。 倭之躪蘇、松也,起嘉靖三十二年,訖三十九年,其間為巡撫者十人。安福彭黯,遷南京工部尚書。畏賊,不俟代去,下獄除名。黃岡方任、上虞陳洙皆未抵任。任丁憂,洙以才不足任別用。而代以鄞人屠大山,使提督軍務。蘇、松巡撫之兼督軍務,自大山始。閱半歲,以疾免。尋坐失事下詔獄,為民。繼之者珫。繼珫者曹邦輔。以文華譖,下詔獄,謫戍。次眉州張景賢,以考察奪職。次盩厔趙忻,坐金山軍變,下獄貶官。次江陵陳錠,數月罷去。次翁大立。當大立時,倭患已息,而坐惡少年鼓譟為亂,竟罷職。無一不得罪去者。 胡宗憲,字汝貞,績溪人。嘉靖十七年進士。歷知益都、餘姚二縣。擢御史,巡按宣、大。詔徙大同左衞軍於陽和、獨石,卒聚而譁。宗憲單騎慰諭,許勿徙,乃定。 三十三年出按浙江。時歙人汪直據五島煽諸倭入寇,而徐海、陳東、麻葉等巢柘林、乍浦、川沙窪,日擾郡邑。帝命張經為總督,李天寵撫浙江,又命侍郎趙文華督察軍務。文華恃嚴嵩內援,恣甚。經、天寵不附也,獨宗憲附之。文華大悅,因相與力排二人。倭寇嘉興,宗憲中以毒酒,死數百人。及經破王江涇,宗憲與有力。文華盡掩經功歸宗憲,經遂得罪。尋又陷天寵,即超擢宗憲右僉都御史代之。 時柘林諸倭移屯陶宅,勢稍殺。會蘇、松巡撫曹邦輔殲倭滸墅,文華欲攘功不得,大恨,遂進剿陶宅殘寇。宗憲與共,將銳卒四千,營磚橋,約邦輔夾繫。倭殊死戰,宗憲兵死者千餘。文華令副使劉燾攻之,復大敗。而倭犯浙東諸州縣,殺文武吏甚衆。宗憲乃與文華定招撫計。文華還朝,盛毀總督楊宜,而薦宗憲,遂以為兵部右侍郎代宜。 初,宗憲令客蔣洲、陳可願諭日本國王,遇汪直養子滶於五島,邀使見直。直初誘倭入犯,倭大獲利,各島由此日至。既而多殺傷,有全島無一歸者,死者家怨直。直乃與滶及葉碧川、王清溪、謝和等據五島自保。島人呼為老船主。宗憲與直同鄉里,欲招致之。釋直母妻於金華獄,資給甚厚。洲等諭宗憲指。直心動,又知母妻無恙,大喜曰:「俞大猷絕我歸路,故至此。若貸罪許市,吾亦欲歸耳。但日本國王已死,各島不相攝,須次第諭之。」因留洲而遣滶等護可願歸。宗憲厚遇滶,令立功。滶遂破倭舟山,再破之列表。宗憲請於朝,賜滶等金幣,縱之歸。滶大喜,以徐海入犯來告。亡何,海果引大隅、薩摩二島倭分掠瓜洲、上海、慈谿,自引萬餘人攻乍浦,陳東、麻葉與俱。宗憲壁塘棲,與巡撫阮鶚相掎角。會海趨皂林,鶚遣遊擊宗禮擊海於崇德三里橋,三戰三捷。既而敗死,鶚走桐鄉。 禮,常熟人,由世千戶歷署都督僉事。驍健敢戰。練卒三千連破倭,至是敗歿。贈都督同知,諡忠壯,賜祠皂林。 鶚既入桐鄉,賊乘勝圍之。宗憲計曰:「與鶚俱陷無益也。」遂還杭州,遣指揮夏正等持滶書要海降。海驚曰:「老船主亦降乎?」時海病創,意頗動,因曰:「兵三路進,不由我一人也。」正曰:「陳東已他有約,所慮獨公耳。」海遂疑東。而東知海營有宗憲使者,大驚,由是有隙。正乘間說下海。海遣使來謝,索財物,宗憲報如其請。海乃歸俘二百人,解桐鄉圍。東留攻一日,亦去,復巢乍浦。鶚知不能當海,乃東渡錢塘禦他賊。 初,海入犯,焚其舟,示士卒無還心。至是,宗憲使人語海曰:「若已內附,而吳淞江方有賊,何不擊之以立功,且掠其舸,為緩急計。」海以為然,逆擊之朱涇,斬三十餘級。宗憲令大猷潛焚其舟。海心怖,以弟洪來質,獻所戴飛魚冠、堅甲、名劍及他玩好。宗憲因厚遇洪,諭海縛陳東、麻葉,許以世爵。海果縛葉以獻。宗憲解其縛,令以書致東圖海,而陰泄其書於海。海怒。海妾受宗憲賂,亦說海。於是海復以計縛東來獻,帥其衆五百人去乍浦,別營梁莊。官軍焚乍浦巢,斬首三百餘級,焚溺死稱是。海遂刻日請降,先期猝至,留甲士平湖城外,率酋長百餘,冑而入。文華等懼,欲勿許,宗憲強許之。海叩首伏罪,宗憲摩海頂,慰諭之。海自擇沈莊屯其衆。沈莊者東西各一,以河為塹。宗憲居海東莊,以西莊處東黨。令東致書其黨曰:「督府檄海,夕擒若屬矣。」東黨懼,乘夜將攻海。海挾兩妾走,間道中矟。明日,官軍圍之,海投水死。會盧鏜亦擒辛五郎至。辛五郎者,大隅島主弟也。遂俘洪、東、葉、五郎及海首獻京師。帝大悅,行告廟禮,加宗憲右都御史,賜金幣加等。海餘黨奔舟山。宗憲令俞大猷雪夜焚其柵,盡死。兩浙倭漸平。 三十六年正月,阮鶚改撫福建,即命宗憲兼浙江巡撫事。蔣洲在倭中,諭山口、豐後二島主源義長、源義鎮還被掠人口,具方物入貢。宗憲以聞。詔厚賚其使,遣還。至十月,復遣夷目善妙等隨江直來市,至岑港泊焉。浙人聞直以倭船至,大驚。巡按御史王本固亦言不便,朝臣謂宗憲且釀東南大禍。直遣滶詣宗憲曰:「我等奉詔來,將息兵安境。謂宜使者遠迎,宴犒交至。今盛陳軍容,禁舟楫往來,公紿我耶?」宗憲解諭至再,直不信。乃令其子以書招之,直曰:「兒何愚也。汝父在,厚汝。父來,闔門死矣。」因要一貴官為質。宗憲立遣夏正偕滶往。宗憲嘗預為赦直疏,引滶入臥內,陰窺之。滶語直,疑稍解,乃偕碧川、清溪入謁。宗憲慰藉之甚至,令至杭見本固。本固下直等於獄。宗憲疏請曲貸直死,俾戍海上,繫番夷心。本固爭之強,而外議疑宗憲納賊賂。宗憲懼,易詞以聞。直論死,碧川、清溪戍邊。滶與謝和遂支解夏正,柵舟山,阻岑港而守。官軍四面圍之,賊死鬬,多陷歿者。 至明年春,新倭復大至,嚴旨責宗憲。宗憲懼得罪,上疏陳戰功,謂賊可指日滅。所司論其欺誕。帝怒,盡奪諸將大猷等職。切讓宗憲,令剋期平賊。時趙文華已得罪死,宗憲失內援,見寇患未已,思自媚於上,會得白鹿於舟山獻之。帝大悅,行告廟禮,厚賚銀幣。未幾,復以白鹿獻。帝益大喜,告謝玄極寶殿及太廟,百官稱賀,加宗憲秩。既而岑港之賊徙巢柯梅,官軍屢攻不能克。御史李瑚劾宗憲誘汪直啟釁。本固及給事中劉堯誨亦劾其老師縱寇,請追奪功賞。帝命廷議之,咸言宗憲功多,宜勿罷。帝嘉其擒直功,令居職如故。 賊之徙柯梅也,造臣艦為遁計。及艦成,宗憲利其去,不擊。賊揚帆泊浯嶼,縱掠閩海州縣。閩人大譟,謂宗憲嫁禍。御史瑚再劾宗憲三大罪。瑚與大猷皆閩人,宗憲疑大猷漏言,劾大猷不力擊,大猷遂被逮。 當是時,江北、福建、廣東皆中倭。宗憲雖盡督東南數十府,道遠,但遙領而已,不能遍經畫。然小勝,輒論功受賚無虛月。即敗衄,不與其罪。三十八年,賊大掠溫、台,別部復寇濱海諸縣。給事中羅嘉賓、御史龐尚鵬奉詔勘之。言宗憲養寇,當置重典,帝不問。明年,論平汪直功,加太子太保。 宗憲多權術,喜功名。因文華結嚴嵩父子,歲遺金帛子女珍奇淫巧無數。文華死,宗憲結嵩益厚,威權震東南。性善賓客,招致東南士大夫預謀議,名用是起。至技術雜流,豢養皆有恩,能得其力。然創編提均徭之法,加賦額外,民為困敝,而所侵官帑,斂富人財物亦不貲。嘉賓、尚鵬還,上宗憲侵帑狀,計三萬三千,他冊籍沉滅。宗憲自辯,言:「臣為國除賊,用間用餌,非小惠不成大謀。」帝以為然,更慰諭之。尋上疏,請得節制巡撫及操江都御史,如三邊故事。帝即晉兵部尚書,如其請。復獻白龜二、五色芝五。帝為謝玄告廟如前,賚宗憲加等。 明年,江西盜起,又兼制江西。未至,總兵官戚繼光已平賊。九月奏言:「賊屢犯寧、台、溫,我師前後俘斬一千四百有奇,賊悉蕩平。」帝悅,加少保。兩廣平巨盜張璉,亦論宗憲功。時嵩已敗,大學士徐階曰:「兩廣平賊,浙何與焉?」僅賜銀幣。未幾,南京給事中陸鳳儀劾其黨嚴嵩及奸欺貪淫十大罪,得旨逮問。及宗憲至,帝曰:「宗憲非嵩黨。朕拔用八九年,人無言者。自累獻祥瑞,為羣邪所疾。且初議獲直予五等封,今若加罪,後誰為我任事者。其釋令閒住。」 久之,以萬壽節獻祕術十四。帝大悅,將復用矣。會御史汪汝正籍羅龍文家,上宗憲手書,乃被劾時自擬旨授龍文以達世蕃者,遂逮不獄。宗憲自敘平賊功,言以獻瑞得罪言官,且訐汝正受贓事。帝終憐之,並下汝正獄。宗憲竟瘐死,汝正得釋。萬曆初,復官,諡襄懋。 阮鶚者,桐城人,官浙江提學副使。時倭薄杭州,鄉民避難入城者,有司拒不許入。鶚手劍開門納之,全活甚衆。以附文華、宗憲得超擢右僉都御史,代宗憲巡撫浙江。又以文華言,特設福建巡撫,即以命鶚。初在浙不主撫,自桐鄉被圍,懼甚。寇犯福州,賂以羅綺、金花及庫銀數萬,又遺巨艦六艘,俾載以走。不能措一籌,而斂括民財動千萬計,帷帟盤盂率以錦綺金銀為之。御史宋儀望等交章劾,逮下刑部。嚴嵩為屬法司,僅黜為民。所侵餉數,浮於宗憲,追還之官。 曹邦輔,字子忠,定陶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歷知元城、南和,以廉幹稱。擢御史,巡視河東鹽政。巡按陝西,劾總督張珩等冒功,皆謫戍。出為湖廣副使,補河南。 柘城賊師尚詔反,陷歸德。檢校董綸率民兵巷戰,手刃數賊,與其妻賈氏俱死之。又陷柘城,劫舉人陳聞詩為帥。不聽,斬從者脅之。聞詩紿曰:「必欲我行,毋殺人,毋縱火。」賊許諾,擁上馬。不食三日,至鹿邑自縊。賊圍太康,都指揮尚允紹與戰鄢陵,敗績。允紹復擊賊於霍山,賊圍之,兵無敢進。邦輔斬最後者,士卒競進。賊大潰,擒斬六百餘人。尚詔走莘縣,被擒。賊起四十餘日,破府一,縣八,殺戮十餘萬。邦輔亟戰,殲之。詔賚銀幣,擢山西右參攻,遷浙江按察使。 三十四年拜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倭聚柘林。其黨自紹興竄,轉掠杭、嚴、徽、寧、太平,遂犯南京,破溧水,抵宜興。為官軍所迫,奔滸墅。副總兵俞大猷、副使任環數邀擊之,而柘林餘賊已進據陶宅。邦輔督副使王崇古圍之,僉事董邦政、把總婁宇協剿。賊走太湖,追及之,盡殲其衆。副將何卿師潰,邦輔援之。以火器破賊舟,前後俘斬六百餘人。侍郎趙文華欲攘其功,邦輔捷書先奏,文華大恨。既而與浙江巡按御史胡宗憲會邦輔攻陶宅賊,諸營皆潰。賊退,邦輔進攻之,復敗,坐奪俸。文華奏邦輔避難擊易,致師後期,總督楊宜亦奏邦輔故違節制。給事中夏栻、孫濬爭之,得無罪。文華還京,奏餘賊且盡,而巡按御史周如斗又奏失事狀,帝頗疑文華。文華因言:「賊易滅,督撫非人,致敗。臣昔論邦輔,栻、濬遂媒孽臣。東南塗炭何時解。」乃逮繫邦輔,謫戍朔州。 隆慶元年,楊博為吏部,起邦輔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進兵部右侍郎,理戎政。尋以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言修治邊牆非上策,宜急練兵;兵練而後邊事可議。以給事中張鹵言,召為右都御史,掌院事。帝以京營事重,更協理為閱視,令付大臣知兵者,遂以左都御史召還,任之。已,從恭順侯吳繼爵言,復改閱視為提督。 未幾,轉南京戶部尚書。奏督倉主事張振選不奉約束。吏部因言:「往昔執政喜人悅己,屬吏恃為奧援。搆陷堂上官,至屈體降意,倒置名分。在外巡按御史亦曲庇進士推知,監司賢不肖出其口吻。害政無甚於此。」穆宗深然其言,為黜振選,飭內外諸司,然迄不能變。 邦輔累乞骸骨,不聽。萬曆元年給由赴闕,復以病求去,且言辛愛有窺覦志,宜慎防之。遂致仕去。居三年,卒。贈太子少保。 邦輔廉峻。自吳中被逮時,有司上所儲俸錢,揮之去。歷官四十年,家無餘貲。撫、按奏其狀,詔遣右評事劉叔龍為營墳墓。 任環,字應乾,長治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歷知黃平、沙河、滑縣,並有能名。遷蘇州同知。倭患起,長吏不嫻兵革。環性慷慨,獨以身任之。三十二年閏三月禦賊寶山洋,小校張治戰死。環奮前搏賊,相持數日,賊遁去。尋犯太倉,環馳赴之。嘗遇賊,短兵接,身被三創幾殆。宰夫捍環出,死之,賊亦引去。已而復至,裹瘡出海擊之。怒濤作,操舟者失色。環意氣彌厲,竟敗賊,俘斬百餘。復連戰陰沙、寶山、南沙,皆捷。擢按察僉事,整飭蘇、松二府兵備。倭剽掠厭,悉歸,惟南沙三百人舟壞不能去,環與總兵官湯克寬列兵守之。數月,賊大至,與舊倭合,掠華亭、上海。環等被劾,得宥。踰年,賊犯蘇州。城閉,鄉民繞城號。環盡納之,全活數萬計。副將解明道擊退賊,論前後功,進環右參政。賊掠常熟,環率知縣王鈇破其巢,焚舟二十七。未幾,賊掠陸涇壩,都督周于德敗績。環偕總兵官俞大猷擊敗之,焚舟三十餘。賊犯吳江,環、大猷擊敗之鶯脰湖,賊奔嘉興。頃之,三板沙賊奪民舟出海,環、大猷擊敗之馬蹟山。其別部屯嘉定者,火爇之,盡死。論功,廕一子副千戶。母憂,奪哀。賊屯新場,環與都司李經等率永順、保靖兵攻之。中伏,保靖土舍彭翅等皆死,環停俸戴罪。賊平,乞終制,許之。踰二年卒,年四十。給事中徐師曾頌其功,詔贈光祿卿,再廕一子副千戶,建祠蘇州,春秋致祭。 環在行間,與士卒同寢食,所得賜予悉分給之。軍事急,終夜露宿,或數日絕餐。嘗書姓名於肢體曰:「戰死,分也。先人遺體,他日或收葬。」將士皆感激,故所向有功。 時休寧吳成器由小吏為會稽典史。倭三百餘劫會稽,為官軍所逐,走登龕山。成器遮擊,盡殪之。未幾,又破賊曹娥江,擢浙江布政司經歷。遭喪,總督胡宗憲奏留之。擢紹興通判。論功,進秩二級。成器與賊大小數十戰皆捷。身先士卒,進止有方略,所部無秋毫犯。士民率於其戰處立祠祀之。 李遂,字邦良,豐城人。弱冠,從歐陽德學。登嘉靖五年進士,授行人。歷刑部郎中。錦衣衞送盜十三人,遂惟抵一人罪,餘皆辨釋。東宮建,赦天下。遂請列「大禮」大獄諸臣於赦令中,尚書聶賢懼不敢,乃與同官盧蕙請於都御史王廷相,廷相從之。事雖報罷,議者嘉焉。 俄調禮部,忤尚書夏言。因事劾之,下詔獄,謫湖州同知。三遷衢州知府,擢蘇、松兵備副使。屢遷廣東按察使。釋囚八百餘人。進山東右布政使。江洋多盜,遂遷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軍政明,盜不敢發。俺答犯京師,召遂督蘇州軍餉。未謝恩,請關防符驗用新銜。帝怒,削其籍。 三十六年,倭擾江北。廷議以督漕都御史兼理巡撫不暇辦寇,請特設巡撫,乃命遂以故官撫鳳陽四府。時淮、揚三中倭,歲復大水,且日役民輓大木輸京師。遂請餉增兵,恤民節用,次第畫戰守計。 三十八年四月,倭數百艘寇海門。遂語諸將曰:「賊趨如臯,其衆必合。合則侵犯之路有三。由泰州逼天長、鳳、泗,陵寢驚矣。由黃橋逼瓜、儀,以搖南都,運道梗矣。若從富安沿海東至廟灣,則絕地也。」乃命副使劉景韶、遊擊丘陞扼如臯,而身馳泰州當其衝。時賊勢甚盛,副將鄧城禦之敗績,指揮張谷死焉。賊知如臯有備,將犯泰州,遂急檄景韶、陞遏賊。連戰丁堰、海安、通州,皆捷。賊沿海東掠,遂喜曰:「賊無能為矣。」令景韶、陞尾之,而致賊於廟灣。復慮賊突淮安,乃夜半馳入城。賊尋至,遂督參將曹克新等禦之姚家蕩。通政唐順之,副總兵劉顯來援,賊大敗走,以餘衆保廟灣。景韶亦敗賊印莊,追奔至新河口,焚斬甚衆。廟灣賊據險不出,攻之月餘不克。遂令景韶塞塹、夷木壓壘陳,火焚其舟,賊乘夜雨潛遁。官軍據其巢,追奔至鰕子港,江北倭悉平。帝大喜,璽書奬勵。 賊駐崇明三沙者,將犯揚州。景韶戰連勝,圍之劉莊。會劉顯來援,遂檄諸軍盡屬顯。攻破其巢,追奔白駒場,賊盡殄。時遂已遷南京兵部侍郎。論功,予一子官,賚銀幣。御史陳志勘上遂平倭功,前後二十餘戰,斬獲三千八百有奇。再予一子世千戶,增俸二級。 莅南京甫數月,振武營軍變。振武營者,尚書張鏊募健兒以禦倭。素驕悍。舊制,南軍有妻者,月糧米一石;無者,減其四;春秋二仲月,米石折銀五錢。馬坤掌南戶部,奏減折色之一,督儲侍郎黃懋官又奏革募補者妻糧,諸軍大怨。代坤者蔡克廉方病,諸軍以歲饑求復折色故額於懋官。懋官不可,給餉又踰期。三十九年二月都肄日,振武卒鼓譟懋官署。懋官急招鏊及守備太監何綬、魏國公徐鵬舉、臨淮侯李庭竹及遂至,諸營軍已甲而入。予之銀,爭攫之。懋官見勢洶洶,越垣投吏舍,亂卒隨及。鵬舉、鏊慰解不聽,竟戕懋官,裸其屍於市。綬、鵬舉遣吏持黃紙,許給賞萬金,卒輒碎之。至許犒十萬金,乃稍定。明日,諸大臣集守備廳,亂卒亦集。遂大言曰:「黃侍郎自越牆死,諸軍特不當殘辱之。吾據實奏朝廷,不以叛相誣也。」因麾衆退,許復妻糧及故額,人畀之一金補折價,始散。遂乃托病閉閣,給免死券以慰安之,而密諭營將掩捕首惡二十五人,繫獄。詔追褫懋官及克廉職,罷綬、庭竹、鏊,任鵬舉如故,遂以功議擢。止誅叛卒三人,餘戍邊衞,而三人已前死。遂歎曰:「兵自此益驕矣。」 未幾,江東代鏊為尚書。江北池河營卒以千戶吳欽革其幫丁,毆而縛之竿。幫丁者,操守卒給一丁,資往來費也。遂已召拜兵部左侍郎,以言官薦擢南京參贊尚書,鎮撫之。營卒惑妖僧繡頭,復倡訛言。遂捕斬繡頭,申嚴什伍,書其名籍、年貌,繫牌腰間,軍乃戢。既又奏調鎮武軍護陵寢,一日散千人,留都自是無患。越四年,以老致仕。 遂博學多智,長於用兵,然亦善逢迎。帝將重建三殿,遂奏五河縣泗水中湧大杉一,此川澤效靈,為聖主鼎新助,帝大喜。又進白兔,帝為遣官告廟。由此益眷遇。卒,贈太子太保,諡襄敏。 弟逢,字邦吉。由進士為吏科給事中。侍郎劉源清下吏,逢救之,並繫,得釋。進戶科左給事中。偕同官諫南巡,下詔獄,謫永福典史。終德安知府。遂子材,自有傳。 唐順之,字應德,武進人。祖貴,戶科給事中。父寶,永州知府。順之生有異禀。稍長,洽貫羣籍。年二十三,舉嘉靖八年會試第一,改庶吉士。座主張璁疾翰林,出諸吉士為他曹,獨欲留順之。固辭,乃調兵部主事。引疾歸。久之,除吏部。 十二年秋,詔選朝官為翰林,乃改順之編修,校累朝實錄。事將竣,復以疾告,璁持其疏不下。有言順之欲遠璁者,璁發怒,擬旨以吏部主事罷歸,永不復敘。至十八年選宮僚,乃起故官兼春坊右司諫。與羅洪先、趙時春請朝太子,復削籍歸。卜築陽羨山中,讀書十餘年。中外論薦,並報寢。 倭躪江南北。趙文華出視師,疏薦順之。起南京兵部主事。父憂未終,不果出。免喪,召為職方員外郎,進郎中。出覈薊鎮兵籍,還奏缺伍三萬有奇,見兵亦不任戰,因條上便宜九事。總督王忬以下俱貶秩。 尋命往南畿、浙江視師,與胡宗憲協謀討賊。順之以禦賊上策,當截之海外,縱使登陸,則內地咸受禍。乃躬泛海,自江陰抵蛟門大洋,一晝夜行六七百里。從者咸驚嘔,順之意氣自如。倭泊崇明三沙,督舟師邀之海外。斬馘一百二十,沉其舟十三。擢太僕少卿。宗憲言順之權輕,乃加右通政。順之聞賊犯江北,急令總兵官盧鏜拒三沙,自率副總兵劉顯馳援,與鳳陽巡撫李遂大破之姚家蕩。賊窘,退巢廟灣。順之薄之,殺傷相當。遂欲列圍困賊,順之以為非計,麾兵薄其營,以火礮攻之,不能克。三沙又屢告急,順之乃復援三沙,督鏜、顯進擊,再失利。順之憤,親躍馬布陣。賊搆高樓望官軍,見順之軍整,堅壁不出。顯請退師,順之不可,持刀直前,去賊營百餘步。鏜、顯懼失利,固要順之還。時盛暑,居海舟兩月,遂得疾,返太倉。李遂改官南京,即擢順之右僉都御史,代遂巡撫。順之疾甚,以兵事棘,不敢辭。渡江,賊已為遂等所滅。淮、揚適大饑,條上海防善後九事。 三十九年春,汛期至。力疾泛海,度焦山,至通州卒,年五十四。訃聞,予祭葬。故事,四品但賜祭,順之以勞得賜葬云。 順之於學無所不窺。自天文、樂律、地理、兵法、弧矢、勾股、壬奇、禽乙,莫不究極原委。盡取古今載籍,剖裂補綴,區分部居,為左、右、文、武、儒、稗六編傳於世,學者不能測其奧也。為古文,洸洋紆折有大家風。生平苦節自厲,輟扉為牀,不飾裀褥。又聞良知說於王畿,閉戶兀坐,匝月忘寢,多所自得。晚由文華薦,商出處於羅洪先。洪先曰:「向已隸名仕籍,此身非我有,安得侔處士。」順之遂出,然聞望頗由此損。崇禎中,追諡襄文。 子鶴徵,隆慶五年進士。歷官太常卿。亦以博學聞。 贊曰:朱紈欲嚴海禁以絕盜源,其論甚正。顧指斥士大夫,令不能堪,卒為所齕齮,憤惋以死。氣質之為累,悲夫!當寇患孔熾,撲滅惟恐不盡,便宜行誅,自其職爾,而以為罪,則任法之過也。張經功不賞,而以冤戮,稔倭毒而助之攻,東南塗炭數十年。讒賊之罪,可勝誅哉。宗憲以奢黷蒙垢。然令徐海、汪直之徒不死,貽患更未可知矣。曹邦輔、任環戰功可紀,李遂、唐順之捍禦得宜。而邦輔之平師尚詔,李遂之靖亂卒,其功尤著。以其始終倭事,故並列焉。 馬錄顏頤壽 聶賢 湯沐 劉琦 盧瓊 沈漢 王科 程啟充 張逵 鄭一鵬 唐樞 杜鸞 葉應驄藍田 黃綰 解一貫鄭洛書 張錄 陸粲劉希簡 王準 邵經邦 劉世揚趙漢 魏良弼秦鰲 張寅 葉洪 馬錄,字君卿,信陽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固安知縣。居官廉明,徵為御史,按江南諸府。 世宗即位,疏言:「江南之民最苦糧長。白糧輸內府一石,率費四五石。他如酒醋局、供應庫以至軍器、胖襖、顏料之屬輸內府者,費皆然。」戶部侍郎秦金等請從錄言,命石加耗一斗,毋得苛求。中官黃錦誣劾高唐判官金坡,詔逮之,連五百餘人。錄言:「祖宗內設法司,外設撫、按,百餘年刑清政平。先帝時,劉瑾、錢寧輩蠱惑聖聰,動遣錦衣官校,致天下洶洶。陛下方勤新政,不虞復有高唐之命。」給事中許復禮等亦以為言,獄得少解。嘉靖二年大計天下庶官,被黜者多訐撫、按,以錄言禁止。 五年出按山西,而妖賊李福達獄起。福達者,崞人。初坐妖賊王良、李鉞黨,戍山丹衞。逃還,更名午,為清軍御史所勾,再戍山海衞。復逃居洛川,以彌勒教誘愚民邵進祿等為亂。事覺,進祿伏誅,福達先還家,得免。更姓名曰張寅,往來徐溝間,輸粟得太原衞指揮使。子大仁、大義、大禮皆冒京師匠籍。用黃白術干武定侯郭勛,勛大信幸。其仇薛良訟於錄,按問得實。檄洛川父老雜辨之,益信。勛為遺書錄祈免,錄不從,偕巡撫江潮具獄以聞,且劾勛庇奸亂法。章下都察院,都御史聶賢等覆如錄奏,力言勛黨逆罪。詔福達父子論死,妻女為奴,沒其產,責勛對狀。勛懼,乞恩,因為福達代辨,帝置不問。 會給事中王科、鄭一鵬、程輅、常泰、劉琦、鄭自璧、趙廷瑞、沈漢、秦祐、張逵、陳臯謨,御史程啟充、盧瓊、邵豳、高世魁、任淳,南京御史姚鳴鳳、潘壯、戚雄、王獻,評事杜鸞,刑部郎中劉仕,主事唐樞,交章劾勛,謂罪當連坐。勛亦累自訴,且以議禮觸衆怒為言,帝心動。勛復乞張璁、桂萼為援。璁、萼素惡廷臣攻己,亦欲借是舒宿憤,乃謂諸臣內外交結,借端陷勛,將漸及諸議禮者。帝深入其言,而外廷不知,攻勛益急。帝益疑,命取福達等至京下三法司訊,既又命會文武大臣更訊之,皆無異詞。帝怒,將親訊,以楊一清之言而止,仍下廷鞫。尚書顏頤壽等不敢自堅,改擬妖言律斬。帝猶怒,命法司俱戴罪辦事,遣官往械錄、潮及前問官布政使李璋、按察使李珏、僉事章綸、都指揮馬豸等。時璋、珏已遷都御史,璋巡撫寧夏,珏巡撫甘肅,皆下獄廷訊。乃反前獄,抵良誣告罪。 帝以罪不及錄,怒甚。命璁、萼、方獻夫分署三法司事,盡下尚書頤壽,侍郎劉玉、王啟,左都御史賢,副都御史劉文莊,僉都御史張潤,大理卿湯沐,少卿徐文華、顧佖,寺丞汪淵獄,嚴刑推問,遂搜錄篋,得大學士賈詠、都御史張仲賢、工部侍郎閔楷、御史張英及寺丞淵私書。詠引罪致仕去,仲賢等亦下獄。萼等上言:「給事中琦、泰,郎中仕,聲勢相倚,挾私彈事,佐錄殺人。給事中科、一鵬、祐、漢、輅,評事鸞,御史鳴鳳、壯、雄,扶同妄奏,助成奸惡。給事中逵,御史世魁,方幸寅就死,得誣勛謀逆,率同連名,同聲駕禍。郎中司馬相妄引事例,故意增減,誣上行私。邇者言官締黨求勝,內則奴隸公卿,外則草芥司屬,任情恣橫,殆非一日,請大奮乾斷,彰國法。」帝納其言,并下諸人獄,收繫南京刑部。 先是,廷臣會訊,太僕卿汪元錫、光祿少卿余才偶語曰:「此獄已得情,何再鞫?」偵者告萼,以聞,亦逮問。 萼等遂肆搒掠。錄不勝刑,自誣故入人罪。萼等乃定爰書,言寅非福達,錄等恨勛,搆成冤獄,因列諸臣罪名。帝悉從其言。謫戍極邊,遇赦不宥者五人:璋、珏、綸、豸、前山西副使遷大理少卿文華。謫戍邊衞者七人:琦、逵、泰、瓊、啟充、仕及知州胡偉。為民者十一人:賢、科、一鵬、祐、漢、輅、世魁、淳、鳴鳳、相、鸞。革職閒住者十七人:頤壽、玉、啟、潮、文莊、沐、佖、淵、元錫、才、楷、仲賢、潤、英、壯、雄、前大理丞遷僉都御史毛伯溫。其他下巡按逮問革職者,副使周宣等復五人。良抵死,衆證皆戍,寅還職。錄以故入人死未決,當徒。帝以為輕,欲坐以奸黨律斬。萼等謂張寅未死,而錄代之死,恐天下不服,宜永戍烟瘴地,令緣及子孫。乃戍廣西南丹衞,遇赦不宥。帝意猶未慊,語楊一清等曰:「與其僇及後世,不若誅止其身,從舜典『罰弗及嗣』之意。」一清曰:「祖宗制律具有成法,錄罪不中死律。若法外用刑,吏將緣作奸,人無所措手足矣。」帝不得已,從之。以萼等平反有功,勞諭之文華殿,賜二品服俸、金帶、銀幣,給三代誥命。遂編欽明大獄錄頒示天下。時嘉靖六年九月壬午也。至十六年,皇子生,肆赦。諸謫戍者俱釋還,惟錄不赦,竟卒於戍所。 顏頤壽,巴陵人,居官有清望。 聶賢,長壽人。為御史清廉。奪官五年,用薦起工部尚書,改刑部尚書。致仕,卒。諡榮襄。 湯沐,字新之,江陰人。弘治九年進士。除崇德知縣,徵授御史。正德初,嘗劾中官苗逵、保國公朱暉等罪,出為湖廣僉事。劉瑾以沐不附己,用牙儈同寅訐學士張芮事波及沐,謫武義知縣。瑾誅,復為廣東僉事。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請立土官世系籍,絕其爭襲之弊,而令其子弟入學,報可。嘉靖二年改撫四川,入為大理卿。既坐福達獄罷歸,家居六年,薦章數十上,不召,卒。沐居官三十載,屏絕餽遺,以廉潔稱。 劉琦,字廷珍,洛川人。正德九年進士。嘉靖初,由行人授兵科給事中。時給京軍冬衣布棉恒過期,以琦請,即命琦立給。李福達逃洛川,琦知之甚悉。事覺,琦疏陳顛末,因劾郭勛黨逆,又與御史張問行劾勛侵盜草場租銀。既而馬錄獄具,坐琦佐使殺人,下獄,謫戍瀋陽。閱十年赦歸,卒。 盧瓊,字獻卿,浮梁人。正德六年進士。由固始知縣入為御史。嘉靖改元,上言:「景皇帝有撥亂大功,而實錄猶稱郕戾王。敬皇帝深仁厚澤,而實錄成於焦芳手,是非顛倒。乞詔儒臣改撰。」帝惟命史官正孝宗實錄之不當者,然亦未有所正也。出按畿輔。桂萼疾臺諫排己,考察京官既竣,令科道互糾劾。吏科都給事中王俊民等爭之,瓊與同官劉隅等亦言交相批抵報復,非盛世事。帝切責俊民、隅,奪其俸五月,瓊等皆三月,而命部院考之,瓊竟以劾勛謫戍邊。赦還,卒。 沈漢,字宗海,吳江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刑科給事中。中官馬俊、王堂久廢,忽自南京召至,漢論止之。改元詔書蠲四方逋稅,漢以民間已納者多飽吏槖,請已徵未解者,作來年正課。又言近籍沒奸黨貲數千萬,請悉發以補歲入不足之數。皆報可。嘉靖二年,以災異指斥時政。尚書林俊去位,復抗章爭之。戶部郎中牟泰坐吏盜官帑,下詔獄貶官。漢言:「吏為奸利,在泰未任前。事敗,泰發之。泰無罪。」因極言刑獄宜付法司,毋委鎮撫。不納。大獄起,法司皆下吏。漢言:「祖宗之法不可壞,權倖之漸不可長,大臣不可辱,妖賊不可赦。」遂并漢收繫,除其名。家居二十年,卒。曾孫璟,萬曆中為吏部員外郎。請王恭妃封號,忤旨,降行人司正。天啟初,贈少卿。 王科,字進卿,涉縣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藍田知縣。城隘,且無水,科導西山水入城,拓而廣之,遂為望邑。毀境內淫祠,以其材葺學宮。嘉靖四年徵為工科給事中。嘗劾兵部尚書金獻民無功,總兵官趙文、种勛失事,及陝西織造內官擾民,郭勛任奸人郭彪、鄭鸞,剝軍害民狀。又言:「三司首領、州縣佐貳以秩卑為上官所輕棄,率貪冒不自惜,宜拔擢其廉能者。而諸邊財計之職,不宜處下才。鹽運官廉,當遷敘。」大獄起,劾勛,遂下獄削籍。 方諸臣之被罪也,舉朝皆知其冤,莫敢白。踰月,南京御史吳彥獨抗章請寬之。上怒,斥於外。已而御史張祿亦以為言。忤旨,切讓。自是無敢言者。十一年,桂萼已死,張璁亦免相,聶賢、毛伯溫始起用。張潤、汪元錫、李珏、閔楷亦相繼收錄。唯臺諫、曹郎竟無一人召復者。隆慶初,諸人皆復職贈官。錄首贈太僕少卿,琦、瓊俱光祿少卿,漢、科俱太常少卿。 當萼等反福達之獄,舉朝不直萼等。而以寅、福達姓名錯互,亦或疑之。至四十五年正月,四川大盜蔡伯貫就擒。自言學妖術於山西李同。所司檄山西,捕同下獄。同供為李午之孫,大禮之子,世習白蓮教,假稱唐裔,惑衆倡亂,與大獄錄姓名無異,同竟伏誅。暨穆宗即位,御史龐尚鵬言:「據李同之獄,福達罪益彰,而當時流毒縉紳至四十餘人。衣冠之禍,可謂慘烈。郭勛世受國恩,乃黨巨盜,陷朝紳。職樞要者承其頤指,鍛鍊周內。萬一陰蓄異謀,人人聽命,禍可勝言哉!乞追奪勛等官爵,優卹馬錄諸人,以作忠良之氣。」由是,福達獄始明。 程啟充,字以道,嘉定州人。正德三年進士。除三原知縣,入為御史。嬖倖子弟家人濫冒軍功,有至都督賜蟒玉者。啟充言:「定制,軍職授官,悉準首功。今倖門大啟,有買功、冒功、寄名、竄名、併功之弊。權要家賄軍士金帛,以易所獲之級,是謂買功。衝鋒斬馘者,甲也,而乙取之,甚者殺平民以為賊,是謂冒功。身不出門閭,而名隸行伍,是謂寄名。賄求掾吏,洗補文冊,是謂竄名。至有一人之身,一日之間,不出京師,而東西南朔四處報功者,按名累級,驟至高階,是謂併功。此皆壞祖宗法,解將士體,乞嚴為察革。」帝不能用。 十一年正旦,羣臣待漏入賀,日晡禮始成。及散朝,已昏夜。衆奔趨而出,顛仆相踐踏。將軍趙朗者,死於禁門。啟充具奏其狀,請帝昧爽視朝,以圖明作之治。都督馬昂進妊身女弟,啟充等力爭。既又極陳冗官、冗兵、冗費之幣,乞通行革罷。帝皆不省。騰驤四衞軍改編各衞者,奉詔撤回,而各衞遺籍仍支糧,糜倉儲八十七萬餘石。啟充力言之,冒支弊絕。以憂歸。 世宗即位,起故官,即爭興獻帝皇號。嘉靖元年正月郊祀方畢,清寧宮小房火。啟充言:「災及內寢,良由徇情之禮有戾天常,僭逼之名深乖典則。輔臣執議,禮臣建明,不能敵經生之邪說,佞倖之諛辭,動假母后以箝天下之口。臣謂不正大禮,不黜邪說,所謂修省皆具文也。況邇者旨由中出而內閣不知,奸黨獄成而曲為庇護。諫臣斥逐,耳目有壅蔽之虞。大臣疎遠,股肱有痿痹之患。司禮之權重於宰相,樞機之地委之宦官。邇臣貪濁,頻有遷除。邊帥僨師,不聞譴斥。莊田之賞賚過多,潛邸之乞恩未已。伏望陛下仰畏天明,俯察衆聽,親大臣,肅庶政,以回災變。」報聞。 尋出按江西。得宸濠通蕭敬、張銳、陸完等私書,欲亟去孫燧,云:「代者湯沐、梁宸可,其次王守仁亦可。」因論敬、銳等罪,並言守仁黨逆,宜追奪。給事中汪應軫訟守仁功,言:「逆濠私書,有詔焚毀。啟充輕信被黜知縣章立梅捃摭之辭,復有此奏,非所以勸有功。」主事陸澄亦為守仁奏辨。御史向信因劾應軫與澄,帝曰:「守仁一聞宸濠變,仗義興兵,戡定大難,特加封爵,以酬大功,不必更議。」帝從太監梁棟請,遣中官督南京織造。啟充偕同官及科臣張嵩等極諫,不納。 啟充素蹇諤,張璁、桂萼惡之。會郭勛庇李福達獄,為啟充所劾,璁、萼因指啟充挾私,謫戍邊衞。十六年赦還。言者交薦,不復用,卒。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張逵,字懋登,餘姚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改庶吉士。嘉靖元年授刑科給事中。疏言:「陛下臨御之初,國是大定。今舉動漸乖,弊端旋復。齋醮繁興,爵賞無紀。政事不關於宰執者非一,刑罰不行於貴近者甚多。臺諫會奏而斥為瀆擾,大臣執法而責以回奏。至如崔元封侯,蔣輪市寵,陳萬言乞賜第,先朝貴戚未有若是恩倖也。廖鵬緩死,劉暉得官,李隆復遣官勘問,先朝罪人未有若是淹縱也。願陛下一反目前之所為。」報聞。給事中劉最、鄧繼曾謫官,逵疏救,不聽。尋伏闕爭「大禮」,下獄廷杖。 四年十一月上疏曰:「近廷臣所上封事,陛下批答必曰『已有旨處置』,是已行者不可言也。曰『尚議處未定』,是未行者不可言也。二者不言,則是終無可言也。且今日言者,已非陛下初政時比矣。初年,事之大者,既會疏公言之,又各疏獨言之。一不得行,則相聚環視,以不得其言為愧。近者不然,會疏則刪削忌諱以避禍,獨疏則毛舉纖微以塞責。一不蒙譴,則交相慶賀,以苟免為幸。消讜直之氣,長循默之風,甚非朝廷福也。」章下所司。 尋進右給事中。王科、陳察劾郭勛,帝慰留之。逵與同官鄭自璧、趙廷瑞言:「勛倚奸成橫,用酷濟貪,籠絡貨資,漁獵營伍,為妖賊李福達請屬,為逆黨陸完雪冤。溫旨諭留,是旌使縱也。」既復言:「福達誑惑愚民,稱兵犯順。勛黨叛逆,罪不容誅。」不聽。 尋以言事忤旨,黜為吳江縣丞。復坐福達獄逮問,謫戍遼東邊衞。居十年,母死不得歸,哀痛而卒。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鄭一鵬,字九萬,莆田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改庶吉士。嘉靖初,官至戶科左給事中。 一鵬性伉直,居諫垣中最敢言。御史曹嘉論大學士楊廷和,因言內閣柄太重。一鵬駁之曰:「太宗始立內閣,簡解縉等商政事,至漏下數十刻始退。自陛下即位,大臣宣召有幾?張銳、魏彬之獄,獻帝追崇之議,未嘗召廷和等面論。所擬旨,內多更定,未可謂專也。」 帝用中官崔文言,建醮乾清、坤寧諸宮,西天、西番、漢經諸廠,五花宮兩暖閣、東次閣,莫不有之。一鵬言:「禱祀繁興,必魏彬、張銳餘黨。先帝已誤,陛下豈容再誤。臣巡視光祿,見一齋醮蔬食之費,為錢萬有八千。陛下忍斂民怨,而不忍傷佞倖之心。況今天災頻降,京師道殣相望,邊境戍卒,日夜荷戈,不得飽食,而為僧道靡費至此,此臣所未解。」報聞。 東廠理刑千戶陶淳曲殺人,論謫戍。詔覆案,改擬帶俸。一鵬與御史李東等執奏,并劾刑部侍郎孟鳳,帝不聽。給事中鄧繼曾、修撰呂柟、編修鄒守益以言獲罪,一鵬皆疏救。 宮中用度日侈,數倍天順時。一鵬言:「今歲災用詘,往往借支太倉,而清寧、仁壽、未央諸宮,每有贏積,率饋遺戚里。曷若留供光祿,彰母后德。」帝命乾清、坤寧二宮暫減十之一。魯迷貢獅子、西牛、西狗、西馬及珠玉諸物。一鵬引漢閉玉門關謝西域故事,請敕邊臣量行賞賚,遣還國,勿使入京,彰朝廷不寶遠物之盛德,不聽。尋伏闕爭「大禮」,杖於廷。 侍郎胡瓚、都督魯綱督師討大同叛卒,列上功狀,請徧頒文武大臣、臺諫、部曹及各邊撫、按、鎮、監賞。一鵬言:「桂勇誅郭鑑等,在瓚未至之先。徐氈兒等之誅,事由朱振,於瓚無與。瓚欲邀功冒賞,懼衆口非議,乃請并敘以媚之。夫自大同搆難,大臣臺諫誰為陛下畫一策者?孤城窮寇尚多逋逃,各邊鎮、撫相去數千里,安在其能掎角也。」請治瓚等欺罔罪,賞乃不行。 時諸臣進言多獲譴,而一鵬間得俞旨,益發舒言事。論楊宏不宜推寧夏總兵官;席書不宜訐費宏、留其弟春為修撰;王憲夤緣貴近,鄧璋敗事甘肅,不宜舉三邊總督;服闋尚書羅欽順、請告祭酒魯鐸、被謫修撰呂柟宜召置經筵;廷臣乞省親養疾,不宜概不許。諸疏皆侃侃。會武定侯郭勛欲得虎賁左衞以廣其第,使指揮王琬等言,衞湫隘不足居吏士,而民郭順者願以宅易之。順,勛家奴也,其宅更湫隘。一鵬與同官張嵩劾勛:「以敝宅易公署,驕縱罔上。昔竇憲改沁水園,卒以逆誅。勛謀奪朝廷武衞,其惡豈止憲比。部臣附勢曲從,宜坐罪。」尚書趙璜等因自劾。詔還所易,勛甚銜之。而一鵬復以李福達獄劾勛,桂萼、張璁因坐以妄奏,拷掠除名。 九廟災,言官會薦遺賢及一鵬,竟不復召。久之,卒。隆慶初復官,贈光祿少卿。 唐樞,字惟中,歸安人。嘉靖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言官以李福達獄交劾郭勛,然不得獄辭要領。樞上疏言: 李福達之獄,陛下駁勘再三,誠古帝王欽恤盛心。而諸臣負陛下,欺蔽者肆其讒,諂諛者溷其說,畏威者變其辭,訪緝者淆其真。是以陛下惑滋甚,而是非卒不能明。臣竊惟陛下之疑有六。謂謀反罪重,不宜輕加於所疑,一也。謂天下人貌有相似,二也。謂薛良言弗可聽,三也。謂李珏初牒明,四也。謂臣下立黨傾郭勛,五也。謂崞、洛證佐皆讐人,六也。臣請一一辨之。 福達之出也,始而王良、李鉞從之,其意何為?繼而惠慶,邵進祿等師之,其傳何事?李鐵漢十月下旬之約,其行何求?「我有天分」數語,其情何謀?「太上玄天,垂文秘書」,其辭何指?劫庫攻城,張旗拜爵,雖成於進祿等,其原何自?鉞伏誅於前,進祿敗露於後,反狀甚明。故陝西之人曰可殺,山西之人曰可殺,京畿中無一人不曰可殺,惟左右之人曰不可,則臣不得而知也。此不必疑一也。 且福達之形最易辨識,或取驗於頭禿,或證辨於鄉音,如李二、李俊、李三是其族,識之矣。發於戚廣之妻之口,是其孫識之矣。始認於杜文柱,是其姻識之矣。質證於韓良相、李景全,是其友識之矣。一言於高尚節、王宗美,是鄜州主人識之矣。再言於邵繼美、宗自成,是洛川主人識之矣。三言於石文舉等,是山、陝道路之人皆識之矣。此不必疑二也。 薛良怙惡,誠非善人。至所言張寅之即福達,即李午,實有明據,不得以人廢言。況福達蹤跡譎密,黠慧過人,人咸墮其術中,非良狡猾亦不能發彼陰私。從來發摘告訐之事,原不必出之敦良朴厚之人。此不當疑三也。 李珏因見薛良非善人,又見李福達無龍虎形、硃砂字,又見五臺縣張子真戶內實有張寅父子,又見崞縣左廂都無李福達、李午名,遂苟且定案,輕縱元兇。殊不知五臺自嘉靖元年黃冊始收,寅父子忽從何來?納粟拜官,其為素封必非一日之積,前此何以隱漏?崞縣在城坊既有李伏答,乃於左廂都追察,又以李午為真名,求其貫址,何可得也,則軍籍之無考,何足據也。況福達既有妖術,則龍虎形、硃砂字,安知非前此假之以惑衆,後此去之以避罪,亦不可盡謂薛良之誣矣。此不當疑四也。 京師自四方來者不止一福達,既改名張寅,又衣冠形貌似之,郭勛從而信之,亦理之所有。其為妖賊餘黨,亦意料所不能及。在勛自有可居之過,在陛下既宏議貴之恩,諸臣縱有傾勛之心,亦安能加之罪乎?此不用疑五也。 鞫獄者曰誣,必言所誣何因。曰讐,必言所讐何事。若曰薛良,讐也,則一切證佐非讐也。曰韓良相、戚廣,讐也,則高尚節、屈孔、石文舉,非讐也。曰魏泰、劉永振,讐也,則今布按府縣官非讐也。曰山、陝人,讐也,則京師道路之人非讐也。此不用疑六也。 望陛下六疑盡釋,明正福達之罪。庶羣奸屏跡,宗社幸甚。 疏入,帝大怒,斥為民。其後欽明大獄錄刪樞疏不載。 樞少學於湛若水,深造實踐。又留心經世略,九邊及越、蜀、滇、黔險阻阨塞,無不親歷。躡屩茹草,至老不衰。隆慶初,復官。以年老,加秩致仕。會高拱憾徐階,謂階恤錄先朝建言諸臣,乃彰先帝之過,請悉停之,樞竟不錄。 杜鸞,字羽文,陝西咸寧人。正德末進士。授大理評事。嘉靖初,伏闕爭「大禮」,杖午門外。長沙盜李鑑與父華劫村聚,華誅,鑑得脫。後復行劫,捕獲之。席書時撫湖廣,劾知府宋卿故入鑑。帝遣大臣按之,言鑑盜有狀,帝命逮鑑至京。書上言:「臣以議禮忤朝臣,問官故與臣左。乞敕法司會官覆。」於是鸞會御史蘇恩再訊,無異詞,疏言:「書以惡卿故為鑑奏辨,且以議禮為言。夫大禮之議,發於聖孝。書偶一言當意,動援此以挾陛下,壓羣僚。壞亂政體,莫此為甚。」帝重違書意,竟免鑑死,戍遼東。 已,復有張寅之獄。鸞與刑部郎中司馬相、御史高世魁司其牘。鸞上言:「往者李鑑之獄,陛下徇席書言,誤恩廢法,權倖遂以鬻獄為常,請託無忌。今勛謀又成矣。書曰『以議禮招怨』,勛亦曰『以議禮招怨』。書曰『欲殺鑑以仇臣』,勛亦曰『欲殺寅以仇臣』。簧鼓聖聰,如出一口。以陛下尊親之盛典,為奸邪掩覆之深謀,將使賄賂公行,亂賊接踵,非聖朝福也。」已而桂萼等力反前獄,鸞坐除名。 初,書之欲寬李鑑也,給事中管律言:「比言事者,每借議禮為詞。或乞休,或引罪,或為人辨愬,於議禮本不相涉,而動必援引牽附,何哉?蓋小人欲中傷人,以非此不足激陛下怒;而欲自固其寵,又非此不足得陛下歡也。乞誡自今言事者,據事直陳,毋假借,以累聖德。」帝是其言,命都察院曉示百官。越二日,御史李儼以世廟成,請恤錄議禮獲罪諸臣,且請詳察是非:「議禮是而行事非者,不以是掩非。議禮非而行事是者,不以非掩是。使黨與全消,時靡有爭,則大公之治也。」未幾,給事中陳臯謨亦言:「獻皇帝追崇之禮,實出陛下至情。書輩乃貪為己功,互相黨援,恣情喜怒,作福作威。若李鑑父子,成案昭然。書曲為申救,謂『衆以議禮憾臣,因陷鑑死』。夫議禮者,朝廷之公典,合與不合,何至深讐。縱使讐書,鑑非書子弟親戚交遊也,何故讐之。至郭勛黨庇奸人,請屬事露,則又代奸人妄訴,亦以議禮激衆怒為言,不至於濫恩廢法不已,豈不大可異哉!乞亟斥書、勛而置鑑重典,窮按勛請託事,使人心曉然知權奸不足恃,國法不可干,然後逆節潛消,倖門永塞。」帝弗聽。 葉應驄,字肅卿,鄞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偕同官諫南巡,杖三十。嘉靖初,歷郎中。伏闕爭「大禮」,再下獄廷杖。 給事中潮陽陳洸素無賴。家居與知縣宋元翰不相能,今其子柱訐元翰謫戍。元翰摭洸罪及帷薄事刊布之,名辨冤錄。洸由是不齒於清議,尚書喬宇出之為湖廣僉事。洸初嘗言獻帝不可稱皇。而是時張璁、桂萼輩以議禮驟顯,洸乃上疏言璁等議是,宜急去本生之稱;因詆宇及文選郎夏良勝,而稱引其黨前給事中于桂、閻閎、史道,前御史曹嘉。帝即還洸等職,謫良勝於外。洸遂劾大學士費宏,尚書金獻民、趙鑑,侍郎吳一鵬、朱希周、汪偉,郎中余才、劉天民,員外郎薛蕙,給事中鄭一鵬悉邪黨,而薦廖紀等十五人。俄又劾吏部尚書楊旦等。帝益大喜。立罷旦,擢紀代之。璁、萼輩遂引以擊異己。 給事中趙漢、御史朱衣等交章劾洸,而御史張日韜、戴金、藍田又特疏論之。田并劾席書,且封上元翰辨冤錄。都御史王時中請罷洸聽勘。洸奏「羣奸恨臣抗議大禮,將令撫按殺臣,請遣一錦衣往」。洸意,錦衣可利誘也。得旨遣應驄及錦衣千戶李經。應驄與焚香誓天,會御史熊蘭、涂相等雜治,具上洸罪狀至百七十二條。除赦前及曖昧者勿論,當論者十三條。罪惡極,宜斬,妻離異,子柱絞。洸懼,亡詣闕申訴。帝持應驄奏不下。尚書趙鑑、副都御史張潤、給事中解一貫、御史鄭本公等連章執奏。帝不得已,始命覆覈。郎中黃綰力持應驄議。書、萼為居間不能得,要璁共奏,謂洸議禮臣,為法官所中。帝入其言,命免罪為民。大理卿湯沐及鑑、一貫更爭之,不聽。未幾,「大禮」書成,并原洸妻子。應驄尋遷吉安知府,母喪歸。 六年,璁、萼益用事。而萼方掌刑部,廷臣馬錄等以劾郭勛下獄。洸謂乘此故案可反也,上書訐應驄等。萼因訟洸冤。遂逮洸、應驄、元翰、綰,而令按察使張祐等還籍候命,詞連四百人。九卿及錦衣衞廷訊,應驄對曰:「某所持者王章耳,必欲直洸,惟諸公命。」刑部尚書胡世寧等心知洸罪重,而懲前大獄,不敢執。會是日黃霧四塞,獄弗竟。次日,又大風拔木。有詔修省,不用刑。乃當應驄按事不實律,為民,元翰、綰及田等貶斥有差,洸授冠帶。霍韜再疏為洸訟不能得,洸益憾應驄。逾數年,更令人奏應驄勘獄時,酷殺無辜二十六人,下巡按李美覆勘。美言死者皆有狀,非故殺。刑部尚書許讚白應驄無罪。帝特謫應驄戍遼東。 是獄也,始終八載。凡攻洸與治洸獄者無不得罪,逮捕至百數十人。天下惡萼輩奸橫,益羞言議禮臣矣。 應驄赴戍所,道經蘇州。知府治具候之,立解維去,致餽不受。十六年赦歸。明堂大享禮成,復冠帶。應驄敦行誼,好著書,數更患難氣不挫。 黃綰,息人。為刑部主事,諫南巡被杖。歷郎中,出為紹興知府,以寬大為治。被徵時,士民哭震野,爭致贐,綰止取二錢。至京,下詔獄,瘐死。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藍田,即墨人。爭「大禮」被杖。張璁掌都察院,考察其屬,落職歸。 解一貫,字曾唯,交城人。正德十六年進士。除工科給事中。陳講學、修德、親賢、孝親、任相、遠奸、用諫、謹令、戒欲、恤民十事。世宗嘉納之。 嘉靖元年偕御史出覈牧馬草場。太監閻洪等奏遣中官一人與俱,一貫言不可,乃已。還朝,劾太監谷大用、李璽奪產殃民罪,帝宥之。而內臣、勛戚所據莊田,率歸之民。帝為后父陳萬言營第,極壯麗。一貫力請裁節,復助楊廷和爭織造,皆不納。歷刑科左右給事中。雲南巡按郭楠以建言,廣東按察使張祐、副使孫懋以辱官校,皆逮治,御史方啟顏以杖死宦官家人落職,元城知縣張好古以拘責戚畹家族鐫級,一貫皆論救。忤旨,停俸。 尋進吏科都給事中。教授王价、錄事錢予勛以考察罷,假議禮希復用。一貫等言,如此,將壞祖宗百年制,事竟寢。張璁、桂萼日擊費宏不已,一貫偕同官言:「宏立朝行事,律以古大臣固不能無議。但入仕至今,未聞有大過。至璁、萼平生奸險。特以議禮一事偶合聖心。超擢以來,憑恃寵靈,凌轢朝士。與宏積怨已久,欲奪其位而居之。陛下以累疏俱付所司,而於其終乃曰『爾等宜各修乃職』,蓋所以陰折其奸謀者至矣。二三臣不體至意,或專攻宏,或兼攻璁、萼,不知能去宏,不能去璁、萼也。君子難進易退,小人則不然。宏恤人言,顧廉恥,猶可望以君子。璁、萼則小人之尤,何所忌憚。苟其計得行,則奸邪氣勢愈增,善類中傷無已,天下事將大有可慮者。」時鄭洛書、張錄皆論三人事,而一貫言尤切。詔下之所司。璁、萼等銜不已,竟謫開州判官以卒。 鄭洛書,字啟範,莆田人。弱冠登進士,授上海知縣,有善政。嘉靖四年召拜御史。張璁、桂萼以陳九川事訐費宏,洛書與同官鄭氣言:「九川事,人謂璁、萼與謀,固已得罪公論,而宏取與之際亦未明。夫朝廷有紀綱,大臣重進退,宏、璁、萼皆不可不去。宏不去,則有持祿保位之誚,璁、萼不去,亦冒蹊田奪牛之嫌。」詔責洛書妄言。 帝賜尚書趙鑑、席書詩翰,洛書言:「陛下眷禮大臣,此虞廷賡歌之風也。願推此心以念舊。如致仕大臣劉健、謝遷、林俊、孫交等,特降宸章,咨訪時政,則聖德益宏。又推此心以赦過。如遷謫豐熙、劉濟、余寬、王元正等,特垂仁恩,量與牽復,則聖度益廣。」報聞。李福達獄起,帝將親鞫之,洛書曰:「陛下操獨斷之威,使法官盡得罪,雖有張釋之、于定國不獲抗辨於人主之前,何以使刑罰中。」帝怒,將罪之,楊一清力解而止。尋出視南畿學政,道聞喪歸。 十二年京察事竣,更命科道官互糾,洛書被劾落職。給事中饒秀為御史所劾。無所泄憤,復劾洛書及王重賢等九人貪汚闒茸。重賢等皆降黜。時論駭之。洛書家居再踰歲卒,年三十九。子開,往依上海。上海人治田百畝資之。歲一至,收其入以歸。 張錄,字宗制,城武人。正德六年進士。授太常博士,擢御史。嘉靖初,伏闕爭「大禮」,下獄廷杖。出按畿輔,劾宣府諸將失事,皆伏辜。 西域魯迷貢獅子、西牛方物,言所貢玉石計費二萬三千餘金,往來且七年,邀中國重賞。錄言:「明王不貴異物。今二獅日各飼一羊,是歲用七百餘羊也。牛食芻菽,今乃食果餌,則食人之食矣。願返其獻,歸其人,薄其賞,以阻希望心。」帝不能用。 張璁擢兵部侍郎,錄與諸御史爭之,不聽。璁與桂萼屢攻費宏,錄言:「今水旱相仍,變異迭出,正臣工修省時。諸人為國股肱,相傾排若此,欲弭災變,不亦難乎?乞並黜三人,以回天譴。」帝為戒諭璁、萼。後璁以侍郎總臺事,修前憾。言錄不諳憲體,遂罷歸。家居二十年卒。 陸粲,字子餘,長洲人。少謁同里王鏊,鏊異之曰:「此子必以文名天下。」嘉靖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七試皆第一。張璁、桂萼盡出庶吉士為部曹、縣令,粲以才獨得工科給事中。勁挺敢言。疏言:「我朝太祖至宣宗,大臣造膝陳謀,不啻家人父子。自英宗幼沖,大臣為權宜計,常朝奏事,先日擬旨,其餘政事具疏封進,沿襲至今。今陛下銳意圖治,願每日朝罷,退御便殿,延見大臣;侍從臺諫輪日奏對;撫按藩臬廷辭入謝,召訪便宜;復妙選博聞有道之士,更番入直,講論經史,如仁宗弘文閣故事。則上下情通,而天下事畢陳於前矣。」帝不能用。既言資格獨重進士,致貢舉無上進階,州縣教職過輕,王官終身禁錮,皆宜變通。因陳久任使、慎考察、汰冗官諸事,而終之以復制科,倣唐、宋法,數歲一舉,以待異才:「高者儲之禁近,其次分置諸曹,先有官者遞進,庶人才畢出,野無遺賢。」 尋偕御史郗元洪清覈馬房錢穀。抗疏折御馬太監閻洪,宿弊為清。與同官劉希簡爭張福獄。帝怒,俱下詔獄。杖三十,釋還職。事具熊浹傳。 張璁、桂萼並居政府,專擅朝事。給事中孫應奎、王準發其私,帝猶溫旨慰諭。粲不勝憤,上疏曰: 璁、萼,兇險之資,乘僻之學。曩自小臣贊大禮,拔置近侍,不三四年位至宰弼。恩隆寵異,振古未聞。乃敢罔上逞私,專權招賄,擅作威福,報復恩仇。璁狠愎自用,執拗多私。萼外若寬迂,中實深刻。忮忍之毒一發於心,如蝮蛇猛獸,犯者必死。臣請姑舉數端言之。 萼受尚書王瓊賂遺鉅萬,連章力薦,璁從中主之,遂得起用。昌化伯邵杰,本邵氏養子,萼納重賄,竟使奴隸小人濫襲伯爵。萼所厚醫官李夢鶴假托進書,夤緣受職,居室相鄰,中開便戶往來,常與萼家人吳從周等居間。又引鄉人周時望為選郎,交通鬻爵。時望既去,胡森代之。森與主事楊麟、王激又輔臣鄉里親戚也。 銓司要地,盡布私人。典選僅踰年,引用鄉故,不可悉數。如致仕尚書劉麟,其中表親也。侍郎嚴嵩,其子之師也。僉都御史李如圭,由按察使一轉徑入內臺,南京太僕少卿夏尚朴,由知府期月遂得清卿,禮部員外張敔假曆律而結知,御史戴金承風搏擊,甘心鷹犬,皆萼姻黨,相與朋比為奸者也。禮部尚書李時柔和善逢,猾狡多智,南京禮部尚書黃綰曲學阿世,虛談眩人,諭德彭澤夤緣改秩,躐玷清華,皆陰厚於璁而陽附於萼者也。 璁等威權既盛,黨與復多,天下畏惡,莫敢訟言。不亟去之,兇人之性不移,將來必為社稷患。 帝大感悟,立下詔暴璁、萼罪狀,罷其相,而以粲不早發,下之吏。 既而詹事霍韜力詆粲,謂楊一清嗾之。希簡言:「璁、萼去位由聖斷。且使犬謂之嗾,韜以言官比之犬,侮朝廷。」而帝竟納韜言,召璁還,奪一清官,下希簡詔獄,釋還職,謫粲貴州都鎮驛丞。 稍遷永新知縣。前後獲盜數百人,姦猾屏跡。久之,以念母乞歸。論薦者三十餘疏,皆報罷。霍韜亦薦粲,粲曰:「天下事大壞憸人手,尚欲以餘波汚我耶?」母歿,毀甚,未終喪而卒。 劉希簡,字以順,漢州人。進士。除行人。為工科給事中甫五月,兩以直言得罪,聲大振。久之,謫縣丞。終鞏昌知府。 王準,字子推,世籍秦府儀衞司。準以進士授知縣。為禮科給事中,巡視京營,劾郭勛專恣罪。明年劾璁、萼引私人。璁、萼罷,準亦下吏,謫富民典史。稍遷知縣。都御史汪鋐希璁指,以考察罷之。 邵經邦,字仲德,仁和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榷荊州稅,甫三月,稅額滿。遂啟關任商舟往來。進員外郎。 嘉靖八年冬十月,日有食之。經邦時官刑部,上疏曰: 茲者正陽之月,有日食之異。質諸小雅十月之篇,變象懸符,說詩者謂陰壯之甚,由不用善人,而其咎專歸皇父。然則今之調和燮理者,得無有皇父其人乎?邇陛下納陸粲言,命張璁、桂萼致仕。尋以璁議禮有功,復召輔政。人言籍籍,陛下莫之恤也。乃天變若此,安可勿畏。 夫議禮與臨政不同。議禮貴當,臨政貴公。正皇考之徽稱,以明父子之倫,禮之當也。雖排衆論,任獨見,而不以為偏。若夫用人行政,則當辨別忠邪,審量才力,與天下之人共用之,乃為公耳。今陛下以璁議禮有功,不察其人,不揆其才,而加之大任,似私議禮之臣也。私議禮之臣,是不以所議者為公禮也。夫禮唯至公,乃可萬世不易。設近於私,則固可守也,亦可變也。陛下果以尊親之典為至當,而欲子孫世世守之乎?則莫若於諸臣之進退,一付諸至公,優其賚予,全其終始,以答其議禮之功,而博求海內碩德重望之賢,以弼成正大光明之業,則人心定,天道順,俾萬年之後,廟號世宗,子孫百世不遷,顧不偉歟?如徒加以非分之任,使之履盈蹈滿,犯天人之怒,亦非璁等福也。 帝大怒,立下鎮撫司拷訊。獄上,請送法司擬罪。帝曰:「此非常犯,不必下法司。」遂謫戍福建鎮海衞。十六年,皇子生,大赦。惟經邦與豐熙等八人不在赦例。 經邦之戍所,閉戶讀書。與熙及同戍陳九川,時相討論。居鎮海三十七年卒。閩人立寓賢祠祀三人。隆慶初復官。 劉世揚,字實甫,閩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除刑科給事中。世宗即位,議加興獻帝皇號,世揚疏諫。都察院牒司禮監,攝中官吳善良。帝手批原牒付刑科,以善良付司禮。世揚言:「祖宗制,凡降詔旨必書於題奏疏揭,或登聞鼓狀,乃發六科,宣於諸曹。或國有大事,上命先發,諸曹必補牘,於次日早朝進之,無竟批文牘者。今旨從中出,褻天語,更舊制,不可。」帝不聽。已,列先朝直臣舒芬、馬汝驥、王思、汪應軫、張原等二十人,請加恩以旌忠直,諸臣各進秩一等。嘗因災異,世揚請倣古人几杖箴銘之義,取聖賢格言書殿廡,帝納之。 歷吏科左給事中,進都給事中。與同官李仁劾詹事顧鼎臣汙佞,且言今日詹事即他日輔臣。帝怒,詰詹事進輔臣,出何典例,世揚等引罪。帝怒不解,予杖,下詔獄,既乃得釋。帝以久旱躬禱,世揚言在獄繫囚及建言謫戍諸臣怨咨之氣,上干天和,請悉疏釋。帝不能用。張璁、桂萼被劾罷,帝責諫官不言。世揚等乃盡劾璁、萼黨尚書王瓊而下數十人,章下吏部。而尚書方獻夫亦璁、萼黨也,但去編修金璐,御史敖鉞,太僕丞姚奎,郎中劉汝輗,員外郎張敔、郭憲,待詔葉幼學、儲良才八人而已。未幾,復偕同官趙漢等陳修省八事。中言:「大學士石珤貞介,歿未易名。尚書李鐩,國之盜臣,身後遺金得諡。給事中鄭一鵬坐論楊一清再杖削職,一清敗,一鵬宜復官。」 世揚發璁、萼黨,見憾於璁,一鵬又嘗忤璁、萼。會璁已再相,而珤實前賜諡,璁因激帝怒,謂給事言皆妄。及謫世揚江西布政司照磨,停漢等俸,然鐩諡亦由此奪。世揚屢遷河南提學僉事。告歸卒。 趙漢,字鴻逵,平湖人。正德六年進士。授建昌推官。擢南京戶科給事中,改兵科。嘉靖初,尚書林俊以執奏獄囚李鳳陽,被旨詰責。漢因言:「太監崔文亂政,巧逞奸欺,不特庇一李鳳陽而已。工部尚書趙璜發文家人罪。文輒捕其諜者,痛杖幾死。曰『此杖寄與趙尚書』,其無狀至此。望急譴逐,毋為新政累。」不聽。已,哭爭「大禮」,繫詔獄廷杖。 歷吏科左給事中。以疾去。起故官,遷工科都給事中。疏言:「內閣桂萼、翟鑾稱病三月,未嘗以曠職懇辭。張璁久專政權,亦未聞引賢共濟。乞諭鑾、萼亟去,簡用兩京大臣及家居耆舊,以分璁任。」上摘其譌字詰之,諭璁毋避,趣赴閣。璁因言漢忠謀,宜令備列堪內閣者。帝即令漢舉所欲用,漢惶恐言:「臣欲璁引賢,無私主。」帝怒,責漢對不以實,趣以名上。漢益懼,言:「輔臣簡命,出自朝廷,非小臣所敢預。」帝乃宥之,奪俸一月。尋出為陝西右參政,告歸。久之,以故官起山西。不數月復致仕。 子伊,廣西副使。年四十,即以養父歸。屢徵不起。 魏良弼,字師說,新建人。嘉靖二年進士。授松陽知縣,召拜刑科給事中。採木侍郎黃衷事竣歸家,乞致仕,未許。緝事者奏衷潛入京師。帝怒,奪衷職。良弼言衷大臣,入都豈能隱,乞正言者欺罔罪,不報。 張璁、桂萼初罷相,詔察其黨。給事中劉世揚等議及良弼。以吏部言,得留。尋命巡視京營。劾罷提督五軍營保定伯梁永福、太僕卿曾直,罪武定侯郭勛家奴,論團營兵政之弊,又請發銀米振京師饑,直聲大著。會南京御史馬〈易夂〉等以劾吏部尚書王瓊被逮,良弼請釋之。帝怒,并下詔獄。論贖還職,仍奪俸一年。三遷至禮科都給事中。 十一年八月,彗星見東井,芒長丈餘。良弼引占書言:「彗星晨見東方,君臣爭明。彗孛出井,奸臣在側。大學士張孚敬專橫竊威福,致奸星示異,亟宜罷黜。」孚敬奏良弼挾私。帝已疑孚敬,兩疏皆報聞。給事中秦鰲疏再入,孚敬竟罷去。踰月,良弼復偕同官劾吏部尚書汪鋐。帝方向鋐,奪良弼俸。鋐、孚敬俱恨良弼。 明年元日,副都御史王應鵬坐事下詔獄。良弼言履端之始,不宜以微過繫大臣。帝怒,再下詔獄。獄卒訝曰:「公又來耶!」為垂涕。尋復職,奪俸。時孚敬復起柄政,與鋐修前郤,以考察後命科道官互糾,又奏上十一人,又不及良弼。孚敬益怒,擬旨切責,令吏部再考。鋐乃別糾二十六人,而良弼及秦鰲、葉洪皆前劾孚敬、鋐者,中外大駭。良弼竟坐不謹削籍。隆慶初,詔起廢籍。以年老即家拜太常少卿,致仕,卒。天啟初,追諡忠簡。 葉洪,字子源,德州人。嘉靖八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十一年肇舉祈穀禮於圜丘,帝不親祀。洪疏諫,帝責洪妄言。尋巡視京營,進工科右給事中。汪鋐遷吏部尚書,洪極論其奸,忤旨奪俸。明年考察,鋐修怨,遂坐洪浮躁,貶寧國縣丞。居二年,復以大計奪其職。言者屢訟冤,不復用。 秦鰲,字子元,崑山人。嘉靖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兵科給事中。劾魏國公徐鵬舉、中官賴義不法狀,義罷還。彗星見,劾張孚敬妬賢病國,擬議詔旨,輒引以自歸。帝遂罷孚敬。已,孚敬再相。汪鋐承風指以考察謫鰲東陽縣丞。屢遷福建右參議。卒官。 又有張寅者,太倉人。嘉靖初進士。歷南京御史。嘗劾禮部侍郎黃綰十罪。比張孚敬罷政,寅言其憸邪蠹政,不可悉數,請追所賜封誥、銀章之屬,明正其辟。并劾左都御史汪鋐陰賊邪媚。帝怒,謫高唐判官。屢遷南京文選郎中。會簡宮僚,改春坊右司直兼翰林院檢討。未幾,被劾罷。 贊曰:書曰「非佞折獄,惟良折獄,罔非在中」。又曰「明啟刑書,胥占咸庶中」。正言折獄之不可不得其中也。張寅、李鑑,罪狀昭然。中於郭勛、席書之說,廷臣獲罪,而寅還職,鑑宥死。陳洸罪至百七十二條,竟得免死,而猶上書訟冤。凡攻洸之惡與治洸之獄者,逮捕至百數十人。皆由議禮觸衆怒,一言有以深入帝隱。甚矣,佞人之可畏也。夫反成案似於明,出死罪似於仁,而不知其借端報復,刑罰失中。佞良之辨,可弗審歟。 鄧繼曾劉最 朱淛馬明衡 陳逅 林應驄 楊言 劉安 薛侃喻希禮 石金 楊名黃直 郭弘化 劉世龍徐申 羅虞臣 張選黃正色 包節弟孝 謝廷〈藻,喿改臣〉 王與齡周鈇 楊思忠樊深 淩儒 王時舉 方新 鄧繼曾,字士魯,資縣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 世宗即位之四月,以久雨,疏言:「明詔雖頒,而廢閣大半。大獄已定,而遲留尚多。擬旨間出於中人,奸諛漸倖於左右。禮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納諫如流,施行則寡。是陛下修己親賢之誠,漸不如始,故天降霪雨以示警戒。伏願出令必信,斷獄不留,事惟咨於輔臣,寵勿啟於近習,割恩以定禮,稽古以崇孝,則一念轉移,可以銷天災,答天戒矣。」 未幾,擢兵科給事中。疏陳杜漸保終四事:一、定君心之主宰,以杜蠱惑之漸;二、均兩宮之孝養,以杜嫌隙之漸;三、一政令,以杜欺蔽之漸;四、清傳奉,以杜假託之漸。尋言興府從駕官不宜濫授。帝納之。 嘉靖改元,帝欲尊所生為帝后。會掖庭火,廷臣多言咎在「大禮」。繼曾亦言:「去年五月日精門災,今月二日長安榜廊災,及今郊祀日,內廷小房又災。天有五行,火實主禮。人有五事,火實主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禮不興。今歲未期而災者三,廢禮失言之效也。」提督三千營廣寧伯劉佶久病,繼曾論罷之。宣大、關陝、廣西數有警,中原盜竊發。繼曾陳戰守方略及儲將練兵足食之計,多議行。 三年,帝漸疏大臣,政率內決,繼曾抗章曰:「比來中旨,大戾王言。事不考經,文不會理,悅邪說之諂媚則賜敕褒俞,惡師保之抗言則漸將放黜。臣目覩出涕,口誦吞聲。夫祖宗以來,凡有批答,必付內閣擬進者,非止慮獨見之或偏,亦防矯偽者之假託也。正德之世,蓋極弊矣,尚未有如今日之可駭可歎者。左右羣小,目不知書,身未經事,乘隙招權,弄筆取寵,故言出無稽,一至於此。陛下不與大臣共政,而倚信羣小,臣恐大器之不安也。」疏入,帝震怒,下詔獄掠治,謫金壇縣丞。給事中張逵、韓楷、鄭一鵬,御史林有孚、馬明衡、季本皆論救,不報。累遷至徽州知府,卒。 帝初踐阼,言路大開。進言者或過於切直,帝亦優容之。自劉最及繼曾得罪後,厭薄言官,廢黜相繼,納諫之風微矣。 最,字振廷,崇仁人。繼曾同年進士。由慈利知縣入為禮科給事中。世宗議定策功,大行封拜,最疏止之。尋請帝勤聖學,於宮中日誦大學衍義,勿令左右近習誘以匪僻。嘉靖二年,中官崔文以禱祠事誘帝。最極言其非,且奏文耗帑金狀。而帝從文言,命最自覈侵耗數。最言「帑銀屬內府,雖計臣不得稽贏縮,文乃欲假難行事,逃己罪,制言官」。疏入,忤旨,出為廣德州判官。言官論救,不納。已而東廠太監芮景賢奏最在途仍故銜,乘巨舫,取夫役,巡鹽御史黃國用復遣牌送之。帝怒,逮二人下詔獄。最充軍邵武,國用謫極邊雜職,法司及言官救之,責以黨比。最居戍所,久之赦還。家居二十餘年卒。 朱淛,字必東,莆田人。舉鄉試第一。嘉靖二年成進士。明年春與同縣馬明衡並授御史。甫閱月,會昭聖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淛言:「皇太后親挈神器以授陛下,母子至情,天日昭鋻。若傳免朝賀。何以慰親心而隆孝治。」明衡亦言:「暫免朝賀,在恒時則可,在議禮紛更之時則不可。且前者興國太后令節,朝賀如儀,今相去不過數旬,而彼此情文互異。詔旨一出,臣民駭疑。萬一因禮儀末節,稍成嫌隙,俾陛下貽譏天下,匪細故也。」時帝亟欲尊所生,而羣臣必欲帝母昭聖,相持未決。二人疏入,帝恚且怒。立捕至內廷,責以離間宮闈,歸過於上,下詔獄拷訊。侍郎何孟春、御史蕭一中論救,皆不聽。御史陳逅、季本,員外郎林應驄繼諫,帝愈怒,并下詔獄,遠謫之。帝必欲殺二人,變色謂閣臣蔣冕曰:「此曹誣朕不孝,罪當死。」冕膝行頓首請曰:「陛下方興堯、舜之治,奈何有殺諫臣名。」良久,色稍解,欲戍之。冕又固請,繼以泣。乃杖八十,除名為民,兩人遂廢。廷臣多論薦,不復召。 淛為人長者,不欺人,或為人欺亦不校。與明衡皆貧,淛尤甚。鄉里利病,必與有司言,雖忤弗顧。家居三十餘年卒。 明衡,字子萃。父思聰,死宸濠難,自有傳。明衡登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太常博士。甫為御史,即與淛同得罪。閩中學者率以蔡清為宗,至明衡獨受業於王守仁。閩中有王氏學,自明衡始。 陳逅,字良會,常熟人。正德六年進士。除福清知縣。入為御史。以救兩人謫合浦主簿。累官河南副使。帝幸承天,坐供具不辦,下獄為民。 林應驄,亦莆田人。明衡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嘉靖初,尚書孫交覈各官莊田。帝以其數稍參差,有旨詰狀。應驄言:「部疏,臣司檢視,即有誤,當罪臣。尚書總領部事,安能徧閱。今旬日間,戶、工二部尚書相繼令對狀,非尊賢優老之意。」疏入,奪俸。以救淛等,謫徐聞縣丞。代其長朝覲,疏陳時事,多議行。 楊言,字惟仁,鄞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行人。嘉靖四年擢禮科給事中。閱數日即上言:「邇者仁壽宮災,諭羣臣修省。臣以為責在公卿而不在陛下,罪在諫官而不在聖躬。朝廷設六科,所以舉正欺蔽也。今吏科失職,致陛下賢否混淆,進退失當。大臣蔣冕、林俊輩去矣,小臣王相、張漢卿輩皆得禍矣,而張璁、桂萼始由捷徑以竊清秩,終怙威勢以賊良善。戶科失職,致陛下儉德不聞,而張崙輩請索無厭,崔和輩敢亂舊章。禮科失職,致陛下享祀未格於神,而廟社無帡幪之庇。兵科失職,致陛下綱紀廢弛,而錦衣多冒濫之官,山海攘抽分之利,匠役增收而不禁,奏帶踰額而不裁。刑科失職,致陛下用罰不中。元惡如藍華輩得寬籍沒之法,諍臣如郭楠輩反施杻械之刑。工科失職,致陛下興作不常。局官陸宣輩支俸踰於常制,內監陳林輩抽解及於蕪湖。凡此,皆時弊之急且大,而足以拂天意者。願陛下勤修庶政,而罷臣等以警有位,庶可以格天心,弭災變。」帝以浮謗責之。 奸人何淵請建世室。言與廷臣爭,不聽。言復抗章曰:「祖宗身有天下,大宗也,君也。獻皇帝舊為藩王,小宗也,臣也。以臣並君,亂天下大分。以小宗並大宗,干天下正統。獻帝雖有盛德,非若周文、武創王業也,欲襲世室名,舛矣。如以獻帝為自出之帝,是前無祖宗;以獻帝為禰而宗之,是後無孝、武二帝。陛下前既罪醫士劉惠之言,今乃納淵之說。前既俞禮卿席書之議,今乃咈書之言。臣不知其何謂也。」 楊一清召入內閣,言請留之三邊。特旨拜張璁兵部侍郎。言以璁貪佞險躁,且新進,未更國家事,請罷璁,並劾吏部尚書廖紀引匪人。同官解一貫等亦諫。皆不納。有投匿名書御道者,言請即燒之,報可。 六年,錦衣百戶王邦奇借哈密事請誅楊廷和、彭澤等,下部議,未覆,而邦奇復誣大學士費宏、石珤陰庇廷和,詞連廷和子主事惇等。將興大獄。言抗疏曰:「先帝晏駕,江彬手握邊軍四萬,圖為不軌。廷和密謀行誅,俄頃事定,迎立聖主,此社稷之勳也。縱使有罪,猶當十世宥之。今既以奸人言罷其官、戍其長子矣,乃又聽邦奇之誣而盡逮其鄉里、親戚,誣為蜀黨,何意聖明之朝,忽有此事。至宏、珤乃天子師保之官,百僚之表也。邦奇心懷怨望,文飾奸言,詬辱大臣,熒惑聖聽。若窮治不已,株連益多,臣竊為國家大體惜也。」書奏,帝震怒,并收繫言,親鞫於午門。羣臣悉集。言備極五毒,折其一指,卒無撓詞。既罷,下五府九卿議。鎮遠侯顧仕隆等覆奏邦奇言皆虛妄,帝責仕隆等徇情。然獄亦因是解,謫言宿州判官。御史程啟充請還言舊任,不聽。稍遷溧陽知縣,歷南京吏部郎中。坐事再謫知夷陵。累官湖廣參議。 言為吏,多著聲績。溧陽、夷陵皆祠祀之。 劉安,字汝勉,慈谿人。嘉靖五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改河南道御史。入臺甫一月,上疏曰:「人君貴明不貴察。察,非明也。人君以察為明,天下始多事矣。陛下臨御八年而治理未臻,識者謂陛下之治功損於明察。夫治,可以緩圖,不可以急取;可以休養致,不可以督責成。以急切之心,行督責之政,於是躬親有司之事,指摘臣下之失,令出而復返,方信而忽疑。大小臣工救過不暇,多有不安其位者。孰能為陛下建長久之策,以圖平治哉。且朝廷者,四方之極也。內之君臣,習尚如此,則外而撫按守令之官,風從響應。上以苛察繩,下以苛察應,恐民窮為起盜之源,食寡無強兵之理。今明天子綜核於上,百執事振刷於下,業蠹之弊十去其九,所少者元氣耳。伏望大包荒之量,重根本之圖,略繁文而先急務,簡細故而弘遠猷,不以一人之毀譽為喜怒,不以一言之順逆為行止,久任老成,優容言官,則君臣上下一德一心,人人各安其位,事事各盡其才,雍熙太和之治不難見矣。」 帝閱疏大怒,逮赴錦衣衞拷訊。兵科給事中胡堯時救之,并逮治。獄具,謫堯時攸縣主簿,安餘干典史。築決堤數十丈,人稱劉公堤。再遷長沙同知,擢鳳陽知府。治行卓異,賜正三品服。以憂歸,卒。 薛侃,字尚謙,揭陽人。性至孝,正德十二年成進士,即以侍養歸。師王守仁於贛州,歸語兄助教俊。俊大喜,率羣子姪宗鎧等往學焉。自是王氏學盛行於嶺南。 世宗立,侃授行人。母訃,隕絕,五日始食粥。嘉靖七年起故官。聞守仁卒,偕歐陽德輩為位,朝夕哭。時方議文廟祀典,侃請祀陸九淵、陳獻章。九淵得報允。已,進司正。十年秋疏言:「祖宗分封子弟,必留一人京師司香,有事居守,或代行祭饗。列聖相承,莫之或改。至正德初,逆瑾懷貳,始令就封。乞稽舊典,擇親藩賢者居京師,慎選正人輔導,以待他日皇嗣之生,此宗社大計。」帝方祈嗣,諱言之,震怒,立下獄廷鞫,究交通主使者。 南海彭澤為吏部郎,無行。因議禮附張孚敬,遂與為腹心。後京察被黜,孚敬奏留之,復引為諭德至太常卿。侃以疏草示澤。澤與侃及少詹事夏言同年生,而言是時數忤孚敬。澤默計儲副事觸帝諱,必與大獄,誣言同謀可禍也,紿侃藁示孚敬,因報侃曰:「張公甚稱善,此國家大事,當從中贊之。」與為期,趣之上。孚敬乃先錄侃藁以進,謂出於言,請勿先發以待疏至。帝許之。侃猶豫,澤頻趣之乃上。拷掠備至,侃獨自承,累日獄不具。澤挑使引言,侃瞋目曰:「疏,我自具。趣我上者,爾也。爾謂張少傅許助之,言何豫?」給事中孫應奎、曹汴揖孚敬避。孚敬怒,應奎等疏聞。詔並下言、應奎、汴詔獄,命郭勛、翟鑾及司禮中官會廷臣再鞫,具得其實。帝乃釋言等,出孚敬密疏二示廷臣,斥其忮罔,令致仕。侃為民,澤戍大同。澤在朝專為邪媚,及敗,天下快之。 侃至潞河遇聖壽節,焚香叩祝甚謹。或報參政項喬曰:「小舟中有民服而祝聖者。」喬曰:「必薛中離也。」跡之,果然。中離者,侃自號也。歸家益力學,從游者百餘人。隆慶初,復官,贈御史。俊子宗鎧,自有傳。 侃歸數月,御史喻希禮、石金皆以言皇嗣得罪。希禮言:「陛下祈嗣禮成,瑞雪遂降,臣以為招和致祥不盡於此。往者大赦,今歲免刑,臣民盡沾澤,獨議禮議獄得罪諸臣遠戍邊徼,乞量移近地,或特賜赦免,則和氣薰蒸,前星自耀。」帝大怒曰:「謂朕罪諸臣致遲嗣續耶?所司參議以聞。」議未上,金亦言:「陛下一日萬幾,經理勞瘁。何若中涵太虛,物來順應。凡人才之用舍,政事之敷施,始以九卿之詳度,繼以內閣之咨謀,其弗協於中者,付諸臺諫之公論。陛下恭默凝神,挈其綱領,使精神內蘊,根本充固,則百斯男之慶,自不期而至。王守仁首平逆藩,繼靖巨寇,乃因疑謗,泯其前勞。大禮大獄諸臣,久膺流竄,因鬱既久,物故已多。望錄守仁功,寬諸臣罪,則太和之氣塞宇宙間矣。」帝不悅曰:「金欲朕勿御萬幾,即古奸臣導其君不親政之意,其并察奏。」尚書夏言等言二人無他腸。帝益怒,下二人詔獄,而責言等陳狀。伏罪乃宥之。二人竟謫戍邊衞。久之,赦還,卒。隆慶初,俱贈光祿少卿。 喻希禮,麻城人。石金,黃梅人。巡按廣西,與姚鏌不協。後與守仁共撫盧蘇、王受。還臺,值張、桂用事。御史儲良才輩爭附之,金獨侃侃不阿,以是有名。 楊名,字實卿,遂寧人。童子時,督學王廷相奇其語,補弟子員。嘉靖七年,鄉試第一。明年以第三人及第,授編修。聞大母喪,請急歸。還朝,為展書官。 十一年十月,彗星見。名應詔上書,言帝喜怒失中,用舍不當。語切直,帝銜之,而答旨稱其納忠,令無隱。名乃復言:「吏部諸曹之首,尚書百官之表,而汪鋐小人之尤也。武定侯郭勛奸回險譎,太常卿陳道瀛、金贇仁粗鄙酣淫。數人者,羣情皆曰不當用,而陛下用之,是聖心之偏於喜也。諸臣建言觸忤者,心實可原。大學士李時以愛惜人才為請,即荷嘉納,而吏部不為題覆。臣所謂虛文塞責者,豈盡無哉?夫此得罪諸臣,羣情以為當宥,而陛下不終宥,是聖心之偏於怒也。真人邵元節猥以末術,過蒙采聽。嘗令設醮內府,且命左右大臣奔走供事,遂致不肖之徒有昏夜乞哀出其門者。書之史冊,後世其將謂何?凡此聖心之少有所偏者,故臣敢抒其狂愚。」 疏入,帝震怒,即執下詔獄拷訊。鋐疏辨,謂:「名乃楊廷和鄉人。頃張孚敬去位,廷和黨輒思報復,故攻及臣。臣為上簡用,誠欲一振舉朝廷之法,而議者輒病臣操切。且內閣大臣率務和同,植黨固位,故名敢欺肆至此。」帝深入其言,益怒,命所司窮詰主使。名數瀕於死,無所承,言曾以疏草示同年生程文德,乃并文德下獄。侍郎黃宗明、侯補判官黃直救之,先後皆下獄。法司再擬名罪,皆不當上指。特詔謫名戍,編伍瞿塘衞。明年釋還。屢薦終不復召。家居二十餘年,奉親孝。親歿,與弟台廬於墓。免喪,疾作,卒。 黃直,字以方,金谿人。受業於王守仁。嘉靖二年會試,主司發策極詆守仁之學。直與同門歐陽德不阿主司意,編修馬汝驥奇之,兩人遂中式。直既成進士,即疏陳隆聖治、保聖躬、敦聖孝、明聖鑒、勤聖學、務聖道六事。 除漳州推官。以漳俗尚鬼,盡廢境內淫祠,易其材以葺橋梁公廨。御史誣以罪,送吏部降用。行至中途,疏請早定儲貳。帝怒,遣緹騎逮問。無何得釋,貶沔陽判官。嘗署崇陽縣事,有惠政。 外艱歸,三年不御酒肉。服闋赴部,適名、宗明下獄。直抗疏言:「九經之首曰修身,其中曰敬大臣,體羣臣。今楊名以直言置詔獄,非所以體羣臣。黃宗明以論救與同罪,非所以敬大臣。二者未盡,天下後世疑陛下修身之道亦有所未盡矣。」帝大怒,并下詔獄拷掠,命發極邊,編戍雷州衞。赦還,貧甚,妻紡織以給朝夕,直讀書談道自如。久之卒。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郭弘化,字子弼,安福人。嘉靖二年進士。除江陵知縣,徵授御史。十一年冬,彗星見。弘化言:「按天文志井居東方,其宿為木。今者彗出於井,則土木繁興所致也。臣聞四川、湖廣、貴州、江西、浙江、山西及真定諸府之採木者,勞苦萬狀。應天、蘇、松、常、鎮五府,方有造甎之役,民間耗費不貲,窰戶逃亡過半。而廣東以採珠之故,激民為盜,至攻劫會城。皆足戾天和,干星變。請悉停罷,則彗滅而前星耀矣。」戶部尚書許讚等請聽弘化言。帝怒曰:「採珠,故事也,朕未有嗣,以是故耶?」責讚等附和,黜弘化為民。久之,言官會薦,報寢。卒於家。穆宗立,贈光祿少卿。 劉世龍,字元卿,慈谿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太倉知州,改國子助教,遷南京兵部主事。 嘉靖十三年,南京太廟災。世龍應詔陳三事: 一、杜諂諛以正風俗。天下風俗之不正,由於人心之壞。人心之壞,患得患失使然也。今天下刻薄相尚,變詐相高,諂媚相師,阿比相倚。仕者日壞於上,學者日壞於下,彼倡此和,靡然成風。惟陛下赫然矯正,勿以詭隨阿比者為賢,勿以正直骨鯁者為不肖,勿以私好有所賞,勿以私惡有所罰,虛心以防邪佞,謙受以來忠讜,更敕大小臣工,協恭圖治,無權勢相軋,朋黨相傾,則風俗正矣。 二、廣容納以開言路。陛下臨御之初,犯顏敢諫之臣比先朝為盛,所言或傷於激切,而放逐既久,悔悟日深。當宥其既往,以次錄用,死者則恤之。仍令大小臣工直言時政,以作忠義之氣。 三、慎舉動以存大體。立國者,在敬大臣,不遺故舊。蓋任之既重,則禮之宜優。今或忽然去之,忽然召之,甚至嬰三木,被箠楚,何以勵臣節哉!臣愚以為陛下歷試之餘,其人果無足取,則宜以禮使退。如素行無缺,偶以一時喜怒,輒從而顛倒之,陛下固付之無心,而天下有以窺陛下也。 至如張延齡憑寵為非,法難容假。側聞長老之言,孝宗時待之過厚,遂釀今日之禍。顧區區腐鼠,何足深惜。獨念孝廟在天之靈,太皇太后垂老之景,乃至不能自庇其骨肉,於情忍乎?恐陛下孝養兩宮,亦不能不為一動心也。頃創造神御閣、啟祥宮,特令大臣督理其事。臣以為南京太廟方被災,工役之急當無過此。今興作頻年,四方凋敝,正時絀舉贏之會,亦宜量酌緩急而為之以漸。此皆應天以實之道也。 疏入,帝震怒,謂世龍訕上庇逆。械繫至京,下詔獄拷掠。獄具,復廷杖八十,斥為民。 張延齡者,昭聖太后弟也。帝必欲殺之,故世龍重得罪。後二年,又以大猾劉東山訐告,盡斥諸刑曹郎羅虞臣、徐申等,猶以延齡故也。 世龍家居五十年,自養親一肉外,蔬食終身。卒之日,族人為治衣冠葬之。 徐申,字周翰,崑山人。嘉靖初,由鄉舉除蘄水知縣。改知上饒,徵授刑部主事。延齡之繫獄也,申奏記尚書聶賢、唐龍言:「太后春秋高,延齡旦暮戮,何以慰太后心。宜援議貴議親例請於帝。」賢等深然之,獄久不決。始延齡下獄,提牢主事沈椿不令入獄,置別所。繼者益寬假之,脫梏拲,通家人出入。會大猾劉東山亦繫獄,上告延齡有不軌謀。憾前主事羅虞臣笞己,因訐及椿等。帝震怒,命執先後提牢主事三十七人付詔獄搒掠,申與焉。獄具,當輸贖還職,帝命杖之廷,盡謫外任,而斥虞臣為民。 虞臣,廣東順德人。歷吏部主事。好剛疾惡。既歸,結廬山中,讀書纂述。年僅三十五卒。 申既謫官,不赴,歸與同里魏校、方鳳輩優游歗咏為樂。久之卒。 曾孫應聘,字伯衡,少有才名。萬曆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二十一年京察,中蜚語當謫,拂衣歸。座主沈一貫當國,數招之,不出。家居十餘年,始起行人司副。遷尚寶司丞,再遷太僕少卿。卒官。 張選,字舜舉。黃正色,字士尚。皆無錫人。同登嘉靖八年進士。正色除仁和知縣,選知蕭山縣,又隣境也。選治蕭山有聲。十二年冬,先入為戶科給事中。明年四月時享太廟,遣武定侯郭勛代。選上言:「宗廟之祭,惟誠與敬。孔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傳曰『神不歆非類』。孟春廟享,遣官暫攝,中外臣心知非得已。茲孟夏祫享,倘更不親行,則迹涉怠玩。如或聖體初復,未任趨蹌,宜明詔禮官先期告廟。陛下亦宜靜處齋宮,以通神貺。」帝閱疏大怒,下之禮部。尚書夏言等言:「代祭之文,載之周官。語曰『子之所慎齋戰疾』。疾當慎,無異於祭,選言非是。但小臣無知,惟陛下曲赦。」帝愈怒,責言等黨比。命執選闕下,杖八十。帝出御文華殿聽之,每一人行杖畢,輒以數報。杖折者三。曳出,已死。帝怒猶未釋。是夕,不入大內,遶殿走,製祭祀記一篇。一夕鋟成,明旦分賜百官。而選出,家人投良劑得甦,帝竟削選籍。選居職甫三月,遽以言得罪,名震海內。 正色是時方憂居。已,補香山,旋改南海。座主霍韜宗人橫甚,正色繩以法。韜顧以為賢,豪強屏跡,縣中大理。十七年召為南京御史。劾兵部尚書張瓚奸貪,事甚有跡。而中有「歷官藩臬,無一善狀」語,瓚言已未任藩臬。帝以誣劾,奪俸兩月。明年,章聖太后梓宮南葬,命正色護視。事竣,劾中官鮑忠、駙馬都尉崔元、禮部尚書溫仁和所過納饋遺。帝召詰忠等。皆叩頭祈哀,因譖正色擅於梓宮前乘馬執扇,及江行涉險又不隨舟督護,大不敬。帝遂發怒,立捕下詔獄搒掠,遣戍遼東。 正色與選初同志相友善,至是先後以直節顯。正色居戍所三十年,其顛躓窮困視選尤甚。穆宗初,起選通政參議,以年老予致仕。召正色為大理丞,進少卿,尋遷南京太僕卿,亦引年致仕。選先卒,正色後數年卒。 包節,字元達,先世嘉興人,其父始遷華亭。節祖鼎,池州知府。為治清簡,早歲乞休,為鄉邑所重。節生五歲而孤,母躬教育之。登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東昌推官。 入為御史。劾兵部尚書張瓚貪穢。出按雲南。時仕者以荒徼憚不欲往,因設告就遠方之法。節言:「此曹志甘投荒,非年迫衰遲,則家貧急祿。志在為己,豈在恤民,滇中長吏所以多不得人也。請自今以附近選人充之,而州縣佐貳始用此曹,庶吏治可舉。」吏部請以節言概行於雲、貴、兩廣。制可。 以疾歸。起故官,再按湖廣。顯陵守備中官廖斌擅威福,節欲繩之,語先洩。斌俟節謁陵時,故獻膳羞,遽使撤去,詭稱節麾出之。鍾祥民王憲告斌黨庇奸豪周章等,節捕章,斃之杖下。斌益怒,遂奏節不以正旦謁陵,次日始謁,時當進膳,不旁立,褻慢大不敬。奏已入,節始奏斌前事。帝大怒,以節抵罪,逮詣詔獄搒掠,永戍莊浪衞。 莊浪極邊,敗屋頹垣,節處之甚安。獨念其母,自傷不克終養,日飲泣。母訃至,晝夜哭。已又聞弟孝卒,撫膺曰:「誰代吾奉祀者?」哭益悲。病死,遺言以衰絰殮。 孝,字元愛,後節三年成進士。由中書舍人為南京御史。疏論禮部尚書溫仁和主辛丑會試有奸弊,且劾庶子童承敘、贊善郭希顏、編修袁煒,帝皆不問。未幾,又劾巡撫孫襘、吳瀚,瀚罷去。 孝兄弟分居南北臺,並著風采,又皆有至情。節官北不得養母,孝遂以侍養歸。母亡,哀毀骨立,未終喪卒,節亦繼殞。時並稱其孝。 謝廷〈藻,喿改臣〉,字子佩,富順人。嘉靖十一年進士。除新喻知縣,徵授吏科給事中。 御史胡鰲言:「京師優倡雜處。請敕五城,諸非隸教坊兩院者,斥去之。」都御史王廷相等議可。帝惡鰲言褻,謫鹽城丞,奪廷相等俸。廷〈藻,喿改臣〉救之,被詔切責。雷震謹身殿,疏陳修省數事,語直。帝摘疏中訛字,停其俸。十八年偕同官曾烶,李逢、周珫諫帝南巡,忤旨。已,給事中戴嘉猷馳疏請回鑾,而車駕已發。帝大怒。甫還,即執嘉猷并廷〈藻,喿改臣〉等下詔獄,謫廷〈藻,喿改臣〉雲南典史。屢遷浙江僉事。以侍養歸,遂不出。 隆慶元年起故官山西,俄擢河南右參議,皆不拜。吏部高其行,請得以新秩歸老,許之。萬曆改元,四川巡撫曾省吾奏言:「廷〈藻,喿改臣〉隱居三十年,家徒四壁,樂道著書,宜特加京秩,風勵士林。」詔即加進太僕少卿,又數年卒。 王與齡,字受甫,寧鄉人。嘉靖八年進士。授蘇州推官。入為戶部主事,調吏部,進員外郎。二十一年遷文選郎中。澄清銓敘,所推薦皆廉靜老成。 大學士翟鑾為禮部主事張惟一求吏部,嚴嵩為監生錢可教求東陽知縣,俱書抵與齡。與齡偕員外郎吳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白之尚書許讚,具疏以聞。言:「平時請屬甚多。臣等違抗,積罪如山。非聖明覆庇,則二權奸主於中,羣鷹犬和於外,臣等不為前選郎王喜賓之斥,得為近日御史謝瑜之罷,幸矣。」疏入,鑾言惟一資望應遷。嵩抵無致書事,請逮可教訊治,因言:「聖明日覽奏章,革弊釐奸悉宸斷。而讚等妄意臣輩為之,借以修怨。然讚柔良,第受制所屬耳。」帝方信嵩,又見疏中引嘉賓、瑜事,遂發怒。切責讚,除與齡名,伯亨等俱調外。給事中周怡論之,廷杖繫獄。御史徐宗魯等亦以為言,皆奪俸。自是,諸司以與齡為戒,無復敢與嵩抗。 與齡既罷,錦衣遣使偵其裝,襆被外無長物,稱歎而去。里居,角巾躬稼圃,翛然自得。郡人為作平陽四賢詩美之。四賢者,尚書韓文、陶琰、張潤及與齡也。越二十餘年,卒。 周鈇,字汝威,榆次人。嘉靖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按陝西。被俘民自塞外逃歸者,邊將殺以冒功。鈇請下詔嚴禁,有報降五人以上者賞之,詔可。再按山東,特改右春坊清紀郎兼翰林院侍書。俺答將入寇,總督侍郎翟鵬以聞。鈇以中樞無籌策,請早為計。帝以為浮詞亂政,責降廬州府知事。旋改國子監丞,擢吏部文選主事。坐與齡發嵩等私屬事,貶河間通判。已而吏部擬擢南京吏部主事,嵩言鈇調官甫四月,不得驟遷。帝怒,詰責尚書許讚等,令錄左降官遷擢者姓名。讚引罪,并列陳叔頤等十六人以聞。詔奪讚等俸,鐫文選郎鄭曉三級,鈇、叔頤等褫職為民。廷臣論薦鈇,以嵩在位,不復召。穆宗初,贈光祿少卿。 楊思忠,字孝夫,平定人。嘉靖二十年進士。歷禮科給事中。二十九年,孝烈皇后大祥。欲預祧仁宗,祔后太廟,下廷議。尚書徐階以為非禮,思忠力贊階議,餘人莫敢言。帝使人覘知狀。及議上,嚴旨譙責,命階與思忠更定,二人復據禮對。帝益怒,竟祧仁宗。階故得帝眷,獨銜思忠。每當遷,輒報罷。 逾三年,正旦日食,陰雲不見,六科合疏賀。帝摘疏中語,詰為不成文,曰:「思忠懷欺,不臣久矣。」杖百,斥為民,餘皆奪俸。隆慶元年起掌吏科。三遷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五年改南京戶部右侍郎。致仕卒。 世宗晚年,進言者多得重譴。二十九年,俺答薄都城。通政使樊深陳禦寇七事,中言仇鸞養寇要功。帝方眷鸞,立斥為民。四十二年正月,御史淩儒請重貪墨之罰,革虛冒之兵,搜遺佚之士。因薦羅洪先、陸樹聲、吳嶽、吳悌。帝惡其市恩,杖六十,除名。四十五年十月,御史王時舉劾刑部尚書黃光昇,言:「內官季永以訴事犯乘輿,本無死比,乃擬真犯;奸人王相私閹良民者三,本無生法,乃擬矜疑。宜勒令致仕。」帝怒,命編氓口外。踰月,御史方新上言:「黃河與北狄之患,自古有之。乃今豐、沛間陸地為渠,而興都有陵寢之憂,鳳陽有冰雹之厄,河南有饑饉之災,堯之洚水不烈於此矣。諸邊將惰卒驕,寇至輒巽愞觀望,而寧武有軍士之變,南贛有土兵之叛,徽州諸府有礦徒竊發之虞,舜之三苗不棘於此矣。夫洚水、三苗不足為累者,以堯、舜兢業於上,而禹、臯諸臣分憂於下也。今司論納者日獻禎祥,而疆埸之臣,惟冒首功,隱喪敗。為國分憂者,誰也?斥罰之法,今不得不嚴。而陛下亦宜隨事自責,痛加修省,然後災變可息,而外患可弭也。」疏入,斥為民。 深,大同人。儒,泰州人。時舉,順天通州人。新,青陽人。穆宗嗣位,並復官。 深,尋遷刑部右侍郎。齊康之劾徐階也,深劾康并詆高拱。時登極詔書赦死罪以下囚,而流徒已至配者,所司拘律令不遣。深言殊死猶赦,而此反不及,非所以廣皇仁。詔從其議。旋進左侍郎,罷歸。 儒既復御史,益發舒,亦以康事率同列劾拱。拱罷,又劾去大學士郭朴。頃之,劾罷撫治鄖陽都御史劉秉仁。又以永平失事劾總督劉燾、巡撫耿隨卿、總兵官李世忠罪。隨卿、世忠被逮,燾貶官。隆慶二年,儒再遷右僉都御史,理山西屯鹽。吏部追論其知永豐時貪墨,遂落職閒住。 時舉復官後,巡按貴州。聞給事中石星廷杖,且帝方廣市珠寶,馳疏救星,極陳奢靡之害。已,請陳后還中宮。章並報聞。萬曆初,都給事中雒遵,御史景嵩、韓必顯論譚綸被謫,時舉抗章救之。歷大理左少卿。 新終湖廣參議。 贊曰:賈山有言:「忠臣之事君也,言切直則不用而身危。」「然切直之言,明主之所亟欲聞,忠臣之所蒙死而竭知也。」鄧繼曾諸人箴主闕,指時弊,言切直矣,而杖斥隨之。伊尹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諸道。」有旨哉,有旨哉。 張芹 汪應軫 蕭鳴鳳高公韶 齊之鸞 袁宗儒 許相卿 顧濟子章志 章僑 余珊汪珊 韋商臣 黎貫王汝梅 彭汝實 鄭自璧 戚賢 劉繪子黃裳 錢薇 洪垣方瓘 呂懷 周思兼 顏鯨 張芹,字文林,峽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福州推官。正德中,召為南京御史, 寧夏既平,大學士李東陽亦進官廕子。芹抗疏曰:「東陽謹厚有餘,正直不足;儒雅足重,節義無聞。逆瑾亂政,東陽為顧命大臣,既不能遏之於始,及惡跡既彰,又不能力與之抗。脂韋順從,惟其指使。今叛賊底平,東陽何力?冒功受賞,何以服人心。乞立賜罷斥,奪其加恩,為大臣事君不忠者戒。」疏出,東陽涕泣不能辯。帝責芹沽名,令對狀。芹請罪,停俸三月。 給事中竇明言事下獄,芹疏救之。帝嘗馳馬傷,編修王思切諫,坐遠戍。芹曰:「彼非諫官尚爾,吾儕可坐視乎!」遂上疏曰:「孟子言『從獸無厭謂之荒』。老聃曰『馳騁田獵,使人心發狂』。心狂志荒,何事不忘?皆甚言無益有害也。今輕萬乘之尊,乘危冒險,萬一有不可諱,皇嗣未誕,如宗廟社稷何!」帝不省。 尋出為徽州知府。寧王宸濠反,言者以芹家江西,慮賊劫其親屬,取道出徽。乃改知杭州。已,復還徽州。嘉靖初,遷浙江海道副使。歷右參政、右布政使。坐為海道時倭人爭貢誤傷居民。罷歸。 芹事繼母孝,持身儉素,枲袍糲食終其身。 汪應軫,字子宿,浙江山陰人。少有志操。正德十二年成進士,選庶吉士。 十四年詔將南巡。應軫抗言:「自下詔以來,臣民旁皇,莫有固志。臨清以南,率棄業罷市,逃竄山谷。苟不即收成命,恐變生不測。昔谷永諫漢成帝,謂『陛下厭高美之尊號,好匹夫之卑字。數離深宮,挺身晨夜,與羣小相逐。典門戶奉宿衞者,執干戈而守空宮』。其言切中於今。夫谷永,諧諛之臣;成帝,庸闇之主。永言而成帝容之。豈以陛下聖明,不能俯納直諫哉?」疏入,留中。繼復偕修撰舒芬等連章以請。跪闕門,受杖幾斃。 教習竣,擬授給事中。有旨補外,遂出為泗州知州。土瘠民惰,不知農桑。應軫勸之耕,買桑植之。募江南女工,教以蠶繅織作。由是民足衣食。帝方南征,中使驛騷道路。應軫率壯夫百餘人列水次,舟至,即挽之出境。車駕駐南京,命州進美婦善歌吹者數十人。應軫言:「州子女荒陋,無以應敕旨。臣向募有桑婦,請納之宮中,傳受蠶事。」事遂寢。 世宗踐阼,召為戶科給事中。山東礦盜起,掠東昌、兗州,流入畿輔、河南境。應軫奏言:「弭盜與禦寇不同。禦寇之法,驅之境外而已。若弭盜而縱使出境,是嫁禍於鄰國也。凡一方有警,不行撲滅,致延蔓他境者,俱宜重論。」報可。在科歲餘,所上凡三十餘疏,咸切時弊。以便養,乞改南,遂調南京戶科。張璁、桂萼在南部,方議追尊獻皇帝。雅知應軫名,欲倚以自助。應軫與議不合,即奏請遵禮經、崇正統,以安人心。不報。 嘉靖三年春,出為江西僉事。居二年,具疏引疾,不俟命而歸,為巡按所劾。詔所司逮問。應軫自陳親老,鮮兄弟,乞休侍養。吏部為之請,乃免逮。久之,廷臣交薦。起故官,視江西學政。父艱歸,病卒。 蕭鳴鳳,字子雝,浙江山陰人。少從王守仁遊。舉鄉試第一。正德九年成進士,授御史。副使胡世寧下獄,抗章救之。同官內江高公韶劾王瓊誤邊計,言:「松潘副將吳坤請增設總兵於成都,瓊即以坤任之。花當本我屬衞,日憑陵。由本兵非人,致小醜輕中國。」瓊怒,奏訐公韶。中旨責公韶陰結外蕃,交通間諜,令首實。鳴鳳上疏曰:「公韶劾瓊,所論者天下之事。瓊不當逞忿恣辯,以箝諫官口。」中旨責鳴鳳黨庇,而謫公韶富民典史。鳴鳳又劾江彬恃寵恣肆,蔓將難圖。士論壯之。尋巡視山海諸關。武宗將出塞捕虎,鳴鳳疏諫,因具陳官司掊剋,軍民疾苦狀。不報。引疾歸。 起督南畿學政,諸生以比前御史陳選,曰:「陳,泰山;蕭,北斗」。嘉靖初,遷河南副使,仍督學政。考察拾遺被劾。吏部惜其學行,調為湖廣兵備副使。明年復改督廣東學攻。鳴鳳三督學政,廉無私。然性剛狠,以憤撻肇慶知府鄭璋。璋慙恚,投劾去,由是物論大譁。八年考察,兩京言官交章論,坐降調。已,與璋相詆訐。皆下巡按御史逮治。鳴鳳遂不出。 公韶,正德中為御史,嘗劾總兵官郭勛罪。朶顏花當入寇,又劾總兵官遂安伯陳鏸、中官王欣、巡撫王倬,鏸坐解職。世宗立,起謫籍。歷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終戶部右侍郎。 齊之鸞,字瑞卿,桐城人。正德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刑科給事中。 十一年冬,帝將置肆於京城西偏。之鸞上言:「近聞有花酒舖之設,或云車駕將臨幸,或云朝廷收其息。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乃至競錐刀之利,如倡優館舍乎?」應州奏捷,帝降敕「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剿寇有功,宜特加公爵」。制下,舉朝大駭。之鸞偕諸給事中上言:「自古天子亦有親臨戰陣勘定禍亂者。成功之後,不過南面受賀,勒之金石,播之歌頌已耳,未有加爵酬勞,如今日之顛倒者。不知陛下何所取義,為此不祥之舉,以駴天下耳目,貽百世之譏笑也。」 未幾,請召還編修王思,給事中張原、陳鼎,御史周廣、高公韶、李熙、徐文華、李穩、施儒、劉寓生,僉事韓邦奇,評事羅僑,皆不聽。帝將巡邊,復自稱威武大將軍。御史袁宗儒疏諫,大學士楊廷和、蔣冕、毛紀以去就爭。之鸞偕同官言:「三臣居師保之重,身係安危,邇者先後稱疾。今六飛臨邊踰月矣,宗廟社稷百官萬姓寄空城中。人心危疑,幾務叢積,復杜門求決去。萬一事起倉卒,至於僨敗,三臣將何辭謝天下。乞陛下以社稷為重,亟返宸居,與大臣共圖治理。」已而御史李潤等復爭之,卒不省。 之鸞再遷兵科左給事中。中官馬永成死,詔授其家九十餘人官。之鸞言:「永成貴顯,用事十有餘年,兄弟子姪皆高爵美官。而其儕復為陳乞,將及百人。永成何功,恩濫如此,恐天下聞而解體也。」帝將南巡,之鸞偕同官及御史楊秉中等交章力諫。章入二日,未報。之鸞等不知所出,伏闕俟命,自辰至申。帝令中官傳諭,乃退。明日託疾免朝,欲以為之鸞等罪。會諸曹郎黃鞏等聯章力諫,乃止不行。然鞏等下獄杖譴,之鸞輩亦不敢救也。宸濠反,張忠、許泰等南征,命之鸞偕左給事中祝續從軍紀功。未至,賊已滅。羣小忌王守仁,譖毀百端,之鸞力白其誣。忠、泰廣搜逆黨,株引無辜,之鸞多所開釋。且請蠲田租、停力役、寬逋負,帝頗採納。初冒徐姓,至是始復焉。 世宗踐阼,首上疏言:「祖宗法制,悉紛更於羣小。補救之道,在先定聖志,次廣言路。先朝元凶雖去,根據盤互,連蔓滋多,猶恐巧相營結,或邀定策之賞,或假迎扈之勞,以取憐固寵。天下事豈堪若輩更壞。言者久遏於權奸,欲吐忠鯁懣憤之氣,必有不顧忌諱,至於逆耳者,在嘉納而優容之。若稍或抑裁,則小人又乘之以讐忠直。言路一塞,不可復開,大為新政累矣。陛下誠舉邇年亂政,盡返其初,中興之烈可以立覩。」帝嘉納之。又劾許泰及兵部尚書王憲,二人竟獲譴。 其秋大計京官,被中傷,謫崇德丞。屢遷寧夏僉事。饑民採蓬子為食,之鸞為取二封,一進於帝,一以貽閣臣。且言時事可憂者三,可惜者四,語極切。帝付之所司。時方大修邊牆,之鸞董役。巡撫胡東臯稱其能,舉以自代。歷河南、山東副史。召為順天府丞。未行,盜發,留鎮撫。尋擢河南按察使。卒官。 袁宗儒,字醇夫,雄縣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御史。十二年冬,帝在大同。以郊祀將回鑾,既而復止。宗儒率同官力諫。明年夏,孝貞純皇后將葬,帝還京。宗儒等復引災異,力請罷皇店,遣邊兵,既又諫帝巡邊。語極危切。皆不報。擢大理寺丞。嘉靖三年爭「大禮」,廷杖。歷官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吏部尚書桂萼議宗儒改調,遂解職歸。未幾,起鄖陽,改山東。坐屬吏振饑無術,不能覺察,罷免。以薦起左副都御史。扈蹕承天,還京卒。 許相卿,字伯台,海寧人。正德十二年進士。世宗立,授兵科給事中。宦官張銳、張忠有罪論死,帝復寬之。給事中顧濟疏爭,帝下所司議,卒欲寬其死。相卿言:「天下望陛下為孝皇,陛下奈何自處以正德。」帝議加興獻帝皇號,相卿復爭之。 嘉靖二年詔廕中官張欽義子李賢為錦衣世襲指揮。相卿言:「于謙子冕止錦衣千戶,王守仁子正憲止錦衣百戶。賢中官厮養,反過之。忠勛大臣裔曾不若近倖奴,殉國勤事之臣誰不解體?部臣彭澤,科臣許復禮、安磐相繼言之,悉拒不納。毋乃重內侍而輕士大夫哉!」 尋復言:「天下政權出於一則治,二三則亂;公卿大夫參議則治,匪人僭干則亂。陛下繼統之初,登用老成,嘉納忠讜,裁抑僥倖,竄殛憸邪,可謂明且剛矣。曾未再期,偏聽私昵,秕政亟行,明少蔽,剛少遜,操權未得其術,而陰伺旁竊者得居中制之。如崔文以左道罔上,師保臺諫言之而不聽。羅洪載守職逮繫,廷臣疏七十上而不行。近又庇崔文奴奪法司之守,斥林俊以違旨,怒言官之奏擾。事涉中人,曲降溫旨,犯法不罪,請乞必從。此與正德朝何異哉!俊,國之望也,其去志決矣。俊去,類俊者必不留。陛下將與二三近習私人共理天下乎?今日天下,與先朝異。武宗時,勢已阽危,然元氣猶壯,調劑適宜,可以立起。何也?承孝宗之澤也。今日病雖稍蘇,而元氣已竭,調劑無方,將至不起。何也?承武宗之亂也。伏願深察亂機,收還政柄,取文輩置之重典。然後務學親賢,去讒遠色,延訪忠言,深恤民隱。務使宮府一體,上下一心,而後天下可為也。」同官趙漢等亦皆以文為言,帝卒不聽。未幾,以給事中李學曾、章僑,主事林應驄皆言事奪俸,復上疏諫。指帝氣驕志怠,甘蹈過諐。詞甚切。 為給事三年,所言皆不聽,遂謝病歸。八年詔養病三年以上不赴都者,悉落職閒住,相卿遂廢。夏言故與同僚相善。既秉政,招之,謝弗應。 顧濟,字舟卿,崑山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擢刑科給事中。 武宗自南都還,臥病豹房,惟江彬等侍。濟言:「陛下孤寄於外,兩宮隔絕,骨肉日疎。所恃以為安者,果何人哉、漢高帝臥病數日,樊噲排闥,警以趙高之事。今羣臣中豈無噲憂者。願陛下慎擇廷臣更番入直,起居動息咸使與聞。一切淫巧戲劇,傷生敗德之事,悉行屏絕,則保養有道,聖躬自安。」不報。再踰月而帝崩。 世宗即位之月,濟上疏曰:「陛下踐阼,除弊納諫,臣民踴躍,思見德化之成。然立法非難,守法為難;聽諫非難,樂諫為難。今新政所釐,多不便於奸豪權倖。臣恐盤據既深,玩縱未已,非依怙宮闈,必請託左右。持法不固,則此輩將叢聚而壞之。此守法之難也。唐太宗貞觀初,每導羣臣使言。及至晚年,諫者乃多忤旨。陛下首闢言路,臣工靡不因事納忠。高遠者似涉於迂闊,切直者或過於犯顏。若怒其犯顏,其言必不入;視為迂濶,則計必不行。此樂諫之難也。」尋復言:「內臣張雄、張銳等,詿誤先帝,業已逮治,又獲寬假。願斷以大義,俾無所售奸。」帝頗嘉納。既又劾司禮蕭敬黨庇銳等,而三法司會訊依違,無大臣節。不聽。帝欲加興獻帝皇號,濟言不可。尋請侍養歸,越數年卒。 子章志,嘉靖三十二年進士。累官南京兵部侍郎。奏減進奉馬快船額,南都人祀之。 章僑,字處仁,蘭谿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 嘉靖元年擢禮科給事中。疏劾中官蕭敬、芮景賢等。又言:「三代以下正學莫如朱熹。近有聰明才智,倡異學以號召,天下好高務名者靡然宗之。取陸九淵之簡便,詆朱熹為支離。乞行天下,痛為禁革。」御史梁世驃亦言之。帝為下詔申禁。 尋又請依祖宗故事,早朝班退,許百官以次啟事。經筵日講,賜清問,密勿大臣勤召對。又簡儒臣十數人,更番直便殿,以備咨訪。上納其言,而不能用。奸人何淵請立世室於太廟東北,僑力言其不可。未幾,又言:「添設織造內臣,貪橫殊甚。行戶至廢產鬻子以償。惟急停革,與天下更始。」疏入,不省。又因條列營務,劾定國公徐光祚、陽武侯薛倫不職,倫遂解任。尋請斥張璁、霍韜等,不聽。 孝陵司香谷大用乞還京治疾。僑言:「大用初連逆瑾,後引寧、彬,樹『八黨』之凶,釀十六年之禍,至先帝不得正其終。若不早遏絕,恐乘間伺隙,羣兇競起,不至復亂天下不止。」章下所司。吳廷舉請召家居大臣議禮,僑劾其陰附邪說。孟秋時享太廟,帝遣京山侯崔元。僑言:「奉命臨時,倉皇就位,誠敬何存?」帝怒,奪其俸二月。歷禮科左給事中。出知衡州府,終福建布政使。 余珊,字德輝,桐城人。正德三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庶吉士許成名等罷教習,留翰林者十七人。珊以為濫,疏論之。語侵內閣,不納。乾清宮災,疏陳弊政,極指義子、西僧之謬。巡鹽長蘆,發中官奸利事。為所誣,械繫詔獄,謫安陸判官。移知澧州。 世宗立,擢江西僉事,討平梅花峒賊。遷四川副使,備兵威、茂。嘉靖四年二月應詔陳十漸,其略曰: 陛下有堯、舜、湯、武之資,而無稷、契、伊、周之佐,致時事漸不克終者有十。 正德間,逆瑾專權,假子亂政,不知紀綱為何物,幸陛下起而振之。未幾而事樂因循,政多苟簡,名實乖謬,宮府異同,紛拏泄沓。以為在朝廷而不在朝廷,以為在宮省而不在宮省,遂至天子以其心為心,百官萬民亦各以其心為心。此紀綱之頹,其漸一也。 正德間,士大夫寡廉鮮恥,趨附權門,幸陛下起而作之。乃今則前日之去者復來,來者不去。自夫浮沉一世之人擢掌銓衡,首取軟美脂韋。重富貴薄名檢者,列之有位,致諛佞成風,廉恥道薄。甚者侯伯專糾彈,罷吏議禮樂。市門復開,賈販仍舊。此風俗之壞,其漸二也。 正德間,國柄下移,王靈不振,是以有安化、南昌之變,賴陛下起而整肅之。乃塞上戍卒近益驕恣。曩殺許巡撫而姑息,頃遂殺張巡撫而效尤。曩縛賈參將以立威,近又縛桂總兵而報怨。致榆關妖賊效之而戕主事,北邊庫吏仿之而賊縣官。陛下惑鄙儒姑息之談,牽俗吏權宜之計,遂使廟堂號令出於二三戍卒之口。此國勢之衰,其漸三也。 自逆瑾以來,以苞苴易將帥,故邊防盡壞,賴陛下起而申嚴之。然積弊已久,未能驟復。今朶顏蹢躅於遼海,羌戎跳梁於西川,北狄蹂躪於沙漠。寇勢方張,而食肉之徒不能早見預料,亟求制馭之方,乃假鎮靜之虛名,掩無能之實跡。甚且詐飾捷功,濫邀賞賚,虛張勞伐,峻取官階,而塞上多事日甚。此外裔之強,其漸四也。 自逆瑾以來,盡天下之脂膏,輸入權貴之室,是以有劉、趙、藍、鄢之亂,賴陛下起而保護之。乃近年以來,黃紙蠲放,白紙催徵;額外之斂,下及雞豚;織造之需,自為商賈。江、淮母子相食,兗、豫盜賊橫行,川、陝、湖、貴疲於供餉。田野嗷嗷,無樂生之心。此邦本之搖,其漸五也。 正德朝,衣冠蒙禍,家國幾空,幸陛下起而收錄之。乃未幾而狂瞽之言,一鳴輒斥。昔猶謫遷外任,今或編配遐荒。昔猶禁錮終身,今至箠死殿陛。蓋自呂柟、鄒守益等去而殿閣空,顧清、汪俊等去而部寺空,張原、胡瓊等死而言路空。間有一二忠直士,又為權奸排擠而違之,俾不通,致陛下耳囂目眩,忽不自知其在鮑魚之肆矣。此人才之彫,其漸六也。 正德朝,奸邪迭進,忠諫不聞,幸陛下起而開通之。顧閱時未久,而此風復見。降心未懲其憤,逆耳或動諸顏。不剿說而折人以言,即臆度而虞人以詐。朝進一封,暮投千里。甚至三木囊頭,九泉含泣。此言路之塞,其漸七也。 正德朝,忠賢排斥,天下幾危,賴陛下起而主持之。豈期一轉瞬間,憸邪投隙而起。飾六藝以文奸言,假周官而奪漢政。堅白異同,模棱兩可。是蓋大奸似忠,大詐似信。王莽匿情於下士之日,安石垢面於入相之初。雖有聖哲,誰其辨之。臣恐正不敵邪,羣陰日盛。此邪正之淆,其漸八也。 正德之世,大臣日疎,小人日親,致政事乖亂,賴陛下紹統,堂廉復親。乃自大禮議起,凡偶失聖意者,譴謫之,鞭笞之,流竄之,必一網盡焉而後已。由是小人窺伺,巧發奇中,以投主好,以弋功名。陛下既用先入為主,順之無不合,逆之無不怒。由是大臣顧望,小臣畏懼,上下乖戾,寖成暌孤,而泰交之風息矣。此君臣之暌,其漸九也。 正德之世,天鳴地震,物怪人妖,曾無虛歲,賴陛下紹統,災異始除。乃頃歲以來,雨雹殺禽獸,雷風拔樹屋,婦人產子兩頭,無極晝晦如夜,四方旱潦,奏報不絕,曾何異正德之季乎。且京師陰霾之氣,上薄太陽,白晝冥冥,罕有暉采,尤為可畏。此災異之臻,其漸十也。 此十者,天子有一,無以保四海。陛下聖明,何以致此,無乃輔弼召之歟。竊見今日之為輔弼第一人者,徒以奸佞,伴食怙恩。致上激天變,下召民災,中失物望。臣逆知其非天下之第一流,而陛下乃任信之,不至於魚爛不已。願亟去其人,更求才兼文武如前大學士楊一清,老成厚重如今大學士石珤者,並置左右,庶弊政可除,天下可治。 臣又聞獻皇帝好賢下士,容物恕人,天下所共知也。今議禮諸臣,一言未合,輒以悖逆加之。謫配死徙,朝宁為空。此豈獻皇帝意。苟非其意,雖尊以天下,無當也。陛下何不起而用之,使駿奔清廟,以慰獻皇帝在天之靈哉。 疏反覆萬四千言,最為剴切,帝付之所司。其所斥輔弼第一人,謂費宏也。 珊律己清嚴,居官有威惠。外艱歸,士民祠之名宦。後副使胡東臯謁祠,獨顧珊嘆曰:「此吾師也。」服闋,以故官涖廣東。終四川按察使。 先是,有御史汪珊者,於嘉靖元年七月疏陳十漸。略言:「陛下初即位,天下忻然望治,邇來漸不如初。初每事獨斷,今戚里左右,或潛移陰奪。初每事咨訪大臣,今禮貌雖隆,而實意日疎。初罷諸不經淫祠,今稍稍議復。初屏絕玩好,今教坊諸司或以新聲巧伎進。初日覽奏章,今或置不省,輒令左右可否。初釐革冗食冗費,今騰驤勇士不行覈實,御馬實數不得稽察。初裁革錦衣冒濫,今大臣近侍以迎立授世廕,舊邸旗校盡補親軍。初中官有罪,懲以成法,今犯者多貸死,舉朝爭不得。初中官有過不復任用,今鎮守守備營求易置,倖門復啟。初納諫如流,今政事不便者,言官論奏,直曰『有旨』,訑訑拒人。」帝頗納其說。未幾,出為河南副使,歷官至南京戶部右侍郎。 珊,字德聲,貴池人。正德六年進士。巡撫貴州時,討都勻叛苗有功。 韋商臣,字希尹,長興人。嘉靖二年進士。授大理評事。明年冬,商臣以「大禮」初定,廷臣下吏貶謫者無虛日,乃上疏曰:「臣所居官,以平獄為職。乃自授任以來,竊見羣臣以議禮忤旨者,左遷則吏部侍郎何孟春一人,謫戍則學士豐熙等八人,杖斃則編修王思等十七人,以咈中使逮問,則副使劉秉鑑,布政馬卿,知府羅玉、查仲道等十人,以失儀就繫,則御史葉奇、主事蔡乾等五人,以京朝官為所屬訐奏下獄,則少卿樂頀、御史任洛等四人。此皆不平之甚,上干天象,下駭衆心。臣竊以為皆所當宥。況比者水旱疫癘,星隕地震,山崩泉湧,風雹蝗蝻之害,殆徧天下,有識莫不寒心。及今平反庶獄,復戍者之官,錄死者之後,釋逮繫者之囚,正告訐者之罪,亦弭災禳患之一道也。」帝責以沽名賣直,謫清江丞,量移德安推官。 遷河南僉事。討平永寧巨寇,以功受賞。伊王虐殺其妃,商臣論如律。嘗治里居給事中杜桐殺人罪。桐構之吏部尚書汪鋐。甫遷四川參議,遂以考察落職歸。言官薛宗鎧、戚賢、戴銑輩交章救,不納。家居數十年,卒。 黎貫,字一卿,從化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御史。刷卷福建,劾鎮守內官尚春侵官帑狀,悉追還之。 世宗入繼,貫請復起居注之制,命詞臣編類章奏備纂述,從之。登極詔書禁四方貢獻,後鎮守中貴貢如故。貫上言:「陛下明詔甫頒,而諸內臣曲說營私,希恩固寵。其假朝命以徵取者謂之額,而自挾以獻者謂之額外,罔虐百姓,致朝廷之澤壅而不流,非所以昭大信,彰君德也。」 嘉靖二年,帝從玉田伯蔣輪請,於承天立興獻帝家廟,以輪子榮奉祀。貫言:「陛下信一諛臣之說,委祀事於外戚。神不歆非類,獻帝必將吐之。」不聽。尋疏言:「國初,夏秋二稅,麥四百七十一萬,而今損九萬。米二千四百七十三萬,而今損二百五十萬。以歲入則日減,以歲出則日增。乞敕所司通稽祖宗以來賦額及今日經費之數,列籍上聞。知賦入有限,則費用不容不節。」帝嘉納焉。 出按江西,父喪歸。久之,起故官。會帝從張孚敬議,去孔子王號,改稱先師,並損籩豆佾舞之數。編修徐階以諫謫。御製改正祀典說,頒示廷臣,而孚敬復為祀典或問以希合帝意。議已定,貫率同官合疏爭之。帝震怒,曰:「貫等謂朕已尊皇考為皇帝,孔子豈反不可稱王,奸逆甚矣。其悉下法司按治。」於是都御史汪鋐言:「比者言官論事,每挾衆以凌人曰『此天下公議也』,不知倡之者止一人。請究倡議之人,明正其罪。」帝然之。已而刑部尚書許讚等上其獄,當贖杖還職,帝特命褫貫為民。久之,卒於家。 方貫等上疏時,禮科都給事中華陽王汝梅亦率同官抗論,且曰:「陛下萬幾之餘,留神典禮,甚盛舉也。但恐生事之臣望風紛起,今日獻一議,謂某制當革,明日進一說,謂某制當復,國家自此多事矣。況祖宗成法,守之百六十年,縱使少不如古,循而行之,亦未為過,何必紛紛事更易乎?」帝覽奏,斥其違旨,以祀典說示之。 汝梅,字濟元,由行人歷禮科都給事中。八年二月以災異求言。汝梅言:「比來章奏多逢迎,請分別忠佞,毋信諛言。大臣奏事,近多留中,請悉付之公論。人主之學,詞命非所重。今一事之行,動煩宸翰,亦少褻矣。宜倣祖宗故事,時御平臺,召見宰執,面決大議,既省筆札之勞,且絕壅蔽之害。」疏入,忤旨。及夏言請分祀天地,汝梅復偕同官力爭。尋出為浙江參政,卒官。 彭汝實,字子充,嘉定州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南京吏科給事中。嘉靖三年疏言:「九江盜起,殺傷官軍。操江伍文定不即議剿,應城伯孫鉞擁兵不出,俱宜切責。」帝並從之。呂柟、鄒守益下獄,汝實抗章救。又因災異上言:「邇者黃風黑霧,春旱冬雷,地震泉竭,揚沙雨土。加以羣小盛長,盜賊公行,萬民失業。木異草妖,時時見告。天變於上,地變於下,人物變於中,而修省之詔無過具文。廷陛之間,忠邪未辨,以逢迎為合禮,以守正為沽直。長鯨巨鮞決網自如,腴田甲第橫賜無已。陛下春秋已逾志學,而經筵進講略無問難,黃閣票擬依常批答。棄燕閒於女寵,委腹心於貂璫。二廖諸張尚然緩死,李隆、蘇晉竟得無他。如此而望天意回,人心感,不可得矣。」 大學士費宏以子坐事被論不出,禮部侍郎溫仁和以慶王台浤事聽勘。汝實言宜聽二臣避位,以明進退之義。因薦石珤、羅欽順、顧清、蔣冕可代宏,李廷相、崔銑、湛若水、何瑭、許誥可代仁和。章下所司。 奸人王邦奇之訐楊廷和、彭澤也,汝實言:「邦奇先後兩疏,始為惶駭之語,終雜鄙褻之辭。中所引事,多顛倒淆惑,至謂費宏、石珤夜入楊一清門。今不聞召問一清,一清又久不為白,何也?陛下即位之初,廷和裁省冗員數萬,坐此叢怒罷去。今其長子業以狂愚發遣,亦可已矣。而羣小蓄忿,蔓連不已,并其次子及壻又復下獄。夫誣告之律,視其所誣輕重反坐,此國法也。願追究主使之人,與告人同罪,毋令苟免,貽譏外蕃。」不聽。 汝實數言時政缺失,又嘗力爭「大禮」,為璁、萼等所惡。以親老再疏請改近地教職,而舉貢士高任說、王表自代。章下,吏部承璁、萼指,言:「汝實倡言鼓衆,撓亂大禮,且與御史方鳳、程啟充朋黨通賄。自知考察不容,乃欲辭尊居卑,不當聽其倖免。」遂奪職閒住。與啟充及徐文華、安磐皆同里,時稱「嘉定四諫」。 鄭自璧,字采東,祥符人,隸籍京師。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除工科給事中。 世宗踐阼,中外競言時政。自璧請采有關化理者,類輯成書,以備觀覽,從之。初,正德中,奄人多奪民業為莊田,至是因民訴,遣使往勘。自璧復備言其弊,帝命勘者嚴治,民患稍除。嘉靖二年,后父陳萬言辭黃華坊賜第,請西安門外新宅,詔予之。自璧以所請宅已鬻之民,不當奪,與安磐力爭,不聽。明年爭「大禮」受杖。 三遷至兵科都給事中。中官李能以修墩堡為詞,請定山海關稅額。中官張忠、尚書金獻民等論甘肅功,廕子錦衣,其下參隨皆進秩。鎮守江西中官黎鑑,參隨踰常額。中官武忠從子英冒功,擢副千戶。錦衣官裁革者多夤緣復職,而司禮監奏收已汰諸匠近五百人。孝陵淨軍于喜擅赴京奏辨。安邊伯許泰戍死,其子請襲祖職。中官扶安黃英先後死,官其親屬。自璧皆抗疏爭,帝多不聽。嘗偕同官劾郭勛奸貪。及李福達事起,復劾勛交結妖人。帝以勛故,降旨責自璧。六年三月,宣府失事。復劾總兵傅鐸,并及鎮守中官王玳、巡撫周金、副將時陳等罪。鐸逮問,陳褫冠帶,而玳、金責立功贖罪。禮部侍郎桂萼請起王瓊於邊。自璧率同官與御史譚纘等言瓊罪宜追治,萼引奸邪,請并論,不納。 自璧最敢言,所言皆權倖,直聲震朝野。側目者共為蜚語,聞於上。吏部以資推太僕少卿,不用。至是科道共劾,中旨降二級,調外任,遂謫江陰縣丞。命下,大臣幸其去,無救者。後廷臣屢論薦,竟不召。 戚賢,字秀夫,全椒人。嘉靖五年進士。授歸安知縣。縣有蕭總管廟,報賽無虛日。會久旱,賢禱不驗,沉木偶於河。居數日,舟過其地,木偶躍入舟,舟中人皆驚。賢徐笑曰:「是特未焚耳。」趣焚之。潛令健隸入岸傍社,誡之曰:「水中人出,械以來。」已,果獲數人。蓋奸民募善泅者為之也。 知府萬雲鵬操下急,賢數忤之。當上計,有毀雲鵬者,將被黜。賢走吏部白其枉,雲鵬竟得免。而尚書桂萼獨心異賢,喪去,起知唐縣。召為吏科給事中。 十四年春,當大計外吏。大計罷者,例永不用,而是時言事諸臣忤柄臣意,率假計典錮之。賢乃先事言所黜有未當者,宜聽言官論救。帝稱善,從其請。會參議王存、韋商臣言事忤要人,前給事中葉洪劾汪鋐被謫,果在黜中。賢方勘事陝西,給事中薛宗鎧因據賢疏伸救。吏部持不可,帝遂命已之。及賢還朝,以鋐恣橫,實張孚敬庇之,乃條其罪狀曰:「輔臣孚敬布腹心以操吏部之權,懸利害以箝言官之口。即如考察一事,陛下曲聽臣言,許其申雪,正防大臣行私也。今言官為洪等辯救,孚敬乃曲庇冢臣,巧言阻遏。陛下有堯、舜知人之明,輔臣負伯鯀方命之罪。放流之典具在,惟陛下以威斷之。」帝內嘉賢言,而重違孚敬、鋐意,洪等竟不復。 再以喪去。補刑科都給事中。夏言柄國,會當選庶吉士,不能無所徇。賢疏陳請屬之弊,帝納其言。久之,劾郭勛吞噬徧天下。太廟災,復劾勛及尚書張瓚、樊繼祖等,而薦聞淵、熊浹、劉天和、王畿、程文德、徐樾、萬鏜、呂柟、魏校、程啟充、馬明衡、魏良弼、葉洪、王臣可任用。言滋不悅,激帝怒,謫山東布政司都事。諸被薦者皆奪俸。 賢尋以父老自免。歸十餘年,卒。賢少聞王守仁說,心契之。及官於浙,遂執弟子禮。 劉繪,字子素,一字少質,光州人。祖進,太僕少卿。繪長身修髯,磊落負奇氣。好擊劍,力挽六石弓。舉鄉試第一,登嘉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改戶科給事中。 二十年詔兩京言官會薦邊才。給事中邢如默等薦毛伯溫、劉天和等二十人,而故御史段汝礪、副都御史翟瓚、參議王洙與焉。繪言:「汝礪乃大學士翟鑾姻戚,瓚、洙則夏言諭指如默排羣議而薦之者。相臣挾權以遏言官,言官懼勢而咈公議,上下雷同,非社稷福。乞罷鑾、言,罪如默,為徇私植黨者戒。」帝是其言,出如默於外。言適罷政,鑾置不問。 明年,寇大入山西。繪上疏曰:「俺答方強,必為腹心患。議者謂宜守不宜戰,以故邊將多自全,或拾殘騎報首功。督巡諸臣亦第列士馬守要害,名曰清野,實則避鋒;名曰守險,實則自衞。請專任翟鵬,得便宜從事。馳發宣、大、山西士馬,合十七八萬人。三路並舉,有進無退,寇雖多,可計日平也。」帝壯其言。令假鵬便宜,得戮都指揮以下。然鵬竟不能出塞。頃之,劾山西巡撫劉臬結納夏言,且請罷吏部尚書許瓚、宣府巡撫楚書。臬、書由是去職。 繪兩劾言,言憾之,出為重慶知府。土官爭地相讐,檄諭之,即定。上官交薦,而言再入政府,屬言者論罷之。家居二十年,卒。 子黃裳,兵部員外郎。倭陷朝鮮,命贊畫侍郎宋應昌軍務。渡鴨綠江,抵平壤,大敗賊兵。賊遁,黃裳追逐,又連破之。錄功,進郎中。 錢薇,字懋垣,海鹽人。嘉靖十一年進士。受業湛若水。官行人,泊然自守。與同年生蔣信輩朝夕問學。擢禮科給事中。請令將帥家丁得自耕塞下田,毋徵其賦,總督大臣假便宜,專制閫外。格不行。又疏劾大學士李時、禮部尚書夏言、工部尚書溫仁和、外戚蔣輪。 進右給事中。郭勛請復鎮守內官,擅易置宿衞將校。薇憤,疏其不法七事。帝眷勛,然素知其橫,兩不問。已,因星變,極言主德之失,帝深銜之未發。疏諫南巡,坐奪俸。內閣夏言輩所選宮僚,多以徇私劾罷。薇偕同官呂應祥、任萬里乞如會推故事,集內閣九卿公舉。帝特命並斥為民。累薦,皆報寢。 集鄉里晚進與講學,足跡不及公府。倭患起,請於巡撫王忬,集兵為備。鄉人德之。卒年五十三。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洪垣,字峻之,婺源人。嘉靖十一年進士。禮部侍郎湛若水講學京師,垣受業其門。授永康知縣,徵授御史。 十八年,世宗南巡,冊立皇太子,命閣臣夏言、顧鼎臣選宮僚。垣再疏言溫仁和、張衍慶、薛僑、胡守中、屠應埈、華察、胡經、史際、白悅、皇甫涍等皆庸流,不可使輔導青宮。帝亦已從他諫官言,廢黜者數人。未幾,劾「文選郎中黃禎先賄選郎楊育秀,得為考功。及居文選,貪婪欺罔。知州王顯祖等考察調簡,而補大州。知縣何瑚年過六十,而選御史。皆非制。今當大計京官,乃以猥瑣之曹世盛為考功郎,誤國甚」。帝下其章都察院,令會吏科參覈。乃下禎詔獄,及育秀、顯祖等,咸斥為民。因詰責吏部尚書許讚、都御史王廷相,而令十三道御史公舉隱年冒進若瑚者。御史王之臣等坐調者四人,世盛亦改他部。垣一疏,而御史、曹郎以下得罪者至二十餘人。 出按廣東。以安南款附,增俸一級。未竣,出為溫州知府。歲饑,有閉糴者,饑民殺之,垣坐落職歸。復與同里方瓘往從若水,若水為建二妙樓居之。家食四十餘年,年九十。 瓘絕意仕進。嘗自廣東還,同行友瘴死。舟中例不載屍,瓘秘不以告,與同寢纍日,至韶州始發之。 垣同年呂懷,廣信永豐人,亦若水高弟子。由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改春坊左司直郎,歷右中允,掌南京翰林院事。每言王氏之良知與湛氏體認天理同旨,其要在變化氣質。作心統圖說以明之。終南京太僕少卿。 周思兼,字叔夜,華亭人。少有文名。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除平度知州。躬巡郊野,坐籃輿中,攜飯一盂,令鄉民以次舁行。因盡得閭閻疾苦狀,悉蠲除之。王府奄人縱莊奴奪民產,監司杖奴斃,奄迫王奏聞,巡撫彭黯令思兼讞之。王置酒欲有所囑,竟席不敢言。思兼閱獄詞曰:「此決杖不如法。罪當杖,以王故,加一等。奄誣告,罪當戍,以王故,末減。」監司竟得復故秩。旁郡饑民掠食,所司持之急,且為亂,上官檄思兼治之,作小木牌數千散四郊,令執牌就撫,悉振以錢穀,事遂定。入覲,舉治行第一,當遷。州人走闕下以請,乃復留一年。 擢工部員外郎,督臨清磚廠,士民遮道泣送。同年生貌類思兼,使經平度,民競走謁。見非是,各歎息去。河將決,思兼募民築隄,身立赤日中。隄成三日而秋漲大發,民免於災。進郎中,出為湖廣僉事。岷府宗室五人封爵皆將軍,殺人掠貲財,監司避不入武岡者二十年。思兼廉得奸狀,縛其黨,悉繫之獄。五人藏利刃入,思兼與揖,而捫其臂曰:「吾為將軍百口計,將軍乃為此曹死耶?」皆沮退。乃列其罪奏聞,悉錮之高牆,還田宅子女於民。遭內艱去官,不復出。居久之,起廣西提學副使,未聞命而卒。 顏鯨,字應雷,慈谿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出視倉場。奸人馬漢怙定國公勢,貸子錢漕卒。償不時,則沒入其糧,為怨家所訴。漢持定國書至,鯨立論殺之。四十一年,畿輔、山東西、河南北大稔。鯨請州縣贓罰銀毋輸京師,盡易粟備振,且發內府新錢為糴本。帝悉報可。已,上漕政便宜六事。 明年出按河南。伊王典楧怙惡,久結掖廷中官、嚴嵩父子,內外應援,所請奏立下,爪牙率礦盜。鯨欲除之,與參政耿隨卿計,持王承奉王鑑罪,鑑日告王所謀。時嵩已敗,鯨乃奏記徐階,說諸大璫絕其援,又盡捕王偵事飛騎。託言防寇,檄知府兵分屯要害地。乃會巡撫胡堯臣劾典楧抗旨、矯敕、僭擬、淫虐十大罪。王護衞及諸亡命幾萬人,不敢發。帝震怒,廢王為庶人,錮之高牆,沒其貲,削世封。兩河人鼓舞相慶。景王之國,越界奪民產為莊田,鯨執治其爪牙。魏國公侵民產,假欽賜名樹碑為界。鯨仆其碑,戍其人。錦衣帥受諸俠少金,署名校尉籍中,為民害。列侯使王府,道路驛騷。王府內官進奉,駕龍舟,所過恣橫。鯨請校尉缺從兵部補,冊封改文臣,王府進奉遣屬吏。詔冊親王及妃遣列侯,餘皆如鯨議。 改督畿輔學政。大興知縣高世儒奉詔核逃役,都督朱希孝以勾軍劾之,下部議。鯨劾希孝亂法,言:「世儒等按籍召行戶,非勾禁軍。此乃禁軍子弟家人倚城社,冒禁衞名,致吏不敢問。富人得抗詔,而貧者為溝中瘠。世儒無罪,罪在錦衣。」帝怒,責鯨詆誣勛臣,貶安仁典史。 隆慶元年歷湖廣提學副使。以試恩貢生失張居正指,降山東參議。改行太僕少卿。都御史海瑞薦鯨異才,不報。 鯨按河南時,黜新鄭知縣,其人高拱所庇也。在湖廣,王篆欲祀其父鄉賢,執不許。至是,拱掌吏部,篆為考功,遂以不謹落鯨職。萬曆中,給事中鄒元標、御史饒位交章薦之,報寢。御史顧雲程言:「陛下大起遺佚,獨鯨及管志道以考察格之。夫相與冢宰賢,則黜幽為公典,否則驅除異己而已。近又登用被察吳中行、艾穆、魏時亮、趙世卿,獨靳鯨、志道何也?」給事中姜應麟、李弘道亦言之,僅以湖廣副使致仕。中外論薦十餘疏,不果用。 贊曰:傳稱「未信而諫,則以為謗己」。然志節之士,惓惓忠愛,何忍以不信自外其君哉。張芹等懷抱悃忱,激昂論事。其言雖不盡用,要與緘默者異矣。 楊最顧存仁 高金 王納言 馮恩子行可 時可 宋邦輔 薛宗鎧 曾翀 楊爵浦鋐 周天佐 周怡 劉魁 沈束 沈鍊 楊繼盛何光裕 龔愷 楊允繩馬從謙 孫允中 狄斯彬 楊最,字殿之,射洪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工部主事。督逋山西,憫其民貧,不俟奏報輒返。尚書李鐩劾之,有詔復往。最乃與巡按御史牛天麟極陳歲災民困狀,請緩其徵,從之。 歷郎中,治水淮、揚。值世宗即位,上言:「寶應氾光湖西南高,東北下。運舟行湖中三十餘里。而東北隄岸不踰三尺,雨霪風厲,輒衝決,阻壞運舟,鹽城、興化、通、泰良田悉遭其害。宜如往年白圭修築高郵康濟湖,專敕大臣加修內河,培舊隄為外障,可百年無患,是為上策。其次於緣河樹杙數重,稍障風波,而增舊隄,毋使庳薄,亦足支數年。若但窒隙補闕,苟冀無事,一遇霪潦,蕩為巨浸,是為無策。」部議用其中策焉。 出為寧波知府。請罷浙東貢幣,詔悉以銀充,民以為便。累遷貴州按察使,入為太僕卿。 世宗好神仙。給事中顧存仁、高金、王納言皆以直諫得罪。會方士段朝用者,以所煉白金器百餘因郭勛以進,云以盛飲食物,供齋醮,即神仙可致也。帝立召與語,大悅。朝用言,帝深居無與外人接,則黃金可成,不死藥可得。帝益悅,諭廷臣令太子監國,「朕少假一二年,親政如初。」舉朝愕不敢言。最抗疏諫曰:「陛下春秋方壯,乃聖諭及此,不過得一方士,欲服食求神仙耳。神仙乃山棲澡鍊者所為,豈有高居黃屋紫闥,袞衣玉食,而能白日翀舉者。臣雖至愚,不敢奉詔。」帝大怒,立下詔獄,重杖之,杖未畢而死。 最既死,監國議亦罷。明年,勛以罪瘐死。朝用詐偽覺,亦伏誅。隆慶元年,贈最右副都御史,諡忠節。 顧存仁,字伯剛,太倉人。嘉靖十一年進士。除餘姚知縣,徵為禮科給事中。十七年冬疏陳五事。首言宜廣曠蕩恩,赦楊慎、馬錄、馮恩、呂經等。末云:「敗俗妨農,莫甚釋氏。葉凝秀何人,而敢乞度?」帝方崇道家言。凝秀,道士也。帝以為刺己,且惡其欲釋楊慎等,遂責存仁妄指凝秀為釋氏,廷杖之六十,編氓口外。往來塞上,幾三十年。穆宗即位,召為南京通政參議。歷太僕卿。未幾,致仕。存仁困阨久,方見用,遽勇退,世尤高之。萬曆初,卒。 高金,石州人。為兵科給事中。嘉靖九年上疏言:「陛下臨御之初,盡斥法王、國師、佛子,近又黜姚廣孝配享。臣每歎大聖人作為,千古莫及。乃有真人邵元節者,誤蒙殊恩,為聖德累。夫元節,一道流耳。有勞,優以金帛足矣,乃加崇秩,復賜其師李得晟贈祭。廣孝不可配享於太廟,則二人益不可拜寵於聖朝。望削元節真人號,并奪得晟恩卹,庶異端闢,正道昌。」帝方欲受長生術,大怒,立下詔獄拷掠。終以其言直,釋之。尋偕御史唐愈賢稽覈御用監財物,劾奉御李興等侵蝕狀,置諸獄。後累官蘇州兵備副使。 王納言,信陽人。為戶科給事中。請斥太常卿陳道瀛等,坐下詔獄,謫湖廣布政司照磨。累官陝西僉事。 馮恩,字子仁,松江華亭人。幼孤,家貧,母吳氏親督教之。比長,知力學。除夜無米且雨,室盡濕,恩讀書牀上自若。登嘉靖五年進士,除行人。出勞兩廣總督王守仁,遂執贄為弟子。 擢南京御史。故事,御史有所執訊,不具獄以移刑部,刑部獄具,不復牒報。恩請尚書仍報御史。諸曹郎讙,謂御史屬吏我。恩曰:「非敢然也。欲知事本末,得相檢覈耳。」尚書無以難。已,巡視上江。指揮張紳殺人,立置之辟。大計朝覲吏,南臺例先糾。都御史汪鋐擅權,請如北臺,既畢事,始許論列。恩與給事中林士元等疏爭之,得如故。 帝用閣臣議分建南北郊,且欲令皇后蠶北郊,詔廷臣各陳所見,而詔中屢斥異議者為邪徒。恩上言:「人臣進言甚難,明詔令直諫,又詆之為邪徒,安所適從哉?此非陛下意,必左右奸佞欲信其說者陰詆之耳。今士風日下,以緘默為老成,以謇諤為矯激,已難乎其忠直矣。若預恐有異議,而逆詆之為邪,則必雷同附和,而後可也。況天地合祀已百餘年,豈宜輕改。禮『男不言內,女不言外』。皇后深居九重,豈宜遠出郊野。願速罷二議,毋為好事希寵者所誤。」恩草疏時,自意得重譴。及疏奏,帝不之罪,恩於是益感奮。 十一年冬,彗星見,詔求直言。恩以天道遠,人道邇,乃備指大臣邪正,謂: 大學士李時小心謙抑,解棼撥亂非其所長。翟鑾附勢持祿,惟事模棱。戶部尚書許讚謹厚和易,雖乏剸斷,不經之費必無。禮部尚書夏言,多蓄之學,不羈之才,駕馭任之,庶幾救時宰相。兵部尚書王憲剛直不屈,通達有為。刑部尚書王時中進退昧幾,委靡不振。工部尚書趙璜廉介自持,制節謹度。吏部尚書左侍郎周用才學有餘,直諒不足。右侍郎許誥講論便捷,學術迂邪。禮部左侍郎湛若水聚徒講學,素行未合人心。右侍郎顧鼎臣警悟疏通,不局偏長,器足任重。兵部左侍郎錢如京安靜有操守。右侍郎黃宗時雖擅文學,因人成事。刑部左侍郎聞淵存心正大,處事精詳,可寄以股肱。右侍郎朱廷聲篤實不浮,謙約有守。工部左侍郎黎奭滑稽淺近,才亦有為。右侍郎林廷〈木昂〉才器可取,通達不執。 而極論大學士張孚敬、方獻夫,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之奸,謂: 孚敬剛惡兇險,媢嫉反側。近都給事中魏良弼已痛言之,不容復贅。獻夫外飾謹厚,內實詐奸。前在吏部,私鄉曲,報恩讐,靡所不至。昨歲偽以病去,陛下遣使徵之,禮意懇至。彼方倨傲偃蹇,入山讀書,直俟傳旨別用,然後忻然就道。夫以吏部尚書別用,非入閣而何,此獻夫之病所以痊也。今又遣兼掌吏部,必將呼引朋類,播弄威福,不大壞國事不止。若鋐,則如鬼如蜮,不可方物。所仇惟忠良,所圖惟報復。今日奏降某官,明日奏調某官,非其所憎惡則宰相之所憎惡也。臣不意陛下寄鋐以腹心,而鋐逞奸務私乃至此極。且都察院為綱紀之首。陛下不早易之以忠厚正直之人,萬一御史銜命而出,效其鍥薄以希稱職,為天下生民害,可勝言哉。故臣謂孚敬,根本之彗也;鋐,腹心之彗也;獻夫,門庭之彗也。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雖欲弭災,不可得已。 帝得疏大怒,逮下錦衣獄,究主使名。恩日受搒掠,瀕死者數,語卒不變。惟言御史宋邦輔嘗過南京,談及朝政暨諸大臣得失。遂并逮邦輔下獄,奪職。 明年春移恩刑部獄。帝欲坐以上言大臣德政律,致之死。尚書王時中等言:「恩疏毀譽相半,非專頌大臣,宜減戍。」帝愈怒,曰:「恩非專指孚敬三臣也,徒以大禮故,仇君無上,死有餘罪。時中乃欲欺公鬻獄耶?」遂褫時中職,奪侍郎聞淵俸,貶郎中張國維、員外郎孫雲極邊雜職,而恩竟論死。長子行可年十三,伏闕訟冤。日夜匍匐長安街,見冠蓋者過,輒攀輿號呼乞救,終無敢言者。時鋐已遷吏部尚書,而王廷相代為都御史。以恩所坐未當,疏請寬之,不聽。 比朝審,鋐當主筆,東向坐,恩獨向闕跪。鋐令卒拽之西面,恩起立不屈。卒呵之,恩怒叱卒,卒皆靡。鋐曰:「汝屢上疏欲殺我,我今先殺汝。」恩叱曰:「聖天子在上,汝為大臣,欲以私怨殺言官耶?且此何地,而對百僚公言之,何無忌憚也。吾死為厲鬼擊汝。」鋐怒曰:「汝以廉直自負,而獄中多受人餽遺,何也?」恩曰:「患難相恤,古之義也。豈若汝受金錢,鬻官爵耶?」因歷數其事,詆鋐不已。鋐益怒,推案起,欲毆之。恩聲亦愈厲。都御史王廷相、尚書夏言引大體為緩解。鋐稍止,然猶署情真。恩出長安門,士民觀者如堵。皆歎曰:「是御史,非但口如鐵,其膝、其膽、其骨皆鐵也。」因稱「四鐵御史」。恩母吳氏擊登聞鼓訟冤。不省。 又明年,行可上書請代父死,不許。其冬,事益迫,行可乃刺臂血書疏,自縛闕下,謂:「臣父幼而失怙。祖母吳氏守節教育,底於成立,得為御史。舉家受祿,圖報無地,私憂過計,陷於大辟。祖母吳年已八十餘,憂傷之深,僅餘氣息。若臣父今日死,祖母吳亦必以今日死。臣父死,臣祖母復死,臣煢然一孤,必不獨生。冀陛下哀憐,置臣辟,而赦臣父,苟延母子二人之命。陛下僇臣,不傷臣心。臣被僇,不傷陛下法。謹延頸以俟白刃。」通政使陳經為入奏。帝覽之惻然,令法司再議。尚書聶賢與都御史廷相言,前所引律,情與法不相麗,宜用奏事不實律,輸贖還職,帝不許。乃言恩情重律輕,請戍之邊徼,制可遂遣戍雷州。而鋐亦後兩月罷矣。 越六年,遇赦還。家居,專為德於鄉。穆宗即位,錄先朝直言。恩年已七十餘,即家拜大理寺丞,致仕。復從有司言,旌行可為孝子。恩年八十一,卒。 行可既脫父於死,越數年登鄉薦。久之,不第。謁選,得光祿署正。遷應天府通判,有善政。弟時可,隆慶五年進士。累官按察使。以文名。 宋邦輔,字子相,東流人。既罷歸,躬耕養親,妻操井臼,子樵牧。歲時與田夫會飲,醉即作歌相和,高風動遠邇。士大夫造其門者,屏輿從而後入焉。 薛宗鎧,字子修,行人司正侃從子也。嘉靖二年與從父僑同成進士。授貴溪知縣,補將樂,調建陽。求朱子後,復之,以主祀事。歲饑振倉粟,先發後聞。給由赴京,留拜禮科給事中,以逋賦還任。至則民爭輸,課更最,仍詔入垣。再遷戶科左給事中。吏部尚書汪鋐以私憾斥王臣等,宗鎧白其枉。語具戚賢傳。其後,鋐愈驕。會御史曾翀、戴銑劾南京尚書劉龍、聶賢等九人。鋐覆疏,具留之。帝召大學士李時言,鋐有私,留三人而斥其六。宗鎧與同官孫應奎復言,鋐肆奸植黨,擅主威福,巧庇龍等,上格明詔,下負公論,且縱二子為奸利。鋐疏辨乞休,帝不許。而給事御史翁溥、曹逵等更相繼劾鋐。鋐又抗辨,且極詆宗鎧等挾私。翀復言:「鋐一經論劾,輒肆中傷,諍臣杜口已三年。蔽塞言路,罪莫大,乞立正厥辟。」帝果罷鋐官,而責宗鎧言不早。又惡翀「諍臣杜口」語,執下鎮撫司鞫訊。詞連應奎、逵及御史方一桂,皆杖闕下。斥宗鎧、翀、一桂為民,鐫應奎、溥、逵等級,調外。宗鎧、翀死杖下。時十四年九月朔也。隆慶初,復宗鎧官,贈太常少卿。 曾翀,字習之,霍丘人。以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改御史。廷杖垂斃,曰:「臣言已行,臣死何憾。」神色無變。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楊爵,字伯珍,富平人。年二十始讀書。家貧,燃薪代燭。耕隴上,輒挾冊以誦。兄為吏,忤知縣繫獄。爵投牒直之,並繫。會代者至,爵上書訟冤。代者稱奇士,立釋之,資以膏火。益奮於學,立意為奇節。從同郡韓邦奇遊,遂以學行名。 登嘉靖八年進士,授行人。帝方崇飾禮文,爵因使王府還,上言:「臣奉使湖廣,睹民多菜色,挈筐操刃,割道殍食之。假令周公制作,盡復於今,何補老羸饑寒之衆。」奏入,被俞旨。久之,擢御史,以母老乞歸養。母喪,廬墓,冬月笋生。推車糞田,妻饁於旁,見者不知其御史也。服闋,起故官。 帝經年不視朝。歲頻旱,日夕建齋醮,修雷壇,屢興工作。方士陶仲文加宮保,而太僕卿楊最諫死,翊國公郭勛尚承寵用事。二十年元日,微雪。大學士夏言、尚書嚴嵩等作頌稱賀。爵撫膺太息,中宵不能寐。踰月乃上書極諫曰: 今天下大勢,如人衰病已極。腹心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無措手地。方且奔競成俗,賕賂公行,遇災變而不憂,非祥瑞而稱賀,讒諂面諛,流為欺罔,士風人心,頹壞極矣。諍臣拂士日益遠,而快情恣意之事無敢齟齬於其間,此天下大憂也。去年自夏入秋,恒暘不雨。畿輔千里,已無秋禾。既而一冬無雪,元日微雪即止。民失所望,憂旱之心遠近相同。此正撤樂減膳,憂懼不寧之時,而輔臣言等方以為符瑞,而稱頌之。欺天欺人,不已甚乎!翊國公勛,中外皆知為大奸大蠹,陛下寵之,使稔惡肆毒。羣狡趨赴,善類退處。此任用匪人,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一也。 臣巡視南城,一月中凍餒死八十人。五城共計,未知有幾。孰非陛下赤子,欲延須臾之生而不能。而土木之功,十年未止。工部屬官增設至數十員,又遣官遠修雷壇。以一方士之故,朘民膏血而不知恤,是豈不可以已乎?況今北寇跳梁,內盜竊發,加以頻年災沴,上下交空,尚可勞民糜費,結怨天下哉?此興作未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二也。 陛下即位之初,勵精有為,嘗以敬一箴頒示天下矣。乃數年以來,朝御希簡,經筵曠廢。大小臣庶,朝參辭謝,未得一睹聖容。敷陳復逆,未得一聆天語。恐人心日益怠媮,中外日益渙散,非隆古君臣都俞吁咈、協恭圖治之氣象也。此朝講不親,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三也。 左道惑衆,聖王必誅。今異言異服列於朝苑,金紫赤紱賞及方外。夫保傅之職坐而論道,今舉而畀之奇邪之徒。流品之亂莫以加矣。陛下誠與公卿賢士日論治道,則心正身修,天地鬼神莫不祐享,安用此妖誕邪妄之術,列諸清禁,為聖躬累耶!臣聞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近者妖盜繁興,誅之不息。風聲所及,人起異議。貽四方之笑,取百世之譏,非細故也。此信用方術,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四也。 陛下臨御之初,延訪忠謀,虛懷納諫。一時臣工言過激切,獲罪多有。自此以來,臣下震於天威,懷危慮禍,未聞復有犯顏直諫以為沃心助者。往歲,太僕卿楊最言出而身殞,近日贊善羅洪先等皆以言罷斥。國體治道,所損甚多。臣非為最等惜也。古今有國家者,未有不以任諫而興,拒諫而亡。忠藎杜口,則讒諛交進,安危休戚無由得聞。此阻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五也。 望陛下念祖宗創業之艱難,思今日守成為不易,覽臣所奏,賜之施行,宗社幸甚。 先是,七年三月,靈寶縣黃河清,帝遣使祭河神。大學士楊一清、張璁等屢疏請賀,御史鄞人周相抗疏言:「河未清,不足虧陛下德。今好諛喜事之臣張大文飾之,佞風一開,獻媚者將接踵。願罷祭告,止稱賀,詔天下臣民毋奏祥瑞,水旱蝗蝻即時以聞。」帝大怒,下相詔獄拷掠之,復杖於廷,謫韶州經歷。而諸慶典亦止不行。 及帝中年,益惡言者,中外相戒無敢觸忌諱。爵疏詆符瑞,且詞過切直。帝震怒,立下詔獄搒掠,血肉狼籍,關以五木,死一夕復甦。所司請送法司擬罪,帝不許,命嚴錮之。獄卒以帝意不測,屏其家人,不許納飲食。屢濱於死,處之泰然。既而主事周天佐、御史浦鋐以救爵,先後箠死獄中,自是無敢救者。 踰年,工部員外郎劉魁,再踰年,給事中周怡,皆以言事同繫,歷五年不釋。至二十四年八月,有神降於乩。帝感其言,立出三人獄。未踰月,尚書熊浹疏言乩仙之妄。帝怒曰:「我固知釋爵,諸妄言歸過者紛至矣。」復令東廠追執之。爵抵家甫十日,校尉至。與共麥飯畢,即就道。尉曰:「盍處置家事。」爵立屏前呼婦曰:「朝廷逮我,我去矣。」竟去不顧,左右觀者為泣下。比三人至,復同繫鎮撫獄,桎梏加嚴,飲食屢絕,適有天幸得不死。二十六年十一月,大高玄殿災,帝禱於露臺。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遂傳詔急釋之。 居家二年,一日晨起,大鳥集於舍。爵曰:「伯起之祥至矣。」果三日而卒。隆慶初,復官,贈光祿卿,任一子。萬曆中,賜諡忠介。 爵之初入獄也,帝令東廠伺爵言動,五日一奏。校尉周宣稍左右之,受譴。其再至,治廠事太監徐府奏報。帝以密諭不宜宣,亦重得罪。先後繫七年,日與怡、魁切劘講論,忘其困。所著周易辨說、中庸解,則獄中作也。 浦鋐,字汝器,文登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洪洞知縣,有異政。嘉靖初,召為御史。刑部尚書林俊去國,中官秦文已斥復用,鋐疏力爭之。且言武定侯郭勛奸貪,宜罷其兵權。忤旨,奪俸三月。以養母歸。母喪除,起掌河南道事。給事中饒秀考察黜,訐鋐與同官張祿、段汝礪,給事中李鳳來,考功郎余胤緒,談省署得失,鋐等坐罷。 家居七年,廷臣交薦。起故官,出按陝西,連上四十餘疏。總督楊守禮請破格超擢,未報。而楊爵以直諫繫詔獄,鋐馳疏申救曰:「臣惟天下治亂,在言路通塞。言路通,則忠諫進而化理成。言路塞,則奸諛恣而治道隳。御史爵以言事下獄,幽囚已久,懲創必深。臣行部富平,皆言爵慤誠孚鄉里,孝友式風俗,有古賢士風。且爵本以論郭勛獲罪。今勛奸大露,陛下業致之理,則爵前言未為悖妄。望弘覆載之量,垂日月之照,賜之矜釋,使列朝端,爵必能盡忠補過,不負所學。」疏奏,帝大怒,趣緹騎逮之。秦民遠近奔送,舍車下者常萬人,皆號哭曰:「願還我使君。」鋐赴徵,業已病。既至,下詔獄,搒掠備至。除日復杖之百,錮以鐵柙。爵迎哭之,鋐息已絕,徐張目曰:「此吾職也,子無然。」繫七日而卒。穆宗嗣位,卹典視爵等。 周天佐,字子弼,晉江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屢分司倉場,以清操聞。 二十年夏四月,九廟災,詔百官言時政得失。天佐上書曰:「陛下以宗廟災變,痛自修省,許諸臣直言闕失,此轉災為祥之會也。乃今闕政不乏,而忠言未盡聞,蓋示人以言,不若示人以政。求言之詔,示人以言耳。御史楊爵獄未解,是未示人以政也。國家置言官,以言為職。爵繫獄數月,聖怒彌甚。一則曰小人,二則曰罪人。夫以盡言直諫為小人,則為緘默逢迎之君子不難也。以秉直納忠為罪人,又孰不能為容悅將順之功臣哉?人君一喜一怒,上帝臨之。陛下所以怒爵,果合於天心否耶?爵身非木石,命且不測,萬一溘先朝露,使諍臣飲恨,直士寒心,損聖德不細。願旌爵忠,以風天下。」帝覽奏,大怒。杖之六十,下詔獄。 天佐體素弱,不任楚。獄吏絕其飲食,不三日即死,年甫三十一。比屍出獄,曒日中,雷忽震,人皆失色。天佐與爵無生平交。入獄時,爵第隔扉相問訊而已。大興民有祭於柩而哭之慟者,或問之,民曰:「吾傷其忠之至,而死之酷也。」穆宗即位,贈光祿少卿。天啟初,諡忠愍。 周怡,字順之,太平縣人。為諸生時,嘗曰:「鼎鑊不避,溝壑不忘,可以稱士矣。不然,皆偽也。」從學於王畿、鄒守益。登嘉靖十七年進士,除順德推官。舉卓異,擢吏科給事中。疏劾尚書李如圭、張瓚、劉天和。天和致仕去,如圭還籍待勘,瓚留如故。頃之,劾湖廣巡撫陸杰、工部尚書甘為霖、採木尚書樊繼祖。立朝僅一歲,所摧擊,率當事有勢力大臣。在廷多側目,怡益奮不顧。 二十二年六月,吏部尚書許讚率其屬王與齡、周鈇訐大學士翟鑾、嚴嵩私屬事。帝方嚮嵩,反責讚,逐與齡等。怡上疏曰: 人臣以盡心報國家為忠,協力濟事為和。未有公卿大臣爭於朝、文武大臣爭於邊,而能修內治、禦外侮者也。大學士鑾、嵩與尚書讚互相詆訐,而總兵官張鳳、周尚文又與總制侍郎翟鵬、督餉侍郎趙廷瑞交惡,此最不祥事,誤國孰甚。 今陛下日事禱祠而四方災祲未銷,歲開輸銀之例而府庫未充,累頒蠲租之令而百姓未蘇,時下選將練士之命而邊境未寧。內則財貨匱而百役興,外則寇敵橫而九邊耗。乃鑾、嵩憑藉寵靈,背公營私,弄播威福,市恩酬怨。夫輔臣真知人賢不肖,宜明告吏部進之退之,不宜挾勢徇私,屬之進退。嵩威靈氣燄,凌轢百司。凡有陳奏,奔走其門,先得意旨而後敢聞於陛下。中外不畏陛下,惟畏嵩久矣。鑾淟涊委靡,讚雖小心謹畏,然不能以直氣正色銷權貴要求之心,柔亦甚矣。 且直言敢諫之臣,於權臣不利,於朝廷則大利也。御史謝瑜、童漢臣以劾嵩故,嵩皆假他事罪之。諫諍之臣自此箝口,雖有檮杌、驩兜,誰復言之。 帝覽疏大怒,降詔責其謗訕,令對狀。杖之闕下,錮詔獄者再。 隆慶元年起故官。未上,擢太常少卿。陳新政五事,語多刺中貴。時近習方導上宴遊,由是忤旨,出為登萊兵備僉事。給事中岑用賓為怡訟,不納。改南京國子監司業。復召為太常少卿,未任卒。天啟初,追諡恭節。 劉魁,字煥吾,泰和人。正德中登鄉薦。受業王守仁之門。嘉靖初,謁選,得寶慶府通判。歷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潔己愛人,扶植風教。入為工部員外郎,疏陳安攘十事,帝嘉納。 二十一年秋,帝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國康民雷殿於太液池西。所司希帝意,務宏侈,程工峻急。魁欲諫,度必得重禍,先命家人鬻棺以待。遂上章曰:「頃泰享殿、大高玄殿諸工尚未告竣。內帑所積幾何?歲入幾何?一役之費動至億萬。土木衣文繡,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擬於宮禁。國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復為此不經無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後世。」帝震怒,杖於廷,錮之詔獄。時御史楊爵先已逮繫,既而給事中周怡繼至,三人屢瀕死,講誦不輟。繫四年得釋,未幾復追逮之。魁未抵家,緹騎已先至,繫其弟以行。魁在道聞之,趣就獄,復與爵、怡同繫。時帝怒不測,獄吏懼罪,窘迫之愈甚,至不許家人通飲食。而三人處之如前,無幾微尤怨。又三年,與爵、怡同釋,尋卒。隆慶初,贈卹如制。 沈束,字宗安,會稽人。父儘,邠州知州。束登嘉靖二十三年進士,除徽州推官,擢禮科給事中。 時大學士嚴嵩擅政。大同總兵官周尚文卒,請卹典,嚴嵩格不予。束言:「尚文為將,忠義自許。曹家莊之役,奇功也。雖晉秩,未醻勳,宜贈封爵延子孫。他如董暘、江瀚,力抗強敵,繼之以死。雖已廟祀,宜賜祭,以彰死事忠。今當事之臣,任意予奪,冒濫或倖蒙,忠勤反捐棄,何以鼓士氣,激軍心?」疏奏,嵩大恚,激帝怒,下吏部都察院議。聞淵、屠僑等言束無他腸,第疎狂當治。帝愈怒,奪淵、僑俸,下束詔獄。已,刑部坐束奏事不實,輸贖還職。特命杖於廷,仍錮詔獄。時束入諫垣未半歲也。踰年,俺答薄都城。司業趙貞吉以請寬束得罪,自是無敢言者。 束繫久,衣食屢絕,惟日讀周易為疏解。後同邑沈鍊劾嵩,嵩疑與束同族為報復,令獄吏械其手足。徐階勸,得免。迨嵩去位,束在獄十六年矣,妻張氏上書言:「臣夫家有老親,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尋,朝不計夕。往臣因束無子,為置妾潘氏。比至京師,束已繫獄,潘矢志不他適。乃相與寄居旅舍,紡織以供夫衣食。歲月積深,悽楚萬狀。欲歸奉舅,則夫之饘粥無資。欲留養夫,則舅又旦暮待盡。輾轉思維,進退無策。臣願代夫繫獄,令夫得送父終年,仍還赴繫,實陛下莫大之德也。」法司亦為請,帝終不許。 帝深疾言官,以廷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長繫以困之。而日令獄卒奏其語言食息,謂之監帖。或無所得,雖諧語亦以聞。一日,鵲噪於束前,束謾曰:「豈有喜及罪人耶?」卒以奏,帝心動。會戶部司務何以尚疏救主事海瑞,帝大怒,杖之,錮詔獄,而釋束還其家。 束還,父已前卒。束枕塊飲水,佯狂自廢。甫兩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喪除,召為都給事中。旋擢南京右通政。復辭疾。布衣蔬食,終老於家。束繫獄十八年。比出,潘氏猶處子也,然束竟無子。 沈鍊,字純甫,會稽人。嘉靖十七年進士。除溧陽知縣。用伉倨,忤御史,調茌平。父憂去,補清豐,入為錦衣衞經歷。 鍊為人剛直,嫉惡如讐,然頗疎狂。每飲酒輒箕踞笑傲,旁若無人。錦衣帥陸炳善遇之。炳與嚴嵩父子交至深,以故鍊亦數從世蕃飲。世蕃以酒虐客,鍊心不平,輒為反之,世蕃憚不敢較。 會俺答犯京師,致書乞貢,多嫚語。下廷臣博議,司業趙貞吉請勿許。廷臣無敢是貞吉者,獨鍊是之。吏部尚書夏邦謨曰:「若何官?」鍊曰:「錦衣衞經歷沈鍊也。大臣不言,故小吏言之。」遂罷議。鍊憤國無人,致寇猖狂,疏請以萬騎護陵寢,萬騎護通州軍儲,而合勤王師十餘萬人,擊其惰歸,可大得志。帝弗省。 嵩貴幸用事,邊臣爭致賄遺。及失事懼罪,益輦金賄嵩,賄日以重。鍊時時搤腕。一日從尚寶丞張遜業飲,酒半及嵩,因慷慨罵詈,流涕交頤。遂上疏言:「昨歲俺答犯順,陛下奮揚神武,欲乘時北伐,此文武羣臣所願戮力者也。然制勝必先廟算,廟算必先為天下除奸邪,然後外寇可平。今大學士嵩,貪婪之性疾入膏肓,愚鄙之心頑於鐵石。當主憂臣辱之時,不聞延訪賢豪,咨詢方略,惟與子世蕃規圖自便。忠謀則多方沮之,諛諂則曲意引之。要賄鬻官,沽恩結客。朝廷賞一人,曰『由我賞之』;罰一人,曰『由我罰之』。人皆伺嚴氏之愛惡,而不知朝廷之恩威,尚忍言哉。姑舉其罪之大者言之。納將帥之賄,以啟邊陲之釁,一也。受諸王餽遺,每事陰為之地,二也。攬吏部之權,雖州縣小吏亦皆貨取,致官方大壞,三也。索撫按之歲例,致有司遞相承奉,而閭閻之財日削,四也。陰制諫官,俾不敢直言,五也。妬賢嫉能,一忤其意,必致之死,六也。縱子受財,斂怨天下,七也。運財還家,月無虛日,致道途驛騷,八也。久居政府,擅寵害政,九也。不能協謀天討,上貽君父憂,十也。」因併論邦謨諂諛黷貨狀。請均罷斥,以謝天下。帝大怒,搒之數十,謫佃保安。 既至,未有館舍。賈人某詢知其得罪故,徙家舍之。里長老亦日致薪米,遣子弟就學。鍊語以忠義大節,皆大喜。塞外人素戇直,又稔知嵩惡,爭詈嵩以快鍊。鍊亦大喜,日相與詈嵩父子為常。且縛草為人,象李林甫、秦檜及嵩,醉則聚子弟攢射之。或踔騎居庸關口,南向戟手詈嵩,復痛哭乃歸。語稍稍聞京師,嵩大恨,思有以報鍊。 先是,許論總督宣、大,常殺良民冒功,鍊貽書誚讓。後嵩黨楊順為總督。會俺答入寇,破應州四十餘堡,懼罪,欲上首功自解,縱吏士遮殺避兵人,逾於論。鍊遺書責之加切。又作文祭死事者,詞多刺順。順大怒,走私人白世蕃,言鍊結死士擊劍習射,意叵測。世蕃以屬巡按御史李鳳毛。鳳毛謬謝曰:「有之,已陰散其黨矣。」既而代鳳毛者路楷,亦嵩黨也。世蕃屬與順合圖之,許厚報。兩人日夜謀所以中鍊者。會蔚州妖人閻浩素以白蓮教惑衆,出入漠北,泄邊情為患。官軍捕獲之,詞所連及甚衆。順喜,謂楷曰:「是足以報嚴公子矣。」竄鍊名其中,誣浩等師事鍊,聽其指揮,具獄上。嵩父子大喜。前總督論適長兵部,竟覆如其奏。斬鍊宣府市,戍子襄極邊。予順一子錦衣千戶,楷待銓五品卿寺。時三十六年九月也。順曰:「嚴公薄我賞,意豈未愜乎?」取鍊子袞、褒,杖殺之,更移檄逮襄。襄至,掠訊方急,會順、楷以他事逮,乃免。 後嵩敗,世蕃坐誅。臨刑時,鍊所教保安子弟在太學者,以一帛署鍊姓名官爵於其上,持入市。觀世蕃斷頭訖,大呼曰「沈公可瞑目矣。」因慟哭而去。 隆慶初,詔褒言事者。贈鍊光祿少卿,任一子官。襄乃上書,言順、楷殺人媚奸狀。給事中魏時亮、陳瓚亦相繼論之。遂下順、楷吏,論死。天啟初,諡忠愍。 楊繼盛,字仲芳,容城人。七歲失母。庶母妒,使牧牛。繼盛經里塾,覩里中兒讀書,心好之。因語兄,請得從塾師學。兄曰:「若幼,何學?」繼盛曰:「幼者任牧牛,乃不任學耶?」兄言於父,聽之學,然牧不廢也。年十三歲,始得從師學。家貧,益自刻厲。舉鄉試,卒業國子監,徐階亟賞之。嘉靖二十六年登進士。授南京吏部主事。從尚書韓邦奇遊,覃思律呂之學,手製十二律,吹之聲畢和。邦奇大喜,盡以所學授之,繼盛名益著。召改兵部員外郎。 俺答躪京師,咸寧侯仇鸞以勤王故有寵。帝命鸞為大將軍,倚以辦寇。鸞中情怯,畏寇甚。方請開互市市馬,冀與俺答媾,幸無戰鬬,固恩寵。繼盛以為讐恥未雪,遽議和示弱,大辱國,乃奏言十不可,五謬。大略謂: 互市者,和親別名也。俺答蹂躪我陵寢,虔劉我赤子。天下大讐也,而先之和。不可一。往下詔北伐,天下曉然知聖意,日夜征繕助兵食。忽更之曰和,失信於天下。不可二。以堂堂中國,與之互市,冠履倒置。不可三。海內豪傑爭磨礪待試,一旦委置無用。異時欲號召,誰復興起。不可四。使邊鎮將帥以和議故,美衣媮食,弛懈兵事。不可五。往時邊卒私通境外,吏率裁禁,今乃導之使與通。不可六。盜賊伏莽,徒懾國威不敢肆耳,今知朝廷畏怯,睥睨之漸必開。不可七。俺答往歲深入,乘我無備故也。備之一歲,以互市終,彼謂國有人乎?不可八。或俺答負約不至;至矣,或陰謀伏兵突入;或今日市,明日復寇;或以下馬索上直。不可九。歲帛數十萬,得馬數萬匹。十年以後,帛將不繼。不可十。 議者曰「吾外為市以羈縻之,而內修我甲兵」。此一謬也。夫寇欲無厭,其以衅終明甚。苟內修武備,安事羈縻?曰「吾陰市,以益我馬」。此二謬也。夫和則不戰,馬將焉用,且彼寧肯予我良馬哉?曰「市不已,彼且入貢」。此三謬也。夫貢之賞不貲,是名美而實大損也。曰「俺答利我市,必無失信」。此四謬也。吾之市,能盡給其衆乎?能信不給者之無入掠乎?曰「佳兵不祥」。此五謬也。敵加己而應之,何佳也。人身四肢皆癰疽,毒日內攻,而憚用藥石可乎? 夫此十不可、五謬,明顯易見。蓋有為陛下主其事者,故公卿大夫知而莫為一言。陛下宜奮獨斷,悉按諸言互市者,發明詔選將練兵。不出十年,臣請為陛下竿俺答之首於藁街,以示天下萬世。 疏入,帝頗心動,下鸞及成國公朱希忠,大學士嚴嵩、徐階、呂本,兵部尚書趙錦,侍郎聶豹、張時徹議。鸞攘臂詈曰:「豎子目不睹寇,宜其易之。」諸大臣遂言遣官已行,勢難中止。帝尚猶豫,鸞復進密疏。乃下繼盛詔獄,貶狄道典史。其地雜番,俗罕知詩書。繼盛簡子弟秀者百餘人,聘三經師教之。鬻所乘馬,出婦服裝,市田資諸生。縣有煤山,為番人所據,民仰薪二百里外。繼盛召番人諭之,咸服曰:「楊公即須我曹穹帳亦舍之,況煤山耶?」番民信愛之,呼曰「楊父」。 已而俺答數敗約入寇,鸞奸大露,疽發背死,戮其屍。帝乃思繼盛言,稍遷諸城知縣。月餘調南京戶部主事,三日遷刑部員外郎。當是時,嚴嵩最用事。恨鸞凌己,心善繼盛首攻鸞,欲驟貴之,復改兵部武選司。而繼盛惡嵩甚於鸞。且念起謫籍,一歲四遷官,思所以報國。抵任甫一月,草奏劾嵩,齋三日乃上奏曰: 臣孤直罪臣,蒙天地恩,超擢不次。夙夜祗懼,思圖報稱,蓋未有急於請誅賊臣者也。方今外賊惟俺答,內賊惟嚴嵩,未有內賊不去,而可除外賊者。去年春雷久不聲,占曰「大臣專政」。冬日下有赤色,占曰「下有叛臣」。又四方地震,日月交食。臣以為災皆嵩致,請以嵩十大罪為陛下陳之。 高皇帝罷丞相,設立殿閣之臣,備顧問視制草而已,嵩乃儼然以丞相自居。凡府部題覆,先面白而後草奏。百官請命,奔走直房如市。無丞相名,而有丞相權。天下知有嵩,不知有陛下。是壞祖宗之成法。大罪一也。 陛下用一人,嵩曰「我薦也」;斥一人,曰「此非我所親,故罷之」。陛下宥一人,嵩曰「我救也」;罰一人,曰「此得罪於我,故報之」。伺陛下喜怒以恣威福。羣臣感嵩甚於感陛下,畏嵩甚於畏陛下。是竊君上之大權。大罪二也。 陛下有善政,嵩必令世蕃告人曰「主上不及此,我議而成之」。又以所進揭帖刊刻行世,名曰嘉靖疏議,欲天下以陛下之善盡歸於嵩。是掩君上之治功。大罪三也。 陛下令嵩司票擬,蓋其職也。嵩何取而令子世蕃代擬,又何取而約諸義子趙文華輩羣聚而代擬。題疏方上,天語已傳。如沈鍊劾嵩疏,陛下以命呂本,本即潛送世蕃所,令其擬上。是嵩以臣而竊君之權,世蕃復以子而盜父之柄,故京師有「大丞相、小丞相」之謠。是縱姦子之僭竊。大罪四也。 嚴效忠、嚴鵠,乳臭子耳,未嘗一涉行伍。嵩先令效忠冒兩廣功,授錦衣所鎮撫矣。效忠以病告,鵠襲兄職。又冒瓊州功,擢千戶。以故總督歐陽必進躐掌工部,總兵陳圭洊統後府,巡按黃如桂亦驟亞太僕。既藉私黨以官其子孫,又因子孫以拔其私黨。是冒朝廷之軍功。大罪五也。 逆鸞先已下獄論罪,賄世蕃三千金,薦為大將。鸞冒擒哈舟兒功,世蕃亦得增秩。嵩父子自誇能薦鸞矣,及知陛下有疑鸞心,復互相排詆,以泯前迹。鸞勾賊,而嵩、世蕃復勾鸞。是引背逆之姦臣。大罪六也。 前俺答深入,擊其惰歸,此一大機也。兵部尚書丁汝夔問計於嵩,嵩戒無戰。及汝夔逮治,嵩復以論救紿之。汝夔臨死大呼曰:「嵩悞我。」是悞國家之軍機。大罪七也。 郎中徐學詩劾嵩革任矣,復欲斥其兄中書舍人應豐。給事厲汝進劾嵩謫典史矣,復以考察令吏部削其籍。內外之臣,被中傷者何可勝計。是專黜陟之大柄。大罪八也。 凡文武遷擢,不論可否,但衡金之多寡而畀之。將弁惟賄嵩,不得不朘削士卒;有司惟賄嵩,不得不掊剋百姓。士卒失所,百姓流離,毒徧海內。臣恐今日之患不在境外而在域中。是失天下之人心。大罪九也。自嵩用事,風俗大變。賄賂者薦及盜跖,疏拙者黜逮夷、齊。守法度者為迂疎,巧彌縫者為才能。勵節介者為矯激,善奔走者為練事。自古風俗之壞,未有甚於今日者。蓋嵩好利,天下皆尚貪。嵩好諛,天下皆尚諂。源之弗潔,流何以澄。是敝天下之風俗。大罪十也。 嵩有是十罪,而又濟之以五奸。知左右侍從之能察意旨也,厚賄結納。凡陛下言動舉措,莫不報嵩。是陛下之左右皆賊嵩之間諜也。以通政司之主出納也,用趙文華為使。凡有疏至,先送嵩閱竟,然後入御。王宗茂劾嵩之章停五日乃上,故嵩得展轉遮飾。是陛下之喉舌乃賊嵩之鷹犬也。畏廠衞之緝訪也,令子世蕃結為婚姻。陛下試詰嵩諸孫之婦,皆誰氏乎?是陛下之爪牙皆賊嵩之瓜葛也。畏科道之多言也,進士非其私屬,不得預中書、行人選。推官、知縣非通賄,不得預給事、御史選。既選之後,入則杯酒結歡,出則餽〈食盡〉相屬。所有愛憎,授之論刺。歷俸五六年,無所建白,即擢京卿。諸臣忍負國家,不敢忤權臣。是陛下之耳目皆賊嵩之奴隸也。科道雖入籠絡,而部寺中或有如徐學詩之輩亦可懼也,令子世蕃擇其有才望者,羅置門下。凡有事欲行者,先令報嵩,預為布置,連絡蟠結,深根固蒂,各部堂司大半皆其羽翼。是陛下之臣工皆賊嵩之心膂也。陛下奈何愛一賊臣,而忍百萬蒼生陷於塗炭哉。 至如大學士徐階蒙陛下特擢,乃亦每事依違,不敢持正,不可不謂之負國也。願陛下聽臣之言,察嵩之奸。或召問裕、景二王,或詢諸閣臣。重則置憲,輕則勒致仕。內賊既去,外賊自除。雖俺答亦必畏陛下聖斷,不戰而喪膽矣。 疏入,帝已怒。嵩見召問二王語,喜謂可指此為罪,密搆於帝。帝益大怒,下繼盛詔獄,詰何故引二王。繼盛曰:「非二王誰不懾嵩者!」獄上,乃杖之百,令刑部定罪。侍郎王學益,嵩黨也。受嵩屬,欲坐詐傳親王令旨律絞,郎中史朝賓持之。嵩怒,謫之外。於是尚書何鰲不敢違,竟如嵩指成獄,然帝猶未欲殺之也。繫三載,有為營救於嵩者。其黨胡植、鄢懋卿怵之曰:「公不覩養虎者耶,將自貽患。」嵩頷之。會都御史張經、李天寵坐大辟。嵩揣帝意必殺二人,比秋審,因附繼盛名並奏,得報。其妻張氏伏闕上書,言:「臣夫繼盛誤聞市井之言,尚狃書生之見,遂發狂論。聖明不即加戮,俾從吏議。兩經奏讞,俱荷寬恩。今忽闌入張經疏尾,奉旨處決。臣仰惟聖德,昆蟲草木皆欲得所,豈惜一迴宸顧,下垂覆盆。倘以罪重,必不可赦,願即斬臣妾首,以代夫誅。夫雖遠禦魑魅,必能為疆埸效死,以報君父。」嵩屏不奏,遂以三十四年十月朔棄西市,年四十。臨刑賦詩曰:「浩氣還太虛,丹心照千古。生平未報恩,留作忠魂補。」天下相與涕泣傳頌之。 初,繼盛之將杖也,或遺之蚺蛇膽。却之曰:「椒山自有膽,何蚺蛇為!」椒山,繼盛別號也。及入獄,創甚。夜半而蘇,碎甆盌,手割腐肉。肉盡,筋掛膜,復手截去。獄卒執燈顫欲墜,繼盛意氣自如。朝審時,觀者塞衢,皆歎息,有泣下者。後七年,嵩敗。穆宗立,卹直諫諸臣,以繼盛為首。贈太常少卿,諡忠愍,予祭葬,任一子官。已,又從御史郝杰言,建祠保定,名旌忠。 後繼盛論馬市得罪者,何光裕、龔愷。光裕,字思問,梓潼人。嘉靖二十年進士。改庶吉士,除刑科給事中。偕同官楊上林、齊譽請召遺佚。帝可之,已而報罷。巡視京營,劾罷尚書路迎。與給事中謝登之、御史曾佩建議節財,冗費大省。邊事迫,命清理諸陵守衞軍,條上祛弊七事,多報可。 屢遷兵科都給事中。都指揮呂元夤緣得錦衣,總旗王松冒功襲千戶,光裕皆舉奏之。兵部尚書趙錦疏辯,帝斥元,下松都察院獄,而奪錦等俸。 仇鸞之開馬市也,命尚書史道主之。徇俺答請,以粟豆易牛羊。光裕與御史龔愷等劾道:「委靡遷就。馬市既開,復請封號。今其表意在請乞,而道以為謝恩。況表文非出賊手。道不去,則彼有無厭之求,我無必戰之志,誤國事不小。」時帝方嚮鸞,責光裕等借道論鸞,以探朝廷。杖光裕、愷八十,餘奪俸。光裕不勝杖,卒。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愷既杖,官如故。尋列靖江王驕恣狀,疏止大征粵寇。終湖廣副使。愷,字次元,松江華亭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楊允繩,字翼少,松江華亭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行人。久之,擢兵科給事中。 嚴嵩獨相,有詔廷推閣員。允繩偕同官王德、沈束陳慎簡輔臣、收錄遺佚二事。未幾,奉命會英國公張溶、撫寧侯朱岳、定西侯蔣傳等簡應襲子弟於閱武場。指揮鄭璽忽傳寇至,溶等皆懼走,允繩獨不動,因奏之。褫璽職,奪溶、岳營務,罰傳等俸,由是知名。又劾罷兵部尚書趙廷瑞。 居諫垣未幾,疏屢上。言提學憲臣宜簡行誼,府州縣職宜量地煩簡為三等,皆報可。俺答入犯,朝議急兵事。允繩請令五軍都督府、府軍前衞及錦衣衞堂上官,每遇考選軍政之歲,各具疏自陳,聽科道官拾遺;騰驤四衞及錦衣衞指揮以下,聽兵部考察。詔皆從之,著為令。已,又陳禦邊四事,報可。再遷戶科左給事中。謝病歸。久之,起故官。 三十四年九月上疏言倭患,因推弊原,謂:「近者督撫命令不行於有司,非官不尊、權不重也。督撫莅任,例賂權要,名『謝禮』。有所奏請,佐以苞苴,名『候禮』。及俸滿營遷,避難求去,犯罪欲彌縫,失事希芘覆,輸賄載道,為數不貲。督撫取諸有司,有司取諸小民。有司德色以事上,督撫靦顏以接下。上下相蒙,風俗莫振。不肖吏又乾沒其間,指一科十。孑遺待盡之民必將挺而為盜,隱憂不止海島間也。」 其冬巡視光祿。光祿丞胡膏偽增物直,允繩與同事御史張巽言劾之。下法司按驗。膏窘,言:「玄典隆重,所用品物,不敢徒取充數。允繩憎臣簡別太精,斥言醮齋之用,取具可耳,何必精擇,其欺謗玄修如此。」帝遂大怒,下允繩及膏詔獄。刑部尚書何鰲當允繩儀仗內訴事不實律絞,帝命仍與巽言杖於廷。巽言奪三官,膏調外任。居五年,允繩竟死西市。先是,有馬從謙者,以謗醮齋杖死。穆宗即位,贈允繩光祿少卿,予一子官。天啟初,諡忠恪。膏尋以貪墨被劾,誅。 馬從謙,字益之,溧陽人。嘉靖十年舉順天鄉試第一。越三年成進士,授工部主事。出治二洪,有政績。改官主客,擢尚寶丞,掌內閣制誥。章聖太后崩,勸帝行三年喪,不報。稍進光祿少卿。提督中官杜泰乾沒歲鉅萬,為從謙奏發,泰因誣從謙誹謗。巡視給事中孫允中、御史狄斯彬劾泰,如從謙言。帝方惡人言醮齋,而從謙奏頗及之,怒下從謙及泰詔獄。所司言誹謗無左証,帝益怒。下從謙法司,以允中、斯彬黨庇,謫邊方雜職。法司擬從謙戍遠邊。帝命廷杖八十,戍烟瘴,竟死杖下。而泰以能發謗臣罪,宥之。時三十一年十二月也。久之,光祿寺災,帝曰:「此馬從謙餘孽所致耳。」隆慶初,卹先朝建言杖死諸臣。中官追恨從謙,沮之。給事中王治、御史龐尚鵬力爭。帝以從謙所犯,比子罵父,終不許。 允中,太原人。後屢遷應天府丞。斯彬,從謙同邑人。 贊曰:語有之,「君仁則臣直」。當世宗之代,何直臣多歟!重者顯戮,次乃長繫,最幸者得貶斥,未有苟全者。然主威愈震,而士氣不衰,批鱗碎首者接踵而不可遏。觀其蒙難時,處之泰然,足使頑懦知所興起,斯百餘年培養之效也。 桑喬胡汝霖 謝瑜王曄 伊敏生 童漢臣等 何維柏 徐學詩葉經 陳紹 厲汝進查秉彝等 王宗茂 周冕 趙錦 吳時來 張翀 董傳策 鄒應龍張檟 林潤 桑喬,字子木,江都人。嘉靖十一年進士。十四年冬,由主事改御史,出按山西。所部頻寇躪,喬奏請盡蠲徭賦,厚恤死者家。參將葉宗等將萬人至荊家莊,陷賊伏中,大潰,賊遂深入。天城、陽和兩月間五遭寇。巡撫樊繼祖、總兵官魯綱以下,皆為喬劾,副將李懋及宗等六人並逮治。 十六年夏,雷震謹身殿,下詔求言。喬偕同官陳三事,略言營造兩宮山陵,多侵冒;吉囊恣橫,邊備積弛。而末言:「陛下遇災而懼,下詔修省。修省不外人事,人事無過擇官。尚書嚴嵩及林庭〈木昂〉、張瓚、張雲皆上負國恩,下乖輿望,災變之來,由彼所致。」疏奏,四人皆乞罷。詔庭〈木昂〉、雲致仕,留嵩、瓚如故。嵩再疏辨,且詆言者。給事中胡汝霖言:「大臣被論,引罪求退而已。嵩負穢行,召物議,逞辭奏辨,陰擠言官,無大臣體。」帝下詔戒飭如汝霖指。時嵩拜尚書甫半歲,方養交遊,揚聲譽,為進取地,舉朝猶未知其奸,喬獨首發之。 喬尋巡按畿輔,引疾。都御史王廷相以規避劾之,嵩因搆其罪。逮下詔獄,廷杖,戍九江。居戍所二十六年而卒。隆慶初,贈恤如制。 胡汝霖,綿州人。由庶吉士除戶科給事中。二十年四月,九廟災。偕同官聶靜、御史李乘雲劾文武大臣救火緩慢者二十六人,嵩與焉。帝怒所劾不盡,下詔獄訊治,俱鐫級調外。汝霖得太平府經歷。既謫官,則請解於嵩,反附以進。累遷至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及嵩敗,以嵩黨奪官。 謝瑜,字如卿,上虞人。嘉靖十一年進士。由南京御史改北。十九年正月,禮部尚書嚴嵩屢被彈劾求去,帝慰留。瑜言:「嵩矯飾浮詞,欺罔君上,箝制言官。且援明堂大禮、南巡盛事為解,而謂諸臣中無為陛下任事者,欲以激聖怒。奸狀顯然。」帝留疏不下。嵩奏辨,且言「瑜擊臣不已,欲與朝廷爭勝」。帝於是切責瑜,而慰諭嵩甚至。居二歲,竟用嵩為相。 甫踰月,瑜疏言:「武廟盤遊佚樂,邊防宜壞而未甚壞。今聖明在上,邊防宜固而反大壞者,大臣謀國不忠,而陛下任用失也。自張瓚為中樞,掌兵而天下無兵,擇將而天下無將。說者謂瓚形貌魁梧,足稱福將。夫誠邊塵不聳,海宇冕然,謂之福可也。今瓚無功而恩廕屢加,有罪而褫奪不及,此其福乃一身之福,非軍國之福也。昔舜誅四凶,萬世稱聖。今瓚與郭勛、嚴嵩、胡守中,聖世之四凶。陛下旬月間已誅其二,天下翕然稱聖,何不並此二凶,放之流之,以全帝舜之功也。大學士翟鑾起廢棄中,授以巡邊之寄,乃優游曼衍,靡費供億。以盛苞苴者為才,獻淫樂者為敬,遂使邊軍益瘠,邊備更弛。行邊若此,將焉用之!故不清政本,天下必不治也。不易本兵,武功必不競也。」 疏入,留不下。嵩復疏辯,帝更慰諭,瑜復被譙讓。然是時帝雖嚮嵩,猶未深罪言者,嵩亦以初得政,未敢顯擠陷,故瑜得居職如故。未幾,假他事貶其官。又三載,大計,嵩密諷主者黜之。比疏上,令如貪酷例除名,瑜遂廢棄,終於家。 始瑜之為御史也,武定侯郭勛陳時政,極詆大小諸臣不足任,請復遣內侍出鎮守。詔從之。瑜抗章奏曰:「勛所論諸事,影嚮恍惚,而復設鎮守,則其本意所注也。勛交通內侍,代之營求,利他日重賄。其言『官吏貪濁,由陛下無心腹耳目之人在四方』。又曰『文武懷奸避事,許內臣劾奏,則奸貪自息』。果若勛言,則內臣用事莫如正德時,其為太平極治耶?陛下革鎮守內臣,誠聖明善政,而勛詆以偏私。在朝百官,孰非天子耳目,而勛詆以不足任。欲陛下盡疑天下士大夫,獨倚宦官為腹心耳目,臣不知勛視陛下為何如主?」會給事中朱隆禧亦以為言,勛奏始寢。瑜,隆慶初復官,贈太僕少卿。 王曄,字韜孟,金壇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吉安推官,召拜南京吏科給事中。二十年九月偕同官上言:「外寇陸梁,本兵張瓚及總督尚書樊繼祖、新遷侍郎費寀不堪重寄」。帝下其章於所司。居兩月,復劾瓚,因及禮部尚書嚴嵩、總督侍郎胡守中,與巨奸郭勛相結納。嵩所居第宅,則勛私人代營之。踰月,御史伊敏生、鄭芸、陳策亦云嵩居宅乃勛私人孫澐所居,澐籍沒,嵩第應在籍中。帝怒,奪敏生等俸一級。嵩不問,而守中竟由曄疏獲罪。明年秋,嵩入內閣。吏科都給事中沈良才、御史喻時等交章劾嵩。踰月,山西巡按童漢臣章上。又踰月,曄與同官陳塏、御史陳紹等章亦上。大指皆論嵩奸貪,而曄疏並及嵩子世蕃,語尤剴切,帝皆不省。嵩憾甚,未有以中也。久之,為山東僉事,給由入都,道病後期,嵩遂奪其官。曄在臺,嘗劾罷方面官三十九人,直聲甚著。比歸,環堵蕭然,數年卒。 伊敏生,上元人。鄭芸、陳策,俱莆田人。敏生官至山東參政。策,台州知府。芸,終御史。 沈良才,泰州人。起家庶吉士,歷官至兵部侍郎。三十六年大計自陳,已調南京矣,嵩附批南京科道拾遺疏中,落其職。 喻時,光山人。官至南京兵部侍郎。 童漢臣,錢塘人。由魏縣知縣入為御史。寇大入宣府、大同,總督樊繼祖等掩敗,三以捷聞。漢臣等劾之,得罪。其按山西,督諸將擊却俺答之薄太原者。會方劾嵩觸其怒。明年,漢臣與巡撫李珏覈上繼祖等失事狀。章下吏部。漢臣前劾嵩並劾吏部尚書許讚,讚亦憾漢臣。因言漢臣劾遲延,宜並論。嵩遂擬旨鐫珏一階留任,謫漢臣湖廣布政司都事。舉朝皆知為嵩所中,莫能救也。久之,為泉州知府。倭賊薄城,有保障功。終江西副使。 陳塏,餘姚人。後為嵩斥罷。 何維柏,字喬仲,南海人。嘉靖十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御史。雷震謹身殿,維柏言四海困竭,所在流移,而所司議加賦,民不為盜不止。因請罷沙河行宮、金山功德寺工作,及安南問罪之師。帝頗嘉納。尋引疾歸。久之,起巡按福建。 二十四年五月疏劾大學士嚴嵩奸貪罪,比之李林甫、盧〈木巳〉。且言嵩進顧可學、盛端明修合方藥,邪媚要寵。帝震怒,遣官逮治。士民遮道號哭,維柏意氣自如。下詔獄,廷杖,除名。家居二十餘年。 隆慶改元,召復官,擢大理少卿。遷左僉都御史。疏請日御便殿,召執政大臣謀政事,並擇大臣有才德者與講讀儒臣更番入直。宮中燕居,慎選謹厚內侍調護聖躬,俾游處有常,幸御有節。非隆冬盛寒,毋輟朝講。報聞。進左副都御史。母憂歸。 萬曆初,還朝。歷吏部左、右侍郎,極論鬻官之害。御史劉臺劾大學士張居正,居正乞罷,維柏倡九卿留之。及居正遭父喪,詔吏部諭留。尚書張瀚叩維柏,維柏曰:「天經地義,何可廢也。」瀚從之而止。居正怒,取旨罷瀚,停維柏俸三月。旋出為南京禮部尚書。考察自陳,居正從中罷之。卒諡端恪。 徐學詩,字以言,上虞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二十九年,俺答薄京師。既退,詔廷臣陳制敵之策。諸臣多掇細事以應。學詩憤然曰:「大奸柄國,亂之本也。亂本不除,能攘外患哉?」即上疏言: 大學士嵩輔政十載,奸貪異甚。內結權貴,外比羣小。文武遷除,率邀厚賄,致此輩掊克軍民,釀成寇患。國事至此,猶敢謬引佳兵不祥之說,以謾清問。近因都城有警,密輸財賄南還。大車數十乘,樓船十餘艘,水陸載道,駭人耳目。又納奪職總兵官李鳳鳴二千金,使鎮薊州,受老廢總兵官郭琮三千金,使督漕運。諸如此比,難可悉數。舉朝莫不歎憤,而無有一人敢牴牾者,誠以內外盤結,上下比周,積久勢成。而其子世蕃又兇狡成性,擅執父權。凡諸司奏請,必先白其父子,然後敢聞於陛下。陛下亦安得而盡悉之乎? 蓋嵩權力足以假手下石,機械足以先發制人,勢利足以廣交自固,文詞便給足以掩罪飾非。而精悍警敏,揣摩巧中,足以趨利避害;彌縫缺失,私交密惠,令色脂言,又足以結人歡心,箝人口舌。故前後論嵩者,嵩雖不能顯禍之於正言之時,莫不假事託人陰中之於遷除考察之際。如前給事中王曄、陳塏,御史謝瑜、童漢臣輩,于時亦蒙寬宥,而今皆安在哉?陛下誠罷嵩父子,別簡忠良代之,外患自無不寧矣。 帝覽奏,頗感動。方士陶仲文密言嵩孤立盡忠,學詩特為所私修隙耳。帝於是發怒,下之詔獄。嵩不自安,求去,帝優詔慰諭。嵩疏謝,佯為世蕃乞回籍,帝亦不許。學詩竟削籍。先劾嵩者葉經、謝瑜、陳紹與學詩皆同里,時稱「上虞四諫」。隆慶初,起學詩南京通政參議。未之官,卒。贈大理少卿。 初,學詩族兄應豐以善書擢中書舍人,供事無逸殿,悉嵩所為。嵩疑學詩疏出應豐指,會考察,屬吏部斥之。應豐詣迎和門辭,特旨留用,嵩恚益甚。居數年以誤寫科書譖於帝,竟杖殺之。 葉經,字叔明。嘉靖十一年進士。除常州推官,擢御史。嵩為禮部,交城王府輔國將軍表柙謀襲郡王爵,秦府永壽王庶子惟燱與嫡孫懷墡爭襲,皆重賄嵩,嵩許之。二十年八月,經指其事劾嵩。嵩懼甚,力彌縫,且疏辯。帝乃付襲爵事於廷議,而置嵩不問。嵩由是憾經。又二年,經按山東監鄉試。試錄上,嵩指發策語為誹謗,激帝怒。廷杖經八十,斥為民。創重,卒。提調布政使陳儒及參政張臬,副使談愷、潘恩,皆謫邊方典史,由嵩報復也。穆宗即位,贈經光祿少卿,任一子官。 陳紹終韶州知府。 厲汝進,字子修,灤州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池州推官,徵拜吏科給事中。湖廣巡撫陸杰以顯陵工成,召為工部侍郎。汝進言杰素犯清議,不宜佐司空,並劾尚書甘為霖、樊繼祖不職。不納。 三遷至戶科都給事中。戶部尚書王杲下獄,汝進與同官海寧查秉彝、馬平徐養正、巴縣劉起宗、章丘劉祿合疏言:「兩淮副使張祿遣使入都,廣通結納。如太常少卿嚴世蕃、府丞胡奎等,皆承賂受囑有證。世蕃竊弄父權,嗜賄張燄。」詞連倉場尚書王暐。嵩上疏自理,且求援於中官以激帝怒。帝責其代杲解釋,命廷杖汝進八十,餘六十,並謫雲南、廣西典史。明年,嵩復假考察,奪汝進職。隆慶初,起故官。未至京,卒。 秉彝由黃州推官歷戶科左給事中。數建白時事。終順天府尹。 養正以庶吉士歷戶科右給事中。隆慶中,官至南京工部尚書。 起宗初除衢州推官。召為戶科給事中。延綏洊饑,請帑金振救。終遼東苑馬寺卿。 祿以行人司擢戶科給事。謫後,自免歸。 王宗茂,字時育,京山人。父橋,廣東布政使。從父格,太僕卿。宗茂登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行人。三十一年擢南京御史。時先後劾嚴嵩者皆得禍,沈鍊至謫佃保安。中外懾甚威,益箝口。宗茂積不平,甫拜官三月,上疏曰: 嵩本邪諂之徒,寡廉鮮恥。久持國柄,作福作威。薄海內外,罔不怨恨。如吏、兵二部每選,請屬二十人,人索賄數百金,任自擇善地。致文武將吏盡出其門。此嵩負國之罪一也。 任私人萬寀為考功郎。凡外官遷擢,不察其行能,不計其資歷,唯賄是問。致端方之士不得為國家用。此嵩負國之罪二也。 往歲遭人論劾,潛輸家資南返,輦載珍寶,不可數計。金銀人物,多高二三尺者。下至溺器,亦金銀為之。不知陛下宮中亦有此器否耶?此嵩負國之罪三也。 廣布良田,遍於江西數郡。又於府第之後積石為大坎,實以金銀珍玩,為子孫百世計。而國計民瘼,一不措懷。此嵩負國之罪四也。 畜家奴五百餘人,往來京邸。所至騷擾驛傳,虐害居民,長吏皆怨怒而不敢言。此嵩負國之罪五也。 陛下所食大官之饌不數品,而嵩則窮極珍錯。殊方異產,莫不畢致。是九州萬國之待嵩有甚於陛下。此嵩負國之罪六也。 往歲寇迫京畿,正上下憂懼之日,而嵩貪肆益甚。致民俗歌謠,遍於京師,達於沙漠。海內百姓,莫不祝天以冀其早亡,嵩尚恬不知止。此嵩負國之罪七也。 募朝士為乾兒義子至三十餘輩。若尹耕、梁紹儒,早已敗露。此輩實衣冠之盜,而皆為之爪牙,助其虐燄,致朝廷恩威不出於陛下。此嵩負國之罪八也。 夫天下之所恃以為安者,財也,兵也。不才之文吏,以賂而出其門,則必剝民之財,去百而求千,去千而求萬,民奈何不困。不才之武將以賂而出其門,則必剋軍之餉,或缺伍而不補,或踰期而不發,兵奈何不疲。邇者,四方地震,其占為臣下專權。試問今日之專權者,寧有出於嵩右乎?陛下之帑藏不足支諸邊一年之費,而嵩所蓄積可贍儲數年。與其開賣官鬻爵之令以助邊,盍去此蠹國害民之賊,籍其家以紓患也。臣見數年以來,凡論嵩者不死於廷杖,則役於邊塞。臣亦有身家,寧不致惜,而敢犯九重之怒,攖權相之鋒哉?誠念世受國恩,不忍見祖宗天下壞於賊嵩之手也。 疏至,通致司趙文華密以示嵩,留數日始上,由是嵩得預為地。遂以誣詆大臣,謫平陽縣丞。 方宗茂上疏,自謂必死。及得貶,恬然出都。到官半歲,以母憂歸。嵩無以釋憾,奪其父橋官。橋竟憤悒卒。嵩罷相之日,宗茂亦卒。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周冕,資縣人。嘉靖二十年進士。授太常博士,擢貴州道試御史。重建太廟成,奉安神主,帝將遣官代祭。御史鄢懋卿言其不可。帝怒,降手詔數百言諭廷臣,且言更有脅君取譽者,必罪不宥。舉朝悚息,無敢復言,冕獨抗章爭之。帝震怒,立下冕詔獄搒掠。終以其言直,釋還職。是時太子生十一年矣,猶未出閤講學。冕極言教諭不可緩,請早降綸言,慎選侍從。帝又大怒,謫雲南通海縣典史。冕雖遠竄,意慷慨無所屈。 數遷至武選郎中。楊繼盛劾嚴嵩及嚴效忠冒功事,語侵歐陽必進。必進奏辯,章下兵部。冕上言: 臣奉詔檢得二十七年通政司狀,效忠年十六,因武會試未第,咨兩廣軍門聽用。已而必進及總兵官陳圭奏黎賊平,遣效忠報捷,授錦衣試所鎮撫。未踰月,嚴鵠言兄效忠曾斬首七級,并功加賞,應得署副千戶。今效忠身抱痼疾,鵠請代職。臣心疑其偽,方將覈實以聞。嵩子世蕃乃自創一藁付臣,屬臣依違題覆。臣觀其藁,率誕謾舛戾,請得一一折之。 如效忠曾中武舉,何初無本籍起送文牒,今又稱民人,而不言武舉?如效忠果鵠之兄,世蕃之子,則世蕃數子俱幼,未有名效忠者。如效忠果斬首七級,則當時狀稱年止十六,豈能赴戰。何軍門諸將俱未聞斬獲功,獨宰相一孫乃驍勇冠三軍?如曰效忠對敵,脛臂受創,計臨陣及差委,相去未一月,何以萬里軍情即能馳報?如曰效忠到京以創甚疾故,何以鵠代職之日,止告不能受職?如曰效忠鎮撫當代,則奏捷功止及身,例無傳襲。如曰效忠功當并論,例先奏請,何止用通狀,而逼令司官奉行? 臣悉心廉訪,初未有名效忠者赴軍門聽用,鵠亦非效忠親弟。其姓名乃詭設,首級亦要買,而非有纖毫實蹟也。必進既嵩鄉曲,圭又世蕃姻親,依阿朋比,共為欺罔。臣如不言,陛下何從知其奸。且自累朝以來,未聞有宰相之子孫送軍門報效者。今嵩不唯咨送軍門,而且詭託名姓,破壞祖宗之制,彼蔣應奎、唐國相輩何怪其效尤耶。臣職守攸關,義不敢隱,乞特賜究正,使天下曉然知朝廷有不可幸之功、不可犯之法。臣雖得罪,死無所恨。 疏奏,直聲震朝廷。嵩父子大懼,力事彌縫。帝責冕報復,下詔獄拷訊,斥為民。冕既得罪,而尚書覆奏如世蕃指矣。隆慶初,錄先朝直臣,起冕太僕少卿。遭母憂,未任,卒。 趙錦,字元樸,餘姚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江陰知縣,徵授南京御史。江洋有警,議設總兵官於鎮江。錦言「小寇剽掠,不足煩重兵。」帝乃罷之。已,疏言「淮、兗數百里,民多流傭,乞寬租徭,簡廷臣督有司拊循。」報可。軍興,民輸粟馬,得官錦衣,錦極陳不可。尋清軍雲南。 三十二年元旦,日食。錦以為權奸亂政之應,馳疏劾嚴嵩罪。其略曰: 臣伏見日食元旦,變異非常。又山東、徐、淮仍歲大水,四方頻地震,災不虛生。昔太祖高皇帝罷丞相,散其權於諸司,為後世慮至深遠矣。今之內閣,無宰相之名,而有其實,非高皇帝本意。頃夏言以貪暴之資,恣睢其間。今大學士嵩又以佞奸之雄,繼之怙寵張威,竊權縱欲,事無鉅細,罔不自專。人有違忤,必中以禍,百司望風惕息。天下事未聞朝廷,先以聞政府。白事之官,班候於其門,請求之賂,輻輳於其室。銓司黜陟,本兵用舍,莫不承意指。邊臣失事,率朘削軍資納賕嵩所,無功可以受賞,有罪可以逭誅。至宗藩勳戚之襲封,文武大臣之贈諡,其遲速予奪,一視賂之厚薄。以至希寵干進之徒,妄自貶損。稱號不倫,廉恥掃地,有臣所不忍言者。 陛下天縱聖神,乾綱獨運。自以予奪由宸斷,題覆在諸司,閣臣擬旨取裁而已。諸司奏稿,并承命於嵩,陛下安得知之。今言誅,而嵩得播惡者,言剛暴而疏淺,惡易見,嵩柔佞而機深,惡難知也。嵩窺伺逢迎之巧,似乎忠勤,諂諛側媚之態,似乎恭順。引植私人,布列要地,伺諸臣之動靜,而先發以制之,故敗露者少。厚賂左右親信之人,凡陛下動靜意向,無不先得,故稱旨者多。或伺聖意所注,因而行之以成其私;或乘事機所會,從而鼓之以肆其毒。使陛下思之,則其端本發於朝廷;使天下指之,則其事不由於政府。幸而洞察於聖心,則諸司代嵩受其罰;不幸而遂傳於後世,則陛下代嵩受其諐。陛下豈誠以嵩為賢邪?自嵩輔政以來,惟恩怨是酬,惟貨賄是斂。羣臣憚陰中之禍,而忠言不敢直陳;四方習貪墨之風,而閭閻日以愁困。 頃自庚戌之後,外寇陸梁。陛下嘗募天下之武勇以足兵,竭天下之財力以給餉,搜天下之遺逸以任將,行不次之賞,施莫測之威,以風示內外矣。而封疆之臣卒未有為陛下寬宵旰憂者。蓋緣權臣行私,將吏風靡,以掊克為務,以營競為能。致朝廷之上,用者不賢,賢者不用;賞不當功,罰不當罪。陛下欲致太平,則羣臣不足承德於左右;欲遏戎寇,則將士不足禦侮於邊疆。財用已竭,而外患未見底寧;民困已極,而內變又虞將作。陛下躬秉至聖,憂勤萬幾,三十二年於茲矣,而天下之勢其危如此,非嵩之奸邪,何以致之。 臣願陛下觀上天垂象,察祖宗立法之微,念權柄之不可使移,思紀綱之不可使亂,立斥罷嵩,以應天變,則朝廷清明,法紀振飭。寇戎雖橫,臣知其不足平矣。 當是時,楊繼盛以劾嵩得重譴,帝方蓄怒以待言者。周冕爭冒功事亦下獄,而錦疏適至。帝震怒,手批其上,謂錦欺天謗君,遣使逮治,復慰諭嵩備至。於是錦萬里就徵,屢墮檻車,瀕死者數矣。既至,下詔獄拷訊,搒四十,斥為民。父塤,時為廣西參議,亦投劾罷。 錦家居十五年,穆宗即位,起故官。擢太常少卿,未上,進光祿卿。江陰歲進子鱭萬斤,奏減其半。隆慶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破擒叛苗龍得鮓等。宣慰安氏素桀驁,畏錦,為効命。入為大理卿,歷工部左、右侍郎。嘗署部事,有所爭執。 萬曆二年遷南京右都御史,改刑部尚書。張居正遭喪,南京大臣議疏留。錦及工部尚書費三暘不可而止。移禮部,又移吏部,俱在南京。錦以居正操切,頗訾議之。語聞,居正令給事中費尚伊劾錦講學談禪,妄議朝政,錦遂乞休去。居正死,給事、御史交薦,起故官。十一年召拜左都御史。是時,方籍居正貲產。錦言:「世宗籍嚴嵩家,禍延江西諸府。居正私藏未必逮嚴氏,若加搜索,恐貽害三楚,十倍江西民。且居正誠擅權,非有異志。其翊戴沖聖,夙夜勤勞,中外寧謐,功亦有不容泯者。今其官廕贈諡及諸子官職并從褫革,已足示懲,乞特哀矜,稍寬其罰。」不納。 二品六年滿,加太子少保,尋加兵部尚書,掌院事如故。錦摘陳御史封事可採者數條,請旨行之。四川巡按雒遵憾錦,假條奏指錦為奸臣。御史周希旦、給事中陳與郊不直遵,交章論列,遂調遵外任。帝幸山陵,再奉敕居守。其冬,以繼母喪歸。十九年召拜刑部尚書。年七十六矣,再辭,不許。次蘇州卒。贈太子太保,諡端肅。 錦始終厲清操,篤信王守仁學,而教人則以躬行為本。守仁從祀孔廟,錦有力焉。始忤嚴嵩,得重禍。及之官貴州,道嵩里,見嵩葬路旁,惻然憫之,屬有司護視。後忤居正罷官,居正被籍,復為營救。人以是稱錦長者。 吳時來,字惟修,仙居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授松江推官,攝府事。倭犯境,鄉民攜妻子趨城,時來悉納之。客兵獷悍好剽掠。時來以恩結其長,犯即行法,無譁者。賊攻城,驟雨,城壞數丈。時來以勁騎扼其衝,急興版築,三日城復完,賊乃棄去。 擢刑科給事中。劾罷兵部尚書許論、宣大總督楊順及巡按御史路楷。皆嚴嵩私人,嵩疾之甚。會將遣使琉球,遂以命時來。三十七年三月,時來抗章劾嵩曰:「頃陛下赫然震怒,逮治僨事邊臣,人心莫不欣快。邊臣朘軍實、饋執政,罪也。執政受其饋,朋奸罔上,獨得無罪哉?嵩輔政二十年,文武遷除,悉出其手。潛令子世蕃出入禁所,批答章奏。世蕃因招權示威,頤指公卿,奴視將帥,筐篚苞苴,輻輳山積,猶無饜足。用所親萬寀為文選郎,方祥為職方郎,每行一事,推一官,必先禀命世蕃而後奏請。陛下但知議出部臣,豈知皆嵩父子私意哉。他不具論。如趙文華、王汝孝、張經、蔡克廉以及楊順、吳嘉會輩,或祈免死,或祈遷官,皆剝民膏以營私利,虛官帑以實權門,陛下已洞見其一二。言官如給事中袁洪愈、張墱,御史萬民英亦嘗屢及之。顧多旁指微諷,無直攻嵩父子者。臣竊謂除惡務本。今邊事不振由於軍困,軍困由官邪,官邪由執政之好貨。若不去嵩父子,陛下雖宵旰憂勞,邊事終不可為也。」 時張翀、董傳策與時來同日劾嵩。而翀及時來皆徐階門生,傳策則階邑子,時來先又官松江,於是嵩疑階主使。密奏三人同日搆陷,必有人主之,且時來乃憚琉球之行,借端自脫。帝入其言,遂下三人詔獄,嚴鞫主謀者。三人瀕死不承,第言「此高廟神靈教臣為此言耳。」主獄者乃以三人相為主使讞上。詔皆戍烟瘴,時來得橫州。 隆慶初,召復故官。進工科給事中。條上治河事宜,又薦譚綸、俞大猷、戚繼光宜用之薊鎮,專練邊兵,省諸鎮徵調。帝皆從之。撫治鄖陽。僉都御史劉秉仁被劾且調用,時來言秉仁薦太監李芳,無大臣節,秉仁遂坐罷。帝免喪既久,臨朝未嘗發言,時來上保泰九劄,報聞。尋擢順天府丞。 隆慶二年拜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移巡撫廣東。將行,薦所屬有司至五十九人。給事中光懋等劾其濫舉。會高拱掌吏部,雅不喜時來,貶雲南副使。復為拱門生給事中韓楫所劾,落職閒住。 萬曆十二年始起湖廣副使。俄擢左通政,歷吏部左侍郎。十五年拜左都御史。誠意伯劉世延怙惡,數抗朝令,時來劾之,下所司訊治。時來初以直竄,聲振朝端。再遭折挫,沈淪十餘年。晚節不能自堅,委蛇執政間。連為饒伸、薛敷教、王麟趾、史孟麟、趙南星、王繼光所劾,時來亦連乞休歸。未出都,卒。贈太子太保,諡忠恪。尋為禮部郎中于孔兼所論,奪諡。 張翀,字子儀,柳州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疾嚴嵩父子亂政,抗章劾之。其略曰: 竊見大學士嵩貴則極人臣,富則甲天下。子為侍郎,孫為錦衣、中書,賓客滿朝班,親姻盡朱紫。犬馬尚知報主,乃嵩則不然。臣試以邊防、財賦、人才三大政言之。 國家所恃為屏翰者,邊鎮也。自嵩輔政,文武將吏率由賄進。其始不核名實,但通關節,即與除授。其後不論功次,但勤問遺,即被超遷。託名修邊建堡,覆軍者得廕子,濫殺者得轉官。公肆詆欺,交相販鬻。而祖宗二百年防邊之計盡廢壞矣。 戶部歲發邊餉,本以贍軍。自嵩輔政,朝出度支之門,暮入奸臣之府。輸邊者四,饋嵩者六。臣每過長安街,見嵩門下無非邊鎮使人。未見其父,先饋其子。未見其子,先饋家人。家人嚴年富已踰數十萬,嵩家可知。私藏充溢,半屬軍儲。邊卒凍餒,不保朝夕。而祖宗二百年豢養之軍盡耗弱矣。 邊防既隳,邊儲既虛,使人才足供陛下用猶不足憂也。自嵩輔政,藐蔑名器,私營囊橐。世蕃以狙獪資,倚父虎狼之勢,招權罔利,獸攫烏鈔。無恥之徒,絡繹奔走,靡然成風,有如狂易。而祖宗二百年培養之人才盡敗壞矣。 夫嵩險足以傾人,詐足以惑世,辨足以亂政,才足以濟奸。附己者加諸膝,異己者墜之淵。箝天下口使不敢言,而其惡日以恣。此忠義之士,所以搤腕憤激,懷深長之憂者也。陛下誠賜斥譴,以快衆憤,則緣邊將士不戰而氣自倍,百司庶府不令而政自新。 書奏,逮下詔獄拷訊,謫戍都勻。 穆宗嗣位,召為吏部主事,再遷大理少卿。隆慶二年春,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所部萬羊山跨湖廣、福建、廣東境,故盜藪,四方商民種藍其間。至是,盜出劫,翀遣守備董龍剿之。龍聲言搜山,諸藍戶大恐。盜因煽之,嘯聚千餘人。兵部令二鎮撫臣協議撫剿之宜,久乃定。南雄劇盜黃朝祖流劫諸縣,轉掠湖廣,勢甚熾。翀討擒之。移撫湖廣。召拜大理卿,進兵部右侍郎。以侍養歸。 萬曆初,起故官,督漕運。召為刑部右侍郎,不拜,連章乞休。卒於家。天啟初,贈兵部尚書,諡忠簡。 董傳策,字原漢,松江華亭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除刑部主事。 三十七年抗疏劾大學士嚴嵩,略言: 嵩稔惡悞國,陛下豈不洞燭其奸。特以輔政故,尚為優容,令自省改。而嵩恬不知戒,負恩愈深。居位一日,天下受一日之害。臣竊痛之。 夫邊疆督撫將帥欲得士卒死力,必資財用。今諸邊軍饟歲費百萬,強半賂嵩。遂令軍士饑疲,寇賊深入。此其壞邊防之罪一也。 吏、兵二部持選簿就嵩填註。文選郎萬寀、職方郎方祥甘聽指使,不異卒隸。都門諺語至以「文武管家」目之。此其鬻官爵之罪二也。 侍郎劉伯躍以採木行部,擅斂民財及郡縣贓罪,輦輸嵩家,前後不絕。其他有司破冒攘敓,入獻於嵩者更不可數計。嵩家私藏,富於公帑。此其蠹國用之罪三也。 趙文華以罪放逐,嵩沒其囊槖巨萬,而令人護送南還。恐喝州縣,私役民夫,致道路驛騷,公私煩費。此其黨罪人之罪四也。 天下藩臬諸司,歲時問遺,動以千計,勢不得不掊克小民。民財日殫,嵩貲日積。於是水陸舟車載還其鄉,月無虛日。所至要索供億,勢如虎狼。此其騷驛傳之罪五也。 嵩久握重權,炙手而熱。干進無恥之徒,附羶逐穢,麕集其門。致士風日偷,官箴日喪。此其壞人才之罪六也。 嵩以蔽欺行其專權,生死予奪惟意所為。而世蕃又以無賴之子,竊威助惡。父子肆凶,中外飲憤。有臣如此,非國法可容。臣待罪刑曹,宜詰奸慝。陛下誠不惜嚴氏以謝天下,則臣亦何惜一死以謝權奸。 疏入,下詔獄。謫戍南寧。 穆宗立,召復故官。歷郎中。隆慶五年累遷南京大理卿,進工部右侍郎。萬曆元年就改禮部。言官劾傳策受人賄,免歸。繩下過急,竟為家奴所害。 鄒應龍,字雲卿,長安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嚴嵩擅政久,廷臣攻之者輒得禍,相戒莫敢言。而應龍知帝眷已潛移,其子世蕃益貪縱,可攻而去也,乃上疏曰: 工部侍郎嚴世蕃憑藉父權,專利無厭。私擅爵賞,廣致賂遺。使選法敗壞,市道公行。羣小競趨,要價轉鉅。刑部主事項治元以萬三千金轉吏部,舉人潘鴻業以二千二百金得知州。夫司屬郡吏賂以千萬,則大而公卿方岳,又安知紀極。 平時交通贓賄,為之居間者不下百十餘人,而其子錦衣嚴鵠、中書嚴鴻、家人嚴年、幕客中書羅龍文為甚。年尤桀黠,士大夫無恥者至呼為鶴山先生。遇嵩生日,年輒獻萬金為壽。臧獲富侈若是,主人當何如。 嵩父子故籍袁州,乃廣置良田美宅於南京、揚州,無慮數十所,以豪僕嚴冬主之。抑勒侵奪,民怨入骨。外地牟利若是,鄉里又何如。 尤可異者,世蕃喪母,陛下以嵩年高,特留侍養,令鵠扶櫬南還。世蕃乃聚狎客,擁豔姬,恒舞酣歌,人紀滅絕。至鵠之無知,則以祖母喪為奇貨。所至驛騷,要索百故。諸司承奉,郡邑為空。 今天下水旱頻仍,南北多警。而世蕃父子方日事掊克,內外百司莫不竭民脂膏,塞彼谿壑。民安得不貧,國安得不病,天人災變安得不迭至也。臣請斬世蕃首懸之於市,以為人臣凶橫不忠之戒。苟臣一言失實,甘伏顯戮。嵩溺愛惡子,召賂市權,亦宜亟放歸田,用清政本。 帝頗知世蕃居喪淫縱,心惡之。會方士藍道行以扶乩得幸,帝密問輔臣賢否。道行詐為乩語,具言嵩父子弄權狀,帝由是疏嵩而任徐階。及應龍奏入,遂勒嵩致仕,下世蕃等詔獄,擢應龍通政司參議。然帝雖罷嵩,念其贊修玄功,意忽忽不樂,手札諭階:「嵩已退,其子已伏辜,敢再言者,當并應龍斬之。」應龍深自危,不敢履任,賴階調護始視事。御史張檟巡鹽河東,不知帝指,上疏言:「陛下已顯擢應龍,而王宗茂、趙錦輩首發大奸未召,是曲突者不賞也。」帝大怒,立逮至,杖六十,斥為民。久之,世蕃誅,應龍乃自安。 隆慶初,以副都御史總理江西、江南鹽屯。遷工部右侍郎。鎮守雲南黔國公沐朝弼驕恣,廷議遣大臣有威望者鎮之,乃改應龍兵部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雲南。至則發朝弼罪,朝弼竟被逮。萬曆改元,鐵索箐賊作亂,討平之。已,番人栂〈暫缺E011〉反,合土漢兵進討,斬獲各千餘人。 應龍有才氣,初以劾嚴嵩得名,驟致通顯。及為太常,省牲北郊,東廠太監馮保傳呼至,導者引入,正面爇香,儼若天子。應龍大駭,劾保僭肆,保深銜之。至是,京察自陳,保修郤,令致仕。臨安土官普崇明、崇新兄弟搆爭。崇明引廣南儂兵為助,崇新則召交兵。已,交兵退,儂兵尚留,應龍命部將楊守廉往剿。守廉掠村聚,殺人。儂賊乘之,再敗官軍,人以咎應龍。應龍聞罷官,不俟代徑歸。代者王凝欲自以為功,力排應龍。給事中裴應章遂劾應龍僨事。巡按御史郭廷梧雅不善應龍,勘如凝言。應龍遂削籍,卒於家。 十六年,陝西巡撫王璇言應龍歿後,遺田不及數畆,遺址不過數楹,卹典未被,朝野所恨。帝命復應龍官,予祭葬。 張檟,江西新城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居臺中,敢言。穆宗初,復官。屢疏抗中官,嘗劾大學士高拱。拱復入閣掌吏部,檟已遷太僕少卿,坐不謹罷歸。萬曆中,累官工部右侍郎。 林潤,字若雨,莆田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臨川知縣。以事之南豐,寇猝至,為畫計却之。徵授南京御史。嚴世蕃置酒召潤,潤談辨風生,世蕃心憚之。既罷,屬客謂之曰:「嚴侍郎謝君,無刺當世事。」潤到官,首論祭酒沈坤擅殺人,置之理。已,劾副都御史鄢懋卿五罪,嚴嵩庇之,不問。伊王典楧不道,數遭論列不悛,潤復糾之。典楧累奏辨,詆潤挾私。部科交章論王抗朝命,脅言官。世蕃納其賄,下詔責讓而已。潤因言宗室繁衍,歲祿不繼,請亟議變通。帝為下所司集議。 會帝用鄒應龍言,戍世蕃雷州,其黨羅龍文潯州。世蕃留家不赴。龍文一詣戍所,即逃還徽州,數往來江西,與世蕃計事。四十三年冬,潤按視江防,廉得其狀,馳疏言:「臣巡視上江,備訪江洋羣盜,悉竄入逃軍羅龍文、嚴世蕃家。龍文卜築深山,乘軒衣蟒,有負險不臣之心。而世蕃日夜與龍文誹謗時政,搖惑人心。近假名治第,招集勇士至四千餘人。道路恟懼,咸謂變且不測。乞早正刑章,以絕禍本。」帝大怒,即詔潤逮捕送京師。世蕃子紹庭官錦衣,聞命亟報世蕃,使詣戍所。方二日,潤已馳至。世蕃猝不及赴,乃械以行,龍文亦從梧州捕至。遂盡按二人諸不法事,二人竟伏誅。 潤尋擢南京通政司參議,歷太常寺少卿。隆慶元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諸府。屬吏懾其威名,咸震慄。潤至,則持寬平,多惠政,吏民皆悅服。居三年,卒官。年甫四十。 潤鄉郡興化陷倭,特疏請蠲復三年,發帑金振卹。鄉人德之。喪歸,遮道四十里,為位祭哭凡三日。 贊曰:世宗非庸懦主也。嵩相二十餘年,貪醟盈貫。言者踵至,斥逐罪死,甘之若飴,而不能得君心之一悟。唐德宗言:「人謂盧〈木巳〉奸邪,朕殊不覺。」各賢其臣,若蹈一轍,可勝歎哉。世蕃之誅,發於鄒應龍,成於林潤。二人之忠,非過於楊繼盛,其言之切直,非過於沈鍊、徐學詩等,而大憝由之授首。蓋惡積滅身,而鄒、林之彈擊適會其時歟。 馬永 梁震祝雄 王效劉文 周尚文趙國忠 馬芳子林 孫炯 爌 飈 何卿 沈希儀 石邦憲 馬永,字天錫,遷安人。生而魁岸,驍果有謀。習兵法,好左氏春秋。嗣世職為金吾左衞指揮使。正德時,從陸完擊賊有功,進都指揮同知。江彬練兵西內,永當隸彬,稱疾避之。守備遵化,寇入馬蘭峪,參將陳乾被劾,擢永代。戰柏崖、白羊峪,皆有功。 十三年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守薊州。盡汰諸營老弱,聽其農賈,取傭直給健卒,由是永所將獨雄於諸鎮。武宗至喜峰口,欲出塞,永叩馬諫。帝注視久之,笑而止。中路擦崖當敵衝,無城堡,耕牧者輒被掠。永令人持一月糧,營崖表,版築其內。城廨如期立,乃遷軍守之。錄功,進署都督同知。 嘉靖元年,金山礦盜作亂。遣指揮康雄討平之,塞其礦。朶顏把兒孫結諸部邀賞不得,盜邊。永迎擊洪山口,而伏兵斷其後,斬獲過當,進右都督。已,復馘其驍將,把兒孫不敢復擾邊。大同兵變,殺巡撫張文錦,命桂勇為總兵官往鎮,而議將撫之。永言:「逆賊干紀,朝廷赦其脅從,恩至渥也,顧猶抗命。今不剿,春和北寇南牧,叛卒勾連,禍滋大。宜亟調鄰鎮兵,剋期攻城,曉譬利害,懸破格之賞,令賊自相斬為功,元凶不難殄也。」乃命永督諸軍與侍郎胡瓚往。會亂平,乃還鎮。 永上書為陸完請恤典,且乞宥議禮獲罪諸臣。帝大怒,奪永官,寄祿南京後府。巡按御史丘養浩言:「永仁以恤軍,廉以律己,固邊防,却強敵,軍民安堵,資彼長城。聞永去,遮道乞留,且攜子女欲遂逃移。夫陸完久死炎瘴,非有權勢可託。永徒感國士知,欲效區區之報。不負知己,寧負國家?祈曲賜優容,俾還鎮。」順天巡撫劉澤及給事、御史交章救之,俱被譴。永竟廢不用。永杜門讀書,清約如寒士。久之,用薦僉書南京前府。大同軍再亂,廷臣交薦。召至,已就撫,復還南京。 十四年,遼東兵變。罷總兵官劉淮,以永代之。大清堡守將徐顥誘殺泰寧衞九人。部長把當孩怒,寇邊,永擊斬之。其族屬把孫借朶顏兵報讐,復為永所却。已,復入犯。中官王永戰敗,永坐戴罪。 遼東自軍變後,首惡雖誅,漏網者衆。悍卒無所憚,結黨叫呼,動懷不逞。廣寧卒佟伏、張鑑等乘旱饑,倡衆為亂,諸營軍憚永無應者。伏等登譙樓,鳴鼓大譟,永率家衆仰攻。千戶張斌被殺,永戰益力,盡殲之。事聞,進左都督。 永畜士百餘人,皆西北健兒,驍勇敢戰。遼東變初定,帝問將於李時。時薦永,且曰:「其家衆足用也。」帝曰:「將須文武兼,寧專恃勇乎?」時曰:「遼土新定,須有威力者鎮之。」至是,竟得其力。都御史王廷相言:「永善用兵,且廉潔,宜仍用之薊鎮,作京師藩屏。」未及調,卒。遼人為罷市。喪過薊州,州人亦灑泣。兩鎮並立祠。 永為將,厚撫間諜,得敵人情偽,故戰輒勝。雅知人。所拔卒校,後多至大帥。尚書鄭曉稱永與梁震有古良將風。 梁震,新野人。襲榆林衞指揮使。嘉靖七年進署都指揮僉事,協守寧夏興武營。尋充延綏遊擊將軍。廉勇,好讀兵書,善訓士,力挽強命中,數先登。擢延綏副總兵。與總兵官王效却敵鎮遠關,進都督僉事。 吉囊、俺答犯延綏,震敗之黃甫川。尋犯響水、波羅,參將任傑大敗之。吉囊復以十萬騎入寇,震大破之乾溝,獲首功百餘。先後被獎賚。已,增俸一等。乾溝凡三十里,當敵衝。震濬使深廣,築土牆其上,寇不復輕犯。 十四年進都督同知,充陝西總兵官。尋論黃甫川功,進右都督。明年移鎮大同。大同亂兵連殺巡撫張文錦、總兵官李瑾。繼瑾者魯綱,威不振,兵益驕,文武大吏不敢要束。廷議以為憂,移震往。震素畜健兒五百人,至則下令軍中,申約束。鎮兵素憚震,由是帖服。寇入犯,震破之牛心山,斬級百餘。寇憤,駐近邊伺隙。時車駕祀山陵,震伏將士於諸路。寇果入,大破之宣寧灣,又破之紅崖兒,斬獲甚衆。進左都督,廕一子百戶。震父棟,前陣亡。震辭廕子,乞父祭葬,帝嘉而許之。毛伯溫督師,與震修鎮邊諸堡,不數月工成。卒,贈太子太保,賜其家銀幣,加贈太保,諡武壯。 震有機略,號令明審。前後百十戰,未嘗少挫。時率健兒出塞劫敵營,或議其啟釁。震曰:「凡啟釁者,謂寇不擾邊,我橫挑邀功也。今數深入,乃不思一挫之耶?」震歿,健兒無所歸。守臣以聞,編之伍,邊將猶頗得其力。 代震者遼東祝雄,起家世廕。歷都督僉事。自山西副總兵遷鎮大同。被劾解職,起鎮薊州。善撫士,治軍肅。寇入塞,率子弟為士卒先。子少却,行法不貸。世宗書其名御屏。為將三十年,布袍氊笠,不異卒伍。既歿,遺貲僅供殮具。薊人祠祀之。 王效,延綏人。讀書能文辭,嫻韜略。騎射絕人,中武會試。嘉靖中,累官都指揮僉事,充延綏右參將。出神木塞,擣寇雙乃山,斬獲多。尋擢延綏副總兵。 十一年冬。進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代周尚文鎮寧夏。吉囊犯鎮遠關,效與梁震敗之柳門。追北蜂窩山,蹙溺之河,斬首百四十有奇。璽書獎賚。 吉囊十萬騎復窺花馬池,效、震拒之不得入,轉犯乾溝。震分兵擊,遂趨固原。總兵官劉文力戰,寇趨青山峴,大掠安定、會寧。效方敗別部於鼠湖,追至沙湖,疾移師往援,破之安定,再破之靈州,先後斬首百五十餘級。總制三邊尚書唐龍以大捷聞,而巡按御史奏諸將失事罪。給事中戚賢往勘,奏:「安、會二縣多殺掠,文當罪。然麾下卒僅八千,倍道蒙險,攖八九萬方張之寇,殊死戰,宜以功贖。震乾溝,效鼠湖、沙湖、安定、靈州之戰,以孤軍八百,當寇萬餘,功俱足錄。龍亦善調度。」詔文奪職,震、效賚銀幣,龍一子入監。是役也功多,執政尼之,故賞薄。御史周鈇以為言,龍、效、震各加一級,效進都督同知。尋以清水營功,進右都督。寇以輕騎犯寧夏,效伏兵打鎧口,俟其半入橫擊,敗之,而防河卒復以戰艘邀斬其奔渡者。捷聞,進左都督。寇憤,設伏誘敗之,貶右都督。十六年移鎮宣府。踰年卒,諡武襄。 效言行謹飭,用兵兼謀勇,威名著西陲。與馬永、梁震、周尚文並為名將。 劉文者,陽和衞人。襲指揮同知。屢遷署都督僉事,涼州右副總兵。嘉靖八年以總兵官鎮陝西。大破洮、岷叛番若籠、板爾諸族,斬首三百六十有奇。十一年,寇西掠還,將犯寧夏河東,文擊破之。積前功,進都督同知。後落職,起鎮延綏,改甘肅。卒,亦諡武襄。 周尚文,字彥章,西安後衞人。幼讀書,粗曉大義。多謀略,精騎射。年十六,襲指揮同知。屢出塞有功,進指揮使。 寘鐇反,遏黃河渡口,獲叛賊丁廣等,推掌衞事。關內回賊四起,倚南山,尚文次第平之。御史劉天和劾中貴廖堂繫詔獄,事連尚文。拷掠令引天和,終不承,久之始釋。已,守備階州。計擒叛番,進署都指揮僉事,充甘肅遊擊將軍。 嘉靖元年改寧夏參將。尋進都指揮同知,為涼州副總兵。御史按部莊浪,猝遇寇。尚文亟分軍擁御史,而自引麾下射之,寇乃遁。嘗追寇出塞,寇來益衆。尚文軍半至,麾下皆恐。乃從容下馬,解鞍背崖力戰,所殺傷相當。部將丁杲來援,寇始退。尚文被創甚,乃告歸。尋起故官。吉囊數踏冰入。尚文築牆百二十里,澆以水,冰滑不可上。冰泮則令力士持長竿鐵鈎,鈎殺渡者。 九年擢署都督僉事,充寧夏總兵官。王瓊築邊牆,尚文督其役。且濬渠開屯,軍民利之。寇掠西海,過寧夏,巡撫楊志學議發兵邀。尚文不從,劾解職。 久之,起山西副總兵。寇由偏頭關趨岢嵐,尚文轉戰三百里,破之,與子君佐俱傷,賚銀幣。尋以總兵官鎮延綏。寇犯紅山墩,力戰敗之,被賚。吉囊復大掠清平堡,坐奪俸。 尚文優將才,負氣桀傲,所至與文吏競。文吏又往往挫折之,以故彌不相得。巡撫賈啟劾尚文老誖,兵部請調之甘肅。帝不從,各奪其俸。巡按張光祖言兩人必不可共處,乃革尚文任,亦貶啟秩。吉囊大入,抵固原。天和時已為總督,激尚文立功。奮擊之黑水苑,殺其子號小十王者,獲首功百三十餘。乃以為都督同知。 二十一年用薦為東官廳聽征總兵官兼僉後府事。嚴嵩為禮部尚書,子世蕃官後府都事,驕蹇。尚文面叱,將劾奏之,嵩謝得免。調世蕃治中,以避尚文,銜次骨。其秋以總兵官鎮大同,請增餉及馬。兵部言尚文陳請過當,方被詔切責,而尚文與巡撫趙錦不協,乞休,弗允,日相搆。御史王三聘乞移之他鎮。廷議:大同敵衝,尚文假此避,不宜墮其奸謀。乃以錦為甘肅巡撫。吉囊數萬騎犯前衞。尚文與戰黑山,殺其子滿罕歹,追至涼城。斬獲多,進右都督。已,寇由宣府逼畿甸,出大同塞而北。尚文邀之,稍有俘獲。後寇復大舉,犯鵓鴿谷,將南下。尚文備陽和,遣騎四出邀寇。寇遁,賜敕奬勞之。 總督翁萬達議築邊牆,自宣府西陽和至大同開山口,延袤二百餘里,以屬尚文。乃益築陽和以西至山西丫角山,凡四百餘里,敵臺千餘。斥屯田四萬餘頃,益軍萬三千有奇。帝嘉其功,進左都督,加太子太保,永除屯稅。叛人充灼召小王子寇邊,尚文偵得其使者,加太保,廕子錦衣世千戶。終明之世,總兵官加三公者,尚文一人而已。 初,俺答及吉囊諸子盛強,諸邊歲受其患,大同尤甚。自尚文涖鎮,與總督萬達、巡撫詹榮規畫戰守備邊,民息肩者數年。尚文益招叛人,孤敵勢,歸者相屬。二十七年八月,俺答伏兵五堡旁,誘指揮顧相等出,圍之彌陀山。尚文急督副總兵林椿、參將呂勇、遊擊李梅及二子君佐、君仁出塞援,圍始解。相及指揮周奉,千戶呂愷、郝經等已陣歿。尚文轉戰,次野口,伏突起。殊死戰,斬其長一人。相持月餘乃引去。尚文設伏,殺其殿卒而還。尚文三子俱罪戍,至是以父功得釋。俺答數萬騎犯宣府,萬達檄尚文大破之曹家莊。錄功,兼太子太傅,賜賚有加。其年卒,年七十五。 尚文清約愛士,得士死力。善用間,知敵中曲折,故戰輒有功。自二十年後,俺答頻擾邊。宿將王效、馬永、梁震皆前死,惟尚文存,威名最盛。嚴嵩父子謀傾陷。功高,帝方籍以抗強敵,讒不得入。暨卒,格恤典不予,給事中沈束以為言。嵩激帝怒,錮束詔獄。穆宗立,始贈太傅,諡武襄。 趙國忠,字伯進,錦州衞人,嗣指揮職。嘉靖八年舉武會試,進都指揮僉事,守備靉陽。擢錦義右參將。連破敵,增秩,賜金幣,進署都督僉事,為遼東總兵官。禦敵有功,斬級百七十有奇。進都督同知,賜賚踰等。敵以八百騎從鴉鶻關入。都指揮康雲戰歿,裨將三人亦死,詔國忠戴罪立功。已,坐事被劾,命白衣視事。守備張文瀚禦敵死,國忠坐解任。 尋起西官廳右參將,授都督僉事,提督東官廳。俺答大舉犯宣府,總兵官趙卿不任戰,命國忠代之。至岔道,寇已為周尚文所敗,東走。國忠命參將孫勇率精卒逆擊於大滹沱,敗之。與尚文分道擊,寇盡走,以功受賚。復坐寇入,降俸二等。俺答薄京師,國忠趨入衞,壁沙河北。已,移護諸陵。寇騎至天壽山,見國忠陣紅門前,不敢入。 三十一年再鎮遼東。小王子打來孫以數萬騎寇錦州,國忠禦却之。明年入獅子口,督參將李廣等逐出塞,斬擒五十人。寇屢入榆林堡、高臺、蛤利河。先後掩擊,獲首功百五十有奇,進秩一等。尋被論罷。 國忠善戰,射穿札,為將有威嚴。歷兩鎮,繕亭障,練士馬,邊防賴之。 馬芳,字德馨,蔚州人。十歲為北寇所掠,使之牧。芳私以曲木為弓,剡矢射。俺答獵,虎虓其前,芳一發斃之。乃授以良弓矢、善馬,侍左右。芳陽為之用,而潛自間道亡歸。周尚文鎮大同,奇之,署為隊長。數禦寇有功,當得官,以父貧,悉受賞以養。 嘉靖二十九年秋,寇犯懷柔、順義。芳馳斬其將,授陽和衞總旗。寇嘗入威遠,伏驍騎鹽場,而以二十騎挑戰。芳知其詐,用百騎薄伏所,三分其軍銳,以次擊之。奮勇跳盪,敵騎辟易十里,斬首凡九十級。已,復禦之新平。寇營野馬川,剋日戰。芳度寇且遁,急乘之,斬級益多。衆方賀,芳遽策馬曰:「賊至矣。」趣守險,而身斷後。頃之,寇果麕至。芳戰益力,寇乃去。亡何,戰泥河,復大破之。累遷指揮僉事。以功,進都指揮僉事,充宣府遊擊將軍。復以功,超遷都督僉事,隸總督為參將。戰鎮山墩不利,奪俸。已,襲寇有功,進二秩,為右都督。尋以功進左,賜蟒袍。偏裨加左都督,自芳始也。 三十六年遷薊鎮副總兵,分守建昌。土蠻十萬騎薄界嶺口,芳與總兵官歐陽安斬首數十,獲驍騎猛克兔等六人。寇不知芳在,芳免冑示之,驚曰:「馬太師也!」遂却。捷聞,廕世總旗。未幾,辛愛、把都兒大入,躪遵化、玉田。芳追戰金山寺有功,而州縣破殘多,總督王忬以下俱獲罪,芳亦貶都督僉事。 尋移守宣府。寇大入山西,芳一日夜馳五百里及之,七戰皆捷。已,復為左都督,就擢總兵官,以功進二秩。寇薄通州,芳入衞,令專護京師。寇退,再進一秩。尋與故總兵劉漢出北沙灘,搗寇巢。已,坐寇入,令戴罪。 四十五年七月,辛愛以十萬騎入西路,芳迎之馬蓮堡。堡圮,衆請塞之,不可。請登臺,亦不可。開堡四門,偃旗鼓,寂若無人。比暮,野燒燭天,囂呼達旦。芳臥,日中不起,敵騎窺者相屬,莫測所為。明日,芳蹶然起,乘城,指示衆曰:「彼軍多反顧,且走。」勒兵追擊,大破之。隆慶初,或為辛愛謀,以五萬騎犯蔚州,誘芳出,而以五萬騎襲宣府城,可得志。芳豫伐木環城,寇至不可上,遂解去。頃之,率參將劉潭等出獨石塞外二百里,襲其帳於長水海。還至塞,追者及鞍子山。迎戰,又大敗之。廕子千戶。 芳有膽智,諳敵情,所至先士卒。一歲數出師搗巢,或躬督戰,或遣裨將。家蓄健兒,得其死力。嘗命三十人出塞四百里,多所斬獲,寇大震。芳乃帥師至大松林,頓舊興和衞,登高四望,耀兵而還。 時大同被寇,視宣府尤甚。總督陳其學恐擾畿輔,令總兵官趙岢扼紫荊關。寇乃縱掠懷仁、山陰間,岢坐貶三秩,遂調芳與易鎮。俺答轉犯威遠幾破,會其學率胡鎮等救,而芳軍亦至,相拒十餘日,乃走。芳謂諸將曰:「大同非宣府比,與我間一牆耳。寇不時至,非大創之不可。」乃將兵出右衞,戰威寧海子,破之。其年,俺答就撫,塞上遂無事。 萬曆元年,閱視侍郎吳百朋發芳行賄事,勒閒住。已,起僉書前軍都督府。順義王要賞,聲言渝盟,復用芳鎮宣府。七年以疾乞歸。又二年卒。 芳起行伍,十餘年為大帥。戰膳房堡、朔州、登鷹巢、鴿子堂、龍門、萬全右衞、東嶺、孤山、土木、乾莊、岔道、張家堡、得勝堡、大沙灘,大小百十接,身被數十創,以少擊衆,未嘗不大捷。擒部長數十人,斬馘無算,威名震邊陲,為一時將帥冠。石州城陷,副將田世威、參將劉寶論死,芳乞寢己廕子,贖二將罪,為御史所劾,敕戒諭。後世威復為將,遇芳薄,芳不與校,識者多之。 二子,棟、林。棟官至都督,無所見。林,由父廕累官大同參將。萬曆二十年,順義王撦力克縶獻史、車二部長,林以制敵功,進副總兵。二十七年擢署都督僉事,為遼東總兵官。林雅好文學,能詩,工書,交遊多名士,時譽籍甚,自許亦甚高。嘗陳邊務十策,語多觸文吏,寢不行。稅使高淮橫恣,林力與抗。淮劾奏之,坐奪職。給事中侯先春論救,改林戍烟瘴,先春亦左遷二官。久之,遇赦免。 遼左用兵,詔林以故官從征。楊鎬之四路出師也,令林將一軍由開原出三岔口,而以遊擊竇永澄監北關軍並進。林軍至尚間崖結營浚壕,嚴斥堠自衞。及聞杜松軍敗,方移營,而大清兵已逼。乃還兵,別立營,浚壕三周,列火器壕外,更布騎兵於火器外,他士卒皆下馬,結方陣壕內。又一軍西營飛芬山。杜松軍既覆,大清兵乘銳薄林軍。見林壕內軍已與壕外合而陳,縱精騎直前衝之。林軍不能支,遂大敗。副將麻巖戰死,林僅以數騎免。死者彌山谷,血流尚間崖下,水為之赤。大清遂移兵擊飛芬山。僉事潘宗顏等一軍亦覆。北關兵聞之,遂不敢進。林既喪師,謫充為事官,俾守開原。時蒙古宰賽、煖兔許助林兵,林與結約,恃此不設備。其年六月,大清兵忽臨城。林列衆城外,分少兵登陴。大清兵設楯梯進攻,而別以精騎擊破林軍之營東門外者。軍士爭門入,遂乘勢奪門,攻城兵亦踰城入。林城外軍望見盡奔。大清兵據城邀擊,壕不得渡,悉殲之。林及副將于化龍、參將高貞、遊擊于守志、守備何懋官等,皆死焉。尋贈都督同知,進世廕二秩。林雖更歷邊鎮,然未經強敵,無大將才。當事以虛名用之,故敗。 林五子,燃、熠、炯、爌,飈。燃、熠,戰死尚間崖。炯,天啟中湖廣總兵官。協討貴州叛賊,從王三善至大方,數戰皆捷。已,大敗,三善自殺,炯潰歸。得疾而卒。 爌幼習兵略,天啟中為遼東遊擊。督師閣部孫承宗以其父死王事,獎用之,命代王楹守中右所。及巡撫袁崇煥更營制,以故官掌前鋒左營。數有功,屢遷至副總兵,守徐州。崇禎八年正月,賊陷鳳陽,大掠而去。爌及守備駱舉率兵入,以恢復告,遂留戍其地。八月,賊擾河南。總督朱大典命移駐潁、亳。事定,還徐州。十年,賊犯桐城,爌赴救,破之羅唱河。尋以護陵功,增秩一級。歸德、徐州間有地曰朱家廠,土寇據之,時出掠。爌剿滅之。賊犯固始,大典檄爌及遊擊張士儀等分戍霍丘西南,扼賊東下,賊遂走六安。大典又移爌等駐壽州東,兼護二陵。當是時,辰、淮南北,專以陵寢為重。爌馳驅數年,幸無失事。 十二年六月擢總兵官,鎮守天津。久之,移鎮甘肅。十五年督三協副將王世寵、王加春、魯胤昌等討破叛番,斬首七百餘級,撫安三十八族而還,其冬,督師孫傳庭檄召不至,疏劾之。帝令察爌堪辦賊,許戴罪圖功,否即以賜劍從事。及爌至軍,傳庭貸其罪。已,復以逗遛淫掠被劾,帝仍令戴罪自効。明年秋,傳庭將出關。有傳賊自內鄉窺商、雒者,檄爌移商州扼其北犯。已而傳庭師覆,爌遂還鎮。未幾,賊陷延綏、寧夏,遂陷蘭州,渡河抵甘州環攻之。爌與巡撫林日瑞竭力固守。賊乘雪夜坎而登。士卒寒甚,不能戰,城遂陷。爌、日瑞及中軍哈維新、姚世儒皆死焉。弟飈為沔陽州同知,城陷,亦死之。爌父子兄弟並死國難。 何卿,成都衞人。有志操,習武事。正德中,嗣世職為指揮僉事。以能,擢筠連守備。從巡撫盛應期擊斬叛賊謝文禮、文義。世宗立,論功,進署都指揮僉事,充左參將,協守松潘。 嘉靖初,芒部土舍隴政、土婦支祿等叛。卿討之。斬首二百餘級,降其衆數百人。政奔烏撒,卿檄土官安寧擒以獻。寧佯諾,而匿政不出。巡撫湯沐言狀,帝奪卿冠帶。川、貴兵合討,賊始滅,還冠帶如初。五年春擢卿副總兵,仍鎮松潘。隴氏已絕,改芒部為鎮雄府,設流官。未幾,政遺黨沙保復叛。卿偕參將魏武、參議姚汝臯等並進,斬保等賊首七人,餘盡殄。錄功,武最,卿次之,賜賚有差。黑虎五砦番反,圍長安諸堡,烏都、鵓鴿諸番亦繼叛。卿皆破平之,就進都督僉事。威茂番十餘砦連兵劫軍饟,且攻茂州及長寧諸堡,要撫賞。卿與副使朱紈築茂州外城以困之。旋以計殘其衆,戰屢捷,遂攻深溝,焚其碉砦。諸番窘,請贖罪。卿責獻首惡,番不應。復分剿淺溝、渾水二砦殲之。諸番乃爭獻首惡,插血斷指耳,誓不復叛。卿乃與刻木為約,分處其曹,畫疆守,松潘路復通。巡撫潘鑑等上二人功,詔賚銀幣,進署都督同知,鎮守如故。久之,以疾致仕。 二十三年,塞上多警。召卿,以疾辭。帝怒,奪其都督,命以都指揮使詣部聽調。未幾,寇逼畿輔,命營盧溝橋。松潘副總兵李爵為巡撫丘養浩劾罷,詔以卿代。給事中許天倫言卿賄養浩劾爵,自為地。帝怒,褫卿及養浩官,令巡按冉崇禮覈實。時兵事棘,翁萬達復薦卿,還其都督僉事,督東官廳軍馬。已而崇禮具言爵貪污,「卿鎮松潘十七年,為蜀保障,軍民頌德,且貧,安所得賄」。帝意乃解。四川白草番為亂,副總兵高岡鳳被劾。兵部尚書路迎奏卿代之。卿再涖松潘,將士咸喜。乃會巡撫張時徹討擒渠惡數人,俘斬九百七十有奇,克營砦四十七,毀碉房四千八百,獲馬牛器械儲積各萬計。進署都督同知。卿素有威望,為番人所憚。自威茂迄松潘、龍安夾道築牆數百里,行旌往來,無剽奪患。先後涖鎮二十四年,軍民戴之若慈母。再以疾歸。 三十三年,倭寇海上。詔卿與沈希儀各率家衆赴蘇、松軍門。明年充副總兵,總理浙江及蘇、松海防。卿,蜀中名將,不諳海道,年已老,兵與將不習,竟不能有所為。為巡按御史周如斗劾罷,卒。 沈希儀,字唐佐,貴縣人。嗣世職為奉議衞指揮使。機警有膽勇,智計過絕於人。 正德十二年調征永安。以數百人擣陳村砦,馬陷淖中,騰而上,連馘三酋,破其餘衆。進署都指揮僉事。義寧賊寇臨桂,還巢,希儀追之。巢有兩隘,賊伏兵其一,使熟瑤紿官兵入。希儀策其詐,急從別隘直抵賊巢。賊倉卒還救,遂大破之。荔浦賊八千渡江東掠,希儀率五百人駐白面砦,待其歸。砦去蛟龍、滑石兩灘各數里。希儀以滑石灘狹,雖衆可薄,蛟龍灘廣,濟則難圖,欲誘致之滑石。乃樹旗百蛟龍灘,守以羸卒,然柴以疑之。賊果趨滑石。希儀預以小艦載勁卒伏葭葦中。賊渡且半,乘瀧急衝之,兩岸軍譟而前,賊衆多墜水死,收所掠而還。從副總兵張祐連破臨桂、灌陽、古田賊。進署都指揮同知,掌都司事。 嘉靖五年,總督姚鏌將討田州岑猛。用希儀計,間猛婦翁歸順土酋岑璋,使圖猛,而分兵五哨進。希儀將中哨,當工堯。工堯,賊要地,聚衆守之。希儀夜遣軍三百人,緣山上,繞出其背。比明合戰,則所遣軍已立幟山巔,賊大潰敗。猛走歸順,為璋所執,田州平。希儀功最,鏌抑之,止受賚。鏌議設流官,希儀曰:「思恩以流官故,亂至今未已。田州復然,兩賊且合從起。」鏌不從。以希儀為右參將,分守思、田。希儀請還鄉治裝,以參將張經代守。甫一月,田州復叛,鏌罷歸。王守仁代,多用希儀計,思、田復定。 改右江柳慶參將,駐柳州。象州、武宣、融縣瑤反,討破之。謝病歸,頃之還故任。柳在萬山中,城外五里即賊巢,軍民至無地可田,而官軍素罷不任戰。又賊耳目徧官府,閨闥動靜無不知。希儀謂欲大破賊,非狼兵不可,請於制府。調那地狼兵二千來,戍兵稍振。乃求得與瑤通販易者數十人,持其罪而厚撫之,使詗賊。賊動靜,希儀亦無不知。希儀每出兵,雖肘腋親近不得聞。至期鳴號,則諸軍咸集。令一人挾旗引諸軍行,不測所往。及駐軍設伏,賊必至,遇伏輒奔。官軍擊之,無不如志。已,賊寇他所,官軍又先至。遠村僻聚,賊度官軍所不逮者,往寇之,官軍又未嘗不在,賊驚以為神。希儀得賊巢婦女畜產,果鄰巢者悉還之,惟取陰助賊者。諸瑤盡讋伏,無敢嚮賊。 希儀初至,令熟瑤得出入城中,無所禁。因厚賞其黠者,使為諜。後漸令瑤婦入見其妻,賚以酒食繒帛。其夫常以賊情告者,則陰厚之。諸瑤婦利賞,爭勸其夫輸賊情,或自入府言之。以故,賊益無所匿形。希儀每於風雨晦冥夜,偵賊所止宿,分遣人齎銃潛伏舍旁。中夜銃舉,賊大駭曰:「老沈來矣!」咸挈妻子匍匐上山。兒啼女號,或寒凍觸厓石死,爭怨悔作賊非計。至曉下山,則寂無人聲。他巢亦然,衆愈益驚。潛遣人入城偵之,則希儀故居城中不出也。賊膽落,多易面為熟瑤。 韋扶諫者,馬平瑤魁也,累捕不得。有報扶諫逃鄰賊三層巢者,希儀潛率兵剿之,則又與三層賊往劫他所。希儀盡俘三層巢妻子歸。希儀俘賊妻子盡以畀狼兵,至是獨閉之空舍,飲食之。使熟瑤往語其夫曰:「得韋扶諫,還矣。」諸瑤聞,悉來謁希儀。令入室視之,妻子固無恙。乃共誘扶諫出巢,縛以獻,易妻子還。希儀剜扶諫目,支解之,懸諸城門。諸瑤服希儀威信,益不敢為盜。自是,柳城四旁數百里,無敢攘奪者。 希儀嘗上書於朝,言狼兵亦瑤、僮耳。瑤、僮所在為賊,而狼兵死不敢為非,非狼兵順,而瑤、僮逆也。狼兵隸土官,瑤、僮隸流官。土官令嚴足以制狼兵,流官勢輕不能制瑤、僮。若割瑤、僮分隸之旁近土官,土官世世富貴,不敢有他望。以國家之力制土官,以土官之力制瑤、僮,皆為狼兵,兩廣世世無患矣。時不能用。至十六年而有思恩岑金之變。 初,思恩土官岑濬既誅,改設流官,以其酋二人韋貴、徐五為土巡檢,分掌其兵各萬餘。夷民不樂漢法,凡數叛。鎮安有男子名金,自言濬子。鎮安土官乃潛召其舊部酋長,出金而與之盟曰:「若小主也。」諸酋羅拜,擁金歸,聚兵五千,將攻城,復故地,遠近洶洶。濬誅時,其酋楊留者無所歸,率黨千餘人詣賓州,應募為打手。希儀在賓,留入言,欲往見小主人。希儀故患金,及聞留言,益大駭。因好謂留曰:「是岑濬第九子耶?我向征田州固聞之。」因自語「岑氏其復乎?」欲以深動留,留果喜。已,召留密室,言:「予我重賂,即為金復官。」且出,復呼入曰:「韋貴、徐五今分將思恩兵,必讐金,善防之。」留益大信。金遂從五千人因留以見。門者奔告,請無納。希儀罵曰:「金,土官子,非賊,奈何不納。」引入,厚結之,又引以詣兵備副使,隨以計漸散其五千人。卒縛金,留亦自恨死,思恩復寧。已,從總督張經大破斷藤峽、弩灘賊,受賚歸。 希儀鎮柳、慶久,渠魁宿猾捕誅殆盡。先後擣巢,斬馘積五千餘級,未嘗悉奏功,故多不敘。十九年復謝病,柳人祀之山雲祠。旋起四川左參將,分守敘、瀘及貴州迤西諸處。其冬,擢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貴州。復謝病歸。塞上多警,召天下名將至京師,希儀在召中。希儀鎮柳、慶,每戰必先登,身數被創,陰雨輒痛劇,故數謝病。至京,亦以病辭。帝疑其規避,褫都督官,令赴部候用。翁萬達薦其才。會江、淮多盜,議設督捕總兵官,乃復希儀署都督僉事以往。 二十六年以為廣東副總兵。命自今將領至自川、廣、雲、貴者,毋推京營及西北邊,著為令。從總督張岳大破賀縣賊倪仲亮等,予實授,仍賚銀幣。瓊州五指山熟黎素畏法,供徭賦,知州邵濬虐取之。其酋那燕遂結崖州、感恩、昌化諸黎為亂。總督歐陽必進議并萬州、陵水黎討之,分兵五道。希儀適病,最後至,謂必進曰:「萬州、陵水黎未有黨惡之實,奈何并誅,益樹敵。莫若止三道。」必進從之。希儀乃偕參將武鸞、俞大猷等直入五指山下,斬那燕及其黨五千四百有奇,俘獲者五之一,招降三千七百人。捷聞,進都督同知,改貴州總兵官。復從岳平銅仁叛苗龍許保、吳黑苗。又以病歸。倭寇海上,命督川、廣兵赴剿。無功,為周如斗劾罷。 希儀為人坦率,居恒謔笑,洞見肺腑。及臨敵,應變出奇,人莫測。尤善撫士卒。常染危病,卒多自戕以禱於神。最後一人,至以箭穿其喉。其得士心如此。 石邦憲,字希尹,貴州清平衞人。嘉靖七年嗣世職為指揮使。累功,進署都指揮僉事,充銅仁參將。苗龍許保、吳黑苗叛,總督張岳議征之,而賊陷印江、石阡,邦憲坐逮問。岳以銅仁賊巢穴,而邦憲有謀勇,乃奏留之。邦憲遂與川、湖兵進貴州,破苗砦十有五。竄山箐者,搜戮殆盡。上功,邦憲第一。未及敘,而許保等突入思州,執知府李允簡以去。邦憲急邀,奪之歸。坐是停俸戴罪。賊既破思州,復糾餘黨,與湖廣蜡爾山苗合,欲攻石阡。不克,還過省溪。千戶安大朝等邀之,斬獲大半,盡奪其輜重,賊不能軍。邦憲乃使使購老〈滿,氵改犭〉、老〈犭革〉等執許保送軍門,而黑苗竄如故。復以計購烏朗土官田興邦等斬黑苗,賊盡平。遂進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代沈希儀鎮貴州。 臺黎砦苗關保倡亂,四川容山、廣西洪江諸苗應之。遠近騷然,撫剿莫能定。邦憲與湖廣兵分道討破之,傳檄十八砦,許執首惡贖罪。諸苗聽撫,設盟受約而還。 播州宣慰楊烈殺長官王黼,黼黨李保等治兵相攻且十年,總督馮岳與邦憲討平之。真州苗盧阿項為亂,邦憲以兵七千編筏渡江,直抵磨子崖。策賊必夜襲,先設備。賊至,擊敗之。賊求援於播州吳鯤。諸將懼,邦憲曰:「水西宣慰安萬銓,播州所畏也。吾調水西兵攻烏江,聲楊烈縱鯤助逆罪,烈奚暇救人乎?」已,水西兵至。邦憲進逼其巢,乘風縱火,斬關而登,賊大奔潰,擒賊首父子,斬獲四百七十餘人。進署都督同知。 破地隆阡叛苗四砦,又破答千諸砦,擒其渠魁。地隆阡遺賊龍老三、龍得奎結龍停苗老夭、扳凳苗石章保等縱兵掠,執石耶洞土官妻冉氏以歸,攻梅平砦。官軍要擒老三。得奎走免,復與老夭等攻破平南營囤。邦憲偵冉氏在老夭所,陽議贖,而潛擊殺老夭。官軍遂入龍停砦,并執扳凳砦苗龍老丙,令執獻章保。於是諸苗悉降。白洗、養鵝諸苗叛,討擒其魁,降百餘砦。 湖廣漵浦瑤沈亞當等為亂,總督石勇檄邦憲討之,生擒亞當,斬獲二百有奇。浦甫漵平,銅仁、都勻苗相煽叛。邦憲亟馳還,率守備安大朝進剿。先破彪山砦賊,乘勝略定諸砦。獲賊首龍老羅、王三等,餘黨盡平。又與總督黃光昇,修湖北墩臺、烽堠百十所,招降冷水溪諸洞苗二十八砦。 播州容山副長官土舍韓甸與正長官土舍張問相攻,甸屢勝,遂糾生苗剽湖、貴境,垂二十年。問亦糾黨自助。邦憲討之,斬百餘人。問潛出,被獲。官軍乘勝入甸巢。會暮,大雨,迷失道。守備葉勛、百戶魏國相等陷伏中,死焉。邦憲奪圍出,還軍鎮遠。再征之,賊沿江守。邦憲佯與爭,而別自上流三十里編竹以渡。水陸並進,大破之。斬甸,容山平。進右都督。 尋與巡撫吳維嶽招降平州叛酋楊珂,剿平龍里衞賊阿利等。當是時,水西宣慰安國亨恃衆跋扈,謁上官,辭色不善,輒鼓衆讙譟而出。邦憲召責之曰:「爾欲反耶?吾視爾釜中魚爾。爾兵孰與雲、貴、川、湖多?爾四十八酋長,吾鑄四十八印畀之。朝下令,夕滅爾矣。」國亨叩頭謝,為斂戢。隆慶元年剿平鎮遠苗。已,又破誅白泥土官楊贇及苗酋龍力水等。部內帖然。 邦憲生長黔土,熟苗情。善用兵,大小數十百戰,無不摧破。前後進秩者四,賚銀幣十有三。所得俸賜,悉以饗士,家無贏資。為總兵官十七年,威鎮蠻中。與四川何卿、廣西沈希儀並稱一時名將。明年卒官。贈左都督。 贊曰:嗚呼,明至中葉,曷嘗無邊材哉!如馬永、梁震、周尚文、沈希儀之徒,出奇制勝,得士卒死力,雖古名將何以加焉。然功高賞薄,起蹶靡常。此無異故,其抗懷奮激,無以結歡在朝柄政重人,宜其齟齬不相入也。馬芳三代為將,父子兄弟先後殉國,偉矣哉! 俞大猷盧鏜 湯克寬 戚繼光弟繼美 朱先 劉顯郭成 李錫黃應甲 尹鳳 張元勳 俞大猷,字志輔,晉江人。少好讀書。受易於王宣、林福,得蔡清之傳。又聞趙本學以易推衍兵家奇正虛實之權,復從受其業。嘗謂兵法之數起五,猶一人之身有五體,雖將百萬,可使合為一人也。已,又從李良欽學劍。家貧屢空,意嘗豁如。父歿,棄諸生,嗣世職百戶。 舉嘉靖十四年武會試。除千戶,守禦金門。軍民囂訟難治,大猷導以禮讓,訟為衰止。海寇頻發,上書監司論其事。監司怒曰:「小校安得上書。」杖之,奪其職。尚書毛伯溫征安南,復上書陳方略,請從軍。伯溫奇之。會兵罷,不果用。 二十一年,俺答大入山西,詔天下舉武勇士。大猷詣巡按御史自薦,御史上其名兵部。會伯溫為尚書,送之宣大總督翟鵬所。召見論兵事,大猷屢折鵬。鵬謝曰:「吾不當以武人待子。」下堂禮之,驚一軍,然亦不能用。大猷辭歸,伯溫用為汀漳守備。涖武平,作讀易軒,與諸生為文會,而日教武士擊劍。連破海賊康老,俘斬三百餘人。擢署都指揮僉事,僉書廣東都司。新興恩平峒賊譚元清等屢叛,總督歐陽必進以屬大猷。乃令良民自為守,而親率數人徧詣賊峒,曉以禍福,且教之擊劍,賊駭服。有蘇青蛇者,力格猛虎,大猷紿斬之,賊益驚。乃詣何老猫峒,令歸民侵田,而招降渠魁數輩。二邑以寧。 二十八年,朱紈巡視福建,薦為備倭都指揮。會安南入寇,必進奏留之。先是,安南都統使莫福海卒,子宏瀷幼。其大臣阮敬謀立其壻莫敬典,范子儀謀立其黨莫正中,互讐殺。正中敗,挈百餘人來歸。子儀收殘卒遁海東。至是妄言宏瀷死,迎正中歸立。剽掠欽、廉等州,嶺海騷動。必進檄大猷討之。馳至廉州,賊攻城方急。大猷以舟師未集,遣數騎諭降,且聲言大兵至。賊不測,果解去。無何,舟師至,設伏冠頭嶺。賊犯欽州,大猷遮奪其舟。追戰數日,生禽子儀弟子流,斬首千二百級。窮追至海東雲屯,檄宏瀷殺子儀函首來獻。事平,嚴嵩抑其功不敘,但賚銀五十兩而已。 是年,瓊州五指山黎那燕搆感恩、昌化諸黎共反,必進復檄大猷討。而朝議設參將於崖州,即以大猷任之。乃會廣西副將沈希儀諸軍,禽斬賊五千三百有奇,招降者三千七百。大猷言於必進曰:「黎亦人也,率數年一反一征,豈上天生人意。宜建城設市,用漢法雜治之。」必進納其言。大猷乃單騎入峒,與黎定要約,海南遂安。 三十一年,倭賊大擾浙東。詔移大猷寧、台諸郡參將。會賊破寧波昌國衞,大猷擊却之。復攻陷紹興臨山衞,轉掠至松陽。知縣羅拱辰力禦賊,而大猷邀諸海,斬獲多,竟坐失事停俸。未幾,逐賊海中,焚其船五十餘,予俸如故。越二年,賊據寧波普陀。大猷率將士攻之,半登,賊突出,殺武舉火斌等三百人,坐戴罪辦賊。俄敗賊吳淞所,詔除前罪,仍賚銀幣。賊自健跳所入掠,大猷連戰破之。旋代湯克寬為蘇松副總兵。所將卒不三百人,徵諸道兵未集,賊犯金山,大猷戰失利。時倭屯松江柘林者盈二萬,總督張經趣之戰,大猷固不可。及永順、保靖兵稍至,乃從經大破賊於王江涇,功為趙文華、胡宗憲所攘,不敘。坐金山失律,謫充為事官。 柘林倭雖敗,而新倭三十餘艘突青村所,與南沙、小烏口、浪港諸賊合,犯蘇州陸涇壩,直抵婁門,敗南京都督周于德兵。賊復分為二,北掠滸墅,南掠橫塘,延蔓常熟、江陰、無錫之境,出入太湖。大猷偕副使任環大敗賊陸涇壩,焚舟三十餘。又遮擊其自三丈浦出海者,沉七艘,賊乃退泊三板沙。頃之,他倭犯吳江。大猷及環又邀破之鶯脰湖,賊走嘉興。三板沙賊掠民舟將遁,大猷追擊於馬蹟山,禽其魁。金涇、許浦、白茅港賊俱出海,大猷追擊於茶山,焚五舟。賊走保馬蹟山、三板沙,將士復追及,壞其三舟。江陰蔡港倭亦去,官兵分擊於馬蹟、馬圖、寶山。值颶風作,賊舟多覆。柘林倭亦為官兵所擊沉二十餘舟,餘賊退登陸。已,復泛舟出海。大猷及僉事董邦政分擊,獲九舟。而賊又遭風壞三舟,餘三百人登岸,走據華亭陶宅鎮,屢敗趙文華等大軍。夜屯周浦永定寺,官兵四集進圍之。而柘林失風賊九舟巢於川沙窪,糾合至四十餘艘,勢猶未已。巡撫曹邦輔劾大猷縱賊,帝怒,奪其世廕,責取死罪招,立功自贖。時周浦賊圍急,乘夜東北奔,為遊擊曹克新所邀,斬首百三十,遂與川沙窪賊合。諸軍日夜擊,賊焚巢出海。大猷偕副使王崇古入洋追之,及於老鸛觜,焚巨艦八,斬獲無算。餘賊奔上海浦東。 初,以倭患急,特命都督劉遠為浙江總兵官,兼轄蘇松諸郡,數月無所為。廷臣爭言大猷才。三十五年三月遂罷遠,以大猷代。賊犯西庵、沈莊及清水窪。大猷偕邦政擊敗之,賊走陶山,詔還世廕。賊自黃浦遁出海,大猷追敗之。其年冬,以與平徐海功,加都督僉事。海既平,浙西倭悉靖。獨寧波舟山倭負險,官兵環守不能克。是時土兵狼兵悉已遣歸,而川貴所調麻寮、大剌、鎮溪、桑植兵六千始至。大猷乘大雪,四面攻之。賊死戰,殺土官一人。諸軍益競,進焚其柵,賊多死,其逸出者復殪,賊盡平。加大猷署都督同知。 明年,胡宗憲方圖汪直,用盧鏜言將與通市,大猷力爭不可。及直誘入下吏,其黨毛海峯等遂據舟山,阻岑港自守。大猷環攻之,時小勝。然苦仰攻,將士先登多死,新倭又大至。朝廷趣宗憲甚急,宗憲謾為大言以對。廷臣競詆宗憲,并劾大猷。乃奪大猷及參將戚繼光職,期一月內平賊。大猷等懼,攻益力,賊益死守。三十七年七月乃自岑港移柯梅,造舟成,泛海去。大猷等橫擊之,沈其一舟,餘賊遂揚帆而南,流劫閩廣。大猷先後殺倭四五千,賊幾平。而官軍圍賊已一年,宗憲亦利其去,陰縱之,不督諸將邀擊。比為御史李瑚所劾,則委罪大猷縱賊以自解。帝怒,逮繫詔獄,再奪世廕。 陸炳與大猷善,密以己資投嚴世蕃解其獄,令立功塞上。大同巡撫李文進習其才,與籌軍事。乃造獨輪車拒敵馬。嘗以車百輛,步騎三千,大挫敵安銀堡。文進上其制於朝,遂置兵車營。京營有兵車,自此始也。文進將襲板升,謀之大猷,果大獲,詔還世廕。寇掠廣武,大猷拒却之。先論平汪直功,許除罪錄用。及是,鎮筸有警。川湖總督黃光昇薦大猷,即用為鎮筸參將。 廣東饒平賊張璉數攻陷城邑,積年不能平。四十年七月詔移大猷南贛,合閩廣兵討之。時宗憲兼制江西,知璉遠出,檄大猷急擊。大猷謂「宜以潛師搗其巢,攻其必救,奈何以數萬衆從一夫浪走哉?」乃疾引萬五千人登柏嵩嶺,俯瞰賊巢。璉果還救,大猷連破之,斬首千二百餘級。賊懼,不出。用間誘璉出戰,從陣後執之,并執賊魁蕭雪峯。廣人攘其功,大猷不與較。散餘黨二萬,不戮一人。擢副總兵,協守南贛汀漳惠潮諸郡。遂乘勝征程鄉盜,走梁寧,禽徐東洲。林朝曦者,獨約黃積山大舉。官軍攻斬積山,朝曦遁,後亦為徐甫宰所滅。大猷尋擢福建總兵官,與戚繼光復興化城,共破海倭。詳繼光傳。繼光先登,受上賞,大猷但賚銀幣。 四十二年十月徙鎮南贛。明年改廣東。潮州倭二萬與大盜吳平相犄角,而諸峒藍松三、伍端、溫七、葉丹樓輩日掠惠潮間。閩則程紹祿亂延平,梁道輝擾汀州。大猷以威名懾羣盜,單騎入紹祿營,督使歸峒,因令驅道輝歸,兩人卒為他將所滅。惠州參將謝敕與伍端、溫七戰,失利。以俞家軍至,恐之,端乃驅諸酋以歸。無何,大猷果至,七被禽。端自縛,乞殺倭自効。大猷使先驅,官軍繼之,圍倭鄒塘,一日夜克三巢,焚斬四百有奇,又大破之海豐。倭悉奔崎沙、甲子諸澳,奪漁舟入海。舟多沒於風,脫者二千餘人,還保海豐金錫都。大猷圍之兩月,賊食盡,欲走。副將湯克寬設伏邀之,手斬其梟將三人。參將王詔等繼至,賊遂大潰。乃移師潮州,以次降藍松三、葉丹樓。遂使招降吳平,居之梅嶺。平未幾復叛,造戰艦數百,聚衆萬餘,築三城守之,行劫濱海諸郡縣。福建總兵官戚繼光襲平,平遁保南澳。四十四年秋入犯福建,把總朱璣等戰沒於海中。大猷將水兵,繼光將陸兵,夾擊平南澳,大破之。平僅以身免,奔據饒平鳳凰山。繼光留南澳。大猷部將湯克寬、李超等躡賊後,連戰不利,平遂掠民舟出海。閩廣巡按御史交章論之,大猷坐奪職。平卒為克寬所追擊,遠遁以免,不敢入犯矣。 河源、翁源賊李亞元等猖獗。總督吳桂芳留大猷討之,徵兵十萬,分五哨進。大猷使間攜賊黨而親搗其巢,生禽亞元,俘斬一萬四百,奪還男婦八萬餘人。乃還大猷職,以為廣西總兵官。故事,以勳臣總兩廣兵,與總督同鎮梧州。帝用給事中歐陽一敬議,兩廣各置大帥,罷勳臣。乃召恭順侯吳繼爵還京,以大猷代,予平蠻將軍印。而以劉顯鎮廣東。兩廣並置帥,自大猷及顯始也。伍端死,其黨王世橋復叛,劫執同知郭文通。大猷連敗之,其部下執以獻。進署都督同知。 海賊曾一本者,吳平黨也。既降復叛,執澄海知縣,敗官軍,守備李茂才中礮死。詔大猷暫督廣東兵協討。隆慶二年,一本犯廣州,尋犯福建。大猷合郭成、李錫軍擒滅之。錄功,進右都督。 廣西古田獞黃朝猛、韋銀豹等,嘉靖末嘗再劫會城庫,殺參將黎民表。巡撫殷正茂徵兵十四萬,屬大猷討之。分七道進,連破數十巢。賊保潮水,巢極巔,攻十餘日未下。大猷佯分兵擊馬浪賊,而密令參將王世科乘雨夜登山設伏。黎明礮發,賊大驚。諸軍攀援上,賊盡死。馬浪諸巢相繼下。斬獲八千四百有奇,禽朝猛、銀豹,百年積寇盡除。進世廕為指揮僉事。 大猷為將廉,馭下有恩。數建大功,威名震南服。而巡按李良臣劾其奸貪,兵部力持之,詔還籍候調。起南京右府僉書。未任,以都督僉事為福建總兵官。萬曆元年秋,海寇突閭峽澳,坐失利奪職。復以署都督僉事起後府僉書,領車營訓練。三疏乞歸。卒,贈左都督,諡武襄。 大猷負奇節,以古賢豪自期。其用兵,先計後戰,不貪近功。忠誠許國,老而彌篤,所在有大勳。武平、崖州、饒平皆為祠祀。譚綸嘗與書曰:「節制精明,公不如綸。信賞必罰,公不如戚。精悍馳騁,公不如劉。然此皆小知,而公則堪大受。」戚謂戚繼光,劉謂劉顯也。 子咨臯,福建總兵官。 盧鏜,汝寧衞人。嘉靖時由世廕歷福建都指揮僉事,為都御史朱紈所任。紈自殺,鏜亦論死。尋赦免,以故官備倭福建。遷都指揮。擊賊嘉興,敗,責戴罪。尋擢參將,分守浙東濱海諸郡,與副將大猷大破賊王江涇。旋督保靖土兵及蜀將陳正元兵擊賊張莊,焚其壘。追擊之後港,為賊所敗。賊出沒台州外海,都指揮王沛敗之大陳山。賊登山,官軍焚其舟。鏜會剿,禽其酋林碧川等,餘倭盡滅。別賊掠諸縣,指揮閔溶等敗死,鏜奪職戴罪。 旋以薦擢協守江浙副總兵。賊陷仙居,趨台州,鏜破之彭溪,乃與胡宗憲共謀滅徐海。宗憲招汪直,鏜亦說日本使善妙令禽直。直與日本貳,卒伏誅。倭犯江北,鏜馳援破之,又敗北洋倭二十餘艘。賊斂舟三沙,復流劫江北。巡撫李遂劾鏜縱賊,鏜已擢都督僉事,為江南、浙江總兵官,奪職視事。以通政唐順之薦,復職如初。尋以誅汪直功,進都督同知。倭復犯浙東。水陸十餘戰,斬首千四百有奇。總督宗憲以蕩平聞,鏜復增俸賚金。鏜擢用由宗憲,宗憲敗,給事中邱橓劾鏜八罪。逮治,免歸。 鏜有將略。倭難初興,諸將悉望風潰敗,獨鏜與湯克寬敢戰,名亞俞、戚云。 克寬,邳州衞人。父慶,嘉靖中江防總兵官。克寬承世廕,歷官都指揮僉事,充浙江參將。倭犯溫州,克寬擊敗之。別賊寇嘉興屬邑,克寬至海鹽被圍。偕參政潘恩等拒守,賊不能克,乃焚掠而去。無何,陷乍浦城,轉掠奉化、寧海。克寬追圍於獨山民家,火焚之。賊半死,餘奪圍遁。 時濱海多被倭患,而將士無紀律,賊至輒奔,議設大將統制江淮。乃命克寬為副總兵,駐金山衞,提督海防諸軍。倭三百人泊崇明南沙。克寬偕僉事任環攻之,敗績。賊移舟寶山,克寬追敗之南家觜。賊乃轉寇嘉定、上海間,被劾奪官從軍。倭二千餘分掠蘇、松。克寬逆戰採淘港,斬首八百餘級。都御史王忬薦為浙西參將。遇賊嘉、湖,復失利,詔以白衣辦賊。總督張經議搗賊柘林,令克寬將廣西土兵屯乍浦,與副將大猷等相犄角。大戰王江涇,斬級二千。會趙文華劾經惑克寬言縱倭飽颺,遂併逮問,論死。久之,赦免。 廣東用兵,命赴軍前自効。從大猷大破倭海豐,還世廕。俄以為惠潮參將,復從大猷破吳平。平未幾復振,克寬已擢狼山副總兵,命留討賊。俄敗之陽江烏豬洋。平窘,奔安南。都御史吳桂芳檄安南協討,遣克寬以舟師會,夾擊平萬橋山下。焚其舟,禽斬四百人,平遠竄。乃進克寬署都督僉事,為廣東總兵官。曾一本突海豐、惠來間,克寬倡議撫之,令居潮陽下澮地。未幾,激民變,一本亦反,詔逮克寬訊治。尋赦免,赴薊鎮立功。萬曆四年,炒蠻入掠古北口。克寬偕參將苑宗儒追出塞,遇伏,戰死。 戚繼光,字元敬,世登州衞指揮僉事。父景通,歷官都指揮,署大寧都司,入為神機坐營,有操行。繼光幼倜儻負奇氣。家貧,好讀書,通經史大義。嘉靖中嗣職,用薦擢署都指揮僉事,備倭山東。改僉浙江都司,充參將,分部寧、紹、台三郡。 三十六年,倭犯樂清、瑞安、臨海,繼光援不及,以道阻不罪。尋會俞大猷兵,圍汪直餘黨於岑港。久不克,坐免官,戴罪辦賊。已而倭遁,他倭復焚掠台州。給事中羅嘉賓等劾繼光無功,且通番。方按問,旋以平汪直功復官,改守台、金、嚴三郡。 繼光至浙時,見衞所軍不習戰,而金華、義烏俗稱慓悍,請召募三千人,教以擊刺法,長短兵迭用,由是繼光一軍特精。又以南方多藪澤,不利馳逐,乃因地形制陣法,審步伐便利,一切戰艦火器兵械精求而更置之。戚家軍名聞天下。 四十年,倭大掠桃渚、圻頭。繼光急趨寧海,扼桃渚,敗之龍山,追至雁門嶺。賊遁去,乘虛襲台州。繼光手殲其魁,蹙餘賊瓜陵江盡死。而圻頭倭復趨台州,繼光邀擊之仙居,道無脫者。先後九戰皆捷,俘馘一千有奇,焚溺死者無算。總兵官盧鏜、參將牛天錫又破賊寧波、溫州。浙東平,繼光進秩三等。閩、廣賊流入江西。總督胡宗憲檄繼光援。擊破之上坊巢,賊奔建寧。繼光還浙江。 明年,倭大舉犯福建。自溫州來者,合福寧、連江諸倭攻陷壽寧、政和、寧德。自廣東南澳來者,合福清、長樂諸倭攻陷元鍾所,延及龍巖、松溪、大田、古田、莆田。是時寧德已屢陷。距城十里有橫嶼,四面皆水路險隘,賊結大營其中。官軍不敢擊,相守踰年。其新至者營牛田,而酋長營興化,東南互為聲援。閩中連告急,宗憲復檄繼光剿之。先擊橫嶼賊。人持草一束,填壕進。大破其巢,斬首二千六百。乘勝至福清,搗敗牛田賊,覆其巢,餘賊走興化。急追之,夜四鼓抵賊柵。連克六十營,斬首千數百級。平明入城,興化人始知,牛酒勞不絕。繼光乃旋師。抵福清,遇倭自東營澳登陸,擊斬二百人。而劉顯亦屢破賊。閩宿寇幾盡。於是繼光至福州飲至,勒石平遠臺。 及繼光還浙後,新倭至者日益衆,圍興化城匝月。會顯遣卒八人齎書城中,衣刺「天兵」二字。賊殺而衣其衣,紿守將得入,夜斬關延賊。副使翁時器、參將畢高走免,通判奚世亮攝府事,遇害,焚掠一空。留兩月,破平海衞,據之。初,興化告急,時帝已命俞大猷為福建總兵官,繼光副之。及城陷,劉顯軍少,壁城下不敢擊。大猷亦不欲攻,需大軍合以困之。四十二年四月,繼光將浙兵至。於是巡撫譚綸令將中軍,顯左,大猷右,合攻賊於平海。繼光先登,左右軍繼之,斬級二千二百,還被掠者三千人。綸上功,繼光首,顯、大猷次之。帝為告謝郊廟,大行敘賚。繼光先以橫嶼功,進署都督僉事,及是進都督同知,世廕千戶,遂代大猷為總兵官。 明年二月,倭餘黨復糾新倭萬餘,圍仙遊三日。繼光擊敗之城下,又追敗之王倉坪,斬首數百級,餘多墜崖谷死,存者數千奔據漳浦蔡丕嶺。繼光分五哨,身持短兵緣崖上,俘斬數百人,餘賊遂掠漁舟出海去。久之,倭自浙犯福寧,繼光督參將李超等擊敗之。乘勝追永寧賊,斬馘三百有奇。尋與大猷擊走吳平於南澳,遂擊平餘孽之未下者。 繼光為將號令嚴,賞罰信,士無敢不用命。與大猷均為名將。操行不如,而果毅過之。大猷老將務持重,繼光則飆發電舉,屢摧大寇,名更出大猷上。 隆慶初,給事中吳時來以薊門多警,請召大猷、繼光專訓邊卒。部議獨用繼光,乃召為神機營副將。會譚綸督師遼、薊,乃集步兵三萬,徵浙兵三千,請專屬繼光訓練。帝可之。二年五月命以都督同知總理薊州、昌平、保定三鎮練兵事,總兵官以下悉受節制。至鎮,上疏言: 薊門之兵,雖多亦少。其原有七。營軍不習戎事,而好末技,壯者役將門,老弱僅充伍,一也。邊塞逶迤,絕鮮郵置,使客絡繹,日事將迎,參游為驛使,營壘皆傳舍,二也。寇至,則調遣無法,遠道赴期,卒斃馬僵,三也。守塞之卒約束不明,行伍不整,四也。臨陣馬軍不用馬,而反用步,五也。家丁盛而軍心離,六也。乘障卒不擇衝緩,備多力分,七也。七害不除,邊備曷修。 而又有士卒不練之失六,雖練無益之弊四。何謂不練?夫邊所藉惟兵,兵所藉惟將;今恩威號令不足服其心,分數形名不足齊其力,緩急難使,一也。有火器不能用,二也。棄土著不練,三也。諸鎮入衞之兵,嫌非統屬,漫無紀律,四也。班軍民兵數盈四萬,人各一心,五也。練兵之要在先練將。今注意武科,多方保舉似矣,但此選將之事,非練將之道,六也。何謂雖練無益?今一營之卒,為礮手者常十也。不知兵法五兵迭用,當長以衞短,短以救長,一也。三軍之士各專其藝,金鼓旗幟何所不蓄,今皆置不用,二也。弓矢之力不強於寇,而欲藉以制勝,三也。教練之法,自有正門。美觀則不實用,實用則不美觀,而今悉無其實,四也。 臣又聞兵形象水,水因地而制流,兵因地而制勝。薊之地有三。平原廣陌,內地百里以南之形也。半險半易,近邊之形也。山谷仄隘,林薄蓊翳,邊外之形也。寇入平原,利車戰。在近邊,利馬戰。在邊外,利步戰。三者迭用,乃可制勝。今邊兵惟習馬耳,未嫺山戰、林戰、谷戰之道也,惟浙兵能之。願更予臣浙東殺手、礮手各三千,再募西北壯士,足馬軍五枝,步軍十枝,專聽臣訓練,軍中所需,隨宜取給,臣不勝至願。 又言:「臣官為創設,諸將視為綴疣,臣安從展布。」 章下兵部,言薊鎮既有總兵,又設總理,事權分,諸將多觀望,宜召還總兵郭琥,專任繼光。乃命繼光為總兵官,鎮守薊州、永平、山海諸處,而浙兵止弗調。錄破吳平功,進右都督。寇入青山口,拒却之。 自嘉靖以來,邊牆雖修,墩臺未建。繼光巡行塞上,議建敵臺。略言:「薊鎮邊垣,延袤二千里,一瑕則百堅皆瑕。比來歲修歲圮,徒費無益。請跨牆為臺,睥睨四達。臺高五丈,虛中為三層,臺宿百人,鎧仗糗糧具備。令戍卒畫地受工,先建千二百座。然邊卒木彊,律以軍法將不堪,請募浙人為一軍,用倡勇敢。」督撫上其議,許之。浙兵三千至,陳郊外。天大雨,自朝至日昃,植立不動。邊軍大駭,自是始知軍令。五年秋,臺功成。精堅雄壯,二千里聲勢聯接。詔予世廕,賚銀幣。 繼光乃議立車營。車一輛用四人推輓,戰則結方陣,而馬步軍處其中。又製拒馬器,體輕便利,遏寇騎衝突。寇至,火器先發,稍近則步軍持拒馬器排列而前,間以長鎗、筤筅。寇奔,則騎軍逐北。又置輜重營隨其後,而以南兵為選鋒,入衞兵主策應,本鎮兵專戍守。節制精明,器械犀利,薊門軍容遂為諸邊冠。 當是時,俺答已通貢,宣、大以西,烽火寂然。獨小王子後土蠻徙居插漢地,控弦十餘萬,常為薊門憂。而朶顏董狐狸及其兄子長昂交通土蠻,時叛時服。萬曆元年春,二寇謀入犯。馳喜峯口,索賞不得,則肆殺掠,獵傍塞,以誘官軍。繼光掩擊,幾獲狐狸。其夏,復犯桃林,不得志去。長昂亦犯界嶺。官軍斬獲多,邊吏諷之降,狐狸乃款關請貢。廷議給以歲賞。明年春,長昂復窺諸口不得入,則與狐狸共逼長禿令入寇。繼光逐得之以歸。長禿者,狐狸之弟,長昂叔父也。於是二寇率部長親族三百人,叩關請死罪,狐狸服素衣叩頭乞赦長禿。繼光及總督劉應節等議,遣副將史宸、羅端詣喜峯口受其降。皆羅拜,獻還所掠邊人,攢刀設誓。乃釋長禿,許通貢如故。終繼光在鎮,二寇不敢犯薊門。 尋以守邊勞,進左都督。已,增建敵臺,分所部十二區為三協,協置副將一人,分練士馬。炒蠻入犯,湯克寬戰死,繼光被劾,不罪。久之,炒蠻偕妻大嬖只襲掠邊卒,官軍追破之。土蠻犯遼東,繼光急赴,偕遼東軍拒退之。繼光已加太子太保,錄功加少保。 自順義受封,朝廷以八事課邊臣:曰積錢穀、修險隘、練兵馬、整器械、開屯田、理鹽法、收塞馬、散叛黨。三歲則遣大臣閱視,而殿最之。繼光用是頻廕賚。南北名將馬芳、俞大猷前卒,獨繼光與遼東李成梁在。然薊門守甚固,敵無由入,盡轉而之遼,故成梁擅戰功。 自嘉靖庚戌俺答犯京師,邊防獨重薊。增兵益餉,騷動天下。復置昌平鎮,設大將,與薊相脣齒。猶時躪內地,總督王忬、楊選並坐失律誅。十七年間,易大將十人,率以罪去。繼光在鎮十六年,邊備修飭,薊門宴然。繼之者,踵其成法,數十年得無事。亦賴當國大臣徐階、高拱、張居正先後倚任之。居正尤事與商確,欲為繼光難者,輒徙之去。諸督撫大臣如譚綸、劉應節、梁夢龍輩咸與善,動無掣肘,故繼光益發舒。 居正歿半歲,給事中張鼎思言繼光不宜於北,當國者遽改之廣東。繼光悒悒不得志,強一赴,踰年即謝病。給事中張希臯等復劾之,竟罷歸。居三年,御史傅光宅疏薦,反奪俸。繼光亦遂卒。 繼光更歷南北,並著聲。在南方戰功特盛,北則專主守。所著紀效新書、練兵紀實,談兵者遵用焉。弟繼美,亦為貴州總兵官。 有朱先者,嘉興人。當繼光時,為薊鎮南兵營參將,遷副總兵。後數為廣東、福建總兵官。初起家武舉,募海濱鹽徒為一軍。自胡宗憲為御史至總督,皆倚任。先大小數十戰,皆先登,殺倭甚衆。以功授都司。宗憲被逮,先解官護行。宗憲釋還,先乃歸。御史按福建巡撫王詢侵軍費,檄先證之。先曰:「先,王公部將也,不敢誣府主。」御史怒,坐先萬金,論死繫獄,閱八年始白。萬曆初,用薦起圜山把總。歷登閫帥,以年老謝事歸。復起,辭不赴。先為將有胆智,砥節首公。其處宗憲、詢二事,時論以為有國士風。 劉顯,南昌人。生而膂力絕倫,稍通文義。家貧落魄,之叢祠欲自經,神護之不死。間行入蜀,為童子師。已,冒籍為武生。 嘉靖三十四年,宜賓苗亂,巡撫張臬討之。顯從軍陷陣,手格殺五十餘人,禽首惡三人。諸軍繼進,賊盡平。顯由是知名。官副千戶,輸貲為指揮僉事。 南京振武營初設,用兵部尚書張鏊薦,召令訓練。擢署都指揮僉事,僉書浙江都司。遷參將,分守蘇、松。倭犯江北,逼泗州,鏊檄顯防浦口。顯測賊將遁,追擊至安東。方暑,披單衣,率四騎誘賊,伏精甲岡下。賊出,斬一人。所乘馬中矢,下拔其鏃,射殺追者。誘至岡下,大敗之去。賊出所俘女子蠱將士,顯悉送有司。明日伺賊出,潛燬其舟。賊敗走舟,舟已焚,死者無算。顯進秩三等。尋遷副總兵,協守江浙。 三沙倭復劫江北,被圍於劉家莊。顯以銳卒數千至,巡撫李遂令盡護江北軍。顯率所部直入,諸營繼之,自辰迄酉。賊巢破,逐北至白駒場、茅花墩,斬首六百有奇,賊盡殄。而遂謂賊由三沙來,實盧鏜及顯罪。顯坐停俸。已,應天巡撫翁大立薦顯驍勇,請久任,帝可之。振武營兵變後,諸將務姑息,兵益驕。給事中魏元吉薦顯署都督僉事,節制其軍。顯挈蜀卒五百人往,一軍帖然。閩賊流入江西,大掠石城、臨川、東鄉、金谿,殺吏民萬計。詔顯赴剿,擊敗之陽湖,賊乃遁。 四十一年五月,廣東賊大起。詔顯充總兵官鎮守。會福建倭患棘,顯赴援。與參將戚繼光連破賊,賊略盡。而新倭大至,攻陷興化城。顯以兵少,逼城未敢戰,被劾,戴罪。賊以間攻據平海衞。他倭劫福清,謀與平海倭合。顯及俞大猷合於遮浪,盡殲之。平海倭欲遁,為把總許朝光所邀敗。乃盡焚其舟,退還舊屯。戚繼光亦至,顯與大猷共助擊之,遂復興化。錄功,進先所廕世職二秩。江北倭未平,廷議設總兵官於狼山,統制大江南北,改顯任之。顯行部通州,以敕書許節制知府以下,而同知王汝言不為禮,劾奏,鐫其秩。已,移鎮浙江。 顯有將略,居官不守法度。巡按御史劾之,革任候勘。用巡撫劉畿薦,命充為事官,鎮守如故。隆慶改元,以軍政拾遺被劾,貶秩視事。用巡撫谷中虛薦,還故官,移鎮貴州。廣西〈犭農〉賊者念父子僭稱王,攻剽安順。巡撫阮文中檄顯剿,俘斬五百餘人。四川巡撫曾省吾議征都掌蠻,令顯移鎮其地。復被劾罷,省吾奏留之。 都掌蠻者,居敘州戎縣,介高、珙、筠連、長寧、江安、納溪六縣間,古瀘賊也。成化初為亂,程信討平之。正德中,普法惡復為亂,馬昊討平之。至是,其酋阿大、阿二、方三等據九絲山,剽遠近。其山修廣,而四隅峭仄。東北則雞冠嶺、都都寨、凌霄峯三岡,峻壁數千仞。有阿苟者,居凌霄峯,為賊耳目,威儀出入如王者。省吾議討之,屬顯軍事。起故將郭成、安大朝為佐,調諸土兵,合官軍凡十四萬人。萬曆改元三月,畢集敘州,誘執阿苟,攻拔凌霄,進逼都都寨。三酋遣其黨阿墨固守。官軍頓匝月,鑿灘以通漕,擊斬阿墨,拔其寨。阿大自守雞冠。顯令人誘以官,而分五哨盡壁九絲城下。乘無備,夜半腰絙上,斬關入。遲明,諸將畢至。阿二、方三走保牡豬寨。郭成破雞冠,獲阿大。諸軍攻牡豬,禽方三。阿二走,追獲於貴州大盤山。克寨六十餘,獲賊魁三十六,俘斬四千六百,拓地四百餘里,得諸葛銅鼓九十三,銅鐵鍋各一。阿大泣曰:「鼓聲宏者為上,可易千牛,次者七八百。得鼓二三,便可僭號稱王。鼓山顛,羣蠻畢集,今已矣。」鍋狀如鼎,大可函牛,刻畫有文彩。相傳諸葛亮以鼓鎮蠻。鼓失,則蠻運終矣。錄功,進顯都督同知。已而剿餘孽,復俘斬千一百有奇。 都掌蠻既滅,顯引疾求去,而以有司阻撓為言。詔聽顯節制,顯益行其志。擊西川番沒舌、丟骨、人荒諸砦,斬其首惡,撫餘衆而還。建昌傀厦、洗馬諸番,咸獻首惡。西陲以寧。九年冬卒官。子綎,自有傳。 郭成,四川敘南衞人。由世職歷官蘇松參將,進副總兵。倭犯通州,為守將李錫所敗,轉掠崇明三沙。成擊沈其舟,斬首百三十餘級。隆慶元年冬,擢署都督僉事,為廣東總兵官。渡海追曾一本大獲,進署都督同知。叛將周雲翔等殺參將耿宗元,亡入賊中。屯平山大安峒,將寇海豐。成偕南贛軍夾擊之,斬首千三百餘級,獲被掠通判潘槐而下六百餘人,生縶雲翔。潮州諸屬邑,賊巢以百數。郭明據林樟,胡一化據北山洋,陳一義據馬湖,剽劫二十載。成督諸軍擊殺明等,俘斬千三百有奇。四川都掌蠻為亂,詔成移鎮。尋被劾,罷歸。 萬曆改元,命劉顯大征,詔成充為事官,為之副。先登九絲山,生縶阿大。初,成父為蠻殺,乃以所斬首級及生禽諸蠻置父墓前,剖心致祭,鄉人壯之。尋僉書南京後府,出為貴州總兵官,鎮守銅仁。成有膽智。每苗出掠,潛遣壯士入其砦,斬馘而出。嘗挺身入林箐察賊。苗一日數驚,曰:「郭將軍至矣。」相戒莫敢犯。復被劾,罷歸。 起四川總兵官。永寧宣撫奢效忠卒,其妻奢世統無子,妾奢世續子崇周幼。前總兵劉顯因命世續署宣撫印。世統怒,攻奪其落紅寨。世續奔永寧。成遣義兒郭天心偕指揮禹嘉績按問。天心遂據世續永寧私第,罄取其資,而成亦入落紅,盡掠奢氏九世之積。效忠弟沙卜遂拒殺裨將三人,執天心等。撫按交章劾成,下吏,遣戍雲南。會有松茂之役,薦從軍。成乃將七千人,直抵黃沙。屢破賊,與總兵官李應祥盡平河東西諸巢,以功授參將。復偕應祥大破膩乃諸賊,增世職二級。膩乃黨楊九乍復出為亂,成討平之。火落赤擾西寧,四川巡撫李尚思以地近松潘,檄成軍松林,游擊萬鏊軍漳臘。寇不敢逼,西陲獲安。楊應龍叛,成進討,無功,戴罪辦理。尋卒於官。 李錫,歙人。世新安衞千戶。倭警,數有功,為通州守備。屢擢揚州參將,江北副總兵。隆慶元年冬,以署都督僉事為福建總兵官。 海寇曾一本橫行閩、廣間,俞大猷將赴廣西,總督劉燾令會閩師夾擊。一本至閩,錫出海禦之,與大猷遇賊柘林澳,三戰皆捷。賊遁馬耳澳復戰。會廣東總兵官郭成率參將王詔等以師會,次菜蕪澳,分三哨進。一本駕大舟力戰,諸將連破之,燬其舟。詔生禽一本及其妻,斬首七百餘,死水火者萬計。時廣寇惟一本最強,錫、大猷、成共平之,而錫功最鉅。其後一本餘黨梁本豪復亂,為黃應甲所禽,然視錫時力較易。錫論功,加署都督同知。倭入寇,擊却之。 六年春,以征蠻將軍代大猷鎮廣西平樂。府江者,桂林抵梧州驛道也。南北亙五百里,兩岸崇山深箐,賊巢盤互。自嘉靖間張岳破平後,至是復猖獗。嘗執知州邀重賄。道路梗塞,城門晝閉。大猷議討之,會罷官去。巡撫郭應聘與錫計,徵兵六萬,令參將錢鳳翔、王世科,都指揮王承恩、董龍各將一軍,以副使鄭茂、金柱,僉事夏道南監之,錫居中節制。破賊巢數十,斬馘五千有奇,獞酋楊錢甫等悉授首。錄功,進世職二等。 柳州懷遠,猺、獞、狑、狪環居之,猺尤獷悍。侵據縣治久,吏民率寓郡城。隆慶時大征古田,諸猺懼而聽命。知縣馬希武之官,繕城塹,程役過嚴,諸猺殺希武及經歷等五人,復反。巡撫應聘與總督殷正茂議征之。萬曆元年正月,錫進次長安鎮。會連雨雪,乃退師。益徵浙東鳥銃手、湖廣永順鈎刀手及狼兵十萬人,令參將鳳翔、世科,都指揮楊照、戚繼美,故參將亦孔昭、魯國賢,六道並進,監以副使沈子木。錫自統水師,次羅江,獨當其衝。時賊屯板江大洲,累石樹柵,潛以舟來襲。錫伏舟敗之,水陸並進。會鳳翔等亦至,賊悉舟西遁。追擊,連破數巢。賊據楓木大山,前阻隄澗,鼓譟出。諸軍奮擊,而別以奇兵繞其後。賊大奔,保天鵝嶺。錫以水軍截潯江,督諸將攻斬渠魁二人。乘勝復破數巢,直抵清州界。賊奔大巢,亘數里,崖壁峭絕,為重柵拒官軍,鏢弩矢石雨下。婦人裸體揚箕,擲牛羊犬首為厭勝。諸軍大呼直上,四面舉火,賊盡殲。先後破巢一百四十,獻馘三千五百有奇,俘獲撫降者無算。 永福、永寧、柳城并以賊告,洛容獞又殺典史。錫令王瑞討永寧,楊照討柳城,參將門崇文討永福,亦孔昭討洛容,己帥舟師屯理定江,節制諸軍。甫二旬,四道並捷。斬首四千五百有奇,洛容賊首陶浪金等俱伏誅。錫以功進秩二等。巡按御史唐諫言錫一年內破賊二百一十四巢,獲首功一萬二千餘級,宜久其任。帝可之。尋從凌雲翼大破羅旁賊,授世廕百戶。六年,卒官。 黃應甲者,不知何許人。隆慶中,以潯梧左參將從俞大猷討平韋銀豹,進秩二等。萬曆五年屢遷浙江總兵官。改鎮廣東。龍川鮑時秀者,妻杜氏,有妖術。乃據義都緱嶺,立二十四方大總,自號無敵峒王,既降復反。應甲討平之。蜑戶蘇觀陞、周才雄招亡命數千人,縱掠雷、廉間,殺斷州千戶田治。應甲率五軍並進,生禽觀陞、才雄,斬首四百餘級,其黨縛酋長陳泉以降。 未幾,梁本豪亂。本豪,故曾一本黨,亦蜑戶也。一本誅,竄海中,習水戰,遠通西洋。且結倭兵為助,殺千戶,掠通判以去。十年六月,總督陳瑞與應甲謀,分水軍二,南駐老萬山備倭,東駐虎門備蜑,別以兩軍備外海,兩軍扼要害。水軍沈蜑舟二十,生禽本豪。諸軍競進,大破之石茅洲。賊復奔潭洲沙灣,聚舟二百,及倭舟十,相犄角。諸將合追,先後俘斬千六百有奇,沈其舟二百餘,撫降者二千五百。帝為告郊廟,大行敘賚,應甲等進秩有差。他倭寇瓊崖,應甲斬首二百餘,奪其舟。再賜金。旋入僉左軍府。罷歸,卒。 尹鳳,字德輝,南京人。錫總兵福建時部將也,世府軍後衞指揮同知。鳳早孤。讀書,嫺騎射。嘉靖中舉武科,鄉會試皆第一。擢署都指揮僉事,備倭福建。徙僉浙江都司,進福建參將。倭陷福清、南安,連〈舟宗〉出海。鳳邀擊,沈其七舟。追至外洋,連戰滸嶼、東洛、七礁,禽斬二百人。擊倭梅花洋走之,追至橫山,禽斬二百六十。大小凡十數戰,內地賴以稍寧。改掌浙江都司,謝病歸。隆慶初,以故官涖福建,從錫平曾一本。萬曆初,累官署都督僉事,提督京城巡捕。未幾,謝事歸。 張元勳,字世臣,浙江太平人。嗣世職為海門衞新河所百戶。沈毅有謀。值倭警,隸戚繼光麾下。有功,進千戶。從破橫嶼諸賊,屢進署都指揮僉事,充福建游擊將軍。隆慶初,破倭福安,改南路參將。從李錫破曾一本,進副總兵。 五年春,擢署都督僉事,代郭成為總兵官,鎮守廣東。惠州河源賊唐亞六、廣州從化賊萬尚欽、韶州英德賊張廷光劫掠郡縣,莫能制。明年,元勳進剿。斬馘六百有奇,亞六等授首,餘黨悉平。肇慶恩平十三村賊陳金鶯等,與鄰邑苔村三巢賊羅紹清、林翠蘭、譚權伯,藤峒、九逕十寨賊黃飛鶯、邱勝富、黃高暉、諸可行、黃朝富等,相煽為亂。故事,兩粵惟大征得敘功,鵰剿不敘,故諸將不樂鵰剿。總督殷正茂與元勳計,令鵰剿得論功,諸軍爭奮。正茂又密遣副將梁守愚、游擊王瑞等屯恩平,若常戍者,掩不備,斬翠蘭等,生禽紹清、權伯以獻。其諸路鵰剿者,效首功二千四百有奇,還被掠子女千三百餘人,生得金鶯,惟高暉等亡去。元勳逐北至藤峒,又生獲勝富、可行、朝富等八十人。部將鄧子龍等亦獲高暉、飛鶯。三巢、十寨、十三村諸賊盡平,餘悉就撫。 惠、潮地相接,山險木深。賊首藍一清、賴元爵與其黨馬祖昌、黃民太、曾廷鳳、黃鳴時、曾萬璋、李仲山、卓子望、葉景清、曾仕龍等各據險結砦,連地八百餘里,黨數萬人。正茂議大征。會金鶯等已滅,諸賊頗懼。廷鳳、萬璋並遣子入學,祖昌、景清亦佯乞降。正茂知其詐,徵兵四萬,令參將李誠立、沈思學、王詔,游擊王瑞等分將之,元勳居中節制,監司陳奎、唐九德、顧養謙、吳一介監其軍,數道並進。賊敗,乃憑險自守。官軍遍搜深箐邃谷間。而元勳偕九德,追亡至南嶺。一日夜馳至養謙所,擊破李坑,生得子望等。明年破烏禽嶂。仕龍阻高山,元勳佯飲酒高會,忽進兵擊禽之。先後獲大賊首六十一人,次賊首六百餘人,破大小巢七百餘所,禽斬一萬二千有奇。帝為宣捷,告郊廟,進元勳署都督同知,世廕百戶。元勳復討斬餘賊千三百有奇,撫定降者。巨寇皆靖。 潮州賊林道乾之黨諸良寶既撫復叛,襲殺官軍,掠六百人入海。再犯陽江,敗走。乃據潮故巢,居高山巔,不出戰。官軍營淤泥中。副將李誠立挑戰,墜馬傷足,死者二百人。賊出掠而敗,走巢固守。元勳積草土與賊壘平,用火攻之,斬首千一百餘級。時萬曆二年三月也。捷聞,進世廕一級。遺孽魏朝義等四巢亦降。尋與胡宗仁共平良寶黨林鳳。惠、潮遂無賊。其冬,倭陷銅鼓石、雙魚城。元勳大破之儒峒,俘斬八百餘級。進秩為真。五年,從總督淩雲翼大征羅旁賊,斬首萬六千餘級。進都督,改廕錦衣。尋以疾致仕,卒於家。 元勳起小校。大小百十戰,威名震嶺南。與廣西李錫並稱良將。 贊曰:世宗朝,老成宿將以俞大猷為稱首,而數奇屢躓。以內外諸臣攘敓,而掩遏其功者衆也。戚繼光用兵,威名震寰宇。然當張居正、譚綸任國事則成,厥後張鼎思、張希臯等居言路則廢。任將之道,亦可知矣。劉顯平蠻引疾,而以有司阻撓為辭,有以夫。李錫、張元勳首功甚盛,而不蒙殊賞,武功所由不競也。 徐階弟陟 子璠等 高拱郭朴 張居正曾孫同敞 徐階,字子升,松江華亭人。生甫周歲,墮眢井,出三日而蘇。五歲從父道括蒼,墮高嶺,衣掛於樹不死。人咸異之。嘉靖二年進士第三人。授翰林院編修,予歸娶。丁父憂,服除,補故官。階為人短小白晳,善容止。性頴敏,有權略,而陰重不泄。讀書為古文辭,從王守仁門人遊,有聲士大夫間。 帝用張孚敬議欲去孔子王號,易像為木主,籩豆禮樂皆有所損抑。下儒臣議,階獨持不可。孚敬召階盛氣詰之,階抗辯不屈。孚敬怒曰:「若叛我。」階正色曰:「叛生於附。階未嘗附公,何得言叛?」長揖出。斥為延平府推官。連攝郡事。出繫囚三百,毀淫祠,刱鄉社學,捕劇盜百二十人。遷黃州府同知,擢浙江按察僉事,進江西按察副使,俱視學政。 皇太子出閤,召拜司經局洗馬兼翰林院侍講。丁母憂歸。服除,擢國子祭酒,遷禮部右侍郎,尋改吏部。故事,吏部率鐍門,所接見庶官不數語。階折節下之,見必深坐,咨邊腹要害。吏治民瘼,皆自喜得階意,願為用。尚書熊浹、唐龍、周用皆重階。階數署部事,所引用宋景、張岳、王道、歐陽德、范鏓皆長者。用卒,聞淵代,自處前輩,取立斷。階意不樂,求出避之。命兼翰林院學士,教習庶吉士。尋掌院事,進禮部尚書。 帝察階勤,又所撰青詞獨稱旨,召直無逸殿。與大學士張治、李本俱賜飛魚服及上方珍饌、上尊無虛日。廷推吏部尚書,不聽,不欲階去左右也。階遂請立皇太子,不報。復連請之,皆不報。後當冠婚,復請先裕王,後景王,帝不懌。尋以推恩加太子太保。 俺答犯京,階請釋周尚文及戴綸、歐陽安等自效,報可。已,請帝還大內,召羣臣計兵事,從之。中官陷寇歸,以俺答求貢書進。帝以示嚴嵩及階,召對便殿。嵩曰:「饑賊耳,不足患。」階曰:「傅城而軍,殺人若刈菅,何謂饑賊?」帝然之,問求貢書安在。嵩出諸袖曰:「禮部事也。」帝復問階。階曰:「寇深矣,不許,恐激之怒,許則彼厚要我。請遣譯者紿緩之,我得益為備。援兵集,寇且走。」帝稱善者再。嵩、階因請帝出視朝。寇尋飽去,乃下階疏,弗許貢。 嵩怙寵弄權,猜害同列。既仇夏言置之死,而言嘗薦階,嵩以是忌之。初,孝烈皇后崩,帝欲祔之廟,念壓於先孝潔皇后,又睿宗入廟非公議,恐後世議祧,遂欲當己世預祧仁宗,以孝烈先祔廟,自為一世,下禮部議。階抗言女后無先入廟者,請祀之奉先殿,禮科都給事中楊思忠亦以為然。疏上,帝大怒。階皇恐謝罪,不能守前議。帝又使階往邯鄲落成呂仙祠。階不欲行,乃以議祔廟解,得緩期。至寇逼城,帝益懈,乃使尚書顧可學行,而內銜階。摘思忠元旦賀表誤,廷杖之百,斥為民,以怵階。嵩因謂階可間也,中傷之百方。一日獨召對,語及階。嵩徐曰:「階所乏非才,但多二心耳。」蓋以其嘗請立太子也。階危甚,度未可與爭,乃謹事嵩,而益精治齋詞迎帝意,左右亦多為地者。帝怒漸解。未幾,加少保,尋進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密疏發咸寧侯仇鸞罪狀,嵩以階與鸞嘗同直,欲因鸞以傾階。及聞鸞罪發自階,乃愕然止,而忌階益甚。 帝既誅鸞,益重階,數與謀邊事。時議減鸞所益衞卒,階言:「不可減。又京營積弱之故,卒不在乏而在冗,宜精汰之,取其廩以資賞費。」又請罷提督侍郎孫禬。帝始格於嵩,久而皆用之。一品滿三載,進勳,為柱國,再進兼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滿六載,兼食大學士俸,再錄子為中書舍人,加少傅。九載,改兼吏部尚書。賜宴禮部,璽書褒諭有加。帝雖重階,稍示形迹。嘗以五色芝授嵩,使鍊藥,謂階政本所關,不以相及。階皇恐請,乃得之。帝亦漸委任階,亞於嵩。 楊繼盛論嵩罪,以二王為徵,下錦衣獄。嵩屬陸炳究主使者,階戒炳曰:「即不慎,一及皇子,如宗社何!」又為危語動嵩曰:「上惟二子,必不忍以謝公,所罪左右耳。公奈何顯結宮邸怨也。」嵩〈忄雙〉懼,乃寢。倭躪東南,帝數以問階,階力主發兵。階又念邊卒苦饑,請收畿內麥數十萬石,自居庸輸宣府,紫荊輸大同。帝悅,密傳諭行之。楊繼盛之劾嵩也,嵩固疑階。趙景、王宗茂劾嵩,階又議薄其罰。及是,給事中吳時來,主事董傳策、張翀劾嵩不勝,皆下獄。傳策,階里人;時來、翀,階門生也。嵩遂疏辨,顯謂階主使,帝不聽。有所密詢,皆舍嵩而之階。尋加太子太師。 帝所居永壽宮災,徙居玉熙殿,隘甚,欲有所營建,以問嵩。嵩請還大內,帝不懌。問階,階請以三殿所餘材,責尚書雷禮營之,可計月而就。帝悅,如階議。命階子尚寶丞璠兼工部主事董其役,十旬而功成。帝即日徙居之,命曰萬壽宮。以階忠,進少師,兼支尚書俸,予一子中書舍人。子璠亦超擢太常少卿。嵩乃日屈。嵩子世蕃貪橫淫縱狀亦漸聞,階乃令御史鄒應龍劾之。帝勒嵩致仕,擢應龍通政司參議。階遂代嵩為首輔。 已而帝念嵩供奉勞,憐之。又以嵩去,忽忽不樂,乃降諭欲退而修真且傳嗣,復責階等奈何以官與邪物,謂應龍也。階言:「退而傳嗣,臣等不敢奉命。應龍之轉,乃二部奉旨行之。」帝乃已。 帝以嵩在直久,而世蕃顧為奸於外,因命階無久直。階窺帝意,言苟為奸,在外猶在內,固請入直。帝以嵩直廬賜階。階榜三語其中曰:「以威福還主上,以政務還諸司,以用舍刑賞還公論。」於是朝士侃侃,得行其意。袁煒數出直,階請召與共擬旨。因言「事同衆則公,公則百美基;專則私,私則百弊生。」帝頷之。階以張孚敬及嵩導帝猜刻,力反之,務以寬大開帝意。帝惡給事御史抨擊過當,欲有所行遣。階委曲調劑,得輕論。會問階知人之難。階對曰:「大奸似忠,大詐似信。惟廣聽納,則窮兇極惡,人為我攖之;深情隱慝,人為我發之。故聖帝明王,有言必察。即不實,小者置之,大則薄責而容之,以鼓來者。」帝稱善。言路益發舒。 寇由牆子嶺入,直趨通州。帝方祠釐,兵部尚書楊博不敢奏,謀之階,檄宣府總兵官馬芳、宣大總督江東入援。芳兵先至,階請亟賞之,又請重東權,俾統諸道兵。寇從通掠香河,階請亟備順義,而以奇兵邀之古北口。寇趨順義不得入,乃走古北口。其後軍遇參將郭琥伏而敗,頗得其所掠人畜輜重。始帝怒博不早聞與總督楊選之任寇入也,欲罪之,未發。階言:「博雖以祠釐禁不敢聞,而二鎮兵皆其所先檄。若選則非尾寇,乃送之出境耳。」帝竟誅選,不罪博。進階建極殿大學士。 袁煒以疾歸,道卒,階獨當國。屢請增閣臣,且乞骸骨。乃命嚴訥、李春芳入閣,而待階益隆。以一品十五載考,恩禮特厚,復賜玉帶、繡蟒、珍藥。帝手書問階疾,諄懇如家人,階益恭謹。帝或有所委,通夕不假寐,應制之文未嘗踰頃刻期。帝日益愛階。階採輿論利便者,白而行之。嘉靖中葉,南北用兵,邊鎮大臣小不當帝指,輒逮下獄誅竄,閣臣復竊顏色為威福。階當國後,緹騎省減,詔獄漸虛,任事者亦得以功名終。於是論者翕然推階為名相。 嚴訥請告歸,命郭朴、高拱入閣,與春芳同輔政,事仍決於階。階數請立太子,不報。已而景王之藩,病薨。階奏奪景府所占陂田數萬頃還之民,楚人大悅。帝欲建雩壇及興都宮殿,階力止之。鄢懋卿驟增鹽課四十萬金,階風御史請復故額。方士胡大順等勸帝餌金丹,階力陳其矯誣狀,大順等尋伏法。帝服餌,病躁,戶部主事海瑞極陳帝失,帝恚甚,欲即殺之,階力救得繫。帝病甚,忽欲幸興都,階力爭乃止。未幾,帝崩。階草遺詔,凡齋醮、土木、珠寶、織作悉罷,大禮大獄言事得罪諸臣悉牽復之。詔下,朝野號慟感激,比之楊廷和所擬登極詔書,為世宗始終盛事云。 同列高拱、郭朴以階不與共謀,不樂。朴曰:「徐公謗先帝,可斬也。」拱初侍穆宗裕邸,階引之輔政,然階獨柄國,拱心不平。世宗不豫時,給事中胡應嘉嘗劾拱,拱疑階嗾之。隆慶元年,應嘉以救考察被黜者削籍去,言者謂拱修舊郤脅階斥應嘉,階復請薄應嘉罰。言者又劾拱,拱欲階擬杖,階從容譬解。拱益不悅,令御史齊康劾階,言其二子多干請及家人橫里中狀。階疏辯,乞休。九卿以下交章劾拱譽階,拱遂引疾歸。康竟斥,朴亦以言者攻之,乞身去。 給事、御史多起廢籍,恃階而強,言多過激。帝不能堪,諭階等處之。同列欲擬譴,階曰:「上欲譴,我曹當力爭,乃可導之譴乎?」請傳諭令省改。帝亦勿之罪。是年詔翰林撰中秋宴致語,階言:「先帝未撤几筵,不可宴樂。」帝為罷宴。帝命中官分督團營,階力陳不可而止。南京振武營兵屢譁,階欲汰之,慮其據孝陵不可攻也,先令操江都御史唐繼祿督江防兵駐陵傍,而徐下兵部分散之,事遂定。羣小璫毆御史於午門,都御史王廷將糾之,階曰:「不得主名,劾何益?且慮彼先誣我。」乃使人以好語誘大璫,先錄其主名。廷疏上,乃分別逮治有差。階之持正應變,多此類也。 階所持諍,多宮禁事,行者十八九,中官多側目。會帝幸南海子,階諫,不從。方乞休,而給事中張齊以私怨劾階,階因請歸,帝意亦漸移,許之,賜馳驛。以春芳請,給夫廩,璽書褒美,行人導行,如故事。陛辭,賜白金、寶鈔、彩幣、襲衣。舉朝皆疏留,報聞而已。王廷後刺得張齊納賄事,劾戍之邊。階既行,春芳為首輔,未幾亦歸。拱再出,扼階不遺餘力。郡邑有司希拱指,爭齮齕階,盡奪其田,戍其二子。會拱復為居正所傾而罷,事乃解。萬曆十年,階年八十,詔遣行人存問,賜璽書、金幣。明年卒,贈太師,諡文貞。 階立朝有相度,保全善類。嘉隆之政多所匡救,間有委蛇,亦不失大節。 階弟陟,嘉靖二十六年進士。累官南京刑部侍郎。子璠,以廕官太常卿;琨、瑛,尚寶卿。孫元春,進士,亦官太常卿。元春孫本高,官錦衣千戶。天啟中拒魏忠賢建祠奪職。崇禎改元以薦起,累官左都督。諸生念祖,國變城破,與妻張二妾陸、李,皆自縊。 高拱,字肅卿,新鄭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踰年授編修。穆宗居裕邸,出閤講讀,拱與檢討陳以勤並為侍講。世宗諱言立太子,而景王未之國,中外危疑。拱侍裕邸九年,啟王益敦孝謹,敷陳剴切,王甚重之,手書「懷賢忠貞」字賜焉。累遷侍講學士。 嚴嵩、徐階遞當國,以拱他日當得重,薦之世宗。拜太常卿,掌國子監祭酒事。四十一年擢禮部左侍郎,尋改吏部兼學士,掌詹事府事。進禮部尚書,召入直廬。撰齋詞,賜飛魚服。四十五年拜文淵閣大學士,與郭朴同入閣。拱與朴皆階所薦也。 世宗居西苑,閣臣直廬在苑中。拱未有子,移家近直廬,時竊出。一日帝不豫,誤傳非常,拱遽移具出。始階甚親拱,引入直。拱驟貴,負氣頗忤階。給事中胡應嘉,階鄉人也,以劾拱姻親自危,且瞷階方與拱郤,遂劾拱不守直廬,移器用於外。世宗病亟,勿省也。拱疑應嘉受階指,大憾之。 穆宗即位,進少保兼太子太保。階雖為首輔,而拱自以帝舊臣,數與之抗,朴復助之,階漸不能堪。而是時以勤與張居正皆入閣,居正亦侍裕邸講。階草遺詔獨與居正計,拱心彌不平。會議登極賞軍及請上裁去留大臣事,階悉不從拱議,嫌益深。應嘉掌吏科,佐部院考察。事將竣,忽有所論救。帝責其牴牾,下閣臣議罰。朴奮然曰:「應嘉無人臣禮,當編氓。」階旁睨拱,見拱方怒,勉從之。言路謂拱以私怨逐應嘉,交章劾之。給事中歐陽一敬劾拱尤力。階於拱辯疏,擬旨慰留,而不甚譴言者。拱益怒,相與忿詆閣中。御史齊康為拱劾階,康坐黜。於是言路論拱者無虛日,南京科道至拾遺及之。拱不自安,乞歸,遂以少傅兼太子太傅、尚書、大學士養病去。隆慶元年五月也。拱以舊學蒙眷注,性強直自遂,頗快恩怨,卒不安其位去。既而階亦乞歸。 三年冬,帝召拱以大學士兼掌吏部事。拱乃盡反階所為,凡先朝得罪諸臣以遺詔錄用贈卹者,一切報罷。且上疏極論之曰:「明倫大典頒示已久。今議事之臣假託詔旨,凡議禮得罪者悉從褒顯,將使獻皇在廟之靈何以為享?先帝在天之靈何以為心?而陛下歲時入廟,亦何以對越二聖?臣以為未可。」帝深然之。法司坐方士王金等子弒父律。拱復上疏曰:「人君隕於非命,不得正終,其名至不美。先帝臨御四十五載,得歲六十有餘。末年抱病,經歲上賓,壽考令終,曾無暴遽。今謂先帝為王金所害,誣以不得正終,天下後世視先帝為何如主?乞下法司改議。」帝復然拱言,命減戍。拱之再出,專與階修郤,所論皆欲以中階重其罪。賴帝仁柔,弗之竟也。階子弟頗橫鄉里。拱以前知府蔡國熙為監司,簿錄其諸子,皆編戍。所以扼階者,無不至,逮拱去位,乃得解。 拱練習政體,負經濟才,所建白皆可行。其在吏部,欲遍識人才,授諸司以籍,使署賢否,誌爵里姓氏,月要而歲會之。倉卒舉用,皆得其人。又以時方憂邊事,請增置兵部侍郎,以儲總督之選。由侍郎而總督,由總督而本兵,中外更番,邊材自裕。又以兵者專門之學,非素習不可應卒。儲養本兵,當自兵部司屬始。宜慎選司屬,多得智謀才力曉暢軍旅者,久而任之,勿遷他曹。他日邊方兵備督撫之選,皆於是取之。更各取邊地之人以備司屬,如銓司分省故事,則題覆情形可無扞格,并重其賞罰以鼓勵之。凡邊地有司,其責頗重,不宜付雜流及遷謫者。皆報可,著為令。拱又奏請科貢與進士並用,勿循資格。其在部考察,多所參伍,不盡憑文書為黜陟,亦不拘人數多寡,黜者必告以故,使衆咸服。古田猺賊亂,用殷正茂總督兩廣。曰:「是雖貪,可以集事。」貴州撫臣奏土司安國亨將叛,命阮文中代為巡撫,臨行語之曰:「國亨必不叛,若往,無激變也。」既而如其言。以廣東有司多貪黷,特請旌廉能知府侯必登,以厲其餘。又言馬政、鹽政之官,名為卿、為使,而實以閒局視之,失人廢事,漸不可訓。惟教官驛遞諸司,職卑祿薄,遠道為難,宜銓注近地,以恤其私。詔皆從之。拱所經畫,皆此類也。 俺答孫把漢那吉來降,總督王崇古受之,請於朝,乞授以官。朝議多以為不可,拱與居正力主之,遂排衆議請於上,而封貢以成。事具崇古傳。進拱少師兼太子太師、尚書、大學士,改建極殿。拱以邊境稍寧,恐將士惰玩,復請敕邊臣及時閒暇,嚴為整頓,仍時遣大臣閱視。帝皆從之。遼東奏捷,進柱國、中極殿大學士。 尋考察科道,拱請與都察院同事。時大學士趙貞吉掌都察院,持議稍異同。給事中韓楫劾貞吉有所私庇,貞吉疑拱嗾之,遂抗章劾拱,拱亦疏辨。帝不直貞吉,令致仕去。拱既逐貞吉,專橫益著。尚寶卿劉奮庸上疏陰斥之,給事中曹大埜疏劾其不忠十事,皆謫外任。拱初持清操,後其門生親串頗以賄聞,致物議。帝終眷拱不衰也。 始拱為祭酒,居正為司業,相友善,拱亟稱居正才。及是李春芳、陳以勤皆去,拱為首輔,居正肩隨之。拱性直而傲,同官殷士儋輩不能堪,居正獨退然下之,拱不之察也。馮保者,中人,性黠,次當掌司禮監。拱薦陳洪及孟沖,帝從之。保以是怨拱,而居正與保深相結。六年春,帝得疾,大漸,召拱與居正、高儀受顧命而崩。初,帝意專屬閣臣,而中官矯遺詔命與馮保共事。 神宗即位,拱以主上幼沖,懲中官專政,條奏請詘司禮權,還之內閣。又命給事中雒遵、程文合疏攻保,而己從中擬旨逐之。拱使人報居正,居正陽諾之,而私以語保。保訴於太后,謂拱擅權不可容,太后頷之。明日召羣臣入,宣兩宮及帝詔。拱意必逐保也,急趨入。比宣詔,則數拱罪而逐之,拱伏地不能起,居正掖之出,僦騾車出宣武門。居正乃與儀請留拱,弗許。請得乘傳,許之。拱既去,保憾未釋,復搆王大臣獄,欲連及拱,已而得寢。居家數年,卒。居正請復其官與祭葬如例,中旨給半葬,祭文仍寓貶詞云。久之,廷議論拱功,贈太師,諡文襄,廕嗣子務觀為尚寶丞。 郭朴,字質夫,安陽人。嘉靖十四年進士。選庶吉士。累官禮部右侍郎,入直西苑。歷吏部左、右侍郎兼太子賓客。南京禮部缺尚書,帝憐朴久次,特加太子少保擢任之。朴辭曰:「幸與撰述,不欲遠離闕下。」帝大喜,命即以太子少保、禮部尚書、詹事府侍直如故。頃之,吏部尚書歐陽必進罷,即以朴代之。越二年,以父喪去。及嚴訥由吏部入閣,帝謀代者。時董份以工部尚書行吏部左侍郎事,方受帝眷,而為人貪狡無行。徐階慮其代訥,急言於帝,起朴故官。朴固請終制,不許。尋以考績,加太子太保。 四十五年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預機務,與高拱並命。階早貴,權重,春芳、訥事之謹,至不敢講鈞禮。而朴與拱鄉里相得,事階稍倨,拱尤負才自恣。及世宗崩,階草遺詔,盡反時政之不便者。拱與朴不得與聞,大恚,兩人遂與階有隙。言路劾拱者多及朴。拱謝病歸,朴不自安,亦求去,帝固留之。時朴已加至少傅、太子太傅矣。御史龐尚鵬、淩儒等攻不止,遂三疏乞歸。家居二十餘年卒。贈太傅,諡文簡。 朴為人長者,兩典銓衡以廉著。輔政二年無過。特以拱故,不容於朝,時頗有惜之者。 張居正,字叔大,江陵人。少穎敏絕倫,十五為諸生。巡撫顧璘奇其文,曰:「國器也。」未幾,居正舉於鄉,璘解犀帶以贈,且曰:「君異日當腰玉,犀不足溷子。」嘉靖二十六年,居正成進士,改庶吉士。日討求國家典故。徐階輩皆器重之。授編修,請急歸,亡何還職。 居正為人,頎面秀眉目,鬚長至腹。勇敢任事,豪傑自許。然沉深有城府,莫能測也。嚴嵩為首輔,忌階,善階者皆避匿。居正自如,嵩亦器居正。遷右中允,領國子司業事。與祭酒高拱善,相期以相業。尋還理坊事,遷侍裕邸講讀。王甚賢之,邸中中官亦無不善居正者。而李芳數從問書義,頗及天下事。尋遷右諭德兼侍讀,進侍講學士,領院事。 階代嵩首輔,傾心委居正。世宗崩,階草遺詔,引與共謀。尋遷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月餘,與裕邸故講官陳以勤俱入閣,而居正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尋充世宗實錄總裁,進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去學士五品僅歲餘。時徐階以宿老居首輔,與李春芳皆折節禮士。居正最後入,獨引相體,倨見九卿,無所延納。間出一語輒中肯,人以是嚴憚之,重於他相。 高拱以很躁被論去,徐階亦去,春芳為首輔。亡何趙貞吉入,易視居正。居正與故所善掌司禮者李芳謀,召用拱,俾領吏部,以扼貞吉,而奪春芳政。拱至,益與居正善。春芳尋引去,以勤亦自引,而貞吉、殷士儋皆為所搆罷,獨居正與拱在,兩人益相密。拱主封俺答,居正亦贊之,授王崇古等以方略。加柱國、太子太傅。六年滿,加少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以遼東戰功,加太子太師。和市成,加少師,餘如故。 初,徐階既去,令三子事居正謹。而拱銜階甚,嗾言路追論不已,階諸子多坐罪。居正從容為拱言,拱稍心動。而拱客搆居正納階子三萬金,拱以誚居正。居正色變,指天誓,辭甚苦。拱謝不審,兩人交遂離。拱又與居正所善中人馮保郄。穆宗不豫,居正與保密處分後事,引保為內助,而拱欲去保。神宗即位,保以兩宮詔旨逐拱,事具拱傳,居正遂代拱為首輔。帝御平臺,召居正奬諭之,賜金幣及繡蟒斗牛服。自是賜賚無虛日。 帝虛己委居正,居正亦慨然以天下為己任,中外想望丰采。居正勸帝遵守祖宗舊制,不必紛更,至講學、親賢、愛民、節用皆急務。帝稱善。大計廷臣,斥諸不職及附麗拱者。復具詔召羣臣廷飭之,百僚皆惕息。帝當尊崇兩宮。故事,皇后與天子生母並稱皇太后,而徽號有別。保欲媚帝生母李貴妃,風居正以並尊。居正不敢違,議尊皇后曰仁聖皇太后,皇貴妃曰慈聖皇太后,兩宮遂無別。慈聖徙乾清宮,撫視帝,內任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 居正為政,以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為主。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黔國公沐朝弼數犯法,當逮,朝議難之。居正擢用其子,馳使縛之,不敢動。既至,請貸其死,錮之南京。漕河通,居正以歲賦逾春,發水橫溢,非決則涸,乃采漕臣議,督艘卒以孟冬月兌運,及歲初畢發,少罹水患。行之久,太倉粟充盈,可支十年。互市饒馬,乃減太僕種馬,而令民以價納,太僕金亦積四百餘萬。又為考成法以責吏治。初,部院覆奏行撫按勘者,嘗稽不報。居正令以大小緩急為限,誤者抵罪。自是,一切不敢飾非,政體為肅。南京小奄醉辱給事中,言者請究治。居正謫其尤激者趙參魯於外以悅保,而徐說保裁抑其黨,毋與六部事。其奉使者,時令緹騎陰詗之。其黨以是怨居正,而心不附保。 居正以御史在外,往往凌撫臣,痛欲折之。一事小不合,詬責隨下,又敕其長加考察。給事中余懋學請行寬大之政,居正以為風己,削其職。御史傅應禎繼言之,尤切,下詔獄,杖戍。給事中徐貞明等羣擁入獄,視具槖饘,亦逮謫外。御史劉臺按遼東,誤奏捷,居正方引故事繩督之,臺抗章論居正專恣不法,居正怒甚。帝為下臺詔獄,命杖百,遠戍。居正陽具疏救之,僅奪其職。已,卒戍臺。由是,諸給事御史益畏居正,而心不平。當是時,太后以帝沖年,尊禮居正甚至,同列呂調陽莫敢異同。及吏部左侍郎張四維入,恂恂若屬吏,不敢以僚自處。 居正喜建豎,能以智數馭下,人多樂為之盡。俺答款塞,久不為害。獨小王子部衆十餘萬,東北直遼左,以不獲通互市,數入寇。居正用李成梁鎮遼,戚繼光鎮薊門。成梁力戰却敵,功多至封伯,而繼光守備甚設。居正皆右之,邊境晏然。兩廣督撫殷正茂、淩雲翼等亦數破賊有功。浙江兵民再作亂,用張佳胤往撫即定,故世稱居正知人。然持法嚴。覈驛遞,省冗官,清庠序,多所澄汰。公卿羣吏不得乘傳,與商旅無別。郎署以缺少,需次者輒不得補。大邑士子額隘,艱於進取。亦多怨之者。 時承平久,羣盜蝟起,至入城市劫府庫。有司恒諱之,居正嚴其禁。匿弗舉者,雖循吏必黜。得盜即斬決,有司莫敢飾情。盜邊海錢米盈數,例皆斬,然往往長繫或瘐死。居正獨亟斬之,而追捕其家屬。盜賊為衰止。而奉行不便者,相率為怨言,居正不恤也。 慈聖太后將還慈寧宮,諭居正謂:「我不能視皇帝朝夕,恐不若前者之向學勤政,有累先帝付託。先生有師保之責,與諸臣異。其為我朝夕納誨,以輔台德,用終先帝憑几之誼。」因賜坐蟒、白金、綵幣。未幾,丁父憂。帝遣司禮中官慰問,視粥藥,止哭,絡繹道路,三宮賻贈甚厚。 戶部侍郎李幼孜欲媚居正,倡奪情議,居正惑之。馮保亦固留居正。諸翰林王錫爵、張位、趙志臯、吳中行、趙用賢、習孔教、沈懋學輩皆以為不可,弗聽。吏部尚書張瀚以持慰留旨,被逐去。御史曾士楚、給事中陳三謨等遂交章請留。中行、用賢及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進士鄒元標相繼爭之。皆坐廷杖,謫斥有差。時彗星從東南方起,長亘天。人情洶洶,指目居正,至懸謗書通衢。帝詔諭羣臣,再及者誅無赦,謗乃已。於是使居正子編修嗣修與司禮太監魏朝馳傳往代司喪,禮部主事曹誥治祭,工部主事徐應聘治喪。居正請無造朝,以青衣、素服、角帶入閣治政,侍經筵講讀,又請辭歲俸。帝許之。及帝舉大婚禮,居正吉服從事。給事中李淶言其非禮,居正怒,出為僉事。時帝顧居正益重,常賜居正札,稱「元輔張少師先生」,待以師禮。 居正乞歸葬父,帝使尚寶少卿鄭欽、錦衣指揮史繼書護歸,期三月,葬畢即上道。仍命撫按諸臣先期馳賜璽書敦諭。範「帝賚忠良」銀印以賜之,如楊士奇、張孚敬例,得密封言事。戒次輔呂調陽等「有大事毋得專決,馳驛之江陵,聽張先生處分」。居正請廣內閣員,詔即令居正推。居正因推禮部尚書馬自強、吏部右侍郎申時行入閣。自強素迕居正,不自意得之,頗德居正,而時行與四維皆自昵於居正,居正乃安意去。帝及兩宮賜賚慰諭有加禮,遣司禮太監張宏供張餞郊外,百僚班送。所過地,有司飭廚傳,治道路。遼東奏大捷,帝復歸功居正。使使馳諭,俾定爵賞。居正為條列以聞。調陽益內慚,堅臥,累疏乞休不出。 居正言母老不能冒炎暑,請俟清涼上道。於是內閣、兩都部院寺卿、給事、御史俱上章,請趣居正亟還朝。帝遣錦衣指揮翟汝敬馳傳往迎,計日以俟;而令中官護太夫人以秋日由水道行。居正所過,守臣率長跪,撫按大吏越界迎送,身為前驅。道經襄陽,襄王出候,要居正宴。故事,雖公侯謁王執臣禮,居正具賓主而出。過南陽,唐王亦如之。抵郊外,詔遣司禮太監何進宴勞,兩宮亦各遣大璫李琦、李用宣諭,賜八寶金釘川扇、御膳、餅果、醪醴,百僚復班迎。入朝,帝慰勞懇篤,予假十日而後入閣,仍賜白金、彩幣、寶鈔、羊酒,因引見兩宮。及秋,魏朝奉居正母行,儀從煊赫,觀者如堵。比至,帝與兩宮復賜賚加等,慰諭居正母子,幾用家人禮。 時帝漸備六宮,太倉銀錢多所宣進。居正乃因戶部進御覽數目陳之,謂每歲入額不敵所出,請帝置坐隅時省覽,量入為出,罷節浮費。疏上,留中。帝復令工部鑄錢給用,居正以利不勝費止之。言官請停蘇松織造,不聽。居正為面請,得損大半。復請停修武英殿工,及裁外戚遷官恩數,帝多曲從之。帝御文華殿,居正侍講讀畢,以給事中所上灾傷疏聞,因請振。復言:「上愛民如子,而在外諸司營私背公,剝民罔上,宜痛鉗以法。而皇上加意樽節,於宮中一切用度、服御、賞賚、布施,裁省禁止。」帝首肯之,有所蠲貸。居正以江南貴豪怙勢及諸奸猾吏民善逋賦,選大吏精悍者嚴行督責。賦以時輸,國藏日益充,而豪猾率怨居正。 居正服將除,帝召吏部問期日,敕賜白玉帶、大紅坐蟒、盤蟒。御平臺召對,慰諭久之。使中官張宏引見慈慶、慈寧兩宮,皆有恩賚,而慈聖皇太后加賜御膳九品,使宏侍宴。 帝初即位,馮保朝夕視起居,擁護提抱有力,小扞格,即以聞慈聖。慈聖訓帝嚴,每切責之,且曰:「使張先生聞,奈何!」於是帝甚憚居正。及帝漸長,心厭之。乾清小璫孫海、客用等導上遊戲,皆愛幸。慈聖使保捕海、用,杖而逐之。居正復條其黨罪惡,請斥逐,而令司禮及諸內侍自陳,上裁去留。因勸帝戒遊宴以重起居,專精神以廣聖嗣,節賞賚以省浮費,却珍玩以端好尚,親萬幾以明庶政,勤講學以資治理。帝迫於太后,不得已,皆報可,而心頗嗛保、居正矣。 帝初政,居正嘗纂古治亂事百餘條,繪圖,以俗語解之,使帝易曉。至是,復屬儒臣紀太祖列聖寶訓、實錄分類成書,凡四十:曰創業艱難,曰勵精圖治,曰勤學,曰敬天,曰法祖,曰保民,曰謹祭祀,曰崇孝敬,曰端好尚,曰慎起居,曰戒遊佚,曰正宮闈,曰教儲貳,曰睦宗藩,曰親賢臣,曰去奸邪,曰納諫,曰理財,曰守法,曰儆戒,曰務實,曰正紀綱,曰審官,曰久任,曰重守令,曰馭近習,曰待外戚,曰重農桑,曰興教化,曰明賞罰,曰信詔令,曰謹名分,曰裁貢獻,曰慎賞賚,曰敦節儉,曰慎刑獄,曰褒功德,曰屏異端,曰飭武備,曰御戎狄。其辭多警切,請以經筵之暇進講。又請立起居注,紀帝言動與朝內外事,日用翰林官四員入直,應制詩文及備顧問。帝皆優詔報許。 居正自奪情後,益偏恣,其所黜陟,多由愛憎。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賄賂。馮保客徐爵擢用至錦衣衞指揮同知,署南鎮撫。居正三子皆登上第。蒼頭游七入貲為官,勛戚文武之臣多與往還,通姻好。七具衣冠報謁,列於士大夫。世以此益惡之。 亡何,居正病,帝頻頒敕諭問疾,大出金帛為醫藥資。四閱月不愈,百官並齋醮為祈禱。南都、秦、晉、楚、豫諸大吏,亡不建醮。帝令四維等理閣中細務,大事即家令居正平章。居正始自力,後憊甚不能徧閱,然尚不使四維等參之。及病革,乞歸,上復優詔慰留,稱「太師張太岳先生」。居正度不起,薦前禮部尚書潘晟及尚書梁夢龍,侍郎余有丁、許國、陳經邦,已,復薦尚書徐學謨、曾省吾、張學顏,侍郎王篆等可大用。帝為黏御屏。晟,馮保所受書者也,強居正薦之。時居正已昏甚,不能自主矣。及卒,帝為輟朝,諭祭九壇,視國公兼師傅者。居正先以六載滿,加特進中極殿大學士;以九載滿,加賜坐蟒衣,進左柱國,廕一子尚寶丞;以大婚,加歲祿百石,錄子錦衣千戶為指揮僉事;以十二載滿,加太傅;以遼東大捷,進太師,益歲祿二百石,子由指揮僉事進同知。至是,贈上柱國,諡文忠,命四品京卿、錦衣堂上官、司禮太監護喪歸葬。於是四維始為政,而與居正所薦引王篆、曾省吾等交惡。 初,帝所幸中官張誠見惡馮保斥於外,帝使密詗保及居正。至是,誠復入,悉以兩人交結恣橫狀聞,且謂其寶藏踰天府。帝心動。左右亦浸言保過惡,而四維門人御史李植極論徐爵與保挾詐通奸諸罪。帝執保禁中,逮爵詔獄。謫保奉御居南京,盡籍其家金銀珠寶鉅萬計。帝疑居正多蓄,益心豔之。言官劾篆、省吾,并劾居正,篆、省吾俱得罪。新進者益務攻居正。詔奪上柱國、太師,再奪諡。居正諸所引用者,斥削殆盡。召還中行、用賢等,遷官有差。劉臺贈官,還其產。御史羊可立復追論居正罪,指居正搆遼庶人憲〈火節〉獄。庶人妃因上疏辯冤,且曰:「庶人金寶萬計,悉入居正。」帝命司禮張誠及侍郎邱橓偕錦衣指揮、給事中籍居正家。誠等將至,荊州守令先期錄人口,錮其門,子女多遁避空室中。比門啟,餓死者十餘輩。誠等盡發其諸子兄弟藏,得黃金萬兩,白金十餘萬兩。其長子禮部主事敬修不勝刑,自誣服寄三十萬金於省吾、篆及傅作舟等,尋自縊死。事聞,時行等與六卿大臣合疏,請少緩之;刑部尚書潘季馴疏尤激楚。詔留空宅一所、田十頃,贍其母。而御史丁此呂復追論科場事,謂高啟愚以舜禹命題,為居正策禪受。尚書楊巍等與相駁。此呂出外,啟愚削籍。後言者復攻居正不已。詔盡削居正官秩,奪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以罪狀示天下,謂當剖棺戮屍而姑免之。其弟都指揮居易,子編修嗣修,俱發戍烟瘴地。 終萬曆世,無敢白居正者。熹宗時,廷臣稍稍追述之,而鄒元標為都御史,亦稱居正。詔復故官,予葬祭。崇禎三年,禮部侍郎羅喻義等訟居正冤,帝令部議,復二廕及誥命。十三年,敬修孫同敞請復武廕,併復敬修官,帝授同敞中書舍人,而下部議敬修事。尚書李日宣等言:「故輔居正,受遺輔政,事皇祖者十年。肩勞任怨,舉廢飭弛,弼成萬曆初年之治。其時中外乂安,海內殷阜,紀綱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論定,人益追思。」帝可其奏,復敬修官。 同敞負志節,感帝恩,益自奮。十五年奉敕慰問湖廣諸王,因令調兵雲南。未復命,兩京相繼失,走詣福建。唐王亦念居正功,復其錦衣世廕,授同敞指揮僉事。尋奉使湖南,聞汀州破,依何騰蛟於武岡。永明王用廷臣薦,改授同敞侍讀學士,為總兵官劉承蔭所惡,言翰林、吏部、督學必用甲科,乃改同敞尚寶卿。以大學士瞿式耜薦,擢兵部右侍郎兼翰林侍讀學士,總督諸路軍務。 同敞有文武材,意氣慷慨。每出師,輒躍馬為諸將先。或敗奔,同敞危坐不去。諸將復還戰,或取勝。軍中以是服同敞。大將王永祚等久圍永州,大兵赴救,胡一青率衆迎敵,戰敗。同敞馳至全州,檄楊國棟兵策應,乃解去。順治七年,大兵破嚴關,諸將盡棄桂林走。城中虛無人,獨式耜端坐府中。適同敞自靈川至,見式耜,式耜曰:「我為留守,當死此。子無城守責,盍去諸。」同敞正色曰:「昔人恥獨為君子,公顧不許同敞共死乎?」式耜喜,取酒與飲,明燭達旦。侵晨被執,諭之降,不從,令為僧,亦不從,乃幽之民舍。雖異室,聲息相聞,兩人日賦詩倡和。閱四十餘日,整衣冠就刃,顏色不變。既死,同敞屍植立,首墜躍而前者三,人皆辟易。而居正第五子允修,字建初,廕尚寶丞。崇禎十七年正月,張獻忠掠荊州,允修題詩於壁,不食而死。 贊曰:徐階以恭勤結主知,器量深沉。雖任智數,要為不失其正。高拱才略自許,負氣凌人。及為馮保所逐,柴車即路。傾軋相尋,有自來已。張居正通識時變,勇於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謂非幹濟才。而威曜之操,幾於震主,卒致禍發身後。書曰「臣罔以寵利居成功」,可弗戒哉。 楊博子俊民 馬森 劉體乾 王廷毛愷 葛守禮 靳學顏弟學曾 楊博,字惟約,蒲州人。父瞻,御史,終四川僉事。博登嘉靖八年進士,除盩厔知縣,調長安。徵為兵部武庫主事,歷職方郎中。 大學士翟鑾巡九邊,以博自隨。所過山川形勢,土俗好惡,士卒多寡強弱,皆疏記之。至肅州,屬番數百遮道邀賞。鑾慮來者益衆,不能給,博請鑾盛儀衞,集諸番轅門外,數以天子宰相至,不悉衆遠迎,將縛以屬吏。諸番羅拜請罪,乃稍賚其先至者,餘皆懼不復來。鑾還,薦博可屬大事。吉囊、俺答歲盜邊,尚書張瓚一切倚辦博。帝或中夜降手詔,博隨事條答,悉稱旨。毛伯溫代瓚,博當遷,特奏留之。已,遷山東提學副使,轉督糧參政。 二十五年超拜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大興屯利,請募民墾田,永不征租。又以暇修築肅州榆樹泉及甘州平川境外大蘆泉諸處墩臺,鑿龍首諸渠。初,罕東屬番避土魯番亂,遷肅州境上,時與居民戕殺。監生李時暘以為言,事下守臣。博為築金墖、白城七堡,召其長,令率屬徙居之。諸番徙七百餘帳,州境為之肅清。總兵官王繼祖却寇永昌,鎮羌參將蔡勳等戰鎮番、山丹,三告捷,斬首百四十餘級。進博右副都御史。以母憂歸。仇鸞鎮甘肅,總督曾銑劾之,詔逮治,博亦發其貪罔三十事。鸞拜大將軍,數毀之,帝不聽。服闋,鸞已誅,召拜兵部右侍郎。轉左,經略薊州、保定。 初,俺答薄都城,由潮河川入,議者爭請為備。水湍悍,不可城。博緣水勢建石墩,置戍守,還督京城九門。時因寇警,歲七月分兵守陴。博曰:「寇至,須鎮靜,奈何先事自擾。」罷其令。尋遷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博以薊逼京師,護畿甸陵寢為大,分布諸將,畫地為防。 三十三年秋,把都兒及打來孫十餘萬騎犯薊鎮,攻牆。帝憂甚,數遣騎偵博。博擐甲宿古北口城上,督總兵官周益昌等力禦。帝大喜,馳賜緋豸衣,犒軍萬金。寇攻四晝夜不得入,乃并攻孤山口,登牆。官軍斷一人腕,乃退屯虎頭山。博募死士,夜以火驚其營,寇擾亂,比明悉去。進右都御史,廕子錦衣千戶。明年,打來孫復入益昌,擊却之。遂擢博兵部尚書,錄防秋功,加太子少保。 嚴嵩父子招權利,諸司為所撓,博一切格不行。嵩恨博,會丁父憂去。兵部尚書許論罷,帝起博代之,博未終喪,疏辭。而帝以大同右衞圍急,改博總督宣、大、山西軍務,博墨縗馳出關。未至,侍郎江東等以大軍進,寇引去。時右衞圍六月,守將王德戰亡,城中芻粟且盡,士死守無二心。博厚撫卹,奏行善後十事。以給事中張學顏言,留博鎮撫。奏蠲被寇租,因僉其丁壯為義勇,分隸諸將。博以邊人不習車戰,寇入輒不支,請造偏箱車百輛;有警則右衞車東,左衞車西,使相聲援。又以大同牆圮,繕治為急;次則塞銀釵、驛馬諸嶺,以絕窺紫荊路;備居庸南山,以絕窺陵寢畿甸路;修陽神地諸牆塹,以絕入山西路。乃於大同牛心山諸處築堡九,墩臺九十二,接左衞高山站,以達鎮城。濬大濠二,各十八里,小濠六十有四。五旬訖功,賜敕奬賚。 帝數欲召博還,又虞邊,以問嵩。嵩雅不喜博,請令江東署部事,俟秋防畢徐議之,遂不召。秋防訖,加太子太保,留鎮如故。哱素把伶及叛人了都記等數以輕騎寇邊,博先後計禽之。又數出奇兵襲寇,寇稍徙帳。因議築故總督翁萬達所創邊牆,招還內地民為寇掠者千六百餘人。又請通宣大荒田水利,薄其租。報可。改薊遼總督。秋防竣,廷議欲召博還,吏部尚書吳鵬不可。鄭曉署兵部,爭之曰:「博在薊遼,則薊遼安,在本兵則九邊俱安。」乃召還,加少保。 帝憂邊甚,博每先事為防,帝眷倚若左右手。嘗語閣臣:「自博入,朕每憂邊,其語博預為謀。」博上言:「今九邊,薊鎮為重。請敕邊臣逐大同寇,使不得近薊,宣大諸將從獨石偵情形,預備黃花、古北諸要害,使一騎不得入關,即首功也。」帝是之。 四十二年十月,寇擁衆窺薊州,聲言犯遼陽。總督楊選帥師東,博檄止之。又手書三往,卒不從。博拊几曰:「敗矣。」急徵兵入援,寇已潰牆子嶺,犯通州。帝嘆曰:「庚戌事又見矣。」諸路兵先後至。命宣大總督江東統文武大臣分守皇城、京城,鎮遠侯顧寰以京營兵分布城內外。寇解而東,躪順義、三河,飽掠去。援兵不發一矢,取道斃及零騎傷殘者報首功。帝怏怏,諭博曰:「賊復飽颺,何以懲後?」遂誅選。博懼及,徐階力保持之。帝念博前功,不罪。久之,改吏部尚書。 隆慶改元,請遵遺詔,錄建言諸臣,死者皆贈卹。時方計羣吏,山西人無一被黜者。給事中胡應嘉劾博庇其鄉人,博連疏乞休。並慰留,且斥言者。一品滿三考,進少傅兼太子太傅。帝將遊南海子,博率同列諫。御史詹仰庇以直言罷,博爭之。屯鹽都御史龐尚鵬被論,博議留,忤旨,遂謝病歸。尚書劉體乾等交章乞留,不聽。大學士高拱掌吏部,薦博堪本兵。詔以吏部尚書理兵部事。陳薊、昌戰守方略,謂:「議者以守牆為怯,言可聽,實無少效。牆外邀擊,害七利三;牆內格鬬,利一害九。夫因牆守,所謂先處戰地而待敵。名守,實戰也。臣為總督,嘗拒打來孫十萬衆,以為當守牆無疑。」因陳明應援、申駐守、處京營、諭屬夷、修內治諸事,帝悉從之。 博魁梧豐碩,臨事安閒有識量。出入中外四十餘年,始終以兵事著。六年,高拱罷,乃改博吏部,進少師兼太子太師。明年秋,疾作,三疏乞致仕歸。逾年卒。贈太傅,諡襄毅。 拱柄國時,欲中徐階危禍,博造拱力為解,拱亦心動,事獲已。其後張居正逐拱,將周內其罪,博毅然爭之。及興王大臣獄,博與都御史葛守禮詣居正力為解。居正憤曰:「二公謂我甘心高公耶?」博曰:「非敢然也,然非公不能回天。」會帝命守禮偕都督朱希孝會訊,博陰為畫計,使校尉怵大臣改供;又令拱僕雜稠人中,令大臣識別,茫然莫辨,事乃白。人以是稱博長者。 子俊民,字伯章,嘉靖四十一年進士。除戶部主事,歷禮部郎中。隆慶初,遷河南提學副使。萬曆初,歷太僕少卿。父博致政,侍歸。起故官,累遷兵部左侍郎署部事。時議撦力克嗣封,俊民言:「款未可遽罷。惟內修守備,而外勒西部,使盡還巢,申定市額,使無濫索而已。」議遂定。進戶部尚書,總督倉場。十九年還理部事。河南大饑,人相食,請發銀米各數十萬。或議其稽緩,因自劾求罷,疏六上,不允。小人競請開礦,俊民爭不得,稅使乃四出,天下騷然,時以咎俊民。在事歷三考,累加太子太保。卒官,贈少保。後敘東征轉餉功,贈少傅兼太子太傅。 馬森,字孔養,懷安人。父俊,晚得子,家人抱之墜,殞焉。俊紿其妻曰「我誤也」,不之罪,踰年而舉森。嘉靖十四年成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太平知府。民有兄弟訟者,予鏡令照曰:「若二人老矣,忍傷天性乎?」皆感泣謝去。再遷江西按察使。有進士嬖外婦而殺妻,撫按欲緩其獄,森卒抵之法。 歷左布政使,就擢巡撫右副都御史,入為刑部右侍郎,改戶部。初,森在江西薦布政使宋淳,淳後撫南贛,以贓敗,森坐調大理卿。屢駁疑獄,與刑部尚書鄭曉、都御史周延稱為「三平」。病歸,起南京工部右侍郎。改戶部,督倉場,尋轉左。以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遷南京戶部尚書。隆慶初,改北部。 是時,登極詔書蠲天下田租半。太倉歲入少,不能副經費,而京、通二倉積貯無幾。森鉤校搜剔,條行十餘事。又列上錢穀出入之數,勸帝節儉。帝手詔責令措置,森奏:「祖宗舊制,河淮以南以四百萬供京師,河淮以北以八百萬供邊。一歲之入,足供一歲之用。後邊陲多事,支費漸繁,一變而有客兵之年例,再變而有主兵之年例。其初止三五十萬耳,後漸增至二百三十餘萬。屯田十虧七八,鹽法十折四五,民運十逋二三,悉以年例補之。在邊則士馬不多於昔,在太倉則輸入不益於前,而所費數倍。重以詔書蠲除,故今日告匱,視往歲有加。臣前所區畫,算及錙銖,不過紓目前急,而於國之大體,民之元氣,未暇深慮。願廣集衆思,令廷臣各陳所見。」又奏河東、四川、雲南、福建、廣東、靈州鹽課事宜。詔皆如所請。帝嘗命中官崔敏發戶部銀六萬市黃金,森持不可,且言,故事御札皆由內閣下,無司禮徑傳者,事乃止。既又命購珠寶,森亦力爭,不聽。三年以母老乞終養。賜馳驛歸,後屢薦不起。 森為考官時,夏言壻出其門,欲介之見言,謝不往。嚴嵩聞而悅之,森亦不附。為徐階所重,遂引用之。里居,贊巡撫龐尚鵬行一條鞭法,鄉人為立報功祠。萬曆八年卒,贈太子少保,諡恭敏。 劉體乾,字子元,東安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行人,改兵科給事中。司禮太監鮑忠卒,其黨李慶為其姪鮑恩等八人乞遷。帝已許之,以體乾言止錄三人。轉左給事中。 帝以財用絀,詔廷臣集議。多請追宿逋,增賦額。體乾獨上奏曰:「蘇軾有言『豐財之道,惟在去其害財者』。今之害最大者有二,冗吏、冗費是也。歷代官制,漢七千五百員,唐萬八千員,宋極冗至三萬四千員。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職已逾八萬。合文職,蓋十萬餘。今邊功陞授、勳貴傳請、曹局添設、大臣恩廕,加以廠衞、監局、勇士、匠人之屬,歲增月益,不可悉舉。多一官,則多一官之費。請嚴敕諸曹,清革冗濫,減俸將不貲。又聞光祿庫金,自嘉靖改元至十五年,積至八十萬。自二十一年以後,供億日增,餘藏頓盡。進御果蔬,初無定額,止眎內監片紙,如數供御。乾沒狼籍,輒轉鬻市人。其他諸曹,侵盜尤多。宜著為令典,歲終使科道臣會計之,以清冗費。二冗既革,國計自裕。舍是,而督逋、增賦,是揚湯止沸也。」於是部議請汰各監局人匠。從之。 累官通政使,遷刑部左侍郎。改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隆慶初,進南京戶部尚書。南畿、湖廣、江西銀布絹米積逋二百六十餘萬,鳳陽園陵九衞官軍四萬,而倉粟無一月儲。體乾再疏請責成有司,又條上六事,皆報可。 馬森去,召改北部。詔取太倉銀三十萬兩。體乾言:「太倉銀所存三百七十萬耳,而九邊年例二百七十六萬有奇,在京軍糧商價百有餘萬,薊州、大同諸鎮例外奏乞不與焉。若復取以上供,經費安辦?」帝不聽。體乾復奏:「今國計絀乏,大小臣工所共知。即存庫之數,乃近遣御史所搜括,明歲則無策矣。今盡以供無益費,萬一變起倉卒,如國計何!」於是給事中李已、楊一魁、龍光,御史劉思問、蘇士潤、賀一桂、傅孟春交章乞如體乾言,閣臣李春芳等皆上疏請,乃命止進十萬兩。又奏太和山香稅宜如泰山例,有司董之,毋屬內臣。忤旨,奪俸半年。 帝嘗問九邊軍餉、太倉歲發及四方解納之數。體乾奏:「祖宗朝止遼東、大同、宣府、延綏四鎮,繼以寧夏、甘肅、薊州,又繼以固原、山西,今密雲、昌平、永平、易州俱列戍矣。各鎮防守有主兵。其後增召募,增客兵,而坐食愈衆。各鎮芻餉有屯田。其後加民糧,加鹽課,加京運,而橫費滋多。」因列上隆慶以來歲發之數。又奏:「國家歲入不足供所出,而額外陳乞者多。請以內外一切經費應存革者,刊勒成書。」報可。 詔市緜二萬五千斤,體乾請俟湖州貢。帝不從,趣之急。給事中李已言:「三月非用緜時,不宜重擾商戶。」體乾亦復爭,乃命止進萬斤。踰年詔趣進金花銀,且購貓睛、祖母綠諸異寶,已上書力諫,體乾請從已言,不納。內承運庫以白劄索部帑十萬,體乾執奏,給事中劉繼文亦言白劄非體,帝報有旨,竟取之。體乾又乞承運庫減稅額二十萬,為中官崔敏所格,不得請。是時內供已多,數下部取太倉銀,又趣市珍珠黃綠玉諸物。體乾清勁有執,每疏爭,積忤帝意,竟奪官。給事中光懋、御史淩琯等交章請留,不聽。 神宗即位,起南京兵部尚書,奏言:「留都根本重地,故額軍九萬,馬五千餘匹。今軍止二萬二千,馬僅及半,單弱足慮。宜選諸衞餘丁,隨伍操練,發貯庫草場銀買馬。」又條上防守四事。並從之。萬曆二年致仕,卒。贈太子少保。 王廷,字子正,南充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御史。疏劾吏部尚書汪鋐,謫亳州判官。歷蘇州知府,有政聲。累遷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三十九年轉南京戶部右侍郎,總督糧儲。南京督儲,自成化後皆以都御史領之,至嘉靖二十六年始命戶部侍郎兼理。及振武營軍亂,言者請復舊制,遂以副都御史章煥專領,而改廷南京刑部。未上,復改戶部右侍郎兼左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 時倭亂未靖,廷建議以江南屬鎮守總兵官,專駐吳淞,江北屬分守副總兵,專駐狼山,遂為定制。淮安大饑,與巡按御史朱綱奏留商稅饟軍,被詔切讓。給事中李邦義因劾廷拘滯,吏部尚書嚴訥為廷辨,始解。轉左侍郎,還理部事。以通州禦倭功,加俸二級。遷南京禮部尚書,召為左都御史。奏行慎選授、重分巡、謹刑獄、端表率、嚴檢束、公舉劾六事。 隆慶元年六月,京師雨潦壞廬舍,命廷督御史分行振恤。會朝覲天下官,廷請嚴禁餽遺,酌道里費,以儆官邪,蘇民力。帝謁諸陵,詔廷同英國公張溶居守。中官許義挾刃脅人財,為巡城御史李學道所笞。羣璫伺學道早朝,邀擊之左掖門外。廷上其狀,論戍有差。 御史齊康為高拱劾徐階,廷言:「康懷奸黨邪,不重懲無以定國是。」帝為謫康,諭留階,拱遂引疾去。而給事中張齊者,嘗行邊,受賈人金,事稍泄,陰求階子璠居間,璠謝不見。齊恨,遂摭康疏語復論階,階亦引疾去。廷因發齊奸利事,言:「齊前奉命賞軍宣大,納鹽商楊四和數千金,為言恤邊商、革餘鹽數事,為大學士階所格。四和抵齊取賄,蹤跡頗露。齊懼得罪,乃借攻階冀自掩。」遂下齊詔獄。刑部尚書毛愷當齊戍,詔釋為民。拱起再相,廷恐其修郤,而愷亦階所引,遂先後乞休以避之。給事中周芸、御史李純樸訟齊事,謂廷、愷阿階意,羅織不辜。刑部尚書劉自強覆奏:「齊所坐無實,廷、愷屈法徇私。」詔奪愷職,廷斥為民,宥齊,補通州判官。 萬曆初,齊以不謹罷,愷已前卒。浙江巡按御史謝廷傑訟愷狷潔有古人風,坐按張齊奪官,今齊已黜,足知愷守正。詔復愷官。於是巡撫四川都御史曾省吾言:「廷守蘇州時,人比之趙清獻。直節勁氣,始終無改。宜如毛愷例復官。」詔以故官致仕。十六年給夫廩如制,仍以高年特賜存問。明年卒。諡恭節。 毛愷,字達和,江山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坐論洗馬鄒守益不當投散地,為執政所惡,謫寧國推官。歷刑部尚書。太監李芳驟諫忤穆宗,命刑部置重辟。愷奏:「芳罪狀未明,非所以示天下公。」芳乃得貰死。愷贈太子少保,諡端簡。 葛守禮,字與立,德平人。嘉靖七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彰德推官。巨盜誣富家,株連以百數。守禮盡出之,主獄者譖之御史。會藩府獄久不決,屬守禮,一訊即得,乃大驚服。冬至,趙王戒百官朝服賀,守禮獨不可。 遷兵部主事。父喪服闋,補禮部。寧府宗人悉錮高牆,後稍得脫,因請封。禮部尚書夏言議量復中尉數人,未上,而言入閣,嚴嵩代之。守禮適遷儀制郎中,駁不行。故事,郡王絕,近支得以本爵理府事,不得繼封。交城、懷仁、襄垣近支絕,以繼封請,守禮持之堅。會以疾在告,三邸人乘間行賂,遂得請。旗校詗其事以聞,所籍記賂遺十餘萬,獨無守禮名,帝由是知守禮廉。 遷河南提學副使,再遷山西按察使,進陝西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入為戶部侍郎,督餉宣大。改吏部。自左侍郎遷南京禮部尚書。李本署吏部事,希嚴嵩指考察廷臣,署守禮下考,勒致仕。後帝問守禮安在,左右謬以老病對,帝為歎惜久之。 隆慶元年起戶部尚書,奏言:「畿輔、山東流移日衆,以有司變法亂常,起科太重,徵派不均。且河南北,山東西,土地磽瘠,正供尚不能給,復重之徭役。工匠及富商大賈,皆以無田免役,而農夫獨受其困,此所謂舛也。乞正田賦之規,罷科差之法。又國初徵糧,戶部定倉庫名目及石數價值,通行所司,分派小民,隨倉上納,完欠之數瞭然可稽。近乃定為一條鞭法,計畆徵銀。不論倉口,不問石數。吏書夤緣為奸,增減灑派,弊端百出。至於收解,乃又變為一串鈴法,謂之夥收分解。收者不解,解者不收,收者獲積餘之貲,解者任賠補之累。夫錢穀必分數明而後稽覈審,今混而為一,是為那移者地也。願敕所司,酌復舊規。」詔悉舉行。於是奏定國計簿式,頒行天下。自嘉靖三十六年以後完欠、起解、追徵之數及貧民不能輸納,備錄簿中。自府州縣達布政,送戶部稽考,以清隱漏那移侵欺之弊。又以戶部專理財賦,必周知天下倉庫盈虛,然後可節縮調劑。祖宗時令天下歲以文冊報部,乃請遣御史譚啟、馬明謨、張問明、趙巖分行天下董其事,並承敕以行。覃恩例賞邊軍,或言士伍虛冒,宜乘給賞汰之,守禮言:「此朝廷曠典,乃以賈怨耶?」議乃止。 大學士高拱與徐階不相能,舉朝攻拱。侍郎徐養正、劉自強,拱所厚,亦詣守禮言。守禮不可,養正等遂論拱,守禮尋乞養母歸。及拱再相,深德守禮,起為刑部尚書。初,階定方士王金等獄,坐妄進藥物,比子殺父律論死。詔下法司會訊,守禮等議金妄進藥無事實,但習故陶仲文術,左道惑衆,應坐為從律編戍。給事中趙奮言:「法司為天下平。昔則一主於入,而不為先帝地;今則一主於出,而不恤後世議。罪有首而後有從,金等為從,孰為首?將以陶仲文為首,則仲文死已久。為法如此,陛下何賴哉。」疏入,報聞。 尋改守禮左都御史。奏言:「畿內地勢窪下,河道堙塞,遇潦則千里為壑。請倣古井田之制,濬治溝洫,使旱潦有備。」章下有司。又申明巡撫事宜,條列官箴、士節六事。守禮議王金獄,與拱合,然不附拱。後張居正欲以王大臣事搆殺拱,守禮力為解,乃免。階、拱、居正更用事,交相軋,守禮周旋其間,正色獨立,人以為難。萬曆三年以老乞休,詔加太子少保,馳驛歸。六年卒。贈太子太保,諡端肅。 靳學顏,字子愚,濟寧人。嘉靖十三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南陽推官,以廉平稱。歷吉安知府,治行高,累遷左布政使。隆慶初,入為太僕卿,改光祿。旋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應詔陳理財,凡萬餘言。言選兵、鑄錢、積穀最切。其略曰: 宋初禁軍十萬,總天下諸路亦不過十萬,其後慶曆、治平間增至百餘萬。然其時財用不絀,我朝邊兵四十萬。其後雖增兵益戍,而主兵多缺,不若宋人十倍其初也。然自嘉靖中即以絀乏告,何哉?宋雖增兵,而天下無養兵費;我朝以民養兵,而新軍又一切仰太倉。舊餉不減,新餉日增,費一也。周豐鎬、漢西都,率有其名而無實;我朝留都之設,建官置衞,坐食公帑,費二也。唐、宋宗親或通名仕版,或散處民間;我朝分封列爵,不農不仕,吸民膏髓,費三也。有此三者,儲畜安得不匱,而其間尤耗天下之財者,兵而已。夫陷鋒摧堅,旗鼓相當,兵之實也。今邊兵有戰時,若腹兵則終世不一當敵。每盜賊竊發,非陰陽、醫藥、雜職,則丞貳判簿為之將;非鄉民里保,則義勇快壯為之兵。在北則借鹽丁礦徒,在南則借狼土。此皆腹兵不足用之驗也。當限以輪番守戍之法。或遠不可徵,或弱不可任,則聽其耕商,而移其食以餉邊。如免班軍而徵價,省充發而輸贖,亦變通一策也。欲京兵強,亦宜責以輪番戍守。夫京師去宣府、薊鎮纔數百里,京營九萬卒,歲以一萬戍二鎮,九年而一周,未為苦也,而怯者與邊兵同其勁矣。又以畿輔之卒填京戍之闕,其部伍、號令、月糧、犒賞亦與京卒同,而畿輔之卒皆親兵矣。夫京卒戍薊鎮,則延固之費可省。戍宣府,則宣府、大同之氣自張。寇畏宣大之力制其後,京卒之勁當其前,則仰攻深入之事鮮矣。 臣又覩天下之民皇皇以匱乏為慮者,非布帛五穀不足也,銀不足耳。夫銀,寒不可衣,饑不可食,不過貿遷以通衣食之用,獨奈何用銀而廢錢?錢益廢,銀益獨行,獨行則藏益深。而銀益貴,貨益賤,而折色之辦益難。豪右乘其賤收之,時其貴出之。銀積於豪右者愈厚,行於天下者愈少,更踰數十年,臣不知所底止矣。錢者,泉也,不可一日無。計者謂錢法之難有二:利不讐本,民不願行。此皆非也。夫朝廷以山海之產為材,以億兆之力為工,以賢士大夫為役,何本之費?誠令民以銅炭贖罪,而匠役則取之營軍,一指麾間,錢徧天下矣。至不願行錢者,獨奸豪爾。請自今事例、罰贖、徵稅、賜賚、宗祿、官俸、軍餉之屬,悉銀錢兼支。上以是徵,下以是輸,何患其不行哉! 臣又聞中原者,邊鄙之根本也。百姓者,中原之根本也。民有終身無銀,而不能終歲無衣,終日無食。今有司夙夜不遑者,乃在銀而不在穀,臣竊慮之。國家建都幽燕,北無郡國之衞,所恃為腹心股肱者,河南、山東、江北及畿內八府之人心耳。其人率鷙悍而輕生,易動而難戢,游食而寡積者也。一不如意,則輕去其鄉,往往一夫作難,千人響應,前事已屢驗矣。弭之之計,不過曰恤農以繫其家,足食以繫其身,聚骨肉以繫其心。今試覈官廩之所藏,每府得數十萬,則司計者安枕可矣。得三萬焉,猶足塞轉徙者之望,設不滿萬,豈得無寒心?臣竊意不滿萬者多也。 臣近者疏請積穀,業蒙允行,第恐有司從事不力,無以塞明詔。敢即臣說申言之,其一曰官倉,發官銀以糴也。一曰社倉,收民穀以充也。官倉非甚豐歲不能舉,社倉雖中歲皆可行。唐義倉之開,每歲自王公以下皆有入。宋則準民間正稅之數,取二十分之一以為社。誠倣而推之,就土俗,合人情,占歲候,以通其變,計每歲二倉之入以驗其功,著為令,而歲歲修之,時其豐歉而斂散之。在官倉者,民有大饑則以振。在民倉者,雖官有大役亦不聽貸。借此藏富於民,即藏富於國也。今言財用者,不憂穀之不足,而憂銀之不足。夫銀實生亂,穀實弭亂。銀之不足,而泉貨代之。五穀不足,則孰可以代者哉?故曰明君不寶金玉,而寶五穀,伏惟聖明垂意。 疏入,下所司議,卒不能盡行也。 尋召為工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侍郎。學顏內行修潔,見高拱以首輔掌銓,專恣甚,遂謝病歸,卒。弟學曾,山西副使,治績亦有聞。 贊曰:明之中葉,邊防墮,經費乏。當時任事之臣,能留意於此者鮮矣。若楊博、馬森、劉體乾、葛守禮、靳學顏之屬,庶幾負經濟之略者。就其設施與其所建白,究而行之,亦補苴一時而已,況言之不盡行,行之不能久乎。自時厥後,張居正始一整飭。居正歿,一切以空言從事,以迄於亡。蓋其壞,非朝夕之積矣。 王治 歐陽一敬胡應嘉 周弘祖岑用賓 鄧洪震 詹仰庇 駱問禮楊松 張應治 鄭履淳 陳吾德李已 胡涍 汪文輝 劉奮庸曹大埜 王治,字本道,忻州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除行人,遷吏科給事中。寇屢盜邊,邊臣多匿不奏;小勝,文臣輒冒軍功。治請臨陣斬獲,第錄將士功;文臣及鎮帥不親搏戰者止賜賚,從之。再遷禮科左給事中。 隆慶元年,偕御史王好問覈內府諸監局歲費,中官崔敏請止之,為給事中張憲臣所劾。得旨:「詔書所載者,自嘉靖四十一年始,聽治等詳覈。不載者,已之。」治等力爭,不許。事竣,劾中官趙廷玉、馬尹乾沒罪,詔下司禮監按問。尋上疏陳四事:「一、定宗廟之禮以隆聖孝。獻皇雖貴為天子父,未嘗南面臨天下;雖親為武宗叔,然嘗北面事武宗。今乃與祖宗諸帝並列,設位於武宗右,揆諸古典,終為未協。臣以為獻皇祔太廟,不免遞遷。若專祀世廟,則億世不改。乞敕廷臣博議,務求至當。一、謹燕居之禮以澄化源。人主深居禁掖,左右便佞窺伺百出,或以燕飲聲樂,或以遊戲騎射。近則損敝精神,疾病所由生。久則妨累政事,危亂所由起。比者人言籍籍,謂陛下燕閒舉動,有非諒闇所宜者。臣竊為陛下慮之。」其二,請勤朝講、親輔弼。疏入,報聞。 進吏科都給事中。劾薊遼總督都御史劉燾、南京督儲都御史曾于拱不職,于拱遂罷。山西及薊鎮並中寇,治以罪兵部尚書郭乾、侍郎遲鳳翔,偕同官歐陽一敬等劾之。詔罷乾,貶鳳翔三秩視事。部議卹光祿少卿馬從謙。帝不許,治疏爭。帝謂從謙所犯,比子罵父律,終不允。治又請追諡何瑭,雪夏言罪,且言大理卿朱廷立、刑部侍郎詹瀚共鍛成夏言、曾銑獄,宜追奪其官。咸報可。明年,左右有言南海子之勝者,帝將往幸,治率同官諫。大學士徐階、尚書楊博、御史郝杰等並阻止,皆不聽。至則荒莽沮濕,帝甚悔之。治尋擢太僕少卿,改大理,進太僕卿。憂歸,卒。 歐陽一敬,字司直,彭澤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除蕭山知縣。徵授刑科給事中。劾太常少卿晉應槐為文選郎時劣狀,而南京侍郎傅頤、寧夏巡撫王崇古、湖廣參政孫弘軾由應槐進,俱當罷。吏部為應槐等辨,獨罷頤官。未幾,劾罷禮部尚書董份。 三遷兵科給事中。言廣西總兵當用都督,不當用勳臣。因劾恭順侯吳繼爵罷之,以俞大猷代。寇大入陝西,劾總督陳其學、巡撫戴才,俱奪官。又以軍政劾英國公張溶,山西、浙江總兵官董一奎、劉顯,掌錦衣衞都督李隆等九人不職,溶留,餘俱貶黜。 自嚴嵩敗,言官爭發憤論事,一敬尤敢言。隆慶元年正月,吏部尚書楊博掌京察,黜給事中鄭欽、御史胡維新,而山西人無下考者。吏科給事中胡應嘉劾博挾私憤,庇鄉里。應嘉先嘗劾高拱,拱修郤,將重罪之。徐階等重違拱意,且以應嘉實佐察,初未言,今黨同官妄奏,擬旨斥為民。言路大譁。一敬為應嘉訟,斥博及拱。詆拱奸險橫惡,無異蔡京,且言:「應嘉前疏臣與聞,黜應嘉不若黜臣。」會給事中辛自修、御史陳聯芳疏爭,階乃調應嘉建寧推官。一敬尋劾拱威制朝紳,專柄擅國,亟宜罷。不聽。踰月,御史齊康劾階。諸給事御史以康受拱指,羣集闕下,詈而唾之。一敬首劾康,康亦劾一敬。時康主拱,一敬主階,互指為黨。言官多論康,康竟坐謫。 已,陳兵政八事,部皆議行。南京振武營兵由此罷。湖廣巡按陳省劾太和山守備中官呂詳,詔徵詳還,罷守備官。未幾,復遣監丞劉進往代。一敬言:「進故名俊,守顯陵無狀。肅皇帝下之獄,充孝陵衞淨軍,今不宜用。」從之。中官呂用等典京營,一敬力諫,事寢。黔國公沐朝弼殘恣,屢抗詔旨。一敬請治其罪,報可。俄擢太常少卿。拱再起柄政,一敬懼,即日告歸,半道以憂死。時應嘉已屢遷參議,憂歸,聞拱再相,亦驚怖而卒。 應嘉,沭陽人。由宜春知縣擢吏科給事中。三遷都給事中。論侍郎黃養蒙、李登雲及布政使李磐、侯一元不職,皆罷去。登雲者,大學士高拱姻也。應嘉策拱必害己,遂并劾拱,言:「拱輔政初,即以直廬為隘,移家西安門外,夤夜潛歸。陛下近稍違和,拱即私運直廬器物於外。臣不知拱何心。」疏入,拱大懼,亟奏辯。會帝崩,得不竟。拱以此銜應嘉。穆宗嗣位,應嘉請帝御文華殿與輔臣面議大政,召訪諸卿顧問侍從,令科臣隨事駁議。帝納焉。應嘉居諫職,號敢言。然悻悻好搏擊,議者頗以傾危目之。 周弘祖,麻城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除吉安推官。徵授御史,出督屯田、馬政。 隆慶改元,司禮中貴及藩邸近侍廕錦衣指揮以下至二十餘人。弘祖馳疏請止賚金幣,或停世襲,且言:「高皇帝定制,宦侍止給奔走掃除,不關政事。孝宗召對大臣,宦侍必退去百餘武,非惟不使之預,亦且不使之聞。願陛下勿與謀議,假以嚬笑,則彼無亂政之階,而聖德媲太祖、孝宗矣。臣又聞先帝初載,欲廕太監張欽義子錦衣,兵部尚書彭澤執奏再四。今趙炳然居澤位,不能效澤忠,無所逃罪。」報聞。已,請汰內府監局、錦衣衞、光祿寺、文思院冗員,復嘉靖初年之舊,又請倣行古社倉制。詔皆從之。 明年春,言:「近四方地震,土裂成渠,旂竿數火,天鼓再鳴,隕星旋風,天雨黑豆,此皆陰盛之徵也。陛下嗣位二年,未嘗接見大臣,咨訪治道。邊患孔棘,備禦無方。事涉內庭,輒見撓沮,如閱馬、核庫,詔出復停。皇莊則親收子粒,太和則榷取香錢,織造之使累遣,糾劾之疏留中。內臣爵賞謝辭,溫旨遠出六卿上,尤祖宗朝所絕無者。」疏入,不報。其冬詔市珍寶,魏時亮等爭,不聽,弘祖復切諫,尋遷福建提學副使。大學士高拱掌吏部,考察言官,惡弘祖及岑用賓等,謫弘祖安順判官,用賓宜川縣丞。 用賓,廣東順德人。官南京給事中,多所論劾。又嘗論拱很愎,以故拱憾之,出為紹興知府。既中以察典,遂卒於貶所。而弘祖謫未幾,拱罷,量移廣平推官。萬曆中,屢遷南京光祿卿。坐朱衣謁陵免。 當隆慶初,以地震言事者,又有鄧洪震,宣化人,時為兵部郎中,上疏曰:「入夏以來,淫雨彌月。又京師去冬地震,今春風霾大作,白日無光。近大同又報雨雹傷物,地震有聲。陛下臨御甫半年,災異疊見。傳聞後宮游幸無時,嬪御相隨,後車充斥,左右近習濫賜予。政令屢易,前後背馳,邪正混淆,用舍猶豫。萬一奸宄潛生,寇戎軼犯,其何以待之。」帝納其言,下禮官議修省。洪震尋以疾歸。萬曆改元,督撫交章論薦,竟不起。 詹仰庇,字汝欽,安溪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由南海知縣徵授御史。 隆慶初,穆宗詔戶部購寶珠,尚書馬森執奏,給事中魏時亮、御史賀一桂等繼爭,皆不聽。仰庇疏言:「頃言官諫購寶珠,反蒙詰讓。昔仲虺戒湯不邇聲色,不殖貨利;召公戒武王玩人喪德,玩物喪志;湯、武能受二臣之戒,絕去玩好,故聖德光千載。若侈心一生,不可復遏,恣情縱欲,財耗民窮。陛下玩好之端漸啟,弼違之諫惡聞,羣小乘隙,百方誘惑,害有不勝言者。況寶石珠璣,多藏中貴家,求之愈急,邀直愈多,奈何以有用財,耗之無用之物。今兩廣需餉,疏請再三,猶靳不予,何輕重倒置乎。」不報。三年正月,中官製烟火,延燒禁中廬舍,仰庇請按治,左右近習多切齒者。 帝頗耽聲色,陳皇后微諫,帝怒,出之別宮,外庭皆憂之,莫敢言。仰庇入朝,遇醫禁中出,詢之,知后寢疾危篤,即上疏言:「先帝慎擇賢淑,作配陛下,為宗廟社稷內主。陛下宜遵先帝命,篤宮闈之好。近聞皇后移居別宮,已近一載,抑鬱成疾,陛下略不省視。萬一不諱,如聖德何?臣下莫不憂惶,徒以事涉宮禁,不敢頌言。臣謂人臣之義,知而不言,當死;言而觸諱,亦當死。臣今日固不惜死,願陛下采聽臣言,立復皇后中宮,時加慰問,臣雖死賢於生。」帝手批答曰:「后無子多病,移居別宮,聊自適,以冀却疾。爾何知內庭事,顧妄言。」仰庇自分得重譴,同列亦危之,及旨下,中外驚喜過望,仰庇益感奮。 亡何,巡視十庫,疏言:「內官監歲入租稅至多,而歲出不置籍。按京城內外園廛場地,隸本監者數十計,歲課皆屬官錢,而內臣假上供名,恣意漁獵,利填私家,過歸朝宁。乞備覈宜留宜革,并出入多寡數,以杜奸欺。再照人主奢儉,四方係安危。陛下前取戶部銀,用備緩急。今如本監所稱,則盡以創鰲山、修宮苑、製鞦韆、造龍鳳艦、治金櫃玉盆。羣小因乾沒,累聖德,虧國計。望陛下深省,有以玩好逢迎者,悉屏出罪之。」宦官益恨。故事,諸司文移往還,及牧民官出教,用「照」字,言官上書無此體。宦官因指「再照人主」語,為大不敬。帝怒,下詔曰:「仰庇小臣,敢照及天子,且狂肆屢不悛。」遂廷杖百,除名,并罷科道之巡視庫藏者。南京給事中駱問禮、御史余嘉詔等疏救,且言巡視官不當罷,不納。仰庇為御史僅八月,數進讜言,竟以獲罪。 神宗嗣位,錄先朝直臣,以仰庇在京時嘗為商人居間,不得內召,除廣東參議。尋乞歸。家居十餘年,起官江西。再遷南京太僕少卿。入為左僉都御史,進左副都御史。仰庇初以直節負盛名,至是為保位計,頗不免附麗。饒伸以科場事劾大學士王錫爵、左都御史吳時來,仰庇即劾伸。進士薛敷教劾時來及南京右都御史耿定向,仰庇未及閱疏,即論敷教排陷大臣,敷教坐廢。及吏部侍郎趙煥、兵部侍郎沈子木相繼去,仰庇謀代之,蹤跡頗著。給事中王繼光、主事姜士昌、員外郎趙南星、南京御史王麟趾等,交章論列。仰庇不自安,屢求去。帝雖慰留,而衆議籍籍不止。稍遷刑部右侍郎。移疾歸,久之卒。 駱問禮,諸暨人。嘉靖末進士。歷南京刑科給事中。隆慶三年,陳皇后移別宮,問禮偕同官張應治等上言:「皇后正位中闈,即有疾,豈宜移宮。望亟返坤寧,毋使後世謂變禮自陛下始。」不報。給事張齊劾徐階,為廷臣所排,下獄削籍。問禮獨言齊贓可疑,不當以糾彈大臣實其罪。張居正請大閱,問禮謂非要務,而請帝日親萬幾,詳覽奏章。未幾,劾誠意伯劉世延、福建巡撫涂澤民不職,帝並留之。 帝初納言官請,將令諸政務悉面奏於便殿,問禮遂條上面奏事宜。一言「陛下躬攬萬幾,宜酌用羣言,不執己見,使可否予奪,皆合天道,則有獨斷之美,無自用之失」。二言「陛下宜日居便殿,使侍從官常在左右,非嚮晦不入宮闈,則涵養薰陶,自多裨益」。三言「內閣,政事根本,宜參用諸司,無拘翰林,則講明義理,通達政事,皆得其人」。四言「詔旨必由六科,諸司始得奉行,脫有未當,許封還執奏。如六科不封駁,諸司失檢察者,許御史糾彈」。五言「頃詔書兩下,皆許諸人直言。然所採納者,除言官與一二大臣外,盡付所司而已。宜益廣言路,凡臣民章奏,不惟其人惟其言,令匹夫皆得自効」。六言「陛下臨朝決事,凡給事左右,如傳旨、接奏章之類,宜用文武侍從,毋使中官參與,則窺竊之漸無自而生」。七言「士習傾危,稍或異同,輒加排陷。自今凡議國事,惟論是非,不徇好惡。衆人言未必得,一人言未必非,則公論日明,士氣可振」。八言「政令之出,宜在必行。今所司題覆,已報可者未見修舉,因循玩愒,習為故常。陛下當明作於上,敕諸臣奮勵於下,以挽頹惰之風」。九言「面奏之儀,宜略去繁文,務求實用,俾諸臣入而敷奏,退而治事,無或兩妨,斯上下之交可久」。十言「修撰、編檢諸臣,宜令更番入直,密邇乘輿,一切言動,執簡侍書。其耳目所不及者,諸司或以月報,或以季報,令得隨事纂緝,以垂勸戒」。疏奏,帝不悅,宦侍復從中搆之,謫楚雄知事。明年,吏部舉雜職官當遷者,問禮及御史楊松在舉中。帝曰:「此兩人安得遽遷,俟三年後議之。」萬曆初,屢遷湖廣副使,卒。 楊松,河南衞人。歷官御史,巡視皇城。尚膳少監黃雄徵子錢與民鬨,兵馬司捕送松所,事未決,而內監令校尉趣雄入直,詭言有駕帖,松驗問無有,遂劾雄詐稱詔旨。帝令黜兵馬司官,而鐫松三秩,謫山西布政司照磨。神宗立,擢廬州推官,終山西副使。 張應治,秀水人。在垣中抗疏,多可稱。為高拱所惡,出為九江知府。終山東副使。 鄭履淳,字叔初,刑部尚書曉子也。舉嘉靖四十年進士,除刑部主事,遷尚寶丞。隆慶三年冬疏言: 頃年以來,萬民失業,四方多故,天鳴地震,災害洊臻,正陛下宵旰憂勤時也。夫饑寒迫身,易為衣食,嗷嗷赤子,聖主之所以為資。不及今定周家桑土之謀,切虞廷困窮之懼,則上天所以警動海內者,適足以資他人矣。 今最急莫如用賢。陛下御極三祀矣,曾召問一大臣,面質一講官,賞納一諫士,以共畫思患豫防之策乎?高亢暌孤,乾坤否隔,忠言重折檻之罰,儒臣虛納牖之功,宮闈違脫珥之規,朝陛拂同舟之義。回奏蒙譴,補牘奚從?內批徑出,封還何自?紀綱因循,風俗玩愒,功罪罔核,文案徒繁。閽寺潛為厲階,善類漸以短氣。言涉宮府,肆撓多端;梗在私門,堅持不破。萬衆惶惶,皆謂羣小侮常,明良疎隔,自開闢以來,未有若是而永安者。 伏願奮英斷以決大計,勿為小故之所淆;弘濬哲以任君子,勿為嬖昵之所惑。移美色奇珍之玩,而保瘡痍;分昭陽細務之勤,而和庶政。以蠻裔為關門勁敵,以錢穀為黎庶脂膏。拔用陸樹聲、石星之流,嘉納殷士儋、翁大立諸疏。經史講筵,日親無倦。臣民章奏,與所司面相可否。萬幾之裁理漸熟,人才之邪正自知。察變謹微,回天開泰,計無踰於此。 疏入,帝大怒,杖之百,繫刑部獄數月。刑科舒化等以為言,乃釋為民。神宗立,起光祿少卿,卒。 陳吾德,字懋修,歸善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行人。隆慶三年擢工科給事中。 兩廣多盜,將吏率虛文罔上。吾德列便宜八事,皆允行。明年正月朔,日有食之,已而月復食。吾德言:「歲首日月並食,天之大災,陛下宜屏斥一切玩好,應天以實。」詔遣中官督織造,吾德偕同官嚴用和切諫,報聞。帝從中官崔敏言,命市珍寶,戶部尚書劉體乾、戶科都給事中李已執奏,不從。吾德復偕已上疏曰:「伏睹登極詔書,罷採辦,蠲加派,且云『各監局以缺乏為名,移文苛取,及所司阿附奉行者,言官即時論奏,治以重典』,海內聞之,歡若更生。比者,左右近習干請紛紜,買玉市珠傳帖數下,人情惶駭,咸謂詔書不信,無所適從。邇時府庫久虛,民生困瘁,司度支者日夕憂危。陛下奈何以玩好故,費數十萬貲乎!敏等獻諂營私,罪不可宥,乞亟譴斥,以全詔書大信。」帝震怒,杖已百,錮刑部獄,斥吾德為民。 神宗嗣位,起吾德兵科。萬曆元年進右給事中。張居正柄國,諫官言事必先請,吾德獨不往。禮部主事宋儒與兵部主事熊敦朴不相能,誣敦朴欲劾居正,屬尚書譚綸劾罷之。既而誣漸白,吾德遂劾儒,亦謫之外。居正以吾德不白己,嗛之。未幾,爭成國公朱希忠贈定襄王爵,益忤居正。及慈寧宮後室災,吾德力爭,出為饒州知府。有盜建昌王印章者,遁之南京,見獲。居正客操江都御史王篆坐吾德部下失盜,謫馬邑典史。御史又劾其涖饒時違制講學,用庫金市學田,遂除名為民。居正死,薦起思州推官,移寶慶同知,皆以親老不赴。後終湖廣僉事。 李已,字子復,磁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除太常博士,擢禮科給事中。隆慶中,頻詔戶部有所徵索。尚書劉體乾輒執奏,已每助之,以是積失帝意。及爭珍寶事,遂得禍。未幾,刑科給事中舒化等請釋已,刑部尚書葛守禮等因言:「朝審時,重囚情可矜疑者,咸得末減。已及內犯張恩等十人,讞未定,不列朝審中。苟瘐死犴狴,將累深仁。」帝乃釋已,恩等繫如故。法司以恩等有內援,欲借以脫已。及已獨釋,衆翕然稱帝仁明。 神宗立,薦起兵科都給事中。奏言:「陛下初基,弊端盡去,傳奉一事,豈可尚踵故常。內臣即有勤勞,當優以金帛,名器所在,不容濫設。」帝嘉納之。御史胡涍建言得罪,已首論救。尋劾兵部尚書譚綸去取邊將不當。平江伯陳王謨罪廢,復夤緣出鎮湖廣,已力爭得寢。擢順天府丞,遷大理右少卿。疏請改父母誥命,日已暮,逼禁門守者投入。帝怒,謫常州同知。 初,已與吾德並敢言,已尤以直著。兩遭摧抑,頗事營進。後為南京考功郎中。九年京察,希張居正指,與尚書何寬置司業張位、長史趙世卿察典,遂得擢南京尚寶卿。三遷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六府。踰年,罷歸,卒。 胡涍,字原荊,無錫人。嘉靖末舉進士。歷知永豐、安福二縣,擢御史。神宗即位之六日,命馮保代孟沖掌司禮監,召用南京守備張宏。涍請嚴馭近習,毋惑諂諛,虧損聖德。保大怒,思傾之。其冬妖星見,慈寧宮後延燒連房,涍乞徧察掖廷中曾蒙先朝寵幸者,體恤優遇,其餘無論老少一概放遣。奏中有「唐高不君,則天為虐」語。帝怒,問輔臣,二語所指為誰。張居正對曰:「涍言雖狂悖,心無他。」帝意未釋,嚴旨譙讓。涍惶恐請罪,斥為民。踰年,巡按御史李學詩薦涍。詔自後有薦者,并逮治涍。久之,卒。 汪文輝,字德充,婺源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工部主事。隆慶四年改御史。 高拱以內閣掌吏部,權勢烜赫。其門生韓楫、宋之韓、程文、涂夢桂等並居言路,日夜走其門,專務搏擊。文輝亦拱門生,心獨非之。明年二月疏陳四事,專責言官。其略曰: 先帝末年所任大臣,本協恭濟務,無少釁嫌。始於一二言官見廟堂議論稍殊,遂潛察低昂、窺所向而攻其所忌。致顛倒是非,熒惑聖聽,傷國家大體。苟踵承前弊,交煽並搆,使正人不安其位,恐宋元祐之禍,復見於今,是為傾陷。 祖宗立法至精密矣,而卒有不行者,非法敝也,不得其人耳。今言官條奏,率銳意更張。部臣重違言官,輕變祖制,遷就一時,苟且允覆。及法立弊起,又議復舊。政非通變之宜,民無畫一之守,是為紛更。 古大臣坐事退者,必為微其詞;所以養廉恥,存國體。今或掇其已往,揣彼未形,逐景循聲,爭相詬病,若市井喧鬨然。至方面重臣,苟非甚奸慝,亦宜棄短錄長,為人才惜。今或搜抉小疵,指為大蠹,極言醜詆,使決引去。以此求人,國家安得全才而用之,是為苛刻。 言官能規切人主,糾彈大臣,至言官之短,誰為指之者?今言事論人或不當,部臣不為奏覆,即憤然不平;雖同列明知其非,亦莫與辨,以為體貌當如是。夫臣子且不肯一言受過,何以責難君父哉?是為求勝。 此四弊者,今日所當深戒。然其要在大臣取鑒前失,勿用希指生事之人。希指生事之人進,則忠直貞諒之士遠,而頌成功譽盛德者日至於前。大臣任己專斷,即有闕失,孰從聞之。蓋宰相之職,不當以救時自足,當以格心為本。願陛下明飭中外,消朋比之私,還淳厚之俗,天下幸甚。 疏奏,下所司。拱惡其刺己,甫三日,出為寧夏僉事。修屯政,蠲浮糧,建水牐,流亡漸歸。御史富平孫丕揚忤拱,為希指者所劾。方行勘,文輝抗言曰:「毛舉細故,齮齕正人,以快當路之私,我固不肯為,諸君亦不可也。」於是緩其事。未幾,劾者先得罪去,丕揚竟獲免。 神宗嗣位,拱罷政,召為尚寶卿。尋告歸。久之,有詔召用,未赴卒。 劉奮庸,雒陽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兵部主事,尋改禮部兼翰林待詔,侍穆宗裕邸。進員外郎。穆宗即位,以舊恩,擢尚寶卿。已,藩邸舊臣相繼柄用,獨奮庸久不調。 大學士高拱亦故講官也,再起任事,頗專恣,奮庸疾之。隆慶六年三月上疏曰: 陛下踐阼六載,朝綱若振飭,而大柄漸移;仕路若肅清,而積習仍故。百僚方引領以覩勵精之治,而陛下精神志意漸不逮初。臣念潛邸舊恩,誼不忍默。謹條五事,以俟英斷。 一、保聖躬。人主一身,天地人神之主,必志氣清明,精神完固,而後可以御萬幾。望凝神定志,忍性抑情,毋逞旦夕之娛,毋徇無涯之慾,則無疆之福可長保也。 二、總大權。今政府所擬議,百司所承行,非不奉詔旨,而其間從違之故,陛下曾獨斷否乎?國事之更張,人才之用舍,未必盡出忠謀,協公論。臣願陛下躬攬大權,凡庶府建白,閣臣擬旨,特留清覽,時出獨斷,則臣下莫能測其機,而政柄不致旁落矣。 三、慎儉德。陛下嗣位以來,傳旨取銀不下數十萬,求珍異之寶,作鰲山之燈,服御器用,悉鏤金雕玉。生財甚難,靡敝無紀。願察內帑之空虛,思小民之艱苦,不作無益,不貴異物,則國用充羨,而民樂其生矣。 四、覽章奏。人臣進言,豈能皆當。陛下一切置不覽,非惟虛忠良獻納之誠,抑恐權奸蔽壅,勢自此成,望陛下留神章奏,曲垂容納。言及君德,則反己自修;言及朝政,則更化善治。聽言者既見之行事,而進言者益樂於効忠矣。 五、用忠直。邇歲進諫者,或以勤政,或以節用,或以進賢退不肖,此皆無所利而為之;非若承望風旨,肆攻擊以雪他人之憤,迎合權要,交薦拔以樹淫朋之黨者比也。願恕狂愚之罪,嘉批鱗之誠,登之有位,以作士氣,則讜規日聞,裨益非尠。 疏入,帝但報聞,不怒也。而附拱者謂奮庸久不徙官,怏怏風刺,相與詆訾之。給事中涂夢桂遂劾奮庸動搖國是。會給事中曹大埜亦劾拱十罪,帝斥之。給事中程文因奏拱竭忠報國,萬世永賴,奮庸與大埜漸搆姦謀,傾陷元輔,罪不可勝誅。章並下吏部。拱方掌部事,陽為二臣祈寬。帝不許,竟謫大埜乾州判官,奮庸興國知州。夢桂、文皆拱門生。夢桂極詆奮庸,文則盛稱頌拱,又盡舉大埜奏中語代拱剖析,士論非之。 奮庸謫官兩月,會神宗即位,遂擢山西提學僉事,再遷陝西提學副使。以病乞歸,卒。 大埜,巴縣人。其劾拱,張居正實使之。萬曆中,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以貪劾免。 贊曰:世宗之季,門戶漸開,居言路者,各有所主。故其時不患其不言,患其言之冗漫無當,與其心之不能無私;言愈多,而國是愈益淆亂也。汪文輝所陳四弊,有旨哉!論明季言路諸臣,而考其得失,當於是觀之。 吳山 陸樹聲子彥章 瞿景淳子汝稷 汝說 田一儁沈懋學 懋學從孫壽民 黃鳳翔韓世能 余繼登 馮琦從祖惟訥 從父子咸 王圖劉曰寧 翁正春 劉應秋子同升 唐文獻楊道賓 陶望齡 李騰芳 蔡毅中 公鼐 羅喻義 姚希孟 許士柔 顧錫疇 吳山,字曰靜,高安人。嘉靖十四年進士及第,授編修。累官禮部左侍郎。三十五年改吏部。尋代王用賓為禮部尚書。明年加太子太保。 山與嚴嵩鄉里。嵩子世蕃介大學士李本飲山,欲與為婚姻,山不可,世蕃不悅而罷。帝欲用山內閣,嵩密阻之。府丞朱隆禧者,考察罷官,獻方術,得加禮部侍郎。及卒請卹,山執不與。裕、景二邸並建,國本未定。三十九年冬,帝忽諭禮部,具景王之藩儀。嵩知帝激於郭希顏疏,欲覘人心,諷山留王。山曰「中外望此久矣」,立具儀以奏,王竟之藩。司禮監黃錦嘗竊語山曰:「公他日得為編氓幸矣;王之藩,非帝意也。」 明年二月朔,日當食,微陰。曆官言:「日食不見,即同不食。」嵩以為天眷,趣部急上賀,侍郎袁煒亦為言。山仰首曰:「日方虧,將誰欺耶?」仍捄護如常儀。帝大怒,山引罪,帝謂山守禮無罪,而責禮科對狀。給事中李東華等震懼,劾山,請與同罪。帝乃責山賣直沽名,停東華俸。嵩言罪在部臣,帝乃貰東華等,命姑識山罪。吏科梁夢龍等見帝怒山甚,又惡專劾山,乃并吏部尚書吳鵬劾之。詔鵬致仕,山冠帶閒住。時皆惜山而深快鵬之去。 穆宗即位,召為南京禮部尚書,堅辭不赴。卒,贈少保,諡文端。 陸樹聲,字與吉,松江華亭人。初冒林姓,及貴乃復。家世業農。樹聲少力田,暇即讀書。舉嘉靖二十年會試第一。選庶吉士,授編修。三十一年請急歸。遭父喪,久之起南京司業。未幾,復請告去。起左諭德,掌南京翰林院。尋召還春坊,不赴。久之,起太常卿,掌南京祭酒事。嚴敕學規,著條教十二以勵諸生。召為吏部右侍郎,引病不拜。隆慶中,再起故官,不就。神宗嗣位,即家拜禮部尚書。 初,樹聲屢辭朝命,中外高其風節。遇要職,必首舉樹聲,唯恐其不至。張居正當國,以得樹聲為重,用後進禮先謁之。樹聲相對穆然,意若不甚接者,居正失望去。一日以公事詣政府,見席稍偏,熟視不就坐,居正趣為正席,其介介如此。北部要增歲幣,兵部將許之,樹聲力爭。歲終,陳四方災異,請帝循舊章,省奏牘,慎賞賚,防壅蔽,納讜言,崇儉德,攬魁柄,別忠邪。詔皆嘉納。 萬曆改元,中官不樂樹聲,屢宣詣會極門受旨,且頻趣之。比趨至,則曹司常事耳。樹聲知其意,連疏乞休。居正語其弟樹德曰:「朝廷行相平泉矣。」平泉者,樹聲別號也。樹聲聞之曰:「一史官,去國二十年,豈復希揆席耶?且虛拘何益。」其冬請愈力,乃命乘傳歸。辭朝,陳時政十事,語多切中,報聞而已。居正就邸舍與別,問誰可代者?舉萬士和、林燫。比出國門,士大夫傾城追送,皆謝不見。 樹聲端介恬雅,翛然物表,難進易退。通籍六十餘年,居官未及一紀。與徐階同里,高拱則同年生。兩人相繼柄國,皆辭疾不出。為居正所推,卒不附也。已,給廩隸如制,加太子少保,再遣存問。弟樹德,自有傳。子彥章,萬曆十七年進士。樹聲誡毋就館選,隨以行人終養。詔給月俸,異數也。樹聲年九十七卒。贈太子太保,諡文定。彥章有節槩,官至南京刑部侍郎。 瞿景淳,字師道,常熟人。八歲能屬文。久困諸生間,教授里中自給。嘉靖二十三年舉會試第一,殿試第二,授編修。 鄭王厚烷以言事廢,徒鳳陽。景淳奉敕封其子載堉為世子,攝國事。世子內懼,贐重幣,景淳却之。時恭順侯吳繼爵為正使。已受幣,慚景淳,亦謝不納。既而語景淳曰:「上遣使密詗狀,微公,吾幾中法。」滿九載,遷侍讀,請急歸。 江南久苦倭,總督胡宗憲師未捷。景淳還京,謁大學士嚴嵩,嵩語之曰:「倭旦夕且平。胡總督才足辦,南中人短之,何也?」景淳正色曰:「相公遙度之耳。景淳自南來,目覩倭患。胡君坐擁十萬師,南中人不得一安枕臥。相公不欲聞,誰為言者?」嵩愕然謝之。 歷侍讀學士,掌院事。改太常卿,領南京祭酒事,就遷吏部右侍郎。隆慶元年召為禮部左侍郎,用總校永樂大典勞,兼翰林院學士,支二品俸,侍經筵,修嘉靖實錄。疾作,累疏乞骸骨歸。踰年卒。贈禮部尚書,諡文懿。 為編修時,典制誥。錦衣陸炳先後四妻,欲封最後者。屬景淳撰詞,不可。介嚴嵩為請,亦不應。橐金以投,卒笑謝之。 子汝稷、汝說。汝稷,字元立,好學,工屬文,以廕補官。三遷刑部主事。扶溝知縣抶宗人,神宗令予重比。汝稷曰:「是微服至邑庭,官自抶扶溝民耳。」讞上,竟得釋。歷黃州知府,徙邵武,再守辰州。永順土司彭元錦助其弟保靖土司象坤,與酉陽冉躍龍相讐殺,汝稷馳檄元錦解兵去,三土司皆安。尋遷長蘆鹽運使,以太僕少卿致仕。尋卒。 汝說字星卿。五歲而孤。搆文成,輒跪薦父木主前。萬曆中舉進士,官至湖廣提學僉事。亦以剛正聞。子式耜,別有傳。 田一儁,字德萬,大田人。隆慶二年會試第一。選庶吉士,授編修,進侍講。萬曆五年,吳中行攻張居正奪情,趙用賢等繼之,居正怒不測。一儁偕侍講趙志臯、修撰沈懋學等疏救,格不入,乃會王錫爵等詣居正,陳大義,一儁詞尤峻,居正心嗛之。未幾,志臯等皆逐,一儁先請告歸,獲免。 居正歿,起故官。屢遷禮部左侍郎,掌翰林院。辭疾歸,未行卒。一儁禔身嚴苦,家無贏貲。贈禮部尚書。 懋學,字君典,宣城人。父寵,字畏思。嘉靖中舉鄉試,授行唐知縣。以民不諳織絍,置機杼教之。調獲鹿,徵授御史,官至廣西參議。師貢安國、歐陽德,又從王畿、錢德洪游。知府羅汝芳創講會,御史耿定向聘寵與梅守德共主其席。 懋學少有才名。舉萬曆五年進士第一,授修撰。居正子嗣修,其同年生也。疏既格不入,乃三貽書勸嗣修諫,嗣修不能用。以工部尚書李幼滋與居正善,復貽書為言。幼滋報曰:「若所言,宋人腐語,趙氏所以不競也。張公不奔喪,與揖讓征誅,並得聖賢中道,豎儒安足知之。」幼滋初講學,盜虛名,至是縉紳不與焉。懋學遂引疾歸。居數年,卒。福王時,追諡文節。 從孫壽民,字眉生,為諸生有聲。崇禎九年行保舉法,巡撫張國維以壽民應詔。甫入都,疏劾兵部尚書楊嗣昌奪情,復攻總督熊文燦,言:「嗣昌挈軍旅權,付文燦兵十二萬,餉二百八十餘萬。使賊面縛輿櫬,猶應宣布皇威,而後待以不死;今乃講盟結約,若與國然。天下有授柄於賊,而能制賊者乎?」通政張紹先寢不上,壽民以書責,紹先乃請上裁,嗣昌皇恐待罪。帝以疏違式,命勿進。壽民遂檃括兩疏上之,留中。少詹事黃道周歎曰:「此何等事,在朝者不言,而草野言之,吾輩愧死矣。」後道周及何楷等相繼抗疏,要自壽民發之,壽民名動天下。未幾移疾去,講學姑山,從游者數百人。福王時,阮大鋮用事,銜壽民劾嗣昌疏有「大鋮妄陳條畫,鼓煽豐{艹巳}」語,必欲殺之。壽民乃變姓名,避之金華山。國變乃歸,不復出。 黃鳳翔,字鳴周,晉江人。隆慶二年進士及第,授編修。教習內書堂,輯前史宦官呂事可為鑒戒者,令誦習之。世宗實錄成,進修撰。 萬曆五年,張居正奪情,杖諸諫者。鳳翔不平,誦言於朝,編纂章奏,盡載諸諫疏。及居正二子會試,示意,鳳翔峻却之。當主南畿試,以王篆欲私其子,復謝不往。屢遷南京國子祭酒。省母歸,起補北監。 時方較刻十三經註疏,鳳翔言:「頃陛下去貞觀政要,進講禮經,甚善。陛下讀曾子論孝曰敬父母遺體,則當思珍護聖躬。誦學記言學然後知不足,則當思緝熙聖學。察月令篇以四時敷政、法天行健,則可見聖治之當勤勵。繹世子篇陳保傅之教、齒學之儀,則可見皇儲之當早建豫教。」疏入,報聞。 尋擢禮部右侍郎。洮河告警,抗疏言:「多事之秋,陛下宜屏游宴,親政事,以實圖安攘。為今大計,惟用人、理財二端。宋臣有言,『平居無極言敢諫之臣,則臨難無敵愾致命之士』。鄒元標直聲勁節,銓司特擬召用。其他建言遷謫,如潘士藻、孫如法亦擬量移,而疏皆中寢。士氣日摧,言路日塞,平居祇懷祿養交,臨難孰肯捐軀為國家盡力哉。昔宋藝祖欲積縑二百萬,易遼人首;太宗移內藏上供物,為用兵養士之資。今戶部歲進二十萬,初非舊額,積成常供。陛下富有四海,奈何自營私蓄。竊見都城寺觀丹碧熒煌,梵剎之供奉,齋醮之祈禳,何一不糜內帑。與其要福於冥漠之鬼神,孰若廣施於孑遺之赤子。」帝不能用。 廷臣爭建儲,久未得命,帝諭閣臣以明春舉行。大學士王家屏出語禮部,鳳翔與尚書于慎行、左侍郎李長春以冊立儀上。帝怒,俱奪俸,意復變。鳳翔又疏爭,不報,遂請告去。 二十年,禮部左侍郎韓世能去,張一桂未任而卒,復起鳳翔代之。尋改吏部,拜南京禮部尚書。以養親歸。再起故官,力以親老辭。久之母卒,遂不出,卒於家。天啟初,諡文簡。 世能,字存良,長洲人。鳳翔同年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與修世宗、穆宗實錄,充經筵日講官。歷侍讀、祭酒、禮部侍郎、教習庶吉士。館閣文字,是科為最盛。世能嘗使朝鮮,贈遺一無所受。 余繼登,字世用,交河人。萬曆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與修會典成,進修撰,直講經筵。尋進右中允,充日講官。時講筵久輟,侍臣無所納忠。繼登與同官馮琦共進通鑑講義,傅以時政缺失。歷少詹事兼侍讀學士,充正史副總裁。已,擢詹事掌翰林院。兩宮災,偕諸講官引洪範五行傳切諫,不報。進禮部右侍郎。 二十六年,以左侍郎攝部事。陝西、山西地震,南都雷火,西寧鐘自鳴,紹興地湧血。繼登於歲終類奏,因請罷一切誅求開採之害民者。時不能用。雷擊太廟樹,復請帝躬郊祀、廟享,冊立元子,停礦稅,撤中使。帝優詔報聞而已。 旋擢本部尚書。時將討播州楊應龍,繼登請罷四川礦稅,以佐兵食。復上言:「頃者星躔失度,水旱為沴,太白晝見,天不和也。鑿山開礦,裂地求砂,致狄道山崩地震,地不和也。閭閻窮困,更加誅求,帑藏空虛,復責珠寶,奸民蟻聚,中使鴟張,中外壅隔,上下不交,人不和也。戾氣凝而不散,怨毒結而成形,陵谷變遷,高卑易位,是為陰乘陽、邪干正、下叛上之象。臣子不能感動君父,言愈數愈厭,故天以非常之變,警悟陛下,尚可恬然不為意乎?」帝不省。 繼登自署部事,請元子冊立冠婚。疏累上,以不得請,鬱鬱成疾。每言及,輒流涕曰:「大禮不舉,吾禮官死不瞑目。」病滿三月,連章乞休,不許。請停俸,亦不許。竟卒於官。贈太子少保,諡文恪。 繼登樸直慎密,寡言笑。當大事,言議侃侃。居家廉約。學士曾朝節嘗過其里,蓬蒿滿徑。及病革,視之,擁粗布衾,羊毳覆足而已。幼子應諸生試,夫人請為一言,終不可。 馮琦,字用韞,臨朐人。幼穎敏絕人。年十九,舉萬曆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預修會典成,進侍講,充日講官,歷庶子。三王並封議起,移書王錫爵力爭之。進少詹事,掌翰林院事。遷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涖政勤敏,力抑營競,尚書李戴倚重之。 二十七年九月,太白、太陰同見於午;又狄道山崩,平地湧大小山五。琦草疏,偕尚書戴上言: 近見太陰經天,太白晝見,已為極異。至山陷成谷,地湧成山,則自開闢以來惟唐垂拱中有之,而今再見也。竊惟上天無私,惟民是聽。欲承天意,當順民心。比來天下賦額,視二十年以前,十增其四。而民戶殷足者,則十減其五。東征西討,蕭然苦兵。 自礦稅使出,而民間之苦更甚。加以水旱蝗災,流離載道,畿輔近地盜賊公行,此非細故也。諸中使銜命而出,所隨奸徒動以千百。陛下欲通商,而彼專困商。陛下欲愛民,而彼專害民。蓋近日神奸有二:其一工伺上意,具有成奏,假武弁上之;其一務剝小民,畫有成謀,假中官行之。運機如鬼蜮,取財盡錙銖。遠近同嗟,貧富交困。貧者家無儲蓄,惟恃經營。但奪其數錢之利,已絕其一日之生。至於富民,更蒙毒害。或陷以漏稅竊礦,或誣之販鹽盜木。布成詭計,聲勢赫然。及其得財,寂然無事。小民累足屏息,無地得容。利歸羣奸,怨萃朝宁。夫以刺骨之窮,抱傷心之痛,一呼則易動,一動則難安。今日猶承平,民已洶洶,脫有風塵之警,天下誰可保信者。夫哱拜誅,關白死,此皆募民丁以為兵,用民財以為餉。若一方窮民倡亂,而四面應之,於何徵兵,於何取餉哉!陛下試遣忠實親信之人,采訪都城內外,閭巷歌謠,令一一聞奏,則民之怨苦,居然可覩。天心仁愛,明示咎徵,誠欲陛下翻然改悟,坐弭禍亂。 乃禮部修省之章未蒙批答,而奸民搜括之奏又見允行,如納何其賢妄說,令徧解天下無礙官銀。夫四方錢穀,皆有定額,無礙云者,意蓋指經費羨餘。近者征調頻仍,正額猶逋,何從得羨。此令一下,趣督嚴急,必將分公帑以充獻。經費罔措,還派民間,此事之必不可者也。又如仇世亨奏徐鼐掘墳一事,以理而論,烏有一墓藏黃金巨萬者。借使有之,亦當下撫按覈勘。先正其盜墓之罪,而後沒墓中之藏。未有罪狀未明,而先沒入貲財者也。片紙朝入,嚴命夕傳,縱抱深冤,誰敢辨理。不但破此諸族,又將延禍多人。但有株連,立見敗滅。輦轂之下尚須三覆,萬里之外止據單詞,遂令狡猾之流操生殺之柄。此風一倡,孰不效尤。已同告緡之令,又開告密之端。臣等方欲陳訴,而奸人之奏又得旨矣。五日之內,搜取天下公私金銀已二百萬。奸內生奸,例外創例。臣等前猶望其日減,今更患其日增,不至民困財殫,激大亂不止。伏望陛下穆然遠覽,亟與廷臣共圖修弭,無令海內赤子結怨熙朝,千秋青史貽譏聖德。 不報。 尋轉左侍郎,拜禮部尚書。帝將冊立東宮,詔下期迫,中官掌司設監者以供費不給為詞。琦曰:「今日禮為重,不可與爭。」其弟戶部主事瑗適輦餉銀四萬出都,琦立追還,給費,事乃克濟。 三十年,帝有疾,諭停礦稅,既而悔之。琦與同列合疏爭,且請躬郊廟祭享,御殿受朝,不納。湖廣稅監陳奉以虐民撤還,會陝西黃河竭,琦言遼東高淮、山東陳增、廣東李鳳、陝西梁永、雲南楊榮,肆虐不減於奉,並乞徵還,皆不報。南京守備中官邢隆請別給關防徵稅,琦不可,乃以御前牙關防給之。 時士大夫多崇釋氏教,士子作文每竊其緒言,鄙棄傳註。前尚書余繼登奏請約禁,然習尚如故。琦乃復極陳其弊,帝為下詔戒厲。 琦明習典故,學有根柢。數陳讜論,中外想望丰采,帝亦深眷倚。內閣缺人,帝已簡用朱國祚及琦,而沈一貫密揭,言二人年未及艾,盍少需之,先用老成者,乃改命沈鯉、朱賡。琦素善病,至是篤。十六疏乞休,不允。卒於官,年僅四十六。遺疏請厲明作,發章奏,補缺官,推誠接下,收拾人心。語極懇摯。帝悼惜之。贈太子少保。天啟初,諡文敏。 自琦曾祖裕以下,累世皆進士。裕,字伯順,以戍籍生於遼東。師事賀欽,有學行。終雲南副使。祖惟重,行人。父子履,河南參政。從祖惟健,舉人;惟訥,字汝言,江西左布政使,加光祿卿致仕。惟重、惟健、惟訥皆有文名,惟訥最著。 惟健子子咸,字受甫。少孤,事母孝。母疾,不解衣者踰年。母歿,哀毀骨立。萬曆元年舉於鄉,再會試不第,遂不復赴。講求濂洛之學,嘗曰:「為學須剛與恒。不剛則隳,不恒則退。」治家宗顏氏家訓。鍾羽正稱「子咸信道忘仕則漆雕子,循經蹈古則高子羔」云。 王圖,字則之,耀州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以右中允掌南京翰林院事。召充東宮講官。「妖書」事起,沈一貫欲有所羅織,圖,其教習門生也,盡言規之。 累遷詹事,充日講官,教習庶吉士。進吏部右侍郎,掌翰林院。兄國,方巡撫保定。廷臣附東林及李三才者,往往推轂圖兄弟。會孫丕揚起掌吏部,孫瑋以尚書督倉場,皆陝西人。諸不悅圖者,目為秦黨。而是時郭正域、劉曰寧及圖並有相望。正域逐去,曰寧卒,時論益歸圖。葉向高獨相久,圖旦夕且入閣,忌者益衆。適將京察,惡東林及李三才、王元翰者,設詞惑丕揚,令發單咨是非,將陰為鉤黨計。圖急,言於丕揚,止之。羣小大恨。 初,圖典庚戌會試,分校官湯賓尹欲私韓敬,與知貢舉吳道南盛氣相詬誶。比出闈,道南欲劾賓尹,以圖沮而止。王紹徽者,圖同郡人,賓尹門生也,極譽賓尹於圖,而言道南黨欲傾賓尹并及圖,宜善為計。圖正色却之,紹徽怫然去。時賓尹已為祭酒,其先歷翰林京察,當圖注考,思先發傾之。乃與紹徽計,令御史金明時劾圖子寶坻知縣淑抃贓私鉅萬,且謂國素疾李三才,圖為求解,國怒詈之,圖遂欲以拾遺去國。圖兄弟抗章力辯,忌者復偽為淑抃劾國疏,播之邸抄。圖上疏言狀,帝為下詔購捕,乃已。及考察,卒注賓尹不謹,褫其官,明時亦被黜。由是其黨大譟,秦聚奎、朱一桂、鄭繼芳、徐兆魁、高節、王萬祚、曾陳易輩,連章力攻圖,圖亦連章求去,出郊待命。溫詔屢慰留,堅臥不起,九閱月始予告歸。國亦乞休去,未幾卒。四十五年京察,當事者多賓尹、紹徽黨,以拾遺落圖職。 天啟三年召起故官。進禮部尚書,協理詹事府。明年,魏忠賢黨劉弘先劾圖,遂削籍。尋卒。崇禎初,贈太子太保,諡文肅。淑抃終戶部郎中。 劉曰寧,字幼安,南昌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進右中允,直皇長子講幄。時冊立未舉,外議紛紜,曰寧旁慰曲喻,依於仁孝,光宗心識之。礦使四出,曰寧發憤上疏,陳六疑四患,極言稅監李道、王朝諸不法狀。疏入,留中。以母病歸。起右諭德,掌南京翰林院,就遷國子祭酒。奉母歸,吏進贏金數千,曰「例也」,曰寧峻却之。尋起少詹事,母喪不赴。服闋,召為禮部右侍郎,協理詹事府。道卒。贈禮部尚書。天啟初,追諡文簡。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萬曆中,為龍溪教諭。二十年擢進士第一,授修撰,累遷少詹事。 三十八年九月拜禮部左侍郎,代吳道南署部事。十一月,日有食之,正春極言闕失,不報。明年秋,萬壽節,正春獻八箴:曰清君心,遵祖制,振國紀,信臣僚,寶賢才,謹財用,恤民命,重邊防。帝不省。吉王翊鑾請封支子常源為郡王,正春言翊鑾之封在宗藩條例已定之後,其支庶宜止本爵,乃授鎮國將軍。王貴妃薨,久不卜葬,正春以為言,命偕中官往擇地,得吉。中官難以煩費,正春勃然曰:「貴妃誕育元良,他日國母也,奈何以天下儉乎?」奏上,報可。代王欲廢長子鼎渭,立次子鼎莎,朝議持二十餘年。正春集衆議上疏,鼎渭卒得立。琉球中山王遣使入貢,正春言:「中山已入於倭,今使臣多倭人,貢物多倭器,絕之便;否亦宜詔福建撫臣量留土物,毋俾入朝。」帝是之。 四十年,進士鄒之麟分校鄉試,私舉子童學賢,為御史馬孟禎等所發。正春議黜學賢,謫之麟,而不及主考官。給事中趙興邦、亓詩教因劾正春徇私。正春求去,不許。頃之,言官發湯賓尹、韓敬科場事。正春坐敬不謹,敬黨大恨。詩教復劾正春,正春疏辯,益求去。帝雖慰留,然自是不安其位。尋改吏部,掌詹事府,以侍養歸。 天啟元年起禮部尚書,協理詹事府事。抗論忤魏忠賢,被旨譙責。明年,御史趙胤昌希指劾之,正春再疏乞歸。帝以正春嘗為皇祖講官,特加太子少保,賜敕馳傳,異數也。時正春年逾七十,母百歲,率子孫奉觴上壽,鄉閭豔之。未幾,卒。崇禎初,諡文簡。 正春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倦不傾倚,暑不裸裎,目無流視。見者肅然。明一代,科目職官冠廷對者二人:曹鼐以典史,正春以教諭云。 劉應秋,字士和,吉水人。萬曆十一年進士及第,授編修,遷南京司業。 十八年冬,疏論首輔申時行言:「陛下召對輔臣,諮以邊事,時行不能抒誠謀國,專事蒙蔽。賊大舉入犯,既掠洮岷,直迫臨鞏,覆軍殺將,頻至喪敗,而時行猶曰『掠番』,曰『聲言入寇』,豈洮河以內,盡皆番地乎?輔臣者,天子所與託腹心者也。輔臣先蒙蔽,何責庶僚。故近日敵情有按臣疏而督撫不以聞者,有督撫聞而樞臣不以奏者。彼習見執政大臣喜聞捷而惡言敗,故內外相蒙,恬不為怪。欺蔽之端,自輔臣始。夫士風高下,關乎氣運,說者謂嘉靖至今,士風三變。一變於嚴嵩之黷賄,而士化為貪。再變於張居正之專擅,而士競於險。至於今,外逃貪黷之名,而頑夫債帥多出門下;陽避專擅之迹,而芒刃斧斤倒持手中。威福之權,潛移其向;愛憎之的,明示之趨。欲天下無靡,不可得也。」語并侵次輔王錫爵。時主事蔡時鼎、南京御史章守誠亦疏論時行。並留中。應秋尋召為中允,充日講官。歷右庶子、祭酒。 二十六年有撰憂危竑議者,御史趙之翰以指大學士張位,并及應秋。所司言應秋非位黨宜留。帝命調外,應秋遂辭疾歸。初,御史黃卷索珠商徐性善賕,不盡應,上章籍沒之。應秋詈卷啟天子好利之端。男子諸龍光奏訐李如松,至荷枷大暑中。應秋言一妄人上書,何必置死地。時詞臣率優游養望,應秋獨好譏評時事,以此取忌,竟被黜。歸數年,卒。崇禎時,贈禮部侍郎,諡文節。 子同升,字晉卿。師同里鄒元標。崇禎十年,殿試第一。莊烈帝問年幾何,對曰:「五十有一。」帝曰:「若尚如少年,勉之。」授翰林修撰。楊嗣昌奪情入閣,何楷、林蘭友、黃道周言之,俱獲罪,同升抗疏言:「日者策試諸臣,簡用嗣昌,良以中外交訌,冀得一效,拯我蒼生,聖明用心,亦甚苦矣。都人籍籍謂嗣昌縗絰在身,且入閣非金革比。臣以嗣昌必且哀痛惻怛,上告君父,辭免綸扉,乃循例再疏,遽入辦事。夫人有所不忍,而後能及其所忍;有所不為,而後可以有為。臣以嗣昌所忍,覘其所為,知嗣昌心失智短,必不能為國建功。何也?成天下之事在乎志,勝天下之任在乎氣;志敗氣餒,而能任天下事,必無是理。伎倆已窮,苟且富貴。兼樞部以重綸扉之權,借綸扉為解樞部之漸。和議自專,票擬由己。與方一藻、高起潛輩扶同罔功,掩敗為勝。歲糜金繒,養患邊圉。立心如此,獨不畏堯舜在上乎?曩自陛下切責議和,而嗣昌不可以為臣。今一旦忽易墨縗,而嗣昌不可以為子。若附和黨比,緘口全軀,嗣昌得罪名教,臣亦罪名教矣。」疏入,帝大怒,謫福建按察司知事。移疾歸。廷臣屢薦,將召用,而京師陷。 福王立,召起故官,不赴。明年五月,南都不守,江西郡縣多失。同升攜家將入福建,止雩都,與楊廷麟謀興復。唐王加同升祭酒。同升乃入贛州,偕廷麟籌兵食。取吉安、臨江,加詹事兼兵部左侍郎。同升已羸疾,日與士大夫講忠孝大節,聞者咸奮。以廷麟請,撫南贛,十二月卒於贛州。 唐文獻,字元徵,華亭人。萬曆十四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歷詹事。 沈一貫以「妖書」事傾尚書郭正域,持之急。文獻偕其僚楊道賓、周如砥、陶望齡往見一貫曰:「郭公將不免,人謂公實有意殺之。」一貫跼蹐,酹地若為誓者。文獻曰:「亦知公無意殺之也,第臺省承風下石,而公不早訖此獄,何辭以謝天下。」一貫斂容謝之。望齡見朱賡不為救,亦正色責以大義,願棄官與正域同死。獄得稍解。然文獻等以是失政府意。久之,拜禮部右侍郎,掌翰林院事。 初,文獻出趙用賢門,以名節相矜許。同年生給事中李沂劾張鯨被廷杖,文獻掖之出,資給其湯藥。荊州推官華玨忤稅監,逮下詔獄,文獻力周旋,得無死。掌翰林日,當考察,執政欲庇一人,執不許。卒官。贈禮部尚書,諡文恪。 楊道賓,字惟彥,晉江人。萬曆十四年進士第二,授編修。累遷國子祭酒,少詹事,禮部右侍郎,掌翰林院事。轉左,改掌部事。嘗因星變請釋逮繫知縣滿朝薦等,又請亟舉朝講大典,皆不報。南京大水,疏陳時政,略言:「宮中夜分方寢,日旰未起,致萬幾怠曠。請夙興夜寐,以圖治功。時御便殿,與大臣面決大政。章疏及時批答,毋輒留中及從內降。」帝優旨報聞。皇太子輟講已四年,道賓極諫,引唐宦官仇士良語為戒。其冬,天鼓鳴,道賓言:「天之視聽在民。今民生顛躓,無所赴愬,天若代為之鳴。宜急罷礦使,更張闕政,以和民心。」帝不聽。踰年卒官。贈禮部尚書,諡文恪。 陶望齡,字周望,會稽人。父承學,南京禮部尚書。望齡少有文名。舉萬曆十七年會試第一,殿試一甲第三,授編修,歷官國子祭酒。篤嗜王守仁說,所宗者周汝登。與弟奭齡皆以講學名。卒諡文簡。 李騰芳,字子實,湘潭人。萬曆二十年進士。改庶吉士。好學,負才名。三王並封旨下,騰芳為書詣朝房投大學士王錫爵,略言:「公欲暫承上意,巧借封王,轉作冊立。然恐王封既定,大典愈遲。他日公去而事壞,罪公始謀,何辭以解。此不獨宗社憂,亦公子孫禍也。」錫爵讀未竟,遽牽衣命坐,曰:「諸人詈我,我何以自明?如子言,我受教。但我疏必親書,謂子孫禍何也?」騰芳曰:「外廷正以公手書密揭,無由知其詳,公乃欲藉以自解。異日能使天子出公手書示天下乎?」錫爵憮然淚下,明日遂反並封之詔。 屢遷左諭德。騰芳與崑山顧天埈善。天埈險詖無行,為世所指名,被劾去,騰芳亦投劾歸。時遂有顧黨、李黨之目。詔論朝士擅去者罪,貶騰芳太常博士。三十九年京察,復以浮躁謫江西都司理問。稍遷行人司正,歷太常少卿,掌司業事。 光宗立,擢少詹事,署南京翰林院。旋拜禮部右侍郎,教習庶吉士。御史王安舜劾騰芳驟遷。騰芳辭位,熹宗不許,竟以省母歸。天啟初,以故官協理詹事府,尋改吏部左侍郎。丁內艱,加禮部尚書以歸。魏忠賢惡騰芳與楊漣同鄉。御史王際逵因論騰芳被察驟起,丁憂進官,皆非制。遂削奪。 崇禎初,再以尚書協理詹事府。京師戒嚴,條畫守禦,多稱旨,代何如寵掌部事。卒官。贈太子太保。 蔡毅中,字宏甫,光山人。祖鳳翹,平陽同知。父光,臨洮同知。毅中五歲通孝經。父問:「讀書何為?」對曰:「欲為聖賢耳。」萬曆二十九年第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時礦稅虐民,毅中取祖訓、會典諸書禁戒礦稅者,集為二卷,注釋以上。大學士沈鯉於毅中為鄉先達,與首輔沈一貫不相能。而溫純參政河南,器毅中於諸生。至是為都御史,疏侵一貫。一貫疑出毅中手,為鯉地,銜之。遂用計典,鐫秩去。起麻城丞。旋以行人司副召擢尚寶丞。移疾歸。四十五年,以浮躁鐫秩。 天啟初,大起廢籍,補長蘆鹽運判官。屢遷國子祭酒,擢禮部右侍郎,仍領祭酒事。楊漣劾魏忠賢得嚴旨,毅中率其屬抗疏言: 學校者,天下公議所從出也。臣正與諸生講「為君難」一書,忽接楊漣劾忠賢疏,合監師生千有餘人,無不鼓掌稱慶。乃皇上不下其奏於九卿,而謂一切朝政皆親裁,以奸璫為忠,代之受過,合監師生無不捫心愁歎不已也。臣惟三代以後,漢隋唐宋諸君,其受權璫之害與處權璫之法,載在通鑑。我朝列聖受權璫之害與處權璫之法,載在實錄。臣皆不必多言。但取至近至親,如武宗之處劉瑾,神宗之處馮保二事,願皇上遵之。瑾在武宗左右,言聽計從,一聞諸臣劾奏,夜半自起,禽而殺之。神宗臨御方十齡,保左右扶持,盡心竭力。既而少作威福,臺省劾奏,未聞舉朝公疏,神祖遂不動聲色而戍保於南京。 今忠賢無保之功,而極瑾之惡。二十四罪,無一不當悉究。舉朝羣臣欲於朝罷,跪以候旨,忠賢遂要皇上入宮,不禮羣臣。今又欲於視學之日,羣臣及太學諸生面叩陳請矣,而皇上漫不經意。數日以來,但有及忠賢者,留中不發,如此蒙蔽,其中寧可測哉。乞將漣疏發九卿科道從公究問,即不加劉瑾之誅,而以處馮保之法懲之,則恩威並著,與神祖媲美矣。 疏入,忠賢戟手大訽。毅中乃再疏乞歸,不許。已,嗾其黨劾罷之。 毅中有至性。四歲父病,籲天請代。公車時,聞母喪,一慟嘔血數升,終喪斷酒肉,不入內寢。方母病,盛夏思冰,盂水忽凍。廬居,有紫芝、白鳥、千鴉集墓之異。卒,贈禮部尚書。 公鼐,字孝與,蒙陰人。曾祖奎躋,湖廣副使。父家臣,翰林編修。鼐舉萬曆二十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屢遷左諭德,為東宮講官。進左庶子,引疾歸。 光宗立,召拜祭酒。熹宗進鼐詹事,乃上疏曰:「近聞南北臣僚論先帝升遐一事,跡涉怪異,語多隱藏,恐因委巷之訛傳流為湘山之稗說,臣竊痛焉!皇祖在昔,原無立愛之心,祇因大典遲回,於是繳還冊立之後,有三王並封之事,憂危竑議之後,有國本攸關之事。迨龐、劉之邪謀,張差之梃擊,而逆亂極矣。臣嘗備員宮僚,目睹狂謀孔熾,以歸向東宮者為小人,不向東宮者為君子。盡除朝士之清流,陰翦元良之羽翼。批根引蔓,干紀亂常。至今追想,猶為寒心。夫臣子愛君,存其真不存其偽。今實錄纂修在即,請將光宗事蹟別為一錄。凡一月間明綸善政,固大書特書,其有聞見異詞及宮闈委曲之妙用,亦皆直筆指陳,勒成信史。臣雖不肖,竊敢任之。」疏入,不許。 天啟元年,鼐以紀元甫及半載,言官獲譴者至十餘人,上疏切諫,并規諷輔臣。忤旨,譙責。尋遷禮部右侍郎,協理詹事府,充實錄副總裁。鼐好學博聞,磊落有器識。見魏忠賢亂政,引疾歸。 初,廷議李三才起用不決,鼐颺言曰:「今封疆倚重者,多遠道未至。三才猷略素優,家近輦轂,可朝發夕至也。」侍郎鄒元標趣使盡言,以言路相持而止。後御史葉有聲追論鼐與三才為姻,徇私妄薦,遂落職閒住。未幾卒。崇禎初,復官賜卹,諡文介。 羅喻義,字湘中,益陽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請假歸。 天啟初還朝,歷官諭德,直經筵。六年擢南京國子祭酒。諸生欲為魏忠賢建祠,喻義懲其倡者,乃已。忠賢黨輯東林籍貫,湖廣二十人,以喻義為首。 莊烈帝嗣位,召拜禮部右侍郎,協理詹事府。尋充日講官,教習庶吉士。 喻義性嚴冷,閉戶讀書,不輕接一客。後見中外多故,將吏不習兵,銳意講武事,推演陣圖獻之。帝為褒納。以時方用兵,而督撫大吏不立軍府,財用無所資,因言:「武有七德,豐財居其一。正餉之外,宜別立軍府,朝廷勿預知。饗士、賞功、購敵,皆取給於是。」又極陳車戰之利。帝下軍府議於所司,令喻義自製戰車。喻義復上言按畝加派之害,而以戰車營造職在有司,不肯奉詔。帝不悅,疏遂不行。 明年九月進講尚書,撰布昭聖武講義,中及時事,有「左右之者不得其人」語,頗傷執政;末陳祖宗大閱之規,京營之制,冀有所興革。呈稿政府,溫體仁不懌,使正字官語喻義,令改。喻義造閣中,隔扉誚體仁,體仁怒,上言:「故事,惟經筵進規,多於正講,日講則正多規少。今喻義以日講而用經筵之制,及令刪改,反遭其侮,惟聖明裁察。」遂下吏部議。喻義奏辨曰:「講官於正文外旁及時事,亦舊制也。臣展轉敷陳,冀少有裨益。體仁刪去,臣誠恐愚忠不獲上達,致忤輔臣。今稿草具在,望聖明省覽。」吏部希體仁指,議革職閒住,可之。喻義雅負時望,為體仁所傾,士論交惜。瀕行乞恩,請乘傳,帝亦報可。家居十年,卒。 姚希孟,字孟長,吳縣人。生十月而孤,母文氏勵志鞠之。稍長,與舅文震孟同學,並負時名。舉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改庶吉士。座主韓爌、館師劉一燝器之。兩人並執政,遇大事多所咨決。天啟初,震孟亦取上第,入翰林,甥舅並持清議,望益重。尋請假歸。四年冬還朝,趙南星、高攀龍等悉去位,黨禍大作,希孟鬱鬱不得志。其明年以母喪歸。甫出都,給事中楊所修劾其為繆昌期死黨,遂削籍。魏忠賢敗,其黨倪文煥懼誅,使使持厚賄求解,希孟執而鳴之官。 崇禎元年起左贊善。歷右庶子,為日講官。三年秋,與諭德姚明恭主順天鄉試,有武生二人冒籍中式,給事中王猷論之,遂獲譴。希孟雅為東林所推,韓爌等定逆案,參其議。羣小惡希孟,謀先之。及華允誠劾溫體仁、閔洪學,兩人疑疏出希孟手,體仁遂借冒籍事修隙,擬旨覆試,黜兩生下所司,論考官罪,擬停俸半年。體仁意未慊,令再擬。希孟時已遷詹事,乃貶二秩為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尋移疾歸,家居二年,卒。 許士柔,字仲嘉,常熟人。天啟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崇禎時,歷遷左庶子,掌左春坊事。 先是,魏忠賢既輯三朝要典,以光宗實錄所載與要典左,乃言葉向高等所修非實,宜重修,遂恣意改削牴牾要典者。崇禎改元,燬要典而所改光宗實錄如故。六年,少詹事文震孟言:「皇考實錄為魏黨曲筆,當改正從原錄。」時溫體仁當國,與王應熊等陰沮之,事遂寢。士柔憤然曰:「若是,則要典猶弗焚矣。」乃上疏曰:「皇考實錄總記,於世系獨略。皇上娠教之年,聖誕之日,不書也。命名之典,潛邸之號,不書也。聖母出何氏族,受何封號,不書也。此皆原錄備載,而改錄故削之者也。原錄之成,在皇上潛邸之日,猶詳慎如彼。新錄之進,在皇上御極之初,何以率略如此,使聖朝父子、母后、兄弟之大倫,皆闇而不明,缺而莫考。其於信史謂何?」疏上,不省。 體仁令中書官檢穆宗總記示士柔,士柔具揭爭之曰:「皇考實錄與例聖條列不同。列聖在位久,登極後事,編年排纂,則總記可以不書。皇考在位僅一月,三后誕育聖躬皆在未登極以前,不書之總記,將於何書也。穆廟大婚之禮,皇子之生,在嘉靖中,故總記不載,至於冊立大典,編年未嘗不具載也。皇考一月易世,熹廟之冊立當書,皇上之冊封獨不當書乎?」體仁怒,將劾之,為同列沮止。士柔復上疏曰:「累朝實錄,無不書世之系之例。臣所以抉擿改錄,正謂與累朝成例不合也。孝端皇后,皇考之嫡母也,原錄具書保護之功,而改錄削之,何也?當日國本幾危,坤寧調護,真孝慈之極則,顧復之深恩,史官不難以寸管抹摋之,此尤不可解也。」疏上,報聞。 體仁滋不悅。會體仁嗾劉孔昭劾祭酒倪元璐,因言士柔族子重熙私撰五朝注略,將以連士柔。士柔亟以注略進,乃得解。尋出為南京國子祭酒。 體仁去,張至發當國,益謀逐士柔。先是,高攀龍贈官,士柔草詔詞送內閣,未給攀龍家。故事,贈官誥,屬誥敕中書職掌。崇禎初,褒卹諸忠臣,翰林能文者或為之,而中書以為侵官。崇禎三年禁誥文駢儷語。至是攀龍家請給,去士柔草制時數年矣,主者仍以士柔前撰文進。中書黃應恩告至發誥語違禁,至發喜,劾士柔,降二級調用。司業周鳳翔抗疏辯曰:「詞林故事,閣臣分屬撰文,或手加詳定,或發竄改,未有徑自糾參者也。誥敕用寶,歲有常期,未有十年後用寶進呈,吹求當制者也。贈誥專屬中書,崇禎三年所申飭,未有追咎元年之史官,詆為越俎者也。」不報。士柔尋補尚寶司丞,遷少卿,卒。子琪詣闕辨誣,乃復原官。贈詹事兼侍讀學士。 顧錫疇,字九疇,崑山人。年十三,以諸生試南京,魏國公以女女之。第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 天啟四年,魏忠賢勢大熾,錫疇偕給事中董承業典試福建,程策大有譏刺。忠賢黨遂指為東林,兩人並降調。已,更削籍。 崇禎初,召復故官。歷遷國子祭酒。疏請復積分法,禮官格不行。錫疇復申言之,且請擇監生為州縣長。已,請正從祀位次,進士為國子博士者得與考選。帝並允行。省親歸,乞在籍終養。母服除,起少詹事,進詹事,拜禮部左侍郎,署部事。帝嘗召對,問理財用人。錫疇退,列陳用人五失,曰銓敘無法,文網太峻,議論太多,資格太拘,鼓舞未至。請先令用人之地一清其源。「精心鑒別,隨才器使,一善也。赦小過而不終廢棄,二善也。省議論而專責成,三善也。拔異才而不拘常格,四善也。急奬勵而寬督責,五善也。」末極陳耗財之弊,仍歸本於用人。帝善其奏。 楊嗣昌疏請撫流寇,有「樂天者保天下」及「善戰服上刑」語。錫疇抗言此諸侯交鄰事,稱引不倫,與嗣昌大忤。嗣昌秉政,諸詞臣多攻之,嗣昌頗疑錫疇。會駙馬都尉王昺有罪,錫疇擬輕典,嗣昌搆之,遂削其籍。十五年,廷臣交薦,召還。御史曹溶、給事中黃雲師復言其不當用。帝不聽,起為南京禮部左侍郎。 福王立,進本部尚書。時尊福恭王為恭皇帝,將議廟祀,錫疇請別立專廟。俄請補建文帝廟諡、景皇帝廟號及建文朝忠臣贈諡,並從之。東平伯劉澤清言:「宋高宗即位南京,即以靖康二年五月為建炎元年,從民望也。乞以今歲五月為弘光元年。」錫疇言明詔已頒,不可追改,乃已。時定大行皇帝廟號為思宗,忻城伯趙之龍言「思」非美稱,援證甚核,錫疇亦以為然,疏請改定。大學士高弘圖以前議自己出,力持之,遂寢。溫體仁之卒也,特諡文忠,而文震孟、羅喻義、姚希孟、呂維祺皆不獲諡。錫疇言:「體仁得君行政最專且久,其負先帝罪大且深,乞將文忠之諡,或削或改,而補震孟諸臣,庶天下有所勸懲。」報可。遂諡諸人,削體仁諡。 吏部尚書張慎言去位,代者徐石麒未至,命錫疇攝之。時馬士英當國,錫疇雅不與合。給事中章正宸、熊汝霖劾之,遂乞祭南海去。明年春,御史張孫振力頌體仁功,請復故諡。遂勒錫疇致仕。 南都失守,錫疇鄉邑亦破。時方遭父喪,間關赴閩。唐王命以故官,力辭不拜,寓居溫州江心寺。總兵賀君堯撻辱諸生,錫疇將論劾。君堯夜使人殺之,投屍於江。溫人覓之三日,乃得棺殮。 贊曰:吳山等雍容館閣,〈易夂〉歷臺省,固所謂詞苑之鴻儒,廟堂之巋望也。要其守正自立,不激不爭,淳靜敦雅,承平士大夫之風流,槩可想見矣。 王家屏 陳于陛 沈鯉 于慎行 李廷機 吳道南 王家屏,字忠伯,大同山陰人。隆慶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預修世宗實錄。高拱兄捷前為操江都御史,以官帑遺趙文華,家屏直書之。時拱方柄國,囑稍諱,家屏執不可。 萬曆初,進修撰,充日講官。敷奏剴摯,帝嘗斂容受,稱為端士。張居正寢疾,詞臣率奔走禱祈,獨家屏不往。再遷侍講學士。十二年擢禮部右侍郎,改吏部,甫踰月,命以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預機務。去史官二年即輔政,前此未有也。 申時行當國,許國、王錫爵次之,家屏居末。每議事,秉正持法,不亢不隨。越二年,遭繼母憂,詔賜銀幣,馳傳,行人護行。服甫闋,詔進禮部尚書,遣行人召還,抵京師,三月未得見。家屏以為言,請因聖節御殿受賀,畢發留中章奏,舉行冊立皇太子禮。不報。復偕同官疏請,帝乃於萬壽節強一臨御焉。俄遣中官諭家屏,奬以忠愛,家屏疏謝,復請帝勤視朝。居數日,帝為一御門延見,自是益深居不出矣。 評事雒於仁進四箴,帝將重罪之,家屏言:「人主出入起居之節,耳目心志之娛,庶官不及知、不敢諫者,輔弼之臣得先知而預諫之,故能防欲於微渺。今於仁以庶僚上言,而臣備位密勿,反緘默苟容,上虧聖明之譽,下陷庶僚蒙不測之威,臣罪大矣,尚可一日立於聖世哉。」帝不懌,留中,而於仁得善去。 十八年以久旱乞罷,言:「邇年以來,天鳴地震,星隕風霾,川竭河涸,加以旱潦蝗螟,疫癘札瘥,調燮之難莫甚今日。況套賊跳梁於陝右,土蠻猖獗於遼西,貢巿屬國復鴟張虎視於宣大。虛內事外,內已竭而外患未休;剝民供軍,民已窮而軍食未裕。且議論紛紜,罕持大體;簿書凌雜,祇飾靡文。綱維縱弛,愒玩之習成;名實混淆,僥倖之風啟。陛下又深居靜攝,朝講希臨。統計臣一歲間,僅兩覲天顏而已。間嘗一進瞽言,竟與諸司章奏並寢不行。今驕陽爍石,小民愁苦之聲殷天震地,而獨未徹九閽。此臣所以中夜旁皇,飲食俱廢,不能自已者也。乞賜罷歸,用避賢路。」不報。 時儲位未定,廷臣交章請冊立。其年十月,閣臣合疏以去就爭。帝不悅,傳諭數百言,切責廷臣沽名激擾,指為悖逆。時行等相顧錯愕,各具疏再爭,杜門乞去,獨家屏在閣,復請速決大計。帝乃遣內侍傳語,期以明年春夏,廷臣無所奏擾,即於冬間議行,否則待踰十五歲。家屏以口敕難據,欲帝特頒詔諭,立具草進。帝不用,復諭二十年春舉行。家屏喜,即宣示外廷,外廷歡然。而帝意實猶豫,聞家屏宣示,弗善也,傳諭詰責。時行等合詞謝,乃已。 明年秋,工部主事張有德以冊立儀注請,帝復以為激擾,命止其事。國執爭去,時行被人言,不得已亦去。錫爵先以省親歸,家屏遂為首輔,以國諫疏己列名,不當獨留,再疏乞罷,不允,乃視事。家屏制行端嚴,推誠秉公,百司事一無所撓。性忠讜,好直諫。冊立期數更,中外議論紛然,家屏深憂之,力請踐大信,以塞口語,消宮闈釁。不報。 二十年春,給事中李獻可等請豫教,帝黜之。家屏封還御批,力諫,帝益怒,譴謫者相屬。家屏遂引疾求罷,上言: 漢汲黯有言:「天子置公卿輔弼之臣,寧令從臾承意陷主於不義乎?」每感斯言,惕然內愧。頃年以來,九閽重閉,宴安懷毒,郊廟不饗,堂陛不交。天災物怪,罔徹宸聰;國計民生,莫關聖慮。臣備員輔弼,曠職鰥官,久當退避。迺今數月間,請朝講,請廟饗,請元旦受賀,請大計臨朝,悉寢不報。臣犬馬微誠,不克感回天意,已可見矣。至豫教皇儲,自宜早計,奈何厭聞直言,概加貶謫。臣誠不忍明主蒙咈諫之名,熙朝有橫施之罰,故冒死屢陳。若依違保祿,淟涊苟容,汲黯所謂「陷主不義」者,臣死不敢出此,願賜骸骨還田里。 帝得奏不下。次輔趙志臯亦為家屏具揭,帝遂責家屏希名託疾。家屏復奏言: 名,非臣所敢棄,顧臣所希者,陛下為堯舜之主,臣為堯舜之臣,則名垂千載,沒有餘榮。若徒犯顏觸忌,抗爭僨事,被譴罷歸,何名之有!必不希名,將使臣身處高官,家享厚祿,主愆莫正,政亂莫匡,可謂不希名之臣矣,國家奚賴焉!更使臣棄名不顧,逢迎為悅,阿諛取容,許敬宗、李林甫之姦佞,無不可為,九廟神靈必陰殛臣,豈特得罪於李獻可諸臣已哉。 疏入,帝益不悅。遣內侍至邸,責以徑駁御批,故激主怒,且託疾要君。家屏言:「言涉至親,不宜有怒。事關典禮,不宜有怒。臣與諸臣但知為宗社大計,盡言效忠而已,豈意激皇上之怒哉?」於是求去益力。或勸少需就大事,家屏曰:「人君惟所欲為者,由大臣持祿,小臣畏罪,有輕羣下心。吾意大臣不愛爵祿,小臣不畏刑誅,事庶有濟耳。」遂復兩疏懇請。詔馳傳歸。家屏柄國止半載,又強半杜門,以戇直去國,朝野惜焉。閱八年儲位始定。遣官齎敕存問,賚金幣羊酒。又二年卒,年六十八。贈少保,諡文端。熹宗立,再贈太保,任一子尚寶丞。 家屏家居時,朝鮮用兵,貽書經略顧養謙曰:「昔衞為狄滅,齊桓率諸侯城楚丘,春秋高其義,未聞遂與狄仇,連諸侯兵以伐之也。今第以保會稽之恥,激厲朝鮮,以城楚丘之功,奬率將吏,無為主而為客則善矣。」養謙不能用,朝鮮兵數年無功。其深識有謀,皆此類也。 陳于陛,字元忠,大學士以勤子也。隆慶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萬曆初,預修世、穆兩朝實錄,充日講官。累遷侍講學士,擢詹事,掌翰林院。疏請早建東宮。十九年拜禮部右侍郎,領詹事府事。明年改吏部,進左侍郎,教習庶吉士。奏言元子不當封王,請及時冊立豫教,又請早朝勤政,皆不報。又明年進禮部尚書,仍領詹事府事。 于陛少從父以勤習國家故實。為史官,益究經世學,以前代皆修國史,疏言:「臣考史家之法,紀表志傳謂之正史。宋去我朝近,制尤可考。真宗祥符間,王旦等撰進太祖、太宗兩朝正史。仁宗天聖間,呂夷簡等增入真宗朝,名三朝國史。此則本朝君臣自修本朝正史之明證也。我朝史籍,止有列聖實錄,正史闕焉未講。伏覩朝野所撰次,可備採擇者,無慮數百種。倘不及時網羅,歲月浸邈,卷帙散脫,耆舊漸凋,事跡罕據。欲成信史,將不可得。惟陛下立下明詔,設局編輯,使一代經制典章,犂然可攷,鴻謨偉烈,光炳天壤,豈非萬世不朽盛事哉。」詔從之。二十二年三月遂命詞臣分曹類纂,以于陛及尚書沈一貫、少詹事馮琦為副總裁,而閣臣總裁之。 其年夏,首輔王錫爵謝政,遂命于陛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疏陳親大臣、錄遺賢、奬外吏、核邊餉、儲將才、擇邊吏六事。末言:「以肅皇帝之精明,而末年貪黷成風,封疆多事,則倦勤故也。今至尊端拱,百職不修,不亟圖更始,後將安極。」帝優詔答之,而不能用。帝以軍政失察,斥兩都言官三十餘人。于陛與同官申救至再,又獨疏請宥,俱不納。以甘肅破賊功,加太子少保。乾清、坤寧兩宮災,請面對,不報。乞罷,亦不許。其秋,二品三年滿,改文淵閣,進太子太保。 時內閣四人,趙志臯、張位、沈一貫皆于陛同年生,遇事無齟齬,而帝拒諫益甚,上下否隔。于階憂形於色,以不能補救,在直廬數太息視日影。二十四年冬病卒於位,史亦竟罷。贈少保,諡文憲。終明世,父子為宰輔者,惟南充陳氏。世以比漢韋、平焉。 沈鯉,字仲化,歸德人。祖瀚,建寧知府。鯉,嘉靖中舉鄉試。師尚詔作亂,陷歸德,已而西去。鯉策賊必再至,急白守臣,捕殺城中通賊者,嚴為守具。賊還逼,見有備去。奸人倡言屠城,將驅掠居民,鯉請諭止之,衆始定。四十四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大學士高拱,其座主又鄉人也,旅見外,未嘗以私謁。 神宗在東宮,鯉為講官,嘗令諸講官書扇。鯉書魏卞蘭太子頌以進,因命陳大義甚悉。神宗咨美,遂蒙眷。比即位,用宮寮恩,進編修。旋進左贊善。每直講,舉止端雅,所陳說獨契帝心。帝亟稱之。連遭父母喪,帝數問沈講官何在,又問服闋期,命先補講官俟之。萬曆九年還朝。屬當輟講,特命展一日,示優異焉。 明年秋,擢侍講學士,再遷禮部右侍郎。尋改吏部,進左侍郎。屏絕私交,好推轂賢士不使知。十二年冬,拜禮部尚書,去六品甫二年至正卿。素負物望,時論不以為驟。久之,會典成,加太子少保。鯉初官翰林,中官黃錦緣同鄉以幣交,拒不納。教習內書堂,侍講筵,皆數與巨璫接,未嘗與交。及官愈高,益無所假借,雖上命及政府指,不徇也。 十四年春,貴妃鄭氏生子,進封皇貴妃。鯉率僚屬請冊建皇長子,進封其母,不許。未幾,復以為言,且請宥建儲貶官姜應麟等。忤旨譙讓。帝既却羣臣請,因詔諭少俟二三年。至十六年,期已屆,鯉執前旨固請,帝復不從。 鯉素鯁亮。其在部持典禮,多所建白。念時俗侈靡,稽先朝典制,自喪祭、冠婚、宮室、器服率定為中制,頒天下。又以士習不端,奏行學政八事。又請復建文年號,重定景帝實錄,勿稱郕戾王。大同巡撫胡來貢議移祀北岳於渾源,力駁其無據。太廟侑享,請移親王及諸功臣於兩廡,毋與帝后雜祀。進世廟諸妃葬金山者,配食永陵。諸帝陵祀,請各遣官,毋兼攝。諸王及妃墳祝版稱謂未協者,率請裁定。帝憂旱,步禱郊壇,議分遣大臣禱天下名山大川。鯉言使臣往來驛騷,恐重困民,請齋三日以告文授太常屬致之,罷寺觀勿禱,帝多可其奏。鄭貴妃父成憲為父請恤,援后父永年伯例,鯉力駁之。詔畀葬資五千金,鯉復言過濫。順義王妻三娘子請封,鯉不予妃號,但稱夫人。真人張國祥言肅皇享國久長,由虔奉玄修所致,勸帝效之,鯉劾國祥詆誣導諛,請正刑辟。事亦寢。秦王誼澏故由中尉入繼,而乞封其弟郡王,中貴為請,申時行助之,鯉不可。唐府違制請封妾子,執不從,帝並以特旨許之。京師久旱,鯉備陳恤民實政以崇儉戒奢為本,且請減織造。已,京師地震,又請謹天戒,恤民窮。畿輔大侵,請上下交修,詞甚切。帝以四方災,敕廷臣修省,鯉因請大損供億營建,振救小民。帝每嘉納。 初,藩府有所奏請,賄中貴居間,禮臣不敢違,輒如志。至鯉,一切格之。中貴皆大怨,數以事間於帝。帝漸不能無疑,累加詰責,且奪其俸。鯉自是有去志。而時行銜鯉不附己,亦忌之。一日,鯉請告,遽擬旨放歸,帝曰:「沈尚書好官,奈何使去?」傳旨諭留。時行益忌。其私人給事中陳與郊為人求考官不得,怨鯉,屬其同官陳尚象劾之。與郊復危言撼鯉,鯉求去益力。帝有意大用鯉,微言:「沈尚書不曉人意。」有老宮人從子為內豎者,走告鯉;司禮張誠亦屬鯉鄉人內豎廖某密告之。鯉並拒之,曰:「禁中語,非所敢聞。」皆恚而去。鯉卒屢疏引疾歸。累推內閣及吏部尚書,皆不用。二十二年起南京禮部尚書,辭弗就。 二十九年,趙志臯卒,沈一貫獨當國。廷推閣臣,詔鯉以故官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與朱賡並命。屢辭不允。明年七月始入朝,時年七十有一矣。一貫以士心夙附鯉,深忌之,貽書李三才曰:「歸德公來,必奪吾位,將何以備之?」歸德,鯉邑名,欲風鯉辭召命也。三才答書,言鯉忠實無他腸,勸一貫同心,一貫由此并憾三才。鯉既至,即具陳道中所見礦稅之害。他日復與賡疏論。皆弗納。楚假王被訐事起,禮部侍郎郭正域請行勘,鯉是之。及奸人所撰續憂危竑議發,一貫輩張皇其事,令其黨錢夢臯誣奏正域鯉門生,協造妖言,并羅織鯉奸贓數事。帝察其誣,不問。而一貫輩使邏卒日夜操兵圍守其邸。已而事解,復譖鯉詛咒。鯉嘗置小屏閣中,列書謹天戒、恤民窮、開言路、發章奏、用大僚、補庶官、起廢棄、舉考選、釋冤獄、撤稅使十事,而上書「天啟聖聰,撥亂反治」八字。每入閣,輒焚香拜祝之,讒者遂指為詛咒。帝取入視之,曰:「此豈詛咒耶?」讒者曰:「彼詛咒語,固不宣諸口。」賴帝知鯉深,不之信。 先是,閣臣奏揭不輕進,進則無不答者。是時中外扞格,奏揭繁,多寢不下。鯉以失職,累引疾求退。奬諭有加,卒不能行其所請。三十二年敘皮林功,加太子太保。尋以秩滿,加少保,改文淵閣。 鯉初相,即請除礦稅。居位數年,數以為言。會孝陵明樓災,鯉語一貫、賡各為奏,俟時上之。一日大雨,鯉曰:「可矣。」兩人問故,鯉曰:「帝惡言礦稅事,疏入多不視,今吾輩冒雨素服詣文華奏之,上訝而取閱,亦一機也。」兩人從其言。帝得疏,曰:「必有急事。」啟視果心動,然不為罷。明年長至,一貫在告,鯉、賡謁賀仁德門。帝賜食,司禮太監陳矩侍,小璫數往來竊聽,且執筆以俟。鯉因極陳礦稅害民狀,矩亦戚然。鯉復進曰:「礦使出,破壞天下名山大川靈氣盡矣,恐於聖躬不利。」矩嘆息還,具為帝道之。帝悚然遣矩咨鯉所以補救者。鯉曰:「此無他,急停開鑿,則靈氣自復。」帝聞為首肯。一貫慮鯉獨收其功,急草疏上。帝不懌,復止。然越月果下停礦之命,鯉力也。 鯉遇事秉正不撓。壓於一貫,志不盡行。而是時一貫數被論,引疾杜門,鯉乃得行閣事。皇孫生,詔赦天下。中官請徵茶蠟夙逋,鯉以戾詔旨再執奏,竟報寢。帝乳母翊聖夫人金氏,其夫官都督同知,歿,請以從子繼。鯉言都督非世官,乃已。真人張國祥謂皇孫誕生,己有祝釐功,乞三代誥命且世襲詹事主簿。鯉力斥其謬,乃賫以金幣。帝惑中貴言,將察核畿輔牧地,諭鯉撰敕,鯉言:「近年以來,百利之源,盡籠於朝廷,常恐勢極生變。況此牧地,豈真有豪右隱占新墾未科者?奸民所傳,未足深信。」遂止。雲南武弁殺稅使楊榮,帝怒甚,將遣官逮治。鯉具陳榮罪狀,請誅為首殺榮者,而貸其餘,乃不果逮。陝西稅使梁永求領鎮守事,亦以鯉言罷。遼東稅使高淮假進貢名,率所統練甲至國門。鯉中夜密奏其不可,詔責淮而止。時一貫雖稱疾杜門,而章奏多即家擬旨,鯉力言非故事。 鯉既積忤一貫,一貫將去,慮鯉在,貽己後憂,欲與俱去,密傾之。帝亦嫌鯉方鯁,因鯉乞休,遽命與一貫同致仕。賡疏乞留鯉,不報。既抵家,疏謝,猶極陳怠政之弊,以明作進規。年八十,遣官存問,賚銀幣。鯉奏謝,復陳時政要務。又五年卒,年八十五。贈太師,諡文端。 于慎行,字無垢,東阿人。年十七,舉於鄉。御史欲即鹿鳴宴冠之,以未奉父命辭。隆慶二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萬曆初,穆宗實錄成,進修撰,充日講官。故事,率以翰林大僚直日講,無及史官者。慎行與張位及王家屏、沈一貫、陳于陛咸以史官得之,異數也。嘗講罷,帝出御府圖畫,令講官分題。慎行不善書,詩成,屬人書之,具以實對。帝悅,嘗大書「責難陳善」四字賜之,詞林傳為盛事。 御史劉臺以劾張居正被逮,僚友悉避匿,慎行獨往視之。及居正奪情,偕同官具疏諫,呂調陽格之,不得上。居正聞而怒,他日謂慎行曰:「子吾所厚,亦為此耶?」慎行從容對曰:「正以公見厚故耳。」居正怫然。慎行尋以疾歸。居正卒,起故官。進左諭德,日講如故。時居正已敗,侍郎邱橓往籍其家。慎行遺書,言居正母老,諸子覆巢之下,顛沛可傷,宜推明主帷蓋恩,全大臣簪履之誼。詞極懇摯,時論韙之。由侍講學士擢禮部右侍郎。轉左,改吏部,掌詹事府。尋遷禮部尚書。 慎行明習典制,諸大禮多所裁定。先是,嘉靖中孝烈后升祔,祧仁宗。萬曆改元,穆宗升祔,復祧宣宗。慎行謂非禮,作太廟祧遷考,言:「古七廟之制,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劉歆、王肅並以高、曾、祖、禰及五世、六世為三昭三穆。其兄弟相傳,則同堂異室,不可為一世。國朝,成祖既為世室,與太祖俱百世不遷,則仁宗以下,必實歷六世,而後三昭三穆始備。孝宗與睿宗兄弟,武宗與世宗兄弟,昭穆同,不當各為一世。世宗升祔,距仁宗止六世,不當祧仁宗。穆宗升祔,當祧仁宗,不當祧宣宗。」引晉、唐、宋故事為據,其言辨而覈。事雖不行,識者服其知禮。又言:「南昌、壽春等十六王,世次既遠,宜別祭陵園,不宜祔享太廟。」亦寢不行。 十八年正月疏請早建東宮,出閤講讀。及冬,又請。帝怒,再嚴旨詰責。慎行不為懾,明日復言:「冊立,臣部職掌,臣等不言,罪有所歸。幸速決大計,放歸田里。」帝益不悅,責以要君疑上,淆亂國本,及僚屬皆奪俸。山東鄉試,預傳典試者名,已而果然。言者遂劾禮官,皆停俸。慎行引罪乞休,章累上,乃許。家居十餘年,中外屢薦,率報寢。 三十三年始起掌詹事府。疏辭,復留不下。居二年,廷推閣臣七人,首慎行。詔加太子少保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再辭不允,乃就道。時慎行已得疾,及廷謝,拜起不如儀,上疏請罪。歸臥於家,遂草遺疏,請帝親大臣、錄遺逸、補言官。數日卒,年六十三。贈太子太保,諡文定。 慎行學有原委,貫穿百家。神宗時,詞館中以慎行及臨朐馮琦,文學為一時冠。 李廷機,字爾張,晉江人。貢入太學,順天鄉試第一。萬曆十一年,會試復第一,以進士第二授編修。累遷祭酒。故事,祭酒每視事,則二生共舉一牌詣前,大書「整齊嚴肅」四字。蓋高皇帝所製,以警師儒者。廷機見之惕然,故其立教,一以嚴為主。 久之,遷南京吏部右侍郎,署部事。二十七年典京察,無偏私。嘗兼署戶、工二部事,綜理精密。奏行軫恤行戶四事,商困大蘇。外城陵垣,多所繕治,費皆取公帑奇羨,不以煩民。召為禮部右侍郎,四辭不允,越二年始受任。時已進左侍郎,遂代郭正域視部事。會楚王華奎因正域發其餽遺書,誣訐正域不法數事。廷機意右楚王,而微為正域解。大學士沈一貫欲藉妖書傾正域,廷機與御史沈裕、同官涂宗濬俱署名上趣定皦生光獄,株連遂絕。三十三年夏,雷震郊壇。既率同列條上修省事宜,復言今日闕失,莫如礦稅,宜罷撤。不報。其冬,類上四方災異。秦王誼漶由中尉進封,其庶長子應授本爵,夤緣欲封郡王,廷機三疏力持。王遣人居間,廷機固拒,特旨許之。益府服內請封,亦持不可。 廷機遇事有執,尤廉潔,帝知之。然性刻深,亦頗偏愎,不諳大體。楚宗人華赿以奏訐楚王,撫按官既擬奪爵,錮高牆,廷機援祖訓謀害親王例,議置之死。言路勢張,政府暨銓曹畏之,不敢出諸外,年例遂廢。禮部主事聶雲翰論之,廷機希言路意,中雲翰察典。給事中袁懋謙劾之。廷機求退,不允。 時內閣止朱賡一人。給事中王元翰等慮廷機且入輔,數陰詆之。三十五年夏,廷推閣臣,廷機果與焉。給事中曹于忭、宋一韓,御史陳宗契不可。相持久之,卒列以上。帝雅重廷機,命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廷機三辭始視事。元翰及給事中胡忻攻之不已,帝為奪俸,以慰廷機。已而姜士昌、宋燾復以論廷機被黜,羣情益憤。廷機力辨求罷,又疏陳十宜去,帝慰諭有加。明年四月,主事鄭振先論賡十二罪,并及廷機。廷機累疏乞休,杜門數月不出。言者疑其偽,數十人交章力攻。廷機求去不已,帝屢詔勉留,且遣鴻臚趣出,堅臥不起。待命踰年,乃屏居荒廟,廷臣猶有繁言。至四十年九月,疏已百二十餘上,乃陛辭出都待命。同官葉向高言廷機已行,不可再挽,乃加太子太保,賜道里費,乘傳,以行人護歸。居四年卒。贈少保,諡文節。 廷機繫閣籍六年,秉政止九月,無大過。言路以其與申時行、沈一貫輩密相授受,故交章逐之。輔臣以齮齕受辱,屏棄積年而後去,前此未有也。廷機輔政時,四川巡撫喬璧星銳欲討鎮雄安堯臣,與貴州守臣持議不決。廷機力主撤兵,其後卒無事,議者稱之。閩人入閣,自楊榮、陳山後,以語言難曉,垂二百年無人,廷機始與葉向高並命。後周如磐、張瑞圖、林釬、蔣德璟、黃景昉復相繼云。 吳道南,字會甫,崇仁人。萬曆十七年進士及第。授編修,進左中允。直講東宮,太子偶旁矚,道南即輟講拱竢,太子為改容。 歷左諭德少詹事。擢禮部右侍郎,署部事。歷城、高苑牛產犢,皆兩首兩鼻,道南請盡蠲山東諸稅,召還內臣;又因災異言貂璫斂怨,乞下詔罪己,與天下更新。皆不報。尋請追諡建文朝忠臣。京師久旱,疏言:「天下人情鬱而不散,致成旱災。如東宮天下本,不使講明經術,練習政務,久置深闈,聰明隔塞,鬱一也。法司懸缺半載,讞鞫無人,囹圄充滿,有入無出,愁憤之氣,上薄日星,鬱二也。內藏山積,而閭閻半菽不充,曾不發帑振救,坐視其死亡轉徙,鬱三也。纍臣滿朝薦、卞孔時,時稱循吏,因權璫搆陷,一繫數年,鬱四也。廢棄諸臣,實堪世用,一斥不復,山林終老,鬱五也。陛下誠渙發德音,除此數鬱,不崇朝而雨露遍天下矣。」帝不省。 道南遇事有操執,明達政體。朝鮮貢使歸,請市火藥,執不予。土魯番貢玉,請勿納。遼東議開科試士,以巖疆當重武,格不行。 父喪歸。服闋,即家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與方從哲並命。三辭不允,久之始入朝。故事,廷臣受官,先面謝乃涖任。帝不視朝久,皆先涖任。道南至,不獲見,不敢入直。同官從哲為言,帝令先視事,道南疏謝。居數日,言:「臣就列經旬,僅下瑞王婚禮一疏。他若儲宮出講、諸王豫教、簡大僚、舉遺佚、撤稅使、補言官諸事,廷臣舌敝以請者,舉皆杳然,豈陛下簡置臣等意。」帝優詔答之,卒不行。迨帝因「梃擊」之變,召見羣臣慈寧宮。道南始得面謝,自是不獲再見。 織造中官劉成死,遣其黨呂貴往護,貴嗾奸民留己督造。中旨許之,命草敕。道南偕從哲爭,且詢疏所從進,請永杜內降,弗聽。鄱陽故無商稅,中官為稅使,置關湖口征課。道南極言傍湖舟無所泊,多覆沒,請罷關勿征,亦不納。 道南輔大政不為詭隨,頗有時望。歲丙辰偕禮部尚書劉楚先典會試。吳江舉人沈同和者,副都御史季文子,目不知書,賄禮部吏,與同里趙鳴陽聯號舍。其首場七篇,自坊刻外,皆鳴陽筆也。榜發,同和第一,鳴陽亦中式,都下大譁。道南等亟檢舉,詔令覆試。同和竟日搆一文。下吏,戍烟瘴,鳴陽亦除名。 先是,湯賓尹科場事,實道南發之,其黨側目。御史李嵩、周師旦遂連章論道南,而給事中劉文炳攻尤力。道南疏辨乞休,頗侵文炳。文炳遂極詆,御史張至發助之。道南不能堪,言:「臺諫劾閣臣,職也,未有肆口嫚罵者。臣辱國已甚,請立罷黜。」帝雅重道南,謫文炳外任,奪嵩等俸。御史韓浚、朱堦救文炳,復詆道南。道南益求去。杜門踰年,疏二十七上,帝猶勉留。會繼母訃至,乃賜道里費,遣行人護歸。天啟初,以覃恩即家進太子太保。居二年卒。贈少保,諡文恪。 贊曰:傳稱「道合則服從,不合則去」,其王家屏、沈鯉之謂乎。廷機雖頗叢物議,然清節不汙。若于陛之世德,慎行之博聞,亦足稱羽儀廊廟之選矣。 申時行子用懋 用嘉 孫紹芳 王錫爵弟鼎爵 子衡 沈一貫 方從哲 沈〈氵寉〉弟演 申時行,字汝默,長洲人。嘉靖四十一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歷左庶子,掌翰林院事。 萬曆五年由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時行以文字受知張居正,蘊藉不立崖異,居正安之。六年三月,居正將歸葬父,請廣閣臣,遂以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預機務。已,進禮部尚書兼文淵閣,累進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張居正攬權久,操羣下如束濕,異己者率逐去之。及居正卒,張四維、時行相繼柄政,務為寬大,以次收召老成,布列庶位,朝論多稱之。然是時內閣權積重,六卿大抵徇閣臣指。諸大臣由四維、時行起,樂其寬,多與相厚善。 四維憂歸,時行為首輔。余有丁、許國、王錫爵、王家屏先後同居政府,無嫌猜。而言路為居正所遏,至是方發舒。以居正素暱時行,不能無諷刺。時行外示博大能容人,心故弗善也。帝雖樂言者訐居正短,而頗惡人論時事,言事者間謫官。衆以此望時行,口語相詆諆。諸大臣又皆右時行拄言者口,言者益憤,時行以此損物望。 十二年三月,御史張文熙嘗言前閣臣專恣者四事,請帝永禁革之。時行疏爭曰:「文熙謂部院百執事不當置考成簿,送閣察考;吏兵二部除授,不當一一取裁;督撫巡按行事,不當密揭請教;閣中票擬,當使同官知。夫閣臣不職當罷黜,若并其執掌盡削之,是因噎廢食也。至票擬,無不與同官議者。」帝深以為然,絀文熙議不用。御史丁此呂言侍郎高啟愚以試題勸進居正,帝手疏示時行,時行曰:「此呂以曖昧陷人大辟,恐讒言接踵至,非清明之朝所宜有。」尚書楊巍困請出此呂於外,帝從巍言。而給事御史王士性、李植等交章劾巍阿時行意,蔽塞言路。帝尋亦悔之,命罷啟愚,留此呂。時行、巍求去。有丁、國言:「大臣國體所繫,今以羣言留此呂,恐無以安時行、巍心。」國尤不勝憤,專疏求去,詆諸言路。副都御史石星、侍郎陸光祖亦以為言。帝乃聽巍,出此呂於外,慰留時行、國,而言路羣起攻國。時行請量罰言者,言者益心憾。既而李植、江東之以大峪山壽宮事撼時行不勝,貶去,閣臣與言路日相水火矣。 初,御史魏允貞、郎中李三才以科場事論及時行子用懋,貶官。給事中鄒元標劾罷時行姻徐學謨,時行假他疏逐之去。已而占物情,稍稍擢三人官,三人得毋廢。世以此稱時行長者。時行欲收人心,罷居正時所行考成法,一切為簡易,亦數有獻納。嘗因災異,力言催科急迫,徵派加增,刑獄繁多,用度侈靡之害。又嘗請止撫按官助工贓罰銀,請減織造數,趣發諸司章奏。緣尚寶卿徐貞明議,請開畿內水田,用鄧子龍、劉綎平隴川,薦鄭洛為經略,趣順義王東歸,寢葉夢熊奏以弭楊應龍之變。然是時天下承平,上下恬熙,法紀漸不振。時行務承帝指,不能大有建立,帝每遇講期多傳免,時行請雖免講仍進講章。自後為故事,講筵遂永罷。評事雒于仁進酒色財氣四箴,帝大怒,召時行等條分析之,將重譴。時行請毋下其章,而諷于仁自引去,于仁賴以免。然章奏留中自此始。 十四年正月,光宗年五歲,而鄭貴妃有寵,生皇三子常洵,頗萌奪嫡意。時行率同列再請建儲,不聽。廷臣以貴妃故,多指斥宮闈,觸帝怒,被嚴譴。帝嘗詔求直言,郎官劉復初、李懋檜等顯侵貴妃。時行請帝下詔,令諸曹建言止及所司職掌,聽其長擇而獻之,不得專達。帝甚悅,衆多咎時行者。 時行連請建儲。十八年,帝召皇長子、皇三子,令時行入見毓德宮,時行拜賀,請亟定大計。帝猶豫久之,下詔曰:「朕不喜激聒,近諸臣章奏概留中,惡其離間朕父子。若明歲廷臣不復瀆擾,當以後年冊立,否則俟皇長子十五歲舉行。」時行因戒廷臣毋激擾。 明年八月,工部主事張有德請具冊立儀注,帝怒,命展期一年,而內閣中亦有疏入。時行方在告,次輔國首列時行名,時行密上封事,言:「臣方在告,初不預知。冊立之事,聖意已定。有德不諳大計,惟宸斷親裁,勿因小臣妨大典。」於是給事中羅大紘劾時行,謂陽附羣臣之議以請立,而陰緩其事以內交。中書黃正賓復論時行排陷同官,巧避首事之罪。二人皆被黜責。御史鄒德泳疏復上,時行力求罷,詔馳驛歸。歸三年,光宗始出閤講學,十年始立為皇太子。 四十二年,時行年八十,帝遣行人存問,詔書到門而卒。先以雲南岳鳳平,加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詔贈太師,諡文定。 子用懋、用嘉。用懋,字敬中,舉進士,累官兵部職方郎中。神宗擢太僕少卿,仍視職方事。再遷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崇禎初,歷兵部左、右侍郎,拜尚書,致仕歸。卒,贈太子太保。用嘉,舉人,歷官廣西參政。孫紹芳,進士,戶部左侍郎。 王錫爵,字元馭,太倉人。嘉靖四十一年舉會試第一,廷試第二,授編修。累遷至祭酒。 萬曆五年以詹事掌翰林院。張居正奪情,將廷杖吳中行、趙用賢等,錫爵要同館十餘人詣居正求解,居正不納。錫爵獨造喪次切言之,居正徑入不顧。中行等既受杖,錫爵持之大慟。明年進禮部右侍郎。居正甫歸治喪,九卿急請召還,錫爵獨不署名,旋乞省親去。居正以錫爵形己短,益銜之,錫爵遂不出。 十二年冬,即家拜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參機務。還朝,請禁諂諛、抑奔競、戒虛浮、節侈靡、闢橫議、簡工作。帝咸褒納。 初,李植、江東之與大臣申時行、楊巍等相搆,以錫爵負時望,且與居正貳,力推之。比錫爵至,與時行合,反出疏力排植等,植等遂悉去。時時行為首輔,許國次之,三人皆南畿人,而錫爵與時行同舉會試,且同郡,政府相得甚。然時行柔和,而錫爵性剛負氣。十六年,子衡舉順天試第一,郎官高桂、饒伸論之,錫爵連章辨訐,語過忿,伸坐下詔獄除名,桂謫邊方。御史喬璧星請帝戒諭錫爵,務擴其量,為休休有容之臣,錫爵疏辨。以是積與廷論忤。 時羣臣請建儲者衆,帝皆不聽。十八年,錫爵疏請豫教元子,錄用言官姜應麟等,且求宥故巡撫李材,不報。嘗因旱災,自陳乞罷,帝優詔留之。火落赤、真相犯西陲,議者爭請用兵,錫爵主款,與時行合。未幾,偕同列爭冊立不得,杜門乞歸。尋以母老,連乞歸省,乃賜道里費,遣官護行。歸二年,時行、國及王家屏相繼去位,有詔趣召錫爵。二十一年正月還朝,遂為首輔。 先是有旨,是年春舉冊立大典,戒廷臣毋瀆陳。廷臣鑒張有德事,咸默默。及是,錫爵密請帝決大計。帝遣內侍以手詔示錫爵,欲待嫡子,令元子與兩弟且並封為王。錫爵懼失上指,立奉詔擬諭旨,而又外慮公論,因言「漢明帝馬后、唐明皇王后、宋真宗劉后皆養諸妃子為子,請令皇后撫育元子,則元子即嫡子,而生母不必崇位號以上壓皇貴妃」,亦擬諭以進。同列趙志臯、張位咸不預聞。帝竟以前諭下禮官,令即具儀。於是舉朝大譁。給事中史孟麟、禮部尚書羅萬化等,羣詣錫爵第力爭。廷臣諫者,章日數上。錫爵偕志臯、位力請追還前詔,帝不從。已而諫者益多,而岳元聲、顧允成、張納陛、陳泰來、于孔兼、李啟美、曾鳳儀、鍾化民、項德禎等遮錫爵於朝房,面爭之。李騰芳亦上書錫爵。錫爵請下廷議,不許。請面對,不報。乃自劾三悞,乞罷斥。帝亦迫公議,追寢前命,命少俟二三年議行。錫爵旋請速決,且曰:「曩元子初生,業為頒詔肆赦,詔書稱『祗承宗社』,明以皇太子待之矣。今復何疑而弗決哉?」不報。 七月,彗星見,有詔修省。錫爵因請延見大臣。又言:「彗漸近紫微,宜慎起居之節,寬左右之刑,寡嗜欲以防疾,散積聚以廣恩。」踰月,復言:「彗已入紫微,非區區用人行政所能消弭,惟建儲一事可以禳之。蓋天王之象曰帝星,太子之象曰前星。今前星既耀而不早定,故致此災。誠速行冊立,天變自弭。」帝皆報聞,仍持首春待期之說。錫爵答奏復力言之,又連章懇請。 十一月,皇太后生辰,帝御門受賀畢,獨召錫爵煖閣,勞之曰:「卿扶母來京,誠忠孝兩全。」錫爵叩頭謝,因力請早定國本。帝曰:「中宮有出,奈何?」對曰:「此說在十年前猶可,今元子已十三,尚何待?況自古至今,豈有子弟十三歲猶不讀書者。」帝頗感動。錫爵因請頻召對,保聖躬。退復上疏力請,且曰:「外廷以固寵陰謀,歸之皇貴妃,恐鄭氏舉族不得安。惟陛下深省。」帝得疏,心益動,手詔諭錫爵:「卿每奏必及皇貴妃,何也?彼數勸朕,朕以祖訓后妃不得與外事,安敢輒從。」錫爵上言:「今與皇長子相形者,惟皇貴妃子,天下不疑皇貴妃而誰疑?皇貴妃不引為己責而誰責?祖訓不與外事者,不與外廷用人行政之事也。若冊立,乃陛下家事,而皇三子又皇貴妃親子,陛下得不與皇貴妃謀乎?且皇貴妃久侍聖躬,至親且賢,外廷紛紛,莫不歸怨,臣所不忍聞。臣六十老人,力捍天下之口,歸功皇貴妃,陛下尚以為疑。然則必如羣少年盛氣以攻皇貴妃,而陛下反快於心乎?」疏入,帝頷之。志臯、位亦力請。居數日,遂有出閤之命。而帝令廣市珠玉珍寶,供出閤儀物,計直三十餘萬。戶部尚書楊俊民等以故事爭,給事中王德完等又力諫。帝遂手詔諭錫爵,欲易期。錫爵婉請,乃不果易。明年二月,出閤禮成,俱如東宮儀,中外為慰。 錫爵在閣時,嘗請罷江南織造,停江西陶器,減雲南貢金,出內帑振河南饑。帝皆無忤,眷禮逾前後諸輔臣。其救李沂,力爭不宜用廷杖,尤為世所稱。特以阿並封指,被物議。既而郎中趙南星斥,侍郎趙用賢放歸,論救者咸遭譴謫,衆指錫爵為之。雖連章自明且申救,人卒莫能諒也。錫爵遂屢疏引疾乞休。帝不欲其去,為出內帑錢建醮祈愈。錫爵力辭,疏八上乃允。先累加太子太保,至是命改吏部尚書,進建極殿,賜道里費,乘傳,行人護歸。歸七年,東宮建,遣官賜敕存問,賚銀幣羊酒。 三十五年,廷推閣臣。帝既用于慎行、葉向高、李廷機,還念錫爵,特加少保,遣官召之。三辭,不允。時言官方厲鋒氣,錫爵進密揭力詆,中有「上於章奏一概留中,特鄙夷之如禽鳥之音」等語,言官聞之大憤。給事中段然首劾之,其同官胡嘉棟等論不已。錫爵亦自闔門養重,竟辭不赴。又三年,卒於家,年七十七。贈太保,諡文肅。 子衡,字辰玉,少有文名。為舉首才,自稱因被論,遂不復會試。至二十九年,錫爵罷相已久,始舉會試第二人,廷試亦第二。授編修。先父卒。 錫爵弟鼎爵,進士。累官河南提學副使。 沈一貫,字肩吾,鄞人。隆慶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充日講官。進講高宗諒陰,拱手曰:「託孤寄命,必忠貞不二心之臣,乃可使百官總己以聽。苟非其人,不若躬親聽覽之為孝也。」張居正以為刺己,頗憾一貫。居正卒,始遷左中允。歷官吏部左侍郎兼侍讀學士,加太子賓客。假歸。 二十二年起南京禮部尚書,復召為正史副總裁,協理詹事府,未上。王錫爵、趙志臯、張位同居內閣,復有旨推舉閣臣。吏部舉舊輔王家屏及一貫等七人名以上,而帝方怒家屏,譙責尚書陳有年,有年引疾去。一貫家居久,故有清望,閣臣又力薦之。乃詔以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陳于陛同入閣預機務,命行人即家起焉。會朝議許日本封貢。一貫慮貢道出寧波為鄉郡患,極陳其害,貢議乃止。未幾,錫爵去,于陛位第三,每獨行己意。一貫柔而深中,事志臯等惟謹。其後于陛卒官,志臯病痺久在告,位以薦楊鎬及憂危竑議事得罪去,一貫與位嘗私致鎬書,為贊畫主事丁應泰所劾。位疏辨激上怒罷。一貫惟引咎,帝乃慰留之。 時國本未定,廷臣爭十餘年不決,皇長子年十八,諸請冊立冠婚者益迫。帝責戶部進銀二千四百萬,為冊立、分封諸典禮費以困之。一貫再疏爭,不聽。二十八年命營慈慶宮居皇長子。工竣,諭一貫草敕傳示禮官,上冊立、冠婚及諸王分封儀。敕既上,帝復留不下。一貫疏趣,則言:「朕因小臣謝廷讚乘機邀功,故中輟。俟皇長子移居後行之。」既而不舉行。明年,貴妃弟鄭國泰迫羣議,請冊立、冠婚竝行。一貫因再草敕請下禮官具儀,不報。廷議有欲先冠婚後冊立者,一貫不可,曰:「不正名而苟成事,是降儲君為諸王也。」會帝意亦頗悟,命即日舉行。九月十有八日漏下二鼓,詔下。既而帝復悔,令改期。一貫封還詔書,言「萬死不敢奉詔」,帝乃止。十月望,冊立禮成,時論頗稱之。會志臯於九月卒,一貫遂當國。初,志臯病久,一貫屢請增閣臣。及是乃簡用沈鯉、朱賡,而事皆取決於一貫。尋進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自一貫入內閣,朝政已大非。數年之間,礦稅使四出為民害。其所誣劾逮繫者,悉滯獄中。吏部疏請起用建言廢黜諸臣,并考選科道官,久抑不下,中外多以望閣臣。一貫等數諫,不省。而帝久不視朝,閣臣屢請,皆不報。一貫初輔政面恩,一見帝而已。東征及楊應龍平,帝再御午門樓受俘。一貫請陪侍,賜面對,皆不許。上下否隔甚,一貫雖小有救正,大率依違其間,物望漸減。 迨三十年二月,皇太子婚禮甫成,帝忽有疾。急召諸大臣至仁德門,俄獨命一貫入啟祥宮後殿西煖閣。皇后、貴妃以疾不侍側,皇太后南面立稍北,帝稍東,冠服席地坐,亦南面,太子、諸王跪於前。一貫叩頭起居訖,帝曰:「先生前。朕病日篤矣,享國已久,何憾。佳兒佳婦付與先生,惟輔之為賢君。礦稅事,朕因殿工未竣,權宜採取,今可與江南織造、江西陶器俱止勿行,所遣內監皆令還京。法司釋久繫罪囚,建言得罪諸臣咸復其官,給事中、御史即如所請補用。朕見先生止此矣。」言已就臥。一貫哭,太后、太子、諸王皆哭。一貫復奏:「今尚書求去者三,請定去留。」帝留戶部陳蕖、兵部田樂,而以祖陵衝決,削工部楊一魁籍。一貫復叩首,出擬旨以進。是夕,閣臣九卿俱直宿朝房。漏三鼓,中使捧諭至,具如帝語一貫者。諸大臣咸喜。 翼日,帝疾瘳,悔之。中使二十輩至閣中取前諭,言礦稅不可罷,釋囚、錄直臣惟卿所裁。一貫欲不予,中使輒搏顙幾流血,一貫惶遽繳入。時吏部尚書李戴、左都御史溫純期即日奉行,頒示天下,刑部尚書蕭大亨則謂弛獄須再請。無何,事變。太僕卿南企仲劾戴、大亨不即奉帝諭,起廢釋囚。帝怒,并二事寢不行。當帝欲追還成命,司禮太監田義力爭。帝怒,欲手刃之。義言愈力,而中使已持一貫所繳前諭至。後義見一貫唾曰:「相公稍持之,礦稅撤矣,何怯也!」自是大臣言官疏請者日相繼,皆不復聽。礦稅之害,遂終神宗世。 帝自疾瘳以後,政益廢弛。稅監王朝、梁永、高淮等所至橫暴,奸人乘機虐民者愈衆。一貫與鯉、賡共著論以風,又嘗因事屢爭,且揭陳用人行政諸事。帝不省。顧遇一貫厚,嘗特賜敕奬之。一貫素忌鯉,鯉亦自以講筵受主眷,非由一貫進,不為下,二人漸不相能。禮部侍郎郭正域以文章氣節著,鯉甚重之。都御史溫純、吏部侍郎楊時喬皆以清嚴自持相標置,一貫不善也。會正域議奪呂本諡,一貫、賡與本同鄉,寢其議。由是益惡正域并惡鯉及純、時喬等,而黨論漸興。浙人與公論忤,由一貫始。 三十一年,楚府鎮國將軍華趆訐楚王華奎為假王。一貫納王重賄,令通政司格其疏月餘,先上華奎劾華趆欺罔四罪疏。正域,楚人,頗聞假王事有狀,請行勘虛實以定罪案。一貫持之。正域以楚王饋遺書上,帝不省。及撫按臣會勘并廷臣集議疏入,一貫力右王,嗾給事中錢夢臯、楊應文劾正域,勒歸聽勘,華趆等皆得罪。正域甫登舟,未行,而「妖書」事起。一貫方銜正域與鯉,其黨康丕揚、錢夢臯等遂捕僧達觀、醫生沈令譽等下獄,窮治之。一貫從中主其事,令錦衣帥王之禎與丕揚大索鯉私第三日,發卒圍正域舟,執掠其婢僕乳媼,皆無所得。乃以皦生光具獄。二事錯見正域及楚王傳中。 始,都御史純劾御史于永清及給事中姚文蔚,語稍涉一貫。給事中鍾兆斗為一貫論純,御史湯兆京復劾兆斗而直純。純十七疏求去,一貫佯揭留純。至歲乙巳,大察京朝官。純與時喬主其事,夢臯、兆斗皆在黜中。一貫怒,言於帝,以京察疏留中。久之,乃盡留給事、御史之被察者,且許純致仕去。於是主事劉元珍、龐時雍,南京御史朱吾弼力爭之,謂二百餘年計典無特留者。時南察疏亦留中,後迫衆議始下。一貫自是積不為公論所與,彈劾日衆,因謝病不出。 三十四年七月,給事中陳嘉訓、御史孫居相復連章劾其奸貪。一貫憤,益求去。帝為黜嘉訓,奪居相俸,允一貫歸,鯉亦同時罷。而一貫獨得溫旨,雖賡右之,論者益訾其有內援焉。 一貫之入閣也,為錫爵、志臯所薦。輔政十有三年,當國者四年。枝拄清議,好同惡異,與前後諸臣同。至楚宗、妖書、京察三事,獨犯不韙,論者醜之,雖其黨不能解免也。一貫歸,言者追劾之不已,其鄉人亦多受世詆諆云。一貫在位,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家居十年卒。贈太傅,諡文恭。 方從哲,字中涵,其先德清人。隸籍錦衣衞,家京師。從哲登萬曆十一年進士,授庶吉士,屢遷國子祭酒。請告家居,久不出,時頗稱其恬雅。大學士葉向高請用為禮部右侍郎,不報。中旨起吏部左侍郎,為給事中李成名所劾,求罷,不允。 四十一年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吳道南竝命。時道南在籍,向高為首輔,政事多決於向高。向高去國,從哲遂獨相。請召還舊輔沈鯉,不允。御史錢春劾其容悅,從哲乞罷,帝優旨慰留。未幾,道南至。會張差梃擊事起,刑部以瘋癲蔽獄。王之寀鉤得其情,龐保、劉成等跡始露。從哲偕道南斥之寀言謬妄,帝納之。道南為言路所詆,求去者經歲,以母憂歸。從哲復獨相,即疏請推補閣臣。自後每月必請。帝以一人足辦,迄不增置。 從哲性柔懦,不能任大事。時東宮久輟講,瑞王婚禮逾期,惠王、桂王未擇配;福府莊田遣中使督賦,又議令鬻鹽;中旨命呂貴督織造;駙馬王昺以救劉光復褫冠帶;山東盜起,災異數見;言官翟鳳翀、郭尚賓以直言貶;帝遣中使令工部侍郎林如楚繕修咸安宮,宣府缺餉數月。從哲皆上疏力言,帝多不聽。而從哲有內援,以名爭而已,實將順帝意,無所匡正。 向高秉政時,黨論鼎沸。言路交通銓部,指清流為東林,逐之殆盡。及從哲秉政,言路已無正人,黨論漸息。丁巳京察,盡斥東林,且及林居者。齊、楚、浙三黨鼎立,務搏擊清流。齊人亓詩教,從哲門生,勢尤張。 從哲昵羣小,而帝怠荒亦益甚。畿輔、山東、山西、河南、江西及大江南北相繼告災,疏皆不發。舊制,給事中五十餘員,御史百餘員,至是六科止四人,而五科印無所屬,十三道止五人,一人領數職。在外,巡按率不得代。六部堂上官僅四五人,都御史數年空署,督撫監司亦屢缺不補。文武大選、急選官及四方教職,積數千人,以吏、兵二科缺掌印不畫憑,久滯都下,時攀執政輿哀訴。詔獄囚,以理刑無人不決遣,家屬聚號長安門。職業盡弛,上下解體。 四十六年四月,大清兵克撫順,朝野震驚。帝初頗憂懼,章奏時下,不數月泄泄如故。從哲子世鴻殺人,巡城御史劾之,從哲乞罷,不允。長星見東南,長二丈,廣尺餘,十有九日而滅,是日京師地震。從哲言:「妖象怪徵,層見疊出,除臣奉職無狀痛自修省外,望陛下大奮乾綱,與天下更始。」朝士雜然笑之。帝亦不省。御史熊化以時事多艱、佐理無效劾從哲,乞用災異策免。從哲懇求罷,堅臥四十餘日,閣中虛無人。帝慰留再三,乃起視事。 明年二月,楊鎬四路出師,兵科給事中趙興邦用紅旗督戰,師大敗。禮部主事夏嘉遇謂遼事之壞,由興邦及從哲庇李維翰所致,兩疏劾之。從哲求罷,不敢入閣,視事於朝房。帝優旨懇留,乃復故,而反擢興邦為太常少卿。未幾,大清兵連克開原、鐵嶺。廷臣於文華門拜疏,立請批發,又候旨思善門,皆不報。從哲乃叩首仁德門跪俟俞旨,帝終不報。俄請帝出御文華殿,召見羣臣,面商戰守方略,亦不報。請補閣臣疏十上,情極哀,始命廷推。及推上,又不用。從哲復連請,乃簡用史繼偕、沈〈氵寉〉,疏仍留中,終帝世寢不下。御史張新詔劾從哲諸所疏揭,委罪君父,誑言欺人,祖宗二百年金甌壞從哲手。御史蕭毅中、劉蔚、周方鑑、楊春茂、王尊德、左光斗,山西參政徐如翰亦交章擊之。從哲連疏自明,且乞罷。帝皆不問。自劉光復繫獄,從哲論救數十疏,帝特釋為民,而用人行政諸章奏終不發。帝有疾數月,會皇后崩,從哲哭臨畢,請至榻前起居。召見弘德殿,跪語良久,因請補閣臣、用大僚,下臺諫命。帝許之,乃叩頭出。帝素惡言官,前此考選除授者,率候命二三年,及是候八年。從哲請至數十疏,竟不下。帝自以海宇承平,官不必備,有意損之。及遼左軍興,又不欲矯前失,行之如舊。從哲獨秉國成,卒無所匡救。又用姚宗文閱遼東,齮經略熊廷弼去,遼陽遂失。論者謂明之亡,神宗實基之,而從哲其罪首也。 四十八年七月丙子朔,帝不豫,十有七日大漸。外廷憂危,從哲偕九卿臺諫詣思善門問安。越二日,召從哲及尚書周嘉謨、李汝華、黃嘉善、黃克纘等受顧命。又二日,乃崩。 八月丙午朔,光宗嗣位。鄭貴妃以前福王故,懼帝銜之,進珠玉及侍姬八人噉帝。選侍李氏最得帝寵,貴妃因請立選侍為皇后,選侍亦為貴妃求封太后。帝已於乙卯得疾,丁巳力疾御門,命從哲封貴妃為皇太后,從哲遽以命禮部。侍郎孫如游力爭,事乃止。辛酉,帝不視朝,從哲偕廷臣詣宮門問安。時都下紛言中官崔文昇進洩藥,帝由此委頓,而帝傳諭有「頭目眩暈,身體軟弱,不能動履」語,羣情益疑駭。給事中楊漣劾文昇并及從哲。刑部主事孫朝肅、徐儀世,御史鄭宗周竝上書從哲,請保護聖體,速建儲貳。從哲候安,因言進藥宜慎。帝褒答之。戊辰,新閣臣劉一燝、韓爌入直,帝疾已殆。辛未召從哲、一燝、爌,英國公張惟賢,吏部尚書周嘉謨,戶部尚書李汝華,禮部侍郎署部事孫如游,刑部尚書黃克纘,左都御史張問達,給事中范濟世、楊漣,御史顧慥等至乾清宮。帝御東煖閣憑几,皇長子、皇五子等皆侍。帝命諸臣前,從哲等因請慎醫藥。帝曰:「十餘日不進矣。」遂諭冊封選侍為皇貴妃。甲戌復召諸臣,諭冊封事。從哲等請速建儲貳,帝顧皇長子曰:「卿等其輔為堯、舜。」又語及壽宮,從哲等以先帝山陵對,帝自指曰:「朕壽宮也。」諸臣皆泣。帝復問:「有鴻臚官進藥者安在?」從哲曰:「鴻臚寺丞李可灼自云仙方,臣等未敢信。」帝命宣可灼至,趣和藥進,所謂紅丸者也。帝服訖,稱「忠臣」者再。諸臣出竢宮門下。頃之,中使傳上體平善。日晡,可灼出,言復進一丸,從哲等問狀,曰:「平善如前。」明日九月乙亥朔卯刻,帝崩。中外皆恨可灼甚,而從哲擬遺旨賚可灼銀幣。時李選侍居乾清宮,羣臣入臨,諸閹閉宮門不許入,劉一燝、楊漣力拄之,得哭臨如禮,擁皇長子出居慈慶宮。從哲委蛇而已。 初,鄭貴妃居乾清宮侍神宗疾,光宗即位猶未遷。尚書嘉謨責貴妃從子養性,乃遷慈寧宮。及光宗崩,而李選侍居乾清宮。給事中漣及御史左光斗念選侍嘗邀封后,非可令居乾清,以沖主付託也。於是議移宮,爭數日不決,從哲欲徐之。至登極前一日,一燝、爌邀從哲立宮門請,選侍乃移噦鸞宮。明日庚辰,熹宗即位。 先是,御史王安舜劾從哲輕薦狂醫,又賞之以自掩。從哲擬太子令旨,罰可灼俸一年。御史鄭宗周劾文昇罪,請下法司,從哲擬令旨司禮察處。及御史郭如楚、馮三元、焦源溥,給事中魏應嘉,太常卿曹珖,光祿少卿高攀龍,主事呂維祺,先後上疏言:「可灼罪不容誅,從哲庇之,國法安在!」而給事中惠世揚直糾從哲十罪,三可殺。言:「從哲獨相七年,妨賢病國,罪一。驕蹇無禮,失悞哭臨,罪二。梃擊青宮,庇護奸黨,罪三。恣行胸臆,破壞絲綸,罪四。縱子殺人,蔑視憲典,罪五。阻抑言官,蔽壅耳目,罪六。陷城失律,寬議撫臣,罪七。馬上催戰,覆沒全師,罪八。徇私罔上,鼎鉉貽羞,罪九。代營榷稅,蠹國殃民,罪十。貴妃求封后,舉朝力爭,從哲依違兩可,當誅者一。李選侍乃鄭氏私人,抗凌聖母,飲恨而沒。從哲受劉遜、李進忠所盜美珠,欲封選侍為貴妃,又聽其久據乾清,當誅者二。崔文昇用洩藥傷損先帝,諸臣論之,從哲擬脫罪,李可灼進劫藥,從哲擬賞賚,當誅者三。」疏入,責世揚輕詆。從哲累求去,皆慰留。已而張潑、袁化中、王允成等連劾之,皆不聽。其冬,給事中程註復劾之,從哲力求去,疏六上。命進中極殿大學士,賚銀幣、蟒衣,遣行人護歸。 天啟二年四月,禮部尚書孫慎行追論可灼進紅丸,斥從哲為弒逆。詔廷臣議,都御史鄒元標主慎行疏。從哲疏辨,自請削官階,投四裔,帝慰諭之。給事中魏大中以九卿議久稽,趣之上。廷臣多主慎行罪從哲,惟刑部尚書黃克纘,御史王志道、徐景濂,給事中汪慶百右從哲,而詹事公鼐持兩端。時大學士爌述進藥始末,為從哲解。於是吏部尚書張問達會戶部尚書汪應蛟合奏言:「進藥始末,臣等共聞見。輔臣視皇考疾,急迫倉皇,弒逆二字何忍言。但可灼非醫官,且非知脈知醫者。以藥嘗試,先帝龍馭即上昇。從哲與臣等九卿未能止,均有罪,乃反賚可灼。及御史安舜有言,止令養病去,罰太輕,何以慰皇考,服中外。宜如從哲請,削其官階,為法任咎。至可灼罪不可勝誅,而文昇當皇考哀感傷寒時,進大黃涼藥,罪又在可灼上。法皆宜顯僇,以洩公憤。」議上,可灼遣戍,文昇放南京,而從哲不罪。無何,慎行引疾去。五年,魏忠賢輯「梃擊」、「紅丸」、「移宮」三事為三朝要典以傾正人,遂免可灼戍,命文昇督漕運。其黨徐大化請起從哲,從哲不出。然一時請誅從哲者貶殺略盡矣。 崇禎元年二月,從哲卒。贈太傅,諡文端。三月下文昇獄,戍南京。 沈〈氵寉〉,字銘縝,烏程人。父節甫,字以安。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禮部儀制主事,歷祠祭郎中。詔建祠禁內,令黃冠祝釐,節甫持不可,尚書高拱恚甚,遂移疾歸。起光祿丞。會拱掌吏部,復移疾避之。萬曆初,屢遷至南京刑部右侍郎。召為工部左侍郎,攝部事。御史高舉言節甫素負難進之節,不宜一歲三遷。吏部以節甫有物望,絀其議。節甫連上疏請省浮費,核虛冒,止興作,減江浙織造,停江西瓷器,帝為稍減織造數。中官傳奉,節甫持不可,且上疏言之。又嘗獻治河之策,語鑿鑿可用。父憂歸,卒。贈右副都御史。天啟初,〈氵寉〉方柄用,得賜諡端清。 〈氵寉〉與弟演同登萬曆二十年進士。〈氵寉〉改庶吉士,授檢討。累官南京禮部侍郎,掌部事。西洋人利瑪竇入貢,因居南京,與其徒王豐肅等倡天主教,士大夫多宗之。〈氵寉〉奏:「陪京都會,不宜令異教處此。」識者韙其言,然〈氵寉〉素乏時譽。與大學士從哲同里閈,相善也。神宗末從哲獨當國,請補閣臣,詔會推。亓詩教等緣從哲意擯何宗彥、劉一燝輩,獨以〈氵寉〉及史繼偕名上,帝遂用之。或曰由從哲薦也。疏未發,明年,神宗崩,光宗立,乃召〈氵寉〉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未至,光宗復崩。天啟元年六月,〈氵寉〉始至。 故事,詞臣教習內書堂,所教內豎執弟子禮。李進忠、劉朝皆〈氵寉〉弟子。李進忠者,魏忠賢始名也。〈氵寉〉既至,密結二人,乃奏言:「遼左用兵亟,臣謹於東陽、義烏諸邑及揚州、淮安募材官勇士二百餘,請以勇士隸錦衣衞,而量授材官職。」進忠、朝方舉內操,得〈氵寉〉奏,大喜。詔錦衣官訓練募士,授材官王應斗等遊擊以下官有差。〈氵寉〉又奏募兵後至者復二百餘人,請發遼東、四川軍前。詔從之。尋加太子太保,進文淵閣,再進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禁中內操日盛,駙馬都尉王昺亦奉詔募兵,願得帷幄重臣主其事。廷臣皆言〈氵寉〉與朝陰相結,於是給事中惠世揚、周朝瑞等劾〈氵寉〉陽託募兵,陰藉通內。劉朝內操,〈氵寉〉使門客誘之。王昺疏,疑出〈氵寉〉教。閹人、戚畹、姦輔內外弄兵,長安片土成戰場矣。〈氵寉〉疏辨,因請疾求罷。帝慰留之。世揚等遂盡發〈氵寉〉通內狀,刑部尚書王紀再疏劾〈氵寉〉,比之蔡京。〈氵寉〉亦劾紀保護熊廷弼、佟卜年、劉一巘等。詔兩解之。未幾,紀以卜年獄削籍,議者益側目〈氵寉〉。大學士葉向高言:「紀、〈氵寉〉交攻,均失大臣體。今以讞獄斥紀,如公論何?」朱國祚至以去就爭,帝皆弗聽。〈氵寉〉不自安,乃力求去。命乘傳歸。逾年卒。贈太保,諡文定。 〈氵寉〉弟演,由工部主事歷官南京刑部尚書。 贊曰:神宗之朝,於時為豫,於象為蠱。時行諸人有鳴豫之凶,而無幹蠱之略。外畏清議,內固恩寵,依阿自守,掩飾取名,弼諧無聞,循默避事。書曰「股肱惰哉,萬事隳哉」,此孔子所為致歎於「焉用彼相」也。 張四維子泰徵 甲徵 馬自強子怡 慥 許國 趙志臯 張位 朱賡子敬循 張四維,字子維,蒲州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隆慶初,進右中允,直經筵,尋遷左諭德。四維倜儻有才智,明習時事。楊博、王崇古久歷邊陲,善談兵。四維,博同里而崇古姊子也,以故亦習知邊務。高拱深器之。 拱掌吏部,超擢翰林學士。甫兩月,拜吏部右侍郎。俺答封貢議起,朝右持不決,四維為交關於拱,款事遂成。拱益才四維,四維亦干進不已,朝士頗有疾之者。御史郜永春視鹽河東,言鹽法之壞由勢要橫行,大商專利,指四維、崇古為勢要,四維父、崇古弟為大商。四維奏辨,因乞去。拱力護之,溫詔慰留焉。 初,趙貞吉去位,拱欲援四維入閣,而殷士儋夤緣得之,諸人遂相搆。及御史趙應龍劾士儋,士儋未去,言路復有劾四維者。四維已進左侍郎,不得已引去,無何士儋亦去。東宮出閤,召四維充侍班官。給事中曹大埜言四維賄拱得召,四維馳疏辨,求罷。帝不許,趣入朝。未至而穆宗崩,拱罷政,張居正當國,復移疾歸。 四維家素封,歲時餽問居正不絕。武清伯李偉,慈聖太后父也,故籍山西,四維結為援。萬曆二年復召掌詹事府。明年三月,居正請增置閣臣,引薦四維,馮保亦與善,遂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贊機務。當是時,政事一決居正,居正無所推讓,視同列蔑如也。四維由居正進,謹事之,不敢相可否,隨其後,拜賜進官而已。居正卒,四維始當國。累加至少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 初,四維曲事居正,積不能堪,擬旨不盡如居正意,居正亦漸惡之。既得政,知中外積苦居正,欲大收人心。會皇子生,頒詔天下,疏言:「今法紀修明,海宇寧謐,足稱治平。而文武諸臣,不達朝廷勵精本意,務為促急煩碎,致徵斂無藝,政令乖舛,中外囂然,喪其樂生之心。誠宜及此大慶,蕩滌煩苛,弘敷惠澤,俾四海烝黎咸戴帝德,此固人心培國脈之要術也。」帝嘉納之。自是,朝政稍變,言路亦發舒詆居正時事。 於是居正黨大懼。王篆、曾省吾輩,厚結申時行以為助。而馮保欲因兩宮徽號封己為伯,惡四維持之。篆、省吾知之,厚賄保,數短四維;而使所善御史曹一夔劾吏部尚書王國光媚四維,拔其中表弟王謙為吏部主事。時行遂擬旨罷國光,並謫謙。四維以帝慰留,復起視事。命甫下,御史張問達復劾四維。四維窘,求保心腹徐爵、張大受賄保,保意稍解。時行乃謫問達於外,以安四維。四維以時行與謀也,卒銜之。已而中官張誠譖保,保眷大衰,四維乃授意門生李植輩發保奸狀。保及篆、省吾皆逐,朝事一大變。 於是四維稍汲引海內正人為居正所沉抑者,雖未即盡登用,然力反前事,時望頗屬焉。雲南貢金後期,帝欲罪守土官,又詔取雲南舊貯礦銀二十萬,皆以四維言而止。尋以父喪歸。服將闋,卒。贈太師,諡文毅。 子泰徵、甲徵,皆四維柄政時舉進士。泰徵累官湖廣參政,甲徵工部郎中。 馬自強,字體乾,同州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隆慶中,歷洗馬,直經筵。遷國子祭酒,振飭學政,請寄不行。遷少詹事兼侍讀學士,掌翰林院。 神宗為皇太子出閤,充講官,敷陳明切,遂受眷。及即位,自強已遷詹事,教習庶吉士,乃擢禮部右侍郎,為日講官。尋以左侍郎掌詹事府,直講如故。丁繼母憂歸。服闋,詔以故官協理詹事府,至則遷吏部左侍郎,仍直經筵。甫兩月,廷推禮部尚書。帝遣使詢居正尚書得兼講官否,居正言「事繁不得兼」。乃用為尚書,罷日講,充經筵講官。 禮官所掌,宗藩事最多,先後條例自相牴牾,黠吏得恣為奸利。自強擇其當者俾僚吏遵守,諸不可用者悉屏之。每藩府疏至,應時裁決,榜之部門,明示行止,吏無所牟利。龍虎山正一真人,隆慶時已降為提點,奪印敕。至是,張國祥求復故號,自強寢其奏。國祥乃重賄馮保固求復,自強力持不可,卒以中旨許之。初,俺答通貢市,賞有定額,後邊臣徇其求,額漸溢。自強請申故約,濫乞者勿與,歲省費不貲。世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 六年三月,居正將歸葬父。念閣臣在鄉里者,高拱與己有深隙,殷士儋多奧援,或乘間以出,惟徐階老易與,擬薦之自代。已遣使報階,既念階前輩,己還,當位其下,乃請增置閣臣。帝即令居正推擇,遂以人望薦自強及所厚申時行。詔加自強太子太保兼文淵閣大學士,與時行並參機務。自強初以救吳中行、趙用賢忤居正,自分不敢望,及制下,人更以是多居正。時呂調陽、張四維先在閣。調陽衰,數寢疾不出,小事四維代擬旨,大事則馳報居正於江陵,聽其裁決。自強雖持正,亦不能有為,守位而已。 已,居正還朝,調陽謝政,自強亦得疾卒。詔贈少保,諡文莊,遣行人護喪還。 子怡,舉人,終參議;慥,進士,尚寶卿。 關中人入閣者,自自強始。其後薛國觀繼之。終明世,惟二人。 許國,字維楨,歙縣人。舉鄉試第一,登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神宗為太子出閤,兼校書。及即位,進右贊善,充日講官。歷禮部左、右侍郎,改吏部,掌詹事府。 十一年四月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國與首輔申時行善。以丁此呂事與言者相攻,語侵吳中行、趙用賢,由是物議沸然。已而御史陳性學復摭前事劾國,時行右國,請薄罰性學。國再疏求去,力攻言者。帝命鴻臚宣諭,始起視事。南京給事中伍可受復劾國,帝為謫可受官。國復三疏乞休,語憤激,帝不允。性學旋出為廣東僉事。先是,帝考卜壽宮,加國太子太保,改文淵閣,以雲南功進太子太傅。國以父母未葬,乞歸襄事。帝不允,命其子代。御史馬象乾以劾中官張鯨獲罪,國懇救。帝為霽威受之。 十七年,進士薛敷教劾吳時來,南京御史王麟趾、黃仁榮疏論臺規,辭皆侵國。國憤,連疏力詆,并及主事饒伸。伸方攻大學士王錫爵,公議益不直國。國性木強,遇事輒發,數與言者為難,無大臣度,以故士論不附。 明年秋,火落赤犯臨洮、鞏昌,西陲震動,帝召對輔臣暖閣。時行言款貢足恃,國謂渝盟犯順,桀驁已極,宜一大創之,不可復羈縻。帝心然國言,而時行為政不能奪。無何,給事中任讓論國庸鄙,國疏辨,帝奪讓俸。國、時行初無嫌,而時行適為國門生萬國欽所論,讓則時行門生也,故為其師報復云。福建守臣報日本結琉球入寇,國因言:「今四裔交犯,而中外小臣爭務攻擊,致大臣紛紛求去,誰復為國家任事者?請申諭諸臣,各修職業,毋恣胸臆。」帝遂下詔嚴禁。國始終忿疾言者如此。 廷臣爭請冊立,得旨二十年春舉行。十九年秋,工部郎張有德以儀注請,帝怒,奪俸。時行適在告,國與王家屏慮事中變,欲因而就之,引前旨力請。帝果不悅,責大臣不當與小臣比。國不自安,遂求去。疏五上,乃賜敕馳傳歸。踰一月,時行亦罷,而冊立竟停。人謂時行以論劾去,國以爭執去,為二相優劣焉。 國在閣九年,廉慎自守,故累遭攻擊,不能被以汙名。卒,贈太保,諡文穆。 趙志臯,字汝邁,蘭谿人。隆慶二年進士及第,授編修。萬曆初,進侍讀。張居正奪情,將廷杖吳中行、趙用賢,志臯偕張位、習孔教等疏救,格不上,則請以中行等疏宣付史館,居正恚。會星變考察京朝官,遂出志臯為廣東副使。居三年,再以京察謫其官。居正歿,言者交薦,起解州同知。旋改南京太僕丞,歷國子監司業、祭酒,再遷吏部右侍郎,並在南京。尋召為吏部左侍郎。 十九年秋,申時行謝政,薦志臯及張位自代,遂進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明年春,王家屏罷,王錫爵召未至,志臯暫居首輔。會寧夏變起,兵事多所咨決。主事岳元聲疏論錫爵,中言當事者變亂傾危,為主事諸壽賢、給事中許弘綱所駁。志臯再辨,帝皆不問。 二十一年,錫爵還朝,明年五月遂歸,志臯始當國。遼東失事,詔褫巡撫韓取善職,逮副使馮時泰詔獄,而總兵官楊紹勳止下御史問。給事中吳文梓等論其失平,志臯亦言:「封疆被寇,武臣罪也。今寬紹勳而深罪文吏,武臣益恣,文吏益喪氣。」帝不從,時泰竟謫戍。皇太后誕辰,帝受賀畢,召見輔臣暖閣,志臯論宥御史彭應參。言官乞減織造,志臯等因合詞請。尋極論章奏留中之弊,請盡付諸曹議行。帝惡中官張誠黨霍文炳,以言官不舉發,貶黜者三十餘人。志臯等連疏諫,皆不納。累坐少傅,加太子太傅,改建極殿。 時兩宮災,彗星見,日食九分有奇,三殿又災,連歲間變異迭出。志臯請下罪己詔,因累疏陳時政缺失。而其大者定國本、罷礦稅諸事,凡十一條。優詔報聞而已。皇長子年十六時,志臯嘗請舉冠婚禮,帝命禮官具儀,及儀上,不果行。二十六年三月,志臯等復以為言,終不允。 張居正柄國,權震主。申時行繼之,勢猶盛。王錫爵性剛負氣,人亦畏之。志臯為首輔,年七十餘,耄矣,柔而懦,為朝士所輕,詬誶四起。其始為首輔也,值西華門災,御史趙文炳論之。無何,南京御史柳佐、給事中章守誠言,吏部郎顧憲成等空司而逐志臯,實激帝怒。已而給事中張濤、楊洵,御史冀體、況上進,南京評事龍起雷相繼披詆。而巡按御史吳崇禮劾其子兩淮運副鳳威,鳳威坐停俸。未幾,工部郎中岳元聲極言志臯宜放,給事中劉道亨詆尤力。志臯憤,言:「同一閣臣也,往日勢重而權有所歸,則相率附之以媒進。今日勢輕而權有所分,則相率擊之以博名。」因求退益切。帝慰諭之。 初,日本封貢議起,石星力主之,志臯亦冀無事,相與應和。及封事敗,議者蜂起,凡劾星者必及志臯。志臯每被言,輒疏辨求退,帝悉勉留。先嘗譴言者以謝之,後言者益衆,則多寢不下,而留志臯益堅。迨封事大壞,星坐欺罔下獄論死,位亦以楊鎬故褫官,而志臯終不問。然志臯已病不能視事,乞休疏累上,御史于永清、給事中桂有根復疏論之。志臯身在牀褥,於罷礦、建儲諸大政,數力疾草疏爭,帝歲時恩賜亦如故。 志臯疾轉篤。在告四年,疏八十餘上。二十九年秋卒於邸舍。贈太傅,諡文懿。 張位,字明成,新建人。隆慶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預修世宗實錄。 萬曆元年,位以前代皆有起居注,而本朝獨無,疏言:「臣備員纂修,竊見先朝政事,自非出於詔令,形諸章疏,悉湮沒無考。鴻猷茂烈,鬱而未章,徒使野史流傳,用偽亂真。今史官充位,無以自効。宜日分數人入直,凡詔旨起居,朝端政務,皆據見聞書之,待內閣裁定,為他年實錄之助。」張居正善其議,奏行焉。 後以救吳中行、趙用賢忤居正意。時已遷侍講,抑授南京司業。未行,復以京察,謫徐州同知。居正卒之明年,用給事中馮景隆、御史孫惟城薦,擢南京尚寶丞。俄召為左中允,管司業事,進祭酒。疏陳六事,多議行。以禮部右侍郎教習庶吉士,引疾歸。詔起故官,協理詹事府,辭不赴。久之,以申時行薦,拜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與趙志臯並命。 王錫爵還朝,帝適降諭三王並封,以待嫡為辭。而志臯、位遽請帝篤修交泰,早兆高禖,議者竊哂之。趙南星以考察事褫官,朝士詆錫爵者多及位。錫爵去,志臯為首輔。位與志臯相厚善。志臯衰,位精悍敢任,政事多所裁決。時黜陟權盡還吏部,政府不得侵撓。位深憾之,事多掣其肘。以故孫鑨、陳有年、孫丕揚、蔡國珍皆不安其位而去。 二十四年,兩宮災,礦稅議起,位等不能沮。及奸人請稅煤炭,開臨清皇店,位與沈一貫乃執奏不可,不報。明年春,偕一貫陳經理朝鮮事宜。請於開城、平壤建置重鎮,練兵屯田,通商惠工,省中國輸輓。且擇人為長帥,分署朝鮮八道,為持久計。事下朝鮮議。其國君臣慮中國遂并其土,疏陳非便,乃寢。頃之,日本封事壞,位力薦參政楊鎬才,請付以朝鮮軍務。鎬遭父喪,又請奪情視事,且薦邢玠為總督。帝皆從之。位已進禮部尚書,改文淵閣,以甘肅破賊敘功,加太子太保,復以延鎮功,進少保、吏部尚書,改武英殿。 三殿災,志臯適在告,位偕同列請面慰,不許。乃請帝引咎頒赦,勤朝講,發章奏,躬郊廟,建皇儲,錄廢棄,容狂直,宥細過,補缺官,減織造,停礦使,徹稅監,釋繫囚。帝優詔報之,不能盡行。位又言:「臣等請停礦稅,非遽停之也,蓋欲責成撫按,使上不虧國,下不累民耳。」於是給事中張正學劾位逢迎遷就,宜斥。帝亦不省。 位初官翰林,聲望甚重,朝士冀其大用。及入政府,招權示威,素望漸衰。給事中劉道亨劾位奸貪數十事,位憤,力辨,遂落道亨三官。呂坤、張養蒙與孫丕揚交好,而沈思孝、徐作、劉應秋、劉楚先、戴士衡、楊廷蘭,則與位善,各有所左右。丕揚嘗劾位,指道亨為其黨,道亨恥之,劾位以自解。已而贊畫主事丁應泰劾楊鎬喪師,言位與鎬密書往來,朋黨欺罔,鎬拔擢由賄位得之。帝怒下廷議。位惶恐奏辨,帝猶慰留。給事中趙完璧、徐觀瀾復交章論。位窘,亟奏:「羣言交攻,孤忠可憫。臣心無纖毫愧,惟上矜察。」帝怒曰:「鎬由卿密揭屢薦,故奪哀授任。今乃朋欺隱慝,辱國損威,猶云無愧。」遂奪職閒住。 無何,有獲妖書名憂危竑議者,御史趙之翰言位實主謀。帝亦疑位怨望有他志,詔除名為民,遇赦不宥。其親故右都御史徐作、侍郎劉楚先、祭酒劉應秋、給事中楊廷蘭、主事萬建崑皆貶黜有差。 位有才,果於自用,任氣好矜。其敗也,廷臣莫之救。既卒,亦無湔雪之者。天啟中,復官,贈太保,諡文莊。 朱賡,字少欽,浙江山陰人。父公節,泰州知州。兄應,刑部主事。賡登隆慶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萬曆六年以侍讀為日講官。宮中方興土木,治苑囿。賡因講宋史,極言「花石綱」之害,帝為悚然。歷禮部左、右侍郎。帝營壽宮於大峪山,命賡往視。中官示帝意欲倣永陵制,賡言:「昭陵在望,制過之,非所安。」疏入,久不下。已,竟如其言。累官禮部尚書,遭繼母喪去。 二十九年秋,趙志臯卒,沈一貫獨當國,請增置閣臣。帝素慮大臣植黨,欲用林居及久廢者。詔賡以故官兼東閣大學士參預機務,遣行人召之。再辭,不允。明年四月詣闕,即捐一歲俸助殿工。其秋極陳礦稅之害,帝不能用。既而與一貫及沈鯉共獻守成、遣使、權宜三論,大指為礦稅發,賡手筆也。賡於己邸門獲妖書,而書辭誣賡動搖國本,大懼。立以疏聞,乞避位。帝慰諭有加。一貫倡羣小窮治不已。賡在告,再貽書一貫,請速具獄無株連,事乃得解。 三十三年大計京官。帝留被察者錢夢臯輩,及南京察疏上,亦欲有所留。賡力陳不可,曰:「北察之留,旨從中出,人猶咎臣等。今若出自票擬,則二百餘年大典,自臣壞之,死不敢奉詔。」言官劾溫純及鯉,中使傳帝意欲去純。賡言大臣去國必採公論,豈可於劾疏報允。帝下南察疏,而純竟去。其冬,工部請營三殿,時方濬河、繕城,賡力請俟之異日。帝皆納之,不果行。 三十四年,一貫、鯉去位,賡獨當國,年七十有二矣。朝政日弛,中外解體。賡疏揭月數上,十不能一下。御史宋燾首諷切賡,給事中汪若霖繼之,賡緣二人言,力請帝更新庶政,於增閣臣、補大僚、充言路三事語尤切。帝優詔答之而不行。賡乃素服詣文華門懇請,終不得命。賡以老,屢引疾,閣中空無人。帝諭簡閣臣,而廷臣慮帝出中旨如往年趙志臯、張位故事。賡力疾請付廷推,乃用于慎行、李廷機、葉向高,而召王錫爵於家,以為首輔。給事中王元翰、胡忻以廷機之用,賡實主之,疏詆廷機並侵賡。賡疏辭,帝為切責言者。既而姜士昌及燾被謫,言路謂出賡意,益不平。禮部主事鄭振先遂劾賡十二大罪,且言賡與一貫、錫爵為過去、見在、未來三身。帝怒,貶振先三秩。俄以言官論救,再貶二秩。 先,考選科道,吏部擬上七十八人。候命踰年,不下,賡連疏趣之。三十六年秋,命始下。諸人列言路,方欲見風采,而給事中若霖先嘗忤賡,及是見黜,適當賡病起入直時。衆謂賡修郤,攻訐四起,先後疏論至五十餘人。給事中喻安性者,賡里人,為賡上疏言:「今日政權不由內閣,盡移於司禮。」言者遂交章劾安性,復侵賡。是時賡已寢疾,乞休疏二十餘上。言者慮其復起,攻不已,而賡以十一月卒於官。遺疏陳時政,語極悲切。賡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進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及卒,贈太保,諡文懿。御史彭端吾復疏詆賡,給事中胡忻請停其贈諡,帝不聽。 賡醇謹無大過,與沈一貫同鄉相比,暱給事中陳治則、姚文蔚等,以故蒙詬病云。 子敬循,官禮部郎中,改稽勳。前此無正郎改吏部者,自敬循始。終右通政。 贊曰:四維等當軸處中,頗滋物議。其時言路勢張,恣為抨擊。是非瞀亂,賢否混淆,羣相敵仇,罔顧國是。詬誶日積,又烏足為定論乎。然謂光明磊落有大臣之節,則斯人亦不能無愧辭焉。 萬士和 王之誥劉一儒 吳百朋 劉應節徐栻 王遴 畢鏘 舒化 李世達 曾同亨弟乾亨 辛自修 溫純 趙世卿 李汝華 萬士和,字思節,宜興人。父吉,桐廬訓導,有學術。士和成嘉靖二十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禮部主事。父喪除,乞便養母,改南京兵部。累遷江西僉事,歲裁上供瓷器千計。遷貴州提學副使,進湖廣參政。撫納叛苗二十八砦,以功賚銀幣。三殿工興,採木使者旁午。士和經畫備至,民賴以安。遷江西按察使,之官踰期,劾免。 起山東按察使,再遷廣東左布政使。政事故專決於左,士和曰:「朝廷設二使,如左右手,非有軒輊。」乃約右使分日治事。召拜應天府尹,道遷右副都御史。督南京糧儲,奏請便民六事。隆慶初,進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尋改禮部,進左。引疾歸。 神宗立,起南京禮部侍郎,署國子監事。萬曆元年,禮部尚書陸樹聲去位。張居正用樹聲言,召士和代之。條上崇儉數事。又以災祲屢見,奏乞杜倖門,容戇直,汰冗員、抑干請,多犯時忌。俺答及所部貢馬,邊臣請加官賞。士和言賞賚有成額,毋徇邊臣額外請,從之。方士倚馮保求官,士和持不可。成國公朱希忠歿,居正許贈王,士和力爭。給事中余懋學言事得罪,士和言直臣不當斥。於是積忤居正。給事中朱南雍承風劾之,遂謝病去。居正歿,起南京禮部尚書,再疏引年不赴。卒,年七十一。贈太子少保,諡文恭。 王之誥,字告若,石首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吉水知縣。遷戶部主事,改兵部員外郎,出為河南僉事。討師尚詔有功,轉參議。調大同兵備副使。以搗板升功,增俸一級,進山西右參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大興屯田,每營墾田百五十頃,役軍四百人。列上便宜八事,行之。召為兵部右侍郎。尋以左侍郎總督宣、大、山西軍務。 隆慶元年就進右都御史。俺答犯石州,之誥令山西總兵官申維岳,參將劉寶、尤月、黑雲龍四營兵尾之南下,而檄大同總兵官孫吳、山西副總兵田世威等出天門關,遏其東歸。巡撫王繼洛駐代州不出,維岳不敢前,石州遂陷。殺人數萬,所過無孑遺,大掠十有四日而去。事聞,維岳、世威、寶論死,繼洛戍邊,吳落職。之誥以還守南山,止貶二秩。 明年詔之誥以左侍郎巡視薊、遼、保定、宣、大、山西,侍郎劉燾巡陝西、延綏、寧夏、甘肅。之誥以疾辭,代以冀練。已,復因給事中張鹵言,皆罷不遣。三年起督京營。進右都御史,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以延寧將士搗巢功,予一子官,遷南京兵部尚書。 神宗嗣位,召拜刑部尚書。張居正專政,之誥與有連,每規切之。萬曆三年乞假送母歸,踰時不至,被劾。會之誥亦奏請終養,遂報許。後居正喪父奪情,杖言者闕下。歸葬還闕,之誥以召還直臣,收人心為勸。卒,贈太子太保,諡端襄。 時有夷陵劉一儒者,字孟真,亦居正姻也。嘉靖三十八年進士。屢官刑部侍郎。居正當國,嘗貽書規之。居正歿,親黨皆坐斥,一儒獨以高潔名。尋拜南京工部尚書。甫半歲,移疾歸。初,居正女歸一儒子,珠琲紈綺盈箱篋,一儒悉扃之別室。居正死,貲產盡入官,一儒乃發向所緘物還之。南京御史李一陽請還一儒於朝,以厲恬讓。帝可其奏。一儒竟不赴召,卒於家。天啟中,追諡莊介。 吳百朋,字維錫,義烏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永豐知縣。徵拜御史,歷按淮、揚、湖廣。擢大理寺丞,進右少卿。 四十二年夏,進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改提督軍務,巡撫南、贛、汀、漳。與兩廣提督吳桂芳討平河源賊李亞元、程鄉賊葉丹樓,又會師破倭海豐。 初,廣東大埔民藍松山、余大眷倡亂,流劫漳、延、興、泉間,官軍擊敗之,奔永春。與香寮盜蘇阿普、范繼祖連兵犯德安,為都指揮耿宗元所敗,偽請撫。百朋亦陽罷兵,而誘賊黨為內應,先後悉禽之,惟三巢未下。三巢者,和平李文彪據岑岡,龍南謝允樟據高沙,賴清規據下歷。朝廷以倭患棘,不討且十年。文彪死,子珍及江月照繼之,益猖獗。四十四年秋,百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上疏曰:「三巢僭號稱王,旋撫旋叛。廣東和平、龍川、興寧,江西龍南、信豐、安遠,蠶食過半。不亟討,禍不可言。三巢中惟清規跨江、廣六縣,最逆命,用兵必自下歷始。」帝采部議,從之。百朋乃命守備蔡汝蘭討禽清規於苦竹嶂,羣賊震懾。 隆慶初,吏部以百朋積苦兵間,稍遷大理卿。給事中歐陽一敬等請留百朋剿賊,詔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如故。百朋奏,春夏用兵妨耕作,宜且聽撫,帝從之。尋擢南京兵部右侍郎。乞終養,不許。改刑部右侍郎。父喪歸,起改兵部。 萬曆初,奉命閱視宣、大、山西三鎮。百朋以糧餉、險隘、兵馬、器械、屯田、鹽法、番馬、逆黨八事核邊臣,督撫王崇古、吳兌,總兵郭琥以下,陞賞黜革有差。又進邊圖,凡關塞險隘,番族部落,士馬強弱,亭障遠近,歷歷如指掌。以省母歸。起南京右都御史,召拜刑部尚書。踰年卒。 劉應節,字子和,濰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井陘兵備副使,兼轄三關,三關屬井陘道自此始。四十三年以山西右參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母喪歸。 隆慶元年起撫河南。俺答寇石州,山西騷動,詔應節赴援。已,寇退。會順天巡撫耿隨卿坐殺平民充首功逮治,改應節代之。建議永平西門抵海口距天津止五百里,可通漕,請募民習海道者赴天津領運,同運官出海達永平。部議以漕卒冒險不便,發山東、河南粟十萬石儲天津,令永平官民自運焉。 四年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旋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代譚綸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奏罷永平、密雲、霸州采礦。又因御史傅孟春言,議諸鎮積貯,當計歲豐歉。常時以折色便軍,可以積粟;凶歲以本色濟荒,可以積銀。又明年建議通漕密雲,上疏曰:「密雲環控潮、白二水,天設之以便漕者也。向二水分流,至牛欄山始合。通州運艘至牛欄山,以上陸運至龍慶倉,輸輓甚苦。今白水從流城西,去潮水不二百武,近且疏渠植壩,合為一流,水深漕便。舊昌平運額共十八萬石有奇,今止十四萬,密雲僅得十萬,惟賴召商一法,而地瘠民貧,勢難長恃。聞通倉粟多紅朽,若漕五萬石於密雲,而以本鎮折色三萬五千兩留給京軍,則通倉無腐粟,京軍沾實惠,密雲免僉商,一舉而三善備矣。」報可。 給事中陳渠以薊鎮多虛伍,請核兵省餉。應節上疏曰:「國初設立大寧,薊門猶稱內地。既大寧內徙,三衞反覆,一切防禦之計,與宣大相埒,而額兵不滿三萬。倉卒召外兵,疲於奔命,又半孱弱。於是議減客兵,募土著,而游食之徒,饑聚飽颺。請清勾逃軍,而所勾皆老稚,又未必安於其伍。本鎮西起鎮邊,東抵山海,因地制兵,非三十萬不可。今主、客兵不過十三萬而已。且宣府地方六百里,額兵十五萬;大同地方千餘里,額兵十三萬五千;今薊、昌地兼二鎮,而兵力獨不足。援彼例此,何以能守?以今上計,發精兵二十餘萬,恢復大寧,控制外邊,俾畿輔肩背益厚,宣、遼聲援相通,國有重關,庭無近寇,此萬年之利也。如其不然,集兵三十萬,分屯列戍,使首尾相應,此百年之利也。又不然,則選主、客兵十七萬,訓練有成,不必仰藉隣鎮,亦目前苟安之計。今皆不然,徵兵如弈棋,請餉如乞糴,操練如摶沙,教戰如談虎。邊長兵寡,掣襟肘見。今為不得已之計,姑勾新軍補主兵舊額十一萬,與入衞客兵分番休息,庶軍不告勞,稍定邊計。」部議行所司清軍,而補兵之說卒不行。 萬曆元年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總督如故。進南京工部尚書,召為戎政尚書,改刑部。錦衣馮邦寧者,太監保從子,道遇不引避,應節叱下之,保不悅。會雲南參政羅汝芳奉表至京,應節出郭與談禪,給事中周良寅疏論之,遂偕汝芳劾罷。卒,贈太子少保。 初,王宗沐建議海運,應節與工部侍郎徐栻請開膠萊河,張居正力主之。用栻兼僉都御史以往,議鑿山引泉,計費百萬。議者爭駁之,召栻還,罷其役。栻,常熟人,累官南京工部尚書。 王遴,字繼津,霸州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除紹興推官。入為兵部主事,歷員外郎。峭直矜節概,不妄交。同官楊繼盛劾嚴嵩及其孫效忠冒功事,下部覆。世蕃自為藁,以屬武選郎中周冕,冕發之,反得罪。尚書聶豹懼,趣所司以世蕃藁上。遴直前爭,豹怒,竟覆如世蕃言。繼盛論死,遴為資粥饘,且以女字其子應箕。嵩父子大恚,摭他事下之詔獄。事白復官。及繼盛死,收葬之。遷山東僉事,再遷岢嵐兵備副使。有威名,為巡撫所忌,劾去。官民相率訟寃,詔許起用。 四十五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寇大入定邊、固原,總兵官郭江戰歿。總督陳其學、陝西巡撫戴才坐免,遴貶俸一秩。隆慶改元,寇六入塞,皆失利去。而御史溫如玉論遴不已,解官候勘。後御史楊鉁勘上其功,遂以故官巡撫宣府。總兵官馬芳驍勇,寇不敢深入,遴乃大興屯田,邊儲賴之。秩滿,進右副都御史。尋召拜兵部右侍郎。省親歸,起協理戎政。 神宗立,張居正秉政。遴其同年生,然雅不相能。會議閱邊,遴請行,命往陝西四鎮。峻絕餽遺。事竣,遽移疾歸。居正歿,始起南京工部尚書。尋改兵部,參贊機務。守備中官邱得用濫役營軍,遴奏禁之,因奏行計安留都十二事。召拜戶部尚書。先奉詔蠲除及織造議留共銀百七十六萬餘兩,命於太倉庫補進,遴言:「陛下歷十餘年之儲積僅三百餘萬,今因一載蠲除,即收補於庫。計十餘年之積,不足償二年取補之資。矧金花額進歲當百萬,自六年以後增進二十萬,今合六年計之,不啻百萬矣。庫積非源泉,歲進不已,後將何繼?」因言京、通二倉糧積八百萬石,足供九年之需,請量改折百五十萬石,三年而止。詔許一年。 時尚寶丞徐貞明、御史徐待開京東水田,遴力贊之,議遂決。故事,戶部銀專供軍國,不給他用。帝大婚,暫取濟邊銀九萬兩為織造費,至是復欲行之,遴執爭。未幾,詔取金四千兩為慈寧宮用,遴又力持。皆不納。已,陳理財七事,請崇節儉、重農務、督逋負、懲貪墨、廣儲蓄、飭貢市。帝報曰:「事關朕躬者已知之,餘飭所司議行。」時釋教大盛,遴請汰其壯者歸農,聚衆修齋者坐左道罪。禮部尚書沈鯉請如遴言。詔已許,后妃宦官多言不便,事中止。 改兵部尚書。遼東總兵官李成梁賂遺徧輦轂,不敢至遴門。遴在戶部頻執爭,已為中官所嫉。會帝閱壽宮,中官持御批索馬。遴以為題本當鈐印,司禮傳奉由科發部,無徑下部者,援故事執奏。帝不悅。大學士申時行嘗以管事指揮羅秀屬遴補錦衣僉書,遴格不許。時行乃調旨責遴擅留御批,失敬上體。御史因交章劾遴,遴乞休去,張佳胤代之。給事中張養蒙言:「羅秀本太監滕祥奴,賄入禁衞。往歲營僉書,尚書遴持正,為所中傷去。未幾,秀即躐用,物議沸騰。」於是黜秀,佳胤亦罷。 遴雖退,聲望愈重,以年高存問者再三。三十六年卒。贈太子太保。天啟中,追諡恭肅。 畢鏘,字廷鳴,石埭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擢浙江提學副使,遷廣西右參政,進按察使,再遷湖廣左布政使。召為太僕卿,未至,改應天尹。海瑞撫江南,移檄京府,等於屬吏,鏘却不受。瑞察鏘政,更與善。進南京戶部右侍郎,督理糧儲。 萬曆二年入為刑部右侍郎,改戶部,總督倉埸。擢南京戶部尚書,謝病去。起南京工部尚書,就改吏部,徵為戶部尚書。帝以風霾諭所司陳時政,鏘以九事上,中言:「錦衣旗校至萬七千四百餘人,內諸監局匠役數亦稱是。此冗食之尤,宜屏除冒濫。州縣丈田滋弊,雲南鼓鑄不酬工直,官已裁而復置,田欲墾而再停。請酌土俗人情,毋率意更改。至袍服錦綺,歲有積餘,何煩頻織。天燈費鉅萬,尤不經。濫予不可不裁,淫巧不可不革。」他所奏,並多切要。近倖從中撓之,不盡行。鏘乃引年乞罷,予馳驛歸。 鏘遇事守正,有物望。年及八十,賜存問,加太子少保。後凡存問者再。其孫汝楩奉表入謝,詔以為太學生。年九十三而卒。贈太子保,諡恭介。 舒化,字汝德,臨川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衡州推官。改補鳳陽,擢戶科給事中。 隆慶初,三遷刑科給事中。帝任宦官,旨多從中下。化言:「法者天下之公,大小罪犯宜悉付法司。不當,則臣等論劾。若竟自敕行,則喜怒未必當,而法司與臣等俱虛設。」詔是其言。冬至郊天,聞帝咳聲,推論陰陽姤復之漸,請法天養微陽,詞甚切直。有詔言災眚洊至,由部院政事不修,令廠衞密察。化偕同列言:「廠衞徼巡輦下,惟詰奸宄、禁盜賊耳。駕馭百官,乃天子權,而糾察非法,則責在臺諫,豈廠衞所得干。今命之刺訪,將必開羅織之門,逞機阱之術,禍貽善類,使人人重足累息,何以為治?且廠衞非能自廉察,必屬之番校。陛下不信大臣,反信若屬耶?」御史劉思賢等亦極陳其害,帝並不從。已而事竟寢。校尉負屍出北安門,兵馬指揮孫承芳見之,疑有奸,繫獄鞫訊,詞連內官李陽春。陽春懼,訴於帝,言尉所負非死者,出外乃死,承芳妄生事,刑校尉。帝信之,杖承芳六十,斥為民。化請以陽春所奏下法司勘問,不納。 四年熱審,請釋纍臣鄭履淳、李芳,及朝審,又請釋李已,皆得宥。時高拱當國,路楷、楊順以搆殺沈鍊論死。拱欲為楷地,謂順首禍,順死,楷可勿坐。化取獄牘示拱曰:「獄故無鍊名,有之,自楷始。楷誠罪首。」拱又議宥方士王金等罪,化言:「此遺詔意,即欲勿罪,宜何辭?」忤拱,出為陝西參政。再疏致仕歸。 萬曆初,累擢太僕少卿。復以疾歸。由南京大理卿召拜刑部左侍郎。雲南緬賊平,帝御午門樓受俘。化讀奏詞,音吐洪亮,進止有儀,帝目屬之。會刑部缺尚書,手詔用化,化言:「陛下仁心出天性。知府錢若賡、知州方復乾以殘酷死戍。請飭大小臣僚各遵律例,毋淫刑。大明律一書,高皇帝揭之兩廡,手加更定。今未經詳斷者,或命從重擬議,已經定議者,又詔加等處斬,是謂律不足用也。去冬雨雪不時,災異頻見,咎當在此。」帝優詔答之。會續修會典,因輯嘉靖三十四年以後事例與刑名相關者三百八十二條,奏之。詔頒示中外。 十四年應詔陳言,請信詔令,清獄訟,速訊讞,嚴檢驗,禁冤濫,而以格天安民歸本聖心。帝嘉納焉。帝慮羣下欺罔,間有訐發,輒遣官逮捕,牽引證佐,文案累積。化言:「主術貴執要,不當侵有司,徒使人歸過於上,而下反得緣以飾非。」潞王府小校以事為兵馬司吏目所笞,帝怒,逮吏目下詔獄,掠死,又罪其捕卒七人。化爭之,詔罪為首一人,餘並獲宥。 明年,京察拾遺,南京科道論及化。遂三疏乞歸,帝不許。會當慮囚,復起視事。中貴傳帝意宥重辟三十餘人,化爭不可。詔卒從其議。尋稱病篤,乃聽歸。卒,贈太子少保,諡莊僖。 李世達,字子成,涇陽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吏部,歷考功、文選郎中,與陸光祖並為尚書所倚。隆慶初,丁曾祖憂。起右通政,歷南京太僕卿。 萬曆二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尋進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未上,改撫浙江,旋移疾歸,起督漕運兼巡撫鳳陽。黃河南侵,淮安告警,世達請修石堤捍城;寶應氾光湖風濤險惡,歲漂溺,請開越河殺水勢。俱報可。遷南京兵部右侍郎。召改戶部,復改吏部,進左侍郎。擢南京吏部尚書,就改兵部,參贊機務。 俄召為刑部尚書。中官張德毆人死,世達請置於理,刑科唐堯欽亦言之,德遂屬吏。大興知縣王階坐撻樂舞生下吏,帝密遣兩校尉偵之,讞日為巡風主事孫承榮所拒,校尉還奏,帝怒詰世達,世達言偵伺非大體,承榮竟奪俸。東廠太監張鯨有罪,言官交劾,帝曲貸之。世達執奏,帝乃屏鯨於外。駙馬都尉侯拱宸僕斃平民抵法,世達請並坐拱宸,乃革其任,命國學肄禮。罪人焦文粲法不當死,帝怒入之,會朝審,命戶部尚書宋纁主筆。世達言於纁,薄文粲罪。忤旨,詰問,復據法以對,帝卒不從。時帝燕居多暴怒,近侍屢以非罪死,世達因災異上書以諷。浙江饑,或請令罪人出粟除罪,世達言:「法不可廢,寧赦毋贖。赦則恩出於上,法猶存。贖則力出於下,人滋玩。」識者韙之。 改左都御史。兵馬指揮何价虐死三人,御史劉思瑜庇之,世達劾奏,帝鐫思瑜秩,復劾罷御史韓介等數人。帝深惡言官,下詔申飭,責以挾私報復。世達言:「效忠持正者,語雖過激,心實無他。即或心未可知,而言不可廢,並宜容納。惟緘默依阿,然後加黜罰。則讜言日進,邪說漸消。」報聞。 二十一年與吏部尚書孫鑨同主京察,斥政府私人殆盡。考功郎中趙南星被劾貶官,世達力爭之,反除南星等名,遂求去,不許。其秋,吏部侍郎趙用賢以絕婚事被訐,世達白其無罪。郎中楊應宿、鄭材疏詆世達,遂連章乞休去。歸七年卒。贈太子太保,諡敏肅。 曾同亨,字于野,吉水人。父存仁,雲南布政使。同亨舉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改禮部,遷吏部文選主事。故事,丞簿以下官,聽胥吏銓注,同亨悉躬親之。與陸光祖、李世達齊名。隆慶初,為文選郎中,薦用遺佚幾盡。進太常少卿,請急去。 萬曆初,起大理少卿。歷順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御史劉臺得罪張居正,同亨,臺姊夫也,給事中陳三謨欲並逐之,奏同亨羸不任職。詔調南京,遂移疾歸。九年,京察拾遺,給事中秦燿、御史錢岱等復希居正指,列同亨名。勒休致。 居正卒,起南京太常卿,召為大理卿,遷工部右侍郎。督治壽宮,節浮費三十餘萬。由左侍郎進尚書。軍器自外輸,率不中程,奏請半收其直,又請減織造之半。皆報可。汝安王妃乞橋稅,同亨拒之,帝竟如妃請。內府工匠,隆慶初數至萬五千八百人,尋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濫增不已,同亨疏請清釐。已得旨,中官復奏寢之,給事中楊其休疏爭,弗納。同亨弟乾亨請裁冗員以裕經費,京衞諸武臣謂減己月俸也,大譁,伺同亨出朝,圍而譟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請。九門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詔乘傳歸。起南京吏部尚書,辭不拜。久之,再起故官,累辭乃就職。稅使所在虐民,同亨極諫。三十三年大計京官,與考功郎徐必達持正不撓。是年,北察失執政意,中旨留給事中錢夢臯等;南察及同亨自陳疏,亦久不下。同亨適給由入都,遂引疾。詔加太子太保致仕。 同亨初入吏部,嚴嵩其鄉人,尚書吳鵬則父同年也,同亨無私謁。嘗止宿署舍,彌月不歸。雅與羅汝芳、耿定向善。尚書楊博痛詆偽儒,同亨曰:「此中多闇修,非可概斥。即使陽假名義,視呈身進取、恬不知恥者,孰愈哉?」卒年七十有五。贈少保,諡恭端。 弟乾亨,字于健,從羅洪先學。登萬曆五年進士,除合肥知縣,調休寧。擢御史。給事中馮景劾李成梁被謫,乾亨以尚書張學顏右成梁也,並劾之。帝怒,黜為海州判官。稍遷大名推官,歷光祿少卿。 十八年冬,敕兼監察御史,閱視大同邊務,劾罷總兵官以下十餘人。大同土兵歲餉萬二千石,兵自徵之,民不勝擾,乾亨議留兵二百,餘盡汰之。屢奏邊備事宜,輒中機要。諸武弁之詬同亨也,大學士王家屏遣諭之曰:「天下有叛軍,寧有叛臣?若曹於禁地辱大臣,罪且死。」諸人乃散去。尚書石星言貴臣被辱,大傷國體,給事中鍾羽正亦言之。不報。家屏密揭力爭,乃奪掌後府定國公徐文璧祿半歲,而治首事者以法。 乾亨尋進大理丞,遷少卿。考功郎趙南星以考察事被斥,乾亨論救,侵執政,復移書辨之。廷推巡撫者三,俱不用。遂引疾歸,未幾卒。乾亨言行不苟,與其兄並以名德稱。 辛自修,字子吉,襄城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除海寧知縣,擢吏科給事中。奏言:「吏部銓注,遴才要矣,量地尤急。邇京府屬吏以大計去者十之五,豈畿輦下獨多不肖哉?地艱而事猥也。請量地劇易以除官,量事繁簡以注考。」吏部善其言,請令撫按舉劾如自修議。巡視京營,劾典營務鎮遠侯顧寰、協理僉都御史李燧,請戒寰罷燧。從之。歷遷禮科都給事中。誠意伯劉世延不法,自修極論其奸,詔革任禁錮。隆慶元年,給事中胡應嘉言事斥,自修疏救。未幾,論奪尚書顧可學、徐可成,侍郎朱隆禧、郭文英贈諡,以可成由黃冠,文英由工匠,可學、隆禧俱以方藥進也。擢太僕少卿,引疾歸。 萬曆六年起應天府丞,再遷光祿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六府。奏減均徭里甲銀六萬兩,增築雄、任邱二縣堤,以禦滹沱水患。每歲防秋,巡撫移駐易州,徵所部供費,防秋已罷,徵如故,自修奏已之。入歷大理卿,兵部左、右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御史沈汝梁者,巡視下江,用餽遺為名,盡括所部贖鍰,自修劾奏之。帝方欲懲貪吏,乃命逮治汝梁,而召自修為左都御史。 十五年大計京官,政府欲庇私人,去異己。吏部尚書楊巍承意指惟謹,自修患之,先期上奏,請勿以愛憎為喜怒,排抑孤立之人。帝善其言,而政府不悅。有貪競者十餘輩,皆政府所厚,自修欲去之。給事中陳與郊自度不免,遂言憲臣將以一眚棄人,一舉空國。於是自修所欲斥者悉獲免。已而御史張鳴岡等拾遺,首工部尚書何起鳴。起鳴故以督工與中官張誠厚,而雅不善自修,遂訐自修挾讐主使,與郊及給事中吳之佳助之。御史高維崧、趙卿、張鳴岡、左之宜不平,劾起鳴飾非詭辨。帝先入張誠言,頗疑自修,得疏益不悅,曰:「朝廷每用一人,言官輒紛紛排擊。今起鳴去,爾等舉堪此任者。」維崧等具疏引罪,無他舉,帝怒,悉出之外。給事中張養蒙申救,亦奪俸。刑部主事王德新復疏爭,語侵嬖倖,帝下之詔獄,酷刑究主者,無所承,乃削其籍。自修不自安,亟引疾歸。 自修之進也,非執政意,故不為所容。久之,起南京刑部尚書,復以工部尚書召。未上,卒。贈太子太保,諡肅敏。 德新,安福人,後起官至光祿丞。 溫純,字景文,三原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由壽光知縣徵為戶科給事中。隆慶三年,穆宗既禫除,猶不與大臣接。純請遵祖制延訪羣工,親決章奏,報聞。 屢遷兵科都給事中。倭陷廣東廣海衞,大殺掠而去。總兵劉燾以戰却聞,純劾燾欺罔。時方召燾督京營,遂置不問。黔國公沐朝弼有罪,詔許其子襲爵。純言事未竟,不當遽襲。中官陳洪請封其父母,純執不可。言官李已、石星獲譴,疏救之。初,趙貞吉更營制,三營各統一大將。以恭順侯吳繼爵典五軍,而都督袁正、焦澤典神樞、神機。繼爵恥與同列,固辭。帝為罷二人,盡易以勛臣。純請廣求將才,毋拘世爵,不納。已,復命文臣三人分督之,時號「六提督」。純以政令多門,極陳不便,遂復舊制。俺答請貢市,高拱定議許之。純以為弛邊備,非中國利。出為湖廣參政,引疾歸。 萬曆初,用薦起河南參議。十二年,以大理卿改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巡撫浙江。入為戶部左侍郎,進右副都御史,督倉場。母憂去。起南京吏部尚書。召拜工部尚書。父老,乞養歸。終喪,召為左都御史。 礦稅使四出,有司逮繫纍纍,純極論其害,請盡釋之,不報。已,諸閹益橫,所至剽奪,汙人婦女。四方無賴奸人蠭起言利:有請開雲南塞外寶井者;或又言海外呂宋國有機易山,素產金銀,歲可得金十萬銀三十萬;或言淮、揚饒鹽利,用其筴,歲可得銀五十萬。帝並欣然納之,遠近駭震。純言:「緬人方伺隙,寶井一開,兵端必起。余元俊一鹽犯,數千贓不能輸,而欲得五十萬金,將安取之?機易山在海外,必無徧地金銀,任人往取;不過假借詔旨,闌出禁物與番人市易,利歸羣小,害貽國家。乞盡捕諸奸人,付臣等行法,而亟撤稅監之害民者。」亦不報。當是時,中外爭請罷礦稅,帝悉置不省。純等憂懼不知所出,乃倡諸大臣伏闕泣請。帝震怒,問誰倡者,對曰:「都御史臣純。」帝為霽威,遣人慰諭曰:「疏且下。」乃退。已而卒不行。廣東李鳳、陝西梁永、雲南楊榮並以礦稅激民變,純又抗言:「稅使竊弄陛下威福以十計,參隨憑藉稅使聲勢以百計,地方奸民竄身為參隨爪牙以萬計。宇內生靈困於水旱,困於採辦、營運、轉輸,既囂然喪其樂生之心,安能復勝此千萬虎狼耶!願即日罷礦稅,逮鳳等置於理。」亦不報。 先是,御史顧龍楨巡按廣東,與布政使王泮語不合,起毆之,泮即棄官去。純劾罷龍楨。御史于永清按陝西貪,懼純舉奏,倡同列救龍楨,顯與純異,以脅制純,又與都給事中姚文蔚比而傾純。純不勝憤,上疏盡發永清交搆狀,並及文蔚,語頗侵首輔沈一貫。一貫等疏辨。帝為下永清、文蔚二疏,而純劾疏留不下。純益憤,三疏論之,因力丐罷,乃謫永清。純遂與一貫忤。給事中陳治則、鍾兆斗皆一貫私人,先後劾純。御史湯兆京不平,疏斥其妄。純求去,章二十上,杜門者九閱月。帝雅重純,諭留之。純不得已,強起視事。及妖書事起,力為沈鯉、郭正域辨誣。楚宗人戕殺撫臣,純復言無反狀。一貫怨益深。 三十二年大計京朝官。純與吏部侍郎楊時喬主之,一貫所欲庇者兆斗及錢夢臯等皆在謫中。疏入,久之忽降旨切責,盡留被察科道官,而察疏仍不下。純求去益力。夢臯、兆斗既得留,則連章訐純楚事。言純曲庇叛人,且誣以納賄。廷臣大駭,爭劾夢臯等。夢臯等亦再疏劾純求勝。俱留中。已,南京給事中陳嘉訓等極論二人陰有所恃,朋比作奸,當亟斥之,而聽純歸,以全大臣之體。帝竟批夢臯等前疏,予純致仕,夢臯、兆斗亦罷歸。 純清白奉公。五主南北考察,澄汰悉當。肅百僚,振風紀,時稱名臣。卒,贈少保。天啟初,追諡恭毅。 趙世卿,字象賢,歷城人。隆慶五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 張居正當國,政尚嚴。州縣學取士不得過十五人;布按二司以下官,雖公事毋許乘驛馬;大辟之刑,歲有定額;徵賦以九分為率,有司不及格者罰;又數重譴言事者。世卿奏匡時五要。請廣取士之額,寬驛傳之禁,省大辟,緩催科,而末極論言路當開,言:「近者臺諫習為脂韋,以希世取寵。事關軍國,卷舌無聲。徒摭不急之務,姑塞言責。延及數年,居然高踞卿貳,誇耀士林矣。然此諸人豈盡奊詬無節,忍負陛下哉,亦有所懲而不敢耳。如往歲傅應禎、艾穆、沈思孝、鄒元標皆以建言遠竄,至今與戍卒伍。此中才之士,所以內自顧恤,寧自同於寒蟬也。宜特發德音,放還諸人,使天下曉然知聖天子無惡直言之意,則士皆慕義輸誠,效忠於陛下矣。」居正欲重罪之。吏部尚書王國光曰:「罪之適成其名,請為公任怨。」遂出為楚府右長史。明年京察,復坐以不謹,落職歸。 居正死,起戶部郎中,出為陝西副使。累遷戶部右侍郎,督理倉場。世卿饒心計。凡所條奏,酌劑贏縮,軍國賴焉。戶部尚書陳蕖有疾,侍郎張養蒙避不署事,帝怒,並罷之,而進世卿為尚書。 時礦稅使四出為害,江西稅監潘相至擅捕繫宗室。曩時關稅所入歲四十餘萬,自為稅使所奪,商賈不行,數年間減三之一,四方雜課亦如之。歲入益寡,國用不支,邊儲告匱,而內供日繁。歲增金花銀二十萬,宮帑日充羨。世卿請復金花銀百萬故額,罷續增數,不許。乞發內庫銀百萬及太僕馬價五十萬以濟邊儲,復忤旨切責。世卿又請正潘相罪,且偕九卿數陳其害,皆不納。世卿復言脂膏已竭,閭井蕭然,喪亂可虞,揭竿非遠,不及今罷之,恐後將無及。帝亦不省。 三十二年,蘇松稅監劉成以水災請暫停米稅。帝以歲額六萬,米稅居半,不當盡停,令以四萬為額。世卿上言:「鄉者既免米稅,旋復再征,已失大信於天下。今成欲免稅額之半,而陛下不盡從,豈惻隱一念,貂璫尚存,而陛下反漠然不動心乎?」不報。 其夏,雷火燬祖陵明樓,妖蟲蝕樹,又大雨壞神道橋梁。帝下詔咨實政。世卿上疏曰: 今日實政,孰有切於罷礦稅者。古明主不貴異物,今也聚悖入之財,斂蒼生之怨,節儉之謂何?是為君德計,不可不罷者一。多取所以招尤,慢藏必將誨盜。鹿臺、鉅橋,足致倒戈之禍。是為宗社計,不可不罷者二。古者國家無事則預桑土之謀,有事則議金湯之策。安有鑿四海之山,榷三家之市,操弓挾矢,戕及良民,燬室踰垣,禍延雞犬,經十數年而不休者。是為國體計,不可不罷者三。貂璫漁獵,翼虎炰烋。毀掘冢墓則枯骨蒙殃,奸虐子女而良家飲恨。人與為怨,讙譟屢聞,此而不已,後將何極。是為民困計,不可不罷者四。國家財賦不在民則在官,今盡括入奸人之室。故督逋租而逋租絀,稽關稅而關稅虧,搜庫藏而庫藏絕,課鹽筴而鹽筴薄,徵贖鍰而贖鍰消。外府一空,司農若埽。是為國課計,不可不罷者五。天子之令,信如四時。三載前嘗曰「朕心仁愛,自有停止之時」,今年復一年,更待何日。天子有戲言,王命委草莽。是為詔令計,不可不罷者六。 陛下試思服食宮室,以至營造征討,上何事不取之民,民何事不供之上。嗟此赤子,曾無負於國,乃民方歡呼以供九重之欲,而陛下不少遂其欲。民方奔走以供九重之勞,而陛下不少慰其勞。民方竭蹷以赴九重之難,而陛下不少恤其難。返之於心,必有不自安者矣。陛下勿謂蠢蠢小民可駕馭自我,生殺自我,而不足介意也。民之心即天之心,今天譴頻仍,雷火妖蟲,淫雨疊至,變不虛生,其應非遠。故今日欲回天意在恤民心,欲恤民心在罷礦稅,無煩再計而決者。 帝優答之而不行。 至三十四年三月始詔罷礦使,稅亦稍減。然遼東、雲南、四川稅使自若,吏民尤苦之。雲南遂變作,楊榮被戕。而西北水旱時時見告,世卿屢請減租發振,國用益不支。踰月復奏請捐內帑百萬佐軍用,不從。世卿遂連章求去,至十五上,竟不許。 先是,福王將婚,進部帑二十七萬,帝猶以為少,數遣中使趣之。中使出誶語,且劾世卿抗命。世卿以為辱國,疏聞於朝,帝置不問。至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宣索至數十萬。世卿引故事力爭,詔減三之一。世卿復言:「陛下大婚止七萬,長公主下嫁止十二萬,乞陛下再裁損,一倣長公主例。」帝不得已從之。福王新出府第,設崇文稅店,爭民利,世卿亦諫阻。 世卿素勵清操,當官盡職。帝雅重之。吏部缺尚書,嘗使兼署,推舉無所私。惟楚宗人與王相訐,世卿力言王非偽,與沈一貫議合。李廷機輔政,世卿力推之。廷臣遂疑世卿黨比。於是給事中杜士全、鄧雲霄、何士晉、胡忻,御史蘇為霖、馬孟禎等先後劾之,世卿遂杜門乞去。章復十餘上,不報。三十八年秋,世卿乃拜疏出城候命。明年十月乘柴車徑去,廷臣以聞,帝亦不罪也。家居七年卒,贈太子少保。 李汝華,字茂夫,睢州人。萬曆八年進士。授兗州推官。徵授工科給事中,嘗劾戎政尚書鄭洛不職。及出閱甘肅邊務,洛方經略西事,主和戎。汝華疏洛畏敵貽患,且劾諸將吏侵軍資,復請盡墾甘肅閒田。還朝,歷吏科都給事中,多所糾擿。 尋遷太常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稅使四出,議括關津諸稅輸內府。汝華以稅本餉軍,力爭止之。既而詔四方稅務盡領於有司,以其半輸稅監,進內府,半輸戶部。獨江西潘相勒有司悉由己輸。汝華極論相違詔,帝竟如相議,且推行之四方。 汝華在贛十四年,威惠甚著,進秩兵部右侍郎,召拜戶部左侍郎。尚書趙世卿去位,遂掌部事。福王莊田四萬頃,詔旨屢趣,不能及額。汝華數偕廷臣執爭,僅減四之一。及王既之國,詔許自遣使督租,所在驛騷。內使閻時詣汝州,杖二人死。汝華請遵祖制隸有司,盡撤還使者,不納。畿輔、山東大饑,因汝華言出倉米平糶,且發銀以振。汝華復奏行救荒數事,兩地賴之。先是,山東饑,蠲歲賦七十萬,是年盡蠲又百七十餘萬。汝華以邊餉不繼,請天下稅課未入內藏者,暫留一年補其缺,輔臣亦助為言。疏三上,不報。已,進尚書。 四十六年,鄭繼之去,兼攝吏部事。畿輔、陝西大饑,汝華請振,皆不報。遼東兵事興,驟增餉三百萬。汝華累請發內帑不得,則借支南京部帑,括天下庫藏餘積,徵宿逋,裁工食,開事例。而遼東巡撫周永春請益兵加賦,汝華議:天下田賦,自貴州外,畝增銀三釐五毫,得餉二百萬。明年復議益兵增賦如前。又明年四月,兵部以募兵市馬,工部以制器,再議增賦。於是畝增二釐,為銀百二十萬。先後三增賦,凡五百二十萬有奇,遂為歲額。當是時,內帑山積,廷臣請發率不應。計臣無如何,遂為一切苟且之計,苛斂百姓。而樞臣徵兵,乃遠及蠻方,致奢崇明、安邦彥相繼反,用師連年。又割四川、雲南、廣西、湖廣、廣東所加之賦以餉之,而遼餉仍不充,天下已不可支矣。 汝華練達勤敏,立朝無黨阿。官戶部久,於國計贏縮,邊儲虛實,與鹽漕屯牧諸大政,皆殫心裁劑。歲比不登,意常主寬恤,獨加賦之議不能力持,馴致萬方虛耗,內外交訌。天啟元年得疾乞休,加太子太保致仕。卒,諡恭敏。從子夢辰,自有傳。 贊曰:古稱文昌政本,七卿之任,蓋其重矣。萬士和諸人奉職勤慮,異夫依阿保位之流;劉應節、王遴、舒化、李世達尤其卓然者哉。李汝華司邦計,值兵興餉絀,請帑不應,乃不能以去就爭,而權宜取濟,遂與裒刻聚斂者同譏。時事至此,其可歎也夫! 袁洪愈子一鶚 譚希思 王廷瞻 郭應聘吳文華 耿定向弟定理 定力 王樵子肯堂 魏時亮陳瓚 郝杰扶克儉 趙參魯 張孟男衞承芳 李禎 丁賓 袁洪愈,字抑之,吳縣人。舉嘉靖二十五年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中書舍人。擢禮科給事中。劾檢討梁紹儒阿附權要,文選郎中白璧招權鬻官,尚書萬鏜、侍郎葛守禮不檢下。詔切責鏜、守禮,下璧詔獄,斥紹儒於外。紹儒,大學士嚴嵩私人也。已,陳邊務數事,詔俱從之。嵩屬吏部尚書吳鵬,出為福建僉事。歷河南參議、山東提學副使、湖廣參政,所在以清節著。嵩敗,召為南京太僕少卿,就遷太常。隆慶五年以疾歸。 萬曆中,起故官。遷南京工部右侍郎,進右都御史,掌南院事,就改禮部尚書。南京御史譚希思疏論中官、外戚,且請循舊制,內閣設絲綸簿,宮門置鐵牌。詔下南京都察院勘訊,將坐以誣罔。洪愈已改官,代者未至,乃具言希思所陳,載王可大國憲家猷、薛應旂憲章錄二書。帝以所據非頒行制書,謫希思雜職。洪愈尋上疏請禁干謁,又極諫屯田廢壞之害,乞令商人中鹽,免內地飛輓。皆議行。 萬曆十五年就改吏部。其冬引年乞休。帝重其清德,加太子少保致仕。洪愈通籍四十餘年,所居不增一椽,出入徒步。卒,年七十四。巡撫周孔教捐金葬之。贈太子太保,諡安節。 子一鶚,以廕,官治中。饘粥不繼以死。 希思,茶陵人。歷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 王廷瞻,字稚表,黃岡人。父濟,參政。廷瞻舉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淮安推官。入為御史,督畿輔屯政。穆宗在裕邸,欲易莊田,廷瞻不可。隆慶元年,所部久雨。請自三宮以下及裕府莊田改入乾清宮者,悉蠲其租。詔減十之五。已,言勳戚莊田太濫,請於初給時裁量田數,限其世次,爵絕歸官。制可。高拱再輔政,廷瞻常論拱,遂引疾歸。 神宗立,起故官。歷太僕卿。萬曆五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番屢犯松潘。廷瞻令副使楊一桂、總兵官劉顯勦之,殲其魁,羣蠻納款。風村、白草諸番,久居二十八砦,率男婦八千餘人來降。復命總兵顯討建昌、傀厦、洗馬、姑宰、鐵口諸叛番,皆獻首惡出降。增俸一級,進右副都御史,撫南、贛。 入為南京大理卿。歷兩京戶部左、右侍郎,以右都御史出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寶應氾光湖堤蓄水濟運,平江伯陳瑄所築也。下流無所洩,決為八淺,匯成巨潭,諸鹽場皆沒。淮流復奔入,勢益洶湧。前巡撫李世達等議開越河避其險,廷瞻承之。鑿渠千七百七十六丈,為石閘三,減水閘二,石堤三千三十六丈,子堤五千三百九十丈,費公帑二十餘萬,八月竣事。詔旨褒嘉,賜河名弘濟。進廷瞻戶部尚書,巡撫如故。 尋改南京刑部尚書。未上,乞歸。久之卒。贈太子少保。兄廷陳,見文苑傳。 郭應聘,字君賓,莆田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出為南寧知府。遷威遠兵備副使,轉廣東參政。從總督吳桂芳平李元垔,別擊賊首張韶南、黃仕良等。遷廣西按察使,歷左、右布政使。隆慶四年大破古田賊,斬獲七千有奇。已,從巡撫殷正茂平古田,再進秩。 正茂遷總督,遂擢應聘右副都御史代之。府江猺反。府江,上起陽朔,下達昭平,亘三百餘里。諸猺夾江居,怙險剽劫。成化、正德間,都御史韓雍、陳金討平之,至是攻圍荔浦、永安,劫知州楊惟執、指揮胡潮。事聞,大學士張居正奏假便宜,寓書應聘曰:「炎荒瘴癘區,役數萬衆,不宜淹留,速破其巢,則餘賊破膽。」應聘集土、漢兵六萬,令總兵官李錫進討。未行,而懷遠猺亦殺知縣馬希武反。應聘與正茂議先征府江,三閱月悉定,乃檄錫討懷遠。天大雨雪,無功而還。 懷遠,古牂牁,地界湖、貴靖、黎諸州,環郭皆猺,編氓處其外。嘉靖中征之不克,知縣寄居府城,遙示羈縻而已。古田既復,猺懾兵威願服屬,希武始入其地。議築城,董作過峻,猺遂亂,希武見殺。及是,師出無功,應聘益調諸路兵,鎮撫白杲、黃土、大梅、青淇、狪、獞,以孤賊勢,而錫與諸將連破賊,斬其魁,懷遠乃下。事皆具錫傳。初議行師,錫以陽朔金寶嶺賊近,欲先滅之。應聘曰:「君第往,吾自有處。」錫行數日,應聘與按察使吳一介出不意襲殺其魁。比懷遠克復,陽朔亦定,乃分遣諸將門崇文、楊照、亦孔昭等討洛容、上油、邊山。五叛猺悉平。神宗大悅,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 萬曆二年召為戶部右侍郎,尋以憂歸。八年起改兵部,兼右僉都御史,仍撫廣西。時十寨初下,應聘與總督劉堯誨奏設三鎮隸賓州,以土巡檢守之,而統於思恩參將,十寨遂安。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前總督多受將吏金,應聘悉謝絕。踰年,召掌南京都察院,以吳文華代。頃之,就拜兵部尚書,參贊機務。久之,引疾歸。 應聘在廣西,奏復陳獻章、王守仁祠。劉臺謫戍潯州,為僦居供廩餼,歿復賻斂歸其喪,像祀之。官南京,與海瑞敦儉素,士大夫不敢侈汰。歸七月卒。贈太子少保,諡襄靖。 吳文華,字子彬,連江人。父世澤,府江兵備副使,有威名。文華舉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歷四川右參政,與平土官鳳繼祖。四遷河南左布政使。萬曆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廣西。討平南鄉、陸平、周塘、板寨猺及昭平黎福莊父子。偕總督淩雲翼征河池、咘咳、北三猺。三猺未為逆,雲翼喜事,殺戮甚慘,得廕襲,文華亦受賞。遷戶部右侍郎,請終養歸。起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仍撫廣西。遷總督兩廣軍務,巡撫廣東。進右都御史。會巡撫吳善、總兵呼良朋討平嚴秀珠。岑崗賊李珍、江月照拒命久,文華購禽月照,平珍。尋入為南京工部尚書,就改兵部。引疾去。仍起南京工部,力辭,虛位三年以待。卒,年七十八。贈太子少保,諡襄惠。 耿定向,字在倫,黃安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除行人,擢御史。嚴嵩父子竊政,吏部尚書吳鵬附之。定向疏鵬六罪,因言鵬壻學士董份總裁會試,私鵬子紹,宜併斥。嵩為營護,事竟寢。出按甘肅,舉劾無所私。去任,行笥一肩,有以石經餽者,留境上而去。還督南京學政。 隆慶初,擢大理右寺丞。高拱執政,定向嘗譏其褊淺無大臣度,拱嗛之。及拱掌吏部,以考察謫定向橫州判官。拱罷,量移衡州推官。 萬曆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吏部侍郎陸光祖為御史趙之翰所劾,光祖已留,定向復頌光祖賢,詆之翰。給事中李以謙言定向擠言官,定向求去,帝不問。歷刑部左、右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御史王藩臣劾應天巡撫周繼,疏發踰月不以白定向。定向怒,守故事力爭,自劾求罷,且詆藩臣論劾失當。因言故江西巡撫陳有年、四川巡撫徐元泰皆賢,為御史方萬山、王麟趾劾罷,今宜召用,而量罰藩臣。藩臣坐停俸二月。於是給事中許弘綱、觀政進士薛敷教、南京御史黃仁榮及麟趾連章劾定向。麟趾言:「南臺去京師遠,章疏先傳,人得為計。如御史孫鳴治論魏國公徐邦瑞,陳揚善論主事劉以煥,皆因奏辭豫聞,一則夤緣倖免,一則捃摭被誣。故邇來投揭有遲浹月者,事理宜然,非自藩臣始。」語竝侵大學士許國、左都御史吳時來、副都御史詹仰庇。執政方惡言者,勒敷教還籍省過,麟趾、仁榮亦停俸。時已除定向戶部尚書督倉場,定向因力辭求退。章屢上,乃許。卒,年七十三。贈太子少保,諡恭簡。 定向初立朝有時望。後歷徐階、張居正、申時行、王錫爵四輔,皆能無齟齬。至居正奪情,寓書友人譽為伊尹而貶言者,時議訾之。其學本王守仁。嘗招晉江李贄于黃安,後漸惡之,贄亦屢短定向。士大夫好禪者往往從贄遊。贄小有才,機辨,定向不能勝也。 贄為姚安知府,一旦自去其髮,冠服坐堂皇,上官勒令解任。居黃安,日引士人講學,雜以婦女,專崇釋氏,卑侮孔、孟。後北遊通州,為給事中張問達所劾,逮死獄中。 定向弟定理、定力。定理終諸生。與定向俱講學,專主禪機。定力,隆慶中進士,除工部主事。萬曆中,累官右僉都御史,督操江,疏陳礦使之患。再遷南京兵部右侍郎。卒,贈尚書。 王樵,字明遠,金壇人。父臬。兵部主事。諫武宗南巡,被杖。終山東副使。樵舉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行人。歷刑部員外郎。著讀律私箋,甚精核。胡宗憲計降汪直,欲赦直以示信。樵言此叛民與他納降異,直遂誅。遷山東僉事,移疾歸。 萬曆初,張居正柄國,雅知樵,起補浙江僉事,擢尚寶卿。劉臺劾居正,居正乞歸。諸曹奏留之,樵獨請全諫臣以安大臣,畧言:「自古明主欲開言路,言不當,猶優容之;大臣欲廣上德,人攻己,猶薦拔之。如宋文彥博于唐介是也。今居正留而臺得罪,無乃非仁宗待唐介意乎。」居正大恚,出為南京鴻臚卿。旋因星變自陳,罷之。 家居十餘年,起南京太僕少卿,時年七十餘矣。歲中再遷大理卿,尋拜南京刑部右侍郎。誠意伯劉世延主使殺人,樵當世延革任。尋就擢右都御史。給事中盧大中劾其衰老,帝令致仕。 樵恬澹誠慤,溫然長者。邃經學,易、書、春秋,皆有纂述。卒,贈太子少保,諡恭簡。 子肯堂,字宇泰。舉萬曆十七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倭寇朝鮮,疏陳十議,願假御史銜練兵海上。疏留中,因引疾歸。京察,降調。家居久之,吏部侍郎楊時喬薦補南京行人司副。終福建參政。肯堂好讀書,尤精於醫。所著證治準繩該博精粹,世競傳之。 魏時亮,字工甫,南昌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兵科給事中。 隆慶元年正月七日,有詔免朝,越三日復傳免。時亮以新政不宜遽怠,上疏切諫。尋以左給事中,副檢討許國使朝鮮。故事,王北面聽詔,使者西面。時亮爭之,乃南面宣詔。還,進戶科給事中,因列上遼東事宜。已,請慎起居,罷游宴,日御便殿省章奏,召大臣裁決。報聞。興都莊地八千三百頃,中官奪民田,復增八百頃,立三十六莊。帝從撫按奏,屬有司徵租,還兼併者於民。中官張堯為請,又許之。時亮極諫,不納。 帝臨朝,拱默未嘗發一言。及石州陷,有請帝詰問大臣者。越二日,講罷,帝果問石州破狀。中官王本輒從旁詬諸臣欺蔽。帝慍,目懾之,本猶刺刺語。帝不悅而罷。時亮劾本無人臣禮,大不敬,且數其不法數事。疏雖不行,士論壯之。十月初,詔停日講。時亮率同列言天未沍寒,不宜遽輟。俄請以薛瑄、陳獻章、王守仁從祀文廟,章下所司。又言方春東作,宜敕有司釋輕繫,停訟獄,詔可。 明年六月言:「今天下大患三:藩祿不給也,邊餉不支也,公私交困也。宗藩有一時之計,有百世之計。亟立宗學,教之禮讓,祿萬石者歲捐五之一,二千石者十之一,千石者二十之一,以贍貧宗,立為定制。此一時計也。各宗聚居一城,貧日益甚,宜令就近散處,給閒田使耕以代祿;奸生之孽,重行黜削。此百世計也。邊餉莫要於屯鹽,近遴大臣龐尚鵬、鄒應龍、淩儒經理,事權雖重,顧往河東者兼理四川,往江北者兼理山東、河南,往江南者兼理浙、湖、雲、貴,重內地而輕塞下,非初旨也。且一人領數道,曠遠難周。請在內地者專責巡撫,令尚鵬等三人分任塞下屯事,久任責成,有功待以不次,則利興而邊儲自裕。今天下府庫殫虛,百姓困瘁,而建議者欲罄天下庫藏輸內府,以濟旦夕之用,脫州郡有變,何以待之?夫守令以養民為職,要在勸農桑、清徭賦、重鄉約、嚴保甲,而簿書獄訟,催科巧拙不與焉。」疏上,多議行。 其冬復疏言:「天下可憂在民窮,能為民紓憂者,知府而已。宜慎重其選,治行卓越,即擢京卿若巡撫,則人自激勸。督學者,天下名教所繫,當擇學行兼懋者,毋限以時。教行望峻,則召為祭酒或入翰林,以示風勵。」下部議,卒不行。 三年擢太僕少卿。初,徐階、高拱相搆,時亮與朝臣攻去拱。已而拱復入,考察言官,排異己者;時亮及陳瓚、張檟已擢京卿,皆被斥。時亮坐不謹,落職。 萬曆十二年用丘橓、余懋學等薦,起南京大理丞。累遷右副都御史,攝京營戎政,陳安攘要務十四事。尋請以水利、義倉、生養、賦役、清獄、弭盜、善俗七條課守令,歲終報部院及科,計吏時以修廢定殿最。又請皇長子出閤講學。歷刑部左、右侍郎,拜南京刑部尚書。踰年卒官。 時亮初好交遊,負意氣。嘗劾罷左都御史張永明,為時論所非。時亮亦悔之。中遭挫抑,潛心性理之學。天啟中,諡莊靖。 陳瓚,字廷祼,常熟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江西永豐知縣。治最,擢刑科給事中。劾罷嚴嵩黨祭酒王才、諭德唐汝楫。遷左給事中。劾文選郎南軒,請錄建言廢斥者。帝震怒,杖六十除名。隆慶元年起官吏科,請卹楊最、楊爵、羅洪先、楊繼盛,而誅奸黨之殺沈鍊者。帝可之,楊順、路楷皆逮治。其冬擢太常少卿。高拱惡瓚為徐階所引,瓚已移疾歸,竟坐浮躁謫洛川丞,不赴。萬曆中,累官刑部左侍郎。初,瓚為拱所惡被斥,及張居正柄政亦惡之,不召。居正死,始以薦起會稽縣丞。其後官侍郎。稽勳郎顧憲成疏論時弊謫官,瓚責大學士王錫爵曰:「憲成疏最公,何以得譴?」錫爵曰:「彼執書生之言,徇道旁之口,安知吾輩苦心。」瓚曰:「恐書生之言當信,道旁之口當察,憲成苦心亦不可不知也。」錫爵默然。瓚前後忤執政如此。卒官,贈右都御史,諡莊靖。檟見鄒應龍傳。 郝杰,字彥輔,蔚州人。父銘,御史。杰舉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隆慶元年巡撫畿輔。冬,寇大入永平,疏請蠲被掠地徭賦,且言:「比年罰行於文臣而弛於武弁,及於主帥而畧於偏裨,請飭法以振國威。」俱報可。已,劾薊督劉燾、巡撫耿隨卿觀望,寇退則斷死者報首功,又奪遼東將士棒槌厓戰績,竝論副使沈應乾,遊擊李信、周冕罪。帝為黜應乾,下信、冕獄,敕燾、隨卿還籍聽勘。詔遣中官李祐督蘇、杭織造,工部執奏,不從。杰言:「登極詔書罷織造甫一年,敕使復遣,非畫一之政。且內臣專恣,有司剝下奉之,損聖德非小。」帝終不聽。駕幸南海子,命京營諸軍盡從。徐階、楊博等諫,不聽,杰復爭之,卒不從。刑部侍郎洪朝選以拾遺罷,上疏自辨,杰等劾其違制,遂削職。以嘗論高拱非宰輔器,為所嫉。及拱再召,杰遂請急去。拱罷。起故官。旋以私議張居正逐拱非是,出為陝西副使。再遷山東左布政使。被劾,降遼東苑馬寺卿兼海道兵備,加山東按察使。 十七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以督諸將擊敵,錄一子官。時李成梁為總兵官,威望甚著,然上功不無抵欺。寇入塞,或斂兵避,既退,始尾襲老弱,或乘虛搗零部,誘殺附塞者充首功,習以為常。督撫諸臣庇之,杰獨不與比。十九年春,成梁用參將郭夢徵策,使副將李寧襲板升於鎮夷堡,獲老弱二百八十餘級。師旋,為別部所遮,寧先走,將士數千人失亡大半,成梁飾功邀敘。杰具奏草,直言其故,要總督蹇達共奏。達匿其草,自為奏論功。巡按御史胡克儉馳疏劾寧;詞連成梁,亦詆杰。兵部置寧罪不議。克儉大憤,盡發成梁、達隱蔽狀。先是,十八年冬,海州被掠十三日,副將孫守廉不戰,成梁亦弗救。克儉既劾守廉,申時行、許國庇之,止令聽勘。克儉乃言:「臣初劾守廉,時行以書沮臣;及劾寧,又與國諭臣寬其罪。徇私背公,將壞邊事。」竝歷詆一鶚、達及兵科給事中張應登朋奸欺罔,達置杰會藁功罪疏不奏,遂追數成梁前數年冒功狀。帝謂成梁前功皆由巡按勘報,克儉懸度妄議。卒置成梁等不問,而心以杰為不欺。 旋就進右副都御史。日本陷朝鮮,達遣裨將祖承訓以三千人往,皆沒。事聞,杰亦被劾,帝特免之。朝鮮王避難將入遼,杰請擇境外善地處之,且周給其從官、衞士,報可。尋遷兵部右侍郎,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召理戎政,進右都御史。日本封貢議起,杰曰:「平秀吉罪不勝誅,顧加以爵命,荒外聞之,謂中朝無人。」議不合,徙南京戶部尚書。移疾歸。起南京工部尚書。就改兵部,參贊機務。卒官。贈太子少保。 胡克儉,字共之,光山人。萬曆十四年進士。由庶吉士改御史,巡按山東。遼東其所轄也,奏禁買功、竊級諸弊。既劾成梁,為要人所忌。會克儉劾左都御史李世達曲庇罪囚,至詆為賊,執政遂言克儉妄排執法大臣,不可居言路,謫蘄水丞。上官以事遣歸,里居三十年。光宗立,起光祿少卿。天啟中,歷刑部右侍郎。五年冬,逆黨李恒茂論其衰朽,落職歸。崇禎初,復官。卒,贈尚書。克儉本姓扶,冒胡姓,久之始復故。 趙參魯,字宗傳,鄞人。隆慶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改戶科給事中。萬曆二年,慈聖太后立廟涿州,祀碧霞元君。部科臣執奏,不從。參魯斥其不經,且言:「南北被寇,流害生民,興役濬河,鬻及妻子。陛下發帑治橋建廟,已五萬有奇。苟移振貧民,植福當更大。」亦不聽。南京中官張進醉辱給事中王頤,給事中鄭岳、楊節交章論,未報,參魯復上言:「進乃守備中官申信黨,不併治信無以厭人心。」時信方結馮保,朝議遂奪岳等俸,謫參魯高安典史。遷饒州推官,擢福建提學僉事,請急歸。遭喪,服除,仍督學福建。歷南京太常卿。 十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申嚴海禁,戮姦商通倭者。遷大理卿。召為刑部左侍郎,改兵部,旋改吏部。日本封貢議起,參魯持不可。總督顧養謙不懌,爭於朝,且言參魯熟倭情,宜任。章下廷臣,參魯復持前說;因著東封三議,辨利害甚悉。其後封事卒不成。 拜南京刑部尚書。誠意伯劉世延妄指星象,欲起兵勤王,被劾下吏,參魯當以死。南京工部主事趙學仕以侵牟為侍郎周思敬所劾,擬戍。學仕移罪家僮,法司予輕比。御史朱吾弼復劾之,竝及參魯;言學仕乃大學士志臯族父,故參魯庇之。參魯乞休。吏部尚書孫丕揚等言參魯履行素高,不當聽其去,詔留之。累加太子太保。致仕,卒,諡端簡。 張孟男,字元嗣,中牟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廣平推官。稍遷漢中同知。入為順天治中,累進尚寶丞。高拱以內閣兼吏部,其妻,孟男姑也,自公事外無私語。拱憾之,四歲不遷。及拱被逐,親知皆引匿,孟男獨留拱邸為治裝送之郊。張居正用事,擢孟男太僕少卿。孟男復不附,失居正意,不調。久之,居正敗,始累遷南京工部右侍郎。尋召入,以本官掌通政司事。 萬曆十七年,帝不視朝者八月,孟男疏諫,且言:「嶺南人訟故都御史李材功,蔡人訟故令曹世卿枉,章竝留中,其人繫兵馬司,槖饘不繼,莫必其生,虧損聖德。」帝心動,乃間一御門。其冬改戶部,進左侍郎。尋拜南京工部尚書,就改戶部。時留都儲峙耗竭,孟男受事,粟僅支二年,不再歲遂有七年之蓄。水衡修倉,發公羨二千金助之。或謂奈何耘人田。孟男曰:「公家事,乃畫區畔耶?」南京御史陳所聞劾孟男貪鄙,吏部尚書孫鑨言孟男忠誠謹恪,臺臣所論,事由郎官,帝乃留之。孟男求去,不允。再疏請,乃聽歸。久之,召拜故官。 三十年春,有詔罷礦稅。已,弗果行。孟男率同列諫,不報。加太子少保。五上章乞歸,不許。時礦稅患日劇,孟男草遺疏數千言,極陳其害,言:「臣備員地官,所征天下租稅,皆鬻男市女、朘骨割肉之餘也。臣以催科為職,臣得其職,而民病矣。聚財以病民,虐民以搖國,有臣如此,安所用之。臣不勝哀鳴,為陛下杞人憂耳。」屬其子上之,明日遂卒。南京尚書趙參魯等奏其清忠,贈太子太保。 衞承芳,字君大,達州人。隆慶二年進士。萬曆中,累官溫州知府。公廉善撫字。進浙江副使,謝病歸。薦起山東參政,歷南京鴻臚卿。吏部推太常少卿朱敬循為右通政,以承芳貳之。敬循,大學士賡子也。賡言:「承芳臣同年進士,恬澹之操,世罕能及,臣子不當先。」帝許焉。尋遷南京光祿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嚴絕餽遺,屬吏爭自飭。入為南京兵部右侍郎,就拜戶部尚書。福王乞蘆洲,自江都抵太平南北千餘里,自遣內官徵課。承芳抗疏爭,卒不從。萬曆間,南京戶部尚書有清名者,前有張孟男,後則稱承芳。尋就改吏部。卒官。贈太子太保,諡清敏。 李禎,字維卿,安化人。隆慶五年進士。除高平知縣,徵授御史。 萬曆初,傅應禎以直言下詔獄,禎與同官喬巖、給事中徐貞明擁入護視之,坐謫長蘆鹽運司知事。遷歸德推官、禮部主事,三遷順天府丞。十八年,洮、河有警,極言貢市非策,因歷詆邊吏四失。帝以納款二十年,不當咎始事,遂寢其議。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言:「知縣梁道凝循吏,反注下考,宜懲挾私者以勵其餘。薦舉屬吏不應專及高秩,下僚如趙蛟、楊果者,亦當顯旌之。」蛟、果,萬曆初以吏員超擢者也。詔皆報可。召為左僉都御史,再遷戶部右侍郎。趙用賢以絕婚事被訐,戶部郎中鄭材復詆之。禎駁材疏,語侵其父洛。材憤,疏詆禎,禎遂乞休,不允。御史宋興祖請改材他部避禎,全大臣體,乃出材南京。禎尋調兵部,進左侍郎。 二十四年,日本封貢事僨,首輔趙志臯、尚書石星俱被劾。廷臣議戰守,章悉下兵部。禎等言:「今所議惟戰守封三事。封則李宗城雖徵,楊方亨尚在。若遽議罷,無論中國數百人淪於異域,而我兵食未集,勢難遠征。宜令方亨靜俟關白來迎則封,不迎則止。我以戰守為實務,而相機應之。且朝鮮素守禮,王師所屯,宜嚴禁擾掠。」得旨如議。而疏內言志臯、星當去。詔詰禎,止令議戰守事,何擅及大臣去留,姑勿問。志臯自是不悅禎。明年,星得罪,命禎攝部事。禎以平壤、王京、釜山皆朝鮮要地,請修建大城,興屯開鎮,且列上戰守十五策,俱允行。後又數上方畧。 四川被寇。禎言:「川、陝接界,而松潘向無寇患者,以諸番為屏蔽也。自俺答西牧,隴右騷然。其後隴右備嚴,寇不得逞,而禍乃移之川矣。令諸番彊半折入於西部。臣閱地圖,從北界迤西間道達蜀地,多不隔三舍。幸層巖疊嶂,屹然天險,如鎮虜堡為漳臘門戶,虹橋關為松城咽喉。關堡之外,或嶺或崖,皆可據守。守阿玉嶺,則不能越咂際而窺堡。守黃勝場,則不敢踰塞墩而寇關。他如橫山、寡石崖尤為要害,皆當亟議防禦,令撫鎮臣計畫以聞。」報可。 禎質直方剛,署事規畫頗當。有欲即用為尚書者,志臯以故憾,陰沮之。而張位、沈一貫雅與經畧邢玠、經理楊鎬通,亦不便禎所為;言禎非將材,惟蕭大亨堪任。帝不聽。其後玠、鎬益無功,志臯等又請罷禎,御史况上進劾禎庸鄙。帝皆不聽。甘肅缺巡撫,禎以劉敏寬名上。給事楊應文言敏寬方坐事勘,不當推舉。帝以詰禎,禎言:「前奉詔敏寬須巡撫缺用,臣故舉之。」帝怒禎不引罪,調之南京。後考察,南京言官拾遺及禎,遂命致仕。 久之,起南京刑部尚書。踰年復引疾,不俟報徑歸,帝怒。大學士葉向高言:「禎實病,不可深責。十餘年來,大臣乞休得請者,百無一二。李廷機、趙世卿皆羈留數載,疏至百餘上。今尚書孫丕揚、李化龍又以考察軍政疏不下,相率求去。若復踵禎轍,實傷國體。諸臣求去,約有數端。疾病當去,被言當去,不得其職當去。宜曲體其情,可留留之,不可留則聽之。」帝竟奪禎職閒住。未幾卒。 丁賓,字禮原,嘉善人。隆慶五年進士。授句容知縣。徵授御史。大學士張居正,賓座主也,誣劉臺以贓,屬賓往遼東按之。賓力辭,忤居正意去官。 萬曆十九年用薦起故官,復以憂去。起南京大理丞。累遷南京右僉都御史兼督操江。江防多懈,賓率將校乘一舟往來周視,增守兵戍要害,部內宴然。南衞世職率赴京師請襲,留滯不得官,賓請就南勘襲。妖民劉天緒左道事覺,兵部尚書孫鑛欲窮治之,詔下法司訊鞫。賓兼攝刑部大理事,力平反,論七人死,餘皆獲釋。召拜工部左侍郎,尋擢南京工部尚書。自上元至丹陽道路,盡易以石,行旅頌之。數引年乞罷,光宗立始予致仕。 賓官南都三十年,每遇旱潦,輒請振貸,時出家財佐之。初以御史家居。及丁憂歸,連三年大饑,咸捐資以振。至天啟五年,復捐粟三千石振貧民,以資三千金代下戶之不能輸賦者。撫按錄上其先後事,時已加太子少保,詔進太子太保,旌其門。以年高,三被存問。崇禎六年卒,年九十一。諡清惠。 贊曰:南京卿長,體貌尊而官守無責,故為養望之地,資地深而譽聞重者處焉。或彊直無所附麗,不為執政所喜,則以此遠之。袁洪愈諸人類以清彊居優閒之地,不竟其用,亦以自全。干時冒進之徒,可以風矣。 譚綸徐甫宰 王化 李佑 王崇古子謙 孫之楨 之采 李棠 方逢時 吳兌孫孟明 孟明子邦輔 鄭洛 張學顏 張佳胤 殷正茂李遷 淩雲翼 譚綸,字子理,宜黃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除南京禮部主事。歷職方郎中,遷台州知府。 綸沉毅知兵。時東南倭患已四年,朝議練鄉兵禦賊。參將戚繼光請期三年而後用之。綸亦練千人。立束伍法,自裨將以下節節相制。分數既明,進止齊一,未久即成精銳。倭犯柵浦,綸自將擊之,三戰三捷。倭復由松門、澶湖掠旁六縣,進圍台州,不克而去。轉寇仙居、臨海,綸禽斬殆盡。進海道副使,益募浙東良家子教之,而繼光練兵已及期,綸因收之以為用,客兵罷不復調。倭自象山突台州,綸連破之馬崗、何家〈石覽〉,又與繼光共破之葛埠、南灣。加右參政,會憂去。 以尚書楊博薦起,復將浙兵,討饒平賊林朝曦。朝曦者,大盜張璉餘黨也。璉既滅,朝曦據巢不下,出攻程鄉。知縣徐甫宰嚴兵待,而遣主簿梁維棟入賊中,諭散其黨。朝曦窮,棄巢走,綸及廣東兵追禽之。尋改官福建,乞終制去。繼光數破賊,浙東略定。倭轉入福建。自福寧至漳、泉,千里盡賊窟,繼光漸擊定之。師甫旋,其衆復犯邵武,陷興化。 四十二年春再起綸。道擢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倭屯崎頭城,都指揮歐陽深搏戰中伏死,倭遂據平海衞,陷政和、壽寧,各扼海道為歸計。綸環柵斷路,賊不得去,移營渚林。繼光至,綸自將中軍,總兵官劉顯、俞大猷將左、右軍。令繼光以中軍薄賊壘,左右軍繼之,大破賊,復一府二縣。詔加右副都御史。綸以延、建、汀、邵間殘破甚,請緩征蠲賦。又考舊制,建水砦五,扼海口,薦繼光為總兵官以鎮守之。倭復圍仙遊,綸、繼光大破賊城下。已而繼光破賊王倉坪、蔡丕嶺,餘賊走,廣東境內悉定。綸上疏請復行服,世宗許之。 四十四年冬,起故官,巡撫陝西。未上而大足民作亂,陷七城。詔改綸四川,至已破滅。雲南叛酋鳳繼祖遁入會理,綸會師討平之。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廣西。招降岑崗賊江月照等。 綸練兵事,朝廷倚以辦賊,遇警輒調,居官無淹歲。迨南寇略平,而邊患方未已。隆慶元年,給事中吳時來請召綸、繼光練兵。詔徵綸還部,進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綸上疏曰: 薊、昌卒不滿十萬,而老弱居半,分屬諸將,散二千里間。敵聚攻,我分守,衆寡強弱不侔,故言者亟請練兵。然四難不去,兵終不可練。 夫敵之長技在騎,非召募三萬人勤習車戰不足以制敵。計三萬人月餉,歲五十四萬,此一難也。燕、趙之士銳氣盡於防邊,非募吳、越習戰卒萬二千人雜教之,事必無成。臣與繼光召之可立至,議者以為不可。信任之不專,此二難也。軍事尚嚴,而燕、趙士素驕,驟見軍法必大震駭。且去京師近,流言易生,徒令忠智之士掣肘廢功,更釀他患,此三難也。我兵素未當敵,戰而勝之,彼不心服。能再破,乃終身創,而忌嫉易生;欲再舉,禍已先至。此四難也。 以今之計,請調薊鎮、真定、大名、井陘及督撫標兵三萬,分為三營,令總兵參遊分將之,而授繼光以總理練兵之職。春秋兩防,三營兵各移近邊。至則遏之邊外,入則決死邊內。二者不效,臣無所逃罪。又練兵非旦夕可期,今秋防已近,請速調浙兵三千,以濟緩急。三年後,邊軍既練遣還。 詔悉如所請,仍令綸、繼光議分立三營事宜。綸因言:「薊鎮練兵踰十年,然竟不效者,任之未專,而行之未實也。今宜責臣綸、繼光,令得專斷,勿使巡按、巡關御史參與其間。」自兵事起,邊臣牽制議論,不能有為,故綸疏言之。而巡撫劉應節果異議,巡按御史劉翾、巡關御史孫代又劾綸自專。穆宗用張居正言,悉以兵事委綸,而諭應節等無撓。 綸相度邊隘衝緩,道里遠近,分薊鎮為十二路,路置一小將,總立三營:東駐建昌備燕河以東,中駐三屯備馬蘭、松、太,西駐石匣備曹牆、古石。諸將以時訓練,互為犄角,節制詳明。是歲秋,薊、昌無警。異時調陝西、河間、正定兵防秋,至是悉罷。綸初至,按行塞上,謂將佐曰:「秣馬厲兵,角勝負呼吸者,宜於南;堅壁清野,坐制侵軼者,宜於北。」遂與繼光圖上方略,築敵臺三千,起居庸至山海,控守要害。綸召入為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協理戎政。會臺工成,益募浙兵九千餘守之。邊備大飭,敵不敢入犯。以功進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協理如故。其冬,予告歸。 神宗即位,起兵部尚書。萬曆初,加太子少保。給事中雒遵劾綸不稱職。綸三疏乞罷,優詔留之。五年卒官。贈太子太保,諡襄敏。 綸終始兵事垂三十年,積首功二萬一千五百。嘗戰酣,刃血漬腕,累沃乃脫。與繼光共事齊名,稱「譚、戚」。 徐甫宰,字允平,浙江山陰人。嘉靖中舉順天鄉試,除武平知縣。武平當閩、粵交,多盜,甫宰築城立堡者三。上官以程鄉盜藪,調之往。既平朝曦,超擢潮州兵備僉事,添注剿寇,任一子千戶。已而程鄉賊溫鑑、梁輝等合上杭賊窺江西。平遠知縣王化遮擊之檀嶺,賊敗奔瑞金,副使李佑三戰皆捷。賊由間道歸程鄉,甫宰討禽之,餘黨悉平。賚銀幣。已,補潮州分巡僉事兼理兵備事。東莞水兵徐永太等亂,停俸討賊。甫宰已疾亟,乞歸。未幾卒。 王化,字汝贊,廣西馬平人。父尚學,職方郎中。化登鄉薦。嘉靖四十年新置平遠縣,授化知縣。以擊賊檀嶺,有知兵名。田坑賊梁國相既降復叛,約三圖賊葛鼎榮等分寇江西、福建。化寄妻子會昌,而身率鄉兵往擊。賊連敗,乃縱反間會昌,言化已歿,化妻計氏慟哭自刎。化怒,追賊益急,獲國相於石子嶺。遷潮州府同知,仍署縣事。計被旌,官為立祠。化舉卓異,超擢廣東副使。南贛巡撫吳百朋以貪黷劾之,削籍。巡按御史趙淳薦其知兵,乃命以僉事飭惠、潮兵備。久之,考察罷。 李佑,字吉甫,貴州清平衞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歷官江西副使,邀賊瑞金有功。尋敗廣東賊吳志高、江西下歷賊賴清規等,皆賚銀幣。進江西右參政。偕總兵官俞大猷,大破劇賊李亞元。擢僉都御史,巡撫廣東。屢敗海寇林道乾、山寇張韶南等。隆慶中,被劾罷歸。 王崇古,字學甫,蒲州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除刑部主事。由郎中歷知安慶、汝寧二府。遷常鎮兵備副使,擊倭夏港,追殲之靖江。從巡撫曹邦輔戰滸墅。已,偕俞大猷追倭出海。累進陝西按察使,河南右布政使。 四十三年改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崇古喜譚兵,具知諸邊阨塞,身歷行陣,修戰守,納降附,數出兵搗巢。寇屢殘他鎮,寧夏獨完。隆慶初,加右副都御史。 吉囊子吉能據河套為西陲諸部長,別部賓兔駐牧大、小松山,南擾河、湟番族,環四鎮皆寇。總督陳其學無威略,總兵官郭江、黃演等皆敗死,陝西巡撫戴才亦坐免。其冬,進崇古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陝西、延、寧、甘肅軍務。崇古奏給四鎮旗牌,撫臣得用軍法督戰,又指畫地圖,分授諸大將趙岢、雷龍等。數有功。着力兔行牧河東,龍潛出興武襲破其營,斬獲多,加崇古右都御史。吉能犯邊,為防秋兵所遏,移營白城子。龍等出花馬池、長城關與戰,大敗之。崇古在陝七年,先後獲首功甚多。 自河套以東宣府、大同邊外,吉囊弟俺答、昆都力駐牧地也。又東薊、昌以北,吉囊、俺答主土蠻居之,皆強盛。俺答又納叛人趙全等,據古豐州地,招亡命數萬,屋居佃作,號曰板升。全等尊俺答為帝,為治城郭宮殿;亦自治第,制度如王者,署其門曰開化府。又日夜教俺答為兵。東入薊、昌,西掠忻、代,遊騎薄平陽、靈石,至潞安以北。起嘉靖辛丑,擾邊者三十年,邊臣坐失事得罪者甚衆,患視陝西四鎮尤劇。朝廷募獲全者官都指揮使,賞千金,卒不能得。邊將士率賄寇求和,或反為用;諸陷寇自拔歸者,輒殺之以冒功賞;敵情不可得,而軍中動靜敵輒知。四年正月詔崇古總督宣、大、山西軍務。崇古禁邊卒闌出,而縱其素通寇者深入為間。又檄勞番、漢陷寇軍民,率衆降及自拔者,悉存撫之。歸者接踵。西番、瓦剌、黃毛諸種一歲中降者踰二千人。 其冬,把漢那吉來降。把漢那吉者,俺答第三子鐵背台吉子也。幼失父,育於俺答妻一克哈屯。長,娶大成比妓不相得。把漢自聘我兒都司女,號三娘子,即俺答外孫女也。俺答見其美,奪之。把漢恚,又聞崇古方納降,是年十月率妻子十餘人來歸。巡撫方逢時以告。崇古念因此制俺答,則趙全等可除也,留之大同,慰藉甚至。偕逢時疏聞於朝曰:「俺答橫行塞外幾五十年,威制諸部,侵擾邊圉。今神厭凶德,骨肉離叛,千里來降,宜給宅舍,授官職,豐餼廩服用,以悅其心,嚴禁出入,以虞其詐。若俺答臨邊索取,則因與為市,責令縛送板升諸逆,還被掠人口,然後以禮遣歸,策之上也。若遂桀驁稱兵,不可理諭,則明示欲殺,以撓其志。彼望生還,必懼我制其死命。志奪氣沮,不敢大逞,然後徐行吾計,策之中也。若遂棄而不求,則當厚加資養,結以恩信。其部衆繼降者,處之塞下,即令把漢統領,略如漢置屬國居烏桓之制。他日俺答死,子辛愛必有其衆。因加把漢名號,令收集餘衆,自為一部。辛愛必忿爭。彼兩族相持,則兩利俱存,若互相讐殺,則按兵稱助。彼無暇侵陵,我遂得休息,又一策也。若循舊例安置海濱,使俺答日南望,侵擾不已;又或給配諸將,使之隨營立功,彼素驕貴不受驅策,駕馭苟乖,必滋怨望,頓生颺去之心,終貽反噬之禍,均為無策。」 奏至,朝議紛然。御史饒仁侃、武尚賢、葉夢熊皆言敵情叵測。夢熊至引宋受郭藥師、張瑴事為喻。兵部尚書郭乾不能決,大學士高拱、張居正力主崇古議。詔授把漢指揮使,賜緋衣一襲,而黜夢熊於外,以息異議。 俺答方掠西番,聞變急歸,調辛愛兵分道入犯,索把漢甚急。辛愛佯發兵,陰擇便利,以故俺答不得志。一克哈屯思其孫,朝夕哭,俺答患之。巡撫逢時遣百戶鮑崇德入其營,俺答盛氣待之曰:「自吾用兵,而鎮將多死。」崇德曰:「鎮將孰與而孫?今朝廷待而孫甚厚,稱兵是速其死也。」俺答疑把漢已死,及聞言,心動,使使詗之。崇古令把漢緋袍金帶見使者,俺答喜過望,崇德因說之曰:「趙全等旦至,把漢夕返。」俺答大喜,屏人語曰:「我不為亂,亂由全等。今吾孫降漢,是天遣之合也。天子幸封我為王,永長北方,諸部孰敢為患。即不幸死,我孫當襲封,彼受朝廷厚恩,豈敢負耶?」遂遣使與崇德俱來,又為辛愛求官,并請互市。崇古以聞,帝悉報可。俺答遂縛全等十餘人以獻,崇古亦遣使送把漢歸。帝以叛人既得,祭告郊廟,磔全等於市。加崇古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總督如故。 把漢既歸,俺答與其妻撫之泣。遣使報謝,誓不犯大同。崇古令要土蠻、昆都力、吉能等皆入貢,俺答報如約,惟土蠻不至。崇古念土蠻勢孤,薊、昌可無患,命將士勿燒荒搗巢,議通貢市,休息邊民。朝議復譁。尚書郭乾謂馬市先帝明禁,不宜許。給事中章端甫請敕崇古無邀近功,忽遠慮。 崇古上疏曰:「先帝既誅仇鸞,制復言開市者斬,邊臣何敢故違禁旨,自陷重辟。但敵勢既異昔強,我兵亦非昔怯,不當援以為例。夫先帝禁開馬市,未禁北敵之納款。今敵求貢市,不過如遼東、開原、廣寧之規,商人自以有無貿易,非請復開馬市也。俺答父子兄弟橫行四五十年,震驚宸嚴,流毒畿輔,莫收遏劉功者,緣議論太多,文網牽制,使邊臣無所措手足耳。昨秋,俺答東行,京師戒嚴,至倡運甎聚灰塞門乘城之計。今納款求貢,又必責以久要,欲保百年無事,否則治首事之罪。豈惟臣等不能逆料,他時雖俺答亦恐能保其身,不能制諸部於身後也。夫拒敵甚易,執先帝禁旨,一言可決。但敵既不得請,懷憤而去,縱以把漢之故,不擾宣、大,而土蠻三衞歲窺薊、遼,吉能、賓兔侵擾西鄙,息警無時,財力殫絀,雖智者無以善其後矣。昔也先以剋減馬價而稱兵,忠順王以元裔而封哈密,小王子由大同二年三貢,此皆前代封貢故事。夫揆之時勢,既當俯從,考之典故,非今創始。堂堂天朝,容荒服之來王,昭聖圖之廣大,以示東西諸部,傳天下萬世,諸臣何疑憚而不為耶?」因條封貢八事以上。 詔下廷議。定國公徐文璧、侍郎張四維以下二十二人以為可許,英國公張溶、尚書張守直以下十七人以為不可許。尚書朱衡等五人言封貢便、互市不便,獨僉都御史李棠極言當許狀。郭乾悉上衆議。會帝御經筵,閣臣面請外示羈縻,內修守備。乃詔封俺答順義王,名所居城曰歸化;昆都力、辛愛等皆授官;封把漢昭勇將軍,指揮使如故。俺答率諸部受詔甚恭,使使貢馬,執趙全餘黨以獻。帝嘉其誠,賜金幣。又雜采崇古及廷臣議,賜王印,給食用,加撫賞,惟貢使不聽入京。 河套吉能亦如約請命。以事在陝西,下總督王之誥議。之誥欲令吉能一二年不犯,方許封貢。崇古復上疏曰:「俺答、吉能親為叔姪,首尾相應。今收其叔而縱其姪,錮其首而舒其臂,俺答必呼吉能之衆就市河東宣、大;商販不能給,而吉能糾俺答擾陝西,四鎮之憂方大矣。」帝然其言,亦授吉能都督同知。崇古乃廣召商販,聽令貿易。布帛、菽粟、皮革遠自江、淮、湖廣輻輳塞下,因收其稅以充犒賞。其大小部長則官給金繒,歲市馬各有數。崇古仍歲詣弘賜堡宣諭威德。諸部羅拜,無敢譁者。自是邊境休息。東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鎮,數千里軍民樂業,不用兵革,歲省費什七。詔進太子太保。 萬曆初,召理戎政。給事中劉鉉劾崇古行賄營遷,詔責鉉妄言。已,加少保,遷刑部尚書,改兵部。初,俺答諸部嘗越甘肅掠西番。既通款,其從孫切盡台吉連歲盜番,不得志,求俺答西援。崇古每作書止之,俺答亦報書謝。是年,俺答請與三鎮通事約誓,欲西迎佛。崇古上言:「西行非俺答意,且以迎佛為名不可沮,宜飭邊鎮嚴守備,而陰泄其謀於番族以示恩。」於是鉉及同官彭應時、南京御史陳堂交章論崇古弛防徇敵。崇古疏辯乞休。帝優詔報之,令勿以人言介意。給事中尹瑾、御史高維崧再劾之,崇古力請致仕,帝乃允歸。 俺答既死,辛愛、撦力克相繼襲封。十五年詔以崇古竭忠首事,三封告成,廕一子世錦衣千戶,有司以禮存問。又二年卒。贈太保,諡襄毅。 崇古身歷七鎮,勳著邊陲。封貢之初,廷議紛呶,有為危言撼帝者。閣臣力持之,乃得成功。順義歸款二十年,崇古乃歿。總督梅友松撫馭失宜,西邊始擾,而禍已紓於嘉靖時,宣、大則歸款迄明季不變。 子謙,萬曆五年進士。官工部主事,榷稅杭州。羅木營兵變,脅執巡撫吳善言。謙馳諭之乃解。終太僕少卿。孫之楨,以廕累官太子太保、左都督,掌錦衣衞事凡十有七年;之采,萬曆二十六年進士,官兵部右侍郎,陝西三邊總督。 李棠,長沙人。由吏部郎中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督僉事諸察討平韶州山賊。終南京吏部右侍郎。仕宦三十年,以介潔稱。天啟初,追諡恭懿。 方逢時,字行之,嘉魚人。嘉靖二十年進士。授宜興知縣,再徙寧津、曲周。擢戶部主事,歷工部郎中,遷寧國知府。廣東、江西盜起,詔於興寧、程鄉、安遠、武平間築伸威鎮,擢逢時廣東兵備副使,與參將俞大猷鎮之。已而程鄉賊平,移巡惠州。 隆慶初,改宣府口北道,加右參政。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四年正月移大同。俺答犯威遠堡,別部千餘騎攻靖鹵,伏兵却之。其冬,俺答孫把漢那吉來降,逢時告總督王崇古曰:「機不可失也。」遣中軍康綸率騎五百往受之。與崇古定計,挾把漢以索叛人趙全等。遣百戶鮑崇德出雲石堡語俺答部下五奴柱曰:「欲還把漢則速納款,若以兵來,是趣之死矣。」五奴柱白俺答,邀入營,說以執趙全易把漢。俺答心動,遣火力赤致書逢時。而全方從臾用兵,俺答又惑之,令其子辛愛將二萬騎入弘賜堡,兄子永邵卜趨威遠堡,自率衆犯平虜城。逢時曰:「此必趙全謀也。」全嘗投書逢時,言悔禍思漢,欲復歸中國。逢時以示俺答,俺答大驚,有執全意。及戰,又不利,乃引退。辛愛猶未知,奄至大同。逢時使人持把漢箭示之曰:「吾已與而父約,以報汝。」辛愛執箭泣曰:「此吾弟鐵背台吉故物也,我來求把漢,把漢既授官,又有成約,當更計之。」乃遣部下啞都善入見。逢時曉以大義,犒而遣之。辛愛喜,因使求幣,逢時笑曰:「台吉,豪傑也,若納款,方重加爵賞,何愛此區區,損盛名。」辛愛大慙,復遣啞都善來謝曰:「邊人不知書,蒙太師教,幸甚。」俺答使者至故將田世威所,世威亦讓之曰:「爾來求和,兵何為者?」使者還報俺答,召辛愛還。辛愛東行,宣府總兵官趙岢遏之。復由大同北去。於是巡按御史姚繼可劾逢時輒通寇使,屏人語,導之東行,嫁禍隣鎮。大學士高拱曰:「撫臣臨機設策,何可洩也。但當觀後效,不宜先事輒易。」帝然之。俺答乃遣使定約,夜召全等計事,即帳中縛之送大同。逢時受之,崇古亦送把漢歸。逢時以功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甫拜命,以憂歸。後崇古入理京營,神宗問誰可代者,大學士張居正以逢時對。 萬曆初,起故官,總督宣、大、山西軍務。始逢時與崇古共決大計,而貢市之議崇古獨成之。逢時復代崇古,乃申明約信。兩人首尾共濟,邊境遂安。 逢時分巡口北,時親行塞外,自龍門盤道墩以東至靖湖堡山梁一百餘里,形勢聯絡,歎曰:「此山天險。若修鑿,北可達獨石,南可援南山,誠陵京一藩籬也。」及赴陽和,道居庸,出關見邊務修舉,欲并遂前計。上疏曰:「獨石在宣府北,三面隣敵,勢極孤懸。懷、永與陵寢止限一山,所係尤重。其地本相屬,而經行之路尚在塞外,以故聲援不便。若設盤道之險,舍迂就徑,自龍門黑峪以達寧遠,經行三十里,南山、獨石皆可朝發夕至,不惟拓地百里,亦可漸資屯牧,於戰守皆利。」遂與巡撫吳兌經營修築,設兵戍守。累進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督如故,加太子少保。 五年召理戎政。時議者爭言貢市利害。逢時臨赴闕上疏曰: 陛下特恩起臣草土中代崇古任,賴陛下神武,八年以來,九邊生齒日繁,守備日固,田野日闢,商賈日通,邊民始知有生之樂。北部輸誠效貢,莫敢渝約,歲時請求,隨宜與之,得一菓餅,輒稽首歡笑。有掠人要賞,如打喇明安兔者,告俺答罰治,即俛首聽命。而異議者或曰「敵使充斥為害」,或曰:「日益費耗,彼欲終不可足」,或曰「與寇益狎,隱憂叵測」。此言心則忠矣,事機或未覩也。 夫使者之入,多者八九人,少者二三人,朝至夕去,守貢之使,賞至即歸,何有充斥。財貨之費,有市本,有撫賞,計三鎮歲費二十七萬,較之鄉時戶部客餉七十餘萬,太僕馬價十數萬,十纔二三耳。而民間耕穫之入,市賈之利不與焉。所省甚多,何有耗費。乃若所憂則有之,然非隱也。方庚午以前,三軍暴骨,萬姓流離,城郭邱墟,芻糧耗竭,邊臣首領不保,朝廷為旰食。七八年來,幸無此事矣。若使臣等處置乖方,恡小費而虧大信,使一旦肆行侵掠,則前日之憂立見,何隱之有哉? 其所不可知者,俺答老矣,誠恐數年之後,此人既死,諸部無所統一,其中狡黠互相爭搆,假托異辭,遂行侵擾。此則時變之或然,而不可預料者。在我處之,亦惟罷貢絕市,閉關固壘以待。仍禁邊將毋得輕舉,使曲常在彼,而直常在我。因機處置,顧後人方略何如耳。夫封疆之事,無定形亦無定機,惟朝廷任用得人,處置適宜,何必拘拘焉貢市非而戰守是哉? 臣又聞之,禦戎無上策;征戰禍也,和親辱也,賂遺恥也。今曰貢,則非和親矣;曰市,則非賂遣矣;既貢且市,則無征戰矣。臣幸藉威靈,制伏強梗,得免斧鉞之誅。今受命還朝,不復與聞閫外之事,誠恐議者謂貢市非計,輒有敷陳,國是搖惑。內則邊臣畏縮,外則部落攜貳,事機乘迕,後悔無及。臣雖得去,而犬馬之心實有不能一日忘者,謹列上五事。 至京,復奏上款貢圖。 尋代崇古為尚書,署吏部事,加太子太保。以平兩廣功,進少保。累疏致仕歸,御書「盡忠」字賜之。二十四年卒。 逢時才略明練。處置邊事,皆協機宜。其功名與崇古相亞,稱「方、王」云。 吳兌,字君澤,紹興山陰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兵部主事。隆慶三年由郎中遷湖廣參議。調河南,遷薊州兵備副使。五年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兌舉鄉試出高拱門。拱之初罷相也,兌獨送至潞河。及拱再起兼吏部,遂超擢之。釋褐十三年得節鉞,前此未有也。 時俺答初封貢,而昆都力、辛愛陰持兩端,助其主土蠻為患。兌有智計,操縱馴伏之。嘗偵俺答離營獵,從五騎直趨其營。守者愕,控弦。從騎呵之曰:「太師來犒軍耳。」皆拜跪迎導,且獻酪。兌遍閱廬帳,抵暮還。市者或潛盜所鬻馬,兌使人棓擊之,曰:「後復盜,即閉關停市。」諸部追所奪馬,并執其人以謝。辛愛復擾邊,俺答曰:「宣、大,我市場也。」戒勿動。然辛愛猶桀驁,俺答常以己馬代入貢。既得賞賜,抵地不肯受,又遣兵掠車夷。車夷者,不知其所出,自嘉靖中徙至,與史夷雜居,皆宣鎮保塞屬也。辛愛掠之,以其長革固去,其二比妓來駐龍門教場。兌以史、車唇齒,車被掠,史益孤,奏築堡居之。使使詰責辛愛,令還革固而勒其比妓遠邊。辛愛誘比妓五蘭且沁、威兀慎,歲盜葛峪堡器甲、牛羊。兌皆付三娘子罰治。三娘子有盛寵於俺答,辛愛嫉妬,數詛詈之。三娘子入貢,宿兌軍中,愬其事。兌贈以八寶冠、百鳳雲衣、紅骨朶雲裙,三娘子以此為兌盡力。辛愛、撦力克相繼襲王,皆妻三娘子,三娘子主貢市者三世。昆都力嘗求封王,會病死。其子青把都擁兵至塞,多所要挾。兌諭以禍福,而耀武震之。青把都懼,貢如初。其女東桂嫁朶顏都督長昂,嘗隨父入貢,訴其貧。兌諭其昆弟,每一馬分一繒畀之。後東桂報土蠻別騎掠三岔河東,兌得為備,有功。 萬曆二年春,推款貢功,加兌右副都御史。貢市畢,加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五年夏,代方逢時總督宣、大、山西軍務。俺答西掠瓦剌,聲言迎佛,寄帑於兌,留旗箭為信。尚書王崇古奏上方略,使兌諭俺答繞賀蘭山後行,勿道甘肅;又陰洩其謀於瓦剌。俺答兵遂挫,留青海未歸。而青把都復附土蠻,其部下時入寇。大學士張居正令兌趣俺答東還約束之,青把都亦罰治其下,款貢乃益堅。七年秋,以左侍郎召還部,尋加右都御史,仍佐部事。 九年夏,復以本官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兼巡撫順天。泰寧速把亥與青把都交通,陰入市宣府,而歲犯遼東以要款。朝廷拒不許,兌修義州城備之。明年春,速把亥來寇,總兵官李成梁擊斬之。其弟炒花、姪老撒卜兒悉遁去。詔進兌兵部尚書仍兼右都御史。尋進太子少保,召拜兵部尚書。御史魏允貞劾兌歷附高拱、張居正,且饋馮保金千兩,封識具存。給事王繼光亦言兌受將吏饋遺,御史林休徵助之攻。帝乃允兌去,後數年卒。 孫孟明,襲錦衣千戶,佐許顯純理北司刑。天啟初,讞中書汪文言,頗為之左右。顯純怒,誣孟明藏匿亡命。下本司拷訊,削籍歸。崇禎初,起故官,累遷都督同知,掌衞事。孟明居官貪,以附東林頗得時譽。 子邦輔襲職,亦理北司刑。崇禎末,給事中姜埰、行人司副熊開元以言事同日繫詔獄,帝欲置之死,邦輔故緩其獄。帝怒稍解,令嚴訊主使者。邦輔乃略訊即具獄上,詔予杖百,二人由是獲免。 鄭洛,字禹秀,安肅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除登州推官,徵授御史。劾罷嚴嵩黨鄢懋卿、萬寀、萬虞龍。出為四川參議,遷山西參政。佐總督王崇古款俺答有功。 萬曆二年由浙江左布政使改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移大同,加右副都御史,入為兵部右侍郎。七年以左侍郎總督宣、大、山西軍務。昆都力子滿五大令銀定入犯,洛奏停貢市,遣使責俺答罰贖駝馬牛羊,乃復許款。三娘子佐俺答主貢市,諸部皆受其約束。及辛愛襲封,年老且病,欲妻三娘子。三娘子不從,率衆西走,辛愛自追之,貢市久不至。洛計三娘子別屬,則辛愛雖王無益,乃使人語之曰:「夫人能歸王,不失恩寵,否則塞上一婦人耳。」三娘子聽命。辛愛更名乞慶哈,貢市惟謹。洛以功加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十四年,乞慶哈死,子撦力克當襲。三娘子以年長,自練兵萬人,築城別居。洛恐貢市無主,復諭撦力克曰:「夫人三世歸順,汝能與之匹,則王,不然封別有屬也。」撦力克盡逐諸妾,復妻三娘子。遂以明年嗣封,并奏封三娘子忠順夫人。洛乃上疏請定市馬數,宣府不得踰三萬,大同萬四千,山西六千,而申飭將吏嚴備,以防盜竊,且無輕遏其部落馳獵者。帝嘉納之。御史許守恩劾洛。乞歸,不允。自太子少保累加至太子太保,召為戎政尚書。 十八年,洮河用兵,詔兼右都御史,經略陝西、延、寧、甘肅及宣、大、山西邊務。松套賓兔等屢越甘肅侵擾河、湟諸番。及俺答迎佛,又建寺於青海,奏賜名仰華,留永邵卜別部把爾戶及丙兔、火落赤守之,俱牧海上。他部往來者,率取道甘肅,甘肅鎮臣以通款弗禁也。丙兔死,其子真相進據莽剌川,火落赤據捏工川,益併吞番族。河套都督卜失兔亦遣使邀撦力克,撦力克遺洛書,以赴仰華為名。洛使從塞外行,又諭忠順夫人曰:「彼中撫賞不能多,且王家在東,恐有內顧憂也。」撦力克遂行。未至,把爾戶部卒闌入西寧。副總兵李奎方醉,單騎馳之。卒持鞚自白,為奎所斫,遂大譟,射奎死。火落赤、真相進圍舊洮州,副總兵李聯芳敗歿。入臨洮、河州、渭源,總兵官劉承嗣失利,遊擊李芳等皆死。當是時,撦力克已至仰華,火落赤、真相益挾為重,關中大震,惟把爾戶不助逆。 事聞,詔洛經略七鎮,以僉事萬世德、兵部員外郎梁雲龍隨軍贊畫,而停撦力克貢市。俄罷總督梅友松,命洛兼領其事。洛以洮河之禍,由縱敵入青海,乃馳至甘肅,令曰:「北部自青海歸巢者,聽假道;自巢入青海者,即勒兵拒之。」未幾,卜失兔至水泉,欲趨青海。總兵官張臣與相持月餘,洛設伏掩擊之,卜失兔僅以身免。莊禿賴後至,聞之亦退去。 明年,洛與雲龍入西寧,控扼青海。撦力克聞之,西徙二百里,還洮河所掠人口,與忠順夫人輸罪請歸。火落赤、真相亦夜去,兩川餘黨留莽剌南山。洛慮諸部約結,先遣使趣撦力克北歸,別遣雲龍、世德收番族以弱其勢,而具以狀奏聞。言:「自順義南牧,借塗收番,子女牛羊皆有之,生死唯所制。洮河之役,遂為嚮導,番戎之勢不分,則心腹之患無已。臣鼓舞勞來,招回諸番八萬餘人,皆陛下威德所致。」且具陳收番有六利。是時,撦力克觀望不即歸,洛與相羈縻,先遣總兵官尤繼先擊走莽剌餘寇。督撫魏學曾、葉夢熊等請決戰,夢熊又騰書都下,洛疏持不可。夢熊乃調苗兵三千為選鋒,詆洛為秦檜、賈似道。會撦力克北歸謝罪,乞復貢市,洛乃進兵青海,走火落赤、真相,焚仰華,置戍西寧、歸德而還。 尚書石星以宣、大事急,請速召洛究款戰之計。洛既至,與總督蕭大亨,巡撫王世揚、邢玠等上疏曰:「撦力克諉罪火落赤、真相,桀驁之狀已斂。且其部落數千里,部長十餘輩。在巢保疆者,宣鎮則青把都兄弟未嘗東窺薊、遼,而兀慎、擺腰五路之在新平,馴服猶故。在西行牧者,不他失未嘗窺莽、捏,而大成比妓則又歸巢獨先。今以一人之罪,概絕諸部,消往日之恩,開將來之隙,臣未見其可。今史二外叛,屢犯邊疆,若令順義王縛獻以著信,然後酌議市賞,在我固未為失策也。」議遂定。尋加少保,仍召理戎政。順義王果縛史二來獻,復款如故。 初,閱邊給事中張棟言,洮河之衄,殞將喪師,洛為其所輕,故東西移帳自便。太僕寺丞徐琰復詆洛,乞處分以除悞國之罪。棟再疏劾洛欺罔,給事中章尚學亦請令洛回宣、大。至是撦力克歸,棟又言:「火、真亂首,順義亂階,洛宜除兇雪恥,乃虛詞誘敵,而重利媚之。今火、真依海為窟,出沒如故,洛輒侈然敘文武勞。乞敕所司,毋徇洛請。」洛乃謝病歸。尚書星言洛無重利啗敵事,且有威望,不宜久棄。逾三年,官軍與番人夾擊把爾戶於西寧,大破之。星復奏洛收番之功,再詔起用。當時以洛有物議,卒不推也。卒,贈太保,諡襄敏。 張學顏,字子愚,肥鄉人。生九月失母,事繼母以孝聞。親喪廬墓,有白雀來巢。登嘉靖三十二年進士,由曲沃知縣入為工科給事中。遷山西參議,以總督江東劾去官。事白,遷永平兵備副使,再調薊州。 俺答封順義王,察罕土門汗語其下曰:「俺答,奴也,而封王,吾顧弗如。」挾三衞窺遼欲以求王。而海、建諸部日強,皆建國稱汗。大將王治道、郎得功戰死,遼人大恐。隆慶五年二月,遼撫李秋免,大學士高拱欲用學顏,或疑之。拱曰:「張生卓犖倜儻,人未之識也,置諸盤錯,利器當見。」侍郎魏學曾後至,拱迎問曰:「遼撫誰可者?」學曾思良久,曰:「張學顏可。」拱喜曰:「得之矣。」遂以其名上,進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 遼鎮邊長二千餘里,城砦一百二十所,三面隣敵。官軍七萬二千,月給米一石,折銀二錢五分,馬則冬春給料,月折銀一錢八分,即歲稔不足支數日。自嘉靖戊午大饑,士馬逃故者三之二。前撫王之誥、魏學曾相繼綏輯,未復全盛之半。繼以荒旱,餓莩枕籍。學顏首請振恤,實軍伍,招流移,治甲仗,市戰馬,信賞罰。黜懦將數人,創平陽堡以通兩河,移遊擊於正安堡以衞鎮城,戰守具悉就經畫。大將李成梁敢力戰深入,而學顏則以收保為完策,敵至無所亡失,敵退備如初,公私力完,漸復其舊。十一月與成梁破土蠻卓山,進右副都御史。明年春,土蠻謀入寇,聞有備而止。 奸民闌出海上,踞三十六島。閱視侍郎汪道昆議緝捕,學顏謂緝捕非便。命李成梁按兵海上,示將加誅,別遣使招諭,許免差役。未半載,招還四千四百餘口,積患以消。秋,建州都督王杲以索降人不得,入掠撫順,守將賈汝翼詰責之。杲益憾,約諸部為寇,副總兵趙完責汝翼啟釁。學顏奏曰:「汝翼却杲饋遺,懲其違抗,實伸國威,苟緣此罷斥,是進退邊將皆敵主之矣。臣謂宜諭王杲送還俘掠,否則調兵剿殺,毋事姑息以蓄禍。」趙完懼,餽金貂,學顏發之。詔逮完,而宣諭王杲如學顏策。諸部聞大兵且出,悉竄匿山谷。杲懼,十二月約海西王台送俘獲就款,學顏因而撫之。 遼陽鎮東二百餘里舊有孤山堡,巡按御史張鐸增置險山五堡,然與遼鎮聲援不接。都御史王之誥奏設險山參將,轄六堡一十二城,分守靉陽。又以其地不毛,欲移置寬佃,以時絀不果。萬曆初,李成梁議移孤山堡於張其哈佃,移險山五堡於寬佃、長佃、雙墩、長領散等。皆據膏腴,扼要害。而邊人苦遠役,出怨言。工甫興,王杲復犯邊,殺遊擊裴承祖。巡按御史亟請罷役,學顏不可,曰:「如此則示弱也。」即日巡塞上,撫定王兀堂諸部,聽於所在貿易。卒築寬佃,斥地二百餘里。於是撫順以北,清河以南,皆遵約束。明年冬,發兵誅王杲,大破之,追奔至紅力寨。張居正第學顏功在總督楊兆上,加兵部侍郎。 五年夏,土蠻大集諸部犯錦州,要求封王。學顏奏曰:「敵方憑陵,而與之通,是畏之也。制和者在彼,其和必不可久。且無功與有功同封,犯順與效順同賞,既取輕諸部,亦見笑俺答。臣等謹以正言却之。」會大雨,敵亦引退。其冬,召為戎政侍郎,加右都御史。未受代,而土蠻約泰寧速把亥分犯遼、瀋、開原。明年正月破敵劈山,殺其長阿丑台等五人,學顏遂還部。踰年,拜戶部尚書。 時張居正當國,以學顏精心計,深倚任之。學顏撰會計錄以勾稽出納。又奏列清丈條例,釐兩京、山東、陝西勳戚莊田,清溢額、脫漏、詭借諸弊。又通行天下,得官民屯牧湖陂八十餘萬頃。民困賠累者,以其賦抵之。自正、嘉虛耗之後,至萬曆十年間,最稱富庶,學顏有力焉。然是時宮闈用度汰侈,多所徵索。學顏隨事納諫,得停發太倉銀十萬兩,減雲南黃金課一千兩,餘多弗能執爭。而金花銀歲增二十萬兩,遂為定額。人亦以是少之。 十一年四月改兵部尚書,時方興內操,選內豎二千人雜厮養訓練,發太僕寺馬三千給之。學顏執不與馬,又請停內操,皆不聽。其年秋,車駕自山陵還,學顏上疏曰:「皇上恭奉聖母,扶輦前驅,拜祀陵園,考卜壽域,六軍將士十餘萬,部伍齊肅。惟內操隨駕軍士,進止自恣。前至涼水河,喧爭無紀律,奔逸衝突,上動天顏。今車駕已還,猶未解散。謹稽舊制,營軍隨駕郊祀,始受甲於內庫,事畢即還。宮中惟長隨內侍許佩弓矢。又律:不係宿衞軍士,持寸刃入宮殿門者,絞;入皇城門者,戍邊衞。祖宗防微弭亂之意其深且遠。今皇城內被甲乘馬持鋒刃,科道不得糾巡,臣部不得檢閱。又招集厮養僕隸,出入禁苑,萬一驟起邪心,朋謀倡亂,譁於內則外臣不敢入,譁於夜則外兵不及知,譁於都城白晝則曰天子親兵也,驅之不肯散,捕之莫敢攖。正德中,西城練兵之事,良可鑒也。」疏上,宦豎皆切齒,為蜚語中傷。神宗察知之,詰責主使者。學顏得免,然亦不能用也。 考滿,加太子少保。雲南岳鳳、罕虔平,進太子太保。時張居正既歿,朝論大異。初,御史劉臺以劾居正得罪,學顏復論其贓私。御史馮景隆論李成梁飾功,學顏亟稱成梁十大捷非妄,景隆坐貶斥。學顏故為居正所厚,與李成梁共事久,物論皆以學顏黨於居正、成梁。御史孫繼先、曾乾亨,給事中黃道瞻交章論學顏。學顏疏辯求去,又請留道瞻,不聽。明年,順天府通判周弘禴又論學顏交通太監張鯨,神宗皆黜之於外。學顏八疏乞休,許致仕去。二十六年卒於家。贈少保。 張佳胤,字肖甫,銅梁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知滑縣。劇盜高章者,詐為緹騎,直入官署,劫佳胤索帑金。佳胤色不變,偽書券貸金,悉署游徼名,召入立禽賊,由此知名。擢戶部主事,改職方,遷禮部郎中。以風霾考察,謫陳州同知。歷遷按察使。 隆慶五年冬,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十府。安慶兵變,坐勘獄辭不合,調南京鴻臚卿,就遷光祿。進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道聞喪歸。 萬曆七年起故官,巡撫挾西。未上,改宣府。時青把都已服,其弟滿五大猶桀驁,所部八賴掠塞外史、車二部,總兵官麻錦禽之。佳胤命錦縛八賴將斬,而身馳赦之,八賴叩頭誓不敢犯邊。後與總督鄭洛計服滿五大。入為兵部右侍郎。 十年春,浙江巡撫吳善言奉詔減月餉。東、西二營兵馬文英、劉廷用等搆黨大譟,縛毆善言。張居正以佳胤才,令兼右僉都御史代善言。甫入境,而杭民以行保甲故,亦亂。佳胤問告者曰:「亂兵與亂民合乎?」曰:「未也。」佳胤喜曰:「速驅之,尚可離而二也。」既至,民剽益甚。佳胤從數卒佯問民所苦,下令除之。衆益張,夜掠巨室,火光燭天。佳胤召游擊徐景星諭二營兵,令討亂民自贖。禽百五十人,斬其三之一。乃佯召文英、廷用,予冠帶。而密屬景星捕七人,并文英、廷用斬之。二亂悉定。帝優詔褒美。尋以左侍郎還部,錄功,加右都御史。 未幾,拜戎政尚書,尋兼右副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以李成梁擊斬逞加努功,加太子少保。成梁破土蠻瀋陽,復進太子太保。召還理部事。敘勞,予一品誥。御史許守恩劾佳胤營獲本兵,御史徐元復劾之,遂三疏謝病歸。越二年卒。贈少保。天啟初,諡襄憲。 殷正茂,字養實,歙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由行人選兵科給事中。劾罷南京刑部侍郎沈應龍。歷廣西、雲南、湖廣兵備副使,遷江西按察使。 隆慶初,古田獞韋銀豹、黃朝猛反。銀豹父朝威自弘治中敗官兵於三厄,殺副總兵馬俊、參議馬鉉,正德中嘗陷洛容。嘉靖時,銀豹及朝猛劫殺參政黎民衷,提督侍郎吳桂芳遣典史廖元招降之。遷元主簿以守,而銀豹數反覆。隆慶三年冬,廷議大征。擢正茂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正茂與提督李遷調土、漢兵十四萬,令總兵俞大猷將之。先奪牛河、三厄險,諸軍連克東山鳳凰寨,蹙之潮水。廖元誘獞人斬朝猛,銀豹窮,令其黨陰斬貌類己者以獻。捷聞,進兵部右侍郎,巡撫如故。改古田為永寧州,設副使參將鎮守。未幾,僉事金柱捕得銀豹,正茂因自劾。詔磔銀豹京師,置正茂不問。 尋代遷提督兩廣軍務。當是時,羣盜惠州藍一清、賴元爵,潮州林道乾、林鳳、諸良寶,瓊州李茂,處處屯結。廣中日告警,倭又數為害。正茂議守巡官畫地分守,而徙瀕海謫戍之民於雲南、川、湖,絕倭嚮導。乃令總兵官張元勳、參政江一麟等先後殺倭千餘,以次盡平諸盜。廣西巡撫郭應聘亦奏平懷遠、洛容猺,語詳元勳及李錫傳。正茂以功累加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倭復陷銅鼓、雙魚,元勳大破之儒峒;犯電白,正茂剿殺千餘人。嶺表略定。 萬曆三年召為南京戶部尚書,以淩雲翼代。明年改北部。疏請節用,又諫止採買珠寶。而張居正以正茂所餽鵝罽轉奉慈寧太后為坐褥。李幼孜與爭寵,嗾言官詹沂等劾之。遂屢引疾。六年致仕歸。久之,起南京刑部尚書。居正卒之明年,御史張應詔言,正茂以金盤二,植珊瑚其中,高三尺許,賂居正,復取金珠、翡翠、象牙餽馮保及居正家人游七。正茂疏辨,請告,許之。二十年卒。 正茂在廣時,任法嚴,道將以下奉行惟謹。然性貪,歲受屬吏金萬計。初征古田,大學士高拱曰:「吾捐百萬金予正茂,縱乾沒者半,然事可立辦。」時以拱為善用人。 李遷,字子安,新建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隆慶四年官南京兵部右侍郎,以左侍郎總督兩廣。給事中光懋言兩廣向設提督,事權畫一,今兩巡撫相牽掣,不便。乃改遷提督兼巡撫廣東,而特命正茂為廣西巡撫。後遂為定制。以平銀豹功加右都御史。尋討惠、潮山寇,俘斬千二百餘級。召為刑部尚書。引疾歸,卒。諡恭介。遷出入中外三十年,不妄取一錢,年近七十,母終,廬墓。 淩雲翼,字洋山,太倉州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隆慶中,累官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疏論衞所兵消耗之弊,凡六事,多議行。 萬曆元年進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三遷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代殷正茂。時寇盜略盡,惟林鳳遁去。鳳初屯錢澳求撫,正茂不許,遂自彭湖奔東番魍港,為福建總兵官胡守仁所敗。是年冬,犯柘林、靖海、碣石,已,復犯福建。守仁追擊至淡水洋,沉其舟二十。賊失利,復入潮州。參政金淛諭降其黨馬志善、李成等,鳳夜遁。明年秋,把總王望高以呂宋番兵討平之。 尋進征羅旁。羅旁在德慶州上下江界、東西兩山間,延袤七百里。成化中,韓雍經略西山頗安輯,惟東山猺阻深箐剽掠,有司歲發卒戍守。正茂方建議大征,會遷去。雲翼乃大集兵,令兩廣總兵張元勳、李錫將之。四閱月,克巢五百六十,俘斬、招降四萬二千八百餘人。岑溪六十三山、七山、那留、連城諸處隣境猺、獞皆懼。賊首潘積善求撫,雲翼奏設官戍之。論功,加右都御史兼兵部侍郎,賜飛魚服。乃改瀧水縣為羅定州,設監司、參將。積患頓息。六年夏,與巡撫吳文華討平河池、咘咳、北三諸猺,又捕斬廣東大廟諸山賊。嶺表悉定。 召為南京工部尚書,就改兵部,以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淮、揚。河臣潘季馴召入,遂兼督河道。加太子少保。召為戎政尚書,以病歸。家居驕縱,給事、御史連章劾之。詔奪官,後卒。 雲翼有幹濟才。羅旁之役,繼正茂成功。然喜事好殺戮,為當時所譏。 贊曰:譚綸、王崇古諸人,受任巖疆,練達兵備,可與余子俊、秦紘先後比跡。考其時,蓋張居正當國,究心於軍謀邊瑣。書疏往復,洞矚機要,委任責成,使得展布,是以各盡其材,事克有濟。觀於此,而居正之功不可泯也。 盛應期 朱衡翁大立 潘志伊 潘季馴 萬恭 吳桂芳傅希摯 王宗沐子士崧 士琦 士昌 從子士性 劉東星胡瓚 徐貞明伍袁萃 盛應期,字思徵,吳江人。弘治六年進士。授都水主事,出轄濟寧諸牐。太監李廣家人市私鹽至濟,畏應期,投鹽水中去。會南京進貢內官誣應期阻薦新船,廣從中搆逮應期及主事范璋下詔獄。璋筦衞河,亦忤中貴者也。獄具,謫雲南驛丞。稍遷祿豐知縣。 正德初,歷震南僉事。武定知府鳳應死,其妻攝府事,子朝鳴為寇。應期單車入其境,母子惶怖,歸所侵。策鳳氏終亂,奏降其秩,設官制之。寢不行,後卒叛。與御史張璞、副使晁必登抑鎮守太監梁裕。裕劾三人,俱逮下詔獄,璞竟拷死。會乾清宮災,應期得復職。四遷至陝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討平天全六番招討使高文林。會泉江僰蠻普法惡作亂,富順奸民謝文禮、文義附之。法惡死,指揮何卿等先後討誅文禮、文義。應期賚銀幣,以憂歸。 嘉靖二年起故官,巡撫江西。宸濠亂後,瘡痍未復,奏免雜調緡錢數十萬,請留轉輸南京米四十七萬、銀二十萬,以食饑民。又令諸府積穀備荒至百餘萬。尋進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將行,籍上積穀數。帝以陳洪謨代,而奬賚應期。後洪謨積益多,亦被賚。 應期至廣,偕撫寧侯朱麒督參將李璋等,討平思恩土目劉召,復賚銀幣。朝議大征岑猛。應期條上方略七事,言廣兵疲弱不可用,麒等恚。會御史許中劾應期暴虐,麒等因相與為流言。御史鄭洛書復劾應期賄結權貴。應期已遷工部侍郎,引疾歸。 六年,黃河水溢入漕渠,沛北廟道口淤數十里,糧艘為阻,侍郎章拯不能治。尚書胡世寧、詹事霍韜、僉事江良材請於昭陽湖東別開漕渠,為經久計。議未定,以御史吳仲言召拯還,即家拜應期右都御史以往。應期乃議於昭陽湖東,北進江家口,南出留城口,開濬百四十餘里,較疏舊河力省而利永;夫六萬五千,銀二十萬兩,尅期六月。工未成,會旱災修省,言者謂開河非計,帝遽令罷役。應期請展一月竟其功,不聽。初,應期請令郎中柯維熊分濬支河,維熊力贊新河之議,至是亦言不便。應期上章自理。帝怒,詔與維熊俱奪職。世寧言:「新河之議倡自臣。應期尅期六月,今四月,功已八九。緣程工促急,怨讟煩興。維熊反覆變詐,傾大臣,誤國事。自古國家僨大事,必責首議,臣請與同罷。」帝不許。後更赦,復官致仕,卒。應期罷後三十年,朱衡循新河遺跡成之,運道蒙利焉。 朱衡,字士南,萬安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歷知尤溪、婺源,有治聲。遷刑部主事,歷郎中。出為福建提學副使,累官山東布政使。三十九年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奏言:「比遼左告饑,暫弛登、萊商禁,轉粟濟之。猾商遂竊載他貨,往來販易,並開青州以西路。海島亡命陰相搆結,禁之便。」從之。召為工部右侍郎。 四十四年進南京刑部尚書。其秋,河決沛縣飛雲橋,東注昭陽湖,運道淤塞百餘里。改衡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理河漕。衡馳至決口,舊渠已成陸。而故都御史盛應期所開新河,自南陽以南東至夏村,又東南至留城,故址尚在。其地高,河決至昭陽湖止,不能復東,可以通運,乃定議開新河,築堤呂孟湖以防潰決。河道都御史潘季馴以為濬舊渠便,議與衡不合。衡持益堅,引鮎魚、薛沙諸水入新渠,築馬家橋堤以遏飛雲橋決口,身自督工。劾罷曹濮副使柴淶,重繩吏卒不用命者,浮議遂起。明年,給事中鄭欽劾衡虐民倖功,詔遣給事中何起鳴往勘,工垂竣矣。及秋,河決馬家橋,議者紛然,謂功不可成。起鳴初主衡議,亦變其說,與給事中王元春、御史黃襄交章請罷衡。會新河已成,乃止。河長一百九十四里。漕艘由境山入,通行至南陽。未幾,季馴以憂去,詔衡兼理其事。 隆慶元年加太子少保。山水驟溢,決新河,壞漕艘數百。給事中吳時來言:「新河受東、兗以南費、嶧、鄒、滕之水。以一堤捍羣流,豈能不潰。宜分之以殺其勢。」衡乃開支河四,洩其水入赤山湖。明年秋,召還部。又明年,衡上疏曰:「先臣宋禮濬治舊渠,測量水平,計濟寧平地與徐州境山巔相準,北高南下,懸流三十丈。故魯橋閘以南稍啟立涸,舟行半月始達。東、兗之民增閘挑淺,苦力役者百六十年。屬者改鑿新渠,遠避黃流,舍卑就高,地形平衍,諸閘不煩起閉,舟行日可百餘里,夫役漫無事事。近河道都御史翁大立奏請裁革,宜可聽。」於是汰閘官五,夫役六千餘,以其僦直為修渠費。 四年秋,河決睢寧,起季馴總理。明年冬,閱視河道給事中雒遵劾罷季馴,言廷臣可使,無出衡右者。六年正月詔兼左副都御史,經理河道。穆宗崩,大學士高拱以山陵工請召衡。會邳州工亦竣,衡遂還朝。 衡先後在部,禁止工作,裁抑浮費,所節省甚衆。穆宗時,內府監局加徵工料,濫用不訾,衡隨時執奏。未幾,詔南京織造太監李佑趨辦袍緞千八百餘匹,衡因言官孫枝、姚繼可、嚴用和、駱問禮先後諫,再疏請,從之。帝切責太監崔敏,傳令南京加造緞十餘萬匹,衡議停新造,但責歲額,得減新造三之二。命造鰲山燈,計費三萬餘兩,又命建光泰殿、瑞祥閣於長信門,衡皆奏止之。及神宗即位,首命停織造,而內臣不即奉詔,且請增織染所顏料。衡奏爭,皆得請。皇太后傳諭發帑金修涿州碧霞元君廟。衡復爭,報聞。 衡性強直,遇事不撓,不為張居正所喜。萬曆二年,給事中林景暘劾衡剛愎。衡再疏乞休。詔加太子太保,馳驛歸。其年夏,大雨壞昭陵祾恩殿,追論督工罪,奪宮保。卒年七十三。子維京,自有傳。 翁大立,餘姚人。嘉靖十七年進士。累官山東左布政使。三十八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蘇州諸府。蘇州以倭警募壯士,後兵罷無所歸,羣聚剽奪。大立得其主名,捕甚急。惡少懼,夜劫縣衞獄,縱囚自隨,攻都御史行署,大立率妻子遁。知府王道行督兵力拒之,乃斬葑門,奔入太湖為盜。命大立戴罪捕賊,尋被劾罷。久之,起故官,巡撫山東。遭喪不赴。 隆慶二年命督河道。朱衡既開新河,漕渠便利。大立因頌新河之利有五,而請濬回回墓以達鴻溝,引昭陽之水沿鴻溝出留城,以溉湖下腴田千頃。未幾,又請鑿邵家嶺,令水由地浜溝出境山,入漕河。帝皆從之。 三年七月,河大決沛縣,漕艘阻不進。帝從大立請,大行振貸。大立又請漕艘後至者貯粟徐州倉,平價出糶。詔許以三萬石賚民。大立以下民昏墊、閭閻愁困狀,帝莫能周知,乃繪圖十二以獻。且言:「時事可憂,更不止此。東南財賦區,而江海泛溢,粒米不登,京儲可慮一也。邊關千里,悉遭洪水,墩堡傾頹,何恃以守,可慮二也。畿輔、山東、河南,霪雨既久,城郭不完,寇盜無備,可慮三也。江海間颶風鼓浪,舟艦戰卒悉入波流,海防可慮四也。淮、浙鹽場鹹泥盡沒,竈戶流移,商賈不至,國課可慮五也。望陛下以五患十二圖付公卿博議,速求拯濟之策。」帝留圖備覽,下其奏於所司。 當是時,黃河既決,淮水復漲。自清河縣至通濟閘抵淮安城西淤三十餘里,決方、信二壩出海,平地水深丈餘,寶應湖堤往往崩壞。山東沂、莒、郯城水溢,從沂河、直河出邳州,人民多溺死。大立奔走經營,至四年六月,鴻溝、境山諸工及淮流疏濬,次第告成。帝喜,錫賚有差。時大立已陞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為左。會代者陳大賓未至,而山東沙、薛、汶、泗諸水驟漲,決仲家淺諸處,黃河又暴至,茶城復淤。已而淮自泰山廟至七里溝亦淤十餘里。其明年遂為給事中宋良佐劾罷。 萬曆二年起南京刑部右侍郎,就改吏部。明年入為刑部右侍郎,再遷南京兵部尚書。六年致仕歸。 先是,隆慶末,有錦衣指揮周世臣者,外戚慶雲侯裔也。家貧無妻,獨與婢荷花兒居。盜入其室,殺世臣去。把總張國維入捕盜,惟荷花兒及僕王奎在,遂謂二人姦弒其主。獄成,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久不決。及大立以侍郎署部事,憤荷花兒弒主,趣志伊速決。志伊終疑之,乃委郎中王三錫、徐一忠同讞。竟無所平反,置極刑。踰數年,獲真盜。都人競稱荷花兒冤,流聞禁中。帝大怒,欲重譴大立等。會給事中周良寅、蕭彥復劾之,乃追奪大立職,調一忠、三錫於外。志伊時已知九江府,亦謫知陳州。 志伊,吳江人。進士,終廣西右參政。歷官有聲。 潘季馴,字時良,烏程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授九江推官。擢御史,巡按廣東。行均平里甲法,廣人大便。臨代去,疏請飭後至者守其法,帝從之。進大理丞。四十四年由左少卿進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與朱衡共開新河,加右副都御史。尋以憂去。 隆慶四年,河決邳州、睢寧。起故官,再理河道,塞決口。明年,工竣,坐驅運船入新溜漂沒多,為勘河給事中雒遵劾罷。 萬曆四年夏,再起官,巡撫江西。明年冬,召為刑部右侍郎。是時,河決崔鎮,黃水北流,清河口淤澱,全淮南徙,高堰湖堤大壞,淮、揚、高郵、寶應間皆為巨浸。大學士張居正深以為憂。河漕尚書吳桂芳議復老黃河故道,而總河都御史傅希摯欲塞決口,束水歸漕,兩人議不合。會桂芳卒,六年夏,命季馴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代之。季馴以故道久湮,雖濬復,其深廣必不能如今河,議築崔鎮以塞決口,築遙堤以防潰決。又:「淮清河濁,淮弱河強,河水一斗,沙居其六,伏秋則居其八,非極湍急,必至停滯。當藉淮之清以刷河之濁,築高堰束淮入清口,以敵河之強,使二水並流,則海口自濬。即桂芳所開草灣亦可不復修治。」遂條上六事,詔如議。 明年冬,兩河工成。又明年春,加太子太保,進工部尚書兼左副都御史。季馴初至河上,歷虞城、夏邑、商丘,相度地勢。舊黃河上流,自新集經趙家圈、蕭縣,出徐州小浮橋,極深廣。自嘉靖中北徙,河身既淺,遷徙不常,曹、單、豐、沛常苦昏墊。上疏請復故河。給事中王道成以方築崔鎮高堰,役難並舉。河南撫按亦陳三難,乃止。遷南京兵部尚書。十一年正月召改刑部。 季馴之再起也,以張居正援。居正歿,家屬盡幽繫,子敬修自縊死。季馴言:「居正母逾八旬,旦暮莫必其命,乞降特恩宥釋。」又以治居正獄太急,宣言居正家屬斃獄者已數十人。先是,御史李植、江東之輩與大臣申時行、楊巍相訐。季馴力右時行、巍,痛詆言者,言者交怒。植遂劾季馴黨庇居正,落職為民。 十三年,御史李棟上疏訟曰:「隆慶間,河決崔鎮,為運道梗。數年以來,民居既奠,河水安流,咸曰:『此潘尚書功也。』昔先臣宋禮治會通河,至於今是賴,陛下允督臣萬恭之請,予之諡廕。今季馴功不在禮下,乃當身存之日,使與編戶齒,寧不隳諸臣任事之心,失朝廷報功之典哉。」御史董子行亦言季馴罪輕責重。詔俱奪其俸。其後論薦者不已。 十六年,給事中梅國樓復薦,遂起季馴右都御史,總督河道。自吳桂芳後,河漕皆總理,至是復設專官。明年,黃水暴漲,衝入夏鎮,壞田廬,居民多溺死。季馴復築塞之。十九年冬,加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兼右都御史。 季馴凡四奉治河命,前後二十七年,習知地形險易。增築設防,置官建閘,下及木石樁埽,綜理纖悉,積勞成病。三疏乞休,不允。二十年,泗州大水,城中水三尺,患及祖陵。議者或欲開傅寧湖至六合入江,或欲濬周家橋入高、寶諸湖,或欲開壽州瓦埠河以分淮水上流,或欲弛張福堤以洩淮口。季馴謂祖陵王氣不宜輕洩,而巡撫周寀、陳于陛,巡按高舉謂周家橋在祖陵後百里,可疏濬,議不合。都給事中楊其休請允季馴去。歸三年卒,年七十五。 萬恭,字肅卿,南昌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南京文選主事,歷考功郎中。壽王喪過南京,中貴欲令朝王妃,恭厲聲曰:「禮不朝后,況妃乎!」遂止。就遷光祿少卿,入改大理。 四十二年,寇逼通州,帝方急兵事。以兵部右侍郎蔡汝楠、協理戎政侍郎喻時不勝任,調之南京,欲代以鄭曉、楊順、葛縉,手詔問徐階。階以曉文士,順、縉匪人,請命吏部推擇。帝乃諭尚書嚴訥越格求之,遂以湖廣參政李燧代時,而命恭代汝楠。恭列上選兵、議將、練兵車、火器諸事,皆報可。明年,燧罷,衆將推恭,恭引疾。及用趙炳然,恭起視事。於是給事中胡應嘉劾恭奸欺。恭奏辯,部議調恭。詔勿問。恭不自安,力請劇邊自效。乃命兼僉都御史,巡撫山西。甫至,寇犯龍鬚墩,恭伏兵擊却之。未幾,寇五萬騎至朔州川,恭與戰老高墓。列車為陣,發火器,寇少却。忽風起,火反焚車,寇復大至。諸將殊死戰,寇乃去。事聞,賚銀幣。巡撫故無旗牌,恭請得之。濱河州縣患套寇東掠,歲鑿冰以防,恭為築牆四十里。教人以耕及用水車法,民大利之。浹歲,以內艱歸。 隆慶初,給事中岑用賓等拾遺及恭。吏部尚書楊博議,仍用之邊方。暨服闋,恭遂不出。六年春,給事中劉伯燮薦恭異才。會河決邳州,運道大阻,已遣尚書朱衡經理,復命恭以故官總理河道。恭與衡築長堤,北自磨臍溝迄邳州直河,南自離林迄宿遷小河口,各延三百七十里。費帑金三萬,六十日而成。高、寶諸河,夏秋汎濫,歲議增堤,而水益漲。恭緣堤建平水閘二十餘,以時洩蓄,專令濬湖,不復增堤,河遂無患。 恭強毅敏達,一時稱才臣。治水三年,言者劾其不職,竟罷歸。家居垂二十年卒。孫燝自有傳。 吳桂芳,字子實,新建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有崔鑑者,年十三,忿父妾凌母,手刃之。桂芳為著論擬赦。尚書聞淵曰:「此董仲舒春秋斷獄,柳子厚復讎議也。」鑑遂得宥。 及淵入吏部,欲任以言職。會聞繼母病,遽請歸,留之不可。起補禮部,歷遷揚州知府。禦倭有功,遷俸一級。又建議增築外城。揚有二城,自桂芳始。歷浙江左布政使,進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父喪歸。起故官,撫治鄖陽。尋進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未任。兩廣總督張臬以非軍旅才被劾罷,部議罷總督,改桂芳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 兩廣羣盜河源李亞元、程鄉葉丹樓連歲為患,潮州舊倭屯據鄒塘。桂芳先討倭。以降賊伍端為前驅,官軍繼進,一日夜克三巢,焚斬四百餘人。帝深嘉之,令與南贛提督吳百朋乘勝滅賊。而新倭寇福建者為戚繼光所敗,流入境。桂芳、百朋會調土、漢兵,乘其初至急擊之。倭懼,悉奔甲子崎沙,奪漁舟入海。暴風起,皆覆溺死。脫者還海豐,副總兵湯克寬擒斬殆盡。因建議海道副使轄東莞以西至瓊州,領番夷市舶,更設海防僉事,巡東莞以東至惠潮,專禦倭寇。又進討亞元、丹樓,平之。 降賊王西橋、吳平已撫復叛。西橋掠東莞,敗都指揮劉世恩兵,執肇慶同知郭文通以求撫。桂芳擒斬之,進討平。平初據南澳,為戚繼光、俞大猷所敗,奔饒平鳳凰山,掠民舟出海,自陽江奔安南。桂芳檄安南萬寧宣撫司進剿,遣克寬以舟師會之,夾擊平萬橋山下。乘風縱火,平軍死無算,擒斬三百九十餘人。參將傅應嘉言平已擒,後復云溺死。福建巡撫汪道昆奏聞,桂芳不肯,曰:「風火交熾時,何以知其必死也。」平黨林道乾復窺南澳,時議設參將戍守。桂芳言:「澳中地險而腴。元時曾設兵戍守,戍兵即據以叛,此禦盜生盜也,不如戍柘林便。」從之。召為南京兵部右侍郎,尋改北部。隆慶初,轉左,以疾乞歸。言官數論薦。 萬曆三年冬,即家起故官,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明年春,桂芳以淮、揚洪潦奔流,惟雲梯關一徑入海,致海湧橫沙,河流汎溢,而興、鹽、高、寶諸州縣所在受災,請益開草灣及老黃河故道以廣入海之路,修築高郵東西二堤以蓄湖水。皆下所司議行。未幾,草灣河工告成。是年秋,河決曹縣、徐州、桃源,給事中劉鉉疏議漕河,語侵桂芳。桂芳疏辯曰:「草灣之開,以高、寶水患衝齧,疏以拯之,非能使上游亦不復漲也。今山陽以南諸州縣,水落佈種,斗米四分,則臣斯舉亦既得策矣。若徐、邳以上,非臣所屬,臣何與焉。」因請罷。御史邵陛言:「諸臣以河漲歸咎草灣,阻任事氣,乞策勵桂芳,益底厥績,而詰責河臣傅希摯曠職。」從之。 其明年,希摯議塞崔鎮決口,束水歸漕,而桂芳欲衝刷成河以為老黃河入海之道。廷議以二人意見不合,改希摯撫陝西,以李世達代。未幾,又改世達他任,命桂芳兼理河漕。六年正月詔進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居職如故。未踰月,卒。尋以高郵湖堤成,贈太子少保。 傅希摯,衡水人。累官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隆慶末,戶部以餉乏議裁山東、河南民兵,希摯爭之而止。改總理河道。以茶城淤塞,開梁山以下寧洋山,出右洪口。萬曆五年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已,遷戶部右侍郎,坐隴右礦賊未靖,論罷。起總督漕運,歷南京戶、兵二部尚書。召理戎政,以老被劾。加太子少保致仕。 王宗沐,字新甫,臨海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與同官李攀龍、王世貞輩,以詩文相友善。宗沐尤習吏治。歷江西提學副使。修白鹿洞書院,引諸生講習其中。 三遷山西右布政使。所部歲侵,宗沐因入覲上疏曰:「山西列郡俱荒,太原尤甚。三年於茲,百餘里不聞雞聲。父子夫婦互易一飽,命曰『人市』。宗祿八十五萬,累歲缺支,饑疫死者幾二百人。夫山西,京師右掖。自故關出真定,自忻、代出紫荊,皆不過三日。宣、大之糧雖派各郡,而運本色者皆在太原。饑民一聚,蹂踐劫奪,歲供宣、大兩鎮六十七萬餉,誰為之辦。此可深念者一也。四方奏水旱者以十分上,部議常裁而為三,所免不過存留者而已。今山西所謂存留者,二鎮三關之輸也。存留乃反急於起運,是山西終不蒙分毫之寬。此可深念者二也。開疆萬山之中,巖阻巉絕,太原民不得至澤、潞,安望就食他所。獨真定米稍可通。然背負車運,率二斗而致一斗,甫至壽陽,則價已三倍矣。是可深念者三也。饑民相聚為盜,招之不可,勢必撲殺。小則支庫金,大則請內帑。與其發帑以賞殺盜之人,孰若發帑使不為盜。此可深念者四也。近邱富往來誘惑,邊民妄傳募人耕田不取租稅。愚民何知,急不暇擇,長邊八百餘里,誰要之者。彼誘而衆,我逃而虛。此可深念者五也。」因請緩征逋賦,留河東新增鹽課以給宗祿。尋改廣西左布政使,再補山東。 隆慶五年,給事中李貴和請開膠萊河。宗沐以其功難成,不足濟運,遺書中朝止之。拜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極陳運軍之苦,請亟優恤。又以河決無常,運道終梗,欲復海運,上疏曰:「自會通河開濬以來,海運不講已久。臣近官山東,嘗條斯議。巡撫都御史梁夢龍毅然試之,底績無壅,而慮者輒苦風波。夫東南之海,天下衆水之委也,茫渺無山,趨避靡所,近南水暖,蛟龍窟宅。故元人海運多驚,以其起自太倉、嘉定而北也。若自淮安而東,引登、萊以泊天津,是謂北海,中多島嶼,可以避風。又其地高而多石,蛟龍有往來而無窟宅。故登州有海市,以石氣與水氣相搏,映石而成,石氣能達於水面,以石去水近故也。北海之淺,是其明驗。可以佐運河之窮,計無便於此者。」因條上便宜七事。明年三月遂運米十二萬石自淮入海,五月抵天津。敘功,與夢龍俱進秩,賜金幣。而南京給事中張煥言:「比聞入舟漂沒,失米三千二百石。宗沐預計有此,私令人糴補。夫米可補,人命可補乎?宗沐掩飾視聽,非大臣誼。」宗沐疏辨求勘。詔行前議,習海道以備緩急。未幾,海運至即墨,颶風大作,覆七舟。都給事中賈三近、御史鮑希顏及山東巡撫傅希摯俱言不便,遂寢。時萬曆元年也。 宗沐以徐、邳俗獷悍,多姦猾,濱海鹽徒出沒,六安、霍山礦賊竊發,奏設守將。又召豪俠巨室三百餘人充義勇,責令捕盜,後多以功給冠帶。遷南京刑部右侍郎,召改工部。尋進刑部左侍郎,奉敕閱視宣、大、山西諸鎮邊務。母喪歸。九年,以京察拾遺罷,不敘。居家十餘年卒。贈刑部尚書。天啟初,追諡襄裕。 子士崧、士琦、士昌,從子士性,皆進士。士崧官刑部主事。士琦歷重慶知府。播州宣慰使楊應龍叛,承總督邢玠檄至松坎撫定之。遂進兵備副使,治其地。尋以山東參政監軍朝鮮有功,超擢河南右布政使。坐應龍復叛,降湖廣右參政。歷山東右布政使,佐余宗濬封順義王,進秩賜金。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被劾擬調。未幾卒。 士昌由龍谿知縣擢兵科給事中。寇犯固原、甘肅,方議諸將罪,而延綏兩以捷聞。兵部請告廟宣捷,士昌奏止之。改禮科。礦稅興,疏言:「近日御題黃纛,遍布關津;聖旨朱牌,委褻蔀屋。遂使三家之村,雞犬悉盡;五都之市,絲粟皆空。且稅以店名,無異北齊之市肆;官從內遣,何啻西苑之斜封。」不報。二十九年,帝將冊立東宮,而故緩其期。士昌偕同官楊天民極諫,謫貴州鎮遠典史。屢遷大理右丞署事,與張問達共定張差獄。旋進右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歸卒。 士性,字恒叔,由確山知縣徵授禮科給事中。首陳天下大計,言朝廷要務二,曰親章奏,節財用;官司要務三,曰有司文網,督學科條,王官考覈;兵戎要務四,曰中州武備,晉地要害,北寇機宜,遼左戰功。疏凡數千言,深切時弊,多議行。詔製鰲山燈。未幾,慈寧宮火,士性請停前詔,帝納之。楊巍議黜丁此呂,士性劾巍阿輔臣申時行,時行納巍邪媚,皆失大臣誼。寢不行。時行,士性座主也。久之,疏言:「朝廷用人,不宜專取容身緘默,緩急不足恃者。請召還沈思孝、吳中行、艾穆、鄒元標、黃道瞻、蔡時鼎、聞道立、顧憲成、孫如法、姜應麟、馬應圖、王德新、盧洪春、彭遵古、諸壽賢、顧允成等。忤旨,不報。遷吏科給事中,出為四川參議,歷太僕少卿。河南缺巡撫,廷推首王國,士性次之。帝特用士性。士性疏辭,言資望不及國。帝疑其矯,且謂國實使之,遂出國於外,調士性南京。久之,就遷鴻臚卿,卒。 劉東星,字子明,沁水人。隆慶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大學士高拱攝吏部,以非時考察,謫蒲城縣丞。徙盧氏知縣,累遷湖廣左布政使。 萬曆二十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時朝鮮以倭難告。王師調集,悉會天津,而天津、靜海、滄州、河間皆被災。東星請漕米十萬石平糶,民乃濟。召為左副都御史。進吏部右侍郎,以父老請侍養歸,瀕行而父卒。 二十六年,河決單之黃堌,運道堙阻,起工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河漕。初,尚書潘季馴議開黃河上流,循商、虞而下,歷丁家道口出徐州小浮橋,即元賈魯所浚故道也,朝廷以費鉅未果。東星即其地開濬。起曲里舖至三仙臺,抵小浮橋。又濬漕渠自徐、邳至宿。計五閱月工竣,費僅十萬。詔嘉其績,進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明年渠邵伯、界首二湖。又明年奉開泇河。泇界滕、嶧間,南通淮、海,引漕甚便。前總督翁大立首議開濬,後尚書朱衡、都御史傅希摯復言之。朝廷數遣官行視,迄無成畫。河臣舒應龍嘗鑿韓莊,工亦中輟。東星力任其役。初議費百二十萬,及工起費止七萬,而渠已成十之三。會有疾,求去。屢旨慰留。卒官。後李化龍循其遺跡,與李三才共成之,遭永便焉。 東星性儉約。歷官三十年,敝衣蔬食如一日。天啟初,諡莊靖。 胡瓚,字伯玉,桐城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都水主事。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閘,駐濟寧。泗水所注,瓚修金口壩遏之。造舟汶上,為橋於寧陽,民不病涉。河決黃堌,瓚憂之。會劉東星來總河漕,瓚與往復論難。謂黃堌不杜,勢且易黃而漕;漕南北七百里,以涓涓之泉,安能運萬千有奇之艘,使及期飛渡。贊東星濬賈魯河故道,益治汶、泗間泉數百。尋源竟委,著泉河史上之。瓚治泉,一夫濬一泉,各有分地,省其勤惰而賞罰之。冬則養其餘力,不征於官。以疏濬運道有功,增秩一等。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橋。三年橋成,省費七萬有奇。累官江西左參政。予告歸,久之卒。 徐貞明,字孺東,貴溪人。父九思,見循吏傳。貞明舉隆慶五年進士。知浙江山陰縣,敏而有惠。萬曆三年徵為工科給事中。會御史傅應禎獲罪,貞明入獄調護,坐貶太平府知事。十三年累遷尚寶司丞。 初,貞明為給事中,上水利、軍班二議,謂: 神京雄據上游,兵食宜取之畿甸,今皆仰給東南。豈西北古稱富強地,不足以實廩而練卒乎。夫賦稅所出,括民脂膏,而軍船夫役之費,常以數石致一石,東南之力竭矣。又河流多變,運道多梗,竊有隱憂。聞陝西、河南故渠廢堰,在在有之;山東諸泉,引之率可成田;而畿輔諸郡,或支河所經,或澗泉自出,皆足以資灌溉。北人未習水利,惟苦水害,不知水害未除,正由水利未興也。蓋水聚之則為害,散之則為利。今順天、真定、河間諸郡,桑麻之區,半為沮洳,由上流十五河之水惟泄於猫兒一灣,欲其不汎濫而壅塞,勢不能也。今誠於上流疏渠濬溝,引之灌田,以殺水勢,下流多開支河,以泄橫流,其淀之最下者,留以瀦水,稍高者,皆如南人築圩之制,則水利興,水患亦除矣。 至於永平、灤州抵滄州、慶雲,地皆萑葦,土實膏腴。元虞集欲於京東濱海地築塘捍水以成稻田。若倣集意,招徠南人,俾之耕藝,北起遼海,南濱青齊,皆良田也。宜特簡憲臣,假以事權,毋阻浮議,需以歲月,不取近功。或撫窮民而給其牛種,或任富室而緩其征科,或選擇健卒分建屯營,或招徠南人許其占籍。俟有成績,次及河南、山東、陝西。庶東南轉漕可減,西北儲蓄常充,國計永無絀矣。 其議軍班則言: 東南民素柔脃,莫任遠戍。今數千里勾軍,離其骨肉。而軍壯出於戶丁,幫解出於里甲,每軍不下百金。而軍非土著,志不久安,輒賂衞官求歸。衞官利其賂,且可以冒餉也,因而縱之。是困東南之民,而實無補於軍政也。宜倣匠班例,軍戶應出軍者,歲徵其錢,而召募土著以足之便。 事皆下所司。兵部尚書譚綸言勾軍之制不可廢。工部尚書郭朝賓則以水田勞民,請俟異日。事遂寢。 及貞明被謫,至潞河,終以前議可行,乃著潞水客談以畢其說。其略曰: 西北之地旱則赤地千里,潦則洪流萬頃,惟雨暘時若,庶樂歲無饑,此可常恃哉?惟水利興而後旱潦有備,利一。中人治生必有常稔之田,以國家之全盛獨待哺於東南,豈計之得哉?水利興則餘糧棲畝皆倉庾之積,利二。東南轉輸其費數倍。若西北有一石之入,則東南省數石之輸,久則蠲租之詔可下,東南民力庶幾稍甦,利三。西北無溝洫,故河水橫流,而民居多沒。修復水田則可分河流,殺水患,利四。西北地平曠,寇騎得以長驅。若溝洫盡舉,則田野皆金湯,利五。游民輕去鄉土,易於為亂。水利興則業農者依田里,而游民有所歸,利六。招南人以耕西北之田,則民均而田亦均,利七。東南多漏役之民,西北罹重徭之苦,以南賦繁而役減,北賦省而徭重也。使田墾而民聚,則賦增而北徭可減,利八。沿邊諸鎮有積貯,轉輸不煩,利九。天下浮戶依富家為佃客者何限,募之為農而簡之為兵,屯政無不舉矣,利十。塞上之卒,土著者少。屯政舉則兵自足,可以省遠募之費,甦班戍之勞,停攝勾之苦,利十一。宗祿浩繁,勢將難繼。今自中尉以下量祿之田,使自食其土,為長子孫計,則宗祿可減,利十二。修復水利,則倣古井田,可限民名田。而自昔養民之政漸可舉行,利十三。民與地均,可倣古比閭族黨之制,而教化漸興,風俗自美,利十四也。 譚綸見而美之曰:「我歷塞上久,知其必可行也。」已而順天巡撫張國彥、副使顧養謙行之薊州、永平、豐潤、玉田,皆有效。及是貞明還朝,御史蘇瓚、徐待力言其說可行,而給事中王敬民又特疏論薦,帝乃進貞明少卿,賜之敕,令往會撫按諸臣勘議。 時瓚方奉命巡關,復獻議曰:「治水與墾田相濟,未有水不治而田可墾者。畿輔為患之水莫如蘆溝、滹沱二河。蘆溝發源於桑乾,滹沱發源於太戲,源遠流長。又合深、易、濡、泡、沙、滋諸水,散入各淀,而泉渠溪港悉注其中。以故高橋、白洋諸淀,大者廣圍一二百里,小亦四五十里。每當夏秋淫潦,膏腴變為潟鹵,菽麥化為萑葦,甚可惜也。今治水之策有三:濬河以決水之壅,疏渠以殺淀之勢,撤曲防以均民之利而已。」帝並下貞明。 貞明乃躬歷京東州縣,相原隰,度土宜,周覽水泉分合,條列事宜以上。戶部尚書畢鏘等力贊之,因採貞明疏,議為六事:請郡縣有司以墾田勤惰為殿最,聽貞明舉劾;地宜稻者以漸勸率,宜黍宜粟者如故,不遽責其成;召募南人,給衣食農具,俾以一教十;能墾田百畝以上,即為世業,子弟得寄籍入學,其卓有明效者,倣古孝弟力田科,量授鄉遂都鄙之長;墾荒無力者,貸以穀,秋成還官,旱潦則免;郡縣民壯,役止三月,使疏河芟草,而墾田則募專工。帝悉從之。其年九月遂命貞明兼監察御史領墾田使,有司撓者劾治。 貞明先詣永平,募南人為倡。至明年二月,已墾至三萬九千餘畝。又遍歷諸河,窮源竟委,將大行疏濬。而奄人、勳戚之占閒田為業者,恐水田興而己失其利也,爭言不便,為蜚語聞於帝。帝惑之。三月,閣臣申時行等以風霾陳時政,力言其利。帝意終不釋。御史王之棟,畿輔人也,遂言水田必不可行,且陳開滹沱不便者十二。帝乃召見時行等,諭令停役。時行等請罷開河,專事墾田。已,工部議之棟疏,亦如閣臣言。帝卒罷之,而欲追罪建議者,用閣臣言而止。貞明乃還故官。尋乞假歸。十八年卒。 貞明識敏才練,慨然有經世志。京東水田實百世利,事初興而即為浮議所撓,論者惜之。初議時,吳人伍袁萃謂貞明曰:「民可使由,不可使知。君所言,得無太盡耶?」貞明問故。袁萃曰:「北人懼東南漕儲派於西北,煩言必起矣。」貞明默然。已而之棟竟劾奏如袁萃言。 袁萃,字聖起,吳縣人。舉萬曆五年會試。又三年釋褐,授貴溪知縣。擢兵部主事,進員外郎,署職方事。李成梁子如楨求為錦衣大帥,袁萃力爭,寢之。出為浙江提學僉事。巡撫牒數十人寄學,立却還之。歷廣東海北道副使。中官李敬轄珠池,其參隨擅殺人,袁萃捕論如法。請告歸。所撰林居漫錄、彈園雜志多貶斥當世公卿大夫,而於李三才、于玉立尤甚云。 贊曰:事功之難立也,始則羣疑朋興,繼而忌口交鑠,此勞臣任事者所為腐心也。盛應期諸人治漕營田,所規畫為軍國久遠大計,其奏效或在數十年後。而當其時浮議滋起,或以輟役,或以罷官,久之乃食其利,而思其功。故曰「可與樂成,難與慮始」,信夫。 嚴清 宋纁 陸光祖 孫鑨子如法 陳有年 孫丕揚 蔡國珍 楊時喬 嚴清,字公直,雲南後衞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除富順知縣。公廉恤民,治聲大起。憂歸,補邯鄲。入為工部主事,歷郎中。董作京師外城,修九陵,吏無所侵牟,工成加俸。連丁內外艱。服除,補兵部,擢保定知府。故事,歲籍民充京師庫役,清罷之。振荒弭盜,人以比前守吳嶽。歷遷易州副使,陝西參政,四川按察使、右布政使。並以清望,薦章十餘上。 隆慶二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未上,改四川。清久宦川中,僚吏憚其風采,相率厲名行,少墨敗者。郡縣卒歲團操成都,清罷之。番人入貢,裁為定額。痛絕強宗悍吏,毀者亦衆。陝西賊流入境,巡按御史王廷瞻劾清縱寇。大學士趙貞吉言:「賊起鄖、陝,貽害川徼,即有罪,當罪守土臣,不宜專責巡撫。臣蜀人,深知清約己愛人,省事任怨。今蜀地歲荒民流,方倚清如父母,奈何棄之。任事臣欲為國家利小民,必得罪豪右。論者不察,動以深文求之。頃海瑞既去,若清復罷,是任事之臣皆不免彈擊,惟全軀保位為得計矣。」疏奏,不允,命解官聽調。清遂不出。 萬曆二年起撫山西。未赴,改貴州。歷兩京大理卿,三遷刑部尚書。張居正當國,尚書不附麗者獨清。居正既卒,籍馮保家,得廷臣餽遺籍,獨無清名,神宗深重焉。會吏部尚書梁夢龍罷,即以清代。日討故實,辨官材,自丞佐下皆親署,無一倖進者。中外師其廉儉,書問幾絕。甫半歲,得疾歸。帝數問閣臣:「嚴尚書病愈否?」十五年,兵部缺尚書。用楊博故事,特詔起補。遣使趣行,而清疾益甚,不能赴。又三年卒。贈太子太保,諡恭肅。 清初拜尚書,不能具服色,束素犀帶以朝。或嘲之曰:「公釋褐時,七品玳瑁帶猶在耶?」清笑而已。 宋纁,字伯敬,商丘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永平推官。擢御史,出視西關,按應天諸府。隆慶改元,再按山西。俺答陷石州,將士捕七十七人,當斬。纁訊得其誣,釋者殆半。靜樂民李良雨化為女,纁言此陽衰陰盛之象,宜進君子退小人,以挽氣運。帝嘉納之。擢順天府丞,尋以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核缺伍,汰冗兵,罷諸道援兵防禦,省餉無算。 萬曆初,與張居正不合,引疾歸。居正卒,廷臣交薦,以故官撫保定。獲鹿諸縣饑,先振後以聞。帝以近畿宜俟命,令災重及地遠者便宜振貸,餘俱奏聞。尋遷南京戶部右侍郎。召還部,進左,改督倉場。請減額解贖銀,民壯弓兵諸役已裁者,勿徵民間工食。 十四年遷戶部尚書。民壯工食已減半,復有請盡蠲者,纁因并曆日諸費奏裁之。有司徵賦懼缺額,鞭撻取盈,纁請有司考成,視災傷為上下。山西連歲荒,賴社倉獲濟,纁請推行天下,以紙贖為糴本,不足則勸富人,或令民輸粟給冠帶。又言:「邊儲大計,最重屯田、鹽筴。近諸邊年例銀增至三百六十一萬,視弘治初八倍,宜修屯政,商人墾荒中鹽。」帝皆稱善。聖節賞賚,詔取部帑銀二十萬兩,纁執奏,不從。潞王將之國,復取銀三十萬兩市珠寶,纁亦力爭,乃減三之一。故事,金花銀歲進百萬兩,帝即位之六年,增二十萬,遂以為常。纁三請停加額,終不許。 纁為戶部五年,值四方多災。為酌盈虛,籌緩急,奏報無需時,上下賴之。而都御史吳時來以吏部尚書楊巍年老求去,忌纁名出己上,兩疏劾,纁因杜門乞休,帝不許。及巍去,卒以纁代之。巍在部,不能止吏奸,且遇事輒請命政府。纁絕請寄,奬廉抑貪,罪黠吏百餘人,於執政一無所關白。會文選員外郎缺官,纁擬起鄒元標。奏不下,再疏趣之。大學士申時行遂擬旨切責,斥元標南京。頃之,以序班盛名昭註官有誤,時行劾奏之。序班劉文潤遷詹事府錄事,時行又劾文潤由輸粟進,不當任清秩。時殿閣中書無不以貲進者,時行獨爭一錄事。纁知其意,五疏乞休。福建僉事李琯言:「時行庇巡撫秦燿,而纁議罷之。仇主事高桂,而纁議用之。以故假小事齮齕,使不得安其位。」帝不納琯言,亦不允纁請。無何,纁卒官。詔贈太子太保,諡莊敬。 纁凝重有識,議事不苟。石星代為戶部,嘗語纁曰:「某郡有奇羨,可濟國需。」纁曰:「朝廷錢穀,寧蓄久不用,勿使搜括無餘。主上知物力充羨,則侈心生矣。」星憮然。有郎言漕糧宜改折。纁曰:「太倉之儲,寧紅腐不可匱絀,一旦不繼,何所措手?」中外陳奏,帝多不省,或直言指斥,輒曰「此沽名耳」,不罪。于慎行稱帝寬大,纁愀然曰:「言官極論得失,要使人主動心;縱罪及言官,上意猶有所儆省。概置勿問,則如痿痹不可療矣。」後果如其言。 陸光祖,字與繩,平湖人。祖淞,父杲,皆進士。淞,光祿卿。杲,刑部主事。光祖年十七,與父同舉於鄉。尋登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除濬縣知縣。兵部尚書趙錦檄畿輔民築塞垣,光祖言不便。錦怒,劾之。光祖言於巡撫,請輸雇值,民乃安。郡王奪民產,光祖裁以法。 遷南京禮部主事,請急歸。補祠祭主事,歷儀制郎中。嚴訥為尚書,雅重光祖,議無不行。及訥改吏部,調光祖驗封郎中,改考功。王崇古、張瀚、方逢時、王一鶚挂物議,力雪之。既而改文選,益務汲引人才,登進耆碩幾盡。又破格擢廉能吏王化、江東、邵元善、張澤、李珙、郭文通、蔡琮、陳永、謝侃。或由鄉舉貢士,或起自書吏。由是下僚競勸,訥亦推心任之,故光祖得行其志。左侍郎朱衡銜光祖,有後言,御史孫丕揚遂以專擅劾光祖。時已遷太常少卿,坐落職閒住。 大學士高拱掌吏部,謀傾徐階。階賓客皆避匿,光祖獨為排解。及拱罷,楊博代為吏部,義之,特起南京太僕少卿。未上,擢本寺卿。又就進大理卿。半道丁父艱。萬曆五年起故官。張居正以奪情杖言者,光祖遺書規之。及王用汲劾居正,居正將中以危禍,光祖時入為大理卿,力解得免。居正與光祖同年相善,欲援為助,光祖無詭隨。及遷工部右侍郎,以議漕糧改折忤居正,御史張一鯤論之,光祖遽引歸。 十一年冬,薦起南京兵部右侍郎。甫旬日,召為吏部。悉引居正所擯老成人,布九列。李植、江東之力求居正罪,光祖言居正輔翼功不可泯,與言路左。植輩以丁此呂故攻尚書楊巍,光祖右巍詆言者。言者遂羣攻光祖,乃由左侍郎出為南京工部尚書。御史周之翰劾光祖附宗人炳得清華,帝不問。御史楊有仁遂劾光祖受賕請屬,巍力保持之,事得寢,光祖竟引疾去。 十五年起南京刑部尚書,就改吏部。率同官劾東廠太監張鯨,且乞宥李沂。已,言國本未定,由鯨搆謀,請除之以安宗社。及帝召還鯨,復率同官極諫。入為刑部尚書。帝嘗書其名御屏。吏部尚書宋纁卒,遂用光祖代,而以趙錦代光祖。御史王之棟言二人不當用。帝怒,貶之棟雜職。時部權為內閣所奪,纁力矯之,遂遭挫,光祖不為懾。嘗以事與大學士申時行迕。時行不悅,光祖卒無所徇。時行謝政,特旨用趙志臯、張位,時行所密薦也。光祖言,輔臣當廷推,不當內降。帝命不為後例。 二十年大計外吏,給事中李春開、王遵訓、何偉、丁應泰,御史劉汝康皆先為外吏,有物議,悉論黜之。又舉許孚遠、顧憲成等二十二人,時論翕然稱焉。頃之,以推用饒伸、萬國欽忤旨,文選郎王教以下盡逐。光祖謂事由己,引罪乞休,為郎官祈宥,不許。及會推閣臣,廷臣循故事,首光祖名。詔報曰:「卿前請廷推,推固宜首卿。」光祖知不能容,日懷去志。無何,以王時槐、蔡悉、王樵、沈節甫老成魁艾,特推薦之,給事中喬胤遂劾光祖及文選郎鄒觀光。光祖遂力求去,許馳驛。在籍五年卒。贈太子太保,諡莊簡。 光祖清強有識,練達朝章。每議大政,一言輒定。初官禮部,將擢尚寶少卿,力讓時槐。丕揚劾罷光祖,後再居吏部,推轂之甚力。趙用賢、沈思孝以論此呂事與光祖左,後亦數推輓之。御史蔡時鼎、陳登雲嘗劾光祖,光祖引登雲為知己。時鼎視鹺兩淮,以建言罷,商人訐於南刑部,光祖時為尚書,雪其誣,罪妄訴者。人服其量。 孫鑨,字文中。父陞,字志高,都御史燧季子也。嘉靖十四年進士及第。授編修,累官禮部侍郎。嚴嵩枋國,陞其門生也,獨無所附麗。會南京禮部尚書缺,衆不欲行,陞獨請往。卒,贈太子少保,諡文恪。陞嘗念父死宸濠之難,終身不書寧字,亦不為人作壽文。居官不言人過,時稱篤行君子。四子,鑨、鋌、錝、鑛。鋌,南京禮部右侍郎。錝,太僕卿。鑛自有傳。 鑨舉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武庫主事。歷武選郎中,尚書楊博深器之。世宗齋居二十年,諫者輒獲罪。鑨請朝羣臣,且力詆近倖方士,引趙高、林靈素為喻。中貴匿不以聞,鑨遂引疾歸。 隆慶元年起南京文選郎中。萬曆初,累遷光祿卿。引疾歸。里居十年,坐臥一小樓,賓客罕見其面。起故官,進大理卿。都御史吳時來議律例,多紕盭,鑨力爭之。帝悉從駁議。歷南京吏部尚書,尋改兵部,參贊機務。命甫下,會陸光祖去。廷推代者再,乃召為吏部尚書。 吏部自宋纁及光祖為政,權始歸部。至鑨,守益堅。故事,冢宰與閣臣遇不避道,後率引避。光祖爭之,乃復故。然陰戒騶人異道行,至鑨益徑直。張位等不能平,因欲奪其權。建議大僚缺,九卿各舉一人,類奏以聽上裁,用杜專擅。鑨言:「廷推,大臣得共衡可否,此『爵人於朝,與衆共之』之義,類奏啟倖途,非制。」給事中史孟麟亦言之。詔卒如位議。自是吏部權又漸散之九卿矣。 二十一年大計京朝官,力杜請謁。文選員外郎呂胤昌,鑨甥也,首斥之。考功郎中趙南星亦自斥其姻。一時公論所不予者貶黜殆盡,大學士趙志臯弟預焉。由是執政皆不悅。王錫爵方以首輔還朝,欲有所庇。比至而察疏已上,庇者在黜中,亦不能無憾。會言官以拾遺論劾稽勳員外郎虞淳熙、職方郎中楊于廷、主事袁黃。鑨議謫黃,留淳熙、于廷。詔黃方贊畫軍務,亦留之。給事中劉道隆遂言淳熙、于廷不當議留,乃下嚴旨責部臣專權結黨。鑨言:「淳熙,臣鄉人,安貧好學。于廷力任西事,尚書石星極言其才。今寧夏方平,臣不敢以功為罪。且既名議覆,不嫌異同。若知其無罪,以諫官一言而去之,自欺欺君,臣誼不忍為也。」帝以鑨不引罪,奪其俸,貶南星三官,淳熙等俱勒罷。 鑨遂乞休,且白南星無罪。左都御史李世達以己同掌察,而南星獨被譴,亦為南星、淳熙等訟。帝皆不聽。於是僉都御史王汝訓,右通政魏允貞,大理少卿曾乾亨,郎中于孔兼,員外郎陳泰來,主事顧允成、張納陞、賈巖,助教薛敷教交章訟南星冤,而泰來詞尤切。其略曰: 臣嘗四更京察。其在丁丑,張居正以奪情故,用御史朱璉謀,借星變計吏,箝制衆口。署部事方逢時、考功郎中劉世亨依違其間。如蔡文範、習孔教輩並掛察籍,不為衆所服。辛巳,居正威福已成,王國光唯諾惟謹,考功郎中孫惟清與吏科秦燿謀盡錮建言諸臣吳中行等。今輔臣趙志臯、張位,撫臣趙世卿亦掛名南北京察,公論冤之。丁亥,御史王國力折給事中楊廷相、同官馬允登之邪議。而尚書楊巍素性模棱,考功郎徐一檟立調停之畫。涇、渭失辯,亦為時議所譏。獨今春之役,旁咨博採,覈實稱情,邪諂盡屏,貪墨必汰;乃至鑨割渭陽之情,南星忍秦晉之好,公正無踰此者。元輔錫爵兼程赴召,人或疑其欲干計典。今其親故皆不能庇,欲甘心南星久矣。故道隆章上,而專權結黨之旨旋下。 夫以吏部議留一二庶僚為結黨,則兩都大僚被拾遺者二十有二人,而閣臣議留者六,詹事劉虞夔以錫爵門生而留,獨可謂之非黨耶?且部權歸閣,自高拱兼攝以來,已非一日。尚書自張瀚、嚴清而外,選郎自孫鑛、陳有年而外,莫不奔走承命。其流及於楊巍,至劉希孟、謝廷寀而掃地盡矣。尚書宋纁稍欲振之,卒為故輔申時行齮齕以死。尚書陸光祖、文選郎王教、考功郎鄒觀光矢志澄清,輔臣王家屏虛懷以聽,銓敘漸清。乃時行身雖還里,機伏垣牆,授意內璫張誠、田義及言路私人,教、觀光遂不久斥逐。今祖其故智,借拾遺以激聖怒,是內璫與閣臣表裏,箝勒部臣,而陛下未之察也。 疏入,帝怒,謫孔兼、泰來等。世達又抗疏論救,帝怒,盡斥南星、淳熙、于廷黃為民。 鑨乃上疏言:「吏部雖以用人為職,然進退去留,必待上旨。是權固有在,非臣部得專也。今以留二庶僚為專權,則無往非專矣。以留二司屬為結黨,則無往非黨矣。如避專權結黨之嫌,畏縮選愞,使銓職之輕自臣始,臣之大罪也。臣任使不效,徒潔身而去,俾專權結黨之說終不明於當時,後來者且以臣為戒,又大罪也。」固請賜骸骨,仍不允。鑨遂杜門稱疾。疏累上,帝猶溫旨慰留,賜羊豕、酒醬、米物,且敕侍郎蔡國珍暫署選事,以需鑨起。鑨堅臥三月,疏至十上,乃許乘傳歸。居三年卒。贈太子太保,諡清簡。 鑨嘗曰:「大臣不合,惟當引去。否則有職業在,謹自守足矣。」其志節如此。 子如法,官刑部主事。以諫阻鄭貴妃進封,貶潮陽典史。久之,移疾歸。廷臣累薦,悉報寢。卒,贈光祿少卿。 陳有年,字登之,餘姚人。父克宅,字即卿,正德九年進士。嘉靖中官御史。哭爭「大禮」,有大僚欲去,克宅扼其項曰:「奈何先去為人望?」其人愧而止。俄繫獄廷杖。獲釋。先後按貴州、河南,多所彈劾。吏部尚書廖紀姻為所劾罷,惡之,出為松潘副使。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都勻苗王阿向作亂,據凱口囤。克宅與總兵官楊仁攻斬阿向。論功,進秩。旋移撫蘇、松。既行,而阿向黨復叛,坐罷官候勘。巡撫汪珊討平賊,推功克宅。克宅已卒,乃賜卹典。 有年舉嘉靖四十一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改吏部,歷驗封郎中。萬曆元年,成國公朱希忠卒,其弟錦衣都督希孝賄中官馮保援張懋例乞贈王,大學士張居正主之。有年持不可,草奏言:「令典:功臣歿,公贈王,侯贈公,子孫襲者,生死止本爵。懋贈王,廷議不可,即希忠父輔亦言之。後竟贈,非制。且希忠無勛伐,豈當濫寵。」左侍郎劉光濟署部事,受指居正為刪易其藁。有年力爭,竟以原奏上。居正不懌,有年即日謝病去。 十二年起稽勳郎中,歷考功、文選,謝絕請寄。除目下,中外皆服。遷太常少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尚方所需陶器,多奇巧難成,後有詔許量減,既而如故。有年引詔旨請,不從。內閣申時行等固爭,乃免十之三。南畿、浙江大侵,詔禁隣境閉糴,商舟皆集江西,徽人尤衆。而江西亦歲儉,羣乞有年禁遏。有年疏陳濟急六事,中請稍弛前禁,令江西民得自救。南京御史方萬山劾有年違詔。帝怒,奪職歸。薦起督操江,累遷吏部右侍郎。改兵部,又改吏部。尚書孫鑨、左侍郎羅萬化皆鄉里,有年力引避,朝議不許。 尋由左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二十一年與吏部尚書溫純共典京察,所黜咸當。未幾遂代純位。其秋,鑨謝事,召拜吏部尚書。止宿公署中,見賓則於待漏所。引用僚屬,極一時選。 明年,王錫爵將謝政,廷推閣臣,詔無拘資品。有年適在告,侍郎趙參魯、盛訥,文選郎顧憲成往咨之,列故大學士王家屏、故禮部尚書沈鯉、故吏部尚書孫鑨、禮部尚書沈一貫、左都御史孫丕揚、吏部侍郎鄧以讚、少詹事馮琦七人名上。蓋鑨、丕揚非翰林為不拘資,琦四品為不拘品也。家屏以爭國本去位,帝意雅不欲用。又推及吏部尚書、左都御史非故事,嚴旨責讓。謂:「不拘資品乃昔年陸光祖自為內閣地。今推鑨、丕揚,顯屬徇私。前吏部嘗兩推閣臣,可具錄姓名以上。」於是備列沈鯉、李世達、羅萬化、陳于陛、趙用賢、朱賡、于慎行、石星、曾同亨、鄧以讚等。而世達故左都御史也,帝復不悅。謂:「詔旨不許推都御史,何復及世達。家屏舊輔臣,不當擅議起用。」乃命于陛、一貫入閣,而謫憲成及員外郎黃縉、王同休,主事章嘉禎、黃中色為雜職。錫爵首疏救,有年及參魯等疏繼之,帝並不納。趙志臯、張位亦佯為言。而二人者故不由廷推,因謂:「輔臣當出特簡,廷推由陸光祖交通言路為之,不可為法。」帝喜。降旨再譙責,遂免縉等貶謫,但停俸一年。給事中盧明諏疏救憲成。帝怒,貶明諏秩,斥憲成為民。 有年抗疏言:「閣臣廷推,其來舊矣。曩楊巍秉銓,臣署文選,廷推閣臣六人,今元輔錫爵即是年所推也。臣邑前有兩閣臣,弘治時謝遷,嘉靖時呂本,並由廷推,官止四品,而耿裕、聞淵則以吏部尚書居首。是廷推與推及吏部,皆非自今創也。至不拘資品,自出聖諭,臣敢不仰承。」因固乞骸骨。帝得疏,以其詞直,溫旨慰答。有年自是累疏稱疾乞罷。帝猶慰留,賚食物、羊酒。有年請益力。最後,以身雖退,遺賢不可不錄,力請帝起廢。帝報聞。有年遂杜門不出。數月中,疏十四上。乃予告,乘傳歸。歸裝,書一篋,衣一笥而已。二十六年正月卒,年六十有八。四月詔起南京右都御史,而有年已前卒。贈太子太保,諡恭介。 故事,吏部尚書未有以他官起者。屠滽掌都察院,楊博、嚴清掌兵部,皆用原銜領之。南京兵部尚書楊成起掌南院,亦領以故銜。有年以右都御史起,蓋帝欲用之,而政府陰抑之也。 有年風節高天下。兩世膴仕,無宅居其妻孥,至以油幙障漏。其歸自江西,故廬火,乃僦一樓居妻孥,而身栖僧舍。其刻苦如此。 孫丕揚,字叔孝,富平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歷按畿輔、淮、揚,矯然有風裁。隆慶中,擢大理丞。以嘗劾高拱,拱門生給事中程文誣劾丕揚,落職候勘。拱罷,事白,起故官。 萬曆元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以嚴為治,屬吏皆惴惴。按行關隘,增置敵樓三百餘所,築邊牆萬餘丈。錄功,進右副都御史。中官馮保家在畿內,張居正屬為建坊,丕揚拒不應。知二人必怒,五年春引疾歸。 其冬大計京官,言路希居正指劾之。詔起官時,調南京用。御史按陝西者,知保等憾不已,密諷西安知府羅織其贓。知府遣吏報御史,吏為虎噬。及再報,則居正已死,事乃解。起應天府尹。召拜大理卿,進戶部右侍郎。 十五年,河北大饑。丕揚鄉邑及隣縣蒲城、同官至採石為食。丕揚傷之,進石數升於帝,因言:「今海內困加派,其窮非止啖石之民也。宜寬賦節用,罷額外徵派及諸不急務,損上益下,以培蒼生大命。」帝感其言,頗有所減罷。 尋由左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以病歸。召拜刑部尚書。丕揚以獄多滯囚,由公移牽制。議刑部、大理各置籍,凡獄上刑部,次日即詳讞大理,大理審允,次日即還刑部,自是囚無淹繫。尋奏:「五歲方恤刑,恐冤獄無所訴。請敕天下撫按,方春時和,令監司按行州縣,大錄繫囚,按察使則錄會城囚。死罪矜疑及流徒以下可原者,撫按以達於朝,期毋過夏月。輕者立遣,重者仍聽部裁,歲以為常。」帝報從之。已,條上省刑省罰各三十二事。帝稱善,優詔褒納。自是刑獄大減。有內豎殺人,逃匿禁中。丕揚奏捕,卒論戍。改左都御史。陳臺規三事,請專掌印、重巡方、久巡城,著為令。已,又言:「閭閻民瘼非郡邑莫濟,郡邑吏治非撫按監司莫清。撫按監司風化,非部院莫飭。請立約束頒天下,奬廉抑貪,共勵官箴。」帝咸優詔報許。 二十二年拜吏部尚書。丕揚挺勁不撓,百僚無敢以私干者,獨患中貴請謁。乃創為掣籤法,大選急選,悉聽其人自掣,請寄無所容。一時選人盛稱無私,然銓政自是一大變矣。 二十三年大計外吏。九江知府沈鐵嘗為衡州同知,發巡撫秦燿罪,江西提學僉事馬猶龍嘗為刑部主事,定御史祝大舟贓賄,遂為庇者所惡。考功郎蔣時馨黜之,丕揚不能察。及時馨為趙文炳所劾,丕揚力與辨雪。謂釁由丁此呂,此呂坐逮。丕揚又力詆沈思孝,於是思孝及員外郎岳元聲連章訐丕揚。丕揚請去甚力。其冬,帝以軍政故,貶兩京言官三十餘人。丕揚猶在告,偕九卿力諫,弗納。已而帝惡大學士陳于陛論救,謫諸言官邊方。丕揚等復抗疏諫,帝益怒,盡除其名。 初,帝雖以夙望用丕揚,然不甚委信。有所推舉,率用其次。數請起廢,輒報罷。丕揚以志不行,已懷去志,及是杜門踰半歲。疏十三上,多不報。至四月,溫諭勉留,乃復起視事。主事趙學仕者,大學士志臯族弟也,坐事議調,文選郎唐伯元輒注饒州通判。俄學仕復以前事被訐,給事中劉道亨因劾吏部附勢,語侵丕揚。博士周獻臣有所陳論,亦頗侵之。丕揚疑道亨受同官周孔教指,獻臣又孔教宗人,益疑之,復三疏乞休。最後貽書大學士張位,懇其擬旨允放。位如其言。丕揚聞,則大恚,謂位逐己,上疏詆位及道亨、孔教、獻臣、思孝甚力。帝得疏,不直丕揚。位亦疏辯求退,帝復詔慰留,而位同官陳于陛、沈一貫亦為位解。丕揚再被責讓,許馳傳去。 久之,起南京吏部尚書,辭不就。及吏部尚書李戴免,帝難其代,以侍郎楊時喬攝之。時喬數請簡用尚書。帝終念丕揚廉直,三十六年九月召起故官。屢辭,不允。明年四月始入都,年七十有八矣。三十八年大計外吏,黜陟咸當。又奏舉廉吏布政使汪可受、王佐、張偲等二十餘人,詔不次擢用。 先是,南北言官羣擊李三才、王元翰,連及里居顧憲成,謂之東林黨。而祭酒湯賓尹諭德顧天埈各收召朋徒,干預時政,謂之宣黨、崑黨;以賓尹宣城人,天埈崑山人也。御史徐兆魁、喬應甲、劉國縉、鄭繼芳、劉光復、房壯麗,給事中王紹徽、朱一桂、姚宗文、徐紹吉、周永春輩,則力排東林,與賓尹、天埈聲勢相倚,大臣多畏避之。至是,繼芳巡按浙江,有偽為其書抵紹徽、國縉者,中云「欲去福清,先去富平;欲去富平,先去耀州兄弟」。又言「秦脈斬斷,吾輩可以得志」。福清謂葉向高,耀州謂王國、王圖,富平即丕揚也。國時巡撫保定,圖以吏部侍郎掌翰林院,與丕揚皆秦人,故曰「秦脈」。蓋小人設為挑激語,以害繼芳輩,而其書乃達之丕揚所。丕揚不為意,會御史金明時居官不職,慮京察見斥,先上疏力攻圖并詆御史史記事、徐縉芳,謂為圖心腹。及圖、縉芳疏辯,明時再劾之,因及繼芳偽書事。國縉疑書出縉芳及李邦華、李炳恭、徐良彥、周起元手,因目為「五鬼」;五人皆選授御史候命未下者也。當是時,諸人日事攻擊,議論紛呶,帝一無所問,則益植黨求勝,朝端鬨然。 及明年三月大計京官。丕揚與侍郎蕭雲舉、副都御史許弘綱領其事,考功郎中王宗賢、吏科都給事中曹于汴、河南道御史湯兆京、協理御史喬允升佐之。故御史康丕揚、徐大化,故給事中鍾兆斗、陳治則、宋一韓、姚文蔚,主事鄭振先、張嘉言及賓尹、天埈、國縉咸被察,又以年例出紹徽、應甲於外。羣情翕服,而諸不得志者深銜之。當計典之初舉也,兆京謂明時將出疏要挾,以激丕揚。丕揚果怒,先期止明時過部考察,特疏劾之。旨下議罪,而明時辨疏復犯御諱。帝怒,褫其職。其黨大譁。謂明時未嘗要挾兆京,祇以劾圖一疏實之,為圖報復。於是刑部主事秦聚奎力攻丕揚,為賓尹、大化、國縉、紹徽、應甲、嘉言辨。時部院察疏猶未下,丕揚奏趣之,因發聚奎前知績溪、吳江時貪虐狀。帝方向丕揚,亦褫聚奎職。由是黨人益憤,謂丕揚果以偽書故斥紹徽、國縉,且二人與應甲嘗攻三才、元翰,故代為修隙,議論洶洶。弘綱聞而畏之。累請發察疏,亦若以丕揚為過當者。黨人藉其言,益思撼丕揚。禮部主事丁元薦甫入朝,慮察疏終寢,抗章責弘綱,因盡發崑、宣黨搆謀狀。於是一桂、繼芳、永春、兆魁、宗文爭擊元薦,為明時等訟冤。賴向高調獲,至五月察疏乃下。給事中彭惟成、南京給事中高節,御史王萬祚、曾成易猶攻訐不已。丕揚以人言紛至,亦屢疏求去,優詔勉留。先是,楊時喬掌察,斥科道錢夢臯等十人,特旨留任。至是丕揚亦奏黜之,羣情益快。 丕揚以白首趨朝,非薦賢無以報國。先後推轂林居耆碩,若沈鯉、呂坤、郭正域、丘度、蔡悉、顧憲成、趙南星、鄒元標、馮從吾、于玉立、高攀龍、劉元珍、龐時雍、姜士昌、范淶、歐陽東鳳輩。帝雅意不用舊人,悉寢不報。丕揚又請起故御史錢一本等十三人,故給事中鍾羽正等十五人,亦報罷。丕揚齒雖邁,帝重其老成清德,眷遇益隆。而丕揚乞去不已,疏復二十餘上。既不得請,則於明年二月拜疏徑歸。向高聞之,急言於上。詔令乘傳,且敕所司存問。既而丕揚疏謝,因陳時政四事,帝復優詔報之。家居二年卒,年八十三。贈太保。天啟初,追諡恭介。 蔡國珍,字汝聘,奉新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鄉人嚴嵩當國,欲羅致門下。國珍不應,乞就南,為刑部主事。盜七十餘人久繫,讞得其情,減釋過半。就改吏部,進郎中。出為福建提學副使,以侍養歸。遭母喪。服除,遂不出。家居垂二十年。 張居正既卒,朝議大起廢籍。萬曆十一年仍以故官涖福建。遷湖廣右參政,分守辰沅。洞蠻亂,將吏議剿,國珍檄諭之,遂定。歷浙江左布政使,以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召為左副都御史,歷吏部左、右侍郎,與尚書孫鑨、陳有年綜核銓政。擢南京吏部尚書。 二十四年閏八月,孫丕揚去國,帝久不除代。部事盡弛,其年十二月竟廢大選。閣臣及言官數為言,明年二月始命國珍為吏部尚書。三殿災,率諸臣請修省。旋有詔起廢。國珍列三等,人品正大、心術光明者,文選郎王教等二十四人,才有足錄、過無可棄者,給事中喬允等三十三人,因人詿誤、釁非己作者,給事中耿隨龍等三十六人,並請錄用。竟報寢。明年三月倡廷臣詣文華門請舉皇長子冊立、冠婚,言必得請方退。帝遣中官諭曰:「此大典,稍需時耳,何相挾若是。」乃頓首出。給事中戴士衡劾文選郎白所知贓私,國珍為辨,且求罷。帝不聽,除所知名。御史況上進因論國珍八罪。帝察其誣,不問。國珍遂稱疾,累疏乞休。先是,丕揚坐忤張位去官,位欲援同己者為助,以國珍鄉人,汲引甚力。及秉銓,一守成憲,不為位用。位惡之,國珍乃懷去志。至是,帝忽怒吏部,貶黜諸郎二十二人。國珍求去益力,許乘傳歸。 初,楊巍為吏部,與內閣相比,得居位八年。自宋纁、陸光祖力與閣抗,權雖歸部,身不見容,故自纁至國珍卒未浹歲去,惟丕揚閱二年。時咸議閣臣忮,而惜纁等用未竟也。國珍素以學行稱,風力不及孫鑨、陳有年,而清操似之,均為時望所屬。家居十三年卒,年八十四。贈太子太保,諡恭靖。 楊時喬,字宜遷,上饒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除工部主事。榷稅杭州,令商人自署所入,輸之有司,無所預。隆慶元年冬,上時政要務,言:「幾之當慎者三:以日勤朝講為修德之幾,親裁章奏為出令之幾,聽言能斷為圖事之幾。弊之最重者九:曰治體怠弛,曰法令數易,曰賞罰無章,曰用度太繁,曰鬻官太濫,曰莊田擾民,曰習俗侈靡,曰士氣卑弱,曰議論虛浮。勢之偏重者三:宦寺難制也,宗祿難繼也,邊備難振也。」疏入,帝褒納,中外傳誦焉。 擢禮部員外郎,遷南京尚寶丞。萬曆初,以養親去。服除,起南京太僕丞,復遷尚寶。移疾歸。時喬雅無意榮進,再起再告。閱十七年始薦起尚寶卿,四遷南京太常卿。疏請議建文帝諡,祠祀死節諸臣。就遷通政使。秩滿,連章乞休,不允。 三十一年冬,召拜吏部左侍郎。時李戴已致仕,時喬至即署部事。絕請謁,謝交游,止宿公署,苞苴不及門。及大計京朝官,首輔沈一貫欲庇其所私,憚時喬方正,將令兵部尚書蕭大亨主之,次輔沈鯉不可而止。時喬乃與都御史溫純力鋤政府私人。若給事中錢夢臯,御史張似渠、于永清輩,咸在察中,又以年例出給事中鍾兆斗於外。一貫大慍,密言於帝,留察疏不下。夢臯亦假楚王事再攻郭正域,謂主察者為正域驅除。帝意果動,特留夢臯;已,盡留科道之被察者,而嚴旨責時喬等報復。時喬等惶恐奏辨,請罷斥,帝不問。夢臯既留,遂合兆斗累疏攻純,并侵時喬。時喬求去。已而員外郎賀燦然請斥被察科道,亦詆純挾權鬬捷,顧獨稱時喬。又言「陛下睿斷躬操,非閣臣所能竊弄」,意蓋為一貫解。時喬以與純共事,復疏請貶黜,不報。及純去,夢臯、兆斗亦引歸。帝復降旨譙讓,謂「祖宗朝亦常留被察科道,何今日揣疑君父,誣詆輔臣」。因責諸臣朋比,令時喬策勵供職,而盡斥燦然及劉元珍、龐時雍輩。時喬歎曰:「主察者逐,爭察者亦竄矣,尚可靦顏居此乎?」九疏引疾,竟不得請。時中外缺官多不補,而羣臣省親養病給假,及建言詿誤被譴者,充滿林下,率不獲召。時喬乃備列三百餘人,三疏請錄用。三十四年,皇長孫生,有詔起廢,時喬復列上遷謫鄒元標等九十六人,削籍范儁等一百十人。帝卒不省。 明年大計外吏。時喬已偕副都御史詹沂受事,居數日,帝忽命戶部尚書趙世卿代時喬,遂中輟;蓋去冬所批察疏,至是誤發之也。輔臣朱賡謂非體,立言於帝。帝亦覺其誤,即日收還。時喬堅辭不肯任,吏科陳治則劾其怨懟無人臣禮。有旨詰責,時喬乃再受事。永年伯王棟卒,其子明輔請襲。時喬以外戚不當傳世,固爭之,弗聽。時一貫已罷,言路爭擊其黨。而李廷機者,一貫教習門生也,閣臣闕,衆多推之;惟給事中曹于汴、宋一韓,御史陳宗契持不可。時喬卒從衆議。未幾,又推黃汝良、全天敘為侍郎,諸攻一貫者,益不悅。給事中王元翰、胡忻遂交劾時喬。時喬疏辨,力求罷。 當是時,帝委時喬銓柄,又不置右侍郎,一人獨理部事,銓敘平允。然堂陛扞格,曠官廢事,日甚一日,而中朝議論方囂,動見掣肘。時喬官位未崇,又自溫純去,久不置都御史,益無以鎮壓百僚。由是上下相凌,紀綱日紊,言路得收其柄。時喬亦多委蛇,議者諒其苦心,不甚咎也。秉銓凡五年。最後起故尚書孫丕揚。未至,而時喬已卒。篋餘一敝裘,同列賻襚以殮。詔贈吏部尚書,諡端潔。 時喬受業永豐呂懷,最不喜王守仁之學,闢之甚力,尤惡羅汝芳。官通政時具疏斥之曰:「佛氏之學,初不溷於儒。乃汝芳假聖賢仁義心性之言,倡為見性成佛之教,謂吾學直捷,不假修為。於是以傳註為支離,以經書為糟粕,以躬行實踐為迂腐,以綱紀法度為桎梏。踰閑蕩檢,反道亂德,莫此為甚。望敕所司明禁,用彰風教。」詔從其言。 贊曰:古者冢宰統百官,均四海,即宰相之任也。後代政柄始分,至明中葉,旁撓者衆矣。嚴清諸人,清公素履,秉正無虧,彼豈以進退得失動其心哉。孫丕揚創掣籤法,雖不能辨材任官,要之無任心營私之弊,苟非其人,毋寧任法之為愈乎!蓋與時宜之,未可援古義以相難也。 張瀚 王國光 梁夢龍 楊巍 李戴 趙煥 鄭繼之 張瀚,字子文,仁和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歷廬州知府,改大名。俺答圍京師,詔遣兵部郎中徵畿輔民兵入衞。瀚立閱戶籍,三十丁簡一人,而以二十九人供其餉,得八百人。馳至真定,請使者閱兵,使者稱其才。累遷陝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甫半歲,入為大理卿。進刑部右侍郎,俄改兵部,總督漕運。 隆慶元年改督兩廣軍務。時兩廣各設巡撫官,事不關督府。瀚請如三邊例,乃悉聽節制。大盜曾一本寇掠廣州,詔切責瀚,停總兵官俞大猷、郭成俸。已,一本浮海犯福建,官軍迎擊大破之,賚銀幣。已,復犯廣東,陷碣石衞,叛將周雲翔等殺雷瓊參將耿宗元,與賊合。廷議鐫瀚一秩調用。已而成大破賊,獲雲翔。詔還瀚秩,即家俟召。再撫陝西。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工部尚書。 萬曆元年,吏部尚書楊博罷,召瀚代之。秩滿,加太子少保。時廷推吏部尚書,首左都御史葛守禮,次工部尚書朱衡,次瀚。居正惡守禮戇,厭衡驕,故特拔瀚。瀚資望淺,忽見擢,舉朝益趨事居正,而瀚進退大臣率奉居正指。即出己意,輿論多不協。以是為御史鄭準、王希元所劾。居正顧之厚,不納也。御史劉臺劾居正,因論瀚撫陝狼籍又唯諾居正狀。 比居正遭喪,謀奪情,瀚心非之。中旨令瀚諭留居正,居正又自為牘,風瀚屬吏,以覆旨請。瀚佯不喻,謂「政府奔喪,宜予殊典,禮部事也,何關吏部」。居正復令客說之,不為動,乃傳旨責瀚久不奉詔,無人臣禮。廷臣惴恐,交章留居正,瀚獨不與,撫膺太息曰:「三綱淪矣!」居正怒。嗾給事中王道成、御史謝思啟摭他事劾之,勒致仕歸。居正歿,帝頗念瀚。詔有司給月廩,年及八十,特賜存問。卒,贈太子少保,諡恭懿。 王國光,字汝觀,陽城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吳江知縣。鄰邑有疑獄來質,訊輒得情。調儀封,擢兵部主事。改吏部,歷文選郎中。屢遷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謝病去。 隆慶四年起刑部左侍郎,拜南京刑部尚書。未上,改戶部,再督倉場。神宗即位,還理部事。時簿牒繁冗,自州縣達部,有繕書、輸解、交納諸費,公私苦之。國光疏請裁併,去繁文十三四,時稱簡便。戶部十三司,自弘治來,以公署隘,惟郎中一人治事,員外郎、主事止除官日一赴而已。郎中力不給,則委之吏胥,弊益滋。國光盡令入署,職務得修舉。邊餉告匱,而諸邊歲出及屯田、鹽課無可稽。國光請敕邊臣核實,且畫經久策以聞。甘肅巡撫廖逢節等各條上其數,耗蠹為損。 萬曆元年奏言:「國初,天下州縣存留夏稅秋糧可一千二百萬石。其時議主寬大,歲用外,計贏銀百萬有餘。使有司歲徵無缺,則州縣積貯自豐,水旱盜賊不能為災患。今一遘兵荒,輒留京儲,發內帑。由有司視存留甚緩,苟事催科則謂擾民,弊遂至此。請行天下撫按官,督所司具報出入、存留、逋負之數,臣部得通融會計,以其餘濟邊。有司催徵不力者,悉以新令從事。」制可。京軍支糧通州者,候伺甚艱。國光請遣部郎一人司之,名坐糧廳。投牒驗發,無過三日,諸軍便之。天下錢穀散隸諸司,國光請歸併責成:畿輔府州縣歸福建司,南畿歸四川司,鹽課歸山東司,關稅歸貴州司,淮、徐、臨、德諸倉歸雲南司,御馬、象房及二十四馬房芻料歸廣西司。遂為定制。 三年,京察拾遺。國光為南京給事、御史所劾。再疏乞罷,帝特留之。明年復固以請,乃詔乘傳歸。瀕行,以所輯條例名萬曆會計錄上之。帝嘉其留心國計,令戶部訂正。及書成,詔襃諭焉。 五年冬,吏部尚書張瀚罷,起國光代。陳采實政、別繁簡、責守令、恤卑官、罷加納數事,皆允行。尋以考績加太子太保。八年當考察外吏,請毋限日期。詔許之,且命詿誤者聽從公辯雪。明年大計京朝官,徇張居正意,置吳中行等五人於察籍。 國光有才智。初掌邦計,多所建白。及是受制執政,聲名損於初。給事中商尚忠論國光銓選私所親,而給事中張世則出為河南僉事,憾國光,劾其鬻官黷貨。國光再奏辯,帝再慰留,責世則挾私,貶儀真丞。及居正卒,御史楊寅秋劾國光六罪。帝遂怒,落職閒住。已,念其勞,命復官致仕。 梁夢龍,字乾吉,真定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首劾吏部尚書李默。帝方顧默厚,不問。出覈陝西軍儲。劾故延綏巡撫王輪、督糧郎中陳燦等,廢斥有差。 歷吏科都給事中。帝怒禮部尚書吳山,夢龍惡獨劾山得罪清議,乃并吏部尚書吳鵬劾罷之。嘗上疏,言:「相臣賢否,關治道污隆。請毋拘資格,敕在廷公舉名德宿望之臣,以光聖治。」帝疑諸臣私有所推引,責令陳狀。夢龍惶恐謝罪,乃奪俸。擢順天府丞。坐京察拾遺,出為河南副使。河決沛縣,尚書朱衡議開徐、邳新河,夢龍董其役。三遷河南右布政使。 隆慶四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是秋,河決宿遷,覆漕糧八百艘。朝議通海運,以屬夢龍。夢龍言:「海道南自淮安至膠州,北自天津至海倉,各有商艇往來其間。自膠州至海倉,島人及商賈亦時出入。臣等因遣人自淮安轉粟二千石,自膠州轉麥千五百石,入海達天津,以試海道,無不利者。由淮安至天津,大要兩旬可達。歲五月以前,風勢柔順,揚帆尤便。況舟由近洋,洋中島嶼聯絡,遇風可依。苟船非朽敝,按占候以行,自可無虞。較元人殷明略故道,安便尤甚。邱濬所稱『傍海通運』,即此是也。請以河為正運,海為備運。萬一河未易通,則海運可濟,而河亦得悉心疏濬,以圖經久。又海防綦重,沿海衞所玩愒歲久,不加繕飭,識者有未然之憂。今行海運兼治河防,非徒足裨國計,兼於軍事有補。」章下戶部。部議海運久廢,猝難盡復,請令漕司量撥糧十二萬石,自淮入海以達天津。工部給銀,為海艘經費。報可。已而海運卒不行,事具王宗沐傳。明年冬,遷右副都御史,移撫河南。 神宗初,張居正當國。夢龍其門下士,特愛之,召為戶部右侍郎。尋改兵部,出賚遼東有功將士。五年以兵部左侍郎進右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李成梁大破土蠻於長定堡,帝為告廟宣捷,大行賞賚,官夢龍一子。已,給事中光懋言:「此乃保塞內屬之部,游擊陶承嚳假犒賚掩襲之,請坐以殺降罪。」兵部尚書方逢時曲為解,夢龍等亦辭免恩廕。及土蠻三萬騎入東昌堡,成梁擊敗之。寧前復警,夢龍親率勁卒三千出山海關為成梁聲援,分遣兩參將遮擊,復移繼光駐一片石邀之,敵引去。前後奏永莫堡、丁字泊、馬蘭峪、養善木、紅土城、寬奠、廣寧右屯、錦、義大寧堡諸捷,累賜敕奬勵,就加兵部尚書。以修築黃花鎮、古北口邊牆,加太子少保,再廕子至錦衣世千戶。召入掌部務,疏陳軍政四事。尋錄防邊功,加太子太保。 十年六月,居正歿,吏部尚書王國光劾罷,夢龍代其位。踰月,御史江東之劾夢龍浼徐爵賄保得吏部,以孫女聘保弟為子婦,御史鄧練、趙楷復劾之,遂令致仕。家居十九年卒。天啟中,趙南星訟其邊功,贈少保。崇禎末,追諡貞敏。 楊巍,字伯謙,海豐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除武進知縣。擢兵科給事中。操江僉都御史史褒善已遷大理卿,巍言:「東南倭患方劇,參贊、巡撫俱論罪,褒善獨倖免,又夤緣美遷,請并吏部罰治。」帝怒,停選司俸,還褒善故官。 巍既忤吏部,遂出為山西僉事。已,遷參議,分守宣府。寇入犯,偕副將馬芳擊斬其部長,賚銀幣。尋為陽和兵備副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錄擣巢功,進秩二級。踰年,以養母歸。歸二年,召起巡撫陝西。增補屯戍軍伍,清還屯地之奪於藩府者。隆慶初,進右副都御史,移撫山西。所部驛遞銀歲徵五十四萬,巍請減四之一。修築沿邊城堡,檄散大盜李九經黨。復乞養母去。 神宗立,起兵部右侍郎。萬曆二年改吏部,進左,又以終養歸。母年逾百歲卒。十年起南京戶部尚書,旋召為工部尚書。有詔營建行宮,近功德寺。巍爭之,乃止。明年改戶部,遷吏部尚書。明制,六部分涖天下事,內閣不得侵。至嚴嵩,始陰撓部權。迨張居正時,部權盡歸內閣,逡巡請事如屬吏,祖制由此變。至是,申時行當國。巍素厲清操,有時望,然年耄骫骳,多聽其指揮。御史丁此呂論科場事,時行及余有丁、許國輩皆惡之。巍論謫此呂,為御史江東之、李植等所攻,與時行俱乞罷。帝從諸大臣請,慰留巍等而戒諭言者,巍乃起復視事。 當居正初敗,言路張甚,帝亦心疑諸大臣朋比,欲言官摘發之以杜壅蔽。諸大臣懼見攻,政府與銓部陰相倚以制言路。先是,九年京察,張居正令吏部盡除異己者。十五年復當大計。都御史辛自修欲大有所澄汰,巍徇政府指持之。出身進士者,貶黜僅三十三人,而翰林、吏部、給事、御史無一焉。賢否混淆,羣情失望。十七年夏,帝久不視朝,中外疑帝以張鯨不用故託疾。巍率同列請以秋日御殿。至十月,巍等復請。帝不悅,責以沽名。 巍初〈易夂〉歷中外,甚有聲。及秉銓,素望大損。然有清操,性長厚,不為刻覈行。明年以年幾八十,屢疏乞歸。詔乘傳、給廩隸如故事。歸十五年,年九十二而卒。贈少保。 李戴,字仁夫,延津人。隆慶二年進士。除興化知縣,有惠政。擢戶科給事中。廣東以軍興故,增民間稅。至萬曆初亂定,戴奏正之。累遷禮科都給事中。出為陝西右參政,進按察使。張居正尚名法,四方大吏承風刻覈,戴獨行之以寬。由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歲凶,累請蠲振。入為刑部侍郎。累進南京戶部尚書,召拜工部尚書。以繼母憂去。 二十六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罷。廷推代者七人,戴居末,帝特擢用之。當是時,趙志臯、沈一貫輔政,雖不敢撓部權,然大僚缺人,九卿及科道掌印者咸得自舉聽上裁,而吏部諸曹郎亦由九卿推舉,尚書不得自擇其屬,在外府佐及州縣正、佐官則盡用掣簽法,部權日輕。戴視事,謹守新令,幸無罪而已。 明年,京察。編修劉綱、中書舍人丁元薦、南京評事龍起雷嘗以言事忤當路,咸置察中,時議頗不直戴。而是時國本未定,皇長子冠婚久稽,戴每倡廷臣直諫。及礦稅害劇,戴率九卿言:「陳增開礦山東,知縣吳宗堯逮。李道抽分湖口,知府吳寶秀等又逮。天下為增、道者何限,有司安所措手足。且今水旱頻仍,田里蕭耗,重以東征增兵益餉,而西事又見告矣。民不聊生,奸宄方竊發,奈何反為發其機,速其變哉!」不報。 山西稅使張忠奏調夏縣知縣韓薰簡僻。戴以內官不當擅舉刺,疏爭之。湖廣陳奉屢奏逮有司,戴等又極論,且言:「奉及遼東高淮擅募勁卒橫民間,尤不可不問。」帝亦弗聽。已,復偕同列言:「自去夏六月不雨至今,路殣相望,巡撫汪應蛟所奏饑民十八萬人。加以頻值寇警,屢興征討之師,按丁增調,履畝加租,賦額視二十年前不啻倍之矣。瘡痍未起,而採榷之害又生。不論礦稅有無,概勒取之民間,此何理也。天下富室無幾,奸人肆虐何極。指其屋而恐之曰『彼有礦』,則家立破矣;『彼漏稅』,則橐立罄矣。持無可究詰之說,用無所顧畏之人,蚩蚩小民,安得不窮且亂也。湖廣激變已數告,而近日武昌尤甚。此輩寧不愛性命哉?變亦死,不變亦死,與其吞聲獨死,毋寧與讐家俱糜。故一發不可遏耳。陛下可視為細故耶?」亦不報。 三十年二月,帝有疾,詔罷礦稅、釋繫囚、錄建言譴謫諸臣。越日,帝稍愈,命礦稅採榷如故。戴率同官力諫。時釋罪、起廢二事,猶令閣臣議行,戴即欲疏名上請,而刑部尚書蕭大亨謂釋罪必當奏聞。方具疏上,太僕卿南企仲以二事久稽,劾戴等不能將順。帝怒,并停前詔。戴引罪求罷,帝不許。自是請起廢者再,率九卿乞停礦稅者四,皆不省。稽勳郎中趙邦清素剛介,為給事中張鳳翔所劾,疑出文選郎中鄧光祚、驗封郎中侯執躬意,辨疏侵之。御史沈正隆、給事中田大益交章劾邦清。邦清憤,盡發光祚、執躬私事。光祚亦騰疏力攻,部中大鬨,戴無所裁抑。御史左宗郢、李培遂劾戴表率無狀,戴引疾乞去。帝諭留,為貶邦清三秩,允光祚、執躬歸,羣囂乃息。 明年冬,妖書事起。錦衣官王之楨等與同官周嘉慶有隙,言妖書,嘉慶所為,下詔獄窮治。嘉慶,戴甥也。比會鞫,戴引避。帝聞而惡之。會王士騏通書事發,下部議。士騏奏辨。帝謂士騏不宜辨,責戴不能鉗屬官。戴引罪,而疏紙誤用印,復被譙讓,罪其司屬。戴疏謝,用印如故。帝怒,令致仕,奪郎中以下俸。 戴秉銓六年,溫然長者,然聲望出陸光祖諸人下。趙志臯、沈一貫柄政,戴不敢為異,以是久於其位,而銓政益頹廢矣。卒贈少保。 趙煥,字文光,掖縣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烏程知縣。入為工部主事,改御史。萬曆三年,中官張宏請遣其黨榷真定材木,煥及給事中侯于趙執奏,不從。張居正遭父喪,言官交章請留,煥獨不署名。擢順天府丞,累遷左僉都御史。 十四年三月,風霾求言。煥請恢聖度,納忠言,謹嚬笑,信政令,時召大臣商搉治理,次第舉行實政,弊在內府者一切報罷,而飭戒督撫有司務求民瘼。帝嘉納焉。尋遷工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乞假去,起南京右都御史,以親老辭。時煥兄遼東巡撫僉都御史燿亦乞歸養。吏部言二人情同,燿為長子,且任封疆久,可聽其歸。乃趣煥就職。尋召為刑部尚書。議日本貢事,力言非策。男子諸龍光訐奏李如松通倭下吏,并及其黨陳仲登枷赤日中,期滿戍瘴鄉。煥以盛暑必斃,而二人罪不當死,兩疏力爭。忤旨,詰責。復以議浙江巡按彭應參獄失帝意,遂引疾歸。再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吏部尚書,皆不赴,家居十六年。召拜刑部尚書,尋兼署兵部。 四十年二月,孫丕揚去,改署吏部。時神宗怠於政事,曹署多空。內閣惟葉向高,杜門者已三月。六卿止一煥在,又兼署吏部,吏部無復堂上官。兵部尚書李化龍卒,召王象乾未至,亦不除侍郎。戶、禮、工三部各止一侍郎而已。都察院自溫純罷去,八年無正官。故事,給事中五十人,御史一百十人,至是皆不過十人。煥累疏乞除補,帝皆不報。其年八月,遂用煥為吏部尚書,諸部亦除侍郎四人。既而考選命下,補給事中十七人,御史五十人,言路稱盛。 然是時朋黨已成,中朝議論角立。煥素有清望,驟起田間,於朝臣本無所左右,顧雅不善東林。諸攻東林者乘間入之。所舉措,往往不協清議,先後為御史李若星、給事中孫振基所劾。帝皆優詔慰留之。已,兵部主事卜履吉為署部事都御史孫瑋所論。煥以履吉罪輕,擬奪俸三月。給事中趙興邦劾煥狥私。煥疏辨,再乞罷。向高言:「今國事艱難,人才日寡。在野者既賜環無期,在朝者復晨星無幾,乃大小臣工日尋水火,甚非國家福也。臣願自今已後共捐成心,憂國事,議論聽之言官,主張聽之當事。使大臣得展布而毋苦言官之掣肘,言官得發舒而毋患當事之摧殘,天下事尚可為也。」因請諭煥起視事,煥乃出。 明年春,以年例出振基及御史王時熙、魏雲中於外。三人嘗力攻湯賓尹、熊廷弼者,又不移咨都察院,於是御史湯兆京守故事爭,且詆煥。煥屢疏訐辯,杜門不出,詔慰起之。兆京以爭不得,投劾徑歸。其同官李邦華、周起元、孫居相,及戶部郎中賀烺交章劾煥擅權,請還振基等於言路。帝為奪諸臣俸,貶烺官以慰煥。煥請去益力。九月遂叩首闕前,出城待命,帝猶遣諭留。給事中李成名復劾煥伐異黨同,煥遂稱疾篤,堅不起。踰月,乃許乘傳歸。 四十六年,吏部尚書鄭繼之去國。時黨人勢成,清流斥逐已盡。齊黨亓詩教勢尤張。以煥為鄉人老而易制,力引煥代繼之,年七十有七矣。比至,一聽詩教指揮,不敢異同,由是素望益損。帝終以煥清操委信之。及明年七月,遼東告警,煥率廷臣詣文華門固請帝臨朝議政。抵暮,始遣中官諭之退,而諸軍機要務廢閣如故。煥等復具疏趣之,且作危語曰:「他日薊門蹂躪,敵人叩閽,陛下能高枕深宮,稱疾謝却之乎?」帝由是嗛焉。考滿當增秩,寢不報。煥尋卒,卹典不及。光宗立,始賜如制。熹宗初,贈太子太保。 鄭繼之,字伯孝,襄陽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除餘干知縣。遷戶部主事,歷郎中。遷寧國知府,進四川副使,以養親歸。服除,久之不出。 萬曆十九年用給事中陳尚象薦,起官江西,進右參政。召為太僕少卿,累遷大理卿。東征師罷,吏部尚書李戴議留戍兵萬五千,令朝鮮供億。繼之曰:「既留兵,自當轉餉,柰何疲敝屬國。」議者韙之。為大理九年,擢南京戶部尚書,就改吏部。 四十一年,吏部尚書趙煥罷。時帝雖倦勤,特謹銓部選,久不除代。以繼之有清望,明年二月乃召之代煥。繼之久處散地,無黨援。然是時言路持權,齊、楚、浙三黨尤橫,大僚進退惟其喜怒。繼之故楚產,習楚人議論,且年八十餘,耄而憒,遂一聽黨人意指。文選郎中王大智者,繼之所倚信。其秋以年例出御史宋槃、潘之祥,給事中張鍵,南京給事中張篤敬於外,皆嘗攻湯賓尹、熊廷弼者也。時定制,科道外遷必會都察院吏科,繼之不令與聞。比考選科道,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運昌、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當預,而持議頗右于玉立、李三才,遂見抑,改授部曹。大智同官趙國琦以為言。大智怒,搆於繼之,逐之去。由是御史孫居相、張五典、周起元等援年例故事以爭,且為光房等五人稱枉,吏科都給事中李瑾亦以失職抗疏劾大智。御史唐世濟則右吏部,詆居相等。居相、瑾怒,交章劾世濟。給事中、御史復助世濟排擊居相。居相再疏力攻大智,大智乃引疾去。繼之亦覺其非,不為辯。 至明年二月,胡來朝為文選,出兵科都給事中張國儒、御史馬孟禎、徐良彥於外,復不咨都察院、吏科。國儒已陪推京卿,法不當出外;孟禎、良彥則素忤黨人,故來朝抑之。繼之不能禁。時居相等已去國,獨瑾再爭,詆繼之、來朝甚力。來朝等不能難,其黨思以衆力勝之,於是諸御史羣起攻瑾。瑾爭之強,疏三上。來朝等亦三疏詆訐,詞頗窮。來朝乃言:「年例協贊之旨,實秉國者調停兩袒,非可為制,乞改前令從事。」帝一無所處分。瑾方奉使,自引去。其秋,給事中梅之煥,御史李若星、張五典年例外轉,所司復不預聞。吏科韓光裕、御史徐養量稍言之,然勢孤竟不能爭也。 時縉雲李鋕以刑部尚書兼署都察院,亦浙黨所推轂。四十五年大計京官,繼之與鋕司其事,考功郎中趙士諤、給事中徐紹吉、御史韓浚佐之。所去留悉出紹吉等意,繼之受成而已。一時與黨人異趣者,貶黜殆盡,大僚則中以拾遺,善類為空。 繼之以篤老累疏乞休,帝輒慰留不允。明年春,稽首闕下,出郊待命。帝聞,命乘傳歸。又數年卒,年九十二。贈少保。 贊曰:張瀚、王國光、梁夢龍皆以才辦稱,楊巍、趙煥、鄭繼之亦負清望,及秉銓政蒙詬議焉。於時政府參懷,言路脅制,固積重難返,然以公滅私之節,諸人蓋不能無愧云。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呂坤 郭正域 海瑞,字汝賢,瓊山人。舉鄉試。入都,即伏闕上平黎策,欲開道置縣,以靖鄉土。識者壯之。署南平教諭。御史詣學宮,屬吏咸伏謁,瑞獨長揖,曰:「臺謁當以屬禮,此堂,師長教士地,不當屈。」遷淳安知縣。布袍脫粟,令老僕藝蔬自給。總督胡宗憲嘗語人曰:「昨聞海令為母壽,巿肉二斤矣。」宗憲子過淳安,怒驛吏,倒懸之。瑞曰:「曩胡公按部,令所過毋供張。今其行裝盛,必非胡公子。」發橐金數千,納之庫,馳告宗憲,宗憲無以罪。都御史鄢懋卿行部過,供具甚薄,抗言邑小不足容車馬。懋卿恚甚。然素聞瑞名,為斂威去,而屬巡鹽御史袁淳論瑞及慈谿知縣霍與瑕。與瑕,尚書韜子,亦抗直不諂懋卿者也。時瑞已擢嘉興通判,坐謫興國州判官。久之,陸光祖為文選,擢瑞戶部主事。 時世宗享國日久,不視朝,深居西苑,專意齋醮。督撫大吏爭上符瑞,禮官輒表賀。廷臣自楊最、楊爵得罪後,無敢言時政者。四十五年二月,瑞獨上疏曰: 臣聞君者,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其任至重。欲稱其任,亦惟以責寄臣工,使盡言而已。臣請披瀝肝膽,為陛下陳之。 昔漢文帝賢主也,賈誼猶痛哭流涕而言。非苛責也,以文帝性仁而近柔,雖有及民之美,將不免於怠廢,此誼所大慮也。陛下天資英斷,過漢文遠甚。然文帝能充其仁恕之性,節用愛人,使天下貫朽粟陳,幾致刑措。陛下則銳精未久,妄念牽之而去,反剛明之質而誤用之。至謂遐舉可得,一意修真,竭民脂膏,濫興土木,二十餘年不視朝,法紀弛矣。數年推廣事例,名器濫矣。二王不相見,人以為薄於父子。以猜疑誹謗戮辱臣下,人以為薄於君臣。樂西苑而不返,人以為薄於夫婦。吏貪官橫,民不聊生,水旱無時,盜賊滋熾。陛下試思今日天下,為何如乎? 邇者嚴嵩罷相,世蕃極刑,一時差快人意。然嵩罷之後猶嵩未相之前而已,世非甚清明也,不及漢文帝遠甚。蓋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古者人君有過,賴臣工匡弼。今乃修齋建醮,相率進香,仙桃天藥,同辭表賀。建宮築室,則將作竭力經營;購香市寶,則度支差求四出。陛下誤舉之,而諸臣誤順之,無一人肯為陛下正言者,諛之甚也。然媿心餒氣,退有後言,欺君之罪何如! 夫天下者,陛下之家。人未有不顧其家者,內外臣工皆所以奠陛下之家而磐石之者也。一意修真,是陛下之心惑。過於苛斷,是陛下之情偏。而謂陛下不顧其家,人情乎?諸臣徇私廢公,得一官多以欺敗,多以不事事敗,實有不足當陛下意者。其不然者,君心臣心偶不相值也,而遂謂陛下厭薄臣工,是以拒諫。執一二之不當,疑千百之皆然,陷陛下於過舉,而恬不知怪,諸臣之罪大矣。記曰「上人疑則百姓惑,下難知則君長勞」,此之謂也。 且陛下之誤多矣,其大端在於齋醮。齋醮所求長生也。自古聖賢垂訓,修身立命曰「順受其正」矣,未聞有所謂長生之說。堯、舜、禹、湯、文、武,聖之盛也,未能久世,下之亦未見方外士自漢、唐、宋至今存者。陛下受術於陶仲文,以師稱之。仲文則既死矣,彼不長生,而陛下何獨求之。至於仙桃天藥,怪妄尤甚。昔宋真宗得天書於乾祐山,孫奭曰「天何言哉?豈有書也」。桃必採而後得,藥必製而後成。今無故獲此二物,是有足而行耶?曰「天賜者」,有手執而付之耶?此左右奸人造為妄誕以欺陛下,而陛下誤信之,以為實然,過矣。 陛下又將謂懸刑賞以督責臣下,則分理有人,天下無不可治,而修真為無害已乎?太甲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諸道;有言遜于汝志,必求諸非道。」用人而必欲其唯言莫違,此陛下之計左也。即觀嚴嵩,有一不順陛下者乎?昔為同心,今為戮首矣。梁材守道守官,陛下以為逆者也,歷任有聲,官戶部者至今首稱之。然諸臣寧為嵩之順,不為材之逆,得非有以窺陛下之微,而潛為趨避乎?即陛下亦何利於是。 陛下誠知齋醮無益,一旦翻然悔悟,日御正朝,與宰相、侍從、言官講求天下利害,洗數十年之積誤,置身於堯、舜、禹、湯、文、武之間,使諸臣亦得自洗數十年阿君之恥,置其身於臯、夔、伊、傅之列,天下何憂不治,萬事何憂不理。此在陛下一振作間而已。釋此不為,而切切於輕舉度世,敝精勞神,以求之於繫風捕影茫然不可知之域,臣見勞苦終身,而終於無所成也。今大臣持祿而好諛,小臣畏罪而結舌,臣不勝憤恨。是以冒死,願盡區區,惟陛下垂聽焉。 帝得疏,大怒,抵之地,顧左右曰:「趣執之,無使得遁。」宦官黃錦在側曰:「此人素有癡名。聞其上疏時,自知觸忤當死,市一棺,訣妻子,待罪於朝,僮僕亦奔散無留者,是不遁也。」帝默然。少頃復取讀之,日再三,為感動太息,留中者數月。嘗曰:「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紂耳。」會帝有疾,煩懣不樂,召閣臣徐階議內禪,因曰:「海瑞言俱是。朕今病久,安能視事。」又曰:「朕不自謹惜,致此疾困。使朕能出御便殿,豈受此人詬詈耶?」遂逮瑞下詔獄,究主使者。尋移刑部,論死。獄上,仍留中。戶部司務何以尚者,揣帝無殺瑞意,疏請釋之。帝怒,命錦衣衞仗之百,錮詔獄,晝夜搒訊。越二月,帝崩,穆宗立,兩人並獲釋。 帝初崩,外庭多未知。提牢主事聞狀,以瑞且見用,設酒饌款之。瑞自疑當赴西市,恣飲噉,不顧。主事因附耳語:「宮車適晏駕,先生今即出大用矣。」瑞曰:「信然乎?」即大慟,盡嘔出所飲食,隕絕於地,終夜哭不絕聲。既釋,復故官。俄改兵部。擢尚寶丞,調大理。 隆慶元年,徐階為御史齊康所劾,瑞言:「階事先帝,無能救於神仙土木之誤,畏威保位,誠亦有之。然自執政以來,憂勤國事,休休有容,有足多者。康乃甘心鷹犬,搏噬善類,其罪又浮於高拱。」人韙其言。 歷兩京左、右通政。三年夏,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十府。屬吏憚其威,墨者多自免去。有勢家朱丹其門,聞瑞至,黝之。中人監織造者,為減輿從。瑞銳意興革,請濬吳淞、白茆,通流入海,民賴其利。素疾大戶兼并,力摧豪強,撫窮弱。貧民田入於富室者,率奪還之。徐階罷相里居,按問其家無少貸。下令飈發凌厲,所司惴惴奉行,豪有力者至竄他郡以避。而奸民多乘機告訐,故家大姓時有被誣負屈者。又裁節郵傳冗費。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頓,由是怨頗興。都給事中舒化論瑞迂滯不達政體,宜以南京清秩處之,帝猶優詔奬瑞。已而給事中戴鳳翔劾瑞庇奸民,魚肉搢紳,沽名亂政,遂改督南京糧儲。瑞撫吳甫半歲。小民聞當去,號泣載道,家繪像祀之。將履新任,會高拱掌吏部,素銜瑞,并其職於南京戶部,瑞遂謝病歸。 萬曆初,張居正當國,亦不樂瑞,令巡按御史廉察之。御史至山中視,瑞設雞黍相對食,居舍蕭然,御史歎息去。居正憚瑞峭直,中外交薦,卒不召。十二年冬,居正已卒,吏部擬用左通政。帝雅重瑞名,畀以前職。明年正月召為南京右僉都御史,道改南京吏部右侍郎,瑞年已七十二矣。疏言衰老垂死,願比古人尸諫之義,大略謂:「陛下勵精圖治,而治化不臻者,貪吏之刑輕也。諸臣莫能言其故,反借待士有禮之說,交口而文其非。夫待士有禮,而民則何辜哉?」因舉太祖法剝皮囊草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貫論絞,謂今當用此懲貪。其他規切時政,語極剴切。獨勸帝虐刑,時議以為非。御史梅鵾祚劾之。帝雖以瑞言為過,然察其忠誠,為奪鵾祚俸。 帝屢欲召用瑞,執政陰沮之,乃以為南京右都御史。諸司素媮惰,瑞以身矯之。有御史偶陳戲樂,欲遵太祖法予之杖。百司惴恐,多患苦之。提學御史房寰恐見糾擿,欲先發,給事中鍾宇淳復慫惥,寰再上疏醜詆。瑞亦屢疏乞休,慰留不允。十五年,卒官。 瑞無子。卒時,僉都御史王用汲入視,葛幃敝籯,有寒士所不堪者。因泣下,醵金為斂。小民罷市。喪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夾岸,酹而哭者百里不絕。贈太子太保,諡忠介。 瑞生平為學,以剛為主,因自號剛峰,天下稱剛峰先生。嘗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稅,尚可存古人遺意。」故自為縣以至巡撫,所至力行清丈,頒一條鞭法。意主於利民,而行事不能無偏云。 始救瑞者何以尚,廣西興業人,起家鄉舉。出獄,擢光祿丞。又以劾高拱坐謫。拱罷,起雷州推官,終南京鴻臚卿。 丘橓,字茂實,諸城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由行人擢刑科給事中。三十四年七月,倭六七十人失道流劫,自太平直逼南京。兵部尚書張時徹等閉城不敢出,閱二日引去。給事御史劾時徹及守備諸臣罪,時徹亦上其事,詞多隱護。橓劾其欺罔,時徹及侍郎陳洙皆罷。帝久不視朝,嚴嵩專國柄。橓言權臣不宜獨任,朝綱不宜久弛,嚴嵩深憾之。已,劾嵩黨寧夏巡撫謝淮、應天府尹孟淮貪黷,謝淮坐免。是年,嵩敗,橓劾由嵩進者順天巡撫徐紳等五人,帝為黜其三。 遷兵科都給事中。劾南京兵部尚書李遂、鎮守兩廣平江伯陳王謨、錦衣指揮魏大經咸以賄進,大經下吏,王謨革任。已,又劾罷浙江總兵官盧鏜。寇犯通州,總督楊選被逮。及寇退,橓偕其僚陳善後事宜,指切邊弊。帝以橓不早劾選,杖六十,斥為民,餘謫邊方雜職。橓歸,敝衣一篋,圖書一束而已。隆慶初,起任禮科,不至。尋擢南京太常少卿,進大理少卿。病免。神宗立,言官交薦。張居正惡之,不召。 萬曆十一年秋起右通政。未上,擢左副都御史,以一柴車就道。既入朝,陳吏治積弊八事,言: 臣去國十餘年,士風漸靡,吏治轉汙,遠近蕭條,日甚一日。此非世運適然,由風紀不振故也。如京官考滿,河南道例書稱職。外吏給由,撫按官概與保留。以朝廷甄別之典,為人臣交市之資。敢徇私而不敢盡法,惡無所懲,賢亦安勸。此考績之積弊,一也。 御史巡方,未離國門,而密屬之姓名已盈私牘。甫臨所部,而請事之竿牘又滿行臺。以豸冠持斧之威,束手俯眉,聽人頤指。此請托之積弊,二也。 撫按定監司考語,必託之有司。有司則不顧是非,侈加善考,監司德且畏之。彼此結納,上下之分蕩然。其考守令也,亦如是。此訪察之積弊,三也。 貪墨成風,生民塗炭,而所劾罷者大都單寒輭弱之流。苟百足之蟲,傅翼之虎,即贓穢狼籍,還登薦剡。嚴小吏而寬大吏,詳去任而略見任。此舉劾之積弊,四也。 懲貪之法在提問。乃豺狼見遺,狐狸是問,徒有其名。或陰縱之使去,或累逮而不行,或批駁以相延,或朦朧以幸免。即或終竟其事,亦必博長厚之名,而以盡法自嫌。苞苴或累萬金,而贓止坐之銖黍。草菅或數十命,而罰不傷其毫釐。此提問之積弊,五也。 薦舉糾劾,所以勸儆有司也。今薦則先進士而舉監,非有憑藉者不與焉。劾則先舉監而進士,縱有訾議者罕及焉。晉接差委,專計出身之途。於是同一官也,不敢接席而坐,比肩而行。諸人自分低昂,吏民觀瞻頓異。助成驕縱之風,大喪賢豪之氣。此資格之積弊,六也。 州縣佐貳雖卑,亦臨民官也,必待以禮,然後可責以法。今也役使譴訶,無殊輿隸。獨任其污黷害民,不屑禁治。禮與法,兩失之矣。學校之職,賢才所關。今不問職業,而一聽其所為。及至考課,則曰「此寒官也」,概與上考。若輩知上官不我重也,則因而自棄;知上官必我憐也,又從而日偷。此處佐貳教職之積弊,七也。 科場取士,故有門生、座主之稱。若巡按,舉劾其職也。乃劾者不任其怨,舉者獨冒為恩。尊之為舉主,而以門生自居,筐篚問遺,終身不廢。假明揚之典,開賄賂之門,無惑乎清白之吏不概見於天下也。方今國與民俱貧,而官獨富。既以官而得富,還以富而市官。此餽遺之積弊,八也。 要此八者,敗壞之源不在於外,從而轉移亦不在於下也。昔齊威王烹一阿大夫,封一即墨大夫,而齊國大治。陛下誠大奮乾剛,痛懲吏弊,則風行草偃,天下可立治矣。 疏奏,帝稱善。敕所司下撫按奉行,不如詔者,罪。 頃之,言:「故給事中魏時亮、周世選,御史張檟、李復聘以忤高拱見黜,文選郎胡汝桂以忤尚書被傾,宜賜甄錄。御史于應昌搆陷劉臺與王宗載同罪,宗載遣戍而應昌止罷官。勞堪巡撫福建,殺侍郎洪朝選。御史張一鯤監應天鄉試,王篆子之鼎夤緣中式。錢岱監湖廣鄉試,先期請居正少子還就試,會居正卒不果,遂私中篆子之衡。曹一夔身居風憲,盛稱馮保為顧命大臣。朱璉則結馮保為父,游七為兄。此數人者,得罪名教,而亦止罷官。此綱紀所以不振,人心所以不服。臣初入臺,誓掃除積弊。今待罪三月,而大吏恣肆,小吏貪殘,小民怨咨,四方賂遺如故,臣不職可見。請罷斥以儆有位。」時已遷刑部右侍郎。帝優詔報之。召時亮、世選、檟、復聘、汝桂還,削應昌、堪、一鯤、一夔、璉籍,貶岱三秩。未幾,偕中官張誠往籍張居正家。還,轉左侍郎,增俸一秩。尋拜南京吏部尚書,卒官。贈太子太保,諡簡肅。 橓彊直好搏擊,其清節為時所稱云。 呂坤,字叔簡,寧陵人。萬曆二年進士。為襄垣知縣,有異政。調大同,徵授戶部主事,歷郎中。遷山東參政、山西按察使、陝西右布政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居三年,召為左僉都御史。歷刑部左、右侍郎。 二十五年五月疏陳天下安危。其略曰: 竊見元旦以來,天氣昏黃,日光黯淡,占者以為亂徵。今天下之勢,亂象已形,而亂勢未動。天下之人,亂心已萌,而亂人未倡。今日之政,皆播亂機使之動,助亂人使之倡者也。臣敢以救時要務,為陛下陳之。自古幸亂之民有四。一曰無聊之民。飽溫無由,身家俱困,因懷逞亂之心,冀緩須臾之死。二曰無行之民。氣高性悍,玩法輕生,居常愛玉帛子女而不得,及有變則淫掠是圖。三曰邪說之民。白蓮結社,徧及四方,教主傳頭,所在成聚。倘有招呼之首,此其歸附之人。四曰不軌之民。乘釁蹈機,妄思雄長。惟冀目前有變,不樂天下太平。陛下約己愛人,損上益下,則四民皆赤子,否則悉為寇讐。 今天下之蒼生貧困可知矣。自萬曆十年以來,無歲不災,催科如故。臣久為外吏,見陛下赤子凍骨無兼衣,饑腸不再食,垣舍弗蔽,苫藁未完;流移日衆,棄地猥多;留者輸去者之糧,生者承死者之役。君門萬里,孰能仰訴。今國家之財用耗竭可知矣。數年以來,壽宮之費幾百萬,織造之費幾百萬,寧夏之變幾百萬,黃河之潰幾百萬,今大工、採木費,又各幾百萬矣。土不加廣,民不加多,非有雨菽湧金,安能為計。今國家之防禦疏略可知矣。三大營之兵以衞京師也,乃馬半羸敝,人半老弱。九邊之兵以禦外寇也,皆勇於挾上,怯於臨戎。外衞之兵以備征調資守禦也,伍缺於役占,家累於需求,皮骨僅存,折衝奚賴。設有千騎橫行,兵不足用,必選民丁。以怨民鬬怨民,誰與合戰。 人心者,國家之命脈也。今日之人心,惟望陛下收之而已。關、隴氣寒土薄,民生實艱。自造花絨,比戶困趣逼。提花染色,日夜無休,千手經年,不成一匹。他若山西之紬,蘇、松之錦綺,歲額既盈,加造不已。至饒州磁器,西域回青,不急之須,徒累小民敲骨。陛下誠一切停罷,而江南、陝西之人心收矣。 以採木言之。丈八之圍,非百年之物。深山窮谷,蛇虎雜居,毒霧常多,人烟絕少,寒暑饑渴瘴癘死者無論矣。乃一木初臥,千夫難移,倘遇阻艱,必成傷殞。蜀民語曰「入山一千,出山五百」,哀可知也。至若海木,官價雖一株千兩,比來都下,為費何止萬金。臣見楚、蜀之人,談及採木,莫不哽咽。苟損其數,增其直,多其歲月,減其尺寸,而川、貴、湖廣之人心收矣。 以採礦言之。南陽諸府,比歲饑荒。生氣方蘇,菜色未變。自責報殷戶,而半已驚逃。自供應礦夫工食、官兵口糧,而多至累死。自都御史李盛春嚴旨切責,而撫按畏罪不敢言。今礦沙無利,責民納銀,而奸人仲春復為攘奪侵漁之計。朝廷得一金,郡縣費千倍。誠敕戒使者,毋散砂責銀,有侵奪小民若仲春者,誅無赦,而四方之人心收矣。 官店租銀收解,自趙承勛造四千之說,而皇店開。自朝廷有內官之遣,而事權重。夫市井之地,貧民求升合絲毫以活身家者也,陛下享萬方之富,何賴於彼?且馮保八店,為屋幾何,而歲有四千金之課。課既四千,徵收何止數倍。不奪市民,將安取之?今豪家遣僕設肆,居民尚受其殃,況特遣中貴,賜之敕書,以壓卵之威,行竭澤之計,民困豈顧問哉。陛下撤還內臣,責有司輸課,而畿甸之人心收矣。 天下宗室,皆九廟子孫。王守仁、王錦襲蓋世神奸。籍隔數千里,而冒認王弼子孫;事隔三百年,而妄稱受寄財產。中間偽造絲綸,假傳詔旨,明欺聖主,暗陷親王,有如楚王銜恨自殺,陛下何辭以謝高皇帝之靈乎?此兩賊者,罪應誅殛,乃止令回籍,臣恐萬姓驚疑。誠急斬二賊以謝楚王,而天下宗藩之心收矣。 崇信伯費甲金之貧,十廂珠寶之誣,皆通國所知也。始誤於科道之風聞,嚴追猶未為過。今真知其枉,又加禁錮,實害無辜。請還甲金革去之祿,復五城廠衞降斥之官,而勳戚之人心收矣。 法者,所以平天下之情。其輕其重,太祖既定為律,列聖又增為例。如輕重可以就喜怒之情,則例不得為一定之法。臣待罪刑部三年矣,每見詔獄一下,持平者多拂上意,從重者皆當聖心。如往年陳恕、王正甄、常照等獄,臣等欺天罔人,已自廢法,陛下猶以為輕,俱加大辟。然則律例又安用乎!誠俯從司寇之平,勉就祖宗之法,而囹圄之人心收矣。 自古聖明之君,豈樂誹謗之語。然而務求言賞諫者,知天下存亡,係言路通塞也。比來驅逐既多,選補皆罷。天閽邃密,法座崇嚴,若不廣達四聰,何由明照萬里。今陛下所聞,皆衆人之所敢言也,其不敢言者,陛下不得聞矣。一人孤立萬乘之上,舉朝無犯顏逆耳之人,快在一時,憂貽他日。陛下誠釋曹學程之繫,還吳文梓等官,凡建言得罪者,悉分別召用,而士大夫之心收矣。 朝鮮密邇東陲,近吾肘腋,平壤西鄰鴨綠,晉州直對登、萊。倘倭夷取而有之,籍衆為兵,就地資食,進則斷我漕運,退則窺我遼東。不及一年,京城坐困,此國家大憂也。乃彼請兵而二三其說,許兵而延緩其期;力窮勢屈,不折入為倭不止。陛下誠早決大計,并力東征,而屬國之人心收矣。 四方輸解之物,營辦既苦,轉運尤艱。及入內庫,率至朽爛,萬姓脂膏,化為塵土。倘歲一稽核,苦窳者嚴監收之刑,朽腐者重典守之罪。一整頓間,而一年可備三年之用,歲省不下百萬,而輸解之人心收矣。 自抄沒法重,株連數多。坐以轉寄,則並籍家資。誣以多贓,則互連親識。宅一封而雞豚大半餓死,人一出則親戚不敢藏留。加以官吏法嚴,兵番搜苦,少年婦女,亦令解衣。臣曾見之,掩目酸鼻。此豈盡正犯之家、重罪之人哉。一字相牽,百口難解。奸人又乘機恐嚇,挾取資財,不足不止。半年之內,擾徧京師,陛下知之否乎?願慎抄沒之舉,釋無辜之繫,而都下之人心收矣。 列聖在御之時,豈少宦官宮妾,然死於箠楚者,未之多聞也。陛下數年以來,疑深怒盛。廣廷之中,狼籍血肉,宮禁之內,慘戚啼號。厲氣冤魂,乃聚福祥之地。今環門守戶之衆,皆傷心側目之人。外表忠勤,中藏憸毒。既朝暮不能自保,即九死何愛一身。陛下臥榻之側,同心者幾人,暮夜之際,防患者幾人,臣竊憂之。願少霽威嚴,慎用鞭扑,而左右之人心收矣。 祖宗以來,有一日三朝者,有一日一朝者。陛下不視朝久,人心懈弛已極,奸邪窺伺已深,守衞官軍祇應故事。今乾清修造,逼近御前。軍夫往來,誰識面貌。萬一不測,何以應之。臣望發宮鑰於質明,放軍夫於日昃。自非軍國急務,慎無昏夜傳宣。章奏不答,先朝未有。至於今日,強半留中。設令有國家大事,邀截實封,揚言於外曰「留中矣」,人知之乎?願自今章疏未及批答者,日於御前發一紙,下會極門,轉付諸司照察,庶君臣雖不面談,而上下猶無欺蔽。 臣觀陛下昔時勵精為治,今當春秋鼎盛,曾無夙夜憂勤之意,惟孜孜以患貧為事。不知天下之財,止有此數,君欲富則天下貧,天下貧而君豈獨富。今民生憔悴極矣,乃採辦日增,誅求益廣,斂萬姓之怨於一言,結九重之讐於四海,臣竊痛之。使六合一家,千年如故,即宮中虛無所有,誰忍使陛下獨貧。今禁城之內,不樂有君。天下之民,不樂有生。怨讟愁歎,難堪入聽。陛下聞之,必有食不能咽,寢不能安者矣。臣老且衰,恐不得復見太平,籲天叩地,齋宿七日,敬獻憂危之誠。惟陛下密行臣言,翻然若出聖心警悟者,則人心自悅,天意自回。苟不然者,陛下他日雖悔,將何及耶。 疏入,不報。坤遂稱疾乞休,中旨許之。於是給事中戴士衡劾坤機深志險,謂石星大誤東事,孫鑛濫殺不辜,坤顧不言,曲為附會,無大臣節。給事中劉道亨言往年孫丕揚劾張位,位疑疏出坤手,故使士衡劾坤。位奏辨。帝以坤既罷,悉置不問。 初,坤按察山西時,嘗撰閨範圖說,內侍購入禁中。鄭貴妃因加十二人,且為製序,屬其伯父承恩重刊之。士衡遂劾坤因承恩進書,結納宮掖,包藏禍心。坤持疏力辨。未幾,有妄人為閨範圖說跋,名曰憂危竑議,略言:「坤撰閨範,獨取漢明德后者,后由貴人進中宮,坤以媚鄭貴妃也。坤疏陳天下憂危,無事不言,獨不及建儲,意自可見。」其言絕狂誕,將以害坤。帝歸罪於士衡等,其事遂寢。 坤剛介峭直,留意正學。居家之日,與後進講習。所著述,多出新意。初,在朝與吏部尚書孫丕揚善。後丕揚復為吏部,屢推坤左都御史,未得命,言:「臣以八十老臣保坤,冀臣得親見用坤之效。不效,甘坐失舉之罪,死且無憾。」已,又薦天下三大賢,沈鯉、郭正域,其一即坤。丕揚前後推薦,疏至二十餘上,帝終不納。福王封國河南,賜莊田四萬頃。坤在籍,上言:「國初分封親藩二十有四,賜田無至萬頃者。河南已封周、趙、伊、徽、鄭、唐、崇、潞八王,若皆取盈四萬,占兩河郡縣且半,幸聖明裁減。」復移書執政言之。會廷臣亦力爭,得減半。卒,天啟初,贈刑部尚書。 郭正域,字美命,江夏人。萬曆十一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與修撰唐文獻同為皇長子講官。皆三遷至庶子。不離講帷。每講畢,諸內侍出相揖,惟二人不交一言。 出為南京祭酒。諸生納貲許充貢。正域奏罷之。李成梁孫以都督就婚魏國徐弘基家,騎過文廟門,學錄李維極執而抶之。李氏蒼頭數十人蹋邸門,弘基亦至。正域曰:「今天子尚皮弁拜先聖,人臣乃走馬廟門外乎?且公侯子弟入學習禮,亦國子生耳,學錄非抶都督也。」令交相謝而罷。 三十年徵拜詹事,復為東宮講官。旋擢禮部右侍郎,掌翰林院。三十一年三月,尚書馮琦卒,正域還署部事。夏,廟饗,會日食,正域言:「禮,當祭日食,牲未殺,則廢。朔旦宜專救日,詰朝享廟。」從之。方澤陪祀者多託疾。正域謂祀事不虔,由上不躬祀所致。請下詔飭厲,冬至大祀,上必親行。帝然之,而不能用。 初。正域之入館也,沈一貫為教習師。後服闋授編修,不執弟子禮,一貫不能無望。至是,一貫為首輔,沈鯉次之。正域與鯉善,而心薄一貫。會臺官上日食占,曰:「日從上食,占為君知佞人用之,以亡其國。」一貫怒而詈之,正域曰:「宰相憂盛危明,顧不若瞽史邪?」一貫聞之怒。兩淮稅監魯保請給關防。兼督江南、浙江織造,鯉持不可,一貫擬予之,正域亦力爭。秦王以嫡子久未生,請封其庶長子為世子,屢詔趣議。前尚書馮琦持不上,正域亦執不許。王復請封其他子為郡王,又不可,一貫使大璫以上命脅之。正域榜於門曰:「秦王以中尉進封,庶子當仍中尉,不得為郡王。妃年未五十,庶子亦不得為世子。」一貫無以難。及建議欲奪黃光昇、許論、呂本諡,一貫與朱賡皆本同鄉也,曰:「我輩在,誰敢奪者!」正域援筆判曰:「黃光昇當諡,是海瑞當殺也。許論當諡,是沈鍊當殺也。呂本當諡,是鄢懋卿、趙文華皆名臣,不當削奪也。」議上,舉朝韙之,而卒不行。 正域既積忤一貫,一貫深憾之。會楚王華奎與宗人華趆等相訐,正域復與一貫異議,由此幾得危禍。先是,楚恭王得廢疾,隆慶五年薨,遺腹宮人胡氏孿生子華奎、華壁。或云內官郭綸以王妃兄王如言妾尤金梅子為華奎,妃族人如綍奴王玉子為華壁。儀賓汪若泉嘗訐奏之,事下撫按。王妃持甚堅,得寢。萬曆八年,華奎嗣王,華壁亦封宣化王。宗人華趆者,素強禦忤王。華趆妻,如言女也。是年遣人訐華奎異姓子也。不當立。一貫屬通政使沈子木格其疏勿上。月餘,楚王劾華趆疏至,乃上之。命下部議。未幾,華趆入都訴通政司邀截實封及華奎行賄狀,楚宗與名者,凡二十九人。子木懼,召華趆令更易月日以上。旨并下部。正域請敕撫按公勘,從之。 初,一貫屬正域毋言通政司匿疏事。及華趆疏上,正域主行勘。一貫言親王不當勘,但當體訪。正域曰:「事關宗室,臺諫當亦言之。」一貫微笑曰:「臺諫斷不言也。」及帝從勘議,楚王懼,奉百金為正域壽,且屬毋竟楚事,當酬萬金,正域嚴拒之。已而湖廣巡撫趙可懷、巡按應朝卿勘上,言詳審無左驗,而王氏持之堅,諸郡主縣主則云「罔知真偽」,乞特遣官再問。詔公卿雜議於西闕門,日晏乃罷。議者三十七人,各具一單,言人人殊。李廷機以左侍郎代正域署部事,正域欲盡錄諸人議,廷機以辭太繁,先撮其要以上。一貫遂嗾給事中楊應文、御史康丕揚劾禮部壅閼羣議,不以實聞。正域疏辨,且發子木匿疏、一貫阻勘及楚王餽遺狀。一貫益恚,謂正域遣家人導華趆上疏,議令楚王避位聽勘,私庇華趆。 當是時,正域右宗人,大學士沈鯉右正域,尚書趙世卿、謝傑,祭酒黃汝良則右楚王。給事中錢夢臯遂希一貫指論正域,詞連次輔鯉。應文又言正域父懋嘗笞辱於楚恭王,故正域因事陷之。正域疏辨,留中不報。一貫、鯉以楚事皆求去,廷機復請再問。帝以王嗣位二十餘年,何至今始發,且夫訐妻證,不足憑,遂罷楚事勿按。正域四疏乞休去。楚王既得安,遂奏劾正域,大略如應文言;且訐其不法數事,請褫正域官。詔下部院集議。廷機微刺正域,而謂其已去,可無苛求。給事中張問達則謂藩王欲進退大臣,不可訓,乃不罪正域,而令巡按御史勘王所訐以聞。 俄而妖書事起。一貫以鯉與己地相逼,而正域新罷,因是陷之,則兩人必得重禍,乃為帝言臣下有欲相傾者為之。蓋微引其端,以動帝意。亡何,錦衣衞都督王之禎等四人以妖書有名,指其同官周嘉慶為之。東廠又捕獲妖人皦生光。巡城御史康丕揚為生光訟冤,言妖書、楚事同一根柢,請少緩其獄,賊兄弟可授首闕下。意指正域及其兄國子監丞正位。帝怒,以為庇反賊,除其名。一貫力救始免。丕揚乃先後捕僧人達觀、醫者沈令譽等,而同知胡化則告妖書出教官阮明卿手。未幾,廠衞又捕可疑者一人曰毛尚文。數日間鋃鐺旁午,都城人人自危。嘉慶等皆下詔獄。嘉慶旋以治無驗,令革任回籍。令譽故嘗往來正域家,達觀亦時時游貴人門,嘗為正域所搒逐,尚文則正域僕也。一貫、丕揚等欲自數人口引正域,而化所訐阮明卿,則錢夢臯壻。夢臯大恚,上疏顯攻正域,言:「妖書刊播,不先不後,適在楚王疏入之時。蓋正域乃沈鯉門徒,而沈令譽者,正域食客,胡化又其同鄉同年,羣奸結為死黨。乞窮治根本,定正域亂楚首惡之罪,勒鯉閒住。」帝令正域還籍聽勘,急嚴訊諸所捕者。達觀拷死,令譽亦幾死,皆不承。法司迫化引正域及歸德。歸德,鯉所居縣也。化大呼曰:「明卿,我仇也,故訐之。正域舉進士二十年不通問,何由同作妖書?我亦不知誰為歸德者。」帝知化枉,釋之。 都督陳汝忠掠訊尚文,遂發卒圍正域舟於楊村,盡捕媼婢及傭書者男女十五人,與生光雜治,終無所得。汝忠以錦衣告身誘尚文曰:「能告賊,即得之。」令引令譽,且以乳媼龔氏十歲女為徵。比會訊,東廠太監陳矩詰女曰:「汝見妖書版有幾?」曰:「盈屋。」矩笑曰:「妖書僅二三紙,版顧盈屋邪?」詰尚文曰:「令譽語汝刊書何日?」尚文曰:「十一月十六日。」戎政尚書王世揚曰:「妖書以初十日獲,而十六日又刊,將有兩妖書邪?」拷生光妻妾及十歲兒,以鍼刺指爪,必欲引正域,皆不應。生光仰視夢臯、丕揚,大罵曰:「死則死耳,奈何教我迎相公指,妄引郭侍郎乎?」都御史溫純等力持之,事漸解,然猶不能具獄。 光宗在東宮,數語近侍曰:「何為欲殺我好講官?」諸人聞之皆懼。詹事唐文獻偕其僚楊道賓等詣一貫爭之,李廷機亦力為之地,獄益解。刑部尚書蕭大亨具爰書,猶欲坐正域。郎中王述古抵藁於地,大亨乃止。遂坐生光極刑,釋諸波及者,而正域獲免。方獄急時,邏卒圍鯉舍及正域舟,鈴柝達旦。又聲言正域且逮,迫使自裁。正域曰:「大臣有罪,當伏尸都市,安能自屏野外。」既而幸無事,乃歸。歸三年,巡按御史史學遷勘上楚王所訐事,無狀。給事顧士琦因請召還正域,不報。 正域博通載籍,勇於任事,有經濟大略,自守介然,故人望歸之。扼於權相,遂不復起,家居十年卒。後四年,贈禮部尚書。光宗遺詔,加恩舊學,贈太子少保,諡文毅,官其子中書舍人。 贊曰:海瑞秉剛勁之性,戇直自遂,蓋可希風漢汲黯、宋包拯。苦節自厲,誠為人所難能。丘橓、呂坤,雖非瑞匹,而指陳時政,炳炳鑿鑿,鯁亮有足稱者。郭正域持楚獄,與執政異趣,險難忽發,慬而後免,危矣哉。以妖書事與坤相首尾,故並著焉。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弟雍 查鐸 孫維城 謝杰 郭惟賢 萬象春 鍾化民 吳達可 龐尚鵬,字少南,南海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除江西樂平知縣。擢御史。偕給事中羅嘉賓出覈南京、浙江軍餉,請罪參將戚繼光、張四維,而盡發胡宗憲失律、貪淫及軍興督撫侵軍需狀。還朝,出按河南。巡撫蔡汝楠欲會疏進白鹿,尚鵬不可。改按浙江。民苦徭役,為舉行一條鞭法。按治鄉官呂希周、嚴杰、茅坤、潘仲驂子弟僮奴,請奪希周等冠帶。詔盡黜為民。 尚鵬介直無所倚。所至搏擊豪強,吏民震慴。已,督畿輔學政。隆慶元年請帝時御便殿,延見大臣,恤建言得罪者馬從謙等。已,又申救給事中胡應嘉,論大學士郭朴無相臣體。擢大理右寺丞。 明年春,朝議興九邊屯、鹽。擢尚鵬右僉都御史,與副都御史鄒應龍、唐繼祿分理。尚鵬轄兩淮、長蘆、山東三運司,兼理畿輔、河南、山東、江北、遼東屯務。抵昌平,劾內侍張恩擅殺人,兩淮巡鹽孫以仁贓罪,皆獲譴。其秋,應龍等召還,命尚鵬兼領九邊屯務。疏列鹽政二十事,鹺利大興。乃自江北躬歷九邊,先後列上屯政便宜,江北者四,薊鎮者九,遼東、宣、大者各十一,寧夏者四,甘肅者七。奏輒報可。 尚鵬權既重,自負經濟才,慷慨任事。諸御史督鹽政者以事權見奪,欲攻去之。河東巡鹽郜永春劾尚鵬行事乖違,吏部尚書楊博議留之。會中官惡博,激帝怒,譙讓,罷博而落尚鵬職,汰屯鹽都御史官。時三年十二月也。明年復坐按浙時驗進宮幣不中程,斥為民。 神宗立,御史計坤亨等交薦,保定巡撫宋纁亦白其無罪。萬曆四年冬,始以故官撫福建。奏蠲逋餉銀,推行一條鞭法。劾罷總兵官胡守仁,屬吏咸奉職。張居正奪情,重譴言者。尚鵬移書救,居正深銜之。會拜左副都御史,居正令吏科陳三謨以給由歲月有誤劾之,遂罷去。家居四年卒。浙江、福建暨其鄉廣東皆以徭輕,故德尚鵬,立祠祀。天啟中,賜諡惠敏。 宋儀望,字望之,吉安永豐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吳縣知縣。民輸白糧京師,輒破家。儀望令諸區各出公田,計役授田贍之。禁火葬,創子游祠,建書院,惠績甚著。 徵授御史。劾大將軍仇鸞挾寇自重,疏留中。已,陳時務十二策。巡鹽河東,請開桑乾河通宣、大餉道,言:「河發源金龍池下甕城驛古定橋,會衆水,東流千餘里,入盧溝橋。其間惟大同卜村有叢石,宣府黑龍灣石崖稍險,然不踰五十里,水淺者猶二三尺,疏鑿甚易。曩大同巡撫侯鉞嘗乘小艇赴懷來,歷卜村、黑龍灣,安行無虞。又自懷來泝流,載米三十石達之古定河,足利漕可徵。」時方行穵運,率三十石致一石。儀望疏至,下廷議。兵部尚書聶豹言:「河成便漕,兼制敵騎。」工部尚書歐陽必進言:「道遠役重。」遂報罷。 儀望尋省母歸。還朝,發胡宗憲、阮鶚奸貪狀,鶚被逮。二人皆嚴嵩私人,嵩由是不悅。及受命督三殿門工,嵩子世蕃私賈人金,屬必進俾與工事,儀望執不可。工竣,敘勞,擢大理右寺丞。世蕃以為德,儀望請急歸,無所謝,世蕃益怒。會災異考察京官,必進遷吏部,遂坐以浮躁,貶夷陵判官。嵩敗,擢霸州兵備僉事。請城涿州,除馬戶逋稅。進大名兵備副使,改福建。與總兵官戚繼光合兵破倭,因列海防善後事。詔從其請。 隆慶二年,吏部尚書楊博欲黜儀望,考功郎劉一儒持之,乃鐫二秩,補四川僉事。四遷大理少卿。 萬曆二年,張居正當國,雅知儀望才,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諸府。奏減屬郡災賦。海警稍定,將吏諱言兵,儀望與副使王叔果修戰備。倭果至,禦之黑水洋,斬獲多,進右副都御史。先有詔雪建文諸臣,儀望創表忠祠祀之南京。宋忠臣楊邦乂,儀望鄉人也,葬江寧,歲久漸湮,儀望為封其墓,載其祠祀典。故太常卿袁洪愈、祭酒姜寶皆不為居正所喜,儀望薦之朝,漸失居正意。四年稍遷南京大理卿。踰年改北,被劾罷歸。 儀望少師聶豹,私淑王守仁,又從鄒守益、歐陽德、羅洪先遊。守仁從祀,儀望有力焉。家居數年卒。 張岳,字汝宗,餘姚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行人。擢禮科給事中。巡視內府庫藏,奏行釐弊八事。已,又陳時政,極言講學者以富貴功名鼓動士大夫,談虛論寂,靡然成風。又今吏治方清,獨兵部無振刷,推用總兵黃印、韓承慶等,非庸即狡。曹司條例淆亂無章,胥吏朋奸,搏噬將校,其咎必有所歸。時徐階當國,為講學會,而楊博在兵部,意蓋指二人也。博奏辨乞罷,帝慰留之。博自是惡岳。及掌吏部,岳已遷工科左給事中,遂出為雲南參議。再遷河南參政。 萬曆初,張居正雅知岳,用為太僕少卿。再遷南京右僉都御史,督操江。甫到官,會居正父喪謀奪情,南京尚書潘晟及諸給事、御史,咸上疏請留居正。岳獨馳疏請令馳驛奔喪,居正大怒。會大計京官,給事中傅作舟等承風劾岳,貶一秩調外,岳遂歸。久之,操江僉都御史呂藿、給事中吳綰知居正憾未釋,摭劾岳落職閒住。 甫兩月,居正死,南京御史方萬山薦岳,劾作舟。作舟坐斥,起岳四川參議。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入為左僉都御史,獻時政四議。其一言宗藩宜以世次遞殺,親盡則停,俾習四民之業。其一言治河之策,夏鎮固當開,沽頭亦不可廢。並報寢。進左副都御史,上疏評議廷臣賢否,為給事中袁國臣等所論。時已遷刑部右侍郎,坐罷歸。 李材,字孟誠,豐城人,尚書遂子也。舉嘉靖四十一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素從鄒守益講學。自以學未成,乞假歸。訪唐樞、王畿、錢德洪,與問難。 隆慶中還朝。由兵部郎中稍遷廣東僉事。羅旁賊猖獗,材襲破之周高山,設屯以守。賊有三巢在新會境。調副總兵梁守愚由恩平,遊擊王瑞由德慶入,身出肇慶中道,夜半斬賊五百級,燬廬舍千餘,空其地,募人田之。亡何,倭五千攻陷電白,大掠而去。材追破之石城,設伏海口,伺其遁而殲之,奪還婦女三千餘。會奸人引倭自黃山間道潰而東。材聲言大軍數道至以疑賊,而返故道迎擊,盡殺之。又追襲雷州倭至英利,皆遁去,降賊渠許恩於陽江。錄功,進副使。 萬曆初,張居正柄國,不悅材,遂引疾去。居正卒,起官山東。以才調遼東開原。尋遷雲南洱海參政,進按察使,備兵金騰。金騰地接緬甸,而孟養、蠻莫兩土司介其間,叛服不常。緬部目曰大曩長、曰散奪者,率數千人據其地。材謂不收兩土司無以制緬,遣人招兩土司來歸,而間討抗命夷阿坡。居頃之,緬遣兵爭蠻莫,材合兩土司兵敗緬衆,殺大曩長,逐散奪去。緬帥莽應裏益兵至孟養,復擊沈其舟,斬其將一人,乃退。有猛密者,地在緬境,數為緬侵奪,舉族內徙,有司居之戶碗。至是緬勢稍屈,材資遣還故土。亡何,緬人驅象陣大舉復讐,兩土司告急。材遣遊擊劉天俸率把總寇崇德等出威緬,渡金沙江,與孟養兵會遮浪迎擊之。賊大敗,生擒繡衣賊將三人。巡撫劉世曾、總兵官沐昌祚以大捷聞,詔令覆勘。未上,而材擢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 材好講學,遣部卒供生徒役,卒多怨。又徇諸生請,改參將公署為學宮。參將米萬春諷門卒梅林等大譟,馳入城,縱囚毀諸生廬,直趨軍門,挾賞銀四千,洶洶不解。居二日,萬春脅材更軍中不便十二事,令上疏歸罪副使丁惟寧、知府沈鈇等,材隱忍從之。惟寧責數萬春,萬春欲殺惟寧,跳而免,材遂復劾惟寧激變。詔下鈇等吏,貶惟寧三官,材還籍候勘。時十五年十一月也。 御史楊紹程勘萬春首亂,宜罪。大學士申時行庇之,置不問,旋調天津善地去。而材又以雲南事被訐,遂獲重譴。初,有詔勘征緬功,巡按御史蘇酇言斬馘不及千,破城拓地皆無驗,猛密地尚為緬據,材、天俸等虛張功伐,副使陳嚴之與相附和,宜並罪。帝怒,削世曾籍,奪昌祚祿一年,材、嚴之、天俸俱逮下詔獄。刑部尚書李世達、左都御史吳時來、大理少卿李棟等,當材、天俸徒,嚴之鐫秩。帝不懌,奪郎中、御史、寺正諸臣俸,典詔獄李登雲等亦解官。於是改擬遣戍。特旨引紅牌說謊例,坐材、天俸斬,嚴之除名。大學士時行等數為解,給事中唐堯欽等亦言:「材以夷攻夷,功不可泯。奏報偶虛,坐以死,假令盡虛無實,掩罪為功,何以罪之?設不幸失城池,全軍不返,又何以罪之?」帝皆不聽。幽繫五年,論救者五十餘疏。已,天俸以善用火器,釋令立功,時行等復為材申理,皆不省。 亡何,孟養使入貢,具言緬人侵軼,天朝救援,破敵有狀,聞典兵者在獄,衆皆流涕,而楚雄士民閻世祥等亦相率詣闕訟冤。帝意乃稍解,命再勘。勘至,材罪不掩功。大學士王錫爵等再疏為言,帝故遲之,至二十一年四月,始命戍鎮海衞。 材所至,輒聚徒講學,學者稱見羅先生。繫獄時,就問者不絕。至戍所,學徒益衆。許孚遠方巡撫福建,日相過從,材以此忘羇旅。久之赦還。卒年七十九。 陸樹德,字與成,尚書樹聲弟也。嘉靖末進士。除嚴州推官。行取當授給事、御史,會樹聲拜侍郎,乃授刑部主事。 隆慶四年改禮科給事中。穆宗御朝講,不發一語。樹德言:「上下交為泰,今暌隔若此,何以劘君德,訓萬幾?」不報。屢遷都給事中。六年四月詔輟東宮講讀,樹德言:「自四月迄八月,為時甚遙,請非盛暑,仍御講筵。」不聽。穆宗頗倦勤,樹德言:「日月交蝕,旱魃為災,當及時修省。」及帝不豫,又請謹藥餌,善保護,仲夏亢陽月,宜益慎起居。帝不悅,疏皆留中。內臣請祈福戒壇,已得旨,樹德言:「戒壇度僧,男女擾雜,導淫傷化。陛下欲保聖躬,宜法大禹之惡旨酒,成湯之不邇聲色,何必奉佛。」 未幾,穆宗崩,神宗嗣位,中官馮保擠司禮孟沖而代之。樹德言:「先帝甫崩,忽傳馮保掌司禮監,果先帝意,何不傳示數日前,乃在彌留後。果陛下意,則哀痛方深,萬幾未御,何暇念中官。」疏入,保大恨。比議祧廟,樹德請毋祧宣宗,仍祀睿宗世室,格不行。已,極陳民運白糧之患,請領之漕臣,從之。 樹德居言職三年,疏數十上,率侃直。會樹聲掌禮部,乃量遷尚寶卿。歷太常少卿,南京太僕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樹德素清嚴,約束僚吏,屏絕聲伎。山東民壯改民兵,戍薊門,隆慶末令歲輸銀二萬四千,罷其戍役。尋命增輸三萬,樹德請如河南例罷之。帝不從,而為免增輸之數。德府白雲湖故民田,為王所奪,後已還民,王復結中官謀復之。樹德爭不得,乞休歸。久之卒。 蕭廩,字可發,萬安人。祖乾元以御史劾劉瑾,廷杖下獄,終雲南副使。廩舉嘉靖末進士,授行人。隆慶三年擢御史。因地震,請加禮中宮。已,出覈陝西四鎮兵食。斥將吏隱占卒數萬人歸伍。固原州海刺都之地,密邇松山,為楚府牧地。廩言楚府封武昌,牧地在塞下,與寇接,王所收四五百金,而奸宄窟穴,弊甚大,宜諭使獻之朝廷。詔可。已,改巡茶馬。七苑牧地,養馬八千七百餘匹,而占地五萬五千三百頃有奇。廩但給萬二千二百餘頃,歲益課二萬。 萬曆元年巡按浙江。請祀建文朝忠臣十二人,從祀王守仁於文廟。尋擢太僕少卿,再遷南京太僕卿。九年,由光祿卿改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時方覈天下隱田,大吏爭希張居正指增賦,廩令如額而止。境內回回部常羣行拾麥穗,間或草竊,耀州以變告。廩撫諭之,戮數人,變遂定;令拾麥毋帶兵器,儕偶不得至十人。 進右副都御史,移撫浙江。先以賞貢使,歲增造綵幣二千。廩請均之福建及徽、寧諸府,從之。已,請減上供織造,不許。遷工部右侍郎,召改刑部。進兵部左侍郎,以官卒。贈尚書。 廩初從歐陽德、鄒守益遊。制行醇謹,故所至有立。 賈三近,字德修,嶧縣人。隆慶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吏科給事中。四年六月疏言:「善治者守法以宜民,去其太甚而已。今廟堂之令不信於郡縣,郡縣之令不信於小民。蠲租矣而催科愈急,振濟矣而追逋自如,恤刑矣而冤死相望。正額之輸,上供之需,邊疆之費,雖欲損毫釐不可得。形格勢制,莫可如何。且監司考課,多取振作集事之人,而輕寬平和易之士,守令雖賢,安養之心漸移於苛察,撫字之念日奪於征輸,民安得不困。乞戒有司務守法,而監司殿最毋但取旦夕功,失惇大之體。」已,復疏言:「撫按諸臣遇州縣長吏,率重甲科而輕鄉舉。同一寬也,在進士則為撫字,在舉人則為姑息。同一嚴也,在進士則為精明,在舉人則為苛戾。是以為舉人者,非華顛豁齒不就選;人或裹足毀裳,息心仕進。夫鄉舉豈乏才良,宜令勉就是途,因行激勸。」詔皆俞允。再遷左給事中,勘事貴州。中道罷遣,遂請急歸。 神宗嗣位,起戶科給事中。萬曆元年,平江伯陳王謨以太后家姻,夤緣得鎮湖廣。三近劾其垢穢,乃不遣。給事中雒遵,御史景嵩、韓必顯劾譚綸被謫,三近率同列救之,詔增供用庫黃蠟歲二萬五千,三近等又諫,皆不從。時方行海運,多覆舟,以三近言罷其役。肅王縉〈火貴〉,隆慶間用賄以輔國將軍襲封,至是又請復莊田,三近再疏爭,遂弗予。初,有令征賦以八分為率,不及者議罰。三近請地凋敝者減一分,詔從之。中官溫泰請盡輸關稅、鹽課於內庫,三近言課稅本饟邊,今屯田半蕪,開中法壞,塞下所資惟此,苟歸內帑,必誤邊計。議乃寢。頃之,擢太常少卿。再遷南京光祿卿,請假歸。 十二年召掌光祿,其秋拜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畿輔大饑,振貸有方。召拜大理卿。未上,以親老歸養。起兵部右侍郎,復以親老辭,不許。尋卒。 李頤,字惟貞,餘干人。隆慶二年進士。授中書舍人。博習典故,負才名。萬曆初,擢御史。同官胡涍、景嵩、韓必顯,給事中雒遵相繼獲譴,抗疏申救,不聽。清軍湖廣、廣西,請免土民遠戍,祇充傍近衞所軍,制可。忤張居正,出為湖州知府。遷蘇松兵備副使、湖廣按察使。鄖陽兵變,知府沈鈇且得罪,頤為白其冤,而密殲首亂者。以母喪歸。 起故官,莅陝西,進河南右布政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進右副都御史。以定亂兵,進兵部右侍郎。長昂桀驁,頤與總兵王保禽其心腹小郎兒等七人,賊遂讋。已,別部伯牙入寇,督將士敗之羅文峪,進左侍郎。久之,進右都御史。 時礦稅使四出。馬堂駐天津,王忠駐昌平,王虎駐保定,張曄駐通州。頤疏言:「燕京王氣所鍾,去陵寢近,開鑿必損靈氣。」又言:「畿輔地荒歲儉,而敕使誅求不遺纖屑,恐臨清激變之慘,復見輦轂下。」已,遼東稅使高淮誣劾山海同知羅大器,頤復言:「內監外僚,初無統攝,且遼陽礦稅何預薊門?若皆效淮所為,有司將無遺類。陛下奉天之權,制馭宇內,今盡落宦豎手,朝奏夕報,如響應聲。縱所劾當罪,尚非所以為名,何況無辜,暴加摧折。」皆不報。頤在鎮十年,威望大著。中使憚頤廉正,畿民少安。二十九年,以工部右侍郎代劉東星管理河道。議上築決口,下疏故道,為經久計。甫兩月,以勞卒。贈兵部尚書。 頤仕宦三十餘年,敝車羸馬,布衣蔬食。初為御史,首請祀胡居仁於文廟,寢未行。見居仁裔孫希祖幼且貧,字以女,養之於家。弟謙早卒,以己廕畀其子。 朱鴻謨,字文甫,益都人。隆慶五年進士。授吉安推官。識鄒元標於諸生,厚禮之。擢南京御史。元標及吳中行等得罪,鴻謨疏救,語侵居正,斥為民。 鴻謨歸,杜門講學,不入城市。居正卒,起故官,出按江西。奏蠲水災賦,請減饒州磁器,不報。又疏薦建言削籍者,忤旨,奪俸。擢光祿少卿。由大理少卿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改撫應天、蘇州十府。引二祖節儉之德,請裁上供織造,報聞。吳中徭役不均,令一以田為準,不及百畝者無役,縣為立籍,定等差。貴游子弟恣里中,無賴者與共為非,遠近訛言謂有不軌謀。鴻謨盡捕之,上疏告變。朝議將用兵,兵部主事伍袁萃亟言於尚書石星,令覆勘,乃解。鴻謨尋入為刑部右侍郎,卒官。不能斂,僚屬醵金以辦。贈刑部尚書,諡恭介。 蕭彥,字思學,涇縣人。隆慶五年進士。除杭州推官。萬曆三年擢兵科給事中。自塞上多警,邊吏輒假招降倖賞。彥言:「議招逆黨,為中國逋亡設耳,乃欲以此招漠北敵人。夫李俊、滿四等休養百年,稱亂一旦,降人不可處內地,明矣。宜一切報罷。」從之。以工科左給事中閱視陝西四鎮邊務。還奏訓兵、儲餉十事,並允行。 尋進戶科都給事中。初,行丈量法,延、寧二鎮益田萬八千餘頃。總督高文薦請三年征賦,彥言:「西北墾荒永免科稅,祖制也。況二鎮多沙磧,奈何定永額,使初集流庸懷去志。」遂除前令。詔購金珠,已,停市,而命以其直輸內庫。彥言不當虛外府以實內藏,不聽。尋上言:「察吏之道,不宜視催科為殿最。昨隆慶五年詔征賦不及八分者,停有司俸。至萬曆四年則又以九分為及格,仍令帶征宿負二分,是民歲輸十分以上也。有司憚考成,必重以敲扑。民力不勝,則流亡隨之。臣以為九分與帶征二議,不宜並行。所謂寬一分,民受一分之賜也。」部議允行。未幾,浙江巡撫張佳胤復以舊例請,部又從之。彥疏爭,乃詔如新令。詔取黃金三千二百兩,彥請納戶部言減其半,不從。 擢太常少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都勻答千巖苗叛,土官蒙詔不能制,彥檄副使楊寅秋破禽之。宣慰安國亨詭言獻大木,被賚。及徵木無有,為彥所劾。國亨懼,誣商奪其木,訐彥於朝。帝怒,欲罪彥。大學士申時行等言國亨反噬,輕朝廷,帝乃止。 改撫雲南。時用師隴川,副將鄧子龍不善御軍,兵大譟,守備姜忻撫定之。而其兵素驕,給餉少緩,遂作亂。鼓行至永昌,趨大理,抵瀾滄,過會城。彥調土、漢兵夾攻之,斬首八十,脅從皆撫散。事聞,賚銀幣。自緬甸叛,孟養、車里二宣慰久不貢。至是修貢,彥撫納之。 尋以副都御史撫治鄖陽。進兵部右侍郎,總制兩廣軍務。日本躪朝鮮。會暹羅入貢,其使請勤王,尚書石星因令發兵搗日本。彥言暹羅處極西,去日本萬里,安能發越大海,請罷其議,星執不從。既而暹羅兵卒不出。召拜戶部右侍郎,尋卒。 彥從同縣查鐸學,有志行。服官明習天下事,所在見稱。後贈右都御史,諡定肅。 弟雍,廣東按察使。宦績亞於彥,而學過之。時稱「二蕭」。 查鐸,字子警,嘉靖四十五年進士。隆慶時,為刑科左給事中。忤大學士高拱,出為山西參議。萬曆初,官廣西副使,移疾歸。繕水西書院,講王畿、錢德洪之學,後進多歸之。 孫維城,字宗甫,邱縣人。隆慶五年進士。歷知濬、太康、任邱三縣。萬曆十年擢南京御史。初,張居正不奔喪,寧國諸生吳仕期欲上書諫。未發,太平同知龍宗武告之操江胡檟以聞於居正。會有偽為海瑞劾居正疏者,播之邸抄。宗武意仕期,遂置獄,搒掠七日而卒。居正死,仕期妻訟冤,維城疏言狀。檟已擢刑部侍郎,宗武湖廣參議,皆落職戍邊,天下快之。中官田玉提督太和山請兼行分守事,帝許之,維城援祖制力陳不可。 俄以救言官范儁,奪俸一年。忤座主大學士許國,出為永平知府。遷赤城兵備副使。繕亭障二百六十所,招史、車二部千餘人。以功屢進按察使,兵備如故。部長安兔挾五千騎邀賞,維城請於督、撫,革其市賞而責之,戢不敢肆。尋以右布政使移守宣府,改廣東左布政使。 二十九年拜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河套常犯順,罷貢市十餘年。後復松山,築邊城,諸部長恐,益侵軼。至是,吉囊、卜莊等乞款。聞巡撫王見賓當去,請益切。在寧夏者曰著宰,亦請之巡撫楊時寧。兩鎮交奏,給事中桂有根請聽邊臣自主。維城方代見賓,時寧亦遷去,以黃嘉善代,二人並申約束。維城又條善後六事,款事復堅。 初,維城在宣府,與總兵官麻承恩不相能。會承恩亦移鎮延綏。一日,維城見城外積沙及城,命餘丁除之。承恩紿其衆曰:「食不宿飽,且塞沙可盡乎?」卒遂譟。維城曉之曰:「除城沙,以防寇耳,非謂塞上沙也。」卒悟而散。維城因自劾,帝慰留維城,治譁者。然維城竟坐是得疾,不數月卒。將吏入視其橐,僅俸數金,賻而歸其喪。 謝杰,字漢甫,長樂人。萬曆初進士。除行人。冊封琉球,却其餽。其使入謝,仍以金餽,卒言於朝而返之。歷兩京太常少卿。南京歲祀懿文太子,以祠祭司官代,杰言:「祝版署御名,而遣賤者將事,於禮為褻。請如哀沖、莊敬二太子例,遣列侯。」帝是之,乃用南京五府僉書。累遷順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屬吏被薦者以賄謝,杰曰:「賄而後薦,干戈之盜。薦而後賄,衣冠之盜。」人以為名言。進南京刑部右侍郎。 二十五年春,杰以帝荒於政事,疏陳十規。言:「前此兩宮色養維一,今則定省久曠,慶賀亦疏。孝安太后發引,並不親送。前此太廟時饗皆躬親,今則皆遣代。前此經筵臨御,聖學日勤,今則講官徒設,講席久虛。前此披星視朝,今則高拱深居,累年不出。前此歲旱步禱郊壇,今則圜丘大報,久缺齋居;宸宮告災,亦忘修省。前此四方旱澇,多發帑金,今則採礦榷稅。前此用財有節,今則歲進月輸;而江右之磁,江南之紵,西蜀之扇,關中之絨,率取之逾額。前此樂聞讜言,今則封事甫陳,嚴綸隨降,但經廢棄,永不賜環。前此撫卹宗室,恩義有加,今則楚藩見誣,中璫旋出,以市井奸宄間骨肉懿親。前此官盛任使,下無曠鰥,今則大僚屢虛,庶官不補。是陛下孝親、尊祖、好學、勤政、敬天、愛民、節用、聽言、親親、賢賢,皆不克如初矣。」不報。召為刑部左侍郎,擢戶部尚書督倉場。時四方遇災,率請改折,杰請歲運必三百萬以上方許議折,從之。三十二年卒官。 初,杰父教諭廷袞家居老矣,族人假其名逋賦。縣令劉禹龍言於御史逮之。杰代訊,幾斃。後撫贛,禹龍家居,未嘗修隙,時服其量。 郭惟賢,字哲卿,晉江人。萬曆二年進士。自清江知縣拜南京御史。張居正既死,吳中行、趙用賢等猶未錄。會皇長子生,詔赦天下,惟賢因請召諸臣。馮保惡其言,謫江山丞。保敗,還故官。劾左都御史陳玠希權臣指,論罷御史趙燿、趙應元,不可總憲紀。玠罷去。又薦王錫爵、賈三近、孫鑨、何源、孫丕揚、耿定向、曾同亨、詹仰庇,皆獲召。主事董基諫內操被謫,惟賢救之,忤旨,調南京大理評事。給事中阮子孝、御史潘惟岳等交章救。帝怒,奪俸有差。惟賢尋遷戶部主事,歷順天府丞。 二十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景王封德安,土田倍諸藩,國絕賦額猶存。及帝弟潞王之國衞輝,悉以景賦予王。王奏賦不及額,帝為奪監司以下俸,責撫按急奏報。惟賢言:「景府賦額皆奸民投獻,妄張其數。臣為王履畝,增賦二萬五千,非復如往者虛數,王反稱不足,何也?且潞去楚遠,莫若徵之有司,轉輸潞府。會典皇莊及勳戚官莊,遇災蠲減視民田。今襄、漢水溢,王佃民流亡過半,請蠲如例。」又言:「長沙、寶慶、衡州三衞軍戍武岡,而永州、寧遠諸衞遠戍廣西,瘴癘死無數。請分番迭戍武岡,罷其戍廣西者。」帝悉報許。承天守備中官以徵興邸舊賦,請罪潛江知縣及諸佃民,旨下撫按勾捕。惟賢言:「臣撫楚,事無不當問。今中官問,而臣等為勾捕,臣實不能。」帝直其言而止。尋請以太和山香稅充王府逋祿,免加派小民,又請以周敦頤父輔成從祀啟聖。詔皆從焉。 入為左僉都御史。言行取不宜久停,言官不宜久繫,臺員不宜久缺。已,復言天下多故,乃自大僚至監司率有缺不補,政日廢弛,且建言獲譴者不下百餘人,効忠者皆永棄,帝不納。尋遷左副都御史。請早建皇儲,慎簡輔弼,亟行考選,盡下推舉諸疏,俱不報。久之,以憂歸。起戶部左侍郎,未上卒。贈右都御史。天啟初,諡恭定。 萬象春,字仁甫,無錫人。萬曆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皇女生,詔戶部、光祿寺各進銀十萬兩。象春力諫,不聽。 屢遷禮科都給事中。鄭貴妃有盛寵,而帝耽於酒。象春因慈寧宮災疏諫,報聞。時宗室繁衍,歲祿不繼,象春議變通。會河南巡撫褚鈇亦奏其事,帝即命象春遍詣河南、山西、陝西諸王府,計畫以聞。象春抵河南方集議,而周府諸宗人疑鈇疏出宗正睦〈木挈〉意,羣毆睦〈木挈〉幾死。象春以狀聞,帝為奪諸人歲祿。象春復以次詣秦、晉諸藩,奏上便宜十五事,多著為令。真人張國祥乞三年一覲,象春言左道無民社寄,不當在述職之列。時詔許后父永年伯王偉乘肩輿,象春言:「勳戚不乘輿,祖制也。固安伯陳景行、武清伯李偉,太后父,衰白封,始賜肩輿。定國公徐文璧班首重臣,嗣爵久,故亦蒙殊典。今偉非三人比,乞寢前命。」皆不許。孟秋將享廟,帝齋宿宮中,象春言當在便殿,不當於內寢。帝怒,停俸三月。已,因災異,言:「外吏貪殘不當遣緹騎逮問,宮禁邃密不當宿重兵,廷臣建言貶黜當敘遷,內臣有犯當付外廷按治。」帝報聞。象春在諫垣久,前後七十餘疏,多關軍國計。請復建文年號,加景帝廟諡,尤為時所稱。 出為山東參政。妖賊郭大通為亂,計禽之。歷山西左布政使。二十五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倭躪朝鮮,濱海郡邑悉戒嚴。象春拊軍民,供饋運,應機立辦。中使陳增以礦稅至。象春疏論其害。福山知縣韋國賢忤增被侵辱,象春力保持之,增遂劾國賢沮撓,象春黨庇。詔逮國賢,奪象春俸,遂引疾歸。起南京工部右侍郎,未上卒。贈右都御史。 鍾化民,字維新,仁和人。萬曆八年進士。授惠安知縣,多異政。御史安九域薦於朝,以俸未及期,移知樂平,治復最。 徵授御史。與同官何卓、王慎德交章請建儲,不報。出視陝西茶馬,言:「邊塞土寒,獨畜馬為業。今慮其闌出為厲禁,於是民間孳息與境內貿易俱廢,公私緩急亦無所資。請聽踰境販鬻,特不得入番中。又曩寧夏乏餉,歲發萬金易米二萬七千石,後所司乾沒,濫征之民。請以墾田粟補之。永停徵派。」俱報可。巡按山東,歲旱請蠲振先發後聞。坐寧夏時取官銀交際,為尚寶丞周弘禴所劾,調行人司正。 累遷儀制郎中。瀋王珵堯由支庶嗣,請封其庶子為郡王,化民持不可。帝傳諭曰:「第予虛名,令藉是婚娶耳。」化民奏曰:「瀋王子與元子孰親?王子不即封,慮妨婚娶。元子不即立,不慮妨豫教乎?」帝怒,以化民辭直無以難。帝命竝封三王,化民與顧允成等面詰王錫爵於朝房。尋進光祿丞。 二十二年,河南大饑,人相食,命化民兼河南道御史往振。荒政具舉,民大悅。既竣,繪圖以進。帝嘉之,褒諭者再。擢太常少卿。二十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討平南陽礦盜。夾河賊嘯聚數千人,復督兵破之。時方采礦,抗疏力諫。 化民短小精悍,多智計。居官勤厲,所至有聲。徧歷八府,延父老問疾苦。勞瘁卒官,士民相率頌於朝。詔贈右副都御史,賜祠曰忠惠。 吳達可,字安節,宜興人,尚書儼從孫也。萬曆五年進士。歷知會稽、上高、豐城,並有聲。 選授御史。疏請御經筵勤學,時與大臣臺諫面議政務,報聞。大學士趙志臯久疾乞休,未得請。達可力言志臯衰庸,宜罷,不納。二十八年正月請因始和布令,舉皇長子冊立冠婚禮,簡輔臣補臺諫,撤礦稅中使,不報。視鹽長蘆。歲侵,繪上饑民十四圖,力請振貸。稅使馬堂、張日華議加鹽稅,奸商妄稱嘉靖中大同用兵貸其貲三萬六千金,請於鹽課補給,戶部許之。達可皆抗爭,事得已。 改按江西。稅使潘相毆折輔國將軍謀圯肢,並繫宗人宗達,誣以劫課,劾上饒知縣李鴻主使。帝切責謀圯等,奪鴻官。達可言:「宗人無故受刑,又重之以詰責,將使天潢人人自危。鴻無辜,不當黜。願亟正相罪,復鴻官。」同官湯兆京亦極論相罪,且言遼東高淮、陝西梁永、山東陳增、廣東李鳳、雲南楊榮皆元惡,為民害,不可一日留。皆弗聽。鴻,吳人,大學士申時行之壻。萬曆十六年舉北闈鄉試,為吏部郎中高桂所攻。後七年成進士。至是,抗相,以彊直稱。相又請開廣信銅塘山,採取大木,鑿泰和斌姥山石膏,達可復極諫不可,閣臣亦爭之,乃寢。 還掌河南道事。佐溫純大計京官。尋陳新政要機,痛規首輔沈一貫。疏留中。擢太僕少卿,再遷南京太僕卿。召改光祿,進通政使。鎮撫史晉以罪罷,妄投封章詆朝貴。達可封其疏而劾之,晉尋得罪。奏請正疏式、屏讒邪、重駁正、懲奸宄數事,帝嘉納焉。尋上疏乞休去。卒,贈右副都御史。 贊曰:龐尚鵬諸人歷官中外,才諝幹局,咸有可稱。賈三近陳時政,多長者之言,其言資格,深中積弊。謝杰却屬吏饋,亦無愧楊震云。 魏學曾葉夢熊 梅國禎 李化龍江鐸 魏學曾,字惟貫,涇陽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除戶部主事,遷郎中。中官為商人請支芻糧銀鉅萬,學曾持不可,乃已。尋擢光祿少卿,進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隆慶初,土蠻大入永平。學曾入駐山海,檄諸將王治道等追擊至義院口,大捷。進右副都御史。學曾乃易置將吏,招納降附,釐屯田二千餘頃,數破敵,被賞賚。以疾去。起兵部右侍郎,提督神樞營。旋改吏部,轉左侍郎。 穆宗崩,大學士高拱欲去馮保,屬言官論劾。學曾遺書大學士張居正曰:「外人皆言公與保有謀,遺詔亦出公手。今日之事,不宜復護此閹。」居正怒。及拱被逐,舉朝失色,學曾獨大言曰:「上踐阼伊始,輒逐顧命大臣,且詔出何人,不可不明示百官。」要諸大臣詣居正邸爭之。諸大臣多不往,居正亦辭以疾。自是益忤。出為南京右都御史。未上,給事中宗弘暹希居正指劾之。詔以故官候調,學曾遂歸。居正歿踰年,起南京戶部右侍郎。召為右都御史,督倉場。尋以南京戶部尚書致仕。 萬曆十八年,順義王撦力克西赴青海,火落赤、真相犯洮河,副總兵李奎、李聯芳先後被殺。朝命尚書鄭洛經略七鎮兼領總督,洛固辭總督。明年春,閣臣王錫爵薦學曾。起兵部尚書,總督陝西、延、寧、甘肅軍務。時洛專主款。學曾至,與議不合,陝西巡撫葉夢熊助之。初,順義王封,夢熊以諫沮坐得罪,學曾亦為高拱言不便。至是,撦力克助叛,學曾、夢熊欲遂討之,詆洛玩寇。會撦力克東歸,火落赤諸部亦徙去,學曾奏撦力克雖歸,陰留精兵二萬於嘉峪,欲助火落赤、真相。其說本採諸道路,朝士乃爭附和之。錫爵意悔,具疏言狀,又遺書責夢熊。而兵部尚書石星以順義既東,宣、大事急,召洛還定撫議,置學曾疏不問。未幾,河套部長土昧明安入市畢,要請增賞。學曾令總兵官杜桐、神木參將張剛、孤山游擊李紹祖出不意擊斬明安,俘馘四百八十餘級,奪馬畜器械稱是。學曾以功加太子少保。而明安子擺言太聲言復仇,號召諸部。 明年,哱拜反,遂煽諸部為亂。拜,西部人也。嘉靖中得罪其部長,父兄皆見殺,拜跳脫來降,驍勇屢立戰功。前督撫王崇古、石茂華先後奏加副總兵,遂多畜亡命。子承恩,拜夢妖物入妻施脅而生;狼形梟啼,性狠戾。拜老,承恩襲父爵。十九年,洮、河告警,御史周弘禴舉承恩及指揮土文季、拜義子哱雲等。巡撫黨馨檄文秀西援,拜謁經略鄭洛,願與子承恩從出師。馨惡其自薦,抑損之,拜以故心怨。至金城,見諸鎮兵皆出其下。比賊退,取道塞外還,寇騎遇之皆辟易,遂有輕中外心。馨數裁拜,且按承恩罪,箠之二十,雲、文秀亦以他故怨馨。會戍卒請衣糧久弗給,拜遂嗾軍鋒劉東暘、許朝作亂。二十年二月殺馨及副使石繼芳,逼總兵官張維忠縊死。雲、文秀殺遊擊梁琦,守備馬承光、東暘稱總兵,奉拜為謀主,承恩、朝為左、右副總兵,雲、文秀為左、右參將。承恩遂陷玉泉營、中衞、廣武,河西望風靡。惟文秀徇平虜,參將蕭如薰堅守不下。賊既取河西四十七堡,且渡河,復誘河套著力兔、宰僧犯平虜、花馬池。全陝皆震動。 學曾檄副總兵李昫率遊擊吳顯趨靈州,別遣遊擊趙武趨鳴沙州,沿河扼賊南渡,而自駐花馬池,當賊衝。昫等渡河,賊將多遁去,四十七堡皆復,惟寧夏鎮城尚為賊據。著力兔等中外相呼應,拜、文秀攻趙武於玉泉。雲引著力兔攻平虜,如薰設伏射殺雲。昫救武,圍亦解。四月,昫引兵與故總兵牛秉忠抵鎮城下。帝已擢董一奎為總兵,李蕡副之,已,復擢如薰代一奎,而以麻貴代蕡。未至,昫等攻城。賊於東西二門各出驍騎三千搏戰,步卒列火車為營。官軍擊之,奪其車百輛,追奔入湖,賊溺死無算。副總兵王通戰尤力。家丁高益等乘勝入北門,後兵不繼,被殺,通亦負傷,榆林遊擊俞尚德戰死。翼日,朝、文秀脅慶王上東城,乞暫罷兵,詭言願獻首惡。會官軍糧盡,乃引退,休近堡。 學曾日夜趣芻餉,調延綏、莊浪、蘭、靖、榆林兵。道回遠,所治舟亦未具,乃駐花馬池,俟軍至移靈州。頃之,延綏遊擊姜顯謨、都司蕭如蕙,甘州故總兵張傑及麻貴軍皆至,復抵鎮城攻之。賊計延綏、榆林兵出內虛,勾黃台吉妻,令其子捨達大、從子火落赤、土昧鐵雷掠舊安邊、磚井堡以牽我兵。承恩復以間合寇兵,伏延漢渠,掠糧車二百。學曾自花馬池還靈州,被圍,救至而解。貴等數攻城不能克,賊殺慶王妃,盡掠其宮人金帛。牛秉忠戰傷右股,乃復退師。帝用尚書星言,賜學曾尚方劍督戰。會寧夏巡撫朱正色、甘肅巡撫葉夢熊、監軍御史梅國禎,諸大將劉承嗣、董一奎、李如松先後至軍,六月復攻城,連戰不下。 夢熊,字男兆,歸善人。嘉靖四十年進士。由福清知縣入為戶部主事,轉餉寧夏。改御史,以諫受把漢那吉降,貶郃陽丞。累遷贛州知府,平黃鄉賊。遷浙江副使,改永平。萬曆十七年冬,由山東布政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尋改陝西,進右副都御史。以請討撦力克,與經略洛議相左。廷議方右洛,絀其議不用。會撦力克東歸,洛亦還宣、大,乃移夢熊甘肅,與學曾共事。夢熊有膽決,敢任事。會拜反,上疏自請討賊,帝然之。以六月至靈州,與學曾合。 國禎,字克生,麻城人。少雄傑自喜,善騎射。舉萬曆十一年進士。除固安知縣。中官詣國禎請收責於民,國禎偽令民鬻妻以償。民夫婦哀慟,中官為毀券。擢御史,會拜反,學曾師久無功。時寧遠伯李成梁方被論,廷議欲遣為大將,未敢決,國禎獨疏保之。乃遣成梁子如松為提督,將遼東、宣、大、山西諸鎮兵以往。而國禎監其軍,遂與如松至寧夏。 初,學曾欲招東暘、朝,令殺拜父子贖罪,遣卒葉得新往。四人方約同死,折得新脛,置之獄。巡撫朱正色以賊詭請降,而張傑嘗總寧夏兵,故與拜善,遣傑入城招之。朝乃舁得新見傑,得新大罵賊,被殺,傑亦繫不遣。而學曾以賊求撫為之請,帝切責。及是,城中百戶姚欽、武生張遐齡射書城外,約內應,夜半舉火。外兵不至,賊殺其黨五十人,欽縋城出,來奔。當是時,賊外以求撫緩兵,而陰結寇為助,然糧盡,勢且困。七月,學曾與夢熊、國禎定計,決黃河大壩水灌之,水抵城下。時套寇卜失兔、莊禿賴以三萬騎犯定邊、小鹽池,用土昧鐵雷為前鋒,而別遣宰僧以萬騎從花馬池西沙湃口入,為拜聲援。麻貴擊之右溝,寇稍挫,分趨下馬關及鳴沙洲。學曾令遊擊龔子敬扼沙湃口,而檄延綏總兵官董一元搗土昧鐵雷巢,斬首百三十餘級,寇大驚引去。遇子敬,圍之十重,子敬死,寇亦去,賊援遂絕。學曾益決大壩水。八月,河決隄壞,復繕治之,城外水深八九尺,東西城崩百餘丈。著力兔、宰僧復入李剛堡。如松、貴等擊敗之,追奔至賀蘭山。賊益懼求款,未決,會學曾得罪罷。朝命以夢熊代,夢熊遂成功。 初,學曾之遣人招東暘、朝也,留固原十餘日以俟之,帝責其玩寇;李昫渡河又稍遲,松山、河套寇先入,官軍用是再失利。學曾嘗上疏令監軍無與兵事,帝為飭國禎如其言,國禎頗憾之。及至軍,劾諸將觀望,而頗以玩寇為學曾罪。給事中許子偉亦劾學曾惑於招撫,誤國事。國禎又言僉事隨府從城上躍下,賊令四人下取,我軍咫尺不敢前;又北寇數萬斷我糧道,殺戮無算,匿不以奏。帝遂大怒,逮學曾至京。然學曾逮未踰月,城壞而大軍入,賊竟以破滅。 夢熊既代學曾,亦賜尚方劍。時調度靈州,獨國禎監軍寧夏。賊被圍久,食盡無援,而城受水浸,益大崩。國禎挾諸將趨南關。秉忠先登,國禎大呼,諸將畢登。賊退據大城,攻數日不下。國禎使間紿東暘、朝、承恩互相殺,以降貰其罪。三人內猜疑,東暘、朝遂先誘殺承恩黨文秀。承恩亦與其黨周國柱誘東暘、朝殺之;盡懸東暘、朝、文秀首城上,開門降。如松率兵圍拜家。拜倉皇縊,闔室自焚死。夢熊自靈州馳至,下令盡誅拜黨及降人二千,慰問宗室士庶。寧夏平。夢熊、正色、國禎各上捷奏,而俘承恩獻京師。帝御門受賀,詔磔承恩於市,夢熊、正色、國禎各廕世官,如松功第一,如薰、貴、秉忠等加恩有差。學曾初奪職為民,敘功,以原官致仕。 學曾任事勞勩。灌城招降之策,本其所建。及宣捷,帝召見大學士趙志臯、張位,志臯、位力為學曾解,尚書星以下多白學曾無罪。國禎亦上疏言:「學曾應變稍緩,臣請責諸將以振士氣,而逮學曾之命,發自臣疏,竊自悔恨。學曾不早雪,臣將受萬世譏。」如松亦言:「學曾被逮時,三軍雨泣。」夢熊亦推功學曾。帝初不聽,既而復其官。居家數年卒。夢熊以功進右都御史。 初,卜失兔為都督,其部長切盡台吉最用事。切盡台吉死,卜失兔不能制諸部。經略鄭洛專事羈縻。學曾以洮河之變惡諸部為逆,襲殺明安。會拜反,著力兔、宰僧遂聲言與拜為一家,而卜失兔、莊禿賴亦引兵助之。及拜誅,切盡台吉之比吉率著力兔、宰僧、莊禿賴等頓首花馬池塞下,悔罪求款。夢熊為奏請。帝以夢熊初主學曾,責其前後異議,令要諸部縛叛贖罪。著力兔等求款益堅,夢熊乃與巡撫田樂奏上四鎮款戰機宜,俟朝議。中外相仗莫敢決,卜失兔遂率諸部大入定邊。總兵官麻貴等擊却之,夢熊以功加太子少保。未幾,切盡台吉從子青把都兒犯甘肅,總兵官楊濬、副總兵何崇德禦之,斬首六百餘級。夢熊復加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尋入為南京工部尚書,而以都御史李汶代。自洮河變後,寇頗輕中國。招撫議既絕,諸部數入犯,四鎮遂頻歲用兵云。夢熊雖功多,其品望遠出學曾下。卒官。 國禎既招降承恩,以夢熊貪功殺降劾其罪。夢熊奏辨,言:「拜所畜家人皆死士,緩一二日,東暘、朝黨復集,必再亂。臣寧負殺降名,以絕禍本。」帝為下詔和解之。論功,擢國禎太僕少卿。踰年,遷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久之,遷兵部右侍郎,總督宣、大、山西軍務。在鎮三年,節省市賞銀十五萬兩有奇。父喪歸,未起而卒。贈右都御史。 李化龍,字于田,長垣人。萬曆二年進士。除嵩縣知縣。年甫二十,胥吏易之。化龍陰察其奸,悉召置之法,縣中大治。遷南京工部主事,歷右通政使。 二十二年夏,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初,總兵官李成梁破殺泰寧速把亥,其子把兔兒弟炒花據舊遼陽以北,居兩河之中,益結土蠻為患。其年四月,把兔兒圍遼陽,朶顏小歹青、福餘伯言兒分犯錦、義,掠清細河,巡撫韓取善坐免。化龍受事甫兩月,把兔兒與伯言兒等寇鎮武,又約土蠻子卜言台周犯右屯。把兔兒先至吳家墳。化龍與總兵官董一元定計先擊把兔、伯言兒,伯言兒中流矢死,把兔被傷。卜言台周至,攻右屯不利,亦解去。於是把兔、小歹青、卜言台周益相結,謀復前恥。化龍與一元嚴備之。一元又出塞,搗巢有功,而把兔傷重竟死,邊塞讋服。詳具一元傳。化龍進兵部右侍郎。 明年,小歹青悔禍款塞,請開木市於義州,且告朶顏長昂將犯邊。已,長昂果犯錦、義,副總兵李如梅擊却之。歹青言既信,化龍遂許其請。上疏曰: 環遼皆敵也,迤北土蠻種類多不可數。近邊者,直寧前則長昂,直錦、義則小歹青,直廣寧、遼、瀋則把兔、炒花、花大,直開、鐵則伯言、煖兔,其在東邊海西則猛骨孛羅、那林孛羅、卜寨,皆與遼地項背相望。並牆圍獵,則刁斗聲相聞,蓋肘腋憂也。自那卜被剿,數年東陲無事。去年把兔、伯言戰死,炒花、花大一敗塗地。今伯言子宰賽受罰,入市廣寧,遼、瀋、開、鐵間警報漸希。所未馴伏者,惟小歹青與長昂耳。 小歹青素兇狡,雄長諸部。西助長昂,東助炒花。大舉動以數萬,小竊則飛騎出沒錦、義間。自周之望、柏朝翠戰歿,無敢以一矢加遺。凌河上下方數百里,野多暴骨,民無寧宇。遠慮者每以河西不保為虞。今乃叩關求市,臣遍詢將領及彼地居民,僉言木市開有五利。 河西無木,皆在邊外,叛亂以來,仰給河東,以邊警又不時至。故河西木貴於玉,市通則材木不可勝用。利一。所疑於歹青者無信耳。彼重市為生路,當市時必不行掠。即今年市而明年掠,我已收今年不掠之利矣。利二。遼東馬市,成祖所開,無他賞,本聽商民與交易。木市與馬市等,有利於民,不費於官。利三。大舉之害酷而希,零竊之害輕而數。小歹青不掠錦、義,零竊少矣。又西不助長昂,東不助炒花,則敵勢漸分。即寧前、廣寧患亦漸減。且大舉先報,又得預為備。利四。零竊既希,邊人益得修備。利五。 疏入,從之。化龍尋以病去,木市亦停止。其後總兵官馬林復議開市,與巡撫李植相左,論久不決,小歹青遂復為寇云。 二十七年三月,化龍起故官,總督湖廣、川、貴軍務兼巡撫四川,討播州叛臣楊應龍。應龍之先曰楊鑑。明初內附,授宣慰使。應龍性猜狠嗜殺。數從征調,恃功驕蹇。知川兵脆弱,陰有據蜀志,間出剽州縣。嬖小妻田雌鳳,讒殺妻張氏,屠其家。其誅罰立威,所屬五司七姓不堪其虐,走貴州告變。巡撫葉夢熊疏請大征。詔不聽,逮繫重慶獄。應龍詭將兵征倭自效,得脫歸。復逮,不出。四川巡撫王繼光發兵討,覆於白石,應龍諉罪諸苗。朝廷命邢玠總督。值東西用兵,勢未能窮治,因招撫之。應龍益結生苗,奪五司七姓地,并湖廣四十八屯以畀之,歲出侵掠。是年二月敗官軍於飛練堡,都司楊國柱、指揮李廷棟等皆死。已,復破殺綦江參將房嘉寵、遊擊張良賢,投屍蔽江下。偽軍師孫時泰請直取重慶,搗成都,劫蜀王為質,而應龍遷延,聲言爭地界,冀曲赦如曩時。化龍至成都,徵兵未至,亦謬為好語縻之。 帝聞綦江破,大怒。追褫前四川、貴州巡撫譚希思、江東之職,而賜化龍劍,假便宜討賊。賊焚東坡、爛橋,梗湖、貴路,又焚龍泉,走都司楊惟忠。化龍劾諸大帥不用命者,沈尚文逮治,童元鎮、劉綎皆革職充為事官。諸軍大集,化龍先檄水西兵三萬守貴州,斷招苗路,乃移重慶,大誓文武。明年二月分八道進兵。川師四路:總兵官劉綎由綦江,總兵官馬孔英由南川,總兵官吳廣由合江,副將曹希彬受廣節制,由永寧。黔師三路:總兵官童元鎮由烏江,參將朱鶴齡受元鎮節制,統宣慰使安疆臣由沙溪,總兵官李應祥由興隆。楚師一路分兩翼:總兵官陳璘由偏橋,副總兵陳良玭受璘節制,由龍泉。每路兵三萬,官兵三之,土司七之。貴州巡撫郭子章駐貴陽,湖廣巡撫支可大移沅州,化龍自將中軍策應。帝以楚地遼闊,又擢江鐸為僉都御史,巡撫偏、沅。湖廣設偏沅巡撫,自鐸始也。 推官高折枝先以南川兵進,據桑木鎮,綎復自綦江入。應龍以勁兵二萬屬其子朝棟曰:「爾破綦江,馳南川,盡焚積聚,彼無能為也。」比抗諸路兵皆大敗,應龍頓足歎曰:「吾不用時泰計,今死矣!」或言水西佐賊,化龍詰之疆臣,斬賊使,二氏交遂絕。烏江兵敗績,逮下元鎮於理,諸將益奮。綎先入婁山關,直抵海龍囤,璘、疆臣兵亦至。賊勢急,上囤死守,遣使詐降。化龍檄諸將斬使,焚書。以綎與應龍有舊,諭無通賊,綎械其人以自明。八路兵皆會囤下,築長圍困之,更番迭攻。六月,綎破土、月二城,應龍窘,與二妾俱縊。明晨,官軍入城,七子皆被執。詔磔應龍屍并子朝棟於市。自出師至滅賊,凡百有十四日。播自唐乾符中入楊氏,二十九世,八百餘年,至應龍而絕。以其地置遵義、平越二府,分屬川、貴。 化龍初聞父喪,以金革起復,至是乞歸終制。三十一年四月起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與淮揚巡撫李三才奏開淤河,由直河入泇口抵夏鎮二百六十里,避黃河呂梁之險。再以憂去,未代。敘前平播功,晉兵部尚書,加少保,廕一子世錦衣指揮使。 三十五年夏,起戎政尚書。化龍以京營根本,奏陳十一濫、十二苦、十九宜,又上屯政十二事,皆置不理。兵部自二十七年後,左、右侍郎皆空署。未幾,尚書蕭大亨亦致仕,化龍掌部事。三十七年正月,京師訛言寇至,民爭避匿,邊民逃入都門者亦數萬,九門晝閉。輔臣言兵部尚書惟一人,何以應猝變,帝亦不報。遼戰士二萬餘皆老弱,而稅監高淮肆虐,遼人切齒。化龍請停稅課且增兵萬人,又條上兵食款戰之策,帝皆不報。一品秩滿,加柱國、少傅兼太子太保。卒官,年七十。諡襄毅,贈少師,加贈太師。 化龍具文武才。播州之役,以劉綎驕蹇,先摧挫之而薦其才,故綎為盡力。開河之功,為漕渠永利,詳見河渠志。 江鐸,字士振,仁和人。高祖玭,景泰時為禮科給事中。劾石亨怙寵罔上,有直聲。官至山東參政。曾祖瀾,正德時南京禮部尚書。卒諡文昭。祖曉,嘉靖中工部侍郎。父圻,萬曆初廣西提學僉事。父母疾,嘗藥舐糞。居喪寢苫三年,經寢室必俯其首,妻經夫廬亦然。卒,門人私諡為孝端先生。自玭至鐸五世皆進士。而曉弟暉,正德中為庶吉士,與舒芬等諫南巡受杖。世宗時,由編修出為河南僉事。 鐸登第在萬曆二年。授刑部主事。累官山西按察使,擢撫偏、沅。夾攻楊應龍有功,與郭子章皆廕一子世錦衣指揮。丁母艱去。奪情,命留討皮林諸洞蠻,平之。詳具陳璘傳。以勞疾歸。卒,贈兵部右侍郎。 贊曰:哱拜一降人耳,雖假以爵秩而憑藉未厚。倉猝發難,據鎮城,聯外寇,邊鄙為之騷然,武備之弛有由來矣。楊應龍惡稔貫盈,自速殄滅。然盤踞積久,地形險惡,非師武臣力,奏績豈易言哉。李化龍之功可與韓雍、項忠相埒,較寧夏之役,難易懸殊矣。 劉臺馮景隆 孫繼先 傅應禎 王用汲 吳中行子亮 元 從子宗達 趙用賢孫士春 艾穆喬璧星 葉春及 沈思孝丁此呂 劉臺,字子畏,安福人。隆慶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萬曆初,改御史。巡按遼東,坐誤奏捷,奉旨譙責。四年正月,臺上疏劾輔臣張居正,曰: 臣聞進言者皆望陛下以堯、舜,而不聞責輔臣以臯、夔。何者?陛下有納諫之明,而輔臣無容言之量也。高皇帝鋻前代之失,不設丞相,事歸部院,勢不相攝,而職易稱。文皇帝始置內閣,參預機務。其時官階未峻,無專肆之萌。二百年來,即有擅作威福者,尚惴惴然避宰相之名而不敢居,以祖宗之法在也。乃大學士張居正偃然以相自處,自高拱被逐,擅威福者三四年矣。諫官因事論及,必曰:「吾守祖宗法。」臣請即以祖宗法正之。 祖宗進退大臣以禮。先帝臨崩,居正託疾以逐拱,既又文致之王大臣獄。及正論籍籍,則抵拱書,令勿驚死。既迫逐以示威,又遺書以市德,徒使朝廷無禮於舊臣。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非開國元勳,生不公,死不王。成國公朱希忠,生非有奇功也,居正違祖訓,贈以王爵。給事中陳吾德一言而外遷,郎中陳有年一爭而斥去。臣恐公侯之家布賄厚施,緣例陳乞將無底極。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用內閣冢宰,必由廷推。今居正私薦用張四維、張瀚。四維在翰林,被論者數矣。其始去也,不任教習庶吉士也。四維之為人也,居正知之熟矣。知之而顧用之,夫亦以四維善機權,多憑藉,自念親老,旦暮不測,二三年間謀起復,任四維,其身後託乎?瀚生平無善狀。巡撫陝西,贓穢狼籍。及驟躐銓衡,唯諾若簿吏,官缺必請命居正。所指授者,非楚人親戚知識,則親戚所援引也;非宦楚受恩私故,則恩故之黨助也。瀚惟日取四方小吏,權其賄賂,而其他則徒擁虛名。聞居正貽南京都御史趙錦書,臺諫毋議及冢宰,則居正之脅制在朝言官,又可知矣。祖宗之法如是乎? 祖宗朝,詔令不便,部臣猶訾閣擬之不審。今得一嚴旨,居正輒曰「我力調劑故止是」;得一溫旨,居正又曰「我力請而後得之」。由是,畏居正者甚於畏陛下,感居正者甚於感陛下。威福自己,目無朝廷。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一切政事,臺省奏陳,部院題覆,撫按奉行,未聞閣臣有舉劾也。居正定令,撫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冊,一送內閣,一送六科。撫按延遲,則部臣糾之。六部隱蔽,則科臣糾之。六科隱蔽,則內閣糾之。夫部院分理國事,科臣封駁奏章,舉劾,其職也。閣臣銜列翰林,止備顧問,從容論思而已。居正創為是說,欲脅制科臣,拱手聽令。祖宗之法若是乎? 至於按臣回道考察,苟非有大敗類者,常不舉行,蓋不欲重挫抑之。近日,御史俞一貫以不聽指授,調之南京。由是巡方短氣,莫敢展布,所憚獨科臣耳。居正於科臣既噉之以遷轉之速,又恐之以考成之遲,誰肯舍其便利,甘彼齮齕,而盡死言事哉。往年,趙參魯以諫遷,猶曰外任也;余懋學以諫罷,猶曰禁錮也;今傅應禎則謫戍矣,又以應禎故,而及徐貞明、喬巖、李禎矣。摧折言官,讐視正士。祖宗之法如是乎? 至若為固寵計,則獻白蓮白燕,致詔旨責讓,傳笑四方矣。規利田宅,則誣遼王以重罪,而奪其府地,今武岡王又得罪矣。為子弟謀舉鄉試,則許御史舒鼇以京堂,布政施堯臣以巡撫矣。起大第於江陵,費至十萬,制擬宮禁,遣錦衣官校監治,鄉郡之脂膏盡矣。惡黃州生儒議其子弟倖售,則假縣令他事窮治無遺矣。編修李維楨偶談及其豪富,不旋踵即外斥矣。蓋居正之貪,不在文吏而在武臣,不在內地而在邊鄙。不然,輔政未幾,即富甲全楚,何由致之?宮室輿馬姬妾,奉御同於王者,又何由致之? 在朝臣工,莫不憤歎,而無敢為陛下明言者,積威之劫也。臣舉進士,居正為總裁。臣任部曹,居正薦改御史。臣受居正恩亦厚矣,而今敢訟言攻之者,君臣誼重,則私恩有不得而顧也。願陛下察臣愚悃,抑損相權,毋俾僨事誤國,臣死且不朽。 疏上,居正怒甚,廷辯之,曰:「在令,巡按不得報軍功。去年遼東大捷,臺違制妄奏,法應降謫。臣第請旨戒諭,而臺已不勝憤。後傅應禎下獄,究詰黨與。初不知臺與應禎同邑厚善,實有所主。乃妄自驚疑,遂不復顧藉,發憤於臣。且臺為臣所取士,二百年來無門生劾師長者,計惟一去謝之。」因辭政,伏地泣不肯起。帝為降御座手掖之,慰留再三。居正強諾,猶不出視事,帝遣司禮太監孫隆齎手敕宣諭,乃起。遂捕臺至京師,下詔獄,命廷杖百,遠戍。居正陽具疏救,乃除名為民,而居正恨不已。臺按遼東時,與巡撫張學顏不相得。至是學顏為戶部,誣臺私贖鍰,居正屬御史于應昌巡按遼東覈之,而令王宗載巡撫江西,廉臺里中事。應昌、宗載等希居正意,實其事以聞,遂戍臺廣西。臺父震龍、弟國,俱坐罪。臺至潯州未幾,飲於戍主所,歸而暴卒。是日居正亦卒。 明年,御史江東之訟臺冤,劾宗載、應昌。詔復臺官,罷宗載、應昌,下所司廉問。南京給事中馮景隆因言遼東巡撫周詠與應昌共陷臺,應昌已罷,詠尚為薊遼總督,亦宜罷。南京御史孫繼先亦發學顏陷臺罪。帝方嚮學顏。以景隆疏中并劾李成梁,學顏為成梁訟。繼先又並劾學顏、成梁。乃謫景隆薊州判官,繼先臨清州判官,置學顏不問。已而江西巡撫曹大埜、遼東巡撫李松,勘報宗載、應昌等朋比傾陷皆有狀。刑部以故入論,奏宗載等遣戍、除名、降黜有差。贈臺光祿少卿,廕一子。天啟初,追諡毅思。 馮景隆,浙江山陰人。萬曆五年進士。嘗訟趙世卿冤,且請召張位、習孔教,申救御史魏允貞,至是謫官。後量移南陽推官。 孫繼先,字蔭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并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 傅應禎,字公善,安福人。隆慶五年進士。除零陵知縣。殲洞庭劇寇,論殺祁陽巨猾,民賴以安。調知溧水。 萬曆三年徵授御史。張居正當國,應禎其門生也,有所感憤,疏陳重君德、蘇民困、開言路三事,言: 邇者雷震端門獸吻,京師及四方地震疊告,曾未聞發詔修省,豈真以天變不足畏耶?真定抽分中使,本非舊典,正統間嘗暫行之,先帝納李芳言,已詔罷遣,而陛下顧欲踵行失德之事,豈真以祖宗不足法耶?給事中朱東光奏陳保治,初非折檻解衣者比,乃竟留中不報,豈真以人言不足恤耶?此三不足者,王安石以之誤宋,不可不深戒也。 陛下登極初,自隆慶改元以前逋租,悉賜蠲除,四年以前免三徵七,恩至渥也。乃上軫恤已至,而下延玩自如,曾未有擔負相屬者,何哉?小民一歲之入,僅足給一歲,無遺力以償負也。近乃定輸不及額者,按撫聽糾,郡縣聽調。諸臣畏譴,督趣倍嚴。致流離接踵,怨咨愁歎上徹於天。是豈太平之象,陛下所樂聞者哉?請下明詔,自非官吏乾沒,並曠然除之。民困既蘇,則災沴自弭。 陛下登極初,召用直臣石星、李已,臣工無不慶幸。近則趙參魯糾中涓而謫為典史,余懋學陳時政而錮之終身,他如胡執禮、裴應章、侯於趙、趙煥等封事累上,一切置之,如初政何?臣請擢參魯京職,還懋學故官,為人臣進言者勸。 疏奏,居正以疏中王安石語侵己,大怒,調旨切責;以其詞及懋學,執下詔獄,窮治黨與。應禎瀕死無所承,乃謫戍定海。給事中嚴用和、御史劉天衢等疏救,不聽。方應禎下獄,給事中徐貞明偕御史李禎、喬巖入視之。錦衣帥余廕以聞,三人亦坐謫。 十一年,用御史孫繼先言,召復官。帝將幸昌平閱壽宮,而薊鎮告警,應禎止帝勿行,且陳邊備甚悉。優詔答之。俄擢南京大理寺丞。將行,奏薦海內知名士三十七人。尋移疾歸,三年而卒。贈本寺右少卿。應禎與同邑劉臺同舉進士,為御史,同忤居正得禍,鄉人並祠祀之。 王用汲,字明受,晉江人。為諸生時,郡被倭,客兵橫市中。會御史按部至,用汲言狀。知府曰:「此何與諸生事?」用汲曰:「范希文秀才時,以天下為己任,矧鄉井之禍乃不關諸生耶?」舉隆慶二年進士,授淮安推官。稍遷常德同知,入為戶部員外郎。 萬曆六年,首輔張居正歸葬其親,湖廣諸司畢會。巡按御史趙應元獨不往,居正嗛之。及應元事竣得代,即以病請。僉都御史王篆者,居正客也,素憾應元,且迎合居正意,屬都御史陳玠劾應元規避,遂除名。用汲不勝憤,乃上言: 御史應元以不會葬,得罪輔臣,遂為都御史玠所論,坐託疾欺罔削籍,臣竊恨之。夫疾病人所時有,今在廷大小諸臣,曾以病請者何限。御史陸萬鍾、劉光國、陳用賓皆以巡方事訖引疾,與應元不異也,玠何不並劾之。即玠當世宗朝,亦養病十餘年。後夤緣攀附,驟列要津。以退為進,宜莫如玠。己則行之,而反以責人,何以服天下。陛下但見玠論劾應元,以為恣情趨避,罪當罷斥。至其意所從來,陛下何由知之。 如昨歲星變考察,將以弭災也,而所挫抑者,半不附宰臣之人。如翰林習孔教,則以鄒元標之故;禮部張程,則以劉臺之故;刑部浮躁獨多於他部,則以艾穆、沈思孝而推戈;考後劣轉趙志臯,又以吳中行、趙用賢而遷怒。蓋能得輔臣之心,則雖屢經論列之潘晟,且得以不次蒙恩;苟失輔臣之心,則雖素負才名之張岳,難免以不及論調。臣不意陛下省災塞咎之舉,僅為宰臣酬恩報怨之私。且凡附宰臣者,亦各藉以酬其私,可不為太息矣哉! 孟子曰「逢君之惡其罪大」,臣則謂逢相之惡其罪更大也。陛下天縱聖明,從諫勿咈。諸臣熟知其然,爭欲碎首批鱗以自見。陛下欲織錦綺,則撫臣、按臣言之;欲採珍異,則部臣、科臣言之;欲取太倉光祿,則臺臣、科臣又言之。陛下悉見嘉納,或遂停止,或不為例。至若輔臣意之所向,不論是否,無敢一言以正其非,且有先意結其歡,望風張其燄者,是臣所謂逢也。今大臣未有不逢相之惡者,玠特其較著者爾。 以臣觀之,天下無事不私,無人不私,獨陛下一人公耳。陛下又不躬自聽斷,而委政於衆所阿奉之大臣。大臣益得成其私而無所顧忌,小臣益苦行私而無所愬告,是驅天下而使之奔走乎私門矣。陛下何不日取庶政而勤習之,內外章奏躬自省覽,先以意可否焉,然後宣付輔臣,俾之商搉。閱習既久,智慮益弘,幾微隱伏之間自無逃於天鑒。夫威福者,陛下所當自出;乾綱者,陛下所當獨攬。寄之於人,不謂之旁落,則謂之倒持。政柄一移,積重難返,此又臣所日夜深慮,不獨為應元一事已也。 疏入,居正大怒,欲下獄廷杖。會次輔呂調陽在告,張四維擬削用汲籍,帝從之。居正以罪輕,移怒四維,厲色待之者累日。 用汲歸,屏居郭外,布衣講授,足不踐城市。居正死,起補刑部。未上,擢廣東僉事。尋召為尚寶卿,進大理少卿。會法司議胡檟、龍宗武殺吳仕期獄,傅以謫戍。用汲駁奏曰:「按律,刑部及大小官吏,不依法律、聽從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罪如之。蓋謂如上文,罪斬、妻子為奴、財產入官之律也。仕期之死,檟非主使者乎?宗武非聽上司主使者乎?今僅謫戍,不知所遵何律也。」上欲用用汲言,閣臣申時行等謂仕期自斃,宜減等,獄遂定。尋遷順天府尹。歷南京刑部尚書,致仕。 用汲為人剛正,遇事敢為。自尹京後,累遷皆在南,以彊直故也。卒,贈太子太保,諡恭質。 吳中行,字子道,武進人。父性,兄可行,皆進士。性,尚寶丞。可行,檢討。中行甫冠舉鄉試,性誡無躁進,遂不赴會試。隆慶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大學士張居正,中行座主也。萬曆五年,居正遭父喪,奪情視事。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倡疏奏留,舉朝和之,中行獨憤。適彗出西南,長竟天,詔百官修省,中行乃首上疏曰:「居正父子異地分暌,音容不接者十有九年。一旦長棄數千里外,陛下不使匍匐星奔,憑棺一慟,必欲其違心抑情,銜哀茹痛於廟堂之上,而責以訏謨遠猷,調元熙載,豈情也哉!居正每自言謹守聖賢義理,祖宗法度。宰我欲短喪,子曰:『予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王子請數月之喪,孟子曰:『雖加一日愈於已。』聖賢之訓何如也?在律,雖編氓小吏,匿喪有禁;惟武人得墨衰從事,非所以處輔弼也。即云起復有故事,亦未有一日不出國門,而遽起視事者。祖宗之制何如也?事繫萬古綱常,四方視聽,惟今日無過舉,然後後世無遺議。銷變之道無踰此者。」 疏既上,以副封白居正。居正愕然曰:「疏進耶?」中行曰:「未進不敢白也。」明日,趙用賢疏入。又明日,艾穆、沈思孝疏入。居正怒,謀於馮保,欲廷杖之。翰林院侍講趙志臯、張位、于慎行、張一桂、田一儁、李長春,修撰習孔教、沈懋學俱具疏救,格不入。學士王錫爵乃會詞臣數十人,求解於居正,弗納。遂杖中行等四人。明日,進士鄒元標疏爭,亦廷杖。五人者,直聲震天下。中行、用賢並稱吳、趙。南京御史朱鴻謨疏救五人,亦被斥。中行等受杖畢,校尉以布曳出長安門,舁以板扉,即日驅出都城。中行氣息已絕,中書舍人秦柱挾醫至,投藥一匕,乃蘇。輿疾南歸,刲去腐肉數十臠,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 九年大計京官,列五人察籍,錮不復敘。居正死,士楚當按蘇松,憮然曰:「吾何面目見吳、趙二公!」遂引疾去。三謨已擢太常少卿,尋與士楚俱被劾削籍。廷臣交薦中行,召復故官,進右中允,直經筵。大學士許國攻李植、江東之,詆中行、用賢為其黨。中行奏辨,因乞罷,不許。再遷右諭德。御史蔡系周劾植,復侵中行,中行求去,章四上。詔賜白金、文綺,馳傳歸。言者屢薦,執政抑不召。久之,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同里僉事徐常吉嘗訟中行,事已解,給事中王嘉謨復摭舊事劾之,命家居俟召。尋卒。後贈禮部右侍郎。 子亮、元,從子宗達。亮官御史,坐累貶官,終大理少御。元,江西布政使。宗達,少傅、建極殿大學士。亮尚志節,與顧憲成諸人善。而元深疾東林,所輯吾徵錄,詆毀不遺力。兄弟異趣如此。 趙用賢,字汝師,常熟人。父承謙,廣東參議。用賢舉隆慶五年進士,選庶吉士。 萬曆初,授檢討。張居正父喪奪情,用賢抗疏曰:「臣竊怪居正能以君臣之義效忠於數年,不能以父子之情少盡於一日。臣又竊怪居正之勳望積以數年,而陛下忽敗之一旦。莫若如先朝楊溥、李賢故事,聽其暫還守制,刻期赴闕,庶父子音容乖暌阻絕於十有九年者,得區區稍伸其痛於臨穴憑棺之一慟也。國家設臺諫以司法紀、任糾繩,乃今嘵嘵為輔臣請留,背公議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創異論。臣愚竊懼士氣之日靡,國是之日淆也。」疏入,與中行同杖除名。用賢體素肥,肉潰落如掌,其妻腊而藏之。用賢有女許御史吳之彥子鎮。之彥懼及,深結居正,得巡撫福建。過里門,不為用賢禮,且坐鎮於其弟下,曰「婢子也」,以激用賢。用賢怒,已察知其受居正黨王篆指,遂反幣告絕。之彥大喜。 居正死之明年,用賢復故官,進右贊善。江東之、李植輩爭嚮之,物望皆屬焉。而用賢性剛,負氣傲物,數訾議大臣得失。申時行、許國等忌之。會植、東之攻時行,國遂力詆植、東之,而陰斥用賢、中行,謂:「昔之專恣在權貴,今乃在下僚;昔顛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意氣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負不世之節,號召浮薄喜事之人,黨同伐異,罔上行私,其風不可長。」於是用賢抗辨求去,極言朋黨之說,小人以之去君子、空人國,詞甚激憤。帝不聽其去。黨論之興遂自此始。 尋充經筵講官。再遷右庶子,改南京祭酒。薦舉人王之士、鄧元錫、劉元卿,清修積學。又請建儲,宥言官李沂罪。居三年,擢南京禮部右侍郎。以吏部郎中趙南星薦,改北部。尋以本官兼教習庶吉士。 二十一年,王錫爵復入內閣。初,用賢徙南,中行、思孝、植、東之已前貶,或罷去,故執政安之。及是,用賢復以爭三王並封語侵錫爵,為所銜。會改吏部左侍郎,與文選郎顧憲成辨論人才,羣情益附,錫爵不便也。用賢故所絕婚吳之彥者,錫爵里人,時以僉事論罷,使其子鎮訐用賢論財逐壻,蔑法棄倫。用賢疏辨,乞休。詔禮官平議。尚書羅萬化以之彥其門生,引嫌力辭。錫爵乃上議曰:「用賢輕絕,之彥緩發,均失也。今趙女已嫁,難問初盟;吳男未婚,無容反坐。欲折其衷,宜聽用賢引疾,而曲貸之彥。」詔從之。用賢遂免歸。戶部郎中楊應宿、鄭材復力詆用賢,請據律行法。都御史李世達、侍郎李禎疏直用賢,斥兩人讒諂,遂為所攻。高攀龍、吳弘濟、譚一召、孫繼有、安希范輩皆坐論救褫職。自是朋黨論益熾。中行、用賢、植、東之創於前,元標、南星、憲成、攀龍繼之。言事者益裁量執政,執政日與枝拄,水火薄射,訖於明亡云。 用賢長身聳肩,議論風發,有經濟大略。蘇、松、嘉、湖諸府,財賦敵天下半,民生坐困。用賢官庶子時,與進士袁黃商搉數十晝夜,條十四事上之。時行、錫爵以為吳人不當言吳事,調旨切責,寢不行。家居四年卒。天啟初,贈太子少保、禮部尚書,諡文毅。 孫士春、士錦,崇禎十年同舉進士。士春,字景之。第三人及第,授編修。明年,兵部尚書楊嗣昌奪情視事,未幾入閣。少詹事黃道周劾之,下獄。士春上疏曰:「嗣昌墨縗視事,既已罔效。陛下簡入綸扉,自應力辭新命。乃閱其奏牘,徒計歲月久近間,絕無哀痛惻怛之念,何奸悖一至此也。陛下破格奪情,曰人才不足故耳。不知人才所以不振,正由愛功名、薄忠孝致之。且無事不講儲材,有事輕言破格,非用人無弊之道也。臣祖用賢,首論故相奪情,幾斃杖下,腊敗肉示子孫。臣敢背家學,負明主,坐視綱常掃地哉?」帝怒,謫廣東布政司照磨。祖孫並以攻執政奪情斥,士論重之。後復故官,終左中允。 艾穆,字和父,平江人。以鄉舉署阜城教諭,鄰郡諸生趙南星、喬璧星皆就學焉。入為國子助教。張居正知穆名,欲用為誥敕房中書舍人,不應。 萬曆初,擢刑部主事。進員外郎,錄囚陝西。時居正法嚴,決囚不如額者罪。穆與御史議,止決二人。御史懼不稱,穆曰:「我終不以人命博官也。」還朝,居正盛氣譙讓。穆曰:「主上沖年,小臣體好生德,佐公平允之治,有罪甘之。」揖而退。 及居正遭喪奪情,穆私居歎息,遂與主事沈思孝抗疏諫曰:「自居正奪情,妖星突見,光逼中天。言官曾士楚、陳三謨甘犯清議,率先請留,人心頓死,舉國如狂。今星變未銷,火災繼起。臣敢自愛其死,不灑血一為陛下言之。陛下之留居正也,動曰為社稷故。夫社稷所重,莫如綱常。而元輔大臣者,綱常之表也。綱常不顧,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為之者,例也;而萬世不易者,先王之制也。今棄先王之制,而從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居正今以例留,腆顏就列矣。異時國家有大慶賀、大祭祀,為元輔者,欲避則害君臣之義,欲出則傷父子之情。臣不知陛下何以處居正,居正又何以自處也。徐庶以母故辭於昭烈曰:『臣方寸亂矣。』居正獨非人子而方寸不亂耶?位極人臣,反不修匹夫常節,何以對天下後世!臣聞古聖帝明王勸人以孝矣,未聞從而奪之也。為人臣者,移孝以事君矣,未聞為所奪也。以禮義廉恥風天下猶恐不足,顧乃奪之,使天下為人子者,皆忘三年之愛於其父,常紀墜矣。異時即欲以法度整齊之,何可得耶!陛下誠眷居正,當愛之以德,使奔喪終制,以全大節;則綱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官萬民莫不一於正,災變無不可弭矣。」 時吳中行、趙用賢請令居正奔喪,葬畢還朝,而穆、思孝直請令終制,故居正尤怒。中行、用賢杖六十,穆、思孝皆八十加梏拲,置之詔獄。越三日,以門扉舁出城,穆遣戍涼州。創重不省人事,既而復甦,遂詣戍所。穆,居正鄉人也。居正語人曰:「昔嚴分宜時未有同鄉攻擊者,我不得比分宜矣。」九年,大計,復置穆、思孝察籍。 及居正死,言官交薦,起戶部員外郎。遷四川僉事,屢遷太僕少卿。十九年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故崇陽知縣周應中、賓州知州葉春及行義過人,穆舉以自代,不報。既之官,有告播州宣慰使楊應龍叛者,貴州巡撫葉夢熊請征之。蜀人多言應龍強,未易輕舉,穆亦不欲加兵,與夢熊異。朝命兩撫臣會勘,應龍不願赴貴州,乃逮至重慶,對簿論斬,輸贖,放之還。穆病歸,未幾卒。後應龍復叛,議者追咎穆,奪其職。 喬璧星,臨城人。官右僉都御史,亦巡撫四川。葉春及,歸善人。由鄉舉授福清教諭。上書陳時政,纚纚三萬言。終戶部郎中。 沈思孝,字純父,嘉興人。舉隆慶二年進士。又三年,謁選。高拱署吏部,欲留為屬曹,思孝辭焉,乃授番禺知縣。殷正茂總制兩廣,欲聽民與番人互市,且開海口諸山徵其稅,思孝持不可。 萬曆初,舉卓異,又為刑部主事。張居正父喪奪情,與艾穆合疏諫。廷杖,戍神電衞。居正死,召復官,進光祿少卿。政府惡李植、江東之及思孝輩。思孝遷太常少卿,御史龔仲慶希指詆之,思孝遂求去,不許。尋遷順天府尹,坐寬縱冒籍舉人,貶三秩視事。思孝御三品服自若,被劾,調南京太僕卿,仍貶三秩。未幾,謝病歸。 吏部尚書陸光祖起為南京光祿卿。尋進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寧夏哱拜叛,詔思孝移駐下馬關,為總督魏學曾聲援。思孝以兵少,請募浙江及宣、大騎卒各五千,發內帑供軍,并乞宥故都御史李材罪,令立功。詔思孝近地召募,而罷材勿遣。思孝與學曾議軍事不合,給事中侯慶遠劾思孝舍門戶而守堂奧,設邏卒以衞妻孥,不任封疆事。改撫河南,辭不赴。 頃之,召為大理卿。中官郝金詐傳懿旨下獄,刑部薄其罪,思孝駁誅之。帝悅,進工部左侍郎。陝西織羊絨為民患,以思孝奏,減十之四。進右都御史,協理戎政。初,廷推李禎為首,思孝次之,帝特用思孝。或疑有奧援,給事中楊東明、鄒廷彥相繼疏劾。帝以廷彥受東明指,謫東明,奪廷彥俸。 二十三年,吏部尚書孫丕揚掌外察,黜參政丁此呂。思孝與東之素善此呂。會御史趙文炳劾文選郎蔣時馨受賄,時馨疑思孝嗾之,遂訐思孝先庇此呂,後求吏部不得,以此二事憾己,遂結江東之、劉應秋等,令李三才屬文柄。帝惡時馨,罷其官。思孝等疏辨,且求去。丕揚言時馨無罪,此呂受贓有狀,思孝不當庇。因上此呂訪單,乞歸。訪單者,吏部當察時,咨公論以定賢否,廷臣因得書所聞以投掌察者。事率覈實,然間有因以中所惡者。帝降詔慰留丕揚,逮此呂,詰讓思孝。御史俞价、強思、馮從吾,給事中黃運泰、祝世祿,皆為時馨訟冤,語侵思孝、東之。給事中楊天民、馬經綸、馬文卿又各疏劾思孝,大抵言文炳之疏由思孝,藉以搖丕揚也。思孝屢乞罷,因詆丕揚負國。員外郎岳元聲言大臣相攻,宜兩罷,似並論丕揚、思孝,而其指特攻時馨以及丕揚。疏方上,文柄忽變其說,謂:「元聲、東之述思孝意,迫之救此呂、劾時馨,非己意也。」帝皆置不問。 思孝素以直節高天下,然尚氣好勝,動輒多忤,以此呂故,頗被物議。然時馨、此呂皆非端人,丕揚、思孝亦各有所左右。其明年,御史林培請辨忠邪,又力詆思孝、東之;且言:「丕揚杜門半載,辭疏十上,意必得請而後已。思孝則杜門未幾,近見從吾、運泰等罷,謂朝廷不難去言官五六人以安我。此人不去,為朝端害。」帝顧思孝厚,謫培官。乾清宮災,思孝請行皇長子冠禮以回天心。又以日本封事大壞,請亟修戰守備,并論趙志臯、石星誤國。其秋,丕揚去位,思孝亦引疾,詔馳傳歸,朝端議論始息。久之,丕揚復起為吏部,御史史記事復詆思孝與顧天埈合謀欲搆陷丕揚。顧憲成、高攀龍力辨其誣,而思孝卒矣。天啟中,贈太子少保。 丁此呂,字右武,新建人。萬曆五年進士。由漳州推官徵授御史。慈寧宮災,請撤鼇山,停織造、燒造,還建言譴謫諸臣,去張居正餘黨,速誅徐爵、游七。報聞。尋劾禮部侍郎高啟愚命題示禪授意,謫潞安推官。語詳李植傳。尋遷太僕丞,歷浙江右參政。考察論黜,復遣官逮之。大學士趙志臯等再疏乞宥,且言此呂有氣節,未必果貪汚。丕揚亦言此呂無逮問條,乞免送詔獄。帝皆不從,逮下鎮撫,謫戍邊。 贊曰:劉臺諸人,皆以論張居正得罪。罰最重者,名亦最高。用汲之免也,幸耳。平心論之,居正為相,於國事不為無功;諸人論之,不無過當。然聞謗而不知懼,忿戾怨毒,務快己意。虧盈好還,禍釀身後。傳曰「惟善人能受盡言」。於戲難哉! 蔡時鼎 萬國欽王教 饒伸兄位 劉元震 元霖 湯顯祖李琯 逯中立盧明諏 楊恂冀體 朱爵 姜士昌宋燾 馬孟禎 汪若霖 蔡時鼎,字台甫,漳浦人。萬曆二年進士。歷知桐鄉、元城,為治清嚴。徵授御史。太和山提督中官田玉兼分守事,時鼎言不可,並及玉不法狀。御史丁此呂以劾高啟愚被謫,時鼎論救,語侵楊巍、申時行。報聞。已,巡鹽兩淮。悉捐其羨為開河費,置屬邑學田。 還朝,會戚畹子弟有求舉不獲者,誣順天考官張一桂私其客馮詩、章維寧及編修史鈳子記純,又濫取冒籍者五人。帝怒,命詩、維寧荷枷,解一桂、鈳官。時行等為之解。帝益怒,奪鈳職,下詩、維寧吏。法司廷鞫無驗,忤旨被讓。卒枷二人一月,而調一桂南京。時鼎以事初糾發不由外廷,徑從中出,極言宵人蜚語直達御前,其漸不可長;且盡疑大臣言官有私,則是股肱耳目舉不可信,所信者誰也?帝怒,手札諭閣臣治罪。會時行及王錫爵在告,許國、王家屏僅擬停俸,且請稍減詩、維寧荷校之期,以全其命。帝不從,責時鼎疑君訕上,降極邊雜職。又使人詗知發遣冒籍者多寬縱,責府尹沈思孝對狀。國、家屏復上言:「人君貴明不貴察。苟任一己見聞,猜防苛密,縱聽斷精審,何補於治;且使姦人乘機得中傷善類,害胡可言。願停察訪以崇大體,宥言官以彰聖度。」帝不懌,手詔詰讓。是日,帝思時行,遣中使就第勞問。而國等既被責,具疏謝,執爭如初。會帝意稍解,乃報聞。時鼎竟謫馬邑典史,告歸。居二年,吏部擬序遷,不許。御史王世揚請如石星、海瑞、鄒元標例,起之廢籍,不報。已,起太平推官,進南京刑部主事,就改吏部。 十八年冬,復疏劾時行,略言:「比年天災民困,紀綱紊斁,吏治混淆。陛下深居宮闕,臣民呼籲莫聞。然羣工進言,猶蒙寬貸。乃輔臣時行則樹黨自堅,忌言益甚。不必明指其失,即意向稍左,亦輒中傷。或顯斥於當時,或徐退於後日。致天下諛佞成風,正氣消沮。方且內託之乎雅量,外託之乎清明,此聖賢所以重似是之防,嚴亂德之戒也。夫營私之念重,則奉公之意必衰;巧詐之機熟,則忠誠之節必退。自張居正物故,張四維憂去,時行即為首輔。懲前專擅,矯以謙退;鑒昔嚴苛,矯以寬平。非不欲示休休之量,養和平之福,無如患得患失之心勝,而不可則止之義微。貌退讓而心貪競,外包容而中忮刻。私偽萌生,欲蓋彌者。夫居正之禍在徇私滅公,然其持法任事,猶足有補於國。今也改革其美,而紹述其私;盡去其維天下之心,而益巧其欺天下之術。徒思邀福一身,不顧國禍,若而人者,尚可俾相天下哉!」因歷數其十失,勸之省改。疏留中。尋進南京禮部郎中。卒官。貧不具含殮,士大夫賻而治其喪。 萬國欽,字二愚,新建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婺源知縣。徵拜御史。言事慷慨,不避權貴。十八年劾吏部尚書楊巍,被詰讓。里居尚書董份,大學士申時行、王錫爵座主也,屬浙江巡按御史奏請存問。國欽言份諂事嚴嵩,又娶尚書吳鵬已字之女,居鄉無狀,不宜加隆禮,事遂寢。 初,吏部員外郎趙南星、戶部主事姜士昌疏斥政府私人。給事中李春開以出位糾南星、士昌,而其黨陳與郊為助。刑部主事吳正志上疏,言春開、與郊媚政府,干清議,且論御史林祖述保留大臣之非。於是御史赫瀛集諸御史於朝堂,議合疏糾正志,以臺體為辭。國欽與周孔教獨不署名。瀛大恚,盛氣讓國欽。國欽曰:「冠豸冠,服豸服,乃日以保留大臣傾善類為事,我不能苟同。」瀛氣奪,疏不果上,而正志竟謫宜君典史。奄人袁進等歐殺平民,國欽再疏劾之。 十八年夏,火落赤諸部頻犯臨洮、鞏昌。七月,帝召見時行等於皇極門,咨以方略,言邊備廢弛。督撫乏調度,欲大有所振飭。時行以款貢足恃為言。帝曰:「款貢亦不足恃。若專務媚敵,使心驕意大,豈有饜足時。」時行等奉諭而退。未幾,警報狎至,乃推鄭洛為經略尚書行邊,實用以主款議也。國欽抗疏劾時行,曰:「陛下以西事孔棘,特召輔臣議戰守,而輔臣於召對時乃飾詞欺罔。陛下怒賊侵軼,則以為攻抄熟番。臨、鞏果番地乎?陛下責督撫失機,則以為咎在武臣。封疆僨事,督撫果無與乎?陛下言款貢難恃,則云通貢二十年,活生靈百萬。西寧之敗,肅州之掠,獨非生靈乎?是陛下意在戰,時行必不欲戰;陛下意在絕和,時行必欲與和。蓋由九邊將帥歲餽金錢,漫無成畫。寇已殘城堡,殺吏民,猶謂計得。三邊總督梅友松意專媚敵。前奏順義謝恩西去矣,何又圍我臨、鞏?後疏盛誇戰績矣,何景古城全軍皆覆?甘肅巡撫李廷儀延賊入關,不聞奏報,反代請贖罪。計馬牛布帛不及三十金,而殺掠何止萬計。欲仍通市,臣不知於國法何如也。此三人皆時行私黨,故敢朋奸誤國乃爾。」因列上時行納賄數事。帝謂其淆亂國事,誣汚大臣,謫劍州判官。 初,國欽疏上,座主許國責之曰:「若此舉,為名節乎,為國家乎?」國欽曰:「何敢為名節,惟為國事耳。即言未當,死生利害聽之。」國無以難。 二十年,吏部尚書陸光祖擬量移國欽為建寧推官,饒伸為刑部主事。帝以二人皆特貶,不宜遷,切責光祖,而盡罷文選郎中王教,員外郎葉隆光,主事唐世堯、陳遴瑋等。大學士趙志臯疏救,亦被譙責。國欽後歷南京刑部郎中,卒。 王教,淄川人。佐光祖澄清吏治。給事中胡汝寧承權要旨劾之,事旋白。竟坐推國欽、伸,斥為民。 饒伸,字抑之,進賢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工部主事。十六年,庶子黃洪憲典順天試,大學士王錫爵子衡為舉首,申時行壻李鴻亦預選。禮部主事于孔兼疑舉人屠大壯及鴻有私。尚書朱賡、禮科都給事中苗朝陽欲寢其事。禮部郎中高桂遂發憤謫可疑者八人,並及衡,請得覆試。錫爵疏辨,與時行並乞罷。帝皆慰留之,而從桂請,命覆試。禮部侍郎于慎行以大壯文獨劣,擬乙置之。都御史吳時來及朝陽不可。桂直前力爭,乃如慎行議,列甲乙以上。時行、錫爵調旨盡留之,且奪桂俸二月。衡實有才名,錫爵大憤,復上疏極詆桂。伸乃抗疏言:「張居正三子連占高科,而輔臣子弟遂成故事。洪憲更謂一舉不足重,居然置之選首。子不與試,則錄其壻,其他私弊不乏聞。覆試之日,多有不能文者。時來罔分優劣,蒙面與桂力爭,遂朦朧擬請。至錫爵訐桂一疏,劍戟森然,乖對君之體。錫爵柄用三年,放逐賢士,援引憸人。今又巧護己私,欺罔主上,勢將為居正之續。時來附權蔑紀,不稱憲長。請俱賜罷。」 疏既入,錫爵、時行並杜門求去。而許國以典會試入場,閣中遂無一人。中官送章奏於時行私第,時行仍封還。帝驚曰:「閣中竟無人耶?」乃慰留時行等而下伸詔獄。給事中胡汝寧、御史林祖述等復劾伸及桂,以媚執政。御史毛在又侵孔兼,謂桂疏其所使。孔兼奏辨求罷。於是詔諸司嚴約所屬,毋出位沽名,而削伸籍,貶桂三秩,調邊方,孔兼得免。 伸既斥,朝士多咎錫爵。錫爵不自安,屢請敘用。起伸南京工部主事,改南京吏部。引疾歸,遂不復出。熹宗即位,起南京光祿寺少卿。天啟四年累官刑部左侍郎。魏忠賢亂政,請告歸。所輯學海六百餘卷,時稱其浩博。 兄位。累官工部右侍郎。母年百歲,與伸先後以侍養歸。 先是,任邱劉元震、元霖兄弟俱官九列,以母年近百歲,先後乞養親歸,與伸兄弟相類。一時皆以為榮。元震,字元東,隆慶五年進士。由庶吉士,萬曆中歷官吏部侍郎。天啟中,贈禮部尚書,諡文莊。元霖,萬曆八年進士。歷官工部尚書。福王開邸洛陽,有所營建。元霖執奏,罷之。卒,贈太子太保。 湯顯祖,字若士,臨川人。少善屬文,有時名。張居正欲其子及第,羅海內名士以張之。聞顯祖及沈懋學名,命諸子延致。顯祖謝弗往,懋學遂與居正子嗣修偕及第。顯祖至萬曆十一年始成進士。授南京太常博士,就遷禮部主事。 十八年,帝以星變嚴責言官欺蔽,並停俸一年。顯祖上言曰:「言官豈盡不肖,蓋陛下威福之柄潛為輔臣所竊,故言官向背之情,亦為默移。御史丁此呂首發科場欺蔽,申時行屬楊巍劾去之。御史萬國欽極論封疆欺蔽,時行諷同官許國遠謫之。一言相侵,無不出之於外。於是無恥之徒,但知自結於執政。所得爵祿,直以為執政與之。縱他日不保身名,而今日固已富貴矣。給事中楊文舉奉詔理荒政,徵賄鉅萬。抵杭,日宴西湖,鬻獄市薦以漁厚利。輔臣乃及其報命,擢首諫垣。給事中胡汝寧攻擊饒伸,不過權門鷹犬,以其私人,猥見任用。夫陛下方責言官欺蔽,而輔臣欺蔽自如。失今不治,臣謂陛下可惜者四。朝廷以爵祿植善類,今直為私門蔓桃李,是爵祿可惜也。羣臣風靡,罔識廉恥,是人才可惜也。輔臣不越例予人富貴,不見為恩,是成憲可惜也。陛下御天下二十年。前十年之政,張居正剛而多欲,以羣私人,囂然壞之。後十年之政,時行柔而多欲,以羣私人,靡然壞之。此聖政可惜也。乞立斥文舉、汝寧,誡諭輔臣,省愆悔過。」帝怒,謫徐聞典史。稍遷遂昌知縣。二十六年上計京師,投劾歸。又明年大計,主者議黜之。李維禎為監司,力爭不得,竟奪官。家居二十年卒。 顯祖意氣慷慨,善李化龍、李三才、梅國楨。後皆通顯有建豎,而顯祖蹭蹬窮老。三才督漕淮上,遣書迎之,謝不往。 顯祖建言之明年,福建僉事李琯奉表入都,列時行十罪,語侵王錫爵。言惟錫爵敢恣睢,故時行益貪戾,請並斥以謝天下。帝怒,削其籍。甫兩月,時行亦罷。琯,豐城人。萬曆五年進士,嘗官御史。既斥歸,家居三十年而卒。 顯祖子開遠,自有傳。 逯中立,字與權,聊城人。萬曆十七年進士。由行人擢吏科給事中。遇事敢言。行人高攀龍,御史吳弘濟,南部郎譚一召、孫繼有、安希范咸以爭趙用賢之罷被斥,中立抗疏曰:「諸臣率好修士,使跧伏田野,誠可惜也。陛下怒言者,則曰『出朕獨斷』,輔臣王錫爵亦曰『至尊親裁』。臣謂所斥者非正人也,則斷自宸衷,固陛下去邪之明;即擬自輔臣,亦大臣為國之正。若所斥者果正人也,出於輔臣之調旨,而有心斥逐者為妬賢;即出於至尊之親裁,而不能匡救者為竊位。大臣以人事君之道,當如是乎?陛下欲安輔臣,則罷言者;不知言者罷,輔臣益不自安。」疏入,忤旨,停俸一歲。 尋進兵科右給事中。有詔修國史,錫爵舉故詹事劉虞夔為總裁。虞夔,錫爵門生也,以拾遺劾罷。諸御史言不當召。而中立詆虞夔尤力,並侵錫爵,遂寢召命。未幾,文選郎顧憲成等以會推閣臣事被斥,給事中盧明諏救之,亦貶秩。中立上言:「兩年以來,銓臣相繼屏斥。尚書孫鑨去矣,陳有年杜門求罷矣,文選一署空曹逐者至再三,而憲成又繼之。臣恐今而後,非如王國光、楊巍,則不能一日為冢宰;非如徐一檟、謝廷寀、劉希孟,則不能一日為選郎。臧否混淆,舉錯倒置,使黜陟重典寄之權門,用舍斥罰視一時喜怒,公議壅閼,煩言滋起。此人才消長之機,理道廢興之漸,不可不深慮也。且會推閣臣,非自十九年始。皇祖二十八年廷推六員,而張治、李本二臣用;即今元輔錫爵之入閣,亦會推也。蓋特簡與廷推,祖宗並行已久。廷推必諧於僉議,特簡或由於私援。今輔臣趙志臯等不稽故典,妄激聖怒,即揭救數語,譬之強笑,而神不偕來,欲以動聽難矣。方今疆埸交聳,公私耗敝,羣情思亂,識者懷憂。乃朝議紛紜若爾,豈得不長歎息哉!」帝怒,嚴旨責讓,斥明諏為民,而貶中立陝西按察司知事。引疾歸,家居二十年卒。熹宗時,贈光祿少卿。 盧明諏,黃巖人。萬曆十四年進士。 楊恂,字伯純,代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擢刑科給事中。錦衣冗官多至二千人,請大加裁汰,不用。累遷戶科都給事中。朝鮮用兵,冒破帑金不貲。恂請嚴敕邊臣,而劾武庫郎劉黃裳侵耗罪。黃裳卒罷去。尋上節財四議,格不行。 王錫爵謝政,趙志臯代為首輔。御史柳佐、章守誠劾之。志臯乞罷,不許。御史冀體極論志臯不可不去。帝怒,責對狀。體抗辭不屈,貶三秩,出之外,以論救者衆,竟斥為民。恂復論志臯,並及張位。其略曰:「今之議執政者,僉曰擬旨失當也,貪鄙無為也。是固可憂,而所憂有大於是者。許茂橓罷閒錦衣,厚齎金玉為奸,被人緝獲。使大臣清節素孚,彼安敢冒昧如此!乃緝獲者被責,而行賄者不問。欲天下澄清,其可得耶?可憂者一。楊應龍負固不服,執政貪其重餌,與之交通。如近日綦江捕獲奸人,得所投本兵及提督巡捕私書。其餘四緘及黃金五百、白金千、虎豹皮數十,不言所投。臣細詢播人,始囁嚅言曰『求票擬耳』。夫票擬,輔臣事也,而使小醜得以利動哉?可憂者二。推陞者,吏部職也。邇來創專擅之說以蠱惑聖聰,陛下入其言而疑之。於是內託上意,外諉廷推,或正或陪,惟意所欲。苟兩者俱無當,則駁令更推;少不如意,譴謫加焉。倘謂簡在帝心,非政府所預,何所用者非梓里姻親,則門牆密契也?如是而猶曰吏部專擅乎?可憂者三。言官,天子耳目,糾繩獻納,其職也。邇來進朋黨之說以激聖怒,陛下納其譖而惡之。於是假託天威,肆行胸臆。非顯斥於建白之時,則陰中於遷除之日。倘謂斷自宸衷,無可挽救,何所斥者非宿昔積怨,則近日深讐也?如是而猶謂言官結黨乎?可憂者四。首輔志臯日薄西山,固無足責。位素負物望,乃所為若斯;且其機械獨深,朋邪日衆,將來之禍,更有難言者。請罷志臯而防位,嚴飭陳于陛、沈一貫,毋效二人所為。」 疏入,忤旨。命鐫一級,出之外。志臯、位疏辨,且乞宥恂,于陛、一貫亦論救。乃以原品調陝西按察經歷。引疾歸。久之,吏部尚書蔡國珍奉詔起廢。及恂,未召卒。 冀體,武安人。被廢,累薦不起,卒於家。 其時以論志臯獲譴者又有朱爵,開州人。由茌平知縣召為吏科給事中。嘗論時政闕失,因疏志臯、位寢閣壅蔽罪,不報。尋切諫三王並封,且論救朱維京、王如堅等,復劾志臯、位私同年羅萬化為吏部。坐謫山西按察知事,卒於家。天啟中,贈太僕少卿。 姜士昌,字仲文,丹陽人。父寶,字廷善。嘉靖三十二年進士。官編修。不附嚴嵩,出為四川提學僉事。再轉福建提學副使,累遷南京國子監祭酒。請罷納粟例,復積分法,又請令公侯伯子弟及舉人盡入監肄業,詔皆從之。累官南京禮部尚書。嘗割田千畝以贍宗族。 士昌五歲受書,至「惟善為寶」,以父名輟讀拱立。師大奇之。舉萬曆八年進士,除戶部主事,進員外郎。請帝杜留中,錄遺直,舉召對,崇節儉。尋進郎中。以省親去。 還朝,言吏部侍郎徐顯卿搆陷張位,少詹事黃洪憲力擠趙用賢,宜黜之以警官邪;主事鄒元標、參政呂坤、副使李三才素著直讜,宜拔擢以厲士節。又請復連坐之法,慎巡撫之選,旌苦節之士,重贓吏之罰。疏入,給事中李春開劾其出位。遂下詔禁諸司毋越職刺舉。已,因風霾,請早建國本。貴妃父鄭承憲乞改造父塋,詔與五千金。士昌言:「太后兄陳昌言止五百金,而妃家乃十之,何以示天下?」弗納。稍遷陝西提學副使,江西參政。 三十四年,大學士沈一貫、沈鯉相繼去國。明年秋,士昌齎表入都,上疏言: 皇上聽一貫、鯉並去,輿論無不快一貫而惜鯉。夫一貫招權罔利,大壞士風吏道,恐天下林居貞士與己齟齬,一切阻遏,以杜將來。即得罪張居正諸臣,皇上素知其忠義、注意拔擢者,皆擯不復用,甚則借他事處之。其直道左遷諸人、久經遷轉在告者,一貫亦擯不復用。在廷守正不阿、魁磊老成之彥,小有同異,亦巧計罷之。且空部院以便於擇所欲用,空言路以便於恣所欲為,空天下諸曹與部院、言路等,使人不疑。至於己所欲用所欲為者,又無不可置力而得志;所不欲者,輒流涕語人曰「吾力不能得之皇上」。善則歸己,過則歸君,人人知其不忠。 夫鯉不肥身家,不擇利便,惟以衆賢効之君,較一貫忠邪遠甚。一貫既歸,貨財如山,金玉堆積;鯉家徒壁立,貧無餘貲,較一貫貪廉遠甚。一貫患鯉邪正相形,借妖書事傾害,非皇上聖明,幾至大悞。臣以為輔臣若一貫憸邪異常,直合古今奸臣盧杞、章惇而三矣。然竟無一人以鯉、一貫之賢奸為皇上正言別白者,臣竊痛之。 且一貫之用,由王錫爵所推轂。今一貫去,以錫爵代首揆,是一貫未嘗去也。錫爵素有重名,非一貫比。然器量褊狹,嫉善如讐。高桂、趙南星、薛敷教、張納陛、于孔兼、高攀龍、孫繼有、安希范、譚一召、顧憲成、章嘉禎等一黜不復。頃聞錫爵有疏請錄遺佚。謂宜如其所請,召還諸臣,然後敦趣就道,不然,恐錫爵無復出理也。至論劾一貫諸臣,如劉元珍、龐時雍、陳嘉訓、朱吾弼,亦亟宜召復,以為盡忠發奸者之勸。至於他臣,以觸忤被中傷異同致罷去者,請皆以次拂拭用之。 說者謂皇上於諸臣,雖三下明詔,意若向用,寔未欲用者,臣獨以為不然。皇上初嘗罷傅應禎、余懋學、鄒元標、艾穆、沈思孝、吳中行、趙用賢,朱鴻謨、孟一脈、趙世卿、郭惟賢、王用汲等,後又嘗謫魏允貞、李三才、黃道瞻、譚希思、周弘禴、江東之、李植、曾乾亨、馮景隆、馬應圖、王德新、顧憲成、李懋檜、董基、張鳴岡、饒伸、郭實、諸壽賢、顧允成、彭遵古、薛敷教、吳正志、王之棟等,旋皆擢用。頃年改調銓曹鄒觀光、劉學曾、李復陽、羅朝國、趙邦柱、洪文衡等於南京,亦俱漸還清秩。而鄒元標起自戍所,累蒙遷擢,其後未有一言忤主,而謂皇上忽復怒之,而調之南,而錮不復用,豈不厚誣皇上也哉。蓋皇上本無不用諸臣之心,而輔臣實決不用諸臣之策也。說者謂俗流世壞,宜用潔清之臣表率之。然古今廉相獨推楊綰、杜黃裳,以其能推賢薦士耳。王安石亦有清名,乃用其學術驅斥諸賢,竟以禍宋。為輔臣者可不鑒於此哉。 其意以陰諷李廷機。廷機大恚,疏辨曰:「人才起用,臣等不惟不敢干至尊之權,亦何敢侵吏部職。」士昌見疏,復貽書規之,廷機益不悅,然帝尚未有意罪士昌也。會朱賡亦疏辨如廷機指,帝乃下士昌疏,命罪之。吏部侍郎楊時喬,副都御史詹沂請薄罰,不許。詔鐫三秩為廣西僉事。御史宋燾論救,復詆一貫,刺廷機。帝益怒,謫燾平定判官,再謫士昌興安典史。 士昌好學,勵名檢。居恒憤時疾俗,欲以身輓之。故雖居散僚,數有論建,竟齟齬以終。士昌謫之明年,禮部主事鄭振先劾賡等大罪十二,亦鐫三秩,調邊方用。 宋燾,泰安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自庶吉士授御史,任氣好搏擊。出按應天諸府,疏斥首輔朱賡。廷臣繼有請,皆責備輔臣,其端自燾發也。及坐謫,旋請假歸。卒於家。天啟初,贈士昌太常少卿,燾光祿少卿。 馬孟禎,字泰符,桐城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授分宜知縣。將內召,以征賦不及四分,為戶部尚書趙世卿所劾,詔鐫二秩。甫三日,而民逋悉完。鄒元標、萬國欽輩亟稱之。 續授御史。文選郎王永光,儀制郎張嗣誠,都給事中姚文蔚、陳治則,以附政府擢京卿,南京右都御史沈子木年幾八十未謝政,孟禎並疏論之。大學士李廷機被劾奏辨,言入仕以來,初無大謬。孟禎駁之曰:「廷機在禮部昵邪妄司官彭遵古,而聶雲翰建言忤時,則抑之至死。秉政未幾,姜士昌、宋燾、鄭振先皆得罪。姚文蔚等濫授京堂,陳用賓等屢擬寬旨。猶不謂之謬哉?」王錫爵辭召,密疏痛詆言者。孟禎及南京給事中段然並上疏極論。尋陳僉商之害,發工部郎陳民志、范鈁黷貨罪。又陳通壅蔽、錄直臣、決用舍、恤民窮、急邊餉五事。請召用鄒元標、趙南星、王德完,放廷機還田里。皆不報。 三十九年夏,怡神殿災。孟禎言:「二十年來,郊廟、朝講、召對、面議俱廢,通下情者惟章奏。而疏入旨出悉由內侍,其徹御覽與果出聖意否,不得而知,此朝政可慮也。臣子分流別戶,入主出奴,愛憎由心,雌黃信口,流言蜚語,騰入禁庭,此士習可慮也。畿輔、山東、山西、河南,比歲旱饑。民間賣女鬻兒,食妻啖子,鋌而走險,急何能擇。一呼四應,則小盜合羣,將為豪傑之藉,此民情可慮也。」帝亦不省。 吏部侍郎蕭雲舉佐京察,有所庇,孟禎首疏攻之。論者日衆,雲舉引去。山海參將李獲陽忤稅監,下獄死,孟禎為訟冤,因請貸卞孔時、王邦才、滿朝薦、李嗣善等之在獄者,且言:「楚宗一獄,死者已多,今被錮高牆者,誰非高皇帝子孫,乃令至是。」皆弗聽。四十二年冬,考選科道,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運昌、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以言論忤時,抑不得與。孟禎不平,具疏論之。是時三黨勢張,忌孟禎讜直,出為廣東副使。移疾不赴。 天啟初,起南京光祿少卿,召改太僕。以憂歸。魏忠賢得志,為御史王業浩所論,遂削籍。崇禎初,復官。 孟禎少貧。既通顯,家無贏資。惟銜趙世卿抑己,既入臺即疏劾世卿,人以為隘。 汪若霖,字時甫,光州人。父治,保定知府。若霖舉萬曆二十年進士,授行人。 三十三年擢戶科給事中。言「有司貪殘,率從輕論,非律;邊吏竭脂膏,外媚敵,內媚要津,而京軍十萬半虛冒,非計」。兵部尚書蕭大亨被劾求去,吏部議留,若霖力詆部議。雲南民變,殺稅使楊榮,詔從巡撫陳用賓言,命四川邱乘雲兼領。若霖言:「用賓養成榮惡,今不直請罷稅,而倡議領於四川,負國甚。乞亟斥用賓,追寢前命。」皆不報。 進禮科右給事中。自正月至四月不雨,若霖上疏曰:「臣稽洪範傳,言之不從,是謂不乂,厥罰恒暘。今郊廟宜親,朝會宜舉,東宮講習宜開,此下累言之,而上不從者也。又有上言之而中變者:稅務歸有司,權璫猶侵奪;起廢有明詔,啟事猶沉閣是也。有上屢言之而久不決、下數言之而上不斷者:中外大僚之推補,被劾諸臣之進退是也。凡此皆言不從之類。積鬱成災,天人恒理。陛下安得漠然而已哉!」時南京戶工二部缺尚書,禮部缺侍郎,廷推故尚書徐元泰、貴州巡撫郭子章、故詹事范醇敬。若霖言:「三人不足任,且舉者不能無私。請自今廷推勿以一人主持,衆皆畫諾。宜籍舉主姓名,復祖宗連坐之法。」詔申飭如若霖言,所推悉報寢。兵部主事張汝霖,大學士朱賡壻也。典試山東,所取士有篇章不具者。若霖疏劾之,停其俸。中官楊致中枉法拷殺指揮鄭光擢,若霖率同官列其十罪,不報。 朱賡獨相,朝事益弛。若霖言:「陛下獨相一賡,而又晝接無聞,補牘莫應,此最大患也。方今紀綱壞,政事壅,人才耗,庶職空,民力窮,邊方廢,宦豎橫,盜賊繁,士大夫幾忘廉恥禮義,而小民愁苦冤痛之聲徹於寓內。輔臣宜慨然任天下重,收拾人心,以効之當宁。如徒謙讓未遑,或以人言,輕懷去就,則陛下何賴焉?」賡乃緣若霖指,力請帝急行新政。帝亦不省。 五月朔,大雨雹。若霖謂用人不廣,大臣專權之象,具疏切言之。已而京師久雨,壞田廬。若霖復言大臣比周相倚,小臣趨風,其流益甚;意復詆賡及新輔李廷機輩也。三十六年巡視庫藏,見老庫止銀八萬,而外庫蕭然,諸邊軍餉逋至百餘萬。疏請集議長策,亦留中。 先是,吏部列上考選應授科道者,知縣新建汪元功、進賢黃汝亨、南昌黃一騰與焉。賡黨給事中陳治則推轂元功、汝亨。若霖劾二人囂競,吏部因改擬部曹。治則怒劾一騰交搆。帝以言官紛爭,留部疏。廷臣屢請乃下,而責若霖首倡煩言,並元功、汝亨、一騰各貶一級,出之外。廷臣論救,皆不省。若霖遂出為潁州判官,卒。 贊曰:明至中葉以後,建言者分曹為朋,率視閣臣為進退。依阿取寵則與之比,反是則爭。比者不容於清議,而爭則名高。故其時端揆之地,遂為抨擊之叢,而國是淆矣。雖然,所言之是非,閣臣之賢否,黑白判然,固非私怨惡之所得而加,亦非可盡委之沽直好事,謂人言之不足恤也。 顧憲成歐陽東鳳 吳炯 顧允成張納陛 賈巖 諸壽賢 彭遵古 錢一本子春 于孔兼陳泰來 史孟麟 薛敷教 安希范吳弘濟 譚一召 孫繼有 劉元珍龐時雍 葉茂才 顧憲成,字叔時,無錫人。萬曆四年舉鄉試第一。八年成進士,授戶部主事。大學士張居正病,朝士羣為之禱,憲成不可。同官代之署名,憲成手削去之。居正卒,改吏部主事。請告歸三年,補驗封主事。 十五年大計京朝官,都御史辛自修掌計事。工部尚書何起鳴在拾遺中,自修坐是失執政意。給事中陳與郊承風旨並論起鳴、自修,實以攻自修而庇起鳴。於是二人並罷,并責御史糾起鳴者四人。憲成不平,上疏語侵執政,被旨切責,謫桂陽州判官。稍遷處州推官。丁母憂,服除,補泉州推官。舉公廉第一。 擢吏部考功主事,歷員外郎。會有詔三皇子並封王。憲成偕同官上疏曰: 皇上因祖訓立嫡之條,欲暫令三皇子並封王,以待有嫡立嫡,無嫡立長。臣等伏而思之,「待」之一言,有大不可者。太子,天下本。豫定太子,所以固本。是故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就見在論是也,待將來則非也。我朝建儲家法,東宮不待嫡,元子不並封。廷臣言甚詳,皇上概弗省,豈皇上創見有加列聖之上乎?有天下者稱天子,天子之元子稱太子。天子繫乎天,君與天一體也;太子繫乎父,父子一體也。主鬯承祧,於是乎在,不可得而爵。今欲並封三王,元子之封何所係乎?無所係,則難乎其為名;有所係,則難乎其為實。 皇上以為權宜云耳。夫權宜者,不得已而行之也。元子為太子,諸子為藩王,於理順,於分稱,於情安,有何不得已而然乎?耦尊鈞大,逼所由生。皇上以祖訓為法,子孫以皇上為法。皇上不難創其所無,後世詎難襲其所有。自是而往,幸皆有嫡可也,不然,是無東宮也。又幸而如皇上之英明可也,不然,凡皇子皆東宮也。無乃啟萬世之大患乎?皇后與皇上共承宗祧,期於宗祧得人而已。皇上之元子諸子,即皇后之元子諸子。恭妃、皇貴妃不得而私之,統於尊也。豈必如輔臣王錫爵之請,須拜皇后為母,而後稱子哉? 況始者奉旨,少待二三年而已,俄改二十年,又改於二十一年,然猶可以歲月期也。今曰「待嫡」,是未可以歲月期也。命方布而忽更,意屢遷而愈緩。自並封命下,叩閽上封事者不可勝數,至里巷小民亦聚族而竊議,是孰使之然哉,人心之公也。而皇上猶責輔臣以擔當。錫爵夙夜趣召,乃排羣議而順上旨,豈所謂擔當;必積誠感悟納皇上於無過之地,乃真擔當耳。不然,皇上且不能如天下何,而況錫爵哉! 皇上神明天縱,非溺寵狎昵之比。而不諒者,見影而疑形,聞響而疑聲,即臣等亦有不能為皇上解者。皇上盛德大業,比隆三五。而乃來此意外之紛紛,不亦惜乎。伏乞令皇元子早正儲位,皇第三子、皇第五子各就王爵。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兄兄弟弟。宗廟之福,社稷之慶,悉在是矣。 憲成又遺書錫爵,反覆辨論。其後並封議遂寢。 二十一年京察。吏部尚書孫鑨、考功郎中趙南星盡黜執政私人,憲成實左右之。及南星被斥,憲成疏請同罷,不報。尋遷文選郎中。所推舉率與執政牴牾。先是,吏部缺尚書,錫爵欲用羅萬化,憲成不可,乃用陳有年。後廷推閣臣,萬化復不與。錫爵等皆恚,萬化乃獲推,會帝報罷而止。及是,錫爵將謝政,廷推代者。憲成舉故大學士王家屏,忤帝意,削籍歸。事具有年傳。 憲成既廢,名益高,中外推薦無慮百十疏,帝悉不報。至三十六年,始起南京光祿少卿,力辭不就。四十年卒於家。天啟初,贈太常卿。魏忠賢亂政,其黨石三畏追論之,遂削奪。崇禎初,贈吏部右侍郎,諡端文。 憲成姿性絕人,幼即有志聖學。暨削籍里居,益覃精研究,力闢王守仁「無善無惡心之體」之說。邑故有東林書院,宋楊時講道處也,憲成與弟允成倡修之,常州知府歐陽東鳳與無錫知縣林宰為之營構。落成,偕同志高攀龍、錢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輩講學其中,學者稱涇陽先生。當是時,士大夫抱道忤時者,率退處林野,聞風響附,學舍至不能容。憲成嘗曰:「官輦轂,志不在君父,官封疆,志不在民生,居水邊林下,志不在世道,君子無取焉。」故其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由是東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 既而淮撫李三才被論,憲成貽書葉向高、孫丕揚為延譽。御史吳亮刻之邸抄中,攻三才者大譁。而其時于玉立、黃正賓輩附麗其間,頗有輕浮好事名。徐兆魁之徒遂以東林為口實。兆魁騰疏攻憲成,恣意誣詆。謂滸墅有小河,東林專其稅為書院費;關使至,東林輒以書招之,即不赴,亦必致厚餽;講學所至,僕從如雲,縣令館穀供億,非二百金不辦;會時必談時政,郡邑行事偶相左,必令改圖;及受黃正賓賄。其言絕無左驗。光祿丞吳炯上言為一一致辨,因言:「憲成貽書救三才,誠為出位,臣嘗咎之,憲成亦自悔。今憲成被誣,天下將以講學為戒,絕口不談孔孟之道,國家正氣從此而損,非細事也。」疏入,不報。嗣後攻擊者不絕,比憲成歿,攻者猶未止。凡救三才者,爭辛亥京察者,衞國本者,發韓敬科場弊者,請行勘熊廷弼者,抗論張差梃擊者,最後爭移宮、紅丸者,忤魏忠賢者,率指目為東林,抨擊無虛日。借魏忠賢毒燄,一網盡去之。殺戮禁錮,善類為一空。崇禎立,始漸收用。而朋黨勢已成,小人卒大熾,禍中於國,迄明亡而後已。 歐陽東鳳,字千仞,潛江人。年十四喪父,哀毀骨立。母病嘔血,跪而食之。舉於鄉,縣令憫其貧,遺以田二百畝,謝不受。萬曆十七年成進士,除興化知縣。大水壞堤,請振於上官不應,遂自疏於朝。坐越奏停俸,然竟如所請。屢遷南京刑部郎中,擢平樂知府。撫諭生猺,皆相親如子弟。因白督學監司,擇其俊秀者入學,猺漸知禮讓。稅使橫行,東鳳力抗之。以才調常州。布帷瓦器,胥吏不能牟一錢,擒奸人劇盜且盡。憲成輩講學,為建東林書院。居四年,謝事歸。起山西副使,擢南京太僕少卿,並辭不就。卒於家。 吳炯,字晉明,松江華亭人。萬曆十七年成進士,授杭州推官。入為兵部主事,乞假歸。恬靜端介,不騖榮利。家居十二年,始起故官。久之,進光祿丞。天啟中,累遷南京太僕卿。魏忠賢私人石三畏追論炯黨庇憲成,落職閒住。崇禎初,復官。炯家世素封。無子,置義田以贍族人。郡中貧士及諸生赴舉者,多所資給。嘗輸萬金助邊,被詔旌奬。 顧允成,字季時,憲成弟。性耿介,厲名節。舉萬曆十一年會試,十四年始赴殿試。對策中有曰:「陛下以鄭妃勤於奉侍,冊為皇貴妃,廷臣不勝私憂過計。請立東宮,進封王恭妃,非報罷則峻逐。或不幸貴妃弄威福,其戚屬左右竊而張之,內外害可勝言。頃張居正罔上行私,陛下以為不足信,而付之二三匪人。恐居正之專,尚與陛下二。此屬之專,遂與陛下一。二則易間,一難圖也。」執政駭且恚,置末第。 會南畿督學御史德清人房寰,連疏詆都御史海瑞,允成不勝憤。偕同年生彭遵古、諸壽賢抗疏劾之,略言:「寰妬賢醜正,不復知人間羞恥事。臣等自幼讀書,即知慕瑞,以為當代偉人。寰大肆貪汙,聞瑞之風,宜愧且死,反敢造言逞誣,臣等所為痛心。因劾其欺罔七罪。始寰疏出,朝野多切齒。而政府庇之,但擬旨譙讓。及得允成等疏,謂寰已切讓,不當出位妄奏,奪三人冠帶,還家省愆,且令九卿約束辦事進士,毋妄言時政。南京太僕卿沈思孝上言:「二三年來,今日以建言防人,明日以越職加人罪,且移牒諸司約禁,而進士觀政者,復令堂官鉗束之。夫禁其作奸犯科可也,而反禁其讜言直諫;教其砥行立節可也,而反教以緘默取容。此風一開,流弊何極。諫官避禍希寵不言矣,庶官又不當言;大臣持祿養交不言矣,小臣又不許言。萬一權奸擅朝,傾危宗社,陛下安從聞之。臣歷稽先朝故事,練綱、鄒智、孫磐、張璁並以書生建言,未聞以為罪,獨奈何錮允成等耶?」疏入,忤旨被責,三人遂廢。寰復詆瑞及思孝,其言絕狂誕。自是獲罪清議,出為江西副使。給事中張鼎思劾其奸貪,寰亦訐鼎思請寄事。諸給事中不平,連章攻寰,寰與鼎思並謫,遂不復振。 久之,南京御史陳邦科請錄用允成等,不許。巡按御史復言之,詔許以教授用。允成歷任南康、保定。入為國子監博士,遷禮部主事。三王並封制下,偕同官張納陛、工部主事岳元聲合疏諫曰:「冊立大典,年來無敢再瀆者,以奉二十一年舉行之明詔。茲既屆期,羣臣莫不引領。而元輔王錫爵星駕趣朝,一見禮部尚書羅萬化、儀制郎于孔兼,即戒之弗言,慨然獨任,臣等實喜且慰。不意陛下出禁中密札,竟付錫爵私邸,而三王並封之議遂成;即次輔趙志臯、張位亦不預聞。夫天下事非一家私議。元子封王,祖宗以來未有此禮,錫爵安得專之,而陛下安得創之。當是時,光祿丞朱維京、給事中王如堅疏先入。帝震怒,戍極邊。維京同官涂杰、王學曾繼之,斥為民。及是諫者益衆,帝知不可盡斥,但報「遵旨行」。已而竟寢。 未幾,吏部尚書孫鑨等以拾遺事被責。允成謂閣臣張位實為之,上疏力詆位,因及錫爵。納陛亦抗章極論,并侵附執政者。帝怒,謫允成光州判官,納陛鄧州判官。皆乞假歸,不復出。 納陛,字以登,宜興人。年十六,從王畿講學。舉萬曆十七年進士。由刑部主事改禮部。生平尚風節。鄉邑有利害,輒為請於有司而後已。東林書院之會,納陛與焉。又與同邑史孟麟、吳正志為麗澤大會,東南人士爭赴之。 時與允成等同以部曹爭三王並封,又爭拾遺事者,戶部主事滁人賈巖,亦貶曹州判官。投劾歸,卒。天啟中,贈允成、納陛光祿少卿,巖尚寶丞。 諸壽賢,字延之,崑山人。既釋褐,上疏願放歸田,力學十年,然後從政。章下所司,寢不奏。既斥歸。久之,起南陽教授。入為國子助教,擢禮部主事。戚里中貴干請,輒拒之。遘疾,請告歸,授徒自給。久之卒。 彭遵古,麻城人,終光祿少卿。 錢一本,字國瑞,武進人。萬曆十一年進士。除廬陵知縣,徵授御史。入臺即發原任江西巡按祝大舟貪墨狀,大舟至遣戍。已,論請從祀曹端、陳真晟、羅倫、羅洪先於文廟。出按廣西。 帝以張有德請備大禮儀物,復更冊立東宮期,而申時行柄國,不能匡救。一本上論相、建儲二疏。其論相曰: 昨俞旨下輔臣,令輔臣總政。夫朝廷之政,輔臣安得總之。內閣代言擬旨,本顧問之遺,遇有章奏,閣臣宜各擬一旨。今一出時行專斷。皇上斷者十一,時行斷者十九。皇上斷謂之聖旨,時行斷亦謂之聖旨。惟嫌怨所在,則以出自聖斷為言,罪何可勝誅。所當論者一。 評事雒于仁進四藥之箴,陛下欲見之施行,輔臣力勸留中。既有言及輔臣之章,亦盡留中不下。道吾君以遂非文過如此,復安望其盡忠補過耶?所當論者二。 科場弊竇,汙人齒頰,而敢擬原無私弊之旨,以欺吾君。臣請執政子弟有中式而被人指摘者,除名改廕。又與見從仕籍者,暫還里居,俟父致政,乃議進止。毋令犬馬報主之心,不勝其牛馬子孫之計。所當論者三。 大臣以身殉國,安復有家。乃以遠臣為近臣府庫,又合遠近之臣為內閣府庫。開門受賂自執政始,而歲歲申餽遺之禁何為哉?所當論者四。 墨敕斜封,前代所患;密啟言事,先臣弗為。今閣臣或有救援之舉,或有密勿之謀,類具揭帖以進;雖格言正論,讜議忠謀,已類斜封密啟之為,非有公聽並觀之正。況所言公,當與天下公言之;所言私,忠臣不私。奈何援中書之故事,啟留中之弊端,昭恩怨之所由,示威福之自己。所當論者五。 我國家倣古為治,部院即分職之六卿,內閣即論道之三公。未聞三公可盡攬六卿之權,歸一人掌握,而六卿又頫首屏氣,唯唯聽命於三公,必為請教而後行也。所當論者六。 三公職在論道。師,道之教訓。今講幄經年不御,是何師也?傅,傅之德義。今外帑匱乏,私藏充盈,不能一為救正,是何傅也?保,保其身體。今聖躬常年靜攝,尚以多疾為辭,是何保也?其兼銜必曰太子之師、傅、保,而冊立皇元子之儀,至今又復改遲,臣不知其所兼者何職矣。所當論者七。 翰林一途,謂之儲相。累貲躡級,循列卿位,以覬必得。遂使國家命相之大任,僅為閣臣援引之私物。庸者習軟熟結納之態,黠者恣憑陵侵奪之謀。外推內引,璫閣表裏。始進不正,安望其終。故自來內閣之臣一據其位,遠者二十年,近者十年,不敗不止。嵩之鑒不遠,而居正蹈之;居正之鑒不遠,而時行又蹈之。繼其後者庸碌罷駑,或甚於時行;褊隘執拗,又復為居正。若非大破常格,公天下以選舉,相道終未可言。所當論者八。 先民詢芻蕘之言,明王設誹謗之木。今大臣懼人攻己,而欲鉗天下之口,不目之為奸、為邪、為浮薄,必詈之為讒、為謗、為小人。目前之耳目可塗,身後之是非難罔。所當論者九。 君臣之分,等於天地。今上名之曰總政,己亦居之曰總政。以其身居於寵利之極,耐彈忍辱,必老死於位而後已。古所謂元老大臣,乃如是其不知進退存亡者耶?大臣既無難進易退之節,天下安有頑廉懦立之風。舉一世之人心風俗,糜爛於乞墦登壟之坑,滔滔而莫之止。是故陛下之治,前數年不勝其操切慘刻,而勢燄爍人;後數年不勝其姑息委靡,而賢愚共貫。前之政自居正總,今之政自時行總,而皆不自朝廷總故也。所當論者十。 然君道莫先論相,而取人亦在君身,願陛下勿以國本為兒戲。昔孔子以九經告君,而先之修身、勸賢。大抵讒夫女謁貨利之交,一有惑溺,則內之心志決不清明,外之身體決不強固。矧以豔處之褒姒,而為善譖之驪姬,狐媚既以蠱其心,鹿臺又復移其志。陛下之方寸,臣知其不能自持者多矣,抑何以貴德尊士,而修身取人哉! 其論國本曰: 陛下所以遲遲建儲者,謂欲效皇祖世宗之為耳。然皇祖中年嘗立莊敬為太子,封皇考為裕王,非終不立太子也。矧今日事體又迥然不同。皇貴妃寵過皇后。其處心積慮,無一日而不萌奪嫡之心,無一日而不思為援立其子之計。此世宗時所無也。凡子必依於母,皇元子之母壓於皇貴妃之下。陛下曰「長幼有序」,皇貴妃曰「貴賤有等」。倘一日遂其奪嫡之心,不審陛下何以處此。此世宗時所無也。景王就封,止皇考一人在京。今則章服不別,名分不正。弟既憑母之寵而朝夕近倖,母又覬子之立而日夜樹功。此世宗時所無也。傳聞陛下先曾失言於皇貴妃,皇貴妃執此為信。及今不斷,蠱惑日深,剛斷日餒,事體日難。此世宗時所無也。 前者有旨不許諸司激擾,愈致遲延,非陛下預設機穽,以禦天下言者乎!使屆期無一人言及,則佯為不知,以冀其遲延。有一人言及,則禦之曰「此來激擾我也」,改遲一年。明年又一人言及,則又曰「此又來激擾我也」,又改二三年。必使天下無一人敢言而後已,庶幾依違遷就,以全其袵席昵愛之私,而曾不顧國本從此動搖,天下從此危亂。臣以為陛下之禦人至巧,而為謀則甚拙也。此等機智不可以罔匹夫匹婦,顧欲以欺天下萬世耶! 疏入,留中。 時廷臣相繼爭國本,惟一本言最戇直。帝銜之。無何,杖給事中孟養浩。中旨以養浩所逞之詞根托一本,造言誣君,搖亂大典,遂斥為民。屢薦,卒不用。一本既罷歸,潛心六經,濂、洛諸書,尤研精易學。與顧憲成輩分主東林講席,學者稱啟新先生。里居二十五年,預尅卒日,賦詩誌之,如期而逝。天啟初,贈太僕寺少卿。 子春,字若木,萬曆三十二年進士。歷知高陽、獻二縣,徵授御史。太僕少卿徐兆魁攻李三才,因痛詆顧憲成。春三疏首發其憸邪。出按湖廣,請予禮部侍郎郭正域及光祿少卿顧憲成卹典。楚宗人以訐偽王事,錮高牆者甚衆,春為訟冤,尋復請釋回故宗家屬,語甚切至。咸寧知縣滿朝薦久繫,奏請釋之,因請并釋王邦才、卞孔時。又再疏劾守備中官杜茂,且備陳採榷之害,言:「臣不忍皇上聽小人之謀,名出漢桓、唐德下,為我明基禍之主。」帝以湖廣地為福王莊田。春三疏力爭,帝降旨切責。 葉向高致政去,方從哲為首輔。春抗疏言:「今天下人材則朝虛野實,貨財則野虛朝實。從哲不能救正,而第於福王則無事不曲從。臣嘗歎皇上有為堯、舜之資,而輔佐無人。僅得王家屏、沈鯉,又俱不信用。其餘大抵庸惡陋劣,奸回媢嫉之徒,不意至從哲而風益下。臣聞從哲每向人言,輒云內相之意,是甘為萬安、焦芳,曾趙志臯、沈一貫之不若也。」從哲疏辨乞去。帝慰留,而責春妄言瀆奏,出為福建右參議。尋丁父艱。天啟初,起故官。召為尚寶少卿,歷遷光祿卿。五年,魏忠賢黨門克新劾春倚恃東林,父作子述,削籍歸。 崇禎九年召拜通政使。遷戶部右侍郎,歷尚書。總督倉場,條行釐弊十事。以勞瘁予告。未幾,起南京戶部尚書。疏請皇太子出閤,從之。累疏引疾,不允。九年條上戰守之策,并論賊三可擊狀。帝如議敕行。十一年,黃道周、劉同升等諫楊嗣昌奪情,被貶謫。范景文等疏救,春名與焉。明年正月削景文籍,置春不問。春為御史,甚有聲。及居大僚,循職無咎。會上疏請改折白糧,忤旨,罷歸。是年卒。 于孔兼,字元時,金壇人。萬曆八年進士。授九江推官。入為禮部主事,再遷儀制郎中。疏論都御史吳時來晚節不終,不當諡忠恪,因請諡楊爵、陳瓚、孟秋。乃奪時來諡,而諡爵忠介。 大學士王家屏以爭冊立求去。孔兼上言:「陛下徇內嬖之情,而搖主鬯之器。不納輔臣之言,反重諫官之罰。且移怒吏部,削籍三人。夫萬國欽獲罪申時行,饒伸獲罪王錫爵,非獲罪於陛下也。輔臣於數千里外,能遙制朝權若此,毋乃陛下以此示恩,欲其復來共成他圖耶。自陛下有近日之舉,而善類寒心,邪臣鼓掌。將來逢君必巧,豫教無期,申生、楊廣再見於今,此宗廟之不利,非直臣等憂也。」帝得疏,怒甚。已,竟留中。 明年正月,有詔並封三王。孔兼與員外郎陳泰來合疏爭曰:「立嫡之訓,自古有之。然歷考祖宗以來,未有虛東宮之位以候嫡子者。昔陛下正位東宮,年甫六歲,仁聖皇太后方在盛年,先皇帝曾不少待,陛下豈不省記乎?地逼則嫌生,禮殊則分定。願收還新諭,建儲、封王一時並舉,宗社幸甚。」未報。 孔兼又言:「陛下堅持待嫡之說,既疑羣臣謗訕,又謂朝綱倒持,遂欲坐諫者以無禮於君之罪。夫謂元子當立不容緩者,君子也。此有禮於君者,王如堅諸人是也。謂並封可行逢上意者,小人也。此無禮於君者,許夢熊一人是也。今欲以無禮之罪,而加之有禮於其君者,何以服人心,昭國法?臣又惟巫蠱之謗啟於堯母;承乾之誅成於偏愛。自古亂臣,未有不窺人君之隙而逢迎以遂其奸者。始錫爵之兩諭並擬,其負國悞君大矣。既不能轉移君心決計於初,乃以杜門求去為計。夫前無失策,一去可以成名。失而後爭,爭而不得,雖去不足塞責矣。人謂錫爵言無不盡,特苦陛下聽斷之不行。臣則云陛下悔心已萌,特憂錫爵感孚之未至。若姑云徐徐,坐視君父之過舉,錫爵縱不為宗社計,獨不為身名計乎?」會廷臣多諫者,其事竟寢。 亡何,考功郎中趙南星坐京察削籍。孔兼、泰來各疏救。帝積前恨,謫孔兼安吉判官,泰來饒平典史。孔兼投牒歸。家居二十年,杜門讀書,矩矱整肅,鄉人稱之無間言。 泰來,字伯符,平湖人。年十九,舉萬曆五年進士,授順天教授,進國子博士。見執政與言路相水火,上書規之,坐是五年不調。 南京禮部郎中馬應圖,泰來同邑又同年生也,十三年上疏譏切執政,又力詆給事中齊世臣,御史龔懋賢、蔡系周、孫愈賢、吳定,而盛稱吳中行、趙用賢、沈思孝、李植諸人。忤旨,謫大同典史。給事中王致祥、御史柴祥等希執政意,復連章劾應圖,且言泰來為點定奏章。帝以應圖既貶不問。泰來引疾歸。久之,起禮部主事,進員外郎。疏請建儲,不報。踰年遂卒,年三十六。天啟中,孔兼、泰來俱贈光祿少卿。 于氏為金壇望族。孔兼祖湛,戶部侍郎。兄文熙,大名兵備副使。再從弟仕廉,南京戶部侍郎,有清望。 史孟麟,字際明,宜興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庶吉士,改吏科給事中。疏劾少詹事黃洪憲典試作奸,左都御史吳時來沮抑言路。執政庇之,格不行。員外郎趙南星、主事姜士昌相繼劾兩人,并及副都御史詹仰庇。執政滋不說。吏科都給事中陳與郊素附執政,屬同官李春開三疏訐南星、士昌妄言。帝止下春開疏,而留南星、士昌奏不發。給事中王繼光、萬自約不平,復抗章論時來等,詞甚峻切。孟麟亦上疏力攻春開,語并侵執政,因求罷,不許。孟麟竟自引歸。春開亦謝病去,後以考察罷。孟麟尋召為兵科右給事中。 二十年,大學士趙志臯、張位言「凡會議會推,並令廷臣類奏,取自上裁,用杜專權」。孟麟疏爭曰:「自臣通籍以來,竊見閣臣侵部院之權,言路希閣臣之指,官失其守,言失其責久矣。陛下更置輔臣,與天下更始,政事歸六部,公論付言官,天下方欣欣望治,奈何忽有此令?曩太祖罷中書省,分設六部,恐其專也;而官各有職,不相侵越,則又惟恐其不專。蓋以一事任一官,則專不為害;即使敗事,亦罪有所歸。此祖宗建官之意也。今令諸臣各書所見,類奏以聽上裁,則始以一部之事,分而散之於諸司;究以諸司之權,合而收之於禁密。事雖上裁,旨由閣擬。脫有私意奸其間,內託上旨,外諉廷言,誰執其咎?又脫有馮保、張居正者,夤緣為奸,授意外廷,小人趨承,扶同罔上,朝廷不得察其非,當官不能爭其是,又誰執其咎?臣竊謂政權分之六部,不可以為專。惟六部不專,則必有專之者。是乃收攬威權之漸,必不可從也。」忤旨,不納。 再遷吏科都給事中。三王並封議起,孟麟、于孔兼等詣王錫爵邸爭之。又進或問一篇,別白尤力。尚書孫鑨、考功郎中趙南星掌癸巳京察,孟麟實佐之。南星以讒言斥,孟麟亦引疾歸。召拜太僕少卿,復以疾去。 孟麟素砥名節,復與東林講會,時望益重。家居十五年,召起故官,督四夷館。會覩梃擊事,疏請冊立皇太孫,絕羣小覬覦之望。且救御史劉光復。帝怒,謫兩浙鹽運判官。熹宗立,稍遷南京禮部主事。累擢太僕卿,卒。 薛敷教,字以身,武進人。祖應旂,字仲常。嘉靖十四年進士。由慈谿知縣屢遷南京考功郎中,主京察。大學士嚴嵩嘗為給事中王曄所劾,囑尚寶丞諸傑貽書應旂,令黜曄。應旂反黜傑,嵩大怒。應旂又黜常州知府符驗,嵩令御史桂榮劾應旂挾私黜郡守,謫建昌通判。歷浙江提學副使。應旂雅工場屋文字,與王鏊、唐順之、瞿景淳齊名。其閱文所品題,百不失一。以大計罷歸,顧憲成兄弟方少,從之學,敷教遂與善,用風節相期許。及舉萬曆十七年進士,與高攀龍同出趙南星門,益以名教自任。 會南京御史王藩臣疏劾巡撫周繼,不具揭都察院,為其長耿定向所劾。左都御史吳時來因請申飭憲規,藩臣坐停俸。敷教上言:「時來壅遏言路,代人狼噬。而二三輔臣,曲學險詖,又故繩庶寀,以崇九列,塞主上聰明。宜嚴黨邪之禁,更易兩都臺長,以清風憲。」疏上,大學士申時行等疏言:「故事,御史建白,北京即日投揭臺長,南京則以三日。藩臣廢故事,薄罰未為過。必如敷教言,將盡抑大臣而後可耶?」副都御史詹仰庇劾敷教煽惑人心,淆亂國是。詔敷教歸,省過三年,以教職用。大學士許國以敷教其門生而疏語侵己,尤憤,自請罷斥。因言:「邇來建言成風,可要名,可躐秩,又可掩過,故人競趨之為捷徑,此風既成,莫可救止。方今京師訛言東南赤旱,臣未為憂,而獨憂此區區者,彼止一時之災,此則世道之慮也。」時來亦乞休,力詆敷教及主事饒伸。帝慰留國、時來。都給事中陳與郊復上疏極詆建言諸臣,帝亦不問。 二十年夏,起敷教鳳翔教授,旋遷國子助教。明年力爭三王並封,又上書王錫爵。尋以救南星,謫光州學正。省母歸,遂不復出。 敷教禔身嚴苦,垢衣糲食,終身未嘗受人饋。家居二十年,力持清議,大吏有舉動,多用敷教言而止。後與憲成兄弟及攀龍輩講學。卒,贈尚寶司丞。 安希范,字小范,無錫人。萬曆十四年進士。授行人。遷禮部主事,乞便養母,改南京吏部。 二十一年,行人高攀龍以趙用賢去國,疏爭之,與鄭材、楊應宿相訐。攀龍謫揭陽典史。御史吳弘濟復爭,亦被黜。希范上疏曰:「近年以來,正直之臣不安於位。趙南星、孟化鯉為選郎,秉公持正,乃次第屏黜。趙用賢節概震天下,止以吳鎮豎子一疏而歸,使應宿、材得窺意指,交章攻擊。至如孫鑨之清修公正,李世達之練達剛明,李禎之孤介廉方,並朝廷儀表。鑨、世達先後去國,禎亦堅懷去志,天下共惜諸臣不用,而疑閣臣媢嫉不使竟其用也。高攀龍一疏,正直和平,此陛下忠臣,亦輔臣諍友。至如應宿辨疏,塗面喪心,無復人理。明旨下部科勘議,未嘗不是攀龍非應宿。及奉處分之詔,則應宿僅從薄謫,攀龍反竄炎荒。輔臣誤國不忠,無甚於此。乃動輒自文,諉之宸斷。坐視君父過舉,弼違補袞之謂何!苟俟降斥之後,陽為申救以愚天下耳目,而天下早已知其肺腑矣。吳弘濟辨別君子小人,較若蒼素,乃與攀龍相繼得罪。臣之所惜,不為二臣,正恐君子皆退,小人皆進,誰為受其禍者。乞陛下立斥應宿、材,為小人媚竈之戒;復攀龍、弘濟官,以奬忠良;并嚴諭閣臣王錫爵,無挾私植黨,仇視正人。則相業光而聖德亦光矣。」時南京刑部郎中譚一召、主事孫繼有方以劾錫爵被譴。希范疏入,帝怒,斥為民。 希范恬靜簡易,與東林講學之會。熹宗嗣位,將起官,先卒。贈光祿少卿。 吳弘濟,字春陽,秀水人。希范同年進士。由蒲圻知縣擢御史。連劾福建巡撫司汝濟、大理卿吳定、戎政侍郎郝杰、薊遼總督顧養謙,不納。三王並封詔下,偕同官抗疏爭。既而以論應宿、攀龍事,貶二秩調外。王錫爵等疏救,給事、御史、執政疏每上,輒重其罰,竟斥為民。未幾卒。熹宗時,贈官如希范。 譚一召,大庾人。孫繼有,餘姚人。一召疏曰:「輔臣錫爵再輔政以來,斥逐言者無虛月。攀龍、弘濟之黜,一何甚也。自趙南星秉公考察,錫爵含怒積憤。故南星一掛彈章而斥,于孔兼、薛敷教、張納陛等以申救而斥,孟化鯉等以推張棟而斥,李世達、孫鑨又相繼罷去矣。怒心橫生,觸事輒發,又安知是非公論耶!」繼有疏曰:「吳弘濟救攀龍則黜,黃紀賢、吳文梓救弘濟則罰,鄭材傾陷善類,而黜罰不加,何其舛也。今所指為攀龍罪者,以攀龍謂陛下不親一事,批答盡出輔臣。然疏內初無此語,何以服攀龍心?然此猶小者耳。本兵、經略,安危所係,乃以匪人石星、宋應昌任之,豈不悞國家大計哉!」與一召疏並上。帝怒曰:「近罪攀龍,出朕獨斷。小臣無狀,詆誣閣臣,朋奸黨惡,不可不罪。其除一召名,謫繼有極邊雜職。」給事中葉繼美疏救二人及希范。帝益怒,并除繼有名,遣官逮希范、一召,奪繼美俸一年。錫爵力救,詔免逮。諸人遂廢於家。繼有終知府。 劉元珍,字伯先,無錫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初授南京禮部主事,進郎中,親老歸養。起南京職方,釐汰老弱營軍,歲省銀二萬有奇。 三十三年京察。吏部侍郎楊時喬、都御史溫純,盡黜政府私人錢夢臯等。大學士沈一貫密為地,詔給事、御史被黜者皆留,且不下察疏。元珍方服闋需次,抗疏言:「一貫自秉政以來,比暱憸人,叢集奸慝,假至尊之權以售私,竊朝廷之恩以市德,罔上不忠,孰大於是!近見夢臯有疏,每以黨加人。從古小人未有不以朋黨之說先空善類者。所關治亂安危之機,非細故也。」疏奏,留中。一貫亟自辨,乞明示獨斷之意,以釋羣疑。夢臯亦詆元珍為溫純鷹犬。疏皆不報。未幾,敕諭廷臣以留用言官之故,貶元珍一秩,調邊方。一貫佯救,給事、御史侯慶遠、葉永盛等亦爭之,不從。時員外郎賀燦然、南京御史朱吾弼相繼論察典。而主事龐時雍則直攻一貫欺罔者十,誤國者十;且曰:「一貫之富貴日崇,陛下之社稷日壞。頃南郊雷震,正當一貫奏請頒行敕諭之時。意者天厭其奸,以警悟陛下,俾早除讒慝乎。」帝得疏怒,命并元珍、燦然貶三秩,調極邊。頃之,慶遠及御史李柟等申救。帝益怒,奪其俸,謫元珍等極邊雜職。俄御史周家棟指陳時政,語過激。帝遷怒元珍等,皆除其名。然察疏亦下,諸被留者皆自免去。 光宗即位,起元珍光祿少卿。時遼、瀋既沒,故贊畫主事劉國縉入南四衞,以招撫軍民為名,投牒督餉侍郎,令發舟南濟。議者欲推為東路巡撫,元珍上疏言:「國縉乃李成梁義兒,成梁棄封疆,國縉為營免,遂基禍本。楊鎬、李如柏喪師,國縉甫為贊畫,即奏保二人,欲坐杜松以違制。創議用遼人,冒官帑二十萬金募士兵三萬,曾不得一卒之用。被劾解官,乃忽擁數萬衆,欲問道登萊,竄處內地。萬一敵中間諜闌入其間,何以備之?」疏下兵部巡撫議,遂寢。 未幾,元珍卒官。初,元珍罷歸,以講學為事。表節義,卹鰥寡,行義重於時。 時雍,汶上人。萬曆二十年進士。知丹徒縣,歷戶、兵二部主事。既除名,未及起用而卒。 葉茂才,字參之,無錫人。萬曆十七年進士。除刑部主事,以便養改南京工部。榷稅蕪湖,課登,輒縱民舟去。既而課羨,請以餉邊卒,不取一錢。就改吏部,進郎中,三遷南京大理丞。復引疾。 四十年起南京太僕少卿。時朝士方植黨爭權。祭酒湯賓尹、修撰韓敬既敗,其黨猶力庇之。御史湯世濟者,敬邑人也。疏陳時政,陰詆發敬奸弊者。茂才馳疏駁之。其黨給事中官應震輩遂連疏力爭。茂才更具揭發其隱,因移疾乞休。世濟益恚,偕同年金汝諧、牟志夔攻之不已。茂才再疏折之,竟自引去。當是時,黨人悉踞言路,凡他曹有言,必合力逐之。茂才既去,黨人益專,無復操異議者。天啟初,召為太僕少卿,改太常,皆不赴。四年擢南京工部右侍郎。明年抵官。甫三月,以時政日非,謝病歸。友人高攀龍被逮,赴水死,使者將逮其子,茂才力救免之。未幾卒。 茂才恬淡寡嗜好。通籍四十年,家食強半。始同邑顧憲成、允成、安希范、劉元珍及攀龍並建言去國,直聲震一時,茂才祇以醇德稱。及官太僕,清流盡斥,邪議益棼,遂奮身與抗,人由是服其勇。時稱「東林八君子」,憲成、允成、攀龍、希范、元珍、武進錢一本、薛敷教及茂才也。 贊曰:成、弘以上,學術醇而士習正,其時講學未盛也。正、嘉之際,王守仁聚徒於軍旅之中,徐階講學於端揆之日,流風所被,傾動朝野。於是搢紳之士,遺佚之老,聯講會,立書院,相望於遠近。而名高速謗,氣盛招尤,物議橫生,黨禍繼作,乃至衆射之的,咸指東林。甘陵之部,洛蜀之爭,不烈於是矣。憲成諸人,清節姱修,為士林標準。雖未嘗激揚標榜,列「君宗」、「顧」、「俊」之目,而負物望者引以為重,獵時譽者資以梯榮,附麗游揚,薰蕕猥雜,豈講學初心實然哉。語曰「為善無近名」,士君子亦可以知所處矣。 魏允貞弟允中 劉廷蘭 王國 余懋衡 李三才 魏允貞,字懋忠,南樂人。萬曆五年進士。授荊州推官。大學士張居正歸葬,羣吏趨事恐後,允貞獨不赴,且抶其奴。 治行最,徵授御史。吏部尚書梁夢龍罷。允貞言:「銓衡任重。往者會推之前,所司率受指執政或司禮中官,以故用非其人。」帝納其言,特用嚴清,中外翕服。俄劾兵部尚書吳兌。兌引去。 已,陳時弊四事,言:「自居正竊柄,吏兵二部遷除必先關白,故所用悉其私人。陛下宜與輔臣精察二部之長,而以其職事歸之。使輔臣不侵部臣之權以行其私,部臣亦不乘輔臣之間以自行其私,則官方自肅。自居正三子連登制科,流弊迄今未已。請自今輔臣子弟中式,俟致政之後始許廷對,庶倖門稍杜。自居正惡聞讜言,每遇科道員缺,率擇才性便給、工諂媚、善逢迎者授之,致昌言不聞,佞臣得志。自今考選時,陛下宜嚴敕所司,毋循故轍。俺答自通市以來,邊備懈弛。三軍月餉,既剋其半以充市賞,復剋其半以奉要人,士無宿飽,何能禦寇。至遼左戰功,尤可駭異。軍聲則日振於前,生齒則日減於舊。奏報失真,遷敘逾格,賞罰無章,何以能國哉!」疏入,下都察院。 先是,居正既私其子,他輔臣呂調陽子興周,張四維子泰徵、甲徵,申時行子用懋,皆相繼得舉。甲徵、用懋將廷對,而允貞疏適上。四維大慍,言:「臣待罪政府,無所不當聞。今因前人行私,而欲臣不預聞吏兵二部事,非制也。」因為子白誣,且乞骸骨。時行亦疏辨。帝並慰留,而責允貞言過當。戶部員外郎李三才奏允貞言是,並貶秩調外。允貞得許州判官。給事中御史周邦傑、趙卿等論救,不納。允貞雖謫,然自是輔臣居位,其子無復登第者。久之,累遷右通政。 二十一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允貞素剛果,清操絕俗。以所部地瘠民貧,力裁幕府歲供及州縣冗費,以其銀數萬繕亭障,建烽堠,置器市馬易粟。又奏免平陽歲額站銀八萬,以所省郵傳羨補之。雁門、平定軍以逋屯糧竄徙,允貞奏除其租,招令復業。岢嵐互市,省撫賞銀六萬。汾州有兩郡王,宗人與軍民雜處,知州秩卑不能制,奏改為府。自款市成,邊政廢。允貞視要害,築邊牆萬有餘丈。政聲大著。帝亦數嘉其能。會詔中官張忠採礦山西,允貞抗疏極諫,不報。已,西河王知燧請開解州、安邑、絳縣礦,以儀賓督之。指揮王守信請開平定、稷山諸礦。帝並報允。允貞恐民愈擾,請令忠兼領,亦不納。 三殿災,詔求直言。允貞言咎在輔臣,歷數趙志臯、張位罪。且曰:「前二臣以二月加恩,踰月兩宮災。今年又加恩,而三殿復災。天意昭然。」位等力辨,求罷。帝慰留,責允貞邊臣不當言朝事,因屢推不用,遂肆狂言,奪俸五月。頃之,允貞疏舉遺賢,請召還王家屏、陳有年、沈鯉、李世達、王汝訓及小臣史孟麟、張棟、萬國欽、馬經綸、顧憲成、趙南星、鄒元標等,疏留中。以久次,進右副都御史。 二十八年春,疏陳時政缺失,言:「行取諸臣,幾經論薦,陛下猶不輕予一官。彼魯坤、馬堂、高淮、孫朝輩,試之何事,舉之何人,乃令其銜命橫行,生殺予奪,恣出其口。廷臣所陳率國家大計,一皆寢閣,甚者嚴譴隨之。彼報稅之徒,悉無賴奸人,鄉黨不齒,顧乃朝奏夕報,如響應聲。臣不解也。胥徒入鄉,民間猶擾,況緹騎四出,如虎若狼,家室立破。如吳寶秀、華鈺諸人,禍至慘矣,而陛下曾不一念及。錢穀出入,上下相稽,猶多奸弊。敕使手握利權,動逾數萬。有司不敢問,撫按不敢聞,豈無吮膏血以自肥者,而陛下曾不一察及。金取於滇,不足不止。珠取於海,不罄不止。錦綺取於吳越,不極奇巧不止。乃元老聽其投閒,直臣幾於永錮,是陛下之愛賢士,曾不如愛珠玉錦綺也。」疏奏,亦不省。 先是,張忠以開礦至,後孫朝復至榷稅,誅求百方,允貞每事裁抑。會忠杖死太平典史武三傑,朝使者逼殺建雄縣丞李逢春,允貞疏暴其罪。朝怒,劾允貞抗命沮撓。帝留允貞疏不下,而下朝疏於部院。吏部尚書李戴、都御史溫純等力稱允貞賢,請下允貞疏平議。帝並留中。山西軍民數千恐允貞去,相率詣闕愬冤,兩京言官亦連章論救。帝乃兩置不問。明年,忠以夏縣知縣袁應春抗禮,劾貶之。允貞請留應春,不報。 允貞父已九十餘,允貞歲歲乞侍養,章二十上。廷議以敕使害民,非允貞不能制,固留之。其年五月請益力,始聽歸。士民為立祠。已,閱視者奏允貞守邊勞,即家進兵部右侍郎。尋卒。天啟初,追諡介肅。 弟允中、允孚。允中為諸生,副使王世貞大器之。歲鄉試,世貞戒門吏曰:「非魏允中第一,無伐鼓以傳也。」已而果然。時無錫顧憲成、漳浦劉廷蘭並為舉首,負儁才,時人稱「三解元」。尋與廷蘭舉萬曆八年進士。張居正專政,災異見,而中外方競頌功德。允中、廷蘭各上書座主申時行,勸之補救。時行不能用。允中尋授太常博士,擢吏部稽勳主事,調考功。未幾卒。允孚官刑部郎中,亦有名。 廷蘭與兄廷蕙、廷芥亦皆舉進士,有名。世所稱「南樂三魏」、「漳浦三劉」者也。 王國,字之楨,耀州人。萬曆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改御史。出視畿輔屯田,清成國公朱允禎等所侵地九千六百餘頃。張居正疾篤,疏薦其座主潘晟入內閣,帝從之。國與同官魏允貞、雷士楨及給事中王繼光、孫煒、牛惟炳、張鼎思抗言不可,寢其命。已,極論中官馮保罪。且言:「居正死,保令徐爵索其家名琴七、夜光珠九、珠簾五、黃金三萬、白金十萬。居正子簡修躬齎至保邸,而保揚言陛下取之,誣汙聖德。」因發曾省吾、王篆表裏結納狀。國疏自外至,與李植疏先後上。帝已納植言罪保,植遂受知,而國亦由此顯名。還朝,薦王錫爵、陸樹聲、胡執禮、耿定向、海瑞、胡直、顏鯨、魏允貞。尋出督南畿學政,以疾歸。 起掌河南道。首輔申時行欲置所不悅者十九人察典,吏部尚書楊巍等依違其間,國力持不可。時行以御史馬允登資在國前,乃起允登掌察,而國佐之。諸御史咸集,允登書十九人姓名,曰:「諸人可謂公論不容者矣。」國熟視,叱曰:「諸人獨忤執政耳。天日監臨,何出此語。」允登意不回。國怒,奮前欲毆允登。允登走,國環柱逐之,同列救解。事聞,兩人並調外,國得四川副使。移疾歸。而十九人賴國以免。 久之,起故官,涖山西。改督河南學政,遷山東參政。所在以公廉稱。召為太僕少卿。復出為山西副使,歷南京通政使。三十七年以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歲凶,屢上寬恤事宜。大盜劉應第、董世耀聚衆稱王,剽劫遠近,督兵討滅之。進右都御史,巡撫如故。 國剛介。與弟吏部侍郎圖並負時望,為黨人所忌。乞休歸,卒。 余懋衡,字持國,婺源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除永新知縣。徵授御史。時以殿工,礦稅使四出,驕橫。懋衡上疏言:「與其騷擾里巷,榷及雞豚,曷若明告天下,稍增田賦,共襄殿工。今避加賦之名,而為竭澤之計,其害十倍於加賦。」忤旨,停俸一年。 巡按陝西。稅監梁永輦私物於畿輔,役人馬甚衆。懋衡奏之。永大恨,使其黨樂綱賄膳夫毒懋衡。再中毒,不死。拷膳夫,獲所予賄及餘蠱。遂上疏極論永罪,言官亦爭論永,帝皆不省。永慮軍民為難,召亡命擐甲自衞。御史王基洪聲言永必反,具陳永斬關及殺掠吏民狀。巡撫顧其志頗為永諱,永乃藉口辨。帝疑御史言不實。而咸寧、長安二知縣持永益急。永黨王九功輩多私裝,恐為有司所跡,託言永遣,乘馬結陣馳去。縣隸追及之華陰,相格鬬,已皆被繫,懋衡遂以反逆聞。永窘甚,爪牙盡亡,獨綱在,乃教永誣劾咸寧知縣滿朝薦,朝薦被逮。永不久亦撤還,關中始靖。懋衡尋以憂歸。起掌河南道事。擢大理右寺丞,引疾去。 天啟元年起歷大理左少卿,進右僉都御史,與尚書張世經共理京營戎政。進右副都御史,改兵部右侍郎,俱理戎政。三年八月廷推南京吏部尚書,以懋衡副李三才;推吏部左侍郎,以曹于汴副馮從吾。帝皆用副者。大學士葉向高等力言不可,弗聽。懋衡、于汴亦以資後三才等,力辭新命,引疾歸。 明年十月再授前職。懋衡以璫勢方張,堅臥不起。既而奸黨張訥醜詆講學諸臣,以懋衡、從吾及孫慎行為首,遂削奪。崇禎初,復其官。 李三才,字道甫,順天通州人。萬曆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與南樂魏允貞、長垣李化龍以經濟相期許。及允貞言事忤執政,抗疏直之,坐謫東昌推官。再遷南京禮部郎中。會允貞、化龍及鄒元標並官南曹,益相與講求經世務,名籍甚。遷山東僉事。所部多大猾積盜。廣設方略,悉禽滅之。遷河南參議,進副使。兩督山東、山西學政,擢南京通政參議,召為大理少卿。 二十七年以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時礦稅使四出。三才所部,榷稅則徐州陳增、儀真暨祿,鹽課則揚州魯保,蘆政則沿江邢隆,棋布千里間。延引奸徒,偽鍥印符,所至若捕叛亡,公行攘敓。而增尤甚,數窘辱長吏。獨三才以氣凌之,裁抑其爪牙肆惡者,且密令死囚引為黨,輒捕殺之,增為奪氣。 然奸民以礦稅故,多起為盜。浙人趙一平用妖術倡亂。事覺,竄徐州,易號古元,妄稱宋後。與其黨孟化鯨、馬登儒輩聚亡命,署偽官,期明年二月諸方並起。謀洩,皆就捕。一平亡之寶坻,見獲。 三才再疏陳礦稅之害,言:「陛下愛珠玉,民亦慕溫飽;陛下愛子孫,民亦戀妻孥。奈何陛下欲崇聚財賄,而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欲綿祚萬年,而不使小民適朝夕之樂。自古未有朝廷之政令、天下之情形一至於斯,而可幸無亂者。今闕政猥多,而陛下病源則在溺志貨財。臣請渙發德音,罷除天下礦稅。欲心既去,然後政事可理。」踰月未報,三才又上言:「臣為民請命,月餘未得請。聞近日章奏,凡及礦稅,悉置不省,此宗社存亡所關,一旦衆畔土崩,小民皆為敵國,風馳塵騖,亂衆麻起,陛下塊然獨處,即黃金盈箱,明珠填屋,誰為守之。」亦不報。三十年,帝有疾,詔罷礦稅,俄止之。三才極陳國勢將危,請亟下前詔,不聽。 清口水涸阻漕。三才議濬渠建閘,費二十萬,請留漕粟濟之。督儲侍郎趙世卿力爭,三才遂引疾求去。帝惡其委避,許之。淮揚巡按御史崔邦亮,巡漕御史李思孝,給事中曹于汴,御史史學遷、袁九臯交章乞留。而學遷言:「陛下以陳增故,欲去三才,託詞解其官。年來中使四出,海內如沸。李盛春之去以王虎,魏允貞之去以孫朝,前漕臣李誌之去亦以礦稅事。他監司守令去者,不可勝數,今三才復繼之。淮上軍民以三才罷,欲甘心於增,增避不敢出。三才不當去可知。」疏仍不答。三才遂去淮之徐州。連疏請代,未得命。會侍郎謝杰代世卿督儲,復請留。乃命三才供事俟代者,帝亦竟不遣代也。 明年九月復疏言:「乃者迅雷擊陵,大風拔木,洪水滔天,天變極矣。趙古元方磔於徐,李大榮旋梟於亳,而睢州巨盜又復見告,人離極矣。陛下每有徵求,必曰『內府匱乏』。夫使內府果乏,是社稷之福也,所謂貌瘦而天下肥也。而其實不然。陛下所謂匱乏者,黃金未遍地,珠玉未際天耳。小民饔飧不飽,重以征求,箠楚無時,桁楊滿路,官惟丐罷,民惟請死,陛下寧不惕然警悟邪!陛下毋謂臣禍亂之言為未必然也;若既已然矣,將置陛下何地哉!」亦不報。既而睢盜就獲,三才因奏行數事,部內晏然。 歙人程守訓以貲官中書,為陳增參隨。縱橫自恣,所至鼓吹,盛儀衞,許人告密,刑拷及婦孺。畏三才,不敢至淮。三才劾治之,得贓數十萬。增懼為己累,并搜獲其奇珍異寶及僭用龍文服器。守訓及其黨俱下吏伏法,遠近大快。 三十四年,皇孫生。詔併礦稅,釋逮繫,起廢滯,補言官,既而不盡行。三才疑首輔沈一貫尼之,上疏陰詆一貫甚力。繼又言:「恩詔已頒,旋復中格,道路言前日新政不過乘一時喜心,故旋開旋蔽。」又謂:「一貫慮沈鯉、朱賡逼己。既忌其有所執爭,形己之短,又恥其事不由己,欲壞其成。行賄左右,多方蠱惑,致新政阻格。」帝得疏,震怒。嚴旨切責,奪俸五月。其明年,暨祿卒。三才因請盡撤天下稅使,帝不從,命魯保兼之。 是時顧憲成里居,講學東林,好臧否人物。三才與深相結,憲成亦深信之。三才嘗請補大僚,選科道,錄遺佚。因言:「諸臣祇以議論意見一觸當塗,遂永棄不收,要之於陛下無忤。今乃假天子威以錮諸臣,復假忤主之名以文己過。負國負君,罪莫大此。」意為憲成諸人發。已,復極陳朝政廢壞,請帝奮然有為,與天下更始。且力言遼左阽危,必難永保狀。帝皆置不省。 三才揮霍有大略,在淮久,以折稅監得民心。及淮、徐歲侵,又請振恤,蠲馬價。淮人深德之。屢加至戶部尚書。 會內閣缺人,建議者謂不當專用詞臣,宜與外僚參用,意在三才。及都御史缺,需次內召。由是忌者日衆,謗議紛然。工部郎中邵輔忠遂劾三才大奸似忠,大詐似直,列具貪偽險橫四大罪,御史徐兆魁繼之。三才四疏力辨,且乞休。給事中馬從龍,御史董兆舒、彭端吾,南京給事中金士衡相繼為三才辨。大學士葉向高言三才已杜門待罪,宜速定去留,為漕政計。皆不報。已而南京兵部郎中錢策,南京給事中劉時俊,御史劉國縉、喬應甲,給事中王紹徽、徐紹吉、周永春、姚宗文、朱一桂、李瑾,南京御史張邦俊、王萬祚,復連章劾三才。而給事中胡忻、曹于汴,南京給事中段然,御史史學遷、史記事、馬孟禎、王基洪,又交章論救。朝端聚訟,迄數月未已。憲成乃貽書向高,力稱三才廉直,又貽書孫丕揚力辨之。御史吳亮素善三才,即以兩書附傳邸報中,由是議者益譁。應甲復兩疏力訐,至列其十貪五奸。帝皆不省。三才亦力請罷,疏至十五上。久不得命,遂自引去。帝亦不罪也。 三才既家居,忌者慮其復用。四十二年,御史劉光復劾其盜皇木營建私第至二十二萬有奇。且言三才與于玉立遙執相權,意所欲用,銓部輒為推舉。三才疏辨,請遣中官按問。給事中劉文炳、御史李徵儀、工部郎中聶心湯、大理丞王士昌,助光復力攻三才。徵儀、心湯,三才嘗舉吏也。三才憤甚,自請籍其家。工部侍郎林如楚言宜遣使覆勘。光復再疏,并言其侵奪官廠為園囿。御史劉廷元遂率同列繼之,而潘汝禎又特疏論劾。既而巡按御史顏思忠亦上疏如光復指。三才益憤,請諸臣會勘,又請帝親鞫。乃詔徵儀偕給事中吳亮嗣往。 其明年,光復坐事下獄。三才陽請釋之,而復力為東林辨白,曰:「自沈一貫假撰妖書,擅僇楚宗,舉朝正人攻之以去。繼湯賓尹、韓敬科場作奸,孽由自取,於人何尤。而今之黨人動與正人為讐,士昌、光復尤為戎首。挺身主盟,力為一貫、敬報怨。騰說百端,攻擊千狀。以大臣之賢者言之,則葉向高去矣,王象乾、孫瑋、王圖、許弘綱去矣,曹于汴、胡忻、朱吾弼、葉茂才、南企仲、朱國禎等去矣,近又攻陳薦、汪應蛟去矣。以小臣之賢者言之,梅之煥、孫振基、段然、吳亮、馬孟禎、湯兆京、周起元、史學遷、錢春等去矣,李朴、鮑應鰲、丁元薦、龐時雍、吳正志、劉宗周等去矣。合於己則留,不合則逐。陛下第知諸臣之去,豈知諸黨人驅之乎?今奸黨讐正之言,一曰東林,一曰淮撫。所謂東林者,顧憲成讀書講學之所也。從之遊者如高攀龍、姜士昌、錢一本、劉元珍、安希范、岳元聲、薛敷教,並束身厲名行,何負國家哉?偶曰東林,便成陷穽。如鄒元標、趙南星等被以此名,即力阻其進。所朝上而夕下者,惟史繼偕諸人耳。人才邪正,實國祚攸關,惟陛下察焉。」疏入,衆益恨之。亮嗣等既往勘,久之無所得。第如光復言還報,遂落職為民。 天啟元年,遼陽失。御史房可壯連疏請用三才。有詔廷臣集議。通政參議吳殿邦力言不可用,至目之為盜臣。御史劉廷宣復薦三才,言:「國家既惜其才,則用之耳,又何議。然廣寧已有王化貞,不若用之山海。」帝是其言,即欲用三才,而廷議相持未決。詹事公鼐力言宜用,刑部侍郎鄒元標、僉都御史王德完並主之。已,德完迫衆議,忽變前說。及署議,元標亦不敢主。議竟不決,事遂寢。三年起南京戶部尚書,未上卒。後魏忠賢亂政,其黨御史石三畏追劾之。詔削籍,奪封誥。崇禎初復官。 三才才大而好用機權,善籠絡朝士。撫淮十三年,結交遍天下。性不能持廉,以故為衆所毀。其後擊三才者,若邵輔忠、徐兆魁輩,咸以附魏忠賢名麗逆案。而推轂三才,若顧憲成、鄒元標、趙南星、劉宗周,皆表表為時名臣。故世以三才為賢。 贊曰:朋黨之成也,始於矜名,而成於惡異。名盛則附之者衆。附者衆,則不必皆賢而胥引之,樂其與己同也。名高則毀之者亦衆。毀者不必不賢而怒而斥之,惡其與己異也。同異之見岐於中,而附者毀者爭勝而不已,則黨日衆,而為禍熾矣。魏允貞、王國、余懋衡皆以卓犖閎偉之概,為衆望所歸。李三才英邁豪雋,傾動士大夫,皆負重名。當世黨論之盛,數人者實為之魁,則好同惡異之心勝也。易曰「渙其羣,元吉」。知此者,其惟聖人乎! 姜應麟從子思睿 陳登雲 羅大紘黃正賓 李獻可舒弘緒 陳尚象 丁懋遜 吳之佳 葉初春 楊其休 董嗣成 賈名儒 張棟 孟養浩 朱維京 王如堅 王學曾涂傑 張貞觀 樊玉衡子鼎遇 維城 孫自一 謝廷讚兄廷諒 楊天民 何選馮生虞 任彥蘗 姜應麟,字泰符,慈谿人。父國華,嘉靖中進士。歷陜西參議,有廉名。應麟舉萬曆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科給事中。貴妃鄭氏有殊寵,生子常洵,詔進封為皇貴妃。而王恭妃育皇長子已五歲,無所益封。中外籍籍,疑帝欲立愛。十四年二月,應麟首抗疏言:「禮貴別嫌,事當慎始。貴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猶亞位中宮,恭妃誕育元嗣翻令居下。揆之倫理則不順,質之人心則不安,傳之天下萬世則不正,非所以重儲貳、定衆志也。伏請俯察輿情,收還成命。其或情不容已,請先封恭妃為皇貴妃,而後及於鄭妃,則禮既不違,情亦不廢。然臣所議者末,未及其本也。陛下誠欲正名定分,別嫌明微,莫若俯從閣臣之請,冊立元嗣為東宮,以定天下之本,則臣民之望慰,宗社之慶長矣。」疏入,帝震怒,抵之地,遍召大璫諭曰:「冊封貴妃,初非為東宮起見,科臣奈何訕朕!」手擊案者再。諸璫環跪叩首,怒稍解,遂降旨:「貴妃敬奉勤勞,特加殊封。立儲自有長幼,姜應麟疑君賣直,可降極邊雜職。」於是得大同廣昌典史。吏部員外郎沈璟、刑部主事孫如法繼言之,竝得罪。兩京申救者疏數十上,皆不省。自後言者蠭起,咸執「立儲自有長幼」之旨,以責信於帝。帝雖厭苦之,終不能奪也。 應麟居廣昌四年,量移餘干知縣。以父憂歸。服闋,至京,會吏部數以推舉建言諸臣得重譴,應麟遂不復補。家居二十年。光宗立,起太僕少卿。給事中薛鳳翔劾應麟老病失儀,遂引疾去。崇禎三年卒,贈太常卿。 從子思睿,字顓愚。少孤,事母孝。舉天啟二年進士,授行人。崇禎三年擢御史。明年春,陳天下五大弊:曰加派病民,曰郵傳過削,曰搜剔愈精,頭緒愈亂,曰懲毖愈甚,頹廢愈多,曰督責愈急,蒙蔽愈深。忤旨,切責。其冬遣宦官監視邊務,抗疏切諫。已,劾首輔周延儒以家人周文郁為副將,弟素儒為錦衣,叔父人瑞為中書,受賕行私,請罷斥。已,論救給事中魏呈潤、御史李曰輔、王績燦。巡按雲南。陛辭,歷指諸弊政,而言:「舉朝拯焚救溺之精神,專用之摘抉細微,而以察吏詰戎予奪大柄僅付二三閹寺。厝火自安,不知變計,天下安望太平!」忤旨,切責。還朝,值帝撤還二部總理諸鎮監視內臣。思睿請竝撤監視京營關、寧者。因詆向來秉政大臣阿承將順之罪,意指溫體仁也。體仁二子儼、伉數請囑提學僉事黎元寬。會元寬以文體險怪論黜,遂發其二子私書。思睿劾體仁縱子作奸,以元寬揭為據。體仁謂揭不出元寬手,思睿等羣謀排陷。元寬上疏證明,思睿再劾體仁以「羣謀」二字成陷人之阱,但知有子,不知有君。帝怒,奪俸五月。出視河東鹽政。安邑有故都御史曹于汴講學書院,思睿為置田構學舍,公餘親涖講授。代還,乞假歸里。未幾卒。 陳登雲,字從龍,唐山人。萬曆五年進士。除鄢陵知縣。政最,徵授御史。出按遼東,疏陳安攘十策,又請速首功之賞。改巡山西。還朝,會廷臣方爭建儲。登雲謂議不早決,由貴妃家陰沮之。十六年六月,遂因災異抗疏,劾妃父鄭承憲,言:「承憲懷禍藏奸,窺覬儲貳。日與貂璫往來,綢繆杯酌,且廣結山人、術士、緇黃之流。曩陛下重懲科場冒籍,承憲妻每揚言事由己發,用以恐喝勛貴,簧鼓朝紳。不但惠安遭其虐燄,即中宮與太后家亦謹避其鋒矣。陛下享國久長,自由敬德所致,而承憲每對人言,以為不立東宮之效。干撓盛典,蓄隱邪謀,他日何所不至。茍不震奮乾剛,斷以大義,雖日避殿撤樂、素服停刑,恐天心未易格,天變未可弭也。」疏入,貴妃、承憲皆怒,同列亦為登雲危,帝竟留中不下。 久之,疏論吏部尚書陸光祖,又論貶四川提學副使馮時可,論罷應天巡撫李淶、順天巡撫王致祥,又論禮部侍郎韓世能、尚書羅萬化、南京太僕卿徐用檢。朝右皆憚之。時方考選科道,登雲因疏言:「近歲言官,壬午以前怵於威,則摧剛為柔;壬午以後昵於情,則化直為佞。其間豈無剛直之人,而弗勝齟齬,多不能安其身。二十年來,以剛直擢京卿者,百止一二耳。背公植黨,逐嗜乞憐,如所謂七豺八狗者,言路顧居其半。夫臺諫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賤辱至此,安望其抗顏直繩,為國家鉏大奸、殲巨蠹哉!與其誤用而斥之,不若慎於始進。」因條數事以獻。 出按河南。歲大饑,人相食。副使崔應麟見民啖澤中雁矢,囊示登雲,登雲即進之於朝。帝立遣寺丞鍾化民齎帑金振之。登雲巡方者三,風裁峻厲。以久次當擢京卿,累寢不下,遂移疾歸。尋卒。 羅大紘,字公廓,吉水人。萬曆十四年進士。授行人。十九年八月,遷禮科給事中。甫拜命,即上定制書數千言。已,復言視朝宜勤,語皆切直。先有詔以二十年春冊立東宮,至是工部主事張有德以預備儀物請。帝怒,命奪俸三月,更緩冊立事。尚書曾同亨請如前詔,忤旨,切讓。大紘復以為言,詔奪俸如有德。大學士許國、王家屏連署閣臣名,乞收新命,納諸臣請,帝益怒。首輔申時行方在告,聞帝怒,乃密揭言:「臣雖列名公疏,實不與知。」帝喜,手詔褒答,而揭與詔俱發禮科。故事,閣臣密揭無發科者。時行慚懼,亟謀之禮科都給事中胡汝寧,遣使取揭。時獨大紘守科,使者紿取之。及往索,時行留不發。大紘乃抗疏曰:「臣奉職無狀,謹席藁以待。獨念時行受國厚恩,乃內外二心,藏奸蓄禍,誤國賣友,罪何可勝言。夫時行身雖在告,凡翰林遷改之奏,皆儼然首列其名,何獨於建儲一事深避如此。縱陛下赫然震怒,加國等以不測之威,時行亦當與分過。況陛下未嘗怒,而乃沮塞睿聰,搖動國本,茍自獻其乞憐之術,而遏主上悔悟之萌,此臣之所大恨也。假令國等得請,將行慶典而恩澤加焉,時行亦辭之乎?蓋其私心妄意陛下有所牽繫,故陽附廷臣請立之議,而陰緩其事,以為自交宮掖之謀。使請之而得,則明居羽翼之功;不得,則別為集菀之計。其操此術以愚一世久矣,不圖今日乃發露之也。」疏入,帝震怒,命貶邊方雜職。俄以六科鍾羽正等論救,斥為民,羽正等奪俸。中書舍人黃正賓復抗疏力詆時行。帝怒,下獄拷訊,斥為民。時行亦不安,無何,竟引去。大紘志行高卓。鄉人以配里先達羅倫、羅洪先,號為「三羅」。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正賓,歙人。以貲為舍人,直武英殿。恥由貲入官,思樹奇節,至是遂見推清議。後李三才、顧憲成咸與遊,益有聲士大夫間。熹宗立,起故官。再遷尚寶少卿,引病歸。魏忠賢下汪文言獄,詞連正賓。坐贓千金,遣戍大同。莊烈帝嗣位,復官,致仕。崇禎元年六月,魏黨徐大化、楊維垣已罷官,猶潛居輦下,交通奄寺,正賓在都,抗疏發其奸。勒兩人歸田里,都人快之。而疏有「潛通宦寺」語,帝令指名。正賓以趙倫、于化龍對。帝以其妄,斥回籍。 李獻可,字堯俞,同安人。萬曆十一年進士。除武昌推官。課最,徵授戶科給事中。屢遷禮科都給事中。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諸臣疏請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之典當及首春舉行。倘謂內庭足可誦讀,近侍亦堪輔導,則禁闥幽閒,豈若外朝之清肅;內臣忠敬,何如師保之尊嚴。」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誤書弘治年號,責以違旨侮君,貶一秩調外,餘奪俸半歲。大學士王家屏封還御批,帝益不悅。吏科都給事中鍾羽正言:「獻可之疏,臣實贊成之,請與同謫。」吏科給事中舒弘緒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可不行」。帝益怒,出弘緒南京,而羽正及獻可竝以雜職徙邊方。大學士趙誌臯論救,被旨譙讓。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復爭之,坐斥為民。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上疏救。帝益怒,廷杖養浩百,除其名。德泳、懋遜等六人竝貶一秩,出之外。獻可、羽正、弘緒亦除名。 當是時,帝一怒而斥諫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駭歎,然諫者卒未已。禮部員外郎董嗣成、御史賈名儒特疏爭之,御史陳禹謨、吏科左給事中李周策亦偕其僚論諫。帝怒加甚,奪嗣成職,名儒謫邊方,德泳、懋遜等咸削籍,禹謨等停俸有差。禮部尚書李長春等亦疏諫,帝復詰讓。獻可等遂廢於家。久之,吏部尚書蔡國珍、侍郎楊時喬先後請收敘,咸報寢。 天啟初,錄先朝言事諸臣。獻可已前卒,詔贈光祿卿。 弘緒、名儒皆獻可同年進士。尚象、懋遜、之佳、初春、其休、嗣成皆萬曆八年進士。弘緒,通山人。由庶吉士改給事中。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尚象,都勻人。以中書舍人為給事中。嘗劾罷尚書沈鯉,為士論所非。至是以直言去,國人始稱焉。天啟中,贈官如弘緒。 懋遜,霑化人。為餘姚知縣,有治績,入為吏科給事中。既削籍,里居三十年。光宗立,起太僕少卿,累遷工部左侍郎。卒,贈尚書。 之佳,長洲人。初為襄陽知縣。初春,吳縣人。初為順德知縣。竝以治行徵。至是與張棟竝斥,稱「吳中三諫」。天啟初,贈之佳太僕少卿,初春光祿少卿。之佳孫适,亦兵科給事中。敢言。 其休,青城人。由蘇州推官擢吏科給事中。內官張德毆殺人,帝令司禮按問,蔽罪其下。其休乞竝付德法司,竟報許。帝數不視朝。十七年正月,其休以萬邦入覲,請臨御以風勵諸臣。他論奏甚衆。罷歸,卒,贈太常少卿。 嗣成,烏程人。祖份,禮部尚書。父道醇,南京給事中。仍世貴顯。嗣成以氣節著,士論多之。名儒,真定人。贈官如初春。 棟,字伯任,崑山人。萬曆五年進士。除新建知縣。徵授工科給事中。請盡蠲天下逋租,格不行。時蠲租例相沿但蠲存留,不及起運。棟請無拘故事,從之。再遷刑科左給事中。吳中白糧為累,民承役輒破家,棟請令出貲助漕舟附載。申時行、王錫爵絀其議,棟遂移疾歸。起兵科都給事中。劾去南京戶部尚書張西銘、刑部侍郎詹仰庇。軍政拾遺,劾恭順侯吳繼爵、宣城伯衞國本、忻城伯趙泰修、宣府總兵官李迎恩。繼爵留,餘竝罷。已,言邊臣敘功不宜及內閣、部、科,帝亦從焉。遣視固原邊備。時經略鄭洛方議和,棟言撦力克負固不歸,卜失兔傑黠如故,火落赤、真相雄據海上,不可使洛委責以去。因論兵部尚書王一鶚。會一鶚已卒,洛亦報撦力克東歸,遂寢其奏。棟又言:「洮、河失事,陛下赫然震怒。命洛視師,豈止欲其虛詞媚敵,博一順義東歸畢事耶?今火、真依海為窟,出沒自如,不宜敘將吏功。」報聞。母卒,棟年已六十,毀瘠廬墓,竟卒於墓所。天啟中,贈太常少卿。 德泳,祭酒守益孫。養浩、羽正自有傳。 孟養浩,字義甫,湖廣咸寧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擢戶科給事中,遷左給事中。帝嚴譴李獻可,養浩疏諫曰:「人臣即至狂悖,未有敢於侮君者,陛下豈真以其侮而罪之耶?獻可甫躋禮垣,驟議鉅典。一字之誤,本屬無心,乃遽蒙顯斥。臣愚以為有五不可。元子天下本,豫教之請,實為宗社計。陛下不惟不聽,且從而罰之,是坐忍元子失學,而敝帚宗社也。不可者一。長幼定序,明旨森嚴,天下臣民既曉然諒陛下之無他矣。然豫教、冊立本非兩事。今日既遲回於豫教,安知來歲不遊移於冊立,是重啟天下之疑。不可者二。父子之恩,根於天性,豫教之請,有益元子明甚。而陛下罪之,非所以示慈愛。不可者三。古者引裾折檻之事,中主能容之。陛下量侔天地,奈何言及宗社大計,反震怒而摧折之?天下萬世謂陛下何如主?不可者四。獻可等所論,非二三言官之私言,實天下臣民之公言也。今加罪獻可,是所罪者一人,而實失天下人之心。不可者五。祈陛下收還成命,亟行豫教。」帝大怒,言冊立已諭於明年舉行,養浩疑君惑衆,殊可痛惡。令錦衣衞杖之百,削籍為民,永不敘用。中外交薦,悉報寢。光宗立,起太常少卿。半歲中遷至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之官,卒。 朱維京,字大可,工部尚書衡子也。舉萬曆五年進士,授大理評事,進右寺副。九年京察,謫汝州同知,改知崇德。入為屯田主事,再遷光祿丞。火落赤敗盟,經略鄭洛主和,督撫魏學曾、葉夢熊主戰。維京請召洛還,專委學曾等經理。及學曾以寧夏事被逮,復抗疏救之。 二十一年,三王竝封詔下,維京首上疏曰:「往奉聖諭,許二十一年冊立,廷臣莫不延頸企踵。今忽改而為分封,是向者大號之頒,徒戲言也,何以示天下?聖諭謂立嗣以嫡,是已。但元子既長,欲少遲冊立,以待中宮正嫡之生,則祖宗以來,實無此制。考英宗之立,以宣德三年;憲宗之立,以正統十四年;孝宗之立,以成化十一年。少者止一二齡,多亦不過五六齡耳。維時中宮正位,嫡嗣皆虛,而祖宗曾不少待。即陛下冊立,亦在先帝二年之春。近事不遠,何不取而證之。且聖人為政,必先正名。今分封之典,三王竝舉,冠服宮室混而無別,車馬儀仗雜而無章,府僚庶寀淆而無辨。名既不正,弊實滋多。且令中宮茍耀前星,則元子退就藩服,嫡庶分定,何嫌何疑。今預計將來,坐格成命,是欲愚天下,而實以天下為戲也。夫人臣以道事君,不可則止。陛下雖有竝封之意,猶不遽行,必以手詔咨大學士王錫爵,錫爵縱不能如李沆引燭之焚,亦當為李泌造膝披陳,轉移聖心而後已。如其不然,王家屏之高蹤自在,陛下優禮輔臣,必無韓瑗、來濟之辱也。奈何噤無一語,若胥吏之承行,惟恐或後。彼楊素、李勣千古罪人,其初心豈不知有公論,惟是患得患失之心勝,遂至不能自持耳。」帝震怒,命謫戍極邊。錫爵力救,得為民。家居甫二年,卒。天啟時,贈太常少卿。 王如堅,字介石,安福人。萬曆十四年進士。授懷慶推官。入為刑科給事中,抗疏爭三王竝封,其略曰: 謹按十四年正月聖諭「元子幼小,冊立事俟二三年舉行」,是明言長子之為元子也。又十八年正月詔旨「朕無嫡子,長幼自有定序」,是明示倫次之不可易也。已而十九年八月,奉旨「冊立之事,改於二十一年舉行」,此則陛下雖怒羣臣激聒,輒更定期,未嘗遽寢冊立之事。乃今已屆期,忽傳竝封為王,以待嫡嗣。臣始而疑,既而駭。陛下言猶在耳,豈忘之耶?曩者謂二三年舉行,已遲至二十年矣,二十年舉行又改至二十一年矣,今二十一年倏改為竝封,是陛下前此灼然之命,尚不自堅,今日羣臣,將何所取信? 夫立嫡之條,祖訓為廢嫡者戒也。今日有嫡可廢乎?且陛下欲待正嫡,意非真待也。古王者後宮無偏愛,故適后多後嗣。後世愛有所專,則天地之交不常泰,欲後嗣之繁難矣。我祖宗以來,中宮誕生者有幾?國本早定,惟元子是屬。或二三齡而立,或五六齡而立。即陛下春宮受冊時,止六齡耳,寧有待嫡之議與潞王竝封之詔哉?今皇長子且十二齡矣,聞皇后撫育無間己出。元子早定一日,即早慰中宮一日之心。后素賢明,何有舍當前之冢嗣,而覬幸不可知之數耶?宮闈之內,袵席之間,左右近習之輩,見形生疑,未必不以他意窺陛下。即如昨歲冊立之旨,方待舉行,而宗室中已有竝封之疏,安知非機事外洩,彼得量朝廷之淺深? 夫別名號,辨嫌疑,禮之善經也。元子與衆子,其間冠服之制,齒簿之節,恩寵之數,接見之儀,迥然不齊矣。一日竝封而同號,則有竝大之嫌,逼長之患。執狐疑而來讒賊,幾微之際,不可不慎。茍謂渙命新頒,難於遽改,則數年已定之明旨,尚可移易,今綸言初發,何不可中止也。 帝怒甚,命與朱維京皆戍極邊。王錫爵疏救,免戍為民。尋卒。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王學曾,字唯吾,南海人。萬曆五年進士。授醴陵知縣,調崇陽。擢南京御史。時吏民有罪,輒遣官校逮捕。學曾疏請止之,不納。十三年,慈寧宮成,諸督工內侍俱廕錦衣。學曾論其太濫,且劾工部尚書楊兆諛諂中官。兆惶恐,引罪。已,言龍江關密邇蕪湖,蕪湖已徵稅,龍江不宜復徵,格不行。光山牛產一犢若麟,有司欲以聞,巡撫臧惟一不可。帝命禮部徵之,尚書沈鯉諫,惟一亦疏論,不聽。學曾抗言:「麟生牛腹,次日即斃,則祥者已不祥矣。不祥之物,所司未嘗上聞,陛下何自聞之?毋亦左右小人以奇怪惑聖心也?今四方災旱,老稚流離,啼饑號寒之聲,陛下不聞;北敵梟張,士卒困苦,呻吟嗟怨之狀,陛下不聞;宗室貧窮,饔餐弗給,愁困涕洟之態,陛下不聞;而獨已斃之麟聞。彼為左右者,豈誠忠於陛下乎?願收還成命,內臣語涉邪妄者,即嚴斥之。」帝責其要名沽直,降興國判官。時御史蔡時鼎亦以言獲罪。南京御史王藩臣、給事中王嗣美等交章救兩人。帝怒,奪俸一級。 學曾累遷南京刑部主事,召為光祿丞。與少卿涂杰合疏爭三王竝封,忤旨,皆削籍。後數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疏請起用,不納。卒於家。杰,新建人。隆慶五年進士。由龍游知縣入為御史。擢官光祿。熹宗時,贈學曾光祿少卿,杰太僕少卿。 張貞觀,字惟誠,沛人。萬曆十一年進士。除益都知縣,擢兵科給事中。出閱山西邊務。五臺奸人張守清招亡命三千餘人,擅開銀礦,又締姻潞城、新寧二王。帝納巡按御史言,敕守清解散徒黨,諭二王絕姻。守清乞輸課於官,開礦如故。貞觀力爭,乃已。前巡撫沈子木、李采菲皆貪。子木夤緣為兵部侍郎,貞觀竝追劾之。子木坐貶,采菲奪職。還,進工科右給事中。泗州淮水大溢,幾齧祖陵。貞觀往視,定分黃道淮之策。 再遷禮科都給事中。三王竝封制下,貞觀率同列力爭。瀋王珵堯由郡王進封,其諸弟止應為將軍,珵堯為營得郡王。貞觀及禮部尚書羅萬化守故事極諫。不納。時郊廟祭享率遣官代行,貞觀力請帝親祀。俄秋享,復將遣官。貞觀再諫,不報。明年正月,有詔皇長子出閣講讀。而兵部請護衞,工部奏儀仗,禮部進儀注,皆留中。又止令預告奉先殿,朝謁兩宮,他禮皆廢。於是貞觀等上言:「禮官議,御門受賀、皇長子見羣臣之禮,載在舊儀;即諸王加冠,亦以成禮而賀,賀畢謁見。元子初出,乃不當諸王一冠乎?且謁謝止兩宮,而缺然於陛下及中宮母妃之前,非所以教孝;賀靳於二皇子,而漠然於兄弟長幼之間,非所以序別。」疏入,忤旨,奪俸一年。 工科給事中黎道照上言:「元子初就外傅,陛下宜示之身教。乃采辦珠玉珍寶,費至三十六萬有奇,又取太僕銀十萬充賞,非作法於初之意。且貞觀等秉禮直諫,職也,不宜罰治。」給事中趙完璧等亦言之。帝怒,奪諸臣俸,謫貞觀雜職。大學士王錫爵等切救,乃貶三秩。頃之,都給事中許弘綱、御史陳惟芝等連章申論,帝竟除貞觀名,言官亦停俸。中外交薦,卒不起。天啟中卒,贈太常少卿。 樊玉衡,字以齊,黃岡人。萬曆十一年進士。由廣信推官徵授御史。京察,謫無為判官。稍遷全椒知縣。二十六年四月,玉衡以冊立久稽,上言:「陛下愛貴妃,當圖所以善處之。今天下無不以冊立之稽歸過貴妃者,而陛下又故依違,以成其過。陛下將何以託貴妃於天下哉?由元子而觀則不慈,由貴妃而觀則不智,無一可者。願早定大計,冊立、冠婚諸典次第舉行,使天下以元子之安為貴妃功,豈不並受其福,享令名無窮哉!」疏奏,帝及貴妃怒甚。旨一日三四擬,禍且不測。大學士趙志臯等力救,言自帝即位未嘗殺諫臣。帝乃焚其疏,忍而不發。再踰月,以憂危竑議連及,遂永戍雷州。長子鼎遇伏闕請代者再,不許。光宗立,起南京刑部主事,以老辭。疏陳親賢、遠奸十事,優詔答之。尋命以太常少卿致仕,卒於家。 子維城,舉萬曆四十七年進士。除海鹽知縣,遷禮部主事。天啟七年,坐事謫上林苑典簿。莊烈帝即位,魏忠賢未誅,抗疏言:「高皇帝定律,人臣非有大功,朦朧奏請封爵者,所司及封受之人俱斬。今魏良卿、良棟、鵬翼,白丁乳臭兒,並叨封爵,皆當按律誅。忠賢所積財,半盜內帑,籍還太府,可裕九邊數歲之餉。」因請褒恤楊漣、萬璟等一十四人,召還賀逢聖、文震孟、孫必顯等三十二人,亟正張體乾、許顯純、楊寰等罪。其月,又言:「崔呈秀雖死,宜剖棺戮屍。『五虎』、『五彪』之徒,乃或賜馳驛,或僅令還鄉,何以服人心,昭國典。」末斥吏科陳爾翼請緝東林遺孽之非,乞釋御史方震孺罪。帝並採納之。 崇禎元年,遷戶部主事,進員外郎。歷泉州知府、福建副使。八年,以大計罷歸。十六年,黃州城南門哭五日夜。衆知禍必至,傾城走,婦女多不及行。三月二十四日,張獻忠破黃岡,知縣孫自一、縣丞吳文燮死之。賊欲屈維城,抗聲大罵,刃洞胸而死。賊遂驅婦女墮城,稍緩,輒斷其腕,血淋漓土石間。三日而城平,復殺之以實塹焉。自一,光山人。 謝廷讚,字曰可,金谿人。父相,由鄉舉為東安知縣。初,歲饑,吏偽增戶口冒振,繼者遂按籍征賦,民困甚。相為請,得減戶千三百。奸人殺四人,棄其屍,獄三年不決。相禱於神,得屍所在,獄遂成。廷讚舉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未授官,即極論礦稅之害。旋授刑部主事。先是,詔二十八年春舉行冊立、冠婚之禮。將屆期,都御史溫純、禮科給事中楊天民、御史馮應鳳相繼言,不報。廷讚上疏言閣員當補,臺省當選,礦稅當撤,冠婚、冊立當速,詔令當信。持疏跪文華門,候命踰時。帝震怒,遣中官田義詰責。趙數日,命大學士趙志臯、沈一貫擬敕諭,令禮部具儀。比擬諭進,竟不發。志臯、一貫趣之,帝乃言因廷讚出位邀功,以致少待,命示諸司靜俟。遂褫廷讚職為民,並奪尚書蕭大亨,侍郎邵杰、董裕俸一歲,貶郎中徐如珂、員外郎林燿,主事鍾鳴陛、曹文偉三秩,調極邊。是歲冊立之禮不行,廷讚歸。僑寓維揚,授徒自給。久之,卒。天啟中,贈尚寶卿。 兄廷諒,字友可。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帝命李廷機入閣,又召王錫爵。廷諒言:「廷機才弱而闇,錫爵氣高而揚,均不宜用。」又曰:「儲君之立為王也,自錫爵始;舉人之有考察也,自廷機始;巡按之久任也,自趙世卿始;章疏之留中也,自申時行始;年例之不舉,考察之不下也,自沈一貫始。此皆亂人國者也。」疏入,留中。終順慶知府。 楊天民,字正甫,山西太平人。萬曆十七年進士。除朝城知縣。調繁諸城,有異政,擢禮科給事中。時方纂修國史,與御史牛應元請復建文年號,從之。二十七年,狄道山崩,下成池,山南湧大小山五。天民言:「平地成山,惟唐垂拱間有之,而唐遂易為周。今虎狼之使吞噬無窮,狗鼠之徒攘敚難厭。不市而征稅,無礦而輸銀。甚且毀廬壞冢,籍人貲產,非法行刑。自大吏至守令,每被譴逐。郡邑不肖者,反助虐交歡,藉潤私橐。嗷嗷之衆,益無所歸命,懷樂禍心,有土崩之勢。天心仁愛,亟示譴告,陛下尚不覺悟,翻然與天下更始哉!」不報。文選郎中梅守峻貪黷,將擢太常少卿,天民劾罷之。延綏總兵官趙夢麟潛師襲寇,以大捷聞,督撫李汶、王見賓等咸進秩予廕。寇乃大入,殺軍民萬計,汶等又妄奏捷。天民再疏論之,奪見賓職,夢麟戍邊,汶亦被譴。 天民尋進右給事中。冊立久稽,再疏請,不報。無何,貴妃弟鄭國泰疏請皇長子先冠婚後冊立,天民斥其非。國泰懼,委罪都指揮李承恩,奪其俸。順天、湖廣鄉試文多用二氏語,天民請罪考官楊道賓、顧天埈等,疏留中。二十九年五月,天民復偕同官上言,請早定國本。帝大怒,謫天民及王士昌雜職,餘奪俸一年,以士昌亦給事禮科也。時御史周盤等公疏請,亦奪俸。天民得貴州永從典史。至十月,帝迫廷議,始立東宮,而天民等卒不召。天民幽憤卒。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初,天民去諸城,民為立祠。其後長吏不職,父老率聚哭祠下。 何選,字靖卿,宛平人。萬曆十一年進士。除南昌知縣,徵授御史。廷臣爭國本多獲譴,選語鄭貴妃弟國泰,令以朝野公論、鄭氏禍福懇言於貴妃,俾妃自請。國泰猶豫,選厲色責之曰:「若不及今為身家計,吾儕羣擊之,悔無及矣。」國泰懼,乃入告於妃,且疏請早定,以釋危疑。帝意不懌。已,知出選指,深銜之。未幾,吏部擬調驗封員外郎鄒元標於文選,疏六日不下,選以為言。帝憶前事,謫湖廣布政司照磨。稍遷南京通政司經歷。刑部缺員外郎,吏部擬用選。帝憾未釋,謂特降官不當推舉,切讓尚書孫丕揚等,謫文選郎中馮生虞、員外郎馮養志等極邊,而斥選為民。以閣臣言,稍寬生虞、養志等罰。南京給事中任彥蘗抗章論救,語侵閣臣。帝復怒,謫彥蘗於外,生虞仍以雜職調邊方。旋以言官論救,並斥彥蘗為民。於是御史許聞造上言:「陛下頃歲以來,謂公忠為比周,謂論諫為激擾;詘銓衡之所賢,撓刑官之所執。光祿太僕之帑,括取幾空;中外大小之官,縣缺不補。敲扑遍於宮闈,桁楊接於道路。論救忠良,則愈甚其罪;諫止貢獻,則愈增其額。奏牘沉閣而莫稽,奄寺縱橫而無忌。今欲摘陳一事,則慮陛下益甚其事;欲摘救一人,則慮陛下益罪其人。陛下執此以拒建言之臣,諸臣因此而塞進言之路。邇年以來,諸臣謇諤之風,視昔大沮矣。」不報。 生虞,大足人。彥蘗,任城人。天啟中,贈選光祿少卿,生虞太常少卿。 贊曰:野史載神宗金合之誓。都人子之說,雖未知信否,然恭妃之位久居鄭氏下,固有以滋天下之疑矣。姜應麟等交章力爭,不可謂無羽翼功。究之鄭氏非褒、驪之煽處,國泰亦無駟、鈞之惡戾,積疑召謗,被以惡聲。詩曰:「時靡有爭,王心載寧。」諸臣何其好爭也! 盧洪春范儁 董基 王就學等 李懋檜 李沂周弘禴 潘士藻 雒于仁 馬經綸林熙春 林培 劉綱 戴士衡 曹學程子正儒 郭實 翁憲祥 徐大相 盧洪春,字思仁,東陽人。父仲佃,廣西布政使。洪春舉萬曆五年進士,授旌德知縣,擢禮部祠祭主事。 十四年十月,帝久不視朝,洪春上疏曰:「陛下自九月望後連日免朝,前日又詔頭眩體虛,暫罷朝講。時享太廟,遣官恭代,且云『非敢偷逸,恐弗成禮』。臣愚捧讀,驚惶欲涕。夫禮莫重於祭,而疾莫甚於虛。陛下春秋鼎盛,諸症皆非所宜有。不宜有而有之,上傷聖母之心,下駭臣民之聽,而又因以廢祖宗大典,臣不知陛下何以自安也。抑臣所聞更有異者。先二十六日傳旨免朝,即聞人言籍籍。謂陛下試馬傷額,故引疾自諱。果如人言,則以一時馳騁之樂,而昧周身之防,其為患猶淺。倘如聖諭,則以目前袵席之娛,而忘保身之術,其為患更深。若乃為聖德之累,則均焉而已。且陛下毋謂身居九重,外廷莫知。天子起居,豈有寂然無聞於人者。然莫敢直言以導陛下,是將順之意多,而愛敬之心薄也。陛下平日遇頌諛必多喜,遇諫諍必多怒,一涉宮闈,嚴譴立至,孰肯觸諱,以蹈不測之禍哉。羣臣如是,非主上福也。願陛下以宗社為重,毋務矯託以滋疑。力制此心,慎加防檢。勿以深宮燕閒有所恣縱,勿以左右近習有所假借,飭躬踐行,明示天下以章律度,則天下萬世將慕義無窮。較夫挾數用術,文過飾非,幾以聾瞽天下之耳目者,相去何如哉。」 疏入,帝震怒。傳諭內閣百餘言,極明謹疾遣官之故。以洪春悖妄,命擬旨治罪。閣臣擬奪官,仍論救。帝不從,廷杖六十,斥為民。諸給事中申救,忤旨,切讓。諸御史疏繼之,帝怒,奪俸有差。洪春遂廢於家,久之卒。光宗嗣位,贈太僕少卿。 御史范儁嘗陳時政。帝方疾,見儁疏中「防人欲」語,斥之。主事董基以諫內操謫官。其後員外郎王就學因諫帝託疾不送梓宮,尋罷去。皆與洪春疏相類。 范儁,字國士,高安人。萬曆五年進士。為義烏知縣,徵授御史。十二年正月陳時政十事,語皆切至,而中言「人欲宜防,力以靡曼麴糵為戒」。先是,慈寧宮災,給事中鄒元標疏陳六事,忤帝意。及帝遘微疾,大臣方問安,而儁疏適入。帝恚曰:「嚮未罪元標,致儁復爾,當重懲之。」申時行等擬鐫秩。帝猶怒,將各予杖。是夜大雷雨,明日朝門外水三尺餘。帝怒少霽,時行等亦力救,乃斥為民。明年,給事中張維新請推用譴謫諸臣,詔許量移,惟儁不敘。給事中孫世禎、御史方萬山等言儁不宜獨遺,坐奪俸。自是屢薦不起,里居數十年卒。天啟初,復官,贈光祿少卿。 董基,字巢雄,掖縣人。萬曆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十二年,帝集內豎三千人,授以戈甲,操於內廷。尚書張學顏諫,不納。基抗疏曰:「內廷清嚴地,無故聚三千之衆,輕以凶器嘗試,竊為陛下危之。陛下以為行幸山陵,有此三千人可無恐乎?不知此皆無當實用。設遇健卒勁騎,立見披靡,車駕不可恃以輕出也。夫此三千人安居美食,筋力柔靡,一日使執銳衣堅,蒙寒犯暑,臣聞頃者竟日演練,中暍瀕死者數人,若輩未有不怨者。聚三千蓄怨之人於肘腋,危無逾此者。且自內操以來,賞賚已二萬金。長此不已,安有殫竭,有用之財糜之無用之地,誠可惜也。」疏入,忤旨,命貶二秩,調邊方。九卿、給事、御史交章論救,且請納基言,不聽。竟謫基萬全都司都事。 明年,兵科給事中王致祥言:「祖宗法,非宿衞士不得持寸兵。今授羣不逞利器,出入禁門,禍不細。」大學士申時行亦語司禮監曰:「此事繫禁廷,諸人擐甲執戈未明而入。設奸人竄其中,一旦緩急,外廷不得聞,宿衞不及備,此公等剝膚患也。」中官悚然,乘間力言。帝乃留致祥疏,即日罷之。會謫降官皆量移,基亦遷南京禮部主事,終南京大理卿。致祥,忻州人。隆慶五年進士。歷官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 王就學,字所敬,武進人。萬曆十四年進士。授戶部主事。三王並封議起,朝論大譁。就學,王錫爵門人也,偕同年生錢允元往規之,為流涕。會庶吉士李騰芳投錫爵書,與就學語相類。錫爵悟,並封詔得寢。就學改禮部,進員外郎,尋調吏部。二十四年,孝安陳太后梓宮發引,帝嫡母也,當送門外,以有疾,遣官代行。吏部侍郎孫繼臯言之。帝怒,抵其疏於地。就學抗疏曰:「人子於親惟送死為大事。今乃靳一攀送,致聖孝不終。豈獨有乖古禮,即聖心豈能自安。於此而不用其情,烏乎用其情?於此而可忍,烏乎不可忍?恐難以宣諸詔諭,書諸簡冊,傳示天下萬世也。」疏奏,不省。踰二年,詔甄別吏部諸郎,斥就學為民。尋卒於家。 繼臯抗疏未幾,給事中劉道亨劾文選員外郎蔡夢麟紊銓政,并及繼臯。乞罷,不報。及三殿災,大臣自陳,皆慰留,獨繼臯致仕去。卒,贈禮部尚書。繼臯,字以德,無錫人。萬曆二年進士第一。 李懋檜,字克蒼,安溪人。萬曆八年進士。除六安知州,入為刑部員外郎。 十四年三月,帝方憂旱,命所司條上便宜。懋檜及部郎劉復初等爭言皇貴妃及恭妃冊封事,章一日並上。帝怒,欲加重譴,言者猶不已。閣臣請帝詔諸曹建言止及所司職掌,且不得專達,以慰解帝意。居數日,帝亦霽威,諸疏皆留中。而懋檜疏又有保聖躬、節內供、御近習、開言路、議蠲振、慎刑罰、重舉刺、限田制七事,亦寢不行。 明年,給事中邵庶因論誠意伯劉世延,刺及建言諸臣。懋檜上言:「庶因世延條奏,波及言者,欲概絕之。『防人之口,甚於防川』,庶豈不聞斯語哉?今天下民窮財殫,所在饑饉,山、陝、河南,婦子仳離,僵仆滿道,疾苦危急之狀,蓋有鄭俠所不能圖者,陛下不得聞且見也。邇者雷擊日壇,星墜如斗,天變示儆於上;畿輦之間,子弒父,僕弒主,人情乖離於下。庶以為海內盡無可言已乎?夫在廷之臣,其為言官者十僅二三。言官不必皆智,不為言官者不必皆愚。無論往事,即如邇歲馮保、張居正交通亂政,其連章保留,頌功詡德,若陳三謨、曾士楚者,並出臺垣,而請劍引裾杖謫以去者,非庶僚則新進書生也。果若庶言,天下幸無事則可,脫有不虞之變,陛下何從而知。庶復以堂上官禁止司屬為得計,伏覩大明律,百工技藝之人,若有可言之事,直至御前奏聞,但有阻遏者斬。大明會典及皇祖臥碑亦屢言之。百工技藝之人,有言尚不敢阻,況諸司百執事乎?庶言一出,志士解體,善言日壅,主上不得聞其過,羣下無所獻其忠,禍天下必自庶始。陛下必欲重百官越職之禁,不若嚴言官失職之罰。當言不言,坐以負君誤國之罪。輕則記過,重則褫官。科道當遷,一眎其章奏多寡得失為殿最,則言官無不直言,庶官無事可言,出位之禁無庸,太平之效自致矣。」 帝責其沽名,命貶一秩。科道合救,不允。庶偕同列胡時麟、梅國樓、郭顯忠復交章論劾,乃再降一秩,為湖廣按察司經歷。歷禮部主事,以憂歸,屢薦不起。家居二十年,始起故官。進南京兵部郎中。天啟初,終太僕少卿。 李沂,字景魯,嘉魚人。萬曆十四年進士。改庶吉士。十六年冬,授吏科給事中。中官張鯨掌東廠,橫肆無憚。御史何出光劾鯨死罪八,并及其黨錦衣都督劉守有、序班邢尚智。尚智論死,守有除名,鯨被切讓,而任職如故。御史馬象乾復劾鯨,詆執政甚力,帝下象乾詔獄。大學士申時行等力救,且封還御批,不報。許國、王錫爵復各申救,乃寢前命,而鯨竟不罪。外議謂鯨以金寶獻帝獲免。 沂拜官甫一月,上疏曰:「陛下往年罪馮保,近日逐宋坤,鯨惡百保而萬坤,奈何獨濡忍不去?若謂其侍奉多年,則壞法亦多年;謂痛加省改,猶足供事,則未聞可馴虎狼使守門戶也。流傳鯨廣獻金寶,多方請乞,陛下猶豫未忍斷決。中外臣民初未肯信,以為陛下富有四海,豈愛金寶;威如雷霆,豈徇請乞。及見明旨許鯨策勵供事,外議藉藉,遂謂為真。虧損聖德,夫豈淺尠!且鯨奸謀既遂,而國家之禍將從此始,臣所大懼也。」 是日,給事中唐堯欽亦具疏諫。帝獨手沂疏,震怒,謂沂欲為馮保、張居正報讐,立下詔獄嚴鞫。時行等乞宥,不從。讞上,詔廷杖六十,斥為民。御批至閣,時行等欲留御批,中使不可,持去。帝特遣司禮張誠出監杖。時行等上疏,俱詣會極門候進止。帝言:「沂置貪吏不言,而獨謂朕貪,謗誣君父,罪不可宥。」竟杖之。太常卿李尚智、給事中薛三才等抗章論救,俱不報。國、錫爵以言不見用,引罪乞歸。錫爵言:「廷杖非正刑,祖宗雖間一行之,亦未有詔獄、廷杖并加於一人者。故事,惟盜賊大逆則有打問之旨,今豈可加之言官。」帝優詔慰留錫爵,卒不聽其言。 初,馮保獲罪,實鯨為之,故帝云然。或謂鯨罪不至如保。張誠掌司禮,素德保,授意言者發之,事秘莫能明也。其時,周弘禴、潘士藻皆以忤鯨得罪,而沂禍為烈。家居十八年,未召而卒。光宗嗣位,贈光祿少卿。 弘禴,字元孚,麻城人。倜儻負奇,好射獵。舉萬曆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降無為州同知,遷順天通判。 十三年春上疏指斥朝貴,言:「兵部尚書張學顏被論屢矣。陛下以學顏故,逐一給事中、三御史,此人心所共憤也。學顏結張鯨為兄弟,言官指論學顏而不敢及鯨,畏其勢耳。若李植之論馮保,似乎忠讜矣,實張宏門客樂新聲為謀主。其巡按順天,納娼為小妻,猖狂干紀,則恃宏為內援也。鯨、宏既竊陛下權,而植又竊司禮勢,此公論所不容。祖訓,大小官許至御前言事。今吏科都給事中齊世臣乃請禁部曹建言。曩居正竊權,臺省羣頌功德,而首發其奸者,顧在艾穆、沈思孝,部曹言事果何負於國哉?居正惡員外郎管志道之建白也,御史龔懋賢因誣以老疾;惡主事趙世卿之條奏也,尚書王國光遂錮以王官。論者切齒,為其附權奸而棄直言,長壅蔽之禍也。今學顏、植交附鯨、宏,鯨敢竊柄,世臣豈不聞?己不敢言,奈何反欲人不言乎?前此長吏垣者周邦傑、秦燿。當居正時,燿則甘心獵犬,邦傑則比迹寒蟬。今燿官太常,邦傑官太僕矣,諫職無補,坐陟京卿,尚謂臺省足恃乎?而乃禁諸臣言事也。夫逐一人之言者,其罪小;禁諸臣之言者,其罪大。往者,嚴嵩及居正猶不敢明立此禁,何世臣無忌憚一至此哉!乞放學顏、植歸里,出燿、邦傑於外,屏張鯨使閒居,而奪世臣諫職,嚴敕司禮張誠等止掌內府禮儀,毋干政事,天下幸甚。」帝怒,謫代州判官,再遷南京兵部主事。 十七年,帝始倦勤,章奏多留中不下。弘禴疏諫,且請早建皇儲,不報。尋召為尚寶丞。明年冬,命監察御史閱視寧夏邊務。巡撫僉都御史梁問孟、巡茶御史鍾化民,取官帑銀交際,弘禴疏發之。詔褫問孟職,調化民於外。河東有秦、漢二壩,弘禴請以石為之,濬渠北達鴛鴦諸湖,大興水利。還朝,以將材薦哱承恩、土文秀、哱雲。明年,承恩等反,坐謫澄海典史。投劾歸,卒於家。天啟初,以嘗請建儲,贈太僕少卿。 潘士藻,字去華,婺源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溫州推官。擢御史,巡視北城。慈寧宮近侍侯進忠、牛承忠私出禁城,狎婦女。邏者執之,為所毆,訴於士藻。私牒司禮監治之。帝恚曰:「東廠何事?乃自外庭發。」杖兩閹,斃其一。鯨方掌東廠,怒。會火災修省,士藻言:「今天下之患,莫大於君臣之意不通。宜倣祖制,及近時平臺暖閣召對故事,面議所當施罷。撤大工以俟豐歲,蠲織造、燒造以昭儉德,免金花額外征以佐軍食。且時召講讀諸臣,問以經史。對賢人君子之時多,自能以敬易肆,以義奪欲。修省之實,無過於此。」鯨乃激帝怒,謫廣東布政司照磨。科道交章論救,不聽。尋擢南京吏部主事。再遷尚寶卿,卒官。 雒于仁,字少涇,涇陽人。父遵,吏科都給事中。神宗初即位,馮保竊權。帝御殿,保輒侍側。遵言:「保一侍從之僕,乃敢立天子寶座,文武羣工拜天子邪,抑拜中官邪?欺陛下幼沖,無禮至此!」遵乃大學士高拱門生。保疑遵受拱指,遂謀逐拱。遵疏留中。尋劾兵部尚書譚綸,因薦海瑞。吏部尚書楊博稱綸才,詆瑞迂滯,疏遂寢。頃之,綸陪祀日壇,咳不止。御史景嵩、韓必顯劾綸衰病。居正素善綸,而馮保欲緣是為遵罪,因傳旨詰嵩、必顯欲用何人代綸,令會遵推舉,遵等惶懼不敢承。俱貶三秩,調外。遵得浙江布政司照磨。保敗,屢遷光祿卿。改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罷歸,卒。 于仁舉萬曆十一年進士。歷知肥鄉、清豐二縣,有惠政。十七年入為大理寺評事。疏獻四箴以諫。其略曰: 臣備官歲餘,僅朝見陛下者三。此外惟聞聖體違和,一切傳免。郊祀廟享遣官代行,政事不親,講筵久輟。臣知陛下之疾,所以致之者有由也。臣聞嗜酒則腐腸,戀色則伐性,貪財則喪志,尚氣則戕生。陛下八珍在御,觴酌是耽,卜晝不足,繼以長夜。此其病在嗜酒也。寵「十俊」以啟倖門,溺鄭妃,靡言不聽。忠謀擯斥,儲位久虛。此其病在戀色也。傳索帑金,括取幣帛。甚且掠問宦官,有獻則已,無則譴怒。李沂之瘡痍未平,而張鯨之貲賄復入。此其病在貪財也。今日搒宮女,明日抶中官,罪狀未明,立斃杖下。又宿怨藏怒於直臣,如范儁、姜應麟、孫如法輩,皆一詘不申,賜環無日。此其病在尚氣也。四者之病,膠繞身心,豈藥石所可治?今陛下春秋鼎盛,猶經年不朝,過此以往,更當何如? 孟軻有取於法家拂士,今鄒元標其人也。陛下棄而置之,臣有以得其故矣。元標入朝,必首言聖躬,次及左右。是以明知其賢,忌而弗用。獨不思直臣不利於陛下,不便於左右,深有利於宗社哉。陛下之溺此四者,不曰操生殺之權,人畏之而不敢言,則曰居邃密之地,人莫知而不能言。不知鼓鐘於宮,聲聞於外,幽獨之中,指視所集。且保祿全軀之士可以威權懼之,若懷忠守義者,即鼎鋸何避焉。臣今敢以四箴獻。若陛下肯用臣言,即立誅臣身,臣雖死猶生也。惟陛下垂察。 酒箴曰:耽彼麴糵,昕夕不輟,心志內懵,威儀外缺。神禹疏狄,夏治興隆。進藥陛下,醲醑勿崇。 色箴曰:豔彼妖姬,寢興在側,啟寵納侮,爭妍誤國。成湯不邇,享有遐壽。進藥陛下,內嬖勿厚。 財箴曰:競彼鏐鐐,錙銖必盡,公帑稱盈,私家懸罄。武散鹿臺,八百歸心,隋煬剝利,天命難諶。進藥陛下,貨賄勿侵。 氣箴曰:逞彼忿怒,恣睢任情,法尚操切,政盭公平。虞舜溫恭,和以致祥,秦皇暴戾,羣怨孔彰。進藥陛下,舊怨勿藏。 疏入,帝震怒。會歲暮,留其疏十日。所云「十俊」,蓋十小閹也。 明年正旦召見閣臣申時行等於毓德宮,手于仁疏授之。帝自辨甚悉,將置之重典。時行等委曲慰解,見帝意不可回,乃曰:「此疏不可發外,恐外人信以為真。願陛下曲賜優容,臣等即傳諭寺卿,令于仁去位可也。」帝乃頷之。居數日,于仁引疾,遂斥為民。久之卒。天啟初,贈光祿少卿。 馬經綸,字主一,順天通州人。萬曆十七年進士。除肥城知縣,入為御史。 二十三年冬,兵部考選軍政。帝謂中有副千戶者,不宜擅署四品職。責部臣徇私,兵科不糾發。降武選郎韓范、都給事中吳文梓雜職。鐫員外郎曾偉芳,主事江中信、程僖、陳楚產,給事中劉仕瞻三秩,調極邊。以御史區大倫、俞价、強思,給事中張同德言事常忤旨,亦鐫三秩。而五城御史夏之臣、朱鳳翔、涂喬遷、時偕行、楊述中籍中官客用家,不稱旨,並謫邊遠典史。又以客用貲財匿崇信伯費甲金家,刑部拷訊無實,謫郎中徐維濂於外。一時嚴旨頻下,且不得千戶主名,舉朝震駭。時東廠太監張誠失帝意。誠家奴錦衣副千戶霍文炳當遷指揮僉事,部臣先已奏請,而帝欲尋端罪言官,遂用是為罪。旋移怒兩京科道,以為緘默,命掌印者盡鐫三秩。於是給事中耿隨龍、鄒廷彥、黎道昭、孫羽侯、黃運泰、毛一公,御史李宗延、顧際明、袁可立、綦才、吳禮嘉、王有功、李固本,南京給事中伍文煥、費必興、盧大中,御史柳佐、聶應科、李文熙等十九人俱調外,留者並停俸一年。又令吏部列上職名,再罷御史馮從吾、薛繼茂、王慎德、姚三讓四人。大學士趙志臯、陳于陛、沈一貫及九卿各疏爭,尚書石星請罷職以寬諸臣,皆不納。于陛又特疏申救。帝怒,命降諸人雜職,悉調邊方。尚書孫丕揚等以詔旨轉嚴,再疏乞宥。帝益怒,盡奪職為民。經綸憤甚,抗疏曰: 頃屢奉嚴旨,斥逐南北言官。臣幸蒙恩,罰俸供職,今日乃臣諫諍之日矣。陛下數年以來,深居靜攝。君臣道否,中外俱抱隱憂。所恃言路諸臣,明目張膽為國家裁辨邪正,指斥奸雄。雖廟堂處分,未必盡協輿論,而縉紳公議,頗足維持世風,此高廟神靈實鑒佑之。所資臺省耳目之用大矣,陛下何為一旦自塗其耳目邪? 夫以兵部考察之故,而罪兵科是已。乃因而蔓及於他給事,又波連於諸御史。去者不明署其應得之罪,留者不明署其姑恕之由。雖聖意淵微,未易窺測,而道路傳說,嘖有煩言。陛下年來厭苦言官,動輒罪以瀆擾,今忽變而以箝口罪之。 夫以無言罪言官,言官何辭。臣竊觀陛下所為罪言官者,猶淺之乎罪言官也。乃言官今日之箝口不言者,有五大罪焉。陛下不郊天有年矣,曾不能援故典排闥以諍,是陷陛下之不敬天者。罪一。陛下不享祖有年矣,曾不能開至誠牽裾以諍,是陷陛下之不敬祖者。罪二。陛下輟朝不御,停講不舉,言官言之而不能卒復之,是陷陛下不能如祖宗之勤政。罪三。陛下去邪不決,任賢不篤,言官言之而不能強得之,是陷陛下不能如祖宗之用人。罪四。陛下好貨成癖,御下少恩,肘腋之間,叢怨蓄變,言官俱慮之,而卒不能批鱗諫止,是陷陛下甘棄初政,而弗獲克終。罪五。言官負此大罪,陛下肯奮然勵精而以五罪罪之,豈不當哉!奈何責之箝口不言者,不於此而於彼也。 日者廷臣交章論救,不惟不肯還職,而且落職為民。夫諸臣本出草莽,今還初服,亦復何憾。獨念朝廷之過舉不可遂,大臣之忠懇不可拂。陛下不聽閣疏之救,改降級而為雜職,則輔臣何顏?是自離其腹心也。不聽部疏之救,改雜職而為編氓,則九卿何顏?是自戕其股肱也。夫君臣一體,元首雖明,亦賴股肱腹心耳目之用。今乃自塞其耳目,自離其腹心,自戕其股肱,陛下將誰與共理天下事乎! 夫人君受命於天,與人臣受命於君一也。言官本無大罪,一旦震怒,罪以失職,無一敢抗命者。既大失人心,必上拂天意。萬一上天震怒,以陛下之不郊不禘、不朝不講、不惜才、不賤貨,咎失人君之職,而赫然降非常之災,不知陛下爾時能抗天命否乎?臣不能抗君,君不能抗天,此理明甚,陛下獨不思自為社稷計乎? 帝大怒,亦貶三秩,出之外。 經綸既獲譴,工科都給事中海陽林熙春等上疏曰:「陛下怒言官緘默,斥逐三十餘人,臣等不勝悚懼。今御史經綸慷慨陳言,竊意必溫旨褒嘉,顧亦從貶斥。是以建言罪邪,抑以不言罪邪?臣等不能解也。前所罪者,既以不言之故,今所罪者又以敢言之故,令臣等安所適從哉。陛下誠以不言為溺職,則臣等不難進憂危之苦詞;誠以直言為忤旨,則臣等不難効喑默之成習。但恐廟堂之上,率諂佞取容,非君上之福也。臣等富貴榮辱之念豈與人殊。然寧為此不為彼者,毋亦沐二百餘年養士之恩,不負君父,且不負此生耳。陛下奈何深怒痛疾,而折辱至是哉!」帝益怒,謫熙春茶鹽判官,加貶經綸為典史。熙春遂引疾去。是日,御史定興鹿久徵等亦上疏,請與諸臣同罪,貶澤州判官。二疏列名凡數十人,悉奪俸。 頃之,南京御史東莞林培疏陳時政。帝追怒經綸,竟斥為民。既歸,杜門却掃凡十年。卒,門人私諡聞道先生。 培由鄉舉為新化知縣。縣僻陋,廣置社學教之。民有死於盜者,不得。禱於神,隨蝴蝶所至獲盜,時驚為神。徵授南京御史,劾罪誠意伯劉世延,置其爪牙於法。已,上書言徐維濂不當謫;陝西織花絨、購回青擾民,宜罷;湖廣以魚鮓、江南以織造並奪撫按官俸,蘇州通判至以織造故褫官,皆不可訓;并論及沈思孝等。帝怒,謫福建鹽運知事。告歸,卒。 天啟初,復經綸官,贈太僕少卿。培贈光祿少卿,熙春亦還故職。屢遷大理卿,年老乞罷。時李宗延、柳佐輩咸官於朝,頌其先朝建言事。詔加戶部右侍郎,致仕。 劉綱,卭州人。祖,文恂,孝子。父,應辰,舉鄉試不仕,亦以孝義聞。綱舉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二十五年七月上疏曰: 去歲兩宮災,詔示天下,略無禹、湯罪己之誠,文、景蠲租之惠,臣已知天心之未厭矣。比大工肇興,伐木榷稅,採石運甓,遠者萬里,近者亦數百里。小民竭膏血不足供費,絕筋骨不足任勞,鬻妻子不能償貸。加以旱魃為災,野無青草,人情胥怨,所在如讐。而天不悔禍,三殿復災。五行志曰:「君不思道,厥災燒宮。」陛下試自省,晝之為,夜之息,思在道乎,不在道乎? 凡敬天法祖,親賢遠奸,寡欲保身,賤貨慎德,俱謂之道,反是非道矣。陛下比年以來,簡禋祀,罷朝講,棄股肱,閡耳目,斷地脈,忽天象,君臣有數載之隔,堂陛若萬里而遙。陛下深居靜攝,所為祈天永命者何狀,即外廷有不知,上天寧不見邪?今日之災,其應以類,天若曰:皇之不極,於誰會歸,何以門為?朝儀久曠,於誰禀仰,何以殿為?元宰素餐,有污政地,何以閣為?其所以示警戒,勸更新者,至深切矣。尚可因循玩愒,重怒上帝哉! 臣聞五行之性,忌積喜暢。積者,災之伏也,請冒死而言積之狀。皇長子冠婚、冊立久未舉行,是曰積典。大小臣僚以職事請,強半不報,是曰積牘。外之司府有官無人,是曰積缺。罪斥諸臣,概不錄敘,是曰積才。閫外有揚帆之醜,中原起揭竿之徒,是曰積寇。守邊治河,諸臣虛詞罔上,恬不為怪,是曰積玩。諸所為積,陛下不能以明斷決,元輔趙志臯不能以去就爭,天應隨之,毫髮不爽。陛下何不召九卿、臺諫面議得失,見兔顧犬,未為晚也。若必專任志臯,處堂相安,小之隳政事而羞士類,大之叢民怨而益天怒。天下大計奈何以此匪人當之?此不可令關白諸酋聞也。 帝得疏,恚甚,將罪之。以方遘殿災,留中不報。 已而授編修。居二年,京察。坐浮躁,調外任,遂歸。明年卒。故事,翰林與政府聲氣相屬。綱直攻志臯短,故嗛之不置,假察典中之。明世以庶吉士專疏建言者,前惟鄒智,後則劉之綸與綱,竝四川人。 戴士衡,字章尹,莆田人。萬曆十七年進士。除新建知縣,擢吏科給事中。 薊州總兵官王保濫殺南兵,士衡極論其罪。已,請亟補言官,劾石星誤國大罪五。山東稅使陳增請假便宜得舉刺將吏,淮、揚魯保亦請節制有司,士衡力爭。仁聖太后梓宮發引,帝不親送,士衡言:「母子至情,送死大事,奈何於內庭數武地,靳一舉足勞。今山陵竣事,願陛下扶杖出迎神主,庶少慰聖母之靈,答臣民之望。」錦衣千戶鄭一麟奏開昌平銀礦。士衡以地逼天壽山,抗疏爭。皆不報。 二十五年正月極陳天下大計,言:「方今事勢不可知者三:天意也,人心也,氣運也。大可慮者五:紀綱廢弛也,戎狄侵陵也,根本動搖也,武備疎略也,府藏殫竭也。其切要而當亟正者一,則君心也。陛下高拱九重,目不睹師保之容,耳不聞丞弼之議,美麗當前,燕惰自佚,即欲殫聰明以計安社稷,其道無由。誠宜時御便殿,召執政大臣講求化理,則心清欲寡,政事自修。」亦不報。 日本封事敗,再劾星及沈惟敬、楊方亨,且列上防倭八事。多議行。俄劾南京工部尚書葉夢熊、刑部侍郎呂坤、薊遼總督孫鑛及通政參議李宜春。時鑛已罷,宜春自引歸,坤亦以直諫去。給事中劉道亨右坤,力詆士衡,謂其受大學士張位指。士衡亦劾道亨與星同鄉,為星報復。帝以言官互爭,皆報寢。尋劾罷文選郎中白所知。 帝惡吏部郎,貶黜者二十二人,因詰責吏科朋比。都給事中劉為楫、楊廷蘭、張正學、林應元及士衡俱引罪。詔貶為楫一秩,與廷蘭等並調外。士衡得蘄州判官。無何,詔改遠方,乃授陝西鹽課副提舉。未赴,會憂危竑議起,竟坐遣戍。 先是,士衡再劾坤,謂潛進閨範圖說,結納宮闈,因請舉冊立、冠婚諸禮。帝不悅。至是有跋閨範後者,名曰憂危竑議,誣坤與貴妃從父鄭承恩、戶部侍郎張養蒙、山西巡撫魏允貞、吏科給事中程紹、吏部員外郎鄧光祚及道亨、所知等同盟結納,羽翼貴妃子。承恩大懼。以坤、道亨、所知故與士衡有隙,而全椒知縣樊玉衡方上疏言國本,指斥貴妃,遂妄指士衡實為之,玉衡與其謀。帝震怒,貴妃復泣訴不已,夜半傳旨逮下詔獄拷訊。比明,命永戍士衡廉州、玉衡雷州。御史趙之翰復言:「是書非出一人,主謀者張位,奉行者士衡,同謀者右都御史徐作、禮部侍郎劉楚先、國子祭酒劉應秋、故給事中楊廷蘭、禮部主事萬建崑也。諸臣皆位心腹爪牙,宜并斥。」帝入其言,下之部院。時位已落職閒住,署事侍郎裴應章、副都御史郭惟賢力為作等解,不聽。奪楚先、作官,出應秋於外,廷蘭、建崑謫邊方,應章等復論救。帝不悅,斥位為民。 士衡等再更赦,皆不原。四十五年,士衡卒於戍所。巡按御史田生金請脫其戍籍,釋玉衡生還,帝不許。天啟中,贈太僕少卿。 曹學程,字希明,全州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歷知石首、海寧。治行最,擢御史。 帝命將援朝鮮。已而兵部尚書石星聽沈惟敬言,力請封貢。乃以李宗城、楊方亨為正副使,往行冊封禮。未至日本,而惟敬言漸不售,宗城先逃歸。帝復惑星言,欲遣給事中一人充使,因察視情實。學程抗疏言:「邇者封事大壞,而方亨之揭,謂封事有緒。星、方亨表裏應和,不足倚信。為今日計,遣科臣往勘則可,往封則不可。石星很很自用,趙志臯碌碌依違,東事之潰裂,元輔、樞臣俱不得辭其責。」 初,朝鮮甫陷,御史郭實論經略宋應昌不足任,并陳七不可。帝以實沮撓,謫懷仁典史。後已遷刑部主事。會封貢議既罷,而朝鮮復懇請之。帝乃追怒前主議者,以實倡首,斥為民。并敕石星盡錄異議者名,將大譴責。志臯等力解乃已。及遣使不得要領,因欲別遣,已而罷之,即以方亨為正使矣。而學程方督畿輔屯田,不知也。疏入,帝大怒,謂有暗囑關節,逮下錦衣衞嚴訊。搒掠無所得,移刑部定罪。尚書蕭大亨請宥,帝不許,命坐逆臣失節罪斬。刑科給事中侯廷佩等訟其冤。志臯及陳于陛、沈一貫言尤切,皆不納。自是救者不絕,多言其母年九十餘,哭子待斃。帝卒弗聽,數遇赦亦不原。 其子正儒,朝夕不離犴狴。見父憔悴骨立,嘔血仆地,久之乃甦,因刺血書奏乞代父死,終不省。三十四年九月始用朱賡言,謫戍湖廣寧遠衞。久之,放歸,卒。天啟初,贈太僕少卿。崇禎時,旌正儒為孝子。 郭實,字伯華,高邑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朝邑知縣,選授御史。御史王麟趾劾湖廣巡撫秦燿結政府狀,謫徐溝丞。實復劾燿,燿乃罷。比去任,侵贓贖銀鉅萬,為衡州同知沈鈇所發,下吏戍邊。故事,撫按贓贖率貯州縣為公費,自燿及都御史李采菲,御史沈汝梁、祝大舟咸以自潤敗。自是率預滅其籍,無可稽矣。實以論朝鮮事黜。久之,封貢不成,星下吏。給事中侯廷佩請還實官,不許。家居十五年,起南京刑部主事,終大理右寺丞。 翁憲祥,字兆隆,常熟人。萬曆二十年進士。為鄞縣知縣。課最,入為禮科給事中。以憂去。補吏科,疏陳銓政五事。其一論掣籤法,言:「使盡付之無心,則天官之職一吏可代。苟為不然,則地本預擬,何必於大廷中為掩飾之術。請亟停罷。」時不能從。故事,正郎不奉使,撫按必俟代,至是多反之。而江西巡撫許弘綱以父憂徑歸,廣西巡撫楊芳亦以憂乞免代,憲祥極言非制。弘綱貶官,芳亦被責。言者詆朱賡、李廷機輒被譴,憲祥疏論。已,劾雲南巡撫陳用賓、兩廣總督戴燿,並不報。 是時大僚多缺。而侍郎楊時喬、楊道賓旬日間相繼物故,吏、禮二部長貳遂無一人。兵部止一尚書,養疴不出。戶、刑、工三部暨都察院堂上官,俱以人言註籍。通政大理亦無見官。憲祥言九卿俱曠,甚傷國體。因陳補缺官、起遺佚數事,報聞。 屢遷刑科都給事中。吏部尚書孫丕揚、副都御史許弘綱以考察為言路所攻,求去。憲祥言:「一時賢者,直道難容,相率引避。國是如此,可為寒心。」既而軍政拾遺,疏為錦衣都督王之禎所撓,久不下。罪人陳用賓等已論死,疏亦留中。憲祥皆抗章論駁。知縣滿朝薦、李嗣善,同知王邦才,以忤稅使繫獄,力請釋之。會冬至停決囚,復請推緩刑德意,宥纍臣、矜楚獄。帝皆不報。 尋調吏科。四十一年命輔臣葉向高典會試,給事中曾六德以論救被察官坐貶,旨皆從內出。憲祥力諫。中官黃勳、趙祿、李朝用、胡濱等不法,亦連疏彈劾。久之,擢太常少卿。居數年卒。 徐大相,字覺斯,江西安義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東昌推官。改武學教授,稍遷國子博士。四十七年九月朔,百僚將早朝,司禮中官盧受傳免。衆趨出,受從後姍侮。大相憤,歸草二疏。一論遼左事,一論受奸邪。時接疏者即受也。見遼事疏曰:「此小臣,亦敢言事。」及帝閱第二疏,顧受曰:「此即論汝罪者。」受錯愕,叩頭流血請罪,曰:「奴當死。」疏乃留中。是日,南京國子學錄喬拱璧亦疏劾受,不報。明年遷兵部主事。 天啟二年調吏部稽勳主事,移考功。明年進驗封員外郎。進士薛邦瑞為其祖蕙請諡,大相與尚書張問達議如其請。熹宗方惡卹典冗濫,鐫大相三秩,出之外。問達等引罪,不問。大學士葉向高、都御史趙南星等連疏救,乃改鐫二秩。大相方候命,羣奄黨受者數十輩,持梃譟於門。比搜大相槖,止俸金七十兩,乃鬨然散。家居,杜門讀書,里人罕見其面。 崇禎元年起故官。俄改考功,遷驗封郎中。歷考功、文選。奏陳遵明旨、疏淹滯、破請託、肅官評、正選規、重掌篆、崇禮讓、勵氣節、抑僥倖、覈吏弊十事,帝即命飭行。故尚書孫丕揚等二十六人為魏忠賢削奪,大相請復其官,帝不許。旋以起廢忤旨,貶秩視事。給事中杜三策言大相端廉,起廢協輿論,不當譴,不聽。父憂歸,卒於家。 贊曰:神宗中年,德荒政圮。懷忠發憤之士,宜其激昂抗詞以匡君失。然納諫有方,務將以誠意。絞訐摩上,君子弗為。謂其忠厚之意薄,而衒沽之情勝也。雒于仁、馬經綸詆譏譙讓,幾為儕偶所不能堪矣。聖人取諷諫,意者殆不如是乎? 王汝訓 余懋學 張養蒙 孟一脈 何士晉陸大受 張庭 李俸 王德完 蔣允儀 鄒維璉吳羽文 王汝訓,字古師,聊城人。隆慶五年進士。除元城知縣。萬曆初,入為刑部主事。改兵部,累遷光祿少卿。吏科都給事中海寧陳與郊者,大學士王錫爵門生,又附申時行,恣甚。汝訓抗疏數其罪,言:「與郊今日薦巡撫,明日薦監司。每疏一出,受賄狼籍。部曹吳正志一發其奸,身投荒徼。吏部尚書楊巍亦嘗語侍郎趙煥,謂為小人。乞速罷譴。且科道以言為職,乃默默者顯,諤諤者絀。直犯乘輿,屢荷優容。稍涉當塗,旋遭擯斥。言官不難於批鱗,而難於借劍,此何為也?天下惟公足以服人。今言者不論是非,被言者不論邪正,模棱兩可,曲事調停,而曰務存大體。是懲議論之紛紜,而反致政體之決裂也。乞特敕吏部,自後遷轉科道,毋惡異喜同,毋好諛醜正。」是時,巍以政府故,方厚與郊。聞汝訓言引己且刺之,大恚,言:「臣未嘗詆與郊。汝訓以寺臣攻言路,正決裂政體之大者。」乃調汝訓南京。頃之,御史王明復劾與郊并及巍,詔奪明俸,擢與郊太常少卿。都人為之語曰:「欲京堂,須彈章。」與郊尋以憂去。後御史張應揚追劾其交通文選郎劉希孟,考選納賄,並免官。未幾,其子殺人論死,與郊悒悒卒。 汝訓入為太常少卿。孟秋饗廟,帝不親行。汝訓極諫。帝慍甚,以其言直,不罪也。尋進太僕卿,調光祿。汝訓先為少卿,寺中歲費二十萬,至是濫增四萬有奇。汝訓據會典,請盡裁內府冗食,不許。 二十二年改左僉都御史。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浙江。汝訓性清介,方嚴疾惡。巡按御史南昌彭應參亦雅以強直名,相與力鋤豪右。烏程故尚書董份、祭酒范應期里居不法,汝訓將繩之。適應參行部至,應期怨家千人遮道陳牒。應參持之急,檄烏程知縣張應望按之。應期自縊死,其妻吳氏詣闕愬冤。帝命逮應參、應望詔獄,革汝訓職,詰吏部都察院任用非人。尚書孫丕揚、都御史衷貞吉等引罪,且論救。帝意未釋,謫救應參者給事中喬胤等於外。言官訟汝訓、應參亦及胤,帝愈怒。疏入,輒重胤譴,至除名,而謫應望戍烟瘴,應參為民。 汝訓家居十五年,起南京刑部右侍郎。召改工部,署部事。初,礦稅興,以助大工為名。後悉輸內帑,不以供營繕。而四方採木之需多至千萬,費益不訾。汝訓屢請發帑佐工,皆不報。在部歲餘,力清夙弊。中官請乞,輒執奏不予,節冗費數萬。卒,贈工部尚書,諡恭介。 余懋學,字行之,婺源人。隆慶二年進士。授撫州推官,擢南京戶科給事中。萬曆初,張居正當國,進白燕白蓮頌。懋學以帝方憂旱,下詔罪己,與百官圖修禳。而居正顧獻瑞,非大臣誼,抗疏論之。已,論南京守備太監申信不法,帝為罷信。久之,陳崇惇大、親謇諤、慎名器、戒紛更、防佞諛五事。時居正方務綜覈,而懋學疏與之忤,斥為民,永不敘錄。居正死,起懋學故官,奏奪成國公朱希忠王爵,請召還光祿少卿岳相、給事中魏時亮等十八人。帝俱報可。尋擢南京尚寶卿。 十三年,御史李植、江東之等以言事忤執政。同官蔡系周、孫愈賢希執政指,紛然攻訐,懋學上言: 諸臣之不能容植等,一則以科場不能無私,而惡植等之訐發;一則以往者常保留居正,而忌吳中行、沈思孝等之召用。二疑交於中,故百妬發於外也。夫威福自上,則主勢尊。植等三臣,陛下所親擢者也,乃舉朝臣工百計排之;假令政府欲用一人,諸臣敢力挫之乎?臣謹以臣工之十蠹為陛下言之。 今執政大臣一政之善輒矜贊導之功,一事之失輒諉挽回之難,是為誣上。其蠹一。 進用一人,執政則曰我所注意也,冢宰則曰我所推轂也,選郎則曰我所登用也。受爵公朝,拜恩私室,是為招權。其蠹二。 陛下天縱聖明,猶虛懷納諫。乃二三大僚,稍有規正,輒奮袂而起,惡聲相加,是為諱疾。其蠹三。 中外臣工,率探政府意向,而不恤公論。論人則毀譽視其愛憎,行政則舉置徇其喜怒,是為承望。其蠹四。 君子立身,和而不同。今當路意有所主,則羣相附和,敢於抗天子,而難於違大臣,是為雷同。其蠹五。 我國家諫無專官,今他曹稍有建白,不曰出位,則曰沽名,沮忠直之心,長壅蔽之漸,是為阻抑。其蠹六。 自張居正蒙蔽主聰,道路以目,今餘風未殄,欺罔日滋。如潘季馴之斥,大快人心,而猶累牘連章為之申雪,是為欺罔。其蠹七。 近中外臣僚或大臣交攻,或言官相訐,始以自用之私,終之好勝之習。好勝不已,必致忿爭,忿爭不已,必致黨比。唐之牛、李,宋之洛、蜀,其初豈不由一言相失哉?是為競勝。其蠹八。 佞諛成風,日以寖甚。言及大臣,則等之伊、傅;言及邊帥,則擬以方、召;言及中官,則誇呂、張復出;言及外吏,則頌卓、魯重生。非藉結歡,即因邀賂,是為佞諛。其蠹九。 國家設官,各有常職。近兩京大臣務建白以為名高,侵職掌而聽民訟。長告訐之風,失具瞻之體,是為乖戾。其蠹十也。 懋學夙以直節著稱,其摘季馴不無過當。然所言好勝之弊,必成朋黨,後果如其言。累遷南京戶部右侍郎,總理漕儲。疏白程任卿、江時之冤,二人遂得釋。二十一年以拾遺論罷。卒,贈工部尚書。天啟初,追諡恭穆。 張養蒙,字泰亨,澤州人。萬曆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歷吏科左給事中。少負才名,明習天下事。居言職,慷慨好建白。以南北多水旱,條上治奸民、恤流民、愛富民三事,帝嘉納之。錦衣都指揮羅秀營僉書,兵部尚書王遴格不行,失歡權要而去,秀竟夤緣得之。養蒙疏發其狀,事具遴傳。御史高維崧等言事被謫,養蒙偕同官論救,復特疏訟之,忤旨,奪俸。 尋遷工科都給事中。都御史潘季馴奏報河工,養蒙上言曰:「二十年來,河幾告患矣。當其決,隨議塞,當其淤,隨議濬,事竣輒論功。夫淤決則委之天災而不任其咎,濬塞則歸之人事而共蒙其賞。及報成未久,懼有後虞,急求謝事,而繼者復告患矣。其故皆由不久任也。夫官不久任,其弊有三:後先異時也,人己異見也,功罪難執也。請倣邊臣例,增秩久任,斯職守專而可責成功。」帝深然之。 有詔潞安進綢二千四百匹。未幾,復命增五千。養蒙率同官力爭,且曰:「從來傳奉織造,具題者內臣,擬旨者閣臣,抄發者科臣。今徑下部,非祖制。」不從。出為河南右參政。尋召為太僕少卿,四遷左副都御史。 二十四年極諫時政闕失,言: 邇來殿廷希御,上下不交。或疑外臣不可盡信,或疑外事未可盡從。君臣相猜,政事積廢。致市猾得以揣意旨,左右得以播威權。惟利是聞,禍將胡底。謹以三輕二重之弊為陛下陳之。 一、部院之體漸輕。或虛其位而不補,或用其人而不任。如冬官一曹,亞卿專署,已為異事,乃冢宰何官,數月虛位。法司議劉世延罪,竟爾留中,主事劉冠南疏入即發。何小臣聽而大臣不聽,單疏下而公疏不下哉!以至戶曹三疏諫開礦,臣院九疏催行取,皆置不報。議大事則十疏而九不行,遇廷推則十人而九不用。夫大臣師表百僚,奈何輕之至此。 一、科道之職漸輕。五科都給事中久虛不補,御史曹學程一繫不釋,考選臺諫,屢請屢格,乃至服闋補任,亦皆廢閣。是不欲言路之充也。夫政無缺失,何憚人言。徒使唯諾風成,謇諤意絕,國是將何定乎? 一、撫按之任漸輕。如開礦一事,撫按有言,咸蒙切責。於是鄭一麟以千戶而妄劾李盛春。夫閽人、武弁得以制巡撫之命,紀綱不倒置乎?一璫得志,諸璫效尤,撫按斂手,何有於監司?從此陛下之赤子將無人拊循矣。 一、進獻之途漸重。下僚捐俸,儒士獻資,名為助工,實懷覬幸。甚者百戶王守仁以謀復世爵,妄搆楚府,而使陛下恩薄於懿親;主簿張以述以求復舊秩,妄獻白鹿,而使陛下德損於玩物。部臣糾之不聽,言官糾之不聽,業已明示好惡,大開受獻之門。將見媚子宵人投袂競起,今日獻靈瑞,明日貢珍奇,究使敗節文官、僨軍武帥,憑藉錢神,邀求故物,不至如嘉靖末年之濁亂不止也。 一、內差之勢漸重。中使紛然四出,乞請之章無日不上,批答之旨無言不溫。左右藉武弁以營差,武弁藉左右以網利,共搆狂言,誑惑天聽。陛下方厭外臣沮撓,謂欲辦家事,必賴家奴,於是有言無不立聽。豈武弁皆急君,而朝紳盡誤國乎?今奸宄實繁有徒。採礦不已,必及採珠;皇店不止,漸及皇莊。繼而營市舶,繼而復鎮守,內可以謀坐營,外可以謀監軍。正德敝風,其鑒不遠。 凡此三輕二重,勢每相因,德與財不竝立,中與外不兩勝,惟陛下早見而速圖之。 不報。 又明年六月,兩宮三殿繼災。養蒙復上疏曰:「近日之災,前古未有。自非君臣交儆,痛革敝風,恐虛文相謾,大禍必至。臣請陛下躬謁郊廟,以謝嚴譴;立御便殿,以通物情;早建國本,以繫人心;停銀礦、皇店之役,杜四海亂階;減宦官宮妾之刑,弭蕭牆隱禍。然此皆應天實事,猶非應天實心也。罪己不如正己,格事不如格心。陛下平日成心有四。一曰好逸。朝享倦於躬臨,章奏倦於省覽。古帝王乾健不息,似不如此。一曰好疑。疑及近侍,則左右莫必其生;疑及外庭,則僚寀不安於位。究且謀以疑敗,奸以疑容。古帝王至誠馭物,似不如此。一曰好勝。奮厲威嚴以震羣工,喜諂諛而惡鯁直,厭封駁而樂順從。古帝王予違汝弼,似不如此。一曰好貨。以聚斂為奉公,以投獻為盡節。古帝王四海為家,似不如此。願陛下戒此四者,亟圖更張,庶天意可回,國祚可保。」帝亦不省。 尋遷戶部右侍郎。時再用師朝鮮,命養蒙督餉。事寧,予一子官。三十年,尚書陳蕖稱疾乞罷。詔養蒙署事。會養蒙亦有疾在告,固辭。給事中夏子陽劾其托疾,遂罷歸。卒於家。天啟初,賜諡毅敏。 孟一脈,字淑孔,東阿人。隆慶五年進士。為平遙知縣。以廉能擢南京御史。萬曆六年五月上言:「近上兩宮徽號,覃恩內外,獨御史傅應禎,進士鄒元標,部郎艾穆、沈思孝,投荒萬里,遠絕親闈,非所以廣錫類溥仁施也。」疏入,忤張居正,黜為民。 居正死,起故官,疏陳五事,言: 近再選宮女至九十七人,急徵一時,輦下甚擾。一也。 中外章奏,宜下部臣議覆,閣臣擬旨,脫有不當,臺諫得糾駁之。今乃不任臣工,顓取宸斷,明旨一出,臣下莫敢犯顏。二也。 士習邪正,繫世道污隆。今廉恥日喪,營求苟且。亟宜更化救弊,先實行而後才華。三也。 東南財賦之區,靡於淫巧,民力竭矣,非陛下有以倡之乎?數年以來,御用不給。今日取之光祿,明日取之太僕,浮梁之磁,南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異。遇聖節則有壽服,元宵則有燈服,端陽則有五毒吉服,年例則有歲進龍服。以至覃恩錫賚,小大畢霑;謁陵犒賜,耗費鉅萬。錙銖取之,泥沙用之。於是民間習為麗侈,窮耳目之好,竭工藝之能,不知紀極。夫中人得十金,即足供終歲之用。今一物而常兼中人數家之產。或刻沉檀,鏤犀象,以珠寶金玉飾之。周鼎、商彝、秦鉈、漢鑑,皆搜求於海內。窮歲月之力,專一器之工;罄生平之資,取一盼之適。殊不知財賄易盡,嗜欲無窮。陛下誠能恭儉節約以先天下,禁彼浮淫,還之貞樸,則財用自裕,而風俗亦淳。四也。 邊疆之臣,日弛戎備,上下蒙蔽,莫以實聞。由邊臣相繼為本兵,題覆處分,盡在其口。言出而中傷隨之,誰肯為無益之談,自取禍敗哉?漁夫舍餌以得魚,未聞以餌養魚者也。今以中國之文帛綺繡為蕃戎常服,雖曰貢市,實則媚之。邊臣假貢市以賂戎,戎人肆剽竊而要我。彼此相欺,以誑君父。幸其不來,來則莫禦。所謂以餌養魚者也。請明詔樞臣,洗心易慮。戰守之備,一一講求,付之邊臣。使將識敵情,兵識將意,庶乎臂指如意,國可無虞。五也。 疏入,忤旨,謫建昌推官。屢遷南京右通政。移疾歸。 四十一年,起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居三年,廷推左副都御史。未得命,給事中官應震論其縱子驕恣。疏雖留中,一脈竟引疾去。年八十一卒。 一脈初以直諫著聲。晚膺節鉞,年力已衰,不克有所表樹云。 何士晉,字武莪,宜興人。父其孝,得士晉晚。族子利其資,結黨致之死。繼母吳氏匿士晉外家。讀書稍懈,母輒示以父血衣。士晉感厲,與人言,未嘗有笑容。 萬曆二十六年舉進士。持血衣愬之官,罪人皆抵法。初授寧波推官,擢工科給事中。首疏請通章奏、緩聚斂。俄言:「袞職有闕,廷臣言雖逆耳,每荷優容。獨論及輔臣,必欲借主威以洩憤。是陛下負拒諫之名,輔臣收固寵之實,天下所以積憤輔臣而不能平也。如孫鑛、郭子章、戴燿、沈子木,宜舍不舍,公論乖違,輔臣賡安得不任其咎?」無何,劾左都督王之禎久掌錦衣,為內閣爪牙,中樞心腹。又劾大學士王錫爵逢君賊善,召命宜停;戶部尚書趙世卿誤國,無大臣體。已,復言:「朝端大政,宜及今早行者,在放輔臣以清政地,罷大臣被論者以伸公議。斥王之禎以絕禍源,釋卞孔時、王邦才等以蘇冤獄。」 初,皇長孫生,有詔起廢,列上二百餘人。閱三年,止用顧憲成等四人。士晉請大起廢籍。瑞王將婚,詔典禮視福王,費當十九萬。初,帝弟潞王婚費不及其半,士晉請視潞王。帝將崇奉太后,詔建靈應宮,士晉以非禮力爭,且曰:「聖母所注念者東宮出講,諸王早婚,與遺賢之登進也,乃諸臣屢請不應。而不時內降者,非中貴之營求,即鬼神之香火,何也?」帝皆不省。 未幾,有張差梃擊之事。王之寀鉤得差供,帝遷延不決,士晉三上疏趣之。當是時,變起非常,中外咸疑謀出鄭國泰,然無敢直犯其鋒者。郎中陸大受稍及之,國泰大懼,急出揭自明,人言益籍籍。士晉乃抗疏曰: 陛下與東宮,情親父子,勢共安危,豈有禍逼蕭牆,不少動念者。候命踰期,旁疑轉棘。竊詳大受之疏,未嘗實指國泰主謀,何張皇自疑乃爾?因其自疑,人益不能無疑,然人之疑國泰,不自今日始也。陛下試問國泰,三王之議何由起?閨範之序何由進?妖書之毒何由搆?此基禍之疑也。孟養浩等何由杖?戴士衡等何由戍?王德完等何由錮?此挑激之疑也。南宗順,刑餘也,而陰募死士千人,謂何?順義王,外寇也,而各宮門守以重兵,謂何?王曰乾,逆徒也,而疏中先有龐保、劉成名姓,謂何?此不軌之疑也。三者積疑至今日,忽有張差一事,正與往者舉措相符,安得令人不疑!且今日之疑國泰,又非張差一事已也。恐騎虎難下,駭鹿走險,一擊不效,別有陰謀。陛下不急護東宮,則東宮為孤注。萬一東宮失護,而陛下又轉為孤注矣。 國泰欲釋人疑,惟明告貴妃,力求陛下速執保、成下吏。如果國泰主謀,是乾坤之大逆,九廟之罪人,非但貴妃不能庇,即陛下亦不能庇也。借劍尚方,請自臣始。或別有主謀,無與國泰事,請令國泰自任,凡皇太子、皇長孫起居悉屬國泰保護,稍有疎虞,罪即坐之,則臣與在廷諸臣亦願陛下保全國泰身,無替恩禮。若國泰畏有連引,預熒惑聖聰,久稽廷訊,或潛散黨與,俾之遠逃,或陰斃張差,以冀滅口,則罪愈不容誅矣。惟聖明裁察。 疏入,帝大怒,欲罪之。念事已有跡,恐益致人言。而吏部先以士晉為東林黨,擬出為浙江僉事,候命三年未下。至是,帝急簡部疏,命如前擬。吏部言闕官已補,請改命。帝不許,命調前補者。吏部又以士晉積資已深,秩當參議。帝怒,切責尚書,奪郎中以下俸。士晉之官四年,移廣西參議。光宗立,擢尚寶少卿,遷太僕。 天啟二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安南入犯,督將吏屢擊却之。四年擢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廣東。明年四月,魏忠賢大熾,爭梃擊者率獲罪。御史田景新希旨,誣叛臣安邦彥賄士晉十萬金,阻援兵。遂除士晉名,徵賄助餉。士晉憤鬱而卒。有司徵贓急,家人但輸數百金,產已罄。會莊烈帝立,獲免,復官賜恤。 陸大受,字凝遠,武進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授行人,屢遷戶部郎中。福王將之國,詔賜莊田四萬頃。大受請大減田額,因劾鄭國泰驕恣亂法狀,疏留中。王之寀發張差事,大受抗疏言:「青宮何地,張差何人,敢白晝持梃直犯儲蹕,此乾坤何等時耶!業承一內官,何以不知其名?業承一大第,何以不知其所?彼三老、三太互相表裏,而霸州武舉高順寧者,今皆匿於何地?奈何不嚴竟而速斷耶?」戶部主事蒲州張庭者,大受同年生也,亦上言:「奸人突入大內,狙擊青宮,陛下宜何如震怒,立窮主謀。乃廷臣交章,一無批答,何也?君側藏奸,上下蒙蔽,皆由陛下精神偏注,皇太子召見甚稀,而前此冊立、選婚及近時東宮出講、郭妃卜葬諸事,陛下皆弗勝遲回,強而後可。彼宦寺者安得不妄生測度,陰蓄不逞,以僥倖於萬一哉!」皆不報。 大受尋出為撫州知府,以清潔著聞。居二年,徐紹吉、韓浚以京察奪其官。庭再遷郎中,被齮齕。引退,抑鬱以死。 又有聞喜李俸者,為刑部郎中。當諸司會鞫時,張差語涉逆謀,郎中胡士相等相顧不敢錄。俸力爭,乃得入獄詞,遂為鄭氏黨所惡。及遷鳳翔知府,諸黨人以言懾之,竟不敢之任。後復中以京察,卒於家。 天啟初,御史張慎言、方震孺、魏光緒、楊新期交章訟三人冤。乃贈庭、俸光祿寺少卿,大受起補韶州。已,都御史高攀龍請加庭、俸廕諡,不果。大受未幾卒。 王德完,字子醇,廣安人。萬曆十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改兵科給事中。西陲失事,德完言:「諸邊歲糜餉數百萬,而士氣日衰,戎備日廢者,以三蠹未除,二策未審也。何為三蠹?一曰欺,邊吏罔上也。二曰徇,市賞增額也。三曰虛,邊防鮮實也。何謂二策?有目前之策,有經久之策。謹守誓盟,苟免搏噬,此計在目前。大修戰具,令賊不敢窺邊,則百年可保無事,此計在經久。今經略鄭洛主款,巡撫葉夢熊又言戰,邊臣不協,安望成功。」帝為飭二臣。石星為本兵,德完上十議以規時,帝納之。已,請裁李成梁父子權,劾褫黔國公沐昌祚冠服,罷巡撫朱孟震、賈待問、郭四維,少卿楊四知、趙卿。又發廣東總督劉繼文、總兵官李棟等冒功罪。半歲章數十上,率軍國大計。 累遷戶科都給事中。上籌畫邊餉議,言:「諸邊歲例,弘正間止四十三萬,至嘉靖則二百七十餘萬,而今則三百八十餘萬。惟力行節儉,足以補救。蓋耗蠹之弊,外易剔而內難除。宜嚴劾內府諸庫,汰其不急。又加意屯田、鹽法,外開其源,而內節其流,庶幾國用可足。」時弗能用。倭寇久躪朝鮮,再議封貢。德完言:「封則必貢,貢則必市,是沈惟敬誤經略,經略誤總督,總督誤本兵,本兵誤朝廷也。」後封果不成。德完尋以疾歸。 二十八年起任工科。極陳四川採木、榷稅及播州用兵之患。又言三殿未營,不宜復興玄殿、龍舟之役。皆不報。已,劾湖廣稅使陳奉四大罪。再疏極論,謂奉必激變。奉果為楚人所攻,僅以身免。尋因禱雨言:「今出虎兕以噬羣黎,縱盜賊而吞赤子,幽憤沉結,叩訴無從,故雨澤緣天怒而屯,螟螣因人妖而出。願盡撤礦稅之使,釋逮繫之臣,省愆贖過,用弭災變。」不報。四川妖人韓應龍奏請榷鹽、採木。尋甸知府蔡如川、趙州知州甘學書,以忤稅使被逮。德完皆力爭。復劾山東稅使陳增、畿輔稅使王虎罪。不報。 已極陳國計匱乏,言:「近歲寧夏用兵,費百八十餘萬;朝鮮之役,七百八十餘萬;播州之役,二百餘萬。今皇長子及諸王子冊封、冠婚至九百三十四萬,而袍服之費復二百七十餘萬,冗費如此,國何以支?」因請減織造,止營建,亟完殿工,停買珠寶,慎重採辦,大發內帑,語極切至。帝亦不省。 時帝寵鄭貴妃,疎皇后及皇長子。皇長子生母王恭妃幾殆,而皇后亦多疾。左右多竊意后崩,貴妃即正中宮位,其子為太子。中允黃輝,皇長子講官也,從內侍微探得其狀,謂德完曰:「此國家大事,旦夕不測,書之史冊,謂朝廷無人。」德完乃屬輝具草。十月上疏言:「道路喧傳,謂中宮役使僅數人,伊鬱致疾,阽危弗自保,臣不勝驚疑。宮禁嚴秘,虛實未審。臣即愚昧,決知其不然。第臺諫之官得風聞言事。果中宮不得於陛下以致疾歟?則子於父母之怒,當號泣幾諫。果陛下眷遇中宮有加無替歟?則子於父母之謗,當昭雪辨明。衡是兩端,皆難緘默。敢效漢朝袁盎却坐之議,陳其愚誠。」疏入,帝震怒,立下詔獄拷訊。尚書李戴、御史周盤等連疏論救。忤旨,切責,御史奪俸有差。大學士沈一貫力疾草奏為德完解,帝亦不釋。旋廷杖百,除其名。復傳諭廷臣:「諸臣為皇長子耶,抑為德完耶?如為皇長子,慎無擾瀆。必欲為德完,則再遲冊立一歲。」廷臣乃不復言。然帝自是懼外廷議論,眷禮中宮,始終無間矣。 光宗立,召為太常少卿。俄擢左僉都御史。天啟元年,京師獲間諜,詞連司禮中官盧受。德完請出受南京。 初,德完直聲震天下。及居大僚,持論每與鄒元標等異。楊鎬、李如禎喪師論死,廷臣急欲誅之。德完乃上疏請酌公論,或遣戍立功,或即時正辟,蓋設兩途以俟帝寬之。且因薦順天府丞邵輔忠、通政參議吳殿邦,以兩人嘗力攻李三才也。疏出,果寬鎬等。於是給事中魏大中再疏論之,德完亦力辨。帝為詰責大中,事乃已。 德完尋進戶部右侍郎。給事中朱欽相、倪思輝言事獲罪,疏救之。明年,遷左。亡何卒官。其後,輔忠、殿邦以黨逆敗,僉為德完惜之。 蔣允儀,字聞韶,宜興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桐鄉知縣,移嘉興。 天啟二年擢御史。時廣寧已失,熊廷弼、王化貞俱論死,而兵部尚書張鶴鳴如故,糾之者反獲譴。允儀不平,疏詆其同罪佚罰。因言:「近言官稍進苦口,輒見齟齬,遷謫未已,申之戒諭。使諸臣不遵明諭,而引裾折檻以甘斥逐,天下事猶可為也;使諸臣果遵明諭,而箝口結舌以保祿位,天下事尚忍言哉!頃者,恒暘不雨,二麥無秋,皇上於宮中祈禱,反得冰雹之災。變不虛生,各以類應。夫以坤維之厚重而震撼於妖孽,以鬚眉之丈夫而交關於婦寺,以籍叢煬竈之奸而托之奉公潔己,是皆陰脅陽之徵也。」報聞。鶴鳴既屢被劾,因詆劾者為羣奸朋謀,而反與前尚書黃嘉善、崔景榮並以邊功晉宮保。允儀益憤,言:「鶴鳴既以斬級微功邀三次之賞,即當以失地大罪伏不赦之辜。且以七百里之榆關,兼旬而後至,畏縮無丈夫氣,偃蹇無人臣禮。猶且靦顏哆口評經、撫功罪,若身在功罪外者。陛下試問鶴鳴,為本兵,功罪殺於邊臣,今日經、撫俱論辟,鶴鳴應得何罪,又問鶴鳴,舊日經、撫俱論辟,嘉善、景榮應得何罪,赫然震怒,論究如法,庶封疆不致破壞。」帝不用。 會議紅丸事,力詆方從哲,請盡奪官階、祿廕。其黨惡之。徐州舊設參將,山東盜熾,以允儀請,改設總兵。尋疏論四川監司周著、林宰、徐如珂等功,請優敘。而劾總督張我續退縮,請罷斥。不從。 踰月,請杜傳宣、慎爵賞、免立枷、除苛政。且言:「向者丁巳之察,凡抗論國本繫籍正人者,莫不巧加羅織。陰邪盛而陽氣傷,致有今日之禍。今計期已迫,願當事者早伐邪謀,亟培善類。」疏入,魏忠賢、劉朝輩皆不悅。以丁巳主察之人不指名直奏,責令置對。允儀言:「丁巳主察者鄭繼之、李誌也,考功科道則趙士諤、徐紹吉、韓浚也。當日八法之處分,臺省之例轉,大僚之拾遺,黑白顛倒,私意橫行。凡抗論建藩,催請之國,保護先帝,有功國本者,靡不痛加催抑;必欲敗其名,錮其身,盡其倫類而後快。於是方從哲獨居政府,亓詩教、趙興邦等分部要津。凡疆圉重臣,皆賄賂請托而得,如李維翰、楊鎬、熊廷弼、李如柏、如楨,何一不出其保舉。迨封疆破壞,囹圄充塞,而此輩宴然無恙。臣所以痛心遼事,追恨前此當軸之人也。」中旨將重譴允儀,以大學士葉向高言,停俸半歲。 已,復因災祲上言:「內降當停,內操當罷。陵工束手,非所以展孝思;直臣久廢,非所以光聖德。東南杼柚已空,重以屢次之加派;金吾冒濫已極,加以非分之襲封。聖心一轉移,天下無不順應。區區修禳虛文,安能格上穹哉!」帝不能用。 巡按陝西,條上籌邊八事。太常少卿王紹徽家居,與里人馮從吾不協。允儀重從吾,薄紹徽。魏忠賢擢紹徽佐都察院用事。五年,允儀還朝,即出為湖廣副使。其冬又使給事中蘇兆先劾其為門戶渠魁,遂削籍。 崇禎元年薦起御史,言:「奸黨王紹徽創點將錄,獻之逆奄。其後效之者有同志、天監、盜柄諸錄,清流遂芟刈無遺。乞加削奪,為傾陷忠良之戒。」從之。其冬掌河南道事,陳計吏八則。明年佐都御史曹于汴,大計京官,貶黜者二百餘人,坐不謹者百人,仕路為清。尋擢太僕少卿。 四年六月以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諸府標兵止五百,餉六千,不及一大郡監司。且承平久,人不知兵,而屬城率庳薄,無守具。六年,流賊將窺湖廣。兵部令移鎮襄陽,鄖陽益虛。其冬,賊大至,陷鄖西上津。明年陷房縣、保康。允儀兵少,不能禦,上章乞援,且請罪。會賊入川,鄖得少緩。中官陳大金與左良玉來援,副使徐景麟見其多攜婦女,疑為賊,用礮擊之,士馬多死。大金怒,訴諸朝,命逮景麟,責允儀陳狀。已而并逮允儀下獄,戍邊,而以盧象昇代。十五年,御史楊爾銘、給事中倪仁禎相繼論薦,未及用而卒。 鄒維璉,字德輝,江西新昌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授延平推官。耿介有大節。巡撫袁一驥以私憾摭布政竇子偁罪,維璉以去就爭。監司欲為一驥建生祠,維璉抗詞力阻。行取,授南京兵部主事,進員外郎。遼左用兵,疏陳數事。尋以憂去。 天啟三年起官職方,進郎中。刑部主事譚謙益薦妖人宋明時能役神兵復遼左地,魏忠賢陰主之。維璉極言其妖妄。忠賢怒,矯旨譙責。海內方用師,將帥悉賄進,職方尤冗穢。維璉素清嚴,請寄皆絕。因極論債帥之弊,譏切中官、大臣。 吏部尚書趙南星知其賢,調為稽勳郎中。時言路橫恣,凡用吏部郎,必咨其同鄉居言路者。給事中傅櫆、陳良訓、章允儒以南星不先咨己,大怒,共詬誶維璉。及維璉調考功,櫆等益怒,交章力攻。又以江西有吳羽文,例不當用,兩人迫羽文去,以窘辱維璉。維璉憤,拜疏求罷,即日出城。疏中以章惇攻蘇軾,蔡京逐司馬光為言,櫆等愈怒。櫆遂顯攻魏大中、左光斗以及維璉。自是朝端水火,諸賢益不安其位矣。維璉欲去不得,詔留視事。乃嚴覈官評,無少假借。 楊漣劾魏忠賢,被旨切責。維璉抗疏曰:「忠賢大姦大惡,罄竹難書。陛下憐其小信小忠,不忍割棄。豈知罪惡既盈,即不忍不可得。漢張讓、趙忠,靈帝以父母稱之;唐田令孜,僖宗亦以阿父稱之;我朝王振、曹吉祥、劉瑾,亦嘗寵之羣臣之上。有一人老死牖下,獲保富貴哉?今陛下以太阿授忠賢,非所以為宗社計,亦非所以為忠賢計也。若夫黃扉元老,九列巨卿,安可自處於商輅、劉健、韓文下?」疏入,責其瀆奏。崔呈秀坐贓被劾,維璉論戍邊。諸媚璫者力別其是非,請託,拒不聽,諸逆黨交憾。及趙南星去國,維璉願與俱去,忠賢即放歸。無何,張訥劾南星,追論維璉調部非法,詔削籍。復搆入汪文言獄,下吏,戍貴州。 崇禎初,起南京通政參議,就遷太僕少卿,疏陳卜相、久任、納言、議諡、籌兵五事。五年二月擢右僉都御史,代熊文燦巡撫福建。海寇劉香亂,遣遊擊鄭芝龍擊破之。海外紅夷據彭湖,挾互市,後徙臺灣,漸泊厦門。維璉屢檄芝龍防遏之,不聽。明年夏,芝龍剿賊福寧,紅夷乘間襲陷厦門城,大掠。維璉急發兵水陸進,芝龍亦馳援,焚其三舟,官軍傷亦衆。寇乃泛舟大洋,轉掠青港、荊嶼、石灣。諸將禦之銅山,連戰數日,始敗去。維璉在事二年,勞績甚著。會當國者溫體仁輩雅忌維璉,而閩人宦京師者騰謗於朝,竟坐是罷官。八年春,敘却賊功,詔許起用。旋召拜兵部右侍郎,遘疾不赴,卒於家。 吳羽文既謝病歸,至崇禎六年始復出。歷考功文選郎中。帝以積疑吏部有私,選郎十一人譴黜大半,遷者三人而已。羽文痛絕諸弊,數與溫體仁牴牾。賊毀皇陵,有詔肆赦。體仁令刑部尚書馮英以逆案入詔內。羽文執止之,而議起錢龍錫、李邦華等。偵事者誣羽文納二人賕,下獄。羽文用高鳳翔為大名知府。鳳翔故嘗坐小罰,言者復謂其徇私,坐謫戍。侍郎吳甡等交薦,復官,未赴卒。羽文,字長卿,南昌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 贊曰:王汝訓諸人建言,挺謇諤之節,洊歷卿貳,不隕厥問。余懋學之言十蠹,有以哉。鄒維璉抗魏奄,拒逆黨,僅坐謫戍,幸矣。 李植羊可立 江東之 湯兆京 金士衡 王元翰 孫振基子必顯 丁元薦于玉立 李朴 夏嘉遇 李植,字汝培。父承式,自大同徙居江都,官福建布政使。植舉萬曆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御史。十年冬,張居正卒,馮保猶用事。其黨錦衣指揮同知徐爵居禁中,為閱章奏,擬詔旨如故。居正黨率倚爵以自結於保,爵勢益張。而帝雅銜居正、保,未有以發。御史江東之首暴爵奸,并言兵部尚書梁夢龍與爵交驩,以得吏部,宜斥。帝下爵獄,論死,夢龍罷去。植遂發保十二大罪。帝震怒,罪保。植、東之由是受知於帝。 明年,植巡按畿輔,請寬居正所定百官乘驛之禁,從之。帝用禮部尚書徐學謨言,將卜壽官於大峪山。植扈行閱視,謂其地未善。欲偕東之疏爭,不果。明年,植還朝。時御史羊可立亦以追論居正受帝知。三人更相結,亦頗引吳中行、趙用賢、沈思孝為重。執政方忌中行、用賢,且心害植三人寵。會爭御史丁此呂事及論學謨卜壽宮之非,與申時行等相拄,卒被斥去。 初,兵部員外郎嵇應科、山西提學副使陸檄、河南參政戴光啟為鄉會試考官,私居正子嗣修、懋修、敬修。居正敗,此呂發其事。又言:「禮部侍郎何雒文代嗣修、懋修撰殿試策,而侍郎高啟愚主南京試,至以『舜亦以命禹』為題,顯為勸進。」大學士申時行、余有丁、許國皆嗣修等座主也,言考官止據文藝,安知姓名,不宜以此為罪,請敕吏部覈官評,以定去留。尚書楊巍議黜雒文,改調應科、檄,留啟愚、光啟,而言此呂不顧經旨,陷啟愚大逆。此呂坐謫。植、東之及同官楊四知、給事中王士性等不平,交章劾巍,語侵時行。東之疏言:「時行以二子皆登科,不樂此呂言科場事。巍雖庇居正,實媚時行。」時行、巍並求去。帝欲慰留時行,召還此呂,以兩解之。有丁、國言不謫此呂,無以安時行、巍心。國反覆詆言者生事,指中行、用賢為黨。中行、用賢疏辨求去,語皆侵國,用賢語尤峻。國避位不出。於是左都御史趙錦,副都御史石星,尚書王遴、潘季馴、楊兆,侍郎沈鯉、陸光祖、舒化、何起鳴、褚鈇,大理卿溫純及都給事中齊世臣、御史劉懷恕等,極論時行、國、巍不宜去。主事張正鵠、南京郎中汪應蛟、御史李廷彥、蔡時鼎、黃師顏等又力攻請留三臣者之失。中行亦疏言:「律禁上言大臣德政。邇者襲請留居正遺風,輔臣辭位,羣起奏留,贊德稱功,聯章累牘。此諂諛之極,甚可恥也。祖宗二百餘年以來,無諫官論事為吏部劾罷者,則又壅蔽之漸,不可長也。」帝竟留三臣,責言者如錦等指。其後,啟愚卒為南京給事中劉一相劾去,時行亦不能救也。 帝追讐居正甚。以大臣陰相庇,獨植、東之、可立能發其奸,欲驟貴之,風示廷臣。一相又劾錦衣都督劉守有匿居正家資。帝乃諭內閣黜守有,超擢居正所抑邱橓、余懋學、趙世卿及植、東之凡五人。時行等力為守有解,言橓等不宜驟遷。帝重違大臣意,議雖寢,心猶欲用植等。頃之,植劾刑部尚書潘季馴朋黨奸逆,誣上欺君,季馴坐削籍。帝遂手詔吏部擢植太僕少卿,東之光祿少卿,可立尚寶少卿,竝添註。廷臣益忌植等。 十三年四月旱,御史蔡系周言:「古者,朝有權臣,獄有冤囚,則旱。植數為人言,『至尊呼我為兒,每觀沒入寶玩則喜我』。其無忌憚如此。陛下欲雪枉,而刑部尚書之枉,先不得雪。今日之旱,實由於植。」又曰:「植迫欲得中行柄國,以善其後;中行迫欲得植秉銓,而騁其私。倘其計得行,勢必盡毒善類,今日旱災猶其小者。」其他語絕狂誕。所稱尚書,謂季馴也。疏上,未報,御史龔懋賢、孫愈賢繼之。東之發憤上疏曰:「思孝、中行、用賢及張岳、鄒元標數臣,忠義天植,之死不移,臣實安為之黨,樂從之遊。今指植與交歡為黨,則植猶未若臣之密,願先罷臣官。」不允。可立亦抗言:「奸黨懷馮、張私惠,造不根之辭,以傾建言諸臣,勢不盡去臣等不止。乞罷職。」章下內閣,時行等請詰可立奸黨主名。帝仍欲兩為之解,寢閣臣奏,而敕都察院:「自今諫官言事,當顧國家大體,毋以私滅公,犯者必罪。」植、東之求去,不許。給事御史齊世臣、吳定等交章劾可立不當代植辨。報曰:「朕方憂旱,諸臣何紛爭?」乃已。七月,御史龔仲慶又劾植、中行、思孝為邪臣,帝惡其排擠,出之外。世臣及御史顧鈐等連章論救,不聽。 是時,竟用學謨言,作壽宮於大峪山。八月,役既興矣,大學士王錫爵,植館師,東之、可立又嘗特薦之於朝,錫爵故以面折張居正,為時所重。三人念時行去,錫爵必為首輔,而壽宮地有石,時行以學謨故主之,可用是罪也,乃合疏上言:「地果吉則不宜有石,有石則宜奏請改圖。乃學謨以私意主其議,時行以親故贊其成。今鑿石以安壽宮者,與曩所立表,其地不一。朦朧易徙,若變棋然,非大臣謀國之忠也。」時行奏辨,言:「車駕初閱時,植、東之見臣直廬,力言形龍山不如大峪。今已二年,忽剏此議。其借事傾臣明甚。」帝責三人不宜以葬師術責輔臣,奪俸半歲。三人以明習葬法薦侍郎張岳、太常何源。兩人方疏辭,錫爵忽奏言恥為植三人所引,義不可留,因具奏不平者八事。大略言:「張、馮之獄,上志先定,言者適投其會,而輒自附於用賢等攖鱗折檻之黨。且謂舍建言別無人品;建言之中,舍採摭張、馮舊事,別無同志。以中人之資,乘一言之會,超越朝右,日尋戈矛。大臣如國、巍、化輩,曩嘗舉為正人。一言相左,日謀剚刃,皆不平之大者。」御史韓國楨,給事中陳與郊、王敬民等因迭攻植等,帝下敬民疏,貶植戶部員外郎,東之兵部員外郎,可立大理評事。張岳以諸臣紛爭,具疏評其賢否,頗為植、東之、可立地,請令各宣力一方,以全終始。於時行、國、錫爵、巍、化、光祖、世臣、定、愈賢皆褒中寓刺,而力詆季馴、懋賢、系周、仲慶,惟中行、用賢、思孝無所譏貶。帝責岳頌美大臣,且支蔓,不足定國是,岳坐免。帝猶以植言壽宮有石數十丈,如屏風,其下皆石,恐寶座將置於石上。閏月,復躬往視之,終謂大峪吉,遂調三人於外。御史柯梃因自言習葬法,力稱大峪之美,獲督南畿學政。而植同年生給事中盧逵亦承風請正三人罪,士論哂之。 植、東之、可立自以言事見知,未及三歲而貶。植得綏德知州,旋引疾歸。居十年,起沅州知州。屢官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時二十六年也。植墾土積粟,得田四萬畝,歲獲糧萬石。戶部推其法九邊。以倭寇退,請因師旋,選主、客銳卒,驅除宿寇,恢復舊遼陽。詔下總督諸臣詳議,不果行。奏稅監高淮貪暴,請召還,不報。後淮激變,委阻撓罪於植。植疏辨乞休,帝慰留之。明年,錦、義失事,巡按御史王業弘劾植及諸將失律。植以却敵聞,且詆業弘。業弘再疏劾植欺蔽,詔解官聽勘。勘已,命家居聽用,竟不召。卒,贈兵部右侍郎。 可立,汝陽人。由安邑知縣為御史,與植等並擢。已,由評事調大名推官。終山東僉事。 江東之,字長信,歙人。萬曆五年進士。由行人擢御史。首發馮保、徐爵奸,受知於帝。僉都御史王宗載嘗承張居正指,與于應昌共陷劉臺,東之疏劾之。故事,御史上封事,必以副封白長官。東之持入署,宗載迎謂曰:「江御史何言?」曰:「為死御史鳴冤。」問為誰?曰:「劉臺也。」宗載失氣反走,遂與應昌俱得罪。 東之出視畿輔屯政,奏駙馬都尉侯拱宸從父豪奪民田,置於理。先是,皇子生,免天下田租三之一,獨不及皇莊及勛戚莊田。東之為言,減免如制。還朝,擢光祿少卿,改太僕。坐爭壽宮事,與李植、羊可立皆貶。東之得霍州知州,以病免。久之,起鄧州,進湖廣僉事。三遷大理寺右少卿。 二十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擊高砦叛苗,斬首百餘級。京察,被劾免官。復以遣指揮楊國柱討楊應龍敗績事,黜為民。憤恨抵家卒。 東之官行人時,刑部郎舒邦儒闔門病疫死,遺孤一歲,人莫敢過其門。東之經紀其喪,提其孤歸,乳之。舒氏卒有後。 湯兆京,字伯閎,宜興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除豐城知縣。治最,徵授御史。連劾禮部侍郎朱國祚、薊遼總督萬世德,帝不問。巡視西城,貴妃宮閹豎塗辱禮部侍郎敖文禎,兆京彈劾,杖配南京。時礦稅繁興,奸人競言利。有謂開海外機易山,歲可獲金四百萬者,有請徵徽、寧諸府契稅,鬻高淳諸縣草場者,帝意俱嚮之。兆京偕同官金忠士、史學遷、溫如璋交章力諫,不報。出按宣府、大同,請罷稅使張曄,礦使王虎、王忠,亦不納。 掌河南道。佐孫丕揚典京察,所譴黜皆當,而被黜者之黨爭相攻擊。兆京亦十餘疏應之。其詞直,卒無以奪也。詳具丕揚傳中。尋出按順天諸府。守陵中官李浚誣軍民盜陵木,逮繫無虛日。兆京按宣府時奏之,浚亦誣訐兆京。帝遣使按驗,事已白,而諸被繫者猶未釋,兆京悉縱遣之。東廠太監盧愛受縱其下橫都市,兆京論如法。 還復掌河南道。福王久不之國,兆京倡給事御史伏闕固請,卒不得命。南京缺提學御史,吏部尚書趙煥調浙江巡按呂圖南補之,尋以年例出三御史於外,皆不咨都察院。兆京引故事爭。圖南之調,為給事中周永春所劾,棄官歸。兆京及御史王時熙、汪有功為圖南申雪,語侵永春并及煥,二人連章辨,兆京亦爭之強。帝欲安煥,為稍奪兆京俸。兆京以不得其職,拜疏徑歸。御史李邦華、周起元、孫居相遂助兆京攻煥。帝亦奪其俸,然煥亦引去。 兆京居官廉正,遇事慷慨。其時黨勢已成,正人多見齮齕。兆京力維持其間,清議倚以為重。屢遭排擊,卒無能一言污之者。天啟中,贈太僕少卿。 金士衡,字秉中,長洲人。父應徵,雲南參政,以廉能稱。士衡舉萬曆二十年進士,授永豐知縣,擢南京工科給事中。疏陳礦稅之害,言:「曩者採於山,榷於市,今則不山而採,不市而榷矣。刑餘小醜,市井無藉,安知遠謀,假以利柄,貪饕無厭。楊榮啟釁於麗江,高淮肆毒於遼左,孫朝造患於石嶺,其尤著者也。今天下水旱盜賊,所在而有。蕭、碭、豐、沛間河流決隄,居人為魚鱉,乃復橫征巧取以蹙之。獸窮則攫,鳥窮則啄,禍將有不可言者。」 甘肅地震,復上疏曰:「往者湖廣冰雹,順天晝晦,豐潤地陷,四川星變,遼東天鼓震,山東、山西則牛妖、人妖,今甘肅天鳴地裂,山崩川竭矣。陛下明知亂徵,而泄泄從事,是以天下戲也。」因極言邊糈告匱,宜急出內帑濟餉,罷撤稅使,毋事掊克,引鹿臺、西園為戒。帝皆不聽。南京督儲尚書王基、雲南巡撫陳用賓拾遺被劾,給事中錢夢臯、御史張以渠等考察被黜,為沈一貫所庇,帝皆留之。士衡疏爭。侍郎周應賓、黃汝良、李廷機當預推內閣。士衡以不協人望,抗章論。姜士昌、宋燾言事得罪,並申救之。給事中王元翰言軍國機密不宜抄傳,詔併禁章奏未下者。由是中朝政事,四方寂然不得聞。士衡力陳其非便。疏多不行。帝召王錫爵為首輔,以被劾奏辨,語過憤激,士衡馳疏劾之。 尋擢南京通政參議。時元翰及李三才先後為言者所攻,士衡並為申雪。三十九年大計京官。當南察者,南京吏部侍郎史繼偕,齊、楚、浙人之黨也,與孫丕揚北察相反,凡助三才、元翰者悉斥之。士衡亦謫兩浙鹽運副使,不赴。天啟初,起兵部員外郎。累遷太僕少卿。引疾去,卒於家。 先是,楊應龍伏誅,貴州宣慰使安疆臣邀據故所侵地。總督王象乾不許。士衡遂劾象乾起釁。後象乾弟象恒巡撫蘇松,以兄故頗銜士衡。廉知其清介狀,稱說不置云。 王元翰,字伯舉,雲南寧州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選庶吉士。三十四年改吏科給事中。意氣陵厲,以諫諍自任。時廷臣習偷惰,法度盡弛。會推之柄散在九列科道。率推京卿,每署數倍舊額。而建言諸臣,一斥不復。大臣被彈,率連章詆訐。元翰悉疏論其非。 尋進工科右給事中,巡視廠庫,極陳惜薪司官多之害。其秋上疏,極言時事敗壞,請帝昧爽視朝,廷見大臣,言官得隨其後,日陳四方利病。尋復陳時事,言:「輔臣,心膂也。朱賡輔政三載,猶未一覯天顏,可痛哭者一。九卿強半虛懸,甚者闔署無一人。監司、郡守亦曠年無官,或一人綰數符。事不切身,政自苟且,可痛哭者二。兩都臺省寥寥幾人。行取入都者,累年不被命。庶常散館亦越常期。御史巡方事竣,遣代無人。威令不行,上下胥玩,可痛哭者三。被廢諸臣久淪山谷。近雖奉詔敘錄,未見連茹彙征。苟更閱數年,日漸銷鑠。人之云亡,邦國殄瘁,可痛哭者四。九邊歲餉缺至八十餘萬,平居凍餒,脫巾可虞;有事怨憤,死綏無望。塞北之患未可知也。京師十餘萬兵,歲縻餉二百餘萬,大都市井負販游手而已。一旦有急,能驅使赴敵哉?可痛哭者五。天子高拱深居,所恃以通下情者,祇章疏耳,今一切高閣。慷慨建白者莫不曰『吾知無濟,第存此議論耳』。言路惟空存議論,世道何如哉?可痛哭者六。榷稅使者滿天下,致小民怨聲徹天,降災召異。方且指殿工以為名,借停止以愚衆。是天以回祿警陛下,陛下反以回祿剝萬民也。衆心離叛,而猶不知變,可痛哭者七。郊廟不親,則天地祖宗不相屬;朝講不御,則伏機隱禍不上聞。古今未有如此而天下無事者。且青宮輟講,亦已經年,親宦官宮妾,而疎正人端士,獨奈何不為宗社計也?可痛哭者八。」帝皆不省。 武定賊阿克作亂。元翰上言:「克本小醜,亂易平也。至雲南大害,莫甚貢金、榷稅二事。民不堪命,至殺稅使,而徵榷如故。貢金請減,反增益之。衆心憤怒,使亂賊假以為名。賊首縱撲滅,虐政不除,滇之為滇,猶未可保也。」俄言:「礦稅之設,本為大工。若捐內帑數百萬金,工可立竣,毋徒苦四方萬姓。」疏皆不報。尋兩疏劾貴州巡撫郭子章等凡四人,言:「子章曲庇安疆臣,堅意割地,貽西南大憂。且嘗著婦寺論,言人主當隔絕廷臣,專與宦官宮妾處,乃相安無患。子章罪當斬。」不納。 先是,廷推閣臣。元翰言李廷機非宰相器。已而黃汝良推吏部侍郎,全天敘推南京禮部侍郎。汝良,廷機邑人;天敘,朱賡同鄉也。元翰極論會推之弊,譏切政府,二人遂不用。至是,將推兩京兵部尚書蕭大亨、孫鑛為吏部尚書。元翰亦疏論二人,并言職方郎申用懋為大亨謀主,太常少卿唐鶴徵為鑛謀主,亦當斥。尋因災異,乞亟罷賡、大亨及副都御史詹沂。且言:「近更有二大變。大小臣工志期得官,不顧嗤笑,此一變也。陛下不恤人言,甚至天地譴告,亦悍然弗顧,此又一變也。有君心之變,然後臣工之變因之。在今日,挽天地洪水寇賊之變易,挽君心與臣工之變難。」又言:「陛下三十年培養之人才,半掃除於申時行、王錫爵,半禁錮於沈一貫、朱賡。」因薦鄒元標、顧憲成等十餘人。無何,又劾給事中喻安性、御史管橘敗羣叢穢,皆不報。掌廠內官王道不法,疏暴其罪,亦弗聽。 元翰居諫垣四年,力持清議。摩主闕,拄貴近,世服其敢言。然銳意搏擊,毛舉鷹鷙,舉朝咸畏其口。吏科都給事中陳治則與元翰不相能。御史鄭繼芳,其門人也,遂劾元翰盜庫金,尅商人貲,奸贓數十萬。元翰憤甚,辨疏詆繼芳北鄙小賊,語過激。於是繼芳黨劉文炳、王紹徽、劉國縉等十餘疏並攻之,而史記事、胡忻、史學遷、張國儒、馬孟禎、陳于廷、吳亮、金士衡、高節、劉蘭輩則連章論救。帝悉不省。元翰乃盡出其筐篋,舁置國門,縱吏士簡括,慟哭辭朝而去。吏部坐擅離職守,謫刑部檢校。後孫丕揚主京察,斥治則、國縉等,亦以浮躁坐元翰,再貶湖廣按察知事。 方繼芳之發疏也,即潛遣人圍守元翰家。及元翰去,所劾贓無有,則謂寄之記事家。兩黨分爭久不息。而是時劾李三才者亦指其貪,諸左右元翰者又往往左右三才,由是臣僚益相水火,而朋黨之勢成矣。 天啟初,累遷刑部主事。魏忠賢亂政,其黨石三畏劾之,削籍。莊烈帝即位,復官。將召用,為尚書王永光所尼。元翰乃流寓南都,十年不歸。卒,遂葬焉。 孫振基,字肖岡,潼關衞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除莘縣知縣,調繁安邱。三十六年四月以治行徵,與李成名等十七人當授給事中,先除禮部主事。四十年十月命始下,振基得戶科。時吏部推舉大僚,每患乏才,振基力請起廢。 韓敬者,歸安人也,受業宣城湯賓尹。賓尹分校會試,敬卷為他考官所棄。賓尹搜得之,強總裁侍郎蕭雲舉、王圖錄為第一。榜發,士論大譁。知貢舉侍郎吳道南欲奏之,以雲舉、圖資深,嫌擠排前輩,隱不發。及廷對,賓尹為敬夤緣得第一人。後賓尹以考察褫官,敬亦稱病去,事三年矣。會進士鄒之麟分校順天鄉試,所取童學賢有私,於是御史孫居相并賓尹事發之。下禮官,會吏部都察院議,顧不及賓尹事。振基乃抗疏請並議,未得命。禮部侍郎翁正春等議黜學賢,謫之麟,亦不及賓尹等。振基謂議者庇之,再疏論劾。帝乃下廷臣更議。御史王時熙、劉策、馬孟禎亦疏論其事,而南京給事中張篤敬證尤力。方賓尹之分校也,越房取中五人,他考官效之,競相搜取,凡十七人。時賓尹雖廢,中朝多其黨,欲藉是寬敬。正春乃會九卿趙煥及都給事中翁憲祥、御史余懋衡等六十三人議坐敬不謹,落職閒住。御史劉廷元、董元儒、過庭訓,敬同鄉也,謂敬關節果真,罪非止不謹,執不署名,意欲遷延為敬地。正春等不從,持初議上。廷元遂疏劾之,公議益憤。振基、居相、篤敬及御史魏雲中等連章論列。給事中商周祚亦敬同鄉,議并罪道南。孟禎以道南發奸,不當罪,再疏糾駁。帝竟如廷元等言,敕部更覈。廷元黨亓詩教遂劾正春首鼠兩端,正春尋引去。 會熊廷弼之議亦起。初,賓尹家居,嘗奪生員施天德妻為妾,不從,投繯死。諸生馮應祥、芮永縉輩訟於官,為建祠,賓尹恥之。後永縉又發諸生梅振祚、宣祚朋淫狀。督學御史熊廷弼素交歡賓尹,判牒言此施、湯故智,欲藉雪賓尹前恥。又以所司報永縉及應祥行劣,杖殺永縉。巡按御史荊養喬遂劾廷弼殺人媚人,疏上,徑自引歸。廷弼亦疏辨。都御史孫瑋議鑴養喬秩,令廷弼解職候勘。時南北臺諫議論方囂,各有所左右。振基、孟禎、雲中策及給事李成名、麻僖、陳伯友,御史李邦華、崔爾進、李若星、潘之祥、翟鳳翀、徐良彥等持勘議甚力。而篤敬及給事中官應震、姜性、吳亮嗣、梅之煥、亓詩教、趙興邦,御史黃彥士,南京御史周遠等駁之,疏凡數十上。振基及諸給事御史復極言廷弼當勘,斥應震等黨庇,自是黨廷弼者頗屈。帝竟納瑋言,令廷弼解職。其黨大恨。吏部尚書趙煥者,惟詩教言是聽,乃以年例出振基及雲中、時熙於外。振基得山東僉事,瑋亦引去。 振基勁直敢言。居諫垣僅半歲,數有建白。既去,科場議猶未定,策復上疏極論。而賓尹黨必欲十七人並罪,以寬敬。孫慎行代正春,復集廷臣議。仍坐敬關節,而為十七人昭雪。疏竟留中。賓尹、敬有奧援,外廷又多助之,故議久不決。篤敬復上疏論敬,陰詆諸黨人。諸黨人旋出之外,并逐慎行。既而居相、策引去,之祥外遷。孟禎不平,疏言:「廷弼聽勘一事,業逐去一總憲,外轉兩言官矣,獨介介於之祥。敬科場一案,亦去兩侍郎、兩言官矣,復齗齗於篤敬,毋乃已甚乎。」孟禎遂亦調外。凡與敬為難者,朝無一人。敬由是得寬典,僅謫行人司副。蓋七年而事始竣云。振基到官,尋以憂去,卒於家。 子必顯,字克孝。萬曆四十四年進士。官文選員外郎,為尚書趙南星所重。天啟五年冬,魏忠賢羅織清流,御史陳睿謨劾其世投門戶,遂削籍。崇禎二年起驗封郎中,移考功。明年移文選。尚書王永光雅不喜東林,給事中常自裕因劾其推舉不當數事,且詆以貪汙。御史吳履中又劾其紊亂選法。必顯兩疏辨,帝不聽,謫山西按察司經歷,量移南京禮部主事。道出柘城、歸德,適流賊來犯,皆為設守,完其城。一時推知兵。歷尚寶司丞、大理左寺丞。十一年冬,都城被兵,兵部兩侍郎皆缺,尚書楊嗣昌請不拘常格,博推才望者遷補,遂擢必顯右侍郎。甫一月,無疾而卒。 丁元薦,字長孺,長興人。父應詔,江西僉事。元薦舉萬曆十四年進士。請告歸。家居八年,始謁選為中書舍人。甫期月,上封事萬言,極陳時弊。言今日事勢可寒心者三:饑民思亂也,武備積弛也,日本封貢也。可浩歎者七:征斂苛急也,賞罰不明也,忠賢廢錮也,輔臣妬嫉也,議論滋多也,士習敗壞也,褒功恤忠未備也。坐視而不可救藥者二,則紀綱、人心也。其所言輔臣,專斥首輔王錫爵,元薦座主也。 二十七年京察。元薦家居,坐浮躁論調。閱十有二年,起廣東按察司經歷,移禮部主事。甫抵官,值京察事竣,尚書孫丕揚力清邪黨,反為其黨所攻。副都御史許弘綱故共掌察,見羣小橫甚,畏之,累疏請竣察典,語頗示異。羣小藉以攻丕揚。察疏猶未下,人情杌隉,慮事中變,然無敢言者。元薦乃上言弘綱持議不宜前却,并盡發諸人隱狀。黨人惡之,交章論劾無虛日。元薦復再疏辨晰,竟不安其身而去。其後邪黨愈熾,正人屏斥殆盡,至有以「六經亂天下」語入鄉試策問者。元薦家居不勝憤,復馳疏闕下,極詆亂政之叛高皇,邪說之叛孔子者。疏雖不報,黨人益惡之。四十五年京察,遂復以不謹削籍。 天啟初,大起遺佚。元薦格於例,獨不召。至四年,廷臣交訟其冤,起刑部檢校,歷尚寶少卿。明年,朝事大變,復削其籍。 元薦初學於許孚遠,已,從顧憲成遊。慷慨負氣,遇事奮前,屢躓無少挫。通籍四十年,前後服官不滿一載。同邵沈〈氵寉〉召入閣,邀一見,謝不往。嘗過高攀龍,請與交歡,辭曰:「吾老矣,不能涉嫌要津。」遽別去。當東林、浙黨之分,浙黨所彈射東林者,李三才之次則元薦與于玉立。 玉立,字中甫,金壇人。萬曆十一年進士。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二十年七月疏陳時政闕失,言:「陛下寵幸貴妃,宴逸無度。恣行威怒,鞭笞羣下,宮人奄豎無辜死者千人。夫人懷必死之心,而使處肘腋房闥間,倘因利乘便,甘心一逞,可不寒心。田義本一奸豎,陛下寵信不疑。邇者奏牘或下或留,推舉或用或否,道路籍籍,咸謂義簸弄其間。蓋義以陛下為城社,而外廷之憸邪又以義為城社。黨合謀連,其禍難量。且陛下一惑於嬖倖,而數年以來,問安視膳,郊廟朝講,一切不行。至邊烽四起,禍亂成形,猶不足以動憂危之情,奪晏安之習。是君身之不修,未有甚於今日者矣。夫宮庭震驚,而陛下若罔聞,何以解兩宮之憂?深拱禁中,開夤緣之隙,致邪孽侵權,而陛下未察其奸,何以杜旁落之漸?萬國欽輩未嘗忤主,而終於禁錮,何以勵骨鯁之臣?上下隔越,國議、軍機無由參斷,而陛下稱旨下令,終不出閨闥之間,何以盡大臣之謀?忠良多擯,邪佞得名,何以作羣臣之氣?遠近之民,皆疑至尊日求般樂,不顧百姓塗炭,何以繫天下之心?」因力言李如松、麻貴不可為大將,鄭洛不當再起,石星不堪為本兵。疏入,不報。 尋進郎中,謝病歸。久之,起故官。康丕揚輩欲以妖書陷郭正域,玉立獨左右之。會有言醫人沈令譽實為妖書者,搜其篋,得玉立與吏部郎中王士騏書,中及其起官事。帝方下吏部按問,而玉立遽疏辨。帝怒,褫其官。 玉立倜儻好事。海內建言廢錮諸臣,咸以東林為歸。玉立與通聲氣,東林名益盛。而攻東林者,率謂玉立遙制朝權,以是詬病東林。玉立居家久之,數被推薦。三十七年稍起光祿丞,辭不赴。言者猶齮齕不已,御史馬孟禎抗章直之,帝皆不省。又三年,以光祿少卿召,終不出。天啟初,錄先朝罪譴諸臣,玉立已前卒,贈尚寶卿。 李朴,字繼白,朝邑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由彰德推官入為戶部主事。 四十年夏,朴以朝多朋黨,清流廢錮,疏請破奸黨,錄遺賢,因為顧憲成、于玉立、李三才、孫丕揚辨謗,而薦呂坤、姜士昌、鄒元標、趙南星。帝不聽。明年再遷郎中。齊、楚、浙三黨勢盛,稍持議論者,羣譟逐之。主事沈正宗、賀烺皆與相拄,坐貶官。朴性戇,積憤不平。其年十二月上疏曰: 朝廷設言官,假之權勢,本責以糾正諸司,舉刺非法,非欲其結黨逞威,挾制百僚,排斥端人正士也。今乃深結戚畹近侍,威制大僚;日事請寄,廣納賂遺。褻衣小車,遨遊市肆,狎比娼優;或就飲商賈之家,流連山人之室。身則鬼蜮,反誣他人。此蓋明欺至尊不覽章奏,大臣柔弱無為,故猖狂恣肆,至於此極。臣謂此輩皆可斬也。 孫瑋、湯兆京、李邦華、孫居相、周起元各爭職掌,則羣攻之。今或去或罰,惟存一居相,猶謂之黨。夫居相一人耳,何能為?彼浙江則姚宗文、劉廷元輩,湖廣則官應震、吳亮嗣、黃彥士輩,山東則亓詩教、周永春輩,四川則田一甲輩,百人合為一心,以擠排善類,而趙興邦輩附麗之。陛下試思居相一人敵宗文輩百人,孰為有黨耶? 乃攻東林者,今日指為亂政,明日目為擅權,不知東林居何官?操何柄?在朝列言路者,反謂無權,而林下投閒杜門樂道者,反謂有權,此不可欺三尺豎子,而乃以欺陛下哉! 至若黃克纘贓私鉅萬,已敗猶見留;顧憲成清風百代,已死猶被論;而封疆坐死如陳用賓,科場作奸如韓敬,趨時鬻爵如趙煥,殺人媚人如熊廷弼,猶為之營護,為之稱冤。國典安在哉! 望俯察臣言,立賜威斷,先斬臣以謝諸奸,然後斬諸奸以謝天下,宗社幸甚。 疏奏,臺諫皆大恨。宗文等及其黨力詆,并侵居相,而一甲且羅織其贓私。 帝雅不喜言官,得朴疏,心善之。會大學士葉向高、方從哲亦謂朴言過當,乃下部院議罰。而朴再疏發亮嗣、應震、彥士、一甲贓私,及宗文、廷元庇韓敬、興邦媚趙煥狀,且言:「詩教為羣兇盟主,實社稷巨蠹,陛下尤不可不察。」帝為下詔切責言官,略如朴指。黨人益怒,排擊無虛日。侍郎李汝華亦以屬吏出位妄言劾朴。部院議鑴朴三級,調外任,帝持不下。 至明年四月,吏部奉詔起廢,朴名預焉。於是黨人益譁,再起攻朴,并及文選郎郭存謙。存謙引罪,攻者猶未已。朴益憤,復陳浙人空國之由,追咎沈一貫,詆宗文及毛一鷺甚力,以兩人皆浙產也。頃之,又再疏劾宗文、一鷺及其黨董定策等。帝皆置不問。其年六月,始用閣臣言,下部院疏,謫朴州同知。自後黨人益用事,遂以京察落其職。 天啟初,起用,歷官參議。卒,贈太僕少卿。魏忠賢竊柄,御史安伸追論,詔奪其贈。崇禎初,復焉。 夏嘉遇,字正甫,松江華亭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授保定推官。 四十五年用治行徵。當擢諫職,先注禮部主事。帝久倦勤,方從哲獨柄國。碌碌充位,中外章奏悉留中。惟言路一攻,則其人自去,不待詔旨。臺諫之勢積重不返,有齊、楚、浙三方鼎峙之名。齊則給事中亓詩教、周永春,御史韓浚。楚則給事中官應震、吳亮嗣。浙則給事中姚宗文、御史劉廷元。而湯賓尹輩陰為之主。其黨給事中趙興邦、張延登、徐紹吉、商周祚,御史駱駸曾、過庭訓、房壯麗、牟志夔、唐世濟、金汝諧、彭宗孟、田生金、李徵儀、董元儒、李嵩輩,與相倡和,務以攻東林排異己為事。其時考選久稽,屢趣不下,言路無幾人,盤踞益堅。後進當入為臺諫者,必鉤致門下,以為羽翼,當事大臣莫敢攖其鋒。 詩教者,從哲門生,而吏部尚書趙煥鄉人也。煥耄昏,兩人一聽詩教。詩教把持朝局,為諸黨人魁。武進鄒之麟者,浙人黨也。先坐事謫上林典簿,至是為工部主事,附詩教、浚。求吏部不得,大恨,反攻之,并詆從哲。詩教怒,煥為黜之麟。時嘉遇及工部主事鍾惺、中書舍人尹嘉賓、行人魏光國皆以才名,當列言職。詩教輩以與之麟善,抑之,俾不與考選。以故嘉遇不能無怨。 四十七年三月,遼東敗書聞,嘉遇遂抗疏言:「遼左三路喪師,雖緣楊鎬失策,揆厥所由,則以縱貸李維翰故。夫維翰喪師辱國,罪不容誅,乃僅令回籍聽勘。誰司票擬,則閣臣方從哲也;誰司糾駁,則兵科趙興邦也。參貂白鏹,賂遺繹絡,國典邊防因之大壞。惟陛下立斷。」疏入,未報。從哲力辨,嘉遇再疏劾之,并及詩教。於是詩教、興邦及亮嗣、延登、壯麗輩交章力攻。詩教謂嘉遇不得考選,故挾私狂逞。嘉遇言:「詩教於從哲,一心擁戴,相倚為奸。凡枚卜、考選諸大政,百方撓阻,專務壅蔽,遏絕主聰。遂致綱紀不張,戎馬馳突,臣竊痛之。今內治盡壞,縱日議兵食、談戰守,究何益於事?故臣為國擊奸,冀除禍本,雖死不避,尚區區計升沉得喪哉!」 時興邦以右給事中掌兵科。先有旨,俟遼東底寧,從優敘錄。至是以嘉遇連劾,吏部遂立擢為太常少卿。嘉遇益憤,疏言:「四路奏功,興邦必將預其賞。則今日事敗,興邦安得逃其罰?且不罰已矣,反從而超陟之。是臣彈章適為薦剡,國家有如是法紀哉!」疏奏,諸御史復合詞攻嘉遇。嘉遇復疏言:「古人有云,見無禮於君者逐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詩教、興邦謂臣不得臺諫而怒。夫爵位名秩,操之天子,人臣何敢干?必如所言,是考選予奪二臣實專之。此無禮於君者一。事寧優敘,非明旨乎?乃竟蔑而棄之。此無禮於君者二。魏光國疏論詩教,為通政沮格。夫要截實封者斬。自來奸臣不敢為,而詩教為之。此無禮於君者三。二奸每事請託,一日以七事屬職方郎楊成喬。成喬不聽,遂逐之去。詩教以舊憾欲去其鄉知府,考功郎陳顯道不從,亦逼之去。夫吏、兵二部,天子所以馭天下也,而二奸敢侵越之。此無禮於君者四。有臣如此,臣義豈與俱生哉!」 先是,三黨諸魁交甚密,後齊與浙漸相貳。布衣汪文言者,素遊黃正賓、于玉立之門,習知黨人本末。後玉立遣之入都,益悉諸黨人所為,策之曰:「浙人者,主兵也,齊、楚則應兵。成功之後,主欲逐客矣,然柄素在客,未易逐,此可搆也。」遂多方設奇間之,諸人果相疑。而鄒之麟既見惡齊黨,亦交鬬其間。揚言齊人張鳳翔為文選,必以年例斥宗文、廷元。於是齊、浙之黨大離。及是嘉遇五疏力攻,詩教輩亦窘。而浙人唐世濟、董元儒遂助嘉遇排擊。自是亓、趙之勢頓衰,興邦竟不果遷,自引去。時論快焉。 光宗立,嘉遇乞改南部,就遷吏部員外郎。天啟中,趙南星秉銓,召為考功員外郎,改文選署選事。時左光斗、魏大中以嘉遇與之麟、韓敬同年相善,頗疑之。已,見嘉遇公廉,亦皆親善。及陳九疇劾謝應祥,語連嘉遇,鑴三級,調外,語具南星傳。未幾,黨人張訥誣劾南星,并及嘉遇,遂除名。尋鍛鍊光斗、大中獄,誣嘉遇嘗行賄。逮訊論徒,憤恨發病卒。崇禎初,贈太常少卿。 贊曰:李植、江東之諸人,風節自許,矯首抗俗,意氣橫厲,抵排羣枉,迹不違乎正。而質之矜而不爭,羣而不黨之義,不能無疚心焉。「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聖人所為致慨於末世之益衰也。 傅好禮 姜志禮 包見捷 田大益 馮應京何棟如 王之翰 卞孔時 吳宗堯 吳寶秀 華鈺王正志 傅好禮,字伯恭,固安人。萬曆二年進士。知涇縣,治最,入為御史。嘗陳時政,請節游宴,停內操,罷外戚世封,止山陵行幸,又上崇實、杜漸諸疏。語皆剴直。 巡按浙江。歲大侵,條上荒政。行部湖州,用便宜發漕折銀萬兩,易粟振饑民。改按山東。泰安州同知張壽朋當貶秩,文選郎謝廷寀用為永平推官,謂州同知六品,而推官七品也。好禮馳疏劾其非制,廷寀坐停俸,壽朋改調。好禮尋謝病歸。召進光祿少卿,改太常。時稅使四出,海內騷然。 二十六年冬,奸民張禮等偽為官吏,羣小百十人分據近京要地,稅民間雜物,弗予,捶至死。好禮極論其害,因言:「自朝鮮用兵,畿民富者貧,貧者死,思亂已久,奈何又虐征。國家縱貧,亦不當頭會箕斂,括細民續命之脂膏;況奸徒所得千萬,輸朝廷者什一耳,陛下何利為之。」奏入,四日未報,復具疏請。帝大怒,傳旨鑴三級,出之外。大理卿吳定疏救。帝益怒,謫好禮大同廣昌典史,定鐫三級,調邊方。言官復交章論救,斥定為民。既而帝思好禮言,下其疏,命廠衞嚴緝,逮禮等二十八人詔獄,其害乃除。 好禮之官,未幾,請急歸。家居十五年卒。天啟中,贈太常卿。 姜志禮,字立之,丹陽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歷建昌、衢州推官,入為大理評事。三十三年以囚多瘐死,疏言:「犴狴之間,一日斃十五人。積日而計,亦何紀極。又況海內小民,罹災祲而轉死溝壑,及為礦稅所羅織、貂璫所攫噬、含冤畢命者,又復何限!乞亟為矜宥,勿久淹繫,且盡除礦稅,毋使宵人竊弄魁柄,賊虐烝黎。」不報。歷刑部員外,出為泉州知府,遷廣東副使,並有聲。 進山東右參政,分守登、萊。福王封國河南,詔賜田二百萬畝,跨山東、湖廣境。既之國,遣中貴徐進督山東賦,勢甚張。志禮抗疏曰:「臣所轄二郡,民不聊生,且與倭鄰,不宜有藩府莊田以擾茲土也明甚。且自高皇帝迄今累十餘世,封王子弟多矣,有賜田二萬頃,延連數十郡者乎?繼此而封,尚有瑞、惠、桂三王也。倘比例以請,將予之乎,不予之乎?況國祚靈長,久且未艾。嗣是天家子姓,各援今日故事以請,臣恐方內土田,不足共諸藩分裂也。」帝大怒,貶三秩為廣西僉事。久之,遷江西參議。 天啟三年由浙江副使入為尚寶少卿,尋進卿。河南進玉璽,魏忠賢欲志禮疏獻之。志禮不可。忠賢怒,令私人劾其衰老,遂乞休。詔加太常少卿致仕,已而削奪。崇禎初,復官。 志禮性淳樸,所居多政績,亦以行誼稱於鄉。 包見捷,雲南臨安衞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科給事中,屢遷都給事中。 奸人李本立請採珠廣東,帝命中官李敬偕往。見捷極言其害,不聽。時小人蠭起言利。千戶李仁請稅湖口商舟,命中官李道往。主簿田應璧請賣兩淮沒官餘鹽,令稅使魯保兼理。見捷等並力爭。頃之,令道、保節制有司。見捷又陳不便者數事。皆不報。益都知縣吳宗堯劾稅使陳增不法,見捷因請盡罷礦稅。無已,先撤增還,未幾,天津稅使王朝死,見捷請勿遣代。忤旨,切責。以馬堂代朝。見捷又劾堂、保及浙江劉忠。帝不納,益遣高寀、暨祿、李鳳榷稅於京口、儀真、廣東,並專敕行事。又以奸人閻大經言,命高淮徵稅遼東。見捷等累請停罷,至是言:「遼左神京肩臂,視他鎮尤重。奸徒敢為禍首,陛下不懲以三尺,急罷開採,則遼事必不可為,而國步且隨之矣。」遼東撫按及山海主事吳鍾英相繼爭。皆不納。 時中外爭礦稅者無慮百十疏,見捷言尤數,帝心銜之。居數日,又率司官極論,乃謫見捷貴州布政司都事,餘停俸一年。大學士沈一貫、給事中趙完璧等先後論救,完璧等亦坐停俸。見捷尋引疾去。 三十四年起興業知縣。累遷太僕少卿。久之,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光宗即位,召拜吏都右侍郎。明年卒官。 田大益,字博真,四川定遠人。萬曆十四年進士。授鍾祥知縣。擢兵科給事中,疏論日本封貢可虞。又言:「東征之役,在將士,則當據今日之斬馘以論功;在主帥,則當視後日之成敗以定議。」時韙其言。母喪除,起補戶科。 二十八年十月疏言:「陛下受命日久,驕泰乘之,布列豺狼,殄滅善類,民無所措,靡不蓄怨含憤,覬一旦有事。願陛下惕然警覺,敬天地,嚴祖宗,毋輕臣工,毋戕民命,毋任閹人,毋縱羣小,毋務暴刻,毋甘怠荒,急改敗轍,遵治規,用保祖宗無疆之業。」未幾,極陳礦稅六害,言: 內臣務為劫奪,以應上求。礦不必穴,而稅不必商;民間丘隴阡陌,皆礦也,官吏農工,皆入稅之人也。公私騷然,脂膏殫竭。向所謂軍國正供,反致缺損。即令有司威以刀鋸,祗足驅民而速之亂耳。此所謂斂巧必蹶也。 陛下嘗以礦稅之役為裕國愛民。然內庫日進不已,未嘗少佐軍國之需。四海之人,方反脣切齒,而冀以計智甘言,掩天下耳目,其可得乎。此所謂名偽必敗也。 財積而不用,祟將隨之。脫巾不已,至於揭竿,適為奸雄睥睨之資。此時雖家給人予,亦且蹴之覆之而不可及矣。此所謂賄聚必散也。 夫衆心不可傷也。今天下上山自簪纓,下至耕夫販婦,茹苦含辛、搤掔側目、而無所控訴者,蓋已久矣。一旦土崩勢成,家為讐,人為敵,衆心齊倡,而海內因以大潰。此所謂怨極必亂也。 國家全盛二百三十餘年,已屬陽九,而東征西討以求快意。上之蕩主心,下之耗國脈。二豎固而良醫走,死氣索而大命傾。此所謂禍遲必大也。 陛下矜奮自賢,沈迷不返。以豪璫奸弁為腹心,以金錢珠玉為命脈。藥石之言,褎如充耳。即令逢、干剖心,臯、夔進諫,亦安能解其惑哉。此所謂意迷難救也。 此六者,今之大患。臣畏死不言,則負陛下,陛下拒諫不納,則危宗社。願深察而力反之。 皆不報。 明年疏論湖廣稅監陳奉,救僉事馮應京。忤旨,切責。時武昌民以應京被逮,羣聚鼓譟,欲殺奉,奉逃匿楚府以免。大益因上言:「陛下驅率狼虎,飛而食人,使天下之人,剝膚而吸髓,重足而纍息,以致天災地坼,山崩川竭。釁自上開,憤由怨積,奈何欲塗民耳目,以自解釋,謾曰權宜哉!今楚人以奉故,沈使者不返矣,且欲甘心巡撫大臣矣。中朝使臣不敢入境偵緩急,踰兩月矣。四方觀聽,惟在楚人。臣意陛下必且曠然易慮,立罷礦稅,以靖四方,奈何猶戀戀不能自割也!夫天下至貴,而金玉珠寶至賤也。積金玉珠寶若泰山,不可市天下尺寸地,而失天下,又何用金玉珠寶為哉?今四方萬姓,見陛下遇楚事而無變志,知禍必不解,必且羣起為變。此時即盡戮諸璫以謝天下,寧有濟耶?」帝怒,留中。 又明年遷兵科都給事中。時兩京缺尚書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撫三、布按監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大益力請簡補,亦不聽。 三十一年,江西稅監潘相請勘合符牒勿經郵傳。巡按御史吳達可駁之,不聽。大益復守故事力爭,竟如相請。內使王朝嘗言,近京釆煤歲可獲銀五千,乃率京營兵劫掠西山諸處。煤戶洶洶,朝以沮撓聞。有旨逮治,皆入都城訴失業狀。沈一貫等急請罷朝,且擬敕諭撫按,未得命。大益言:「國家大柄莫重於兵。朝擅役禁軍,請急誅,為無將之戒。」御史沈正隆,給事中楊應文、白瑜亦疏諫。帝俱不納。俄用中官陳永壽奏,乃召朝還。遼東稅監高淮擁精騎數百至都城。大益言:「祖制,人臣不得弄兵。淮本掃除之役,敢盜兵權,包禍心,罪當誅。」帝亦不問。 明年八月極陳君德缺失,言:「陛下專志財利,自私藏外,絕不措意。中外羣工因而泄泄。君臣上下曾無一念及民。空言相蒙,人怨天怒,妖祲變異,罔不畢集。乃至皇陵為發祥之祖而災,孝陵為創業之祖而災,長陵為奠鼎之祖而亦災。天欲蹶我國家,章章明矣。臣觀十餘年來,亂政亟行,不可枚舉,而病源止在貨利一念。今聖諭補缺官矣,釋繫囚矣,然礦稅不撤,而羣小猶盜橫,閭閻猶朘削,則百工之展布實難,而罪罟之羅織必衆。缺官雖補,繫囚雖釋,曾何益哉!陛下中歲以來,所以掩聰明之質,而甘蹈貪愚暴亂之行者,止為家計耳。不知家之盈者,國必喪。如夏桀隕於瑤臺,商紂焚於寶玉,幽、厲啟戎於榮夷,桓、靈絕統於私鬻,德宗召難於瓊林,道君兆禍於花石。覆轍相仍,昭然可鑒。陛下邇來亂政,不減六代之季,一旦變生,其何以託身於天下哉!」居月餘,復以星變乞固根本,設防禦,罷礦稅。帝皆不省。又明年,以久次添注太常少卿,卒官。 大益性骨鯁,守官無他營。數進危言,卒獲免禍。蓋時帝倦勤,上章者雖千萬言,大率屏置勿閱故也。 馮應京,字可大,盱眙人。萬曆二十年進士。為戶部主事。督薊鎮軍儲,以廉幹聞。尋改兵部,進員外郎。 二十八年擢湖廣僉事,分巡武昌、漢陽、黃州三府。繩貪墨,摧奸豪,風釆大著。稅監陳奉恣橫,巡撫支可大以下唯諾惟謹,應京獨以法裁之。奉掊克萬端,至伐塚毀屋,刳孕婦,溺嬰兒。其年十二月有諸生妻被辱,訴上官。市民從者萬餘,哭聲動地,蠭涌入奉廨。諸司馳救乃免。應京捕治其爪牙。奉怒,陽餉食而置金其中。應京復暴之,益漸恨。明年正月置酒邀諸司,以甲士千人自衞,遂舉火箭焚民居。民羣擁奉門。奉遣人擊之,多死,碎其屍,擲諸途。可大噤不敢出聲,應京獨抗疏列其九大罪。奉亦誣奏應京撓命,凌敕使。帝怒,命貶雜職,調邊方。給事中田大益、御史李以唐等交章劾奉,乞宥應京。帝益怒,除應京名。是時,襄陽通判邸宅、推官何棟如、棗陽縣知縣王之翰亦忤奉被劾。詔宅、之翰為民,棟如遣逮。俄以都給事中楊應文論救,遂并逮應京、宅、之翰三人。頃之,奉又誣劾武昌同知卞孔時抗拒,孔時亦被逮。 緹騎抵武昌,民知應京獲重譴,相率痛哭。奉乃大書應京名,列其罪,榜之通衢。士民益憤,聚數萬人圍奉廨。奉窘,逃匿楚王府,遂執其爪牙六人,投之江,并傷緹騎;詈可大助虐,焚其府門,可大不敢出。奉潛遣參隨三百人,引兵追逐,射殺數人,傷者不可勝計。日已晡,猶紛拏。應京囚服坐檻車,曉以大義,乃稍稍解散。奉匿楚府,逾月不敢出,亟請還京。大學士沈一貫因極言奉罪,請立代還。言官亦爭以為請。帝未許。俄江西稅監李道亦奏奉侵匿狀,乃召還,隸其事於承天守備杜茂。頃之,東廠奏緹騎有死者。帝慍甚,手詔內閣,欲究主謀。一貫言民心宜靜,請亟遣重臣代可大拊循,因以侍郎趙可懷薦。帝乃褫可大官,令可懷馳往。未至,可大已遣兵護奉行。舟車相銜,數里不絕。可懷入境,亦遣使護之。奉得迤邐去。 應京之就逮也,士民擁檻車號哭,車不得行。既去,則家為位祀之。三郡父老相率詣闕訴冤,帝不省。吏科都給事中郭如星、刑科給事中陳維春更連章劾奉。帝怒,謫兩人邊方雜職,繫應京等詔獄,拷訊久之不釋。應京乃於獄中著書,昕夕無倦。三十二年九月,星變修省。廷臣多請釋繫囚,於是應京及宅、棟如獲釋。之翰先瘐死,而孔時繫獄如故。 應京志操卓犖,學求有用,不事空言,為淮西士人之冠。出獄三年卒。天啟初,贈太常少卿,諡恭節。 何棟如,無錫人。居官守正。既為奉所陷,襄陽人赴闕訴冤,不聽。及出獄,削籍歸,家居十七年。天啟初,始起南京兵部主事。會遼陽陷。時議募兵,棟如自請行。遂齎帑金赴浙江,得六千七百人。甫至而廣寧復陷,又自請出關視形勢。乃進太僕少卿,充軍前贊畫。棟如志銳而才疎。初在浙,不能無浮費。所募兵畏出關,多逃亡。及兩疏論熊廷弼、王化貞功罪,給事中蔡思充、朱童蒙,御史陳保泰遂交章劾之。棟如疏辨,因請非時考察京官,用清朋黨。朝貴大恨,遂下詔獄,榜掠備至。五年秋,坐贓戍滁陽。崇禎初,復官。致仕卒。 王之翰,絳州人。官棗陽。力阻開礦,遂被逮拷死。天啟初,贈光祿少卿。 孔時既長繫,廷臣救者數十上。帝皆不省。四十一年,萬壽節,葉向高復以為言,乃削籍放還,熹宗立,起南京刑部員外郎。 吳宗堯,字仁叔,歙縣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益都知縣。性強項。中官陳增以開礦至,誣奏福山知縣韋國賢阻撓,被逮削籍。守令多屈節如屬吏,宗堯獨具賓主禮。增黨程守訓,宗堯邑子也。宗堯惡其奸,不與通。驛丞金子登說增開孟坵山礦,宗堯叱其欺罔。子登懼,搆於增。日徵千人鑿山,多捶死;又誣富民盜礦,三日捕繫五百人。 二十六年九月,宗堯盡發增不法事。帝得疏意動,持不下。會給事中包見捷極論增罪,請撤還。帝責增,令檢下。見捷同官郝敬復請治增罪,帝乃不悅,責宗堯狂逞要名。已而山東巡撫尹應元劾增背旨虐民二十罪。帝遂發怒,切責應元,削宗堯籍。敬復抗疏諫。帝益怒,奪俸一年,并奪應元俸。增遂劾宗堯阻撓礦務,且令守訓誣訐之。帝既遣逮治,御史劉景辰、給事中侯慶遠爭之,不聽。使者至,民大譁,欲殺增。宗堯行,民哭聲震地。既至,下詔獄拷訊,繫經年。禮部郎鮑應鰲等言於沈一貫曰:「南康守吳寶秀已得安居牖下,宗堯何獨不然?」一貫揭入,即釋為民,未幾卒。天啟時,贈光祿少卿,賜祭,錄一子。 吳寶秀,字汝珍,平陽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授大理評事。歷寺正,出為南康知府。湖口稅監李道橫甚,寶秀不與通。漕舟南還,乘風揚帆入湖口。道欲榷其貨,遣卒急追之,舟覆有死者。道遣吏捕漕卒,寶秀拒不發。道怒,劾寶秀及星子知縣吳一元、青山巡檢程資阻撓稅務,詔俱逮治。給事中楊應文等請下撫按公勘。大學士沈一貫、吏部尚書李戴、國子祭酒方從哲等交章為言,俱不報。寶秀妻陳氏慟哭,請偕行,寶秀不可。乃括餘貲及簪珥付其妾曰:「夫子行,以為路費。」夜自經死。 寶秀至京,下詔獄。大學士趙志臯上言:「頃臣臥病,聞中外人情洶洶,皆為礦稅一事。南康守吳寶秀逮繫時,其妻至投繯自盡,闔郡號呼,幾成變亂。事關民生向背,宗社安危,臣不敢以將去之身,隱默而不言。」星子民陳英者,方廬墓,約儒士熊應鳳等走京師,伏闕訟冤,乞以身代。於是撫按及南北諸臣論救者疏十餘上,帝皆不省。一日,司禮田義彙諸疏進御前,帝怒擲地。義從容拾起,復進之,叩首曰:「閣臣跪候朝門外,不奉處分不敢退。」帝怒稍平,取閱閣臣疏,命移獄刑部。皇太后亦聞陳氏之死,從容為帝言。至九月,與一元等並釋為民。歸家,踰年卒。 初,南康士民建祠,特祀陳氏,後合寶秀祀之。天啟中,贈太僕少卿,賜祭,錄其一子。 華鈺,字德夫,丹徒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荊州推官。稅監陳奉僕直馳府署中,鈺笞之。奉佯謝,銜之刺骨。奉所受敕止江稅,乃故移之市,又倍蓰征之。稍與辨,輒毆擊破面。商賈怖匿,負擔者不敢出其途。鈺白御史嚴戢,奉益恨。奉欲榷沙市稅,沙市人羣起逐之,奉疑鈺所使。已,欲榷黃州團風鎮稅,復為鎮民所逐,奉又疑經歷車重任教之。遂上疏極論鈺、重任阻撓罪,并及巡按御史曹楷、襄陽知府李商耕、黃州知府趙文煥、荊門知州高則巽等數十人。帝切責楷,貶商耕等三人官,鈺、重任皆被逮。時二十七年八月也。 既至,下鎮撫獄訊治,俾引御史楷。鈺堅不承,繫獄中。初,吳宗堯、吳寶秀皆不久即釋。帝欲痛折辱以懼之,於是鈺與馮應京、王正志等先後十餘人悉長繫。廷臣論救章數上,皆不報。獄中有鳥,形類鶴而小,怪鳴,則逮者至。一夕,鳥鳴甚哀。鈺起坐俟之,則應京至。居久之,語鈺以主靜窮理之學,日相與研究。三十二年六月,長陵災,肆赦,鈺與重任並釋為民。家居四年卒。天啟中,贈尚寶少卿,賜祭,錄一子。 王正志,祥符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除富平知縣。二十八年,稅使梁永、趙欽肆虐,正志捕其黨李英杖殺之,因極論二人不法罪。欽亦以李英事訐奏,帝怒,命逮之。給事中陳惟春言正志劾欽罪多,宜提訊;欽所劾正志事宜下撫按覈實,免其逮繫。御史李時華亦言近日所逮吳應鴻、勞養魁、蔡如川、甘學書及正志等,俱宜敕下撫按勘虛實,不得以一人單詞枉害良善。皆不報。未幾,梁永亦訐正志。帝命諸抗違欺隱者悉指名劾奏,重治之。宦官盆張,長吏皆喪氣。正志繫詔獄四年,三十一年夏,瘐死。天啟時,贈祭,廕子,皆視鈺。 自礦稅興,中使四出,跆藉有司。謗書一聞,駕帖立下。二十四年,則遼東參將梁心,二十五年,則山東福山知縣韋國賢;二十六年,則山東益都知縣吳宗堯;二十七年,則江西南康知府吳寶秀、星子知縣吳一元、山東臨清守備王煬;二十八年,則廣東新會在籍通判吳應鴻,舉人勞養魁、鍾聲朝、梁斗輝,雲南尋甸知府蔡如川,趙州知州甘學書及正志;二十九年,則湖廣按察僉事馮應京、襄陽通判邸宅、推官何棟如、棗陽知縣王之翰、武昌同知卞孔時、江西饒州通判陳奇可;三十年,則鳳陽臨淮知縣林錝;三十四年,則陝西咸陽知縣宗時際;三十五年,則陝西咸寧知縣滿朝薦;三十七年,則遼東海防同知王邦才、參將李獲陽;皆幽繫詔獄,久者至十餘年。煬、應鴻、獲陽斃獄中,其他削籍、貶官有差。至士民幽繫死亡者,尤不可勝紀也。 贊曰:神宗二十四年,軍府千戶仲春請開礦助大工,遂命戶部錦衣官各一人同仲春開採。給事中程紹言嘉靖中採礦,費帑金三萬餘,得礦銀二萬八千五百,得不償失,因罷其役。給事中楊應文繼言之。皆不納。由是卑秩冗僚,下至市井黠桀,奮起言利。而璫使四出,毒流海內,民不聊生,至三十三年乃罷。嗣是軍興徵發,加派再三。府庫未充,膏脂已竭,明室之亡於是決矣。 李成梁子如松 如柏 如楨 如樟 如梅 麻貴兄錦 李成梁,字汝契。高祖英自朝鮮內附,授世鐵嶺衞指揮僉事,遂家焉。成梁英毅驍健,有大將才。家貧,不能襲職,年四十猶為諸生。巡按御史器之,資入京,乃得襲。積功為遼東險山參將。 隆慶元年,土蠻大入永平。成梁赴援有功,進副總兵,仍守險山。尋協守遼陽。三年四月,張擺失等屯塞下,成梁迎擊斬之,殲其卒百六十有奇。餘衆遠徙,遂空其地。錄功,進秩一等。 四年九月,辛愛大入遼東。總兵官王治道戰死,擢成梁署都督僉事代之。當是時,俺答雖款塞,而插漢部長土蠻與從父黑石炭,弟委正、大委正,從弟煖兔、拱兔,子卜言台周,從子黃台吉勢方強。泰寧部長速把亥、炒花,朶顏部長董狐狸、長昂佐之。東則王杲、王兀堂、清佳砮、楊吉砮之屬,亦時窺塞下。十年之間,殷尚質、楊照、王治道三大將皆戰死。成梁乃大修戎備,甄拔將校,收召四方健兒,給以厚餼,用為選鋒。軍聲始振。 明年五月,敵犯盤山驛,指揮蘇成勛擊走之。無何,土蠻大入。成梁遇於卓山,麾副將趙完等夾擊,斷其首尾。乘勝抵巢,馘部長二人,斬首五百八十餘級。進署都督同知,世廕千戶。又明年十月,土蠻六百騎營舊遼陽北河,去邊二百餘里,俟衆集大舉。成梁擊走之。萬曆元年,又擊走之前屯。已,又破走之鐵嶺鎮西諸堡。增秩二等。朶顏兀魯思罕以四千騎毀牆入,成梁禦却之。 建州都指揮王杲故與撫順通馬市。及是,誘殺備禦裴承祖,成梁謀討之。明年十月,杲復大舉入。成梁檄副將楊騰、遊擊王惟屏分屯要害,而令參將曹簠挑戰。諸軍四面起,敵大奔,盡聚杲寨。寨地高,杲深溝堅壘以自固。成梁用火器攻之,破數柵,矢石雨下。把總于志文、秦得倚先登,諸將繼之。杲走高臺,射殺志文。會大風起,縱火焚之,先後斬馘千一百餘級,毀其營壘而還。進左都督,世廕都指揮同知。杲大創,不能軍,走匿阿哈納寨。曹簠勒精騎往,杲走南關。都督王台執以獻,斬之。 三年春,土蠻犯長勇堡,擊敗之。其冬,炒花大會黑石炭、黃台吉、卜言台周、以兒鄧、煖兔、洪兔、堵剌兒等二萬餘騎,從平虜堡南掠。副將曹簠馳擊,遂轉掠瀋陽。見城外列營。乃據西北高墩。成梁邀戰,發火器。敵大潰,棄輜重走。追至河溝,乘勝渡河,擊斬以千計。加太子太保,世廕錦衣千戶。 明年,黑石炭、大委正營大清堡邊外,謀錦、義。成梁率選鋒馳二百里,逼其營,攻破之。殺部長四人,獲級六十有奇。 五月,土蠻復入,聯營河東,而遣零騎西掠。成梁掩其巢,得利而還。明年正月,速把亥糾土蠻大入,營劈山。成梁馳至丁字泊,敵方分騎繞牆入。成梁夜出塞二百里,搗破劈山營,獲級四百三十,馘其長五人。加太保,世廕本衞指揮使。 三月,遊擊陶承嚳擊敵長定堡,獻馘四百七十有奇。帝已告謝郊廟,大行賞賚,廕成梁世指揮僉事。有言所殺乃土蠻部曲,因盜牛羊事覺,懼罪來歸,承嚳掩殺之。給事中光懋因請治承嚳殺降罪,御史勘如懋言。兵部尚書方逢時,督撫梁夢龍、周詠先與承嚳同敘功,力為解。卒如御史奏,盡奪諸臣恩命。 六月,敵犯鎮靜堡,復擊退之。十二月,速把亥、炒花、煖兔、拱兔會土蠻黃台吉,大、小委正,卜兒亥,慌忽太等三萬餘騎壁遼河攻東昌堡,深入至耀州。成梁遣諸將分屯要害以遏之,而親提銳卒,出塞二百餘里,直搗圜山。斬首八百四十,及其長九人,獲馬千二百匹。敵聞之,皆倉皇走出塞。論功,封寧遠伯,歲祿八百石。 是時,土蠻數求貢市,關吏不許,大恨。七年十月復以四萬騎自前屯錦川營深入。成梁命諸將堅壁,自督參將楊粟等遏其衝。會戚繼光亦來援,敵遂退。俄又與速把亥合壁紅土城,聲言入海州,而分兵入錦、義。成梁踰塞二百餘里,直抵紅土城,擊敗之,獲首功四百七十有奇。 迤東都督王兀堂故通市寬奠,後參將徐國輔弟國臣強抑市價,兀堂乃與趙鎖羅骨數遣零騎侵邊。明年三月以六百騎犯靉陽及黃岡嶺,指揮王宗義戰死。復以千餘騎從永奠入,成梁擊走之,追出塞二百里。敵以騎卒拒,而步卒登山鼓譟。成梁大敗之,斬首七百五十,盡毀其營壘。捷聞,并錄紅土城功,予成梁世襲。其秋,兀堂復犯寬奠,副將姚大節擊破之。兀堂由是不振。 土蠻數侵邊不得志,忿甚,益徵諸部兵分犯錦、義及右屯、大凌河。以城堡堅,不可克,而成梁及薊鎮兵亦集,乃引去。無何,復以二萬餘騎從大鎮堡入攻錦州。參將熊朝臣固守,而遣部將周之望、王應榮出戰,頗有斬獲。矢盡,皆戰死。敵乃分掠小凌河、松山、杏山。成梁馳援,始出境。 九年正月,土蠻復與黑石炭,大、小委正,卜言台周,腦毛大,黃台吉,以兒鄧,煖兔,拱兔,炒戶兒聚兵塞下,謀入廣寧。成梁帥輕騎從大寧堡出。去塞四百餘里,至襖郎兔大戰。自辰迄未,敵不支敗走。官軍將還,敵來追。成梁逆擊,且戰且行。先後斬首三百四十,及其長八人。錄功,增歲祿百石,世廕一等。 四月,黑石炭、以兒鄧、小歹青、卜言兔入遼陽。副將曹簠追至長安堡,遇伏,失千總陳鵬以下三百十七人,馬死者四百六十匹,遂大掠人畜而去。簠等下吏,成梁不問。十月,土蠻復連速把亥等十餘萬騎攻圍廣寧,不克,轉掠團山堡、盤山驛及十三山驛,攻義州。成梁禦却之。 十年三月,速把亥率弟炒花、子卜言兔入犯義州。成梁禦之鎮夷堡,設伏待之。速把亥入,參將李平胡射中其脅,墜馬,蒼頭李有名前斬之。寇大奔,追馘百餘級。炒花等慟哭去。速把亥為遼左患二十年,至是死。帝大喜,詔賜甲第京師,世廕錦衣指揮使。 初,王杲死,其子阿台走依王台長子虎兒罕。以王台獻其父,嘗欲報之。王台死,虎兒罕勢衰,阿台遂附北關合攻虎兒罕。又數犯孤山、汛河。成梁出塞,遇於曹子谷,斬首一千有奇,獲馬五百。阿台復糾阿海連兵入,抵瀋陽城南渾河,大掠去。成梁從撫順出塞百餘里,火攻古勒塞,射死阿台。連破阿海寨,擊殺之,獻馘二千三百。杲部遂滅。錄功,增歲祿百石,世廕指揮僉事。 北關清佳砮、楊吉砮素讐南關。王台沒,屢侵台季子猛骨孛羅,且藉土蠻、煖兔、慌忽太兵侵邊境。其年十二月,巡撫李松使備禦霍九臯許之貢市。清佳砮、楊吉砮率二千餘騎詣鎮北關謁。松、九臯見其兵盛,譙讓之,則以三百騎入。松先伏甲於旁,約二人不受撫則礮舉甲起。頃之,二人抵關,據鞍不遜,松叱之,九臯麾使下,其徒遽拔刀擊九臯,并殺侍卒十餘人。於是軍中礮鳴,伏盡起,擊斬二人并其從騎,與清佳砮子兀孫孛羅、楊吉砮子哈兒哈麻盡殲焉。成梁聞礮,急出塞,擊其留騎,斬首千五百有奇。餘衆刑白馬,攢刀,誓永受約束,乃旋師。錄功,增歲祿二百石,改前廕指揮僉事為錦衣衞指揮使。方成梁之出塞也,炒花等以數萬騎入蒲河及大寧堡。將士防禦六日,始出塞。 十三年二月,把兔兒欲報父速把亥之怨,偕從父炒花、姑壻花大糾西部以兒鄧等以數萬騎入掠瀋陽。既退,駐牧遼河,聲犯開原、鐵嶺。成梁與巡撫李松潛為浮橋濟師,踰塞百五十里,疾掩其帳。寇已先覺,整衆逆戰。成梁為疊陣,親督前陣擊,而松以後陣繼之,斬首八百有奇。捷聞,增歲祿百石,改廕錦衣指揮使為都指揮使。 其年五月,敵犯瀋陽,伏精騎塞下,誘官軍。游擊韓元功追襲之,敗死。閏九月,諸部長復犯蒲河,殺裨將數人,大剽掠,而西部銀燈亦窺遼、瀋。成梁令部將李平胡出塞三百五十里,搗破銀燈營,斬首一百八級。諸部長聞之,始引去。 十四年二月,土蠻部長一克灰正糾把兔兒、炒花、花大等三萬騎,約土蠻諸子共馳遼陽挾賞。成梁偵得之,率副將楊燮,參將李寧、李興、孫守廉以輕騎出鎮邊堡。晝伏夜行二百餘里,至可可毋林。大風雷,敵不覺。既至,風日晴朗,敵大驚,發矢如雨。將士冒死陷陣,獲首功九百,斬其長二十四人。其年十月,敵七八萬騎犯鎮夷諸堡,閱五日始去。 十五年春,東西部連營入犯。其秋八月,復以七八萬騎犯鎮夷堡。十月,把漢大成糾土蠻十萬騎由鎮夷、大清二堡入,數日始出。 北關既被創,後清佳砮子卜寨與楊吉砮子那林孛羅漸強盛,數與南關虎兒罕子歹商搆兵。成梁以南關勢弱,謀討北關以輔翊之。明年五月率師直搗其巢。卜寨走,與那林孛羅合,憑城守。城四重,攻之不下。用巨礮擊之,碎其外郛,遂拔二城,斬馘五百餘級。卜寨等請降,設誓不復叛,乃班師。 十七年三月,敵犯義州,復入太平堡,把總朱永壽等一軍盡沒。九月,腦毛大合白洪大、長昂三萬騎復犯平虜堡,備禦李有年、把總馮文昇皆戰死,成梁選鋒沒者數百人。敵大掠瀋陽蒲河、榆林,八日始去。明年二月,卜言台周,黃台吉,大、小委正結西部叉漢塔塔兒五萬餘騎復深入遼、瀋、海、蓋。成梁潛遣兵出塞襲之,遇伏,死者千人。成梁乃報首功二百八十,得增祿廕。土蠻族弟土墨台豬借西部青把都、恰不慎及長昂、滾兔十萬騎深入海州。成梁不敢擊,縱掠數日而去。十九年閏二月,成梁乘給事侯先春閱視,謀邀搗巢功,使副將李寧等出鎮夷堡潛襲板升,殺二百八十人。師還遇敵,死者數千人。成梁及總督蹇達不以聞。巡按御史胡克儉盡發其先後欺罔狀,語多侵政府。疏雖不行,成梁由是不安於位。及先春還朝,詆尤力,帝意頗動。成梁再疏辭疾,言者亦踵至。其年十一月,帝竟從御史張鶴鳴言,解成梁任,以寧遠伯奉朝請。明年,哱拜反寧夏,御史梅國楨請用成梁,給事中王德完持不可,乃寢。 成梁鎮遼二十二年,先後奏大捷者十,帝輒祭告郊廟,受廷臣賀,蟒衣金繒歲賜稠疊。邊帥武功之盛,二百年來未有也。其始銳意封拜,師出必捷,威振絕域。已而位望益隆,子弟盡列崇階,僕隸無不榮顯。貴極而驕,奢侈無度。軍貲、馬價、鹽課、市賞,歲乾沒不貲,全遼商民之利盡籠入己。以是灌輸權門,結納朝士,中外要人無不飽其重賕,為之左右。每一奏捷,內自閣部,外自督撫而下,大者進官廕子,小亦增俸賚金。恩施優渥,震耀當世。而其戰功率在塞外,易為緣飾。若敵入內地,則以堅壁清野為詞,擁兵觀望;甚或掩敗為功,殺良民冒級。閣部共為蒙蔽,督撫、監司稍忤意,輒排去之,不得舉其法。先後巡按陳登雲、許守恩廉得其殺降冒功狀,擬論奏之,為巡撫李松、顧養謙所沮止。既而物議沸騰,御史朱應轂、給事中任應徵、僉事李琯交章抨擊。事頗有跡,卒賴奧援,反詰責言者。及申時行、許國、王錫爵相繼謝政,成梁失內主,遂以去位。 成梁諸戰功率藉健兒。其後健兒李平胡、李寧、李興、秦得倚、孫守廉輩皆富貴,擁專城。暮氣難振,又轉相掊克,士馬蕭耗。迨成梁去遼,十年之間更易八帥,邊備益弛。 二十九年八月,馬林獲罪。大學士沈一貫言成梁雖老,尚堪將兵。乃命再鎮遼東,年已七十有六矣。是時,土蠻、長昂及把兔兒已死,寇鈔漸稀。而開原、廣寧之前復開馬、木二市。諸部耽市賞利,爭就款。以故成梁復鎮八年,遼左少事。以閱視敘勞,加至太傅。 當萬曆初元時,兵部侍郎汪道昆閱邊,成梁獻議移建孤山堡於張其哈剌佃,險山堡於寬佃,沿江新安四堡於長佃、長嶺諸處,仍以孤山、險山二參將戍之,可拓地七八百里,益收耕牧之利。道昆上於朝,報可。自是生聚日繁,至六萬四千餘戶。及三十四年,成梁以地孤懸難守,與督撫蹇達、趙楫建議棄之,盡徙居民於內地。居民戀家室,則以大軍驅迫之,死者狼籍。成梁等反以招復逃人功,增秩受賞。兵科給事中宋一韓力言棄地非策。巡按御史熊廷弼勘奏如一韓言,一韓復連章極論。帝素眷成梁,悉留中不下。久之卒,年九十。 弟成材,參將。子如松、如柏、如楨、如樟、如梅皆總兵官;如梓、如梧、如桂、如楠亦皆至參將。 如松,字子茂,成梁長子。以父廕為都指揮同知,充寧遠伯勳衞。驍果敢戰,少從父諳兵機。再遷署都督僉事,為神機營右副將。 萬曆十一年出為山西總兵官。給事中黃道瞻等數言如松父子不當並居重鎮,大學士申時行請保全之,乃召僉書右府。尋提督京城巡捕。給事中邵庶嘗劾如松及其弟副總兵如柏不法,且請稍抑,以全終始,不納。十五年復以總兵官鎮宣府。巡撫許守謙閱操,如松引坐與並。參政王學書却之,語不相下,幾攘臂。巡按御史王之棟因劾如松驕橫,并詆學書,帝為兩奪其俸。已復被論,給事中葉初春請改調之,乃命與山西李迎恩更鎮。其後,軍政拾遺,給事中閱視,數遭論劾。帝終眷之不為動,召僉書中府。 二十年,哱拜反寧夏,御史梅國楨薦如松大將才,其弟如梅、如樟並年少英傑,宜令討賊。乃命如松為提督陝西討逆軍務總兵官,即以國楨監之。武臣有提督,自如松始也。已,命盡統遼東、宣府、大同、山西諸道援軍。六月抵寧夏。如松以權任既重,不欲受總督制,事輒專行。兵科許弘綱等以為非制,尚書石星亦言如松敕書受督臣節度,不得自專,帝乃下詔申飭。先是,諸將董一奎、麻貴等數攻城不下。如松至,攻益力。用布囊三萬,實以土,踐之登,為礮石所却。如樟夜攀雲梯上,不克。游擊龔子敬提苗兵攻南關,如松乘勢將登,亦不克,乃決策水攻。拜窘,遣養子克力蓋往勾套寇,如松令部將李寧追斬之。已,套寇以萬餘騎至張亮堡。如松力戰,手斬士卒畏縮者,寇竟敗去。水侵北關,城崩。如松及蕭如薰等佯擊北關誘賊,而潛以銳師襲南關,攀雲梯而上。拜及子承恩自斬叛黨劉東暘、許朝乞貸死。於是如松先登,如薰及麻貴、劉承嗣等繼之,盡滅拜族。錄功,進都督,世廕錦衣指揮同知。 會朝鮮倭患棘,詔如松提督薊、遼、保定、山東諸軍,尅期東征。弟如柏、如梅並率師援勦。如松新立功,氣益驕,與經略宋應昌不相下。故事,大帥初見督師,甲冑庭謁,出易冠帶,始加禮貌。如松用監司謁督撫儀,素服側坐而已。十二月,如松至軍,沈惟敬自倭歸,言倭酋行長願封,請退平壤迤西,以大同江為界。如松叱惟敬憸邪,欲斬之。參謀李應試曰:「藉惟敬紿倭封,而陰襲之,奇計也。」如松以為然,乃置惟敬於營,誓師渡江。 二十一年正月四日,師次肅寧館。行長以為封使將至,遣牙將二十人來迎,如松檄游擊李寧生縛之。倭猝起格鬬,僅獲三人,餘走還。行長大駭,復遣所親信小西飛來謁,如松慰遣之。六日,次平壤。行長猶以為封使也,竚風月樓以待,羣倭花衣夾道迎。如松分布諸軍,抵平壤城,諸將逡巡未入,形大露,倭悉登陴拒守。是夜,襲如柏營,擊却之。明旦,如松下令諸軍無割首級,攻圍缺東面。以倭素易朝鮮軍,令副將祖承訓詭為其裝,潛伏西南。令游擊吳惟忠攻迤北牡丹峯。而如松親提大軍直抵城下,攻其東南。倭礮矢如雨,軍少却。如松斬先退者以狥。募死士,援鈎梯直上。倭方輕南面朝鮮軍,承訓等乃卸裝露明甲。倭大驚,急分兵捍拒,如松已督副將楊元等軍自小西門先登,如柏等亦從大西門入。火器並發,烟燄蔽空。惟忠中礮傷胸,猶奮呼督戰。如松馬斃於礮,易馬馳,墮塹,躍而上,麾兵益進。將士無不一當百,遂克之。獲首功千二百有奇。倭退保風月樓。夜半,行長渡大同江,遁還龍山。寧及參將查大受率精卒三千潛伏東江間道,復斬級三百六十。乘勝逐北,十九日,如柏遂復開城。所失黃海、平安、京畿、江源四道並復。酋清正據咸鏡,亦遁還王京。 官軍既連勝,有輕敵心。二十七日再進師。朝鮮人以賊棄王京告。如松信之,將輕騎趨碧蹄館。距王京三十里,猝遇倭,圍數重。如松督部下鏖戰。一金甲倭搏如松急,指揮李有聲殊死救,被殺。如柏、寧等奮前夾擊,如梅射金甲倭墮馬,楊元兵亦至,斫重圍入,倭乃退,官軍喪失甚多。會天久雨,騎入稻畦中不得逞。倭背岳山,面漢水,聯營城中,廣樹飛樓,箭礮不絕,官軍乃退駐開城。二月既望,諜報倭以二十萬衆入寇。如松令元軍平壤,扼大同江,接餉道;如柏等軍寶山諸處為聲援;大受軍臨津;留寧、承訓軍開城;而身自東西調度。聞倭將平秀嘉據龍山倉,積粟數十萬,密令大受率死士從間焚之。倭遂乏食。 初,官軍捷平壤,鋒銳甚,不復問封貢事。及碧蹄敗衂,如松氣大索,應昌、如松急欲休息,而倭亦芻糧並絕,且懲平壤之敗,有歸志,於是惟敬款議復行。四月十八日,倭棄王京遁,如松與應昌入城,遣兵渡漢江尾倭後,將擊其惰歸。倭步步為營,分番迭休,官軍不敢擊。倭乃結營釜山,為久留計。時兵部尚書石星力主封貢,議撤兵,獨留劉綎拒守。如松乃以十二月班師。論功,加太子太保,增歲祿百石。言者詆其和親辱國,屢攻擊之。帝不問。 二十五年冬,遼東總兵董一元罷,廷推者三,中旨特用如松。言路復交章力爭,帝置不報。如松感帝知,氣益奮。明年四月,土蠻寇犯遼東。如松率輕騎遠出搗巢,中伏力戰死。帝痛悼,令具衣冠歸葬,贈少保、寧遠伯,立祠,諡忠烈。以其弟如梅代為總兵官,授長子世忠錦衣衞指揮使,掌南鎮撫司,仍充寧遠伯勳衞,復廕一子本衞指揮使,世襲。恤典優渥,皆出特恩云。 世忠未久卒,無子。弟顯忠由廕歷遼東副總兵,當嗣爵,朝臣方惡李氏,無為言者。至崇禎中,如松妻武氏愬於朝。章下部議,竟寢。後莊烈帝念成梁功,顯忠子尊祖得嗣寧遠伯。闖賊陷京師,遇難。 如柏,字子貞,成梁第二子。由父廕為錦衣千戶。嘗與客會飲,礮聲徹大內,下吏免官。再以廕為指揮僉事。數從父出塞有功,歷密雲游擊,黃花嶺參將,薊鎮副總兵。萬曆十六年,御史任養心言:「李氏兵權太盛。姻親厮養分操兵柄,環神京數千里,縱橫蟠據,不可動搖。如柏貪淫,跋扈尤甚。不早為計,恐生他變。」帝乃解如柏任。於是成梁上書乞罷,并請盡罷子弟官,帝慰留不許。久之,起故官,署宣府參將。引疾歸。 如松之禦倭朝鮮也,詔如柏署都督僉事,先率師赴援。既拔平壤,如柏疾趨開城,攻克之,斬首百六十有奇。師旋,進都督同知,為五軍營副將。尋出為貴州總兵官。二十三年改鎮寧夏。著力兔犯平虜、橫城,如柏邀之,大獲,斬首二百七十有奇。進右都督。再以疾歸,家居二十餘年。會遼東總兵官張承廕戰歿,文武大臣英國公張惟賢等合疏薦如柏,詔以故官鎮遼東。蒙古炒花入犯,督諸將擊却之。 始成梁、如松為將,厚畜健兒,故所向克捷。至是,父兄故部曲已無復存,而如柏暨諸弟放情酒色,亦無復少年英銳。特以李氏世將,起自廢籍中。顧如柏中情怯,惟左次避敵而已。我大清師臨河,如柏故引軍防懿路。及楊鎬四路出師,令如柏以一軍出鴉鶻關。甫抵虎攔路,鎬聞杜松、馬林兩軍已覆,急檄如柏還。大清哨兵二十人見之,登山鳴螺,作大軍追擊狀,如柏軍大驚,奔走相蹴死者千餘人。御史給事中交章論劾,給事中李奇珍連疏爭尤力。帝終念李氏,詔還候勘。既入都,言者不已。如柏懼,遂自裁。 如楨,成梁第三子。由父廕為指揮使。屢加至右都督,並在錦衣。嘗掌南、北鎮撫司,提督西司房,列環衞者四十年。最後,軍政拾遺,部議罷職,章久留不下。如楨雖將家子,然未歷行陣,不知兵。及兄如柏革任,遼人謂李氏世鎮遼東,邊人憚服,非再用李氏不可,巡撫周永春以為言。而是時如柏兄弟獨如楨在,兵部尚書黃嘉善遂徇其請,以如楨名上,帝即可之。時萬曆四十七年四月也。 如楨藉父兄勢,又自以錦衣近臣,不肯居人下。未出關,即遣使與總督汪可受講鈞禮,朝議譁然,嘉善亦特疏言之。如楨始怏怏去。既抵遼,經略楊鎬使守鐵嶺。鐵嶺故李氏宗族墳墓所在。當如柏還京,其族黨部曲高貲者悉隨之而西,城中為空。後鎬以孤城難守,令如楨還屯瀋陽,僅以參將丁碧等防守,力益弱。大清兵臨城,如楨擁兵不救,城遂失。言官交章論列,經略熊廷弼亦論如楨十不堪,乃罷任。天啟初,言者復力攻,下獄論死。崇禎四年,帝念成梁勛,特免死充軍。 如樟,亦由父廕,歷都指揮僉事。從兄如松征寧夏,先登有功,累進都督僉事。歷廣西、延綏總兵官。 如梅,字子清。亦由父廕,歷都指揮僉事。從兄如松征日本,却敵先登。屢遷遼東副總兵。二十四年,炒花、卜言兔將入犯,如梅謀先襲之。督部將方時新等出塞三百里,直搗其廬帳,斬首百餘級而還。明年,如梅與參政楊鎬謀復從鎮西堡出塞,潛襲敵營,失利,損部將十人,士卒百六十人。如梅以血戰重創,免罪。 日本封事敗,其年八月進署都督僉事,充禦倭副總兵,赴朝鮮援剿。時麻貴三路進師,令如梅將左軍,與右軍共攻蔚山。如梅偕參將楊登山騎兵先進,設伏海濱,而令遊擊擺賽以輕騎誘賊,斬首四百有奇,餘賊遁歸島山。副將陳寅冒矢石奮呼上,破柵兩重。至第三柵,垂拔,楊鎬為總理,宿與如梅暱,不欲寅功出其上,遽鳴金收軍。翊日,如梅至,攻之,不能拔。已而賊援至,如梅軍先奔,諸軍亦相繼潰。贊畫主事丁應泰劾鎬,并劾如梅當斬者二,當罪者十,帝不納。旋用為禦倭總兵官。會其兄如松戰歿,即命如梅馳代之。踰年,坐擁兵畏敵,劾罷。久之,起僉書左府。四十年,鎬巡撫遼東,力薦如梅為帥。不得,至以死爭。給事中麻僖、御史楊州鶴力持不可,乃止。 成梁諸子,如松最果敢,有父風,其次稱如梅,然躁動,非大將才,獨楊鎬深信。後復倚任其兄如柏,卒以致敗。 麻貴,大同右衞人。父祿,嘉靖中為大同參將,從鎮帥劉漢襲板升,大獲。俺答圍右衞,祿與副將尚表固守,乘間擊斬其部長,寇乃引退。辛愛犯京東,祿以宣府副總兵入衞,與子遊擊錦並有却敵功。 貴由舍人從軍,積功至都指揮僉事,充宣府遊擊將軍。隆慶中,遷大同新平堡參將。寇大入,掠山陰、懷仁、應州。將吏並獲罪,獨貴與兄副將錦拒戰有功,受賞。 萬曆初,再遷大同副總兵。十年冬,以都督僉事充寧夏總兵官。無何,徙鎮大同。時諸部納款久,撦力克襲封順義王,奉中國益虔。貴頻以安邊勞蒙賜賚。 十九年為閱視少卿曾乾亨所劾,謫戍邊。明年,寧夏哱拜反。廷議貴健將知兵,且多畜家丁,乃起戍中為副將,總兵討賊。屢攻城不克。其五月,哱拜以套寇五百騎圍平虜堡,貴選精卒三百間道馳却之。俄以總督魏學曾命撫著力兔、銀定、宰僧於橫城,啖以重利,皆不應,貴乃還攻城。寧夏總兵董一奎攻其南,固原總兵李煦攻其西,故總兵劉承嗣攻其北,牛秉忠攻其東,貴以游兵主策應。哱拜自北門出戰,將往勾套部,貴逐之入城,別遣將馬孔英、麻承詔等擊套寇援兵,俘斬百二十人。拜初與套部深相結,諸部長稱之為王。日坐著力兔帳中,主籌畫,至是不敢復出。俄朝命蕭如薰代董一奎,盡將諸道援兵,以貴為副。而李如松軍亦至,攻益急。賊奉黃金、繡蟒于卜失兔等,請急徇靈州,先據下馬關,沮饟道。卜失兔與莊禿賴果合兵犯定邊,而宰僧從花馬池西沙湃入。貴迎擊,挫宰僧於石溝。會董一元搗土昧巢,諸部長俱解去。賊復乞援於著力兔,擁衆大入。如松率勁騎迎戰張亮堡,自卯迄巳,敵銳甚。會貴及李如樟等兵至,夾擊之,寇乃却。逐北至賀蘭山,獲首級百二十餘。持示賊,賊益恟懼。無何城破,賊盡平。貴以功增秩,予廕。尋擢總兵官,鎮守延綏。 二十二年七月,卜失兔糾諸部深入定邊,營張春井。貴乘虛搗其帳於套中,斬首二百五十有奇。還自寧塞,復邀其零騎。會寇留內地久,轉掠至下馬關。寧夏總兵蕭如薰不能禦,總督葉夢熊急檄貴赴援。督副將蕭如蘭等連戰曬馬臺、薛家窪,斬首二百三十有奇,獲畜產萬五千。帝為告廟宣捷,進署都督同知,予世廕。明年,卜失兔復入塞,掠八日而還。順義王撦力克約之納款,不從,復擬大入。貴勒兵萬五千人:遊擊閻逢時等出紅山為中軍,參將師以律等出高家堡、神木、孤山為左軍,參將孫朝梁等出定邊、安邊、平山為右軍,而自以大軍當一面。銜枚疾趨,踰塞六十里。寇莫知所防,大潰。俘斬四百有奇,獲馬駝牛羊千五百。再進秩,予廕。尋以病歸。 二十五年,日本封事敗,起貴備倭總兵官,赴朝鮮。已,加提督,盡統南北諸軍。貴馳至王京,倭已入慶州,據閑山島,圍南原。守將楊元遁,全州守將陳愚衷亦遁,倭乘勢逼王京。貴別遣副將解生守稷山,朝鮮亦令都體察使李元翼出忠清道遮賊鋒。生頗有斬獲功,參將彭友德亦破賊青山。倭將行長退屯井邑,清正還慶州。經略邢玠、經理楊鎬先後至,分兵三協:左李如梅,右李芳春、解生,中高策。貴與鎬督左右協兵專攻清正。策駐宜寧,東援兩協,西扼行長。諸軍至慶州,倭悉退屯蔚山,如梅誘敗之。清正退保島山,築三砦自固。遊擊茅國器率死士拔其砦,斬馘六百五十,諸軍遂進圍其城。城新築以石,堅甚,將士仰攻多死。圍十日,倭襲敗生兵。明年正月二日,行長來援,九將兵俱潰。賊張旗幟江上,鎬大懼,倉皇撤師,以捷奏。既而敗狀聞,帝罷鎬,責貴以功贖。與劉綎、陳璘、董一元分四路。貴居東,當清正,數戰有功。會平秀吉死,官軍益力攻。十一月,清正先遁,貴遂入島山、西浦諸路,共俘斬二千二百有奇。明年三月,旋師。進右都督,予世廕。 三十八年命貴鎮遼東。泰寧炒花素桀驁,九子各將兵,他部宰賽、煖兔又助之。邊將畏戰,但以增歲賞為事,寇益無所忌。明年,臨邊要賞,將士出不意擊之,拔營遁,徙額力素居焉。其地忽天鳴地震,炒花驚懼,再徙渡老河,去邊幾四百里,其第三子色特哂之,南移可可毋林,伺隙入犯。貴伏兵敗之,追北至白雲山,斬馘三百四十有奇。色特憤,謀復讐。糾宰賽、以兒鄧,皆不應。乃東糾卜言顧伯要兒,西糾哈剌漢乃蠻,合犯清河,皆潰。以兒鄧等懼,代炒花求款,邊境乃寧。明年,插漢虎墩兔以三萬騎入掠穆家堡。禦之敗去。其夏,貴引病乞罷,詔乘傳歸。 貴果毅驍捷,善用兵,東西並著功伐。先後承特賜者七,錫世廕者六。及歿,予祭葬。稱一時良將焉。 兄錦,少從父行陣,有戰功。累官千總,協守大同右衞。千戶魏昂者,坐罪亡入沙漠,引寇至城下,挾取妻子,錦伏甲禽之。俺答圍城,數突圍,城卒完。尋以殺人,并父奪官下吏。當事以塞上方用兵,而錦父子兄弟並敢戰,曲法貸之。屢遷宣府遊擊將軍。以勤王功,進秩一等,遷大同參將。隆慶初,進本鎮副總兵,從趙岢出塞敗寇兵,與弟貴並有保境功。俺答納款,錦招塞外叛人歸者甚衆。萬曆五年擢山西總兵官。尋改鎮宣府,卒。 錦子承勛,遼東副總兵,都督僉事,南京後府僉書。從子承恩,都督同知,宣府、延綏、大同總兵官。更歷諸鎮,以勇力聞。後起援遼東,屢退避,下獄當死。詔內馬八百匹免罪,其家遂破。承詔,寧夏參將。從平哱拜有功。後為蒼頭所弒。承訓,薊鎮副總兵。承宣,洮、岷副總兵。承宗,遼東副總兵。天啟初,戰死沙嶺。 麻氏多將才。人以方鐵嶺李氏,曰「東李西麻」。 贊曰:自俺答款宣、大,薊門設守固,而遼獨被兵。成梁遂擅戰功,至剖符受封,震耀一時,倘亦有天幸歟?麻貴宣力東西,勳閥可稱。兩家子弟多歷要鎮,是以時論以李、麻並列。然列戟擁麾,世傳將種,而恇怯退避,隳其家聲。語曰「將門有將」,諸人得無愧乎! 張臣子承廕 孫應昌 全昌 德昌 董一元王保 杜桐弟松 子文煥 孫弘域 蕭如薰 達雲尤繼先 官秉忠 柴國柱 李懷信 張臣,榆林衞人。起行伍,為隊長。蹻捷精悍,搏戰好陷堅。從千總劉朋守黃甫川。朋遇寇喪馬被圍,臣單騎馳救,射中其魁,奪馬載朋歸,由此知名。旋代朋職,屢戰跨馬梁、李家溝、高家堡、田家梁、西紅山,並有功,遷宣府膳房堡守備。寇嘗大入,環攻堡,欲生得臣。臣召麾下酌水為酒,歡呼歌飲,寇莫測所為,不敢登。臣夜決圍出,取他道以歸。上官壯之,擢延綏入衞遊擊將軍。 隆慶元年九月,土蠻大入昌黎、撫寧、樂亭、盧龍,遊騎至灤河。諸將莫敢戰,臣獨勒兵赴之。遼帥王治道曰:「敵衆我寡,往必無利。」臣不顧,率所部千人擐甲直馳,呼聲震山谷,寇以數騎嘗,奮前斬之。追至棒槌崖,斬首百十餘級,墜崖死傷者無算。事寧,薊鎮諸將悉獲罪,臣以功增秩二級。無何,寇潛入場子嶺,參將吳昂被殺,命臣代之。尋進副總兵,領總督標下事,改守薊鎮西協。 萬曆初,錄秋防功,進署都督僉事。炒蠻潛入古北口,參將范宗儒追至十八盤山,戰歿,餘衆被圍。臣急偕遊擊高廷禮等馳救,寇始去,坐鐫一秩。五年春,以總兵官鎮守寧夏。順義王俺答報怨瓦剌,欲取道賀蘭,臣不可,俺答恚,語不遜。臣夜決漢、唐二渠水,道不通,復陳兵赤水口,俺答乃從山後去。三歲互市,毋敢譁者。閱邊給事中以苛禮責望,劾罷之。 十一年,小阿卜戶犯黑峪關,守將陳文治以下俱逮繫。詔起臣副總兵,駐守馬蘭峪。會朶顏長昂屢擾邊,薊鎮總兵官楊四畏不能禦,乃調四畏保定,而徙臣代之。長昂雅憚臣,使其從母土阿、妻東桂款關乞降,乃撫賞如初。猛可真者,俺答弟老把都棄妾也,坐與小阿卜戶犯黑峪關,罷歲賞。既納款,復猖獗,以謾詞報邊臣,而令大嬖只代為謝罪。大嬖只者,順義王乞慶哈棄妾也。臣等測其詐,令將士出塞捕二十三人,繫之獄,令還我被掠人。猛可真以所愛者五人在俘中,許獻還所掠,親叩關索故賞。臣等并召大嬖只入演武場,譙責甚厲。兩婦叩頭請死,乃貸之。先後獻還八十餘人,中有被拘數十年者。臣以功紀錄優敘。尋進署都督同知,召僉書左府事。出為陝西總兵官,鎮守固原。 十八年春,移鎮甘肅。火落赤犯洮、河,卜失兔將往助之,其母泣沮,不從,遂攜妻女行,由永昌宋家莊穴牆入。臣逆戰水泉三道溝,手格殺數人,奪其坐纛。卜失兔及其黨炒胡兒並中流矢走,臣亦被創。將士斬級以百數,生獲其愛女及牛馬羊萬八百有奇。卜失兔仰天大慟曰:「傷哉我女,悔不用母言,以至此也。」自是不敢歸巢,與宰僧匿西海。已,屬宰僧謝罪,其母及順義王亦代為言,乃還其女,而使歸套。臣以功進秩為真。 時諸部長桀驁甚,經略鄭洛專主款。臣以為不足恃,上書陳八難、五要。大略云:邊薄兵寡,餉絀寇驕,諸部順逆難明,宜復額兵,嚴勾卒,足糧餉,分敵勢,明賞罰。且以創重乞歸,帝不許。後二年,謝病去。臣更歷四鎮,名著塞垣,為一時良將。 子承廕,由父廕積功至延綏副總兵。勇而有謀,尤精騎射,數鏖戰未嘗挫衂。萬曆三十七年代王威為延綏總兵官。沙計及猛克什力數犯邊。是年冬,復犯波羅、神木。承廕邀卻之,追斬八十餘人。沙計欲修貢,守臣惡其反覆,拒之,益徙近邊,以數千騎犯雙山堡。承廕擊走之,俘斬百二十有奇。四十年,沙計復入塞。承廕遮擊之嚮水,斬首百七十餘級。積前功,進署都督同知,世廕本衞副千戶。是歲,遼東總兵官麻貴罷,敕承廕馳代之。蟒金諸部近寧前,守將祖天壽間出獵,被圍曹莊,將士死者二百三十人,被掠者六百餘人,天壽以數騎免。事聞,論死。承廕初抵任,獲免。敖克等犯中後所,拒斬其二長,餘走出塞。時虎墩兔、炒花、煖兔、宰賽逼處遼境,無歲不犯邊。承廕未至時,虎墩兔以三萬騎犯穆家堡,參將郎名忠等遏斬其四十餘騎。及再舉,守將梁汝貴襲破其營。已而乃蠻諸部連犯中後所、連山驛,副總兵李繼功等力戰,殪其魁,徐引去。自是虎墩兔所屬貴英哈等三十餘部悉奉約束,遼西得少安。承廕旋以病去。甫歲餘,起守薊鎮。未至,復改鎮遼東。 四十六年四月,我太祖高皇帝起兵,拔撫順,巡撫李維翰趣承廕赴援。承廕急率副將頗廷相、參將蒲世芳、遊擊梁汝貴等諸營並發,次撫順。承廕據山險,分軍三,立營浚濠,布列火器。甫交鋒,大清兵蹴之,大潰。承廕、世芳皆戰死。廷相、汝貴已潰圍出,見失主將,亦陷陣死。將士死者萬人,生還者十無一二,舉朝震駭。既而撫安、三岔兒、白家衝三堡連失,詔逮維翰,贈承廕少保、左都督,立祠曰精忠,世廕指揮僉事。廷相以下,贈廕有差。 承廕子應昌、全昌、德昌。應昌嗣祖臣職,當為指揮僉事。以父陣亡,增三秩為都司僉書,經略楊鎬用為左翼遊擊。四路出師,使從李如柏。天啟元年,遷大同井坪參將,調延綏。二年秋,河套入犯,不能禦,免歸。督師孫承宗召置麾下,命駐錦州。承宗去,高第盡撤松、錦守具,應昌亦歸。 崇禎二年,總督楊鶴檄應昌署定邊鎮將事。河套入寇,擊斬百二十餘級,擢昌平副總兵,鶴遂薦應昌以副將鎮定邊。四年春,神一元陷保安,應昌偕左光先破斬一元。其弟一魁代領其衆,圍慶陽。應昌及杜文煥趨戰,圍始解。不沾泥圍米脂,應昌偕王承恩擊走之。楊鶴撫一魁,處之寧塞,而殺其黨茹成名。賊黨張孟金、黃友才懼,挾一魁以叛。延綏巡撫張福臻令應昌及馬科擊之,斬首千七百餘級。友才走,一魁守不下。其冬,洪承疇代鶴,命參政戴君恩、總兵曹文詔同應昌討之。數敗賊,賊棄城走。文詔偕應昌擊敗之駙馬溝。明年春,應昌擒友才。混天猴陷宜君、鄜州,襲靖邊,應昌追敗之,射傷賊將白廣恩。八月,山西總兵官馬士麟病免,擢應昌都督僉事代之。言者謂寧武卒善逃,宜令應昌率所部三千人以從,報可。王之臣陷臨縣。其地倚黃雲山,榆林河水出焉,入於黃河。城三面峭壁,西阻水。巡撫許鼎臣、總督張宗衡督兵攻。賊與土寇田福、田科等相倚,久不拔。會王自用陷遼州,逼會城。鼎臣還,專以恢復責應昌。六年春,賊約福劫官軍,撫標中軍陳國威因偽稱之臣往逆,斬福頭懸城下,急擊,賊始降。 應昌在關中,威名甚著。及是選懦逗撓,務與賊相避。總督宗衡五檄之不赴,奏諸朝,限應昌與文詔三月平賊。應昌避賊不擊,殺良民冒功,為巡按御史李嵩、兵科祝世美所劾。帝乃遣近侍為應昌內中軍。七月,部卒潰鳴謙驛。監視中官劉允中劾其避賊,帝猶貸之,令會剿畿南賊。久之,擊賊平山,偽報首功,連為允中及巡按御史馮明玠、真定巡撫周堪賡所劾,帝令圖功自贖。七年春,追賊靈寶,稍有功。已,擊賊均州五嶺山,敗績。身中一矢,退還河南。其弟全昌為宣府總兵官。宣府有警,令應昌援,又無功,令解職候勘。 八年,洪承疇出師河南,令率私家士馬以從。三月抵信陽。會賊大入秦,承疇命應昌及鄧玘、尤翟文防漢江南北。玘死,承疇以賊必由鳳縣棧道直入略陽,改令應昌、翟文自鄖陽轉赴興安、漢中,以會左光先、趙光遠諸軍。至六月,艾萬年、曹文詔相繼戰歿,賊盡趨西安,承疇急檄應昌及光先還救。八月,李自成陷咸陽。越二日,應昌、光先兵至,擊斬四百四十餘級,獲軍師一人。及全昌兵敗陷賊,其潰卒歸關中,掠沿河州縣。山西巡撫吳甡請令應昌收置麾下,應昌已得疾,不能軍。無何卒。 全昌由廕敘,歷官靈州參將。崇禎四年與同官趙大胤擊點燈子於中部,已,連戰郃陽、韓城,首功多。巡撫練國事請加二將副將銜。大胤駐耀州、富平間,扼賊西路;全昌駐韓城、郃陽間,扼賊東路。五年七月代應昌為定邊副總兵。曹文詔追賊隴州、平、鳳界,全昌及馬科率千人應之,殄滅殆盡。 明年五月擢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守宣府。應昌方鎮山西,兄弟接壤為大帥。明年七月,大清兵西征插漢,旋師入其境。攻圍龍門、新城、赤城、克保安州,薄鎮城,全昌嬰城固守。已而大清兵西行,全昌進兵應州。帝以其孤軍,敕吳襄、尤世威赴援,不應。全昌至渾源,以捷聞,還軍葛峪、羊房口。襄等復不援。八月,大清兵再入其境。閏八月四日克萬全右衞,他城堡多失守。既解嚴,兄應昌以罪解職,命全昌并將其軍。兵科常自裕言文臣張宗衡等重論,而武臣輕貸,非法。於是全昌與文詔並戍邊。用山西巡撫吳甡請,命全昌、文詔為援剿總兵官,與猛如虎等大破高加計。 八年春,會洪承疇於汝寧,擊敗汝州賊。俄西入關,與祖大弼敗賊涇陽。未幾,敗賊醴泉。五月與賀人龍敗老回回於秦王嶺。尋解鳳翔圍,走賊秦州,敗之張家川。已而都司田應龍、張應龍戰死,艾萬年、曹文詔相繼歿,官軍益衰,賊盡趨西安。承疇急檄全昌及曹變蛟先赴渭、華格其前,親督軍尾其後,却賊紅鄉溝,賊乃南入商、雒。承疇又命全昌及趙光遠提兵三千截潼關大峪口,部卒大譁,闌入滎澤,劫庫殺人。河南巡撫玄默請急援盧氏,不聽。光遠擅歸關中,全昌迤邐至潁州。九月中,追蝎子塊於沈邱瓦店,戰敗被執,賊挾之攻蘄、黃。全昌因代賊求撫,總理盧象昇不許,責全昌喪師辱國,曰「賊果欲降,可滅其黨示信」。賊不聽命。久之,全昌脫歸,謁象昇陽和。象昇令募兵山、陝。尋薦之朝,令赴軍前立功,帝不許。十年四月,以楊嗣昌言逮付法司,謫戍邊衞。 德昌,崇禎初為清水營守備。三年夏,剿王嘉胤被傷,坐奪官。久之,起歷保定參將,連破土寇仁義王。十四年春,總督楊文岳命從虎大威以五千人援開封,不敢進。其冬,擢保定副總兵,仍從文岳,數有功。十六年卒。贈特進榮祿大夫,左都督。 董一元,宣府前衞人。父暘,嘉靖中為宣府遊擊將軍。俺答犯滴水崖,力戰死。贈官錫廕,春秋世祀。兄一奎,都督僉事。歷鎮山西、延綏、寧夏三邊,以勇敢著。一元勇如兄,而智略過之。嘉靖時,歷薊鎮遊擊將軍。土蠻、黑石炭等以萬餘騎犯一片石,總兵官胡鎮禦之,一元功最,超俸三級,遷石門寨參將。隆慶初,破敵棒槌崖,功復最。再進二級,遷副總兵,駐防古北口。移守宣府。 萬曆十一年以都督僉事為昌平總兵官,尋徙宣府。十五年徙薊州。久之,劾罷。鄭洛經略洮、河,命一元練兵西寧。火落赤入犯,一元擊之西川,多所斬獲。尋以副總兵協守寧夏,擢延綏總兵官。哱拜之亂,套中諸部長悉助之。一元乘其西掠,輕騎搗土昧巢,獲首功百三十,驅其畜產而還,寇內顧引去。進署都督同知,入為中府僉事。 遼東自李成梁後,代以楊紹勳,一歲三失事。尤繼先繼之,半歲病去。廷議擇帥,乃以命一元。泰寧速把亥為官軍所殺,其次子把兔兒常欲復讐。從父炒花及姑壻花大助之,勢益強。西部卜言台周,故插漢土蠻子也,部衆十餘萬,與把兔兒東西相倚,數侵邊。至是卜言合一克灰正、腦毛大諸部,聲犯廣寧。而把兔兒以炒花、花大、煖兔、伯言兒之衆營舊遼陽,將入掠鎮武、錦、義。一元與巡撫李化龍策曰:「卜言雖衆,然去邊遠,我特患把兔兒及炒花耳。今其衆不過萬騎,破之則西部將不戰走。」乃遣副將孫守廉馳右屯禦西部,而親將大軍匿鎮武外,為空營待之。寇騎馳入營,大笑,以為怯,乃深入。官軍忽從中起,奮呼陷陣,自午至酉。寇大奔,逐北七十餘里,至白沙堝。俘斬五百四十有奇,獲馬駝二千計。伯言兒中矢死,把兔兒亦傷,餘衆終夜馳,天明駐馬環哭。其明日,卜言台周入右屯,攻五日夜。守廉等固守,乃引去。時二十二年十月也。捷聞,帝大喜,祭告郊廟,宣捷行賞,進一元左都督,加太子太保,廕本衞世指揮使。兵部尚書石星以下亦進秩有差。 伯言兒最慓悍,諸部倚以為強。嘗誘殺慶雲守備王鳳翔,坐革歲賞。至是被殲,諸部為奪氣,其部下遂納款。把兔兒、炒花及卜言台周、瓜兔兒、歹青復臨邊駐牧,期以明年正月略遼、瀋東西。一元慮歲晏不備,為寇所乘,乃先西巡以遏其鋒。化龍亦留弱卒廣寧,數西發以疑寇。一元提健卒,踏冰渡河,監軍楊鎬與之俱。度墨山,天大雪,將士氣益奮。行四百里,三日夜乃抵其巢。斬首百二十級,獲牛馬甲仗無算,全師而還。把兔兒以鎮武創重,歎曰:「我竟不獲報父讐乎?」未幾死,其衆散亂,諸部悉遠遁。一元以功進世廕二秩。久之,以病歸,命王保代。 朝鮮再用師,詔一元隸總督邢玠麾下,參贊軍事。尋代李如梅為禦倭總兵官。時兵分四路。一元由中路,禦石曼子於泗州,先拔晉州,下望晉,乘勝濟江,連毀永春、昆陽二寨。賊退保泗州老營,攻下之,遊擊盧得功陣歿。前逼新寨。寨三面臨江,一面通陸,引海為濠,海艘泊寨下千計,築金海、固城為左右翼。一元分馬步夾攻。步兵遊擊彭信古用大棓擊寨,碎其數處。衆軍進逼賊濠,毀其柵。忽營中礮裂,煙燄漲天。賊乘勢衝擊,固城援賊亦至。騎兵諸將先奔,一元亦還晉州。事聞,詔斬遊擊馬呈文、郝三聘,落信古等職,充為事官;一元亦奪宮保,貶秩三等。會關白死,倭遁走。石曼子為陳璘所殲,一元得還故秩,賚銀幣。久之卒。一元歷鎮衝邊,並著勞績。與麻貴、張臣、杜桐、達雲為邊將選云。 王保,榆林衞人。驍勇絕倫,起行伍,積功為延綏參將。萬曆十六年遷延綏、定邊副總兵。十九年冬,擢署都督僉事,充昌平總兵官,尋改山西。薊鎮總兵官張邦奇被劾,命保與易任。自嘉靖庚戌後,薊鎮重於他鎮。穆宗有詔,獲大小部長者破格酬,他鎮不得比。迨俺答款塞,宣、大、山西三鎮烽煙寂然。陝西四鎮以火落赤敗盟,始復用兵,然寇弱易禦。獨泰寧、插漢諸部時時犯遼東。而薊門密邇王畿,與遼帥俱慎選。以保有威望,用之。朶顏長昂當張臣鎮薊時納款。居五六年,復連寇石門路、木馬峪、花埸谷,遂罷其市賞。後偕銀燈寇山海關。已,又馳喜峰口要賞。邦奇佯許增市,誘殺其通事二十五人。長昂益怒,犯大青山。頃之,遣其黨小郎兒等潛伏喜峰口,射殺偵卒。會保已至,遂禽之。長昂每資小郎兒籌策,懼而謝罪,獻還被掠人畜,保乃釋還小郎兒。長昂補五貢,邊吏始補二賞,互市如初。御史陳遇文援穆宗詔以請,進保署都督同知,副將張守愚以下皆進秩。 薊三協南營兵,戚繼光所募也,調攻朝鮮,撤還,道石門,鼓譟,挾增月餉。保誘令赴演武場,擊之,殺數百人,以反聞。給事中戴士衡、御史汪以時言南兵未嘗反,保縱意擊殺,請遣官按問。巡關御史馬文卿庇保,言南兵大逆有十,尚書石星附會之,遂以定變功進保秩為真,廕子。督撫孫鑛、李頤等亦進官受賜,時論尤之。 二十三年冬,順義王撦力克弟趕兔率三軍犯白馬關及東西臺,為守備徐光啟,副將李芳春、戴延春所却。明年秋,復偕部長倒布犯黑谷頂,敗而去。保度其再至,分營开連口及橫河兒。(寇果馳橫河。官軍夜半疾抵石塘嶺,襲其營。寇大驚潰,乘勢追出塞。其冬,復犯羅文峪,敗去。詔代一元鎮遼東。朝鮮再用師,敕保防海,卒於海州。贈左都督。 子學書,宣府總兵官。學詩、學禮並副總兵。學書既里居,守榆林城,拒李自成,不屈死。 杜桐,字來儀,崑山人,徙延安衞。萬曆初,由世廕累官清水營守備,以謀勇著。遷延綏入衞遊擊將軍,改古北口參將。用總督梁夢龍薦,擢延綏副總兵。十四年就拜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 時卜失兔以都督同知為套中主,威令不行,其下各雄長志常叵測。朔漠素無痘症,自嘉靖庚戌深入石州,染此症,犯者輒死。打兒漢者,卜失兔祖吉能部落也,數將命奉貢,累官指揮同知。一日互市還,與其儕禿退台吉等俱染痘死。禿退子阿計疑邊吏酖其父,思亂。及卜失兔西助火落赤共擾河西,諸部遂蠢動。十九年冬,打兒漢子土昧與他部明安互市訖,復臨邊要賞,聲犯內地。桐與巡撫賈仁元計先出兵襲之。乃令參將張剛自神木,遊擊李紹祖自孤山,桐率輕騎自榆林,三道並出。遇寇力戰,大破之,斬首四百七十餘級,馘明安而還。延綏自吉能納款,塞上息肩二十年,自此兵端復開。明安子擺言太日思報復,寇鈔無已時矣。桐先被劾罷,以是役功,超授右都督,僉書後府。 二十一年以總兵官鎮保定。二十四年徙延綏。明年再徙鎮寧夏。著力兔、宰僧入犯,逆戰水塘溝,俘斬百二十。寇益糾諸部連犯平虜、興武,桐督諸將馬孔英、鄧鳳、蕭如蕙等連破之,斬首二百餘級。而延綏將士亦數搗巢,諸部長懼,乞款,詞甚哀。三十年,二鎮撫臣孫維城、黃嘉善協謀撫之,乃復貢市。論功,文臣自內閣以下悉進官。桐以先去職,但賚銀幣,許復用而已。久之,卒於家。桐自偏裨至大帥,積首功一千八百,時服其勇。 弟松,字來清。有膽智,勇健絕倫。由舍人從軍,累功為寧夏守備。萬曆二十二年,卜失兔掠張春井,大入下馬關。松偕遊擊史見、李經以二千餘騎邀擊馬蓮井,小勝,誤入伏中,見戰死,松、經皆重傷,士卒死過半。麻貴援軍至,松復裹創力戰,寇始敗走。時松已進遊擊將軍,論功遷延綏參將。貴大舉搗巢,松以右軍出清平塞,多所斬獲,進副總兵。尋以本官改寧夏東路。松為將廉,尚氣不能容物。常因小忿薙髮為僧,部議聽其歸。尋起孤山副總兵。三十三年擢署都督僉事,代李如樟鎮延綏。明年,套寇犯安邊、懷遠,松大破之,改鎮薊州。 三十六年夏,代李成梁鎮遼東。十二月敗敵連山驛。賴暈歹者,朶顏長昂子也,狡黠為邊患。與從父蟒金潛入薊鎮河流口,大掠去。復結黃台吉謀犯喜峰口。松受總督王象乾指,潛搗黃台吉帳,以牽薊寇。乃從寧遠中左所夜馳至哈流兔,掩殺拱兔部落百四十餘級。以大捷聞,邀重賞,副使馬拯謂拱兔內屬,不當剿,彼且復讐,與松相訐。松忿,邀賞愈急,詔予之。拱兔果以無罪見剿怒,小歹青又數激之,乃以五千騎攻陷大勝堡,執守將耿尚仁支解之。深入小凌河,肆焚掠。遊擊于守志遇於山口,大敗,死千餘人,守志亦重創。松駐大凌河,不敢救。遼人多咎松,朝議謂松前僅抵錦州邊十里,未嘗出塞,所殺乃保塞部落,悉縛殺之,非陣斬。松愈忿,言撫按諸臣附會馬拯,害其奇功。自提兵出塞,將搗巢以雪前恥,而所得止五級,士馬多陷大凌河。松益慚憤,數欲自經,盡焚其鎧冑器仗,置一切疆事弗問。兵部以聞,乃勒松歸里,而以王威代之。 松既廢,時多惜其勇,然惡其僨事,無推轂之者。至四十三年,河套寇大入,令松以輕騎搗火落赤營。獲首功二百有奇,復敘用。逾二年,薊遼多事,特設總兵官鎮山海關,以松任之。四十六年,張承廕戰歿,詔松馳援遼陽。明年二月,楊鎬議四路出師。以撫順最衝,令松以六萬兵當之,故總兵趙夢麟、保定總兵王宣為佐。期三月二日抵二道關,會李如柏等並進。松勇而無謀,剛愎使氣。二十九日夜,出撫順關,日馳百餘里,抵渾河。半渡,河流急,不能盡渡。松醉趣之,將士多溺河中。松遂以前鋒進,連克二小砦,松喜。三月朔乘勢趨撒爾湖谷口。時大清方築城界凡山上,役夫萬五千,以精騎四百護之。聞松軍至,精騎則盡伏谷口以待。松軍過將半,伏兵尾擊之,追至界凡渡口,與築城夫合據山旁吉林崖。明日,松引大軍圍崖,別遣將營撒爾湖山上。松軍攻崖,方戰,大清益千人助之,已又續遣二旗兵趨界凡以為援,而遣六旗兵攻松別將於撒爾湖山。明日,六旗兵大戰,破撒爾湖山軍,死者相枕藉。所遣助吉林崖者,自山馳下擊松軍,二旗兵亦直前夾擊,松兵大敗,松與夢麟、宣皆歿於陣。橫屍亘山野,流血成渠。大清兵逐北二十里,至勺琴山而還。時車營五百尚阻渾河,而松已敗。頃之,馬林、劉綎兩軍亦敗,獨李如柏一軍遁還。事聞,朝議多咎松輕進。天啟初,贈少保左都督,世廕千戶,立祠賜祭。宣亦贈官,立祠,世廕指揮僉事。宣,榆林人。夢麟,見父岢傳。 桐子文煥,字弢武。由廕敘,歷延綏遊擊將軍,累進參將、副總兵。四十三年擢署都督僉事、寧夏總兵官。延綏被寇,文煥赴救,大破之。明年遂代官秉忠鎮延綏。屢敗寇安邊、保寧,長樂,斬首三百有奇。西路火落赤、卜言太懼,相率降。沙計數盜邊,為文煥所敗,遂納款。既而復與吉能、明愛合,駐高家、柏林邊,要封王、補賞十事。文煥襲其營,斬首百五十。火落赤諸部落攢刀立誓,獻罰九九。九九者,部落中罰駝馬牛羊數也。已,沙計又伏兵沙溝,誘殺都指揮王國安,糾猛克什力犯雙山堡,復犯波羅。文煥擊破之,追奔二十餘里。當是時,套寇號十萬。然其衆分四十二枝,多者二三千,少不及千騎,屢不得志。沙計乃與吉能、明愛、猛克什力相繼納款,延綏遂少事。文煥尋以疾歸。 天啟元年再鎮延綏。詔文煥援遼,文煥乃遣兵出河套,搗巢以致寇。諸部大恨,深入固原、慶陽,圍延安,揚言必縛文煥,掠十餘日始去。命解職候勘。奢崇明圍成都,總督張我續請令文煥赴救。至則圍已解,偕諸軍復重慶。崇明遁永寧,文煥頓不進。尋擢總理,盡統川、貴、湖廣軍。度不能制賊,謝病去。坐延綏失事罪,戍邊。七年起鎮寧夏。寧、錦告警,詔文煥馳援,俄令分鎮寧遠。進右都督,調守關門。尋引疾去。 崇禎元年錄重慶功,廕指揮僉事。三年,陝西羣盜起,五鎮總兵並以勤王行。總督楊鶴請令文煥署延鎮事,兼督固原軍。數敗賊,賊亦日益多。會山西總兵王國樑擊王嘉胤於河曲,大敗,賊入據其城。部議設一大將,兼統山、陝軍協討。乃令文煥為提督,偕曹文詔馳至河曲,絕饟道以困之。神一元陷寧塞,文煥家破。遂留文詔,令文煥西還。四年,御史吳甡劾其殺延川難民冒功,給事中張承詔復劾之,下獄褫職。十五年用總督楊文岳薦,以故官討賊。無功。復謝病歸。 子弘域,天啟初歷延綏副總兵。七年夏,文煥援遼,即擢總兵官,代鎮寧夏。積資至右都督。崇禎中,提督池河、浦口二營練兵,遏賊南渡,頗有功。十三年移鎮浙江。尋謝病去。國變後,文煥父子歸原籍崑山,卒。 蕭如薰,字季馨,延安衞人。萬曆中,由世廕百戶歷官寧夏參將,守平虜城。 二十年春,哱拜、劉東暘據寧夏鎮城反,遣其黨四出略地。拜子承恩徇玉泉營,遊擊傅桓拒守,為其下所執。賊已徇中衞及廣武,參將熊國臣等棄城奔,列城皆風靡。賊黨土文秀徇平虜,獨如薰堅守不下。如薰妻楊氏,故尚書兆女也,賢而有智,贊夫死守,日具牛酒犒士。拜養子雲最驍勇,引河套著力兔急攻。如薰伏兵南關,佯敗,誘賊入,射雲死,餘衆敗去。又襲著力兔營,獲人畜甚多。著力兔憤,復來攻,為麻貴所却,城獲全。初,帝聞如薰孤城抗賊,大喜,厚賚銀幣,擢官副總兵。六月遂以都督僉事為寧夏總兵官,盡統延綏、甘肅、固原諸援軍。其秋竟與李如松等共平賊,再進署都督同知,廕錦衣世指揮僉事;妻楊氏亦被旌。 二十二年八月,卜失兔西犯定邊,闌入固原塞,副將姜直不能禦,遂由沙梁隤牆入,直抵下馬關,縱橫內地幾一月。如薰免官,直下吏。尋復以總兵官鎮守固原。套寇入犯,擊却之。青海寇糾番族犯洮、岷,如黨及臨洮總兵孫仁禦之,禽斬三百四十有奇,撫叛番五千人,獲駝馬甲仗無算。再鎮寧夏。銀定、歹成數入犯,輒挫衂去。徙鎮薊州。久之,罷歸。再起故官,鎮延綏。 天啟初,廷議京軍不足用,召邊將分營訓練。如薰典神機營。陛見,帝賜食加奬勞焉。明年出鎮徐州。俄召還京,復以總兵官鎮守保定。五年夏,魏忠賢黨劾其與李三才聯姻,遂奪職。崇禎初卒,賜恤如制。 如薰為將持重。更歷七鎮,所在見稱。自隆慶後,款市既成,烽燧少警,輦下視鎮帥為外府。山人雜流,乞朝士尺牘往者,無不饜所欲。薊鎮戚繼光有能詩名,尤好延文士,傾貲結納,取足軍府。如薰亦能詩,士趨之若騖,賓座常滿。妻楊氏、繼妻南氏皆貴家女,至脫簪珥供客猶不給。軍中患苦之,如薰莫能却也。一時風會所尚,諸邊物力為耗,識者歎焉。 如薰祖漢,涼州副總兵、都督僉事。父文奎,京營副將、都督同知。兄如蘭,陝西副總兵、都督僉事,前府僉書;如蕙,寧夏總兵官、都督同知;如芷,提督南京教場、都督僉事。 達雲,涼州衞人。勇悍饒智略。萬曆中,嗣世職指揮僉事。擢守備,進肅州遊擊將軍。炒胡兒入犯,偕參將楊濬擊敗之,遷西寧參將。 永邵卜者,順義王俺答從子也,部衆強盛。先嘗授都督同知,再進龍虎將軍。自以貢市在宣府,守臣遇己厚,不可逞,乃隨俺答西迎活佛,留據青海,與瓦剌他卜囊歲為西寧患。嘗誘殺副將李魁。邊臣不能報,益有輕中國心。二十三年九月九日度將士必燕飲,擁勁騎直入南川。屬番偵告,雲設兵要害,令番人繞出朶爾硤口外,潛扼其背,而己提精卒二千與戰。方合,伏忽起,寇首尾不相顧,番人夾擊,大敗之。雲手馘其帥一人,斬首六百八十餘級。其走峽外者,又為番人所殲。獲駝馬戎器無算。為西陲戰功第一。所馘把都爾哈,即前殺李魁者,其地即魁陣亡處,時又皆九月也。先是,副將李聯芳為寇所殺,總兵尤繼先生獲其讐。邊人以此二事為快。 雲既勝,度寇必復至,厚集以待。踰月,寇果連真相、火落赤諸部,先圍番剌卜爾寨以誘官軍。番不能支,合於寇,寇遂逼西川。雲督諸軍營康纏溝,寇悉衆圍之,矢石如雨。雲左右衝擊,自辰至申,戰數十合。寇死傷無算,乃以長鎗鈎杆專犯西寧軍。西寧軍堅不可破,寇始遁,追奔數十里而還。捷聞,帝大喜,遣官告郊廟,宣捷。大學士趙志臯以下悉進官。雲擢都督同知,廕本衞世指揮使。寇歲掠諸番,番不敵則折而入寇。及寇敗遠徙,雲急招番,復業者七千餘戶。永邵卜連犯明沙、上谷,雲並擊走之。初,南川奏捷,雲已進副總兵,至是命以總兵官鎮守延綏。未幾,鎮甘肅。二十六年,永邵卜復犯西寧,參將趙希雲等陣歿,雲坐停俸。 甘、寧間有松山,賓兔、阿赤兔、宰僧、著力兔等居之,屢為兩鎮患。巡撫田樂決策恢復。雲偕副將甘州馬應龍、涼州姜河、永昌王鐵塊等分道襲之。寇遠竄,盡拔其巢,攘地五百里,雲以功進右都督,廕世指揮僉事。無何,青海寇糾衆分犯河西,五道俱有備,獻首功百七十有奇。松山既復,為築邊垣,分屯置戍。錄功進左都督。寇戀其故巢,乘官軍撤防時潛兵入犯,雲據險邀擊之。寇大敗,斬首百六十。加雲太子少保。寇益糾其黨犯鎮番,雲及諸將葛賴等大破之,斬首三百七十餘級。帝為告廟,行賞,進雲世廕二秩。寇復入犯,雲破走之。 是時,寇失松山,走據賀蘭山。後連青海諸部寇鈔不已,銀定、歹成尤桀驁。三十三年連營犯鎮番。雲遣副將柴國柱擊之,寇大敗去。未幾,青海寇復大入,將士分道遮擊,生禽其長沙賴,餘敗奔。三十五年敘功,雲增勳廕。是年,松山、青海二寇復連兵犯涼州,雲逆戰紅崖,大獲,斬首百三十有奇。 雲為將,先登陷陣,所至未嘗挫衂,名震西陲,為一時邊將之冠。以秋防卒於軍。贈太子太保。子奇勛,萬曆末為昌平總兵官。 尤繼先,榆林衞人。萬曆中,積功為大同副總兵。十八年,火落赤、真相犯洮、河,副總兵李聯芳等戰死。詔進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代劉承嗣鎮守固原。寇據莽剌、捏工二川,日蠶食番族,且擾西寧。聞官軍大集,卜失兔又敗於水泉,乃乘冰堅渡黃河北走,留其黨可卜列、宗塔兒等五百餘人牧莽剌川南山。南山即石門大山口,走烏思藏門戶也。屬番來告,繼先乃令番以八百人前導,與故總兵承嗣,遊擊原進學、吳顯等疾馳七百里,直抵南山。奮擊,大破之,斬首百五十有奇,生獲十二人。而拜巴爾的者,可卜列從子,前殺聯芳,至是被禽。師旋,寇尾至撒川。見有備,乃夜走。他寇犯鎮羌、西寧、石羊亦俱敗。火落赤遂徙帳西海。錄功,進秩為真,增世廕一秩。尋以病歸。起僉中軍府事。 二十一年冬為遼東總兵官。炒花二千騎入韓家路,繼先督諸軍奮擊,寇乃去。再引疾歸。二十四年起鎮薊州。自戚繼光鎮守十年,諸部雖叛服不常,然邊警頗稀。寇嘗一入青山口,輒敗去。最後,長昂導班、白二部長入犯,道石門,闞山海關,京東民盡逃入通州。繼先出關,寇已縱掠寧前去。總督蹇達怒繼先不追擊,而繼先方收召降丁八百人,欲倚為用。達乃疏言番情難馭,恐遺後憂,請調繼先別鎮,俾降丁隨往。部議以延綏杜松與易任,巡撫劉四科爭之。達復疏言:「守邊在自強,繼先獨言惟藉降丁。去歲出關,何竟不得降丁力?羽書狎至,邊隘虛實久為所窺。呼吸變生,安所措手!」兵科宋一韓等力主達議,且劾繼先他事。繼先遂罷,卒於家。 繼先眇一目,習兵敢戰,時稱「獨目將軍」。 官秉忠,榆林衞人。萬曆中起世廕,歷官固原參將,擢寧夏、甘肅副總兵。嘗與主將達雲大破寇於紅崖,銀定、歹成屢被挫去。移守薊鎮東協,積功加署都督同知。 四十年五月擢總兵官,代張承廕鎮延綏。套寇犯保寧,秉忠督參將杜文煥等敗之白土澗。一日再捷,俘斬二百五十,馘其長十二人。無何,旗牌撒勒犯長樂,秉忠將輕騎追襲之,大獲。猛克什力犯保寧,秉忠又破之。已而猛克挾賞不獲,再寇保寧及懷遠,秉忠隨所向以勁騎遮擊,先後斬首二百二十有奇。猛克及旗牌復以千餘騎犯波羅,遙見保寧軍,遂遁出塞。 吉能者,卜失兔子,為套中之主,士馬雄諸部。見卜失兔襲順義王,補其五年市賞,遂挾求封王,且還八年市賞。邊臣不許,則大怨。會他部鐵雷以痘瘡死,妄言邊吏毒殺之。而沙計盜邊,又被衂去。吉能遂合套中諸部,大舉入寇。東道高家、大柏油、神木、柏林,中道波羅,西道磚井、寧塞諸城堡盡被蹂躪。副將孫洪謨禦之大柏油,中伏被圍。遊擊萬化孚等不救,士卒死傷過半,洪謨遂降。秉忠聞寇入,急遣遊擊張榜潛劫其營,又敗,死四百餘人。會故帥杜松、寧夏帥杜文煥援軍至,竝破敵,而秉忠所部亦有斬獲,寇始退。然猶駐塞下,時鈔掠。秉忠亦屢出襲擊,多獲首功,竟以前負被劾去官。方候代,沙計謀從雙山、建安入犯,秉忠設伏待之。遂大敗去,斬其首二百有奇。 四十六年與劉綎、柴國柱等同被召,令僉書前府,尋赴援遼東。楊鎬之四路出師也,令秉忠防守鎮城。無何,辭疾歸。久之卒。子撫民,亦為寧夏總兵官。 柴國柱,西寧衞人。萬曆中,由世廕歷西寧守備。驍猛善射。從參將達雲擊寇南川,勇冠軍。錄功,進都指揮僉事。寇盜邊,輒為國柱所挫。屢進涼州副總兵。 松山既復,方建堡置堠,寇數來擾,國柱頻擊却之。銀定、歹成連兵寇鎮番,國柱馳救,斬首二百有奇,獲馬駝甲仗無算。青海寇大掠鎮羌、黑古城諸堡,守備楊國珍不能禦,國柱急率遊擊王允中等擊走之。銀定、歹成復犯河西,國柱邀擊,獲首功百二十。擢署都督僉事,陝西總兵官。 三十六年春,改鎮甘肅。銀定、歹成屢不得志,益寇鈔永昌。國柱馳與大戰,敗之,追至麻山湖,斬首百六十有奇。其部落復入寇,守備鄭崇雅等戰歿,國柱坐奪俸一年。河套、松山諸部長合兵入寇,國柱檄諸將分道擊,復斬首百六十。屢加右都督,世廕指揮僉事。久之,罷官。 四十六年夏,召僉書都督府事。無何,代杜松鎮山海關。松敗歿,虎墩兔乘機犯邊,國柱等力遏之。尋移鎮瀋陽。謝病歸。天啟初,追錄邊功,加左都督。卒,賜恤如制。 李懷信,大同人。由世廕歷都指揮僉事,掌山西都司。廉勤,數被推薦。萬曆中,遷延綏中路參將,進定邊副總兵。卜失兔、火落赤、鐵雷、擺言太等歲擾邊。定邊居延綏西,被患尤棘。懷信勇敢有謀,寇入輒敗。其先後鎮帥杜松、王威、張承廕、官秉忠又皆一時選,故邊患雖劇,而士氣不衰。 四十三年擢甘肅總兵官,延人為立生祠。松山寇入掠蘆溝墩諸處,懷信邀擊,大敗之。斬首三百有奇,獲駝馬甲仗無算。已,復分三道犯鎮番諸堡,懷信亦分遏之。寇引還,將士尾其後,獲首功百九十有奇。自後寇入多失利去,威名著河西。先是,陝西止設四鎮,自西寧多警,增設臨洮總兵官,遂為五鎮。然惟甘、延最當敵衝,故擇帥常慎。而甘肅北有松山,南臨青海,諸部落環居其外,尤難禦。懷信在鎮,邊人恃以無恐。 四十七年,遼東急,詔充援剿總兵官,馳赴遼東。時熊廷弼為經略,令懷信偕柴國柱、賀世賢以四萬人守瀋陽。煖兔、炒花謀入犯,廷弼急移懷信戍首山,寇不敢入。俄泛懿有警,檄懷信禦却之。遼事益急,諸老將多引避。廷弼復負氣凌諸將,懷信不能堪,亦堅臥引疾去。天啟二年起鎮大同。明年罷。已,追錄邊功,進左都督。久之,卒於家。 贊曰:張臣諸人,勇略自奮,著效邊陲,均一時良將選也。董一元白沙堝、墨山之捷,奇偉不下王越。至承廕與松,以將門子捐軀報國,視世所稱「東李西麻」者,相去何等也。 葉向高 劉一燝兄一焜 一煜 韓爌 朱國祚朱國禎 何宗彥 孫如游孫嘉績 葉向高,字進卿,福清人。父朝榮,養利知州。向高甫妊,母避倭難,生道旁敗厠中。數瀕死,輒有神相之。舉萬曆十一年進士,授庶吉士,進編修。遷南京國子司業,改左中允,仍視司業事。 二十六年召為左庶子,充皇長子侍班官。礦稅橫行,向高上疏,引東漢西邸聚錢事為鑑,不報。尋擢南京禮部右侍郎。久之,改吏部。再陳礦稅之害,又請罷遼東稅監高淮,語皆切至。妖書獄興,移書沈一貫力諫。一貫不悅,以故滯南京九年。 後一貫罷,沈鯉亦去,朱賡獨當國。帝命增閣臣。三十五年五月擢向高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王錫爵、于慎行、李廷機並命。十一月,向高入朝,慎行已先卒,錫爵堅辭不出。明年,首輔賡亦卒,次輔廷機以人言久杜門,向高遂獨相。 當是時,帝在位日久,倦勤,朝事多廢弛,大僚或空署,士大夫推擇遷轉之命往往不下,上下乖隔甚。廷臣部黨勢漸成,而中官榷稅、開礦,大為民害。帝又寵鄭貴妃,福王不肯之國。向高用宿望居相位,憂國奉公,每事執爭效忠藎。帝心重向高,體貌優厚,然其言大抵格不用,所救正十二三而已。東宮輟講者五年,廷臣屢請不得命。三十七年二月,向高擇吉以請,亦不報。自是歲春秋必懇請,帝皆不納。貴妃王氏,太子生母也,薨四日不發喪。向高以為言,乃發喪。而禮官上其儀注,稽五日不行。向高復爭之,疏乃下。福王府第成,工部以之國請,向高擬旨上。帝不發,改明春。及期迫,向高請先飭儀衞舟車,帝不納。四十一年春,廷臣交章請,復諭改明春。已,忽傳旨,莊田非四萬頃不行,廷臣大駭。向高因進曰:「田四萬頃,必不能足,之國且無日,明旨又不信於天下矣。且王疏引祖制,而祖制無有是事。曩惟世宗時景王有之。景王久不之國,皇考在裕邸,危疑不安。此何可效也?」帝報曰:「莊田自有成例,且今大分已定,何猜?」向高因疏謝,言:「皇考時,名位雖未正,然講讀不輟,情意通。今東宮輟講八年,且不奉天顏久,而福王一日兩見,以故不能無疑。惟堅守明春期,而無以莊田藉口,天下疑自釋。」帝報福王無一日兩見事。 向高有裁斷,善處大事。錦衣百戶王曰乾者,京師奸人也,與孔學、趙宗舜、趙聖等相訐告。刑官讞未竟,曰乾乃入皇城放礮上疏。刑官大驚,將擬曰乾死罪。曰乾遂訐奏鄭妃內侍姜嚴山與學等及妖人王三詔用厭勝術詛咒皇太后、皇太子死,擁立福王。帝震怒,遶殿行半日,曰:「此大變事,宰相何無言?」內侍即跪上向高奏。奏言:「此事大類往年妖書,然妖書匿名難詰,今兩造具在,一訊即情得。陛下當靜處之,稍張皇,則中外大擾。至其詞牽引貴妃、福王,尤可痛恨。臣與九卿所見皆同,敢以聞。」帝讀竟太息曰:「吾父子兄弟全矣。」明日,向高又言:「曰乾疏不宜發。發則上驚聖母,下驚東宮,貴妃、福王皆不安。宜留中,而別諭法司治諸奸人罪,且速定明春之國期,以息羣喙,則天下帖然無事。」帝盡用其言,太子、福王得相安。貴妃終不欲福王之國,言明年冬太后七十壽,王宜留慶賀。帝令內閣宣諭。向高留上諭弗宣,請今冬預行慶壽禮,如期之國。帝遣中使至向高私邸,必欲下前諭。向高言:「外廷喧傳陛下欲假賀壽名留福王,約千人伏闕請。今果有此諭,人情益疑駴,將信王曰乾妖言,朝端必不靜。聖母聞之,亦必不樂。且潞王,聖母愛子,亦居外藩,何惓惓福王為?」因封還手諭。帝不得已從之,福王乃之國。 向高嘗上疏言:「今天下必亂必危之道,蓋有數端,而災傷寇盜物怪人妖不與焉。廊廟空虛,一也。上下否隔,二也。士大夫好勝喜爭,三也。多藏厚積,必有悖出之釁,四也。風聲氣習日趨日下,莫可挽回,五也。非陛下奮然振作,簡任老成,布列朝署,取積年廢弛政事一舉新之,恐宗社之憂,不在敵國外患,而即在廟堂之上也。」其言絕痛切。帝知其忠愛,不能行。 初,向高入閣。未幾,陳用人理財策,力請補缺官,罷礦稅。見帝不能從,乃陳上下乖離之病。兩疏乞罷,帝不允。向高自獨相,即請增閣臣,帝不聽。及吏部尚書孫丕揚以薦賢不用求去,向高特疏請留,亦不報,遂引疾。屢諭,乃出視事。已,又言:「臣屢求去,輒蒙恩諭留。顧臣不在一身去留,而在國家治亂。今天下所在災傷死亡,畿輔、中州、齊、魯流移載道,加中外空虛,人才俱盡。罪不在他人,臣何可不去。且陛下用臣,則當行其言。今章奏不發,大僚不補,起廢不行,臣微誠不能上達,留何益。誠用臣言,不徒縻臣身,臣溘先朝露,有餘幸矣。」帝不省。京師大水,四方多奏水旱。向高又言:「自閣臣至九卿臺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其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嘗用一人。陛下萬事不理,以為天下長如此,臣恐禍端一發,不可收也。」帝亦不省。 四十年春,向高以歷代帝王享國四十年以上者,自三代迄今止十君,勸帝力行新政。因復以用人行政請,亦不報。向高志不行,無月不求去。帝輒優旨勉留。向高復言:「臣進退可置不問,而百僚必不可盡空,臺諫必不可盡廢,諸方巡按必不可不代。中外離心,輦轂肘腋間,怨聲憤盈,禍機不測,而陛下務與臣下隔絕。帷幄不得關其忠,六曹不得舉其職,舉天下無一可信之人,而自以為神明之妙用,臣恐自古聖帝明王無此法也。」 先是,向高疾,閣中無人,章奏就其家擬旨者一月。及是,向高堅臥益久,即家擬旨如前,論者以為非體,向高亦自言其非,堅乞去。帝卒不命他相,遣鴻臚官慰留。至帝萬壽節,始起視事。其後,向高主癸丑會試,章奏皆送闈中,尤異事云。帝考選科道七十餘人,命久不下。向高懇請數十疏,越二年乃下。言官既多,攻擊紛起。帝心厭之,章悉留中。向高請盡付所司,定其去留。因言:「大臣者,小臣之綱。今六卿止趙煥一人,而都御史十年不補,彈壓無人,人心何由戢?」帝但責言官妄言,而大僚迄不補。向高請增置閣臣,章至百餘上。帝始用方從哲、吳道南。向高疏謝,因引退,優詔不允。 四十二年二月,皇太后崩。三月,福王之國。向高乞歸益數,章十餘上。至八月,允其去。向高以三載考績,進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敘延綏戰功,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改戶部尚書、武英殿;一品三載滿,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吏部尚書、建極殿。至是,命加少師兼太子太師,賜白金百,彩幣四,表裏大紅坐蟒一襲,遣行人護歸。 向高在相位,務調劑羣情,輯和異同。然其時黨論已大起,御史鄭繼芳力攻給事中王元翰,左右兩人者相角。向高請盡下諸疏,敕部院評曲直,罪其論議顛倒者一二人,以警其餘,帝不報。諸臣既無所見得失,益樹黨相攻。未幾,又爭李三才之事,黨勢乃成。無錫顧憲成家居,講學東林書院,朝士爭慕與游。三才被攻,憲成貽書向高暨尚書孫丕揚,訟其賢。會辛亥京察,攻三才者劉國縉以他過掛察典,喬應甲亦用年例出外,其黨大譁。向高以大體持之,察典得無撓,而兩黨之爭遂不可解。及後,齊、楚、浙黨人攻東林殆盡。浸尋至天啟時,王紹徽等撰所謂東林點將錄,令魏忠賢按氏名逐朝士。以向高嘗右東林,指目為黨魁云。 向高歸六年,光宗立,特詔召還。未幾,熹宗立,復賜敕趣之。屢辭,不得命。天啟元年十月還朝,復為首輔。言:「臣事皇祖八年,章奏必發臣擬。即上意所欲行,亦遣中使傳諭。事有不可,臣力爭,皇祖多曲聽,不欲中出一旨。陛下虛懷恭己,信任輔臣,然間有宣傳滋疑議。宜慎重綸音,凡事令臣等擬上。」帝優旨報聞。旋納向高請,發帑金二百萬,為東西用兵之需。 熹宗初政,羣賢滿朝,天下欣欣望治。然帝本沖年,不能辨忠佞。魏忠賢、客氏漸竊威福,搆殺太監王安,以次逐吏部尚書周嘉謨及言官倪思輝等。大學士劉一燝亦力求去。向高言:「客氏出復入,而一燝顧命大臣不得比保姆,致使人揣摩於奧穾不可知之地,其漸當防。」忠賢見向高疏刺己,恨甚。既而刑部尚書王紀削籍,禮部尚書孫慎行、都御史鄒元標先後被攻致仕去。向高爭不得,因請與元標同罷。帝不聽,而忠賢益恨向高。 向高為人光明忠厚,有德量,好扶植善類。再入相,事沖主,不能謇直如神宗時,然猶數有匡救。給事中章允儒請減上供袍服。奄人激帝怒,命廷杖。向高論救者再,乃奪俸一年。御史帥衆指斥宮禁,奄人請帝出之外,以向高救免。給事中傅櫆救王紀,將貶謫,亦以向高言僅奪俸。紀既罷去,御史吳甡、王祚昌薦之,部議以故官召。忠賢怒,將重譴文選郎,向高亦救免。給事中陳良訓疏譏權奄,忠賢摘其疏中「國運將終」語,命下詔獄,窮治主使。向高以去就爭,乃奪俸而止。熊廷弼、王化貞論死,言官勸帝速決。向高請俟法司覆奏,帝從之。有請括天下布政司、府、州、縣庫藏盡輸京師者,向高言:「郡邑藏已竭,藩庫稍餘。倘盡括之,猝有如山東白蓮教之亂,何以應之?」帝皆不納。 忠賢既默恨向高,而其時朝士與忠賢抗者卒倚向高。忠賢乃時毛舉細故,責向高以困之。向高數求去。四年四月,給事中傅櫆劾左光斗、魏大中交通汪文言,招權納賄,命下文言詔獄。向高言:「文言內閣辦事,實臣具題。光斗等交文言事曖昧,臣用文言顯然。乞陛下止罪臣,而稍寬其他,以消縉紳之禍。」因力求速罷。當是時,忠賢欲大逞,憚衆正盈朝,伺隙動。得櫆疏喜甚,欲藉是羅織東林,終憚向高舊臣,并光斗等不罪,止罪文言。然東林禍自此起。 至六月,楊漣上疏劾忠賢二十四大罪。向高謂事且決裂,深以為非。廷臣相繼抗章至數十上,或勸向高下其事,可決勝也。向高念忠賢未易除,閣臣從中挽回,猶冀無大禍。乃具奏稱忠賢勤勞,朝廷寵待厚,盛滿難居,宜解事權,聽歸私第,保全終始。忠賢不悅,矯帝旨敘己功勤,累百餘言。向高駭曰:「此非奄人所能,必有代為草者。」探之,則徐大化也。忠賢雖憤,猶以外廷勢盛,未敢加害。其黨有導以興大獄者,忠賢意遂決。於是工部郎中萬燝以劾忠賢廷杖,向高力救,不從,死杖下。無何,御史林汝翥亦以忤奄命廷杖。汝翥懼,投遵化巡撫所。或言汝翥,向高甥也,羣奄圍其邸大譟。向高以時事不可為,乞歸已二十餘疏,至是請益力。乃命加太傅,遣行人護歸,所給賜視彝典有加。尋聽辭太傅,有司月給米五石,輿夫八。 向高既罷去,韓爌、朱國禎相繼為首輔,未久皆罷。居政府者皆小人,清流無所依倚。忠賢首誣殺漣,光斗等次第戮辱,貶削朝士之異己者,善類為一空云。熹宗崩,向高亦以是月卒,年六十有九。崇禎初,贈太師,諡文忠。 劉一燝,字季晦,南昌人。父曰材,嘉靖中進士,陝西左布政使。萬曆十六年,一燝與兄一焜、一煜並舉於鄉。越七年,又與一煜竝舉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 一焜為考功郎,掌京察。大學士沈一貫欲庇其私人錢夢臯、鍾兆斗等,屬一燝為請。一燝謝不可,夢臯等竟以中旨留,由是忤一貫意。尋歷祭酒,詹事,掌翰林院事。四十五年春京察,黨人用事,謀逐孫承宗、繆昌期等,一燝力保持得免。故事,掌院無滿歲不遷者,一燝居四年始遷禮部右侍郎,教習庶吉士。光宗即位,擢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參預機務,偕何宗彥、韓爌並命。時內閣止方從哲一人。 萬曆末年,神宗欲用史繼偕、沈〈氵寉〉。兩人方在籍,帝命召之。未及至,帝復命宗彥、一燝、爌。明日復命朱國祚及舊輔葉向高。而宗彥、國祚、向高亦皆在籍,惟一燝、爌入直。甫拜命,帝已得疾,一燝偕諸臣召見乾清宮。明日九月朔,帝崩。諸臣入臨畢,一燝詰羣奄:「皇長子當柩前即位,今不在,何也?」羣奄東西走不對。東宮伴讀王安前曰:「為李選侍所匿耳。」一燝大聲言:「誰敢匿新天子者?」安曰:「徐之,公等慎勿退。」遂趨入白選侍。選侍頷之,復中悔,挽皇長子裾。安直前擁抱疾趨出。一燝見之,急趨前呼萬歲,捧皇長子左手,英國公張惟賢捧右手,掖升輦。及門,宮中厲聲呼:「哥兒却還!」使使追躡者三輩。一燝傍輦疾行,翼升文華殿,先即東宮位,羣臣叩頭呼萬歲。 事稍定,選侍猶趨還乾清。時選侍居乾清。一燝曰:「乾清不可居,殿下宜暫居慈慶。」皇長子心憚選侍,然之。一燝語安曰:「主上沖年,無母后。外庭有事,吾受過;宮中起居,公等不得辭責。」明日,周嘉謨及左光斗疏請移宮。時首輔從哲徘徊其間,已,又欲緩移宮。一燝曰:「本朝故事,仁聖,嫡母也,移慈慶;慈聖,生母也,移慈寧。今何日,可姑緩耶?」初五日偕同官請即日降旨,竚立宮門以俟。選侍不得已,移噦鸞宮,天子復還乾清,事始大定。帝既踐阼,從哲被劾在告,一燝遂當國,與爌相得甚歡。念內廷惟王安力衞新天子,乃引與共事。安亦傾心嚮之。所奏請,無不從。發內帑,抑近倖,搜遺逸,舊德宿齒布滿九列,中外欣欣望治焉。 明年,天啟改元,瀋陽失。廷臣多請復用熊廷弼。一燝亦言:「廷弼守遼一載,殘疆宴然,不知何故翦除。及下廷議,又皆畏懼,不敢異同。嗣後軍國大事,陛下當毅然主持,敕諸臣洗心滌慮,悉破雷同附和,共憂國奉公。」帝優旨褒答。尋有詔盡謫前排廷弼者姚宗文等官。言路多怨一燝。一燝嘗言:「任天下事者,惟六官。言路張,則六官無實政。善治天下者,俾六官任事,言路得繩其愆,言官陳事,政府得裁其是,則天下治。」於是一切條奏悉下部議,有不經者,詔格之。 初,選侍將移宮,其內豎李進忠、劉朝、田詔等盜內府祕藏,過乾清門仆,金寶墮地。帝怒,悉下法司,案治甚急。羣奄懼,搆蜚語,言帝薄先朝妃嬪,致選侍移宮日,跣足投井,以搖惑外廷。御史賈繼春遂上安選侍書。刑部尚書黃克纘、給事中李春曄、御史王業浩輩張大其辭,欲脫盜奄罪。帝惡繼春妄言,且疑其有黨,將嚴譴之。一燝謂天子新即位,輒疑臣下朋黨,異時奸人乘間,士大夫必受其禍。乃具疏開帝意,為繼春解,而反覆言朋黨無實。繼春得削籍去。御史張慎言、高弘圖疏救繼春,帝欲并罪,亦以一燝言而止。帝憾選侍甚,必欲誅盜奄。王安為司禮,亦惡之。諸奄百方救,卒不得。久而帝漸忘前事,安亦為魏忠賢排死,諸奄乃厚賄忠賢為地,而上疏辨冤。帝果免朝、詔死,下其疏法司。一燝執奏,詔等議誅久,無可雪,疏直下部,前無此制。帝不得已,下其疏於閣。一燝復言:「此疏外不由通政司,內不由會極門,例不當擬旨,謹封還原疏。」由是忠賢輩大恨,朝等亦竟免死,益任用。 定陵工成,忠賢欲以為功。一燝援故事,內臣非司禮掌印及提督陵工不得濫廕,止擬加恩三等。諸言官論客氏被謫者,一燝皆疏救,又請出客氏於外。及言官交章論沈〈氵寉〉,〈氵寉〉疑一燝主之,與忠賢、客氏等比,而齮一燝。一燝持大體,不徇言路意。言路頗怨。又密窺魏、客等漸用事,一燝勢孤,是年四月,候補御史劉重慶遂力詆一燝不可用。帝怒謫重慶。一燝再論救,不聽。而職方郎中余大成,御史安伸,給事中韋蕃、霍維華交章劾一燝。帝不問。既而維華外轉,其同官孫杰疑一燝屬嘉謨為之,上疏力攻一燝。一燝疏辨求罷。帝已慰留,給事中侯震暘、御史陳九疇復劾之,并刺其結納王安。於是一燝四疏乞歸,忠賢從中主之,傳旨允其去。 先是,從哲去,帝數稱一燝為首輔,一燝不敢當,虛位俟葉向高。及向高至,入讒言,謂一燝尼己。至是,知其無他,力稱一燝有翼衞功,不可去。帝復慰留,一燝堅臥不起。二年正月,疏十二上,乃令乘傳歸。既歸,兵部尚書張鶴鳴興奸細杜茂、劉一巘獄,欲指一巘為一燝族,株連之。刑部尚書王紀不可,遂被斥去,而一燝得白。鶴鳴,一燝向所推轂者也。已而忠賢大熾,矯旨責一燝誤用廷弼,削官,追奪誥命,勒令養馬。崇禎改元,詔復官,遣官存問。一燝在位,累加少傅、太子太傅、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八年卒,贈少師。福王時,追諡文端。 一焜,字元丙。萬曆二十年進士。授行人。歷考功郎中,佐侍郎楊時喬典京察,盡斥執政私人。已,改文選,遷太常少卿,以憂去。久之,由故官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帝遣中官曹奉建鎮海寺於普陀山。一焜偕巡按李邦華爭不可,不聽。織造中官劉成卒,一焜屢疏請勿遣代。已得請,會命中官呂貴護成遺裝,奸人遂請留貴督織造,疏直達禁中。一焜與邦華極論其罪,帝卒命貴代之。一焜復疏爭,不報。貴既任,條行十事,多侵擾。一焜疏駁,且禁治其爪牙,貴為斂威。一焜以暇築龕山海塘千二百丈,濬復餘杭南湖,民賴其利。御史沈珣誣訐其贓私,一焜自引去。卒,贈工部右侍郎。 一煜,兵部郎中。 韓爌,字象雲,蒲州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進編修,歷少詹事,充東宮講官。四十五年擢禮部右侍郎,協理詹事府。久之,命教習庶吉士。 泰昌元年八月,光宗嗣位,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未幾,光宗疾大漸,與方從哲、劉一燝同受顧命。時宮府危疑,爌竭誠翼衞,中外倚以為重。大帥李如柏、如楨兄弟有罪,當逮治,中旨寬之。爌與一燝執奏,逮如律。以登極恩,加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從哲去,一燝當國,爌協心佐理。 天啟元年正月,兩人以帝為皇孫時,未嘗出閤讀書,請於十二日即開經筵,自後日講不輟,從之。遼陽失,都城震驚。爌、一燝以人情偷玩,擬御札戒勵百官,共圖實效,帝納之。廷臣以兵餉大絀,合詞請發帑,爌、一燝亦以為言,詔發百萬兩。大婚禮成,加少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廕一子尚寶司丞。未幾,以貴州平苗功,加少傅、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帝封乳母客氏為奉聖夫人,大婚成,當出外,仍留之宮中。御史畢佐周切諫,六科、十三道復連署爭,皆不納。爌、一燝引祖制為言,乃命俟梓宮發引,擇日出宮。 二年四月,禮部尚書孫慎行劾方從哲用李可灼紅丸藥,罪同弒逆,廷議紛然。一燝已去位,爌特疏白其事,曰: 先帝以去年八月朔踐阼。臣及一燝以二十四日入閣。適鴻臚寺官李可灼云有仙丹欲進。從哲愕然,出所具問安揭,有「進藥十分宜慎」語。臣等深以為然,即諭之去。二十七日召見羣臣,先帝自言不用藥已二十餘日。至二十九日遇兩內臣,言帝疾已大漸,有鴻臚寺官李可灼來思善門進藥。從哲及臣等皆言彼稱仙丹,便不敢信。是日仍召見。諸臣問安畢,先帝即顧皇上,命臣等輔佐為堯、舜。又語及壽宮,臣等以先帝山陵對,則云:「是朕壽宮。」因問有鴻臚官進藥。從哲奏云:「李可灼自謂仙丹,臣等未敢信。」先帝即命傳宣。臣等出,移時可灼至,同入診視,言病源及治法甚合。先帝喜,命速進。臣等復出,令與諸醫商搉。一燝語臣,其鄉兩人用此,損益參半。諸臣相視,實未敢明言宜否。須臾,先帝趣和藥,臣等復同入。可灼調以進,先帝喜曰:「忠臣,忠臣。」臣等出,少頃,中使傳聖體服藥後暖潤舒暢,思進飲膳,諸臣歡躍而退。比申末,可灼出云:「聖上恐藥力不繼,欲再進一丸。」諸醫言不宜驟。乃傳趣益急,因再進訖。臣等問再服復何狀,答言平善如初。此本日情事也。次日,臣等趨朝,而先帝已於卯刻上賓矣,痛哉! 方先帝召見羣臣時,被袞憑几,儼然顧命。皇上焦顏侍側,臣等環跪徬徨,操藥而前,籲天以禱。臣子際此,憾不身代。凡今所謂宜慎宜止者,豈不慮於心,實未出於口,抑且不以萌諸心。念先帝臨御雖止旬月,恩膏實被九垓。為臣子者宜何如頌揚,何如紀述。乃禮臣忠憤之激談,與遠邇驚疑之紛議,不知謂當時若何情景,而進藥始末實止如此。若不據實詳剖,直舉非命之凶稱,加諸考終之令主,恐先帝在天之靈不無恫怨,皇上終天之念何以為懷。乞渙發綸音,布告中外,俾議法者勿以小疑成大疑,編摹者勿以信史為謗史。 文震孟建言獲譴,論救甚力。 三年以山東平妖賊功,加少師、太子太師。時葉向高當國,爌次之。及楊漣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忠賢頗懼,求援於爌。爌不應,忠賢深銜之。既向高罷,爌為首輔,每事持正,為善類所倚。然向高有智術,籠絡羣奄,爌惟廉直自持,勢不能敵。而同官魏廣微又深結忠賢,遍引邪黨。其冬,忠賢假會推事逐趙南星、高攀龍,爌急率朱國禎等上言:「陛下一日去兩大臣,臣民失望。且中旨徑宣,不復到閣,而攀龍一疏,經臣等擬上者,又復更易,大駭聽聞,有傷國體。」忠賢益不悅,傳旨切責。未幾,又逐楊漣、左光斗、陳于廷,朝政大變,忠賢勢益張。 故事,閣中秉筆止首輔一人。廣微欲分其柄,囑忠賢傳旨,諭爌同寅協恭,而責次輔毋伴食。爌惶懼,即抗疏乞休。略言:「臣備位綸扉,咎愆日積。如詰戎宜先營衞,而觀兵禁掖,無能紓宵旰憂。忠直尚稽召還,而搒掠朝堂,無能回震霆怒。後先諸臣之罷斥,諭旨中出之紛更,不能先時深念,有調劑之方,又不能臨事執持,為封還之戇。皆臣罪之大者。皇上釋此不問,責臣以協恭,責同官以協贊。同官奉詔以從事,臣欲補過無由矣。乞亟褫臣官,為佐理溺職之戒。」得旨:「卿親承顧命,當竭忠盡職。乃歸非於上,退有後言。今復悻悻求去,可馳驛還籍。」諸輔臣請如故事,加以體貌,不報。爌疏謝,有「左右前後務近端良,重綸綍以重仕途,肅紀綱以肅朝宁」語。忠賢及其黨益恨。爌去,朱國禎為首輔。李蕃攻去之,顧秉謙代其位。公卿庶僚皆忠賢私人矣。 五年七月,逆黨李魯生劾爌,削籍除名。又假他事坐贓二千,斃其家人於獄。爌鬻田宅,貸親故以償,乃棲止先墓上。 莊烈帝登極,復故官。崇禎元年,言者爭請召用,為逆黨楊維垣等所扼,但賜敕存問,官其一子。至五月,始遣行人召之。十二月還朝,復為首輔。帝御文華後殿閱章奏,召爌等,諭以擬旨務消異同,開誠和衷,期於至當。爌等頓首謝,退言:「上所諭甚善,而密勿政機,諸臣參互擬議,不必顯言分合。至臣等晨夕入直,勢不能報謝賓客。商政事者,宜相見於朝房,而一切禁私邸交際。」帝即諭百僚遵行。 二年正月,大學士劉鴻訓以張慶臻敕書事被重譴,爌疏救,不聽。溫體仁訐錢謙益,御史任贊化亦疏訐體仁。帝召見廷臣,體仁力詆贊化及御史毛羽健為謙益死黨。帝怒,切責贊化。爌請寬贊化以安體仁。帝因謂:「進言者不憂國而植黨,自名東林,於朝事何補?」爌退,具揭言:「人臣不可以黨事君,人君亦不可以黨疑臣。但當論其才品臧否,職業修廢,而黜陟之。若戈矛妄起於朝堂,畛域橫分於宮府,非國之福也。」又率同官力救贊化,不納。皇長子生,請盡蠲天下積逋,報可。 時大治忠賢黨,爌與李標、錢龍錫主之。列上二百六十二人,罪分六等,名曰「欽定逆案」,頒行天下。言者爭擊吏部尚書王永光,南京禮部主事王永吉言之尤力。帝怒,將罪之。爌等言永吉不宥,永光必不安,乃止奪俸一年。工部尚書張鳳翔奏廠、庫積弊。帝怒,召對廷臣詰責。巡視科道王都、高賚明二人力辨,帝命錦衣官執之,爌、標、龍錫並救解。而是日永光以羽健疏劾,請帝究主使者。爌退,申救都等,因言永光不宜請究言官。帝不納,然羽健卒獲免。 初,熊廷弼既死,傳首九邊,屍不得歸葬。至是,其子詣闕疏請。爌等因言:「廷弼之死,由逆奄欲殺楊漣、魏大中,誣以行賄,因盡殺漣等,復懸坐廷弼贓銀十七萬,刑及妻孥,冤之甚者。」帝乃許收葬。 時遼事急,朝議汰各鎮兵。又以兵科給事中劉懋疏,議裁驛卒。帝以問爌,爌言:「汰兵止當清占冒及增設冗兵爾。衝地額兵不可汰也。驛傳疲累,當責按臣核減,以甦民困,其所節省仍還之民。」帝然之。御史高捷、史{范土}以罪免,永光力引之。都御史曹于汴持不可,永光再疏爭。爌言,故事當聽都察院咨用。帝方眷永光,不從。九月以將行慶典,請停秋決,亦不從。 時逆案雖定,永光及袁弘勛、捷、{范土}輩日為翻案計。至十月,大清兵入畿甸,都城戒嚴。初,袁崇煥入朝,嘗與錢龍錫語邊事。龍錫,東林黨魁也,永光等謀因崇煥興大獄,可盡傾東林。倡言大清兵之入,由崇煥殺毛文龍所致。捷遂首攻龍錫,逐之。明年正月,中書舍人加尚寶卿原抱奇故由輸貲進,亦劾爌主款誤國,招寇欺君,郡邑殘破,宗社阽危,不能設一策,拔一人,坐視成敗,以人國僥倖,宜與龍錫並斥。其言主款者,以爌,崇煥座主也。帝重去爌,貶抱奇秩。無何,左庶子丁進以遷擢愆期怨爌,亦劾之,而工部主事李逢申劾疏繼上。爌即三疏引疾。詔賜白金彩幣,馳驛遣行人護歸,悉如彝典。進、逢申並爌會試所舉士也。 爌先後作相,老成慎重。引正人,抑邪黨,天下稱其賢,獨嘗庇王永光云。十七年春,李自成陷蒲州,迫爌出見,不從。賊執其孫以脅。爌止一孫,乃出見,賊釋其孫。爌歸,憤鬱而卒,年八十矣。 朱國祚,字兆隆,秀水人。萬曆十一年進士第一。授修撰。進洗馬,為皇長子侍班官,尋進諭德。日本陷朝鮮,石星惑沈惟敬言,力主封貢。國祚面詰星:「此我鄉曲無賴,因緣為奸利耳,公獨不計辱國乎?」星不能用。 二十六年超擢禮部右侍郎。湖廣稅監陳奉橫甚。國祚貽書巡按御史曹楷,令發其狀。帝怒,幾逮楷,奉亦因此撤去。尚書余繼登卒,國祚攝部事。 時皇長子儲位未定,冠婚踰期,國祚屢疏諫。戚臣鄭國泰請先冠婚,後冊立。國祚抗疏言:「本朝,外戚不得與政事。冊立大典,非國泰所宜言。況先冊立,後冠婚,其儀仗、冠服之制,祝醮、敕戒之辭,陞降、坐立之位,朝賀拜舞之節,因名制分,因分制禮,甚嚴且辨。一失其序,名分大乖。違累朝祖制,背皇上明綸,犯天下清議,皆此言也。」又言:「冊立之事,理不可緩。初謂小臣激聒,故遲之。後羣臣勿言,則曰待嫡。及中宮久無所出,則曰皇長子體弱,須其強。今又待兩宮落成矣。自三殿災,朝廷大政令率御文華殿。三禮之行,在殿不在宮。頃歲趣辦珠寶,戶部所進視陛下大婚數倍之。遠近疑陛下借珠寶之未備,以遲典禮。且詔旨採辦珠寶,額二千四百萬,而天下賦稅之額乃止四百萬。即不充國用,不給邊需,猶當六年乃足。必待取盈而後舉大禮,幾無時矣。」已,又言:「太祖、成祖、仁宗,即位初,即建儲貳。宣宗、英宗冊為皇太子時,止二歲,憲宗、孝宗止六歲,陛下亦以六歲。未聞年十九而不冊立者。」國祚攝尚書近二年,爭國本至數十疏,儲位卒定。 陝西狄道山崩,其南湧小山五,國祚請修省。社稷壇枯樹生烟,復陳安人心、收人望、通下情、清濫獄四事。雲南巡撫陳用賓進土物,國祚劾之。尋轉左侍郎,改吏部。御史湯兆京劾其縱酒踰檢,帝不問,國祚遂引疾歸。 光宗即位,以國祚嘗侍潛邸,特旨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機務。天啟元年六月還朝。尋加太子太保,進文淵閣。國祚素行清慎,事持大體,稱長者。明年會試,故事,總裁止用內閣一人,是科用何宗彥及國祚,有譏其中旨特用者。國祚既竣事,即求罷,優詔不允。都御史鄒元標侍經筵而躓,帝遣中使問狀。國祚進曰:「元標在先朝直言受杖,故步履猶艱。」帝為之改容。刑部尚書王紀為魏忠賢所逐。國祚合疏救,復具私揭爭之。紀為禮部侍郎時,嘗以事忤國祚者也。 三年,進少保、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改武英殿。十三疏乞休,詔加少傅兼太子太傅,乘傳歸。明年卒。贈太傅,諡文恪。從子大啟,文選郎中,終刑部左侍郎。 同時,朱國禎,字文寧,烏程人。萬曆十七年進士。累官祭酒,謝病歸,久不出。天啟元年擢禮部右侍郎,未上。三年正月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顧秉謙、朱延禧、魏廣微並命。閣中已有葉向高、韓爌、何宗彥、朱國祚、史繼偕,又驟增四人,直房幾不容坐。六月,國禎還朝,秉謙、延禧以列名在後,謙居其次。改文淵閣大學士,累加少保兼太子太保。魏忠賢竊國柄,國禎佐向高,多所調護。四年夏,楊漣劾忠賢,廷臣多勸向高出疏,至有詬者。向高慍甚,國禎請容之。及向高密奏忤忠賢,決計去,謂國禎曰:「我去,蒲州更非其敵,公亦當早歸。」蒲州謂爌也。向高罷,爌為首輔,爌罷,國禎為首輔。廣微與忠賢表裏為奸,視國禎蔑如。其冬為逆黨李蕃所劾,三疏引疾。忠賢謂其黨曰:「此老亦邪人,但不作惡,可令善去。」乃加少傅,賜銀幣,廕子中書舍人,遣行人送歸,月廩、輿夫皆如制。崇禎五年卒。贈太傅,諡文肅。 何宗彥,字君美。其父由金谿客隨州,遂家焉。宗彥舉萬曆二十三年進士。累官詹事。四十二年遷禮部右侍郎,署部事。 福王之國河南,請求無已。宗彥上疏,言可慮者有六,帝不聽。又屢疏請東宮講學,皇孫就傅,及瑞、惠、桂三王婚禮。太子生母王貴妃薨,不置守墳內官,又不置墳戶贍地,宗彥力爭之。梃擊事起,宗彥因言:「天下疑陛下薄太子久。太子處積輕之勢,致慈慶宮門止守以耄年二內侍,中門則寂無一人。乞亟下張差廷訊,凡青宮諸典禮,悉允臣部施行,宗社幸甚。」不報。尋轉左侍郎,署部如故。 四十四年冬,隆德殿災,宗彥請通下情,修廢政,補曠官。明年,皇長孫年十三,未就傅,宗彥再疏力言。自是頻歲懇請,帝終不納。四十六年六月,京師地震。上修省三事。時帝不視朝已三十載,朝政積弛,庶官盡曠。明年秋,遼事益棘。宗彥率僚屬上言:「自三路喪師,開原、鐵嶺相繼沒,瀋陽孤危。請陛下臨朝,與臣等面籌兵食大計。」帝亦不報。 宗彥清修有執。攝尚書事六年,遇事侃侃敷奏,時望甚隆。其年十二月會推閣臣,廷臣多首宗彥,獨吏科給事中張延登不署名,遂不獲與。宗彥旋乞假去。御史薛敷政、蕭毅中、左光斗、李徵儀、倪應春、彭際遇、張新詔等交章惜之,而延登同官亓詩教、薛鳳翔又屢疏糾駁。其時齊黨勢盛,非同類率排去之。宗彥無所附麗,故終不安其位。 明年,神宗崩,光宗立,即家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天啟元年夏還朝。屢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四年正月卒官,贈太傅,諡文毅。 弟宗聖,由鄉舉歷官工部主事。以附魏忠賢,驟加本部右侍郎。崇禎初,削籍,論配,名麗逆案。 孫如游,字景文,餘姚人,都御史燧曾孫也。萬曆二十三年進士。累官禮部右侍郎。 四十七年冬,左侍郎何宗彥去位,署印無人,大學士方從哲屢以如游請。明年三月始得命。部事叢積,如游決遣無滯。時白蓮、無為諸邪教橫行,宗彥嘗疏請嚴禁,如游復申其說。帝從之。七月,帝疾大漸,偕諸大臣受顧命。 帝崩,鄭貴妃懼禍,深結李選侍,為請封后。選侍喜,亦為請封太后以悅之。楊漣語如游曰:「皇長子非選侍所愛。選侍后,嫡矣,他日將若何?亟白執政,用遺詔舉冊立。登極三日,公即援詔以請。」如游然之。八月朔,光宗即位。三日,如游請建東宮,帝納之。俄遵遺旨諭閣臣,封貴妃為皇太后。如游奏曰:「考累朝典禮,以配而后者,乃敵體之經;以妃而后者,則從子之義。祖宗以來,豈無抱衾之愛,而終引去席之嫌,此禮所不載也。先帝念貴妃勞,不在無名之位號;陛下體先帝志,亦不在非分之尊崇。若義所不可,則遵命非孝,遵禮為孝。臣不敢曲徇,自蹈不忠之罪。」疏入,未報。 如游尋進本部尚書。帝既命建東宮,又言皇長子體質清弱,稍緩冊立期。如游力持不可。二十三日命封選侍為皇貴妃。期已定矣,越三日,帝又趣之。如游奏曰:「先奉諭上孝端皇后、孝靖皇太后尊諡,又封郭元妃、王才人為皇后,禮皆未竣,貴妃之封宜在後。既聖諭諄切,且有保護聖儲功,即如先所定期,亦無不可。」帝許之。選侍以貴妃為未足,必欲得皇后。二十九日再召廷臣,選侍迫皇長子言之。如游曰:「上欲封選侍為皇貴妃,當即具儀進。」帝漫應曰:「諾。」選侍聞,大不悅。明日,帝崩,朝事大變。如游請改冊封期,報可。熹宗為皇孫時,未就傅。即位七日,如游即請開講筵,亦報可。 十月命以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言者詆其不由廷推,交章論列。如游亦屢乞去,帝輒勉留。天啟元年二月上疏言:「祖宗任用閣臣,多由特簡。遠者無論,在世廟,則有張璁、桂萼、方獻夫、夏言、徐階、袁煒、嚴訥、李春芳;在穆廟,則有陳以勤、張居正、趙貞吉;在神廟,則有許國、趙志臯、張位。即皇考之用朱國祚,亦特簡也。今陛下沖齡,臣才品又非諸臣比,有累至尊知人之明。乞速賜骸骨,還田里。」帝仍留之。如游十四疏乞去,乃加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遣官護送,廕子給賜悉如彝典。家居四年卒。贈少保,諡文恭。 孫嘉績,字碩膚。崇禎十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召改兵部。大清兵薄都城,按營不動,衆莫測。嘉績曰:「此待後至者,即舉衆南下爾。」越三日,蒙古兵數萬果從青山口入,即日南下。於是尚書楊嗣昌以嘉績知兵,調為職方員外郎。進郎中。督師中官高起潛譖之。會有發其納賄事,遂下獄。已,黃道周亦下獄。嘉績躬親飲食湯藥,力調護之,因從受易。會諸生涂仲吉疏救道周,帝益怒,移獄錦衣嚴訊。諸生與道周往來者多詭詞自脫,獨嘉績無所隱。擬雜犯死罪,繼擬烟瘴充軍,皆不允。保定總督張福臻陛見,薦嘉績才,請用為參謀,不聽。徐石麒為刑部尚書,具爰書奏,乃釋之。福王時,起九江兵備僉事,未赴。魯王監國紹興,擢右僉都御史,累進東閣大學士。王航海,嘉績從至舟山。其年遘疾卒。 贊曰:熹宗初,葉向高以宿望召起,海內正人倚以為重,卒不能有所匡救。蓋政柄內移,非一日之積,勢固無如何也。劉一燝、韓爌諸人,雖居端揆之地,而宵小比肩,權璫掣肘,紛撓杌隉,幾不自全。朱國祚、何宗彥絀於黨人,孫如游又皆以中旨特用,為外廷所詬。於是而知明良相遭,誠千載之一遇也夫。 周嘉謨 張問達陸夢龍 傅梅 汪應蛟 王紀楊東明 孫瑋 鍾羽正 陳道亨子弘緒 周嘉謨,字明卿,漢川人。隆慶五年進士。除戶部主事,歷韶州知府。 萬曆十年遷四川副使,分巡瀘州。窮治大猾楊騰霄,置之死。建武所兵燔總兵官沈思學廨,單車諭定之。尋撫白草番。督兵邛州、灌縣,皆有方略。居五年,進按察使,移疾歸。久之,起故官。榷稅中官邱乘雲播虐,逮繫相屬。嘉謨檄所司拒絕,而搒殺奸民助虐者,乘雲為戢。 就遷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隴川宣撫多安民叛,入緬,據蠻灣。嘉謨討擒之,立其弟安靖而還。進兵部右侍郎,巡撫如故。黔國公沐昌祚侵民田八千餘頃。嘉謨劾治之,復劾其孫啟元罪狀。久之,改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廣東。滿考,加右都御史。廣西土酋引交阯兵內犯,官軍拒退之。嘉謨為增兵置戍。南海、三水、高要、四會、高明諸邑大水,壞圩岸,留贖鍰築之。 遷南京戶部尚書,尋召拜工部尚書。孝定后喪,內廷宣索不貲。嘉謨言喪禮有中制,不當信左右言,妄耗國帑,不納。俄改吏部尚書。 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崩。八月丙午朔,光宗即位。鄭貴妃據乾清宮,且邀封皇太后。嘉謨從言官楊漣、左光斗等言,以大義責貴妃從子養性,示以利害。貴妃乃移慈寧宮,封后事亦寢。外廷皆言貴妃進侍姬八人,致帝得疾。二十六日,嘉謨因召見,以寡欲進規。帝注視久之,令皇長子諭外廷:「傳聞不可信。」諸臣乃退。二十九日,帝疾大漸。嘉謨偕大學士方從哲、劉一燝、韓爌等受顧命。其夕,帝崩。質明,九月乙亥朔,光宗遺詔皇長子嗣位。而李選侍專制宮中,勢頗張。廷臣慮不測。既入臨,請見皇長子,呼萬歲,奉至文華殿受朝,送居慈慶宮。嘉謨奏言:「殿下之身,社稷是託,出入不宜輕脫。大小殮,朝暮臨,須臣等至乃發。」皇長子頷之。諸大臣定議,皇長子以九月六日即位。選侍居乾清自如,且欲挾皇長子同居。嘉謨亟草疏率廷臣請移宮,光斗、漣繼之。五日,選侍始移噦鸞宮。時大故頻仍,國勢杌隉,首輔從哲首鼠兩端,一燝、爌又新秉政,嘉謨正色立朝,力持大議,中外倚以為重。 神宗末,齊、楚、浙三黨為政。黜陟之權,吏部不能主。及嘉謨秉銓,惟才是任。光、熹相繼踐阼,嘉謨大起廢籍,耆碩滿朝。向稱三黨之魁及朋奸亂政者,亦漸自引去,中朝為清。已,極陳吏治敝壞,請責成撫、按、監司。上官注考,率用四六儷語,多失實,嘉謨請以六事定官評:一曰守,二曰才,三曰心,四曰政,五曰年,六曰貌。各注其實,毋飾虛詞。帝稱善,行之。 天啟元年,御史賈繼春得罪。其同官張慎言、高弘圖疏救,帝欲並罪之。嘉謨等力為解,乃奪慎言、弘圖俸而止。朱欽相、倪思輝被謫,嘉謨亦申救。給事中霍維華希魏忠賢指劾王安,置之死。嘉謨惡之,出維華於外。忠賢怒,嗾給事中孫杰劾嘉謨受劉一燝屬為安報讐,且以用袁應泰、佟卜年等為嘉謨罪。嘉謨求退,忠賢矯旨許之。大學士葉向高等請留嘉謨竣大計事,不聽。明年,廣寧陷。嘉謨憂憤,馳疏劾兵部尚書張鶴鳴主戰悞國罪。五年秋,忠賢黨周維持復劾嘉謨曲庇王安,遂削籍。 崇禎元年薦起南京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明年,卒官,年八十四。贈少保。 張問達,字德允,涇陽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歷知高平、濰二縣,有惠政。徵授刑科給事中。寧夏用兵,請盡蠲全陝逋賦,從之。父喪除,起故官,歷工科左給事中。帝方營建兩宮,中官利乾沒,復興他役。問達力請停止,不納。俄陳礦稅之害,言:「閹尹一朝銜命,輒敢糾彈郡守,甚且糾撫按重臣。而孫朝所攜程守訓、陳保輩,至箠殺命吏,毀室廬,掘墳墓。不一按問,若萬方怨恫何!」 典試山東,疏陳道中饑饉流離狀,請亟罷天下礦稅,皆不報。已,巡視廠庫。故事,令商人辦內府器物,僉名以進,謂之僉商。而諸高貲者率賄近幸求免,帝輒許之。問達兩疏爭執,又極論守訓罪,並寢不行。進禮科都給事中。劾晉江李贄邪說惑衆,逮死獄中。贄事具耿定向傳。 三十年十月,星變,復請盡罷礦稅。時比年日食皆在四月,問達以純陽之月其變尤大,先後疏請修省,語極危切,帝終不納。尋遷太常少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所部水災,數請蠲貸。帝方營三殿,採木楚中,計費四百二十萬有奇。問達多方拮据,民免重困。久之,召拜刑部右侍郎,署部事兼署都察院事。 四十三年五月讞問張差梃擊事。問達從員外郎陸夢龍言,令十三司會訊,詞連鄭貴妃宮監龐保、劉成。中外籍籍,疑貴妃弟國泰為之。問達等奏上差獄。帝見保、成名,留疏不下。尋召方從哲、吳道南及問達等於慈寧宮,命並磔二人。甫還宮,帝意復變。及先戮差,令九卿三法司會訊保、成於文華門。保、成供原姓名曰鄭進、劉登雲,而不承罪。方鞫時,東宮傳諭曰:「張差情實風癲,誤入宮門,擊傷內侍,罪不赦。後招保、成係內官,欲謀害本宮。彼何益,當以讐誣,從輕擬罪。」問達以鞫審未盡,上疏曰:「奸人闖宮,事關宗社。今差已死,二囚易抵飾。文華門尊嚴之地,臣等不敢刑訊,何由得情?二囚偏詞,何足為據?差雖死,所供詞故在,其同謀馬三道等亦皆有詞在案,孰得而滅之?況慈寧召對,面諭並決。煌煌天語,通國共聞。若不付之外庭,會官嚴鞫,安肯輸情?既不輸情,安從正法?祖宗二百年來,未有罪囚不付法司,輒令擬罪者。且二人係內臣。法行自近,陛下尤當嚴其銜轡,而置之重辟。奈何任彼展辨,不與天下共棄之也。」帝以二囚涉鄭氏,付外庭,議益滋,乃潛斃之於內,言皆以創重身死。而馬三道等五人,命予輕比坐流配。其事遂止。是年解都察院事。久之,遷戶部尚書,督倉場。尋兼署刑部,拜左都御史。光宗疾大漸,同受顧命。 天啟元年冬,代周嘉謨為吏部尚書。連掌內外大計,悉叶公論。當是時,萬曆中建言詿誤獲譴諸臣棄林下久,死者已過半。問達等定議:以廷杖、繫獄、遣戍者為一,贈官廕子;貶竄、削籍者為一等,但贈官。獲恤者七十五人。 會孫慎行、鄒元標追論「紅丸」,力攻方從哲。詔廷臣集議,與議者百十餘人。問達既集衆議,乃會戶部尚書汪應蛟等上疏曰: 按慎行奏,首罪李可灼進紅丸。可灼先見從哲,臣等初未知。及奉召進乾清宮,候於丹墀,從哲與臣等共言李可灼進藥,俱慎重未決。俄宣臣等至宮內跪御前,先帝自言「朕躬虛弱」。語及壽宮,並諭輔陛下為堯、舜。因問「可灼安在」。可灼趨入,和藥以進,少頃又進。聖躬安舒就寢。此進藥始末,從哲及文武諸臣所共見者。是時羣情倉惶,悽然共切。弒逆二字,何可忍言。在諸臣固諒從哲無是心,即慎行疏中亦已相諒。若可灼輕易進藥,非但從哲未能止,臣與衆人亦未能止,臣等均有罪焉。及御史王安舜等疏論可灼,從哲自應重擬,乃先止罰俸,繼令養疾,則失之太輕。今不重罪可灼,何以慰先帝而服中外之心。宜提付法司,正以刑辟。若崔文昇妄投涼藥,罪亦當誅。請並下法司,與可灼並按。從哲則應如其自請,削去官階,為法任咎,此亦大臣引罪之道宜然,而非臣所敢議也。 至選侍欲垂簾聽政,羣臣初入臨,閽者阻不容入,羣臣排闥而進。哭臨畢,奉聖躬至文華殿,行朝謁嵩呼禮,復奉駕還慈慶宮。因議新主登極,選侍不當復居乾清。九卿即公疏請移,言官繼之,從哲始具揭奏請,選侍遂即日移宮。然輿論猶憾從哲之奏,不毅然為百僚倡。倘非諸臣共挾大義,連章急趨,則乾清何地,猶然混居,令得假竊魁柄,將如陛下登極還宮何! 疏入,帝謂從哲心跡自明,不當輕議。止逮可灼下吏。文昇已安置南京,弗問。 問達歷更大任,「梃擊」、「紅丸」、「移宮」三大案並經其手。持議平允,不激不隨。先以秩滿,加太子太保,至是乞休,疏十三上。詔加少保,乘傳歸。 五年,魏忠賢擅國。御史周維持劾問達力引王之寀植黨亂政,遂削奪。御史牟志夔復誣問達贓私,請下吏按問。命捐貲十萬助軍興。頃之,問達卒。以巡撫張維樞言,免其半。問達家遂破。崇禎初,贈太保,予一子官。維持、志夔咸名挂逆案。 陸夢龍,字君啟,會稽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 張差獄起,引凡向宮殿射箭、放彈、投磚石等律當以斬。獄具,提牢主事王之寀奏差口詞甚悉,乞敕會問。大理丞王士昌亦上疏趣之。時夢龍以典試廣東杜門,主事邢臺傅梅過之曰:「人情庇奸,而甘心儲皇。吾雖恤刑山右,當上疏極論,君能共事乎?」夢龍曰:「張公遇我厚,遽上疏,若張公何?當力爭之耳。」乃偕見問達。時郎中胡士相等不欲再鞫,趣問達具疏請旨,以疏入必留中,其事可遂寢。夢龍得其情,止勿復請。衆曰:「提馬三爺、李外父輩,非得旨不可。」夢龍曰:「堂堂法司,不能捕一編氓,須天子詔耶?差所供,必當訊實。」問達以為然。 明日,會訊,士相、永嘉、會禎、夢龍、梅、之寀及鄒紹先凡七人,惟之寀、梅與夢龍合。將訊,衆咸囁嚅。夢龍呼刑具三,無應者。擊案大呼,始具。差長身駢脅,睨視傲語,無風癲狀。夢龍呼紙筆,命畫所從入路。梅問:「汝何由識路?」差言:「我薊州人,非有導者,安得入?」問:「導者誰?」曰:「大老公龐公,小老公劉公。」且曰:「豢我三年矣,予我金銀壺各一。」夢龍曰:「何為?」曰:「打小爺。」於是士相立推坐起曰:「此不可問矣。」遂罷訊。夢龍必欲得內豎名。越數日,問達再令十三司會審,差供逆謀及龐保、劉成名,一無所隱。士相主筆,躊躇不敢下,郎中馬德灃趣之。永嘉復以為難。夢龍咈然曰:「陸員外不肯匿,誰敢匿?」獄乃具。給事中何士晉遂疏詆鄭國泰。帝於是斃保、成於內,而棄差市。梅慮其潛易,躬請監刑。當是時,自夢龍、之寀、梅、德灃外,鮮不為鄭氏地者。已而之寀、德灃悉被罪,梅以京察罷官。夢龍賴問達力獲免,由郎中歷副使。 天啟四年,貴州賊未靖,總督蔡復一薦夢龍知兵,改右參政,監軍討賊。安邦彥犯普定。夢龍偕總兵黃鉞以三千人禦之。曉行大霧中,直前薄賊,賊大敗。三山苗叛,思州告急。夢龍夜遣中軍吳家相進搗賊巢,撾苗鼓,聲振山谷。苗大奔潰,焚其巢而還。尋改湖廣監軍,遷廣東按察使。上官建忠賢祠,列夢龍名,亟遣使剷去之。 崇禎元年大計,忠賢黨猶用事,鐫二級調任。三年起副使,以故官分巡東兗道。盜起曹、濮間,討斬其魁,餘衆悉降。遷右參政,守固原。夢龍慷慨好談兵,以廓清羣盜自負。七年夏,賊來犯,擊却之。閏八月,賊陷隆德,殺知縣費彥芳,遂圍靜海州。夢龍率遊擊賀奇勳、都司石崇德禦之。抵老虎溝。賊初不滿千,已而大至。夢龍所將止三百餘人,被圍數重,賊矢石如雨,突圍不得出。二將抱夢龍泣。夢龍揮之曰:「何作此婦孺態!」大呼奮擊,手馘數人,與二將俱戰死。事聞,贈太僕卿。 而傅梅,崇禎中歷台州知府,解職歸。十五年冬,捐金佐知府吉孔嘉守城。城破殉難,贈太常少卿。 汪應蛟,字潛夫,婺源人。萬曆二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歷南京禮部郎中。給由入都,值吏部侍郎陸光祖與御史江東之等相訐。應蛟不直光祖,抗疏劾之,於政府多所譏切。 累遷山西按察使。治兵易州,陳礦使王虎貪恣狀,不報。朝鮮再用兵,移應蛟天津。及天津巡撫萬世德經略朝鮮,即擢應蛟右僉都御史代之。屢上兵食事宜,扼險列屯,軍聲甚振。稅使王朝死,帝將遣代。應蛟疏請止之,忤旨,切責。朝鮮事寧,移撫保定。歲旱蝗,振恤甚力。已,極言畿民困敝,請盡罷礦稅。會奸人柳勝秋等妄言括畿輔稅可得銀十有三萬。應蛟三疏力爭,然僅得減半而已。三十年春,帝命停礦稅,俄中止。應蛟復力爭,不納。 應蛟在天津,見葛沽、白塘諸田盡為汙萊,詢之土人,咸言斥鹵不可耕。應蛟念地無水則鹻,得水則潤,若營作水田,當必有利。乃募民墾田五千畝,為水田者十之四,畝收至四五石,田利大興。及移保定,乃上疏曰:「天津屯兵四千,費餉六萬,俱斂諸民間。留兵則民告病,恤民則軍不給,計惟屯田可以足食。今荒土連封,蒿萊彌望,若開渠置堰,規以為田,可七千頃,頃得穀三百石。近鎮年例,可以兼資,非獨天津之餉足取給也。」因條畫墾田丁夫及稅額多寡以請,得旨允行。 已,請廣興水利。略言:「臣境內諸川,易水可以溉金臺,滹水可以溉恒山,溏水可以溉中山,滏水可以溉襄國。漳水來自鄴下,西門豹嘗用之。瀛海當諸河下流,視江南澤國不異。其他山下之泉,地中之水,所在而有,咸得引以溉田。請通渠築防,量發軍夫,一準南方水田之法行之。所部六府,可得田數萬頃,歲益穀千萬石,畿民從此饒給,無旱潦之患;即不幸漕河有梗,亦可改折於南,取糴於北。」工部尚書楊一魁亟稱其議,帝亦報許,後卒不能行。召為工部右侍郎,未上,予告去。已,進兵部左侍郎,以養親不出。親沒,竟不召。 光宗立,起南京戶部尚書。天啟元年改北部。東西方用兵,驟加賦數百萬。應蛟在道,馳疏言:「漢高帝稱蕭何之功曰:『鎮國家,撫百姓,給餉餽不絕,吾不如蕭何。』夫給餽餉而先以撫百姓,故能興漢滅楚,如運諸掌也。今國家多難,經費不支,勢不得緩催科;然弗愛養民力,而徒竭其脂膏,財殫氓窮,變亂必起,安得不預為計。」因列上愛養十八事。帝嘉納焉。態廷弼建三方布置之策,需餉千二百萬,應蛟力阻之。廷議「紅丸」事,請置崔文昇、李可灼於法,而斥方從哲為編氓。 應蛟為人亮直有守,視國如家。謹出納,杜虛耗,國計賴之。帝保母客氏求墓地踰制,應蛟持不予,遂見忤。會有言其老不任事者,力乞骸骨。詔加太子少保,馳傳歸。陛辭,疏陳聖學。引宋儒語,以宦官、宮妾為戒。久之,卒於家。應蛟學主誠敬,其出處辭受一軌於義。里居,謝絕塵事,常衣縕枲。 王紀,字惟理,芮城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授池州推官。入為祠祭主事,歷儀制郎中。秉禮持正,時望蔚然。二十九年,帝將冊立東宮,數遷延不決。紀抗疏極論。其冬,禮成,擢光祿少卿,引疾去。 四十一年自太常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連歲水旱,紀設法救荒甚備。稅監張瞱請征恩詔已蠲諸稅,紀兩疏力爭,曄竟取中旨行之。紀劾曄抗違詔書,沮格成命,皆不報。居四年,部內大治,遷戶部右侍郎,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歲大凶,振救如畿輔。光宗立,召拜戶部尚書,督倉場。 天啟二年代黃克纘為刑部尚書。時方會議「紅丸」事。紀偕侍郎楊東明署議,言:「方從哲知有貴妃,不知有君父。李可灼進藥駕崩,反慰以恩諭,賚之銀幣,國典安在?不逮可灼,無以服天下;不逮崔文昇,無以服可灼;不削奪從哲官階祿廕,無以洩天地神人之憤。」議出,羣情甚竦。 主事徐大化者,素無賴。日走魏忠賢門,搆陷善類,又顯劾給事中周朝瑞、惠世揚。紀憤甚,劾大化溺職狀。因言:「大化誠為朝廷擊賊,則大臣中有交結權璫,誅鋤正士,如宋蔡京者,何不登彈文,而與正人日尋水火。」其言大臣,指大學士沈〈氵寉〉也。大化由此罷去,而〈氵寉〉及忠賢深憾之。御史楊維垣與大化有連,且素附〈氵寉〉,遂助〈氵寉〉詆紀,言紀所劾大臣無主名,請令指實。紀遂直攻〈氵寉〉,言:「〈氵寉〉與京,生不同時,而事實相類。其結納魏忠賢,與京之契合童貫同也。乞哀董羽宸,與京之懇款陳瓘同也。要盟死友邵輔忠、孫杰,與京之固結吳居厚同也。逐顧命元臣劉一燝、周嘉謨,與安置呂大防、蘇軾同也。斥逐言官江秉謙、熊德陽、侯震暘,與貶謫安常民、任伯雨同也。至於賄交婦寺,竊弄威權,中旨頻傳而上不悟,朝柄陰握而下不知,此又京迷國罔上,百世合符者。」客、魏聞之怒,為〈氵寉〉泣愬帝前。帝謂紀煩言,加譙責焉。 初,李維翰、熊廷弼、王化貞下吏,紀皆置之重辟。而與都御史、大理卿上廷弼、化貞爰書,微露兩人有可矜狀,而言不測特恩,非法官所敢輕議。有千總杜茂者,齎登萊巡撫陶朗先千金,行募兵。金盡而兵未募,不敢歸,返薊州僧舍,為邏者所獲,詞連佟卜年。卜年,遼陽人,舉進士,歷知南皮、河間,遷夔州同知,未行,經略廷弼薦為登萊監軍僉事。邏者搒掠。茂言嘗客於卜年河間署中三月,與言謀叛,因挾其二僕往通李永芳。行邊尚書張鶴鳴以聞。鶴鳴故與廷弼有隙,欲藉卜年以甚其罪。朝士皆知卜年冤,莫敢言。及鎮撫既成獄,移刑部,紀疑之,以問諸曹郎。員外郎顧大章曰:「茂既與二僕往來三千里,乃拷訊垂斃,終不知二僕姓名,其誣服何疑?卜年雖非間諜,然實佟養真族子,流三千里可也。」紀議從之。邏者又獲奸細劉一巘。忠賢疑劉一燝昆弟,欲立誅一巘與卜年,因一巘以株連一燝。紀皆執不可。〈氵寉〉遂劾紀護廷弼,緩卜年等獄,為二大罪。帝責紀陳狀,遂斥為民。以侍郎楊東明署部事,坐卜年流二千里。獄三上三却。給事中成明樞、張鵬雲、沈惟炳,卜年同年生也,為發憤,摭他事連劾東明。卜年獲長繫,瘐死,而東明遂引疾去。 紀既斥,大學士葉向高、何宗彥、史繼偕論救,皆不聽。後閹黨羅織善類,紀先卒,乃免。崇禎元年復官,贈少保,廕一子,諡莊毅。 楊東明,字啟修,虞城人。官給事中。請定國本,出閤豫教,早朝勤政,酌宋應昌、李如松功罪之平。上河南饑民圖,薦寺丞鍾化民往振。掌吏科,協孫丕揚主大計。後以劾沈思孝,思孝與相詆,貶三官為陝西布政司照磨。里居二十六年。光宗立,起太常少卿。天啟中,累遷刑部右侍郎。既歸,遂卒。崇禎初,贈刑部尚書。 孫瑋,字純玉,渭南人。萬曆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兵科給事中。劾中官魏朝及東廠辦事官鄭如金罪,如金坐下詔獄。二人皆馮保心腹也。 初,張居正以刑部侍郎同安洪朝選輕遼王罪,銜之。後勞堪巡撫福建,希居正意,諷同安知縣金枝捃摭朝選事,堪飛章奏之。命未下,捕置之獄,絕其飯食三日,死,禁勿殮,屍腐獄中。堪尋召為左副都御史,未至京而居正卒。朝選子都察院檢校競訴冤闕下,堪復飛書抵馮保,削競籍,廷杖遣歸。至是,瑋白發其事,並及堪諸貪虐狀,堪免官。未幾,朝選妻訴冤,邱橓亦為訟,競復援胡檟、王宗載事,請與堪俱死,乃遣堪戍。 當是時,廠衞承馮保餘威,濫受民訟;撫按訪察奸猾,多累無辜;有司斷獄,往往罪外加罰;帝好用立枷,重三百餘斤,犯者立死。瑋皆極陳其害。詔立枷如故,餘從瑋言。以母病,不候命擅歸,坐謫桃源主簿。久之,歷遷太常卿。 三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朝鮮用兵,置軍天津,月餉六萬,悉派之民間。先任巡撫汪應蛟役軍大治水田,以所入充餉。瑋踵行之,田益墾,遂免加派。歲比不登,旱蝗、大水相繼,瑋多方振救,帝亦時出內帑佐之。所條荒政,率報允。畿輔礦使倍他省。礦已竭而搜鑿不已,至歲責民賠納。瑋累疏陳其害,且列天津稅使馬堂六大罪,皆不省。 就進兵部侍郎,召為右都御史,督倉場。進戶部尚書,督倉場如故。大僚多缺,命署戎政。已,又兼署兵部。瑋言:「陛下以纍纍三印悉畀之臣,豈真國無人耶?臣所知,大僚則有呂坤、劉元震、汪應蛟,庶僚則有鄒元標、孟一脈、趙南星、姜士昌、劉九經,臺諫則有王德完、馮從吾輩,皆德立行修,足備任使。苟更閱數年,陛下即欲用之,不可得矣。」弗聽。 都御史自溫純去後,八年不置代。至四十年十二月,外計期迫,始命瑋以兵部尚書掌左都御史事。瑋素負時望。方欲振風紀,而是時朋黨勢成,言路大橫。會南畿巡按御史荊養喬與提學御史熊廷弼相訐,瑋議廷弼解職候勘。廷弼黨官應震、吳亮嗣輩遂連章攻瑋。瑋累疏乞休,帝皆慰留。無何,吏部以年例出兩御史于外,不關都察院。瑋以失職,求去益力,疏十餘上。明年七月稽首文華門,出郭候命。至十月,始予告歸。 天啟改元,起南京吏部尚書,改兵部,參贊機務。三年召拜刑部尚書。囚繫衆,獄舍至不能容。瑋請近畿者就州縣分繫。內使王文進殺人,下司禮議罪,其餘黨付法司。瑋言一獄不可分兩地,請并文進下吏,不聽。其冬,以吏部尚書再掌左都御史事,累以老疾辭,不允。明年秋,疾篤,上疏曰:「今者天灾迭見,民不聊生。內而城社可憂,外而牖戶未固。法紀凌遲,人心瓦解。陛下欲圖治平,莫如固結人心;欲固結人心,莫如登用善類。舊輔臣劉一燝,憲臣鄒元標,尚書周嘉謨、王紀、孫慎行、盛以弘、鍾羽正等,侍郎曹于汴,詞臣文震孟,科臣侯震暘,臺臣江秉謙,寺臣滿朝薦,部臣徐大相,並老成蹇諤,跧伏草野,良可歎惜。倘蒙簡擢,必能昭德塞違,為陛下收拾人心。尤望寡欲以保聖躬,勤學以進主德,優容以廣言路,明斷以攬大權。臣遘疾危篤,報主無期,敢竭微忱,用當屍諫。」遂卒。贈太子太保。魏忠賢用事,陝西巡撫喬應甲劾瑋素黨李三才、趙南星,不當叨冒恩恤。詔追誥命,奪其廕。崇禎初,復之。後諡莊毅。 鍾羽正,字叔濂,益都人。萬曆八年進士。除滑縣知縣。甫弱冠,多惠政,徵授禮科給事中。疏言朝講不宜輟,張鯨不宜赦,不報。 遷工科左給事中,出視宣府邊務。哈剌慎、老把都諸部挾增市賞二十七萬有奇。羽正建議裁之。與參政王象乾讋襲以利害,莫敢動。兵部左侍郎許守謙先撫宣府,以賄聞,羽正劾去之。又劾罷副總兵張充實等,而悉置諸侵盜軍資者於理。 還為吏科都給事中。劾禮部侍郎韓世能,薊遼總督蹇達,大理少卿楊四知、洪聲遠不職,四知、聲遠坐貶謫。時當朝覲,請禁餽遺,言:「臣罪莫大于貪。然使內臣貪而外臣不應,外臣貪而內臣不援,則尚相顧畏莫敢肆。今內以外為府藏,外以內為窟穴,交通賂遺,比周為奸,欲仕路清,世運泰,不可得也。」帝善其言,敕所司禁之。且命閣部大臣公事議於朝房,毋私邸接賓客。吏部推孟一脈應天府丞,蔡時鼎江西提學,副以呂興周、馬猶龍。帝惡一脈、時鼎嘗建言,皆用副者。羽正率同列上言:「陛下不用一脈、時鼎,中外謂建白之臣,不惟一時見斥,而且復進無階,銷忠直之氣,結諫諍之舌,非國家福。」疏入,忤旨,奪俸有差。 二十年正月偕同官李獻可等請皇長子出閤豫教。帝恕,謫獻可官。羽正以己實主議,請與同謫,竟斥為民。杜門讀書,士大夫往來其地,率辭不見。林居幾三十年。光宗立,起太僕少卿。未至,進本寺卿。 天啟二年,吏部將用為左副都御史,羽正辭曰:「馮公從吾僉院已久,吾後入,先之,是長競也。西臺何地,可以是風有位乎?」乃受僉都御史而讓從吾為副。甫入署,即言:「方從哲進藥議諡,封后移宮,無謀鮮斷,似佞似欺,宜免其官秩,使為法受過。沈〈氵寉〉結內援,招權賄,宜遄決其去。」羣小多不悅。熊廷弼、王化貞之獄,衆議紛呶。羽正言:「向者開原、鐵嶺之罪不明,致失遼陽;遼陽之罪不明,致失廣寧。朝廷疆土,堪幾番敗壞。」由是二人皆坐大辟。會朱童蒙以講學擊鄒元標及從吾,羽正言書院之設,實為京師首善勸,不當議禁。因自劾乞休。頃之,代從吾為左副都御史,俄改戶部右侍郎,督倉場。 明年春,拜工部尚書。故事,奄人冬衣隔歲一給。是夏六月,羣奄千餘人請預給,蠭擁入署,碎公座,毆掾吏,肆罵而去。蓋忌羽正者嗾奄使發難也。羽正疏聞,因求罷。詔司禮太監杖謫羣奄,而諭羽正出視事。羽正求去益堅,因言:「今帑藏殫虛,九邊壯士日夜荷戈寢甲,弗獲一飽。慶陵工卒負重乘高,暴炎風赤日中,求傭錢不得。而獨內官請乞,朝至夕從。此輩聞之,其誰不含憤。臣奉職不稱,義當罷黜。」復三疏自引歸。 踰年,逆黨霍維華追理三案,言羽正委身門戶,遂削奪。崇禎初,復官。久之卒。贈太子太保。 陳道亨,字孟起,新建人。萬曆十四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歷南京吏部郎中。同里鄧以讚、衷貞吉亦官南都,人號「江右三清」。遭母喪,家燬于火,僦屋以居。窮冬無幃,妻御葛裳,與子拾遺薪爇以禦寒。或有贈遺,拒弗受。由湖廣參政遷山東按察使、右布政使,轉福建為左,所至不私一錢。以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光宗立,進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 天啟二年,妖賊徐鴻儒作亂。道亨守濟寧,扼諸要害,以衞漕舟。事平,增俸賜銀幣。尋拜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楊漣等羣擊魏忠賢,被譙責。道亨憤,偕九卿上言:「高皇帝定令,內臣止供掃除,不得典兵預政。陛下徒念忠賢微勞,舉魁柄授之,恣所欲為,舉朝忠諫皆不納。何重視宦豎輕天下士大夫至此。」疏入,不納。道亨遂連疏求去。詔許乘傳歸。踰年卒。 道亨貞亮有守。自參政至尚書,不以家累自隨,一蒼頭執爨而已。崇禎初,贈太子少保,諡清襄。 子弘緒,字士業。為晉州知州,以文名。 贊曰:光、熹之際,朝廷多故。又承神宗頹廢之餘,政體怠弛,六曹罔修厥職。周嘉謨、張問達諸人,懇懇奉公,詩所稱「不懈于位」者,蓋庶幾焉。汪應蛟持國計,謹出納,水田之議,鑿鑿可見施行。孫瑋請登用善類,鍾羽正請禁餽遺,韙哉,救時之良規也。 陳邦瞻 畢懋康兄懋良 蕭近高 白瑜 程紹 翟鳳翀郭尚賓 洪文衡何喬遠 陳伯友李成名 董應舉 林材 朱吾弼林秉漢 張光前 陳邦瞻,字德遠,高安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授南京大理寺評事。歷南京吏部郎中,出為浙江參政。進福建按察使,遷右布政使。改補河南,分理彰德諸府。開水田千頃,建滏陽書院,集諸生講習。士民祠祀之。就改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廣西。 上林土官黃德勛弟德隆及子祚胤叛德勛,投田州土酋岑懋仁。懋仁納之,襲破上林,殺德勛,掠妻子金帛。守臣問狀,詭言德勛病亡,乞以祚胤繼。邦瞻請討於朝。會光宗嗣位,即擢邦瞻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廣東,遂移師討禽之。海寇林莘老嘯聚萬餘人侵掠海濱,邦瞻扼之,不得逞,澳夷築室青州,奸民與通,時侵內地,邦瞻燔其巢。召拜工部右侍郎。未上,改兵部,進左。 天啟二年五月疏陳四事,中言:「客氏既出復入,乃陛下過舉。輔臣不封還內降,引義固爭,致罪謫言者,再蹈拒諫之失,其何解於人言?」疏入,忤旨譙讓。尋兼戶、工二部侍郎,專理軍需。明年卒官。詔贈尚書。 邦瞻好學,敦風節。服官三十年,吏議不及。 畢懋康,字孟侯,歙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以中書舍人授御史。言內閣不當專用詞臣,邊臣失律者宜重按,部郎田大年、賀盛瑞,中書舍人丁元薦以忤權要廢,當雪。疏留中。視鹽長蘆。 畿輔多河渠,湮廢不治。懋康言:「保定清河,其源發於滿城。抵清苑而南十里,則湯家口為上閘,又十里則清楊為下閘。順流東下,直抵天津。旁近易、安諸州,新安、雄、完、唐、慶都諸縣,並通舟楫仰其利。二閘創自永樂初,日久頹圮,急宜修復,歲漕臨、德二倉二十萬石餉保定、易州、紫荊諸軍,足使士卒宿飽。往者,密雲、昌平故不通漕。萬曆初,總督劉應節、楊兆疏潮、白二河,陵泉諸水,漕粟以餉二鎮,二鎮之軍賴之。此可倣而行也。」詔從之。巡按陝西,疏陳邊政十事,劾罷副總兵王學書等七人。請建宗學如郡縣學制。報可。改按山東,擢順天府丞。以憂去。天啟四年起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 懋康雅負器局,〈易夂〉歷中外。與族兄懋良並有清譽,稱「二畢」。 懋良,字師臯。先懋康舉進士。由萬載知縣擢南京吏部主事。歷副使,至左布政使,俱在福建。振饑民,減加派,撫降海寇,以善績稱。懋康為巡撫之歲,懋良亦自順天府尹擢戶部右侍郎,督倉場。魏忠賢以懋康為趙南星所引,欲去之。御史王際逵劾其附麗邪黨,遂削籍。而懋良亦以不附忠賢,為御史張訥所論,落職閒住。兄弟相繼去國,士論更以為榮。 崇禎初,起懋康南京通政使。越二年,召拜兵部右侍郎,尋罷。而懋良亦起兵部左侍郎。會京師戒嚴,尚書張鳳翔以下皆獲罪。懋良得原,致仕去。懋康再起南京戶部右侍郎,督糧儲。旋引疾歸。兄弟皆卒於家。 蕭近高,字抑之,廬陵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禮科給事中。甫拜官,即上疏言罷礦稅、釋繫囚、起廢棄三事,明詔已頒,不可中止。帝怒,奪俸一年。頃之,論江西稅使潘相擅刑宗人罪,不報。既而停礦分稅之詔下,相失利,擅移駐景德鎮,請專理窑務。帝即可之,近高復力爭。後江西撫按並劾相,相以為近高主之,疏詆甚力。近高疏辨,復劾相。疏雖不行,相不久自引去。 屢遷刑科都給事中。知縣滿朝薦、諸生王大義等皆忤中使繫獄三年。近高請釋之。不報。遼東稅使高淮激民變,近高劾其罪,請撤還,帝不納。又以淮誣奏逮同知王邦才、參將李獲陽,近高復論救。會廷臣多劾淮者,帝不得已徵還,而邦才等繫如故。無何,極陳言路不通,耳目壅蔽之患。未幾,又言王錫爵密揭行私,宜止勿召;朱賡被彈六十餘疏,不當更留。皆不報。故事,六科都給事中內外遞轉。人情輕外,率規避,近高自請外補。吏部侍郎楊時喬請亟許以成其美。乃用為浙江右參政,進按察使。以病歸。起浙江左布政使。所至以清操聞。 泰昌元年召為太僕卿。廷議「紅丸」之案,近高言崔文昇、李可灼當斬,方從哲當勒還故里,張差謀逆有據,不可蔽以瘋癲。歷工部左、右侍郎。天啟二年冬,引疾去。御史黃尊素因言近高暨侍郎余懋衡、曹于汴、饒伸,太僕少卿劉弘謨、劉宗周並辭榮養志,清風襲人,亟宜褒崇,風勵有位。詔許召還。五年冬,起南京兵部,添注左侍郎。力辭,不允。時魏忠賢勢張,諸正人屏斥已盡。近高不欲出,遷延久之。給事中薛國觀劾其玩命,遂落職。崇禎初,乃復,卒於家。 白瑜,字紹明,永平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帝既冊立東宮,上太后徽號,瑜請推廣孝慈,以敦儉、持廉、惜人才、省冤獄四事進,皆引祖訓及先朝事以規時政,辭甚切。三十年,京師旱,陝西、河南黃河竭。禮官請修省,瑜言:「修省宜行實政。今逐臣久錮,纍臣久羈,一蒙矜釋,即可感格天心。」末言礦稅之害。皆不報。 累遷工科都給事中。帝於射場營乾德臺,瑜抗疏力諫,又再疏請斥中官王朝、陳永壽,帝不能無憾。會瑜論治河當專任,遂責其剿拾陳言,謫廣西布政使照磨。以疾歸。光宗立,起光祿少卿,三遷太常卿。給事中倪思輝、朱欽相,御史王心一以直言被謫,瑜抗疏論救。 天啟二年由通政使拜刑部右侍郎,署部事。鄭貴妃兄子養性奉詔還籍,逗遛不去,其家奴張應登訐其通塞外。永寧伯王天瑞者,顯皇后弟也,以后故銜鄭氏,遂偕其弟錦衣天麟交章劾養性不軌。瑜以鄭氏得罪先朝,而交通事實誣,乃會都御史趙南星、大理卿陳于廷等讞上其獄,請抵奴誣告罪,勒養性居遠方。制可。明年進左侍郎。卒官。贈尚書。 程紹,字公業,德州人。祖瑤,江西右布政使。紹舉萬曆十七年進士。除汝寧推官,徵授戶科給事中。巡視京營。副將佟養正等五人行賄求遷,皆劾置於理。帝遣使採礦河南,紹兩疏言宜罷,皆不報。 再遷吏科左給事中。會大計京官,御史許聞造訐戶部侍郎張養蒙等,語侵吏部侍郎裴應章。紹言聞造挾吏部以避計典,且附會閣臣張位,聞造乃貶邊方。主事趙世德考察貶官,廷議征楊應龍,兵部舉世德知兵,紹駁止之。又劾文選郎楊守峻,守峻自引去。饒州通判沈榜貶官,夤緣稅監潘相得留,紹極言非法。山西稅使張忠以夏縣知縣韓薰忤己,奏調之僻地,紹又爭之。帝怒,斥為民。以沈一貫救,詔鐫一秩,出之外。給事中李應策、御史李炳等爭之。帝益怒,并薰斥為民,而奪應策等俸。紹家居二十年。光宗即位,起太常少卿。 天啟四年歷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宗室居儀封者,為盜窟。紹列上其狀,廢徙高牆。臨漳民耕地漳濱,得玉璽,龍紐龜形,方四寸,厚三寸,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以獻紹。紹聞之於朝,略言:「秦璽不足徵久矣。今璽出,適在臣疆,既不當復埋地下,又不合私秘人間。欲遣官恭進闕廷,跡涉貢媚。且至尊所寶,在德不在璽,故先馳奏聞,候命進止。昔王孫圉不寶玉珩,齊威王不寶照乘,前史美之。陛下尊賢愛士,野無留良。尚有一代名賢,如鄒元標、馮從吾、王紀、周嘉謨、盛以弘、孫慎行、鍾羽正、余懋衡、曹于汴等皆憂國奉公,白首魁艾。其他詞林臺諫一錮不起者,並皇國禎祥,盛朝珍寶。臣不能汲致明廷,徒獻符貢瑞,臣竊羞之。願陛下惟賢是寶。在朝之忠直,勿事虛拘;在野之老成,亟圖登進。彼區區秦璽之真偽,又安足計哉。」魏忠賢方斥逐耆碩,見之不悅。後忠賢勢益張,紹遂引疾歸。 崇禎六年薦起工部右侍郎。越二年,以年老,四疏乞休去。卒,贈本部尚書。 翟鳳翀,字凌元,益都人。萬曆三十二年進士。歷知吳橋、任邱,有治聲,徵授御史。疏薦鍾羽正、趙南星、鄒元標等,因言:「宋季邪諂之徒,終日請禁偽學,信口詆諆。近年號講學者,不幸類此。」 出按遼東。宰賽、煖兔二十四營環開原而居,歲為邊患。宰賽尤桀驁,數敗官軍,殺守將,因挾邊吏增賞。慶雲參將陳洪範所統止羸卒二千,又恇怯不任戰。鳳翀奏請益兵,易置健將,開原始有備。又請所在建常平倉,括贖鍰,節公費,易粟備荒。帝善其議,命推行於諸邊。故遼陽參將吳希漢失律聽勘,以內援二十年不決,且謀復官。鳳翀一訊成獄,置之大辟。邊人快之。 帝因「梃擊」之變,召見廷臣於慈寧宮。大學士方從哲、吳道南無所言。御史劉光復方發口,遽得罪。鳳翀上言:「陛下召對廷臣,天威開霽,千載一時。輔臣宜舉朝端大政,如皇太子、皇長孫講學,福府莊田鹺引,大僚空虛,考選沉閣,以及中旨頻降,邊警時聞,水旱盜賊之相仍,流移饑殍之載道,一一縷奏於前。乃緘默不言,致光復以失儀獲罪。光復一日未釋,輔臣未可晏然也。」忤旨,切責。山東大饑。以鳳翀疏,遣御史過庭訓齎十六萬金振之。 中官呂貴假奸民奏,留督浙江織造。冉登提督九門,誣奏市民毆門卒,下兵馬指揮歐相之吏。邢洪辱御史淩漢翀於朝,給事中郭尚賓等劾之,帝釋洪不問。漢翀為廢將淩應登所毆,洪復曲庇應登。鳳翀抗疏極論貴、登、洪三人罪。且曰:「大臣造膝無從,小臣叩閽無路。宦寺浸用,政令多違,實開羣小假借之端,成太阿倒持之勢。」帝大怒,謫山西按察使經歷。而是時,尚賓亦上疏極言:「比來擬旨不由內閣,託以親裁。言官稍涉同類,輒云黨附。將使大臣不肯盡言,小臣不敢抗論,天下事尚可為哉?乞陛下明詔閣臣,封還內降,容納直諫,以保治安。」忤旨,謫江西布政使檢校。閣臣及言官論救,皆不納。帝於章疏多不省,故廷臣直諫者久不被譴。至是二人同日謫官,時稱「二諫」。 鳳翀既謫,三遷。天啟初為南京光祿少卿。四年以大理少卿進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魏忠賢黨御史卓邁、汪若極連章論之,遂削籍。崇禎二年起兵部右侍郎,尋出撫天津。以疾歸。卒,贈兵部尚書。 尚賓,字朝諤,南海人,鳳翀同年進士。自吉安推官授刑科給事中。遇事輒諫諍,尤憤中官之橫。嘗因事論稅使李鳳、高寀、潘相,頗稱敢言。已,竟謫官。光宗時乃復起,累官刑部右侍郎,亦以不附忠賢削籍。崇禎初,為兵部右侍郎。卒,贈尚書。 洪文衡,字平仲,歙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帝將封皇長子為王,偕同官賈巖合疏爭。尋改禮部。與郎中何喬遠善。喬遠坐詿誤被謫,文衡已遷考功主事,竟引病歸。 起補南京工部,歷郎中。力按舊章,杜中貴橫索,節冗費為多。官工部九年,進光祿少卿。改太常,督四夷館。中外競請起廢,帝率報寢。久之,乃特起顧憲成。憲成已辭疾,忌者猶憚其進用,御史徐兆魁首疏力攻之。文衡慮帝惑兆魁言,抗章申雪。因言:「今兩都九列,強半無人,仁賢空虛,識者浩歎。所堪選擇而使者,祇此起廢一途。今憲成尚在田間,已嬰羅罔,俾聖心愈疑。連茹無望,貽禍賢者,流毒國家,實兆魁一疏塞之矣。」尋進大理少卿。以憂去。 泰昌元年起太常卿。光宗既崩,議升祔。文衡請祧睿宗,曰:「此肅宗一時崇奉之情,不合古誼。且睿宗嘗為武宗臣矣,一旦加諸其上,禮既不合,情亦未安。當時臣子過於將順,因循至今。夫情隆於一時,禮垂於萬世。更定之舉正在今時。」疏格不行。未幾卒,贈工部右侍郎。 文衡天性孝友。居喪,斷酒肉不處內者三年。生平不妄取一介。 喬遠,字稺孝,晉江人。萬曆十四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歷禮部儀制郎中。神宗欲封皇長子為王,喬遠力爭不可。同官陳泰來等言事被謫,抗疏救之。石星主封倭,而朝鮮使臣金晬泣言李如松、沈惟敬之誤,致國人束手受刃者六萬餘人。喬遠即以聞,因進累朝馭倭故事,帝頗心動。而星堅持己說,疏竟不行。坐累謫廣西布政使經歷,以事歸。里居二十餘年,中外交薦,不起。 光宗立,召為光祿少卿,移太僕。王化貞駐兵廣寧,主戰。喬遠畫守禦策,力言不宜輕舉。無何,廣寧竟棄。天啟二年進左通政。鄒元標建首善書院,朱童蒙等劾之。喬遠言:「書院上梁文實出臣手,義當并罷。」語侵童蒙。進光祿卿,通政使。五疏引疾,以戶部右侍郎致仕。崇禎二年起南京工部右侍郎。給事中盧兆龍劾其衰庸,自引去。 喬遠博覽,好著書。嘗輯明十三朝遺事為名山藏,又纂閩書百五十卷,頗行於世,然援据多舛云。 陳伯友,字仲恬,濟寧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授行人。擢刑科給事中。甫拜命,即劾罷河南巡撫李思孝。俄論鄒之麟科場弊,宜勘;奄豎辱駙馬冉興讓,宜置之法;楚宗英嫶、蘊鈁,良吏滿朝薦、王邦才等,宜釋。已,又言:「陛下清明之心,不幸中年為利所惑,皇皇焉若不足。以致財匱民艱,家成徹骨之貧,人抱傷心之痛。今天下所以杌隉傾危而不可救藥者,此也。」又言:「李廷機去國,操縱不出上裁。至外而撫按,內而庶僚,去留無所斷決。士大夫意見分岐,議論各異,陛下漫無批答。曷若盡付外廷公議,於以平曲直,定國是乎?」帝皆不省。熊廷弼為荊養喬所訐,伯友與李成名等力主行勘。 既又陳時政四事,言:「擬旨必由內閣。昨科臣曾六德之處分,閣臣葉向高之典試,悉由內降。而福王之國之旨,亦於他疏批行。非獨褻天言,抑且貽陰禍。法者天下所共。黔國公沐昌祚請令其孫啟元代鎮,已非法矣。乃撫按據法請勘,而以內批免之,疑中有隱情。御史呂圖南改提學,此爭為賢,彼爭為不肖,盍息兩家戈矛,共圖軍國大計。福王久應之國,今春催請不下數百疏,何以忽易期?」疏亦留中。尋以艱去。及服除,廷議多排東林,遂不出。 至四十六年,以年例,即家除河南副使。天啟四年屢遷太常寺卿,治少卿事。楊漣劾魏忠賢,伯友亦偕卿胡世賞等抗疏極論。明年十二月,御史張樞劾其倚附東林,遂削奪。莊烈帝即位,詔復官,未及用而卒。 成名,字寰知,太原衞人。祖應時,南京戶部員外郎,以清白著。成名舉萬曆三十二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吏科給事中。疏陳銓政失平,語侵尚書趙煥。俄請釋纍臣滿朝薦,言朝薦不釋,則諸璫日肆,國家患無已。吏部侍郎方從哲,中旨起官。成名抗疏劾之,并及其子恣橫狀。從哲求去,帝不許。是時,黨人日攻東林,成名遂移疾歸。 家居五年,起山東副使。天啟初,遷湖廣參政,入為太僕少卿。四年春,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魏忠賢以成名為趙南星所用,因所屬給由,犯御諱,除其名。為巡撫止八月,士民祠祀焉。崇禎改元,召拜戶部右侍郎,以左侍郎專理邊餉。京師戒嚴,改兵部。帝召對平臺,區畫兵事甚悉。數月而罷,卒於家。 董應舉,字崇相,閩縣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除廣州教授。與稅監李鳳爭學傍壖地,鳳舍人馳騎文廟前,縶其馬,用是有名。 遷南京國子博士。再遷南京吏部主事。召為文選主事。歷考功郎中,告歸。起南京大理丞。四十六年閏四月,日中黑子相鬬。五月朔,有黑日掩日,日無光。時遼東撫順已失,應舉言:「日生黑眚,乃強敵侵凌之徵。亟宜勤政修備,以消禍變。」因條上方略。帝置不省。 天啟改元,再遷太常少卿,督四夷館。二年春,陳急務數事,極言天下兵耗民離,疆宇日蹙,由主威不立,國法不行所致。帝以為應舉知兵,令專任較射演武。已,上言保衞神京在設險營屯。遂擢應舉太僕卿兼河南道御史,經理天津至山海屯務。應舉以責太重,陳十難十利,帝悉敕所司從之。乃分處遼人萬三千餘戶於順天、永平、河間、保定,詔書褒美。遂用公帑六千買民田十二萬餘畝,合閒田凡十八萬畝,廣募耕者,畀工廩、田器、牛種,濬渠築防,教之藝稻,農舍、倉廨、場圃、舟車畢具,費二萬六千,而所收黍麥穀五萬五千餘石。廷臣多論其功,就進右副都御史。天津葛沽故有水陸兵二千,應舉奏令屯田,以所入充歲餉,屯利益興。 五年六月,朝議以屯務既成,當廣鼓鑄。乃改應舉工部右侍郎,專領錢務,開局荊州。尋議給兩淮鹽課為鑄本,命兼戶部侍郎,并理鹽政。應舉至揚州,疏請釐正鹽規,議商人補行積引,增輸銀視正引之半。為部議所格。應舉方奏析,而巡鹽御史陸世科惡其侵官,劾之。魏忠賢傳旨詰讓,御史徐揚先遂希指再劾,落職閒住。崇禎初,復官。 應舉好學善文。其居官,慷慨任事;在家,好興利捍患。比沒,海濱人祠祀之。 林材,字謹任,閩縣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舒城知縣。擢工科給事中。吏部推鄭洛戎政尚書,起張九一貴州巡撫。材極言兩人不當用,九一遂罷。王錫爵赴召,材疏論,并及趙志臯、張位。再請建儲豫教,又爭三王並封之謬。 屢遷吏科都給事中。劾罷南京尚書郝杰、徐元泰。經略宋應昌惑沈惟敬,力請封貢。材乞斬應昌、惟敬,不報。志臯、位擬旨失當,材抗疏駁之。二十二年夏六月,西華門災,材偕同官上言,切指時政缺失。帝慍甚,以方修省不罪。吏部推顧養謹總理河道,材論止之。兵部將大敘平壤功,材力詆石星罔上,星乃不敢濫敘。其冬,復率同官言成憲不當為祭酒,馮夢禎不當為詹事,劉元震不當為吏部侍郎。帝積前怒,言材屢借言事誣謗大臣,今復暗傷善類。乃貶三官,餘停俸一歲。會御史崔景榮等論救,再貶程鄉典史。材遂歸里不出。 光宗即位,始起尚寶丞,再遷太僕少卿。還朝未幾,即乞歸。天啟中,起南京通政使,卒。崇禎初,贈右都御史。 朱吾弼,字諧卿,高安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授寧國推官。徵授南京御史。 大學士趙志臯弟學仕為南京工部主事,以贓敗。兩京刑部因志臯故,輕其罪,議調饒州通判。吾弼疏論,竟謫戍之。奏請建國本,簡閣臣,補言官,罷礦稅,不報。山西巡撫魏允貞為稅使孫朝所訐,吾弼乞治朝欺罔罪。廣東稅使李鳳乾沒,奸人王遇桂請稅江南田契,吾弼皆疏論其罪。時無賴子蠭起言利,廷臣輒連章力爭。帝雖不盡從,亦未嘗不容其切直。雷震皇陵,吾弼請帝廷見大臣,講求祖宗典制,次第舉行,與天下更始。尋復言:「陛下孝敬疏於郊廟,惕厲弛於朝講;土木盛宮苑,榛蕪遍殿廷,羣小橫中外,正士困囹圄;閭閻以礦稅竭,郵傳以輸輓疲,流亡以水旱增,郡縣以徵求困;草澤生心,衣冠喪氣;公卿不能補牘,臺諫無從引裾。不可不深察而改圖也。」末言禮部侍郎郭正域疾惡嚴,居己峻,不可以楚事棄。 先是,楚假王議起,首輔沈一貫陰左右王,以正域請行勘,嗾其黨錢夢臯輩逐之去。舉朝無敢留正域及言楚事者,吾弼獨抗章申理。而御史林秉漢以楚宗人戕殺巡撫,亦請詳勘。且言:「王既非假,何憚於勘?」吾弼、秉漢遂為一貫等所惡。會夢臯京察將黜,遂訐秉漢為正域鷹犬,語侵沈鯉、楊時喬、溫純。秉漢坐貶貴州按察司檢校,而夢臯得留。郎中劉元珍論之,反獲譴。吾弼復疏直元珍,請黜夢臯,因力詆一貫,亦忤旨,停俸一年,遂移疾去。居三年,起南京光祿少卿,召為大理右丞。齊、楚、浙三黨用事,吾弼復辭疾歸。熹宗立,召還。屢遷南京太僕卿。天啟五年為御史吳裕中劾罷。 秉漢,字伯昭,長泰人。按廣東,亦再疏劾李鳳。既謫,尋移疾歸,卒於家。天啟中,贈太僕少卿。 張光前,字爾荷,澤州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授蒲圻知縣。補安肅。甫四月,擢吏部驗封主事。歷文選員外郎、稽勳郎中。乞假去。 天啟四年,趙南星為尚書,起為文選郎中。甫視事,魏忠賢欲逐南星,假廷推謝應祥事矯旨切責。南星時與推應祥者,員外郎夏嘉遇,非光前也。光前抗疏爭之,曰:「南星人品事業昭灼人耳目,忽奉嚴旨責以不公忠,臣竊惑之。選郎,諸曹領袖,尚書臂指。南星所甄別進退,臣實佐之。功罪與共,乞先賜罷斥。」亦被旨切責。未幾,以推喬允升等代南星,忤忠賢意,削侍郎陳于廷及楊漣、左光斗籍。光前又抗疏曰:「會推尚書,于廷主議,臣執筆,謹席槀待罪。」遂貶三秩,調外任。 光前操行清嚴,峻却請謁。知縣石三畏贓私狼籍,得奧援,將授臺諫。光前出之為王官,其黨咸側目。明年,光前兄右布政使光縉治兵遵化,為奄黨門克新所劾,亦削籍。兄弟並以忤奄去,見稱於世。崇禎元年起光祿少卿,不赴。三年起太常。已,進大理少卿。累疏乞休,及家而卒。 贊曰:朝政弛,則士大夫騰空言而少實用。若陳邦瞻、畢懋康、翟鳳翀、董應舉,尚思有所建立,惜不逢明作之朝,故所表見止此耳。蕭近高、洪文衡諸人皆以清素自矢,白瑜論鄭氏獄能持平,固卿貳之錚錚者歟。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盛以弘 高攀龍 馮從吾 趙南星,字夢白,高邑人。萬曆二年進士。除汝寧推官。治行廉平,稍遷戶部主事。張居正寢疾,朝士羣禱,南星與顧憲成、姜士昌戒弗往。居正歿,調吏部考功。引疾歸。 起歷文選員外郎。疏陳天下四大害,言:「楊巍乞休,左都御史吳時來謀代之,忌戶部尚書宋纁聲望,連疏排擠。副都御史詹仰庇力謀吏、兵二部侍郎。大臣如此,何以責小臣,是謂干進之害。禮部尚書沈鯉、侍郎張位、諭德吳中行、南京太僕卿沈思孝相繼自免,獨南京禮部侍郎趙用賢在,詞臣黃洪憲輩每陰讒之,言官唐堯欽、孫愈賢、蔡系周復顯為詆誣。衆正不容,宵人得志,是謂傾危之害。州縣長吏選授太輕,部寺之官計日而取郡守,不問才行。而撫按論人贓私有據,不曰未甚,則曰任淺,概止降調。其意以為惜才,不知此乃惜不才也。吏治日汙,民生日瘁,是謂州縣之害。鄉官之權大於守令,橫行無忌,莫敢誰何。如渭南知縣張棟,治行無雙,裁抑鄉官,被讒不獲行取,是謂鄉官之害。四害不除,天下不可得治。」 疏出,朝論韙之。而中所抨擊悉時相所庇,於是給事中李春開起而駁之。其疏先下,南星幾獲譴。給事中王繼光、史孟麟、萬自約,部曹姜士昌、吳正志竝助南星詆春開,且發時來、仰庇、洪憲讒諂狀。春開氣沮,然南星卒以病歸。再起,歷考功郎中。 二十一年大計京官,與尚書孫鑨秉公澄汰。首黜所親都給事中王三餘及鑨甥文選員外郎呂廕昌,他附麗政府及大學士趙志臯弟皆不免。政府大不堪。給事中劉道隆因劾吏部議留拾遺庶僚非法。得旨,南星等專權植黨,貶三官。俄因李世達等疏救,斥南星為民。後論救者悉被譴,鑨亦去位,一時善類幾空。事具鑨傳。 南星里居,名益高。與鄒元標、顧憲成,海內擬之「三君」。中外論薦者百十疏,卒不起。 光宗立,起太常少卿。俄改右通政,進太常卿。至則擢工部右侍郎。居數月,拜左都御史,慨然以整齊天下為任。天啟三年大計京官,以故給事中亓詩教、趙興邦、官應震、吳亮嗣先朝結黨亂政,議黜之。吏科都給事中魏應嘉力持不可。南星著四凶論,卒與考功郎程正己置四人不謹。他所澄汰,一如為考功時。浙江巡按張素養薦部內人材,及姚宗文、邵輔忠、劉廷元。南星劾其謬,素養坐奪俸。先是,巡方者有提薦之例,南星已奏止之。而陝西高弘圖、山西徐揚先、宣大李思啟、河東劉大受,復踵行如故。南星竝劾奏之,巡方者始知畏法。 尋代張問達為吏部尚書。當是時,人務奔競,苞苴恣行,言路橫尤甚。每文選郎出,輒邀之半道,為人求官,不得則加以惡聲,或逐之去。選郎即公正無如何,尚書亦太息而已。南星素疾其弊,銳意澄清,獨行己志,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干請,諸人憚其剛嚴不敢犯。有給事為貲郎求鹽運司,即注貲郎王府,而出給事於外。知縣石三畏素貪,夤緣將行取,南星亦置之王府。時進士無為王官者,南星不恤也。 魏忠賢雅重之,嘗於帝前稱其任事。一日,遣娣子傅應星介一中書贄見,南星麾之去。嘗竝坐弘政門,選通政司參議,正色語忠賢曰:「主上沖齡,我輩內外臣子宜各努力為善。」忠賢默然,怒形於色。大學士魏廣微,南星友允貞子也,素以通家子畜之。廣微入內閣,嘗三至南星門,拒勿見。又嘗嘆曰:「見泉無子。」見泉,允貞別號也。廣微恨刺骨,與忠賢比而齕南星。 東林勢盛,衆正盈朝。南星益搜舉遺佚,布之庶位。高攀龍、楊漣、左光斗秉憲;李騰芳、陳于廷佐銓;魏大中、袁化中長科道;鄭三俊、李邦華、孫居相、饒伸、王之寀輩悉置卿貳。而四司之屬,鄒維璉、夏嘉遇、張光前、程國祥、劉廷諫亦皆民譽。中外忻忻望治,而小人側目,滋欲去南星。給事中傅櫆以維璉改吏部己不與聞,首假汪文言發難,劾南星紊舊制,植私人。維璉引去,南星奏留之,小人愈恨。會漣劾忠賢疏上,宮府益水火。南星遂杜門乞休,不許。 攀龍之劾崔呈秀也,南星議戍之。呈秀窘,夜走忠賢邸,叩頭乞哀,言:「不去南星及攀龍、漣等,我兩人未知死所。」忠賢大以為然,遂與定謀。會山西缺巡撫,河南布政使郭尚友求之。南星以太常卿謝應祥有清望,首列以請。既得旨,而御史陳九疇受廣微指,言應祥嘗知嘉善,大中出其門,大中以師故,謀於文選郎嘉遇而用之,徇私當斥。大中、嘉遇疏辯,語侵九疇。九疇再疏力詆,並下部議。南星、攀龍極言應祥以人望推舉,大中、嘉遇無私,九疇妄言不可聽。忠賢大怒,矯旨黜大中、嘉遇,并黜九疇,而責南星等朋謀結黨。南星遽引罪求去,忠賢復矯旨切責,放歸。明日,攀龍亦引去。給事中沈惟炳論救,亦出之外。俄以會推忤忠賢意,并斥于廷、漣、光斗、化中,引南星所擯徐兆魁、喬應甲、王紹徽等置要地。小人競進,天下大柄盡歸忠賢矣。 忠賢及其黨惡南星甚,每矯敕諭,必目為元凶。於是御史張訥劾南星十大罪,并劾維璉、國祥、嘉遇及王允成。得旨,並削籍。令再奏南星私黨,訥復列上邦華及孫鼎相等十四人,並貶黜。自是為南星擯棄者,無不拔擢。其素所推奬者,率遭奇禍。諸干進速化之徒,一擊南星,輒遂所欲。而石三畏亦起為御史,疏攻南星及李三才、顧憲成、孫丕揚、王圖等十五人。死者皆削奪,縉紳禍益烈。尋以汪文言獄詞連及南星,下撫按提問。適郭尚友巡撫保定,而巡按馬逢臯亦憾南星,乃相與庭辱之。笞其子清衡及外孫王鍾龐,繫之獄,坐南星贓萬五千。南星家素貧,親故捐助,始獲竣。卒戍南星代州,清衡莊浪,鍾龐永昌。嫡母馮氏、生母李氏,並哀慟而卒。子生七齡,驚怖死。南星抵戍所,處之怡然。 莊烈帝登極,有詔赦還。巡撫牟志夔,忠賢黨也,故遲遣之,竟卒於戍所。崇禎初,贈太子太保,諡忠毅。櫆、呈秀、廣微、九疇、兆魁、應甲、紹徽、訥、三畏、尚友、志夔,俱名麗逆案,為世大僇焉。 鄒元標,字爾瞻,吉水人。九歲通五經。泰和胡直,嘉靖中進士,官至福建按察使,師歐陽德、羅洪先,得王守仁之傳。元標弱冠從直遊,即有志為學。舉萬曆五年進士。觀政刑部。 張居正奪情,元標抗疏切諫。且曰:「陛下以居正有利社稷耶?居正才雖可為,學術則偏;志雖欲為,自用太甚。其設施乖張者,如州縣入學,限以十五六人。有司希指,更損其數。是進賢未廣也。諸道決囚,亦有定額。所司懼罰,數必取盈。是斷刑太濫也。大臣持祿苟容,小臣畏罪緘默,有今日陳言而明日獲譴者。是言路未通也。黃河泛濫為灾,民有駕蒿為巢,啜水為餐者,而有司不以聞。是民隱未周也。其他用刻深之吏,沮豪傑之材,又不可枚數矣。伏讀敕諭,『朕學尚未成,志尚未定,先生既去,前功盡隳』。陛下言及此,宗社無疆之福也。雖然,弼成聖學,輔翼聖志者,未可謂在廷無人也。且幸而居正丁艱,猶可挽留;脫不幸遂捐館舍,陛下之學將終不成,志將終不定耶?臣觀居正疏言『世有非常之人,然後辦非常之事』,若以奔喪為常事而不屑為者。不知人惟盡此五常之道,然後謂之人。今有人於此,親生而不顧,親死而不奔,猶自號於世曰我非常人也,世不以為喪心,則以為禽彘,可謂之非常人哉?」 疏就,懷之入朝。適廷杖吳中行等。元標俟杖畢,取疏授中官,紿曰:「此乞假疏也。」及入,居正大怒,亦廷杖八十,謫戍都勻衞。衞在萬山中,夷獠與居,元標處之怡然。益究心理學,學以大進。巡按御史承居正指,將害元標。行次鎮遠,一夕,御史暴死。 元標謫居六年,居正歿,召拜吏科給事中,首陳培聖德、親臣工、肅憲紀、崇儒行、飭撫臣五事。尋劾罷禮部尚書徐學謨、南京戶部尚書張士佩。 徐學謨者,嘉定縣人。嘉靖中,為荊州知府。景恭王之藩德安,欲奪荊州城北沙巿地。學謨力抗不予,為王所劾。下撫按逮問,改官。荊州人德之,稱沙巿為「徐巿」。居正素與厚。萬曆中,累遷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居正歸葬父,學謨事之謹,召為刑部侍郎。越二年,擢禮部尚書。自弘治後,禮部長非翰林不授。惟席書以言「大禮」故,由他曹遷;萬士和不由翰林,然先歷其部侍郎。學謨徑拜尚書,廷臣以居正故,莫敢言。居正卒,學謨急締姻於大學士申時行以自固。及奉命擇壽宮,通政參議梁子琦劾其始結居正,繼附時行,詔為奪子琦俸。元標復劾之,遂令致仕歸。 慈寧宮災,元標復上時政六事。中言:「臣曩進無欲之訓,陛下試自省,果無欲耶,寡欲耶?語云:『欲人勿聞,莫若勿為。』陛下誠宜翻然自省,加意培養。」當是時,帝方壯齡,留意聲色游宴,謂元標刺己,怒甚,降旨譙責。首輔時行以元標己門生,而劾罷其姻學謨,亦心憾,遂謫南京刑部照磨。就遷兵部主事。召改吏部,進員外郎,以病免。起補驗封。陳吏治十事,民瘼八事,疏幾萬言。文選缺員外郎,尚書宋纁請用元標,久不獲命,纁連疏趣之。給事中楊文煥、御史何選亦以為言。帝怒,詰責纁,謫文煥、選於外,而調元標南京。刑部尚書石星論救,亦被譙讓。元標居南京三年,移疾歸。久之,起本部郎中,不赴。旋遭母憂,里居講學,從游者日衆,名高天下。中外疏薦遺佚,凡數十百上,莫不以元標為首。卒不用。家食垂三十年。 光宗立,召拜大理卿。未至,進刑部右侍郎。天啟元年四月還朝,首進和衷之說,言:「今日國事,皆二十年諸臣醞釀所成。往者不以進賢讓能為事,日錮賢逐能。而言事者又不降心平氣,專務分門立戶。臣謂今日急務,惟朝臣和衷而已。朝臣和,天地之和自應。向之論人論事者,各懷偏見。偏生迷,迷生執,執而為我,不復知有人,禍且移於國。今與諸臣約,論一人當惟公惟平,毋輕搖筆端;論一事當懲前慮後,毋輕試耳食。以天下萬世之心,衡天下萬世之人與事,則議論公,而國家自享安靜和平之福。」因薦涂宗濬、李邦華等十八人。帝優詔襃納。居二日,復陳拔茅闡幽、理財振武數事,及保泰四規。且請召用葉茂才、趙南星、高攀龍、劉宗周、丁元薦,而恤錄羅大紘、雒于仁等十五人。帝亦襃納。 初,元標立朝,以方嚴見憚,晚節務為和易。或議其遜初仕時。元標笑曰:「大臣與言官異。風裁踔絕,言官事也。大臣非大利害,即當護持國體,可如少年悻動耶?」時朋黨方盛,元標心惡之,思矯其弊,故其所薦引不專一途。嘗欲舉用李三才,因言路不與,元標即中止。王德完譏其首鼠,元標亦不較。南京御史王允成等以兩人不和,請帝諭解。元標言:「臣與德完初無纖芥,此必有人交搆其間。臣嘗語朝士曰:『方今上在沖歲,敵在門庭,祇有同心共濟。倘復黨同伐異,在國則不忠,在家則不孝。世自有無偏無黨之路,奈何從室內起戈矛耶?』」帝嗣位已久,而先朝廢死諸臣猶未贈卹,元標再陳闡幽之典,言益懇切。 其年十二月改吏部左侍郎。未到官,拜左都御史。明年典外察,去留惟公。御史潘汝楨、過庭訓雅有物議。及庭訓秩滿,汝楨注考溢美。元標疏論之,兩人並引疾去。已,言丁巳京察不公,專禁錮異己,請收錄章家禎、丁元薦、史記事、沈正宗等二十二人。由是諸臣多獲昭雪。又言:「明詔收召遺佚,而諸老臣所處猶是三十年前應得之官,宜添注三品崇秩,昭陛下襃尊耆舊至意。」帝納其言。於是兩京太常、太僕、光祿三卿各增二員。 孫慎行之論「紅丸」也,元標亦上疏曰:「乾坤所以不毀者,惟此綱常。綱常所以植立者,恃此信史。臣去年舟過南中,南中士大夫爭言先帝猝然而崩,大事未明,難以傳信。臣初不謂然。及既入都,為人言先帝盛德,宜速登信史。諸臣曰:『言及先帝彌留大事,令人閣筆,誰敢領此?』臣始有疑於前日之言。元輔方從哲不伸討賊之義,反行賞奸之典,即謂無其心,何以自解於世。且從哲秉政七年,未聞建樹何事,但聞馬上一日三趣戰,喪我十萬師徒。試問誰秉國成,而使先帝震驚,奸人闖宮,豺狼當路,憸邪亂政?從哲何詞以對?從來懲戒亂賊,全在信史。失今不成,安所底止。」時刑部尚書黃克纘希內廷意,羣小和之,而從哲世居京師,黨附者衆,崔文昇黨復彌縫於內,格慎行與衆議,皆不得伸。未幾,慎行及王紀偕逐,元標疏救,不聽。 元標自還朝以來,不為危言激論,與物無猜。然小人以其東林也,猶忌之。給事中朱童蒙、郭允厚、郭興治慮明年京察不利己,潛謀驅逐。會元標與馮從吾建首善書院,集同志講學,童蒙首請禁之。元標疏辨求去,帝已慰留,允厚復疏劾,語尤妄誕。而魏忠賢方竊柄,傳旨謂宋室之亡由於講學,將加嚴譴。葉向高力辨,且乞同去,乃得溫旨。興治及允厚復交章力攻;興治至比之山東妖賊。元標連疏請益力,詔加太子少保,乘傳歸。陛辭,上老臣去國情深疏。歷陳軍國大計,而以寡欲進規,人為傳誦。四年卒於家。明年,御史張訥請毀天下講壇,力詆元標,忠賢遂矯旨削奪。崇禎初,贈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諡忠介。 童蒙等既劾元標,遂得罪清議,尋以年例外遷。及忠賢得志,三人並召還。歲餘,允厚至戶部尚書、太子太保。童蒙至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母死不持服,為忠賢建生祠。興治亦加至太僕卿。忠賢敗,三人並麗逆案云。 孫慎行,字聞斯,武進人。幼習聞外祖唐順之緒論,即嗜學。萬曆二十三年舉進士第三人,授編修,累官左庶子。數請假里居,鍵戶息交,覃精理學。當事請見,率不納。有以政事詢者,不答。 四十一年五月由少詹事擢禮部右侍郎,署部事。當是時,郊廟大享諸禮,帝二十餘年不躬親,東宮輟講至八年,皇長孫九齡未就外傅,瑞王二十三未婚,楚宗人久錮未釋,代王廢長立幼,久不更正,臣僚章奏一切留中,福府莊田取盈四萬頃。慎行並切諫。已,念東宮開講,皇孫出閤,係宗社安危,疏至七八上。代王廢長子鼎渭,立愛子鼎莎,李廷機為侍郎時主之,其後,羣臣爭者百餘疏,帝皆不省。慎行屢疏爭,乃獲更置。楚宗人擊殺巡撫趙可懷,為首六人論死,復錮英嫶等二十三人於高牆,禁蘊鈁等二十三人於遠地。慎行力白其非叛,諸人由此獲釋。皇太子儲位雖定,福王尚留京師,須莊田四萬頃乃行,宵小多窺伺。廷臣請之國者愈衆,帝愈遲之。慎行疏十餘上,不見省。最後,貴妃復請帝留王慶太后七旬壽節,羣議益籍籍。慎行乃合文武諸臣伏闕力請,大學士葉向高亦爭之強。帝不得已,許明年季春之國,羣情始安。 韓敬科場之議,慎行擬黜敬。而家居時素講學東林,敬黨尤忌之。會吏部缺侍郎,廷議改右侍郎李鋕於左,而以慎行為右,命俱未下。御史過廷訓因言鋕未履任,何復推慎行,給事中亓詩教和之。慎行遂四疏乞歸,出城候命,帝乃許之。已而京察,御史韓浚等以趣福王之國,謂慎行邀功,列之拾遺疏中。帝察其無罪,獲免。 熹宗立,召拜禮部尚書。初,光宗大漸,鴻臚寺丞李可灼以紅鉛丸藥進,俄帝崩,廷臣交章劾之。大學士方從哲擬旨令引疾歸,賚以金幣。天啟元年四月,慎行還朝。上疏曰: 先帝驟崩,雖云夙疾,實緣醫人用藥不審。閱邸報,知李可灼紅丸乃首輔方從哲所進。夫可灼官非太醫,紅丸不知何藥,乃敢突然以進。昔許悼公飲世子藥而卒,世子即自殺,春秋猶書之為弒。然則從哲宜何居?速引劍自裁以謝先帝,義之上也,合門席槀以待司寇,義之次也,乃悍然不顧。至舉朝共攻可灼,僅令回籍調理,豈不以己實薦之,恐與同罪歟?臣以為從哲縱無弒之心,却有弒之事;欲辭弒之名,難免弒之實。實錄中即欲為君父諱,不敢不直書方從哲連進藥二丸,須臾帝崩,恐百口無能為天下後世解也。 然從哲之罪實不止此。先是則有皇貴妃欲為皇后事。古未有天子既崩而立后者。倘非禮官執奏,言路力持,幾何不遺禍宗社哉!繼此則有諡皇祖為恭皇帝事。歷考晉、隋、周、宋,其末世亡國之君率諡曰「恭」,而以加之我皇祖,豈真不學無術,實乃呪詛君國等於亡王,其設心謂何?後此則有選侍垂簾聽政事。劉遜、李進忠么麼小豎,何遂膽大揚言。說者謂二豎早以金寶輸從哲家,若非九卿、臺諫力請移宮,選侍一日得志,陛下幾無駐足所。聞爾時從哲濡遲不進,科臣趣之,則云遲數日無害。任婦寺之縱橫,忍君父之杌隉,為大臣者宜爾乎? 臣在禮言禮,其罪惡逆天,萬無可生之路。若其他督戰悞國,罔上行私,縱情蔑法,干犯天下之名義,釀成國家之禍患者,臣不能悉數也。陛下宜急討此賊,雪不共之仇。毋詢近習,近習皆從哲所攀援也。毋拘忌諱,忌諱即從哲所布置也。并急誅李可灼,以洩神人之憤。 時朝野方惡從哲,慎行論雖過刻,然爭韙其言。顧近習多為從哲地,帝乃報曰:「舊輔素忠慎,可灼進藥本先帝意。卿言雖忠愛,事屬傳聞。并進封移宮事,當日九卿、臺諫官親見者,當據實會奏,用釋羣疑。」於是從哲疏辨。邢部尚書黃克纘右從哲,亦曲為辨。慎行復疏折之,曰:「由前則過信可灼,有輕進藥之罪,由後則曲庇可灼,有不討賊之罪,兩者均無辭乎弒也。從哲謂移宮有揭。但諸臣之請在初二,從哲之請在初五。爾時章疏入乾清不入慈慶者已三日,國政幾於中斷,非他輔臣訪知,與羣臣力請,其害可勝言哉!伏讀聖諭『輔臣義在體國,為朕分憂。今似此景象,何不代朕傳諭一言,屏息紛擾,君臣大義安在?』又云『朕凌虐不堪,晝夜涕泣六七日』。夫從哲為顧命元臣,使少肯義形於色,何至令至尊憂危如此!惟阿婦寺之意多,戴聖明之意少,故敢於凌皇祖,悖皇考,而欺陛下也。」末復力言克纘之謬。章並下廷議。既而議上,惟可灼下吏戍邊,從哲置不問。 山東巡撫奏,五月中,日中月星並見。慎行以為大異,疏請修省,語極危切。秦王誼漶由旁枝進封,其四子法不當封郡王,厚賄近倖,遂得溫旨。慎行堅不奉詔,三疏力爭,不得。七月謝病去。 其冬,廷推閣臣,以慎行為首,吏部侍郎盛以弘次之。魏忠賢抑不用,用顧秉謙、朱國禎、朱延禧、魏廣微,朝論大駭。葉向高連疏請用兩人,竟不得命。已,忠賢大熾,議修三朝要典,「紅丸」之案以慎行為罪魁。其黨張訥遂上疏力詆,有詔削奪。未幾,劉志選復兩疏追劾,詔撫按提問,遣戍寧夏。未行,莊烈帝嗣位,以赦免。 崇禎元年命以故官協理詹事府,力辭不就。慎行操行峻潔,為一時搢紳冠。朝士數推轂入閣,吏部尚書王永光力排之,迄不獲用。八年廷推閣臣,屢不稱旨。最後以慎行及劉宗周、林釬名上,帝即召之。慎行已得疾,甫入都,卒。贈太子太保,諡文介。 盛以弘,字子寬,潼關衞人。父訥,字敏叔。訥父德,世職指揮也,討洛南盜戰死。訥號泣請於當事,水漿不入口者數日,為發兵討斬之。久之,舉隆慶五年進士。由庶吉士累官吏部右侍郎。與尚書陳有年、左侍郎趙參魯共釐銓政。母憂歸,以篤孝聞。卒,贈禮部尚書。天啟初,諡文定。 以弘,萬曆二十六年進士。由庶吉士累官禮部尚書。天啟三年謝病歸。魏忠賢亂政,落其職。崇禎初,起故官,協理詹事府,卒官。明世,衞所世職用儒業顯者,訥父子而已。 高攀龍,字存之,無錫人。少讀書,輒有志程、朱之學。舉萬曆十七年進士,授行人。四川僉事張世則進所著大學初義,詆程、朱章句,請頒天下。攀龍抗疏力駮其謬,其書遂不行。 侍郎趙用賢、都御史李世達被訐去位,朝論多咎大學士王錫爵。攀龍上疏曰: 近見朝宁之上,善類擯斥一空。大臣則孫鑨、李世達、趙用賢去矣,小臣則趙南星、陳泰來、顧允成、薛敷教、張納陛、于孔兼、賈巖斥矣。邇者李禎、曾乾亨復不安其位而乞去矣,選郎孟化鯉又以推用言官張棟,空署而逐矣。 夫天地生才甚難,國家需才甚亟,廢斥如此,後將焉繼。致使正人扼腕,曲士彈冠,世道人心何可勝慨!且今陛下朝講久輟,廷臣不獲望見顏色。天言傳布,雖曰聖裁,隱伏之中,莫測所以。故中外羣言,不曰「輔臣欲除不附己」,則曰「近侍不利用正人」。陛下深居九重,亦曾有以諸臣賢否陳於左右;而陛下於諸臣,亦嘗一思其得罪之故乎?果以為皆由聖怒,則諸臣自孟化鯉而外,未聞忤旨,何以皆罷斥?即使批鱗逆耳,如董基等,陛下已嘗收錄,何獨於諸臣不然?臣恐陛下有祛邪之果斷,而左右反借以行媢嫉之私;陛下有容言之盛心,而臣工反遺以拒諫諍之誚。傳之四海,垂諸史冊,為聖德累不小。 輔臣王錫爵等,跡其自待,若愈於張居正、申時行;察其用心,何以異於五十步笑百步。即如諸臣罷斥,果以為當然,則是非邪正,恒人能辨,何忍坐視至尊之過舉,得毋內洩其私憤,而利於斥逐之盡乎? 末力詆鄭材、楊應宿讒諂宜黜。應宿亦疏訐攀龍,語極妄誕。疏並下部院,議請薄罰兩臣,稍示懲創。帝不許,鐫應宿二秩,謫攀龍揭陽添注典史。御史吳弘濟等論救,并獲譴。攀龍之官七月,以事歸。尋遭親喪,遂不出,家居垂三十年。言者屢薦,帝悉不省。 熹宗立,起光祿丞。天啟元年進少卿。明年四月疏劾戚畹鄭養性,言:「張差梃擊實養性父國泰主謀。今人言籍籍,咸疑養--關奸宄,別懷異謀,積疑不解,當思善全之術。至劉保謀逆,中官盧受主之,劉于簡獄詞具在。受本鄭氏私人,而李如楨一家交關鄭氏,計陷名將,失地喪師。于簡原供,明言李永芳約如楨內應。若崔文昇素為鄭氏腹心,知先帝症虛,故用泄藥,罪在不赦。陛下僅行斥逐,而文昇猶潛住都城。宜勒養性還故里,急正如楨、文昇典刑,用章國法。」疏入,責攀龍多言,然卒遣養性還籍。 孫慎行以「紅丸」事攻舊輔方從哲,下廷議。攀龍引春秋首惡之誅,歸獄從哲。給事中王志道為從哲解,攀龍遺書切責之。尋改太常少卿,疏陳務學之要,因言:「從哲之罪非止紅丸,其最大者在交結鄭國泰。國泰父子所以謀危先帝者不一,始以張差之梃,繼以美姝之進,終以文昇之藥,而從哲實左右之。力扶其為鄭氏者,力鋤其不為鄭氏者;一時人心若狂,但知鄭氏,不知東宮。此賊臣也,討賊,則為陛下之孝。而說者乃曰『為先帝隱諱則為孝』,此大亂之道也。陛下念聖母則宣選侍之罪,念皇考則隆選侍之恩,仁之至義之盡也。而說者乃曰『為聖母隱諱則為孝』。明如聖諭,目為假託;忠如楊漣,謗為居功。人臣避居功,甘居罪,君父有急,袖手旁觀,此大亂之道也。惑於其說,孝也不知其為孝,不孝也以為大孝;忠也不知其為忠,不忠也以為大忠。忠孝皆可變亂,何事不可妄為。故從哲、養性不容不討,奈何猶令居輦轂下!」時從哲輩奧援甚固,摘疏中「不孝」語激帝怒,將加嚴譴。葉向高力救,乃奪祿一年。旋改大理少卿。鄒元標建書院,攀龍與焉。元標被攻,攀龍請與同罷,詔留之。進太僕卿,擢刑部右侍郎。 四年八月拜左都御史。楊漣等羣擊魏忠賢,勢已不兩立。及向高去國,魏廣微日導忠賢為惡,而攀龍為趙南星門生,並居要地。御史崔呈秀按淮、揚還,攀龍發其穢狀,南星議戍之。呈秀窘,急走忠賢所,乞為義兒,遂摭謝應祥事,謂攀龍黨南星。嚴旨詰責,攀龍遽引罪去。頃之,南京御史游鳳翔出為知府,訐攀龍挾私排擠。詔復鳳翔故官,削攀龍籍。呈秀憾不已,必欲殺之,竄名李實劾周起元疏中,遣緹騎往逮。攀龍晨謁宋儒楊龜山祠,以文告之。歸與二門生一弟飲後園池上,聞周順昌已就逮,笑曰:「吾視死如歸,今果然矣。」入與夫人語,如平時。出,書二紙告二孫曰:「明日以付官校。」因遣之出,扃戶。移時諸子排戶入,一燈熒然,則已衣冠自沈於池矣。發所封紙,乃遺表也,云:「臣雖削奪,舊為大臣,大臣受辱則辱國。謹北向叩頭,從屈平之遺則。」復別門人華允誠書云:「一生學問,至此亦少得力。」時年六十五。遠近聞其死,莫不傷之。 呈秀憾猶未釋,矯詔下其子世儒吏。刑部坐世儒不能防閑其父,謫為徒。崇禎初,贈太子少保,兵部尚書,諡忠憲,授世儒官。 初,海內學者率宗王守仁,攀龍心非之。與顧憲成同講學東林書院,以靜為主。操履篤實,粹然一出於正,為一時儒者之宗。海內士大夫,識與不識,稱高、顧無異詞。攀龍削官之秋,詔毀東林書院。莊烈帝嗣位,學者更修復之。 馮從吾,字仲好,長安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御史。巡視中城,閹人修刺謁,拒却之。禮科都給事中胡汝寧傾邪狡猾,累劾不去。從吾發其奸,遂調外。時當大計,從吾嚴邏偵,苞苴絕跡。 二十年正月抗章言:「陛下郊廟不親,朝講不御,章奏留中不發。試觀戊子以前,四裔效順,海不揚波;己丑以後,南倭告警,北寇渝盟,天變人妖,疊出累告。勵精之效如彼,怠斁之患如此。近頌敕諭,謂聖體違和,欲借此自掩,不知鼓鐘於宮,聲聞於外。陛下每夕必飲,每飲必醉,每醉必怒。左右一言稍違,輒斃杖下,外庭無不知者。天下後世,其可欺乎!願陛下勿以天變為不足畏,勿以人言為不足恤,勿以目前晏安為可恃,勿以將來危亂為可忽,宗社幸甚。」帝大怒,欲廷杖之。會仁聖太后壽辰,閣臣力解得免。尋告歸,起巡長蘆鹽政。潔己惠商,奸宄斂迹。既還朝,適帝以軍政大黜兩京言官。從吾亦削籍,猶以前疏故也。 從吾生而純慤,長志濂、洛之學,受業許孚遠。罷官歸,杜門謝客,取先正格言,體驗身心,造詣益邃。家居二十五年,光宗踐阼,起尚寶卿,進太僕少卿,並以兄喪未赴。俄改大理。 天啟二年擢左僉都御史。甫兩月,進左副都御史。廷議「三案」,從吾言:「李可灼以至尊嘗試,而許其引疾,當國何心!至梃擊之獄,與發奸諸臣為難者,即奸人也。」由是羣小惡之。 已,與鄒元標共建首善書院,集同志講學其中,給事中朱童蒙遂疏詆之。從吾言:「宋之不競,以禁講學故,非以講學故也。我二祖表章六經,天子經筵,皇太子出閤,皆講學也。臣子以此望君,而己則不為,可乎?先臣守仁,當兵事倥傯,不廢講學,卒成大功。此臣等所以不恤毀譽,而為此也。」因再稱疾求罷,帝溫詔慰留。而給事中郭允厚、郭興治復相繼詆元標甚力。從吾又上言:「臣壯歲登朝,即與楊起元、孟化鯉、陶望齡輩立講學會,自臣告歸乃廢。京師講學,昔已有之,何至今日遂為詬厲。」因再疏引歸。 四年春,起南京右都御史,累辭未上,召拜工部尚書。會趙南星、高攀龍相繼去國,連疏力辭,予致仕。明年秋,魏忠賢黨張訥疏詆從吾,削籍。鄉人王紹徽素銜從吾,及為吏部,使喬應甲撫陝,捃摭百方,無所得。乃毀書院,曳先聖像,擲之城隅。從吾不勝憤悒,得疾卒。崇禎初,復官,贈太子太保,諡恭定。 贊曰:趙南星諸人,持名檢,勵風節,嚴氣正性,侃侃立朝,天下望之如泰山喬嶽。詩有之,「邦之司直」,其斯人謂歟。權枉盈廷,譴謫相繼,「人之云亡,邦國殄瘁」,悲夫! 楊漣 左光斗弟光先 魏大中子學洢 學濂 周朝瑞 袁化中 顧大章弟大韶 王之寀 楊漣,字文孺,應山人。為人磊落負奇節。萬曆三十五年成進士,除常熟知縣。舉廉吏第一,擢戶科給事中,轉兵科右給事中。 四十八年,神宗疾,不食且半月,皇太子未得見。漣偕諸給事、御史走謁大學士方從哲,御史左光斗趣從哲問安。從哲曰:「帝諱疾。即問,左右不敢傳。」漣曰:「昔文潞公問宋仁宗疾,內侍不肯言。潞公曰:『天子起居,汝曹不令宰相知,將毋有他志,速下中書行法。』公誠日三問,不必見,亦不必上知,第令宮中知廷臣在,事自濟。公更當宿閣中。」曰:「無故事。」漣曰:「潞公不訶史志聰,此何時,尚問故事耶?」越二日,從哲始率廷臣入問。及帝疾亟,太子尚躊躇宮門外。漣、光斗遣人語東宮伴讀王安:「帝疾甚,不召太子,非帝意。當力請入侍,嘗藥視膳,薄暮始還。」太子深納之。 無何,神宗崩。八月丙午朔,光宗嗣位。越四日,不豫。都人喧言鄭貴妃進美姬八人,又使中官崔文昇投以利劑,帝一晝夜三四十起。而是時,貴妃據乾清宮,與帝所寵李選侍相結。貴妃為選侍請皇后封,選侍亦請封貴妃為皇太后。帝外家王、郭二戚畹,徧謁朝士,泣愬宮禁危狀,謂「帝疾必不起,文昇藥故也,非誤也。鄭、李交甚固,包藏禍心」。廷臣聞其語,憂甚。而帝果趣禮部封貴妃為皇太后。漣、光斗乃倡言於朝,共詰責鄭養性,令貴妃移宮,貴妃即移慈寧。漣遂劾崔文昇用藥無狀,請推問之。且曰:「外廷流言,謂陛下興居無節,侍御蠱惑。必文昇藉口以掩其用藥之奸,文昇之黨煽布以預杜外廷之口。既損聖躬,又虧聖德,罪不容死。至貴妃封號,尤乖典常。尊以嫡母,若大行皇后何?尊以生母,若本生太后何?請亟寢前命。」疏上,越三日丁卯,帝召見大臣,并及漣,且宣錦衣官校。衆謂漣疏忤旨,必廷杖,囑從哲為解。從哲勸漣引罪,漣抗聲曰:「死即死耳,漣何罪?」及入,帝溫言久之,數目漣,語外廷毋信流言。遂逐文昇,停封太后命。再召大臣皆及漣。 漣自以小臣預顧命,感激,誓以死報。九月乙亥朔,昧爽,帝崩。廷臣趨入,諸大臣周嘉謨、張問達、李汝華等慮皇長子無嫡母、生母,勢孤孑甚,欲共託之李選侍。漣曰:「天子寧可託婦人?且選侍昨於先帝召對羣臣時,強上入,復推之出,是豈可託幼主者?請亟見儲皇,即呼萬歲,擁出乾清,暫居慈慶。」語未畢,大學士方從哲、劉一燝、韓爌至,漣趣諸大臣共趨乾清宮。閽人持梃不容入,漣大罵:「奴才!皇帝召我等。今已晏駕,若曹不聽入,欲何為!」閽人却,乃入臨。羣臣呼萬歲,請於初六日登極,而奉駕至文華殿,受羣臣嵩呼。駕甫至中宮,內豎從寢閣出,大呼:「拉少主何往?主年少畏人!」有攬衣欲奪還者。漣格而訶之曰:「殿下羣臣之主。四海九州莫非臣子,復畏何人!」乃擁至文華殿。禮畢,奉駕入慈慶宮。 當是時,李選侍居乾清。一燝奏曰:「殿下暫居此,俟選侍出宮訖,乃歸乾清宮。」羣臣遂退議登極期,語紛紛未定,有請改初三者,有請於即日午時者。漣曰:「今海宇清晏,內無嫡庶之嫌。父死之謂何?含斂未畢,袞冕臨朝,非禮也。」或言登極則人心安,漣曰:「安與不安,不在登極早暮。處之得宜,即朝委裘何害?」議定,出過文華殿。太僕少卿徐養量、御史左光斗至,責漣悞大事,唾其面曰:「事脫不濟,汝死,肉足食乎!」漣為竦然。乃與光斗從周嘉謨於朝房,言選侍無恩德,必不可同居。 明日,嘉謨、光斗各上疏請選侍移宮。初四日得俞旨。而選侍聽李進忠計,必欲皇長子同居。惡光斗疏中「武氏」語,議召皇長子,加光斗重譴。漣遇內豎於麟趾門,內豎備言狀。漣正色曰:「殿下在東宮為太子,今則為皇帝,選侍安得召?且上已十六歲,他日即不奈選侍何,若曹置身何地?」怒目視之,其人退。給事中惠世揚、御史張潑入東宮門,駭相告曰:「選侍欲垂簾處光斗,汝等何得晏然?」漣曰:「無之。」出皇極門,九卿科道議上公疏,未決。 初五日傳聞欲緩移宮期。漣及諸大臣畢集慈慶宮門外,漣語從哲趣之。從哲曰:「遲亦無害。」漣曰:「昨以皇長子就太子宮猶可,明日為天子,乃反居太子宮以避宮人乎?即兩宮聖母如在,夫死亦當從子。選侍何人,敢欺藐如此!」時中官往來如織,或言選侍亦顧命中人。漣斥之曰:「諸臣受顧命於先帝,先帝自欲先顧其子,何嘗先顧其嬖媵?請選侍於九廟前質之,若曹豈食李家祿者?能殺我則已,否則,今日不移,死不去。」一燝、嘉謨助之,詞色俱厲,聲徹御前。皇長子使使宣諭,乃退。復抗疏言:「選侍陽託保護之名,陰圖專擅之實,宮必不可不移。臣言之在今日,殿下行之在今日,諸大臣贊決之,亦惟今日。」其日,選侍遂移宮,居仁壽殿。 明日庚辰,熹宗即位。自光宗崩,至是凡六日。漣與一燝、嘉謨定宮府危疑,言官惟光斗助之,餘悉聽漣指。漣鬚髮盡白,帝亦數稱忠臣。未幾,遷兵科都給事中。御史馮三元等極詆熊廷弼。漣疏論其事,獨持平。旋劾兵部尚書黃嘉善八大罪,嘉善罷去。 當選侍之移宮也,漣即言於諸大臣曰:「選侍不移宮,非所以尊天子。既移宮,又當有以安選侍。是在諸公調護,無使中官取快私讐。」既而諸奄果為流言。御史賈繼春遂上書內閣,謂不當於新君御極之初,首勸主上以違忤先帝,逼逐庶母,表裏交搆,羅織不休,俾先帝玉體未寒,遂不能保一姬女。蓋是時,選侍宮奴劉遜、劉朝、田詔等以盜寶繫獄,詞連選侍父。諸奄計無所出,則妄言選侍投繯,皇八妹入井,以熒惑朝士。繼春藉其言,首發難。於是光斗上疏述移宮事。而帝降諭言選侍氣毆聖母,及要挾傳封皇后,與即日欲垂簾聽政語。又言:「今奉養李氏於噦鸞宮,尊敬不敢怠。」大學士從哲封還上諭。帝復降諭言選侍過惡,而自白贍養優厚,俾廷臣知。未幾,噦鸞宮災。帝諭內閣,言選侍暨皇八妹無恙。而是時,給事中周朝瑞謂繼春生事。繼春與相詆諆,乃復上書內閣,有:「伶仃之皇八妹,入井誰憐,孀寡之未亡人,雉經莫訴」語。朝瑞與辨駁者再。漣恐繼春說遂滋,亦上敬述移宮始末疏,且言:「選侍自裁,皇八妹入井,蜚語何自,臣安敢無言。臣寧使今日忤選侍,無寧使移宮不速,不幸而成女后獨覽文書,稱制垂簾之事。」帝優詔褒漣志安社稷,復降諭備述宮掖情事。繼春及其黨益忌漣,詆漣結王安,圖封拜。漣不勝憤,冬十二月抗章乞去,即出城候命。帝復褒其忠直,而許之歸。天啟元年春,繼春按江西還,抵家,見帝諸諭,乃具疏陳上書之實。帝切責,罷其官。漣、繼春先後去,移宮論始息。 天啟二年起漣禮科都給事中,旋擢太常少卿。明年冬,拜左僉都御史。又明年春,進左副都御史。而是時魏忠賢已用事,羣小附之,憚衆正盈朝,不敢大肆。漣益與趙南星、左光斗、魏大中輩激揚諷議,務植善類,抑憸邪。忠賢及其黨銜次骨,遂興汪文言獄,將羅織諸人。事雖獲解,然正人勢日危。其年六月,漣遂抗疏劾忠賢,列其二十四大罪,言: 高皇帝定令,內官不許干預外事,祇供掖廷洒掃,違者法無赦。聖明在御,乃有肆無忌憚,濁亂朝常,如東廠太監魏忠賢者。敢列其罪狀,為陛下言之。 忠賢本巿井無賴。中年淨身,夤入內地。初猶謬為小忠、小信以倖恩,繼乃敢為大奸、大惡以亂政。祖制,以擬旨專責閣臣。自忠賢擅權,多出傳奉,或徑自內批。壞祖宗二百餘年之政體,大罪一。 劉一燝、周嘉謨,顧命大臣也,忠賢令孫杰論去。急於翦己之忌,不容陛下不改父之臣,大罪二。 先帝賓天,實有隱恨。孫慎行、鄒元標以公義發憤,忠賢悉排去之。顧於黨護選侍之沈〈氵寉〉,曲意綢繆,終加蟒玉。親亂賊而讐忠義,大罪三。 王紀、鍾羽正先年功在國本。及紀為司寇,執法如山;羽正為司空,清修如鶴。忠賢搆黨斥逐,必不容盛時有正色立朝之直臣,大罪四。 國家最重無如枚卜。忠賢一手握定,力阻首推之孫慎行、盛以弘,更為他辭以錮其出。豈真欲門生宰相乎?大罪五。 爵人於朝,莫重廷推。去歲南太宰、北少宰皆用陪推,致一時名賢不安其位。顛倒銓政,掉弄機權,大罪六。 聖政初新,正資忠直。乃滿朝薦、文震孟、熊德陽、江秉謙、徐大相、毛士龍、侯震暘等,抗論稍忤,立行貶黜,屢經恩典,竟阻賜環。長安謂天子之怒易解,忠賢之怒難調,大罪七。 然猶曰外廷臣子也。去歲南郊之日,傳聞宮中有一貴人,以德性貞靜,荷上寵注。忠賢恐其露己驕橫,託言急病,置之死地。是陛下不能保其貴幸矣,大罪八。 猶曰無名封也。裕妃以有姙傳封,中外方為慶幸。忠賢惡其不附己,矯旨勒令自盡。是陛下不能保其妃嬪矣,大罪九。 猶曰在妃嬪也。中宮有慶,已經成男,乃忽焉告殞,傳聞忠賢與奉聖夫人實有謀焉。是陛下且不能保其子矣,大罪十。 先帝青宮四十年,所與護持孤危者惟王安耳。即陛下倉卒受命,擁衞防維,安亦不可謂無勞。忠賢以私忿,矯旨殺於南苑。是不但仇王安,而實敢仇先帝之老奴,況其他內臣無罪而擅殺擅逐者,又不知幾千百也,大罪十一。 今日奬賞,明日祠額,要挾無窮,王言屢褻。近又於河間毀人居屋,起建牌坊,鏤鳳雕龍,干雲插漢,又不止塋地僭擬陵寢而已,大罪十二。 今日廕中書,明日廕錦衣。金吾之堂口皆乳臭,誥敕之館目不識丁。如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魏希孔及其甥傅應星等,濫襲恩廕,褻越朝常,大罪十三。 用立枷之法,戚畹家人駢首畢命,意欲誣陷國戚,動搖中宮。若非閣臣力持,言官糾正,椒房之戚,又興大獄矣,大罪十四。 良鄉生員章士魁,坐爭煤窑,託言開礦而致之死。假令盜長陵一抔土,何以處之?趙高鹿可為馬,忠賢煤可為礦,大罪十五。 王思敬等牧地細事,責在有司。忠賢乃幽置檻阱,恣意搒掠,視士命如草菅,大罪十六。 給事中周士樸執糾織監,忠賢竟停其陞遷,使吏部不得專銓除,言官不敢司封駁,大罪十七。 北鎮撫劉僑不肯殺人媚人,忠賢以不善鍛鍊,遂致削籍。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而忠賢之律令不敢不遵,大罪十八。 給事中魏大中遵旨莅任,忽傳旨詰責。及大中回奏,臺省交章,又再褻王言。毋論玩言官於股掌,而煌煌天語,朝夕紛更,大罪十九。 東廠之設,原以緝奸。自忠賢受事,日以快私讐、行傾陷為事。縱野子傅應星、陳居恭、傅繼教輩,投匭設阱。片語稍違,駕帖立下,勢必興同文館獄而後已,大罪二十。 邊警未息,內外戒嚴,東廠訪緝何事?前奸細韓宗功潛入長安,實主忠賢司房之邸,事露始去。假令天不悔禍,宗功事成,未知九廟生靈安頓何地,大罪二十一。 祖制,不蓄內兵,原有深意。忠賢與奸相沈〈氵寉〉創立內操,藪匿奸宄,安知無大盜、刺客為敵國窺伺者潛入其中。一旦變生肘腋,可為深慮,大罪二十二。 忠賢進香涿州,警蹕傳呼,清塵墊道,人以為大駕出幸。及其歸也,改駕四馬,羽幢青蓋,夾護環遮,儼然乘輿矣。其間入幕効謀,叩馬獻策者,實繁有徒。忠賢此時自視為何如人哉?大罪二十三。 夫寵極則驕,恩多成怨。聞今春忠賢走馬御前,陛下射殺其馬,貸以不死。忠賢不自伏罪,進有傲色,退有怨言,朝夕隄防,介介不釋。從來亂臣賊子,只爭一念,放肆遂至不可收拾,奈何養虎兕於肘腋間乎!此又寸臠忠賢,不足盡其辜者,大罪二十四。 凡此逆跡,昭然在人耳目。乃內廷畏禍而不敢言,外廷結舌而莫敢奏。間或奸狀敗露,則又有奉聖夫人為之彌縫。甚至無恥之徒攀附枝葉,依託門牆,更相表裏,迭為呼應。積威所劫,致掖廷之中,但知有忠賢,不知有陛下;都城之內,亦但知有忠賢,不知有陛下。即如前日,忠賢已往涿州,一切政務必星夜馳請,待其既旋,詔旨始下。天顏咫尺,忽慢至此,陛下之威靈尚尊於忠賢否耶?陛下春秋鼎盛,生殺予奪,豈不可以自主?何為受制么{麻骨}小醜,令中外大小惴惴莫必其命?伏乞大奮雷霆,集文武勳戚,敕刑部嚴訊,以正國法,并出奉聖夫人於外,用消隱憂,臣死且不朽。 忠賢初聞疏,懼甚。其黨王體乾及客氏力為保持,遂令魏廣微調旨切責漣。先是,漣疏就欲早朝面奏。值次日免朝,恐再宿機洩,遂於會極門上之,忠賢乃得為計。漣愈憤,擬對仗復劾之。忠賢詗知,遏帝不御朝者三日。及帝出,羣閹數百人衷甲夾陛立,敕左班官不得奏事,漣乃止。 自是,忠賢日謀殺漣。至十月,吏部尚書趙南星既逐,廷推代者,漣注籍不與。忠賢矯旨責漣大不敬,無人臣禮,偕吏部侍郎陳于廷、僉都御史左光斗並削籍。忠賢恨不已,再興汪文言獄,將羅織殺漣。五年,其黨大理丞徐大化劾漣、光斗黨同伐異,招權納賄,命逮文言下獄鞫之。許顯純嚴鞫文言,使引漣納熊廷弼賄。文言仰天大呼曰:「世豈有貪贓楊大洪哉!」至死不承。大洪者,漣別字也。顯純乃自為獄詞,坐漣贓二萬,遂逮漣。士民數萬人擁道攀號。所歷村巿,悉焚香建醮,祈祐漣生還。比下詔獄,顯純酷法拷訊,體無完膚。其年七月遂於夜中斃之,年五十四。 漣素貧,產入官不及千金。母妻止宿譙樓,二子至乞食以養。徵贓令急,鄉人競出貲助之,下至賣菜傭亦為輸助。其節義感人如此。崇禎初,贈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諡忠烈,官其一子。 左光斗,字遺直,桐城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除中書舍人。選授御史,巡視中城。捕治吏部豪惡吏,獲假印七十餘,假官一百餘人,輦下震悚。 出理屯田,言:「北人不知水利,一年而地荒,二年而民徙,三年而地與民盡矣。今欲使旱不為災,澇不為害,惟有興水利一法。」因條上三因十四議:曰因天之時,因地之利,因人之情;曰議濬川,議疏渠,議引流,議設壩,議建閘,議設陂,議相地,議築塘,議招徠,議擇人,議擇將,議兵屯,議力田設科,議富民拜爵。其法犁然具備,詔悉允行。水利大興,北人始知藝稻。鄒元標嘗曰:「三十年前,都人不知稻草何物,今所在皆稻,種水田利也。」閹人劉朝稱東宮令旨,索戚畹廢莊。光斗不啟封還之,曰:「尺土皆殿下有,今日安敢私受。」閹人憤而去。 光宗崩,李選侍據乾清宮,迫皇長子封皇后。光斗上言:「內廷有乾清宮,猶外廷有皇極殿,惟天子御天得居之,惟皇后配天得共居之。其他妃嬪雖以次進御,不得恒居,非但避嫌,亦以別尊卑也。選侍既非嫡母,又非生母,儼然尊居正宮,而殿下乃退處慈慶,不得守几筵,行大禮,名分謂何?選侍事先皇無脫簪戒旦之德,於殿下無拊摩養育之恩,此其人,豈可以託聖躬者?且殿下春秋十六齡矣,內輔以忠直老成,外輔以公孤卿貳,何慮乏人,尚須乳哺而襁負之哉?況睿哲初開,正宜不見可欲,何必託於婦人女子之手?及今不早斷決,將借撫養之名,行專制之實。武氏之禍再見於今,將來有不忍言者。」時選侍欲專大權。廷臣牋奏,令先進乾清,然後進慈慶。得光斗牋,大怒,將加嚴譴。數遣使宣召光斗。光斗曰:「我天子法官也,非天子召不赴。若輩何為者?」選侍益怒,邀熹宗至乾清議之。熹宗不肯往,使使取其牋視之。心以為善,趣擇日移宮,光斗乃免。當是時,宮府危疑,人情危懼,光斗與楊漣協心建議,排閹奴,扶沖主,宸極獲正,兩人力為多。由是朝野並稱為「楊、左」。 未幾,御史賈繼春上書內閣,言帝不當薄待庶母。光斗聞之,即上言:「先帝宴駕,大臣從乾清宮奉皇上出居慈慶宮,臣等以為不宜避選侍。故臣於初二日具慎守典禮肅清宮禁一疏。宮中震怒,禍幾不測。賴皇上保全,發臣疏於內閣。初五日,閣臣具揭再催,奉旨移宮。至初六日,皇上登極,駕還乾清。宮禁肅然,內外寧謐。夫皇上既當還宮,則選侍之當移,其理明白易曉。惟是移宮以後,自宜存大體,捐小過。若復株連蔓引,使宮闈不安,即於國體有損。乞立誅盜寶宮奴劉遜等,而盡寬其餘。」帝乃宣諭百官,備述選侍凌虐聖母諸狀。及召見又言:「朕與選侍有仇。」繼春用是得罪去。 時廷臣議改元。或議削泰昌弗紀;或議去萬曆四十八年,即以今年為泰昌;或議以明年為泰昌,後年為天啟。光斗力排其說,請從今年八月以前為萬曆,以後為泰昌,議遂定。孫如游由中旨入閣,抗疏請斥之。出督畿輔學政,力杜請寄,識鑑如神。 天啟初,廷議起用熊廷弼,罪言官魏應嘉等。光斗獨抗疏爭之,言廷弼才優而量不宏,昔以守遼則有餘,今以復遼則不足。已而廷弼竟敗。三年秋,疏請召還文震孟、滿朝薦、毛士龍、徐大相等,并乞召繼春及范濟世。濟世亦論「移宮」事與光斗異者,疏上不納。其年擢大理丞,進少卿。 明年二月拜左僉都御史。是時,韓爌、趙南星、高攀龍、楊漣、鄭三俊、李邦華、魏大中諸人咸居要地。光斗與相得,務為危言覈論,甄別流品,正人咸賴之,而忌者浸不能容。光斗與給事中阮大鋮同里,招之入京。會吏科都給事中缺,當遷者,首周士樸,次大鋮,次大中。大鋮邀中旨,勒士樸不遷,以為己地。趙南星惡之,欲例轉大鋮。大鋮疑光斗發其謀,恨甚。熊明遇、徐良彥皆欲得僉都御史,而南星引光斗為之,兩人亦恨光斗。江西人又以他故銜大中,遂共嗾給事中傅櫆劾光斗、大中與汪文言比而為奸。光斗疏辨,且詆櫆結東廠理刑傅繼教為昆弟。櫆恚,再疏訐光斗。光斗乞罷,事得解。 楊漣劾魏忠賢,光斗與其謀,又與攀龍共發崔呈秀贓私,忠賢暨其黨咸怒。及忠賢逐南星、攀龍、大中,次將及漣、光斗。光斗憤甚,草奏劾忠賢及魏廣微三十二斬罪,擬十一月二日上之,先遣妻子南還。忠賢詗知,先二日假會推事與漣俱削籍。羣小恨不已,復搆文言獄,入光斗名,遣使往逮。父老子弟擁馬首號哭,聲震原野,緹騎亦為雪涕。至則下詔獄酷訊。許顯純誣以受楊鎬、熊廷弼賄,漣等初不承,已而恐以不承為酷刑所斃,冀下法司,得少緩死為後圖,諸人俱自誣服。光斗坐贓二萬。忠賢乃矯旨,仍令顯純五日一追比,不下法司,諸人始悔失計。容城孫奇逢者,節俠士也,與定興鹿正以光斗有德於畿輔,倡議醵金,諸生爭應之。得金數千,謀代輸,緩其獄,而光斗與漣已同日為獄卒所斃,時五年七月二十有六日也,年五十一。 光斗既死,贓猶未竟。忠賢令撫按嚴追,繫其羣從十四人。長兄光霽坐累死,母以哭子死。都御史周應秋猶以所司承追不力,疏趣之,由是諸人家族盡破。及忠賢定三朝要典,「移宮」一案以漣、光斗為罪魁,議開棺僇屍。有解之者,乃免。忠賢既誅,贈光斗右都御史,錄其一子。已,再贈太子少保。福王時,追諡忠毅。 弟光先,由鄉舉官御史,巡按浙江。任滿,既出境,許都反東陽。光先聞變疾返,討平之。福王既立,馬士英薦阮大鋮,光先爭不可。後大鋮得志,逮光先。亂亟道阻,光先間行走徽嶺。緹騎索不得,乃止。 魏大中,字孔時,嘉善人。自為諸生,讀書砥行,從高攀龍受業。家酷貧,意豁如也。舉於鄉,家人易新衣冠,怒而毀之。第萬曆四十四年進士,官行人。數奉使,秋毫無所擾。 天啟元年擢工科給事中。楊鎬、李如楨既論大辟,以僉都御史王德完言,大學士韓爌遽擬旨減死。大中憤,抗疏力爭。詆德完晚節不振,盡喪典型,語并侵爌。帝為詰責大中,而德完恚甚,言曩不舉李三才,為大中所怒。兩人互詆訐,疏屢上,爌亦引咎辭位。御史周宗建、徐揚先、張捷、徐景濂、溫臯謨,給事中朱欽相右德完,交章論大中,久而後定。 明年偕同官周朝瑞等兩疏劾大學士沈〈氵寉〉,語侵魏進忠、客氏。及議「紅丸」事,力請誅方從哲、崔文昇、李可灼,且追論鄭國泰傾害東宮罪。持議峻切,大為邪黨所仄目。太常少卿王紹徽素與東林為難,營求巡撫。大中惡其人,特疏請斥紹徽,紹徽卒自引去。再遷禮科左給事中。是時恤典冒濫,每大臣卒,其子弟夤緣要路以請,無不如志。大中素疾之,一切裁以典制。 四年遷吏科都給事中。大中居官不以家自隨,二蒼頭給爨而已。入朝則鍵其戶,寂無一人。有外吏以苞苴至,舉發之,自是無敢及大中門者。吏部尚書趙南星知其賢,事多咨訪。朝士不能得南星意,率怨大中。而是時觝排東林者多屏廢,方恨南星輩次骨。東林中,又各以地分左右。大中嘗駁蘇、松巡撫王象恒恤典,山東人居言路者咸怒。及駁浙江巡撫劉一焜,江西人亦大怒。給事中章允儒,江西人也,性尤忮,嗾其同官傅櫆假汪文言發難。 文言者,歙人。初為縣吏,智巧任術,負俠氣。于玉立遣入京刺事,輸貲為監生,用計破齊、楚、浙三黨。察東宮伴讀王安賢而知書,傾心結納,與談當世流品。光、熹之際,外廷倚劉一燝,而安居中以次行諸善政,文言交關力為多。魏忠賢既殺安,府丞邵輔忠遂劾文言,褫其監生。既出都,復逮下吏,得末減。益游公卿間,輿馬嘗填溢戶外。大學士葉向高用為內閣中書。大中及韓爌、趙南星、楊漣、左光斗與往來,頗有迹。 會給事中阮大鋮與光斗、大中有隙,遂與允儒定計,囑櫆劾文言,并劾大中貌陋心險,色取行違,與光斗等交通文言,肆為奸利。疏入,忠賢大喜,立下文言詔獄。大中時方遷吏科,上疏力辨。詔許履任。御史袁化中、給事中甄淑等相繼為大中、光斗辨。大學士葉向高以舉用文言,亦引罪求罷。獄方急,御史黃尊素語鎮撫劉僑曰:「文言無足惜,不可使搢紳禍由此起。」僑頷之,獄辭無所連。文言廷杖褫職,牽及者獲免。大中乃遵旨履任。明日,鴻臚報名面恩,忠賢忽矯旨責大中互訐未竣,不得赴新任。故事,鴻臚報名狀無批諭旨者,舉朝駭愕。櫆亦言中旨不宜旁出,大中乃復視事。 未幾,楊漣疏劾忠賢,大中亦率同官上言:「從古君側之奸,非遂能禍人國也。有忠臣不惜其身以告之君,而其君不悟,乃至於不可救。今忠賢擅威福,結黨與,首殺王安以樹威於內;繼逐劉一燝、周嘉謨、王紀以樹威於外;近且斃三戚畹家人以樹威於三宮。深結保姆客氏,伺陛下起居;廣布傅應星、陳居恭、傅繼教輩,通朝中聲息。人怨於下,天怒於上,故漣不惜粉身碎首為陛下力陳。今忠賢種種罪狀,陛下悉引為親裁,代之任咎。恐忠賢所以得溫旨,即出忠賢手,而漣之疏,陛下且未及省覽也。陛下貴為天子,致三宮列嬪盡寄性命於忠賢、客氏,能不寒心。陛下謂宮禁嚴密,外廷安知。枚乘有言,『欲人弗知,莫若弗為』,未有為其事而他人不知者。又謂左右屏而聖躬將孤立。夫陛下一身,大小臣工所擁衞,何藉於忠賢?若忠賢、客氏一日不去,恐禁廷左右悉忠賢、客氏之人,非陛下之人,陛下真孤立於上耳。」 忠賢得疏大怒,矯旨切讓,尚未有以罪也。大學士魏廣微結納忠賢,表裏為奸,大中每欲糾之。會孟冬時享,廣微偃蹇後至,大中遂抗疏劾之。廣微慍,益與忠賢合。忠賢勢益張,以廷臣交攻,陽示斂戢,且曲從諸所奏請,而陰伺其隙。迨吏部推謝應祥巡撫山西,廣微遂嗾所親陳九疇劾大中出應祥門,推舉不公,貶三秩,出之外。盡逐諸正人吏部尚書趙南星等,天下大權一歸於忠賢。 明年,逆黨梁夢環復劾文言,再下詔獄。鎮撫許顯純自削牘以上,南星、漣、光斗、大中及李若星、毛士龍、袁化中、繆昌期、鄒維璉、鄧渼、盧化鰲、錢士晉、夏之令、王之寀、徐良彥、熊明遇、周朝瑞、黃龍光、顧大章、李三才、惠世揚、施天德、黃正賓輩,無所不牽引,而以漣、光斗、大中、化中、朝瑞、大章為受楊鎬、熊廷弼賄,大中坐三千,矯旨俱逮下詔獄。鄉人聞大中逮去,號泣送者數千人。比入鎮撫司,顯純酷刑拷訊,血肉狼籍。其年七月,獄卒受指,與漣、光斗同夕斃之,故遲數日始報。大中屍潰敗,至不可識。莊烈帝嗣位,忠賢被誅,廣微、櫆、九疇、夢環並麗逆案。大中贈太常卿,諡忠節,錄其一子。 長子學洢,字子敬。為諸生,好學工文,有至性。大中被逮,學洢號慟欲隨行。大中曰:「父子俱碎,無為也。」乃微服間行,刺探起居。既抵都,邏卒四布,變姓名匿旅舍,晝伏夜出,稱貸以完父贓。贓未竟,而大中斃,學洢慟幾絕。扶櫬歸,晨夕號泣,遂病。家人以漿進,輒麾去,曰:「詔獄中,誰半夜進一漿者。」竟號泣死。崇禎初,有司以狀聞,詔旌為孝子。 次子學濂,有盛名。舉崇禎十六年進士,擢庶吉士。明年,李自成逼京師,與同官吳爾壎慷慨有所論建,大學士范景文以聞。莊烈帝特召見兩人,將任用之。無何,京師陷,不能死,受賊戶部司務職,隤其家聲。既而自慚,賦絕命詞二章,縊死。去帝殉社稷時四十日矣。 文言之再下詔獄也,顯純迫令引漣等。文言備受五毒,不承,顯純乃手作文言供狀。文言垂死,張目大呼曰:「爾莫妄書,異時吾當與面質。」顯純遂即日斃之。漣、大中等逮至,無可質者,贓懸坐而已。諸所誣趙南星、繆昌期輩,亦並令撫按追贓。衣冠之禍,由此徧天下。始熊廷弼論死久,帝以孫承宗請,有詔待以不死。刑部尚書喬允升等遂欲因朝審寬其罪,大中力持不可。及忠賢殺大中,乃坐以納廷弼賄云。 周朝瑞,字思永,臨清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授中書舍人。光宗嗣位,擢吏科給事中,疏請收錄先朝遺直。俄陳慎初三要,曰信仁賢,廣德澤,遠邪佞。因請留上供金花銀,以佐軍興。詞多斥中貴。中貴皆惡之,激帝怒,貶秩調外,時列諫垣甫四日也。未出都而熹宗立,詔復故官。疏請容納直言,又陳考選諸弊。日講將舉,進君臣交警之規。帝並褒納。賈繼春之請安李選侍也,朝瑞力駁之,與繼春往復者數四。 天啟元年再遷禮科左給事中。時遼事方棘。朝瑞請於閣臣中推通曉兵事者二人專司其事,而以職方郎一人專理機宜,給事中二人專主封駁,帝可之。雄縣知縣王納諫為閹人所誣,中旨鐫秩。給事中毛士龍以糾駁閹人,為府丞邵輔忠所陷,中旨除名。朝瑞並抗疏論列。十二月辛巳,日上有一物覆壓,忽大風揚沙,天盡赤。都人駭愕,所司不以聞。朝瑞請帝修省,而嚴敕內外臣工,毋鬬爭悞國,更詰責所司不奏報之罪,帝納之。時帝踐阼歲餘,未嘗親政,權多旁落,朝瑞請帝躬覽萬機。帝降旨,言政委閣臣,祖宗舊制不可紊,然其時政權故不在閣也。 明年二月,廣寧失,詔停經筵日講。朝瑞等上言:「此果出聖意,輔臣當引義爭。如輔臣阿中涓意,則其過滋大。且主上沖齡,志意未定,獨賴朝講不輟,諸臣得一覲天顏,共白指鹿之奸。今當朝已漸傳免,倘併講筵廢之,九閽既隔,無謁見時,司馬門之報格不入,呂大防之貶不及知,國家大事去矣。」會禮部亦以為言,乃命日講如故。 已,偕諸給事御史惠世揚、左光斗等極論大學士沈〈氵寉〉結中官練兵,為肘腋之賊。〈氵寉〉疏辨。朝瑞等盡發其賄交魏進忠、盧受、劉朝、客氏,而末復侵其私人邵輔忠、徐大化,語過激,奪疏首世揚俸。大化嘗承要人指,力攻熊廷弼,朝瑞惡之。無何,王化貞棄廣寧逃,大化又請立誅廷弼。朝瑞以廷弼才可用,請令帶罪守山海。疏四上,並抑不行。大化遂力詆朝瑞,朝瑞憤,亦醜詆大化。所司為兩解之。朝瑞方擢太僕少卿,而大化為魏忠賢腹心,必欲殺朝瑞,竄其名汪文言獄中,與楊漣等五人並逮下鎮撫獄,坐妄議「移宮」及受廷弼賄萬金。五日再訊,搒掠備至,竟斃之獄。崇禎初,贈大理卿,予一子官。福王時,諡忠毅。 袁化中,字民諧,武定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歷知內黃、涇陽,有善政。 泰昌元年擢御史。時熹宗沖齡踐阼,上無母后,宮府危疑。化中上疏劾輔臣方從哲,報聞。天啟元年二月疏陳時事可憂者八:曰宮禁漸弛,曰言路漸輕,曰法紀漸替,曰賄賂漸章,曰邊疆漸壞,曰職掌漸失,曰宦官漸盛,曰人心漸離。語皆剴切。出按宣、大,以憂歸。服除,起掌河南道。 楊漣劾魏忠賢,化中亦率同官上疏曰:「忠賢障日蔽月,逞威作福,視大臣如奴隸,斥言官若孤雛,殺內廷外廷如草菅。朝野共危,神人胥憤,特陛下未之知,故忠賢猶有畏心。今漣已侃詞入告矣,陛下念潛邸微勞,或貸忠賢以不死。而忠賢實自懼一死,懼死之念深,將鋌而走險,騎虎難下,臣恐其橫逞之毒不在搢紳,而即在陛下。陛下試思,深宮之內,可使多疑多懼之人日侍左右,而不為防制哉?」疏入,忠賢大恨。 錦衣陳居恭者,忠賢爪牙也,為漣所論及,亦攻忠賢自解。化中特疏劾之,落其職。毛文龍獻俘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敘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悅。崔呈秀按淮、揚,贓私狼籍。回道考覈,化中據實上之,崔呈秀大恨。會謝應祥廷推被訐,化中與其事。呈秀遂嗾忠賢貶化中秩,調之外。已,竄入汪文言獄詞中,逮下詔獄。呈秀令許顯純坐以楊鎬、熊廷弼賄六千,酷刑拷掠,於獄中斃之。崇禎初,贈太僕卿,官其一子。福王時,追諡忠愍。 顧大章,字伯欽,常熟人。父雲程,南京太常卿。大章與弟大韶,孿生子也。大章舉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授泉州推官,乞改常州教授。父喪除,值朝中朋黨角立,正士日摧。大章慨然曰:「昔賈彪不入『顧』『廚』之目,卒西行以解其難。余向與東林疏,可以彪自況也。」乃入都,補國子博士。與朝士通往來,陰察其交關肯綮,清流賴之。 稍遷刑部主事。以奉使歸。還朝,天啟已改元,進員外郎。尚書王紀令署山東司事。司轄輦轂,最難任。自遼陽失,五城及京營巡捕日以邏奸細為事。稍有蹤迹,率論死。絕無左驗者二百餘人,所司莫敢讞,多徙官去,囚未死者僅四之一。大章言於紀曰:「以一身易五十人命且甘之,矧一官乎!」即日會讞,繫三人,餘悉移大理釋放。紀大嗟服。佟卜年之獄,紀用大章言擬流卜年,未上而紀斥。侍郎楊東明署事,欲置之大辟。大章力爭,卒擬流。忤旨,詰責,竟論卜年辟,瘐死獄中。 魏忠賢欲借劉一巘株累劉一燝,大章力辨其非,忠賢大恨。卜年、一巘事具紀、一燝傳中。熊廷弼、王化貞之下吏也,法司諸屬二十八人共讞,多有議寬廷弼者。大章因援「議能」、「議勞」例,言化貞宜誅,廷弼宜論戍。然二人卒坐死。大章亦遷兵部去,無異議也。會王紀劾罷徐大化,又疏刺客氏。其黨疑紀疏出大章手,恨之。大化令所親御史楊維垣訐大章妄倡「八議」,鬻大獄,大章疏辨。維垣四疏力攻,言納廷弼賄四萬,且列其鬻獄數事,反覆詆訐不休。大章危甚,賴座主葉向高保持之,下所司驗問,都御史孫瑋等白其誣。帝以大章瀆辨,稍奪其俸,大章遂引歸。 五年起官。歷禮部郎中,陝西副使。大化已起大理丞,與維垣為忠賢鷹犬,因假汪文言獄連及大章,逮下鎮撫拷掠,坐贓四萬。及楊漣等五人既死,羣小聚謀,謂諸人潛斃於獄,無以厭人心,宜付法司定罪,明詔天下。乃移大章刑部獄,由是漣等慘死狀外人始聞。比對簿,大章詞氣不撓。刑部尚書李養正等一如鎮撫原詞,以「移宮」事牽合封疆,坐六人大辟。爰書既上,忠賢大喜,矯詔布告四方,仍移大章鎮撫。大章慨然曰:「吾安可再入此獄!」呼酒與大韶訣,趣和藥飲之,不死,投繯而卒。崇禎初,贈太僕卿,官其一子。福王時,追諡裕愍。 初,大章等被逮,祕獄中忽生黃芝,光彩遠映。及六人畢入,適成六瓣,或以為祥。大章嘆曰:「芝,瑞物也,而辱於此,吾輩其有幸乎?」已而果然。 大韶,字仲恭,老於諸生。通經史百家及內典,於詩、禮、儀禮、周官多所發明,他辨駁者復數萬言。嘗以為宋、元以來述者之事備,學者但當誦而不述。將死,始繕所箋詩、禮、莊子,曰炳燭齋隨筆云。 王之寀,字心一,朝邑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除清苑知縣,遷刑部主事。 四十三年五月初四日酉刻,有不知姓名男子,持棗木梃入慈慶宮門,擊傷守門內侍李鑑。至前殿檐下,為內侍韓本用等所執,付東華門守衞指揮朱雄等收之。慈慶宮者,皇太子所居宮也。明日,皇太子奏聞,帝命法司按問。巡皇城御史劉廷元鞫奏:「犯名張差,薊州人。止稱吃齋討封,語無倫次。按其迹,若涉瘋癲。稽其貌,實係黠猾。請下法司嚴訊。」時東宮雖久定,帝待之薄。中外疑鄭貴妃與其弟國泰謀危太子,顧未得事端,而方從哲輩亦頗關通戚畹以自固。差被執,舉朝驚駭。廷元以瘋癲奏。刑部山東司郎中胡士相偕員外郎趙會楨、勞永嘉共訊,一如廷元指。言:「差積柴草,為人所燒,氣憤發癲。於四月內訴冤入京,遇不知名男子二人,紿令執梃作冤狀。乃由東華門入,直至慈慶宮門。按律當斬,加等立決。」藁定未上。山東司主治京師事,署印侍郎張問達以屬之。而士相、永嘉與廷元皆浙人,士相又廷元姻也,瘋癲具獄,之寀心疑其非。 是月十一日,之寀值提牢散飯獄中,末至差,私詰其實。初言「告狀」,復言「掠死罷,已無用」。之寀令置飯差前:「吐實與飯,否則餓死。」麾左右出,留二吏扶問之。始言:「小名張五兒。有馬三舅、李外父令隨不知姓名一老公,說事成與汝地幾畝。比至京,入不知街道大宅子。一老公飯我云:『汝先衝一遭,遇人輒打死,死了我們救汝。』畀我棗木棍,導我由後宰門直至宮門上,擊門者墮地。老公多,遂被執。」之寀備揭其語,因問達以聞。且言差不癲不狂,有心有膽。乞縛兇犯於文華殿前朝審,或敕九卿科道三法司會問。疏入未下,大理丞王士昌、行人司正陸大受、戶部主事張庭、給事中姚永濟等連上疏趣之。而大受疏有「奸戚」二字,帝惡之,與寀之疏俱不報。廷元復請速檢諸疏,下法司訊斷。御史過庭訓言禍生肘腋,宜亟翦,亦俱不報。庭訓遂移文薊州蹤跡之。知州戚延齡具言其致癲始末,言:「貴妃遣璫建佛寺,璫置陶造甓,居民多鬻薪獲利者。差賣田貿薪往市於璫。土人忌之,焚其薪。差訟於璫,為所責,不勝憤,持梃欲告御狀。」於是原問諸臣據為口實矣。 二十一日,刑部會十三司司官胡士相、陸夢龍、鄒紹光、曾曰唯、趙會禎、勞永嘉、王之寀、吳養源、曾之可、柯文、羅光鼎、曾道唯、劉繼禮、吳孟登、岳駿聲、唐嗣美、馬德灃、朱瑞鳳等再審。差供:「馬三舅名三道,李外父名守才,不知姓名老公乃修鐵瓦殿之龐保,不知街道。宅子乃住朝外大宅之劉成。二人令我打上宮門,打得小爺,喫有,著有。」小爺者,內監所稱皇太子者也。又言:「有姊夫孔道同謀,凡五人。」於是刑部行薊州道,提馬三道等,疏請法司提龐保、劉成對鞫。而給事中何士晉與從哲等亦俱以為言。帝乃諭究主使,會法司擬罪。是日,刑部據薊州回文以上。已,復諭嚴刑鞫審,速正典刑。時中外籍籍,語多侵國泰,國泰出揭自白。士晉復疏攻國泰,語具士晉傳。 先是,百戶王曰乾上變,言奸人孔學等為巫蠱,將不利於皇太子,詞已連劉成。成與保皆貴妃宮中內侍也。至是,復涉成。帝心動,諭貴妃善為計。貴妃窘,乞哀皇太子,自明無它。帝亦數慰諭,俾太子白之廷臣。太子亦以事連貴妃,大懼。乃緣帝及貴妃意,期速結。二十八日,帝親御慈寧宮,皇太子侍御座右,三皇孫雁行立左階下。召大學士方從哲、吳道南暨文武諸臣入,責以離間父子,諭令磔張差、龐保、劉成,無他及。因執太子手曰:「此兒極孝,我極愛惜。」既又手約太子體,諭曰:「自襁褓養成丈夫,使我有別意,何不早更置。且福王已之國,去此數千里,自非宣召,能翼而至乎?」因命內侍引三皇孫至石級上,令諸臣熟視,曰:「朕諸孫俱長成,更何說?」顧問皇太子有何語,與諸臣悉言無隱。皇太子具言:「瘋癲之人宜速決,毋株連。」又責諸臣云:「我父子何等親愛,而外廷議論紛如,爾等為無君之臣,使我為不孝之子。」帝又謂諸臣曰:「爾等聽皇太子語否?」復連聲重申之。諸臣跪聽,叩頭出,遂命法司決差。明日磔於市。又明日,司禮監會廷臣鞫保、成於文華門。時已無左証,保、成展轉不承。會太子傳諭輕擬,廷臣乃散去。越十餘日,刑部議流馬三道、李守才、孔道。帝從之,而斃保、成於內廷。其事遂止。 當是時,帝不見羣臣二十有五年矣,以之寀發保、成事,特一出以釋羣臣疑,且調劑貴妃、太子。念其事似有跡,故不遽罪之寀也。四十五年京察,給事中徐紹吉、御史韓浚用拾遺劾之寀貪,遂削其籍。 天啟初,廷臣多為之訟冤,召復故官。二年二月上復讐疏,曰: 禮,君父之讐,不共戴天。齊襄公復九世之讐,春秋大之。曩李選侍氣毆聖母,陛下再三播告中外,停其貴妃之封,聖母在天之靈必有心安而目瞑者。此復讐一大義也。 乃先帝一生遭逢多難,彌留之際,飲恨以崩。試問:李可灼之誤用藥,引進者誰?崔文昇之故用藥,主使者誰?恐方從哲之罪不在可灼、文昇下。此先帝大讐未復者,一也。 張差持梃犯宮,安危止在呼吸。此乾坤何等時,乃劉廷元曲蓋奸謀,以瘋癲具獄矣。胡士相等改注口語,以賣薪成招矣。其後復讞,差供同謀舉事,內外設伏多人。守才、三道亦供結黨連謀,而士相輩悉抹去之。當時有內應,有外援。一夫作難,九廟震驚,何物兇徒,敢肆行不道乃爾!緣外戚鄭國泰私結劉廷元、劉光復、姚宗文輩,珠玉金錢充滿其室。言官結舌,莫敢誰何,遂無復顧憚,睥睨神器耳。國泰雖死,罪不容誅。法當開棺戮屍,夷其族,赭其宮,而至今猶未議及。此先帝大讐未復者,二也。 總之,用藥之術,即梃擊之謀。擊不中而促之藥,是文昇之藥慘於張差之梃也。張差之前,從無張差;劉成之後,豈乏劉成?臣見陛下之孤立於上矣。 又言: 郎中胡士相等,主瘋癲者也。堂官張問達,調停瘋癲者也。寺臣王士昌疏忠而心佞,評無隻字,訟多溢詞。堂官張問達語轉而意圓,先允瘋癲,後寬奸宄。勞永嘉、岳駿聲等同惡相濟。張差招有「三十六頭兒」,則胡士相閣筆。招有「東邊一起幹事」,則岳駿聲言波及無辜。招有「紅封票,高真人」,則勞永嘉言不及究紅封教。今高一奎見監薊州,係鎮朔衞人。蓋高一奎,主持紅封教者也。馬三道,管給紅票者也。龐保、劉成,供給紅封教多人撒棍者也。諸奸增減會審公單,大逆不道。 疏入,帝不問,而先主瘋癲者恨次骨。 未幾,之寀遷尚寶少卿。踰年,遷太僕少卿,尋轉本寺卿。廷元及岳駿聲、曾道唯以之寀侵己,先後疏辨。之寀亦連疏力折,并發諸人前議差獄時,分金紅廟中,及居間主名甚悉。事雖不行,諸人益疾之。 四年秋,拜刑部右侍郎。明年二月,魏忠賢勢大張,其黨楊維垣首翻「梃擊」之案,力詆之寀,坐除名。俄入之汪文言獄中,下撫按提問。岳駿聲復訐之,且言其逼取鄭國泰二萬金,有詔追治。及修三朝要典,其「梃擊」事以之寀為罪首。府尹劉志選復重劾之,遂逮下詔獄,坐贓八千,之寀竟瘐死。崇禎初,復官,賜卹。 自「梃擊」之議起,而「紅丸」、「移宮」二事繼之。兩黨是非爭勝,禍患相尋,迄明亡而後已。 贊曰:國之將亡也,先自戕其善類,而水旱盜賊乘之。故禍亂之端,士君子恒先被其毒。異哉,明之所稱「三案」者!舉朝士大夫喋喋不去口,而元惡大憝因用以剪除善類,卒致楊、左諸人身填牢戶,與東漢季年若蹈一轍。國安得不亡乎! 周起元 繆昌期 周順昌子茂蘭 朱祖文 顏佩韋等 周宗建蔣英 黃尊素 李應昇 萬燝丁乾學等 周起元,字仲先,海澄人。萬曆二十八年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歷知浮梁、南昌,以廉惠稱。 行取入都,注湖廣道御史。方候命,值京察。御史劉國縉疑鄭繼芳假書出起元及李邦華、李炳恭、徐縉芳、徐良彥手,遂目為「五鬼」,繼芳且入之疏中。起元憤,上章自明。居二年,御史命始下。 會太僕少卿徐兆魁以攻東林為御史錢春所劾,起元亦疏劾之。奸人劉世學者,誠意伯劉藎臣從祖也,疏詆顧憲成。起元憤,力斥其謬。藎臣遂訐起元,益詆憲成。起元再疏極論,其同官翟鳳翀、余懋衡、徐良彥、魏雲中、李邦華、王時熙、潘之祥亦交章論列。且下令捕世學,世學遂遁去。吏部侍郎方從哲由中旨起官,起元力言不可,并刺給事中亓詩教、周永春,吏部侍郎李養正、郭士望等。吏部尚書趙煥出雲中、時熙於外。起元劾其背旨擅權,坐停俸。煥去,鄭繼之代,又出之祥及張鍵。起元亦抗疏糾駁,因言張光房等五人不當擯之部曹。與黨人牴牾,忌者益衆。 尋巡按陝西,風采甚著。卒以東林故,出為廣西參議,分守右江道。柳州大饑,羣盜蠭起,起元單騎招劇賊,而振恤饑民甚至。移四川副使,未上。會遼陽破,廷議通州重地,宜設監司,乃命起元以參政涖之。 天啟三年入為太僕少卿。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蘇、松十府。公廉愛民,絲粟無所取。遇大水,百方拯卹,民忘其困。織造中官李實素貪橫,妄增定額,恣誅求。蘇州同知楊姜署府事,實惡其不屈,摭他事劾之。起元至,即為姜辨冤,且上去蠹七事,語多侵實。實欲姜行屬吏禮,再疏誣逮之。起元再疏雪姜,更切直。魏忠賢庇實,取嚴旨責起元,令速上姜貪劣狀。起元益頌姜廉謹,詆實誣毀,因引罪乞罷。忠賢大怒,矯旨斥姜為民。起元復劾實貪恣不法數事,而為姜求寬。實以此斂威,而忠賢遂銜起元不置。分守參政朱童蒙者,先為兵科都給事中,以攻鄒元標講學外遷,失志狂暴,每行道輒鞭撲數十人,血肉狼籍。起元欲糾之,童蒙遂稱病去,起元乃列其貪虐狀以聞。忠賢遂矯旨削起元籍,擢童蒙京卿。 六年二月,忠賢欲殺高攀龍、周順昌、繆昌期、黃尊素、李應昇、周宗建六人,取實空印疏,令其黨李永貞、李朝欽誣起元為巡撫時乾沒帑金十餘萬,日與攀龍輩往來講學,因行居間。矯旨逮起元,至則順昌等已斃獄中。許顯純酷搒掠,竟如實疏,懸贓十萬。罄貲不足,親故多破其家。九月斃之獄中,吳士民及其鄉人無不垂涕者。 莊烈帝嗣位,贈兵部右侍郎,官一子。福王時,追諡忠惠。 繆昌期,字當時,江陰人。為諸生有盛名,舉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年五十有二矣。有同年生忌之,揚言為于玉立所薦,自是有東林之目。 張差梃擊事,劉廷元倡言瘋癲,劉光復和之,疏詆發訐者,謂不當詫之為奇貨,居之為元功。昌期憤,語朝士曰:「奸徒狙擊青宮,此何等事,乃以『瘋癲』二字庇天下亂臣賊子,以『奇貨元功』四字沒天下忠臣義士哉!」廷元輩聞其語,深疾之。給事中劉文炳劾大學士吳道南,遂陰詆昌期。時方授檢討,文炳再疏顯攻,昌期即移疾去。既而京察,廷元輩復思中之,學士劉一燝力持乃免。 天啟元年還朝。一燝以次輔當國。其冬,首輔葉向高至。小人間一燝於向高,謂欲沮其來,向高不悅。會給事中孫杰承魏忠賢指,劾一燝及周嘉謨,忠賢遽傳旨允放。昌期急詣向高,力言二人顧命重臣,不可輕逐,內傳不可奉。向高怫然曰:「上所傳,何敢不奉。」昌期曰:「公,三朝老臣。始至之日,以去就力爭,必可得也。若一傳而放兩大臣,異日天子手滑,不復可止矣。」向高默然。昌期因備言一燝質直無他腸,向高意少解。會顧大章亦為向高言之,一燝乃得善去。兩人故向高門下士也。 昌期尋遷左贊善,進諭德。楊漣劾忠賢疏上,昌期適過向高。向高曰:「楊君此疏太率易。其人於上前時有匡正。鳥飛入宮,上乘梯手攫之,其人挽衣不得上。有小璫賜緋者,叱曰:『此非汝分,雖賜不得衣也。』其強直如此。是疏行,安得此小心謹慎之人在上左右?」昌期愕然曰:「誰為此言以誤公?可斬也。」向高色變,昌期徐起去。語聞於漣,漣怒。向高亦內慙,密具揭,請帝允忠賢辭,忠賢大慍。會有言漣疏乃昌期代草者,忠賢遂深怒不可解。及向高去,韓爌秉政。忠賢逐趙南星、高攀龍、魏大中及漣、光斗,爌皆具揭懇留。忠賢及其黨謂昌期實左右之。而昌期於諸人去國,率送之郊外,執手太息,由是忠賢益恨。昌期知勢不可留,具疏乞假,遂落職閒住。 五年春,以汪文言獄詞連及,削職提問。忠賢恨不置。明年二月復於他疏責昌期已削籍猶冠蓋延賓,令緹騎逮問。踰月,復入之李實疏中,下詔獄。昌期慷慨對簿,詞氣不撓。竟坐贓三千,五毒備至。四月晦,斃於獄。 莊烈帝即位,贈詹事兼侍讀學士,錄其一子,詔并予諡。而是時,姚希孟以詞臣持物論,雅不善左光斗、周宗建,力尼之。遂并昌期及周起元、李應昇、黃尊素、周朝瑞、袁化中、顧大章,皆不獲諡。福王時,始諡文貞。 周順昌,字景文,吳縣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福州推官。捕治稅監高寀爪牙,不少貸。寀激民變,劫辱巡撫袁一驥,質其二子,并質副使呂純如。或議以順昌代,順昌不可,純如以此銜順昌。擢吏部稽勳主事。天啟中,歷文選員外郎,署選事。力杜請寄,抑僥倖,清操皭然。乞假歸。 順昌為人剛方貞介,疾惡如讐。巡撫周起元忤魏忠賢削籍,順昌為文送之,指斥無所諱。魏大中被逮,道吳門。順昌出餞,與同臥起者三日,許以女聘大中孫。旂尉屢趣行,順昌瞋目曰:「若不知世間有不畏死男子耶?歸語忠賢,我故吏部郎周順昌也。」因戟手呼忠賢名,罵不絕口。旂尉歸,以告忠賢。御史倪文煥者,忠賢義子也,誣劾同官夏之令,致之死。順昌嘗語人,他日倪御史當償夏御史命。文煥大恚,遂承忠賢指,劾順昌與罪人婚,且誣以贓賄,忠賢即矯旨削奪。先所忤副使呂純如,順昌同郡人,以京卿家居,挾前恨,數譖於織造中官李實及巡撫毛一鷺。已,實追論周起元,遂誣順昌請囑,有所乾沒,與起元等並逮。 順昌好為德於鄉。有冤抑及郡中大利害,輒為所司陳說,以故士民德順昌甚。及聞逮者至,衆咸憤怒,號冤者塞道。至開讀日,不期而集者數萬人,咸執香為周吏部乞命。諸生文震亨、楊廷樞、王節、劉羽翰等前謁一鷺及巡按御史徐吉,請以民情上聞。旂尉厲聲罵曰:「東廠逮人,鼠輩敢爾!」大呼:「囚安在?」手擲鋃鐺於地,聲琅然。衆益憤,曰:「始吾以為天子命,乃東廠耶!」蠭擁大呼,勢如山崩。旂尉東西竄,衆縱橫毆擊,斃一人,餘負重傷,踰垣走。一鷺、吉不能語。知府寇慎、知縣陳文瑞素得民,曲為解諭,衆始散。順昌乃自詣吏。又三日北行,一鷺飛章告變。東廠刺事者言吳人盡反,謀斷水道,劫漕舟,忠賢大懼。已而一鷺言縛得倡亂者顏佩韋、馬傑、沈揚、楊念如、周文元等,亂已定,忠賢乃安。然自是緹騎不出國門矣。 順昌至京師,下詔獄。許顯純鍛鍊,坐贓三千,五日一酷掠。每掠治,必大罵忠賢。顯純椎落其齒,自起問曰:「復能罵魏上公否?」順昌噀血唾其面,罵益厲。遂於夜中潛斃之。時六年六月十有七日也。 明年,莊烈帝即位,文煥伏誅,實下吏,一鷺、吉坐建忠賢祠,純如坐頌璫,並麗逆案。順昌贈太常卿,官其一子。給事中瞿式耜訟諸臣冤,稱順昌及楊漣、魏大中清忠尤著,詔諡忠介。 長子茂蘭,字子佩,刺血書疏,詣闕愬冤,詔以所贈官推及其祖父。茂蘭更上疏,請給三世誥命,建祠賜額。帝悉報可,且命先後慘死諸臣,咸視此例。茂蘭好學砥行,不就廕敘。國變後,隱居不出,以壽終。 諸生朱祖文者,都督先之孫。當順昌被逮,間行詣都,為納饘粥、湯藥。及徵贓令急,奔走稱貸諸公間。順昌櫬歸,祖文哀慟發病死。 佩韋等皆市人,文元則順昌輿隸也,論大辟。臨刑,五人延頸就刃,語寇慎曰:「公好官,知我等好義,非亂也。」監司張孝流涕而斬之。吳人感其義,合葬之虎邱傍,題曰「五人之墓」。其地即一鷺所建忠賢普惠祠址也。 周宗建,字季侯,吳江人,尚書用曾孫也。萬曆四十一年進士。除武康知縣,調繁仁和,有異政,入為御史。 天啟元年為顧存仁、王世貞、陶望齡、顧憲成請諡,追論萬曆朝小人,歷數錢夢臯、康丕揚、亓詩教、趙興邦亂政罪,并詆李三才、王圖。時遼事方棘,上疏責備輔臣。無何,瀋陽破,宗建責當事大臣益急,因請破格用人,召還熊廷弼。已,論兵部尚書崔景榮不當信奸人劉保,輔臣劉一燝不當抑言路,因刺右通政林材、光祿卿李本固。材、本固移疾去。魏大中劾王德完庇楊鎬、李如楨。宗建為德完力攻大中,其持論數與東林左。會是歲冬,奉聖夫人客氏既出宮復入,宗建首抗疏極諫,中言:「天子成言,有同兒戲。法宮禁地,僅類民家。聖朝舉動有乖,內外防閑盡廢。此輩一叨隆恩,便思踰分,狎溺無紀,漸成驕恣,釁孽日萌,後患難杜。王聖、宋娥、陸令萱之覆轍,可為殷鑒。」忤旨,詰責。清議由此重之。 明年,廣寧失。廷臣多庇王化貞,欲甚熊廷弼罪。宗建不平,為剖兩人罪案,頗右廷弼,諸庇化貞者乃深疾宗建。京師久旱,五月雨雹。宗建謂陰盛陽衰之徵,歷陳四事。一專譏大學士沈〈氵寉〉。一請寬建言廢黜諸臣。一言廷弼已有定案,不當因此羅織朝士,陰刺兵部尚書張鶴鳴、給事中郭鞏。一則專攻魏進忠,略言:「近日政事外廷嘖嘖,咸謂奧窔之中,莫可測識,諭旨之下,有物憑焉。如魏進忠者,目不識一丁,而陛下假之嚬笑,日與相親。一切用人行政,墮於其說,東西易向而不知,邪正顛倒而不覺。況內廷之借端,與外廷之投合,互相扶同。離間之漸將起於蠅營,讒搆之釁必生於長舌。其為隱禍,可勝言哉!」 進忠者,魏忠賢故名也。時方結客氏為對食,廷臣多陰附之,其勢漸熾。見宗建疏,銜次骨,未發也。鄒元標建首善書院,宗建實司其事。元標罷,宗建乞與俱罷,不從。巡視光祿,與給事中羅尚忠力剔奸弊,節省為多。尋請核上供器物,中官怒,取旨詰責。宗建等再疏力持,中人滋不悅。 給事中郭鞏者,先以劾廷弼被謫。廷弼敗,復官,遂深結進忠。知進忠最惡宗建,乃疏詆廷弼,因詆朝廷之薦廷弼者,而宗建與焉。其鋒銳甚,南京御史涂世業和之,詆宗建誤廷弼,且誤封疆。宗建憤,疏駁世業,語侵鞏,抉其結納忠賢事。鞏亦憤,上疏數千言,詆宗建益力,并及劉一燝、鄒元標、周嘉謨、楊漣、周朝瑞、毛士龍、方震孺、江秉謙、熊德陽輩數十人,悉指為廷弼逆黨。宗建益憤,抗疏力駁其謬,且曰:「李維翰、楊鎬、袁應泰、王化貞,皆壞封疆之人也。亓詩教力主催戰,趙興邦賄賣邊臣,皆誤封疆之人也。其他薦維翰,薦鎬,薦應泰、化貞者,亦誤封疆之人也。鞏胡不一擊之,而獨苛求廷弼,且詆薦廷弼者為逆黨哉?」 當是時,忠賢勢益盛。宗建慮內外合謀,其禍將大,三年二月遂抗疏直攻忠賢,略言: 臣於去歲指名劾奏,進忠無一日忘臣。於是乘私人郭鞏入都,嗾以傾臣,并傾諸異己者。鞏乃創為「新幽大幽」之說,把持察典,編廷臣數十人姓名為一冊,思一網中之。又為匿名書,羅織五十餘人,投之道左。給事中則劉弘化為首,次及周朝瑞、熊德陽輩若而人;御史則方震孺為首,次及江秉謙輩若而人,而臣亦其中一人也。既欲羅諸臣,以快報復之私,更欲獨中臣,以釋進忠之恨。是察典不出於朝廷,乃鞏及進忠之察典也。幸直道在人,鞏說不行,始別借廷弼,欲一穽陷之。 鞏又因臣論及王安,笑臣有何瓜葛。陛下亦知安之所以死乎?身首異處,肉飽烏鳶,骨投黃犬,古今未有之慘也。鞏即心暱進忠,何至背公滅理,且牽連劉一燝、周嘉謨、楊漣、毛士龍輩,謂盡安黨。請陛下窮究安死果出何人傾害,則此事即進忠一大罪案。鞏之媚進忠,即此可為證據矣。 先朝汪直、劉瑾,雖皆梟獍,幸言路清明,臣僚隔絕,故非久即敗。今權璫報復,反借言官以伸;言官聲勢,反借權璫以重。數月以來,熊德陽、江秉謙、侯震暘、王紀、滿朝薦斥矣,鄒元標、馮從吾罷矣,文震孟、鄭鄤逐矣。近且扼孫慎行、盛以弘,而絕其揆路。摘瓜抱蔓,正人重足。舉朝各愛一死,無敢明犯其鋒者。臣若尚顧微軀,不為入告,將內有進忠為之指揮,旁有客氏為之羽翼,外有劉朝輩為典兵示威,而又有鞏輩蟻附蠅集,內外交通,驅除善類,天下事尚忍言哉! 疏入,進忠益怒。率劉朝等環泣帝前,乞自髠以激帝怒。乃令宗建陳交通實狀,將加重譴,宗建回奏益侃直。進忠議廷杖之,閣臣力爭,乃止奪俸。 會給事中劉弘化、御史方大任等交章助宗建攻進忠、鞏,鞏復力詆諸人。詔下諸疏平議,廷臣為兩解之。乃嚴旨切責,奪鞏、宗建俸三月。是時,劉朝典內操,遂謀行邊。廷臣微聞之,莫敢言。宗建曰:「鞏自謂未嘗通內,今誠能出片紙遏朝,吾請為洗交結之名。」鞏噤不敢發。宗建乃抗疏極諫,歷陳三不可、九害。會朝與進忠有隙,事亦中寢。其冬出按湖廣,以憂歸。 五年三月,大學士馮銓銜御史張慎言嘗論己,屬其門生曹欽程誣劾,而以宗建為首,并及李應昇、黃尊素。忠賢遂矯詔削籍,下撫按追贓。明年以所司具獄緩,遣緹騎逮治。俄入之李實疏中,下詔獄毒訊。許顯純厲聲罵曰:「復能詈魏上公一丁不識乎!」竟坐納廷弼賄萬三千,斃之獄。 宗建既死,徵贓益急。其所親副使蔣英代之輸,亦坐削籍。忠賢敗,詔贈宗建太僕寺卿,官其一子。福王時,追諡忠毅。 蔣英,嘉善人。舉進士,歷知松溪、漳浦、宜興。天啟時,由南京驗封郎中出為福建副使,遂遭璫禍。忠賢敗,以故官分巡蘇、松,坐事貶秩。未行而宜興民變,上官以英先治宜興,得民心,檄之撫治。宜興非英所轄,辭不得,則單騎往諭,懲豪家僮客數人,令亂民自獻其首惡,亂遂定。宜興故多豪家,修撰陳於泰、編修陳於鼎兄弟尤橫,遂激民變。羣執兵鼓譟,勢洶洶。賴英,事旋定。而周延儒方枋國,與陳氏有連,銜英,再貶兩秩,遂歸。 鞏,遷安人。以附忠賢,驟遷至兵部侍郎。莊烈帝定逆案,削籍論配。我大清拔遷安,鞏遁去。後詣闕自言拒聘,上所撰却聘書。兵部尚書梁廷棟論之,下獄坐死。巡撫楊嗣昌為訟冤,得遣戍。 黃尊素,字真長,餘姚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除寧國推官,精敏彊執。 天啟二年擢御史,謁假歸。明年冬還朝,疏請召還余懋衡、曹於汴、劉宗周、周洪謨、王紀、鄒元標、馮從吾,而劾尚書趙秉忠、侍郎牛應元、通政丁啟睿頑鈍。秉忠、應元俱引去。山東妖賊既平,餘黨復煽。巡撫王惟儉不能撫馭,尊素疏論之。因言:「巡撫本內外兼用,今盡用京卿,不若〈易夂〉歷外服者之練習。」又數陳邊事,力詆大將馬世龍,忤樞輔孫承宗意。時帝在位數年,未嘗一召見大臣。尊素請復便殿召對故事,面決大政,否則講筵之暇,令大臣面商可否,帝不能用。 四年二月,大風揚沙,晝晦,天鼓鳴,如是者十日。三月朔,京師地震三,乾清宮尤甚。適帝體違和,人情惶懼。尊素力陳時政十失。末言:「陛下厭薄言官,人懷忌諱,遂有剽竊皮毛,莫犯中扃者。今阿保重於趙嬈,禁旅近於唐末,蕭牆之憂慘於敵國。廷無謀幄,邊無折衝。當國者昧安危之機,誤國者護恥敗之局。不於此進賢退不肖,而疾剛方正直之士如仇讐,陛下獨不為社稷計乎?」疏入,魏忠賢大怒,謀廷杖之。韓爌力救,乃奪俸一年。 既而楊漣劾忠賢,被旨譙讓。尊素憤,抗疏繼之,略言:「天下有政歸近倖,威福旁移,而世界清明者乎?天下有中外洶洶,無不欲食其肉,而可置之左右者乎?陛下必以為曲謹可用,不知不小曲謹,不大無忌。必以為惟吾駕馭,不知不可駕馭,則不可收拾矣。陛下登極以來,公卿臺諫纍纍罷歸,致在位者無固志。不於此稱孤立,乃以去一近侍為孤立耶?今忠賢不法狀,廷臣已發露無餘。陛下若不早斷,彼形見勢窮,復何顧忌。忠賢必不肯收其已縱之韁,而淨滌其腸胃。忠賢之私人,必不肯回其已往之棹,而默消其冰山。始猶與士大夫為讐,繼將以至尊為注。柴柵既固,毒螫誰何。不惟臺諫折之不足,即干戈取之亦難矣。」忠賢得疏愈恨。 萬燝既廷杖,又欲杖御史林汝翥,諸言官詣閣爭之。小璫數百人擁入閣中,攘臂肆罵,諸閣臣俯首不敢語。尊素厲聲曰:「內閣絲綸地,即司禮非奉詔不敢至,若輩無禮至此!」乃稍稍散去。無何,燝以創重卒。尊素上言:「律例,非叛逆十惡無死法。今以披肝瀝膽之忠臣,竟殞於磨牙礪齒之兇豎。此輩必欣欣相告,吾儕借天子威柄,可鞭笞百僚。後世有秉董狐筆,繼朱子綱目者,書曰『某月某日,郎中萬燝以言事廷杖死』,豈不上累聖德哉!進廷杖之說者,必曰祖制,不知二正之世,王振、劉瑾為之;世祖、神宗之朝,張璁、嚴嵩、張居正為之。奸人欲有所逞,憚忠臣義士掣其肘,必借廷杖以快其私,使人主蒙拒諫之名,己受乘權之實,而仁賢且有抱蔓之形。於是乎為所欲為,莫有顧忌,而禍即移之國家。燝今已矣。辱士殺士,漸不可開。乞復故官,破格賜卹,俾遺孤得扶櫬還鄉,燝死且不朽。」疏入,益忤忠賢意。 八月,河南進玉璽。忠賢欲侈其事,命由大明門進,行受璽禮,百僚表賀。尊素上言:「昔宋哲宗得璽,蔡確等競言祥瑞,改年元符,宋祚卒不競。本朝弘治時,陝西獻玉璽,止令取進,給賞五金。此祖宗故事,宜從。」事獲中止。五年春,遣視陝西茶馬。甫出都,逆黨曹欽程劾其專擊善類,助高攀龍、魏大中虐燄,遂削籍。 尊素謇諤敢言,尤有深識遠慮。初入臺,鄒元標實援之,即進規曰:「都門非講學地,徐文貞已叢議於前矣。」元標不能用。楊漣將擊忠賢,魏大中以告,尊素曰:「除君側者,必有內援。楊公有之乎?一不中,吾儕無噍類矣。」萬燝死,尊素諷漣去,漣不從,卒及於禍。大中將劾魏廣微,尊素曰:「廣微,小人之包羞者也,攻之急,則挺而走險矣。」大中不從,廣微益合於忠賢,以興大難。 是時,東林盈朝,自以鄉里分朋黨。江西章允儒、陳良訓與大中有隙,而大中欲駁尚書南師仲恤典,秦人亦多不悅。尊素急言於大中,止之。最後,山西尹同臯、潘雲翼欲用其座主郭尚友為山西巡撫,大中以尚友數問遺朝貴,執不可。尊素引杜征南數遺洛中貴要為言,大中卒不可,議用謝應祥,難端遂作。 汪文言初下獄,忠賢即欲羅織諸人。已,知為尊素所解,恨甚。其黨亦以尊素多智慮,欲殺之。會吳中訛言尊素欲效楊一清誅劉瑾,用李實為張永,授以秘計。忠賢大懼,遣刺事者至吳中凡四輩。侍郎烏程沈演家居,奏記忠賢曰:「事有迹矣。」於是日遣使譙訶實,取其空印白疏,入尊素等七人姓名,遂被逮。使者至蘇州,適城中擊殺逮周順昌旂尉,其城外人并擊逮尊素者。逮者失駕帖,不敢至。尊素聞,即囚服詣吏自投詔獄。許顯純、崔應元搒掠備至,勒贓二千八百,五日一追比。已,知獄卒將害己,叩首謝君父,賦詩一章,遂死,時六年閏六月朔日也,年四十三。崇禎初,贈太僕卿,任一子。福王時,追諡忠端。 李應昇,字仲達,江陰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南康推官。出無辜十九人於死,置大猾數人重辟。士民服其公廉,為之謠曰:「前林後李,清和無比。」林謂晉江林學曾,卒官南京戶部侍郎,以清慎著稱者也。九江、南康間有柯、陳二大族,相傳陳友諒苗裔,負固強梗,嘗拒捕,有司議兵之。應昇單騎往諭,皆叩頭聽命,出所匿罪人,一方以定。 天啟二年徵授御史,謁假歸。明年秋還朝。時天子闇弱,庶政怠弛。應昇上疏曰:「方今遼土淪沒,黔、蜀用兵,紅夷之燄未息,西部之賞日增;逃兵肆掠於畿輔,窮民待盡於催科。逗遛習慣,大將畏敵而不敢前;法紀陵夷,驕兵鼓譟而弗能問。在在增官,日日會議;覆疏衍為故套,嚴旨等若空言。陛下不先振竦精神,發皇志氣,羣臣孰肯任怨以破情面之世界者?祖宗有早午晚三朝,猶時御便殿咨訪時政。願俯納臣言,奮然力行,天下事尚可為也。」報聞。 頃之,復陳時政,略曰:「今天下敝壞極矣,在君臣奮興而力圖之。陛下振紀綱,則片紙若霆;大臣捐私曲,則千里運掌;臺諫任糾彈,則百司飲冰。今動議增官,為人營窟,紛紜遷徙,名實乖張。自登、萊增巡撫,而侵冒百餘萬;增招練監軍,而侵冒又十餘萬。邊關內地,將領如蟻,剝軍侵饟,又不知幾十萬。增置總督,何補塞垣;增置京堂,何裨政事。樞貳添注矣,孰慷慨以行邊;司空添注矣,孰拮据以儲備;大將添注矣,祇工媒孽而縱逋逃;禮、兵司屬添注二三十人矣,誰儲邊才而精典禮。濫開邊俸,捷徑燃灰,則吏治日壞;白衣攘臂,邪人入幕,則奸弁充斥。臣請斷自聖心,一切報罷。」又言:「今事下部曹,十九寢閣,宜重申國典,明正將領之罪。錦衣旂尉,半歸權要,宜遣官巡視,如京營之制。衞官襲職,比試不嚴,宜申明舊章,無使倖進將校蠶食。逃軍不招,私募乞兒,半分其饟,宜力為創懲。窮民敲扑,號哭滿庭,奸吏侵漁,福堂安坐,宜嚴其法制。」時不能用。俄劾南京都御史王永光庇部郎范得志,顛倒公論,永光尋自引去。 四年正月疏陳外番、內盜及小人三患,譏切近習,魏忠賢惡之。已,復疏陳民隱,言有十害宜急除,五反宜急去,帝為戒飭所司。京師一日地三震,疏請保護聖躬,速停內操。忠賢領東廠,好用立枷,有重三百斤者,不數日即死,先後死者六七十人。應昇極言宜罷,忠賢大恨。應昇知忠賢必禍國,密草疏列其十六罪。將上,為兄所知,攘其疏毀之,怏怏而止。 楊漣劾忠賢,得嚴旨。應昇憤,即抗疏繼之。中言:「從來奄人之禍,其始莫不有小忠小信以固結主心。根株既深,毒手乃肆。今陛下明知其罪,曲賜包容。彼緩則圖自全之計,急則作走險之謀。蕭牆之間,能無隱禍?故忠賢一日不去,則陛下一日不安。臣為陛下計,莫如聽忠賢引退,以全其命;為忠賢計,亦莫若早自引決,以乞帷蓋之恩。不然惡稔貫盈,他日欲保首領,不可得矣。」又曰:「君側不清,安用彼相。一時寵利有盡,千秋青史難欺。不欲為劉健、謝遷者,并不能為東陽。倘畫策投歡,不幾與焦芳同傳耶?」 時魏廣微方深結忠賢,為之謀主,知應昇譏己,大恨。萬燝之死也,應昇極言廷杖不可再,士氣不可折,譏切忠賢輩甚至。已,代高攀龍草疏劾崔呈秀。呈秀窘,昏夜款門,長跪乞哀。應昇正色固拒,含怒而去。十月朔,帝廟享頒曆,廣微後至,為魏大中等所糾。廣微恚,辨疏詆言者。應昇復抗疏論之,且曰:「廣微父允貞為言官,得罪輔臣以去,聲施至今。廣微奈何比言官路馬,斥為此輩?夫不與此輩為伍者,必別與一輩為緣。乞陛下戒諭廣微,退讀父書,保其家聲,毋倚三窟,與言官為難,他日庶可見乃父地下。」廣微益怒,謀之忠賢,將鐫秩。首輔韓爌力救,乃奪祿一年。其月,趙南星等悉被逐,朝事大變。 明年三月,工部主事曹欽程劾應昇護法東林,遂削籍。忠賢恨未已。六年三月假李實劾周起元疏,入應昇名。遂逮下詔獄,酷掠,坐贓三千。尋於閏六月二日斃之,年甫三十四。崇禎初,贈太僕卿,錄一子。福王時,追諡忠毅。 萬燝,字闇夫,南昌人,兵部侍郎恭孫也。少好學,砥礪名行。舉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嘗疏論刑獄干和。 天啟初元,兵事棘,工部需才,調燝工部營繕主事。督治九門垣墉,市銅江南,皆勤於其職。遷虞衡員外郎,司鼓鑄。時慶陵大工未竣,費不貲。燝知內府廢銅山積,可發以助鑄,移牒內官監言之。魏忠賢怒,不發,燝遂具疏以請。忠賢益怒,假中旨詰責。燝旋進屯田郎中,督陵務。 其時,忠賢益肆,廷臣楊漣等交擊,率被嚴旨。燝憤,抗章極論,略言:「人主有政權,有利權,不可委臣下,況刑餘寺人哉。忠賢性狡而貪,膽麤而大。口銜天憲,手握王爵,所好生羽毛,所惡成瘡痏。廕子弟,則一世再世;賚厮養,則千金萬金。毒痡士庶,斃百餘人;威加搢紳,空十數署。一切生殺予奪之權盡為忠賢所竊,陛下猶不覺悟乎?且忠賢固供事先帝者也,陛下之寵忠賢,亦以忠賢曾供事先帝也。乃於先帝陵工,略不厝念。臣嘗屢請銅,靳不肯予。間過香山碧雲寺,見忠賢自營墳墓,其規制弘敞,擬於陵寢。前列生祠,又前建佛宇,璇題耀日,珠網懸星,費金錢幾百萬。為己墳墓則如此,為先帝陵寢則如彼,可勝誅哉!今忠賢已盡竊陛下權,致內廷外朝止知有忠賢,不知有陛下,尚可一日留左右耶?」疏入,忠賢大怒,矯旨廷杖一百,斥為民。執政言官論救,皆不聽。 當是時,忠賢惡廷臣交章劾己,無所發忿,思借燝立威。乃命羣奄至燝邸,捽而毆之。比至闕下,氣息纔屬。杖已,絕而復甦。羣奄更肆蹴踏,越四日即卒,時四年七月七日也。 忠賢恨猶不置,羅織其罪,誣以贓賄三百。燝廉吏,破產乃竣。崇禎初,贈光祿卿,官其一子。福王時,諡忠貞。 燝杖死未幾,巡城御史福清林汝翥嘗笞內侍曹進、傅國興,忠賢矯旨杖汝翥如燝。汝翥懼,逃之遵化,自歸於巡撫鄧渼。渼以聞,卒杖之。汝翥起家鄉舉,知沛縣。徐鴻儒攻沛甚急,堅守不下,由此擢御史。崇禎時,仕至浙江副使。汝翥雖受杖,幸不死。而是時,丁乾學、夏之令、吳裕中、劉鐸、吳懷賢、蘇繼歐、張汶諸人,皆忤忠賢致死。 乾學,浙江山陰人,寄籍京師,官檢討。天啟四年偕給事中郝土膏典試江西,發策刺忠賢。忠賢怒,矯旨鐫三秩,復除其名。已,使人詐為校尉往逮,挫辱之,竟憤鬱而卒。崇禎初,贈侍讀學士。 之令,光山人。知攸、歙二縣,徵授御史。嘗疏論邊事,力詆毛文龍不足恃。忠賢庇文龍,傳旨削之令籍,閣臣救免。及巡皇城,內使馮忠等犯法,劾治之,益為忠賢所銜,崔呈秀亦以事銜之。遂屬御史卓邁劾之令黨比熊廷弼,有詔削奪。頃之,御史倪文煥復劾之令計陷文龍,幾悞疆事。遂逮下詔獄,坐贓拷死。 裕中,江夏人。為順德知縣,徵授御史。大學士丁紹軾陷熊廷弼死,裕中有疏詆紹軾。忠賢傳旨詰裕中為廷弼姻戚,代之報讐。廷杖一百,創重卒。崇禎初,賜贈廕。 鐸,廬陵人。由刑部郎中為揚州知府。憤忠賢亂政,作詩書僧扇,有「陰霾國事非」句。偵者得之,聞於忠賢。倪文煥者,揚州人也,素銜鐸,遂嗾忠賢逮治之。鐸雅善忠賢子良卿,事獲解,許還故官。良卿從容問鐸:「曩錦衣往逮,索金幾何?」曰:「三千金耳。」良卿令錦衣還之。其人怒,日夜伺鐸隙,言鐸繫獄時,與囚方震孺同謀居間,遂再下獄。會鐸家人有夜醮者,參將張體乾誣鐸呪詛忠賢,刑部尚書薛貞坐以大辟。忠賢誅,貞、體乾並抵罪,鐸贈太僕少卿。 懷賢,休寧人。由國子監生授內閣中書舍人。同官傅應昇者,忠賢甥也,懷賢遇之無加禮,應昇恨之。楊漣劾忠賢疏出,懷賢書其上曰:「宜如韓魏公治任守忠故事,即時遣戍。」又與工部主事吳昌期書,有「事極必反,反正不遠」語。忠賢偵知之,大怒曰:「何物小吏,亦敢謗我!」遂矯旨下詔獄,坐以結納汪文言,為左光斗、魏大中鷹犬,拷掠死。崇禎初,贈工部主事。 繼歐,許州人。歷知元氏、真定、柏鄉,入為吏部稽勳主事,累遷考功郎中。將調文選,中旨謂為楊漣私黨,削籍歸。時緹騎四出,同里副使孫織錦素附忠賢,遣人怵繼歐曰:「逮者至矣。」繼歐自經死。崇禎初,贈太常寺卿。 汶,邯鄲人。尚書國彥曾孫也。由廕敘為後軍都督府經歷。嘗被酒詆忠賢,下獄拷掠死。亦獲贈恤。 贊曰:自古閹宦之甘心善類者,莫甚於漢、唐之季,然皆倉卒一時,為自救計耳。魏忠賢之殺諸人也,揚毒燄以快其私,肆無忌憚。蓋主荒政粃之餘,公道淪亡,人心敗壞,凶氣參會,羣邪翕謀,故搢紳之禍烈於前古。諸人之受禍也,酷矣哉!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倪思輝 朱欽相 王心一 王允成李希孔 毛士龍 滿朝薦,字震東,麻陽人。萬曆三十二年進士。授咸寧知縣,有廉能聲。稅監梁永縱其下劫諸生槖,朝薦捕治之。永怒,劾其擅刑稅役,詔鐫一官。大學士沈鯉等論救,不聽。會巡撫顧其志極論永貪殘狀,乃復朝薦官,奪俸一歲。無何,永遣人蠱巡按御史余懋衡。事覺,朝薦捕獲其人。永懼,率衆擐甲入縣庭。吏卒早為備,無所掠而去。城中數夜驚,言永反。或謂永宜自明,永遂下教,自白不反狀,然蓄甲者數百。而朝薦助懋衡操之急,諸惡黨多亡去。朝薦追之渭南,頗有所格傷。永懼,使使繫書髮中,入都訟朝薦劫上供物,殺數人,投屍河中。帝震怒,立遣使逮治,時三十五年七月也。既至,下詔獄搒掠,遂長繫。中外論救,自大學士朱賡以下,百十疏。最後,四十一年秋,萬壽節將屆,用大學士葉向高請,乃與王邦才、卞孔時並釋歸。 光宗立,起南京刑部郎中,再遷尚寶卿。天啟二年,遼東地盡失,海內多故,而廷臣方植黨逞浮議。朝薦深慮之,疏陳時事十可憂、七可怪,語極危切。尋進太僕少卿,復上疏曰: 比者,風霾曀晦,星月晝見,太白經天,四月雹,六月冰,山東地震,畿內霪潦,天地之變極矣。四川則奢崇明叛,貴州則安邦彥叛,山東則徐鴻儒亂,民人之變極矣。而朝廷政令乃顛倒日甚。 一乞骸耳,周嘉謨、劉一燝,顧命之元老,以中讒去,孫慎行,守禮之宗伯,以封典去,王紀,執法如山之司寇,以平反去,皆漠不顧惜;獨惓惓於三十疏劾之沈〈氵寉〉,即去而猶加異數焉。祖宗朝有是顛倒乎?一建言耳,倪思輝、朱欽相等之削籍,已重箝口之嗟;周朝瑞、惠世揚等之拂衣,又中一網之計。祖宗朝有是顛倒乎?一邊筴耳,西部索百萬之貲,邊臣猶慮其未飽;健兒乞錙銖之餉,度支尚謂其過奢。祖宗朝有是顛倒乎?一棄城耳,多年議確之犯或以庇厚而緩求;旬日矜疑之輩反以妬深而苛督。祖宗朝有是顛倒乎?一緝奸耳,正罪自有常律,平反原無濫條。遼陽之禍,起於袁應泰之大納降人。降人盡占居民婦女,故遼民發憤,招敵攻城。事發倉卒,未聞有何人獻送之說也。廣寧之變,起於王化貞之誤信西部,取餉金以啖插而不給卒伍,以故人心離散。敵兵過河,又不聞西部策應,遂至手足無措,抱頭鼠竄。亦事發倉卒,未聞有何人獻送之說也。深求奸細,不過為化貞卸罪地耳。王紀不欲殺人媚人,反致削籍。祖宗朝有是顛倒乎? 若夫閣臣之職,在主持清議。今章疏有妬才壞政者,非惟不斥也,輕則兩可,重則竟行其言矣。有殛奸報國者,非惟不納也,輕則見讓,重則遞加黜罰矣。尤有恨者,沈〈氵寉〉賄盧受得進,及受敗,又交通跋扈之奄以樹威。振、瑾僨裂之禍,皆〈氵寉〉作俑,而放流不加。他若戚畹,豈不當檢,何至以閹寺之讒,斃其三僕。三宮分有常尊,何至以傾國之昵,僭逼母儀。此皆顛倒之甚者也。顧成於陛下者什之一二,成於當事大臣者十之八九。臣誠不忍見神州陸沈,祈陛下終覽臣疏,與閣部大臣更絃易轍,悉軌祖宗舊章,臣即從逢、干於地下,猶生之年。 既奏,魏忠賢激帝怒,降旨切責,褫職為民。大學士向高申救甚力,帝不納。已,忠賢黨撰東林同志錄,朝薦與焉,竟不復用。崇禎二年薦起故官,未上卒。 江秉謙,字兆豫,歙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除鄞縣知縣。用廉能徵,擬授御史。久不得命,以葬親歸。光宗立,命始下。入臺,侃侃言事。 天啟元年首陳君臣虛己奉公之道,規切甚至。戶部尚書李汝華建議興屯,請專遣御史,三年課績,所墾足抵年例餉銀,即擢京卿。秉謙力駁其謬,因言汝華尸素,宜亟罷。汝華疏辨,秉謙再劾之。 瀋陽既失,朝士多思熊廷弼,而給事中郭鞏獨論廷弼喪師悞國,請并罪閣臣劉一燝。秉謙憤,力頌廷弼保守危疆功,且曰:「今廷弼勘覆已明,議者猶以一人私情沒天下公論,寧壞朝廷封疆,不忘胸中畛域。」章下廷議。會遼陽復失,廷弼旋起經略。鞏坐妄議奪官,遂與秉謙為讐。廷弼既鎮山海,議遣使宣諭朝鮮發兵牽制。副使梁之垣請行,廷弼喜,請付二十萬金為軍貲。兵部尚書張鶴鳴不予,秉謙抗疏爭。鶴鳴怒,力詆秉謙朋黨。秉謙疏辨,帝不罪。 鶴鳴既抑廷弼,專庇巡撫王化貞,朝士多附會之。帝以經、撫不和,詔廷臣議。秉謙言:「陛下再起廷弼,委以重寄,曰『疆埸事不從中制』。乃數月以來,廷弼不得措手足,呼號日聞,辨駁踵至。執為詞者曰『經、撫不和,化貞主戰,廷弼主守耳』。夫廷弼非專言守,謂守定而後可戰也。化貞銳意戰,即戰勝,可無事守乎?萬一不勝,又將何以守?此中利害,夫人知之。乃一則無言不從,一則無策不棄。豈真不明於戰守之說,但從化貞、廷弼起見耳。陛下既命廷弼節制三方,則三方之進戰退守當一一聽其指揮。乃化貞欲進,則使廷弼從之進;欲退,則使廷弼隨之退。化貞倏進倏退,則使廷弼進不知所以戰,退不知所以守。是化貞有節制廷弼之權,而廷弼未嘗有節制三方之權也。故今日之事,非經、撫不和,乃好惡經、撫者不和;非戰守之議論不合,乃左右經、撫者之議論不合。請專責廷弼,實圖戰守。」末譏首輔葉向高兩可含糊,勢必兩可掣肘,安能責成功。語極切至。 後朝議方撤廷弼,而化貞已棄廣寧遁。秉謙益憤,以職方郎耿如〈木巳〉附和鶴鳴,力助化貞排廷弼,致封疆喪失,連疏攻之。并援世宗戮丁汝夔故事,乞亟置鶴鳴於法。帝以鶴鳴方行邊,不當輕詆,奪秉謙俸半歲,如〈木巳〉不問。秉謙復上疏言:「鶴鳴一入中樞,初不過鹵莽而無遠識,既乃至兇狠而動殺機。明知西部間諜俱虛,戰守參差難合,乃顧自欺以欺朝廷。何處有機會?而曰機會可乘。何日渡河?而曰渡河必勝。既欲驅經略以出關,而不肯付經略以節制;既欲置廷弼於廣寧,而未嘗移化貞於何地。破壞封疆之罪,可置弗問哉?且化貞先棄地先逃,猶曰功罪相半。即此一言,縱寸斬鶴鳴,不足贖其欺君悞國罪,乃猶敢哆口定他人罪案耶!」 當是時,大學士沈〈氵寉〉潛結中官劉朝、乳媼客氏,募兵入禁中,興內操。給事中惠世揚、周朝瑞等十二人再疏力攻,秉謙與焉,并詆朝及客氏。內外胥怨,遂假劾鶴鳴疏,出秉謙於外。無何,郭鞏召還,交通魏忠賢,力沮秉謙。是冬,皇子生,言官被謫者悉召還,獨秉謙不與。家居四年,聞忠賢益亂政,憂憤卒。 居數月,忠賢黨御史卓邁追劾秉謙保護廷弼,遂削籍。崇禎初,復官。 侯震暘,字得一,嘉定人。祖堯封,監察御史。忤大學士張居正,外轉。累官至福建右參政,有廉直聲。震暘舉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授行人。 天啟初,擢吏科給事中。是時,保姆奉聖夫人客氏方擅寵,與魏忠賢及大學士沈〈氵寉〉相表裏,勢燄張甚。既遣出宮,熹宗思念流涕,至日旰不御食,遂宣諭復入。震暘疏言:「宮闈禁地,姦璫羣小睥睨其側,內外鈎連,借叢煬竈,有不忍言者。王聖寵而煽江京、李閏之奸,趙嬈寵而搆曹節、皇甫之變。么麼里婦,何堪數昵至尊哉。」不省。 會遼事棘,經略熊廷弼、巡撫王化貞相牴牾。兵部尚書張鶴鳴右化貞,議者遂欲移廷弼,與化貞畫地任事。震暘逆知其必敗,疏言:「事勢至此,陛下宜遣問經臣。果能加意訓練,則進止遲速不從中制,雖撤撫臣,一以付之,無不可者。如不然,則督其條晰陳奏,以聽吏議,摭拾殘局,專任化貞。此一說也。不則移廷弼密雲,而出本兵為經略。鶴鳴素慷慨自命,與其事敗同罪,不若挺身報國。此又一說也。不則遂以經略授化貞,擇沈深有謀者代任巡撫,以資後勁。此又一說也。不則直移廷弼於登、萊,終其三方布置之策,與化貞相犄角。此又一說也。若復遷延猶豫,必僨國事。」疏上,方有旨集議,而大清兵已破廣寧矣。化貞、廷弼相率入關門,猶數奉溫旨,責以戴罪立功。 震暘大憤懣,再疏言:「臣言不幸驗矣,為今日計,論法不論情。河西未壞以前,舉朝所惜者,什七在化貞,今不能為化貞惜也。河西既壞以後,舉朝所寬者什九在廷弼,今亦不能為廷弼寬也。策撫臣者,謂宜責令還赴廣寧,聯屬西部。然而廥庫已竭,其能赤手效包胥乎?策經臣者,謂宜仍責守關。然所謂守者,將如廷弼前議三十萬兵數十萬餉,以圖後效乎?抑止令率殘卒出關外,姑示不殺乎?凡此無一可者。及今不定逃臣之律,殘疆其奚賴焉。」其後治失事罪,蓋略如震暘疏云。 已,遂劾大學士沈〈氵寉〉結納奉聖夫人及諸中官為朋黨,具發其搆殺故監王安狀。忠賢即日傳旨謫震暘。震暘陛辭,復上田賦、河渠二議。以逐臣不當建議,再鐫二級以歸。 震暘在垣八月,章奏凡數十上。崇禎初,召復故官,震暘已前卒。因其子主事峒曾請,特贈太常少卿。 方震暘之論客氏也,給事中祁門倪思輝、臨川朱欽相疏繼之。帝大恚,並貶三官。大學士劉一燝、尚書周嘉謨等交章論救,皆不納。御史吳縣王心一言之尤切,帝怒,貶官如之。心一同官龍谿馬鳴起復抗疏諫,且言客氏六不可留。帝議加重譴,用一燝等言,奪俸一年。 先是,元年正月,客氏未出宮,詔給土田二十頃,為護墳香火貲。又詔魏進忠侍衞有功,待陵工告竣,並行敘錄。心一抗疏言:「陛下眷念二人,加給土田,明示優錄,恐東征將士聞而解體。況梓宮未殯,先念保姆之香火,陵工未成,強入奄侍之勤勞,於理為不順,於情為失宜。」不報。至是,與思輝、欽相並貶,廷臣請召還者十餘疏。皇子生,詔思輝、欽相、心一、鳴起並復故官。 欽相尋擢太僕少卿。楊漣既劾魏忠賢,欽相亦抗疏極論。五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討賊楊六、蔡三、鍾六等有功。旋以忤忠賢,除名。思輝,崇禎時終南京督儲尚書。心一終刑部侍郎。鳴起終南京右都御史。 王允成,字述文,澤州人。萬曆中舉於鄉,除獲鹿知縣。以治行異等,徵授南京御史。時甲科勢重,乙科多卑下之。允成體貌魁梧,才氣飈發,欲凌甲科出其上,首疏論遼左失事諸臣,請正刑辟。 熹宗即位,廷臣方爭論「梃擊」、「移宮」事,而帝降兩諭罪選侍,因言移宮後相安狀。大學士方從哲封還上諭。允成陳保治十事,中言:「張差闖宮,說者謂瘋癲。青宮豈發瘋之地?龐保、劉成豈並瘋之人?言念及此,可為寒心。今鄭氏四十年之恩威猶在,卵翼心腹寔繁有徒,陛下當思所以防之。比者,聖諭多從中出。當,則開煬竈之端;不當,而臣下爭執,必成反汗之勢。孰若事無大小,盡歸內閣。至元輔方從哲,屢劾不去。陛下於選侍移宮後,發一敕諭,不過如常人表明心跡耳,從哲輒封還。夫封后之命,都督之命,貶謫周朝瑞之命,何皆不封還?司馬昭之心,路人知之矣。」姚宗文閱視遼左,與熊廷弼相失,歸而鼓同列攻之。允成惡其奸,再疏論列。 天啟元年疏請卹先朝直臣,列楊天民等三十六人以上,帝納之。俄陳任輔弼、擇經略、慎中樞、專大帥、更戎政、嚴賞罰數事。末言:「方今最可慮者,陛下孤立禁中。先朝怙權恃寵諸奄,與今日左右近習,互相忌嫉,恐乘機肆毒,彼此相戕。夫防護禁庭,責在內閣及司禮。務令潛消默化,俾聖躬與皇弟並得高枕無憂,斯為根本至計。」時韙其言。 已,劾刑部尚書黃克纘倡言保護選侍,貽悞賈繼春,又曲庇盜寶內侍,至辨御史焦源溥綱常一疏,刺謬特甚。已,極論內降及留中之害,末復規切閣部大臣。忤旨,停俸。給事中毛士龍劾府丞邵輔忠,允成亦偕同官李希孔斥輔忠。已,極言綱紀廢弛,請戒姑息,破因循,指斥時事甚悉。 當是時,中貴劉朝、魏進忠與乳媼客氏相倚為奸。允成抗疏歷數其罪,略言:「內廷顧命之璫,犬食其餘,不蒙帷蓋之澤;外廷顧命之老,中旨趣出,立見田里之收。以小馬為馳騁之貲,誰啟盤於遊田之漸;以大臣為釋忿之地,誰啟咈其耈長之心。劉朝輩初亦不預外事,自沈〈氵寉〉、邵輔忠導之,遂恣肆無忌。浸假而王心一、倪思輝、朱欽相斥矣,浸假而司空用陪推矣,浸假而中旨用考官矣。是易置大臣之權在二豎也。近者弄權愈甚,逐大臣如振落,王紀、滿朝薦並削職為編氓。是驅除大臣之權在二豎也。科臣遷改,自有定敘,給假推陞,往例皆然。及惡周朝瑞之正直,忽有不許推用之旨。是轉遷百官之權在二豎也。秦藩以小宗繼大宗,諸子不得封郡王,祖制昭然。乃部科爭之不獲,相繼而去。是進退諸藩之權在二豎也。招權納賄,作福作威。二豎弄權於外,客氏主謀於中。王振、劉瑾之禍將復見今日。」疏入,進忠輩切齒。允成復特疏論秦府濫恩之謬,帝終不省。 三年六月,允成又劾進忠,進忠益恨。明年,趙南星為吏部,知允成賢,調之於北。未幾,南星被逐,御史張訥劾南星調允成非法,遂除名。後給事中陳維新復劾允成貪險,詔撫按提問,坐以贓私。莊烈帝嗣位,以允成嘗請保護皇弟,識其名,召復故官。未幾卒。 當天啟初,東林方盛。其主張聯絡者,率在言路。允成居南,與北相應和,時貴多畏其鋒。然諤諤敢言,屢犯近倖,其風采足重云。 李希孔,字子鑄,三水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南京御史。給事中姚宗文閱遼東軍,排經略熊廷弼,希孔連疏劾之。已,又糾宗文阻抑考選,以「令旨」二字抗言繳還,遏先帝非常之德。泰昌元年冬,陳時政七事。天啟改元,與允成劾邵輔忠。已,請宥言官倪思輝、朱欽相、王心一。三年上折邪議,以定兩朝實錄,疏言: 昔鄭氏謀危國本,而左袒之者,莫彰著於三王並封之事。今秉筆者不謂非也,且推其功,至與陳平、狄仁傑並。此其說不可解也。當時並封未有旨,輔臣王錫爵蓋先有密疏請也。迨旨下禮部,而王如堅、朱維京、涂一臻、王學曾、岳元聲、顧允成、于孔兼等苦口力爭,又共責讓錫爵於朝房。於是錫爵始知大義之不可違,而天下之不我予。隨上疏檢舉,而封事停也。假令如堅等不死爭,不責讓,將並封之事遂以定,而子以母貴之說,且徐邀定策國老之勛。而乃飾之曰:「旋命旋引咎,事遂以止。」嗟乎,此可為錫爵諱乎哉!且聞錫爵語人曰:「王給事中遺悔否?」以故事關國本,諸臣槁項黃馘,終錫爵世不復起。不知前代之安劉、復唐者,誰阨王陵,使之不見天日乎?曾剪除張柬之、桓彥範等五人,而令齎志以沒乎?臣所以折邪議者,一也。 其次,莫彰於張差闖宮之事。而秉筆者猶謂無罪也,且輕其事,而列王大臣、貫高事為辭。此其說又不可解也。王大臣之徒手而闖至乾清宮門也,馮保怨舊輔高拱,置刃其袖,挾使供之,非實事也。張差之梃,誰授之而誰使之乎?貫高身無完膚,而詞不及張敖,故漢高得釋敖不問。可與張差之事,造謀主使口招歷歷者比乎?昔寬處之以全倫,今直筆之以存實,以戒後,自兩不相妨,而奈之何欲諱之?且諱之以為君父隱,可也;為亂賊輩隱,則何為?臣所以折邪議者,二也。 至封后遺詔,自古未有帝崩立后者。此不過貴妃私人謀假母后之尊,以弭罪狀。故稱遺詔,以要必行。奈何猶稱先志,重誣神祖,而陰為阿附傳封者開一面也?臣所以折邪議者,三也。 先帝之令德考終,自不宜謂因藥致崩,被不美之名。而當時在內視病者,烏可於積勞積虛之後,投攻剋之劑。羣議洶洶,方蓄疑慮變之深,而遽值先帝升遐,又適有下藥之事,安得不痛之恨之,疾首頓足而深望之。乃討奸者憤激而甚其詞,庇奸者借題以逸其罰。君父何人,臣子可以僥倖而嘗試乎?臣所以折邪議者,四也。 先帝之繼神廟棄羣臣也,兩月之內,鼎湖再號。陛下孑然一身,怙恃無託,宮禁深閟,狐鼠實繁,其於杜漸防微,自不得不倍加嚴慎。即不然,而以新天子儼然避正殿,讓一先朝宮嬪,萬世而下謂如何國體。此楊漣等諸臣所以權衡輕重,亟以移宮請也。宮已移矣,漣等之心事畢矣,本未嘗居以為功,何至反以為罪而禁錮之,擯逐之,是誠何心?即選侍久侍先帝,生育公主,諸臣未必不力請於陛下,加之恩禮。今陛下既安,選侍又未嘗不安,有何冤抑,而汲汲皇皇為無病之沈吟?臣所以折邪議者,五也。 抑猶有未盡者。神祖與先帝所以處父子骨肉之際,仁義孝慈,本無可以置喙。即當年母愛子抱,外議諠譁,然雖有城社媒孽之奸,卒不以易祖訓立長之序,則愈足見神祖之明聖,與先帝之大孝。何足諱,何必諱,又何可諱。若謂言及鄭氏之過,便傷神祖之明,則我朝仁廟監國危疑,何嘗為成祖之累。而當時史臣直勒之汗青,並未聞有嫌疑之避也。何獨至今而立此一說,巧為奸人脫卸,使昔日不能置之罪,今日不容著之書,何可訓也。今史局開,公道明,而坐視奸輩陰謀,辨言亂義,將令三綱紊,九法滅,天下止知有私交,而不知有君父。乞特敕纂修諸臣,據事直書,無疑無隱,則繼述大孝過於武、周,而世道人心攸賴之矣。 詔付史館參酌,然其後卒不能改也。已,又請出客氏於外,請誅崔文昇。忌者甚衆,指為東林黨。未幾,卒官,故不與璫禍。 毛士龍,字伯高,宜興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杭州推官。熹宗即位,擢刑科給事中,首劾姚宗文閱視乖張。楊漣去國,抗疏請留。天啟改元正月疏論「三案」,力言孫慎行、陸夢龍、陸大受、何士晉、馬德灃、王之寀、楊漣等有功社稷,而魏浚輩醜正害直之罪。帝是之。 李選侍之移宮也,其內豎劉朝、田詔、劉進忠等五人,以盜貲下刑部獄。尚書黃克纘庇之,數稱其冤。帝不從,論死。是年五月,王安罷,魏進忠用事。詔等進重賂,令其下李文盛等上疏鳴冤,進忠即傳旨貸死。大學士劉一燝等執奏者再。旨下刑科,士龍抄參者三,旨幾中寢。克纘乃陳其冤狀,而請付之熱審。進忠不從,傳旨立釋。士龍憤,劾克纘阿旨骫法,不可為大臣,且數朝等罪甚悉。由是,進忠及諸奄銜士龍次骨。進忠廣開告密,誣天津廢將陳天爵交通李永芳,逮其一家五十餘人,下詔獄。士龍即劾錦衣駱思恭及誣告者罪。進忠憾張后抑己,誣為死囚孫二所出,布散流言。士龍請究治妖言奸黨并主使逆徒,進忠益憾。 至九月,士龍劾順天府丞邵輔忠奸貪,希孔、允成亦劾之,輔忠大懼。朝等因誘以超擢,令攻士龍。輔忠遂訐士龍官杭州時盜庫納妓,進忠從中下其疏。尚書周嘉謨等言兩人所訐,風聞,請寬貸。進忠不從,削士龍籍,輔忠落職閒住。進忠後易名忠賢,顯盜國柄,恨士龍未已。四年冬,令其私人張訥劾之,再命削籍。明年三月入之汪文言獄詞,謂納李三才賄三千,謀起南京吏部,下撫按提訊追贓,遣戍平陽衞。已而輔忠起用,驟遷兵部侍郎。六年十二月,御史劉徽復摭輔忠前奏,劾士龍納訪犯萬金,下法司逮治。士龍知忠賢必殺己,夜中踰牆遁。其妾不知也,謂有司殺之,被髮號泣於道,有司無如之何。士龍乃潛至家,載妻子浮太湖以免。 莊烈帝嗣位,忠賢伏誅。朝士為士龍稱冤,詔盡赦其罪。士龍始詣闕謝恩,且陳被陷之故。帝憐之,命復官致仕,竟不召用。至崇禎十四年,里人周延儒再相,始起漕儲副使,督蘇、松諸郡糧。明年冬,入為太僕少卿。又明年春,擢左僉都御史。時左都御史李邦華、副都御史惠世揚皆未至,士龍獨掌院事。帝嘗語輔臣:「往例御史巡方,類微服訪民間。近高牙大纛,氣凌巡撫,且公署前後皆通竇納賄,每奉使富可敵國,宜重懲。」士龍聞,劾逮福建巡按李嗣京。十月謝病歸。國變後卒。 贊曰:滿朝薦,健令也,出死力以抗兇鋒,幽深牢而弗悔。及躋言路,益發憤時事,庶幾強立不反者歟。江秉謙、侯震暘之論經撫,李希孔之論「三案」,皆切中事理。王允成直攻劉朝、魏進忠,而不與楊、左、周、黃諸人同難。毛士龍顧以譎免。蓋忠賢殺人皆成於附閹邪黨,彼其甘心善類,授之刃而假手焉且加功者,罪直浮於忠賢已。 劉綎喬一琦 李應祥童元鎮 陳璘吳廣 鄧子龍 馬孔英 劉綎,字省吾,都督顯子。勇敢有父風。用廕為指揮使。萬曆初,從顯討九絲蠻。先登,禽其酋阿大。以功,遷雲南迤東守備,改南京小教場坐營。 十年冬,緬甸犯永昌、騰越,巡撫劉世曾請濟師。明年春,擢綎遊擊將軍,署騰衝守備事。緬甸去雲南遠,自其酋莽瑞體以兵服諸番,勢遂強,數擾邊境。江西人岳鳳者,商隴川,驍桀多智,為宣撫多士寧記室。士寧妻以妹。鳳誘士寧往見瑞體,潛與子曩烏酖殺之,并殺其妻子,奪金牌印符,受瑞體偽命,代士寧為宣撫。瑞體死,子應裏嗣。鳳結耿馬賊罕虔、南甸土舍刀落參、芒市土舍放正堂,與應裏從父猛別、弟阿瓦等,各率象兵數十萬攻雷弄、盞達、千崖、南甸、木邦、老姚、思甸諸處,殺掠無算。窺騰越、永昌、大理、蒙化、景東、鎮沅、元江。已,陷順寧,破盞達,又令曩烏引緬兵突猛淋。指揮吳繼勳等戰死。鄧川土官知州何鈺,鳳僚壻也,使使招之,鳳縶獻應裏。 當是時,車里、八百、孟養、木邦、孟艮、孟密、蠻莫皆以兵助賊,賊勢益盛。黔國公沐昌祚聞警,移駐洱海,巡撫劉世曾亦移楚雄。大徵漢土軍數萬,令參政趙睿壁蒙化,副使胡心得壁騰衝,陸通霄壁趙州,僉事楊際熙壁永昌,與監軍副使傅寵、江忻督參將胡大賓等分道進擊。大小十餘戰,積級千六百有奇,猛別、落參皆殪。參將鄧子龍擊斬罕虔於姚關。應裏趣鳳東寇姚關,北據灣甸、芒市。會綎至軍,軍大振。鳳懼,乃令妻子及部曲來降。綎責令獻金牌印符及蠻莫、孟密地。乃以送鳳妻子還隴川為名,分兵趨沙木籠山,據其險,而己馳入隴川境。鳳度四面皆兵,遂詣軍門降。綎復率兵進緬,緬將先遁,留少兵隴川。綎攻之,鳳子曩烏亦降。綎乃攜鳳父子往攻蠻莫,乘勝掩擊。賊窘,縛緬人及象馬來獻,蠻莫平。遂招撫孟養賊,賊將乘象走,追獲之。復移師圍孟璉,生禽其魁。 雲南平,獻俘於朝。帝為告謝郊廟,受百官賀。大學士申時行以下,悉進官廕子。綎亦進副總兵,予世廕。乃改孟密安撫司為宣撫,增設安撫二,曰蠻莫,曰耿馬;長官司二,曰孟璉,曰孟養;千戶所二,一居姚關,一居猛淋。皆名之曰「鎮安」。命綎以副總兵署臨元參將,移鎮蠻莫。初,鳳降本以計誘,而巡撫世曾稱陣禽,遂行獻俘禮,敘功及閣部。 未幾,緬人復大舉寇孟密。孟密兵戰敗,賊遂圍五章。把總高國春率五百人援,破賊數萬,連摧六營,為西南戰功第一。進官,世廕副千戶。綎亦優敘。蠻莫設安撫,以土官思順有功,特授之。綎納其重賄,又縱部將謝世祿等淫虐,思順大怨。 綎,將家子。父顯部曲多健兒,綎擁以自雄。征緬之役,勒兵金沙江,築將臺於王驥故阯,威名甚盛。然性貪,御下無法。兵還至騰衝,甲而譟,焚民居。綎在蠻莫,聞之馳至,犒以金錢,始定。思順恐禍及,叛歸莽酋。詔革綎任,以遊擊候調。 無何,羅雄變起。羅雄者,曲靖屬州也,者氏世為知州。嘉靖時,者濬嗣職,殺營長而奪其妻,生子繼榮。濬年老無他子,繼榮得襲職,遂弒濬。妖僧王道、張道以繼榮有異相,奉為主。用符術鍊丁甲,煽聚徒黨,獨外弟隆有義不從。十三年冬,繼榮分黨四剽,廣西師宗、陸涼諸府州咸被患。巡撫劉世曾檄調漢土軍,屬監司程正誼、鄭璧等分禦之。會綎解官至霑益,世曾喜,令與裨將劉紹桂、萬鏊分道討。綎直搗繼榮寨,拔之,獲其妻妾數人,繼榮逸去。綎連克三砦,斬王道、張道,追亡至阿拜江。隆有義部卒斬繼榮首以獻,賊盡平。時首功止五十餘級,而撫降者萬餘人,論者稱其不妄殺。初,綎破繼榮,有論其私財物者,功不錄。世曾為辨誣,乃賜白金。尋用為廣西參將,移四川。 二十年召授五軍三營參將。會朝鮮用師,綎請率川兵五千赴援,詔以副總兵從征。至則倭已棄王京遁,綎趨尚州烏嶺。嶺亘七十里,峭壁通一線,倭拒險。別將查大受、祖承訓等間道踰槐山,出烏嶺後。倭大驚,遂移駐釜山浦。綎及承訓等進屯大邱、忠州,以全羅水兵布釜山海口,朝鮮略定。未幾,倭遣小西飛納款,遂犯咸安、晉州,逼全羅。提督李如松急遣李平胡、查大受屯南原,祖承訓、李寧屯咸陽,綎屯陝川,扼之。倭果分犯,諸將並有斬獲。倭乃從釜山移西生浦,送王子歸朝鮮。帝命撤如松大軍還,止留綎及遊擊吳惟忠合七千六百人,分扼要口。總督顧養謙力主盡撤,綎、惟忠亦先後還。 屬播酋楊應龍作亂,擢綎四川總兵官。綎戍朝鮮二年,勞甚,覬勘功優敘,乃賄御史宋興祖。興祖以聞,法當褫。部議綎功多,請盡革雲南所加功級,以副總兵鎮四川。尋以應龍輸款,而青海寇數擾邊,特設臨洮總兵官,移綎任之。 二十四年三月,火落赤、真相、昆都魯、歹成、他卜囊等掠番窺內地。綎部將周國柱等擊之莽剌川腦,斬首百三十有奇,獲馬牛雜畜二萬計。帝為告郊廟宣捷。綎等進秩予廕有差。 明年五月,朝鮮再用師。詔綎充禦倭總兵官,提督漢土兵赴討。又明年二月抵朝鮮,則楊鎬、李如梅已敗。經略邢玠乃分軍為三,中董一元,東麻貴,西則綎,而陳璘專將水兵。綎營水源。倭亦分三路,西行長據順天,壕砦深固。綎欲誘執之,遣使請與期會。使者三反,綎皆單騎俟道中。行長覘知之,乃信,期以八月朔定約。至期,綎部卒洩其謀,行長大驚,逸去。綎進攻失利。監軍參政王士琦怒,縛其中軍。綎懼,力戰破之。賊退不敢出。諸將三道進,綎挑戰破之,驅賊入大城。已,賊聞平秀吉死,將遁。綎夜半攻奪栗林、曳橋,斬獲多。石曼子引舟師救,陳璘邀擊之海中。行長遂棄順天,乘小艘遁。 班師,進綎都督同知,世廕千戶。遂移師征楊應龍。會四川總兵官萬鏊罷,即以綎代之。時兵分八道,川居其四。川東又分為二,以綦江道最要,令綎當之。應龍熟綎才,頗懼,益兵守要害。二十八年正月,諸將克丁山、銅鼓、嚴村,遂直搗楠木、山羊、簡臺三峒。峒絕險,賊將穆照等衆數萬連營,諸將憚之。綎分兵攻其三面,大戰於李漢壩,生禽其魁,餘賊奔入峒。乘勢克三關,直搗峒前,焚之,賊多死。盡克三峒,禽穆照及賊魁吳尚華。是日,綎督戰,左持金,右挺劍,大呼曰:「用命者賞,不用命者齒劍!」鬬死者四十人,遂大捷。應龍乃遣子朝棟、惟棟及其黨楊珠統銳卒數萬,由松坎、魚渡、羅古池三道並進。綎伏萬人羅古,待松坡賊;以萬人伏營外,待魚渡賊;而別以一軍策應。賊果至,伏盡起。綎率部下轉戰,斬首數百,追奔五十里。賊聚守石虎關,綎亦掘塹守。 初,綎聞征播命,逗遛,多設難以要朝廷。言官交劾,議調南京右府僉書。綎至是聞之,即辭任。總督李化龍以平播非綎不可,固留之,力薦於朝。綎乃復受事,踰夜郎舊城,攻克賊滴淚、三坡、瓦窰坪、石虎諸隘,直抵婁山關。婁山萬峯插天,叢箐中一徑纔數尺。賊設木關十三座,排柵置深坑,百險俱備。綎分奇兵為左右路,間道趨關後,而自督大軍仰攻,奪其關,追至永安莊,兩路軍亦會。綎老將持重,慮賊衝突,聯諸營:一據婁山關為老營,一據白石口為腰營,一據永安莊為前營。都指揮王芬者,勇而寡謀,每戰輒請為前鋒,連勝有輕敵心,獨營松門埡之衝,距大營數里。賊方有烏江之勝,謀再奪婁山。適穆照遣使洩芬孤軍狀,賊乃襲殺芬,守備陳大剛、天全招討楊愈亦死,失亡士卒二千人。綎聞,親率騎卒往救,部將周以德、周敦吉分兩翼夾攻,賊始大奔,追至養馬城而還。是日,應龍幾被獲,乃不敢窺婁山。綎懲前失,劄近關堅壁,且請濟師。踰十餘日,克後水囤,營於冠子山。尋會馬孔英、吳廣諸軍,逼海龍囤下,與諸將共平賊,綎功為多。 初,李化龍薦綎,言官謂綎嘗納應龍賄,宜奪官從軍。部議謫為事官,戴罪辦賊。綎德化龍,使使齎玉帶一、黃金百、白金千投化龍家,為化龍父所叱。投巡按御史崔景榮家,亦如之。化龍、景榮並奏其事,詔革綎任,永不收錄,沒其物於官。已,錄平播功,進左都督,世廕指揮使。 三十六年,雲南阿克反,起綎討賊總兵官。未至,賊已平,寢前命。四十年,四川建昌猓亂,命綎為總兵官討之。偕參政王之機分八道督諸將攻,而己居中節制。克桐槽、沈渣、阿都、厦卜、越北諸砦,大小五十六戰,斬馘三千三百有奇,諸猓巢穴一空。 綎為將,數被黜抑,性驕恣如故。嘗拳毆馬湖知府詹淑。淑改調,綎奪祿半年。久之,以軍政拾遺罷歸。 四十六年,帝念遼警,召為左府僉書。明年二月,經略楊鎬令綎及杜松、李如柏、馬林四路出師。綎兵四萬,由寬佃,副使康應乾監之,遊擊喬一琦別監朝鮮軍並進。綎鎮蜀久,好用蜀兵。久待未至,遂行。而所分道獨險遠,重岡疊嶺,馬不成列。次深河,連克牛毛、馬家二砦。大清兵五百守董鄂路。聞綎軍至,逆戰。綎縱兵圍數重,大清兵衆寡不敵,失二裨將,傷五十人,餘潰圍出。綎已深入三百里,杜松軍覆猶不知。復整衆進,遇大清兵。綎引軍登阿布達里岡,將布陣,大清兵亦登岡,出其上,而別以一軍趨綎西。岡上軍自高馳下,奮擊綎軍,綎殊死戰。趨綎西者復從旁夾擊,綎軍不能支。大清兵乘勢追擊,遇綎後二營軍。未及陳,復為大清兵所乘。大潰,綎戰死。養子劉招孫者,最驍勇,突圍,手格殺數人,亦死。士卒脫者無幾。 時應乾及朝鮮軍營富察之野,大清遂移師邀之。應乾兵及朝鮮兵列械將戰,狂風驟起,揚沙石。應乾發火器,反擊己營,大亂。大清兵趨擊,大破之,掩殺幾盡。應乾以數百騎免。一琦亦為大清兵所破,走入朝鮮營。朝鮮都元帥姜弘立、副元帥金景瑞懼,率衆降,一琦投崖死。楊鎬聞杜松、馬林師敗,馳召綎及李如柏還。騎未至,綎已覆,獨如柏全。事聞,帝遣中使祭陣亡將士,恤綎家。 綎於諸將中最驍勇。平緬寇,平羅雄,平朝鮮倭,平播酋,平猓,大小數百戰,威名震海內。綎死,舉朝大悚,邊事日難為矣。綎所用鑌鐵刀百二十斤,馬上輪轉如飛,天下稱「劉大刀」。天啟初,贈少保,世廕指揮僉事,立祠曰「表忠」。一琦,字伯珪,上海人。 李應祥,湖廣九谿衞人。以武生從軍,積功至廣西思恩參將。 萬曆七年,巡撫張任大征十寨,應祥與有功。即其地設三鎮,築城列戍。應祥方職營建,會擢松潘副總兵,當事者奏留之,以新秩涖舊任。從總兵王尚文大破馬平賊韋王明。尋以署都督僉事,入為五軍營副將。 十三年改南京左府僉事,出為四川總兵官。松、茂諸番列砦四十八,歲為吏民患。王廷瞻撫蜀時,嘗遣副將吳子忠擊破丟骨、人荒、沒舌三砦,諸酋乃降。故事,諸番歲有賞賚,番恃強要索無已。其來堡也,有下馬、上馬、解渴、過堡酒及熱衣氣力偏手錢;戍軍更番,亦奉以錢,曰新班、架梁、放狗、躧草、掛綵。廷瞻一切除之,西陲稍靖。僅六七年,勢復猖獗。是年夏,楊柳番出攻普安堡,犯歸水崖、石門坎,遂入金瓶堡,殺守將。巡撫雒遵屬應祥討之。提卒三千入茂州,克一巖。番恃險,剽如故。 無何,遵罷,徐元泰代。檄諭之,使三反,番不應。窺蒲江關,斷歸水崖、黃土坎道,築牆五哨溝,絕東南聲援。見官軍少,相顧笑曰:「如此磨子兵,奈我何。」磨子者,謂屢旋轉而數不增也。其冬突平夷堡,掠良民,刳其腸,繞二牛角,牛奔,腸寸裂。明年正月,遂圍蒲江關,礮燬雉堞。守將朱文達出,斬數十人。賊稍解,東南路始通。 元泰決計大征。諸路兵悉集,乃命遊擊周于德將播州兵為前鋒,遊擊邊之垣將酉陽兵為後拒,故總兵郭成將敘、馬兵扼其吭,參將朱文達將平茶兵擊其脇,而應祥居中節制,參議王鳳監之。應祥令軍中各樹赤、白幟一。良民陷賊者徒手立赤幟下,熟番不附賊者徒手立白幟下,即免罪。番雖多,遇急不相救。國師喇嘛者狡猾,聯姻青海酋丙兔與灣仲、占柯等,刻木連大小諸姓,歃血詛盟。至是,邀灣仲、占柯先犯歸化以嘗官軍。于德誘禽喇嘛、灣仲,守備曹希彬,復擊斬占柯。丟骨、人荒、沒舌三砦最強,于德皆攻克,復連破卜洞王諸砦。文達、成、之垣亦各拔數砦,與于德軍合。遂攻破蜈蚣、茹兒諸巢。嘉靖初,之垣祖輪以指揮討茹兒賊,被殺,漆其頭為飲器。及是六十年,之垣乃得之,以還葬焉。 賊屢北,窘,悉棄輜重餌官軍。官軍不顧,斬關入,賊多死。河東平。尋渡河而西,連破西坡、西革、歪地、乾溝、樹底諸巢。有小粟谷者,首亂。覘大軍西,不設備。郭成夜襲之,大獲。牛尾砦尤險惡,將士三路夾攻,火其柵,斬酋合兒結父子。河西亦平。諸軍得所積稞粟,留十日,盡焚其砦,以六月班師。其逃窮谷者,求偏頭結賽乞降。應祥令埋奴設誓,然後許之。埋奴者,番人反接其奴,獻軍前,謼天而誓,即牽至要路,掘坎埋之,露其首,凡埋二十三人。偏頭結賽雅善天竺僧。僧言歲在雞犬,番有阨。偏頭信之,預匿山谷中。逸賊以為神,跡而拜求之,故偏頭為之請。是役也,焚碉房千六百有奇,生禽賊魁三十餘人,俘馘以千餘計。自是羣番震驚,不敢為患,邊人樹碑記績焉。 建昌、越巂諸衞,番猓雜居。建昌逆酋曰安守,曰五咱,曰王大咱,與越巂邛部黑骨夷並起為亂。巡撫徐元泰議討,徵兵萬八千。仍以文達、之垣分將,應祥統之,副使周光鎬監其軍。十一月,光鎬先渡瀘,黑骨與大咱已據相嶺,焚三峽橋;五咱等亦寇禮州、德昌二所。時徵兵未集,光鎬先設疑,以嘗相嶺賊,賊果退據桐槽。桐槽者,大咱巢穴也。已而諸道兵盡抵越巂,應祥令文達攻五咱,之垣攻大咱,姑置黑骨夷弗問。夜半走三百里抵禮州。賊半渡,文達擊敗之,遂渡河搗其巢。之垣亦屢破桐槽,大咱亡入山峪中。 無何,五咱據磨旗山挑戰。官軍夾擊,賊退保毛牛山。山延袤六七百里,連大小西番界,文達兵大破之。五咱西遁,與安守合,結砦西谿。會所徵鹽井剌馬兵三千至,猙獰跳躍,類非人形,諸番所深畏。應祥偵賊將劫營,乃潛移己營,而令剌馬兵屯其處。夜分賊來襲,剌馬起擊之,伏屍狼籍。諸將遂進攻西谿,逐北至磨砦七板番。連兵圖五咱,而令裨將田中科營麥達,逼安守。會諜者報守謀襲中科,應祥夜飲材官高逢勝三巨觥,令率敢死士三百疾趨七十里,抵麥達而伏。守夜至,遇伏被禽。守為羣寇魁,守殪,西南邛笮、苴蘭、靡莫諸酋皆震怖。商山四堡番乞降於之垣,大小七板番乞降於文達。各埋奴道左,呼號頓首,誓世世不敢叛。五咱勢窮,走昌州,亦為裨將王言所獲。 土木安四兒者,居連昌城中,潛剽掠於外。至是知禍及,率黨數百人走據虛郎溝。諸軍既滅五咱,應祥遣之北,示將討黑骨者,四兒遂弛備。將士忽還軍襲之,獲四兒。 復討大咱。初,大咱敗,匿所親普雄酋姑咱所。大軍至,姑咱懼,密告裨將王之翰,之翰搜得大咱;而黑夷酋阿弓等七人在大孤山,亦先為之翰所禽。於是建昌、越巂諸番盡平。上首功二千有奇,撫降者三千餘人。時萬曆十五年七月也。 邛部屬夷膩乃者,地近馬湖。其酋撒假與外兄安興、木瓜夷白祿、雷坡賊楊九乍等,數侵掠內地。巡撫曾省吾議討之。會有都蠻之役,不果。乃建六堡,益戍兵千二百人,而諸蠻鴟張如故。及建、越興師,又藏納叛人。元泰乃令都指揮李獻忠等分剿。賊詐降,誘執獻忠等三將,殺士卒數千人,勢益猖獗。應祥等師旋,元泰益徵播州、酉陽諸土兵,合五萬人,令應祥督文達、之垣及周于德諸將三道入,故總兵郭成亦從征。十一月,于德首敗白祿兵,追至馬蝗山,懸索以登,賊潰。乘勢攻木瓜夷,射殺白祿。追至利濟山,雪深數尺。于德先登,復大敗賊,燬其巢。初,撒假與九乍率萬人據山,播州兵擊走之。至是,文達復破之大田壩,合于德兵追逐,所向皆捷。遊擊萬鏊躡擊撒假於鼠囤,獲其妻子。郭成復至三寶山大戰,生禽撒假。安興據巢守,文達、鏊分道入,獲其母妻。安興擲金於途,以緩追者,遂得脫。已,諸軍深入,竟獲之。他夷猓畏威降者二千餘人,悉獻還土田,願修職貢,兵乃罷。凡斬首一千六百九十餘,俘獲七百三十有奇,以其地置屏山縣。論功,應祥屢加都督同知,元泰亦至兵部尚書。 當是時,蜀中劇寇盡平,應祥威名甚著。御史傅霈按部,詰應祥冒饟。應祥賄以千金,為所奏,罷職。兵部舉應祥僉書南京右府,給事中薛三才持不可。 二十八年大征播州。貴州總兵官童元鎮逗遛,總督李化龍劾之,薦應祥代。時分兵八道,貴州分烏江、興隆二道。詔元鎮充為事官由烏江入,應祥由興隆入,諸道尅二月望進兵。應祥未受事,副將陳寅等已連克數囤,拒賊四牌高囤下,別遣兵從間道直搗龍水囤。他將蔡兆吉又自乾坪抵箐岡,過四牌。賊首謝朝俸營其地,四面峭壁深箐,前二關。賊從高鼓譟,官軍殊死戰,俘朝俸妻子,乘勢抵河畔。會烏江敗書聞,斂兵不進者旬日。及應祥受任,益趣諸將急渡。寅等乃取他道渡河,而潛為浮橋以濟師。諸軍渡,賊失險,乞降者相繼,應祥悉受之。賊所恃止黃灘一關,壁立,衆死守。會賊徒石勝俸等率萬餘人降,告曰:「去黃灘三十里有三關,入播門戶也,先襲破之,則黃灘孤難守。」應祥然其計,令偕陳寅率精卒四千夜抵關下。勝俸以數十騎誘開門,殲其戍卒。黃灘賊懼。寅督諸將渡河攻關前,勝俸由墳林暗渡襲關後,賊乃大敗。應祥直抵海龍囤,合諸道兵共滅楊應龍。 播既平,還鎮銅仁。明年改鎮四川。播遺賊吳洪、盧文秀等惡有司法嚴,而遵義知縣蕭鳴世失衆心。洪等遂稱應龍有子,聚衆為亂。應祥偕副使傅光宅捕之,盡獲。應祥尋卒於官。以平播功,贈左都督,世廕千戶。 應祥為將,謀勇兼資,所至奏績。平蜀三大寇,功最多。 童元鎮,桂林右衞人。萬曆中為指揮,從討平樂賊莫天龍有功,屢遷遊擊將軍。高江猺反,從呼良朋破平之。歷永寧、潯、梧參將,進副總兵。擢署都督僉事,為廣西總兵官。未幾,改廣東。 二十三年,總督陳大科以元鎮熟蠻事,仍移廣西。岑溪西北為上、下七山,介蒼藤間,有平田、黎峒、白板、九密等三十七巢。東南為十三山,有孔亮、陀田、桑園、古欖、魚修等百餘巢,與廣東羅旁接。山險箐深,環數百里無日色。賊首潘積善等據之,久為民患。及羅旁平,積善懼,乞降。為設參將於大峒,兵千餘戍之。其後,將領多掊克,士卒又疲弱,賊復生心,時出剽。會歲饑,粵東亡命浪賊數百人潛入七山,誘諸猺為亂。元鎮先以參將戍岑溪,得諸猺心。至是,積善及其黨韋月咸願招撫自效,六十三山諸猺多受約束。有訛言將剿北科猺者。諸猺謂紿己,大恨,遂與孔亮山賊攻月,殺之,火大峒參將署。督撫陳大科、戴燿屬元鎮討之。時副將陳璘、參將吳廣罷官里居,大科起令將兵,與元鎮並進。賊伐大木塞道,環佈箛簽。元鎮佯督軍開道,而潛從小徑上。孔亮山賊憑高,弩矢雨下。諸軍用火器攻,大破之。俘馘千五百有奇,餘招撫復業。時府江韋扶仲等亦據險亂,元鎮與參政陸長庚謀,募猺為間,乘夜獲其妻子,誘出劫,伏兵禽之。餘黨悉平。元鎮以功增秩賜金。 會日本破朝鮮。廷議由浙、閩泛海搗其巢,牽制之,乃改元鎮浙江。既而事寢,移鎮貴州。 二十八年,李化龍大征楊應龍,令元鎮督永順、鎮雄、泗城諸土軍,由烏江進。元鎮憚應龍,久駐銅仁不進,屢趣乃行。時劉綎、吳廣諸軍已進,羣賊議分兵守,其黨孫時泰曰:「兵分則力薄。乘官軍未集,先破其弱者,餘自退矣。」應龍善之。聞元鎮發烏江,應龍喜曰:「此易與耳。」謀縱之渡江,密以計取。監軍按察使楊寅秋言烏江去播不遠,宜俟諸道深入,與俱進。元鎮不從。於是永順兵先奪烏江,賊遣千餘人沿江叫罵以誘之。諸軍既濟,復奪老君關。前哨參將謝崇爵乘勢督泗城及水西兵再拔河渡關。三月望,賊以步騎數千先衝水西軍。軍中驅象出戰,賊多傷。俄駕象者斃,象反走,擲火器者又誤擊己營,陣亂。泗城兵先走,崇爵亦走,爭浮橋,橋斷,殺溺死者數千人。 河渡既敗,烏江相去六十里,猶未知。明日,參將楊顯發永順兵三百出哨。道遇賊數萬,咸為水西裝。永順兵不之疑,賊掩殺三百人,亦襲其裝,直趨烏江。烏江軍信為水西、永順軍,不設備,遂為賊所破,爭先渡江。賊先斷浮橋,士卒多溺死,顯及二子與焉。元鎮所部三萬人,不存什一,將校止崇爵等三人,江水為不流。 貴陽聞警,居民盡避入城,遠近震動。化龍用上方劍斬崇爵,益徵兵,檄鎮雄土官隴澄邀賊歸路。隴澄者,即安堯臣,水西安疆臣弟也。軍不與元鎮合,獨全,當事頗疑其通賊。寅秋以鎮雄去播止二日,令搗巢立效,澄許之。河渡未敗時,澄已遣部將劉岳、王嘉猷攻拔苦竹關及半壩嶺。暨敗,二將移新站。賊伏兵大水田,別以五千人來襲,敗還。嘉猷乃揚聲搗大水田,而潛以一軍拔大夫關,直抵馬坎,斷賊歸路,與疆臣合,賊遂遁。會都指揮徐成將兵至,合泗城土官岑紹勳兵,再克河渡關。賊將張守欽、袁五受據長箐、萬丈林。永順兵擊破之,生禽守欽。攻清潭洞,復禽五受。會朝議責元鎮敗狀,令李應祥并將其軍,遂合水西、鎮雄諸部,直抵海龍囤,竟滅賊。 兵初興,元鎮坐逗遛,謫為事官。及是,逮至京,下吏,罪當死。法司援前岑溪功,謫戍烟瘴。遇赦,廣西巡撫戴燿為請。部議不許,竟卒於戍所。 陳璘,字朝爵,廣東翁源人。嘉靖末,為指揮僉事。從討英德賊有功,進廣東守備。與平大盜賴元爵及嶺東殘寇。萬曆初,討平高要賊鄧勝龍,又平揭陽賊及山賊鍾月泉,屢進署都指揮僉事,僉書廣東都司。 官軍攻諸良寶,副將李成立戰敗,總督殷正茂請假璘參將,自將一軍。賊平,授肇慶遊擊將軍,徙高州參將。總督淩雲翼將大征羅旁,先下令鵰剿。璘所破凡九十巢。已,分十道大征。璘從信宜入,會諸軍,覆滅之,以其地置羅定州及東安、西寧二縣。即遷璘副總兵,署東安參將事。未幾,餘孽殺吏民,責璘戴罪辦賊。璘會他將朱文達攻破石牛、青水諸巢,斬捕三百六十餘人,授俸如故。 時東安初定,璘大興土木,營寺廟,役部卒,且勒其出貲。卒咸怒,因事倡亂,掠州縣,為巡按御史羅應鶴所劾,詔奪璘官。既而獲賊,乃除罪,改狼山副總兵。 璘有謀略,善將兵,然所至貪黷,復被劾褫官。廢久之,朝士多惜其才,不敢薦。二十年,朝鮮用兵,以璘熟倭情,命添註神機七營參將,至則改神樞右副將。無何,擢署都督僉事,充副總兵官,協守薊鎮。明年正月詔以本官統薊、遼、保定、山東軍,禦倭防海。會有封貢之議,暫休兵,改璘協守漳、潮。坐賄石星,為所奏,復罷歸。 二十五年,封事敗,起璘故官,統廣東兵五千援朝鮮。明年二月擢禦倭總兵官,與麻貴、劉綎並將。部卒次山海關鼓譟,璘被責。尋令提督水軍,與貴、綎及董一元分道進,副將陳蠶、鄧子龍,遊擊馬文煥、季金、張良相等皆屬焉。兵萬三千餘人,戰艦數百,分布忠清、全羅、慶尚諸海口。初,賊泛海出沒,官軍乏舟,故得志。及見璘舟師,懼不敢往來海中。會平秀吉死,賊將遁,璘急遣子龍偕朝鮮將李舜臣邀之。子龍戰沒,蠶、金等軍至,邀擊之。倭無鬬志,官軍焚其舟。賊大敗,脫登岸者又為陸兵所殲,焚溺死者萬計。時綎方攻行長,驅入順天大城。璘以舟師夾擊,復焚其舟百餘。石曼子西援行長,璘邀之半洋,擊殺之,殲其徒三百餘。賊退保錦山,官軍挑之不出。已,渡匿乙山。崖深道險,將士不敢進。璘夜潛入,圍其巖洞。比明,礮發,倭大驚,奔後山,憑高以拒。將士殊死攻,賊遁走。璘分道追擊,賊無脫者。論功,璘為首,綎次之,貴又次之。進璘都督同知,世廕指揮僉事。 師甫旋,會有征播之役。命璘為湖廣總兵官,由偏橋進,副將陳良玭由龍泉,受璘節制。二十八年二月,軍次白泥,楊應龍子朝棟率衆二萬渡烏江迎戰。璘前禦之,而分兩翼躡其後。賊少挫,追奔至龍溪山,賊合四牌賊共拒。四牌在江外,與江內七牌皆五司遺種、九股惡苗,素助賊。璘廣招撫,乃進軍龍溪。偵知賊有伏,令遊擊陳策用火器擊之。賊據險,矢石雨下。璘先登,斬小校退者以徇。把總吳應龍等陷陣,賊大潰,退四牌保兒囤。璘二裨將逼之,中伏。璘募死士從應龍等奮擊,賊復潰,奔據囤巔,夜由山後遁。黎明追及於袁家渡,復敗之。四牌之賊遂盡。 三月望,諸軍為浮橋渡江。知賊將張佑、謝朝俸、石勝俸等營七牌野豬山,璘即夜發抵苦練坪。前鋒與戰,後軍至,夾擊之。賊敗逃深箐,官軍遂入苦菜關。會童元鎮烏江師敗,璘懼,請退師,總督李化龍不可。璘乃進營楠木橋,次湄潭。賊悉聚青蛇、長坎、瑪瑙、保子四囤,地皆絕險,而青蛇尤甚。璘議,同日攻則兵力弱,止攻一囤,則三囤必相助。乃先攻三囤,次及青蛇。良玭師亦來會,令伏囤後,別以一軍守板角關,防賊逸。璘督諸將力攻三日,賊死傷無算,三囤遂下。青蛇四面陡絕,璘圍其三面,購死士從瑪瑙後附葛至山背舉礮。賊惶駭,諸軍進攻,焚其茅屋。賊退入囤內,木石交下。將士冒死上,毀大柵二重,前後擊之。賊大敗,斬首一千九百有奇,七牌之賊亦盡。 乃分兵六道,攻克大小三渡關,乘勝抵海龍囤下。諸將俱攻囤前,獨水西安疆臣攻其後,相持四十餘日。其下受賊重賄,多與通,且潛以火藥遺賊,故賊不備。其後璘知之,與監軍者謀,令疆臣退一舍。璘移其處,置鐵牌百餘,距囤丈許,賊強弩無所施。又為箛板於柵前,賊每夜出劫,為釘傷,不敢復出。應龍勢窮,相聚哭。化龍初有令,諸將分日攻。六月六日,璘與吳廣當進兵。璘夜四更銜枚上,賊鼾睡,斬其守關者,樹白幟,鳴礮。賊大驚潰散,應龍自焚。廣軍亦至,賊盡平。 遂移師討皮林。皮林在湖、貴交,與九股苗相接。有吳國佐者,洪州司特峒寨苗也,桀黠無賴。其從父大榮以叛誅,國佐收其妾。黎平府持之急,遂反。自稱「天皇上將」,其黨石纂太稱「太保」。合攻上黃堡,誘敗參將黃沖霄,追至永從縣,殺守備張世忠,炙而噉之,掠屯堡七十餘,焚五開南城,陷永從,圍中潮所。時方征播州,未暇討。既平播,偏沅巡撫江鐸命璘與良玭合兵討之。良玭失利。明年,鐸移駐靖州,命璘率副將李遇文等七道進。璘禽苗酋銀貢等。遊擊宋大斌攻破特峒,焚之。國佐逃天浦四十八寨,復入古州毛洞,追獲之。石纂太逃廣西上巖山,指揮徐時達誘縛之。賊黨楊永祿率衆萬餘屯白沖。遊擊沈弘猷等夾攻,生禽永祿。諸苗悉平。 征播時,璘投賄李化龍家。會劉綎使為化龍父所麾,璘使走。化龍疏於朝,綎獲罪,璘獨免。後兵部尚書田樂推璘鎮貴州,給事中洪瞻祖遂劾璘營求。帝以璘東西積戰功,卒如樂議。貴東西二路苗:曰仲家苗,盤踞貴龍、平新間,為諸苗巨魁;在水硍山介銅仁、思石者曰山苗,紅苗之羽翼也。自平播後,貴州物力大屈,苗益生心,剽掠無虛日。三十三年冬,巡撫郭子章請於朝。明年四月令璘軍萬人攻水硍,遊擊劉岳督宣慰安疆臣兵萬人攻西路,並克之。乃令璘移新添,獨攻東路,復克之。生獲酋十二人,斬首三千餘級,招降者萬三千餘人,部內遂靖。改鎮廣東,卒官。先敘平播功,加左都督,世廕指揮使。既卒,以平苗功,贈太子太保,再廕百戶。 吳廣,廣東人。以武生從軍,累著戰功,歷福建南路參將,坐事罷歸。會岑溪猺反,總督陳大科檄廣從總兵童元鎮討之。將士少却,廣手斬一卒以徇,遂大破之。論功,復故官。 萬曆二十五年以副總兵從劉綎禦倭朝鮮,領水軍與陳璘相犄角,俘斬甚衆。甫班師,大征播州,擢廣總兵官,以一軍出合江。副將曹希彬以一軍出永寧,受廣節制。廣屯二郎壩,大行招徠。賊驍將郭通緒迎戰,將士襲走之。陶洪、安村、羅村三砦土官各出降,他部來歸者數萬。廣擇其壯者從軍。通緒扼穿崖囤,廣督土漢軍擊破之。劉綎、馬孔英已入播,廣猶頓二郎,總督李化龍趣之。乃議分四哨進攻崖門,別遣永寧女土官奢世續等督夷兵二千,扼桑木埡諸要害,以防饟道。諸將連破數囤,進營母豬塘。楊應龍懼,令通緒盡發關外兵拒敵。廣伏礮手五百於磨搶埡外南岡下,而遣裨將趙應科挑戰。埡夾兩山中,甚隘。通緒橫槊衝應科,應科佯北。通緒追出埡,遇伏。急旋馬,中礮墜。方躍上他馬,伏兵攢刺之殪,餘賊大奔。官軍逐北,賊盡降。遂薄崖門。徑小止容一騎,賊衆萬餘出關拒戰。希彬懸賞千金,士攀崖競進,追至第四關。關上男婦盡哭。賊黨自殺其魁羅進恩,率萬餘人出降。其第一關猶拒不下,廣乘夜疾進,奪其關,關內民爭獻牛酒。劉綎、馬孔英已入關,李應祥、陳璘猶在關外。廣合希彬軍連戰紅碗、水土崖、分水關皆捷,遂進營水牛塘。應龍大懼。知廣軍孤深入,謀欲襲之,乃遣人詐降。廣測其詐,堅壁以待。應龍擁衆三萬直衝大營,諸將殊死戰。會他將來援,賊乃退。廣遂與諸道軍逼海龍囤。賊詐令婦人乞降,哭囤上,又詐報應龍仰藥死,廣信之。已,知其詐,急燒第二關,奪三山,絕賊樵汲,賊益窘。旋與陳璘從囤後登,應龍急,自焚死。獲其子朝棟,出應龍屍烈燄中。廣中毒矢,失聲,絕而復甦,遂以本官鎮四川。踰年卒。 初,廣之頓二郎也,有言其受賄養寇者,詔謫充為事官。後論功贈都督同知,世廕千戶。 鄧子龍,豐城人。貌魁梧,驍捷絕倫。嘉靖中,江西賊起,掠樟樹鎮。子龍應有司募,破平之。累功授廣東把總。 萬曆初,從大帥張元勳討平巨盜賴元爵。已,從平陳金鶯、羅紹清。賊魁黃高暉逸,子龍入山生獲之。遷銅鼓石守備。尋擢署都指揮僉事,掌浙江都司。被論當奪職,帝以子龍犯輕,會麻陽苗金道侶等作亂,擢參將討之。大破賊,解散其黨。五開衞卒胡若盧等火監司行署,撻逐守備及黎平守。靖州、銅鼓、龍里諸苗咸響應為亂。子龍火其東門以致賊,而潛兵入北門,賊遂滅。 十一年閏二月,緬甸犯雲南。詔移子龍永昌。木邦部耿馬奸人罕虔與岳鳳同為逆,說緬酋莽應裏內侵,虔從掠千崖、南甸。已,引渡查理江,直犯姚關。灣甸土知州景宗真及弟宗材助之。子龍急戰攀枝樹下,陣斬宗真、虔,生獲宗材。虔子招罕、招色奔三尖山,令叔罕老率蒲人藥弩手五百阻要害。子龍餌蒲人以金,盡知賊間道。乃命裨將鄧勇等提北勝、蒗渠諸番兵,直搗賊巢,而預伏兵山後夾擊。夜半上,生禽招罕、招色、罕老及其黨百三十餘人,斬首五百餘級,尖山巢空,乃撫流移數千人。會劉綎亦俘岳鳳以獻。帝悅,進子龍副總兵,予世廕。無何,緬人復寇猛密,把總高國春大破之。子龍以犄角功,亦優敘。自是,蠻人先附緬者,多來附。 永昌、騰衝夙號樂土。自岳、罕猖亂,始議募兵,所募多亡命,乃立騰衝、姚安兩營。劉綎將騰軍,子龍將姚軍,不相能,兩軍鬬。帝以兩將皆有功,置不問。既而綎罷,劉天俸代。天俸逮,遂以子龍兼統之。子龍抑騰兵,每工作,輒虐用之,而右姚兵。及用師隴川,子龍故為低昂,椎牛饗士,姚兵倍騰兵。騰兵大不堪,欲散去。副使姜忻令他將轄之,乃定。而姚兵久驕,因索餉作亂,由永昌、大理抵會城,所過剽掠。諸兵夾擊之,斬八十四級,俘四百餘人,亂始靖。子龍坐褫官下吏。 十八年,孟養賊思箇叛。子龍方對簿,巡撫吳定請令立功自贖,帝許之。命未至,定已與黔國公沐昌祚遣將却之。無何,丁改十寨賊普應春、霸生等作亂,勢張甚。定大徵漢土軍,令子龍軍其右,遊擊楊威軍其左,大破之,斬首一千二百級,招降六千六百人。帝為告謝郊廟,宣捷受賀,復子龍副總兵,署金山參將事。先是,猛廣土官思仁烝其嫂甘線姑,欲妻之,弗克。偕其黨丙測叛歸緬,數導入寇。二十年攻孟養,犯蠻莫。土同知思紀奔等練山。子龍擊敗之,乃去。子龍尋被劾,罷歸。 二十六年,朝鮮用師。詔以故官領水軍,從陳璘東征。倭將渡海遁,璘遣子龍偕朝鮮統制使李舜臣督水軍千人,駕三巨艦為前鋒,邀之釜山南海。子龍素慷慨,年踰七十,意氣彌厲。欲得首功,急攜壯士二百人躍上朝鮮舟,直前奮擊,賊死傷無算。他舟誤擲火器入子龍舟。舟中火,賊乘之,子龍戰死。舜臣赴救,亦死。事聞,贈都督僉事,世廕一子,廟祀朝鮮。 馬孔英者,宣府塞外降丁也,積戰功為寧夏參將。 萬曆二十年,哱拜反,引套寇入掠,孔英屢擊敗之。卜失兔入下馬關,從麻貴邀擊,大獲。進本鎮副總兵。二十四年九月,着力兔、宰僧犯平虜、橫城。孔英偕參將鄧鳳力戰,斬首二百七十有奇,賜金幣。令推大將缺,乃擢署都督僉事,以總兵官涖舊任,尋進秩為真。二十七年,着力兔、宰僧復犯平虜、興武,孔英與杜桐等分道襲敗之。再入,又敗之。 會大征播州楊應龍。詔發陝西四鎮兵,令孔英將以往。兵分八道,孔英道南川,獨險遠,去應龍海龍囤六七百里。未至,重慶推官高折枝監紀軍事,請獨當一面。乃與參將周國柱先以石砫宣撫馬千乘兵破賊金筑,復督酉陽宣撫冉御龍敗賊於官壩。孔英至軍,平茶、邑梅兵亦集,軍容甚壯。先師期一日入真州,用土官鄭葵、路麟為鄉道,別遣邊兵千扼明月關。諸軍鼓行前,連破四寨,次赤崖,抵清水坪、封寧關,破賊營十數,逼桑木關。關內民降者日千計。折枝結三大砦處之,禁殺掠。降者日衆,賊益孤。關為賊要害,山險箐深,賊憑高拒。乃令千乘、御龍出關左右,國柱搗其中。賊用標槍藥矢,銳甚。官軍殊死戰,奪其關,逐北至風坎關,賊復大敗。連破九杵、黑水諸關,苦竹、羊崖、銅鼓諸寨。國柱攻金子壩,無一人,疑有伏。焚空砦十九,嚴兵以待。賊果突出,擊敗之。孔英乃留王之翰兵守白玉臺,衞饟道,平茶、邑梅兵守桑木關,而親帥大軍進營金子壩。 應龍聞桑木關破,大懼,遣弟世龍及楊珠以銳卒劫之翰營。之翰走,殺饟卒無算。平茶兵來援,賊始退。孔英還擊世龍,復却。裨將劉勝奮擊,賊乃奔。官軍進朗山口,由朗山進蒙子橋。深箐蓊翳,賊處處設伏,悉剿平之。應龍益懼,遣其黨詐降,謀為內應。折枝盡斬之,伏以待。珠果夜劫營,伏發,賊驚潰,追奔至高坪。已,奪賊養馬城,直抵海龍第二關下,賊守兵益多。孔英軍已深入,而諸道未有至者。酉陽、延綏兵皆退,賊躡殺官軍六十人。居數日,劉綎兵至,乃合兵連克海崖、海門諸關。賊走保囤上,竟覆滅。 初,總督李化龍尅師期,諸將莫利先入。孔英所將邊卒及諸土兵皆獷悍,監紀折枝勇而有謀,故師獨先。八道圍海龍,諸將以囤後易攻,爭走其後,孔英獨壁關前。錄功,進都督同知,世廕千戶。 久之,以總兵官鎮貴州。平金筑、定番叛苗,生禽首惡阿包、阿牙等。已而欲襲黃柏山苗。苗知之,先發,敗官兵,匿不報。又誘執苗酋石阿四,稱陣禽冒功。為巡撫胡桂芳所劾,罷歸卒。 贊曰:播州之役,諸將用命,合八道師,歷時五月,僅乃克之,可謂勞矣。劉綎勇略冠諸將,勞最多,其後死事亦最烈。鄧子龍始事姚安,名與綎埒,垂老致命,廟祀海隅。昔人謂「武官不惜死」,兩人者蓋無愧於斯言也夫。 梅之煥 劉策徐縉芳 陳一元 李若星 耿如杞胡士容 顏繼祖王應豸等 李繼貞 方震孺 徐從治謝璉 余大成等 梅之煥,字彬父,麻城人,侍郎國楨從子也。年十四為諸生。御史行部閱武,之煥騎馬突教場。御史怒,命與材官角射。九發九中,長揖上馬而去。 萬曆三十二年舉進士,改庶吉士。居七年,授吏科給事中。東廠太監李浚誣拷商人,之煥劾其罪。尋上言:「今天下民窮餉匱,寇橫兵疲。言官舍國事,爭時局。部曹舍職掌,建空言。天下盡為虛文所束縛。有意振刷者,不曰生事,則曰苛求。事未就而謗興,法未伸而怨集。豪傑灰心,庸人養拙,國事將不可為矣。請陛下嚴綜覈以責實事,通言路以重紀綱,別臧否以惜人才,庶於國事有濟。」時朝臣部黨角立,之煥廉觚自勝,嘗言:「附小人者必小人,附君子者未必君子。蠅之附驥,即千里猶蠅耳。」時有追論故相張居正者,之煥曰:「使今日有綜名實、振紀綱如江陵者,〈言翕〉訿之徒敢若此耶?」其持平不欲傅會人如此。出為廣東副使,禽誅豪民沈殺烈女者,民服其神。海寇袁進掠潮州,之煥扼海道,招散其黨,卒降進。改視山東學政。 天啟元年以通政參議召遷太常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丁內外艱,家居。當此之時,魏、客亂政,應山楊漣首發忠賢之奸。忠賢恚甚,拷殺漣。由此悍然益誅鋤善類,〈忄買〉慀楚人矣。謂漣被逮時,過麻城,漣罪人也,之煥與盤桓流涕,當削籍,其實漣未嘗過麻城也。無何,逆黨梁克順誣以贓私,詔徵贓。 莊烈帝即位,乃免徵。起故官,巡撫甘肅。大破套寇,斬首七百餘級,生得部長三人,降六百餘人。明年春,寇復大入,患豌豆創,環大黃山而病。諸將請掩之,之煥不可,曰:「幸災不仁,乘危不武,不如舍之,因以為德焉。」遂不戰。踰月,羣寇望邊城搏顙涕泣而去。冬,京師戒嚴,有詔入衞。且行,西部乘虛犯河西。之煥止留,遣兵伏賀蘭山後,邀其歸路,大兵出水泉峽口,再戰再敗之,斬首八百四十有奇。引軍東。俄悍卒王進才殺參將孫懷忠等以叛,走蘭州。之煥遂西定其變,復整軍東。明年五月抵京師,已後時矣。有詔之煥入朝。翌日又詔之煥落職候勘,溫體仁已柄政矣。初,體仁訐錢謙益,之煥移書中朝,右謙益。至是,體仁修隙,之煥遂得罪。 之煥雖文士,負材武,善射,既廢,無所見。所居縣,阻山多盜。之煥無事,輒率健兒助吏捕,無脫者。先是,甘肅兵變,其潰卒畏捕誅,往往亡命山谷間,為羣盜,賊勢益張。至是,賊數萬來攻麻城,望見之煥部署,輒引去。帝追敘甘肅前後功,復之煥官,廕子,然終不召。明年病卒。 劉策,字範董,武定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由保定新城知縣入為御史。疏劾太僕少卿徐兆魁,復力爭熊廷弼行勘及湯賓尹科場事。賓尹雖家居,遙執朝柄,嗾其黨逐攻者孫振基、王時熙。 已而給事中劉文炳劾兩淮巡鹽御史徐縉芳,言策入葉向高幕,干票擬;策同官陳一元,向高姻親,顧權利。時策按宣、大,疏言:「文炳為湯賓尹死友,代韓敬反噬。昔年發奸如振基、時熙輩,今皆安在?」向高亦以策無私交,為辨雪。文炳、策屢疏相詆,南京御史吳良輔言:「文炳一疏而彈御史縉芳、一元、策及李若星,再疏而彈詞臣蔡毅中、焦竑及監司李維楨,他波及尚多。人才摧殘甚易。清品如策,雅望如竑,不免詆斥,天下寧有完人。」策復詆文炳倚方從哲為冰山,苟一時富貴,不顧清議。一元論銓政,嘗譏切向高,時按江西,見文炳疏,憤甚,遂揭文炳陰事。且曰:「向高行矣。今秉政者從哲,文炳鄉人,奴顏婢膝,任好為之。」御史馬孟楨亦言:「敬關節實真,既斥兩侍郎、兩給諫謝之矣。乃伉直之劉策,攻擊不休,而同發奸之張篤敬復驅除將及,何太甚也!」疏入,帝皆不省。策憤謝病去。時攻兆魁、廷弼、賓尹輩者,黨人率指目為東林,以年例出之外。至四十六年秋,在朝者已無可逐,乃即家徙策為河南副使。策辭疾不赴。 天啟元年春,起天津兵備。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召拜兵部右侍郎,協理戎政。五年冬,黨人劾策為東林遺奸,遂削籍。崇禎二年夏,起故官,兼右僉都御史,總理薊、遼、保定軍務。大清兵由大安口入內地,策不能禦,被劾。祖大壽東潰,策偕孫承宗招使還。明年正月與總兵張士顯並逮,論死,棄市。 縉芳,晉江人。為御史,首為顧憲成請諡,劾天津稅監馬堂九大罪,有敢言名。巡兩淮,頗通賓客賂遺,被劾,坐贓。天啟中,遣戍。 一元,侯官人。在江西,振饑有法。移疾去。天啟初,起歷應天府丞。御史余文縉劾向高,及一元,遂落職。崇禎初,復官。溫體仁柄國,惡其附東林,而以為己門生也,引嫌不召。卒於家。 李若星,字紫垣,息縣人。萬曆三十二年進士。歷知棗強、真定。擢御史,首劾南京兵部尚書黃克纘。巡視庫藏,陳蠹國病商四弊,請得稽十庫出納,以杜侵漁,不報。巡按山西,請撤稅使。因再劾克纘為沈一貫私人,湯賓尹死友,宜罷,不從。還朝,出為福建右參議,移疾歸。 天啟初,起官陝西,召為尚寶少卿,再遷大理右少卿。三年春,以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陛辭,發魏忠賢、客氏之奸。明年遣將丁孟科、官維賢擊河套松山諸部鎮番,斬首二百四十餘級。捷聞,未敘,有傳若星將起義兵清君側之惡者。忠賢聞之,即令許顯純入之汪文言獄詞,誣其賄趙南星,得節鉞。五年三月遂除若星名,下河南撫按提問。明年,獄上,杖之百,戍廉州。 莊烈帝即位,赦還。崇禎元年起工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追論甘肅功,進秩二品。黃河大決,渰泗州,沒睢寧城。若星請修祖陵,移睢寧縣治他所,從之。都城戒嚴,遣兵入衞。病歸,遭父憂。久之,召為兵部右侍郎。十一年以本官兼右僉都御史,代朱燮元總督川、湖、雲、貴軍務,兼巡撫貴州。討安位餘孽安隴璧及苗仲諸賊,有功。 福王時,解職。以鄉邑殘破,寓居貴州。桂王遷武岡,召為吏部尚書。未赴,遭亂,死於兵。 耿如杞,字楚材,館陶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除戶部主事。天啟初,以才歷職方郎中。軍書旁午,日應數十事。出為陝西參議,遷遵化兵備副使。當是時,逆奄竊柄,諂子無所不至,至建祠祝釐。巡撫劉詔懸忠賢畫像於喜峯行署,率文武將吏五拜三稽首,呼九千歲。如杞見其像,冕旒也,半揖而出。忠賢令詔劾之,逮下詔獄,坐贓六千三百,論死。 時又有胡士容者,薊州參議也,數忤其鄉官崔呈秀,呈秀銜之。將為忠賢建祠,士容又不奉命。及士容遷江西副使,道通州,遂誣以多乘驛馬,侵盜倉儲,捕下詔獄掠治,坐贓七千,論死。 至秋,將行刑,而莊烈帝即位,崔、魏相繼伏誅。帝曰:「廠衞深文,附會鍛鍊,朕深痛焉。其赦耿如杞,予復原官,胡士容等改擬。」於是如杞上疏言:「臣自入鎮撫司,五毒並施,縛赴市曹者,日有聞矣。幸皇上赦臣以不死,驚魂粗定,乞放臣還家養疾。」帝不許,立擢如杞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 插漢虎墩兔據順義王地,為邊患,戰款無定策。如杞言守邊為上,修塞垣,繕戰壘,剷山塹谷,事有緒矣。二年,京師戒嚴,如杞率總兵官張鴻功以勍卒五千人赴援,先至京師。軍令,卒至之明日,汛地既定,而後乃給餉。如杞兵既至,兵部令守通州,明日調昌平,又明日調良鄉,汛地累更,軍三日不得餉,乃譟而大掠。帝聞之,大怒,詔逮如杞、鴻功,廷臣莫敢救者。四年竟斬西市。 方如杞之為職方郎也,與主事鹿善繼黨張鶴鳴,排熊廷弼而庇王化貞,疆事由是大壞,及是得罪。 士容既釋出獄,二年除陝西副使,進右參政,卒於官。士容初令長洲,捕豪惡,築婁江石塘,有政聲。 福王時,贈如杞右僉都御史。子章光,進士,尚寶卿。士容,字仁常,廣濟人。 顏繼祖,漳州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歷工科給事中。崇禎元年正月論工部冗員及三殿敘功之濫,汰去加秩寄俸二百餘人。又極論魏黨李魯生、霍維華罪狀。又有御史袁弘勳者,劾大學士劉鴻訓,錦衣張道濬佐之。繼祖言六人朋邪亂政,非重創,禍無極。帝皆納其言。 遷工科右給事中。三年巡視京城十六門濠塹,疏列八事,劾監督主事方應明曠職。帝杖斥應明。外城庳薄,議加高厚,繼祖言時絀難舉贏而止。再遷吏科都給事中,疏陳時事十大弊。憂歸。 八年起故官,上言:「六部之政筦於尚書,諸司之務握之正郎,而侍郎及副郎、主事止陪列畫題,政事安得不廢。督撫諸臣獲罪者接踵,初皆由會推。然會推但六科掌篆者為主,卿貳、臺臣罕至。且九卿、臺諫止選郎傳語,有唯諾,無翻異,何名會推?」帝稱善。 尋擢太常少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分兵扼境上,河南賊不敢窺青、濟。劾故撫李懋芳侵軍餉二萬有奇,被旨嘉奬。十一年,畿輔戒嚴,命繼祖移駐德州。時標下卒僅三千,而奉本兵楊嗣昌令,五旬三更調。後令專防德州,濟南由此空虛。繼祖屢請敕諸將劉澤清、倪寵等赴援,皆逗遛不進。明年正月,大清兵克濟南,執德王。繼祖一人不能兼顧,言官交章劾繼祖。繼祖咎嗣昌,且曰:「臣兵少力弱,不敢居守德之功,不敢不分失濟之罪。請以爵祿還朝廷,以骸骨還父母。」帝不從,逮下獄,棄市。 終崇禎世,巡撫被戮者十有一人:薊鎮王應豸,山西耿如杞,宣府李養沖,登萊孫元化,大同張翼明,順天陳祖苞,保定張其平,山東顏繼祖,四川邵捷春,永平馬成名,順天潘永圖,而河南李仙風被逮自縊,不與焉。 王應豸,掖縣人。為戶部主事,諂魏忠賢,甫三歲,驟至巡撫,加右都御史。崇禎二年春,薊卒索餉,譟而甲,參政徐從治諭散其衆。應豸置毒飯中,欲誘而盡殺之,諸軍復大亂。帝命巡按方大任廉得其尅餉狀,論死。 李養沖,永年人。歷兵部右侍郎,巡撫宣府。崇禎二年既謝事,御史吳玉劾其侵盜撫賞銀七萬,及冒功匿敗諸狀。論死,斃於獄。 張翼明,永城人。以兵部右侍郎巡撫大同。崇禎元年,插漢虎墩兔入犯,殺掠萬計。翼明及總兵官渠家楨不能禦,並坐死。 陳祖苞,海寧人。崇禎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明年坐失事繫獄,飲鴆卒。帝怒祖苞漏刑,錮其子編修之遴,永不敘。 張其平,偃師人。歷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十一年冬,坐屬邑失亡多,與繼祖駢死西市。 馬成名,溧陽人。潘永圖,金壇人,與成名為姻婭。崇禎十四年冬,成名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永平。永圖亦起昌平兵備僉事,未浹歲,至巡撫。畿輔被兵,成名、永圖並以失機,十六年斬西市。餘自有傳。 李繼貞,字徵尹,太倉州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除大名推官,歷遷兵部職方主事。天啟四年秋,典試山東,坐試錄刺魏忠賢,降級,已而削籍。 崇禎元年起武選員外郎,進職方郎中。時軍書旁午,職方特增設郎中,協理司事。繼貞幹用精敏,尚書熊明遇深倚信之,曰:「副將以下若推擇,我畫諾而已。」 四年,孔有德反山東,明遇主撫,繼貞疏陳不可,且請調關外兵入剿。明遇不能從,後訖用其言滅賊。初,延綏盜起,繼貞請發帑金,用董摶霄人運法,糴米輸軍前。且令四方贖鍰及捐納事例者,輸粟於邊,以撫饑民。又言:「兵法撫、剿並用,非撫賊也,撫饑民之從賊者耳。今斗米四錢,已從賊者猶少,未從賊而勢必從賊者無窮。請如神廟特遣御史振濟故事,齎三十萬石以往,安輯饑民,使不為賊,以孤賊勢。」帝感其言,遣御史吳甡以十萬金往。繼貞少之,帝不聽,後賊果日熾。 繼貞為人強項,在事清執,請謁不得行。大學士周延儒,繼貞同年生,屬總兵官於繼貞。繼貞瞠目謝曰:「我不奉命,必獲罪。刑部獄甚寬,可容繼貞也。」延儒銜之。已,加尚寶寺卿。當遷,帝輒令久任。田貴妃父弘遇以坐門功求優敘不獲,屢疏詆繼貞,帝不聽。中官曹化淳欲用私人為把總,繼貞不可,乃囑戎政尚書陸完學言於尚書張鳳翼以命繼貞,繼貞亦不可,鳳翼排繼貞議而用之。化淳怒,與弘遇日伺其隙,讒之帝,坐小誤,貶三秩。會敘甘肅功,繼貞請起用故巡撫梅之煥,帝遂發怒,削繼貞籍。已,論四川桃紅壩功,復官,致仕。 十一年用薦起,歷兩京尚寶卿。明年春召對,陳水利屯田甚悉,遷順天府丞。尋超拜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天津,督薊、遼軍餉。乃大興屯田,列上經地、招佃、用水、任人、薄賦五議。白塘、葛姑數十里間,田大熟。 十四年冬,詔發水師援遼,坐戰艦不具,除名。明年夏,召為兵部添注右侍郎。得疾,卒於途。是夕,星隕中庭。贈右都御史,官一子。 方震孺,字孩未,桐城人,移家壽州。萬曆四十一年進士。由沙縣知縣入為御史。 熹宗嗣位,逆璫魏忠賢內結客氏。震孺疏陳三朝艱危,言:「宮妾近侍,嚬笑易假,窺瞷可慮。中旨頻宣,恐蹈斜封隱禍。」元年陳拔本塞源論曰:「曩者梃擊之案,王之寀、陸大受、張庭、李俸悉遭廢斥,而東林如趙南星、高攀龍、劉宗周諸賢,廢錮終身,亟宜召復。至楊漣之爭移宮,可幸無罪,不知何以有居功之說,又有交通之疑?將使天下後世謂堯、舜在上,而有交通矯旨之閹宦。」疏入,直聲震朝廷。其春巡視南城。中官張曄、劉朝被訟,忠賢為請。震孺不從,卒上聞,忠賢益恚怨。 遼陽既破,震孺一日十三疏,請增巡撫,通海運,調邊兵,易司馬。日五鼓撾公卿門,籌畫痛哭,而自請犒師。是時,三岔河以西四百里,人烟絕,軍民盡竄,文武將吏無一騎東者。帝壯其言,發帑金二十萬震孺犒師。六月,震孺出關,延見將士,弔死扶傷,軍民大悅。因上言:「河廣不七十步,一葦可航,非有驚濤怒浪之險,不足恃者一。兵來,斬木為排,浮以土,多人推之,如履平地,不足恃者二。河去代子河不遠,兵從代子徑渡,守河之卒不滿二萬,能望其半渡而遏之乎?不足恃者三。沿河百六十里,築城則不能,列柵則無用,不足恃者四。黃泥窪、張叉站沖淺之處,可修守,今地非我有,不足恃者五。轉眼冰合,遂成平地,間次置防,猶得五十萬人,兵從何來?不足恃者六。」又言:「我以退為守,則守不足;我以進為守,則守有餘。專倚三岔作家,萬一時事偶非,榆關一綫遂足鎖薊門哉?」疏入,帝命震孺巡按遼東,監紀軍事。 震孺按遼,居不廬、食不火者七月。議者欲棄三岔河,退守廣寧。震孺請駐兵振武。軍法不嚴,震孺請敕寧前監軍,專斬逃軍逃將。並從其言。然是時,經撫不和,疆事益壞。震孺再疏言山海無外衞,宜亟駐兵中前,以為眼目,不省。 明年正月,任滿,候代前屯,而大清兵已再渡三岔河。先鋒孫得功不戰,而呼於振武曰「兵敗矣」,遂走。巡撫王化貞在廣寧,亦倉皇走。列城聞之皆走,惟震孺前屯無動。當是時,西平守將羅一貫已戰死,參將祖大壽擁殘兵駐覺華島上。於是震孺召水師帥張國卿相與謀曰:「今東師四外搜糧,聞祖將軍在島上有米豆二十餘萬,兵十餘萬人,民數萬,戰艦、器仗、馬牛無數,東師即媾得島兵,得島兵以攻榆關,豈有幸哉。」於是震孺、國卿航海見大壽,慷慨語曰:「將軍歸,相保以富貴;不歸,震孺請以頸血濺將軍。」大壽泣,震孺亦泣,遂相攜以歸,獲軍民輜重無算。 有主事徐大化者,忠賢黨也,劾震孺曰「攘差」。都御史鄒元標奮筆曰:「方御史保全山海,無過且有社稷功。」給事中郭興治遂借道學以逐元標。元標去,震孺亦即罷歸。明年,忠賢、廣微興大獄,再募劾方御史者,興治再論震孺河西贓私。逮問掠治,坐贓六千有奇,擬絞。而揚州守劉鐸呪詛之獄又起,遂誣震孺與交通,坐大辟,繫獄。有邏卒時時佐震孺飲啖,問之,則曰:「小人有妻,聞公精忠,手治以獻者也。」輒報璫曰:「某病革,某瀕死。」璫以是防益疎。 明年,莊烈帝嗣位,得釋還。八年春,流賊犯壽州,州長吏適遷秩去,震孺倡士民固守,賊自是不敢逼壽州。巡撫史可法上其功,用為廣西參議。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京師陷,福王立南京,即日拜疏勤王。馬士英、阮大鋮憚之,敕還鎮。震孺竟鬱鬱憂憤而卒。 徐從治,字仲華,海鹽人。母夢神人舞戈於庭,寤而生。從治舉萬曆三十五年進士,除桐城知縣。累官濟南知府,以卓異遷兗東副使,駐沂州。 天啟元年,妖賊徐鴻儒反鄆城,連陷鄒、滕、嶧縣。從治捕得其黨之伏沂者殺之,請就家起故總兵楊肇基主兵事,而獻搗賊中堅之策,遂滅鴻儒。事詳趙彥傳。 從治警敏通變,其禦賊類主剿不主撫,故往往滅賊。旋以右參政分守濟南。錄功,從治最,進右布政使,督漕江南。妖賊再起,巡撫王惟儉奏留從治,仍守沂。按臣主撫,從治議不合,遂告歸。 中外計議調,崇禎初,以故秩飭薊州兵備。薊軍久缺餉,圍巡撫王應豸於遵化。從治單騎馳入,陰部署夷丁、標兵,分營四門,按甲不動,登城而呼曰:「給三月糧,趣歸守汛地,否將擊汝!」衆應聲而散。其應變多類此。進秩左布政使,再請告歸。 四年起飭武德兵備。孔有德反山東,巡撫余大成檄從治監軍。明年正月馳赴萊州,而登州已陷。大成削籍,遂擢從治右副都御史代之,與登萊巡撫謝璉並命。詔璉駐萊州,從治駐青州,調度兵食。從治曰:「吾駐青,不足鎮萊人心;駐萊,足係全齊命。」乃與璉同受事於萊。 有德者,遼人。與耿仲明、李九成、毛承祿輩皆毛文龍帳下卒也。文龍死,走入登州。登萊巡撫孫元化官遼久,素言遼人可用,乃用承祿為副將,有德、仲明為遊擊,九成為偏裨,且多收遼人為牙兵。是年,大凌河新城被圍,部檄元化發勁卒泛海,趨耀州鹽場,示牽制。有德詭言風逆,改從陸赴寧遠。十月晦,有德及九成子千總應元統千餘人以行,經月抵吳橋,縣人罷市,衆無所得食。一卒與諸生角,有德抶之,衆大譁。九成先齎元化銀市馬塞上,用盡無以償,適至吳橋。聞衆怨,遂與應元謀,劫有德,相與為亂。陷陵縣、臨邑、商河,殘齊東,圍德平。既而舍去,陷青城、新城,整衆東。 余大成者,江寧人也。不知兵。初為職方,嘗奏發大學士劉一燝私書,齮之去。後又以事忤魏忠賢,削籍歸,有清執名。而巡撫山東,則白蓮妖賊方熾,又有逃兵之變,皆不能討。及聞有德叛,即託疾數日不能出,不得已遣中軍沈廷諭參將陶廷鑨往禦,則皆敗而走。大成恐,遂定議撫,而元化軍亦至。 元化者,故所號善西洋大礮者也,至是亦主撫,檄賊所過郡縣無邀擊。賊長驅,無敢一矢加者。賊佯許元化降。元化師次黃山館而返,賊遂抵登州。元化遣將張燾率遼兵駐城外,總兵張可大率南兵拒賊。元化猶招降賊,賊不應。五年正月戰城東,遼兵遽退,南兵遂敗。燾兵多降賊,賊遣之歸,士民爭請拒勿內。元化不從,賊遂入。日夕,城中火起,中軍耿仲明、都司陳光福等導賊入自東門,城遂陷。可大死之。元化自刎不殊,與參議宋光蘭、僉事王徵及府縣官悉被執。大成馳入萊州。 初,登州被圍,朝廷鐫大成、元化三級,令辦賊。及登失守,革元化職,而以謝璉代。有德既破登州,推九成為主,己次之,仲明又次之。用巡撫印檄州縣餉,趣元化移書求撫於大成曰:「畀以登州一郡,則解。」大成聞於朝。帝怒,命革大成職,而以從治代。 先是,賊攻破黃縣,知縣吳世揚死之。至是,攻萊,從治、璉與總兵楊御蕃等分陴守。御蕃,肇基子。肇基,從治所共剿滅妖賊鄒、滕者也。御蕃積戰功至通州副總兵。會登州陷,兵部尚書熊明遇奏署總兵官,盡將山東兵,與保定總兵劉國柱、天津總兵王洪兼程進。遇賊新城,洪先走。御蕃拒之二日,不勝,突圍出,遂入萊城,從治、璉倚以剿賊。賊攻萊不下,分兵陷平度,知州陳所問自經。賊益攻萊,輦元化所製西洋大礮,日穴城,城多頹。從治等投火灌水,穴者死無算。使死士時出掩擊之,毀其礮臺,斬獲多。而明遇卒惑大成撫議也,命主事張國臣為贊畫往撫之,曰「安輯遼人之在山東者」,以國臣亦遼人也。國臣先遣廢將金一鯨入賊營,已而國臣亦入,為賊移書,遣一鯨還報曰:「毋出兵壞撫局。」 從治等知其詐,叱退一鯨,遣間使三上疏,言賊不可撫。最後言:「萊城被圍五十日,危如纍卵。日夜望援兵,卒不至,知必為撫議悞矣。國臣致書臣,內抄詔旨並兵部諭帖,乃知部臣已據國臣報,達聖聽。夫國臣桑梓情重,忍欺聖明而陷封疆。其初遣一鯨入賊營,何嘗有止兵不攻之事。果止兵,或稍退舍,臣等何故不樂撫。特國臣以撫為賊解,而賊實借撫為緩兵計。一鯨受賊賄,對援師則誑言賊數萬,不可輕進;對諸將則誑言賊用西洋礮攻,城將陷矣,賴我招撫,賊即止攻。夫一鯨三入賊營,每入,賊攻益急。而國臣乃云賊嗔我縋城下擊,致彼之攻。是使賊任意攻擊,我不以一矢加遺,如元化斷送登城,然後可成國臣之撫耶?當賊過青州,大成擁兵三千,剿賊甚易。元化遺書謂『賊已就撫,爾兵毋東』,大成遂止勿追,致賊延蔓。今賊視臣等猶元化,乃為賊解,曰吳橋激變有因也,一路封刀不殺也,聞天子詔遂止攻掠也。將誰欺!盈庭中國臣妄報,必謂一紙書賢於十萬兵,援師不來,職是故矣。臣死當為厲鬼以殺賊,斷不敢以撫謾至尊,淆國是,悞封疆,而戕生命也。」疏入,未報。 當是時,外圍日急,國柱、洪及山東援軍俱頓昌邑不敢進,兩撫臣困圍城中。於是廷議更設總督一人,以兵部右侍郎劉宇烈任之。調薊門、四川兵,統以總兵鄧玘,調密雲兵,統以副將牟文綬,以右布政使楊作楫監之,往援萊。三月,宇烈、作楫、國柱、洪、玘及監視中官呂直,巡按御史王道純,義勇副將劉澤清,新兵參將劉永昌、朱廷祿,監紀推官汪惟效等並集昌邑。玘、國柱、洪、澤清等至萊州,馬步軍二萬五千,氣甚盛。而宇烈無籌略,諸師懦怯,抵沙河,日十輩往議撫,縱還所獲賊陳文才。於是賊盡得我虛實,益以撫愚我,而潛兵繞其後,盡焚我輜重。宇烈懼,遂走青州,撤三將兵就食。玘等夜半拔營散,賊乘之,大敗。洪、國柱走青、濰,玘走昌邑,澤清接戰於萊城,傷二指,亦敗走平度,惟作楫能軍。三將既敗,舉朝譁然,而明遇見官軍不可用,撫議益堅。 先是,登州總兵可大死,以副將吳安邦代之,安邦尤怯鈍。奉令屯寧海,規取登州。仲明揚言以城降,安邦信之,離城二十五里而軍。中軍徐樹聲薄城被禽,安邦走還寧海。登既不能下,而賊困萊久,璉、從治、御蕃日堅守待救。至四月十六日,從治中礮死,萊人大臨,守陴者皆哭。 山東士官南京者,合疏攻宇烈,請益兵。於是調昌平兵三千,以總兵陳洪範統之。洪範亦遼人。明遇日跂望曰:「往哉,其可撫也。」天津舊將孫應龍者,大言於衆曰:「仲明兄弟與我善,我能令其縛有德、九成來。」巡撫鄭宗周予之兵二千,從海道往。仲明聞之,偽函他死人頭紿之曰:「此有德也。」應龍率舟師抵水城。延之入,猝縛斬之,無一人脫者。賊得巨艦,勢益張。島帥黃龍攻之不克而還。遂破招遠,圍萊陽。知縣梁衡固守,賊敗去。 宇烈復至昌邑,洪範、文綬等亦至。萊州推官屈宜陽請入賊營講撫,賊佯禮之。宜陽使言賊已受命。宇烈奏得請,乃手書諭賊令解圍。賊邀宇烈,宇烈懼不往。營將嚴正中舁龍亭及河,賊擁之去,而令宜陽還萊,文武官出城開讀,圍即解。御蕃不可。璉曰:「圍且六月,既已無可奈何,宜且從之。」遂偕監視中官徐得時、翟昇,知府朱萬年出。有德等叩頭扶伏,涕泣交頤,璉慰諭久之而還。明日復令宜陽入,請璉、御蕃同出。御蕃曰:「我將家子,知殺賊,何知撫事。」璉等遂出。有德執之,猝攻城,卻令萬年呼降。萬年呼曰:「吾死矣,汝等宜固守。」罵不絕口而死。賊送璉及二中官至登囚之,正中、宜陽皆死。 初,撫議興,獨從治持不可。宇烈諸將信之,而尚書明遇主其議。從治死,璉遂被禽。於是舉朝恚憤,逮宇烈下獄,調關外勁卒剿之,罷總督及登萊巡撫不設,專任代從治者朱大典以行。明遇坐主撫誤國,罷歸,遂絕撫議。八月,大典合兵救萊。兵甫接,賊輒大敗,圍解。有德走登州,九成殺璉及二中官。大典圍登,九成戰死。城破,追剿。有德、仲明入海遁。生禽承祿等,斬應元,賊盡平。事詳大典傳。詔贈從治兵部尚書,賜祭葬,廕錦衣百戶,建祠曰「忠烈」;贈璉兵部右侍郎,亦賜祭葬,建祠,廕子;以御蕃功多,加署都督同知,總兵,鎮登、萊。而宇烈以次年遣戍。璉,字君實,監利人。宇烈,綿竹人,大學士宇亮兄也。其戍也,人以為失刑。大成逮下獄,遣戍。赦還,卒於家。 元化,字初陽,嘉定人。天啟間舉於鄉。所善西洋礮法,蓋得之徐光啟云。廣寧覆沒,條備京、防邊二策。孫承宗請於朝,得贊畫經略軍前。主建礮臺教練法,因請據寧遠、前屯,以策干王在晉,在晉不能用。承宗行邊,還奏,授兵部司務。承宗代在晉,遂破重關之非,築臺製礮,一如元化言。還授元化職方主事。已,元化贊畫袁崇煥寧遠。還朝,尋罷。 崇禎初,起武選員外郎,進職方郎中。崇煥已為經略,乞元化自輔,遂改元化山東右參議,整飭寧、前兵備。三年,皮島副將劉興治為亂,廷議復設登萊巡撫,遂擢元化右僉都御史任之,駐登州。明年,島衆殺興治,元化奏副將黃龍代,汰其兵六千人。及有德反,朝野由是怨元化之不能討也。賊縱元化還,詔逮之。首輔周延儒謀脫其死,不得也,則援其師光啟入閣圖之,卒不得,同張燾棄市。光蘭、徵充軍。 贊曰:疆圉多故,則思任事之臣。梅之煥諸人,風采機略尚大異於巽愞恇怯之徒,而牽於文法,或廢或死,悲夫!叛將衡行,縛而斬之,一偏裨力耳。中撓撫議,委堅城畀之,援師觀望不進,徒擾擾焉。設官命將,何益之有。撫議之悞國也,可勝言哉! 朱燮元徐如珂 劉可訓 胡平表 盧安世 林兆鼎 李橒史永安 劉錫元 王三善岳具仰等 朱家民 蔡復一沈儆玠 袁善 周鴻圖 段伯玠 胡從儀 朱燮元,字懋和,浙江山陰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除大理評事。遷蘇州知府、四川副使,改廣東提督學校。以右參政謝病歸。起陝西按察使,移四川右布政使。 天啟元年,就遷左。將入覲,會永寧奢崇明反,蜀王要燮元治軍。永寧,古藺州地。奢氏,猓玀種也,洪武時歸附,世為宣撫使。傳至崇周,無子。崇明以疏屬襲,外恭內陰鷙,子寅尤驍桀好亂。時詔給事中明時舉、御史李達徵川兵援遼。崇明父子請行,先遣土目樊龍、樊虎以兵詣重慶。巡撫徐可求汰其老弱,餉復不繼,龍等遂反。殺可求及參政孫好古、總兵官黃守魁等,時舉、達負傷遁。時九月十有七日也。賊遂據重慶,播州遺孽及諸亡命奸人蠭起應之。賊黨符國禎襲陷遵義,列城多不守。 崇明僭偽號,設丞相五府等官,統所部及徼外雜蠻數萬,分道趨成都。陷新都、內江,盡據木椑、龍泉諸隘口。指揮周邦太降,冉世洪、雷安世、瞿英戰死。成都兵止二千,餉又絀。燮元檄徵石砫、羅綱、龍安、松、茂諸道兵入援,斂二百里內粟入城。偕巡按御史薛敷政、右布政使周著、按察使林宰等分陴守。賊障革裹竹牌鈎梯附城,壘土山,上架蓬蓽,伏弩射城中。燮元用火器擊却之,又遣人決都江堰水注濠。賊治橋,得少息,因斬城中通賊者二百人,賊失內應。賊四面立望樓,高與城齊。燮元命死士突出,擊斬三賊帥,燔其樓。 既而援兵漸集。登萊副使楊述程以募兵至湖廣,遂合安綿副使劉芬謙、石砫女土官秦良玉軍敗賊牛頭鎮,復新都。他路援兵亦連勝賊。然賊亦愈增,日發塚,擲枯骸。忽自林中大譟,數千人擁物如舟,高丈許,長五十丈,樓數重,牛革蔽左右,置板如平地。一人披髮仗劍,上載羽旗,中數百人挾機弩毒矢,旁翼兩雲樓,曳以牛,俯瞰城中。城中人皆哭。燮元曰:「此呂公車也。」乃用巨木為機關,轉索發礮,飛千鈞石擊之。又以大礮擊牛,牛返走,敗去。 有諸生陷賊中,遣人言賊將羅象乾欲反正。燮元令與象乾俱至,呼飲戍樓中,不脫其佩刀,與同臥酣寢。象乾誓死報,復縋而出。自是,賊中舉動無不知。乃遣部將詐降,誘崇明至城下。伏起,崇明跳免。會諸道援軍至,燮元策賊且走,投木牌數百錦江,流而下,令有司沉舟斷橋,嚴兵待。象乾因自內縱火,崇明父子遁走瀘州,象乾遂以衆來歸。城圍百二日而解。 初,朝廷聞重慶變,即擢燮元僉都御史,巡撫四川,以楊愈懋為總兵官,而擢河南巡撫張我續總督四川、貴州、雲南、湖廣軍。未至而成都圍解,官軍乘勢復州縣衞所凡四十餘。惟重慶為樊龍等所據。其地三面阻江,一面通陸。副使徐如珂率兵繞出佛圖關後,與良玉攻拔之。崇明發卒數萬來援,如珂迎戰,檄同知越其杰躡賊後,殺萬餘人。監軍僉事戴君恩令守備金富廉攻斬賊將張彤,樊龍亦戰死。帝告廟受賀,進君恩三官。燮元所遣他將復建武、長寧,獲偽丞相何若海,瀘州亦旋復。 先是,國禎陷遵義,貴州巡撫李橒已遣兵復之。永寧人李忠臣嘗為松潘副使,家居,陷賊,以書約愈懋為內應,事覺,合門遇害。賊即用其家僮紿愈懋,襲殺之,并殺順慶推官郭象儀等。再陷遵義,殺推官馮鳳雛。 當是時,崇明未平,而貴州安邦彥又起。安氏世有水西,宣慰使安位方幼,邦彥以故得倡亂。朝議錄燮元守城功,加兵部侍郎,總督四川及湖廣荊、岳、鄖、襄,陝西漢中五府軍務,兼巡撫四川,而以楊述中總督貴州軍務,兼制雲南及湖廣辰、常、衡、永十一府,代我續共辦奢、安二賊。然兩督府分閫治軍,川、貴不相應,賊益得自恣。三年,燮元謀直取永寧,集將佐曰:「我久不得志於賊,我以分,賊以合也。」乃盡掣諸軍會長寧,連破麻塘坎、觀音庵、青山崖、天蓬洞諸砦。與良玉兵會,進攻永寧,擊敗奢寅於土地坎,追至老軍營、涼傘鋪,盡焚其營。寅被二鎗遁,樊虎亦中鎗死。復追敗之橫山,入青崗坪,抵城下,拔之,禽叛將周邦太,降賊二萬。副總兵秦衍祚等亦攻克遵義。崇明父子逃入紅崖大囤,官軍蹙而拔之。連拔天台、白崖、楠木諸囤,撫定紅潦四十八砦。賊奔入舊藺州城,五月為參將羅象乾所攻克。崇明父子率餘衆走水西龍場客仲壩,倚其女弟奢社輝以守。初,賊失永寧,即求救於安邦彥。邦彥遣二軍窺遵義、永寧,燮元敗走之。總兵官李維新等遂攻破客仲巢,崇明父子竄深箐。維新偕副使李仙品、僉事劉可訓、參將林兆鼎等搗龍場,生禽崇明妻安氏、弟崇輝。寅、國禎皆被創走。錄功,進燮元右都御史。 時蜀中兵十六萬,土、漢各半。漢兵不任戰,而土兵驕淫不肯盡力。成都圍解,不即取重慶;重慶復,不即搗永寧;及永寧、藺州並下,賊失巢穴,又縱使遠竄。大抵土官利養寇,官軍效之,賊得展轉為計。崇明父子方窘甚,燮元以蜀已無賊,遂不窮追。永寧既拔,拓地千里。燮元割膏腴地歸永寧衞,以其餘地為四十八屯,給諸降賊有功者,令歲輸賦於官,曰「屯將」,隸於敘州府,增設同知一人領之。且移敘州兵備道於衞城,與貴州參將同駐,蜀中遂靖。而邦彥張甚。 四年春陷貴州,巡撫王三善軍沒。明年,總理魯欽敗於織金,貴州總督蔡復一軍又敗。廷臣以三善等失事由川師不協助,議合兩督府。乃命燮元以兵部尚書兼督貴州、雲南、廣西諸軍,移鎮遵義;而以尹同臯代撫四川。燮元赴重慶,邦彥偵知之。六年二月,謀乘官軍未發,分犯雲南、遵義,而令寅專犯永寧。未行,寅被殺,乃已。寅凶淫甚。有阿引者,受燮元金錢,乘寅醉殺之。寅既死,崇明年老無能為,邦彥亦乞撫。燮元聞於朝,許之,乃遣參將楊明輝往撫。燮元旋以父喪歸,偏沅巡撫閔夢得來代。 先是,貴州巡撫王瑊謂督臣移鎮貴陽有十便,朝議從之。夢得乃陳用兵機宜,請自永寧始,次普市、摩泥、赤水,百五十里皆坦途。赤水有城可屯兵,進白巖、層臺、畢節、大方僅二百餘里。我既宿重兵,諸番交通之路絕,然後貴陽、遵義軍尅期進,賊必不能支。疏未報,夢得召還,代以尚書張鶴鳴,議遂寢。鶴鳴未至,明輝奉制書,僅招撫安位,不云赦邦彥。邦彥怒,殺明輝,撫議由此絕。鶴鳴視師年餘,未嘗一戰,賊得養其銳。 崇禎元年六月復召燮元代之,兼巡撫貴州,仍賜尚方劍。錄前功,進少保,世廕錦衣指揮使。時寇亂久,里井蕭條,貴陽民不及五百家,山谷悉苗仲。而將士多殺降報功,苗不附。燮元招流移,廣開墾,募勇敢;用夢得前議,檄雲南兵下烏撒,四川兵出永寧,下畢節,而親率大軍駐陸廣,逼大方。總兵官許成名、參政鄭朝棟由永寧復赤水。邦彥聞之,分守陸廣、鴨池、三岔諸要害,別以一軍趨遵義。自稱四裔大長老,號崇明大梁王,合兵十餘萬,先犯赤水。燮元授計成名,誘賊至永寧。乃遣總兵官林兆鼎從三岔入,副將王國禎從陸廣入,劉養鯤從遵義入,合傾其巢。邦彥恃勇,擬先破永寧軍,還拒諸將,急索戰。四川總兵官侯良柱、副使劉可訓遇賊十萬於五峰山、桃紅壩,大破之。賊奔據山巔。諸將乘霧力攻,賊復大敗。又追敗之紅土川,邦彥、崇明皆授首,時二年八月十有七日也。捷聞,帝大喜。以成名與良柱爭功,賞久不行。 烏撒安效良死,其妻安氏招故霑益土酋安遠弟邊為夫,負固不服。燮元乘兵威脅走邊,遂復烏撒。燮元以境內賊略盡,不欲窮兵,乃檄招安位,位不決。燮元集將吏議曰:「水西地深險多箐篁,蠻烟僰雨,莫辨晝夜,深入難出。今當扼其要害,四面迭攻,賊乏食,將自斃。」於是攻之百餘日,斬級萬餘。養鯤復遣人入大方,燒其室廬。位大恐,三年春,遣使乞降。燮元與約四事:一、貶秩,二、削水外六目地歸之朝廷,三、獻殺王巡撫者首,四、開畢節等九驛。位請如約,率四十八目出降。燮元受之,貴州亦靖。遂上善後疏曰:「水西自河以外,悉入版圖。沿河要害,臣築城三十六所,近控蠻苗,遠聯滇、蜀,皆立邸舍,繕郵亭,建倉廩,賊必不敢猝入為寇。鴨池、安莊傍河可屯之土,不下二千頃,人賦土使自贍,鹽酪芻茭出其中。諸將士身經數百戰,咸願得尺寸地長子孫,請割新疆以授之,使知所激勸。」帝報可。 初,崇明、邦彥之死,實川中諸將功,而黔將爭之。燮元頗右黔將,屢奏於朝,為四川巡按御史馬如蛟所劾。燮元力求罷,帝慰留之。其冬討平定番、鎮寧叛苗,乃通威清等上六衞及平越、清平、偏橋、鎮遠四衞道路,凡一千六百餘里,繕亭障,置游徼。貴陽東北有洪邊十二馬頭,故宣慰宋嗣殷地也。嗣殷以助邦彥被剿滅,乃即其地置開州,又奏復故施秉縣,招流民實之。 四年,阿迷州土官普名聲作亂,陷彌勒州曲江所,又攻臨安及寧州,遠近震動。巡撫王伉、總兵官沐天波不能禦,伉逮戍。燮元遣兵臨之,遂就撫。 龍場壩者,隣大方,邦彥以假崇明。崇明既滅,總兵侯良柱欲設官屯守以自廣。而安位謂己故地,數舉兵爭,燮元不之禁。會燮元劾良柱不職;良柱亦訐燮元曲庇安氏,納其重賄。章下四川巡按御史劉宗祥。宗祥亦劾燮元受賄,且以龍場、永寧不置邑衞為欺罔。帝以責燮元。燮元乃上言:「禦夷之法,來則安之,不專在攻取也。今水西已納款,惟明定疆界,俾自耕牧,以輸國賦。若設官屯兵,此地四面孤懸,中限河水,不利應援,築城守渡,轉運煩費。且內激藺州必死之鬬,外挑水西扼吭之嫌,兵端一開,未易猝止,非國家久遠計。」帝猶未許。後勘其地,果如所議。論桃紅壩功,進少師,世廕錦衣指揮使。一品六年滿,加左柱國。再議平賊功,世廕錦衣指揮僉事。 十年,安位死,無嗣,族屬爭立。朝議又欲郡縣其地,燮元力爭。遂傳檄土目,布上威德。諸蠻爭納土,獻重器。燮元乃裂疆域,衆建諸蠻。復上疏曰: 水西有宣慰之土,有各目之土。宣慰公土,宜還朝廷。各目私土,宜畀分守,籍其戶口,徵其賦稅,殊俗內嚮,等之編氓。大方、西溪、谷里、北那要害之地,築城戌兵,足銷反側。夫西南之境,皆荒服也,楊氏反播,奢氏反藺,安氏反水西。滇之定番,小州耳,為長官司者十有七,數百年來未有反者。非他苗好叛逆,而定番性忠順也,地大者跋扈之資,勢弱者保世之策。今臣分水西地,授之酋長及有功漢人,咸俾世守。虐政苛斂,一切蠲除,參用漢法,可為長久計。 因言其便有九: 不設郡縣置軍衞,因其故俗,土漢相安,便一。地益墾闢,聚落日繁,經界既正,土酋不得侵軼民地,便二。黔地荒确,仰給外邦,今自食其地,省轉輸勞,便三。有功將士,酬以金則國幣方匱,酬以爵則名器將輕,錫以土田,於國無損,便四。既世其土,各圖久遠,為子孫計,反側不生,便五。大小相維,輕重相制,無事易以安,有事易以制,便六。訓農治兵,耀武河上,俾賊遺孽不敢窺伺,便七。軍民願耕者給田,且耕且守,衞所自實,無勾軍之累,便八。軍耕抵餉,民耕輸糧,以屯課耕,不拘其籍,以耕聚人,不世其伍,便九。 帝咸報可。無何,所撫土目有叛者,諸將方國安等軍敗,燮元坐貶一秩。已,竟破滅之。十一年春卒官,年七十三。 燮元長八尺,腹大十圍,飲啖兼二十人。鎮西南久,軍貲贖鍰,歲不下數十萬,皆籍之於官。治事明決,軍書絡繹,不假手幕佐。行軍務持重,謀定後戰,尤善用間。使人各當其材。犯法,即親愛必誅;有功,厮養不遺賞也。馭蠻以忠信,不妄殺,苗民懷之。初官陝西時,遇一老叟,載與歸,盡得其風角、占候、遁甲諸術。將別,語燮元曰:「幸自愛,他日西南有事,公當之矣。」內江牟康民者,奇士也,兵未起時,語人曰:「蜀且有變,平之者朱公乎?」已而果然。 徐如珂,字季鳴,吳縣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歷郎中。主事謝廷讚疏請建儲。帝怒,盡貶刑曹官。如珂降雲南布政司照磨。累遷南京禮部郎中,廣東嶺南道右參議。暹羅貢使餽犀角、象牙,如珂不受。天啟元年,遷川東兵備副使。擊殺奢崇明黨樊龍,復重慶。奉檄搗藺州土城。賊借水西兵十萬來援,前軍少却。捍子軍覃懋勳挽白竹弩連中之,賊大潰。轉戰數十里,斬首萬餘級,遂拔藺州,崇明父子竄水西去。乃召如珂為太僕少卿,轉左通政。 魏忠賢逐楊漣,如珂郊餞之,忠賢銜甚。遷光祿卿,修公廨竣,疏詞無所稱頌。六年九月,廷推南京工部右侍郎,遂削籍。歸里三月,治具飲客。頃之卒。崇禎初,以原推起用,死歲餘矣。尋錄破賊功,賜祭葬,進秩一等,官一子。 劉可訓,澧州人。萬曆中舉鄉試。歷官刑部員外郎。天啟元年恤刑四川。會奢崇明反,圍成都,可訓佐城守有功,擢僉事,監軍討賊。崇明走龍場壩,可訓督諸將進剿,功最多。總督朱燮元彙奏文武將吏功,盛推可訓,乃遷威茂兵備參議。崇禎元年改敘瀘副使,仍監諸將軍。二年與總兵侯良柱破賊十萬衆於五峰山,斬崇明及安邦彥。御史毛羽健言:「可訓將孤軍,出入蠻烟瘴雨者多年。初無守土責,因奉命錄囚,而乃見危授命,解圍成都,奏捷永寧,掃除藺穴,逆寅授首。五路大戰,十道並攻,皆抱病督軍,誓死殉國。畀以節鉞,誰曰不宜?」帝頗納其言。未幾,畿輔被兵,可訓率師入衞。三年五月恢復遵化,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永平,督薊鎮邊務。兵部尚書梁廷棟囑私人沈敏於可訓,敏遂交關為奸利。御史水佳胤劾可訓,落職歸。後敘四川平寇功,復官,世廕錦衣千戶。未及起用,卒於家。 胡平表,雲南臨安人。萬曆中舉於鄉,歷忠州判官。天啟元年秋,樊龍陷重慶,平表縋城下,詣石砫土官秦良玉乞師,號泣不食飲者五晝夜。良玉為發兵。巡撫朱燮元檄平表監良玉軍。會擢新鄭知縣,燮元奏留之,改重慶推官,監軍兼副總兵,盡護諸軍將。戰數有功,擢四川監軍僉事,兼理屯田。遷貴州右參議。崇禎元年,總督張鶴鳴言:「平表偏州小吏,慷慨赴義。復新都,解成都圍,連戰白市驛、馬廟,進據兩嶺,俘斬無算。奪二郎關,禽賊帥黑蓬頭,追降樊龍,遂克重慶。用六千人敗奢、安二酋十萬兵。請以本官加督師御史銜,賜之專敕,必能梟逆賊首獻闕下。」部議格不行,乃進秩右參政,分守貴寧道,廕子錦衣世千戶。久之,擢貴州布政使。四年大計,坐不謹落職。十三年,督師楊嗣昌薦之,詔以武昌通判監標下軍事。嗣昌卒,乃罷歸。 盧安世,貴州赤水衞人。萬曆四十年舉於鄉,為富順教諭。天啟初,奢崇明反,遣賊逼取縣印,署令棄城走。安世收印,率壯士擊斬賊。無何,賊數萬猝至,安世單騎鬬,手馘數人,詣上官請兵復其城。帝用大學士孫承宗言,超擢僉事,監軍討賊,屢戰有功。五年四月,總督朱燮元上言:「自遵義五路進兵,永寧破巢之後,大小數百戰,禽獲幾四萬人,降賊將百三十四人,招撫羣賊及土、漢、苗仲二十九萬三千二百餘人,皆監司李仙品、劉可訓、鄭朝棟及安世等功,武將則林兆鼎、秦翼明、羅象乾,土官則陳治安、冉紹文、悅先民等。」帝納之。安世進貴州右參議,遷四川副使、遵義監軍,功復多。崇禎初,予世廕武職,進右參政。久之,解官,歸卒。 林兆鼎,福建人。天啟中,為四川參將,積功至總兵官,都督同知。崇禎三年遣將討定番州苗,連破十餘寨,禽其魁。四年遣將討湖廣苗黑酋,攻拔二百餘寨。加左都督,召僉南京右府。卒,贈太子少保。 李橒,字長孺,鄞人。曾祖循義,衡州知府。祖生威,鳳陽推官。橒登萬曆二十九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例轉廣東鹽法僉事,歷山東參議、陝西提學副使、山東參政、按察使。 四十七年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貴州宣慰同知安邦彥者,宣慰使堯臣族子。堯臣死,子位幼,其母奢社輝代領其事。社輝,永寧宣撫奢崇明女弟也,邦彥遂專兵柄。會朝議徵西南兵援遼,邦彥素桀黠,欲乘以起事,詣橒請行。橒諭止之。邦彥歸,益為反謀。橒累疏請增兵益餉,中朝方急遼事,置不問。 會橒被劾,乃六疏乞休。天啟元年始得請,以王三善代。而奢崇明已反重慶,陷遵義,貴陽大震,橒遂留視事。時城中兵不及三千,倉庫空虛。橒與巡按御史史永安貸雲南、湖廣銀四萬有奇,募兵四千,儲米二萬石,治戰守具,而急遣總兵官張彥芳,都司許成名、黃運清,監軍副使朱芹,提學僉事劉錫元等援四川。屢捷,遂復遵義、綏陽、湄潭、真安、桐梓。 二年二月,或傳崇明陷成都,邦彥遂挾安位反,自稱羅甸王。四十八支及他部頭目安邦俊、陳其愚等蠭起相應,烏撒土目安效良亦與通。邦彥首襲畢節,都司楊明廷固守,擊斬數百人。效良助邦彥陷其城,明廷敗歿。賊遂分兵陷安順平壩,效良亦西陷霑益,而邦彥自統水西軍及羅鬼、苗仲數萬,東渡陸廣河,直趨貴陽,別遣王倫等下甕安,襲偏橋,以斷援兵。洪邊土司宋萬化糾苗仲九股陷龍里。 橒、永安聞變,亟議城守。會藩臬、守令咸入覲,而彥芳鎮銅仁,運清駐遵義。城中文武無幾人,乃分兵為五,令錫元及參議邵應禎、都司劉嘉言、故副總兵劉岳分禦四門,橒自當北門之衝。永安居譙樓,團街市兵,防內變。學官及諸生亦督民兵分堞守。賊至,盡銳攻北城,橒迎戰,敗之。轉攻東門,為錫元所却。乃日夕分番馳突,以疲官兵。為三丈樓臨城,用婦人、雞犬厭勝術。橒、永安烹彘雜斗米飯投飼雞犬,而張虎豹皮於城樓以祓之,乃得施礮石,夜縋死士燒其樓。賊又作竹籠萬餘,土壘之,高踰睥睨。永安急撤大寺鐘樓建城上,賊棄籠去,官軍出燒之。數出城邀賊糧,賊怒,盡發城外塚,徧燒村砦。又先後攻陷廣州、普定、威清、普安、安南諸衞。貴陽西數千里,盡為賊據。 初被圍,彥芳、運清來救,敗賊於新添。賊誘入龍里,二將皆敗,乃縱之入城曰「使耗汝糧」,城中果大困。川貴總督張我續、巡撫王三善擁兵不進,橒、永安連疏告急,詔旨督責之。會彥芳等出戰頻得利,賊退保澤溪,乃遣裨將商士傑等率九千人分控威清、新添二衞,且乞援兵。賊謂城必拔,沿山列營柵隔內外,間旬日一來攻,輒敗去。副總兵徐時逢、參將范仲仁赴援,遇賊甕城河。仲仁戰不利,時逢擁兵不救,遂大敗,諸將馬一龍、白自強等殲焉,援遂絕。賊聞三善將進兵,益日夜攻擊,長梯蟻附,城幾陷者數矣。橒奮臂一呼,士卒雖委頓,皆強起斫賊,賊皆顛踣死城下。王三善屢被嚴旨,乃率師破重圍而進。十二月七日,抵貴陽城下,圍始解。橒乃辭兵事,解官去。三善既破賊,我續無寸功,乾沒軍資六十萬,言官交劾,解職候勘。 我續,邯鄲人,刑部尚書國彥子。其後夤緣魏忠賢起戶部侍郎,進尚書,名麗逆案云。 方官廩之告竭也,米升直二十金。食糠覈草木敗革皆盡,食死人肉,後乃生食人,至親屬相噉。彥芳、運清部卒公屠人市肆,斤易銀一兩。橒盡焚書籍冠服,預戒家人,急則自盡,皆授以刀繯。城中戶十萬,圍困三百日,僅存者千餘人。孤城卒定,皆橒及永安、錫元功。熹宗用都御史鄒元標言,進橒兵部右侍郎,永安太僕少卿,錫元右參政。及圍解,當再敘功,御史蔣允儀言安位襲職時,橒索其金盆,致啟釁。章下貴州巡按侯恂覈。未報,御史張應辰力頌橒功。恂覈上,亦白其誣。帝責允儀。 初,永安遣運清往新添、平越趣援兵,懼其不濟,欲出城督之。錫元疑永安有去志,以咨橒,橒止永安。及錫元當絕食時,議發兵護橒、永安出城,身留死守,永安亦疑錫元。而運清因交搆其間,三人遂相失。永安詆錫元議留身守城,欲輸城於賊,橒亦與謀,兩人上章辨。吏部尚書趙南星、左都御史孫瑋等力為三人解,而言永安功第一,當不次大用。橒已進官,當召還。錫元已進參政,當更優敘。詔可之。然橒竟不召,錫元亦無他擢,二人並還里。獨永安在朝,連擢太常卿、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再以兵部右侍郎總督三邊。橒及諸將吏功,迄不敘。六年秋,御史田景新頌橒功,不納。 崇禎元年,給事中許譽卿再以金盆事劾橒。帝召咨廷臣,獨御史毛羽健為橒解,吏部尚書王永光等議如羽健言,給事中余昌祚詆羽健曲庇。帝下川貴總督朱燮元等再覈,羽健乃上疏曰:「安、奢世為婚姻,同謀已久。奢寅寇蜀,邦彥即寇黔,何用激變?當貴陽告急,正廣寧新破之日,舉朝皇皇,已置不問。後知橒不死,孤城尚存,始命王三善往救,至則圍已十月。安酋初發難,崇明欲取成都作家,邦彥欲圖貴陽為窟,西取雲南,東擾偏、沅、荊、襄,非橒扼其衝,東南盡塗炭。乃按臣永安不二三載躋卿貳,督師三邊,橒則投閒林壑,又以永安謗書為橒罪。案金盆之說發自允儀,當年已自承風聞,何至今猶執為實事?」貴州人亦爭為橒頌冤。燮元乃偕巡按御史趙洪範交章雪其枉,橒事始白。 九年冬,敘守城功,進一秩,賚銀幣。久之卒於家。 錫元,長洲人。崇禎中,任寧夏參政。 永安,武定人。共橒城守,功多。以在邊時建魏忠賢祠,後為御史甯光先論罷,不為人所重云。 王三善,字彭伯,永城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由荊州推官入為吏部主事。齊、楚、浙三黨抨擊李三才,三善自請單騎行勘,遂為其黨所推。歷考功文選郎中,進太常少卿。 天啟元年十月擢右僉都御史,代李橒巡撫貴州。時奢崇明已陷重慶。明年二月,安邦彥亦反,圍貴陽。橒及巡按御史史永安連章告急,趣三善馳援。三善始駐沅州,調集兵食。已次鎮遠,再次平越,去貴陽百八十里,方遣知府朱家民乞兵四川。兵未至,不敢進。疏請便宜從事,給空名部牒,得隨才委任。帝悉報可。 至十二月朔,知貴陽圍益困,集衆計曰:「失城死法,進援死敵,等死耳,盍死敵乎?」乃分兵為三:副使何天麟等從清水江進,為右部;僉事楊世賞等從都勻進,為左部;自將二萬人,與參議向日升,副總兵劉超,參將楊明楷、劉志敏、孫元謨、王建中等由中路,當賊鋒。舟次新安,抵龍頭營。超前鋒遇賊,衆欲退,斬二人乃定。賊酋阿成驍勇,超率步卒張良俊直前斬其頭,賊衆披靡。三善等大軍亦至,遂奪龍里城。諸將議駐師觀變,三善不可,策馬先。邦彥疑三善有衆數十萬,乃潛遁,餘賊退屯龍洞。官軍遂奪七里沖,進兵畢節舖。元模、明楷連敗賊,其渠安邦俊中礮死,生獲邦彥弟阿倫,遂抵貴陽城下,賊解圍去。橒、永安請三善入城。三善曰:「賊兵不遠,我不可即安。」營於南門外。明日,破賊澤溪。賊走渡陸廣河。居數日,左右二部兵及湖廣、廣西、四川援兵先後至。 三善以二萬人破賊十萬,有輕敵心,欲因糧於敵。舉超為總兵官,令渡陸廣,趨大方,搗安位巢,以世賞監之;總兵官張彥芳渡鴨池,搗邦彥巢,以天麟監之。漢、土兵各三萬。別將都司線補袞出黃沙渡。尅期並進。超等至陸廣,連戰皆捷,彥芳部將秦民屏亦破賊五大寨,諸將益輕敵。邦彥先合崇明、效良兵誘官軍深入。三年正月,超渡陸廣,賊薄之,獨山土官蒙詔先遁,官軍大敗,爭渡河,超走免,明楷被執,諸將姚旺等二十六人殲焉。賊遂攻破鴨池軍,部將覃弘化先逃,諸營盡潰,彥芳退保威清,惟補袞軍獨全。 諸苗見王師失利,復蠭起。土酋何中尉進據龍里,而邦彥使李阿二圍青巖,斷定番餉道,令宋萬化、吳楚漢為左右翼,自將趨貴陽,遠近大震。三善急遣遊擊祁繼祖等取龍里,王建中、劉志敏救青巖。繼祖燔上、中、下三牌及賊百五十砦,建中亦燔賊四十八莊,龍里、定番路皆通。三善又夜遣建中、繼祖搗楚漢八姑蕩,燔莊砦二百餘,薄而攻之。賊溺死無算。萬化不知楚漢敗,詐降。三善佯許,而令諸將捲甲趨之。萬化倉皇出戰,被禽,邦彥為奪氣。羣苗復效順,三善給黃幟,令樹營中。邦彥望見不敢出,增兵守鴨池、陸廣諸要害。 時崇明父子屢敗,邦彥救之,為川師敗走。總理魯欽等剿禽中尉,彥芳亦追賊鴨池,而賊復乘間陷普安。總督楊述中駐沅州,畏賊。朝命屢趣,始移鎮遠。議與三善左,三善屢求退。不許。會崇明為川師所窘,逃入貴州龍場,依邦彥。三善議會師進討,述中暨諸將多持不可。三善排羣議,以閏十月,自將六萬人渡烏江,次黑石,連敗賊,斬前逃將覃弘化以徇。賊乃柵漆山,日遣遊騎掠樵採者。軍中乏食,諸將請退師。三善怒曰:「汝曹欲退,不如斬吾首詣賊降。」諸將乃不敢言。三善募壯士逼漆山。緋衣峩冠,肩輿張蓋,自督陣,語將士曰:「戰不捷,此即吾致身處也。」旁一山頗峻,麾左軍據其顛。賊倉皇拔柵爭山,將士殊死戰,賊大敗,邦彥狼狽走。 三善渡渭河,降者相繼。師抵大方,入居安位第。位偕母奢社輝走火灼堡,邦彥竄織金,先所陷將楊明楷乃得還。位窘,遣使詣述中請降。述中令縛崇明父子自贖,三善責并獻邦彥。往返之間,賊得用計為備。三善以賊方平,議郡縣其地。諸苗及土司咸惴恐,益合於邦彥。三善先約四川總兵官李維新滅賊,以餉乏辭。 三善屯大方久,食盡,述中弗為援,不得已議退師。四年正月盡焚大方廬舍而東,賊躡之。中軍參將王建中、副總兵秦民屏戰歿。官軍行且戰,至內莊,後軍為賊所斷。三善還救,士卒多奔。陳其愚者,賊心腹,先詐降,三善信之,與籌兵事,故軍中虛實賊無不知。至是遇賊,其愚故縱轡衝三善墜馬。三善知有變,急解印綬付家人,拔刀自刎,不殊,羣賊擁之去。罵不屈,遂遇害。同知梁思泰、主事田景猷等四十餘人皆死。賊拘監軍副使岳具仰以要撫。具仰遣人馳蠟書於外,被殺。 三善倜儻負氣,多權略。家中州,好交四方奇士俠客,後輒得其用。救貴陽時,得邸報不視,曰:「吾方辦賊,奚暇及此?且朝議戰守紛紛,閱之徒亂人意。」其堅決如此。然性卞急,不能持重,竟敗。先以解圍功,加兵部右侍郎,既歿,巡按御史陸獻明請優卹,所司格不行。崇禎改元,贈兵部尚書,世廕錦衣僉事,立祠祭祀。九年冬,再敘解圍功,贈太子少保。 大方之役,御史貴陽徐卿伯上言:「邦彥招四方奸宄,多狡計。撫臣得勝驟進,視蠢苗不足平。不知澤溪以西,渡陸廣河,皆鳥道,深林叢箐,彼誘我深入,以木石塞路,斷其郵書,阻餉道,遮援師,則彼不勞一卒,不費一矢,而我兵已坐困矣。」後悉如其言。 岳具仰,延安人。舉於鄉,歷瀘州知州,戶部郎中。貴州亂,朝議具仰知兵,用為監軍副使。內莊之敗,監軍四人,其三得脫還,惟具仰竟死。 田景猷,貴州思南人。天啟二年甫釋褐,憤邦彥反,疏請賷敕宣諭。廷議壯之,即擢職方主事。賊方圍貴陽,景猷單騎往,曉以禍福,令釋兵歸朝。邦彥不聽,欲屈景猷,日陳寶玩以誘之,不為動。賊乃留景猷,遣其徒恐以危禍。景猷怒,拔刀擊之,其人走免。羈賊中二年,至是遇害。具仰贈光祿卿,景猷太常少卿,並錄其一子。 楊明楷者,銅仁烏羅司人。內莊之敗,明楷為中軍,免死。後從魯欽討長田賊,功最,終副總兵。 朱家民,字同人,曲靖人。萬曆三十四年舉於鄉,為涪州知州。天啟二年官貴陽知府。奉三善命,乞援兵於四川,又借河南兵,共解其圍。乃撫傷殘,招流移,寬徭賦,遠邇悅服。丁父憂,奪情,擢安普監軍副使,加右參政。崇禎時,就遷按察使、左布政,以平寇功,加俸一級。久之,致仕歸,卒。自邦彥始亂,雲、貴諸土酋盡反,攻陷安南等上六衞,雲南路斷。其後路雖通,羣苗猶出沒為患。家民率參將許成名等討平盤江外阿野、魯頗諸砦,於是相度盤江西坡、板橋、海子、馬場諸要害,築石城五,宿兵衞民。又於其間築六城,廨舍廬井畢備。羣苗惕息,行旅晏然。盤江居雲、貴交,兩山夾峙,一水中絕,湍激迅悍,舟濟者多陷溺。家民倣瀾滄橋制,冶鐵為絙三十有六,長數百丈,貫兩崖之石而懸之,覆以板,類於蜀之棧,而道始通。 蔡復一,字敬夫,同安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歷兵部郎中。居郎署十七年,始遷湖廣參政,分守湖北。進按察使、右布政使,以疾歸。光宗立,起故官,遷山西左布政使。 天啟二年以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歲大旱,布衣素冠,自繫於獄,遂大雨。奢崇明、安邦彥反,貴州巡撫王三善敗歿,進復一兵部右侍郎代之。兵燹之餘,斗米值一金,復一勞徠拊循,人心始定。尋代楊述中總督貴州、雲南、湖廣軍務,兼巡撫貴州。賜尚方劍,便宜從事。復一乃召集將吏,申嚴紀律。遣總理魯欽等救凱里,斬賊衆五百餘。賊圍普定,遣參將尹伸、副使楊世賞救,却之,搗其巢,斬首千二百級。發兵通盤江路,斬逆酋沙國珍及從賊五百。欽與總兵黃鉞等復破賊於汪家沖、蔣義寨,斬首二千二百,長驅織金。織金者,邦彥巢也,緣道皆重關疊隘,木石塞山徑。將士用巨斧開之,或攀籐穿竇而入。賊戰敗,遁深箐,斬首復千級。窮搜不得邦彥,乃班師。是役也,焚賊巢數十里,獲牛馬、甲仗無算。復一以隣境不協討,致賊未滅,請敕四川出兵遵義,抵水西,雲南出兵霑益,抵烏撒,犄角平賊。帝悉可之。因命廣西、雲南、四川諸郡隣貴州者,聽復一節制。 五年正月,欽等旋師渡河。賊從後襲擊,諸營盡潰,死者數千人。時復一為總督,而朱燮元亦以尚書督四川、湖廣、陝西諸軍,以故復一節制不行於境外。欽等深入,四川、雲南兵皆不至。復一自劾,因論事權不一,故敗。巡按御史傅宗龍亦以為言,廷議移燮元督河道,令復一專督五路師。御史楊維垣獨言燮元不可易,帝從之,解復一任聽勘,而以王瑊為右僉都御史,代撫貴州。 復一候代,仍拮据兵事,與宗龍計,剿破烏粟、螺蝦、長田及兩江十五砦叛苗,斬七百餘級。賊黨安效良首助邦彥陷霑益,雲南巡撫沈儆玠遣兵討之,未定,遷侍郎去。代者閔洪學,招撫之,亦未定。及是見雲南出師,懼,約邦彥犯曲靖、尋甸。復一遣許成名往援,賊望風遁。又遣劉超等討平越苗阿秩等,破百七十砦,斬級二千三百有奇。至十月,復一卒於平越軍中。訃聞,帝嘉其忠勤,贈兵部尚書,諡清憲,任一子官。 復一好古博學,善屬文,耿介負大節。既歿,橐無遺貲。 瑊既至,見邦彥不易平,欲解去。夤緣魏黨李魯生,遷南京戶部右侍郎。崇禎初,被劾歸。流賊陷應城,遇害。 沈儆玠,字叔永,歸安人。父子木,官南京右都御史。儆玠登萬曆十七年進士。歷河南左布政使,入為光祿卿。四十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神宗末,詔增歲貢黃金二千,儆玠疏爭。會光宗立,如其請。 雲龍州土舍段進志掠永昌、大理,儆玠討禽之。安邦彥反,諸土目並起。安效良陷霑益,李賢陷平夷,祿千鍾犯尋甸、嵩明,張世臣攻武定,邦彥女弟設科掠曲靖,轉寇陸涼。儆玠起故參將雲南人袁善,令率守備金為貴、土官沙源等馳救嵩明,大破之。賊轉寇尋甸,復大敗去。乃請復善故官,與諸將分討賊,數有功。會儆玠遷南京兵部右侍郎,而代者閔洪學至,乃以兵事委之去。後拜南京工部尚書,為魏忠賢黨石三畏所劾,落職閒住。崇禎初,復官,卒於家。子胤培,禮科都給事中。 洪學既至,亦任用袁善。賊陷普安,圍安南,善攻破之,通上六衞道。王三善之歿,六衞復梗,善護御史傅宗龍赴黔,道復通。已而敗安效良於霑益,又敗賊於炎方、馬龍。七年,御史朱泰禎核上武定、嵩明、尋甸破賊功,大小百三十三戰,斬四千六百餘級,請宣捷告廟,從之。魏忠賢等並進秩,廕子。善加都督同知,世廕錦衣指揮僉事。崇禎初,卒官。 周鴻圖,字子固,即墨人。起家歲貢生,知宿遷縣。以侯恂薦,遷貴陽同知,監紀軍事,積軍功至知府。會勻哈叛苗與邦彥相倚為亂。天啟六年春,巡撫王瑊及御史傅宗龍使監胡從儀及都司張雲鵬軍,分道搜山,所向摧破。會聞魯欽敗,賊復趨龍場助邦彥。已而邦彥屢敗,賊返故巢。鴻圖、從儀等攻之,破焚一百餘寨,斬首千二百餘級。鴻圖擢副使,分巡新鎮道;從儀進副總兵。當是時,鴻圖駐平越,轄下六衞,參議段伯玠駐安莊,轄上六衞。千餘里間,奸宄屏息,兩人力也。鴻圖終陝西參政。 伯玠,雲南晉寧人。由鄉舉為鎮寧知州。力拒安邦彥,超擢僉事,分巡鎮寧。邦彥寇普定,偕從儀擊破之,由此擢參議。 胡從儀,山西人。天啟四年以遊擊援普定,功多。既而破賊長田。以參將討平勻哈,後又與諸將平老蟲添。崇禎三年討平苗賊汪狂、抱角,召為保定總兵官,卒於京邸。贈都督僉事。黔人愛之,為立真將軍碑。 贊曰:奢、安之亂,竊發於蜀,蔓延於黔,勞師者幾十載。燮元戡之以兵威,因俗制宜,開屯設衞,不亟亟焉郡縣其地,以蹈三善之覆轍,而西南由茲永寧,庶幾可方趙營平之制羌、韋南康之鎮蜀者歟。 孫承宗子鉁等 孫承宗,字稚繩,高陽人。貌奇偉,鬚髯戟張。與人言,聲殷牆壁。始為縣學生,授經邊郡。往來飛狐、拒馬間,直走白登,又從紇干、清波故道南下。喜從材官老兵究問險要阨塞,用是曉暢邊事。 萬曆三十二年登進士第二人,授編修,進中允。「梃擊」變起,大學士吳道南以諮承宗。對曰:「事關東宮,不可不問;事連貴妃,不可深問。龐保、劉成而下,不可不問也;龐保、劉成而上,不可深問也。」道南如其言,具揭上之,事遂定。出典應天鄉試,發策著其語。攖黨人忌,將以大計出諸外,學士劉一燝保持,乃得免。歷諭德、洗馬。 熹宗即位,以左庶子充日講官。帝每聽承宗講,輒曰「心開」,故眷注特殷。天啟元年進少詹事。時瀋、遼相繼失,舉朝洶洶。御史方震孺請罷兵部尚書崔景榮,以承宗代。廷臣亦皆以承宗知兵,遂推為兵部添設侍郎,主東事。帝不欲承宗離講筵,疏再上不許。二年擢禮部右侍郎,協理詹事府。 未幾,大清兵逼廣寧,王化貞棄城走,熊廷弼與俱入關。兵部尚書張鶴鳴懼罪,出行邊。帝亦急東事,遂拜承宗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直辦事。越數日,命以閣臣掌部務。承宗上疏曰:「邇年兵多不練,餉多不覈。以將用兵,而以文官招練。以將臨陣,而以文官指發。以武略備邊,而日增置文官於幕。以邊任經、撫,而日問戰守於朝。此極弊也。今天下當重將權。擇一沉雄有氣略者,授之節鉞,得自辟置偏裨以下,勿使文吏用小見沾沾陵其上。邊疆小勝小敗,皆不足問,要使守關無闌入,而徐為恢復計。」因列上撫西部、恤遼民、簡京軍、增永平大帥、修薊鎮亭障、開京東屯田數策,帝褒納焉。時邊警屢告,閣部大臣幸旦暮無事,而言路日益紛呶。承宗乃請下廷弼於理,與化貞並讞,用正朝士黨護。又請逮給事中明時舉、御史李達,以懲四川之招兵致寇者。又請詰責遼東巡按方震孺、登萊監軍梁之垣、薊州兵備邵可立,以警在位之骫骳者。諸人以次獲譴,朝右聳然,而側目怨咨者亦衆矣。 兵部尚書王在晉代廷弼經略遼東,與總督王象乾深相倚結。象乾在薊門久,習知西部種類情性,西部亦愛戴之。然實無他才,惟啖以財物相羈縻,冀得以老解職而已。在晉謀用西部襲廣寧,象乾惎之曰:「得廣寧,不能守也,獲罪滋大。不如重關設險,衞山海以衞京師。」在晉乃請於山海關外八里舖築重關,用四萬人守之。其僚佐袁崇煥、沈棨、孫元化等力爭不能得,奏記於首輔葉向高。向高曰:「是未可臆度也。」承宗請身往決之。帝大喜,加太子太保,賜蟒玉、銀幣。抵關,詰在晉曰:「新城成,即移舊城四萬人以守乎?」在晉曰:「否,當更設兵。」曰:「如此,則八里內守兵八萬矣。一片石西北不當設兵乎?且築關在八里內,新城背即舊城趾,舊城之品坑地雷為敵人設,抑為新兵設乎?新城可守,安用舊城?如不可守,則四萬新兵倒戈舊城下,將開關延入乎,抑閉關以委敵乎?」曰:「關外有三道關可入也。」曰:「若此,則敵至而兵逃如故也,安用重關?」曰:「將建三寨於山,以待潰卒。」曰:「兵未潰而築寨以待之,是教之潰也。且潰兵可入,敵亦可尾之入。今不為恢復計,畫關而守,將盡撤藩籬,日鬨堂奧,畿東其有寧宇乎?」在晉無以難。承宗乃議守關外。監軍閻鳴泰主覺華島,袁崇煥主寧遠衞。在晉持不可,主守中前所。舊監司邢慎言、張應吾逃在關,皆附和之。 初,化貞等既逃,自寧遠以西五城七十二堡悉為哈喇慎諸部所據,聲言助守邊。前哨遊擊左輔名駐中前,實不出八里舖。承宗知諸部不足信,而寧遠、覺華之可守,已決計將自在晉發之,推心告語凡七晝夜,終不應。還朝,言:「敵未抵鎮武而我自燒寧、前,此前日經、撫罪也;我棄寧、前,敵終不至,而我不敢出關一步,此今日將吏罪也。將吏匿關內,無能轉其畏敵之心以畏法,化其謀利之智以謀敵,此臣與經臣罪也。與其以百萬金錢浪擲於無用之版築,曷若築寧遠要害以守。八里舖之四萬人當寧遠衝,與覺華相犄角。敵窺城,令島上卒旁出三岔,斷浮橋,繞其後而橫擊之。即無事,亦且收二百里疆土。總之,敵人之帳幕必不可近關門,杏山之難民必不可置膜外。不盡破庸人之論,遼事不可為也。」其他制置軍事又十餘疏。帝嘉納。無何,御講筵,承宗面奏在晉不足任,乃改南京兵部尚書,并斥逃臣慎言等,而八里築城之議遂熄。 在晉既去,承宗自請督師。詔給關防敕書,以原官督山海關及薊、遼、天津、登、萊諸處軍務,便宜行事,不從中制,而以鳴泰為遼東巡撫。承宗乃辟職方主事鹿善繼、王則古為贊畫,請帑金八十萬以行。帝特御門臨遣,賜尚方劍、坐蟒,閣臣送之崇文門外。既至關,令總兵江應詔定軍制,僉事崇煥建營舍,廢將李秉誠練火器,贊畫善繼、則古治軍儲,沈棨、杜應芳繕甲仗,司務孫元化築礮臺,中書舍人宋獻、羽林經歷程崙主市馬,廣寧道僉事萬有孚主採木。而令遊擊祖大壽佐金冠於覺華,副將孫諫助趙率教於前屯,遊擊魯之甲拯難民,副將李承先練騎卒,參將楊應乾募遼人為軍。 是時,關上兵名七萬,顧無紀律,冒餉多。承宗大閱,汰逃將數百人,遣還河南、真定疲兵萬餘,以之甲所救難民七千發前屯為兵。應乾所募遼卒出戍寧遠,咨朝鮮使助聲援。犒毛文龍於東江,令復四衞。檄登帥沈有容進據廣鹿島。欲以春防躬詣登、萊商進取,而中朝意方急遼,弗許也。應詔被劾,承宗請用馬世龍代之,以尤世祿、王世欽為南北帥,聽世龍節制,且為世龍請尚方劍。帝皆可之。世龍既受事,承宗為築壇,拜行授鉞禮。率教已守前屯,盡驅哈喇慎諸部,撫場猶在八里舖。象乾議開水關,撫之關內。承宗不可,乃定於高臺堡。 時大清兵委廣寧去,遼遺民入居之。插漢部以告有孚,有孚謀挾西部乘間殲之,冒恢復功。承宗下檄曰:「西部殺我人者,致罰如盟言。」是役也,全活千餘人。帝好察邊情,時令東廠遣人詣關門,具事狀奏報,名曰「較事」。及魏忠賢竊政,遣其黨劉朝、胡良輔、紀用等四十五人齎內庫神礮、甲仗、弓矢之屬數萬至關門,為軍中用,又以白金十萬,蟒、麒麟、獅子、虎、豹諸幣頒賚將士,而賜承宗蟒服、白金慰勞之,實覘軍也。承宗方出關巡寧遠,中路聞之,立疏言:「中使觀兵,自古有戒。」帝溫旨報之。使者至,具杯茗而已。 鳴泰之為巡撫也,承宗薦之。後知其無實,軍事多不與議。鳴泰怏怏求去,承宗亦引疾。言官共留承宗,詆鳴泰,巡關御史潘雲翼復論劾之。帝乃罷鳴泰,而以張鳳翼代。鳳翼怯,復主守關議。承宗不悅,乃復出關巡視。抵寧遠,集將吏議所守。衆多如鳳翼指,獨世龍請守中後所,而崇煥、善繼及副將茅元儀力請守寧遠,承宗然之,議乃定。令大壽興工,崇煥、滿桂守之。先是,虎部竊出盜掠,率教捕斬四人。象乾欲斬率教謝虎部,承宗不可。而承宗所遣王楹戍中右,護其兵出採木,為西部朗素所殺。承宗怒,遣世龍剿之,象乾恐壞撫局,令朗素縛逃人為殺楹者以獻,而增市賞千金。承宗方疏爭,而象乾以憂去。 承宗患主款者撓己權,言督師、總督可勿兼設,請罷己,不可,則弗推總督。并請以遼撫移駐寧遠。帝命止總督推。而鳳翼謂置己死地也,因大恨。與其鄉人雲翼、有孚等力毀世龍,以撼承宗。無何,有孚為薊撫岳和聲所劾,益疑世龍與崇煥搆陷,乃共為浮言,撓出關計。給事中解學龍遂極論世龍罪。承宗憤,抗疏陳守禦策,言:「拒敵門庭之中,與拒諸門庭外,勢既辨。我促敵二百里外,敵促我二百里中,勢又辨。蓋廣寧,我遠而敵近,寧遠,我近而敵遠。我不進逼敵,敵將進而逼我。今日即不能恢遼左,而寧遠、覺華終不可棄。請敕廷臣雜議主、客之兵可否久戍,本折之餉可否久輸,關外之土地人民可否捐棄,屯築戰守可否興舉,再察敵人情形果否坐待可以消滅。臣不敢為百年久計,祇計及五年間究竟何如。倘臣言不當,立斥臣以定大計,無紆迴不決,使全軀保妻子之臣附合衆喙,以殺臣一身而悞天下也。」復為世龍辯,而發有孚等交搆狀。 有孚者,故侍郎世德子也,為廣寧理餉同知。城陷逃歸,象乾題為廣寧道僉事,專撫插漢,乾沒多。至是以承宗言被斥。鳳翼亦以憂歸,喻安性代。而廷臣言總督不可裁,命吳用先督薊、遼,代象乾。承宗惡本兵趙彥多中制,稱疾求罷,舉彥自代以困之,廷議不可而止。 時寧遠城工竣,關外守具畢備。承宗圖大舉,奏言:「前哨已置連山、大凌河,速畀臣餉二十四萬,則功可立奏。」帝命所司給之。兵、工二部相與謀曰:「餉足,渠即妄為,不如許而不與,文移往復稽緩之。」承宗再疏促,具以情告。帝為飭諸曹,而師竟不果出。 初,方震孺、游士任、李達、明時舉之譴,承宗實劾之,後皆為求宥。復稱楊鎬、熊廷弼、王化貞之勞,請免死遣戍。朝端譁然。給事中顧其仁、許譽卿,御史袁化中交章論駁,帝皆置弗省。會承宗敘五防效勞,諸臣且引疾乞罷,乃遣中官劉應坤等齎帑金十萬犒將士,而賜承宗坐蟒、膝襴,佐以金幣。 當是時,忠賢益盜柄。以承宗功高,欲親附之,令應坤等申意。承宗不與交一言,忠賢由是大憾。會忠賢逐楊漣、趙南星、高攀龍等,承宗方西巡薊、昌。念抗疏帝未必親覽,往在講筵,每奏對輒有入,乃請以賀聖壽入朝面奏機宜,欲因是論其罪。魏廣微聞之,奔告忠賢「承宗擁兵數萬將清君側,兵部侍郎李邦華為內主,公立虀粉矣!」忠賢悸甚,繞御牀哭。帝亦為心動,令內閣擬旨。次輔顧秉謙奮筆曰:「無旨離汛地,非祖宗法,違者不宥。」夜啟禁門召兵部尚書入,令三道飛騎止之。又矯旨諭九門守閹,承宗若至齊化門,反接以入。承宗抵通州,聞命而返。忠賢遣人偵之,一襆被置輿中,後車鹿善繼而已,意少解。而其黨李蕃、崔呈秀、徐大化連疏詆之,至比之王敦、李懷光。承宗乃杜門求罷。 五年四月,給事中郭興治請令廷臣議去留,論冒餉者復踵至,遂下廷臣雜議。吏部尚書崔景榮持之,乃下詔勉留,而以簡將、汰兵、清餉三事責承宗奏報。承宗方遣諸將分戍錦州、大小凌河、松、杏、右屯諸要害,拓地復二百里,罷大將世欽、世祿,副將李秉誠、孫諫,汰軍萬七千餘人,省度支六十八萬。而言官論世龍不已。至九月,遂有柳河之敗,死者四百餘人,語詳世龍傳。於是臺省劾世龍并及承宗,章疏數十上。承宗求去益力,十月始得請。先已屢加左柱國、少師、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遂加特進光祿大夫,廕子中書舍人,賜蟒服、銀幣,行人護歸。而以兵部尚書高第代為經略。無何,安性亦罷,遂廢巡撫不設。 初,第力扼承宗,請撤關外以守關內。承宗駁之,第深憾。明年,寧遠被圍,乃疏言關門兵止存五萬,言者益以為承宗罪。承宗告戶部曰:「第初莅關,嘗給十一萬七千人餉,今但給五萬人餉足矣。」第果以妄言引罪。後忠賢遣其黨梁夢環巡關,欲傅致承宗罪,無所得而止。承宗在關四年,前後修復大城九、堡四十五,練兵十一萬,立車營十二、水營五、火營二、前鋒後勁營八,造甲冑、器械、弓矢、礮石、渠答、鹵楯之具合數百萬,拓地四百里,開屯五千頃,歲入十五萬。後敘寧遠功,廕子錦衣世千戶。 莊烈帝即位,在晉入為兵部尚書,恨承宗不置,極論世龍及元儀熒惑樞輔壞關事,又嗾臺省交口詆承宗,以沮其出。二年十月,大清兵入大安口,取遵化,將薄都城,廷臣爭請召承宗。詔以原官兼兵部尚書守通州,仍入朝陛見。承宗至,召對平臺。帝慰勞畢,問方略。承宗奏:「臣聞袁崇煥駐薊州,滿桂駐順義,侯世祿駐三河,此為得策。又聞尤世威回昌平,世祿駐通州,似未合宜。」帝問:「卿欲守三河,何意?」對曰:「守三河可以沮西奔,遏南下。」帝稱善,曰:「若何為朕保護京師?」承宗言:「當緩急之際,守陴人苦饑寒,非萬全策。請整器械,厚犒勞,以固人心。」所條畫俱稱旨。帝曰:「卿不須往通,其為朕總督京城內外守禦事務,仍參帷幄。」趣首輔韓爌草敕下所司鑄關防。承宗出,漏下二十刻矣,即周閱都城,五鼓而畢,復出閱重城。明日夜半,忽傳旨守通州。時烽火徧近郊,承宗從二十七騎出東便門,道亡其三,疾馳抵通,門者幾不納。既入城,與保定巡撫解經傳、御史方大任、總兵楊國棟登陴固守。而大清兵已薄都城,乃急遣遊擊尤岱以騎卒三千赴援。旋遣副將劉國柱督軍二千與岱合,而發密雲兵三千營東直門,保定兵五千營廣寧門。以其間遣將復馬蘭、三屯二城。 至十二月四日,而有祖大壽之變。大壽,遼東前鋒總兵官也,偕崇煥入衞。見崇煥下吏,懼誅,遂與副將何可綱等率所部萬五千人東潰,遠近大震。承宗聞,急遣都司賈登科齎手書慰諭大壽,而令遊擊石柱國馳撫諸軍。大壽見登科,言:「麾下卒赴援,連戰俱捷,冀得厚賞。城上人羣詈為賊,投石擊死數人。所遣邏卒,指為間諜而殺之。勞而見罪,是以奔還。當出搗朶顏,然後束身歸命。」柱國追及諸軍,其將士持弓刀相向,皆垂涕,言:「督師既戮,又將以大礮擊斃我軍,故至此。」柱國復前追,大壽去已遠,乃返。承宗奏言:「大壽危疑已甚,又不肯受滿桂節制,因譌言激衆東奔,非部下盡欲叛也。當大開生路,曲收衆心。遼將多馬世龍舊部曲,臣謹用便宜,遣世龍馳諭,其將士必解甲歸,大壽不足慮也。」帝喜從之。承宗密札諭大壽急上章自列,且立功贖督師罪,而己當代為剖白。大壽諾之,具列東奔之故,悉如將士言。帝優詔報之,命承宗移鎮關門。諸將聞承宗、世龍至,多自拔來歸者。大壽妻左氏亦以大義責其夫,大壽斂兵待命。 當潰兵出關,關城被劫掠,閉門罷市。承宗至,人心始定。關城故十六里,衞城止二里。今敵在內,關城無可守,衞城連關,可步屧而上也。乃別築牆,橫互於關城,穴之使礮可平出。城中水不足,一晝夜穿鑿百井。舊汰牙門將僑寓者千人,窮而思亂,皆廩之於官,使巡行街衢,守臺護倉,均有所事。內間不得發,外來者輒為邏騎所得,由是關門守完。乃遣世龍督步騎兵萬五千入援,令遊擊祖可法等率騎兵四營西戍撫寧。三年正月,大壽入關謁承宗,親軍五百人甲而候於門。承宗開誠與語,即日列其所統步騎三萬於教場,行誓師禮,羣疑頓釋。 時我大清已拔遵化而守之。是月四日拔永平。八日拔遷安,遂下灤州。分兵攻撫寧,可法等堅守不下。大清兵遂向山海關,離三十里而營。副將官惟賢等力戰。乃還攻撫寧及昌黎,俱不下。當是時,京師道梗,承宗、大壽軍在東,世龍及四方援軍在西。承宗募死士沿海達京師,始知關城尚無恙。關西南三縣:曰撫寧,昌黎,樂亭;西北三城:曰石門、臺頭、燕河。六城東護關門,西繞永平,皆近關要地。承宗飭諸城嚴守,而遣將戍開平,復建昌,聲援始接。 方京師戒嚴,天下勤王兵先後至者二十萬,皆壁於薊門及近畿,莫利先進。詔旨屢督趣,諸將亦時戰攻,然莫能克復。世龍請先復遵化,承宗曰:「不然,遵在北,易取而難守,不如姑留之,以分其勢,而先圖灤。今當多為聲勢,示欲圖遵之狀以牽之。諸鎮赴豐潤、開平,聯關兵以圖灤。得灤則以開平兵守之,而騎兵決戰以圖永。得灤、永則關、永合,而取遵易易矣。」議既定,乃令東西諸營並進,親詣撫寧以督之。五月十日,大壽及張春、邱禾嘉諸軍先抵灤城下,世龍及尤世祿、吳自勉、楊麒、王承恩繼至,越二日克之。而副將王維城等亦入遷安。我大清兵守永平者,盡撤而北還,承宗遂入永平。十六日,諸將謝尚政等亦入遵化。四城俱復。帝為告謝郊廟,大行賞賚,加承宗太傅,賜蟒服、白金,世襲錦衣衞指揮僉事。力辭太傅不受,而屢疏稱疾乞休,優詔不允。 朶顏束不的反覆,承宗令大將王威擊敗之,復賚銀幣。先以冊立東宮,加太保。及神宗實錄成,加官亦如之。並辭免,而乞休不已。帝命閣臣議去留,不能決。特遣中書齎手詔慰問,乃起視事。四年正月出關東巡,抵松山、錦州,還入關,復西巡,徧閱三協十二路而返。條上東西邊政八事,帝咸採納。五月以考滿,詔加太傅兼食尚書俸,廕尚寶司丞,賚蟒服、銀幣、羊酒,復辭太傅不受。 初,右屯、大凌河二城,承宗已設兵戍守。後高第來代,盡撤之,二城遂被毀。至是,禾嘉巡撫遼東,議復取廣寧、義州、右屯三城。承宗言廣寧道遠,當先據右屯,築城大凌河,以漸而進。兵部尚書梁廷棟主之,遂以七月興工。工甫竣,我大清兵大至,圍數周。承宗聞,馳赴錦州,遣吳襄、宋偉往救。禾嘉屢易師期,偉與襄又不相能,遂大敗於長山。至十月,城中糧盡援絕,守將祖大壽力屈出降,城復被毀。廷臣追咎築城非策也,交章論禾嘉及承宗。承宗復連疏引疾。十一月得請,賜銀幣乘傳歸。言者追論其喪師辱國,奪官閒住,并奪寧遠世廕。承宗復列上邊計十六事,而極言禾嘉軍謀牴牾之失,帝報聞而已。家居七年,中外屢請召用,不報。 十一年,我大清兵深入內地。以十一月九日攻高陽,承宗率家人拒守。大兵將引去,繞城納喊者三,守者亦應之三。曰「此城笑也,於法當破」,圍復合。明日城陷,被執。望闕叩頭,投繯而死,年七十有六。 子舉人鉁,尚寶丞鑰,官生鈰,生員鋡、鎬,從子鍊,及孫之沆、之滂、之澋、之洁、之瀗,從孫之澈、之渼、之泳、之澤、之渙、之瀚,皆戰死。督師中官高起潛以聞。帝嗟悼,命所司優卹。當國者楊嗣昌、薛國觀輩陰扼之,但復故官,予祭葬而已。福王時,始贈太師,諡文忠。 贊曰:承宗以宰相再視師,皆粗有成效矣,奄豎斗筲,後先齮扼,卒屏諸田野,至闔門膏斧鑕,而恤典不加。國是如此,求無危,安可得也。夫攻不足者守有餘。度彼之才,恢復固未易言,令專任之,猶足以慎固封守;而廷論紛呶,亟行翦除。蓋天眷有德,氣運將更,有莫之為而為者夫。